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誌

魏 · 劉邵 · 子藏 › 雜論

正文

《人物誌》 魏 劉邵 撰述

序

人性爲之原,而情者性之流也。性發於內,情導於外,而形色隨之。故邪正態度,變露莫狀,溷而莫睹其真也。惟至哲爲能以材觀情、索性、尋流、照原,而善惡之跡判矣。聖人沒,諸子之言性者各膠一見,以倡惑於後、是俾馳辨鬥異者得肆其說,蔓衍天下。故學者莫要其歸,而天理幾乎熄矣。予好閱古書,於史部中得劉邵人物誌十二篇,極數萬言。其述性品之上下,材質之兼偏,研幽摘微,一貫於道,若度之長短,權之輕重,無銖發蔽也。大抵考諸行事,而約人於中庸之域,誠一家之善志也。由魏至宋歷數百載,其用尚晦而鮮有知者。籲!可惜哉。矧蟲篆淺技,無益於教者猶刊鏤以行於世,是書也,博而暢,辨而不肆,非衆說之流也。王者得之,爲知人之龜鑑;士君子得之,爲治性修身之檠栝,其效不爲小矣。予安得不序而傳之。媲夫良金美玉,籝櫝一啓,而觀者必知其寶也。

自序

「魏」劉邵撰「涼」劉昞注夫聖賢之所美,莫美乎聰明。天以三光著其象,人以聰明邵其度。聰明之所貴,莫貴乎知人。聰於書計者,六藝之一術。明於人物者,官材之總司。

知人誠智,則衆材得其序,而庶績之業興矣。是以聖人著爻象,則立君子小人之辭。君子者,小人之師。小人者,君子之資。師資相成,其來尚矣。敘詩志,則別風俗雅正之業。九土殊風,五方異俗,是以聖人立其教不易其方,制其政不改其俗。制禮樂,則考六藝祗庸之德。雖不易其方,常以詩禮爲首,雖不改其俗,常以孝友爲本。躬南面,則援俊逸輔相之材。皆所以達衆善,而成天功也。繼天成物,其任至重,故求賢舉善,常若不及。天功既成,則並受名譽。忠臣竭力而效能,明君得賢而高枕,上下忠愛,謗毀何從生哉。

是以堯以克明俊德爲稱;舜以登庸二八爲功;湯以拔有莘之賢爲名;文王以舉渭濱之叟爲貴。由此論之,聖人興德,孰不勞聰明於求人,獲安逸於任使者哉。採士飯牛,秦穆所以霸西戎,一則仲父,齊桓所以成九合。是故仲尼不試,無所援升,猶序門人以爲四科,泛論衆材以辨三等。舉德行爲四科之首,敘生知爲三等之上,明德行者道義之門,質志氣者材智之根也。又嘆中庸,以殊聖人之德。中庸之德其至矣乎,人鮮久矣,唯聖人能之也。尚德以勸庶幾之論。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三月不違仁,乃窺德行之門。若非志士仁人,希邁之性,日月至焉者,豈能終之。訓六蔽,以戒偏材之失。仁者愛物,蔽在無斷。信者露誠,蔽在無隱,此偏材之常失也。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或進趨於道義,或潔已而無爲,在上者兩順其所能,則拘抗並用。

疾悾悾而無信,以明爲似之難保。厚貌深情,聖人難之,聽其言而觀其所爲,則似託不得逃矣。又曰察其所安,觀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言必契始以要終,行必睹初以求卒,則中外之情粗可觀矣。人物之察也,如此其祥。不祥察則官材失其序,而庶政之業荒矣。是以敢依聖訓,志序人物,庶以補綴遺忘,惟博識君子裁覽其義焉。

九徵第一

人物情性志氣不同,徵神見貌,形驗有九。

蓋人物之本,出乎情性。性質稟之自然,情變由於染習。是以觀人察物,當尋其性質也。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聖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知無形狀,故常人不能睹,惟聖人目擊而照之。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爲質,質不至則不能涉寒暑,歷四時。稟陰陽以立性,性資於陰陽,故剛柔之意別矣。體五行而著形。骨勁筋柔,皆稟精於金木。苟有形質,猶可即而求之。

由氣色外著,故相者得其情素也。

凡人之質量,中和最貴矣。質白受採,味甘受和,中和者百行之根本,人情之良田也。中和之質必平淡無味,惟淡也故五味得和焉,若苦則不能甘矣,若酸也則不能鹹矣。故能調成五材,變化應節。平淡無偏,羣材必御,致用有宜,通變無滯。是故觀人察質,必先察其平淡,而後求其聰明。譬之驥,雖超逸絕羣,若氣性不和,必有毀衡碎首決胸之禍也。聰明者,陰陽之精。離目、坎耳,視聽之所由也。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聖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耳目監察,通幽達微,官材授方,舉無遺失。自非聖人莫能兩遂。雖得之於目,或失之於耳。故明白之士,達動之機,而暗於玄慮。

達於進趨而暗於止靜,以之進趨,則欲速而成疾,以之深慮,則抗奪而不入也。玄慮之人,識靜之原,而困於速捷。性安沉默,而智乏應機。以之閒靜,則玄微之道構,以之濟世,則勁捷而無成。猶火日外照,不能內見;金水內映,不能外光。人各有能,物各有性,是以聖人任明白以進趨,委守成於玄慮,然後動止得節,出處應宜矣。二者之義,蓋陰陽之別也。陽動陰靜,乃天地之定性,況人物乎。若量其材質,稽諸五物。五物之徵,亦各著於厥體矣。筋勇色青,血勇色赤,中動外形,豈可匿也。

其在體也,木骨、金筋、火氣、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五性者,成形之具。五物爲母,故氣色從之而具。五物之實,各有所濟。五性不同,各有所稟,稟性多者則偏性生也。是故骨植而柔者,謂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質也。木則垂蔭,爲仁之質。質不弘毅,不能成仁。氣清而朗者,謂之文理。文理也者,禮之本也。火則照察,爲禮之本。本無文理,不能成禮。體端而實者,謂之貞固。貞固也者,信之基也。土必吐生,爲信之基也。基不貞固,不能成信。筋勁而精者,謂之勇敢。勇敢也者,義之決也。金能斷割,爲義之決。決不勇敢,不能成義。色平而暢者,謂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水流疏達,爲智之原。原不通微,不能成智。五質恆性,故謂之五常矣。五物,天地之常氣。五德,人物之常行。

五常之別,列爲五德。是故溫直而擾毅,木之德也。溫而不直則懦,擾而不毅則剉. 剛塞而弘毅,金之德也。剛而不塞則決,弘而不毅則缺。願恭而理水之德也。願而不恭則悖,理而不敬則亂。寬慄而柔立,土之德也。

寬而不慄則慢,柔而不立則散。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簡而不暢則滯,明而不砭則翳。雖體變無窮,猶依乎五質。人情萬化,不可勝極,尋常竟源,常在於五。

故其剛柔明暢貞固之徵,著乎形容,見乎聲色,發乎情味,各如其象。

自然之理,神動形色,誠發於中,德輝外耀。故心質亮直,其儀勁固。心質休決,其儀進猛。心質平理,其儀安閒。夫儀動成容,各有態度。直容之動,矯行行。休容之動,業業蹌蹌。德容之動,顒顒卬卬. 夫容之動作發乎心氣,心氣於內,容見於外。心氣之徵,則聲變是也。心不繫一,聲和乃變。夫氣合成聲,聲應律呂。清而亮者律,和而平者呂。

有和平之聲,有清暢之聲,有回衍之聲。心氣不同,故聲發亦異也。夫聲暢於氣,則實存貌色。非氣無以成聲,聲成則貌應。故誠仁,必有溫柔之色。

誠勇,必有矜奮之色。誠智,必有明達之色。聲既殊管,故色亦異狀。夫色見於貌,所謂徵神。貌色徐疾,爲神之徵驗。徵神見貌,則情發於目。目爲心候,故應心而發。故仁,目之精,曄然以端。心不傾倚,則視不回邪。勇,膽之精,曄然以強。志不怯懦,則視不衰悴。然皆偏至之材,以勝體爲質者也。未能不厲而威,不怒而嚴。故勝質不精,則其事不遂,能勇而不能怯,動必悔吝隨之。是故直而不柔,則木。木強激訐,失其正直。勁而不精,則力。負鼎絕臏,失其正勁。固而不端,則愚。專己自是,陷於愚戇。氣而不清,則越。辭不清順,發越無成。暢而不平,則蕩。好智無涯,蕩然失絕。

是故中庸之質,異於此類。勇而能怯,仁而能決,其體兩兼,故爲衆材之主。

五常既備,包以澹味。既體鹹酸之量,而以無味爲御。五質內充,五精外章。

五質澹凝,淳耀外麗。是以目彩五暉之光也。心清目朗,粲然自耀。故曰,物生有形,形有神精,不問賢愚,皆受氣質之稟性陰陽,但智有精粗,形有淺深耳。尋其精色,視其儀象,下至皁隸牧圉,皆可想而得之也。能知精神,則窮理盡性。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擬諸形容,故能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性之所盡,九質之徵也。陰陽相生,數不過九,故性情之變,質亦同之。

然則平陂之質在於神。神者質之主也,故神平則質平,神陂則質陂。明暗之實在於精。精者實之本,故精惠則實明,精濁則實暗。勇怯之勢在於筋。筋者勢之用,故筋勁則勢勇,筋弱則勢怯。強弱之植在於骨。骨者植之基,故骨剛則植強,骨柔則植弱。躁靜之決在於氣。氣者決之地也,氣盛決於躁,氣沖決於靜矣。慘懌之情在於色。色者情之候也,故色悴由情慘,色悅由情懌。衰正之形在於儀。儀者形之表也,故儀衰由形殆,儀正由形肅。態度之動在於容。容者動之符也,故動則容態,正動則容度。緩急之狀在於言。

言者心之狀也,故心恕則言緩,心褊則言急。其爲人也,質素平澹,中睿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懌,儀正容直,則九徵皆至,則純粹之德也。非至德大人,其孰能與於此。九徵有違,違,爲乖戾也。則偏雜之材也。或聲清色懌,而質不平淡。或筋勁植固,而儀不崇直。三度不同,其德異稱。偏材荷一至之名,兼材居德儀之目,兼德體中庸之度。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猶百工衆伎,各有其名也。兼材之人,以德爲目。仁義禮智,得其一目。兼德之人,更爲美號。道不可以一體說,德不可以一方待,育物而不爲仁,齊衆形而不爲德,凝然平淡,與物無際,誰知其名也。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

居中履常,故謂之中庸。中庸也者,聖人之目也。大仁不可親,大義不可報,無德而稱,寄名於聖人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

