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鏡錄集解
正文
治鏡錄集解 (清)張鵬翮 撰 隋人鵬 集解
●目錄
原跋
捲上
卷下
重栞治鏡錄序
昔司馬文正公纂修舊史名曰資治通鑑鑑者何將以鑑往古鏡來今也符子曰至人之衜也如鏡有明有照□引有致韓子曰目失鏡無以正鬢眉身失道無以知迷惑豈必液軒轅之銅鼓尹壽之橐攝圓靈握方諸而後見爾前憲爾後哉分輝曩晢藉以自鏡裕如矣第文正通鑑囊括古今卷帙浩博吾人一行作吏此事便廢勢不得不擇簡要以從事舍民社一編奚歸乎餘筮住中州辛卯冬蒞任文正公受封之地村力綿薄深懼下無以副諸父老子弟之望而上無以對我先正恆惕惕思有以自厲案牘之暇檢舊篋中獲吾鄉張運青先生治鏡錄一編□當官格後附以縣令箴祥刑要語皆簡易警切又得隋芸閣先生集解尢詳礭可循而深足□資鑑□備觀省惜原板多漫漶魯魚亥豕不便披覽爰與二三同志糾其□謬重付剞劂兆獨餘之搗昧資其末灮即□爲凡有斯民之責者陽燧陰符也可若謂宮人得戟則以刈葵旨者得鏡則□蓋卮文正可作必不首肯矣
衟光十三年癸巳冬至後三曰後學安□周昺潢謹序
治鏡錄集解序
古人治心之學盤有銘幾有箴緣此心出入無時泐箴銘以儆惕俾心有所檢攝而常存也爲學如此服官亦然自督撫以至牧令各有當盡之職即各有當盡之心苟非有所考鏡又安能常惺惺不昧使心盡而職亦無不盡哉餘受命視學西蜀得見遂州張公士鏡錄日與諸生相講究後又見其治鏡錄一編首載當官功過格內凡有利於民者務興有害於民者務去條分縷晰燦然具備繼附呂叔簡祥刑要語叮嚀告誡諄復不置誠足爲臨民之寶鑑也但士鏡錄已有批註而治鏡錄人多忽視焉子讀其書言簡事該因於校士之暇纂集諸說謬爲疏解極知淺陋無當然藉是以與有志之士端厥趨向以爲它日入官服政之本亦未始無所補助也雖正誼b道之學常置功利於不言而省身克己之人須睹箴規而知警在昔仲虺之誥曰改過不吝唐太宗曰人苦不能自知其過蓋功效不可預計過則伏於毫茫覩是錄之所謂功者行其功而可忘其功是錄之所謂過者冺其過而更凜其過斯兩得之矣若督撫牧令日夕警省以是錄考證是心一如b鏡高懸妍媸莫匿則爲法爲戒惟日孜孜務使閭閻乂安獄訟衰息將見循良之吏接踵而起則此書即不敢言功而亦可告無過也已
雍正十一年癸丑長至日
萊陽隋人鵬書於成都試院之敬業堂
治鏡錄敘
功過格其傳已久自了凡袁氏力行有效而後之士大夫往往踵行之然袁氏以儒而惑於釋氏因果報應之說以勸誘後人後人亦皆習焉不察夫爲善而有祈福之念則其爲善也必不公去惡而有畏禍之念則其去惡也必不誠以不誠不公之心存於中而徒以爲善去惡之事勉強致飾於其外吾恐其功日微而過日滋矣奚取夫日懸一格而丹黃識之曰某事爲功若干某事爲過若干哉近有刊佈當官功過格以風於百爾有位者予覽之而深嘉其意又惜其仍惑於釋氏之說而不本於儒者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之旨乃爲之易其說以進焉夫人居恆之功過其所繫猶輕而當官者之爲功過也不綦難且巨哉治一邑者以一邑爲功過治一郡者以一郡爲功過上之居方面之任則其功過有愈大者焉更上之而處輔弼之任則功過又有愈大者焉要其本不越於一心而已苟能虛心講求以實心幹濟以精心照察以公心推行毋沽名毋懼謗毋務已毋徇人總以上不負國下不負民爲清夜自矢之素縱未敢言功亦可以無大過矣功過格雖不設可也雖然功過之成其相懸幾若河漢而功過之始其相別僅同淄澠是以古之上哲盤盂几杖銘誦箴規猶且觸於目警於心朝夕罔敢豫怠而況其下焉者乎苟任其氣質之偏憑胸臆以行之而非有學問察識之功則居官臨民之際一切兵刑錢穀禁令興革之宜自謂可以有功而每以隱伏其過於不覺後雖悔之而無及矣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孟子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已是故格物致知正心誠意當功過未形之先而所以密其存飬者不可以偶怠也審擇義利堅持取捨當功過將形之初而所以嚴其省察者不可以或怠也昔者董安於性緩佩弦以自急西門豹性急佩韋以自緩皆將以矯其偏而約之中而唐太宗之言曰以銅爲鑑可正衣冠以古爲鑑可知興替以人爲鑑可眀得失今茲計功書過之格其亦古人韋弦之意而以備當官者之一鑑殆不爲無助乎倘必曰如此而有功如此而無過如此而可以邀福可以遠禍則行道而有市心非予之所願聞也遂州張鵬翮題
●原跋
伏讀 張大中丞身鏡錄一編深嘆治化之有源本蓋推已可以及物觀我即以觀民似乎治身之外無餘理亦治身之外無餘事矣不知吾心之可通於民物者固止一理而所以治民物者則非止一事此治鏡錄所由繼身鏡錄而作乎是故吾人出膺民社則閭閻之待澤者幾何左右之伺察者幾何而催科折獄御災捍患凡教養興革之務其環而責望於我者又幾何日惟拮据卒瘏惴惴救過之不遑何功之與有雖然服官者古不敢有計功之心而不可無自考之法則當官功過格不可不讀也讀之則朝而糾焉夕而考焉凡吾職業之所當爲者無不釐然修舉而後即安焉其中孰功孰過法戒亦既昭然矣再讀縣令一箴則慈以撫衆廉以律身自公退食夙夜孜孜不益惕然抱覆餗之思乎再讀祥刑要語其慎重於不輕打不濫打不泛用夾拶者一一而詳察之則哀矜惻怛之念不又油然而生乎我 大中丞之集斯錄也厯數其當行當止之事而自弁其首復教人以虛心講求實心幹濟精心照察公心推行豈非治民之事固非一端返而求之仍不越乎一心耶誠能遵循是錄庶幾以克副 中丞之教者上不負國以砥礪靖共之責者下不負民而吾身乃可以寡過也已嘉興府知府徐崇禮謹跋
●重栞張運青先生治錄捲上
萊陽隋人鵬芸閣集解
原武姬聿灝道源謹校
安嶽周昺潢星舫敬栞男廷瑗小蘧同校
海昌沈文淵漱珊謹書
當官功過格一
◆當官功過格一
功格六十八
○功格六十八
催徵有法勸諭輸將清楚完欠多少恩威並用不煩敲撲而錢糧畢辦算功
陽城自署其考曰。撫字心勞。催科政拙。考下下。人鹹景仰其行。若不煩敲撲錢糧畢辦。則催科之中寓撫字矣。所以算功。
審編裏役差遣均平使合縣受福算功
杜氏通典雲。古之爲理也。在於周知人數。乃均其事役。則庶工以興。國家富足。教從化被。風齊俗一矣。然則戶口之於力役。其所關者豈微哉。故均平則受福不淺。此審編之功也。
清核地畝錢糧井井有條使胥吏保歇不得欺隱致累小民算功
按郭諮淳化中監通利軍。攝肥鄉令。時田賦不平。歲久不治。諮到職。唸曰。賦稅不均。則富戶獨免。貧民受困。隱佔益多。逃亡愈甚。公家之課。將益虧矣。是令罪也。乃閉閣數日。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拈。遂得其數。除無地之租者四百家。正無租之地者百餘家。藏逋賦八十萬。流民皆復。觀此則丈量之法。未始不可行。須得如諮者。除其無地之租。則不致賠累。正其無租之地。則不致隱佔。庶貧富不至交困。而逃亡得以復業矣。誰謂其擾民乎。
遇大災大荒能早勘早申力請蠲賑設法救活多命功倍算
救荒如救焚。以早申爲貴。賑恤多阻滯。以力請爲賢。按漢第五訪守張腋。歲飢。粟石錢數千。訪乃開倉賑給以救。吏懼譴。爭欲上言。訪曰。若須上報。是棄民也。太守願以身救百姓。遂出谷賑之。順帝璽書嘉美。繇是一郡得全。歲餘官民並豐。界無盜賊。
按宋範純仁知慶州。餓殍載路。官無谷以賑。公欲發常平封貯粟麥賑之。州郡官皆不欲曰常平擅支。獲罪不赦。公曰。環慶一路生靈付某。豈可坐視其死而不救。衆皆曰。須奏請得旨可也。公曰。人七日不食即死。豈能待乎。諸公但勿預。吾獨坐罪耳。或謗其所活不實。詔遣使按。時秋大稔。民讙曰。公實活我。忍累公耶。晝夜輸納常平。迄按使至。已無所負矣。
遇殘苦地方能申請減賦停徵算功
饑荒餘黎。得不即填溝壑幸矣。去籍或尚有還定之時。督逋則遂無孑遺之望。若猶不少貸者。無乃甚於屠劊手與。申請減賦。匪以爲惠也。是則有人心者之常焉耳。
按宋鄭驤知溧陽縣。歲飢。民多逃亡。漕司按籍督逋賦不少貸。驤患之。盡去其籍。使者欲繩之以法。驤曰。着令約二稅爲定數。今不除則逋愈多。民愈不辦。使者不能屈。卒聽之。
按宋劉摯爲冀州南宮令。其俗凋敝。賦甚重。輸絹匹。折稅錢五百。綿每兩折錢三十餘。民多破產。摯援例旁郡條請。裁以中價。轉運使怒。將劾之。摯固請曰。獨一州六邑被此苦。決非法意。但朝廷不知耳。遂告於朝。三司使包拯奏從其議。自是絹匹錢僅三百。綿兩十有六。民歡呼至泣曰劉長官活我也。
賑濟得實算功
何景明論救荒書曰。頃者淮西告災。命守臣存撫賑貸。竊爲民計。大率利一而其害有三。徵求之擾。工役之。寇盜之憂。此爲三害。其所利於民者。獨發倉廩一事耳。夫發倉廩。本以利民。而其弊反甚。倉舍一啓。豪強駢集。里胥鄉老。匿貧佑富。公家之積。祇以飽市井遊食之徒。而野處之民。曾不得見糠粃。富者連車方輿。而貧者曾不獲升斗。鄉民有入城待給者。資糧已盡。日貸餅餌自啖。而卒不得與。比其少得。不足償貸。反因是等死。耳聞目覩。可爲痛扼。夫欲有所與。必先爲去其所奪。養馴兔者不畜獵犬。植茂樹者不尋斧柯。以其近害也。故止沸不抽其薪。徒酌水浥之。沸不見止。養人飼其口腹。而刲其股肉。終不得活。今三害未去。而欲興一利以救民之兇也。何以異此。是書不減鄭一拂流民圖疏。其剴切更過之。司牧者熟體而善味之。賑濟何患不得其實哉。
較凖大小法馬嚴加防範稽查使吏胥不得出輕入重算功
大凡事體一經衙門。即爲胥吏作家耳。官雖清而吏不肯廉。官雖省事而吏不能無事。地之極清淡者。無如廣文。職之極卑微者。無如倉巡驛庫。莫不如此。而況於賦稅之煩穢乎。慎擇官而少補吏。斯亦塞源澄流之要也。
按宋時馬伸爲成都郫縣丞。到任未幾。會納冬米。成都浩穰守以委伸。伸辭以多弊不可爲。守問其故。伸曰。弊之大者。由諸司吏人封抄。拒之則速禍。守曰。君既知其弊。何辭。伸至場中。諸色人果豐飲食玩好。文飾美女。凡可以蠱訹者無所不至。前此主者不能自謹。一墮計中。則束手受制。莫敢誰何。伸乃逐一嚴察。吏卒不容纖芥。負米至者。畧無留滯。時倉使孫侯按部早行。見負擔者道傍假寐。怪問之。皆曰、今好受納官。某等至無激沮。故爭先。詰其主名。曰馬縣丞也。孫嘆息不已。抵郡。即呼吏書牒薦之。即日改秩。伸嘗語人曰。人之利鈍自有時。但當行直道。無用千人也。
設法徵解緩急有敘不苦糧長里長不累齎解員役算功
官非欲苦累人也。己欲得其甘。而百姓員役不覺其苦累矣。若徵解之時。設法而有敘焉。不苦不累。非公而忘私。其孰能之。
按唐韋皋爲陝西觀察使。當輸租而麥未熟。吏白督之。皋曰。使民貸田中穗以供賦可乎。爲緩其期而賦罷。
