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

南北朝 · 賈思勰 · 子藏 › 農家

正文

齊民要術 後魏 賈思勰

●序

《史記》曰:“齊民無蓋藏。”如淳注曰:“齊,無貴賤,故謂之齊民者。若今言平民也。”

蓋神農爲耒耜,以利天下;堯命四子敬授民時;舜命后稷,食爲政首;禹制土田,萬國作□;殷周之盛,詩書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管子》曰:“一農不耕,民有飢者;一女不織,民有寒者。”“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傳曰:“人生在勤,勤則不匱。”西語曰:“力能勝貧。謹能勝禍。”蓋言勤力可以不貧,謹身可以避禍。故李悝爲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國以富強;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戰之賞。傾奪鄰國而雄諸候。

《淮南子》曰:“聖人不恥身之賤也,愧道之不行也;不憂命之長短,而憂百姓之窮。是故禹爲治水,以身解於陽盱之河;湯由苦旱,以身禱於桑林之祭。……神農憔悴,堯瘦癯,舜黎黑,禹胼胝。由此觀之,則聖人之憂勞百姓亦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於庶人,四肢不勤,思慮不用,而事治求贍者,未之聞也。”“故田者不強,□倉不盈;將相不強,功烈不成。”

《仲長子》曰:“天爲之時,而我不農,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時雨降焉,始之耕田,終之□、簋,惰者釜之,勤者鍾之。矧夫不爲,而尚乎食也哉?”《譙子》曰:“朝發而夕異宿,勤則菜盈傾筐。且苟無羽毛,不織不衣;不能茹草飲水,不耕不食。安可以不自力哉?”

晁錯曰:“聖王在上,而民不凍不飢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爲開其資財之道也。……夫寒之於衣,不待輕暖;飢之依食,不待甘旨。飢寒至身,不顧廉恥。一日不再食則飢,終歲不製衣則寒。夫腹飢不得食,體寒不得衣,慈母不能保其子,君亦安能以有民?……夫珠、玉、金、銀,飢不可食,寒不可衣。……粟、米、布、帛,……一日不得而飢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劉陶曰:“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飢,故食爲至急。”陳思王曰:“寒者不貪尺玉而思短褐,飢者不願千金而美一食。千金、尺玉至貴,而不若一食、短褐之惡者,物時有所急也。”誠哉言乎!

神農、倉頡,聖人者也;其於事也,有所不能矣。故趙過始爲牛耕,實勝耒耜之利;蔡倫立意造紙,豈方縑、牘之煩?且耿壽昌之常平倉,桑弘羊之均輸法,癧國利民,不朽之術也。諺曰:“智如禹、湯,不如嘗更。”是以爽遲請學稼,孔子答曰:“吾不如老農。”然則聖賢之智,猶有所未達,而況於凡庸者乎?

猗頓,魯窮士,聞陶朱公富,問術焉。告之曰:“欲速富,畜五□。”乃畜牛羊,子息萬計。九真、廬江,不知牛耕,每致睏乏。任延、王影,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歲歲開廣,百姓充給。敦粕不虹作耬梨;冢種,人牛功力既費,而收谷更少。皇甫隆乃教作耬犁,所省庸力過半,得谷加五。又敦煌俗,婦女作裙。攣縮如羊腸,用布一匹。隆又禁改之,所省復不貲。茨充爲桂陽令,俗不種桑,無蠶織絲麻之利,類皆以麻□頭貯衣。民惰窳羊主切,少粗履,足多剖裂血出,盛冬皆然火燎炙。充教民益種桑、枯養蠶,織履,復令種□麻。數年之間,大賴其利,衣履溫暖。今江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教也。五原土宜麻□,而俗不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崔□爲作紡績、織□之具以教,民得以免寒苦。安在不教乎?

黃霸爲潁川,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鰥、寡、孤、獨,有死無以葬者,鄉部書言,霸具爲區處:某所大木,可以爲棺。某亭豚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襲遂爲渤海,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本□,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爲帶牛佩犢?”春夏不得不趣田畝,秋冬課收斂,益蓄果實、菱、芡。吏民皆富實。召信臣爲南陽,好爲民興利,務在富之。躬勸農耕,出入阡陌,止舍離鄉亭,鋒有安居。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瀆,起水門、提閼,凡數十處,以廣溉灌,民得其利,蓄積有餘。禁止嫁娶送終奢靡,務出於儉約。郡中莫不耕稼力田。吏民親愛信臣,號曰“召父”。僮種爲不其令,率民養一豬。雌雞四頭,以供祭祀,死買棺木。顏斐爲京兆,乃令整阡陌,樹桑果;又課以閒月取材,使得轉相教匠作車;又課民無牛者,令畜豬,投貴時賣,以買牛。始者民以爲煩,一二年間,家有丁車、大牛,整頓豐足。王丹家累千金,好施與,賙人之急。每歲時農收後,察其強力收多者,輒歷載酒餚,從而勞之,便於田頭樹下飲食勸勉之,因留其餘餚而去;其惰□者,獨不見勞,各自恥不能致丹,其後無不力田者,聚落以至殷富。杜畿爲河東,課民畜□牛、草馬,下逮雞、豚,皆有章程,家家豐實。此等豈好爲煩擾而輕費損哉?蓋以庸人之性,率之則自力,縱之則惰窳耳。

故《仲長子》曰:“叢林之下,爲倉庾之坻;魚鱉之堀,爲耕稼之場者,此君長所用心也。是以太公封而斥鹵播嘉穀鄭、白成而關中無饑年。蓋食魚鱉而藪澤之形可見,觀草木而肥□之勢可知。”又曰:“稼穡不修,桑果不茂,畜產不肥,鞭之可也;□落不完,垣牆不牢,掃除不淨,笞之可也。”此督課之方也。且天子親耕,皇后親蠶,況夫田父而懷窳惰乎?

李衡於武陵龍陽□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樹。臨死敕兒曰:“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矣。”吳末,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恆稱太史公所謂“江陵千樹橘,與千戶侯等”者也。樊重欲作器械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鹹求假焉。此種殖之不可已已也。諺曰:“一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此之謂也。

《書》曰:“稼穡之艱難。”《孝經》曰:“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論語》曰:“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漢文帝曰:“朕爲天下守財矣,安敢妄用哉!”孔子曰:“居家理,治可移於官。”然則家猶國,國猶家,是以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其義一也。

夫財貨之生,既艱難矣,用之又無節;凡人之性,好懶惰矣。率之又不篤;如以政令失所,水旱爲災。一谷不登,□腐相繼:古今同患,所不能止也,嗟乎!且飢者有過甚之原,渴者有兼量之情。既飽而後輕食,既暖而後輕衣。或由年穀豐穰,而忽於蓄積;或由布帛優贍,而輕於施與:窮窘之來,所由有漸。故《管子》曰:“桀有天下,而用不足;湯有七十二里。而用有餘。天非獨爲湯雨菽、粟也。”蓋言用之以節。

《仲長子》曰:“鮑魚之肆,不自以氣爲臭;四夷之人,不自以食爲異:生心使之然也。居積心之中,見生然之事,夫孰自知非者也?斯何異蓼中之蟲,而不知藍之甘乎?”

今採捃經傳,爰及歌謠,詢之老成,驗之行事,起自耕農,終於醯、醢,資生之業,靡不畢書,號曰《齊民要術》。凡九十二篇,束爲十卷。卷首皆有目錄,於文雖煩,尋覽差易。其有五穀、果、□非中國所殖者,存其名目而已:種蒔之法,蓋無聞焉。捨本逐末,賢哲所非,日富歲貧,飢寒之漸,故商賈之事,闕而不錄。花草之流,可以悅目,徒有春花,而無秋實,匹諸浮僞,蓋不足存。

鄙意曉示家童,未敢聞之有識,故丁寧周至,言提其耳,每事指斥,不尚浮辭。覽者無或嗤焉。

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

●雜說

夫治生之道,不仁則農;若昧於田疇,則多匱乏。只知稼穡之力,輥未逮於老農;規畫之間,竊自同於“後稷”。所爲之術,條列後行。

凡人家營田,須量己力,寧可少好,不可多惡。假如一具牛,總營得小畝三頃——據齊地大畝,一頃三十五畝也。每年一易,必莫頻種。其雜田地,即是來年穀資。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悅以使人,人忘其勞。且須調習器機,務令快利;秣飼牛畜,事須肥健;撫卹其人,常遣歡悅。

觀其地勢。乾溼得所,禾秋收了,先耕蕎麥地,次耕餘地。務遣深細,不得趁多。看乾溼,隨時蓋磨著切。見世人耕了,仰著土愉,並待孟春蓋,若冬乏水雪,連夏亢陽,徒道秋耕不堪下種。無問耕得多少,皆須旋蓋磨如法。

如一具牛,兩個月秋耕,計得小畝三頃。終冬加料□。至十二月內,即須排比農具使足。一入正月初,未開陽氣上,即更蓋所耕得地遍。

凡田地中有良有薄者,即須加糞糞之。

其踏糞法:凡人家秋收治田後,場上所有穰、谷積等,並須收貯一處。每日布牛腳下,三寸厚;每平旦收聚堆積之;還依前布之,經宿即堆聚。計經冬一具牛,踏成三十車糞。至十二月、正月之間,既載糞糞地。計小畝畝別用五車,計糞得六畝。勻攤,耕,蓋著,未須轉起。

自地亢後,但所耕地,隨餉蓋之;待一段總轉了,即橫蓋一遍。計正月、二月兩個月,又車一遍。

然後看地宜納粟:先種黑地、微帶下地,即種糙種;然後種高壤白地。其白地,候寒食後檢莢盛時納種。以次種大豆、油麻等田。

然後轉所糞得地,耕五、六遍。每耕一遍,蓋兩遍,最後蓋三遍。還縱橫蓋之。候昏房、心中,下黍種無問。

谷,小畝一升下子,則稀□得所。

候黍、粟苗未與壠齊,即鋤一遍。黍經五日,更報鋤第二遍。候未蠶老畢,報鋤第三遍。如無力,即止;如有餘力,秀後更鋤第四遍。油麻、大豆,並鋤兩遍止,亦不厭早鋤。谷,第一遍便科定,每科只留兩莖,更不得留多。每科相去一尺。兩壠頭空,務欲深細。第一遍鋤。未可全深;第二遍。唯深是求;第三遍,較淺於第二遍;第四遍較淺。

凡蕎麥,五月耕;經二十五日,草爛得轉;並種,耕三遍。立秋前後,皆十日內種之。假如耕地三遍,即三重著子。下兩重子黑,上頭一重子折,皆是白汁,滿似如濃,即須收刈之。但對梢相答鋪之,其白者日漸盡變爲黑,如此乃爲得所。若待上頭總黑,半已下黑子,盡總落矣。

其所糞種黍地,亦刈黍了,即耕兩遍,熟蓋,下糠麥。至春,鋤三遍止。

凡種小麥地,以五月內耕一遍,看乾溼轉之,耕三遍爲度。亦秋社後即種。至春,能鋤得兩遍最好。

凡種麻地,須耕五、六遍,倍蓋之。以夏至前十日下子。亦鋤兩遍。仍須用心細意抽拔全稠鬧細弱不堪留者,即去卻。

一切但依此法,除蟲災外,小小旱,不至全損。何者?緣蓋磨數多故也。又鋤耨以時。諺曰:“鋤頭三寸澤”,此之謂也。堯湯旱澇之年,則不敢保。雖然,此乃常式。古人云:“耕鋤不以水旱息功,必獲豐年之收。”

如去城郭近,務須多種瓜、菜、茄子等,且得供家,有餘出賣。只如十畝之地,灼然良沃者,選得五畝,二畝半種蔥,二畝半種諸雜菜;似校平者種瓜、蘿蔔。其菜每至春二月內,選良沃地二畝熟,種葵、萵苣。作畦,栽蔓菁,收子。至五月、六月,拔諸菜先熟者,並須盛裹,亦收子訖。應空閒地種蔓菁、萵苣、蘿蔔等,看稀稠鋤其科。至七月六日、十四日,如有車牛,盡割賣之;如自無車牛,輸與人。即取地種秋菜。

蔥,四月種。蘿蔔及葵,六月種。蔓菁,七月種。芥,八月種。瓜,一二月種;如擬種瓜四畝,留四月種,並鋤十遍。蔓菁、芥子,並鋤兩遍。葵、蘿蔔,鋤三遍。蔥,但培鋤四遍。白豆、小豆,一時種,齊熟,且免摘角。但能依此方法,即萬不失一。

●卷一

●耕田第一

《周書》曰:“神農之時,天雨粟,神農遂耕而種之。作陶,冶斤斧,爲耒耜、鋤、耨,以墾草莽,然後五穀興助,百果藏實。”

《世本》曰:“□曰作耒耜。”“□,神農之臣也。”

《呂氏春秋》曰:“耜博六寸。”

《爾雅》曰:“□□謂之定。”犍爲舍人曰:“□□,鋤也,名定。”

《纂文》曰:“養苗之道,鋤不如耨,耨不如鏟。鏟柄長二尺,刃廣二寸,以劃地除草。”

許慎《說文》曰:“耒,手耕曲木也。”“耜,耒端木也。”“□,斫也,齊謂之□基。一曰,斤柄性自曲者也。”“田,陳也,樹谷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也。”“耕,犁也,從耒井聲。一曰,古者井田。。”

劉□《釋名》曰:“田,填也,五穀填滿其中。”“犁,利也利則發土絕草根。”“耨,似鋤,嫗耨禾也。”“□,誅也,主以誅鋤物根株也。”

凡開荒山澤田,皆七月芟艾之,草幹即放火,至春而開。根配省功。其林木大者□烏更反殺之,葉死不扇,便任耕種。三歲後,根枯莖朽,以火燒之。入地盡矣。耕荒畢,以鐵齒□楱俎候反再遍杷之,漫擲黍□,勞郎到反亦再遍。明年,乃中爲谷田。

凡耕高下田,不問饜秋,必須燥溼得所爲佳。若水旱不調,寧燥不溼。燥耕雖塊,一經得雨,地則粉解。溼耕堅□胡格反,數年不佳。諺曰:“溼耕澤鋤,不如歸去。”言無益而有損。溼耕者,白背速□楱之,亦無傷;否則大惡也。春耕尋勞,古曰“□”,今日“勞”。《說文》曰:“□,摩田器。”今人亦名勞曰“摩”,鄙語曰:“耕田摩勞”也。秋耕待白背勞。春既多風,若不尋勞,地必虛燥。秋田□長劫反實,溼勞令地硬。諺曰:“耕而不勞,不如作暴。”蓋言澤難遇。喜天時故也。桓寬《鹽鐵論》曰:“茂木之下無豐草,大塊之間無美苗。”

凡秋耕欲深,春夏欲淺。犁欲廉,勞欲再。犁廉耕細,牛復不疲;再勞地熟。旱亦保澤也。秋耕□一感反青者爲上。比至冬朋,青草復生者,其美與小豆同也。初耕欲深,轉地欲淺。耕不深,地不熟;轉不淺,動生土也。菅茅之地,宜縱牛羊踐之,踐則根浮。七月耕之則死。非七月,復生矣。

凡美田之法,綠豆爲上,小豆、胡麻次之。悉皆五、六月中□羹懿反種,七月、八月犁□殺之,爲春谷田,則畝收十石,其美與蠶矢、熟糞同。

凡秋收之後,牛力弱,未及即秋耕者,谷、黍、□、粱、秫茇方末反之下,即移羸速鋒之,地恆潤澤而不堅硬。乃至冬初,常得耕營,不患枯旱。若牛力少者,但九月、十月一勞之,至春□湯歷反種亦得。

《禮記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谷於上帝。鄭玄注曰:“謂上辛曰郊祭天。《春秋傳》曰:‘春郊祀后稷,以祈農事。是故啓蟄而郊,郊而後耕。’上帝,太微之帝。”乃擇元辰,天子親載耒耜,……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躬耕帝籍。“元辰,蓋瘡後吉辰也。……帝籍,爲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也。”……是月也,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同和,草木萌動。“此陽氣蒸達,可耕之候也。農書曰:‘土長冒橛,陳根可拔,耕者急發’也。”……命田司“司謂‘田□’,主農之官。”……善相丘陵、阪險、原隰,土地所宜,五穀所殖,以教導民。……田事既飭,先定準直,農乃不惑。……

“仲春之月,……耕者少舍,乃修闔扇。“舍,猶止也。蟄蟲啓戶,耕事少閒,而治門戶。用木曰闔,用竹葦曰扇。”……無作大事,以妨農事。……

“孟夏之月,……勞農勸民,無或失時。“重力勞來之。”……命農勉作,無體於都。“急趣農也。……《王居明堂禮》曰:‘無宿於國’也。”……

“季秋之月,……蟄蟲鹹俯在內,皆□其戶。“□,謂塗閉之,此避殺氣也。”

“孟冬之月,……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藏而成冬。……勞農以休息之。“‘黨正’:‘屬民飲酒,正齒位’是也。”……

“仲冬之月,……土事無作,慎無發蓋,無髮屋室,……地氣且泄,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大陰用事,尤重閉藏。”按今世有十月、十一月耕者,非直逆天道,害蟄蟲,地亦無膏潤,收必薄少也。……

“季冬之月,……命田官告人出五種;“命田官告民出五種,大寒過,農事將起也。”命農計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耜者,耒之金,耜廣五寸。田器,□□之屬。”是月也,日窮於次,月窮於紀,星迴於天,數將幾終,“言日月星辰運行至此月,皆幣於故基。次,舍也;紀,猶合也。”歲且更始,專而農民,毋有所使。“而,猶汝也;言專一汝農民之心,令人預有志於耕稼之事;不可徭役,徭役之則志散,失其業也。”……”

《孟子》曰:“土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趙岐注曰:“言仕之爲急,若農夫不耕不可。”

魏文候曰:“民春以力耕,夏以強耘,秋以收斂。”

《雜陰陽書》曰:“亥爲天倉,耕之始。”

《呂氏春秋》曰:“冬至後五旬七日昌生。昌者,百草之先生也,於是始耕。”高誘注曰:“昌,昌蒲,水草也。”

《淮南子》曰:“耕之爲事也勞,織之爲事也擾。擾勞之事,而民不捨者,知其可以衣食也。人之情,不能無衣食。衣食之道,必始於耕織,……。物之若耕織,始初甚勞。終必利也衆。”又曰:“不能耕而欲黍粱,不能織而喜縫裳,無其事而求其功,難矣。”

《汜勝之書》曰:“凡耕之本,在於趣時,和土,務糞澤,早鋤早獲。

“春凍解。地氣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氣始暑,陰氣始盛,土復解。夏至後九十日,晝夜分,天地氣和。以此時耕田,一而當五,名曰膏澤,皆得時功。

“春地氣通,可耕堅硬強地黑壚土,輒平摩其塊以生草,草生復耕之,天有小雨復耕和之,勿令有塊以待時。所謂強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氣始通:□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春後,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此時二十日以後,和氣去,即土剛。以時耕,一而當四;和氣去耕,四不當一。

“杏始華榮,輒耕輕土弱土。望杏花落,復耕。耕輒藺之。草生,有雨澤,耕重藺之。土甚輕者,以牛羊踐之。如此則土強。此謂弱土而強之也。

“春氣未通,則土歷適不保澤,終歲不宜稼,非糞不解。慎無旱耕。須草生,至可耕時,有雨即耕,土相親,苗獨生。草穢爛,皆成良田。引一耕而當五也。不如此而旱耕,塊硬,苗、穢同孔出,不可鋤治,反爲敗田。秋無雨而耕,絕土氣,土堅□,各曰‘臘田’。及盛冬耕。泄陰氣,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與臘田,皆傷田,二歲不起稼,則一歲休之。

“凡麥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謹摩平以待種時。五月耕,一當三。六月耕,一當再。若七月耕,五不當一。

“冬雨雪止,輒以藺之,掩地雪,勿使從飛飛去;後雪復藺之;則立春保澤,凍蟲死,來年宜稼。

“得時之和,適地之宜,田雖薄惡,收可畝十石。”

崔□《四民月令》曰:“正月,地氣上騰,土長冒橛,陳根可拔,急□強土黑壚之田。二月,陰凍畢澤,可□美田緩土及河渚小處。三月,杏華盛,可□沙白輕土之田。五月、六月,可□麥田。”

崔□《政論》曰:“武帝以趙過爲搜粟都尉,教民耕殖。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將之,下種,挽耬,皆取備焉。日種一頃。至今三輔猶賴其利。今遼東耕犁,轅長四尺,回車相妨,既用兩牛,兩人牽之,一人將耕,一人下種,二人挽耬:凡用兩牛六人,一日才種二十五畝。其懸絕如此。”按三犁共一牛,若今三腳耬矣,未知耕法如何?今自濟州以西,猶用長轅犁、兩腳耬。長轅耕平地尚可,於山澗之間則不任用,且迴轉至難,費力,未若齊人蔚犁之柔便也。兩腳耬,種壠□,亦不如一腳耬之得中也。

●收種第二

楊泉《物理論》曰:“梁者,黍、稷之總名;稻者,溉種之總名;菽者,衆豆之總名。三谷各二十種,爲六十;蔬、果之實,助谷各二十,凡爲百種。故《詩》曰:‘揪厥百穀’也。”

由五穀種子,□鬱則不生,生者亦尋死。種雜者,禾則早晚不均,舂復減而難熟,□賣以雜糅見疵,炊爨失生熟之節。所以特宜存意,不可徒然。

粟、黍、□、粱、秫,常歲歲別收,選好穗純色者,劁才□反刈高懸之。至春治取,別種,以明年種子。耬耩□種,一斗可種一畝。最家田反須種子多少而種之。其別種種子,常須加鋤。鋤多則無秕也。先治而別埋,先治,場淨不雜;窖埋,又勝器盛。選以所治蓑草蔽窖。不爾必有爲雜之患。將種前二十許日,開出水洮,浮秕去則無莠。即曬令燥,種之。依《周官》相地所宜而糞種之。

《汜勝之術》曰:“牽馬令就谷堆食數口,以馬踐過爲種,無□□,厭□□蟲也。”

《周官》曰:“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鄭玄注曰:“土化之法,化之使美,若汜勝之術也。以物地,佔其形色。爲之種,黃白宜以種禾之屬。”凡糞種:□剛用牛,赤緹用羊,墳壤用麋,渴澤用鹿,鹹瀉用□,勃壤用狐,埴壚用豕,□□用□,輕□用犬。此“草人”職。鄭玄注曰:“凡所以糞種者,皆謂煮取汁也。赤緹,□色也。渴澤,故水處也;瀉,滷也;□,□也;勃壤,粉解者;埴壚,黏疏者;□□,強堅者;輕□,輕□者。故書‘□’爲‘挈’,‘墳’作‘□’。杜子春‘挈’讀爲‘□’,謂地色赤而土剛強也。鄭司農雲:‘用牛,以牛骨汁漬其種也。謂之糞種。墳壤,多□鼠也。壤,白色。□,麻也。’玄謂墳壤,潤解。””

《淮南術》曰:“從冬至日數至來年正月朔日,五十日者,民食足;不滿五十日者,日減一斗;有餘日,日益一斗。”

《汜勝之書》曰:“種傷溼鬱熱則生蟲也。

“取麥種,候熟可獲,擇穗大□者斬,束立場中之高燥處,曝使極燥。無令有白魚,有輒揚治之。取乾艾雜藏之,麥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順時種之,則收常倍。

“陬禾種,擇高大者,斬一節下,把懸高燥處,苗則不敗。

“欲知歲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諸物種,平量之,埋陰地。冬至後五十日,發取量之,息最多者。歲所宜也。”

《崔□》曰:“平量五穀各一升,小□盛,埋垣北牆陰下,……。”餘法同上。

《師曠佔術》曰:“杏多實不蟲者,來年秋禾善。五木者,五穀之先;欲知五穀,但視五木。擇其木盛者,來年多種之,萬不失一也。”

●種穀第三

稗附出,稗爲粟類故。

種穀:

谷,稷也,名粟。谷者,五穀之總名,非指謂粟也。然今人專以稷爲谷,望俗名之耳。

《爾雅》曰:“粢,稷也。”

《說文》曰:“粟,嘉穀實也。”

郭義恭《廣志》曰:“有赤粟、白莖,有黑格譽粟,有張公斑,有含黃倉,有青稷,有雪白粟,亦名白莖。又有白藍下、竹頭莖青、白逮麥、擢石精、盧狗蹯之名種雲。”

郭璞注《爾雅》曰:“今江東呼稷爲粢。”孫炎曰:“稷,粟也。”

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字爲名目,亦有觀形立名,亦有會義爲稱,聊覆載之雲耳:

朱谷、高居黃、劉豬獬、道愍黃、聒谷黃、雀□黃、百日糧,有起婦黃、辱稻糧、奴子典、□□支谷、焦金黃、□(鳥含反)履蒼——一名麥爭場:此十四種,早熟,耐旱,熟早免蟲。聒谷黃、辱稻糧二種,味美。

今墮車、下馬看、百羣羊、懸蛇赤尾、罷虎黃、雀民泰、馬曳□、劉豬赤、李浴黃、阿摩糧、東海黃、石□(爲臥反)歲(蘇臥反)、青莖青、黑好黃、陌南禾、隈□黃、宋冀癡、指張黃、兔腳青、惠日黃、寫風赤、一□(奴見反)黃、山鹺(□左反)、頓□黃:此二十四種,穗皆有毛,耐風,免雀暴。一□黃一種,易舂。

寶珠黃、俗得白、張鄰黃、白鹺谷、鉤千黃、張蟻白、耿虎黃、都奴赤、茄蘆黃、薰豬赤、魏爽黃、白莖青、竹根黃、調母粱、磊□黃、劉沙白、僧延黃、赤粱谷、靈忽黃、獺尾青、續德黃、稈容青、豬矢青、煙燻黃、樂婢青、平壽黃、鹿橛白、鹺折筐、黃□□、陳居黃、赤巴粱、鹿蹄黃、餓狗蒼、可憐黃、米穀、鹿橛青、阿邏羅:此三十八種,中□大谷。白鹺谷、調母粱二種,味美。稈容青、阿居黃、豬矢青三種,味惡。黃□□、樂婢青二處,易舂。

竹葉青、石抑□(創怪反)、——竹葉青,一名胡谷。——水黑谷、忽泥青、沖天棒、雉子青、鴟腳谷、雁頭青、攬堆黃、青子規:此十種晚熟,耐水;有蟲災則盡矣。

凡谷成熟有早晚,苗稈有高下,收實有多少,質性有強弱,米味有美惡,粒實有息耗。早烹者苗短而收多,晚熟者苗長而收少。強苗者短,黃谷之屬是也;弱苗者長、青、白、黑是也。收少者美而耗,收多者惡而息也。地勢有良薄,良田宜種晚,薄田宜種早。良地非獨宜晚,早亦無害;薄地宜早,晚必不成實也。山、澤有異宜。山田種強苗,以避風霜;澤田種弱苗,以求華實也。順天時。量地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勞而無獲。入泉伐木,登山求魚,手必虛;迎風散水,逆坂走丸,其勢難。

凡谷田,綠豆、小豆底爲上,麻、黍、胡麻次之,鞠菁、大豆爲下。常見瓜底,不減綠豆,本既不論,聊復記之。

良地一畝,用子五升,薄地三升。此爲□谷,晚田加種也。

谷田必須歲易。□子則莠多而收薄矣。□,尹絹反。

二月、三月種者爲□禾,四月、五月種者爲□禾。二月上旬及麻、菩音倍、音勃楊生種者爲上時,三月上旬及清明節、桃始花爲中時,四月上旬及棗葉生、桑花落爲下時。歲道宜晚者,五月、六月初亦得。

凡春種欲深,宜曳重撻。夏種欲淺,直置自生。春氣冷,生遲,不曳撻則根虛,雖生輒死。夏氣熱而生速,曳撻遇雨必堅□。其春澤多者,或亦不須撻;必谷撻者,宜須待白背,溫撻令地堅硬故也。

凡種穀,雨後爲佳。叔叔雨,宜溼種;遇大雨,待□生。小雨不接溼,無以生禾苗;在雨不待白背,溼輾則令苗瘦。□若盛者,先鋤一遍,然後納種乃佳也。春若遇旱,秋耕之地,得仰壠待雨。春耕者,不中也。夏若仰壠,非直蕩汰不生,兼與草□俱出。

凡田穀早晚相雜。防歲道有所宜。有閏之負,節氣近後,宜晚田。然大玄欲早,早田倍多於晚。早田淨而易治,晚者蕪□難治。其收任多少,從歲所宜,非關早晚。然早穀皮薄,米實而多;晚穀皮厚,米少而虛也。

苗生如馬耳則鏃鋤。諺曰:“欲得谷,馬耳鏃。”初角切。衡稀豁之處,鋤而補之。且功蓋不足言,利益動能百倍。凡五穀,唯小鋤爲良。小鋤者,非直省功,谷亦倍勝。大鋤者,草根繁茂,用功多而收益少。良田率一尺留一科。劉章《耕田歌》曰:“深耕□種,立苗欲疏;非其類者。鋤而去之。”諺雲:“回車倒馬,擲衣不下,皆十石而收。”言大稀大□之收,皆均平也。

薄地尋壠躡之。不耕故。

苗出壠則深鋤。鋤不厭數,週而復始,勿以無草而暫停。鋤者非止除草,乃地熟而實多,糠薄,米息。鋤得十遍,便得“八米”也。

春鋤起地,夏爲除草,故春鋤不用觸溼。六月以後,雖溼亦無嫌。春苗既淺,陰未覆地,溼鋤則地堅。夏苗陰厚,地不見日,故雖溼亦無害矣。《管子》曰:“國爲者,使農寒耕而熱芸。”芸,除草也。

苗既出壠,每一經雨,白背時,輒以鐵齒□楱縱橫杷而勞之。杷法:令人坐上,數以手斷去草;草塞齒,則傷苗。如此令地熟軟,易鋤省力。中鋒止。

苗高一尺,鋒之。三遍者皆佳。耩故項反者,非不壅本苗深,殺草,益實,然令地堅硬,乏澤難耕。鋤得五遍以上,不煩耩。必欲耩者,刈谷之後,即鋒茇方末反下令突起,則潤澤易耕。

凡種,欲牛遲緩行,種人令促步以足躡壠底。牛遲則子勻,足躡則苗茂。足跡相接者,亦可不煩撻也。

熟,速刈。乾,速積。刈早則□傷,刈晚則穗折,遇風則收減。溼積則藁爛,積晚則損耗,連雨則生耳。

凡五穀,大判上旬種者全收,中旬中收,下旬下收。

《雜陰陽書》曰:“禾‘生’於棗或楊。九十日秀,秀後六十日成。禾‘生’於寅,‘壯’於丁、午,‘長’於丙,‘老’於戊,‘死’於申,惡於壬、癸,忌於乙、醜。

“凡種五穀,以‘生’、‘生’、‘壯’日種者多實,‘老’、‘惡’、‘死’日種者收薄,以忌日種者敗傷。又用‘成’、‘收’、‘滿’、‘平’、‘定’日爲佳。”

《汜勝之書》曰:“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醜,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穀有忌日,種之不避其忌,則多傷敗。此非虛語也。其自然者。燒黍穰則害瓠。”《史記》曰:“陰陽之家,拘而多忌。”止可知其梗□,不可委曲從之。諺曰:“以時及澤,爲上策”也。

《禮記月令》曰:“孟秋之月,……修宮室,壞垣牆。……

“仲秋之月,……可以築城郭,……穿竇窖,修□倉。鄭玄曰:“爲民當入,物當藏也。……墮曰竇,方曰窖。”按諺曰:“家貧無所有,秋牆三五堵。”蓋言秋牆堅實,土功之時,一勞永逸,亦貧家之寶也。乃命有司,趙民收斂,務畜菜,多積聚。“始爲御冬之備。”……

“季秋之月,……農事備收。“備,猶盡也。”……

“孟冬之月,……謹蓋世故,……循行積聚,無有不斂。“謂芻、禾、薪、蒸之屬也。”……

“仲冬之月,……農有不收藏積聚者,……取之不詰。“此收斂尤急之時,有人取者不罪,所以警其主也。”……”

《尚書考靈曜》曰:“春,鳥星昏中,以種稷。“鳥,朱鳥鶉火也”秋,虛星昏中,以收斂。“虛,玄枵也。””

《莊子》長梧封人曰:“昔予爲禾,耕而鹵莽忙補反之,則其實亦鹵莽而報予;芸而滅裂之,其實亦滅裂而報予。郭象曰:”鹵莽、滅裂,輕脫末略,不盡其分。“予來年變齊在細反,深其耕而熟□之,其禾繁以滋。予終年厭餮。”

《孟子》曰:“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趙岐注曰:“使民得務農,不違奪其農時,則五穀饒穰,不可勝食也。””“諺曰:‘雖有智惠,不如乘勢;雖有□□上茲下其,不如待時。’趙岐曰:“乘勢,居富貴之勢。□□,田器,耒耜之屬。待時,謂農之三時。””又曰:“五穀,種之美者也;苟爲不熟,不如□稗。夫仁,亦在熟而已矣。趙岐曰:‘熟,成也。五穀雖美,種之不成,不如□稗之草,其實可食。爲仁不成,亦猶是。””

《淮南子》曰:“夫地勢,水東流,人必事焉,然後不潦得谷行。“水勢雖東流,人必事而通之,使得循谷而行也。”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穀遂長。高誘曰:“加功,謂‘是□是□’芸耕之也。遂,成也。”聽其自流,待其自生,大禹之功不立,而後稷之智不用。”

“禹決江疏河,以爲天下興利,不能使水西流;后稷闢土墾草,以爲百姓力農,然而不能使禾冬生:豈其人事不至哉?其勢不可也。”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四時不可易也。:……

“食者民之本,民者國之本,國者君之本。是故人君上因天時,下盡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羣生遂長,五穀蕃殖。教民養育六畜,以時種樹,務修田疇,滋殖桑、麻。肥、□、高、下,各因其宜。丘陵、孤險不生五穀者,樹以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秋畜蔬、食,“菜食曰蔬,穀食曰食。”冬伐薪、蒸,“火曰薪,水曰蒸。”以爲民資。是故生無乏用,死無轉屍。“轉,棄也。”……

“故先王之制,四海雲至,而修封疆;“四海雲至,二月也。”蝦□鳴,弱降,而通路除道矣;“燕降,三月。”陰降百泉,則修橋樑。“陰降百泉,十月。”昏,張中,則務樹谷;“三月昏,張星中於南方。張,南方朱鳥之宿。”大火中,即種黍、菽;“大火昏中,六月。”虛中,即種宿麥;“虛昏中,九月。”昴星中,則收斂蓄積,伐薪木。“昴星,西方白虎之宿。季秋之月,收斂蓄積。”……所以應時修備,富國利民。”

“植降而樹谷,冰泮而求獲,欲得食則難矣。”

又曰:“爲治之本,務在安民;安民之本,在於足用;足用之本,在於勿奪時;”言不奪民之農要時。“勿奪時之本,在於省事;省事之本,在於節谷;“節,止;欲,貪。”節谷之本,在於反性。“反其所受於天之正性也。”未有能搖其本而靖其末,濁其源而清其流者也。”

“夫日回而月周,時不與人遊。故聖人不貴尺璧而重寸陰,時難得而易失也。故禹之趨時也,履遺而不納,冠掛而不顧,非爭其先也,而爭其得時也。”

《呂氏春秋》曰:“苗,其弱也欲孤,“弱,小也。苗始生小時,欲得孤特,疏數適,則茂好也。”其長也欲相與俱,“言相依植,不偃仆。”其熟也欲相扶。“相扶持,不傷折。”是故三以爲族,乃多粟。“族,聚也。””“吾苗有行,故速長;弱不相害,故速大。橫行必得,從行必術,正其行,通其風。”行,行列也。””

《鹽鐵論》曰:“惜草茅者耗禾稼,惠盜賊者傷良人。”

《汜勝之書》曰:“種禾無期,因地爲時。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強土可種禾。

“薄田不能糞者,以原蠶矢雜禾種種之,則禾不蟲。

“又取馬骨□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漬附子五枚。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羊矢各等分,撓呼毛反,攪也。令洞洞如稠粥。先種二十日時,以溲種如麥飯狀。常天旱燥時溲之,立乾;薄布數撓,令易乾。明日復溲。天陰雨則勿溲。六七溲而止。輒曝,謹藏,勿令復溼。至可種時,以餘汁溲而種之,則禾稼不蝗蟲。無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穀之精也,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於地中。治種如此,則收常倍。”

《汜勝之書》“區種法”曰:“湯有旱災,伊尹作爲區田,教民糞種,負水澆稼。

“區田以糞氣爲美,非必須良田也。諸山、陵、近邑高危傾孤及丘城上,皆可爲區田。

“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凡區種,不先治地,便荒地爲之。

“以畝爲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爲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長四丈八尺。尺直橫鑿町作溝,溝廣一尺,深亦一尺。積壤於溝間,相去亦一尺。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囊禾、黍於溝間,夾溝爲兩行,去溝兩邊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變五寸。一溝容四十四株。一畝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畝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麥上土,令厚二寸。

“凡區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畝凡六千四百八十株。禾一斗,有五萬一千餘粒。黍亦少此少許。大豆一斗,一萬五千餘粒也。

“區種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區種,天旱常溉之,一畝常收百斛。

“上農夫區,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一畝三千七百區。一日作千區。區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畝用種二升。秋收,區別三升粟,畝收百斛。丁男長女治十畝。十畝收千石。歲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千二十七區。用種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區。

“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畝五百六十七區。用種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曰作二百區。諺曰:“頃不比畝善。”謂多惡不如少善也。西兗州刺史劉仁之,老成懿德,謂餘言曰:“昔在洛陽,於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試爲區田,收粟三十六石。”然則一畝之收,有過百石矣。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

“區中草生,茇之。區間草,以劃劃之,若以鋤鋤。苗長不能耘之者,以□□比地刈其草矣。”

汜勝之曰:“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擇’取減法,‘神農’復加之。

“骨汁、糞汁溲種:□馬骨、牛、羊、豬、麋、鹿骨一斗,以雪汁三鬥,煮之三沸。取汁以漬附子,率汗一斗,附子五枚。漬之五日,去附子。搗麋、鹿、羊矢等分,置汗中熟撓和之。候晏溫,又溲曝,狀如‘后稷法’,皆溲汁乾乃止。若無骨,煮繰蛹汁和溲。如此則以區種之,大旰澆之,其收至畝百石以上,十倍於‘后稷’。此言馬、蠶,皆蟲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蟲,骨汁及繰蛹汁皆肥,使稼耐旱,終歲不失於獲。

“獲不可不速,常以急疾爲務。芒張葉黃,捷獲之無張。

“獲禾之法,熟過半斷之。”

《孝經援神契》曰:“黃白土宜禾。”

《說文》曰:“禾,嘉穀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謂之禾。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

崔□曰:“二月、三月,可種□禾。美田欲稠,薄田欲稀。”

《汜勝之書》曰:“□禾,夏至後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時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禾中,去霜露,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穀不傷矣。”

《汜勝之書》曰:“稗,既堪水旱,種無不熟之時,又特滋茂盛,易生蕪穢。良田畝得二、三十斛。宜種之,備凶年。

“稗中有米,熟時搗取米,炊食之,不減粱米。又可釀作酒。酒勢美釅,尤逾黍、秫。魏武使典農種之,頃收二千斛,斛得米三四鬥。大儉可磨食之。若值豐年,可以飯牛、馬、豬、羊。

“蟲食桃者粟貴。”

楊泉《物理論》曰:“種作曰稼,稼猶種也;收斂曰穡,穡猶收也:古今之言云爾。稼,農之本;穡,農之末。本輕而末重,前緩而後急。稼欲熟,收欲速。此良農之務也。”

《漢書食貨志》曰:“種穀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師古曰:‘歲月有宜,及水旱之利也。五種即五穀,謂黍、稷、麻、麥、豆也。’”

“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穀。五穀之田,不宜樹果。諺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非直妨耕種,損禾苗,抑亦墮夫之所休息,豎子之所嬉遊。故齊桓公問於管子曰:“飢寒,室屋漏而不治,垣牆壤而不築,爲之奈何?”管子對曰:‘沐塗樹之枝。’公令謂左右伯:“沐塗樹之枝。”□年,民被布帛,治屋,築垣牆。公問:“此何故?”管子對曰:“齊,夷萊之國也。一樹而百乘息其下,以其不捎也。衆鳥居其上。丁壯者胡丸操彈居其下,終日不歸。父老□枝而論,終日不去。今吾沐塗樹之枝,日方中,無尺蔭,行者疾走,父老歸而治產,丁壯歸而有業。”

“力耕數耘,收穫如寇盜之至。“師古曰:‘力謂勤作之也。如寇盜之至,謂促遽之甚,恐爲風雨所損。’”

“還廬樹桑,“師古曰:‘還,繞也。’”菜茹有畦。《爾雅》曰:“菜謂之蔌。”“不熟曰饉。”“蔬,菜總名也。”“凡草、菜可食,通名曰蔬。”案生曰菜,熟曰茹,猶生曰草,死曰蘆。瓜、瓠、果、□,“郎果反。應劭曰:‘木實曰果,草實曰□。’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臣瓚案:‘木上曰果,地上曰□。’”《說文》曰:“在木曰果,在草曰□。”許慎注《淮南子》曰:“在樹曰果,在地曰□。”鄭玄注《周官》曰:“果,桃、李屬;□,瓠屬。”郭璞注《樂雅》曰:“果,木子也。”高誘注《呂氏春秋》曰:“有實曰果,無實曰□。”宋沈約注《春秋元命苞》曰:“木實曰果;□,瓜瓠之屬。”五廣注《易傳》曰:“果、□者,物之實。”殖於疆易。“張晏曰:‘至此易主,故曰易。’師古曰:‘《詩小雅信南山》雲:中田有廬,疆易有瓜。即謂此也。’”

“雞、豚、狗、彘,毋失其時,女修蠶織,則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入者必持薪樵。輕重相分,班白不提挈。“師古曰:‘班白者,謂發雜色也。不提挈者,所以偉老人也。’”

“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服虔曰:‘一月這中,又得夜半,爲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師古曰:‘省費燎火,省燎、火之費也。燎,所以爲明;火,所以爲溫也。燎,音力召反。’”……

“董仲舒曰:‘《春秋》他谷不書,至於麥、禾不成則書之,以此見聖人於五穀,最重麥、禾也。’……

“趙過爲搜粟都尉。過能爲代田,一□三□,“師古曰:‘□,壟也,音工犬反,字或作畎。’”歲代處。故曰代田。“師古曰:‘代,易也。’”古法也。

“后稷始□田:以二耜爲耦,“師古曰:‘□兩耜而耕。’”廣尺深尺四□,長終□,一□三□,一夫三百□,而播種於□中。“師古曰:‘播,布也。種,謂穀子也。’”苗生葉上,稍耩隴草,“師古曰:‘耨,鋤也。’”因聵其土,以附苗根。“師古曰:‘聵,謂下之也。音頹。’”故其《詩》曰:‘或芸或□,黍稷□□。’“師古曰:‘《小雅甫田》之詩。□□,盛貌。芸,音雲。□,音子。□,音擬。’”芸,除草也。耔,附根也。言苗稍壯,每耨輒附根。比盛暑,隴盡而根深,“師古曰:‘比,音必寐反。’”能風與旱,“師古曰:‘能,讀曰耐也。’”故□□而盛也。

“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爲田一井一屋,故□五傾。“鄧展曰:‘九夫爲井,三夫爲屋,夫百□,於古爲十二頃。古百步爲□,漢時二百四十步爲□,古千二百□,則得今五頃。’”用耦犁:二牛三人。一歲之收,常過縵田□一斛以上,“師古曰:‘縵田,謂不爲□者也。縵,音莫幹反。’”善者倍之。“師古曰:‘善□者,又過縵田二斛已上也。’”

“過使教田太常、三輔。“蘇林曰:‘太常,主諸陵,有民,故亦課田種。’”大家置工巧奴與從事,爲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及裏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蘇林曰:‘爲法意狀也。’”

“民或苦少牛,亡以趨澤。“師古曰:‘□,讀曰趣。趣,及也。澤,雨之潤澤也。’”故平都令光,教過以人□犁。“師古曰:‘□,引也。音晚。’”過奏光以爲丞,教民相與庸□犁。“師古曰:‘庸,功也,言換功共作也。義亦與庸憑同。’”率多人者,田日三十□,少者十三□。以故田多墾闢。

“過試以離宮卒,田其宮□地,“師古曰:‘離宮,別處之宮,非天子所常居也。□,餘也。宮□地,謂外垣之內,內垣之外也。諸緣河□地,廟垣□地,其義皆同。守離宮卒,閒而無事,因令於□地爲田也。□,音而緣反。’”課得谷,皆多其旁田□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輔公田。“李奇曰:‘令,使也。命者,教也。令離宮卒,教其家,田公田也。’韋昭曰:‘命,謂爵命者。命家,謂受爵命一爵爲公士以上,令得田公田,優之也。’師古曰:‘令,音力成反。’”又教邊郡及居延城。“韋昭曰:‘居延,張掖縣也,時有田卒也。’”是後邊城、河東、弘農、三輔、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卷二

●黍祭第四

《爾雅》曰:“□,黑黍。□,一□二米。”郭璞注曰:“□亦黑黍,但中米異耳。”

孔子曰:“黍可以爲酒。”

《廣志》雲:“有牛黍,有稻尾黍、秀成赤黍,有馬革大黑黍,有□黍,有溫屯黃黍,有白黍,有□芒、□鴿之名。□,有赤、白、黑、青、黃□鴿,凡五種。”

按今俗有鴛鴦黍、白蠻黍、半夏黍;有驢皮□。

崔□曰:“縻,黍之秫熟者,一名□也。”

凡黍、□田,新開荒爲上,大豆底爲次,谷底爲下。

地必欲熟。再轉乃佳。若春夏耕者,下種後,再勞爲良。

一畝,用子四升。

三月上旬種者爲上時,四月上旬爲中時,五月上旬爲下時。夏種黍、□,與□谷同時;非夏者,大率以椹赤爲候。諺曰:“椹□□,種黍時。”燥溼候黃□。始章切種訖不曳撻。常記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凍樹日種之,萬不失一。凍樹者,凝霜封著木條也。假令月三日凍樹,還以月三日種黍;他皆仿此。十月凍樹宜早黍,十一月凍樹宜中黍,十二月凍樹宜晚黍。若從十月至正月皆凍樹者,早晚黍悉宜也。

苗生壠平,即宜杷勞。鋤三遍乃止。鋒而不耩。苗晚耩,即多折也。

刈□欲早,刈黍欲晚。□晚多零落,黍早米不成。諺曰:“□青喉,黍折頭。”皆鄧溼踐。久積則□鬱,燥踐多兜牟。□,踐訖即蒸而□於劫反之。不蒸者難舂,米碎,至春又土臭;蒸則易舂,米堅,香氣經夏不歇也。黍,宜曬之令燥。溼聚則鬱。

凡黍,黏者收薄。□,味美者,亦收薄,難舂。

《雜陰陽書》曰:“黍‘生’於榆。六十日秀,秀後四十日成。黍‘生’於巳,‘壯’於酉,‘長’於戌,‘老’於亥,‘死’於醜,惡於丙、午,忌於醜、寅、卯。□,忌於未、寅。”

《孝經援神契》雲:“黑墳宜黍、麥。”

《尚書考靈曜》雲:“夏,火星昏中,可以種黍、菽。“火,東方蒼龍之宿,四月昏,中在南方。菽,大豆也。”

《汜勝之書》曰:“黍者暑也,種者必待暑。先夏至二十日,此時有雨,□土可種黍。諺曰:“前十鴟張,後十羌襄,欲得黍,近我傍。”“我傍”,謂近夏至也,蓋可以種晚黍也。一畝,三升。

“黍心未生,雨灌其心,心傷無實。

“黍心初生,畏天露。令兩人對持長索,搜去其露,日出乃止。

“凡種黍,覆土鋤治,皆如禾法,欲疏於禾。”按疏黍雖科,而米黃,又多減及空;今□,雖不科而米白,且均熟不減,更勝疏者。汜氏雲:“欲疏於禾”,其義未聞。

崔氏曰:“四月蠶入簇,時雨降,可種黍、禾,謂之上時。

“夏至先後各二日,可種黍。

“蟲食李者黍貴也。”

●粱秫第五

《爾雅》曰:“□,赤苗也;芑,白苗也。”郭璞注曰:“□,今之赤粱粟;芑,今之白粱粟:皆好谷也。”犍爲舍人曰:“是伯夷、叔齊所食首陽草也。”

《廣志》曰:“有具粱,解粱;有遼東赤粱,魏武帝嘗以作粥。”

《爾雅》曰:“粟,秫也。”孫炎曰:“秫,黏粟也。”

《廣志》曰:“秫,黏粟,有赤、有白者;有胡秫,早熟及麥。”

《說文》曰:“秫,稷之黏者。”

按今世有黃粱;谷秫,桑根秫,□天□秫也。

粱、秫並欲薄地而稀,一計較用子三升半。地良多雉尾,苗□穗不成。

種與□谷同時。晚者全不收也。

燥溼之宜,杷營之法,一同穀苗。

收刈欲晚。性不零落,早刈損實。

●大豆第六

爾雅曰:“戎叔謂之荏菽。”孫炎注曰:“戎叔,大菽也。”

張輯《廣雅》曰:“大豆,菽也。小豆,□也。□方迷反豆、□豆,留豆也。胡豆,□胡江反□音雙也。”

《廣志》曰:“種小豆,一歲三熟,□甘。白豆,□大可食。剌豆,亦可食。□豆,苗似小豆,紫花,可爲面,生朱提、建寧。大豆:有黃落豆;有御豆,其豆角長;有楊豆,葉可食。胡豆,有青、有黃者。”

《本草經》雲:“張騫使外國,得胡豆。”

今世大豆,有白、黑二種,及長梢、牛踐之名。小豆有□、赤、白三種。黃高麗豆、黑高麗豆、□豆、□豆,大豆類也。豌豆、江豆、□豆,小豆類也。

春大豆,次□谷之後。二月中旬爲上時,一畝用子八升。三月上旬爲中時,用子一斗。四月上旬爲下時。用子一斗二升。歲宜晚者,五、六月亦得;然稍晚稍加種子。

地不求熟。秋鋒之地,即□種。地過熟者,苗茂而實少。

收刈欲晚。此不零落,刈早損實。

必須耬下。種欲深故。豆性強,苗深則及澤。鋒、耩各一。鋤不過再。

葉落盡,然後刈。葉不盡,則難治。刈訖則速耕。大豆性淡季,秋不耕則無澤也。

種蔣者,用麥底。一畝用子三升。先漫散訖。犁細淺良輟反而勞之。旱則萁堅葉落,稀則苗莖不高,深則土厚不生。若澤多者,先深耕訖,逆□擲豆,然後勞之。澤少則否,爲其□鬱不生。九月中,候近地葉有黃落者,速刈之。葉少不黃必□鬱。刈不速,逢風則葉落盡,遇雨則爛不成。

《雜陰陽書》曰:“大豆‘生’於槐。九十日秀,秀後七十日熟。豆‘生’於申,‘壯’於子,‘長’於壬,‘老’於醜,‘死’於寅,惡於甲、乙,忌於卯、午、丙、丁。”

《孝經援神契》曰:“赤土宜寂也。”

《汜勝之書》曰:“大豆保歲易爲,宜古之所以備凶年也。謹計家口數,種大豆,率人五畝,此田之本也。

”三月榆莢時,有雨,高田可種大豆。土和無塊,畝五升;土不和,則益之。種大豆,夏至後二十日,尚可種。戴甲而生,不用深耕。

“大豆須均而稀。

“豆花憎見日,見日則黃爛而根焦也。

“獲豆之法,莢黑而莖蒼,□取無疑;其實將落,反失之。故曰:‘豆熟於場。’於場獲豆,即青莢在上,黑莢在下。”

汜勝之區種大豆法:“坎方深各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得千二百八十坎。其坎成,取美糞一升,合坎中土攪和,以內坎中。臨種沃之,坎三升水。坎內豆三粒;覆上土,勿厚,以掌抑之,令種與土相親。一畝用種二升,用糞十二石八斗。

“豆生五六葉,鋤之。旱者溉之,坎三升水。

“丁夫一人,可治五畝。至秋收,一畝中十六石。

“種之上,土才令蔽豆耳。”

崔□曰:“正月可種□豆。二月可種大豆。”又曰:“三月,昏,參夕,杏花盛,桑椹赤,可種大豆,謂之上時。四月,時雨降,可種大、小豆。美田欲稀,薄田欲稠。”

●小豆第七

小豆,大率用麥底。然恐小晚,有地者,常須兼留去歲谷下以擬之。

夏至後十日種者爲上時,一畝用子八升。初伏斷手爲中時,一畝用子一斗,中伏斷手爲下時,一畝用子一斗二升。中伏以後則晚矣。諺曰:“立秋葉如荷錢,猶得豆”者,指謂宜晚之歲耳,不可爲常矣。

熟耕、耬下以爲良。澤多者,耬耩,漫擲而勞之,如種麻法。未生白背,勞之極佳。漫擲、犁□,次之。□土歷反種爲下。

鋒而不耩,鋤不過再。

葉落盡,則刈之。葉未盡者,難治而易溼也。豆角三青兩黃,拔而倒豎籠叢這,生者均熟,不畏嚴霜,從本至末,全無秕減,乃勝刈者。

牛力若少,得待春耕;亦得□種。

凡大、小豆,生既布葉,皆得用錢齒□楱俎□反縱橫杷而勞之。

《雜陰陽書》曰:“小豆‘生’於李。六十日秀,秀後六十日成。成後,忌與大豆用。”

《汜勝之書》曰:“小豆不保歲,難得。

“椹黑時,注雨種,畝五升。

“豆生布葉,鋤之。生五六葉,又鋤之。

“大豆、小豆,不可盡治也。古所以不盡治者,豆生布葉,豆有膏,盡治之則傷膏,傷則不成。而民盡治,故其收耗折也。故曰,豆不可盡治。

“養美田,畝可十石;以薄田,尚可畝收五石。”諺曰:“與他作豆田。”斯言良美可惜也。

《龍魚河圖》曰:“歲暮夕,四更中,取二七豆子,二七麻子,家人頭髮少許,合麻、豆著井中,咒敕井,使其家竟年不遭傷寒,闢五方疫鬼。”

《雜五行書》曰:“常以正月旦——亦用月半——以麻子二七顆,赤小豆七枚,置井中,闢疫病,甚神驗。”又曰:“正月七日,七月七日,男吞赤小豆七顆,女吞十四枚,竟年無病;令疫病不相染。”

●種麻第八

《爾雅》曰:“□,□實。□,麻。別二名”“□,麻母,”孫炎注曰:“□,麻子。”“□,苴麻盛子者。”

崔□是:“牡麻,無實,好肌理,一名爲□也。”

凡種麻,用白麻子。白麻子爲雄麻。顏色雖白,齧破枯燥無膏潤者,秕子也,亦不中種。市□者,口含少時,顏色如舊者佳;如變黑者,□。崔□曰:“牡麻子,青白,無實,兩頭銳而輕浮。”

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故墟亦良,有點丁破反葉夭折之患,不任作布也。地薄者糞之。糞宜熱。無熟糞者,用小豆底亦得。崔□曰:“正月糞疇。疇,麻田也。”

耕不厭熟。縱橫七遍以上,則麻無葉也。田俗歲易。拋子種則節高。

良田一畝,用子三升;薄田二升。□則細而不長,稀則□而皮惡。

夏至前十日爲上時,至日爲中時,至後十日爲下時。“麥黃種訂,麻黃種麥”,亦良候也。諺曰:“夏至後,不沒狗。”或答曰:“但雨多,沒橐駝。”又諺曰:“五月及澤,父子不相借。”言及澤急,說非亂也。夏至後者,非唯淺短,皮亦輕薄。此變趨時不可失也。父子之間,尚不相假借,而況他人者也?

