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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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史記

三國史記卷第一。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新羅本紀第一。

始祖<赫居世>居西幹<南解>次次雄<儒理>尼師今<脫解>尼師今<婆娑>尼師今<祗摩>尼師今<逸聖>尼師今。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元年

○始祖,姓<樸>氏,諱<赫居世>。<前漢><孝宣帝>,<五鳳>元年,甲子,四月丙辰[一曰正月十五日],卽位,號居西幹,時年十三。國號<徐那伐>。先是,<朝鮮>遺民,分居山谷之間,爲六村:一曰<閼川><楊山村>,二曰<突山><高墟村>,三曰< 山><珍支村>[或雲<幹珍村>。],四曰<茂山><大樹村>,五曰<金山><加利村{加里村}>,六曰<明活山><高耶村>,是爲<辰韓>六部。<高墟村>長<蘇伐公>望<楊山>麓,<蘿井>傍林間,有馬 而嘶,則往觀之,忽不見馬,只有大卵。剖之,有 兒出焉,則收而養之。及年十餘{三}歲,岐 然夙成。六部人以其生神異,推尊之,至是立爲君焉。<辰>人謂瓠爲樸,以初大卵如瓠,故以樸爲姓。居西幹,<辰>言王。[或雲呼貴人之稱。]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龍見於<閼英井>,右脅誕生女兒。老 見而異之,收養之,以井名,名之。及長有德容。始祖聞之,納以爲妃,有賢行,能內輔,時人謂之二聖。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零八年

○八年,<倭>人行兵,欲犯邊,聞始祖有神德,乃還。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零九年

○九年,春三月,有星 於王良。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一四年

○十四年,夏四月,有星 於參。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一七年

○十七年,王巡撫六部,妃<閼英>從焉。勸督農桑,以盡地利。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一九年

○十九年,春正月,<卞韓>以國來降。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二一年

○二十一年,築京城,號曰<金城>。是歲,<高句麗>始祖<東明>立。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二四年

○二十四年,夏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正月,營宮室於<金城>。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三零年

○三十年,夏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樂浪>人,將兵來侵,見邊人夜戶不 ,露積被野,相謂曰:"此方民,不相盜,可謂有道之國。吾 潛師而襲之,無異於盜,得不愧乎?"乃引還。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三二年

○三十二年,秋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三八年

○三十八年,春二月,遣<瓠公>聘於<馬韓>。<馬韓>王讓<瓠公>曰:"<辰><卞>二<韓>爲我屬國,比年不輸職貢,事大之禮,其若是乎?"對曰:"我國自二聖肇興,人事修,天時和,倉庾充實,人民敬讓。自<辰韓>遺民,以至<卞韓><樂浪><倭>人,無不畏懷,而吾王謙虛,遣下臣,修聘,可謂過於禮矣,而大王赫怒,劫之以兵,是何意耶?"王憤欲殺之,左右諫止,乃許歸。前此,<中國>之人,苦<秦>亂,東來者衆,多處<馬韓>東,與<辰韓>雜居,至是 {寢}盛。故<馬韓>忌之,有責焉。<瓠公>者,未詳其族姓。本<倭>人,初以瓠繫腰,渡海而來,故稱<瓠公>。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三九年

○三十九年,<馬韓>王薨。或說上曰:"<西韓>王前辱我使,今當其喪,徵之其國,不足平也?"上曰:"幸人之災,不仁也。"不從,乃遣使弔慰。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四零年

○四十年,<百濟>始祖<溫祚>立。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四三年

○四十三年,春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五三年

○五十三年,<東沃沮>使者來,獻良馬二十{百}匹,曰:"寡君問{聞}<南韓>有聖人出,故遣臣來享。"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五四年

○五十四年,春二月己酉,星 於河鼓。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五六年

○五十六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五九年

○五十九年,秋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六零年

○六十年,秋九月,二龍見於<金城>井中,暴雷雨,震城南門。

一卷新羅本紀一赫居世居西幹六一年

○六十一年,春三月,居西幹升遐,葬<蛇陵>,在<□巖寺{曇巖寺}>北。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元年

○<南解>次次雄立,[次次雄或雲慈充。<金大問>雲:"方言謂巫也。世人以巫事鬼神尙祭祀,故畏敬之,遂稱尊長者,爲慈充。"]<赫居世>嫡子也。身長大,性沈厚,多智略。母<閼英>夫人,妃<雲帝>夫人。[一雲<阿婁>夫人。]繼父卽位,稱元。

○論曰:人君卽位,踰年稱元,其法詳於『春秋』,此先王不 {刊}之典也。『伊訓』曰:"<成湯>旣沒,<大甲{太甲}>元年。"『正義』曰:"<成湯>旣沒,其歲卽<大甲{太甲}>元年。"然『孟子』曰:"<湯>崩,<大丁{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則疑若『尙書』之脫簡,而『正義』之誤說也,或曰:"古者,人君卽位,或踰月稱元年,或踰年而稱元年。"踰月而稱元年者,<成湯>旣沒<大甲{太甲}>元年,是也。『孟子』雲:"<大丁{太丁}>未立"者,謂<大丁{太丁}>未立而死也。"<外丙>二年,<仲壬>四年"者,皆謂<大丁{太丁}>之子<大甲{太甲}>二兄,或生二年,或生四年而死,<太甲>所以得繼<湯>耳。『史記』便謂此<仲壬><外丙>爲二君,誤也。由前,則以先君終年,卽位稱元,非是。由後,則可謂得<商>人之禮者矣。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零一年

○元年,秋七月,<樂浪>兵至國{圍}<金城>數重。王謂左右曰:"二聖棄國,孤以國人推戴,謬居於位,危懼若涉川水,今鄰國來侵,是孤之不德也,爲之若何?"左右對曰:"賊幸我有喪,妾{妄}以兵來,天必不佑,不足畏也。"賊俄而退歸{果退}。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立始祖廟。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王聞<脫解>之賢,以長女妻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零七年

○七年,秋七月,以<脫解>爲大輔,委以軍國政事。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零八年

○八年,春夏旱。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一一年

○十一年,<倭>人遣兵船百餘 ,掠海邊民戶,發六部勁兵,以御之。<樂浪>謂內虛,求{來}攻<金城>,甚急。夜有流星,墜於賊營,衆懼而退,屯於<閼川>之上,造石堆二十而去。六部兵一千人追之,自<吐含山>東,至<閼川>,見石堆,知賊衆,乃止。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一三年

○十三年,秋七月戊子晦,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一五年

○十五年,京城旱。秋七月,蝗,民飢,發倉 救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一六年

○十六年,春二月,<北溟>人耕田,得<濊>王印,獻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一九年

○十九年,大疫,人多死。冬十一月,無氷。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二零年

○二十年秋,大白{太白}入太微。

一卷新羅本紀一南解次次雄二一年

○二十一年,秋九月,蝗。王薨,葬<蛇陵園>內。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元年

○<儒理>尼師今立,<南解>太子也。母,<雲帝>夫人;妃,<日知>葛文王之女也。[或雲妃姓<樸>,<許婁王>之女。]初<南解>薨,<儒理>當立,以大輔<脫解>,素有德望,推讓其位,<脫解>曰:"神器大寶,非庸人所堪。吾聞聖智人,多齒。"試以  之,<儒理>齒理多。乃與左右奉立之,號尼師今。古傳如此。<金大問>則雲:"尼師今,方言也,謂齒理。昔<南解>將死,謂男<儒理>壻<脫解>曰:'吾死後,汝<樸><昔>二姓,以年長而嗣位焉。'其後,<金>姓亦興,三姓以齒長相嗣,故稱尼師今。"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親祀始祖廟,大赦。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冬十一月,王巡行國內,見一老 飢凍將死曰:"予以 身{躬}居上,不能養民,吏{使}老幼,至於此極,是予之罪也。"解衣以覆之,推食以食之。仍命有司,在處存問鰥寡孤獨老病不能自活者,給養之。於是,隣國百姓,聞而來者衆矣。是年,民俗歡康,始制兜率歌。此,歌樂之始也。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春,改六部之名,仍賜姓。<楊山部>爲<梁部>,姓<李>;<高墟部>爲<沙梁部>,姓<崔>;<大樹部>爲<漸梁部>[一雲<牟梁>。],姓<孫>;<於珍部{幹珍部}>爲<本彼部>,姓<鄭>;<加利部>爲<漢祇部>,姓<裴>;<明活部>爲<習比部>,姓<薛>。又設官有十七等:一(+曰)伊伐 ,二(+曰)伊尺 ,三(+曰)  ,四(+曰)波珍 ,五(+曰)大阿 ,六(+曰)阿 ,七(+曰)一吉 ,八(+曰)沙 ,九(+曰)級伐 ,十(+曰)大奈麻,十一(+曰)奈麻,十二(+曰)大舍,十三(+曰)小舍,十四(+曰)吉士,十五(+曰)大烏,十六(+曰)小烏,十七(+曰)造位。王旣定六部,中分爲二,使王女二人,各率部內女子,分朋造黨。自秋七月旣望,每日早集大{六}部之庭績麻,乙夜而罷。至八月十五日,考其功之多小,負者置酒食,以謝勝者。於是歌舞百戱皆作,謂之嘉俳。是時,負家一女子,起舞嘆曰:"會蘇,會蘇!"其音哀雅,後人因其聲而作歌,名<會蘇曲>。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京都,地裂泉湧。夏六月,大水。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秋八月,<樂浪>犯北邊,攻陷<朶山城>。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高句麗>王<無恤>,襲<樂浪>滅之。其國人五千來投,分居六部。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一七年

○十七年,秋九月,<華麗><不耐>二縣人連謀,率騎兵犯北境。<貊>國渠帥,以兵要<曲河>西敗之。王喜,與<貊>國結好。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一九年

○十九年,秋八月,<貊>帥獵得禽獸,獻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三一年

○三十一年,春二月,星 於紫宮。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三三年

○三十三年,夏四月,龍見<金城>井,有頃暴雨自西北來。五月,大風拔木。

一卷新羅本紀一儒理尼師今三四年

○三十四年,秋九月,王不豫,謂臣寮曰:"<脫解>身聯國戚,位處輔臣,屢着功名。朕之二子,其纔不及遠矣。吾死之後, 卽大位,以無忘我遺訓。"冬十月,王薨。葬<蛇陵園>內。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元年

○<脫解>尼師今立。[一雲<吐解>。]時年六十二。姓<昔>,妃<阿孝>夫人。<脫解>本<多婆那國>所生也,其國在<倭>國東北一千里。初,其國王,娶<女國>王女爲妻,有娠七年,乃生大卵。王曰:"人而生卵,不祥也,宜棄之。"其女不忍,以帛 卵幷寶物,置於 中,浮於海,任其所往。初至<金官國>海邊,<金官>人怪之,不取。又至<辰韓><阿珍浦>口,是始祖<赫居世>,在位三十九年也。時,海邊老母,以繩引系海岸,開 見之,有一小兒在焉。其母取養之。及壯身,長九尺,風神秀朗,智識過人。或曰:"此兒不知姓氏,初 來時,有一鵲飛鳴而隨之,宜省鵲字,以<昔>爲氏。又解  而出,宜名<脫解>。"<脫解>始以漁釣爲業,供養其母,未嘗有懈色。母謂曰:"汝非常人,骨相殊異,宜從學,以立功名。"於是,專精學問,兼知地理。望<楊山>下<瓠公>宅,以爲吉地,設詭計,以取而居之。其地後爲<月城>。至<南解>王五年,聞其賢,以其女妻之。至七年,登庸爲大輔,委以政事。<儒理>將死曰:"先王顧命曰:'吾死後,無論子壻,以年長且賢者,繼位。'是以寡人先立,今也宜傳其位焉。"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拜<瓠公>爲大輔。二月,親祀始祖廟。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三月,王登<吐含山>,有玄雲如蓋,浮王頭上,良久而散。 夏五月,與<倭>國結好交聘。六月,有星 於天船。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秋八月,<馬韓>將<孟召>,以<覆巖城>降。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冬十月,<百濟>王拓地,至<娘子谷城>,遣使請會,王不行。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零八年

○八年秋八月,<百濟>遣兵,攻<蛙山城>。冬十月,又攻<狗壤城>。王遣騎二千,(+逆)擊走之。十二月,地震。無雪。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春三月,王夜聞<金城>西<始林>樹間,有雞鳴聲。遲明遣<瓠公>視之,有金色小 ,掛樹枝,白雞鳴於其下。<瓠公>還告。王使人取 開之,有小男兒在其中,姿容奇偉。上喜謂左右曰:"此豈非天遺我以胤{令胤}乎!"乃收養之。及長,聰明多智略,乃名<閼智>。以其出於金 ,姓<金>氏。改<始林>名< 林>,因以爲國號。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一零年

○十年,<百濟>攻取<蛙山城>,留二百人居守,尋取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以<樸>氏貴戚,分理國內州郡,號爲州主郡主。二月,以<順貞>爲伊伐 ,委以政事。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百濟>來侵。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一七年

○十一{七}年,<倭>人侵<木出島>。王遣角幹<羽烏>御之,不克,<羽烏>{死}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一八年

○十八年,秋八月,<百濟>寇邊,遣兵拒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一九年

○十九年,大旱。民飢,發倉賑給。冬十月,<百濟>攻西鄙<蛙山城>,拔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二零年

○二十年,秋九月,遣兵伐<百濟>,復取<蛙山城>。自<百濟>來居者二百餘人,盡殺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二一年

○二十一年,秋八月,阿 <吉門>,與<加耶>兵,戰於<黃山津>口,獲一千餘級。以<吉門>爲波珍 ,賞功也。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彗星見東方,又見北方,二十日乃滅。

一卷新羅本紀一脫解尼師今二四年

○二十四年,夏四月,京都大風,<金城>東門自壞。秋八月,王薨。葬城北<壤井>丘。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元年

○<婆娑>尼師今立,<儒理>王第二子也。[或雲,<儒理>第{弟}<柰老>之子也。]妃,<金>氏<史省>夫人,<婁{許婁}>葛文王之女也。初,<脫解>薨,臣僚欲立<儒理>太子<逸聖>。或謂:"<逸聖>雖嫡嗣,而威明不及<婆娑>。"遂立之。<婆娑>節儉省用,而愛民,國人嘉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親祀始祖廟。三月,巡撫州郡,發倉賑給,慮獄囚,非二罪,悉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下令曰:"今倉 空 ,戎器頑鈍, 有水旱之災,邊鄙之警,其何以御之?宜令有司,勸農桑,練兵{革},以備不虞。"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以<明宣>爲伊 ,<允良>爲波珍 。夏五月,<古 >郡主,獻靑牛。<南新縣> {麥}連 ,大有年,行者不齎糧。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百濟>犯邊。二月,以<吉元>爲阿 。夏四月,客星入紫微。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零八年

○八年,秋七月,下令曰:"朕以不德,有此國家。西鄰<百濟>,南接<加耶>,德不能綏,威不足畏,宜繕葺城壘,以待侵 。"是月,築<加召><馬頭>二城。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秋七月,分遣使十人,廉察州郡主,不勤公事,致田野多荒者,貶黜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拜<凡良{允良}>爲伊 ,<啓其>爲波珍 。二月,巡幸<古所夫裏郡>,親問高年,賜谷。冬十月,京都地震。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一五年

○十五年,春二月,<加耶>賊圍<馬頭城>。遣阿 <吉元>,將騎一千,擊走之。秋八月,閱兵於<閼川>。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一七年

○十七年,秋七月,暴風自南,拔<金城>南大樹。九月,<加耶>人襲南鄙。遣加城主<長世>拒之,爲賊所殺。王怒,率勇士五千出戰,敗之,虜獲甚多。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一八年

○十八年,春正月,舉兵欲伐<加耶>,其國主,遣使請{謝}罪,乃止。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一九年

○十九年,夏四月,京都旱。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二一年

○二十一年,秋七月,雨雹,飛鳥死。冬十月,京都地震,倒民屋,有死者。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二二年

○二十二年,春二月,築城,名<月城>。秋七月,王移居<月城>。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二三年

○二十三年,秋八月,<音汁伐國>與<悉直谷國>爭疆,{詣}王請{決}。王難之,謂<金官國><首露王>,年老多智識,召問之。<首露>立議,以所爭之地,屬<音汁伐國>。於是,王命六部,會饗<首露王>。五部皆以伊 爲主,唯<漢祇部>,以位卑者主之。<首露>怒,命奴<耽下里{下里}>,殺<漢祇部>主<保齊>而歸。奴逃,依<音汁伐>主< 鄒幹>家。王使人索其奴,< 鄒>不送。王怒,以兵伐<音汁伐國>,其主與衆自降。<悉直><押督>二國王來降。冬十月, {桃}李華。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衆星隕如雨,不至地。秋七月,<悉直>叛,發兵討平之,徙其餘衆於南鄙。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正月,<百濟>遣使請和。二月,京都雪三尺。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正月,幸<押督>,賑貧窮。三月,至自<押督>。秋八月,命<馬頭城>主,伐<加耶>。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二九年

○二十九年,夏五月,大水。民飢,發使十道,開食{倉}賑給。遣兵伐<比只國><多伐國><草八國>幷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三零年

○三十年,秋七月,蝗害谷。王遍祭山川,以{祈}禳之,蝗滅,有年。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三二年

○三十二年,夏四月,城門自毀。自五月,至秋七月,不雨。

一卷新羅本紀一婆娑尼師今三三年

○三十三年,冬十月,王薨。葬<蛇陵 {蛇陵園}>內。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元年

