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嘉話
正文
《隋唐嘉話》 唐 劉餗
隋唐嘉話上[一]並序
述曰:餘自髫丱之年,便多聞往說,不足備之大典,故系之小說之末。昔漢文不敢更先帝約束而天下理康,若高宗拒乳母之言,近之矣。曹參擇吏必於長者,懼其文害。觀焉馬週上事,與曹參異乎?許高陽謂死命爲不能,非言所也。釋教推報應之理,餘嘗存而不論。若解奉先之事,何其明着。友人天水趙良玉睹而告餘,故書以記異。
[一]原缺「上」字,後兩卷有「中」、「下」字,《稽古堂叢刻本》作「卷之上」,據補。
薛道衡聘陳,爲人日詩云:「入春纔七日,離家已二年。」南人嗤之曰:「是底言?誰謂此虜解作詩!」及雲:「人歸落雁後,[一]思發在花前。」乃喜曰:「名下固無虛士。」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說郛》二一《嘉話》、《類說》六《傳記》。《御覽》五八六引作《國朝傳記》。《詩話總龜》四引作柳公權(?)《小說舊聞》。
[一]「落」原作「洛」,據各本改。
隋高熲僕射,每以盤盛粉置於臥側,思得一公事,輒書其上。至明,則錄以入朝行之。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
京城南隅芙蓉園者,本名曲江園,隋文帝以曲名不正,詔改之。
又見《類說》六《傳記》。《通鑑》一九八《考異》引作《小說》。
李德林爲內史令,與楊素共執隋政。[一]素功臣豪侈,後房婦女,錦衣玉食千人。德林子百藥夜入其室,則其寵妾所召也。素俱執於庭,將斬之。百藥年未二十,儀神儁秀,素意惜之,曰:「聞汝善爲文,可作詩自敘。稱吾意,當免汝死。」後解縛,授以紙筆,立就。素覽之欣然,以妾與之,並資從數十萬。[二]
《御覽》六○○引作《國朝傳記》。
[一]「隋」,《御覽》作「朝」。
[二]「十」,《御覽》作「千」。
煬帝善屬文,而不欲人出其右。司隸薛道衡由是得罪,後因事誅之,曰:「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說郛》二一《嘉話》。《御覽》五九一引作《國朝傳記》。《詩話總龜》二九引作《小說舊聞》。《小史》本及《類說》、《御覽》、總龜所引與下條相連。
煬帝爲燕歌行,文士皆和,著作郎王冑獨不下帝,帝每銜之。冑竟坐此見害,而誦其警句曰:「『庭草無人隨意綠』,復能作此語耶?」
又見《紺珠集》十《嘉話》、《說郛》二一《嘉話》。餘本與上條相連。
僕射蘇威有鏡殊精好,[一]曾日蝕既,鏡亦昏黑無所見。威以爲左右所污,不以爲意。他日日蝕半缺,其鏡亦半昏如之,於是始寶藏之。後櫃內有聲如磬,尋之乃鏡聲也。無何而子夔死。後更有聲,無何而威敗。後不知所在雲。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嘉話》。《廣記》二三○引作《傳記》。
[一]「殊」原作「姝」,據《稽古》本、《小史》本、《說薈》本及《廣記》改。
洛陽南市,即隋之豐都市也。初築外垣之時,掘得一冢,無甓,棺中有屍,上着平上幘朱衣,[一]銘雲:「筮言居朝,龜言近市,五百年間,於斯見矣。」校其年月,當魏黃初二年。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類說》六《傳記》、《說郛》三八傳載。本事亦見《朝野僉載》五。
[一]「屍上着平上幘朱衣」,原作「平上朱衣」四字,《類說》六作「平上幘朱衣」,《類說》五四作「平石朱書」,《說郛》三八作「平幘朱衣」,今據《朝野僉載》改。
隋文帝夢洪水沒城,意惡之,乃移都大興。術者雲:「洪水,即唐高祖之名也。」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
平陽公主聞高祖起義太原,乃於鄠司竹園招集亡命以迎軍,時謂之娘子兵。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無名氏實賓錄娘子軍條引作《傳記》(原本《說郛》卷三)。
秦王府倉曹李守素,尤精譜學,人號爲肉譜。虞祕書世南曰:「昔任彥升善談經籍,時稱爲五經笥,宜改倉曹爲人物誌。」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說郛》二一《嘉話》、《說郛》三八傳載。
隋司隸薛道衡子收,以文學爲秦王府記室,早亡,太宗追悼之,謂梁公曰:「薛收不幸短命,若在,當以中書令處之。」
太宗將誅蕭牆之惡,以匡社稷,謀於衛公李靖,靖辭。謀於英公徐績,績亦辭。帝以是珍此二人。
《通鑑》一九一《考異》引作《小說》。
太宗燕見衛公,常呼爲兄,不以臣禮。初嗣位,與鄭公語恆自名,由是天下之人歸心焉。
太宗每見人上書有所裨益者,必令黏於寢殿之壁,坐臥觀覽焉。[一]
[一]「坐」原作「座」,據《稽古》本、《說薈》本改。
太宗每謂人曰:「人言魏徵舉動慢,我但覺其嫵媚耳。」貞觀四載,天下康安,斷死刑至二十九人而已。戶不夜閉,行旅不齎糧也。
太宗謂羣臣曰:「始人皆言當今不可行帝王道,唯魏徵勸我,今遂得功業如此,恨不得使封德彝等見之。」[一]
[一]「恨」,涵芬樓影印本誤改作「根」。
衛公既滅突厥,斥境至於大漠,謂太宗曰:「陛下五十年後,當憂北邊。」高宗末年,突厥爲患矣。突厥之平,僕射溫彥博請其種落於朔方以實空虛之地,於是入居長安者且萬家。鄭公以爲夷不亂華,非久遠策,爭論數年不決。至開元中,六胡州竟反叛,其地復空也。
此條原與上條相連,今依《說薈》本另列一條。
衛公始困於貧賤,因過華山廟,訴於神,且請告以位宦所至,辭色抗厲,觀者異之。佇立良久乃去,出廟門百許步,聞後有大聲曰:「李僕射好去。」顧不見人。後竟至端揆。隋大業中,衛公上書,言高祖終不爲人臣,請速除之。及京師平,靖與骨儀、[一]衛文升等俱收。衛、骨既死,太宗慮囚,見靖與語,固請於高祖而免之。始以白衣從趙郡王南征,靜巴漢,[二]擒蕭銑,蕩一揚、越,師不留行,皆靖之力。武德末年,突厥至渭水橋,控弦四十萬,太宗初親庶政,驛召衛公問策。時發諸州軍未到,長安居人,勝兵不過數萬。胡人精騎騰突挑戰,日數十合,帝怒,欲擊之。靖請傾府庫賂以求和,潛軍邀其歸路。帝從其言,胡兵遂退。於是據險邀之,虜棄老弱而遁,獲馬數萬匹,玉帛無遺焉。[三]
隋大業中」至「皆靖之力」,見《唐語林》五。緗素雜記六引作劉餗《嘉話》。「武德末年」以下,《唐語林》五另列一條,《通鑑》一九一《考異》引作《小說》。
[一]「骨」,《小史》本、《說薈》本及《唐語林》作「滑」。下同。
[二]「靜」,《小史》本、《說薈》本作「靖」,《唐語林》作「清」。
[三]此句《唐語林》作「金帛一無遺焉」。
隋吏部侍郎高孝基,銓人至梁公房、蔡公杜,愕然端視良久,降階與之抗禮,延入內廳,共食甚恭,曰:「二賢當爲興王佐命,位極人臣,杜年壽稍減於房耳。願以子孫相托。」貞觀初,杜薨於右僕射,[一]房位至司徒,秉政三十餘載。[二]
又見《唐語林》三品藻門,文字稍異。
[一]「右」,《唐語林》作「左」。
[二]「三」,《唐語林》作「二」。
太宗之爲秦王,府僚多被遷奪,深患之。梁公曰:「餘人不足惜,杜如晦聰明識達,王佐才也。」帝大驚,由是親寵日篤。杜僕射薨後,太宗食瓜美,愴然思之,遂輟其半,使置之於靈座。
鄭公嘗拜掃還,謂太宗:「人言陛下欲幸山南,在外悉裝了,[一]而竟不行,因何有此消息?」帝笑曰:「時實有此心,畏卿嗔遂停耳。」
[一]「裝了」,《說薈》本作「備裝具」。
太宗曾罷朝,怒曰:「會殺此田舍漢!」文德後問:「誰觸忤陛下?」帝曰:「豈過魏徵,每廷爭辱我,使我常不自得。」後退而具朝服立於庭,帝驚曰:「皇后何爲若是?」對曰:「妾聞主聖臣忠。[一]今陛下聖明,故魏徵得直言。妾幸備數後宮,安敢不賀?」
亦見《唐語林》殘本(錢熙祚校勘記引)。
[一]「聖」原作「勝」,據《稽古》本、《說薈》本及《唐語林》殘本改。
太宗得鷂絕俊異,私自臂之,望見鄭公,乃藏於懷。公知之,遂前白事,因語古帝王逸豫,微以諷諫。[一]語久,帝惜鷂且死,而素嚴敬徵,欲盡其言。徵語不時盡,鷂死懷中。
又見《唐語林》三方正門。
[一]「微」原作「徵」,據《說薈》本及《唐語林》改。
太宗謂梁公曰:「以銅爲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爲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爲鏡,可以明得失。朕嘗寶此三鏡,用防己過。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鏡矣。」
亦見《唐語林》四傷逝門。
太宗令衛公教侯君集兵法。既而君集言於帝曰:「李靖將反。至於微隱之際,輒不以示臣。」帝以讓靖,靖曰:「此君集反耳。今中夏乂安,[一]臣之所教,足以制四夷矣,而求盡臣之術者,是將有他心焉。」
亦見《唐語林》三識鑑門。
[一]「乂」原作「義」,據《稽古》本、《說薈》本及《唐語林》三改。
衛公爲僕射,君集爲兵部尚書,自朝還省,君集馬過門數步不覺,靖謂人曰:「君集意不在人,必將反矣。」
