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忠告

元 · 張養浩 · 史藏 › 職官

正文

三事忠告 元 張養浩

提要

卷四

提要

《三事忠告》四卷,元張養浩撰。養浩字希孟,號雲莊,濟南人。官至禮部尚書、參議中書省事。天曆中,拜陝西行臺中丞。卒諡文忠。事蹟具《元史》本傳。養浩爲縣令時,着《牧民忠告》二卷,凡十綱,七十二子目。爲御史時,着《風憲忠告》一卷,凡十篇。入中書時,着《廟堂忠告》一卷,亦十篇。其言皆切實近理,而不涉於迂闊。蓋養浩留心實政,舉所閱歷者着之。非講學家務爲高論,可坐言而不可起行者也。明張綸《林泉隨筆》曰:“張文忠公《三事忠告》,誠有位者之良規。觀其在守令則有守令之式,居臺憲則有臺憲之箴,爲宰相則有宰相之謨。醇深明粹,真有德者之言也。考其爲人,能竭忠徇國,正大光明,無一行不踐其言”云云,其推挹可謂至矣。三書非一時所著,本各自爲編。明洪武二十二年,廣西按察司僉事揚州黃士宏合爲一卷刻之,總提曰《爲政忠告》,陳璉爲序。(案,此本序文中稱《爲政忠告》,而其標題亦稱《三事忠告序》,蓋重刻所追改。)宣德六年,河南府知府李驥重刻,改名《三事忠告》。考《書》稱任人、準夫、牧作三事,《詩》稱三事大夫皆在王左右之尊階。施於《廟堂忠告》,猶爲近之。御史縣尹,不在是列。如曰以三職所治爲三事,則自我作古,轉不及“爲政”之名爲該括一切矣。蓋明人書帕之本,好立新名,而不計其合於古義否也。相沿已數百年,不可復正。今姑以通行之名著錄,而附訂其乖舛如右。

序

爲政之道,載在六經子史,昭如日星。然浩瀚無涯,莫識其要。識其要者固鮮,此忠告之書所由作也。且秉鈞衡司風紀者,爲人君腹心,朝廷耳目。而任民社者,又教化之源職。此三事信重匪輕較然矣。蓋人生萬有不齊,欲求其平居所爲盡善,十無二三。況爲政者,風俗羙惡系焉,生民休慼闗焉,可不知其出治之要乎?是以濟南雲莊希孟張先生,自其爲縣令、臺臣及登政府時,所著《牧民風憲》《廟堂忠告》之書各一卷,爲仕者規。然皆散出,難以並觀。於是憲僉黃公士弘懼覧者弗一,遂取先生所著三書合爲一卷,總九十四條,名曰《爲政忠告》。訂訛質謬,粲然明白,若珠璧之爲輝,菽粟之爲味。自事君省已治民之要,靡不具載。公維揚人,由胄監發身,來任廣西風憲,在官六年,政聲昭著,豈非得是書之要者耶。公不私諸已,命工鋟梓以廣其傳,用心亦厚矣。間屬餘序其端,餘謂序者所以序其作之之意。觀是書爲說備矣,餘尚奚言。雖然,是書之編厥目則繁,大要有三,曰忠曰敬曰仁而已。誠能忠以事上,敬以持巳,仁以恤民,則伊傅功名,韓範風采,卓然史冊者,豈得専美於前哉。將見皇風清明,黎民富庶,雍熙之治實見於今曰也。洪武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陳璉序。

《牧民忠告》者,濱國張文忠所著書也。公以道德政事名於天下。其爲學,則卓乎有所見,而不雜於權術。其操行,則確乎有所守,而不奪於勢利。凡見諸論議文字之間,施諸動靜云爲之際,蓋無一不本於仁義孝弟之心也。故自爲縣令,爲御史,爲參議中書,爲中丞西臺,皆即其所行着之簡策,有曰《風憲忠告》,曰《廟堂忠告》,而《牧民忠告》則爲令時着也。間嚐盡得而讀之,廢書而嘆曰:“是何忠厚之至哉!”因記弱冠時先子文靖府君語師泰曰:“我昔在朝,當皇慶、延佑間,人物最盛一時。相知固不少,然求其志同道同者,莫清河元復初、濟南張希孟若也。二人嘗聯鑣過我,慷慨論議,日晏不忍捨去,且相顧曰:‘世豈復有相得如吾三人?孰先死,則後死者當銘諸,使子孫世世無相忘也。’”後三十年,師泰承乏閩海憲使,而公之子惟遠亦僉司事,間語其故,則相對悽愴不已。遂請此書,刻諸學宮,以規夫牧民者。嗚呼!數年以來,州郡多故,黎民瘡痍,每思一賢守令以安靖吾民而不可得,乃知《忠告》之有補於世教也深矣。使天下之爲守令者家藏一書,遵而行之,雖單父武城之化不外是矣,奚漢循吏之足論哉!至正十五年秋九月,後學宣城貢師泰序。

曩聞崇安令鄒從吉甫能以忠信使民,民亦樂其治。予過崇安,會從吉問所治何先,即出書一卷曰:“某不敏,粗效一官者,此書之力也。”予閱其書,則濵國張文忠公爲縣令時所著。採比古人嘉言善行,自正心修身以至事上恵下,擿奸決疑,恤隠治賦,凡可爲郡縣楷式者,無不曲盡其宜。且簡而易行,約而易守,名之曰《牧民忠告》。及餘客京師,嘗於臺臣之家見所謂《風憲忠告》者,言風紀要務凡十章,亦公爲御史時所著也。今年餘謁閩海監憲莊公,出《風憲忠告》,將鋟梓以廣其傳,俾令序之。餘得重觀是書,則嘆曰:文忠真仁人也。仁者恥獨善於己,巳爲令長,得牧民之道,欲使天下牧民之吏,人人盡其道。已爲憲臣,能振紀綱,慎舉刺言,人所難言。欲使天下爲憲臣者,人人皆然。公其心於天下而不私其身,雖令尹子文之忠不及此也。傳曰仁人之言,其利溥哉。是書可謂仁人之言矣。時文忠公之子引來僉閩憲克濟世徳雲。至正乙未秋林泉生序。

士君子之生斯世也,力學以行其道,立言以明其道,故雖沒猶不沒也。吾鄉雲莊張先生希孟,元之名臣也。道徳文章,着聞當時。顥生也晚,不獲親炙先生之門。嘗侍先君子,聞先生有《牧民忠告》《風憲忠告》《廟堂忠告》等書,而不一見。又聞先生爲西臺中丞時,憫民飢死,作詩白於朝,有曰“西風疋馬過長安,飢殍盈途不忍看。十里路埋千百冢,一家人哭兩三般。犬銜枯骨筋猶在,鴉啄新屍血未乾。寄語廟堂賢宰相,鐵人聞此也心酸。”即發粟賑貸,民頼以活者不可勝數,先生之竒功碩徳類蓋如此。今年夏,予以公務過髙州謁先聖廟,儒學教授髙某知予齊人,因出先生所著《廟堂忠告》諸編,予得盡讀之。則昔之不慊於心者釋然矣。嗟夫!公之用心仁矣哉!不惟有以善諸已,又欲有以淑諸人。夫仁心仁政,無古今前後之殊。但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爾,茍得其所同然,雖越千百載,猶一日也。嗟夫!事君之要,爲政之方,具在此書,豈敢獨私,是用命工鋟梓傳諸四方,與同志共之。洪武二十三年庚午六月朔廣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左參議靳顥序。

卷一

牧民忠告捲上

拜命第一凡六條

上任第二凡六條

聽訟第三凡十條

御下第四凡五條

宣化第五凡十條

△拜命第一【凡六條】

省己

克性之偏

戒貪

民職不宜泛授

心誠愛民智無不及

法律爲師

省己

命下之日,則拊心自省:有何勳閥行能,膺茲異數?苟要其廩祿,假其威權,惟濟己私,靡思報國,天監伊邇,將不汝容。夫受人直而怠其工,儋人爵而曠其事,己則逸矣,如公道何?如百姓何?

