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拃河棹
正文
同治元年重鐫 銀河棹
大文堂業兌
自序
壬遁祕旨,傳自武侯所著,迄今二千餘年;精其學者,每祕不輕示,而奇門、六壬、太乙三式每多錯謬,鮮有真訣祕授。姚少師得此書,藏之內府,正統中土木之變,蓉城孫南華先生於燕營屠曾門室中得之,未有師傳也。後從史道鄰共窗安慶,始遇異人指授,遂精其學。萬分珍重,什襲以藏。每與人談,少露一斑,奇中如神。餘懇求再四,僅以經文授,且曰:“非吝也。實愛道也。君歸讀之。”餘拜而受之,恨不得其解,因靜坐一室,探其源於《河圖》、《洛書》,稍得其說。復趨蓉城就正,先生笑且怒,笑則喜子之買舟相訪也,怒則怒子之泄其機也。謂予曰:“君能苦心原理,可以指示矣。慎勿輕以示人,致於天律。” 叮嚀教戒而別。餘欲遵其戒,慮世失其傳,因手錄成帙,使後之君子遇茲編者知可珍重也,並述其傳之始末,以爲之序。
崇禎癸未年仙槎張松源題於雲門山屋。
長生圖
子辛寅丙戊,卯癸巳生庚;午中單乙木,壬水是生申;酉中丁己是,甲木亥宮輪。
沐浴等十一位俱由長生數去,剛乾順數,柔幹逆數。
掌圖 分野
巳 楚地
螣蛇 太乙
鶉尾 翼軫 午 三河
朱雀 勝光
柳星張 鶉火 未 雍州
太常 小吉
井鬼 鶉首 申 晉地
白虎 傳送
觜參 實沈
辰 兗州
勾陳 天罡
角亢 壽星 丁 丙 己 庚
戊 辛
乙 戊
甲 己 壬 癸 酉 冀州
太陰 從魁
胃昴畢 大梁
卯 豫州
六合 太沖
氐房心 大火 戌 徐州
天空 河魁
奎婁 降婁
寅 燕地
青龍 功曹
尾箕 析木 醜 揚州
貴人 大吉
鬥牛 星紀 子 青州
天后 登明
女虛危 元枵 亥 豳地
玄武 登明
室壁 諏訾
經文總括十六句
訣傳壬式遁幹奇,天地人盤上下推。四課三傳皆硬局,幹神將位更差池。錯認日躔爲月將,謬將天乙亂神祗。箇中綱領皆非法,局外行藏必要知。取旺因時名發用,披神帶煞可遷移。真飛假伏潛消息,年月日明運動機。德合刑衝雖一理,吉凶應驗不同期。圓融活潑真玄妙,剖盡人間萬事疑。
此張仙槎所受經文十六句也,寥寥數言括盡壬遁之妙旨。編後皆仙槎逐句演解之論也。有銀河之一棹,而壬學如天漢之長,昭矣。
訣傳壬式遁幹奇。下四句亦經文。
天地本靜,因人而動。人物亦靜,因心而動。心動機現,誠感神應。拈時演式,照灼兆朕。地支靜載,天干遁遊。得支尋幹,幹動支變。循環六十,天三地三,六支相乘,因時取旺,觸類旁通,觀象求形,理法圓融,披神帶煞,局外推窮,干支有六,用焉舍焉。《金匱》要訣,隱於兩言。
此探六壬之源最重遁幹。蓋幹曰天干,屬陽而動;支曰地支,屬陰而靜。有靜必有動,猶有陰必有陽也。故天地本穆然靜也,自人有所爲,則天心亦動矣。人物無爲,自靜也;自事有感觸,則人心遂動矣,靜動禍福,隨之而應。故元女以前民用令佔者,誠心拈時演式,以察吉凶之朕兆,便知所趨避。地支靜而演式,如地之載天;乾象天而周遊,如天之旋轉,非動無以觀其變也。天地人三層遁幹,始成天地六支,亦可察其衰旺,旁通觸類,以知吉凶悔吝之形象。蓋圓通之妙,全在遁幹之披神帶煞,乃局外行藏,世人所不知也。《金匱經》曰:“干支有六,用之舍之。”遁幹之祕,已隱於兩言中矣。太乙遁一於六,示前知也;奇門遁其甲,示逃藏也;六壬遁幹於支,象人事之變遷也。故遁幹非支不顯,遁支無干不靈。壬遁無干,則無六層,何名六壬哉?故經文自揭之曰:“遁幹奇。”十干十二支配成六十,以配年月日時,以範圍天地萬物,未有單用幹而無支者。元女借文以演式,本以日辰干支爲主,而四課三傳雖以支演,而幹之字暗藏其中,支特以架出取幹爲用,故天地人三盤字字是支而實,字字是幹遁其上。蓋隱而不見,以見其祕,懼泄造化之機也。
經曰“干支有六”者,年、月、日、時、年、命六處,皆有遁幹,故天地人三盤自有三層遁幹,配成六層。凡一字中有三層遁幹,而六處尤重。六處之遁幹內有旺者則取爲用。用生日干者吉,剋日幹者兇。
“舍之處之”,幹又不宜克賊用幹,宜生比用幹,則吉而實矣。故曰“用之舍之”也。又遁幹有六,而實有九:一日上、二日陰、三辰上、四辰陰、五初傳、六中傳、七末傳、八命上、九年上;蓋六、九,陰陽相倚之數也。事神、類神、陽神、陰神、用神,五神之幹即在其中矣。乃地盤支中又有伏藏之幹,寄幹及人元,二六潛神也。是名伏幹。
行年以男起丙寅,女起壬申,逐旬首推。
二六潛神歌
子中癸水八分真,壬三辛二是初生;醜內己土癸三是,辛金二半一同陳;寅宮甲木七分是,丙戊三分火土均;卯中乙木七分是,癸水初生甲三分;辰中戊土分分在,癸乙各居二半尋;巳中四分屬丙火,庚初三分戊三停;午宮丁火領先分是,己土二半乙三明;未中己土五分確,乙丁二半各均勻;申中庚七辛金二,壬水初生只二分;酉宮辛七庚三準,乙己各二最分明;戌伏戊土五分實,辛丁二半各相臨;亥中壬七癸三定,更有甲木系初生。
地中伏干與天上遁幹有制、化、德、合、比、旺,如三命之取人元法同,所以佐天盤之不足而圓融通變也。
遁幹祕旨歌
月將加時覓遁幹,法輪五子繞天盤。神臨方上仍加遁,旬首地盤次第看。用神消息箇中求,三遁取象一處收。旺相生合刑衝究,假伏真飛決去留。神將加幹三匝周,真空飛去假爲謀。或逢伏地潛端倪,五旺之中好返求。遁幹所主號爲真,飛合天官遁建巡。旬首伏幹詳次第,假從盤外課中論。中黃五變通幽處,時上傳時天地人。幹遁不拘前後見,課中移換不同雲。既得來情察遁幹,所佔輕重要詳參。遁幹臨處知去向,所乘神煞吉凶看。克者爲無從旺斷,五行之內細推原。便將神將藏兇吉,始察來人見的端。貴人加臨亦遁建,中有披神帶煞妙。將帶神兮神帶將,於中玄妙誰能曉?遁幹一字神殺貫,一實二虛披帶始。遙臨同行人不知,龍披寅甲亥壬子,春佔木旺名天旺,寅卯日佔木遊幹,地旺遁幹立處比,十干五合爲人旺,類旺日比時旺祿。此名五旺課中求。右十首皆經中歌之要訣,註解見後。
天地人盤上下推。
天盤月將,鬥建之合,遁以五鼠,仰觀於天;地盤宮位,神將所臨,遁以五虎即旬遁俯察於地。天盤貴人,事機所主,時起遁幹,參觀天地。開三撥五,數往知來。
此探夫六壬有天地人三盤之遁幹,仰觀俯察,中審人事,以參觀乎天地之吉凶,非開三遁,撥五行之衰旺,何以數往知來乎?
天遁假如圖例
天遁以本日之幹爲主,起五鼠遁。假如乙庚日乃乙庚丙作初遁起。若以亥時佔,即逆尋甲戌旬起數,至亥上即是乙亥,數至辰上即是庚辰,未時以前用甲戌旬遁幹也。自申時以後,俱用甲申旬遁幹。申上遁見甲,酉上便得乙。若寅時佔即得庚寅,餘仿此。不明此即犯旬空,誤矣。
寅時例
在申時以前,拈得寅時,爲戊寅;在申時以後拈得寅時,爲庚寅。以本旬之甲不同也。申時以後拈得亥,爲丁亥。
天遁圖例
辛 壬 癸 甲
巳 午 未 申
庚辰本 本酉乙
日 日
己卯幹 幹戌丙
寅 醜 子 亥
戊 丁 丙 丁
天遁乃在天盤上,卻以日干爲主運。從子逆數去尋甲,數到本日是天遁。此圖系乙庚日亥將,故用乙庚丙作初。餘仿此。
地遁假如圖例
地遁以旬首爲例起旬首,如庚午日即是甲子旬首。若用未時佔,即是辛未時也。酉時佔,即是癸酉時也。戌時即出旬,用甲戌旬,爲空亡時矣。亥同戌例。
地遁圖例
己 庚 辛 壬
巳 午 辛 申
辰戊 酉癸
卯丁 戌甲
寅 醜 子 亥
丙 乙 甲 乙
地遁卻從旬遁尋,數至正時好住停。旬頭甲子時是未,便是辛未見分明。此圖庚午日未時甲子旬首。餘仿此。
人遁假如圖例
人遁以貴人爲主,起所用貴人,順數所佔時上,看是何神。如丙子日亥將子時佔,陽時用陰貴人,酉加戌逆行,申上蛇、未上雀……數到子時上是玄武,即起壬子順數至辛酉,酉即貴人。宮遁得辛酉,是爲貴人之遁幹也。餘例此。
丙子日子時該是戊子,如何是壬子?蓋貴人隨幹用的,是時遁至子,因時是戊子,戊遁壬子,故又言壬子。從壬子順數至酉上,爲辛酉,是貴人戊遁壬子者,即戊癸何方覓,壬子順行流也。人遁是從本日子時幹上再用五鼠遁。
人遁圖例
丙 丁 戊 己
辰 巳 午 未
卯乙 申庚
寅甲 酉辛
醜 子 亥 戌
癸 壬 癸 壬
丙子日子時亥將例,貴用陰陽酉宮起,是逆行,武到壬子,時壬順至酉,辛酉貴。
三遁歌
佔天用天遁,佔地用地遁,占人用人遁,分別明白。即可看遁幹之生旺,不然三盤上許多遁幹,以何爲用?
