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篤相法
正文
《公篤相法》上篇卷一
四相法有益引證:
公篤曰。相法一術。由來久矣。爲中國一種專藝。人人皆可研究。故聖人有遊於藝之說。又云。雖小道。必有可觀。大用則爲風雲龍虎之機。小用則爲涉身處世之益。查相術始於軒轅。爲風后氏立法。故名風鑑。維則東周時有唐學卻雍稀疵各相法。而專家尤多。其中包括治亂興亡。天道氣候。人情社會各學。術簡味深。未可輕視也。自秦氐火焚各書之後。世無傳本。如漢之許負管駱。唐之李淳風一行禪師。皆無書籍可考。五代。達摩復入中國。始立五來相法。麻衣宗之。希夷繼之。以及柳莊水鏡衡真鐵關刀大清鑑等。先後共七十餘家。各有見解之不同。而亦有偏陋之拘執。其術雖微。其用甚大。茲將考證有益者如 下。
東周時。吳王有四子。長曰闔閭。次曰夷昧。三曰姬光。四曰季扎。四子中惟季扎最賢。惟姬光最霸。兼其子慶忌。勇悍擁兵。吳王薨。序長則闔閭應承位。序賢則季扎應承位。姬光特強自立。闔閭不平。又不能與之爭。於是禮賢下士。又恐不得真材。特聘唐舉以鑑別之。吹蕭乞食之伍員。唐舉薦之也。草廬隱居之孫武。唐舉師之也。繼而霸吳滅楚。知人之益也。
紀漢時。諸葛武侯拔長沙。黃忠魏延來降。黃忠付以兵柄。魏延即令就刑。先主問之曰。延無罪。何以見殺。武侯對曰。此人狼項豺聲。腦後聳骨上大下小。必叛無疑。故殺之以絕後患。先主曰。殺降將:拒來者。不足以收人心。不如示恩以赦之。武侯誥誡曰。以後務宜忠勤王室。後侯六出祁山。卒於五丈原。延因爭功奪柩而叛。幸侯早伏馬岱以誅之。否則蜀漠早危。此知人之益也。
唐天寶時。郭子儀爲步卒。隸哥舒翰。犯罪就刑。李白過訪見之。其格魁梧。鼻如懸坦。額如覆肝。嘆曰。此國家柱石。安可輕棄之。遂往見哥舒翰。而贖其罪。後平安祿山之亂。而安唐室。封汾陽侯。後白招讒嫉。皆汾陽極力保全。而未罹禍。其一舉手之勞。而公私均受益。亦知人之益也。
大清道光時。曾國藩平洪楊之亂。國藩素拘謹。其纔不如胡左。而功倍之。獨知人善用。是其特長。江忠源爲六合守。奉檄督糧。國藩見其形局。而驚疑不釋。忠源出。國藩凝神靜默。若有所思。左宗棠見而問之。國藩曰。吾見忠源儀表有威。金局金聲。劍眉鳳目。吾以爲國家又得一柱石之臣。吾甚驚喜。後見其行路飄搖不定。如爲木局尚不至危。金局得沉實之體。如反見飄搖。而又貴名。當然兇危。可惜如此清奇之格局。何以又有如此之敗着。故凝神以思之。後忠源升江蘇巡撫。爲忠土李秀成所殺。即此一宗。可知國藩精於知人術。所以爲中興名將者。亦知人之益也。
男女面痣圖說:
公篤曰。經雲。面無善痣。一語已概括其大致矣。而緊要部位。亦不可不知也。然貴少賤多。凡病宜隱藏則吉。露出則兇。古有額橫七星。雖帝王亦因危而奔馳。此創業者流也。其它不足言矣。黑紅而高者爲痣。紅而平者爲記。黑而平者爲斑。少年生者爲雀斑。則疾苦而夭。老年生者爲壽斑。則福祿而壽。
男女身痣圖說:
公篤曰。全身之痣。惟結喉一痣最兇。男女皆不得正命而死。或刀鎗死。或惡疾死。或自隘產難而殞。富貴貧賤皆然。腰腎痣亦不好。男主弱疾夭壽。富貴之婦女。主私淫。常人則爲娼妓奴僕等類。痣佳者。惟足心生正方貴。次則陰上。又次則臍之上下。又次則膝乳螺骨。其它則鮮驗。
上應下口訣:
額應膝上胸面前。耳應股肱輪肘邊。目後須知乳與腋。兩顴多應少脅間。眉頭項下兩相應。頦底生痣足下全。脣應陰嚢或股際。印堂偏應心窩前。手應螺骨曲膝內。腮應足肚是指間。人中臍部或臍內。具應玉莖真果然。
男女面毛圖說:
公篤曰。發爲血之餘。毛爲發之次。故於相法有關係焉。部位有宜不宜也。如面部生毛。不好者居多數。其義者何。晝蛇添足故也。凡毛要長過八分者方確。非毫毛也。西人云。血足者多生粗毛。餘考驗之又全非。又每出於血弱者。茲將經驗者附左。俟高明者證之。
手掌圖說:
公篤曰。餘於手掌相法。經驗甚少。乃枝葉小法。茲姑志之。大抵木形宜長直。金形宜方正。水形宜圓短。土形宜敦厚。火形宜尖露。掌與面部相生。則富貴壽考。相剋。則貧苦刑賤。瑩潔血足爲上。端正紋細次之。粗滯衝斜。非善相也。有四季掌者亦貴。蓋春季青潤。夏季紅活。秋季白瑩。冬季明黑。色應四時故也。硃砂手亦貴。如紋則玉柱金印爲最。次則沖天田紋之類。皆富貴之掌也。其它末敢必其爲貴賤也。
男格推論:
公篤曰。男格外陽內陰。其位動。其化無窮。其格亦至不一。故有仙佛聖賢。富貴貧賤。鯤寡孤獨。壽夭兇殘之別。而禍福貴賤。並集於一身者。又比比皆是也。如黃帝關尹純陽之徒。貴而仙也。文王夷齊。聖而困也。祿山絳灌。出身低微。而俱王侯。賤而貴也。齊桓梁武。家世貴重。面俱餓死。貴而兇也。太公甘羅之遲早。顏淵盜蹠之壽夭。若類舉之。更僕難數矣。持鑑者。於人之吉凶先後有無之間。須確有所主。又彰彰甚明者也。餘嘗以多數爲主。少數爲客。以之斷驗。應者頗多。又當含其時會。盛時天道淳厚。故以清華爲貴。圓降爲富。削露爲貧。偏薄爲賤。高棱爲壽。縮弱爲夭。衝缺爲孤。坑陷爲苦。此一定之則也。而無不驗焉。令則不然。若猶以前法論之。將有千里之失。至以威露爲貴。瘦明爲富。厚重爲愚。血枯肉流爲賤。累試皆然矣。若論壽夭。則壽少兩天多矣。
男女二十四刑剋:
須分燕尾,雙分也刑剋妻於。須直無索,老來刑子。眉衝無棱,刑弟兄子女。須不過溝,刑子。臥蠶坑陷,刑子女。海底蓬鬆,刑早子女。一面縐紋,刑骨肉。乳頭下反,刑子女。臍凸下反,勞苦又刑子女。人中十字,孤絕。三尖六削,重刑而苦。魚尾破反,刑妻主三配。印紋懸針,破敗刑人丁。鬢多絨毛,幼孤。邊城陷痕,刑父母。年壽曲節,刑子女。滿面肉堆,刑六親。兩額高露,刑妻。山根間斷,刑子女。奸門十字,妻生雖。門牙楞側,刑父。判官刑,肉滯也刑父。羅漢面,肉浮也有女。腮牙尖角,刑父母。
男格三十八貧賤:
兩目深陷。蠶囊肉浮。獨額凸突。淚堂紋衝。乳軟而垂。印堂紋衝。孤客獨聳。馬面長削。臍平下反。下陰無毛。腎囊無紋。足跟無踵。橘面如塵。百會發稀。肌肉冰冷。食指不收。股眩無包。肉浮如泥。年壽斷節。蛇睛鼠目。人中窄平。陽精枯冷。口角反紋。血不華色。蘭臺紋破。發焦黃枯。三尖六陷。肉緊而流。鼻紋開花。猴腮雀跳。指節臃腫。胸部粗毛。眉毛旋螺。腋肘無毛。行坐無臀。三關無脈。足平無紋。聲如破鑼。
男格十八夭:
命門不起,腎氣不足十二前死。末言氣絕,先天不足二十前死。桃花之面,二十七前死。蜂腰雉眼,三十六前死。面目浮光,三十八前死。項小頭大,二十四前死。眉短而斷,四十五前死。魚目無神,三十前死。骨少肉多,四十前死。面如繃鼓,三十前死。魂不守舍,三十二前死。少年發肥,四十二前死。氣緊如東,三十六死。背脊坑陷,三十六前死。額髮連眉,四十前死。筋不束骨,四十前死。法令無紋,三十二前死。山根斷陷,四十三前死。
公篤曰。古法之合者。今皆列入。間以所驗並附馬。
女格推論:
公篤曰。女格位居坤卦。外陰而內陽。生化出焉。自今天道轉薄。世俗反常。中外交通。法制並異。其理雖妙化。而其義隱微矣。昔之所謂女格。其性純靜。其輔夫子。其業家庭而已。故取靜默媚態清秀端正。令人敬重爲貴。主助夫益子。壽祿兼全。以剛燥癡笑支頤斜視拈帶撓鬢。令人喜愛爲淫。主刑夫克子。再醮私奔。以粗怪臭惡跳躍枯露。令人厭惡爲賤。此古人之法也。今也不然。其志不凡。其務才學。其國政是也。於是有好名者。有黨派者。有務實業者。有冒危難者。有流落他鄉者。有獨立不嫁者。有數千裏而婚配者。其事至爲複雜。而其形遂與男格爲出入。故其亦多與之同。而辭氣問。亦可知其大凡也。
今之七賢四德:
行動軒昂,志向不磨。肌膚香潤,富貴根基。言語清響,明達也。容貌嚴正,節操也。衣履整潔,持家有法。脣紅齒白,衣祿也。貧苦不怨,廉恥也。
勤敏好學。危難取義。謙和悔過。富樸貧潔。
女有十貴:
威嚴持重。眉長清秀。音清語和。目清神聚。項長相配。肩厚而平。脣仰厚紅。汗香骨勻。血足髮長。齒齊如玉。
女有十夭:
器量狹小、多病死。絕頂聰明、弱病死。目圓浮白、憂凶死。神露赤縷、凶死。麪皮繃緊、夭亡。青淡無血、氣死。肉流骨少、貧賤死。脣縮青暗、沉病死。肩尖上聳、悲傷死。言短眉 縐、內因病死。
女有十賤:
神麗流光。多言多笑。肩削下墜。肉多而流。肉滑而冷。眉墜無尾。發粗濃重。陰腋無毛。目醉神昏。口反聲破。
女有三十六刑:
黃髮粗拳。睛深白包。獨額生面。額有旋螺。漳頭鼠目。額紋續斷。懸針破印。少年落髮。骨硬皮緊。面長口反。面浮青筋。三角之目。雀斑如塵。山根低陷。年壽間斷。項短而小。骨組筋浮。結喉露凸。口如吹火。肉冷如冰。女帶男聲。聲音急燥。性烈如火。睡中開口。鼻小無樑。蠶囊枯陷。臍凸近下。脣白不收。眉目下反。眼浮四白。鼻竅粗毛。顴雄額陷。肩簿而削。蛇睛狼顧。行坐低頭。麪粉浮光。
女有二十四苦:
眉淡如無。聲如破鑼。雙目深陷。口尖如吹。鼻斷露孔。臍反而凸。牝竅如螺。陰挺而角。狐臭汗濁。蠅面龜胸。股肱無包。發濃而短。乳頭不起。脣白舌青。發黃而焦。神濁黑白。無腹無臀。雙紋破印。井竈仰露。陰陽如墨。雀步鼠餐。肉浮血滯。無項無腮。準額雙破。
女有貴中賤者十則:
一.五官端正。而皮膚粗燥者。
二.格局清秀。而神流斜視者。
三.南嶽豐隆。而一步三反顧者。
四.眉目長秀。而撓鬢支頤者。
五.五嶽敦厚。而見奇玩則驚者。
六.行坐端正。而常咬指甲者。
七.聲音洪亮。而神醉多笑者。
八.面部清奇。而肌膚冷滑者。
九.齒白如玉。而聲破多言者。
十.印突高力。而光艶性偏者。
公篤曰。此爲富貴有根基。而有玷行者。盛世得十分之一。衰世得十分之七。例如玉之有瑕。瑕多則玉將失其美矣。
女有賤中貴者十二則:
一.山林破痕。而中嶽圓厚者。
二.發濃長重。而眉長棱突者。
三.中嶽平小。而目正神清者。
四.額突顴雄。而印堂方隆者。
五.脣掀齒露。而髮長柔細者。
六.光清神麗。而汗香性定者。
七.目濁聲破。而地閣朝拱者。
八.中嶽尖薄。而福堂高突者。
九.木局兼金。而短言冷情者。
十.肉多而浮。而目神充足者。
十一.氣短眉淡。而不篇不亂者。
十二.耳小發低。而眉秀準圓者。
公篤曰。此爲貧賤無根基。而得享福者。易地而發者居多數。盛衰同上。例如月被雲遮。雲散則月反增其輝矣。
相法品級說:
一品仙佛格。此爲千載有形者。
二品聖賢格。此爲千載有名者。
三品帝王格。此爲史冊可記者。
四品名土格。此爲遺蹟流芳者。
五品壽考康寧格。此爲五福兼全者。
六品清閒無缺格。此爲閒福王受者。
七品公侯將相格。此爲立功當世者。
入品富貴雙全格。此爲暫時榮華者。
九品有富無貴格。
十品有貴無當格。
公篤曰。農工商賈。孤貧夭賤其相氾濫不純。觀者審定可也。故不列品。據此論法。盛衰皆合其大體。如細則又有分別。盛時則分其一定之階級。衰時則分特貴之品。 及上品中品下品常品不例品之類耳。
富貴乘法:
公篤曰。相法根據。在富貴貧賤壽夭。相法變機。在吉凶禍福時。其法分內外虛實四大綱。凡內相者。精神之靈根。聲音之逸韻。有名無質者是也。非俗所謂紋痕骨痣爲內相。則不足爲定論。外相者。格局之儀表。氣色之明潤。有名有質者是也。虛者清中有濁。厚中有流。奇中有俗。怪中有破是也。實者濁中有清。薄中有聚。似俗而奇兀。似寒而超逸是也。四綱即能區別。然後分四項。即形質精神聲音氣色。而形與神合。氣與音類。獨形質之分別較多。其五官主富。五嶽主貴。然後分富貴之上中下席各等級。如五嶽主貴之例。五嶽全朝拱者。此爲特貴之局。爲仙佛聖賢之類也。分別如下。
一.仙品多成於木形瘦長之局。清秀而奇。及神倍於形。而有時亦兼火局者。炎露有頂於百會故也。老子形如稿木。是其證也。麻衣雲。爲道者貌清必榮。又其證也。或曰五形各有富貴。何得專指木局爲仙品。其原理與用法何在。餘答之。本爲陽氣。於卦爲震。後天在卯位上。先天在醜寅位上。其天開於子。地闢於醜。人生於寅。震卦正受。故帝出乎震。此至尊之名。化出形質爲百會聚頂起三山。邊城骨插入小腦。目長神彩有寒光。龜息鶴膝而方瞳之類是也。大凡清古合併者爲仙品。
二.佛品多出水體圓厚肥潤之局。形停勻而神和靜。亦有兼金體者。故麻衣雲。爲僧者頭圓必貴之說。此其證也。夫水爲坎卦。先天則爲坤體。坤土爲衆卦之母。此大慈大悲之義也。其形厚圓韻長。此天一生水之義也。坎位居後天之兌金上。兌爲少女。此西方極樂之義也。兌爲酉金。此金剛不滅之義也。化出形質爲印堂豐起寬二寸。準頭圓起象三珠。神和有慧光耳如蚌珠長而朝。頦圓如嶽口如桃之類是也。大凡祥藹合併者爲佛品。
三.聖賢之品。出於異彩奇露之局。其形分木水金三格。德參天地。名垂古今。但於形質不存耳。化出形質爲眉有八彩。目有重撞。耳有三漏。臂有四肘。五嶽朝天。龍顏虎眉。或爲額尖頦圓。或爲額圓拱而頦尖露。一爲水火既濟之正體。一爲水火末濟之反映。此類是也。大凡奇露合併者。爲聖賢品。
四.帝王品多出於金水之局。貴而有權故也。其貴爲帝王。富有四海。當然豐頤厚正。堅實秀清。故化形質爲龍鳳之姿。天日之表。鬥胸龍準。編齒駢脅。朝天伏犀。真光並瞳。兩耳垂肩。雙眉入鬢。地閣朝天。五嶽相輔之類是也。大凡奇厚合併者。爲帝王品。
五.名士品多出於本局。而兼金火之形。其清秀有慧智。超脫者靈根。木得金則削成器用。木得火則生化通靈。故也。化出形質爲眉長潤秀。目長神清。鼻長聳挺。印開豐突。眉棱突兀。三陽寸高之類是也。大凡清奇合併之格。爲名土品。
六.壽考康寧之品。多出於五形兼體。停勻而厚。神氣與形質渾藏。化出形質爲百會突頂。伏犀高拱。眉高寸餘。耳長三寸。額橫三紋。項繞三滌。目神慈和。言遲行重。人中寬長。齒牙堅固。法令下朝地庫之類是也。大凡厚古合併。爲壽考康寧品。
七.清閒無缺之品。多出於木土金之格。肥不露肉。瘦不露骨。化出形質爲五官端正。三亭相等。六躍得輔。十二宮相合。目秀神凝。眉細清疏之類是也。大凡厚正庸和合並者。爲清閒品。
八.公侯將相之品。出於金水火三形。此爲立功於世界。有權於當時。可爲人民造福。即流芳千古也。方可爲人民造孽。即遺臭萬年也。化出形質爲額力骨突。印骨長橫。虎頭燕頷。劍眉蠶眉。鳳目龍目。火焰紋起。雙額插鬢之類是也。大凡以清奇威露合併者。爲公侯將相品。
九.富貴雙全之品。五行各得正氣。或爲主客分明。而不相爭。化出形質。爲頭圓一尺。雙手過膝。眉棱骨高超。鼻貫伏犀。鐵面銀牙。銀面金須。耳白過面。聲若金鐘之類是也。大凡以清厚渾勻合併。爲富貴雙全品。
十.有富無貴之局。出於土木金三形。或爲純而不兼。或爲互相兼合。其化出形質爲三停豐勻。六府厚突。倉庫高超。土星圓齊。或爲福堂骨高。而發於他鄉。或爲天倉寬厚。而承受祖業。或爲井竈大如準頭。而發意外之財。或爲仙庫地庫相峙。而發於子孫之力。大凡以豐厚停勻合併。爲有富無貴之品。或爲形勝於神之局。
十一.有貴無富之局。多出於金木火之形。均爲兼而不純。化出形質爲骨露肉緊。額大鼻尖。眉清尾散。神充腮陷。目秀上視。上豐下削。大凡以神過於形。清露奇削合併。是爲有貴無富之品。
公篤曰。富貴之分。不過特等。及上中下常耳。其富則以五官論之。其貴則以五嶽論之。如五官均有奇異處。及合格。此爲奇特之富。不可測量矣。如有三官奇特。二官合格。則爲上富。如有一官奇特。三四官合格。則爲中富。如有三匹富合格。則爲下富。如有一二官合格。則爲常富。如五嶽完全奇特。非仙佛品。即聖賢格。如五嶽有三四嶽奇特。一二嶽合格。則貴不富。可言矣。如有三嶽奇特。一二嶽合格。爲上貴。一嶽奇特。三四嶽合格。爲中貴。如三四嶽合格。爲下貴。如一二嶽合格。爲常貴。其大體如是。而有餘與不足。舍輕就重。則酌量考查。取其適宜而已矣。
《公篤相法》上篇卷二
麻衣石室賦批註
相有前定。世無預知。非奇異以祕傳。豈凡臨之解推。
相有前定。即前因今果。當以稟受之形質爲定論。言福澤不言才智故氣清則形清。氣濁則形濁。預知有法。惟相術耳。非推想能盡其妙也。
舜目重瞳。送獲堯禪之位。重耳脾脅。果輿霸晉之基。
異於尋常者貴。有奇特之格。作奇特之事業。信不誣矣。此爲千古奇特引證。
石室丹書。莫忘吾道。神仙祕訣。度與希夷。骨格爲一世之榮枯。氣色爲行年之休咎。
相法爲道之一部份。以骨格氣色合論。方是正宗。骨格持久。氣色主暫。其形質出後天。氣色通先天。二者合用。是爲相法之關鍵。以定其吉凶禍福也。
三停平等。一生衣祿無窮。五嶽朝歸。今世錢財必旺。頦爲地閣。見晚歲之規模。鼻爲土星。管中年之造化。額方而闊。富貴根基。薄削而陷。貧窮餘孽。
此爲大概論法。還要查其細部。區別其形質。不可拘泥零星小部而一定論之。有內有外。有真有僞。故考查其人雖仔細。然後繩之以法。是否合格。
目清眉秀。定爲聰俊之兒。神濁氣短。此是貧夭之漢。
清而癡定者亦愚。秀而短促者亦夭。須斟酌其真假。濁者主賤。土形不 忌反爲富。氣短者夭。龜息深藏反主壽。還要論體格合宜否。此爲正論也。
天庭高聳。少年富貴可期。地閣方圓。晚歲榮華定取。視瞻平正。爲人剛介心平。冷笑無情。作事機深內重。
還要查各部骨肉勻配否。地閣厚而孤苦。則花口角反紋雜亂。其目爲肝絡。肝爲剛髒。關係神經。故能查其善惡志向。與剛柔忠奸之行爲也。
準頭豐大。心和平而無毒。面肉橫生。性強梗而兇狠。
二者容易所見。處世者皆宜注意。準大者。對人誡厚。肉橫者。剛燥量窄而不容故也。
智慧生於皮毛。苦樂關乎手足。
二者均不可爲法。不驗居多。今存此語。爲智慧者證之。及待天道之變。爲五代之時也。
髮際低而皮膚粗。終見愚頑。指節細而腳背肥。必定雅俊。
發低驗刑父母。皮粗驗勞碌。此言愚頑。不知何意。指細主聰明。腳肥主祿而夭。此言雅俊。又不知其何意也。以當時天道而驗此耶。茁爲地形而驗此耶。
富者自然體厚。須防肉流。貴者定是奇特。當查內濁。
下八字系餘增。流者似厚。濁者似奇。定要查實真僞。不可徒據外表。而斷其富貴壽夭也。
南方貴宦清高。多主天庭豐突。北方公侯大貴。皆由地閣朝拱。
相法有因地形而取者。順其地形者貴。反其地形者爲特貴。即少之義也。
駝背面田。南力之人富而足。金聲形小。西方之人貴且壽。
駝背火也。面田金也。火鍊金成器。金多火少故吉。如金火各半而相爭。則不吉。西方本金。取其堅實。故形小不忌。此餘經驗所加。
河日海口。食祿千鍾。鐵面劍眉。威權萬里。
此皆男格之奇品。河目言其長也。司馬仲達能自顧其耳。遂創晉業。海口言其闊也。郭子儀口能容拳。復興唐室。鐵面言其堅也。其人多才。故包拯爲政治良吏。劍眉言長而上豎也。其人多勇。故岳飛爲南宋名將。此四者均爲文兼武權。而立功業也。
龍頭鳳頸。女人必配君王。虎額燕頷。男子定封將相。
龍頭爲骨聳。鳳頸爲項長。女人生此。雖不美豔。而才德福必厚。虎額即伏犀骨之圓突。燕領爲兩腮方廓。與額成三椅角勢。班超即此格。成大貴而遺盛名也。
相中祕訣。壽夭最難。不獨人中。惟神是定。
相法於富貴貧賤。均有專法,獨壽夭無定法。故形質。精神。氣音。均有關係。此言神氣佔多數。故不可以形質而定論之也。
目長含彩。榮登天府之人。神浮無光。早赴幽冥之客。
自古仙佛聖賢。均含有真光。有云。寒灼有威爲彩。有云瑩光皎耀爲彩。故神浮無根。光淡模糊。皆夭亡之格。當在十六以後。三十六 以前。細則詳後。
麪皮虛緊。三十問壽實難。肉色輕浮。四九如何能過。
虛緊固不壽。本難滿三十。但有孤苦寒賤之人。可超出三十而外。輕浮固不壽。然亦有無子女者。而超過三十六以外。故宜以其它部份參考。蓋法有此弱彼益故也。
項上三絛。遇休囚而愈見康強。
此爲壽徵之一。但考有凶神凶氣兇紋否。雖元氣厚。而有中年凶死。不能考終命也。
項中一骨。有疾厄而終無險阻。
此爲百會骨。主貴而有壽根。雖疾厄而不致夭也。
形容忽變。遇吉則推有兇。氣色轉潤。處窮則斷必發。
凡神亂形變。而處佳境。皆是受禍之引子。發達愈大。損失愈危。故以辭尊居卑而避之。潤中能聚。則可透出黃紫。故遇合隨之。此二者相反而相應。
常遭疾厄。只因命宮昏沉。頻遇吉祥。蓋爲福堂潤澤。
疾厄後有專圖詳論。命宮即山根。此爲疾厄之一部。不過含有督脈氣質。膽汁消化。故常病之人。每於此宮先見青黑之色。福堂爲交際之關。是非之地。並非吉祥之稱。福堂或印堂之誤也。
淚堂深陷。蠹肉橫生。克兒孫之無數。
一主溼疾。而成水氣上泛。一主傷陰。而成失眠鬱結。亦有子女成立也。
鼻準尖垂。人中平滿。刑績嗣之難逃。
一主旺女而刑子。一主晚年受制而失敗。多失輔助之力。而冷退也。
眼不哭而淚汪汪。有子必刑。心無憂而眉縮縮。老來孤獨。
不淚似淚。固刑子女。然有冷退敗家者。無憂而憂。多爲勞碌有壽之格。如孤獨格。尚有他部刑傷方應驗也。
面似橘皮。早子難立。神代桃花。遲嗣晚成。
橘皮者。言其毛竅之痕深映。三十以後之子方成。亦有庶出之子女。凡桃花之嫩豔浮光。男女皆主淫蕩不壽何能遲子晚成之說。或宋初時代異於今時。而相反耳。
富貴平生勞碌。只爲下停太長。貧窮到老不閒。蓋因粗其筋骨。
下停長者。其人多謹慎。見小拘泥不達。勞心宜矣。筋骨粗者。力大而男。應多勞碌。亦有中貴及創業之流。此言貧窮二字不確。
星辰失陷。無隔宿之糧。部位虧損。有終身之苦。
失陷者。皆低弱不足之謂。虧損者。受克不合之謂。相生自多衣祿。相合自多遇合。受克有冷退之失敗。不合有外憂與內患。故也。
三光明亮。財自天來。六府高強。一生富足。
三停光明。官祿均旺。餘每見光明沉靜。則人財順遂。光明浮膩。反見駁雜消耗。此原文之末及。又考六府高強。而初中晚。均有輔助。按天府爲天倉之地。前業有根基。父輩大振。中府爲國印之地。戚友爲助而有權。本身事業能發展。下府爲腮頤之地。奴僕忠。內外有輔。子女能繼紹箕表。此爲傍部輔佐有益。而富足二字不穩。
紅黃滿面。名利俱遂。豬脂塗膏。子孫必刑。
黃爲吉祥之色。紅爲禍患之色。不能合論。脂色浮光也。膏色慘滯也。一爲損人破財。一爲官非牢獄。不是單刑子孫一條。今日有主兇危亡身也。
麪皮太急。雖溝洫長而壽亦虧。眼神無光。縱鼻樑高而壽亦促。
即皮如膨鼓之謂。神浮無根之謂。故人中雖長。鼻樑雖高。不能延其壽也。凡壽均以各部參考而定。不能以單獨一部而定也。故後篇有專條詳論。
眼光如水。男女多淫。眉草如刀。陣亡兵死。
如水之說。清麗而艶也。即秋水盈盈。相法之過清者。而稟受之氣薄。則有情慾之易動。故多淫。眉草如刀。多六親之累。而爲憂愁。如兵死則不驗。
眉生棱角。一生快樂無窮。目秀如冠。中年發達遇貴。
棱角爲外庫。應立外業。而有勞心。何言快樂。如冠者。兩角上仰也。漢陳平有此。位極人臣。豈止遇貴而已。
黃氣發從高廣。數旬中必定遷官。黑色橫自三陽。半年內須防損壽。
三陽爲肝肺相連地。黑色屬水。其水木相生。金水相合。當不至死。如三陽黑色爲刑子。及驚悸之病災可也。或發於夏之火令。方爲死災。其它時令。尚不爲死災也。
奸門青慘。必主妻災。年壽赤光。多生痔漏。
此二者餘已更正。頗驗。
白氣橫額。父母刑傷。青氣侵顴。弟兄脣吞。
自氣爲憂思。應父母之災疾。而有牽制之累。至於孝服。爲黑赤色居多。青慘氣居少。兩顴青氣主妻妾之爭端。伯叔之詞訟。不但口吞。而有欺詐攫奪行爲之類也。
山根青黑。四九前後定多災。法令繃纒。七七之數焉可過。
刻下當應前九年。但山根爲人之稟受氣質。小兒青黑。多主溺尿。及螬氣。大人青黑。多主傷陰失眠及腎氣之病。如法令無紋。當不滿三十而死。
女人眼惡。嫁即刑夫。聲燥面橫。閨房獨宿。
衰世之局。露者多貴。不過結果不好。或主惡疾。或主產厄。此不壽之格。如刑夫者頗少。其聲燥多量窄性剛。面橫多驕悍而妒。此主生離再醮也。
額尖耳反。雖三嫁而未休。顴露聲雄。縱七失而未了。
額尖不宜早婚。當過十九方吉。耳尖多父母無靠。故有小嫁再嫁之說。顴露多代夫權而勞。夫星弱而無用。聲雄多刑夫也。
額偏不正。內淫而外若無。走路不平。外好而心猶毒。
不正者刑父母。淫字不穩。要神麗陰陽青黑者。方淫亂也。不平者雀跳也。主細故靈敏。倫理違背。迷感於利可也。
腮突耳後。心內狡貪。眼惡鼻勾。性實險惡。
腮突盛世少而衰世多。其形類鷹腮。主奇巧有特智。亦主大貴。眼惡主刑剋而兇。鼻勾主心貪徇私。然多成多敗。終無了期。
腳跟不履地。賣盡田園而走他鄉。
木形多飄搖不忌。如金水土則忌。又出富貴之家。則主夭壽。及有凶死者。如出貧窮之人。亦無妨礙。此雲先富後貧之說。只應得一半。
鼻竅露而仰。卒被外災而終旅舍。
獅形火形。不忠仰露。合其形也。非此二形。則有外患內憂以累之。故爲財不入庫。言不能立身也。
脣不蓋齒。無故招非。溝洫露髭。爲人少力。
此二者均驗。一爲驕仿自負之招非。一爲明白利害之兩可。
印堂太窄。子晚妻遲。懸璧昏暗。人亡家破。
印堂紋衝。則刑妻克子而遲成。如窄。不過志小量窄。而氣燥耳。懸璧爲兩腮頤。居奴僕宮。此爲用人不力。及盜詐行爲之奴僕耳。如人亡家破。當別有部位不佳。
結喉露齒。骨肉分離。粗骨急皮。壽數短促。
結喉多勞碌。而刑兄弟。露齒多爭訟。而多乖戾。其分雖之說頗當。粗骨多勞。急皮多病。亦有壽者。
臥蠶豐隆。子息之後成。淚堂平滿。兒郎之早見。
臥蠶在目之下橫紋處。其紋反插者。女多先立。其紋順插者。子多先立。此雲後成。當以無紋論。淚堂在大眼角。無陷而平。當然早予成立。
龍宮低黑。嗣續難得而昧愚。
龍宮在眼腔曲處。如低黑者。爲先天不足。淫慾過度。子女多夭而弱。愚昧之說不驗。
陰陽明瑩。男女易養而聰慧。
此言三陽旺子。三陰旺女。加以氣色明潤。當然有貴子而清秀聰敏也。
面大鼻小。一生常自艱辛。
鼻小之格。皆爲主弱客強。平生無正權。而爲人用。故有替人做事。功歸人而過歸己。反覆成敗。而不常也。
鼻瘦麪肥。半世錢財耗散。
此言財不入庫。而有中道挫折。及六親之遺累也。
邊地四起。過五十始得榮亨。輔角高隆。纔三九則居官位。
邊地四起。多應破梓離鄉。而立外業。至二十九必發。此雲五十方發。想是天道相反耳。輔角爲初重心。形瘦者十八入官位。形厚者二十三入官位。衰世則提前居多也。
明珠朝海。太公八十遇文王。火色鳶肩。馬週三十逢唐常。
明珠即耳輪之珠。朝海者。耳長過口也。此爲壽者相。不能據此爲太公之貴相也。蕉肩者上聳如鳥。火色者紅艶而潤。有火形之露格。又得火色。當然合格。而有時機之逼迫。以成功也。
鶴行龜息。洞賓之得僊。龍腦鳳睛。玄齡之拜相。
鶴行足長而步長。下動而上定。龜息則呼吸由耳出。是爲藏竅。故爲僊骨清品。龍惱爲高大而拱。上貫百會之頂。鳳睛神和而清。瞳小有彩。此爲貴壽而福澤之格也。
法令入口。鄧通餓死野人家。滕蛇鎖脣。梁武餓死臺城上。
前人多有此說。而事實多驗疾厄刑剋。而今世口反。方爲凶死。其倍於法令入口矣。今並附此。以待後之高明證實。
虎頭燕頷。班超封萬里之侯。龍行虎步。劉裕至九重之帝。
虎頭爲伏犀圓突。燕頷爲腮頰椅角。及成凸形。龍行虎步。爲身體穩重。而不見足。長步而有威。此皆奇特點。故有奇特之事業也。
山林骨起。終作神仙。印堂骨方。必登將相。
山林骨下從福堂起。斜上至百會止。此爲仙骨。而成傳品。印堂橫骨。爲金城骨。如平過至眉尾。則爲非常之貴。不流芳百世。則遺臭萬年也。
形如土偶。夭命難逃。天柱傾欹。幻軀將去。
土偶系形容神癡形滯。氣色塵垢。此爲神不守宅。氣不流通。血不貫絡。當然不壽。天柱爲醫家之大椎穴。在後頸。故病人低頭或常欹。爲天柱折而必死。
貌如鏤鐵。氣迍遭。色若祥雲。前程亨泰。
鏤鐵即鏽鐵之形容也。無生氣之謂也。如純水不忌。祥雲即紫霞之形容也。有喜色之謂也。
名成利就。三臺宮俱有黃光。文滯書難。兩眉頭各生青氣。
三臺爲司空至印堂。及兩福堂骨也。司空印堂爲官星。福堂爲外庫。故有名成利就之說。兩眉頭爲上勾陳。上爲奏書。主文書信件。略思慮。故有停滯才說。
滯中有明。憂而復喜。明中有滯。吉而反兇。
此言氣色一項。然要分部位之輕重。氣色之深大小。方能走其吉凶遠近。如滯中有明。則氣色將開。雖處惡劣環境。則喜信將來。爲有遂心之進展矣。是爲接頭之初。故憂中有喜之說。如明中有滯。則氣色之轉爲晦暗。雖處佳境。而有飛災奇禍伏之。如另有遇合。是爲引誘其動貪念。而受實禍。此爲膏將盡而揚其焰也。
正面有黃光。意無不遂。須妨無根而浮膩之光。
凡看氣色。均宜注重其真僞。參差某輕重。故於黃色雖吉。如無根而浮。則爲虛花不實。而轉瞬皆空。其不持久明矣。
印堂多紫氣。無不成。但求內應而貫徹一體。
按氣如雲而色加霜。有外無內。雖有其名。而無其權。有內無外。雖有其力。而無其機。故內不應外色。如有委任。而不能到任所。或赴任而有他變。亂世多有之。
年壽明潤。一歲平安。蘭廷光明。諸事順遂。
此雲少疾之說。年壽爲疾厄宮。地位居膽絡。而能消化。得谷氣之旺耳。蘭廷旺「偏財交際」。及有意外之財。此言順遂。是否單指財星。
形容古怪。石中有美玉之藏。非仙佛。即聖賢。
此精靈中來。慧根異於常人。故形質亦奇怪。精神亦蘊藏。其事業有出類拔萃之點。超凡入聖之功。古怪者。有異骨奇徵也。
人物巉巖。海底有明珠之象。非帝王。即公侯。
巉巖爲凸露之豐突。大多數爲五嶽之骨質。有奇室嵯峨之勢。此爲非常之貴。不可限量也。
總之。一辯其色。次聽其聲。更察其神。再觀其形。筋骨紋絡。又其次也。
此爲麻衣之重心點。相法之層次也。凡氣色爲行年之休咎。是窮通之機關。其它項不足。亦可暫時取用也。聲音爲形格之輔佐。故有求全在聲之說。精神爲用事之決斷。壽夭之關係。其智愚全系乎此。形格爲一世之榮枯。爲富貴貧賤之區分。筋骨爲勞逸之必要。紋絡爲刑剋之原則。而含安危關鍵。故此六者。爲相法之全備。學者不可不知。
眉毛拂天倉。出入近貴。印堂貫中正。終始利官。
眉拂天倉。近貴而貴。亂世多破格而得功名。冒險而成事業。故爲武權居多。此逼迫而進展也。印堂爲主體貴。盛衰皆然。
呼聚喝散。只因雙顴如峯。引是招非。蓋爲兩脣露齒。
顴骨有真假高露者。尚非貴權。如上近眼角。方是真顴。而得輔佐之用也。如下近法令。乃是假顴。雖高如峯亦無用也。露齒招非見前。
狼行虎吻。機深而心事難明。猴食鼠餐。鄙吝而奸到底。
狼行多反顧回視也。虎吻者。仰食口不收也。不但機深。並且惡毒。猴食者。低食零落也。鼠餐者。脣固耳鼻動也。鄙吝奸貪。多敗少成。宜矣。
頭先過步。初歲奸前晚景貧窮。井竈露孔。中年敗而田園耗散。
頭過步者。晚不佳。而主終年神經昏損。井竈露堵。主財不入庫。然獅形火形不忌。雖井竈露而亦富貴也。
女人耳反。亦主刑夫。男子頭尖。終非利器。
耳反爲初年孤苦。其刑夫之格。不重此部。或爲末婚之夫耳。頭尖之局。每有大富貴。如屬火形。則爲將相之品。何雲非利器之說。
腰圓背厚。方保玉帶朝衣。骨聳神清。定主威權忠節。
腰背爲相法之最輕點。此係理想之說。不足爲證。假定頭小神弱。何能富貴。骨聳爲貴品。神清篇清品。此雲威權忠節。力是合法之點。
伏犀貫頂。一品王侯。輔角插天。千軍勇將。
伏犀有三。力伏犀爲大貴。帝王之品。圓伏犀爲次貴。公侯將相之品。橢圓伏犀。又其次貴。爲中貴。及藩鎮之例。尚有小伏犀。爲邑候之例。輔角固應邊將也。
形如肥猜。死必分屍。眼似餓虎。性剛莫犯。
肥猜形容肉浮兩流。擁腫不堪。尚有三角眼而浮。血絲串烏珠當然凶死之格也。餓虎形容直射有怒光。圓露上視。當然剛燥急狹。不容物也。
須黃睛赤。終主橫災。喉結齒露。須防野死。
須黃主駁離而刑人丁。赤睛爲赤脈穿烏珠。直穿主驚險而殘肢。體橫穿主凶死。又銀面宜須黃。亦是貴品。結喉主勞碌刑傷。露齒主招是非。野死另有其它部位方驗。
口脣反皺。爲人一世孤單。魚尾紋多。到老不得安樂。
口脣反皺。主刑子女而壽。多應女格。今之亂世。主富貴而凶死。魚尾紋主刑妻妾。亦主多壽而福。何有不安之事耶。
二眉散亂。須憂成敗不一。兩目雌雄。必主狡詐不定。
眉爲肺絡正系。故應憂思。古有愁眉不展之說。凡人憂思多。則成敗多。兩目雌雄。一主懼內。而有妻妾之爭。一主私心。而有貪吝之行。如狡詐尚以目神尖銳下視力是。亦有應父母官之破羣也。
幼生斑點。必非老壽之人。老多毫毛。定是長生之客。
斑點多因冷退而發。氣迍遭。毫毛多因憂愁而發。勞碌而壽。此二者亦主刑人丁。雖壽而不足取。故毫毛以收藏爲吉也。
臉上青光級級。貪婪孤貧。準頭赤色重重。刑傷冷退。
青光級級。多主淫亂。男女有此。則有鬱結之不遂意。情慾之不如願。多出富庶殷實之家。何能言貧。赤色重重。主財帛耗散。一主痔漏之血疾。
圓隆小巧。畢竟豊亨。方正神舒。終須穩耐。
小巧之格。必以聲音宏亮。兩倍於形質者貴。或爲神過於形者亦貴。不是小巧即貴也。神舒之人有特殊知識。而安貧樂道。故窮通皆清灑也。
手足粗硬。非富貴之人。準庫豐隆。享田莊之客。
手足號四肢。爲枝葉之類。非正幹也。不足以取材料。故亂世賤人有貴手。貴人有賤手。創業與守成不同。長壽與夭亡各異。粗者勞而細者閒。硬者壽而軟者夭。此是正論準庫爲財帛正部。當然之富。
眉抽二尾。一生常自歡娛。根有三紋。中年幾經成敗。
眉抽二尾。主家庭失睦。骨肉寡情。此爲內顧憂之不幸。何能一生歡娛。或指僧道而言之耶。古法山根一紋一度成敗。二紋二度成敗。三紋三度成敗。高者有紋主成敗。平者有紋主夭亡。
耳白過面。朝野知名。神稱於形。情懷舒暢。
此格多驗盛世之翰林學士。因文才而顯名於科甲。衰世不過主多智多才。一爲有美術之專長。至於西法號博士之例。
足生黑子。英雄獨壓萬人。輔插長骨。威武揚名四海。
各家相法。均有此說。而衡真袁柳莊。則指李光粥安祿山二人證之。又稱單痣雙痣之說。今以麻衣原文稱黑子。想必倍大於痣也。又考痣生腳心。方爲藏龜。故主貴名。至於貴之大小。尚有他部參看方驗。又輔角長骨。大而屏藩。小而邊鎮。雖屬文人。皆有武權。故古之名將。多有邊城骨上插。此雲輔角。又爲事業之最大者言耳。
《公篤相法》上篇卷二(續)
足生黑子。英雄獨壓萬人。輔插長骨。威武揚名四海。
各家相法。均有此說。而衡真袁柳莊。則指李光粥安祿山二人證之。又稱單痣雙痣之說。今以麻衣原文稱黑子。想必倍大於痣也。又考痣生腳心。方爲藏龜。故主貴名。至於貴之大小。尚有他部參看方驗。又輔角長骨。大而屏藩。小而邊鎮。雖屬文人。皆有武權。故古之名將。多有邊城骨上插。此雲輔角。又爲事業之最大者言耳。
聲自丹田下出。有福而享遐齡。骨從腦後橫生。主財且增福壽。
聲音有發於咽喉。有發於亶中。有發於丹田。發於下者。稟受元氣厚也。當然主壽。如水土二形。則尤爲合格。又考腦骨主貴居多。當然福壽。
土星薄而山林陷。敗而多災。胸堂好而背脊虧。虛而無壽。
原文爲山林重。其重字不解。想爲陷字之誤。茲特證之。山林陷者。祖業之失也。土星薄者。本身財不聚也。餘考脊虧。多出勞動苦工之人。無壽二字。又有疑慮之點。
鬢亂如織。先富後貧兼懶惰。手筋如蚓。少閒多危及辛苦。
鬢亂之人。多主懶惰。其人多疑慮不決。手筋如蚓。其人多勞。又有創業之人。此言多危。或爲多勞之誤也。
眉棱骨起。縱有壽而孤刑。項下結喉。主勞碌而客死。
眉棱爲外庫之田宅宮。應立異鄉產業。主壽而有子。其孤刑之說不確。結喉主勞碌。亦不驗客死。餘考客死之局。多出於目浮白而神癡定。方路斃也。
眼如雞目。性急難容。步若蛇行。毒而少壽。
雞目圓而露白。盤烏珠之線二三。及有沙點。其人器量狹小。蛇行與龍行有區別。蛇行昂頭側視而搖動。曲側不平之謂也。此二者均非善相。故有性急性毒之謂。偏於嗜好。浮蕩而又病厄也。
青色橫兩顴。喚作行屍。黑氣貫命門。號曰奪命。
青色橫顴。一主失權而挫折。一主內顧而爭端。富不至死。或是印堂三陽青黑。方有重災。黑氣貫命門。此爲腎病而絕。多出弱症。又考仲景六經。命門本篇腎而通三焦。黑則死亡。
青遮口角。扁鵲難醫。黑卷太陽。盧醫莫救。
口角爲水星。青氣不危。不過病災而已。惟冬令口角黃暗主死。黃爲土氣。此爲土克水之說。克部位又克時令。故也。其它時令皆無磚。太陽黑者。刑人丁者多。主死亡者少 。
白如枯骨。亦主死亡。黑若溼灰。終須短壽。
白枯之色。屬榮衛二氣將盡。是爲血枯亡陽之死。黑溼是爲土不克水。水氣上泛。多現腫症而死。
不醉似醉。不愁似愁。貧而多難。不笑似笑。不驚似驚。夭而多災。
醉字形容蒙朧恍憾之兆。其人多愚。愁字形容寒慘萎頹之滯。其人多苦。笑字形容輕浮矜驕之態。主淫多病及心深。多出富貴之格。驚字形容倉猝疑惑之仁。其人不正有邪行結怨。
血不華色。憂鬱不遂而夭。行不動身。瀟灑厚福而壽。
血不華色。其人淫亂而夭。凡腎病多現血不華色。或爲不遂。而以淫慾自樂以亡身。行不動身。此言穩見持重之謂。故多守成。而安閒享福也。
神光滿面。富貴稱心。鬼色見形。貧窮度日。
神光言其尊嚴有威之謂。或爲神充足也。光潤澤而事實順利也。鬼色言其塵滯也。或爲暗晦之浮膩也。色愁苦而事實冷退也。
病淹目閉。有神無色者生。神脫口開。天柱傾欹者死。
相法之吉凶。神爲第一重要。氣色次之。故神不脫。不退。不定。不變。雖病不危。天柱詳於前。
華蓋黑色。必主死災。天庭青氣。須防瘟疫。
華蓋黑色。多主飛來之禍。應失權柄。而有牢獄之災。此志小大。力輕任重。禍出於貪也。天庭青主憂驚。如謂瘟疫。凡要太陽及天門黑方應。天門在兩額角之中段。
赤燥生於地閣。定損牛馬。青白起於天門。禍侵妻妾。
地閣爲奴僕宮。須防小人倫盜。及其它事務之牽連。是爲破財之說。不專指牛馬。天門爲驛馬之中段。亦主憂疑。或爲人在外而憂慮家庭也。如妻妾當以奸門爲定論。
三陽青黃。此主誕男。三陰紅紫。定鬚生女。
麻衣原文無此四句。餘所增加。亦從經驗中考正。而合刻下時代。此子女之分別。是爲定法。餘最近用之應驗頗多。
黑氣浮口。防水厄之災。暗粉滯眶。主喪身之苦。
黑氣浮口。於冬令不忌。如水厄尚宜考陂池承漿二部。又有現於耳珠者。餘於民國十二年。在嘉定遭水厄。系耳珠黑暗。茲特錄此。暗粉滯眶。主刑妻又刑子女。喪身之說不驗。
額角昏慘。須防跌撲之災。法令燥炎。恐遭湯火之咎。
額角昏慘。多主孝服。無父母者。亦刑叔伯。如跌撲血光之災。多應玄武昏慘。及赤脈之露出。法令燥炎。多主狎俠之損。一爲間接而有障礙。應湯火者頗多。
耳根黑子。倒死路旁。承漿紋陷。恐投浪裏。
耳根黑子。主聰明多疾。及有專長之特別技藝。又主水上驚恐之災。亦主享盛名。其倒死路傍之說不驗。承漿直紋主添壽。橫紋主水驚。反紋主水死。
眼堂過厚。亦主貪淫。人中太偏。必多刑剋。
眼堂過厚。主子女多而相刑。其氣厚而淫。人中偏左妨父。偏右妨母。然偏左先得子而子多。偏右先得女而女多。有刑有旺。不是刑剋專部。爲參考之部也。
鬼牙尖露。詭譎奸貪。神眉睜嶸。兇豪惡死。
鬼牙尖長。不平不固。高低不一。其人刑剋重而刑父母。又主本身惡夢多。爲愚魯之人。神眉是否露煞而濃。交叉而胡。主性剛而驕可矣。凶死者。當有別部參合。
人形似鬼。衣食不豐。生相若僊。平生閒逸。
鬼形爲慘暗之客。寒滯之類。主冷退而憂愁度日也。仙形清秀之貌。慈和之例。主安閒而多福澤也。
穀道亂毛。號曰淫秒。耳根高骨。號曰壽根。
穀道亂毛。多聰明而刑妻。有生離者。貪淫亦合。其穀道無毛。亦主凶死。當以少而柔細者刀古。耳後高骨。是爲壽徵之一。又主壽而勞心也。
骨格神清。瘦亦可取。肉流濁厚。肥何足誇。
木形清瘦。自古有遺蹟流芳者。多出木形。或文章詩詞鳴世及仙品。亦爲木形居多。故肥厚而流濁。皆賤惡之品。
目浮四白。主孤克而兇愚。鼻曲三凹。必貧窮而孤苦。
目圓浮白。主凶死居多。其壽亦不永。驕而淫亂。不主愚。鼻曲三凹。主刑人丁。不主苦。此二者爲相法之忌。雖他部奇特。亦不完善也。
三尖六削。雖奸巧而受窮。四正五端。縱愚而多福。
三尖爲發尖。準尖。頦尖。六削爲上府。中府。下府。此言才智不能勉強勝厚福也。四正爲南北東西四嶽。五端爲五官。此言福澤可勝才智也。腿長頸瘦。初年奔走不停。脣薄口尖。愛說是非不了。
鵝眉鼠食。非惟吝而且貧。劍鼻蜂睛。不特兇而又賤。
鵝眉低而連目。鼠食詳前。劍鼻平而無大小。蜂睛爲烏珠凸突。此四者均爲合法。而應驗者亦多。
男兒腰細。難創家財。女子肩削。孤刑再嫁。
腰細之人。主稟受先天不足。每出富厚之家。應弱疾。肩削當主福薄。此紅顏薄命之說。有刑夫者。有自刑者。故有美女無肩。猶如將軍無項之說也。
顴大額雄。終主刑夫。聲濁骨粗。竟爲孀婦。
顴大之女格。有操作之能。其夫弱而無用。額雄應早刑。當以十五歲至十九歲爲初刑。二十歲至二十八爲再刑。宜遲出閣爲吉。聲濁者刑失而破家。骨粗者。刑夫而勞碌。
光麗口大。貪淫求食之人。手擺頭搖。氾濫刑夫之婦。發濃鬢重兼斜視。多主淫亂。聲秀神清及端正。必有福祿。
麗光爲過清而浮。口大爲冷退再嫁。手擺頭搖。皆不慎重之謂。發濃主淫賤。餘考女格。清奇而爲娼妓。多因發濃。鬢重主刑母。幼年失倚而無訓戒。故爲女格之忌也。
肌膚香膩。乃富室之女娘。面貌端莊。必豪門之德婦。骨格細膩。富貴自生清閒。髮鬢粗濃。勞苦終爲下賤。
古來選妃檳。皆以香汗肉細爲合格。忌狐臭也。然香膩尚忌滑冷。故冷者爲蛇皮。而少生育。當以細膩而熱 暖爲貴也。
山根不斷。必得貴夫。淚堂不衝。應生貴子。發細光潤。稟性溫良。神緊目圓。爲人燥急。手腳粗硬。必是姨娘。鼻尖頭低。終爲侍妾。
山根不屬夫星。主根基之有無。尋夭之關鍵。其下數者。應驗頗多。爲女格之必要考查處。
臥蠶紫潤。必產貴兒。蘭臺黃隆。終興大業。婦人口大。食田莊而後貧。美女肩圓。嫁秀土而得貴。
臥蠶爲子女之專部。蘭合爲偏財之專部。口大爲女格之所忌。背圓尚非重要之點。不過以厚重而論也。
易肥肉重。得女格而反榮華。面圓腰肥。類男格而反奇特。乾薑之手。女格必能持家。囊之拳。男形定立大業。
肥重之女格。當然不美而厚重。此言有壽。而有多子女者。惟聲音女格不可似男聲。其它皆吉。乾薑囊。均言多細紋。餘生平不重手掌。乃格局之補助品。不敢據此以斷貴賤也。
頭小腹大。一生不過多食。骨少肉多。三十焉能度過。眉粗眼惡。必主孤刑。聲暴氣濁。終無大福。眼光如醉。桑中之約無窮。媚厲漸生。月下之期難定。
頭小多勞賤。骨少多夭壽。眉粗多成敗。眼惡多災刑。聲暴主剛急。氣濁主愚拙。醉眼爲蒙瀧之象。當然主淫亂。媚靨即桃花紅豔之例。此數者爲女格之最忌也。
面如滿月。家道興隆。脣如紅蓮。衣食豐足。山根黑子。若無宿疾必刑夫。眼下皺紋。不克六親亦刑子。
滿月言其圓厚。脣如塗朱者貴。按男女血足皆脣紅。脣不紅者。皆血不足。故女子脣紅者多子女而貴。山根爲命宮。故主疾災。女主刑夫。男主刑妻。
齒如榴子。衣食豐隆。鼻似竈門。家財傾覆。
榴齒言其齒方楞齊固。主衣祿豐足。井竈仰露。財星當然耗散。此二者男女皆同。不單言女格力如是也。
形如羅漢。生子必遲。貌似判官。得兒尤晚。三山突闊。萬傾規模。四瀆清明。一生福氣。人小聲宏。必須超達。神清氣足。名利雙收。
羅漢形爲眉目下墜。而中嶽短。判官形爲臃腫凸露。而眉低平。故子女均遲少。三山爲南嶽初有祖業。土星中有創立。北嶽晚安享。四瀆詳前。聲過形。神氣足。皆詳上編。
麪皮棚緊。促壽無疑。骨格清奇。前程可靠。少肥氣短。難過四九之期。脣縮神淡。焉保三旬之厄。
麪皮棚緊。少肥氣短。脣縮神淡。皆夭亡之局。本出於先天不足之形質。至於三九前後。與四九前後。均應死亡。此立身之大厄年。故也。
鼻樑露骨。名爲刑剋破家。背脊成坑。號曰虛花無壽。
鼻樑直露三曲爲伏吟。主破敗挫折。左右露三曲號曰反吟。主刑妻克子。背脊坑陷。多主勞工苦力之人。無壽另有部位參看。
鼻有三曲。不賣田便賣屋。面有兩凹。必成業而成家。
此指上節伏吟之例。直露三曲也。餘考兩凹竟指何處。上爲邊城。則破梓離鄉。中爲國印。主牽制憂愁。下爲腮頤。主奴僕欺詐。皆爲不合。或爲日月角見破而貴。任勞而發也。
獐頭鼠目。何必求官。馬面蛇睛。須防橫死。
獐頭上停窄短。下停尖削。耳小而尖也。鼠目昏濁無光也。馬面言其長平古有一尺之面而拜相者。蛇睛圓露四白。赤縷盤烏珠。主險詐心毒。下二者亂世亦貴。不過不善後耳。
睛清口闊。文說之家。面方頤大。富貴之輩。語言多泛。爲人心事難明。容貌溫和。作事心懷灑落。骨粗發重。何曾剩得一錢。體細身輕。那得停留片瓦。
睛清日闊。主雄辯。古人著書立說。及爲交際之官。面大頤方。凡神不濁。聲不破。均主富貴。言泛貌和。二者皆合法。骨組主勞碌。發重主寒苦。身輕浮主夭亡。木形不忌 。
得意中面容悽慘。先富後貧。失意處言貌溫和。早窮晚發。
此二者相反而相類。得意何能悽慘。此伏貧窮引線。失意何得溫和。此伏發達引線。亦器量之容福與不容福也。
巨鰲人腦。必作尚書。龍骨插天。應爲宰輔。日月角聳。必佐明君。雙額上插。定爲剌史。眼有三角。狼毒孤刑。鼻成兩節。破敗疾苦。
巨鰲爲伏犀入百會。龍骨爲玉柱骨。日月角高者爲帝王。次者爲將相。顴上插爲藩鎮。此皆貴品。三角眼主凶死。兩節鼻主敗家。及刑人丁。亦主疾厄。
眉秀神清。須知貴雅。骨輕肉浮。必是庸常。
眉秀主貴而英明。神清主貴而慈善。骨輕主夭而不壽。肉浮主敗而愚 。此四者大略如是。如兼而有之則分某輕重而乘除之。減等論其吉凶也。
兇婦十惡。皆由眼赤睛黃。死在他州。蓋爲脣掀喉結。形神不蘊。貧夭兩全。筋骨不藏。儒愚雙得。
眼赤者多赤縷縱橫。黃睛者多剛燥心毒。又出之女格。故十惡備矣。脣掀喉結。主招是非與勞碌。形神不蘊。言其燥露不和。筋骨不藏。言其浮露不收。皆非善相也。
目神露而嘴薄。爲人執拗不良。牙齒咬而頭搖。其性奸貪無比。
神露主剛暴不正。口薄主談短論長。二者兼有。則執拗不良。餘評爲私心自用。損人利己。咬齒主深思貪淫。頭搖主狡詐不定。二者兼有。則主淫亂狡詐。而不守信也。
額爲火宿。主初三十年之榮枯。鼻號土星。驗中二十年之休咎。承漿地閣。管盡末年。髮際印堂。周維百歲。
此爲相法流年之限層次也。雖分初中晚三段之大概。不過包括如是。初以二十八之印堂爲止。中以四十八土星爲止。晚以七十五腮骨爲止。其地支二十四年。又以肉潤氣足爲論。
頭尖額窄。固不可以求官。色慘神枯。生此何由發達。眼光如鼠。偷盜之徒。睛浮似獐。兇亡之漢。
上停尖窄。當然不是貴品。色慘主破敗。神枯主夭亡。鼠目昏暗無光而側視。獐睛烏珠凸露而模糊。此四者均驗。男女皆忌也。
蜂目而凸。固主刑傷。鮎口而反。終須睏乏。
蜂目爲眼白包烏珠而凸。四圍如太陽之光。尖銳而定視。當然刑剋。亦主凶死。亂世則貴而兇也。鮎口爲兩口角下反。中間收斂。而口角大露。此格於亂世主凶死。豈止睏乏耶。
爲僧者頭圓必貴。爲道者貌清可榮。頭尖項圓。必住佳境。神清骨秀。須加師號。重頤碧眼。富貴高僧。廣額秀眉。文章道士。
佛爲水形。故取頭圓者貴。仙爲木形。故取清秀者貴。重頤皆合水局。而加碧眼。當然僧官方丈之品。廣額爲根基厚。再加秀眉。當然道官祖師之品。
骨粗形俗。其人老困山林。貌異神清。此輩還起雲路。視瞻不正。必定姦淫。舉趾輕狂。須知下賤。
僧道之格。亦忌骨粗。主勞碌無成。形俗主窮困。貌異有奇遇。神清有貴名。不正主邪淫奸貪。輕狂主夭亡下賤。與其它格局相等。
眼若桃花火焰。但圖酒色而矣。面如灰土蒙塵。豈非破產者乎。
桃花皆爲紅麗浮光。當然酒色之徒。灰土蒙塵。皆爲黑影慘垢。當然破敗損失。此二者不獨驗僧道。即常人亦如此。一篇形格之忌。一篇氣色之忌。亦千古不易之法也。
若論限。則與俗同。如辨根基。各求其妙。末觀形相。先查心田。以五嶽爲根基。以氣色定禍福。不爲前世陰功。亦作來生道果。
公篤曰。麻衣相法。原文只有三章。此石室賦即第一章。亦麻衣之真跡也。而與希夷之相見。立此一章。故起首有神仙祕訣。度與希夷之說。餘考麻衣爲五代末之隱士。俗謂仙翁者非也。麻衣者。邑城之名也。餘考地輿。即今之麻城。爲湖北省所轄地。當時爲麻衣縣令。因處亂世割據之時。而厭惡其衰微。故作相法三章。以縣城爲名。掛冠歸隱。餘考石室賦。相傳已久。錯訛尤多。壬戌年餘初版之簡明相法。雖加詳註。然末盡善處尤多。壬申餘復加研究。又以刻下天道人事。兩相比較。其驗者另注以證實。其不驗者。另注以改正。文字更加推敲。事實尤擇應徵。故此次之原文稍有出入。系餘或加或刪或改正。皆從經驗與天時人事相合。而爲用也。茲特錄此。以待後之高明。而評其然歟否歟。
麻衣金鎖賦
六害眉心親義絕。攙如秋水圓還缺。克妻刑子老不閒。作事弄巧反成拙。
眉爲文采之官。禮義所關之地。以清秀爲合格。柔細爲名貴。如順拂修長。主兄弟和睦。而有輔助。弩曲主子多而貴。高起王壽。如粗濃主惹是招非。間斷散亂。主損失駁雜。有內顧憂而外仇怨。故有六害之說。六害者。六親也。故有親義絕三字。人處社會中。甚麼有親。甚麼有義。而柳莊指爲六種害。是其錯誤之點。閱相法者。勿爲其所誤也。
山根斷爲早虛花。祖業飄零必敗家。兄弟無緣離祖宅。老來轉見事如麻。
山根斷爲兩大項。一爲祖業破敗。根者。根基之謂也。一爲壽數夭亡。根者。命根之謂也。如兄弟忤逆。老來勞碌。皆不合原理。如以勞碌論之可也。其虛花飄零四字合法。
眉交神悴面如灰。愛管是非常掛懷。冷眼見人笑一面。不知毒從暗中來。
雙眉鎖印爲交。上下交叉亦爲交。一主刑剋人丁而多累。一主駁雜爭端而多仇。神悴言其銳急而動氣憤。麪灰言其枯暗而塵滯。皆一成一敗也。冷笑主陰險刻薄而毒。亦主聰敏而智。亂世貴者亦有之。
乍逢滿面有精神。久看原來色轉昏。似此之人終短壽。總然有壽亦孤貧。
此言假精神之格也。每以凝神聚氣。而不耐久。放久看而變爲昏沉似脫。或浮淡無根。是爲先天不足。後天虧損。故有短壽之評。若出孤貧之人。亦主不壽。何爲孤壽之說耶 。
讀盡詩書生得寒。文章千載不爲官。平生縱有沖天志。怎奈鶯雛翼未乾。
寒字。爲形容詞也。古法指爲如雨中之雞。落水之貓。餘分別如下。雨中之雞爲形寒。鼠食淋漓爲口寒。不淚似淚爲神寒。不愁似愁爲氣寒。音破不收爲聲寒。眉濃皺重爲眉寒。搖頭抖足爲身寒。塵垢浮膩爲色寒。欲言而止。吞吐支吾爲心寒。心亂常怯。恍憾憂慮爲膽寒。得意反爲失意。忘恩記怨爲意寒。如有寒字之格局。雖有才智。及文章可以傳世。皆無發達之期。猶如雛鳥之羽毛不豐,當然不能高飛。蓋相可勝文章。福可勝才智。孰謂千古以來。成大功。立大業。豈皆有特殊才智耶。千古以來。守困窮而埋沒山林。豈皆無特殊才智耶。
面有寒毛止秀才。脣掀齒露更多災。終朝腳跡忙忙走。富貴前生末代來。
寒毛爲濃格常有。亦有責而奇特。成盛譽事業。有出貧賤之家。逼迫勞碌以成功。驚險挫折以發達。亂世多武貴也。亦有富而壽祿。中有刑妻刑子。內顧多憂。六親有累。亂世多暴發也。餘恐毛字爲寒滯之誤也。
上亭短兮下亭長。多成多敗道空亡。縱然管得成家計。猶如烈日照冰霜。
上亭爲天。下亭爲地。凡格局皆注重天亭。佔百分之四十五分。也故以天勝地之格爲吉。地勝天之格不吉。亂世則有上亭弱而發達也。不過前業破敗。異鄉立業。餘以形神氣參看。方爲合法。
下亭短兮上亭長。必爲宰輔侍君王。若是庶人生得此。金銀珠玉滿倉箱。
按上亭高廣。主有貴名壽徵。及餘蔭之世澤。坐享前人之厚福。父母亨吉。而無刑剋。不過清閒居多。盛衰皆然也。其貴者。又以伏犀骨大小方圓爲定也。
形愛恢宏又怕肥。恢宏榮華肥死期。二十以上肥定死。四十形恢定發時。
宏者。言大度安閒也。恢者。言積極有爲也。恢宏連貫。言其器量大而氛魄亦大。心安而定。貌和而潤。當然爲發達之形格。凡少年皆忌肥浮不實。其原質肥者不忠。忽然發肥者最忌。故有二十發肥三十死。三十發肥四十亡之說。餘考肥而實者。多延十年。二十發肥四十死。三十發肥五十亡。肥而不實者。二十發肥三九死。三十發肥四九亡。尚不足十年之數也。蓋男以九數。女以八數。爲定論故也。
瘦自瘦兮寒自寒。寒瘦之人不一般。瘦有精神終必發。寒雖形彩亦孤單。
瘦人以神爲轉移。故瘦而有神者。爲神過於形。當然發達。瘦而無神。則爲夭亡之格。寒者詳上。雖有奇才。終無發達。彩者。光彩也。寒者無彩。想彩字餘疑爲厚字之誤。寒中何有彩來。按彩爲光潤而異色也。寒爲塵滯而枯垢也。故寒彩二字。最相反而不相類也。何能誤於此。想系後人翻印之訛耶。
色怕嫩兮又怕嬌。氣嬌色嫩不相饒。老來色嫩招辛苦。少年色嫩命不牢。
嫩字爲浮艶而膩。氣嬌爲浮麗而紅。故有辛苦夭亡之說。凡老人色嫩。主刑人丁而孤苦。如形局好者。有孫而無子。少年色嫩。主夭亡。一主破產而後轉變也。火形不忌紅嫩。亦發達而多勞也。
眉要由兮最忌直。曲直愚人不得知。曲者多男又聰俊。直者刑妻又克兒。
麻衣之法。此段頗驗。當五代時與刻下天道相似耶。凡眉曲多子女。雖人中平。淚堂陷。皆有子女也。凡眉直者少子女。雖人中洫深。淚堂豐滿。亦少子女也。又眉曲者爲文貴。雖出於武人。而做文官。秉文權也。眉平者多爲武貴。雖出於文人。而兼武職。領武權也。如前平尾曲。則爲武改支職。如前曲尾平。則爲文改武職。其刑人丁與旺人丁。皆以曲直爲一定法。而盛衰之世道。厚薄之氣候。皆然。
鬍鬚清疏又宜稀。依稀見肉始爲奇。最忌濃濁焦黃色。父在東頭子在西。
上爲琵。承漿爲髯。下爲須。側爲胡。皆以清疏根根見底爲合格。蓄之以重威儀華表也。最忌濃濁焦黃枯雜六字。蓄之主危險破敗。刑妻克子。輕則勞碌駁雜。惹是招非。故不可蓄。按亂世之鬍鬚。關係極重。敗多益少。故不可勉強蓄之。是爲開門揖盜。養爲患。輕者亦奴欺其主。下犯其上。此條亦麻衣之精粹法也。惟四濃格方可蓄之。乃發濃。眉濃。髭濃。胡濃。上下相合。而不受其欺凌。此合格之論也。
公篤曰。餘考麻衣法之金鎖賦。爲第二章。較石室賦之法倍高。亦麻衣之精神也。當麻衣處五代末。爲割據亂世。其法亦從衰時而定之。故與刻下之天道頗合。其國家局勢亦相等。而應驗者頗多。餘此次考證詳註。亦以此法爲現代可用。故也。原文雖僅五十二句。三百六十四字。其包括之處太多。閱是書者。不可輕視而忽也。
《公篤相法》上篇卷三
上篇 卷三
麻衣銀匙歌
股肱無包最是兇。兩頭如軸一般同。雖有田澤並父蔭。終須破敗受貧窮。