克性之偏

夫及物之心,人孰不有,第材質強劣,有所不同。苟即其所短而痛自克治,則官無難爲,事無不集者矣。弛緩克之以敏,浮薄克之以莊,率略克之以詳,煩苛克之以大體。苟不度所任,一循己之偏而處之,鮮有不敗者矣。古人佩弦佩韋,亦皆此意。今人往往讀書無益,蒞官不才者,皆由狃於習而不知痛自克治故也。

戒貪

普天率土,生人無窮也,然受國寵靈而爲民司牧者,能幾何人?既受命以牧斯民矣,而不能守公廉之心,是自不愛也,寧不爲世所誚耶!況一身之微,所享能幾,厥心溪壑,適以自賊。一或罪及,上孤國恩,中貽親辱,下使鄉鄰朋友蒙詬包羞,雖任累千金,不足以償一夕縲紲之苦。與其戚於已敗,曷若嚴於未然。嗟爾有官,所宜深戒。

民職不宜泛授

今選官者大率重內而輕外,殊不知漢宣帝所以富民,唐太宗所以家給人足,皆由重牧民之長故也。嗚呼!牧民之長,其重若此,乃泛焉而選,懵焉而授,奚爲不是慮也哉!

心誠愛民智無不及

赤子之生,無有知識,然母之者常先意得其所欲焉。其理無他,誠然而已矣。誠生愛,愛生智。惟其誠,故愛無不周;惟其愛,故智無不及。吏之於民,與是奚異哉?誠有子民之心,則不患其才智之不及矣。

法律爲師

吏人蓋以法律爲師也。魏相所以望隆當世者,漢家典故無所不悉也。凡學仕者,經史之餘,若國朝以來典章文物,亦須備考詳觀,一旦入官,庶不爲俗吏所迂也。

△上任第二【凡六條】

事不預知難以應卒

受謁

治官如治家

瘴說

禁家人侵漁

告廟

事不預知難以應卒

比入其境,民瘼輕重,吏弊深淺,前官良否,強宗有無,控訴之人多與寡,皆須盡心詢訪也。至則遠居數舍,召掌之者,語其詳,疏其概,先得其情,下車之日,參考以斷。若素無所備,卒然至部,聽訟之際,百姓聚觀,一語乖張,則必貽笑闔境。況民心易動,尤在厥初,初焉無以厭服其心,後雖有爲,亦將奚信。不然,受其訟而翼日理之亦可。殆不宜輕率應答,使士民失望也。

受謁

諸執事參謁,不可默然無一言。第曰:“誤蒙國恩,託茲重寄,芒背汗顏,期與諸君滌慮洗心,以宣大化也。汝或餘違,國有常憲,非所敢私,諸君其慎之。”

治官如治家

治官如治家,古人嘗有是訓矣。蓋一家之事,無緩急鉅細,皆所當知;有所不知,則有所不治也。況牧民之長,百責所叢,若庠序,若傳置,若倉廥,若囹圄,若溝洫,若橋障,凡所司者甚衆也。相時度力,弊者葺之,污者潔之,堙者疏之,缺者補之,舊所無有者經營之。若曰:“彼之不修,何預我事,瞬夕代去,自苦奚爲!”此念一萌,則庶務皆墮矣。前輩謂:“公家之務,一毫不盡其心,即爲苟祿,獲罪於天。”

瘴說

昔人有欲之官而惡其地之瘴者。或釋之曰:“瘴之爲害,不特地也,仕亦有瘴也。急催暴斂,剝下奉上,此租賦之瘴;深文以逞,良惡不白,此刑獄之瘴;侵牟民利,以實私儲,此貨財之瘴;攻金攻木,崇飾車服,此工役之瘴;盛揀姬妾,以娛聲色,此帷薄之瘴也。有一於此,無間遠邇,民怨神怒,無疾者必有疾,而有疾者必死也。”昔元城劉先生處瘴海而神觀愈強,是知地之瘴者未必能死人,而能死人者常在乎仕瘴也。慮彼而不慮此,不亦左乎?故餘具載其言,以爲授官憚遠避難者之戒。

禁家人侵漁

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中既不給,其勢必當取於人,或營利以侵民,或因訟而納賄,或名假貸,或託姻屬,宴饋徵逐,通室無禁,以致動相掣肘,威無所施。己雖日昌,民則日瘁,己雖日歡,民則日怨。由是而坐敗辱者,蓋駢首驪踵也。嗚呼!使爲妻妾而爲之,則妻妾不能我救也;使爲子孫而爲之,則子孫不能我救也;使爲朋友而爲之,則朋友不能我救也。妻妾、子孫、朋友皆不能我救也,曷若廉勤乃職,而自爲之爲愈也哉!蓋自爲雖闔門恆淡泊,而安榮及子孫;爲人雖讙然如可樂,而禍患生几席也。二者之間,非真知深悟者,未易與言。有官君子,其審擇焉。

告廟

故事:牧民官既上,必告境內所當祀之神,宜以不賄自爲誓,庶堅其遷善之心焉。爾後雖欲轉移,亦必有所畏而不敢。

△聽訟第三【凡十條】

察情

弭訟

勿聽讒

親族之訟宜緩

彆強弱

待問者勿停留

會問

妖言

民病如己病

移聽

察情

人不能獨處,必資衆以遂其生。衆以相資,此訟之所從起也。故聖人作《易》,以“訟”繼“師”,其示警固深矣。夫善聽訟者,必先察其情;欲察其情,必先審其辭。其情直,其辭直;其情曲,其辭曲。政使強直其辭,而其情則必自相矛盾,從而詰之,誠僞見矣。《周禮》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固不外乎此。然聖人謂:“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蓋聽訟者折衷於已然,苟公其心,人皆可能也;無訟者救過於未然,非以德化民,何由及此?嗚呼!凡牧民者,其勿恃能聽訟爲德也。

弭訟

起訟有原書,訟牒者是也。蓋蚩蚩之氓闇於刑憲,書訟者誠能開之以枉直,而曉之以利害,鮮有不愧服,兩釋而退者。惟其心利於所獲,含糊其是非,陽解而陰嗾,左縱而右擒,舞智弄民,不厭不已,所以厥今吏按情僞混殽,莫之能信者,蓋職乎此也。大抵一方之訟,宜擇一二老成煉事者使書之,月比而季考,酌其功過而加賞罰焉。若夫毆詈假質,凡不切之訟,聽其從宜諭遣之;諭之而不伏,乃達於官;終無悛心,律以三尺。如此則訟源可清,而民間澆薄之俗庶幾乎復歸於厚矣。

勿聽讒

健訟者理或不勝,則往往誣其敵嘗謗官長也。聽之者當平心易氣,置謗言於事外,惟核其實而遣之,庶不墮奸民計中矣。

親族之訟宜緩

親族相訟,宜徐而不宜亟,宜寛而不宜猛。徐則或悟其非,猛則益滋其惡。第下其裏中開諭之,斯得體矣。

彆強弱

世俗之情,強者欺弱,富者吞貧,衆者暴寡,在官者多凌無勢之人。聽訟之際,不可不察。

待問者勿停留

昔嘗使外,所過州縣,待問者雲集乎門,每病焉。乃命一能吏簿其所告,而日省之,而日遣之。不浹旬,則訟庭闃然矣。

會問

訟有相約而問者,不可乘一時之忿擅加搒掠也。若釋道,若兵卒,諸不隸所部者是已。

妖言

民有妖言惑衆者,則當假以別罪而罪之。如有妄書,取而火之,則厥跡滅矣。勿使蔓爲大獄,延禍無辜。

民病如己病

民之有訟,如己有訟;民之流亡,如己流亡;民在縲紲,如己在縲紲;民陷水火,如己陷水火。凡民疾苦,皆如己疾苦也,雖欲因仍,可得乎?

