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整合-清
鹽使部名臣列傳
宋
秦羲
按宋史本傳羲字致堯江寧人世仕江左曾祖本嶽
州刺史祖進遠寧國軍節度副使父承建州監軍
使知州事李煜之歸朝也承遣羲詣闕上符印太
祖召見悅其趨對詳謹補殿直令督廣濟漕船太平
興國中有南唐軍校馬光璉等亡命荊楚結徒爲盜
羲受詔縛光璉以獻太宗壯之積勞改西頭供奉官
決獄於淮南諸州淳化中又督洛南採銅雷有終稱
其有心計遣監興國軍茶務會楊允恭改茶鹽法薦
羲掌真州榷務尋提點淮南西路茶鹽得羨餘十餘
萬遂與允恭同爲江淮制置擢授合門祗候兼制置
礬稅鹹平初入奏真宗面加慰勞淮南榷鹽二歲增
錢八十三萬餘貫以勞改內殿崇班又兼制置荊湖
路江南羣盜久爲民患羲討捕皆盡四年領發運使
事改供備庫副使獻議增榷酤歲十八萬緡所增既
多尤爲刻下會歲旱詔罷之景德初遷供備庫使知
江陵府坐舉官不如狀削秩大中祥符初起授供備
庫副使宿州監軍稍遷東染院副使明年廣州言澄
海兵嘗捕宜賊頗希恩桀驁軍中不能制部送闕下
上以遠方大鎮宜得材幹之臣鎮撫之宰相歷言數
人皆不稱旨上曰秦羲可當此任復授供備庫使充
廣州鈐轄歷東染院使知蘇州改崇儀使提舉在京
諸司庫務因對求典藩郡遷內園使知泉州天禧四
年代還道病卒年六十四羲知書好爲詩喜賓客頗
有士風歷財貨之任凡十餘年精勤練習號爲稱職
範祥
按宋史本傳祥字晉公邠州三水人進士及第自幹
州推官稍遷殿中丞通判鎮戎軍元昊圍城急祥帥
將士拒退之請築劉璠堡定川寨從之歷知慶汝華
三州提舉陝西銀銅坑冶鑄錢祥曉達財利建議變
鹽法後人不敢易稍加損益人輒不便後復官提舉
陝西緣邊青白鹽改制置解鹽使卒嘉佑中包拯言
祥通陝西鹽法行之十年歲減榷貨務使緡錢數百
萬其勞可錄官其子孫景郊社齋郎 按食貨志太
常博士範祥關中人也熟其利害嘗謂兩池之利甚
博而不能少助邊計者公私侵漁之害也儻一變法
歲可省度支緡錢數十百萬乃畫策以獻是時韓琦
爲樞密副使與知制誥田況皆請用祥策四年詔祥
馳傳與陝西都轉運使程戡議之而戡議與祥不合
祥尋亦遭喪去八年祥復申其說乃以爲陝西提點
刑獄兼制置解鹽事使推行之其法舊禁鹽地一切
通商聽鹽入蜀罷九州軍入中芻粟令入實錢償以
鹽視入錢州軍遠近及所指東西南鹽第優其直東
南鹽又聽入錢永興鳳翔河中歲課入錢總爲鹽三
十七萬五千大席授以要券即池驗券按數而出盡
弛兵民輦運之役又以延慶環渭原保安鎮戎德順
地近烏白池奸人私以青白鹽入塞侵利亂法乃募
人入中池鹽予券優其估還以池鹽償之以所入鹽
官自出鬻禁人私售峻青白鹽之禁並邊舊令入中
鐵炭瓦木之類皆重爲法以絕之其先以虛估受券
及已受鹽未鬻者悉計直使輸虧官錢又令三京及
河中河陽陝虢解晉絳濮慶成廣濟官仍鬻鹽須商
賈流通乃止以所入緡錢市並邊九州軍芻粟悉貿
榷貨務錢幣以實中都行之數年黠商貪賈無所僥
幸關中之民得安其業公私便之皇佑元年侍御史
知雜何郯復言改法非是明年遣三司戶部副使包
拯馳視還言行之便第請商人入錢及延環等八州
軍鬻鹽皆重損其直即入鹽八州軍者增直以售三
京及河中等處禁官鬻鹽而三司謂京師商賈罕至
則鹽貴請得公私並貿餘禁止皆聽之田況爲三司
使請久任祥俾專其事擢祥爲陝西轉運使賜金紫
服祥初言歲入緡錢可得二百三十萬皇佑初年入
緡錢二百二十一萬四年二百一十五萬以四年數
視慶曆六年增六十八萬視七年增二十萬又舊歲
出榷貨務緡錢慶曆二年六百四十七萬六年四百
八十萬至是榷貨務錢不復出其後歲入雖贏縮不
常至五年猶及百七十八萬
元
瞿霆發
按杭州府志霆發字聲父以功授承務郎兩浙轉運
司副使海潮壤鹽□死者萬計霆發傾力救之流亡
復還鹽事以集仁宗時拜運使浙東飢亭民死徙霆
發稽戶數第其物力而均之課以最聞
賽典赤脫歡察兒
按杭州府志脫歡察兒字彥明至正二年由戶部郎
中出爲兩浙鹽運同知嘗言鹽者於國爲大利於民
爲大病急之則民怨緩之則政弛乃先具條教嚴立
期約而加以寬恤民感奮盡力奉令無敢後每諭之
曰吾榷鹽充數足矣若求羨餘以希秩賞吾弗忍也
越半年不事鞭笞而鹽皆足持己廉潔但坐廳事退
即闔門獨處不可幹以私
李廷佐
按杭州府志廷佐字唐卿陝西人至正七年由禮部
侍郎出爲兩浙都轉運廷佐嚴明有才幹悉心鹽策
之事凡亭民所不便者罷之慾者行吏胥黷貨有蠹
鹽法者悉屏斥之性無嗜好暇則與幕下少年講誦
經史以爲樂聲譽赫然
明
李慶
按安陸府誌慶字積善宣德間以歲薦授建昌同知
同官治賦者慮愆期致罪追索甚急慶爲緩期民悅
之輸納無敢後以憂去民追送出境升南戶部郎中
調禮部儀制遷兩浙鹽運使有持券請鹽者按歲月
先後給之二年歲課三倍尋乞歸卒於舟歿之日無
以爲喪邑人至今稱之
侯藎
按松江府志藎字進忠華亭人景泰末以鄉貢試吏
部尚書王文端奇其文擢置第一授襄陽府同知改
處州屬邑龍泉慶元民盜□阻山爲亂中官盧永議
發兵剿之藎言人貧而竊□爲亂非本情即躬詣其
地諭以禍福民感激散去全活者甚衆升河東鹽運
同知鹽池故無垣亡賴子聚衆殺劫有司莫能制藎
條陳禁革疏通十餘策報下行之盜賊遂息天雨鹽
池溢藎致齋三日遂霽而池外十餘里雨如故人以
