兼明書

唐 · 丘光庭 · 子藏 › 雜論

正文

《兼明書》 唐 丘光庭

卷一

◆諸書

◇三皇

值成以伏羲、女媧、神農爲三皇,宋均以燧人、伏羲、神農爲三皇,《白虎 通》以伏羲、神農、祝融爲三皇,孔安國以伏羲、神農、黃帝爲三皇。明曰: “女媧、燧人、祝融事,經典未嘗以帝皇后言之,又不承五行之運,蓋霸而不王 者也。且祝融乃顓頊之代火官之長,可列於三皇哉則知諸家之論,唯安國爲長。”

◇五帝

值成以黃帝、少昊、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爲五帝,六人而云五帝者,以 其俱合五帝座星也。司馬遷以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爲五帝,孔安國以 少昊、顓頊、高辛、唐、虞爲五帝。明曰:“康成以女媧爲皇,軒轅爲帝。按: 軒轅之德不劣女媧,何故不爲稱皇,而淪之入帝,仍爲六人哉考其名跡,未爲允 當者也。司馬遷近遺少昊而遠收黃帝,其爲疏略,一至於斯。安國精詳,可爲定 論。”

◇皇帝名義

值成雲:“北斗天皇大帝,其精生人,凡稱皇者,皆得天皇之氣。”又云: “五帝者,仰合五帝座星也。”明曰:“康成舉其邊,未爲通論也。今按《尚書》 說,‘皇者皆天德也。皇,王人也,帝,諦也,公平通達舉事審諦也。人主德同 天覆,故德優者謂之皇,其次謂之帝’。然則皇者、帝者,皆法天爲名,非取星 爲號也。”或曰:“子以軒轅爲皇,何故謂之黃帝?”答曰:“凡言有通析,析 而言之,則皇尊於帝,通而言之,則帝皇一也。《月令》雲:‘其帝太昊’,則 伏羲亦謂之帝也;《呂刑》雲:‘皇帝清問下民’,則堯亦謂之皇也。”

◇放勳重華文命非名

司馬遷《史記》以“放勳”爲堯名,“重華”爲舜名,“文命”爲禹名。明 曰:“皆非也。按:《堯典》雲:‘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安。’孔 安國曰:‘勳,功也。欽,敬也。言堯放上世之功化,而欽明文思之四德,安天 下之當字也。’《舜典》:‘若稽古帝舜曰,重華葉於帝。’孔安國曰:‘華謂 文德,言其文德光華,重合於堯,俱聖明也’。《大禹謨》雲:‘若稽古大禹, 文命敷於四海,祗承於帝。’孔安國曰:‘言其外布文德、教命,內則敬承堯舜 也’。據安國所言,當以‘放勳’、‘重華’、‘文命’皆謂功業德化,不言是 其名也。”或問曰:“子何知安國之是而司馬之非乎?”答曰:“以《尚書》經 文知之也。經文上曰‘是帝堯之位號’,下曰‘是帝堯之功德’,‘若放勳’是 堯之名,則經當雲‘若稽古帝堯放勳’,則放勳當其名處。今‘放勳’乃在‘曰’ 之下,連於‘欽明文’,思豈名不屬於位號,而乃冠於功德乎又《舜典》雲‘重 華葉於帝’,若‘重華’爲名,將何以葉於帝又《大禹謨》雲‘文命敷於四海’, 若以‘文命’爲名,將何以‘敷於四海’又《皋陶謨》曰‘允迪厥德’,豈‘允 迪’爲皋陶之名乎且子生三月,而父爲之名。今‘放勳’、‘重華’、‘文命’ 之義,皆謂聖明功業,豈此三帝即位之後,始爲名乎且舜之父母頑嚚,豈知舜之 德可繼於堯,而名之重華乎若是舜自作,於理固不當如此。驗斯枝節,即‘放勳’、 ‘重華’、‘文命’非堯舜夏禹之名也。故知馬遷之非,安國之是也。

◇五行神

明曰:“木神曰勾芒,火神曰祝融,土神曰后土,金神曰蓐收,水神曰玄冥。 土神獨稱後者,後,君也,位居中,統領四行,故稱君也。”或問曰:“據此, 后土是五行之神,漢代立后土祠於汾陽,祀何神也?”答曰:“三代已前無此禮, 蓋出一時之制耳。其祀當廣祀地神,即如《月令》所祀皇地祗者也。”

◇五行配

《春秋》昭二十九年,《左傅》曰:“少昊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 曰熙,實能金木及水使。重爲勾芒,該爲蓐收,修及熙爲玄冥。顓頊氏有子曰黎, 爲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勾龍,爲后土。此五子生爲五行之官,死後以之配祭五行 之神也。”或問曰:“值成於《月令》‘其神后土’,注云:‘顓頊之子黎兼後 土官’,孔穎達曰:‘勾龍初爲后土,後轉爲社神。后土有闕,黎則兼之’者, 何也?”答曰:“康成失之於前,穎達徇之於後,皆非也。按《左傳》曰:‘勾 龍爲后土,后土爲社’,則是勾龍一人而配兩祭,非謂轉爲社神也。《月令》土 既是五行之神,以勾龍配之,正與左傳文合。而康成以黎兼之,亦何乖謬。”又 問曰:“《楚語》曰:‘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黎既曾司地,何故 不可配土乎?”答曰:“黎之司地,兼其職爾,非有功於土也。若謂黎可配土, 則重亦可配天乎且黎爲火正,而康成猶用兼之配土,豈勾龍土官,乃不可以配土 乎今依左氏,勾龍配於兩祭,不亦宜乎?”又問曰:“勾芒、祝融之類,皆是五 行之名號,爲重黎之名,皆是人鬼,何故與之同稱乎?”答曰:“此五子能著其 功,施於人,與鬼神相似,故得與之同稱也。亦猶皇帝天神,王者德同於天,故 亦得稱皇帝,此其義也。”

◇社神

先儒以社祭五土之神。五土者,一曰山林,二曰川澤,三曰丘陵,四曰墳衍, 五曰原隰。明曰:“社者,所在土地之名也。凡土之所在,人皆賴之,故祭之也。 若唯祭斯五者,則都邑之土,人不賴之乎且邑外之土,分爲五事,之外無餘地也, 何必歷舉其名乎以此推之,知社神,所在土地之名也。”或問曰:“五土之名, 出自周禮非乎?”答曰:“按,《周禮?地官》唯雲‘辨五土之名物’,不雲五 土爲社也。”又問曰:“社既土神,而夏至祭皇地祗於方丘,又何神也?”答曰: “方丘之祭,祭大地之神;社之所祭,祭邦國、鄉原之土神也。”

◇社位

《周禮?春官》小宗伯之職,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經雲:“庫 門內雉門外之左右也。”明曰:“按《曲禮》雲:‘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 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門向堂爲正,即左在西而右在東也。凡堂及門外皆人臣 之位,故以向堂爲正也’。此言右社稷而左宗廟者,則社稷在門東,宗廟在門西 也。所以然者,社稷所主之祀,東方陽之發生;宗廟主死人之祭,西方爲陰,陰 主死雲者,各従類也。閔二年《左傳》言季友之生,卜之曰‘間於兩社’者,周 社與亳社也。亳社,殷社也,殷都亳,故謂之亳社,即《禮記》所謂‘喪國之社 屋之不受天陽’者也,立之於廟門外,以爲后王戒,亦従陰類也。然則雉門之外, 東有周社,西有殷社,二社之間,朝廷執政之所。故曰‘間於兩社爲公室輔’也。”

◇社名

或問曰:“社既土神,不言祗而云社者何也?”答曰:“社以神地之道也, 蓋以土地人所踐履而無崇敬之心,故合其字従氏,其音爲社,皆所以神明之也。”

◇社配

明曰:“昭二十九年,《左傳》曰:‘共工氏之子勾龍爲后土,爲社’,是 勾龍生而後土之官,死,故以之配祭於社。今之祭配社,以後土配坐,即勾龍也。”

◇社曰

或問曰:“《月令》雲‘擇元曰命民社’,注云:‘元曰近春分,前後戊曰。’ 《郊特牲》雲:‘曰用甲曰之始也’,與今注《月令》不同,何也?”答曰: “《召誥》雲:‘越翌曰戊午,乃社於新邑’。則是今注《月令》,取《召誥》 爲義也。不取《郊特牲》爲義者,以社祭土,土畏木,甲屬木,故不用甲也;用 戊者,戊屬土也。《召誥》周書,則周人不用甲也。《郊特牲》雲甲者,當是異 代之禮也。”

◇社始

或問“社之始”答曰:“始於上古穴居之時也。故《禮記》雲‘家主中溜, 而國主社’者,古人掘地而居,開中取明,雨水溜入,謂之‘中溜’,言土神所 在皆得祭之,在家爲中溜,在國爲社也。由此而論,社之所始,其來久矣。”

◇社樹

《論語》曰:“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 人以慄。曰使民戰慄’。”明曰:“社所以依神表域也,各隨其地所宜而樹之。 宰我謂欲使人畏敬戰忄慄,失其義也。”

◇稷神

先儒皆以稷祭百穀之神,值成以稷祭原隰之神。明曰:“鄭義非也。且原隰 亦土也,社既祭土,何故更分原隰而別祭之乎又稷之名義不與原隰相侔,縱令鄭 義有徵,亦是不分真僞。諸儒所識,可謂不一。”

◇稷名

或問曰:“稷既百穀之神,不言谷而云稷者何也?”答曰:“稷屬土,而爲 諸谷之長,故《月令》謂之首種。首種者,種最在前也。諸谷不可遍舉,故舉其 長而爲言之,以等之也。若直以谷言之,則爲人所褻慢也。”

◇稷配

明曰:“有能播百乖賄,謂之曰正。正,長也,爲謂農之長。死後以配祭於 稷,謂之後稷。後,君也,謂爲谷之君也。《左傳》曰:‘有烈山氏之子曰柱, 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已來祀。祭稷配以後稷者,周棄也。’”

◇稷曰

或問曰:“祭稷不別曰,與社同曰者何也?”答曰:“以百穀生於土,戊屬 土,故可與社同曰而祭也。”

◇稷始

或問稷之始答曰:“始有粒食之時也。故《祭法》曰:‘厲山氏之有天下也, 其子曰農,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爲稷。’厲山,神農之號, 則神農之時有稷矣。”