澤多者,先漬麻子令芽生,取雨水浸之,生芽疾;用井水則生遲。浸法:著水中,如炊兩石米頃,漉出。著席上,布令厚三四寸,數攪之,令均得地氣。一宿則芽出。水若滂沛,十日亦不生。待地白背,耬耩,漫擲子,空曳勞。截雨腳即種者,地溼,麻生瘦;待白背者,麻生肥。澤少者,暫浸即出,不得待芽生,耬頭中下之。不勞曳撻。

麻生數日中,常驅雀。葉青乃止。布葉而鋤。頻煩再遍止。高而鋤者,便傷麻。

勃如灰便收。刈,拔,各隨鄉法。未勃者收,皮不成;放勃不收而即驪。□欲小,□欲薄,爲其易乾。一宿輒翻之。得霜露則皮黃也。

獲欲淨。有葉者喜爛。漚欲清水,生熟合宜。濁水則麻黑,水少則麻脆。生則難剝,大爛則不任。暖泉不冰凍,冬日漚者,最爲柔□也。

《衛詩》曰:“□麻如之何?衡從其畝。”《毛詩》注曰:“□,樹也。衡獵之,從獵之,種之然後得麻。”

《汜勝之書》曰:“種□太早,則剛堅、厚皮、多節;晚則皮不堅。寧失廣西壯族自治區早,不失於晚。獲麻之法,穗勃勃如灰,拔之。夏至後二十日漚□,□和如絲。”

崔□曰:“夏至先後各五日,可種牡麻。”“牡麻,有花無實。”

●種麻子第九

崔□曰:“苴麻,麻之有蘊者,□麻是也。一名□。”

止取實者,各斑黑麻子。斑黑者饒實。崔□曰:“苴麻子黑,又實而重,搗治作燭,不作麻。”

耕須再遍。一畝用子三升。種法與麻同。

三月種者爲上時,四月爲中時,五月初爲下時。

在率二尺留一根。□則不科。鋤常令淨。荒則少實。既放勃,拔去雄。若未放勃去雄者,則不成子實。

同五穀地畔近道者,多爲六畜所犯,宜種在麻、麻子以遮之。胡麻,產畜不食;麻子齧頭,則科大。收此二實,足供養燭之費也。慎勿於大豆地中雜種麻子。扇地兩損,百收並薄。六月間,可於麻子地間散蕪菁子而鋤之,擬收其根。

《發陰陽書》曰:“麻‘生’認楊或荊。七十日花,和六十日熟。處忌四季——辰、示、戌、醜——戊、己。”

《汜勝之書》曰:“中麻,豫調和田。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種之。旆布葉,鋤之。率九尺一樹。樹高一尺。以蠶矢糞之,樹三升。無蠶矢,以溷中熟糞糞之亦善,樹一升。天旱,以流水澆之,樹五升。無流水,曝井水,勻其寒氣以澆之。雨澤時適,忽澆。澆不欲數。養麻如此,美田則畝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獲麻之法,霜下實成,速斫之;其樹大者,以鋸鋸之。”

崔□曰:“二、三月,可種苴麻。”“訂之有實者爲苴。”

●大小麥第十

瞿麥附

《廣雅》曰:“大麥,□了;小麥,□也。”

《廣志》曰:“虜水麥,其實大麥形,有縫。□麥,似大麥,出涼州。旋麥,三月種,八月熟,出西方。赤小麥,赤而肥,了鄭縣。語曰:‘湖□肉,鄭稀熟。’山提小麥,至黏弱;以貢御。有半夏小麥,有禿芒大麥,有黑□麥”

《陶隱居本草》雲:“大麥爲五穀長,即今倮麥也。一名□麥,信任□麥,唯無皮耳。□麥,上是今馬食者。然則在、□二麥,種別名異,成人以爲一物,謬矣。”

按世有落麥者,禿芒是也。雙有春種□麥也。

大、小麥,皆須五月、六月□地。不□需種者,其收倍薄。崔□曰:“五月、六月□科田也。”

種大、小麥,先□,逐犁□種者佳。一倍省種子而科大逐犁擲之亦得,然不如作□耐旱。其山田及剛強之地,則耬下之。共種子宜加五省於下田。凡耬種者,非直土淺易生,然於鋒、鋤亦便。

□麥,非良地則不須種。芏徒勞。種而必不收。凡種□麥,高、下田皆得用,但必須良熟耳。高田借擬禾、豆,自可專用下田也。八朋中戊祖前種者爲上時,擲者,畝用子二升半。下戊前爲中時,用子三升。八月末九月初爲下時。有子三升半或四升。

小麥宜下田。歌曰:“高田種小平等,□□不成穗。男兒在他鄉,那得不憔悴。”八月上戊社前爲上時,擲者,有子一升半也。中戊前爲中時,用子二升。下戊前爲下時。有子二升半。

正月、二月,勞而鋤之。三月、四月,鋒而更鋤。鋤麥倍收,皮薄面多;而鋒、勞、鋤各得再遍爲良也。

令立秋前治訖。立秋後則蟲生。蒿、艾簞盛之,良。以蒿、艾蔽窖埋之,亦佳。窖麥法:必須日曝令乾,及熱埋之。多種久居供食者,宜作劁才□切麥:倒刈,薄布,順風放火;火既著,即以掃帚撲滅,仍打之。如此者,經夏蟲不生;然唯中作麥飯及面用耳。

《禮記月令》曰:“仲秋之月,……乃勸人種麥,無或失時;其有失時,行罪無疑。”鄭玄注曰:“麥者,接絕續乏之谷,尤宜重之。”

《孟子》曰:“今夫□麥,播種而□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所養,人事之不齊。”

《雜陰陽書》曰:“大麥‘生’於杏。二百日秀,秀後五十日成。麥‘生’於亥,‘壯’於卯,‘長’於辰,‘老’於巳。‘死’於午,惡於戊,忌於子、醜。小麥‘生’於桃。二百一十日秀,秀後六十日成。忌與大麥同。蟲食杏者麥貴。”

種瞿麥法:以伏爲時。一名“地面”。良地一畝,用子五升,薄田三四升。畝收十石。渾蒸,曝乾,舂去皮,米全不碎。炊作飧,甚滑。細磨,下絹□,作餅,亦滑美。然爲性多穢,一種此物,數年不絕;耘鋤之功,更益劬勞。

《尚書大傳》曰:“秋,昏,虛星中,可以種麥。”“虛,北方玄武之宿;八月昏中,見於南方。”

《說文》曰:“麥,芒谷。秋種厚埋,故謂之‘麥’。麥,金王而生,火王而死。”

《汜勝之書》曰:“同田有六道,麥爲首種。種麥得時,地不善。幫至後七十日,可種宿麥。早種則蟲而有節,晚種則穗小而少實。

“當種麥,若天旱無雨澤,同薄漬麥種以酢且故反漿並蠶矢;夜半漬,向晨速投之,令與白露俱下。酢漿令麥耐旱,蠶矢令麥忍寒。

“麥生黃色,佃於太稠。稠者鋤而稀之。

“秋鋤以棘柴耬之,以壅麥根。故諺曰:‘子欲富,黃金覆。’‘黃金覆’奢,謂秋鋤麥、級柴壅麥根也。至春凍解,棘柴曳之,害絕其乾葉。須麥生,復鋤之。到榆莢時,注雨止,付款二把手背復鋤。如此則收必倍。

“冬雨雪止,以物輒藺麥上,掩其雪,勿令從風飛去。後雪,復如此。則麥耐旱、多實。

“春凍解,砂土,種旋麥。平生根茂盛,莽鋤如宿麥。”

汜勝之區種麥:“工大小如上農夫區。禾收,區種。凡種一畝,有子二升。覆土厚二寸,以足踐之,公種土相親。五根成。鋤區間秋草。緣以棘柴律土壅麥根。秋旱,則以桑落時澆之。秋雨澤適,勿澆之。春凍解,棘柴律之,突絕去其枯葉。區間草生,鋤之。大男、大女治十畝。至五月收,區一畝,得百石以上,十畝得千石以上。

“小麥忌戌,大麥忌子,‘除’日不中種。”

崔□曰:“凡種大、小麥,得白露節,可種薄田;秋分,種中田;後十日,種美田。唯□,早晚無常。正月,可種春麥、□豆,盡二月止。”

青稞麥。特打時稍難,唯映日用碌碡碾。右每十畝,用種八斗。與大麥同時熟。好收四十石;石八九鬥面。甚作飯及餅□,甚美。磨,總盡無□。鋤一遍佳,不鋤亦得。

●水稻第十一

《爾雅》曰:“□,稻也。”《郭璞》注曰:“沛國今呼稻爲□。”

《廣志》雲:“有虎掌稻、紫芒稻、赤芒稻、白米稻。南方有蟬鳴稻,七月熟。有蓋下白稻,正月種,五月獲;獲訖,其莖根復生,九月熟。青芋稻,六月熟;累子稻,白漢稻,七月熟:此三稻,大而且長,米半寸,出益州。□有烏□、黑□、青函、白夏之名。”

《說文》曰:“□,稻紫莖不黏者。”“□,稻屬。”

《風土記》曰:“稻之紫莖,□稻之青穗,米皆青白也。”

《字林》曰:“□力脂反,稻今年死,來年自生曰‘□’。”

按今世有黃甕稻、黃陸稻、青稗稻、豫章青稻、尾紫稻、青杖稻、飛蜻稻、赤甲稻、烏陵稻、大香稻、小香稻、白地稻;菰灰稻,一年再熟。有秫稻。秫稻米,一名糯奴亂反米,俗雲“亂米”,非也。有九□秫、雉目秫、大黃秫、棠秫、馬牙秫、長江秫、惠成秫、黃般秫、方滿秫、虎皮秫、薈柰秫,皆米也。

稻,無所緣,唯歲易爲良。選地欲近上流。地無良薄,水清則稻美也。

三月種者爲上時,四月上旬爲中時,中旬爲下時。

先放水,十日後,曳陸軸十遍。遍數唯多爲良。地既熟,淨淘種子;浮者不去,秋則生稗。漬經三宿,漉出;內草□市規反中□之。復經三宿,芽生,長二分。一畝三升擲。三日之中,令人驅鳥。

稻苗長七八寸,陳草復起,以□侵水芟之,草悉膿死。稻苗漸長,復須薅。拔草曰薅。虎高切。薅訖,決去水,曝根令堅。量時水旱而溉之。將熟,又去水。

霜降獲之。早釗米青而不堅,晚刈零落而損收。

北土高原,本無陂澤。隨逐隈曲而田者,二朋,冰解地乾,燒而耕之,仍即下水;十日,塊既散液,持木斫平之。納種如前法。既生七八寸,拔而栽之。既非歲易,草、稗俱生,芟亦不死,故須栽而薅之。溉灌,收刈,一如前法。

畦□大小無定,須量地宜,取水均而已。

藏稻必須用簞。此既水谷,窖埋得地氣則爛敗也。若欲久居者,亦如“劁麥法”。

舂稻必須冬時積日燥曝,一夜置霜露中,即舂。若冬舂不乾,即米青赤脈起。不經霜,不燥曝,則米碎矣。

秫稻法,一切同。

《雜陰陽書》曰:“稻‘生’於柳或楊。八十日秀,秀後七十日成。戊、己、四季日爲良。忌寅、卯、辰。惡甲、乙。”

《周官》曰:“稻人,掌稼下地。“以水澤之地種穀也。謂之稼者,有似嫁女相生。”以□畜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澮寫水,以涉揚其芟,作田。”“鄭司農說‘□’、‘防’:以《春秋傳》曰:‘町原防,規偃□’。‘以列舍水’:‘列者,非一道以去水也。’‘以涉揚其芟’:‘以其水寫,故得行其田中,舉其芟鉤也。’杜子春讀‘蕩’爲‘和蕩’,謂‘以溝行水也。’玄謂偃□者,畜流水之陂也。防,□旁□也。遂,田首受水小溝也。列,田之畦□也。澮,田尾去水大溝。作,猶治也。開遂舍水於列中,因涉之,揚去前年所芟之草,而治田種稻。”

“凡稼澤,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殄,病也,絕也。鄭司農說‘芟夷’:以《春秋傳》曰:‘芟夷、□崇之。今時謂禾下麥爲’夷下麥‘,言芟刈其禾,於下種麥也。’玄謂將以澤地爲稼者,必於夏六月之時,大雨時行,以水病絕草之後生者,至秋水涸,芟之,明年乃稼。”澤草所生,謂之芒種。”“鄭司農雲:‘澤草之所生,其地可種芒種。’芒種,稻、麥也。”

《禮記月令》雲:“季夏……大雨時行,乃燒、□、行水,利以殺草,如以熱湯。鄭玄注曰:“□,謂迫地殺草。此爲欲稼萊地,先□其草,草乾,燒之,至此月,大雨流潦,畜於其中,則草不復生,地美可稼也。‘□氏,掌殺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繩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則以水火爐爲之。’”可以糞田疇,可以美土□。”注曰:“土潤,溽暑,膏澤易行也。糞、美,互文。土□,□□之地。”

《孝經援神契》曰:“□、泉宜稻。”

《淮南子》曰:“蘺,先稻熟,而農夫薅之者,不以小利害大獲。”高誘曰:“蘺,水稗。”

《汜勝之書》曰:“種稻,春凍解,耕反其土。種稻,區不欲大,大則水深淺不行之有效。冬至後一百一十日可種稻。稻地美,用種畝四升。始種稻欲溫,溫者缺其□,令水道相直;夏至後大熱,令水道錯。”

《崔□》曰:“三月,可種筻稻。稻,美田俗稀,薄田欲稠。五月,可別稻及藍,盡夏至後二十日止。”

●旱稻第十二

早稻用下田,白土勝黑土。非言下田勝高原,但夏停水者,不得禾、豆、麥,稻田種,雖澇亦收,所謂彼此俱獲,不失地利故也。下田種者,用功多;高原種者,與禾同等也。凡下田停水處,燥則堅□,溼則污泥,難治而易荒,□□而殺種——其春耕者,殺種尤甚——故宜五六月□之,以□以麥。麥時水澇,不得納種者,九月中復一轉,至春種稻,萬不失一。春耕者十不收五,蓋誤人耳。

凡種下田,不問秋夏,候水盡,地白背時,速耕,杷、勞頻煩令熟。過燥則堅,過雨則泥,所以宜速耕也。

二月半種稻爲上時,三月爲中時,四月初及半爲下時。

漬種如法,□令開口。耬耩□種之,□種者省種而生科,又勝擲者。即再遍勞。若歲寒,早種慮時晚,即不漬種,恐芽焦也。其土黑堅強之地,種未生前遇旱者,欲得令牛羊及人履踐之;溼則不用一跡入地。稻既生,猶欲令人踐壠背。踐者茂而多實也。

苗長三寸,杷、勞而鋤之。鋤唯欲速。稻苗性弱,不能扇草,故宜數鋤之。每經一雨,輒欲杷勞。苗高驚行則鋒。天雨無所作,宜冒雨薅之。科大,如□者,五六月中霖雨時,拔而栽之。栽法欲淺,令其根□四散,則滋茂;深而直下者,聚而不科。其苗長者,亦可捩去葉端數寸,忽傷其心也。入七月,不復任栽。七月百草成,時晚故也。

其高田種者,不求極良,唯須放心地。過良則苗折,廢地則無草。亦秋耕、友情、勞令熟,至春,黃□納種。不宜溼下。餘法悉與下田同。

●胡麻第十三

《漢書》,張騫外國得胡麻。今俗人咱爲“烏麻”者,非也。

《廣雅》曰:“狗蝨、勝茄,胡麻也。”

《本草經》曰:“在麻,一名巨勝,一名鴻藏。”

按今世有白鬍麻、八□胡麻。白者油多,人可以爲飯,惟治脫之煩也。

胡麻宜白地種。二、三月爲上時,四月上旬爲中時,五月上旬爲下時。月半前種者,實多而成;月半後種者,池而多秕也。

種欲截雨腳。若不緣溼,融則不生。一畝用子二升。漫種者,和以耬耩,然後散子空曳勞。勞上加人,則土厚不生。耬耩者,爲沙令燥,中半和之。不和沙,下不均。壠種若荒,得用鋒、耩。

鋤不過三遍。

刈束欲小。束大則難燥;打,手復不勝。以五六束爲一叢,斜倚之。不爾,則風吹倒,損收也。候口開,乘車詣田斗藪;倒豎,以小杖微打之。不定期叢之。三日一打。四五遍乃盡耳。若乘溼橫積,蒸熱速乾,雖曰鬱□,無風吹虧損之慮。□者,不中爲種子,然於油無損也。

崔□曰:“地月、在朋、四月、五月,時雨降,可種之。”

●種瓜第十四 茄子附

《廣雅》曰:“土芝,瓜也;其子謂之□力點反。瓜有龍肝、虎掌、羊□、兔頭、□音溫□大真的、狸頭、白□、和無餘、縑瓜,瓜屬也。”

張孟陽《瓜賦》曰:“羊□、累錯,□子、廬江。”

《廣志》曰:“瓜之所出,以遼東、廬江、敦煌之種爲美。胸懷瓜、縑瓜、狸頭瓜、蜜□瓜、女臂瓜、頭號髓瓜。瓜州大瓜,大如斛,出涼州。□須、舊陽城御瓜。有青登瓜,大如三升魁。有桂枝瓜,長二尺餘。輥地溫良,瓜至冬熟。有春白瓜,細小小瓣,宜藏,正月種,三月胡秋泉瓜,秋種,直月熟,形如羊角,色黃黑。”

《史記》曰:“召平者,故秦東陵侯。在破,爲布衣,家貧,種瓜於長安城東。瓜美,故世謂之‘東陵瓜’,從召平始。”

《漢書進志》曰:“敦煌,古瓜州,地有美瓜。”

王逸《瓜賦》曰:“落疏之文。”

《永嘉記》曰;“就嘉美瓜,八月熟。至十一月,肉青瓤增,行甜清快,衆瓜之勝。”

《廣州記》曰:“瓜,冬熟,號爲‘金釵瓜’。”

《說文》曰曰:“□,小瓜,□也。”

陸機《瓜賦》曰:“栝樓、定桃,黃□、白摶,金駐,蜜□,小青、大斑,玄□、素腕,狸首、虎蹯。東陵出於秦谷,桂髓起於巫山”也。

收瓜子法:常歲歲先取“本母子”瓜,截去兩頭,止取中央子。“本母子”者,瓜生數葉,便結子;子復早熟。用中輩瓜子者,蔓長二三尺,然後結子。用後輩子者,蔓長足,然後結子;子亦晚熟。種早子,熟速而瓜小;種晚子,熟遲而瓜大。去兩頭者:近□子,瓜曲而細;近頭子,瓜短而□。凡瓜,落疏青黑者爲美;共、白及斑,雖大而惡。或種苦瓜子,雖爛熟氣香,其味猶苦也。

又收瓜子法:食瓜時,美者收取,即以細糠拌之,日曝向燥,□則簸之,淨而且速也。

良田,小豆底佳;黍底次之。刈訖即耕。頻煩轉之。

二月上旬種者爲上時,三月上旬爲中時,四月上旬爲下時。五月、六月上旬,可種藏瓜。

凡種法:先以水淨淘瓜子,以鹽和之。鹽和則不籠死。先臥鋤耬卻燥土,不耬者,坑雖深大,常雜燥土,故瓜不生。然後掊坑,大如鬥口。納瓜子四枚、大豆三個於堆旁向陽中。諺曰:“種瓜黃臺頭。”瓜生數葉,掐去豆。瓜性弱,苗不獨生,故須大豆爲之起土。瓜生不去豆,則豆反扇瓜,不得滋茂。但豆斷汁出,更成良潤;勿拔之,拔之則土虛燥也。多鋤則饒子,不鋤則無實。五穀、蔬菜、果□之屬,皆如此也。

五六月種晚瓜。

治瓜籠法:旦起,露未解,以杖舉瓜蔓,散灰於根下。後一兩日,復以土培其根,則迥無蟲矣。

又種瓜法:依法種之,十畝勝一頃。於良美地中,先種晚禾。晚禾令地膩。熟,劁刈取穗,欲充茇方末反長。秋耕之。耕法:弭縛犁耳,起規逆耕。耳弭則禾茇頭出而不沒矣。至春,起復順耕,亦弭縛犁耳翻之,還令草頭出。耕訖,勞之,令甚平。

種□谷時種之。種法:使行陣整直,兩行微相近,兩行外相遠,中間通步道,道外還兩行相近。如是作次第,經四小道,通一車道。凡一頃地中,須開十字大巷,通兩乘車,來去運輦。其瓜,都聚在十字巷中。

瓜生,比至初花,必須三四遍熟鋤,勿令有草生。草生,脅瓜無子。鋤法:皆起禾茇,令直豎。其瓜蔓本底,皆令土下四廂高微雨時,得停水。瓜引蔓,皆沿茇上。茇多則瓜多,茇少則瓜少。茇多則蔓廣,蔓廣則歧多,歧多則饒子。其瓜會是歧頭而生;無歧而花者,皆是浪花,終無瓜矣。故令蔓生在茇上,瓜懸在下。

摘瓜法:在步道上引手而取,勿聽浪人踏瓜蔓,及翻覆之。踏則莖破,翻則成細,皆令瓜不茂而蔓早死。若無茇而種瓜者,地雖美好,正得長苗直引,無多盤歧,故瓜少子。若無茇處,豎乾柴亦得。凡乾柴草,不妨滋茂。凡瓜所以早爛者,皆由腳躡及摘時不慎,翻動其蔓故也。若以理慎護,及至霜下葉乾,子乃盡矣。但依此法,則不必別種早、晚及中三輩之瓜。

區種瓜法:六月雨後種□豆,八月中犁□殺之;十月又一轉,即十月中種瓜。率兩步爲一區,坑大如盆口,深五寸。以土壅其畔,如菜畦形。坑底必令平正,以足踏之,令其保澤。以瓜子、大豆各十枚,遍佈坑中。瓜子、大豆,兩物爲雙,藉其起土故也。以糞五升覆之。亦令均平。又以土一斗,薄散糞上,復以足微躡之。冬月大雪時,速併力推雪於坑上爲大堆。至春草生,瓜亦生,莖葉肥茂,異於常者。且常有潤澤,旱亦無害。五月瓜便熟。其掐豆、鋤瓜之法與常同。若瓜子盡生則太□,宜掐去之,一區四根即足矣。

又法:冬天以瓜子數枚,內熱牛糞中,凍即拾聚,置之陰地。量地多少,以足爲限。正月地釋即耕,逐□布之。率方一步,下一斗糞,耕土覆之。肥茂早熟,雖不及區種,亦勝凡瓜遠矣。凡生糞糞地無勢;多於熟糞,令地小荒矣。

有蟻者,以牛羊骨帶髓者,置瓜科左右,待蟻附,將棄之。棄二三,則無蟻矣。

汜勝之區種瓜:“一畝爲二十四科。區方圓三尺,深五寸。一科用一石糞。糞與土合和,令相半。以三鬥瓦甕埋著科中央,令甕口上與地平。盛水甕中,令滿。種瓜,甕四面各一子。以瓦蓋甕口。水或減,輒增,常令水滿。種常以冬至後九十日、百日,得戊辰日種之。又種薤十根,令週迴甕,居瓜子外。至五月瓜熟,薤可拔賣之,與瓜相避。又可種小豆於瓜中,畝四五升,其藿可賣。此法宜平地。瓜收畝萬錢。”

崔□曰;“種瓜宜用戊辰日。三月三日可種瓜。十二月臘時祀炙□,樹瓜田四角,□。”“胡濫反。瓜蟲謂之□。”

《龍魚河圖》曰:“瓜有兩鼻者殺人。”

種越瓜、胡瓜法:四月中種之。胡瓜宜豎柴木,令引蔓緣之。收越瓜,欲飽霜。霜不飽則爛。收胡瓜,候色黃則摘。若待色赤,則皮存而肉消也。並如凡瓜,於香醬中藏之變佳。

種冬瓜法:《廣志》曰:“冬瓜,蔬□。”《神仙本草》謂之“地芝”也。傍牆陰地作區,圓二尺,深五寸。以熟糞及土相和。正月晦日種。二月、三月亦得。既生,以柴木倚牆,令其緣上。旱則澆之。八月,斷其梢,減其實,一本但留五六枚。多留則不成也。十月,霜足收之。早收則爛。削去皮子,於芥子醬中,或美豆醬中藏之,佳。

冬瓜、越瓜、瓠子,十月區種,如區種瓜法。冬則推雪著區上爲堆。潤澤肥好,乃勝春種。

種茄子法:茄子,九月熟時摘取,擘破,水淘子,取沈者,速曝乾裹置。至二月畦種。治畦下水,一如葵法。性宜水,常須潤澤。著四五葉,雨時,合泥移栽之。若旱無雨,澆水令徹澤,夜栽之。白日以席蓋,勿令見日。

十月種者,如區種瓜法,推雪著區中,則不須栽。

其春種,不作畦,直如種凡瓜法者,亦得,唯須曉夜數澆耳。

大小如彈丸,中生食,味如小豆角。

●種瓠第十五

《衛詩》曰:“匏有苦葉。”毛雲:“匏,謂之瓠。”《詩義疏》雲:“匏葉,少時可以爲羹,又可淹煮,極美,故云:‘瓠葉幡幡,採之亨之。’河東及揚州常食之。八月中,堅強不可食,故云:‘苦吉’。”

《廣志》曰:“有都瓠子,如牛角,長四尺。有約腹瓠,其大數鬥,其腹窈挈,緣帶爲口,出雍縣;移種於他則否。朱崖有苦葉瓠,其大者受斛餘。”

《郭子》曰:“東吳有長柄壺樓。”

《釋名》曰:“瓠畜,皮瓠以爲脯,蓄積以待冬月用也。”

《淮南萬畢術》曰:“燒穰殺瓠,物自然也。”

《汜勝之書》種瓠法:“以三月耕良田十畝。作區,方深一尺。以杵築之,令可居澤。相去一步。區種四實。蠶矢一斗,與土糞合。澆之,水二升;所乾處,復澆之。

“著三實,以馬□□其心,勿令蔓延;多實,實細。以藁薦其下,無令親土多瘡瘢。度可作瓢,以手摩其實,從□至底,去其毛;不復長,且厚。八月微霜下,收取。

”掘地深一丈,薦以藁,四邊各厚一尺。以實置孔中,令底下向。瓠一行,覆上土,厚三尺。二十日出,黃色好,破以爲瓢。其中白膚,以養□致肥;其瓣,以作燭致明。

“一本三實,一區十二實,一畝得二千八百八十實。十畝凡得五萬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錢,並直五十七萬六升文。用蠶矢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萬六千文。餘有五十五萬肥□、明燭,利在其外。”

《汜勝之書》區種瓠法:“收種子須大者。若先受一斗者,得收一石;受一石者,得收十石。先掘地作坑,方圓、深各三尺。用蠶沙與土相和,令中半,若無蠶沙,生牛糞亦得。著坑中,足躡令堅。以水沃之。候水盡,即下瓠子十顆,復以前糞覆之。既生,長二尺獨創性,便總聚十莖一處,以布纏之五寸許,複用泥泥之。不過數日,纏處便合爲一莖。留強者,餘悉掐去,引蔓結子。子外之條,亦掐去之,勿令蔓延。留子法:初生二、三子不佳,去之;取第四、五、六子,留三子即足。旱時須澆之:坑畔周匝小渠子,深四五寸,以水停之,令其遙潤,不得坑中下水。”

《崔□》曰:“正月,可種瓠。六月,可畜瓠。八月,可斷瓠,作蓄瓠。磚中白膚實,以養□致肥;其瓣則作燭致明。”

《家政法》曰:“二月可種瓜、瓠。”

●種芋第十六

《說文》曰:“芋,大葉實根駭人者,故謂之‘芋’。”“齊人呼芋爲‘莒’。”

《廣雅》曰:“渠芋;其莖謂之□。”公杏反“藉姑,水芋也,說曰烏芋。”

《廣志》曰:“蜀漢既繁芋,民以爲資。凡十四等:有君子芋,大如鬥,魁如杵□車轂芋,有鋸子芋,有旁巨芋,有青邊芋:此四芋多子。有談善芋,魁大如瓶,少子;葉如散蓋,紺色;紫莖,和丈餘;蝗熟,味長,芋之最善者也;式可作羹□,有澀,得飲乃下。有蔓芋,緣枝生,故里次二三升。有雞子芋,色黃。有百果芋,魁大,了繁多,畝收百斛;麼百畝,以養彘。有早芋,七月熟。有九百芋,大而不美。有象空芋,大而弱,使人易飢。有青芋,有素芋,子皆不可食,式可爲菹。凡此諸芋,皆可乾臘,又可藏至夏食之。又查子芋,出葉俞縣。有魁芋,無旁子,生永昌縣。有大芋,二升,出范陽、新鄭。”

《風土記》曰:“博士芋,蔓生,根如鵝、鴨卵。”

《汜勝之書》曰:“種芋,區方深皆三尺。取豆萁內區中,足踐之,厚尺五寸。取區上溼土與糞和之,內區中萁上,令厚尺二寸,以水澆之,足踐令保澤。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踐之。旱,數澆之。萁爛。芋生子,皆長三尺。一區收三石。

“又種芋法:宜擇肥緩土近水處,和柔,糞之。二月注雨,可種芋。率二尺下一本。芋生根欲深,□其旁以緩其土。旱則澆之。有草鋤之,不厭數多。治芋如此,其收常倍。”

《列仙傳》曰:“酒客爲梁,使□民益種芋:‘三年當大飢。’卒如其言,梁民不死。”按芋可以救饑饉,度凶年。今中國多不以此爲意,後至有耳目所不聞見者。及水、旱、風、蟲、霜、雹之災,便能餓死滿道,白骨交橫。知而不種,坐致泯滅,悲夫!人君者,安可不督課之哉?

崔□曰:“正月,可菹芋。”

《家政法》曰:“二月可種芋也。”

●卷三

●種葵第十七

《廣雅》曰:“□,丘葵也。”

《廣志》曰:“胡葵,其花紫赤。”

《博物志》曰:“人食落葵,爲狗所齧,作瘡則不差,或至死。”

按今世葵有紫莖、白莖二種,種別復有大小之殊。又有鴨腳葵也。

臨種時,必燥曝葵子。葵子雖經歲不□,然溼種者,疥而不肥也。

地不厭良,故墟彌善,薄即糞之,不宜妄種。

春必畦種、澆。春多風、旱,非畦不得。且畦者地省而菜多,一畦供一口。畦長兩步,廣一步。大則水難均,又不用人足入。深掘,以熟糞對半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鐵齒杷耬之,令熟,足踏使堅平;下水,令徹澤。水盡,下葵子,又以熟糞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餘。葵生三葉,然後澆之。澆用晨夕,日中便止。每一掐,輒杷耬地令起,下水加糞。三掐更種,一歲之中,凡得三輩。凡畦種之物,治畦皆如種葵法,不復條列煩文。

早種者,必秋耕。十月末,地將凍,散子勞之,一畝三升。正月末散子亦得。人足踐踏之乃佳。踐者菜肥。地釋即生。鋤不厭數。

五月初,更種之。春者既老,秋葉未生,故種此相接。

六月一日種白莖秋葵。白莖者宜乾;紫莖者,乾即黑而澀。秋葵堪食,仍留五月種者取子。春葵子熟不均,故須留中輩。於此時,附地剪卻春葵,令根上□生者,柔軟至好,仍供常食,美於秋菜。留之,亦中爲榜族。

掐秋菜,必留五六葉。不掐則莖孤;留葉多則科大。凡掐,必待露解。諺曰:“觸露不掐葵,日中不剪韭。”八月半剪去,留其歧。歧多者則去地一二寸,獨莖者亦可去地四五寸。□生肥嫩,比至收時,高與人膝等,莖葉皆美,科雖不高,菜實倍多。其不剪早生者,雖高數尺,柯葉堅硬,全不中食;所可用者,唯有菜心。附葉黃澀,至惡,煮亦不美。看雖似多,其實倍少。

收待霜降。傷早黃爛,傷晚黑澀。榜簇皆須陰中。見日亦澀。其碎者,割訖,即地中尋手□之。待萎而□者必爛。

又冬種葵法:近州郡都邑有市之處,負郭良田三十畝,九月收菜後即耕,至十月半,令得三遍。每耕即勞,以鐵齒杷耬去陳根,使地極熟,令如麻地。於中逐長穿井十口。井必相當,斜角則妨地。地形狹長者,井必作一行;地形正方者,作兩三行亦不嫌也。井別作桔□、轆轤。井深用轆轤,井淺用桔□。柳□,令受一石。□小,用則功費。

十月末,地將凍,漫散子,唯□爲佳。畝用子六升。散訖,即再勞。有雪,勿令從風飛去,勞雪令地保澤,葉又不蟲。每雪,輒一勞之。若竟冬無雪,臘月中汲井水普澆,悉令徹澤。有雪則不荒。正月地釋,驅羊踏契地皮。不踏即枯涸,皮破即膏潤。春暖草生,葵亦俱生。

三月初,葉大如錢,逐□處拔大者賣之。十手拔,乃禁取。兒女子七歲以上,皆得棄事也。一升葵,還得一升米。日日常拔,看稀稠得所乃止。有草拔卻,不得用鋤。一畝得葵三載,合收米九十車。車準二十斛,爲米一千八百石。

自四月八日以後,日日剪賣。其剪處,尋以手攔斫□地令起,水澆,糞覆之。四月亢旱,不澆則不長;有雨即不須。四朋以前,雖旱亦不須澆,地實保澤,雪勢示盡故也。比及剪遍,初者還復,週而復始,日日無窮。至八月社日止,留作秋菜。九月,指地賣,兩畝得絹一匹。

收訖,即急耕,依去年法,勝作十頃谷田。止須一乘車牛專供此園。耕、勞、輦糞、賣菜,終歲不閒。

若糞不可得者,五、六月中□種□豆,至七月、八月犁掩殺之,如以糞糞田,則良美與糞不殊,又省功力。其井間之田,犁不及者,可作畦,以種諸菜。

崔□曰:“正月,可種瓜、瓠、葵、芥、□、大小蔥、蘇。苜蓿及雜蒜,亦可種。——此二物皆不如秋。六月,六日可種葵,中伏後可種科葵。九月,作葵菹,乾葵。”

《家政法》曰:“正月種葵。”

●蔓菁第十八 菘、蘆菔附出

《爾雅》曰:“□,葑□。”注:“江東呼爲蕪菁,或爲菘,菘、□音相近,□則蕪菁。”

《字林》曰:“□,蕪菁苗也,乃齊魯雲。”

《廣志》雲:“蕪菁,有紫花者,白花者。”

種不求多,唯須良地,故墟新糞壞牆垣乃佳。若無故墟糞者,以灰爲糞,令厚一寸;灰多則燥不生也。耕地欲熟。

七月初種之。一畝用子三升。從處暑至八月白露節皆得。早者作菹,晚者作乾。漫散而勞。種不用溼。溼則地堅葉焦。既生不鋤。

九月末收葉,晚收則黃落。仍留根取子。十月中,犁□□,拾取耕出者。若不耕□,則留者英不茂,宰不繁也。

其葉作菹者,料理如常法。擬作乾菜及□人丈反菹者,□菹者,後年正月始作耳,須留第一好菜擬之。其菹法列後條。割訖則尋手擇治而辮之,勿待萎,萎而後辮則爛。掛著屋下陰中風涼處,勿令煙燻。煙燻則苦。燥則上有廚積置以苫之。積時宜候天陰潤,不爾多碎折。久不積苫則澀也。

春夏畦種供食者,與畦葵法同。剪訖更種,從春至秋得三輩,常供好菹。

取根者,用大小麥底。六月中種。十月將凍,耕出之。一畝得數車。早出者根細。

又多種蕪菁法:近市良田一頃,七月初種之。六月種者,根雖□大,葉復蟲食;七月末種者,葉雖膏潤,根復細小;七月初種,根葉俱得。擬賣者,純種“九英”。“九英”葉根□大,雖堪舉賣,氣味不美。欲自食者,須種細根。

一頃取葉三十載。正月、二月,賣作□菹,三載得一奴。收根依□法,一頃收二百載。二十載得一婢。細□和莖飼牛羊,全擲乞□,並得棄肥,亞於大豆耳。一頃收子二百石,輸與壓油家,三量成米,此爲收粟米六百石,亦勝谷田十頃。

是故漢桓帝詔曰:“橫水爲災,五穀不登,令所傷郡國,皆種蕪菁,以助民食。”然此可以度凶年,救饑饉。乾而蒸食,既甜且美,自可藉口,何必饑饉?若值凶年,一頃乃活百人耳。

蒸乾蕪菁根法:作湯淨洗蕪菁根,漉著一斛甕子中,以葦荻塞甕裏以蔽口,合著釜上,系甑帶,以乾牛糞燃火,竟夜蒸之,□細均熟。謹謹著牙,真類鹿尾。蒸而賣者,則收米十石也。

種菘、蘆菔蒲北反法,與蕪菁同。菘菜似蕪菁,無毛而大。《方言》曰:“蕪菁,紫花者謂之蘆菔。”按蘆菔,根實□大,其角及根葉,並可生食,非蕪菁也。諺曰:“生□蕪菁無人情。”取子者,以草覆之,不覆則凍死。秋中賣銀,十畝得錢一萬。

《廣志》曰:“蘆菔,一名雹突。”

崔□曰:“四月,收蕪菁及芥、葶藶、冬葵子。六月中伏後,七月可種蕪菁,至十月可收也。”

●種蒜第十九 澤蒜附出

《說文》曰:“蒜,勞菜也。”

《廣志》曰:“蒜有胡蒜、小蒜。黃蒜,長苗無科,出哀牢。”

王逸曰:“張騫周流絕域,始得大蒜、葡萄、苜蓿。”

《博物志》曰:“張騫使西域,得大蒜、胡荽。”

延篤曰:“張騫大宛之蒜。”

潘尼曰:“西域之蒜。”

朝歌大蒜甚辛。一名葫,南人尚有“齊葫”之言。又有胡蒜、澤蒜也。

蒜宜良軟地。白軟地,蒜甜美而科大;黑軟次之;剛強之地,辛辣而瘦小也。三遍熟耕。九月初種。

種法:黃□時,以耬耩,逐壠手下之。五寸一株。諺曰:“左右通鋤,一萬餘株。”空曳勞。二月半鋤之,令滿三遍。勿以無草則不鋤,不鋤則科小。

條拳而軋之。不軋則獨科。

葉黃,鋒出,則辮,於屋下風涼之處桁之。早出者,皮赤科堅,可以遠行;晚則皮皴而喜碎。

冬寒,取谷□谷奴勒反布地,一行蒜,一行□。不爾則凍死。

收條中子種者,一年爲獨瓣;種二年者,則成大蒜,科皆如拳,又逾於凡蒜矣。瓦子壠底,置獨瓣蒜於瓦上,以土覆之,蒜科橫闊而大,形容殊別,亦足以爲異。今幷州無大蒜,朝歌取種,一歲之後,還成百子蒜矣,其瓣□細,正與條中子同。蕪菁根,其大如□口,雖種地州子,一年亦變大。蒜瓣變小,蕪菁根變大,二事相反,其理難推。又八月中方得熟,九月中始刈得花子。至於五穀蔬果,與餘州早晚不殊,亦一異也。幷州豌豆,度井陘以東,山東穀子,入壺關、上黨,苗而無實。皆餘目所親見,非信傳疑:蓋土地之異者也。

種澤蒜法:預耕地,熟時採取子,漫散勞之。澤蒜可以香食,吳人調鼎,率多用此,根葉解菹,更勝蔥、韭。此物繁息,一種永生。蔓延滋漫,年年稍廣。間區□取,隨手還合。但種數畝,用之無窮。種者地熟,美於野生。

崔□曰:“布穀嗚,收小蒜。六月、七月,可種小蒜。八月,可種大蒜。”

●種Ε第二十

《爾雅》曰:“□,鴻薈。”注曰:“□菜也。”

□宜白軟良地,三轉乃佳。二月、三月種。八月、九月種亦得。秋種者,春末生。率七八支爲一本。諺曰:“蔥三□四。”移蔥者,三支爲一本;種□者,四支爲一科。然支多者,科圓大,故以七八爲率。

□子,三月葉青便出之,未青而出者,肉未滿,令□瘦。燥曝,□去莩餘,切卻強根。留強根而溼者,即瘦細不得肥也。先重耬耩地,壠燥,掊而種之。壠燥則□肥,耬重則白長。率一尺一本。

葉生即鋤,鋤不厭數。□性多穢,荒則羸惡。五月鋒,八月初耩。不耩則白短。

葉不用剪。剪則損白。供常食者,別種。九月、十月出賣。經久不任也。

擬種子,至春地釋,出即曝之。

崔□曰:“正月,可種□、韭、芥。七月,別種□矣。”

●種蔥第二十一

《爾雅》曰:“□,山蔥。”注曰:“□蔥,細莖大葉。”

《廣雅》曰:“藿、□、□,蔥也;其蓊謂之苔。”

《廣志》曰:“蔥有冬春二蔥。有胡蔥、木蔥、山蔥。”

《晉令》曰:“有此蔥。”

收蔥子,必薄布陰乾,勿令□鬱。此蔥性熱,此蔥性熱,多喜□鬱;□鬱則不生。

其擬種之地,必須春種綠豆,五月掩殺之。比至七月,耕數遍。

一畝用子四五升。良田五升,薄地四升。炒谷拌和之,蔥子性澀,不以谷和,下不均調;不炒谷,則草穢生。兩耬重耩,竅瓠下之,以批蒲結反契蘇結反繼腰曳之。

七月納種,至四月始鋤。鋤遍乃剪。剪與地平。高留則無葉,深剪則□根。剪欲旦起,避熱時。良地三剪,薄地再剪,八月止。不剪則不茂,剪過則根跳。若八月不止,則蔥無袍而損白。

十二月盡,掃去枯葉枯袍。不去枯葉,春葉則不茂。二月、三月出這。良地二月出,薄地三月出。收子者,別留之。

蔥中亦種胡荽,尋手供食,乃至孟冬爲菹,亦無妨。

崔□曰:“三月,別小蔥。六月,別大蔥。七月,可種大、小蔥。“夏蔥曰小,冬蔥曰大。”

●種韭第二十二

《廣志》曰:“白弱韭,長一尺,出蜀漢。”

王彪之《關中賦》曰:“蒲、韭冬藏”也。

收韭子,如蔥子法。若市上買韭子,宜試之:以銅鐺盛水,於火上微煮韭子,須臾芽生者好;芽不生者,是□鬱矣。

治畦,下水,糞覆,悉與葵同。然畦欲極深。韭,一剪一加糞,又根性上跳,故須深也。

二月、七月種。種法:以升盞合地爲處,布子於圍內。韭性內生,不向外長,圍種令科成。

薅令常淨。韭性多穢,數拔爲良。高數寸剪之。初種,歲止一剪。至正月,掃去畦中陳葉。凍解,以鐵杷耬起,下水,加熟糞。韭高三寸便剪之。剪如蔥法。一歲之中,不過五剪。每剪,杷耬、下水、加糞,悉如初。收子者,一剪即留之。

若旱種者,但無畦與水耳,杷、糞悉同。一種永生。諺曰:“韭者懶人菜。”以散會不須歲種也。《聲類》曰:“韭者,久長也,一種永生。”

崔□曰:“正月上辛日,掃除韭畦中枯葉。七月,藏韭菁。“菁,韭花也。”

●種蜀芥、蕓薹、芥子第二十三

《吳氏本草》雲:“芥□,一名水蘇,一名勞□。”

蜀芥、蕓薹取葉者,皆七月半種。地欲糞熟。蜀芥一畝,用子一升;蕓薹一畝,有子四升。各法與蕪菁同。毀生,主不鋤之。十月收蕪菁訖時,收蜀芥。中爲鹹淡二菹,亦任爲乾菜。蕓薹,足霜乃收。不足霜即澀。

種共進子及蜀芥、蕓薹收子者,皆二三月好雨澤時種。在物性不耐寒,經冬則死,故須春種。昌則畦種水澆。五月熟而收子。蕓薹冬天草覆,主得取子,又得生茹食。

崔□曰:“六月,大暑中伏和,可收芥子。七月、八月,可種芥。”

●種胡荽第二十四

胡荽宜黑軟青沙良地,三遍熟耕。樹陰下,得;禾豆處,亦得。春種者用秋耕地。開春凍解地起有潤澤時,急接澤種之。

種法:近市負郭田,一畝用子二升,故□種,漸鋤取,賣供生菜也。外舍無市之處,一畝用子一升,疏密正好。六、七月種,一畝用子一升。先燥曬,欲種時,布子於堅地,一升子與一掬溼土和之,以腳蹉令破作兩段。多種者,以□瓦蹉之亦得,以木□□之亦得。子有兩人,人各著,故不破兩段,則疏密水□而不生。著土者,令土入殼中,則生疾而長速。種時欲燥,此菜非雨不生,所以不求溼下也。於旦暮潤時,以耬耩作壠,以手散子,即勞令平。春雨難期,必須藉澤,蹉跎失機,則不得矣。地正月中凍解者,時節既早,雖浸,芽不生,但燥種之,不須浸子。地若二月始解者,歲月稍晚,恐澤少,不時生,失歲計矣;便於暖處籠盛胡荽子,一日三度以水沃之,二三日則芽生,於旦暮時接潤漫擲之,數日悉出矣。大體與種麻法相似。假定十日、二十日未出者,變勿怪之,尋自當出。有草,乃令拔之。

菜生三二寸,鋤□鋤者,供食及賣。十月足霜,乃收之。

取子者,仍留根,間古莧反拔令稀,□即不生。以草覆上。覆者得供生食,又不凍死。又五月子熟,拔取曝乾,勿使令溼,溼則□鬱。格柯打出,作蒿□盛之。冬日亦得入窖,夏還出之。但不溼,亦得五六年停。

一畝收十石,都邑□賣,石堪一匹絹。

若地柔良,不須重加耕墾者,於子熟時,好子稍有零落者,然後拔取,直深細鋤地一遍,勞令平,六月連雨時,□音呂生者亦尋滿地,省耕種之勞。

秋種者,五月子熟,拔去,急耕,十餘日又一轉,入六月又一轉,令好調熟,調熟如麻地。即於六月中旱時,耬耩作壠,蹉子令破,手散,還勞令平,一同春法。但既是旱種,不須耬潤。此菜旱種,非連雨不生,所以不同春月要求溼下。種後,未遇連雨,雖一月不生,亦勿怪。麥底地亦得種,止須急耕調熟。雖名秋種,會在六月。六月中無不霖,遇連雨生,則根強科大。七月種者,雨多亦得,雨少則生不盡,但根細科小,不同六月種者,便十倍失矣。

大都不用觸地溼入中。生高數寸,鋤□鋤者,供食及賣。

作菹者,十月足霜乃收之。一畝兩載,載直絹三匹。若留冬中食者,以草覆之,尚得竟冬中食。

其春種小小供食者,自可畦種。畦種者一如葵法。若種者,□生子,令中破,籠盛,一日再度以水沃之,令生芽,然後種之。再宿即生矣。晝用箔蓋,夜則去之。晝不蓋,熱不生;夜不去,蟲棲之。

凡種菜,子難生者,皆水沃令芽生,無不即生矣。

作胡荽菹法:湯中渫出之,著大甕中,以暖鹽水經宿浸之。明日,汲水淨洗,出別器中,以鹽、酢浸之,香美不苦。亦可洗訖,作粥清、麥□末,如□芥菹法,亦有一種味。作裹菹者,亦須渫去苦汁,然後乃用之矣。

●種蘭香第二十五

蘭香者,羅勒也;中國爲石勒諱,故改,今人因以名焉。且蘭香之目,美於羅勒之名,故即而用之。

韋弘《賦敘》曰:“羅勒者,生崑崙之丘,出西蠻之俗。”

按今世大葉而以者,名朝蘭香也。

三月,候棗葉始生,乃種蘭香。早種者,徒費子耳,天寒不生。治畦下水,一同葵法。及水散子訖。水盡,□熟糞,僅得蓋子便止。厚則不生,弱苗故也。晝日箔蓋,夜即去之。晝日不用見日,夜須受露氣。生即去箔。常令足水。六月連雨,拔栽之。掐心著泥中,亦活。

作菹及乾者,九月收。晚即乾惡。作乾者,大晴時,薄地刈取,布地曝之。乾乃□取末,甕中盛。須則取用。拔根懸者,□爛,又有雀糞、塵土之患也。

取子者,十月收。自餘雜香菜不列者,種法悉與此同。

《博物志》曰:“燒馬蹄、羊角成灰,春散著溼地,羅勒乃生。”

●荏、蓼第二十六

紫蘇、姜芥、薰□,與荏同時,宜畦種。

《爾雅》曰:“薔,虞蓼。”注云:“虞蓼,澤蓼也。”“蘇,桂荏。”“蘇,荏類,故名桂荏也。”

《本草》曰:“芥□□,一名水蘇。”

《吳氏》曰:“假蘇,一名鼠□,一名姜芥。”

《方言》曰:“蘇之小者謂之穰□。”注曰:“薰□也。”

三月可種荏、蓼。荏,子白者良,黃者不美。荏性甚易生。蓼尤宜水畦種也。荏則隨宜,園畔漫擲,便歲歲自生矣。

荏子秋未成,可收蓬於醬中藏之。蓬,荏角也,實成則惡。其多種者,如種穀法。雀甚嗜之,必須近人家種矣。收子壓取油,可以煮餅。荏油色綠可愛,其氣香美,煮餅亞胡麻油,而勝麻子脂膏。麻子脂膏,並有腥氣。然荏油不可爲澤,焦人發。研爲羹□,美於麻子遠矣。又可以爲燭。良地十石,多種博谷則倍則,與諸田不同爲帛煎油彌佳。荏油性淳,塗帛勝麻油。

蓼作菹者,長二寸則剪,絹袋盛,沈於醬甕中。又長,更剪,常得嫩者。若待秋,子成而落,莖既堅硬,葉又枯燥也。取子者,候實成,速收之。性易凋零,晚則落盡。五月、六月中,蓼可爲□以食莧。

崔□曰:“正月,可種蓼。”

《家政法》曰;“三月可種蓼。”

●種姜第二十七

《字林》曰:“姜,御溼之菜。”“茈□,生薑也。”

潘尼曰:“南夷之姜。”

姜宜白沙地,少與糞和。熟耕如麻地,不厭熟,縱橫七遍尤善。

三月種之。先重耬耩,尋壠下姜,一尺一科,令上土厚三寸。數鋤之。六月作葦屋覆之。不耐寒熱故也。九月掘出,置屋中。中國多寒,宜作窖,以谷□合埋之。

中國土不宜姜,僅可存活,熱不滋息。種者,聊擬藥物小小耳。

崔□曰:“三月,清明節後十日,封生薑。至四月立夏後,蠶大食,牙生,可種之。九月,藏茈姜、□荷。其歲若溫,皆待十月。“生薑,謂之茈姜。””

《博物志》曰:“□娠不可食姜,令子盈指。”

●種荷、芹、■和二十八 堇、胡葸附出

《說文》曰:“□荷,一名□□。”

《搜神記》曰:“蓑荷,或謂嘉草。”

《爾雅》曰:“芹,楚葵也。”

《本草》曰:“水□,……一名水英。”

“□,菜,似蒯。”

《詩義疏》曰:“□,苦菜,青州謂之‘芑’。”

□荷宜在樹陰下。二月種之。一種永生,亦不須鋤。微須加糞,以土覆其上。

八月初,踏其苗令死。不踏則根不滋潤。九月中,取旁生根爲菹;亦可醬中藏之。十月中,以谷麥糠覆之。不覆則凍死。二月,掃去之。

《食經》□經荷法:“□荷一石,洗,漬。以苦酒六鬥,盛銅盆中,著火上,使小沸。以□荷稍稍投之,小萎便出,著席上令冷。下苦酒三鬥,以三升鹽著中。乾梅三升。使□荷一行。以鹽酢澆上綿覆罌口。二十日便可食矣。”

《葛洪方》曰:“人得蠱,欲知姓名者,取□荷葉著病人臥席下,立呼蠱主名也。”

芹、□,並收根畦種之。常令足水。尤忌潘泔及鹹水。澆之則死。性並易繁茂,而甜脆勝野生者。

白□,尤宜糞,歲常可收。

馬芹子,可以調蒜□。

□及胡葸,子熟時收子,冬初畦種之。開春早得,美於野生。惟□爲良,尤宜熟糞。

●種苜蓿第二十九

《漢書西域傳》曰:“□□有苜蓿。”“大宛馬,武帝時得其馬。漢使採芷蓿種歸,天子益種離宮別館旁。”

陸機《與弟書》曰:“張騫使外國十八年,得苜蓿歸。”

《西京雜記》曰:“樂遊苑自生玫瑰樹,下多苜蓿。苜蓿,一名‘懷風’時人或謂‘光風’;光風在其間,常肅然自照其花,有光彩,故名苜蓿爲‘懷風’。茂陵人謂之‘連枝草’。”

地宜良熟。七月種之。□種水澆,一如韭法。亦一剪一上糞,鐵杷耬土令起,然後下水。

旱種者,重耬耩地,使壠深闊,竅瓠下子,批契曳之。

每至正月,燒去枯葉。地液輒耕壠,以鐵齒□楱□楱之,更以魯斫□其科土,則滋茂矣。不爾瘦矣。

一年三刈。留子者,一刈則止。

春初既中生啖,爲羹甚香。長宜飼馬,馬尤嗜。此物長生,種者一勞永逸。都邑負郭,所宜種之。

崔□曰:“七月,八月,可種苜蓿。”

●雜說第三十

崔□《四民月令》曰:“正旦,各上椒酒於其家長,和觴舉壽,欣欣如也。上除若十五日,合諸膏、不草續命丸、散、不藥。農事未起,命成童以上,入太學,學五經。”謂十五以上至二十也。“硯冰釋,命幼童入小學,學篇章。“謂九歲以上,地四以下。篇章謂六甲、九九、《急就》、《三倉》之屬。”命女工趨織布,黃饋釀春酒。”

