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略例
正文
周易略例 王弼
明彖
夫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夫衆不能治衆,治衆者,至寡者也。
夫動不能制動,制天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故衆之所以得鹹存者,主必致一也;
動之所以得鹹運者,原必(無)二也。
物(無)妄然,必由其理。
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故繁而不亂,衆而不惑。
故六爻相錯,可舉一以明也;剛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
是故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莫之備矣!
故自統而尋之,物雖衆,則知可以執一御也;由本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故處璇璣以觀大運,
則天地之動未足怪也;據會要以觀方來,則六合輻輳未足多也。故舉卦之名,義有主矣;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夫古今雖殊,運國異容,中之爲用,故未可遠也。
品制萬變,宗主存焉;彖之所尚,斯爲盛矣。
夫少者,多之所貴也;寡者,衆之所宗也。一卦五陽而一陰,則一陰爲之主矣;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爲之主矣!
夫陰之所求者陽也,陽之所求者陰也。陽苟一焉,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陰苟只焉,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
故陰爻雖賤,而爲一卦之主者,處其至少之地也。
或有遺爻而舉二體者,卦體不由乎爻也。繁而不憂亂,變而不憂惑,約以存博,簡以濟衆,其唯彖乎!亂而不能惑,變而不能渝,非天下之至賾,其執能與於此乎!
故觀彖以斯,義可見矣。
明爻通變
夫爻者,何也?言乎變者也。變者何也?情僞之所爲也。
夫情僞之動,非數之所求也;故合散屈伸,與體相乖。
形躁好靜,質柔愛剛,體與情反,質與願違。
巧曆不能定其算數,聖明不能爲之典要;法制所不能齊,度量所不能均也。爲之乎豈在夫大哉!陵三軍者,或懼於朝廷之儀;暴威武者,或困於酒色之娛。
近不必比,遠不必乖。同聲相應,高下不必均也;同氣相求,體質不必齊也。召雲者龍,命呂者律。故二女相違,而剛柔合體。隆墀永嘆,遠壑必盈。投戈散地,則六親不能相保;
同舟而濟,則吳越何患乎異心。故苟識其情,不憂乖遠;
苟明其趣,不煩強武。能說諸心,能研諸慮,睽而知其類,異而知其通,其唯明爻者乎?故有善邇而遠至,命宮而商應;修下而高者降,與彼而取此者服矣!
是故,情僞相感,遠近相追;愛惡相攻,屈伸相推;見情者獲,直往則違。故擬議以成其變化,語成器而後有格。
不知其所以爲主,鼓舞而天下從,見乎其情者也。
是故,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無)體,一陰一陽而(無)窮。非天下之至變,其執能與於此哉!是故,卦以存時,爻以示變。
明卦適變通爻
夫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
夫時有否泰,
故用有行藏;卦有小大,故辭有險易。一時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時之吉,可反而兇也。故卦以反對,而爻亦皆變。是故用無常道,事(無)軌度,動靜屈伸,唯變所適。故名其卦,則吉凶從其類;存其時,則動靜應其用。尋名以觀其吉凶,舉時以觀其動靜,則一體之變,由斯見矣。夫應者,同志之象也;位者,爻所處之象也。
承乘者,逆順之象也;遠近者,險易之象也。內外者,出處之象也;初上者,終始之象也。是故,雖遠而可以動者,得其應也;雖險而可以處者,得其時也。弱而不懼於敵者,得所據也;憂而不懼於亂者,得所附也。柔而不憂於斷者,得所御也。雖後而敢爲之先者,應其始也;物競而獨安靜者,要其終也。故觀變動者,存乎應;察安危者,存乎位;辯逆順者,存乎承乘;明出處者,存乎外內。
遠近終始,各存其會;闢險尚遠,趣時貴近。比復好先,幹壯惡首;明夷務闇,豐尚光大。吉凶有時,不可犯也;動靜有適,不可過也。犯時之忌,罪不在大;失其所適,過不在深。動天下,滅君主,而不可危也;侮妻子,用顏色,而不可易也。故當其列貴賤之時,其位不可犯也;
遇其憂悔吝之時;其介不可慢也。觀爻思變,變斯盡矣。
明象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言生於象,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着。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
猶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也。然則,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於意而存象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