天遁地遁與人遁,三遁之中有神妙。天時神鬼天遁重,地域墳宅地遁求。中惟人遁推人事,此法神祕不輕傳。三幹遁用有重輕,其中揀取臨生旺。旺用遁干與日干,兩字從教着意看。旺用兩字祕中祕,認得真時決不誤。首詳遁幹旺與衰,二察年命並月將。細看日干生兼破,兩字分明來掌上。克泄刑衝及破穿,德合生扶並祿馬。三盤上下六層研,占斷吉凶無謬者。
凡日上神、辰上神、三傳上神,太歲、月建、正時、方位上神之遁幹,皆以生比日干爲吉。有一處生比,即取爲用,有一處克害亦取爲用,更較其兩途衰旺,此八處皆有遁幹,先看生比,後看克害,兩者既定,再尋何干得五旺爲旺,不得五旺爲衰。旺者有力,衰者無力。
四課三傳皆硬局,幹神將位更差馳。
正時太極,日辰兩儀,陰陽太少,四象列成,陽幹寄祿,陰乾寄刃,戊己無位,各依所生,九宗包羅,克賊斯興,三傳遞因,始終未形,體凡七變,逆順兩輪,刑衝德合,立胎建運,宗門附例,一體數名,顧名思義,占斷如神,七百二十,演式斯全,遁幹取用,祕法真詮。
此探六壬,雖重遁幹,而四課三傳,玄女所重,額定之硬局,原不可棄。蓋支之課傳既定,以七百二十,然後可以遁幹而究其活變。無支何以遁幹乎?
正時,太極也。日辰,兩儀也。四課,即四象而分陰陽太少,日辰之幹寄於支宮。寄祿寄刃,各有精義;九宗七體,俱有妙理。四課爲彼我現在之形象,三傳乃此事始終之形象。惟加以遁幹,則活變而有把提,所以爲真詮也。若金口訣之幹神將位詭六爲四,指爲六壬,差池極矣。
四課三傳用遁幹者,蓋地支陰也,遁也。天干陽也,用也。幹能制支,支不能制幹,陽能制陰,陰不能勝陽,陰者遁之已然,陽者用之變動;而必尋旺用者。陽衰終不能勝陰也,故課以日干爲我、身,日支爲人、宅,日上所加之支幹爲陽神,自上而臨我身者也。生合旺我則身受其吉,刑剋泄我則身受其殃, 故幹上神將遁幹爲最切,而又必看陽神所加之支神,轉吉,倘陽神吉而陽神之支幹反剋制陽神,則陽神雖欲生旺我,而受陰神之制不能生旺我矣。蓋居下從上,不敢有違,理勢然也。惟陽神克陰神,則陰神不得不聽令於我矣。故日上陽神生日干之吉凶,而陰神又助陽神之吉凶,陰陽二神若相比相生,或陽神克陰神,則日干之吉凶如一人矣。惟陰神制陽神,則吉變爲兇,兇變爲吉,陽神不能自主而惟陰神是從矣。故日上陽神主性情美惡、品格尊卑,其應數俱以陰神之干支變化而決。此論日干二課之陰陽也。
第三課支神爲人、宅,人者,他人也;宅者,居也,事也。支上陽神主他人、宅屋、事情之吉凶也。支上陰神能制辰上陽神,與日之陰神同例。身與人、宅之吉凶既判,各爲吉凶並提而論之爲吉凶。此論日支二課之陰陽也。
四課列而吉凶明,遁幹見而變化決。此四課硬局,安可少哉?
看課之法,首看日干之衰旺何如,次看日之陽神與日生克何如,次看陰神陽神相生克何如,次看陰陽二神所得天官即十二貴何如,則事情之中路變易可知矣。
看末傳之法,如中傳,又兼看與日、辰、初、中傳相生克何如,則人已性情之吉凶無不了然矣。地爲方所,幹爲衣着,神爲形貌,主事之人逐層可知矣。
將有六吉,曰生、曰扶、曰官、曰祿、曰德、曰合。有六兇,曰鬼、曰脫、曰刑 曰害、曰破、曰衝,以干支上三傳內遁幹所帶之支分屬吉凶何如。
看人我兩邊誰吉誰兇、半吉半兇、全吉全兇、應在何時何時何人、其始中終何如、兩邊人我之衰旺何如、兩邊陰神二神之相助何如,旺衰分則強弱見矣。陰陽助泄則吉凶辨矣。
又逐字看得何貴神、帶何等煞、披何等遁幹,則事類情形之吉凶,莫不瞭然於心矣。再看占人之行年命上得何干支,乃其人一年所主之吉凶,應於本歲者。與日干課傳參看,或自人傳己,或自己傳人,或自兇傳吉,或自吉傳兇,或課中相傳,或課外相傳,有何救助,而人己之端的瞭然矣。
蓋課傳硬局,衆所同者,公也。年命上干支,人所獨也,私也。局兇而年命干支有救助者,雖兇可解,若年命上兇局,局雖吉亦減。
《中黃經》曰:“我爲日干最要明,其餘皆是屬他人。”四課三傳除日干一字,俱主他人。日者,我也。日之陰陽二神,從我者也。支者,他也。支之陰陽二神,從他者也。日之陰陽二神與我爲吉凶者也,支之陰陽二神與人爲吉凶者也。
若我與人相交,則人與我爲吉凶;而從人之人,亦與我爲吉凶矣。故生、克、脫、比,無論其爲從我之人與從人之人,莫不欲其生比、惡其克脫,故四課之內各以人與己相生相剋審之,則吉凶各有在矣。各以衰旺生克察之,而成敗吉凶各有據矣。更各以所乘之天官主事決之,而所主之事情得矣。某一處干支動,即系某一人;某一處天官來生克,即系某一事;其來情主事,無不前知矣。
蓋一字有一字之人,一字有一字之事。第三四課動,定是他人事;自一二課傳歸三四課,是幹傳支,必始於我而終於人;自三四課傳歸一二課,是支傳幹,其事始於人而終於己。以生克決人己之有情無情,以旺相休囚決人己之有力無力,以十二天官之喜怒分其事類,以發用分事類之動靜,以末傳看事之成敗。
吉神以旺月爲應,凶神以衰月爲應,未有不驗者也。特其變化全在遁幹之取捨,旺用貴臨時自悟,斯爲善學六壬者也。
凡看一字,有六層,須看所遁之干與所遇之時、所臨之地,並本日字上之陰陽神,五者合而詳之。
《中黃經》曰:“日上發用己身論,辰上動時佔別人。日陰從我事相尋,陰伏小口定災迍。”玄女曰:“閉口閉口,陰在女後,欲得其隱,急發其陰。”蓋言陰神也。不觀陰神之干支,何以決其幽隱乎?
凡陽神剋日幹者,名官鬼臨身;若陰神爲日干之子孫,支即官鬼不能爲禍,但子孫爻不入傳則不管事,故曰有鬼須求救;救者,子孫也,制鬼之神也;必入課傳、見年命上方有力。又看衰旺,若鬼旺子孫衰,則難解救。父兄子財同例。
日者,我之身也;辰者,我之居也;三傳者,我之所在也。故日上吉則可以自守,辰上吉則可以自安,三傳吉則所往無不利矣。或日吉而辰兇,或辰吉而日兇,或日辰吉而三傳兇,則利靜而不利動,日辰兇而三傳吉則靜兇而動吉,斯動靜知所趨避矣。三傳如他人之兄弟三人者,有一傳剋日即兇,有助克者愈兇。若一傳生,一傳克,名三傳不合,吉凶無分,或始中終三限看,末生日或制反則兇有救矣。鬼以遁幹爲重,支鬼次之。支不能克幹也,有泄於鬼,則吉凶乃見。所謂“壬無遁不靈,遁非幹不顯。”也。明神暗遁,昔賢蓋慎之而不輕泄耳。幸勿濫傳匪人,以幹天律。此一篇乃六壬之大旨,理數之金針,誠仙人之祕蘊也。
錯認日躔爲月將
鬥建之合,爲天月將,餘氣如環,犬牙相入,逆行十二,司權一月,節氣前後,代謝交接,將爻出現,遲留盈昃,授受有期,或趨或接,陽生陰成,河圖數測。
此探月將之原本於太極河圖,非歷數之太陽也。月將乃鬥建之合神,爲將,司一月之號令,若天之命卿出將也。故曰月將。其月之氣盡,則更易一將,以司後月之權。十二月將,始登明,終神後,法後天之左旋,其巡行交代雖同太陽之過宮,而實非歷數之太陽也。將有陰陽,象天地之太極;太極中陰陽二氣,如環相接,陽中有陰,陰中有陽,必有留餘不盡之處,猶分界定界,必有交錯之地,如犬牙相入,故月將之乘權代謝,必前將餘氣未盡,後將新氣未來,必查月中交接之候,中節之前看月令之支辰,既出現之日,仿《河圖》之生數,陰將則從《河圖》之成數定其何日交接,如奇門之有超接,非若歷數之太陽,必到中氣始過宮界。是以一宮兼兩月之節令,有是理乎?
諸書皆候太陽過宮方換將,而太陽竟作月將矣。按太陽躔度必在每月中氣後,則與月建合神相去遠矣。世人但尋每月太陽過宮方換將,則月建節令已過,將從何合?