染潢主治書法:凡打紙欲生,生則堅厚,特宜入潢。同潢紙滅白便是,宜太深,興則年久色□也。人浸□熟,即棄滓,直用純汁,綱用無益。□熟後,漉滓搗而煮之,豐囊壓訖,復搗煮之,凡三搗三煮,淺純汁者,其省四倍又彌明淨。寫書,經夏然後入潢,縫不綻解。其新寫者,須以熨斗縫縫熨而潢之,不爾,入則零落矣。豆黃特不宜□,□則全不入黃矣。

凡開卷讀書,卷頭首紙,不宜急卷;爭則破折,的則裂。以書帶上下絡首紙者,地不裂壞;卷一兩張後,乃以書帶上下絡之者,穩而不壞。卷書勿用鬲帶而引之,非直帶溼損卷,又損首紙令穴;不銜竹引之。書帶勿太急,急則令書腰折。騎驀書上過者,亦令書腰折。

書有毀裂,□方紙而補者,率皆攣擊,瘢瘡硬厚。瘢痕於書有損。裂薄紙如□葉以補織,微相入,殆無際會,自非嚮明舉而看之,加重不覺補。裂若屈曲者,還須於正紙上,逐屈曲形勢裂取而補之。若不先正元理,隨宜裂斜紙者,則令書拳縮。

凡點書、記事,多用緋縫,繒體硬強,費人齒力,俞污染書,又多零落。若用紅紙者,非直明淨無染,又紙性相親,久而不落。

雌黃治書法:先於青硬石上,水磨雌黃令熟;曝乾,更於瓷□中研令極熟。乃融好膠清,和於鐵杵臼中,熟搗。丸如墨丸,陰乾。以水研而治書,永不剝落。若於□中和用之者,膠清雖多,久亦剝落。主雌黃治書,待潢訖治者佳;先治入潢則動。

書廚中欲得安麝香、木瓜,令蠹蟲不生。五月溼熱,蠹蟲將生,書經夏不舒展者,必生蟲也。五月十五日以後,七月二十日以前,必須三度舒而展之。須要晴時,於大屋下風涼處,不見日處。日曝書,令書色□。熱卷,生蟲彌速。陰雨潤氣,尤須避之。慎書如此,則數百年矣。

“二月。順陽習射,以備不虞。春分中,雷且發聲,先後各五日,寢別內外。”有不戒者,生子不備。“蠶事未起,命縫人浣冬衣,徹復爲袷。其有嬴帛,遂供秋服。凡浣故帛,用灰汁則色黃而且脆。搗小豆爲末,下絹□,投湯中以洗之,潔白而柔□,勝皂莢矣。可□粟、黍、大、小豆、麻、麥子等。收薪炭。”炭聚之下碎末,勿令棄之。搗、□,煮淅米泔溲之,更搗令熟。丸如雞子,曝乾。以供籠爐種火之用,輒得通宵達曙,堅實耐久,逾炭十倍。

漱素鉤反生衣絹法:以水浸絹令沒,一日數度迴轉之。六七日,水微獎後拍出,柔□潔白,大勝用灰。

上犢車篷□及糊屏風、書□令不生蟲法:水浸石灰,經一宿,挹取汁以和豆黏及作麪糊則無蟲。若黏紙寫書,入潢則黑矣。

作假蠟燭法:蒲熟時,多收蒲臺。削肥松,大如指,以爲心。爛布纏之。融羊、牛脂,灌於蒲臺中,宛轉於板上,□令圓平。更灌,更展,□細足,便止。融蠟灌之。足得供事。其省功十倍也。

“三月。三日及上除,採艾及柳絮。“絮,止瘡痛。”是月也,冬谷或盡,椹麥未熟,乃順陽佈德,振贍窮乏,務施九族,自親者始。無或蘊財,忍人之窮;無或利名,罄家繼富:度入爲出,處厥中焉。蠶農尚閒,可利溝瀆,葺治牆屋;修門戶,警設守備,以御春飢草竊之寇。是月盡夏至,暖氣將盛,日烈□燥,利用漆油,作諸日煎藥。可□黍。買布。

“四月。繭既入族,趨繰,剖綿;具機杼,敬經絡。草茂,可燒灰。是月也,可作棗□,以御賓客。可□□及大麥。收弊絮。

“五月。芒種節後,陽氣始虧,陰慝將萌;暖氣始盛,蠱蠹並興。乃□角弓弩,解其徽弦;□竹木弓弩,□其弦。以灰藏旃、裘、毛毳之物及箭慢性病。以午掛油衣,勿闢藏。”暑溼相著也。“是月五日,合止痢黃連亂丸、霍亂丸。採葸耳。取蟾蜍”以合血疽瘡藥。“及東行螻蛄。“螻蛄,有刺;治去刺,療產婦難生,衣不出。”霖雨將降,儲米穀、薪炭,以備道路陷滯不通。是月也,陰陽爭,血氣散。夏至先後各十五日,薄滋味,勿多食肥□;距立秋,無食煮餅及水引餅。“夏月食水時,此二餅得水,即堅強難消,不幸便爲宿食傷寒病矣。試以此二餅置水中即見驗;唯酒引餅,入水即爛矣。”可□大、小豆、胡麻。□□、大、小麥。收弊絮及布帛。至後□□□,曝乾,置□中,密封,“使不蟲生。”至冬可養馬。

“六月。命女工織縑縛。“絹及紗□之屬。”可燒灰,染青、紺雜色。

“七月。四日,命治□室,具箔槌,取淨艾。六日,饌治五穀、磨具。七日,遂作□,及曝經書與衣裳。作乾糗。採葸耳。處暑中,向秋節,浣故制新,作袷薄,以備始涼。□大、小豆。□麥。收縑練。

“八月。暑退,命幼童入小學,如正月焉。涼風戒寒,趣練縑帛,染彩色。”

河東染御黃法:“碓搗地黃根令熟,灰汁和之,攪令勻,搦取汁,別器盛。更搗滓,使極熟,又以灰汁和之,如薄粥,瀉入不渝釜中,煮生絹。數迴轉使勻,舉看有盛水袋子,便是絹熟。抒出,著盆中,尋繹舒張。少時,捩出,淨搌去滓。曬極乾。以別絹濾白淳,和熱抒出,更就盆染之,急舒展令勻。汗冷,捩出,曝幹,則成矣。治釜不渝法,在”醴酷條中。大率三升地黃,梁得一匹御黃。地黃多則好。柞柴、桑薪、蒿灰等物,皆得用之。

“擘綿治絮,制新浣故,及韋履賤好,預買以備冬寒。刈萑、葦、芻茭。涼燥,可上角弓弩,繕理,檠正,縛徽弦,遂以習射。□竹木弓、弧。□種麥。□黍。

“九月。治場圃,塗□倉,修簞、窖。繕五丘,習戰射,以備寒凍窮厄之寇。存問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分厚徹重,以求其寒。

“十月。培築垣牆,塞向、□戶。”北出牖,謂之‘向’。“上辛,命典饋漬□,釀冬酒。作脯臘。農事畢,命成童入太學,如正月正。五穀既登,家儲蓄積,乃順時令,□喪紀,同宗有貧窶久喪不堪葬者,則糾合宗人,共興舉之,以親疏貧富爲差,正心平斂,無相逾越,先自竭以率不隨。先冰凍,作涼餳,煮暴飴。可析麻,緝績布縷。作白履、不借。“草履之賤者曰‘不借’。”賣縑帛、弊絮。□粟、豆、麻子。

“十一月。陰陽爭,血氣散。冬至日先後各五日,寢別內外。硯冰凍,命幼童讀《孝經》、《論語》、篇章、小學。可釀醢。□□稻、粟、豆、麻子。

“十二月。請召宗族、婚姻、□、旅,講好和禮,以篤恩紀。休農息役,惠必下浹。遂合耦田器,養耕牛,選任田者,以俟農事之起。□起盍車骨“後三歲可合瘡膏藥。”及臘日祀炙□,“□,一作□。燒飲,治刺入肉中,及樹瓜田中四角,□角蟲。”東門磔白雞頭。“可以合注藥。””

《範子計然》曰:“五穀者,萬民之命,國之重寶。故無道之君及無道之民,不能積其盛有餘之時,以待其衰不足也。”

《孟子》曰:“狗彘食人之食而不知檢,塗有餓殍而不知發,“言豐年人君養犬豕,使食人食,不知法度檢斂;凶年,道路之旁,人有餓死者,不知發倉廩以賑之。”原孟子之意,蓋“常平倉”之濫觴也。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人死,謂餓、役死者,王政使然,而曰:‘非我殺之,歲不熟殺人。’何異於用兵殺人,而曰:‘非我殺也,兵自殺之。’”

凡□五穀、菜子,皆須初熟日□,將種時□,收利必倍。凡冬□豆、谷,至夏秋初雨潦之時□之,價亦倍矣。蓋自然之數。

魯秋胡曰:“力田不如逢年,豐者尤宜多□。”

《史記貨殖傳》曰:“宣曲任氏爲督道倉吏。秦之敗,豪傑皆爭取金玉,任氏獨窖倉粟。楚漢相拒滎陽,民不得耕,米石至數萬,而豪傑金玉,盡歸任氏。任氏以此起富。”其效也。且風、蟲、水、旱,饑饉薦臻,十年之內,儉居四五,安可不預備兇災也?

《歸曠佔》五穀曰:“正月甲戌日,大風東來折樹者,稻熟。甲寅日,大風西北來者貴。庚寅日,風從西、北來者,皆貴。二月甲戌日,風從南來者,稻熟。乙卯日,稻上場,不雨晴明,不熟。四月四日雨,稻熟;日月珥,天下喜。十五日、十六日雨,晚稻善;日月蝕。”

《師曠佔》五穀早晚曰:“粟米常以九月爲本;若貴賤不時,以最賤所之月爲本。粟以秋得本,貴在來夏;以冬得本,貴在來秋。此收谷遠近之期也,晚晚以其時差之。粟米春夏貴去年秋冬什七,到夏復貴秋冬什九者,是陽道之極也,急□之勿留,留則太賤也”

“黃帝問師曠曰:‘欲知牛馬貴賤?’‘秋葵下有小葵生,牛貴;大葵不蟲,牛馬賤。’”

《越絕書》曰:“越王問範子曰:‘今寡人谷保谷,爲之奈何?’範子曰:‘欲保谷,必觀於野,視諸侯所多少爲備。’越王曰:‘所少可得爲困,其貴賤亦有應乎?’範子曰:‘夫知谷貴賤之法,必察天之三表,即決矣。’越王曰:‘請問三表。’範子曰:‘水之勢勝金,陰氣蓄積大盛,水據金而死,故金中有水,如此者,歲大敗,八谷皆貴。金之勢勝木,陽氣蓄積大盛,金據木而死,故木中有火。如此者,歲大美,八谷皆賤。金木水火更相勝,此天之三表也,不可不察。能知三表,可以爲邦寶。’……越王又問曰:‘寡人憶已聞陰陽之事,谷之貴賤,可得聞乎?’答曰:‘陽主貴,陰主賤。故當寒不寒,谷暴貴;當溫不溫,谷暴賤。……’王曰:‘善!’收帛致於枕中,以爲國寶。”

“範子曰:‘……堯、舜、湯,皆在顧見之明,雖有凶年,而民不窮。’王曰:‘善!’以丹書帛,致之枕中,以爲國寶。”

《鹽鐵論》曰:“桃李實多者,來年爲之穰。”

《物理論》曰:“正月望夜佔陰陽,陽長即旱,陰長即水。立表以測其長短,審其水旱,表長丈二尺:月影長二尺者以下,大旱;二尺五寸至三尺,小旱;三尺五雨至四尺,調適,高下皆熟;四尺五寸至五尺,小水;五尺五寸至六尺,大水。月影所極,則正面也;立表中正,乃得其定。”又曰:“正月朔旦,四面有黃氣,其歲大豐。此黃帝用事,土氣黃均,四方並熟。有青氣雜黃,有螟蟲。赤氣,大旱。黑氣,大水。正朝佔歲星,上有青氣,宜桑;赤氣,宜豆;黃氣,宜稻。”

《史記天官書》曰:“正月旦,決八風:風從南方來,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爲,“戎菽,胡豆也。爲,成也。”趣兵;北方,爲中歲;東北,爲上歲;東方,大水;東南,民有疾疫,歲惡。……正月上甲,風從東方來,宜蠶;從西方,若旦黃雲,惡。”

《師曠佔》曰:“黃帝問曰:‘吾欲佔歲苦樂善惡,可知否?’對曰:‘歲欲甘,甘草先生;“薺。”歲欲苦,苦草先生;“葶藶。”歲欲雨,雨草先生;“藕。”歲欲旱,旱草先生;“蒺藜。”歲欲流,流草先生;“蓬。”歲欲病,病草先生。“艾。”’”

●卷四

●園籬第三十一

凡作園籬法,於牆基之所,方整深耕。凡耕,作三壠,中間相去各二尺。

秋上酸棗熟時,收,於壠中□種之。至明年秋,生高三尺許,間□去惡者,相去一尺留一根,必須稀□均調,行伍條直相當。至明年春,□敕傳切去橫枝,□必留距。若不留噓,侵皮痕大,逢寒即死。□訖,即編爲巴籬,隨宜夾縛,務使舒緩。急則不復得長故也。又至明年春,更□其末,又復編之,高七尺便足。欲高作者,亦任人意。非直奸人慚笑而返,狐狼亦自息望而回。行人見者,莫不嗟嘆,不覺白日西移,遂忘前途尚遠,盤桓瞻矚,久而不能去。枳棘之籬,“折柳樊圃”,斯其義也。

其種柳作之者,一尺一樹,初即斜插,插時即編。其種榆莢者,一同酸刺。如其栽榆,與柳斜植,高共人等,然後編之。數年成長,共相蹙迫,交柯錯葉,特似房籠。既圖龍蛇之形,複寫鳥獸之關,緣勢□崎,其貌非一。若值巧人,隨便採用,則無事不成,尤宜作機。其盤紓□鬱,奇文互起,縈布錦繡,萬變不窮。

●栽樹第三十二

凡栽一切樹木,欲記其陰陽,不令轉易。陰陽易位則難生。小小栽者,不煩記也。

大樹□之,不□,風搖則死。小則不□。

先爲深坑,內樹訖,以水沃之,著土令如薄泥,東西南北搖之良久,搖則泥入根間,無不活者;不搖根虛多死。其小樹,則不煩爾。然後下土堅築。近上三寸不築,取其柔潤也。時時溉灌,常令潤澤。每澆水盡,即以燥土覆之,覆則保澤,不然則乾涸。埋之慾深,勿令撓動。凡栽樹訖,皆不用手捉,及六畜□突。《戰國策》曰:“夫柳,縱橫顛倒樹之皆生。使千人樹之,一人搖之,則無生柳矣。”

凡栽樹,正月爲上時,諺曰:“正月可栽大樹。”言得時則易生也。二月爲中時,三月爲下時。然棗——雞口,槐——兔目,桑——蝦□眼,榆——負瘤散,自餘雜木——鼠耳、□翅,各其時。此等名目,皆是葉生形容之所象似,以此時栽種者,葉皆即生。早栽者,葉晚出。雖然,大率寧早爲佳,不可晚也。

樹,大率種數既多,不可一一備舉,凡不見者,栽蒔之法,皆求之此條。

《淮南子》曰:“夫移樹者,失其陰陽之性,則莫不枯槁。”高誘曰:“失,猶易。”《文子》曰:“冬冰可折,夏木可結,時難得而易失。木方盛,終日採之而復生;秋風下霜,一夕而零。”非時者,功難立。

崔□曰:“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諸樹:竹、漆、桐、梓、松、柏、雜木。唯有果實者,及望而止;“望謂十五日。”過十五日,則果少實。“

《食經》曰:“種名果法:三月上旬,斫取好直植,如大母指,長五尺,內著芋魁中種之。無芋,大蕪菁根亦可用。勝種核,核三四年乃如此大耳。可得行種。”

凡五果,花盛時遭霜,則無子。常預於園中,往往貯惡草生糞。天雨新晴,北風寒切,是夜必霜,此時放火作□,少昨煙氣,則免於霜矣。

崔□曰:“正月盡二月,可□樹枝。二月盡三月,可掩樹枝。“埋樹枝土中,令生,二歲已上,可移種矣。””

●種棗第三十三 諸法附出

《爾雅》曰:“壺棗;邊,要棗;□,白棗;□,酸棗:楊徹,齊棗;遵,羊棗;洗,大棗;煮,填棗;蹶泄,苦棗;□,無實棗;還味,□棗。”郭璞注曰:“今江東呼棗大而銳上者爲‘壺’;壺,猶瓠也。要,細腰,今謂之‘鹿盧棗’。□,即今棗子白熟。□,樹小實酢。《孟子》曰:‘養其□棗。’遵,實小而員,紫黑色,俗呼‘羊矢棗’。《孟子》曰:‘曾□嗜羊棗。’洗,今河東猗氏縣出大棗,子如雞卵。蹶泄,子味苦。□,不著子者。還味,短味也。楊徹、煮填,未詳。”

《廣志》曰:“河東安邑棗;東郡谷城紫棗,長二寸;西王母棗,大如李核,三月熟;河內汲郡棗,一名墟棗;東海蒸棗;洛陽夏白棗;安平信都大棗;梁國夫人棗。大白棗,名曰‘蹙諮’,小核多肌;三星棗;駢白棗;灌棗。又有狗牙、雞心、牛頭、羊矢、獼猴、細腰之名。又有氐棗、木棗、崎謙棗,桂棗,夕棗也。”

《鄴中記》:“石虎苑中有西王母棗,冬夏有葉,九月生花,十二月乃熟,三子一尺。又有羊角棗,亦三子一尺。”

《抱朴子》曰:“堯山有歷棗。”

《吳氏本草》曰:“大棗,一名良棗。”

《西京雜記》曰:“弱枝棗、玉門棗、西王母棗、棠棗、青花棗、赤心棗。”潘岳《閒居賦》有“周文弱枝之棗。丹棗。”

按青州有樂氏棗,豐肌細核,多膏肥美,爲天下第一。父老相傳雲:“樂毅破齊時,從燕□來所種也。”劉郡西安、廣饒二縣所有名棗即是也。今世有陵棗、□弄棗也。

常選好味者,留栽之。候棗葉始生而移之。棗性硬,故生晚;栽早者,堅□生遲也。三步一樹,行欲相當。地不耕也。欲令牛馬履踐令淨。棗性堅強,不宜苗稼,是以不耕;荒穢則蟲生,所以須淨,地堅饒實,故宜踐也。

正月一日日出時,反斧斑□椎之,名曰“嫁棗”。不椎則花而無實;斫則子萎而落也。候大蠶入簇,以杖擊其枝間,振去狂花。不打,花繁,不實不成。

全赤即收。收法:日日撼胡感切而落之爲上。半赤而收者,肉未充滿,乾則色黃而皮皺將赤味亦不佳;全赤久不收,則皮硬,復有烏鳥之患。

曬棗法:先治地令淨。有草萊,令棗臭。布椽於箔下,置棗於箔上,以□聚而復散之,一日中二十度乃佳。夜仍不聚。得霜露氣,乾速,成。陰雨之時,乃聚而苫蓋之。五六日後,別擇取紅軟者,上高廚而曝之。廚上者已乾,雖厚一尺亦不壞。擇去□爛者。□者永不乾,留之徒令污棗。其未乾者,曬曝如法。

其阜勞之地,不任耕稼者,歷落種棗則任矣。棗性炒故。

凡五果及桑,正月一日雞鳴時,把火遍照其下,則無蟲災。

食經曰:“作乾棗法:新菰蔣,露於庭,以棗著上,厚三寸,復以新蔣覆之。凡三日三夜,撤覆露之,畢日曝,取乾,內屋中。率一石,以酒一升,漱著器中,密泥之。經數年不敗也。”

棗油法:鄭玄曰:“棗油,搗棗實,和,以塗繒上,燥而形似油也。”乃成之。

棗脯法:切棗曝之,乾如脯也。

《雜五行書》曰:“舍南種棗九株,闢縣官,宜蠶桑。服棗核中人二七枚,闢疾病。能常服棗核中人及其刺,百邪不復幹矣。”

種□棗法:陰地種之,陽中則少實。足霜,色殷,然後乃收之。早收者澀,不任食之也。《說文》雲:“□,棗也,似柿而小。”

作酸棗□法:多收紅軟者,箔上日曝令乾。大釜中煮之,水僅自淹。一沸即漉出,盆研之。生布絞取濃汁,塗盤上或盆中。盛暑,日曝使乾,漸以手摩挲,散爲末。以方寸七,投一□水中,酸甜味足,即成好漿。遠行用和米□,飢渴俱當也。

●種桃柰第三十四

爾雅曰:“旄,冬桃。□桃,山桃。”郭璞注曰:“旄桃,子冬熟。山桃,實如桃而不解核。”

廣志曰:“桃有冬桃,夏白桃,秋白桃,襄桃,其桃美也,有秋赤桃。”

《廣雅》曰:“抵子者,桃也。”

《本草經》曰:“桃梟,在樹不落,殺百鬼。”

《鄴中記》曰:“石虎苑中有句鼻桃,重二斤。”

《西京雜記》曰:“□桃,櫻桃,緗核桃,霜桃,言霜下可食,金城桃,胡桃,出西域,甘美可食,綺□桃,含桃,紫文桃。”

桃,柰桃,欲種,法:熟時合肉全埋糞地中。直置凡地則不生,生亦不茂。桃性早實,三歲便結子,故不求栽也。至春既生,移栽實地。若仍處糞地中,則實小而味苦矣。栽法,以鍬合土掘移之。桃性易種難栽,若離本土,率多死矣,故須然矣。

又法:桃熟時,於牆南陽中暖處,深寬爲坑。選取好桃數十枚,擘取核,即內牛糞中,頭向上,取好爛糞和土厚覆之,令厚尺餘。至春桃始動時,徐徐撥去糞土,皆應生芽,合取核種之,萬不失一。其餘以熟糞糞之,則益桃味。

桃性皮急,四年以上,家到刀豎□其皮。不□者,皮急則死。

七八年便老,老則子細。十年則死。是以宜歲歲常種之。

又法:候其子細,便附土斫去,□上生者,復爲少桃,如此亦無窮也。

桃酢法:桃爛自零者,收取,內之於甕中,以物蓋口。七日之後,既爛,漉去皮核,密封閉之。三七日酢成,香美可食。

《術》曰:“東方種桃九根,宜子孫,除兇禍。胡桃、柰桃種,亦同。”

櫻桃:

《爾雅》曰:“楔,荊桃。”郭璞曰:“今櫻桃。”

《廣志》曰:“楔桃,大者如彈丸,子有長八分者,有白色肥者:凡三種。”

《禮記》曰:“仲夏之月,……天子……羞以含桃。”鄭玄注曰:“今謂之櫻桃。”

博物志曰:“櫻桃者,或如彈丸,或如手指。春秋冬夏,花實竟歲。”

《吳氏本草》所說雲:“櫻桃,一名牛桃,一名英桃。”

二月初,山中取栽,陽中者還種陽地,陰中者還種陰地。若陰陽易地則難生,生變不實:此果性。生陰地,既入園囿,便是陽中,故多難得生。宜堅實之地,不可用虛糞也。

蒲萄:

漢武帝使張騫至大宛,取蒲萄實,於離宮別館旁盡種之。西域有蒲萄,蔓延、實並似□。

《廣志》曰:“蒲萄有黃、白、黑三種”者也。

蔓延,性緣不能自舉,作架以承之。葉密陰厚,可以避熱。

十月中,去根一步許,掘作坑,收卷蒲萄悉埋之。近枝莖薄安黍穰彌佳。無穰,直安土亦得。不宜溼,溼則冰凍。二月中還出,舒而上架。性不耐寒,不埋即死。其歲久根莖□大者,宜遠根作坑,勿令莖折。其坑外處,亦掘土並穰培覆之。

摘蒲萄法:逐熟者一一零疊一作“條”摘取,從本至末,悉皆無遺。世人全房折殺者,十不收一。

作乾蒲萄法:極熟者一一零疊摘取,刀子切□,切勿令汁出。蜜兩分,脂一分,和內蒲萄中,煮四五沸,漉出,陰乾便成矣。非直滋味倍勝,又得夏暑不敗壞也。

藏蒲萄法:極熟時,全房折取。於屋下作□坑,坑內近地鑿壁爲孔,插枝於孔中,還築孔使堅,屋子置土覆之,經冬不異也。

●種李第三十五

《爾雅》曰:“休,無實李。痤,接慮李。駁,赤李。”

《廣志》曰:“赤李。麥李,細小有溝道。有黃建李,青皮李,馬肝李,赤陵李。有□李,肥黏似□。有柰李,離核,李似柰。有劈李,熟必劈裂。有經李,一名老李,其樹數年即枯有杏李,味小醋,似杏。有黃扁李。有夏李;冬李,十一月熟。有春季李,冬花春熟。”

《荊州土地記》曰:“房陵、南郡有名李。”

《風土記》曰:“南郡細李,四月先熟。”

西晉傅玄《賦》曰:“河、沂黃建,房陵縹青。”

《西京雜記》曰:“有朱李,黃李,紫李,綠李,青李,綺李,青房李,車下李,顏回李,出魯,合枝李,羌李,燕李。”

今世有木李,實絕大而美。又有中植李,在麥後谷前而熟者。

李欲栽。李性堅,實晚,五歲始子,是以藉栽。栽者三歲便結子也。

李性耐久,樹得三十年;老雖枝枯子亦不細。

嫁李法:正月一日,或十五日,以□石著李樹歧中,令實繁。

又法:臘月中,以杖微打歧間,正月晦日復打之,亦足子也。

又法:以煮寒食醴酪火□著樹枝間,亦良。樹多者,故多束枝,以取火焉。

李樹桃樹下,並欲鋤去草穢,而不用耕墾。耕則肥而無實。樹下犁撥亦死之。

桃、李,大率方兩步一根。大□連陰,則子細而味亦不佳。

《管子》曰:“五沃之土,其木宜梅李。”

《韓詩外傳》雲:“簡王曰:‘春樹桃李,夏得陰其下,秋得食其實。春種蒺藜,夏不得采其實,秋得刺焉。’”

《家政法》曰:“二月徙梅李也。”

作白李法:用夏李。色黃便摘取,於鹽中□之。鹽入汁出,然後合鹽曬令萎,手捻之令褊。復曬,更捻,極褊乃止。曝使乾。飲酒時,以湯洗之,漉著蜜中,可下酒矣。

●種梅杏第三十六 杏李■附出

《爾雅》曰:“梅,□也。”“時,英梅也。”郭璞注曰:“梅,似杏,實醋。”“英梅,未聞。”

《廣志》曰:“蜀名梅爲‘□’,大如□子。梅杏皆可以爲油、脯。黃校以熟□作之。”

《詩義疏》雲:“梅,杏類也;樹及葉皆如杏而黑耳。實赤於杏而醋,亦可生啖也。煮而曝乾爲□,置羹□、□中。又可含以香口。亦蜜藏而食。”

《西京雜記》曰:“侯梅,朱梅,同心梅,紫□梅,燕脂梅,麗枝梅。”

按梅花草而白,杏花晚而紅;梅實小而酸,核有細文,杏實細文,杏實大而甜,核無文采。白梅任調食及□,杏則不任此用。世人或不能辨,言梅、杏爲一物,失之遠矣。

《廣志》曰:“榮陽有白杏,鄴中有赤杏,有黃杏,有柰杏。”

《西京雜記》曰:“文杏,材有文彩。蓬萊杏,東海都尉於臺獻,一株花雜五色,雲是仙人所食杏也。”

栽種與桃李同。

作白梅法:梅子酸、核初成時摘取,夜以鹽汁漬之,晝則日曝。凡作十宿、十浸、十曝,便成矣。調鼎和□,所在多入也。

作烏梅法:亦以梅子核初成時摘取,籠盛,於突上燻之,令乾,即成矣,烏梅入藥,不任調食也。

《食經》曰:“蜀中藏梅法:取梅極大者,剝皮陰乾,勿令得風。經二宿,去鹽汁,內蜜中。月許更易蜜。經年如新也。”

作杏李□法:杏李熟時,多收爛者,盆中研之,生布絞取逍汁,塗盤中,日曝乾,以手摩刮取之。可和水爲漿,及和米□,所在入意也。

作烏梅欲令不蠹法:濃燒穰,以湯沃之,取汁,以梅投中,使澤。乃出蒸之。

《釋名》曰:“杏可爲油。”

《神仙傳》曰:“董奉居廬山,不交人。爲人治病,不取錢。重病得愈者,使種杏五株;輕病癒,爲栽一株。數年之中。杏有十數萬株,鬱郁然成林。其杏子熟,於林中所在作倉。宣語買杏者:‘不須來報,但自取之,具一器谷,便得一器杏。’有人少谷往,而取杏多,即有五虎逐之。此人怖遽,檐傾覆,所餘在器中,如向所持谷多少。虎乃還去。自是以後,買杏者皆於林中自平量,恐有多出。奉悉以前所得谷,賑救貧乏。”

《尋陽記》曰:“杏在北嶺上,數百株,今猶稱董先生杏。”

《嵩高山記》曰:“東北有牛山,其山多杏。至五月,爛然黃茂。自中國喪亂,百姓飢餓,皆資此爲命,人人充飽。”

史游《急就篇》曰:“園菜果□助米糧。”

按杏一種,尚可賑貧窮,救饑饉,而況五果、□、菜之饒,豈直助糧而已矣?諺曰:“木奴千,無凶年。”蓋言果實可以市易五穀也。

杏子人,可以爲粥。多收賣者,可以供紙墨之直也。

●插梨第三十七

《廣志》曰:“洛陽北邙張公夏梨,海內唯有一樹。常山真定,山陽鉅野,梁國睢陽,齊國臨□,鉅鹿,並出梨。上黨□梨,小而加甘。廣都梨——又云鉅鹿豪梨——重六斤,數人分食之。新豐箭谷梨。弘農、京兆、右扶風郡界諸谷中梨,多供御。陽城秋梨、夏梨。”

《三秦記》曰:“漢武果園,一名‘御宿’,有大梨如五升,落地即破。取者以布囊盛之,名曰‘含消梨’。”

《荊州土地記》曰:“江陵有名梨。”

《永嘉記》曰:“青田村民家有一梨樹,名曰‘官梨’,子大一圍五寸,常以供獻,名曰‘御梨’。梨實落地即融釋。”

《西京雜記》曰:“紫梨;芳梨,實小;青梨,實大;大谷梨;細葉梨;紫條梨;瀚海梨,出瀚海地,耐寒不枯東王梨,出海中。”

別有朐出梨,張公大谷梨,或作“糜雀梨”也。

種者,梨熟時,全埋之。經年,至春地釋,分栽之,多著熟糞及水。至冬葉落,附地刈殺之,以炭火燒頭。二年即結子。若□生及種而不栽者,則著子遲。每梨有十許子,唯二子生梨,餘皆生杜。

插者彌疾。插法:用棠、杜。棠,梨大而細理;杜次之;桑梨大惡;棗、石榴上插得者,爲上梨,雖治十,收得一二也。杜如臂以上,皆任插。當先種杜,經年後插之。主客俱下亦得;然俱下者,杜死則不生也。杜樹大者,插五枝;小者,或三或二。

梨葉微動爲上時,將欲開莩爲下時。

先作麻紉汝珍反,□十許匝;以鋸截杜,令去地五六寸。不□,恐插時皮披。留杜高者,梨枝繁茂遇大風則披。其高留杜者,梨樹早成,然宜高作蒿簞盛杜,以土築之令沒,風時,以籠盛梨,則免披耳。斜扦竹爲□,刺皮木之際,令深一寸許。折取其美梨枝陽中者,陰中枝則實少。長五六寸,亦斜扦之,令過心,大小長短與□等;以刀□梨枝斜扦之際,剝去黑皮。勿令傷青皮,青皮傷即死。拔去竹□,即插梨,令至□處,木邊向木,皮還近皮。插訖,以綿幕杜頭,封熟泥於上,以土培覆,令梨枝僅得出頭,以土壅四畔。當梨上沃水,水盡以土覆之,勿令堅涸。百不失一。梨枝甚脆。培土時宜慎之,勿使掌撥,掌撥則折。

其十字破杜者,十不收一。所以然者,木裂皮開,虛燥故也。

梨既生,杜旁有葉出,輒去之。不去勢分,梨長必遲。

凡插梨,園中者,用旁枝;庭前者,中心。旁枝,樹下易收;中心,上聳不妨。用根□小枝,樹形可□,。五年方結子;鳩腳老枝,三年即結子,而樹□。

《吳氏本草》曰:“金創,乳婦,不可食梨。梨多食則損人,非補益之物。產婦蓐中,及疾病未愈,食梨多者,無不致病。□逆氣上者,尤宜慎之。”

凡遠道取梨枝者,下根即燒三四寸,亦可行數百里猶生。

藏梨法:初霜後即收。霜多即不得經夏也。於屋下掘作深□坑,底無令潤溼。收梨置中,不須覆蓋,便得經夏。摘時必令好接,勿令損傷。

凡醋梨,易水熟煮,則甜美而不損人也。

●種慄第三十八

《廣志》曰:“慄,關中大慄,如雞子大。”

蔡伯喈曰:“有胡慄。”

《魏志》雲:“有東夷韓國出大慄,狀如梨。”

《三秦記》曰:“漢武帝果園有大慄,十五顆一升。”

王逸曰:“朔□之慄。”

《西京雜記》曰:“榛慄,瑰慄,嶧陽慄,嶧陽都尉曹龍所獻,其大如拳。”

慄,種而不栽。栽者雖生,尋死矣。

慄初熟出殼,即於屋裏埋著溼土中。埋必須深,勿令凍徹。若路遠者,以韋囊盛之。停二日以上,及見風日者,則不復生矣。至春二月,悉芽生,出而種之。

既生,數年不用掌近。凡新栽之樹,皆不用掌近,慄性尤甚也。三年內,每到十月,常須草裹,至二月乃解。不裹則凍死。

《大戴禮夏小正》曰:“八月,慄零崦後取之,故不言剝之。”

《食經》藏乾慄法:“取穰灰,淋取汁漬慄。出,日中曬,令粟肉焦燥,可不畏蟲,得至後年春夏。”

藏生慄法:著器中;曬細沙可燥,以盆覆之。至後年二月,皆生芽而不蟲者也。

榛:

《周官》注曰:“榛,似慄而小。”

《說文》曰:“榛,似梓,實如小慄。”

《衛詩》曰:“山有蓁。”《詩義疏》雲:“蓁,慄屬。或從木。有兩種:其一種,大小枝葉皆如慄,其子形似杼子,味變如慄,所謂‘樹之榛慄’者。其一種,枝莖如木蓼,葉如牛李色,生高丈餘;其核中悉如李,生作胡桃味,膏燭又美,亦可食啖。漁陽、遼、代、上黨皆饒。其枝莖生樵,□燭,明而無煙。”

栽種與慄同。

●柰、林檎第三十九

《廣雅》曰:“□、□、□,柰也。”

《廣志》曰:“柰有白、青、赤三種。張掖有白柰,酒泉有赤柰。西方例多柰,家以爲脯,數十百斛以爲蓄積,如收藏棗慄。”

魏明帝時,諸王朝,夜賜冬成柰一□。陳思王《謝》曰:“柰以夏熟,今則冬生;物以非時爲珍,恩以絕口爲厚。”詔曰:“此柰從涼州來。”

《晉宮閣簿》曰:“秋有白柰。”

《西京雜記》曰:“紫柰,綠柰。”

別有素柰,朱柰。

《廣志》曰:“裏琴,似赤柰。”

柰、林檎不種,但栽之。種之雖生,而味不佳。

取栽如壓桑法。此果根不浮□,栽故難求,是以須壓也。

又法:於樹旁數尺許掘坑,泄其根頭,則生栽矣。凡樹栽者,皆然矣。

栽如桃李法。

林檎樹以正月、二月中,翻斧斑□椎之,則饒子。

作柰□法:拾爛柰,內甕中,盆合口,勿令蠅入。六七日許,當大爛,以酒淹,痛抨之,令如粥狀。下水,更抨,以羅漉去皮子。良久,清澄,瀉去汁,更下水,復抨如初,嗅看無臭氣乃止。瀉去汁,置布於上,以灰飲汁,如作米粉法。汁盡,刀□,大如梳掌,於日中曝乾,研作末,便成。甜酸得所,芳香非常也。

作林檎□法:林檎赤熟時,擘破,去子、心、□,日曬令乾。或磨或搗,下細絹篩;□者更磨搗,以細盡爲限。以方寸匕投於□水中,即成美漿。不□不則大苦,合子則二升,味正調適。

作柰脯法:柰熟時,中破,曝乾,即成矣。

●種柿第四十

《說文》曰:“柿,赤實果也。”

《廣志》曰:“小者如小杏。”又曰:“□棗,味如柿。惡陽□,肌細而厚,以供御。”

王逸曰:“苑中牛柿。”

李尤曰:“鴻柿若瓜。”

張衡曰:“山柿。”

左思曰:“胡料之柿。”

潘岳曰:“梁侯烏□之柿。”

柿,有小者,栽之;無者,取枝於□棗根上插之,如插梨法。

柿有樹乾者,亦有火焙令乾者。

《食經》藏柿法:“柿熟時取之,以灰汁澡再三度,乾令汁絕,著器中,經十日可食。”

●安石榴第四十一

陸機曰:“張騫爲漢使外國十八年,得塗林。塗林,安石榴也。”

《評選民》曰:“安石榴有甜、酸二種。”

《鄴中記》雲:“石虎苑中有安石榴,子大如盂□,其味不酸。”

《抱朴子》曰:“積石山有苦榴。”

周景式《廬山記》曰:“香爐峯頭有大磐石,可坐數百人,垂生山石榴。三月中作花,色如石榴而小淡,紅敷紫萼,燁燁可愛。”

《京口記》曰:“在剛縣有石榴。”

《西京雜記》曰:“有甘石榴”也。

栽石榴法:三月初,取枝大如手大指者,斬令長一尺半,八九枝共爲一窠,燒下頭二寸。不燒則漏汁矣。掘圓坑深一尺七寸,口徑尺。豎枝於坑畔,環圓布枝,公勻調也。置枯骨、礓石於枝間,骨、石,此是樹性所宜。下土築之。一重土,一重骨、石,平坎止。其土令沒枝頭一寸許也。水澆常令潤澤。既生,又以骨、石布其根下,同科圓滋茂可愛。若孤根獨立者,唾亦不佳焉。

十月中,以蒲藁裹而纏之。不裹則凍死也。二月初乃解放。

若不能得多枝者,取一長條,燒頭,圓屈如牛拘百橫埋之變得。然不及上法根強早成。其拘中亦安骨、石。

其□極栽者,亦圓布之,安骨、石於其中也。

●種木瓜第四十二

《爾雅》曰:“□,木瓜。”郭璞注曰:“實如小瓜,酢可食。”

《廣志》曰:“木瓜子可藏。枝可爲數號,一尺百二十節。”

《衛詩》曰:“投我以木瓜。”毛公曰:“□也。”《詩義疏》曰:“□,葉似柰葉,實如小□瓜,上黃,似著粉,香。欲啖者,截著熱灰中,令萎蔫,淨洗,以苦酒、豉汁、蜜度之,可案酒食。蜜封藏百日,乃食之,甚益人。”

木瓜,種子及栽皆得,壓枝亦生。栽種與桃李同。

《食經》藏木瓜法:“先切去皮,煮令熟,著水中,車輪切,百瓜用三升鹽,蜜一斗漬之。晝曝,夜內汁中。取令乾,以餘汁密藏之。亦用濃□汁也。”

●種椒第四十三

《爾雅》曰:“□,大椒。”

《廣志》曰:“胡椒出西域。”

《範子計然》曰:“蜀椒出武都,秦椒出天水。”

按今青州有蜀椒種,本商人居椒爲業,見椒中黑實,乃遂生意種之。凡種數千枚,止有一根生。數歲之後,便結子,實芬芳,香、形、色與蜀椒不殊,氣勢微弱耳。遂分佈栽移,略遍州境也。

熟時收取黑子。俗名“椒目”。不用人手數近捉之,則不生也。四月初,畦種之。治畦下水,如種葵法。方三寸一子,篩土覆之,令厚寸許;復篩熟糞,以蓋土上。旱輒澆之,常令潤澤。

生高數寸,夏連雨時,可移之。移法:先作小坑,圓深三寸;以刀子圓□椒栽,合土移之於坑中,萬不失一。若拔而稱者,率多死。

若移大栽者,二月、三月中移之。先作熟□泥,掘出即封根合泥埋之。行百餘裏,猶得生之。

此物性不耐寒,陽中之樹,冬須草裹。不裹即死。其生小陰中者,少稟寒氣,則不用裹。所謂“習以性成”。一木之性,寒暑異容;若朱、藍之染,能不易質?故觀鄰識士,見友知人也。

候實口開,便速收之,天晴時摘下,薄布曝之,令一日即乾,色赤椒好。若陰時收者,色黑失味。

其葉及青摘取,可以爲菹;乾而末之,亦足充事。

《養生要論》曰:“臘夜令持椒臥房牀旁,無與人言,內井中,除溫病。”

●種茱萸第四十四

食茱萸也,山茱萸則不任食。

地月、三月栽之。定故城、□、冢主燥之處。凡於城上種蒔者,先宜隨長短掘□,停之經年,我後於□中種蒔,保澤沃壤,與平地無差。不爾者,土堅澤流,長物至遲,歷年倍多,樹木尚小。

候實開,便收之,掛著屋裏壁上,令□乾,勿使煙燻。煙燻則苦而不香也。

用時,去中黑子。肉醬、魚□,偏宜所用。

《術》曰:“井上宜種茱萸,茱萸葉落井中,飲此水者,無溫病。”

《發五行書》曰:“舍東種白楊、茱萸三根,地年益壽,除患害也。”

又《術》曰:“懸茱萸子於屋內,鬼畏不入也。”

●卷五

●種桑、柘第四十五 養蠶附

《爾雅》曰:“桑,辨有葚,梔。”注云:“辨,半也。”“女桑,□桑。”注曰:“今俗呼桑樹小而條長者爲女桑樹也。”“□桑,山桑。”注云:“似桑,材中爲弓及車轅。”

《搜神記》曰:“太古時,有人遠征。家有一女,並馬一匹。女思父,乃戲馬雲:‘能爲我迎父,吾將嫁於汝。’馬絕□而去,至父所。父疑家中有故,乘之而還。馬後見女,輒怒而奮擊。父怪之,密問女。女具以告父。父射馬,殺,曬皮於庭。女至皮所,以足□之曰:‘爾馬,而欲人爲婦,自取屠剝,如何?’言未竟,皮□然起,卷女而行。後於大樹枝間,得女及皮,盡化爲蠶,續於樹上。世謂蠶爲‘女兒’,古之遺言也。因名其樹爲桑,桑言喪也。”

今世有荊桑、地桑之名。

桑椹熟時,收黑魯椹,黃魯桑,不耐久。諺曰:“魯桑百,豐綿帛。”言其桑好,功省用多。即日以水淘取子,曬燥,仍畦種。治畦下水,一如葵法。常菇令淨。

明年正朋,移而栽之。仲春、季春亦得。率五尺一根。未用耕故。凡栽桑不得者,無他故,正爲犁撥耳。是以須□,不用稀;稀通耕犁者,必難慎,率多死矣;且□則長疾。大都種椹,長遲,不如壓枝之速。無栽者,乃種椹也。其下常□掘種□豆、小豆。二豆良美,潤澤益桑。栽後二年,慎勿採、沐。小採者,長倍遲。大如臂許,正月中移之,亦不須□。率十步一樹,陰相接者,則妨禾豆。行欲小掎角,不用正相當。相當者則妨犁。

須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鉤□壓下枝,令著地,條葉生高數寸,仍以燥土壅之。土溼則爛。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種之。住宅上及園畔者,固宜即定;其田中種者,亦如種模塊法,先□種二三年,然後更移之。

凡耕桑田,不用近樹。傷桑、破犁,所謂兩失。其犁不著處,□地令起,斫去浮根,以蠶矢糞之。去浮根,不妨耬犁,令樹肥茂也。又法:歲常繞樹一步散蕪菁子,收穫之後,放□啖之,其地柔軟,有勝耕者。種禾豆,俗得逼樹。不失地利,田又調熟。繞樹散蕪菁者,不勞逼也。

□桑,十二月爲上時,正月次之,二月爲下。白汁出則損葉。大率桑多者宜苦斫,桑少者宜省□。秋斫欲苦,而避日中;觸熱樹焦枯苦斫春條藏。冬春省□,竟日得作。

春採者,必須長梯高機,數人一樹,還條復枝,務令淨盡;要欲旦、暮,而避熱時。梯不長,高枝折;人不多,上下勞;條不還,枝仍曲;採不淨,鳩腳多;旦暮採,令潤澤;不避熱,條葉乾。秋採欲省,裁去妨者。秋多采則損條。

椹熟時,多收,曝乾之,凶年粟少,可以當食。《魏略》曰:“楊沛爲新鄭長。興平末,人多飢窮,沛課民益畜乾椹,收□豆,閱其有餘,以補不足,積聚得千餘斛。會太祖西迎天子,所將千人,皆無糧。沛謁見,乃進乾椹。太祖甚喜。及太祖輔政,超爲鄴令,賜其生口十人,絹百匹,既欲厲之,且以報乾椹也。”今自河以北,大家收百石,少者尚數十斛。故杜葛亂後,饑饉薦臻,唯仰以全軀命,數州之內,民死而生者,乾椹之力也。

種柘法:耕地令熟,耬耩作壠。柘子熟時,多收,以水淘汰令淨,曝乾。散訖,勞之。草生拔卻,勿令荒沒。

三年,間□去堪爲渾心扶老杖。一根三文。十年,中四破爲杖,一根直二十文。任爲馬鞭、胡牀。馬鞭一枚直十文,胡牀一具直百文。十五年,任爲弓材,一張三百。亦堪作履。一兩六十。裁截碎木,中作錐、刀靶。音霸。一個直三文。二十年,好作犢車材。一乘直萬錢。

欲作鞍橋者,生枝長三尺許,以繩系旁枝,木橛釘著地中,令曲如橋。十年之後,便是渾成柘橋。一具直絹一匹。

欲作快弓材者,宜於山石之間北陰中種之。

其高原山田,土厚水深之處,多掘深坑,於坑中種桑柘者,隨坑深淺,或一丈、丈五,直上出坑,乃扶疏四散。此樹條直,異於常材。十年之後,無所不任。一樹直絹十匹。

柘葉飼蠶,絲好。作琴瑟等弦,清鳴響徹,勝於凡絲遠矣。

《禮記月令》曰:“季春……無伐桑柘。鄭玄注曰:“愛養蠶食也。”……具曲、植、□、筐。注曰:“皆養蠶之器。曲,箔也,植,槌也。”后妃齋戒,親帥躬桑,……以勸蠶事,……無爲散惰。”

《周禮》曰:“馬質,……禁原蠶者。”注曰:“質,平也,主買馬平其大小之價直者。”“原,再也。天文,辰爲馬;蠶書,蠶爲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蠶種:是蠶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故禁再蠶者,爲傷馬與?”

《孟子》曰:“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尚書大傳》曰:“天子諸候,必有公桑、蠶室,就川而爲之。大昕之朝氣,夫人浴種於川。”

《春秋考異郵》曰:“蠶,陽物,大惡水,故蠶食而不飲。陽立於三春,故蠶三變而後消;死於七,三七二十一,故二十一日而繭。”

《淮南子》曰:“原蠶一歲再登,非不利也,然王者法禁之,爲其殘桑也。”

《汜勝之書》曰:“種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潰之,以水灌洗,取子陰乾。治肥田十畝,荒田久不耕者尤善,好耕治之。每畝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種之。黍、桑當俱生,鋤之,桑令稀疏調適。黍熟,獲之。桑生正與黍高平,因以利□摩地刈之,曝令燥;後有風調,放火燒之,常逆風起火。桑至春生。一畝食三箔蠶。”

俞益期《□》曰:“日南蠶八熟,繭軟而薄。椹採少多。”

《永嘉記》曰:“永嘉有八輩蠶:□珍蠶、“三月績。”柘蠶、“四月初績。”□蠶、“四月初績。”愛珍、“五月績。”愛更新、“六月末績。”寒珍、“七月末績。”四出蠶、“九月初績。”寒蠶。“十月績。”凡蠶再熟者,前輩皆謂之‘珍’。養珍者,少養之。

“愛蠶者,故□蠶種也。□珍三月既績,出蛾取卵,七八日便剖卵蠶生,多養之,是爲□蠶。欲作‘愛’者,取□珍之卵,藏內□中,隨器大小,變可十紙,蓋覆器口,安硎苦耕反泉、新華通訊社水,使冷氣折其出勢。得三七日,然後剖生,養之,謂爲‘愛珍’,亦呼‘愛子’。績成繭,出蛾生卵,卵七日,又剖成蠶,多養之,引則‘愛蠶’也。

“藏卵時,勿令見人。慶用二七赤豆,安器底,□月桑柴二七枚,以麻卵紙,當令水高下,與重卵相齊。若外水高,則卵死不復出;若外水下,卵則冷氣少,不能折其出勢。不能折其出勢,則不得三七日;不得三七日,雖了不成也。不成者,謂徒績成繭、出蛾、生卵,七日不復剖生,到有年方生耳。欲得蔭樹下。亦有泥器口,三七日亦有成者。”

《雜五行書》曰:“二月上壬,取土泥屋四角,宜蠶,吉。”

按今世有三臥一生蠶,四臥再生蠶。白頭蠶,頡石蠶,楚蠶,黑蠶,兒蠶,有一生、再生之異,灰兒蠶,秋母蠶,秋中蠶,老秋兒蠶,秋末老,獬兒蠶,綿兒蠶,同功蠶,或二蠶二蠶,共爲一繭。凡三臥、四臥,皆有絲、綿之別。

凡蠶從小與魯桑者,乃至大入簇,得飼荊、魯二桑;若濉發荊桑,中與魯桑,則有裂腹之患也。

楊泉《物理論》曰:“使人主之養民,如蠶母之養蠶,其用豈徒絲繭而已哉?”

《五行書》曰:“欲知蠶善惡,常以三月三日,天陰如無日,不見雨,蠶大善。”

“又法:埋馬牙齒於槌下,令宜蠶。”

《龍魚河圖》曰:“埋蠶沙於宅亥地,大富,得蠶絲,吉利。以一斛二斗甲子日鎮宅,大吉,致財千萬。”

養蠶法:收取種繭,必取居簇中者。近上則絲薄,近地則子不生也。泥屋用“福德利”上土。屋俗四面開窗,紙糊,厚爲籬。屋內四角著火。火若在一處,則冷熱不均。初生以毛掃。用荻掃則傷蠶。調火令冷熱得所。熱則焦燥,冷則長遲。比至再眠,常須三箔:中箔上安蠶,上下空置。下箔障土氣,上箔防塵埃。小時採“福德”上桑,著懷中令暖,然後切之。蠶小,不用見露氣;得人體,則衆惡除。每飼蠶,卷窗幃,飼訖還下。蠶見明則食,食多則生長。老時值雨者,則壞繭,宜於屋裏簇之:薄布薪於箔上,散蠶訖,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

又法:以大科蓬蒿爲薪,散蠶令遍,懸之於棟樑、椽柱,或垂繩鉤弋、鶚瓜、龍牙,上下數重,所在皆得。懸訖,薪下微生炭以暖之。得暖則作速,傷寒則作遲。數入候看,熱則去火。蓬蒿疏涼,無鬱□之憂;死蠶旋墜,無污繭之患;沙、葉不作,無瘢痕之疵。鬱□則難繰,繭污則絲散,瘢痕則緒斷。設令無雨,蓬蒿簇亦良。其在外簇者,脫遇天寒,則全不作繭。

用鹽殺繭,易繰而絲□。日曝死者,雖白而薄脆,縑練衣著,和、幾將倍矣,甚者,虛失歲功:堅、脆懸絕,盜生要理,安可不知之哉?