移聽

近年司憲受詞訟,往往檄州郡官代聽之。代聽者不可承望風旨,邀寵一時,使人茹枉受刑,而靡恤陰理。

△御下第四【凡五條】

御吏

約束

待徒隸

省事

威嚴

御吏

吏佐官治事,其人不可缺,而其勢最親。惟其親故,久而必至無所畏;惟其不可缺故,久而必至爲奸。此當今之通病也。欲其有所畏,則莫若自嚴;欲其不爲奸,則莫若詳視其案也。所謂自嚴者,非厲聲色也,絕其饋遺而已矣。所謂詳視其案者,非吹毛求疵也,理其綱領而已矣。蓋天下之事無有鉅細,皆資案牘以行焉,少不經心,則奸僞隨出。大抵使不忍欺爲上,不能欺次之,不敢欺又次之。夫以善感人者,非聖人不能,故前輩謂:“不忍欺在德,不能欺在明,不敢欺在威。”於斯三者,度己所能而處之,庶不爲彼所侮矣。

約束

諸吏曹勿使縱遊民間,納交富室,以泄官事,以來訟端,以啓幸門也。暇則召集講經讀律,多方羈縻之,則自然不橫矣。

待徒隸

皁卒徒隸,非公故勿與語,非公遣勿使與民相往來。若輩小人,威以蒞之,猶恐爲患,一或解嚴,必百無忌憚矣。

省事

爲治之道,其要莫如省心。心省則事省,事省則民安,民安則吏無所資。一或紛然,上下胥罹其擾也。然事亦有必不能省者,則又在夫措畫堤防之術何如耳。古人謂:“多筭勝少筭,少筭勝無筭。”不特用兵爲然,一役之修,一宴之設,一獄之興,誠能思慮周詳,繁略畢舉,則民之受賜不淺矣。某嘗爲縣,胥吏輩春則追農以報農桑,夏則檄尉以練卒伍,秋則會社以檢義糧,冬則賦芻以飼尚馬,其它若逃兵、亡戶、逸盜及積年逋稅之民,動集百餘,不賄不釋。某見其然,常揮牘不爲署。暇則將一二謹厚吏,親詣其地而按之,可擬者擬,可行者行。由是一切惟以信版集事,吏人失志,百姓獲安。至今旁郡以爲例。

威嚴

小而爲一邑,大而爲天下,賞罰明,則不煩聲色而威令自行。人徒知治民之難,而不知治吏爲尤難。蓋吏與官比,詭詐易生。民遠於官,不能知理法,誤然而犯,宜若可矜。吏則日處法律中,非不知也,小過不懲,必爲大患,無所忌憚矣。嘗聞:治民如治目,撥觸之則益昏;治吏如治齒牙,剔漱之則益利。《傳》曰:“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法此而行,斷不至於難治矣。

△宣化第五【凡十條】

先勞

申舊制

明綱常

勉學

勸農

服遠

恤鰥寡

戢強

示勸

毀淫祠

先勞

古之爲政者,身任其勞,而貽百姓以安。今之爲政者,身享其安,而貽百姓以勞。己勞則民逸,己逸則民勞,此必然之理也。憚一己之勞,而使闔境之民不靖,仁人君子其忍爾乎?昔子路問政,而聖人告以“先之勞之,無倦”。嗚呼!此真萬世爲政之格言也歟!

申舊制

朝廷德澤,牧民者多屯而不能宣佈。我朝自世祖皇帝迨今數十百年,列聖相承,何善不施,何弊不治?凡所以保國順民者,討論靡遣,所謂文武之道,布在方冊。但有司寖廢而不爲申明,遂爲墜典。苟能揭而行之,則不待他求而治道備矣。

明綱常

欲先教化,去其斁教悖化者,則善類興矣。近年子叛其父,妻離其夫,婦姑勃蹊,昆弟侮鬩,奴不受主命,冠屨倒置者,比比皆然。凡若此者,不必其來告,當風鄉長恆糾,其尤甚者,諭衆而嚴決之,則自■〈忄雙〉然改行矣。

勉學

學校乃風化之本,俗吏多忽焉不以爲務,是不知天秩民彝,一切治道,胥此焉出。暇則率僚寀以觀講習,或生徒有未濟,廩餼有未充,祭物有未完,教養有未至,激勸有未周,皆敦篤以成之。久則弦誦之聲作,而禮義之俗可興矣。

勸農

農之勤惰,一歲之苦樂系焉,其所當爲,有不待勸焉者。時因行治,視其輟工廢業者切責之,遠近聞之,必知自勵也。常見世之勸農者,先期以告,鳩酒食,候郊原,將迎奔走,絡繹無寧,蓋數日騷然也。至則胥吏、童卒雜然而生威,賂遺徵取,下及雞豚。名爲勸之,其實擾之;名爲優之,其實勞之。嗟夫!勸農之道無他也,勿奪其時而已矣。繁文末節,當爲略之。

服遠

或問:“遠方獠民,巢居溪洞,猛不能讋,寛不能懷,喜則人,怒則獸,欲宣朝廷德澤,若之何而可?”餘曰:“物之兇狠,無虎狼若也,然使之左右前後,惟吾之聽者,得其制之之術也。夫克剛莫若柔,治繁莫如簡。且彼之所以反側不恆者,亦必有由矣。或貪其財,或蹙其境,或俘其子女,或蔑其官屬,以致蟻結蜂屯,肆其酷毒。苟安之而不擾,外之而無所事,雖欲忿然,無自而發。政使或爾,但嚴守己界,恬不與校,久而彼自馴伏矣。況彼兵一動,守土者非有上命,坐視而不敢前,比許追襲,則已雉兔逃而禽鳥散矣。由是而論,安靜不競者爲上,恬無所求者次之,邀功生事,妄開邊釁,斯爲下矣。”官於遠方者,尚監於茲。

恤鰥寡

鰥寡孤獨,王政所先,聖人所深憫。其聚居之所,暇則親蒞之,或遣人省視。若衣糧,若藥餌,吏不時給者,糾治之。

戢強

或謂:“民有豪強,則不能致治。”是殆爲貪邪之吏而發也。夫豪強之所以敢橫者,由牧民者有以縱之也。何也?與之交私故也。苟絕其私,可不動聲色而使其膽落。《語》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又曰:“不怒而民威於鈇鉞。”信哉!

示勸

諸民有旌表及學行異衆者,時加存慰,爲勸必多。

毀淫祠

毀淫祠,非燭理明而信道篤者不能,非行己端而處心正者不敢。

卷二

牧民忠告卷下

慎獄第六凡十條

救荒第七凡九條

事長第八凡六條

受代第九凡六條

閒居第十凡六條

△慎獄第六【凡十條】

存恕

獄詰其初

詳讞

視屍

囚糧

巡警

按視

哀矜

非縱囚

自責

存恕

人之良,孰願爲盜也,由長民者失於教養,凍餧之極,遂至於此,要非其得已也。嘗潛體其然,使父飢母寒,妻子慍見,徵負旁午,疹疫交攻,萬死一生,朝不逮暮,於斯時也,見利而不回者,能幾何人?其或因而攘竊,不原其情,輒置諸理,嬰笞關木,彼固無辭,然百需叢身,孰明其不獲已哉!古人謂:“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嗚呼!人能以是論囚,雖欲慘酷,亦必有所不忍矣。

獄詰其初

獄問初情,入之常言也。蓋獄之初發,犯者不暇藻飾,問者不暇鍛鍊,其情必真而易見,威以臨之,虛心以詰之,十得七八矣。少萌姑息,則其勞將有百倍厥初者,故片言折獄,聖人惟與乎子路,其難可知矣。

詳讞

在獄之囚,吏案雖成,猶當詳讞也。若酷吏鍛鍊而成者,雖讞之,囚不敢異辭焉。須盡闢吏卒,和顏易氣,開誠心以感之,或令忠厚獄卒款曲以其情問之。如得其寃,立爲辨白,不可徒拘閡吏文也。噫!奸吏無文,何所不至哉!

視屍

故事:承檢屍之牒,則劃時而行,重人命也。其或行焉而後時,時焉而親蒞,親焉而不精詳,罪皆不輕也。其檢之之式又當遍者,筮仕者不可以不知。

囚糧

天地之德曰好生,聖元體之,以有天下。諸在縲紲無家者,皆給之糧,惟縣獄不給也。意者縣奭待報之官府,故令略詰其然,而上之州。比見爲州者,往往爲吏之所欺,吹求不受,以致瘐死於縣獄。夫罪不至死,而以己私繆殺之,不仁甚矣。爲州若府者,尚深戒之。

巡警

詰盜非難,而警盜爲難。警盜非難,而使民不爲盜尤難,蓋天下之事,先其幾爲之則有餘,後其幾爲之則艱苦而無益。夫盜之發也,恆出不虞,知者防於未然。其防之之術,則在廣耳目,嚴巡遲,戒飲博,幾遊聚,或旬或月,即命尉行境以恐懼之,夫盜猶鼠也,尉猶捕鼠之狸也,勤於出,鼠必伏而不動;狸怠出,則鼠必興矣。彼爲尉者,與其勞於已然,孰若警於未發之爲愈?若夫使民不爲盜,則又在於勤本以致富。勤斯富,富斯禮義生。禮義生,雖驅之使竊,亦必不肯爲之矣。故管子謂:“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諒哉!