姚少師訣曰:“世人用將常落空,太陽誤認各西東,河圖八節生成數,須知過此失無蹤。”又曰:“月將逾太陽,八節圖數藏,陰陽生成合,過此落空亡。”前賢之詩訣具在,世人乃以落空之將加正時,必致東西舛謬,失其一月之真將,以故佔事往往不驗。此六壬之首訣也。經文特辨之,而月將之法始明。
河圖陰陽之數,陽生陰成,故六壬陽將從生數超接,陰將從成數超接,以定陰陽二將遲留交代之期,豈太陽之躔度哉?南火二七,北水一六,東木三八,西金四九,中土五十。一二三四五爲生數,六七八九十爲成數,陰陽配象太極。
謬加天乙亂神祗
後天坎下,先天之坤,陰中藏陽,陽貴所起,後天坤位,老陰退申,得其所止,陰貴起焉。一干統二,順逆求合,避去魁罡,去其衝首,陰時用陽,陽時用陽,靜動互根,陰陽顛倒,幹用支貴,支用幹貴,天地兩盤,各有其貴,世人不知,顛倒誤戾。
此探貴人源起於先、後天八卦。先天爲陽,後天爲陰,故先天坎位起陽貴,後天坤位起陰貴,先天坎位在子,故陽貴起子,子上起申,順行求幹合爲貴,而辰戌爲魁罡,牢獄之地,貴人不居而避之,貴人之對沖爲天空,名曰衝首,亦去之而不居,惟取九支環列十干,仿卦例納甲以取合神。而求貴人又以子午分陰陽之時,陽時用陰貴,陰時用陽貴,太極陰陽互根之理也。又幹取支貴,支取幹爲貴,天地二盤各有貴人,幹陽主動,支陰主靜,陰陽相遁之義也。俗術紛紛不明,至理勉強穿鑿,遂有旦暮晝夜之說,不察陰陽幹合之理,硬分混淆,兼用一干二支,首字爲陽貴,次字爲陰貴,日出爲旦貴,日入爲夜貴,夢中說夢,遂至謬天乙而亂神祗矣。今列圖說取貴用貴之祕法,詳加辨擇,庶不虛銀河之一棹云爾。
先天陽貴說
甲在子而己在未,故甲日合未中之己而取羊貴;乙在醜而庚在申,故乙日合申中之庚而取猴貴;丙在寅而辛在酉,故丙日以酉中之辛而取雞貴;丁在卯而壬在亥,故下日合亥中之壬而取豬貴;戊在巳而癸在醜,故戊日合醜中之癸而取牛貴;己在未而甲在子,故己日合子中之甲而取鼠貴;庚在申而乙在醜,故庚日合醜中之乙而取牛貴;辛在酉而丙在寅,故辛日合寅中之丙而取虎貴;行在房租而丁在卯,故壬日合卯而取卯中之丁而取兔貴;癸在醜而戊在巳,故癸日合巳中之戊而取蛇貴也。六壬多取合,如月將取月合,支合也;貴人取幹合也。
後天陰貴說
甲在申而己在醜,故甲日合醜中之己而取牛貴;乙在未而庚在子,故乙日合子中之庚而鼠貴;丙在午而辛在亥,故丙日合亥中之辛而取豬貴;戊在卯而癸在未,故戊日合未中之癸而取羊貴;貴在己而壬在酉,故丁日合酉中之壬而取雞貴;己在醜而甲在申,故己日合申中之甲而取猴貴;庚在子而乙在未,故庚日合未中之乙而取羊貴;辛在亥而丙在午,故辛日合午中之丙而取馬貴;壬在酉而丁在巳,故壬日合巳中之丁而取蛇貴;癸在未而戊在卯,故癸日合卯中之戊而取免貴也。
先天陽貴圖
己
戊巳 午 未 申庚
辰 酉辛
丁卯 戌
寅 醜 子 亥
丙 乙癸 甲壬
後天陰貴圖
丙 乙癸
丁巳 午 未 申甲
辰 酉壬
戊卯 戌
寅 醜 子 亥
己 庚 辛
天盤甲羊、戊庚牛、乙猴、己鼠、丙雞、丁豬、壬兔、癸蛇、辛虎,此係陽貴;甲牛、戊庚羊、乙鼠、己猴、丙豬、丁雞、壬蛇、癸兔、辛馬,此係陰貴。
古本歌
甲戊庚牛羊,乙己鼠猴鄉,丙丁豬雞位,壬癸蛇兔藏,六辛分馬虎,顛倒合陰陽。
顛倒者,一干統二肖,互換顛倒,以分陰貴陽貴也。右古訣也,世人不察“陰陽”二字本於先後天之陰陽,遂有旦暮盡夜之訛。不明“顛倒”二字藏有陰貴陽貴之互換,遂有混兼俱用之紊。
六辛句分字是眼暗指陰陽二字之分。俗術改爲從字,一日兼兩貴,以上字爲陽,下字爲陰,而不知陰陽互換之妙,誠俗學之大謬也。必先觀起陰陽貴二圖並觀古訣,始知起貴所以然之理本於先後天之卦。古訣顛倒分列,符合自然。蓋古歌陰陽非指地支天干之陰陽,乃先天爲陽,後天爲陰也。
陽貴歌
甲羊戊庚牛,己鼠乙尋猴,丙雞丁豬位,壬兔癸蛇求,六辛惟用虎,陽貴順行遊。
陰貴歌
甲牛戊庚羊,慚鼠己猴鄉,丙豬雞丁位,壬蛇癸兔藏,六辛單用馬,陽貴逆相將。
地盤陰貴人圖訣支用幹貴 天盤貴以十干分統兩支,地盤貴以一支分統兩幹,上下兼而六層始備。
地盤 己庚辛壬戊癸辛甲乙丙己丁
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日支 乙甲辛癸己壬辛庚己丁戊丙
歌曰:地盤旬遁起貴幹,但尋支上報幹取。假如子日披乙己,乙是陰貴己陽貴,丙蛇丁雀戊六合,巳勾庚青辛天空,壬虎癸常甲元武,乙是太陰丙天后,後陰兩位亦爲空,支用幹貴統十位,幹用支貴顯易知,支用幹貴隱難明。辰戌無貴戊己寄,午寅辛取無同異陰陽順逆法同幹,天地貴人兩盤看。
地盤陽貴歌
子己丑庚寅取辛,卯壬辰戊巳尋,午辛未甲申用乙,酉丙戌己亥求丁。
地盤陰貴歌
子乙丑甲寅辛同,卯癸辰巳己乙中,午辛未庚申用己,酉丁戌戊亥丙逢。
王元明曰:“地下支元之貴,即人元旺用之稱。隱伏其下,人所難曉,地下有旬遁之干支,靜而有動。世人皆謂奇門重幹不重支,六壬重支不重幹,皆偏廢之說。地盤貴人佐天盤之不足,六層乃全。”
陰陽分時用貴人圖
夏至一陰生
巳 午 未 申
辰 酉秋分
春分卯 戌
寅 醜 子 亥
冬至一陽生
巳爲陽極,純陽之月也,地雷復。亥爲陰極,純陰之月也。天風姤。
按:冬至一陽生於子,止於巳;夏至一陰生於午,止於亥;乃天地真陰真陽之分際也。法以一日之幹分統兩支之貴,又以六時之支分用兩般之貴。陰時卻用陽貴,陽時卻用陽貴,自子時起巳時止用陰貴,陽乘地將也。午時起亥時至用陽貴,陰乘天將也。天動爲陽、地動爲陰,陰陽互根之理也。一陽生子,子至巳而極;一陰生午,至亥而極,故一日分陰分陽互用兩貴,陰陽配合而化育成也。豈以日出日入分旦暮哉?豈陽貴治晝,陰貴治夜哉?旦暮夜以地盤所臨言則可也,豈以時分哉?凌移文劉演輩所注《畢法》、《心印》皆暗藏其旨而不輕泄,世俗不知而謬解訛傳,壬學之時失真也久矣,能不爲之關明乎?
分時用貴經文歌訣
陽貴乘地將,陰貴乘天將,動靜互爲根,陰陽得真將。午後爲陰將,陽貴盤上乘;子起爲陽時,陰貴盤上乘,先後天不明,貴人失所親,牛羊分旦暮,夢中說夢因。
右歌發明用貴之真訣,合前圖說,看之明白瞭然矣。世俗不明所以然之,故宜其舛謬也。
貴人順逆巡治圖訣
地戶巳午未申人門
辰 酉
卯 戌
鬼戶寅醜子亥天門
辰戌爲陰陽之界,貴人登天門以前俱順行,貴人臨地戶以後俱逆行,豈以卯酉寅申分旦暮哉?貴人臨地盤則有晝夜之異。《畢法》之雲晝夜貴人,蓋以臨地盤論,後人錯解之也。
訣曰:貴人在亥子爲先,在戌邊將酉引前,在巳俱從辰位轉,若居辰位巳爲先。
笥中綱領俱非法,局外行藏必要知。
夜將日將,四課三傳,九宗七體,年命六樣,爲綱爲領,孰重孰輕,合法顯應。非法不靈,局外行藏,變動難名,笥中奧妙,得中則神,知開三遁,得撥五行。
此探六壬月將貴人課傳宗體年命六親,俱有真法在笥中,世人不知,錯解誤用,則皆非真法矣。且煩冗散漫,毫無把握,孰爲綱領,孰爲輕重,何以決斷哉?
法用遁幹,動中有變,周流六處,即能窺天地未發之機,闡課傳吉凶活動之妙,要在變通。遁幹所在之方,即六壬傳課之方也,豈若金口訣以占人來方、坐方爲方哉?故遁之一字,神機變化;推年月日之歸程的路,全在箇中,不以遁幹取用,將何爲據?不以旺字取捨,斷法終是模糊。可告者神也,虛而善應者亦神也,必學者誠心澄慮,依法求用。然此旺用二字,非三傳發用之用,亦非佔時取用之用,圓通無方,不可執是彼是我之稱。若就我而言,則是有我之運用,是我爲主。自彼而言,則有彼之運用,是彼爲主。若我用帶刑害則我之運用必坎坷,我用帶德祿則我之運用必多吉慶。然佔天時之晴雨,則我之一字難言矣。佔六甲則我又屬彼。佔行人則我字盡屬他人,妙在觸類旁通,取物象形,以知箇中之旺用。若必要分彼字我字,則非壬遁圓通之說矣。若拘定硬局,四課三傳,如時俗之解,則以幹爲我,支爲彼;佔行人以幹爲動,佔他人以支爲靜,屬宅;佔胎孕以支靜爲母,日動爲子。若此之論彼我,果是乎?否乎?在卜者果驗乎否?且鈐上三傳結構於課中,共有九字,初發用,次變體,末歸計,九宗七綱領,非一全用乎?抑不用乎?如用三傳,則先有四課;用四課,必棄三傳;煩冗散漫,反無依據把握。且更有門類附課、卦名神煞、德合刑衝等字,年月日時、本命行年上下字都不能盡用。欲去惑而反生惑矣。惟智者超乎課體之外,而又不離乎課體之中,不爲課體所蔽,開三遁而撥五行,斯妙手萬化,生身從茲而定,故曰“局外行藏”。蓋言取用也,能取課中之真用,則課傳硬局皆爲我用而活矣。
取旺因時難發用,披神帶煞可推移。
萬物化育,乘時者旺,得地者旺,次則得助,德祿生比,黨合倚托,詳其加臨,聚旺尤勝,三遁所主,孰衰孰旺,用幹宜旺,鬼幹莫興,何干發用,吉凶方明,披神須察,帶煞當詳,生剋制化,禍福遷移,取之舍之,趨避前知。
此探六壬之妙用既在遁幹矣,然天地萬物之化育,首貴得天時之旺氣,次貴得地之旺生,再次得年月日時生比德祿,更三合六合,旁人之比助、救制、提拔,知此字爲真用,尤要看此字之上下六層加臨之神將遁幹,有傷無傷,有氣無氣,孰旺孰衰。用幹宜加臨生旺,則能生助我,且有力矣。
鬼幹忌加臨生旺來克我,一生一克,誰旺誰衰,入課傳年命六處者,皆可發用,非特初傳爲發用也。初傳爲發用,不過心之初萌,事之方動也。故用幹神將得時合之旺氣者,爲得天時之旺者也。再臨地盤生比德祿旺者,乃一方之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次看用與本日之幹相生比者,爲吉則實。蓋一日之旺氣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次看與月建幹相生比否,蓋一月旺氣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次看歲干與我相生比否,蓋一歲之旺氣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若天、地、年、月、日,五旺全而加臨在一字,則以可用必成而言。若得地得日,而不得月與天時,則有基而未逢其時,未可以求應也。若比年月日而不比地,則逢其時而無其基,不可求應也。然遁幹旺用之一字,最爲活潑,不可拘。若死看則爲硬局矣。如所旺用之遁幹不入課傳,日又受克則無用矣。則有披神帶煞之訣焉。歌曰:“將是神兮神是將,一實二虛具至妙。神帶將兮將帶神,於中幽奧誰能曉?”
