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齋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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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齋記事 宋 範鎮

●自序

予嘗與修《唐史》,見唐之士人著書以述當時之事,後數百年有可考正者甚多。而近代以來蓋希矣,惟楊文公《談苑》、歐陽永叔《歸田錄》,然各記所聞而尚有漏略者。予既謝事,日於所居之東齋燕坐多暇,追憶館閣中及在侍從時交遊語言,與夫裏俗傳說,因纂集之,目爲《東齋記事》。其蜀之人士與其風物爲最詳者,亦耳目之熟也,至若鬼神夢卜率收錄而不遺之者,蓋取其有戒於人耳。

●卷一

劉尚書渙嘗言:宣祖初自河朔南來,至杜家莊院,雪甚,避於門下,久之,看莊院人私竊飯之。數日,見其狀貌奇偉兼勤謹,乃白主人,主人出見,而亦愛之,遂留於莊院。累月,家人商議,欲以爲四娘子舍居之婿。四娘子即昭憲皇太后也,其後生兩天子,爲天下之母。定宗廟大計,其兆蓋發於避雪之時。聖人之生,必有其符,信哉!

太祖時,李漢超鎮關南、馬仁守瀛州、韓令坤常山、賀惟忠易州、何繼筠棣州、郭進西山、武守琪晉陽、李謙溥隰州、李繼勳昭義、趙贊延州、姚內斌慶州、董遵誨環州、王彥升原州、馮繼業靈武,管榷之利,悉以與之,其貿易則免其徵稅。故邊臣皆富於財,以養死士,以募諜者,敵人情狀,山川道路,罔不備見而周知之。故十餘年無西、北之憂也。

太祖徵河東,絳州薛化光上言:“凡伐木,先去枝葉,後取根柢。今河東外有契丹之援,內有人戶供輸,竊恐歲月間未能下矣。宜於太原北石嶺山,及河北兩界山東靜陽村、樂平鎮、黃澤關、百井社,各建城寨,扼契丹援兵;遷其部內人戶於西京、襄、鄧、唐、汝州,給閒田使自耕種,絕其供饋。如此,不數年間可平定矣。”其後卒用其策而下河東。化光,簡肅公之父,後贈中書令。

太祖一日御後殿慮囚,內有一囚告:“念臣是官家鄰人。”太祖以爲燕薊鄰人,遣問之。乃雲:“臣住東華門外。”太祖笑而宥之。

曹利用先賜進士出身,而後除僕射,乃知進士之爲貴也如此。

景德中,李迪、賈邊皆舉進士,有名當時,及就省試,主文鹹欲取之,既而二人皆不與,取其卷視之,迪以賦落韻,邊以“當仁不讓於師”,論以“師”爲“衆”,與註疏異說。乃爲奏具道所以,乞特收試。時王文正公爲相,議曰:“迪雖犯不考,然出於不意,其過可恕。如邊特立異說,此漸不可啓,將令後生務爲穿鑿,破壞科場舊格。”遂收迪而黜邊。

蔡文忠公齊狀元及第,真宗視其形貌秀偉,舉止安重,顧謂寇萊公曰:“得人矣!”因詔金吾給騶從傳呼。狀元給騶從,始於此也。

祥符中,楊文公以母疾,不俟報,歸陽翟。初,真皇欲立莊獻爲皇后,文公不草詔,莊獻既立,不自安,乃託母疾而行。上猶親封藥,加以金帛賜之。

真皇時,置天慶觀。張鄧公士遜爲廣南東路轉運使,會詔天下置天慶觀,公因請即舊觀爲之,以紓天下土木之勞。詔如其請。

真宗東封,放梁固以下進士及第;祀后土汾陰,放張師德以下進士及第。固,

狀元梁顥子;師德亦狀元張去華子。魏野以詩賀曰:“封禪汾陰連歲榜,狀元俱是狀元兒。”

真皇時,以任密學中正知成都府,代張尚書詠。或以爲不可。時王文正公爲相,上責問之。對曰:“非中正不能守詠之規矩,它人往往妄有變更矣。”上是之,言者亦服王公之能用人也。

天聖三年,漢州德陽縣均渠鄉民張勝家,析木有“天下太平”字,因進上之。

朝廷賜以茶、彩,乃改鄉名太平。

太平興國六年,司天言:“五福太一,自甲申年入黃室巽宮,在吳分。”仍於京城東南蘇村作東太一宮。至天聖六年,又言:“戊辰自黃室趣蜀分。”乃於八角鎮筑西太一宮。春、夏、秋、冬四立日,更遣知制誥、舍人率祠官往祠之。一日,宋元憲公祠東太一宮,見殿廡欹倒疏漏,因問道士。答曰:“孤寒太一幸舍人聞奏完修之。”時西太一宮新建,室宇宏麗,供具嚴飾,故道士因目東太一宮爲孤寒太一。

天聖中,童謠雲:“曹門好有好好,曹門高有高高。”其後,今太皇太后爲皇后,太皇太后姓曹氏。英宗皇帝即位,而高太后爲皇后,高後,曹氏之所出。前史載謠言者,信哉不可忽也。

賞花釣魚會賦詩,往往有宿構者。天聖中,永興軍進“山水石”,適置會,命賦“山水石”,其間多荒惡者,蓋出其不意耳。中坐優人入戲,各執筆若吟詠狀。其一人忽僕於界石上,衆扶掖起之,既起,曰:“數日來作一首賞花釣魚詩,

準備應制,卻被這石頭擦倒。”左右皆大笑。翌日,降出其詩令中書銓定。祕閣校理韓羲最爲鄙惡,落職,與外任。

初,永興造磚塔,姜遵知府多采石以代磚甓及燒灰,管內碑碣爲之一空。得是石不敢毀,來獻。其石蓋榻狀也,書“山水”二字,之字可數尺,筆勢雄健。

施枕簟其上,水流其間,潺潺有聲。蓋開元中所作也,今在清暉殿。

賞花釣魚宴,舊制,三館直館預坐,校理而下賦詩而退(按,孔文仲《談苑》

亦錄此事,“賦詩而退”下雲:“太宗時,李宗諤爲校理,作詩云:‘戴了宮花賦了詩,不容重見赭黃衣。無そ卻出宮門去,還似當年不第時。’上即令赴宴,自是,校理而下皆與會也。”此處文義未了,當有脫落)。

道家有《金龍玉簡》,學士院撰文,具一歲中齋醮數,投於名山洞府。天聖中,仁宗皇帝以其險遠窮僻,難齎送醮祭之具,頗爲州縣之擾,乃下道錄院裁損,

才留二十處,餘悉罷之。河南府平陽洞、台州赤城山五京洞、江寧府華陽洞、舒州潛山司真洞、杭州大滌洞、鼎州桃源洞、常州張公洞、南康軍廬山詠真洞、建州武夷山升真洞、潭州南嶽朱陵洞、江州馬當山上水府、太平州中水府、潤州金山下水府、杭州錢塘江水府、河陽濟瀆北海水府、鳳翔府聖湫仙遊潭、河中府百丈泓龍潭、杭州天目山龍潭、華州車箱潭。所罷處不可悉記。予嘗於學士院取《金龍玉簡》視之,金龍以銅製,玉簡以階石制。

天聖中,雄州民妻張氏戶絕,有田產。於法當給三分之一與其出嫁女,其二分雖有同居外甥,然其估緡錢萬餘,當奏聽裁。仁皇曰:“此皆細民自營者,無利其沒入,悉以還之。”是時,王沂公爲宰相,呂文靖公、魯肅簡公參知政事,極讚美之。

故事,翰林侍讀學士無帶出外者,張知白罷參知政事,授此職,知大名府,然非歷二府而出者不得焉。寶元中,梅詢始帶知鄭州,改許州,自後兩制遂爲例也。

景元年,仁皇感疾,屢更翰林醫不愈。李大長公主言許希者善針,遂召使針,三進針而愈,擢希尚藥奉御,賜予甚厚。希謝恩舞蹈訖,又西向而拜。上遣人問之,對:“謝其師扁鵲。”乃詔修扁鵲廟。是時,山東顏太初作詩美其不忘本,而刺譏士大夫都貴位、享厚祿,而不知尊孔子。

慶曆三年,澧州獻木,有文曰“太平之道”。予嘗於天章閣下觀瑞物,見棗木板有北斗文,仍有輔星,形勢曲折,文采燦然。

後唐明宗置端明殿學士。太平興國中,改端明爲文明,以程羽爲文明殿學士,

位在樞密副使之下。明道元年,改承明爲端明,二年,除宋宣獻公爲學士,與文明之職並存,而降其班序。是歲,又改殿曰延和。慶曆七年,以真宗諡號,改文明爲紫宸,而丁文簡公度爲紫宸殿學士。既而言者以爲紫宸非臣下所稱,乃以延和爲觀文殿,而以丁爲觀文殿學士,相繼以賈文元公昌朝爲大學士,仍詔自今非嘗爲宰相者勿除。

慶曆八年後,以茶、鹽、香藥、見錢爲四稅,沿邊用之;茶、鹽、香藥爲三稅,近裏州軍用之。議者謂四稅與見錢之法,皆不可常守,必視邊計之厚薄,與其物價之高下,以時而變通之,乃可也。

慶曆八年,南嶽瑞應峯前,一夕大雷雨,平地湧木若龜然,手足皆具,高二尺,圍一丈。

慶曆初,萬勝軍皆市井疲軟新應募者,西賊易之,而素畏虎翼。是時,麟府路兵馬鈐轄張亢修建寧寨,更其旗幟。賊見萬勝旗幟,不知其虎翼軍也,而先犯之。萬弩齊發,賊奔潰,斬首二千餘級。遂築建寧、清塞、百勝、中候、鎮川五堡。亢之智謀,大率如此。