按視

獄庭時當一至也,不惟有以安衆囚之必,亦使司獄卒吏輩知所警畏,而無飲博喧譁、逸而反獄者,是亦先事防之之微意也。倉庫同。

哀矜

亡友段伯英嘗尹鉅野,民有犯法受刑者,每爲泣下。或以爲過,餘聞之,私自語曰:“人必有是心,然後可以語王政。且獨不聞古人亦有禁人於獄而不家寢者乎?要皆良心之所發,非過也。”

非縱囚

古人縱囚省親,如期還獄者甚多,要不可以爲法也。夫法者,天子之所有,而民或犯之,是犯天子之法也。而彼乃與期而縱之,是不幾於弄天子之法,以掠美市恩於下者乎?然出於朝廷則可,出於一己之私則不可。

自責

教民不至,則犯禁者多;養民無術,則病飢者衆。爲守與牧,而使其至此,獨歸咎於民,難矣哉!

△救荒第七【凡九條】

捕蝗

多方救賑

預備

均賦

祈禱

不可奴妾流民

救焚

尚德

上災異

捕蝗

故事:蝗生境內,必馳聞於上,少淹頃刻,所坐不輕。然長民者亦須相其小大多寡,爲害輕重。若遽然以聞,蒞其上者羣集族赴,供張徵索,一境騷然,其害反甚於蝗者。其或勢微種稚,則當亟率衆力以圖之,不必因細虞以來大難於民也。故凡居官,必先敢於負荷,而後可以有爲。

多方救賑

天所畀人富與貴者,非欲其自裕,蓋將使推所有以濟人之不及也。飢者食之,寒者衣之,斯不負天畀之富矣。直者舉之,枉者錯之,斯不負天畀之貴矣。然富貴而能若是者,其惠在人,而善則在己,名爲惠人,實自惠也。故古之有民社者,或不幸而值凶荒夭扎之變,視其輕重,必有術以處之。或私帑之分,或公廩之發,或託之工役,或假以山澤,或己負蠲徵募糴勸糶,或聽民收其遺稚,或命醫療其疹疾;凡可以拯其生者,靡微不至。蓋古人視民如子,天下未有子在難而父母坐視不救之理也。嗚呼!凡牧民者,其以古之人爲法,庶無彼我之間哉!

預備

災異之生,常出於人之所不意。誠素有其備,雖甚災,不足爲憂也。今州郡多無委積;雖有之,而在上者封錮甚嚴,不測有虞,茫無所措手。此厥今牧民者之通患也。然今所謂祇應之錢者,山州僻縣未嘗有之,而使客往還率無枵腹而過者,意必有以規畫也。至於備荒之儲獨未有及焉者,豈以治平之時何遽有此,所以因仍歲月,幸滿而去,不復爲民遠慮耶?嘗聞近代爲縣者,教民種蔓菁,搗其根以爲餅,大者三四斤,幹而儲之,後值凶年,蒸以食饑民,味甘且美,賴以全活者甚衆。夫古人慮民之遠也如此,其肯苟且幸代,而不爲民預備哉!

均賦

故事:民之稅賦,三年則第其貧富而均平之。或好名未及而先爲,或避謗踰期而不爲,皆非也。如期行之,民受賜不淺矣。

祈禱

凡有祈禱,不必勞衆,齋居三日,以思己愆:民有寃歟?己有贓歟?政事有未善歟?報國之心有未誠歟?無則如儀行事,有則必俟追改而後禱焉。夫動天地,感鬼神,非至誠不可;纖毫之慝未除,則彼此邈然矣。

不可奴妾流民

嘗見一顯官,於凶年市所部民子女殆數十餘人,美且壯者皆奴妾之,餘將賂時要以希恩寵也。僕聞而顰蹙曰:“使其困憊,吾治已得罪矣;又不能救,而反奴妾之,不大獲罪於法耶?”故感而書之,以戒後來者。

救焚

民或失火,則伐鼓集衆,親蒞以救之。惻隱之心,人所共有,誠能鼓舞以作其氣,雖仇人亦將焦頭爛額而相趨患難矣。

尚德

反風滅火,虎渡河,蝗不入境,全境之水迴流,此在長民者之德何如爾,殆不可皆謂之偶然也。

上災異

災異之事,則不可不聞。祥瑞雖不上,可也。

△事長第八【凡六條】

各守涯分

寧人負我

處患難

分謗

以禮下人

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

各守涯分

尊卑之分定,則家無逆子,國無叛臣。夫國之所以亡,家之所以敗,皆由卑不有尊,而尊不能制卑之所致也。考諸歷代,厥監甚明。今夫上而朝廷,下而郡邑,其設官也有長焉,有貳焉,有幕屬焉,有胥吏焉,各安其分而事其事,天下安有不治者哉?惟其小智自私,乖同夤之義,無協恭之誠,衷既不和,則所見必有不同者。或長官不知待佐貳之禮也,或佐貳闇於事長官之道也,少見辭色,則彼此胥失矣。若夫事例應爾,而所見或不同,居下者當誠其意,婉其辭,卑其容體,以開其上;若由未允,則俟其退而語之家,人非木石,無不回之理。其或居下者有所不可,爲長者亦當如是曉之也。稍有所挾,雖面強從,退而必有不堪者,日引月深,終於泄露。人見其乖忤也,讒譖之言乘之而入,久則訟必興而政事隳矣。爲一時之忿,使同僚之心離,闔境之民不得治,則其人之褊淺可知矣。古人有言:“必有忍,乃其有濟。”又曰:“欲成大事,必須少忍。”又曰:“忍爲衆妙之門。”旨哉!

寧人負我

寧人負我,無我負人,此待己之道也。天下之善,不必己出,此待人之道也。能行斯二者,於道其庶幾乎?

處患難

凡在官者,當知榮與辱相倚伏,得與失相勝負,成與敗相循環。古今未有榮而無辱,得而無失,成而無敗之理也。雖天地之運,陰陽之化,物理人事,莫不皆然。處之不以道,則纖毫之寵必搖,而一唾之辱必剉矣。故君子於外物重輕皆所不恤,顧其在我者何如爾。使其有可辱,雖不加譴,而君子恆以爲不足。使其無可辱,雖置之死地,而君子恆以爲有餘。歷觀自昔大聖大賢,不幸橫罹禍患,恬然不易其素者,灼乎此而已矣。苟惟能處榮而不能處辱,惟能安順境而逆境則不能一朝居,慾望其臨政有餘爲難矣。嗚呼!善觀人者,其於此焉察之。

分謗

是非譭譽,自古爲政所不能無者。是則歸人,非則歸己;聞譽則歸人,聞毀則歸己;無長無貳,處之皆當如是也。前輩雲:“恩欲己出,怨將誰歸?”嗚呼!此真博大君子之言也。

以禮下人

夫能下人者,其志必高,其所至必遠。昔某郡有新守,褊驁大不禮其下,常令掾屬羅拜於庭。下有一賢掾,初以疾在告,疾愈當庭參。是日偶大雨,守命張傘布茅於庭下,使掾拜焉。掾恬然不動容,興伏惟謹。識者知其它日必爲宰相也,後果然。

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

同官有過,不至害政,宜爲包容。大抵律己當嚴,待人當恕,必欲人人同己,天下必無是理也。

△受代第九【凡六條】

郊迎新代

克終

不競

不可自鬻

告以舊政

完歸

郊迎新代

聞代者來,則避所居而郊迎之,不可以其代己也而疾之,而薄之,而不以舊政告之也。大抵天下之善在彼猶在此,勸人爲善,即己之爲善也。詎可惟許己爲善,而不願他人爲善哉?