蓋人盤貴人,亦有遁幹,遁其中爲鬼爲生,既披神帶煞也。假如丙子日亥將子時佔,陽時用陰貴酉,於子時本屬壬子,即從天盤起壬子順遁去,到酉上是辛字,即爲辛酉貴人。貴人臨戌逆數,至壬子上是玄武,即是子時虛披元武神矣。壬爲丙日之遁幹,鬼爲元武,爲帶盜賊之事,即帶煞矣。又如課傳見青龍,即是虛帶壬字甲字矣。所謂一實二虛也。
神帶將,是遁幹加臨貴人,以幹爲將,將即遁幹之稱也。總是遁幹貫之,故爲圓通活潑,可遷可移,丙子例此。占人事須察人盤貴人之遁幹,何事爲鬼,如元武主盜賊。更察其陰神,即知盜賊方所、色目、形貌、姓氏、逃獲、破匿之隱微,次看課傳以觀其過去、現在、未來究竟,更尋年命與用如何能載與否,趨其吉而避其兇。非精於壬之者,安能前知以遠害耶?歌曰:“克者爲無從旺斷,五旺之內細推原。用神神將詳生克,方察來人見的端。”
此取用歌訣也,蓋壬數皆以本日之幹爲主,若日干受克,見用於鬼,即爲無用矣。從旺斷者,乃於月將貴人三盤之遁幹,尋一處推其旺相之根源者,論其微妙之理也。旺有五等,旺地、旺日、旺月、旺日、旺時,從化也。五等聚於一處,又名聚旺,尤妙。又看三盤上所披何干、何神、何煞,如常、德、祿、財、馬或與支合或與幹合,又要與年月日時干支相合,如祿馬同行,德合生比則吉。如帶刑煞克害、衰破墓絕等煞則兇。
其次方察來人之情,就遁幹旺用之方,而見其事情之端的何如也。蓋用之一字有六層,須要如前之五旺次第推審詳明,斯取用方定,則其人之賢愚貴賤、求謀舉動,必有一毫之端倪發露於課之中,要智者圓通,取其近理者斷事之吉凶,則的確無疑,靈應如神矣。
五旺
一氣旺,如春佔木旺也,夏火秋金冬水四季土也。氣旺即月旺。凡吉神乘時令月旺則成吉,凶神乘時令月旺則成兇,居囚死地亦兇,小人窮則亂。又名天旺,得天時也。
二地旺。凡吉神居廟樂之地,比助之鄉,愈成其吉;凶神居廟樂之地 ,不成其災。小人戀安戀生也。又居旺地爲有氣,居生地亦有氣。餘爲無氣。入廟爲真,不入廟爲假。入廟者,十二神各居本家也。
三日旺,如木神將則甲乙日相,壬癸日旺,丙相日休,戊己日囚,庚辛日死,故凡見兄爻皆相氣,父爻皆旺氣,子孫爻爲休氣,妻財爻爲囚氣,官鬼爻爲死氣。故甲乙日見甲乙寅卯俱爲旺氣,以得比助也。佔妻財父母則不利,以兄能奪劫克妻,又多泄父母之氣也。
四時旺。如甲乙日佔寅卯祿爲時用也。事主近乃妙,不利長久。
五化旺。如三盤上下神將皆一氣,則雖非時令旺氣,以從多從勝而化旺也。又有合化爲旺,如甲乙日,見遁幹乙庚之合幹用之,上下或支作三六合生遁幹、比遁幹、遞生助遁幹以生日干,皆能化而爲旺。若凶神得黨助,其兇愈熾,必非一人一事之害矣。又看吉凶遁乾坐長生十二位上,以察休旺,皆能化而爲旺。若臨長生,主其事不已,墓絕則其事將止。
凡遁幹旺用,或得天、得地、得時、得化,五者有其一,則衰旺之勢已分。蓋五勝之旺,必不能全,從其多者而論之。以旺氣勝者爲用事之神,然後可求其驗。時令得天爲第一,次地,次旺,次化,皆六壬之祕要也。既得遁幹之五旺,則看遁幹所披之神,即知其所佔之事,神即貴神也。貴神即主事之人也。得了貴人遁幹,再看月將遁幹,更看其所乘之月將遁何干,帶何煞。帶煞指支言,不以遁幹言。其事日旺、月旺、地旺、時旺、化旺,則爲乘旺矣,吉必成,吉凶必成,兇未有旺而不成也,亦未有不旺而成者也。旺則成於目前,未旺則待將來,即此觀之,可知尋旺用在貴審所遁之幹尋之,不然則茫然無下手處矣,宜玩之。假如遁幹之旺用乘青龍六合木神,並寅卯之月將,居艮震之地,逢甲乙日,遇三春之令,拈得寅卯之時,旺用俱全,大吉之佔也。據此凡言所成不一,以本支論,不以遁幹論。然比日爲爲主,比月爲要,比時比地比化次之。在皆不可缺者,以比日是一月之旺氣也,比月是一歲之旺氣也,比地是一方之旺氣也,比將則得類而內外和同,比日比月比時則得天時之旺氣,比地則得家而居處安,比合化則得人相助,無有不驗者。然數無全吉,亦無全兇,在參其旺衰而詳審其吉凶,而成敗從違,自了然矣。在所臨之地長生十二位中以分衰旺。然所披之神,必以入課傳年命爲緊,入傳尤緊。欲知其事之成敗,必成者有五,必不成者有五:事神居有氣之地必成,與日相比必成,不落空陷必成,用與日主相生必成,陰陽相生必成,此五美而成旺則速成。如休廢則必待旺月方成,神居無氣不成,不比日主不成,用神相剋不成,陰神相剋不成,然五美四惡亦無全具,惟從其多者、旺者斷之,則成敗可立判矣。比日者爲用事,不比日者爲不用事,旺者速成,不旺者緩成,或相氣休氣皆須待時而成,犯死氣者不成,空亡而旺相者出空自成,此斷成敗之祕要也。
真飛假伏潛消息,年月日時運動機。
旺用己得,真假有殊,年月日時,生比則真。課傳年命,克泄終假。年月貴馬,沖剋真飛,一二逢合,假飛難去,幹逢庫合,伏始爲真,衝來日月,伏飛真伏,泄衝敗克,其去方真,生扶有馬,沉滯去假,用臨長生,年月生合,斯爲真來,二三沖剋,來假無成,旺相比合,真生有氣,傳臨脫泄,雖生猶假,遁臨死空,年月月遞死,命將用空,死假有救,八法消詳,神機可測。八法:真、飛、假、伏、去、來、生、死也。
此探六壬之旺用雖得,而事情之變動有真有假,吉凶猶未定也。故以日干爲主,遁幹之旺用爲實。如遁幹旺用已生比日干,則吉矣。乃年月日時年命上之遁幹,或有一二克泄日干,則遁幹之來生猶假;即不克日干而克旺用之遁幹,則遁幹亦不能來生我也。又如我欲去求謀,遁干與年月日時之幹相沖克,貴人驛馬又相沖克,則爲真飛而可去。若年月日時六處之幹有一二與遁幹之用相合,則欲去而不去,爲假飛也。如欲其人之留與己身之留,則必真伏。如遁幹遞合遞生干支,三五六合並見於年命六處,或四墓見於課傳,則真伏而不出矣。若年命六處遁幹有一二來沖剋破墓,則終當飛去而不伏。遁干休囚,年月六處沖剋,又臨敗地,地盤驛馬空亡,其去真矣。若六處有一二生我,又臨長生,主留戀沉滯而不真去。如欲其人之來,若支上臨遁幹之長生,六處又遞生,傳又見長生,又支逢三五六合則其人必來。若有一二來克害遁幹旺用者,究有有阻滯不來而事難成矣。六處遞生遁幹,遁幹又與日干生比,而又乘令旺氣,又臨長生帝旺,又與日干三五六合,則爲真生,其事必成。若見一二子孫泄氣,則雖生而猶假。如卜其人之生死,最怕六處皆乘時令死氣,用幹又臨死宮,或年月日地遞死,則必無救。若本命月將貴神,上遁幹爲救,則爲患門有救。約略八法以消息,詳其真假,只在年、月、日、時、年、命六處之遁幹消息運動,以測其神機也。
德合刑衝雖一理,吉凶應驗不同期
八煞九寶,干支披帶,事神類神,喜忌所因,吉神帶吉,其吉乃真,凶神帶凶,其兇必成,鬼非一種,來意可憑,主事一定,神陰搜隱,將神比旺,歲月應徵,日鬼受克,災禍乃息,幹旺受生,福祿斯集,應驗不一,遲早有期。
此探三遁六處之幹,各帶八煞九寶,或干支帶,或在幹披貴神,爲主事之神。各有其類,即爲事神也。皆喜寶而惡煞,事神帶吉則吉,類神披兇則兇。然必與日比始用事,不比不用事,旺則有力,不旺則無力,若被鬼克尤甚。然鬼非一種,遁幹之鬼尤甚,名真鬼、正鬼,無救。
凡佔來意,以日鬼所乘之神分其事類;鬼所乘之月將爲因;而起禍之人,將上所乘之神爲因;而起禍之事,如雀主文書口舌,龍主財制,虎主病訟之類。再看所乘之時爲何時,所臨之地爲何地;再求其陰神,以知幽隱藏匿之善惡,方取責其所臨,形貌性情責神將,遁幹責其衣着顏色。又看其陰神之生克脫救,或有或無。又看其與日主相去遠近何如,又看其來克之有路無路何如。以鬼旺之月爲受禍之期,以克鬼建旺之月爲除禍之期,則吉凶判然,應驗不爽矣。
《中黃經》曰:“要知災福興休日,先以鬼救分端的。次看初末發休期,衰旺月中無一失。”是也。剋日幹之時,正當月令之旺,即發禍之日鬼,受克之旺月即,即爲休息之月也。又凡主事之類神,以入課傳者爲動而有爲,不入則靜而無爲,無所應也。故十二天官各有所主,見六處者各有與日主相比,則爲有應驗。如甲乙日龍合在六處,必有應驗。丙丁日蛇雀、戊己日貴勾常空、庚辛日虎陰、壬癸日元后在六處,所遁之干與日主相比,則爲旺用之神。經雲:“與日爲類,災福乃集。”類者,比也,同類也。故用神某一事建旺之月爲應月。凡吉事以生我之月爲應月,比我之日爲應日。凶事以克我之月爲應月,克我之日爲應日,以我生之日爲散期。蓋子孫能制鬼爲救也。經曰:“假令春佔功曹太沖爲用,喜事必應旦夕,以春木旺也。”此論旺相也。當令者爲旺,將來者爲相,與前論所比者爲相,生我者爲旺不同。此爲正法也。太乙勝光爲用,喜事方來,火至自方旺,春則旺氣未來也。惟空亡則終無應期。餘皆俟旺月爲應期也。