施仁以親物,直義以利仁,失道而成德,抑亦其次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徒仁而無義,徒義而無仁,未能兼濟,各守一行,是以名不及大雅也。一徵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絕訐似直而非直,純宕似通而非通。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恆之人也。善惡參渾,心無定是。無恆之操,胡可擬議。無恆、依似,皆風人末流。其心孔艱者,乃有教化之所不受也。末流之質,不可勝論,是以略而不概也。蕃徒成羣,豈可數哉。

體別第二

稟氣陰陽,性有剛柔。拘抗文質,體越各別。

夫中庸之德,其質無名。泛然不繫一貌,人無得而稱焉。故鹹而不鹼,謂之鹹耶,無鹼可容,公成百滷,也與鹹同。淡而不,味之淡耶,味復不。質而不縵,謂之質耶,理不縵素。文而不繢。謂之文耶,採不盡繢。能威能懷,能辨能納,居鹹淡之和,處質文之際,是以望之儼然,即之而文,言滿天下無辭費。變化無方,以達爲節。應變適化,期於通物。

是以抗者過之,勵然抗奮於進趨之途。而拘者不逮。屯然無爲於拘抗之外。夫拘抗違中,故善有所章,而理有所失。養形至甚,則虎食其外,高門懸薄,則病攻其內。是故厲直剛毅,材在矯正,失在激訐。訐刺生於剛厲。

柔順安恕,每在寬容,失在少決。多疑生於恕懦。雄悍傑健,任在膽烈,失在多忌。慢法生於桀悍。精良畏慎,善在恭謹,失在多疑。疑難生於畏慎。

強楷堅勁,用在楨幹,失在專固。專己生於堅勁。論辨理繹,能在釋結,失在流宕。傲宕生於機辨。普博周給,弘在覆裕,失在溷濁。溷濁生於周普。

清介廉潔,節在儉固,失在拘扃。拘扃生於廉潔。休動磊落,業在攀躋,失在疏越。疏越生於磊落。沉靜機密,精在玄微,失在遲緩。遲緩生於沉靜。

樸露徑盡,質在中誠,失在不微。漏露生於徑盡。多智韜情,權在譎略,失在依違。隱違生於韜情。及其進德之日不止,揆中庸以戒其材之拘抗,抗者自是以奮勵,拘者自是以守扃。而指人之所短以益其失,拘者愈拘,抗者愈抗,或負石沉軀,或抱木焦死。猶晉楚帶劍遞相詭反也。自晉視楚,則笑其在左,自楚視晉,則笑其在右,左右雖殊,各以其用,而不達理者,橫相誹謗。拘抗相反,皆不異此。

是故強毅之人,狠剛不和。不戒其強之搪突,而以順爲撓,厲其抗。以柔順爲撓弱,抗其搪突之心。是故可以立法,難與入微。狠強剛戾,何機微之能入。柔順之人,緩心寬斷。不戒其事之不攝,而以抗爲劌,安其舒。以猛抗爲劌傷,安其恕忍之心。是故可與循常,難與權疑。緩心寬斷,何疑事之能權。雄悍之人,氣奮勇決。不戒其勇之毀跌,而以順爲恇,竭其勢。以順忍爲恇怯,而竭其毀跌之勢。是故可與涉難,難與居約。奮悍毀跌,何約之能居。懼慎之人,畏患多忌。不戒其愞於爲義,而以勇爲狎,增其疑。以勇戇爲輕侮,增其疑畏之心。是故可與保全,難與立節。畏患多忌,何節義之能立。凌楷之人,秉意勁特。不戒其情之固護,而以辨爲僞,強其專。以辨博爲浮虛,而強其專一之心。是故可以持正,難與附衆。執意堅持,何人衆之能附。辨博之人,論理贍給。不戒其辭之氾濫,而以楷爲系,遂其流。

以楷正爲系礙,而遂其流宕之心。是故可與泛序,難與立約。辨博氾濫,何質約之能立。弘普之人,意愛周洽。不戒其交之溷雜,而以介爲狷,廣其濁,以拘介爲狷戾,而廣其溷雜之心。是故可以撫衆,難與厲俗。周洽溷雜,何風俗之能厲。狷介之人,砭甫廉反。清激濁。不戒其道之隘狹,而以普爲穢,益其拘。以弘普爲穢雜,而益其拘扃之心,是故可與守節,難以變通。道狹津隘,何通途之能涉。休動之人,志慕超越。不戒其意之大猥,而以靜爲滯,果其銳。以沉靜爲滯屈,而增果銳之心。是故可以進趨,難與持後。志在超越,何謙後之能持。沉靜之人,道思回覆。不戒其靜之遲後,而以動爲疏,美其愞。以躁動爲粗疏,而美其愞弱之心。是故可與深慮,難與捷速。思慮回覆,何機速之能及。樸露之人,中疑實。不戒其實之野直,而以譎爲誕,露其誠。以權譎爲浮誕,而露其誠信之心。是故可與立信,難與消息。實野直,何輕重之能量。韜譎之人,原度取容。不戒其術之離正,而以盡爲愚,貴其虛。以欵盡爲愚直,而貴其浮虛之心。是故可與贊善,難與矯違。韜譎離正,何違邪之能矯。夫學,所以成材也。強毅靜其抗,柔順厲其愞。恕,所以推情也。推己之情,通物之性。偏材之性不可移轉矣。固守性分,聞義不徙。雖教之以學,材成而隨之以失。剛毅之性已成,激訐之心彌篤。雖訓之以恕,推情各從其心。意之所非,不肯是之於人。信者逆信,推己之信,謂人皆信,而詐者得容爲僞也。詐者逆詐,推己之詐,謂人皆詐,則信者或受其疑也。故學不入道,恕不周物,偏材之人,各是己能,何道之能入,何物能周也。此偏材之益失也。材不能兼,教之愈失。是以宰物者用人之仁去其貪,用人之智去其詐,然後羣材畢御,而道周萬物也矣。

流業第三

三材爲源,習者爲流。流漸失源,其業各異。

蓋人流之業十有二焉。性既不同,染習又異,枝流條別,各有志業。有清節家,行爲物範。有法家,立憲垂制。有術家,智慮無方。有國體,三材純備。有器能,三材而微。有臧否,分別是非。有伎倆,錯意工巧。有智意,能衆疑。有文章,屬辭比事。有儒學,道藝深明。有口辨,應對給捷。有雄傑。膽略過人。

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謂清節之家,延陵、晏嬰是也。建法立制,強國富人,是謂法家,管仲、商鞅是也。思通道化,策謀奇妙,是謂術家,范蠡、張良是也。兼有三材,三材皆備,德與法術皆純備也。其德足以厲風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術足以謀廟勝,是謂國體,伊尹、呂望是也。兼有三材,三材皆微,不純備也。其德足以率一國,其法足以正鄉邑,其術足以權事宜,是謂器能,子產、西門豹是也。兼有三材之別,各有一流。三材爲源,則習者爲流也。清節之流,不能弘恕,以清爲理,何能寬恕。好尚譏訶,分別是非,已不寬恕,則是非生。是謂臧否,子夏之徒是也。法家之流,不能創思遠圖,法制於近,思不及遠。而能受一官之任,錯意施巧,務在功成,故巧意生。是謂伎倆,張敞、趙廣漢是也。術家之流,不能創制垂則,以術求功,故不垂則。而能遭變用權,權智有餘,公正不足,長於權者,必短於正。是謂智意,陳平、韓安國是也。凡此八業,皆以三材爲本。非德無以正法,非法無以興術,是以八業之建,常以三材爲本。故雖波流分別,皆爲輕事之材也。耳目殊管,其用同功。羣材雖異,成務一致。能屬文著述,是謂文章,司馬遷、班固是也。能傳聖人之業,而不能幹事施政,是謂儒學,毛公、貫公是也。辯不入道,而應對資給,是謂口辯,樂毅、曹丘生是也。膽力絕衆,材略過人,是謂驍雄,白起、韓信是也。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各抗其材,不能兼備,保守一官,故爲人臣之任也。主德不預焉。

主德者,聰明平淡,總達衆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目不求視,耳不參聽,各司其官,則衆材達。衆材既達,則人主垂拱無爲而理。是故主道立,則十二材各得其任也。上無爲,則下當任也。清節之德,師氏之任也。掌以道德,教道胄子。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掌以刑法,禁制奸暴術家之材,三孤之任也,掌以廟謨,佐公論正。三材純備,三公之任也。位於三槐,坐而論道。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天官之卿,總御百官。臧否之材,師氏之佐也。分別是非,以佐師氏。智意之材,冢宰之佐也。師事制宜,以佐天官。

伎倆之材,司空之任也。錯意施巧,故掌冬官。儒學之材,安民之任也。掌以德毅,保安其人。文章之材,國史之任也。憲章紀述,垂之後代。辯給之材,行人之任也。掌之應答,送迎道路。驍雄之材,將帥之任也。掌轄師旅,討平不順。是謂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太平之所以成,由官人之不易方。若使足操物,手求行,四體何由寧,理道何由平。若道不平淡,與一材同用好,譬大匠善規,惟規之用。則一材處權,而衆材失任矣。

惟規之用,則矩不得立其方,繩不得經其直。雖目運規矩,無由成矣。

材理第四

材既殊途,理亦異趣。故講羣材,至理乃定。

夫建事立義,莫不須理而定。言前定則不惑,事前定則不躓。及其論難,鮮能定之。夫何故哉?蓋理多品而人材異也。事有萬端,人情舛駁,誰能定之。夫理多品,則難通。人材異,則情詭。情詭、難通,則理失而事違也。

情詭理多,何由而得。夫理有四部,道義事情,各有部也。明有四家明通四部,各有其家。情有九偏,以情犯明,得失有九。流有七似,似是而非,其流有七。說有三失,辭勝理滯,所失者三。難有六構,強良競氣,忿構有六。

通有八能。聰思明達,能通者八。

若夫天地氣化,盈虛損益,道之理也。以道化人,與時消息。法制正事,事之理也。以法理人,務在憲制。禮教宜適,義之理也。以理教之,進止得宜。人情樞機,情之理也。觀物之情,在於言語。

四理不同,其於才也,須明而章,明待質而行。是故質於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見理,理足成家。道義與事,情各有家。是故質性平淡,思心玄微容不躁擾,其心詳密。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以道爲理,故能通自然也。

質性警徹,權略機捷,容不遲鈍,則其心機速。能理煩速,事理之家也。以事爲理,故審於理煩也。質性和平,能論禮教,容不失適,則禮教得中。辯其得失,義禮之家也。以義爲禮,故明於得失也。質性機解,推情原意,容不妄動,則原物得意。能適其變,情理之家也。以情爲理,故能極物之變。