真宗皇帝嚴於醮祭之事,其表章則用“昭受乾符之寶”。其後,大內火,寶亡,止用“御前之寶”。慶曆中,下學士院定其文曰:“皇帝欽崇國祀之寶”,醮祠則用之。

慶曆中,興學。一日,判監諸學官皆會,石守道言於坐曰:“蜀生有何羣者,

只知有仁義,不知有寒餓。”遂館子家。是時,諫官、御史言,以賦取士,無益於治,而羣尤致力助之。下兩制議,兩制以爲賦詩用之久,且祖宗故事,不可廢。

羣聞之大慟,焚其生平所爲賦百餘篇,不復舉進士,又以戒其子云。其後何聖從薦之,賜號安逸處士。羣,果州西充縣人。

慶曆中,廣南西路區希範以白崖山蠻蒙趕內寇,破環州及諸寨。時天章杜待制杞,自京西轉運使徙廣西。既至,得宜州人吳香等爲鄉導,攻破白崖等寨,復環州,因說降之。大犒以牛酒,既醉,伏兵發,擒誅六百餘人。後三日,始得希範,醢之以賜溪洞諸蠻;取其心肝,繪爲《五藏圖》,傳於世。其間有眇目者,則肝缺漏。是時,梅公儀摯爲御史,言杞殺降,失朝廷大信,請加罪。朝廷錄其功,止加戒諭而已。其後,杞知慶州,一日方據廁,見希範等前訴,叱謂曰:“若反人,於法當誅,尚何訴爲!”未幾而卒。殺降古人所忌,杞知之,心常自疑,及其衰,乃見爲祟,無足怪也。

皇末,邕州白氣亙天,江水泛溢,司戶參軍孔宗旦言於知州陳珙宜備邊,珙不聽。未幾而儂智高內寇,破邕、貴、橫、賀、潯、藤、梧、封、康、端十州,

圍廣州,殺將吏張忠等數十人。最後,遣狄公青以蕃落五百騎敗之邕州歸仁鋪,凡得首級五千三百四十一,築爲京觀。初,謠言云:“農家種,糴家收。”至是爲狄公所敗。

仁宗至和二年,封孔子四十七代孫孔宗願爲文宣公,尋改封孔宗願爲衍聖公。

(按,《宋史?仁宗本紀》至和二年三月丙子,封孔子後爲衍聖公。不載初封爲文宣公事。然《文苑傳》稱文宣公孔聖,則原封實爲文宣公,《本紀》據其後改之名耳。)

嘉元年五月二十四日昏時,二星相繼西流,一出天江,一出天市,劉仲更曰:“出天江者主大水,出天市者主散財。”未幾,都城大水,居民廬室及軍營漂流者不知幾千萬區。天變不虛發也如此。

嘉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召近臣天章閣下觀書、閱瑞物。上親作飛白書,令左右笏以觀。又令禹玉跋尾,人賜一紙。既而置酒羣玉殿,上謂羣臣曰:“今天下無事,故與卿等樂飲。”中坐賜詩,羣臣皆和。又賜太宗時斑竹管筆、李廷墨、陳遠握墨、陳朗麝圍墨,再就坐。終宴,更大盞,取鹿頭酒視封,遣內侍滿斟遍勸。韓魏公琦一舉而盡,又勸一杯。盧公彥平生不飲,亦一巨杯。又分上前香藥增諸飠丁中,各令持歸。至二十六日,溫州進柑子,復置會,自臺諫、三館臣僚悉預,因宣諭:“前日太草草,故再爲此會。”其禮數一如前,但不賦詩矣。

嘉中,交趾貢麒麟二,予嘗於殿庭中與觀,狀如水牛,身披肉甲,鼻端一角,食生芻果瓜。每飼之,必先以杖擊其角,然後食之。是時,中外言非麟者衆。

田元均況爲樞密使,言非麟,又歷引諸書所載形狀,皆無此獸,恐爲遠人所欺。卒以爲異獸詔答之。予嘗見陳公弼言,榮州楊氏家水牛生子類此,蓋牛入水而蛟龍感之以生也。

禮部貢院試進士日,設香案於階前,主司與舉人對拜,此唐故事也。所坐設位供帳甚盛,有司具茶湯飲漿。至試學究,則悉徹帳幕、氈席之類,亦無茶湯,渴則飲硯水,人人皆黔其吻。非故欲困之,乃防氈幕及供應人私傳所試經義,蓋嘗有敗者,故事爲之防。歐文忠公詩:“焚香禮進士,撤幕待經生。”以爲禮數重輕如此,其實自有爲之。

嘉中,進士奏名訖,未御試,京師妄傳王俊民爲狀元,莫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爲何人。及御試,王荊公時爲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爲詳定官。舊制:御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第,復彌封之,以送覆考官,再定等第,乃付詳定官,發初考官所定等,以對覆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則詳其程文,當從初考,或從覆考爲定,即不得別立等。是時,王荊公以初、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當,於行間別取一人爲狀首。楊樂道守法,以爲不可。議論未決。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爲彌封官,聞之,謂同舍曰:“二公何用力爭,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爲狀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既而二人各以己意進稟,而詔從荊公之請。及發封,乃王俊民也。詳定官得別立等自此始,遂爲定製。

仁皇朝,內侍張宗禮無爲山燒香,得古柏圍數丈,中空可以施臥榻坐墩。予目爲自然庵。其上枝葉鬱然,前有竹徑,設童子如迎客之狀,甚可愛賞。

仁宗朝,講讀官侍邇英者皆立,每問事則衆人齊對,頗紛紜。乃詔皆坐,惟當讀者以次立,而記注亦坐。石昌言、楊休奏:“記注官當立侍,密邇德音以詳記錄,不可坐。”遂令立侍。

崇政殿之西有延羲閣南向,迎陽門之北有邇英閣東向,皆講讀之所也。仁宗皇帝即位,多御延羲。每初講讀或講讀終篇,則宣兩府大臣同聽,賜御書或遂賜宴。其後,不復御延羲,專御邇英。凡春以二月中至端午罷,秋以八月中至冬至罷。講讀官訁移門上賜食,俟後殿公事退,系奚以入。宣坐賜茶,就南壁下以次坐,復以次起講讀。又宣坐賜湯,其禮數甚優渥,雖執政大臣亦莫得與也。(按,延羲閣原本“羲”作“義”。考《宋史?本紀》亦作“義”,而《地理志》

俱作“羲”。按“義”爲太宗原名,不應閣名延義,今從《地理志》改正。)

仁宗當暑月不揮扇,鎮侍邇英閣,嘗見左右以拂子祛蚊蠅而已。冬不御爐,每御殿,則於朵殿設爐以禦寒氣,寒甚,則於殿之兩隅設之。醫者雲:體被中和之氣則然矣。

仁宗皇帝好雅樂,又嚴天地宗廟祭祀之事及崇奉神御,故中外言樂者不可勝計,置局而修制亦屢焉,其費不貲。宦侍建言修飾神御,歲月不絕,然爲之終身不衰。慶曆中,陝西用兵後,有建請出田獵以耀武功,四方以鷹犬來獻,惟恐居後。然出獵者一再而止。帝王之好豈可以不慎哉!好雅樂祭祀之事,人爭以雅樂祭祀之事奉之,未必皆得其當,然好之終身不衰不害也。方下令校獵,而人爭以田獵鷹犬來奉,乃一再而遂止。仁皇帝誠知所好矣,不然者,何以廟號曰“仁”哉!

仁皇末年,有鵲巢於宣德門山棚上,毀而復累者再。識者鹹以爲異。

正月十四日,上御樓,遣中使傳宣從官曰:“朕非好遊觀,蓋與萬民同樂。”

翌日,蔡君謨獻詩紀其事。

治平三年春,有星孛出營室,歷於虛、危。術者佔曰:“營室衛分,濮水出,

主宗廟祭祠事;虛、危齊分,上受命之國,主墳墓哭泣。”逾年,而熙寧改元矣。

天之告人,豈不昭昭然哉!

故事,郊廟讀祝冊官至御名必起,上至郊宮更衣,詣壇下,百官皆回班迎向。

英宗皇帝初告廟,詔讀冊官無起,及詣壇下,詔百官勿回班。所以見事宗廟之精意也。

予嘗修《玉牒》,知國家慶緒之繁衍。治平中,宗室四千餘人,男女相半,存亡亦相半。親王置翊善、侍講、記室,餘則逐宮院置都講教授。歲時有喜慶,則燕崇政殿或太清樓。命之射,課其書札,或試以歌詩,擇其能者而推賜器幣,以旌勸之。景三年,始置大宗正司,以濮王及彰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守節領其事。

有所奏請,不得專達,必經宗正司詳酌而後以聞。所以勉進其敦睦,而糾正其愆違也。其後增置講書官四員,別置小學教授一十二員,又增同知大宗正一員,而置官益多,其疏屬又聽其出外官,則自勵而向學者彌衆矣。

●卷二

漢斛之法,方尺而圓其外,旁九釐五毫、其實十鬥,積百六十二萬分,二千龠之實也。不言深而言方者,無分寸之別也;圓其外者,亦相生之數也。其上爲斛,其下爲鬥,左耳爲升,右耳爲合。雲耳者,謂升合如耳形,附於斛之左右也。今胡瑗之升合皆方制之,而斛方一尺,深一尺六寸二分,是以方分置算而然也。龠其狀似爵者,謂圓如爵也。今之龠方一寸,深八分一釐,亦以方分置算也。

上三下二者,謂斛在上並升合爲三也,鬥在下並龠爲二也。圓而函方斛之形也,上下皆然也。今上以圓函方,下爲方鬥而已。左一右二者,升在上而左,合在上、

龠在下而俱右也。今合、龠俱在上而龠俯。自聶崇義失之於前,而胡瑗、阮逸踵之於後也。夫斛非是,而欲考正黃鐘,安可得也!