股肱俗名手肚足肚也。所謂肚者。大倍於兩頭也。凡屬富貴壽考各格。皆有手肚足肚。方稱其格。如無而如軸。富者有奇禍而敗。貴者有危險而兇。夭亡寒苦之人方合。
頭痕瘢剝最爲刑。羅網之中有一名。若不刑妻並克子。更爲家道主伶仃。
頭痕者坑陷之痕也。瘢者近於瘢癩之例。剝者近於橫衝直削。應刑人丁。及驚險成敗。故有家道伶仃之說。言人口日少。財產日耗耳。
相中最忌郎君面。男子郎君命不長。女子郎君好淫慾。僧道孤獨卻無妨。
郎君面即美麗紅豔之例。而有浮嫩之光。爲相法所忌。老人犯此。主孤苦而毒。男子犯此。主淫亂夭亡。女子犯此。主淫亂刑傷。惟有僧道無關。不以人丁爲用。又於孤獨無關。木無人丁可克故也。
眉毛間斷下至顴。常爲官非賣土田。克破妻兒三兩個。方教禍患不相纏。
眉毛間斷。應駁雜而刑剋昆仲。及內患倍重於外患。故有官訟是非發生。又考眉斷之人。性貪而不忍小損。不容小惡。雖爲多事之纏擾。亦爲處置於輕重失當耳。
好色之人眼代花。莫教眼緊視人斜。有毒無毒但看眼。蛇眼之人子打爺。
花字爲形容美麗流光之謂。緊字爲形容急視不定之謂。至於蛇眼。言烏珠圓露而黃浮四白。凸挺邪視而赤樓盤睛。主毒而狡貪。亦合法也。
無家可住羊睛眼。封向他家借住場。更有禾倉高一寸。中年猶未有夫娘。
羊睛爲白多黑少。而四力浮白。故主刑剋人丁而冷退。女格倍兇。又考禾倉。一爲眼胞之高而呆陷。一爲兩顴之別名。餘考古法有稱口尖而吹爲禾倉。其食祿二倉在口角。故也。
下劇尖了作兇殃。典卻田園賣卻塘。任是張良能計算。自然顛倒也狼當。
下劇尖削。於木火二形局不忌。尖露是其本質故也。如其它形格則不宜。而晚年有失敗之冷退。故有顛倒事實之失敗也。
眼珠暴出惡因緣。自主家時定賣田。更有白睛包一半。不能善死在牀前。
眼珠暴出。言其凸露也。目露神濁。當然敗家無疑。至於白色烏珠。此蜂睛窺睛之形。當然凶死無疑。
下頦趨天旺永年。邊城不破也無錢。數年荒旱不欠米。只因上下庫相連。
下頦趨天。系地閣朝天。明太祖即此格。此爲創業之帝王。故晚年亨吉。邊城破者。桑梓破敗。而發他綁。比爲亂世之合去。盛世則一敗不振也。上天倉下地庫也。
鼻樑露骨是反吟。曲轉些兒是伏吟。反吟相見是絕減。伏吟相見是漓淋。
鼻樑直下三曲。是爲伏吟。左右三曲。是爲反吟。伏吟多失敗破家。尚有子孫成立。反吟多刑人丁。克妻刑子。前已詳言之矣。
眼神清秀心中巧。不讀詩書也可人。手作百般皆可愛。總然弄假也成真。
眼神清秀。固然靈巧聰明。雖出技藝。亦有過人之處。如清秀過麗。則主淫亂而夭。如清秀而流。則主無用而賤。故以清秀沉靜有恨。方是閒福之格。
薄紗染皁出粟米。縱有妻時也無兒。倘見山根高更斷。五年三次路邊啼。
薄紗染皁。是晦暗之氣。而有塵點密密。此爲冷退刑傷之兆。尚以各部位爲定論。如在福堂主官訟。如在土星主破財。如在淚堂。主損人丁。如在印堂主損壽及危險牢獄。如在魚尾主刑妻。如在國印主挫折。及刑弟兄叔伯此其大略也。
淚痕深處排一點。眼下額前起一星。左邊無男右無女。縱然稍有也相刑。
此歷指刑剋之說。餘考淚痕深處。多刑子女。男格則左紋刑子。右紋刑女。女格則反此。至於顴前一骨。多出優伶娼妓之例。若有後嗣。皆爲女立。而子不立也。
髮際低凹幼無父。寒毛生角幼無娘。右額高突母先死。不死不刑便自傷。
發低有曲岔者妨父。鬢突連眉尾者妨母。顴骨左高妨父。右高妨母。此皆男格之論也。女格反此而應驗也。刻下之女格。亦有順應而似男格者。豈非天道之變乎。
士人眇目陷文星。豹指尖頭定無名。任是文章高北斗。猶如竹木不安釘。
文星即眼目也。眇陷者。缺一也。凡士子文星陷。即功名之弱點。豹指言圓節尖爪也。頭尖。此三項均屬無功名之格。
眉重無根陷破財。更憂三十二年災。土星隆大終須發。土星薄小去不回。
此言眉濃重而山根陷弱也。故爲前業挫折。亦主疾厄之災。如準頭隆大。尚可恢復而發達。否則有敗無成也。
寒相之人肩過頸。享福之人耳壓眉。更有親情相不出。只因形似雨中推。
此言寒賤之人。肩聳過頸。福壽之格。耳高壓眉。至於慈善詭詐。別有部位參合。故有性情合乎形質。在部位之兼配如何也。
大量之人眉目取。眉高目定心自良。眉粗目小神不定。寅年喫了卯年糧。
器量大小。皆在眉目二部認定。眉高主量宏而壽。目定主略遠大。故良心自然發現。眉粗主性剛燥。目小主志奸貪。神不定主心亂不一。故有失敗而耗散也。
倉庫接連反爲災。鼻樑高露不安居。若是眉間容二指。此人開手覺便宜。
食祿二倉。接近地庫。非天倉也。鼻樑可高而不可露。前已詳言之矣。又云眉容二指。或指眉尾而言下垂二指耶。或爲三陽之寬二指而言耶。蓋眼俗神濁之人。方覺便宜也。
取人性命面上黑。換人骨髓眼中紅。見人歡喜心中毒。見人眉皺太陽空。
面有青黑之慘色。主惡毒奸忍。眼有赤縷穿眼者。主陰險剛狡。冷眼多笑者。主無情量窄。眉皺上衝者。主憂愁多思。此皆最驗之法也。
露井露竈不得全。那得浮生過晚年。不怕中年經官宦。只有衣祿無剩錢。
井竈露孔。財不入庫。雖出貴格爲官。亦爲終年無田宅。只有衣祿二字而已。過迍邅生活。多逼迫環境。不能積蓄故也。
公篤曰。風鑑各書。爲麻衣是正宗。其法以法理兼用。又處五代之亂世。故於今世相應者頗多。雖有擅長與玄妙。獨不如達摩精深。其故何哉。麻衣言法而兼理。中有虛設之處。達摩言法不言理。中有獨到之處。非有經驗研究者。不明其原意。然舊書多錯落。字有魯魚。文有亥豕。茲特修改增注。以便閱者一目瞭然。其法亦有不驗者。如脣掀齒露。客死他州之說。如注爲無故招非。又最驗也。其它條文似此頗多。今猶錄之者。爲將來智者考正。擇而用之。得心應手矣。
達摩相法
達摩相法第一章
第一法相目之神。此爲達摩精 藝之一
藏不晦
目神以收藏斂光爲主要。故開始第一字。日藏。晦者。晦暗無光也。故以神藏光潤爲合法。藏而不晦。言其人貴而不危。名而多壽。如藏而晦暗。雖貴亦夭亡。或危險也。雖富亦挫折。或疾苦也。
安不愚
目神安者。安靜之謂。其人多閒福。安者心氣和平之態也。不急不燥。發出慈愛之光。故神安之局。多現呆滯。呆滯者。即愚字之謂也。故以安而不愚。爲安閒多福之格也。
發不露
神以活潑有威者。爲大貴。而有特權。發者。發動之謂也。故每有發動之時。其神不流不露爲吉。如發動之時。其神流露。雖貴而有兇災。雖智而有偏好。故以發而不露。爲貴而善後之格也。
清不枯
神清主貴。主名。主智。主田宅。故十二宮以田宅名之。凡神清之格。務要考其有根無根。其神清而有根。享大名大壽及大富。其神清而無根。名而夭殂。富而挫折。或孤刑也。故以清而不枯爲合法。
和不弱
神和爲慈愛和平之態。其人慈良公正。爲臣必忠。爲子必孝。待人必。守身必信。弱者。衰弱之謂。如神和而弱。則壽不足而德不堅。志不定而福不厚。故以和不弱爲合法 。
怒不爭
怒神爲正重豪慨之態。盛世主貴而有大權。亂世多操兵柄。而有安危繫於其身。爭者。形容浮緊燥急。其人量窄器小。反招亡身破家之禍。故以怒而不爭爲合格。
剛不孤
神剛者。爲威嚴持重之態。多才智而勇毅。多出名將治世之材。主有開國拓地之功。如孤宇則爲孤僻偏驕之態。神剛而孤。則有功虧一簣之不善後。故以剛而不孤爲合法。
公篤曰。達摩爲西域印度人。六朝時渡江。傳道東土。其人博學多材。深通幻術。故有一葦渡江之說。又精性命長生術。及拳術。故至中國傳教。有分類而立門。各系道統焉。至於相法。可謂中興之祖師。凡風鑑讀達摩五來法。即醫家讀黃帝內經。乃引經據典之根據。凡讀麻衣相法。如醫家讀仲景六經。此分經別緯之關鍵。餘考相法。雖出於軒轅氏之臣風后氏。此風鑑之名。實因風后氏鑑定之意也。自秦代火焚各書以後。相學之書亦絕。故漢唐以來。偶有談相之人。而無書籍可考。故達摩初入中國。爲六朝時。尚無相法之書。至五代時。達摩復入中國始得麻衣而傳其五來相法五篇。故達摩以前。皆半枝半解。既無綱領之分。又無輕重之別。無書可閱讀。無法可研究。自達摩以後。相學可稽考。而法亦日益闡明。此嫡派之溯源也。今觀其第一章之相神。僅二十一字。尚屬餘之增加下十四字。其原書僅上七字。而其中包括極深。又簡捷。又深奧。故非他書所能及也。麻衣之法。雖是相法正宗。而兩相比較。則弱於達摩之處太多。訊以此二十一字深思。均含有最玄妙之處。上包括天道之盛衰厚薄。下包括人事之吉凶禍福。故餘另加傍注。以便閱者注意。不可模糊讀過去。方知達摩相法之高深精微。不愧爲相法之祖師焉。
第二法相目之形七則。
秀而正
目秀主聰明而多才智。即清秀之謂。然其形必端正。故以秀而正。方從正途上去。其行孝弟。其務清名。其才智從正面上用。如秀而不正。則才偏自用。智邪亂倫。爲相法之忌也。
細而長
目形細則收藏其神。而不浮露也。長則爲鳳目之形。主大貴。故麻衣有河日之說。此司馬宣王之自顧其耳。而與普基。細而不長。雖貴亦屬小品。終非大器也。故以細而長爲 合格。
定而出
目定爲聚光充足。而能發揚也。凡目定者。有遠志大志之兆。充足者。有精神大壽之兆。加以發揚有威。則事業能達到。機會有遇合。故以定而出爲合法。定而不出。雖有大志。而終不遇合也。
出而入
目出而揚威。人而斂神。此言有才智而不露於表面。以實際爲用也。如出而不入。則有招嫉結怨之暗害。以阻其事實。故以出而能入爲合格。不浮蕩而無偏好之瑕也。
上下不白
目形以黑多白少爲吉。白多黑少爲兇。故以目浮四白。主凶死而失敗。及刑人丁而孤苦。如上浮白而下不白。主心亂而奸貪。如下浮白而上不白。主驕傲而妄舉。故以上下不白爲合法。
視久不脫
目神以久視而神愈充爲吉。愈久視而光咬潔有威。其稟受之氣厚。主壽而貴祿。如視久而脫。其光漸縮而怯。其人心性不持久。亦壽弱祿少。中道挫折。故以視久不脫爲合法 。
遇變不耗
人處憂患之時。而其形必變。何況危險不耗其元神元氣乎。此王守仁不得時而遇虎。其形靜神定。而如常態。不耗神。不變形。後爲將相。兼享盛名。凡危險而不耗變者。大貴之格也。
公篤曰。眼目之形。其法頗多。尚不止此七則。而達摩以此七項。爲包括各法之綱目。其精微之處雖多。兼併者亦不少。此皆由個人推想。兩執用中可也。故其法僅二十四字。而富貴貧賤壽夭。吉凶禍福悔吝。正直公平。險惡陰毒。皆全備之矣。此種相法。可謂一字一珠。至於柳莊衡真。當愧死無地矣。
第三法全身測量分數。
頭面七分 肢體三分
全身測量。以十分計算。頭面佔十分之七。由項而下全身佔十分之三。何以頭面不過十分之一。反佔七分。其重要如此耶。接頭爲諸陽之首。百脈聚會之源。故眼耳口鼻。爲五臟五形之結晶。全在乎上。故項以下之肢體。雖估十分之九。而僅佔三分,按手足號四肢。肢者。枝葉也。不足爲材料明矣。故賤人有貴掌之說。可見大概。又人斷手斷足。尚能保全生命。斷頭則無生命。某輕重懸殊亦明矣。
第四法頭面測量分數。此爲達摩精 藝之二
目五分 顴一分 鼻一分 額一分 頦一分 眉口齒耳共一分
各相學家皆以目爲重要點。故有問貴在目之說。主富貴貧賤。壽夭勞逸。剛柔死生。全身精神繫於此。才智愚拙之代表也。故佔十分之五。凡人無目。則大事全失。雖有師曠之聰。亦不過一技而已。其重要如此。亦人立身之本也。顴爲權也。鼻爲財也。故各佔一分。額爲前澤之餘業。頦爲晚之收場。故亦各佔一分。其眉口齒耳。亦屬輕微之部份。合而佔一分。此測量之輕重。而爲相法之規矩準繩也。
公篤曰。達摩相法。有測量身面之說。此各家所無。其法雖簡單。而輕重自然分明。亦達靡之精萃也。凡屬法家。必有規矩準繩。而別其輕重分數。如重要點合格。其輕處雖不足。尚爲富貴壽考之局也。如重要點陷弱。雖輕處美好。尚爲貧賤夭弱之格也。他書皆以單獨部位爲用。真僞不分。輕重不查。那裏是法家。不過言理耳。及盜虛名而已。凡業風鑑者。雖先明輕重之綱領。次查真僞之部位。方爲合法。
達摩五來總訣第一。此爲達摩精藝之三
如來有動神。有靜神。有出神。有入神。有窮神。五神足則見如來。
如來有法眼。有慧眼。有天眼。有佛眼。有肉眼。五眼齊則見如來。
公篤曰。達摩系佛家之衣鉢。闡明宗教者。故開始曰如來者。即佛號之謂也。接神動爲智。即賢愚之別。是爲水體之機樞。故曰動神爲第一。動者。動而有爲也。以用其智也。神靜爲信。即貧富之別。是爲土體之機樞。故曰靜神爲第二。靜者。靜而有守也。以用其信也。神出爲仁。即貴賤之別。是爲木體之機樞。故曰出神爲第三。出者。出而有懷也。以用其仁也。神入爲義。即壽夭之別。是爲金體之機樞。故曰入神爲第四。入者。入而有安也。以用其義也。神窮爲體。即剛柔之別。是爲火體之機樞。故曰窮神爲第五。窮者窮而有通也。以用其禮也。其神有五。內而金木水火土。外而仁義禮智信。用而爲生剋制化。故各合其形。而利其用。相生相化。則富貴壽考。不合其形。而礙其用。相剋相制。則貧賤夭兇。故僅二十四字。包羅萬象。變化無窮。如不貫澈儒釋道三家之學說。不能明其妙用。如不明河圖洛晝術數之原理。不能合其準則。又按法眼者。正也。主厚持久。耿介心平。慧眼秀也。主聰敏多管。機巧靈通。天眼聚也。主壽考康寧。通今博古。佛眼慈也。主仁義爲用。道德爲懷。肉眼豐也。主根基淳厚。子孫昌達。故以五神足而見如來。五眼全而見如來。是爲完人之義也。此達摩之開始言神。其次言目。又其次言測量。繼則言五神五眼。而列首章。其綱要全系乎此也。
達摩相法第二章
輔角天庭闊必榮。還要印堂明。
輔角天庭闊大。即巨鰲人腦之類。伏犀骨之別號也。大而王霸。小而公侯將相。又小爲州伯邑侯。此地雖貴。尚要印堂黃明。方是發達之時也。形質與氣色參看故也。
邊驛開明文事顯。父母此中管。
邊城驛馬開明。本屬進名之初基。當以十七起。及二十四止。爲第一步之階級。然父母亦在此中應驗。每於入名級而有孝服也。凡驛馬開者爲有梁。或有痕也。故利外而內有孝服也。
眉清入鬢霸業成。眼俗即危身。
眉清入鬢。多發亂世之割據稱霸。清之洪秀全即此格也。眼俗言目神衰弱。雖發達而不善後。亦非安全之貴也。
眉尾雙紋入奸門。妻妾日紛爭。
眉尾雙紋系下插入奸門。非奸門紋上人眉尾。餘考眉尾雙紋入奸門。主內顧憂。而有弟兄之爭。子女之弱。此雲妻妾紛爭。是否以當時風俗而言耶。或妯娌不睦而爭耶。
奸門堅紋侵眉角。妻宮有操作。
奸門紋上仰。主妻強而賢淑。是爲賢內助而持家。如奸門骨高。妻族富庶而有接濟。此皆最驗之合法也。
印堂光明眉不鎖。三十功名可。
印堂不衝不陷。光潤不鎖。當然早發達而進功名。今之時代考之。則功名有十九歲入階。有二十二入階。有二十五入階。提前八年者爲最多。故以三十爲功名之說不驗。
眼秀神安福無窮。富貴日豐隆。
眼秀爲發達之品。神女爲寬宏之器。故言福無窮而豐隆也。故首章以秀正安閒爲合格。爲全局之精神也。
目秀神足睛突出。肩高方可發。仕途多險阻。
目秀神足。當然主富貴。如烏珠突出。則有驚險刑傷。按睛凸突爲火局。故云肩高可發之說。肩高亦火局。馬周鳶肩。而爲興唐之名將。但以勞險奔馳。而成功也。
淚堂平滿要潤安。急枯子相殘。
淚堂爲子女之專部。故以平滿潤澤安和爲合格。主子女多而貴賢。如急則主子不肖而愚。枯則主子刑剋而少。故定以殘字。一爲殘害內患。一 爲殘傷缺點。
子宮皮皺紋朝上。恃逆終須見。
子宮在眼下臥蠶部。其部多紋。交爻爲陰騭紋。順生近顴。主一枚一子。反生近年壽。主一紋一女。此言朝上。爲近目之謂。此爲反逆臥蠶紋。主子女忤逆而不肖也。
山根斷陷百無成。當限死分明。
山根直紋主兇危。橫紋主挫折。此言斷陷。非紋衝也。餘考山根之名爲根基。斷陷者。不受祖業也。爲壽根。斷陷者。不享大壽也。神充足者。可過四十一。神不充足者。難過四十一
年壽準頭俱要起。過聳傷子女。
年壽爲鼻樑。號疾厄宮。故管輅雲。鼻無梁柱。主不壽。準頭爲土星。號財帛宮。故土星不起。主財弱。二者以高起爲合格。此言過聳有刑子女。一爲斷節。一爲孤峯。而無輔佐之兩顴。則少子女矣。
井竈單薄又仰露。到老家難立。
井竈即蘭臺廷尉。以厚勻而收爲合格。忌單薄財少而弱。忌仰露財不入庫。故有到老難立。而勞苦如常。此言平生無積蓄也。
兩觀高超不露骨。發在四十六。
顴骨爲權之別名。以高起上插爲觀相之合格。應貴而權重。爲國家之屏藩。其部位應四十六七。以今世考之。則二十九爲發達之期。當提前十七年。及提前十四年與八年。 衰世提前較多。盛世提前較少也。
鬍鬚清疏要有力。五十名利益。
盛世髭鬚爲華表。慎重起見。以清疏爲合格。亂世髭鬚。敗多益少。不可勉強蓄留。每多刑妻魁子。危險招嫉。輕亦主破財疾厄各項。
正堂孩不足憑。老幼在精神。
精神爲相法之第一重要。老者有精神。而福壽日增。幼者有精神。面廣健日強。故古人爲有一分精神。有一分福氣。有一日氣色。有一日吉凶。
五官正大百事成。五露亦超摹。
五官正大。言局勢開展。氣魄宏大。故有百事成之說。至於五露。則有疑點。柳莊衡真均指五露爲耳露廓輪。眉露棱毫。目露神光。鼻露兩孔。口露牙齒。是爲五官之露。按耳露廓輪。幼年孤苦。何有教育栽培。眉露陵毫。憂愁度日。何有進捷遇合。目露神光。驚險破敗。何能立功立業。鼻露兩孔。財不入庫。何能立身立足。口露牙齒。惹是招非。何能服衆居功。餘謂三官露已是下賤之相。何況五官皆露。是爲賤苦不堪之相。那有超羣之說。雖麻衣亦言五露最貴。餘考五露係指五嶽之露。露者大而高起之謂也。故孔子有五嶽朝天之露格。而爲萬世師表之聖人。當然爲非常之貴也。故上一句論五官。下一句論五嶽。勿爲柳莊衡真誤解而誤也。
骨少肉多皮又緊。急死壽夭準。
骨爲君。肉爲臣。骨少肉多。是客反主之格。本主虛花無壽。加以皮繃緊。當然夭亡。多則四十爲止。如二十與二十九。及三十八。均爲死厄之年。又參看他部如何也。
骨粗肉重行坐偏。勞苦受熬煎。
骨粗之人。多勞而創業。此爲亂世之格局也。肉重多離奇而致富。亦驗亂世之格也。行坐偏邪。其人天姿聰敏。主淫而多成多敗。此類格局發達有之。不過品行不足耳。亦主優伶。勞而不苦。其熬煎不驗也。
氣宇軒昂眉一字。文人兼武職。
亂世文武兩途。在眉目上分。凡眉平橫一字。或上監如劍。均主武貴。如前平尾曲。或環曲新月。皆爲文貴。此言眉橫一字。雖是文人。亦領武職。
莫於清處斷人貴。孤夭多因是。莫於濁處笑人愚。富貴每出此。
清濁之間。尚有內外之別。必查真僞之點。又詢其生養之地形宜否。故清中急薄。一爲刑剋。一爲夭亡。務要內清之神清聲清。凡要查其似清而非清。又以南北之地形決之。加在北方。而出清格。當然貴而無疑。加在南方真清亦有限。故每多清格。而反孤夭。混亂眼目也。凡濁者厚重。形濁而神清音清。此爲大富貴之格也。如神音並濁。當然無用而爲癡愚下賤之格。假定濁格。出於北方。當然平常居多。如濁格出於南方。亦爲大富貴之格。此四句含有真僞。內外。地形。反正。四項。亦達摩之精萃處。
公篤日。餘考達摩之法。當時爲六朝文字。極簡直而意深。其驗者頗多。而不驗者亦不少。一爲時代之變遷。法律之專制與共和不同。一爲社會之影響。人情之交通與閉塞各異。據其最驗。而千古不移之法。尚有年限不合。如印堂光明。而三十功名可取。今則應前十一年者。又有應前八年者。又有應前五年者。此天道薄而提前耶。或潮流趨而提前耶。又兩顴高超發四十六之說。亦有提前十七年者。又有提前十四年者。又有提前八年者。諸如此類。推想而執中可也。至於不驗處。餘尚註明。而保留其原文者。恐天道轉移。時事變遷。有時亦合其法也。茲特分別詳註。以備研究相學者。作一先聲之嚮導耳。
達摩相法第三章
兩睛常鬬。富而招災。驛馬黃絲。勞而馳利。
烏珠常鬬。皆可致富。而豐足衣祿。然多爲官非牽連。盜垂涎。蓋其人多財而驕。又悋小而貪。此招災之事實也。驛馬爲行動而得外財。故以奔馳而利也。
睛突神惡。妻擎亦殃。漆面銀牙。技藝廣譽。
睛突神惡。本主奇禍而兇。不但刑妻克子。凡屬愈富貴者。而危險愈大。皆破家亡身之格也。鐵面言外黑也。銀牙言內白也。其人則有專長之巧藝。而得名譽也。
禍生不測。必先青黑於印堂。位忽升遷。定見黃紫於年壽。
印堂爲全部之元首。凡屬紅赤色。主破家亡身。次則牢獄驚損。此言青黑。或指天災瘟疫之死而言。按年壽爲疾厄宮。似不主官祿。餘考正式升遷在奏書。兼代升遷在法令。年壽黃紫。主健康而無疾苦也。
小順大逆。只因瑣瑣形神。先敗後發。必是悠悠堅忍。
瑣瑣二字。爲形容愁容寒苦之貌。與麻衣之縮縮二字相等。其人量窄器小。所受有限。故有瑣瑣形密以喻之。悠悠二字。形容安閒瀟灑之貌。其人量寬器大。終爲發達而有遇合也。
痣出衣領前。以言招禍。蔗生陽物上。因貧得財。
痣即黑於。高皮肉一線。其關係頗輕。如生於結喉。亦主凶死。故項上之痣均不吉。而招是非也。凡痣以藏爲吉。故足心之痣主貴。而陽物有痣。主白手興家。而進田宅也。
印堂青白交加。作事成而忽敗。天倉糠粃堆積。家業散而又空。
印堂有青白雜花之氣色。故成中忽敗。皆爲反面之引誘而入危地。青主憂愁白刑人丁故也。按天倉爲前澤。糠粃爲白枯之色。主族戚之內顧憂。而自相殘害之敗也。
眉清目秀者貴。有似清薄秀之嫌。鵝背豐頤者富。有死肉屍行之異。
清秀須要貫澈內外。凡清秀而薄。反主夭亡。凡清秀而流。反主下賤。故有似清非清。及清中流薄。以僞亂真。按豐隆有死肉。即氣血不流通。屍行即挺直不活曲。皆貧賤之例。晚年蕭條而孤苦也。
司空黃中隱黑。有財有訟。虎耳白又閃紅。有益有驚。二十項頂肉壅。定同顏子。五十蠶囊肉起。難學商 瞿。
司空爲官祿宮。黃爲利益。黑爲官訟牢獄。虎耳白紅。均主疾厄。有主狎妓之淫禍梅毒。何益之有。二十發肥。難過三十二歲。五十臥蠶起。子星遲少之謂也。如高露成蠶肉。則主孤刑。或有女而無子也。如有水溼上泛之疾。則有子女成立二三也。
行來幾度開懷。剛燥難與同樂。別去三番回首。多疑莫與同憂。
開懷有矜驕氣。持長仗勢以欺人。故老子云。過莫大於言人之短。持己之長。故不能同富貴也。回首多猶豫狐疑也。志妄不堅。心亂不定。故不能同憂患。但知利而不知義故也。
奸門陷而紋衝。克妻必主二三。臥蠶厚而明潤。生子定有五六。
奸門魚尾。爲妻妾專部。古法有謂一紋一妻之說。餘考奸門上仰者。主妻強淑不刑。雖紋亦佳。奸門平衝者。刑命妻而兩配。奸門下反者。重刑而三配。臥蠶平潤。主子旺。順紋一紋一子也。
見人神色數變。主詭譎。非多疑。又非膽怯。聽言已盡未知。主病馳。必愚滷。又必奸貪。
神色多變之人。志不堅而心不定。主奸險心多。力輕任重。志小大。故云非疑非怯。不過刻薄陰毒耳。聽言已盡未知。其人患腦力之神經病。亦主貪而非愚。另有注意於情慾名利之場也。
準頭一點赤侵壽。須防回祿。脣上數痕青入口。猶忌河伯。準頭黃亮透天。必捷功名。印堂紅潤映眉。定超祿位。
準頭赤點。而防火災。脣有青痕。而防水厄。二者均驗。準頭黃光入天庭。先進財利。而後進功名。印堂紅潤爲破敗。想是紫字之誤。印堂紫潤。力進名祿及喜因之人丁子女也。
神清氣爽而色潤。逢險地而愈升。神奪氣暗而色昏。雖好方而益險。
此皆正面反面而言。神清氣爽。雖臨險地而無礙。此其進益之機會也。總以潤澤爲吉。神奪者衰而不常也。氣暗者晦而不明也。處於艱難尚無礙。如反亨吉。當有奇禍發生也。
破船遇順風。亦可航海。真玉不出石。空自埋出。形如僧道者無子。貌似神像者有女。面似桃花。主淫而夭。臉似橘皮。主刑少子。
按形質好而氣色滯。如玉末出石。尚有待也。形質弱而氣色好。亦可暫發。故云。破船遇順風。亦可航海。而無害也。僧道之形。眉目下墜而肥嫩。神像者。威嚴之謂。桃花橘皮。均詳前麻衣章內。
語對人眼不對人。心疑志專。終非好相識。口就食食不就口。性貪家破。必是無用輩。
語對人眼不對人。主疑此猜彼。又主身在此而心在彼。故所說之話。毫無意。而不顧信義。總以私慾爲目的。食不就口。爲下愚之流。亦主私心自用。而怠情也。
眼慧者經財。財不聚而不缺。睛凸者悋財。財雖多而禍侵。
眼慧之人。聰明超逸。清高自愛而好名。故不積聚財。志向不在此也。然亦不缺乏凡事有先見之明志大而遠此名士之流。睛凸之人。刻薄成家。處處愛財如命。故有牽動而結怨交惡。亦有覬覦而生暗害。此象以齒而焚身也。
左奸門黃中隱黑。得妻財而歿命。右魚尾白中隱紅。喪妾婢而罷官。
奸門魚尾。爲妻妾之專部。黃氣可得妻財。黑氣呵損妻宮。白氣主妻族之哭泣。紅氣因妻妾而生是非禍患。或有狎妓嫖娼之招禍及惡病。此言歿命罷官均不驗。
大貴清奇。多孤鶴而無子。鉅富圓厚。似肥豬不善終。
此言凡格局。均有弱點。猶天不滿西北。地不滿東南。大貴多妻妾。而反無子女。言其格清奇突兀。受天地之至清。爲造化之所忌。故有缺陷於子女。亂世則縱慾自戕。爲人事之錯誤。故有缺陷於子女。鉅富多田宅。而反不善終。言其三角眼。而有赤縷侵入烏珠。故有慳悋之貧暴。以兇亡也。
腳跟不履地。麪皮青薄者。必見敗亡。說話必縮頭。視瞻不一者。終遭刑禍。鐵面金聲。名垂萬古。行雲流水。富亦 阡陌。
腳跟不優地。木形火形不忌。木質輕浮。火質上炎故也。其它金水土皆忌。如反發達。則死期至矣。說話縮頭。其人庸愚。視瞻不一。其人貧賤。鐵面金聲。皆政治大家而大貴。行雲流水。言其活潑瀟灑。主清名而當業也。
婦人重德。不媚不淫。不雄不燥。小兒易養。足骨足肉。足聲足神。
媚字爲狐媚之態。淫字爲治淫之蕩。雄字爲格露聲雄。燥字爲剛燥性急。皆女格之忌。故女子重德不重貌也。小兒以豐足氣厚爲合格。
眼圓顴聳。商鞅之相。鼻垂須軟。鄧通之格。心高語大山根陷。到底無成。心軟量寬準頭豐。終身財裕。
眼圓主凶死。顴聳主重權。每見奇才大名。均多是局。龐靖侯亦同此。鼻垂言下墜克水也。須軟則無足輕重。土克水故不吉。山根陷者根氣薄弱。土星豐者財星大旺。此皆合法之論。
眉壓眼。頤侵顴。妻奪失權。左奸黑。右眉高。妾攘妻位。
眉壓眼主貴而有權。其妻亦強有權。頤侵顴此言下反上之謂。按顴大之女格。多才智而代夫權。不待奪也。左奸門黑。命妻不旺。右眉高。一主刑母。故有兩眉不勻。有不同母之弟兄。眉字或爲肩之誤也。
行坐低頭抖足。不奸則孤。說話開口不揚。非貧則夭。
行坐低頭。其人夭亡。亦主窮苦。抖足主淫蕩。多成敗。如低頭抖足。可謂才偏性邪則合法。奸孤尚不合法。開口不揚。言其氣短。貧夭均合宜。蓋求全在聲之法也。
左額橫紋。一枚增一紀。二紋增二紀。三紋壽期頤。右額青氣。一月得一孫。二月得一甥。三月生耳順。
左額有紋。主弟兄妻妾之內患。憂鬱至死。右額有紋。主子女不肖而憂死。此雲增壽。頗不合法。或天道之變耶。或爲法命之續紋耶。右顴青氣。主損叔伯及姑嫜姊妹之骨肉戚。此雲得孫甥。亦不合法。
孝服以白色深爲輕重。不知口角青浮立見。病厄以山根青黑爲死生。不知眼神走脫必亡。
餘每見額角日月角青黑而應孝服。當於前九十日中見之。又每見兩顴赤紅而應孝服。當於前一百八十日中見之。又每見元武青氣塵點。而應孝服。當於前一年中見之。故不以白色爲定論宜矣。按山根青黑。主疾厄之災。尚不至死。如眼神走脫。當然死厄。此二者均合法。爲千古定論。盛衰皆然。
公篤曰。餘考達摩之法。皆據重要之綱領。而立法也。天道氣候雖變。其應驗之處尚多。今觀其第三章之法。而麻衣之石室賦。金鎖銀匙三章。均從此篇發揮。而補其當時之不足。以用變法之義也。例如桃花主淫亂。橘皮主刑傷。以及神氣性情。舉趾聲音。皆本乎此也。本篇稍有錯字。餘已補註。如紫字誤爲紅色。肩字誤爲眉字之類是也。本篇梢有不驗。奸門歿命之說則過重。顴紋增壽之說則相反。顴氣喜慶之說則不合之類是也。本篇最驗可爲定法者。如青浮之孝服。神脫之死亡。孤鳶之刑剋。神變之詭譎之類是也。其它精粹尚多。文簡意深。讀者不可不知也。
達摩相法第四章。此爲達摩精藝之四
目光有三脫。
無憂者以深分病死。
有病者以動定別存亡。
遇事者以左右分善惡。
公篤曰。達摩五來相法之用神。以目神目光爲主體。形質次之。此條分目光之脫有三類。餘考無憂慮無患難之眼神。有臨時變脫者。以脫神深者死厄。脫神者病災。故以深二字操之。有病者。或久病痼疾。或暫病瘟疫。其神變脫。不如常度也。故其脫之深。皆爲應有之脫。又有似脫非脫。故深不能別其存亡。而用動定二字操之。蓋稱有病之人。固有愛於常度。而現脫光。以脫光動者。尚有活潑之生氣。故爲疾厄。而可存在。脫光定者。爲模糊之死氣。故爲疾厄而至死亡。又有人處兇危境中。環境惡劣。援助斷絕。自知已入危險現象。當時心亂身不寧。魄動思潮湧。其目光忽脫。又非深能區別。動定能限制。而以左右二字操之。按人在危險境中。心疑而不釋。神凝而不悅。意亂而不靜。多而不決。行坐不安。動臥不寧。其目之脫。當然深不一類。動定而常變。故分左右之法。如男子則左目光脫爲兇。右目光脫可得生機而減免。按左目爲男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脫。則宜易地千里而避之。可保無憂。當時不可以利益爲念。俗累爲懷。美色爲累。毅然急去可也。如女子則左目光脫無大得。右目光脫爲兇。按右目爲女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脫。亦宜易地百里而避之。可保無虞。當時不可以兒女牽制。金珠遺累。以全身爲大計可也。按此章僅二十七字。而立三大法。包括人事一切驚險災厄。疾病暗害。及個人之利害。連帶之安危。皆在其中矣。此達摩之精萃相法。亦他書所罕見也。餘考相學各書。爲七十二家心法。流傳於市廛。不過十八種書籍而已。當推達摩爲巨擘焉。即此二十七字。亦各家之精神所不能及也。餘見近世發現新相學各書。皆指定其人玉照而批評之曰。此某偉人之相也。又曰此某名伶之相也。又曰此某名妓之相也。既不能爲法。又不通其理。名曰世界名人像形。或名人像譜。可矣。若謂爲相法。或相理。均不可。既無綱領之法以爲用。又無部位之分以區別。希圖眩眼惑目。而取漁利。此市檜也。茲特註明其法理。以待讀吾書者。評其然欺否欺。
神色有三疑。此爲達摩精藝之五
疑於暫則小病立至。餘擬爲疑於暫者病。
疑於常則陰事不測。餘擬爲疑於常者敗。
疑於身則死亡災也。餘擬爲疑於神者死。
公篤曰。上二十四字。爲達摩三疑之原文。下十五字。爲餘之刪改。其大略之義相同。進一步之推想。則有稍異耳。茲特分注如下。按疑字爲事實之現象。虛中有實也。又爲氣色動靜所發表。而不關乎形質也。餘考疑之貌。爲兩眉焦亂而枯。即俗謂愁眉不展是也。餘考內經雲。眉爲肺臟。肺主憂思。故有憂則傷肺之說。又有肺主皮毛。而眉出毛屬。其內應於肺宜矣。先有疑而後有憂。疑者。狐疑不決之態。憂者。慮有危害之客。故每有憂疑。面色灰溼而溼枯。眉頭皺急而焦亂。此憂疑之形質與氣色也。凡事實大小久暫。則又根據其氣色濃淡輕重而定之。凡事實不出乎危害驚險之所遇。名譽財源之所敗。個人連代之所累。義務交情之所羈。嗜好偏性之所陷害。田宅銀錢之所糾纏。知交至戚鄰里鄉黨之外憂。弟兄叔侄妻妾子女之內患。綜上種種。皆包括一疑字。外人固不察其詳細。既沽名釣譽之相法大家。尚不知此疑字。含蘊有許多事貫。如麻衣。水鏡。柳莊。衡真。鐵關刀等。皆不解此疑字。此達摩之最深精藝。亦餘之最佩服者也。按疑於暫者小病至。此言其事實之小者。陰陽失調。夜不安神而失眠。故謂小病立至之義。雖處環境惡劣。尚不致一敗不振。而無立身之地。故以暫字類別。尚有解除此疑字之處。僅以病災而止。可見其危害不大也。疑於常者。常度俱憂疑也。其安危之關係較大。而顧忌更深。或畏人乘其隙而傾覆之。或遇人爲勁敵而鉗制之。或彼失信於我。爭奪名利而爲之。或我失信於彼。親情牽制而擾之。或受屈於勢力之逼迫。或受陷於機阱之詐欺。喪我名譽。危我身體。阻我財利。辱我妻妾。欺我子女。此等危害不平之經過。印人腦筋。痛心疾首。動魄驚魂。欲進行而中止。欲借力而不能。反覆驚疑。徘徊不決。一日一時。在在注意。故云陰專不測。餘曰失敗。不完全同意也。凡事有志之大小。力之輕重。合度則奏手收效。過量則轉瞬失敗。加以愈疑心愈亂。愈疑膽愈怯。若竟強勉而爲之。此取敗之道也。故餘改用疑於常者敗。簡而明矣。按疑於身則死亡災也。餘恐身字爲神字之誤。故下注疑於神者死。按身爲外表。神爲命根。故疑於身者。不過傷神損腦。以致飲食減少。神經錯亂。至此已爲合度。如死亡之災。必至疑於神力應驗。餘考何謂疑於神者。凡人處極危險境遇。而又受極大打擊。其打擊之人。或出於最親最愛之人。或出於我有深思於彼之人。或出於互相利益而爲至戚良友之輩。或因功名金錢。美色珠寶。玩物用品之類。而生惡感。變出危險陷害。前日之極親極愛。深思深交。至戚良友。一變而爲仇敵。加以手碗之暗害。勢力之詐欺。是非不得明。公理不得直。沉冤不得雪。大義不得伸。疑而鬱積於神。而不能出諸口。不能露於形。隱忍含垢。坐臥不忘。身疑心亂。心疑智昏。損其腦而傷其神。忘其形而厲其魄。至此爲疑於神者。死亡無更改矣。且餘書尊重事實。不以文字而含本求末也。特注三疑原文。附帶修改。以嗣後之高明者鑑定耳。
《公篤相法》上篇卷四上篇 卷四 此爲達摩精藝之六
形爲心役者病
此爲力有所不能。而又勉強從力輕任重上做去。故有事實牽制。患生肘腋。心理顧忌。化出鬱結。貪念不休。而又沽名。外傷其形。內損心血。此爲病疾之例。
專爲心役者敗
此爲因私慾而矇蔽其聰明。持才而矜驕。仗勢而凌虐。貪多務得。以致事實顛倒。疑是疑非。以致親友怨望。而取失敗之道也。
神爲心役者亡
此爲非法之動心。意外之舉動。全神注意。而事實反生障礙。偏重者而傾覆。溺愛者而惡感。是以含垢於心。而如火焚。元神離舍。而如觸電。以促其速亡之例。
心爲形役者貧
此爲環境睏乏。生活艱難。竭其心力。而其出路。牽制既多。遺累尤重。心血愈枯。而智計愈拙。生機日少。而漏巵日多。故爲貧窮之例。
心爲事役者夭
此爲心有所欲。而出於邪行。或爲美色愛情。或爲奇珍玩品。既不能正式交涉。又無相當力量。事不能遂。志不能達。苦惱日增。精神日萎。故爲夭壽之例。
心爲神役者死
此爲神之所專。心之所使。既有離奇之阻礙。又有存亡之感慨。元神日枯。心血日衰。怨氣日動。景物日非。故爲死亡之例。
公篤曰。餘考達摩通篇精神。即此六句三十六字爲第一。次則三疑之二十四字爲第二。其三脫之二十七字爲第三。又其次則相神之二十一字。測量之三十字。此皆達摩之精藝也。按六役之說。即佛家之貪嗔癡愛所種因。道家之喜怒愛惡之結果。常人之酒色財氣。而化出種種煩惱。以糾纒也。達摩以此三十六字。包括六根之魔。三昧之邪。因果之生勞病死苦。天機之玄妙。鬼神之幽冥。人事之蘊釀。不是他書自稱玄妙或祕訣。而一無所指也。蓋達摩以天機人事。潮流事實而言。如不貫澈儒釋道三家性命之旨。諸子百家玄妙之機。以及社會之研究。人情之趨向。萬不能指出心役形役。事役神役之層次。所不足者。蓋末指出何種形質之格。而有心役形役之發生。何種氣色之變。而有事役神役之應證。餘之詳註者。即補出形質氣色之根據也。
蓋第一句。即形爲心役者病。其事實則爲智小大。力輕任重。明知其不能。而又勉強進行。漸次自誇自欺。以鼓勵之。中經飄搖挫折。勞碌無功。損失受怨。蛛網之牽纒。雀角之消耗。多方籌劃。而不能盡其善後。晝夜憂思。而不能完其解脫。故形爲心役。而傷其形。轉成痼疾。餘考上停雜紋間斷。印堂雙紋三紋。天倉陷而地庫弱。眉散亂而神緊急。此等形質皆應形爲心役者病六字也。
按第二句事爲心役者敗。其事實則爲私心自用。貪念不休。雖有才智而未受善教。雖有學識而未至純靜。驕氣日盈。遊蕩日怠。以致聰明矇蔽。而反愚拙。驕傲凌虐。而反顛倒。一經挫折。則有疑是疑非。每有小過。而反謗上謂下。事未成而怨已深。身未立而禍將至。亂其常度。終爲失敗。餘考印破陷而逢衝。眉低陷而濃短。井竈薄而露孔。眼神愁而浮白。土星下墜而克水。口角下反而露齒。滿面浮光如豬脂。額準青光而浮膩。此等形質氣色。皆應事爲心役者敗六字也。
按第三句爲神爲心役者亡。其事實則爲非法之妄想。過分之苛求。全神注重於其事。專心反覆籌其。或爲資格之懸殊。或爲才智之不逮。或爲力量之有限。或爲時事之障礙。加以陰而不可宣揚。穢行前猶憚鄙薄。隱忍含垢於心。而如火焚。沉默疑結於神。而如觸電。神昏智憒。精竭力絕。灰其心而不計輕重。迷其性而不計安危。盼其死之情急。希望生之念消。此外無路。惟其一死。餘考烏珠凸露而浮四白。印堂懸針而至髮際。額骨破陷而聲音破散。赤縷貫瞳而口角覆舟。印堂赤黑。國印紅焰。三陽枯慘而無潤色。天門黑暗而無生氣。神變常度。而買光退脫。性反常度。而顛倒行爲。滿面火焰桃花。上亭慘白枯骨。此皆死亡形質氣色。而應神爲心役者亡六字也。
按第四句。心爲形役者貧。其事實則爲前業蕭條。環境惡劣。生活日高。生齒日繁。既無一定財源。又無規定城業。家庭失其能力。親友失其輔助。始而聲東堆西。繼而支南吾北。交際則皇皇慎重。以掩飾其虛。談笑則津津有味。以混淆人聲。面興心異。與願奢。良心既知其不可。應付又苦於無方。於是竭其心力。困其形體。爲家庭生計。爲個人表面。牽制既多。遺累尤重。加以漏巵不塞。而多靡費。鋪張虛設。而暗喫虧。雖有智者而不能撐持。賢者而不能挽回。此爲盈不補漏。得不償失。故稱心爲形役者貧。餘考耳珠圓厚而廓飛反。南嶽高超而上陷削。兩眉稀政而散亂不常。兩目流光而清潤似愁。井竈薄小而紋。鼻樑露削而曲。眉頭多紋而近印。土星多尖而壓蕩。聲音散漫而不收。精神萎縮而多怯。氣色則爲青光汲汲。燥色溶溶。浮膩而如膏塗脂。塵滯而薄紗染皁。筋絡露痕而不藏肉。黯暗雜花而不合時。滯沉而似寒。滑終而如粉。此等形質與氣色。則應心爲形役者貧六字也。
按第五句。爲心爲事役者夭。其事實則爲嗜好之偏重。淫蕩之邪行。每有出奇之思想。常懷好勝之舉動。或爲名利之非正路。或爲美色之新創學。奇珍玩品。可以動其心。狗馬彩禽。自爲移其志。既不能正式交涉。又無相當力量。外不能明自宣佈。內不能消減妄念。勉強積極進行。多方籌晝策。障礙之事實太多。反動之力量尤大。一經捲入漩渦。便爲附骨之疽。每有倉猝失足。引爲終身之恨。波外生波。一波末平。一波又起。禍中有禍。此禍末了。彼禍又興。既無切實解決之辦法。又無先預退步之計劃事不能遂而飲恨吞聲。志不能達。而驚魂動魄。精神受其限制。心性受其拘束。中痞臃塞。氣機不宣。骨消形瘦。慾火相爍。故心爲事役。是爲夭壽。餘考心爲事役。多以氣色爲據。如福堂黑暗而雜花。印堂油膩而浮。滯三陰青枯而赤縷縱橫。兩額紅赤而黑影瀰漫。土星一點赤黑人命宮。人中一縷烏絡入水星。兩奸門黑赤青色混合。兩天門枯慘垢色雜聚。青黑之氣一縷。由口角而入命門。青赤之氣一棧。由外顴而插眉尾。三陽紅黑。混亂如珠。印堂青白。交聚如針。此皆凶氣。而應心爲事役者夭六字也。
按第六句爲心爲神役者死。其事實則爲才高而偏。性敏而傲。每有離奇之幻想。常存抱負之大志。憑空着手。而飛越正軌。持強立足。而推倒衆人。不避仇怨。不計輕重。達而任意驕橫。窮而違言忤戾。或爲精神戀愛。而結不解之緣。或爲理想妄貪。而作黃粱之夢。全神之所專。兩心之所使。寧爲雞口。勿爲牛後之用氣。執其已意。違其衆心之傷神。私慾壘壘如海潮。陰鬱鬱如閃電。別有佳境。不能愜其意。另有生機。不能如其願。注意者重過於存亡。凝神者不計其生死。以致元神日耗。精血日枯。怨氣日梟。慧根日減。此爲致死之由。餘考赤縷貫瞳而復纏烏珠。印堂十字而復破華蓋。凸睛而又三角之眼。破額而又破鑼之聲。三曲鼻而配吹火口。兩夾眉而配分屍紋。雙眉鎖印。而加螣蛇鎖口。四白露神。而加準尖露孔。聲濁氣寒而露煞。肉流皮緊而屍行。加以氣色黑暗而如油垢。枯白而如溼灰。紅而不潤。赤而沉滯。此等形質氣色。則應心爲神役者死六字也。
以上三十六字。可謂相法之經。不可粗心忽略。愈深思而愈有味。愈推想而愈有法。讀吾書者。請從此處用功可也。
達摩相法第五章
火焰上炎。末笄而寡。水流滿洫。垂老而孤。日月高懸。三十六必孀慘。陵冢茂實。二十五定龍騰。
火焰系南嶽尖拱。二十以前刑夫。當以二十以後出閣。則減輕刑剋。水流者人中平滿也。有子必刑。但眉曲者。有一二子也。日月角高。亦主中年刑夫。丘陵冢墓高超方吉。而興家也。按女格不重正部。而取六府之輔佐部位也。
印堂常明。相夫登第。淚堂青黑。任意招淫。耳輪反覆。刑夫不一。眉棱斜散。破產非常。
印堂常明黃。當然助夫而貴。淚堂青黑。其人多淫而刑剋人丁。子女夫星皆不旺。耳輪反覆。初年否。一主天姿愚拙。眉棱斜散。於女格頗輕。破產之說過重。
奸門不陷。多子又賢。淚堂平安。多女而貴。求妾問子。定須清穩而年壽豐隆。娶媳問德。只要澀重而髮膚香潤。
奸門爲夫星專部。不陷即夫旺。淚堂關係子女。左男右女也。年壽豐隆。少疾厄也。至於子女。尚以人中臥蠶眉曲印平爲重。澀者含羞之貌。重者慎重之謂。香潤爲女格之必要。
項強胸突。刑夫克子而惡終。目秀指尖。旺子順失而永壽。陰戶不封不樹。無子女而有私。頭面又黃又白。有福祿而無垢。
女格項短而強。主刑賤而毒。胸突主子少而苦。目秀指尖。主閒福而有子女。壽則不驗。不對者。言挺露無肉。而有兩側骨斜插。不樹。無毛也。黃自之說是否與形質合耶。或爲天道驗此耶。
沉睛蕩足。掠鬢支頤。皆淫奔之婦。聲清色定。寡笑安步。皆貴壽之人。
沉睛爲注意之深思。蕩足爲飄搖之不正。掠鬢支頤。皆容易感動腦筋。而慕虛榮。變更性情。而生嫉妒。故有貪物品而淫奔。聲清主貴壽。色定主志堅。寡笑主謹慎。安步主正重。此數則均驗。
得意中向人顛倒。豈是賢良。失意後向人懊怒。終非遠器。
得意而反顛倒。其中另有用意。非一奸貪。即陰毒。故曰。非賢良之人也。失意而反怒罵。此爲自殺理策。終爲受制。故曰。非遠器也。
眉目上殺印堂。毒殺自罹羅網。顴準高棱年壽。妬兇獨守孤孀。
眉目上殺。此爲奴欺主之格也。印堂爲全部之元首。亦女格之夫星。故有毒殺之惡刑。顴準過高。其人偏傲而驕。代夫之權。刑夫之格。自恃其才貌。而任意兇悍也。
臨困窮而不貪者是德。處英年而寡慾者多子。
困窮不負。男子亦是大英堆。女子則爲節德可風之人矣。英年節慾。不惟旺子,而且少。疾多壽。此二句可抵一篇格言也。
相骨先額次鼻。不粗不露爲上。相肉貴直賤橫 。不浮不枯爲佳。
喜質爲相法之一部份。但在頭部亦佔重要點。故云額與鼻。又以不租不露爲合法。粗者勞碌。露者刑剋。故也。內法雖爲相學之一小部。不過含有氣質。故以不浮不枯爲合法。浮者困窮。枯者夭亡。故也。
相形要軒昂。欹垂者爲貧賤。相坐要強健。安穩者爲富貴。
形以軒昂二字爲法。亦從氣魄上論之。歌者仰也。垂者伏也。欹者性偏而受奇窘。孤僻而貧。伏者愚魯而多冷退。賤相而夭。坐者亦相法之小補也。強健言稟受之氣厚也。安穩爲吉。
喜時代怒。必是勞苦之人。怒時代喜。定爲慳格之輩。
喜怒二字。爲性情之根據。則其豪慨慳格分於此。又內從心而發。則天性之善惡自見。故喜時代怒。其勞苦必應。亦從顧忌多而繼之。怒時代喜。其慳格必應。亦從險惡虛而斷之。
對人偷視。莫與交遊。無人自言。豈堪遠大。
目以正視爲合格。上視多驕。下視多險。側視多邪行。此雲偷視。其行既不正。其心又不可測。故云莫與交遊。言其有毒也。無人自言。主愚拙。然亦有神經失用之例。心地窄狹故也。
坐勿低頭方有壽。食多淋落必受貧。
項爲天柱。即醫家之大椎穴。故久病低頭者死。故平常低頭者不壽。食多淋落。即猴食鼠食之例。故主貧苦。而無享福也。
無痰常吐。吐而不收。先富後貧。有話欲言。言而不足。有頭無尾。
無痰而此者氣衰。吐而不收者。其人恍憾無用。故爲紈絝子弟。而不受善教也。欲言不足主愚拙。又主妄貪。故有心亂無把握之舉動。其人寡情少義。故稱有頭無尾。
疾言口撮。破敗飄零。無事匆忙。離宗困頓。
疾言者。不慎重之態。口撮者。吹火之態。故主損失而刑人丁。無事仁者。多成多敗。每出貧苦之家。而易地生。易成易敗也。一爲有神經病也。
紅絲纒眼。山根筋起者重刑。丹朱塗脣。滿面桃花者浮蕩。
紅絲貫烏珠。主刑剋而驚險。山根青筋主疾。故曰重刑。脣如抹珠者。聰明而祿。加以桃花面。則明敏而邪蕩淫亂也。即俗謂飽暖而思淫慾故也。
公篤曰。麻衣相法三章。達摩相法五章。此爲真跡。而達摩之法。則百深過麻衣遠矣。故六役之心法。三疑之包括。三悅之取法。測量之見解。皆非他書所能望塵也。不但不解其法。而且不明其義。故世人只知有麻衣。亦千餘年之埋沒也。
餘按四庫全書。選柳莊相法。而達摩麻衣皆不選。查柳莊爲永樂時人。其書之傳。即永樂尊其人耳。其解麻衣之六眉害。多附邪說惑人。而不循正義。又解達摩之五露。亦錯訛妄語。而偏重異端。據此二者。可見其相法之精良與否。然其學識雖。而遇合頗佳。達摩之學識雖高。而遇合太否。此其書之傳與不傳者。亦幸與不幸者耳。
餘考達摩之法。精粹頗多。其所不足者。即天道厚薄。時世衰盛。而無活法變法之分別也。其人事則詳言無遺矣。蓋天道厚其人稟受厚。而壽者多。天道薄其人稟受薄。而夭者多。時世盛則平安而持久。時世衰則暴發而易過。如盛世之格。眼神清潤黑自分明者貴。衰世則烏珠玄明而露黃光者貴。此盛衰相反處。大概不合居多數。達摩無變法之活法耳。其法有不驗者。即天道不合也。餘之全錄者。亦恐將來天道輪轉耳。又於研究相法者。多一層考驗。而容易進步耳。
雜說第一
孔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
公篤曰。孔於爲儒家之萬世師表。政教一分。儒學倡明。實由於刪詩定禮。作春秋。立褒貶。崇師教。一言而爲天下之法也。號曰聖人者。對於國家興亡。社會紛爭。無所不知也。故有識人賢愚。辨人邪正。貫通天理人情。法律社會。而爲相法之精英。茲特詳註。爲風鑑一助。其解擇如下。
一.視其所以。視者。爲神之注意也。先視其人之清濁如何。亦有似清而濁。似濁而清。外清內濁。外濁內清。清中有清。濁中有濁。故有顏貌修麗。風表閒雅。望之溢目。接之適意。口不能吐片奇。筆不能序半句。形與事反。貌與心違之類。次視其人賢愚如何。亦有似賢而愚。似愚而賢。內賢外愚。外賢內愚。亦有賢而不盡善。愚而有一能。故有顏貌樸。儀容鄙陋。聲氣雌暗。進止遲澀。然而含笑懷寶。經明行高。峻標邈俗。高亮純粹之類。再視其厚薄如何。亦有厚而不實。薄而反堅。厚中有俗。薄中有威。故有體度動靜。清詳無侮。威容以肅。咬潔以守。然有奪而無厭。正而害直。言巧行違。履濁假清之類。冉視其穿根如何。亦有稟受厚而反薄。稟受濁而自清。智而妄行。愚而守道。故有擒銳藻以立言。甄墳索以窮理。機變清銳。巧言綺聚。然有長於識古。短於理今。詞不近理。筆不達意之類。終則視其器量如何。能容納幾許。形質如何。能達何程度。靜燥如何。能否樂天知命。安貧達道。枯潤如何。是否當之窮通。含有禍福性質。此爲形容氣色上論。
二.觀其所由。觀者。爲目之審察也。觀其人之品行如何。是否溫恭謙讓。敦睦守禮。入孝出弟。揚明彪炳。有超凡入聖之品。窮理盡性之行。次觀其志向如何。是否猷淵送。術略入神。智周成敗。思洞幽元。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再觀其智識如何。是否志小大。力輕任重。見解有遠慮。預料有先決。見機不作。則所爲無成。迀闊不達。則拘執失敗。持勇不慎。累國累家。怯處不學。誤人誤己。終觀其勤敏。是否推肩卸責。畏難苟安。風夜不懈。而惜寸陰。盡瘁忘勞。而盡天職。略如何。築基而不越正軌。進退如何。知足而不蔽聰明。此爲天姿事實上論。
三.察其所安。察者。爲動靜之留心也。查其人之善惡如何。是否面惡心善。面善心惡。言善行惡。言惡行善。有心爲惡有心爲善。至於前生善因。今生善果。前生善因。今生惡果。前生惡因。今生惡果。前生惡因。今生善果。故查其行之善惡。心之善惡。口之善惡。因潮流而趨爲善惡。因知交而逼爲善惡。因名利而惑爲善惡。因氣憤而改爲善惡。次查其富而無驕。及好禮否。貧而無諂。及自樂否。貴而有容量。及不淫亂否。賤而從吾所好。及不移志否。守其範圍而不越。純其準繩而不亂。俗語謂之人格。古人謂之德行。終查其居尊有無驕傲。而盡其職責否。處卑有無諂侫。而亂其常度否。作事有無信用。言語是否正直。此爲學趾行爲上論。
雜說第二
子口。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
公篤曰。社會之分別。即君子與小人二種。而包括富貴貧賤。九流三教。士農丁商矣。所謂君子。即容貌清奇秀正。威嚴和肅。聲音明亮韻長。清秀和藹。氣色明潤安閒。黃紫慈祥。性情耿直公平。和蘊慷慨。仁義爲用。道德爲懷。故坦然無驚。心無妄念。瀟灑融和。胸無俗累。故曰君子坦蕩蕩他。即雍容安和之貌也。所謂小人。即容貌鄙陋濁俗。薄削歪斜。聲音急燥散漫。破斷濁浮。氣色浮光脂膩。塵滯枯緊。性情偏窄見小。私貪癡妄。見利忘義。肥私害公。故戚然鬱結。常有私慾。陰險讓諧。常多俗累。故曰小人長慼慼也。即鬱結惑亂之貌也。又有界於君子小人之間。類君子而不足。類小人而半非。則形質爲清濁相兼。厚薄相等。雅俗相混。剛柔相用。小善立決而前。大善遲疑不爲。積極勇進於名利。疎忽輕舉於道德。此等人謂之中人可也。非蕩蕩也。非慼慼也。執其兩端而常循循也。即勞慎持重之貌也。
雜說第三
孟子曰。胸中正。則胖子瞭焉。胸中不正。則胖子託焉。
公篤曰。聖人所謂於中。必形於外。蓋謂氣色爲先天之動機。窮通動靜繫於此。目神爲後天之代表。喜怒哀樂繫於此。二者。含有性情行爲。賢愚善惡之原則也。凡人含有天然之愛惡。孟子以眸子爲比喻。心爲五臟之君主。故醫家曰。心爲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印堂爲心之外表。爲面部之主體。內應於心故也。故曰。胸中之心靜而正。則印堂之氣明而潤。則其神不驚不擾。和蘊而收。瞭者。安閒之常態也。以眸子動靜。可推常人也。又胸中之心不正。有偏向欹斜。或爲名利之關鍵。或爲事實之障礙。或爲安危之所繫。或爲連帶之所累。如有怒氣之動而不正。則印堂見燥暗之色。有憂氣之動而不正。則印堂有青膩之光。有懼有哀而心動不正。則印堂有赤黑之氣。或動於愛之而不可得。或動於惡之而不可除。則印堂有浮膩之青暗。或動於惡念之已動。或動於危機之潛伏。則印堂有赤焰之枯慘。則眸子之心動神亂。有驚疑。有繁擾。故眊焉。眊者。烏珠上翻。睫毛宜豎。倉皇泯亂之態也。亦以眸子動靜。而可推常人也。餘據事實考之。凡人有醜惡之行。其面帶愧。有殘毒之行。其神帶岔。有不平之行。其神帶憤。有陰險之舉。其面帶煞。有損失之事。其面帶愁。有死亡之災。其神似脫。試觀擾人演陰之時。必黑搽三陰。演危險之間。必紅點印堂。演慘禍之際。必滿面油垢而塗脂。演疾病之時。必滿面青黑而浮土。此亦於中而形於外也之表現。亦言形格。言氣色。而後決其事實也。
雜說第四
公篤曰。發爲血之餘。色爲氣之餘。亦爲相法之一小部份。故束髮。辮髮。薙髮。革發。剪髮。雖以國家政治爲轉移。亦有形格之宜與不宜也。如木形必蓄髮爲吉。否則多疾厄苦惱。而多羈畔之事實發生。其義者何。蓋木者。即樹木之義也。宜清秀明潤。而青色不忌也。如禾之有苗。如樹之有葉。故禾無苗則死。樹無葉則枯。此獨不利於木形之正義。其它水土火金各格。則無關係。如木形非蓄髮不可。至於長短形式。又在各人之愛耳。
辨正第一
公篤曰。古人常言相由心變。斯言封難爲定論。老子雖有禍福無門。爲人自招之說。此語爲改造社會之風化。現正人心而設。並非事實也。凡人稟先天之靈氣而生。受後天之培養而成。或富或貧。或貴或賤。或壽或夭。或勞或逸。皆種前世之因。結今生之果。故以靈根爲周。而後化出形質。方有清奇古怪嚴肅厚重。而爲八大正格。薄削弱露歪濁俗寒。而爲八大反格。其富貴貧賤。壽夭勞逸。各類。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層次。皆在有餘不足中區分也。有此形質。然後有其心志。心有上進之思。志有不羣之立。以國家爲己任。以潮流爲改造。有此心志。然後有其行爲。行者。受教育而栽培成材。爲者。乘時勢而促進爲用。各尋出路之階梯。各結團體之發達。有此行爲。然後有其際遇。或因利害而同舟共濟。或因時勢而冒險工作。或因交情而連代關係之進取。或因環境而逼迫臨險之成功。故種善因。結善果。種惡因。結惡果。種富貴貧賤因。結富貴貧賤果。種壽夭疾苦因。結壽夭疾苦果。此其定論也。故格局主富貴。雖奢華淫佚。依然爲富貴之人。格局貧賤。雖勤慎耐勞。依然爲貧賤之輩。此命之格局使然。其任勞而盡其天職。乃完人道之本責。至於窮通。則聽天安命也。壽者酒色縱慾。依然多壽。夭者清心寡慾。亦是疾夭。此稟受之元氣使然。其修身而養其正氣。刀法聖人之規矩。至於壽夭。則聽其稟受也。經雲。老人貪淫好色者爲大壽。蓋稟受之氣太充足。而無消耗之地。須排泄其精。放縱其欲。方能調和陰陽。平氣安神。放心暢性。可見天地之造化。在於自然承受也。故不能勉強改移其富貧。顛倒其貴賤。何況壽夭之生死關係尤大。又豈能強勉改移耶。夫夭亡之相。稟受既薄。而形質輕浮。氣色枯膩。加以酒色過度。私慾自戕。亦不過多惡疾耳。壽亦定數也。惟懸樑自剔。投河服毒。不是稟受之氣弱而死。然亦有兇格以證之。如分屍紋。覆舟口。赤脈貫瞳。睛凸四白。結喉露痣。兩腋無毛。穀道無毛。印堂懸針。火焰紋。破錠聲之類。如無此類形格。萬無凶死之理由。按聖門之顏淵。敏而好學。其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動。非禮勿言。觀此可知其行爲矣。何以已亡年三十二歲耶。又紀漢之管輅。神其技矣。其自斷雲。神不守宅。目無守睛。恐四九之年。爲我之厄。後果亡於三十六歲。而應四九之厄年矣。如能修改。則不驗其不守宅不守睛之格局。況管輅深通玄機。善測休咎。如此二子者。豈修身之道而未聞耶。然吾國數千年。有性命學。即道家者流。而有不生不死之白日飛昇者。亦據有清奇之仙姿。古怪之道貌。如老子形如古柏。周身露筋骨而少肉。即純木純陽之格也。莊子氣息以踵。東陽碧眼方瞳。呂祖神含真彩。而有寒灼之光。關尹輔角插天。而有凌雲之氣。火龍真人。玉柱上貫百會穴。三峯祖師。山林骨插後腦海。按此數者。雖有神傅姿質。尚有良好際遇。故得真傳而修煉。又得金丹而證道。超凡入聖者有之。白日飛昇者亦有之。惟不易得仙品之姿質。以及真傳與祕訣耳。茲特證明惑人各術。爲將來之智者考取焉。