爲誠感子方直皆第進士方字公矩有文名終湖廣
僉事直廣西參議
羅欽德
按吉安府志欽德字允迪太和人與其弟欽忠同登
弘治己未進士其時兄文莊公官翰林三羅之名隱
隱在公卿間鹹欲識其爲人欽德顧深避不欲接款
坐是抑其選除兩浙鹽運副使至則一洗宿弊居久
之遣妻子歸官舍蕭然中官鎮浙者恣甚索金動盈
百獨未嘗向欽德啓齒勢豪冒鹽禁聞欽德掣盤急
鑿其艘沉之其見憚如此久乃轉刑部郎尋升浙江
參議當述職詔吏部舉藩臬大吏異等以欽德名聞
賜羊酒彩幣旌之升副使乞歸不許又三年再移疾
得旨令有司視其疾愈奏請召用嘉靖初即家拜湖
廣副使尋進貴州按察使堅臥不起家居三十年謝
去造請清嚴絕俗獨處一小樓率旬餘始下樓一謁
文莊公而已性隆孝友自浙得請歸侍其父几杖依
依若孺子隻字片紙必珍藏微言細行札記靡遺母
淑人所制布履既貴尤笥存之臨終命納諸棺以殉
□
鹽使部藝文一
上文侍中論榷鹽書 宋蘇軾
留守侍中執事當今天下勳德俱高爲主上所倚信
望實兼隆爲士民所責望受恩三世宜與社稷同憂
皆無如明公者今雖在外事有關於安危而非職之
所憂者猶當盡力爭之而況其事關本職而憂及生
民者乎竊意明公必已言之而人不知若猶未也則
願效其愚頃者三司使章惇建言乞榷河北京東鹽
朝廷遣使按視召周革入覲已有成議矣惇之言曰
河北與陝西皆爲邊防而河北獨不榷鹽此祖宗一
時之誤恩也軾以爲陝西之鹽與京東河北不同解
池廣袤不過數十里既不可捐以予民而官亦易以
籠取青鹽至自滷中有可禁止之道然猶法存而實
不行城門之外公食青鹽今東北循海皆鹽也其欲
籠而取之正與淮南兩浙無異軾在餘杭時見兩浙
之民以犯鹽得罪者一歲至萬七千人而莫能止奸
民以兵仗護送吏士不敢近者常以數百人爲輩特
不爲他盜故上下通知而不以聞耳東北之人悍於
淮浙遠甚平居椎剽之奸常甲於他路一旦榷鹽則
其禍未易以一二數也由此觀之祖宗以來獨不榷
河北鹽者正事之適宜耳何名爲誤哉且榷鹽雖有
故事然要以爲非王政也陝西淮浙既未能罷又欲
使京東河北隨之此猶患風痹人曰吾左臂既病矣
右臂何爲獨完則以酒色伐之可乎今議者曰吾之
法與淮浙不同淮浙之民所以不免於私鹽而戶
所以不免於私賣者以官之買價賤而賣價貴耳今
吾賤買而賤賣借如每斤官以三錢得之則以四錢
出之鹽商私買於戶利其賤耳賤不能減三錢
戶均爲得三錢也寧以予官乎將以予私商而犯法
乎此必不犯之道也此無異於兒童之見東海皆鹽
也苟民力之所及未有舍而不煎煎而不賣者也而
近歲官錢常若窘迫遇其急時百用橫生以有限之
錢買無窮之鹽戶有朝夕薪米之憂而官錢在期
月之後則其利必歸於私販無疑也食之於鹽非若
飢之於五穀也五穀之乏至於節口並日而況鹽乎
故私販法重而官鹽貴則民之貧而懦者或不食鹽
往在浙中見山谷之人有數月食無鹽者今將榷之
東北之俗必不如往日之嗜鹹也而望官課之不虧
□矣且淮浙官鹽本輕而利重雖有積滯官未病也
今以三錢爲本一錢爲利自祿吏購賞修築廒庾之
外所獲無幾矣一有積滯不行官之所喪可勝計哉
失民而得財明者不爲況民財兩失者乎且禍莫大
於作始作俑之漸至於用人今兩路未有鹽禁也故
變之難遣使會議經年而未果自古作事欲速而不
取衆議未有如今日者也然猶遲久如此以明作始
之難也今既以榷之矣則他日國用不足添價貴賣
有司以爲熟事行半紙文書而決矣且明公能必其
不添乎非獨明公不能也今之執政能自必乎苟不
可必則兩路之禍自今日始夫東北之蠶衣被天下
蠶不可無鹽而議者輕欲奪之是病天下也明公可
不深哀而速救之歟或者以爲朝廷既有成議矣雖
爭之必不從竊以爲不然乃者手實造簿方赫然行
法之際軾嘗論其不可以告今太原韓公公時在政
府莫之行也而手實卒罷民賴以少安凡今執政所
欲必行者青苗助役市易保甲而已其他猶可以庶
幾萬一或者又以爲明公將老矣若猶有所爭則其
請老也難此又軾之所不識也使明公之言幸而聽
屈己少留以全兩路之民何所不可不幸而不聽是
議不中意其於退也尤易矣願少留意軾一郡守也
猶以爲職之所當憂而冒聞於左右明公其得巳乎
封還解鹽專置使狀 範祖禹
準中書省錄黃尚書省到白札子勘會陝西制置解
鹽司元專設官總領後來方令轉運使一員兼管是
致職務不專有害抄法契勘茶事司河北糴便司已
罷轉運司兼領七月八日得畫三省同奉聖旨依舊
差官專充制置解鹽使更不令轉運使副兼領者右
臣伏見仁宗慶曆中以範宗傑爲制置解鹽使行禁
推法公私大受其弊於是範祥請變鹽法至八年乃
以祥爲陝西提點刑獄兼制置解鹽事盡革宗傑之
弊課入亦增祥初建議當時論者爭以爲非而韓琦
包拯等皆以祥法爲便請久任祥以專其事乃擢祥
爲陝西轉運使及李三代祥官課遂損嘉佑中張方
平包拯請複用祥祥之鹽法至今稱之及祥卒薛向
繼其後祥與向皆號爲能言利豐財之臣然皆提轉
兼領祥之再使雖嘗專領後卒歸之轉運使由此觀
之鹽事修舉在於得人不在置使也今誠得如祥向
者而主之亦何必專若不得人雖專無益自仁宗嘉
佑以來不置此使已數十年今一旦復之設官置使
別爲一司公私先已有勞費權輕則不足以動州縣
重則是又增一監司州縣承□不無煩擾又提轉之
外別置使者以主財利無不好相侵奪各求自便此
人情之常也神宗熙寧中留意馬政置監牧使數年