太宗中夜聞告侯君集反,起繞牀而步,亟命召之,以出其不意,既至,曰:「臣常侍陛下幕府左右,[一]乞留小子。」帝許之。流其子嶺南爲奴。[二]
[一]「常侍」二字據《說薈》本增。
[二]「其子」二字據《說薈》本增。
侯君集既誅,錄其家,得二美人,容色絕代。太宗問其狀,曰:「自爾已來,常食人乳而不飯。」
原與前後兩條相連。《類說》五四《嘉話》另列一條,題爲「美人食乳」;《紺珠集》十《嘉話》亦另列一條,題爲「飲乳而美」。亦見《唐語林》五,文字稍異。
又君集之破高昌,得金簟二甚精,御府所無,亦隱而不獻,至時並得焉。
原與以上兩條相連。《類說》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嘉話》均另列一條,題爲「金簟」。亦見《唐語林》五,文字不同。今分列三條。
英公始與單雄信俱臣李密,結爲兄弟。密既亡,雄信降王充,[一]績來歸國。雄信壯勇過人。績後與海陵王元吉圍洛陽,元吉恃其膂力,每親行圍。王充召雄信告之,酌以金碗,雄信盡飲,馳馬而出,槍不及海陵者尺。績惶遽,連呼曰:「阿兄阿兄,此是績主。[二]雄信攬轡而止,顧笑曰:「胡兒不緣你,且了竟。」充既平,雄信將就戮,英公請之不得,泣而退。雄信曰:「我固知汝不了此。」績曰:「平生誓共爲灰土,豈敢念生,但以身已許國,義不兩遂。雖死之,[三]顧兄妻子何如?」因以刀割其股,以肉啖雄信曰:「示無忘前誓。」雄信食之不疑。
亦見《唐語林》五。《通鑑》一八八《考異》節引作《小說》。
[一]「充」上《說薈》本及《唐語林》有「世」字,蓋後人所補。劉餗避唐諱,不當有此,今亦不補。下同。
[二]「此是績主」,原作「績王」二字,據《唐語林》改,《通鑑考異》作「此是績王」。
[三]「雖」下《唐語林》有「不」字。
英公雖貴爲僕射,其姊病,必親爲粥,釜燃輒焚其須。姊曰:「僕妾多矣,何爲自苦如此?」績曰:「豈爲無人耶!顧今姊年老,績亦年老,雖欲久爲姊粥,復可得乎?」
又見《類說》六《傳記》、《紺珠集》十《傳記》。亦見《唐語林》一德行門。
英公嘗言:「我年十二三爲無賴賊,逢人則殺;十四五爲難當賊,有所不快者,無不殺之;十七八爲好賊,上陣乃殺人;年二十,便爲天下大將,用兵以救人死。」
又見《紺珠集》十《嘉話》。
鄂公尉遲敬德,性驍果而尤善避槊。每單騎入敵,人刺之,終不能中,反奪其槊以刺敵。海陵王元吉聞之不信,乃令去槊刃以試之。敬德雲:「饒王着刃,亦不畏傷。」元吉再三來刺,既不少中,而槊皆被奪去。元吉力敵十夫,由是大慚恨。太宗之御竇建德,謂尉遲公曰:「寡人持弓箭,公把長鎗相副,雖百萬衆亦無奈我何。」乃與敬德馳至敵營,叩其軍門大呼曰:「我大唐秦王,能者來,與汝決。」賊追騎甚衆,而不敢逼。御建德之役,既陳未戰,太宗望見一少年,騎驄馬,鎧甲鮮明,指謂尉遲公曰:「彼所乘馬,真良馬也。」言之未已,敬德請取之,帝曰:「輕敵者亡,脫以一馬損公,非寡人願。」敬德自料致之萬全,及馳往,並擒少年而返,即王充兄子僞代王琬。宇文士及在隋,亦識是馬,實內之良也。帝欲旌其能,並以賜之。
太宗將徵遼,衛公病不能從,帝使執政以起之,不起。帝曰:「吾知之矣。」明日駕臨其第,執手與別,靖謝曰:「老臣宜從,但犬馬之疾,日月增甚,恐死於道路,仰累陛下。」帝撫其背曰:「勉之,昔司馬仲達非不老病,竟能自強,立勳魏室。」靖叩頭曰:「老臣請轝病行矣。」至相州,病篤不能進。駐蹕之役,[一]高麗與靺羯合軍,方四十里,太宗望之有懼色。江夏王進曰:「高麗傾國以抗王師,平壤之守必弱,假臣精卒五千,覆其本根,[二]則數十萬之衆,可不戰而降。」帝不應。既合戰,爲賊所乘,殆將不振,還謂衛公曰:「吾以天下之衆,困於蕞爾之夷,[三]何也?」靖曰:「此道宗所解。」時江夏在側,帝顧之,道宗具陳前言,帝悵然曰:「時匆遽不憶也。」駐蹕之役,六軍爲高麗所乘,太宗命視黑旗──英公之麾也,候者告黑旗被圍,帝大恐。須臾復曰圍解,高麗哭聲動山谷,績軍大勝,斬首數萬,俘虜亦數萬。
亦見《唐語林》五,至「時匆遽不憶也」止。以下似當另列一條。
[一]「駐蹕之役」,《唐語林》作「上至駐蹕山」。《稽古》本「役」作「後」,下同。
[二]「其」原作「一」,據《稽古》本、《說薈》本及《唐語林》改。
[三]「爾」原作「而」,據《稽古》本、《說薈》本及《唐語林》改。
鄭公之薨,[一]太宗自制其碑文並自書,後爲人所間,詔令僕之。及徵高麗不如意,深悔爲是行,乃嘆曰:「若魏徵在,不使我有此舉也。」既渡遼水,令馳驛祀以少牢,復立碑焉。
《御覽》五八九引作《國朝傳記》。亦見《唐語林》一言語門。
[一]「鄭公」,《御覽》作「魏文貞」。
徵遼之役,梁公留守西京,敕以便宜從事不請。或詣留臺稱有密者,梁公問密謀所在,對曰:「公則是也。」乃驛遞赴行所,及車駕於相州。太宗聞留守有表送告人,大怒,使人持長刀於前,而後見之,問反者爲誰,曰:「房玄齡。」帝曰:「果然!」叱令斬腰。璽書責梁公以不能自任,更有如此者,得專斷之。
太宗嘗止一樹下,曰:「此嘉樹。」宇文士及從而美之不容口,帝正色曰:「魏公常勸我遠佞人,我不悟佞人爲誰,意常疑汝而未明也,今日果然。」士及叩頭謝曰:「南衙羣官,面折廷爭,陛下嘗不得舉手,[一]今臣幸在左右,[二]若不少有順從,陛下雖貴爲天子,[三]復何聊乎?」帝意復解。
亦見《唐語林》一言語門。
[一]「手」,《唐語林》作「首」。
[二]「在」字據《唐語林》補。
[三]「爲」字據《說薈》本及《唐語林》補。
太宗使宇文士及割肉,[一]以餅拭手,帝屢目焉,士及佯爲不悟,更徐拭而便啖之。
[一]「肉」原作「寅」,據《說薈》本及《酉陽雜俎》、《唐語林》改。段成式《酉陽雜俎》續集卷四引《劉餗傳記》:「太宗使宇文士及割肉,以餅拭手,上屢目之。士及佯不寤,徐卷而啖。」蓋唐人所見亦不止一本。又見《說郛》三八傳載。亦見《唐語林》三夙慧門。
趙公宴朝貴,酒酣樂闋,顧羣公曰:「無忌不才,幸遇休明之運,因緣寵私,致位上公,人臣之貴,可謂極矣。公視無忌富貴何與越公?」或對爲不如,或謂過之。曰:「自揣誠不羨越公,所不及越公一而已。越公之貴也老,而無忌之貴也少。」
亦見《唐語林》四豪爽門。
武衛將軍秦叔寶,晚年常多疾病,每謂人曰:「吾少長戎馬,經三百餘戰,[一]計前後出血不啻數斛,何能無病乎?」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說郛》三八傳載。亦見《唐語林》一言語門。
[一]「三百」,《類說》、《說郛》作「二百」,《唐語林》作「百」。
秦武衛勇力絕人,其所將槍踰越常制。初從太宗圍王充於洛陽,馳馬頓之城下而去,城中數十人,共拔不能動,叔寶復馳馬舉之以還。迄今國家每大陳設,必列於殿庭,以旌異之。
又見《說郛》三八傳載。
隋唐《嘉話》中
太宗令虞監寫列女傳以裝屏風,未及求本,乃暗書之,一字無失。
《廣記》一九七引作《異纂》。又見《說郛》六七《異纂》。亦見《唐語林》三夙慧門。
太宗將致櫻桃於酅公,[一]稱奉則以尊,[二]言賜又以卑,[三]乃問之虞監。曰:「昔梁帝遺齊巴陵王稱餉。[四]」遂從之。
明鈔本《廣記》四九三引作國史纂異(談刻本作國史)。又見《說郛》六七《異纂》、《說郛》三八傳載。亦見《唐語林》一言語門。
[一]《說郛》六七、《唐語林》有注:「隋後封爲酅公。」
[二]「以」字《廣記》無,《說郛》六七、《唐語林》作「似」。
[三]「以」字《廣記》、《說郛》六七無,《唐語林》作「似」。
[四]「帝」上《說薈》本及《廣記》有「武」字。
太宗嚐出行,有司請載副書以從,上曰:「不須。虞世南在,此行祕書也。」
《御覽》六一二引作《國朝傳記》。《廣記》一九七引作《異纂》,與「太宗令虞監寫列女傳」條相連。又見《類說》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嘉話》、《說郛》六七《異纂》、《說郛》三八傳載。
《小史》本、《說薈》本與上條相連。
太宗稱虞監,博聞、德行、書翰、詞藻、忠直,一人而已,兼是五善。
《御覽》六一二引作《國朝傳記》,又見《說郛》三八傳載,均與上條相連。《廣記》一六四引作《國朝雜記》,與前後兩條相連。亦見《唐語林》三品藻門。
太宗聞虞監亡,[一]哭之慟,曰:「石渠、東觀之中,無復人矣。」
《廣記》一六四引作《國朝雜記》,與前後兩條相連。又見《唐語林》四傷逝門。
[一]「聞」原作「稱」,據《廣記》、《唐語林》改。
虞公之爲祕書,於省後堂集羣書中事可爲文用者,號爲北堂書鈔。今此堂猶存,[一]而書鈔盛行於代。[二]
《御覽》六○一引作《國朝傳記》。《廣記》一六四引作《國朝雜記》。又見《類說》六《傳記》、《說郛》六七《異纂》。亦見《唐語林》二文學門,與「太宗嚐出行」條相連。此條原與前兩條相連,《廣記》同。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此」,《說薈》本及《御覽》、《唐語林》作「北」。
[二]「鈔」字據《說薈》本及《唐語林》補。
太史令李淳風校新曆成,奏太陽合日蝕當既,於佔不吉。太宗不悅,曰:「日或不蝕,卿將何以自處?」曰:「有如不蝕,則臣請死之。」及期,帝候日於庭,謂淳風曰:「吾放汝與妻子別。」對以尚早一刻,指表影曰:「至此蝕矣。」如言而蝕,不差毫髮。