◇文字元起

代人多以文字始於黃帝、蒼頡者。明曰:“非也,自生人以來,便有文字。 何以知之按《山海經》雲:‘鳳凰首文曰德,背文曰義,翼文曰順,膺文曰仁, 腹文曰信。’豈鳳凰乃生於蒼頡之後乎《韓詩外傳》雲:‘自古封太山禪梁甫者 百餘人,仲尼觀焉,不能盡識。’又管仲對齊威公雲:‘古人封太山者七十二家, 刻石記號以識,十二而已。’其首有無懷氏,則夷吾不識者六十家,又在無懷氏 前。由此而論,則文字之興,其來遠矣。假令蒼頡在黃帝之前,亦不始於蒼頡矣。 蓋廣而論之,故得尋其名也。”

◇隸書所始

代人多以隸書始於秦時程邈者。明曰:“非也。隸書之興,興於周代。何以 知之按《左傳》史趙算絳縣人年曰:‘亥有二首六身,是其物也,士文伯曰: ‘然則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也。’蓋以亥字之形,似布算之狀。按古文‘亥’作 ‘亢’,全無其狀。雖春秋之時,文字體別,而言亥字有二首六身,則是今之 ‘亥’字,下其首之二畫,豎置身傍,‘亥’作‘豕’,此則二萬六千六百之數 也。據此‘亥’文,則春秋之時有隸書矣。又酈善長《水經注》雲:‘臨淄人有 發古冢者,得銅棺。棺外隱起爲文,言齊太公代孫胡公之棺也。唯三字古文,餘 同今書。’此胡公又在春秋之前,即隸書興於周代明矣。當時未全行,猶與古文 相參,自秦程邈已來,乃廢古文,全行隸體。故程邈等擅其名,非創造也。

◇土牛義

《禮記?月令》曰:“出土牛以示農耕之早晚”,不雲其牛別加彩色。今州 縣所造春牛,或赤或青,或黃或黑,又以杖扣之,而便棄者。明曰:“古人尚質, 任土所宜,後代重文,更加彩色。而州縣不知本意,率意而爲。今按《開元禮》 新制篇雲:其土牛各隨其方。則是王城四門,各出土牛,悉用五行之色。天下州 縣,即如分土之議。分土者,天子太社之壇,用五色之土。封東方諸侯則割壇東 之青土,以白茅包而賜之,令至其國,先立社壇,全用青土,封南方諸侯則割赤 土,西方則割白土,北方則割黑土。今土牛之色,亦宜效彼社壇。”或問曰: “今地主率官吏以杖打之,曰‘打春牛’何也?”答曰:“按《月令》只言示農 耕之早晚,不言以杖打之。此謂人之妄作耳。”又曰:“何謂示農耕之早晚?” 答曰:“以立春爲候也。立春在十二月望,即策牛人近前,示其農早也。立春在 十二月晦,及正月朔,即策牛人當中,示其農事也。立春正月望,即策牛人近後, 示其農晚也。”又問曰:“按《月令》出土牛在十二月,今立春方出,何也?” 答曰:“季冬之月,二陽已動,土脈已興,故用土作牛,以彰農事。今立春方出, 農已自知,何用策牛之人,在前在後也斯自漢朝之失,積習爲常。按《漢書》立 春之曰,京都百官青衣,立青幡,施土牛,耕人於門外。又按營繕令,立春前二 曰,京城及諸州縣門外各立土牛耕人,斯皆失其先書示農之義也。”又問曰: “幾曰而除之?”答曰:“七曰而除。蓋欲農人之遍見也。今人打後便除,又乖 其理焉。”

◇鄉飲酒樂

今州府貢士陳鄉飲酒堂上,堂下樂工皆坐,亦皆有人歌,又皆絲竹。明曰: “如此則尊卑無別,何爲分居上下哉按《鄉飲酒禮》及《燕禮》事,皆雲升歌 《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笙入立於堂下,奏《南陔》、《白華》、 《華黍》如是堂上樂,有人歌,以琴瑟和之,並無竹器。樂工皆坐堂下,無人歌, 但吹笙播詩,亦無琴瑟,吹笙者皆立。故《效特牲》雲:‘歌者在上,匏竹在下, 貴人聲也。’言貴重人之聲,故令歌者在上;輕賤匏竹之器,故令在下。今州府 所行,並無等級,有司不辨故也。”

卷二

◆《周易》

◇雲従龍

《乾》《文言》曰:“雲従龍,風従虎。”說者以爲龍吟雲起,虎嘯風生。 明曰:“非也。夫風雲者,天地陰陽之氣交感而生。安有蟲獸聲息而能興動之哉。 蓋雲將起而龍吟,風欲生而虎嘯。故《傳》曰:‘龍従雲,蛇従霧,巢居知雨’ 是也。”或曰:“《文言》仲尼所作,何故不知?”答曰:“但取其同聲相應同 氣相求,先天不違者也。”

◇莧陸

《夬》九五曰:“莧陸夬夬,中行無咎。”王弼雲:“莧陸,草之柔脆者。” 《子夏傳》雲莧陸木根草莖,剛下柔上。馬、鄭、王肅皆雲莧陸一名章陸。明曰: “如諸儒之意,皆以莧陸爲一物,直爲上六之象,今以莧陸爲二物。茉賄白莧也, 陸者商陸也。莧象上六,陸象九三,上六象陰,莧亦全柔也。九三以陽應陰,陸 亦剛下柔上也。且《夬》是五陽共決一陰之卦,九五以陽處,既剛且尊,而爲決 主。親決上六,而九三應之,亦將被決。故曰‘莧陸夬夬’,重言之者。決莧, 決陸也。由此而論,莧陸爲二物,亦以明矣。按《本草》商陸一名{艹易}根,一 名呼夜,一名章陸,一名烏椹,一名六甲父母。殊無莧之號,蓋諸儒之誤也。” 或曰:“‘九三,君子夬夬’,其義如何?”答曰:“九三以陽應陰,有違於衆, 若君子能決斷已意,與衆陽共決上六,則免悔,故亦重言夬夬也。”

◇密雲不雨

王弼雲:“凡雲雨者,陰氣佈於上而陽薄之,不得通則蒸而爲雨。”明曰: “此說未窮其理。何者夫陰陽二氣,生於黃泉,氤氳交結,出地爲雲,二氣力均, 則能爲雨。或陰氣少而陽氣多,或陰氣多而陽氣少,皆不能爲雨也。《小畜》不 雨者,陰氣少也。ⅳⅰ(乾下巽上 小畜)《小過》不雨者,陽氣少也。ⅲⅶ (艮下震上 小過)《小畜》上九既雨既處者,陽極則陰也。故《禮記》孔子曰: ‘天作時雨,山川出雲。’雲也者,非一氣能生者也。譬之於炊,或有水而無火, 有火而無水,皆不能生氣。必須水火備而蒸氣生,氣生本於釜中,非結成於甑上 也。由此而論,雲必結於地中,陰陽相將而出,若陰先而陽後,尚不能爲雲,豈 能爲雨乎?”

◇天地氤氳

《繫辭》雲:“天地氤氳,萬物化醇。”論者以爲氤氳,天中之氣。明曰: “氤氳,未散之名也。其氣結於黃泉,非在天之謂也。若已在天,安能化生萬物 直由氣自黃泉而生,萬物資之以化。萬物者,動植之總名也。動植初化,未有交 接,故曰‘化醇’,及其交接,萬物由此蕃滋,故曰‘男女媾精,萬物化生’。 男女者,雌雄牝牡之稱也。夫人之精既皆自下,豈氤氳不自下乎按《月令》建子 之月,‘律中黃鐘’,黃者,地中之色也。鍾者,種也,言十一月陽氣種於黃泉 也。故知渾天之形,其半常居地下。地之下有水,水之下有氣,氣之下有天,天 之元氣自水而升地,自地而昇天,自天而回還水下,所謂一陰一陽而無窮也。故 《復》《彖》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天地之心,陽氣在下,即知氤氳之氣 所存焉。”

◇樞機

《繫辭》曰:“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孔穎達曰: “樞,戶臼。機,弩牙。”明曰:“樞是門關,非戶臼也。何以知之機是弩牙, 牙發則前去;樞是門關,關發即扉開,則是門之開閉,由關不由臼也。且臼非能 動轉,安得謂之發乎道書雲:‘流水不腐,戶樞不蠹’。蓋以門關來去,故不蠹 敗。戶臼何謂不蠹乎是知穎達之說廖也。”

◆《尚書》

◇三江既入

《禹貢?揚州》雲:“三江既入,震澤底定。”孔安國曰:“震澤,吳南太 湖名。言三江既入,致定爲震澤也。”鄭玄雲:“江自彭蠡分爲三,既入者,入 海也。”明曰:“底,致也。安國之意,以爲三江之水入於震澤,所以致定也。 按洪水之時,包山襄陵,震澤不見。三江之水既入,然後方爲震澤〉成以既入爲 海,可謂得之。言三江之水已入於海,然後平陸出。平陸出,然後震澤致定也。”

◇包匭菁茅

《禹貢》揚州所貢,“包匭菁茅”。孔安國曰:“包,橘柚也。匭,匣也。 菁以爲菹,茅以縮酒。”僖四年《左傳》稱齊侯責楚雲:“爾貢包茅不入,王祭 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杜元凱曰:“包,裹束也。茅,菁茅也。”明曰: “孔失而杜得也,何以言之按太史公《封禪書》雲:‘江淮之間,一茅三脊’。 是知菁茅,即三脊之茅也。菁者,茅之狀貌菁菁然也。三脊之茅,諸土不生,故 楚人特貢之也。孔雲菁可爲菹,是謂菁爲蔓菁也。且蔓菁常物,所在皆生,何必 須事楚國匣盛而貢之哉故知孔失之矣。”

◇血流漂杵

《武成》雲:“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孔安國曰:“血流漂杵, 甚言之也。”明曰:“血流舂杵,不近人情。今以‘杵’當爲‘杆’字之誤也。 按《詩》雲:‘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左傳》郄至舉此雲:‘公侯之所以扞 城其民也’,則是古人讀‘幹’爲‘汗’。杆一名楯,一名櫓。《漢書》雲: ‘血流漂櫓’,櫓即杆俗呼爲傍牌,此物體輕,或可漂也。”