按宋范仲淹知青州。會河朔艱食。青之賦輿置博州納場。青民苦之。仲淹戒民納價。每鬥三鍰。納鈔與之移書與博守。遣官挽金詣博。坐倉以倍價招之。齎巨榜數道。介其境則張之。且戒曰。郡不假廩。寄僧舍可也。至則質者山積。不五日遂足。而博斛亦衍。斛金尚餘數千緡。按等差給還之。青民因立像祠焉。
體恤解戶收頭革除上下羨餘陋規需索積弊及遲悞非出有心者多方寬恕算功
須革除陋規積弊。而後可以謂之體恤。
按宋張九成守永嘉。民有柑實。每霜後郡例科採遺權貴。地方苦之。九成罷其稅。且勒石以諷來者
按南唐關司稅重。皆苦之。會畿甸亢旱。烈祖問曰。外郡皆雨。京城獨無何也。申漸高曰。雨懼抽稅。不敢入城。烈祖笑而除之。又李茂貞榷油以助軍費。因禁松明。張廷範曰。不如並禁明月。茂貞因而弛禁。語云。談言微中。可以解紛。信矣。至桓元篡位。忽然地陷。殷仲文曰。良繇聖德深厚。地不能載。又南燕冬月不冰。燕主惡之。李超曰。良繇密邇帝京。掠近日月耳。嗟嗟。心乎爲□者。隨事獻忠。意在阿君者。百計貢諛如此。
給發役從工食養濟口糧如期並禁吏胥克減算功
如期則勤。不減克則慎。勤慎寡過便是功。
按兩晉何隨令安漢。去官時。送吏乏食。乃取道側民芋。隨以綿系其處償之。民相語曰。聞何安漢廉。行過從者或無糧。必爾耳。持綿追還。終不受。
按明汪一麟。以知州升刑曹。給俸銀十兩。令州民趙鍔修船。比行修完。公攜家登舟。見繕治堅好。問所費幾何。鍔以十兩對。密喚各匠細查。實用過二十兩。乃取銀六兩。扇三十柄。墨三斤。二物值四兩有餘喚鍔曰。吾知爾賠十兩。今以三物償爾。鍔勉受之退。其大人語公曰。既知十兩。即當償足其數。而以扇墨酬其勞可耳。公亟補銀四兩。鍔愈不敢受。公面頸發赤曰。是則使我不如一婦人矣。必不許辭。此雖不及何安漢之赤貧。然其夫婦處心積慮。與安漢系綿償芋。同一揆也。嗟乎。世之去官而稻取鋪戶。與夫克減工價。仍作成自如者。當以此醒之。
念一絲一粟皆出自民力能檢點愛惜淡泊自甘者算功
省費則寡營。寡營則鮮欲。斯志行皭然。足以維持風俗而愛養生民。
按宋邵必知高郵。振厲風采。凡宴集饋送。一切謝遣。嘗曰。數會聚則人情狎。多受饋則不能行事。時謂名言。
按宋□簡知溫州。廉儉自將。所奉最菲。嘗曰。吾敢以赤子膏血自肥乎。閭巷雍睦。無忿爭聲。民愛之如父母。鹹像事之。
上司能裁減供應者算功
古來舉大事。動大衆。未有不與下同勞苦。絕甘分少。而能得其効用者。聖君賢相。大將良吏。往往而然。非獨冀悅服也。舉心加彼。推恩可以保衆。淵明所謂彼亦人子耳。若自奉甚厚而草芥其下。雖有疾苦。若罔聞知。豈賢達之所爲用心乎。
按南齊趙郡王叡。偉容儀。習吏事。年十七刺定州。詔領兵監築長城。時正溽暑。叡途中屏蓋扇。親與軍人同勞苦。長吏饋以冰。叡嘆曰。三軍皆飲溫水。吾何忍獨進寒冰。遂至消液。竟不一嘗。兵人感悅。
禁止民俗妄費算功
民俗儉樸。則風俗醇厚而國有蓄積。若躬行節儉。而其下化之。則效尤普矣
按宋孫覺知福州。閩俗厚於婚喪。尤酷信風水。男女有垂老而不能婚者。喪有相繼而不能葬者。覺乃曉以禮儀。裁以中法。使富家不得過百緡。令甫出而婚娶者數百家。葬埋費減十之五。民甚便之。
親講鄉約勸懲有方算功
子游宰武城。以禮樂爲教。而絃歌之聲不絕。後世稱賢令者。必首及之。漢承秦弊網密矣。惟文翁於此。殆庶幾焉。若君子小人。求所以學道。恐未也。宋則名儒輩出。教化大行。如周程張朱諸先正。莫不惓惓以崇禮明倫。辨義利變氣質爲訓。而子靜講皇極代醮一事。其從俗變化之道。即子游宰武城曷讓哉。蓋天生斯民。使先覺覺後覺。有斯民之責者。誠雅志覺民。其必先自覺哉。
按宋張載令雲巖。其政以敦本善俗爲先。每月吉具酒食。召鄉人年高者。會於縣庭。親爲勸酬。使人知養老事長之儀。因問民疾苦。及告所以訓戒子弟之意。嘗患文檄出。不能盡達於民。每召鄉長於庭。諄諄口諭。使往告其閭里間。民有因事至庭。或行遇於道。必問某時命某告以某事。聞否。聞則已。否則罪其受命者。故一言之出。雖愚夫孺子。無不預聞。其教人在正已以格物。人未之信。則反躬自治。聞人之善。喜見顏色。答問學者。雖多不倦。有不能者。未嘗不開其端。有可教者。丁寧誨之。惟恐其成就之晚。多告以知禮成性。變化氣質之道。學必聖人而後已。聞者莫不感動。
祈禱竭誠有應免水旱疾疫之災算功
天不離人。人能悔過。呼吸可通。故湯以六事自責。遂迴天心。若不量力度德。而徒假手於二三無行僧道之祝文。以仰幹大造。未見其有濟也。
按唐田仁會。爲平州刺史。歲旱。自暴以祈雨。而雨大至。谷遂登。人歌曰。父母育我兮田使君。挺精誠兮上天聞。中田致雨兮山出雲。倉廩實兮禮儀申。願君常在兮不患貧。
按唐曲信陵令舒州。有仁政。嘗爲禱雨文略雲。必也私慾之求。行於邑里。慘黷之政。施於黎元。令長之罪也。神得而誅之。豈可移於人而害其歲。焚畢雨澍。
祭祀誠敬算功
朱子雲。祭祀之報。本於人心。聖人制禮以成其德耳。故豺獺能祭。其性然也。觀此則必誠必敬。乃可以盡己之本性也。
表彰先賢旌舉貞孝算功
上之求下不以其實。則下以虛名應之。雖日崇厲其文。而奸僞滋起。至於選舉陵遲。俗以大壞。於是有思婦病母者矣。有舉孝廉。父別居者矣。播之風謠。見之紀載。貽譏後世。非細故也。今夫親百姓。廣教化。莫守令爲甚。苟非其人。安在其能親率而躬誘之哉。
按漢文翁守蜀。興起學宮於成都市中。招下縣子弟以爲學宮弟子。爲除更繇。高者以補郡縣吏。次爲孝弟力田。每出行縣。益從學官諸生明經飾行者與俱。仗傳教令。邑吏民見而榮之。數年爭欲爲學官弟子。繇是大化。蜀地學於京師者。比齊魯焉。
薦拔培植實心愛民屬官既可鼓勵人材又得裨益地方算功
守若令之事。至夥也。不有賢者左右劈畫。即矻矻終日。不猶叢脞耶。子賤在聖門。稱高弟子。其宰單父也。尚求五賢而稟度焉。況不逮比者乎。鮑叔而下。類能折節下士。甚至擇丞史而任之。鹹有所底績。雖未知於絃歌之化相埒否。然任人者逸。大都近之矣。
按漢陳寵守廣漢西川。豪右併兼。吏多奸貪。訴訟日數百。寵舉王渙爲功曹。鐔顯爲主簿。委以腹心。渙等當職割斷不避豪強。風化大行。訟者日減。郡守清肅。后帝聞之。徵入大司農。問曰。卿在郡以何爲理。寵頓首謝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能。主簿鐔顯拾遺補闕。臣不過奉宣詔書而已。帝大悅。渙顯繇此知名。不負所舉雲。
按三國龐統爲蜀郡功曹。性好人倫。每所稱述。多過其才。人怪問之。統曰。當今雅道陵遲。善人少而不善人多。方欲興風俗。長道業。不美其談。即聲名不足慕企。而爲善者少。今拔十得五。猶得其半。可以崇邁世教。使有志者自勵。
劾去府州縣貪酷正官一人及府佐縣佐查覈確實以除民害算功
伊川曰。姤初六。羸豕孚蹢躅。豕方羸時。力未能動。然至誠在於蹢躅。得伸則伸矣。如李德裕處置□官。徒知其帖息鹹。而忽於志不忘逞。照察少不至。則失其幾也。
按宋楊紘除江東轉運按察使。御下急。甞曰。不法之人不可貸。去之止不利一家耳。豈可使郡邑千萬傢俱受害耶。聞者望風解去。
力行保甲親編親不擾民而盜自弭邪教奸宄自息算功弭盜止有兩法。不令盜無以生。則令盜無所容。法莫善於保甲。然非家插一牌。戶設一架。點集名數而已。要在發奸剔伏。一坐連十。一家舉動。十家覺察。有犯即首。使人安生理。戶絕非爲。與鄉約舉善刺惡同意。繇是內盜不生。外盜不容。地方自然安枕矣。誠能更如王陽明之議。補其偏而救其弊。賦役可均。警其薄而勸其厚。風俗可惇。導以義而訓以禮。禮樂可興。而提其要。在於省事端擇長正而已。苟長正任跳呼號叫之徒。小甲率罔法行私之輩。欲以懲惡。而所用皆非類之夫。雖有良法。亦莫如之何已矣。
按宋曾鞏知齊州。務去民疾苦。急奸強而寬貧弱曰爲民害者不去。吾民不寧。有章邱人聚黨邨落□。號霸王社。椎剽奪囚。無不如志。鞏配三十一人。屬爲保伍。使稽察其民人行旅。出入經宿皆有籍記。有盜則鳴鼓相援。設方畧。明購賞。急追捕。且令自首。忽有葛友名在捕中。一日自出首。鞏假以飲食冠裳。及騎從輦所購金帛。誇視四境。盜聞多出首。遂息。
遇兵盜竊發能豫爲防範力爲捍禦免百姓被難功倍算
按周官士師掌追胥之比。司厲掌器貨之辨。野廬掌畿內之守。修閭掌城內之禁。古昔盛時。所以防盜者無所不至。非但以示國威之嚴肅。實因以防非常之猝變。蓋天下事。孰有不起於細微哉。盜賊之患。人類以爲不足惜。而不知禍嘗起於不足恤。而馴至於不可救。然而其致之也靡不有因。或起於徵役之窮苦。如秦之勝廣漢武之羣盜。隋之王簿輩。宋之方臘。元之方國珍是也。或起於妖術之惑衆。如漢之張角。晉之孫恩。宋之王則。元之韓山童是也。或起於才能之遺落。如唐之黃巢。宋之張元吳昊黃師宓徐伯祥是也。其治盜之能。莫如龔遂之教化。張敞張綱之名望。賈琮之清平。不煩刑而自定。他若虞詡之三科。李崇之樓鼓。呂元膺之誠信。竇儼之義營。張詠之恩威。皆足稱焉。苟過於嚴。則爲□之範昆。而沈命之法起。過於寬。則爲宋之王繼恩。而縱敵之弊生。蔑有濟矣。若夫置州郡之兵。選捕盜之宮。明賞罰之法。去冗官。用良吏。以撫疲民。四事。則歐陽修之策也。廣修遺逸之路。則富弻蘇軾之策也。而其本則不出於範祖禹所謂開衣食之源。立教化之官。先之以節儉。示之以純樸。抑遊惰。正風俗。籠取其豪傑。而不窮治其黨與。如秦觀所云。則嘯聚之風。庶其可息矣。有斯民之責者。當三複之而勿忽焉。
按漢龔遂守渤海時。左右郡歲飢。盜賊羣起。二千石不能捦治。丞相御史舉遂可用。召遂見。上謂遂曰。渤海廢亂。朕甚憂之。卿欲何策。息彼盜賊。以稱朕意。遂對曰。海濱遐遠。不沾聖化。其民困於飢寒。而吏不知恤。故令陛下赤子弄兵於潢池耳。今將欲使臣勝之耶。將安之也。上曰。選用賢良。欲安之耳。遂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絲。不可急也。惟緩之然後可治。臣願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行事。上許之。賜黃金贈遣。乘傳治渤海界。移書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鉏鉤田器者。皆爲良民。吏毋得問。持兵者乃爲盜賊。遂單車獨行至府。郡中翕然。盜賊亦皆罷散。棄其弓弩而持鉏鉤。民乃安土樂業。遂即開倉廩。假貧民。選用良吏。慰安生養焉。
按唐馮瓚知梓州。纔數日。會僞蜀軍將上官進。嘯亡命三千餘衆。劫掠村民。夜攻城池。瓚曰。賊乘夜掩至。此烏合之衆。以棰楚相擊耳。可持重以鎮之。待旦自潰矣。城中止有騎兵三百。使守諸門。瓚坐城樓。密令促其更籌。未夜分擊五鼓。賊驚遁。因縱兵追之。捦上官進斬於市。餘盡不根治。郡內以安。