四家之明既異,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明出於真,情動於性,情勝明,則蔽,故雖得而必喪也。剛略之人,不能理微。用意麄粗,意不玄微。故其論大體,則弘博而高遠,性剛剛志遠。歷纖理,則宕往而疏越。志遠故疏越。抗厲之人,不能回撓。用意猛奮,志不旋屈。論法直,則括處而公正,性厲則理毅。說變通,則否戾而不入。理毅則滯礙。堅勁之人,好攻其事實。用意端確,言不虛徐。指機理,則穎灼而徹盡,性確則言盡。

涉大道,則徑露而單持。言切則義少。辯給之人,辭煩而意銳。用意疾急,志不在退挫。推人事,則精識而窮理,性銳則窮理。即大義,則恢愕而不周。

理細故遺大。浮沉之人,不能沉思。用意虛廓,志不淵密。序疏數,則豁達而傲博,性浮則志微。立事要,則炎而不定。志傲則理疏。淺解之人,不能深難。用意淺脕,思不深熟。聽辯說,則擬鍔而愉悅,性淺則易悅。審精理,則掉轉而無根。易悅故無根。寬恕之人,不能速捷。用意徐緩,思不速疾。論仁義,則弘詳而長雅,性恕則理雅。趨時務,則遲緩而不及。徐雅故遲緩。溫柔之人,力不休強。用意溫潤,志不美悅。味道理,則順適而和暢,性和則理順。擬疑難,則濡渜而不盡。理順故依違。好奇之人,橫逸而求異。

用意奇特,志不同物。造權譎,則倜儻而瓌壯,性奇則尚麗。案清道,則詭常而恢迂。奇逸故恢詭。此所謂性有九偏,各從其心之所可以爲理。心之所可以爲理,是非相蔽,終無休已。

若乃性不精暢,則流有七似。有漫談陳說,似有流行者。浮漫流雅,似若可行。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辭繁喻博,似若弘廣。有回說合意,似若贊解者。外佯稱善,內實不知。有處後持長,從衆所安,似能聽斷者。實自無知,如不言,觀察衆談,贊其所安。有避難不應,似若有餘,而實不知者。實不能知,忘徉不應,似有所知,而不答者。有慕通口解,似悅而不懌者。聞言即說,有似於解者,心中漫漫不能悟。有因勝情失,窮而稱妙,辭已窮矣,自以爲妙而未盡。跌則掎蹠,理已跌矣,而強牽據。實求兩解,似理不可屈者。辭窮理屈,心樂兩解,而言猶不止,聽者謂之未屈。凡此七似,衆人之所惑也。非明鏡焉能監之。

夫辯有理勝,理至不可動。有辭勝。辭巧不可屈。理勝者,正白黑以廣論,釋微妙而通之。說事分明,有如粉黛,朗然區別,辭不潰雜。辭勝者,破正理以求異,求異則正失矣。以白馬非白馬,一朝而服千人,及其至關禁錮,直而後過也。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雜。同則相解,譬水流於水。

反則相非,猶火滅於水。雜則相恢。亦不必同,又不必異,所以恢達。故善接論者,度所長而論之。因其所能,則其言易曉。歷之不動,則不說也。意在杓馬,彼俟他日。傍無聽達,則不難也。凡相難講,爲達者聽。不善接論者,說之以雜反。彼意在狗,而說以馬,彼意大同,而說以小異。說之以雜反,則不入矣。以方入圓,理終不可。善喻者,以一言明數事。辭附於理,則言寡而事明。不善喻者,百言不明一意。辭遠乎理,雖氾濫多言,己不自明,況他人乎。百言不明一意,則不聽也。自意不明,誰聽之。是說之三失也。

善難者,務釋事本。每得理而止住。不善難者,捨本而理末。逐其言而接之。捨本而理末,則辭構矣。不尋其本理,而以煩辭相文。善攻強者,下其盛銳,對家強梁,始氣必盛,故善攻強者,避其初鼓也。扶其本指,以漸攻之。三鼓氣盛,衰則攻易。不善攻強者,引其誤辭以挫其銳意。強者意銳,辭或暫誤,擊誤挫銳,理之難也。挫其銳意,則氣構矣。非徒羣言交錯,遂至動其聲色。善躡失者,指其所跌。彼有跌失,暫指不逼。不善躡失者,因屈而抵其性。陵其屈跌而抵挫之。因屈而抵其性,則怨構矣。非徒聲色而已,怨恨逆結於心。或常所思求,久乃得之。倉卒諭人,人不速知,則以爲難諭。

已自久思,而不恕人。以爲難諭,則忿構矣。非徒怨恨,遂生忿爭。夫盛難之時,其誤難迫。氣盛辭誤,且當避之。故善難者,徵之使還。氣折意還,自相應接。不善難者,凌而激之,雖欲顧藉,其勢無由。棄誤顧藉,不聽其言。其勢無由,則妄構矣。妄言非訾,縱橫恣口。凡人心有所思,則耳且不能聽。思心一至,不聞雷霆。是故並思俱說,競相制止,欲人之聽己,止他人之言,欲使聽己。人亦以其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則以爲不解。非不解也,當己出言,由彼方思,故人不解。人情莫不諱不解。謂其不解,則性諱怒。

諱不解,則怒構矣。不顧道理是非,於其兇怒忿肆。凡此六構,變之所由興也。

然雖有變構,猶有所得。造事立義,當須理定,故雖有變說小故,終於理定功立。若說而不難,各陳所見,則莫知所由矣。人人競說,若不難質,則不知何者可用也。由此論之,談而定理者,眇矣。理多端,人情異,故發言盈庭,莫肯執其咎。必也聰能聽序,登高能賦,求物能名,如顏回聽哭,蒼舒量象。思能造端,子展謀侵晉,乃得諸侯之盟明能見機,臾駢睹目動,即知秦師退。辭能辯意,伊藉答吳王,一拜一起未足爲勞。捷能攝失,郭淮答魏帝曰,自知必免防風之誅。守能待攻,墨子謂楚人,吾弟子已學之於宋。

攻能奪守,毛遂進曰,今日從爲楚,不爲趙也,楚王從而謝之。奪能易予。

以子之矛,易子之盾,則物主辭窮。兼此八者,然後乃能通於天下之理。通於天下之理,則能通人矣。不能兼有八美,適有一能,所謂偏材之人。則所達者偏,而所有異目矣。各以所通,而立其名。是故聰能聽序,謂之名物之材。思能造端,謂之構架之材。明能見機,謂之達識之材。辭能辯意,謂之贍給之材。捷能攝失,謂之權捷之材。守能待攻,謂之持論之材。攻能奪守,謂之推徹之材。奪能易予,謂之貿說之材。通材之人,既兼此八材,行之以道。與通人言,則同解而心喻。同即相是,是以心相喻。與衆人言,則察色而順性。下有盛色,避其所短。雖明包衆理,不以尚人。恆懷謙下,故處物上。聰睿資給,不以先人。常懷退後,故在物上。善言出己,理足則止。通理則止,不務煩辭。鄙誤在人,過而不迫。見人過跌,輒當歷避。寫人之所懷,扶人之所能。扶贊人之所能,則人人自任矣。不以事類犯人之所婟。胡故反。與盲人言,不諱眇瞎之類。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長。己有武力,不與婋虎之倫。說直說變,無所畏惡。通材平釋,信而後諫,雖觸龍鱗,物無害者。採蟲聲之善音,不以聲醜,棄其善曲。贊愚人之偶得。不以人愚,廢其嘉言。奪與有宜,去就不留。方其盛氣,折謝不。不避銳跌,不惜屈撓。

方其勝難,勝而不矜。理自勝耳,何所矜也。心平志諭,無適無莫,付是非於道理,不貪勝以求名。期於得道而已矣。是可與論經世而理物也。曠然無懷,委之至當。是以世務自經,萬物自理。

材能第五

材能大小,其準不同。量力而授,所任乃濟。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愚以爲此非名也。

夫人材猶器,大小異,或者以大鼎不能烹雞,喻大材不能治小,失其名也。

夫能之爲言,已定之稱。先有定質,而後能名生焉。豈有能大而不能小乎?

凡所謂能大而不能小,其語出於性有寬急。寬者弘裕,急者急切。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寬弘宜治大,急切宜治小。寬弘之人,宜爲郡國,使下得施其功,而總成其事。急切則煩碎,事不成。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辦於己。弘裕則網漏,庶事荒矣。然則郡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明能治大郡,則能治小郡,能治大縣,亦能治小縣。以實理寬急論辨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若能大而不能小,仲尼豈不爲季氏臣。若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也。鼎能烹牛,亦能烹雞,銚能烹雞,亦能烹犢。

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但有宜與不宜,豈有能與不能。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文者理百官,武者治軍旅。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有自任之能,修己潔身,總御百官。有立法使人從之之能,法懸人懼,無敢犯也。有消息辨護之能,智意辨護,周旋得節。有德教師人之能,道術深明,動爲物教。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云爲得理,義和於時。有司察糾摘之能,督察是非,無不區別。有權奇之能,務以奇計,成事立功。有威猛之能。猛毅昭著,振威敵國。

能出於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異。是故自任之能,清節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任,爲國則矯直之政。其身正,故掌天官而總百揆。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任,爲國則公正之政。法無私,故掌秋官而詰奸暴。計策之能,術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三孤之任,爲國則變化之政。計慮明,故輔三槐而助論道。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佐,爲國則諧合之政。智意審,故佐天官而諧內外。行事之能,譴讓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任,爲國則督責之政。辨衆事,故佐秋官而督傲慢。權奇之能,伎倆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空之任,爲國則藝事之政。伎能巧,故任冬官而成藝事。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師氏之佐,爲國則刻削之政。是非章,故佐師氏而察善否。威猛之能,豪傑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將帥之任,爲國則嚴厲之政。體果毅,故總六師而振威武。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譬飴以甘爲名,酒以苦爲實。故長於辦一官,弓工揉材,而有餘力。而短於爲一國。兼掌陶冶,器不成矣。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協五味。鹽人調鹽,醯人調醯,則五味成矣。譬梓里治材,土官治牆,則廈屋成。一國之政,以無味和五味。水以無味,故五味得其和。

猶君體平淡,則百官施其用。又國有俗化,民有劇易,五方不同,風俗各異,土有剛柔,民有劇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以簡治易則得,治煩則失。

是以王化之政宜於統大,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以之治小,則迂。網踈而吞舟之奸漏。辯護之政宜於治煩,事皆辨護,煩亂乃理。以之治易,則無易。