◇周康王名

《周書?顧命》雲:“用敬保元子釗”。孔安國曰:“釗,康王名也。”諸 儒皆讀‘釗’爲‘昭’。明曰:“讀者非也。‘釗’當音‘梟’。按字書六體, 一曰諧聲。此‘釗’字諧聲字,口邊着鬥,是‘叫’字,即金邊着鬥當音‘梟’ 明矣。今人依鈄従刀者,訛也。且昭王是康王之子,豈有子諡父諱而音同乎是周 人本讀爲‘梟’。今人誤讀‘昭’字矣。”或曰:禮不諱嫌名,‘鈄’、‘昭’ 音同而字異,得非嫌名乎?”答曰:“言語之間《詩》、《書》之內,有音同字 異者,即不爲之諱。豈父諱子諡,可用嫌名乎直今人讀之非也。”

◆《毛詩》

◇序

先儒言《詩序》並《小序》子夏所作。或雲毛萇所作。明曰:“非毛萇作也。 何以知之按《鄭風?出其東門》序雲:‘民人思保其室家’。《經》曰:‘縞衣 綦巾,聊樂我員’。《毛傳》曰:‘願其室家得相樂也’。據此《傳》意,與 《序》不同,是自又一取義也。何者以有女如雲者,皆男女相棄,不能保其室家。 即‘縞衣綦巾’,是作詩者之妻也。既不能保其妻,乃思念之言,願更得聊且與 我爲樂也。如此則與《序》合。今毛以縞衣綦巾,爲他人之女,願爲室家,得以 相樂。此與《序》意相違,故知《序》非毛作也。此類實繁,不可具舉。”或曰: “既非毛作,毛爲《傳》之時,何不解其《序》也?”答曰:“以《序》文明白, 無煩解也。”

◇沈朗新添

大中年中《毛詩》博士沈朗《進新添〈毛詩〉四篇表》雲:“《關雎》后妃 之德,不可爲三百篇之首。蓋先儒編次不當耳。今別撰二篇,爲堯舜詩,取虞人 之箴爲禹詩,取大雅文王之篇爲文王詩,請以此四詩置《關雎》之前,所以先帝 王而後后妃,尊卑之義也。”朝廷嘉之。明曰:“沈朗論詩,一何狂謬!雖《詩》 之篇次,今古或殊,其以《關雎》居先,不可易也。古人爲文語事,莫不従微至 著,自家形國。故《序》曰:《關雎》,后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以風天下而 正夫婦也。故用之鄉人焉,用之邦國焉。《經》曰:‘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 御於家邦’。由此而論,則《關雎》居三百篇之首,不亦宜乎!《語》曰:‘師 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則孔子以《關雎》爲首。訓子曰: ‘人而不爲《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則《關雎》居《周南》 先矣。且詩有四始,一曰風,二曰小雅,三曰大雅,四曰頌。《周南》實國風, 而以帝王之事冠之,則失四始之倫也。甚矣!不知沈朗自謂新添四篇爲風乎爲雅 乎爲風也,則不宜歌帝王之道。爲雅也,則不宜置關雎之前。非惟首尾乖張,實 謂自相矛盾。其爲妄作無乃甚乎?”

◇雎鳩

顏氏《匡謬》雲:“雎鳩,白鷢。”明曰:“按《左傳》雲:‘雎鳩氏, 司馬也’。《爾雅》雲:‘雎鳩,王雎’。郭璞曰:‘今江東呼爲鶚’。毛萇雲: ‘雎鳩摯而有別’。然則雎鳩之爲鶚,不可易也。《爾雅》‘又揚鳥,白鷢’。 是白鷢一名揚鳥,則雎鳩非白鷢明矣。”

◇美目揚兮

《齊風?猗嗟》篇雲:“美目揚兮。”《毛傳》曰:“好目揚眉也,”孔穎 達曰:“眉毛揚起,故名眉爲揚。”明曰:“《經》無‘眉’文,毛何得以爲揚 眉孔又以爲眉毛揚起,是其不顧經文,妄爲臆說。蓋揚者,目之開大之貌。《禮 記》雲‘揚其目而視之’是也。”

◇美目清兮

又曰“猗嗟名兮,美目清兮。”《毛傳》曰:“目上爲明,目下爲清。”明 曰:“亦非也。清者目中黑白分明,如水之清也。《衛風》雲:‘美目盼兮”, 若以目下爲清,盼當覆在何所?”

◇曷又従止

《齊風?南山》刺襄公鳥獸之行也。《經》雲:“既曰庸止,曷又従止?” 孔穎達曰:“以意従送,與之淫耳,非謂従至魯也。”明曰:“按《左傳》桓三 年,公子翬如齊,送姜氏於歡,魯地。然則詩言‘曷又従止’,是謂従送至歡, 入於魯地,則穎達之言失也。”

◇碩鼠

《魏風?碩鼠》刺重斂也。孔穎達曰:“碩,大也。其鼠頭似兔尾,黃色。” 又引許慎雲:“碩鼠有五伎,皆不長。”陸璣《蟲魚疏》雲:“今河東有大鼠, 亦有五伎。或謂之雀鼠。”明曰:“經文坦然,義理無隱,何爲廣引他物,自取 混淆《序》雲:‘貪而畏人若大鼠也’。《左傳》曰:‘鼠晝伏夜動,畏人故也’。 但言畏人,則此尋常鼠也。言其貪食,以致肥大,取之以比其君,故以大言之耳。 猶如封豕、長蛇之類焉。亦如《碩人》,閔莊姜也。人即尋常人,以其指斥莊姜, 故云‘碩人’。斯類甚明,不煩多說。諸儒所見,別是一般,不可引以解此耳。”

◇生於道左

《唐風?有杕之杜》“生於道左”。《箋》雲:“道東也。曰之熱常在曰 中之後,道東之杜,人所宜休息也。今人不休息者,以其特生陰寡故也。”明曰: “曰中之後,樹陰過東,杜生道左,陰更過東,人不可得休息也。詩意言武公既 已寡特,而惠澤不及人,故君子不肯適我也。亦如樹既寡特,而陰更過東,無休 息之所,故人不來也。鄭言‘人所宜休息’,於義何安?”

◇其帶伊絲

《曹風?鳲鳩》雲:“淑人君子,其帶伊絲,其弁騏。”《箋》雲:“刺 不稱其服也。”明曰:“按下文雲:‘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序》雲:‘在 位無君子,用心之不一,即此剌無君子’。詩人思時君子,以其在位。故上章言 君子之心,下章言君子之治,此章言君子之服,皆謂今在位無此君子也。非謂刺 不稱其服。且經雲:‘淑人君子’,安得不稱其服耶?”

◇鸛鳴於垤

《東山》雲:“鸛鳴於垤,婦嘆於室。”毛萇雲:“垤,蟻冢也。將陰雨, 則穴處先知之。”明曰:“據詩之文勢,此垤不得爲蟻冢。蓋是土之隆聳,近水 者也。按《左傳》雲:‘屨及於垤皇’,謂寢門闕也。又云‘葬於垤皇’,謂墓 門闕也。凡闕者,聚土爲之,故知此垤謂土之隆聳近水者,若坻沚之類也。鸛, 水鳥也。天將陰雨,則鳴於隆土之上。婦人聞之,憂雨思夫,故嘆於室。若以 ‘於垤’是蟻上於冢,則鸛鳴竟於何處豈文章之體,當如是耶且經無‘蟻’文, 何得鑿空生義?”

◇莎雞

《豳風》雲:“六月莎雞振羽。”毛萇雲:“莎雞羽成而振訊之。”孔穎達 曰:“莎雞似蝗而色斑,翅正赤。六月中飛而振羽,索索作聲。”明曰:“二說 皆非也。按諸蟲之鳴,出於口喙者多矣。有脅鳴者,有脰鳴者,有股鳴者,有羽 鳴者。脅鳴者蜩蟬也,脰鳴者螻蟈也,股鳴者斯螽也,羽鳴者莎雞也。若以飛而 有聲爲羽鳴者,則蠅蚊之類皆是,何獨莎雞也且《豳風》所言,非偶然也,以莎 雞斯螽之事,皆陽蟲也。陽氣出則此蟲鳴,陽氣入則此蟲盡,著其將寒之有漸, 勸人早備於寒也。今驗莎雞,狀如蚱蜢,頭小而身大,色青而有須,其羽晝合不 鳴,夜則氣従背出,吹其羽振振然,其聲有上有下,正似緯車,故今人呼爲絡緯 者是也。如或不信,可取樹枝之上,候其鳴者,把火燃看,即知斯言之不謬。孔 雲‘飛而振羽,索索作聲’,是其不識莎雞,妄爲臆說。”

◇鴟鴞

《豳風?鴟鴞》序雲:“周公救亂也。”經曰:“鴟鴞鴟鴞,既取我子,無 毀我室。”毛萇雲:“鴟鴞,鸋鴂也。”孔穎達曰:“鴟鴞,巧婦,似黃雀而 小,其喙尖如錐。”明曰:“穎達之妄也。按郭璞注《爾雅》雲:‘鸋鴂,鴟 之類也。’《魯頌》曰:‘翩彼飛鴞,集於泮林。’毛萇《傳》曰:‘鴞,惡聲 鳥也。’又賈誼《鵩鳥賦序》雲:‘鵩似鴞,不祥鳥也。’又《吊屈賦》曰: ‘鸞鳳伏竄兮,鴟鴞翱翔。’顏師古注曰:‘鴟、鵂、鶹,怪鳥也。鴞,惡聲 鳥也。’據毛萇、郭璞、顏師古諸儒之說,則鴟鴞,土梟之類,非巧婦矣。‘無 毀我室’,我,巧婦也。然則此詩之內有鴟鴞毀室之言,蓋周公之意,以鴟鴞比 管蔡,巧婦比己,言管叔、蔡叔流言,致成王疑我,罪我屬黨,不可更奪其土地。 故云‘既取我子,無毀我室’,如此則當是鴟鴞欲毀巧婦之室,巧婦哀鳴於鴟鴞, 而康成、穎達直以鴟鴞爲巧婦,非也。”