能禁戢勢宦豪奴使不得凌虐小民者算功
國家執法之臣。能爲天子引繩切墨。其所禁戢。當復不少。夫惟不畏強禦。斯不侮矜寡。厥外剛方切直。厥中必仁。彼其所謂守正。要以爲百姓耳。雖天子且不敢阿。況下是乎。於以懲貪冒。窒躁競。若冰炭之於寒熱。有不待戶告矣。
按唐楊德干令萬安。高宗朝有宦官。恃寵放鷂。不避人禾稼。德干杖之。悉拔去鷂頭。宦者涕泣袒背以訴於帝。帝曰。情知此漢獰。何故犯他百姓。
出冤枉死罪及軍流徒罪算功減罪者半算
昔人謂治獄所以不得其平者。蓋有數說。吏與利爲市。固所不論。而或矜智巧以爲聰明。持姑息以惠奸慝。上則視大官之趨向而輕重其手。下則惑胥吏之浮言而二三其心。不盡其情。而一以威怵之。不原其初。而一以法繩之。如是而求其冤之不滯者少矣。故餘謂君子之理獄也。須平心靜氣。務曲盡其下情。乃可以言平反之道。
按宋錢即爲睦州判官。會有大獄。久不決。部使者以宿怨檄即往。挾薦牘動之。意在羅織也。即曰。吾寧老選中。豈忍殺人媚人。以博一薦乎。獄皆平反。
按宋林積判循州。嘗覆大獄。多平反。忤部使者意。使者初欲薦積。因是已之。積曰。失一薦剡。而活五十餘人。所得孰多。吾復何憾焉。
嚴禁佐貳不得擅系犯人算功
犯人一至佐貳衙門。便難得公道。定例不準佐貳擅準詞訟。正有由也。必嚴禁之。始與例無違。
按宋範純仁知齊州。有西司理院。囚繫常滿。皆屠販盜竊而督償者。純仁曰。何不保使輸納耶。判曰。此釋之復紊。官司往往待以疾斃獄中。是民害。非官害也。純仁曰。法不至死。以情殺之。豈理也耶。盡呼庭下。訓使自新釋去。期歲盜減大半。
懲治訟師扛證不得刁唆構釁保人身家算功
董份曰。夫地方之惡者。莫過於風俗之刁。風俗之刁。實起於詞訟之巧。彼蓋僥倖一準。則雖不勝。猶足誇其能。若勝之。則氣焰頓增。財可坐索。弱者見一詞之準。則魂魄若奪。任其所爲。況證佐附其強梁。共相飾詐。或問官慮其原告。不甚加刑。就令鞫其真情。間爲貴罰。而刁者已多於勒賄。弱者已若於費財矣。詳其所告之詞。而準之甚少。其既有倍加坐罰之例。而罪之甚嚴。且刁訟之繁興。皆有訟師之鼓舞。若遇反坐必究訟師。譬之塞一濁流。而羣流皆潔。拔一惡種。而百稼皆蕃矣。
詞狀少準婦女非關緊要即爲抺去免提算功
眉公曰。縣令所急者。大要磨算錢糧。少準詞訟。詞訟不簡。則縉紳請託。使客請託。而縣官不勝其調停矣。兩造有費。差役有費。書吏有費。親友探望幫唆者有費。而百姓不勝其苦矣。
按例載婦女有犯奸盜人命等情。身系正犯。仍行提審。其餘小事牽連婦女者。提子侄兄弟代審。
重懲誣告以息刁訟算功
明道曰。教人者、養其善心而惡自消。治民者、導之敬讓而爭自息。此爲教人治民者發探本之論也。若重懲誣告。亦息訟之一法耳。
按宋陳昇之知漢陽。其俗好藏交親尺牘。值訟則投公庭。據以推詰。升之謂此告訐之習。不可長也。請嚴其禁。識者快之。
按宋胡霆桂爲鉛山主簿。時私醋之禁甚嚴。有婦訴姑私釀者。霆桂詰曰。汝事姑孝乎。曰孝。曰既孝。可代汝姑受責。以私醋律笞之。政化大行。
準詞只差原告或幹證或里長不差衙役擾民必不得已差人能嚴禁索詐算功
奸胥猾吏。若輩不利無事。慫慂官府徵輸剋剝。是不一途。上開一孔。下鑽百竇。納賄一身。叢怨萬里。豪富之家。猶能支吾。乃若山谷僻陋。矇瞍孤穉。目不識文告。耳不辨官音。舌不解敷陳。手不能訴寫。見里長則面色青黃。望公門則心戰膽慄。望風索騙。幻弄吞侵。告訐日繁。獄訟日滋。罪罟日長。愁怨日盈。惟不差。惟嚴禁。而民始無苦累矣。
耐煩受訴使兩造各盡其情算功
聽訟須要耐煩。不耐煩則急躁成性。不免武斷。故惟耐煩而後可以盡情也。
按宋汪待舉知處州。爲政曲盡下情。民有爭訟。呼之使前。面定曲直。不假手屬吏。百姓頌曰。官舍卻如僧舍靜。吏人渾似野人閒。
聽審不受囑託算功
受囑託則不虛。不虛則不公。欲求平允難矣。聽審者以人命徇情。於心何忍。
按宋陳襄爲蒲城簿。會邑令缺。襄攝縣事。邑多世族。前後令罕能制。蔽蒙請託。習以爲常。襄夜寐夙興。務究其弊。訟之難聽積久者。窮極本源。剖決無留。每聽訟。必數人環列於前。私謁者無所發。繇是邑人知不可幹。境內肅然。
聽訟得平能誨誘頑民平其忿心使息爭省訟算功
得平則令人服。能誨則令人感。亦使無訟之一道也。按唐韋景駿爲貴鄉令。民有母子相訟者。景駿謂曰。吾少孤。每見人養親。自恨終天無及。汝幸在溫凊之地。何得如是。錫類不行。令之罪也。因涕泣嗚咽。仍取孝經付其子。命歸習讀。於是母子感悟。各請改悔。遂稱慈孝。
按唐韓思彥以御史巡劍南。益州高貲兄弟相訟。累年不決。思彥敕廚宰飲以乳。二人感悟。齧肩相泣曰。吾乃夷獠。不識孝義。公將以兄弟共乳而生耶。乃請輟訟。
不□越訴只平平照常理斷算功
按漢陳寔除太邱長。修德清靜。百姓以安。鄰縣人戶歸附者。寔輒訓導譬解發還。各令歸本境。司官行部。吏慮有訟者。白欲禁之。寔曰。訟以求直。禁之。理將何申。亦竟無訟者。寔在鄉里。平心率物。或有爭訟。輒求判正。曉譬大義。退無怨者。至乃嘆曰。寧爲刑罰所加。不爲陳君所短。
按宋張齊賢在平章。真宗時。戚里有分財不均者。更相訟。又入宮訴。齊賢曰。是非臺府所能決。臣請自治。上俞之。齊賢坐相府。召訟者問曰。汝非以彼所分財多。汝分少乎。曰然。命具款。乃召兩吏。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貨財無得動。分書則交易。明日奏聞。上大悅曰。朕固知非卿莫能斷也。
聽斷平心和氣不疾言怒色算功
明道曰。凡爲人言者。理用則事明。氣忿則招拂。而況於聽斷乎。必心平氣和。而後可以情罪得當也。概以盛氣加之。曲直大不倒置者乎。
按宋張洽司理袁州。初至袁。有兄弟爭財訟者。洽諭之曰訟於官。祇爲吏胥之地。且冒法以求勝。孰與守分以全手足之愛乎。辭氣懇切。聞之無不感化者。
百姓未經呈告不以聰察見長髮人隱微算功
黃石齋曰。官府簿書如麻。下情阻隔。或乘其聰明。或乘其火氣。或乘其忙錯。種種皆能枉人。及文案既定。兩院報招。則卷舒爲艱。有明知其枉而已無如何者。居官之難。其難其慎。正不在依違二三。在虛心觀察。按宋傳堯俞守徐州。前守侵用庫藏。俞設法償之。未幾俞罷。後守復以文移俞。當償千緡。俞竭資貸之。後鉤考得實。俞亦不辨。俞嘗曰。以帷簿之罪加於人。最爲闇昧。萬一非辜。則令終身被其惡名。至使君臣父子之閒。難施面目。言之得無言刀乎。
人命立時親驗假者坐誣真者隨即親審或故或誤爲首爲從分別定罪不致遊移干連算功
昔人治獄。不貴徒寬。貴能爲民辨冤耳。蓋獄詞之具。不過一彼一此之間。有受誣者。即有僥倖者。何以遏惡而伸善類。使兩服其心無憾乎。刑官而欲高大其門。欽哉欽哉。
按張逸知益州。華陽騶長殺人。誣道旁行者。縣令受財。獄既具。乃使殺人者守囚。逸曰。囚色冤。守者氣不直。豈守者殺人乎。囚始敢言。而守者果服。立誅之。蜀人呼以爲神。
縊死投水服毒死審非真正威逼情可原宥者不加重罪以長輕生之習算功
日纂有云。人命關天。惟誣賴一節。最極慘酷。下輩恃此放刁。至奴僕脅主人。頑佃梗業主。妻妾制夫長。一有不虞。則鄉族乘而攘臂。縉紳因而磨牙。搶傢俬。辱婦女。縛屍灌汁。以求賄賂。則有子激死母。妻氣殺夫。恃多男爲賴死之根。指富家爲甘脃之貸。則有儒紳視奴僕。衣冠族乞丐。陰施陽設。朝怨夕喜。則有虐屍燒骨。踏門破屋。貧冤對、袖手旁觀。富親戚、遭殃坐罪。種種未易殫述。世之長官。獨謂屍場一檢。足以辨冤稱快。而孰知魚麋肉爛。鯨吞虎噬。已至此也。此弊不革。不惟啓人自殺。且令父子兄弟以死爲利。暴屍滅法。揣其情繇。與手刃無異。今既難概置不理。但嚴誣告加等之法。凡藥死縊死投水死而不即首明者。擬問如律。其系親人逼死。以爲圖賴之本者。勘明重處。有乘亂索騙。冒認挾打者。嚴究號令。庶親戚無利死之心。鄉族無搬搶之害。其保全不既多乎。餘喜其說誣賴情弊。詳盡逼真。故錄此。
犯無重情及贓罪易完者容保在外勿輕送獄熱審冷審多放出輕犯算功
按清獻公出察青州。每念一人入獄。十人罷業。株連波及。更屬無辜。且獄禁中。夏有疫疾溼蒸。冬有癉瘃凍裂。或以小罪。經年桎浩。或以輕系。迫死就亡。獄卒囚長。需索凌辱。尤可深痛。時令人馬上飛吊監簿查勘。以獄囚多寡。定有司之賢否。行之期年。州縣屬吏。無敢妄系一人者。邵堯夫每稱公蓋仁於存心。而善化酷吏者。信夫。
按隋辛公儀刺平州。下車先至獄所。決斷十餘日。囹圄一空。訟有應禁者。公儀即外宿。人問其故。公儀曰。吾不能使民無訟。豈忍禁民在獄。而安寢於家乎。罪人聞之。鹹感激泣下。後有訟者。父老曉之曰。此小事也。何忍勤勞使君。多兩讓而止。
重治不孝一人重治叛奴一人重治訪行賭行打行一人算功
按漢尹翁歸守東海。明察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奸邪惡名盡知之。各有記籍。吏民小解。輒披籍。縣縣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改行自新。東海大憝郯許仲孫。以奸猾亂吏治。郡中苦之。二千石欲捕者。輒以力勢變詐自解。終莫能制。翁歸至。論棄仲孫於市。一郡震怖。莫敢犯禁。東海大治。
按宋胡朝穎判嘉興時。鄭清之家奴暴橫。朝穎寘諸法。遺書於鄭雲。以天子之命。撻宰相之家臣。罪當避位。清之以書聞。上喜曰。得一佳士矣。
用刑有方老幼醉病及婦女犯奸弗打尊長告卑幼百姓告衙役雖失實勿打已拶已夾要枷弗打算功
橫渠曰。肉闢於今世死刑中取之。亦足寬民之死過。此當念其散之之久。
按宋蘇頌知亳州。有豪婦罪當杖而病。每訊之未愈。譙簿鄧元孚謂頌子曰。尊公高明以政稱。豈可爲一婦所紿。但諭醫如法察之明矣。頌曰。萬事付公議。何容心焉。若言語輕重。則人有觀望。必有不得其死者。悔將何及。既而豪婦果病死。元孚慚曰。我輩小人。豈測夫君子之用心哉。
不偏護原告不喜奉承迎合之言算功
鹹之象曰。君子以虛受人。伊川易傳曰。中無私主。則無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也。觀此。則聽訟稍有私主。便不能感通。欲得其情難矣。況徇情而喜諛乎。
事到據理直斷及到別衙門隨其展辨不以成心遷怒翻案算功
有成心者無虛心也。無虛心者有私心也。能據理直斷。自不以成心遷怒矣。此理欲之不容並立也。
盜賊拏到即審務得真情真贓不許捕役私拷不委衙官混供不許扳累無辜不專靠極刑招承無枉無縱算功
查定例強盜拏獲之日。交與印官審理。不許捕官私審。未審之時。承問官。即驗有無傷痕。如無傷者。於招內開明。並無私拷傷痕字樣。又例載強盜初審。自行招認夥盜之數。明白供出失主者。即行歸結。不準其再行妄扳。承審者不可不知。