而罷蓋監司之外又置使則爲□長事理不安故不
能久且治道貴於簡便綱領尤不欲衆多也東西海
鹽不爲不多然提刑司亦兼鹽事解池鹽在陝西轉
運使止一事爾若須置使則東南鹽亦當設官矣若
每事專設官則轉運司遂無所用尚何以主錢穀爲
職哉茶事司本起於李祀劉佐陸師閔之徒徵利而
爲之議者皆以爲非朝廷以熙河邊用不得已而存
之此不足爲法也夫解鹽利害非臣所知止以祖宗
之舊及事理言之恐不必專設官今陝西有都轉運
使轉運使副判官提點刑獄皆可以隨資序用今若
選擇知鹽事者一人爲鹽司使之兼領亦豈敢不舉
職若再置轉運司於抄法有害則提刑兼領亦範祥
故事雖增監司一員有愈於別置使之煩也古者利
不百不變常朝廷方省官惜費苟無大利害則不若
且如其故便臣愚竊謂作事謀始所宜慎重故未敢
行伏望聖慈更與大臣詳酌所有錄黃謹具封還
再封還解鹽置使狀 前人
右臣竊以置官不如議法議法不如擇人法者人之
所爲也官者法之所行也故事之利害擇人爲先苟
不得人雖有良法亦無所施或反爲害雖改置官司
無益也仁宗時範祥獻鹽法慶曆四年遣祥與陝西
轉運使議其事至八年乃以祥爲點刑獄使推行之
言者爭以爲不便皇佑二年遣包拯往視之還言便
三年又召祥與三司官議乃擢祥轉運使至和中罷
至嘉佑三年張方平包拯請複用祥乃以爲制置使
自初獻議至此十五年方委以總領其慎重如此之
至也蓋祥有已試之效故不使兼他職以盡其能此
乃先得其人而設官也自祥卒後皆轉運使副兼之
熙寧二年以解鹽判官李師錫爲轉運判官自此不
除解鹽判官以永興軍通判兼之今朝廷以轉運司
職務不專有害抄法故欲專置使臣不知抄法有害
是人壞之邪是法壞邪若人壞之也則當懲治其人
其人不可別擇任人而已若法壞也則當講求範祥
之法修復之而已臣謹按國史祥之鹽法後人不能
易小有增損人輒不便今不考究其法而改置官司
官司雖改而法弊猶存則與不改何異若去其法弊
而又得人則雖在轉運司亦可也若轉運司侵奪鹽
利則重其法禁誰敢違之豈必改易官司哉祖宗時
或以提轉兼領或專置使或置判官皆有故事但自
嘉佑八年以後不專置使今一旦復之先有勞費故
不可不慎重臣竊觀前世承平治道無不簡易而清
靜唯是唐明皇天寶亂政廣置使名利出百孔朝廷
近年增置官司稍多亦不久而罷今若增監司一員
以主之猶愈於別置使之煩臣前奏已言之矣閔子
騫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孔子貴其言蓋爲治
者不尚煩也諸葛亮偏霸之相猶出教曰事有不至
至於十返來相啓告今茲之舉臣之愚見竊謂未安
伏望聖慈更賜詳酌謹再具封還
□
鹽使部藝文二
詩
送張轉運之南康 明李攀龍
此去專城又楚都遙臨五嶺壓三吳坐來齋閣江聲
合忽傍襜帷嶽色孤白晝落星寒劍氣清秋石鏡滿
冰壺美人慾報瓊瑤賦彭蠡春深雁有無
送都轉運劉使君還萬安 前人
十年西省結交歡別後雲霄尺素難郡接荊衡分嶽
牧□開海岱領鹽官五溪誤見明珠拾千里誰將老
驥看莫道賜環非近事新懸白日照長安
鹽使部紀事
三國蜀志王連傳先主既平成都以連爲什邡令轉
在廣都所居有績遷司鹽校尉較鹽鐵之利利入甚
多有裨國用於是簡取良才以爲官屬若呂乂杜祺
劉乾等終至大官自連所拔也遷蜀郡太守興業將
軍領鹽府如故
周書辛慶之傳慶之爲行臺左丞時初復河東以本
官兼鹽池都將東魏攻正平郡陷之遂欲經略鹽池
慶之守禦有備乃引軍退河橋之役大軍不利河北
守令棄城走慶之獨因鹽池抗拒強敵時論稱其仁
勇
唐書齊澣傳澣孫抗爲江淮宣尉判官德宗自梁洋
還財用大屈鹽鐵使元琇薦抗才改倉部郎中斡鹽
利
宋史趙昌言傳昌言拜右諫議大夫或議弛茶鹽禁
以省轉漕命昌言爲江淮兩浙制置茶鹽使昌言極
言非便太宗不納趣昌言固執如初即以戶部副使
雷有終代之卒以無利而罷
陳安石傳韓絳鎮太原議行鹽法與監司多不合加
安石集賢殿修撰爲河東都轉運使議始定謂其僚
曰興事當有漸急則擾乃出鹽付民而俾之券使隨
所得貿易鬻畢而歸券私販爲減進天章閣待制
王舉元傳舉元歷郡牧戶部判官京東轉運使治平
中徙成都邙井鹽歲入二百五十萬爲丹棱卓個所
侵積不售下令止之鹽登於舊呂提舉在京修造英
宗勞之曰官廬舍害於水僅有存者卿究心公家毋
憚其勞俄進鹽鐵副使
神宗本紀熙寧二年八月癸卯侍御史劉琦貶監處
州鹽酒務御史裏行錢顗貶監衢州鹽稅亦以論安
石故
孫子秀傳子秀字元實主管浙東鹽事先是諸□鹽
百袋附五袋名五釐鹽未幾提舉官以爲正數民困
甚子秀奏蠲之
張綸傳綸字公信除江淮制置發運副使時鹽課大
虧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
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石復置鹽□於杭秀
海三州歲入課又百五十萬居二歲增上供米八十
萬
金史趙重福傳重福字履祥改滄州鹽副使歲饑民
煮滷爲鹽賣以給食鹽官往往杖殺之重福曰寧使
課殿不忍殺人歲滿課殿當降尚書右丞完顏匡三
司使按出虎知其事乃以歲荒薄其罰
元史謝讓傳讓字仲和□昌人祖義有材勇金貞佑
間爲義軍千戶讓幼□悟好學及壯推擇爲吏補宣