甚於督促,民不便也。策術之政宜於治難,權略無方,解釋患難。以之治平,則無奇。術數煩衆,民不安矣。矯抗之政宜於治侈,矯枉過正,以厲侈靡。

以之治弊,則殘。俗弊治嚴,則民殘矣。諧和之政宜於治新,國新禮殺,苟合而已。以之治舊,則虛。苟合之教,非禮實也。公刻之政宜於糾奸,刻削不深,奸亂不止。以之治邊,則失衆。衆民憚法,易逃叛矣。威猛之政宜於討亂,亂民桀逆,非威不服。以之治善,則暴。政猛民殘,濫良善矣。伎倆之政宜於治富,以國強民以使。以之治貧,則勞而下困。易貨改鑄,民失業矣。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審也。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智勝則能言,材勝則能行。至於國體之人,能言能行,故爲衆材之雋也。

人君之能,異於此。平淡無爲,以任衆能。故臣以自任爲能,竭力致功,以取爵位。君以用人爲能,任賢使能,國家自理。臣以能言爲能,各言其能,而受其官。君以能聽爲能,聽言觀行,而授其官。臣以能行爲能,必行其所言。君以能賞罰爲能。必當其功過也。所能不同,君無爲而臣有事。故能君衆材也。若君以有爲,代大匠斫,則衆能失巧,功不成矣。

利害第六

建法陳術,以利國家。及其弊也,害歸於已。

蓋人業之流,各有利害。流漸失源,故利害生。夫節清之業著於儀容,發於德行,心清意正,則德容外著。未用而章,其道順而有化。德輝昭著,故不試而效。效理於人,故物無不化。故其未達也,爲衆人之所進,理順則衆人樂進之。既達也,爲上下之所敬。德和理順,誰能慢之。其功足以激濁揚清,師範僚友。其爲業也無弊而常顯。非徒不弊,存而有顯。故爲世之所貴。德信有常,人不能賤。

法家之業,本於制度,待乎成功而效。法以禁奸,奸止乃效。其道前苦而後治,嚴而爲衆。初布威嚴,是以勞苦,終以道化,是以民治。故其未達也,爲衆人之所忌。奸黨樂亂,忌法者衆。已試也,爲上下之所憚。憲防肅然,內外振悚。其功足以立法成治,民不爲非,治道乃成。其弊也,爲羣枉之所仇法行寵貴,終受其害。其爲業也,有敝而不常用,明君乃能用之強,明不繼世,故法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終。是以商君車裂,吳起支解。

術家之業,出於聰思,待於謀得而章。斷於未行,人無信者,功成事效而後乃彰也。其道先微而後著,精而且玄。計謀微妙,其始至精,終始合符,是以道著。其未達也,爲衆人之所不識。謀在功前,衆何由識。其用也,爲明主之所珍。暗主昧然。豈能貴之。其功足以運籌通變。變以求通,故能成其功。其退也,藏於隱微。計出微密,是以不露。其爲業也,奇而希用,主計神奇,用之者希也。故或沈微而不章。世希能用,道何由章。

智意之業,本於原度,其道順而不忤。將順時宜,何忤之有。故其未達也,爲衆人之所容矣。庶事不逆,善者來親。已達也,爲寵愛之所嘉。與衆同和,內外美之。其功足以贊明計慮,媚順於時,言計是信也。其敝也,知進而不退,不見忌害,是以慕進也。或離正以自全。用心多媚,故違於正。

其爲業也,諝而難持。韜情諝智,非雅正之倫也。故或先利而後害。知進忘退,取悔之道。

臧否之業,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清而混雜,砭去纖芥。故其未達也,爲衆人之所識。清潔不污,在幽而明。已達也,爲衆人之所稱。業常明白,出則受譽。其功足以變察是非。理清道潔,是非不亂。其敝也,爲詆訶之所怨。詆訶之徒,不樂聞過。其爲業也,峭而不裕。峭察於物,何能寬裕。

故或先得而後離衆。清亮爲時所稱,理峭爲衆所憚。

伎倆之業,本於事能,其道辨而且速。伎計如神,是以速辨。其未達也,爲衆人之所異。伎能出衆,故雖微而顯。已達也,爲官司之所任。遂事成功,政之所務。其功足以理煩糾邪。釋煩理邪,亦須伎倆。其敝也,民勞而下困。

上不端而下困。其爲業也,細而不泰,故爲治之末也。道不平弘,其能太乎。

接識第七

推己接物,俱識同體。兼能之士,乃達羣材。

夫人初甚難知,貌厚情深,難得知也。而士無衆寡皆自以爲知人。故以己觀人,則以爲可知也。己尚清節,則凡清節者皆己之所知。觀人之察人,則以爲不識也。夫何哉?由己之所尚,在於清節;人之所好,在於利慾。曲直不同於他,便謂人不識物也。是故能識同體之善,性長思謀,則善策略之士。而或失異量之美。遵法者雖美,乃思謀之所不取。何以論其然?夫清節之人以正直爲度,故其歷衆材也能識性行之常,度在正直,故悅有恆之人。

而或疑法術之詭。謂守正足以致治,何以法術爲也。法制之人以分數爲度,故能識較方直之量,度在法分,故悅方直之人。而不貴變化之術。謂法分足以濟業,何以術謀爲也。術謀之人以思謨爲度,故能成策略之奇,度在思謀,故貴策略之人。而不識遵法之良。謂思謨足以化民,何以法制爲也。器能之人以辨護爲度,故能識方略之規,度在辨護,故悅方計之人。而不知制度之原。謂方計足以立功,何以制度爲也。智意之人以原意爲度,故能識韜諝之權,度在原意,故悅韜諝之人。而不貴法教之常。謂原意足以爲正,何以法理爲也。伎倆之人以邀功爲度,故能識進趣之功,度在邀功,故悅功能之人。

而不通道德之化。謂伎能足以成事,何以道德爲也。臧否之人以伺察爲度,故能識訶砭之明,度在伺察,故悅譴訶之人。而不暢倜儻之異。謂譴訶乃成教,何以寬弘爲也。言語之人以辨析爲度,故能識捷給之惠,度在剖析,故悅敏給之人。而不知含章之美。謂辨論事乃理,何以含章爲也。

是以互相非駁,莫肯相是。人皆自以爲是,誰肯道人之是。取同體也,則接論而相得。性能苟同,則雖胡越,接響而情通。取異體也,雖歷久而不知。性能苟異,則雖比肩,歷年而逾踈矣。凡此之類,皆謂一流之材也。故同體則親,異體則踈. 若二至已上,亦隨其所兼,以及異數。法家兼術,故能以術輔法。故一流之人,能識一流之善。以法治者,所以舉不過法。二流之人,能識二流之美。體法術者,法術兼行。盡有諸流,則亦能兼達衆材。

體通八流,則八材當位,物無不理。故兼材之人與國體同。謂八材之人始進陳言,冢宰之官,察其所以。

欲觀其一隅,則終朝足以識之。將究其詳,則三日而後足。何謂三日而後足?夫國體之人兼有三材,故談不三日不足以盡之。一以論道德,二以論法制,三以論策術,然後乃能竭其所長,而舉之不疑。在上者兼明八材,然後乃能盡其所進,用而無疑矣。

然則何以知其兼偏,而與之言乎?察言之時,何以識其偏材,何以識其兼材也。其爲人也,務以流數杼人之所長,而爲之名目,如是兼也。每因事類,杼盡人之所能,爲之名目,言不容口。如陳以美欲人稱之,己之有善,因事自說,又欲令人言常稱己。不欲知人之所有,如是者偏也。人之有善,耳不樂聞,人稱之,口不和也。不欲知人,則言無不疑。聞法則疑其刻削,聞術則疑其詭詐。是故以深說淺,益深益異。淺者意近,故聞深理而心逾炫。

是以商君說帝王之道不入,則以強兵之義示之。異則相返,反則相非。聞深則心炫,焉得而相是,是以李兌塞耳而不聽蘇秦之說。是故多陳處直,則以爲見美。以其多方疑似見美也。靜聽不言,則以爲虛空。待時來語,疑其無實。抗爲高談,則爲不遜。辭護理高,疑其凌己。遜讓不盡,則以爲淺陋。

卑言寡氣,疑其淺薄。言稱一善,則以爲不博。未敢多陳,疑其陋狹。歷發衆奇,則以爲多端。偏舉事類,則欲以釋之,復以爲多端。先意而言,則以爲分美。言合其意,疑分己美。因失難之,則以爲不喻。欲補其失,反不喻也。說以對反,則以爲較己。欲反其事而明言,乃疑其較也。博以異雜,則以爲無要。控盡所懷,謂之無要。論以同體,然後乃悅。弟兄忿肆,爲陳管蔡之事,則欣暢而和悅。於是乎有親愛之情,稱舉之譽,苟言之同,非徒親愛而已,乃至譽而舉之。此偏材之常失。意常婟護,欲人同己,己不必得,何由暫得。

英雄第八

自非平淡,能各有名。英爲文昌,雄爲武稱。

夫草之精秀者爲英,獸之特羣者爲雄。物尚有之,況於人乎。故人之文武茂異,取名於此。文以英爲名,武以雄爲號。是故聰明秀出謂之英,膽力過人謂之雄,此其大體之別名也。若校其分數,則互相須,英得雄分,然後成章,雄得英分,然後成剛。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後乃成。膽者雄之分,智者英之分。英有聰明,須膽而後成;雄有膽力,須知而後立。

何以論其然?夫聰明者英之分也,不得雄之膽,則說不行。智而無膽,不能正言。膽力者雄之分也,不得英之智,則事不立。勇而無謀,不能立事。

是故英以其聰謀始,以其明見機,智以謀事之始,明以見事之機。待雄之膽行之。不決則不能行。雄以其力服衆,以其勇排難,非力衆不服,非勇難不排。待英之智成之。智以制宜,巧乃可成。然後乃能各濟其所長也。譬金待水而成利功,物得水然後成養功。若聰能謀始,而明不見機,乃可以坐論,而不可以處事。智能坐論,而明不見機,何事務之能處。聰能謀始,明能見機,而勇不能行,可以循常,而不可以慮變。明能循常,勇不能行,何應變之能爲。若力能過人,而勇不能行,可以爲力人,未可以爲先登。力雖絕羣,膽雄不決,何先鋒之能爲。力能過人,勇能行之,而智不能斷事,可以爲先登,未足以爲將帥。力能先登,臨事無謀,何將帥之能爲。必聰能謀始,明能見機,膽能決之,然後可以爲英,張良是也。氣力過人,勇能行之,智足斷事,乃可以爲雄,韓信是也。體分不同,以多爲目。故英雄異名。張良英智多,韓信雄膽勝。然皆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故英可以爲相,制勝於近。