「太宗稱虞監」以下四條原爲一條,今參考《小史》本、《說薈》本及《廣記》分列四條。《廣記》七六引此,出《異纂》及紀聞。
李太史與張文收率更坐,有暴風自南而至,李以南五里當有哭者,張以爲有音樂。左右馳馬觀之,則遇送葬者,有鼓吹焉。
《廣記》七六引此,與上條相連,出《異纂》及紀聞。又見《唐語林》五。
潤州得玉磬十二以獻,[一]張率更叩其一,曰:「是晉某歲所造也。是歲閏月,造者法月,數當十三,今缺其一。宜於黃鍾東九尺掘,必得焉。」敕州求之,如其言而得之。
《御覽》六一二引作《國朝傳記》。《廣記》二○三引作《國史異纂》。夢溪筆談五引作國史纂異。亦見《唐語林》三識鑑門。《御覽》「是晉某歲所造」下接卷下元行識阮咸條。
[一]「二」原作「三」,據《說薈》本及《御覽》、《廣記》、《夢溪筆談》、《唐語林》改。
貞觀中,景雲見,河水清,張率更以爲景雲河水清歌,名曰燕樂,今元會第一奏是也。
《廣記》二○三引作《異纂》。此條原與上條相連,據《小史》本、《說薈》本及《廣記》分爲兩條。
太宗之平劉武周,河東士庶歌舞於道,軍人相與爲秦王破陣樂之曲,後編樂府雲。
《廣記》二○三「唐太宗」條之四引此,無出處。
破陣樂,被甲持戟,以象戰事。慶善樂,廣袖曳屣,[一]以象文德。鄭公見奏破陣樂,則俯而不視;慶善樂,[二]則翫之而不厭。
《廣記》二○三引作《異纂》。「鄭公」以下亦見《唐語林》三識鑑門。
[一]「廣袖曳屣」原作「廣神屣履」,據《廣記》改。
[二]「慶善」下原無「樂」字,據《廣記》、《唐語林》補。
太宗閱醫方,見明堂圖,人五臟之系鹹附於背,[一]乃愴然曰:「今律杖笞,奈何令髀背分受?」乃詔不得笞背。
亦見《唐語林》二政事下。
[一]「人」字據《唐語林》補。
貞觀中,有河內人妄爲妖言,大理丞張蘊古以其素狂病,不當坐。太宗以有情,令斬之,尋悔以無所及。自後每決死刑,皆令五覆奏。
梁公以度支之司,天下利害,郎曹當闕,求之未得,乃自職之。
亦見《唐語林》二政事門下。
張賓客文瓘之爲大理,獲罪者皆曰:「張卿所罰,不爲枉也。」
亦見《唐語林》五。
中書令馬周,始以布衣上書,太宗覽之,未及終卷,三命召之。所陳世事,莫不施行。舊諸街晨昏傳叫,以警行者,代之以鼓,城門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一]
原與以下三條相連,今分列爲四條。本條又見《說郛》三八傳載,亦見《唐語林》卷五,均至「莫不施行」止。
[一]「法」原作「發」,據《稽古》本改。
舊官人所服,唯黃紫二色而已。貞觀中,始令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以上朱,六品七品綠,八品九品以青焉。
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貞觀中,揀材力驍捷善持射者,謂之飛騎。上出遊幸,則衣五色袍,乘六閒馬,猛獸皮韉以從。
又見《類說》六《傳記》、《紺珠集》十《傳記》。
李義府始召見,太宗試令詠烏,其末句雲:「上林多許樹,不借一枝棲。」帝曰:「吾將全樹借汝,豈惟一枝。」
《詩話總龜》五引作《小說舊聞》。
宋謝朓詩云:[一]「芳洲多杜若。」貞觀中,醫局求杜若,度支郎乃下坊州令貢。[二]州判司報雲:「坊州不出杜若,應由謝朓詩誤。」太宗聞之大笑。判司改雍州司法;度支郎免官。
明鈔本《廣記》四九三引作《異纂》(談刻本作國史)。又見《紺珠集》三《異纂》。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廣記》、《紺珠集》所引,文字不同,具錄《廣記》之文如下:「貞觀中,尚藥奏求杜若,敕下度支。有省郎以謝朓詩云『坊州採杜若』,乃委坊州貢之。本州島曹官判雲:『坊州不出杜若,應由讀謝朓詩誤。郎官作如此判事,豈不畏二十八宿笑人耶?』太宗聞之大笑,改授雍州司法。」《紺珠集》略同。按:本事亦見《大唐新語》卷九從善門,並錄以備考:「尹伊嘗爲坊州司戶,尚藥局牒省索杜若,省符下坊州供送。伊判之曰:『坊州本無杜若,天下共知。省符忽有此科,應由謝朓詩誤。華省曹郎如此判,豈不畏二十八宿向下笑人?』由是知名,改補雍州司法。」
[一]「朓」原避宋諱作「眺」,今改回。
[二]「坊」原作「芳」,據《稽古》本及《廣記》、《紺珠集》等改。
太宗病甚,出英公爲迭州刺史,謂高宗曰:「李績才智有餘,屢更大任,恐其不厭伏於汝,故有此授。今若即發者,我死後,可親任之。如遲疑顧望,便當殺之。」績奉詔,不及家而行。
亦見《唐語林》五。
有梟晨鳴於張率更庭樹,其妻以爲不祥,連唾之。文收雲:「急灑掃,吾當改官。」言未畢,賀者已在門。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廣記》一三七引作《異纂》。本事亦見《朝野僉載》一。
此條原與上條相連,據《小史》本、《說薈》本及《類說》、《廣記》分列兩條。
貞觀中,西域獻胡僧,咒術能死生人。太宗令于飛騎中揀壯勇者試之,如言而死,如言而蘇。帝以告太常卿傅奕,[一]奕曰:「此邪法也。臣聞邪不犯正,若使咒臣,必不得行。」帝召僧咒奕,奕對之,初無所覺。須臾,胡僧忽然自倒,若爲所擊者,便不復蘇。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廣記》二八五引作《國朝雜記》。亦見《唐語林》三方正門。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太常卿」,《劉賓客嘉話》錄作「宗正卿」,《小史》本作「太宗卿」,《廣記》作「太常少卿」。
貞觀中有婆羅僧,言得佛齒,所擊前無堅物。於是士馬奔湊其處如市。時傅奕方臥病,聞之,謂其子曰:「是非佛齒。吾聞金剛石至堅,物不能敵,唯羚羊角破之。[一]汝可往試之焉。」胡僧緘縢甚嚴,[二]固求良久,乃得見。出角叩之,[三]應手而碎,觀者乃止。今理珠玉者皆用之。[四]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類說》六《傳記》、《紺珠集》十《傳記》。《廣記》一九七引作《異纂》。亦見《唐語林》三識鑑門。
[一]「羚」原作「零」,據《稽古》本、《說薈》本及《類說》、《廣記》、《唐語林》改。
[二]「嚴」字據《廣記》、《唐語林》補。
[三]「角」字據《廣記》、《唐語林》補。
[四]「之」原作「雲」,據《稽古》本及《廣記》改。
閻立本家代善畫。至荊州視張僧繇舊跡,[一]曰:「定虛得名耳。」明日又往,曰:「猶是近代佳手。」[二]明日更往,曰:「名下定無虛士。」坐臥觀之,留宿其下,十日不能去。張僧繇始作醉僧圖,道士每以此嘲僧,羣僧恥之,[三]於是聚錢數十萬,貿閻立本作醉道士圖,今並傳於代。
《廣記》二一一引作《異纂》。「張僧繇始作醉僧圖」以下,《廣記》另列一條,又見《類說》五四《嘉話》。亦見《唐語林》三識鑑門,至「不能去」止。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視」字據《廣記》、《唐語林》補。
[二]「明日又往曰猶是近代佳手」十一字,據《廣記》、《唐語林》補。
[三]「恥之」二字,據《廣記》補。
率更令歐陽詢,行見古碑,索靖所書,駐馬觀之,良久而去。數百步復還,下馬佇立,疲則布毯坐觀,因宿其旁,三日而後去。
《御覽》五八九引作《國朝傳記》。《廣記》二○八引此與卷下「今開通元寶錢」條相連,出《異纂》。亦見《唐語林》五。今本《劉賓客嘉話錄》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貞觀中,彈琵琶裴洛兒始廢撥用手,今俗謂搊琵琶是也。[一]
《廣記》二○五引作《異纂》。又見《說郛》六七《異纂》。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李匡文資暇集下阮咸條注:「劉餗所云貞觀中裴洛兒始棄撥用□以指琵琶,足是不知故事之言也。」蓋即指此書而言。
[一]「搊」原作「指」,據《廣記》、《說郛》改。《劉賓客嘉話錄》作「掐」。
貞觀初,林邑獻火珠,狀如水精。雲得於羅剎國。其人朱發黑身,獸牙鷹爪也。
《廣記》四○二引作《異纂》。又見《紺珠集》十《嘉話》。
太宗宴近臣,戲以嘲謔,趙公無忌嘲歐陽率更曰:「聳髆成山字,埋肩不出頭。[一]誰家麟閣上,[二]畫此一獼猴?」詢應聲雲:「縮頭連背暖,[三]襠畏肚寒。[四]只由心溷溷,所以面團團。」帝改容曰:「歐陽詢豈不畏皇后聞?」趙公,後之兄也。[五]
《廣記》二四八引作《國朝雜記》。《詩話總龜》三五引作《小說舊聞》。亦見《唐語林》五。參見本事詩嘲戲第七。
[一]「不」,《稽古》本作「畏」。本事詩同。
[二]「家」,《稽古》本作「令」。
[三]「縮」原作「索」,據明鈔本《廣記》、總龜改。「暖」總龜作「聳」。
[四]「俒襠」,《稽古》本及總龜作「漫襠」,《廣記》作「完當」,《唐語林》作「完襠」。
[五]「兄」原作「弟」,據《廣記》及兩《唐書長孫無忌傳》改。