慰司令史國兵取宋立行中書省於江西讓以選爲
令史調河間等路都轉運鹽司經歷先是戶在軍
籍者悉除其名以丁多寡爲額輸鹽其後多僱舊戶
代爲煮鹽而僱錢甚薄讓言軍戶既落籍爲民當與
舊戶均役既令代役豈宜復薄其傭使重困乎自
今僱人必厚與直乃聽先是逃亡戶率令見戶包納
其鹽由是豪強者以計免而貧弱愈困讓令驗物力
多寡比次甲乙以均之擢南臺御史
王都中傳都中字元俞除兩浙都轉運鹽使未上擢
海北海南道肅政廉訪使中書省臣奏國計莫重於
鹽策乃如前除鹽亭戶三年一比附推排世祖舊
制也任事者恐斂怨久不舉行都中曰爲臣子者使
皆避謫何以集事乃請於行省□歷三十四□驗其
物力高下以損益之役既平而課亦足公私便之元
統初朝廷以兩淮鹽法久壞詔命都中以正奉大夫
行戶部尚書兩淮都轉運鹽使仍贈襲衣法酒都中
既至參酌前所行兩浙者次第施行之鹽法遂修
王艮傳艮字止善除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經歷紹興
路總管王克敬以計口食鹽不便嘗言於行省未報
而克敬爲轉運使集議欲稍損其額以紓民力沮之
者以爲有成籍不可改艮毅然曰民實寡而強賦多
民之錢今死徙已衆矣顧重改民籍而輕棄民命乎
且浙右之郡商賈輻輳未嘗以口計也移其所賦散
於商旅之所聚實爲良法於是議歲減紹興食鹽五
千六百引尋有復排前議者艮欲辭職去丞相聞之
亟遣留艮而議遂定
蘇天爵傳天爵字伯修起爲兩浙都轉運使時鹽法
弊甚天爵拯治有方所辦課爲鈔八十萬錠及期而
足
王克敬傳克敬字叔能大寧人遷左司都事時英宗
勵精圖治丞相拜住請更前政不便者會議中書堂
克敬首言兩浙煎鹽戶牢盆之役其重者尤害民當
免其他役議定以聞悉從之泰定初出爲紹興路總
管郡中計口受鹽民困於誅求乃上言乞減鹽五千
引運司弗從因嘆曰使我爲運使當令越民少蘇矣
尋轉兩浙鹽運司使首減紹興民食鹽五千引溫州
逮犯私鹽者以一婦人至怒曰豈有逮婦人千百里
外與吏卒雜處者污教甚矣自今毋得逮婦人建議
着爲令
張思明傳思明字士瞻授兩浙鹽運使歲課充贏僚
屬請上增數思明曰贏縮不常萬一以增爲額是我
希一己之榮遺百世之害
趙思魯傳思魯字希顏出爲河間路轉運鹽使除害
興利法度修飭絕巡察之奸省州縣廚傳贈遺之費
戶商人無不便之歲課遂大增暇日又割己俸率
僚吏新孔子廟命吏往江右制雅樂聘工師春秋釋
奠士論稱之
明外史耿九疇傳九疇字禹範正統初大臣言兩淮
鹽政久壞宜得重名檢者治之於是推擇爲鹽運司
同知痛革宿弊嘗條奏便宜五事多着爲令
□
鹽使部考
遼
遼上京置鹽鐵使司諸路置轉運使司
按遼史百官志上京鹽鐵使司南京轉運使司亦曰
燕京轉運使司
轉運司職名總目
某轉運使
某轉運副使
同知某轉運使
某轉運判官
山西路都轉運使揚晢興宗重熙二十年爲山西轉
運使
奉聖州轉運使司聖宗開泰三年置
蔚州轉運使司
應州轉運使司
朔州轉運使司
保州轉運使司已上並開泰三年置
西州轉運使司聖宗太平三年見西山轉運使郎元
化
宋
宋設提舉茶鹽司掌山海之利以佐國用又設提舉
制置解鹽司以掌鹽澤之禁
按宋史職官志提舉茶鹽司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
國用皆有鈔法視其歲額之登損以詔賞罰凡給之
不如期鬻之不如式與州縣之不加恤者皆劾以聞
政和改元詔江淮荊浙六路其置一員既而諸路皆
置中興後通置提舉常平茶鹽司掌常平義倉免役
之政令凡官田產及坊□河渡之入按額拘納收糴
儲積時其斂散以便民視產高下以平其役建炎元
年常平職事並歸提刑司錢歸行在二年始復置常
平官還其糴本未幾復罷紹興二年復置主管(
系提刑司
委通判或募職官充)
其後置經制司改常平官爲經制某路幹
辦常平等公事未幾經制司罷復爲常平官十五年
戶部侍郎王□言常平之設科條實繁其利不一豈
一主管官能勝其任乃詔諸路提舉茶鹽官改充提
平茶鹽公事如四川無茶鹽去處仍以提刑兼充主
管官改充常平司幹辦公事是年冬詔提舉官依舊
法爲監司與轉運判官敘官歲舉升改官員有不職
則按以聞其後常平錢多取以贍軍所掌特義倉水
利設法賑濟之事茶鹽司置官提舉本以給賣鈔引
通商阜財時詣所部州縣巡歷覺察禁止私販按劾
不法其屬有幹辦官既與常平合一遂並行兩司之
事焉
提舉制置解鹽司掌鹽澤之禁令使民入粟塞下予
鈔給鹽以足民用而實邊備凡鹽價高下及文鈔出
納多寡之數皆掌之
太宗淳化四年七月戊午置諸路茶鹽制置使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哲宗紹聖元年六月丙子罷制置解鹽使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元符二年夏四月庚辰令廣西提點刑獄司兼領鹽
事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高宗建炎四年七月戊辰罷提領措置茶鹽司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二年七月壬戌復置湖北提舉茶鹽司九月庚