○<祗摩>尼師今立,[或雲<祇味>。]<婆娑王>嫡子。母,<史省>夫人;妃,<金>氏<愛禮>夫人,葛文王<摩帝>之女也。初,<婆娑王>獵於<楡 >之澤,太子從焉。獵後,過<韓 {韓 部}>,伊 <許婁>饗之。酒 ,<許婁>之妻,{以/攜}少女子出舞。<摩帝>伊 之妻,亦(引)出其女,太子見而悅之,<許婁>不悅。王謂<許婁>曰:"此地名<大 >,公於此,置盛饌美 ,以宴 之,宜位酒多,在伊 之上。"以<摩帝>之女,配太子焉。酒多後雲{稱}角幹。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親祀始祖廟。拜<昌{昌永}>爲伊 ,以參政事,<玉權>爲波珍 ,<申權>爲一吉 ,<順宣>爲級 。三月,<百濟>遣使來聘。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三月,雨雹,麥苗傷。夏四月,大水。慮囚,除死罪,餘悉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加耶>寇南邊。秋七月,親征<加耶>。帥步騎,度<黃山河>,<加耶>人伏兵林薄,以待之。王不覺直前,伏發圍數重,王揮軍奮擊,決圍而退。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秋八月,遣將侵<加耶>,王帥精兵一萬以繼之,<加耶> 城固守。會久雨,乃還。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大星墜<月城>西,聲如雷。三月,京都大疫。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以<翌宗>爲伊 ,<昕連>爲波珍 ,<林權>爲河 {阿 }。二月,築<大甑山城>。夏四月,<倭>人侵東邊。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夏四月,大風東來,折木飛瓦,至夕而止。都人訛言<倭>兵大來,爭遁山谷。王命伊 <翌宗>等諭止之。秋七月,飛蝗害谷,年飢多盜。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一二年

○十二年,春三月,與<倭>國講和。夏四月,隕霜。五月,<金城>東民屋,陷爲他{池},芙 生。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秋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靺鞨>大入北境,殺掠吏民。秋七月,又襲<大嶺>柵,過於<泥河>。王移書<百濟>請救,<百濟>遣五將軍助之。賊聞而退。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一六年

○十六年,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一七年

○十七年,秋八月,長星竟天。冬十月,國東地震。十一月,雷。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一八年

○十八年,伊 <昌永>卒。以波珍 <玉權>爲伊 ,以參政事。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二零年

○二十年,夏五月,大雨,漂沒民戶。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二月,宮南門災。

一卷新羅本紀一祗摩尼師今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夏,旱。秋八月,王薨,無子。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元年

○<逸聖>尼師今立,<儒理王>之長子。[或雲<日知>葛文王之子。]妃,<樸>氏,<支所禮王>之女。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零一年

○元年九月,大赦。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親祀始祖廟。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拜<雄宣>爲伊 ,兼知內外兵馬事。<近宗>爲一吉 。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靺鞨>入塞,燒<長嶺>五柵。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置政事堂於<金城>。秋七月,大閱<閼川>西。冬十月,北巡,親祀<大白山{太白山}>。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零六年

○六年,秋七月,隕霜殺菽。八月,<靺鞨>襲<長嶺>,虜掠民口。冬十月,又來,雷{雪}甚乃退。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春二月,立柵<長嶺>,以防<靺鞨>。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零八年

○八年,秋九月辛亥晦,日有食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秋七月,召羣公議徵<靺鞨>。伊 <雄宣>上言:"不可。"乃止。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修葺宮室。夏六月乙丑,熒惑犯鎭星。冬十一月,雷。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春二月,下令:"農者政本,食惟民天。諸州郡修完堤坊,廣闢田野。"又下令:"禁民間用金銀珠玉。"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一二年

○十二年,春夏旱,南地最甚,民飢,移其粟賑給之。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冬十月,<押督>叛,發兵討平之。徙其餘衆於南地。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秋七月,命:臣寮,各舉智勇堪爲將帥者。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一五年

○十五年,封<樸阿道>爲葛文王。[<新羅>追封王,皆稱葛文王,其義未詳。]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以<得訓>爲沙 ,<宣忠>爲奈麻。秧{秋}八月,有星 於天市。冬十一月,雷。京都大疫。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一七年

○十七年,自夏四月不雨,至秋七月,乃雨。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一八年

○十八年,春二月,伊 <雄宣>卒。以<大宣>爲伊 ,兼知內外兵馬事。三月,雨雹。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二零年

○二十年,冬十月,宮門災。彗星見東方,又見東北方。

一卷新羅本紀一逸聖尼師今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二月,王薨。

三國史記卷第一。

二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卷新羅本紀二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二。

<阿達羅>尼師今<伐休>尼師今<奈解>尼師今<助賁>尼師今<沾解>尼師今<味鄒>尼師今<儒禮>尼師今<基臨>尼師今<訖解>尼師今。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元年

○<阿達羅>尼師今立,<逸聖>長子也。身長七尺,豊準有奇相。母<樸>氏,<支所禮王>之女,妃<樸>氏<內禮>夫人,<祗摩王>之女也。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零一年

○元年三月,以<繼元>爲伊 ,委軍國政事。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親祀(+始)祖廟,大赦。以<興宣>爲一吉 。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隕霜。開< 立嶺>路。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始置<甘勿><馬山>二縣。三月,巡幸<長嶺鎭>,勞戍卒,各賜徵袍。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春三月,開<竹嶺>。<倭>人來聘。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夏四月,暴雨,<閼川>水溢,漂流人家,<金城>北門自毀。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零八年

○八年,秋七月,蝗害谷。海魚多出死。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巡幸<沙道城>,勞戍卒。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春二月,龍見京都。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一二年

○(十)二年,冬十月,阿 <吉宣>謀叛,發覺,懼誅亡入<百濟>。王移書求之,<百濟>不許。王怒出師伐之,<百濟> 城守不出,我軍糧盡乃歸。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秋七月,<百濟>襲破國西二城,虜獲民口一千而去。八月,命一吉 <興宣>,領兵二萬伐之,王又率騎八千,自<漢水>臨之,<百濟>大懼,還其所掠男女,乞和。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一五年

○十五年,夏四月,伊 <繼元>卒,以<興宣>爲伊 。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一七年

○十七年,春二月,重修始祖廟。秋七月,京師地震,霜雹害谷。冬十月,<百濟>寇邊。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一八年

○十八年春,谷貴,民飢。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一九年

○十九年,春正月,以<仇道>爲波珍 ,<仇須兮>爲□吉 {一吉 }。二月,有事始祖廟。京都大疫。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二零年

○二十年,夏五月,<倭>女王<卑彌乎>遣使來聘。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正月,雨王{土}。二月旱,井泉{竭}。

二卷新羅本紀二阿達羅尼師今三一年

○三十一年,春三月,王薨。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元年

○<伐休>[一作<發暉>。]尼師今立。姓<昔>,<脫解王>子<仇鄒>角幹之子也。母姓<金>氏,<只珍內禮>夫人。<阿達羅>薨,無子,國人立之。王佔風雲,預知水旱及年之豊儉,又知人邪正,人謂之聖。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親祀始祖廟,大赦。二月,拜波珍 <仇道>一吉 <仇須兮>爲左右軍主,伐<召文國>。軍主之名始於此。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巡幸州郡,觀察風俗。夏五月壬申{壬辰}晦,日有食之。秋七月,<南新縣>進嘉禾。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零四年

○四年,春三月,下令:州郡,無作土木之事,以奪農時。冬十月,北地大雪,深一丈。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百濟>來攻<母山城>。命波珍 <仇道>,出兵拒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零六年

○六{五}年,秋七月,<仇道>與<百濟>戰於<狗壤>,勝之。殺獲五百餘級。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秋八月,<百濟>襲西境<圓山鄉>,又進圍<缶谷城>。<仇道>率勁騎五百擊之,<百濟>兵佯走。<仇道>追及<蛙山>,爲<百濟>所敗。王以<仇道>失策,貶爲<缶谷城>主,以<薛支>爲左軍主。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零八年

○八年,秋九月,蚩尤旗見於角亢。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拜<國良>爲阿 ,<述明>爲一吉 。□{三}月,京都雪深三尺。夏五月,大水,山崩十餘所。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三月,<漢祇部>女,一產四男一女。六月,<倭>人大飢,來求食者千餘人。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夏六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伐休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重修宮室。三月,旱。夏四月,震宮南大樹,又震<金城>東門。王薨。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元年

○<奈解>尼師今立,<伐休王>之孫也。母,<內禮>夫人。妃<昔>氏,<助賁王>之妹。容儀雄偉,有俊才。前王太子<骨正>及第二十{子}<伊買>,先死,大孫尙幼少,乃立<伊買>之子,是爲<奈解>尼師今。是年,自正月至四月不雨,及王卽位之日,大雨,百姓歡慶。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謁始祖廟。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始祖廟前臥柳自起。五月,國西大水,免遭水州縣一年租調。秋七月,遣使撫問。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零四年

○四年,秋七月,<百濟>侵境。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秋七月,太白晝見。隕霜殺草。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大{閱}於<閼川>。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加耶國>請和。三月丁卯朔,日有食之。大旱,錄內外繫囚,原輕罪。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零八年

○八年,冬十月,<靺鞨>犯境。桃李華。人大疫。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拜<眞忠>爲一伐 ,以參國政。秋七月,霜雹殺谷。太白犯月。八月,狐鳴<金城>及始祖廟庭。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拜王子<利音>[或雲<奈音>。]爲伊伐 ,兼知內外兵馬事。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西巡郡邑,浹旬而返。夏四月,<倭>人犯境。遣伊伐 <利音>,將兵拒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秋七月,浦上八國謀侵<加羅{阿羅}>,<加羅{阿羅}>王子來請救。王命大子{太子}<於老>與伊伐 <利音>,將六部兵往救之。擊殺八國將軍,奪所虜六千人,還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一五年

○十五年,春夏旱,發使錄郡邑獄囚,除二死,餘悉原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拜<萱堅>爲伊 ,<允宗>爲一吉 。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一七年

○十七年,春三月,<加耶>送王子爲質。夏五月,大雨,漂毀民屋。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一九年

○十九年,春三月,大風折才{木}。秋七月,<百濟>來攻國西<腰車城>,殺城主<薛夫>。王命伊伐 <利音>,率精兵六千伐<百濟>,破<沙峴城>。冬十二月,雷。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二三年

○二十三年,秋七月,武庫兵物自出。<百濟>人來國{圍}<獐山城>,王親率兵出擊走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三月,伊伐 <利音>卒。以<忠萱>爲伊伐 ,兼知兵馬事。秋七月,大閱<楊山>西。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二七年

○二十七年,夏四月,雹傷菽麥。<南新縣>人死,歷月復活。冬十月,<百濟>兵入<牛頭州>,伊伐 <忠萱>將兵拒之。至<熊谷>,爲賊所敗,單騎而返。貶爲鎭主,以<連珍>爲伊伐 ,兼知兵馬事。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二九年

○二十九年,秋七月,伊伐 <連珍>與<百濟>戰,<烽山>下破之,殺獲一千餘級。八月,築<烽山城>。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三一年

○三十一年,春不雨,至秋七月乃雨。民飢,發倉 賑給。冬十月,錄內外獄囚,原輕罪。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三二年

○三十二年,春二月,巡狩西南郡邑,三月還。拜波珍 <康萱>爲伊 。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三四年

○三十四年,夏四月,蛇鳴南庫三日。秋九月,地震。冬十月,大雪深五尺。

二卷新羅本紀二奈解尼師今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三月,王薨。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元年

○<助賁>尼師今立,[一雲<諸貴{諸賁}>。]姓,<昔>氏,<伐休>尼師今之孫也。父,<骨正>[一作<忽爭>。]葛文王。母,<金>氏<玉帽>夫人,<仇道>葛文王之女;妃,<阿爾兮>夫人,<奈解王>之女也。前王將死,遺言以壻<助賁>繼位。王身長,美儀 {表},臨事明斷,國人畏敬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零一年

○元年,拜<連忠>爲伊 ,委軍國事。秋七月,謁{始}祖廟。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秋七月,以伊 <於老>爲大將軍,討破<甘文國>,以其地爲郡。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倭>人猝至圍<金城>。王親出戰,賊潰走,遣輕騎追擊之,殺獲一千餘級。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大風飛屋瓦。五月,<倭>兵寇東邊。秋七月,伊 <於老>與<倭>人戰<沙道>,乘風縱火焚舟,賊赴水死盡。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東巡撫卹。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春二月,<骨伐國>王<阿音夫>,率衆來降,賜第宅田莊安之,以其地爲郡。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零八年

○八年,秋八月,蝗害谷。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百濟>侵西邊。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秋,大有年。<古 郡>進嘉禾。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拜伊 <於老>爲舒弗邯,兼知兵馬事。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一六年

○十六年,冬十月,<高句麗>侵北邊,<於老>將兵出擊之,不克,退保<馬頭柵>。其夜苦寒,<於老>勞士卒,躬燒柴暖之,羣心感激。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一七年

○十七年,冬十月,東南有白氣如匹練。十一月,京都地震。

二卷新羅本紀二助賁尼師今一八年

○十八年,夏五月,王薨。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元年

○<沾解>尼師今立,<助賁王>同母弟也。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零一年

○元年,秋七月,謁始祖廟。封父<骨正>爲<世神>葛文王。

○論曰:<漢><宣帝>卽位,有司奏:"爲人後者爲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義也。是以帝所生父稱親,諡曰悼,母曰悼後,比諸侯王。"此合經義,爲萬世法。故<後漢><光武帝><宋><英宗>,法而行之。<新羅>自王親入繼大統之君,無不封崇其父稱王,非特如此而已,封其外舅者亦有之。此,非禮,固不可以爲法也。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二}月,以伊 <長萱>爲舒弗邯,以參國政。二月,遣使<高句麗>結和。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倭>人殺舒弗邯<於老>。秋七月,作<南堂>於宮南。[<南堂>或雲<都堂>。]以<良夫>爲伊 。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始聽政於<南堂>。<漢祇部>人<夫道>者,家貧無諂,工書算,著名於時。王徵之爲阿 ,委以物藏庫事務。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夏四月,龍見宮東池。<金城>南臥柳自起。自五月至七月不雨,禱祀祖廟及名山,乃雨。年飢,多盜賊。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秋九月,<百濟>來侵。一伐 <翊宗>,逆戰於<槐谷>西,爲賊所殺。冬十月,<百濟>攻<烽山城>,不下。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一零年

○十年,春三月,國東海出大魚三,長三丈,高丈有二尺。冬十月晦,日有食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秋七月,旱蝗。年荒,多盜。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夏,大雨,山崩四十餘所。秋七月,星 於東方,二十五日而滅。

二卷新羅本紀二沾解尼師今一五年

○十五年,春二月,築<達伐城>,以奈麻<克宗>爲城主。三月,<百濟>遣使請和,不許。冬十二月二十八日,王暴疾薨。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元年

○<味鄒>尼師今立,[一雲<味照>。]姓<金>。母<樸>氏,葛文王<伊柒>之女;妃<昔>氏<光明>夫人,<助賁王>之女。其先<閼智>出於< 林>,<脫解王>得之,養於宮中,後拜爲大輔。<閼智>生<勢漢>,<勢漢>生<阿道>,<阿道>生<首留>,<首留>生<鬱甫>,<鬱甫>生<仇道>,<仇道>則<味鄒>之考也。<沾解>無子,國人立<味鄒>。此,<金>氏有國之始也。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零一年

○元年,春三月,龍見宮東池。秋七月,<金城>西門災,延燒人家三百餘區。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拜伊 <良夫>爲舒弗邯,兼知內外兵馬事。二月,親祀國祖廟。大赦。封考<仇道>爲葛文王。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東巡幸望海。三月,幸<黃山>,問高年及貧不能自存者,賑恤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秋八月,<百濟>來攻<烽山城>。城主<直宣>率壯士二百人出擊之,賊敗走。王聞之,拜<直宣>爲一吉 ,厚賞士卒。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春夏不雨。會羣臣於<南堂>,親問政刑得失,又遣使五人,巡問百姓苦患。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春二月,下令:凡有害農事者,一切除之。秋七月,霜雹害谷。冬十一月,<百濟>侵邊。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一五年

○十五年,春二月,臣寮請改作宮室,上{王}重勞人,不從。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一七年

○十七年,夏四月,暴風拔木。冬十月,<百濟>兵來圍<槐谷城>。命彼珍 {波珍 }<正源>領兵拒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一九年

○十九年,夏四月,旱。錄囚。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二零年

○二十年,春正月,拜<弘權>爲伊 ,<良質>爲一吉 ,<光謙>爲沙 。二月,謁廟{祖}。秋九月,大閱<楊山>西。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二二年

○二十二年,秋九月,<百濟>侵邊。冬十月,圍<槐谷城>。命一吉 <良質>領兵御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味鄒尼師今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巡撫國西諸城。冬十月,王薨,葬<大陵>。[一雲<什長陵{竹長陵}>。]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元年

○<儒禮>尼師今立,[古記第三,第十四,二王同諱<儒理>,或雲<儒禮>,未知孰是。]<助賁王>長子。母<村{樸}>氏,葛文王<奈音>之女。嘗夜行,星光入口,因有娠。載誕之夕,異香滿室。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謁始祖廟。二月,拜伊 <弘權>爲舒弗邯,委以機務。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百濟>遣使請和。三月,旱。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倭>人襲<一禮部{一禮郡}>,縱火燒之,虜人一千而去。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零六年

○六年,夏五月,聞<倭>兵至,理舟楫,繕甲兵。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夏五月,大水,<月城>頹毀。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拜<末仇>爲伊伐 。<末仇>忠貞,有智略,王常訪問政要。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夏六月,<倭>兵攻陷<沙道城>,命一吉 <大谷>,領兵救完之。秋七月,旱。蝗。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改築<沙道城>,移<沙伐州>豪民八十餘家。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夏,<倭>兵來攻<長峯城>,不克。秋七月,<多沙郡>進嘉禾。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一二年