按宋沈畸值蔡京當國時。會吳門盜鑄獄起。京欲陷劉達婦兄章綖輩。遣私人鞫之。株至千餘。命畸爲勘御史往勘。畸至吳。即日決釋無左驗者七百人。嘆曰畸爲天子耳目。豈可以權要之喜怒。殺此無辜而苟富貴乎。
無力犯人當時放釋納徒罪亦準召保使免監禁之苦算功
律文甚嚴淹禁。誠以人犯一到獄中。禁卒索詐不遂。即百凡凌虐。受苦萬狀。輕罪人犯。或釋放。或召保。可謂矜恤獄囚矣。
按宋陳太素爲大理詳議官。每臨案牘。至忘寢食。大寒暑不變。或止之。答曰。囹圄之苦。豈不甚於我也。
追贓有法禁攀害親友以保無辜及能爲開豁者算功出已財代完者倍算
聖王之政。罪人不孥。況其親友乎。若因追贓而攀害親友。則株連者衆矣。豈不貴於能開豁者與。
重犯無家屬者照例申請囚米例有不合自爲設處算功
按宋馬默知登州。先是沙門島罪人。舊制有定額。官給糧者三百人。溢額、則取其人投之海中。默建言。朝廷既貸其生矣。即投之海中。非朝廷本意。今後溢額。乞選年深自至配所不作過人。移登州。以彰朝廷不殺之德。神宗深然之。即着爲制。自是多全活者。
供招自爲點檢不容胥吏上下其手算功
一不檢點。胥吏即乘間而上下其手矣。可不慎歟。按北魏朱勝令吳。廉靜寡慾。勤政愛人。嘗曰。吏書貪、吾詞不付房。隸卒貪、吾不妄行杖。獄卒貪、吾不輕繫囚。
嚴戢捕役牢頭飛詐良善算功
捕役誣良摉贓。牢卒教囚詐害良善。處處皆有。畧少稽察。此輩便肆行無忌。故以嚴戢爲要。
嚴禁獄卒牢頭勿肆凌虐使囚得安寧算功
查律注。凡在禁獄囚。雖繫有罪之人。然各有應得之罪。非獄卒所得縱肆凌虐。若非理欺凌。毆傷罪囚者。依凡人鬬毆律。此有獄官之當留心者也。
牢瘟纏染命獄官獄卒掃除積穢多然蒼朮夏貯涼水冬給草荐薑湯使囚得方便算功
葉南巖先生刺蒲時。親搗藥以醫訴者。時有羣哄者。訴一人流血被面。腦幾裂。公見之惻然。因入衙自搗刀瘡藥。令舁至幕廨。委謹厚廨子及幕官曰善視。勿令傷風。此人死。汝輩責也。其家人不令前。乃畧加審覈。收仇家於獄而釋其餘。友人問故。公曰。凡人爭鬬無好氣。此人不即救。死矣。此人死。即償命一人。寡人之妻。孤人之子。又幹證連繫。不止一人破家。此人愈。特一鬬毆罪耳。且人情慾訟勝。雖骨肉亦甘心焉。吾所以不令其家人相近也。未幾人愈訟息。保全者甚衆。讀此數語。可謂曲盡人情世弊。爲吏者志之。
禁惡俗如淹女火葬宰牛酗酒掠賣打鳥等類算功
按漢童恢令不其。小民有犯法違禁者。輒隨方曉示。若吏稱其職。人行善事者。皆賜以酒餚之禮以勸誨之。耕織種收。皆有條章。一境清靜。牢獄連年無囚。比縣流民歸化。徙居二萬餘戶。皆務農桑。
外史氏曰。吳俗七月三十。或二十九。開元寺點肉燈會。其狀甚慘。是日男女混雜。亦不可言喻。誠採而釐正之。真扶世之大化也。若曰。俗弊難革。應撫張玉笥先生首禁吳民火葬。不其明驗歟。
按宋黃震知廣德州。有祠山廟。歲合江淮之民禱祈者數十萬姓。皆用牛。郡惡少挾兵刃。舞牲迎神爲常。爭鬬以致犯法。其俗又有埋藏會。爲坎於庭。深廣皆五尺。以所祭牛及器皿數百納其中。覆以牛革。封錮一夕。明發視之。失所在。震以爲妖。而殺牛淫祀非法。言之諸司。立禁絕之。
勸戒同僚行善止惡算功勸戒上司倍算
按漢任延拜武威守。帝親戒之曰。善事上官。無失名譽。延對曰。履正奉公。臣子之節。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詔。帝嘆曰。卿言是也。既之武威。將兵長吏田紺。郡之大姓。其子弟賓客爲人暴害。延收紺系之。吏民大悅。
按唐何易於令益昌。刺史崔樸行春。與賓客泛舟。出益昌。索民挽繂。易於即腰笏身自引舟。樸驚問故。易於對曰。方春百姓耕且蠶。惟令無事。可代其勞。樸愧。疾跳出舟。與賓客借騎馳去。聞其賢。亦不罪。
瘟疫瘧痢盛行開局施藥垂死而得生者算功。
按隋辛公儀刺岷州。俗甚畏疾。一人有疾。闔室避之。即父子夫妻亦不相顧。公儀欲變其俗。凡有病者。悉轝置廳事。親自拊摩。昕夕對之理事。所得秩俸。盡市藥醫療。躬視其飲食。於是悉瘥。乃召其親戚子弟而曉之曰。死生有命。脫若相染。吾死之久矣。汝等勿復疑之。諸病家皆感泣慚謝而去。合境呼爲慈母。
按宋陳堯叟爲廣西轉運使。嶺外地氣烝暑。徧爲置樹道旁。鑿井置亭舍。民免暍死。其俗病者惟禱祀。不知醫。堯叟集驗方刻石州邑。自是民知醫藥。
葬一死人收養孤老算功勸其親戚收養倍算
按南梁顧憲之爲衡陽內史。先是郡遭疫。歲死者大半。多棄之道傍。憲之命屬縣悉令埋葬。又俗有病者。妄雲先亡爲禍。即發冢剖棺。水洗枯骨。名爲除祟。大傷風化。乃諭而止之。時刺史王奐至衡陽。獨無訟事。乃嘆曰。顧衡陽之化矣。若九部率然。吾將何事。
掩埋暴露枯骨算功
昔文王之仁。澤及枯骨。今能掩埋。不使之暴露。亦仁人君子之事也。若設義塜。埋葬無主屍骸。功德更大。
役使地方民及衙門人槩從寬厚算功
三代役法。莫詳於周。周禮伍兩軍師之法。此兵役也。師田追胥之法。此徒役也。府史胥徒之有其人。此胥役也。比閭族黨之相保。此鄉役也。有司徒焉。則因地之美惡而均役。有族師焉。則校民之衆寡以起役。有鄉大夫焉。則辨民之老少以從役。有均人焉。則論歲之豐兇以行復役之法。故其事力也相稱。其爲役也適平。而又軫念□中之民。與夫貴賢能勞老疾之人。及其新甿則無徵役。兇札則無力政。此皆先王行役民之義。而存仁民之心者也。
用物照價平買不倚官勢虧民算功
按宋杜衍知鳳陽。夏人初叛。天下苦於兵。自陝以西尤甚。吏緣以侵漁。調發督迫。至民破產不能足。往往自經投水以死。衍在永興。語人曰。吾不能免汝。然可使汝不勞而集。乃爲之區處計較。量物有無貴賤。道里遠近。寬其期會。使以次輪送。繇是物不踊貴。車牛芻秣。宿食往來如平時。而吏束手無所施。民比他州費。省十之六七。
按宋唐介知任邱縣。當遼使往來道。驛吏以誅索破家爲苦。介坐驛門令曰。非法所應給。一切勿與。稍毀吾什器者必執之。皆帖服以去。
按宋郭永知大名。太原帥宴享豪侈。苛取諸縣供給。大名民富。其斂尤亟。永以書抵幕府曰。非什一而取。皆民膏血也。以資豆觴之費。仁者忍爲是耶。脫不獲命。令有投劾歸耳。帥不敢迫。
遠來人役早發回文算功
人來自遠方。爲日已久。若不早發回文。不惟人役有守候之苦。而公事亦有遲滯之虞。爲政者知之。
下僚非得罪地方不輕加責逐算功
得罪地方。便不稱職。固應責逐。斷不宜姑息以貽誤地方也。否則惟寬以容之。始盡公恕之道。
按宋杜衍知兗州。嘗謂門生曰。今在上者。多摘發下位小節不恕。衍於州縣官。有累重而素貧者。以公租所得均給之。或諒給以公帑。鹹使自足。如此復侵擾。真貪吏。於義可責矣。又曰。衍厯諸州提舉安撫。未常壞一官。其間不職者。委以事。使之不暇。惰不慎者。諭以禍福。俾之自新。而遷善者衆。亦不盡以法繩也。蓋衍爲政。不以威刑督吏。故吏民憚其清整。多感化焉。按宋葛源知劍州。一屬吏與源有舊隙。同列因譖之。源曰。吾惟任吾職以愛民而已。不聽。卒爲首薦。人服其量。
故舊經過地方厚待加禮算功若患難死喪而加撫卹者倍算
優禮過客。非以博聲譽也。誠以爲貧賤之交不可忘耳。
按隋房彥謙令涇陽。所入俸廩。悉以周故舊。謂子元齡曰。吾無所遺。但清白兩字耳。
按宋鍾離瑾宰德化。蒞政仁愛。與鄰縣許令結婚。女將出。買一婢從嫁。一日婢執箕箒至堂前。熟視泣曰。幼時我父於此地穴爲球窩。導我戲劇也。瑾問曰。汝父何人曰父即前令。身死家破。流落民間。令詢實。以書抵許令曰。瑾買婢。得前令之女。憐而悲之。義不可久辱。當輟吾女嫁資。先爲求婚。更候一年。別爲吾女營奩以歸君子可乎。許答曰。蘧伯玉恥獨爲君子。君何自專仁義耶。願即以前令女配吾子。君女別求良媒嫁之。於是前令之女。卒歸許氏。邑人感之。卒無以婚聘訟者。
不昧錯枉片念撥轉不吝改過算功
伊川曰。既未能不勉而中。所欲不踰矩。是有過也。然其明而剛。故一有不善。未常不知。既知未常不遽改。故不至於悔。乃不遠復也。學問之道無他也。惟知其不善。則速改以從善而已。
按宋龐籍爲七閩轉運使。凡僚屬有所關白。苟利於民。即文書已行。立追改之曰此一道休慼所繫。豈可容悔吝心。
按宋範如圭授武安軍節度推官。始至帥府將斬人。如圭白其誤。帥爲已署不易也。圭正色曰。節下何重易一字。而輕數人之命耶。帥矍然從之。
同僚下司身故失位而家貧者資助算功勸人共助者同算
濟人之急。恤人之難。此盛德之事也。
按宋袁韶父爲郡小吏。給事通判廳。勤謹無失。年近五十無子。其妻出資往臨安置妾。見妾以麻束髮而飾以彩。問之。泣曰。妾故趙知府女也。家四川。父沒。貧不能歸。計鬻妾以歸葬耳。即送還之。其母泣曰。計女聘財。猶未足歸。費且用破矣。將何以酬汝。徐曰。賤吏不敢辱娘子。亦不敢索原聘。且傾囊助歸。及旋家。妻問以妾故曰吾無子。命也。若有子。汝豈不育。必待他人婦乃育哉。妻大喜曰。君設心如此。行當有子矣。後生韶。官淛西制置使。大有惠政。贈太師越國公。此德報也。
接文士下寮有禮無慢算功
按東晉唐彬刺雍州。初下教曰。此州名都。士人林藪。處士皇甫申叔嚴龍舒姜茂時樑子遠等。並志節清妙。履行高潔。入境望風。有懷飢渴思加延致。待以不臣之典。幅巾相見。論道而已。豈以吏職屈染高規。郡國備禮發遣。以副於邑之望。於是四人皆到。彬敬而待之。以次進用。各任顯要。州邑大治。
按宋程珦令進賢。臨民以莊。政寬而明。令簡而信。抑強扶弱。導以恩義。暇則賓賢禮士。進其子弟之秀者。與之均禮。陳說詩書。質疑問難。無閒蚤暮。勢位不得以交私。祠廟非祀典不謁。隱德潛善。無閒幽明。皆表而出之。以勵風俗。或周其窮阨。俾全節行。邑人化之。
開報生員優劣採訪的確使人知勸懲算功
生員之優劣。惟教官知之。然亦不可偏聽也。近例令州縣教官各自開報。不得互相關會。誠善政也。但開報優生。多品行端方。居家孝友等語。開報劣生。則多用不務正學。宮牆敗類等語。殊屬浮泛。須令其將確實款跡密報。不得以浮詞塞責。而後再加採訪。乃可以得的確耳。
按宋蔡襄知泉州。爲政精明。知其風俗。善調停之。禮其士之賢者。以勸學興善。除其甚害。往時閩人多好學。而專以賦應科。時周希孟以經術傳授。學者常至數百人。襄爲親至學舍。執經講問。爲諸生率。延見處士陳烈等。尊以師禮。而陳襄鄭穆。方以德行著稱鄉里皆折節下之。其子弟有不率教令者。條其事作五戒以教諭之。風教大振。
考較公明不阻孤寒算功
請託路開則不公。較閱未當則不明。不公不明。豈能爲孤寒吐氣。爲學政者。當念自己爲諸生時。習睹幸竇者竄身入學。而單戶能文之子。反吞聲短氣。大爲切齒。豈可至身任提衡之責而忘之。