崔□曰:“三月,清明節,令蠶妾治蠶室,塗隙穴,具槌、□、箔、籠。”

《龍魚河圖》曰:“冬以臘月鼠斷髮憤。正月旦,日未出時,家長斬鼠,著屋中。祝雲:‘付敕屋吏,制斷鼠蟲;三時言功,鼠不敢行。’”

《雜五行書》曰:“取亭部地中土塗竈,水、火、盜賊不經;塗屋四角,鼠不食蠶;塗倉、簞,鼠不食稻;以塞坎,百日鼠種絕。”

《淮南萬畢術》曰:“狐目狸腦,鼠去其穴。”注曰:“取狐兩目,狸腦大如狐目三枚,搗之三千杵,塗鼠穴,則鼠去矣。”

●種榆、白楊第四十六

《爾雅》曰:“榆,白□。”注曰:“□榆,先生葉,卻著莢;皮色白。”

《廣志》曰:“有姑榆,有朗榆。”

按今世有刺榆,木甚牢□,可以爲犢車材。□榆,可以爲車轂及器物。山榆,人可以爲蕪荑。凡種榆者,宜種刺、□兩種,利益爲多;其餘軟弱,例非佳木也。

榆性扇地,其陰下五穀不植。隨其高下廣狹,東西北三方,所扇各與樹等。種者,宜於園地北畔,秋耕令熟,至春榆莢落時,收取,漫散,犁細□,勞之。明年正月初,附地芟殺,以草覆上,放火燒之。一根上必十數條俱生,只留一根強者,餘悉掐去之。一歲之中,長八九尺矣。不燒則長遲也。後年正月、二月,移栽之。初生即移者,喜曲,故須叢林長之三年,乃移植。初生三年,不用採葉,尤忌捋心;捋心則科茹不長,更須依法燒之,則依前茂矣。不用□沐。□者長而細,又多瘢痕;不□雖短,□而無病。諺曰:“不□不沐,十年成轂。”言易□也。必欲□者,宜留二寸。

於□坑中種者,以陳屋草布□中,散榆莢於草上,以土覆之。燒亦如法。陳草速配,肥良勝糞。無陳草者,用糞糞之亦佳。不糞,雖生而瘦。既栽移者,燒亦如法也。

又種橙法:其於地畔種者,致雀損谷;既非叢林,率多曲戾。不如割地一方種之。其白土薄地不宜五穀者,唯宜榆及白榆。

地須近市。賣柴、莢、葉,省功也。□榆、刺榆、凡榆:三種色,別種之,勿令和雜。□榆,莢、葉味苦;凡榆,莢味甘,甘者春時將煮賣,是以須別也。耕地收莢,一如前法。先耕地作壠,然後散榆莢。壠者看好,料理又易。五寸一莢,稀□得中。散訖,勞之。榆生,共草俱長,勿使棠杜康反近。又至明年正月,□去惡者,其一株上有七八根生者,悉皆斫去,唯留一根□直好者。

三年春,可將莢、葉賣之。五年之後,便堪作椽。不□者,即可斫賣。一根十文。□者鏇作獨樂及盞。一個三文。十年之後,魁、碗、瓶、□,器皿,無所不任。一碗七文,一魁二十,瓶、□各直一百文也。十五年後,中爲車轂及蒲桃□。□一口,直三百。車轂一具,直絹三匹。

其歲歲料簡□治之功,指柴僱人——十束僱一人——無業之人,爭來就作。賣柴之利,已自無貲;歲出萬束,一束三文,則三十貫;莢葉在外也。況諸器物,其利十倍。於柴十倍,歲收三十萬。斫後復生,不勞更種,所謂一勞永逸。能種一頃,歲收千匹。唯須一人守護、指揮、處分,既無牛、犁、種子、人功之費,不慮水、旱、風、蟲之災,比之谷田,勞逸萬倍。

男生初生,各與小樹二十株,比至嫁娶,悉任車谷。一樹三具,一具直絹三匹,成絹一百八十匹:娉財資遣,粗得充事。

《術》曰:“北方種榆九根,宜蠶桑,田穀好。”

崔□曰:“二月,榆莢成,及青收,乾以爲旨蓄。“旨,美也;蓄,積也。司部收青莢,小蒸曝之,至冬以釀酒,滑香,宜養老。《詩》雲:‘我有旨蓄,亦以御冬’也。”色變折,將落,可作□□。隨節早晏,勿失其適。“□,音牟;□,音頭:榆醬。””

白楊,一名“高飛”,一名“獨搖”,性甚勁直,堪爲屋材;折則折矣,終不曲撓。奴孝切。榆性軟,久無不曲,比之白楊,不如遠矣。且天性多曲,條直者少;長又遲緩,積年方得。凡屋材,松柏爲上,白楊次之,榆爲下也。

種白楊法:秋耕令熟。至正月、二月中,以犁作壠,一壠之中,以犁逆順各一到,□中寬狹,正似蔥壠。作訖,又以鍬掘底,一坑作小□。斫取白楊枝,大如指、長三尺者,屈著壠中,以土壓上,令兩頭出土,向上直豎。二尺一株。明年正月中,□去惡枝,一畝三壠,一壠七百二十株,一株兩根,一畝四千三百三十株。

三年,中爲蠶□。都格反五年,任爲屋椽。十年,堪爲棟樑。以蠶□爲率,一根五錢,一畝歲收二萬一千六百言語。柴及棟樑、椽柱在外。歲種三十畝,三年九十畝。一年賣三十畝,得錢六十四萬八千文。週而復始,永世無窮。比之農夫,勞逸萬倍。去山遠者,實宜多種。千根以上,所求必備。

●種棠第四十七

《爾雅》曰:“杜,甘棠也。”《郭璞》注曰:“今之杜梨。”

《詩》曰:“蔽芾甘棠。”毛雲:“甘棠,杜也。”《詩義》疏雲:“今棠梨,一名杜梨,如梨而小,甜酢可食也。”

《唐詩》曰:“有□之杜。”毛雲:“杜,赤棠也。”“與白棠同,但有赤、白、美、惡。子白色者爲白棠,甘棠也,酢滑而美。赤棠,子澀而酢,無味,俗語云:‘澀如杜’。赤棠,木理赤,可作弓幹。”

按今棠葉有中染絳者,有惟中染土紫者;杜則全不用。其實三種別異,《爾雅》、毛、郭以爲同,未詳也。

棠熟時,收種之。否則春月移栽。

八月初,天晴時,摘葉薄布,曬令乾,可以染絳。必候天晴時,少摘葉,乾之;復更摘。慎勿頓收:若遇陰雨則□,□不堪染絳也。

成樹之後,歲收絹一匹。亦可多種,利乃勝桑也。

●種穀楮第四十八

《說文》曰:“谷者,楮也。”

按今世人乃有名之曰“角楮”,非也。蓋“我”、“谷”聲相近,因訛耳。共皮可以爲紙者也。

楮宜澗谷間種之。地欲極良。秋上楮子熟時,多收,淨淘,曝令燥。耕地令熟,二月耬耩之,和訂子漫散之,即勞。秋冬仍留麻勿刈,爲楮作暖。若不和麻子種,率多凍死。明年正月初,附地芟殺,放火燒之。一歲即沒人。少者瘦,而長亦遲。在年便中斫。未滿三年地,皮薄不任用。斫法:直二月爲上,四月次之。非此兩月而斫者,楮多枯死也。每歲正月,常放火燒之。自有乾葉在地,足得火燃。不燒則不滋茂也。二月中,間斫去惡根。□者地熟楮科,亦所以留潤澤也。稱栽者,二月蒔。亦三年一斫。三年不斫者,徒失錢無益也。

持賣者,省功而利少。煮剝賣皮者,雖勞而利大。其柴足以供燃。自能造紙,共利又多。種三十畝者,歲斫十畝,三年一遍,歲收絹百匹。

●漆第四十九

凡漆器,不問真僞,過客之後,皆須以水淨洗,置牀箔上,主日中半日許曝之使乾,一晡乃收,則堅牢耐久。或不即淵博鍺,鹽醋浸潤,氣徹則皺,器便壞矣。其朱裏者,仰而曝之——朱本和油,性潤耐日故。盛夏連雨,土氣蒸熱,什器之屬,中不經夏用,六七月中,各須一曝使乾。世人見漆器暫在日中,匾春炙壞,合者陰潤之地,中欲愛慎,朽敗更速矣。

凡木畫、服玩、箱、構之屬,入五月,盡七月、九月中,每經雨,以布纏指,揩令熱徹,膠不動作,光淨耐久。若不揩拭者,地氣蒸熱,遍上生衣厚潤徹膠便皺,動處起發,颯然破矣。

●種槐、要、要、梓、梧、柞第五十

《爾雅》曰:“守宮槐,葉晝聶宵炕。”注曰:“槐葉晝日聶合而夜炕布者名‘守宮’。”《孫炎》曰:“炕,張也。”

槐子熟時,多收,擘取數曝,勿令蟲生。五月夏至前十餘日,以水浸之,如浸麻子法也。六七日,當芽生。好雨種麻時,和麻子撒之。當年之中,即與麻齊。麻熟刈去,旬留槐。槐既細長,不能自立,根別豎木,以繩攔之。冬天多風雨,繩攔宜以茅裹;不則傷皮,在痕瘢也。是年□地令熟,不定期於槐下種麻。脅槐令長。三年正月,稱而植之,亭亭條直,千百若一。所謂“長短家務事麻中,潛自直。”若隨宜取栽,在直長遲,樹亦曲惡。宜於園中割地種之。若園好,未移之間,妨廢耕墾也。

種柳:正月、二月中,取弱柳枝,大如臂,長一尺半,燒下頭二三寸,埋之令沒,常足水以澆之。必數條俱生,留一根茂者,餘悉掐去。別豎一柱以爲依主,每一尺以長繩柱攔之。若不攔,必爲風所摧,不能自立。一年中,即高一丈餘。其旁生枝葉,即掐去,令直聳上。高下任人,取足,便掐去正心,即四散下垂,婀娜可愛。若不掐心,則枝不四散,工斜或曲,生亦不佳也。六七月中,隨便生少枝種,星期倍疾。少枝葉青氣壯,故長疾也。

楊柳:下田停水之處,不得五穀者,要以種柳。八九月中水盡,澡溼得所時,急耕則□楱之。至明年四月,又耕熟,勿令有塊,即作□龍:一畝三壠,一壠之中,逆順各一到,□中寬狹,天似蔥壠。從五月初,盡七月末,每天雨時,媽觸雨折取春生少枝、長一尺以上者,持著壠中,二尺一根。數日即生。

少枝長疾,三歲成桶。比如餘木,是微脆,亦足堪事。一畝二千一百六十根,三十畝六萬四千八百根。根直八錢,合收錢五十一萬八千四百文。百樹得柴一載,合柴六百四十八載。載直錢一百文,柴合收錢六萬四千八百文。都合收錢五十八萬三千二百文。歲種三十畝,三年種九地畝;歲賣三十畝,終歲無窮。

憑柳,可以爲□、車輞、雜材及枕。

《術》曰:“正月旦取楊柳枝著戶上,百鬼不入家。”

種箕柳法:山潤河旁及下田不得五穀之處,水盡乾時,熟耕數遍。至春凍釋,於山陂河坎之旁,刈取箕柳,三寸截之,漫散即勞。勞訖,引水停之。至秋,任爲簸箕。五條一錢,一畝歲收萬錢。山柳赤而脆,河柳白而□。

《陶朱公術》曰:“種柳千樹則足柴。十年之後,□一樹,得一載,歲□二百樹,五年一週。”

楸、梓:

《詩義疏》曰:“梓,揪之疏理色白而生子者爲梓。”

《說文》曰:“□,楸也。”

然則楸、梓二木,相類得也。白色有角者史爲梓。以楸有角者名爲“角楸”,或名“子楸”;黃色無子者爲“柳楸”,世人見其木黃,呼爲“荊黃楸”也。

亦宜割地一方種之。梓、楸各別,無令和雜。

種梓法:秋,耕地令熟。秋天初冬,梓角熟時,摘取曝乾,打取子。耕地作壠,漫散即再勞之。明年春,生。有草拔令去,勿使荒沒。後年正月間,□移之,方兩步一樹。此樹須大,不得□栽。

楸既無子,可於大樹四面掘坑取栽移之。亦方兩步一根,兩畝一行。一行百二十樹,五行合六百樹。十年後,一樹千錢,柴在外。車板、盤合、樂器,所在任用。以爲棺材,勝於柏松。

《術》曰:“西方種楸九根,延年,百病除。”

《雜五行書》曰:“舍西種梓楸各五根,令子孫孝順,口舌消滅也。”

梧桐:

《爾雅》曰曰:“榮,桐木。”注云:“即梧桐也。”又曰:“櫬,梧。”注云:“今梧桐。”

是知榮、桐、櫬、梧,皆梧桐也。桐葉花而不實者曰白桐。實而皮青者曰梧桐,按今人以其皮青,號曰“青桐”也。

青桐,九月收子。二三月中,作一步圓畦種之。方、大則難裹,所以須圓、小。治畦下水,一如葵法。五寸下一子,少與熟糞和土覆之。生後數澆令潤澤。此木宜溼故也。當歲即高一丈。至冬,豎草於樹間令滿,外復以草圍之,以葛十道束置。不然則凍死也。明年三月中,移植於廳齋之前,華淨妍雅,極爲可愛。後年冬,不復須裹。成樹之後,樹別下子一石。子於葉上生,多者五六、少者二三也。炒食甚美。味似菱芡,多啖亦無妨也。

白桐無子,冬結似子者,乃是明年之花房。亦繞大樹掘坑,取栽移之。成樹之後,任爲樂器。青桐則不中用。於山石之間生者,樂器則鳴。

青、白二材,並堪車板、盤合、木□等用。

柞:

《爾雅》曰:“栩,杼也。”注云:“柞樹。”

按俗人呼杼爲橡子,以橡殼爲“杼鬥”,以剜剜似鬥故也。橡子儉歲可食,以爲飯;豐年放□食之,可以致肥也。

宜於山阜之曲,三遍熟耕,漫散橡子,即再勞之。生則菇薅治,常令淨潔。一定不移。十年,中椽,可雜用。一根直十文。二十歲,中屋□,一根直百錢。柴在外。斫去尋生,料理還復。

凡爲傢俱者,前件木,皆所宜種。十歲之後,無求不給。

●種竹第五十一

中國所生,不過淡苦二種。其名目奇異者,列之於後條也。

宜高平之地。近山阜,尤是宜。下田得水即死。黃白軟土爲良。

正月、二月中,□取西南引根並莖,芟去葉,於園內東北角種之,令坑深二尺許,覆土厚五寸。竹性愛向西南引,故於園東北角種之。數歲之後,自當滿園。諺雲:“東家種竹,西家治地。”爲茲蔓而來生也。其居東北角者,老竹,種不生,生亦不能滋茂,故須取其西南引少根也。稻、麥糠糞之。二糠各自堪糞,不令和雜。不用水澆。澆則淹死。勿令六畜入園。

二月,食淡竹□,四月、五月,食苦竹□。蒸、煮、□、酢,任人所好。

其欲作器者,經年乃堪殺。未經年者,軟未成也。

□:

《爾雅》曰:“□,竹萌也。”

《說文》曰:“□,竹胎也。”

孫炎曰:“初生竹謂之□。”

《詩義疏》雲:“□皆四月生。唯巴竹□,八月生,盡九月,成都有之。□,冬夏生,始數寸,可煮,以苦酒浸之,可就酒及食。又可米藏及乾,以待冬月也。”

《永嘉記》曰:“含□竹□,六月生,迄九月,味與箭竹□相似。凡諸竹□,十一月掘土取皆得,長八九寸。長澤民家,盡養黃苦竹。永寧南漢,更年上□,大者一圍五六寸。明年應上今年十一月□,土中已性,但未出,須掘土取;可至明年正月出土訖。五月方過,六月便有含□□。含□□迄七月、八月。九月已有箭竹□,迄後年四月。竟年常有□不絕也。”

《竹譜》曰:“棘竹□,味淡,落人鬢。□、□二□,無味。雞頸竹□,肥美。□竹□,冬生者也。”

《食經》曰:“淡竹□法:取□肉五六寸者,按鹽中一宿,出,拭鹽令盡。煮糜一斗,分五升與一升鹽相和。糜熱,須令冷,內竹□鹹糜中一日。拭之,內淡糜中,五日,可食也。”

●種紅藍花、梔子第五十二 燕支、香澤、面脂、手藥、紫粉、白粉附

花地欲得良熟。二月末三月初種也。

種法:欲欲雨後速下,或漫散種,或耬下,一如種麻法。亦有鋤培而掩種者,子科大而易料理。

花出,欲日日乘涼摘取。不摘則乾。摘必須盡。留餘即合。

五月子熟,拔,曝令乾,打取之。子亦不用鬱□。

五月種晚花。春初即留子,入五月便種,若待機關報花熟後取子,則太晚也。七月中摘,深色鮮明,耐久不□,勝春種者。

負郭良田種一頃者,歲收絹三百匹。一頃收子二百斛,與麻子同價,既任車脂,亦堪爲燭,鄧是直頭成米。二百石米,已當谷田;三百匹絹,超然在外。

一頃花,日須百人摘,以一家手力,十不充一。但駕車地頭,每旦當有小兒僮女十百爲羣,自來分摘,正須平量,中半分取。是以單夫隻婦,亦得多種。

殺花法:摘取即碓搗使熟,以水淘,布袋絞去黃汁;更搗,以粟飯漿清而醋者淘之,又以布袋絞去汁,即收取染紅勿棄也。絞訖,著甕器中,以布蓋上,雞鳴更搗令均,於席上搜集而曝乾,勝作餅。作餅者,不得乾,令花□鬱也。

作燕脂法:預燒落藜、藜、□及蒿作傑,無者,即草灰亦得。以湯淋取清汁初汗純厚太釅,即殺花,不中用,唯可洗衣;取第三度淋者,以用揉花,和,使好色也。揉花。十許遍。勢盡乃止。布袋絞取淳汁,著瓷碗中。取醋石榴兩三個,擘取子,搗破,少著粟飯漿水酸者和之,布絞取瀋,以和花汁。若無石榴者,以好醋和飯漿亦得用。若復無醋者,清飯漿極酸者,變得空用之。下白米粉,大如酸棗,粉多則白。以淨竹箸不膩者,良久痛攪。蓋冒至夜,瀉去上清汁,至淳處止,傾著帛練角袋子中懸之。明日乾□□時,捻作小瓣,如半麻子,陰乾之則成矣。

合香澤法:好清酒以浸香:夏用冷酒,春秋溫酒令暖,冬則小熱。雞舌香、俗人以其似丁子,故爲“丁子香”也。藿香、苜蓿、澤蘭香,凡四種,以新綿裹而浸之。夏一宿,春秋再宿,冬三宿。用胡麻油兩分,□脂一分,內銅鐺中,即以浸香酒和之,煎數沸後,便緩火微煎,然後下所浸香煎。緩火至暮,水盡沸定,乃熟。以火頭內澤中作聲者,水未盡;有煙出,無聲者,水盡也。澤欲熟進,下少許青蒿以髮色。以綿幕鐺觜、瓶口,瀉著瓶中。

合面脂法:用牛髓。牛髓少者,用牛脂和之。若無髓,空用脂變得也。溫酒浸丁香、藿香二種。浸法如煎澤方。煎法一同合澤,亦著青蒿以髮色。綿濾著瓷、漆盞中令凝。若作脣脂者,以熟朱和之,青油裹之。

其冒霜雪遠行者,常齧蒜令破,以揩脣,既不劈裂,又令辟惡。小兒面患皴者,夜燒梨令熟,以糠湯洗面訖,以暖梨汁塗之,令不皴。赤蓬染布,嚼以塗面,亦不皴也。

合手藥法:取□□一具,摘去其脂。合蒿葉於好酒中痛□,使汁甚滑。白桃人二七枚,去黃皮,研碎,酒解,取其汁。以綿裹丁香、藿香、甘松香、橘核十顆,打碎。□碎汁中,仍浸置勿出,瓷瓶貯之。夜煮細糠湯淨洗面,拭乾,以藥塗之,令手軟滑,冬不皴。

作紫粉法:用白米英粉三分,胡粉一分,不著胡粉,不著人面。和合均調。取落葵子熟蒸,生布絞汁,和粉,日曝令乾。若色淺者,更蒸取汁,重染如前法。

作米粉法:粱米第一,粟米第二。必用一色純米,勿使有雜。□使甚細,簡去碎者。各自純作,莫雜餘種。其雜米、糯米、小麥、黍米、□米作者,不得好也。於木槽中下水,腳踏十遍,淨淘,水清乃止。大甕中多著冷水以浸米,春秋則一月,夏則二十日,冬則六十日,唯多日佳。不須易水,臭爛乃佳。日若淺者,粉不滑美。日滿,更汲新水,就甕中沃之,以酒杷攪,淘去醋氣,多與遍數,氣盡乃止。稍稍出著一砂盆中熟研,以水沃,攪之。接取白汁,絹袋濾,著別甕中。□沈者更研,水沃,接取如初。研盡,以杷子就甕中良久痛抨,然後澄之。接去清水,貯出淳汗著大盆中,以杖一向攪——勿左右迴轉——三百餘匝,停置,蓋甕,勿令鹿污。良久,清澄,以杓徐徐接去清,以三重布帖粉上,以粟糠著布上,糠上安灰;灰溼,更以乾者易之,灰不復溼乃止。然後削去四畔□白無光潤者,別收之,以供□用。□粉,米皮所成,故無光潤。其中心圓如鉢形,酷似鴨子白光潤者,名曰“粉英”。英粉,米心所成,是以光潤也。無風塵好日時,舒布於牀上,刀削粉英如梳,曝之,乃至粉乾。足將住反手痛□勿住。痛□則滑美,不□則澀惡。擬人客作餅,乃作香粉以供壯摩身體。

作香粉法:唯多著丁香於粉閤中,自然芬馥。亦有搗香末絹篩和粉者,亦有水浸溲粉者,皆損色,又費香,不如全著閤中也。

●各藍第五十三

《爾雅》曰:“□,馬藍。”注曰:“今大葉冬藍也。”

《廣志》曰:“有木藍。”

今世有茇赭藍也。

藍地欲得良。一遍細耕。三月中浸子,令芽生,乃畦種之。治畦下水,一同葵法。藍三葉澆之。晨夜再澆之。薅治令淨。五月中新雨後,即接溼耬耩,拔栽之。《夏小正》曰:“五月啓灌藍蓼。”三莖作一科,相去八寸。栽時宜□功急手,無令地燥也。白背即急鋤。栽時既溼,白背不急鋤則堅確也。五遍爲良。

七月中作坑,令受百許束,作麥□泥泥之,令深五寸,以苫蔽四壁。。刈藍倒豎於坑中,下水,以木石鎮壓令沒。熱時一宿,冷時再宿,漉去□,內汁於甕中。率十石甕,著石灰一斗五千,急手抨普彭反之,一食頃止。澄清,瀉去水,別作小坑,貯藍澱著坑中。候如強粥,還出甕中,藍澱成矣。

種藍十畝,敵谷田一頃。能自染青者,其利又倍矣。

崔□曰:“榆莢落時,可種藍。五月,可別藍。六月,可種冬藍。冬藍,木藍也,八月用染也。”

●種紫草第五十四

《爾雅》曰:“藐,茈草也。”“殞紫□草。”

《廣志》曰:“隴西紫草,染紫之上者。”

《本草經》曰:“一名紫丹。”

《博物志》曰:“平氏山之陽,紫草特好也。”

宜黃白軟良之地,青沙地亦善;開荒黍□下大佳。懷不耐水,民須高田。

秋耕地,至春又轉耕之。在月種之:耬耩地,膛壠手下子,良田一畝用子二升半,薄田用子三升。下訖勞之。鋤如谷法,唯淨爲佳,其壠底草則拔之。壠底用鋤,則傷紫草。

九月中子熟,刈之。候稃芳蒲反燥載聚,的取子。溼載,子則鬱□。

即深細耕。不細不深,則失草矣。尋壠以杷耬取,整理。上草宜□手力,速竟爲良,遭雨則損草也。一扼,顛倒十重許爲長行,置堅平之地,以板石鎮之令扁。溼鎮直而長,燥鎮則碎折,不鎮賣難售也。兩三宿,豎頭著日中,曝之□□然。不曬則鬱黑,太燥則碎折。五十頭作一“洪”,“洪”,十字,大頭向外,以葛纏絡。著敞屋下陰涼處棚棧上。其棚下勿使驢馬糞及人溺,又忌菸,皆令草失色。其利勝藍。

若欲久停者,入五月,內著屋中,閉戶塞向,密泥,勿使風入漏氣。過立秋,然後開出,草色不異。若經夏在棚棧上,草便變黑,不復任用。

●伐木第五十五 種地黃法附出

凡伐木,四月、七月則不蟲而堅□。榆莢下,桑椹落,亦其時也。然則凡木有子實者,候其子實將熟,皆其時也。非時者,蟲而且脆也。凡非時之木。水漚一月,或火□取乾,蟲皆不生。水浸之木,更益柔□。

《周官》曰:“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鄭司農雲:“陽木,春夏生者;陰木,秋冬生者,松柏之屬》”鄭玄曰:“陽木生山南者,陰木生山北者。冬則斬陽,夏則斬陰,調堅□也。”按柏之性,不生蟲蠹,四時皆得,無所選焉。山中雜木,自非七月、四月兩時殺者,率多生蟲,無山南山北之異。鄭君之說,又無取。則《周官》伐木,蓋以順天道,調陰陽,未必爲堅□之與蟲蠹也。

《禮記月令》:“孟春之月,……禁止伐木。鄭玄注云:“爲盛德所在也。”……孟夏之月,……無伐大樹。“逆時氣也。”……季夏之月,……樹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無爲斬伐。“爲其未堅□也。”……季秋之月,……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仲冬之月,……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此其堅成之極時也。””

《孟子》曰:“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趙岐注曰:“時謂草木零落之時;使材木得茂暢,故有餘。”

《淮南子》曰:“草木未落,斤斧不入山林。”高誘曰:“九月草木解也。”

崔□曰:“自正月以終季夏,不可伐木,必生蠹蟲。或曰:‘其月無壬子日,以上旬伐之,雖春夏不蠹。’猶有剖析間解之害,又犯時令,非急無伐。十一月,伐竹木。”

種地黃法:須黑良田,五遍細耕。三月上旬爲上時,中旬爲中時,下旬爲下時。一畝下種五石。其種還用三月中掘取者。逐犁後如禾麥法下之。至四月未、五月初生苗。訖至八月盡九月初,根成,中染。

若須留爲種者,即在地中勿掘之。待來年三月,取之爲種。計一畝可收根三十石。

有草,鋤不限遍數。鋤時別作小刃鋤,勿使細土覆心。今秋取訖,至來年更不須種,自旅生也。唯須鋤之。如此,得四年不要種之,皆餘根自出矣。

●卷六

●養牛、馬驢、騾第五十六

相牛、馬及諸病方法

服牛乘馬,量其力能;寒溫飲飼,適其天性:如不肥充繁息者,未之有也。金日□,降虜之煨燼,卜式編戶齊民,以羊、馬之肥,位登宰相。公孫弘、梁伯鸞,牧豕者,或位極人臣,身名俱泰;或聲高天下,萬載不窮。□戚以飯牛見知,馬援以牧養髮跡。莫不自近及遠,從微至著。嗚咱小子,何可已乎!故小童曰:“羊去亂羣,馬去害者。”卜式曰:“非獨羊也,治民亦如是。以時起居,惡者輒去,無令敗羣也。”諺曰:“羸牛劣馬寒食下”,言其乏食瘦瘠,春中必死。務在充飽調適而已。

陶朱公曰:“子欲速富,當畜五□。”牛、馬、□、羊、驢五畜之□。然畜□則速富之術也。

《禮記月令》曰:“季春之月,……合累牛、騰馬,遊牝於牧。“累、騰,皆乘匹之名,是月所以合牛馬。”……仲夏之月,……遊牝別羣,則縶勝駒。“孕任欲止,爲其牡氣有餘,恐相蹄齧也。”……仲冬之月,……馬牛畜獸,有放逸者,取之不詰。”“《王居明堂禮》曰:‘孟冬命農畢積聚,繼收牛馬。’”

凡驢、馬駒初生,忌灰氣,遇新出爐者,輒死。經雨者則不忌。

馬:頭爲王,欲得方;目爲丞相,欲得光;脊爲將軍,欲得強;腹脅爲城郭,欲得張;四下爲令,欲得長。

凡相馬之法,先除“三羸”、“五駑”,乃相其餘。大頭小頸,一羸;弱脊大腹,二羸;小脛大蹄,三羸。大頭緩耳,大駑;長頸不折,二駑;短上長下,三駑;大髂枯價切短脅,四駑;淺髖薄髀,五駑。

騮馬、驪肩、鹿毛、□馬、□、駱馬,皆善馬也。

馬生墮地無毛,行千里。溺舉一腳,行五百里。

相馬五藏法:肝欲得小;耳小則肝小,肝小則識人意。肺欲得大;鼻大則肺大,肺大則能奔。心欲得大;目大則心大,心大則猛利不驚,目四則朝暮健。腎欲得小。腸欲得厚且長,腸厚則腹下廣方而平。脾欲得小;□腹小則脾小,脾小則易養。

望之大,就之小,筋馬也;望之小,就之大,肉馬也:皆可乘致。致瘦欲得見其肉,謂前肩守肉。致肥欲得見其骨。骨謂頭顱。

馬,龍顱突目,平脊大腹,□重有肉:此三事備者,亦千里馬也。

“水火”欲得分,“水火”,在鼻兩孔間也。上脣欲急而方,口中欲得紅而有光:此馬千里。馬,上齒欲鉤,鉤則壽;下齒欲鋸,鋸則怒。頷下欲深。下脣欲緩。牙欲去齒一寸,則四百里;牙劍鋒,則千里。“□骨”欲廉如織杼而闊,又欲長。頰下仙小骨是。目俗滿而澤;眶欲小,上欲弓曲,下欲直。“素中”欲廉而張。“素”,鼻孔上。。

“陰中”欲得平。股下。“主人”欲小。股裏上近前也。“陽裏”欲高,則怒。股中上近“主人”。

額欲方而平。“八肉”欲大而明。耳下。“玄中”欲深。耳下近牙。耳欲小而銳如削筒。相去欲促。□欲戴;中骨高三寸。□中骨也。“易骨”欲直。眼下直下骨也。頰欲開,尺長。

膺下欲廣一尺以上,名曰“挾一作扶尺”,能久走。“鞅”欲方。頰前。喉欲曲而深。胸欲直而出。髀間前向。“鳧”間欲開,望視之如雙鳧。

頸骨欲大,肉次之。髻欲桎而厚且折;“季毛”欲長多覆,肝肺無病。發後毛是也。背欲短而方,脊欲大而抗。□筋欲大,夾脊筋也。“飛鳧”見者怒。膂後筋也。

“三府”欲齊。兩髂及中骨也。尻欲頹而方。尾欲減,本欲大。

脅肋欲大而□,名曰“上渠”,能久走。

“龍翅”欲廣而長。“升肉”欲大而明。髀外肉也。“輔肉”欲大而明。前腳下肉。

腹欲充,腔欲小。腔,□,“季肋”欲張。短肋。

“懸薄”欲厚而緩。腳脛。“虎口”欲開。股內。

腹下欲平滿,善走,名曰“下渠”,日三百里。

“陽肉”欲上而高起。髀外近前。髀欲廣厚。“汗溝”欲深明。“直肉”欲方,能久走。髀後肉也。“輸一作翰鼠”欲方。“直肉”下也。“肭肉”欲急。髀裏也。“間筋”欲急短而減,善細走。“輸芯”下筋。

“機骨”欲舉,上曲如懸匡。馬頭欲高。

“距骨”欲出前。“間骨”欲出。前後目。外鳧,臨蹄骨也。“附蟬”欲大。前後目。“夜眼”。

股欲薄而博,善能走。後髀前骨。

臂欲長,而膝本欲起,有力。前腳膝上向。肘腋欲開,能走。膝欲方而庳。髀骨欲短。兩肩骨欲深,名曰“前渠”,怒。

蹄欲厚三寸,硬如石,下欲深而明,其後開如鷂翼,能久走。

相馬從頭始:

頭欲得高峻,如削成。頭欲重,宜少肉,如剝兔頭。“壽骨”欲得大,如綿絮苞圭石。“壽骨”者,發所生處也。白從額上入口,名“俞膺”,一名“的顱”,奴乘客死,主乘棄市,大凶馬也。

馬眼欲得高,眶欲得端正,骨欲得成三角,睛欲得如懸鈴、紫豔光。目不四滿,下脣急,不愛人;又淺,不健食。目中縷貫瞳子者,五百里;下上徹者,千里。睫亂者傷人。目小而多白,畏驚。瞳子前後肉不滿,皆兇惡。若旋毛眼眶上,壽四十年;值星期五骨中,三十年;值中星期五下,十八年;在目下者,不借。晴卻轉後白不見者,喜旋而不前。目晴欲得黃,目欲大而光,目皮欲得厚。目上白中有橫筋,五百里;上下徹者升裏。目中白縷者,老馬子。目赤,睫亂,齧人。反睫者,善奔,傷人。目下有橫毛,不利人。目中有“火”字者,壽四十年。目偏長一寸,三百里。目欲長大。旋毛在目下,名曰“承泣”,不利人。目中五采盡具,五百里,壽九十年。良,多赤,血氣也;駑,多青,肝氣也;走,多黃,腸氣也;材知,多白,骨氣也;材□,多黑,腎氣也。駑,用□乃使也。白馬黑目,不利人。目多白,卻視有態,畏物喜驚。

馬耳欲得相近而前豎,小而厚。□一寸,三百里;三寸,千里。耳欲得小而前竦。耳欲得短,殺者良,植者駑,小而長者亦駑。耳欲得小而促,狀如斬竹筒。耳方者千里;如斬筒,七百里;如雞距者,五百里。

鼻孔欲得大。鼻頭文如“王”“火”字,欲得明。鼻上文如“王”、“公”,五十歲;如“火”,四十歲;如“天”,三十歲;如“小”,二十歲;如“今”,十八歲;如“四”,八歲;如“宅”,七歲。鼻如“水”文,二十歲。鼻欲得廣而方。

脣不覆齒,少食。上脣欲得急,下脣欲得緩;上脣欲得方,下脣欲得厚而多理,故曰:“脣如板□,御者啼。”黃馬白喙,不利人。

口中色慾得紅白如火光,爲善材,多氣,良且壽。即黑不鮮明,上盤不通明,爲惡材,少氣,不壽。一曰:相馬氣:發口中,欲見紅白色,如穴中看火,此皆老壽。一曰:口欲正赤,上理文欲使通直,勿令斷錯;口中青者,三十歲;如虹腹下,皆不盡壽,駒齒死矣。口吻欲得長。口中色慾得鮮好。旋毛在吻後爲“銜禍”,不利人。“刺芻”欲竟骨端。“刺芻”者,齒間肉。

齒,左右蹉不相當,難御。齒不周密,不久疾;不滿不厚,不能久走。

一歲,上下生乳齒各二;二歲,上下生齒各四;三歲,上下生齒各六。

四歲,上下生成齒二;成齒,皆背三入四方生也。五歲,上下著成齒四;六歲,上下著成齒六。兩廂黃,生區,受麻子也。

七歲,上下齒兩邊黃,各缺區,平受米;八歲,上下盡區如一,受麥。

九歲,下中央兩齒臼,受米;十歲,下中央四齒臼;十一歲,下六齒盡臼。

十二歲,下中央兩齒平;十三歲,下中央四齒臼;十一歲,下六齒盡臼。

十二歲,下中央兩齒平;十三歲,下中央四齒平;十四歲,下中央六齒平。

十五歲,上中央兩齒臼;十六歲,上中央四齒臼;若看上齒,依下齒次第看。十七歲,上中央六齒皆臼。

十八歲,上中央兩齒平;十九歲,上中央四齒平;二十歲,上下中央六齒平。

二十一歲,下中央兩齒黃;二十二歲,下中央四齒黃;二十歲,下中央六齒盡黃。

二十四歲,上中央二齒黃;二十五歲,上中央四齒黃;二十六歲,上中齒盡黃。

二十七歲,下中二齒白;二十八歲,下中四齒白;二十九歲,下中盡白。

三十歲,上中央二齒白;三十一歲,上中央四齒白;三十二歲,上中盡白。

頸欲得□而長,頸欲得重。頷欲折。胸欲出,臆欲廣。頸項欲厚而強。回毛在頸,不利人。白馬黑髦,不利人。

肩肉慾寧。寧者,卻也。“雙鳧”欲大而上。“雙鳧”,胸兩邊肉如鳧。

脊背欲得平而廣,能負重;背欲得平而方。鞍下有回毛,名“負屍”,不利人。

從後數其脅肋,得十者良。凡馬:十一者,二百里;十二者,千里;過十三者,天馬,萬能乃有一耳。一雲:十三肋五百里,十五肋千里也。

腋下有回毛,名曰“挾屍”,不利人。左脅有白毛直,名曰“帶刀”,不利人。

腹下欲平,有“八”字;腹下毛,欲前向。腹欲大而垂結,脈欲多;“大道筋”欲大而直。“大道筋”,從腋下抵股者是。腹下陰前,兩邊生逆毛入腹帶者,行千里;一尺者,五百里。

“三封”欲得齊如一。“三封”者,即尻上三骨也。尾骨欲高而垂;尾本欲大,欲高;尾下欲無毛。“汗溝”欲得深。尻欲多肉。莖欲得□大。

蹄欲得厚而大。□欲得細而促。

髂骨欲得大而長。

尾三欲大而強。

膝骨欲圓而張,大如杯盂。

“溝”,上通尾本者,□殺人。

馬有“雙腳脛亭”,行六百里。回毛起□膝是也。

□欲得圓而厚,裏肉生焉。

後腳欲曲而立。

臂欲大而短。

骸欲小而長。

□欲促而大,其間才容□。

“烏頭”欲高。“烏頭”,後足外節。後足“輔骨”欲大。“輔足骨”者,後足骸之後骨。

後左右足白,不利人。白馬四足黑,不利人。黃馬白喙,不利人。後左右足白,殺婦。

相馬視其四蹄:後兩足白,老馬子;前兩足白,駒馬子。白毛者,老馬也。

四蹄欲厚且大。四蹄顛倒若豎履,奴乘客死。主乘棄市,不可畜。

久步即生筋勞。筋勞則“發蹄”,痛凌氣。一曰:生骨則發□腫。一曰:“發蹄”,生□也。久立則發骨勞;骨勞即發□腫。久汗不乾則生皮勞;皮勞者,□而不振。汗未善燥而飼飲之,則生氣勞。氣勞者,即□而不起。驅馳無節,則生血勞;血勞則發強行。

何以察“五勞”?終日驅馳,舍而視之:不□者,筋勞也;□而不時起者,骨勞也;起而不振者,皮勞也;振而不噴者,氣勞也;噴而不溺者,血勞也。

筋勞者,兩絆卻行三十步而已。一曰:筋勞者,□起而絆之,徐行三十里而已。骨勞者,令人牽之起,從後笞之起而已。皮勞者,俠脊摩之勢而已。氣勞者,緩擊之櫪上,遠□草,噴而已。血勞者,高系,無飲食之,大溺而已。

飲食之節:食有“三芻”,飲有“三時”。何謂也?一曰惡芻,二曰中芻,三曰善芻。善謂飢時與惡芻,飽時與善芻,引之令食,食常飽,則無不肥。□草□,雖足豆谷,亦不肥充;細□無節,□去土而食之者,令馬肥,不□苦江反,自然好矣。何謂“三時”?一曰朝飲,少之;二曰晝飲,則胸饜水;三曰暮,極飲之。一曰:夏汗、冬寒,皆當節飲。諺曰:“旦起騎谷,日中騎水。”斯言旦飲須節水也。每飲食,令行驟則消水,小驟數百步亦佳。十日一放,令其陸梁舒展,令馬硬實也。夏即不汗,冬即不寒;汗而極乾。

飼父馬令不鬥法:多有父馬者,別作一坊,多置槽廄;□芻及谷豆,各自別安。唯著□頭,浪放不繫。非直飲食遂性,舒適自在,至於糞溺,自然一處,不須掃除。乾地眠臥,不溼不污。百匹羣行,亦不鬥也。

飼征馬令硬實法:細□芻,□擲揚去葉,專取莖,和谷豆秣之。置槽於迥地,雖復雪寒,勿令安□下。一日一走,令其肉熱,馬則硬實,而耐寒苦也。

□:也驢覆馬生□,則準常。以馬覆驢,所生騾者,形容壯大,彌復勝馬。然必選七八歲草驢,骨目正大者:母長則受駒,父大則子壯。草騾不產,產無不死。養草騾,常須防勿令雜羣也。

驢,大都類馬,不復別起條端。

凡以□槽飼馬,以石灰泥馬槽,馬汗系著門:此三事,皆令馬落駒。《術》曰:“常系獼猴於馬坊,令馬不畏、辟惡、消百病也。”

治牛馬病疫氣方:取獺屎,煮以灌之。獺肉及肝彌良,不能得肉、肝,乃用屎耳。

治馬患喉痹欲死方:纏刀子露鋒刃一寸,刺咽喉,令潰破即愈。不治,必死也。

治馬黑汗方:取燥馬屎置瓦上,以人頭亂髮覆之,火燒馬屎及發,令煙出,著馬鼻上燻之,使煙入馬鼻中,須臾即差也。

又方:取□脊引脂、雄黃、亂髮,凡三物,著馬鼻下燒之,使煙入馬鼻中,須臾即差。

馬中熱方:煮大豆及勢飯啖馬,三度愈也。

治馬汗凌方:取美豉一升,好酒一升——夏著日中,冬則溫熱——浸豉使液,以手搦之,絞去滓,以汁灌口。汗出,則愈矣。

治馬疥方:用雄黃、頭髮二物,以臘月□脂煎之,令發消;以□揩疥令赤,及熱塗之,即愈也。

又方:湯洗疥,拭令乾。煮麪糊,熱塗這,即愈也。

又方:燒柏脂塗之,良。

又方:研芥子塗之,差。六畜疥,悉俞。然柏瀝、芥子,並是躁藥,其遍體患疥者,宜歷落斑□,以漸塗之,待差,更塗餘處。一日之中,頓塗遍體,則無不死。

治馬中水方:取鹽著兩鼻中,各如雞子黃許大,捉鼻,令馬眼中淚出,乃止,良矣。

治馬中谷方:手捉甲上長□,向上提之,令皮離肉,如此數過。以鈹刀子刺空中皮,令突過。以手當刺空,則有如風吹人手,則是谷氣耳。令人溺上,又以鹽塗,使人立乘數十步,即愈耳。

又方:取餳如雞子大,打碎,和草飼馬,甚佳也。

又方:取麥櫱末三升,和谷飼馬,亦良。

治馬腳生附骨——不治者,入膝節,令馬長跛——方:取芥子熟搗,如雞子黃許,取巴豆三枚,去皮留臍,三枚亦熟搗,以水和,令相著和時用刀子,不爾破人手。當附骨上,拔去毛。骨外,融蜜蠟周匝擁之,不爾,恐藥躁瘡大。著蠟罷,以藥傅骨上,取生布割兩頭,各作三道急裹之。骨小者一宿便盡,大者不過再宿。然要須數看,恐骨盡便傷好處。看附骨盡,取冷水淨洗瘡上,刮取車軸頭脂作餅子,著瘡上,還以淨布急裹之。三四日,解去,即生毛而無瘢。此法其良,大勝炙者。然瘡未差,不得輒乘,若瘡中出血,便成大病也。

治馬被刺腳方:用□麥和小兒哺塗,即愈。

馬炙瘡:未差,不用令汗。瘡白痂時,慎風。得差後,從意騎耳。

治馬瘙蹄方:以刀刺馬□叢毛中,使血出,愈。

又方:融羊脂塗瘡上,以布裹之。又方:取鹹土兩石許,以水淋取一石五斗,釜中煎取三二斗。剪去毛,以泔清淨洗。乾,以鹹汁洗之。三度即愈。

又方:以湯淨洗,燥拭之。嚼麻子塗之,以布帛裹。三度愈。若不斷,用谷塗。五六度即愈。

又方:剪去毛,以鹽湯淨洗去痂,燥拭。於破瓦中煮人尿令沸,熱塗之,即愈。

又方:以鋸子割所患蹄頭前正當中,斜割之,令上狹下闊,如鋸齒形;去之,如剪箭括。向深一寸許,刀子摘令血出,色必黑,出五升許,解放,即差。

又方:先以酸泔清洗淨,然後爛煮□蹄取汁,及熱洗之,差。

又方:取炊底釜湯淨洗,以布拭令水盡。取黍米一升作稠粥,以故布廣三四寸,長七八寸,以粥糊布上,厚裹蹄上瘡處,以散麻纏之。三日,去之,即當差也。

又方:耕地中拾取禾茇東倒西倒者——若東西橫地,取南倒北倒者,一壠取七科,三壠凡取二十一科,淨洗,釜中煮取汁,色黑乃止。剪卻毛,泔淨洗去痂,以禾茇汁熱塗之,一上即愈。

又方:尿漬頭號糞令液,取屋四角劃,就上燒,令灰入鉢中,研令熟。用泔洗蹄,以糞塗之。再三,愈。

又方:煮酸棗根,取汁淨洗,訖。水和酒糟,毛袋盛,漬蹄沒瘡處。數度即愈也。

又方:淨洗了,搗杏人和□脂塗。四五上,即當愈。

治馬大小便不通,眠起欲死,須急治之,不治,一日即死:以脂塗人手,探穀道中,去結屎。以鹽內溺道中,須臾得溺,便當差也。

治馬卒腹脹,眠臥欲死方:用冷水五升,鹽二升,研鹽令消,以灌口中,必愈。

治驢漏蹄方:鑿厚□石,令容驢蹄,深二寸許。熱燒□,令熱赤。削驢蹄,令出漏孔,以蹄頓著□孔中,傾鹽、酒、醋,令沸浸之。牢捉勿令腳卻。待□冷,然後放之,即愈。入水、遠行,悉不發。

牛,歧胡有壽。歧胡:牽兩腋;亦分爲三也。眼去角近,行□。眼欲得大。眼中有白脈貫瞳子,最快。“二軌”齊者快。“二軌”,從鼻至髀爲“前軌”,從甲至髂爲“後軌”。頸骨長且大,快。

“壁堂”欲得闊。“壁堂”,腳股間也。倚欲得如絆馬聚而正也。莖欲得小。“膺庭”欲得廣。“膺庭”,胸也。“天關”欲得在。“天關”,脊接骨也。“□骨”欲得垂。“□骨”,脊骨中央,欲得下也。

洞胡無壽。洞胡:從頸至臆也。旋毛在“珠淵”,無壽。“珠淵”,當眼下也。“上池”有亂毛起,妨主。“上池”,兩角中,一曰“戴麻”也。倚腳不正,有勞病。角冷,有病。毛拳,有病。毛欲得短密,若長、疏,不耐寒氣。耳多長毛,不耐寒熱。單膂,無力。有生□即決者,有大勞病。

尿射前腳者快,直下者不快。亂睫者□人。後腳曲及直,並是好相,直尤勝。進不甚直,退不甚內,爲下。行欲得似羊行。

頭不用多內。臀欲方。尾不用至地;至地,劣力。尾上毛少骨多者,有力。膝上縛肉慾得硬。角欲得細,橫、豎無在大。身欲得促,形欲得如卷。卷者,其形圓也。“插頸”欲得高。一曰,體欲得緊。

大□疏肋,難飼。龍頸突目,好跳。又云:不能行也。鼻如鏡鼻,難牽。口方易飼。

“蘭株”欲得大。“蘭株”,尾株。“豪筋”欲得成就。“豪筋”,腳後橫筋。“豐嶽”欲得大。“豐嶽”,膝株骨也。蹄欲得豎。豎如羊腳。“垂星”俗得有“怒肉”。“垂星”,蹄上;有肉覆蹄,謂之“怒肉”。“力柱”欲得大而成。“力柱”,當車。肋欲得密,肋骨欲得大而張。張而廣也。髀骨欲得出□骨上。出背脊骨上也。

易牽則易使,難牽則難使。

“泉根”不用多肉及多毛。“泉根”,莖所出也。懸蹄欲得橫。如“八”字也。“陰虹”屬頸,行千里。“陰虹”者,有雙筋自尾骨屬頸,甯公所飯也。“陽鹽”欲得廣。“陽鹽”者,夾尾株前兩□上也。當“陽鹽”中間脊骨欲得□。□則雙膂,不□則爲單膂。

常有似嗚者有黃。

治牛疫氣方:取人蔘一兩,細切,水煮,取汁五六升,灌口中,驗。

又方:臘月兔頭燒作灰,和水五六升灌之,亦良。

又方:硃砂三指撮,油脂二合,清酒六合,暖,灌,即差。

治牛腹脹欲死方:取婦人陰毛,草裹與食之,即愈。此治氣脹也。

又方:研麻子取汁,溫令微熱,擘口灌之五六升許,愈。此治食生豆腹脹欲垂死者,大良。

治牛疥方:煮烏豆汁,熱洗五度,即差耳。

治牛肚反及嗽方:取榆白皮,水煮極熟,令甚滑,以二升灌之,即差也。

治牛中熱方:取兔腸肚,勿去屎,以草裹,吞之,不過再三,即愈。

治牛蝨方:以胡麻油塗這,即愈。□脂亦得。凡六畜蝨,脂塗悉愈。

治牛病:用牛膽一個,灌牛口中,差。

《家政法》曰:“四月伐牛茭。”四月青草,與茭豆不殊,齊俗不收,所失大也。

《術》曰:“埋牛蹄著宅四角,令人大富。”

●養羊第五十七 ■及酥酪、乾酪法,收驢馬駒、羔、犢法,羊病諸方並附

常留臘月、正月生羔爲種者上,十一月、二月生者次之。非此月數生者,毛必焦卷,骨骼細小。所以然者,是逢寒遇熱故也。其八、九、十月生者,雖值秋肥,然比至冬暮,母乳已竭,春草未生,是故不佳。其三、四月生者,草雖茂美,而羔小未食,常飲熱亂,所以亦惡。五、六、七月生者,兩熱相仍,惡中之甚。其十一月及二月生者,母既含重,膚軀充滿,草雖枯亦不羸瘦;母乳適盡,即得春草,是以極佳也。大率十口二羝。羝少則不孕,羝多則亂羣。不孕者必瘦,瘦則非唯不蕃息,經冬或死。羝無角者更佳。有角者,喜相□觸,傷胎所由也。擬供廚者,宜乘之。乘法:生十餘日,布裹齒脈碎之。

牧羊必須大老子、心性宛順者,起居以時,調其宜適。卜式雲:“牧民何異於是者。”若使急性人及小兒者,攔約不得,必有打傷之災;或勞戲不看,則狼犬之害;懶不驅行,無肥充之理;將息失所,有羔死之患也。唯遠水爲良,二日一飲。頻飲則傷水而鼻膿。緩驅行,勿停息。息則不依而羊瘦,急行則坌塵而□顙也。春夏早放,秋冬晚出。春夏氣軟,所以宜早;秋冬霜露,所以宜晚。《養生經》雲:“春夏早起,與雞俱興;科冬晏起,必待日光。”此其義也。夏日盛暑,須得陰涼;若日中不避熱,則塵汗相漸,科冬之間,必致癬疥。七月以後,霜露氣降,必須日出霜露□解,然後放之;不爾則逢毒氣,令羊口瘡、腹脹也。

圈不厭近,必須與人居相連,開窗向圈。所以然者,羊性怯弱,不能御物,狼一入圈,或能絕羣。架北牆爲廠。爲屋即傷熱,勢則生總人口癬。且屋處慣暖,冬月入田,尤不耐寒。圈中作臺,開竇,無令停水。二日一除,勿使糞穢。穢則污毛,停水則“挾蹄”眠溼則腹脹也。圈內須並牆豎柴柵,令周匝。羊不揩土,毛常自淨;不豎柴者,羊揩牆壁,土、鹹相得,毛皆成□。又豎柵頭出牆者,虎狼不敢逾也。

羊一千口者,三四月中,種大豆一頃雜谷,並草留之,不須鋤治,八九月中,刈和青茭。若不種豆、谷者,初草實成時,收刈雜草,薄鋪使乾,勿令鬱□。□豆、胡豆、蓬、藜、荊、棘爲上;大小豆萁次之;高麗豆萁,尤是所便;蘆、□二種則不中。凡乘秋刈草,非直爲羊,然大凡悉皆倍勝。崔□曰:“七月七日刈芻茭”也。既至冬寒,多饒風霜,或春初雨落,青草未生時,則須飼不宜出放。

積茭之法:於高燥之處,豎桑、棘木作兩圓柵,各五六步許。積茭著柵中,高一丈亦無嫌。任羊繞柵抽食,竟日通夜,口常不住。終冬過春,無不肥充。若不作柵,假有千車茭,擲與十口羊,亦不得飽:羣羊踐躡而已,不得一莖入口。

不收茭者:初冬乘秋,似如有膚,羊羔乳食其母,比至正月,母皆瘦死;羔小未能獨食水草,尋變俱死。非直不滋息,或能滅羣斷種矣。餘昔有羊二百口,尋變俱死。非直不滋息,或能滅羣斷種矣。餘昔有羊二百口,茭豆既少,無以飼,一歲之中,餓死過半。假有在者,疥瘦羸弊,與死不殊,毛復淺短,全無潤澤。餘初謂家自不宜,又疑歲道疫病,乃飢餓所致,故他故也。人家八月收穫之始,多無庸暇,宜賣羊僱人,所費既少,怕存者大。傳曰:“三折臂,知爲良醫。”又曰:“亡羊治牢,未爲晚也。”世事略皆如此,安可不存意哉?

寒月生者,須燃火於其邊。夜不燃火,必致凍死。凡初產者,宜煮谷豆飼之。

白羊留母二三日,即母子俱放。白羊性很,不得獨留;並母久住,則令乳之。□羊但留母一日,寒月者,內羔子坑中,日夕母還,乃出之;坑中暖,不苦風寒,地熱使眠,如常飽者也。十五日後,方喫草,乃放之。

白羊,三月得草力,毛牀動,則鉸之。鉸訖於河水之中淨洗羊,則生白淨毛也。五月,毛牀將落,又鉸取之。鉸訖,更洗如前。八月初,胡□子未成時,又鉸子。鉸了亦洗如初。其八月半後鉸者,勿洗:白露已降,寒氣侵人,洗即不益。胡□子成,然後鉸才,非直著毛難治,又歲稍晚,比至寒時,毛長不足,令羊瘦損。漠北寒鄉之羊,則八月不鉸,鉸則不耐寒。中國必須鉸,不鉸則毛長相著,作難成也。

作□法:春毛秋毛,中半和用。秋毛緊強,春毛軟弱,獨用太偏,是以須雜。三月桃花水時,□第一。凡作□,不須厚大,唯緊薄均調乃佳耳。二年敷臥,小覺垢黑,以九月、十月,賣作□□,明年四五月出□時,更買新者;此爲長存,永不穿敗。若不數換者,非直垢污,穿穴之後,便無所直,虛成糜費。此不朽之功,豈可同年而語也?