高開道作亂幽州,矢陷其頰,召醫使出之,對以鏃深不可出,則俾斬之。又召一人,如前對,則又斬之。又召一人如前,曰:「可出,然王須忍痛。」因鈹面鑿骨,置楔於其間,骨裂開寸餘,抽出箭鏃。開道奏伎進膳不輟。
太宗之徵遼,作飛梯臨其城,有應募爲梯首,城中矢石如雨,而競爲先登,[一]英公指謂中書舍人許敬宗曰:「此人豈不大健?」敬宗曰:「健即大健,[二]要是不解思量。[三]」帝聞,將罪之。
《廣記》四九三引作《異纂》。又見《說郛》三八傳載。亦見《唐語林》一言語門。《說郛》三二羣居解頤亦載此條。
[一]「競」原作「竟無」二字,據《廣記》、《說郛》改。
[二]「即大健」三字,據《說郛》、《唐語林》補。
[三]「不」,《廣記》、《說郛》、《唐語林》作「未」。
太宗謂鄂公曰:「人言卿反,何故?」答曰:「臣反是實。臣從陛下討逆伐叛,雖憑威靈,幸而不死,然所存皆鋒刃也。今大業已定,而反疑臣。」乃悉解衣投於地,見所傷之處,帝對之流涕,曰:「卿衣矣,朕以不疑卿,故此相告,何反以爲恨?[一]」
亦見《唐語林》五。
[一]「反」原作「返」,據《唐語林》改。
太宗謂尉遲公曰:「朕將嫁女與卿,稱意否?」敬德謝曰:「臣婦雖鄙陋,亦不失夫妻情。[一]臣每聞說古人語:富不易妻,仁也。臣竊慕之,願停聖恩。」叩頭固讓。帝嘉之而止。
亦見《唐語林》五,與上條相連。
[一]《稽古》本「情」上有「之」字。
薛萬徹尚丹陽公主,太宗嘗謂人曰:[一]「薛駙馬村氣。[二]」主羞之,不與同席數月。帝聞而大笑,置酒召對,握槊,賭所佩刀子,佯爲不勝,解刀以佩之。罷酒,主悅甚,薛未及就馬,遽召同載而還,重之逾於舊。
續釋常談引作《隋唐嘉話》。亦見《唐語林》五。
[一]「太宗嘗謂人曰」,《唐語林》作「人謂太宗曰」。
[二]「村氣」,《唐語林》作「無才氣」。
梁公夫人至妬,太宗將賜公美人,屢辭不受。帝乃令皇后召夫人,告以媵妾之流,今有常制,且司空年暮,帝欲有所優詔之意。夫人執心不回。帝乃令謂之曰:「若寧不妬而生,寧妬而死?」曰:「妾寧妬而死。」[一]乃遣酌卮酒與之,曰:「若然,可飲此酖。」一舉便盡,無所留難。帝曰:「我尚畏見,何況於玄齡!」
《廣記》二七二引作《異纂》。
[一]「曰妾寧妬而死」六字,據《廣記》補。
許敬宗性輕傲,見人多忘之。或謂其不聰,曰:「卿自難記,若遇何、[一]劉、沈、謝,暗中摸索着,亦可識。」
又見《類說》二六《異纂》、《紺珠集》三《異纂》。《廣記》(談刻初印本)二六五引作《異纂》。《說郛》三二羣居解頤亦載此條。又載今本《劉賓客嘉話錄》,唐蘭考爲誤入。《廣記》二四九引作《國朝雜記》,其上尚有一段:「唐吏部侍郎楊思玄恃外戚之貴,待選流多不以禮,而排斥之。爲選人夏侯彪之所訟,御史中丞郎餘慶彈奏免,中書令許敬宗曰:『固知楊吏部之敗也。』或問之,[敬]宗曰:『一彪一狼,共着一羊,不敗何待!』」按:此條《廣記》一八五引作《唐會要》。
[一]「何」,《廣記》二六五作「曹」,《類說》「曹」在「沈」字下。
虞監草行,本師於釋智永。嘗樓上學書,業成方下,其所棄筆頭至盈甕。
《御覽》六○五引作《國朝傳記》。《廣記》二○七引《異纂》,僅「智永嘗於樓上學書業成方下」十二字。
褚遂良問虞監曰:「某書何如永師?」曰:「聞彼一字,直錢五萬,官豈得若此?」曰:「何如歐陽詢?」曰:「聞詢不擇紙筆,皆能如志,官豈得若此。」褚恚曰:「既然,某何更留意於此?」虞曰:「若使手和筆調,遇合作者,亦深可貴尚。」褚喜而退。
《廣記》二○八引作《異纂》。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此條原與上條相連,今據《廣記》、《劉賓客嘉話錄》另列一條。
褚遂良貴顯,[一]其父亮尚在,乃別開門。敕嘗有以賜遂良,使者由正門而入,亮出曰:「渠自有門。」
亦見《唐語林》五。
[一]「貴顯」二字據《唐語林》補。
褚遂良爲太宗哀冊文,自朝還,馬誤入人家而不覺也。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御覽》五九六引作《國朝傳記》。亦見《唐語林》二文學門。
太宗徵高麗,高宗留居定州,請驛遞表起居,飛奏事自此始。
高宗之將冊武后,河南公褚遂良謀於趙公無忌、英公績,將以死諍,[一]趙公請先入,褚曰:「太尉,國之元舅,脫事有不如意,使上有怒舅之名,不可。」英公曰:「績請先入。」褚曰:「司空,國之元勳,有不如意,使上有罪功臣之名,不可。遂良出自草茅,[二]無汗馬功,蒙先帝殊遇,以有今日,且當不諱之時,躬奉遺詔,不効其愚衷,何以下見先帝?」揖二公而入。帝深納其言,事遂中寢。
亦見《唐語林》五。
[一]「諍」,《說薈》本及《唐語林》作「爭」。
[二]「出」原作「齒」,據《唐語林》改。
王義方,時人比之稷,鄭公每雲:「王生太直。」高宗朝,李義府引爲御史。義府以定冊武后勳,恃寵任勢,王惡而彈之,坐是見貶,坎軻以至於終矣。
亦見《唐語林》三方正門。
薛中書元超謂所親曰:「吾不才,富貴過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進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一]不得修國史。」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嘉話》。亦見《唐語林》四企羨門。
[一]「不得」二字據《類說》補。《唐語林》有「不」字。
有患應聲病者,問醫官蘇澄,雲:「自古無此方。今吾所撰本草,網羅天下藥物,亦謂盡矣。試將讀之,應有所覺。」其人每發一聲,腹中輒應,唯至一藥,再三無[一]聲。過至他藥,復應如初。澄因爲處方,[二]以此藥爲主,其病自除。
《酉陽雜俎》續集卷四引作《劉餗傳記》。事亦見《朝野僉載》卷一張文仲條,末雲「一雲問醫蘇澄雲」。
[一]「無」字據《酉陽雜俎》補。
[二]「因」原字壞,似「目」字,今據《稽古》本及《酉陽雜俎》。
楊弘武爲司戎少常伯,高宗謂之:「某人何因輒受此職?」對曰:「臣妻韋氏性剛悍,昨以此人見囑。[一]臣若不從,恐有後患。」帝嘉其不隱,笑而遣之。
《廣記》二七二引作《異纂》。
[一]「昨」原作「服」,據《廣記》改。
盧尚書承慶,總章初考內外官。有一官督運,遭風失米,盧考之曰:「監運損糧,考中下。」其人容止自若,無一言而退。盧重其雅量,改注曰:「非力所及,考中中。」既無喜容,[一]亦無愧詞。又改注曰:「寵辱不驚,考中上。」
《廣記》一七六引作《異纂》。亦見《唐語林》三雅量門。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既無喜容」句下原有「亦無愧容」四字,據《廣記》、《唐語林》刪。
司稼卿梁孝仁,高宗時造蓬萊宮,諸庭院列樹白楊。將軍契苾何力,鐵勒之渠率也,於宮中縱觀。孝仁指白楊曰:「此木易長,[一]三數年間宮中可得陰映。」何力一無所應,但誦古詩云:「白楊多悲風,蕭蕭愁殺人。」意謂此是冢墓間木,[二]非宮中所宜種。孝仁遽令拔去,更樹梧桐也。
亦見《唐語林》一言語門。
[一]「易」字以上四十六字原缺,據《唐語林》補。原本於上條末注:「元本缺數字。」《稽古》本改注於本條首,是也。《說薈》本作「唐初宮中少樹孝仁後命種白楊謂何力曰此樹易」二十字,亦誤。
[二]「木」原作「本」,據《說薈》本及《唐語林》改。
許高陽敬宗,奏流其子昂於嶺南。及敬宗死,博士袁思古議諡曰「繆」,昂子彥伯於衆中將擊之,袁曰:「今爲賢尊報,何爲反怒?」彥伯慚而止。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今本《劉賓客嘉話錄》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李義府既居榮寵,葬其父祖,自京至於一原七十餘里,役者相繼。始國家以來,人臣喪事之盛,所未有也。
京城東有冢極高大,俗謂呂不韋冢,以其銳上,亦謂之尖冢。咸亨初,[一]佈政坊法海寺有英禪師,言見鬼物,雲:「秦莊襄王過其舍求食,[二]自言是其冢,[三]而後代人妄雲不韋也。」
此條原與上條相連,今依《說薈》本另列一條。
[一]「亨」原作「享」,涵芬樓影印底本誤改爲「淳」,據《說薈》本改。
[二]「過」原作「遇」,據《說薈》本改。
[三]「冢」原本壞字,涵芬樓影印底本誤改爲「掾」。據《說薈》本改。
祕書少監崔行功,未得五品前,忽有鸜鵒銜一物入其堂,置案上而去,乃魚袋鉤鐵,不數日而加大夫。[一]
《廣記》一三七引作《異纂》。
[一]「鉤鐵」原作「決」,據《廣記》改,並補「不」字。
劉仁軌爲左僕射,戴至德爲右僕射,人皆多劉而鄙戴。有老婦陳牒,至德方欲下筆,老婦問左右曰:「此劉僕射、戴僕射?」曰:「戴僕射。」因急就前曰:「此是不解事僕射,卻將牒來。」至德笑令授之。戴僕射在職無異跡,[一]當朝似不能言,[二]及薨,高宗嘆曰:「自吾喪至德,無可復聞。當其在時,[三]事有不是者,未嘗放我過。」因索其前後所陳章奏盈篋,閱而流涕,朝廷始追重之。
《廣記》一七六引作《異纂》。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在職」二字,據《說薈》本及《廣記》補。