燕龍圖肅判太常寺,建言:今之樂太高。始下詔天下,求知音者。李照言樂比古高五律,而胡瑗、阮逸相繼出矣。李照之樂,以縱黍累尺,黍細而尺長,律之容乃千七百三十黍。胡瑗以橫黍累尺,黍大而尺短,律之容千二百黍,而空徑乃三分四釐六毫。空徑三分四釐六毫,與容千七百三十黍,皆失於以尺而生律也。

阮逸又欲以量而求音,皆非也。最後有成都房庶者,亦言今之樂高五律,蓋用唐樂而知之。自收方響一、笛一,皆唐樂也。其法以律生尺,而黍用一稃二米。是時,無二米黍,據見黍爲律。雖無千七百三十黍之謬,與三分四釐六毫之差,然其聲才下三律,蓋黍細爾,其法則是矣。王原叔洙、胡瑗大不喜其說。朝廷但授庶試祕書省校書郎,不究其說而止。庶,玄齡之後,其爲人簡脫,嘗與鄉薦,然好音,宋子京祁、田元均況皆薦而召之。是時,丁正臣亦收牙笛二,與庶笛同。予嘗於雄州王臨處得北界笛一,比太常樂下四律、教坊樂下二律,猶高於唐樂一律。又嘗於才元處得幷州銅尺一,比太府尺長三分,以之定律,與唐樂聲同。太府尺定律與北界笛同,二者必有一得也。若得真黍,用房庶法爲律以考之,其爲至當不疑矣。真黍,一稃二米者。世嘗言王樸爲知樂,而不知樂之壞自樸始也。

初,太常鐘磬皆無款志,樸用橫黍尺制律,命其鐘磬而志刻之。太祖患樂太高,和峴用影表尺八寸尺也,故樂比唐爲高五律矣。今太常鍾最大者,聲中唐之黃鐘,志刻乃雲林鍾,餘鍾率皆如此。李照則多鑿舊鐘以合其律,而鐘磬又不如樸時,雖非本聲,而其器尚完也。惜哉!司馬君實內翰光於予莫逆之交也,惟議樂爲不相合。君實以胡璦一黍廣爲尺,而後制律;予用房庶一黍之起,積一千二百黍之廣爲律,而後生尺。律之法曰凡律圍九分,以尺而生律者,律爲十分三釐八毫矣。以其不合,又變而爲方分,其差謬處不可一二數也。以律生尺,九十分黃鐘之長,加十分以爲尺。凡律皆徑三分,圍九分,長九十分,積實八百一十分。自九十分三分損益之,而十二律長短相形矣。自八百一十分三分損益之,而十二律積實相通矣。往在館閣時,決於同舍,同舍莫能決,遂奕棋以決之,君實不勝,乃定。其後二十年,君實爲西京留臺,予往候之,不持他書,唯持所撰《樂語》八篇示之。爭論者數夕,莫能決,又投壺以決之,予不勝。君實歡曰:“大樂還魂矣!”凡半月,卒不得要領而歸。豈所見然耶,將戲謔邪,抑遂其所執不欲改之耶,俱不可得而知也。是必戲謔矣。(按:《宋史》稱鎮於樂尤注意,

獨主房庶以律生尺之說,與司馬光辨難,凡數萬言。神宗時,嘗詔鎮與劉幾定樂。

鎮曰:“定樂必先正律。”帝雖然之,而劉幾即用李照樂加四清聲,而奏樂成,詔罷局,並賜鎮。鎮曰:“此劉幾樂也,臣何與焉。”至哲宗朝,乃請太府銅尺爲之,逾年成,比李照樂下一律有奇。帝及太后御延和殿,召執政同閱視,下之太常。樂奏三日而鎮逝。)皇中,再定雅樂。胡瑗鑄十二鍾,大小輕重如一,其狀類鐸,爲大環,鑄盤龍、蹲熊、辟邪其上,謂之旋蠡,而平擊之,故其聲鬱而不發。又陝西鑄大錢,民以爲患。是冬,日食心宿,劉羲叟謂予曰:“上將感心腹之疾,是與周景王同佔也。”予初不信然之,尋使契丹,還至雄州聞上得心腹之疾矣。歸問其故,羲叟曰:“景王鑄大錢,又鑄無射,而爲大林,所謂‘害金再興’者也。是時,日亦食於心,而景王得是疾,故曰與景王同佔。”噫!羲叟而不言,則左丘明所載伶州鳩之語爲誣矣。是羲叟不獨爲知術數,其發揚丘明功亦爲不細。羲叟字仲更,澤州人,以修《唐書》授崇文院檢討,未及謝,瘡發背而卒。

《周禮》:“雷鼓鼓神祀,靈鼓鼓社祭,路鼓鼓鬼享。”康成雲:“雷鼓,八面鼓也。靈鼓,六面鼓也。路鼓,四面鼓也。”鼓之數不見於《經》,然神有尊卑,則其數有多寡隆殺,理或然也。必漢時尚然,所以康成雲也。幾面鼓,猶言幾兩車、幾區宅、幾廛田也。而唐開元中,蜀人有繪圖以獻者,一鼓而爲八面、

六面、四面,既不可考擊,乃於縣內別置散鼓,國朝仍之,郊社宗廟設而不用。景中,馮章靖公言雷鼓、靈鼓、路鼓並當考擊,而散鼓請準乾德四年詔廢不用,

然不言鼓之制非是,甚可怪也。

自唐開元時,父卒衆子在,嫡孫不傳重,以其不襲封也。然不知至於服紀則有所不齊。國朝亦著於禮令。景中,石資政中立卒,衆子在,嫡孫不傳重。未幾,而衆子卒,其家奏:“嫡孫合與不合傳重。”下禮院議。於是宋景文公判太常,不疑、次道與予爲禮官,景文公遂令三人各爲議狀。不疑曰:“初當傳重,不傳重誤也。宜改正之,使追爲服。”次道則用江都《集禮》以爲當接服,若曰:

“父死衆子在,嫡孫不傳重,衆子死,嫡孫接服,嫡孫死,衆孫接服,是一尊親爲兩等服也。”予謂:“石氏之孫宜依禮令不傳重,且爲本服。自今而後別著令,

父死衆子在,嫡孫傳重,然後得禮之正。”又爲不疑難曰:“石氏子當傳重,就令石氏子於服中犯刑,如何處之?必以見行法、見行禮處之也,豈可旋更禮法,使變期服而傳重,加以重刑也。”又爲次道難曰:“衆子死,嫡孫接服,嫡孫死,

衆孫接服,是何異家人共犯,止坐尊長,尊長方決而死,乃令次家長接續,足其杖數邪,是無此理也。”然景文從次道議,仍請著爲令。其後,衆子在,嫡孫請傳重者,聽傳重;其不請者,則不傳重。豈禮之意哉!

故事,武臣不持喪。韓玉汝奏請持喪,下兩制、臺諫官議,唐子方介爲御史中丞,其屬皆不欲令持喪。是時,會議於玉堂後廊,子方曰:“今日不可高論也。”歐陽永叔勃然曰:“父母死而令持服,安得爲高!”孫夢得坐予旁,不覺嘆曰:

“俊人也!率然一言,亦中於禮。”兩制與臺諫官,竟爲兩議以上。遂詔閣門祗候、內殿崇班已上持服,供奉官以下不持。是則官高者得爲父母服,官卑者則不爲服,無官者將何以處之乎。

殿前司捧日、天武軍司,龍衛步軍司,神衛馬軍司,謂之上四軍。合左右廂,

廂各三軍,每軍五指揮,各有都指揮使一員,都虞候副之。又有第四軍,以處所退年高者,無都指揮使,止有都虞候。殿前司又有神勇、宣武、驍騎各上下軍二十指揮,又有寧朔、驍勝各十指揮,虎翼左右各三軍,軍各十指揮,並有都指揮使、都虞候。馬軍司有云騎、武騎各十指揮。步軍司有虎翼左右各三軍,軍十指揮,每軍各有都指揮使一員,都虞候副之。遇轉員,各以次遷補。凡遷至軍指揮使、遙領團練,員溢,即上落軍職爲正、副使之本任。其老疾若有過,爲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副都軍頭,隸軍頭司;甚者,黜爲外州軍馬步軍都指揮。

禁衛凡五重:以親從官爲一重,寬衣天武官爲一重,御龍弓箭直、弩直爲一重,御龍骨釒朵子直爲一重,御龍直爲一重。凡入禁衛一重,徒一年至三年止,誤者減二等。傅卞嘗誤入禁衛,定私罪,永叔再爲論奏爲公罪,得應制舉。

周諫議湛善射弩,十發十中的,隔屋射亦然。嘗謂予曰:“其法雖由審固,然亦自有神用。今以架服弩,施箭其上,往往不中,至於用神之專,無不向的,非神用而何。”

元昊叛時,楊侍讀偕進神劈陣刀,嘗以步卒五百人試於殿廷。其法,外環以車,內比以,刻獸狀,設機使開闔,所以驚馬,亦以御箭,當時人皆非笑之。其後王吉陣於兔毛川,賊以鐵鷂子束陣,弓弩不可施放,乃以劈陣刀披其甲、

豁馬兼,馬奔逸,墮崖壑死者不可勝計。自陝西用兵,惟兔毛川勝捷者,由劈陣刀也。鐵鷂子,賊中謂之“鐵林”,騎士以索貫穿於馬上,雖死不墮,以豪族子親信者爲之。

範恪在陝西亦爲有功,常挽一石七鬥力弓,其箭鏃如鏵,謂之鏵弓。箭羽間勒其官稱、姓名,往往一箭貫二人者,賊甚畏之。

●卷三

丁文簡公度嘗言:“舉進士時,以知制誥爲贄卷。”既而復自笑曰:“是不揆也。”然其後爲知制誥、翰林學士、參知政事,蓋其所存者,從來有素矣。初,

舉人居鄉,必以文卷投贄先進,自糊名後,其禮寢衰。賈許公爲御史中丞,又奏罷公卷,而士子之禮都亡矣。

薛簡肅贄謁馮魏公,首篇有“囊書空自負,早晚達明君”句。馮曰:“不知秀才所負何事?”讀至第三篇《春詩》雲:“千林如有喜,一氣自無私。”乃曰:

“秀才所負者此也。”

夏英公竦嘗言:“楊文公文如錦繡屏風,但無骨耳。”議者謂:“英公文譬諸泉水,迅急湍悍,至於浩蕩汪洋,則不如文公也。”

王文正公之爲相也,王沂公爲知制誥,呂許公爲太常博士、知濱州。沂公嘗見文正公,問:“君識太常博士呂夷簡否?”沂公曰:“不識也。”他日復見,復問之,沂公曰:“見朝士多稱其才者。”凡三見三問,乃曰:“此人異日當與公同秉國政。”是時,沂公既有名當世,頗以器業自許,中不能平,因曰:“公識之耶?”曰:“不識也。”“然則何以知之?”曰:“吾見其奏請爾。”沂公猶不信,強應曰諾。其後,丁晉公既敗,沂公先在中書,而許公自知開封府除參知政事,二人卒同秉政。沂公乃爲許公言之,問其當時奏請,乃不稅農器等事也。

李參自荊南召,欲以爲三司使,參政孫夢得固執不可,曰:“此人爲主計,

外臺承風刻剝,則天下之人益困弊矣。”由是遂改授羣牧使。

陝西路轉運使請永興軍、秦、坊、同(在京板無“同”字)等州官置醋坊,王沂公言:“榷酤之法,蓋出於前代之不得已。今經費之廣,未能省去,官自造醋,細民益見侵奪也。”

周諫議湛爲鹽鐵判官,三司文帳煩冗,吏胥蔽欺,若不可究者,爲之立勘同法,歲減天下設帳七千道。又括天下隱戶三十三萬,發其詭號凡十二種。

夏秋沿納之物,如鹽曲之類,名件煩碎。慶曆中,有司建議併合歸一名,以省帳鈔。程文簡爲三司使,獨以謂仍舊爲便;若沒其舊名,異日不知,或再取鹽曲,則致重複。此亦善慮事也。

韓持國知潁川府,時彥以狀元及第,每稱狀元,持國怒曰:“狀元無官耶!”

自此呼爲籤判。彥終身銜之。馬涓巨濟亦以狀元及第,爲秦籤,亦呼狀元。秦帥呂晉伯曰:“狀元者,及第未除也。既爲判官,不可曰狀元。”巨濟愧謝。

《湘山野錄》載:“胡旦乞入見,王沂公奏旦瞽廢,乞送中書問求見之因。至堂,沂公與諸相具門生禮,列拜,旦長揖而坐。”中書堂,宰相治事之地,表儀百辟者在是。外臣乞對,送中書引問,自有公禮,何暇講師生之私敬。旦于都堂,巍然受諸相之拜而不辭,決無此理。予於祕閣嘗見其《演聖通論》,甚有出於人者,而所爲如此,豈不惜哉。

國朝言水利者,惟乾州刺史張繪(京板作張綸)爲有績效之最。天禧末,爲江淮發運副使,築高郵北漕河長堤二百里,旁錮石爲距,分十闥以泄橫流。泰州有捍海堰,久廢不治,與範希文經畫修復之,遂命兼知泰州。堰成,復租戶萬二千七百。州人感之,爲立生祠。

陳公弼知潭州長沙縣。部僧有海印者,多識權貴人,數撓政違法,奪民園池,

更數令莫敢治。公弼捕笞之,以園池還民。又知虔州雩都縣,毀淫祠數百區,勒巫覡爲良民七十餘家。

湖南之人掠良人,逾嶺賣爲奴婢。周湛爲廣東提點刑獄,下令捉搦,及令自陳,得男女二千六百餘人,還其家,而世少知之。蓋亦古之良吏也。

仁皇初,薛簡肅知開封府,上新即大位,莊獻臨朝,一切以嚴治,人謂之“薛出油”。其後移知成都,歲豐人樂,隨其俗與之語嬉遊,作《何處春遊好》詩十首,自號“薛春遊”,欲換前所稱也。

薛簡肅公時,布一匹三百文,依其價,春給以錢,而秋令納布,民初甚善(一作“喜”)之。今布千錢,增其價才至四百。其後,轉運使務多其數,富者至數百匹,貧亦不下二、三十匹,而貧富俱不そ矣。

鳳州貧民不能葬者,棄屍水中。雍慎微爲推官,以俸錢市曠地使之葬。慎微名明遠,閬州人,所至有惠政。其知櫟陽縣也,涇水舊釃三渠,置斗門若干,第六、第七門久廢而不治,而歲役百夫者凡三十年,白府罷之。粟邑鎮稅歲六十萬,

不登者三十年,奏減四十萬。清州戶絕絲歲千餘兩,代輸者八十年,斥賣之。此足以見其宿抱之所存。子子方,尚書度支員外郎。

張職方其知江陰軍,吏盜錢三百萬,蓋二十年矣,發其奸,捕係數十人。轉運使趙廓謂曰:“此應賞典;願竄吾名以聞。”其慘然曰:“殺人以求賞,可乎?”悉召吏,諭以:“償錢則貸出之,不然則爾死矣。”吏之親屬聞者,爭出錢以償,

十日乃足。乃推二人已死者爲首,餘悉貸之不問。廓愧起嘆曰:“公長者,非吾所及也。”其,簡肅公之婿。

王景彝之父博文爲樞密副使,月餘而卒;景彝亦爲樞密副使,月餘亦卒。人甚異之。故事,初入二府者,三數月而後辦理事。景彝纔到,即點檢辦理。英皇甚注意體貌之,何天奪之速也。

治平元年甲辰十二月,吳奎罷樞密副使。奎自嘉七年三月除樞密副使,累遷禮部侍郎。是年十二月,以父憂去位,在樞府凡三年。明年起復,奎子大理評事見於延和殿,面諭齎詔賜奎,而奎固辭,從之。

王景彝與予同在《唐書》局,十餘年如一日,春、夏、秋、冬各有衣服,歲歲未嘗更,而常若新置。至綿衣,則皆有分兩帖子綴於其上,視其輕重厚薄,而以時換易。有僕曰王用,呼即在前,冬月往往立睡於幄後,其不敢懈如此。一日,

送食於其家,官中器具用悉典解使之,督索旬日而後得,景彝卒不知。是則效小謹者,不可不察其大過。嚴之蔽,惟小謹之悅,至於大過,則不聞。可不監哉!

王景彝嘗謂予曰:“立朝當以一人爲法。”予曰:“君法何人?”曰:“曾明仲。”然謹約爲近,而嚴過之,其福壽固弗逮也。

水部郎中薛宗孺嘗舉崔庠充京官。後庠犯贓,宗孺知淄州,京東轉運司差官取勘。久之,會赦當釋。是時,歐陽永叔參知政事,特奏不與原免。議者以爲永叔避嫌則審矣,自計無乃過乎。使宗孺自爲過惡,雖奏不原可矣,今止坐失舉,而不原赦,亦太傷恩。故宗孺銜之特深,以爲一謫爭兩覃恩、兩奏薦。宗孺,簡肅公之侄,強幹人也。

蔡君謨嘗言:“宋宣獻公未嘗俗談。在河南時,衆官聚廳慮囚,公問之曰:‘汝與某人素有何冤?’囚不能對。坐上官吏以俗語問之,囚始能對。”又云:“宋元憲公近之和氣拂拂然襲人,景文公則英採秀髮,三人者,久視之無一點塵氣,真神仙中人也。”

王武恭公德用,寬厚善撫御,其狀貌魁偉,而面色正黑,雖匹夫下卒、閭巷小兒、外至遠夷君長,皆知其名,識與不識,稱之曰“黑王公”。皇末,仁宗以爲樞密使,而以富韓公爲宰相。是冬,契丹使至,公爲伴射。使者曰:“以公爲樞密使、富公爲相,得人矣。”上聞甚喜。

狄武襄公青初爲延州指揮使,與西賊大小二十五戰,每戰帶銅面具,被髮出入行陳間。凡八中箭,累官至涇原路招討副使。上未識其面,欲召見之,會賊寇邊急,止令圖其形以進,其後爲樞密使。

張鄧公嘗謂予曰:“某舉進士時,寇萊公同遊相國寺,前詣一卜肆。卜者曰:

‘二人皆宰相也。’既出,逢張相齊賢、王相隨,復往詣之。卜者大驚曰:‘一日之內,而有四人宰相。’相顧大笑而退。因是卜者聲望日消,亦不復有人問之,

卒窮餓以死。”四人其後皆爲宰相,共欲爲之作傳,未能也。是時,鄧公已致仕,

猶能道其姓名。今予則又忘其姓名矣。其人亦可哀哉!