克終

爲政者不難於始,而難於克終也。初焉則銳,中焉則緩,末焉則廢者,人之情也。慎終如始,故君子稱焉。

不競

嘗見世之交代者多有所爭,要皆舊官不廣之所致。或據其居而不徙,或專其田而不分,或匿其公物不盡以相授,使新者懷不平而無所訴,甚非士君子善後之道也。夫利之與義,勢不併處,義親則利疏,利近則義遠。況爲民師帥而專務於利,其聚怨納侮,視市井小人不若也。故君子之從政也,寧公而貧,不私而富;寧讓而損己,不競而損人。

不可自鬻

代之未至也,風民立石以頌德,結綺門以祖行,鳩錢帛以佐路費,建生祠以圖不朽之名,皆非士君子之事也。蓋爲善不求人知者爲上;知而不自有其善者次之;呶呶焉自媒自鬻惟崇虛譽者,風斯在下矣。

告以舊政

近代東原吳曼慶爲某所憲長,既代,諄諄新上者曰:某事有少許未完,某獄已具而未決,某按有如是可疑,某人有許能可用。一部之政,毫分縷析,惟恐其不知;知之惟恐其不盡。嗚呼!今之仕者,方其在職,尚不肯用心,況已代去,而敢責其如是哉!

完歸

其在政也,民被德澤,訟清盜息,豪強消沮,同僚悅服,則去之之日,雖弊車羸馬,行橐蕭然,其樂有不翅萬金獲而千駟受者。前輩由外官而至執政者,論濟人之功,皆自以爲不及爲縣遠甚。嗚呼!有志及物者,其勿薄州縣而不屑爲也。

△閒居第十【凡六條】

輕去就

致政

進退皆有爲

以義處命

求進於己

風節

輕去就

士之仕也,有其任斯有其責,有其責斯有其憂。任一縣之責者則憂一縣;任一州之責者則憂一州;任一路之責、天下之責者,則以一路與天下爲憂也。蓋任重則責重,責重則憂深。古之人所以三揖而進,一揖而退者,有以也。雖堯、舜、禹、湯、文、武之爲君,皋、夔、稷、契、伊、傅、周、召之爲臣,固未嘗不憂其責而以位爲樂也。若以位爲樂者,苟其位者也。嗚呼!大聖大賢宜不難於其所任,猶且不自暇逸如此,吾才遠不逮聖賢,顧可樂其位而重其去也哉!

致政

古人以休官致政爲釋重負而脫羈囚,切嘗思之,誠有是理。方其仕也,嚴出入而慎起居,一嚬一笑亦不敢以輕假人。蓋一身而爲衆師表,少踰規矩,謗議四聞,譬之特行於高屋之上,自頂至踵,在下者無不見之也。一朝代至,完身而去,詎止如釋重負脫羈囚而已哉!嘗見仕而休居者往往不喜,或命子侄,或託朋友,市奸構訟,靡政不及,小有所違,則曰去官同見任,使新上者法格令弛,拒納惟谷,甚而撓沮排抵,爲狀百端。細民無知,亦從而靡。設使己政之初,人以是薦擾,當若何?推心體之,必自知其可惡矣。

進退皆有爲

進則安居以行其志,退則安居以修其所未能,則是進亦有爲,退亦有爲也。近世士大夫惟狃於進退。則惛然無所猷爲,甚而茹愧懷慚,蹙縮不敢一出戶。夫軒冕,古人以爲儻來之物也,其有也何所加,其無也何所損。不思良貴在我,惟假於物以爲重輕焉,則其人品之卑下,不待論而可知矣。

以義處命

世俗以窮達進退皆本夫命,謂命之窮者雖竭蹶求進而亦窮,命之達者雖遠逝深藏而亦不能退。此星翁、術士之常談,非君子所尚也。君子則以義處命,而不倚命以害義,可以進則進,可以退則退,吾不謂命也。樂則行之,憂則違之,吾豈謂命哉?彼淪胥富貴利達之境而不能出者,則往往託命以自誣,宜乎接武禍機而卒不能悟,悲夫!

求進於己

士當求進於己,而不可求進於人也。所謂求進於己者,道業學術之精是已;所謂求進於人者,富貴利達之榮是已。蓋富貴利達在天,而不可求;道業學術在我,而不可不求也。況古之人不以富貴利達爲心也,其所以從仕者,宜假此以行道也。道不行而富貴利達者。古人以爲恥,而不以爲榮。嗚呼!非誠有致君澤民之心者,其孰能與於此。

風節

名節之於人,不金幣而富,不軒冕而貴。士無名節,猶女不貞,則何暴不從,何炎不附,雖有他美,亦不足贖也。故前輩謂爵祿易得,名節難保。爵祿或失,有時而再來;名節一虧,終身不復矣。嗚呼,士而居閒者,能以此言銘其心,庶不易所守而趨勢要哉!

卷三

風憲忠告

○序

曩聞崇安令鄒從吉甫能以忠信使民,民亦樂其治。予過崇安,會從吉,問所治何先。即出書一卷,曰:“某不敏,粗效一官者,此書之力也。”予閱其書,則相國張文忠公爲縣令時所著,採比古人嘉言善行,自正心修身,以至事上惠下,擿奸決疑,■〈血阝〉隱治賦,凡可爲郡縣楷式者,無不曲盡其宜,且簡而易行,約而易守,名之曰《牧民忠告》。及餘客京師,嘗於臺臣之家見所謂《風憲忠告》者,言風紀要務凡十章,亦公爲御史時所著也。今年餘謁閩海,監憲莊公出《風憲忠告》,將鋟梓以廣其傳,俾餘序之。餘得重觀是書,則嘆曰:“文忠真仁人也,仁者恥獨善於己,己爲令長,得牧民之道,欲使天下牧民之吏人人盡其道;己爲憲臣,能振紀綱,慎舉刺,言人所難言,欲使天下爲憲臣者人人皆然。公其心於天下,而不私其身,雖令尹子文之忠,不及此也。《傳》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是書可謂仁人之言矣。”時文忠公之子引來僉閩憲,克濟世德雲。

至正乙未秋,林泉生序。

○自律第一

士而律身,固不可以不嚴也,然有官守者,則當嚴於士焉;有言責者,又當嚴於有官守者焉。蓋執法之臣將以糾奸繩惡以肅中外,以正紀綱,自律不嚴,何以服衆?夫所謂嚴如處子之居室,一行一住一語一嘿必語禮法,厥德乃全;跬步有違,則人人得而訾之。苟挾權怙勢,惟殖己私,或巧規子錢,或盜行鹽帖,或荒躭麴櫱,或私用親屬,或田獵不時,或宴遊無度,或潛託有司之事,或妄興不急之工,或曠官第而弗居,或縱家人而不撿,於斯數者而有一焉,皆足爲風憲之累。近年南北富民多起宅以居勢要,因濟己私,既有官舍,則不必居於彼矣。夫朝廷以中臺爲肅政,御史爲監察,以憲司爲廉訪者,政欲弭奸貪,戢侵擾,開誠佈公,俾所屬知所法也,今而若是,牧民之吏將焉法哉?且他人有犯輕,則吾得而言之;又重,吾得聞於上而僇之;己之所犯,其孰得而發哉?恃人不敢發,日甚一日,將如臺察何?將如天理何?故餘備載其然,俾爲憲司者有則改之,無則益知所以自重。

○示教第二

甚矣,人之不可無教也!生知如聖人,猶胥教誨,胥訓告,況不能聖人萬一者,可忽焉而不務哉?大抵常人之情,苟非其所憚,雖耳提面命,則亦不足發其良心。何則?非所素服素畏故也。今夫庶司之職,爲衆所畏服者莫如風憲,誠因監蒞於彼,或始上之日會所屬而勖之曰:“彼之官重者廷授,次者省授,又次則吏部授,大小雖殊,無非國家臣子。爲人臣子,姦污不法,人孰汝容?夫納賄營私,所得甚少,所喪甚多,與其事敗治汝,曷若先事而教之爲愈哉?吾之此言,雖曰薄汝,實厚汝也;雖若毒汝,實恩汝也。”苟能如是諭之,吾知退而必有率德改行,易兇惡爲善良者矣。且刑罰不足致治,教之而使不犯,爲治之道莫尚焉。聖人謂“不教而殺謂之虐”;又聞治於未然者易,治於已然者難。近年劉伯宣爲浙西憲使,疏真西山《守令四箴》播告所屬,且曰:“近年執憲者惟知威人以刑,而不知誨人以善。”嗚呼!劉公此言,可謂仁人君子深得風憲之體者矣。