《公篤相法》上篇卷四(續)
辨正第二
公篤曰。天道淳厚。人物感受淳正之氣。其人厚。天道澆薄。人物感受不正之氣。分外聰明。古法與今法之相反。大體可知其梗概。故古人智化略遲。形質亦厚重。宗旨穩見。志向有定。處世堅忍耐勞。舉動操以規矩準繩。貪心不重。力量與責任相合。爲與智識相等。故成功者多。蓋壯而冠。即操一定職業。可繩終身享用。其平穩而持久。其行厚而守信。憂思妄念不多。反覆阻礙尤少。先天充足。後天無虧。其有壽者居多。耋耄期頤者不奇矣。今人智化頗早。元氣先泄。形質亦薄露。其志向大而縱橫。其持科學而強進。本尚武之精神。以機巧爲適用。貪心既重。而越正軌。妄念尤多。而慕虛榮。故壯年即遊歷歐美。考查科學。遍覽古今。其又駁雜不純。其行又機巧而貪。其氛又剛燥而焰。其性又複雜而亂。不達目的尤多。驚險挫折不少。氣質不舒而多憂。花天酒地而從欲。先天之稟受本薄。後天之形質又虧。其不壽者居多。四九六七者常見矣。二者雖夭時之潮流所趨。而形格神氣必變更矣。古人清中氣厚者必多。今人清中氣薄者亦多。古人有才不露者尤多。今人有才浮露者亦多。故孔子曰。三十而立。剩下十八歲即立。而爲階梯之初步。四十而不惑。刻下二十七成爲不惑。爭名奪利之立功。五十而知天命。刻下爲三十六歲。即能改造時勢。而有國家興亡之關係。六十而耳順。刻下爲四十五歲。即成功居多數。知時達世矣。七十而從心所欲。刻下爲五十左右。即舉止安危。立言立法。從心所欲矣。故古今之情形不同。潮流之轉移各異。聖人之言。不足爲定法矣。今之風鑑家。尤宜注意天道厚薄。時世盛衰。人事轉移。地形變通。與相法有連代之關係焉。
辨正第三
公篤曰。內相一說。由來久矣。前賢已略言之而不詳。似不注重於內相明矣。今人多惑於茲。而又誤會其說。茲特證之。聖人云。於中必形於外。有內相者。必有外相以應之。宜隱藏者。惟痣耳。不能以身上之某處有一骨不同。某處有一痕奇異。則評爲如何富。判爲如何貴也。請觀達摩之測量法。即如其輕重矣。其全身由項而下。僅佔十分之三分耳。故手足之相。尚不爲重。不過形局之一小補助品耳。其它骨痣痕紋。又爲補助品之附屬品而已。至於富貴貧賤。末敢以此爲定論也。假定有內相。而無外相。則如美玉之埋山耳。有外相無內相。亦可超騰。而發達也。內相外相相應。自然奇特。而非尋常之貴矣。單獨內相奇特。即前論爲補助之附屬品。自然無關利害也。餘每見形格清奇。無內相亦名成利就。又每見形格削陷。有內相亦家破身貧。此皆市檜惑人之說。不足爲憑。而非正義明矣。故經雲。頭爲諸陽之首。而佔全身十分之七。面爲百部之全。而應五臟六肺之系。方爲正論也。按內相者。隱藏無質也。餘考古之相法。以形格氣色爲外相。有名有質故也。以精神聲音爲內相。有名無質故也。此等論法。較爲確實。而具正大之義論也。
辨正第四
公篤曰。眉毫。真毫。耳毫。古人多稱爲有壽。而袁柳莊與衡真。尤極力發揮此項議論。其眉毫如何貴壽。鼻毫如何富壽。耳毫如何壽考康寧。可見其法。多據單獨部位而論。乃一偏之見。純系小家。而不知大體。故也。古人以毫毛。爲相法之附帶品。亦有部位之輕重。加減之乘除。以重要牲爲用神。故也。餘考眉爲肺絡之正系。肺主憂思。按內經雲。肺主皮毛。此憂愁發現於眉故也。查眉之常度。以柔細清疏修長潤澤爲合格。以枯燥焦亂浪濁雜毫。皆爲眉之反格。號曰愁眉不展之類是也。按餘考查。左眉露毫。主外務糾紛而發生。亦有刑弟兄叔伯者。右眉露毫。主內務顧忌而發生。亦有刑妻妾子女者。又考兩眉前半節。多應弟兄姊妹之刑剋。次亦自相殘害之不睦。兩眉後半節。多應妻妾子女之刑傷。次亦意見紛爭之忤逆。故眉之露毫。亦因肺氣不舒。肺竅閉塞。由憂思鬱結。而反其常度也。鼻孔之竅。內通腎絡。側通肺管。此四竅之正屬偏屬也。外形屬土。中嶽之名始此也。鼻孔固有毫。但在收臧與露出爲區分耳。大凡鼻毫以收藏柔細爲吉。如粗多者。爲聰明而勞碌。如細少者。爲清閒而平安。如露出而長者。則家庭有刑剋人丁。及血系統之衰弱。六親無力。而反遺累。雖主壽而非福。亦非壽之專部也。假定眉不高。耳不長。神不充。氣不聚。雖有鼻毫。亦不能爲壽矣。可見鼻毫髮露。爲環境日勞。人丁日弱。子孫日見不力。皆非善相亦明矣。按耳竅內屬腎絡。限則爲初年。耳毫雖主壽。然有缺點。或主神經昏憒。或主人丁衰弱。或主眼失其明。或主耳失其聽。如耳毫愈多而愈長。其破敗愈大。此爲勞苦寒賤之流。或爲果滯憂愁之輩。此三者皆非善相。風鑑家勿爲柳莊衡真所誤也。如有毫露出。可以拔之。用酒揉搽。久則可減其勢。而事實亦可減輕。今附錄於此。亦相法之小補也。
辨正第五
公篤曰。相法一說。由來已久。各因時代變遷。則用神亦爲之一轉移。刻下萬國交通。世界風行。但各有地帶不同。國家法律各異。以致應徵。亦有互相出入。分地而論之可也。餘考新相法。有骨相學一冊。此爲一偏見之說。或因少數人之應驗而設。按骨相始於周代之鬼谷子。即山之有玉璞寶石。以分貴賤也。淵之有明珠水晶。以別真僞也。骨相之學。本此而論。乃中國古法一知之過渡時代。漢唐已不全用矣。一經流入歐西。藻飾文詞。變更名稱。複流入中國也。如眉尾之福堂骨。中國爲外財庫。西人爲蓄財骨。同一意也。據此立法。尚爲相學之枝葉部位。不如達摩之形神音氣合論爲詳。而可靠也。西人得此爲研究之初步。試驗之過程。不如達摩百分之五也。又有手相學一冊。餘考手相之說。始於唐代之李淳風。以八卦方位。而立中宮明堂。以紋縱橫成形。象形立義。而別貴賤也。按手足爲四肢。肢者。枝葉之義也。而非正幹明矣。又割斷手足。尚不致命。此不如頭面之重亦明矣。故達摩之測量法。以頭面佔十分之七。全身佔十分之三。亦出輕重之分而定也。凡個人以一百分測量。兩手得三分。萬不能以三分。而勝過九十七分也。假定二者偶有應驗。或與形神暗合。不足爲定法也。近有相法大觀。採取清代名將名相之圖形。以及民國偉人。名流名伶名妓。無不盡量搜印。取以爲證。按圖案驥。亦蹈水鏡相法引古作證之弊。按人生之形質神氣。各有不同。即同父母而先後生。或生。亦各有差異之點。何得有同樣之人。而相比較乎。設有相同。先後之時代變更。窮通各異。又何得爲同類之事業。而定其限乎。如題爲像譜大觀可矣。此非風鑑家所出之書也。凡讀吾書者。請注意後之測量五章。以及各種活法要訣。方
是正宗。而不偏向也。
辨正第六
公篤曰。近世風鑑家。斷財帛官之富業。單據土星而論之。並且盲指而瞎吹。常有不近人情之說。又以土星一部。而包括各項。是爲相法之誤解。蓋財星之種類頗多。有正受之祖業。有坐守之自創。有官祿之致富。有承祧之偏受。有偏浮之發達。有交際之利益。有子孫之宏恢。有族戚之提拔。有知交之輔佐。有遠發之外業。有妻妾之暗助。有奴僕之勤勞。故非中嶽一部。而可包括矣。茲特分類列後。
一.正受祖業之財。以南嶽高超寬隆爲重。山根有樑上實次之。有無祖業。當以二部考查之。如祖業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氣質之聚。以分別而定之。
二.坐守自創之財。以土星豐隆圓齊爲重。年壽樑柱捲筒次之。能否創立。當以二部考查之。如創立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雄突。及氣聚之厚薄。以分別而定之。
三.官祿致富之財。以兩目清秀充藏爲重。兩額上插厚輔次之。宦囊是否充裕。當以二部考查之。加進田宅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充分。及氣聚之久暫。以分別而定之。
四.承祧偏受之財。以兩天倉豐隆雄突爲重。土星敦厚圓隆次之。能否偏受產業。當以二部考查之。如偏受產業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厚薄。及其氣聚之旺弱。以分別而定之。
五.偏浮發達之財。以蘭臺圓厚勻收爲重。又以蘭臺氣黃色紫定之。如意外之財。當以此部考查之。如得偏浮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大小。及其氣色之明潤濃淡。而合五行四時。以分別而定之。
六.交際利益之財。則以廷尉圓厚勻收爲重。又以廷尉氣黃色紫定之。如交際各項之財利。當以此部考查之。如得交際利益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大小。及其氣色之明潤濃淡。而合五行四時。以分別而定之。
七.子孫發達宏恢大業之財。則以地庫豐隆而朝拱爲重。人中深長。土星圓起次之。子孫是否宏恢門第。當以此三部考查之。如子孫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其氣色潤澤之虛浮充實。以分別而定之。
八.族戚六親提拔之財。則以口角上仰。食祿二倉收斂爲重。井竈勻配次之。如得族戚六親之助。當以此二部考查之。如族戚提拔而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其氣色明潤之濃淡。以分別而定之。
九.弟兄平輩相輔而發之財。則以兩眉清秀修長爲重。印堂豐滿平隆次之。如得兄弟平輩相輔而發之財。當以此二部考查之。如得輔助而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其氣色明潤之濃淡虛浮。以分別而定之。
十.知交輔佐。友誼臂助。而發達之財。則以兩顴高起上插玉堂爲重。法令豐隆紋長次之。知交友誼是否輔佐臂助之發達。當以此二部考查之。如得外輔而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其氣色明潤之濃淡。以分別而定之。
十一.破梓離鄉。遠發異地。立業於外者。則以眉尾之福堂骨高棱豐突爲重。邊城上破而覆上插次之。如異鄉是否立業。當以此二部考查之。至於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及突露。又以氣色之黃紫充足。以分別而定之。
十二.妻妾暗助之財。則以奸門豎起上平玉堂。魚尾紋上仰爲重。兩顴隆厚次之。有無內助之力。及暗助之發。當以此三部考查之。至於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強弱。及其氣色之黃紫濃淡大小。以分別而定之。
十三.奴僕勤勞。得力有用。而發達之財。則以腮頤力突重城爲重。兩仙庫平厚豐起次之。有無奴僕可靠而得力。當以此二部考查之。至於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突與厚重。及氣色之明潤。以分別而定之。
辨正第七
公篤曰。餘考近世業星命風鑑各學。而取流年之行者。皆以生誕之日起。爲基礎起之關鍵。又有過生辰爲餘氣若干之說。今人多用其法。其宗古人之法乎。抑革新之法乎。據餘考之。驗者頗少。不驗者尤多。千古未明真象。亦無一定標準之法。以爲用也。餘考天地氣候。陰陽日月。均有盈虛消長之說。而不足者較多。故有閨餘而成歲也。其氣候陰陽之變。以數學考之。又從夏至一陰生。冬至一陽生。是爲天地氣候交易之關鍵。又考達摩麻衣。均未指定行之法。而柳莊衡真等。則各據私見。而誤解之。或從一州一邑之風俗。而規定之。故有超過一歲之說。餘按河圖洛書。以及陰符數。演禽數。大六壬數。太乙數。另數。而考證之。當以春令爲首。而經過夏秋冬之四時。力爲一歲。至於正月生與臘月生。其所生之數月。皆爲餘氣。其所餘之多寡。即盈虛之義也。蓋建子起。實爲冬至一陽初生之說。乃天也。建醜起。實爲執其兩端而用中之說。乃地也。建寅起。實爲立春天氣初升之說。乃人也。故孔子有行夏之時一語。而合節令及戶之朔望也。此爲人之正受。按春夏秋冬而行。較爲正大而合法。其生誕之日行。是爲風俗普通紀念之論。而無氣候節令以行。此皆傍歧而不合法也。又如水形加一歲。火局加二歲。金形加三歲。木馬局四歲。土形加五歲。則又按河圖洛書之氣化。而順受逆受。以爲用也。其相生之兼體。合併而加之。相剋之兼體。合併而減半之。是皆有餘不足之法。其流年行本乎此。亦閨餘而歲功成之法也。餘經驗二十餘年。屢驗不妄。茲特規定此種取義。爲千古後之定法。故附記於此。以俟後之高明者證之。
五形取義
一曰木形。清秀修長。高植瘦弱。得五長之氣而成。其卦爲震。其音爲角。是爲天氣上升之初侯。萬物得之而生也。以高端挺植。清秀修長。是爲本局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腰徧陷弱。輕跳背坑。是爲木局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木局得青潤色。是其本質之色。主清貴不權。名高壽永。稍有疾厄與恃才偏傲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爲削木成器。主富貴功名。重權有爲。稍有任勞與剛燥恃勇之性情也。如得黃色。是爲木土相制而相化。主中當中貴。勞碌刑剋。稍有疾厄與明敏畏難之性情也。如得黑色。是爲客凌王位。主迍邅反覆。惡疾衣祿。亦有夭苦與聰敏懈怠之性情也。如得紅色。是爲通靈發泄。主富貴挫折。險阻刑傷。亦有勞怨與智固執之性情也。故純一木局。是爲仙品之根。英屬爲仁。定貴賤也。蓋其味爲酸也。
二曰水形。圓厚而清。肥闊短重。得五圓之氣而成。其封爲坎。其音爲羽。是爲天氣下沉之極候。萬物得之而藏也。以圓肥清重。坐如釘石。是爲得水局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骨弱肉流。上重臀削。是爲水局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水局得黑潤色。是其本質之色。主大富大貴。重權大名。亦有勞心與英明遠智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爲相生相化。主富貴功名。威權萬里。稍有反覆與機智陰險之性情也。如得紅色。是爲水火既濟。主貴名流芳。志向不羣。稍有窮困與高深幽博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爲相剋而化。主貴名有權。任勞務功。亦有刑傷與勇爲徧見之性情也。如得黃色。是爲客侵主位。主小富小貴。安享多祿。稍有疾苦與柔弱苟安之性情也。故純一水局。爲佛品之根。其屬爲智。定賢愚也。蓋其味爲鹹也。
三曰金形。骨堅肉實。方正犄角。得五方之氣而成。其封爲兌。其音爲商。是爲天氣下降之初侯。萬物得之而殺也。以方正犄角。骨肉堅實。是爲金局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陷削欹斜。肉多骨少。是爲金局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金局得白潤色。是其本質之色。主威權王霸。大名事業。亦有仇怨與精明剛執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爲克化爲用。主富貴多祿。子孫紹業。稍有奔馳與敏捷拘節之性情也。如得黃色。是爲相生而化。主中等富貴。豐足衣祿。稍有成敗與持重膽小之性情也。如得黑色。是爲相生不化。主貴而挫折。富而消耗。亦有惡疾與剛復窄狹之性情也。如得紅色。是爲鍊金成器。主富貴勞碌。逼迫成功。亦有刑傷與堅決自用之性情也。如純一金局。爲帝王將相之品。其屬爲義。定壽夭也。蓋其味爲辛也。
四曰土形。敦厚而重。深濁平勻。得五濁之氣而成。其封爲坤。其音爲宮。是爲天氣半升半沉之侯。萬物得之而容納也。以敦厚而深。濁重寬平。是爲土形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蜂腰削臀。肉浮而流。是爲土形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土形得黃潤色。是爲本質之色。主大富多壽。安和康寧。稍有顧忌與厚遲疑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爲受制相犯。主中富小貴。勞碌受制。亦有反覆與循私妄貪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爲金土相化。主小貴素豐。小名專技。亦有私志與偏僻自恃之性情也。如得黑色。是爲克而不化。主刑剋疾苦。勞碌衣祿。亦有夭亡與狹小愚庸之性情也。如得紅色。是爲火爍土燥。主勞苦奔馳。刑剋牽制。亦有窮困與拘泥妄拙之性情也。如純一土局。爲大富大壽之品。其屬爲信。定貧富也。蓋其味爲甘也。
五曰火形。局露有頂。上尖下闊。得五露之氣而成。其封爲離。其音爲徵。是爲天氣上升之極侯。萬物得之而長也。以上銳下豐。尖露起峯。是爲火局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脣吹氣短。濁緊枯焦。是爲火局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得紅潤色。是爲本質之色。主公侯將相。危局發達。亦有艱難險阻興敏捷驕勇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爲火爍金毀。主富貴驚險。多成多敗。亦有孤刑與貪妄放縱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爲木火通靈。主小富小貴。勞碌牽制。亦有羈絆與猶豫見小之性情也。如得黃色。是爲相生不化。主富過於貴。飄搖刑剋。亦有殘破與慳悋浮亂之性倩也。如得黑色。是爲水火不交。主挫折失敗。冷退刑傷。亦有疾夭與拙偏邪惑之性情也。如純一火局。爲公侯將相之品。其屬爲禮。定剛柔也。蓋其味爲苦也。
五形變通說
公篤曰。相有千般。難逃生剋制化之中。法固無窮。參考吉凶禍福之義。
形格各得其氣而生。以相生相化爲吉。相爭相剋爲兇。凡定格局。先明主客兼體之義。爲第一步。故吉凶禍福皆在其中。以合格爲富貴壽考。不合格爲貧賤勞碌也。
一大一小爲不配。又陷又露爲不周。
五官以開展爲吉。五嶽以勻配爲吉。故一大一小。皆受剋制。而有缺點也。又陷者。爲不足之破敗而生。又露者。爲不合之刑剋而成。故不周全。亦相法之所忌也。蓋不足者。而見缺點之敗。有餘者。而見刑傷之勞。均非善相。而不合法也。
額高耳反。主前澤破耗。火克金也。
南嶽高露。爲火之有餘。耳反廓飛。爲金之不足。故火克其金。而前澤破耗。祖業蕭條。餘每見南嶽高廣。而反無前業。皆兩耳之輪反廓飛之不配也。蓋兩耳爲初。故前業不守。而見破耗也。
額尖頦大。主一生困窮。水克火也。
餘考南嶽尖削。爲火之不足。地閣豐大。爲水之有餘。故水克其火。而一生困窮。勞碌刑剋。餘每見地庫豐隆。而反受窮困。亦由上亭尖弱之不配。火星受克於水。故也。即天停可勝地閣之義也。
耳大目小。愚庸無知。金傷木也。
兩耳爲金星。如形質長大。爲金之有餘。兩目爲木星。內爲肝絡。如形式太小。爲木之不足。故金克其木。天姿愚拙。受制而壽。凡聰明者。耳目相配。耳有垂珠。目有清光。兩不相剋。而反相用也。
目露鼻弱。兇險迭見。木克土也。
兩目大而露。爲木之有餘。鼻小弱尖。爲土星之不足。故木克其土。應刑剋人丁。驚險失敗,兇危挫折。皆土受木之克。凡貴在眼。富在鼻。成敗之關鍵在比。如兩相剋制。雖貴亦貧窮。而有危險之傾覆。己身破家也。
鼻大口小。破梓離鄉之格。土克水也。
鼻爲土星。豐隆過大。爲土之有餘。口小脣薄。爲水星之不足。水受土克。則有六親之累。內外之患。因而破梓離鄉。而無立身之地。口爲衣祿關鍵。故也。土星雖大。孤立而無用也。
髭粗眉細。奴欺戚累之輩。下犯上也。
眉爲文采之官。在上爲主。髭爲下停之表。在下爲客。均以柔細爲合格。如眉粗濃而髭柔細。此爲上臨下之格。尚不至爲害。如眉柔細而髭粗濃。此爲客凌其主下欺其上之格。當然有害而凌虐。以相欺而累也。
故法以陽陰交垢。爲萬物生。以五行錯綜爲萬物用。
人之稟受。以陰陽交垢。而萬物發生。天有陰陽而歲功成。人有陰陽而男女生。氣有陰陽而寒暑別。地有陰陽而五穀收。凡人道物類器用。皆以五行之生剋制化。而爲用也。人之形格氣色。亦合陰陽五行也。
五行平勻。相生而爲用。五行強弱。相剋而爲害。
故人內具五行。心肝脾肺腎是也。外具五行。眉目鼻耳口是也。五行不可過。亦不可不足。如內五行不足。則有疾病發生。外五行不足。則有貧賤之害。過之則傷。而有孤獨刑剋。不及則害。而有夭亡下賤也。
睛清額寬。必是貴豪之人。神充嶽大。方爲賢傑之士。
睛清主貴。額寬亦主貴。如兼而有之。則爲貴之豪者。神充者氣厚而特智。又主壽徵。嶽大者。主有奇特行爲。流芳千古。此賢傑之品。而立非常之功也。
金木不可以相剋。水火不可以相犯。
金木不可平均而相爭。則相剋而爲害矣。水火不可平勻而相爭。亦相剋而爲害矣。故以金多木少。則爲克化成用。木多金少。則爲削木成器。水火亦然。相爭而不濟其用也。
是以金不嫌方。木不嫌瘦。水不嫌肥。火不嫌露。土不嫌濁。純一則富貴壽考。反犯則勞苦貧賤。
金以方爲用。故不嫌其方也。木不嫌瘦。以瘦爲用故也。水以圓肥爲用。故不嫌其肥也。火以露爲用。故不嫌其露也。土以濁爲用。故不嫌其濁也。五形各得其正。皆富貴壽考。反犯則勞苦貧賤。與迍邅夭亡也。
似金得金剛毅深。而威權萬里。似木得木資財足。兩流芳千年。
純金之局。而得其金氣。主大貴而有權勢。純木之局。而得其木氣。主清貴而富足。故帝王將相。皆多出金局。仙品多出本局。次亦聖賢。又次則名士名流。而有流芳事業。其富足尚其次也。
似水得水文學貴。而福澤綿綿。似土得土富財庫。而積金壘壘。
純水之局。而得水氣。主大富貴而有權勢。純土之局。而得土氣。主大富而有壽。徵故帝王多出水局。次則爲公侯之品。鉅富多出土局。次亦富甲一州一邑也。
似火得火主機智。而勢碌險阻之功名。主客相合亦富貴。而平安享受之福澤。
純火之局。由尖露而成。主公侯將相之品。故寇準之頭尖似筆。馬周之肩聳如蕉。然多出艱難險阻之時。而成功業也。如五行之主客相合。亦爲富貴壽考。而有厚福之格也。
金形得金。局逢土爲佳。土形得土局。見火尤妙。
金形主貴。如兼一線之土。則貴中有富也。土局主富。如兼一線之火。則有小貴而合其用也。此言兼體之合格。上言純一之局也。
金局火重。財散如塵。木主金傷。錢消似雪。
金之本局。如兼火體一半。或四分。皆言金局之受傷也。故財帛日見消耗矣。如木之本局。兼金一半。或四分。亦言木之受傷他。而財帛如湯潑雪之化也。
火得紅活。用顯奇榮。水逢黑潤。愈增福壽。
火局得紅活之氣。當然立奇功而封侯拜相。但從驚險處而發達也。故馬周之興唐室。在中興時代。寇準之輔宋室。在克敵時代。水局得黑潤。亦主貴壽多福。
火形兼木。必定超榮。水局逢金。於鬚髮達。
火局本尖露而成。如加以清秀。則爲木火通靈之局。亦主智敏而享盛名。又作身後之事業。比言超羣榮貴也。水局兼金。則爲有權之貴。盛衰皆爲權貴。亂世尤發武貴也。
土逢乙木。奇發流通。木遇微金。削成器用。
土局本主富而不貴。如兼一線之木。則爲克化而有用。則富中有貴名也。然多爲異路功名。而曰奇發。因其人爲利用。因其時爲利用。故也。本週兼一線之金。則削成器用。走險而發。則貴而有權也。
火得微金。有財難積而不入庫。木逢重金。雖貴必勞。而多挫折。
火本克金。如金多火少。則煉成寶劍而爲用。火多金少。則消化無餘矣。雖有財而不入庫。金本克木。如木少金多。克化爲用。木多金少。削成器用。最忌金木各半。而相爭也。
木不兼金。雖貴而無權。火不兼土。已成而忽敗。
純木爲清貴仙品。有大名而無權勢。須得微金以削成器。方爲貴而有權也。火爲上炎之象。而不持久。故得微土方持久。否則一成一敗矣。
水金合用。方大貴而無極。金土合形。雖富榮而有限。
五形以金水兩形爲大富貴。千古帝王多出金水之局。故金水合用。而成一局。則大貴矣。金主貴而土主富。如金土合用。則爲中富中貴。或常富常貴。以及教授梓榮之例。
聲音相應。純一取之。內外不合。酌量定也。
形格爲外相之表。聲音爲內相之氣。然聲音亦有金木水火土各音。如合其形。則純一而論。如內外不同。又須審查而酌量定之也。
《公篤相法》上篇卷五
希夷心相篇
心者貌之根。審心而善惡自見。行者心之表。觀行而禍福可知。
餘考心爲全身主宰。有心然後有性。有性然後有行爲。凡事先動於心。後露於形。故聖人有中形外。胸正瞭焉。胸不正睦焉之說。按行爲是心之代表。福善禍淫。乃天道之自然。福淫禍善。乃相法之形質。查其有心無心之行爲。心善心惡之原理。或天道支配人事。或人事強勝天道。當以形格限氣色。爲認定之標準也。
心性不公平。難得兒孫長育。言語多反覆。應知詭譎旋生。
人處社會交際。以公平交易爲正當。方爲昭信用而持久。如有欺詐。雖有暫時利益。亦不久必敗。或兒孫不肖與刑剋。按言語反覆。其人奸貪妄舉。險詐心毒。不可交遊同事也。
垂首低言。必是奸貪之輩。披肝露膽。決爲英傑之人。心和氣平。可上孫榮子貴。才偏性傲。定招大禍奇窮。
垂首者。沉思用心之態。低言者。邪淫不正之例。披肝言其正直。露膽言其耿介。心和言其量宏。氣平言其厚重。才偏者。私心自用。性傲者。暴戾凌人。故有取怨結仇之大禍潛伏也。
轉眼無情。兒孫累重。談時念舊。富貴期頤。仗富欺貧。焉可託妻寄子。敬老憐幼。必能裕後光前。
無情之人。六親斷絕。朋友交惡。故累及子孫。念舊之人。多結深厚善緣。故能享大福。仗富欺貧。其人無公。理故招官訟而敗家。敬老憐幼。其人多慈良。故種福田而發達。
輕口出違言。壽元短折。忘恩思小怨。科第難成。小富小貴易盈。前程有限。大富大貴不動。獲福無程。
日德關係頗大。妄語可傷人命。破人產。故有禍從口出之說。忘恩者。不可問前程也。小富貴易盈。當然不是大器。大富貴不動。當然是厚福。
欺蔽陰私。縱有榮華享不久。公平正直。雖無子息死爲神。開口說輕生。臨大節決然規避。逢人稱知己。即深交究竟平常。
上二句是言公理。下二句是言性情。餘每見能言者。於事實均相反。故常說輕生。而不能循正義。素稱知己。心有別圖。凡流露於表面者。皆非事實。或言過其實者。皆不能履行。此希夷深於社會學。始有如此精義也。
處事不辭勞怨。堪爲棟樑之材。遇故輒避嫌疑。豈是心腹之寄。乖戾難堪。因訟喪身又害子。待人厚。無端福祿更延年。迷花戀酒。閨中妻妾參商。利己損人。膝下兒孫忤逆。賤買田莊。決生敗子。尊崇師道。必產賢郎。
凡社會情形。任勞者有成。避嫌者多阻。乖戾者多官非。厚者多閒福。花酒損身惡疾。不止口舌。損人欺人。皆種惡因於子孫。亦常情也。
愚魯又尖酸。刻薄貧窮兼損壽。聰明反厚。優容福祿及誥封。患難能守。若讀書必爲柱石之臣。安樂若忘。縱低才亦是青雲之客。鄙吝勤勞。亦有大富小康之別。宜觀其量。奢侈靡麗。豈無奇人浪子之分。必視其才。
尖酸刻薄。多刑人丁而貧苦。聰明厚。皆平安多福。守道安貧。皆非尋常之人。凡人以器量。爲認人之標準。才智爲別人之關鍵。而鑑定其大富小康。奇人浪子。皆在合宜與否耳。
弗以見小爲守成。惹禍破家難免。莫認惜福爲悋慳。輕財仗義盡多。處大事不燥急。偉器晚成。能見機而擴充。高才早發。多才吝教。已無成人亦無成。見過隱規。身可託家亦可託。知足與自滿不同。一則矜而受災。一則謙而受益。大才與庸流各異。一則誕而多敗。一則實而有成。
凡事悋慳爲見小。當用合度爲惜福。持重不燥爲大器。逢時見機爲多才。一技之長而吝教。終爲消滅。規過遷善爲君子。驕智有別。才庸各異。故各之事實與利害不同也。
忮求勝會。圖名利到底遜人。惻隱心多。遇艱難中途獲救。不分德怨。料難至乎遐年。較量錙銖。豈足期乎大受。剛者圖易就。災傷豈保全無。柔者作事難成。平福亦能安受。樂處生愁。一生辛苦。怒時反笑。至老奸貪。
不分德怨。昧卻天良故夭壽。較量錙銖是小品。剛者勇於進取。然有傾覆之失敗。柔者作事猶豫。然有中止之障礙。樂時愁者勞碌。怒時笑者陰毒。
好矜己善初弗再望乎功名。樂談人非。最足傷乎性命。責人重而責己輕。弗與同共事。功歸人而過歸己。盡堪救患扶災。
矜己善主招嫉。談人非主結仇。二者有反動之害也。責人恕己。即不公平之謂。功人過己。即大器量之別。二者爲君子小人之界限也。
處家孝弟無虧。管櫻奕世。與世吉凶同受。血食千年。任意周全。其德必厚。任情激搏。其心必毒。另變臉薄福之人。能耐久宏量之士。
孝弟二字。爲品行常度。聖賢初基。與世存亡。爲劫在當時。名垂後世。德厚之人天性善。當然耐久。心毒之人天性惡。容易變臉。
愛與人爭。滋培而前程有限。事求自反。蓄積厚而屈事能伸。少年飛揚浮動。顏子之限難逃。狀年冒昧昏迷。不惑之期難過。喜怒不擇輕重。一事無成。笑罵不查是非。知交斷絕。
愛爭爲盛世之戒。亂世之趨。故科學爲競爭時代。主負氣不壽。自反爲容量有智。飛揚者三十二歲止。迷昧者四十歲止。有悞於邪行故也喜笑怒罵皆不查。其人驕妄。六親失睦。知交斷絕矣。
濟人之急。亦有時乎貧乏。天將福矣。排人之難。亦有涉乎囹圄。神必佑之。凍餓休怨根基。造惡所致。瘟亡不由數。獲罪於天。甘受人欺。有子必然大發。常思退步。一生終得安閒。得失不驚其神。非富即貴而且壽。喜怒不形於色。成功立名亦有奸。無事失措倉皇。躬卑狹隘。有難欣然安穩。膽識寬宏。
濟急排難。種善因也。造惡結凍餓之果。戕爲瘟疫之源。能讓者有厚福。思退者得安全。得失不亂常度。主貴壽。怒喜不現形色。主權奸。
處事存心。終身介吉。果仁積德。五世其昌。人事可憑。天道不爽。如何餐刀飲劍。君子剛復自用。小人行險僥倖。如何投河自隘。男子才短蹈危。女子氣盛見逼。
人乃於機。天巧於報施。故君子剛復自用。遇反動力大則危。小人行險僥倖。遇時機不合則兇。男子才短蹈危。當然有傾覆之故。女子氣盛見逼。當然有輕生之舉。
如何短折己身。出薄言。做薄事。存薄心。處處皆薄。如何兇災惡死。有陰行。多陰私。藏陰毒。種種皆陰。
薄言喪口德而招非。薄事昧天良而結怨。薄心設機阱而害人。故夭壽。陰行含邪淫。陰私悖倫理。陰毒造危機。故罹尚。皆從邪妄發生。當然無好結果也。
如何暴病而殘。縱慾奢情。如何毒瘡而危。肥甘膩凝。如何老後無嗣。性情孤僻。如何盛年喪子。心地欺瞞。
縱慾自戕。故損其壽。肥膩爽口。故災其身。老後無子。一爲孤僻之妄貪。一爲悋財之邪行。盛年喪子。亦爲悋慳欺心。不積德也。
如何多遭火盜。刻薄爲懷。如何時犯官符。強梁作膽。如何端揆首輔。常懷濟物之心。如何拜相封侯。獨挾蓋世之氣。
刻薄者。有天災以報之。火盜乃輕重也。強梁者。有橫禍。故以官符累之。濟物利人。氣挾蓋世。皆大貴之格也。
何知金馬玉堂。動容清麗。何知建節擁牙。氣慨凌霄。何知丞薄下吏。量平膽薄。何知明經教授。老近行屍。何知苗而不秀。非惟愚蠢更荒唐。何知秀而不實。蓋謂自賢兼短行。
量平而不剛決。膽薄而不勇進。故僅常貴而止。凡以教授職終者。老近行屍頗驗。愚蠢荒唐。乃偏好而惑邪。自賢每行。乃中止而驕傲。此皆希夷之精深處也。
若論婦人。先須靜默。從來淑女。不貴才能。貌有威嚴。當膺一品之封。時少修飾。能掌萬金之重。
女格古法以靜默爲主。坤道宜柔之意。女子無才便是德。今世反此。但取美麗。不問淫蕩。但取才智。不問剛亂。希夷之法。不爲用也。
多言好勝。縱然有嗣必傷身。孝弟慈良。不特助夫而旺子。貧苦中毫無怨言。兩國褒封。富貴時常惜衣糧。滿堂榮慶。
好勝之人。量狹心窄。負氣而病。何能旺子。孝慈之人。器大量寬。當然助夫與家。強身旺子。貧苦不怨。富貴不驕。皆婦德而賢。近世尚浮華。否則土俗矣。
奴婢成摹。定是寬宏待下。資財盈庫。決然勤儉持家。娨婦多因性垢。老後無歸。奚婆定是情乖。少年浪走。
寬宏不如富貴。勤儉不如陰險。此衰世與盛世不同。性垢不損人便損己。故有無歸之說。乖戾家不和而親又疎。故有浪蕩之舉。
爲甚欺人。顯然淫亂。緣何無子。暗裏傷人。
淫婦之心最毒。亂婦之心最惡。故有欺人手段。蓋持其美。而驕其才。暗裏傷人。刑夫又刑子女。
合觀前論。歷試無差。勉教後來。猶期善變。信手骨格部位。相輔而行。允矣血氣精神。由是而顯。如其善而守之。上添花。如其惡而不爲。禍轉爲福。
公篤曰。希夷者。大華山之隱士也。姓陳名搏。字圖南。爲五代末時人。其性命學繼。呂祖之道統。風鑑受麻大之真傳。當宋太祖即位時。曾宣入朝相帝。賜以官不受。故賜號希夷。復歸於華山也。按希夷之法。言心不言相。故名心相篇。宣傳聖賢之禮教。發揚善惡之因果。含有老子之禍福無門。爲人自招之義。餘考盛世天道淳厚。尚道德禮義。而繩人以善。正也。亂世天道澆薄。尚陰險詐。而迫人以貪。權也。故管子云。衣食足。而知禮義。太史公雲。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候之門。仁義存。由是觀之。生活爲立身之本。潮流爲人事之變。盛世儉樸。其耗費不多。財源日豐。人心容易規正。用希夷之法可也。其法有益於風化故也。亂世浮奢。其耗費既多。財源日竭。人心飄搖顧忌。事實險詐百出。而不本乎禮義者。環境惡劣。逼迫而使之然也。其法既不爲用。餘猶全錄者。此心相篇。可抵朱子格言。以道德立網。以禮義立法。其意在規過遷善耳。餘有二語。爲立身社會之必要。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執中可也。
柳莊訣
眉起骨。發燕尾。主刑子息。
古法雲。頭無惡骨。按眉尾起骨。爲外財庫。眉頭起骨。主貴而刑昆仲。此言刑子。頗不合法。發燕尾。主刑父母幼孤。亦不刑子。如爲刑剋二字可也。
肥人面赤。主性姤心兇。瘦人發黃。主奸貪暗殺。
肥人以肉浮肉流爲賤。面赤主邪行冷退。及好酒痔血刑剋之類。如性姤心兇。多出眉儂粗。目晴凸。其肥人面赤。主憂柔妄貪。讒諂徇私。瘦人爲木局。以清秀爲合格。發黃者。刑人丁而勞碌。多出愚而孤。其奸貪暗殺。均不合法。
有頭無項。三十前死。
此條合法。頭大項小爲不配。故不壽。凡人低頭。天柱斷折。亦主貧夭。三十爲交中界限故也。
男人睛黃。性多急燥。再露者。犯刑名。
睛黃多剛勇。盛世有倉猝之失。亂世爲臨險而發。再露而有威者。皆大貴也。露而不收者。主刑剋。與危險驚災。不善後也。
男人眼大。常招陰人口舌。
眼大者。妻頗賢淑。再浮白。性情乖戾。偏傲不常。其陰人口舌。指妯娌不睦耶。指內戚失和耶。或指遊蕩狎妓。而生口舌耶。
發深者好淫。有結喉者惡夢。男女皆同。
發深好淫不確。按淫亂。神麗而流。色豔桃花。穀道多毛之例。發深者氣厚。淫與不淫。不在此也。結喉招惡夢較驗。主勞碌亦合法。
耳珠生黑子。有水驚之災。男女捲髮。犯淫犯刑。
耳珠黑病。主聰明奇技之專長亦主水災應驗頗多。按男女捲髮。主刑人丁而愚拙。如淫亂。則兼有他部方驗。
項後髮腳高肉如堆。眼深須黃。俱犯人命。
項後高肉。主壽而剛。眼深主刑妻妾子女。須黃主刑剋駁雜。此言人命。頗不合法。犯人命者。神驚岔而浮四白。聲破而赤縷也。
目不轉睛。上下左右視者。俱主做。
目不轉睛主偷盜。上視主驕傲。下視主險詐。左右視主邪淫奸貪。此言均主做。亦不合法。分而言之可也。
眉重耳低。多是偏生庶出。婦人仰面。多有姦淫。
庶出多應發低岔。鬢曲突。耳低爲附帶之品。眉重爲憂愁之例。不能完全認爲庶出。婦人仰面。多慕虛榮。及驕傲。加以神浮。三陰青黑。方淫而奸。
身大手小不聚財。身小手大多下愚。
凡形格以勻配爲吉。此言不配也。身大手小主儒弱而怠惰。身小手大。主勞碌而愚拙。此言其大體如是也。
沙皮多起家。蛇皮多敗家。
沙皮爲沙點雞皺皮。寒暑皆然。主白手興家。蛇皮細膩冷滑。主刑剋冷退。女格最忌而賤也。
面大婦人多不孝。睛圓女子定妨姑。
面大婦人。有厚福居多。其肉浮主冷退。肉緊主夭亡。不孝則神急口吹方應。睛圓主氣疾夭壽。如發低鬢突。則刑父母尤早。
腳肚小。背坑陷。一生無祿。目紅語結。好色無穹。
腳肚。即股肱無包。主困苦。背脊坑陷。主虛花無壽。二者合有。主孤苦夭亡。目紅者。赤縷耶。赤光耶。語結者。心不定。二者合有。主駕疑妄舉。好色之說或指北方人而言耶。
眼大小。須偏斜。俱主懼內。夢話之人。需多妄語。
眼大小。主有不同母之弟兄。須偏斜。主子女之分。或指北方人懼內耶。或明時天道多驗此耶。夢話多妄語有之。餘考多憂慮。及勞碌也。
女人汗多主勞苦。無汗無子。汗香主子貴。汗濁主子賤。
女人以血爲主。汗爲血之餘也。汗多主夫弱。而刑剋。汗香子貴。汗濁子賤。無汗無子。此條爲柳莊最驗。深得古法也。
小兒咬齒。妨母。開口睡者。難養。男女關中不起。主邪惡夢。魔迷惑。
小兒咬齒。主疳疾。飲食停聚。開口睡者。先天氣泄也。關者。手上關骨也。關骨不起 。主性愚。其邪惡之夢亦宜。
自言自語。鬼迷壽夭。奸門十字紋。夫妻不睦。
自言自語。主神經激刺。冷退敗家。惡疾而亡。非鬼迷也。柳莊以北方多狐邪而言之耶。奸門十字紋。主生離。豈止不睦而已。
女顴高大。能理家財。目中有痣。男主聰明。女主淫亂。
女子顴高大。其人多才智。而代夫權。然主刑夫。或夫弱。目中有痣。主聰明而貴。痼疾而仇。男女皆然。女主刑剋。不主淫亂也。
耳薄鼻樑低。嘴 胸堂凸。奴婢之格。
此皆下賤之格。耳薄者。父母無靠。鼻樑低者。夫星困苦。口 者。六親失和。胸堂凸者。性毒命否。故均微賤也。
少者神散即死。老者項幹即死。女人脣白即病。脣青即死。小兒眼黑。十無一大。男子頭低。百無一成。婦人脣白。十無一子。
此數句爲柳莊精神。用之頗驗。按小兒神黑。餘疑爲神浮之誤。女子以血爲主。故脣紅者。血旺而有子。脣白脣青。皆主疾厄不壽。何子之有。
眉生毫主壽。
餘考眉毫爲憂愁而生。雖壽亦勞非壽而有福也。故餘分朝上主刑剋。朝下主憂愁。
耳白脣紅主子貴。老來好色主壽。
耳白脣紅。主貴名而多祿。子貴又其餘事也。老來好色。主大壽。亦多子女。餘見七十餘之。老人尚有生育子女者。蓋因稟受之氣厚故也。
老人落須主刑子。老人不落髮主勞碌。女格老不落髮。主淫而孤。
此皆一偏之見。或北方情形不同。餘考老人落須。主隱憂不遂。老不落髮。主勞碌刑剋。女不落髮。主壽。此言淫孤均不驗。或有他格相併也。
承漿無髯又坑陷。主水驚。
此條合法。承漿爲水行之專部。故驗水災。如氣色黑慘。主水災之時。如紅黑青各色混合。主血光瘡毒。或酒病之厄。
女人口脣。下包上主口舌。上包下主心惡毒。
口脣爲相法之小部。關係衣祿。下包上者刑母。上包下者刑父。脣不固齒者。多口舌。包者有餘與不足。主悋而見小也。
男子發粗犯刑。女子發粗刑夫克子。
男子發粗。主勞碌厚。及愚拙。女人發粗。主刑傷憂愁。前業見耗。又有半數流落下賤也。
色如粉如雲莫言好。恐招重刑。六指妨父而下賤。
氣色以明潤天紫爲吉。粉者浮光也。雲者散漫也。粉光浮出。主刑人丁。及疾厄。故漫不聚。主虛浮多累。及冷退。六指妨父頗驗。其下賤當另有他部不好。力應驗也。
身白麪黃不久困。身黃面白不久榮。陰囊無皺無紋主絕嗣。
身白麪黃者。外濁內清也。身黃面白者。外清內濁也。故有不久困。不久榮之說。下陰無皺者不壽。無紋者無子。皆驗。
女人無指甲主愚。臍薄不好。臍生毛主淫賤。
女人無指甲之說。系不長耶。或易斷耶。臍以兩角上仰者。主子貴。薄之關係較輕。臍生毛主急燥。及惡疾亦爲淫而不賤也。
周心有赤脈者。男主富。女主貴。
心部外爲亶中之地。赤脈直生乎。橫生乎。或圓繞乎。男主富不驗。或主美術之奇技。女主貴不驗。或主多子女也。
人長手短。百無一成。魚尾上天倉。白手成立。
人長爲木形。多主聰明。手短爲不配。當然有不足之勞碌。魚尾上天倉。主妻強而持家。或髮妻財。有好內助。故也。
女人牙齒朝外妨父母。朝內刑子女。
門牙上楞生者妨父。下楞生者刑母。朝外或爲楞生乎。牙齒錯亂。不齊不勻。主刑子女。及勞心。朝內或爲錯亂乎。
女人面黑身白主貴。面班身青主賤。
面黑身白。即上之外濁內清乎。此爲含蘊而藏。故主貴而多祿。面班主冷退。身青主勞碌。此古法之爲用也。
女格瘦而脣紅主多子。瘦而脣白主不壽。
口脣爲丹田之外表。故血足之人。脣必紅如塗朱。其子女最多而貴。脣白血不足。故多疾厄。而壽亦弱。子女亦少。此爲女格之忌也。
黃面婦人多好色。脣青脣白決無兒。
黃面好色之說不確。餘考好色。爲桃花之面。秋水之目。斜視不正。三陰青黑。發粗而濃。聲破而斷之例。黃面者。主心地偏窄。認識不定。又主勞心見小。脣青白詳上。
瘦人血白必心狠。肥人血白必心慈。
此二者皆無稽之談也。血本紅色。那有白色來。勿論肥瘦。均以血紅而充足。爲健全之體質。餘考血字。恐爲面字之悞。瘦人面白。主智勇而務名。肥人面白。主才短而庸和 。
少年黑斑主死。老人斑高黑主壽。斑黃平者主貧。小兒腰闊主壽。
少年生斑主冷退。亦主夭亡。老人生斑主壽。斑黑而高者爲吉。斑黃而平者勞碌。亦有刑剋人丁也。小兒腰闊。言其氣厚也。
生肉須從腰部起方吉。其它皆非吉。四肢幹。一年死。四肢潤。二年富。
凡人發體。當然要先從腰部起方吉。如先發面部。則刑人丁。及不壽之例。手足乾枯主死。手足潤澤亦平常。主富之說不確。
老人發黑生齒。主大壽。爲大孤獨格。臥蠶發紫色。主生貴子。
老人發黑。主勞碌。生齒主添壽。但刑妻妾。克子女。餘考臥蠶黃而青潤。主生子。紫而紅潤。主生女。或北力水土不同耶。或永樂時氣候不同乎。
奸門雜色。主收娼妓爲妻妾。眉尾黑白交加。主以花酒亡身。
奸門青黃黑赤之雜花氣色。主淫亂而狎妓。眉尾黑白交加。主官訟是非。交際受累。此言花酒己身。或因花酒而生官訟乎。又有主妻妾淫奔。而漏家財。因之而生害也。
老來多睡主死。少年多睡主愚。眼忽下視主死災。
老人多睡。其氣已衰故也。少年多睡。其人無思慮故也。一主死而一主愚。皆爲合法。眼忽下視主死。指有病之人耶。或爲下脫之誤也。
聲忽急燥主疾。聲忽斷主死。
聲音忽燥。主驚疑不安。氣質已動故也。尚不爲疾厄。聲音忽斷。主腎氣不足。此爲疾厄之先兆。尚不爲死災也。當以眼神脫方死。
氣色好。脣白亦不好。男女頂發落。主老來窮苦。
餘考氣色好者自然好。脣白主病。乃血不足也。頂發落主老來勞心。及子女不力之例。主窮苦勞心佔半數。子女不力佔半數。
魚尾有梅花影者。主妻妾敗家。
魚尾有梅花影。主花柳疾病。及血光瘡疥之例。此雲妻妾敗家。或爲收妓女爲妾。以致家庭失和睦。而怪異發生乎。或爲妻妾外遇。破人惑誘。而捲逃一切乎。
公篤曰。柳莊姓袁。爲明初時人。永樂鎮北平時。姚廣孝輔永樂。以帝位。借柳莊以望其心志。此柳莊之遇合。爲千載一時之良機也。按柳任爲北方人。遊歷不遠。經驗不當。純系小家。多據鎖碎小部之談。而爲正義之法頗少。易地不驗。拘執不變。不可爲定法明矣。加以私心自用。妄改前人部位。顛倒限。相法之誤。實始於此。今選此篇。尚爲其特長者。而其不合法不應驗之處尤多。故餘另加補註。使閱吾書者。明瞭正宗。而容易進步耳。業風鑑者。更宜分別其正義。勿爲異端所俟也。餘以良心評論。全力經驗。故從其實也。非敢故意菲薄前人。指出其奸僞爲快者可比。請詳查其六害五露之說。自然瞭解焉。
《公篤相法》上篇卷五(續)
骨相圖說
公篤曰。骨相之學。始於東周之鬼谷氏所創。而分別其貴賤壽夭勞逸六項。餘據經雲。內載有頭無惡骨。方可包括其大概。然有如天山之雄突。如秦嶺之嵯峨。如嶂如巒。如嶽如峌。種種奇形異狀。幾至而不能命名也。按骨主氣。內應於腎絡。爲陽爲君。故以堅奇聳突。有威有勢者爲貴。肉主血。內應於脾絡。爲陰爲臣。以細膩暖潤。以勻以厚者爲富。而骨肉之相。莫奇於頭面之部何哉。蓋頭爲諸陽之首。百脈之所會。面爲五臟之表。精靈之所聚。其骨相者。如山之蘊美玉。如淵之藏明珠。亦天地之靈氣所生。以別其上中下需之品級而定。皆在大小長短高低之間耳。茲將各骨繪圖註明。以便閱者。一識即能分別其爲貴骨富骨壽骨之類也。
骨相第一式:
按第一圖式。名爲朝天伏犀骨。上至百會之頂。下至中正之部。兩側外圍城。直上入鬢曲。下達眉尾之福堂。即成一顆印之方形。又名方伏犀骨是也。主大富大貴。大名大壽。而盛世之帝王格。次則割據之霸業。而潛號之例。此專制時代之論。如民治國家。不爲一國之元首。次亦各部長。及屏藩主席也。主特別英明神武。大勇機智。動靜於全國有安危。喜怒於人民有禍福。故博物志有云。金龍頭上有物。如博山之形。其精靈之結晶。完全凝結於此。有此靈物。方能噓氣成雲。扶搖直上。飛昇於九天也。此爲特貴之品。故列爲第一 。
骨相第二式:
按第二圖式。名爲巨鰲伏犀骨。上至天中之部。而至髮際之間。下至華蓋之部。平橫一長幅。而過額角之邊城。即成橢圓形式。又名橢圓伏犀骨是也。主上中貴。故有巨鰲人腦。當作尚書之說。即指其骨質之大而長者。古法多指爲文貴之樞紐。餘考刻下。多操兵柄之武貴。或爲文人而兼武職。或爲投機而操兵柄。又宜以各部之兼體而論據橢圓伏犀骨。如眉平神有威煞。則終身武權。大爲屏藩柱石之臣。次亦師旅邊鎮之將。如眉曲而神和。靜則終身文貴。大爲宰輔樞紐之官。次亦剌史廳道之職。以及遙領兵備武權之例。其人有大志。其性剛決而堅忍。陰而乘時。喜怒不常。憂樂不時。餘考盛世專制時代。多爲公侯將相之局。小亦刺史州郡之守。亂世民治時。多爲割據稱雄之品。次亦廳道師旅之貴。不過盛時久。亂世暫耳。
骨相第三式:
按第三圖式。名爲武庫伏犀骨。在南嶽之間。上過髮際。下至印堂。左右以額角爲止。圓突高拱。而成一圓形。即圓伏犀骨是。其大者爲上貴。如圓伏犀骨小者。亦爲州伯邑候之例。但以其骨之勢如何。高低大小如何。以定其事業成功之大小久暫也。按圓伏犀骨。雄突而有勢。亦主上貴之權祿。勿論盛衰時代。皆爲國家屏藩大臣。最低下者。亦爲州郡太守。然得政治之盛名。流芳身後也。如圓伏犀骨。小突而無勢。大爲廳道中貴。次爲州伯邑侯。如超過上列之名。則爲偏副之佐使。否則短期即經挫折。而見險阻。及不得美好名譽也。其人天性中有機智。厚中有巧詐。有迫於事實之奸險行爲。其心則慈良而貪也。有武權者。剛決勇爲。貪妄走險也。
骨相第四式:
按第四圖式。爲連璧三寸枕骨式。在後腦海之間。上過耳廓。下齊耳珠。寬過耳後之兩側髮際止。以兩寸餘。或三寸長。皆名三寸枕骨也。餘以事實經驗。多數應證。凡腦後之骨。有三根高突者。直上而發富。有貴裔而立異鄉之田宅。橫生而達貴不受祖業。而宏恢自創之門第。故三寸骨。而加連璧二字。即別直與橫之義。此骨主大名而壽。貴名倍於權也。亦有名士立言者。亦有遺蹟流芳者。或出於布衣。亦傲王侯。其人天姿靈敏。學識淵博。長於好古。而考歷史興亡。達於通今。而考潮流變化。下筆文粲風流。接談暢和衆意。外和而內剛。守禮而持義。有遠見之長。無妄貪之鄙。故有絕頂聰明而爲用。勞碌周折以成功。半生多處嫌疑地位。有才華浮露。而招嫉也。半爲有桓清白自守。有離奇思想。而偏見也。晚年主有神經減智之例。亦爲主壽也。
骨相第五式:
按第五圖式。名爲日月龍虎。骨在天庭左右。下以眉頭上半指起。上至髮際之百會動脈止。顯然爲兩根玉柱。亦爲日月角骨。此骨長大。則爲創業之帝王格。唐太宗即此骨也。故虺髯公。稱爲龍鳳之姿。天日之表。此中原之主。吾福不能勝之。乃別圖而帝扶余也。次亦爲割據之霸業。而僭號也。如五代劉智遠。亦此骨也。主天姿英明。器量宏大。剛毅有勇。機巧多管。殘忍有毒。陰險多疑。識人則毫髮不爽。預料則神鬼不測。容忍則以恩待仇。狹小則舍義滅親。立奇功。成大業。比爲特貴之格也。
骨相第六式:
按第六圖式。名爲五花驄枕骨。在後腦海之正部。其當中一骨形式略小。似爲雞子枕骨之形。其下左右二骨形式較小而平耳輪上。接近壽骨之下。其上左右二骨。比下之三骨略大。而高過耳廓上。如稱於形。文則爲尚書侍郎。武則爲封侯龔爵。如形弱。則爲中貴之例。盛世爲文貴。多應學士翰林。亂世爲武貴。多應師旅邊鎮之人。有神勇。臨危不懼。天性則爲豪爽忠貞。入孝出弟。有時窮理盡性。而好奇談。有時視惡如仇。而生禍患。堅忍耐勞。可爲掃灑之役。同甘共苦。可爲生死之交。大事精細。而有先預之地步。小事疏忽而有輕視之矜驕。決定則始終如一矣。
骨相第七式:
按第七圖式。名爲輔角插天骨。在額角之邊城部。其骨下由眉尾之三棱骨起。由福堂。過邊城。上山林。入鬢曲之上。又名山林骨是也。又有上插入大腦海之百會穴止。此爲清貴仙品。唐之呂純陽祖師。即此格也。此骨長聳爲上等。次則入發曲爲中等。又次則近發爲常品。上等輔角骨。爲神仙。次聖賢。中等輔角骨。爲外藩之督撫。一省執政之文武要職。下等輔角骨。爲邊將鎮守之例。其人天性勤慎任勞。精明而專。外勇敢而內忠。先預而後進行。見嫌不避。臨危如常。親者可惑其心志。因情義之包圍。智者可爲其慫恿。因權利之負責。持其正義。而不計成敗。守其範圍。而不計安危。不移不屈也。
骨相第八式:
按第八圖式。名爲雙龍金鎖骨。在後腦海之正部。下從髮際之風府。起一巨骨。至平耳欄則分爲二直骨。上插入大腦海之巔而止。亦名曰雙龍將軍骨是也。按此骨出身多微賤。父母無力栽培。早年刑剋。親戚無力輔助。初年無依。破梓而飄零流落。故應絕處逢生。因禍而福。多異路功名經勞碌奔馳。驚險破敗。逼迫發達。亂世爲上中之貴。武權有超出師旅之上。而如將軍頭銜。其人天性靈敏而貪。樸任勞有膽。略出奇而奇遇。事實見逼而逼發。名利心重。有強求之勇進。成敗不一。有駁雜之驚恐。惟子女少而不力。田宅多而勞怨。初年苦而刑剋。中年貴而大振。主大壽而精力頗強。主大富而田連阡陌。
骨相第九式:
按第九圖式。名爲金鎖華蓋骨。在天庭中正之離印堂上六分。平橫一長幅。左右抵兩邊城爲止。華蓋者。君主之寶蓋也。內屬心包絡之正系。即護衛之臣也。而爲中貴實權。按華蓋骨平過。比橢圓伏犀骨小而長。不似橢圓形式。大而長者。亦爲上貴。而成將相之事業。次則師旅廳道之貴權。又次則州邑之文貴。團營之武職。查是骨前澤不豐。半出於貴裔。亦有流落他鄉。縱橫數千裏。其人天性剛燥持勇。合流而軟化。逢善化善。遇惡化惡。有時芥千金如敝履。有時較錙銖而爭執。臨險而發。奮不顧身。亦有陰狡詐。明敏而投時機。交際遠。貪妄而結團體。每多挺險輕舉。含有毒質之私心也。
骨相第十式:
按第十圖式。名爲兩弦明月骨。變上爲仰月。即月之上弦也。變下爲覆月。即月之下弦也。在後腦海之間。平齊耳廓橫過。查上弦仰月骨。主福壽而和平。清名而厚。多文貴兩閒祿。多子女而紹業。下弦覆月骨。主貴壽而險詐。勞碌而反覆。多武職而奔馳。刑子女而遺累。如上下弦均全。則成兩弦明月骨之形式。則主多勞碌而成功。享大壽而厚祿。中貴以上之權位。身後流傳之盛名。多妻妾而爲嫡庶之子女。其人天性有過人之遠見。過目之不忘相。明達見機。敏而好學。雖然任性負氣。而能耐勞負責。有時過餘穩見。猶豫不決。志大膽小。量大心多。故有爲不收全功。憂思而成疾厄。
骨相第十一式:
按第十一圖式。名爲扶桑骨。又名金城骨。在印堂之部。其骨以方楞爲上等。圓拱爲中等。微露爲下等。由兩眉尾之福堂骨起。平橫印骨堂。而成一字形。又名曰將軍骨是也。主上貴相而有特權。亂世尤倍發達也。大而長楞者。則爲數省經營之屏藩大臣。兼轄文武。帶甲數十萬。次亦爲一省督撫操兵柄。小而稍短楞者。亦爲師旅武權也。多因逼迫而冒險進取。又經危險之災。牢獄之咎。然後乘時而發達。走險而成功。多英年早發。流落他鄉。而刑父也。其人天性聰敏靈慧。量狹心毒。舉止有特別情形也。剛燥勇爲。任勞有桓。長於恃才務功。短於巧言和色。任性負氣。私德不足而好淫。成敗不一而殘酷。以言招嫉。器量不容故也。以事結怨。貪功不讓故也。高興則豪爽。違意則妄爲。好殺而陰毒。慳悋而野心。不善後者居多。
骨相第十二式:
按第十二圖式。名爲福堂骨。西人謂之蓄財骨。即外財庫是也。在眉尾之三角陵部。上骨接近驛馬。亦可名曰下驛馬骨下接近魚尾。平橫眉尾。其骨高大者。主特富。不可限量。如開闢永遠利源。特利過國經商。皆有此骨也。次亦爲大富。而可測量。如過省經營之厚利。而進萬里之財源者。皆有此骨也。又其次爲中富。而進千里之財源。又主有壽。則分高低也。高者主大壽。有至期頤。次者亦壽。有至耋耄。如低小者。亦主六十左右也。其人天性厚而慈和。遠而見小。慳悋而奸貪。多思而命中。有時以義爲利。闢利源。收奇功。有時見利忘義。取漁利。多爭端。得一務二。及勞心也。
骨相第十三式:
按第十三圖式。名爲連環背枕骨。在後腦海之正部。上骨略長大而仰。下骨略短小而覆。兩皆長形而相背。多應偏副之貴。名而不權居多數。按連環背枕骨。多主前人。有餘蔭之業。而出殷實之家。及有弟兄叔伯之貴。而有連帶關係。以助其進階。一爲瓜葛親戚之貴。而有互相利用。以成其名位也。其人天性。小有才智而驕傲。常有貪念而妄舉。負氣而好勝式。顧己而肥私。小有淫亂之邪行。亦有偏愛之嗜好。略兩可。而有遲疑之持重。慫恿不定。而有倉猝之爲用。言大而夸。志大而亂。主中等富。而貴次之。多享便宜之福也。
骨相第十四式:
按第十四圖式。名爲川字骨。在後腦海之第正部。上至百會之巔。下齊風府之際當中之骨較長。兩側之骨較短。其骨主富而壽。橫三字骨方貴也。餘考川字骨。前業充裕。祖上宦遊式成業。此爲享受餘蔭。又有承桃兼受田宅。加以達外經營。乘時擴充。開闢利源。流通貨物。而至中上之富。常與貴人交往。其人刑剋早子。先女宮成立。而多妻妾也。子遲又從庶出。好淫又多官訟。又有戚友之累。天性聰明有機智。多預算。善廣交遊。同流則軟化爲羣。亦善言論。交際則通達各界。安危執其大體。得失常多權變。有時能容惡。以感化其心志。有時不忍辱。以傳揚其是非。惟多貪念而穩見。好爭而機深也。
骨相第十五式:
按第十五圖式。名爲翠環列星骨。在後腦海之兩側。左右二骨如雞卵形。微橢圓之勢。當中隔開。高耳廓兩分。主小貴而有壽徵。器量微小。而又僕。然有弟兄叔伯之相欺。妻妾子女之不力。以致內顧隱憂。而多挪雜之煩惱。惟衣祿豐足。中猶其發達。初年多勞碌。晚年多顧忌。其人天性耿介心平。界於善惡兩途之間。既不能放縱而遠大之。又不能容忍其細故之怨。雖雲和平忠厚。每因小而失大。守婦人之仁。以招災患也。外立小善以沽名。內貪小利以藏狡。好勝而狹。不容加以不宜。輕重不當。循私加以自用。無事多事。自取其累也。
骨相第十六式:
按第十六圖式。名曰玉堂雲壘骨。平耳廓而橫過。下從奸門之後起。至耳後之壽骨止。長不過兩寸。故名雲壘也。主爲常貴之典史佐貳。主富亦爲素豐小康。惟妻妾賢淑。壽徵稍弱。有時名重權輕。迂酸不達。故多駁雜不純。有品行而負氣。六親少力。無經驗而固執。知交有益。外多貴人輔助。措施不宜。內爲獨善拘節。子女有善教而沽名。家政多清廉而立表。天性明敏厚。謹慎持重。守信如一。認定不改。剛正而有善根。持久而如常態。窮理盡性以修身。寬厚守禮而濟物。盛世事吉。亂世受制也。
骨相第十七式:
按第十七圖式。名爲四方金印骨。在後腦海之中心。其骨方形。故名金印。以大突而有勢者。爲大富貴。則爲國家柱石人材。盛世主卿相。而有善政也。亂世主將帥。而拓疆土也。小而較平者爲中等富貴。文廳道。武師旅。最次者。亦因人而貴。借力而發。一爲結合團體之進取。一爲仰仗貴戚之輔助。然亦趨時勢之潮流。合衆心之理想。其天性聰明不勤。遠見不慎。務名貪功。拘義疏。遺誤於親情。明知不拒。受累於偏好。負氣自矜。亦有鬱結之痼疾。喜山水而流連。好奇談而妄語。愛酒色而娛樂。貴而好名之格也。
骨相第十八式:
按第十八圖式。名爲銳角長壽骨。在福堂骨之後。橫耳廓之上。繞入耳後高骨止。橫斜而下插。其骨微長而如銳角形。又入壽骨之連帶勢。故名銳角長壽骨。主大壽而足衣祿。於名則爲鄉里之榮名。於富則爲素豐之小富。大多數爲自立之業。以商以藝而發達。故三十左右。方立基礎而娶妻。四十左右。方進田宅而旺子。天性厚朴實。謹慎穩見。無大德亦無大惡。有小怨而有小累。公平正直。常抱天理良心。力維節衣惜食。近慮遠憂。任勞到老不閒。認員守己不妄。人謂愚拙。而財日豐。子孫不多。而累亦少。
骨相第十九式:
按第十九圖式。名爲崑崙奇峯骨。在後腦海之正部。其骨上尖下闊微長而雄突有勢。多主武貴。而擁兵柄。大而屏藩重臣。小而邊鎮守將。持勇好鬥。不惜犧牲生命。立威好殺。偏能制勝出奇。外結黨羽。而有大志。內結腹心。而有妄想。天性英明有智。凡事多機警。每能預料。剛燥自用。負氣好勝。心毒而有恆。陰險而有智。輕財而務名。驕傲而誇功。有時狐疑。決斷於倉皇之間。有時豪慨。片言有九鼎之重。殘忍之心。惻隱之心。兼而有之。情慾之惡。施濟之善。兩皆有也。
骨相第二十式:
按第二十圖式。名爲泰山枕骨。在後腦海之正部。其形分二種。此爲順泰山枕骨。主聰明而富貴。博學而大壽。一爲倒山字枕骨。亦主富貴聰敏。而有驚災勞碌及壽。均主有根基。前業不多。本身發達。則名成富豐矣。其子女俱貴。而紹箕裘之業。天性明敏慈良。厚忠信。穩見有恆。知足不妄。執定見解。而不變通。持重拘節。而不陰險。獨識人不足。而有恩恩怨怨之糾紛。措施不宜。而有親親疎疎之遺累。能容小惡。能喫小虧。故爲平安持久之格也。
骨相第廿一式:
按第二十一圖式。名爲三星福壽骨。在後腦海王部。上一骨圓而大。高過耳廓。下二骨圓而小。平過耳輪。此名三星也。如上一骨方形。下二骨圓式。則爲承露秉玉骨。按三星骨。貴倍於富。承露骨富倍於貴。此其區分也。三星骨有勞碌風塵之經過。子女略少。承露骨爲取守之享受。子女倍多。天性聰明多思。謹慎拘節。每事知足問心。處事守義念舊。厚無毒。交際有信。進退不出其範圍。持重不亂其規矩。得失如常態。見解尤高深。故安全也。
骨相第廿二式:
按第廿二圖式。名爲明珠碧玉骨。在後腦海正部。上一骨圓突如珠。下一骨長橫如玉。主富貴而有盛名。半爲甘棠遺愛。半爲文章流傳。剛正過餘。言詞表於形色。故有招嫉結怨。履波濤而過。不安於小人。故有謪貶挫折。見驚災而彰。主刑妻克子而有壽。子女多從庶出也。其天性剛直威嚴。不避嫌疑。不懼危險。不妄舉動。不惑名利。正大有遠志。持義不苟且。不容惡。不忍辱。以致黨爭日烈。讒害日深。利害關念不釋。安危計劃常在。終有遺誤。而名成焉。
骨相第廿三式:
按第廿三圖式。名爲一炁懸針骨。在後腦海正部。下從大椎之骨節起。上至百會止。如天柱聳幹。主武貴居多。權威極重。此爲國家柱石。舉足有安危關係。事業心重。常慕古之偉人行動。以自勵也。惟出身寒微。又刑人丁。故三妻四妾。子女均弱不立。又在四十後。有婢妾所生之子一二也。其天性英明有斷。大志不羣。剛毅有智。機勇好殺。亦能忍上加忍。毒上加毒。專於學識事業。不計其它關係。持其大節。神而明之。守其大義。誤而不悔。內多鬱結籌劃。外常安閒表示。鎮靜有餘。而持重也。
骨相第廿四式:
按第廿四圖式。名爲金鎖十字骨。在後腦海正部。橫骨較短。直骨較長。而成十字架。主製造專家。或技藝專長。初年奔牠勞碌。中年遇合發達。而爲貴人賞識。衣祿豐足。妻淑子賢。稍有挫折遺累。半爲識人不足。因權利而糾紛。半爲族戚牽制。因情義而包圍。天性厚中有刻苦。慈良而又量狹。思想細密。專精其志。而美其用。有時偏傲任性。負氣妄行。與大多數心理相反。此其結怨招尤之處也。
骨相第廿五式:
按第廿五圖式。名爲靈神奇智骨。在耳輪之下。接近腮頤。似三角形。而至耳後之髮際。主聰明奇巧。而有慧根。豐衣足食。而多博覽。多才藝而好辯。通今而博古。才華浮露於外。有大志而輕舉。多嗜好而縱慾。故中年多疾厄。半爲腎虧之痼疾。半爲負氣之痞瞞。又於血液痔漏。胃氣哽噎。是其常度病。其骨大者。爲公使之外交家。小者爲政客之遊說輩。天姿聰敏。而有急智之轉機。見景生情。而有
迎合人之心理。器量狹小。是爲輔佐之貴名。遇折勞心。是爲壽徵之弱點。好道而眩奇。美術而驕傲。虛榮心重。而多風塵也。
骨相第廿六式:
按第廿六圖式。名爲中峯天柱骨。在南嶽之間。下從印堂起。上至百會止。又名玉柱骨。大而聳幹有勢者。爲帝王霸業。及僭號之格也。次則爲公侯將相。而爲國家柱石之臣。又次則上貴一省之首長。有雄才大略。威嚴持重。功在當時。名垂身後。有先文後武。拓土開疆。志向之大。有慕聖賢之爲。名望之重。有如泰山之勢。天性英明嚴恪。膽識過人。豪慨縱談。而愛詩酒。窮通不亂。而如常態。鎮靜持重。而有驚人之舉動。功罪兩評而有凌雲之氣魄。守其義而不妄。務其名而任勞。自負爲英才。非自欺也。人稱爲俊傑。本合格也。
骨相第廿七式:
按第廿七圖式。名爲左右撒插骨。在後腦之兩側。斜入後頸之髮際。其右撒插骨。主小富貴而多成敗。每有晝蛇添足。弄巧反拙。左撒插骨。主常貴不富。有壽無毒。每有勞碌奔牠。飄零不宜。左右俱有。則主聰敏而好辯。長於言詞之浮華外表。見小而妄貪。短於行爲之自欺政策。故有破梓離鄉。忽成忽敗。子女雖少。而有能爲四十以前均爲虛花。四十以後較爲亨吉。子女發達故也。遠而不周到。貪利而不善後。因小誤大故也。
骨相第廿八式:
按第十八圖式。名爲一陽骨。在後腦正部相。平耳欄橫過。細小而長者。名一陽骨。主創立宏恢。得內外輔助。以進名而致富。寬大而短者。名腰鼓骨。主勞碌奔馳。內顧多憂而掣肘。得疎遠之助。成小貴素豐之業也。天性爲中等智識。貪利而務名。任勞而受怨。每事回頭思想。逢智而率真。逢愚而利用。事無大小。積極進行而求其成。不分德怨。謹慎考慮而守其矩。勞碌反覆。而不灰心。小富小貴。而不驕傲。是其一長。
骨相第廿九式:
按第廿九圖式。名爲青雲上字骨。在後腦海正部。形如上字。有缺左缺右之分。缺左主刑母刑弟兄。又刑女也缺。右主刑父刑妻妾。又刑子也。此爲技藝專家。心靈手巧。而有物品器具之發明。古人爲異鄉風塵。刻下爲歐美遊歷。專門人才。能製造也。天性聰明。負氣任性。智識頗高。記億尤強。有恆心之任勞。立遠志之勇進。妻宮外配而復離異。子星遲成而復弱少。半爲不修身之戕。半爲有偏見之挫折。成功雖多。結怨不少。因愛而生害。落情魔之圈套。臨險而發達。受尚武之鼓勵。膽大心細。志堅術奧也。
骨相第三十式:
按第三十圖式。名爲碧玉品字骨。在後腦海正部。上一下二。爲順品字骨較逸。上二下一。爲反品字骨較勞。均主文名之貴。師位之尊。文化專家。教育人才。長於學問而博古溫故。短於理財而社會不深。但紹前業之餘。而有祖德。種靈慧之根。而復發憤。自俸頗儉潔。可爲人表。持家尤清白。可立井法。天性明敏慎細。拘節守禮。刻苦自己。待人亦然。呆滯教人。對友尤甚。利義分兩途。有時混合以求之。名權有專責。有時越軌以貪之。多小善而無大惡也。
骨相第卅一式:
按第卅一圖式。名爲刑剋奴僕骨。即淚堂斜插山根之間。其骨尖小而銳角。三楞而拱長也。略與眼眶骨相混。又名虛花骨。主操下流技藝。而發達也。多記問學之假聰明。又能穎悟而揣其情也。又主優伶界及男是女身。或女爲歌妓也。能邀貴人賞識。而進田宅。惟刑剋子女。或有一女。及遲子一也。天性明敏虛浮。器小好勝。陰毒而窄狹。自誇而嫉垢。有時以小恩小惠。而沽慈善之名也。
骨相第卅二式:
按第卅二圖式。名爲垂針骨。在後腦海正部。直骨從髮際之風府上插。橫骨平耳廓後過去。形以丁字。其骨多享前人遺產。留有數代之業。積有善功。本身無德怨。知足止。不妄動。守範圍。妻宮賢淑。而能持家。子女善教。而無遺累。家少內顧之憂。戚無外患之擾。天性樸率真。忠厚穩見。不妄一語而守信。不亂一舉而持重。寬和能喫小虧。退讓能受小辱。以平安爲清福。以衣祿爲天賜。有時濟危扶困。有一念之善。因戚友而感化也。
骨相第卅三式:
按第卅三圖式。名爲羅漢骨。又名壽星骨。在耳欄之後。圓式居多。橢圓式居少。二形均主大壽。稟受先天元氣既厚。修養後天形質尤佳。故耋耄期頤不等。但刑妻妾。克子女。雖多不立。或不力而無靠也。一爲有女無子。一爲有孫無子。亦有螟蛉承繼而孤獨也。天性忠實愚。見小刻薄。量狹而貪。拘泥而動。不論親疏。自利而徇私。不問子女。節儉而慳悋。盛世之忠厚。豐衣足食。亂世之喫虧。暗害遺累。
骨相第卅四式:
按第卅四圖式。名爲伏吟反吟骨。在年壽之間。直露分節。三曲兩曲。皆名伏吟骨主破梓離鄉。前業雖有而不爲用。或失敗之餘而不足。故向外進。幾經成敗。終爲勞碌挫折。亦有客死他州者。有繼配而旺子女也。左右露節。三曲兩曲。皆名返吟骨。主勞碌。刑子女。克妻妾。多遺累。有衣祿。常冷退也。天性虛浮外表。而似和達。略內疑。而似鬱結。每有狡詐聰明。取決多不適宜。每有猶豫遠。用需多牽制。智小而大。力輕而任重。交際慎細和平。而動人觀聽。表示優遊容忍。而誘人貪求。以假弄假。加大遂不失爲君子。借力用力。如飄搖完全爲小人。半爲陰險所趨。徇私妄貪。而成晝蛇添足。半爲環境所迫。走險弄巧。而爲飲鳩止渴。故多挫折也。
公篤相法》上篇卷六
目形圖說
公篤曰。頭面以十分預算。兩目佔十分之五分。此爲達摩之測量法也。以餘考之。則稍過重。故餘後之測量法。頭面以百分預算。而兩目佔百分之四十分。較爲適宜。然亦重要之部位也。按兩目象日月。全局之機樞也。而精神含於目中。故有問貴在目之說。查左目爲三陽。又能考查父宮妻宮子宮等類。右目爲三陰又能考查母宮妾宮女宮等類。故寢時神藏於心。寐時神依於目。故目之關係。可知其善惡。可查其死生。可斷其貧富。可定其貴賤。可驗其壽夭。可論其禍福。可知其剛柔。可分其勞逸。可辯其賢愚。可表其喜怒。長細而收藏者爲吉。圓露而浮白者爲兇。形大目宜大。形小目宜小。總以勻配爲合格。反此爲不合格。茲將正當關係。與附帶關係列後。
一.烏珠之中心。瞳人一點屬腎。有重瞳。並瞳。反瞳。映瞳。全瞳。半瞳。聚瞳。散瞳。各類之區分也。按重瞳爲奇貴。主聖德勤能。英明神武。帝王之品也。並瞳亦爲奇貴。主剛勇任勞。志大矜驕爲割據霸業。僭號之品也。均爲兩個瞳人。一在上下。一在左右也。全瞳爲全身瞳人。有特智慧根。爲清貴盛名。豐衣足食。有不磨滅之事業也。半瞳爲半身瞳人。爲富貴貧賤。勞逸壽夭。及以上智中智下智各類也。反瞳爲反面瞳人。及側面瞳人。主聰明奇巧。勤能有爲。亦貴而成名。但多駁雜不純。刑剋勞碌。建立其事業。非病目之反瞳失明也。映瞳爲近視則成兩個瞳人。遠視則依然一個瞳人。主出身微賤。流落挫折。驚險逼迫而發達。以成其武貴。性有偏好。而又疏虞。然多不完善其後也。聚瞳爲文學之家。有美術專長。不學而成。瞳人縮小也。主有特別智識。才偏性傲。有貴名而多勞怨也。散瞳爲瞳人散大。主貧賤勞苦。愚庸無知。又刑人丁。此爲平常之流也。
二.靈晶垣。即瞳人之接近第一垣也。號曰靈氣之結晶。有波紋處是也。則有金玄清濁黑艶之六項。亂世靈晶垣金黃。主大貴而有特權。多危機而發達。以成其偉大事業。盛世則爲中等富貴。刑人丁而招嫉。尚不善後也。靈晶垣玄黃。亂世亦主驚險陰險。奔馳駁雜。而至上貴。次亦文至廳道。武至師旅。每多逼迫而發達。冒險而成功也。盛世則爲平常之貴。佐貳之官及無正權。勞碌風塵而刑剋。壽亦短促。或多疾病也。靈晶垣黑潤。則爲盛世之大貴。而秉重柄之公侯將相。次亦九卿刺史。亂世則爲州伯邑侯而止。尚爲人欺侮。即忠厚無用之別名也。靈晶垣清。大體主貴而聰敏。多才智而務名。及豐衣足祿居多。人丁亦旺。盛衰皆然。靈晶垣濁。主勞苦貧賤。刑妻克子。牽制冷退。盛衰皆然。靈晶垣豔。主富而足衣祿。又主聰明而懈怠。才小而誇大。酒色遊蕩。嗜好自戕。故主夭亡。多則四十二歲止。少則二十七歲止。細則又當考查別部如何也。
三.神輪垣。內屬於肝絡。考人之賢愚剛柔也。明潤有光。主聰敏而賢。停滯而定。主笨拙而愚。其光緊急銳露。主剛燥好勇。其光和而收。主厚和平。充足有根。王大壽。浮淡無根。主夭亡。
四.靈胎垣。有黑線藍線之分。其分明者。主貴壽而有作用。模糊者。主賤夭而無能力。其關鍵以此爲區分之要點。如有痣痕。亦靈慧而貴名。豐富而偏傲。妄念而貪。招嫉而結怨也。
五.聖衛輪。一名蚯蚓盤珠。有藍色之雙圈。在烏珠交界於白胞之間。其人主勞碌。而又聰明。亂世主勞碌達外。進田宅而安恢門第。盛世主勞碌受累。失前業而破敗無依。每多刑剋人丁。爲續絃之妻。遲立之子。多六親之累。多內顧之憂。此其大體也。
六.內貲在大眼角之內。含一肉皮。醫家謂通太陽之脈絡。露出寬大者。主結最大之仇怨。又有以公務貴名。而爲挫折之驚險。露出窄小。主招官訟之是非。又有以貪財利。而爲煩惱之糾紛。收藏不露者爲吉。主名祿而清閒也。如內貲有一穴。主聰明有恆。而過目不忘也。
七.外眥在小眼角之內。含一肉皮也。醫家謂通少陽之脈絡。露出寬大。主刑妻而好色。多冷退。一爲疾厄。露出窄小。主嗜好而懼內。多口舌。一爲受欺。收藏者爲吉。及得賢淑之內助也。
八.淚堂在大眼角之下。有紋痕處是也。其紋細而不長。主旺子女。其紋粗深而長。主刑子女。其地黑緯粉光。均主哭泣刑人丁之時。輕亦主人丁多災疾。其地青膩浮露。均主憂思傷陰病之時。輕亦主困難而失眠也。
九.魚尾在小眼角之盡而交處。近爲奸門。即眼眶骨是也。目尾之紋。方名魚尾。爲妻妾宮之專部。如上仰。主妻強而賢淑。如平衝。主刑妻而繼配。如下反。主刑三妻而四配。如十字紋。主不睦而生離。如交爻主離異而官訟。其地豐滿。主妻宮強能。而根基富庶。其地黃紫。主妻宮平安。而受孕喜徵。其地青滑。主妻宮疾厄。及口舌。其地暗滯。主妻族遺累。及爭訟。如魚尾各色混合而雜花。主狎邪遊而敗家。如雜花起塵影之黑點。或如朵雲。主花柳病而己身。此爲縱慾自戕之例。一爲妻妾宮行爲不正。而有淫奔之外遇。捲款私逃也。
十.睫毛在上眼皮之交合地。睫毛粗者。亂世主貴而好淫。盛世主不貴而愚。睫毛長者。亂世主貴而勞碌。及立異鄉之外業。盛世主不貴而勞碌。及失前業一半。而不能恢復也。大凡睫毛均以柔細而短者爲吉。盛衰皆主清閒。而多福祿也。
十一.神牀在下眼皮之交合地。即三陰之上也。宜平而收主旺子女而多祿。不宜高露而凸起。主克子女而多憂。一爲水溼之痼疾。能痊而不能斷恨也。
十二.眼白之胞。宜少而不宜多。宜收而不宜露。如浮露四方見白。主凶死。及刑人丁。如浮露三方見白。主挫折。及刑人丁。自少主吉。白收主福。白胞有痣痕主聰明而有刑剋。及爭端結怨。貴名而有嗜好。及憂思疾厄。此其大體也。
目相條解
一.秀目:秀者。清秀之謂也。以不粗不俗爲合格。望之令人敬愛。接談令人適意。主聰明而靈巧。貴名而田宅。好學而成功。豐足而多祿。前人餘蔭。本身厚福。不學亦多才藝也。
二.正目:正者。平正之謂也。以不歪不斜爲合格。主志大而公平。正直而明達。豪慨而剛勇。厚祿而壽福。半數主貴。半數主富。否亦享受豐足之衣祿也。
三.長目:長者。細長之謂也。古人以河目爲享萬鍾之祿。以長能自視耳廓者。爲大貴。故司馬宣王即河目。自視耳廓之格 。故創晉基以成其非常之功也。
四.細目:細者。細收之謂也。細收而能藏神。主平安。而和蘊。清高而受祿。不浮白。不露神。主臨危不危。遇險不險。而多安全之事實也。
五.定目:定者。神定而有根。光定而不散。主貴名而享大壽。然定者不可呆滯。方完善而收全功。如定而呆滯。則主壽而愚庸。不貴而刑剋。平常之流也。
六.豎目:豎者。前平而尾上仰也。主大志而矜驕。氣慨常不羣。多主武貴兵權。或文人而兼武職。有剛柔之兼併。有屈伸之知時。任勞有爲也。
七.睫目:睫者。上眼皮交合處之毛也。以粗長爲勞碌。亂世則宏恢創業。盛世則冷退失敗。以柔細爲清閒。盛衰皆足衣祿。而有田宅也。
八.角目:角者。三角之形式也。在大眼角之上。太陽中陽之間。合而成一銳角。故名三角眼。主剛暴不仁。急燥好勇。奢華淫佚。殘酷好殺。富貴均主兇危。又刑人丁。貧賤則無咎。孤苦勞碌也。
九.斜垂:斜垂者。前半節平橫。後半節低墜也。主邪而好淫。亂世亦發武權。而刑三妻。剛燥自用。恃勇冒險。以成其功。盛世爲常人。而刑妻克子也。
十.黑多:黑多者。烏珠多而白胞少也。主聰明而智。富貴而壽。次亦足衣祿而守禮。旺人丁而信。平生少兇災。而不危險也。
十一.白多:白多者。烏珠小而白胞多也。主性急而負氣。疎忽而懈怠。貪多而輕舉。弄巧而反拙。露四白者凶死。露三白者刑剋。又主吐血痼疾。及痣漏也。
十二.圓目:圓目者。即羊睛蛇睛雞睛之類也。主多勞碌而失敗。多驚險而挫折。刑妻又克子女。遺累又常疾厄。古人以羊睛爲孤刑。蛇睛爲兇毒。雞睛爲困苦。均不善後而危身。及殘肢體也。
十二.仰目:仰者。雙角上仰也。主英明而多智。奇貴而有賢名。文至宰輔九卿。故漢陳平雙目如冠。即雙目上仰。是爲漢室三傑。盛衰皆主貴名之偉大事業。而有列土之封也。
十四鬬目:鬬者。兩烏珠相合而又相分也。主發富豐之業。雖白手亦進田宅也。亂世尤得貴人扶持而發達。但多招暗害之災。而恩怨混合。親疏煩惱也。
目光有四露
一.露光:露光者。眼光浮露無根也。此爲稟受之先天不足。縱慾之後天虧損。主不壽而夭亡。贏溺之五撈。七傷之病疾。久視似脫又似變。亂世主貴而聰敏。淫而不壽也。
二.露威:露威者。有光芒而充足。華表威嚴。視之令人不寒而起敬畏之心。其目光寒灼澄清。號曰真光。主大貴大智大壽。此爲先天充足。而操國家安危之權柄。流芳百代也。
三.露神:露神者。目神銳而流動。常帶憤怒之容。目光視人而定。談笑似惡。亂世主貴名而有正權。露光者光。殘忍貪功。驕勇好殺。盛世主貴名而驚險。株累而疾病。又刑妻妾。及克子女也。
四.露煞:露煞者。目光尖銳四射。動靜均帶憤怒之色。加以血絲赤縷縱橫。纏烏珠又貫瞳人。望之令人厭惡。談笑令人悚懼。主富貴而有夙怨。有驕淫而招兇禍。刑傷人丁。亂世倍發於盛世也。
公篤曰。餘考盛世之四露。多有缺點。或爲挫折之失敗。或爲驚災之兇亡。或爲刑剋之孤苦。或爲惡疾之夭壽。而亂世則不然。專以四露爲貴格。臨險爲暴發。故目露者。反多富貴。其完善與否。又在露後能否收藏耳。雖主陰險奇巧。智勇雙全。多危險之事實。多逼迫之環境。每因危險而成功。因逼迫而進取。蓋常人則不露。一露則非尋常人矣。盛世露者不吉。亂世露者反貴。天道使然也。
聲音說
公篤曰。聲音者。猶天之有雷霆也。以精神。形質。氣色。爲相法之四大綱領。皆具有富貴貧賤。壽夭勞逸之重要關鍵。餘於聲音。猶重視焉。凡女格形質清秀。五官勻配。如代男聲。則爲娼妓下流之淫賤品矣。次則爲刑夫克子。又次則夭亡惡病之類。由是觀之。可知其重要矣。按聲之發音有三類。一出於丹田者。其音遲緩而充足。有逸韻之鏗鏘。主大貴而多福壽。又旺妻妾子女。故有求全在聲之說也。二出於亶中者。聲收而音清。有緩急快慢之兼。悠揚嘹亮。亦主富貴壽考。而豐衣足食。又有作偉大之事業。則有勞碌奔馳。艱難辛苦。以成其功也。三出於咽喉者。聲急而音秀嫩。其氣輕浮。散漫不收。而無尾聲。或至尾聲即中止。或至尾聲即破暗。主勞碌而多刑剋。疾病而多遺累。反覆不收全功。亦有壽弱與夭傷也。古人大概以清音爲貴。濁音爲賤。明亮之音爲富。黯滯之音爲貧。韻長之音爲壽。不收之音爲夭。逸和之音爲安閒。燥銳之音爲勞碌。清揚之音爲英賢而貴權。急促之音爲窄狹而小器。混亂之音爲駁雜而挫折。破鑼之音爲驚災而兇危。嘶散之音主冷退而刑傷。不常之音主下流而賤業。大概以此爲一定之法。千古不易之論。蓋木形之音。以秀爲合。而木形不嫌其秀嫩之音也。金形之音。以亮爲合。而金形不嫌其剛亮之音也。火形之音以燥爲合。而火形不嫌其操急之音也。水形之音以長爲合。而水形不嫌其長漫之音也。土形之音。以濁爲合。而土形不嫌其濁遲之音也。餘以爲形局各有五行。故分金木水火土。聲音各具五音。故分宮。商。角。徵。羽。各尋其類。各感其氣。以爲用也。按清秀而聚。爲角音之正。嘶柔而斷。爲角音之不正。皆木氣也。明亮而銳。爲商音之正。代煞而破。爲商音之不正。皆金氣也。剛急而快。爲徵音之正。闔燥而滯。爲徵音之不正。皆火氣也。幽韻充長。爲羽音之正。散漫不收。爲羽音之不正。皆水氣也。沉厚濁遲。爲宮音之正。混雜不分。爲宮音之不正。皆土氣也。五音五行。感受生化之正氣。當然富貴壽考。五音五行。感受剋制之不正氣。當然貧賤疾苦。不可執一而論。探求輕重加減之法。方爲合格也。
相神條解
一.收藏:收藏者。含蘊不露之謂也。幾神之能收者。均不危險。凡神之能藏者。均有大智。而立非常之功業。以收藏爲安全而貴祿。故列第一也。
二.安靜:安靜者。瀟灑而有涵養之謂也。凡神之安者。均主智識聰明。有預之先機。鎮靜之持重。凡神之能靜者。均主厚守信。穩見不妄。知足不驕。則態度安閒。貴名曰盛。亦主壽而少疾也。
三.發動:發動者。活潑之態。而不呆滯也。凡神有光芒發動。其人多智而奸巧。貪多務得。主貴權而勇爲。知機達時。盛世之上貴。次亦中貴。而能達上意。順下情。亂世之大貴。次亦上貴。能出奇制勝。操縱大權。有國家安危之關係也。
四.清潤:清潤者。神清而充足。光潤而有生氣。其人稟受之元氣厚。承繼之根基貴。凡神之清者。皆主富貴。凡神之潤者。皆主才智。清潤合用。則爲貴壽雙全。而多福祿之格也。
五.和:和者。慈善之貌寬和之態。凡神之和者。其人量大而和平。天良而慈愛。有善根。多善舉。能容小惡。能喫小虧。對人懇。待人寬厚。亦主貴名多祿。而安享也。
六.憤怒:憤怒者。動氣而有不平之貌也。凡神之憤者。主陰險而剛愎。自負而驕悍。凡神之怒者。主偏傲而恃勇。任性而奢情。憤怒兼有。主剛決冒險而任勞。結仇招嫉而成功。亂世主武權。而倍發達也。
七.剛威:剛威者。威嚴而嘯之態也。望之令人敬畏。慎言寡笑。沉默凝神。動靜均有威煞。亂世爲大貴。盛世次之。凡神之剛者。正直不屈而。守義也凡神之威。鎮重不妄。而勇爲也。
八.昧晦:昧晦者。闇昧無光之貌。混合不分之態。凡闇昧無光。主儒弱無。而愚憒者居多。混合不分。主妄亂無智。而貧賤者居多。昧晦主破敗愚淫也。
九.癡愚:癡愚者。爲定而呆滯。視物不活動。而不轉睛也。凡神之癡者。主愚庸厚。亦有衣祿之人。亂世多喫虧受累。凡神之愚者。一爲有神經病也。
十.浮露:浮露者。神浮。而無根。清而不足之貌。主機智而夭壽。偏好前多病。亂世亦貴而不完善也。凡神露。即上之露光露煞也。按三白四白之形。皆主好勝而招禍勞碌而刑剋。是爲貴而兇也。
十一.近視:近視者。其光收斂而不能遠視也。有看夜書所致。故近視多文人。主聰明而器量不大。迀闊而拘執不權。清潔而志不羣。善辯而用不適。多貴名而少下賤。及豐足衣祿也 。
十二.枯燥:枯燥者。神枯而不潤。光燥而緊急。此皆稟受薄而元氣傷。加以才偏性傲。嗜好自戕。多弄巧反拙之勞。晝蛇添足之失刑妻妾。克子女。而夭亡也。
十三.散弱:散弱者。神散漫而不收。神久視而脫弱。主有頭無尾。懶惰偷閒。循私苟且。見利忘義。而終失敗。主刑傷困苦。而不壽也。
十四.慈秀:慈秀者。柔和公平之貌。清秀可愛之態。凡神之慈者。主信義而和達。寬厚主富。凡神之秀者。主聰明而靈巧。多智主貴。兼有則富貴雙全也。
十五.反上:反上者。其神上翻而上視之態。其人多才而驕傲。多智而負氣。目空四海。言大而夸。每有以言招嫉妒。以色生嫌疑。及刑人丁。一生不遂居多也。
十六.反下:反下者。其神下翻而下視也。其人多陰毒。而常懷嫉妒之心。不能容物也。又主奸詐百出。志大心亂。妄行貪。亂世亦主貴。而多成敗也。
十七.正視:正視者。平正而直視之態也。其人耿介心平。正大不苟。心直無毒。始終如一。持久如常度。而不變其節。爲守正義。而不越其軌。有厚祿也。
十八.斜視:斜視者。烏珠兩分而側斜視也。其人有不近乎人情之性情。諂上而驕下。惡賢而欺愚。奸貪詭譎。淫亂不休。亦弄巧反拙。一敗一成。六親多累。駁雜不純。亂世亦貴。而副其名權也。
十九.偷視:偷視者。其神定人。而舉趾動靜。似有驚悸懼爲人視。貪色懼容之態。其人慳吝。而奸貪。見利而忘義。有偷盜之行爲。不正之舉動。鄙俗下賤之流也。
二十.不脫:不脫者。其神暫視與久視。均不脫也。此爲先天之稟受最強。而得真氣之充足。界於賢愚之間。厚信堅。衣祿豐盈。壽徵尤佳。人丁亦旺也。
廿一.不變:不變者。經危險而如常態也。動靜先後如一神。此主大貴。功在當時。名垂千古。不爲大忠大智大勇。則爲大奸大惡大凶。古之有大政治權。及操國家安危之柄者。多以不變爲應也。
廿二.含笑:含笑者。有冷笑常笑二種。多喜色而代笑也。冷笑主陰險而妄貪。常笑主輕薄而淫亂。二者均不壽。於盛世均不吉。於亂世亦貴而權也。
廿三.流麗:流麗者。神豔而流光四射也。其人多聰明而疎懶。偏於嗜好。似清非清。故主夭亡居多。又主流落他鄉。男女均主淫蕩。男則弱疾而夭。女則刑剋而賤。亂世亦有爲庶爲妾之榮貴也。
廿四.如醉:如醉者。即蒙瀧模糊之態也。似昏。似定。似呆滯。似直射光之類。主言而無信。行而無恆。愚而自用。賤而自尊。輕進輕退。冷退失敗。而貧賤刑剋也。
廿五.似愁:似愁者。即似哭而鬱結。含淚而凝神之態也。主環境惡劣。冷退失敗居多。一生寒苦不遂。人丁日少。景物日非。有因貴受累。一敗塗地。而終貧也。
廿六.充足:充足者。神充而有根。精神煥發之態也。主稟受厚而多壽。腦力足而多智。慈良有信而貴。慎細有恆而名。此爲眼神之一大關鍵也。
廿七.寒灼:寒灼者。秋水寒潭灼灼有光也。此爲真光。又爲神彩。主靈慧之根。上爲仙佛之品。千載有形之貴。次爲聖賢之局。萬古有名之貴。出類拔萃也。
廿八.淡水:淡水者。即神淡光浮之類也。古法有神光如水。男女多淫。淡者不明不充之態。其人少信義。多妄貪。聰明自悞刻薄乖戾。而惡疾夭壽也。
廿九.蚓盤:蚓盤者。蚯蚓盤烏珠。而有藍黑二線環繞烏珠也。盛世多勞碌。而冷退刑傷。亂世多奔馳。而創立宏恢。一爲勞而無成。一爲勞而有成也。
三十.玄明:玄明者。烏珠黑黃而玄色也。盛世主刑人丁。雖主貴權機智。而多飄搖挫折也。亂世主有偏長。又能任勞堅決。以成其上貴中貴之權柄也。
卅一.金黃:金黃者。烏珠黃光而金睛也。盛世主刑剋失敗。富貴而不善其後也。亂世主權詐勇爲。危險奔馳。冒險進取。以成其特貴大權。及上貴重柄也。
卅二.似懼:似懼者。其神忽銳急。忽默鬱。忽流露。忽含淚。而忽深思之態也。其人志大才短。心亂性貪。行而無品。言而無信。預而不善後。交達而有私見。亂世主暫時發達之富貴。忽成忽敗。終無立身之地。盛世則飄搖無依。半數困窮而有子女。半數孤刑而有產業也。
卅三.凝注:凝注者。其神默靜而鬱。深思而定。忽上視而又下視也。其人短言而有機智。遲疑而有遠見。外和內剛。量大心窄。貪功而又貪利。循私而又循情。富過於貴。中有自纏政策。妻弱子旺。中有內顧隱憂。亂世倍勞於盛世也。
卅四.揚威:揚威者。儀表丰采而有威。久視神聚而瑩潔。光芒皎皎而奪人也。望之始而可畏。繼而可敬。終而可愛也。其人剛毅有特性。機智有奇思。主大貴而盛名。作偉大驚人之事業。不能流芳百世。則爲遺臭萬年也。
公篤曰。面部爲目神關係最重。故達摩測量法。頭面十分。目神五分。佔全數之半也。古法大體。以神光黑潤。慈和。收斂。爲佳。令則大半相反。此盛衰之氣候不同。人事隨之轉移也。刻下玄明露尤爲上貴。金睛露威爲特貴。雖主權詐機智。危險奔馳。殘忍奸貪。然合天道衰弱。因氣數而使之然也。如不機智。則難立足跟。如不冒險。則難成大業。如不奔馳。則無遇合。如不殘忍。則無暴發。故黑白分明者。爲亂世之無用。此乃古法之末及。茲特補註之。
眉相條解
公篤曰。眉爲文采之官。禮義出焉。內應肺脈之正系。肺主憂思故有愁眉不展之說。然有連帶關係。即名壽。及外財庫。子女宮也。不是專應弟兄。茲特分類如下。
一.眉之前半節。均名凌雲。而關係弟兄宮。以清秀疎勻。柔細順生。爲合格。凡人享大名。有大志。及大壽。皆以此爲定論。如逆生者。主弟兄忤逆。失輔而又失睦也。
二.眉之後半節。均名繁霞。而關係子女宮。及外財庫。如後半節高超有勢。亦爲貴名而重權也。如後半節環曲秀細。亦爲旺子而多女也。
三.眉頭之初。左爲羅侯曜。右爲計都曜。完全關係弟兄宮。如有紋衝。左刑兄姊。右刑弟妹。亦主吐血。及痣漏也。如有曲紋。主弟兄凶死。或悞死一人也。
四.眉尾之骨。斜橫上一指。即名福堂。主外財庫。而發達異鄉。於桑梓見破也。如福堂骨高超。則進外財庫。而進田宅。亦爲有壽徵也。
五.眉頭上半指常動處名曰上勾陳。關乎正當略。直接交涉而有思慮也。如動而不靜。則方寸亂而不定。有憂思不決之態。亦關公文函電之消息往來。以及重要之遠因近因及條約結合之類也。
六.凡眉之下。名曰三陽。即太陽中陽少陽也。主壽徵之一部。及子女之一部。故三陽高超者。主大壽。三陽豐滿者。主多子。三陽坑陷者。刑子女。三陽有晦暗枯滯各色。一主瘟疫時疾怪病。一主喪品結怨冷退。
七.凡眉尾之成三角式。均名眉棱。即外庫之流通財。及壽。又關骨肉血統戚。每有毫露出。即有瓜葛親血統戚之爲累。如有紅燥色。主官訟是非也。
以上七個部位。爲眉之正當關係。及附帶關係。則知範圍。明其主因。
再分形式如下。
一.長眉:長眉者。修長有勢也。古人謂眉長。主昆仲貴而多。又得輔佐也。如長入鬢。則成王霸之大貴。次亦割據一方。主英明智勇。名高權重。蜀人尤重之。
二.豎眉:豎眉者。上插有威。即劍眉之謂也。多主武貴。而威權萬里。名垂竹帛。即古之名將儒將也。盛世爲師爲爵。亂世則超出師旅而上也。
三.秀眉:秀眉者。清秀可愛之謂也。前後疎勻而含彩。主聰明智慧。及有特別穎悟。專長技藝。以及美術文學。多文貴。及教育司法。文化政治之例。及文章鳴世。
四.細眉:細眉者。清細疎勻也。大凡眉以柔細爲佳。主平安清閒而少累。並且豐衣足食。妻賢子孝。既無內顧之憂。又無外欺之患也。
五.柔眉:柔細之眉。不粗不燥也。主性情和平。志識遠大。一生多享福。及少六親之累。而爲得心應手。事實行止順遂。而無障礙也。
六.粗眉:粗眉者。粗燥而不柔細也。主平生多憂慮。事實多勞怨。內務有顧忌之糾纏。外務多仇怒之嫌嫉。恩中成仇。親者反疎。平生難遂。富貴貧賤皆然。
七.直眉:直眉者。平橫一字也。亂世多主武貴。而刑傷子女。有三妻四妾。而成附骨疽。然操兵柄。進田宅。多上貴中貴之階級。雖文職亦領武權也。
八.曲眉:曲眉者。彎曲而如新月也。盛衰均主文貴。又主子女多。而且貴能。紹箕裘。又繩祖武也。故麻衣法雲。眉愛曲兮最忌直也。
九.潤眉:潤眉者。清潤而有光彩也。即不枯不燥之謂。主貴名大噪。轟傳一世。又主壽徵豐祿。清閒順遂。前途平安通達。爲多成也。
十.短眉:短眉者。短促不長之謂也。及不蓋目之類。一爲弟兄少。而多憂思遺累。一爲刑剋重。而多勞碌冷退。又主壽弱之例。
十一.濃眉:濃眉者。濃重而叢生。似威而鬅鬙之態也。主富而多累。貴而多勞。又主奔馳不定。多招嫉刻。多處嫌疑。多結仇怨。多生暗害。煩惱不休也。
十二.枯眉:枯眉者。焦枯不潤之態也。其人多疾病。其性多猶豫。愛便宜而不收功效。求兩全而反生障礙。小貴者。血液。肺疾。小富者。主冷退刑剋。如出於寒殘之人。亦主勞苦多累。憂愁度日。而夭亡也。
十三.散眉:散眉者。散亂不收而不勻。稀斷尾少也。主心亂而妄貪。弄巧反拙。智小大。力輕任重。故多假面目。而虛浮自誇。輕進輕退。多成多敗也。
十四.聚眉:聚眉者。清聚而收斂。見底而不散也。其人有遠志而謹守大義。多預而籌晝策。億料必中。爲必成。主豐盈之財庫。及有貴名之事業也。
十五.旋眉:旋眉者。眉尾有旋螺形也。主刑剋弟兄。又有妨父者。主骨肉忤逆。血統常多官訟。族戚亦有糾紛。又有異母而生。內顧掣肘。其性剛燥量狹。兇悍恃勇。不明大義居多也
十六.逆眉:逆眉者。爲倒生之眉。及上反之眉。皆謂逆眉也。其心性不純而狼。作事蠻橫而毒。剛燥任牲。不守禮義。褊窄見小。不昭信用。多官訟是非之累。上反者輕。倒生者較重也。
十七.斷眉:斷眉者。間斷分節。或前後各異。而中斷也。主刑剋人丁。前業衰落。多風塵反覆。冷退消耗。貧苦勞碌居多。常富常貴居少也。
十八.鎖眉:鎖眉者。兩眉頭相交。而鎖印堂也。主刑父妨母。又刑妻克子。六親不力。前業不守。破梓離鄉之格。亂世亦有貴名而發達。絕處逢生之格也。
十九.衝眉:衝眉者。兩眉頭有紋上衝入華蓋也。主刑弟兄。及多憂愁。而遺累也。一爲客欺主。而侵越主權。一爲不知足。而好奇舉動。親者反疏。而爭端愈烈。恩者曰仇。而危害尤深。好勝性剛故也。
二十.交眉:交眉者。上下相交而如交字形也。主內顧多憂。骨肉有累。妻妾不力。子女不肖。本身雖有名祿產業。然多牽制憂憤。神經受刺激。而顛倒行爲也。
廿一.毫眉:毫眉者。有時長露寸餘。或二三寸。伸出三四也。主心亂而多焦躁。事與時反。與心違也。左主外務糾紛。右主內政忤逆。前半節主弟兄姊妹損傷。後半節主妻妾子女災刑。常有者。主刑剋不遂。富貴貧賤皆然。煩擾不休也。
廿二.亂眉:亂眉者。紛亂不順。粗細不勻。滯手如麻也。主環境惡劣。牽制最重。常在驚濤惡浪之中。許多內憂外患。而不解除也。毫眉亂眉。多臨時發生也。
廿三.重眉:重眉者。上下兩層。俗呼兩夾眉也。主幼年喪父。倚伯叔至戚而成立。性柔而不斷。庸而兩可。小有耗散。而失前業一半也。
廿四.金眉:金眉者。短少而稀疎。直豎而似無。黃柔而高棱也。王享餘蔭之美。又進田宅也。主貴榮而壽祿清閒。子女又貴能又多也。獨相此眉最難也。
公篤相法》上篇卷六(續)
性情條解
公篤曰。性者心之苗。情者神之使。性無心不存。神無情不用。有心有性。有神有情。然後爲事實。行止動靜。皆包括其中矣。
解:性從心出。情從神發。心爲靈臺之根。神爲靈物之品。變化不測。其用最大。性爲善惡之原。情爲交易之機。性情乃心神之使者。事實之引導也。
性者。先天之真機也。情者。後天之實用也。又從形質。定其性情。論其事實。故印堂寬正。其性英賢。神清正視。其性忠良。
解:印堂爲全局之元首。英明賢良。印寬而正。有才而復量大也。凡忠厚慈良。神清正視。多管而復遠見也。二者兼有。則爲上品也。
眉細目慈。主溫和而孝順。五嶽端正。主厚而正大。
解:眉爲肺絡。眉細而無憂。目爲肝絡。目慈不動氣。故溫和孝順也。五嶽正者心正。行爲亦正。故厚而正大也。
眉目有威。主嚴格而志大。眉秀目平。主慈和而有智。
解:眉目以威而有權。故威重之人權重。綱紀嚴明。志向遠大矣。眉秀主聰敏。目平主和蘊。及慈和而有特智。常有先見之明。而不妄舉也。
眉長上豎。主恃勇而拔負。耳厚垂珠。主明敏而靈巧。
解:眉長主大貴而操兵柄。眉上豎主剛勇而負氣。故拔負而驕傲。耳厚主持重又有恆。垂珠主偏好多材藝。不學而成。故明敏而又靈巧也。
眉濃目露。主剛暴而好殺。眉高印寬。主遠而多才。
解:眉濃主剛燥而尤貪。目露主驕淫而不仁。愛之者。則越軌不已。惡之者。則毀滅不休。故好殺也。眉高。主敏而好名。印寬。主正而遠見。故遠多才也。
神清顴聳。主豪慨而奢華。眉高神秀。主清廉而好名。
解:神清。主多貴名而豪慨。顴聳。主有作爲而輕財。乃俠義之勇爲。志不羣也。眉高主而務名。神秀主慧而務德。故清廉好名。而多福壽也。
發低骨粗。其性愚魯燥急而尖酸。形清目癡。其性庸拘泥而無用。
解:發低主妨父。失於栽培。骨粗主勞碌。失於能力。二者合有。則愚魯妄行。情同尖酸。失其正義也。形清爲外表。目癡爲內愚。故措施之輕重不宜也。
目凹鼻曲。其性貪侫刻薄而寡情。蛇睛馬面。其性殘酷毒忍而尤驕。
解:目凹主刻薄寡恩。鼻曲主貪侫心深。蛇睛主殘毒兇狠。馬面主驕傲矜誇。上二形爲成敗之陰。有惡劣環境。逼迫而爲之。下二形爲格局之生成。通達窮困皆殘毒。有意而爲之。
骨粗肉流。其性剛燥自用而殘忍。狼顧斜視。其性奸險多疑及行邪。
解:骨粗主弄巧反拙而多勞。肉流主燥亂狂妄而自私。合而爲殘忍。兇狠。狼顧主奸而多疑。斜視主毒而邪淫。其性既貪。其心又不正故也。
眉頭逢衝。其性輕躁負氣。眉皺上視。其性驕傲任性。
解:眉關氣質。凡有氣憤不平。憂疑不決。則兩眉燥亂。緊急上衝。上視主驕傲。捨本求末故也。
脣掀齒露。其性輕浮見小。神漫言遲。其性猶豫心深。
解:脣掀好爭不讓。齒露口快妄語。皆不明大義。惟利是從。故見小也。神漫猶豫有思。言遲心深而貪。畏嫌不免。疑累終受。而多晝蛇添足之勞也。
神清血足。其性安閒瀟灑。面廣神驚。其性憂鬱背義。
解:神清泰然無思。血足悠然無累。面廣失敗多憂。神驚嫉妒背義。上二者爲自然。下二者爲勉強。
面青眉重。其性謹慎拘執。輔角高寬。其性文雅好道。
解:面青主聰敏虛浮。眉重主憂愁拘執。故有畏難苟安。而似謹慎也。輔角高寬。其人清雅多文。好古愛道。是爲慧根仙姿之質。清高不俗之品也。
鼻仰神亂。其性慳悋癡迷。眉低印窄。其性宵小好勝。
解:鼻仰愛財而不積。神亂妄舉而偏重。合而爲癡貪迷惑。惜小慳悋矣。眉低主貪多而好勝。印窄主器狹而不容。上二者有倉猝失足。而成千古之恨。下二句有力輕任重。而爲崩潰之俟也。
神麗肉流。其性淫亂邪行兼嫉姤。骨多肉少。其性矜奇。自誇又剛愎。
解:神麗男女皆主淫亂多病而不壽。肉流主偏愛邪行。兼有。則淫亂中生嫉妒。變爲殘毒矣。骨多者元氣充。故矜奇誇大。肉少者失輔助。故剛愎自用。
眉墜肩削。其性輕浮偏僻。眼神活潑。其性機巧好奇。
解:眉墜有偏僻之才。肩削無厚重之福。故薄言而輕舉。偏好而妄行。主多挫折也。神活潑。主靈巧機智。不學而成之技藝。用功歧路。勇於偏取也。
神玄露光。其性狼毒任勞能冒險。日圓齒掀。其性兇悍驕橫有異志。
解:神玄露光。爲亂世之權貴。臨險爲機會。冒險爲事業。盛世不吉。日圓主驕橫不顧信義。齒掀主招嫉不矜細行。貪而無止境故也。
發低神昧。其性愚妄模糊。冷笑口撮。其性陰險奸惡。
解:發低主愚。加以神昧。主每事有頭無尾。言不顧行。事不量力。輕諾寡信也。冷笑主機深陰險。加以口撮。則得隴望蜀。奸惡而不知足也。
眼神如醉。多誑語而疎懶。五官開展。多堅忍而有恆。
解:神醉主記憶力弱。而多忘。又愛便宜。疎忽懶惰。德怨不分。恩仇不明。五官開展。主任勞有恆。堅固其心志。耐勞其行爲。終爲發達之品也。
廓尖輪大。主聰明不足。而邪淫有餘。神定眉亂。主惡能引惑。而善偏軟化。
解:耳廓尖小。主志小量窄加以耳輪大。雖然聰明。多爲邪淫矇蔽。神定主有把握。加以眉紛亂。則方寸不一。可以爲善。又可以爲惡。隨流軟化也。
準大眉高。其性忠實耿介。形勻聲秀。其性正直率真。
解:準大心無毒。眉高忠而謹。主不妄舉。又不苟且故也。形勻主正大和蘊 。聲秀主抱一信。故不欺詐。又不虛浮。而純正率真也。
先觀其形質。次查其聲音。更視其精神。再考其骨肉。則可知其性倩。明其志向。覺其心理。驗其事實。則明瞭而如指掌焉。
鼻相條解
公篤曰。鼻爲審判官。又名中嶽。外號土星。而居全面之中故也。據醫家考證。是爲肺竅而屬金也。或爲土是金之母。而有連帶關係耶。餘考丹經。則稱不屬土。又不屬金。是爲腎竅。則曰屬水。按鼻外爲兩孔。內爲四竅。兩側竅通肺管。此醫家之所謂肺絡也。兩直竅入腦海。下督脈。此丹道家之所謂腎絡也。準頭在全面之中心。配以中嶽。此風鑑家之所謂脾格也。皆有原理存焉。故準頭紅燥。即君相二火浮出。此通腎脈之證也。茲將各區段之主要與附帶。分類如下。
一.山根:山根者。根基之謂也。又爲命宮。而應疾厄。亦稱爲壽根可也。凡山根高起。不享受祖業。則爲壽徵山根坑陷。不失敗祖業。則爲夭亡也。
二.準頭:準頭者。爲正財之專部也。又名土星。土能旺財。而命名也。凡能享受正財祿。及坐守財。皆以此爲標準。故有問富在鼻之說。爲千古定法也。
三.蘭臺:蘭臺者。左鼻孔之全部。爲偏浮財之專部。又名井竈。即內庫之地。又爲內輔佐也。闌臺收而不露。財入庫而豐盈。如露而不收。其財雖多。而漏巵不塞。終爲虛花。而失敗也。
四.廷尉:廷尉者。右鼻孔之全部也。交際財之專部亦名井竈。即內庫也。如露而不收。財亦耗散不聚。又主內輔佐。如薄弱不收。財弱而內輔不力也。
五.分屍紋:分屍紋者。準頭當中一直紋。主凶死。如骨破直痕。亦凶死。即古之車裂慘刑。言屍分而不全也。紋痕深長者無救。紋短者。刑剋破敗也。
六.年上:年上者。鼻樑中段。接近山根也。內爲膽絡。故名疾厄宮。膽俯有水汁。有火氣。故能消化飲食。如有障礙則病苦。此爲疾厄專部也。
七.壽上:壽上者。鼻樑中段。接近準頭也。亦爲膽絡。名疾厄宮也。兩側即下勾陳。主水氣泛流。溼氣痞脹等病。及其它有形之病。又主妻妾子女之刑剋也。
八.危險紋:危險紋者。左蘭臺之曲紋。衝出準頭也。主有危險驚恐之事實經過。紋深。則疤痕破相。男格重兩女格輕也。如左右之紋均衝。亦主凶死也。
九.驚險紋:驚險紋者。廷尉之曲紋。衝出準頭也。主有兇危挫折之事實經過。如紋深。則疤痕破相。女格重兩男格輕也。如左右之紋均衝。亦主凶死也。
十.井竈:井竈者。即兩孔也。如泄露。財不入庫。而有六親之累。如仰露。則有妻妾之相欺。子女之隱患。血統之內爭。骨肉之殘害。破財冷退之例也。
以上十則。爲中嶽之關係。區段之界限。爲鼻相之第一步。
而各項形式。分類應徵。茲特詳解如下。
一.長植:長植者。鼻長如樑柱。而有勢也。主豐足衣祿。而多田宅。又主完善貴榮。而多厚福。凡長植之中嶽。多爲數代富庶餘蔭。承繼正受之祖業。平生安享。亦主有大壽之根也。
二.豐大:豐大者。準頭豐隆。而復高起也。凡準頭豐隆高大。其人正直和平。有大志遠見。享受特別財利。而爲特富。及上等富業也。或爲繼起之產業。或爲創立之產業。又考其各部可也。
三.勻配:勻配者。準頭與蘭臺廷尉。三部勻大而相配也。主心氣和平。耿介不妄。所有之財羞既多。享受之衣祿尤厚。亦主貴名。而厚祿清福也。
四.圓厚:圓厚者。準頭圓而如珠。不見蘭臺廷尉也。其形有名虎鼻者。主剛執好勇。任勞務功。及有勇毅之行爲。膽識兼長。文武兼併。而立豐功偉業也。
五.貫印:貫印者。山根高起上貫印堂也。其形有名玉柱上貫伏犀者。爲特貴創業之帝王也。次亦爲裂土分封。出將入相也。又有上貫印堂者。主智勇雙全。爲上貴。文爲政柄領袖。武爲屏潘總戎。亦有壽也。
六.有梁:有梁者。鼻樑之中段。高而不露。圓骨無節也。主有大壽。又旺人丁。而妻妾子女均賢能也。此爲中興衰之一大關鍵也。
七.仰露:仰露者。井竈上仰而露孔也。主財不入庫。多成多敗也。又主內顧多憂。而牽制其事業也。貧而勞碌者居多。貴而勞碌者居少也。
八.反吟:反吟者。鼻樑側曲露節。而左右有三曲兩曲。皆名反吟式。主虛僞聰敏。偏見自用。顛倒是非。混亂恩怨。又主疾厄冷退。官訟刑剋。及刑子女也。
九.伏吟:伏吟者。鼻樑直曲露節。而上下有三曲兩曲。皆名伏吟式。主有子女。多成敗。其性憂柔不斷。私心自用。貪念不休。虛張誇大。輕重不當。措施不宜。以致一敗塗地。憂愁至死也。
十.棱節:棱節者。鼻樑有角形之骨凸露。上下分節也。主刑人丁。及結仇怨。其性疑是疑非。猶豫不決。認人不足。有驚險暗害。而多冷退。及痼疾也。
十一.根陷:根陷者。山根低陷弱而不起也。主幼小多病。先天遺傳有疾根也。如眼神充足。主前業破敗。而不守也。如眼神不足。或有祖業。則不壽。而死於四十二歲之前也。
十二.弧峯:孤峯者。準頭高超。而無兩顴也。此主能致富業。而進田宅。惟人丁最弱而刑剋。妻宮二三或不力。子女不立或夭殤。此主螟蛉承繼。或一女也。
十三.準失:準尖者。鼻尖起楞而勾也。古法有稱鷹形之鼻者。主陰險機巧。刻薄無信。財不入庫。亦有貴名而權祿。多從危害逼迫者。發達不久。又失敗也。
十四.泄反:泄反者。蘭臺廷尉露孔而泄氣。準頭反仰而不齊也。其人智小大。力輕任重。妄舉而貪。輕去而就。主一成一敗。六親遺累。煩擾不休。難立家也。
十五.墜鼻:墜鼻者。土星豐圓而下墜。蓋過人中半節也。此爲土星剋制水星。雖豐隆而無用。晚景蕭條也。亦主貴名多材藝。虛浮儒弱。刑妻有壽。而無祿也。
十六.鼻毫:鼻毫者。兩鼻孔之毫毛露出也。有常露出者。則主刑妻克子。而傷骨肉。如臨時露出者。即爲損人丁而憂愁不遂。哭泣之先兆也。
十七.蒜鼻:蒜鼻者。土星三瓣而如蒜形也。主致富居多。而有開闢利源。經營富業。爲上富甲富。大壽而厚祿。以富業而成其貴名也。
十八.截筒:截筒者。鼻形如捲筒之圓長。而齊截之勢也。此主暴發而爲特富上富之格。及速帶之貴名也。亂世亦有武權而發達。以貴力而輔其大用也。
十九.獅鼻:獅鼻者。豐隆而短。準頭蘭臺廷尉勻配。而露孔也。主上等富貴。而文武兼併。及遙領之頭銜也。然子女最少。僅子女各一成立。及庶出也。
耳相條愣
公篤曰。耳爲採聽官。又名金木二星。乃起之初部。按木爲震卦。乃先天之生數第一。故有帝出乎震之說。此起之義耶。又考耳竅通腎絡。腎爲水。而河圖有天一生水之說。此起之義耶。然總不外乎此兩點。而流年限起於耳也。於測量之分數則輕。不過佔百分之三分也。故賤人有貴耳。貴人有賤耳。不爲重要關係明矣。然有奇特異形。亦主富貴而福壽。如劉先帝之兩耳垂珠。長至肩際。而創三分之業。太公望兩耳垂珠而對齊。甘羅兩耳垂珠而相秦。何以有遲早之發達耶。餘考柳莊。則謂太公之輪珠朝日。白潤而不紅。甘羅之輪球朝日。紅潤而有光。是皆想象之說。餘獨謂不然。劉先帝之耳珠垂肩。萬不能以此即爲帝王格。其龍眉鳳目。當有重大關係。不過記事者。以其耳異於常人。故錄大耳一項。太公望亦非兩耳垂珠能對齊。甘羅亦非兩耳垂珠能相秦。茲將耳之正義關係。與附帶關係。分別錄後。以待參考家證之。
一.耳廓:耳廓者。即上半節之圓處也。主器量之大小如窄而狹。主志小器小。而不能容物也。如低而紋。及反飛主刑父母。又主疾厄於九歲之前也。
二.耳輪:耳輪者。即下節之珠輪也。主智識之賢愚。如有圓珠。主聰敏靈慧。及美術特技。足衣祿。如有紋痕。主刑弟兄姊妹。及疤痕之災。如有痣。主水災。及湯火之咎也。
三.命門:命門者。即頰車之後。高突如門也。爲先天命根。內通腎絡。凡小孩無命門。不能滿十二歲。中年命門黑慘色。主死。青膩色。主病。高厚者。主大壽也。
四.外欄:外欄者。即中段之邊如欄杆也。主壽徵。如光邊無痕。盛世可至八十上壽。亂世至六十之壽。如有紋痕。主刑骨肉。又主幼小湯火瘡疥跌撲也。
五.內欄:內欄者。即外攔之內有曲痕處也。主智敏。如曲痕多。或層數多。均主機巧聰敏。多預。不學而成。偏嗜負氣。如曲痕少。主厚守信。必少思欲也。
六.耳漏:耳漏者。在命門之上。耳廓之側。有漏點也。主有不同母之昆仲。及父貴而繼起。故大禹三漏。爲奇相之一。又主特智而任勞有桓也。
以上六則。爲兩耳之正當關係。及附帶關係。然形式尚多。不過區瑕如是。
茲將各形錄後。
一.長大:長大者。兩耳長大。有二寸餘。及三寸餘者。此主大壽。而有厚祿。及正路功名之榮貴。晚年多平安之福澤。及子孫宏恢門第也。
二.敦厚:敦厚者。兩耳敦厚而勻隆也。主豐衣足食。清閒。多祿。紹繼前業居多。白手創業居少。又主聰明而和平。厚而守禮。持久有信也。
三.輪珠:輪珠者。兩耳輪圓如珠也。故號垂珠。主奇聰異慧。遠見有桓。足智多。機巧好奇。凡技藝美術。皆超出人上也。如有痣。主水災三四也。
四.廓堅:廓堅者。兩耳廓堅收豎也。主志遠大而動能。有操作而任勞。勇毅剛決。量大容忍。一主父母有餘蔭之美。而繼起也。
五.命門高:命門者。虎耳後之突肉也。內通腎絡。五行爲水。故關係生命。凡命門高者。主大壽。低者。主夭亡。無命門者。不滿十二歲即死也。
六.薄反:薄反者。兩耳薄弱上下相反也。主刑人丁而冷退。初年不吉。前業耗散也。又主幼小多疾病災厄。交十一歲後。方吉而平安也。
七.輪衝:輪衝者。兩耳輪尖薄。而有紋衝破也。主天姿之智化略遲。虛浮偏好也。又刑弟兄姊妹於耳。及幼小多疾厄湯火之咎。破相而有疤痕也。
八.輪珠紅:輪珠紅者。兩耳下墜之珠紅潤也。主天姿之智化早而聰慧。穎悟過人。亦王貴而早成名也。一爲餘蔭貴裔之後。繼起前人之緒業也。
九.輪白潤:輪白潤者。兩耳輪之珠下墜白潤也。主聰明有大志。有享受厚祿。又主科甲之捷。晚年尤享盛名也。一爲初勞碌。前業蕭條也。
十.短小:短小者。兩耳短而小也。其人愚而慳悋。志小而量窄。勞碌飄搖。駁雜不純。前業不守。幾經成敗。壽徵亦弱。人丁亦刑剋也。
十一.貼輪:貼輪者。兩耳輪尖長無珠。貼生而不分開也。其形外表似不吉。其實主富而多田宅。又聰敏而多厚祿。一爲享受祖業。一爲本身自創。亂世貴者十分之七。盛世貴者十之三。均有作爲而宏恢也。
《公篤相法》上篇卷七
口相條解
公篤曰。口爲出納官。又名水星。外號北嶽。爲五官之一。關係衣祿之享受也。其聲音發於脣口。關人應對交際也。以測量法計算。不過百分之四耳。然亦有重要點。即覆舟口之一式。乃兩口角下反。主凶死而不善終。輕亦孤苦憂愁至死也。如貴人有此口。必斷首領。或遺暗害。富紳有此口。輕則噎疾餓死。重則盜匪戕殺。亦有水中淹死者。又如富貴女娘。有此口主產厄。或懸樑自剔。或投河服毒。如貧賤有此口。則爲飢寒交迫而死。凡兇危之部位。愈富貴而愈危險。愈貧賤而愈輕微也。其中分別。又以紅如塗朱者輕。青黑而枯者重。是其關鍵也。
一.上脣 上脣者。即口之上半部也。爲男子之丹田。女子之血海。專主疾厄。古法皆以紅潤爲吉。血足故也。女格上脣不枉而青白。主痼疾而無生育。凡上脣曲痕。主胃噎病也。
二.下脣 下脣者。即口之下半部也。爲男女之腎絡。主衣祿之多寡。亦主疾厄也。如多紋。主勞碌駁雜。如有曲痕。主肺病。即子病母亦病也。
三.口角 口角者。主貴祿。即兩口角上下相交之處也。宜收斂。不宜泄露。上仰者。名曰仰月口。主貴祿。下反者。名日覆舟口。主凶死。雖富貴亦不免也。
四.承漿 承漿者。在口下有橫紋處也。即生髯處。主行船之吉凶。水上之驚恐也。如幾色混合。主花柳病。亦爲清閒勞碌之區別。一小部份也。
五.溝洫 溝洫者。人中之下半節。接近上脣之處也。亦主衣祿子女。與達外之行動也。按洫以深長爲吉。以短爲不吉。洫爲通達。口爲容納。故也。
以上五則。爲口。部之正義。與附帶關係。而各從其類。以應驗事實也。
茲將各形式例後。
一.方口 方口者。即古之四字口也。上下四角有方棱。此主大貴。而享萬鍾之厚祿。亦有特貴。而受餘蔭之福澤。又主多壽。故列爲第一。
二.闊大 闊大者。即古之口能容拳是也。凡男子口宜闊大。其祿最豐隆。田宅亦汗陌。又享受盛名偉業。女格宜小厚方吉。闊大反爲破敗。而耗田宅也。
三.小口 小口者。即形小之謂也。凡女格以小厚而收斂。主貴祿。次亦旺夫而進田宅。豐衣足食也。男格口小。則祿不足而減等。又多勞碌也。
四.圓厚 圓厚者。口圓而脣厚也。主衣祿豐足。平安多福。一爲享受前人之餘業。一爲自己創立之宏恢。均爲有餘之格也。
五.仰月 仰月者。兩口角上仰如月也。口角以仰爲貴。而享萬鍾之祿。又得清名。多爲文貴輔佐政治人物。兼有流傳之事業於身後也。
六.脣勻 脣勻者。上下脣兩相勻配也。上脣薄而下脣厚。主胃噎氣逆病發生於中年。上脣厚而下脣薄。主痰飲水泛病於晚年。雖富貴不免。勻者方吉。
七.收斂 收斂者。上下脣收而不見。古謂一字口是也。主貴名而厚祿。聰敏而矜驕。雄談善辯。凡外交家及政客代表。多以此口爲奇才。最低者。亦州邑之公務。鄉里之梓榮。排難解紛。享受厚祿也。
八.掀露 掀露者。脣掀齒露也。主招是非。六親多累。平生多官訟。及爭端。又主刑人丁。上掀先妨父。下掀先妨母。又主水氣溼氣。痰飲痼疾之有根也。
九.薄削 薄削者。上下脣均薄削。而不慎于格局也。主衣祿不充聰明有嗜好。而不務正。多弄巧而反拙。志小而妄貪。勞苦奔馳。飄搖不定。亦有壽徵也。