按漢任延守武威。北當匈奴。南接種羌。延隨宜處置。各得其方。又造立較官。自掾吏子孫。皆令詣學受業。復其徭役。章句既通。悉顯拔榮進之。郡遂有儒雅士。
爲宰輔以格心佐治。爲功無算。
伊川上疏曰。三代之時。人君必有師傅保之官。師道之教訓。傅傅之德義。保保其身體。後世作事無本。知求治而不知正君。知規過而不知養德。傅德之道。固已疏矣。保身體之法。復無聞焉。臣以爲傅德義者。在於防聞見之非。節嗜好之過。保身體者。在乎適起居之宜。存畏敬之心。今既不設保傅之官。則此責皆在經筵。乞皇帝在宮。言動服食。皆使經筵官知之。有剪桐之戲。則隨時箴規。違持養之方。則應時諫止。
按宋姚坦爲益王府翊善。王元傑常作假山。召僚屬置酒。衆皆褒美。坦獨俯首。王強使視之。坦曰。但見血山。安得假山。王驚間故。坦曰。坦在田舍時。見州縣督稅。上下相急。父子兄弟。鞭笞苦楚。血流滿身。此假山皆民租所出。非血山而何。帝聞之。亟令毀焉。王每有過失。坦輒盡言規正。左右故王稱疾。帝憂甚。召乳母問狀。乳母曰。王本無疾。以姚坦簡束。不得自便耳。帝怒曰。吾選端士輔王爲善。今乃欲使我逐正人。王年少。豈解此也。必爾輩教之。於是杖乳母於後園。召坦慰諭之。
爲言官以實心匡弻爲功無算
劉思劦曰。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奏者進也。言敷於下。情進於上也。夫奏之爲義。固以明允篤誠爲本。辨析疏通爲首。強志足以成務。博見足以窮理。酌古御今。治繁總要。此其體也。
歐陽修曰。諫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時之公議系焉。天下之得失。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獨宰相可行之。諫官可言之耳。故士學古懷道者。仕於時。不得爲宰相。必爲諫官。諫官雖卑。與宰相等。宰相尊、行其道。諫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
按漢葢寬饒擢司隸校尉。剛直敢言。彈劾不避權位。諫大夫鄭昌訟曰。進有憂國之心。退有死節之義。上無許史之屬。下無金張之援。亦不愧司直矣。
按宋田錫官左拾遺。遇事敢言。朝貴側目。或謂錫宜少晦以遠禍。錫曰、吾豈爲一官以負初志耶。又帝作聞寶寺塔。費億萬計。錫上疏雲。衆謂金碧熒煌。臣以爲塗膏釁血。
爲武臣以宣力禦侮爲功
按宋王德用總管定州路。日訓練士卒。久之士殊可用。會契丹有諜者來覘。或請捕殺之。德用曰。第舍之。吾正欲其以實還告。百戰百勝。不如以不戰勝也。明日故大閱。士皆踊躍思奮。乃陽下令具糗糧。聽吾旗鼓所向。覘者歸告。謂漢兵且大入。遂來議和。
按宋郭永遷河北西路提舉常平。會金兵南向。所過城邑。率藉冰梯城。不攻而入。永至大名聞之。急弛濠魚之禁。人爭出漁。冰不能合。遂睥睨而去。
按司馬楚之別將督軍糧。柔然欲擊之。俄軍中有告失驢耳者。楚之曰。此必賊遣奸人入營覘伺。割以爲信耳。賊至不久。宜急爲備。時大寒。乃伐柳爲城。汲水灌之。城立而柔然至。冰堅滑不可攻。乃散去。
任選舉司文柄爲國家得賢人爲功無算
漢韋彪曰。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士宜以纔行爲先。不可純用閥閱。然其要歸。在於選二千石。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
按春秋宓子賤爲單父宰。過於陽晝曰。子亦有以送僕乎。陽晝曰。吾少也賤。不知治民之術。有釣道二焉。請以送子。夫扱綸錯餌而吸之者。陽鱎也。其爲魚薄而不美。若存若亡。若食若不食者。魴也。其爲魚博而厚味。宓子賤曰善於是未至單父。冠蓋迎之者。交接於道。子賤曰。車驅之。車驅之。夫陽晝之所謂陽鱎者至矣。於是至單父。請其耆老尊賢者而與之共治。孔子謂子賤曰。子治單父衆悅。何施而得之也。對曰。不齊之治也。父其父。子其子。恤幼孤而哀喪紀。子曰。小節也。小民附矣。猶未足也曰不齊所父事者。五人。所友事者十一人。子曰。中節也。中人袝矣。猶未足也曰此地之民。賢於不齊者五人。不齊事之而秉度焉。皆教不齊之道。子曰。其大者乃於此乎有矣。昔堯舜聽天下。務求賢以資輔。夫賢者百福之宗也。神明之主也。惜乎不齊之所治者小也。
●重栞張運青先生治鏡錄卷下
萊陽隋人鵬芸閣集解
原武姬聿灝道源謹校
安嶽周昺潢星舫敬栞男廷瑗小蘧同校
海昌沈文淵漱珊謹書
當官功過格二
祥刑要語
◆當官功過格二
過格四十六
○過格四十六
催徵無法任吏書保歇包侵不能清楚亂拏亂責追呼愈急錢糧愈淆合縣不寧算過
古語錢糧徵比。只五字盡之。曰催得好。曰收得好。曰放得好。曰存留得好。而又於五字之中。分官戶民戶。分荒區熟區。而要領在是矣。
陸宣公曰。建國立官。所以養人也。賦人取財。所以資國也。明君不厚其所資而害其所養。故必先人事而借其暇力。先家給而斂其餘財。借必以度。斂必以時。有度則忘勞。得時則易給。是以官無闕。人力不殫。公私相全。上下交愛。苟務取人以資國。不思立國以養人。非獨徭賦繁多。敻無蠲貸。至於徵收迫促。亦不矜量。蠶事方興。已輸縑稅。農工未艾。遽斂國租。上司之繩責既嚴。下吏之威暴愈促。有者急賣。而耗其半直。無者求假而費其倍酬。法制一虧。本末倒置。
張太嶽疏雲。夫賦稅有定額。數年以來。或見徵帶徵。並督於一歲。或本色折色。並徵於一時。有司畏懼查參。惟圖避免。生息休養之無術。而鞭笞棰楚之日聞。民安得不困乎。宜令司計之臣。稍寬文法。分別重輕。酌量緩急。庶幾催科有撫字。而民受賜也。
遇災遇荒弗早申請使民心弗安上澤不下究過倍算
昔江南巡撫周公啓元救荒事宜有曰。吾輩盡一分心力。便救一輩生靈。是賑救緩急之間。乃元元人鬼之關。試思各官自家子孫有疾痛苦楚。能通宵帖席乎。推廣是心以保災民。思過半矣。
邱文莊曰。周禮十二荒政。是國家遇凶荒之時。救濟之法也。遺人所掌。是國家常時收諸委積。以待凶荒施惠之法也。廩人所掌。是國家每歲計其兇豐。以爲嗣歲移就之法也。此可見先王之時。其未荒也預有以待之。將荒也先有以計之。既荒也大有以救之。此三代之民。所以遇災而無患也。
勸地方好義救荒積穀練兵等事不虛公詳。慎偏聽率性苛派不堪算過
查有司官吏人等。非奉該管上司明文。遇有公務。不行申請。而擅自科斂所屬民人財物。及營衛管軍衙門官吏人等。因公科斂軍人名下之錢糧賞賜者。雖不入已。杖六十。律注甚明。若不虛公詳慎。任性苛派。則必有入己者矣。律應坐贓論罪。可不謹歟。
地方利病明知應興應革不肯出身擔任推卸後官圖便一時罔計永久算過
天下之枉。未足以害理。而矯枉之枉嘗深。天下之弊。未足以害事。而救弊之弊嘗大。故處事當熟思審處。熟思則得其情。緩處則得其當。若明知應興應革。而不肯擔任。此又闒茸無爲者矣。故算過。
查事有犯應奏請而不奏請。應申上而不申上。及小民疾苦之情。不行詳報上司。使民無可控愬。或已經詳報。而上司不接準題達者。處分之律甚嚴。當官者須實心任事。始可以寡過也。
點役不公任吏胥作弊合縣不服算過
審編均徭。從公查照歲額差役。於該年均徭人戶丁糧有力之家。止編本等差役。不許分外加增。餘剩銀兩。貧難下戶。並逃亡之數。聽其空閒。不許徵銀。及額外濫設聽差等項差科。違者各有應得之罪。況任胥役作弊者乎。
市井之人。應募充役。家力既非富厚。生長習見官吏。官吏雖欲侵漁。無所措手。耕稼之民。性如麋鹿。一入州縣。巳自懾怖。而況家有田業。求無不應。自非廉吏。難免苦累。
好爲奢侈傷財害民陰壞風俗算過
漢詔。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舊臣。務廣地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谷。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過制。吏民慕效。寖以成俗。而慾望百姓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
張文節公曰。吾今日之俸。錦衣玉食。何患不能。顧人情繇儉入奢易。繇奢入儉難。今日之俸。豈能長有。一旦異於今日。家人習奢已久。不能頓儉而致失所。豈若我居位去位常如一日乎。
林和靖曰。費千金爲一瞬之樂。孰若散而活凍餒幾千百人。處眇軀以廣廈。何如庇寒士於一廛之地乎。
使令水火夫等項人役不給工食以致地方藉端派累算過
天下無工食之人役。必有派累之情弊。斷不可省小費而貽大害也。其有額設工食。則按數分發。若無工食。亦當設法給與。然後役人者。如父母之令其子弟。恩愛素孚。役於人者。如指臂之護其腹心。劬勞不憚。
賖欠行鋪戶物件發價遲延算過
地多土產者。行戶必累。官其地者少不廉潔。則勞民傷財。可勝道哉。雲南出大理石屏。李邦衡獨寓意於送行詩曰。相思莫遣石屏贈。留刻南中德政碑。河南出蘑菰線香。於肅愍巡撫其地有詩云。手帕蘑菰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爲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若宦者與送行者俱如兩公。則土產可以無事搜求。行戶不至賠累。而地方受惠無窮矣。
借用傢伙桌椅鋪設等項擾累地方算過
查官員派累兵民。修理衙署。備辦鋪設。並官員每年指稱添換器物修飾衙署。派累兵民者。文員照科斂律治罪。武弁照剋扣律治罪。如上司勒令屬員修理衙署。添換器物。發覺之日。一併議處。定例之嚴。正以其擾累太甚耳。
祭祀不盡誠水旱不早祈禱及祈禱不盡誠惟以虛文塞責算過
按宋楊仲元調宛邱簿。民訴旱。守拒之曰。邑未嘗旱。此狡吏導民而然。仲元白之曰。野無青草。公日宴黃堂。宜不能知。但一出郊可見矣。狡吏非他。實仲元也。竟免其稅。
按例載祭祀齋戒之期。務須澄滌志慮。整肅威儀。必誠必敬。祭祀之日。務須敬謹躬親。五鼓趨赴將事。不得託故轉委。其朔望行香。亦須黎明謁廟。不得遲緩任意。如怠於祀典。託故偷安。或齋期宴會。臨事跛倚者。以不敬論罪。
凡公出歇宿邨店所需食物等項系偏僻地方所無者必欲買備致累窮苦行戶算過
按唐裴寬爲潤州參軍。一日刺史韋銑登樓。見人於後圃若有所瘞藏者。訪是裴居。問狀。答曰。寬義不以苞苴污家聲。累百姓。適有餉鹿者。致而去。不敢自顯。故瘞之耳。詵嗟異歎服。