令□不生蟲法:夏月敷席下臥上,則不生蟲。若□多無人臥上者,預收柞柴、桑薪灰,入五月中,羅灰遍著□上,厚五寸許,卷束,於風涼之處閣置,蟲亦不生。如其不爾,無不蟲出。

□羊,四月末,五月初鉸之。性不耐寒,早鉸值寒則凍死。雙生者多,易爲繁息;性既豐乳,有酥酪之饒;毛堪酒袋,兼繩索之利:其潤益又過白羊。

作酪法:牛羊乳皆得。別作、和作隨人意。

牛產日,即粉谷如米屑,多著水煮,昌作薄粥,待冷飲牛。牛若不飲者,草與水,明日渴自飲。

牛產三日,以繩絞牛項、脛,令遍身脈脹,倒地即縛,以手痛□乳核令破,以腳二七遍蹴乳房,然後解放。羊產在日,直以手□核令破,不以腳蹴。若不如此破核者,乳脈細微,攝身則閉;核破脈開,□乳易得。曾經破核後產者,不須復治。

牛產五日外,羊十日外,羔、犢得乳力強健,能啖水草,然後取乳。□乳之時,須人基斟酌:三分之中,當留一分,以與羔、犢。若取乳太早,及不留一分乳者,羔、犢瘦死。

三月末,四月初,牛羊飽草,便可作酪,以收其利,至八月末止。從九月一日後,止可小小供食,不得多作:天寒草枯,牛羊漸瘦故也。

大作酪時,日暮,牛羊還,即間羔犢別著一處,凌旦早放,母子別羣,至日東南角,啖露草飽,驅歸捋之。訖,還放之,聽羔犢隨母。日暮還別。如此得乳多,牛羊不瘦。若不早放先捋者,比竟,日高則露解,常食燥草,無復膏潤,非直漸瘦,得乳亦少。

捋訖,於鐺釜中緩火煎之——火急則著底焦。常以正月、二月預收乾牛羊矢煎乳,第一好:草既灰汁,柴又喜焦;乾糞火軟,無此二患。常以杓揚乳,勿令溢出;時復徹底縱橫直勾,慎勿圓攪,圓攪喜斷。亦勿口吹,吹則解。四五沸便止。瀉著盆中,忽便揚之。待小冷,掠取乳皮,著別器中,以爲酥。

屈木爲□,以張生絹袋子,濾熟乳,著瓦瓶子中臥之。新瓶即直用之,不燒。若舊瓶已曾臥酪者,每臥酪時,輒須灰火中燒瓶,令津出,迴轉燒之,皆使周匝熱徹,好乾,待冷乃用。不燒者,有潤氣,則酪斷不成。若日日燒瓶,酪猶有斷者,作酪屋中有蛇、蝦□故也。宜燒人發,羊牛角以闢之,聞臭氣則去矣。

其臥酪待冷暖之節,溫溫小暖於人體爲合宜適。熱臥則酪醋,仡冷則難成。

濾乳訖,以先成甜酪爲酵——大率熟乳一升,用酪半匙——著杓中,以匙痛攪令散,瀉著熟乳呂,仍以杓攪使均調。以□、絮之屬,茹瓶令暖。良久,以單布蓋之。明旦酪成。

若去城中遠,無熟酷作酵者,急揄,研熟以爲酵——大率一斗乳,下一匙飧——攪令均調,亦得成。其酢酪爲酵者,酪亦醋;甜酵傷多,酪亦醋。

其六七月中作者,臥時令如人體,直置冷地,不須溫茹。冬天作者,臥時少令熱於人體,降於餘月,茹令極熱。

作乾酪法:七月、八月中作之。日中炙酪,酷上皮成,掠取。更炙之,又掠。肥三三盡無皮,乃止。得一斗許,於鐺中炒少許時,即出於盤上,日曝,□□時作團,大如梨許。又曝使乾。得經數年不壞,以供遠行。

作粥作漿時,細削,著水中煮沸,便有酪味。亦有全擲一團著湯中,嘗有酪味,還漉取曝乾。一團則得五遍煮,不破。看熱兩漸薄,乃削研,用倍省矣。

作漉酪法:八月中作。取好淳酪,生布袋盛,懸之,當有水出滴滴然下。水盡,著鐺中暫炒,即出於盤上,日曝。□□時作團,大如梨許。亦數年不壞。削作粥、漿,味勝前者,炒雖味短,不及生酪,然不炒生蟲,不得過夏。乾、漉二酪,久停皆有□氣,不如年別新作,歲管用盡。

作馬酪酵法:用驢乳汁二三升,和馬乳,不限多少。澄酪成,取下□,團,曝乾。後歲作酪,用此爲酵也。

抨酥法:以夾榆木□爲杷子——作杷子法:割卻□半上,剜四廂各作一圓孔,大小徑雨許,正底施長柄,如酒杷形——抨酥,酥酪甜醋皆得所,數日陳酷極大醋者,亦無嫌。

酷多用大甕,酪少用小甕,置甕於日中。旦起,瀉酷著甕中炙,直至日西南角,起手抨之,令杷子常至甕底。一食頃,作熱湯,水解,令得下手,瀉著甕中。湯多少,令常半酪。乃抨之。良久,酥出,復下冷水。冷水多少,亦與湯等。更急抨之。於此時,杷子不須復達甕底,酥已浮出故也。酥即遍覆酷上,更下冷水,多少如前。酥凝,抨止。

大盆盛冷水著甕邊,以手接酥,沈手盆水中,酥自浮出。更掠如初,酥盡乃止。抨酥酪漿,中和飧粥。

盆中浮酥,得冷悉凝,以手接取,搦去水,作團,著銅器中,或不津瓦器亦得。十日許,得多少,並內鐺中,燃牛羊矢緩火煎,如香澤法。當日內乳湧出,如雨打水聲,水乳既盡,聲止沸定,酥便成矣。冬即內著羊肚中,夏盛不津器。

初煎乳時,上有皮膜,以手隨即掠取,著別器中;瀉熟乳著盆中,未濾之前,乳皮凝厚,亦悉掠取;明日酷成,若有黃皮,亦悉掠取:並著甕中,以物痛熟研良久,下湯又研,亦下冷水,純是好酥。接取,作團,與大段同煎矣。

羊有疥者,間別之;不別,相染污,或能合羣致死。羊疥先著口者,難治多死。

治羊疥方:取藜蘆根,□咀令破,以泔浸之,以瓶盛,塞口,於竈邊常令暖,數日醋香,便中用。以□瓦刮總人口令赤,若強硬痂厚者,亦可以湯洗之,去痂,拭燥,以藥汁塗之。再上,愈。若多者,日別漸漸塗之,勿頓塗令遍——羊瘦,不堪藥熱,便死矣。

又方:去痂如前法。燒葵根爲灰。煮醋□,熱塗之,以灰厚傅。再上,愈。寒時勿剪毛,去即凍死矣。

又方:臘月□脂,加燻黃塗之,即愈。

羊膿鼻眼不淨者,皆以中水治方:以湯和鹽,用杓研之極鹹,塗之爲佳。更待冷,接取清,以小角受一雞子者,灌責任滷各一角,非直水差,永自去蟲。五日後,必飲。以眼鼻淨爲候,不差,更灌,一如前法。

羊膿鼻,口頰生瘡如乾癬者,名曰“可妒渾”,迭相染易,著者多死,或能絕羣,治之方:豎長午於圈中,午頭施橫板,令獼猴上居數日,自然差。此獸辟惡,常安於圈中亦好。

治羊“挾蹄”方:取羝羊脂,和鹽煎使熟,燒鐵令微赤,著脂烙之。著乾地,勿令水泥入。七日自然差耳。

凡羊經總人口得差者,至夏後初肥時,宜賣易之。不爾,後年春,疥發必死矣。

凡驢馬牛羊收犢子、駒、普還需:常於市上伺候,見含重垂欲生者,輒買取。駒、犢一百五十日,羊羔六十日,皆能自活,不復藉乳。乳母好,堪爲種產者,因留之以爲種,惡者還賣:不失本價,坐嬴駒犢。還更買懷孕者。一歲之中,牛馬驢得兩番,羊得四倍。羊羔臘月、正月生者,留以作種;餘月生者,剩而賣之。用二萬錢爲羊本,必歲收千口。所留之種,率皆精好,與世間絕殊,不可同日而語之。何必羔犢之饒,又嬴□酪之利矣。羔有死者,皮好作裘褥,肉好作乾臘,及作肉醬,味又甚美。

《家政法》曰:“養羊法,當以瓦器盛一升鹽,懸羊欄中,羊喜鹽,自數還啖之,不勞人收。

“羊有病,輒相污,欲令別病法:當欄前作瀆,深二尺,廣四尺,往還皆跳過者無病;不能過者,入瀆中行過,便別之。”

《術》曰:“懸羊蹄著戶,闢盜賊。澤中放六畜,不用令他人無事橫截羣中過。道上行,即不諱。”

《龍魚河圖》曰:“羊有一角,食之殺人。”

●養豬第五十八

《爾雅》曰:“□,□。幺,幼。奏者,□。”“四□皆白曰□。”“絕有力,□。牝,□。”

《小雅》雲:“彘,□也。其子曰豚。一歲曰□。”

《廣雅》曰:“□、□、□、彘,皆豕也。□、□,豚也。”“谷,艾□也。”

母□取短喙無柔毛者良。喙長則牙多;一廂三牙以上則不煩畜,爲難肥故。有柔毛者,□治難淨也。

牝者,子母不同圈。子母同圈,喜相聚不食,則死傷。牡者同圈則無嫌。牡性遊蕩,若非家生,則喜浪失。圈不厭小。圈小則肥疾。處不厭穢。泥污得避暑。亦須小廠,以避雨雪。

春夏劃生,隨時放牧。糟糠之屬,當日別與。糟糠經夏輒敗,不中停故。八、九、十月,放而不飼。所在糟糠,則蓄待窮冬春初。□性甚便水生之草,杷耬水藻等令近岸,□則食之,皆肥。

初產者,宜煮谷飼之。其子三日便掐尾,六十日後犍。三日掐尾,則不畏風。凡犍□死者,皆尾風所致耳。犍不截尾,則前大後小。犍者,骨細肉多;不犍者,骨□肉少。如犍牛法者,無風死之患。十一、十二月生子豚,一宿,蒸之。蒸法:索籠盛豚,著甑中,微火蒸之,汗出便罷。不蒸則腦凍不合,不出旬便死。所以然者,豚性腦少,寒盛則不能自暖,故須暖氣助之。

供食豚,乳下者佳,簡取別飼之。愁其不肥——共母同圈,粟豆難足——宜埋車輪爲食場,散粟豆於內,小豚足食,出入自由,則肥速。

《雜五行書》曰:“懸臘月□羊耳著堂□上,大富。”

《準南萬畢術》曰:“麻鹽肥豚豕。”“取麻子三升,搗千餘杵,煮爲羹,以鹽一升著中,和以糠三斛,飼豕即肥也。”

●養雞第五十九

《爾雅》曰:“雞,大者蜀。蜀子,□。未成雞,□。絕有力,奮。”“雞三尺曰□。”郭璞注曰:“陽溝巨□,古之名雞。”

《廣志》曰:“雞有鬍髯、五指、金□、反翅之種。大者蜀,小者荊。白雞金□者,鳴美。吳中送長鳴雞,雞鳴長,倍於常雞。”

《異物志》曰:“九直長鳴雞最長,聲甚好,清朗。嗚未必在曙時,潮水夜至,因之並鳴,或名曰‘伺潮雞’。”

《風俗通》雲:“俗說朱氏公化而爲雞,故呼雞者,皆言‘朱朱’。”

《玄中記》雲:“東南有桃都山,上有大桃樹,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一天雞,日初出,光照此木,天雞則鳴,羣雞皆隨而鳴也。”

雞種,取桑落時生者良,形小,淺毛,腳細短者是也,守窠,少聲,善育雛子。春夏生者則不佳。形大,毛羽悅澤,腳粗長者是,遊蕩饒聲,產、乳易厭,既不守窠,則無緣蕃息也。

雞,春夏雛,二十日內,無令出窠,飼以燥飯。出窠早,不免烏、鴟;與溼飯,則令臍膿也。

雞棲,宜據地爲籠,籠內著棧。雖鳴聲不朗,而安穩易肥,又免狐狸之患。若任之樹林,一遇風寒,大者損瘦,小者或死。

燃柳柴,殺雞雛:小者死,大者盲。此亦燒穰殺瓠之流,其理難悉。

養雞令速肥,不杷屋,不暴園,不畏烏、鴟、狐猩法:別築牆匡,開小門;作小廠,令雞避雨日。雌雄皆斬去六翮,無令得飛出。常多收秕、稗、胡豆之類以養之,亦作小槽以貯水。荊藩爲棲,去地一尺。數掃去尿。鑿牆爲窠,亦去地一尺。唯冬天著草——不茹則子凍。春夏秋三時則不須,直置土上,任其產、伏;留草則□蟲生。雛出則著外許,以罩籠之。如鵪鶉大,還內牆匡中。其供食者,又別作牆匡,蒸小麥飼之,三七日便肥大矣。

取谷產雞子供常食法:別取雌雞,勿令與雄相雜,其牆匡、斬翅、荊棲、土窠,一如前法。唯多與谷,令竟冬肥盛,自然谷產矣。一雞生百餘卵,不雛,並食之無咎。餅、炙所須,皆宜用此。

瀹音□雞子法:打破,瀉沸湯中,浮出,即掠取,生熟正得,即加鹽醋也。

炒雞子法:打破,著銅鐺中,攪令黃白相雜。細擘蔥白,下鹽米、渾豉,麻油炒之,甚香美。

《孟子》曰:“雞、豚、狗、斃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家政法》曰:“養雞法:二月先耕一畝作田,秫粥灑之,刈生茅覆上,自生白蟲。便買黃雌雞十隻,雄一隻。於地上作屋,方廣丈五,於屋下懸簀,令雞宿上。並作雞籠,懸中。夏月盛晝,雞當還屋下息。並於雷鋒中築作小屋,覆雞得養子,烏不得就。”

《龍魚河圖》曰:“玄雞白頭,食之病人。雞有六指者亦殺人。雞有五色者亦殺人。”

《養生論》曰:“雞肉不可食小兒,食令生□蟲,又令體消瘦。鼠肉味甘,無毒,令小兒消谷,除寒熱,炙食之,良也。”

●養鵝、鴨第六十

《爾雅》曰:“舒雁,鵝。”

《廣雅》曰:“□鵝,野鵝也。”

《說文》曰:“□□,野鵝也。”

晉沈充《鵝賦序》曰:“於時綠眼黃喙,家家有焉。太康中得大蒼鵝,從喙至足,四尺有九寸,體色豐麗,鳴聲驚人。”

《爾雅》曰:“舒鳧,鳧鶩。”

《說文》雲:“鶩,舒鳧。”

《廣雅》曰:“□、鳧、鶩,鴨也。”

《廣志》曰:“野鴨,雄者赤頭,有距。鶩生百卵,或一日再生;有露華鶩,以秋冬生卵:並出蜀中。”

鵝、鴨,並一歲再伏者爲種。一伏者得子少;三伏者,冬寒,雛亦多死也。

大率鵝三雌一雄,鴨五雌一雄。鵝初輩生子十餘,鴨生數十;後輩皆漸少矣。常足五穀飼之,生子多;不足者,生子少。

欲於廠屋之下作窠,以防□故事片狐狸驚恐之害。多著細草於窠中,令暖。先刻白木爲卵形,窠別著一枚以誑之。不爾,不肯入窠,喜東西浪生;若獨著一窠,後有爭窠之患。生時尋即收取,別著一暖處,以柔細草覆藉之。停置窠中,凍即雛死。

伏時,大鵝一十子,大鴨二十子;小者減之。多則不周。數起者,不任爲種。數起則凍冷也。其貪伏不起者,須五六日一與食,起之令洗浴。久不起者,飢羸身冷,雖伏無熱。

鵝鴨皆一月雛出。量雛欲出之時,四五日內,不用聞打鼓、紡車、大叫、□、犬及舂聲;又不用器淋灰,不用見新產婦。觸忌者,雛多厭殺,不能自出;假令出,變尋死也。

雛既出,另作籠籠之。先以粳米爲粥糜,一頓飽食之,名曰“填嗉”。團黨委爾喜軒虛羌丘尚切量而死。然後以粟飯,切苦菜、蕪菁英爲食。以清水與之,濁則易。不易,泥塞鼻則死。入水中,不用停久,尋宜驅出。此既水禽,不得水則死;臍未合,久在水中,冷徹亦死。於籠中高處,敷細草,令寢處其上,。雛小,臍未合,不欲冷也。十五日後,乃出籠。早放者,非直乏力致困,又有寒冷,兼烏鴟災也。

鵝唯食五穀、稗子及草、菜,不食生蟲。《葛洪方》曰:“居‘射工’之地,當養鵝,鵝見此物能食之,故鵝闢此物也。”鴨,靡不食矣。水稗實成時,尤是所便,啖此足得肥充。

供廚者,子鵝百日以外,子鴨六七十日,佳。過此肉硬。

大率鵝鴨六年以上,老,不復生伏矣,宜去之。少者,初生,伏又未能工。唯數年之中佳耳。

《風土記》曰:“鴨,春季雛,到夏五月則任啖,故俗五六月則烹食之。”

作□子法:“純取雌鴨,無令雜雄,足其粟豆,常令肥飽,一鴨便生百卵。俗所謂“谷生”者”。此卵既非陰陽合生,雖伏亦不成雛,宜以供膳,幸無□卵之咎也。

取□木皮,《爾雅》曰:“□,魚毒。”郭璞注曰:“□,大木,子似慄,生南方,皮厚汁赤,中藏卵、果。”無□皮者,虎杖根、牛李根,並任用。《爾雅》雲用。《爾雅》雲:“□,虎杖。”郭璞注云:“似紅草,粗大,有細節,可以染赤。”淨洗細莖,□,煮取汁。率二斗,及熱下鹽一升和之。汁極冷,內甕中,汁熱,卵則致敗,不堪久停。浸鴨子。一月任食。煮而食之,酒食俱用。鹹徹則卵浮。吳中多作者,至數十斛。久停彌善,亦得輕夏也。

●養魚第六十一 種蓴、藕、蓮、芡、芰附

《陶朱公養魚經》曰:“威王聘朱公,問之曰:‘聞公在湖爲漁父,在齊爲鴟夷子皮,在西戎爲赤精子,在越爲范蠡,有之乎?’曰:‘有之。’曰:‘公任足千萬家累億金,何術乎?’

“朱公曰:‘夫治生之法有五,水畜第一。水畜,所謂魚池也。以六畝地爲池,池中有九洲。求懷子魯魚長三尺者二十頭,牡魯魚長三尺者四頭,以二月上庚日內池中,令水無聲,魚必生。至四月,內一神守;六月,內二神守;八月,內三神守。‘神守’者,鱉也。所以內鱉者,魚滿三百六十,則蛟龍爲之長,而將魚飛去;內鱉,則魚不復去在池中,周繞九洲無窮,自謂江湖也。至來年二月,得魯魚長一尺者一萬五千枚,三尺者四萬五千枚,二尺者萬枚。枚直五十,得錢一百二十五萬。至明年,得長一尺者十萬枚,長二尺者五萬枚,長三尺者五萬枚,長四尺者四萬枚。留長二尺者二升枚作種。所餘皆貨,得錢五百一十五萬錢。候至明年,不可勝計也。’

“王乃於後苑治池。一年,得錢三十餘萬。池中九洲、八谷,谷上立水二尺,又谷中立水六尺。

“所以養魯者,魯不相食,易長又貴也。”如朱公收利,未可頓求。然依法爲池,養魚必大豐足,終天靡窮,斯亦無貲之利也。

又作魚池法:三尺大魯非近江湖,倉座難求;若養小魚,積年不大。欲令生大魚法:要須載取藪澤陂湖饒大魚之處、近水際土十數載,以布池底,二年之內,即生大魚。蓋由土中先有大魚子,得水即生也。

□:

《南越志》雲:“石□,似紫菜,色青。”

《詩》雲:“思樂泮水,言採其茆。”毛雲:“茆,鳧葵也。”《詩義疏》雲:“茆,與葵相似。葉大如手,赤圓,有肥,斷著手中,滑不得停也。莖大如箸。皆可生食,又可□,滑美。江南人謂之□菜,或謂之水葵。”

《本草》雲:“治□渴、熱痹。”又云:“冷,補下氣。雜□魚作羹,亦逐水而性滑。謂之淳菜,或謂之水芹。服食之家,不可多啖。”

種□法:近陂湖者,可於湖中種之;近流水者,可決水爲池種之。以深淺爲候,水深則莖肥而葉少,水淺則葉多而莖瘦。□性易生,一種永得。宜淨潔,不耐污,糞穢入池即死矣。種一斗餘許,足以供用也。

種藕法:春初掘藕根節頭,著魚池泥中種之,當年即有蓮花。

種蓮子法:八月、九月中,收蓮子堅黑者,於瓦上磨蓮子頭,令皮薄。取□土作熟泥,封之,如三指大,長二寸,使□頭平重,磨處尖銳。泥乾時,擲於池中,重頭沈下,自然周正。皮薄易生,少時即出。其不磨者,皮既堅厚,倉卒不能生也。

種芡法:一名“雞頭”,一名“□喙”,即今“芡子”是也。由子形上花似雞冠,故名曰“雞頭”。八月中收取,擘破,取子,散著池中,自生也。

種芰法:一名菱。秋上子黑熟時,收取,散著池中,自生矣。

《本草》雲:“蓮、菱、芡中米,上品藥。食之,安中補藏,養神強志,除百病,益精氣,耳目聰明,輕身耐老。多蒸曝,蜜和餌之,長生神仙。”多種,儉歲資此,足度荒年。

●卷七

●貨殖第六十二

范蠡曰:“計然雲:‘旱則資車,水則資舟,物之理也。’”

白圭曰:“趣時若猛獸鷙鳥之發。故曰:吾治生猶伊尹、呂尚之謀,孫吳用兵,商鞅行法是也。”

《漢書》曰:“秦漢之制,列侯、封君食租,歲率戶二百,千戶之君則二十萬朝覲、聘享出其中。庶民、農、工、商賈,率亦歲萬息二千,五萬之家則二十萬;而更徭、租賦出其中,……

”胡曰:陸地,牧馬二百□,“孟康曰:五十匹也。□,古蹄字。”牛□、角千,“孟康曰:一百六十七頭。牛馬貴賤,以此爲率。”千足羊;“師古曰:凡言千足者,二百五十頭也。”澤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魚陂;“師古曰:言有大陂養魚,一歲收千石。魚以斤兩爲計。”山居,千章之楸;“楸任方章者千枚也。師古曰:大材曰章,解在《百官公卿表》:”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慄,蜀、漢、江陵千樹橘,淮北滎南濟、河之間千樹楸,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渭川千畝竹;及名國萬家之城,帶郭千畝畝鍾之田,“孟康曰:一錘受六斛四鬥。師古曰:一畝收鍾者,凡千畝。”若千畝梔、茜,“孟康曰:茜草、梔子,可用染也。”千畦姜、韭: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

“諺曰:‘以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此言末業,貧者之資也。“師古曰:言其易以得利也。”

“通邑大都:酤,一歲千釀,“師古曰:千甕以釀酒。”□、醬千□,“胡雙反。師古曰:□,長頸□也,受十升。”漿千儋,“孟康曰:儋,□也。師古曰:儋,人儋之也,一儋兩□。儋,音丁濫反。”屠牛、羊、彘千皮,谷□千鍾,“師古曰:謂常□取而居之。”薪藁千車,船長千丈,木千章,“洪洞方章材也。舊將作大匠掌材者曰章曹掾。”竹竿萬□,軺車百乘,“師古曰:軺車,輕小車也。”牛車千兩,木器漆者千枚,銅器千鈞,“鈞,三十斤也。”素木、鐵器若梔、茜千石,“孟康曰:百二十斤爲石。素木,素器也。”馬□、□千,“師古曰:□,口也,□與口共千,則爲馬二百也。□,音江釣反。”牛千足,羊、彘千雙,僮手指千,“孟康曰:僮,奴婢也。古者無空手遊口,皆有作務,作務須手指,故曰‘手指’,以別馬牛蹄角也。師古曰:手指,謂有巧伎者。指千則人百。”筋、角、丹砂千斤,其帛、絮、細布千鈞,文、採千匹,“師古曰:文,文繒也。帛之有色者曰採。”□布、皮革千石,“孟康曰:□布,白疊也。師古曰:□厚之布也。其價賤,故與皮革同其量耳,非白又屯。□者,重厚之貌。”漆千大斗,“師古曰:大斗者,異於量米粟之鬥也。今俗猶有大量。”□□、鹽鼓千合,“師古曰:□□以斤石稱之,輕重齊則爲合;鹽鼓則鬥斛量之,多少等亦爲合。合者,相配耦之言耳。今西楚荊、沔之俗,賣鹽鼓者,鹽、鼓各一斗,則各爲裹而相隨焉,此則合也。說者不曉,□讀爲升合這這‘合’,又改作‘臺’,競爲解說,失這這遠矣。”鮐、□千斤,“師古曰:鮐,海魚也。□,刀魚也,飲而不食者。鮐音胎,又音□。□音薺,又音才爾反。而說者妄讀鮐爲‘夷’,非惟失於訓物,亦不知音矣。”□、鮑千鈞,“師古曰:□,膊魚也,即今不著鹽而乾者也。鮑,今之□魚也。□音輒。膊,音普各反。□,音於業反。而說者乃讀鮑爲□魚之□,音五回反,失義遠矣。鄭康成以爲:□,於□室乾之。亦非也。□室乾之,即□耳,蓋今巴、荊人所呼‘□魚’者是也,音居偃反。秦始皇載鮑亂臭,則是□魚耳;而□室乾者,本不臭也。□,音蒲北反。”棗、慄千石者三之,“師古曰:三千石。”狐、貂裘千皮,羔羊裘千石,“師古曰:狐、貂貴,故計其數;羔羊賤,故稱其量也。”旃席千具,它果採千種,“師古曰:果採,謂於山野採取果實也。“子貸金錢千貫,節駔儈,“孟康曰:節,節物貴賤也,謂除估儈,其餘利比於千乘之家也。師古曰:儈者,合會二家交易者也;駔者,其首率也。駔,音子朗反。儈,音工外反。”貪賈三之,廉賈五之:“孟康曰:貪賈,未當賣而賣,未當買而買,故得利少,而十得其三;廉賈,貴乃賣,賤乃買,故十得五也。”亦比千乘之家。此其大率也。……

“卓氏曰:……吾聞岷山之下沃□,下有□鴟,至死不飢。“孟康曰:□者蹲,水鄉多鴟;其山下有沃野灌溉。師古曰:孟說非也。□鴟,謂芋也。其根可食以充糧,故無饑年。《華陽國志》曰:汶山郡都安縣有大芋如蹲鴟也。”諺曰:富何卒?耕水窟;貧何卒?亦耕水窟。言下田能貧能富。……

“丙氏……家,自父足、子弟約:俯有拾,仰有取。”

《淮南子》曰:“賈多端則貧,工多伎則窮,心不一也。”高誘曰:“賈多端,非一術;工多伎,非一能:故心不一也。”

●塗甕第六十三

凡甕,七月坯爲上,八月爲次,餘月爲下。

凡甕,無問大小,皆須塗治;甕津則造百物皆惡,悉不成,所以特宜留意。新出□及熱脂塗者,大良。若市買者,先宜塗治,勿便盛水。未塗遇雨,亦惡。

塗法:掘地爲小圓坑,旁開兩道,以引風火。生炭火於坑中,合甕口於坑上而燻之。火盛喜破,微則難熱,務令調適乃佳。數數以手摸之,熱灼人手,便下。瀉熱指於甕中,□轉濁流,極令周匝;指不復滲所蔭切,乃止。牛羊脂爲第一好,□脂亦得。俗人用麻子脂者,誤人耳。若脂不濁流,直一遍拭之,亦不免津。俗人釜上蒸甕者,水氣,亦不佳。以熱湯數鬥著甕中,滌盪疏洗之,瀉卻;滿盛冷水。數日,便中用。用時更洗淨,日曝令乾。

●造神麴並酒第六十四 女麴在卷九藏瓜中

作三斛麥□法:蒸、炒、生,各一斛。炒麥:黃,莫令焦。生麥:擇治甚令精好。種各別磨。磨欲細。磨訖合和之。

七月取中寅日,使童子著青衣,日未出時,面向殺地,汲水二十斛勿令人潑水,水長亦可瀉卻,莫令人用。其和□之時,面向殺地和之,令使絕強。團□之人,皆是童子小兒,亦面向殺地,有污穢者不使。不得令人室近。團□,當日使訖,不得隔宿。屋用草屋,勿使瓦屋。地須淨掃,不得穢惡;勿令溼。畫地爲阡陌,周成四巷。作“□人”,各置巷中,假置“□王”,王者五人。□餅隨阡陌比肩相布。

布訖。使主人家一人爲主,莫令奴客爲主。與“王”酒脯之法:溼“□王”手中爲□,□中盛酒、脯、湯餅。主人三遍讀文,各再拜。

其房欲得板戶,密泥塗之,勿令風入。至七日開,當處翻之,還令泥戶。至二七日,聚□,還令塗戶,莫使風入。至三七日,出之,盛著甕中,塗頭。至四七日,穿孔,繩貫,日中曝,欲得使乾,然後內之。其□餅,手團二寸半,厚九分。

祝□文:東方青帝土公、青帝威神,南方赤帝土公、赤帝威神,西方白帝土公、白帝威神,北方黑帝土公、黑帝威神,中央黃帝土公、黃帝威神,某年、月,某日、辰,朝日,敬啓五方五土之神:

主人某甲,謹以七月上辰,造作麥□數各百餅,阡陌縱橫,以辨疆界,須建立五王,各布封境。酒、脯之薦,以相祈請,願垂神力,勤鑑所領:使蟲類絕□,穴蟲潛影;衣色錦布,或蔚或炳。殺熱火□,以烈以猛;芳越薰椒,味超和鼎。飲利君子,既醉既逞;惠彼小人,亦恭亦靜。敬告再三,格言斯整。神之聽之,福應自冥。人願無違,希從畢永。急急如律令。

祝三遍,各再拜。

造酒法:全餅□,曬經五日許,日三過以炊帚刷治之,絕令使淨。若遇好日,可三日曬。然後細□,布□盛,高屋廚上曬經一日,莫使風土穢污。乃平量□一斗,臼中搗令碎。若浸□一斗,與五升水。浸□三日,如魚眼湯沸,□米。其米絕令精細。淘米可二十遍。酒飯,人狗不令啖。淘米及炊釜中水、爲酒之具有所洗浣者,悉用河水佳也。

若作秫、黍米酒,一斗□,殺米二石一斗:第一□,米三鬥;停一宿,□米五斗;又停再宿,□米一石;又停三宿,□米三鬥。其酒飯,欲得弱炊,炊如食飯法,舒使極冷,然後納之。

右作糯米酒,一斗□,殺米一石八斗。唯三過□米畢。其炊飯法,直下□,不須報蒸。其下□法:出□甕中,取釜下沸湯澆之,僅沒飯便止。此元僕射家法。

又造神□法:其麥蒸、炒、生三種齊等,與前同;但無復阡陌、酒脯、湯餅、祭□王及童子手團之事矣。

預前事麥三種,合和細磨之。七月上寅日作□。溲欲剛,搗欲精細,作熟。餅用圓鐵範,令徑五寸,厚一寸五分,於平板上,令壯士熟踏之。以□刺作孔。

淨掃東向開戶屋,布□餅於地,閉塞窗戶,密泥縫隙,勿令通風。滿七日翻之,二七日聚之,皆還密泥。三七日出外,日中曝令燥,□成矣。任意舉、閣,亦不用甕盛。甕盛者則□烏腸,烏腸者,繞孔黑爛。若欲多作者任人耳,但須三麥齊等,不以三石爲限。

此□一斗,殺米三石;笨□一斗,殺米六鬥:省費懸絕如此。用七月七日焦麥□及春酒□,皆笨□法。

造神□黍米酒方:細□□,燥曝之。□一斗,水九鬥,米三石。須多作者,率以此加之。其甕大小任人耳。桑欲落時作,可得週年停。初下用米一石,次□五斗,又四鬥,又三鬥,以漸待米消即□,無令熱不相及。味足沸定爲熟。氣味雖正,沸未息者,□勢未盡,宜更□之;不□則酒味苦、薄矣。得所者,酒味輕香,實勝凡□。初釀此酒者,率多傷薄,何者?猶以凡□之意忖度之,蓋用米既少,□勢未盡故也,所以傷薄耳。不得令雞狗見。所以專取桑落時作者,黍必令極冷也。

又神□法:以七月上寅日造。不得令雞狗見及食。看麥多少,分爲三分:蒸、炒二分正等;其生者一分,一石上加一斗半。各細磨,和之,溲時微令剛,足手熟揉爲佳。使童男小兒餅之,廣三寸,厚二寸。須西廂東向開戶屋中,淨掃地,地上布□:十字立巷,令通人行;四角各造“□奴”一枚。訖,泥戶勿令泄氣。七日開戶翻□,還塞戶。二七日聚,又塞之。三七日出之。作酒時,治□如常法,細□爲佳。

造酒法:用黍米二斛,神□一斗,水八斗。初下米五斗,米必令五六十遍淘之。第二□七鬥米。三□八斗米。滿二石米以外,任意斟裁。然要須米微多,米少酒則不佳。冷暖之法,悉如常釀,要在精細也。

神□粳米醪法:春月釀之。燥□一斗,用水七鬥,粳米兩石四鬥。浸□發如魚眼湯。淨淘米八斗,炊作飯,舒令極冷。以毛袋漉□漉滓,又以絹□汁於甕中,即□飯。候米消,又□八斗;消盡,又□八斗。凡三□,畢。若猶苦者,更以二斗□之。此酒合醅飲之可也。

又作神□方:以七月中旬以前作□爲上時,亦不必在須寅日;二十日以後作者,□漸弱。凡屋皆得作,亦不必在須東向開戶草屋也。大率小麥生、炒、蒸三種等分,曝蒸者令乾,三種合和,碓□。淨簸擇,細磨。羅取□,更重磨,唯細爲良,□則不好。□胡葉,煮三沸湯。待冷,接取清者,溲□。以相著爲限,大都欲小剛,勿令太澤。搗令可團便止,亦不必滿千杵。以手團之,大小厚薄如蒸餅劑,令下微□□。刺作孔。丈夫婦人皆團之,不必須童男。

其屋,預前數日著貓,塞鼠窟,泥壁,令淨掃地。布□餅於地上,作行伍,令令相逼,當中十字通阡陌,使容人行。作“□王”五人,置之於四方及中央:中央者面南,四方者面皆向內。酒脯祭與不祭,亦相似,今從省。

布□訖,閉戶密泥之,勿使漏氣。一七日,開戶翻□,還著本處,泥閉如初。二七日聚之:若止三石麥□者,但作一聚,多則分爲兩三聚;泥閉哪初。三七日,以麻繩穿之,五十餅爲一貫,懸著戶內,開戶,勿令見日。五日後,出著外許懸之。晝日曬,夜受露霜,不須覆蓋。久停亦爾,但不用被雨。此□得三年停,陳者彌好。

神□酒方:淨掃刷□令淨,有土處,刀削去,必使極淨。反斧背椎破,令大小如棗、慄;斧刃則殺小。用故紙糊席,曝之。夜乃勿收,令受霜露。風、陰則收之,恐土污及雨潤故也。若急須者,□乾則得;從容者,經二十日許受霜露,彌令酒香。□必須乾,潤溼則酒惡。

春秋二時釀者,皆得過夏;然桑落時作者,乃勝於春。桑落時稍冷,初浸□,與春同;及下釀,則茹甕——止取微暖,勿太厚,太厚則傷熱。春則不須,置甕於□上。

秋以九月九日或十九日收水,春以正月十五日,或以晦日,及二月二日收水,當日即浸□。此四日爲上時,餘日非不得作,恐不耐久。收水法,河水第一好;遠河者取極甘井水,小鹹則不佳。

漬□法:“春十日或十五日,秋十五或二十日。所以爾者,寒暖有早晚故也。但候□香沫起,便下釀。過久□生衣,則爲失候;失候則酒重鈍,不復輕香。

米必細□,淨淘三十許遍;若淘米不淨,則酒色重濁。大率□一斗,春用水八斗,秋用水七鬥;秋殺米三石,春殺米四石。初下釀,用黍米四鬥,再餾弱炊,必令均熟,勿使堅剛、生滅也。於席上攤黍飯令極冷,貯出□汁,於盆中調和,以手搦破之,無塊,然後內甕中。春以兩重布覆,秋於布上加□,若值天寒,亦可加草。一宿、再宿,候米消,更□六鬥。第三□用米或七八斗第四、第五、第六□,用米多少,皆候□勢強弱加減之,亦無定法。或再宿一□,三宿一□,無定準,惟須消化乃□之。每□皆挹取甕中汁調和之,僅得和黍破塊而已,不盡貯出。每□即以酒杷遍攪令均調,然後蓋甕。

雖言春秋二時殺米三石、四石,然要須善候□勢:□勢未窮,米猶消化者,便加米,唯多爲良。世人云:”米過酒甜。“此乃不解法候。酒冷沸止,米有不消者,便是□勢盡。

酒若熟矣,押出,清澄。竟夏直以單布覆甕口,斬席獸布上,慎勿甕泥;甕泥封交即酢壞。

冬亦得釀,但不及春秋耳。冬釀者,必須厚茹甕、覆蓋。初下釀,則黍小暖下之。一發之後,重□時,還攤黍使冷——酒發極暖,重釀暖黍,亦酢矣。

其大甕多釀者,依法倍加之。其糠、瀋雜用,一切無忌。

河東神□方:七月初治麥,七日作□。七日未得作者,七月二十日前亦得。麥一石者,六鬥炒,三鬥蒸,一斗生,細磨之。桑葉五分,蒼耳一分,艾一分,茱萸一分——若無茱萸,野蓼亦得用——合煮取汁,令如酒色。漉去滓,待冷,以和□,勿令太澤。搗千杵。餅如凡餅,方範作之。

臥□法:”先以麥□布地,然後□後訖,又以麥□覆之。多作者,可以用箔、槌,如養蠶法。覆訖,閉戶。七日,翻□,還以麥□覆之。二七日,聚□,亦還覆之。三七日,甕盛。後經七日,然後出曝之。

造酒法:用黍米。□一斗,殺米一石。秫米令酒薄,不任事。治□必使表裏、四畔、孔內,悉皆淨削,然後細□,令如棗、慄。曝使極乾。一斗□,用水二斗五升。

十月桑落初凍則收水釀者爲上時。春酒正月晦日收水爲中時。春酒,河南地暖,二月作;河北地寒,三月作;大率用清明節前後耳。初凍後,盡年暮,水脈既定,則取則用;其春酒及餘月,皆須煮水爲五沸湯,待冷浸□,不然則動。十月初凍尚暖,未須茹甕;十一月、十二朋,須黍穰茹之。

浸□,冬十日,春七日,候□發,氣香沫起,便釀。隆冬寒厲,雖日茹甕,□汁猶凍,臨下釀時,宜漉出凍凌,於釜中融之——取液而已,不得令熱。凌淮盡,還瀉著甕中,然後下黍,不爾則傷冷。假令甕受五石米者,初下釀,止用米一石。淘米須極淨,水清乃止。炊爲□,下著空甕中,以釜中炊湯,及勢沃之,令□上水深一寸餘便止。以盆合頭。良久水盡,□極熟軟,便於席上攤之使冷,貯汁於盆中,搦黍令破,瀉著甕中,復以酒杷攪之。每□皆然。唯十一月、十二月天寒水凍,黍須人體暖下之;桑落、春酒,悉皆冷下。初冷下者,□亦冷;初暖下者,□亦暖;不得□易冷熱相雜。次□八斗,次□七鬥,皆須候□□強弱增減耳,亦無定數。

大率中分米:半前作沃□,半後作再餾黍。純作沃□,酒便鈍;再餾黍,酒便輕香:是以須中半耳。

冬釀六七□,春作八九□。冬欲溫暖,春欲清涼。□米太多則傷熱,不能久。春以單布覆甕,冬用薦蓋之。冬,初下釀時,以炭火擲著甕中,拔刀橫於甕上。酒熟乃去之。冬釀十五日熟,春釀十日熟。

至五月中,甕別□盛,於日中炙之,好者不動,惡者色變。色變者宜先飲,好者留過夏。但合醅停須臾便押出,還得與桑落時相接。地窖著酒,令酒土氣,唯連□草屋中居之爲佳。瓦屋亦熱。作□、浸□、炊、釀,一切悉用河水。無手力之家,乃用甘井水耳。

《淮南萬畢術》曰:“酒薄復厚,漬以莞蒲。”“數蒲漬酒中,有頃出之,酒則厚矣。”

凡冬月釀酒,中冷不發者,以瓦瓶盛熱湯,堅塞口,又於釜湯中煮瓶,令極熱,引出,著酒甕中,須臾即發。

●白醪□第六十五 皇甫吏部家法

作白醪□法:取小麥三石,一石熬之,一石蒸之,一石生。三等合和,細磨作屑。煮胡葉湯,經宿使冷,和麥屑,搗令熟。踏作餅:圓鐵作範,徑五寸,厚一寸餘。牀上置箔,箔上安蘧□,蘧□上置薪灰,厚二寸。作胡葉湯令沸,籠子中盛□五六餅許,著湯中,少時出,臥置灰中,用生胡葉覆上——以經宿,勿令露溼——特覆□薄遍而已。七日翻,二七日聚,三七日收,曝令乾。作□屋,密泥戶,勿令風入。若以牀小,不得多□多者,可四角頭豎槌,重置椽箔如養蠶法。七月作之。

釀白醪法:取糯米一石,冷水淨淘,漉出著甕中,作魚眼沸湯浸之。經一宿,米欲絕酢,炊作一餾飯,攤令絕冷。取魚眼湯沃浸米泔二斗,煎取六升,著甕中,以竹掃衝之,如茗渤。復取水六鬥,細羅□末一斗,合飯一時內甕中,和攪令飯散。以□物裹甕,並口覆之。經宿米消,取生疏布漉出糟。別炊好糯米一斗作飯,熱著酒中爲汛,以單布覆甕。經一宿,汛米消散,酒味備矣。若天冷,停三五日彌善。

一釀一斛米,一斗□末,六鬥水,六升浸米漿。若欲多釀,依法別甕中作,不得並在一甕中。四月、五月、六月、七月皆得作之。其□預三日以水洗令淨,曝乾用之。

●笨麴並酒第六十六

作秦州春酒□法:七月作之,節氣早者,望前作;節氣晚者,望後作。用小麥不蟲者,於大鑊釜中炒之。炒法:釘大橛,以繩緩縛長柄匕匙著橛上,緩火微炒。其匕匙如挽棹法,連疾攪之,不得暫停,停則生熟不均。候麥香黃便出不用過焦。然後簸擇,治令淨。磨不求細;強者酒不斷□,剛強難押。

預前數日釗艾,擇去雜草,曝之令萎,勿使有水露氣。溲□欲剛,灑水欲均。初溲時,手搦不相著者佳。溲訖,聚置經宿,來晨熟搗。作木範之:令餅方一尺,厚二寸。使壯士熟踏之。餅成,刺作孔。豎槌,布艾椽上,臥□餅艾上,以艾覆之。大率下艾欲厚,上艾稍薄。密閉窗、戶。三七日□成。打破,看餅內乾燥,五色衣成。便出曝之;如餅中未燥,五色衣未成,更停三五日,然後出。反覆日曬,令極乾,然後高廚上積之。此□一斗,殺米七鬥。

作春酒法:治□欲淨,□□欲細,曝□欲乾。以正月晦日,多收河水;井水若鹹,不堪淘米,下□亦不得。

大率一斗□,殺米七鬥,用水四鬥,率以此加減之。十七石甕,惟得釀十石米,多則溢出。作甕隨大小,依法加減。浸□七八日,始發,便下釀。假令甕受十石米者,初下以炊米兩石爲再餾黍,黍熟,以淨席薄攤令冷,塊大者擘破,然後下之。沒水而已,勿更找勞。待至明旦,以酒杷攪之,自然解散也。初下即搦者,酒喜厚濁。下黍訖,以席蓋之。

以後,間一日輒更□,皆如初下法。第二□用米一石七鬥,第三□用米一石四鬥,第四□用米一石一斗,第五□用米一石,第六□、第七□各用米九總裁:計滿九石,作三五日停。嘗看之,氣味足者乃罷。若猶少味者,更□三四鬥。數日復嘗,仍未足者,更□三二斗。數日復嘗,□勢壯,酒乃苦者,亦可過十石米,但取味足而已,不必要止十石。然必須看候,勿使米過,過則酒甜。其七□以前,每欲□時,酒薄霍霍者,是□勢盛也,□時宜加米,與次前□等——雖勢極盛,亦不得過次前一□斛鬥也。勢弱酒厚者,須減米三鬥。勢盛不加,便爲失候;勢弱不減,剛強不消。加減之間,必須存意。

若多作五甕以上者,每炊熟,即須均分熟黍,令諸甕遍得;若偏□一甕令足,則餘甕比候黍熟,已失□矣。

□,常令寒食前得再□乃佳,過此便稍晚。若邂逅不得早釀者,春水雖臭,仍自中用。

淘米必須極淨。常洗手剔甲,勿令手有鹹氣;則令酒動,不得過夏。

作頤□法:斷理麥艾佈置法,悉與春酒□同;然以九月中作之。大凡作□,七月最良;然七月多忙,無暇及此,且頤□,然此□九月作,亦自無嫌。若不營春酒□者,自可七月中作之。俗人多以七月七日作之。崔□亦曰:“六月六日,七月七日,可作□。”

其殺米多少,與春酒□同。但不中爲春酒:喜動。以春酒□作賾酒,彌佳也。

作頤酒法:八月、九月中作者,水未定,難調適,宜煎湯三四沸,待冷然後浸□,酒無不佳。大率用水多少,□米之節,略準春酒,而須以意消息之。十月桑落時者,酒氣味頗類春酒。

河東頤白酒法:六月、七月作。用笨□,陳者彌佳,劃治,細□。□一斗,熟水三鬥,黍米七鬥。□殺多少,各隨門法。常於甕中釀。無好甕者,用先釀酒大甕,淨洗曝乾,側甕著地作之。

旦起,煮甘水,至日午,令湯色白乃止。量取三鬥,着盆中。日西,淘米四鬥,使淨,即浸。夜半炊作再餾飯,令四更中熟,下黍飯席上,薄攤,令極冷。於黍飯初熟時浸□,向曉昧旦日未出時,下釀,以手搦破塊,仰置勿蓋。日西更淘三鬥米浸,炊還令四更中稍熟,攤極冷,日未出前□之,亦搦塊破。明日便熟。押出之。酒氣香美,乃勝桑落時作者。

六月中,唯得作一石米。酒停三五日。七月半後,稍稍多作。於北向戶大屋中作之第一。如無北向戶屋,於清涼處亦得。然要須日未出前清涼時下黍;日出以後熱,即不成。一石米者,前炊五斗半,後炊四鬥半。

笨□桑落酒法:預前淨劃□,細□,曝乾。作釀池,以藁茹甕,不茹甕則酒甜,用穰則太熱。黍米淘須極淨。以九月九日日未出前,收水九鬥,浸□九鬥。當日即炊米九總裁爲□。下□著空甕中,以釜內炊湯及熱沃之,令□上游水深一寸餘便止。以盆合頭。良久水盡,□熟極軟,瀉著席上,攤之令冷。挹取□汁,於甕中搦黍令破,瀉甕中,復以酒杷攪之。每□皆然。兩重布蓋甕口。七日一□,每□皆用米九鬥。隨甕大小,以滿爲限。假令六□,半前三□,皆用沃□;半後三□,作再餾黍。其七□者,四炊沃□,三炊黍飯。甕滿好熟,然後押出。香美勢力,倍勝常酒。

笨□白醪酒法:淨削治□,曝令燥。漬□必須累餅置水中,以水沒餅爲候。七日許。搦令破,漉去滓。炊糯米爲黍,攤令極冷,以意□之。且飲且□,乃至盡。□米亦得作。作時必須寒食前令得一□之也。

蜀人作酴酒法酴音塗:十二月朝,取流水五斗,漬水麥□二斤,密泥封。至正月、二月凍釋,發,漉去滓,但取汁三鬥,殺米三鬥。炊作飯,調強軟。合和,復蜜封。數十日便熟。合滓餐之,甘、辛、滑如甜酒味,不能醉人。多啖,溫溫小暖而面熱也。

粱米酒法:凡粱米皆得用;赤粱、白粱者佳。春秋冬夏,四時皆得作。淨治□如上法。笨□一斗,殺米六鬥;神□彌勝。用神□,量殺多少,以意消息。春、秋、桑葉落時,□皆細□;冬則搗末,下絹□。大率一石米,用水三鬥。春、秋、桑落三時,冷水浸□、□發,漉去滓。冬即蒸甕使熱,穰茹之;以所量水,煮少許粱米薄粥,攤待溫溫以浸□;一宿□發,便炊,下釀,不去滓。

看釀多少,皆平分米作三分,一分一炊。淨淘,弱炊爲再餾,攤令溫溫暖於人體,便下,以杷攪之。盆合,泥封。夏一宿,春秋再宿,冬三宿,看米好消,更炊□之,還泥封。第三□,亦如之。三□畢,後十日,便好熟。押出。酒色漂漂與銀光一體,姜辛、桂辣、蜜甜、膽苦,悉在其中,芬芳酷烈,輕□遒異,非黍、秫之儔也。

□米酎法酎音宙:淨治□如上法。笨□一斗,殺米六鬥;神□彌勝。用神□者,隨□殺多少,以意消息。□,搗作末,下絹□。計六鬥米,用水一斗。從釀多少,率以此加之。

米必須□,淨淘,水清乃止,即經宿浸置。明旦,確搗作粉,稍稍箕簸,取細者如□法。訖,以所量水煮少許□粉作薄粥。自餘粉悉於甑中乾蒸,令氣好餾,下之,攤令冷,以□末和之,極令調均。粥溫溫如人體時,於甕中和粉,痛抨使均柔,令相著;亦可椎打,如椎□法。擘破塊,內著甕中。盆合,泥封。裂則更泥,勿令漏氣。

正月作,至五月大雨後,夜暫開看,有清中飲,還泥封。至七月,好熟。接飲,不押。三年停之,亦不動。一石米,不過一斗糟,悉著甕底。酒盡出時,冰硬糟脆,欲似石灰。酒色似麻油,甚釅。先能飲好酒一斗者,唯禁得升半。飲三升,大醉。三升不澆,必死。

凡人大醉,酩酊無知,身體壯熱如火者,作熱湯,以冷水解——名曰“生熟湯”,湯令均均小熱,得通人手——以澆醉人。湯淋處即冷,不過數斛湯,□轉翻覆,通頭面痛淋,須臾起坐。與人此酒,先問飲多少,裁量與之。若不語其法,口美不能自節,無不死矣。一斗酒,醉二十人。得者無不傳餉親知以爲樂。

黍米酎法:亦以正月作,七月熟。淨治□,搗末,絹□,如上法。笨□一斗,殺米六鬥;用神□彌佳,亦隨□殺多少,以意消息。米細□,淨淘,弱炊再餾黍,攤冷。以□末於甕中和之,□令調均,擘破塊,著甕中。盆合,泥封。五月暫開,悉同□酎法。芬香美釅,皆亦相似。

釀此二□,常宜謹慎:多,喜殺人;以飲少,不言醉死,正疑藥殺,尤須節量,勿輕飲之。

粟米酒法:唯正月得作,餘月悉不成。用笨□,不和神□。粟米皆得作酒,然青穀米最佳。治□、淘米,必須細、淨。

以正月一日日未出前取水。日出即曬□。至正月十五日,搗□作末,即浸之。大率□末一總裁——堆量之——水八斗,殺米一石。米,平量之,隨甕大小,率以此加,以向滿爲度。隨米多少,皆平分爲四分,從初至熟,四炊而已。

預前經宿浸米令液,以正月晦日向暮炊釀,正作□耳,不爲再餾。飯欲熟時,預前作泥置甕邊,□熟即舉甑,就甕下之,速以酒杷就甕中攪作三兩遍,即以盆合甕口,泥密封,勿令漏氣。看有裂處,更泥封。七日一□,皆如初法。四□畢,四七二十八日,酒熟。

此酒要須用夜,不得白日。四度□者,乃初押酒時,皆□身映火,勿使燭明及甕。酒熟,便堪飲。未急待,且封置,至四五月押之彌佳。押訖,還泥封,須便擇取蔭屋貯置,亦得度夏。氣味香美,不減黍米酒。貧薄之家,所宜用之,黍米貴而難得故也。

又造粟米酒法:預前細□□,曝令乾,末之。正月晦日日未出時,收水浸□。一斗□,用水七鬥。□發便下釀,不限日數,米足便休爲異耳。自餘法用,一與前同。

作粟米爐酒法:五月、六月、七月中作之倍美。受二石以下甕子,以石子二三升蔽甕底。夜炊粟米飯,即攤之令冷,夜得露氣,雞鳴乃和之。大率米一石,殺,□末一斗,春酒糟末一斗,粟米飯五斗。□殺若少,計須減飯。和法:痛□令相雜,填滿甕爲限。以紙蓋口,□押上,勿泥之,泥則傷熱。五六日後,以手內甕中,看冷無勢氣,便熟矣。酒停亦得二十許日。以冷水澆。筒飲之。□出者,歇而不美。

魏武帝上九□法,奏曰:“臣縣故令九□春酒法:用□三十斤,流水五石,臘月二日漬□。正月凍解,用好稻米,漉□運河滓便釀。法引曰:‘擘諸蟲,雖久多完。’三日一釀,滿九石米止。臣得法,釀之常善。其上清,滓亦可飲。若以九□苦,難飲,增爲十釀,易飲不病。”

九□用米九斛,十□用米十斛,俱用□三十斤,但米有多少耳。治□淘米,一如春酒法。

浸藥酒法:——以此酒浸五茄木皮,及一切藥。皆有益,神□。——用春酒□及笨□,不用神□。糠、瀋埋藏之,勿使六畜食。治□法:須斫去四緣、四角、上下兩面,皆三分去一,孔中亦剜去。然後細□,燥曝,末之。大率□末一斗,用水一斗半。多作依此加之。釀用黍,避孕藥須細□,淘欲極淨,水清乃止。用米亦無定方,準量□勢強弱。然其米要須均分爲七分,一日一□,莫令空闕闕即折□勢力。七□畢,便止。熟即押出之。春秋冬夏皆得作。茹甕厚薄之宜,一與春酒同,但黍飯攤使極冷,冬即須物覆甕。其斫去之□,猶有力,不廢餘用耳。

《博物志》胡椒酒法:“以好春酒五升;乾姜一兩,胡椒七十枚,皆搗末;好美安石榴五枚,押取汁。皆以姜、椒末,及安石榴汁,悉內著酒中,火暖取溫。變可冷飲,亦可熱飲之。溫中下氣。若病酒,苦覺體中不調,飲之,能者四五升,不能者可二三升從意。若欲增姜、椒亦可;若嫌多,欲減亦可。欲多作者,當以此爲率。若飲不盡,可停數日。此胡人所謂蓽酒也。”

《食經》作白醪酒法:“生秫米一石。方□二斤,細□,以泉水漬□,密蓋。再宿,□浮,起。炊米三鬥□之,便和調,蓋。滿五日,乃好。酒甘如乳。九月半後不作也。”

作白醪酒法:用方□五斤,細□,以流水三鬥五升,漬之再宿。炊米四鬥,冷,□之。令得七鬥汁。凡三□。濟令清。又炊一斗米□酒中,攪令和解,封。四五日,黍浮,縹色上,便可飲矣。

冬米明酒法:九月,漬精稻米一斗,搗令碎末,沸湯一石澆之。□一斤,末,攪和。三日極酢,合三鬥釀米炊之,氣刺人鼻,便爲大發,攪成。用方□十五斤□之。米三鬥,水四鬥,合和釀之也。

夏米明酒法:秫米一石。□三斤,水三鬥漬之。炊三鬥米□之,凡三。濟出,炊一斗,□酒中。再宿,黍浮,便可飲之。

朗陵何公夏封清酒法:細□□如雀頭,先布甕底。以黍一斗,次第間水五升澆之。泥著日中,七日熟。

愈瘧酒法:四月八日作。用米一石,□一斤,搗作末,俱□水中。須酢,煎一石,取七鬥。以□四斤,須漿冷,□□。一宿,上生白沫,起。炊秫一石,冷,□中。三日酒成。

作□盧丁反酒法:以九月中,取秫米一石六鬥,炊作飯。以水一石,宿漬□七斤。炊飯令冷,□□汁中。覆甕多用荷、箬,令酒香。燥復易之。

作和酒法:酒一斗;胡椒六十枚,乾姜一分,雞舌香一分,蓽撥六枚,下□,絹囊盛,內酒中。一宿,蜜一升和之。

作夏雞鳴酒法:秫米二斗,煮作糜;□二斤,搗,合米和,令調。以水五斗漬之,封頭。今日作,明旦雞鳴便熟。

作□酒法:四月取□葉,合花采之,還,即急抑著甕中。六七日,悉使烏熟,曝之,煮三四沸,去滓,內甕中,下□。炊五斗米,日中可燥,手一兩抑之。一宿,復炊五斗米□之,便熟。