[二]「似」原作「以」,據《說薈》本及《廣記》改。
[三]「當其」,《說薈》本作「讜言」。
高宗乳母盧,本滑州總管杜才幹妻。才幹以謀逆誅,故盧沒入於宮中。帝既即位,封燕國夫人,品第一。盧既藉恩寵,屢訴才幹枉見構陷。帝曰:「此先朝時事,朕安敢追更先朝之事。」卒不許。及盧以亡,[一]復請與才幹合葬,帝以獲罪先朝,亦不許之。
亦見殘本《唐語林》(錢熙祚校記引)。
[一]「以」,《說薈》本作「將」。「及盧以亡」四字,殘本《唐語林》作「臨亡」。
高宗承貞觀之後,天下無事。上官侍郎儀獨持國政,嘗凌晨入朝,巡洛水堤,步月徐轡,詠詩云:「脈脈廣川流,驅馬歷長洲。鵲飛山月曉,蟬噪野風秋。」音韻清亮,羣公望之,[一]猶神仙焉。
《廣記》二○一引作《異纂》。《詩話總龜》二七引作《小說舊聞》。亦見《唐語林》四企羨門。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羣」原作「郡」,據《稽古》本、《小史》本、《說薈》本及《廣記》、《唐語林》、《劉賓客嘉話錄》改。
高宗時,司農欲以冬藏餘菜,賣之百姓,以墨敕示僕射蘇良嗣,判曰:「昔公儀相魯,猶拔去園葵,況臨御萬邦,而販蔬鬻菜。」事竟不行。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亦見《唐語林》二政事門下,文字稍異。
楊汴州德干,高宗朝爲萬年令。有宦官恃貴寵,放鷂不避人禾稼,德干擒而杖之二十,悉拔去鷂頭。宦者涕泣袒背以示於帝,帝曰:「你情知此漢獰,何須犯他百姓?」竟不之問。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
高宗朝,以太原王、范陽盧、滎陽鄭、清河博陵二崔、隴西趙郡二李等七姓,恃其族望,恥與他姓爲婚,乃禁其自姻娶。於是不敢復行婚禮,密裝飾其女以送夫家。[一]
《廣記》一八四引作《異纂》。亦見《唐語林》五。
[一]「密裝」二字,據《廣記》、《唐語林》補。
賈嘉隱年七歲,以神童召見。時長孫太尉無忌、徐司空績於朝堂立語。徐戲之曰:「吾所倚者何樹?」曰:「松樹。」徐曰:「此槐也,何得言松?[一]」嘉隱雲:「以公配木,[二]何得非松。」長孫復問:「吾所倚何樹?」曰:「槐樹。」公曰:「汝不能復矯對耶?」嘉隱曰:「何煩矯對,但取其以鬼對木耳。[三]」年十一二,貞觀年被舉,雖有俊辯,儀容醜陋。嘗在朝堂取進止,朝堂官退朝並出,俱來就看。餘人未語,英國公徐績先即諸宰貴雲:「此小兒恰似獠面,何得聰明?」諸人未報,賈嘉隱即應聲答之曰:「胡頭尚爲宰相,獠面何廢聰明。」舉朝人皆大笑。[四]徐狀胡故也。
《廣記》二五四引作國史纂異(明鈔本《廣記》作《嘉話錄》)。又見《類說》五四《嘉話》。亦見《唐語林》三夙慧門。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參見《大唐新語》八聰敏門。
[一]「之曰」以下十九字,據《廣記》、《唐語林》、《劉賓客嘉話錄》補。
[二]「配」字據《廣記》、《唐語林》、《劉賓客嘉話錄》補。
[三]「對」字據《廣記》補。
[四]「年十一二」至「舉朝人皆大笑」九十二字,原作「徐嘆曰此小兒作獠面何得如此聰明」,據《廣記》改。「徐績」《廣記》作「李績」,今從上文仍作「徐績」。
高宗時,蠻羣聚爲寇,討之輒不利,乃以徐敬業爲刺史。州發卒郊迎,敬業盡放令還,單騎至府。賊聞新刺史至,皆繕理以待。敬業一無所問,他事已畢,方曰:「賊皆安在?」曰:「在南岸。」乃從一二佐史而往,觀者莫不駭愕。賊初持兵覘望,見船中無所有,乃閉營藏隱。敬業直入其營內,使告曰:「國家知君等爲貪吏所苦,非有他惡,可悉歸田裏。後去者爲賊。」唯召其魁帥,責以早降之意,各杖數十而遣之,境內肅然。其祖英公聞之,壯其膽略,曰:「吾不辦此。然破我家者必此兒。」英公既薨,高宗思平遼勳,令制其冢像高麗中三山,猶漢霍去病之祁連雲。後孫敬業兵起,武后令掘平之,大霧三日不解,乃止焉。
《通鑑》二○一《考異》引作《小說》,《廣記》一六九引作《異纂》,均至「破我家者必此兒也」止。亦見《唐語林》三識鑑門。
隋唐嘉話下
武后以吏部選人多不實,乃令試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判之糊名,自此始也。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嘉話》。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武后時,投匭者或不陳事,而謾以嘲戲之言,於是乃置使先閱其書奏,然後投之,匭院有司,[一]自此始也。
《廣記》一八五引《異纂》,與上條相連。《唐語林》五亦載此事,其下尚有一段文字,出封氏聞見記。
[一]「院」原作「中」,據《廣記》改。《唐語林》此二句作「然後投之匭,匭之有司」。
徐大理有功,每見武后將殺人,必據法廷爭。嘗與後反覆,辭色愈厲,後大怒,令拽出斬之,猶顧曰:「臣身雖死,法終不可改。」至市臨刑得免,除名爲庶人。如是再三,終不挫折,朝廷倚賴,至今猶懷之。其子預選,有司皆曰:「徐公之子,豈可拘以常調者乎?」
亦見《唐語林》卷三方正門。
皇甫文備,武后時酷吏也,與徐大理論獄,誣徐黨逆人,奏成其罪。武后特出之。無何,文備爲人所告,有功訊之在寬。或曰:「彼曩時將陷公於死,[一]今公反欲出之,何也?」徐曰:「汝所言者,私忿也;我所守者,公法也。安可以私害公?[二]」
亦見《唐語林》卷一德行門。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曩時」二字,據《劉賓客嘉話錄》補。《唐語林》作「曩」。
[二]「可」字據《劉賓客嘉話錄》、《唐語林》補。
李昭德爲內史,婁師德爲納言,相隨入朝。婁體肥行緩,李屢顧待不即至,乃發怒曰:「叵耐殺人田舍漢!」婁聞之,反徐笑曰:「師德不是田舍漢,更阿誰是?」婁師德弟拜代州刺史,將行,謂之曰:「吾以不才,位居宰相。汝今又得州牧,叨據過分,人所嫉也,將何以全先人髮膚?」弟長跪曰:「自今雖有唾某面者,某亦不敢言,但拭之而已。以此自勉,庶免兄憂。」師德曰:「此適所謂爲我憂也。夫前人唾者,[一]發於怒也。汝今拭之,是惡其唾而拭之,是逆前人怒也。唾不拭將自幹,何若笑而受之?[二]」武后之年,竟保其寵祿,率是道也。
《廣記》一七六引作《異纂》。亦見《唐語林》卷三雅量門。《小史》本此條無「師德弟拜代州刺史」以下一節。
[一]《廣記》無「前」字,下同。
[二]《廣記》「若」作「如」,下有「弟」字,則此句當於「如」字斷。
武后初稱周,恐下心不安,乃令人自舉供奉官,正員外多置裏行,拾遺、補闕、御史等至有「車載斗量」之詠。[一]有御史臺令史將入臺,[二]值裏行御史數人聚立門內,令史不下驢,[三]衝過其間。諸御史大怒,將杖之。令史雲:「今日之過,實在此驢,乞先數之,然後受罰。」御史許之。謂驢曰:「汝技藝可知,精神極鈍,何物驢畜,敢於御史裏行!」於是羞而止。
又見《說郛》二一《嘉話》、《說郛》六七《異纂》。《廣記》二五四引作《國朝雜記》,《御覽》九○一引作《國朝傳記》。
[一]「等」原作「符」,據《說郛》六七改。
[二]「臺」原作「室」,據《廣記》、《說郛》六七改。
[三]「不」字據《廣記》補。
武后臨朝,薛懷義勢傾當時,雖王主皆下之。蘇良嗣僕射遇諸朝,懷義偃蹇不爲禮,良嗣大怒,使左右牽拽,搭面數十。武后知曰:「阿師當向北門出入,南衙宰相往來,勿犯他。」
武后使閻知微與田歸道使突厥,歸道還雲:「突厥叛。」知微爭之。後乃令知微多持金帛,以武延秀往聘其女,突厥果留使者而入寇,尊知微與可汗等,以示華人,大破趙、定等州,自河以北騷然。朝廷以爲知微賣國,乃族閻氏。知微不知,無何逃還,武后業已致戮,乃雲其惡臣子所嫉,賜百官甘心焉。於是兵刃交下,非要職者,或不得其次雲。
武后初爲明堂,明堂後又爲天堂五級,則俯視明堂矣。未就,併爲天火所焚。今明堂制度卑狹於前,猶三百餘尺。
《通鑑》二○四《考異》引作《小說》。
武后爲天堂以安大像,鑄大儀以配之。天堂既焚,鍾復鼻絕。至中宗欲成武后志,乃像令短,建聖善寺閣以居之。今明堂始微於西南傾,工人以木於中廌之。武后不欲人見,因加爲九龍盤之狀。其圓蓋上本施一金鳳,至是改鳳爲珠,羣龍捧之。
武后將如洛陽,至閿鄉縣東,騎忽不進,召巫,言晉龍驤將軍王浚雲:「臣墓在道南,每爲樵者所苦。聞大駕今至,故求哀。」後敕:去墓百步,不得耕殖。至今荊棘森然。
《廣記》二八三引作《國朝雜記》。
將軍王果嘗經峽口,見一棺於崖側,將墜,使人遷之平處,[一]得銘雲:「更後三百年,[二]水漂我,臨長江,[三]欲墮不墮逢王果。」
宋邵博《河南邵氏聞見後錄》三十引作《隋唐嘉話》。又見《類說》五四《嘉話》。事見《廣記》三九一「王果」條,無出處,文字不同。李瀚《蒙求注》中、《御覽》五五九引作《神鬼志》,亦異。
[一]「處」原作「遽」,據《類說》、《邵氏聞見後錄》所引改。
[二]《類說》、《邵氏聞見後錄》無「更」字。
[三]「臨長江」三字,《類說》、《邵氏聞見後錄》及《廣記》等均無。《御覽》有「至長江垂欲墮」一句。