○詢訪第三

今爲政者,往往以先入之言爲主,非彼狃徇一偏,蓋由不通上下之情故也。故通其情莫如悉心詢訪,小而一縣一州,大而一郡一國,吏孰貪邪,官孰廉正,何事病衆,何政利民,豪橫有無,風俗厚薄,既得其凡,他日詳加綜覈,複驗以事,其孰得而隱哉?苟廉矣,即優之,禮貌之,薦舉之,則善者勸矣。苟貪矣,雖極品之貴,即蔑之,威拒之,糾劾之,則爲惡者懲矣。推而至於待士遇吏,亦莫不然。大抵一道之任,猶一家之務焉。善爲家者,其子弟族屬下逮奴隸,其情性良否,皆所當知;一或不及,則將甘爲所弄而不悟,久必致是非顛倒,以佞爲忠,以貪爲廉,以無能爲有能,政令不行,而紀綱替矣。前輩有云:“爲宰相不難,一心正兩眼明足矣。”嗚呼!彼長風憲者,其責任之重亦豈下夫宰相哉!若之何不以前輩之言爲法。

○按行第四

將家雲:“多筭勝少筭,少筭勝無筭。”不特用兵爲然,雖蒞官臨政,亦莫不爾。夫廉司所蒞之處,一方官吏皆惕然不自安;其所不安者,由彼爲惡日久,恐人有以發而訟之一旦故也。彼既內隱其惡,則必多方以求司官所親之人而解之。夫司官所親者,曰書吏焉,曰奏差焉,曰總領焉,曰祗候焉。夫爲人彌縫私罪,則何求不得,何請不隨。爲司官者,苟不深防預備,嚴爲禁切,萬一連己,悔將何及。若乃司官廉正,猶或庶幾;其或彼此胥貪,弊將焉救?於是乎有箕斂者,有稛載者,有篋笥充者,有囊橐盈者,微至土地所宜,靡不搜刮。昔端州出佳硯,包孝肅公出判於彼,及其代也,徒手而歸。李及知杭州,絲饋縷謁不逮門,由市白樂天文集,終身以爲慊。古人持身之廉如此,況在風憲,其所行州郡,敢假分毫之物以自溷哉!大抵憲長得人,則司官不敢恣;司官得人,則書吏不敢恣。抑聞各道公燕,司官、書吏、奏差同堂而坐,喧譁笑謔,上下不分,所以致彼操縱自如,百無忌憚。諺謂:“廉訪司,書吏之權。”跡此觀之,信匪虛語。誠能設法以禁之,盛威以臨之,小有所犯,即隨以鞭撲,如此庶使精銳消沮,威福不張於外矣。凡初入風憲者,不可不知。

○審錄第五

《書》曰:“庶獄庶慎。”又曰:“非侫折獄,惟良折獄。”《易》謂:“君子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嗚呼!於以見聖人好生之心與天地等矣。夫飢寒切身,自非深知義理之人,不敢保其心之無他,況蚩蚩之氓,爲守牧者教養之,不至窮而爲盜,是豈得已哉。古人有以灼其然,故爲制也恆寛而不亟促,恆哀矜而不忿疾。均之爲盜也,而有長幼疏戚之分;均之爲奸也,而有夫亡夫在之殊。有疾則醫藥之,疾革則釋梏入人而侍之。夫彼冥迷兇險之徒既麗於理矣,何足綴意,而古人爲制如此者,則其仁恕忠厚之情可見矣。昔歐陽公父治死囚之獄,求其生而不得,則掩卷而嘆,其言曰:“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況世常求其死哉!”後之殘忍者一切不務,而惟威刑之尚,謂其無茹寃而死者,吾不信也。夫蒞官之法無他,口威心善而已矣。口威則欲其事集,心善則不欲輕易害物。況久系之囚,尤當示以慈祥,召之稍前,易其舊所隸卒吏,溫以善色,使自陳顛末,情無所疑,然後參之以按。若據按以求其情,鮮有不誤人者。蓋州縣無良吏,所以不敢信其已具之文,毫釐或差,生死攸系。故聖人謂:“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又曰:“功疑惟重,罪疑惟輕。”論囚之道,盡於此矣。君子其慎諸。

○薦舉第六

夫士有公天下之心,然後能舉天下之賢。蓋天下之事,非一人所能周知,亦非一人所能獨成,必兼收博採,治理可望焉。故前輩謂“報國莫如薦賢”,真知要之言哉!今夫富者之於家,有田焉,必求良農使之耕;有貨焉,必求能商使之賈;有牛羊焉,必求善豢者使之牧。何則?蓋彼拳拳於治家,故不得不求其人也。況受天下之寄,任天下之責者,乃不知求天下才共治之,豈其智之不若彼富者哉?由其爲國之心未嘗如其爲家之心之切故也。於此有人焉,廉而且幹,雖有不共戴天之仇,公論之下亦不得而掩焉。苟非其人,雖骨肉之親,公論之下亦不得而私焉。世常謂風憲非親不保,非仇不彈;又有身爲憲佐,風御史薦己就升者。嗚呼,委以黜陟百官之權,授以儀表百司之職,乃不思報效,惟假之以行己私,人則受其欺矣,天地鬼神其受欺乎?大抵求而後舉,不若不求而舉之;爲公識而後薦,不若採之輿議之爲博。夫己不求賢,必使人之求己者,皆非也。蓋求則不必舉,舉則不必識矣。故古人有聞而舉者,有見而舉者,有舉仇者,有舉親者,有集爲簿者,有拜其剡者,有書之夾袋者,雖其舉不一,要極於公當無私而已。於戲!誠如是,則爲相爲風憲者安有臨事乏才之嘆。

○糾彈第七

夫臺憲之職,無內外遠邇之分,凡有所知,皆得盡言以聞於上。雖在外,苟知居中非人,糾而言之,可也。雖在內,苟知外官者不法,糾而言之,亦可也。大率惟務盡公無私,斯得之矣。夫人之仕也,有貴近焉,有疏遠焉,貴近者不少貸,則位卑而罪微者不待劾而艾矣。故前輩謂“豺狼當道,安問狐狸”,亦此義也。切嘗謂薦舉之體則宜先小官,糾彈之體則宜先貴官,然又當審其素行爲君子爲小人。如誠小人,雖有所長,亦不必舉。何則?其平日不善者多也。況刑憲本以待小人,君子之過苟不至甚,殆不宜輕易加之,使數十年作養之功掃地於一旦也。蓋人才難得,全才爲尤難得。昔趙清獻公在言路,彈劾不避權貴,京師號爲鐵面御史。嘗欲朝廷別白君子小人,其言曰:“小人雖有小過,當力排絕之,後乃無患;君子不幸而有詿誤,則當爲國家保持愛護,以全其德。”於戲!趙公之言可謂深識遠慮,真知大體之論矣。故餘表而出之,以爲當路者楷式。

○奏對第八

中外之官,莫難於風憲,莫危於風憲。曷謂難?人所趨者不敢趨,人所樂者不敢樂,人所私者不敢私,所謂嶢嶢者易缺,皦皦者易污,非難而何。曷謂危?入焉與天子爭是非,出焉與大臣辨可否,至於發人之奸,貶人之爵,奪人之官,甚則罪人於死地,一或不察,反以爲辜,則終身無所於訴,非危而何。然君子居其官,則思盡其職,所謂危且難者,固有所不避焉,竭忠吐誠,置死生禍福於度外,庶上不負國,下不負所學。其或奏對於殿廷之上,平心易氣,惟事之陳。理誠直,雖從容宛轉而亦直;理誠屈,雖抗厲激切而亦屈。夫悻悻其辭色,非惟有失事上之體,而於己於事悉無所益。古之攀闌斷鞅,曳裾軔輪者,皆勢危事迫,不得已而爲之;苟事不至是,殆不可執以爲法。前輩謂:“慷慨殺身者易,從容就義者難。”體此而行,則蔑有不從者矣。