王章惠公隨,舉進士時甚貧,遊於翼城,逋人飯,執而入縣。石務均之父爲縣吏,爲償錢,又飯之,館之於其家,而其母尤所加禮。一日,務均醉毆之,王遂去。明年登第,久之,爲河東轉運使,務均恐懼逃竄。然隨豈有害之之意乎。至是事敗,文潞公爲縣,捕之急,往投隨,隨已爲御史中丞矣。未幾,封一鋌銀至縣,葬務均之母,事少解。至隨爲參知政事,奏務均教練使,務均亦改行自修。

王公長厚,而不忘一飯之恩也如此。

石資政中立,好談諧,樂易人也。楊文公一日置酒,作絕句招之,末雲:“好把長鞭便一揮。”石立其僕,即和雲:“尋常不召猶相造,況是今朝得指揮。”其談諧敏捷,類皆如此。又嘗於文公家會葬,坐客乃執政、貴遊子弟,皆服白衤闌衫,或羅或絹有差等。中立坐而大慟,人問其故,曰:“憶吾父。”又問之,

曰:“父在時,當得羅衤闌衫也。”蓋見執政子弟服羅,而石止服絹。坐中皆大笑。石之父熙載(京板有“太宗時”三字)嘗爲樞密副使。

景中,有輕薄子,以古人二十字詩益成二十八字,嘲謔雲:“仲昌故國三千里,宗道深宮二十年。殿院一聲《河滿子》,龍圖雙淚落君前。”龍圖者,王博文也。嘗更大藩鎮、開封知府、三司使任使。一日對上,(京板有“前”字)因敘揚歷之久,不覺淚下。殿院者,蕭定基也。爲殿中侍御史,與韓魏公、吳春卿、王君貺同發解。開封府舉人作《河滿子》曲嘲之。因奏事,上問之,令誦一過。宗道者,王宗道也。爲諸宮教授及講書凡二十餘年,輒於上前自訴在宗藩二十餘年,求進用。仲昌者,章郇公之從子。論科場不公,郇公奏聞,牒歸建州。當時人以爲雖用古人詩句,而切中一時之事,盛傳以爲笑樂。

●卷四

成都府學有周公禮殿,及孔子像在其中。其上壁畫三皇、五帝及三代以來君臣,即晉王右軍與蜀守帖,求三皇、五帝畫像是也。其柱鍾會隸書刻其上。其屋制甚古,非近世所爲者,相傳以爲秦、漢以來有也。殿下有二堂:曰溫故,曰時習,東西相對。堂各有碑,碑曰“左生某、右生某”,皆隸書,亦西漢時諸生姓名也。其門屋東西畫麟鳳,蓋取“感麟嘆鳳”之義。其畫甚精,亦不知何代所爲。

蔣密學堂謁廟,令圬墁之。莫測其所謂也。其西有文翁石室。其南有高矢石室,比文翁石室差大,背有石像。“矢”或以爲“勝”,宋溫之璋洗石以辨之,乃“矢”字也(音持稟反),相傳東漢人也。殿之南面有石刻《九經》,蓋孟氏時所爲,又爲淺廊覆之,皆可讀也(周公禮殿乃古之學,祀周公爲先聖,孔子爲先師。至唐明皇,始以孔子爲先聖也)。

武侯廟柏,其色若牙然,白而光澤,不復生枝葉矣。杜工部甫雲:“黛色參天二千尺”,其言蓋過,今才十丈。古之詩人,好大其事,率如此也。工部詩及段相國文昌記石龕於廟堂中。

大慈寺御容院有唐明皇鑄像在焉,又有壁畫《明皇按樂十眉圖》。其地有瑞草紋,謂之“瑞草地”,亦謂之“花錦地”。張乖崖公嘗令劃平之,封其門戶,後五日開,復生如故。

灩堆在夔州江中,傳者雲:“與成都石筍根相連,往時石筍下熾火,而灩水沸。”蓋妄也。或雲出《圖經》。

劍門山崖壁,相傳有志公和尚隱像,戴笠以拄杖擔經,望之宛然如真。又傳有白檀立崖石上,若雪色然。予慶曆末得告歸,過劍門關。關使羅君天錫遺予香數兩,且言:“有一卒曾爲井匠,由崖縫中以兩肘拐石而上,伐一巨枝,乃枯柏也。”其香酷烈,非常柏之類。二物者幾千百年,行人往來無不瞻仰,至天錫時始知爲柏,則志公亦可知矣。

嚴仙觀即嚴君平拔宅仙處。今其地可一二頃,陷尺許,謂之嚴仙觀。至今有拖腸鼠,相傳當時墮地者遺種。又云嚴卜真人乘鶴上升之地。南宋元嘉三年,建有七星巖。

初,孟氏時,蜀之邑里常患盜,眉州陳氏常依青神縣東山以避之。蜀既平,公弼之祖母史氏議徙族於邑中,乃西過江,擲金釵中流曰:“今聖天子在上,吾不復過此。”以與賊爲仇也。噫!婦人女子乃知喜治如此,況賢哲乎。可以見一方之人情也。

淳化中,張鄧公士遜爲梓州射洪縣令,會歲旱,禱於白崖山陸使君祠,遂雨。

公立庭下,若聽命然,須雨足,乃退。蜀人刻石記其事於祠中。

初,蜀人雖知向學,而不樂仕宦。張公詠察其有聞於鄉里者,得張及、李畋、

張逵,屢召與語民間事,往往延入臥內,從容款曲,故公於民情無不察者,三人佐之也。其後,三人皆薦於朝,俱爲員外郎,而蜀人自此寢多仕宦也。

張尚書詠在蜀時,米鬥三十六文,絹匹三百文。公計兵食外,盡令輸絹。米之餘者,許城中貧民買之,歲凡若干,貧民頗不樂。公曰:“他日當知矣。”今米鬥三百,絹匹三貫,富入納貴絹,而貧人食賤米,皆以當時價,於官無所損益,

而貧富乃均矣。此張公之惠,於蜀之人懷思之不能已也。

張尚書再任蜀,承甲午、庚子年後,戶口凋喪。久之,乃諭僧司,令作大會,

集四路僧,以觀民心,與其登耗。是時,薦更亂離,人家稍復生業,公大喜。文潞公守成都,僧司因用張公故事,請作大會,公許之。四路州軍人衆,悉來觀看,

填溢坊巷,有踐踏至死者,客店求宿,一夜千錢。自張公至是,四五十年間,蕃滋不啻數千百倍。地不加廣而人衆如此,取之又日益多,可不慮哉。初,人家門前,各以闊狹管認僧衆茶湯。其一僧遺袈裟、笠子而去。行茶者至,衆皆以爲聖僧羅漢,爭分袈裟、笠子無孑遺者。頃之,僧還,乃登廁來。衆大笑,復集錢市袈裟、笠子償之。至今傳之爲笑。

田元均密諫況,寬厚明辨,其治成都最爲有聲。有訴訟,其懦弱不能自伸者,

必委曲問之,莫不盡得其情,故決遣未嘗少誤。蜀人謂之“照天蠟燭”。

蜀州江有硬堰,漢州江有軟堰,皆唐章仇公兼瓊所作也。鮮于惟幾蜀州人,爲漢州軍事判官,更爲硬堰。一夕,水暴至,蕩然無孑遺者。蓋蜀州江來遠,水勢緩,故爲硬堰。硬堰者,皆巨木大石。漢州江來近,水聲湍悍,猛暴難制,故爲軟堰。軟堰者,以粗茭細石,各有所宜也。自惟幾改制,甫畢工而壞,前人之作,豈可輕變之哉。惟幾名享多學,能棋又善醫,其爲人自強,人謂之“鮮于第一”。

文潞公任成都府日,米價騰貴,因就諸城門相近寺院,凡十八處,減價糶賣,

仍不限其數,張榜通衢。翌日,米價遂減。前此或限升斗以糶,或抑市井價直,適足以增其氣焰,而終不能平其價。大抵臨事當須有術也如此。

蜀人正月二日、三日上冢,知府亦爲之出城置會。是時,薛公奎以是日會於大東門外。有戍卒扣鄭龍腦家,求富貴,鄭即以銀匙、箸一把與之,既出,隨以告人。至第二巷尾客店,升屋放火殺傷人。相次都監至,捕者益多。卒自知不免,

即下就擒。都監往白薛公,公指揮只於擒獲處令人斬卻。民以爲神斷。不然,妄相攀引,旬月間未能了得,又安其徒黨反側之心也。

薛長孺爲漢州通判,戍卒閉營門,放火殺人,謀殺知州、兵馬監押。有來告者,知州、監押皆不敢出。長孺挺身叩營,諭之曰:“汝輩皆有父母妻子,何作此事。元不預謀者,各作一邊。”於是不敢動,惟首謀者八人突門而出,散於諸縣村野,捕獲。是時,非長孺則一城之人盡遭塗炭矣。鈐轄司不敢以聞,遂不及賞。長孺乃簡肅公之侄,質厚人也,臨事乃敢決如此。

廣安軍俗信巫,疾病不加醫藥。康定中,大疫,壽安縣太君王氏家婢疫染相枕藉,他婢畏不敢近,且欲召巫以治之。王氏不許,親爲煮藥致食譜。左右爭勸止之,則曰:“平居用其力,至病則不省視,後當誰使者。”王氏之子黎洵釒享,

嘗與予同舉太學,爲予言之。儔亻先即其孫也。

蜀有孫太古知微,善畫山水、仙官、星辰、人物。其性高介,不娶,隱於大面山,時時往來導江、青城,故二邑人家至今多藏孫畫,亦藏畫於成都。今壽寧院《十一曜》絕精妙,有先君題記在焉。又有李懷袞者,成都人,亦善山水,又能爲木石翎毛。其常所居及寢處,皆置土筆,雖夜中酒醒、睡覺得意時,急起,畫於地或被上,遲明模寫之,則優於平居所爲也。

又有趙昌者,漢州人,善畫花。每晨朝露下時,繞欄檻諦玩,手中調采色寫之。自號寫生趙昌。人謂:“趙昌畫染成,不布采色,驗之者以手捫摸,不爲采色所隱,乃真趙昌畫也。”其爲生菜、折枝、果實尤妙。三人者,平生至意精思,

一發於畫,故其畫爲工,而能名於世。又有王有者,漢州卒也。州將每令趙昌畫,

則遣有服事供應之。久,其畫遂亞於昌。其爲人亦精潔有巧思,非卒之流輩也。

黃筌、黃居き,蜀之名畫手也,尤善爲翎毛。其家多養鷹鶻,觀其神俊以模寫之,故得其妙。其後,子孫有棄其畫業,而事田獵飛放者,既多養鷹鶻,則買鼠或捕鼠以飼之。又其後世有捕鼠爲業者。其所置習不可不慎。人家置博弈之具者,子孫無不爲博弈。藏書者,子孫無不讀書。置習豈可以不慎哉!予嘗爲梅聖俞言,聖俞作詩以記其事。