十.下反 下反者。兩口角下反如覆舟也。主凶死。如富貴者。兇危不免也。男子左反。亦經危險。右反稍輕。女子右反。亦經危險。左反稍輕。次則主孤苦困窮。刑剋疾厄。飢寒交迫而死也。
十一.歪斜 歪斜者。口形不正之謂也。如患病不在此例。如生成歪斜。左妨父。右刑母。又主輕舉妄動。貪多務得。其言不信。口是心非也。
十二.吹火 吹火者。即尖口。古謂雷公嘴而吹火口也。此主刑剋冷退。貧賤常有之。女格最忌。男子較輕也。主殘毒不考。刑夫克子。乃八敗之一也。
十三.多紋 多紋者。即上下脣之紋多而粗也。主勞碌多反覆。亦善說詞。虛浮聰敏。而偏見自悞也。誇大好奇。不服錯侯。故成敗不一。亂世亦有勞而貴也。
十四.塗朱 塗朱口。即上下脣紅潤。而如硃砂也。主清名厚祿。少年顯達。多才智。有遠。及文章鳴世。持久穩見。堅決有恆。而多厚福也。
額相捷法
公篤曰。額爲南嶽。又名天獄。統名上停。亦名火宿火星。定人之貴賤。辨人之根基。兩額角名天府上府。即天倉而關祖業也。故髮際高超。主聰敏靈慧。承繼前人餘業。初年亨通而福也。無祖業者。亦能創立而進貴也。髮際低者。主愚拙。及妨父母。亦有聰明者。而爲庶母所出也。亦有祖業者。爲數代之餘也。
凡髮際上削不平。均主妨父。三岔五岔。主幼小妨父。亦有遺腹而生。發曲突者。主刑母。鬢連眉尾。主幼小刑母。而有嫡母庶母之分也。
其天庭之上有骨凸突。名曰伏犀骨。方拱者。主特貴。及不朽之事業。圓拱者。主上貴。爲將相九卿。橢圓者。主中貴。爲廳道師旅。最小者。赤洲伯邑侯也。
印堂之上有骨直聳。名曰玉柱骨。主大貴。爲公侯將相。列土分封。如長橫。名曰華蓋骨。主文武雙全之上貴。或中貴。而享大名於身後也。華蓋有紋橫破。主前業耗散三分之一。華蓋有紋直破。主前業失敗三分之二。紋痕長深者。加倍。紋痕短者減半也。
日月角骨上插。帝王之貴。英明之君。日月角骨圓突。主貴名。父母亦貴。而紹前蔭之餘業。輔角骨長橫。主總督。文武。大爲屏藩大臣。小爲重鎮邊將。邊城骨上插。主威鎮邊陣。邊城骨衝破。盛世主失祖業。而不發達。亂世主破梓離鄉。而立異地之產業也。
印堂有骨方楞長橫。名曰金城骨。主上貴。多操兵柄。臨險暴發。印堂直紋懸針。主兇。次憂苦而死。如雙紋。主刑剋駁雜。三紋。名川字紋。主貴及痣血。刑妻克子。四紋五紋。均主刑剋勞碌。成火焰紋。主大貴凶死。成人字紋主家族至戚之遺累也。
額橫一長紋。名華蓋紋。主貴而刑剋。子女庶出也。二紋長橫。名偃月紋。主貴壽而克子女。三紋長橫。名伏羣紋。主貴壽勞心。奔馳往返。額紋多者。王勞碌風塵。額紋間斷。主成敗不一。額紋偏斜。主勞碌耗散。凡額以高廣方隆。爲貴名福壽。及享受餘蔭前業也。
顴相捷法
公篤曰。兩顴爲中府之官。又名東西嶽。及國印。顴即權之別名也。兩顴高聳上插。方有大權重柄。而號四正。佔重要部位。五嶽得二嶽故也。以測量法乘之。得百分之十分。左顴高妨父。先見子星。右觀高妨母。先見女星。兩顴高聳雄突。主大貴而有重權。兩顴大而中嶽低小。此爲強賓壓主。養廱犯上。爲部下所欺侮。而受其牽制。及倒戈相向也。
兩顴能輔中嶽。得內助外輔。而有重要實權。此名三嶽勻配。主貴權而厚福。高聳。上插入山林者。主上上貴。爲屏藩柱石之臣。列土分茅也。高聳上插入邊城者。爲上中貴。威權萬里。將軍之格。高聳上插入玉堂者。主上貴。爲外藩威鎮一方。邊將之格也。
兩顴隆大下墜者。是名假顴。主伶界樂妓之例。近眼角者爲真顴。近法令者爲假顴。雖隆大而無用也。兩觀爲淚堂紋衝破。王破敗勞碌。憂愁度日。神經昏憒而死。左顴衝破。主子女不肖。叔伯欺侮而失敗。憂氣成痼疾。右顴衝破。主妻妾不睦。弟兄仇怨而內患。憂氣減智識。女格反此而類推也。
兩顴不輔中嶽。或倍大於中嶽。均主上下不和。主客欺凌。常人則主族戚遺累。煩惱不休。平者有名無權。偏閒之職。常人則依人度日。女格兩顴不宜圓聳尖露。主夫弱而勞碌。代夫權也。女格兩顴宜高厚而平。主賢淑旺夫。明敏勤能。又得貴夫。而無刑剋也。
發相條解
公篤曰。色爲氣之餘。發爲血之餘。故醫家名曰血餘。如山之樹林。如樹之枝葉。如禾之苗蒂。蓋山林宜清秀。樹木宜茂榮。禾苗宜繁實。此發之關係如是也。大凡蓄髮剃髮。辮髮剪髮。雖出於國家制度。而各人形格。亦有宜與不宜耳。至於女格之發。關係尤重。有富貴貧賤。壽夭勞逸之區別。尤宜注意焉。
一.長髮 長髮者。修長而齊地也。主多祿而壽徵。聰明而閒逸。凡髮長之人。心細而有智識。女格主眼靈手巧。多技能而堅決。淫而不亂也。
二.短髮 短髮者。長不盈尺也。主陰險而性垢。片言好勝。而不容物也。私心自用。只顧自己利益。失信違法。不管他人生死。其見者小。其者毒也。
三.柔細 柔細者。發細而不粗也。主聰敏多智慧。男女皆厚祿。豐衣足食。一生多安享也。亦主性情和順。遠見不苟。而不粗燥也。
四.潤澤 潤澤者。光潤而不枯也。氣爲陽而血爲陰。故宜潤澤也。主和平正直。厚慈良。聰明好學。勤慎守義。男女均以潤澤爲貴壽。而多祿也。
五.粗發 粗發者。粗而不細也。主剛燥而刑剋人丁。男女皆主性燥量窄。勞碌疾苦居多數。女格最忌。刑夫克子。有流入青樓。及伶界歌姬之類也。
六.枯發 枯發者。枯亂如麻而滯手。枯焦不潤也。此爲先天不足之鐵證。其人稟受弱而善忘。其性多猶豫而不決。故有惡病病疾。而不壽也。
七.黑髮 黑髮者。光潤如漆如油也。主聰敏而厚。信義而有恆。持久如常。謹慎遠見。平生衣祿充足。有餘而不缺乏也。
八.黃髮 黃髮者。焦黃不黑也。其人多刑剋。幼年妨父母。中年刑弟兄。及喪妻妾。晚年少子女也。其性刻薄寡恩。機巧有管。聰明自誤也。
九.稀少 稀少者。稀疏而少也。其人多壽而勞心。因事實牽制。而生反想。族戚遺累。而多紛爭。衣祿充足。人丁刑剋。否則忤逆不睦。顧忌不釋也。
十.白髮 白髮者。少年而有白髮也。主前業耗散。初年冷退而不旺。白手成家。拘節守信而受累。妻宮繼配。子女先後成立。亦有壽根也。
十一.濃髮 濃髮者。濃重叢生而多也。主剛燥遲鈍。勞碌自立。初年父母見弱。中年六親多累。憂愁度日。女格發濃。主淫賤。次則刑夫。或生離再嫁也。
十二.落髮 落髮者。腦頂之發禿落。兩側上曲削也。主勞心過度。貪心尤重。又見小也。男女均主壽。男刑妻而女刑夫。子女亦弱少也。
十三.碎斷 碎斷者。其發不潤。而容易斷節也。此主先天不足。老年受胎所生。或根基移動所生。幼小經危險病厄。於九歲之前也。一主有血液病疾於中年。一主見冷退消耗於中年。均不壽也。
十四.低下 低下者。髮際曲低下岔也。主天姿遲鈍。性直樸。初年妨父母。三岔者幼小刑父。五岔者刑父尤早。孤苦自立。亦有倉庫好而受祖業。多從庶出。或承祧。爲數略少。亦主腦明上貴。走險發達也。
十五.雜花 雜花者。黑白斑黃不一也。主厚而直。守矩而拘。主壽而勞碌。內顧牽制。外患欺凌。及刑人丁。晚年神經恍憾。記憶昏迷。肝氣不舒也。
十六.發高 髮際高廣而透天嶽也。主早開智化。天性明敏。一主紹前業而進益田宅。一主自創立而宏恢門第。有名祿與壽徵居多也。
相人中條解
公篤曰。人中爲交通之官。溝洫流通之所。起上承下之重要部位。故兩鄂之人。以人中爲主要。即居中之樞紐故也。凡人利達於外。皆知有驛馬。而不知人中佔多數。乃水陸之分也。又主子女壽祿。刑剋疾厄各類。茲特分別如下。
一.深洫 深洫者。人中之洫深如淵也。所謂通達四瀆。萬里無阻。及結外緣。異姓可爲輔助也。亦主貴名而厚祿。又旺子女。能容納也。
二.平滿 平滿者。人中平而無洫也。主坐守鄉里。而無遠志。性情閉塞又見小。拘泥又貪格。早子不立。先有女二三。或爲遲庶之子。及螟蛉之子也。
三.長洫 長洫者。即人中長近寸也。主有壽根。元氣充足。亦主子女多而成立。及有衣祿也。又主子女得力而發達。宏恢門第而大創也。
四.短洫 短洫者。即人中短而不見也。主志大而虛浮。心多而燥急。作事一成一敗。而有勞碌往返。掣肘而受累。結怨而官訟。亦主不壽也。
五.寬洫 寬洫者。人中寬而流通也。其人內有相當之持重。外有交際之利益。器量宏大。略周到。又旺子女。亦主貴名厚祿。而立外美於異鄉也。
六.窄洫 窄洫者。人中窄而閉塞也。其人內有心腹之憂患。外有惡劣之欺詐。器量窄狹。子女見刑。庶出者成立。或遲子也。或女多也。
七.脣掀 脣掀者。人中下半節掀出也。其人有偏僻之任性。多招是非。而成官訟。每因細故之爭端。間接之株連。無故而招非也。
八.人中痣 人中痣。人中上下有黑痣發現也。當中主水災。上半節。先生一子而妨父。下半節。先生女而刑母。左右亦然。一應雙胎生。一主酒病有痕也。
九.直紋 直紋者。當中一直紋穿過也。主刑子星而旺女宮也。又主勞心最重。成敗奔馳。經大挫折二三。然後再立業。子星或一。亦不肖也。
十.橫紋 橫紋者。中瑕一紋橫斷也。主刑女星而旺子宮。主大病厄二次。近於死亡,及水火之災也。然有衣祿充足。女星或一。亦後患也。
十一.十字紋 十字紋者。人中有直紋衝破。橫紋沖斷。如十字形也。主孤絕子女均不立。嫡庶所生亦不立。惟螟蛉繼撫之於可靠也。
十二.偏左 偏左者。人中側左而偏也。主先妨父。宮而有母官也。亦主先得子星者。再而後有女也。子星倍旺於女星也。
十三.偏右 偏右者。人中側右而偏也。主先刑母官而有父宮也。亦主先得女星者。再而後有子也。女星倍旺於子星也。
十四.上寬下窄 人中不勻。而上寬下窄也。主女旺而多。子弱而少。及作事無恆而中止。疑多心亂也。行動往返而不決。改挫折也。
十五.上窄下寬 人中不勻。而上窄下寬也。主子旺而多。女弱而少。及有厚祿而勇爲。剛直而任勞。一主嫡庶之先後各半。一主早遲之賢愚各半也。
十六.雙人中 雙人中者。兩個溝洫。不是直紋衝破也。男主聰明。享受前人餘業。女主驕傲。又有生離再嫁。男女均主子女倍多。而有用也。
齒相條解
公篤曰。齒爲骨之餘。內爲腎絡。關係衣祿之享受。及刑人丁。又爲壽徵之一部。以及疾病。故有相當之應驗。上牙下齒也。茲選其重要而錄於後。
一.大瓣 大瓣者。牙齒大瓣也。古謂馬齒。主元氣厚而享大壽。亦主貴名之事業。有恆之成功。崇其位祿。馬齒之人心無毒。性善而慈良也。
二.小瓣 小辦者。古謂之米齒也。主聰敏而靈巧。任勞而勇爲。傲上而和下。矜功而好奇。有美術技藝之特長。而享盛名。然亦主病疾也。
三.勻齊 勻齊者。牙齒勻而平齊也。主心和氣平。直快不拘。瀟灑自如。衣祿充足。通達無阻。即無族戚之累。而反受其利益尤多也。
四.堅固 堅固者。牙齒堅硬而固也。此爲筋骨強而先天之元氣充足。其人多壽而剛勇。有堅執之特性。一決即認爲事實。亦主貴祿也。
五.暴齒 暴齒者。錯亂不平又不齊。三個牙齒相擠。則爲暴齒也。主冷退。初年破敗。而刑人丁。亦有富貴。而爲勞碌走險之發達也。
六.楞掀 楞掀者。門牙齒楞生而掀露也。卜部門牙楞掀。主先刑父。而後刑母。下部門齒楞掀。主先刑母。而後刑父也。
七.尖峯 尖峯者。上下之牙齒尖露起峯也。凡火形尖峯。主勞怨走險之上貴。其它形格。均主刑剋人丁。而多冷退。以及勞碌困苦。而不壽也。
八.兩角 兩角者。兩邊各有尖齒一顆也。上牙各有角牙一顆。主幼年刑父。下齒各有角齒一顆。主幼年刑母。上下均有。主父母俱刑。而幼孤也。
九.露齒 露齒者。兩脣不固而牙齒露出也。一主招是非而多官訟。一主破梓里而多奔馳。亦主刑剋勞碌。壽者少而夭者多也。
十.天包地 天包地者。上半部牙蓋過下半部齒也。主紹繼前人餘業。而有六親之累。亦有承祧。而胃病痼疾。及隨身之病也。
十一.地包天 地包天者。下部之牙牀蓋過上半部也。主刑剋人丁。男刑妻而重配。女刑夫而再嫁。至於衣祿。亦豐足無缺也。
十二.漏痕 漏痕者。稀牙漏縫而有痕也。主父母破羣而關係人丁不旺。冷退不休。耗散不已。駁雜不純。口舌官非尤多也。
十三.三十六顆 凡牙齒以多爲吉。享受上等衣祿。故三十六顆。爲上上祿。三十四顆。爲上中祿。亦王壽根。而先天之氣充足也。
十四.三十二顆 凡三十二顆。爲中上祿。三十顆。爲中中祿。內有賢愚不一。勞逸不等。此兩等較多。包括各項。故社會上享受中祿之人亦多也。
十五.二十八顆 凡二十八顆。爲下上祿。二十六顆。爲下中祿。如出富貴之家。主夭亡疾厄。不能享受也。如不足二十六顆者。賤 而夭也。
十六.編齒 編齒者。上下皆成合縫。連編而如一也。此爲奇格之一。主大貴。 享大名。立大功。創大業。乃王霸之材。勞碌成功也。
十七.重城 重城者。兩層牙齒。內外一樣平齊也。此爲奇格之一。主有特別才智。又有特別技能。過目不忘。流芳身後。然妨父母。又刑子女也。
髭相條愣
公篤曰。髭鬍爲相法一小部。補助之品。威儀之表也。統而言之。則名鬍髭。分而言之。則有區別。人中所生爲髭。承漿所生爲髯。地閣所生爲須。耳輪所生爲胡。人之所以蓄鬍留琵者。表示老成。正重其事也。大抵宜清秀。柔細。疎勻。潤澤。一色。純粹。方吉。如粗濁。枯焦。濃亂。黃雜。皆不合法。而不吉也。形式不古。則不宜蓄。如強勉蓄之。猶開門揖盜。養癱遺患也。令人以美觀而蓄留之。風鑑家又以地庫弱。而勸人蓄留之。皆不合法。徒受其害也。試問地庫弱而蓄留。能增其厚乎。能掩其惡乎。蓋亂世一語。可執其綱領。面無善痣。頭無惡骨。鬍髭敗多益少。此三項皆簡單要法也。凡宜蓄留者。蓄之小有順遂。不蓄亦無妨害。不宜蓄留者。不蓄亦無妨害。蓄之破敗立至。或刑人丁而傷子女。或遭暗害而受危險。或受株累而招官訟。或損財祿而多疾病。惟四濃格與海底松。則宜上下並蓄留之。減少破敗也。其它格局。則不可勉強。茲將各類吉凶。分別條例錄後。
一.清秀 清秀者。清而不枯。秀而可愛也。主富貴而壽考。平安而厚福。又主清廉正直。慈良守信也。
二.柔細 柔細者。柔而不燥。細而不粗也。主慈和大名。明敏多壽。衣祿充足。人丁亦旺。持久有恆也。
三.潤澤 潤澤者。清潤如油而有光也。凡氣血充足。方能潤澤。而享大壽也。又主平安多祿。子女均強能有爲。宏恢門第。而進田宅也。
四.疎勻 疎勻者。清疎而根根見底也。主公平正直。心無積垢。慎細拘節。事無阻礙。一生多安閒。而有完善之晚景。享大壽。而足衣祿也。
五.枯燥 枯燥者。枯而滯手。燥而無光也。主先天不足。後天戕。量窄器小。憂思勞心。有定根之痼疾。久而不痊可。又刑人丁。而冷退也。
六.濁滯 濁滯者。不清而俗。令人厭惡也。王前業耗散。一成一敗。多爲平常寒賤之人。一生庸碌勞苦。挫折不立。恩怨不明。憂愁度日也。
七.焦亂 焦亂者。焦枯不潤。錯亂不順也。其人心多而妄貪。疑慮而不決。弄巧反拙。六親多累。內外均有顧忌。而事實掣肘尤多也。
八.一色 一色者。純粹一色也。大凡鬍髭皆以一色爲合格。蓄之小有順遂。而無煩惱之糾紛也。
九.雜花 雜花者。幾色合成。黑白斑棕黃不一也。主刑妻克子。人丁不旺也。危險招嫉。事實不遂也。驚惶疾厄。勞心失敗也。貴者減其權而受制。富者減其祿而受欺。雖有智能。亦不免也。
十.黃色 黃色者。黃明光潤而如金也。主刑人丁而貴名。見危險而發達。如有銀白之面。而配金髮。亦主奇貴之事業。少年早顯達。而享盛名也。
十一.白色 白色者。白潤而如銀絲。慈善之貌而和藹也。主穩見持重。耿介心平。有遠慮之預。充分之準備。子女成材。田宅豐富也。
十二.黑色 黑色者。黑潤而如漆也。主衣祿之一。關係頗輕。蓄之小益。不蓄無害。無足重經也。
十三.紅碧 紅碧者。紫須也。爲奇品之一。紅如珠砂者。主大貴。割據之霸業。次亦屏藩大臣也。紅如碧玉者。主清貴。流芳之事業。次亦盛名當時也。紅如棕色者。主中貴。勞碌之勇爲。次亦州邑佐治也。
十四.粗濃 粗濃者。又粗又多。而不見底也。主富貴。次亦足衣祿。多危險暗害。勞碌挫折。內有欺詐遺累。外有凌虐侵犯。煩擾不休也。一主旺子女。人丁日多也。
十五.海底松 海底松者。頰下之髯。而鎖結喉之管也。主刑人丁。有技藝美術之長。而有壽。又主老蚌生珠。五十以上。方有子女也。
十六.不過溝 不過溝者。髭不過人中溝洫也。主勞碌不休。 驚惶不安。衣祿不豐。財源不聚。虛浮耗散也。古法謂有官無祿也。
十七.直如草 直如草者。即亂草如蒿也。主貧賤孤苦。勞碌破敗。刑妻克子。外箝制而內欺侮也。
十八.串腮胡 串腮胡者。兩腮至耳珠皆胡。上接鬢髮也。主前人有餘業。又旺子女。及壽祿。中道有挫折一二度。晚年平安也。
十九.硬如鐵 硬如鐵者。堅硬有力。入水沉底也。主草澤英雄。割據 僭號。性情剛燥驕悍。恃勇任勞。而不完善其後。約爲失敗也。
足相條解
公篤曰。頭圓象天。足方象地。各適其宜。各有關係。故天之覆也。又宜圓大爲吉。古法有無小頭之貴客。地之載也。又宜方厚爲吉。古法有足厚爲萬物之載。亦事業之關鍵也。故足心爲明堂。即醫家之湧泉穴也。宜空陷而開窩。以能容龜爲吉。主奇貴。而有大壽厚祿。及流芳事業也。明堂平滿。雖貴而亦兇。雖富而亦貧。皆主子女不肖。而浪耗失敗也。側有紋曰龜紋。主大壽而有祿。內側有井紋。主靈巧而多智。足跟爲根基紋。主受祖業。無此紋者。雖有前業。而不守也。足跟爲踵。以平過前掌爲吉。如不履地。主破產無依。如貴人不履地。主凶死。內螺以大而有楞。主聰明多智。如無楞。主愚拙厚。外螺骨方楞。主遠發他鄉。如無楞。主屈膝井裏。前掌有峯。名曰福峯。高者。品學優良。大指爲土。能生萬廿小根口福澤綿遠。祿室高者。衣祿豐物。放大過下四指也。二指爲春木。三指爲夏火。四指爲秋金。小指爲冬水。亦五行之餘也大抵宜方正。宜細滑。宜多紋。足指宜長宜圓。足心宜空。宜大。足踵宜重。宜平。茲將各類例後。
一.方正 方正者。兩足前方後正之謂也。主有恆志而前程遠大。有作爲也。亂世亦貴而勞。晚年多福壽。常人亦主富而足衣祿也。
二.長厚 長厚者。足長而厚也。主先天元氣充足。而有壽徵。致富源。務功名。皆有進展也。
三.直紋 直紋者。足掌多直紋也。主天姿聰敏。穎梧迅速。志大而堅決。智深而遠。亦主貴名也。
四.橫紋 橫紋者。足掌多橫紋也。主多成多敗。風塵奔馳。勞碌往返。弄巧反拙。聰明自悞也。
五.無紋 無紋者。足掌完全無紋也。主厚庸愚。志小量窄。夭亡者居多。有壽者。患神經病也。一主子女多而星散。有嗜好而敗家也。
六.圓指 圓指者。是指圓如珠也。主衣祿充足。享受祖業。及有文名。爲一州一邑之冠。而進田宅也。
七.長指 長指者。是指長而節長也。主明敏勤能。而智化早開。有遠遊數千裏。而立外業。又主特長之技藝。貴力之輔助。以繩其終身享受也。
八.短指 短指者。是指短而節短也。其人志向不大。智識平常。見小而耐勞。穩見而持久。氣味稍濁。表面稍俗。然亦有小貴及素封也。
九.尖指 尖指者。是指尖銳起峯也。主前業消耗。破梓離鄉。流落無依。刑妻克子。而孤苦也。如出於火局。主勞碌走險。而成上貴之事業也。
十.足踵 足踵者。俗呼足後跟也。足踵宜大。行路宜踏實地。方有收場。而足衣祿也。如無足踵。及不履地。雖富貴亦主凶死。次則破敗困苦也。
十一.無肚 無肚者。無足肚也。主刑人丁而孤獨。疾厄苦惱而夭亡。及客死他鄉。倒斃路傍也。
十二.足心痣 足心痣者。明堂中心有痣也。主貴而有權勢。乃奇相之一。古謂李光祖安祿山。有此 痣也。
十三.井字紋 井字紋者。在明堂前後。或側放大指之下也。主聰敏。過目不忘。多技能。又多嗜好也。
十四.交叉紋 交叉紋者。在足心左右。形如叉字也。主任勞有恆。遠見多智。有貴名而宏恢居多也。
十五.容龜 容龜者。明堂開窩而能容一龜也。主深遠慮。器量宏大。有大志而重權柄。及盛名偉業也。
舌相捷法
公篤曰。舌爲心之苗。能發五音。而分宮商角微羽。是爲交際之官。而佔應對與衣祿之關係。不可不查也。大抵以薄大者。善辯而多才。能應對知機。通今博古。主籌晝策。而決勝也。以敦厚者。信而愚樸。作事穩見。而不妄也。
又以尖長者。機巧而多智。作事陰險勇爲。而有毒也。橢圓者。忠厚而直快。作事持義守禮。而有信也。
凡紅而鮮明者。清閒而有恆。衣祿有餘也。青而枯滑。勞碌而疎懈。常多宿疾也。黑暗不潤者。貪妄而惡疾。淫亂自戕也。雜花不一。悋慳而見小。駁雜受制也。
故黃者多俗。而鄙其行爲。紫者多夭。而無壽徵。多紋者貴而英明。善交際。及外交政客之例。以薄細而舐準者。主貴而有權。然多勞碌奔馳。善籌劃也。以粗厚。而 舐準者。則平常而無用也。
項相條解
公篤曰。項爲流通之地。上下之關鍵也。故以長大爲合格。女人鳳頸。必配君王。鳳頸者。言其項長也。又相法經雲。肥人不忌項短。而忌項小也。瘦入不忌項長。而忌項短也。刻下無論男女。皆宜項長而合格。豐足衣祿。而刑剋亦少。至於女格。尤不可項短。蓋長者主貴而多子女。性和順而無疾苦。短者主賤而少子女。性浮燥而多病疾。此其不流通故也。茲將各類形式分別錄後。
一.植長 植長者。項勻而長也。其人流通而達外務。又能遠萬里。 遨遊天下。有遇合而發達也。女格尤以此爲吉。助夫立業而旺子。量大而慈良也。
二.短項 短項者。頭與肩連。短而不見項也。其人性情妒焊量小。可隨時軟化。而含毒質也。男主勞碌困苦。而無收場。女主破敗刑夫。而爲賤品也。
三.縮項 縮項者。頭連大椎。頰連腕鎖骨也。另格貴不過典獄。主陰險心毒。卑鄙而貪也。女格主刑三夫。又刑子女。愚拙妄貪。破敗無依。均下賤居多也。
四.三滌 三滌者。項上有橫紋三轉也。一名壽絛。主有晚福。而能安享。性慈和而知足也。亦主子女發達而賢良。無憂慮而少累也。
五.餘皮 餘皮者。項之皮鬆而有多也。主先天充足。而享大壽。細膩而潤者。主平安而多壽也。粗燥而滯者。主勞碌而多壽也。
六.項大 項大者。圓大而有力也。主器量宏大。志向遠大。智識作爲亦大。此爲流通。而無障礙也。如凹凸露筋蚓。主刑剋人丁。而多勞也。
七.項小 項小者。不圓而不足也。主器量狹小。志向低小。思想見解作爲均小。此爲不流通。而多障礙也。如凹凸露筋蚓。主多疾厄。而刑剋也。
八.結喉 結喉者。喉管突出而不收藏也。主勞碌多壽。父母無力。弟兄失助。古法謂客死他鄉。今則不驗。結喉收藏者。主安閒而少刑剋也。
臍相捷法
公篤曰。臍者太極之別名。先天之氣管。如瓜之有蒂也。形成於腹。而似太極圖之形式。下名丹田。男子之氣海。女子之血海。內通腎絡。而交督脈。凡嬰兒受胎。先有此根蒂。然後化形質。即天一生水之義也。故下名太極盒。而爲純陽之處。兩側爲仰月痕。即月之左上弦右下弦也。上爲覆月盎。而爲純陰之處。中有凹肉兩突。即陰陽交姤之點。故名兩儀胎也。兩側有紋痕小點。名羣星垣。即化生萬物之義。其形雖小。儼然一渾天儀也。
是以臍喧深大而有勢。主仁慈而大量。能容物也。宜高起而上仰。主清高而智敏。享盛名也。不宜平滿。及凸突。主貧賤而勞舌。刑剋而夭亡也。
古法謂能納李者。主貴名流芳。具上智而能發展也。亦多子女。而紹箕裘也。兩角上仰。主敏慧好學。貴名有爲。亦旺子女。及身後之事業也。
四維有蛛蛛紋。主一奇貴。盛世多文貴廰道之職。亂世多武貴師旅之權。女格則子女多而貴顯也。又有五行紋。周維五根紋痕是也。亦主武貴。今世可至師旅。及邊將之鎮守。臨險而發達。因禍而爲福也。
凡平滿小者。主子女不力。或忤逆。刑剋最重。衣食不充也。兩角下反者。主愚魯而任性。破敗而刑剋。好酒戀色。有偏嗜也。
最低下者。主淫賤而笨拙。加以多粗毛。主淫亂而急燥。男女皆然。偏左者。先妨父宮。女倍於子。偏右者。先妨母官。子倍於女。男女亦同也。
肩相捷法
公篤曰。肩者。輔佐之一小部。於關係頗輕。分數又少。然亦有一線關係。茲特錄之。凡男女之肩部。均宜平厚有勢爲吉。主厚祿而多福。男子肩尖聳。主惡疾而孤苦。勞碌而驚惶。一生無平安之福也。惟火形不忌肩聳。反貴至將相而成功。然亦勞碌走險。唐代之馬周。宋代之寇準。是也。
女子肩聳。主刑夫而心毒。量狹而氣燥。亦有生離再嫁。或主惡病夭亡。男子肩下削。主百事不成。寒苦度日。女於肩下削。主刑夫克子。淫亂凶死。惟貧賤之人。能善終也。故有美女無肩。尤將軍無項之說也。
乳相捷法
公篤曰。乳有七竅。爲先天之祖氣。子女之命宮。精血會聚之所。故人初生。奈以此養成。呼吸之氣管。肝腎二絡佔多數。醫家治乳痊。分內吹外吹。亦以平肝和腎爲主方。於女格關係尤重要焉。大體以乳頭黑實者爲吉。主有子女。而壽徵也。乳頭側有痣。主子女聰敏。及貴能而有爲也。乳頭仰上者。主多子女。及有恆而立業也。乳頭堅硬者。主有壽根。及有祿而多子也。乳頭朝下者。主子女弱。及多憂而疾病也。乳頭平軟者。主多疾厄。及刑傷而急燥也。乳頭紅嫩者。多爲傭僕。及刑剋而不壽也。乳毫以一二三根爲吉。主性平和而子女勤能。毫多而粗者。主性剛燥而子女愚拙。又有四乳者。男主貴而智勇。多好酒貪淫也。女主壽而子貴。多刑夫星也。又有三乳者。主有刑剋而貴祿也。男王偏嗜好淫。亦有專長一能以成名。女主靈巧性燥。亦有刑夫教子以宏恢。此奇相之一也。
腋毛捷法
公篤曰。腋毛在肩井之下。夾窩之間。內爲肺絡之正系。亦有重要關係。餘考男子無腋毛。主凶死者。十居其七。憂愁剛燥而死者。十居其三。有腋毛而粗濃者。主急燥而恃勇。多勞而反覆。有腋毛而柔細者。主聰敏而謹慎。清閒而平安。女子無腋毛。富貴者。主淫亂而私奔。以致喪節敗名。服毒自剔。貧賤者主流落而無依。以致痼疾困苦。終身遺恨。女子有腋毛而粗濃者。主性偏僻而急燥。刑夫再嫁。次亦孤宿守寡。女子有腋毛而狐臭。主淫亂下賤。三嫁末休。次亦刑剋勞苦。惡病不已。女子有腋毛而柔細者。主和順而賢淑。旺夫而多祿。女子有腋毛而汗香者。主大貴而子女亦貴。性明敏而賢良。古人選妃之定法也。
玉莖條解
公篤曰。玉莖者。靈龜也。五行屬水。五臟屬腎。子女之根源。人類之關鍵。亦有考查之必要。一呼下陰。一呼陽物。實外陽而內陰也。離中之精。化而爲汞。是爲太極之 。故俗名極 也。茲將各類分別錄後。
一.紅實 紅實者。稟受之氣清也。其先天之靈根不同。父母之環境安好。主妻妾賢淑而和順。又能操持助夫。以立業也。子女得力。以發達也。
二.自瑩 白瑩者。氣清而根厚也。有離奇之思想。智敏之有恆。子女多而成立。爲成而宏恢也。
三.活龜 活龜者。能屈能伸。而有收藏性也。其人聰敏靈巧。具有遠大眼光。剛正不屈。貴名有成。技藝廣譽。又多子女。而有厚祿。次亦是衣食而完善也。
四.死龜 死龜者。大而不收藏。如已死龜頭也。此爲下賤之人。勞苦之相。應船伕水手。肩挑背磨也。
五.囊紋 囊紋者。腎囊多皺紋。如核桃米也。其紋多者。主享大壽。其痕皺露者。主聰慧而特智。其紋痕少者。主才智短而壽弱。無紋痕者。不夭亡則孤苦也。
六.熱精 熱精者。其精熱而濃也。此爲應有關係。主有子女也。愈熱而子女愈多。無疾而易養也。
七.冷精 冷精者。其精冷而烯也。此爲反常關係。主無子女也。是名孤刑。及不壽也。如稍冷者。亦有子。多疾厄。而不易養成也。
八.獨腎 獨腎者。一個腎子也。主宏恢而富業。多進田宅。又主弟兄和睦。內顧無憂。妻妾才能。內助有力。子女少而壽微弱也。
牝牡戶條解
公篤曰。牝戶者。即生殖器是也。坎中之精。丹中之鉛。外陰而內陽。關係子女之重要部位也。又關人名譽氣節。是爲貴賤之門。亦平生之志也。茲故錄之。
一.黃毛 黃毛者。牝戶之毛。黃如金絲也。主大貴而聰敏。剛復而恃才。及淫而有壽。毒而驕傲。漢呂后有之。貴爲帝后也。
二.紅毛 紅毛者。牝戶之毛。紅鮮而如珠砂也。主大貴而淫亂。及不善終。性情窄狹而急燥。明敏而偏見。任性而嫉才。唐楊貴妃有之。
三.暗滯 暗滯者。灰睛滯手而不潤也。主貧苦下賤。刑夫克子。本身勞碌。而多遺累。及牽制也。
四.拳珠 拳珠者。陰毛曲捲如珠也。主大貴而操國柄。英明過人。志向遠大。剛腹自用。才智絕倫。爲女中之傑。大周武后有之。亦主淫而有壽也。
五.柔細 柔細者。牝戶之毛。柔細清潤也。主賢淑而和蘊。慈良而才能。助夫旺子。今世亦有貴名。而佔政治地位者。多才智勇爲。而又貞靜也。
六.粗濃 粗濃者。牝戶之毛。粗而濃多也。主壽而好淫。旺子女而刑夫。有再嫁三嫁者。稟受之氣粗濁。故也。亦有貞操而刑夫者。孤房獨宿也。
七.不樹 不樹者。牝戶完全無毛也。主淫亂居多數。不壽居少數。又主貧賤居多數。富貴而有缺點居少數。凡無毛者。皆有偏僻窄狹之怪異性情也。
八.挺角 挺角者。牝戶有突肉如鼓角。或挺肉如旋螺也。主勞苦居多。而無生育也。又主父母破羣。初年無倚。而寄食於族戚也。
九.五色 五色者。陰毛有五色合併也。男主草澤英堆。因時勢逼迫而發達。異路功名也。女主先賤後貴。因人力愛惜而貴祿。庶妾寵幸也。
十.豐腴 豐腴者。牝戶豐突肥膩而高也。主坤道之正氣。柔和而有氣節。旺夫又旺子女。而有恆志也。
穀道條解
一.方肛 方肛者。四方起楞。大解方式也。男女皆主奇貴。而享盛名。漢淮陰侯有之。或三楞亦名貴而清祿。蓋穀道圓而不方。故也。
二.亂毛 亂毛者。穀道毛多而粗亂也。有陰陽之交。皆多亂毛。男女生此。均主聰明而好淫也。
三.柔細 柔細者。穀道之毛均柔細而若無也。主和平守禮。穩見多祿。大勢之亨吉也。
四.無毛 無毛者。穀道完全無毛也。主不守正義而好淫。不由正途而冒險。亂世主異路功名。而不善後。一主刑人丁。而少子女也。
《公篤相法》上篇卷七(續)
量壽要訣
公篤曰。古人謂相法祕訣。壽夭最難。不獨人中。惟神是定。其法固精確。其用則難定矣。大凡壽數。皆以厄年爲定法。其不在厄年而死者。蓋有正厄。傍厄。應證厄。三種也。故達摩麻衣。有三九四九。六七七七之說。皆略而不詳。此篇因壽數而立也。
餘考天道純厚。人之稟受亦厚。智識之開化較遲。性情之行爲較。天道機薄。人之稟受亦薄。智識之開化較早。性情之行爲較巧。壽數隨之加減。上古耋髦期頤不足奇。今則幾希矣。故現在之格局。聲音散漫不聚。目神浮淡無根。脣掀齒露。氣泄不收。均佔多數。此不壽之格。亦氣數使然也。
然死厄有定數。厄年有先後。男子以九年爲一厄。中有七年一厄者。女子以八年爲一厄。中有六年一厄者。餘考易經纂辭。有太極初判。化而爲二。乃九七也。八六也。按九數爲離之中女。七數爲兌之少陰。蓋男子外陽而內陰。其氣化而爲奇。而應陰氣也。八數爲艮之少男。六數爲幹之老陽。蓋女子予外陰而內陽。其氣化而爲偶。而應陽氣也。此後天之陰陽反應。即陰上陽下之義也。
又考河圖洛書。中有震臨艮位。其動爻化而爲九。是爲長男。巽臨坤位。其動爻化而爲七。是爲長女。此九七之化氣也。幹臨離位。其動爻化而爲八。是爲老陽。離臨震位。其動爻化而爲六。是爲中女。此八六之化氣也。此先天之陰陽並行。奇偶自相交姤之義也。
故九年七年。爲男子定厄。八年六年。爲女子定厄。凡行厄年之者。不死亦重疾。或飛災橫禍。或官訟刑剋。或損失株累。然亦有從厄年而發達者。亂世多此格也。蓋其形局煞重而露威。則從正厄年中。臨險而發達。至傍厄年中。必受挫折也。其形局和蘊而深藏。則從正厄年中。駁雜而破敗。傍厄中反有利益也。至於不厚不薄。不露不和。則從應證厄年中有妨害。而正厄年傍厄年。均無關係也。
此餘歷年經驗。再從醫學數學丹經中參透。而應證也。古人有知之而不詳言者。當在五代以前。而散亂見之。後人有不知而妄言者。當在宋代以後。而挪雜亂之。茲特分別詳註。正厄年。傍厄年。應證厄年。爲量壽要訣之千古定法。以俟高明採取而用之也。
男格厄年法
一.九歲 此男子第一度正厄。形質清瘦而露。七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形質濁厚而藏。十一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形加一歲。則十歲爲傍厄。十二歲爲傍厄之應證厄。火形加二歲。則十一歲爲傍厄。十三歲爲傍厄之應證厄。金形加三歲。則十二歲爲傍厄。薄金十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厚金十四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木形加四歲。則十三歲爲傍厄。十一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土形加五歲。則十四歲爲傍厄。十六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此爲三種厄年法也。
又如兼體之格局。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即木火局加六歲。士金局加八歲。皆傍厄年也。兼體之格局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即木金局加三歲半。水土局加 三歲。皆傍厄年也。其形質清瘦而露。則提前二年爲應證厄。形質濁厚而和。則提後二年爲應證厄。亦有兩厄合一。是爲重厄。則據各形而加也。
二.十八歲 爲男子第二正厄年。如形質清瘦而露。則十六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質濁厚而和。則二十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形加一歲。則十九歲爲傍厄。二十一歲爲傍厄之應證厄。火形加二歲。則二十歲爲傍厄。二十二歲爲傍厄之應證厄。金形加三歲。則二十一歲爲傍厄。薄金十九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厚金二十三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木形加四歲。則二十二歲爲傍厄。二十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土形加五歲。則二十三歲爲傍厄。二十五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此正厄傍厄應證厄三法也。
又如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如水木形加五歲。火土形加七歲。皆傍厄年也。兼體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即木土形加四歲半。火金形加兩歲半。皆傍厄年也。其形質清瘦而露。則提前二年爲應證厄。形質濁厚而和。則提後二年爲應證厄。亦有兩厄合一。是爲重厄。則據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七歲 爲男子第三正厄年。如形質清瘦而露。則二十五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質濁厚而和。則二十九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局加一歲。則二十八歲爲傍厄。三十歲爲傍厄之應證厄。火局加二歲。則二十九歲爲傍厄。薄者二十七歲爲重厄。厚者三十一歲爲傍厄之應證厄。金局加三歲。則三十歲爲傍厄。薄金則二十八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厚金則三十二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木形加四歲。則三十一歲爲傍厄。二十九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土形加五歲。則三十二歲爲傍厄。三十四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此爲正厄傍厄應證厄三法也。
又如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如金水形加四歲。土金形加八歲。皆傍厄年也。如兼體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如水土形加三歲。水火局加一歲半。皆傍厄年也。其形質清瘦而露。則提前二年。爲傍厄之應證厄。其形質濁厚而和。則提後二年。爲傍厄之應證厄。又有兩厄合一。則據各形而推也。
四.三十六歲 爲男子第四正厄年。又以此厄爲最兇。如形局清瘦而露。則三十四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三十八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形加一歲。則三十七歲爲傍厄。三十九成爲傍厄之應證厄。火局加二歲。則三十八歲爲傍厄。薄火則三十六歲爲重厄。厚火則四十歲爲傍厄之應證厄。金局加三歲。則三十九歲爲傍厄。薄金則三十七成爲傍厄之應證厄。厚金則四十一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木形加四歲。則四十歲爲傍厄。三十八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土局加五歲。則四十一歲爲傍厄。四十三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此爲正厄傍厄應證厄。又當考其部位。查其氣色。此厄及吉凶成敗關鍵也。
又如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如金水加四歲。水木加五歲。皆傍厄年也。如兼體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如木金局加三歲半。水土形加三歲。皆傍厄年也。其形局清瘦而露。則提前二年爲傍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提後二年爲傍厄之應證厄。亦有兩厄合一。則以各形而加推也。
五.四十二歲 爲男子第五正厄年。從九數而轉七數。故在四十二歲也。如清瘦而露。則四十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濁厚而和。則四十四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局加一歲。則四十三歲爲傍厄。四十五歲爲傍厄之應證厄。火形加二歲。則四十四歲爲傍厄。薄火則四十二歲爲重厄。厚火則四十六歲爲傍厄之應證厄。金局加三歲。則四十五歲爲傍厄。薄金則四十三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厚金則四十七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木局加四歲。則四十六歲爲傍厄。四十四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土局加五歲。則四十七歲爲傍厄。四十九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此爲正厄傍厄應證厄之三法也。
又如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如木火局加六歲。火土形加七歲。皆傍厄年也。如兼體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如水土局加三歲。水火局加一歲半。皆傍厄年也。如形局清瘦而露。則提前二年爲應證厄。形局濁厚而和。則提後二年爲應證厄。亦有兩厄合一。則以各形而加推也。
六.四十九歲 爲男子第六正厄年。此爲七七之數。如形局清瘦而露。則四十七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五十一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木局加一歲。則五十歲爲傍厄。五十二歲爲傍厄之應證厄。火局加二歲。則五十一歲爲傍厄。薄火則四十九歲爲重厄。厚火則五十三歲爲傍厄之應證厄。金局加三歲。則五十二歲爲傍厄。薄金則五十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厚金五十四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木局加四歲。則五十三歲爲傍厄。五十一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土局加五歲。則五十四歲爲傍厄。五十六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此三種厄年法也。
又如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如木火局加六歲。火土局加七歲。皆傍厄年也。如兼體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如水火局加一歲半。火金形加兩歲半。皆傍厄年也。其形局清瘦而露。則提前二年爲應證厄。其形局濁厚而和。則提後二年爲應證厄。亦有兩厄合一。則以各形而加推也。
七.五十八歲 爲男子第七正厄年。又以九年加推。如形局清瘦而露。則五十六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六十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形加一歲。則五十九歲爲傍厄。六十一歲爲傍厄之應證厄。火局加二歲。則六十成爲傍厄。薄火則五十八歲爲重厄。厚火則六十二歲爲傍厄之應證厄。金局加三歲。則六十一歲爲傍厄。薄金則五十九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厚金則六十三歲爲傍厄之應證厄。木局加四歲。則六十二歲爲傍厄。六十歲爲傍厄之應證厄。土局加五歲。則六十三歲爲傍厄。六十五歲爲傍厄之應證厄。亦以此三法考查也。
又如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兼體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其它如上例。
八.六十七歲 爲男子第八正厄年加推如上。
九.七十六歲 爲男子第九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八十五歲 爲男子第十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一.九十四歲 爲男子第十一正厄年加推如上。
女格厄年法
一.八歲 爲女子第一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則六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十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局加一歲。則九歲爲傍厄。火局加二歲。則十歲爲傍厄。金局加三歲。則十一歲爲傍厄。木局加四歲。則十二歲爲傍厄。土局加五歲。則十三歲爲傍厄。凡木火局與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與厚金。均提後二年。皆爲傍厄之應證厄。此爲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如水木局加五歲。水金局加四歲。皆傍厄年也。其清瘦而露。則提前二年。如濁厚而和。則提後二年。皆傍厄之應證厄。又有兩厄合一。則以各形而加推也。
二.十六歲 爲女子第二正厄。如清瘦而露。則十四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濁厚而和。則十八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局加一歲。則十七歲爲傍厄。火局加二歲。則十八歲爲傍厄。金局加三歲。則十九歲爲傍厄。木局加四歲。則二十歲爲傍厄。土局加五歲。則二十一歲爲傍厄。凡木火局與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與厚金。均提後二年。皆傍厄之應證厄。此爲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如火木加六歲。火土加七歲。皆傍厄年也。如兼體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如火水加一歲半。火金加二歲半。皆傍厄年也。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後二年。均爲傍厄之應證厄。又有兩厄合一。則以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四歲 爲女子第三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則二十二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二十六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局加一歲。則二十五歲爲傍厄。火局加二歲。則二十六歲爲傍厄。金局加三歲。則二十七歲爲傍厄。木局加四歲。則二十八歲爲傍厄。土局加五歲。則二十九歲爲傍厄。凡火木局與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與厚金。均提後二年。爲傍厄之應證厄。此爲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如金水局加四歲。金土局加八歲。皆傍厄年也。兼體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如金木局加三歲半。金火局加二歲半。皆傍厄年也。清瘦而露。則提前二年。濁厚而和。則提後二年。均爲傍厄之應證厄。亦有兩厄合一。則以各形而加推也。
四.三十二歲 爲女子第四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則三十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三十四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局加一歲。則三十三歲爲傍厄。火局加二歲。則三十四歲爲傍厄。金局加三歲。則三十五歲爲傍厄。木局加四歲。則三十六歲爲傍厄。土局加五歲。則三十七歲爲傍厄。凡木火局與薄金。均提前二年。如水土局與厚金。均提後二年。爲傍厄之應證厄。此爲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體相生者。則照正數而加推。如木水局加五歲。木火局加六歲。皆傍厄年也。如兼體相剋者。則照正數而減半。如木金局加三歲半。木土局加四歲半。皆傍厄年也。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後二年。皆傍厄之應證厄。亦有兩厄合一。則以各形加推也。
五.四十歲 爲女子第五正厄年。女格以此厄爲最兇。如形局清瘦而露。則三十八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四十二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局加一歲。則四十一歲爲傍厄。火局加二歲。則四十二歲爲傍厄。金局加三歲。則四十三歲爲傍厄。木局加四歲則四十四歲爲傍厄。土局加五歲。則四十五歲爲傍厄。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後二年。均傍厄之應證厄。此爲厄年之三法也。兼體如上例。
六.四十六歲 爲女子第六正厄年。此八數之轉六數他。如形局清瘦而露。則四十四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四十八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局加一歲。則四十七歲爲傍厄。火局加二歲。則四十八歲爲傍厄。金局加三歲。則四十九歲爲傍厄。木局加四歲。則五十歲爲傍厄。土局加五歲。則五十一歲爲傍厄。凡木火局與薄金。均提前二年。凡水土局與厚金。均提後二年。爲傍厄之應證厄。亦有兩厄合一。則以各形加推。兼體如上例而類推。此爲厄年之三法也。
七.五十二歲 爲女子第七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則五十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形局濁厚而和。則五十四歲爲正厄之應證厄。如水局加一歲。則五十三歲爲傍厄。火局加二歲。則五十四歲爲傍厄。金局加三歲。則五十五歲爲傍厄。木局加四歲。則五十六歲爲傍厄。土局加五歲。則五十七歲爲傍厄。凡木火局與薄金。均提前二年。凡水土局與厚金。均提後二年。爲傍厄之應證厄。兼體加推如上例。此爲厄年之三法也。
八.六十歲 爲女子第八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九.六十八歲 爲女子第九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十.七十六歲 爲女子第十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十一.八十四歲 爲女子第十一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三.九十二歲 爲女子第十二正厄年。加推如上。
西人各地重要取義法
公篤曰。相法有天道之轉機。地形之偏重。山水之鐘靈。盛衰之變化。古法多定論。執而不變矣。剩下萬國共和。全球交通。種族之性質不同。寒熱之地帶各異。故國家法律。有臨時之採擇。時勢潮流。有趨向之必要。各海口。各商埠。五方雜處。餘留心考查。則有各因地形而取者。其部位相同。事業相異。惜乎餘末遊歷歐美。不窺全豹也。茲以所得者。分別錄後。他日如遂餘願。另有增補。刻下歐美有新相法。然皆偏於一掌。及偏於一骨。此爲吾國數千年前之一小部份。研究過程。不足爲定法明矣。至於形與聲之考查。爲貴賤之必要。神與色之認定。爲吉凶之先機。則未聞也。茲以餘之經驗。與其人之事實相應者錄下。
一.法國人 肥厚而白。以印堂寬突爲第一。金睛有威聚瞳爲第二。兩顴上聳。土星圓隆。爲第三。其它部位。則爲輔佐部位。仍附帶關係也。故相法有舍輕取重之點。分類如下。
凡特貴之局。有當時大權。顯赫。有身後盛名流芳。其印堂高突方隆。長橫有楞。其骨有三寸四寸。至眉尾棱角止。有此則爲大貴。加以金睛有威。此爲大貴重柄。如土星豐隆。兩顴高聳。此爲國家安危之人材。具有總統資格。次亦內閣各首長之格。其人有大精神。大略。智勇兼全。剛毅英明。機巧遠見。陰險出奇。以成其偉大事業也。
印堂高突寬方。長橫過眉尾。金睛無威煞。土星兩顴堆突有勢。此爲民政領袖。次則議會院長。交通大員。外交大臣。及出國領事職務。或臨時公使任命。其人英明多才。遠多智。善應對而有膽識。通權變而逢時機。有安危貢任也。
印堂高突寬方。長橫過眉尾。金睛有威煞。兩顴上插高聳。此爲軍政領袖。陸軍總長。海軍總長。出而爲大帥大將。次則航空司令。要塞司令。此爲武職。而有拓土之功。其人勇悍剛燥。堅固持久。任勞有恆。貪功涉險。膽智均長。而成其功用也。
印堂高突寬方。長橫過眉尾。金睛無威而和。土星高起圓隆。年壽有梁。此爲財政領袖。及財政總長。財務大員。以及開闢利源。享受盛名。其人機巧知時。英明達物。志向堅固而有恆。見解遠大而預算。心深貪功而任勞也。
金睛而和。神充而收。土星圓隆。兩額高聳。此爲專門人材。及教務司繹。文化之家。開辦學校。淵博之士。發明物品。最高者爲司法院長。以及法官律師。警察廳長。以及縣政市政。勷助政治人材之例。此爲中貴下責之局。其人聰明多才。機巧多智。明利害。知是非。通常智識。與出類拔萃不一也。
土星圓隆。兩顴敦厚。眉低壓目。印堂窄小。此爲經濟專家。營利源。及實業礦務。遠商近賈。作富而不貴之局。其人深通社會情形。迎合時人心理。任勞貪利。用機行詐。以成其功用也。
印堂窄小。兩顴平厚。邊城陷弱。中嶽勻圓。此爲農工技藝。而有職業。充足衣祿之局。如神充和斂。土星植隆。方可發達而致富。其性則有賢愚不等。巧拙不齊。慎細勤勞。此爲中下之格也。