○十二年春,王謂臣下曰:"<倭>人屢犯我城邑,百姓不得安居。吾欲與<百濟>謀,一時浮海,入擊其國,如何?"舒弗邯<弘權>對曰:"吾人不習水戰,冒{}險遠征,恐有不測之危。況<百濟>多詐,常有呑 我國之心,亦恐難與同謀。"王曰:"善。"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以<智良>爲伊 ,<長昕>爲一吉 ,<順宣>爲沙 。<伊西古國>來攻<金城>,我大舉兵防禦,不能攘,忽有異兵來,其數不可勝紀。人皆珥竹葉,與我軍同擊賊破之,後不知其所歸。人或見竹葉數萬積於<竹長陵>。由是,國人謂先王以陰兵助戰也。

二卷新羅本紀二儒禮尼師今一五年

○十五年,春二月,京都大霧不辨人,五月{日}而霽。冬十二月,王薨。

二卷新羅本紀二基臨尼師今元年

○<基臨>[一雲<基丘{基立}>。]尼師今立,<助賁>尼師今之孫也。父<乞淑>用 {伊 }。[一雲:<乞淑>,<助賁>之孫也。]性寬厚,人皆稱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基臨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拜<長昕>爲伊 ,兼知內外兵馬事。二月,祀始祖廟。

二卷新羅本紀二基臨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與<倭>國交聘。二月,巡幸<比列忽>,親問高年及貧窮者,賜谷有{差}。三月,至<牛頭州>,望祭<太白山>。<樂浪><帶方>兩國歸服。

二卷新羅本紀二基臨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春夏旱。

二卷新羅本紀二基臨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秋八月,地震。泉湧。九月,京都地震,壞民屋,有死者。

二卷新羅本紀二基臨尼師今一零年

○十年,復國號<新羅>。

二卷新羅本紀二基臨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夏五月,王寢疾彌留,赦內外獄囚。六月,王薨。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元年

○<訖解>尼師今立,<奈解王>孫也。父<於老>角幹。母<命元>夫人,<助賁王>女也。<千老{於老}>事君有功,累爲舒弗邯,見<訖解>狀貌俊異,心膽明敏,爲事異於常流。乃謂諸侯曰:"興吾家者,必此兒也。"至是,<基臨>薨,無子。羣臣議曰:"<訖解>幼,有老成之德。"乃奉立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急利>爲阿 ,委以政要,兼知內外兵馬事。二月,親杞{祀}始祖廟。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三月,<倭>國王遣使,爲子求婚,以阿 <急利>女送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零四年

○四年,秋七月,旱。蝗。民飢,發使救恤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拜阿 <急利>爲伊 。二月,重修官{宮}闕,不雨乃止。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零八年

○八年,春夏旱。王親錄囚,多原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下令:向以旱災,年不順成,今則土膏 起{土脈膏起},農事方始,凡所勞民之事,皆停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二一年

○二十一年,始開<碧骨池>,岸長一千八百步。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二月,遣使聘<百濟>。三月,雨雹。夏四月,隕霜。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二月,<倭>國遣使請婚,辭以女旣出嫁。夏四月,暴風拔宮南大樹。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三六年

○三十六年,春正月,拜<康世>爲伊伐 。二月,<倭>王移書絶交。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三七年

○三十七年,<倭>兵猝至<風島>,抄掠邊戶,又進圍<金城>急攻。王欲出兵相戰,伊伐 <康世>曰:"賊遠至,其鋒不可當,不若緩之,待其師老。"王然之,閉門不出。賊食盡將退,命<康世>率勁騎追擊,走之。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三九年

○三十九年,宮井水暴溢。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四一年

○四十一年,春三月, 巢<月城>隅。夏四月,大雨浹旬,平地水(+深)三四尺,漂沒官私屋舍,山崩十三{三十}所。

二卷新羅本紀二訖解尼師今四七年

○四十七年,夏四月,王薨。

三國史記卷第二。

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卷新羅本紀三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三。

<奈勿>尼師今<實聖>尼師今<訥祗>麻立幹<慈悲>&麻辛{麻立幹}<照知{照知}>麻立幹。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元年

○<奈勿>[一雲<那密>。]尼師今立,姓<金>,<仇道>葛文王之孫也。父,<末仇>角於{角幹};母,<金>氏<休禮>夫人。妃<金>氏,<味鄒王>女。<訖解>薨,無子,<奈勿>繼之。[<末仇>,<末鄒{味鄒}>尼師柰{尼師今}兄{王}弟也。]

○論曰: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是故,<魯公>之取於<吳>,<晉侯>之有四姬,<陳司敗><鄭子產>深譏之。若<新羅>,則不止取同姓而已,兄弟子姑姨從姉妹,皆聘爲妻。雖外國各異俗,責之以<中國>之禮,則大悖矣。若<匈奴>之烝母報子,則又甚於此矣。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發使撫問鰥寡孤獨,各賜谷三斛。孝悌有異行者,賜職一級。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親杞{祀}始祖廟。紫雲盤旋廟上,神雀集於廟庭。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夏四月,始祖廟庭樹,連理。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零九年

○九年,夏四月,<倭>兵大至。王聞之,恐不可敵,造草偶人數千,衣衣持兵,列立<吐含山>下,伏勇士一千於<斧峴>東原。<倭>人恃衆直進,伏發擊其不意,<倭>人大敗走,追擊殺之幾盡。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春三月,<百濟>人來聘。夏四月,大水,山崩十三所。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一三年

○十三年春,<百濟>遣使,進良馬二匹。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一七年

○十七年,春夏大旱。年荒民飢,多流亡,發使開倉 賑之。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一八年

○十八年,<百濟><禿山城>主,率人三百來投,王納之,分居六部。<百濟>王移書曰:"兩國和好,約爲兄弟。今大王納我逃民,甚乖和親之意,非所望於大王也,請還之。"答曰:"民者無常心,故思則來, 則去,固其所也。大王不患民之不安,而責寡人,何其甚乎?"<百濟>聞之,不復言。夏五月,京都雨魚。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二一年

○二十一年,秋七月,<夫沙郡>進一角鹿。大有年。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二四年

○二十四年,夏四月,<楊山>有小雀,生大鳥。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夏旱,年荒民飢。遣<衛頭>入<符秦{ 秦}>,貢方物。<符堅{ 堅}>問<衛頭>曰:"卿言海東之事,與古不同,何耶?"答曰:"亦猶<中國>,時代變革,名號改易,今焉得同?"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三三年

○三十三年,夏四月,京都地震。六月又震。冬,無氷。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三四年

○三十四年,春正月,京都大疫。二月,雨土。秋七月,蝗。谷不登。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正月,<高句麗>遣使。王以<高句麗>強盛,送伊 <大西知>子<實聖>爲質。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三八年

○三十八年,夏五月,<倭>人來圍<金城>,五日不解,將士皆請出戰。王曰:"今賊棄舟深入,在於死地,鋒不可當。"乃閉城門,賊無功而退。王先遣勇騎二百,遮其歸路。又遣步卒一千,追於<獨山>,夾擊大敗之,殺獲甚衆。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四零年

○四十年,秋八月,<靺鞨>侵北邊,出師大敗之於<悉直>之原。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四二年

○四十二年,秋七月,北邊<何瑟羅>,旱蝗。年荒民飢。曲赦囚徒,復一年租調。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四四年

○四十四年,秋七月,飛蝗蔽野。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四五年

○四十五年,秋八月,星 於東方。冬十月,王所嘗御內廐馬, 膝流{淚}哀鳴。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四六年

○四十六年,春夏,旱。秋七月,<高句麗>質子<實聖>還。

三卷新羅本紀三奈勿尼師今四七年

○四十七年,春二月,王薨。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元年

○<實聖>尼師今立,<閼智>裔孫,<大西知>伊 之子。母,<伊利>夫人[伊一作企。],<昔登保>阿幹之女。妃,<味鄒王>女也。<實聖>身長七尺五寸,明達有遠識。<奈勿>薨,其子幼少,國人立<實聖>繼位。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零一年

○元年,三月,與<倭>國通好,以<奈勿王>子<未斯欣>爲質。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未斯品>爲舒弗邯,委以軍國之事。秋七月,<百濟>侵邊。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親謁始祖廟。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倭>兵來攻<明活城>,不克而歸,王率騎兵,要之<獨山>之南,再戰破之,殺獲三百餘級。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零五年

○五年,秋七月,國西蝗害谷。冬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無氷。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零六年

○六年,春三月,<倭>人侵東邊。夏六月,又侵南邊,奪掠一百人。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零七年

○七年,春二月,王聞<倭>人於<對馬島>置營,貯以兵革資糧,以謀襲我,我欲先其未發,揀精兵擊破兵儲。舒弗邯<未斯品>曰:"臣聞:'兵兇器,戰危事。'況涉巨浸以伐人,萬一失利,則悔不可追,不若依 設關,來則御之,使不得侵猾,便則出而禽之,此所謂致人而不致於人,策之上也。"王從之。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一一年

○十一年,以<奈勿王>子<卜好>,質於<高句麗>。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一二年

○十二年,秋八月,雲起<狼山>,望之如樓閣,香氣鬱然,久而不歇。王謂:是必仙靈降遊,應是福地。從此後,禁人斬伐樹木。新成<平壤州>大橋。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一四年

○十四年,秋七月,大閱於<穴城>原,又御<金城>南門觀射。八月,與<倭>人戰於<風島>,克之。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一五年

○十五年,春三月,東海邊獲大魚,有角,其大盈車。夏五月,<吐含山>崩,泉水湧,高三丈。

三卷新羅本紀三實聖尼師今一六年

○十六年,夏五月,王薨。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元年

○<訥祗>麻立幹立,[<金大問>雲:"麻立者,方言,謂 也。 謂 操{標},準位而置,則王 爲主,臣 列於下,因以名之。"]<奈勿王>子也。母,<保反>夫人[一雲<內禮吉怖>],<味鄒王>女也;妃,<實聖王>之女。<奈勿王>三十七年,以<實聖>質於<高句麗>,及<實聖>還爲王,怨<奈勿>質己於外國,欲害其子以報怨。遣人招在<高句麗>時相知人,因密告:見<訥祗>則殺之。遂令<訥祗>往,逆於中路。<麗>人見<訥祗>,形神爽雅,有君子之風,遂告曰:"爾國王使我害君,今見君,不忍賊害。"乃歸。<訥祗>怨之,反弒王自立。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親謁始祖廟。王弟<卜好>,自<高句麗>,與<堤上>奈麻還來。秋,王弟<未斯欣>,自<倭>國逃還。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牛谷>水湧。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零四年

○四年,春夏大旱。秋七月,隕霜殺谷,民飢,有賣子孫者。慮囚原罪。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零七年

○七年,夏四月,養老於<南堂>,王親執食,賜谷帛有差。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遣使<高句麗>修聘。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一三年

○十三年,新築<矢堤>,岸長二千一百七十步。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一五年

○十五年,夏四月,<倭>兵來侵東邊,圍<明活城>,無功而退。秋七月,霜雹殺谷。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一六年

○十六年春,谷貴,人食松樹皮。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一七年

○十七年,夏五月,<未斯欣>卒,贈舒弗邯。秋七月,<百濟>遣使請和,從之。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一八年

○十八年,春二月,<百濟>王送良馬二匹。秋九月,又送白鷹。冬十月,王以黃金明珠,報聘<百濟>。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一九年

○十九年,春正月,大風拔木。二月,修葺歷代園陵。夏四月,祀始祖廟。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二零年

○二十年,夏四月,雨雹。慮囚。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二二年

○二十二年,夏四月,<牛頭郡>山水暴至,漂流五十餘家。京都大風雨雹。敎民牛車之法。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二四年

○二十四年,<倭>人侵南邊,掠取生口而去。夏六月,又侵東邊。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二月,<史勿縣>進長尾白雉,王嘉之,賜縣吏谷。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二八年

○二十八年,夏四月,<倭>兵圍<金城>十日,糧盡乃歸。王欲出兵追之,左右曰:"兵家之說曰:'窮寇勿追。'王其舍之。"不聽,率數千餘騎,追反{至/及}於<獨山>之東合戰,爲賊所敗,將士死者過半。王蒼黃棄馬上山,賊圍之數重。忽昏霧,不辨咫尺,賊謂有陰助,收兵退歸。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三四年

○三十四年,秋七月,<高句麗>邊將,獵於<悉直>之原,<何瑟羅>城主<三直>,出兵掩殺之。<麗>王聞之怒,使來告曰:"孤與大王,修好至歡也,今出兵殺我邊將,是何義耶?"乃興師,侵我西邊,王卑辭謝之,乃歸。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三六年

○三十六年,秋七月,<大山郡>進嘉禾。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夏旱。秋七月,羣狼入<始林>。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三八年

○三十八年,秋七月,霜雹害谷。八{七}月,<高句麗>侵北邊。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三九年

○三十九年,冬十月,<高句麗>侵<百濟>,王遣兵救之。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四一年

○四十一年,春二月,大風拔木。夏四月,隕霜傷麥。

三卷新羅本紀三訥祗麻立幹四二年

○四十二年,春二月,地震,<金城>南門自毀。秋八月,王薨。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元年

○<慈悲>麻立幹立,<訥祗王>長子,母<金>氏,<實聖>之女也。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謁始祖廟。夏四{五}月,<倭>人以兵船百餘 ,襲東邊,進圍<月城>,四面矢石,如雨。王城守,賊將退,出兵擊敗之,追北至海口,賊溺死者,過半。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王納舒弗邯<未斯欣>女,爲妃。夏四月,龍見<金城>井中。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零五年

○五年,夏五月,<倭>人襲破<活開城>,虜人一千而去。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倭>人侵< 良城{ 良城}>,不克而去,王命<伐智><德智>,領兵伏候於路,要擊,大敗之。王以<倭>人屢侵疆 ,緣邊築二城。秋七月,大閱。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零八年

○八年,夏四月,大水,山崩一十七所。五月,<沙伐郡>,蝗。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一零年

○十年春,命有司修理戰艦。秋九月,天赤,大星自北流東南。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一一年

○十一年春,<高句麗>與<靺鞨>,襲北邊<悉直城>。秋九月,徵<何瑟羅>人年十五已上,築城於<泥河>[<泥河>一名<泥川>。]。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定京都坊里名。夏四月,國西大水,漂毀民戶。秋七月,王巡撫經水州郡。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一三年

○十三年,築<三年山城>。[<三年>者,自興役始終,三年訖功,故名之。]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一四年

○十四年,春二月,築<芼老城>。三月,京都地裂,廣 二(+十)丈,濁水湧。冬十月,大疫。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以阿 <伐智>級 <德智>爲左右將軍。秋七月,葺<明活城>。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一七年

○十七年,築<一牟><沙屍><廣石><沓達><仇禮><坐羅>等城。秋七月,<高句麗>王<巨連>親率兵,攻<百濟>。<百濟>王<&慶{餘慶}>,遣子<文周>求援,王出兵救之,未至,<百濟>已陷,<&慶{餘慶}>亦被害。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一八年

○十八年,春正月,王移居<明活城>。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一九年

○十九年,夏六月,<倭>人侵東邊。王命將軍<德智>擊敗之,殺虜二百餘人。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二零年

○二十年,夏五月,<倭>人舉兵,五道來侵,竟無功而還。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二月,夜赤光,如匹練,自地至天。冬十月,京都地震。

三卷新羅本紀三慈悲麻立幹二二年

○二十二年,春二月三日,王薨。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元年

○<照知{照知}>[一雲<毗處>。]麻立幹立,<慈悲王>長子。母<金>氏,舒弗邯<未斯欣>之女;妃<善兮>夫人,<乃宿>伊伐 女也。<照知{照知}>幼有孝行,謙恭自守,人鹹服之。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零一年

○元年,大赦,賜百官爵一級。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祀始祖廟。夏五月,京都旱。冬十月,民飢,出倉谷賑給之。十一月,<靺鞨>侵北邊。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幸<比列城>,存撫軍士,賜徵 {袍}。三月,<高句麗>與<靺鞨>入北邊,取<狐鳴>等七城,又進軍於<彌秩夫>。我軍與<百濟><加耶>援兵,分道御之。賊敗退,追擊破之<泥河>西,斬首千餘級。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大風拔木。<金城>南門火。夏四月,久雨。命內外有司慮囚。五月,<倭>人侵邊。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大水。秋七月,大水。冬十月,幸<一善>界,存問 災百姓,賜谷有差。十一月,雷。京都大疫。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以<烏含>爲伊伐 。三月,土星犯月。雨雹。秋七月,<高句麗>侵北邊,我軍與<百濟>,合擊於<母山城>下,大破之。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零七年

○七年,春二月,築<仇伐城>。夏四月,親祀始祖廟,增置守廟二十家。五月,<百濟>來聘。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拜伊 <實竹>爲將軍。徵<一善>界丁夫三千,改築<三年><屈山>二城。二月,以<乃宿>爲伊伐 ,以參國政。夏四月,<倭>人犯邊。秋八月,大閱於<狼山>之南。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置神宮於<奈乙>。<奈乙>,始祖初生之處也。三月,始置四方郵驛,命所司修理官道。秋七月,葺<月城>。冬十月,雷。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王移居<月城>。二月,幸<一善郡>,存問鰥寡孤獨,賜谷有差。三月,至自<一善>,所歷州郡獄囚,除二死悉原之。夏六月,<東陽>獻六眼龜,腹下有文字。秋七月,築<刀那城>。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驅遊食百姓歸農。秋九月,<高句麗>襲北邊至<戈峴>,冬十月,陷<狐山城>。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重{修}<鄙羅城{鄒羅城}>。三月,龍見<鄒羅井>。初開京師市□{肆},以通四方之貨。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一四年

○十四年,春夏旱,王責己,減常膳。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一五年

○十五年,春三月,<百濟>王<牟大>遣使請婚,王以伊伐 <比智>女,送之。秋七月,置<臨海><長嶺>二鎭,以備<倭>賊。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一六年