按宋李及知杭州。惡其風俗輕靡。不事遊宴。一日冒雪出郊。衆謂當置酒召客。及乃獨造林逋清談。至暮而歸。居官數年。未嘗市一物。惟市樂天集一部。
按未羅疇爲滁州法掾。或曰滁貧僻地也。以公處此非宜。疇曰。此歐陽過化之醉鄉也。青泉萬斛。白雲千頃。何爲貧僻也。滁民德之。祠以名宦。
開報賢否失當隨官之大小以爲善惡算過
稱農者視其谷。稱牧者視其畜。察之各以其業也。設察吏者。進之者如恐弗勝。退之者如恐弗及。非不曰較着章明也。然因人言以爲進退矣。採風聞以定是非矣。人情愛憎而言未必公。風聞影響而事未必實。此爲所察非所業也。必不得矣。故課吏者必核其職業之守。而擴吾通闢之見。其事治。其民安。非貪慢之吏所能辦也。毀之者勿聽。其事不治。其民不安。非廉明之吏所宜有也。譽之者亦勿聽。事蹟功罪。斷斷不渝。如齊威所爲烹阿封即墨者。斯則實無所遁而虛無可飾。雖課典之行。裁之自我。而情狀在彼。則既悉矣。飾名不得以求功。巧文不得以逃罪。尚何吏治之不可飭乎。
受人囑託枉良善者受人囑託故縱應罪者縱真命者縱大盜及豪強姦蠹者算過受贓故縱者倍算
徇人則失已。徇情則廢法。失已之弊。一身受之。廢法之害。其流及於天下。彼市法以爲用情者。特未深思其終耳。夫天下濫觴作俑之事。是或有之。豈可使人謂其出於我乎。
漢文帝諭憲臣曰。司民牧者。未盡得人。或道理不明。或律法不通。或任情以作威。或深文以鍛鍊。其或貪賄聽囑。顛倒是非。不顧冤抑。是何心歟。又曰。有改前愆。惟公惟慎。盡心聽讞。民以不冤。嗚呼。公慎二字。誠居官之要旨也。
借地方公事爲名濫罰者算過
按定例京城及外省衙門。不許罰取紙札筆墨。銀珠器皿。錢穀銀兩等項。違者計贓論罪。若有指稱修理。不分有無罪犯。用強科罰米穀至五十石。銀至二十兩以上。絹帛貴細之物。值銀二十兩以上者。事發降調。居官者安可不自愛歟。
按宋汪汝達令黃。清操皭然。去之日。屬吏致罰鍰曰。此例所應得。公嘆曰。豈有常俸外。官尚有應得之例耶。不受。夫居官常例。非令範也。然復有巧立名色以漁獵百姓者。總由要享溫飽一念。有以致之耳。信如汪公之卻常例。清風高節。自足古今共仰矣。
多問罪贖以肥私橐以媚上司算過
在倍當以仁厚爲心。不可便己以害人。如罪之得贖。所以使民有自新之路也。設任意加罰。而煩苛其民以迎合要津。既剝之以奉上。又因之以濟私。非愛養斯民之道也。
事關前任及別衙門事明知其枉而泥成案徇體面不與開脫者算過
凡事不可求異。亦不可求同。正恐復有冤抑。相與平反耳。官員正直仁厚。持虛秉公。或前官怨我立異。或他人與我不同。總付之無心。蓋衆官同勘一事。原爲此事虛實。同勘一人。原爲此人生死。豈以求媚人。求勝人哉。
潘鱗長曰。士君子爲政。但當爲其所宜爲。不傍前人格式。不顧眼前譭譽。不較日後利害。惟求慊於心。而民未有不蒙其澤者也。
讞獄因上官指駁遂曲爲附和者算過若命盜重情不能申辦冤枉者過倍算
史弻曰。先王疆理天下。畫界分境。水土異齊。風俗不同。他郡自有。平原自無。胡可相比。若承望上司。誣陷良善。淫刑濫罰。以逞非理。則平原之人。戶可爲黨。相有死而已。所不爲也。
陸光祖令浚縣。有富民枉坐重闢數十年。相沿以其富。積案如山。淹閣不決。陸至審實。即日破械出之。然後聞於臺使者。使者曰。此人富有聲。光祖曰。但當問其枉不枉。不當問其富不富。若不枉。夷齊無生理。果枉。陶朱無死法。此乃讞獄之要。窮極本源之快論也。存心公正者。不可無此擔當。
按唐崔仁師。於貞觀元年。青州有謀反者。逮捕滿獄。詔仁師覆按之。仁師至。悉去杻械。與飲食湯沐。止坐其魁首十餘人。孫伏伽謂仁師平反者多。仁師曰。凡治獄當以仁恕爲本。豈可自規免罪。知其冤而不爲伸耶。萬一誤縱。以一身易十囚之死。亦所願也。至敕使問囚。皆曰、崔公平恕無枉。
上司怒人明知其枉不敢辯救算過
司牧者誠能秉其不忍百姓之心。直使身家可忘。雷霆之不測可犯。又何有於要津達官之區區者耶。
按宋楊簡爲富陽簿。有府吏觸帥怒。送獄勘之。簡白無罪。帥令勘平日。簡曰。吏過詎能免。若必摘往事置之法。簡不敢奉命。帥怒甚。簡嘆曰。是尚可爲耶。歸取告身納之。爭愈力。遂已。簡每謂人曰。事上官必從容陳述。不可暴怒。有不合。即退而詳思。當堅守無所撓。或不見聽。則決去而已。
罪招本有生路不開一線只求上司不駁者算過
論罪當存仁恕之心。求其出而不可得。然後入之。求其生而不可得。然後死之。如居官理案。不能詳審體察。特以承上意旨而希合之。即冤濫有所弗顧。是誠何心哉。
歐陽觀爲泗州司理。嘗秉燭理刑案書。屢廢而嘆。妻問之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而不得耳妻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可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憾也。矧求而有得耶。以其有求而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憾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固常求其死何也。
按宋周敦頤爲分寧主簿。疑獄久不決。敦頤一訊立辨。邑人驚詫曰。老吏不若也。後調南康司理。大姓黠吏皆斂跡。百姓舉相慶曰。是能辨分寧獄者。吾曹得所訴矣。於是更相告語。勿違教命。蓋不惟以得罪爲憂。實以污善政爲恥也。獄有囚。法不當死。部使者欲深治之。頤立爭之不能。乃置手版。歸取告身。委而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殺人以媚人。吾不爲也。使者王逵感悟。囚遂得生。
獲盜不即親審得其真情真贓玫真盜漏網拔累良民算過
獄情之難察。惟盜爲最。善弭盜者。賊犯到官。即便親審。細心查其形狀。從容辨其虛實。盜之真情自見。真贓自獲矣。若憚於任事。懶於推鞫。有實爲真盜。而妄攀平人爲同盜者。問官輕信其言。盡拘嚴審。往往搜贓不獲。死於嚴刑。則昏庸酷暴。豈能免故勘平人之咎乎。
按宋李及守泰州。會有屯駐禁軍。白晝掣婦女銀釵於市。吏執以聞。及方坐觀書。召之使前。畧加詰問。便伏罪。令斬之。復觀書如故。將吏皆驚服。
按漢賈琮爲交趾刺史。到部。訊賊反狀。鹹言賦斂過重。百姓莫不空單。京師遙遠。告冤無所。民不聊生自活。故聚爲盜賊。琮即移書告示。各使安其資業。招撫流移。蠲其徭役。誅斬渠帥。簡選良吏。試守諸縣。歲閒蕩定。百姓以安。巷路爲之歌曰。賈父來晚。使我先反。今見清平。更不敢犯。在事三年。爲十三州最。
縱奸捕借盜指贓詐害良善算過
凡地方報盜。須差快壯訪挐。獨是捕盜者快壯。爲盜者亦快壯。真盜非快壯不能審。平人非快壯不能誣。真贓非快壯不能得。假贓非快壯不能爲。且此輩一執紅票。閭閻所至驚擾。賊未獲。則與保甲人等。彼此扶同。胡疑妄指。即將平人及曾爲竊盜。及乞食貧民。巧挐怪綁。異拷嚴鞫。手執失單。逼之招認。不合、則棰楚亂加。偶合、則令招夥盜。授之口詞。使之攀咬良民。苦受非刑。何所不認。然則奸捕之爲害。可勝道哉。夫問刑謂之審。具報謂之詳。詳審二字。此聖王治獄之精意也。今之訊獄者。幸於此兩字留心焉。無墮奸捕術中。使良善被害。則冤獄必少矣。
縱護衙門人使小民含冤過倍算
四民之中。各有攸屬。惟在官人役。男不耕耘。婦不蠶織。衣必重錦。食必梁肉。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非侵食官錢。則朘削民。一紙書到鄉。威則如虎。吏則如帝。酒樓肆食。血味侵牙。鏈鎖踏舡。縲紲私室。蕩子恣其貪饕。貧窶重爲需索。行旅者、途正遙而貲已罄。對簿者、訟未結而囊已空。甚至句攝數人。釋去者七八。欲壑未盈。仇陷莫白。蠹國殃民。莫此爲甚。使無以約束之。則若輩虎狼之毒。萬人負累。千家愁苦。豈可以爲民之父母哉。
人命不即檢驗傷證定案致招情出入拖累多人算過如審非真命而輕易發檢使死者不得全屍生者多般受累算過
從來獄貴初情。謂犯事之始。智巧未生。而情實易得。是以人命報官之日。官即親爲相驗。登記傷痕。當場審定。則初情乃確案也。倘官吏才識昏短。供招苟且。耽延累歲。苦累多人。所不免矣。甚至非真正人命。又必再更檢官。再更仵作。死者既以挺刃喪命於生前。又以蒸煮分屍於身後。則檢官不慎之罪也。
漢宣帝詔曰。獄者萬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養育羣生也。能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則可謂文吏矣。潘游龍曰。他訟易結。獨有人命一事。最多糾纏。變態特甚。斷斯獄者。信不可不詳究民情也。若不明法律。則吏胥得以因緣爲奸。其任意出入。害有不可勝言者矣。
服毒投水懸樑圖賴人命審無威逼輒斷葬埋以長輕生之習算過
書曰。好生之。洽於民心。夫好生之心。人皆有之。乃愚民往往輕生。以爲誣賴之本。惟在賢有司詳慎究詰。務使情節瞭然。處置得宜。庶生死兩不含冤。百姓賴以全活者多矣。
相驗人命憎嫌兇穢不親至屍前聽仵作混報者算過
人命招情。全憑檢驗。若赴檢之時。嫌其兇穢。皆不近屍。惟有屍親仵作。喝報屍傷。或多增分寸。或亂報青紅。閒有犯人與屍親爭傷。而檢官竟不經目。止執一筆爲仵作謄錄耳。及申報上司。或以傷痕不對爲駁詰。問官之才力可知矣。
按宋周敦頤提點廣東南路刑獄。不憚出入之勞。瘴毒之侵。雖荒崖絕島。人跡所不至者。亦必緩視徐按。務以洗冤澤物爲已任。得罪者自以爲不冤雲。
用刑不當以致罪不至死而杖斃者過倍算
欲令民之從善。惟恃此不忍刑之之一念。有以感之。死者尚當爲之求生。況法不至死耶。律有故誤二條。如酷刑以斃民者。是則故而巳矣。
成祖諭執法諸臣有曰。司理之職。重民命爲本。輔君之道。於仁政爲務。又曰。古人不得已而用刑。故常欽恤。後世以治刑爲能事。則必流於刻。又曰。匹夫匹婦不得其死。有傷天地之和。召水旱之災。又曰。謂之欽恤者。欲其敬慎惻怛。使有罪者不幸免。無罪者不濫誅。一歸至當而後已。
漢文帝詔曰。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坐之。是法反害於民爲暴者也。
按宋曹知徐州。有吏犯罪。踰年杖之。人莫知其故。彬曰。吾聞此人新娶婦。若杖之。舅姑必以婦爲不利。而朝夕詈之矣。其何能存。吾故緩其事而法亦不廢。