張易之、昌宗初入朝,官位尚卑,諂附者乃呼爲五郎、六郎,自後因以成俗。
《廣記》一八八引作《異纂》。
張昌儀兄弟,恃易之、昌宗之寵,所居奢溢,逾於王主,[一]末年有人題其門曰:「一絇絲,[二]能得幾日絡?」昌儀見之,遽命筆書其下曰:[三]「一日即足。」無何而禍及。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廣記》一八八引作《異纂》,與前後兩條相連。
[一]「主」,《廣記》作「者」。
[二]「絇」,《廣記》作「兩」。
[三]「命」原作「下」,據《廣記》改。
張昌宗之貴也,武三思謂之王子晉後身,爲詩以贈之。詩至今猶傳。
以上三條,《廣記》一八八合爲一條,出《異纂》。
補闕喬知之有寵婢,爲武承嗣所奪。知之爲綠珠篇以寄之,末句雲:「百年離別在高樓,一旦紅顏爲君盡。」寵者結於衣帶上,投井而死。承嗣驚惋,不知其故。既見詩,大恨。知之竟坐此見構陷亡。
沈佺期以工詩著名,燕公張說嘗謂之曰:「沈三兄詩,直須還他第一。」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嘉話》。《御覽》五八六引作《國朝傳記》,《廣記》二○一引作《異纂》。亦見《唐語林》卷二文學門。
武后游龍門,命羣官賦詩,先成者賞錦袍。左史東方虯既拜賜,坐未安,宋之問詩覆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稱善,乃就奪袍衣之。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
狄內史仁杰,始爲江南安撫使,以周赧王、楚王項羽、吳王夫差、越王勾踐、吳夫王、春申君、趙佗、馬援、吳桓王等神廟七百餘所,有害於人,悉除之。惟夏禹、吳太伯、季札、伍胥四廟存焉。[一]
亦見《唐語林》三方正門。
[一]「伍」下《唐語林》有「子」字。
魏僕射元忠每立朝,必得常處,人或記之,不差尺寸。魏僕射本名真宰,武后朝被羅織下獄,有命出之。小吏聞者以告,魏驚喜曰:「汝名何?」曰:「元忠。」乃改從元忠焉。
「不差尺寸」以上亦見《唐語林》四容止門,「魏僕射本名真宰」以下亦見《唐語林》四自新門,似本分列兩條。
朱正諫敬則,代着孝義,自宇文周至國家,並令旌表,門標六闕。
又見《類說》六《傳記》、《紺珠集》十《傳記》。亦見《唐語林》一德行門。
中宗反正後,有武當縣丞壽春周憬,慷慨有節操,[一]乃與王駙馬同謀誅武三思。事發,同見害,憬遁於比干廟中自刎,臨死謂左右曰:「比干,忠臣也。儻神道有知,明我以忠見殺。」[二]
亦見《唐語林》五。
[一]「慷」原作「存」,據《說薈》本、《唐語林》改。
[二]「儻神道有知明我以忠見殺」十一字,據《唐語林》補。
神龍中,洛城東地若水影,纖微必照,就視則無所見,長史李承喜上表慶賀。
崔融司業作武后哀策文,因發疾而卒。時人以爲三二百年來無此文。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御覽》五九六引作《國朝傳記》。《廣記》一九八引作《異纂》。
朝儀:魚袋之飾,唯金銀二等。至武后乃改五品以銅。中宗反正,從舊。
《廣記》一八七引作《異纂》。
景龍中,中宗遊興慶池,侍宴者遞起歌舞,並唱下兵詞,方便以求官爵。給事中李景伯亦起唱曰:「回波爾時酒卮,[一]兵兒志在箴規。侍宴既過三爵,諠譁竊恐非宜。」於是乃罷坐。
《廣記》一六四引作《異纂》。
[一]「波」原作「被」,據《說薈》本及《廣記》改。「時」《說薈》本作「持」。《大唐新語》三公直門載此句作「回波詞持酒卮」。按:《朝野僉載》二、本事詩嘲戲載回波詞首句均作「回波爾時……」,似「時」字不誤。
景龍中,多於側門降墨斜封,[一]以授人官爵,時人號爲斜封官。
[一]「墨」原作「黑」,據《說薈》本改。
景龍中,妃主家競爲奢侈,[一]駙馬楊慎交、武崇訓,至油灑地以築球場。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嘉話》。《廣記》二三六引作《異纂》。
[一]「競」原作「竟」,據《說薈》本及《廣記》改。
兵部尚書韋嗣立,景龍中中宗與韋后幸其莊,封嗣立爲逍遙公,又改其居鳳凰原爲清虛原,鸚鵡谷爲幽棲谷。吏部南院舊無選人坐,韋嗣立尚書之爲吏部,始奏請有司供褥,自後因爲故事。
「幽棲谷」以上,亦見《唐語林》五。以下似當另列一條。
昆明池者,漢孝武所穿,有蒲魚利,[一]京師賴之。中宗朝,安樂公主請焉,帝曰:「前代已來,不以與人。不可。」主不悅,因大役人徒,別掘一池,號曰「定昆池」。既成,中宗往觀,令公卿賦詩。李黃門日知詩云:「但願蹔思居者逸,無使時傳作者勞。[二]」及睿宗即位,謂之曰:「當時朕亦不敢言,非卿中正,何能若是!」無何而遷侍中。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亦見《唐語林》一言語門。能改齋漫錄六引作《隋唐嘉話》。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蒲」原作「捕」,據《唐語林》改。
[二]「時傳」原作「當時」,據《唐語林》、《劉賓客嘉話錄》改,按《舊唐書》一八八《李日知傳》作「時稱」。
李侍中日知,初爲大理丞。武后方肆誅戮,大卿胡元禮承旨欲陷人死,令日知改斷,再三不從。元禮使謂李曰:[一]「胡元禮在,此人莫覓活。」李起謂使者:「日知諮卿:李日知在,此人莫覓死。」竟免之。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亦見《唐語林》三方正門。
[一]「禮」原作「李」,據《稽古》本、《說薈》本及《類說》、《唐語林》改。
中宗崩,既除喪,吐蕃來吊,深衣練冠待於廟,或曰:「今定陵自有寢廟,[一]若擇宗室最長者,素服受禮於彼,其可乎?」舉朝稱善而從之。
亦見《唐語林》五。
[一]「深衣……寢廟」十四字,《唐語林》作「或曰」,今據補「或曰」二字。
徐彥伯常侍,睿宗朝以相府之舊,拜羽林將軍。徐既文士,不悅武職,及遷,謂賀者曰:「不喜有遷,且喜出軍耳。」
亦見《唐語林》五。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崔司知琬,中宗朝爲侍御史,彈宗楚客反,盛氣作色。帝優之不令問,因詔每彈人,[一]必先進內狀,許乃可。自後以爲故事。
[一]「詔」原作「召」,據《說薈》本改。
代有山東士大夫類例三卷,其非士族及假冒者,不見錄,署雲相州僧曇剛撰。後柳常侍亦明於族姓,中宗朝爲相州刺史,詢問舊老,雲:「自隋已來,不聞有僧曇剛。」蓋懼嫉於時,[一]故隱名氏雲。
《廣記》卷一八四引作《國史補》,誤。亦見《唐語林》二文學門。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懼」字據《說薈》本及《廣記》補。《唐語林》作「懼見」二字。
李大夫傑之爲河南尹,有婦人訴子不孝。其子涕泣不自辯明,但言:「得罪於母,死甘分。」察其狀非不孝子,再三喻其母,母固請殺之。[一]李曰:「審然,可買棺來取兒屍。」因使人尾其後。婦既出,謂一道士曰:「事了矣。」俄而棺至,李尚冀其悔,喻之如初。婦執意彌堅。時道士方在門外,密令擒之,既出其不意,一問便曰:「某與彼婦人有私,常爲兒所制,故欲除之。」乃杖母及道士殺,[二]便以向棺載母喪以歸。
《廣記》一七一引《異纂》,稍有不同。參見《朝野僉載》五、《大唐新語》四持法門。
[一]「固請殺之」以上十字,《廣記》作:「謂寡婦曰:『汝寡居,唯有一子,今告之,罪至死,得無悔乎?』寡婦曰:『子無賴,不順母,寧復惜乎?』」
[二]《廣記》「殺」字在「杖」下。
裴知古自中宗、武后朝以知音直太常。路逢乘馬者,聞其聲,竊曰:「此人即當墮馬。」好事者隨而觀之,行未半坊,馬驚墮殆死。嘗觀人迎婦,聞婦佩玉聲,曰:「此婦不利姑。」是日姑有疾,竟死雲。其知音皆此類也。又善於攝衛,開元十二年終,年且百歲。
《廣記》二○三引《異纂》,文字較略。
近代言樂,衛道弼爲最,天下莫能以聲欺者。[一]曹紹夔與道弼皆爲太樂令,[二]享北郊,監享御史有怒於夔,欲以樂不和爲之罪,雜扣鐘磬,使夔暗名之,無誤者,由是反歎服。洛陽有僧,房中磬子夜輒自鳴,僧以爲怪,懼而成疾。求術士百方禁之,終不能已。曹紹夔素與僧善,適來問疾,僧具以告。[三]俄頃,輕擊齋鍾,磬復作聲,紹夔笑曰:「明日盛設饌,餘當爲除之。」僧雖不信其言,冀其或效,乃力置饌以待。紹夔食訖,出懷中錯,鑢磬數處而去,其聲遂絕。僧苦問其所以,紹夔曰:「此磬與鐘律合,故擊彼應此。」僧大喜,其疾便愈。[四]
《廣記》二○三引作《異纂》。亦見《唐語林》五。「洛陽有僧」以下,亦見今本《劉賓客嘉話錄》,唐蘭考爲《隋唐嘉話》佚文。
[一]「近代言樂……以聲欺者」十七字,原誤屬上條,據《廣記》、《唐語林》改。
[二]「與道弼」原作「沈之弼」,據《廣記》,《唐語林》改。
[三]「具」,《唐語林》作「遽」。
[四]「洛陽有僧」以下一百三十餘字,原缺,據《廣記》、《唐語林》、《劉賓客嘉話錄》補。三書文字互有出入,今擇善而從,以《唐語林》所載爲主。