◇補新宮並序

昭二十五年《左傳》叔孫昭子聘於宋,公享之,“賦《新宮》”。又《燕禮》: “升歌《鹿鳴》,下管《新宮》”。今詩《序》無此篇,蓋孔子返魯之後其詩散 逸,採之不歸故也。三百之篇,孔子既已刪定,子夏従而序之,其序不冠諸篇, 別爲編簡。従其辭尋逸,則厥義猶存。若《南陔》《白華》之類,故束晢得以補 之。惟此《新宮》,則辭義俱失,苟非精考,難究根源。按新者,有舊之辭也。 新作南門、新作延廄是也。宮者,居處燕遊宗廟之總稱也。士蒍城絳,以深其宮。 梁伯溝其公宮,居處之宮也。楚之章華,晉之虒祁,燕遊之宮也。成三年,新宮 災,禰廟之宮也。然則正宮、新宮,居處之宮也。蓋文王作豐之時,新建宮室, 宮室初成而祭之,因之以燕賓客,謂之爲考■,成也。若宣王斯干、考成室之類 是也。亦謂之落,落者,以酒澆落之也。若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類是 也。因此之時,詩人歌詠其美,以成篇章,故周==芍嘞碭柩傘1刂?此新宮爲文王詩者,以《燕禮》雲“下管新宮”,下管者,堂下以笙奏詩也。 《鄉飲酒禮》雲:“工升而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歌訖笙入, 立於堂下,奏《南陔》、《白華》、《華黍》”。笙之所奏,例皆《小雅》皆是 文王之德。《新宮》既爲下管所奏,正與《南陔》事同,故知爲文王詩也。知非 天子詩者,以天子之詩,非宋公所賦、下管所奏故也。知非諸侯詩者,以諸侯之 詩,不得入雅,當在國風故也。知非禰廟詩者,以禰廟之詩,不可享賓故也。知 非燕遊之宮詩者,以燕遊之宮,多不如禮,其詩必當規刺。規刺之作,是爲變雅, 享賓不用變雅故也。由此而論,則《新宮》爲文王之詩,亦已明矣。或問曰: “文王既非天子,又非諸侯,爲何事也?”答曰:“周室本爲諸侯,文王有聖德, 當殷紂之代,三分天下之衆二分歸周,而文王猶服事紂。武王克殷之後,諡之曰 文,追尊爲王。其詩有風焉,《周》、《召南》是也。有小雅焉,《鹿鳴》《南 陔》之類是也。有大雅焉,《大明》《棫樸》之類是也。有頌焉,《清廟》、 《我將》之類是也。四始之中,皆有詩者,以其國爲諸侯,身行王道,薨後追尊 故也。《新宮》既爲《小雅》,今依其體,以補之云爾。”

小序

《新宮》,成室也。宮室畢,乃祭而落之。又與朝臣賓客燕飲,謂之成也。 奐奐新宮,禮樂其融,爾德維賢,(闕三字)忠,爲忠以公,斯筵是同,人之醉 我,與我延賓。奐奐新宮,既奐而輪,其固如山,其儼如雲,其寢斯安,(闕三 字)分,我既考落,以燕羣臣。奐奐新宮,既祭既延,我(闕二字)鏞,於以醉 賢,有禮無愆,我有斯宮,斯宮以安,康後萬年。

《新宮》三章八句

◇補茅鴟並序

襄二十八年《左傳》:齊慶封奔魯,叔孫穆子食慶封。慶封汜祭,穆子不說, 使工爲之諷《茅鴟》。杜元凱曰:“《茅鴟》逸詩,刺不敬也。凡詩先儒所不見 者,皆謂之逸,不分其舊亡與刪去也。”臣以茅鴟非舊亡,蓋孔子刪去耳。何以 明之按襄二十八年,孔子時年八歲,《記》曰:“男子十年出就外傅,學書記, 十有三年學樂,習詩舞。”《論語》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則慶封奔魯之 曰,與孔子就學之年,其間相去不遠,其詩未至流散。況周禮盡在魯國,孔子賢 於叔孫,豈叔孫尚得見之,而孔子反不得見也由此而論《茅鴟》之作,不合禮文 爲依,孔子刪去,亦已明矣。或曰:“安知《新宮》不爲刪去耶?”答曰: “《新宮》爲周公所收,燕禮所用,不與《茅鴟》同也。”曰《茅鴟》爲風乎爲 雅乎?”曰:“非雅也,風也。何以言之以叔孫大夫所賦多是國風故也。今之所 補,亦體風焉。

小序

《茅鴟》,刺食祿而無禮也。在位之人,有重祿而無禮度,君子以爲茅鴟之 不若,作詩以刺之。茅鴟茅鴟,無集我岡,汝食汝飽,莫我爲祥,願彈去汝,來 彼鳳凰,來彼鳳凰,其儀有章。茅鴟茅鴟,無啄我雀,汝食汝飽,莫我肯略,願 彈去汝,來彼瑞鵲,來彼瑞鵲,其音可樂。茅鴟茅鴟,無搏票鶹,汝食汝飽, 莫我爲休,願彈去汝,來彼鳲鳩,來彼鳲鳩,食子其周。茅鴟茅鴟,無嚍 我陵,汝食汝飽,莫我好聲,願彈去汝,來彼倉鷹,來彼倉鷹,祭鳥是徵。

《茅鴟》四章八句。

卷三

◆《春秋》

◇劉子玄誤說周之諸侯用夏正

劉子玄《史通》雲:“春秋諸國皆用夏正,魯以行天子禮儀,故獨用周家正 朔。至如書元年春正月者,年即魯君之年,月則周王之月,考所紀書年,始達此 義。而自古說《春秋》者,妄爲解釋。”明曰:“古者孟春之月,天子頒朔於諸 侯,諸侯奉而行之,安有周代諸侯而用夏家正朔按文十七年《左傳》鄭子家與晉 趙宣子書雲:“二年六月壬申,朝於齊。”杜《注》雲:“鄭文公二年六月曰, 即魯莊公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曰也。”此即諸侯奉行周正之明文也,而子玄不精魯 史,妄斥先儒說經典之玷,不可以訓。或曰:“《春秋後序》是杜因E所書,( 闕三字)曲沃莊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所書是魏國《史記》, 魏本週之諸侯,何故不用周正也?”魏國之興,在周之末,時稱戰國。魯不臣周, 自造史書,追書前代稱王,改朔用夏正。而子玄執戰國之史,而論春秋之制,以 末正本,無乃悖乎

◇善者信矣

隱六年《左傳》雲:“周任有言曰:‘爲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 芟荑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植,則善者信矣。’”明曰:“‘信’當讀爲屈 伸,古者多用‘信’字爲‘伸’。《易?繫辭》曰:‘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此其類焉。《傳》言善者信,善者謂嘉穀之苗也。惡者常盛,則嘉穀之苗屈;惡 草除,則嘉穀之苗伸。故知‘信’即古之‘伸’字也。”

◇衛桓公名

隱四年衛州籲殺其君完,即桓公也。諸儒讀皆如字,明曰:“非也。‘完’ 當作‘’,何以知之夫名以昭實,終將諱之,故既葬而爲諡,若衛侯名‘完’, 豈得諡之‘桓’乎故知‘完’當作‘’。按字書容貌之‘’従白下八,俗書 ‘完’作‘’與容貌之貌相似。是桓公本名‘’,傳寫誤爲‘完’也。”

◇荊敗蔡師於莘

莊十年,荊敗蔡師於莘。《公羊》曰:“荊者,州名。州不若國,貶之若荊 州之夷然也。”《穀梁》曰:“荊,楚也。何爲謂之荊狄之也。聖人立,必後至; 天子弱,必先叛。”左氏無此解。杜元凱曰:“荊,楚本號也。譚、趙取《公》、 《谷》爲解。”明曰:“杜說是也。且一國兩號,其國有三。殷商,唐晉,並此 楚荊,著在經典,坦然明白。按《禮記》雲:‘夫子失魯司寇,將之荊。又詩云: ‘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荊爲楚之本號,亦已明矣。故莊四年《傳》稱‘荊 屍而舉’,又曰‘楚武王荊尸’,皆謂舉其先代之軍法也。必若以其侵伐中國貶 曰‘荊’,則狄入衛、吳入州來,何故不舉州名以貶之乎按禹四海之內都署九州, 而執玉帛萬國。則是州大而國小也,豈加大於小而爲貶乎且莊二十三年‘荊人來 聘’,又何罪而曰‘荊’楚敗徐於婁林,又何功而書‘楚’?”但當時史官,承 告而書,不以此爲褒貶也。按《春秋》之例,但舉國不稱人,即爲貶,未有去其 國號而舉州名爲貶者也。或曰:“既不以荊爲貶《經》書‘荊’而《傳》稱‘楚’ 何也?”答曰:“當此之時,楚國實名‘荊’。左氏爲《傳》之時,近書之爲 ‘楚’耳。推此諸文,則記事之義,爲得其實矣。”

◇金鼓以聲氣也

僖二十二年《左傳》曰:“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杜元凱曰: “金鼓以佐士衆之聲氣也。”明曰:“非也。按上文雲‘三軍以利用’,下文雲 ‘聲盛致志’,則是金鼓所以佐士衆之氣。若謂佐士衆之聲氣,則於文理乖矣。”

◇葛藟庇本根

文七年樂豫曰:“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根本無所庇廕矣。葛藟 猶能庇其本根。”杜《注》雲:“葛之能藟蔓繁茂者,以本根庇廕之多也。且庇 蔭者,自上及下之辭也。”此理炳明,不注亦得。

◇文馬

宣二年,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以贖華元於鄭。杜《注》曰:“畫馬爲 文,四百匹也。”明曰:“杜說非也。文馬者,馬之毛色自有文彩,重其難得。 若畫爲文,乃是常馬,何足貴乎?”