蜀有朝日蓮,蔓生,其花似蓮而色白,其大如錢。人家以盆貯水而植之,朝生於東,夕沈於西,隨日出沒,可以測候時刻。又是虞美人草,唱《虞美人曲》,

則動搖如舞狀,以應拍節,唱他曲則不然。予熙寧乙卯還鄉,見朝日蓮,日出則出,日沒則沒,無東西也;虞美人草,唱他曲亦動。此傳者過爾。

蜀江有鹹泉,有能相度泉脈者,卓竹江心,謂之“卓筒井”,大率近年不啻千百井矣。每筒日產鹽數百斤,其少者亦不下百十斤。兩蜀鹽價不賤,信乎食口之衆。

蜀之產茶凡八處,雅州之蒙頂、蜀州之味江、邛州之火井、嘉州之中峯、彭州之堋口、漢州之楊村、綿州之獸目、利州之羅村。然蒙頂爲最佳也。其生最晚,

常在春夏之交。其芽長二寸許,其色白,味甘美,而其性溫暖,非他茶之比。蒙頂者,《書》所謂“蔡、蒙旅平”者也。李景初與予書言:“方茶之生,雲霧覆其上,若有神物護持之。”其次羅村,茶色綠,而味亦甘美。

蜀之蚊蚋惟漢州爲最著,瀕水處蛙聲亦爲多。唐相房公作西湖,無蚊蚋及蛙聲。《周禮》:“蟈氏掌去蛙黽,焚牡鞠,以灰灑之則死;以其煙被之,則凡水蟲無聲。”殆用此術。然不載蚊蚋之禁如何,而同歷數百年,其術不衰。予熙寧乙卯宿西湖,雖無蛙聲,然有蚊蚋。或雲近始有,或雲誤傳。

●卷五

英宗皇帝未生,濮安懿王夢二龍戲日旁,俄與日俱墜,以衣承之,大才寸許。

將納於佩囊,忽失所在,久乃見於雲中。一龍人言曰:“我非汝所有。”生之夕,

又見黃龍數四出入臥內。豈不神異哉!

仁宗朝,原國公承炳,冬至侍宴於崇政殿,仁皇數以酒屬之,不敢辭,遂醉。

即廷中賜輿,親視其升,敕御士送還邸。明日,遣內人問起居,以輩行呼,而不名之。公好老氏之學,一夕,夢青衣執雉扇前導,悟而告家人曰:“吾數盡矣。”

具冠帶,將朝而卒。

有堂吏嘗夢火山軍姓劉人作狀元。閱火山軍解文,無姓劉人。明年,劉輝作狀元。輝能作賦,有聲場屋,人不以行許之。歷江寧、河中籤判,卒。

馮當世參政之父式,爲左侍禁以終。當世幼時,取其所讀書,題其後曰:將仕郎、守將作監丞、通判荊南軍府事、借緋馮京。式既沒十一年,當世狀元及第,

爲荊南通判。視其所題,無一字差者。是所謂知子者矣。

王母李氏嘗謂人曰:“吾兒必貴,但未知所與遊者何如人。”異日,房玄齡、杜如晦到其家,李驚喜曰:“二客公輔才,汝貴不疑。”自孟母擇鄰之後,無復有賢德之母光於史牒。母乃以交之賢,卜其子之貴。噫!知子莫若父,未聞有母之知子也。異乎哉!

孫夢得參政,初名貫,字道卿。嘗語予曰:“某舉進士過長安,夢見持一大文卷者,問之,雲:來年春榜。索而視之,不可。問其有孫貫否?曰:無,惟第三人有孫。既寤,遂改名,因字夢得。又數日,至華陰,與數同人詣金天帝廟乞靈,且求夢。夜中夢明窗下草制詔,諸人相慶曰:他日爲知制誥、翰林學土矣。雖未以爲信,然乃陰自喜。明年,第三人及第。其後爲集賢院知制誥,如其夢雲。”又言:“某初得此夢甚喜,及才作翰林學士,頗嫌之矣。”人心是無厭也。是時,夢得已爲參知政事,俸祿差厚,其與學士亦不甚相遠,但清優不如學士,而勞貰過之。

蔡君謨知福州,以疾不視事者累日,每夜中即夢登鼓角樓憑鼓而睡。通判有怪鼓角將累日不打三更者,因對:“數夜有大蛇盤據鼓上,不敢近。”君謨既愈,

與通判言所夢,正與鼓角將所說同,人遂以君謨爲蛇精。

曾魯公生日,放生以顯蛤之類,以爲人所不放,而活物之命多也。一日,夢被甲者數百人前訴。既寤而問其家,乃有惠蛤蜊數{奄}者,即遣人放之。是夜,復夢被甲者來謝。

李景初自蜀浮江而下,至荊湖間,家人市一巨鱉,而景初未知也。夜中夢皁衣姥告乞命,怪問家人,家人曰:“此必所買鱉也。”即遣放之。亦復夢皁衣姥來謝。然則太史公記宋元事若有之矣。古者,君子遠庖廚,聞其聲,不忍食其肉。

雖然天地間生此所以養人,但不暴天物則可矣。沈文通以龍圖侍講知杭州,州人好食蝦蟆,文通一切禁之。終二年,人不敢食,蝦蟆亦不生。及文通代去,其禁遂弛,而復生如故。此物理之不可致詰者也。

三司副使陳洎既卒,數下語處其家事。今三司使薛公向,洎大敕舉轉京官,居處密邇,因謂其子:“下語時,幸一相報。”一日,二更後來報薛。薛因往,才至廳上,洎即雲:“薛殿丞在廳上,請入來。”薛遂入,謂之曰:“以副使平生,且將享遐壽,至大位,何爲至此?”洎曰:“有罰,惟犯上帝與不孝則然。”

薛因謂曰:“公平生未嘗有犯上帝與不孝事,何爲有罰?”曰:“上帝則不犯,然三世不葬矣。”所憑而下語者,小婢才十二歲耳。

嘉末,一婦人牽羊,羊有三口,其二近耳,亦能食物。以青布幕之,得錢則褰以示人。

魚逆水而上,鳥向風而立,取其鱗羽之順也。有時微風不知所從來,觀鳥之所向則可知矣。

蜀有咼魚,善緣木,有聲如啼兒。孟子所謂“緣木求魚”者,以其不可得也,是亦未聞者矣。

王崇班嘗言:“治平中,京師有兩鮭魚墮於木上。”此爲異矣。

江湖間築池塘養魚苗,一年而賣魚。插竹其間,以定分數,而爲價值之高下。

竹直而不倚者爲十分,稍欹側爲九分,以至於四五分者。歲入之利,多者數千緡,

其少者亦不減數十百千。

京師大水時,城西民家油坊爲水所壞。水定後,甕中得魚千餘斤,與油價相當。

宋君垂嘗言:“嘉陵江上見二雕,擲卵相上下以接之。蓋習其飛也,其胎教之意乎?”白子儀言亦然。又言:“翅羽未成,則躍出巢穴,往往墜崖下死。蓋其天性俊勇。”予應之曰:“是亦躁進之類也。”

白子儀言:“歸、峽間多虎,能役使鬼。一日,昏夜叩人門,作人言,出應之,攫之而去。人言者乃鬼也。既食人又能攝其魂而役使之,或見其形,或聞其聲,皆強魂也。”

白子儀爲予言:“吉州有捕猿者,殺其母,皮之,並其子賣於龍泉蕭氏。其子號呼,數日不食,蕭百端求其所嗜飼之,乃食。又待旬月,示以母皮,跳躑大呼,又不食數日而斃。其天性也如此,況於人乎!蕭嘗舉進士,失其名,爲作《孝猿傳》。”

予嘗於朝天嶺見猴數百千,連手而下,飲於嘉陵江。既飲,復相接而上,周匝而後已。最大者二,其一居前,其一居後,若部將領然。甚小則母抱持而下。彼中言曰:“每盜人麥禾,則以蔓纏其身,以插其莖稈。人有得其藏者,謂之‘胡孫倉’,可以致富。蓋麥禾果實無不有者。”

邛竹鞭以馬,則愈久而愈潤澤堅韌;以擊貓,則隨節折裂矣。

鐵砧以鍛金銀,雖百十年不壞;以椎皂莢,則一夕破碎。

王右軍帖嘗言:“獨活無風則不動,石脾入水則幹,出水則溼。”出水則溼,

可以見矣。入水則幹,何以驗之乎?