印堂方楞高突長橫。此合地形重要。他部陷弱不足。亦爲貴格。而有驚人事業矣。如加金睛有威煞。則智勇全備。而權重矣。如兩顴上插高聳。又進一級。舉足輕重。而有安危關係。再有土星圓隆。或地閣上仰。或兩腮方突。此爲特貴大貴之格。而有特殊事業也。
血印堂陷弱窄小。皆非大富貴之局。雖他部奇特。亦不過中下之貴。衣祿充足。而無驚人事業。亦無大權盛名。又無建樹發明也。加以中嶽尖墜。兩顴低弱。此爲風塵流落。駁雜奔馳。雖有才智。而不發達也。如中嶽斷節。顴紋衝破。此爲苦工雜役。奴僕下人。倚人度日之格也。
法國人之厄牢行。男子以九年爲一厄。女子以八年爲一厄。但以提後二年。及三年。爲驗。其氣色認定。大體與中國。同細則稍異。推論可也。氣色詳解。錄第三集中。
二.英國人 高頎而紫。以兩眉清細修長。高起有棱爲第一。口闊腮方爲第二。山根高起成王柱爲第三。金睛藍烏珠而聚瞳爲第四。其它部位奇特。皆是輔佐。關係頗輕。當以前四項爲標準。按英人於五大洲均有地土。其它小區別。則從各地山水性質而認定之。茲將各類錄後。
兩眉清細修長。高起有棱。或上豎有勢。有此即貴。而作驚人事業。加以水星闊大。方棱。勻厚。上仰。大貴之格成矣。爲國家柱石之臣。卿相之職。再加山根上貫。主大功受爵。裂土封王。如又金睛藍烏珠。主英明多才智。勤能又陰險。上則爲帝爲王。次則內閣宰輔。其最低下者。亦各首長之格也。
兩眉清細修長。高起有棱。金睛藍烏珠。加以水星闊大四字口。或仰月色弓口。此爲民政。長吏治樞紐。議院大臣。外交大臣。次則出國領事。臨時公使。其人英敏多才。勇能多智。陰險機巧。以成其功也。
兩眉清細修長。上豎有勢。金睛藍烏珠。加以山根高貫伏犀。而成玉柱。此爲軍政人材。而握兵柄。軍機大臣。陸軍總長。海軍總長。次則航空司令。要塞司令。已成功之上將侯爵。現任之中將邊鎮。其人剛勇。好爭。任勞有恆。冒險成功尤多有特殊事業也。
兩眉勻細長棱。兩腮椅角成勢。水星方仰。山根高起。土星圓厚。此爲財政大臣。財務專員。次則開闢利源。督理關稅。其人慎細機巧。深遠見。而爲用也。
水星闊大。方厚勻仰。山根高大。金睛藍烏珠。神活潑清充。此爲教育總長。司法院長。驚察大臣。交通大臣。工商大臣。勷助政治人材之例。次則高級校長。專門人材。法官律師。牧師縣政。此爲中貴下貴。及各過於權。其人明是非。有才智。而出類拔萃佔少數也。
水星闊大。方厚勻仰。兩目活潑清充。中嶽長植豐勻。邊城上插高突。此爲經濟致富之格。遠商近賈。開闢利源。經營實業。發明物品。作富而不貴論。其人機巧有勝算。貪利任勞怨。智拙不一也。
中嶽高長。兩顴上聳。天倉陷而地庫弱。眉短促而口反小。此爲工業雜技。小商佃農之格。因勞動而足衣食。如水星稍厚大。方可發達致富。其人巧拙不等。賢愚不一。良莠不齊。勤懈亦不一也。
兩眉修長有勢。清細高起有棱。雖他部陷弱。亦可發達。至於事業大小。則又考查山根水星目神兩顴各部。如兩眉合格。則爲中貴。如加四字口。或仰月口。則成中上之貴。再加上貫玉柱。則爲大貴之局。如目又好。則貴不可言。爲當時顯赫。及百代流芳也。
兩眉短促低弱。口小薄反不勻。山根陷弱。皆非富貴之局。而無驚人事業。亦無留名機會。假定他部奇特。凸突有勢。亦不過充足衣祿而已。如他部平常。或不足。則爲風塵流落。挫折勞碌。而無立身之地。再加土星尖露。神驚光濁。肉浮而流。則爲苦工雜役。奴僕下人。倚人度日之格也。
英國人之厄牢行。大抵與中國同。男子九年爲一厄。女子八年爲一厄。其傍厄之加數較重。正厄輕而無咎。紋痕氣色。大體則相同。細則又稍異。又以風俗法律。推想可也。
三.美國人 紅紫精幹而堅。有南美北美之分。種族不一。均以地閣上仰朝天。兩腮方突重城爲第一。伏犀骨方拱圓突爲第二。福堂骨高超三角。上連邊城爲第三。蚯蚓盤烏珠瞳人縮小成聚瞳爲第四。其它部位則爲附帶之輔佐。茲特詳錄如下。
地閣凸仰朝天。兩腮方突犄角。有此一點。已成貴局。及作偉大事業。加以伏犀骨高突方拱。則成大貴之格。而操全國安危之柄。再加福堂上插。蚓盤烏珠。則具總統資格。名達九州島。流芳百代。其人英明有決。智勇均備。以成其大功也。
地閣朝天。兩腮犄角方大。突於耳後。加以伏犀骨方拱圓突。上貫百會之巔。此爲民政領袖。吏治樞紐。內閣總理。國務院長。次則國議院長。立法院長。交通部長。外交部長。以及出國領事。臨時公使之例。其人有大志而有恆。有遠見而多才。英明有決。堅固任勞。以成其盛名事業也。
地閣朝天。兩腮犄角方突。加以蚓盤烏珠。瞳人聚銳有威。此爲軍政領袖。軍機大師。陸軍總司令。海軍總司令。航空總司令。已成功之大將上將。次則要塞司令。邊鎮司令。其人剛直守信。好勝勇爲。堅決任勞。陰險有恆。以成其功用也。
地閣朝天。兩腮犄角。加以福堂高起三角。上接邊城。此爲財政領袖。財政總長。財務專員。次則開闢財源。督理關稅。其人慣細聰明。機巧正慧。有新思想。收遠效果。以成其功用也。
伏犀骨圓拱凸突。中嶽高隆有梁。目凹深而活潑。此爲勷助政治人材。縣政市政。教育實業。法官警政。校長牧師。一切中貴下貴。次則名重權輕。其中智巧與愚拙不一。慈良與陰險不一也。
邊城骨有樑上插入山林。下接福堂。三棱角凸起。加以土星圓隆長植。兩顴高突上插。地庫平正朝仰。此爲經濟人材。及富有產業。遠商近賈。以及工藝專利。因時發達。作富而不貴論。其人靈巧堅決。持重穩見。作豐衣足食之例。
地閣尖削而陷弱。南嶽窄小而低凹。兩目呆滯而神定。福堂平而不起棱。此爲勞工雜役。依人度日。再加肉浮而流。中嶽尖露。天倉地庫衝陷。此爲飄流無依。挫折耗散。衣祿欠缺。勞苦下賤之流。其人愚拙而貪妄。輕浮而顛倒。以及聰明自誤。惑於偏邪。而用之不正也。
地閣豐隆凸突朝天。兩腮犄角方突。有此即爲大貴。再加伏犀骨圓拱方隆。則爲驚人事業。加以兩目玄黃。蚓盤烏珠。瞳人縮小。則具元首總統資格。握一國安危之柄。及流芳百代也。
美國人之厄年行。大體與中國同。男子以九年爲一厄。女於以八年爲一厄。但多以提前二年之應證厄爲重傍厄加數均輕。其氣色之大體。亦與中國相同。惟紅紫二色容易混亂也。
四.德國人 高隆堅露而方白。以兩顴上插高聳入玉堂爲第一。兩目細長上豎。玄黃有威煞爲第二。華蓋骨長橫過邊城爲第三。兩耳長厚貼輪垂珠。兩眉平長上豎有勢爲第四。其它部位。皆附帶之輔佐。而無足輕重也。茲將各類分別如下。
兩顴高聳上插玉堂。下近魚尾。有此即能貴名。而作驚人事業。加以兩日長豎。烏珠玄黃。銳光有威煞。則操全國安危大權。再加垂蓋骨長橫。輔角骨高起。則具元首總統資格。次則內閣總理大元帥之例。如兩耳長大垂珠。兩眉長豎有威。則有遠大思想。特別英明。而流芳百代也。
兩顴高聳上插玉堂。下近魚尾。加以兩目長豎。烏珠玄黃清充。此爲政治人材。民政領袖。內閣總理。國議院長。次則外交部長。交通部長。立法院長。教育部長。又次則爲出國領事。臨時公使。其人英明而勇。堅決而剛。堅忍耐勞。持久有恆也。
兩顴高突上插。玉堂。下近魚尾。加以華蓋骨長橫。輔角骨圓拱。此爲軍政人材。軍機大元帥。陸軍總司令。海軍總司令。航空總司令。已成功之大將上將。次則要塞司令。邊鎮司令。衛戍司令之例。其人任勞有恆。堅決勇爲。剛燥好勝。以成其功用也。
兩顴上突入邊城。下近魚尾。加以兩耳垂珠而長大。兩眉細長上豎。此爲財政人材。財政總長。財務專員。次則開闢利源。督理關稅。創辦實業之例。其人明敏多才。查隱知微。遠見貪功。任勞穩見也。
兩目長豎而清。烏珠玄蚓而充。加以華蓋骨長橫。兩耳垂珠。兩眉長拂。此爲教育人材。文化大家。哲學博士。以及司法律師。警察官佐。縣治市政。一切勷助政治人物。中下之貴也。其人賢愚不等。巧拙不一。皆具中常智識也。
輔角骨高起,天倉豐滿。水星闊仰。地庫厚朝。兩耳垂珠。兩眉修長。此爲富而不貴。享受餘業。經濟利源。以及遠商近賈。工業技藝。因時而發達之格。具有通常智識。機巧任勞。穩見有恆也。
兩觀平小下墜。或紋痕衝破。雖他部奇特。亦不過中下之貴。而作尋常事業。如兩目短矩圓。烏珠小淡。華蓋不起。此爲勞碌奔馳。挫折失業。再加眉短低促。耳小短弱。則爲風塵無依。衣祿不足。次則勞工舌役。奴僕下人之格也。
兩顴高聳上插玉堂。下近魚尾。有此足可發達。離他部陷弱。亦作驚人事業。再加兩目長豎。玄明充聚。更進名級。如華蓋長橫。則有全國安危權柄。如兩耳垂珠而長大。兩眉修長而上豎。則英敏過人。志向遠大。而作非常事業。流芳千古也。
德國人之厄牢行。與中國稍異。男子以七年爲一厄。女子以六年爲一厄。至於九年之厄。皆發達之期。又以加數之傍厄。爲刑剋破敗也。其氣色之吉凶。大體與中國同。
五.俄國人 高大敦厚。以五嶽高突如峯。骨倍於肉。爲第一。水星闊大斂角上仰爲第二。兩目長大灰藍。神充聚而威煞爲第三。山根高起貫印爲第四。其它皆輔佐部。無足輕重也。茲特分類如下。
五嶽高突如峯。敦厚雄大。骨過於肉。有此即爲大貴之局。加以水星闊大斂角上仰。此爲大貴而操國柄。及作驚人事業。再加兩目長大。烏珠藍明。神充有威煞。山根高起貫印。此爲貴不可言。立身後盛名。具有全國首長資格。次亦特別重心人物。其人剛勇果敢。任勞務功。堅決勤能。持久有恆也。
五嶽高突如峯。敦厚雄大。骨過於肉。加以水星闊大。斂角上仰。此爲政治人物。行政首長。黨務領袖。次則外交主任。交通主任。農工主任。司法主任。財政主任。又次則出國領事。臨時大使之例。其人英明多才。智勇雙全。志大任勞。堅忍持久也。
五嶽高突如峯。敦厚雄大。骨倍於肉。加以兩目藍烏珠。神充有威煞。此爲軍政人材。全國軍事首長。陸軍總司令。海軍總司令。航空總司令。次則要塞司令。邊鎮司令之例。其人剛直勇悍。任勞務功。好勝涉險。勤能自恃。以成其功用也。
五嶽高突如峯。骨倍於肉。加以山根高起貫印。印堂骨長橫。此爲財政人物。財政首長。財務專員。次則開闢利源。督理關稅。創辦實業。以及會計全國金融。預革新生產之格也。
水星闊大斂斂角。北嶽方突朝仰。兩目藍睛神清充足。此爲上智中智。勷助政治人材。文化大家。高等技師。教育職員。司法官佐。縣政警務。市政鐵道之類。其人巧拙不一。優劣不等也。
土星高起圓隆。兩顴上插敦厚。兩眉細長有棱。印堂窄小紋衝。此爲遠商近賈。工業枝藝。因時能進展。衣食有盈餘。具有通常智識也。
五嶽平小不拱。肉多而浮。雖他部奇特。亦不過中下之貴。加以口小脣紋。目小神呆。此爲挫折無成。流離辛苦之格。再加山根陷弱。印堂窄紋。此爲衣食不足。困苦受制。以及苦工賤役。奴僕下人。其人愚魯而拙。常識不充。或有聰明市自悞也。
俄國人之厄年行。男子以九年爲一厄。女子以八年爲一厄。而加數之傍厄較重。其氣色之吉凶。大體與中國同。
六.日本國人 清秀白潤。以神清有威煞。蚯蚓盤烏珠爲第一。兩顴高聳。上插入邊城爲第二。兩眉修長。上豎有威爲第三。土星植隆。口闊腮方爲第四。其它皆輔佐部位。無足輕重也。茲特分類如下。
兩目長大上豎。玄清有威煞。蚯蚓盤烏珠。有此即可貴名。而作驚人事業。加以兩顴高聳。上插邊城。此爲大貴盛名。而操國柄。再加兩眉修長。上豎有威。此爲公侯將相之格。再加土星植隆。口闊腮方。此爲帝王之格。及百代流芳之事業也。
兩日長大上豎。玄清有威煞。蚓盤烏珠。加以兩顴高聳。上插邊城。此爲政治人材。民政首長。內閣總理。又次爲內務省。外交省。各首長之格。其人英明陰險。機巧不測。深任勞。好勝貪功也。
兩目長大。玄明有威煞。蚓盤烏珠。加以兩眉修長。上豎有勢。此爲軍政人材。陸軍省。海軍省。次則航空司令。要塞司令。已成功之大將上將。其人剛勇好爭。貪功務名。負氣冒險。任勞有恆也。
兩目長大玄明有威。加以土星豐隆。口闊腮方。此爲財政大臣之藏相。警察大臣。出國領事。臨時大使。次則督理關稅。開闢利源。其人機巧奸詐。慎細深。具有中上才智。深通各國情形也。
兩顴高突近魚尾。加以兩眉秀細修長。土星圓隆。口闊腮力。此爲勷助政治人物。教育人材。哲學博士。縣治市政。司法律師。一切中下之貴。其人巧拙不等。良莠不一。具有通常才智也。
兩眉細長。福堂高棱。土星圓齊。口勻厚仰。地庫方隆。此爲經濟大家。銀行人材。以及遠商近賈。工業技藝。因時發達。衣食充足。又進田宅。富而不貴之格。其人聰明任勞。機巧狡詐。深遠見也。
兩目濁淡流光。兩顴低小。兩眉短促。土星尖墜。水星小反。此爲勞工苦役。奴僕下人。衣食不充。依人度日之格。其人巧拙不一。虛浮不定也。
日本國人之厄年行。男子九年一厄。女子八年一厄。亦有加數傍厄。但以提前之應證厄爲用居多。氣清故也。其氣色吉凶。完全與中國同。
公篤曰。西人之相。大體如上論。亦有相連之國。以此類推可也。餘以其人事實。又據多數像片考查。參合而定也。他日餘能遊歷。另補細則。至於寒帶之人。形質與精神有餘。而氣色不足。熱帶之人。精神與氣色不足。而形質有餘。故寒帶之人多壽。而入較遲。熱帶之人多夭。而暫較早。溫帶之人。精神與氣色有餘。而形質不足。則盛世多壽。而平穩持久。亂世多夭。而暴發多變。故用相法。先查其何形。體。次查其何地形。分其氣候之寒熱。取其主客之衰旺。自容易分別其貴賤。知其貧富。定其壽夭也。
中國各地重要取法
公篤曰。地形爲相法綱領之一。蓋山水氣候。而化形質故也。古人有南北之分。略而不詳。其大綱有三。凡山多水少者。以形格骨質。多佔分數。水多山少者。以精神氣息。多佔分數。山水各半者。以聲音氣色。多佔分數。茲特分錄如下。
一.南人 南人者。長江以南之通稱也。以南嶽爲地形之重要。而形局濁厚者。反爲貴格也。蓋南方水多山少。其人物清秀者頗多。而濁厚者反少。故也。額爲南嶽。其卦象離。而爲上炎之義。凡南嶽方拱圓突。玉柱上聳。金城平橫。皆爲大貴。具有全國元首資格。如他部不足。或陷弱。亦作偉大事業。其亦早而成名。蓋南嶽多佔分數故也。
二.北人 北人者。黃河以北之通稱也。以地閣水星爲地形之重要。而形局清秀者。反爲貴格也。蓋北方山多水少。其人物濁厚者頗多。清秀者反少。故也。頦爲地閣。又名北嶽。其卦象坎。而爲沉降之義。凡北嶽拱突朝天。燕領重城。皆爲大貴。而操全國安危之柄。次則兩腮方突犄角。水星方棱上仰。亦爲上貴之局。如他部不足。或陷弱。皆作偉大事業。其較遲。而成功亦晚。蓋北嶽多佔分數故也。
三.中部 中部者。長江以北。黃河以南之通稱也。以中嶽及兩顴。爲地形之重要。凡山根上貫玉柱。土星勻圓虎形。兩顴上插邊城。三嶽聳突有勢。有此即爲上貴特權。而成其盛名事業。如他部不足。或陷弱。亦可發達。而成名立功也。其中晚二均吉。蓋以中嶽兩顴。多佔分數故也。
四.山東 古名魯省。因泰山之東而得名也。以山根高貫。年壽有染。爲地形之重要。其地爲陽氣之亢龍。傍山臨海。地勢回曲掩映。故山根高起上貫印堂者。爲中貴。上貫百會成玉柱者。爲上貴。加以年壽有樑柱。雄起有勢成捲筒。則爲大貴。具有中上才智。而立遠大志向。如再有伏犀骨拱。兩顴上插。此爲元首資格。次亦流芳事業。最次亦出將入相、而操全國安危之柄。其人雄果敢。智勇兼備。如山根不高。年壽無樑。伏犀不拱。玉柱不成。則爲平常之格。雖他部奇特。亦不過中下之貴耳。蓋地形之偏重。以山根之玉柱。年壽之捲筒。多佔分數也。
五.河南 古名豫省。又名中州。居中國之中心。因黃河之南而得名也。以印堂土星爲地形之重要。河南上應天心。下應地膽。中嶽嵩山在其地。故印堂方突長橫。有此即爲貴格。加以土星圓隆。井竈勻配。或如蒜形。或如截筒。此爲上貴之局。如中嶽長植高起。而準頭蘭臺勻圓如珠。合併不分。是名虎形。此爲大貴。而作非常事業。如聲音清長。則操全國安危之柄。具元首之資。如山根陷弱。準頭尖小。雖他部奇特。亦爲中下之貴。蓋中嶽全部。多佔分數也。
六.山西 古名晉省。因泰山之西。而得名也。以日月角輔角及邊城。爲地形之重要。其地跨長城之要塞。倚太行山脈之腰枕。輔角傍邊城。爲邊地之關鍵。凡晉人以輔角骨高突上插。則爲中貴之級。加以日月角高聳上插。此爲大貴之局。操全國之安危。如各部再加清奇。此爲帝王之局。次亦僭號之格。如日月角不高聳。輔角骨不上插。雖他部清奇。亦不過中下之品級。平常之事業。蓋以日月角輔角爲地形之合法。而發達較易也。
七.安徽 古名皖省。其地接近長江。又多湖沼。山水化出清秀。而鍾靈毓秀之處頗多。以歷史考之。多出偉大人物。爲帝王。爲公侯將相。以及文?
《公篤相法》下篇卷八
新修緊要氣色總圖
公篤曰。氣色部位全圖。古法系三百六十五個部位。按周天數之義也。各家所備載。即十三部位總圖。而未詳論應徵之候。亦末言及事實之專司。以餘考之。是圖出於兩週之時。而非風后氏鑑定之圖也。其中有虛設挪雜。無關輕重者尤多。後人多附會其說。拘泥其文義。呆滯其事實。混亂人之眼目。而不驗也。茲特刪改其緊要部位。爲四十五部位。均有重要關係。氣色部位名稱。與限部位名稱不同。各有專司故也。其詳解分類。逐一說明。以便容易記憶。亦容易瞭解。而應驗確實也。
第一章 氣色說
公篤曰。古法氣色部位繁緊。名目亦多。地位不實。各家相法盲指瞎謂。各說不一。閱者頗厭其煩。又無把握之認定。亦無稽考之證實。茲特繪其緊要部位。限定地點。及吉凶禍福。各有專司。使閱者容易記億。詳明某輕重之旨。分別其吉凶之要。夫氣者。爲先天之動機。不根據五臟六俯。無定位也。色者。爲後天之華表。根據五行四時。順天道也。蓋氣隱於皮膚之內。爲事實之先表。在三十日以前。則潛伏。合兩節令之氣候也。其關係之大者。有前一百八十日潛伏之。合陰陽之氣候也。色浮於皮膚之外。爲事實之應驗。在十五日以前。則潛伏之。合一節令之氣候也。其關係之大者。有前九十日潛伏之。合半陰陽之氣候也。二者。如雪上之霜。水上之冰。大體相似而實異也。如不細心考察。則有差寸誤尺。而無標準之應驗矣。其法如何。蓋先分虛實。次分清濁。再別其長短大小。又別其濃淡輕重。最後分其枯燥靜潤。又別其剋制生化。以五行四時。而論禍福吉凶。則事實之應驗。時間之早遲。有所決定矣。其中分兩種。一爲有氣無色。此爲潛伏種因。而時間末至。則考其它部位之變化。而判其成功與中阻。一爲有色無氣。此爲虛浮引線。而事實有變。則考其它部位之生化。而判其暫時與過渡。有氣有色。則爲定論不移。而限定時期應證也。故充足者。其事實應驗必速。沉滯者。其事實應驗必遲。長濃者。其事實之關係較大。短淡者。其事實之關係較小。其破敗之氣。有九年不敬盡者。亦有七年五年三年。至少則應一年。其色有驗一年不敬盡者。亦有一季一月。至少則應半月。其發達之氣。有五年不改變者。亦有三年二年。至少則應一年。其色有驗一年不改變者。亦有一季一月。至少則應十五日。此爲一定時間。至於氣色之形式不一。或如粟如豆。如絲如發或碎如米或圓如珠。或方加印。或長如針。或如浮雲飛鳥。或如晚霞蜿蜒總以現於何部。而關係何事。變成何色。而關係何項。俱宜按時令之生剋制化。來去之久暫重經。爲一定之斷驗也。
第二章 氣色認法
青色分三種
一.青色屬木。其卦屬震。其音爲角。其令爲春。是爲天氣上升之初也。故青而明潤。有生氣者。是爲青色之正色。
二.滑色。爲青色之別種。青中帶黃。青黃夾雜。合而爲一色。是爲滑色。
三.膩色。爲青色之別種。青淡而有浮光。似豬脂之塗。一爲青白含色。是爲膩色。
紅色分五種
一.紅色屬火。其卦屬離。其音爲徵。是爲麗明之象。其令爲夏。天氣上升之極也。紅而活潤。得其正色。是爲紅色。
二.紫色爲紅色之別種。紅而極淡。如紫霰之經。形雲之淡。紫而光潤。是爲紫色。
三.燥色。爲紅色之別種。爲紅色之不足。紫色之有餘。是爲燥色。紅淡而浮也。
四.赤色。爲紅色之別種。深紅而停滯。紅中帶黑色。紅黑合併爲一。如豬肝色。是爲赤色。
五.絳色。爲紅色之別種。紅而有粉光如膏如脂。其色聚而浮露。是爲絳色。
黃色分二種
一.黃色屬土。其卦屬坤。其音爲宮。其令爲三六九全月。是爲天氣半升半沉之間。辰戍醜末之四隅也。黃而活潤。是爲正色之黃色。
二.黯色。爲黃色之別種。其色黃中帶黑。停滯不潤如油垢。是爲黯色。或名暗色。
白色分二種
一.白色屬金。其卦屬兌。其音爲商。其令爲秋。是爲天氣下降之初也。白而瑩潔。是爲正色之白色。
二.慘色。爲白色之別種。白滯而浸色。內白外膩。合而爲一色。是爲慘色。或枯色。即白如枯骨之謂也。
黑色分二種
一.黑色。屬水。其卦爲坎。其音爲羽。其令爲冬。是爲天氣沉降之深也。黑而明潤如鴉翎。是爲正黑之色。
二.晦色。爲黑色之別種。其色昏沉。爲地灰之溼。與慘色相似。而慘色略淡侵。晦色略深溼。其中有薄紗染皁。皆爲晦色。或爲滯色。而有塵垢之例。
公篤曰。綜上各色。共十四種。其中最難分辨者。紅色之五種耳。皆以深淡濃。而分類也。凡學風鑑術者。能分辨紅色之五種。其它各色。皆易辨認也。次則青色之三種。爲第一之難分辨也。至於黃白黑三種。以明潤而有生氣爲正色。以滯暗而無生氣爲別種。故有一定之認法。不可依稀彷彿。疑是疑非。而出範圍也。根據上例十四種之分。方是正宗。而合法也。
第三章 浮沉定批註
公篤曰。氣色前分十四種。是爲綱領。尚有三色。即浮色。沉色。定色也。然此三色。也括各色之分類。而變法則多。可以十四種氣色。而化出四十二種氣色也。然其繁煩中有簡便認定之處。其大體之根據如下三項。
一.浮色。浮者。浮出皮膚之外。膩然有光。如塗脂塗膏也。而各色皆有浮色。其事實如上論。與有色無氣相等。則爲事實之虛浮影子。尚有變局在後。由此項關係。發生彼項關係。凡有浮色之發現於各部。雖有十分把握之略。萬分穩當之名利。皆有時局影響。人事變遷。而不收功也。某處危險驚險。方可化解。而有救。或爲直接之保留。或爲間接之救護。至於官訟是非。哭泣損失。皆不爲害。而有生機之轉移也。故有青浮之色。膩浮之色。滑浮之色。黃浮之色。黯浮之色。其它紅自黑晦。均有浮色在內也。其認定法。則分遠近耳。其遠看有此色。近看無比色。均通稱爲浮色。故上述有十四種氣色。則浮色亦有十四種氣色也。
二.沉色。沉者。隱於皮膚之內。凝滯無光。晦昧不明也。而各色皆有沉色。其事實如上論。即有氣無色相等。則爲事實之羈留久延。雖有其可能之性質。中有糾紛發生。爲牽制之點。或爲人事變遷。或爲天時轉移。或爲地形災患。此爲意外之障礙。中道改組也。是爲種因之例。或過渡之例。欲速而反遲。欲進而反勞。其官祿財源之所。遲遲不發表也。行動條約之所決。遲遲不就範也。至於遺累官訟。口舌損失。皆爲似是而非。若有若無之類也。故有紅沉之色。赤沉之色。燥沉之色。絳沉之色。紫沉之色。其它青黃白黑。均有沉色在內也。其認定法。則分遠近耳。遠看無比色。近看有此色。均通稱爲沉色。故上述有十四種氣色。則沉色亦有十四種氣色也。
三.定色。定者。定而不移之色。內外一樣。明顯而可辨認也。而各色皆有定色。其事實如上論。即有氣有色相等。則爲事實之先機。有此而爲根據也。故凡有定色。則所者必發表。而達到目的。或有意外之兼。均爲可能之達到。不另費手續。而無周折也。至於危險之色。驚險之色。驚疑損失之色。牢獄官非之色。孝服刑剋之色。破財牽制之色。受累是非之色。均從此定色。而決斷之也。故有白定之色。慘定之色。黑定之色。枯定之色。其它青黃紅滑各色。皆有定色。其認定法。則分遠近耳。其遠看有此色。近看有此色。均通稱爲定色。放上述有十四種氣色。則定色亦有十四種氣色也。
第四章 氣色關係
公篤曰。氣色爲先天之動機。事實之表現。如其氣色發生。則有事實之應驗也。其氣色各有正當之關係。各有附帶之關係。各有連帶之關係。各有牽動之關係。又有因其人之地位如何。財產之等級如何。才智之賢愚如何。天性之剛柔如何。行事之廉潔與奸貪如何。決斷之持重與冒險如何。環境之安全與逼迫如何。器量之宏大與窄狹如何。此爲相法。之重要點。茲特分類詳註如下。
一.黃色。爲最吉之色。皆屬喜慶之事實。爲升官進職。獲功得祿。造人丁。得子女。常人則主進田宅。得利源。或進人丁子女。以及喜信結合。佳音遠至。
二.紫色。爲最吉之色。皆爲喜慶之事實。四時皆亨吉也。爲升官進職。得祿獲功。進入丁。常人則主進田宅。得利權。及進人丁子女。亦主佳音遠至。
三.青色。爲平常之小不吉。於春令不忌。尚以明潤而得平安也。其它時令主疾厄流連。事實牽制。小遺累而多憂思。虛驚恐而多罣誤。
四.白色。以瑩潔爲定色。而秋令不忌。尚爲平安之色。其它時令。則主孝服之哭泣。憂愁之隱患。疾病之糾纒。驚疑之不遂。血統之損傷。
五.燥色。爲小損失之色。於夏令不忌。而無關係。其它時令皆不吉。主小損失。及細故之障礙。又生口舌是非。偏財遺累。及內顧之憂。而有牽制也。
六.暗色。一名黯色。爲疾厄病災之色。及有小人妨害。財星冷退。勞而不功。恩而有怨。及遺累多而義不容辭。事實煩而收效有限。又主心理隔塞。而不諒解。
七.滑色。爲疾厄之經者。及小冷退。小損財顧忌而生是非。防不勝防之小累。及多費手續。而有周折。及事實延長。而不結束之類也。
八.膩色。爲虛浮之影響。而有覊延逗留。中道多生障礙。每事不滿其願。結仇結怨。反覆無功。交際失敗。預失信。每事不完善。而有鬱結之例。及小病也。
九.慘色。一名枯色。爲不祥之色。主孝服哭泣。官訟牢獄。及損失受屈之破財。驚恐疑嫉之疾厄。人口多災。本身多病。事實多累。略多敗。及死災也。
十.赤色。爲不吉之色。四時皆不利。主孝服哭泣。危險驚恐。牢獄柳鎖。受傷成殘。暗害爭端。大病大敗。損失較大。及有性命之憂者。
十一.絳色。爲哭泣之色。專主刑人丁。主內哭泣之父母弟兄。妻妾子女。主外哭泣之血統至戚。母族妻族。叔伯姑嫜。亦主小疾。及失眠傷陰之例。
十二.紅色。爲不吉之色。而夏令減輕損失。主驚恐危險。受傷兇亡。飛災橫禍。失敗爭端。暗害牢獄。其妨害較大。危險較多。及死災之例。
十三.黑色。爲最危險之色。四時皆危險。獨冬令可以減輕破敗。主驚險破敗。危險受傷。官非牢獄。橫禍飛災。及大病大災。可以死亡之例。
十四.晦色。一名滯色。又名塵垢色。爲大疾厄之色。均出弱症居多。而有痼疾宿病於前者。亦主冷退破財。刑傷人丁。神經昏憤。事實顛倒。及死亡之例。
氣色關係輕重訣
公篤曰。上列各類氣色。而專司之各項事實。包括人事之吉凶禍福矣。然有輕重之點。而因其人指定之。以決其爲何項事實也。此中當有輕重大小之分別。又有應受。傍受。及株累受之各異。有一項之專受。有兩項之兼受。有間接之連帶受也。茲特分類如下。以便持鑑者之推想而定之也。
一.黃紫二氣色。均爲吉慶之氣色。如發現於有貴權之人。則應爲升遷進職。得權獲功。增財祿而復嘉獎。旺人丁而復喜慶之例也。
二.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富紳豪商之人。則應爲增進田宅。開闢利源。乘時之厚利。無因之進財。人口平安。又旺子女之例也。
三.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貧役苦工之人。則應爲得意外之奇財。投機之倍利。或爲族戚之補助,而有生機。或爲鄰友之結合。而有辦法。人丁亦爲安好之例也。
四.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賤業下流之人。則應爲雖奇之遇合。名噪於一時。意外之生機。獲利於膨脹。或爲貴人之賞識。儘量成全。或爲富者之愛惜。盡力提拔之例也。此爲地位資格之不同。而貴賤富貧之等級各異。因之而享受也。
五.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有才智之人。則應爲略周詳而如願。時機相合而遂心。知交戚誼之援助。上親下合之融洽。儘量而獲其職權利益之倍功也。
六.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無才智之人。則應爲名不而達到。利不勞而成功。用人而得力。託人而可靠。而獲其自然利益之半功也。
七.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中才之人。則應爲借力而進取。因此而達彼之過渡階梯。結合而互利。守內而達外之同舟共濟。而獲其一舉兩得之名實相符也。此爲才智之賢愚不同。而享受之利益有餘不足各異也。
八.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性情急躁之人。則應爲倉猝之進。而投其機。積極之勇爲。而捷其時。其成功也速。其發達也暴。作暫而不久之例。
九.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性情慈柔之人。則應爲遠深慮。稱見以成功。見解周到。入手而奏效。其成功也遲緩。其發達也平穩。作以守爲進之例。
十.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不剛不柔之人。則應爲借題發揮之間接。而有進展。待時而動之正當。而有利益。其成功也穩固。其發達也知足。作守義持久之例。此爲性情之剛柔不同。而所獲利益之勇爲取守持久各異也。
十一.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行事廉潔之人。則應爲好名而務德。從善而務功。其所也。皆從正軌之進益。其所取也。皆從正義之途徑。作名重利輕者論。
十二.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行事奸貪之人。則應爲奇巧之鑽營。無微不至。卑鄙之諂諛。無醜不備。其所也偏邪。其所取也苛斂。作利重名惡者論。
十三.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廉潔奸貪之間。則應爲盡其智力之進益。完其責任之成功。欲善而不敢自決。欲惡而不敢放縱。作名利相符者論。此爲行事之廉潔奸貪不同。而務名趨利與雙得之各異也。
十四.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決斷持重之人。則應爲守規矩而不越。以獲其功。盡天職而不亂。以成其利。進取有止境。而獲平安之福。成功亦穩固。而採持久之計。作有秩序之利益論。
十五.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決斷冒險之人。則應爲無限止之發達。有勉強之走險。不計危險飄搖。偏重於事業。不避嫌疑勞怨。偏重於私慾。作越軌之暴發論。
十六.黃紫二氣色。如發現界於持重冒險之間。則應爲苟安之進益。逼迫之發展。有意營。而偏發不足。無心進取。而偏能達到。作臨時採擇論。此決斷之持重冒險不同。而利益之多寡久暫各異也。
十七.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環境安全之人。則應爲少而多成。不勞而多遂。順其時勢而爲之。因其人力而取之。作預者論。
十八.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環境逼迫之人。則應爲妄想之進取。僥倖而成功。過分之貪求。儘量而發展。逆其時勢而強爲之。用其機智而櫻奪之。作乘機者論。
十九.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界於安全逼迫之間。則應爲猶豫之理想。遠因之消息傳來拘定之行爲。間接之事實進捷。美而不足之利益。而不遇之半遂。作小成功者論。此爲環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靜待強爲與兩可之各異也。
二十.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器量宏大之人。則應爲舍小而全大。寧靜而致遠。先知之堅決。完善之成功。和衷共濟。而利人利己。審勢逢時。而獲利獲名。作明哲遠者論。
廿一.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器量窄狹之人。則應爲貪小而好勝。務多而負氣。力輕任重之發達。意驕氣傲之成功。作自用而專者論。
廿二.黃紫二氣色。如發現於界於宏大窄狹之間。則應爲念舊而不容惡。漏少盈多。好德而不忍辱。勞倍功半。短期之利益有成。暫時之同舟共濟。作因勢倚人者論。比爲器量之宏大窄狹不同。而所容之利益。治亂之加減各異也。
廿三.黑赤紅慘之氣色。爲死亡破敗。危險傷殘。最兇之氣色。如發現於有貴權之人。則應爲危險牢獄。罷職失權。重則滅門赤族之例。有應震上之招嫉。有應爭權之暗害。有應結黨之仇讎。有應守義之赴難。
廿四.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富紳豪商之人。則應爲驚險破產。損失株累。亦主重刑人丁之例。有應盜匪之殘害。有應小人之乘隙。有應戚族之內患。有應鄰里之覬覦。
廿五.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貧役苦工之人。則應爲驚災損失。株累拘留。重則爲天災發生於意外。次則爲人事發生於不測。有應水火之浩劫。有應盜之誣攀。有應血光之災厄。有應時勢之危害。
廿六.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下流賤業之人。則應爲驚災伽鎖。喪財流離。重則爲懸樑刎頸。而出下策之短見。輕則爲流離辛苦。而受挫折之睏乏。有應妄貪而受禍。有應愚拙而受詐。毀飢膚。殘肢體。人流離。財耗散。此爲地位資格之不同。而貴富貧賤之等級各異。其正受傍受連帶受之禍患也。
廿七.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有才智之人。則應爲弄巧反拙之驚險。欲益反損之危害。或爲自恃之養癱遺患。或爲強行之中道崩潰。厚利而蔽其聰明。私慾而忘其危險也。
廿八.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無才智之人。則應爲投陷阱而猶貪。蹈白刃而罔覺。或爲權利之引誘。而傾覆之。或爲邪淫之縱慾。而亡身也。
廿九.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中才之人。則應爲受屈之隱患。株累之驚險。蛛絲馬跡之糾纏。損失而復牽延。族欺戚累之包圍。親情而復仇敵。此爲才智賢愚之不同。而巧受屈受與間接受之禍患各異也。
三十.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性情急躁之人。則應爲剛愎自用之輕舉。種因招尤之飛災。強梁作膽。執一而不計其生死。不顧其後也。驕悍爲懷。辱人而不達其時機。取咎之道也。
卅一.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性情慈柔之人。則應爲守己而安其欺詐。持理而安其株累。受侮辱而復破敗。臨不測而復忐忑。猶豫不決。輕重失當也。
卅二.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不剛不柔之人:則應爲識人不足之損失。明知故犯之妨害。或爲小利燻心而矇蔽。大患隨之。或爲倉猝失足而觸阱。兩禍攻之。此爲性情之剛柔不同。而受禍之輕重與複雜各異也。
卅三.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行事廉潔之人。則應爲不貪而受損失。慕義而受禍患。無因而受毀謗。意見不合也。有爲而受狙擊。志向不黨也。
卅四.黑赤紅摻之氣色。如發現於行事奸貪之人。則應爲妄念之受牢獄。卑污之結仇怨。奇珍玩品之爭奪。而爲大破敗。狗馬聲色之淫蕩。而成暗殺機。
卅五.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行事廉潔奸貪之間。則應爲細故而生大患。片言而動殺機。恩怨混合。而爲兇禍之門。親疏離間。而爲是非之窟。此爲行事之廉潔奸貪不同。而安禍之舍取與附勢各異也。
卅六.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決斷持重之人。則應爲預算中變之損失。穩見顧忌之危害。求全不全之驚損。疑是疑非之遺誤。臨時中潰。患生肘腋也。
卅七.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決斷冒險之人。則應爲孤注行止之傾覆。力輕任重之失敗。忘恩思怨之進逼。而受反動之圈套。以淫害正之偏見。而受親近之愚弄也。
卅八.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現發於決斷持重冒險之間。則應爲計劃周詳。而反掣肘。人力充足。而反障礙。經危險而有急智之轉機。見破敗而有中止之變。此爲決斷之與持重冒險不同。而受禍之大小與減等亦各異也。
卅九.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環境安全之人。則應爲嗜好引誘之危害。族戚連帶之侵犯。內務有隙。而入凌虐之。外交設阱。而入陷害之。
四十.黑色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環境逼迫之人。則應爲一再之挫折。三四之驚險。身敗名毀。力盡援絕。或爲仇怨嫌族之阻撓。或爲血光疾厄之逗留。而臨不測也。
四一.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環境在安全逼迫之間。則應爲進取而受損阻。退守而失權利。虛榮引入危機。特利誘入絕地。進退狠狠而有害。行止顧忌而招尤。此爲環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受禍出於意外與趨向各異也。
四二.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器量宏大之人。則應爲天災之驚恐損失。時勢之風潮妨害。血統之連帶憂患。氣候之六淫疾苦。及刑人丁而破敗也。
四三.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器量窄狹之人。則應爲剛復自用之損失。才短蹈危之刎頸。驕慢見害於上下。負氣見逼於親近。邪淫之種惡因。財利之生媒孽也。
四四.黑赤紅慘之氣色。如發現於器量界於宏大窄狹之間。則應爲欲忍不忍之失機。疑是疑非之妨害。恩怨相混而動殺機。疏懶不常而傷人口。輕重不當之乖戾。去就不宜之損失。此爲器量之宏大窄狹不同。而持靜與走險之禍患各異也。
四五.滑膩躁晦之氣色。皆爲冷退疾厄。憂疑哭泣之氣色也。如發現於有貴權之人。則應爲七情六慾。而成內因之病。交達遊戲。而損浮耗之財。或爲奴僕倫盜之損失。或爲血統瓜葛之哭泣。或爲意見不合之同僚嫉妒。或爲措置不宜之用人遺誤也。
四六.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於於富紳豪商之人。則應爲醫藥遺誤。而成反覆之病。六親遺累。而損吞聲之財。小人之偷盜。鄉黨之搕詐。人丁之災疾。哭泣之冷退也。
四七.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貧役苦工之人。則應爲五勞六淫。而成外因之病。交易失慎。而損委屈之財。友鄰之煩擾。同室之是非。妻官之遺失物品。子女之疾厄血光也。
四八.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賤業下流之人。則應爲失調失慎。而成養身之病。物器破壞。而損浮費之財。同業網羅。而受其欺詐。應付失宜。而受其垂辱。環境之顧忌叢生。影響之憂患常至。此爲地位資格之不同。而富貴貧賤之等級各異。所受之疾厄冷退。憂患牽制之事實不一也。
四九.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有才智之人。則應爲易地失養。而成水土不和之病。放浪不羈。而損輕視之財。不矜細行之遺悞。不拘小節之招嫉。驕慢不禮之結怨。輕視不屈之失利也。
五十.滑膩澡晦之氣色。如發現於無才智之人。則應爲形神不和。而有凝滯痞塞之病。恍憾昏沉。而損欺詐喫虧之財。錯受其累。而復遭凌虐。枉費其勞。而復受拖累。根本錯侯。事實顛倒也。
五一.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中才之人。則應爲煩擾顧忌。而成鬱結怔忡之病。挪雜不一。而損牽制失宜之財。名受毀謗。而復羈絆。利受損阻。而復不結。防不勝防之人丁災刑。忍無可忍之是非交際。此爲才智之賢愚不同。而受損阻冷退之原因各異也。
五二.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性情急躁之人。則應爲氣血兩傷。而成神經之病。浮大矜誇。而損嫌費之財。強迫進。而見挫折。好勝竹人。而生暗害。偏見之誤。而刑人丁。執一之失。而招反向也。
五三.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性情慈柔之人。則應爲反覆遲疑。而成拖延之病。養癱遺患。而損欺詐之財。每事不結束。而波外生波。猶豫不決斷。而怨中生怨。措施不宜,誤人累己。認識不當。遺患結仇。誤惜之刑剋。狐疑之冷退也。
五四.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性情執中之人。則應爲天地六淫之氣候病。情義包圍誤財。畏嫌招嫌之是非口舌。疑損終損之糾纏障礙。此爲性情剛柔之不同。而損阻之誤受正受各異也。
五五.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行事廉潔之人。則應爲拘泥不妄。而成隱鬱氣質之病。慎細中止。而損審查固執之財。無稽之黑白飛來。而不見容於濁。好名之影向數見。而不見容於貪。哭泣執體而鋪張。處事穩見而不達也。
五六.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行事奸貪之人。則應爲花天酒地。而成虛弱之病。機深狡詐。而損橫禍之財。進而不知足。任意驕淫。以生暗害。退而不守矩。違言忤戾。而結仇怨。哭泣誤於惜小。冷退誤於私慾也。
五七.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行事界於廉潔奸貪之間。則應爲煩擾不堪。而成複雜之病。動靜躊躕。而損顧忌之財。散漫無綱領之舉動。猶豫有過折之徒劣。是非不決。恩怨不明。比爲行事之廉潔奸貪不同。而有餘不足之損阻各異也。
五八.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決斷持重之人。則應爲深遠慮。而成胃噎傷陰之疾。預準備。而損蛛絲馬跡之財。舍小全大。而均受障礙。謹言慎行。而反招讒嫉。時事轉移之妨害。人事變遷之挫折也。
五九.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決斷冒險之人則應爲隱忍含垢。而成氣憤之病。驚魂動魄妨害。而損無名之財。強迫進行。將成而忽敗。奢侈習慣。已得而復矢。侮人難堪。積羞而成遺患。剝人尤甚。含怒而生反動。哭泣誤於輕視。冷退誤於疎懈也。
六十.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決斷在持重冒險之間。則應爲內因外因。而成逐時之病。戚累友欺。而損要挾之財。誤於此而患於彼。得其一而損其二。自纏政策。幾經是非而不解除。兩可思想。幾經勞怨而不完善。此爲決斷之持重冒險不同。而受損阻之謹慎倉猝各異也。
六一.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環境安全之人。則應爲肥甘酒色。而成邪侵之病。疎懈驕慢。而損自恃之財。意外之損失。連帶之株累。輕視其小。而受滋漫之掣肘。嬌養其軀。而受投機之侵犯。
六二.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環境逼迫之人。則應爲動氣勞心。而成腦力之病。去就不常。而損犧牲之財。飄搖不定。得不償其失。濫交不查。功不補其過。權利衝突之爭端。意見支離之嫌嫉也。
六三.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界於安全逼迫之間。則爲不矜細行。而成嗜好之病。不戎成於微。而損鎖碎之財。小受打擊。則憂疑不釋於目前。小有缺點。則顧忌不休於將來。恩恩怨怨。層迭不窮之是非。親親疎疎。糾纏不斷之遺累。此爲環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損阻之有因無因各異也。
六四.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器量宏大之人。則應爲無憂無慮。而受六淫之病。舍輕全重。而損小耗之財。小虧小累。而爲義所屈。小挫小辱。而爲時所忍。是非出於誤會。嫌嫉出於沉默也。
六五.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器量窄狹之人。則應爲傷神損腦。而成神經之病。堅執倔強。而損偏傲之財。不容惡。而惡反凌虐之。不忍辱。而辱再倍加之。惜其小而妨害其大。好其氣而種因其果也。
六六.滑膩躁晦之氣色。如發現於器量界於宏大窄狹之間。則應爲剋制不化。而成氣血不宣之疾。輕重不當。而損過分。虛表之財。初忍而終不忍之是非官訟。始拒而終不拒之失足遺累。親親之仁。假以權柄而誤之。區區之怨。視以疎虞而忽之。此爲器量宏大窄狹之不同。而受損之輕重亦各異也。
公篤相法》下篇卷八(續)
第五章 五行四時
一.木形清秀瘦長。修植而高。凡青潤之色。是其本質之色。而爲平安之兆合。其木形故也。惟與白滑色相反而最忌。亦金克木之義也。最忌秋令。次忌冬令。
二.火形尖露上炎。奇凸突兀。凡紅活之色。是其本質之色。而爲平安之兆。合其人體故也。惟與黑枯之色相反而最忌。亦水克火之義也。最忌冬令。次忌春令。
三.金形方正堅實平厚而勻。凡白瑩之色。是其本質之色。而爲平安之兆合。其金體故也。惟與紅赤之色相反而最忌之。亦火克金之義也。最忌夏令。次忌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四.水形圓厚而勻。韻長而宏。凡黑潤之色。是其本質之色。而爲平安之兆。合其水體故也。惟與黃暗而滯之色最忌之。亦土克水之義也。最忌三六九全月。次忌秋令。
五.土形厚而不圓。局深而濁。聲緩而遲。凡黃潤之色。是其本質之色。而爲平安之兆。合其土體故也。惟與青膩之色最忌之。亦木克土之義也。最忌春令。次忌夏令。
六.各形於時令。亦有相當關係。春令不忌青潤。正二月尤以此爲吉。夏令不忌紅躁。四五月尤以此爲平安。秋令不忌白瑩。七八月猶以此爲小吉。冬令不忌黑潤。而十冬月尤以此爲平穩。三六九全月不忌黃明。尤以此爲喜慶。此時令之順生也。
七.春令忌白慘色。正二月爲尤不利。夏令忌黑枯。四五月爲受大禍死厄。秋令忌紅赤色。七八月爲受驚險橫禍。冬令忌黃黯色。十冬月爲損失官訟。三六九全月忌青膩色。爲疾厄冷退。此時令之相反也。此七項爲五形四時之大略也。
第六章 部位應驗
一.天嶽華蓋。專主平安亨吉之部位。及升遷進職。獲功得名。及家庭之順遂。常人則主財星旺而事實利。亦關乎個人之大計如何也。
二.奏書專主大計之決定。函電交馳之往來。其中消息如何。公文信件之有所種因。事實交際之有所發生。亦關乎升遷調補之各項也。
三.印堂爲全面部之元首。專主個人之吉凶禍福。大勢之安全與否。性命之關係如何。疾厄之重經如何。此爲最重要之一。及關係正略也。
四.輔角與日月角。爲父母之正當關係。爲名位之連帶關係。亦主家庭人口如何。血統之哭泣如何。以及未經預。而有發生者。乃意外之部位也。
五.國印即顴骨之部位。關係人之權利。及升遷調補。得失成敗。亦關係弟兄叔侄。及個人之生存地位。此爲重要部份之一。亦主父母孝服也。
六.土星爲坐守財之正當關係。及兩側關乎偏浮財。交際財各項。凡進財進祿。以此爲專部。及得財失財。皆以此爲用神。此爲重要部份之一。
七.輔角驛馬專爲行動之關鍵。遠行之事實。其遠之成功與否。皆以此爲用神。又連帶爲流通之財源。而爲外財也。又爲行動之遠近。中道有無障礙也。
八.奸門爲妻妾之專部。而分左右也。其左奸門。爲命妻。或嫡位之名義。右奸門爲重配。或妾庶之名義。皆以此部定其妻妾宮之吉凶禍福。喜慶哭泣。以及疾厄死亡。又關妻族之哭泣。及各項事務也。
九.中勾陳爲疾厄之正當事實。又主憂鬱思慮。之連帶事實。亦主哭泣之連帶。妻妾子女之連帶。又主母族叔伯之人丁也。
十.羅侯曜。計都曜。爲弟兄姊妹之正當範圍。亦關公文書函等事。又主口舌交際。及六親往來籌商。而事實之聯絡進行各類也。
十一.上勾陳爲公文信件。略思慮。及有心理之顧忌。一切事實。動念之初步。而有隱憂之牽制事項。左爲外務之事。右爲內務之事也。
十二.福堂爲官訟是非之正部。及嫌疑嫉垢之種因。又爲外財動財之連帶關係。以及憂思鬱結。遲疑不決之事。而生遺累爭執也。
十三.三陽爲子女之一部份。其子女之安全與否。或進子女之喜慶等項。又主疾厄之吉凶關係。爲重要之一。以及結仇結怨。及爭名奪利之糾紛也。
十四.三陰爲子女之正部。其子女之安全與否。又主憂思之連帶。而不可宣佈者。亦關係吉凶之一小部。亦主母族妻族之哭泣。又主疾厄之傍部也。
十五.蠶囊爲子女之正部。凡子女有喜慶之事實。疾厄之事實。死亡之事實。皆以此爲定論也。亦主血統戚屬之哭泣也。
十六.玄武爲驚險之正部。及暗害損失。官訟牢獄。輕則爲重要口舌。重則爲傷亡災厄。爲吉凶重要部份之一。亦行動之可否。當以此爲考查重要點。又關血光之傷殘。湯火瘡疥之類也。
十七.兩腮號懸璧。即奴僕宮。關係奴僕牛馬之正部。又主盜小人之連帶關係。及遺失不明之財物。下人走失之拐騙等項。
十八.法令爲偏。及間接之關係。又主兼代之權祿。從中之負責。又主書面之策略。徵求之方針。及由此而達彼之間接行爲也。或過渡之就範也。
十九.命宮爲先天之根。是疾厄之主部。專應病厄。及死生關係。痼疾宿病關係。以此爲用也。及腎系之通過地。亦關虛弱之疾也。
二十.俞門爲腎部之正系。是大病厄之必要考查者。有死亡之區別。及疾病時間之久暫也。
廿一.命符爲疾厄之一小部份。關係臨時發生之病厄。亦有相當之危險。及花柳淫慾之疾災。血光之酒病等項。
廿二.下勾陳爲疾厄之一小部份。關係常度種根之病厄及溼氣水氣瘡疥之類。又有血統戚之連帶哭泣。關係輕微。而不重也。
廿三.年壽爲疾厄之正當部位。故名疾厄宮。凡宿疾與臨時發生之病厄。皆以此爲一定決斷。亦關伯叔之外哭泣。及回祿之災也。
廿四.人中爲船行之必要考查。關乎水之損失。船行之吉凶。亦主疾厄之痛症等類。而有死生關係也。亦主子女之一小部份。是其連帶也。
廿五.承漿爲船行之必要考查者。關乎水上之吉凶禍福。及有無水驚水災之例。及船行之貨物利源。有無損益也。又主瘡癢花柳之病。而成梅毒。亦主跌撲湯火之咎。而成疤痕之類也。
第十章 氣色斷驗祕訣
一.天嶽華蓋爲高廣學堂。亦官祿之正部。凡有黃紫色。主吉慶。主升官進職。得祿獲功。常人則爲進財源。進入丁。此時如有略進行。已佔大體安全。及得十之七八利益。如有青色。主憂思鬱結。驚疑不定。如有滑膩色。主哭泣。及損血統關係之人丁。及有六親遺累。交際喫虧。暗害損失。如有紅色。主失官去職。損財冷退。亦主驚恐險阻。如現赤色。主孝服損人丁。及驚險危險。暗害官訟。牢獄伽鎖。如有白慘色。主孝服刑人丁。及大病厄。如有黑暗色。主百事不利。飛災橫禍。危險損失。惡疾瘟疫。依時令之生克。濃淡之輕重。爲一定之事實。又因其人之程度如何。資格如何。以斷其大小耳。
二.奏書爲大計之決定。公文信件之事實。如有黃紫色。主升遷進職。及有喜因之消息傳來。常人亦有財利之喜報。如有青滑膩色。主父母之困難。信件之羈留。及事實有憂愁不決。族戚牽制。如有紅赤色。主結仇構怨。及有不好之消息。損失之遺累。如有白慘色。主有人口災厄之信件。臨時發生之病厄。如有黑黯枯各色。主失官損祿。失權罷職。暗害危險驚險之函電。招嫉結怨。官訟牢獄。亦以濃淡重經。斷人之禍福大小久暫也。
三.印堂爲面部之元首。關係重要。如有黃紫色。主升官進權。獲功進祿。及旺人丁。常人亦主喜慶而旺財源。如有青滑膩各色。主小破敗。及小損失。及憂愁不遂。勞而無功。亦主小疾。如有赤紅色。主危險損失。牢獄柳鎖。及受傷與死亡之災。罷職失權也。如有白慘色。主百事不遂。刑剋人丁。疾厄流連。招嫉結怨。如有黑黯晦各色。主危險死亡。損失破敗。瘟疫牢獄之例。亦以濃淡輕重。爲事實之決斷也。