○十六年,夏四月,大水。秋七月,將軍<實竹>等,與<高句麗>戰<薩水>之原,不克,退保<犬牙城>,<高句麗>兵圍之,<百濟>王<牟大>遣兵三千,救解圍。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月,王親祀神宮。秋八月,<高句麗>圍<百濟><雉壤城>,<百濟>請救。王命將軍<德智>,率兵以救之,<高句麗>衆潰。<百濟>王遣使來謝。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一八年

○十八年,春二月,<加耶國>送白雉,尾長五尺。三月,重修宮室。夏五月,大雨,<閼川>水漲,漂沒二百餘家。秋七月,<高句麗>來攻<牛山城>,將軍<實竹>出擊,<泥河>上破之。八月,幸南郊觀稼。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一九年

○十九年,夏四月,<倭>人犯邊。秋七月,旱蝗。命羣官,舉才堪牧民者各一人。八月,<高句麗>攻陷<牛山城>。

三卷新羅本紀三照知麻立幹二二年

○二十二年,春三月,<倭>人攻陷<長峯鎭>。夏四月,暴風拔木。龍見<金城>井。京都黃霧四塞。秋九月,王幸<捺巳郡{捺已郡}>。郡人<波路>有女子,名曰<碧花>,年十六歲,眞國色也。其父衣之以錦繡,置 {轝}冪以色絹,獻王。王以爲饋食,開見之,斂然{幼}女,怪而不納。及還宮,思念不已,再三微行,往其家幸之。路經<古 郡>,宿於老 之家。因問曰:"今之人,以國王爲何如主乎?" 對曰:"衆以爲聖人,妾獨疑之。何者?竊聞王幸<捺已>之女,屢微服而來。夫龍爲魚服,爲漁者所制。今王以萬乘之位,不自愼重,此而爲聖,孰非聖乎?"王聞之大慚,則潛逆其女,置於&別室至主{宮中生}一子。冬十一月,王薨。

三國史記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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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史記卷第四。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卷新羅本紀四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四。

<智證>麻立幹<法興王><眞興王><眞智王><眞平王>。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元年

○<智證>麻立幹立,姓<金>氏,諱<智大路>[或雲<智度路>,又云<智哲老>。],<□勿王{奈勿王}>之曾孫,<習寶>葛文王之子,<照知&王{麻立幹}>之再從弟也。母,<金>氏<鳥生>夫人,<訥祗王>之女;妃,<樸>氏<延帝>夫人,<登欣>伊 女。王體鴻大,瞻{膽}力過人。前王薨,無子,故繼位,時年六十四歲。

○論曰:<新羅>王稱居西幹者一,次次雄者一,尼師今者十六,麻立幹者四。<羅>末名儒<崔致遠>作『帝王年代歷』,皆稱某王,不言居西乾等,豈以其言鄙野不足稱也。曰『左』『漢』,<中國>史書也,猶存<楚>語"谷於 "<匈奴>語"撐犁孤塗"等。今記<新羅>事,其存方言,亦宜矣。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零三年

○三{二}年,春三月,下令禁殉葬。前國王薨,則殉以男女各五人,至是禁焉。親祀神宮。三月,分命州郡主勸農。始用牛耕。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零四年

○四年,冬十月,羣臣上言:"始祖創業已來,國名未定,或稱<斯羅>,或稱<斯盧>,或言<新羅>。臣等以爲新者德業日新,羅者網羅四方之義,則其爲國號,宜矣。又觀自古有國家者,皆稱帝稱王,自我始祖立國,至今二十二世,但稱方言,未正尊號,今羣臣一意,謹上號<新羅>國王。"王從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制喪服法頒行。秋九月,徵役夫,築<波里><彌實><珍德><骨火>等十二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王親定國內州郡縣。置<悉直州>,以<異斯夫>爲軍主,軍主之名,始於此。冬十一月,始命所司藏氷,又制舟楫之利。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零七年

○七年,春夏旱,民飢,發倉賑救。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置京都東市。三月,設檻穽,以除猛獸之害。秋七月,隕霜殺菽。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一一年

○十一年,夏五月,地震,壞人屋,有死者。冬十月,雷。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一三年

○十三年,夏六月,<于山國>歸服,歲以土宜爲貢。<于山國>在<溟州>正東海島,或名<鬱陵島>。地方一百里,恃 不服。伊 <異斯夫>爲<何瑟羅州>軍主,謂<于山>人愚悍,難以威來,可以計服,乃多造木偶師{獅}子,分載戰船, {抵}其國海岸, 告曰:"汝若不服,則放此猛獸踏殺之。"國人恐懼則降。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幹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置小京於<阿屍村>,秋七月,徙六部及南地人戶,充實之。王薨,諡曰<智證>。<新羅>諡法,始於此。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元年

○<法興王>立。諱<原宗>[『冊府元龜』姓<募>,名<泰{秦}>],<智證王>元子。母,<延帝>夫人;妃,<樸>氏<保刀>夫人。王身長七尺,寬厚愛人。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親祀神宮。龍見<楊山>井中。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始置兵部。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築<株山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頒示律令,始制百官公服,朱紫之秩。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八年

○八年,遣使於<梁>,貢方物。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九年

○九年,春三月,<加耶國>王遣使請婚,王以伊 <比助夫>之妹送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九月,王出巡南境拓地。<加耶國>王來會。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以大阿 <伊登>,爲<沙伐州>軍主。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五年

○十五年,肇行佛法。初<訥 王{訥祗王}>時,沙門<墨鬍子>,自<高句麗>至<一善郡>,郡人<毛禮>,於家中作窟室安置。於時,<梁>遣使賜衣着香物,君臣不知其香名與其所用。遣人齎香 問。<墨鬍子>見之,稱其名目曰:"此焚之則香氣芬馥,所以達誠於神聖。所謂神聖未有過於三寶,一曰佛 ,二曰達摩,三曰僧伽。若燒此發願,則必有靈應。"時,王女病革,王使<鬍子>焚香表誓,王女之病尋愈。王甚喜, 贈尤厚。<鬍子>出見<毛禮>,以所得物贈之,因語曰:"吾今有所歸,請辭。"俄而不知所歸。至<毗處王>時,有<阿道>[一作<我道>。]和尙,與侍者三人,亦來<毛禮>家。儀表似<墨鬍子>,住數年,無病而死。其侍者三人留住,講讀經律,往往有信奉者。至是,王亦欲興佛敎,羣臣不信,  騰口舌,王難之。近臣<異次頓>[或雲<處道>。]奏曰:"請斬小臣,以定衆議。"王曰:"本欲興道,而殺不(古)辜,非也。"答曰:"若道之得行,臣雖死,無憾。"王於是召羣臣問之。僉曰:"今見僧徒,童頭異服,議論奇詭,而非常道。今若縱之,恐有後悔,臣等雖卽重罪,不敢奉詔。"<異次頓>獨曰:"今羣臣之言,非也。夫有非常之人,{然}後有非常之事。今聞佛敎淵奧,恐不可不信。"

王曰:"衆人之言,牢不可破。汝獨異言,不能兩從。"遂下吏將誅之。<異次頓>臨死曰:"我爲法就刑,佛若有神,吾死必有異事。"及斬之,血從斷處湧,色白如乳。衆怪之,不復非毀佛事。[此據<金大問>『 林雜傳』所記書之。{與}韓奈麻<金用行>所撰<我道>和尙碑所錄,殊異。]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六年

○十六年,下令禁殺生。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三月,命有司修理 防。夏四月,拜伊 <哲夫>爲上大等,摠知國事。上大等官,始於此,如今之宰相。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九年

○十九年,<金官>國主<金仇亥>,與妃及三子:長曰<奴宗>仲曰<武德>季曰<武力>,以國帑寶物來降。王禮待之,授位上等,以本國爲食邑。子<武力>仕至角幹。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上大等<哲夫>卒。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始稱年號,雲<建元>元年。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敎:許外官攜家之任。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秋七月,王薨,諡曰<法興>。葬於<哀公寺>北峯。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元年

○<眞興王>立。諱< 麥宗>[或作<深麥夫>。],時年七歲,<法興王>弟葛文王<立宗>之子也。母,夫人<金>氏,<法興王>之女;妃,<樸>氏<思道>夫人。王幼少,王太后攝政。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一年

○元年,八月,大赦。賜文武官爵一級。冬十月,地震。桃李華。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二年

○二年,春三月,雪一尺。拜<異斯夫>爲兵部令,掌內外兵馬事。<百濟>遣使請和,許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興輪寺>成。三月,許人出家爲僧尼奉佛。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六年

○六年,秋七月,伊 <異斯夫>奏曰:"國史者,記君臣之善惡,示褒貶於萬代。不有修撰,後代何觀?"王深然之,命大阿 <居柒夫>等,廣集文士, 之修撰。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高句麗>與<穢>人攻<百濟><獨山城>,<百濟>請救。王遣將軍<朱玲{朱珍}>,領勁卒三千擊之,殺獲甚衆。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零年

○十年春,<梁>遣使與入學僧<覺德>,逸{送}佛舍利。王使百官奉迎<興輪寺>前路。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百濟>拔<高句麗><道薩城>。三月,<高句麗>陷<百濟><金峴城>。王乘兩國兵疲,命伊 <異斯夫>出兵擊之,取二城增築,留甲士一千戍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改元<開國>。三月,王巡守次<娘城>,聞<千勒{于勒}>及其弟子<尼文>知音樂,特喚之。王駐<河臨宮>,令奏其樂,二人各制新歌奏之。先是,<加耶國><嘉悉王>制十二絃琴,以象十二月之律,乃命<于勒>制其曲,及其國亂,操樂器投我,其樂名加耶琴。王命<居柒夫>等,侵<高句麗>,乘勝取十郡。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三年

○十三年,王命<階古><法知{注知}><萬德>三人,學樂於<于勒>。<于勒>量其人之所能,敎<階古>以琴,敎<法知>以歌,敎<萬德>以舞。業成,王命奏之曰:"與前<娘城>之音,無異。"厚賞焉。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二月,王命所司,築新宮於<月城>東,黃龍見其地,王疑之,改爲佛寺,賜號曰<皇龍>。秋七月,取<百濟>東北鄙,置<新興{新州}>,以阿 <武力>爲軍主。冬十月,娶<百濟>王女,爲小妃。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七月,修築<明活城>。<百濟>王<明 >與<加良>,來攻<管山城>,軍主角幹<於德>伊 <耽知>等,逆戰失利。<新州>軍主<金武力>,以州兵赴之,及交戰,裨將<三年山郡><高於都刀{高幹都刀}>,急擊殺<百濟>王。於是,諸軍乘勝,大克之,斬佐平四人,士卒二萬九千六百人,匹馬無反者。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置<完山州>於<比斯伐>。冬十月,王巡幸<北漢山>,拓定封疆。十一月,至自<北漢山>,敎所經州郡,復一年租調。曲赦,除二罪,皆原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七年

○十七年,秋七月,置<比列忽州>,以沙 <成宗>爲軍王{軍主}。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八年

○十八年,以<國原>爲小京。廢<沙伐州>,置<甘文州>,以沙 <起宗>爲軍主。廢<新州>,置<北漢山州>。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九年

○十九年,春二月,徙貴戚子弟及六部豪民,以實<國原>。奈麻<身得>作炮弩上之,置之城上。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秋七月,<百濟>侵掠邊戶,王出師拒之,殺獲一千餘人。九月,<加耶>叛,王命<異斯夫>討之,<斯多含>副之。<斯多含>領五千騎先馳,入< 檀門>,立白旗,城中恐懼,不知所爲。<異斯夫>引兵臨之,一時盡降。論功,<斯多含>爲最,王賞以良田及所虜二{三}百口。<斯多含>三讓,王強之,乃受其生口,放爲良人,田分與戰士,國人美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遣使<北齊>朝貢。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二月,<北齊><武成皇帝>詔,以王爲使持節東夷校尉<樂浪郡>公<新羅>王。秋八月,命阿 <春賦>出守<國原>。九月,廢<完山州>,置<大耶州>。<陳>遣使<劉思>與僧<明觀>,來聘,送<釋>氏經論千七百餘卷。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七年

○二一{十}七年,春二月,<祗園><實際>二寺成。立王子<銅輪>爲王太子。遣使於<陳>,貢方物。<皇龍寺>畢功。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三月,遣使於<陳>,貢方物。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改元<大昌>。夏六月,遣使於<陳>,貢方物。冬十月,廢<北漢山州>,置<南川州>。又廢<比列忽州>,置<達忽州>。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夏六月,遣使於<陳>,獻方物。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遣使於<陳>,貢方物。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三年

○二{三}十三年,春正月,改元<鴻濟>。三月,王太子<銅輪>卒。遣使<北齊>朝貢。冬十月二十日,爲戰死士卒,設八關筵會於外寺,七日罷。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三月,鑄成<皇龍寺><丈六像>。銅重三萬五千七斤,鍍金重一萬一百九十八分。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春夏旱。<皇龍寺><丈六像>出淚至踵。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始奉源花。初,君臣病無以知人,欲使類聚羣遊,以觀其行義,然後舉而用之。遂簡美女二人,一曰<南毛>,一曰<俊貞>,聚徒三百餘人。二女爭娟相妬,<俊貞>引<南毛>於私第,強勸酒至醉,曳而投河水,以殺之。<俊貞>伏誅,徒人失和罷散。其後,更取美貌男子,妝飾之,名花郞以奉之。徒衆雲集,或相磨以道義,或相悅以歌樂,遊娛山水,無遠不至。因此知其人邪正,擇其善者,薦之於朝。<金大問>『花郞世記』曰:"賢佐忠臣,從此而秀,良將勇卒,由是而生。"<崔致遠>鸞郞碑序曰:"國有玄妙之道,曰風流。設敎之源,備詳仙史,實乃包含三敎,接化羣生。且如入則孝於家,出則忠於國,<魯司寇>之旨也;處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敎,<周柱史>之宗也;諸惡莫作,諸善奉行,<竺幹太子>之化也。"<唐><令狐澄>『新羅國記』曰:"擇貴人子弟之美者,傅粉妝飾之,名曰花郞,國人皆尊事之也。"<安弘>法師入<隋>求法,與胡僧<毗摩羅>等二僧回,上『棱伽勝 經』及佛舍利。秋八月,王薨。諡曰<眞興>,葬於<哀公寺>北峯。王幼年卽位,一心奉佛,至末年祝髮被僧衣,自號<法雲>,以終其身。王妃亦 之爲尼,住<永興寺>。及其薨也,國人以禮葬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元年

○<眞智王>立。諱<舍輪>[或雲<金輪>。],<眞興王>次子。母,<思道>夫人;妃,<知道>夫人。太子早卒,故<眞智>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零一年

○元年,以伊 <居柒夫>爲上大等,委以國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王親祀神宮,大赦。冬十月,<百濟>侵西邊州郡,命伊 <世宗>出師,擊破之於<一善>北,斬獲三千七百級。築<內利西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零三年

○三年,秋七月,遣使於<陳>,以獻方物。與{侵/舉}<百濟><閼也山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百濟>築<熊峴城><松述城>,以梗< 山城><麻知峴城><內利西城>之路。秋七月十七日,王薨。諡曰<眞智>,葬於<永敬寺>北。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元年

○<眞平王>立。諱<白淨>,<眞興王>太子<銅輪>之子也。母<金>氏<萬呼>[一雲<萬內>。]夫人,葛文王<立宗>之女,妃<金>氏<摩耶>夫人,葛文王<福勝>之女。王生有奇相,身體長大,志識沈毅明達。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一年

○元年,八月,以伊 <弩裏夫>爲上大等。封{贈}母弟<伯飯>爲<眞正>葛文王,<國飯>爲<眞安>葛文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親祀神宮。以伊 <后稷>爲兵部令。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始置位和府,如今吏部。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始置船府署,大監弟監各一員。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改元<建福>。三月,置調府令一員,掌貢賦,乘府令一員,掌車乘。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旱,王避正殿,減常饍,御<南堂>,親錄囚。秋七月,高僧<智明>入<陳>求法。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置禮部令二員。夏五月,雷震,星殞如雨。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九年

○九年,秋七月,<大世><仇柒>二人適海。<大世>,<奈勿王>七世孫,伊 <冬臺>之子也。資俊逸,少有方外志,與交遊僧<淡水>,曰:"在此<新羅>山谷之間,以終一生,則何異池魚籠鳥,不知滄海之浩大,山林之寬閒乎!吾將乘 泛海,以至<吳><越>,侵尋追師,訪道於名山。若凡骨可換, 仙{神仙}可學,則飄然乘風於 寥之表,此天下之奇遊壯觀也,子能從我乎?"<淡水>不肯,<大世>退而求友。適遇<仇柒>者,耿介有奇節,遂與之遊<南山>之寺。忽風雨落葉,泛於庭 。<大世>與<仇柒>言曰:"吾有與君西遊之志,今各取一葉,爲之舟,以觀其行之先後。"俄而<大世>之葉在前,<大世>笑曰:"吾其行乎!"<仇柒>勃然曰:"子{予}亦男兒也,豈獨不能乎!"<大世>知其可與,密言其志。<仇柒>曰:"此吾願也。"遂相與爲友,自南海乘舟而去,後不知其所往。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零年

○十年,冬十二月,上大等<弩裏夫>卒,以伊 <首乙夫>爲上大等。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三月,<圓光>法師,入<陳>求法。秋七月,國西大水,漂沒人戶,三萬三百六十,死者二百餘人。王發使賑恤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置領客府令二員。秋七月,築<南山城>,週二千八百五十四步。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七月,改築<明活城>,週三千步;<西兄山城>,週二千步。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六年

○十六年,<隋>帝詔,拜王爲上開府<樂浪郡>公<新羅>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三月,高僧<曇育>,入<隋>求法。遣使如<隋>,貢方物。冬十月,<永興寺>火,延燒三百五十家,王親臨救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九年