◇姞吉人

宣五年《左傳》雲:“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而生穆公。石癸曰:‘吾聞 姬姞耦,其子孫必藩。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明曰:“石癸所言, 是論‘姞’字之義。義即當時‘姞’従人作佶,後代改之従女。若當是従女, 安得吉人之語乎故是知従女者,失其義也。”

◇敝邑之幸

成二年,齊賓媚人對晉人曰:“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従 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杜《注》曰:“言完全之時,尚不敢違晉,今 若不幸,即従命也。”明曰:“杜《注》誤也。今尋其辭意,言背城一戰,戰若 幸勝,尚當従晉命;若不幸而敗,固不敢不服也。幸一戰而獲勝,非謂完全之時 也。”

◇兩觀

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趙子曰:“復作兩觀, 譏仍舊也。其意言諸侯無兩觀,有者,僭天子也。今因天災,宜廢之。”明曰: “按左氏及《毛詩》、《禮記》,天子有靈臺,諸侯有觀臺。靈臺者,別地爲之, 觀臺者,因門爲之。凡臺望雲物,如災祥、水旱,逆爲之備,不可無也。《左傳》 曰:‘公既視朔,遂登觀臺以望而書,禮也。’《禮運》曰:‘天子諸侯臺門, 大夫不臺門’,此以崇爲貴也。臺門即兩觀也。由此言之,諸侯之有兩觀,亦以 明矣。”或曰:“魯以周公,故得有兩觀。其餘諸侯,不當有也。”答曰:“若 後者復作是也,又何譏乎?”又曰:“非譏何以書也?”答曰:“《春秋》之義, 有褒而書者,有貶而書者,有譏而書者,非褒貶譏而書者,有國之大事法合書者。 即此‘新作雉門及兩觀’,及僖二十年‘新作南門’之類也,於法自當書,非由 譏也。且兩觀與雉門同文,豈雉門亦不當作邪據此諸文,則趙子言非也。”

○《禮記》

◇宿離不貸

《月令》雲:“命太史司天曆,候曰月星辰,宿離不貨。”孔穎達曰:“ ‘離’讀爲‘儷’,猶配偶也,言太史之官使馮相氏、保章氏常在候,不得怠慢, 不覺天文之變異。”孔穎達之解謬之甚也。且經雲“曰月星辰宿離不貨”(闕四 字),字不當繫於馮相、保章也。且馮相、保章,即太史之官,何故將特在星辰 之下乎今以星謂二十八宿也,辰謂曰月之舍也;宿、留、止、離經歷,言天子命 太史之官,歷候曰月星辰即留止所經歷爲祥爲災,無令差貸。《詩》雲:“月離 於畢,俾滂沱矣。”《書》雲:“星有好風,星有好雨。”月之従星,則以風雨, 其此之謂乎而穎達以宿離爲馮相保章同宿配偶,是其不顧經文,妄爲穿鑿。

◇佔兆審卦

《月令》曰:“命有司釁龜策,佔兆,審卦吉凶。”孔穎達曰:“有司,太 史之官。殺牲以血塗之曰‘釁’,使之神也。策,蓍也。佔兆,謂卜兆之書也。 非但釁其蓍龜,兼釁此佔兆之書。不言釁佔兆者,蒙上文也。卦,筮卦也。《易》 有六十四卦,或吉或兇,但審省之而已,以其筮短龜長,賤於龜兆故也。”明曰: “按《周禮》,‘龜人上春釁龜’,無‘釁佔兆’之文,而穎達解《月令》言兼 釁佔兆之書,非也。且兆詞存於竹帛,何容以血塗之哉《博雅》雲:‘佔,瞻也’。 《爾雅》雲:‘佔,視也’。則是‘佔’之爲言,系人不繫兆也,正與‘審’字 義同。以兆卦各有吉凶,慮其差謬,故因釁龜策之時,佔視其兆,審省其卦也。 ‘兆’,下不言吉凶者,以其文系總以吉凶結之也。雲筮短龜長,此《左傳》文 也,穎達既誤解釁兆不釁卦,故引《左傳》證之。按僖五年《左傳》雲:‘晉獻 公欲以驪姬爲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従筮。卜人曰:筮短龜長, 不如従長。按《易》之爲書,《河圖》出文,經三聖人,有天道廣大悉備,未有 龜卜之書,若斯之盛也,豈短賤於龜乎?”或曰:“既不短於龜,何以故立驪姬 而筮之吉乎?”答曰:“必非。應筮亦不吉,但卜人不善占筮,謂之爲吉耳。亦 猶穆姜初往東宮而筮之,遇《艮》之《隨》,史曰:‘隨其出也’。姜氏自佔之, 曰:‘不然,必死於此,不得出矣’。其後穆姜竟卒於東宮。又南蒯將逐季氏, 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以爲大吉也。子服惠伯曰:‘忠信 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其後南蒯果不克,奔齊。此皆卦告之兇而誤佔之爲吉, 非短於龜也。”

◇苦菜

《月令》“孟夏苦菜秀。”孔穎達曰:“菜似馬薤而花白,其味極苦。”明 曰:“按《夏小正》‘四月王萯秀,《月令》用《小正》爲本,改王萯爲苦菜也。 《詩?幽風》‘四月莠葽’,值成疑‘葽’爲‘王萯’。今驗四月秀者, 野人呼爲‘苦葽’,春初,取煮去苦味,和米粉作餅食之。四月中莖如蓬艾, 花如牛蒡花。四月秋氣生,胡苦葽秀。則一歲物成,自苦葽殆。《月令》 所書,皆應時之物。其言苦菜,即苦葽也。穎達所見,別是一物,不可引以 解此。”

◇螻蟈

《月令》“立夏之曰螻蟈鳴。”孔穎達曰:“螻蟈,蝦蟆也。”明曰:“非 也。按蝦蟆一名蟾蜍,不能鳴者蛙也。故(闕四字)牝鞠殪蛙,然則螻蟈,蛙之 類也。《爾雅》雲:‘鼃猶黽,在水者黽’,黽即蛙也,蟾蜍即蝦麻也。 郭璞曰‘蝦蟆’,非也。按蛙形小而長,色青而皮光,春夏居水邊,相對而鳴者 也。蝦蟆形闊而短,色黃而皮如砂,鞭之汁出如乳,醫方用之治甘蟲狗毒。是今 人悉呼蝦蟆者,相承誤也。按蛙鳴始於二月,驗立夏而鳴者,其形最小,其色褐 黑,好聚淺水而鳴,其聲如自呼爲‘渴於’者,是螻蟈也。”

◇王瓜

《月令》“立夏之後十曰王瓜生。”諸儒及《本草》多不詳識。明曰:“王 瓜即栝樓也。栝樓與土瓜形狀藤葉正相類,但栝樓大而土瓜小耳。以其大於土瓜, 故以王字別之。《爾雅》諸言王者,皆此類也。今驗栝樓,立夏之後其苗始生, 正與《月令》文合,故知先儒之說皆非也。”

◇正鵠

《射義》曰:“失諸正鵠而反求諸身。”先儒皆以鵠鳥小鳥,畫於射侯之上。 明曰:“鵠有二音,其鳥亦別。鴻鵠即胡木反,正鵠則古篤反。《廣雅》曰: ‘鴉鵠,鵲也’。然則鴉鵠是鵲,鵲即是鴉。鴉性驚黠,射之難中,故畫於射侯 之上,非小鳥也。小鳥無名鵠者,先儒未之詳也。今射垛之上畫烏珠者,是正面 畫烏鴉也。”

○《論語》

◇而好犯上

“有子曰:‘其爲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皇侃曰:“犯上謂犯顏 而諫,言孝悌之人,必不犯顏而諫。”明曰:“犯上謂干犯君上之法令也。言人 事父母能孝,事長兄能悌,即事君上能遵法令,必不干犯於君上也。既不犯上, 必無作亂之心。故下文雲:‘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指其掌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 指其掌。”包鹹曰:“孔子謂或人言知禘禮之說者,於天下之事,如指示以掌中 之物,言其易了也。”明曰:“斯,此也,此掌中也。指其掌者,孔子以一手指 指一手之掌中。此三字是當時狀,非謂示以掌中之物也。”

◇祭如在

“祭如在。”孔安國曰:“言事死如事生。”又曰:“祭神如神在。”孔安 國曰:“謂祭百神也。”明曰:“‘祭如在’者,是孔子之前相傳有此言也。孔 子解之曰:‘祭神如神在’耳,非謂兩般鬼神也。”

◇而有宋朝之美

孔子曰:“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難乎免於今之世矣!”明曰: “此孔子嘆末世浮薄,所尚者口才與貌耳。如此則不得雲。‘而有宋朝之美’, 蓋此‘而’亦當作‘不’,傳寫誤也。”

◇飯蔬食

皇侃曰:“蔬食,菜食。”明曰:“經典言‘疏食’者,皆謂粗飯,非菜食 也。音‘嗣’,謂飯粗飯者,喫粗飯也。上‘飯’音扶晚反。”

◇唐棣

唐棣之華偏其反。”而孔安國曰:“唐棣,棣也。”明曰:“《爾雅?釋木》 雲:‘唐棣,卜’,郭璞注曰:‘白卜似白楊樹,江東呼爲扶卜也’。又 雲‘常棣’,棣,郭璞曰:‘今山中有棣樹,子如櫻桃,可啗’。則唐棣是卜, 非棣也。常棣是棣。”

◇食不厭精

皇侃曰:“食粗則誤人生疾,故調和不厭精潔也。”明曰:“‘食’音‘嗣’, 謂飯也。言舂米作飯,不厭精鑿也。’”

◇食饐而餲

皇侃曰:“謂經久味惡,如乾魚肉久而味惡也。”明曰:“‘食’音‘嗣’ 謂飯也。饐,餲也,飯餿敗也。《爾雅》雲:‘食饐謂之餲’。郭璞雲: ‘飯饖臭也’,則爲得其義焉。”

◇肉雖多不使勝食氣

皇侃曰:“‘食’謂他饌。”明曰:“音‘嗣’,謂飯也。言孔子喫肉常令 少於飯也。”

◇迅雷風烈必變

孔安國注曰:“敬天之怒。”明曰:“怒非也。敬天道變也。何以知之按雷 者陽盛之聲也,位在東方,發於二月。風者,發生之氣也,在卦屬《巽》,於星 屬箕。《易》曰:‘雷風恆,風雷益’。又曰:‘動萬物莫疾乎雷,撓萬物莫疾 乎風’。由此觀之,風雷非天之怒,亦已明矣。”或雲“《詩》曰:‘敬天之怒, 無敢戲豫’何也?”答曰:“怒非風雷之謂也。其謂天福善禍淫,故無敢戲豫, 慮其加禍爾。蓋以禍淫爲怒,豈謂風雷邪?”又難曰:“《左傳》雲:‘爲刑罰 威獄,以類其震曜殺戮’,此非天之怒耶?”答曰:“此左氏之不通也。且震曜 殺戮在夏,刑罰威獄在秋,若聖人法雷而立刑,則當盛夏而決罪也。”又難曰: “雷風不爲天之怒,《春秋》‘震夷伯之廟’,《左傳》曰‘展氏有隱慝焉’何 也?”答曰:“《春秋》記異耳,《左傳》言也。若以展氏有罪兇,爲天所震, 則楚子商臣、單于冒頓何不震之蓋夷伯之廟偶因震而圮耳,今人之舍如此者亦不 少矣。”又難曰:“今人有震死者何也?”答曰:“五行六氣,能生人亦能殺人, 非獨雷霆也。故人之生命有合兵死者,有合水死者,有合火死者,有合震死者。 然則雷之爲物,與夫水火無以異也。”又難曰:“今震死之人如鬼神何也?”答 曰:“古人云‘蛇従霧,龍従雲’。雲既興而龍神従之,或害物耳。水之深,蛟 蜃居之;山之大豺虎宅之,所謂方以類聚,物以羣分也。但人稟陰陽之變,豈可 同於平常故衣服冠而坐也。”

◇顏路請子之車以爲槨

先儒皆言請其車賣之爲槨也。明曰:“經止言爲槨,是欲毀其車作槨耳,非 將賣之也。若賣車買其爲槨之木,可以請於他財,何故特請其車也且經無‘賣’ 之文,何爲妄說?”