四.輔角驛馬爲行動之正部。及流通之財源。如有黃紫色。主行動大利。及略行功而成功。又主遠信至。而得良好之消息。如有青滑膩各色。主中道停留。略逗留。而生變化。遠信不至。及有損失障礙之信件。如有白慘色。主刑傷父母。或損家庭重要人丁。如有紅赤色。主行動之損失驚恐。貨物之損阻。如有黑黯枯各色。主行動有危險暗害。盜匪災厄。及孝服。不動爲吉。亦以濃淡重輕。資格程度。爲事實之判斷也。
五.日月角爲父母之正部。及官祿之連帶。如有黃紫色。主父母康健平安。及官祿之進益。如有青膩滑各色。主父母憂愁。而有心病隱憂。亦主父母之疾病災厄。及官祿之停留不動。如有白慘色。主父母大疾厄。及哭泣之例。如有躁絳色。主父母與人爭端口舌。及本身之受影響劣跡。如有紅赤色。主父母兇危。及孝服。亦主家庭之大損失。如有黑黯枯各色。主父母驚險死亡。及本身損失官祿。損失財利。亦以濃淡重經。資格程度。而爲判斷也。
六.國印爲權祿之重要部位。如有黃紫色。主進權得祿正。當略而收實效。有必成也。又主直接之進行。爲獲利益。如有青滑膩各色。主父母疾厄。弟兄姊妹叔伯有災厄急難。權位小有搖動。如有白慘色。主爲不成。勞碌不功。如有躁絳色。主權位減等。招是非嫌疑。及結夙怨。如有紅赤色。主孝服。及大損失。盜匪之驚險。牢獄之仇害。輕則主痔漏。重則主兇亡。如有黑黯枯各色。主損失破財。危險災厄。飛災橫禍。刑人丁之例。如輕則主內憂外患。六親爭端。及官訟糾纏之例。亦以濃淡輕重。因人之資格。而決斷其吉凶禍福也。
七.土星爲財帛之專部。如有黃紫色。主進祿。得財及事實之遂心。如有青滑膩各色。主小累損失。及爲有挫折。以及得而復失。中道有障礙。如有躁絳色。主偏財損失。遊戲遺累。如有紅赤色。主火災。及冷退之破財。失祿罷職。官訟暗害。亦主損人丁。如有黑黯枯各色。皆爲不祥。損人破財。亦主懸樑服毒。投河自剔。輕則官非口舌。疾病災厄。常人主六畜損失。皆以濃淡重經。爲損失之大小也。如有白慘色。主叔伯哭泣。血統哭泣。及冷退也。
八.人中爲船行之必要。子女之關係。如有黃紫色主行動通達無阻。外順遂可成。而子女亦亨吉。如有青滑膩各色。主痛症之疾厄。及船行停留時日。如有絳躁色。主子女小疾。如有紅赤色主子女之災厄。船行之損失。如有黑黯枯各色。主船行之驚險。損失破敗。盜匪之搶劫。拉搕翻船。如有白慘色。主侄甥之哭泣。及冷退之消耗。鬱結之疾厄。因其人與事實而斷之。可也。
九.命宮爲疾厄之主部。如有黃紫色。主先天強健。後天無虧。平安無疾。如有青滑膩色。主傷陰失眠。神不守宅之疾。如有躁絳白慘各色。主有一脈之叔伯哭泣。及同室操戈。遺累小損。如有紅赤色。主驚險兇危。官訟暗害。及失火燭。如有黑黯枯各色。主腎病弱疾。及死亡之病厄。或花柳有形之災毒。如有青筋橫過。主遺精。及宿病。小兒主遺尿。及增氣痛。
十.命門爲疾厄之正部。內屬腎絡。如有黃紫白潤各色。均無疾厄。如有青滑膩各色。主小病流連。及憂思鬱結。如有紅赤慘色。主大病。有定根疾。及驚悸失智。神經昏亂。如有黑黯枯色。主惡病死災。以此爲腎絕。而無救他。
十一.命符爲疾厄之正部。如冬令有黃黯色。主死災惡病。其它時令無礙。紫白明潤各色。主無疾而平安。如有青滑膩色。主小疾。及血光花柳。如有紅赤躁絳色。生口舌爭端。及瘟疫時疾。如有黑枯慘各色。主水驚。及久病酒病溼氣之例。
十二.中勾陳爲疾厄之正部。及連帶憂鬱。如有黃紫色。主平安無病苦也。如有青滑膩各色。主憂鬱多思。糾纒牽制。又主失眠多夢。及胃肺之疾。又主溼氣水氣上泛之例。如有紅躁赤絳主口舌爭端。交際失效。及哭泣刑人丁。如有黑黯枯慘。主弱症。腰痛腿疼。病疾不愈。又主刑人丁而冷退耗財。遺累牽制。而有暗害也。
十三.下勾陳爲疾厄之一小部。如有黃紫白潤之色。主平安無疾。如有青滑膩各色。主溼氣定根。及時疾沉疾。如有紅赤躁絳。主溼熱症。及手足病。而筋骨疼痛。又主口舌內是非。六親之累。兄弟姊妹之爭。如有黑黯枯慘各色。主母族哭泣。叔伯哭泣。及痰飲疤塊之例也。
十四.年壽爲疾厄之正部。故號疾厄宮。如有黃紫白潤之色。主一歲平安。如有青滑膩色。主胃病哽噎。飲食減少。及顧忌遠憂。如有白慘色。主骨肉戚之哭泣。連帶之累損。如有絳躁色。主肝氣不舒之疾。及目病。動氣喫虧。如有紅赤色。主火災驚損。及吐血痔漏。如有黑黯枯各色。主痼瘋疾不愈。及刑重要人丁。及危險自剔。又以黑黯色加塵點方死。次亦憂愁而死。環境惡劣也。
十五.奸門爲妻妾官之正部。如有黃紫色。主妻宮喜慶。而有喜因也。如有白慘色。主妻族之哭泣。及外孝服也。如有青滑膩色。主妻宮多病厄。而有隨身宿病也。故經雲。奸門青筋上露。常蓄病妻。左妻右妾也。如有黃青二色合併。則病中化喜也。或喜中有病也。如有躁絳色。主妻宮口舌。及暗助後家。如有紅赤色。主妻宮驚險。火災。及妻族連帶之累。如有黑黯枯色。主刑妻妾。亦要中勾陳絳暗方應也。否則大病大災。如有雜花三四色混合。主妻妾姦淫邪行。或爲本身花柳病厄。故黃明者。得妻族之助。而進財也。
十六.羅曜計曜爲弟兄之正部。及附代口舌。與公文信件也。如有黃紫色。主弟兄姊妹安好。及略有成。如黃紫而動。則有喜信至。或公文委狀也。常人則有進財之喜信。如有青滑膩色。則有弟兄姊妹之累。及憂愁不決之事。如有白慘躁絳各色。則主弟兄姊妹連帶之哭泣。亦主遺累。如有紅赤之色。主官訟口舌。遺累暗害。嫌疑是非右內左外也。如有黑黯枯色。主弟兄姊妹之哭泣。及連帶之損失。不好之消息。憂驚之信件必至也。
十七.兩眉主正當略之部位。如有青滑膩色。主憂愁而有顧忌。如有黃紫色。主略有成。事實順利。及弟兄之喜慶。如有油黯枯慘色。主交際是非。冷退破財。陰暗害。謨嫉爭端。如有紅赤黑色。主驚險牢獄。損失哭泣之例。
十八.福堂爲外財之正部。及外交是非之例。如有黃紫色。主進外財。及流通之財源。交際成功而有效。同舟共濟而互利。如有青滑膩色。主外交之是非。嫌疑之影響。意見不合。各走極端也。如有紅赤絳躁色。主讒嫉官訟。交際生中變而無效。同見連累而損失。如黑黯慘枯各色。主盜之患。瘟疫之災。以及惡劣消息。損失破敗。或因知己包圍。遊戲縱慾。先破財而後災患也。又爲暗殺之機。種因於此也。
十九.三陽爲子女之正部。如有青黃而潤者。主進子星。如有紫躁而潤者。主進女星。如有滑膩絳色。主憂思遠慮。結怨生非。多狐疑顧忌。而釀成也。如有紅赤色。主驚恐災厄。官訟破敗。如有黑黯慘枯色。主瘟疫惡病而死。又主刑子女之哭泣。如有赤縷下侵入目者。主驚險傷身。輕亦主成殘疾。毀其飢膚傷其肢體也。
二十.三陰爲子女之正部。如有青黃明潤者。主進子星。如有紫躁明潤者。主進女星。如有滑膩枯黯各色。主疾厄。及子女之不旺。亦爲酒色過度。精神萎頹。如有赤紅色。主子女血光之傷。瘡折之疾。或湯火跌撲之咎也。如有黑慘色。主受暗害。刑子女。亦主妻族姑嫜之哭泣。刑骨肉戚也。又主夙怨嫁及禍。私仇報復。而藉故之爆發也。
廿一.蠶囊爲子女之傍部。亦關係疾厄哭泣。如有青赤筋直露下插者。主外哭泣。多應母族妻族。及血統戚屬。有重要關係。左應男丁。右爲女丁。又有女格而反應之。如有赤青筋彎曲下插。則損至戚。而略疏遠者。或由信傳噩耗之例。如青赤筋平橫而露。則刑子女。輕亦主子女之大災。如有青滑膩枯各色。主小疾。主憂思不決之例。如有紅赤黑慘各色。主陰險欺詐。疾厄惡症。亦主花柳病。又主淫亂招禍。冷退損失。子女災厄。而刑剋也。如有黃紫色。主子女喜慶。亦主陰騭善功等類也。
廿二.元武爲驚險是非之正部。憂思疑慮之旁部。如有黃紫白潤各色。皆平安無阻。雖在危險界中。亦無妨礙。如有青赤筋下插。主結夙怨。而生三年之憂疑暗害。或主三年官訟糾纒時日。如有青滑膩色。主招讒嫉。而見小驚恐。及暗害爭端。如有紅赤色。主牢獄拘留。驚險災厄。如有躁絳慘色。主連帶之驚恐。遺累之損失。小人之暗害。憂疑之信件。如有黑枯黯滯色。主飛災橫禍。危險殘傷。及刑人丁。而有意外之禍。招意外之損。以其人資格而斷之也。
廿三.腮頤爲奴僕官。如有黃紫白潤色。主得下人之輔佐。而得忠實厚之奴僕也。如有青滑膩色。主奴僕小愉。遺失物品。如有躁絳色。主奴僕口舌。下人是非。如有黑暗如煙。染皁如塵。則主奴僕暗害。而有下犯上之舉動。及奴僕犯罪。而累及主人之例。亦主損牛馬六畜之例。如有黑黯枯色。主奴僕盜物私逃。如有紅赤色。主奴僕有牢獄之災。連帶之累。以及牛馬六畜。而成官訟也。
廿四.承漿爲船行之正部。凡黃白紫潤各色。皆宜船行。及水上之利源亨吉。如有青滑膩色。主水上之虛驚。及下部之小病。如有摻躁絳色。主戲逆之口舌。及花柳病。如有紅赤色。主情慾之驚恐。船行之損失。如有黑枯黯滯各色。主水災之厄。不宜船行也。又主醉死。及花柳惡痛。而成殘廢也。
公篤曰。氣色爲臨時之吉凶禍福。人所共知。所以知之者。能趨吉避凶耳。故上例各項。皆詳細說明。不過。格局各有本質之不同。各有地位之懸殊。各有智識之賢愚。各有環境之優劣。各有年齡之老少。各有性質之剛和。持鑑者。因其人而斷之可也。據其濃淡輕重。而分其層次可也。蓋氣色爲先天動機。吉凶引子。吉者趨而就之。擴大進行可也。其兇危尚可避乎。曰能避兇危也。夫危險分兩種。有行動而遇危險。則先有權利引誘。財源動念也。有不行動之危險。則有權利牽制。人口羈絆也。故行動之危險。不貪其權利。不動其慾望。坐守可避也。如不行動之危險。能捨其權利。不爲親屬所羈絆。毅然而去之。皆可避也。大危險能行一千里。可保無虞。小危險急行三百里。可得安全。皆在當時有一定決心耳。至於官訟遲遲而和解。口舌謙恭而忍解。結怨佈德可化解。暗害預防可避解。嫌疑謹慎可調解。疾厄修養可化解。諸如此類也。
《公篤相法》下篇卷九
父母捷法
一.日月角爲父母之正部。口角在左。月角在右。口角凸露主妨父陷痕亦主妨父。月角凸露主妨母。陷痕亦主妨母。此爲父母之應該考查之一。
二.髮際爲父母之正部。髮際低而三岔。主幼年刑父。五岔刑父尤早。當中尖垂兩側上削。主中年刑父。鬢髮連眉尾。主幼年刑母。鬢髮曲突主先刑母。此爲父母應該考查之二。
三.兩額角爲父母之連帶部位。左額角弱。或陷痕上衝者。主先刑父。右額角弱。或陷痕上衝者。主先刑母。此爲父母之應該考查之三。
四.兩耳爲父母之連帶部位。如左耳低弱。或左耳廓反輪飛。主先刑父宮。如右耳低弱。或右耳廓反輪飛。主先刑母宮。此爲父母之應該考查之四。
五.兩眉爲父母之連帶部位。左眉低而陷主先妨父宮。右眉低而陷主先妨母官。此爲父母宮之應該考查之五。一爲兩眉不平而高低。有不同母之骨肉也。
六.兩顴爲父母宮之正部。左顴高突而上起者刑父。左顴弱小陷痕亦刑父。右顴高突上起者刑母。右顴弱小陷痕亦刑母。此爲父母之應該考查之六。
七.中嶽爲父母之連帶部位。鼻準偏左者。先刑父。鼻準偏右者。先刑母。此爲父母宮之應該考查之七。子女亦有連帶之應證也。
八.人中爲父母之連帶部位。人中偏左者先刑父宮先見子星。人中偏右者。先刑母宮。先生女星。此爲父母宮之應該考查之八。
九.牙齒爲父母之正部。凡門牙楞生。上牙主刑父。下齒主刑母。如兩側各有尖牙一顆。上主刑父。下主刑母。此爲父母宮應該考查之九。
以上九種。爲父母宮應該考查之捷法。凡屬刑剋父母。不外此例。以多數爲定論。如有刑父四種。刑母三種。則當然先刑父宮也。如有刑母二種。刑父一種。當然先刑母官也。否亦爲重母之例。此爲定法也。
弟兄捷法
公篤曰。弟兄一宮。不能確定數目。先後有刑傷。而不符其正數故也。其大抵分四項。第一爲弟兄多。第二爲弟兄少。第三爲弟兄和睦。第四爲弟兄忤逆。此爲弟兄之大略耳。其它則不爲正法也。茲將四類分注如下。
一.弟兄宮多者。兩眉清秀修長。三陽豐滿。眉頭不衝。惟金眉之形難分。蓋金眉又稀又疎。直生而似無。主弟兄多而子女亦多也。又主弟兄賢而貴。有輔助也。
二.兩眉短促而散。低濁壓目。加以眉頭逢衝。印窄而痕。五官拘束而不開闊。此主弟兄少。而無輔也。雖有亦刑剋。而不存在也。如兩耳有紋痕。幼小即刑弟兄姊妹也。
三.弟兄和睦。凡眉秀神清。皆主弟兄貴而和睦。及得其實力之輔助。加以兩顴斜輔高聳。邊城豐滿有梁。此爲弟兄和睦而有助。因之而進田宅。以宏恢門第。互相爲用也。
四.弟兄忤逆。凡眉尾逆生。或旋螺形。皆主弟兄忤逆。加以眉頭紋痕上衝。兩顴紋痕衝破。主弟兄忤逆。而有口舌官訟。反多遺累。又因之破產而憂死也。
妻妾捷法
一.魚尾奸門。爲妻妾宮之正部。魚尾豐滿者。主妻宮賢淑。而無刑剋。魚尾紋上仰。主妻強而有操持。及偕老無傷。魚尾有痣。主刑妻而續絃。魚尾有燕尾紋。主重配。魚尾雙紋。主兩妻。魚尾三紋。主三妻。魚尾四紋。主四妻。魚尾紋平破者。克妻宮而重配。魚尾紋下反。主刑三妻。如魚尾有十字紋。主生離。又主再離也。
二.命宮生痣。主克妻而再配。亦主夫婦不和。意見不一。而有生離者。有刑三妻者。有官訟不休。而後離者。一爲再嫁之婦爲婚配。一爲病妻之例。而中年刑剋。及收娼妓也。
三.兩顴雄突。而有尖峯者。主刑妻而重配。女格亦主刑夫也。故顴骨宜高近目尾。不是尖峯而突。方無刑剋也。否則有嫡庶之配。及二妾三妾也。兩腮方突犄角。亦主嫡庶也。
四.年壽間斷者。主刑妻克子。中年斷絃而續絃。印堂衝破初年刑妻克子而續配。蘭臺弱小而泄。晚年失竊而鰥居。此皆刑剋而重配之格也。眉棱高而腮突。主納奴婢爲妾也。
子女捷法
一.淚堂爲子女之正部。以平寬明潤。爲旺子女而貴。如有紋下陷。主刑子女。如淚堂厚而高突。亦主刑子女之例。此爲早子女不枉。或中子女不旺。經刑剋一二。方能成立也。
二.三陰臥蠶。爲子女之正部。以黃紫明潤。爲子女多而貴。如黑黯絳枯。主刑子克女。而多災厄。如有蠶肉橫起。爲孤壽。而晚年刑子女也。或爲螟蛉之子女也。
三.蠶袋爲子女之正部。而近顴骨之間。有紋露出。爲子女紋也。紋從外顴者。一紋一子成立也。紋向淚堂者。一紋一女成立也。此由陰騭栽培而成者。或庶出之子女也。
四.人中爲子女之正部。如溝洫寬深而長。主子女多而成立也。如上窄下寬。主子多女少。如上寬下窄。主子少女多。直紋克子。橫紋克女。十字紋主孤絕。而不成立也。
五.兩眉爲子女之連帶關係。如平橫一字者。主子少而成立。或庶出。再加低眉。則僅有女一人。或得庶子一人。如兩眉彎曲。主子女多。再加眉高。主子女多而貴也。
六.印堂爲子女之連帶關係。如印堂寬正而豐。則子女早成立而貴也。如印堂窄弱而衝。主子女見刑而弱。中子方成立也。三十以後。方得子星成立。而有嫡庶之分也。
七.年壽爲子女之連帶關係。如年壽有梁。主中年之子女必旺。如年壽間斷。或直三曲之伏吟。或左右曲之反吟。皆主克子女也。雖有子女亦不可靠。而不成立也。或爲不肖之子女。而敗家產也。
八.兩目之眼神。爲子女之連帶關係。如眼神和而收臧。光清而充。子女俱旺而聰明。如眼神癡定呆滯。光清如水。主子女遲立。及偏生庶出也。亦溺受而生後患也。如目露浮白。或神銳緊急。亦刑子女也。
斷貴捷法
一.伏犀骨貫頂而入百會。此貴而壽也。方伏犀骨爲第一貴。圓伏犀骨次之。橢圓伏犀骨又次之。此爲貴之分別者一。即古之巨鰲人腦。當作尚書也。
二.兩眉修長上豎有勢。此爲貴而有名。及有事業之流芳者。又關乎中。世界以此而貴者佔多數。即古之間名在眉。即文彩之官。貴而有壽也。
三.印堂方隆。及有骨方楞而橫突。名爲金城骨。山根上貫印堂。名爲玉柱骨。此皆大貴。而有非常之事業。及早發達也。盛衰皆以此爲重要點。
四.日月角上插。爲帝王之貴。輔角骨上插。爲將相之貴。邊城骨上插。爲邊鎮之貴。又分其骨質之長大豐突。與短小拱露。爲加減之分數也。
五.兩目神清有威。爲貴名而有權。佔重要部位。盛世以黑白分明而貴也。盛世以玄黃有煞而貴也。其充足收藏。而含真彩者。又爲貴之特等。而有身後之事業。或爲仙品及聖賢。與流芳也。
六.兩顴上插。爲權柄之重要也。如兩顴上至鬢髮。爲公侯將相。而握重權。兩顴上至邊城。爲屏藩柱石之臣。兩顴上至玉堂。爲方伯刺史邊將之類。以此爲實權之貴也。
七.水星大仰而斂角。脣勻厚而塗朱。皆主貴也。如四字口爲第一。角弓口次之。仰月口又次之。此爲貴而厚祿也。即古之口能容拳。食祿萬鍾之義也。
八.聲如宏鍾。虎頭燕頷。銀面金須。鐵面銀牙。五嶽朝天。地閣朝天。額如覆肝。聲音鏗鏘。而韻長。上例各項。皆主貴也。以其成形之多數爲大貴。而分其特貴上貴中貴下貴常貴者。皆依其形質如何。而所得之分數。爲一定之決斷也。
九.木形爲清貴。名過於權也。金形爲能貴。任勞有爲也。水形爲福貴。坦然安享而成功也。火形爲勞碌險阻而貴。艱難而發達也。當以其合格與否。而定其收功與事業之途徑也。
以上九則。是爲認貴局之標準。當查其分數如何。或爲一部有奇特偏重。或爲幾部合法每稱。則據其形格而加推以定之可也。
斷富捷法
一.土星爲財源之正部。故準頭爲土星。土生萬物之義。此爲平生之正財祿。凡截筒鼻爲第一。懸膽鼻次之。虎鼻蒜鼻獅鼻又次之。此爲富之一也。
二.天倉豐隆爲前業之正部。關乎祖業之餘澤也。故天倉豐隆寬厚。爲前業有餘。如南嶽高起而突。則爲貴裔之後也。此爲富之二也。
三.福堂爲外財之正部。在眉尾之棱骨處。此主遠行而得外財。及得千里外之財源。而立異鄉之產業。凡西人過國者。或經商者。皆有此骨也。此爲富之三也。
四.井竈即蘭臺廷尉也。左蘭臺。爲偏財。浮財。交際財之例。右蘭臺爲合財。潛伏財。轉輸財之例。此爲意外之財祿而暴發也。此爲富之四也。
五.兩目神清而和蘊。此爲財星之連帶關係。又因貴名而得財祿及進田宅。此爲以貴而發。有勢而富因官得財也。多以貴力而營利源者半數。此爲富之五也。
六.地庫豐隆爲財星之正部。主晚年之財富。而有晚年豐足衣祿及進田宅。而遺身後之業。或爲子女之恢宏以立其大業也。此爲富之六也。
七.仙庫豐正爲財星之正部。此主半享受貴子女之進田宅。而得晚年之遂心。此爲富之七也。
八.兩顴雄突上聳是名中府。而得朋友至戚之助。中年發達而進田宅。因外而旺其內也。此爲富之八也。
九.腮頤方隆犄角爲財星之連帶關係。應得輔助之人員得力而致富業。此爲用人而發達者也。此爲富之九也。
十.兩眉清秀。修長。疎勻。有棱。是爲弟兄平輩之財。而得弟兄姊妹之輔佐以進其田宅。而創其大業。此爲富之十也。
十一.奸門魚尾爲妻妾宮之正部。如魚尾紋上仰至福堂。奸門骨高橫平兩顴。此爲妻妾貞淑而能操持以發達。以及後家暗助或接濟而恢宏立業以大振。此爲富之十一也。
以上十一則皆爲富格之必要。以考查其部位之分數如何。而斷其特富。上富。中富。下富。常富之等級也。
斷祿捷法
一.兩耳長厚。圓輪如珠。此爲豐足衣祿之一。又主有特別智識。而有專長之技藝。以充其祿也。如貴而有名權者。亦享受厚祿也。
二.男子口闊大而斂角。主得厚祿。平生享受無窮。女子口小脣厚而圓。主得厚祿。而豐足衣祿也。此二者主貴猶多。及爲餘蔭根基之家。亦有自創之享受也。
三.牙齒爲衣祿之正當關係。凡牙齒大瓣而齊。白瑩如玉。堅固而勻。端正而多。此爲享受厚祿。而有壽徵之格也。
四.兩眉柔細修長有棱。爲衣祿之連帶關係。眉尾接近福堂。是爲外財庫故也。及天性腦明靈巧。而有特長之點。及進流通之外財。一爲立外業。以貴名而得厚祿也。亦旺子女之豐隆。而有大壽之享受也。
五.兩目爲田宅之正部。故神清而充。和慈而藏。爲田宅宮。應以貴而得祿。如蚯蚓盤烏珠。主勞碌而進厚祿也。亂世尤以蚯蚓盤烏珠。爲勞碌創業之格也。
六.地閣爲晚祿之正部。故地閣豐正而朝。圓拱者。主得晚祿。方拱者。主得子女之貴而發達。亦得晚祿之豐隆。以部位之分數。而斷其層次也。
斷壽捷法
一.南嶽有紋成伏犀三紋。或偃月二紋。或華蓋一紋。或多紋。皆主壽。享耄耋之壽也。如紋多而間斷。主壽而勞碌也。亦主風塵飄搖。而見刑剋也。
二.兩眉高起而有棱。此爲壽而貴名也。及多子女。亦主衣祿豐足。如有眉毫露出。主壽高而多憂愁。及有內顧之隱憂。六親之遺累。雖壽不閒而勞也。
三.兩目神清而充足。主享大壽。而有貴名。及事業成功。而發達也。故眼神以充足而有。此爲壽徵之重要點。如有蚯蚓盤睛。主壽而勞碌也。如神充而露。主壽而刑剋也。
四.兩耳長厚有垂珠朝口者。主壽而有智識。及勤慎耐勞。凡享大壽之人。萬無小耳短薄也。內應腎系。言其稟受之先天厚薄。據此而區別也。
五.人中深長。爲壽徵之正部。古人謂人中一寸。可至期頤之壽。及多子女。而有晚福也。再加法令紋下朝地庫。而爲大壽之又一證也。
六.項有三滌。爲享大壽之一證據。如再項有餘皮。則壽數更享高年也。故老人項皮乾枯者必死也。
七.山根上貫高起。此爲稟受先天之氣厚故也。主享大壽。山根者。命根也。故山根低弱者。不滿四十。此之謂也。又以目神爲兼併而斷之可也。
八.枕骨魏魏高突而凸。此爲壽骨。而得先天之正氣。故主大壽也。如耳後一骨高起。亦名壽骨。而享大壽。但刑人丁也。
九.法令無紋。不滿三十。法令紋至口角。五十以上。法令紋過口角。六十以上。法令紋入地庫。七十以上。法令紋二紋相交。則可至八十九矣。此爲壽徵之一大關鍵也。如法令續長者。作添壽論也。
十.牙齒齊固堅硬。此主壽徵之一。而多厚祿也。再加聲音遲緩。又發聲從丹田中出者。主大壽也。
十一.安臥之間。神定而靜。其氣息不從鼻竅口竅。而從耳竅中進出者。是爲龜息。此上上壽也。
以上十一則。皆爲壽徵應該考查之點。又以部位如何。而定其特壽上壽中壽下壽也。
變通祕法
公篤曰。相法綱要。在加減乘除一語爲根據耳。故有餘不足。而加減其分數。以定其富貴貧賤。壽夭勞逸也。其中分類。有四大綱領。即形局。精神。聲音。氣色。其用最大。至於紋痕骨痣筋絡。爲相法之小補耳。不足爲定論也。至於手掌足掌。不過爲部位之一輔助品耳。茲將其大綱分注如下。
一.形質爲第一重要。如形質有餘。而精神不足。則主富貴功名。才智事業。皆可發達。但不壽而夭亡也。或主多惡痛糾纒而不壽。亦主中道障礙。而發不足也。
二.形質有餘。氣色不足。則主其人有才智。有能爲。然時勢不助。而多中止之障礙。事實不成。而多反覆之挫折。雖有富貴基礎。終爲虛浮飄搖。爲受制之例也。
三.形質有餘。聲音不足。每多困迍。名利虛浮不實。而不收全效。或爲勞倍功半。刑剋人丁。以致無形影響。輕棄灰心。勞碌損失也。作半遂論。
四.精神爲重要之二。如精神有餘。形質不足。主富貴而有壽。其發達也離奇。其遇合也怪異。亦有愛思勞心。嫌疑嫉忌。而有繁煩之駁雜也。
五.精神有餘。氣色不足。其人多才智而成敗不一。勞碌往返。風塵奔馳。然有事業小成。衣祿豐足。不過有壽。而有子女也。亦有時事之阻。人事之累。以睏乏其身也。
六.精神有餘。聲音不足。此主事業之成半而阻半。中有遺累煩擾。邪行淫蕩。以致惡痛糾握。不正之牽制。無形消耗。招讒之影響。亦有小富貴。而有缺點也。
七.氣色爲第三重要。如氣色有餘。形質不足。方可暫時發達。而收實效。故多小富小貴。而成功居多數。惟不持久。專以氣色而發達也。即破船遇順風。而可航海之義也。
八.氣色有餘。精神不足。亦主發達。而事業之成功。不過於惡疾多。而壽數弱耳。亦有良好時機。與最好遇合也。是爲中下之貴。而非特別事業也。或夭折於貴權之時也。
九.氣色有餘。聲音不足。亦主豐足衣祿。而貪淫好色。邪淫穢行。故所發達有限。依人而獲名利。借力而作事業。結果有限。壽數尋常。中道而生障礙。以牽制其進取也。或人口死亡。而灰心消極也。
十.聲音爲重要之第四。聲音有餘。形質不足。方可小發達。多出偏權副名。而爲輔佐人材。豐足衣食。而爲小作用也。及結合能力。同舟共濟。多出牽強之事業。而爲用也。
十一.聲音有餘。精神不足。此主多成多敗。及有偏性之嗜好。智小大。力輕任重。偏愛而貪。妄舉而亂。亦有親戚之株累。知交之妨害。然亦有乘時而暫發也。
十二.聲音有餘。氣色不足。亦有小富貴。而多惡病。亦有勞碌奔馳。而多困苦。一生自負不凡。偏不遇時機。志向不羣。偏不得知己。臨難有轉機。已成而忽敗。似是而非之例也。
十三.形質與精神有餘。聲音與氣色不足。此主富貴而有作用。明敏而有才智。多勞而有壽徵。惟平生不大發展。而無驚人事業。多勞而往返。不收全功。或發達而不足也。
十四.形質與氣色有餘。聲音與精神不足。此主事業成功。名利並吉。時機與遇合均好。惟多疾厄。與不壽耳。亦主人丁不旺。而有刑剋。或由族戚牽制。而有遺累。防內患也。或爲發達。而不善其後也。
十五.形質與聲音有餘。氣色與精神不足。此主人丁旺而吉。名利成而阻。多成多敗。往返不一。困迍多勞。事業多虛。勞倍而功半也。衣祿亦豐足。不過外患之顧慮深耳。
十六.精神與氣色有餘。形質與聲音不足。此主有壽徵而可發達。惟不持久。而不完善。其名與利均吉。惟人丁與疾厄稍弱耳。至於發展。多出異途歧路之乘時爲用也。
十七.精神與聲音有餘。形質與氣色不足。此主有壽而無疾厄。有人丁而無事業。惟障礙多。而名利虛浮。成功有限也。一爲弟兄之輔助。一爲子女之發達。以濟本身之用也。
十八.氣色與聲音有餘。形質與精神不足。此主暫時名利。而有乘時之發達。然不久必敗。又主疾厄與刑人丁。故爲夭壽。而中道死亡。及不善後也。以及挪雜之錯誤。顛倒之行爲也
公篤曰。相法有變論。萬無有四者皆好而無缺。萬無有四者皆不好而全害。故分有餘與不足耳。大體形質爲一生之名利。富貴榮枯也。精神爲才智事業。富貴壽夭也。氣色爲臨時之轉機。吉凶禍福也。聲音爲完善不完善。關乎人丁子女也。其合併而論。則可分其大體也。此爲絕妙心法。學者不可輕忽。而入異端之途徑也。
臥相說
公篤曰。老子一炁化三清。傳出臥眠之形式。莊子宗之。有蝴蝶以翱翔。孔子悟之。嘆周公之復見。巢父以古樹爲牀。其臥愈安。赤松以自云爲榻。其道猛進。諸葛亮草堂春睡。而有安漢之心。謝安石東山高臥。而有治世之志。陳希夷臥中得道。李謪仙夢裏成詩。臥法之關係重矣。
故宿者神遊而魂動。寐者神靜而魄歸。臥眠有法。而亦有相。蓋修道之人。有一定之臥法。一手曲肱而作枕。一手斜平按丹田。一足曲收而作勢。一足直伸而平形。常人若能依此臥眠。則可強健身體。活潑精神。萬無遺精拘攣。及一切停滯之病。故其關係人之常度。亦靜養安神之一法也。其形式詳註如下。
一.仰臥 仰臥者。即古法之稱屍臥也。其人仰面朝天。手足平齊。此主稟受弱而氣輕。及多惡疾。又主勞碌奔馳。不載厚福。各形皆忌之。惟狐鹿之形。不忌屍臥也。
二.伏臥 伏臥者。即仰臥之反面也。其人伏而面枕。背股朝天。此主刑剋重。而多不壽也。又主愚魯而拙。貪妄而空。每多損失挫折也。各形皆忌。惟虎豹形。不忌伏臥也。
三.側臥 凡人以側臥。而爲稟受先天之充足。福祿豐隆。英明多智。厚有信。守禮不爽。持義不妄。而有子女承繼。亦有壽徵也。
四.曲臥 曲臥者。如龍之盤環而有勢。如犬之彎曲而有形。此主富貴。而作非常之事業。智識高而見遠。志向大而深。此爲貴壽之格。而享子女之福也。故經雲。行如流水生如鍾。臥似彎弓立似松。此其臥相之大略也。
五.文臥 文臥者。安靜之態。聲息收斂而停勻。手足不支離。而無異狀也。其人慈和量大。正直無毒。及享受厚福。而多壽徵也。
六.武臥 武臥者。手舞足躍。而似姿武之狀也。其人好動而心亂。多而少決。負氣而好勝。矜驕而妄貪。及弄巧反拙。氣量狹小。而多勞碌也。
七.捧頭臥 捧頭臥者。其人每入睡鄉。必雙手捧其頭。或捧其兩耳。及兩額角也。其人多疑慮。似是而非。無膽識也。處事中道變更。交際口是心非。平生多挫折。不收全功也。
八.開口臥 開口臥者。口開而不合。出氣倍人氣也。其人稟受弱。而有遺傳病。亦主縱慾而成痼疾。難享大壽。及刑人丁也。
九.磨牙臥 磨牙臥者。每入睡鄉。磨牙挫齒。格格喳喳。而有聲也。其人多勞碌。一成一敗。或萬里奔馳。飄搖不定。雖富貴而不安享也。
十.估眼臥 估眼臥者。睡覺時豎眉估眼。如與人爭鬥之怒容也。其人躁急恃勇。作事有頭無尾。而多冷退刑剋。及失敗也。亦主危險。輕則傷殘宿疾也。
十一.夢語臥 夢語臥者。睡覺時夢語重複。吵鬧不休也。其人多誑語而妄貪。多弄巧而反拙。又主元神浮蕩。嗜好偏見。而不享大壽也。或爲勞碌無成也。
十二.捧腹臥 捧腹臥者。其人雙手捧腹。反側不移也。主天性愚。作事庸厚。平生無大志。亦無大煩惱。而有衣祿也。
十三.遮陰臥 遮陰臥者。有單手遮陰。雙手遮陰之分。其人聰明虛浮。多才而又虛僞。喜怒不常。剛復而又偏嗜。此單手遮陰臥也。其人聰明而貪。慳吝而狹。負氣而偏。邪淫而智。此雙手遮陰臥也。
十四.佛臥 佛臥者。兩手合掌。兩足盤膝。安定似坐之姿式也。其人種善因。其心最慈良。厚寬宏。平安多福。及享大壽。稍有刑剋人丁也。
十五.仙臥 仙臥者。半曲半伸。半側半仰。鼻口無氣。而從耳竅出氣。是爲龜息藏竅也。其人有靈根。聰慧異常。而有遠志。主盛名大貴。及享大壽也。
十六.鬼臥 鬼臥者。睡覺似愁容哭態。手舞足蹈之例也。其人寒苦多勞。刑人丁而冷退。及夭壽而孤苦也。
十七.神臥 神臥者。睡覺似威嚴之態。手曲足曲。而似坐式也。其人忠直厚。明理守義。多厚福而有桓心。主旺人丁而有壽也。
十八.聖賢臥 聖賢臥者。曲肱而枕。微側面肅。一足曲一足伸也。其人英明多智。遠見有桓。少疾苦而多壽。有容量而好名。及足衣祿也。
紋相圖說
公篤曰。紋相一說。爲相法之四大關係而外。在形質包括之中。然有重要點。而關係禍福生死者。爲輔助品之第一。較諸手足而倍重要也。按第一圖之額紋。一紋曰。華蓋紋。以長至額角之邊城即下曲。主貴而有壽徵。有出於貴族。有出於草澤。然皆有大志。而作非常之事業也。其長不至邊城或短而歪斜。主刑剋人丁。及前業中衰。而見弱也。南嶽有二紋橫過額角下曲者。名曰偃月紋。主貴名而有壽徵。主有風塵萬里。而刑早子女。及偏房庶出之子女。方成立也。其紋短不合格。作勞碌刑剋人丁論。不過有壽之格也。南嶽有三紋橫過額角者。名日伏犀紋。主貴名而享大壽。及勞心重而風塵奔馳。如南嶽有四紋五紋。通稱額紋。此紋以長橫過額角下曲爲合格。如短。或間斷。或斜。或連續。皆作勞碌奔馳。反覆刑傷論。前業蕭條。初不佳也。曲刑紋在眉頭之上。曲過眉角。主刑弟兄姊妹。然爲不正常而死。有誤死。凶死者。左爲兄姊。右爲弟妹也。孤壽紋在兩口角而下反者是也。主享大壽。而刑子女也。當時雖多子女。而至晚年則衰弱無靠。或刑剋無成。或星散不聚。而不送終也。法令紋在井竈之兩側。有法令紋方有壽。如無法令紋者。不滿三十歲。如有半節法令。則四十以上之壽。如至口角。則五十以上之壽。如過口角以下。則六十以上之壽。如法令紋過口而相交。則七十八十。及至百歲之壽。如法命入口主餓死。深者主勞碌。續者主添壽也。
紋相第二圖說
按印堂有雙紋下寬上窄。成人字形。號曰印堂人字峯。此主性情拘執而勞碌憂思。狐疑不決。主刑妻克子。及刑弟兄姊妹。又主族戚多累。恩怨不明。於妻族及叔伯侄甥之遺累尤重。其中有疑是疑非之錯誤。受勞受累之糾纏。措置固屬不當。貪念拘執不休。以生其遺累也。如上有一橫紋者。爲華蓋紋。則人字峯之刑剋累損。可以減半矣。如單有華蓋紋。主勞而貴名。小有刑剋。及壽也。兩額角之紋。名曰邊城紋。下由眉尾起。上至鬢髮曲處。此主破梓離鄉。前業不可靠。其中段名天倉。關係祖業故生妨害及妨父。雖有餘澤亦敗弱矣。易地而發於他鄉。亂世多有此紋。主遠發也。盛世則一敗而不可恢復。終無立身之地也。朝笏紋上由頰車起。有雙紋下至腮力犄角處。名曰朝笏紋。此主子女之貴。而晚年豐足衣祿。以享晚福也。亦主壽祿之兆。
紋相第三圖說
按印堂有形如田字者。名曰田字紋。主阡陌之當業。前人無依而耗盡。主白手成家。勞碌自創。有由學徒出身而發達。多從工商技藝。以立身也。刑妻而不克子也亦主大壽。至老不閒。然子女有不得力者。左眉頭有紋。名曰羅侯紋。主刑兄姊。又主血痣之疾。於中年晚年也。右眉頭有紋。名曰計都紋。主刑弟妹。又主頭風及手足筋骨疼痛之疾。於晚年也。如左右眉頭皆有紋。名曰羅計紋。其人性情剛躁。任性恃長。偏於所好。量窄而偏傲。多招官訟爭端。嫌疑是非。恩中有怨。親者反疎。六親無輔於內。朋友有益於外。亦主聰明而有見解也。年壽有直紋四五。名曰虛花紋。主刑妻克子。及有遺傳病。又主破前人祖業。勞碌自立。其人聰明有智識。靈巧多機詐。然有爲聰明自誤。淫蕩邪行之類。或爲預算其小。不計其大。或爲見利而貪。因之而累。故曰虛花。言美而不實也。口角之側有紋。名曰陂池紋。常多水驚。如有黑黯色。主水厄也。
紋相第四圖說
按印堂有三紋下聚上散。如火焰勢。名曰火焰紋。主公侯將相之貴。屏藩柱石之臣。多兼武權。而殺身成仁也。故主貴而凶死。其死之輕重。則又與眉目參看之。古漢壽亭侯關羽有之。但有蠶眉鳳目之配。故成武聖名。宋武穆王岳飛有之。則有劍眉鳳目之配。明名將周玉節有之。則有一字眉豹目之配。凡有火焰紋者。均主貴而凶死也。其單獨火焰紋。而眉目平常。亦至中等貴。或爲中等之次。然亦凶死。而無成仁之時機也。鼻準有一直紋。名曰分犀紋。古爲五牛分屍。即車裂之慘刑也。其分屍紋隱約。則可減等而論。如短而不長。則爲破相之疤痕。損財之耗散。及刑剋。如出於貧無立錐之地。則可免凶死。如出於富貴必凶死。而屍身不全也。耳廓有痕紋。主刑傷父母叔伯於初年。耳輪有痕紋。主刑傷弟兄姊妹於初年。皆主幼年之刑傷。或應本身之驚災。及危險之疾厄也。口下有一橫紋下反者。名曰承漿紋。主水驚。如現黑黯色。主水厄而死。次亦水上之大損失。亦應酒病。或因酒醉跌撲而死也。亦主有形之腎病也。
紋相第五圖說
按印堂有直紋一痕。深者爲懸針痕。者爲懸針紋。皆主刑妻克子。危險多災。平生多挫折。而失敗也。如懸針痕多主凶死。懸針紋多主危險也。二者如出於富貴有名。均主凶死而危。不發達較好也。一經發達即兇危之時至矣。此爲權利之引誘。貪念之受禍。勿以計劃周詳。而勉強進取也。二者如出於貧苦下賤之人。則破敗較輕也。山根有紋。名曰山根紋。主勞碌刑剋。如山根有一橫紋。主沉疾而有大挫折一度。山根二橫紋。主刑子女而有大挫折二次。山根有三橫紋。主壽而勞。及刑妻妾。而有內顧之患以牽制之。而有大挫折三次。左右魚尾有紋。主刑妻。一紋克一妻也。如魚尾紋上仰。主妻淑而強。無刑剋也。如魚尾紋下反。主刑三妻也。如魚尾有十字紋。主生離者再。亂世加倍而應之。盛世減半而論之。左蘭臺有紋。名曰危險紋。主危險。右廷尉有紋。名驚險紋主驚險。男左紋則破相。女右紋亦被相。男右女左。則疤痕於隱微處。而不見於表面也。如男左女右。則疤痕於明顯處。而現於表面上也。如兩邊有紋衝出。亦主凶死。如破半邊。不過多驚險而已。不至危身也。
紋相第六圖說
按額上有紋如山字形。大者。名曰大山字紋。小者。名曰小山字紋。大山字紋主享盛名之貴。而有大壽也。又主子女貴。而有事業之發達。以承繼父志。而恢宏門庭。本身不貴。亦享其福也。小山字紋。主小貴而豐足衣祿。則有刑傷人丁。勞心顧忌也。印堂有直痕三紋。名曰印堂川字紋。主貴而吐血。及刑早子。而有女星二三。然後有子也。主痣漏氣鬱而死。至於貴之大小。又以眉目參看。其創立而勞心則一也。命門有紋二三。名曰命門紋。主多弱疾沉病。而爲先天稟受太弱。以致病疾不痊。而不壽也。亦有縱慾於花天酒地。戕身體。中年夭折也。人中有直紋。主刑子星。人中有橫紋。主刑女星。人中有十字紋者。主子女俱刑剋。而不能成立。其初中之年。子女雖多。亦主刑剋殆盡。終爲螟蛉之假子假女。以承繼也。或偏生庶出。而可保留一子。亦以晚年之遲子爲吉也。
紋相第七圖說
按印堂有兩直紋名曰。雙紋入印主刑妻克子。其人性情拘泥而不達。務名而實貪。幾經破敗。而方成立創業也。一主母族妻族之累。及血統至戚之官非。以糾纏而駁雜也。髮際之下名曰天中。其地有紋續斷。名曰破天紋。主前業不守。或寒微而不足衣次祿也。然亦得富貴之親戚。以輔助之。故曰近於富貴。而能成立也。三陽有交爻紋。名曰三陽。紋主有慈善之事業。濟世之盛名。惟子星弱兩女星旺也。其人才智過人。見解遠大。有仁善之思想。抱經綸之大志。左顴紋破。主子女叔伯之患。憂鬱成疾。神經昏憒而死。右顴紋破。主妻妾弟兄之爭。憂氣成疾。痼疾不痊而死。皆出於親親之仁。內顧之憂也。當以深長短。而定其禍患之輕重也。
紋相第八圖說
按額部之左側有紋續斷。名曰日角紋。主父宮弱而耗散前業微弱。又主先妨父宮。亦有遺腹子之生者。是爲少孤之說。額部之右側有紋。名曰月角紋。此主母弱。及有遺傳病而先妨母也。又主母族耗散。及承繼之母也。印堂有如口字形。名曰金印紋。主前業失敗。父母無依。應離奇之遇合。意外之發達。絕處逢生。臨險而貴。主聰敏奸詐。妻妾多而子女少也。又主異路功名。而有驕慢淫亂之行爲。但以目前之樂。而不計將來之憂也。臥蠶有紋向外顴而生。一紋一子。二紋二子也。臥蠶有紋向淚堂內生。一紋一女。二紋二女也。如成左右交加而成井字形。則無子而有子。亦爲先後之出。以成立也。其紋上反而插奸門。或下插入顴骨肯。皆爲嫡庶之子。而有不肖之行。或忤逆之犯上也。法令紋入口名曰騰蛇入口。主餓死。凡富貴者。亦主餓死或哽食不下。而餓死如法令紋。入口復出者。主大貴而權。及有特別行爲。立言立法。以垂名於後世。又多壽徵也。
紋相第九圖說
按兩邊城至鬢髮曲突處。有橫紋如浪。名曰邊陲紋主破梓離鄉而遠發。或發於國界之邊地而立業。或發於省界之邊地而立業。前業不可守。又不可靠。或因環境逼迫而爲用也。印堂有紋橫過而上仰者。名曰仰月紋。主中等富相紋貴。離奇發達。及臨險地而大發。有作驚人事業。前業見弱。亂世多武貴。盛世主貴而客死他州也。元武外顴之間。有井字形之紋者。名曰大陰騭紋。此主前生之善因。如有黃紫色。主有濟人大德。而立善功。可以化除危險。而入平安地。及增福壽之兆。無子而生子。無女而生女。能旺人丁也。北嶽有紋。縱橫如織。名曰龍頷紋。此主大壽而享盛名。及有專長之藝能。特別之美術。過人之才智。少年浪走無定。中年遇貴而貴。晚年有外業。及獲佳兒貴子。以圓滿其目的。及作身後之事業也。
紋相第十圖說
按印堂有橫紋過眉頭而下反者。名曰印堂覆舟紋。主紈垮子弟。而敗前業也。及貴而冷退。聰明自誤。淫蕩邪行。不務正業者居多數。以致內顧主障礙。家庭不一致。刑人丁而不壽也。多出驕養溺愛而成。其放浪之行爲。及性情異常支離。而奢侈也。兩福堂之間有紋如井字者。名曰小陰騭紋。主前生種善因。心地慈良。厚有信。作事有遠見。直快無毒。耿介心平。如有黃紫色。則作小善功。而濟人利物。多有一切施濟也。子女亦樸。而守其餘業。而不妄爲也。兩顴之下。法令之側有紋。名曰金花紋。有俠義之行爲。及得貴名。而有離奇之遇合。異路功名也。兩口角有井字形。名曰井字紋。主初年勞苦。中年有貴人之力輔助。借貴而發達也。晚年多福壽。而進田宅。稍刑子女也。
紋相第十一圖說
按印堂有井字形。名曰井印紋此主幼年無父。前業耗散。出身微賤。因時勢逼迫。以致冒險進取。而成其富貴之基。主重配。而有先後之子也。又有內顧之患。而無遠見之佈德。務其名而貪其利。不克善後也。三陽有直紋二三。入眼皮之睫毛處止。名曰煞紋。凡有煞紋馭者。皆爲素封小康之家。而有驚險之災。以成殘疾受傷也。其性粗心大膽。不計利害。而輕舉妄動。因爭奪權利。而動殺機也。口角有一二紋下反者。名曰覆舟紋。主凶死。如有三四紋於口角者。則爲孤壽紋。上篇詳論也。兩口角覆舟紋。於富貴之格局。其危險更大。則潛伏亡身破家之患。如出於貧賤之人。則不過刑剋勞苦。艱辛備至耳。能守窮困而不妄貪者。自然減輕危險。三陰有雙叉紋。名曰六爻紋。主貴名而無權。聰明而反覆。一生多憂思感慨。亦主克女而有壽也。一主傷陰失眠之疾。一主溼氣酒病之例。虎耳有紋下插入陂池者。名曰壽紋。此重添壽紀之兆。應有增加壽紀。而益壽祿也。此紋不常有。亦因培養陰德。或修身練氣。而有此添壽之兆也。
《公篤相法》下篇卷十
相法解釋說
公篤曰。相法一術。由來久矣。溯其源流。蓋始於伏義氏畫卦。龍馬負河圖洛書之時。辨明陰陽二氣之始。又得洛水之龜。布成方位之形。故初名曰龜鑑。蓋由此而得名也。夫以天地陰陽。五行八卦。即有立象。然後內配以五臟六腑。象名立義。故外配以五官五嶽。六曜四瀆。各有系統矣。先論形質之生克。次論氣色之制化。則吉凶禍福之機。自有一定攸歸矣。至軒轅氏時。有臣名曰風后氏者。因彩禽銜書於碧雲之中。則用先天流行。後天定位。而發揮議論。以立吉凶禍福之定法。其風鑑之名。實肇於此。蓋風后氏。所鑑定之意也。
至於堯舜禹湯文武。相繼而傳。以及專司其事。而爲國家大用。蓋上以承聖君之德。下以擇賢臣之才也。故西東周時。相法最盛行。凡諸侯大臣。以及有大志者。必聘風鑑之專門人材。以濟其用。而爲趨吉避凶之準繩。欲進欲退之決心。當時相法種類頗多。而各有祕訣。以立門戶也。其祕訣之傳授雖不同。其應徵事實則一也。富貴之分。貧賤之別。興衰之數。實由於此也。故晉國大飢而多盜。則聘專門能識盜者之卻雍。而取決以捕之。吳國之平亂。則聘唐舉。以求治國人材。而勷助之。趙民之撫卹。荀子知其必昌。智氏之智瑤。稀疵知其必敗。以及楚之鬥越椒。而有蒍氏如其赤族。先改姓氏以避之。越王之勾踐。范蠡知其寡恩。浪遊五湖以去之。此皆相法之有益於人。而爲趨吉避凶之鐵證也。
夫人之涉身處世。吉凶禍福之機。處處皆是。或發生意外於目前。或種因伏危於將來。連帶危險。交際遺累。在在所不能免。苟能深求相法之原理。自可避免一切。當然無蹈禍之事實。而享受終身之平安矣。由此觀之。則相法之有益於人者大矣。故古聖先賢。有遊於藝之說。其哲人君子。莫不精深考究各術。以爲平生之用也。餘考相法。自秦氐火焚以後。世無全本。知之者益少矣。六朝時達摩初次入中國。尚未傳出相法一書。故漢唐雖有談相法之人。而無專書可稽考也。當漢時有許負之相曹操。管駱之相何宴。雖有氣魄之爲法。神血之爲論。其法皆祕而不宣。不得其傳焉。唐代則有一行禪師。爲風鑑之專家。並無一字留傳後世。惟李淳風。有一掌之白鶴相法。出而問世。然不過殘篇。及一偏之小術。研究之過程。而非相法之綱領。不足爲用也明矣。
五代時。達摩復入中國。始傳五來相法五篇與麻衣。此正受之相法道統。即中興相法之祖師也。其五來相法。分形質精神。聲音氣色。紋絡筋骨。皆有備載也。其中文簡意深。包羅萬象。變化無窮。皆有獨到之處。爲各家相法所不能及也。而人事皆詳言包括無遺。惜乎無變法。而無天道厚薄之分。時勢盛衰之論。乃五來相法之缺點。此其解釋之一也。麻衣爲五代時人。受業於達摩。而爲相法正宗。當時出仕爲麻衣縣令。其書在任而成。有石室賦。金鎖賦。銀匙歌。三章。以縣邑爲名。故曰麻衣相法。而不傳其姓氏也。餘考麻衣縣之地形。即今之湖北麻城。爲五代時之麻衣。其書成後。掛冠歸隱而去。不知所終。有稱爲仙翁者非也。餘考麻衣相法。金鎖賦。石室賦。銀匙歌三篇。爲其真本。其它各圖各論。皆系後人僞造。而附會其說也。餘考其部位圖說。而錯訛移動之處頗多。或爲當時未經考證耶。抑爲後人翻印改移耶。按相法部位。有一定標準。而風鑑學說。用全力研究者頗少。以致二千年來。未明真象。後人多以不驗罪之。蓋非其原意也。餘考麻衣相法。有法理兼併而用之。此其一線之短。餘窺其意。恐爲後人駁議耳。大凡術藝。皆言其法。而不拘其理可也。蓋理有定理。法無定法。理法二字不能完全通過也。故理由爲言談之外表。事實多不驗。言法而有訣竅。事實多應徵。故麻衣之理法兼用。不如達摩之直接了當。開門見山。然尚無異端之邪說。故爲正宗。此其解釋之二也。
水鏡相法一書。又出於達摩麻衣之後。餘考水鏡爲季漢時人。但不知何人冒名捏詞。自成一家學說也。餘考水鏡。在季漢時代。與龐靖侯。諸葛武侯爲至友。其人博學多才藝隱居不佳。薦臥龍鳳雛者。水鏡也。足見其爲當時名士。賢哲知機者流。其書偏於引古爲證。餘考此爲其書之綱領也。其中有關張趙雲馬超等。尚爲漢代同時之人物。引證可也。又引證唐代人物。如李太白。哥舒翰。郭汾陽。婁師德。盧杞等。則先後相差數百年矣。此何由而知其詳細也。當然不是漢水鏡之法也一。又引證宋代之趙普。曹彬。呂蒙正。呂夷簡。及王安石等。則先後相差將近千年。此何由而知其詳細也。當然不是漢水鏡之法也二。以時代考之。此書當出於宋後。及元明時所出之書也。以此證之。其書謬點頗多。其人既系漢代。其說又兼併唐宋。是爲後人欺世之書可也。況古今之文化風俗各有不同。國家法律政治各有所異。人民之腦筋思想各有革新。事實之衣冠典禮各有改變。此何能以一而證其百也。又如清代之法律政治。事業交際。與民國之法律政治。事業交際。相隔懸殊。先後不過二十年。其風俗文化。人物事實。革舊維新。變幻不常。各適其宜而改更之。尚無一定之法以爲用。何況事隔數百年數千年。可作一定之鐵證乎。此爲水鏡相法之缺點。勿論其真僞。此其解釋之三也。
希夷姓陳。名博字圖南。爲宋初時人。而受業於麻衣。作有心相篇一章。多系因果學說。善惡關鍵。故其開始有相由心變四字爲綱領。關於人倫風化之處尤多。以道德仁義爲根據。以禮義廉恥爲輔佐。故其心善者。雖處於四面楚歌。而禍可變爲福。心惡者。雖一呼百諾。而福可變爲禍。其原意在宗老子之禍福無門。爲人自招之句也。其理由則十分充足。而事實則萬分相反。蓋人種前世之因。結今生之果。今生之種因。又結來生之果。善有善因。而今生應作幾許善也。則有作善之時機以爲用。而爲善之事實也。惡有惡因。而今生應作幾許惡也。則有作惡之時機以爲用。而爲惡之事實也。夫善莫大於救人性命。全人節操。顧全人之名譽。如上例三等。可謂心德。其它一切施濟。不過些須功德而已。能盡其力量。而作全命全節全名之事實。可以救正人心。保持風化。挽一切浩劫矣。設有人立志爲善。時刻不忘其側隱之心。如無前生之種善因爲用。則無今生之善果機會也。假定救人性命爲一大善。必無性命可救之事實。或無救人性命之能力。亦無節操可全之事實。必無保全節操之能力。或爲全節善言之不聽。亦無名譽可全之事件。或爲保全名譽之彌張。如作一舉一動之善事成功。皆有前生善因而爲用。則有際遇之可能。事實之恰當。智力之能達到。而成全其心德也。設有人厭世而動惡念。立志而動殺機時刻注意。儘量爲之。如無前生之種惡因以爲用。必無性命可傷之惡果機會也。或無傷人性命之權力。亦無傷人性命之事實。假定冒險而強行殺人之事。則有先後時間錯過也。亦無破壞節操之時機。或爲誘人邪淫之不遂。或爲有邪淫之可能。而臨時發生障礙也。亦無破壞名譽之事實。或爲破壞其人。而其名譽愈褒揚也。故有本身爲善立功。而美報於子孫者。亦有本身爲惡喪德。而惡報於妻妾子女者。此爲非近因近
果者明矣。此希夷言心不言相之一大謬點。此爲解釋之四也。
按袁柳莊。爲明代之永樂時人。着有柳莊相法一書。出而問世。蓋袁柳莊爲北方人。永樂鎮北平時。相見大悅。遂尊爲國師。最可恨者。即故意顛倒部位。而指爲祕訣心法也。其法偏於地形。僅以東北隅之方位爲一定論。所見不廣。誤人尤深。其人偏於見解。而好奇談。其知而言之耶。亦不知而言之耶。如批註達摩之五露亦超羣之句。而麻衣亦言五露爲最貴。作非常之事業。以成千古之盛名。但達摩麻衣。並末指出何種五露也。而柳莊誤會其辭。直解爲五官露也。中有耳露廓輪。眉露毫棱。眼露神光。鼻露井竈。口露牙齒也。蓋一露二露。皆爲弱點不吉之相矣。如五露皆全。則反爲大貴至尊之格局也。此爲離奇之理想。言論太荒謬何也。凡耳露廓輪。幼年刑剋父母。何有栽培之力。當然無良好教育也。眉露毫棱。中年弟兄紛爭。當然有內顧憂。而失輔助也。眼露神光。中多驚險挫折。惡痛橫生。而爲障礙也。鼻露井竈。一生財不入庫。窮苦勞碌。而無立身之地也。口露牙齒。一生惹是招非。皆處嫌疑損失之中也。據五官有三官露。已成貧賤至極點之相。何況五官全露。而能尊貴超羣乎。蓋達摩麻衣。所謂之五露爲最貴者。乃五嶽之露。而非五官之露也。露者大也。故南嶽大而爲貴壽之品。土星中嶽大。而爲豐富之局。頦爲北嶽大。而爲崇厚之祿。兩顴爲東西嶽大而操縱極重之權。故孔子五嶽朝天。而爲萬世師表之聖人。此五露超羣之格是也。袁柳莊不知何所見而云爲五官露也。又麻衣金鎖雲。六害眉心親義絕之句。柳莊解爲六種害。其雲眉毛間斷一害也。眉毛疎散二害也。兩眉粗濃三害也。眉起旋螺四害也。眉頭逢衝五害也。眉亂雜花六害也。於理想上何嘗不通。於原文上則有錯誤。觀其親義絕之說。而分六種害。可謂煞費苦心。而反有損無益。蓋六害者。六親之害也。何爲有親。何爲有義。此柳莊未解其原文之本意。徒據奇談。以惑人之觀聽。其書不足爲法也明矣。據此二者。可見柳莊之學識。而四庫全書中。有選載袁柳莊相法一冊。皆永樂賞識。而高其身價也。四庫全書末選載達摩麻衣者。際遇不如柳莊。此其解釋之五也。
清初有相理衡真一書。偏於理說。其人爲書香後裔。博學多才。通今達古。雄辯出奇。其書以文字爲主體。詞藻豐富。而不注重相法也。一宗聖賢之孝弟忠信。禮義廉恥之學說。一宗仙佛之前因後果。生死輪迴之學理。其文字理由均充足。其事實則相違悖而不驗。故相法之精微奧妙。必加哲學數學以參合之。兼而用之。再用全部計算。而乘除加減之。當以何阿部爲主體。而得分數若干。當以何部爲輔佐。而得分數若干。其加減乘除之計算清楚。則有一定把握。此中自有玄妙。而分出或富或貴。或貧或賤。或壽或夭。或勞或逸矣。而衡真則以單獨部位爲定論。又無輕重之分。連帶之法。此其缺點也。又衡真之十字面法。尤其胡塗不解。中有日字面形。而主如何之富。月字面形。而主如何之貴。風字面形。而主如何之事業。同字面形。而主如何之才智。田字面形。而主如何之富壽。目字面形。而主如何之際遇。用字面形。而主如何之盛名。申字面形。而主如何之發達。由字面形。而主如何之豐隆。甲字面形。而主如何之榮顯。某形可發十年。某形可發十五年。某形可發二十年。三十年。其理由與法。均爲不通。餘考相法各書。皆末有如此荒謬才說也。古人論形格。則有木形瘦長。金形方正。水形圓肥。土形濁厚。火形尖露。此五形之大義也。其中亦有兩形相兼。三形相併。則分其多少。而定其主客也。此爲千古不易之定論。如甲字面形主早發。而初二十年爲大。蓋甲字面形。乃木植兼金之形也。其形主貴壽。應削木成器之局。然尚要考其聲音如何。眉目如何。精神如何。土星如何。水星如何。然後決其爲特等之責。上等之貴。或中貴下貴。及尋常之貴也。再觀其刻下氣色如何。有無特別情形。及時勢之促成。離奇之遇合也。萬不能以其上方。而斷其貴。而富壽。又不能以其下弱。而斷其賤。而貧夭。此衡真之大謬也二。凡五形之質。皆有貴賤貧富壽夭。在所得之氣正與不正耳。其主體部位。與輔佐部位。合格不合格耳。何能據一部而論耶。此其解釋之六也。
鐵關刀一書。出於滿清時代。其人大致爲醫學者流。並非相法專家也。其書多以醫學爲轉移。如雲青色發於肝。赤色發於心。黃色發於脾。白色發於肺。黑色發於腎之類是也。果如所論。則紅色分五種。而有紅紫赤躁絳之各色也。何以一心而發五色耶。即赤色發於心。而紅色躁色。又發於何處。其理不通。其法亦不正。蓋印堂即心之正部。司空中正。即名華蓋。乃心包絡之正部。何以紅赤躁紫絳之五色。而不專發於印堂司空中正之部。而散漫於他部之處尤多。此文何說也。凡氣色皆爲先天之動機。凡形質皆爲後天之華表。故氣色皆根據於先天。不發於五臟六腑也明矣。此鐵關刀大荒謬之談也一。況醫家部位。與相學部位。相隔懸殊。其象名立義之處各異。餘考黃帝內經。與王叔和難經。以及西醫之新法解剖學說。唐宗海之中西匯通。專門考驗者。皆雲鼻爲肺竅。而五行屬金。又據各家相法。諸家考正。皆雲鼻爲中嶽。五行屬土。究竟金欺土欺。餘考丹經參同契。金丹真傳。呂祖全集。三豐全集。道藏輯要。皆雲鼻爲先天之祖氣。即天一生水之腎竅。五行屬水。此爲各據一說。各有原理。蓋鼻爲四竅。兩側竅由大眼角之內眥。而入肺管。此醫家之所以爲屬金也。身準爲全面之中心點。爲五嶽之中故曰中嶽。此相法家之所以爲屬土也。兩直竅上入腦海。下督脈。通命門之火。此丹道家之所以爲腎水也。而鐵關刀按部拘泥。不明其部位之原理。僅採取皮膚之論。而爲定法。此鐵關刀大荒謬之二。此其解釋之七也。
大清神鑑一書。出於滿清宮闈。餘考其時。爲康熙之後。雍幹之時也。當時爲昇平盛世。亦滿清極盛之時。此書爲翰林學士。安居無事。每以雜藝之學獻之。以承上歡也。故其書多考正現代人物。以爲標準。故有歷指某尚書之進祿得權。某侍郎之升遷兼職。某大臣之黜陟。某夫人之生子。某王妃之得寵幸。聖恩甚隆。某宗室之晉封爵優恤甚厚。上自王公大臣。下至宮娥太監。皆在考證中。至於三品以下之中貴下貴常貴。皆無確實之研究。下至人民。以及貧賤壽夭之法理。均未言及。亦蹈水鏡相法以人爲證之故轍也。加以文字雕琢。人爲現代事實。此大清神鑑之缺點也一。凡相法之重要。則分其形格之富貴貧賤壽夭。次言氣色。則分其吉凶禍福也。其禍福之大小。則據其人之身分資格。地位才智而定之。假如富至十萬元。其損失二千元。以全體計之。不過百分之二。即如此項損失。有時必現於部位。有時則輕淡而現之。如不注意。則認爲平常之色耳。假如其人僅百元之業。損失十元。則爲破敗之氣色。以全體計之。則損失十分之一。即如此項氣色。則必現於部位。顯然可憑也。故相法測量。在加減乘除中。以全部計算可也。方爲合法。如某部豐隆而奇突。其必發達至何程度。如某部薄削而陷弱。其必破敗至何程度。又如眉部清秀修長有勢。則富貴至何等品級。鼻準豐隆勻厚圓齊。則富貴至何等程度。有過之。有不足。有虛浮不實。有暗發不彰。有先後相反。內外不合。故單獨一部。皆不可爲定論。此爲大清神鑑之大荒謬他二。此其解釋之八也。