歸州民家,自漢王昭君嫁異域,生女者無妍醜必灸其面,至今其俗猶然。

契丹之先,有一男子乘白馬,一女子駕灰牛,相遇於遼水之上,遂爲夫婦。生八男子,則前史所謂迭爲君長者也。此事得於趙志忠。志忠嘗爲契丹史官,必其真也。前史雖載八男子,而不及白馬、灰牛事。契丹祀天,至今用灰牛、白馬。

予嘗書其事於《實錄?契丹傳》,王禹玉恐其非實,刪去之。予在陳州時,志忠知扶溝縣,嘗以書問其八男子迭相君長時爲中原何代。志忠亦不能答,而云:“約是秦漢時。”恐非也。

張文裕言:“契丹嘗雲其北室韋人皆三眼,見二眼者則驚怪之。”又言:“有牛蹄突厥,今永寧軍,庫中有突厥腳二,皆牛蹄也。”然前史書《室韋》、《突厥傳》並不載之。

蕭慶嘗言:“契丹牛馬有熟時,有不熟時,一如南朝養蠶也。”予問其故,曰:“有雪而才露出草一寸許時,如此則牛馬大熟。若無雪,或有雪而沒卻草,則不熟。”蓋契丹視此爲豐兇。

戎、瀘戎人謂掃地爲“沒坤”。坤,地也。宰沒,掃也。

●補遺

錢ㄈ進寶帶,太祖曰:“朕有三條帶,與此不同。”ㄈ請宣示,上曰:“汴河一條,惠民河一條,五丈河一條。”做大愧服。

仁宗皇帝將袷饗,韓持國爲禮官,建言:“皇后廟孝章、淑德、章懷神主,不當合食於太廟。”下待制以上議。議者凡十餘人,孫夢得、武平仲、楊侍講、向龍圖、劉原甫、王景彝、何聖從以爲當食太廟,歐陽永叔、楊叔子、華長文、唐子方、包希仁、錢資元、盧公彥以爲當從持國論,卒爲二議以上。朝廷以爲日迫,且依舊合食,須後別議。而武平仲當草詔,其辭竟主其所議。自後亦不復議。

皇后別廟者,以其不可入太廟也,合食而入太廟,又何必爲別廟哉!其議論之難合也若是。

張尚書守蜀,人心大安,及代去,留一卷實封與僧正雲:“俟十年觀此。”後十年,公薨於陳州。訃至,開所留文字,乃公畫像,衣兔褐,系草糹舀,自爲贊曰:“乖則違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遂畫像於府治及寺觀中。

曹太尉瑋知秦州,西番內寇,是時,公方灼灸才數壯,猝起應敵,指揮號令。

及事定,灸瘡愈,瘢大數寸,蓋用氣力使然也。曹公在邊,蕃部有過惡者,皆平定之。每以餞將官爲名出郊,而兵馬次序以食品爲節,若曰:“下某食。”即某隊發。比至水飯,則捷報至矣。大帥料敵如此。

氈路金帶,俗謂之笏頭帶,非二府文臣不得賜。武臣而得賜者,惟張耆爲樞密使、李用和以元舅、王貽永爲駙馬都尉、李昭亮亦以戚里,四人者皆兼侍中,出於特恩。

範文正鎮青社,會河朔艱食。時青賦在博州置場收納,民大患輦置之苦,而河朔斛價不甚翔踊,公止戒民本州納價,每鬥三鍰,給鈔與之。俾籤幕者挽金往幹,曰:“博守席君夷亮,餘嘗薦論,又足下之婦翁也。攜書就彼坐倉,以倍價招之,事必可集。齎巨榜數十道,介其境則張之。郡中不肯假廩,寄僧舍可也。”

籤幕稟教行,及至,則皆如公料。村斛時爲厚價所誘,貿者山積,不五日遂足,而博斛亦衍。斛金尚餘數千緡,按等差給還,青民因立像祠焉。

文潞公嘗言,初及第,授大理評事、知絳州翼城縣,未赴任,有客李本者,三見訪而後得見之,且言:“某有婿爲縣中巡檢,幸公庇之。”又言曰:“某非獨敢奉干,亦有以奉助。某嘗知其邑戶口衆,人猾難治。”因出一策,文字皆影跡人姓名,其首姓張。比潞公至,姓張人事已敗,縣未能結正。簿、尉皆雲:“某等在此各歲餘,豈無過失爲此人所持?計君之來,必辨之矣。”於是盡得其奸狀,上於州,決配之,邑人皆悚畏。

王安簡公奏:“河北,朝廷根本,而雄州河北咽喉。先朝用才如何承矩,護邊累年,官止諸司使。又刺史李允則,凡二十年,亦不過引進使。今用人太輕,而賞典過厚,非制敵之術。”公爲御史中丞,嘗留百官班,以廷爭張堯佐事。仁皇急遣使爲止之,罷堯佐官,充景靈宮使。

太宗時,馬元方爲三司判官,建言:“方春民乏絕時,豫給緡錢貸之,至夏秋輸絹於官。”預買絹、糹由,蓋始於此。

契丹有馮見善者,於接伴勸酒,見善曰:“勸酒當以其量,若不以量,如徭役而不分戶等高下也。”以此知契丹徭役亦以戶等,中國可不量戶等役人耶?大戶小戶必以此出也。

張文孝公觀,性沈靜,未嘗行草書。自詠詩云:“保心如止水,篤行見真書。”人以爲着題。

歐陽永叔每誇政事,不誇文章,蔡君謨不誇書,呂濟叔不誇棋,何公南不誇飲酒,司馬君實不誇清節,大抵不足則誇也。

劉隨待制爲成都通判,嚴明通達,人謂之“水晶燈籠”。

胡旦作大硯,可數尺,其旁曰:“宋胡旦作《漢春秋》硯。”遺命埋冢中。

史中暉之母張氏能知人,觀其所爲而知其貴賤貧富。文潞公、張杲卿、高敏之初舉進士時,皆館其家,張氏極禮待之,言“潞公、杲卿、敏之大貴,且有名”。及達,皆如其言。中暉,名,爲光祿卿。

於彭年深於術數。一日,有報杜祁公作相者,彭年曰:“百日宰相。”後如其言,彭年,名壽。

周式贄薛簡肅所業《庭松詩》雲:“花前嫫母陋,雪裏屈原醒。”公大稱之。

王質知蔡州,毀吳元濟廟,立狄仁傑、李像,號“雙廟”。

故老能道蜀時事,雲:“天兵伐蜀,蜀主大懼。合廷臣謀所以拒天兵者,費鐵觜越班而對。衆謂鐵觜不獨有口才,兼有膽勇。諦聽之,乃雲:‘是臣則斷定不敢。’於是衆笑而退。”

荔枝熟,人未採,則百蟲不敢近;人才採,則百鳥蝙蝠之類無不殘傷。故採荔枝者,日中而採之。

成都十邑,惟新繁稅平。初定稅時,有姓趙者,相地肥瘠,以爲稅入輕重之數。至今人謂之“趙均平”。

有諫議周恂者,知安州時,一日之園,管園吏見一大蛇垂於欄之上,熟視之,乃周恂醉而假寐也。於壽亦嘗言:“周恂於相法爲蛇精也。”

世言棘能闢霜,蓬能碎砂,物理相感也。有蓬生處則砂不聚;花果以棘圍之則茂。

世言疥有五德:不上面,仁也;喜得於人,義也;令人兩手揩擦,禮也;生指罅骨節間,智也;癢必以時,信也。予嘗患此,自十一歲至於十九歲方愈。今六十有六,復患,知五德爲最詳,故錄之。

●輯佚

太祖欲開惠民、五丈二河,以便運載,吏督治有承昭者,江南人,諳水利,使董其役。承昭宣以糹亙都量河勢長短,計其廣深,次量鍤之闊狹,以鍤累尺,以尺累丈,定一夫自早達暮,合運若干鍤,計鑿若干土,總其都數,合用若干夫,

以目奏上。太祖嘆曰:“不如所料,當斬於河。”至訖役,止衍九夫。上嘉之。又令督諸軍子弟池於朱明門外,以習水戰。後以防禦使從徵太原,晉人嬰城堅拒,遂議攻討,以革內壯士蒙之,爲洞而入。雖力攻不陷,師已老,上深憫之,且將視其洞,攜藥劑、果餌慰撫士卒。時李漢瓊爲攻城總管,挽御衣以諫曰:“孤壘之危,何啻累卵;矢石如雨,陛下宜以社稷自重。”遂罷其幸,止行頒賚而已。既不克,又欲增兵,承昭奏曰:“陛下有不語兵千餘在左右,胡不用之?”

上不寤。承昭以馬策指汾,太祖遂曉,大笑曰:“從何取土?”承昭乞紉布囊括土,投上流以塞之,不設板築,可成巨防。用其策,投土將半,水起一尋,城中危蹙,會大暑,復晉人間道求契丹援兵適至,遂議班師。(輯自《類苑》卷二二)

太宗居晉邸,知客押衙陳從信者心計精敏,掌官帑,輪指節以代運籌,絲忽無差。開寶初,有司秋奏:倉儲止盡明年二月。太宗因語之。從信曰:“但令起程,即計往復日數,以糧券並支,可以責其必歸之限,運至陳留,即預關主司,戒運徒先候於倉,無淹留之弊,每運可減二十日。楚泗至京,舊限八十日,一歲止三運,每運出淹留虛程二十日,歲自可漕一運。”太宗以白太祖,遂立爲永制。

一歲,晉邸歲終籌攢年費,何啻數百萬計,惟失五百金,屢籌不出。一蒼頭偶記之:晉王一日登府樓,遙觀尋種者,賞嘆精捷,令某府庫取金五百與之,時從信不在,後失告之。(輯自《類苑》卷二二)

錢若水爲同州推官,知州性褊急,數以胸臆決事不當。若水固爭不能得,輒曰:“當陪奉贖銅耳。”已而果朝廷及上司所駁,州官皆贖論。知州愧謝,已而復然,前後如此數矣。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奴父母訟於州,命錄事參軍鞠之。錄事嘗貸錢於富民不獲,乃劾富民父子數人共殺女奴,棄屍水中,遂失其屍。或爲元謀,或從而加罪,皆應死。富民不勝榜楚,自誣服。具上,州官審覆,無反異,皆以爲得實。若水獨疑之,留其獄,數日不決。錄事詣若水聽事詬之曰:“若受富民錢,欲出其死罪邪。”若水笑謝曰:“今數人當死,豈可不少熟觀其獄詞邪。”留之且旬日,知州屢趣之不能得,上下皆怪之。若水一旦詣州,屏人言曰:“若水所以留其獄者,密使人訪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驚曰:

“安在?”若水因密使人送女奴於知州所,知州乃垂簾,引女奴父母問曰:“汝今見汝女識之乎?”對曰:“安有不識也。”因從簾中推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縱之。其人號泣不肯去,曰:“微使君之賜,則某滅族矣。”知州曰:“推官之賜也,非我也。”其人趣詣若水廳事,若水閉門拒之,曰:“知州自求得之,我何與焉。”其人不得入,繞垣而哭,傾家貲以飯僧,爲若水祈福。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數人,欲爲之奏論其功,若水固辭曰:“若水但求獄事正,人不冤死耳,論功非其本心也,且朝廷若以此爲若水功,當置錄事於何地邪。”知州歎服曰:“如此尤不可及矣。”錄事詣若水叩頭愧謝。若水曰:“獄情難知,偶有過誤,何謝也。”於是遠近翕然稱之。未幾,太宗聞之,驟加進擢,自幕職半歲中爲知制誥,二年中爲樞密副使。(輯自《類範》卷二二。司馬光《涑水記聞》卷二並見)

太宗時,王嗣宗以祕書丞知橫州。上遣武德辛之嶺南訁ぁ察民間事,嗣宗執而杖之,械送闕下。因奏曰:“陛下不委任天下賢俊,而猥信此輩以爲耳目,切爲陛下不取。”上大怒,命械送嗣宗詣京師。既至,上怒解,喜嗣宗直節,遷太常博士、通判澶州。後知州事,有狐王廟,巫祝假之,以惑百姓,歷年甚久,舉州信重,前後長史皆先謁奠乃敢視事。嗣宗毀其廟,燻其穴,得狐數十頭,盡殺之。(輯自《類苑》卷一七)

河東忠烈、宣勇鄉兵,結社買馬,以填廣銳禁軍。陝西振武亦然。其後宣毅義勇,官助其價,使買馬高大,亦以外填廣銳。

大中祥符七年,以歸義軍留後曹賢順爲節度,又以其弟賢惠檢校刑部尚書、知瓜州。至天聖元年閏九月,始遣人貢方物來謝,遠人去來疏數,於中國無所輕重,有道亦任之而已。(輯自《類苑》卷七五)

楊文公知舉于都堂,簾下大笑,真宗知之,既開院上殿,怪問:“貢舉中何得多笑?”對曰:“舉人有上請堯、舜是幾時事,臣對以有疑時不要使。以故同官俱笑。”真宗亦爲之笑。(輯自《類苑》卷六六)

王文正公旦,相真宗僅二十年,時值四夷納款,海內無事,天書薦降,祥瑞沓臻,而大駕封岱祠汾,皆爲儀衛使扈蹕。處士魏野獻詩曰:“太平宰相年年出,

君在中書十四秋。西祀東封俱已畢,可能來伴赤松遊。”世傳王公嘗記前世爲僧,

與唐房太尉事頗相類,及將捐館,遺命剔發,以僧服斂。家人不欲,止以緇褐一襲納諸棺。然公風骨清峭,項微結喉,有僧相。人皆謂其寒薄,獨一善相者目之曰:“公名位俱極,但祿氣不豐耳。”故旦雖位極一品,而飲舀全少,家亦不畜聲伎。晚年移疾在告,真宗嘗密賚白金五十兩,旦表謝曰:“已恨多藏,況無用處。”竟不之受,其清苦如此。(輯自《類苑》卷一二)

李文定公爲參知政事,時仁宗爲皇太子,文定兼賓客。一日,召對滋福殿,欲相之,固辭。俄而太子出,謝曰:“蒙恩以賓客爲宰相。”真宗顧謂曰:“尚可辭耶?”乃拜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久之,與丁謂爭事罷。

天下之人皆以亮直許之。(輯自《類苑》卷一○)

天聖中,新羅人來朝貢,因往國子監市書。是時,直講李畋監書庫,遺畋松子發之類數種,曰:“生芻一束,其人如玉。”畋答以:“某有官守,不敢當。”

復還之,曰:“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於是,使者起而折旋,道不敢者三。新羅箕子之國,至今敦禮義,有古風焉。(輯自《類苑》卷七八)

袁州仰山神祠,自唐以來威靈頗著,幅員千里之內,事之甚謹。柔毛之獻,歲時相繼,故動以數百羊爲羣。祖擇之向以太常博士知宜春,公帑不甚豐,遇廚餼將匱,致奠於神,啓其故。命衙校持杯,校執羣羊,卜之,得吉告。即已一禱必驅數十頭歸,垂盡,復禱,竟亦無他。(輯自《類苑》卷六九)

梅公儀知滑州,夜中河決,即部官吏兵卒走河上疊掃,掃不足,拆官私屋楗塞。俄有一白鬚翁,載一船秸稈,中流而下,佐助填疊,遂定。平曉,不知白鬚翁所在,以爲神也。州民請爲公儀立頌功德碑,朝廷止降詔以褒獎。(輯自《類苑》卷六九)

魏侍郎初知廣州,忽子城一角頹,執得一古磚,磚面範四大字雲:“委於鬼工”。蓋合而成魏也。感其事,大築子城。才罷,詔還,除仲待制簡代之。未幾,儂智高寇廣,其城一擊而摧,獨子城堅完,民逃於中,獲生者甚衆。賊退,帥謫筠州。朝廷以公有前知之備,加諫議,再知廣。二年召還。公築城之效,自論久不報,有感懷詩曰:“羸羸霜發一衰翁,蹤跡年來類斷蓬。萬里遠歸雙闕下,

一身閒在衆人中。螭頭賜對恩雖厚,雉堞論功事已空。淮上有山歸未得,獨揮清涕向春風。”文潞公采詩進呈,加龍圖閣,尹京。魏詩甚精處,《五羊書事》曰:

“誰言嶺外無霜雪,何事秋來亦滿頭。”(輯自《類苑》卷二二,《湘山野錄》卷中並見)

虞部員外郎張著通判潭州,春時祀於南嶽,舊制:設位於壇,敷席於地,列籩簋牲醴之品。當設席之際,著往往以一足指畫。祀罷還府,墜馬折足而卒。三司副使李壽朋奉敕祭西太一宮。李平生不能食素,是日五鼓奉祀,遂茹葷而往,方升殿,暴得疾,口鼻流血,左右扶下殿已卒矣。噫!然也慢神而速咎邪,何誅責之遽也,可畏哉!(輯自《類苑》卷六九)

嘉中,修睦親宅神御殿。歐永叔言:“祖宗廟貌,非人臣私家所宜有者。”

劉貢父亦謂爲然。詔下兩制、臺諫官、禮官議。而引漢韋元成議《春秋》之義:“父不祭於支庶之室,君不祭於臣僕之家,王不祭於下土諸侯。”遂罷郡國廟。於是罷修神御殿。(輯自《類苑》卷三三)

寇萊公嘗知鄧州,鄧人至今廟祀之。熙寧中,侍讀學士陳和叔知州,下令閉廟,不得修祀。一日,陳方食,夾子忽就失之,已而乃見在萊公祠外土偶手中。陳大怖駭,立榜示百姓,依舊祭享。(輯自《類苑》卷六九)

予嘗使契丹,接伴使蕭慶者謂予言:“達怛人不粒食,家養牝牛一二,飲其乳,亦不食肉,糞汁而飲之,腸如筋,雖中箭不死。”(輯自《類苑》卷七八)

仁宗時,書詔未嘗改易。慶曆七年春旱,楊億甫草詔,既進,上以罪己之詞未至,改雲:“乃自去冬時雪不降,今春太旱,赤地千里,天威震動,以戒朕躬。

茲用屈己下賢,歸誠上叩,冀高穹之降監,憫下民之無辜,與其降疾於人,不若移災於朕。自今避殿減膳,許中外實封言事。”(輯自曾忄造《類說》卷二二)

天禧初,薛簡肅公爲江淮發運使,辭王文正公。王無他語,但云:“東南民力竭矣。”薛退而謂人曰:“真宰相之言也。”(輯自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九○)

洪州別駕王蒙正除名,配廣南編管,永不錄用。初,其父婢霍撾登聞鼓,訴蒙正誣其所生爲異姓,以規取財產。及置獄益州鞫之,並得蒙正嘗與霍私通事,故再貶之。其女嫁劉從德,詔:“自今不得入內,及它子孫不得與皇族爲婚姻。”

初,劉美爲嘉州都監,蒙正欲嫁女與其子從德,蒙正父有才智,獨不肯。蒙正固請之,一日,以婚書告家廟,父大慟曰:“吾世爲民,未嘗有通婚戚里者,今而後必破吾家矣。”(輯自《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二○)

知渭州、端明殿學士、禮部侍郎張方平爲戶部侍郎、知益州。方平初以父老不得迎侍辭,上曰:“久知此條貫不便,但以祖宗故事不欲更變,因卿行便,可迎侍。去,當令中書罷此條貫。”方平惶恐奏:“祖宗著令,安可以臣故輕議更變也。”(輯自《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七六)

賈直孺黯嘗言:襄州居喪時,家中若有人呼侍中雲。一日,爲其父尋葬地,有人前引曰:“侍中村。”其後,居京城之西,鄰婦心恙,逾牆言爲其夫所苦,我來告賈侍中。直孺益自信。未幾,爲侍讀學士、給事中,卒於城西第。其偶然乎?將鬼告之乎?果告之,鬼亦然戲謔矣。(輯自《永樂大典》卷三五七九)

太祖時雷德驤判大理寺,因奏事問以《律》,奴從良賜主姓如何,或以爲文誤是否。對曰:“不然,蓋慮後世或通婚姻故也。”太祖拱手莊色曰:“是也。”

乃詔異日如衩衣不得奏事。(輯自孫逢吉《職官分紀》卷一九)

蔡子直識英宗皇帝於藩邸,爲最舊,既即位久之,以樞密直學士知秦州,英宗上仙不及見。一日夢宣召賜對,又賜茶,既而辭出。因留之曰:“只住此,更毋得去。”寤而記憶乃靈駕發引日,因大慟哭,遂得疾,日中而卒,其幽冥之感有如此焉。(輯自《職官分紀》卷一五。《類說》卷二二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