又法,專看行年上爲主,看過去現在未來。假如正月佔其人行年在寅,太乙乘朱雀加年上,則將來四月丙丁日當有火燭事。若登明元武加年,則去年十月壬癸日當有遺失盜賊事。蓋月建爲現在,向前順數五位皆爲未來事,向後逆數五位皆爲過去事,對沖之宮爲界限,亦以過去,試之果驗。亦責陰神,測其幽隱救制。蓋一事有事之類神也。旺之月即爲旺期,如寅上乘巳加朱蛇,即於四月防火燭是也。又類神與地比者爲真,蓋一方之當權用事者也,其事必見於此地。與日比者爲實,蓋一月之當權用事者也,其事必應於此日。與月比者爲旺,蓋一歲之當權用事者也,其事必應於此月。是以七百二十課流轉於四時,而吉凶多不應者,又不知所以必應之理也。若明此三旺,而求之遁幹旺用以決之,未有不驗者。且如佔逃亡,則責元武,必元武與日比而又爲遁幹旺用,則必應矣。
經曰:“壬癸來佔元武用,失脫遺亡事不虛。天后陰人看何如,水將須求水上居。”是也。佔病白虎,佔婚太陰與日比,又系遁幹旺用,則必應矣。
經曰:“庚辛白虎作初傳,便言病者主纏綿,太陰女手議成事,金將庚辛取類傳。”是也。佔音書責朱雀,必朱雀與日比,又發用,則必應矣。
經曰:“時逢朱雀象文書,或求信息亦同途。丙丁巳午又同居,祕法流傳決不虛。”是也。蛇朱屬火,文明之象。陰見貴、龍、德、祿、馬、三六合、天干互合,宜見貴、求財祿、功名、文章之事。主有貴人薦引提拔。再看陰神所乘之貴神,斷其何等樣人。如龍主文職,常主武職,白主權貴,空主侍衛太監僧道,勾蛇主將軍,陰後主貴戚,常主漕糧,元主水曹之類而決之。其姓氏衣着方所色目生肖,俱責陰神之六層。然朱雀惟丙丁月生之,其他非也。故六壬家以比日不實,不比日爲虛,實則必應,虛則不驗,此要訣也。然不乘旺月,猶非克應之時也。經曰:“克應不必死墓推,類應本命上不虛,如同文書午上朱,類神入廟應無疑。”由此觀之,如十二天官各有所司之事,即所謂類神,類神在廟樂之地,本命日時之位,又值類神之建旺月,必應無疑矣。然猶未可拘也。如必執此求之,則文書必應午月,萬無此理也。不知又有活法,更求之天官,類神所乘之月將,今朱乘午則神與將合居爲一,故午月應。以神將合居一位,如化爲一人也。如類神不與日月比而所乘之月將與日月比,即以所乘之將斷其應期。經曰:“佔財春申論休囚,午作青龍立巳頭。青龍相去來比日,成在巳午月中求。”言佔財而得火日申財,在春月佔,則財氣休囚矣。若見青龍乘午將而立在巳鄉,則青龍乘月之相氣,又比日干之火,必求財在巳午月成,以火神值旺之月也。然此專論支也,究當以支上遁幹所遇之旺月爲應,始爲真訣,前賢不肯輕泄耳。主幹事之成敗,亦當於用神決之,若用神與日之類神相比則成,若克類神則不成,相生比而乘旺則速成,乘相則遲,休囚更遲,以必待事神旺而後成也。經曰:“欲知成敗若何憑,大抵皆求發用神,旺相相生必早遂,休廢空亡必不成。用逢休憂兼空死,事神無氣比不得,但多阻隔幾時成,即於事神旺日覓。” 事神成無氣之地,而又不與日月比,則多阻滯,必待事神旺月而應也。此又以事神言之,又不若以事神之遁干與日月比旺之月求克應,爲活而推驗也。又神將遁幹者,各有所臨之地,以長生沐浴等十二位詳其旺相休囚,或得地之旺,或得黨之旺,或得時之旺,或得用之旺,或得日之旺,則衰旺之勢分矣。然五旺必不能得全,須從其多者論之,以旺氣勝者爲用事之神,然後可求其驗也。時旺爲第一,日旺次之,地旺又次之,用又次之,此六壬之祕要也。又所佔十二事神,必以入課傳爲的而有應驗。若在四課之中,以上日爲要;若在三傳之中,以初傳爲要;若既入課傳,又要日月爲要,與初傳相生比次之。又類事神既分,首看所得之將爲何字,生日者爲吉,脫剋日者爲兇,而總以乘旺爲主。故有旺月、旺日、旺時、旺地,類乘之將乘此四者爲旺,將神而乘此四者爲旺神,遁幹而乘此四者爲旺幹;吉神、吉幹、吉將乘此四者,事吉而必成;凶神、兇將、兇幹乘此四者,事兇必無成。未有旺而不成,亦未有不旺而成也。旺則成於目前,未旺則成於他日,故旺也者,六壬一字之訣也,比日得一月中之旺氣,比月得一歲中之旺氣,比時得一日中之旺氣,比地得一方之旺氣,比月將得尊上提攜,比日月時得天時鬼神之應助,比德祿得意外之遭逢際遇,其脫克反是而推可知也。故曰:“德合刑衝雖一理,其吉凶應驗之期,有衰旺遲速之不同,不可執一而斷也。”
八煞九寶圖說俱詳法例,斷訣宜熟記採用。
幹德
甲己寅 乙庚申 丙辛戊癸巳 丁壬亥
子起巳順十二,福佑之神,乃一日之喜神也,課傳六處見之,能轉禍爲福,化兇爲吉。
天德
正丁二坤宮,三壬四辛同,五乾六甲上,七癸八寅逢,九丙十居乙,子巽醜庚中。主心慈好善。
月德
寅午戌月丙,申子辰月壬,亥卯未月甲,巳酉丑月庚。上遁幹見之,一月逢凶化吉。
月德合
寅午戌月辛,申子辰月丁,亥卯未月己,巳酉丑月乙,與月德同。
支合
子醜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巳申合水,午未合日月。一名六合,又名橫合。若干支互合,名同心合,婚事吉。凡事成合不脫。
幹合
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合水,丁壬合木,戊癸合火。遇六則合,遇五則化。五陽奇,五陰偶,陰配爲夫婦,故凡事和合,一名五合。
三合
申子辰合水,亥卯未合木,寅午戌合火,巳酉醜合金,三方作合會局,上了字生中一字,下一字主墓,主凡事湊合,外方相助,一名三角合,但主事成遲。
幹奇
甲午、乙巳、丙辰、丁巳、戊寅、己丑、庚未、辛申、壬酉、癸戌。主意外遇合超遷。
旬奇
子戌旬醜,申午旬子,辰寅旬亥。
連珠奇
亥星精,子月精,丑日精。斗轉亥,鶴鳴子,雞鳴醜,日月星三光之精備,化兇爲吉。
三奇
天下乙丙丁,地下甲戊庚,人中壬癸辛。奇本忌空,要三傳全見,順爲上,逆次,亂又次之。
幹儀
同幹奇。入課傳有喜,動用有禮。同常冠冕、筵會、婚姻、賞賜。
支儀
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午巳辰卯寅醜子亥戌酉申未
禮儀之中,主喜慶之事,居同旬首作幕貴主高中。
旬儀
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六甲之首,主婚姻、喜慶、考試、冠軍。並忌刑害,主因喜起禍,忌空。
幹祿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寅卯巳午巳午申酉亥子
臨官之位,利仕宦食祿,入課傳顯榮,遇合養身之本,受命之源。
幹馬
申子辰寅牡水,亥卯未巳牡木,寅午戌牡火,巳酉醜亥牡金。三合頭衝也。帶丁祿臨卯酉,名喜報神。助威迅捷,年月日時命上馬俱見,主大富貴。
天馬
正七午,二八戌,四十子,五十一寅,六十二辰。正月起午順數六陽神也。仕宦升遷,飛騰萬里,並貴名天使星。
幹星
即十干之長生,乃天地生氣,凡事有益,名學堂星,忌空克,名文星受制。
幹旺
即五行自旺之季,蓋五行自旺則氣盛之候也。諸事有氣,強盛生髮。再同類相比,亦名比旺。
幹貴
即每日陰陽二貴也。乃十干之貴氣也。
以上九寶也,德合奇儀祿馬生旺貴,皆十干之吉煞,故曰寶。
三刑
一字刑名自刑,自相戕害也。二字刑名無禮刑,父子相賊也。三字刑名無恩刑,兄弟同類相傷也。
幹衝
甲衝庚,乙衝辛,丙衝壬,丁衝癸,戊己無衝,合逢衝則散,伏逢衝則動,空逢衝則起,吉事不宜衝,凶事宜衝。
支衝
子午卯酉之類,搖動反覆,解散變遷,分爭離異之神,一名斜衝,吉凶逢之皆變動散解,隔七位相沖,又名七煞。
支破
午破卯,辰破醜,酉破子,戌破未,亥破寅,申破巳,主破碎解裂、改換不完,陽日前四,陰日後四,隔四位相破,人情不順,諸事虧缺,仕防虧空,又名破隔。
支害
子醜寅卯辰申酉
未午巳辰卯亥戌
主事阻抑不利,骨肉參商,直致相害,穿心可畏。一名穿心煞、怨恨煞。財物中心穿。
干支墓
水土壬辛辰,火乙丙戌,金庚丁己丑,木甲癸未。
辰戌爲陽墓剛墓,醜未爲陰墓柔墓,又辰未爲晝墓,戌醜爲夜墓,佔者得夜墓臨日,自暗投明;晝墓臨夜,自明入暗。又三傳自生入墓,如人墮井中,呼天不應。病死賊獲,己不能去,行人不能來,凡事皆昏晦、閉塞、遲滯,五行葬地,伏沒之神,蒙閉之象也。
幹鬼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陽見陽,陰見陰爲鬼賊克之神,威制之敵也。陽見陽則爭,陰陽相見則相配。青龍爲鬼,名紙錢煞,佔病有祟,吉神帶鬼亦兇。
日上鬼、幹合鬼、死鬼、陰鬼、外鬼、害鬼、蛇鬼、六樣鬼、日陰鬼、穿宮鬼、黨鬼、敵鬼、金木水火土五鬼、衝鬼、馬鬼、日下鬼、支藏鬼、絕鬼、家鬼、破鬼、刃鬼、日支鬼、墓中鬼、行年鬼、貴鬼、旬鬼、客鬼、罡鬼、辰上鬼、納音鬼、邪鬼、正鬼、剛鬼、明鬼、暗鬼、厭鬼、本命鬼、三傳鬼、空鬼、真鬼、建鬼、虎鬼、旺鬼、丁鬼、假鬼、夜鬼、勾鬼、六合鬼、三合鬼、陽鬼、日鬼、刑鬼,以上鬼非一種,取其旺用者斷之。
合而爲我之友,剛柔相倚之義也;晝則爲官府,夜爲鬼神,見子孫則有救。身強不妨,有助不妨,鬼坐制不妨。鬼臨日干,身必難,看是何等鬼,以日干爲主,三遁幹爲賓,只以所遁幹鬼爲重,餘鬼之名不一種,各以所臨、所伏、所帶、所乘而號其名,其吉凶則隨時、隨地、隨人、隨事取斷可也。