相法之用神。應分四大項。形格爲第一。精神爲第二。氣色爲第三。聲音爲第四。其它零星小部。皆包括在形質中。其紋絡筋骨。又爲輔助之小品耳。皆不足爲定論也。故形質清奇。應得幾許分數。精神充足。又應得幾許分數。氣色黃紫。又應得幾許分數。聲音宏亮。又應得幾許分數。如四種中有三種合度。則如其必發達。而爲特貴。特富。特壽矣。當其時氣色潤澤黃紫充足。則發於最短時間。如氣色黯滯枯燥不潤。雖爲富格貴格壽格。而非發達之期。以期發達於將來。而以限爲用神可也。故氣色爲臨時用神。先天轉機。如形質與精神合度。其聲音不足。尚不爲大礙。亦爲上富上貴上壽也。如氣色黃紫明潤而充足。則發達之時間必久遠。如氣色明潤輕淡而短小。則發達之時間亦暫而不久也。假令形質與聲音合度。而情神不足。則於富貴。方可期發。事業亦能成功。不過於壽數稍弱耳。故爲中富中貴之例。亦以氣色爲發達時間之定論也。又如精神與聲音合度。而形質不足。則發達有限。事業因人而成。借力而發也。此爲下富下貴之例。然享大壽也。又如形質與氣色合度。或聲音與精神合度。或精神與氣色合度。或精神與形質合度。或聲音與形質合度。此爲四種重要關係之中而得二也。此皆爲有富而貴名。多祿而壽也。皆作豐衣足食之格局論。又假定形質平常。精神平常。聲音平常。單獨氣色黃紫明潤而充足。或合五行四時之潤澤。亦爲可富可貴可壽可發之局也。此爲暫時發達。而不持久。其發達也不大。或出於異路功名。或出於離奇遇合。此爲破船遇順風。而可航海之法。其驗者頗多也。
據此四者品評。而爲相法之根據。方是正宗。其輕重加減法。爲用之處最大。此爲相法之機樞。至精至微。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合而深思。加以推想。自得玄妙之途徑。故不以單獨部位爲用。而以形質精神。聲音氣色。加減合論。以採取之可也。
部位考正法
公篤曰。凡相法之精神。首重部位。分析確定。先知某輕重地位。次如其關係原理。然後方有把握。自能指定標準。而有一定之判斷也。餘考相法部位。多屬不確。而圖式亦混亂不一。各據一說。各有所宗也。惟其名目尚存。而爲古之原名也。餘考秦代以前。皆屬純一部位。自秦氐火焚以後。世無傳本。每有殘篇零頁。皆不足爲稽考之鐵證也。當五代時。達摩復入中國。始傳五來相法一書。此爲中興相法之祖師。而集各家之大成也。其部位尚有錯誤之處。是否當時未經考證確實。兩宗古之殘篇。或爲後人翻印錯訛。隨便改移。徒留其名稱也。此皆兩可之疑難點。而無法稽考也。故麻衣相法。所有部位圖說。亦宗達摩。而錯訛之處大同小異。是否爲上敘兩點疑難。不得而知。柳莊相法。則稱其受祕傳。而故意錯其部位。顛倒限。其混淆人聽聞乎。其自矜眩奇乎。相法部位。錯誤於此居大多數。至於衡真。則徒據理說。而不尋其地位。水鏡則拘泥引吉。而不求其根據。其大清神鑑。鐵關刀。蘭陵集。相法須知等。各據一說。自謂心傳。以訛傳訛。而不知孰是孰非。相法一書。考究其精微者頗少。大多數爲跑馬觀花。任意隨談。只知有其名稱。而不知有其地位。至於部位之輕重。誰爲主體。誰爲輔助。則更茫然而無所宗矣。餘此次注重部位。先從醫學入手。餘考黃帝內經。中有漢晉文字。可見其爲殘篇。惟針炙大成。與仲景六經。較爲確實可用。如王叔和難經。陳修園。徐靈胎各書。部位之系統。稍有離奇。又如西醫之解剖圖說。唐宗海之中西惟通。皆不明氣化。所取之部位。大多數不可爲用也。餘考丹經之參同契。金丹真傳。呂祖全集。三豐全集。道藏輯要。則各有妙蘊。其中有正系連代系。應系通過系。方證實一切部位。餘則註明其部位之輕重關係。以爲千古後之定法。有志相法者。容易入手。而尋正宗門戶也。茲將考證者附後。
醫家原有部位圖
第一圖式詳解
公篤曰。醫家部位。與相學部位。互相表裏。蓋太素經之脈訣。中有富貴貧賤壽天之說也。而名稱則各異耳。按用法各有不同故也。其內之脈絡。而達於外。則有正系之脈絡。連帶系之脈絡。應系之脈絡。通過系之脈絡。其地位雖異。其氣化則感而遂通也。此第一圖式。爲吾蜀天彭之大醫士。唐宗海先生所考究而鑑定者。載於中西匯通全集之中。並有解剖學說。分經別絡。詳註經絡如何也。其名稱是否宗古。或從新也。餘將其原規定地位及名稱。而參合相學也。上爲闕者。即兩眉之中心。相法名之曰印堂是也。蓋印堂者。即全部之主體。元首之意也。其名曰闕。是否帝闕之意。或金闕之尊稱也。闕之下曰王宮。即相學之山根是也。在兩目相平之中心。又名命宮是也。相法之稱山根有兩意義。一爲前人之根基。一爲本身之命根。其名曰王宮。是否即命宮之意義。而王宮與闕之義相等。稍有衝突。又下之準頭名曰明堂。即相學之中嶽又名曰土星是也。按河洛之數。五行以土居中宮。而鼻準在全面部之中心。故有是名。餘又考八卦九宮之配合。其中宮號明堂。此名之曰明堂。實即中宮之義。與中嶽土星之名相等。其下名蕃。在法令紋之下。即相學之陂池是也。又近於腮骨。即相學之下府是也。其名蕃者。是否屏蕃之意義也。兩側曰蔽。在耳珠之前。醫書有名頰車。亦有名聽宮穴者。即相學之虎耳金縷之側是也。其名曰蔽。是否障蔽之意義也。又云五臟居中央。得其正也。六輔挾兩側。得其輔也。前人以此望其形而察其色。按其部而其脈。不可不根據此也。又云闕以上屬咽喉。闕之中屬肺部。闕之下屬心部。此皆內經詳載。醫家之定法也。此爲唐宗海之原文。餘考內經無此說。故上述其研究從新之語。評論辨明列後。茲將其五臟六腑之配分錄下。
第二圖式詳解
公篤曰。上文所述第一圖式。略得大體。茲據醫家第二部位圖式。其分配五臟六腑。爲醫家各書所載。而唐宗海先生。更用西法解剖法。以證實其部位也。故中西匯通。挨次繪圖。詳論其如何形質。而感適於外也。據云。兩眉之中心。爲肺部之正系。即相學之印堂是也。兩目相對之中心。爲心部之王系。即相學之山根是也。鼻樑之中段。爲肝部之正系。即相學之年壽是也。鼻準之尖。爲脾部之正系。即相學之土星是也。淚堂之大眼角。爲膽部之正系。即相學之精舍光殿是也。鼻竅之兩孔。爲胃部之正系。即相學之蘭臺廷尉是也。眼下之橫紋。爲小腸之正系。即相學之三陰蠶囊是也。頰車之側爲三焦之正系。即相學之命門虎耳是也。兩耳珠爲腎部之正系。即相學之耳輪是也。兩顴之下。爲大腸之正系。即相學之法令金縷是也。兩口角爲膀胱子宮之王系。即相學之食倉祿倉是也。此爲醫家業經考證。而爲正法之分配也。再經西醫之解剖分配。大體亦如是。餘考古人之經絡分明。莫過於張仲景之六經法。及針炙大成之瞳人圖。而與此項部位。則有異地位而名者。茲將仲景之六經大體錄下。
第三圖式詳解
公篤曰。醫家之書最古。而最確實者。莫不以仲景爲醫中之聖。蓋發明六經。始由仲景而起也。按第三圖式。即仲景之六經總圖也。其中分三陽三陰。以包括五臟六腑也。故三陽之中甲。有太陽經。內屬手太陽爲應小腸。足太陽爲應膀胱。此太陽之專司脈絡也。有少陽經。內屬手少陽爲應命門。足少陽爲應膽絡。此少陽之專司脈絡也。有陽明經。內屬手陽明爲應大腸。足陽明爲應胃絡。此陽明之專司脈絡也。故三陰之中。有太陰經。內屬手太陰爲應肺絡。足太陰爲應脾絡。此太陰之專司脈絡也。有少陰經。內屬手少陰爲應心絡。足少陰爲應腎絡。此少陰之專司脈絡也。有厥陰經。內屬手厥陰爲應心包絡。足厥陰爲應肝絡。此厥陰之專司脈絡也。古有三焦之說。而徐靈胎陳修園。皆勉強說之。似未詳於六經之內也。唐宗海則指爲三焦即連網油。此解剖之功也。故論病則有爲本經之病。即指太陽專病或陽明專病也。又有爲兩經合病。即指少陽與陽明同時合病。或厥陰與少陰同時合病也。又有此經而現彼經現象。名曰應病。即太陽經之病。而現少陰之現象。或太陽經之病。而現陽明之現象也。蓋先天之氣。發於腎部。故有天一生水之義也。後天之脈。資生於胃部。故有土生萬物之義也。血脈之行。資生於氣息。故六經可包括全身。此綱領之法也。
醫家六經經脈圖
圖式詳解第一
公篤曰。下列之圖式爲六經第一圖。即太陽脈絡也。其脈絡爲大眼角之銳眥越。由上眼皮之三陽通過。平橫入鬢髮。至耳後之壽骨。曲繞耳後。下至耳珠。近腮肥方犄角處。曲繞而上。至頰車上。即相學之虎耳部位。此爲太陽經之脈絡他。內屬則分手太陽。而應小腸之氣也。足太陽。而應膀胱之氣也。而太陽有稱巨陽者。蓋傳經之始。即由太陽而起故也。欲求小腸之正系。及通過系。欲求膀胱之應系。及連帶系。當以太陽之脈絡爲認定也。
圖式詳解第二
公篤曰。下列之圖式。爲六經第二圖。即少陽之脈絡也。其脈絡由小眼角之外眥。爲少陽經脈之總管起點處。從玉堂而入鬢髮。由壽骨之上。微曲斜而下。至後頸之髮際。在大椎之上。醫家原名風池穴。以此爲止。皆屬少陽經之脈絡也。內屬則分手足二經。手少陽經。則爲命門之正系。腎氣之連帶也。足少陽經則爲膽絡之正系。氣化均名少陽。而統論之也。欲求命門之正系。及通過系。欲求膽絡之應系。及連帶系。當以少陽之脈絡爲認定也。
圖式詳解第三
公篤曰。下列之圖式。爲六經第三圖。即陽明經之脈絡他。此爲陽明經之總管。上由百會之巔起。所謂百會者。即百脈相會之處也。在頂中陷處。而有動脈之間是也。由側面曲近鬢髮而下。過福堂奸門外顴。平蘭臺而至鼻孔止。即醫學之迎香穴是也。皆陽明經之脈絡也。內屬則分手足二經。其手陽明經。則爲大腸之正系。足陽明經。則爲胃絡之正系。均名陽明經而統論之也。蓋三陽以陽明經爲傳經之機樞也。欲求大腸之正系。及通過系。欲求胃絡之應系。及連帶系。當以陽明經爲認定也。
圖式詳解第四
公篤曰。下列之圖式。爲六經第四圖。即太陰經之脈絡。此爲太陰經之經脈總管也。由口內之舌部起。經過相學之地庫部位。下至頦位。而曲行。下至喉管側之小管。即接入肺管。此爲太陰經之脈絡也。內則分手足。二經其手太陰經。爲肺絡之正系。關乎肺氣也。足太陰經。爲脾絡之正系。關乎脾氣也。均名太陰經而統論之也。按三陰以太陰爲起。欲求肺絡之正系。及通過系。欲求脾絡之應系。及連帶系。當以太陰經爲認定也。
圓式詳解第五
公篤曰。下列之圖式。爲六經第五圖。即少陰經之脈絡。此爲少陰經之總管也。其脈絡由眼之鳥珠瞳人起。平下至三陰蠶囊之中。斜側而下過陂池。而至腮之犄角處。曲入項部。而至咽喉止。此爲少陰經之脈絡也。其內則分手足二經。手少陰經。爲心部之正系。而關乎心絡之氣也。足少陰經。爲腎部之正系。而關乎腎絡之氣也。均名少陰而統論之也。欲求心絡之正系。及連帶系。欲求腎部之應系。及通過系。當以少陰經而認定之也。
圖式詳解第六
公篤曰。下列之圖式。爲六經第六圖。即厥陰經之脈絡。此爲厥陰經之總管也。上由百會之巔起。百會在頂中陷處有動脈是也。斜側由輔角而下。入眉中。過三陽入目中。直穿烏珠而出三陰之下。至金縷曲繞。平橫入口脣。而曲下至顙上。此爲厥陰經之脈絡也。內應則分手足二經。手厥陰經。爲心包絡之正系。足厥陰經。爲肝絡之正系。按三陰以厥陰經爲傳經之機樞。欲求心包絡之正系。及連帶系。欲
求肝絡之應系。及通過系。當以厥陰經而爲認定也。
《公篤相法》下篇卷十(續)
考正部位氣色合解
一.百會往大腦與小腦之間。兩相交通之地。即頂上之巔磺陷處。有動脈處是也。爲咽喉之正系。亦爲咽喉之應系。是爲諸陽聚會之點。百脈相交之地。此爲第一之氣機。亦通達之關隘也。此地有動脈寬六分許。長一寸餘。其脈動而沽勻。其人精神強健。而有生機也。其脈動而緩急不常。其人精神虧損。而有疾厄也。其脈定而細微。其人衰弱已極。而爲將死之應候也。此即下應咽喉。通達氣機者生。障礙氣機者病。閉塞氣機者死之類。而爲明徵之應候也。故列於最高之巔。百脈之源也。餘每見醫家治危症。或脫陽症。先用手術而針炙此穴。亦即通氣機。而開咽喉之義也。今更名天大關。其地宜高聳有骨。即貴壽之格局也。宜動脈調勻。即強健之精神也。
二.髮際之火星起。下即天中。次即天庭。又次即司空。其名曰層樓。即丹經所謂十二層樓之簡名也。內屬大腦海之正部。爲督脈之通過系。此地關係父母之強弱。祖業之有無。又關係其人賢智如何。愚拙如何。此爲人靈根祖脈。亦爲種因之慧根也。故髮際高者。其人聰明多才。而父母無刑傷。髮際低者。其人粗俗而愚。或爲父母刑傷。又天庭豐隆。凸突者。必爲貴裔。而有前業。亦主本身貴名。而有驚人事業也。天庭削弱凹陷者。必爲平常之家。前業蕭條。亦主本身貧賤。而有勞苦度日也。故相法家名之曰。高廣學堂。如層樓有黃紫明潤之氣。則主升官進職。常人亦主得財獲利。如有滯黯慘膩之氣。則主孝服。刑人丁。及事實失敗。而有憂愁驚恐。如有赤黑枯慘之雜色。則主牢獄驚險。以及其人神經昏憒而亂。失其常度。喪其靈智。或主危險之疾厄。故層樓之部位。宜寬闊高突。凸廣有勢爲合格。原名層樓。今更名日祖脈。即靈根之脈。元氣之義也。
三.兩山林在鬢髮之大麴處。如山之林而得名也。下至福堂骨之上。內屬乳脈之連帶系。其地原名天倉。關乎祖業之專部。亦驗父母之部位。凡人於初生。皆食乳而養成。而爲父母之脈氣頗確實。餘考其刑父母宮。每應孝服之時。其地有黑雲慘黯之滯氣。及孝服哭泣之後。其氣沉滯不散。有一生尚存者。有至九年多而方散盡者。有七年五年三年不等。而方散完者。至少亦以一年爲標準。而方散完。化出明潤之氣。蓋孝服爲人生之第一大事。古人定禮。應守三年之孝。而不問事。故其氣久而不散也。此地又主天災之瘟疫流行。如有黑慘之氣色者死。故達摩名之曰天門麻衣有三天黑黯。扁鵲難醫之句。即兩天門與天庭也。今更名曰祖氣。所謂祖氣者。因食乳而養生故也。以祖氣名之宜矣。某地方棱有骨。則稟受之先天必厚。所得之產業亦豐。其地陷弱而痕。則稟受之先天必薄。或所受之產業有限。今分爲兩段。鬢至邊城之中段。上半節爲祖氣。由邊城下至福堂骨。下半節爲天門。並非天門即祖氣也。
四.司空至中正。在印堂之上。內屬心包絡之正系。本爲印堂之護衛部位。故相學各書。有華蓋之名稱。所謂華蓋者。即護衛印堂君主之本意。不是醫學謂肺爲華蓋也。其地豐滿凸突。則君主得賢臣之護衛。而爲有用也。故爲官祿之部位。所謂司空。即國家柱石之臣。六部之官名也。其地有骨高聳。直者。爲玉柱骨。橫者。爲華蓋骨。皆爲大貴之格局。而有驚人偉大之事業也。其地陷痕削弱。則無賢良柱石之臣。以護徫其君主。前業見挫折。離鄉而勞碌。無貴名之可能也。如此地有黃紫明潤之色。主升遷進職。獲功得名。而有委任至。常人亦主進財得利。及得喜慶之音信也。如有赤黑枯慘之色。主罷官去職。牢獄拘留。而受處罰之兆。常人亦主挫折失敗。官訟牽連。是非連累。其最輕者。主脹滿痞塞之疾。如人君之失輔。而反受讒侫之矇蔽也。原名華蓋。令則更名曰前衛。即護衛之義而名之也。
五.印堂在兩相對之中心點。是爲全面部之君主。故號元首。以全面部測之。則居全部之中上地位。其地有骨高起。上聳。即玉柱骨之連帶。有骨橫過。而至眉尾之福堂。名曰金城骨。皆主大貴之格局也。即金城湯池。而爲帝王建都之所。故名金城骨也。內屬心部之正系。爲全身之主宰。故醫學曰。心爲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其地以開闊方楞。豐隆高突爲貴。如創業賢明之君。其地以窄弱陷痕爲賤。如失業昏憒之君。如有懸針。主凶死。及刑人丁。如有紋痕。主破敗刑傷。及勞碌。故達摩雲。印堂光明眉不鎖。三十功名可。餘考印堂黃紫明潤。主進權升官。常人則主喜慶進財。其它如有紅赤黑黯各氣色。皆主國亡家破。飛災橫禍。立見死亡也。其輕者。亦主牢獄枷鎖。損人破財。憂愁疾苦之類也。如有浮膩青滯之色。則主冷退驚疑。及最不滿意之事。或失權罷職。連帶遺累之患也。今更名曰元首。即外應君主之尊也。又名曰靈合。即內應於心之義也。
六.兩眉爲文采之官。內屬肺臟之正系。肺主憂思。故有不遂之事。先見於眉。而兩眉焦亂。謂之愁眉是也。醫學又有肺屬皮毛之說。眉爲毛屬。是肺之正系。故醫學又名曰華蓋。蓋形象衛心之義。餘考肺張兩葉以衛心。針炙大成銅人圖之肺俞穴。在兩肘之扇骨中。可見與亶中系平行式。此其爲肺系之鐵證。不如心包絡之爲華蓋。較確實也。故相學有問名在眉客說。凡人深思不決。則皺眉不展。此地以修長清秀。上豎有威爲貴名。多輔佐而有權。及有特智英明。不學而成。如短促粗濁。焦亂濃俗。主勞碌失輔。而多貧賤。及愚拙不堪。反覆無成。其下之三陽。則爲肺肝相連之系。每有喜怒之事。多見於眉目之間。故爲文采之官。禮義出焉。凡有肺病者。其眉枯燥而無潤色。今更名曰輔弼。即左輔右弼之義。因接近印堂而名之也。
七.眉尾之棱骨。爲三角形式。原名丘陵冢墓。蓋陵墓者。小山之義也。稍退一線。即爲福堂。內屬兩腋之應系。亦爲兩腋之連帶系。凡腋毛粗濃而多。其眉尾亦粗濃而多也。凡腋毛柔細而少。其眉尾亦柔細而少也。故眉尾有病則腋之左右亦有痣。此上下相應之一鐵證也。其地以高起而有三角棱骨者。應進外財。及得流通之財源也。故西人名之曰蓄財骨。亦外財庫之同一義也。如陷弱不起。則主外庫無財而不聚也。此地有黃明紫潤之氣。則主外交得利。而有集思廣益。同舟共濟也。如有青膩之色。則主憂愁之信至。亦主小口舌及交際失信。而不生效。及事實遲延。而不結束也。如有紅赤黑黯之氣。則主損失外財。而有官訟之糾纏。託人不力之阻礙。交際生是非。事實喫暗虧。亦主癰痕之災厄。今更名之曰曲肢。是爲曲折支節之義。而名之也。
八.三陽在上眼皮之地位。上半部屬肺臟之連帶系。下半部屬肝臟之通過系。故內屬肺肝相連之並系。亦曰相通之應系。相學原名三陽。一分左右。即左爲三陽。右爲三陰。此流之用以推也。一分上爲三陽。下爲三陰。此氣色之用以定位也。其地豐滿高平者。主享盛名於當時。又主壽根。又主多子女而貴名也。其地上爲肺氣。而司下降。下爲肝氣。而司上升。一降一升。陰陽交姤。蓋肺金之氣。而象兌之少女。肝之木氣。而象震之長男。此部相連而相交。故能旺子女也。其地低窄。雖貴而無名。其地陷痕。子於女雖多而不立。故醫家以肝絡爲厥陰傳陽之機樞也。其地黃青而潤。主生貴子之喜慶。是得長男之氣色也。其地紫紅而潤。主生貴女之喜慶。是得中女之氣色也。亦主得名而立善功。平安而享大壽。其地浮膩暗枯。多主憂愁不遂。結怨招非。牽制遺累。多見駁雜之事實也。其地黑滯如溼灰。其人主死亡之災。故麻衣雲。黑掩三陽。盧醫莫救。蓋水爲坎卦。先天爲坤體。故生我者死氣也。我克者廢氣也。此半屬肝木之絕而廢也。坤土生金亦死氣。雖有坎水之旺。而土製之。是爲孤陰。此半屬肺金之絕而孤也。其地有赤慘之色。主損人丁。或主危險驚災。重病大敗之例。一爲私德喪失。而種惡因之結仇。一爲飛災瘟疫。而塞竅關之危機。蓋因不升不降之障礙。以應其事實也。原名三陽。今更名曰交關。即上升下降之地。而交通之義以名之也。
九.山根在兩目相對之中心。鼻部之上接印堂處。醫學有稱爲心臟者。有名之曰王宮者。其分經別絡。頗爲不宜。相學原名曰命宮。而專司疾厄。先天之遺傳病。在此部位分別也。餘考內屬亶中之連帶系。乃心之後護衙。非心臟之本系。又爲督脈之通過系。直達腎絡也。如以之爲王宮。尚可解說。如以之爲心臟。則完全不符矣。蓋相學命名曰山根。即人之根基。而關祖業也。或人之命根。而關壽數也。此地爲腎絡之通過系。餘考其部位。氣多血少。凡人之先天稟受弱者。必見青筋橫露以表示之。則有遺精腰痛骨酸之病以應之。如人之後天戕者。必見青黑橫露以表示之。亦有精枯冷滑。腦弱陽萎腰痛智昏之病以應之。小兒有青黑橫于山根。則有腎氣之痛症。有云蟺氣者。或遺溺之疾厄。有應驚癎者。此其先天不足之證。而失護衛之權也。此地如高起有骨。即玉柱骨。主大貴而壽。如豐隆上貫。主享前人遺產豐富。及有壽徵也。如陷弱而低。主前人無遺產。或爲不壽也。如山根黃明紫潤。有應進田宅。及本身強健。一歲平安也。如有赤黑之氣。主死厄之災。如有一點紅赤色如豆大。亦主湯火災。或焚燬房屋也。如有青浮滑膩枯慘各色。皆主病厄。不過以何時而現何色。主何類之病災也。今更名曰後衛。即護衛之義也。
十.兩目原名監察官。內屬肝臟之正系。目者木也。而肝屬木。即兩目之機樞也。醫家有五輪之說。而根據五臟之系。似爲理說家之理想耳。蓋兩目完全屬肝系。肝爲剛髒。有泄無補。何得稱五輪爲五臟之系耶。又何得以兩目爲五臟之精華耶。想是八脈繫於肝腎之誤會耳。故醫學雲。喜則傷心。怒則傷肝。憂則傷肺。思則傷脾。凡人逢盛怒之下。與極痛心之時。可以失明。而言其兩目也。又醫家治目病。平肝第一法。疎肝第二法。泄肝第三法。此兩日爲肝系之鐵證。又另立補腎益水之一法。蓋腎爲水而肝爲木。水爲木之母。本爲水之子。古人立治療法。用處則補其母。實則泄其子。肝臟有泄無補。故用補水以濟其木耳。此兩目爲肝系之鐵證又一也。餘考情慾過度。其目之神黯而光淡。尚不至完全毀壞也。惟癖愛孌童。其目背光而無形。減少目力。亦不至完全毀壞也。惟盛怒之過度。傷痛之過餘。則先起血絲而光黯。次起蒙翳而烏珠壞。此兩目爲肝系之鐵證第三也。又八脈繫於肝腎。而爲人之總樞紐。可見其重要也。故烏珠透黃。爲奇貴之特權。烏珠玄黃。爲上貴之重權。眼神清潤而充。亦主英明多才智。而有貴名之事業也。故其神忽孌神忽脫神忽退。神忽定。皆主兇亡之災厄也。原名監察官。今更名曰機樞。即因其地位重要。而有生死關係以名之也。
十一.烏珠之內有瞳人一點。在靈晶垣之中心。爲子賢之正系。亦肝腎之連帶系。爲人真火真水之源本也。故修煉家以此爲精靈之地。乃水火既濟之處。而合真氣慧劍也。如煉成方瞳。則是仙品有道之士也。本系通膀胱之子腎。不是督脈之腰腎也。餘考瞳人之部位。關人賢愚。及勤慎疎懈之關鍵。短見瞳人散大者。有大志而不勤。雖博學而不周。似乎疏懶輕視。而有偏性之浪漫行爲。其瞳人合度者。作事有恆。堅忍耐勞。勤慎持久。而有遠見之積極進行。其瞳人縮小而收者。名曰聚瞳。餘考聚瞳之人。聰慧異於尋常。凡讀書則過目不忘。又主有專長之技藝以鳴世。而享大名也。或爲音樂琴棋書晝。或爲雕篆醫卜星相。皆不學而成。方是聚瞳。餘屢次試之不妄。今更名曰天真。即先天真竅之義而名之也。
十二.大眼角之外眥而外。名曰中勾陳。下名曰淚堂。內屬肺管之通過系。按鼻爲四竅。兩直竅上人腦海。下督脈也。此即兩側竅。由大眼角之內眥。而至會厭。以合咽喉。下接肺管也。此醫學家之謂鼻爲肺金。若雲。側竅通肺則可。若雲。完全屬肺則不可。其地有青滑浮膩之氣。則爲傷陰之病。而有夜不安眠。神不守宅。多夢遊而有驚悸不安之象。失其常度也。如有紅絳浮光。則有哭泣人丁。於血統之瓜葛親戚。有損傷人口也。如有黑黯赤滯之氣。則有憂思鬱結。夙怨之顧忌。嫌疑之是非。以及作事多挫折反覆。條約不生效。而失信守。遺累既多。牽制尤大。故動憂愁思慮。而不決斷。亦有顛倒錯誤。而至危害。如有黃明紫潤之氣。則主人口平安。事實順遂。又無疾厄之糾纏。又無是非之障礙。原名中勾陳。今亦從舊也。
十三.小眼角即魚尾奸門之部位。因目尾之交。而似魚尾以名也。內屬兩脅之連帶系。按目之尾爲魚尾。即象形取義而名之。眼眶骨之處爲奸門。即因妻妾而名之。然皆屬妻妾宮之專部也。亦得肝臟之木氣。肺臟之金氣。長男少女而相化也。故丹經有云。金公木母。兩相配合。以成其乾坤之道。又云東家之女。西家之郎。兩相交姤。以成其陰陽之偶。肺爲金髒。肝爲木髒。此爲肺肝合作之餘氣。此屬兩脅之正氣也。某地以豐滿無痕紋爲吉。而得妻妾賢淑。遵守婦道。及有操作之可能。其地破痕。或紋。皆主刑剋妻妾。至於刑妻妾之多寡。則以破痕之深。破紋之長短。爲定論也。然其紋上仰者。妻宮偕老而強淑。又無刑剋也。其紋平衝者。主刑命妻而續絃。其紋下反者。主刑三妻而四配。如有十字紋。主生離而再配。或刑末婚之妻。可見其爲妻妾之專部也。其地有青浮滑膩之色。主妻妾憂愁。性情窄狹。而有疾病。如有枯慘絳之色。主妻族之哭泣。如有紅赤躁之色。主妻宮有官訟遺累。及性情偏僻剛躁而急。以及妯娌不睦而爭端。如有黑黯色。主妻宮死厄。次亦妻妾大病也。其色黃明。主妻妾平安。和睦守禮。而有大喜慶。必爲子星。其色紫潤。主妻妾亨吉。賢淑持義。而有小喜慶。必爲女星。如其有青有黃。則有喜慶疾厄夾雜。或因疾病而化爲喜慶也。如有紫躁紅赤枯慘各色。相聚成斑點。此爲雜花。則主妻妾邪行淫蕩。喪品私逃之例。原名魚尾。今更名曰元后。即后妃之義而名之也。
十四.鼻樑之中段原名年壽宮。又名疾厄宮。內屬膽腑之應證系。亦爲膽腑之相通系。而醫學謂之屬肝絡。按肝絡屬木。鼻部屬土。本位相差太遠。餘考銅人圖。詳載於針炙大成中。謂人身之臟腑。肝氣由左而升。肺氣由右而降。中醫各書皆稱左肝右肺也。又考西醫之解剖經絡圖。則稱肺居於人之左半部。肝居於人之右半部。是爲左肺右肝也。餘考兩說。皆有至理。在氣化與定位之兩點耳。凡屬活人有生氣。則有氣輪常環轉。而衝動血輪。以用全身也。其肝之本位雖在右。而氣從左升。肺之本位雖在左。而氣從右降。如鐘錶之針。其機輪動。則可左可右也。凡屬人死無生氣。則氣輪不環轉而停滯。血輪不輸。其肝則定位於右。其肺則定位於左。不升不降。如鐘錶之針。其機停則不能左右也。餘考黃帝內經。王叔和難經。針炙大成。以及醫學各書。皆言是左肝右肺。而解剖之地位。又爲左肺右肝。餘思前人立法。決不至錯誤而相反至此。想系氣化動機之關係。此中醫之勝過西醫處也。姑無論在左在右。皆在兩側之傍部。又何得在鼻樑之中段耶。餘考人之消化飲食。完全在膽腑之力。因膽絡有水有火故也。古人認爲脾胃消化飲食。則非事實。不過爲一理想耳。按脾爲分清別濁之煽動機。而胃爲倉癝停聚之過地道。皆非消化之部。必藉膽腑之水火力。方能消化也。餘考已死之人。其膽汗尚能化五金。而重量以三錢爲標準。再重則化不完矣。據此鐵證。則知膽汁之力頗大。凡人之康強衰弱。以飲食爲定論。故名疾厄宮也。其地以勻厚有梁爲吉。平生無病苦。亦旺人丁之子女也。如露節。或直有三曲。主刑子女。及挫折失敗也。如露節左右三曲。主刑子女。及惡病不壽也。如年壽有黃紫之氣。則平安而無病苦。亦主家庭順遂。如有青滑黯滯之色。則主飲食不健。而有脹瞞痞塞之疾。如有青膩浮枯之色。則有水溼上泛。而現痰飲咳哮之疾。如有紅赤之氣一點。或一縷。皆主火災回祿之厄。如有黑慘之氣。主刑叔伯之冷退。本身亦主病疾宿病。如有躁絳之光。則主溫瘧瘟疫之溼熱症。醫家見年壽發現各色。有病則指爲胃病。其實即膽病也。原名年壽及疾厄宮。今更名曰命關。即性命關頭之義而名之也。
十五.準頭原名中嶽。居五嶽之中而得名也。內屬脾臟之正系。五行屬土。而爲金氣之通過系。即肺管之出口。金爲土之子。而相生相依故也。又爲腎水之應證系。由百會入腦海。下督脈又因金而生水也。其地位則完全屬土。故號土星。土生萬物。是爲財源。此爲財星之專部也。其部位以豐隆圓厚。聳幹勻齊爲大富特富。而連帶於貴名也。其地尖薄陷削。則財星不足而有挫折失敗。以至困窮也。故相學以土星爲坐守之財庫。土主厚而藏聚也。蓋喜滋潤而惡枯燥。餘每見有紅赤躁絳。主破敗失業。及損權利。而刑人丁之類。其最輕者。主痣漏酒病。及溼氣筋骨疼痛。手足拘擘也。如有青浮滑膩。主冷退失財。憂愁不遂。如有黑枯黯慘之色。均爲大失敗。如有黃明紫潤之氣。主進財進祿。及有喜慶之事實也。如有紅赤氣色發現。反進財源而大發達。其人必死。蓋俗謂爲棺財是也。故俗雲火燒中堂。家破人亡。其義者何。按脾爲陽土。以黃明爲本位之正色。赤者火也。火爲土之母。餘考數學。皆以生我者死爲定法。故土位現紅赤色。爲不祥之氣色也。今更名曰寶闕。因財庫之義而名之也。
十六.兩鼻孔原名蘭臺廷尉。又名井竈。內屬膈膜之連帶系。亦爲膈膜之相通系。膈膜者。障蔽邪穢之濁氣。保輔其通上利下之部位。醫學配之爲胃腑。似爲不宜。餘考醫學有云。凡人之氣息。先天資生於腎。而始於水也。後天資生於胃。而始於士也。乃重要部位。何得在兩側之不關緊要之部耶。按相法以蘭臺爲偏浮財。遊戲財之例。以廷尉爲交際財。潛伏財之例。雖屬財庫。尚非正當範圍也。故人有不正之思想行爲。不良之飲食異味。則蘭臺廷尉。有黑塵細點凝滯也。其地以豐厚勻收爲吉。而財星入庫。可守而享受也。如薄削泄露。則財星虛浮。不可守而落空也。如有紋直破出準頭。主挫折失敗。而有危險之厄。如左紋破而右不破。主驚險損失。而不至己身。其重者。不過受傷有殘痕耳。如右紋破而左不破。主驚恐。而有小損失。則更輕一層而應之。其重者。不過內無輔助。外有遺患耳。此地有黃明紫潤之色。主進偏浮財。交際財。以及合而有利益。如有青浮膩滑。主遺累損失。牽制無功。略無效。如有紅黑赤黯之色。皆主損失。及義不容辭六親之患。原名蘭臺廷尉。今更名曰寶屏。一爲倉庫之意。一爲保障之義而名之也。
十七.兩顴骨原名國印。又名東西嶽。內屬三焦之連帶系。古人則謂三焦有名無質。不過分上中下之義耳。果如此說。何不謂上段中段下段。又何得以三焦。名之耶。餘考新法。及解剖學。謂臟腑中有連網油一物。上補正氣之不足。下逐濁穢之有餘。其關係之重要。與古人之論三焦相等。大體三焦。即連網油之別名。唐宗海證實爲三焦也。而在大小腸之上。曲折以掩護各髒也。其地位以高聳上插爲權重。而貴名之事業非常。即國家之屏藩也。以抵小陷弱。主平常而不貴。其才智能爲皆不足也。如隆大而地位不近目尾。此爲假權。多應優伶界中人也。如淚堂下插而破顴骨主患神經病而減智識。此地如有黃紫明潤之氣色。主進權祿而升遷。獲功進職也。如有青浮滑膩之氣色。主謪貶去權。憂愁驚恐。常人亦主障礙損失。冷退破財。如有黑赤紅滯之氣色。主危險死亡。牢獄枷鎖。輕亦主孝服刑傷。大破敗之驚恐也。如紅絳浮光。則爲酒溼痣漏之病。如紅豔浮光。則爲情慾勞傷之疾。原名國印。今更名曰屏藩。即爲國家屏藩重鎮而名之也。
十八.聽宮之後有突肉高起。是爲命門。內屬大腎之正系。醫家則爲頰車穴。又爲聽宮穴。餘考此部。爲先天之正脈。即人之氣息脈絡。資生於腎也。故數學起推以坎卦。天一生水故也。餘考命門不起者。必死於十二歲以前。萬無能過童年而成立。古人謂三十而立。如命門稍起者。必死於三十六歲以前。萬無能過眼。凡享壽能至六十以上。或享大壽。其命門必高起長突。高過耳欄也。餘屢試之皆不妄。故命門現黑滯如溼地之灰者。雖不病之人。亦主暴病而死。久病者。則爲死期至。蓋腎氣已絕故也。此地有動脈可。其脈停而不動。其人不死。蓋腎脈已盡故也。其內下陷者不死。蓋腎竅閉塞。腎絡脫絕故也。如有紅赤滑膩各色。則爲流連之病厄。關於腎火上浮。腎水上泛。腎脈虧損。腎絡凝滯之等類。如有青而浮光。主有憂愁不遂。情慾相思之疾厄。如有黃紫明潤之氣色。則身體強健。精神充足。而無病苦也。今依原名命門。即性命關鍵之義也。
十九.耳珠原名耳輪。又號智珠。內屬腎絡連脊之連帶系。即醫書之由大椎而下。爲第十四節背脊之陽關穴。君相二火之出脈是也。其地以大而圓厚如珠者爲佳。主聰明而智慧。慈良而厚祿。以圓珠者爲貴。以貼肉者爲富。其地如短促薄小。皆爲初年不吉。愚拙而少祿也。此地如有紋衝破。主刑弟兄姊妹於十四歲以前。如有黑病。主聰明異常。但多水驚之災。耳珠朝口者主貴。而享百世之盛名。甘羅與太公。均有此格也。其發達之早遲。則又以各部參考爲定論。故麻衣有明珠朝海。食祿萬鍾之句也。故厚圓如珠者。主多才善辯。天姿英敏。而有慧根。衣祿豐足。而爲貴裔。圓墜而直下者。主明敏而偏傲。任性恃才。薄削者。愚而無記憶力。方輪者。厚而無機心。如有赤黑慘黯之色。均主沉痾宿疾。如耳輪乾枯者。其人將死。腎系不通也。其地以黃明紅活之色。爲正氣之強健也。原名耳輪。今更名曰明珠。即腎系之靈根關係。而尊貴以名之也。
二十.人中原名溝洫之地。通達四瀆之區。是爲交通之官。內屬胃腑之正系。故醫學雲。胃爲倉廩之官。停聚之所。承上通下之部位。非人中別無重要部位相合。餘考醫學。有以蘭臺廷尉。而屬胃絡。又有以法令而屬胃絡。此二者均不合法。亦不合理。按人之後天形質。資生於胃土。其脈絡亦發於胃腑也。故人之將死。其人中必縮短。或青黑黯滯之氣色也。蓋後天胃土之脈氣已脫絕。其人無救。是爲鐵證也。故其部位關係子女。又關係壽數。如其地深洫而長。主多子女。而有壽徵也。如上窄下寬者。先得女星成立。而後得子星也。如下窄上寬者。主先得子星成立。而後得女星也。如有直紋主刑子。如有橫紋主克女。如有十字紋主刑剋子女。而孤絕也。如人中平滿。溝洫不通。主刑子女。如人中短促上掀。主不壽而多是非。其地以黃明紫潤。爲胃氣強健而無病苦。如有青浮滑膩之氣色。主氣痛病。以及土不制水。而上泛爲痰飲也。女子則爲月經之痛疾。崩帶之症瑕也。如有赤紅之氣色。主瘟熱之病。如有黯暗枯慘之氣色。主死亡之病。胃氣絕脫。而谷氣已盡也。原名人中。今更名曰寶倉。即寶貴之倉廩而名之也。
廿一.口爲水星。而有上下脣之別。內屬丹田之正系。亦屬丹田之連帶系。而屬臍口之通過系也。上脣則爲氣海之外表。下脣則爲血海之外表。餘考人有病疾。每現於兩脣之上。故男子有通稱氣海之說。關乎人之真氣。即天一生水之義。每有氣弱上下不交。呃逆上噎。則其脣必慘黯不鮮也。女子有通稱血海之說。關乎其血輪。即地六成之義也。每有血弱凝滯疼痛。疤塊症瑕。則其脣必白枯不華而無生育。及不壽也。故女界短片胭脂塗脣。蓋表示血輪充足無病。而有生育也。其地以厚勻闊收。爲享受厚祿而貴名也。如成口字形。或角弓形。或仰月形。或一字形。皆主大貴。如薄尖不勻不收。主勞碌。而衣食不足。如兩角下反。主兇危死亡也。如上脣薄削有紋。或曲痕。主胃病之噎疾。脹瞞之哽病。下脣薄削有紋。或曲痕。主腎病之腰痛。陽萎之痰飲。以此二者考之。則上屬胃之連帶。下屬腎之連帶。而爲鐵證也。醫家則有屬脾屬心之說。皆不知根據何種之法也。故以脣紅如塗昧者爲吉。其人祿厚而有壽也。原名水星。今更名曰北海。即以其地居北如海而名之也。
廿二.兩口角爲食祿二倉。相法之原名也。內屬大小腸之應證系。左爲大腸之正部。右爲小腸之正部。其地屬水。如長江之下流而入海。餘考各部現黃明之氣皆吉。獨兩口角有黃明之氣色不吉。而反主沉痾之久病。或主臨時之時疾。如黃氣浮枯者。其病災尤重也。但於春夏秋三時。雖病不危。惟於冬令現黃氣浮枯。其人必死亡。按兩口角屬水。冬令亦爲水令。黃色屬土。黃而浮枯。則爲不正之土。土能克水。其克部位。已爲不吉。而病災矣。又克時令。故爲死亡之厄。凡溫熱之病。大小便閉塞。兩口角必焦爛脫皮。此爲大小腸之鐵證。又口角有黑黯赤紅之氣色。主疾厄腸癱。及脫肛之例。如無此病者。主水上之驚災也。此爲大小腸鐵證之二。原名食祿二倉。今從舊名命符也。
廿三.承漿在口之下。有陷處生須之地。內屬膀胱之通過系。而女子則屬子宮之應證系。按承者。承上之義也。漿者。濁水之義也。水之濁者。當然沉下。故爲膀胱之不宜矣。凡男子則爲膀胱。女子則爲子宮。此地以豐平拱突爲吉。主晚年有厚福。子孫有發達。其部位接近地庫故也。此地坑陷削薄。則主晚年衣祿不足。子孫平常。如其紋痕平過。則無水上之驚恐。如其紋痕下反。則需多水上之驚災。餘考承漿無須之人。則陽物之腎囊。其毛必稀而柔。一爲不樹。此爲內屬膀胱之鐵證第一。餘考人患花柳瘍痗等毒之病。及魚口白濁之淋症。其承漿必現赤黑之氣斑如朵雲。或爲各色之雜花。如朵雲。此爲內屬膀胱之鐵證第二。此地如有黃明紫潤之氣色。則利船行。而無水驚之災。如有黑慘之氣色。主船行落水而死亡。或爲酒醉而暴死。如有黯滯浮膩之氣色。主水驚而不至危。或爲船行之損失。或爲邪行之疾厄。或爲子女之災疾。或爲子女之遺累。又因其人才智事實。而斷之可也。原名承漿。今更名曰生化關。因其爲腎水膀胱之義。而屬子女之部以名之也。
廿四.兩腮方突之處。原名奴僕宮。相學又名曰腮頤之部。內屬穀道肛門之應證系。爲奴僕下人之專部。故前章有下府。即下人之輔助也。爲各部之最下點。此地以方突敦厚爲吉。應得忠之奴僕爲用。如削陷而弱。即得奸狡之奴僕。以相欺詐也。如有黃明紫潤之氣色。主奴僕下人有功。其操作盡職。如有青浮滑膩之氣色。則主奴僕下人。不忠不動。而不可用也。如有紅赤躁絳之氣色。主奴僕官訟是非。輕者主脫肛便血之疾。如有黑黯慘色。主奴僕橫禍凶死。以及奴僕拐騙私逃走失。或死牛馬六畜之例。餘考患花柳病之最重者。腮骨先陷。鼻樑後斷。此爲穀道之鐵證。於醫學相學。均有補益。茲特錄之。原名奴僕宮。今更名曰濁關。以其部位最低下而名之也。
公篤曰。上列二十四部位。系餘歷年經驗。又經多書考證。以及事實應驗不妄。方選取錄之。按此二十四部。有從古人之晝選出。而加註明者。有出新學之書摘錄。而考究以證實者。故分其正當之總系。或爲連帶系。又分其兩經之應系。或爲通過系。其中有利害關係。同氣相應。異脈相通。是爲分經別絡之重要點。故醫家第一注重望字。次則注重聞字。蓋望其氣色。如其病之輕重。察其部位。如其病之髒俯。於相學固爲正當之要法。於醫學。亦不無小補也。其部位之名稱。與古部位不同者十之七。有合古部位者十之三。非敢菲薄前人。蓋餘晝在求事實應徵。不在虛浮表面。以合其意義。而更改之耳。
新修考正部位第二圖
氣色摘錄詳解
公篤曰。上列部位。爲餘考正而命名。分經別絡。以證實某輕重關係。再分其氣色。自然明白其事實。又因其人程度如何。身分如何。強弱虛實又如何。而判斷其吉凶之輕重。以及其利益大小。其損失大小。此爲合法之活法也。餘據醫學數學丹經。合併而摘錄之。其青色爲肝。赤色爲心。白色爲肺。黃色爲脾。黑色爲腎。此爲五色之合五臟大關係也。又云肝屬筋絡。心屬血脈。肺屬皮毛。脾屬肉腠。腎屬骨髓。此五臟之分類而生化也。又云筋絡屬肝木。血脈屬心火。皮毛屬肺金。肉腠屬脾土。骨髓屬腎水。此五臟之合五行氣化也。又云肝木性直其味酸。怒氣過餘則傷之。心火性溫其味辣。喜笑過餘則傷之。肺金性堅其味辛。憂鬱過餘則傷之。脾土性厚其味甘。思慮過餘則傷之。腎水性柔其味減。恐懼過餘則傷之。此五臟之配五性。合五行之變五傷。而爲自然之至理也。餘考青色爲春令之正色。其青而明潤。如翠雀之羽毛。此爲青之正色。雖在重病時間。亦無妨礙。而不至危也。如其青而沾膩。似秋草之露滋。此爲青之不正色。雖不病亦病。而久病必死。此肝氣已脫而將絕故也。黃色爲土令之正色。四時各佔一月。即三六九全月屬土。黃而潤澤。如螃蟹之腹玄者。此爲黃之正色。雖在久病時間。亦無妨礙。而不至危也。如黃而黯滯。似枳實之枯凝。此爲黃之不正色。雖不痛亦病。而久病必危。此脾脈已脫而將絕故也。黑色爲冬令之正色。其黑而明潤。如烏鴉之翎羽。此爲黑之正色。雖久病不危。如其黑而慘滯。加地灰之浸溼者。此爲黑之不正色。雖不痛亦病。而久病者必死。此腎氣已脫而將盡故也。自色爲秋令之正色。其白而瑩潔。如美玉之寶光。此爲白之正色。雖久病時間。亦無妨礙。而不至危也。其自而枯慘。如枯骨之黯淡。此爲白之不正色。雖不痛亦病。而久病者必死。此肺氣已脫而將絕故也。紅色爲夏令之正色。其紅而鮮明。如炭火之燃燒者。是爲暴病驟發之溼熱症。或爲反陽症。其愈亦速。而不至危也。如紅而赤黯。如病豬之發痧血者。雖不病亦病。久病者必死。此爲紅之不正色。其心脈發泄已盡而將絕。君相之火浮出不收故也。按五色合五行。而應五臟之五氣也。然各部位。均能發現青黃白紅黑之氣色。可見其各種氣色。發於先天而不發於五臟也。持鑑者。當以何部位爲何種五行之氣。何時令中發現何氣色。或生或克。以是其吉凶也。大體以克時令。又克部位者。爲最兇。不克時令。而克部位者。次兇。克時令而不克部位者。又次兇也。其相同相生者。皆無害也。當從類推而判斷之可也。故爲吉凶禍福之朕兆。不是單應病厄而已矣。餘考醫書評論。拘泥者多。而無活法。又無如是之詳。此爲餘增補過半。並且單論五臟。而未言及六腑也。豈心肝脾肺腎之五脈脫絕。方能死人。其胃氣絕。膽氣絕。三焦膀胱絕。大腸小腸絕。而不至死耶。此爲數千年遺恨。餘考究十餘年。始得各項證據。及上論各氣色發於先天。各色均可死亡。但以其人之五形。屬何種。其發現之時間爲何時。故云。五臟六腑。均有脫絕之脈氣。茲特繪專圖。而詳言疾厄之應徵。以免混淆故也。其圖如右。其詳論附之於後。以待後之高明。評論其然欺否欺。
疾厄通論詳解
公篤曰。上列之圖。爲疾厄全圖。而專論疾厄者。此爲新修改正。而加之以經驗。及十餘年苦心始成。凡由氣化所生之病。外發現於面部之部位。內根據五臟六腑之經絡。則分內因之病。與外因之病也。按內因之病。爲酒色財氣之七情所傷。因喜怒哀懼愛惡欲而發也。外因之病。爲天地不正之六氣所感。因風寒暑溼燥火而發也。凡有疾厄。皆現於部位之氣色。惟外部血光傷痕之症。於稽考不詳。至於瘡疥花柳痘疹。於部位亦有所關係也。此氣色爲先天之動機。因氣化而內外相應也。茲分三種。其第一爲危險之疾厄。可以至死亡之症。其第二爲常度之宿疾。可以至流連之症。其第三爲臨時之疾厄。而暫時不久。即可全愈。此爲疾厄之三大綱也。如第一之死亡病。即祖脈。祖氣。靈合。前衛。天門。命門。交關。寶倉。命符。天真。命官之十一部位是也。如流連之第二病厄。即後衛。命關。輔弼。機樞。三陰。中勾陳。下勾陳。寶闕。氣海。血海。屏藩。濁闕之十二部位是也。如第三之暫時病厄。即上勾陳。玄武。寶屏。生化關之四部位是也。至於飛災奇禍。立見死亡之危災。另有危險專圖說明。此篇專論疾厄。逐一詳解。以便閱者醒眼。而容易瞭解。如未經考正者。一併刪除。或有疑案不明者。另有標點。閱者注意。以免混淆。而無一定把握也。餘非故意毀謗前人。蓋增補其不足。皆從事實之研究。證據之確實。爲一定之規則。而可用也。
疾厄死亡類詳解
一.祖脈即內屬十二層樓。爲大腦督脈之通過系。上至髮際。下至天庭。爲上停之正部。其地外屬於腦海之督脈。內屬咽喉之氣管。而爲內因之本病。關乎七情之傷。而應神經病。如有黃明紫潤之氣色。其人神經清而無傷。正氣充足。加以事實順遂。家庭平安。如有黑黯枯滯之氣色。其人環境惡劣。事業失敗。憂愁鬱結。正氣損傷。此死期將至。如黑黯枯滯。下至印堂者死。如發現白慘之浸色。主刑傷人丁。悲傷過度。鬱結煩亂。而爲大疾厄。如發現紅赤如火燒之氣色。主官非牢獄。氣憤不平。主沉痾宿疾。拖延而死。如發現黑慘加塵點之氣。或赤慘如朵雲之氣。皆名雜花。幾色凝結於一部。其人神經損傷。失其常度。而應癩狂昏債。失聰減智之病也。
二.祖氣內應乳部之相通系。某地在鬢髮之曲突處。兩額角之間也。上至髮際。下至邊城。爲左右幹部之側。是爲內因外因之病。蓋內因主憂愁之遠。利害之顧忌。以成其疾。外因主六淫之瘟疫以爲病。某地發現黃明紫潤之氣色。其人境遇亨吉。事實順利。流通之財日增。喜因之信常至。故心和氣平。身強祈安。而無病苦。如發現青浮滑膩之氣色。其人有外務之障礙發生。遠因之憂愁消息。主失眠驚悸之疾。如發現黑黯慘滯之氣色。主刑父母之孝服。或刑重要人丁。先有冷退之消耗。而轉成內因徵忡之疾。如橫過印堂。亦爲因此項事實而病死。或爲誤於藥餌而死。如發現黑黯慘滯。而加浮膩之光。此爲臨時發生之瘟疫暴病而死。如浮光一線。窄而不寬。尚不至危。不過反覆久病耳。
三.靈合即原名印堂。在兩眉相對之中心。內屬心臟之正系。五行屬火。是爲全面之君主。故上篇命之曰元首。如現紫潤之氣色爲正色。主大吉而見喜慶。如發現黃明之氣色亦爲正色。主次吉而進財祿。如兒紅赤之氣色。則爲危險之事實。立見死亡之災厄。及有因失敗而自隘自刎。如發現青膩浮滑之氣色。主隱憂之病症。因損失而動氣質。如發現黑黯枯滯之氣色。是爲水來克火。主大病災。而至不治之症。其人雖無病。如發現黑慘枯滯之氣色。亦主死亡不治之症。或爲飛災橫禍。牢獄枷鎖之例。又因其災禍悲憤交集傷神而死。此爲重要之第一也。
四.前衛即由天庭起。下至中正止。在印堂之上。屬心包絡之正系。爲外因之本病。見脹瞞煩悶痞塞抽痛之例。蓋即心之華蓋。而與兩脅之骨相交也。有云心痛者非也。蓋即心包絡之氣痛也。此地有黃明紫潤之氣色。其人主進職得權。常人主進財獲利。如現青浮滑膩之氣色。主煩悶嘔吐之疾。而有暖嘖便噎之病。如現黑慘黯滯之氣色。主瘟疫厲氣之痛症加以損失顧忌。氣逆上衝。則爲不治而死。如有紅示之氣色。主溫熱上蒸。抽筋痞塞。而轉風浮於外之疾。則爲危症不治之例。次亦重病也。
五.天門即兩額角之地。上至邊城。下至眉棱。上爲乳部之通過系。下爲兩腋之連帶系。是爲外因之病。而臨時發生居多數。蓋男子則爲陽明之機樞。女子則爲厥陰之機樞。故傳經不過。必至死亡之災厄。此地有黃明紫潤之氣色。主外庫之財源頗豐。流通之貨物頗遂。當然無病厄。如現滑膩紅赤之氣色。主病而不危。以及有不滿意之損失。如現黑慘黯枯之氣色。則應瘟疫臨時發生之暴病。見抽筋拘彎。閉竅氣阻之例。或爲霍亂之症而死。故麻衣有云。三天黑暗。病白天來。言爲六淫不正之氣流行。而患瘟疫之危症。三天者。即天庭與兩天門也。
六.命門即聽官之耳突也。醫學則爲頰車之後。內屬大腎之正系。蓋其部位如耳之門。不寫先天之命根。故曰命門也。爲內因病居多。外因病居少。此部爲人壽徵之考驗處。再突高者。其人必壽。當至耋耄之年。耳突低者。其人壽弱。當爲三十以上。五十以下。加平而無耳突者。其人不能成立。古法則不能滿三十歲而死。餘考刻下無耳突而平者。難滿十二歲而死。可見先後之時代不同。古今各異也。按腎爲先天之元氣。故應人之壽根也。如其地有青黯而枯之氣色。則其人有酒色過度。縱慾戕。發現腎弱腰痛。夢遺滑精之疾。如發現紅赤躁膩之氣色。則其人患情慾不遂之疾。以及膀胱不化。五淋白濁之疾。如發現黑慘不潤之氣色。是爲腎絕之危症。沉痾不治而死。或爲臨時發生之脫陽暴厥而死。此地以黃明白瑩紫潤各氣色爲吉。是爲腎氣健全。而無病苦也。
七.交關原名三陽。即上眼皮之全部。內爲肝肺相連之連帶系。爲內因外因之病。其地半金半木。而爲上升下降之地。幾人憂思過度。則傷其肺氣。而不下降爲病。盛怒過餘。則傷其肝氣。而不上升爲病。故發現黃明紫潤之氣色。主喜慶。及旺人丁於女之例。如發現青潤自瑩之氣色。亦主平安而亨吉。如發現紅赤枯膩之氣色。主患噎氣使塞。咳嗽氣緊之疾。以及風泄於外。火淫於內之病。如發現黑慘之氣色。則爲金氣不下降。木氣不上升。氣機停滯。血輪停止。此爲兩絕之症。故危而不治。麻衣有云。黑掩太陽。盧醫莫救。即此交關之黑色也。一主刑于女而動氣質起病也。
八.寶倉原名人中。即鼻準下之溝洫流通處。內屬胃腑之正系。爲外因之病。其地爲人之倉廩積聚之所。谷氣命根之源。後天之脈。資生於胃故也。其部位多系痛症。又多系腹部之疾。如發現青滯枯膩之氣色。乃肝木克胃土也。主患氣痛痞脹。上嘔下痢。溼氣阻塞之疾。亦能至危症不治也。餘每見女子有青滯枯膩之氣色。而有每月發生之痛經病。及差前錯後之無生育。又有紅崩白帶之症瑕病。輕則三年五年之拖延。重則終身萎弱而至死也。如發現黑黯塵滯之氣色。則爲胃土不制水也。而水氣上泛。便噎消瘦。腳腫腰腫之類。均屬危症至死。則又分何時令司事。如冬之水令現黑滯氣。則病重而可救。現青氣堵滯則死。雖無病亦臨時大病而死。此爲人浮時症。誤於醫藥者亦多。如奉之木令。現青滯氣則病重而可救。現黑氣黯滯則死。雖無病亦臨時大病而死。此爲贏弱病疾。誤於醫藥者尤多。如豆之火令。秋之金令。發現青黑三色。均爲大病災而有救。不至危絕也。此地以黃明紫潤白瑩爲正色。而無病苦也。
九.命符在兩口角。原名食祿二倉也。內屬大小腸之連帶系。亦爲大小腸之應證系。左爲大腸。右爲小腸。爲外因之本病。如發現青浮滑膩之氣色。主溼氣凝滯少腹疼痛之疾。如發現紅燥焦枯赤絳之氣色。主患火結便血。以及腸瘀腸痕之疾。惟冬之水令。現黃黯不潤之氣色。應死亡不治之疾厄。其大小腸已絕故也。蓋黃爲土氣。其部位屬水。大小腸爲河流通達之地。土爲阻塞克制之器。即克其水星之部位。又克其冬季之水令。此爲重克。故可至死。其春夏秋二時亦無危險。不過疾災流連時日而已。如有黑慘之氣色。亦主大病厄。而春夏二令。可危亡不治。秋冬二令可救。而病災延長耳。
十.天真即兩眼之鳥珠。靈晶垣。及瞳人。此爲子腎之通過系。主內因之病居多。外因之病居少。一爲命門之真火。一爲膀胱之真氣。即醫家謂之爲君相二火是也。有氣無質。其部變幻不常。爲人之生死關鍵。其中分四種。第一日神脫。其神含淚無光。此爲死亡之牒兆。第二曰神退。其烏珠段平日退進一層。此爲死亡之證據。其三日神定。其神呆滯而模糊怒視。此爲死亡之應徵。其四日神變。其神忽變而反常度。此爲死亡之現象。按此四者均細微。而不容易辨認。非仔細研究。則不能分出細則。蓋反常而異於平日之形式。方爲確實也。其中又分三則。其一爲久病之眼神。其二爲暫病之眼神。其三爲末病之眼神。如發生上列四項。皆爲死亡之災厄。其部爲先天之機樞故也。是爲死亡之重要部位。其細則詳載於危險篇中。
十一.命宮即印堂之下。山根之上爲腎絡。督脈之通過系。爲正肋少肋交聚之地。爲亶中與膈膜兩交之應證系。主先天之遺留病。凡父母有何種疾病。則子女繼受何種疾病也。半爲內因之遺傳病。半爲外因之腎氣病。如真火衰弱。而不蒸化。如膀胱無力。而不傳送。應有遺精泄氣之先天病。又有脾土不充。清濁不別。膽氣不化。輸不力。應有痞塞皰塊之後天病。故小兒遺溺之腎氣不足。則有青筋暴露橫於命宮。否則有腎氣痛之病。成年。溼氣之凝聚爲災。則有黯滯浮露於命宮。如有黑而枯色。赤而慘色。皆爲死亡不治之病。或爲縱慾之亡陽。又有二十歲以上。三十歲以下之水火兩脫而死。此等危症。醫家多以年壯而偏重之。以致死亡不救他。不論已病末病。皆一體而論之可也。如有青浮滑膩之氣色。則有憂思疑慮。失眠傷陰之病。命宮皆以黃明紫潤白瑩之氣色。方爲平安無病苦也。
疾厄流連類詳解
一.亶中即山根之地。更名爲後衛。即印堂之護衛也。在兩目相對之中心點。爲亶中胸膈之正系。亦爲腎肺之通過系。爲外因之本病。亦爲遺留之病。其地氣多血少。發現之氣色多凝滯。不容易散盡。如有虛弱之病。則有青暗而滯之氣色。發現於後衛。如有驚癎之病。則有青黑夾雜之氣色。發現於後衙。如其地有赤紅之氣色。則有腎火上浮。以及家庭失火。而受回祿之災。因之而發生氣火相攻之病。如有浮膩之光。則有先天不充。酒色不節。元神損傷之病。一主病減而不痊癒。一主病痊而不除根。一主時痊時發。或久病或暫病。皆爲定根之病。日積月累之例。有病根而不知者尚多也。
二.命關原名年壽。在鼻樑之中段。內屬膽部之正系。應外因本病居多。亦有並病之根。是爲谷氣消化之處。凡人之飲食強健。消化能力。必藉膽腑之火力水力。而後強健身體。故關於飲食停聚。閉塞痞脹。溼凝不化之各類。皆以此爲專部。故名曰疾厄宮。古人則謂脾化飲食。胃納飲食之說。餘者之皆非。按脾爲煽動機。分別清濁之髒也。胃爲倉廩地。停屯轉輸之腑也。故水氣谷氣之糟柏。皆積聚於胃中。經膽汁之水火力而溶化之。方經脾之煽動力。而清者輸入小腸。濁者輸入大腸。其果真消化力。則爲膽水之溶化。膽火之蒸化。然後清濁分焉。其清者清而濁者濁。又用脾力之分別。胃力之輸。以出之。故人死以後之膽汁。尚能溶化五金。每一人膽。可化雙毫貳枚。故命關力量與關係均重。其氣色又十分明顯。相學家則認爲疾厄專部。按一飲一食。爲人生之日用常度。皆藉膽腑之大力也。其地以黃明紫潤。爲健全之身體。故麻衣有年壽黃明。一歲平安之句。如發現青浮滑膩之氣色。則爲飲食停滯。痞瞞煩脹之疾厄。如發現紅赤之氣色。主回祿之火災。亦主火淫於內。風泄於外之疾。如發現黑慘黯滯之氣色。則爲疤塊嘔扼。哽噎氣痛。土不制水。水氣上泛之疾。蓋因膽汁不蒸化。脾機不煽動。胃力不輸。以致水火不濟。火土不生。土水不化故也。故膽弱不易復原。膽病不易除盡。但不至立死。又不至大凶。如有死亡之疾厄。當以別部之氣色參合。單獨命關則不至死亡也。
三.輔弼即兩眉之部。內應肺部之正系。五行屬金。肺主皮毛故也。又爲內因本病。肺主憂思故也。故名華蓋者。秀麗薄嫩而名之也。又爲文采之官。故以清秀柔細疎勻爲合格。以修長環曲爲常度。以高起有勢有棱爲奇品。以肺主憂思。凡人在滿意遂心之時間。則眉順而潤。光彩煥發。凡人在不滿意不遂心之時間。則眉焦亂而枯。直立如草。此其證據確實之處也。凡有肺病。則兩眉直堅。或逆枯紛紜。凡人憂愁過度。則傷肺葉。而兩眉雜亂枯焦。應見咳嗽喘氣。噯噫呃嘔之疾。如此部見病。有終身不痊癒者。有至八九年五六年二三年者不等。肺柔而嫩。故一時不能痊癒。蓋因短期不滿其欲也。
四.機樞即兩目之全部。爲肝臟之總系。爲內因之本病。憂則傷肺。怒則傷肝故也。醫家則有血氣肉風火之五輪學說。餘考其意。則象其形色而立名也。凡人有氣質不舒而動怒。則神露眼圓而浮白。又八脈繫於肝腎。當然屬人之總機框。故其部只可言肝病。而連帶腎病也。凡有血絲暴露。必現肝熱之病。血絲淫散而赤紅。甚則爲火淫於內。風泄於外之病。凡現沉垢呆滯之翳影。則爲寒水下凝之寒症。次爲飲食動氣之血凝。其神懶定而無光。則爲營衙不交。氣滯不通之病。眼神似愁似淚。則爲有不遂。外邪乘之之病。或爲溼氣凝聚之疾。眼神似喜似笑。則爲妄念已動。慾火爍之之病。或爲盛氣衝動之疾。眼神似仰而沉思。則爲危機潛伏。而有邪行隱憂之病。眼神似退而更深。則爲憤懣壅潰。而有戕脫絕之病。餘考每有膀胱疝氣之病。兩眼常閉而怯視。其烏珠似黯慘而不靈動。每有遺精滑精之病。兩眼神清如秋水。其神似怯弱而浮散。每有五淋白濁症。眼神似疏懶而多定識。又似淡愁而含憤急。常喜啓而少閉也。此爲機樞之應證。各病之大概也。
五.三陰在兩目之下。原名臥蠶是也。內屬厥陰之通過系。三陰以厥陰爲樞紐故也。又屬腎部之連帶系。爲內因病居多故也。蓋有心未遂。顧忌日深。隱憂日重。懼怯爲人所乘。又不可明自表示。是爲悲憤交集之病。如發現青膩浮光。其人感觸頗深。慾火浮動。應有腰痛膝酸之病。如現青黑交集。而加粉光之氣色。則有腎氣上衝。奔遯氣痛之病。又爲淫慾過度。陽浮陽萎之疾。如發現青氣中有赤紅之點。則爲膀胱淋漓。花柳下疳之病。如發現青筋橫露。主子女死亡。又因憂氣成疾。如發現青筋直露。主死血統戚屬。及母族妻族之例。又因遺累而成病。左應男丁。右應女丁。其它氣色則不應也。
六.中勾陳在山根之側。及眼角之側。有青筋潛伏處是也。內屬肺管之通過系。屬外因之本病。乃四時六淫之不正氣。肺爲太陰之脈絡。故其部有病。則發現青黑色居多。另分浮膩沉暗兩種。如黃白紫潤各色。皆無關係。而平安居多。大抵多應傷陰而陰虧血虧三種。如發現青黑交集。而有筋高露者。則爲神不守宅。夜不靜寐。及寐後失眠而神遊。多驚恐之夢。此爲常度病。一時不易復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