雄可以爲將。楊威於遠。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則能長世,高祖、項羽是也。

然英之分以多於雄,而英不可以少也。英以致智,智能役雄,何可少也。

英分少,則智者去之。故項羽氣力蓋世,明能合變,膽烈無前,濟江焚糧。

而不能聽採奇異,有一范增不用,是以陳平之徒皆亡歸。高祖英分多,故羣雄服之,英材歸之,兩得其用。雄既服矣,英又歸之。故能吞秦破楚,宅有天下。然則英雄多少,能自勝之數也。勝在於身,則能勝物。徒英而不雄,則雄材不服也。內無主於中,外物何由入。徒雄而不英,則智者不歸往也。

無名以接之,智者何由往。故雄能得雄,不能得英。兕虎自成羣也。英能得英,不能得雄。鸞鳳自相親也。故一人之身兼有英雄,乃能役英與雄。能役英與雄,故能成大業也。武以服之,文以綏之,則業隆當年,福流後世。

八觀第九

羣才異品,志各異歸。觀其通否,所格者八。

八觀者:一曰,觀其奪救,以明間雜。或慈欲濟恤而吝奪某人,或救濟廣厚而乞醯爲惠。二曰,觀其感變,以審常度。觀其慍作,則常度可審。三曰,觀其志質,以知其名。徵質相應,睹色知名。四曰,觀其所由,以辨依似。依訐似直,倉卒難明。察其所安,昭然可辨。五曰,觀其愛敬,以知通塞。純愛則物親而情通,純敬則理踈而情塞。六曰,觀其情機,以辨恕惑。

得其所欲則恕,違其所欲則惑。七曰,觀其所短,以知所長。訐刺雖短,而長於爲直。八曰,觀其聰明,以知所達。雖體衆材,而材不聰明,事事蔽塞,其何能達。

何謂觀其奪救,以明間雜?夫質有至、有違,剛質無慾,所以爲至。貪情或勝,所以爲違。若至勝違,則惡情奪正。若然而不然。以欲勝剛,以此似剛而不剛。故仁出於慈,有慈而不仁者。仁必有恤,有仁而不恤者。厲必有剛,有厲而不剛者。若夫見可憐則流涕,慈心發於中。將分與則吝嗇,是慈而不仁者。爲仁者必濟恤。睹危急則惻隱,仁情動於內。將赴救則畏患,是仁而不恤者。爲恤者必赴危。處虛義則色厲,精厲見於貌。顧利慾則內荏,是厲而不剛者。爲剛者必無慾。然則慈而不仁者,則吝奪之也。愛財傷於慈。

仁而不恤者,則懼奪之也。恇怯損於仁。厲而不剛者,則欲奪之也。利慾害於剛。故曰,慈不能勝吝,無必其能仁也。愛則不施,何於仁之爲能。仁不能勝懼,無必其能恤也。畏懦不果,何恤之能行。厲不能勝欲,無必其能剛也。情存利慾,何剛之能成。是故不仁之質勝,則伎力爲害器。仁質既弱而有伎力,此害己之器也。貪悖之性勝,則強猛爲禍梯。廉質既負而性強猛,此禍己之梯也。亦有善情救惡,不至爲害,惡物宜翦而除,純善之人憐而救之,此稠厚之人,非大害也。愛惠分篤,雖傲狎不離,平生結交情厚分深,雖原壤夷俟而不相棄,無大過也。助善著明,雖疾惡無害也。如殺無道以就有道,疾惡雖甚,無大非也。救濟過厚,雖取人,不貪也。取人之物以有救濟,雖譏在乞醯,非大貪也。是故觀其奪救,而明間雜之情,可得知也。或畏吝奪慈仁,或救過濟其分,而平淡之主順而恕。

何謂觀其感變,以審常度?夫人厚貌深情,將欲求之,必觀其辭旨,察其應贊。視發言之旨趣,觀應和之當否。夫觀其辭旨,猶聽音之善醜。音唱而善醜別。察其應贊,猶視智之能否也。聲和而能否別。故觀辭察應,足以互相別識。彼唱此和,是非相舉。然則論顯揚正,白也。辭顯唱正,是曰明白。不善言應,玄也。默而識之,是曰玄也。經緯玄白,通也。明辨是非,可謂通理。移易無正,雜也。理不一據,言意渾雜。先識未然,聖也。追思玄事,睿也。見事過人,明也。以明爲晦,智也。心雖明之,常若不足。微忽必識,妙也。理雖至微,而能察之。美妙不昧,疏也。心致昭然,是曰疏朗。測之益深,實也。心有實智,探之愈精,猶泉滋中出,測之益深也。假合炫耀,虛也。道聽途說,久而無實。猶池水無源,泄而虛竭。自見其美,不足也。智不贍足,恐人不知以自伐。不伐其能,有餘也。不畏不知。故曰,凡事不度,必有其故。色貌失實,必有憂喜之故。憂患之色,乏而且荒。憂患在心,故形色荒。疾疢之色,亂而垢雜。黃黑色雜,理多塵垢。喜色愉然以懌,慍色厲然以揚;妒惑之色,冒昧無常。粗白粗赤,憤憤在面。及其動作,蓋並言辭。色既發揚,言亦從之。是故其言甚懌,而精色不從者,中有違也。心恨而言強和,色貌終不相從。其言有違,而精色可信者,辭不敏也。

言不自盡,故辭雖違而色貌可信。言未發而怒色先見者,意憤溢也。憤怒填胸者,未言而色貌已作。言將發而怒氣送之者,強所不然也。欲強行不然之事,故怒氣助言。凡此之類,徵見於外,不可奄違。心歡而怒容,意恨而和貌。雖欲違之,精色不從。心動貌從。感愕以明,雖變可知。情雖在內,感愕發外,千形萬貌,粗可知矣。是故觀其感變而常度之情可知。觀人辭色而知其心,物有常度,然後審矣。

何謂觀其至質,以知其名?凡偏材之性,二至以上,則至質相發,而令名生矣。二至,質氣之謂也。質直氣清,則善名生矣。是故骨直氣清,則休名生焉。骨氣相應,名是以美。氣清力勁,則烈名生焉。氣既清矣,力勁剛烈。勁智精理,則能名生焉。智既勁矣,精理則能稱。智直強愨,則任名生焉。直而又美,是以見任。集於端質,則令德濟焉。質徵端和,善德乃成。

加之學,則文理灼焉。圭玉有質,瑩則成文。是故觀其所至之多少,而異名之所生可知也。尋其質氣,覽其清濁,雖有多少之異,異狀之名,斷可知之。

何謂觀其所由,以辨依似?夫純訐性違,不能公正。質氣俱訐,何正之有。依訐似直,以訐訐善,以直之訐,計及良善。純宕似流,不能通道。質氣俱宕,何道能通。依宕似通,行傲過節。似通之宕,容傲無節。故曰,直者亦訐,訐者亦訐,其訐則同,其所以爲訐則異。直人之訐,訐惡憚非,純訐爲訐,訐善剌是。通者亦宕,宕者亦宕,其宕則同,其所以爲宕則異。通人之宕,簡而達道。純宕,傲僻以自恣。然則何以別之?直而能溫者,德也;溫和爲直,所以爲德。直而好訐者,偏也;性直過訐,所以爲偏。訐而不直者,依也;純訐似直,所以爲依。道而能節者,通也。以道自節,所以爲通。

通而時過者,偏也;性通時過,所以爲偏。宕而不節者,依也。純宕似通,所以爲依。偏之與依,志同質違,所謂似是而非也。質同通直,或偏或依。

是故輕諾,似烈而寡信。不量己力,輕許死人,臨難畏怯,不能殉命。多易,似能而無效。不顧材能,日謂能辦,受事猖獗,作無效驗。進銳,似精而去速。精躁之人,不能久任。訶者,似察而事煩。譴訶之人,每多煩亂。訐施,似惠而無成。當時似給,終無所成。面從,似忠而退違,阿順目前,卻則自是。此似是而非者也。紫色亂朱,聖人惡之。亦有似非而是者。事同於非,其功實則是。大權,似奸而有功。伊去太甲,以成其功。大智,似愚而內明。

終日不違,內實分別。博愛,似虛而實厚。泛愛無私,似虛而實。正言,似訐而情忠。譬帝桀紂,至誠忠愛。夫察似明非,御情之反,欲察似類審,則是非御,取人情反覆明之。有似理訟,其實難別也。故聖人蔘訊廣訪,與衆共之。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得其實。若其實可得,何憂乎,何遷乎有苗。是以昧旦晨興,揚明仄陋,語之三槐,詢九棘。故聽言信貌,或失其真。

言訥貌惡,仲尼失之子羽。詭情御反,或失其賢。疑非人情,公孫失之卜式。

賢否之察,實在所依。雖其難知,即當尋其所依而察之。是故觀其所依,而似類之質可知也。雖其不盡得其實,然察其所依似,身其體氣,粗可幾矣。

何謂觀其愛敬,以知通塞?蓋人道之極,莫過愛敬。愛生於父子,敬立於君臣。是故《孝經》以愛爲至德,起父子之親,故爲至德。以敬爲要道。

終君臣之義,故爲道之要。《易》以感爲德,氣通生物,人得之以利養。以謙爲道。尊卑殊別,道之次序。《老子》以無爲德,施化無方,德之則也。

以虛爲道。寂寞無爲,道之倫也。《禮》以敬爲本。禮由陰作,肅然清淨。

《樂》以愛爲主。樂由陽來,歡然親愛。然則人情之質,有愛敬之誠,方在哺乳,愛敬生矣。則與道德同體,動獲人心,而道無不通也。體道修德,故物順理通。然愛不可少於敬。少於敬,則廉節者歸之,廉人好敬,是以歸之。

而衆人不與。衆人樂愛,愛少,是以不與。愛多於敬,則雖廉節者不悅,而愛接者死之。廉人寡,常人衆,衆人樂愛致其死,則事成業濟。是故愛之爲道,不可少矣。何則?敬之爲道也,嚴而相離,其勢難久。動必肅容,過之不久。逆旅之人,不及溫和而歸也。愛之爲道也,情親意厚,深而感物。煦渝篤密,感物深感,是以翳桑之人,倒戈報德。是故觀其愛敬之誠,而通塞之理可德而知也。篤於慈愛,則溫和而上下之情通。務在禮敬,則嚴肅而外內之情塞。然必愛敬相須,不可一時而無。然行其二義者,常當務令愛多敬少,然後肅穆之風可得希矣。