辰命福建提舉茶鹽司兼領市舶司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四年四月甲午罷廣西提舉茶鹽司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五年十一月辛巳復置淮南提舉鹽事官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八年五月乙未復置淮東提舉茶鹽司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十五年八月己亥改諸路提舉茶鹽官爲提舉
常平茶鹽公事川廣以憲臣兼領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孝宗淳熙十年春正月乙酉命二廣提舉鹽事官互
措置鹽事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淳熙十三年三月丁酉合提舉廣南東西鹽事司爲
一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金
世宗大定二十九年正月章宗正位十二月戊戌復
置北京遼東鹽使司仍罷巡鹽使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元
世祖至元八年三月丙子改山東河間陝西三路鹽
課都轉運司爲都轉運鹽使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二年大都山東皆設都轉運鹽使司掌□
榷鹽以資國用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大都河間等路
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掌□榷辦鹽貨以資國
用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一員正四品副使一員正五
品運判二員正六品首領官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
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國初立河間稅課達
魯花赤清滄鹽使所後刱立運司立提舉鹽榷所又
改爲河間路課程所提舉滄清課鹽使所中統三年
改都提領拘榷滄清課鹽所至元二年以刑部侍郎
右三部郎中兼滄清課鹽使司尋改立河間都轉運
鹽使司立清滄課三鹽司十二年改爲都轉運使司
十九年以戶部尚書行河間等路都轉運使司事尋
罷改立清滄二鹽使司二十三年改立河間等路都
轉運司二十七年改令戶部尚書行河間等路都轉
運使司事二十八年改河間等路都轉運司延佑六
年頒分司印巡行郡邑以防私鹽之弊
鹽□二十二所每□設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
從八品辦鹽各有差
利國□ 利民□
海豐□ 阜民□
阜財□ 益民□
潤國□ 海阜□
海盈□ 海潤□
嚴鎮□ 富國□
興國□ 厚財□
豐財□ 三叉沽□
蘆臺□ 越支□
石碑□ 濟民□
惠民□ 富民□
山東東路轉運鹽使司品秩職掌同上運判止一員
國初始置益都課稅所管領山東鹽□以總鹽課後
改置運司中統四年詔以中書左右部兼諸路都轉
運司至元二年命有司兼辦其課改立山東轉運司
至元十二年改立都轉運司延佑五年以鹽法澀滯
降分司印巡行各□督收課程罷膠萊鹽司所屬鹽
□
鹽□一十九所每□設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
從八品管勾一員從八品
永利□ 寧海□
官臺□ 豐國□
新鎮□ 豐民□
富國□ 高家港□
永阜□ 利國□
固堤□ 王家岡□
信陽□ 濤洛□
石河□ 海滄□
行村□ 登寧□
西由□
至元十四年兩淮兩浙福建各立都轉運鹽使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四年春正月己未置江淮
等路都轉運鹽使司夏四月癸酉設鹽轉運司四員
按百官志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國初兩
淮內附以提舉馬裏範章專掌鹽課之事至元十四
年始置司於揚州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一員正四品
副使一員正五品運判二員正六品經歷一員從七
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三十年悉罷
所轄鹽司以其屬置□官大德四年復置批驗所於