鬼臨鬼上剋日,爲攢眉煞,兩重不美。雙親鬼坐生旺地,戀生貪旺不來,過時仍來。臨制剋死絕不來,無路不來,遠於日干遲來。鬼下伏官,小人得助;官下伏鬼,受賄懷欺;鬼帶合,反覆進退;鬼多,有救不妨,要年命上有子孫。見合局,爲鬼爲黨,鬼煞必非一人。若生幹上爻爲全鬼化生,反兇爲吉。
幹敗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子巳卯申卯申午亥酉寅
五行沐浴之神,主頹浪、費產、嫖賭。
幹脫
甲乙丙丁,丙丁戊己,戊己庚辛,庚辛壬癸,壬癸甲乙。名脫氣、盜神、泄氣、一名剝官,皆盜泄日干之氣。又名救神,制鬼,有鬼須尋制。
幹絕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申酉亥子亥了寅卯巳午
斷絕之神,加生絕而復發,利結舊事。
乾死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午亥酉寅亥寅子巳卯申
十干無氣之神,百事不成,帶自刑主自盡。並二血見血光,並刑刃主兵死,帶蛇虎厭亦兇。
旬空
空者,十干不到之地,孤虛之神也。一名天中煞。經曰:“空亡諸事慢對沖,必虛本位爲孤虛。”加日干並華蓋、墓神,主佔非孤即寡,非僧即道,陰爲尼,陽爲僧道。又主庶出孤寡無妻,故名孤寡煞。有數等空亡,逢衝好起遇合即就。
漏空
地下空亡名漏底空亡,主事無根底,空中樓閣,宜空手求謀,或過三甲六甲百日主有成,以衰旺酌論。或年命歲月時填實。
截空
初傳空破有爲而被截住也。名曰斷首,主月內不成。中傳空名折腰,又名斷橋,凡事中間有變更、斷更復續,並漏底則無成。
遊空
即旬空,天上空亡也。出旬可望,年月太陽可填。
皆空
上下天地皆傾家蕩產,凡事莫追,了無一實。
究竟空
末傳空也,事無下稍,又名失尾,又名刖足,終不能行而少歸結。
無依空
日上空亡也。主無依告,空自出頭,較高親少力。
無家空
支上空亡也。孤獨無居,無妻子田產,或常出外,或賃居。
孤鴻空
初末兩傳空也,事無頭尾,憑中作主。
虛聲空
正時入空也。凡事有名無實,有心無意,指空說空。
孤虛空
凡年月日時前一位爲孤,後一位爲寡,對沖爲虛,行兵宜擊。
退茹空
反急宜進步,即可求退,則入空亡矣。
進茹空
急宜退步,若再求進,則入空亡矣。
真空
春土夏金夥木冬火,乃五行絕地,諸事不宜。
以上八煞也。刑衝破害墓鬼廢空,爲八煞。與九寶皆斷法所必需也。
神煞類神猶如散錢,以遁幹貫之,方有用耳。凡欲知來情,諸書皆以發用初傳上所乘之神測其事類,爲來意,參日干生克詳之。如我生爲子,生我爲父,克我爲鬼,我克爲財,比肩爲兄弟朋友。若旺而有氣,必有所行之事而來矣。看所乘之神,細分其事類,即知爲何事也。如休囚無氣,必是來佔一物,則看月將爲何類之物。蓋將主遁,神主事也。主物則以神爲形貌,幹爲顏色也。主事又看旺用生比日干者爲吉事,克泄日干者爲凶事也。故凡佔來意,全責初傳,初傳乃人心之開、意之萌、事之始也。又四課之間,日辰各有陽神,陽神之上各有陰神,陰神乃事之背後幽隱之處也。即三傳內初傳之陰,即中傳,中傳之陰即末傳也。因而事之初中末可究,故陰神與陽神相生比者,其事成。若陰神克陽神者,其事不成。陰神陽神兩相摩蕩者,此法是也。觀其立課傳之旨,知其陰神爲最重矣。不然何以初傳之成敗主變易於中傳,中傳之成敗變易於末傳哉?是故陽神之吉,惟恐陰神之兇;陽神之兇,專望陰神之吉。即行年本命皆取陰陽並看,故經曰:“欲知其隱,必觀其陰。”是也。然凡看一字,須看所遁之幹爲緊。遁幹乃活動能變遷其事之兇吉,而其事乃實幹能制支、動能制靜所必然也。既得其來情,首看神上所遁之幹,次看末傳神將所遇之時,次看所臨之地,次看神將所得之陰神,合而細詳之,得以遁幹論。如初傳在日上兩課,則爲己身之事,在辰上兩課發用則爲他人之事也。經曰:“日上發用己事論,日陰從我事相尋。辰上動時佔別人,陰伏小口定災迍。”故凡陽神之剋日幹者,是官鬼臨身。若陰神乃克陽神,則陰神爲子孫爻,定是子孫爲主,官鬼不能害,故有鬼須尋救也。若仕宦人不忌官鬼,官爲爵位,鬼爲威權,反忌子孫剝官。又忌子孫克泄青龍祿神。又如陰神生日干者,是父母臨身。若陰神克陽神則陰神爲妻財,定是妻財爲主,佔父母病則兇。又如陽神爲日干所生,是子孫臨身矣。若陰神克陽神則陰神爲父母,定知父母爲主,佔子孫爲兇。又如陽神與日干比者,是兄弟臨身,若陰神克陽神則陰神爲官鬼,定是官鬼爲主,佔妻病亦兇,佔財亦有分奪,其辰上陰神陽神與日上陰陽同例看,則兩邊之情事得矣。若又佔己身之事,則以辰上陰陽爲我事之情形,與日干參看。蓋辰上陰陽,皆佔我與他人相涉之事,假如甲子日辰上兩課發用,是水將土神,水將生甲爲父母,乃乘土神,又克水神,若水旺則主父母官位事,水相則主父母財喜事,若水休囚則主父母失財物事。蓋將爲六親,神爲事也。又如甲木兄弟太沖木將爲用,乘土神,則爲兄弟財物事。又孟爲長,仲爲次,又爲等輩,季爲幼輩,又將旺爲壯少,休囚爲老。又與日干三合爲親,不合爲疏,如上法推佔來意,決無差誤。再看六處遁幹孰旺孰衰,旺而生比日干則與我爲吉,旺而克泄日干則與我爲兇,而吉凶判矣。
圓融活潑真元妙,剖盡人間萬事疑
仰觀於天,俯察於地,陰顯共象,陰現其情,旺相休囚,四時迭運,乘時者強,失時者難,得地者茂,陷險者亡,幹傷我畏,支傷人懼,數目之端,先天是責,新舊之故,孟仲季求,明無暗有,遁幹是求,苟得其同,雖遠必合,苟失其同,雖近不親,生我不喜,克我不兇,氣化圓通,妙理斯出,佔類既陳,類情非一,陽神陰神,兼求失執,數則物類,偏求則蕩,觀陽觀陰,主賓情泄,遁幹加臨,吉凶盡變,萬事決疑,真僞自判。
此贊遁幹剖人間萬事之疑惑,而趨避其得失確有把捉,其氾濫無據之說俱可廢也。《金繩書》雲:“六壬之法,不可偏執其象,亦不可偏執其義。”取其象而不察其義,則失之拘而執;取其義而不得其象,又失之遁而蕩。佔文書象類取朱雀矣,止以朱雀察之,不失之拘乎?課傳六處遍推而無所主,不失之蕩乎?必也合陰神陽神之兩相摩蕩,遁干與日干生比克泄,庶幾得之。苟非其類之比克,雖近有其象,而不應苟得;其類之比,雖遠必驗也。特衰旺分遲速耳,且如甲日秋佔求財,龍居子午敗死之鄉甲木敗子而死午。而見於用傳,雖近而不成也。失其天時,又失其地利也。或又遁干與日相剋刑害,則畏而不成也。所以必仰觀俯察於陰陽,而取其一也。又如兵陣責勾陳爲類神,勾剋日及日上陽神皆兇也。日克勾及日上陽神克勾,則勝而吉矣。而勾之陰神遁幹卻剋日,雖勝而後必有悔,將受其殃。推廣其例,以兇類論之,陰神上得朱雀,則必有讒間爭功之禍,得天空則主詐敗佯輸,得玄武主在奇兵暗伏。更求其將,若帶刑害則愈兇,帶德合則解兇,惟年命上太歲上遁幹能救制。若太歲年命上遁幹,又助生陰神之鬼,又臨生旺之地,則兇不可逃矣。以鬼幹所旺之月爲應期。兇類現於四課則主現在,若見於初傳則尤速,中末稍遲,故鬼爲兇類而不可執也。如佔官祿須圓融看矣,反喜官鬼在課傳,而並吉將吉神,乘旺相地,得旺相時,與日上年命上神相生,只與日干爲克,尤妙遁幹亦要透,干支傳來剋日幹,類神之陰又不可有子孫之遁幹來克用幹,必得官矣。又有圓融之法,假如人來佔不求文書而朱雀見課傳,居有氣之地,而旺相,與日干年命上德合生比,遁幹又與日生比旺,則更看其陰神而知其何事。如陰神上見青龍,是用文書而有錢財之喜。然亦必六處見財爲實。欲知何人之財,則看日支上神,如乘太常主尊長父母之財,白虎主兇惡人及死傷疾病人之財,旺並官祿則爲武職或威權人之財。再圓通看之,若青龍遁幹剋日幹則我畏而不敢取,如日克支幹遁幹又克支則懼疑我而不肯與。更圓通之,欲知所爲何事,則看青龍之陰神,若得勾陳,懼有爭奪;得天后,懼有婦人阻撓;得太常懼尊長;得太陰懼親戚也。又圓通之,雖生我者,亦反爲兇。如甲子日,日上得午,傳見子,午上見白虎來遙剋日幹,遁建幹亦金,天地皆屬旺相氣,雖子水能生甲木爲甲父母,乃爲實必實,以將雖吉而神與遁幹皆兇,且居有氣之時地也。更圓通之,如佔求財,忌見父母何也?父克子則子孫傷,無以制鬼而生財,何況子孫見於日上乎?此求財所以忌見父母,雖生無益也。即遁幹見父母,亦不吉,而爲吝也。更圓通歲上言之,假如兇將乘兇類神,遁幹乘太歲上,遙剋日辰及日上神,或太歲支上又來克,或太歲生遁幹來克,並死氣刑衝,其兇於人必矣。歲上得勾陳主爭鬥獄論,更看太歲之陰神又得白虎,遁幹又來剋日,帶刑刃,主大辟。若陰神得吉將吉神來生比日干、日上神,上下旺相能解,其兇則輕減速 不致死。見墓神必主囚禁入獄,見救神主有救。皆圓通之妙法也。
責陰神,假如二月戊戌日戌將寅時佔求財,甲午旬癸辛戊甲,是神之遁幹,蒿矢課,陽時用陰貴。
鬼 甲 寅 後 才財
財 壬 午 合 官未
比 戊 戌 虎 子父
後 虎 勾 貴