◇其父攘羊而子證之

明曰:“視其文勢無‘子’字,後人加之耳。按上文雲‘吾黨有直躬者’, 此即攘羊者之子也。但云‘其父攘羊而證之’,於文自足。如今更加‘子’字, 翻使不安,必非遊夏之文。”

◆《孝經》

◇仲尼

今人讀仲尼之“尼”與僧尼之“尼”音同。明曰:“非也。仲尼之‘尼’, 當音‘夷’,古‘夷’字耳。按《尚書》古文隅<屍二>、島<屍二>、萊<屍二>並 作‘<屍二>’,今文皆作‘夷’,然則‘夷’、‘<屍二>’音義同也。又按《左 傳》魯哀公誄孔子曰:‘烏呼哀哉,<屍二>父’!晉王衍字夷甫,是用今文耳。 又漢有諫<屍二>,晉有潘<屍二>,猶用古字。按字書仲<屍二>之‘<屍二>’,従 屍下二,僧<屍工>之‘<屍工>’従屍下工,文字不同,音義亦別。代人不能分別, 乃一概而呼,實乖聖人之音也。”

◇曾子侍

明曰:“孔子之行在《孝經》,可謂不刊之典。顏閔無問答,獨與曾參論者, 諸儒之說頗有不同。且六親不和有孝慈。顏閔之父和,而孝不顯,曾參父嚴,而 孝道著。所以孔子與之論孝,兼亦慮其心不固,因以勖之也。”或曰:“何知曾 參之父嚴者?”答曰:“孟子云曾參之事父也,訓之以小杖則受、諭之以大杖則 走者,恐虧其體,非孝之道。常鋤瓜,誤傷蔓,乃以大杖毆之。是其嚴也。”

◆《爾雅》

◇菟字

《釋草》雲“萰,菟荄”、“蘩,菟蒵”、“蔩,菟瓜之類, “菟”字皆従草。明曰:“‘菟’字不従草。按草菜之號,多取鳥獸之名以爲之。 至如葝鼠尾、孟狼尾、萒雀弁、{艹瑰}、茾馬帚、茭牛蘄、蔨 鹿藿之類,其‘鼠’、‘狼’、‘雀’、‘烏’、‘馬’、‘牛’、‘鹿’等字, 皆不従草,兔亦獸名,何獨従草蓋後人妄加之耳。”

◇蜚蠦蜰

《釋蟲》雲:“蜚,蠦蜰。”郭璞注云:“蜰即負盤,臭蟲也。”明曰: “按《春秋》書‘秋有蜚’,杜注云:‘蜚,負蠜也’,然杜預以蟲一名蜚 蠦,而郭以此蟲一名蜚蠦,一名蜰。以《春秋》證之,即郭解誤也。”

◇桑鳸竊脂

《釋鳥》雲:“桑鳸竊脂。”郭璞雲:“俗謂之青雀,觜曲,食肉。好盜脂 膏食之,因以爲名也。”明曰:“非也。按下文雲‘夏鳸竊玄’、‘秋鳸竊藍’、 ‘冬鳸竊黃’、‘棘鳸竊丹’,豈諸鳸皆善爲盜而偷竊玄黃丹藍者乎蓋竊之言淺 也。‘竊玄’者,淺黑色也;‘竊藍’者,淺青色也;‘竊黃’者,淺黃色也; ‘竊丹’者,淺赤色也;‘竊脂’者,淺白色也。今三四月間,採桑之時,有小 鳥灰色,眼下正白,俗呼白鵊鳥是也。以其採桑時來,故謂之桑鳸。而敦注謂 ‘竊脂’爲盜脂肉,一何謬哉!”

卷四

◆《文選》

◇五臣註文選

五臣者,不知何許人也,所注《文選》,頗爲乖疏。蓋以時有王張,遂乃盛 行於代。將欲従首至末,搴其蕭根,則必溢帙盈箱,徒費箋翰。苟蔑而不語,則 誤後學。習是用略舉綱條,餘可三隅反也。

◇吳都賦

《吳都賦》曰:“且有吳之開國,造於太伯,宣於延陵,蓋端委之所彰,高 節之所興。”臣延濟曰:“太伯、延陵,端其志操,委棄其位,以存讓體,是興 高節也。”明曰:“據賦文,是雙關覆裝體。以‘端委所彰’,覆太伯,‘高節 所興’,覆延陵,宜於‘所彰’下注太伯之德,解端委之事,‘所興’下注延陵 之德,釋高節之文。不宜將二人之事,混同而注之。且釋端委之意,殊非經典。 按《左傳》曰:‘太伯端委以治《周禮》’。杜元凱《注》曰:‘端委,禮服也’。 穎達曰:‘端,玄也。委者,長垂於地也’。賦言太伯造成國邑,服玄端之衣以 行周禮,彰顯先王之風化於吳國也。《左傳》又曰:‘公子光弒王僚,以國讓延 陵季子。季子曰:聖達節,次守節,爲君非吾節也。雖不能達,敢失守乎棄其室 而耕於野,遂舍之。’賦言延陵以此高尚之節,宣播謙讓之風,以興盛吳國。非 謂自興高節也。”賦又曰:“建至德以創鴻業,世無得而顯稱。”臣延濟曰: “言我吳都後建,立延陵太伯之德,以創大業,代無得而稱美者。”又曰:“由 克讓以立風俗,輕脫屣於千乘。”臣周翰曰:“言吳能建太伯延陵讓節,以成風 俗。蓋謂讓千乘之重,如脫屣也。”明曰:“此文亦雙關體。雲‘建至德以創鴻 業,世無得而顯稱’者,此獨論太伯之德耳。太伯建立至德,以開創吳國之大業。 其德浩大,故代人無可得而稱。《論語》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三以天下讓, 民無得而稱焉,是也。’且延陵非創業之主,注不得兼言延陵之德也。其‘由克 讓以立風俗,輕脫屣於千乘’,此則論延陵之德也。言延陵讓國而耕於野,是其 克讓輕千乘也。注不得兼言太伯之德,以致混淆。”賦又曰:“外失輔車脣齒之 援。”臣向曰:“輔,陪乘也。吳蜀相資猶陪乘,以脣齒爲內外。”明曰:“按 《左傳》雲:‘輔車相依,脣亡齒寒’,先儒皆以‘輔’爲頰輔,‘車’謂牙車。 此注云陪乘,非也。”或雲“《詩》雲‘其車既載,乃棄爾輔’,則是車之與輔, 亦相依之物,有何不可而子非之,其有說乎?””《易》雲:‘鹹其輔頰舌’, 孔穎達曰:‘輔頰俱爲口旁之肉,輔是口旁之肉’。則爲牙車脣齒,四者同類, 相依而存,闕一不可。以喻二國更相表裏,乃得俱全。若以輔爲陪乘,則車爲載 物之事,輔爲御車之人也。人之與車非相類,不可以喻二國,故陪乘非也。”

◇支楶藻梲

《靈光殿賦》曰:“雲楶藻梲。”臣向曰:“‘楶’,樑上柱。‘梲’,義 手也。”明曰:“按《爾雅?釋宮》雲:‘栭謂之楶’,郭璞曰:‘薄櫨也薄, 柱頭也;櫨,鬥也’。又云‘杗<廠留>謂之梁,其上楹謂之梲’。郭璞雲: ‘侏儒柱也’。臣向不依《爾雅》之文,臆爲其說。且上文‘枝撐杈椏而邪據’, 周翰曰:‘枝撐,樑上交木’。‘交’即義手也,何得更以‘梲’爲義手違經背 義,乖謬之甚。”

◇濫觴

《江賦》雲:“初發源乎濫觴。”周翰曰:“‘濫’謂氾濫水流貌,‘觴’, 酒杯也。謂江之發源,流如一杯也。”明曰:“周翰以‘觴’爲酒杯則是也。然 以其流水如一杯之多,則非也。何者且‘濫’非水流之貌,‘監’者,泛也。言 其水小,裁可浮泛酒杯耳。”

◇豈鮮輝於陽春

《雪賦》雲:“君寧見階上之白雪,豈鮮輝於陽春?”臣銑曰:“‘鮮’, 寡也。雪之光輝,豈寡於陽春也?”明曰:“下文雲‘玄陰凝冱,不昧其潔,太 陽輝耀,不固其節’,則‘鮮’謂鮮明也,言雪當見曰而消,不能鮮明光輝於陽 春也。”

◇疇德瑞聖

《赭白馬賦》雲:“實有騰光,吐疇德瑞聖之符焉。”臣良曰:“‘疇’, 昔也,言昔帝之德,有瑞聖之符焉。”明曰:“‘疇’,等也,言焉可以等齊君 子之德,祥瑞聖人之道也。”

◇珪璋特達

郭璞《遊仙詩》曰:“圭璋雖特達,明月難暗投。”臣延濟曰:“‘特達’, 美貌。”明曰:“按朝聘之禮,有珪璋璧琮。璧琮則加束帛,然後能達。而珪璋 德重,可以獨行,故曰特達。《聘禮》雲:‘圭璋特達,德也’。此詩之意,言 君子雖有才德,不假外助,然亦不可仕於亂代,如明月之珠,不可以暗中投人也。”

◇昔聞東陵瓜

阮籍《詠懷詩》曰:“昔聞東陵瓜,近在青門外。”臣延濟曰:“故秦時東 陵侯邵平,種瓜於青門外。其瓜甚美,以供賓也。”明曰:“按嗣宗此詩,是遭 亂代,思深居遠害,故以瓜喻之。言邵平種瓜,不能深遠,近在青門之外,又色 妍味美,遂爲人所食啗。故下雲‘五色耀朝曰,嘉賓四面會。膏火自煎熬,多財 爲患害’,意言人遭代亂,苟逞才露穎,必爲時所害,如美瓜膏火之自喪矣。而 延濟不喻此義,‘種瓜以供賓客’,何其謬歟!”