真州採石等處
鹽□二十九所每□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
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辦鹽各有差
呂四□ 餘東□
餘中□ 餘西□
西亭□ 金沙□
石港□ 掘港□
豐利□ 馬塘□
拼茶□ 角斜□
富安□ 安豐□
梁□□ 東臺□
河□□ 丁溪□
小海□ 草堰□
白駒□ 劉莊□
五佑□ 新興□
廟灣□ 莞瀆□
板浦□ 臨洪□
徐瀆浦□
批驗所每所提領一員正七品大使一員正八品副
使一員正九品掌批驗鹽引
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員運
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至元十四年置
司杭州大德三年定其產鹽之地立□有差仍於杭
州嘉興紹興溫臺等處設檢校四所專驗鹽袋無過
常度
鹽□三十四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
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仁和□ 許村□
西路□ 下沙□
青村□ 表部□
浦東□ 橫浦□
蘆瀝□ 海沙□
鮑郎□ 西興□
錢清□ 三江□
曹娥□ 石堰□
鳴鶴□ 清泉□
長山□ 穿山□
袋山□ 玉泉□
蘆花□ 大嵩□
昌國□ 永嘉□
雙穗□ 天富南監□
長林□ 黃岩□
杜瀆□ 天富北監□
長亭□ 龍頭□
福建等處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
員運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至元十四
年始置市舶司領煎鹽徵課之事二十四年改立鹽
運使司二十九年罷立提舉司大德四年復爲運司
九年復罷併入元帥府兼掌之十年復立都提舉司
至大四年復升運司徑隸行省凡置鹽□七所
鹽□七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
管勾一員從九品
海口□ 牛田□
上裏□ 惠安□
潯美□ 浯州□
汭州□
至元十六年夏四月己卯立諸路轉運鹽使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七年秋七月丁卯並大都鹽運司入河間爲
一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九年設蘆臺等處鹽使司鹽引取息以三分
爲率又罷解鹽司令運司調度鹽引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九年夏四月丙辰議設鹽
使司賣鹽引法擇利民者行之仍令按察司磨刷運
司文卷定民間貸錢取息之法以三分爲率冬十月
丙申立蘆臺越支三沽鹽使司河間滄清山東濱
樂安及膠萊莒密鹽使司五十二月癸卯罷解鹽司
及諸鹽司令運司官親行調度鹽引
至元二十年減隆興府管鹽官吏九十九人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年五月庚申減隆興府
昌州蓋裏泊管鹽官吏九十九人以其事隸隆興府
至元二十一年立福建鹽課都轉運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一年九月甲申並市舶
入鹽運司立福建等處鹽課市舶都轉運司
至元二十二年分河間山東鹽課轉運司始設四川
河東茶鹽轉運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冬十月己亥復分
河間山東鹽課轉運司爲二 按百官志四川茶鹽
轉運司成都鹽井九十五處散在諸郡山中至元二
年置興元四川轉運司專掌煎熬辦課之事八年罷
之十六年復立轉運司十八年併入四道宣慰司十
九年復立陝西四川轉運司通轄諸課程事二十二
年置四川茶鹽運司秩從三品使一員同知副使運
判各一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
鹽□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
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簡鹽□ 隆鹽□
綿鹽□ 潼川□
遂實□ 順慶□
保寧□ 嘉定□
長寧□ 紹慶□
雲安□ 大寧□
河東陝西等處轉運鹽使司品秩職掌同前運判增
一員國初設平陽府以徵課程之利中統二年改置
轉運司置提舉解鹽司至元二年罷運司命有司掌
其務尋復置轉運司二十二年立陝西都轉運司諸