縱行杖人打下腿彎任他索詐算過
爲治者持法不可不嚴。宅心不可不寬。小民苟犯三尺。固弗敢貸。然使任皁隸之需索。聽從惡卒。重責腿彎。或內潰割肉。或筋傷殘廢。牧民自有常刑。何必如是殘民以逞哉。
漢文帝詔曰。豈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爲善而道亡繇也。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楚而不德也。
按宋趙公輔知新城。政尚寬和。不用鞭撲。推誠勞來。民樂從令。小吏有過。亦未嘗譴責。或誤犯禁者。但令改而巳。民有罪必誨諭再三。然後罰之。在邑數年。無赫赫名。遠近百姓。親愛如慈父母。代去。攀車臥留不忍舍。
保約奉行不善輕委衙官反致騷擾算過
保甲之利有八。羣起救援。御其衝。邀其歸。盜將安逸。利一。互相覺察。出稽所往。奸難萌櫱。利二。有託宿於其家者。必互審詰。利三。貧富壯老。俱可稽覈。利四。互相勸誡。如蓬生麻中。士行歲同。可以賓興利五。死喪相恤。可興輯睦。利六。朝廷恩恤。粟帛可與。利七。陰寓兵令。可具卒乘。利八。此惟在賢有司實心行之。不致虛文相蒙。令衙官勘典。旋行旋罷。又如優人之舞戲具。一曲甫終。竟置高閣而已。若騷擾苛派。則未見其利。先受其害矣。此所以有治人。無治法也。
事不即決淹禁停留使訟中生訟破人身家算過
廟堂之事。備於郡邑。故一日常萃百責。萬姓賴我一身。即日宣上德。不無戴盆之民。日達下情。猶有向隅之泣。縱使政簡地僻。豈皆事理民安。夫怠心一生。則下民之系逮累月。多不寧家。事中之蔓引愈繁。殃及窮檐。有心民社者。當不如是之惰慢也。元帝詔曰。方春農桑興。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故是月勞農勸相。無使後時。今不良之吏。覆案小罪。徵召證案。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生一時之作。亡終歲之功。欲上下皆足。豈可得乎。
聽審人犯已齊因懶惰飲宴輕爲更期累衆守候煩苦者算過
凡事貴於勤敏。若臨事隳惰。則其精神先不足於料理。及其聽決。又牽株引蔓。不得事之主腦。安能不積久加煩乎。大抵獄訟固須詳審。然其弊亦生於淹閣。志在秉公者。必知所以處此耳。
按漢陳寵少爲州郡吏。時三府掾屬。尊尚交遊。多以不視事爲高。寵嘗非之。獨勤心物務。然性仁矜。及爲理官。若議疑獄。嘗親自爲奏。每附經典。務從寬恕。帝從之。濟活者甚衆。
按宋呂公着厯典六郡。皆五鼓起。秉燭視案牘。黎明出廳聽訟。退就居如齋。賓寮至者。不以時拘。故郡無留滯。而下情易通。吏民甚便之。
濫準詞狀算過
民閒苦事。莫甚於株連。健訟刁民。心懷奸僞。或教唆別人。或投充勁證。成一狀未問。一狀又投。庸吏聽信其言。書役因而爲奸。累苦小民。日長刁風。豈簡爭息訟之道歟。
按定例。詞狀止許一告一訴。告實犯實證。不許波及無辜。及陸續投詞。牽連原狀內無名之人。如有牽連婦女。另具投詞。倘波及無辜者。一槩不準。仍從重治罪。承審官於聽斷時。如供證已確。縱有一二人不到。非繫緊要犯證。即據現在人犯成招。不待藉端稽遲。違者議處。
聽斷如有成見及執拗自是算過
中孚之象曰。君子以議獄緩死。伊川易傳曰。君子之於議獄。盡其忠而已。於決死。極於惻而已。天下之事。無所不盡其忠。而議獄緩死。最其大者也。乃或好讀書者。多不工吏事。及能爲吏者。又往往未必讀書。故臨事非過於迂滯。即失之杜撰。每以爲恨。若好讀書。工吏事。兼而有之。自必實心虛心。本忠恕之道。爲明允之計。而無任性自恣之弊矣。
昔張詠每斷事。有情輕法重。情重法輕者。必先示判語。使人凜然不敢擅辨。又每採訪民閒事。悉得其實。嘗曰。彼有好惡。亂我聰明。但各於其黨。詢之又詢。則無無不審矣。李畋問其旨曰詢君子得君子。詢小人得小人。各就其黨詢之。一聽於理。而己無與焉。雖事有隱匿者。亦十得八九矣。留心民隱者。當法乎此也。
縱容左道惑衆及聚衆賽會不行嚴禁者算過
凡民無所遵守。則邪說易以乘而眩之。此繇司牧者之失道。非其民之罪也。譬諸飲食。既見梁肉可飽。豈有反甘惡草者耶。第其初誕降嘉種。教之烹飪。不可無其人耳。
按宋孫覺知福州。民欠市易錢。系者甚衆。有富人出錢五百萬。葺佛殿。請於覺。覺徐曰。汝輩所以施錢者何也曰願求福耳。覺曰。佛殿未甚壞。佛亦未露坐。若爲獄囚貸賞官逋。釋此數百人桎梏之苦。即佛亦應含笑垂慈。得福不更多乎。富人諾之。即日囹圄一空。而福俗佞佛之風遂止。
潘鱗長曰。今世俗僧。每每串地棍做臺戲。爲葺殿之舉。此不過倚佛爲名。爲誘良賭博之場耳。長人者恬不知禁。且樂給朱示。爲之勸斂。藏奸構訟。爲害非小。佛受暴斂之虛名。民罹剝膚之實禍。地方叵測之憂。當有不期而至者也。若果嚴行禁止。不唯地方受福無窮。長人者亦絕慮於叵測矣。
不禁溺女賭博宰牛算過
吾聞善甄陶者。無有不可埏之土。善制器者。無有不可斷之木。則善爲政者。無有不可化之俗。溺女賭博等事。俗之最惡者也。必製爲禁令。嚴行究革。稱爲仁民愛物之父母。斯不愧焉。
聽信左右指撥害人算過
居官理政。全憑獨斷。左右之人。冷言佯語。左使柔行。彼得貨利。而我亂是非。所關不細。故聽言不可不審也。
按南宋商則爲廩邱尉。性廉。令丞多貪。因宴會舞。令丞舞皆動手。則但回身。令丞問故。則曰。長官動手。贊府亦動手。尉一個更動手。百姓何容活耶。
寵任衙門人役詐騙人財算過
黷貨則必酷。彼以爲不酷。則羣情不驚。實賄不來也。黷貨則必橫。彼以爲不顛倒曲直。則理勝於權。人心有所恃以無恐也。黷貨則必護近習通意旨。彼以爲不虎噬成羣。則威令不重。不曲庇私人。則過付無託。且短長既無所挾。剛腸陰有所屈也。一貪生百酷。一酷吏又生百爪牙。此黃石齋之疏也。然則縱役詐財者。非貪吏而何。
門禁不嚴致家人通同衙役作弊算過
家人衙役。未有不蒙官作弊者。惟嚴緊關防。留心稽查。尤要擇其忠謹可用者。固之以恩。惕之以法而已。
不約束親友嚴禁家人以致招搖生事算過
按律例內載官員在任所。往看之親朋。聽其招搖詐騙者。官吏人。於所部內取受求索。借貸財物。及役使部民。若買賣多取價利之類。處分甚嚴。惟以謹慎爲要。
按唐張鎮周都督舒州。鎮周以舒本其鄉里。到即就故宅多市酒餚。有親戚與之酣飲。散發箕踞。如爲布衣時。凡旬日。既而分贈金帛。與之別曰。今日張鎮周猶得與故人歡飲。明日則舒州都督。治百姓耳。官民禮隔。不得復爲交遊。自是親戚故人犯法者。一無所縱。境內肅然。
風土異宜時勢異窾不虛心參酌強不知以爲知見一偏而不見全局算過
夫斷大事決大機者。非獨巽懦觀望。首鼠前卻者不能也。即勇悍剽輕者不任焉。蓋風土各異。不能相時度勢。以虛心平氣處之。勢必識短才庸。護非自用。欲以修政立事難矣。
劉安禮雲。王荊公執政。議法改令。言者攻之甚力。明道先生嘗被旨赴中堂議事。荊公方怒言者。厲色待之。先生徐曰。天下之事。非一傢俬議。願公平氣以聽。荊公爲之愧屈。
按唐崔郾爲鄂州觀察使。常治陝以寬。經月不笞一人。及蒞鄂。則嚴法峻誅。百不一貸。人問其故曰陝土瘠而民貧。吾撫之猶恐其後。鄂土沃民剽。又雜以夷俗。非用威莫能制。政貴知變也。
好長夜飲酒登山玩水耗費人財累地方下役守候算過
張子韶曰。近日士大夫爭爲奢靡。相習成風。或一延客。酒皆名醞。物必奇珍。以至器皿之類。必務鮮潔。每作一會。必費二萬錢。如此仕宦。安得不貪。貪必好貨。取贓必矣。
按晉陶侃爲荊州刺史。士女鹹相慶。侃在州無事。朝暮運百甓於內外。人問其故。答曰。吾方致力中原。過爾優逸。恐不堪事。其勵志勤力。皆此類也。嘗語人曰。大禹聖人。乃惜寸陰。至於衆人。當惜分陰。豈可耽逸遊荒醉。生無益於時。死無聞於後。是自棄也。嘗造船。其木頭竹屑。皆令掌之。諸參佐或以談笑廢事者。乃命取酒器蒲博之具。悉投之於江。是知人之志氣。能兢惕則明。好偷惰則昏。人之精力。嘗練習則強。矜安逸則弱。易曰。天行健。君子自強不息。陶侃之運甓。蓋亦自不息之義焉。若居官而圖自逸。此身有一日之閒。百姓罹無涯之苦。曠職殃民。君子蓋不取焉。
按宋朱熹主泉州同安簿。日與僚屬鉤訪民隱。至廢寢食。其答範宗伯書有云。當官廉謹。是吾輩本分事。不待多說。然細微處亦當照管。不可忽畧。因循怠忽。自治既不苟。更能事上以禮。接物以誠。臨民以寬。御吏以法。而簿書期會之閒。亦無所不用其敬焉。則庶乎其少過矣。暇日勿廢溫習。少飲酒。擇交遊。人以爲名言。
不禮待紳衿惟作威福以見風采算過
昔任延爲會稽都尉。時年十九。迎官驚其壯。及到。靜泊無爲。先遣饋禮祠延陵季子。聘請高行董子儀嚴子陵。待以師友之禮。掾吏貧者。分俸祿以賑給之。每行縣。輒使慰勉孝子順孫。就餐飯之。吳有龍邱萇者。隱居不辱。掾吏白請召之。延曰。龍邱先生。躬德履義。有原憲伯夷之風。都尉灑掃其門。猶懼辱焉。豈可召乎。乃遣功曹奉謁。修書記。致醫藥。吏使相望於道。積歲。萇乃出署議曹祭酒。繇是郡中賢士大夫爭往事焉。夫以不辱志之萇。而受署于都尉之門。然則禮義感人者。高於處人。即是高於自處。人爲樂用不倦。而已亦受益無窮。徒知自大者。蓋未念及此耳。
慢文士慢下僚算過
聖神位育功化。只在喜怒哀樂平常自在中。無爲而成。不須造作。所以謂之中庸。世之操百僚位育之權者。苟不念小官之苦。纔有寸過。便遭斥逐。又好摘其疵發之。不幾與聖神功化之意相悖乎。人亦可瞿然思矣。
按晉王承守東海。有犯夜者爲吏所執。承問其故。答曰。從師受書還。不覺日暮。承曰。鞭撻甯戚以立威名。恐非治化之本。使吏護送還家。夫犯夜不執。亦已足矣。更使吏送之歸。尤徵其能愛士矣。
者御史喬祺謫判通州。先使人道意於知州楊魯儒。問何以待我。楊曰。渠以御史自處。我判官之。渠以判官自處。我御史之。喬至而事楊維謹。楊亦待以殊禮。二人相得甚歡。愛人人愛。敬人人敬。彼以盛氣加人者。徒招侮耳。
沽名干譽不顧前官後官者算過
人嘗以他人境地設身自處。則胸懷自寬。必無已甚不情之事。若苛刻求譽。惟知有已。不知有人。焉知將來人之視己。不亦猶己之視人乎。大學論絜矩。必以上下前後左右爲衡。而以毌概之。真萬世平情之方也。
按宋胡宿知湖州。前守縢宗諒大興學校。費錢數十萬。宗諒去後。僚吏皆疑以爲欺。不肯書案。宿曰。君輩佐滕侯久矣。苟有過。盍早正。乃陰拱以觀。今俟其去後而非之。豈昔人分謗之意乎。置不問。僚吏皆慚服。
出入行牌不信使官役守候勞苦供應耗費者算過
信爲馭世之大法。苟期約不一。使民無所執守。上下猜疑。則耽延停閣之累。可勝言乎。