○十九年,<三郞寺>成。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高僧<圓光>,隨朝聘使奈麻<諸文>大舍<橫川>還。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遣使大奈麻<上軍>入<隋>,進方物。秋八月,<百濟>來攻<阿莫城>。王使將士逆戰,大敗之,<貴山>< 項>死之。九月,高僧<智明>,隨入朝使<上軍>還。王尊敬<明公>戒行,爲大德。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秋八月,<高句麗>侵<北漢山城>,王親率兵一萬以拒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秋七月,遣使大奈麻<萬世><惠文>等朝<隋>。廢<南川州>,還置<北漢山州>。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三月,高僧<曇育>,隨入朝使<惠文>還。秋八月,發兵侵<百濟>。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零年

○三十年,王患<高句麗>屢侵封 ,欲請<隋>兵以徵<高句麗>,命<圓光>修乞師表,<光>曰:"求自存而滅他,非沙門之行也,貧道在大王之土地,食大王之水草,敢不惟命是從!"乃述以聞。二月,<高句麗>侵北境,虜獲八千人。四月,<高句麗>拔<牛鳴山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春正月,<毛只嶽>下地燒,廣四步,長八步,深五尺,至十月十五日滅。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王遣使<隋>,奉表請師,<隋><煬帝>許之。行兵事在『高句麗紀』。冬十月,<百濟>兵來圍< 岑城>百(+餘)日。縣令<贊德>固守,力竭死之,城沒。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旱。夏四月,降霜。秋七月,<隋>使<王世儀>至<皇龍寺>設百高座,邀<圓光>等法師,說經。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春二月,廢<沙伐州>,置<一善州>。以一吉 <日夫>爲軍主。<永興寺>塑佛自壞,未幾,<眞興王>妃比丘尼死。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二月,賜大 三日。冬十月,地震。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八年

○三十八年,冬十月,<百濟>來攻<母山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零年

○四十年,<北漢山州>(+都督)軍王{軍主}<邊品>,謀復< 岑城>,發兵與<百濟>戰,<奚論>從軍赴敵力戰,死之。<論>,<贊德>之子也。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三年

○四十三年,秋七月,王遣使大<唐>,朝貢方物。<高祖>親勞問之,遣通直散騎常侍<庾文素>來聘,賜以璽書及畵屛風錦彩三百段。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四年

○四十四年,春正月,王親倖<皇龍寺>。二月,以伊 <龍樹>爲內省私臣。初,王七年,<大宮><梁宮><沙梁宮>三所,各置私臣,至是置內省私臣一人,兼掌三宮。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五年

○四十五年,春正月,置兵部大監二員。冬十月,遣使大<唐>朝貢。<百濟>襲<勒弩縣>。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六年

○四十六年,春正月,置侍衛府大監六員,賞賜署大正{大匠}一員,大道署大正一員。三月,<唐><高祖>降使,冊王爲柱國<樂浪郡>公<新羅>王。冬十月,<百濟>兵來圍我<速含><櫻岑>< 岑><烽岑><旗懸><穴柵>等六城。於是,三城或沒或降。級 <訥催>合<烽岑><櫻岑><旗懸>三城兵堅守,不克死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七年

○四十七年,冬十一月,遣使大<唐>朝貢。因訟:<高句麗>塞路,使不得朝,且數侵入。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八年

○四十八年,秋七月,遣使大<唐>朝貢。<唐><高祖>遣<朱子奢>來,詔諭與<高句麗>連和。八月,<百濟>攻<主在城>,城主<東所>,拒戰死之。築<高墟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九年

○四十九年,春三月,大風雨土,過五日。夏六月,遣使大<唐>朝貢。秋七月,<百濟>將軍<沙乞>拔西鄙二城,虜男女三百餘口。八月,隕霜殺谷。冬十一月,遣使大<唐>朝貢。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零年

○五十年,春二月,<百濟>圍< 岑城>,王出師擊破之。夏,大旱,移市,畵龍祈雨。秋冬民飢,賣子女。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一年

○五十一年,秋八月,王遣大將軍<龍春><舒玄>,副將軍<庾信>,侵<高句麗><娘臂城>。<麗>人出城列陣,軍勢甚盛,我軍望之懼,殊無鬪心。<庾信>曰:"吾聞:'振領而 正,{提}綱而網張。',吾其爲綱領乎!"乃跨馬拔劍,向敵陣直前,三入三出,每入或斬將,或 旗。諸軍乘勝,鼓 進擊,斬殺五千餘級,其城乃降。九月,遣使大<唐>朝貢。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二年

○五十二年,大宮庭地裂。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三年

○五十三年,春二月,白狗上千{於}宮牆。夏五月,伊 <柒宿>與伊 {阿 }<石品>謀叛,王覺之,捕捉<柒宿>,斬之東市,幷夷九族。阿 <石品>亡至<百濟>國境,思見妻子,晝伏夜行,還至<叢山>,見一樵夫,脫衣換樵夫 衣,衣之,負薪潛至於家,被捉伏刑。秋七月,遣使大<唐>,獻美女二人,<魏徵>以爲不宜受。上喜曰:"彼<林邑>獻鸚鵡,猶言苦寒,思歸其國,況二女遠別親戚乎!"付使者歸之。白虹飮於宮井。土星犯月。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四年

○五十四年,春正月,王薨。諡曰<眞平>,葬於<漢只>。<唐><太宗>詔,贈左光祿大夫,賻物段二百。[古記雲:"<貞觀>六年王辰{壬辰}正月卒。"而『新唐書』『資理通鑑』皆雲:"<貞觀>五年辛卯,<羅>王<眞平>卒。"豈其誤耶?]

三國史記卷第四。

五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五。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五卷新羅本紀五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五。

<善德王><眞德王><大宗王{太宗王}>。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元年

○<善德王>立。諱<德曼>,<眞平王>長女也,母,<金>氏<摩□{摩耶}>夫人。<德曼>性寬仁明敏。王薨,無子,國人立<德曼>,上號<聖祖皇姑>。前王時,得自<唐>來牡丹花圖幷花子,以示<德曼>。<德曼>曰:"此□□□□{花雖絶艶},□□□□{必是無香}氣。"王笑曰:"爾何以□□{知之}?"□□{對曰}:"□□□□□{圖花無蜂蝶},□□{故知}之。大抵女有國色,□□□{男隨之},□□□□{花有香氣},□□□□{蜂蝶隨之}故也,此花絶艶,而圖畵又無蜂蝶,是必無香花。"種植之,果如所言。其先識如此。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零一年

○元年,二月,以大臣<乙祭>摠持國政。夏五月,旱,至六月,乃雨。冬十月,遣使撫問國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賑恤之。十二月,遣使入<唐>朝貢。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親祀神宮,大赦。復諸州郡一年租調。二月,京都地震。秋七月,遣使大<唐>朝貢。八月,<百濟>侵西邊。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改元<仁平>。<芬皇寺>成。三月,雹大如慄。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零四年

○四年,<唐>遣使持節,冊命王爲柱國<樂浪郡>公<新羅>王,以襲父封。<靈廟寺>成。冬十月,遣伊 <水品><龍樹>[一雲<龍春>。],巡撫州縣。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拜伊 <水品>爲上大等。三月,王疾,醫禱無效,於<皇龍寺>設百高座,集僧講『仁王經』,許度僧一百人。夏五月,蝦 大集宮西<玉門池>。王聞之,謂左右曰:"蝦 怒目,兵士之相也。吾嘗聞西南邊亦有地名<玉門谷>者,□□□□□□{其或有鄰國兵}潛入其中乎?"乃命將軍<閼川>□□□□□□□{<弼呑>率兵往搜之},果<百濟>將軍<於召>欲襲<獨山城>,率甲士五百人,來伏其處。<閼川>掩擊盡殺之。<慈藏>法師入<唐>求法。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拜伊 <思眞>爲舒弗邯。秋七月,拜<閼川>爲大將軍。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七重城>南大石自移三十五步。秋九月,雨黃花。冬十月,<高句麗>侵北邊<七重城>,百姓驚擾入山谷。王命大將軍<閼川>安集之。十一月,<閼川>與<高句麗>兵,戰於<七重城>外,克之,殺虜甚衆。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正}月,以<何瑟羅州>爲北小京,命沙 <眞珠>鎭之。秋七月,東海水赤且熱,魚鱉死。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零九年

○九年,夏五月,王遣子弟於<唐>,請入國學。是時,<太宗>大徵天下名儒爲學官,數幸國子監,使之講論,學生能明一大經已上,皆得補官。增築學舍千二百間,增學生滿三千二百六十員。於是,四方學者雲集京師。於是,<高句麗><百濟><高□{高昌}><&□蕃{吐蕃}>,亦遣子弟入學。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遣使大<唐>獻方物。秋七月,<百濟>王<義慈>大舉兵,攻取國西四十餘城。八月又與<高句麗>謀欲取< 項城>,以絶歸<唐>之路。王遣使告急於<太宗>。是月,<百濟>將軍<允忠>,領兵攻拔<大耶城>,都督伊 <品釋>舍知<竹竹><龍石>等死之。冬,王將伐<百濟>,以報<大耶>之役,乃遣伊 <金春秋>於<高句麗>,以請師。初,<大耶>之敗也,都督<品釋>之妻死焉,是<春秋>之女也。<春秋>聞之,倚柱而立,終日不瞬,人物過前而不之省。旣而言曰:"嗟乎!大丈夫豈不能呑<百濟>乎!"便詣王曰:"臣願奉使<高句麗>請兵,以報怨於<百濟>。"王許之。<高句麗>王<高臧>素聞<春秋>之名,嚴兵衛而後見之。

<春秋>進言曰:"今<百濟>無道,爲長蛇封豕,以侵 我封疆。寡君願得大國兵馬,以洗其恥,乃使下臣致命於下執事。"<麗>王謂曰:"<竹嶺>本是我地分,汝若還<竹嶺>西北之地,兵可出焉。"<春秋>對曰:"臣奉君命乞師,大王無意救患以善鄰,但威劫行人,以□□{要歸}地,臣有死而已,不知其它。"<臧>怒其言之□□{不遜},□{囚}之別館,<春秋>潛使人告本國王。王命大將軍<金庾信>,領死士一萬人赴之。<庾信>行軍過<漢江>,入<高句麗>南境,<麗>王聞之,放<春秋>以還。拜<庾信>爲<押梁州>軍主。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遣使大<唐>獻方物。三月,入<唐>求法高僧<慈藏>還。秋九月,遣使大<唐>上言:"<高句麗><百濟>侵凌臣國,累遭攻襲數十城。兩國連兵,期之必取,將以今茲九月大舉,下{臣}國杜{社稷}必不獲全,謹遣陪臣歸命大國,願乞偏師,以存救援。"而{帝}謂使人曰:"我實哀爾爲二國所侵,所以頻遣使人和爾三國。<高句麗><百濟>旋踵 悔,意在呑滅,而分爾土宇。爾國設何奇謀以免顚越?"使人曰:"吾{臣}王事窮計盡,唯告急大國,冀以全之。"

帝曰:"我少發邊兵,摠<契丹><靺鞨>直入<遼東>,爾國自解,可緩爾一年之圍。此後知無繼兵,還肆侵侮,四國俱擾,於爾未安,此爲一策。我又能給爾數千朱袍丹幟,二國兵至,建而陳之,彼見者以爲我□{兵},必皆奔走,此爲二策。<百濟>國恃海之 {險},不修機械,男女紛{分}雜,互{好}相燕聚。我以數十百船,載以甲卒,銜枚泛海,直襲其地。爾國以婦人爲主,爲鄰國輕侮,失主延寇,靡歲休寧。我遣一宗支{枝},與{以}爲爾國主。而自不可獨王{往},當遣兵營護,待爾國安,任爾自守,此爲三策。爾宜思之,將從何事?"使人但唯而無對。帝嘆{難}其庸鄙,非乞師告急之才也。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正月,遣使大<唐>獻方物。<太宗>遣司農丞<相里玄奬>齎璽書,賜<高句麗>,曰:"<新羅>委命國家,朝貢不闕,爾與<百濟>,宜卽 兵。若更攻之,明年當出師擊爾國矣。"<蓋蘇文>謂<玄奬>曰:"<高句麗><新羅>,怨隙已久。往者<隋>室相侵,<新羅>乘 奪<高句麗>五百里之地,城邑皆據有之,非返地還城,此兵恐未能已。"<玄奬>曰:"已往之事,焉可追論?"<蘇文>竟不從。秋九月,王命<庾信>爲大將軍{上將軍},領兵伐<百濟>,大克之,取城七。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遣使大<唐>貢獻方物。<庾信>自伐<百濟>還,未見王,<百濟>大軍復來寇邊。王命□□{<庾信>/拒之},遂不至家,往伐破之,斬首二千□{級}。□□{三月},□□{還命}□於王,未得歸家,又□{急}報<百濟>復來侵。王以事急,乃曰:"國之存亡,系公一身,庶不憚勞,往其圖之!"<庾信>又不歸家,晝夜煉兵。西行道,過宅門,一家男女,瞻望涕泣,公不顧而歸。三月,創造<皇龍寺>塔,從<慈藏>之請也。夏五月,<太宗>親征<高句麗>,王發兵三萬以助之。<百濟>乘虛,襲取國西七城。冬十一月,拜伊 <毗曇>爲上大等。

五卷新羅本紀五善德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毗曇><廉宗>等,謂女主不能善理,因謀叛舉兵,不克。八日{月},王薨。諡曰<善德>,葬於<狼山>。[『唐書』雲:"<貞觀>二十一年卒。"『通鑑』雲:"二十五{二}年卒。"以本史考之,『通鑑』,誤也。]

○論曰:臣聞之,古有<女 >氏,非正是天子,佐<伏羲>理<九州島>耳,至若<呂雉><武 >,値幼弱之主,臨朝稱制,史書不得公然稱王,但書<高皇后呂氏><則天皇后武氏>者。以天言之,則陽剛而陰柔,以人言之,則男尊而女卑。豈可許  出閨房,斷國家之政事乎?<新羅>扶起女子,處之王位,誠亂世之事。國之不亡,幸也。『書』雲:"牝雞之晨。"『易』□{雲}:□□□{羸豕孚}  。"其可不爲之戒哉?

五卷新羅本紀五眞德王元年

○<眞德王>立。名<勝曼>,<眞平王>母弟<國飯>[一雲<國芬>。]葛文王之女也,母,<樸>氏<月明>夫人。<勝曼>姿質豊麗,長七尺,垂手過膝。

五卷新羅本紀五眞德王零一年

○元年,正月十七日,誅<毗曇>,坐死者三十人。二月,拜伊 <閼川>爲上大等,大阿 <守勝>爲<牛頭州>軍主。<唐><大宗{太宗}>遣使持節,追贈前王爲光樣大夫{光祿大夫}。仍冊命王爲柱國封<樂浪郡>王。秋七月,遣使入<唐>謝恩。改元<太和>。八月,彗星出於南方,又衆星北流。冬十月,<百濟>兵圍<茂山><甘勿><桐岑{洞岑}>三城,王遣<庾信>,率步騎一萬以拒之,苦戰氣竭。<庾信>麾下<丕寧子>及其子<舉眞>入敵陣,急格死之,衆皆奮擊,斬首三千餘級。十一月,王親祀神宮。

五卷新羅本紀五眞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遣使大<唐>朝貢。三月,<百濟>將軍<義直>侵西邊,陷<腰車>等一十餘城。王患之,命<押督州{押梁州}>都督<庾信>以謀之。<庾信>於是訓勵士卒,將以發行,<義直>拒之。<庾信>分軍爲三道,夾□□{擊之},□□{<百濟>}兵敗走。<庾信>追北,殺之幾盡。王悅賞□□□□{賜士卒有}差。

冬,使<邯帙許>朝<唐>。<太宗>勅御史問:"<新羅>臣事大朝,何以別稱年號?"<帙許>言:"曾是天朝未頒正朔,是故先祖<法興王>以來,私有紀年,若太{大/天}朝有命,小國又何敢焉?"<太宗>然之。遣伊 <金春秋>及其子<文王{文汪}>朝<唐>,<太宗>遣光祿卿<柳亨>郊勞之。旣至,見<春秋>儀表英偉,厚待之。<春秋>請詣國學,觀釋奠及講論,<太宗>許之,仍賜御製<溫湯>及<晉祠>碑幷新撰『晉書』。嘗召燕見,賜以金帛尤厚,問曰:"卿有所懷乎?"<春秋> 奏曰:"臣之本國,僻在海隅,伏事天朝,積有歲年,而<百濟>強猾,屢肆侵凌,況往年大舉深入,攻陷數十城,以塞朝宗之路。若陛下不借天兵, 除兇惡,則 邑人民,盡爲所虜,則梯航述職,無復望矣。"<太宗>深然之,許以出師。<春秋>又請改其章服,以從中華制。於是,內出珍服,賜<春秋>及其從者。詔授<春秋>爲特進,<文王{文汪}>爲左武衛將軍。還國詔合三品已上燕餞之,優禮甚備。<春秋>奏曰:"臣有七子,願使不離聖明□衛{宿衛}。"乃命其子<文注{文汪}>與大監□□。□□□□□□{<春秋>還至海上},遇<高句麗>邏兵。<春秋>從者<溫君解>,高冠大衣,坐於船上,邏兵見以爲<春秋>,捉殺之。<春秋>乘小船至國。王聞之嗟痛,追贈<君解>爲大阿 ,優賞其子孫。

五卷新羅本紀五眞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始服中朝衣冠。秋八月,<百濟>將軍<殷相>率衆來,攻陷<石吐>等七城。王命太將軍{大將軍}<庾信>將軍<陳春><竹旨><天存>等出相{拒}之。轉鬪經旬不解,進屯於<道薩城>下。<庾信>謂衆曰:"今日必有<百濟>人來諜,汝等佯不知,勿敢誰何!"乃{使} {徇}于軍中曰:"堅壁不動,明日待援軍然後決戰。"諜者聞之,歸報<殷相>。<(+殷)相>等謂有加兵,不能不疑懼。於是,<庾信>等進擊大敗之,殺虜將士一百人,斬軍卒八千九百八十級,獲戰馬一萬匹,至若兵仗,不可勝數。