何謂觀其情機,以辨恕惑?夫人之情有六機,杼其所欲,則喜。爲有力者譽烏獲,其心莫不忻焉。不杼其所能,則怨。爲辨給者稱三緘,其心莫不忿然。以自伐歷之,則惡。抗己所能以歷衆人,衆人所惡。以謙損下之,則悅。卑損下人,人皆喜悅。犯其所乏,則婟。人皆悅己所長,惡己所短。故稱其所短,則婟戾忿肆。以惡犯婟,則妒。自伐其能,人皆所惡也,稱人之短,人所婟也。今伐其所能,犯人所婟,則妒害生也。此人性之六機也。夫人情莫不欲遂其志。志之所欲,欲遂已成。故烈士樂奮力之功,遭難而力士奮。善士樂督政之訓,政修而善士用。能士樂治亂之事,治亂而求賢能。術士樂計策之謀,廣算而求其策。辨士樂陵訊之辭,賓贊而求辨給。貪者樂貨財之積,貨財積,則貪者容其求。幸者樂權勢之尤。權勢之尤,則幸者竊其柄。苟贊其志,則莫不欣然。是所謂杼其所欲,則喜也。所欲之心杼盡,復何怨乎?若不杼其所能,則不獲其志。不獲其志,則戚。憂己才之不展。是故功力不建,則烈士奮。奮,憤不能盡其材也。德行不訓,則正人哀。哀,哀不得行其化。政亂不治,則能者嘆。嘆,嘆不得用其能。敵能未弭,則術人思。思,思不得運其奇。貨財不積,則貪者憂。憂,憂無所收其利。權勢不尤,則幸者悲。悲,悲不得弄其權。是所謂不杼其能,則怨也。所怨不杼其能悅也。人情莫不欲處前,故惡人之自伐。皆欲居物先,故惡人之自伐也自伐,皆欲勝之類也。是故自伐其善,則莫不惡也。惡其有勝己之心。是所謂自伐歷之,則惡也。是以達者終不自伐。人情皆欲求勝,故悅人之謙。謙所以下之。下有推與之意,是故人無賢愚,接之以謙,則無不色懌。不問能否,皆欲勝人。是所謂以謙下之,則悅也。是以君子終日謙謙。人情皆欲掩其所短,見其所長。稱其所長則悅,稱其所短則慍。是故人駁其所短,似若物冒之。情之憤悶,有若覆冒。是所謂駁其所乏,則婟也。覆冒純塞,其心婟戾。人情陵上者也。見人勝己皆欲陵之。陵犯其所惡,雖見憎,未害也。

雖惡我自伐,未甚疾害也。若以長駁短,是所謂以惡犯婟,則妒惡生矣。以己之長,駁人之短,而取其害,是以達者不爲之也。凡此六機,其歸皆欲處上。物之自大,人人皆爾。是以君子接物,犯而不校。知物情好勝,雖或以小犯己,終不校拒也。不校,則無不敬下,所以闢其害也。務行謙敬,誰害之哉。小人則不然。既不見機,不達妒害之機。而欲人之順己,謂欲人無違己。以佯愛敬爲見異,孔光逡巡,董賢欣喜。以偶邀會爲輕,謂非本心忿其輕己。苟犯其機,則深以爲怨。小人易悅而難事。是故觀其情機,而賢鄙之志可得而知也。賢明志在退下,鄙劣志在陵上。是以平淡之主,御之以正,訓貪者之所憂,戒幸者之所悲。然後物不自伐,下不陵上,賢否當位,治道有序。

何謂觀其所短,以知所長?夫偏材之人,皆有所短。智不能周也。故直之失也,訐。刺訐傷於義,故其父攘羊,其子證之。剛之失也,厲。剛切傷於理,故諫君不從,承之以劍。和之失也,愞。愞弱不及道,故宮之奇爲人撓,不能強諫。介之失也,拘。拘愚不達事,尾生守信,死於橋下。夫直者不訐,無以成其直。既悅其直,不可非其訐。用人之直,恕其訐也。訐也者,直之徵也。非訐不能爲直。剛者不厲,無以濟其剛。既悅其剛,不可非其厲。

用人之剛,恕其厲也。厲也者,剛之徵也。非厲不能爲剛。和者不愞,無以保其和。既悅其和,不可非其懦。用人之和,恕其拘也。拘也者,和之徵也。

非懦不能爲和。介者不拘,無以守其介。既悅其介,不可非其拘。用人之介,恕其拘也。拘也者,介之徵也。非拘不能爲介。然有短者,未必能長也。純訐之人,未能正直。有長者,必以短爲徵。純和之人,徵必愞弱。是故觀其徵之所短,而其材之所長可知也。欲用其剛,必採之於厲。

何謂觀其聰明,以知所達?夫仁者,德之基也。載德而行。義者,德之節也。制德之所宜也。禮者,德之文也。禮,德之文理也。信者,德之固也。

固,德之所執也。智者,德之帥也。非智不成德。夫智出於明。明達乃成智。

明之於人,猶晝之待白日,夜之待燭火。火日所以照晝夜,智達所以明物理。

其明益盛者,所見及遠。火日愈明,所照愈遠,智達彌明,理通彌深。及遠之明,難。聖人猶有不及。是故守業勤學,未必及材。生知者上,學能者次。

材藝精巧,未必及理。因習成巧,淺於至理。理義辨給,未必及智。理成事業,昧於玄智。智能經事,未必及道。役智經務,去道遠矣。道思玄遠,然後乃周道無不載,故無不周。是謂學不及材,材不及理,理不及智,智不及道。道智玄微,故四變而後及。道也者,回覆變通。理不繫一,故變通之。

是故別而論之,各自獨行,則仁爲勝。仁者濟物之資,明者見理而已。合而俱用,則明爲將。仁者待明,其功乃成。故以明將仁,則無不懷。威以使之,仁以恤之。以明將義,則無不勝。示以斷割之宜。以明將理,則無不通。理若明練,萬事乃達。然則苟無聰明,無以能遂。暗者昧時,何能成務成遂。

故好聲而實不克,則恢。恢迂遠於實。好辯而理不至,則煩。辭煩而無正理。

好法而思不深,則刻。刻過於理。好術而計不足,則僞。詭誣詐也。是故鈞材而好學,明者爲師。比力而爭,智者爲雄。等德而齊,達者稱聖。聖之爲稱,明智之極明也。是以動而爲天下法,言而爲萬世範,居上位而不亢,在下位而不悶。是以觀其聰明,而所達之材可知也。

七繆第十

人物之理,妙而難明,以情鑑察,繆猶有七。

七繆:一曰,察譽,有偏頗之繆。微質不明,故聽有偏頗也。二曰,接物,有愛惡之惑。或情同,忘其惡,或意異,違其善也。三曰,度心,有小大之誤。或小知而大無成,或小暗而大無明。四曰,品質,有早晚之疑。有早智而速成者有晚智而晚成者。五曰,變類,有同體之嫌。材同勢均,則相競,材同勢傾,則相敬。六曰,論材,有申壓之詭。藉富貴則惠施而名申,處貧賤則乞求而名壓。七曰,觀奇,有二尤之失。妙尤含藏,直尤虛瑰,故察難中也。

夫採訪之要,不在多少。事無鉅細,要在得正。然徵質不明者,信耳而不敢信目。目不能察而信於耳。故人以爲是,則心隨而明之。人以爲非,則意轉而化之。信人譭譽,故向之所是,化而爲非。雖無所嫌,意若不疑。信譭譽者心雖無嫌,意固疑矣。且人察物,亦自有誤。愛憎兼之,其情萬原。

明既不察,加之愛惡是非,是疑豈可勝計。不暢其本,胡可必信。去愛憎之情,則實理得矣。是故知人者,以目正耳。雖聽人言,常正之以目。不知人者,以耳敗目。親見其誠,猶信毀而棄之。故州閭之士,皆譽皆毀,未可爲正也。或衆附阿黨,或獨立不羣。交遊之人譽不三週,未必信是也。交結致譽,不三週,色貌取人,而行違之。夫實厚之士,交遊之間,必每所在肩稱。

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上等援之,下等推之,蠻貊推之,況州里乎。苟不能周,必有咎毀。行不篤敬者,或諂諛得上而失於下,或阿黨得下而失於上。故偏上失下,則其終有毀。非之者多,故不能終。偏下失上,則其進不傑。衆雖推之,上不信異。故誠能三週,則爲國所利。此正直之交也。由其正直,故名有利。故皆合而是,亦有違比。或違正阿黨,故合而是之。皆合而非,或在其中。或特立不羣,故合而非之。若有奇異之材,則非衆所見。奇逸絕衆,衆何由識,而耳所聽採,以多爲信。不能審查其材,但信衆人言也。是繆於察譽者也。信言察物,必多繆失。是以聖人如有所譽,必有所試。

夫愛善疾惡,人情所常。不問賢愚,情皆同之也。苟不明質,或疏善,善非。非者見善,善者見疏,豈故然哉,由意不明。何以論之。夫善非者,雖非猶有所是。既有百非,必有一是。以其所是,順己所長,惡人一是,與己所長同也。則不自覺情通意親,忽忘其惡。以與已同,忘其百非,謂矯駕爲至孝,殘桃爲至忠。善人雖善,猶有所乏。雖有百善,或有一短。以其所乏,不明己長。善人一短,與己所長異也。以其所長,輕己所短,則不自知志乖氣違,忽忘其善,以與己異,百善皆棄,謂曲杖爲匕首,葬楯爲反具耶。

是惑於愛惡者也。徵質闇昧者,其於接物常以愛惡惑異其正。

夫精欲深微,質欲懿重,志欲弘大,心欲嗛小。精微,所以入神妙也。

愞則失神。懿重,所以崇德宇也。躁則失身。志大,所以戡物任也。小則不勝。心小,所以慎咎悔也。大則驕陵。故詩詠文王,“小心翼翼”,“不大聲以色”,小心也。言不貪求大名,聲見於顏色。“王赫斯怒”,“以對於天下”,志大也。故能誅紂,定天下,以致太平。由此論之,心小志大者,聖賢之倫也。心小,故以服事殷,志大,故三分天下有其二。心大志大者,豪傑之雋也。志大而心又大,故名豪雋。心大志小者,傲蕩之類也。志小而心闊遠,故爲傲蕩之流也。心小志小者,拘愞之人也。心近志短,豈能弘大。

衆人之察,或陋其心小,見沛公燒絕棧道,謂其不能定天下。或壯其志大,見項羽號稱強楚,便謂足以匡諸侯。是誤於小大者也。由智不能察其度,心常誤於小大。

夫人材不同,成有早晚,有早智而速成者,質清氣朗,生則秀異,故童烏蒼舒,總角曜奇也。有晚智而晚成者,質重氣遲則久乃成器,故公孫含道,老而後章。有少無智而終無所成者,質濁氣暗,終老無成,故原壤年老,聖人叩脛而不能化。有少有令材遂爲雋器者。幼而通理,長則愈明,故常材發奇於應賓,效德於公相。四者之理,不可不察。當察其早晚,隨時而用之。