色稅課悉隸焉二十九年置鹽運司專掌鹽課其餘
課稅歸有司解鹽司亦罷延佑六年更爲河東陝西
等處都轉運鹽使司隸省部其屬三
解鹽□管勾一員正九品同管勾一員從九品
河東等處解鹽管民提領所正提領一員從八品副
提領一員從九品
安邑等處解鹽管民提領所正提領一員從八品副
提領一員從九品
至元二十三年冬十月壬戌改河間鹽運司爲都轉
運使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八月癸酉以河間等路鹽運司兼管
順德廣平綦陽三鐵冶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四年閏二月乙酉改福建市舶都漕運司
爲都轉運鹽使司秋七月癸丑升福建鹽運使司依
兩淮等例爲都轉運使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六年增置浙東二鹽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六年冬十月癸酉尚書
省臣言沙不丁以便宜增置浙東二鹽司合浙東西
舊所立者爲七乞官知鹽法者五十六人從之
至元二十九年以行省左丞言設提舉司領福建鹽
課並罷陝西諸子鹽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九年春正月庚子江西
行省左丞高興言福建鹽課既設運司又設四鹽使
司今若設提舉司專領鹽課其酒課悉歸有司爲便
詔從之五月丁未以陝西鹽運司酒稅等課已入州
縣罷諸子鹽司
至元三十年春正月行省平章伯顏言揚州鹽轉運
一司設三重官府宜削去鹽司止留管勾詔從其議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始置廣海鹽課提舉司升福建鹽提
舉司
按元史成宗本紀至元三十一年五月己巳升福建
鹽提舉司爲鹽轉運司增捕私鹽人賞格 按百官
志廣海鹽課提舉司至元三十一年置專職鹽課秩
正四品都提舉二員從四品同提舉二員從五品副
提舉二員從六品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成宗元貞元年春正月乙亥詔飭諸道鹽運司閏四
月己未各處鹽使司鹽□改設司令司丞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四年八月癸卯置廣東鹽課提舉司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按百官志廣東鹽課提舉
司至元十三年始從廣州煎辦鹽課十六年隸江南
鹽鐵茶都轉運司二十二年併入宣慰司二十三年
置市舶提舉司大德四年改廣東鹽課提舉司提舉
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
品其屬附見
鹽□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
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靖康□ 歸德□
東莞□ 黃田□
香山□ 矬峒□
雙恩□ 鹹水□
漆水□ 石橋□
隆井□ 招收□
小江□
大德五年命轉運司分官整理兩淮鹽法罷清滄深
三鹽司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五年春正月丙寅以兩淮鹽
法澀滯命轉運司官兩員分司上江以整治之二月
己卯增河間轉運司鹽爲二十八萬引罷其所屬清
滄深三鹽司
大德七年二月壬午並大都鹽運司入河間運司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八年五月壬申罷福建都轉運鹽使司以其歲
課並隸宣慰司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十年增設福建及河間山東等處鹽課提舉司
等官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十年春正月丙午立福建鹽
課提舉司隸宣慰司五月壬午增河間山東兩浙兩
淮福建廣海鹽運司歲煮鹽二十五萬餘引
仁宗延佑元年始立泉州廣東慶元市舶提舉司增
置兩浙鹽運判官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佑元年六月戊申增置兩浙鹽
運司判官一員 按百官志市舶提舉司至元二十
三年立鹽課市舶提舉司隸廣東宣慰司三十年立
海南博易提舉司至大四年罷之禁下番船隻延佑
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廣東慶元三市舶提舉司每
司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二員從六品副提舉二