言生於象而存言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則,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盡意,而象可忘也;重畫以盡情,
而畫可忘也。
是故觸類可爲其象,合義可爲其徵。義苟在健,何必馬乎?類苟在順,何必牛乎?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爲牛?義苟應健,何必幹乃爲馬?而或者定馬於幹,案文責卦,有馬(無)幹,則僞說滋漫,難可紀矣。互體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彌甚。從復或值,而義(無)所取。蓋存象忘意之由也。
忘象以求其意,義斯見矣。
辯位(一)
案,象(無)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繫辭但論三五,二四同功異位,亦不及初上,何乎?唯幹上九文言云,貴而(無)位;需上六雲,雖不當位。若以上爲陰位邪?則需上六不得雲不當位也;若以上爲陽位邪?則幹上九不得雲貴而(無)位也。陰陽處之,皆雲非位,而初亦不說當位失位也。然則,初上者是事之終始,(無)陰陽定位也。故幹初謂之潛,過五謂之(無)位。未有處其位而云潛,上有位而云(無)者也。歷觀衆卦,盡亦如之,初上(無)陰陽定位,亦以明矣。
夫位者,列貴賤之地,待才用之宅也。爻者,守位分之任,應貴賤之序者也。位有尊卑,爻有陰陽。尊者,陽之所處;卑者,陰之所履也。故以尊爲陽位,卑爲陰位。去初上而論位分,則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謂之陽位?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謂之陰位?初上者,體之終始,事之先後也,故位(無)常分,事(無)常所,非可以陰陽定也。尊卑有常序,終始(無)常主。故繫辭但論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然事不可(無)終始,卦不可(無)六爻,初上雖(無)陰陽本位,是終始之地也。統而論之,爻之所處則謂之位;卦以六爻爲成,則不得不謂之六位時成也。
略例下
凡體具四德者,則轉以勝者爲先,故曰"元亨,利貞"也。其有先貞而後亨者,由於貞也。
凡陰陽者,相求之物也,近而不相得者,志各有所存也。故凡陰陽二爻,率相比而(無)應,則近而不相得;有應,則雖遠而相得。
然時有險易,卦有小大。同救以相親,同闢以相疏。故或有違斯例者也,然存時以考之,義可得也。
凡彖者,統論一卦之體者也。象者,各辯一爻之義者也。故履卦六三,爲兌之主,以應於幹;成卦之體,在斯一爻,故彖敘其應,雖危而亨也。象則各言六爻之義,明其吉凶之行。去六三成卦之體,而指說一爻之德,故危不獲亨而見咥也。訟之九二,亦同斯義。
凡彖者,通論一卦之體者也。一卦之體必由一爻爲主,則指明一爻之美以統一卦之義,大有之類是也。卦體不由乎一爻,則全以二體之義明之,豐卦之類是也。
凡言(無)咎者,本皆有咎者也,防得其道,故得(無)咎也。吉,(無)咎者,本亦有咎,由吉故得免也。(無)咎,吉者,先免於咎,而後吉從之也。或亦處得其時,吉不待功,不犯於咎,則獲吉也。或有罪自己招,(無)所怨咎,
亦曰(無)咎。
故節六三曰:"不節若,
則嗟若,(無)咎"。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此之謂矣。
卦略(一)屯。
此一卦,皆陰爻求陽也。屯難之世,弱者不能自濟,必依於強,民思其主之時也。故陰爻皆先求陽,不召自往;馬雖班如,而猶不廢;不得其主,(無)所馮也。初體陽爻,處首居下,應民所求,合其所望,故大得民也。蒙。
此一卦,陰爻亦先求陽。夫陰昧而陽明,陰困童蒙,陽能發之。凡不識者求問識者,識者不求所告,暗者求明,明者不諮於暗。故童蒙求我,匪我求童蒙也。故六三先唱,則犯於爲女;四遠於陽,則困蒙吝;初比於陽,則發矇也。履。
雜卦曰:"履,不處也"。又曰,履者,禮也;謙以制禮
陽處陰位,謙也。故此一卦,皆以陽處陰爲美也。臨。
此剛長之卦也。剛勝則柔危矣,柔有其德,乃得免咎。
故此一卦,陰爻雖美,莫過(無)咎也。觀。
觀之爲義,以所見爲美者也。故以近尊爲尚,遠之爲吝。大過。
大過者,棟橈之世也。本末皆弱,棟已橈矣。而守其常,則是危而弗扶,兇之道也。以陽居陰,極弱之義也,故陽爻皆以居陰位爲美。濟衰救危,味在同好,則所贍褊矣。故九四有應,則有
它吝;九二(無)應,則(無)不利也。遯。
小人浸長。難在於內,亨在於外,與臨卦相對者也。臨,剛長則柔危;遯,柔長故剛遯也。大壯。
未有違謙越禮能全其壯者也,故陽爻皆以處陰位爲美。
用壯處謙,壯乃全也;用壯處壯,則觸藩矣。明夷。
爲暗之主,在於上六。初最遠之,故曰:"君子於行"。
五最近之而難不能溺,故謂之"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三處明極而徵至暗,故曰"南狩獲其大首"也。睽。睽者,睽而通也。於兩卦之極觀之,義最見矣。極睽而合,極異而通,故先見怪焉,洽乃疑亡也。豐。此一卦明以動之卦也。尚於光顯,宣陽發暢者也。故爻皆以居陽位又不應陰爲美,其統在於惡暗而已矣。小暗謂之沛,大暗謂之蔀。暗甚則明盡,未盡則明昧;明盡則鬥星見,明微故見昧。
(無)明則(無)與乎世,見昧則不可以大事。折其右肱,雖左肱在,豈足用乎?日中之盛而見昧而已,豈足任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