五卷新羅本紀五眞德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下敎:以眞骨在位者,執牙笏。六月,遣使大<唐>,告破<百濟>之衆。王織錦作五言大乎頌{大平頌},遣<春秋>子<法敏>,以獻<唐>皇帝。其辭曰:"□□□{大<唐>開}洪業,巍巍皇猷昌。止戈戎衣{威}定,修文□□□{繼百王/契百王}。□{統}天崇雨施,理物體含章。深仁諧{偕}曰用{日用/日月},撫運邁時康{陶唐/虞唐}。幡旗何{旣}赫赫,鉦{錚}鼓何  。外夷違命者,剪覆被天殃。淳風疑{凝}幽顯,遐邇競呈祥。

四時和玉燭,七曜巡萬方。維嶽降宰輔,維帝任忠良。五三成一德,昭我<唐>家皇{光}。"<高宗>嘉焉,拜<法敏>爲大府卿以還。是歲,始行<中國><永徽>年號。

○論曰:三代更正朔,後代稱年號,皆所以大一統,新百姓之視聽者也。是故苟非乘時 起,兩立而爭天下,與夫奸雄,乘間而作,  神器,則偏方小國,臣屬天子之邦者,固不可以私名年。若<新羅>以一意事<中國>,使航貢 相望於道,而<法興>自稱年號,惑矣。厥後承愆襲繆,多歷年,所聞<太宗>之 讓,猶且因循至是,然後奉行<唐>號。雖出於不得已,而柳{抑}可謂過而能改者矣。

五卷新羅本紀五眞德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朔,王御<朝元殿>,受百官正賀。賀正之禮,始於此。二月,改稟主爲執事部,仍拜波珍 <竹旨>爲執事中侍,以掌機密事務。□□{<新羅>},□{遣}波珍 <金仁問>,入<唐>朝貢,仍留宿衛□□□□。

五卷新羅本紀五眞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以波珍 <天曉>,爲左理方府令。遣使大<唐>朝貢。三月,京都大雪。王宮南門,無故自毀。

五卷新羅本紀五眞德王零七年

○七年,冬十一月,遣使大<唐>,獻金 布。

五卷新羅本紀五眞德王零八年

○八年,春三月,王薨。諡曰<眞德>,葬<沙梁部>。<唐><高宗>聞之,爲舉哀於<永光門>,使大常丞<張文收>持節弔祭之,贈開府儀同三司,賜彩段三百。國人謂始祖<赫居世>至<眞德>二十八王,謂之聖骨;自<武烈>至永{末}王,謂之<眞骨>。<唐><令狐澄>『新羅記』曰:"其國,王族謂之第一骨,餘貴族第二骨。"

五卷新羅本紀五太宗武烈王元年

○<太宗武烈王>立。諱<春秋>,<眞智王>子伊 <龍春>[一雲<龍樹>]之子也。[『唐書』以爲<眞德>之弟,誤也。]母,<天明>夫人,<眞平王>女;妃,<文明>夫人,<舒玄>角 女也。王儀表英偉,幼有濟世志。事<眞德>,位歷伊 ,<唐>帝授以特進。及<眞德>薨,羣臣請<閼川>伊 攝政。<閼川>固讓曰:"臣老矣,無德行可稱。今之德望崇重,莫若<春秋>公,實可謂濟世英傑矣。"遂奉爲王,<春秋>三讓,不得已而就位。

五卷新羅本紀五太宗武烈王零一年

○元年,夏四月,追封{尊}王考爲<文興大王>,母爲<文貞太后>。大赦。五月,命理方府令<良首>等,詳酌律令,修定理方府格六十餘條。<唐>遣使持節備禮,冊命爲開府儀同三司<新羅>王。王遣使入<唐>表謝。

五卷新羅本紀五太宗武烈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拜伊 <金剛>爲上大等,波珍 <文忠>爲中侍。<高句麗>與<百濟><靺鞨>連兵,侵 我北境,取三十三城。王遣使入<唐>求援,三月,<唐>遣<營州>都督<程名振>左右衛中郞將<蘇定方>,發兵擊<高句麗>。立元子<法敏>爲太子,庶子<文王{文汪}>爲伊 ,<老且{老旦}>爲海 ,<仁泰>爲角 ,<智鏡><愷元>各爲伊 。

冬十月,<牛首州>獻白鹿。<屈弗郡>進白豬,一首二身八足。王女<智照>下嫁大角 <庾信>。立鼓樓<月城>內。

五卷新羅本紀五太宗武烈王零三年

○三年,<金仁問>自<唐>歸,遂任軍主,監築<獐山城>。秋七月,遣子右{左}武衛將軍<文王{文汪}>,朝<唐>。

五卷新羅本紀五太宗武烈王零四年

○四年,秋七月,<一善郡>大水,溺死者三百餘人。東<吐含山>地燃,三年而滅。<興輪寺>門自壞。□□□北巖崩碎爲米,食之如陳倉米。

五卷新羅本紀五太宗武烈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中侍<文忠>改爲伊 ,<文王{文汪}>爲中侍。三月,王以<何瑟羅>地連<靺鞨>,人不能安,罷京爲州,置都督以鎭之。又以<悉直>爲<北鎭>。

五卷新羅本紀五太宗武烈王零六年

○六年,夏四月,<百濟>頻犯境,王將伐之,遣使入<唐>乞師。秋八月,以阿 <眞珠>爲兵部令。九月,<何瑟羅州>進白鳥。<公州><基郡江>中大魚出死,長百尺。食者死。冬十月,王坐朝,以請兵於<唐>,不報,憂形於色。忽有人於王前,若先臣<長春><罷郞>者。言曰:"臣雖枯骨,猶有報國之心,昨到大<唐>。認得皇帝命大將軍<蘇定方>等,領兵以來年五月,來伐<百濟>。以大王勤佇如此,故茲控告。"言畢而滅。王大驚異之,厚賞兩家子孫,仍命所司,創<漢山州><莊義寺>,以資冥福。

五卷新羅本紀五太宗武烈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上大等<金剛>卒。拜伊 <金庾信>爲上大等。三月,<唐><高宗>命左武衛大將軍<蘇定方>,爲<神丘>道行軍大摠管,<金仁問>爲副大摠管,帥左驍衛將軍<劉伯英>等水陸十三萬□{軍},□□{以伐}<□濟{百濟}>,勅王爲< 夷>道行軍摠管,何{使}將兵,□□□□{爲之聲援}。夏五月二十六日,王與<庾信><眞珠><天存>等,領兵出京,六月十八日,次<南川停>。<定方>發自<萊州>,  千里,隨流東下。二十一日,王遣太子<法敏>,領兵船一百 ,迎<定方>於<德物島>。<定方>謂<法敏>曰:"吾欲以七月十日至<百濟>南,與大王兵會,屠破<義慈>都城。"<法敏>曰:"大王立待大軍,如聞大將軍來,必 食而至。"<定方>喜,還遣<法敏>徵<新羅>兵馬。<法敏>至,言<定方>軍勢甚盛,王喜不自勝。又命太子與大將軍<庾信>將軍<品日><欽春>[春或作純]等,率精兵五萬,應之,王次<今突城>。秋七月九日,<庾信>等,進軍於<黃山>之原,<百濟>將軍< 伯{階伯}>,擁兵而至,先據 ,設三營以待。<庾信>等,分軍爲三道,四戰不利,士卒力竭。將軍<欽純{欽春}>謂子<盤屈>曰:"爲臣莫若忠,爲子莫若孝,見危致命,忠孝兩全。"<盤屈>曰:"謹聞命矣。"乃入陣,力戰死。左將軍<品日>,喚子<官狀>[一雲<官昌>。],立於馬前,指諸將曰:"吾兒年 十六,志氣頗勇,今日之役,能爲三軍標的乎?"□□□□{<官狀/官昌>}曰:"唯!"以甲馬單槍,徑赴敵陣,爲賊所□{擒},□□{生致}<□伯{階伯}>。< 伯{階伯}> 脫胄,愛其少且勇,不忍加害,乃嘆曰:

"<新羅>不可敵也,少年尙如此,況壯士乎!"乃許生還。<官狀>告父曰:"吾入敵中,不能斬將 旗者,非畏死也。"言訖,以手 井水飮之,更向敵陣疾鬪。<階伯>擒斬首,繫馬鞍以送之。<品日>執其首,流血溼袂。曰:"吾兒面目如生。能死於王事,幸矣!"三軍見之,慷慨有死志,鼓 進擊,<百濟>衆大敗,<階伯>死之,虜佐平<忠常><常永>等二十餘人。是日,<定方>與副摠管<金仁問>等,到<伎伐浦>,遇<百濟>兵,逆擊大敗之。<庾信>等至<唐>營,<定方>以<庾信>等後期,將斬<新羅>督軍<金文穎>[或作永。]于軍門。<庾信>言於衆曰:"大將軍不見<黃山>之役,將以後期爲罪。吾不能無罪而受辱,必先與<唐>軍決戰,然後破<百濟>。"乃杖鉞軍門,怒發如植,其腰間寶劍,自躍出 。<定方>右將< 寶亮> 足曰:"<新羅>兵將有變也。"<定方>乃釋<文穎>之罪。<百濟>王子使佐平<覺伽>,移書於<唐>將軍,哀乞退兵。十二日,<唐><羅>軍□□□□{圍}<義慈>都城,進於<所夫裏>之原。<定方>有所□□□{忌不能}前,<庾信>說之,二軍勇敢,四道齊振。<百濟>王子又使上佐平致  豊 ,<定方>卻之。王庶子<躬>與佐平六人謂{詣}前乞罪,又揮之。十三日,<義慈>率左右,夜遁走,保<熊津城>,<義慈>子<隆>與大佐平<千福>等,出降。<法敏> <隆>於馬前,唾面罵曰:"曏者,汝父枉殺我妹,埋之獄中,使我二十年間,痛心疾首,今日汝命在吾手中!"<隆>伏地無言。十八日,<義慈>率太子及<熊津方>領軍等,自<熊津城>來降。王聞<義慈>降,二十九日,自<今突城>至<所夫裏城>,遣弟監<天福>,露布於大<唐>。

八月二日,大置酒勞將土{士},王與<定方>及諸將,坐於堂上,坐<義慈>及子<隆>於堂下,或使<義慈>行酒,<百濟>佐平等羣臣莫不嗚咽流涕。是日捕斬<毛尺>。<毛尺>本<新羅>人,亡入<百濟>,與<大耶城><黔日>同謀陷城,故斬之。又捉<黔日>,數曰:"汝在<大耶城>,與<毛尺>謀,引<百濟>之兵,燒亡倉庫,令一城乏食致敗,罪一也。逼殺<品釋>夫妻,罪二也。與<百濟>來攻本國,罪三也。"以□{四}支解,投其屍於江水。<百濟>□{餘}賊□{據}<南岑><貞峴>□□□城,又佐平<正武>聚衆莊<豆屍原>嶽,抄掠<唐><羅>人。二十六日,攻<任存>大柵,兵多地 ,不能克,但攻破小柵。九月三日,郞將<劉仁願>,以兵一萬人,留鎭<泗 城>,王子<仁泰>與沙 <日原>級 <吉那>,以兵七千副之。<定方>以<百濟>王及王族臣寮九十三人,百姓一萬二千人,自<泗 >乘舡回<唐>。<金仁問>與沙 <儒敦>大奈麻<中知>等偕行。二十三日,<百濟>餘賊{兵}入<泗 >,謀掠生降人,留守<仁願>出<唐><羅>人,擊走之。賊退上<泗 >南嶺,豎四五柵,屯聚伺隙,抄掠城邑,<百濟>人叛而應者二十餘城。<唐>皇帝遣左衛中郞將<王文度>,爲<熊津>都督。二十八日,至<三年山城>,傳詔,<文度>面東立,大王面西立。錫命後,<文度>欲以宣物授王,忽疾作便死。從者攝位畢事。十月九日,王率太子及諸軍攻< 禮城>。十八日,取其城置官守,<百濟>二十餘城震懼,皆降。三十日,攻<泗 >南嶺軍柵,斬首一千五百人。十一月一日,<高句麗>侵攻<七重城>,軍□{軍主}<匹夫>死之。五日,王行渡< 灘>攻<王興寺><岑城>,七日乃克,斬首七百人。

二十二日,王來自<百濟>,論功,以< 衿>卒<宣服>爲級 ,軍師<豆迭>爲高於{高幹}。戰死<儒史知><未知活><寶弘伊><屑儒>等四人,許職有差。<百濟>人員 量才任用,佐平<忠常><常永>,達率<自簡>授位一吉 ,充職摠管;恩率<武守>授位大奈麻,充職大監;恩率<仁守>授位大奈麻,充職弟監。

五卷新羅本紀五太宗武烈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百濟>殘賊來攻<泗 城>。王命伊 <品日>爲大幢將軍,  <文王>大阿 <良圖>阿 <忠常>等副之。  <文忠>爲<上州>將軍,阿 <眞王>副之。阿 <義服>爲<下州>將軍,<武 ><旭川>等爲<南川>大監,<文品>爲誓幢將軍,<義光>爲郞幢將軍,往救之。三月五日,至中路,<品日>分麾下軍,先行往<豆良尹[一作伊。]城>南,相營地。<百濟>人望陣不整,猝出急擊不意,我軍驚駭潰北。十二日,大軍來屯<古沙比城>外,進攻<豆良尹城>,一朔有六日,不克。夏四月十九日,班師,大幢誓幢先行,<下州>軍殿後,至<賓骨壤>,遇<百濟>軍,相鬪敗退。死者雖小,先{失}亡兵械輜重甚多。<上州>郞幢遇賊於<角山>,而進擊克之,遂入<百濟>屯堡,斬獲二千級。王聞軍敗大驚,遣將軍<金純><眞{眞欽}><天存><竹旨><濟師>救援。至<加屍兮津>,聞軍退至<加召川>,乃還。王以諸將敗績,論罰有差。

五月九日[一雲十一日。],<高句麗>將軍<惱音信>與<靺鞨>將軍<生偕>合軍,來攻<述川城>,不克。移攻<北漢山城>,列拋車飛石,所當 屋輒壞。城主大舍<冬 川>使人擲鐵  於城外,人馬不能行,又破<贍養寺>  ,輸其材,隨城壞處,卽構爲樓櫓,結 網,懸牛馬皮綿衣,內設弩炮以守。時,城內只有男女二千八百人,城主<冬 川>能激勵少弱,以敵強大之賊,凡二十餘日。然糧盡力疲,至誠告天,忽有大星,落於賊營,又雷雨以震,賊疑懼解圍而去。王嘉奬<冬 川>,擢位大奈麻,移<押督州>於<大耶>,以阿 <宗貞>爲都督。六月,<大官寺>井水爲血,<金馬郡>地流血廣五步。王薨。諡曰<武烈>,葬<永敬寺>比{北},上號<太宗>。<高宗>聞訃,舉哀於<洛城門>。

三國史記卷第五。

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六。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六卷新羅本紀六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六。

<文武王>上。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元年

○<文武王>立。諱<法敏>,<太宗王>之元子。母<金>氏<文明王后>,蘇判<舒玄>之季女,<庾信>之妹也。其妹{ }夢登<西兄山>頂坐,旋流 國內。覺與&季{文明}言夢,&季{文明}戱曰:"予願買兄此夢。"因與錦裙爲直。後數日,<庾信>與<春秋公>蹴鞠,因踐落<春秋>衣紐。<庾信>曰:"□□□{吾家幸}近,請往綴紐。"因與俱往宅,置酒,從容喚□□{<寶姬>},□{持}針線來縫。其 有故不進,其季進前縫綴。淡妝輕服,光艶照人。<春秋>見而悅之,乃請婚成禮,則有娠生男,是謂<法敏>。妃<慈儀>王后,波珍 <善品>之女也。<法敏>姿表英特,聰明多智略。<永徽>初如<唐>,<高宗>授以大府卿。<太宗>元年,以波珍 爲兵部令,尋封爲太子。<顯慶>五年,<太宗>與<唐>將<蘇定方>,平<百濟>,<法敏>從之,有大功,至是卽位。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零一年

○元年六月,入<唐>宿衛<仁問><儒敦>等至,告王"皇帝已遣<蘇定方>,領水陸三十五道兵,伐<高句麗>,遂命王舉兵相應。雖在服,重違皇帝勅命。"

秋七月十七日,以<金庾信>爲大將軍,<仁問><眞珠><欽突>爲大幢將軍,<天存><竹旨><天品>爲貴幢摠管,<品日><忠常><義服>爲<上州>摠管,<眞欽><衆臣><自簡>爲<下州>摠管,<軍官><藪世><高純>爲<南川州>摠管,<述實><達官><文穎>爲<首若州>摠管,<文訓><眞純>爲<河西州>摠管,<眞福>爲誓幢摠管,<義光>爲郞幢摠管,<慰知>爲 衿大監。

八月,大王領諸將,至<始飴谷>停留。□使來告曰:"<百濟>殘賊,據<甕山□{甕山城}>,□□{遮路},□□□{不可前}。"□王{大王}先遣使諭之,不服。九月十九日,大王進次<熊峴停>,集諸摠管大監,親臨誓之。二十五日,進軍圍<甕山城>。至二十七日,先燒大柵,斬殺數千人,遂降之。論功,賜角幹伊 爲摠管者劍; 滄{  }波珍 大阿 爲摠管者戟,已下各一品位。築<熊峴城>。<上州>摠管<品日>,與<一牟山郡>太守<大幢><沙屍山郡>大守{太守}<哲川>等,率兵攻<雨述城>,斬首一千級。<百濟>達率<助服>恩率<波伽>與衆謀降。賜位<助服>級 ,仍授<古 耶郡>大守{太守},<波伽>級 ,兼賜田宅衣物。冬十月二十九日,大王聞<唐>皇帝使者至,遂還京。<唐>使弔慰,兼勅祭前王,贈雜彩五百段。<庾信>等休兵,待後命,<含資道>摠管<劉德敏>至,傳勅旨,輸<平壤>軍糧。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唐>使臣在館,至是,冊命王爲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樂浪郡>王{公}<新羅>王。拜伊 <文訓>爲中侍。王命<庾信>與<仁問><良圖>等九將軍,以車二千餘兩,載米四千石租二萬二千餘石,赴<平壤>。十八日,宿<風樹村>,氷滑道險,車不得行,並載以牛馬。二十三日,渡<七重河>,至< 壤>。貴幢弟監<星川>軍師<述川>等,遇賊兵於<梨峴>,擊殺之。二月一日,<庾信>等至塞{獐塞},距<平壤>三萬六千步。先遣步騎監<裂起>等十五人,赴<唐>營。是日,風雪寒 ,人馬多凍死。