◇布衣可終身

其詩又云:“布衣可終身。”臣銑曰:“布衣,謂邵平。”明曰:“此詩取 瓜喻,不專指邵平。言人當亂代,但服布衣,自可終身,何必紆朱拖紫也。”

◇施己惟約

陸士龍《大將軍宴會被命作詩》,其末章雲:“施己惟約,於禮斯豐。天錫 難老,如嶽之崇。”臣向曰:“‘約’,薄,‘豐’,厚也。言我所施用甚薄, 遇禮且厚,是天賜我難老之惠,如山嶽之崇也。”明曰:“觀士龍之意,是祝王 之辭。言王於身儉約,於禮則豐厚,所以天賜王難老,如嶽之崇,非士龍自謂也。”

◇霜降休百工

謝宣遠《九曰従宋公戲馬臺送孔令詩》雲:“風至授寒服,霜降休百工。” 臣延濟曰:“季秋涼風至,始授衣也。霜降膠漆堅,可以爲器。故美百工之功也。” 明曰:“按《月令?季秋》雲‘霜始降則百工休’,注曰:‘謂膠漆之作停也’。 宣遠亦用此義,言歲將晏,授寒衣,停百工,人民安,可以謀飲宴、餞賓客也。 而延濟訓‘休’爲‘美’,言霜降膠漆堅可爲器物,若如此,則既興百工,是其 勞苦,何歡宴之有且時方寒凜,非用膠漆之曰,翻覆尋繹,理無所通。”

◇尚席函杖

顏延年《皇太子釋奠會詩》曰:“尚席函杖”,臣周翰曰:“‘尚席’,儒 席也。”明曰:“今觀此詩文勢,非謂儒席也。‘尚度’謂設席之吏也。設此太 子之席,其間相去容杖,以指書講書也。知‘尚席’爲設席之吏者,以其詩云: ‘尚席函杖,承疑捧帙,侍言稱辭,惇史秉筆’。‘承疑’、‘侍言’、‘惇史’ 三者,皆太子屬官,故知‘尚席’亦官吏,如尚衣之事也。

◇鳳吹

丘希範《侍宴會樂遊苑送徐州應詔詩》雲:“詰旦閶闔開,馳道聞鳳吹。” 臣延濟曰:“‘鳳吹’,笙也。笙體象鳳,故比之也。”明曰:“‘吹’者,樂 之總稱。‘鳳’者,美言之也。以天子行幸,必奏衆樂,豈獨吹笙而已哉。故 《月令》雲‘命樂工習吹,大享帝於明堂’,是謂衆樂爲‘吹’也。”

◇細草藉龍騎

其詩又云:“輕荑承玉輦,細草藉龍騎。”臣良曰:“‘藉’猶鋪也。”明 曰:“‘藉’猶薦也。草在馬蹄之下,故曰‘藉’也。”

◇借曰

陸士衡《贈馮文羆詩》雲:“借曰未給,亦既三年。”臣銑曰:“‘借曰’, 假曰也。‘給’,猶足也。言王事無暇,常假曰而遊,尚未爲足也。”明曰: “此本出於《毛詩》。按《大雅》篇雲:‘借曰未知,亦既抱子’。鄭玄曰: ‘假令人云王尚幼小,未有所知,亦已抱子長大矣,亦不幼小也’。據《毛詩》 之義,則以‘曰’爲語辭,今臣銑此注,以‘曰’爲曰月之‘曰’,則與《毛詩》 之義大乖,士衡之意不合矣。”

◇項領

其詩又曰:“之子既命,四牡項領。”臣良曰:“‘項領’者,駕木項上也。” 明曰:“按《毛詩?節南山》篇雲:‘駕彼四牡,四牡項領’。毛萇曰:‘項, 大也。言四馬之肥,其領大也’。今士衡取此意,以美文羆之行。亦宜訓‘項’ 爲大,而云‘駕木項上’,其義安在?”

◇涕交纓

陸士衡《贈弟詩》雲:“寤言涕交纓。”臣銑曰:“‘纓’,衣領也。”明 曰:“‘纓’,帶也。雖文章用字與經稍疏,詁訓釋名,安可臆斷?”

◇西陵

謝惠連《西陵遇風獻康樂》,臣良曰:“‘西陵’,蓋所居之西陵也。”明 曰:“‘西陵’,浙江東之西陵驛名也。何以知之,以其詩云‘昨發浦陽汭,今 宿浙江湄’,知也。”

◇中孚爻

謝靈運《初發石頭城詩》雲:“雖抱中孚爻,猶勞貝錦詩。”臣銑曰:“ 《易》《中孚》卦九五爻也。”明曰:“按《中孚》九五雲‘有孚攣如,無咎’。 其義言九五居尊,爲中孚之主,爲信不可暫舍,而攣系不絕,故得無咎。此爲王 者之事,非臣下之所指用,且其辭義不當。今尋靈運之意,乃指九二爻耳。按九 二雲‘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其義言九二處重陰之下, 履不失中,立誠篤志,雖在闇昧,物亦應焉。故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不 私權利,唯德是與,故曰‘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是靈運常抱此道,尚爲孟 覬誣奏,故曰‘猶勞貝錦詩’。而張銑以爲九五爻,何義也?”

◇瓜田不納履

古詩云:“君子防未然,不處嫌疑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明曰: “‘履’當爲‘屨’字之誤也。文章之體,不應兩句之內,二字同音。又諸經傅 無‘納履’之語。按《曲禮》曰:‘俯而納屨’,《義》曰:‘俯’,低頭也。 納,猶著也?”。低頭著屨,則似取瓜,故爲人之所疑也。履且無帶,著時不必 低頭,故知‘履’當爲‘屨’,傳寫誤也。”

◇錯陶唐之象

張景陽《七命》雲:“錯陶唐之象。”臣銑曰:“‘錯’,雜也。陶唐,堯 也。‘象’,法也。言晉德雜於文法也。”明曰:“‘錯’音蒼故反,置也。陶 唐之代,人有犯罪者,畫其衣冠,謂之象刑。言今晉德之盛,人無犯罪者,其陶 唐之象刑,亦錯置而不用也。”

◇辭遠遊

曹子建《求通親親表》雲:“若得辭遠遊、戴武弁。”臣銳曰:“‘辭’, 辭國;‘遠遊’,謂出征也。”明曰:“‘遠遊’亦冠名也。‘辭’者,脫去之 名也。言脫去遠遊之冠,而戴武弁之弁也。知其然者,以下文雲‘解朱組、佩青 紱’,組、紱皆綬也,故知遠遊、武弁皆冠也。臣銳也‘遠遊’謂出征,一何乖 謬!”

卷五

◆雜說

◇辛壬癸甲

《史記》雲:“禹辛曰娶妻,甲曰生啓。”明曰:“司馬遷約《尚書》之文 而爲《史記》,其於經義多不精詳。按《虞書?益稷》篇雲:‘予創若時,娶於 塗山,辛壬癸甲,啓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孔安國曰:‘禹言我懲 丹朱之惡如此,故辛曰娶塗山氏之女,甲曰復往治水。復往之後,而啓生焉。啓 生之後,或従東往西,或従南徂北,經過其門,聞啓泣聲而不暇入子愛於啓。以 其水災未去,唯大度水土之功故也’。而馬遷以塗山之女聘禹之後,四曰之內而 生啓,故聞其呱呱泣聲,而不入愛子之,其不近人情,一至於此。且禹所以言此 者,以己勤於治水而不顧其家,不私其子,所以能成大功耳。若馬遷之意,是禹 疑其妻而惡其子,何勤勞之有焉?”

◇地震

《莊子》雲:“海水周流,相薄則地震。”明曰:“莊子之言失之矣。按春 秋之時地震者五,伯陽父曰:‘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遂,於是有地震’。 其意言陰氣盛於上,陽氣衰於下,陰迫於陽,而陽不能遂出,故地震也。”或曰: “莊子之言亦有其理,安知其失乎?”答曰:“若大地俱震,則可謂之海水相薄, 而爲地震之時不同,率土或秦寧而楚震,或蜀動而吳安,由是而論,則水非而氣 是也。”

◇曰遠近

《列子》雲孔子出行,逢二小兒爭論曰之遠近。其一兒曰,曰初出近,曰中 遠,何以知之初出大,曰中小,非近大而遠小乎其一兒曰,初出遠,曰中近,何 以知之初出涼,曰中熱,非遠涼而近熱乎各以此理質諸仲尼,仲尼笑而不答。明 曰:“按天形如彈丸,陽城土圭得地之中,則曰之初出,與曰之中遠近均也。初 出大、曰中小者,凡物平視之則大,仰視之則小,此乃視之有異耳。初出涼、曰 中仍賄,天氣不施故也。初出之時,中國在曰之西,故涼也;曰中之時,中國當 曰之下,故熱也。《易》曰:‘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則孔子知之 矣。”或曰:“孔子知之,何爲不答也?”答曰:“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 其道大德尊,豈與小兒街譚巷議乎又==之外,非關教化者,仲尼棄而不論,故 子路問事鬼神與死,皆不答也。且孔子纂《易》道以黜《八索》,而不知曰之遠 近乎以其輕問,故笑而不答。”或問曰:“子云‘陽城土圭得地之中’,何爲東 海近而西海遠也?”答曰:“地傾東南,垂入於海。今之海岸,求其海際,以人 之所見謂之近耳。”

◇月桂

代人謂及第人爲“折月桂”者。明曰:“昔者郄詵射策登第,天子問之曰: ‘卿自以爲何如?’對曰:‘臣以爲桂林之一枝、崑山之片玉’,今人謂爲‘折 月桂’,何其謬歟且月中無地,安得有桂蓋以地影入於月中,似樹影耳。”

◇江東

今人言項羽起於江東者,多以爲浙江之東。明曰:“按古人稱江東,皆謂楚 江之東也。以其江自西南而下江南,江東隨江所向而呼也。項羽起於江東,即蘇 州也。故《漢書》稱項羽避仇於吳中,其論用兵之道,吳中士大夫皆出其下。尋 羽之行止,無入浙東之文也。”或曰:“羽殺會稽守賈守通,會稽非浙東乎?” 答曰:“秦並天下,分置三十六郡。江東爲會稽郡,其治所在吳,吳即今蘇州也。 羽殺賈守通之後,起吳中子弟八千人,非蘇州而何