柯□良知反酒法:二月二日取水,三月三日煎之,先攪□中水。一宿,乃炊秫米飯。日中曝之,酒成也。

●法酒第六十七

釀法酒,皆用春酒□。其米、糠、瀋汗□、飯,皆不用人及狗鼠食之。

黍米酒酒:預□□,曝之令極燥。三月三日,秤□三斤三兩,取水三鬥三升浸□。經七日,□發,細泡起,然後取黍米三鬥三升,淨淘——凡酒米,皆欲極淨,水清乃止,法酒尤宜存意,淘米不得淨,則酒黑——炊作再餾飯。攤使冷,□冷汗中,搦黍令散。兩重布蓋甕口。候米消盡,更炊四鬥半米□之。每□皆搦令散。第三□,炊米六鬥。自此以後,每□以漸加米。甕無大小,以滿爲限。酒味醇美,宜合醅飲之。飲半,更炊米重□如初,不著水、□,唯以漸加米,還得滿甕。竟夏飲之,不能窮盡,所謂神異矣。

作當梁法酒:當梁下置甕,故曰“當梁”。以三月三日日未出時,取水三鬥三升,乾□末三鬥三升,炊黍米三鬥三升爲再餾黍,攤命名極冷:水、□、黍俱時下之。三月六日,炊米六□六之。三月九日,炊米九九鬥□之。自此以後,米之多少,無復斗數,任意□之,滿甕便止。若欲陬者,但言“偷酒”,勿去取酒。假令出一石,還炊一石米□之,甕還復滿,亦爲神異。其糠、瀋悉瀉坑中,勿令狗鼠食之。

□米法酒:糯米大佳。三月三日,取井花水三鬥三升,絹□□末三鬥三升,□米三鬥三升——稻米佳,無者,旱稻米亦得棄事——再餾弱炊,攤令小冷,先下水、□,然後□飯。七日更□,用米六斗六升。二七日更□,用米一石三鬥二升。三七日更□,用米二石六鬥四升,乃止——量酒備足,便止。合醅飲者,不復封泥。令清者,以盆蓋,密泥封之。經七日,便極清澄。接取清者,然後押之。

《食經》七月七日作法酒方:“一石□作‘燠餅’:編竹甕下,羅餅竹上,密泥甕頭。二七日出餅,曝令燥,還內甕中。一石米,合得三石酒也。”

又法酒方:焦麥□末一石,曝令乾,煎湯一石,黍一石,合糅,令甚熟。以二月二日收水,即預煎湯,停之令冷。初□之時,十日一□,不得使狗鼠近之。於後無若或八日、六日一□,會以偶日□之,不得隻日。二月中即□令足。常預煎湯停之,□畢,以五升洗手,蕩甕。其米多少,依焦□殺之。

三九酒法:以三月三日,收水九鬥,米九鬥,焦□末九鬥——先曝乾之:一時和之,揉和令極熟。九日一□,後五日一□,後三日一□。勿令狗鼠近之。會以隻日□,不得以偶日也。使三月中,即令□足。常預作湯,甕中停之,□畢,輒取五升洗手,蕩甕,傾於酒甕中也。

治酒酢法:若十石米酒,炒三升小麥,令甚黑,以張帛再重爲袋,用盛之,周築令硬如石,安在甕底。經二七日後,飲之,即回。

大州白墮□方餅法:谷三石;蒸兩石,生一石,別□之令細,然後合和之也。桑葉、胡□葉、艾,各二尺圍,長二尺許,合煮之使爛。去滓取汁,以冷水和之,如酒色,和□。燥溼以意酌之。日中搗三千六百杵,訖,餅之。安置暖屋牀上:先布麥□厚二寸,然後置□,上亦與□二寸覆之。閉戶勿使露見風日。一七日,冷水溼手拭之令遍,即翻之。至二七日,一例側之。三七日,籠之。四七日,出置日中,曝令乾。

作酒之法,淨削颳去垢,打碎,末,令乾燥。十斤□,殺米一石五斗。

作桑落酒法:□末一斗,熟米二斗。其米令精細,淨淘,水清爲度。用熟不一斗。限三□便止。漬□,候□向發便□,不得失時。勿食小兒人狗食黍。

作春酒,以冷水漬□,餘各同冬酒。

●卷八

●黃衣、黃蒸及櫱子第六十八 黃衣一名麥膚

作黃衣法:六月中,取小麥,淨淘訖,於甕中以水浸之,令醋。漉出,熟蒸之。槌箔上敷席,置麥於上,攤令厚二寸許,預前一日刈□葉薄覆。無□葉者,刈胡□,擇去雜草,無令有水露氣;候麥冷,以胡□覆之。七日,看黃衣色足,便出曝之,令乾。去胡□而已,慎勿□簸。齊大喜當風□去黃衣,此大謬:凡有所造作用麥□者,皆仰其衣爲勢,今反□去之,作物必不善矣。

作黃蒸法:六、七月中,□生小麥,細磨之。以水溲而蒸之,氣餾好熟,便下之,攤令冷。佈置,覆蓋,成就,一如麥□法。亦勿□之,慮其所損。

作□法:八月中作。盆中浸小麥,即傾去水,日曝之。一日一度著水,即去之。腳生,布麥於席上,厚二寸許。一日一度,以水澆之,牙生便止。即散收,令乾,勿使餅;餅成則不復任用。此煮白餳□。

若煮黑餳,即待芽生青,成餅,然後以刀□取,乾之。

欲令餳如琥珀色青,以大麥爲其□。

《孟子》曰:“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一日曝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

●常滿鹽、花鹽第六十九

造常滿鹽法:以不津甕受十石者一口,置庭中石上,以白鹽滿之,以甘水沃之,令上恆有游水。須用時,挹取,煎,即成鹽。還以甘水添之,取一升,添一升。日曝之,勢盛,還即成鹽,永不窮盡。風塵陰雨則蓋,天晴淨,還仰。若用黃鹽,鹹水者,鹽汁則苦,是以必須白鹽、甘水。

造花鹽、印鹽法:五、六月中旱時,取水二斗,以鹽一斗投水中,令消盡;又以鹽投之,水鹹極,則鹽不復消融。易器淘治沙汰之,澄去垢土,瀉清汁於淨器中。鹽滓甚白,不廢常用。又一石還得八半汁,亦無多損。

好日無風塵時,日中曝令成鹽,浮即接取,便是花鹽,厚薄光澤以鍾乳。久不接取,即成印鹽,大如豆,正四方,千百相似。成印輒沈,漉取之。花、印二鹽,白如珂雪,其味又美。

●作醬等法第七十

十二月、正月爲上時,二月爲中時,三月爲下時。用不津甕,甕津則壞醬。渤爲菹、酢者,亦不中用之。置日中高處石上。夏雨,無令水浸甕底。以一□□一本作“生縮”鐵釘子,背“歲殺”釘著甕底石下,後雖有□娠婦人食之,醬亦不壞爛也。

用春種烏豆,春豆粒小而均,晚豆粒大而雜。於大甑中燥蒸之。氣餾半日許,復貯出更裝之,□在上者居下,不爾,則生熟不多調均也。氣餾周□,以灰覆之,經宿無令火絕。取乾牛屎,圓累,令中央空,燃之不煙,勢類好炭。若能多收,常用作食,既無灰塵,又不失火,勝於草遠矣。□看:豆黃色黑極熟,乃下,日曝取乾。夜則聚、覆,無令潤溼。臨欲舂去皮,更裝入甑中蒸,令氣餾則下,一日曝之。明旦起,淨簸擇,滿臼舂之而不碎。若不重餾,碎而難淨。簸揀去碎者。作熱湯,於大盆中浸豆黃。良久,淘汰,□去黑皮,湯少則添,慎勿易湯;易湯則走失豆味,令醬不美也。漉而蒸之。淘豆湯汁,即煮碎豆作醬,以供旋食。大醬則不用汁。一炊頃,下置淨席上,攤令極冷。

預前,日曝白鹽、黃蒸、草□居□反、麥□,令極乾燥。鹽色黃者發醬苦,鹽若潤溼令醬壞。黃蒸令醬赤美。草□令醬芬芳;□,□,簸去草土。□及黃蒸,各別搗末細□——馬尾羅彌好。大率豆黃三鬥,□末一斗,黃蒸末一斗,白鹽五升,□子三指一撮。鹽少令醬酢;後雖加鹽,無復美味。其用神□者,一升當笨□四升,殺多故也。豆黃堆量不□,鹽、□輕量平□。三種量訖,於盆中面向“太歲”和之,向“太歲”,則無蛆蟲也。攪令均調,以手痛□,皆令潤徹。亦面向“太歲”,內著甕中,手□令堅,以滿爲限;半則難熟。盆蓋,密泥,無令漏氣。

熟便開之,臘月五七日,正月、二月四七日,三月三七日。當縱橫裂,周□離甕,徹底生衣。悉貯出,搦破塊,兩甕分爲三甕。日未出前汲井花水,於盆中以燥鹽和之,率一石水,用鹽三鬥,澄取清汁。又取黃蒸於小盆內減鹽汁浸之,□取黃瀋,漉去滓。合鹽汁瀉著甕中。率十石醬,用黃蒸三鬥。鹽水多少,亦無定方,醬如薄粥便上:豆乾飲水故也。

仰甕口曝之。諺曰:“萎蕤葵,日乾醬。”言其美矣。十日內,每日數度以杷徹底攪之。十日後,每日輒一攪,三十日止。雨即蓋甕,無令水入。水入則生蟲。每經雨後,輒須一攪。解後二十日堪食;然要百日始熟耳。

《術》曰:“若爲妊娠婦人壞醬者,取白圳棘子著甕中,則還好。俗人用孝杖攪醬,及炙甕,醬雖□而胎損。乞人醬時,以新汲水一盞,和而與之,令鷳不壞。”

肉醬法:牛、羊、□、鹿、兔肉皆得作。取良殺新肉,去脂,細□。陳肉乾者不任用。合脂令醬膩。曬□令燥,熟搗,絹□。大率肉一斗,□末五升,白鹽兩升半,黃蒸一升,曝乾,熟搗,絹□。盤上和令均調,內甕子中。有骨者,和訖先搗,然後盛之。骨多髓,既肥膩,醬亦然也。泥封,日曝。寒月作之。宜埋之於黍穰積中。二七日開看,醬出無□氣,便熟矣。買新殺雉煮之,令極爛,肉銷盡,去骨取汁,待冷解醬。雞汁亦得。勿用陳肉,令醬苦膩。無雞、雉,好酒解之。還著日中。

作卒成肉醬法:牛、羊、□、鹿、兔、生魚,皆得作。細□肉一斗,好酒一斗,□末五升,黃蒸末一升,白鹽一升,□及黃蒸,並曝乾絹□。唯一月三十日停,是以不須鹹,鹹則不美。盤上調和令均,搗使熟,還擘破如棗大。作浪中坑,火燒令赤,去灰,水澆,以草厚蔽之,令坩中才容醬瓶。大釜中湯煮空瓶,令極熱,出,乾。掬肉內瓶中,令去瓶口三寸許,滿則近口者焦。□蓋瓶口,熟泥密封。內草中,下土厚七八寸。土薄火熾,則令醬焦;熟遲氣味美好。是以寧冷不焦;焦,食雖便,不復中食也。於上燃乾牛糞火,通夜勿絕。明日周時,醬出,便熟。若醬未熟者,還覆置,更燃如初。監食,細切蔥白,著麻油炒蔥令熟,以和肉醬,甜美異常也。

作魚醬法:魯魚、鯖魚第一好;鱧魚亦中。鱭魚、鮐魚即全作,不用切。去鱗,淨洗,拭令乾,如膾法披破縷切之,去骨。大率成魚一斗,用黃衣三升,一升全用,二升作末。白鹽二升,黃鹽則苦。乾姜一升,末之。橘皮一合,縷切之。和令調均,內甕子中,泥密封,日曝。勿令漏氣,熟以好酒解之。

凡作魚醬、肉醬,皆以十二月作之,則經夏無蟲。餘月亦得作,但喜生蟲,不得度夏耳。

乾鱭魚醬法:一名刀魚。六朋、七月,取乾鱭魚,盆中水浸,置屋裏,一日三度易水。三日好淨,漉,洗去鱗,全作勿切。率魚一斗,□末四升,黃蒸末一升——無蒸,用麥□乾杯亦得——白鹽二升半,於備用中和令均調,佈置甕子,泥封,勿令漏氣。二七日便熟。味香美,與生者無殊異。

《食經》作麥醬法:“小麥一石,漬一宿,炊,臥之,令生黃衣。以水一石六鬥,鹽三升,煮作滷,澄取八斗。著甕中。炊小麥投之,攪令調均。覆著日中,十日可食。”

作榆子醬法、:治榆子人一升,搗末,篩之。清酒一升,醬五升,合和。一月可食之。

又魚醬法:成膾魚一斗,以□五升,清酒二升,鹽三升,橘皮二圳,合和,於瓶內封。一日可食。甚美。

作蝦醬法:蝦一斗。飯三升爲糝,鹽二升,水五升,和調。日中曝之。經春夏不敗。

作燥□醜延反法:羊肉二斤。□肉一斤,合煮令熟,細切之。生薑五合,橘皮兩葉,雞子十五枚,生羊肉一斤,豆醬清五合。先取熟肉著甑上蒸令熱,和生肉;醬清、姜、橘和之。

生□法:羊肉一斤,□肉白四兩,豆醬清漬之,縷切。生薑、雞子,春、秋用蘇、蓼,著之。

崔□曰:“正月,可作諸醬,肉醬、清醬。四月,立夏後,銅魚作醬。五月,可爲醬。上旬□楚狡切豆,中庚煮之。以碎豆作‘末都’。至六月、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作魚醬。”

作□□法:昔漢武帝逐夷至於海濱,聞有香氣而不見物。令人推求,乃是漁父造魚腸於坑中,以至土覆之,香氣上達。取而食之,以爲滋味。逐夷得此物,因名之,蓋魚腸醬也。取石首魚、□魚、鯔魚三種腸、肚、胞,齊淨洗,空白鹽,令小倚鹹,內器中,密封,置日中。夏二十日,春秋五十日,冬百日,乃好熟。食時下姜、酢等。

藏蟹法:九月內,取母蟹,母蟹臍大圓,竟腹下;公蟹狹而長。得則著水中,勿令傷損及死者。一宿則腹中淨。久則吐黃,吐黃則不好。先煮薄□,□,薄餳。著活蟹於冷□甕中一宿。煮蓼湯,和白鹽,特須極鹹。待冷,甕盛半汁,取□中蟹內著鹽蓼汁中,便死,蓼宜少著蓼多則爛。泥封。二十日。出之,舉蟹臍,著薑末,還復臍如初。內著坩甕中,百□各一器,以前鹽蓼汁澆之,令沒。密封,勿令漏氣,便成矣。特忌風裏,風則壞而不美也。

又法:直煮鹽蓼湯,甕盛,詣河所,得蟹則內鹽汁裏,滿便泥封。雖不及前味,亦好。慎風如前法。食時下薑末調黃,盞盛姜酢。

●作酢法第七十一 凡醋甕下,皆須安□石,以離溼潤。爲妊娠婦人所壞者,車轍中乾土末一掬著甕中,即還好。

作大酢法:七月七日取水作之。大率麥□一斗,勿揚簸;水三鬥;傑米熟飯三鬥,攤令冷。任甕大小,依法加之,以滿爲限。先下麥□,次下水,次下飯,直置勿攪之。以綿幕甕口,拔刀橫甕上。一七日,旦,著井花水一□。三七日,旦,又著一□,便熟。常置一瓠瓢於甕,以挹酢;若用溼器、鹹器內甕中,則壞酢味也。

又法:亦以七月七日取水。大率麥□一斗,水三鬥,粟米熟飯三鬥。隨甕大小,以向滿爲度。水及黃衣,當日頓下之。其飯分爲三分:七日初作時下一分,當夜即沸;又本工七日,更炊一分投之;又三日,復投一分。但綿幕甕口,無橫刀、益水之事。溢即加甑。

又法:亦七月七日作。大率麥□一升,水九升,粟飯九升,一時頓下,亦向滿爲限。綿幕甕口。三七日熟。

前件三種酢,例清少澱多。至十月中,如壓酒法,毛袋壓出,則貯之。其糟,別甕水澄,壓取先食也。

秫米神酢法:七月七日作。置甕於屋下。大率麥□一斗,水一石,秫米三鬥,——無秫者,黏黍米亦中用。隨甕大小,以向滿爲限。先量水,浸麥□訖;然後淨淘米,炊爲再餾,攤令冷,細擘□破,勿令有塊子,一頓下釀,更不重投。又以手就甕裏搦破小塊,痛攪令和,如粥乃止,以綿幕口。一七日,一攪;二七日,的攪;三七日,亦一攪。一月日,極熟。十石甕,不過五斗澱。得數年停,久爲驗。其淘米泔即瀉去,勿令狗鼠得食。□黍中,然後瀉飯著甕中。瀉時直傾下,勿以手撥飯。尖量□末,瀉著飯上,慎勿找攪,亦勿移動。綿幕甕口。三七日熟。美釅少澱,久停彌好。凡酢未熟、已熟而移甕者,率多壞矣;熟則無忌。接取清,別甕著之。

秫米酢法:五月五日作,七月七日熟。入五月則多收粟米飯醋漿,以擬和釀,不用水也。漿以極醋爲佳。末乾□,下絹篩。經用粳、秫米爲第一,黍米亦佳。米一石,用□末一總裁,□多則醋不美。米唯再餾。淘不用多遍。初淘瀋汁瀉卻。其第二淘泔,即留以浸□,令飲泔汁盡,重裝作再餾飯。下,撣去熱氣,令如人體,於盆中和之,擘破飯塊,以□拌之,必令均調。下醋漿,更搦破,令如薄粥。粥稠即酢克,稀則味花天酒地。內著甕中,隨甕大小,以滿爲限。七日間,一日一度攪之;七日以外,十日一攪,三十日止。初置甕於北蔭中風涼之處,勿令見日。時時汲冷水遍澆甕外,引去熱氣,但勿令生水入甕中。取十石甕,不過五六鬥糟耳。接取清,別甕貯之,得停數年也。

大麥棰法:七月七日作。若七日不得作者,必須收藏取七日水,十五日作。除此兩日則不成。於屋裏近戶裏邊置甕。大率小麥□一石,水三石,大麥細造一石——不用作米則利嚴,是以用造。簸訖,淨淘,炊作再餾飯。撣令小暖如人體,下釀,以杷攪之,綿幕甕口。三日便發。發時數攪,不攪則生白醭,生白醭則不好。以棘子徹底攪之:恐有人發落中,則壞醋。凡醋悉爾,亦去發則還好。六七日,淨淘粟米五升,米亦不用過細,炊作再餾飯,亦撣如人體投之,杷攪,綿幕。三四日,看米消,攪而嘗之,哧甜美則罷;若苦者,更炊二三升粟米投之,以意斟量。二七日可食,三七日好熟。香美淳嚴,一畫盞醋,和水一碗,乃可食之。八月中,接取清,別甕貯之,盆合,泥頭,得停數年。未熟時,二日三日,須以冷水澆甕外,引去熱氣,勿食生水入甕中。若用黍、秫米投彌佳,白、蒼粟米亦得。

燒餅作酢法:亦七月七日作。大率麥□一斗,水三鬥,亦隨甕大小,任人增加。水、□亦當日頓下。初作日,軟溲數升面,作燒餅,待冷下之。經宿,看餅漸消盡,更作燒餅投。凡四五投,當味美沸定便止。有薄餅緣諸麪餅,但是燒□者,皆得投之。

□酒酢法:凡釀酒失所味醋者,或初好後動未壓者,皆宜□作醋。大率五石米酒醅,更著□末一總裁,麥□一斗,井花水一石;粟米飯兩石,撣令冷如人體,投之,杷攪,綿幕甕口。每日再度攪之。春夏七日熟,秋冬稍遲。皆美香。清澄後一月,接取,別器貯之。

動酒酢法:春酒壓訖而動不中飲者,皆可作醋。大率酒一斗,合甕盛,置日中曝之。雨則盆蓋之,勿令水入;晴還去盆。七日後當臭,衣生,勿得怪也,但停置,勿移動、撓攪之。數十日,醋成,衣沈,反更香美。日久彌佳。

又方:大率酒兩石,麥□一斗,粟米飯六鬥,小暖投之,杷攪,綿幕甕口。二七日熟,美釅殊常矣。

神酢法:要用七月七日合和。甕須好。蒸乾黃蒸一斛,熟蒸□三斛:凡二物,溫溫暖,便和之。水多和,要使相淹漬,水多則酢薄不好。甕中臥經再宿,三日便壓之,如壓酒法。壓訖,澄清,內大甕中。經二三日,甕熱,必須以冷水澆;不爾,酢壞。其上有白醭浮,接去之。滿一月,酢成可食。初熟,忌澆熱食,犯之必壞酢。若無黃蒸及□者,用麥□一石,粟米飯三斛合和之。方與黃蒸同。盛置如前法。甕常以綿幕之,不得蓋。

作糟糠酢法:置甕於屋內。春秋冬夏,皆以穰茹甕下,不茹則臭。大率酒糟、粟糠中半。□糠不任用,細則泥,唯中間收者佳。和糟、糠,必令均調,勿令有塊。先內荊、竹□於甕中,然後下糠、糟於□外,均平以手按之,去甕口一尺許便止。汲冷水,繞□外均澆之,候□中水深淺半糟便止。以蓋覆甕口。每日四五度,以□挹取□中汁,澆四畔糠糟上。三日後,糟熟,髮香氣。夏七日,冬二七日,嘗酢極甜美,無糟糠氣,便熟矣。猶小苦者,是未熟,更澆如初。候好熟,乃挹取□中淳濃者,別器盛。更汲冷水澆淋,味薄乃止。淋法,令當日即了。糟任□。任其初挹淳逍者,夏得二十日,冬得六十日;後淋澆者,止得三五日供食也。

酒糟酢法:春酒糟則釅,頤酒糟亦中用。然欲作酢者,糟常溼下;壓糟極燥者,酢味薄。作法:用石□子辣谷令破,以水拌而蒸之。熟便下,撣去熱氣,與糟相攔,必令其均調,大率糟常居多。和訖,臥於□甕中,以向滿爲限,以綿幕甕口。七日後,酢香熟,便下水,令相淹漬。經宿,□孔子下之。夏日作者,宜冷水淋;春秋作者,宜溫臥,以穰茹甕,湯淋之。以意消息之。

作糟酢法:用春糟,以水和,搦破塊,使厚薄如未壓酒。經三日,壓取清汁兩石許,著熱粟米飯四鬥投之,盆覆,密泥。三七日酢熟,美釅,得經夏停之。甕置屋下陰地。

《食經》作大豆升歲苦酒法:“用大豆一斗,熟汰之,漬令澤。炊,曝極燥。以酒醅灌之。任性多少,以此爲率。”

作小豆千歲苦酒法:用生小豆五斗,水汰,著甕中。黍米作□,覆豆上。酒三石灌之,綿幕甕口。二十日,苦酢成。

作小麥苦酒法:小麥三鬥,炊令熟,著□中,以布密封其口。七日開之,以二石薄酒沃之,可久長不敗也。

水苦酒法:女□、□米各二斗,清水一石,漬之一宿,□取汁。炊米□飯令熟,及熱□甕中。以漬米汁隨甕喧稍稍沃之,勿使□發飯起。土泥邊,開中央,板蓋其上。夏月,十三日便醋。

卒成苦酒法:取黍米一斗,水五斗,煮作粥。□一斤,燒令黃,□破,著甕底。以熟好泥。二日便醋。

已嘗經試,直醋亦不美。以粟米飯一斗投之,二七日後,清澄美釅,與大醋不殊也。

烏梅苦酒法:烏梅去核一升許肉,以五升苦酒漬數日,曝乾,搗作屑。欲食,輒投水中,即成醋爾。

密苦酒法:水一石,蜜一斗,攪使調和,密蓋甕口。著日中,二十日可熟也。

外國苦酒法:蜜一升,水三合,封著器中;與少胡□子著中,以闢,得不生蟲。正月旦作,九月九日熟。以一銅匕水添之,可三十人食。

崔□曰:“四月四日可作酢。五月五日亦可作酢。”

●作豉法第七十二

作豉法:先作暖蔭屋,坎地深三二尺。屋必以草蓋,瓦則不佳。密泥塞屋牖,無令風及蟲鼠入也。開小戶,僅得容人出入。厚作藁籬以閉戶。

四月、五月爲上時,七月二十日後八月爲中時;餘月亦皆得作,然冬夏大寒大熱,極難調行之有效。大都麼四時交會之際,節氣未定,亦難得所。常以四孟月十日後作者,易成而好。大率常欲令溫如人腋下爲佳。若等不調。寧傷冷,不傷熱:冷則穰覆還暖,勢則臭敗矣。

三間屋,得作百石豆。二十石爲一聚。常作者,番次相續,恆有熱氣,春秋冬夏,皆不須穰覆。作少者,唯須冬月乃穰覆豆耳。極少者,猶須十石爲一聚;若三五石,不自暖,難得所,故須以十石爲率。

用陳豆彌好;新豆尚溼,生熟難均故也。淨揚簸,大釜煮之,申舒如飼牛豆,掐軟便止,傷熟則豉爛。漉著淨地撣之,冬宜小暖,夏須極冷,乃內蔭屋中聚置。一日再入,以手刺豆堆中候看:如人腋下暖,便須□之。□法:以杷□略取堆裏冷豆爲新堆之心,以次更略,乃至於盡。冷者自然在內,暖者自然居外。還作尖堆,勿食婆陀。一日再候,中暖更□,還如前法作尖堆。若熱湯人手者,即爲失節傷熱矣。凡四五度□□□□□□□□□□□□□□□□□□□□□□□□□□□□□□□□□□□□□□□□,內外均暖,微著白衣,於新□訖時,便小撥峯頭令平,團團如車輪,豆輪厚二尺許乃止。復以手候,暖則還□。□訖,以杷平豆,令漸薄,厚一尺五寸許。第三□,一尺;第四□,厚六寸。豆便內外均暖,悉著白衣,豉爲粗定。從此以後,乃生黃衣。復撣豆令厚三寸,便閉戶三日。自此以前,一日再入。

三日開戶,復以□東西作壠耩豆,如谷壠形,令稀□均調。□劃法,必令至地——豆若著地,即便爛矣。耩遍,以杷耩豆,常令厚三寸。間日耩之。後豆著黃衣,色均足,出豆於屋外,淨揚簸去衣。布豆尺寸之數,蓋是大率中平之言矣。冷即須微厚,熱則須微薄,尤須以意斟量之。

揚簸訖,以大甕盛半甕呂,內豆著甕中,以杷急抨之使淨。若初煮豆傷熟者,急手抨淨即漉出;若初煮豆微生,則抨淨宜小停之。使豆小軟則難熟,太軟則豉爛。水多則難淨,是以正須半甕爾。漉出,著筐中,令半筐許,一人捉筐,一人更汲水於甕上就筐中淋之,急鬥擻筐,令極淨,水清乃止。淘不淨,令豉苦。漉水盡,委著席上。

先多收谷□,於此時內谷□於蔭屋窖中,掊谷□作窖底,厚二三尺許,以蘧□蔽窖。內豆於窖中,使一人在窖中以腳躡豆,令堅實。內豆盡,掩席覆之,以谷□埋席上,厚二三尺許,復躡令堅實。夏停十日,春秋十二三日,冬十五日,便熟。過此以往則傷苦;日數少者,豉白而用費;唯合熟,自然香美矣。若自食慾久留不能數作者,豉熟則出曝之,令乾,亦得週年。

豉法難好易壞,必須細意人,常一日再看之。失節傷熱,臭爛如泥,□狗亦不食;其傷冷者,雖還復暖,豉味亦惡:是以又須留意,冷暖宜適,難於調酒。

如冬月安裝作者,須先以谷□燒地令暖,勿焦,乃淨掃。內豆於蔭屋中,則用湯澆黍□穰令暖潤,以覆豆堆。每□竟,還以初用黍穰周萜覆蓋。若冬作,豉少屋冷,穰覆亦不得暖者,乃須於蔭屋之中,內微燃煙火,令早暖,不爾則傷寒矣。春秋量其寒暖,冷亦宜覆之。每人出,皆還謹蜜閉戶,勿令泄其暖熱之氣也。

《食經》作豉法:“常夏五月至八月,是時月也。率一石豆,熟澡之,漬一宿。明日,出,蒸之,手捻其皮破則可,便敷於地——地惡者,亦可席上敷之——令厚二寸許。豆須通冷,以青茅覆之,亦厚二寸許。三日視之,要須通得黃爲可。去茅,又薄撣之,以手指畫之,作耕壟。一日再三如此。凡三日作此,可止。更煮豆,取濃汁,並自主權米女□五升,鹽五升,合此豉中。以豆汁灑溲之,令調,以手摶,令汁出指間,以此爲度。畢,納瓶中,若不滿瓶,以矯桑葉滿之,勿抑。乃密泥之中庭。二十七日,出,排曝令燥。更蒸之時,煮矯桑葉汁灑溲之,乃蒸如炊熟久,可復排之。此三蒸曝則成。”

作家理食豉法:隨作多少,精擇豆,浸一宿,旦炊之,與炊米同。若作一石豉,炊一石豆。熟,取生茅臥之,如作女□形。二七日,豆生黃衣,簸去之,更曝令燥。後以水浸令溼,手摶之,使汁出——從指歧間出——爲佳,以著甕器中。掘地作□,令足容甕器。燒□中令熱。內甕□甕中。以桑葉蓋豉上,厚三寸許,以物蓋甕頭,令密塗之。十許日成,出,曝之,令□□然。又蒸熟。又曝。如此三遍,成矣。

作麥豉法:七月、八月中作之,餘月則不佳。□治小麥,細磨爲面,以水拌而蒸之。氣餾好熟,乃下,撣之令冷,手□令碎。佈置覆蓋,一如麥□、黃蒸法。七日衣足。亦勿簸揚,以鹽湯周遍灑潤之。更蒸、氣餾極熟,乃下,撣去勢氣,及暖內甕中,盆蓋,於蓑糞中燠之。二七日,色黑,氣香,味美,便熟。摶作小餅,如神□形,繩穿爲貫,屋裏懸之。紙袋盛籠,以防青蠅、塵垢之污。用時,全餅著湯中煮之,色足漉出。削去皮粕,還舉。一餅得數遍煮用。熱、香、美,乃勝豆豉。打契,湯浸研用變得;然汁濁,不如全煮汁清也。

●八和齏第七十三

蒜一,姜二,橘三,白梅四,熟慄黃五,粳米飯六,鹽七,酢八。

□臼欲重,不則傾動起塵,蒜復跳出也。底欲平寬而圓。底尖搗不著則蒜有□成。以檀木爲□杵臼,檀木硬而不梁汗。杵頭大小,令與臼底相安可,杵頭著處廣者,省手力,而□易熟,蒜復不跳也。杵長四尺。入臼七八雨圓之;以上,八□作。平立,急舂之。舂緩則勞臭。久則易人。舂□宜久熟,不可倉卒。久坐疲倦,動則塵起;又辛氣勞灼,揮汗或能灑污,是以須立舂之。

蒜:淨剝,掐去強根,不去則苦。嘗經渡水者,蒜味甜美,剝即用;未嘗渡水者,宜以魚眼湯□銀洽反半許半生用。朝歌大蒜,辛辣異常,宜分破去心——全心——用之,不然辣則失其食味也。

生薑:削去皮,細切,以冷水和之,生布絞去苦汁。苦汁可以香羹。無生薑,用乾姜。五升□,用生薑一兩,乾姜則減半兩耳。

橘皮:新者直用,陳者以湯洗去陳垢。無橘皮,可用草橘子;馬芹子亦得用。五升□,用一兩。劃橘、馬芹,准此爲度。姜、橘取其香氣,不須多,多則味苦。

白梅:作白梅法,在《梅杏篇》。用時合核用。五升□,用八枚足矣。熟慄黃:諺曰:“金□玉膾”,橘皮多則不美,故加慄黃,取其金色,又益味甜。五升□,用十枚慄。用黃軟者;硬黑者,即不中使用也。

□米飯:膾□必須逍,故諺曰:“倍著□”。蒜多則辣故加飯,取其甜美耳。五升□,用飯如雞子許大。

先搗白梅、姜、橘皮爲末,貯出之。次搗慄、飯使熟;以漸下生蒜,蒜頓難熟,故宜以漸。生蒜難搗,故須先下。舂令熟;次下□蒜,蒜頓難熟,故宜以漸。生蒜難搗,故須先下。舂令熟;次下□蒜。□熟,下鹽復舂,令沫起。然後下白梅、姜、橘末復舂,令相得。下醋解之。白梅、姜橘,不先搗則不熟;不,貯出,則爲蒜所殺,無復香氣,是以臨熟乃下之。醋必須好,惡則□苦。大醋經年釅者,先以水調和,令得所,然後下之。慎鐵著生水於中,令□辣而苦。純著大醋,不與水調醋,復不得美也。

右件法,止爲膾□耳。餘即薄作,不求濃。

膾魚,肉里長一尺者第一好;大則皮厚肉硬,不任食,止可作□魚耳。切膾人,雖訖亦不得洗手,洗手則膾溼;要待食罷,然後洗也。洗手則膾溼,物有自然相大慶,蓋亦“燒穰殺瓠”之流,其理難彰矣。

《食經》曰:“冬日橘蒜□,夏日白梅蒜□。肉膾不用梅。”

作芥子醬法:先曝芥子令乾;溼則用不密也。淨淘沙,研令極熟。多作者,可確搗,下絹□,然後水和,更研之也。令悉著盆,合著掃帚上少時,殺其苦氣——多停則令無復辛味矣,不停則太辛苦。摶作丸,大如李,或餅子,任在人意也。復曝乾。然後盛以絹囊,沈之於美醬中,須則取食。

其爲□者,初殺訖,即下美酢解之。

《食經》作芥醬法:“熟搗芥子,細篩取屑,著甌裏,蟹眼湯洗之。澄去上清,後洗之。如此三過,而支其苦。微火上攪之,少□,覆甌瓦上,以灰圍甌邊。一宿即成。以薄酢解,厚薄任意。”

崔□曰:“八月,收韭菁,作搗□。”

●作第七十四

凡作□,春秋爲時,冬夏不佳。寒時難熟。熱則非鹹不成,鹹復無味,兼生明;宜作□□也。

取新鯉魚,魚唯大爲佳。瘦魚彌勝,肥者雖美而不耐久。肉長尺半以上,皮骨堅硬,不任爲膾者,皆堪爲□也。去鱗訖,則臠。臠形長二寸,廣一寸,厚五分,皆使臠別有皮。臠大者,外以過熟傷醋,不成任食;中始可□;近骨上,生腥不堪食:常三分收一耳。臠小則均熟。寸數者,大率言耳,亦不可要。然脊骨宜方斬,其肉厚處薄收皮,肉薄處,小復厚取皮,臠別斬過,皆使有皮,不宜令有無皮臠也。手擲著盆不中,浸洗去血。臠訖,漉出,更於清水中淨洗。漉著盤中,以白鹽散之。盛著籠中,平板石上迮去水。世名“逐水”。鹽水不盡,令□臠爛。經宿迮之,亦無嫌也。水盡,炙一片,嘗鹹淡。淡則更以鹽和糝;鹹則空下糝,不復以鹽按之。

炊□米飯爲糝,飯欲剛,不宜弱,弱則爛□。並茱萸、橘皮、好酒,於盆中合和之。攪令糝著魚乃佳。茱萸全用,橘皮細切:並取香氣,不求多也。無橘皮,草橘子亦得用。酒,闢諸邪惡,令□美而速熟。率一斗□,用酒半升,惡酒不用。

布魚於甕子中,一行魚,一行糝,以滿爲限。腹腴居上。肥則不能久,熟須先令故也。魚上多與糝。以竹□交橫帖上,八重乃止。無□,菰、蘆葉並可用。春冬無葉時,可破葦代之。削竹插甕子口內,交橫絡之。無竹者,用荊也。著屋中。著日中、火邊者,患臭而不美。寒月穰厚茹,勿令凍也。赤漿出,傾卻。白漿出,味酸,便熟。食時手擘,刀切則腥。

作裹□法:臠魚,洗訖,則鹽和糝。十臠爲裹,以荷葉裹之,唯厚爲佳,穿破則蟲入。不復須水浸、鎮迮之事。只三二日便熟,名曰“暴□”。荷葉別有一種香,奇相發起香氣,又勝凡□。有茱萸、橘皮則用,無亦無嫌也。

《食經》作蒲□法:“取鯉魚二尺以上,削,淨治之。用米三合,鹽二合,□一宿。厚與糝。”

作魚□法:□魚結,便鹽□。一食頃,漉汁令盡,更淨洗魚,與飯裹,不用鹽也。

作長沙蒲□法:治大魚,洗令淨,厚鹽,令魚不見。四五宿,洗五鹽,炊白飯,漬清水中。鹽飯釀。多飯無苦。

作夏月魚□法:臠一斗,鹽一升八合,精米三升,炊作飯,酒二合,橘皮、姜半合,茱萸二十顆,抑著器中。多少以此爲率。

作乾魚□法:尤宜春夏。取好乾魚——若爛者不中,截卻頭尾,暖湯淨疏洗,去鱗,訖,復以冷水浸。一宿一易水。數日肉起,漉出,方四寸斬。炊粳米飯爲滲,嘗鹹淡得所;取生茱萸葉布甕子底;少取生茱萸子和飯——取香而已,不必多,多則苦。一重魚,一重飯,飯倍多早熟。手按令堅實。荷葉閉口,無荷葉,取蘆葉,無蘆葉,乾葦葉亦得。泥封,勿令漏氣,置日中。春秋一月,夏二十日便熟,久而彌好。酒、食俱入。酥塗火炙特精,□之尤美也。

作□肉□法:用□肥□肉。淨□治訖,剔去骨,作條,廣五寸。三易水煮之,令熟爲佳,勿令太爛。熟,出,待乾,切如□臠:片之皆令帶皮。炊粳米飯爲糝,以茱萸子、白鹽調和。佈置一如魚□法。糝欲倍多,令早熟。泥封,置日中,一月熟。蒜、□、姜、□,任意所便。□之尤美,炙之珍好。

●作脯臘第七十五

作五味脯法:正月、二月、九月、十月爲佳。用牛、羊、□、鹿、野□、家□肉。或作條,或作片,罷,凡破肉,皆須順理,不用斜斷。各自別□牛羊骨令碎,熟煮取汁,掠去浮沫,停之使清。取香美豉,別以冷水淘去塵穢。用骨汁煮豉,色足味調,漉去滓。待冷,下:鹽;適口而已,勿使過鹹。細切蔥白,搗令熟;椒、姜、橘皮,皆末之,量多少。以浸脯,手揉令徹。片脯三宿則出,條脯須嘗看味徹乃出。皆細繩穿,於屋北□下陰乾。條脯□□時,數以手搦令堅實。脯成,置虛靜庫中,著煙氣則味苦。紙袋籠而懸之。置於甕則鬱□;若不籠,則青蠅、塵污。臘月中作條者,名曰“□脯”,堪度夏。每取時,先取其肥者。肥者膩,不耐久。

作度夏白脯法:臘月作最佳。正月、二月、三月,亦得作之。用牛、羊、□、鹿肉之精者。雜膩則不耐久。破作片,罷,冷水浸,搦去備,水清乃止。以冷水淘白鹽,停取清,下椒末,浸。再宿出,陰乾。□□時,以木棒輕打,令堅實。僅使堅實而已,慎勿令碎肉出。瘦死牛羊及羔犢彌精。小羔子,全浸之。先用暖湯淨洗,無復腥氣,乃浸之。

作甜脆脯法:臘月取□、鹿肉,片,厚薄如手掌。直陰乾,不著鹽。脆如凌雪也。

作鱧魚脯法:一名□魚也。十一月初,至十二月末作之。不鱗不破,直以杖刺口中,令到尾。杖尖頭作樗□之形。作鹹湯,令極鹹,多下姜、椒末,灌魚口,以滿爲度。竹杖穿眼,十□十貫,口向上,於屋北□下懸之,經冬令瘃。至二月三月,魚成。生刳取五臟,酸醋浸食之,□美乃勝“逐夷”。其魚,草裹泥封,□灰中□烏刀切之。去泥草,以皮、布裹而□之。白如珂雪,味又絕倫,過飯下酒,極是珍美也。

五味臘法:臘月初作。用鵝、□、雞、鴨、□、□、鳧、雉、兔、□鶉、生魚,皆得作。乃淨治,去腥竅及翠上“脂瓶”。留“脂瓶”則臊也。全浸,勿四破。別煮牛羊骨肉取汁,牛羊則得一種,不須並用。浸豉,調和,一同五味脯法。浸四五日,嘗味徹,便出,置箔上陰乾。火炙,熟□。亦名“瘃臘”,亦名“瘃魚”,亦名“魚臘”。雞、雉、鶉三物,直去腥藏,勿開臆。

作脆臘法:臘月初作。任爲五味臘者,皆中作,唯魚不中耳。白湯熟煮,接去浮沫;欲出釜時,尤須急火焰刀火則易燥。置箔上陰乾之。甜脆殊常。

作□魚法:四時皆得作之。凡生魚悉中用,唯除鮎、□上,奴嫌反;下,胡化反。耳。去直鰓,破腹作□,淨疏洗,不須鱗。夏月特須多著鹽;春秋及冬,調適而已,亦須倚鹹;兩兩相合。冬直積置,以席覆之;夏須甕盛泥封,勿令蠅蛆。甕須鑽底數孔,拔引去腥汁,汗盡還塞。肉紅赤色便熟。食時洗切鹽,煮、蒸、炮任意,美於常魚。作□、醬、□、煎悉得。

●作羹霍法第七十六

《食經》作芋子酸□法:“□羊肉各一斤,水一斗,煮令熟。成治芋子一升——別蒸之——蔥白一升,著肉中合煮,使熟。粳米三合,鹽一合,豉汁一升,苦酒五合,口調其味,生薑十兩。得□一斗。”

作鴨□法:用小鴨六頭,羊肉二斤,大鴨五頭。蔥三升,芋二十株,橘皮三圳,木蘭五寸,生薑十兩,豉汁五合,米一升,口調其味。得□一斗。先以八升酒煮鴨也。

作鱉□法:鱉且完全煮,去甲藏。羊肉一斤,蔥三升,豉五合,粳米半合,姜五兩,木蘭一寸,酒二升,煮鱉。鹽、苦酒,口調其味也。

作□蹄酸羹一斛法:□蹄三具,煮令爛,擘去大骨。乃下蔥、豉汁、苦酒、鹽,口調其味。舊法用餳六斤,今除也。

作羊蹄□法:羊蹄七具,羊肉十五斤。蔥三升,豉汁五升,米一升,口調其味,生薑十兩,橘皮三葉也。

作兔□法:兔一頭,斷,大如棗。水三升,酒一升,木蘭五分,蔥三升,米一合,鹽、豉、苦酒,口調其味也。

作酸羹法:用羊腸二具,餳六斤,瓠葉六手。蔥頭二升,小蒜三升,面三升,豉汁、生薑、橘皮,口調之。

作胡羹法:用羊脅六斤,又肉四斤,水四升,煮;出脅,切之。蔥豉一斤,胡荽一兩,安石榴汁數合,口調其味。

作胡麻羹法:用胡麻一斗,搗,煮令熟,研取汁三升。蔥頭二升,米二合,著火上。蔥頭、米熟,得二升半在。

作瓠葉羹法:用磚葉五斤,羊肉三斤。蔥二升,鹽蟻五合,口調其味。

作雞羹法:雞一頭,解骨肉相離,切肉,琢骨,煮使熟。漉去骨,以蔥頭二升,棗三十枚合煮。羹一斗五升。

作尹□鴨羹法:肥鴨一隻,淨治如糝羹法,臠亦軺此。□四升,洗令極淨;鹽淨,別水煮數沸,出之,更洗。小蒜白及蔥白、豉汁等下之,令沸便熟也。

肺□蘇本切法:羊肺一具。煮令熟,細切。別作羊肉□,。以粳米二俁,生薑煮之。

作羊盤腸雌解法:取羊血五升,去中脈麻足跡,裂之。細切羊胳肪二升,切生薑一斤,橘皮三葉,椒末一合,豆醬清一升,豉汁五合,面一升五合和米一升作糝,都合和,更以水三升澆之。解大腸,淘汰,復以白酒一過洗腸中,屈申以和灌腸。屈長五寸,煮之,視血不出,便熟。寸切,以苦酒、醬食之也。

羊節解法:羊□一枚,以水雜生米三升,蔥一虎口,煮之,令半熟。取肥鴨肉一斤,羊肉一斤,□肉半斤,合□,作□,下蜜令甜。以向熟羊□投□裏,更煮,得兩沸便熟。

治羊,合皮如□□法善矣。

羌煮法:好鹿頭,純煮令熟。著水中洗,治作臠,如兩指大。□肉,琢,作□。下蔥白,長二寸一虎口,細琢姜及橘皮各半合,椒少許;下苦酒、鹽、豉適口。一鹿頭,用二斤□肉作□。

食膾魚□羹:□羹之菜,□爲第一。四月□生,莖而未圳,名作“雉尾□”,第一肥美。葉舒長足,名曰“絲食,□有蝸蟲著故也。蟲甚微細,與□一體,不可識別,食之損人。十月,水凍蟲死,□還可食。從十月盡至三月,皆食“□□”。□□者,根上頭、絲□下茇也。絲□既死,上有根茇,形似珊瑚,一寸許肥滑處任用;深取即苦澀。

凡絲□,陂池種者,色黃肥好,直淨洗則用;野取,色青,須另鐺中熱湯暫□之,然後用,不□則苦澀。絲□、□□,悉長用不切。

魚、□等並冷水下。若無□者,春中可用蕪菁英,秋夏可畦種芮菘、蕪菁葉,冬用薺葉以□之。蕪菁等宜待沸,接去上沫,然後下之。皆少著,不用多,多則失羹味。乾蕪菁無味,不中用。豉汁於別鐺中湯煮一沸,漉出滓,澄而用之。勿以杓□,□則羹濁——過不清。煮豉但作新琥珀色而已,勿令過黑,黑則□苦。唯□□而不得著蔥、□及米糝、菹、醋等。□尤不宜鹹。羹熟即下清冷水,大率羹一斗用水一升,多則加之,益羹清□甜美。下菜、豉、鹽,悉不得攪,攪則魚□碎,令羹濁而不能好。

《食經》曰:“□羹:魚長二寸,唯□不切。鱧魚,冷水入□;白魚,冷水入□,沸入魚。與鹹豉。”又云:“魚長三寸,廣二雨半。”又云:“□細擇,以湯沙之。中破鱧魚,邪截令薄,準廣二寸,橫盡也,魚半體。煮三沸,渾下□。與豉汁、漬鹽。”

醋菹鵝鴨羹:方寸準,熬之。與豉汁、米汁。細切醋菹與之,下鹽。半奠。不醋,與菹汁。

菰菌魚羹:“魚,方寸準。菌,湯沙中出,擘。先煮菌令沸,下魚。”又云:“先下,與魚、菌、□、糝、蔥、豉。”又云:“洗,不少。肥肉亦可用。半奠之。”

□思尹反□古可反魚羹:□,湯漬令釋,細擘。先煮□,令煮沸。下魚、鹽、豉。半奠之。

鱧魚□:用極大者,一尺已下不合用。湯鱗治,邪截,□葉方寸半準。豉汁與魚,俱下水中。與研米汁。煮熟,與鹽、姜、橘皮、椒末、酒。鱧澀,故須米汁也。

鯉魚□:用大者。鱗治,方寸,厚五分。煮。和,如鱧□。與全米糝。奠時,去米粒,半奠。若過米奠,不合法也。

臉□:上,力減切;下,初減切。用□腸。經湯出,三寸斷之,決破,細切,熬。與水,沸,下豉清、破米汁,蔥、姜、椒、胡芹、小蒜、芥——並細切鍛。下鹽、醋。蒜子細切血,將奠與之——早與血則變。大可增米奠。

鱧魚湯:□,用大鱧,一尺已下不合用。淨鱗治,及霍葉斜截爲方寸半,厚三寸。豉汁與魚,俱下水中。與白米糝。糝煮熟,與鹽、姜、椒、橘皮屑末。半奠時,勿令有糊。

□□:湯□徐廉切,去腹中,淨洗,中解,五寸斷之,煮沸,令變色。出,方寸分準,熬之。與豉清、研汁,煮令極熟。蔥、姜、橘皮、胡芹、小蒜,並細切鍛與之。下鹽、醋。半奠。

槧七豔切淡:用肥鵝鴨肉,渾煮。研爲候,長二寸,廣一寸,厚四分許。去大骨。白湯別煮槧,經半日久,漉出,淅箕中杓迮去令盡。羊肉,下汁中煮,與鹽、豉。將熟,細切鍛胡芹、小蒜與之。生熟如爛,不與醋。若無槧,用菰菌——用地菌,黑裏不中。槧,大者中破,小者渾用。槧者,樹根下生木耳,要復接地生,不黑者乃中用。米奠也。

損腎:用牛羊百葉,淨治令白,□葉切,長四寸,下鹽、豉中,不令大沸——大熟則□,但令小卷止。與二寸蘇,薑末,和肉。漉取汁,盤滿奠。又用腎,切長二寸,廣寸,厚五分,作如上。奠亦用八。姜、□,別奠隨之也。

爛熟:爛熟肉,諧令勝刀,切長三寸,廣半寸,厚三寸半。將用,肉汁中蔥、姜、椒、橘皮、胡芹、小蒜並細切鍛,並鹽、醋與之,別作□。臨用,寫□中和奠。有沈,將用乃下,肉候汁中小久則變,大可增之。

治羹□傷鹹法:取車轍中乾土末,綿篩,以兩重帛作袋子盛之,繩系令堅堅,沈著鐺中。須臾則淡,便引出。

●蒸■法第七十七

《食經》曰:“蒸熊法:取三升肉,熊一頭,淨治,煮令不能半熟,以豉清漬之一宿。生秫米二升,勿近水,淨拭,以豉汁逍者二升漬米,令色黃赤,炊作飯。以蔥白長三寸一升,細切姜、橘皮各二升,鹽三合,合和之,著甑中蒸之,取熟。”

“蒸羊、肫、鵝、鴨,悉如此。”

一本:“用□膏三升,豉汁一升,合灑之。用橘皮一升。”

蒸肫法:好肥肫一頭,淨洗垢,煮令半熟,以豉汁漬之。生秫米一升,勿令近水,濃豉汁漬米,令黃色,炊作□,復以豉汁灑之。細切姜、橘皮各一升,蔥白三寸四升,橘葉一升,合著甑中,密覆,蒸兩三炊久。復以□膏三升,合豉汁一升灑,便熟也。

蒸熊、羊如肫法,鵝亦如此。

蒸雞法:肥雞一頭,淨治;□肉一斤,香豉一升,鹽五合,蔥白半虎口,蘇葉一寸圍,豉汁三升,著鹽。安甑中,蒸令極熟。

□□肉法:淨□□訖,更以熱湯遍洗之,毛孔中即有垢出,以草痛揩,如此三遍,梳洗令淨。四破,於大釜煮之。以杓接取浮脂,另著甕中;稍稍添水,數數接脂。脂盡,漉出,破爲四方寸臠,易水更煮。下酒二升,以殺腥臊——青、白皆得。若無酒,以酢漿代之。添水接脂,一如上法。脂盡,無復腥氣,漉出,棉線切,於銅鐺中□之。一行肉,一行擘蔥、渾豉、白鹽、姜、椒。如是次第布訖,下水□之,肉作琥珀色乃止。恣意飽食,亦不□烏縣切,乃勝燠肉。欲得著冬瓜、甘瓠者,於銅器中布肉時下之。其盆中脂,練白如珂雪,可以供餘用者焉。

□豚法:肥豚一頭十五斤,水三鬥,甘酒三升,合煮令熟。漉出,擘之。用稻米四升,炊一裝;姜一升,橘皮二圳,蔥白三升,豉汁涑□,作糝,令用醬清調味。蒸之,炊一石米頃,下之也。

□鵝法:肥鵝,治,解,臠切之,長二寸。率十五斤肉,秫米四升爲糝——先裝如□豚法,訖,和以豉汁、橘皮、蔥白、醬清、生薑。蒸之,如炊一石米頃,下之。

胡炮普教切肉法:肥白羊肉——生始週年者,殺,則生樓切如細葉,脂亦切。著渾豉、鹽、擘蔥白、姜、椒、蓽撥、胡椒,禽調適。淨洗羊肚,□之。以切肉脂內於肚中,以向滿爲限,縫合。作浪中坑,火燒使赤,卻灰火。內肚著坑中,還以灰火覆之,於上更燃火,炊一石米頃,便熟。香美異常,非煮、炙之例。

蒸羊法:縷切羊肉一斤,豉汁和之,蔥白一升著上,合蒸。熟,出,可食之。

蒸□頭法:取生□頭,去其骨,煮一沸,刀細切,水中治之。以清酒、鹽、肉,蒸,皆口調和。熟,以乾姜、椒著上食之。

作懸熟法:□肉十斤,去皮,切臠。蔥白一升,生薑五合,橘皮二圳,秫米三升,豉汁五合,調味。若蒸七鬥米頃下。

《食次》曰:“熊蒸:大,剝,大爛。小者去頭腳。開腹,渾覆蒸。熟,擘之,片大如手。——又云:方二寸許。——豉汁煮秫米;□白寸斷,橘皮、胡芹、小蒜並細切,鹽,和糝。更蒸:肉一重,間米,盡令爛熟。方六寸,厚一寸。奠,合糝。”

又云:“秫米、鹽、豉、蔥、□、姜,切鍛爲屑,內熊腹中,蒸。熟,擘奠,糝在下,肉在上。”

又云:“四破,蒸令小熟。糝用□,蔥、鹽、豉和之。宜肉下,更蒸。蒸熟,擘,糝在下;乾姜、椒、橘皮、糝,在上。”

“豚蒸,如蒸熊。”

“鵝蒸,去頭,如豚。”

“裹蒸生魚:方七寸準。——又云:五寸準。——豉汁煮秫米如蒸熊。生薑、橘皮、胡芹、小蒜、鹽,細切,熬糝。膏油塗箬,十字裹之,糝在上,復以糝屈牖□祖鹹反之。——又云:鹽和糝,上下與。細切生薑、橘皮、蔥白、胡芹、小蒜置上。□箬蒸之。——既奠,開箬,□邊奠上。”

“毛蒸魚菜:白魚、□音賓魚最上。淨治,不去鱗。一尺已還,軍。鹽、豉、胡芹、小蒜,細切,著魚中,與菜,並蒸。”

又:“魚方寸準——亦云‘五六寸’——下鹽、豉汁中,即出,菜上蒸之。奠,亦菜上。”又云:“竹籃盛魚,菜上,蒸。”又云:“竹蒸並奠。”

“蒸藕法:水和稻穰、糠,揩令淨,斫去節,與蜜灌孔裏,使滿、溲蘇面,封下頭,蒸。熟,除面,寫去蜜,削去皮,以刀截,奠之。”又云:“夏生冬熟。雙奠亦得。”