六日,至<楊 >,<庾信>遣阿 <良圖>大監<仁仙>等致軍糧,贈<定方>以銀五千七百分細布三十匹頭髮三十兩牛黃十九兩。<定方>得軍糧,便罷還。<庾信>等聞<唐>兵歸,亦還渡< 川{川}>。<高句麗>兵追之,回軍對戰,斬首一萬餘級,虜小兄<阿達兮>等,得兵械萬數。論功,中分<本彼宮>財貨田莊奴僕,以賜<庾信><仁問>。<靈廟寺>災。<耽羅國>主佐平<徒冬音律>[一作津。],來降。<耽羅>自<武德>以來,臣屬<百濟>,故以佐平爲官號,至是,降爲屬國。三月,大赦。王以旣平<百濟>,命所司設大 。秋七月,遣伊 <金仁問>,入<唐>貢方物。八月,<百濟>殘賊,屯聚<內斯只城>,作惡,遣<欽純>等十九將軍,討破之。大幢摠管<眞珠><南川州>摠管<眞欽>,詐稱病,閒放不恤國事,遂誅之,幷夷其族。沙 <如冬>打母,天雷雨震死,身上題須 堂三字。<南川州>獻白鵲。[ 字未詳。]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作長倉於<南山新城>。築<富山城>。二月,<欽純><天存>領兵,攻取<百濟><居列城>,斬首七百餘級。又攻<居勿城><沙平城>降之,又攻<德安城>,斬首一千七十級。夏四月,大<唐>,以我國爲<雞林>大都督府,以王爲<雞林州>大都督。五月,震<靈廟寺>門。<百濟>故將<福信>及浮圖{浮屠}<道琛>迎故王子<扶余豊>,立之,圍留鎭郞將<劉仁願>於<熊津城>。<唐>皇帝詔<仁軌>檢校<帶方州>刺使{刺史},統{將}前都督<王文度>之衆,與我兵向<百濟>營,轉鬪陷陳,所向無前。<信>等釋<仁願>圍,退保<任存城>。

旣而<福信>殺<道琛>,井{幷}其衆,招還叛亡,勢甚張。<仁軌>與<仁願>合,解甲休士,乃請益兵。詔遣右威衛將軍<孫仁師>率兵四十萬,至<德物島>,就<熊津府城>。王領<金庾信>等二十八[一雲三十。]將軍,與之合攻<豆陵[一作良。]尹城><周留城>等諸城,皆下之。<扶余豊>脫身走,王子<忠勝><忠志>等,率其衆降,獨<遲受信>據<任存城>,不下。自冬十月二十一日,攻之,不克,至十一月四日,班師,至<舌[一作後。]利停>,論功行賞有差。大赦,製衣裳,給留鎭<唐>軍。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金庾信>請老,不允,賜 杖。以阿 <軍官>爲<漢山州>都督。下敎婦人亦服中朝衣裳。二月,命有司徙民於諸王陵園,各二十戶。角幹<金仁問>伊 <天存>與<唐>勅使<劉仁願><百濟><扶余隆>,同盟幹{於}<熊律{熊津}>。三月,<百濟>殘衆,據<泗 山城>叛{反},<熊州{熊津}>都督發兵,攻破之。地震。遣<星川><丘日>等二{三}十八人於<府城>,學<唐>樂。秋七月,王命將軍<仁問><品日><軍官><文穎>等,率<一善><漢山>二州兵,與<府城>兵馬,攻<高句麗><突沙城>,滅之。八月十四日,地震,壞民屋,南方尤甚。禁人擅以財貨田地施佛寺。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中侍<文訓>致仕,以伊 <眞福>爲中侍。伊 <文王{文汪}>卒,以王子禮葬之。<唐>皇帝遣使來吊,兼進贈紫衣一襲腰帶一條彩綾羅一百匹 二百匹。王贈<唐>使者金帛尤厚。

秋八月,王與勅使<劉仁願><熊津>都{都督}<扶余隆>盟於<熊津><就利山>。初,<百濟>自<扶余璋>與<高句麗>連和,屢{侵}伐封 。我遣使入朝求救,相望於路。及<蘇定方>旣平<百濟>軍回,餘衆又叛。王與鎭守使<劉仁願><劉仁軌>等,經略數年,漸平之。<高宗>詔:<扶余隆>歸,撫餘衆及令與我和好。至是,刑白馬而盟,先祀神祇及川穀之神,而後 血。其盟文日{曰}:"往者,<百濟>先王迷於逆順,不敦鄰好,不睦親姻,結托<高句麗>,交通<倭>國,兵{共}爲殘暴,侵削<新羅>,剽邑屠城,略無寧歲。天子憫一物之失所,憐百姓之無辜,頻命行人,遣其和好。負 恃遠,侮慢天經,皇赫斯怒, {恭}行吊伐,旌旗所指,一戎大定。固可{ }宮 { }宅,作誡{範}來裔,塞源拔本,垂訓後昆。然懷柔伐叛,前王之令典,興亡繼絶,往哲之通規。事必師古,傳諸 冊。故立{樹}前<百濟>大司稼正卿<扶余隆>,爲<熊津>都督,守其祭祀,保其桑梓,依倚<新羅>,長爲與國,各除宿憾,結好和親,各承詔命,永爲藩服。仍遣使人右威衛將軍<魯城縣>公<劉仁願>,親臨勸誘{諭},寔{具}宣成旨。約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刑牲 血,共敦終始,分災恤患,恩若弟兄,祗奉綸言{音},不敢失墜,旣盟之後,共保歲寒。若有背盟{棄信不恆/乖背不恆},二三其德,興兵動衆,侵犯邊 ,明 {神}監{鑑}之,百殃是降,子孫不育{昌},杜稷{社稷}無守, 祀磨滅,罔有遺餘。故作金書鐵券,藏之宗廟,子孫萬代,無敢違祀{犯}。

神之聽之,是饗{享}是福。"<劉仁軌>之辭也。 訖,埋牲幣於壇之壬地,藏其書於我之宗廟。於是,<仁軌>領我使者及<百濟><耽羅><倭>人四國使,浮海西還,以會祠<泰山>。立王子<政明>爲太子,大赦。冬,以<一善><居列>二州民,輸軍資於<河西州>。絹{ }布舊以十尋爲一匹,改以長七步廣二尺爲一匹。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京都地震。夏四月,<靈廟寺>災。大赦。<天存>之子<漢林><庾信>之子<三光>,皆以奈麻入<唐>宿衛。王以旣平<百濟>,欲滅<高句麗>,請兵於<唐>。冬十二月,<唐>以<李績>爲<遼東>道行軍大摠管,以司列少常<伯安陸>< 處俊>副之,以擊<高句麗>。<高句麗>貴臣<淵淨土>,以城十二,戶七百六十三,口三千五百四十三來投。<淨土>及從官二十四人,給衣物糧料家舍,安置王都及州府。其&八{十二}城完,□{ }遣士卒鎭守。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零七年

○七年秋七月,大 三日。<唐>皇帝勅以<智鏡><愷元>爲將軍,赴<遼東>之役,王卽以<智鏡>爲波珍 ,<愷元>爲大阿 。又皇帝勅以<日原>大阿 爲雲麾將軍,王命於宮庭受命。遣大奈麻<汁恆世>,入<唐>朝貢。<高宗>命<劉仁願><金仁泰>從<卑列道>,又徵我兵,從<多谷><海谷>二道,以會<平壤>。秋八月,王領大角幹<金庾信>等三十將軍,出京。九月,至<漢城停>以待<英公>。冬十月二日,<英公>到<平壤城>北二百里,差遣< 同兮>村主大奈麻<江深>,率<契丹>騎兵八十餘人,歷<阿珍含城>,至<漢城>移書,以督兵期,大王從之。十一月十一日,至<獐塞>,聞<英公>歸。王兵亦遇{還}。仍授<江深>位級 ,賜粟五百石。

十二月,中侍<文訓>卒。<唐>留鎭將軍<劉仁願>,傳宣天子 命,助徵<高句麗>,仍賜王大將軍旌節。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零八年

○八年春,<阿麻>來服。遣<元器>與<淨土>入<唐>,<淨土>留不歸,<元器>還。有勅此後禁獻女人。三月,拜波珍 <智鏡>爲中侍。置<比列忽州>,仍命波珍 <龍文>爲摠管。夏四月,彗星守天船。六月十二日,<遼東>道安撫副大使<遼東>行軍副大摠管兼<熊津>道安撫大使行軍摠管右{左}相檢校太子左中護上柱國<樂城縣>開國男<劉仁軌>,奉皇帝勅旨,與宿衛沙 <金三光>到<党項津>。王使角幹<金仁問>,廷{往}迎之以大禮。於是,右相約束訖,向<泉岡>。二十一日,以大角千{大角幹}<金庾信>大幢爲{爲大幢}大摠管;角幹<金仁問><欽純><天存><文忠>  <眞福>波珍 <智鏡>大阿 <良圖><愷元><欽突>,爲大幢摠管;伊 <陳純>[一作<春>。]<竹旨>,爲京停摠管;伊 <品日>  <文訓>天阿 {大阿 }<天品>,爲貴幢摠管;伊 <仁泰>,爲<卑列道>摠管;  <軍官>大阿 <都儒>阿 <龍長>,爲<漢城州>行軍摠管;  <崇信>大阿 <文穎>阿 <福世>,爲<卑列城州>行軍摠管;波珍 <宣光>阿 <長順><純長>,爲<河西州>行軍摠管;波珍 <宜 {宜福}>阿 <天光>,爲誓幢摠管;阿 <日原><興元>,爲 衿幢摠管。二十二日,<府城><劉仁願>遣貴於{貴幹}<未 >,告<高句麗><大谷□{大谷城}><漢城>等二郡十二城歸服,王遣一吉 <眞功>稱賀。<仁問><天存><都儒>等,領<一善州>等七郡及<漢城州>兵馬,赴<唐>軍營。二十七日,王發京赴<唐>兵。二十九日,諸道摠管發行,王以<庾信>病風留京。<仁問>等遇<英公>,進軍於< 留山>下。[< 留山>在今<西京>北二十里。]秋七月十六日,王行次<漢城州>,敎諸摠管往會大軍。<文穎>等遇<高句麗>兵於<蛇川>之原,對戰大敗之。

九月二十一日,與大軍合圍<平壤>,<高句麗>王先遣<泉男產>等,詣<英公>請降。於是,<英公>以王<寶臧>王子<福男><德男>大臣等二十餘萬口回<唐>。角幹<金仁問>大阿 <助州>隨<英公>歸,<仁泰><義福><藪世><天光><興元>隨行。初,大軍平<高句麗>,王發<漢城>指<平壤>,次< 次壤>,聞<唐>諸將已歸,還至<漢城>。冬十月二十二日,賜<庾信>位太大角千{太大角幹},<仁問>大角幹,已外伊 將軍等併爲角幹,蘇判已下並增位一級。大幢少監<本得>,<蛇川>戰功第一。<漢山州>少監<樸京漢>,<平壤城>內殺軍主<述脫>,功第一。黑嶽令<宣極>,<平壤城>大門戰功第一,並授位一吉 ,賜租一千石;誓幢幢主<金遁山>,<平壤>軍營戰功第一,授位沙 ,賜租七百石;軍師<南漢山><北渠>,<平壤城>北門戰功第一,授位述幹,賜粟一千石;軍師<斧壤><仇杞>,<平壤>南橋戰功第一,授位述幹,賜粟七百石;假軍師<比列忽><世活>,<平壤>少城戰功第一,授位高幹,賜粟五百石;<漢山州>少監<金相京>,<蛇川>戰死,功第一,贈位一吉 ,賜租一千石。<牙述>沙 <求律>,<蛇川>之戰,就橋下涉水出,與賊鬪大勝,以無軍令,自入危道,功雖第一而不錄,憤恨欲經死,旁人救之,不得死。二十五日,王還國,次<褥突驛>,<國原>仕臣<龍長>大阿 ,私設筵,饗王及諸侍從。及樂作,奈麻<緊周>子<能晏>,年十五歲,呈<加耶>之舞,王見容儀端麗,召前撫背,以金盞勸酒,賜幣帛頗厚。十一月五日,王以所虜<高句麗>人七千入京。六日,率文武臣寮,朝謁先祖廟,告曰:"祗承先志,與大<唐>同舉義兵,問罪於<百濟><高句麗>,元兇伏罪,國步泰靜,敢茲控告,神之聽之。"十八日, 死事者,少監已上十□□匹,從者二十匹。十二月,<靈廟寺>災。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以<信惠>法師爲政官大書省。<唐>僧<法安>來傳天子命求磁石。二月二十一日,大王會羣臣,下敎:"往者,<新羅>隔於兩國,北伐西侵,暫無寧歲,戰士曝骨,積於原野,身首分於庭界。先王愍百姓之殘害,忘千乘之貴重,越海入朝,請兵絳闕,本欲平定兩國,永無戰鬪,雪累代之深讎,全百姓之殘命。<百濟>雖平,<&高麗{高句麗}>未滅,寡人承克定之遺業,終已成之先志。今兩敵旣平,四隅靜泰,臨陣立功者,並已酬賞,戰死幽魂者,追以冥資。但囹圄之中,不被泣辜之恩,枷 之苦,未蒙更新之澤。言念此事,寢食未安,可赦國內。自<總章>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昧爽已前,犯五逆罪死已下,今見囚禁者,罪無小大,悉皆放出;其前赦已後犯罪奪爵者,並令依舊;盜賊人,但放其身,更無財物可還者,不在徵限;其百姓貧寒,取他穀米者,在不熟之地者,子母俱不須還,若在熟處者,至今年收熟,只還其本,其子不須還。□□{今月}三十日爲限,所司奉行!"夏五月,<泉共{泉井}><比□□{比列忽}><□連{各連}>等三郡民飢,發倉賑恤。遣<祇珍山>級 等,入<唐>獻磁石二箱。又遣<欽純>角幹<良圖>波珍 ,入<唐>謝罪。

冬,<唐>使到傳詔,與弩師<仇珍川{仇珍山}>沙 回。命造木弩,放箭三十步。帝問曰:"聞在爾國造弩射一千步,今 三十步,何也{耶}?"對曰:"材不良也,若取材本國,則可以作之。"天子降使求之,卽遣<福漢>大奈麻獻木。乃命改造,射至六十步。問其故,答曰:"臣亦不能知其所以然,殆木過海,爲溼氣所侵者歟。"天子疑其故不爲,劫之以重罪,而終不盡呈其能。頒馬 九{凡}一百七十四所:屬所內二十二,官{宮}十,賜<庾信>太大角幹六,<仁問>太角幹五,角幹七人各三,供 {伊 }五人各二,蘇判四人各二,波珍 六人大阿 十二人各一,以下七十四所,隨宜賜之。

六卷新羅本紀六文武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高宗>許<欽純>還國,留囚<良圖>,終死幹{於}圓獄。以王擅取<百濟>土地遺民,皇帝責怒,再留使者。三月,沙 <薛烏儒>與<高句麗>太□□{大兄}<□延武{高延武}>,各率精兵一{二}萬,度<鴨 江{鴨綠江}>,至<屋骨>,□□□<靺鞨>兵先至<皆敦壤>待之。夏四月四日,對戰,我兵大克之,斬獲不可勝計。<唐>兵繼至,我兵退保<白城>。六月,<高句麗><水臨城>人<年岑{牟岑}>大兄,收合殘民,自<窮牟城>,至<浿江>南,殺<唐>官人及僧<法安>等。向<新羅>行,□{至}西海<史冶島>,見<高句麗>大臣<淵淨土>之子<安勝>,迎致<漢城>中,奉以爲君,遣小兄<多式>等,哀{來}告曰:"興滅國,繼絶世,天下之公義也,推{惟}大國是望。我國先王臣{以}失道見滅,今臣等得國貴族<安勝>,奉以爲君,願作藩屛,永世盡忠。"王處之國西<金馬渚>。

<漢祇部>女人,一產三男一女,賜粟二百石。秋七月,王疑<百濟>殘衆反覆,遣大阿 <儒敦>於<熊津>都督府請和,不從,乃遣<司馬稱{司馬彌}>軍窺 。王知謀我,止<稱{彌}>軍不送,舉兵討<百濟>。<品日><文忠><衆臣><義官><天官>等,攻取城六十三,徙其人於內地。<天存><竹旨>等取城七,斬首二千。<軍官><文穎>取城十二,擊狄兵,斬首七千級,獲戰馬兵械甚多。王還,以<衆臣><義官><達官><興元>等□□□寺營退卻,罪當死,赦之免職。<倉吉於>□□□□一,各授位級 ,賜租有差。遣沙 <須彌山>,封<安勝>爲<高句麗>王。其冊曰:"維<鹹享>元年歲次庚午秋八月一日辛丑,<新羅>王致命<高句麗>嗣子<安勝>。公大祖{太祖}<中牟王>,積德比{北}山,立切{功}南海,威風振於<靑丘>,仁敎被於<玄 >。子孫相繼,本支不絶,開地千里,年將八百。至於<津{建}><產>兄弟,禍起蕭牆, 成骨肉,家國破亡,宗社{湮}滅,生人波盪,無所託心。公避危難於山野,投單身於鄰國,流離辛苦,跡同<晉文>,更興亡國,事等<衛侯>。夫百姓不可以無主,皇天必有以眷命,先王正嗣,唯公而已,主於祭祀,非公而誰?謹遣使一吉 <金須彌山>等,就披策命公爲<高句麗>王,公宜撫集遺民,紹興舊緖,永爲鄰國,事同昆弟,敬哉敬哉。兼送粳米二千石,甲具馬一匹,綾五匹,絹細布各十匹,綿十五稱,王其領之!"十二月,土星入月。京都地震。中侍<智鏡>退。<倭>國更號<日本>,自言近日所出以爲名。<漢城州>摠管<藪世>取<百濟>□□□□□□國,適彼事覺,遣大阿 <眞珠>,誅之。[十二□□□賁書所六{雲}□□ 事同異可考。]