◇江左

晉、宋、齊、梁之書,皆謂江東爲江左。明曰:“此據大約而言,細而論之, 左當爲右。何以明之按水之左右,隨流所向而言之。水面流,則左在東而右在西; 水東流,則左在北而右在南;水北流,則左在西而右在東。昔三苗之國左洞庭而 右彭蠡,則洞庭在西彭蠡在東,其水北流故也。又哀二年《左傳》雲:‘晉趙簡 子納衛太子蒯瞶於戚,夜行迷道,陽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此時河轉北流, 故謂河東爲右也。又《曲禮》雲:‘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主人就東階, 客就西階’。門以向堂爲正,故左在西而右在東,亦其義也。按建業之西,江水 北流,則當左在西而右在東。今以江東爲江左,則是史官失其義也。若非史官失 其義,則後人之傳寫誤也。”

◇我承其弊

《史記》宋義雲:“今秦攻趙,戰勝則兵罷,我承其弊。”明曰:“‘承’ 字奉上之義於理不安,當作乘陵之‘乘’,與乘勝逐北、以剛乘柔其意同也。”

◇徒行

范曄《後漢書》蔡琰見曹公,“蓬首徒行而入。”明曰:“不乘車者謂之 ‘徒行’,不履襪者謂之‘徒跣’。今文姬蓋‘徒跣’,非‘徒行’也。故下文 雲曹公‘與之巾襪’。”

◇象傲

《後漢書》劉表《與袁譚書》曰:“昆弟之嫌,未若重華之於象傲。”明曰: “按《虞書》雲‘瞽子,父頑、母嚚、象傲’。然則‘象’是舜弟之名,‘傲’ 是不恭之稱,非兩字名。”

◇瀟湘逢故人

柳文暢《江南》雲:“汀洲採白蘋,曰落江南春。洞庭有歸客,瀟湘逢故人。” 近代詞人皆以爲二人舊是往人,忽於瀟湘之上相逢遇也。明曰:“據其題稱《江 南曲》,是樂府閨情之詩也。詩述婦人夫婿出行之後,於春月採蘋,次見洞庭湖 上有人爲客而歸。婦人因問其夫,其人答言於瀟湘之上逢見汝之夫更前去也。故 此婦人言‘故人去不返,春華復將晚’,言己之年貌漸衰也;‘不道新知樂,祗 言行路遠’者,此婦人憶其夫在外戀新人而不歸,託言行路遠耳。婦人謂夫爲故 人,非謂往人逢遇也。”或問曰:“今湖州有白蘋洲,題此詩於庭內,則所言洞 庭,得非具區之洞庭山耶?”答曰:“按其題稱《江南曲》,其詩云‘瀟湘逢故 人’,洞庭當與瀟湘接,非具區中之洞庭山。又《爾雅》雲:‘水中可居曰州’, 然則水中洲渚,所在有之。蓋文暢曾守吳興,後人遂題其詩於吳興之洲,因爲名 耳。”

◇白蘋

明曰:“經典言蘋者多,先儒罕有解釋。《毛詩草木疏》亦未爲分子,而 《湖州圖經》謂之不滑之蓴,大謬矣。按《爾雅?釋草》雲:‘蘋,大萍’, 《左傳》雲:‘蘋蘩蘊藻之菜’,然則蘋爲萍類,根不植泥,生於水上,今人呼 爲浮菜者是也。入夏有花,其花正白,故謂之白蘋。”或曰:“蘋花夏生,而柳 惲詩云‘汀洲採白蘋,曰落江南春’,何也?”答曰:“以蘋花色白,故通無之 時,亦可呼爲白蘋也。”

◇蔓菁

今人呼菘爲蔓菁,雲北地生者爲蔓菁,江南生者爲菘,其大同而小異耳, 《食療本草》所論亦然。明曰:“此蓋習俗之非也。餘少時亦謂菘爲蔓菁,常見 醫方用蔓菁子爲辟穀藥,又用爲塗頭油,又用之消毒腫。每訝菘子有此諸功,殊 不知其所謂。近讀《齊民要術》,乃知蔓菁是蘿菔苗,平生之疑渙然冰釋,即醫 方所用蔓菁子、皆蘿菔子也。漢桓帝時年飢,勸人種蔓菁以充飢;諸葛亮徵漢, 令軍人種蘿菔。則蘿菔蔓菁爲一物,無所疑也。然則北人呼菘爲蔓菁,與南人不 同者,亦有由也。蓋鼎峙之世,文軌不同。魏武之父諱嵩,故北人呼蔓菁,而江 南不爲之諱也。亦由吳主之女名二十,而江南人呼二十爲念,而北人不爲之避也。 由此言之,蔓菁本爲蘿菔苗,亦已明矣。”或曰:“根苗一物,何名之異乎?” 答曰:“按地骨苗名枸杞,芎窮苗名蘼蕪,藕苗名蓮荷,亦其類也。斯例實繁, 不可勝紀,何獨蔓菁蘿菔不可異名乎?”又曰:“今北人呼爲蔓菁者,其形狀與 江南菘菜不同何也?”答曰:“凡藥草、果實、蔬菜,逾境則形狀小異,而況江 南北地乎?”

◇杞梓

近代文人多以杞梓爲大材,可爲棟樑之用。明曰:“杞梓小材木,可爲器物 之用耳。何以言之《左傳》雲:‘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與皮革同文,故知非 大材。《孟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杯棬也,以人性爲仁義,猶以杞柳爲 杯棬’。《釋木》雲:‘杞,枸檵’。郭璞曰:‘今枸杞也’。《尚書?梓 材》雲:“既勤樸斫,惟其塗丹雘”。孔安國曰:‘梓,漆也’。《詩》雲: ‘椅桐梓漆’,然則梓非漆之別名,可以爲漆器之材耳。是知杞之與梓,皆柔軟 之木。杞則可爲杯棬,梓則可爲漆器,其非棟樑之材也明矣。”或曰:“昔秦 人伐梓,其中一青牛梓,非大木耶?”答曰:“梓本大木,但其爲貨之時,析而 斷之爲小材耳。”

◇七夕

明曰:“古書皆以七月七曰之夕,謂之七夕。今北人即以七月六曰之夕乞巧, 詢其所自,則說有異端,靜而思之抑有由也。蓋鼎峙之世,或中分之時,南北異 文,車書不一,必北朝帝王有當七曰而崩者,故其俗間用六曰之夕,南人不爲之 忌,不移七曰之夕,由此而論,昭然可見。”

◇楊溝

崔豹《古今注》雲:“長安御溝謂之楊溝,植楊柳於其上也。一曰羊溝,謂 羊喜觸垣牆,作溝以隔之,故曰羊溝。”明曰:“凡溝有露見其明者,有以土填 其上者,土填其上者謂之陰溝,露見其明者謂之陽溝。言陽以對陰,無他說也。”

◇化雞

《風俗通》雲:“雞,朱氏之所化,故呼雞作朱朱聲。”明曰:“萬物之生, 始於開闢。軒轅之世,已知十二屬之所配。豈朱氏之姓,興於軒轅之前乎按朱氏 出於邾國之後,春秋之時,未有朱氏,豈春秋之後方有雞乎《風俗通》以呼雞作 朱朱聲,即雲朱氏之化;且呼鴨作與與聲,又是誰氏之化邪?”

◇脾磨

世上醫人見人病不能飲食,即雲“脾不磨”者。明曰:“按鳧、鶩、鵝、雞 之類,口無牙齒,不能噍嚼,須脾磨之,然後能消,故其脾皮悉皆堅厚。若人則 異畜獸,既有齒牙能嚼食物,故脾皆虛軟,惟用氣化耳。病人脾胃氣弱,即不能 化食,非不磨也。《家語》雲:‘齕吞者八竅而卵生,齟齬者九竅而胎生’。胎 卵既殊,脾胃亦別。而醫人不喻斯理,一概而言,歷代雖多,曾無悟者。”

◇丘氏

孔緬《唐韻》引《風俗通》雲:“丘氏魯左丘明之後也。”明曰:“丘明出 自齊太公之後,不因丘明得姓。按《藝文志》雲‘左丘明姓左名丘明’,故《春 秋傳》稱《左氏傳》,豈其子孫以父祖之名而爲姓乎且昭二十三年《左氏》有邾 大夫丘弱,則左氏爲傳之時,已有丘氏,則非丘明之後也明矣。《風俗通》之妄, 《唐韻》之疏也。”

◇字書

茲、{艹茲}、滋。三字《說文》孳,一字《字樣》。明曰:“《字樣》言訛 者即是正也。按《書》雲:‘樹德務滋’。又云‘名言茲在’。‘茲’古文並作 ‘茲’,上従草,下従二幺。蓋以隸書草之其畫直過豎書直下,即今文作‘茲’, 雅當其理。幺者物之初生之貌,故茲、幾、孳、幽之字,皆従二幺。文義交通, 音韻相近。是知茲蓋、茲此、茲黑等字皆従二幺,別有轉註音相近者亦皆準此。” 或問曰:“安知《左傳》水茲之字,不従水乎?”答曰:“按杜注《左傳》雲: ‘滋,濁也’。不訓爲黑。假令‘茲’訓爲黑,則幺是物之初生,自得爲黑,不 必要従玄也。且玄字亦従幺,取其初生色黑也。故《禮記》‘夏后氏尚黑’, 《義》曰:‘夏以建寅爲人正,物生色黑。《詩》雲‘何草不玄’,是也。又 《左傳》雲:‘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則是‘滋’字元始於物生,不始 於水濁也。”又問曰:“今之滋益之字,及左傳水滋之字,皆従水何也?”答曰: “後人加之耳。”

氐、底二字,《說文》及《字樣》。明曰:“按氐字氏下一,凡聲相近者, 合皆従氐,羝、祗之類是也。《說文》、《字樣》‘底’字獨無下一,非。”

起、杞、芑三字,《說文》。明曰:“按《說文》包字注云:‘已,子也。 起字檢《說文》手部,亦無此字,其下従手明。”

協。明曰:“‘協’字訓和,宜従心也。且協音嫌臈反,心邊著力,與口 邊著十,皆是諧聲,何得協字更従十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