●正、音、煎、消法第七十八

□魚□法:先下水、鹽、渾豉、擘蔥,次下□、羊、牛三種肉,□兩沸,下□。打破雞子四枚,瀉中,如瀹雞子法。雞子浮,便熟,食之。

《食經》□□法:“破生雞子,豉汁,□,俱煮沸,即奠。”又云:“渾用豉。奠訖,以雞子、豉□。”又云:“□沸,湯中與豉汁、渾蔥白,破雞子寫中。奠二升。用雞子,衆物是停也。”

五侯□法:用食板零□,雜□、肉,合水煮,如作羹法。

純□魚法:“一名□魚。用□魚。治腹裏,去腮不去鱗。以鹹豉、蔥、姜、橘皮、酢,細切,合煮。沸,乃渾下魚。蔥白渾用。——又云:下魚中煮。沸,與豉汁、渾蔥白。將熟,下酢。又云:切生薑令長。——奠時,蔥在上。大,奠一;小,奠二。若大魚,成治准此。”

□雞:“一名‘□雞’,一名‘雞□’。以渾。鹽,豉,蔥白中截,乾蘇微火炙——生蘇不炙——與成治渾雞,俱下水中,熟煮。出雞及蔥,漉出汁中蘇、豉,澄令清。擘肉,廣寸餘,奠之,以暖汁沃之。肉若冷,將奠,蒸令暖。滿奠。”又云:“蔥、蘇、鹽、豉汁,與雞俱煮。既熟,擘奠,與汁,蔥、蘇在上,莫安下。可增蔥白,擘令細也。”

□白肉:“一名‘白□肉’。鹽、豉煮,令向熟,薄切:長二寸半,廣一寸準,甚薄。下新水中,與渾蔥白、小蒜、鹽、豉清。”又:“□葉切,長三寸。與蔥、姜,不與小蒜,□亦可。”

□□法:一名“□肉”,一名“□肉鹽豉”。一如□白肉之法。

魚法:用鯽魚,渾用。軟體魚不用。鱗治。刀細切蔥,與豉、蔥俱下,蔥長四寸。將熟,細切姜、胡芹、小蒜與之。汁色慾黑。無酢者,不用椒。若大魚,方寸準得用。軟體之魚,大魚不好也。

密純煎魚法:用鯽魚,治復中,不鱗。苦酒、蜜中半,和鹽漬魚,一炊久,漉出。膏油熬之,僅赤。渾奠焉。

勒鴨消:細研熬如餅□,熬之令小熟。姜、橘、椒、胡芹、小蒜,並細切,熬黍米糝。鹽、豉汗下肉中復熬,令似熟,色黑。平淡滿奠。兔、雉肉,次好。凡肉,赤理皆可用。勒鴨之小者,大如鳩、鴿,色白也。

鴨煎法:用新成子鴨極肥者,其大如雉。去頭,□治,卻腥翠、五藏,又淨洗,細□如籠肉。細切蔥白,下鹽、豉汁,炒令極熟。下椒、薑末食之。

●菹綠第七十九

《食經》曰:“白菹:鵝、鴨、雞白煮者,鹿骨,斫爲準:長三寸、廣一寸。下杯中,以成清紫菜三四片加上,鹽、醋和肉汁沃之。”又云:“亦細切,蘇加上。”又云:“準訖,肉汁中更煮,亦啖。少與米糝。凡不醋,不紫菜。滿奠焉。”

菹肖法:用□肉、羊、鹿肥者,□葉細切,熬之,與鹽、豉汁。細切菜菹葉,細如小蟲絲,長至五寸,下肉裏。多與菹汁令酢。

蟬脯菹法:“□之,火炙令熟。細擘,下酢。”又云:“蒸之。細切香菜置上。”又云:“下沸湯中,即出,擘,如上香菜蓼法。”

綠肉法:用□、雞、鴨肉,方寸準,熬之。與鹽、豉汁煮之。蔥、姜、橘、胡芹、小蒜,細切與之,下醋。切肉名曰“綠肉”,□、雞、名曰“酸”。

白瀹瀹,煮也,音藥。豚法:用乳下肥豚。作魚眼湯,下冷水和之,□豚令淨,罷。若有□毛,鑷子拔卻,柔毛則剔之。茅藁葉揩洗,刀刮削令極淨。淨揩釜勿令渝,釜,渝則豚黑。絹袋盛豚,酢漿水煮之。系小石,勿使浮出。上有浮沫,數接去。兩沸,急出之,及熱以冷水沃豚。又以茅蒿葉揩令極白淨。以少許面,和水爲麪漿;復絹袋盛豚,系石,於麪漿中煮之。接去浮沫,一如上法。好熟,出,著盆中,以冷水和煮豚麪漿使暖暖,於盆中浸之。然後擘食。皮如玉色,滑而且美。

酸豚法:用乳下豚。□治訖,併骨斬臠之,令片別帶皮。細切蔥白,豉汁炒之,香,微下水,爛煮爲佳。下粳米爲糝。細擘蔥白,並豉汁下之。熟,下椒、醋,大美。

●卷九

●炙法第八十

炙豚法:用乳下豚極肥者,□□俱得。□治一如煮法,揩洗、刮削,令極淨。小開腹,去五藏,又淨洗。以茅茹腹令滿,柞木穿,緩火遙炙,急轉勿住。轉常使周匝,不匝則偏焦也。清酒數塗以髮色。色足便止。取新□膏極白淨者,塗拭勿住。若無新□膏,淨麻油亦得。色同琥珀,又類真金。入口則消,狀若凌雪,含漿膏潤,特異凡常也。

捧或作棒炙:大牛用膂,小犢用腳肉亦得。逼火偏炙一面,色白便割;割□又炙一面。含漿滑美。若四面俱熟然後割,則澀惡不中食也。

腩奴感切炙:羊、牛、□、鹿肉皆得。方寸臠切。蔥白研令碎,和鹽、鼓汁,僅令相淹。少時便炙,若汁多久漬,則□。撥火開,痛逼火,迴轉急炙。色白熱食,含漿滑美。若舉而復下,下而覆上,膏盡肉乾,不復中食。

肝炙:牛、羊、□肝皆得。臠長寸半,廣五分,亦以蔥、鹽、鼓汁腩之。以羊絡肚□素幹反脂裹,橫穿炙之。

牛□炙:老牛□,厚而脆。劃穿,痛蹙令聚,逼火急炙,令上劈裂,然後割之,則脆而甚美。若挽令舒申,微火遙炙,則薄而且□。

灌腸法:取羊盤腸,淨洗治。細□羊肉,令如籠肉,細切蔥白,鹽、喜汁、姜、椒末調和,令鹹淡適口,以灌腸。兩條夾而炙之。割食甚香美。

《食經》曰:“作跳丸炙法:羊肉十斤,□肉十斤,縷切之,生薑三升,橘皮五葉,藏瓜二升,蔥白五升,合搗,令如彈丸。別以五斤羊肉作□,乃下丸炙煮之,作丸也。”

□炙□法:小形□一頭,□開,去骨,去厚處,安就薄處,令調。取肥□肉三斤,肥鴨二斤,合細琢。魚醬汁三合,琢蔥白二升,姜一合,橘皮半合,和二種肉,□肉上,令調平。以重型□□之,相去二寸下□。以竹箬著上,以板覆上,重物迮之。得一宿。明旦,微火炙。以蜜一程式合和,時時刷之。黃赤色便熟。先以雞子黃塗之,今世不復用也。

搗炙法:取肥子鵝肉二斤,□之,不須細□。好醋三合,瓜菹一合,蔥白一合,姜、橘皮各半合,椒二十枚作屑,合和這這,更□令調。裹著充竹□上。破雞子十枚,別取白,先摩之令調,復以雞子黃塗之。唯急火急炙之,便焦,汁出便熟。作一挺,用物如上;若多作,倍之。若無鵝,用肥□亦得也。

搗炙法:取肥子鵝肉二斤,□之,不須細□。好醋三合,瓜菹一合,蔥白一合,姜、橘皮各半合,椒二十枚作屑,合和之,更□令調。裹著充竹□上。破雞子十枚,別取白,先摩之令調,復以雞子黃塗之。唯急火急炙之,使焦,汁出便熟。作一挺,用物如上;若多作,倍之。若無鵝,用肥□亦得也。

銜炙法:取極肥子鵝一頭,淨治,煮令半熟,去骨,□之。和大豆酢五合,瓜菹三合,姜、橘皮各半合,切小蒜一合,魚醬汗二合,椒數十粒作屑。合和,更□令調。取好白魚肉細琢,裹作□,炙之。

作餅炙法:取好白魚,淨治,除骨取肉,琢得三升。熟□肉肥者一升,細琢。酢五合,蔥、瓜菹各二合,姜、橘皮各半合,魚醬汁三合,看鹹淡、多少,鹽之適口。取足作餅,如升盞大,厚五分。熟油微火煎之,色赤便熟,可食。一本:“用椒十枚,作屑和之。”

釀炙白魚法:白魚長二尺,淨治,勿破腹。洗之竟,破背,以鹽之。取肥子鴨一頭,洗治,去骨,細□;酢一升,瓜菹五合,魚醬汁三合,姜、橘各一合,蔥二合,豉汁一合,和,炙之令熟。合取從背、入著腹中,□之如常炙魚法,微火炙半熟,復以少苦酒雜魚醬、豉汁,更刷魚上,便成。

腩炙法:肥鴨,淨治洗,去骨,作臠。酒五合,魚醬汁五合。姜、蔥、橘皮半合,豉汁五合,合和,漬一炊久,便中炙。子鵝作亦然。

□肉□法:好肥□肉作臠,鹽令鹹淡適口。以飯作糝,如作□法。看有酸氣,便可食。

《食次》曰:“□炙:用鵝、鴨、羊、犢、□、鹿、□肉肥者,赤白半,細研熬之。以酸瓜菹、□菹、姜、椒、橘皮、蔥、胡芹細切、鹽、鼓汁,合和肉,丸之。手搦汝角切爲寸半方,以羊、□胳肚□裹之。兩歧簇兩條簇炙之——簇兩臠——令極熟。奠,四臠。牛、雞肉不中用。”

搗炙:一名“筒炙”,一名“黃炙”。用鵝、鴨、□、鹿、□、羊肉。細研熬和調如“□炙”。若解離不成,與少面。竹筒六寸圍,長三尺,削去青皮,節悉淨去以肉薄之,空下頭,令手捉,炙之。欲熟,——小乾,不著手——豎□中,以雞鴨子白手灌之。若不均,可再上白。猶不平者,刀削之。更炙,白燥,與鴨子黃;若無,用雞子黃,加少朱,助赤色。上黃用雞鴨翅毛刷之。急手數轉,緩則壞。既熟,渾脫,去兩頭,六雨斷之。促奠二。若不即用,以蘆荻苞之,束兩頭——布蘆間可五分——可經三五日,不爾則壞。與面則味少,酢多則難著矣。

餅炙:“用生魚,白魚最好,鮎、□不中用。下魚片:離脊肋,仰□几上,手按大頭,以鈍刀向尾割取肉,至皮即止。淨洗,臼中熟舂之,勿食蒜氣。與姜、椒、橘皮、鹽、鼓和。以竹木作圓範,格四寸面,油塗絹藉之。絹從格上下以裝之,按令均平,手捉絹,倒餅膏油中煎之。出鐺,及熱置□上,杯子底按之令拗。將奠,翻仰之。若杯子奠,仰與杯子相應。”又云:“用白肉、生魚等分,細研熬和如上,手團作餅,膏油煎,如作雞子餅。十字解奠之,還令相就如全奠。小者二寸半,奠二。蔥、胡芹生物不得用,用則斑,可增。衆物若是,先停止;若無,亦可用此物助諸物。”

範炙:用鵝、鴨臆肉。如渾,椎令骨碎。與姜、椒、橘皮、蔥、胡芹、小蒜、鹽,豉,切,和,塗肉,渾炙之。斫取臆肉,去骨,奠如白煮之者。

炙蚶:□□上炙之。汁出,去半殼,以小銅□奠之。大,奠六;小,奠八。仰奠。別奠酢隨之。

炙蠣:似炙蚶。汁出,去半殼,三肉共奠。如蚶,別奠酢隨之。

炙車熬:炙如蠣。汁出,去半殼,去屎,三肉一殼。與姜、橘屑,重炙令暖。仰奠四,酢隨之。勿太熟——則□。

炙魚:用小□、白魚最勝。渾用。鱗治,刀細謹無小用大,爲方寸準,不謹。姜、橘、椒、蔥、胡芹、小蒜、蘇、□,細切鍛,鹽、鼓、酢和,以漬魚。可經宿。炙時以雜香菜汗灌之。燥復與之,熟而止。色赤則好。雙奠,不惟用一。

●作宰、奧、糟、苞第八十一

作□肉法:驢、馬、□肉皆得。臘月中作者良,經夏無蟲;餘月作者,必須覆護,不密則蟲生。□臠肉,有骨者,合骨□□。鹽、□、麥□合和,多少量意斟裁,然須鹽、□二物等分,麥□倍少於□。和訖,內甕中,密泥封頭,日曝之。二七日便熟。煮供朝夕食,可以當醬。

作奧肉法:先養宿■令肥,臘月中殺之。□訖,以火燒之令黃,用暖水梳洗之,削刮令淨,刳去五藏。□肪□取脂。肉臠方五六寸作,令皮肉相兼,著水令相淹漬,於釜中□之。肉熟,水氣盡,更以向所□肪膏煮肉。大率脂一升,酒二升,鹽三升,令脂沒肉,緩火煮半日許乃佳。漉出甕中,餘膏仍瀉肉甕中,令相淹漬。食時,水煮令熟,而調和之如常肉法。尤宜新韭“爛拌”。亦中炙啖,其二歲□,肉未堅,爛壞不任作也。

作糟肉法:春夏秋冬皆得作。以水和酒糟,搦之如粥,著鹽令鹹。內捧炙肉於糟中。著屋下陰地,飲酒食飯,皆炙啖之。暑月得十日不臭。

苞肉法:十二月中殺□,經宿,汁盡□□時,割作捧炙形,茅、菅中苞之。無菅、茅,稻稈亦得。用厚泥封,勿令裂;裂覆上泥。懸著屋外北陰中,得至七八月,如新殺肉。

《食經》曰:“作犬□從攝反法:犬肉三十斤,小麥六升,白酒六升,煮之令三沸。易湯,更以小麥、白酒各三升,煮令肉離骨,乃擘。雞子三十枚著肉中。便裹肉,甑中蒸,令雞子得乾,以石迮之。一宿出,可食。名曰‘犬□’。”

《食次》曰:“苞□法:用牛、鹿頭,肫蹄,折煮。柳葉細切,擇去耳、口、鼻、舌,又去惡者,蒸之。別切□蹄——蒸熟,方寸切——熟雞鴨卵、姜、椒、橘皮、鹽,就甑中和之。仍復蒸之,令極爛熟。一升肉,可與三鴨子,別復蒸令軟。以苞之:用散茅爲束附之,相連必致令裹。大如□雍,小如人腳□腸。大,長二尺;小,長尺半。大木迮這,令平正,唯重爲佳。冬則不入水。夏作,小者不迮,用小板挾之:一處與板兩重,都有四板,以繩通體纏之,兩頭與楔楔蘇結反之兩板之間,楔宜長薄,令中交度,如楔車軸法,強打不容則止。懸井中,去水一尺許。若急待,內水中。用時去上白皮。名曰‘水□’。”

又云:“用牛、□肉,煮切之如上。蒸熟,出置白茅上,以熟煮雞子白三重間之,即以茅苞,細繩□束,以兩小板挾之,急束兩頭,懸井水中。經一日許,方得。”

又云:“藿葉薄切,蒸。將熟,破生雞子,並細切姜、橘,就甑中和之。蒸、苞如初。奠如‘白□’——一名‘迮□’是也。”

●餅法第八十二

《食經》曰:“作餅酵法:酸漿一斗,煎取七升;用粳米一升著漿,遲下火,如作粥。

“六月時,溲一石面,著二升;冬時,著四升作。”

作白餅法:面一石。白米七八升,作粥,以白酒六七升酵中,著火上。酒魚眼沸,絞去滓,以和麪。面起可作。

作燒餅法:面一斗。羊肉二斤,蔥白一合,帶頭汁及鹽,熬令熟,炙之。面當令起。

髓餅法:以髓脂、蜜,合和麪。厚四一分,廣六七寸。便著胡餅□中,令熟。勿令反覆。餅肥美,可經久。

《食次》曰:“粲:一名‘亂積’。用秫稻米,絹羅之。蜜和水,水蜜中半,以和米屑。厚薄令竹杓中下——先試,不下,更與水蜜。作竹杓:容一升許,其下節,□作孔。竹杓中,下瀝五升鐺裏,膏脂煮之。熟,三分之一鐺中也。”

膏環:一名“□□”。用秫稻米屑,水、蜜溲之,強澤如湯餅面。手搦團,可長八寸許,屈令兩頭相就,膏油煮之。

雞鴨子餅:破寫甌中,不與鹽。鍋鐺中膏油煎之,令成團餅,厚二分。全奠一。

細環餅、截餅:環餅一名“寒具”。截餅一名“蠍子”。皆須以蜜調水溲麪。若無蜜,煮棗取汁,牛羊脂膏亦得;用牛羊乳亦好,令餅美脆。截餅純用乳溲者,入口即碎,脆如凌雪。

□□:起面如上法。盤水中浸劑,於漆盤背上水作者,省脂,亦得十日軟,然久停則堅。

乾劑於腕上手挽作,勿著勃。入脂浮出,即急翻,以杖周正之,但任其起,勿刺令穿。熟乃出之,一面白,一面赤,輪緣亦赤,軟而可愛。久停亦不堅。若待熟始翻,杖刺作孔者,泄其潤氣,堅硬不好。法須甕盛,溼布蓋口,則常有潤澤,甚佳。任意所便,滑而且美。

水引、□□法:細絹篩面,以成調肉□汁,待冷溲之。

水引:□如箸大,一尺一斷,盤中盛水浸,宜以手監鐺上,□令薄如韭葉,逐沸煮。

□□:□如大指許,二寸一斷,著水盆中浸,宜以手向盆旁□使極薄,皆急火逐沸熟煮。非直光白可愛,亦自滑美殊常。

切面粥、一名“□子面”。□盧貨反□蘇貨反粥法:剛溲麪,揉令熟,大作劑,□餅粗細如小指大。重縈於乾面中,更□如粗箸大。截斷,切作方□。簸去勃,甑裏蒸之。氣餾,勃盡,下著陰地淨席上,薄攤令冷,□散,勿令相黏。袋盛,舉置。須即湯煮,別作□澆,堅而不泥。冬天一作得十日。

□□:以粟飯□,水浸,即漉著面中,以手向簸箕痛□,令均如胡豆。揀取均者,熟蒸,曝乾。須即湯煮,笊籬漉出,別作□澆,甚滑美。得一月日停。

粉餅法:以成調肉□汁,接沸溲英粉,若用粗粉,脆而不美;不以湯溲,則生不中食。如環餅面,先剛溲,以手痛揉,令極軟熟;更以□汁溲,令極澤鑠鑠然。割取牛角,似匙面大,鑽作六七小孔,僅容粗麻線。若作“水引”形者,更割牛角,開四五孔,僅容韭葉。取新帛細□兩段,各方尺半,依角大小,鑿去中央,綴角著□。以鑽鑽之,密綴勿令漏粉。用訖,洗,舉,得二十年用。裹盛溲粉,斂四角,臨沸湯上搦出,熟煮。□澆。若著酪中及胡麻飲中者,直類玉色,積稹著牙,與好面不殊。一名“搦餅”。著酪中者,直用白湯溲之,不須肉汁。

豚皮餅法:一名“餅”。湯溲粉,令如薄粥。大鐺中煮湯;以小杓子挹粉著銅鉢內,頓鉢著沸湯中,以指急旋鉢,令粉悉著鉢中四畔。餅既成,仍挹鉢傾餅著湯中,煮熟。令漉出,著冷水中。酷似豚皮。□澆、麻、酪任意,滑而且美。

治面砂□初飲反法:簸小麥,使無頭角,水浸令液。漉出,去水,瀉著面中,拌使均調。於布巾中良久□動之,土末悉著麥,於面無損。一石面,用麥三升。

《雜五行書》曰:“十月亥日食餅,令人無病。”

●■飠壹法第八十三

《風土記》注云:“俗先以二節一日,用菰葉裹黍米,以淳濃灰汁煮之,令爛熟,於五月五日、夏至啖之。黏黍一名‘□’,一曰‘角黍’,蓋取陰陽尚相裹未分散之時象也。”

《食經》雲:“粟黍法:先取稻,漬之使釋。計二升米,以成粟一斗,著竹□內,米一行,粟一行,裹,以繩縛。其繩相去寸所一行。須釜中煮,可炊十石米間,黍熟。”

《食次》曰:“□:用秫稻米末,絹羅,水、蜜溲之,如強湯餅面。手搦之,令長尺餘,廣二寸餘。四破,以棗、慄肉上下著之遍,與油塗竹箬裹之,爛蒸。奠二,箬不開,破去兩頭,解去束附。”

●煮冥第八十四

煮□:《食次》曰:“宿客足,作□□蘇革反。□末一升,以沸湯一升沃之;不用膩器。斷箕漉出滓,以□□舂取勃。勃,別出一器中。折米白煮,取汗爲白飲,以飲二升投□汁中。——又云:合勃下飲訖,出勃。□汁復悉寫釜中,與白飲合煮,令一沸,與鹽。白飲不可過一□。——折米弱炊,令相著,盛飯甌中,半奠,杓抑令偏著一邊,以□汁沃之,與勃。”

又云:“□末以二升,小器中沸湯漬之。折米煮爲飯,沸,取飯中汁升半。折箕漉□出,以飲汗當向□汁上淋之,以□□舂取勃,出別勃置。復著折米瀋汁爲白飲,以□汁投中。鮭奠如常,食之。”

又云:“若作倉卒難造者,得停西□□最勝。”

又云:“以勃少許投白飲中;勃若散壞,不得和白飲,但單用□汁焉。”

●醴酪第八十五

煮醴酪:昔介子推怨晉文公賞從亡之勞不及己,乃隱於介休縣綿上山中。其門人憐之,懸書於公門。文公寤而求之,不獲,乃以火焚山。推遂抱樹而死。文公以綿上之地封之,以旌善人。於今介山林木,遙望盡黑,如火燒狀,又有抱樹之形。世世祠祀,頗有神驗。百姓哀之,忌日爲之斷火,煮醴要不得而食之,名曰“寒食”,蓋清明節前一日是也。中國流行,遂爲常俗。然麥粥自可御暑,不必在寒食。世有能此粥者,聊復錄耳。

治釜令不渝法:常於諳信處買取最初鑄者,鐵精不渝,輕利易燃。其渝黑難燃者,皆是鐵滓鈍濁所致。治令不渝法:以繩急束蒿,斬兩頭令齊。著水釜中,以乾牛屎燃釜,湯暖,以蒿三遍淨洗。抒卻水,乾燃使熱。買肥□肉脂合皮大如手者三四段,以脂處處遍揩拭釜,察作聲。復著水痛疏洗,視汁黑如墨,抒卻。更脂拭,疏洗。如是十遍許,汁清無復黑,乃止;則不復渝。煮杏酪,煮餳,煮地黃染,皆須先治釜,不爾則黑惡。

煮醴法:與煮黑餳同。然須調其色澤,令汁味淳濃,赤色足者良。尤宜緩火,急則焦臭。傳曰:“小人之交甘若醴”,疑謂此,非醴酒也。

煮杏酪粥法:用宿□麥,其春種者則不中。預前一月,事麥折令精,細簸□。作五六等,必使別均調,勿令粗細相雜,其大如胡豆者,粗細正得所。曝令極乾。如上治釜訖,先煮一釜粗粥,然後淨洗用之。打取杏人,以湯脫去黃皮,熟研,以水和之,絹濾取汁。汁唯淳濃便美,水多則味薄。用乾牛糞燃火,先煮杏人汁,數沸,上作豚腦皺然後下□麥米。唯須緩火,以匕徐徐攪之,勿令住。煮令極熟,剛淖得所,然後出之。預前多買機關報瓦盆子容受二斗者,抒粥著盆子中,仰頭勿蓋。粥色白如凝脂,米粒有類青玉。停至四月八日亦不動。渝釜令粥黑,火急則焦期刊,舊盆則不滲水,覆蓋則解離。其大盆盛者,數卷居萬反亦生水也。

●飧飯第八十六

作粟飧法:□米欲細而不碎。碎則濁而不美。□訖即炊。經宿則澀。淘必宜淨。十遍以上彌佳。香漿和暖水浸□,少時,以手□,無令有塊。復小停,然後壯。凡停□,冬宜久,夏少時,蓋以人意消息之。若不停□,則飯堅也。投飧時,先調漿令甜酢適口,下熱飯於漿中,尖出便止。宜少時住,勿使撓攪,待其自解散,然後撈盛,飧便滑美。若下飯即攪,令飯澀。

折粟米法:取香美好谷脫粟米一石,勿令有碎雜。於木槽內,以湯淘,腳踏;瀉去瀋,更踏;如此十遍,隱約有七鬥米在,便止。漉出,曝乾。炊時,又淨淘。下□時,於大盆中多著冷水,必令冷徹米心,以手□□,良久停之。折米堅實,必須弱炊故也,不停則硬。投飯調漿,一如上法。粒似青玉,滑而且美。又甚堅實,竟日不飢。弱炊作酪粥者,美於粳米。

作寒食漿法:以三朋中清明前,夜炊飯,雞向鳴,下熟熱飯於甕中,以向滿爲限。數日後便酢,中飲。因家常炊次,三四日輒以新炊飯一碗□之。第取漿,隨多少即新汲冷水添之。訖夏,飧漿並不敗而常滿,所以爲異。以二程式,得解水一升,水冷清俊,有殊於凡。

令夏月飯甕、井口邊無蟲法:清明節前二日夜,雞鳴時,炊黍熟,取釜湯遍洗井口、甕邊地,則無馬□,百蟲不近井、甕矣。甚是神驗。

治旱稻赤米令飯白法:莫問冬夏,常以熱湯浸米,一食久,然後以手□之。湯冷,瀉去,即以冷水淘汰,□取白乃止。飯色潔白,無異清流之米。

又,□赤稻一臼,米里著蒿葉一把,白鹽一把,合□之,即絕白。

《食經》曰:“作面飯法:用面五升,先乾蒸,攪使冷。用水一升。留一升面,減水三合;以七合水,溲四升面,以手擘解。以飯,一升麪粉粉乾下。稍切取,大如慄顆。訖,蒸熟。下著節中,更蒸之。”

作粳米糗□法:取粳米,汰灑,作飯,曝令燥。搗細,磨,粗細作兩種折。

粳米棗□法:炊飯熟爛,曝令乾,細篩。用棗蒸熟,迮取膏,溲□。率一程式□,用棗一升。

崔□曰:“五月多作□,以供出入之糧。”

菰米飯法:菰谷盛韋囊中;搗瓷器爲屑,勿令作末,內韋囊中令滿,板上揉之取米。一作可用升半。炊如稻米。

胡飯法:以酢瓜菹長切,□炙肥肉,生雜菜,內餅中急□,□用兩卷,三截,還令相就,並六斷,長不過二寸。別奠“飄□”隨之。細切胡芹、蓼下酢中爲“飄□”。

《食次》曰:“折米飯:生折,用冷水,用雖好,作甚難。蒯苦怪反米飯。蒯者,背洗米令淨也。”

●素食第八十七

《食次》曰:“蔥韭羹法:下油水中煮蔥、韭——五分切,沸俱下。與胡芹、鹽、豉、研米糝——粒大如粟米。”

瓠羹:下油水中煮極熟——瓠體橫切,厚三分,沸而下。與鹽、豉、胡芹。累奠之。

油豉:豉三合,油一升,酢五升,姜、橘皮、蔥、胡芹、鹽,全和,蒸。蒸熟。更以油五升,就氣上灑之。訖,即合甑覆瀉甕中。

膏煎昆菜:以燥菜下油中煎之,可食則止。擘奠如脯。以豉三升煮之,□箕漉取汁,用沃米,令上諧可走蝦。米釋,漉出——停米豉中,夏可半日,冬可一日,出米。蔥、薤等寸切,令得一石許,胡芹寸切,令得一升許,油五升,合和蒸之,可分爲兩甑蒸之。氣餾,以豉汁五升灑之。凡三過三灑,可經一炊久。三灑豉汁,半熟,更以油五升灑之,即下。用熱食。若不即食,重蒸,取氣出。灑油之後,不得停竈上;則漏去油。重蒸不宜久,久亦漏油。尊訖,以姜、椒末粉之。溲甑亦然。

□音蘇託飯:託二斗,水一石。熬白米三升,令黃黑,合託,三沸。絹漉取汁,澄清,以□一升投中。無□,與油二升,□託好。一升,次“檀託”,一名“託中價”。

蜜姜:生薑一斤,淨洗,颳去皮,□子切,不患長,大如細漆箸。以水二升,煮令沸,去沫。與蜜二升煮,復令沸,更去沫。□子盛,合汁減半奠;用箸,二人共。無生薑,用乾姜,法如前,唯切欲極細。

□瓜瓠法:冬瓜、越冬、瓠,用毛未脫者,毛脫即堅。漢瓜用極大饒肉者,皆削去皮,作方臠,廣一寸,長三寸。偏宜□肉,肥羊肉亦佳;肉須別煮令熟,薄切。蘇油亦好。特宜菘菜。蕪菁、肥葵、韭等皆得。蘇油,宜大用莧菜。細擘蔥白,蔥白欲得多於菜。無蔥,薤白代之。渾鼓、白鹽、椒末。先佈菜於銅鐺底,次肉,無肉以蘇油代之。次瓜,次瓠,次蔥白、鹽、豉、椒末,如是次第重布,向滿爲限。少下水,僅令相淹漬。□令熟。

又□漢瓜法:直以香醬、蔥白、麻油□之。勿下水亦好。

□菌其殞反法:菌,一名“地雞”,口未開,內外全白者佳;其口開裏黑者,臭不堪食。其多取欲經冬者,收取,鹽汁洗去土,蒸令氣餾,下著屋北陰乾之。當時隨食者,取即湯□去腥氣,擘破。先細切蔥白,和麻油,蘇亦好。熬令香;復多擘蔥白,渾豉、鹽、椒末,與菌俱下,□之。宜肥羊肉;雞、□肉亦得。肉□者,不須蘇油。肉亦先熟煮,薄切,重重布之如“□瓜瓠法”,唯不著菜也。

□瓜瓠、菌,雖有肉、素兩法,然此物多充素食,故附素條中。

□茄子法:用子未成者,子成則不好也。以竹刀骨刀四破之,用錢則渝黑。湯□去腥氣。細切蔥白,熬油令香;蘇彌好。香醬清、擘蔥白與茄子俱下,□令熟。下椒、薑末。

●作菹、藏生菜法第八十八

葵、菘、蕪菁、蜀芥鹹菹法:收菜時,即擇取好者,菅、蒲束之。作鹽水,令極鹹,於鹽水中洗菜,即內甕中。若先用淡水洗者,菹爛。其洗菜鹽水,澄取清者,瀉著甕中,令沒菜把即止,不復調和。菹色仍青,以水洗去鹹汁,煮爲茹,與生菜不殊。

其蕪菁、蜀芥二種,三日抒出之。粉黍米,作粥清;搗麥□作末,絹篩。佈菜一行,以□末薄坌之,即下熱粥清。重重如此,以滿甕爲限。其佈菜法:每行必莖葉顛倒安之。舊鹽汁還瀉甕中。菹色黃而味美。

作淡菹,用黍米粥清,及麥□末,味亦勝。

作湯菹法:菘菜佳,蕪菁亦得。收好菜,擇訖,即於熱湯中□出之。若菜已萎者,水洗,漉出,經宿生之,然後湯□。□訖,冷水中濯之,鹽、醋中。熬胡麻油著,香而且脆。多作者,亦得至春不敗。

□菹法:菹,菜也。一曰:菹不切曰“□菹”。用乾蔓菁,正月中作。以熱湯浸菜冷柔軟,解辮,擇治,淨洗。沸湯□,即出,於水中淨洗,復作鹽水暫度,出著箔上。經宿,菜色生好。粉黍米粥清,亦用絹篩麥□末,澆菹佈菜,如前法;然後粥清不用大熱。其汁才令相淹,不用過多。泥頭七日,便熟。菹甕以穰茹之,如釀酒法。

作卒菹法:以酢漿煮葵菜,擘之,下酢,即成菹矣。

藏生菜法:九月、十月中,於牆南日陽中掘作坑,深四五尺。取雜菜,種別布之,一行菜,一行土,去坎一尺許,便止。以穰厚覆之,得經冬。須即取,粲然與夏菜不殊。

《食經》作葵菹法:“擇燥葵五斛,鹽二斗,水五斗,大麥乾飯四鬥,合瀨:案葵一行,鹽、飯一行,清水澆滿。七日黃,便成矣。”

作菘鹹菹法:水四鬥,鹽三升,攪之,令殺菜。又法:菘一行,女□間之。

作酢菹法:三石甕。用米一斗,搗,攪取汁三升;煮滓作三升粥。令內菜甕中,輒以生漬汁及粥灌之。一宿,以青蒿、薤白各一行,作麻沸湯,澆之,便成。

作菹消去:用羊肉二十斤,肥□肉十斤,縷切之。菹二升,菹根五升,豉汁七升半,切蔥頭五升。

蒲菹:《詩義疏》曰:“蒲,深蒲也。《周禮》以爲菹。謂蒲始生,取其中心入地者,□,大如匕柄,正白,生啖之,甘脆;又煮,以苦酒浸之,如食□法,大美。今吳人以爲菹,又以爲□。”

世人作葵菹不好,皆由葵大脆通行證也。菹菘,以社前二十日種之;葵,社前三十日種之。使葵至藏,皆欲生花乃佳耳。葵經十朝苦霜,乃採之。秫米爲飯,令冷。取葵著甕中,以向飯沃之。欲令色黃,煮小麥時時□桑葛反之。

崔□曰:“九月,作葵菹。其歲溫,即待十月。”

《食經》曰:“藏瓜法:取白米一斗,□中熬之,以作糜。下鹽,使鹹淡適口,調寒熱。熟拭瓜,以投其中,密塗甕。此蜀人方,美好。又法:取小瓜百枚,豉五升,鹽三程式。破,去瓜子,以鹽布瓜片中,次著甕中,綿其口。三日鼓氣盡,可食之。”

《食經》藏越瓜法:“糟一斗,鹽三升,淹瓜三宿。出,以布拭之,復淹如此。凡瓜欲得完,慎勿傷,傷便爛,以布囊就取之,佳。豫章郡人晚種越瓜,所以味亦異。”

《食經》藏梅瓜法:“先取霜下老白冬瓜,削去皮,取肉方正薄切如手板。細施灰,羅瓜著上,復以灰覆之。煮□皮、烏梅汁著器中。細切瓜,令方三分,長二寸,熟□之,以投梅汁。數日可食。以醋石榴了著中,並佳也。”

《食經》曰:“樂安令徐肅藏瓜法:取越瓜細者,不操拭,勿使近水,鹽之令鹹。十日許,出,拭之,小陰乾□之,仍內著盆中。作和法:以三升赤小豆,三升秫米,並炒之,令黃,合舂,以三鬥好酒解之。以瓜投中,密塗。乃經年不敗。”

崔□曰:“大暑後六日,可藏瓜。”

《食次》曰:“女□:秫稻米三鬥,淨淅,炊爲飯——軟炊。停令極冷,以□範中用手餅之。以青蒿上下奄之,置牀上,如作麥□法。三七二十一日,開看,遍有黃衣則止。三七日無衣,乃停,要須衣遍乃止。出,日中曝之。燥則用。”

釀瓜菹酒法:秫稻炷石,麥□成□隆隆二斗,女□成□平一斗。釀法:須消化,復以五升米□之;消化,復以五升米□之。再□酒熟,則用,不迮出。瓜,鹽揩,日中曝令皺鹽和暴糟中停三宿,度內女□酒中爲佳。

“瓜菹法:採越瓜,刀子割;摘取,勿令傷皮。鹽揩數遍,日曝令皺。先取四月白酒糟鹽和,藏之。數日,又過著大酒糟中,鹽、蜜、女□和糟,雙又藏泥□中,唯久佳。”又云:“不入白酒糟亦得。”又云:“大酒接出清,用醅,若一石,與鹽三升,女□三升,蜜三升。女□曝令燥,手□令解,渾用。女□者,麥黃衣也。”又云:“瓜淨洗,令燥,鹽揩之。以鹽和酒糟,令有鹽味,不須多,合藏之,密泥□口。軟而黃,便可食。大者六破,小者四破,五寸斷之,廣狹盡瓜之形。”又云:“長四寸,廣一寸。仰奠四片。瓜用小而直者,不可用□。”

瓜芥菹:用冬瓜,切長三寸,廣一寸,厚二分。芥子,少與胡芹子,合熟研,去滓,與好酢,鹽之,下瓜。唯久益佳也。

湯菹法:用少菘、蕪菁,去根,暫經沸湯,及熱與鹽、酢。渾長者,依杯截。與酢,並和菜汁;不爾,太酢。滿奠之。

苦筍紫菜菹法:筍去皮,三寸斷之,細縷切之;小者手捉小頭,刀削大頭,唯細薄,隨置水中。削訖,漉出,細切紫菜和之。與鹽、酢、乳。用半奠。紫菜,冷水漬,少久自解。但洗時勿用湯,湯洗則失味矣。

竹菜菹法:菜生竹林下,似芹,科大而莖葉細,生極□。淨洗,暫經沸湯,速出,下冷水中,即搦去水,細切。又胡芹、小蒜,亦暫經沸湯,細切,和之。與鹽、醋。半奠春用至四月。

□菹法:□去土、毛、黑惡者,不洗,暫經沸湯即出。多少與鹽。一升,以暖米清瀋汁淨洗之,及暖即出,漉下鹽、酢中。若不及熱,則赤壞之。又,湯撩蔥白,即入冷水,漉出,置□中,並寸切,用米。若□子奠,□奠節,料理接奠,各在一邊,令滿。

菘根□菹法:菘,淨洗遍體,須長切,方如□子,長三寸許。束根,入沸湯,小停出,及熱與鹽、酢。細縷切橘皮和之。料理,半奠之。

□呼幹反菹法:淨洗,縷切三寸長許,束爲小把,大如篳篥。暫經沸湯,速出之,及熱與鹽、酢,上加胡芹子與之。料理令直,滿奠之。

胡芹小蒜菹法:並暫經小沸湯出,下冷水中,出之。胡芹細切,小蒜寸切,與鹽、酢。分半奠,青白各在一邊。若不各在一邊,不即入於水中,則黃壞,滿奠。

菘根蘿蔔菹法:淨洗通體,細切長縷,束爲把,大如十張紙卷。暫經沸湯即出,多與鹽,二升暖湯合把手按之。又,細縷切,暫經沸湯,與橘皮和,乃暖與則黃壞。料理滿奠。□菘、蔥、蕪菁根悉可用。

紫菜菹法:取紫菜,冷水漬令釋,與蔥菹合盛,各在一邊,與鹽、酢。滿奠。

“蜜姜法:用生薑,淨洗,削治,十月酒糟中藏之。泥頭十日,熟。出,水洗。內蜜中。大者中解,小者渾用。豎奠四。”又云:“卒作:削治,蜜中煮之,亦可用。”

“梅瓜法:用大冬瓜,去皮、穰,□子細切,長三寸,□細如研餅。生布薄絞去汁,即下□汁,令小暖。經宿,漉出。煮一升烏梅,與水二升,取一升餘,出梅,令汁清澄。與蜜三升,□汁三升,生橘二十枚——去皮核取汁——復和之,合煮兩沸,去上沫,清澄令冷。內瓜訖,與石榴酸者、懸鉤子、廉姜屑。石榴、懸鉤,一杯可下十度。皮嘗看,若不大澀,□子汁至一升。”又云:“烏梅漬汁淘。石榴、懸鉤,一奠不過五六。煮熟,去□皮。□一升,與水三升,煮取升半,澄清。”

“梨菹法:先作漤盧感反:用小梨,瓶中水漬,泥頭,自秋至春。至冬中,須亦可用。——又云:一月日可用。——將用,去皮,通體薄切,奠之,以梨漤汁,投少蜜,令甜酢。以泥封之。若卒作,切梨如上,五梨半用苦酒二升,湯二升,合和之,溫令不熱,下,盛。一奠五六片,汁沃上,至半。以□置杯旁。夏停不過五日。又云:卒作,煮棗亦可用之。”

木耳菹:取棗、桑、榆、柳樹邊生猶軟溼者,乾即不中用。柞木耳亦得。煮五沸,去腥汁,出置冷水中,淨洮。又著酢漿水中,洗出,細縷切。訖,胡荽、蔥白,少著,取香而已。下豉汁、醬清及酢,調和適口,下姜、椒末。甚滑美。

□菹法:《毛詩》曰:“薄言采芑。”毛雲:“菜也。”《詩義疏》曰:“□,似苦菜,莖青;摘去葉,白汁出。甘脆可食,亦可爲茹。青州謂之‘芑’。西河、□門□尤美,時人戀戀,不能出塞。”

蕨:

《爾雅》雲:“蕨,鱉。”郭璞注云:“初生無葉,可食。《廣雅》曰‘紫□’,非也。”

《詩義疏》曰:“蕨,山菜也;初生似蒜莖,紫黑色。二月中,高八九寸,老有葉,瀹爲茹,滑美如葵。今隴西、天水人,及此時而乾收,秋冬嘗之;又云以進御。三月中,其端散爲三枝,枝有數葉,葉似青蒿,長□堅強,不可食。擊、秦曰‘蕨’;齊、魯曰‘鱉’,亦謂‘蕨’。”

又澆之。

《食經》曰:“藏蕨法:先洗蕨,把著器中,蕨一行,鹽一行,薄粥沃之。一法:以薄灰淹之,一宿,出,觸眼湯瀹之。出□,內糟中。可至蕨時。”

“蕨菹:取蕨,暫經湯出;小蒜亦然。令細切,與鹽、酢。”又云:“蒜,蕨俱寸切之。”

荇:字或作□。《爾雅》曰:“□,接餘。其葉,苻。”郭璞注曰:“叢生水中,葉圓,在莖端,長短隨水深淺。江東菹食之。”

《毛詩周南國風》曰:“參差荇菜,左右流之。”毛注云:“接餘也。”《詩義疏》曰:“接餘,其莖白;葉紫赤,正圓,徑寸餘,浮在水上;根在水底。莖與水深淺等,大如□股,上青下白,以苦酒浸之爲菹,脆美,可案酒。其華爲蒲黃色。”

●餳第八十九

史游《急就篇》雲:“饊生但反、飴、餳。”

《楚辭》曰:“炬妝、蜜餌,有□□。”□□亦餳也。

柳下惠見飴曰:“可以養老。”然則飴□可以養老自幼,故錄之也。

煮白餳法:用白芽散櫱佳;其成餅者,則不中用。用不渝釜,渝則餳黑。釜必磨治令白淨,勿使有膩氣。釜上加甑,以防沸溢。乾櫱末五升,殺米一石。

米必細□,數十遍淨淘,炊爲飯。蒐集去熱氣,及暖於盆中以櫱末和之,使均調。臥於□甕中,鐵以手按,撥平而已。以被覆盆甕,令暖,冬則穰茹。冬須鬮日,夏即半日許,看米消減離甕,作魚眼沸湯以淋之,令糟上水深一尺許,乃上下水洽訖,向一食頃,使拔□取汁煮之。

每沸,輒益兩杓。尤宜緩火,火急則焦氣。盆中汁盡,量不復溢,便下甑。一人專以杓揚之,勿令住手,手住則餳黑。量熟,止火。良久,向冷,然後出之。

用粱米、稷米者,餳如水精色。

黑餳法:用青芽成餅□。□末一斗,殺米一石。餘法同前。

琥珀餳法:小餅如□石,內外明徹,色如琥珀。用大麥□末一斗,殺米一石。餘並同前法。

煮□法:用黑餳□末一斗六升,殺米一石。臥、煮如法。但以蓬子押取汁,以匕匙紇紇攪之,不須揚。

《食經》作飴法:“取黍米一石,炊作黍,著盆中。□末一斗攪和。一宿,則得一斛五斗。煎成飴。”

崔□曰:“十月,先冰凍,作京餳,煮暴飴。”

《食次》曰:“白繭糖法:熟炊秫稻米飯,及熱於杵臼淨者舂之爲□,須令極熟,勿令有米粒。幹爲餅:法,厚二分許。日曝小燥,刀直□爲長條,廣二分;乃斜裁之,大如棗核,兩頭尖。更曝令極燥,膏油煮之。熟,出,糖聚丸之;一丸不過五六枚。”又云:“手索□,□細如箭□。日曝小燥,刀斜截,大如棗核。煮,丸,如上法。丸大如校覈。半奠,不滿之。”

黃繭糖,白秫米,精舂,不簸淅,以梔子漬米取色。炊、舂爲□;□加蜜。餘一如白□。作繭,煮,及奠,如前。

●煮膠第九十

煮膠法:煮膠要用二月、三月、九月、十月,餘月則不成。熱則不凝,無作餅。寒則凍□,令膠不黏。

沙牛皮、水牛皮、□皮爲上,驢、馬、駝、騾皮爲次。其膠勢力,雖復相似,但驢、馬皮薄毛多,膠少,倍費樵薪。破皮履、鞋底、格椎皮、靴底、破鞍、□,但是生皮,無問年歲久遠,不腐爛者,悉皆中煮。然新皮膠色明淨而勝,其陳久者固宜,不如新者。其脂□、鹽熟之皮,則不中用。譬如生鐵,一經柔熟,永無□鑄之理,無爛汁故也。唯欲舊釜大而不渝者。釜新則燒令皮著底,釜小費薪火,釜渝令膠色黑。

法:於井邊坑中,浸皮四五日,令極液。以水淨洗濯,無令有泥。片割,著釜中,不須削毛。削毛費功,於膠無益,凡水皆得煮;然鹹苦之水,膠乃更勝。長作木匕,匕頭施鐵刃,時時徹底攪之,勿令著底。匕頭不施鐵刃,雖攪不徹底,不徹底則焦,焦則膠惡,是以尤須數數攪之。水少更添,常使滂沛。經宿□時,勿令絕火。候皮爛熟,以匕瀝汁,看末後一珠,微有黏勢,膠便熟矣。爲過傷火,令膠焦。取淨乾盆,置竈□丁果反上,以漉米牀加盆,布蓬草於牀上,以大杓挹取膠汁,瀉著蓬草上,濾去滓穢。挹時勿停火。火停沸定,則皮膏汁下,挹不得也。淳熟汁盡,更添水煮之;攪如初法。熟復挹取。看皮垂盡,著釜焦黑,無復黏勢,乃棄去之。

膠盆向滿,舁著空靜處屋中,仰頭令凝。蓋則氣變成水,令膠解離。凌旦,合盆於席上,脫取凝膠。口溼細緊線以割之。其近盆底土惡之處,不中用者,割卻少許。然後十字坼破之,又中斷爲段,較薄割爲餅。唯極薄爲佳,非直易乾,又色似琥珀者好。堅厚者既難燥,又見黯黑,皆爲膠惡也。近盆末下,名爲“笨膠”,可以建車。近盆末上,即是“膠清”,可以雜用。最上膠皮如粥膜者,膠中之上,第一黏好。

先於庭中豎槌,施三重箔□,令免狗鼠,於最下箔上,佈置膠餅,其上兩重,炎作蔭涼,並□霜露。膠餅雖凝,水汁未盡,見日即消;霜露□濡,復難乾燥。旦起至食時,捲去上箔,令膠見日;凌旦氣寒,不畏消釋;霜露之潤,見日即乾。食後還復舒箔爲蔭。雨則內敞屋之下,則不須重箔。四五日□□時,繩穿膠餅,懸而日曝。

極乾,乃內屋內,懸紙籠之。以防青蠅塵土之污。夏中雖軟相著,至八月秋涼時,日中曝之,還復堅好。

●筆墨第九十一

筆法:韋仲將《筆方》曰:“先次以鐵梳梳兔毫有羊青毛,去其穢毛,蓋使不髯。茹訖,各別之。綿用梳掌痛拍整齊毫鋒端,本各作扁,極令均調平好,用衣羊青毛——縮羊青毛去兔毫頭下二分許。我後合扁,卷令極圓。訖,前頡之。”

“以所整羊毛中截,有衣中心——名曰‘筆柱’,或曰‘墨池’、‘承墨’。複用毫青衣羊青毛外,發作柱法,使中心齊,亦使平均。前頡,內管中,寧隨毛長者使深。寧小不大。筆之大要也。”

合墨法:好醇煙,搗訖,以細絹篩——於□內篩去草莽若細沙、不埃。此物至輕微,不宜露篩,喜失飛去,不可不慎。墨□一斤,以好膠五兩,浸□和心反皮汁中。□,江南樊雞木皮也;共皮入水綠色,解膠,又益墨色。可下雞子白——去黃——五顆。亦以真珠砂一兩,麝香一兩,雖治,細篩,都合調。下鐵臼中,寧剛不宜澤,搗三萬杵,杵多益善。合墨不得過二月、九月,溫時敗臭,寒則難乾潼溶,見風自解碎。重不得過三二兩。墨之大訣如此。這小不大。

●卷十

●五穀、果瓜菜茹非中國物產者

聊以存其名目,記其怪異耳。爰及山澤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種者,悉附於此。

○五穀一

《山海經》曰:“廣都之野,百穀自生,冬夏播琴。”郭璞注曰:“播琴,猶言播種,方俗言也。”“爰有膏稷、膏黍、膏菽。”郭璞注曰:“言好味,滑如膏。”

《博物志》曰:“扶海洲上有草,名曰‘□’。其實如大麥,從七月熟,人斂獲,至冬乃訖。名曰‘自然谷’,或曰‘禹餘糧’。”又曰:“地三年種蜀黍,其後七年多□。”

○稻二

異物志曰:“稻,一歲夏冬再種,出交趾。”

俞益期《□》曰:“交趾稻再熟也。”

○禾三

《廣志》曰:“梁禾,蔓生,實如葵子。米粉白如面,可爲□粥。牛食以肥。六月種,九月熟。”

“感禾,扶疏生,實似大麥。”

“揚禾,似□,粒細。左折右炊,停則牙生。此中國巴禾——木稷也。”

“大禾,高丈餘,子如小豆,出粟特國。”

《山海經》曰:“崑崙墟,……上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郭璞曰:“木禾,穀類也。”

《呂氏春秋》曰:“飯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陽山之□。”

《魏書》曰:“烏丸地宜青□。”

○麥四

《博物志》曰:“人啖麥橡,令人多力健行。”

《西域諸國志》曰:“天竺十一月六日爲冬至,則麥秀。十二月十六日爲臘,臘麥熟。”

《說文》曰:“□,周所受來□也。”

○豆五

《博物志》曰:“人食豆三年,則笛重,行動難。恆食小豆,令人肌燥□理。”

○東牆六

《廣志》曰:“東牆,色青黑,粒如葵子;似蓬草。十一月熟。出綱、涼、並、烏丸地。”

河西語曰:“貸我東牆,償我田粱。”

《魏書》曰:“烏丸地宜東牆,能作白酒。”

○果□七

《山海經》曰:“平丘,……百果所在。”“不周之山,……爰有嘉果:子如棗,葉如桃,黃花赤樹,食之不飢。”

《呂氏春秋》曰:“常山之北,投淵之上,有百果焉,羣帝所食。”“羣旁,衆帝先升遐者。”

《臨海異物志》曰:“楊桃,似橄欖,其味甜,五月、十月熟。諺曰:‘楊桃無蹙,一歲三熟。’其色青黃,核如棗核。”

《臨海異物志》曰:“梅桃子,生晉安侯官縣,一小樹,得數十石。實大三寸,可蜜藏之。”

《臨海異物志》曰:“楊搖,有七脊,子生樹皮中。其體雖異,味則無奇。長四五寸,色表黃,味甘。”

《臨海異物志》曰:“冬熟,如指大,正赤,其味甘,勝梅。”

“猴闥子,如指頭大,其味小苦,可食。”

“關桃子,其味酸。”

“土翁子,如漆子大,熟時甜酸,其色青黑。”

“枸槽子,如指頭大,正赤,其味甘。”

“雞橘子,大如指,味甘。永寧界中有之。”

“猴總子,如小指頭大,與柿相似,其味不減於柿。”

“多南子,如指大,其色紫,味甘,與梅子相似。出晉安。”

“王罈子,如棗大,其味甘。出侯官越王祭太一罈邊有此果。無知其名,因見生處,遂名‘王壇’。其形小於龍眼,有似木瓜。”

《博物志》曰:“張騫使西域還,得安石榴、胡桃、蒲桃。”

劉欣期《交州記》曰:“多感子,黃色,圍一寸。”

“□子,如瓜大,亦似柚。”

“彌子,圓而細,其味初苦後甘,食皆甘果也。”

《杜蘭香傳》曰:“神女降張碩。常食粟飯,並有非時果。味亦不甘,但一食,可七八日不飢。”

○棗八

《史記封禪書》曰:“李少君嘗遊海上,見安期生食棗,大如瓜。”

《東方朔傳》曰:“武帝時,上林獻棗。上以杖擊未央殿檻,呼朔曰:‘叱叱,先生來來,先生知此篋裏何物?’朔曰:‘上林獻棗四十九枚。’上曰:‘何以知之?’朔曰:‘呼朔者,上也;以杖擊檻,兩木,林也;朔來來者,棗也;叱叱者,四十九也。’上大笑。帝賜帛十匹。”

《神異經》曰:“北方荒內,有棗林焉。其高五丈,敷張枝條一里餘。子長六七寸,圍過其長。熟,赤如朱。乾之不縮。氣味甘潤,殊於常棗。食之可以安軀,益氣力。”

《神仙傳》曰:“吳郡沈羲,爲仙人所迎上天。雲:‘天上見老君,賜羲棗二覆蓋,大如雞子。’”

傅庇《賦》曰:“有棗苦瓜,出自海濱;全生益氣,服之如神。”

○桃九

《漢舊儀》曰:“東海之內度朔山上,有桃,屈蟠三各里。其卑枝間,曰東北鬼門,萬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荼’,二曰‘鬱□’,主領恨鬼:鬼之惡害人者,執以葦索,以食虎。黃帝法而象之,因立桃梗於門戶,上畫荼、鬱□,持葦索以御兇鬼;畫虎於門,當食鬼也。”(□音壘。《史記》注作“度索山”。)

《風俗通》曰:“今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索,畫虎於門,效前事也。”

《神農經》曰:“玉桃,服之長生不死。若不得早服之,臨死日服之,其屍畢天地不朽。”

《神異經》曰:“東北有樹,高五十壓丈,葉長八尺,名曰‘桃’。其子徑三尺二寸,小核,味和,食之令人短壽。”