員從七品知事一員
延佑五年冬十月乙未罷膠萊莒密鹽使司復立濤
洛□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佑六年增革鹽運所屬提領官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佑六年二月戊戌改陝西轉運
使司爲河東陝西都轉運鹽使司十月辛酉置兩浙
鹽倉六所秩從八品官二員惟杭州嘉興二倉設官
三員秩從七品鹽□三十四所設監運一員正八品
己卯增河東陝西鹽運司判官一員給分司印二置
提領所二秩從八品官各二員鹽□二增管勾各二
員罷漉鹽戶提領二十人
泰定帝泰定二年五月辛未改河間鹽運司爲大都
河間等路都轉運鹽使司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明
明設都轉運鹽使司以掌鹽課之事
按明會典各都轉運鹽使司正官運使一員同知副
使各一員
員數不等
首領官經歷知事各一員
各鹽課提舉司正官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
隆慶二年裁革
副提舉
員數不等
首領吏目一員
各煎鹽提舉司
舊有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典史各一員後革
鹽運提舉二司所屬衙門鹽課司倉庫大使各一員
副使各一員
太祖洪武二十六年定鹽運司考覈之制
按明會典凡鹽運司官考滿洪武二十六年定鹽運
司首領官屬官從本衙門正官考覈鹽課提舉司正
官至首領官任滿俱送本處布政司正官考覈仍送
本處按察司考覈鹽運司五品以上正佐官別無考
核衙門從都察院考覈吏部覆考
成祖永樂八年更定鹽運司考覈之制
按明會典永樂八年奏準鹽運司判官依本司堂上
官例考覈近例兩淮長蘆徑具由赴部諮送都察院
考覈吏部覆考其山東兩浙福建河東陝西運司並
各處市舶鹽課提舉司俱由布按二司考覈申部覆
考不送都察院仍各行戶部稽查錢糧明白至日發
落
穆宗隆慶二年議準運同運副運判不拘常調遷謫
俱於科目出身人員內選用止聽撫按巡鹽節制
按明會典云云
□
皇清
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凡官員監理順治初差長蘆兩淮兩浙河
東巡鹽御史各一員總理直隸山東江南湖廣
江西河南浙江山西陝西鹽務一年更差其福
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六省鹽政舊隸巡
按後改隸巡撫
各都轉運鹽使司
正官
運使一員
同知一員康熙十六年裁十七年復設長蘆山
東兩浙福建各一員
副使康熙十六年裁十七年復設兩浙一員
判官兩淮四員兩浙一員長蘆一員山東一員
河東一員
首領官
經歷一員
知事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各一員
各鹽課提舉司
正官
提舉廣東一員雲南三員
首領官
吏目廣東雲南各一員
鹽運提舉所屬衙門
各□鹽課司批驗鹽引所倉庫
大使各一員舊有副使各一員後裁
巡檢止兩淮二員
舊有廣東市舶提舉司設提舉七員吏目一員
康熙五年裁併鹽課提舉司
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年停差御史歸運使管理
順治十三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三年復差巡鹽御史
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七年長蘆等四處鹽差於六部郎中
員外郎及御史內每處選差滿漢官各一員筆
帖式各二員
康熙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年題準鹽差御史不拘滿漢每處
只差一員
康熙十一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一年令鹽政歸併各該巡撫停差
巡鹽
康熙十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二年復差巡鹽御史
康熙十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六年停止鹽差筆帖式如差不習
漢字滿御史仍帶筆帖式一員
康熙二十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四年覆準河東復設分司官經
營渠堰 又覆準京城及採育地方鹽引而系
崇文門監督徵收嗣復責令宛大二縣行銷與
各州縣一體考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