甲 戊 辛 癸
慈 身遊 子 財
寅 午 酉 醜
午 戌 醜 戊
癸 甲 乙 丙
貴 後 陰 元
醜 寅 卯 辰
乙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壬蛇子 巳常丁
辰甲 酉丁
癸朱亥 午虎戊
卯癸 戌戊
戌 酉 申 未
壬寅 醜辛 子庚 亥己
壬 辛 庚 巳
六 勾 龍 空
佔求財以龍爲類神象,不入課則不準究。如此課,龍並不入課,又何以爲類乎?且遁幹又不與日干比,胡爲取之得,毋相矛盾?大約不入課,其財多不利,雖取必有不妥。法曰:“求財責青龍。”今天上申乘龍爲傷鱗,雖日上陽神貴人遁癸爲財,而神將兄爻比劫,初傳甲寅旺鬼發用,傳火遞剋日金局,青龍陰神申上見辰乘元武,遁丙來克青龍之遁幹庚金,庚乃戊之子孫,子孫受傷,龍之上下六層不比生日,末傳遊身戊幹乘白虎,求財亦兇,反有盜破官司。陰神元武,末傳白虎也。出門求財尤忌。馬乘陰元武,又遙見蒿矢也。惟利求盜賊、婦女及罪人、獄訟、死喪之財,其財兇惡,以財之神將皆兇也。然亦安可求哉?支上陽神所乘神爲將財與我之人,今白虎之疾病、死喪、訟獄,陰神上見天后乘甲寅鬼,爲財克幹。又日上陽神乘貴遁癸,財陰神上見勾陳,亦主訟獄,斷爲訟獄說情之事。果驗。又斷得財後有殃,亦驗。事關婦女,亦驗。財所乘神看是何等財。如貴人是佔官府之財,騰蛇是爐冶、小人之財,朱雀是文書、口舌之財,六合是交易、買賣之財,勾陳是鬥訟之財,空亡是欺詐、虛妄之財,太陰是婦女、陰私、闇昧之財,白虎是死喪、疾病、訟獄、兵丁之財,太常是尊長、衣帛、飲食之財,元武是盜賊、小人之財,青龍是文書、喜慶之財。假如佔財求所得之數,以先天數斷。法曰:“甲己子午九,乙庚醜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是四數。”俱以財爻上下相因乘除,衰旺斷之。旺則相因而倍進,財相則止就上下本數總計,財休則但言盤上之本數而不因,財死囚減其盤上乘數之半。如法活潑推之,方有準。然究當以天盤干支之數,如上法之相因乘除加減,不用地盤干支斷佔,尤準。如甲子相則九九八十一數,此本數也。旺倍則一百八十二,休則九十,死囚則四十五也。又大數旺取幹,其零數取支。如甲子春佔爲九十四兩九錢,或九百九十兩。如衰則九兩九錢,死則九錢九分,酌量加減如前法。又錠件取財爻五行斷,水一六,火二七,金四九,木三八,土五十,生數爲錠,成數爲件。如水則一錠六件,或十二件,亦以旺衰死囚加減,合圓融之妙也。
數目歌訣
數目財爻干支測,旺多囚少半中窺,年爲萬數月爲千,日百辰十時零算,銀錢一數爲一個,四足八數爲一獸,飛禽五數爲一隻,算人十數爲一人,旺相相乘加倍說,休爲本數囚空半,死依本數還減半,孤神十分減其三,刑衝破害十減七,干支定數本先天。
凡有類神入課傳爲有象,有象則有數目情形,不入課傳則無象,無象則不準究。又與日干比者爲得其同類,取爲主事之神,雖不臨日上亦必取佔;不與日比爲失其類,即入課傳不取爲主事。故經曰:“苟得其同,雖遠必合。苟失其同,雖近不親”也。其圓融如是。
凡身強身弱,以財旺之日月爲得財之日月。若財強身弱,以身旺之日月爲得財之日月,不可粗看,細辨方準。凡財神無傷而得氣,且見於三傳中者,其遲速以傳之次第爲早晚。在初傳必速,更旺尤速 。相則早晚,死休囚同。中末次之。若傳歸入日干上,或入宅於門,必主速斷。故曰:“遲中有速,速中有遲也。”凡類神不入傳在閒處者,則看發用。法以年月日時旬後分應也。《觀月經》雲:“起歲年華問,逢蟾月內求。”蓋年月日時發用則應即在此也。又龍上所遁之幹爲年月日時克者爲真財。經雲:“明無財爻,暗建爲真。”是也。三傳遞克爲克財,名江網魚。干支俱取遞克。凡財爻及青龍所乘是孟,爲新財;仲爲半新,季爲舊財也。又臨隔年太歲爲舊財舊事,隔年之欠也。蓋孟爲四時之首,故主新;季爲歸墓而舊矣。凡類之將神即和,與日相比,見六處而又下臨長生帝旺之地,方有其象。而可求否則爲之無象。如求財既無象,求之何益?凡吉神內外戰者,即地有氣,生旺亦不吉。蓋生旺之氣神自受之,與將無干也。以得氣之神內戰其將,將之氣愈弱,變吉爲兇。以將者神之身也,故以和爲吉。凡吉盤空,吉將吉神亦空,吉既落空,有財尚防損失,況可求乎?若神生其將,出旬猶可望也。以上數條以求財爲例,餘可類推。
地盤十二氣神,四吉八兇,宜分玩其情。如長生有生生不息之義。若將本求財,生息大利;沐浴主渙散消除,故爲敗氣無利且主散失;冠帶冠冕崢蠑,則財可求;臨官則顯榮利達,宜利求官府公貴之財;帝旺則得時乘勢,宜求須速,不可遲誤;衰則消耗無幾;病則困頓力弱,不能求;死則有去無來,那有生息?墓則歸庫,遇刑衝開庫,則祕藏之財猶可圖;絕則生理已絕,若結絕之財亦可圖;胎養則尚未現,只可求微細之財,不可奢望。凡遁幹遊行之日干爲遊身。蓋日干爲身,其遁幹則遊行之身也。日干固要旺相,而遊行之幹乃我行動求謀之身,亦要旺,上下旺相,遊身得氣,無往不利矣。否則不宜轉動,此圓通之妙訣也。凡日之陰神,乃我心懷所欲也,又與我爲心腹之人也。與日上陽神要相比合,則我之慾可求,我之心腹人可託。欲知何人爲我心腹,則看天官之神,如太陰爲親戚,太常爲尊長、武弁,若合者爲親,同氣者爲兄弟門族。又看所乘衰旺,而知其人之貧富、老幼、賢愚。以將知其六親,以神知其形貌衣着,無不可知矣。日支爲與我相涉交際之人也。支上陰神乃其人之心腹及其人所託之心腹之人,亦如日之陰陽例推,則彼與我皆知矣。知彼知己,百發百中,更求其遁幹,而吉凶乃真。凡欲知人之心懷喜懼,責其支之陰神上所乘之天官。若陰神生旺陽神者,其心必喜,勇於從事。若帶刑衝破害,則其人必怒,事相牴牾。欲知喜怒爲何心,即視陰神上所乘之天官,如朱雀克害則因讒謗之類,可例推之。凡干支爲上神所克,或干支上神爲陰神所克,皆爲有傷。干支上克乃兩邊皆有自不得志之事也。干支陰神克干支陽神,乃兩邊俱爲人阻逆牽連爲難,雖欲來生而不能,爲克而不得,故傷幹則我有所畏而不能,傷支人有所忌而不敢。其所以不能不敢之故,則看其陰上之天官而決斷,未有不洞曉如見者。凡我取人與之機,全決於此,在學者圓融通變以測之耳。照心之鏡,取佔之機,可以先覺矣。
凡人來佔,不明說心事凡求斷,諸書皆以發用初傳之天官爲測,然七百二十課佔万物萬事,何由知其斷主一事也?法當兼取外佔,外佔者,當其佔問之時,以所見所聞之機參斷之,確有準驗。如觀梅法。假如占課時見有貴人來,斷他是謁貴;聞讀書聲,見人翻書寫字,斷他是上書應試;見人吉笑,斷其慶賀;聞人呼喚,斷其賞賜;見人坐立,斷其行止;聞人愁嘆哭泣,斷其憂苦;聞人爭鬥,斷其口舌是非;見人密語,斷其陰私;見婦人女子,知其佔陰人;見人攜抱,知其佔子孫胎孕。皆要隨機活潑參斷,其應如響,亦圓通之一法也。總以遁幹爲主,稍參外佔爲穩。
凡一人來佔數事,數人共得一課,則課同、類同、旺相同、遁幹同、發用同,何以知其心事?何以察其吉凶?諸書有稱換將之法。陽將後三前五,陰將後五前一,其理舛錯,其時隔越,其法背亂,斷法往往不驗,惟《中黃經》曰:“中黃五變五般推,時上傳時三遁時,課中移換無差錯,好把當時建一巡。”其法最妙,以遁幹變換一課,可佔五時,一時可佔五人,總用遁幹,不離正訣,而確有五變也。
假如癸丑日丙辰時醜將,五人來佔,或佔五事,皆以一時一課占斷,而總不雷同,今癸丑日醜將加辰時上,即爲第一人第一事,佔用五子元遁戊癸起壬子,遁至辰時上是丙辰時,即於癸丑日上斷第一人。第二人第二事即從時上丙字用丙辛從戊起,戊子旬丙有癸巳,即於癸巳上斷之。第三人第三事從癸巳旬有壬辰,即以丁壬庚子居,庚子旬有癸卯,即於癸卯上斷之。第四人第四事癸卯下遁甲辰,即以甲己還生甲,遁至丙上是癸酉,即以癸酉課上斷之。第五人第五事癸酉下甲戌旬遁至辰上是庚辰,即以乙庚丙作初,遁至未上是癸未,即以癸未課上斷之。五課皆若有第六人第六事即當換時,再演五課,則日辰上時之神將遁幹俱不雷同,其生克衰旺按幹皆不雷同,日上之陰神遁幹年命上之遁幹亦不雷同,而變換活潑,豈若時術之拘執硬局,次客次籌,稱神換將,舛錯隔越者可比?蓋不得其傳,穿鑿無據,以救其說之窮,今以時上遁幹變換一時五課,自然而然,無所勉強,斷之無不驗矣。
癸丑日醜將丙辰時。陽時用陰貴,課名斬關、不備、遊子。
壬 戌 龍
己 未 常
丙 辰 後
常 龍 常 龍
己 壬 己 壬
鬼 鬼
未 戌 未 戌
戌 醜 戌 癸
甲 乙 丙 丁
蛇 貴 後 陰
寅 卯 辰 巳
佔三 佔二
癸朱醜 午玄戊
佔一
壬六子 未常己
佔五
佔四
亥 戌 酉 申
勾 龍 空 虎
癸 壬 辛 庚
第五佔 第四佔 第三佔 第二佔 第一佔
癸癸 癸癸 癸癸 癸癸 癸癸
入未 入酉 卯八 入巳 入醜
戌 子 午 申 辰
官 絕 刑
鬼五 祿四 財三 合二 墓一