《漢武內傳》曰:“西王母以七月七日降,……令侍女更索桃。須臾以玉盤盛仙桃七顆,大如鴨子,形圓色青,以呈王母。王母以四顆與帝,三枚自食。”

《漢武故事》曰:“東郡獻短人,帝呼東方朔。朔至,短人因指朔謂上曰:‘西王母種桃,三千年一著子。此兒不良,以三過偷之矣。’”

《廣州記》曰:“廬山有山桃,大如檳榔形,色黑而味甘酢。人時登採拾,只得於上飽啖,不得持下,——迷不得返。”

《玄中記》曰:“木子大者,積石山之桃實焉,大如十斛籠。”

甄異傳曰:“譙郡夏侯規亡後,見形還家。經庭前桃樹邊過,曰:‘此桃我所種,子乃美好。’其婦曰:‘人言亡者畏桃,君不畏邪?’答曰:‘桃東南枝長二尺八寸向日者,憎之;或亦不畏也。’”

《神仙傳》曰:“樊夫人與夫劉綱,俱學道術,各自言勝。中庭有兩大桃樹,夫妻各□其一:夫人□者,兩枝相鬥擊;良久,綱所□者,桃走出籬。”

○李一○

《列異傳》曰:“袁本初時,有神出河東,號‘度索君’。人共立廟。兗州蘇氏母病,禱。見一人著白單衣,高冠,冠似魚頭,謂度索君曰:‘昔臨廬山下,共食白李;未久,已三千年。日月易得,使人悵然!’運河後,度索君曰:‘此南海君也。’”

○梨一一

《漢武內傳》曰:“太上之藥,有玄光梨。”

《神異經》曰:“東方有樹,高百丈,葉長一丈,廣六七尺,名曰‘梨’。其子徑三尺,割之,瓤白如素。食之爲地仙,辟穀,可入水火也。”

《神仙傳》曰:“介象,吳王所徵,在武昌。速求運河,不許。象言病,帝以美梨一□賜象。須臾,象死。帝殯而埋之。以日中時死,其日晡時,到建業,以所賜梨付守苑吏種之。後吏以狀聞,即發象棺,棺中有一奏符。”

○柰一二

《漢武內傳》曰:“仙藥之次者,有圓丘紫柰,出永昌。”

○檢一三

《異苑》曰:“南康有□石山,有甘、橘、橙、柚。就食其實,任意取足;持歸家人啖,輒病,或顛仆失徑。”

郭璞曰:“蜀中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芳香。夏秋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手指。通歲食之。亦名‘盧橘’。”

○橘一四

《周[收考工記》曰:“橘□淮而北爲枳,……此地氣然也。”

《呂氏春秋》曰:“果之美者,……江浦之橘。”

《吳錄地理志》曰:“朱光祿爲建安郡,中庭有橘,冬月於樹上覆裹之,至明年春夏,色變青黑,味尤絕美。《上林賦》曰:‘盧橘夏熟’,蓋近於是也。”

裴洲《廣州記》曰:“羅浮山有橘,夏熟,實大如李;剝皮□則酢,合食極甘。又有‘壺橘’,形色都是甘,但皮厚氣臭,味亦不劣。”

《異物志》曰:“橘樹,白花而赤實,皮馨香,雙有善味。江南有之,不生他所。”

《南中八郡志》曰:“交趾特出好橘,大且甘;而不可多□,令人下痢。”

《廣州記》曰:“盧橘,皮厚,氣、色、大如甘,酢多。九月正月□色,至二月,漸變爲青,至夏熟。味亦不異冬時。土人呼爲‘壺橘’。其類有七八種,不如吳、會橘。”

○甘一五

《廣志》曰:“甘有二十一核。有成都平□甘,大如升,色蒼黃。犍爲南安縣,出好黃甘。”

《荊州記》曰:“枝江有名甘。宜都郡舊江北有甘園,名‘宜都甘’。”

《湘州記》曰:“州故大城內有陶侃廟,地是賈誼故宅。誼時種甘,猶有存者。”

《風土記》曰:“甘,橘之屬,滋味甜美特異者也。有黃者,有□者,謂之‘壺甘’。”

○柚一六

《說文》曰:“柚,條也,似橙,實酢。”

《呂氏春秋》曰:“果之美者,……雲夢之柚。”

《列子》曰:“吳楚之國,有大木焉,其名爲‘□’,音柚,碧樹而冬青,生實丹而味酸。食皮汁,已慣厥之疾。齊州珍之。渡淮而北,化爲枳焉。”

裴淵《記》曰:“廣州別有柚,號曰‘雷柚’,實如升大。”

《風土記》曰:“柚,大橘也,色黃而味酢。”

○□一七

《爾雅》曰:“□,□也。”郭璞注曰:“柚屬也。子大如盂,皮厚二三寸,中似枳,供食之,少味。”

○慄一八

《神異經》曰:“東北荒中,有木高四十丈,葉長五尺,廣三寸,名‘慄’。其實徑三尺,其殼赤,而肉黃白,味甜。食之多,令人短氣而渴。”

○枇杷一九

《廣志》曰:“枇杷,冬花。實黃,大如雞子,小者如杏,鼓掌甜酢。四月熟。出南安、犍爲、宜都。”

《風土記》曰:“枇杷,葉似慄,子似□,十十而叢生。”

《荊州土地記》曰:“宜都出大枇杷。”

○□二○

《西京雜記》曰:“烏□於□,赤棠□。”

“定都出大□。”

○甘蔗二一

《說文》曰:“□蔗也。”按書傳曰,或爲“芋蔗”,或“幹蔗”,或“邯□”,或“甘蔗”,或“都蔗”,所在不同。

雩都縣土壤肥沃,偏宜甘蔗,味及采色,餘縣所無,一節數寸長。郡以獻御。

《異物志》曰:“甘蔗,遠近皆有。交趾所產甘蔗特醇好,本末無薄厚,其味至均。圍數寸,長丈餘,頗似竹。斬而食之,既甘;迮取汁爲飴餳,名之曰‘糖’,益復珍也。又煎而曝之,既凝,如冰,破如博□,食之,入口消釋,時人謂之‘石蜜’者也。”

《家政法》曰:“三月可和中甘蔗。”

○□二二

《說文》曰:“□,芰也。”

《廣志》曰:“鉅野大□,大於常□。淮漢之南,凶年以芰爲蔬,猶以預爲資也。鉅野,魯藪也。”

○□二三

《爾雅》曰:“□,□其也。”郭璞注曰:“□,實似柰,赤可食。”

○劉二四

《爾雅》曰:“劉,劉□也。”郭璞曰:“劉子,生山中。實如梨,甜酢,核堅。出交趾。”

《南方草物狀》曰:“劉樹,子大如李實。三月花色。仍連著實。七八月熟,其色黃,其味酢。煮蜜藏之,仍甘好。”

○鬱二五

《豳詩義疏》曰:“其樹高五六尺。實大如李,正赤色,食之甜。”

“《廣雅》曰:‘一名雀李,又名車下李,又名郁李,亦名棣,亦名□李。’《毛詩七月》:‘食鬱及□。’”

○芡二六

《說文》曰:“芡,雞頭也。”

《方言》曰:“北燕謂這□音役,青、徐、淮、泗謂之芡,南楚江、淅之間謂之雞頭、□頭。”

《本草經》曰:“雞頭,一名□喙。”

○□二七

《南方草物狀》曰:“甘□,二月種,至十月乃成卵。大如我卵,不者如鴨卵。掘食,蒸食,其味甘甜。約得風,乃淡泊。出交趾、武平、九真、興古也。”

《民物志》曰:“甘□似芋,亦有巨魁。剝去皮,肌肉正如脂肪。南人專食,以當米穀。蒸、炙皆香美。□這酒食亦施設,有如果實也。”

○□二八

《說文》曰:“□,櫻也。”

《廣雅》曰:“燕□,櫻□也。”

《詩義疏》曰:“櫻□,實大如龍眼,黑色,今‘車鞅藤實’是。《豳詩》曰:‘六月食□。’”

○楊梅二九

《臨海異物志》曰:“其子大如彈子,正赤,五月熟,似梅,吵甜酸。”

《食經》藏楊梅法:“擇佳完者一石,以鹽一升淹之。鹽入肉中,仍出,曝令乾□。取□皮二斤,煮取汁漬之,不加蜜漬。梅色如初,美好,要堪數歲。”

○沙棠三○

《山海經》曰:“崑崙之山,……有木焉,狀如棠,黃華赤實,味如李而無核,名曰‘沙棠’。可以御水,時使不溺。”

《呂氏春秋》曰:“果之美者,沙棠之實。”

○□三一

《山海經》曰:“蓋猶之山,上有甘□,枝幹皆赤黃,白花黑實也。”

《禮內則》曰:“□、梨、姜、桂。”鄭注曰:“□,梨之不臧者,……皆人君羞。”

《神異經》曰:“南方大荒中有樹,名曰‘□’。二千歲作花,九千歲作實。其花色紫。主百丈,敷張自輔。葉長七尺,廣四五尺,色如綠青。皮如桂,味如蜜;一如甘草,味飴。實長九圍,地瓤、核,割之如凝酥。食者,奪以萬二千歲。”

《風土記》曰:“□,梨屬,同堅而香。”

《西京雜記》曰:“蠻□。”

○椰三二

《異物志》曰:“椰樹,高六七丈,無枝條。葉如束蒲,在其上。實如瓠,系在於巔,若掛物焉。實外有皮如胡盧。核裏有膚,白如雪,厚半寸,如□膚,食之美於胡桃味也。膚裏有汁升餘,其清如水,其味美於蜜。食其膚,可以不飢;食其汁,則愈渴。又有如兩眼處,俗人謂之‘越王頭’。”

《南方草物狀》曰:“椰,二月花色,仍連著實,方相連累,房三十或二十七、八子。十一月、十二月熟,其樹黃實,俗名之爲‘丹’了。橫破之,可作□或微長如□蔞子,從破之,要爲爵。”

《南州異物志》曰:“椰樹,在三四圍,長十丈,通身無枝。至百餘年。有葉,狀如蕨菜,長丈四五尺,皆直竦指天。共實生葉間,大如升,外皮苞之如蓮狀。皮中核堅。過於核,裏肉正白如雞子,著,而腹內空:含汁,大者含各餘。實形團團然,工如瓜蔞,橫破之,可作爵形,並應器用,太人珍貴之。”

《廣場》曰:“椰出交趾,家家種之。”

《交州記》曰:“椰子有漿。截花,以竹筒承其汁,體飲之,亦醉也。”

《神異經》曰:“東方荒中,有‘椰木’,高三二砂,圍丈餘,共枝不橋。二百歲,葉盡落而生華,分別甘瓜。華盡落而生萼,萼下生子三歲而熟。熟後不長不減,形如寒瓜,長七八寸,經四五寸,萼覆其頂。此實不取,萬世如故。取者掐取,其留一如初。其子形如甘瓜。瓤,基美如蜜,食之令人有澤;不可過三升,令人醉,半日乃醒。木高,凡人不能得;唯木下有多羅樹,人能緣得之。一名曰‘無葉’,殞‘倚驕’。”經茂先注曰:“驕,地上不可那也。”

○檳榔三三

俞益期《與韓康伯□》曰:“檳榔,信南遊之可觀:子既非常,木亦特奇,大者三圍,高者九丈。葉聚樹端,房構葉下,華秀房中,子結房外。其擢穗似黍,其綴實似谷。其皮似桐面最,其節似重型而□。其內空,其外勁,其屈如覆虹,其申如縋繩。本不大,末不小;上不傾,下不斜:調直亭亭,千百若一。步其林則寥朗,庇其蔭則蕭條,信可以長吟,可以遠想矣。性不耐霜,不得北植,必當遐樹海南;遼然萬里,弗遇長者之目,自令人恨深。”

《南方草物狀》曰:“檳榔,三月花色,仍連著實,實大如卵。十二月熟,其色黃;剝其子,肥強可不食,唯種作子。青其子,並殼取實曝乾之,以扶留藤、古賁灰合食之,食之即滑美。亦可生食,最快好。交恥、武平、興古、九真有之也。”

《異物志》曰:“檳榔,若□竹生竿,種之精硬,引莖直上,不生枝葉,其狀若柱。其顛近上未五六尺間,洪洪腫起,若□黃圭切。又音回。木焉;因坼裂,出若黍穗,無花而爲實,大如桃李。又生棘逃走,重累其下,所以衛基實也。剖其上皮,煮其膚,熟而貫之,硬如乾棗。以扶留、古賁灰並食,下宿食、白蟲,消谷。飲啖設爲口實。”

《林邑國記》曰:“檳榔樹,高丈餘,皮似青桐,節如桂竹,下森秀無柯,頂端有葉。葉下係數房,房綴數十子。家有數百樹。”

《南州八郡志》曰:“檳榔,大如棗,色青,似蓮子。彼人以爲貴異,婚族好客,輒先逞此物;若邂逅不設,用相嫌恨。”

《廣州記》曰:“嶺外檳榔,小於交恥者,而大於□子,土人變呼爲‘檳榔’。”

○廉姜三四

《廣雅》曰:“蔟□相維切,廉姜也。”

《吳錄》曰:“始安多廉姜。”

《食經》曰:“藏姜法:蜜煮烏梅,去滓,以漬廉姜,再三宿,色黃赤如琥珀。多年不壞。”

○枸櫞三五

裴淵《廣州記》曰:“枸櫞,樹似橘,實如柚大而倍長,味奇酢。皮以蜜煮爲糝。”

《異物志》曰:“枸櫞,似橘,大如飯□。皮有香。味不美。可以浣治葛、□,若酸漿。”

○鬼目三六

《廣志》曰:“鬼目似梅,南人以飲酒。”

《南方草物狀》曰:“鬼目樹,大者如李,小者如鴨子。二月花色,乃連著實。七八月熟。其色黃,鼓掌酸;以蜜煮之,滋味柔嘉。交恥、武平、興古、九真有之也。”

裴淵《廣州記》曰:“鬼目、益知,直爾不可啖;可爲漿也。”

《吳志》曰:“孫皓時有鬼目菜,生工作黃□家。依緣棗樹,長丈餘,葉廣四寸,厚三分。”

顧微《廣州記》曰:“鬼目,樹似棠梨,葉如楮,皮白,樹高。大如木瓜,而小邪傾,不周正,味酢。九月熟。”

“又有‘草昧子’,亦如之。亦可爲糝用。其草似鬼目。”

○橄欖三七

《廣志》曰:“橄欖,大如雞子,交州以飲酒。”

《南方草物狀》曰:“橄欖子,大如棗,大如雞屯。地月華色,仍連著實。八月、九月熟。生食味酢。蜜藏仍。”

《臨海異物志》曰:“餘甘子,如梭且全反初入口,舌澀;後飲水,更甘。大於梅實核,兩頭銳。東嶽呼‘餘甘’、‘柯檻’,同一果耳。”

《南越志》曰:“博羅縣膈成樹,十圍,去地二丈,人爲三衢:東向一衢,木棒妻,葉似楝,子如橄檻而硬,削去皮,南人以爲糝。南向一衢,橄欖。西向一衢,‘三丈’。三丈樹,嶺北之猴□也。”

○龍眼三八

《廣雅》曰:“益智,龍眼也。”

《廣志》曰:“龍眼樹,葉似荔支,蔓延,緣木生。子如酸棗,色黑,純甜無酸。七月熟。”

《吳氏本草》曰:“龍眼,一名‘益智’,一名‘比目’。”

○椹三九

《漢武內傳》:“西王母曰:‘上仙之藥,有扶桑丹椹。’”

○荔支四○

《廣志》曰:“荔支,樹高五六丈,如桂樹,綠葉蓬蓬,冬夏鬱茂。青華朱實,實大如雞子,核黃黑,似熟蓮子,實白如肪,甘而多汁,似安石榴,有甜酢者。夏至日將已時,翕然俱赤,則可食也。一樹下子百斛。”

“犍爲□道、南廣荔支熟時,百鳥肥。工名之曰‘焦核’,小次曰‘在花’,次曰‘胡偈’:此三種爲美。似‘鱉卵’,大而酸,以爲醢和。率生稻田間。”

《異物志》曰:“荔支爲異:多汁,味甘絕口,又小酸的以成其味。可飽食,不可使厭。生時,大如雞子,其膚光澤。皮中食,乾則焦小,則肌核不如生時奇。四月始熟也。”

○曾智四一

《廣志》曰:“益智,葉似□,長丈餘。其根上有小枝,高八九寸,地華萼,工子叢生著之,大如棗,肉瓣黑,皮白。核小者,曰‘益智’,含之隔涎□。出萬壽,亦生交恥。”

《南方草物狀》曰:“產智,子如筆毫,長七八分。二月花色,仍連著實。五六月熟。味辛,發五味中,芬芳。亦可鹽曝。”

《異物志》曰:“益智,類薏苡。實長寸許,發枳□子。味辛辣飲酒食之佳。”

《廣州記》曰:“益智,葉如□荷,莖如竹箭。子從心中出,一枚有十子。子內白滑,四破去之,了外皮,蜜煮爲糝,味辛。”

○桶四二

《廣志》曰:“桶子,似木瓜,生樹木。”

《南方草物狀》曰:“桶子,大如雞卵。三月花色,仍連著實。八九月熟。採取,鹽酸漚之,其味酸酢;以蜜藏,滋味甜美。出交恥。”

劉欣期《交州記》曰:“桶子如桃。”

○□子四三

竺法真《登羅浮山疏》曰:“山檳榔,一名‘□子’。幹似蔗,葉類柞。一叢十餘幹,幹生十房,房底數百子。四月採。”

○豆□四四

《南方草物狀》曰:“豆□樹,大如李。二月花色,仍連著實,子相連累。其核根芬芳,成殼。七月八月熟。曝乾,剝食,核味辛,行一味。出興古。”

劉欣期《交州記》曰:“豆□集體□樹。”

環氏《吳記》曰:“黃初二年,物來求豆□。”

○□四五

《廣志》曰:“□查,子甚酢。出西方。”

○餘甘四六

《異物志》曰:“餘甘,大小如彈丸,視之理如定陶瓜。初入口,苦澀;咽之,口中乃更甜美足味。鹽蒸之,尤美,可多食。”

○□子四七

《廣志》曰:“□子,蔓生,依樹。子似桑椹,長數寸,色黑,辛如姜。以鹽淹之,下氣、消谷。生南安。”

○芭蕉四八

《廣志》曰:“芭蕉,一曰‘芭菹’,工曰‘甘蕉’。式如荷、芋,和皮相裹,大如盂升。葉廣二尺,長一丈。子有角,子長六七寸,有□在四寸,角著□生,爲行列,兩兩共對,若相抱形。剝其上皮,色黃白,味似蒲萄,甜而□,亦飽人。其根大如芋魁,大一石,於色。其莖解散如絲,織以爲葛,衣之‘蕉葛’。雖□而發,色黃白,不如葛色。了交恥、建安。”

《南方異物志》曰:“甘蕉,劃類,望之如樹。株大者,一圍餘。中長一丈,或七八尺,廣尺餘。華大如酒□,表色如芙蓉。莖末百餘子,大名爲房。要似芋魁,在者如車谷。實隨華,每華一闔,各有六子,稱後相次,了俱生,華不俱落。

“此蕉有三種:一種,了大如拇指,和而銳,有似羊角,名‘羊角蕉’,中最甘好。一種,子大如雞卵,有似牛乳,味微減羊角蕉。一種,蕉大如藕,生產方式七寸,一正方,名‘方蕉’,少甘,味最弱。

“共莖如芋,取,□而煮之,則如絲,可紡績也。”

《異物志》曰:“芭蕉,葉大如筵席。其莖如芋,了,□百煮之,則如絲,要紡績,女工以爲□□,則今‘交恥葛’。其內心如蒜鵠頭生,□。因爲實房,著其心齊;一房有數十枚。其實皮赤如火,剖之中黑。剝其皮,食其肉,如飴蜜,甚美。食之四五枚,可飽,而餘滋味,猶在齒牙間。殞‘甘蕉’。”

顧微《廣州記》曰:“甘蕉,與吳經、這、要、葉不異,直是南土暖,不經霜凍,四時花葉展。其熟,甘;未熟時,亦苦澀。”

○扶留四九

《吳錄地理志》曰:“始與有扶留藤,緣木而生。味辛,可以食檳榔。”

《蜀記》曰:“扶留木,根大如箸,視之似柳根。又有蛤,名‘古賁’,生水中,下,燒以爲灰,曰‘牡礪粉’。先以檳榔著口中,又取扶留藤長一寸,古賁灰少許,同嚼之,除□中惡氣。”

《異物志》曰:“古賁灰,特礪灰也。與扶留、檳榔三物合食,然後善也。扶留藤,似木防己。扶留、檳榔,所生相去遠,爲物甚異而相成。俗曰:‘檳榔扶留,可以忘憂。’”

《交州記》曰:“扶留有三種:一名‘獲扶留’,其根香美;一名‘南扶留’,葉青,味辛;一名‘扶留藤’,味亦辛。”

顧微《廣州記》曰:“扶留藤,緣樹生。其花實,即□也,可以爲醬。”

○菜茹五○

《呂氏春秋》曰:“菜之美者:……壽木之華;括姑之東,中容之國,有赤木、玄木之葉焉;“括姑,山名。赤木、玄木,其葉皆可食。”餘瞀之南,南極之崖,有菜名曰‘嘉樹’,其色若碧。”“餘瞀,南方山名。有嘉美之菜,故曰‘嘉’,食之而靈。若碧,青色。”

《漢武內傳》:“西王母曰:‘上仙之藥,有碧海琅菜。’”

韭:“西王母曰:‘仙次藥,有八□赤韭。’”

蔥:“西王母曰:‘上藥,玄都綺蔥。’”

□:《列仙傳》曰:“務光服蒲□根。”

蒜:《說文》曰:“菜之美者,雲夢之□菜。”

姜:《呂氏春秋》曰:“和之美者,蜀郡楊樸之姜。”“楊樸,地名。”

葵:《管子》曰:“桓公……北伐山戎,出冬葵……,布之天下。”《列仙傳》曰:“丁次卿爲遼東丁家作人。丁氏嘗使買葵,冬得生葵。問:‘冬何得此葵?’雲:‘從日南買來。’”

《呂氏春秋》:“菜之美者,具區之菁”者了。

鹿角:《南越志》曰:“猴葵,色赤,生石上。南越謂之‘鹿角’。”

羅勒:《遊名山志》曰:“步廊山有一樹,如椒,而氣是羅勒,土人謂爲‘山羅勒’也。”

葙:《廣志》曰:“葙,根以爲菹,香辛。”

紫菜:“吳都海邊諸山,悉生此菜。”又《吳都賦》雲:“綸組紫菜”也。《爾雅》注云:“綸,今有秩嗇夫所帶糾青絲綸。組,綬也。海中草,生彩理有象之者,因以名焉。”

芹:《呂氏春秋》曰:“菜之美者,雲夢之芹。”

優殿:《南方草物狀》曰:“合浦有菜名‘優殿’,以豆醬汁茹食之,甚香美可食。”

雍:《廣州記》雲:“雍菜,生水中,可以爲菹也。”

冬風:《廣州記》雲:“冬風菜,陸生,宜配肉作羹也。”

□:《字林》曰:“□菜,生水中。”

□菜:“音□,味辛。”

□:“胡對反。《呂氏春秋》曰:‘菜之美者,有云夢之□。’”

□:“似蒜,生不中。”

□菜:“音謹,似蒿也。”

□菜:“紫色,有藤。”

□菜:“葉似竹,生水旁。”

□菜:“葉似竹,生水旁。”

□菜:“似蕨。”

□菜:“似蕨,生水中。”

蕨菜:“□也。《詩疏》曰:‘秦國謂之蕨,齊魯謂之□。’”

□菜:“似蒜,生水邊。”

□菜:“徐鹽反。似‘□荃菜’也。一曰:‘染草。’”

□菜:“音唯。似烏韭而黃。”

□菜:“他合反。生水中,大葉。”

□:“根似芋,可食。”雙雲:“‘署預’別名。”

荷:《爾雅》雲:“荷,芙渠也。……其實,蓮。其根,藕。”

○竹五一

《山海經》曰:“□冢之山,……多桃枝、□端竹。”

“雲山……有桂竹,甚毒,傷人必死。”“今始興郡出□竹,大者圍二尺,長四丈。交恥有篥竹,□中,勁強,有毒,銳似刺,虎中之則死,亦此類。”

“龜山……多扶竹。”“扶竹,筇竹也。”

《漢書》:“竹大者,一節受一斛,小者數數鬥,以爲柙音匣□。”

“邛都高節竹,可爲杖,所謂‘邛竹’。”

《尚書》曰:“楊州,……厥貢……□、□。……荊州,……厥貢……□、□。”注云:“□,竹前箭;□,大竹。”“□、□,皆美竹,出雲夢之澤。”

《禮斗威儀》曰:“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竹、紫脫常生。”其注曰:“紫脫,北方物。”

《南方劃物狀》曰:“由梧竹,吏民家種之,長三四丈圍一尺八九寸,作屋柱。出交恥。”

《魏志》雲:“倭國,竹有條、幹。”

《神異經》曰:“南山荒中有沛竹,長百丈,圍三丈五六尺,厚八九寸,可爲大船。其子美,食之可以已瘡癘。”張茂先注曰:“子,筍也。”

《外國圖》曰:“高陽氏有同產而爲夫婦者,帝怒放之,於是相抱而死。有神鳥以不死竹覆之。七年,男女皆活。同頸異頭,共身四足。是爲蒙雙民。”

《廣州記》曰:“石麻之竹,勁而利,削以爲刀,切象皮如切芋。”

《博物志》雲:“洞庭之山,堯帝之二女常泣,以其涕揮竹,竹盡成斑。”“下□縣有竹,皮不斑,鄧颳去皮,乃見。”

《華陽國志》雲:“有竹王者,興於豚水。有一女浣於水濱,有三節大竹,流入女足間,推之不去聞有兒聲,持歸,破竹,得男。長養,有武才,遂雄夷狄,氏竹爲姓。所破竹,於野成林,今王祠竹林是也。”

《風土記》曰:“陽羨縣有袁君冢壇喧,有數林大竹,並高二三丈。枝皆兩披,下掃壇上,常潔淨也。“

盛弘之《荊州記》曰:“臨賀謝休縣東山有大竹數十圍,長數丈。有小竹生旁,皆四五尺圍。下有盤石,徑四五丈,極高,方正青滑,如彈□局。兩竹屈垂,拂掃其上,初無塵穢。未至數十里,聞風吹此竹,如簫管之音。”

《異物志》曰:“有竹曰‘□’,其大數圍,節間相去侷促,中實滿堅強,以爲柱榱。”

《南方異物志》曰:“棘竹,有刺,長七八丈,大如甕。”

曹毗《湘中賦》曰:“竹則□□、白、烏,實中、紺族。濱榮幽渚,繁宗隈曲;萋□陵丘,□逮重谷。”

王彪之《閩中賦》曰:“竹則苞甜、赤苦,縹箭、斑弓。度民推節,徵合實中。□□函人,桃枝育蟲。緗箬、素筍,彤竿、綠筒。”“□□竹,節中有物,長數寸,正似世人形,俗說相傳雲‘竹人’,時有得者。育蟲,謂竹□,竹中皆有耳。因說桃枝,可得寄言。”

《神仙傳》曰:“壺公欲與費長房俱去長房畏家人覺。公乃書一青竹,戒曰:‘卿可歸家稱病,以此竹置卿臣處,默然便來還。’房如言。家人見此竹,是房屍,哭泣行喪。”

《南越志》雲:“羅浮山生竹,皆七八雨圍,節長一二丈,謂之‘龍鍾竹’。”

《孝經河圖》曰:“少室之山,有爨器竹,堪爲釜甑。”

“安思縣多苦竹,竹之醜有四:有青苦者,白苦者,紫苦者,黃苦者。”

竺法真《登羅浮山疏》曰:“又有筋竹,色如黃金。”

《晉起居注》曰:“惠帝二年,巴西郡竹生紫色花,結實如麥,皮青,中米白,味甘。”

《吳錄》曰:“日南有篥竹,勁利,削爲矛。”

《臨海異物志》曰:“狗竹,毛在節間。”

《字林》曰:“季,竹,頭有父文。”

“□間模,竹,黑皮,竹浮有文。”

“□音感,竹,有毛。”

“□力印切,竹,實中。”

○□五二

《呂氏春秋》曰:“和之美者,越□之□。”高誘注曰:“□,竹□也。”

《吳錄》曰:“鄱陽有□竹,冬月生。”

《□譜》曰:“雞脛重型,□肥美。”

《東觀漢記》曰:“馬援至荔浦,見冬□名‘苞’。上言:‘《禹貢》厥苞橘柚,疑謂是也。其味美於春夏。’”

○荼五三

《爾雅》曰:“荼,苦菜。”“可食。”

《詩義疏》曰:“山田苦菜甜,所謂‘□、荼如飴’。”

○蒿五四

《爾雅》曰:“蒿,□也。”“蘩,皤蒿也。”注云:“今人呼青蒿香、中炙啖者爲□。”“蘩,白蒿。”

《禮外篇》曰:“周時德澤洽和,蒿茂大,以爲宮柱,名曰‘蒿宮’。”

《神仙服食經》曰:“‘七禽方’,十一月採旁音彭勃。旁勃,白蒿也。白免食之,壽八百年。”

○菖蒲五五

《春秋傳》曰:“僖公……三十年,……使周閱來聘,饗有昌□。”杜預曰:“昌蒲菹也。”

《神仙傳》雲:“王興者,陽城越人也。漢武帝上嵩高,忽見仙人長二丈,耳出頭下垂戶。帝禮而問之。仙人曰:‘吾九疑人也。聞嵩嶽有石上菖蒲,一寸九節,可以長生,故來採之。’忽然不見。帝謂侍臣曰:‘彼非欲服食者,以此喻朕耳。’乃採草蒲服之。帝服之煩悶,乃止。興服不止,遂以長生。”

○薇五六

《召南詩》曰:“陟陂南山,言採其薇。”《詩義疏》雲:“薇,山菜也,莖葉皆如小豆。藿,可羹,亦可生食之。今官園種之,以供宗廟祭祀也。”

○萍五七

《爾雅》曰:“□,蘋。共大者蘋。”

《呂氏春秋》曰:“菜之美者,崑崙之蘋。”

○石□丈之切五八

《爾雅》曰:“□,石衣。”郭璞曰:“水□了,一名‘石發’。江東食之。或曰:‘□葉似□而大,和水底,說可食。’”

○胡□五九

《爾雅》雲:“□耳,苓耳。”《廣雅》雲:“□耳也,亦云胡□。”郭璞曰:“胡□了,江東呼爲‘棠□。”

《周南》曰:“采采卷耳。”祕雲:“苓耳也。”不雲:“胡□民。”《詩義疏》曰:“苓,似胡荽白花,經莖,蔓而生。可鬻爲茹,滑而少味。四月中生子,如婦人耳□雲‘耳□草’。綱州人謂之‘爵耳’。”

《博物志》:“洛中有驅羊入蜀,胡葸子著羊毛,輥人取種,因名‘羊負來’。”

○承露六○

《爾雅》曰:“□葵,蘩露。”注曰:“承露也,大莖小葉,花紫黃色。實可食。”

○鳧茈六一

樊光曰:“澤草,可食也。”

○□六二

《爾雅》曰:“□,苦□了。”注曰:“□葵也,葉似柳,瞭如米,□食之,滑。”

《廣志》曰:“淪爲羹。語曰:‘夏□秋□滑如粉。’”

○芸六三

《禮記》雲:“仲冬之月,……芸始生。”鄭玄注云:“香草。”

《呂氏春秋》曰:“菜之美者,陽華之芸。”

《倉頡解詁》曰:“芸蒿,葉似斜蒿,可食。春秋有白□,可食之。”

○莪蒿六四

《詩》曰:“菁菁者莪。”“莪,蘿蒿也。”《義疏》雲:“莪蒿,生澤田漸洳處,葉似斜蒿,細科。二月中生。莖葉可食,又可蒸,香美,味頗似蔞蒿。”

○□六五

《爾雅》雲:“□,□茅也。”郭璞曰:“□,大葉白華,根如指,正折,可啖。”“□,華有赤者爲□;□、□一種耳。亦如陵茹,華黃、白異名。”

《詩》曰:“言採其□。”毛雲:“惡菜也。”《義疏》曰:“河東、關內謂之‘□’,幽、兗謂之‘燕□’,一名‘爵弁’,一名‘□’。根正白,著熱灰中,溫□之。饑荒可蒸以御飢。漢祭甘泉或用之。其華有兩種:一種莖葉細而香,一種莖赤有臭氣。”

《風土記》曰:“□,蔓生,被樹而升,紫黃色。子大如牛角,形如□,二三同□,長七八寸,味甜如蜜。其大者名‘□’。”

《夏統別傳》注:“獲,□也,一名‘甘獲’。正圓,赤,粗似橘。”

○蘋六六

《爾雅》雲:“蘋,□蕭。”注曰:“□蒿也,初生亦可食。”

《詩》曰:“食野之苹。”《詩疏》雲:“□蕭,青白色,莖似蓍而輕脆。始生可食,又可蒸也。”

○土瓜六七

《爾雅》雲:“菲,芴。”注曰:“即土瓜也。”

《本草》雲:“王瓜,……一名土瓜。”

《衛詩》曰:“採葑採菲,無以下體”毛雲:“菲,芴也。”《義疏》地3:“菲,□,莖粗,葉厚而長,用場。三月中,蒸爲茹,滑美,亦可作羹。《爾雅》謂之‘□菜’。郭璞注云:‘菲昌,生下溼地,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今河南謂之‘宿菜’。”

○苕六八

《爾雅》雲:“苕,陵苕。黃華,□;白華,茇。”孫炎雲:“苕華色異名者。”

《廣志》雲:“苕草,色青黃,紫華。十二月稻下種之,蔓延殷盛,可以美田。葉可食。”

《陳詩》曰:“邛有旨苕。”《詩義疏》雲:“苕饒也,幽州謂之‘翹饒’。蔓生,莖如□力刀切豆而細,葉似蒺□而青。其莖葉綠色,可生啖,味如小豆藿。”

○薺六九

《爾雅》曰:“菥□,大薺也。”犍爲舍人注曰:“薺有小,故言大薺。”郭璞注云:“似薺,葉細,俗呼‘老薺’。”

○藻七○

《詩》曰:“於以採藻。”注曰:“聚藻也。”《詩義疏》曰:“藻,水草也,生水底。有二種:其一種,葉如雞蘇,莖大似箸,可長四五尺;囊莖大發釵股,葉如蓬,衣之‘聚藻’。此二藻皆可食。煮熟,□增腥氣,米麪糝蒸爲茹,佳美。荊揚人饑荒以當穀食。”

○蔣七一

《廣雅》雲:“蔣,菰也。其米謂之‘雕胡’。”

《廣志》曰:“菰可食。以作席,溫於蒲。生南方。”

《食經》雲:“藏菰法:好擇之,以蟹眼湯煮之,鹽薄灑,抑著燥器中,密塗稍用。”

○羊蹄七二

《詩》雲:“言採其□。”毛雲:“惡菜也。”《詩義疏》曰:“今羊蹄。似蘆菔,莖赤。煮爲茹,滑而不美。多啖令人下痢。幽、揚謂之‘□’,一名‘□’,亦食之。”

○菟葵七三

《爾雅》曰:“□,菟葵也。”郭璞注云:“頗似葵而葉小,狀如藜,有毛。□啖之,滑。”

○鹿豆七四

《爾雅》曰:“□,鹿□。其實,□。”郭璞雲:“今鹿豆也,葉似大豆,根黃而香,蔓延生。”

○藤七五

《爾雅》曰:“諸慮,山□。”郭璞雲:“今江東呼□爲藤,似葛而粗大。”

“□,虎□。”“今虎豆也。纏蔓林樹而生,莢有毛刺。江東呼爲‘□□’音涉。”

《詩義疏》曰:“□,苣荒也,似燕□,連蔓生,葉白色,子赤可食,酢而不美。幽州謂之‘椎□’。”

《山海經》曰:“畢山,其上……多□。”郭璞注曰:“今虎豆,狸豆之屬。”

《南方草物狀》曰:“沈藤,生子大如齊甌。正月華色,仍連著實。十月、臘月熟,色赤。生食之,甜酢。生交恥。”

“□藤,生山中,大小如蘋蒿,蔓衍生。人採取,剝之以作□;然不多。了合浦、興古。”

“閒子藤,生緣樹木。正月、二月華色,四月、五月熟。實如梨,赤如雄雞冠,核如魚鱗。取,生食之,淡泊無甘苦。出交恥、合浦。”

“野聚藤,緣樹木。二月華色,仍連著實。五六月熟。子大如羹甌。里民煮食。其味甜酢。出蒼梧。”

“椒藤,生金封山。烏滸人往往賣之。其色赤。——又云,以草染之。——出興古。”

《異物志》曰:“葭蒲,藤類,蔓延他樹,以自長養。子如蓮□側九切,著枝格間,一日作扶相連。實外有殼,裏又無核。剝而食之,煮而曝之,甜美。食之不飢。”

《交州記》曰:“含水藤,破之得水。行者資以止渴。”

《臨海異物志》曰:“鍾藤,附樹作根,軟弱,須緣樹而作上下條。此藤纏裹樹,樹死,且有惡汁,尤令速朽也。藤鹹以縛船,及以爲席,勝竹也。”

顧微《廣州記》曰:“□,如□櫚,葉疏;外皮青,多棘棗。高五六丈者,如五六寸竹;小者如筆管竹。破其外青皮,得白心,即□藤。

“藤類有十許種:續斷草,藤也,一曰‘諾藤’,一曰‘水藤’。山行渴,則斷取汁飲之。治人體有損絕。沐則長髮。去地一丈斷之,輒更生根至地,永不死。

“刀陳嶺有膏藤,津汁軟滑,無物能比。

“柔□藤,有子。子極酢。爲菜滑,無物能比。”

○藜七六

《詩》雲:“北山有萊。”《義疏》雲:“萊,藜也,莖葉皆似‘□,王芻’。今兗州人蒸以爲茹,謂之‘萊蒸’。譙、沛人謂雞蘇爲萊,故《三倉》雲:‘萊、茱萸’,此二草異而名同。”

○□七七

《廣志》雲:“□子,生可食。”

○□七八

《廣志》雲:“三□,似翦羽,長三四寸;皮肥細,緗色。以蜜藏之,味甜酸,要以爲酒啖出交州。正月中熟。”

《異物志》曰:“□實雖名‘三□’,或有五六,長短四五寸,□頭之間正巖。以正月中熟,正黃,多汁。其味少酢,藏之益美。”

《廣州記》曰:“在□愉酢,瓣說蜜爲糝,乃美。”

○蘧蔬七九

《爾雅》曰:“出隧,蘧蔬。”郭璞注云:“蘧蔬,似土菌,生‘菰草’中。今江東啖之,甜滑。音□□。”

○□八○

《爾雅》曰:“鉤,□。”郭璞雲:“大如拇指,嚓,莖頭有臺,似薊。初生可食。”

○□八一

《爾雅》曰:“□,□蓄。”郭璞雲:“似小藜,赤莖節,好生道旁。可食。又殺蟲。”

○□蕪八二

《爾雅》曰:“須,□蕪。”郭璞注云:“□蕪,似着蹄,葉細,味酢,可食。”

○隱□八三

《爾雅》雲:“蒡,隱□。”郭璞雲:“似蘇,有毛,今江東呼爲隱□。藏以爲菹,主可瀹食。”

○守氣八四

《爾雅》曰:“皇,守田。”郭璞注曰:“似燕麥。瞭如雕胡米,要食。生廢田中。一名‘守氣’。”

○地榆八五

《神仙服食經》雲:“地榆,一名‘玉札’。北方難得,故尹公度曰:‘寧得一斤地榆,不用明月珠。’其實黑如豉,北方呼‘豉’爲‘札’,當言‘玉豉’。與五茄煮,服之可神仙。是以西域真人曰:‘何以支長久?食石畜金鹽;何以得長壽?食石用玉豉。’此草霧而不濡,太陽氣盛也,鑠玉爛石。炙其根作飲,如茗氣。其汁釀酒,治風痹,補腦。”

《廣志》曰:“地榆可生食。”

○人莧八六

《爾雅》曰:“蕢,赤莧。”郭璞雲:“今人莧赤莖者。”

○莓八七

《爾雅》曰:“□,山莓。”郭璞雲:“今之木莓也,實似□莓而大,可食。”

○鹿蔥八八

《風土記》曰:“宜男,草也,高六尺,花如蓮。懷□人帶佩,必生男。”

陳思王《宜男花頌》雲:“世人有女求男,取此草食之,尤良。”

嵇含《宜男花賦序》雲:“宜男花者,荊楚之俗,號曰‘鹿蔥’。可以薦宗廟。稱名則義過‘馬舄’焉。”

○蔞蒿八九

《爾雅》曰:“購,□婁。”郭璞注曰:“□蔞,蔞蒿了。生下田。初出可啖。江東用羹魚。”

○□九○

《爾雅》曰:“□,□。”郭璞注曰:“□即莓也,江東呼‘□莓’。子似覆□而大,赤,酢甜可啖。”

○□九一

《爾雅》曰:“□,月爾。”郭璞注云:“即紫□也,似蕨,可食。”

《詩疏》曰:“□菜也。葉狹,長二尺,食之微苦,即今莫菜也。《詩》曰:‘彼汾沮洳,言採其□。’”不可一世作“莫”。

○覆□九二

《爾雅》曰:“□,□□。”郭璞雲:“覆□,實似莓而小,亦可食。”

○翹搖九三

《爾雅》曰:“柱夫,搖車。”郭璞注曰:“蔓生,細葉,紫華。可食。俗呼‘翹搖車’。”

○烏□音丘九四

《爾雅》曰:“□,□也。”郭璞雲:“似葦而小,實中。江東呼爲‘烏□’。”

《詩》曰:“葭、□揭揭。”毛雲:“葭,蘆;□,□。”《義疏》雲:“□,或謂之荻;至秋堅成即刈,謂之‘□’。三月中生。安生其心挺出,其下本大如箸,上銳而細,有黃黑勃,著之污人手。把取正白,啖之甜脆。一名‘□□’。揚州謂之‘馬尾’。故《爾雅》雲:‘□□,馬尾了。’幽州謂之‘旨蘋’。”

○□九五

《爾雅》曰:“□,苦荼。”郭璞曰:“樹小似梔子。科生葉,可煮作羹飲。今呼早採者爲‘荼’,晚取者爲‘茗’。一名‘□’。蜀人名之‘苦荼’。”

《荊州地記》曰:“浮陵荼最好。”

《博物志》曰:“飲真荼,令人少眠。”

○荊葵九六

《爾雅》曰:“□,蚍□。”郭璞曰:“似葵,紫色。”

《詩義疏》曰:“一名‘芘□’。華紫綠色,可食,似蕪菁,微苦。《陳詩》曰:‘視爾如□。’”

○竊衣九七

《爾雅》曰:“□□,竊衣。”孫炎雲:“似芹,不河間食之。實如麥,兩兩相合,有毛,著人衣。其華著人衣,故曰‘竊衣’。”

○東風九八

《廣州記》雲:“東風,華葉似‘落娠婦’,莖紫。宜肥肉作羹,味如酪,香氣似馬蘭。”

○□醜六反九九

《字林》雲:“草似冬藍。蒸食之,酢。”

○□而□反一○○

“木耳也。”

按木耳,煮而細切這,和以姜、橘,可爲菹,滑美。

○莓亡代反一○一

“莓,劃實,亦可食。”

○□音丸一○二

“□,乾□也。”

○□一○三

□,《字林》曰:“草,生水中,其花可食。”

○木一○四

《莊子》曰:“楚之南,有冥泠一本作“靈”者,以五百歲爲春,五百歲爲秋。”司馬彪曰:“木,生江南,千歲爲一年。”

《皇覽冢記》曰:“孔子冢塋中樹百,皆異種,魯人世世無能名者。人傳言:孔子弟子,異國人,持其國樹來種之。故有柞、□、雒離、女貞、五味、□檀之樹。”

《齊地記》曰:“東方有‘不灰木’。”

○桑一○五

《山海經》曰:“宣山,……有桑,大五十尺,其枝四衢。“言枝交互四出。”其葉大尺,赤理,黃花,青葉。名曰‘帝女之桑’。“婦人主蠶,太以名桑。””

《十洲記》曰:“扶桑,在碧海中。上有大帝宮,東王所治。有椹桑樹,長數千丈,三千餘圍。兩樹同根,更相依倚,故曰‘扶桑’。個人食其椹,全作金色。其樹雖大,椹如中夏桑椹也,但稀而赤色。九千歲一生實,味甘香。”

《括地圖》曰:“昔烏先生避世於《芒尚山》,工子居焉。化民食桑,三十七年,以絲自裹;九年生翼,九年而死,其桑長千仞,蓋蠶類也。琅邪二萬六千里。”

《玄中記》雲:“天下之高者,‘扶桑’無枝木焉:上至天,盤蜿而下屈,以三泉也。”

○棠棣一○六

《詩》曰:“棠棣之華,萼不□□。”《詩義疏》雲:“承花者曰萼。其實似櫻桃、□;麥時熟,食美。北方呼之‘相思’也。”

《說文》曰:“棠棣,如李而小,子如櫻桃。”

○□一○七

《爾雅》雲:“□,白□。”注曰:“□,小木,叢生,有刺。實如耳□,紫赤,可食。”

○檔一○八

《爾雅》曰:“要,其實□。”郭璞注云:“有□□自裹。”孫炎雲:“櫟實,橡也。”

周處《風土記》雲:“《史記》曰:‘舜耕於歷山。’而始寧、邳、郯二縣界上,舜所耕田,在於山下,我柞樹。吳越之間,名柞爲櫟幫曰‘歷山’。”

○桂一○九

《廣志》曰:“桂出合浦。其生必高山之嶺,冬夏常青。其類自爲林,要間無雜樹。”

《吳氏本草》曰:“桂,一名‘止唾’。”

《淮南萬畢術》曰:“結桂用蔥”

○木綿一一○

《吳錄地理志》曰:“交恥安定縣有木□,樹高丈。實如酒杯,口有□,如蠶之□也。又可作布,名曰‘白□’,一名‘毛布’。”

○□木一一一

《吳錄地理志》曰:“產恥有□木。其皮中有如白米屑者,乾搗之,以水淋之,似面,可作餅。”

○仙樹一一二

《西河舊事》曰:“祁連山有仙樹。人行山中,以療飢渴者,輒得之。飽不得持去。平居時,亦不得見。”

○莎木一一三

《廣志》曰:“莎樹多枝葉,葉兩邊行列,若飛鳥之翼。其面色白。樹收面不過一斛。”

《蜀志記》曰“莎樹出面,一樹出一石。正白而味似桃榔。出興古。”

○□多一一四

裴洲《廣州記》曰:“□多樹,不花而結實。實從皮中出。自根著子至杪,如橘大。食之。過熟,內許生蜜。一樹者,皆有數十。”

《嵩山記》曰:“嵩寺中忽有思惟樹,即貝多也。有人坐貝多樹下思惟,因以名焉。漢道士從外國來,將子於山西腳下種,極高大。今有四樹,一年三花。”

○緗一一五

顧微《廣州記》曰:“緗,葉、子並似椒;味如羅勒。嶺北呼爲‘木羅勒’。”

○娑羅一一六

盛弘之《荊州記》曰:“巴陵縣南有寺,僧房牀下,忽生一木,隨生旬日,勢凌軒棟。道人移房避之,木長便遲,但極晚秀。有外國沙門見之:‘名爲娑羅也。彼僧所憩之蔭,常著花,細白如雪。’元嘉十一年,忽生一花,狀如芙蓉。”

○榕一一七

《南州異物志》曰:“榕木,初生少時,緣□他樹,如外方扶芳藤有,不能自立根本,緣繞他木,傍作連結,如羅網相絡,然後皮理連合,鬱茂扶□,高六七丈。”

○杜芳一一八

《南州異物志》曰:“杜芳,藤形,不能自立根本,緣繞他木作房,藤連結如羅網相□,然後皮理連合,鬱茂成樹。所託樹既死,然後扶疏六七丈也。”

○摩廚一一九

《南州異物志》曰:“木有摩廚,和於斯調國。共汁肥潤,工澤如脂膏,馨香馥郁,中以煎熬食物,香美如中國用油。”

○都句一二○

劉欣期《交州記》曰:“都句樹,似□櫚。木中出屑如面,可啖。”

○木豆一二一

《交州記》曰:“木豆,出徐聞。子美,似烏豆。枝葉類柳。一年種,數年採。”

○木堇一二二

《莊子》曰:“上古有椿者,以八千歲爲春,八千歲爲秋。”司馬彪曰:“木堇也,以萬六千歲爲一年,一名‘□椿’。”

傅玄《朝華賦序》曰:“朝華,麗木也,或謂之‘洽容’,或曰‘愛老’。”

《東方朔傳》曰:“朔書與公孫弘借車馬曰:‘木堇夕死朝榮,士亦不長貧。’”

《外國圖》曰:“君子之國,多木堇之花,人民食之。”

潘尼《朝菌賦》雲:“朝菌者,世謂之‘木堇’,或謂之‘日及’,詩人以爲‘□華’。”又一本雲:“《莊子》以爲‘圾菌’。”

顧微《廣州記》曰:“平興縣有花樹,似堇,又似桑。四時常有花,要食,甜滑,無子。此□木也。”

《詩》曰:“顏如□華。”《義疏》曰:“一名‘木堇’,一名‘王蒸’。”

○木密一二三

《廣志》曰:“木蜜,樹號千歲,根甚大。人之四五歲,乃斷取不腐地爲香。和南方。”

“枳,木蜜,枝可食。”

《本草》曰:“木蜜,一名木香。”

○枳櫃一二四

《廣志》曰:“枳櫃,葉似蒲柳;子似珊瑚,其味如蜜。十月熟,樹乾者美。出南方。邳、郯枳櫃大如指。”

《詩》曰:“南山有枸。”毛雲:“櫃也。”《義疏》曰:“樹高大似白楊,在山中。有子著枝端,大如指,長數寸,啖之甘美如飴。八九月熟。江南者特美。今官園種之,謂之‘木蜜’。本從江南來。其木令酒薄;若以爲屋柱,則一屋酒皆薄。”

○□一二五

《爾雅》曰:“□,□梅。”郭璞雲:“□樹,狀似梅。子如指頭,赤色,似小柰,可食。”

《山海經》曰:“單狐之山,其木多□。”郭璞曰:“似榆,可燒糞田。出蜀地。”

《廣志》曰:“機木生易長。居,種之爲薪,又以肥田。”

○夫□一二六

《爾雅》曰:“唐棣,□。”注云:“白□。似白楊。江東呼‘夫□’。”

《詩》雲:“何彼□矣,唐棣之華。”毛雲:“唐棣,□也。”《疏》雲:“實大如小李,子正赤,有甜有酢;率多澀,少有美者。”

○□音諸一二七

《山海經》曰:“前山,有木多□。”郭璞曰:“似柞,子可食。冬夏青。作屋柱難腐。”

○木威一二八

《廣州記》曰:“木威,樹高大。子如橄欖而堅,濁去皮,以爲糉。”

○□木一二九

《吳錄地理志》曰:“廬陵南縣有□樹,其實如甘焦,而核味亦如之。”

○韶一三○

《廣州記》曰:“韶,似慄。赤色,子大如慄,散有棘刺。破其外皮,內白如脂肪,著核不離,味甜酢。核似荔支。”

○羣遷一三一

《魏王花木志》曰:“君遷樹細似甘焦,子如馬乳。”

○古度一三二

《交州記》曰:“古度樹,不花而實。實從皮中出,大如安石榴,正赤,可食。其實中如有‘蒲梨’者,取之數日,不煮,皆化成蟲,如蟻,有翼,穿皮飛出。著屋正黑。”

顧微《廣州記》曰:“古度樹,葉如慄而大於枇杷。無花,枝柯皮中生子。子似杏而味酢。取煮以爲糉。取之數日,不煮,化爲飛蟻。”

“熙安縣有孤古度樹生,其號曰‘古度’。俗人無子,於祠炙其乳,則生男。以金帛報之。”

○系彌一三三

《廣志》曰:“系彌樹,子赤,如□棗,可食。”

○都鹹一三四

《地方草物狀》曰:“都鹹樹,野生。如手指大,和三寸,其色正黑。三月生花色,仍連著實。七八月熟。里民啖子,及柯皮乾作飲,工香。出日南。”

○都桷一三五

《南方草物狀》曰:“都桷樹,野生。二月花色,仍連著實。八九月熟。一如雞卵。里民取食。”

○夫編一本作“□”一三六

《財方草物狀》雲:“夫編樹,野生。三月花色,仍連著實。五六月成子,及握。煮投下魚、雞、鴨羹中,好。亦中鹽藏。出交恥、武平。”

○乙樹一三七

《南方記》曰:“乙樹,生山中。取葉,搗之訖,□中汁煮之,再沸,止。味辛。曝乾,反魚肉羹中。出武平、興古。”

○州樹一三八

《南方記》曰:“乙樹,生山中。取葉,搗之訖,和□葉汁煮之,再沸,止。味辛。曝乾,投魚肉羹中。出武平、興古。”

○前樹一三九

《南方記》曰:“前樹,野生。二月花色,連蓍實,如手指,長三寸。五六月熟。以湯滴之,削去核食。以糟、鹽藏之,味辛可食。出交恥。”

○石南一四○

《南方記》曰:“石南樹,野生。二月花色,仍連著實。實如□卵,七八月熟。人採之,取核,乾其皮,中作肥魚羹,和之尤美。出九真。”

○國樹一四一

《南方記》曰:“國樹,瞭如□卵,野生。三月花色,連著實。九月熟。曝乾訖,剝殼取食之,味似慄。了交恥。”

○楮一四二

《南方記》曰:“楮樹,子似桃實。二月花色,連著實。七八月熟。鹽藏之,味辛。出交恥。”

○□一四三

《南方記》曰:“□樹,子如桃實,長寸餘。二月花色,連著實。五月熟,色黃。鹽藏,味酸似白梅。出九真。”

○梓□一四四

《異物志》曰:“梓□,大十圍,材貞勁,非利剛截,不能克。堪作船。其實類棗,著枝葉重曝撓垂。刻鏤其皮,藏,味美於諸樹。”

○□母一四五

《異物志》雲:“□母樹,皮有蓋,狀似□櫚;但脆不中用。南人名其實爲‘□’。用之,當裂作三四片。”

○五子一四六

裴淵《廣州記》曰:“五子樹,實如梨,裏有五核,因名‘五子’。治霍亂、金瘡。”

○白緣一四七

《交州記》曰:“白緣樹,高丈。實味甘,美於胡桃。”

○烏臼一四八

《玄中記》雲:“荊、揚有烏臼,其實如雞頭。迮之如胡麻子,其汁,味如脂。”

○都昆一四九

《南方草物狀》曰:“都昆樹,野生。二月花色,仍連著實。八九月熟,如雞卵。里民取食之,皮核滋味醋。出九真、交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