夫幼智之人,材智精達,然其在童髦皆有端緒。仲尼戲言俎豆,鄧艾指圖軍旅。故文本辭繁,初辭繁者,長必文麗。辯始給口。幼給口者,長必辯論也。

仁出慈恤,幼慈恤者,長必矜人。施發過與。幼過與者,長必好施。慎生畏懼,幼多畏者,長必謹慎。廉起不取。幼不妄取,長必清廉。早智者淺惠而見速,見小事則達其形容。晚成者奇識而舒遲,智雖舒緩,能識其妙。終暗者並困於不足,事務難易,意皆昧然。遂務者周達而有餘。事無大小,皆能極之。而衆人之察,不慮其變,常以一概,責於終始。是疑於早晚者也。或以早成而疑晚智,或以晚智而疑早成,故於品質,常有妙失也。

夫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損害。名利之路,在於是得。是得在己,名利與之。損害之源,在於非失。非失在己,損害攻之。故人無賢愚,皆欲使是得在己。賢者尚然,況愚者乎。能明己是,莫過同體。體同於我,則能明己。

是以偏材之人,交遊進趨之類,皆親愛同體而譽之,同體能明己,是以親而譽之。憎惡對反而毀之。與己體反,是以惡而疏之。序異雜而不尚也。不與己同,不與己異,則雖不憎,亦不尚之。推而論之,無他故焉。夫譽同體,毀對反,所以證彼非而著己是也。由與己同體,故證彼非,而著己是也。至於異雜之人,於彼無益,於己無害,則序而不尚。不以彼爲是,不以己爲非,都無損益,何所尚之。是故同體之人,常患於過譽,譬懼爲力人,則力小者慕大,力大者提小,故其相譽,常失其實也。及其名敵,則鮮能相下。若俱能負鼎,則爭勝之心生,故不能相下。是故直者性奮,好人行直於人。見人正直,則心好之。而不能受人之訐。刺己之非,則訐而不受。盡者情露,好人行盡於人,見人穎露,則心好之。而不能納人之徑。說己徑盡,則違之不納。務名者樂人之進趨過人,見人乘人,則悅其進趨。而不能出陵己之後。

人陵於已,則忿而不服。是故性同而材傾,則相援而相賴也。並有旅力,則大能獎小。性同而勢均,則相競而相害也。恐彼勝己,則妒善之心生。此又同體之變也。故或助直而毀直。人直過於己直,則非毀之心生。或與明而毀明。人明過於己明,則妒害之心動。而衆人之察不辨其律理,是嫌於體同也。

體同尚然,況異體乎。

夫人所處異勢,勢有申壓。富貴遂達,勢之申也。身處富貴,物不能屈,是以佩六國之印,父母迎於百里之外。貧賤窮匱,勢之壓也。身在貧賤,志何申展,是以黑貂之裘弊,妻嫂墮於閨門之內。上材之人,能行人所不能行。

凡云爲動靜,固非衆人之所及。是故達有勞謙之稱,窮有著明之節。材出於衆,其進則裒多益寡,勞謙濟世,退則履道坦坦,幽人貞吉,中材之人,則隨世損益。守常之智,申壓在時,故勢來則益,勢去則損。是故籍富貴則貨財充於內,施惠周於外。貲材有餘,恣意賙濟。見贍者,求可稱而譽之。感其恩紀,匡救其惡,是以朱建受金,而爲食其畫計。見援者,闡小美而大之。

感其引援,將順其美,是以曹丘見接,爲季布揚名。雖無異材,猶行成而名立。夫富與貴可不欣哉,乃至無善而行成。無智而名立。是以富貴妻嫂恭,況他人乎。處貧賤,則欲施而無財,欲援而無勢。有慈心而無以拯,識奇材而不能援。親戚不能恤,朋友不見濟。內無疏食之饋,外無縕袍之贈。分義不復立,恩愛浸以離。意氣皆空薄,分意何由立。怨望者並至,歸非者日多。

非徒薄己,遂生怨謗之言。雖無罪尤,猶無故而廢也。夫貧與賤可不懾哉,乃至無由而生謗,無罪而見廢,是故貧賤妻子慢,況他人乎。故世有侈儉,名由進退。行雖在我,而名稱在世,是以良農能稼,未必能穡。天下皆富,則清貧者雖苦,必無委頓之憂。家給人足,路人皆饋之。且有辭施之高,以獲榮名之利。得辭施之高名,受餘光之善利。皆貧,則求假無所告,家貧戶乏,粟成珠玉。而有貧乏之患,且生鄙吝之訟。乞假無遺,與嫂叔爭糟糠。

是故鈞材而進有與之者,則體益而茂遂。己既自足,復須給賜,則名美行成,所爲遂達。私理卑抑有累之者。己既不足,親戚並困。則微降而稍退。上等不援,下等不推。而衆人之觀,不理其本,各指其所在,謂申達者爲材能,壓屈者爲愚短。是疑於申壓者也。材智雖鈞,貴賤殊途,申壓之變,在乎貧富。

夫清雅之美,著乎形質,察之寡失。形色外著,故可得而察之。失繆之由,恆在二尤。二尤之生,與物異列。是故非常人之所見。故尤妙之人,含精於內,外無飾姿。譬金冰內明而不外朗,故馮唐白首屈於郎署。尤虛之人,碩言瑰姿,內實乖反。猶燭火外照,灰燼內暗,故主父偃辭麗,一歲四遷。

而人之求奇,不可以精微測其玄機,明異希。其尤奇異,非精不察。或以貌少爲不足,睹鬷蔑貌惡,便疑其淺陋。或以瑰姿爲巨偉。見江充貌麗,便謂其巨偉。或以直露爲虛華,以其欵盡,疑無厚實。或以巧飭爲真實。巧言如流,悅而睹之。是以早拔多誤,不如順次。或以甘羅爲早成而用之,於早歲,或誤復欲順次也。夫順次,常度也。苟不察其實,亦焉往而不失。徵質不明,不能識奇,故使順次,亦不能得。故遺賢而賢有濟,則恨在不早拔。故鄭伯謝之於燭武。拔奇而奇有敗。則患在不素別。故光武悔之於朱浮。任意而獨繆,則悔在不廣問。秦穆不從蹇叔,雖追誓而無及。廣問而誤己,則怨己不自信。隗囂心存於漢,而爲王元所誤。是以驥子發足,衆士乃誤。韓信立功,淮陰乃震。夫豈惡奇而好疑哉。乃尤物不世見,而奇逸美異也。故非常人之所識也。是以張良體弱,而精疆爲衆智之雋也。不以質弱而傷於智。荊叔色平,而神勇爲衆勇之傑也。不以色和而傷於勇。然則雋傑者,衆人之尤也。

奇逸過於衆人,故衆人不能及。聖人者,衆尤之尤也。通達過於衆奇,故衆奇不能逮。其尤彌出者,其道彌遠。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故一國之雋,於州爲輩,未得爲第也。郡國之所雋異,比於州郡,未及其第目。一州之第,於天下爲椳。州郡之所第目,以比天下之雋,椳而不可及。椳,一回反,樞也。天下之椳,世有優劣。英人不世繼,是以伊,召,管,齊,應運乃出。是故衆人之所貴,各貴其出己之尤,智材勝己,則以爲貴。而不貴尤之所尤。尤之尤者,非衆人之所識。是故衆人之明,能知輩士之數,衆人明者,粗知郡國出輩之士而已。而不能知第目之度。乃未識郡國品第之雋。

輩士之明,能知第目之度,出輩明者,粗知郡國第目之良。不能識出尤之良也。未識出尤奇異之理。出尤之人,能知聖人之教,瞻之在前,忽焉在後。

不能究之入室之奧也。如有所立卓爾,雖欲從之,未由也已。由是論之,人物之理,妙不可得而窮已。爲當擬諸形容,象其物宜,觀其會通,舉其一隅而已。

效難第十一

人材精微,實自難知,知之難審,效薦之難。

蓋知人之效有二難。有難知之難,尤奇遊雜,是以難知。有知之而無由得效之難。己雖知之,無由得薦。何謂難知之難?人物精微,智無形狀,奇逸精妙。能神而明,欲入其神,而明其智。其道甚難,固難知之難也。知人則哲,惟帝難之,況常人乎。是以衆人之察不能盡備。各守其一方而已。故各自立度,以相觀採。以己所能,歷觀衆才。或相其形容,以貌狀取人。或候其動作,以進趨取人。或揆其終始,以發正取人。或揆其儗象,以旨意取人。或推其細微,以情理取人。或恐其過誤,以簡恕取人。或循其所言,以辭旨取人。或稽其行事。以功效取人。八者遊雜,各以意之所可爲準,是以雜而無紀。故其得者少,所失者多。但取其同於己,而失其異於己,己不必兼,故失者多。是故必有草創信形之誤,或色貌取人而行違。又有居止變化之謬。或身在江海,心存魏闕。故其接遇觀人也,隨行信名,失其中情。是以聖人聽言觀行,如有所譽,必有所試。故淺美揚露,則以爲有異。智淺易見狀似異美。深明沉漠,則以爲空虛。智深內明,狀似無實。分別妙理,則以爲離婁。研精至理,狀似離婁。口傳甲乙,則以爲義理。強指物類,狀似有理。好說是非,則以爲臧否。妄說是非,似明善否。講目成名,則以爲人物。強議賢愚,似明人物。平道政事,則以爲國體,妄論時事,似識國體。

猶聽有聲之類,名隨其音。七者不能明,物皆隨行而爲之名,猶聽貓音而謂之貓,聽雀音而謂之雀,不知二蟲竟謂何名也。世之疑惑,皆此類也。是以魯國儒服者,衆人皆謂之儒,立而問之,一人而已。夫名非實,用之不效。

南箕不可以簸揚,北斗不可挹酒漿。故曰,名猶口進,而實從事退。衆睹形而名之,故用而不驗也。中情之人,名不副實,用之有效。真智在中,衆不能見,故無外名而有內實。故名由衆退,而實從事章,效立則名章。此草創之常失也。淺智無終,深智無始,故衆人之察物,常失之於初。故必待居止,然後識之,視其所止,觀其所居,而焉不知。故居,視其所安。安其舊者,敦於仁。達,視其所舉。舉剛直者,厚於義。富,視其所與。與嚴壯者,明於禮。窮,視其所爲。爲經術者,勤於智。貧,視其所取。取其分者,存於信。然後乃能知賢否。行此者賢,反此者否。此又已試,非始相也。試而知之,豈相也哉。所以知質,未足以知其略。略在變通,不可常準。且天下之人,不可得皆與遊處。故視其外狀,可以得一,未足盡知。或志趣變易,隨物而化。是以世祖失之龐萌,曹公失之董卓。或未至而懸欲,或已至而易顧。