○臨難第九

夫人臣而當國家言責之任,刑辱之事不敢必其無有,要在順處靜伺,以理勝之而已。若乃求哀乞憐,惴讋無所,已先撓矣,何以自明?夫盡己之職,爲國爲民而得罪,君子不以爲辱,而以爲榮,雖縲紲之,荊楚之,斧鉞之,庸何愧哉!歷觀自古處禍患而不亂者,三代而下如子路之結纓,宜僚之正色,王景文之與客弈棋,劉禕之自書謝表,魏元忠之聞赦不動,是皆有以真知義命所在,非區區人力所得而移也。然士君子平昔所養其情與僞,於焉可以見之。李斯臨刑,父子相泣;楊子云被收,投閣幾死;王坦之與謝安齊名,桓溫來朝,倒執手板;崔浩自比子房,爲辨史事,聲嘶股慄,便溺不能隱;此可見彼惟事名耳,而於聖賢性命之學實未嘗得諸心也。善乎韓文公之言曰:“儒者之於患難,苟非其自取之,其拒而不受於懷也,若築河堤以障屋,溜其容而消之也;若水之於海,冰之於夏,日其玩而忘之以文辭也;若奏金石以破蟋蟀之鳴。”故君子之學,以明理自信爲貴。

○全節第十

人之有死,猶晝之必夜,暑之必寒,古今常理,不足深訝。第爲子死於孝,爲臣死於忠,則其爲死也大,身雖沒而名不沒焉。太史公謂:“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非其義則不死,所謂“重於泰山”者;如其義則一切無所顧,所謂“輕於鴻毛”也。嗚呼!夫人以眇焉之身,倏耳之年,使之嵩華聳而星日揭者,非節義能爾耶?況人之貴賤壽夭,天所素定,而謂附此人則得官,違此人則失官,言事則身危,不言則身無所患,此世俗無知者所見,士君子豈以是爲取捨哉!然正直亦有時而被禍者,君子以爲不幸;奸邪亦有時而蒙福者,君子以爲幸。一以爲幸,一以爲不幸,則其是非榮辱不待別而可知矣。故節義者,天下之大閒,臣子之盛德。不蕩於富貴,不蹙於貧賤,不搖於威武,道之所在,死生以之。彼依阿淟涊枉己徇人者,所謂無關得喪,徒缺雅道,政使獲榮寵於一時,迨夫勢移事易,其前日之榮電滅風休,漠無蹤跡,其昭昭在人耳目者,奸佞之名,千古猶一日,其爲辱也,庸有既乎。嗚呼!寧爲此而死,不爲彼而生,以是處心,庶無愧於古人矣!

右《風憲忠告》第録如上,先臣養浩所著也。伏惟世祖皇帝建御史臺,將以舉賢良,糾奸慝,察奇衺,兼古諫官之職,復置肅政廉訪司於外,朝廷倚之而益尊,視古之風憲尤重矣。故先臣此書或可爲執法者之助,今上皇帝作新庶政,思致太平,謹繕寫上進。

至正元年十一月 日,前承直郞、祕書監祕書郞(臣)張(引)昧死上。

卷四

廟堂忠告

○修身第一

前輩謂:“仕宦而至將相,爲人情之所榮,是不知榮也者,辱之基也。惟善自修者,則能保其榮;不善自修者,適足速其辱。”所謂善自修者何?廉以律身,忠以事上,正以處事,恭慎以率百僚,如是則令名隨焉,輿論歸焉,鬼神福焉,雖欲辭其榮,不可得也。所謂不善自修者何?徇私忘公,貪無紀極,不戒覆車,靡思報國,如是則惡名隨焉,衆毀歸焉,鬼神禍焉,雖欲避其辱,亦不可得也。於戲,身爲宰相,何善不可行,何功不可立,顧乃爲區區之利蠱惑而妄行,豈不深可惜哉!且自古居相位者,未聞死於凍餓,而死於財、於酒、於色、於逸樂者,無代無之。昔諸葛孔明爲丞相二十年,無尺寸之增於家,未嘗憂其貧,竟以勞於王事而卒,至今其名之榮嘗若世享萬鍾而不絕者。唐元載爲相,惟利是嗜,及其敗也,籍沒其家胡椒八百斛。其名之穢,常若蒙不潔而播臭無窮者。嗚呼!夫人以百年之身,天假以年不過八十、九十,姑以八十爲率,計其得志不過三四十年而已,豈有三四十年之間能食胡椒八百斛之理。古人謂利令人智昏,茲明驗矣。嗚呼!凡爲相者,能以諸葛孔明爲法,唐之元載爲戒,雖臺鼎終身,又何悔吝之有!

○用賢第二

天子之職,莫重擇相;宰相之職,莫重用賢。然則何以知其賢?詢諸人則知之,察其行則知之,觀所舉則知之。夫爲室而不衆工之資,梓人雖巧,室不能成矣。爲國家而不衆賢之集,相臣雖才,國不治矣。彼爲相者,誠能開誠佈公,廓焉無我,己有不能,舉能者而用之,己有不知,舉知者而用之,己有不敢言,舉敢言者而用之,如是則彼之所能皆我有矣。必欲一身而兼衆人之事,雖大聖大賢有所不能。夫粹白之狐,舉世無所有也,然而有粹白之裘者,善取於衆而已矣。況大臣初不貴乎事無不知,第公正其心,無所媢疾,則智者效謀,勇者效力。呫呫以爲才,捷捷以爲辯,自衒自伐,則賢者必不樂爲之用。大抵人君自伐,則臣職有所不行;相臣自伐,則百執事之職有所不行。爲人上者,操約以馭繁,居靜以制動,以無心而應天下之心,則所令者從,所庸者勸。苟知其賢而任之,既任而疑之,而務勝之,顧與不知不用,自任其才也奚異?若然,則體統失,而;佞之小人至矣。與小人處,則天下之事不論可知籲!

○重民第三

蓋聞古之王者,授版則拜,切意萬乘之尊爲其民貶抑若是,嘗疑焉而不取。既而思之,國之所以昌,四夷之所以靖,朝廷之所以隆,宗廟社稷所以血食悠久者,微民不能爾也。夫天以億兆之命託之君,君以億兆之命託之相,是知相也者,爲君乂民者也,君也者,爲天爲祖宗保民者也。天以是託我,祖宗以是託我,敢不敬與,敢不慎與。苟受其託而不能使之遂生安業,乃從而擾之,虐之,犬彘之,草菅之,則是逆天而違祖宗之命,以自戕其國也,而可乎?彼爲民者,固不敢與校,然於天之心,於祖宗之心,其能無所戚歟?嘗謂愛民者無過於天,無過於祖宗,天生之難,祖宗得之爲尤難。王者知其如是,凜凜焉未嘗不以民生爲重,聞其害則除之,覩其利則舉之,牧守非其人則易置之。今夫鷹師、圉人,所掌者不過人主服御之一物,而人尚以內侍重之,刺史、縣令乃爲祖宗爲國家牧養斯民者,反視爲不切而漫畀之,是愛民不如鷹犬,重內侍不如受祖宗國家一方生靈之寄者,豈不顛倒失體哉?大抵下之所以爲,惟上是視,在上者誠有重民之心,而天下不治者,古今無有也。

○遠慮第四

天下之事,知其已然,不知其將然者,衆人也。因其已然,而將然未然逆而知之,非深識遠慮者不能。室已焚而徙薪,舟已溺而市壺,疾已成而求艾,雖殫力爲之,無及矣。今夫隆然之堤有容蟻之穴,宜若無所損,然周於識者必塞而實之,慮其久而必底於訌潰故也。天下之事皆能如是慮之,尚何後患之有哉!大抵自古國家之所以不治,臣子之所以不軌,固非一朝一夕之積,良由今日以某事爲小過而不諫,明日以某人爲小罪而不懲,日引月深,不自知其禍亂之成也。故臣之於君,獻可替否而不敢萌一毫姑息之心。始以爲無傷,卒至大可傷;始以爲不足慮,卒至深可慮。惟君子爲能見微知着,思患而預防之;於飲宴則防流連,于田獵則防荒縱,於營饍則防踰制,於貨財則防損民,於爵賞則防僭及,於刑法則防濫殺,於君子則防疏遠,於小人則防玩狎,於聽覽則防容奸,於徵伐則防瀆武。夫君之於臣,亦有所當遠慮者:雖愛而不錫以過分之賞,雖舊而不授以非據之官,雖親而不交以褻瀆之談。蓋尊卑之分嚴,則上下之體定;上下之體定,則禍亂無自而生,天下之事可次第而治矣。