如第一佔癸丑丙辰時,則遊身癸幹乘朱入辰墓,辛丑爲太陰,月將爲解。然癸上陰神戌土乘青龍,陰神又見己未乘常,爲癸水之墓,來去俱兇,惟利逃亡而已。課名又是斬關遊子,年命在甲寅,下臨丁巳,若求功名,子武財則利也。
第二佔癸巳遊身帶巳財乘太陰遁丁,財下臨庚申刑合,利行動,求財得陰私之助也。
第三佔癸卯,遊身乘貴遁乙,下臨戊午絕財空,利求子孫功名及結絕財帛事。
第四佔癸酉,遊身乘天空遁辛,下臨子孫,防欺詐失財,利佔子孫事。
第五佔癸未乘常,下臨庚戌官鬼,尊卑不和,陰小不利,凡佔俱兇。
如此活潑斷之,其應如神。
彥和邵先生以年命上分斷固是,但年命亦同者,不如用遁幹五變之尤爲活潑也。
《中黃經》又有七體五變之法,訣曰:“遁幹奧妙,一體數名,干支遁變,各有專名,世人淺學,法稱宗門,不探其奧,反失其直。甲子日時,演例以明。”第就干支所在以別課名,取甲子一日七時用七體以盡其變,即時上傳時之訣也。
七體五變五變載前
甲子日甲子時子將加子課。
一甲入子名自信課,二甲入午衝子合幹名衝合課,三甲入申名返吟課,伏吟之返。四甲入寅名自任,五甲入辰支三合。
寅
巳
申
子 子 寅 寅
子 子 寅 甲
二甲入午 三甲入申
巳 午 未 申
五甲入辰 辰 酉
卯 戌
寅 醜 子 亥
四甲入寅 一甲入子
甲子日乙丑時子將加醜課。
一甲入醜與支六合,二甲入申名閉口課,申酉相加;三甲入辰名德合,支德干合;四甲入午名墓害,幹墓支墓;五甲入寅而復入子,祿旺。此課內有三奇、斬關、觀光、升階、進用、連茹等名。
子
亥
戌
戌 亥 子 醜
亥 子 醜 甲
四甲入未
三甲入辰 辰 巳 午 未
卯 申 二甲入申
五甲入卯 寅 酉
醜 子 亥 戌
一甲入醜
甲子日丙寅時子將加寅課。
一甲入寅名德祿課;二甲入申名閉口課;三甲入戌合空;四甲入辰,支墓;五甲入子名敗財;此課內有亂首、六儀、不備、斬關、涉害、回陽、出戶等名。
戌
申
午
申 戌 戌 子
戌 子 子 甲
二甲入申
卯 辰 巳 午
四甲入辰 寅 未
醜 申 三甲入戌
子 亥 戌 酉
一甲入寅 五甲入戌
甲子日丁卯時子將加卯課。
一甲入卯真三交,二甲入未乾墓稼穡,三甲入巳懸胎,四甲入亥空亡,五甲入酉。
午
卯
子
午 酉 申 亥
酉 子 亥 甲
三甲入巳 二甲入未
寅 卯 辰 巳
醜 午 五甲入酉
一甲入卯 子 未
亥 戌 酉 申
四甲入亥
甲子日戊辰時子將加辰課。
一甲入辰潤下課,二甲入午炎上課,三甲入戌空亡,四甲入申名閉口,五甲入子潤下。
戌
午
寅
辰 申 午 戌
申 子 戌 甲
二甲入午 四甲入申
醜 寅 卯 辰
一甲入辰 子 巳
亥 午 三甲入戌
戌 酉 申 未
五甲入子
甲子日己巳時子將加巳課。
一甲入巳德合,二甲入亥空亡,三甲入未乾墓,四甲入酉閉口,五甲入醜支三合,第六卦首課名天德。
寅
酉
辰
寅 未 辰 酉
未 子 酉 甲
一甲入巳 三甲入未
子 醜 寅 卯
亥 辰 四甲入酉
戌 巳
酉 申 未 午
五甲入醜 二甲入亥
甲子日庚午時子將加午課。
一甲入午名返吟,二甲入寅反吟之伏吟,三甲入戌旬空,四甲入子支反吟,五甲入申返吟。
寅
申
寅
子 午 寅 申
午 子 申 甲
一甲入午 五甲入申
亥 子 醜 寅
戌 卯
酉 辰 三甲入戌
申 未 午 巳
二甲入寅 四甲入子
右甲子日甲子七時七體課式,一時有一時遁幹,而日干因時遁而五變。各有課名及附課等名,以遁幹所在而各有斷,內藏如許變動,可斷五人五事,不必移神換將也。一課五名,不得紊亂,自然而然,圓融無跡,甲戌不入用而以他甲爲用者。因甲子旬中戌亥空也。故名會試。若甲子旬中忌朱雀臨甲戌爲空甲,名落孫山之外矣。曰旬空者,十干遁不到之地也。以諸法皆遁幹圓通活潑之妙用,世俗罕知,前賢未泄,頭緒雖多,理仍一貫。蓋萬殊一本,一本萬殊,執遁幹旺用,以剖人間萬事之疑,洞若觀火,無幽不燭,此六壬一家向時所謬戾者得銀河之一棹,探時而校正。好道君子於此而識進退薦亡之機、吉凶消長之理,趨之避之,豈曰小補云爾哉?
銀河棹卷終
附七體五變
要從天盤上數起,其言入者,系入地盤也。
甲子日甲子時子將,此課伏吟,故天盤與地盤同。
第一佔甲己還加甲,用本幹甲子。第二佔丙子,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三佔庚子,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四佔遁至寅上是甲寅。第五佔庚子,歷乙庚丙作初已經用過,是以用庚子之下壬子。遁至辰上是甲辰。
甲子日乙丑時子將。
第一佔用本幹甲子。第二佔從時上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三佔丁丑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第四佔辛丑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一佔己丑,因甲己還加甲已經用過,己丑之下辛丑亦用過,是以用辛丑之下癸丑。用戊癸從壬子遁至寅上是甲寅。第五佔疑當逆轉,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即不落空矣,存驗。
甲子日丙寅時子將。
第一佔用本幹甲子。第二佔從時上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三佔庚寅,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四佔戊寅,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第五佔壬子旬內有甲寅,因甲己還加甲已經用過,是以出旬用甲戌爲空亡矣。
甲子日丁卯時子將。
第一佔用本幹甲子。第二佔從時上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庚辰。第三佔癸卯,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第四佔乙卯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五佔己卯,因甲己還加甲已經用過,是用己卯之下辛卯,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
甲子日戊辰時子將。
第一佔用本幹甲子。第二佔從時上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第三佔丙辰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四佔壬辰,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第五佔甲辰,因甲己還生甲已經用過,是以用庚辰,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
甲子日己巳時子將。
與甲子時同,因甲與己合故也。
第一佔用本幹甲子。第二佔從時上,因甲己還生甲已經用過,是以用己巳之下辛巳,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三佔癸巳,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第四佔丁巳,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第五佔乙巳,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
甲子日庚午時子將。
與乙丑課同,因乙與庚合故也。
第一佔用本幹甲子。第二佔從時上,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三佔壬午,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第四佔丙午,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五佔戊子旬內甲午,因甲己還加甲已經用過,甲午之下丙午亦用過,是以用丙午之下戊午,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
右七課演式以例其餘,辛未則與丙寅同,壬申與丁卯同,癸酉與戊辰同,俱可不必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