李軼始專心於光武,終改顧於聖公。或窮約而力行,或得志而從欲。王莽初則布衣折節,卒則窮奢極侈。此又居止之所失也。情變如此,誰能定之。由是論之,能兩得其要,是難知之難。既知其情,又察其變,故非常人之所審。

何謂無由得效之難?上材已莫知,已難識知。或所識者在幼賤之中,未達而喪。未及進達,其人已喪。或所識者未拔而先沒。未及拔舉,已先沒世。

或曲高和寡,唱不見贊。公叔座薦商鞅,而魏王不能用。或身卑力微,言不見亮。禽息舉百里奚,首足皆碎。或器非時好,不見信貴。竇後方好黃老,儒者何由見進。或不在其位,無由得拔。卞和非因匠,所以抱璞泣。或在其位以有所屈迫。何武舉公孫錄,而爲王氏所推。是以良材識真,萬不一遇也。

材能雖良,當遇知己。知己雖遇,當值明王。三者之遭,萬不一會。須識真在位,識百不一有也。雖識己直,或不在位。以位勢值可薦致之,宜十不一合也。識己須在位,智達復須宜。或明足識真,有所妨奪,不欲貢薦。雖識辨賢愚而屈於妨奪,故有不欲。或好貢薦,而不能識真。在位之人,雖心好賢善,而明不能識。是故知與不知,相與分亂於總猥之中。或好賢而不識,或知賢而心妒,故用與不用,同於衆總,紛然淆亂。實知者,患於不得達效。

身無位次,無由效達。不知者,亦自以爲未識。身雖在位,而不能識。所謂無由得效之難也。故曰知人之效,有二難。是以人主常當運其聰智,廣其視聽,明揚側陋,旁求俊乂,舉能不避仇讎,拔賢不棄幽隱,然後國家可得而治,功業可得而濟也。

釋爭第十二

賢善不伐,況小事乎。釋忿去爭,必荷榮福。

蓋善以不伐爲大。爲善而自伐其能,衆人之所小。賢以自矜爲損。行賢而去自賢之心,何往而不益哉。是故舜讓於德,而顯義登聞。湯降不遲,而聖敬日躋。彼二帝雖天挺聖德,生而上哲,猶懷勞謙,疾行退下。然後信義登聞,光宅天位。郄至上人,而抑下滋甚。王叔好爭,而終於出奔。此二大夫矜功陵物,或宗移族滅,或逃禍出奔。由此觀之,爭讓之道,豈不懸歟。

然則卑讓降下者,茂進之遂路也。江海所以爲百谷王,以其處下也。矜奮侵陵者,毀塞之險途也。兕虎所以攖牢檻,以其性獷噬也。是以君子舉不敢越儀準,志不敢陵軌等。足不苟蹈,常懷退下。內勤己以自濟,外謙讓以敬懼。

獨處不敢爲非,出門如見大賓。是以怨難不在於身,而榮福通於長久也。外物不見傷,子孫賴以免。彼小人則不然。矜功伐能,好以陵人,初無鉅細,心發揚以陵物。是以在前者人害之,矜能奔縱,人情所害。有功者人毀之,恃功驕盈,人情所毀。毀敗者人幸之。及其覆敗,人情所幸。是故並轡爭先,而不能相奪。小人競進,智不相過,並驅爭險,更相蹈籍。兩頓俱折,而爲後者所趨。中道而斃,後者乘之,譬兔殛犬疲,而田父收其功。由是論之,爭讓之途,其別明矣。君子尚讓,故涉萬里而途清。小人好爭,足未動而路塞。然好勝之人,猶謂不然。貪則好勝,雖聞德讓之風,意猶昧然,乃雲古人讓以得,今人讓以失,心之所是,起而爭之。以在前爲速銳,以處後爲留滯,故行坐汲汲,不暇脂車。以下衆爲卑屈,以躡等爲異傑,苟矜起等,不羞負乘。以讓敵爲迴辱,以陵上爲高厲。故趙穿不顧元帥彘子以偏師陷。是故抗奮遂往,不能自反也。譬虎狼食生物,遂有殺人之怒。夫以抗遇賢,必見遜下。相如爲廉頗逡巡,兩得其利。以抗遇暴,必構敵難灌夫不爲田蚡持下,兩得其尤。敵難既構,則是非之理必溷而難明。俱自是而非彼,誰明之耶。溷而難明,則其與自毀何以異哉?兩虎共鬥,小者死,大者傷,焉得而兩全。且人之毀己,皆發怨憾而變生釁也。若本無憾恨,遭事際會,亦不致毀害。必依託於事,飾成端末。凡相毀謗,必因事類而飾成之。其於聽者雖不盡信,猶半以爲然也。由言有端角,故信之者半。己之校報,亦又如之。

復當報謗,爲生翅尾。終其所歸,亦各有半。信著於遠近也。俱有形狀,不知其實是以近遠之聽,皆半信於此,半信於彼。然則交氣疾爭者,爲易口而自毀也。己說人之瑕,人亦說己之穢,雖詈人,自取其詈也。並辭競說者,爲貸手以自毆。辭忿則力爭,己既毆人,人亦毆己,此其爲藉手以自毆。爲惑繆豈不甚哉?藉手自毆,藉口自詈,非惑如何。然原其所由,豈有躬自厚責,以致變訟者乎?己能自責,人亦自責,兩不言競,變訟何由生哉。皆由內恕不足,外望不已。所以爭者,由內不能恕己自責,而外望於人不已也。

或怨彼輕我,或疾彼勝己。是故心爭終無休已。夫我薄而彼輕之,則由我曲而彼直。曲而見輕,固其宜矣。我賢而彼不知,則見輕非我咎也。親反傷也,固其宜矣。若彼賢而處我前,則我德之未至也。德輕在彼,固所宜也。若德均而彼先我,則我德之近次也。德均年次,固其常矣。夫何怨哉?且兩賢未別,則能讓者爲雋矣。材均而不爭優劣,衆人善其讓。爭雋未別,則用力者爲憊矣。雋等而名未別,衆人惡其鬥。是故藺相如以回車決勝於廉頗,寇恂以不鬥取賢於賈復。此二賢者,知爭途不可由,故回車退避,或酒炙迎送,故廉賈肉袒,爭尚泯矣。物勢之反,乃君子所謂道也。龍蛇之蟄以存身,尺蠖之屈以求伸,蟲微物耳,尚知蟠屈,況於人乎。是故君子知屈之可以爲伸,故含辱而不辭。韓信屈於跨下之辱。知卑讓之可以勝敵,故下之而不疑。展喜犒齊師之謂也。及其終極,乃轉禍而爲福,晉文避楚三舍,而有城濮之勳。

屈仇而爲友。相如下廉頗而爲刎頸之交。使怨仇不延於後嗣,而美名宣於無窮。子孫荷其榮蔭,竹帛紀其高義。君子之道豈不裕乎。若偏急好爭,則身危當年,何後來之能福。且君子能受纖微之小嫌,故無變鬥之大訟。大訟起於纖芥,故君子慎其小。小人不能忍小忿之故,終有赫赫之敗辱。小人以小惡爲無傷而不去,故罪大不可解,惡積不可救。怨在微而下之,猶可以爲謙德也。怨在纖微,則謙德可以除之。變在萌而爭之,則禍成而不救矣。涓涓不息,遂成江河,水漏覆舟,胡可救哉。是故陳餘以張耳之變,卒受離身之害。思復須臾之忿,忘終身之惡,是以身滅而嗣絕也。彭寵以朱浮之郄,終有覆亡之禍。恨督責之小故,違終始之大計,是以宗夷而族覆也。禍福之機,可不慎哉!二女爭桑,吳楚之難作。季郈鬥難,魯國之釁作。可不畏歟,可不畏歟。是故君子之求勝也,以推讓爲利銳,推讓所往,前無堅敵。以自修爲棚櫓。修己以敬,物無害者。靜則閉嘿泯之玄門,動則由恭順之通路。時可以靜,則重閉而玄嘿。時可以動,則履正而後進。是以戰勝而爭不形。動靜得節,故勝無與爭,爭不以力,故勝功見耳。敵服而怨不構。干戈不用,何怨構之有。若然者悔不存於聲色,夫何顯爭之有哉。色貌猶不動,況力爭乎。彼顯爭者,必自以爲賢人,而人以爲險詖者。以己爲賢,專固自是,是己非人,人得不爭乎。實無險德,則無可毀之義。若信有險德,又何可與訟乎?險而與之訟,是柙兕而攖虎,其可乎?怒而害人,亦必矣。《易》曰:“險而違者,訟。訟必有衆起。”言險而行違,必起衆而成訟矣。《老子》曰:“夫惟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以謙讓爲務者,所往而無爭。是故君子以爭途之不可由也。由於爭途者,必覆輪而致禍。

是以越俗乘高,獨行於三等之上。何謂三等?大無功而自矜,一等。空虛自矜,故爲下等也。有功而伐之,二等。自伐其能,故爲中等。功大而不伐,三等。推功於物,故爲上等。愚而好勝,一等。不自量度,故爲下等。

賢而尚人,二等。自美其能,故爲中等。賢而能讓,三等。歸善於物,故爲上等。緩己急人,一等。性不恕人,故爲下等。急己急人,二等。褊戾峭刻,故爲中等。急己寬人,三等。謹身恕物,故爲上等。凡此數者,皆道之奇,物之變也。心不純一,是爲奇變。三變而後得之,故人莫能遠也。小人安其下等,何由能及哉。夫唯知道通變者,然後能處之。處上等而不失者也。是故孟之反以不伐,獲聖人之譽。不伐其功,美譽自生。管叔以辭賞,受嘉重之賜。不貪其賞,嘉賜自致。夫豈詭遇以求之哉,乃純德自然之所合也。豈故不伐,辭賞,詭情求名耶,乃至直髮於中,自與理會也。彼君子知自損之爲益,故功一而美二。自損而行成名立。小人不知自益之爲損,故一伐而並失。自伐而行毀名喪。由此論之,則不伐者,伐之也。不爭者,爭之也。不伐而名章,不爭而理得。讓敵者,勝之也。下衆者,上之也。退讓而敵服,謙尊而德光。君子誠能睹爭途之名險,獨乘高於玄路,則光暉煥而日新,德聲倫於古人矣。避忿肆之險途,獨逍遙於上等,遠燕雀於啁啾,疋鳴鳳於玄曠,然後德輝耀於來今,清光侔於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