○調爕第五

人皆曰燮理陰陽爲宰相事,然舉世第能道其辭,迄不知陰陽何術可以燮理。按《書 周官》:“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蓋周之三公即今宰輔。而漢丞相平亦曰:“宰相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厥後又有災異免三公之制。世俗所云,蓋本諸此。切嘗即是以思,宰相所以調燮者,非能旱焉而使之雨,雨焉而使之暘,要不越盡人事以來天地之和而已矣。夫天之與人若判然,而實相表裏。蓋政事順則民心順,民心順則天地之氣順,天地之氣順則陰陽從而序矣。若乃怙勢立威,挾權縱慾,惡人異己,諂佞是親,於所言者不言,於所救者不救,上下相蒙,惟務從命,如此慾望民心順、陰陽之氣和,難矣。大抵天道之災祥視民心之苦樂,民心之苦樂視政事之失得,政事之失得視宰相之賢與不賢。昔丙吉舍死人問牛喘,自以爲得體,殊不知天道逆順當於政事觀之,固不在區區一牛之喘與否也。晉庾冰爲相,或謂天文錯度宜盡消御之道,冰曰:“玄象豈吾所測,正當勤盡人事。”冰之此言,可謂簡明切要,深得宰相之體者矣。苟政事修整,雖陰陽之和不應,乃天道之變也,又何慊焉?苟政事龐焉棼焉而不理,雖禎祥集而風雨時,若顧敢以爲治乎?嗚呼!凡爲相者,誠能以是求之,則天人之理了然矣。

○任怨第六

夫爲人臣惟欲收名,而不敢任怨,此不忠之尤者也。居廟堂之上,凡有所爲,惟當揆之以義,義苟不失,悠悠之言奚恤哉!今夫兩軍之交,兵刃叢前,而心誠報國者尚冒之而不顧,夫臨政之與臨敵,其安危利害相距霄壤,此猶顧惜,抑不知於萬死一生之際爲何如?昔范文正公患諸路監司非人,視選簿有不可者,輒筆勾之。或謂:“一筆退一人,則是一家哭矣。”公曰:“一家哭其如一路何?”嗚呼!如是處心,斯不負宰相之職矣。大抵天下之事有易有難,有利有害,難而有害者人多辭避,利而易行者人多忻然以爲,殊不知官有長佐之分,體有勞逸之殊,長者逸而佐者勞,此天地之大義也。以朝廷言之,君上逸而臣下勞;以一家言之,父母逸而子弟勞;以一身言之,頭目逸而手足勞。嗚呼!人而知此者,必不遺君父以憂,措其長於衆怨之地矣。近代爲執政者,往往姑息好名,一疾言厲色不敢加於人,事或犯衆,激使居己之右者發之。嗚呼!夫治家而使父母任其勞,爲國家而使君長任其怨,尚得爲忠孝乎哉?況有罪不責,有善不旌,雖三代不能爲治。故刑罰不患於用直,患乎用之而不公。昔威公奪伯氏駢邑三百,沒齒而無怨言;諸葛孔明廢廖立,而立聞亮死輒泣下;爲宰相誠能公其心如是,則天下蔑有不服者矣。

○分謗第七

夫共署聯事,一人努力而前,則餘者皆當輔相以成其志。苟彼前我卻,彼行我止,動焉而不相隨,語焉而不相應,則事功之成者能幾?此古人所以有推車同舟之喻也。其或共舟以濟,而一人溺焉,則凡在舟者無論疏戚,所宜併力以救之,此賢不肖之所共知也。況同爲臣子,同受天下國家之寄者,可坐視一人被禍而不恤哉?使其爲一己之私自貽伊戚,固無足恤。其或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公家之務一以大公至正處之,彼非爲己爲家而得罪,則凡同官者安得不挺身而前,與之共難也哉?大抵一人不幸而得罪,爲長者若曰“此我之罪”,爲貳者亦曰“此我之罪”,使闔堂之人皆爭引爲己罪,則彼獲罪者雖不能釋,亦必不至於重論矣。古之敢於諫爭者,其遇不見聽納,至謂“與其殺此人,不若殺臣”,尚爲如此求解,其肯坐視同官寃抑而不省哉?嗚呼!使分謗引咎之事爲宰相者誠能力行於今,將見士大夫之名節愈厲,民間之薄俗可敦,而國家他日亦不患其無仗義死節之士矣。一事之行,所繫如此,孰謂任怨分謗爲宰相細行哉?

○應變第八

事機之發,有常有變,常者中人處之而有餘,變者雖上智亦有所不足。樽俎之下卒然而報兵,遽然而聞寇,則當詳其虛實,度其逆順,殆不可一聞其言輒倉皇上變,徵發百出,未見敵而先自撓也。且事固有聲虛以釣實,乘間以拘利,傳微爲巨,以無形爲有形,疑似之間,不可不察。若夫國有大奸,境有大敵,彼既非常,而吾則以非常之計備之。若乃泥文守經,終見動輒有礙,而事亦無所濟矣。故古人遇此,權以濟才,隨宜應變,如丸轉於盤而不出於盤,如水委曲赴海而不悖於海。王商聞大水之言,君臣皆驚,而商獨必其無事。桓溫將移晉祚,聲誅王、謝,而謝安雍容談笑以折其鋒。回紇、吐蕃合兵涇陽,郭子儀單騎以往喻。蓋宰相者,非常之任也,居非常之任獨不能爲非常之事,可乎?故前輩謂:“鎮定大事,非至公血誠不能。或死或生,舉置度外。”嗚呼!世常以大臣國家柱石者,其謂茲與!

○獻納第九

人臣之納言於君也,事未然而言之,則十從八九。無事則遊畋般樂,日相親比,一旦有所不可,乃左遮右挽,極其力以救之,殆未見其濟者;政使或允,亦必出於勉強,而非其本心。若夫善於納言者則不然,或因進見,或因講讀,或因燕居,先事陳說如是則國安,如是則國危,如是則爲聖君,如是則爲暴主,或引古昔,或援祖宗,必使之心悟神會,表裏聳然,乃可陳善,而無扞格之患。昔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曰:“我先攻其邪心。”大臣事君,職當如此。古人甚至有難於自言者,往往旁召耆年宿德,置諸左右,使人君有所畏憚而不敢恣,則其爲慮亦深遠矣。雖然,臣之於君也,入則懇懇以盡忠,出則謙謙以自悔,凡所白於上者,不可泄於外而伐諸人,善則歸君,過則歸己。其若是者,非欲遠嫌避禍,大臣之體所當然也。坤之六三“含章可貞”,蓋亦此意。嘗見近代執政有所建白,呶呶焉惟恐人之不知,卒至讒譖乘之,中途見棄。《易 大系》所謂“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諒哉!

○退休第十

博施兼善,士君子通願也。然有志而無纔則不能,有才而無位則不能,有位而不見知於上則不能;見知矣,而小人間之則不能。嗚呼,此士夫所以出而用世之難也!上焉恥其君不及堯舜,下焉思一夫不被其澤,若己推而納諸溝中。世俗所樂,若聲色,若宮室,若珍異、車服之奉,一皆無有。其所有者,自頂至踵,天下國家之憂而已。爲君上者,誠能亮其如是之懷,凡有所言,優容喜納,猶或庶幾;其或疑其奪權違己,賣直售名,將見舉動皆愆,而身死無所矣。所以自古忠直爲國者少,阿容佞詐惟己之爲者多,此無他,蓋由爲己則有福而無禍,爲國則有禍而無福故也。嗚呼!人君能以是思之,則凡盡忠於我者,萬不至於譴責矣。雖然聖人謂“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爲人臣者亦當燭幾先見,退身於未辱之前,庶幾君臣之間兩無所慊。嘗見前代爲臣不免者,大率皆由知進而不知退,戀慕榮寵以致之,殆不宜獨咎國家也。或謂:“不可則去,無乃於君臣之間太薄。”竊謂君臣以義合者也,其所以合者,非華其爵也,非利其祿也,不過欲行其道而已矣。道行則從而留,道不行則從而去,不使久而至於厭鄙誅竄之地,乃所以厚君臣之分也,奚薄焉!

右《廟堂忠告》第録如上,先臣(養浩)所著也。惟聖天子臨御萬方,明良相逢,天下之人思見太平之徵,則先臣此書可以出矣。嗚呼,古人居廟堂之上者,有若皋、夔、稷、契、伊、傅、周、召,其事功猶可稽諸簡策,誠能因此書遡而求之,則道揆守法於是乎在矣!

至正元年十一月,前承直郞、祕書監祕書郞(臣)張(引)昧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