元行賓客爲太常少卿,有人於古墓中得銅物,似琵琶而身正圓,莫有識者。元視之曰:「此阮咸所造樂具。」乃令匠人改以木,爲聲甚清雅,今呼爲阮咸者是也。[一]
《御覽》六一二引作《國朝傳記》,文字甚略。《廣記》二○三引作《異纂》。
[一]「者」字據《廣記》補。
太平公主於京西市掘池,贖水族之生者置其中,謂之放生池。墓銘雲:龜言水,蓍言市。
又見《紺珠集》十《傳記》。
今上之爲潞州別駕,將入朝,有軍人韓凝禮,自謂知兆,上因以食箸試之。既布卦,一箸無故自起,凡三偃三起,觀者以爲大吉徵。既而誅韋氏,定天位[一],因此行也。凝禮起家五品,至今猶存。
《廣記》一三五引作纂異。
[一]「位」原作「保」,據《廣記》改。
今上既誅韋氏,擢用賢俊,改中宗之政,依貞觀故事,有志者莫不想望太平。中書令元之、侍中璟、御史大夫構、河南尹傑,[一]皆一時之選,時人稱姚、宋、畢、李焉。
亦見《唐語林》四企羨門。
[一]「侍中」二字據《唐語林》補。《唐語林》「元之」作「姚元崇」,「璟」作「宋璟」,「構」作「畢構」,「傑」作「李傑」。
張同州沛之在州也,任正名爲錄事,劉幽求爲朝邑尉。沛奴下諸官,而獨呼二公爲劉大、任大,若平常之交。
今上之誅韋氏,沛兄涉爲殿中監,見殺,並令誅沛。沛將出就州,正名時假在家,聞之遽出,曰:「朝廷初有大難,同州京之佐輔,奈何單使一至,便害州將,請以死守之。」於是勸令覆奏,因送沛於獄曰:「正名若死,使君可憂,不然無慮也。」時方立元勳,用事於中,竟脫沛於難,二公之力。
蕭至忠自晉州之入也,蔣大理欽緒即其妹婿,送之曰:「以足下之才,不憂不見用,無爲非分妄求。」至忠不答。蔣退而曰:「九代之卿族,一舉而滅之,可哀也哉!」至忠既至中書令,歲餘以誅死。
《通鑑》二一○《考異》引作《小說》。
開元始年,上悉出金銀珠玉錦繡之物於朝堂,若山積而焚之,示不復御用也。
又見《唐語林》二政事門下。
姚開府凡三爲相,而必兼兵部,至於軍鎮道里與騎卒之數,皆暗能計之矣。
又見《唐語林》二政事門下。
郭尚書元振,始爲梓州射洪令,徵求無厭,至掠部人賣爲奴婢者甚衆。武后聞之,使籍其家,唯有書數百卷。後令問資財所在,[一]知皆以濟人,於是奇而免之。後爲涼州都督,[二]路不拾遺。藩國聞其風,多請朝獻。自國家善爲涼州者,郭居其最。
亦見《唐語林》二政事門下。
[一]「後」原作「後」,「問」原作「聞」,據《唐語林》改。
[二]「後爲涼州都督」六字,《唐語林》作:「大足年間,遷涼州都督。元振風神偉壯,善於撫御,在涼州五年,夷夏畏慕,令行禁止,牛羊被野。」
今上之初,吐蕃傾國作寇,某官薛訥爲元帥以御之,大捷而還,時有賀者退曰:「薛公謙而有禮,宜有凱旋。」
故事:每三月三日、九月九日賜王公以下射,[一]中鹿賜爲第一,[二]院賜綾,[三]其餘布帛有差。至開元八年秋,[四]舍人許景先以爲徒耗國賦而無益於事,罷之,[五]其禮至今遂絕。
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原與上條相連,《說薈》本無此條,據《劉賓客嘉話錄》另列一條。
[一]「公」原作「宮」,據《劉賓客嘉話錄》改。
[二]「中鹿賜爲第一」,《劉賓客嘉話錄》作「中鹿鳴賜馬第一」。此處似有脫誤。
[三]《劉賓客嘉話錄》無「院」字。
[四]「開」原作「閒」,據《稽古》本、《小史》本及《劉賓客嘉話錄》改。
[五]「罷之」二字,原作「乃破執之」,據《小史》本及《劉賓客嘉話錄》改。
京城諸州邸,貞觀初所造。至開元初李尚書入,悉賣與居人,以錢入官。
崔湜之爲中書令,河東公張嘉貞爲舍人,湜輕之,常呼爲「張底」。後曾商量數事,意皆出人右,湜驚美久之,謂同官曰:「知無?張底乃我輩一般人,此終是其坐處。」湜死十餘載,河東公竟爲中書焉。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類說》六《傳記》、《紺珠集》十《傳記》。《廣記》二六五(談刻初印本)引作《異纂》。亦見今本玉泉子。
東封之歲,洛陽平御路,北市東南隅得銘漢丞相長史朱買臣墓雲:「蓍言市,千載之後阿誰是?」
十七年,丞相源乾曜、[一]張說以八月初五今上生之日,請爲千秋節,百姓祭皆就此日,名爲賽白帝。羣臣上萬歲壽,王公戚里進金鏡綬帶,士庶結絲承露囊,更相遺問。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嘉話》。
[一]「十七年丞相」五字原屬上條之末,「十七」作「七十」,據《小史》本改。此記開元十七年事,見舊唐書玄宗紀。
十九年春,詔州縣社及奠並不得用牲牢,薦脯醢而已。十九年夏,詔京都置太公廟於孔子廟之西,以秋春仲月上戊日致祭,漢留侯張良配享,置令丞、錄事各一員。
原與上條相連,《類說》、《紺珠集》引上條均不及此節,今據《小史》本另列一條。
洛陽畫工解奉先爲嗣江王家畫壁像,未畢而逃。及見擒,乃妄雲:「功直已相當。」因於像前誓曰:「若負心者,願死爲汝家牛。」歲餘,奉先卒。後歲餘,王牸產一騎犢,有白文於背曰「解奉先」,觀者日夕如市。時今上二十年也。
又見《類說》六《傳記》、《紺珠集》十《傳記》。《廣記》一三四引作纂異。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后土祠,隔河與梁山相望,舊立山神像以配,座如妃匹焉。至開元中年,始別建室而遷出之,或雲張燕公之爲也。
懷州北有丹水,其源出長平山下。傳雲:秦殺趙卒,其水變赤,因以爲名。今上始幸太原,知其故,詔改爲懷水,[一]潼津關爲周密。[二]
《廣記》三九九引作《異纂》。
[一]「詔」字據《廣記》補。
[二]《廣記》無「潼津關爲周密」一句。
開元初,司農卿姜師度引洛水灌朝邑澤,盡發以修堤堰,墓爲水所湍擊,今寖頹削焉。
崔潞府日知,歷職中外,恨不居八座。及爲太常,于都寺廳事後起一樓,正與尚書省相望,人謂之崔公望省樓。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類說》二六《異纂》、《紺珠集》三《異纂》。《廣記》一八七引作《異纂》。
俗五月五日爲競渡戲,自襄州已南,所向相傳雲:屈原初沉江之時,其鄉人乘舟求之,[一]意急而爭前,後因爲此戲。
[一]「求」,《稽古》本作「救」。
晉謝靈運須美,臨刑,施爲南海祗洹寺維摩詰須。[一]寺人寶惜,[二]初不虧損。中宗朝,安樂公主五日鬥百草,欲廣其物色,令馳驛取之。又恐爲他人所得,因剪棄其餘,遂絕。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類說》二六《異纂》、《紺珠集》三《異纂》、《說郛》三八傳載。《廣記》四○五引作《異纂》。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菉竹堂本雲仙雜記九引作《異纂》。
[一]「洹」原作「恆」,據《類說》五四、《說郛》、《廣記》、《劉賓客嘉話錄》改。《類說》二六作「園」。
[二]「寶」原作「保」,據《類說》二六、《廣記》、《劉賓客嘉話錄》改。
雲陽縣界多漢離宮故地,有樹似槐而葉細,[一]土人謂之玉樹。楊子云甘泉賦雲「玉樹青蔥」,後左思以雄爲假稱珍怪,蓋不詳也。[二]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類說》二六《異纂》、《紺珠集》三《異纂》、《說郛》六七《異纂》。《廣記》四○六引作《異纂》。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有樹似槐」原作「地有以槐」,據《類說》五四、《類說》二六、《廣記》改。
[二]「蓋」字據《說薈》本及《說郛》、《廣記》、《劉賓客嘉話錄》補。
江寧縣寺有晉長明燈,[一]歲久,火色變青而不熱。隋文帝平陳,已訝其古,至今猶存。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說郛》六七《異纂》。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晉」,《說郛》作「吳」。
舊人皆服袞巾,至周武始爲四腳,國初又加巾子焉。
高齊蘭陵王長恭白類美婦人,乃着假面以對敵,與周師戰於金墉下,勇冠三軍,齊人壯之,乃爲舞以效其指麾擊刺之容,曰代面舞也。[一]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傳記》。
[一]「曰代面舞也」,原作「今人面是」,據《紺珠集》改。《類說》作「面具是也」。按:崔令欽教坊記敘此作「大面」。
靈州鳴沙縣有沙,人馬踐之,輒鎗然有聲。持至他處,信宿之後,而無復聲矣。
《廣記》三九八引作《異纂》。
今開通元寶錢,[一]武德四年鑄,其文歐陽詢率更所書也。
又見《說郛》二一《嘉話》。《廣記》二○八引《異纂》,與卷中歐陽詢觀索靖碑條相連。
[一]「開通元寶」,《小史》本及《說郛》作「開元通寶」。