按漢郭伋牧幷州。所重問民疾苦。聘求耆德。設几杖之禮。朝夕與參政事。行部到西河。有童子數百。騎竹馬歡迎道左。伋問兒曹何之。對曰。聞使君來。及事訖。諸子復送至郭外。問仗君還期。伋告以某日。及先期還。伋謂失信童子。遂泊野亭。須期乃入。
開報生員優劣不確使勸懲無益士習日漸波靡算過
學校者人才邪正之地。欲有以振士風。必有以示勸懲。惟在賢有司有倡率之實心。有稽覈之成法。有激厲之良術耳。若徒聽泛泛之開報。而是非顛倒。士習愈衰。民風亦不可問矣。
考試不公使孤寒不得上進算過
考試乃求賢之大典。設存心未公。則徇情受賄。以名數之先後。分賣價之低昂。依薦牘之差等。爲填案之甲乙。致孤寒而有抱負者。屈抑不伸。真才何由得達。司文衡者。當深戒之。
唐韋嗣立曰。古者取人。必先採鄉曲之譽。然後闢於州郡。州郡有聲。然後闢於五府。才着五府。然後升之天朝。用一人。所擇者甚悉。擢一士。所厯者甚深。用得其纔則治。非其纔則亂。治亂所繫。焉可不深擇之哉。古者懸爵待士。惟有才者得之。若任以無才。則有才之路塞。賢人君子。所以遁跡銷聲。常懷嘆恨者也。且賢人君子。守於正直之道。遠於僥倖之門。若僥倖開。則賢者不可復出矣。賢者退。則國不可望治矣。
縣令箴
縣令箴
古謂縣令。上應列宿。苟非其人。其殃民受。凡民所利。令當興之。凡民所病。令當去之。其去其興。休慼在。如秋月之明。如玉壺之清。毋假公以漁利。毋小惠以沽名。勿嗜酒以妨政。勿暴怒以酷。宜遠讒佞。宜撫孤煢。惟彼賢哲。克稱厥職。賦役日均。田野日闢。戶口以增。詞訟以息。流離來歸。奸殘屏跡。惟彼昏庸。物慾繫累。肆意貪酷。恬不知畏。已而獲咎。中心始悔。蠖屈鼠劘。徒自長喟。予以菲涼。來令茲土。夙夜孜孜。慚無裨補。而今而後。尚亦勉旃。罔俾卓魯。專居令賢。慈以撫衆。廉以律身。自公退食。時誦斯箴。
親民之官。莫如縣令。地方疾苦。息息相關。不之知。則屍厥位。知而不加撫卹。是忍人也。忍人可以臨民乎。環誦斯箴。慈祥愷悌。有循吏風。惜遺其名。書曰。如保赤子。詩曰。民之父母。微斯人其誰與歸。
按宋真德秀守長沙。暇日延聘耆儒。躬臨講習。以教郡之秀士。嘗集十二邑宰於湘江議事。以詩勖之曰。從來守令與斯民。本是同胞一體親。既以脂膏供汝祿。須知痛癢切吾身。此邦素號唐朝古。我輩當如漢吏循。今日湘亭一杯酒。便煩散作十分春。長沙人爲立生祠。前守泉州有籤判方阜鳴。謂滅門刺史。破家縣令。此衰世事。非好人言語。在古人唯曰豈弟君子。民之父母而已。德秀擊節歎賞。阜鳴亦循吏也。
◆祥刑要語
不打五
禁打二
莫輕打七
勿就打五
且緩打五
莫又打三
應打不打三
禁甚於打四
憐不打三
○不打五
老不打
幼不打
病不打
衣食不繼不打
人打我不打
老不打
其血氣既衰。打必致命。
幼不打
其血氣未全。打必致命。
病不打
血氣未平復。打則病劇必死。
衣食不繼不打
如乞兒窮漢。飢寒切身。打後無人將養。必死。遇此等人犯。理應寬恕。
人打我不打
或與人鬬毆而來。或被別官已打。復行加打。倘致傷命。則惡名獨歸於我。且巳打再打。當下豈能忍視。
○禁打二
禁重杖打
禁作法打
禁重杖打
五刑輕重。律有定式。大杖一。足當中杖三。小杖五。即數少而其人已負重傷矣。若再加以重杖。於心能不惻然乎。
禁作法打
皁隸求索不遂。或受冤對買囑。每重打腿彎。致筋斷骨傷。或只打一塊。用力極重。而打聲不響。謂之悶頭板。又謂之縮頭板。皆致瘀血脹悶攻心。昏暈欲死。故被杖之後。復自令人開刀放去惡血。痛楚萬狀。炎天甚至蛆出。夫同被罪而死生異者。貧富不同也。嗟夫。貧者何辜。而令其受此。臨民者所當深察而痛懲也。
○莫輕打七
官莫輕打
生員莫輕打
監生莫輕打
童生草輕打
婦人莫輕打
舊族名門子弟莫輕打
上司差人莫輕打
官莫輕打
即倉巡驛遞陰醫等官。亦勿輕打。彼既爲官。被打。則妻子僕從。相對赧顏。以致殞命。且其體多脃弱。有司不宜擅刑。
生員莫輕打
干係諸生體面。有事輕則行學戒飭。重則申憲究治。即已奉院道黜革。而非幹逆倫亂常大罪。亦宜候上司批飭發落。
監生莫輕打
從生員援例者。固曾讀孔聖書。不得輕慢。即系民間俊秀。須念富家有體面。苟非大犯。寧用罰例。勸令修廟修塘。切勿即罰。亦須諒情。蓋監生家事亦有凌替者。不可逞一時之威。而使其艱於輸納。至衙門及監鋪內人。視監生爲奇貨。即使隨收隨放。費已不貲。何不省其苦費以爲作福計。乃爲兇惡之徒作生涯乎。戒之戒之。
童生草輕打
童生即與齊民等。犯罪若輕。姑且試之。文理不通。不妨撲責。看筆下清通。可以作養。蓋此輩最易變化。安知不因此發憤。一朝顯達。後有會期。即論目前。亦實有不忍加刑者。長才見屈。入泮猶難。正宜垂憫。
婦人莫輕打
羞愧輕生。因人恥笑。必自殞命。
舊族名門子弟莫輕打
詩禮之家。縉紳之裔。一受官刑。則同類不齒。鄉閭非笑。使彼無面目做人。況先世功德。亦或有可推念者。即有所犯。須寬一分發落。非徇情面也。亦留一可新之路耳。
上司差人莫輕打
非惜此輩。投鼠忌器。打雖理直。亦損上司顏面。有犯宜詳書犯狀。密申上司。彼自有處分。若畏威含忍。則又聞茸非體矣。
○勿就打五
人急勿就打
人忿勿就打
人醉勿就打
人隨行遠路勿就打
人犯遠路捦來勿就打
人急勿就打
彼方急廹打則適速其死。
人忿勿就打
愚民執迷。方以理直自負。打則愈忿。死亦不服。氣逆傷心。易於殞命。宜多方譬喻。待其自知理虧。雖打不怨。且刑以弼教。懲一人者所以儆衆人。亦使受刑者之得以改過自新也。
人醉勿就打
沈醉之人。不知天地。豈曉理法。打亦不覺痛楚。倘醉語侵官。亦失體統。宜暫時保押。酒醒懲戒。
人隨行遠路勿就打
被打之人若在家。自能將息。遠路隨行。風霜跋涉。無妻子在側。無枕蓆可安。又要跟上程途。每多致命。即隨行遠路方回。亦勿就責。姑記之。俟來日懲治可也。
人犯遠路捦來勿就打
捉弩人犯。從遠路來。六脈奔騰。血氣撓亂。即乘怒用刑。血逸攻心。致死甚易。宜待其喘息定後用刑。
○且緩打五
我怒且緩打
我醉且緩打
我病且緩打
我見不真且緩打
我不能處分且緩打
我怒且緩打
有怒不遷。大賢者事。盛怒之下。刑必失中。待氣平徐責問。每於怒定之後。詳觀怒時之刑。未有不過者。
我醉且緩打
酒能令人氣暴心粗。刑必不當。即當。人亦有議。宜檢點強制之。
我病且緩打
病中用刑。常帶火性。不惟施之不當。亦恐用刑致怒。人己俱損。
我見不真且緩打
事纔入手。未見是非。遽爾用刑。倘細審本情。與刑不對。其曲在乙。先已刑甲。知甲爲直。又復刑乙。不獨甲刑爲冤。即乙刑亦不知儆。旁觀炯炯。何以自處。
我不能處分且緩打
遇有難處之事。犯事之人。必先慮其所終作何結局。方好加刑。若浮氣粗心。先就刑責。倘終難了結。反費區處。
○莫又打三
已拶莫又打
已夾莫又打
要枷莫又打
已拶莫又打
語云。十指連心。拶重之人。血方奔心。復又用刑。心慌血入。必致殞命。常見人受拶者。每遇風雨之夕。叫楚不寧。爲傷骨故也。嗟乎。均是皮骨。何忍至此。
已夾莫又打
夾棍重刑。人所難受。夾時昏暈。四肢血脈。奔逸潰亂。又加刑責。豈有不死。且夾棍不列五刑。安可輕用。即使不死。一受夾棍。將成廢疾。況又隨之以打乎。切宜念之。
要枷莫又打
先打後枷。屈伸不便。欲坐不能。欲臥不可。瘡潰難調。足以致命。待放枷時責之未晚。
○應打不打三
尊長應打爲與卑幼訟不打
百姓應打爲與衙門人訟不打
工役鋪行應打爲修私衙或買辦自用物不打
尊長應打爲與卑幼訟不打
當爲之理曲直。辨尊卑。不失親親之宜。若一加刑。則終身不相和矣。
百姓應打爲與衙門人訟不打
即衙門人理直。百姓亦宜從寬。否則。我有護衙役之名。後即衙門人理屈。百姓亦不敢告矣。
工役鋪行應打爲修私衙或買辦自用物不打
其人十分可惡。亦姑恕之。不然。則人有辭不服。而我之用刑。不亦欠光明正大哉。
○禁甚於打四
小事用夾棍甚於打宜禁
夜閒用刑甚於打宜禁
濫禁淹禁甚於打宜禁
重贖甚於打宜禁
小事用夾棍甚於打宜禁
刑具中惟夾昆最重。愛民及明白官長。經年不輕用。必強盜窩主謀殺。供質已確。不認贓。不報同夥真盜。及致死等項。本犯的系情真。死不爲枉。方可一用。即諸疑獄不得不用者。止可畧用恐嚇。令其實吐。或稍試輒放。勿令撦滿。至若戶婚田土。斷不可用。
夜閒用刑甚於打宜禁
問理必須白日。以辨情僞。夜閒用刑。或遇疾病羸怯之人。或有挾讎受賄用刑之人。或懼同謀發露。欲其滅口之人。不及審察詳視。故爲加重。斃人性命。切宜痛戒。
濫禁淹禁甚於打宜禁
獄禁重囚。徒罪以上。方行拘繫。故淹禁律文甚嚴。乃有受人囑託。追債追租。聽信左右。挾仇枉陷。佐貳輒送倉鋪。或因索賄。或因嫌隙。扃閉黑獄。牢頭禁子。索詐不休。號呼罔聞。飢餓瘟疫。遂成冤鬼。爲民父母公祖者。忍令至是哉。印官宜不時稽察。以絕此弊。
重贖甚於打宜禁
罰之有贖。開民自新之路。亦聽民自便之方。乃有多問有力。及任意加罰。不思徒之有力者。民間中人之產。杖之有力者。窶夫鬻身之值。莫若罪招既定。聽人自認。折笞可。的決可。稍力可。無力可。豈得槩定重贖。甚至以罰爲名。而實茹賄賂。致民賣產傾家。拆妻離子。號籲怨嗟。不忍見聞。此其剜肉敲骨。不在刑杖之下。且貪吏必酷。酷以濟貪。王法天理。俱所不宥。
○憐不打三
盛寒酷暑憐不打
佳辰令節憐不打
人方傷心憐不打
盛寒酷暑憐不打
寒暑之極。擁氈圍壚。散發披襟。猶不能堪。此時豈宜用刑。蓋彼方墮指裂膚。爍筋蒸骨。而覆被刑。未有不死者。
佳辰令節憐不打
八節行刑。太上所忌。時值佳令。人人喜慶。如三元五臘。或父母與自己生誕。及誕子嫁娶。一切吉事。此時宜曲體人願。頤養天和。設有違犯。當憐而恕之。
人方傷心憐不打
問理時。如知其人或新喪父母。喪妻子。彼哀泣傷心。正值不幸。再加刑責。鮮不喪生。即有應打。宜姑恕之。呂叔簡作祥刑要語。垂戒當官。鄒南皋先生刊石以廣其傳。洞悉隱微。諄切懇苦。子三複起敬。竊嘆筮仕之初。刑人未慣。乍而臨之。必有驚傷慘慽之情。今日習之。明日習之。撻人如土石矣。久習之。殺人如刈草菅矣。嗟乎。一芒觸而膚慄。一發拔而色變。己之身。人之身。疾痛痾癢。寧有二呼。而昏昧殘毒。何以至於是。人有恆言。刑官無後。誠守是戒。我知其必有後而且繁且長也。
周禮注有云。刑官而以士名。士居四民之貴。而列五爵之一。列官分職。不皆謂之士。而理官獨謂之士者。蓋以此官民命所繫。天討所寓。國家所以得失民心者。皆在於此。故非明義理。備道德。通經學者。不可以居之。自虞廷以皋陶爲士。蓋以示後世知刑官之重。而不可雜以他流也。
治鏡錄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