王右軍蘭亭序,梁亂出在外,陳天嘉中爲僧永所得。至太建中,獻之宣帝。隋平陳日,或以獻晉王,王不之寶。後僧果從帝借搨。及登極,[一]竟未從索。果師死後,弟子僧辯得之。太宗爲秦王日,見搨本驚喜,乃貴价市大王書蘭亭,終不至焉。及知在辯師處,使蕭翊就越州求得之,以武德四年入秦府。貞觀十年,乃搨十本以賜近臣。帝崩,中書令褚遂良奏:「蘭亭先帝所重,不可留。」遂祕於昭陵。
又見《說郛》二一《嘉話》。
[一]「登」下《說郛》有「帝」字。
晉平南將軍侍中王廙,[一]右軍之叔父,工草隸飛白,祖述張衛法。後得索靖書七月二十六日一紙,每寶翫之。遭永嘉喪亂,乃四迭綴於衣中以過江,今蒲州桑泉令豆盧器得之,迭跡猶存。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廣記》二○七引作《異纂》。
[一]「廙」原作「冀」,《類說》作「厲」,據《廣記》改。
王右軍告誓文,今之所傳,即其草,不具年月日朔。其真本雲:「維永和十年三月癸卯朔九日辛亥。[一]」而書亦真小。開元初年,潤州江寧縣瓦官寺修講堂,匠人於鴟吻內竹筒中得之,與一沙門。至八年,縣丞李延業求得,上岐王,岐王以獻帝,[二]便留不出。或雲:後卻借岐王。十二年王家失火,圖書悉爲煨燼,此書亦見焚雲。
《廣記》二○九引作《異纂》。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誤入。
[一]「日」原作「月」,據《劉賓客嘉話錄》改。
[二]「岐王以獻帝」五字,原作「獻」,據《劉賓客嘉話錄》改。《廣記》作「王以獻上」。
盧黃門思道仕高齊,久不得進,時和士開方貴寵用事,或謂盧曰:「何不一見和王?」思道素自高,欲往,恐爲人所見,乃未明而行。比至其門,立者衆矣,盧駐轡望之,彼何人斯,森然而與槐柳齊列。因鞭馬疾去。有過盧黃門思道者,見一胡人在座,問此何等,答曰:「從兄浩。」反語盧浩尚爲老胡。
梁常侍徐陵聘於齊,時魏收文學北朝之秀,收錄其文集以遺陵,令傳之江左。陵還,[一]濟江而沉之,從者以問,陵曰:「吾爲魏公藏拙。」
又見《類說》五四《嘉話》、《類說》六《傳記》、《紺珠集》十《傳記》、《說郛》六七《異纂》。《御覽》五九九引作《國朝傳記》。
[一]「還」原作「速」,據《說郛》改。
補遺
隋末有河間人,皻鼻使酒,自號郎中,每醉必毆擊其妻。妻美而善歌,每爲悲怨之聲,輒搖頓其身。好事者乃爲假面以寫其狀,呼爲踏搖娘,今謂之談容娘。[一]
見今本《劉賓客嘉話錄》,唐蘭考爲《隋唐嘉話》佚文。又見《類說》五四《嘉話》,題爲「踏搖娘」。參見教坊記、樂府雜錄。
[一]「容」字據《類說》及教坊記補。《類說》末句作「今轉爲容娘是也」。
煬帝宴羣臣,以唐高祖面皺,呼爲阿婆。高祖歸,不悅,以語竇後,後曰:「此吉兆。公封於唐,唐者堂也,阿婆即是堂主。」高祖大悅。
見《類說》本五四《嘉話》、《紺珠集》十《嘉話》,均題爲「阿堂婆主」,似爲節文。《唐語林》四賢媛門載此事,蓋出《傳記》原文。具錄於後:
高祖乃煬帝友人。煬帝以圖讖多言姓李將王,每排斥之。而後因大會,煬帝目上,呼爲阿婆面。上不懌,歸家色猶摧沮。後怪而問,久之方說:「帝目某爲阿婆面。」後喜曰:「此可相賀。公是襲唐公,唐之爲言堂也,阿婆面是堂主。」上大悅。
隋煬帝鑿汴河,自制水調歌。
見《類說》五四《嘉話》,題爲「水調歌」。《紺珠集》十《嘉話》,題爲「水調」。
隋楊素破突厥,文帝賜以萬釘寶帶。
見《紺珠集》十《嘉話》,題爲「萬釘寶帶」。
吳郡獻松江鱸,煬帝曰:「所謂金虀玉膾,東南佳味也。」
見《紺珠集》十《嘉話》,題爲「金虀玉膾」。參見《類說》六南部花記。
鄭公嚐出行,以正月七日謁見太宗,太宗勞之曰:「卿今日至,可謂人日矣。」
見今本《劉賓客嘉話錄》,唐蘭考爲《隋唐嘉話》佚文。
左史東方虯,每雲:「二百年後,乞與西門豹作對。[一]」
《廣記》二○一引《異纂》。亦見《唐語林》五。今本《劉賓客嘉話錄》亦載此條,唐蘭考爲《隋唐嘉話》佚文。
[一]「與」,《唐語林》作「爾」,《嘉話》錄作「你與」。
唐太宗問高州首領馮盎雲:「卿宅去沉香遠近?」對曰:「宅左右即出香樹,然其生者無香,唯朽者始香矣。」
《廣記》四一四引《異纂》。
李淳風奏:「北斗七星官化爲人,明日至西市飲酒。」使人候之,有僧七人共飲二石,[一]太宗遣人召之,七人笑曰:「此必李淳風小兒言我也。」忽不見。
見《類說》二六《異纂》、《紺珠集》三《異纂》。
《廣記》七六「李淳風」條,於卷中「太史令李淳風」兩條之後接敘此條,出國史《異纂》及紀聞,文字較詳,另錄如下:「……又嘗奏曰:『北斗七星當化爲人,明日至西市飲酒,宜令候取。』太宗從之,乃使人往候,有婆羅門僧七人,入自金光門,至西市酒肆,登樓,命取酒一石,持飲之,須臾酒盡,復添一石。使者登樓,宣敕曰:『今請師等至宮。』胡僧相顧而笑曰:『必李淳風小兒言我也。』因謂曰:『待窮此酒,與子偕行。』飲畢下樓,使者先下,回顧已失胡僧,因奏聞,太宗異焉。初僧飲酒,未入其直,及收具,於座下得錢二千。」
[一]「僧」字據《紺珠集》、《廣記》補。
齊吳均爲文多慷慨軍旅之意,梁武帝被圍臺城,朝廷問均外御之計,怯怛不知所答,[一]啓雲:「愚計速降爲上計。」[二]
見《說郛》六七《異纂》、《說郛》三八傳載。
[一]「怯怛」,傳載作「忙懼」。
[二]末句傳載作「愚意願速降爲上」。
齊宜都王鏗,三歲喪母。及有識,問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祈請幽冥,求一夢見。至六歲,夢見一婦人,謂之曰:「我是汝之母。」鏗悲泣。旦說之,容貌衣服,事事如平生也。
《御覽》四一一引《小說》。
餘嘉錫《殷芸小說》輯證附錄謂《殷芸小說》敘事終於宋,「此所引當是唐《劉餗小說》」。錄以備考。
人妄告東宮。
見《通鑑》一九一《考異》引《劉餗小說》。
牛弘,煬帝之在東宮也,數有詩書遺弘,弘亦有答。及嗣位之後,嘗賜弘詩曰:「晉家山吏部,魏世盧尚書。莫言先哲異,奇才亦佐餘。學行敦時俗,道素乃虛。納言云閣上,禮儀皇運初彝倫欣有敘,垂拱事端居。」
《御覽》五九一引《國朝傳記》。
元萬頃初爲契苾何力征高麗管記,作檄書雲:「不知守鴨綠之險。」莫離支報雲:「謹聞命矣。」遂移兵固守,官軍不得入,萬頃坐流嶺南。
《御覽》卷五九七引國朝記傳。當即《傳記》。
郭正一爲李英公徵遼管記,績還曰:「此段行,我錄郭正一可笑事,雖滿十卷,猶未能盡。」
見《類說》六《傳記》,題爲「郭正一可笑事」。
漢明帝時,劉晨、阮肇同入天台,見二女,出胡麻飯山羊脯,設桃及酒甚美。踰年乃歸,鄉里皆變,推尋其家,已經七代孫也。
見《類說》六《傳記》,題爲「劉晨阮肇」。按:劉阮入天台事,見《御覽》四一、九六七引幽明錄。《廣記》六一「天台二女」條,出《神仙記》,明鈔本《廣記》作《搜神記》。疑非《劉餗傳記》所有。
後魏末,周齊交爭,周人貧甚,嘗獲一齊卒,喜曰:「得一將。」「何以知之?」曰:「着繒禪。」
見《紺珠集》十《傳記》,題爲「着繒禪」。
李龜年善羯鼓,玄宗問卿打多少枚,對曰:「臣打五十杖訖。」上曰:「汝殊未,我打卻三豎櫃也。」後數年,又聞打一豎櫃,因錫一拂枚羯鼓桊。
《廣記》二○五引《傳記》。事見大唐傳載,文字稍異。《唐語林》五亦載此事,與大唐傳載同。
附錄
蘇州洞庭、杭州興德寺,房太尉管雲:「不遊興德、洞庭,未見佳處。」壽安縣有噴玉泉、石溪,皆山水之勝絕者也。貞元中,管以賓客辭爲縣令,乃翳薈,開徑隧,人聞而異焉。太和初,博陵崔蒙爲主簿,標準於道周,人方造而遊焉。又顏太師真卿刻姓名於石,或置之高山之上,或沈之大洲之底,而云安知不有陵谷之變耶。
《廣記》二○一引《傳記》。按:此條見大唐傳載。據李肇《國史補序》,《劉餗傳記》記事至開元間。房管卒於寶應二年(七六三)。此敘貞元、太和年事,當非劉餗原書。《唐語林》五載:「杭州房管爲鹽官令,於縣內鑿池構亭,曰房公亭,後廢。」疑別爲一人。
盧中丞邁有寶瑟四,各值數十萬。有寒玉、石磬、響泉、和至之號。
《廣記》二○三引《傳記》。按:此條見大唐傳載。盧邁活動於貞元間,與劉餗時代不相及,恐非原書所有。
漢中王瑀爲太卿,早起朝,聞永興里人吹笛,問是太常樂人否。曰:「然。」已後因閱樂而喚之,問曰:「何得某日臥吹笛耶?」
《廣記》二○四引《傳記》。按:此條見大唐傳載。
漢中王瑀見康崑崙彈琵琶,雲:「琵聲多,琶聲少,亦未可彈五十四弦大弦也。」自下而上謂之琵,自上而下謂之琶。
《廣記》(談刻本)二○五引《傳記》,明鈔本作傳載,是。此條見大唐傳載。按:漢中王李瑀活動於幹元初年,距開元將二十年。以上四條顯非劉餗原書所有。
按:《廣記》六九「張雲容」條、三一一「蕭曠」條,談刻本均作《傳記》,明鈔本作傳奇,是也。兩條又見《類說》三二傳奇,必非《劉餗傳記》。又四五四「姚坤」條,亦爲傳奇體,敘及太和中事,原注出《傳記》,疑亦傳奇之誤。今並不錄。
附記:道山清話載:「予少時嘗與張文潛在館中,因看《隋唐嘉話》,見楊祭酒贈項斯詩云:『度度見詩詩總好,今觀標格勝於詩。平生不解藏人善,到處逢人說項斯。』」按:楊敬之詩見李綽尚書故實,亦誤入今本《劉賓客嘉話錄》。道山清話作者引作隋唐嘉話;蓋涉「嘉話」二字而誤記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