三國史記卷第六。

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七。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七卷新羅本紀七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七。

<文武王>下。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拜伊 <禮元>爲中侍。發兵侵<百濟>,戰於<熊津>南,幢主<夫果>死之。<靺鞨>兵來圍<舌口城>,不克將退,出兵擊之,斬殺三百餘人。(+王)聞<唐>兵欲來{ /救}<百濟>,遣大阿 <眞功>阿 ,□□□□兵守<甕浦>。白魚躍入□□□□□□□□□□一寸。夏四月,震<興輪寺>南門。六月,遣將軍<竹旨>等,領兵踐<百濟><加林城>禾,遂與<唐>兵戰於<石城>,斬首五千三百級,獲<百濟>將軍二人<唐>果毅六人。秋七月二十六日,大<唐>摠管<薛仁貴>&使{遣僧}<琳潤>法師寄書曰:"行軍摠管<薛仁貴>致書<新羅>王。淸風萬里,大海三千,天命有期,行遵此境。奉承機心稍動,窮武邊城,去<由>也之片言,失<侯生>之一諾。兄爲逆首,弟作忠臣,遠分花 之陰,空照相思之月。興言彼此,良增嘆詠。先王<開府>,謀猷一國,展轉百城,西畏<百濟>之侵,北警<&高麗{高句麗}>之寇。地方千里,數處爭鋒,蠶女不及桑時,耘人失其疇序。

年將耳順,楡景日侵,不懼船海之危,遠涉<陽侯>之險,瀝心華境,頓 天門,具陳孤弱,明論侵擾,情之所露,聽不勝悲。<太宗文皇帝>,氣雄天下,神王宇宙,若<盤古>之九變,同<巨靈>之一掌,扶傾救弱,日不暇給。哀納先君,矜收所請,輕車駿馬,美衣上藥,一日之內,頻遇殊私。亦旣承恩,對揚軍事,契同魚水,明於金石。鳳 千重{裏},鶴關萬戶,留連酒德, 笑金除,參論兵馬。分期聲援,一朝大舉,水陸交鋒。於時,塞草分花,楡星上莢。<駐 >之戰,<文帝>親行,吊人恤隱,義之深也。旣而,山海異形,日月回薄,聖人下武,王亦承家。巖葛因依,聲塵共舉,洗兵刷馬,鹹遵先志。數十年外,<中國>疲勞,帑藏時開,飛 日給。以蒼島之地,起黃圖之兵,貴於有益,貪於無用。豈不知止,恐失先君之信也。今強寇已淸,讎人喪國,士馬玉帛,王亦有之。當應心 不移,中外相輔,銷鏑而化,虛室爲情,自然貽厥孫謀,以燕翼子。良史之贊,豈不休哉?今王去安然之基,厭守常之策,遠乖天命,近棄父言,侮暴天時,侵欺鄰好,一隅之地,僻左之 ,率戶徵兵,連年舉斧,孀姬挽粟,稚子屯田。守無所支,進不能拒。

以得裨喪,以存補亡,大小不 ,逆順乖敘,亦由持彈而往,暗於枯井之危,捕蟬而前,不知黃雀之難,此王之不知量也。先王在日,早蒙天 ,審懷險 之心,假以披誠之禮,從己私慾,貪天至功,苟希前惠,圖爲後逆,此先君之不長者也。必其誓<河>若帶,義分如霜,違君之命,不忠,背父之心,非孝,一身二名,何以自寧?王之父子,一朝振立,此並天情遠及,威力相持,方州連郡,遂爲盤錯。從此,遞蒙冊命,拜以稱臣。坐治經書,備詳詩禮,聞義不從,見善而輕,聽縱橫之說,煩耳目之神,忽高門之基,延鬼瞰之責。先君盛業,奉而異圖,內潰疑臣,外招強陣,豈爲智也?又<&高麗{高句麗}><安勝>,年尙幼衝,遺壑殘 ,生人減半,自懷去就之疑,匪堪襟帶之重。<仁貴>樓船,竟翼風帆,連旗巡於北岸,矜其舊日傷弓之羽,未忍加兵,恃爲外援,斯何謬也!皇帝德澤無涯,仁風遠 ,愛同{日}景,照若春華。遠聞消息, 然不信,爰命下臣,來觀由委。而王不能行人相問,牛酒 師,遂便隱甲雀陂{ },藏兵江口, 行林薄,喘息萊{荒}丘。潛生自 之鋒,而無相持之氣。大軍未出,遊兵具行,望海浮江,魚驚鳥竄。以此形況,人事可求,沈迷猖惑,幸而知止。夫舉大事者,不貪小利,杖高節者,寄以英奇。

必其鸞鳳不馴,豺狼有顧,<高>將軍之<漢>騎,<李謹行>之蕃兵,<吳><楚>棹歌,幽幷惡少,四面雲合,方舟而下,依險築戍,闢地耕田,此王之膏盲{ }也。王若勞者歌,事屈而頓申,具論所由,明陳彼此。<仁貴>夙陪大駕,親承委寄,錄狀聞奏,事必昭蘇,何苦  ,自相 擾?嗚呼,昔爲忠義,今乃逆臣,恨始吉而終兇,怨本同而末異。風高氣切,葉落年悲,憑山遠望,有傷懷抱。王以機 {晤/悟}淸明,風神爽秀,歸以流謙之義,存於順迪之心,血食依時,茅 不易,佔休納佑,王之策也。嚴鋒之間,行人來往,今遣王所部僧<琳潤> 書,佇布一二。"大王報書雲:"先王<貞觀>二十二年,入朝,面奉<太宗文皇帝>恩勅'朕今伐<&高麗{高句麗}>,非有他故,憐 <新羅>,攝乎兩國,每被侵陵,靡有寧歲。山川土地,非我所貪,玉帛子女,是我所有。我平定兩國,<平壤>已南<百濟>土地,並乞 <新羅>,永爲安逸。'垂以計會,賜以軍期。<新羅>百姓,具聞恩勅,人人畜力,家家待用。大事未終,<文帝>先崩,今帝踐祚,復繼前恩,頻蒙慈造,有踰往日。兄弟及兒,懷金拖紫,榮寵之極, 古未有。粉身碎骨,望盡驅馳之用,肝腦塗原,仰報萬分之一。至<顯慶>五年,聖上感先志之未終,成 日之遺緖,泛舟命將,大發船兵。

先王年衰力弱,不堪行軍,追感前恩,勉強至於界首,遣某領兵,應接大軍。東西唱和,水陸俱進,船兵 入江口,陸軍已破大賊。兩軍俱到王都,共平一國。平定已後,先王遂共<蘇>大摠管平章,留<漢>兵一萬,<新羅>亦遣弟<仁泰>,領兵七千,同鎭<熊津>。大軍回後,賊臣<福信>,起於江西,取集餘燼,圍逼<府城>,先破外柵,摠奪軍資,復攻<府城>,幾將陷沒。又於<府城>側近四處,作城圍守,於此,<府城>不得出入。某領兵往赴解圍,四面賊城,並皆打破,先救其危,復運糧食,遂使一萬<漢>兵,免虎吻之危難,留鎭餓軍,無易子而相食。至六年,<福信>徒黨漸多,侵取江東之地,<熊津><漢>兵一千,往打賊徒, {被}賊 破,一人不歸。自敗已來,<熊津>請兵,日夕相繼。<新羅>多有疫病,不可徵發兵馬,苦請難違,遂發兵衆,往圍<周留城>。賊知兵小,遂卽來打,大損兵馬,失利而歸。南方諸城,一時摠叛,並屬<福信>,<福信>乘勝,復圍<府城>。因卽<熊津>道斷,絶於鹽 ,卽募律{健}兒,偷道送鹽,救其乏困。至六月,先王薨,送葬 訖,喪服未除,不能應赴,勅旨發兵北歸。<含資道>摠管<劉德敏>等至,奉勅遣<新羅>供運<平壤>軍糧。此時,<熊津>使人來,具陳<府城>孤危。<劉>摠管與某平章自雲:'若先送<平壤>軍糧,卽恐<熊津>道斷,<熊津>若其道斷,留鎭<漢>兵,卽入賊手。'<劉>摠管遂共某相隨,先打<甕山城>。旣拔<甕山>,仍於<熊津{熊峴}>造城,開通<熊津>道路。

至十二月,<熊津>糧盡。先運<熊津>,恐違勅旨,若送<平壤>,卽恐<熊津>絶糧。所以差遣老弱,運送<熊津>,強健精兵,擬向<平壤>。<熊津>送糧,路上逢雪,人馬死盡,百不一歸。至<龍朔>二年正月,<劉>摠管共<新羅><兩河道{西河道}>摠管<金庾信>等,同送<平壤>軍糧。當時陰雨連月,風雪極寒,人馬凍死,所將兵糧,不能勝致。<平壤>大軍,又欲歸還。<新羅>兵馬,糧盡亦回。兵士飢寒,手足凍 ,路上死者,不可勝數。行至<瓠瀘河>,<&高麗{高句麗}>兵馬,尋後來 ,岸上列陣。<新羅>兵士,疲乏日久,恐賊遠 ,賊未渡河,先渡交刃,前鋒暫交,賊徒瓦解,遂收兵歸來。此兵到家,未經一月,<熊津府城>,頻索種子,前後所送,數萬餘斛。南運<熊津>,北供<平壤>, 小<新羅>,分供兩所,人力疲極,牛馬死盡,田作失時,年穀不熟,所貯倉糧,漕運並盡,<新羅>百姓,草根猶自不足,<熊津><漢>兵,糧食有餘。又留鎭<漢>兵,離家日久,衣裳破壞,身無全褐。<新羅>勸課百姓,送給時服。都護<劉仁願>,遠鎭孤城,四面皆賊,恆被<百濟>侵圍,常蒙<新羅>解救。一萬<漢>兵,四年衣食<新羅>,<仁願>已下,兵士已上,皮骨雖生<漢>地,血肉俱是<新羅>。國家恩澤,雖復無涯,<新羅>效忠,亦足矜憫。至<龍朔>三年,摠管<孫仁師>領兵,來救<府城>,<新羅>兵馬,亦發同徵,行至<周留城>下。此時,<倭>國船兵,來助<百濟>,<倭>船千 ,停在<白沙{白江}>,<百濟>精騎,岸上守船。<新羅>驍騎爲<漢>前鋒,先破岸陣,<周留>失膽,遂卽降下。南方已定,回軍北伐,<任存>一城,執迷不降。兩軍倂力,共打一城,固守拒 ,不能打得。

<新羅>卽欲回還,<杜>大夫雲:'準勅,旣平已後,共相盟會,<任存>一城,雖未降下,卽可共相盟誓。'<新羅>以爲準勅'旣平'已後,共相盟會,<任存>未降,不可以爲'旣平'。又且<百濟>,奸詐百端,反覆不恆{恤},今雖共相盟會,於後恐有 臍之患,奏請停盟。至<麟德>元年,復降嚴勅,責不盟誓,卽遣人於<熊嶺>,築壇共相盟會。仍於盟處,遂爲兩界。盟會之事,雖非所願,不敢違勅。又於<就利山>築壇,對勅使<劉仁願>, 血相盟,山河爲誓,畵界立封,永爲{強}界,百姓居住,各營產業。至<幹封>二年,聞大摠管<英國公>徵<遼某{遼東}>,往<漢城州{漢山州}>,遣兵集於界首。<新羅>兵馬,不可獨入,先遣細作三度,船相次發遣, 候大軍。細作回來並雲:'大軍未到<平壤>。'且打<&高麗{高句麗}><七重城>,開通道路,佇待大軍來至。其城垂垂欲破,<英公>使人<江深>來雲:'奉大摠管處分,<新羅>兵馬不須打城,早赴<平壤>,卽給兵糧。'遣令赴會,行至<水谷城>,聞大軍已回,<新羅>兵馬,遂卽抽來。至<幹封>三年,遣大監<金寶嘉>入海,取<英公>進止。奉處分,<新羅>兵馬,赴集<平壤>。至五月,<劉>右相來,發<新羅>兵馬,同赴<平壤>。某亦往<漢城州>,檢校兵馬。此時,<蕃><漢>諸軍,摠集<蛇水>,<男建>出兵,欲決一戰。<新羅>兵馬,獨爲前鋒,先破大陣,<平壤>城中,挫鋒縮氣。於後<英公>更取<新羅>驍騎五百人,先入城門,遂破<平壤>,克成大功。於此<新羅>兵士並雲:'自征伐已經九年,人力 盡,終始平兩國,累代長望,今日乃成,必當國蒙盡忠之恩,人受效力之賞。'<英公>漏雲:'<新羅>前失軍期,亦須計定。'<新羅>兵士得聞此語,更增 懼。

又立功軍將, 錄入朝,已到京下,卽雲:'今<新羅> 無功。'夫軍將歸來,百姓更加 懼。又<卑列>之城,本是<新羅>,<&高麗{高句麗}>打得三十餘年,<新羅>還得此城,移配百姓,置官守捉,又取此城,還與<&高麗{高句麗}>。且<新羅>自平<百濟>, 定<&高麗{高句麗}>,盡忠效力,不負國家,未知何罪,一朝遺棄。雖有如此寃枉,終無反叛之心。至<總章>元年,<百濟>於盟會處,移封易標,侵取田地, 我奴婢,誘我百姓,隱藏內地,頻從索取,至竟不還。又通消息雲:'國家修理船 ,外託征伐<倭>國,其實欲打<新羅>。'百姓聞之,驚懼不安。又將<百濟>婦女,嫁與<新羅><漢城>都督<樸都儒>,同謀合計,偷取<新羅>兵器,襲打一州之地,賴得事覺,卽斬<都儒>,所謀不成。至<咸亨>元年六月,<&高麗{高句麗}>謀叛,摠殺<漢>官。<新羅>卽欲發兵,先報<熊津>雲:'<&高麗{高句麗}>旣叛,不可不伐,彼此俱是帝臣,理須同討兇賊,發兵之事,須有平章,請遣官人來此,共相計會。'<百濟>司馬< 軍>來此,遂共平章雲:'發兵已後,卽{旣}恐彼此相疑,宜令兩處官人,互相交質。'卽遣<金儒敦>及府城<百濟>主簿<首彌><長貴>等,向府平論交質之事。<百濟>雖許交質,城中仍集兵馬,到彼城下,夜卽{則}來打。至七月,入朝使<金欽純>等至,將畵界地,案圖披 <百濟>舊地,摠令割還。<黃河>未帶,<太山>未礪,三四年間,一與一奪,<新羅>百姓,皆失本望, 雲:'<新羅><百濟>累代深讎,今見<百濟>形況,別當自立一國,百年已後,子孫必見呑滅。<新羅>旣是國家之州,不可分爲兩國。願爲一家,長無後患。'

去年九月,具錄事狀,發使奏聞,被漂卻來。更發遣使,亦不能達。於後,風寒浪急,未及聞奏。<百濟>構架奏雲:'<新羅>反叛。'<新羅>前失貴臣之志{心},後被<百濟>之 ,進退見咎,未申忠款。似是之讒,日經聖聽,不貳之患{忠},曾無一達。使人<琳潤>至,辱書仰承,摠管犯冒風波,遠來海外,理鬚髮使郊迎,致其牛酒,遠居異城,未獲致禮,時闕迎接,請不爲怪。披讀摠管來書,專以<新羅>已爲叛逆,旣非本心, 然驚懼。數自功夫,恐被斯辱之譏,緘口受責,亦入不弔之數,今略陳寃枉,具錄無叛。國家不降一介之使,垂問元由。卽遣數萬之衆,傾覆巢穴,樓船滿於滄海,  連於江口,數{救}彼<熊律{熊津}>,伐此<新羅>。嗚呼!兩國未定平,蒙指 之驅馳,野獸今盡,反見烹宰之侵逼。賊殘<百濟>,皮{反}蒙<雍齒>之賞,殉<漢><新羅>,已見<丁公>之誅。大陽之曜,雖不回光,葵藿本心,猶 {懷}向日。摠管 英雄之秀氣,抱將相之高材,七德兼備,九流涉獵,恭行天罰,濫加非罪?天兵未出,先問元由。緣此來書,敢陳不叛,請摠管審自商量,具狀申奏。< 林州>大都督左衛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新羅>王<金法敏>白。"置<所夫裏州>,以阿 <眞王>爲都督。九月,<唐>將軍<高侃>等,率蕃兵四萬到<平壤>,深溝高壘侵<帶方>。冬十月六日,擊<唐>漕船七十餘 ,捉郞將<鉗耳大侯>士卒百餘人。其淪沒死者,不可勝數。級 <當千{當幹}>功第一,授位沙 。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王遣將攻<百濟><古省城>,克之。二月,攻<百濟><加林城>,不克。秋七月,<唐>將<高保{高侃}>率兵一萬,<李謹行>率兵三萬,一時至<平壤>,作八營留屯。八月,攻<韓始城><馬邑城>,克之,進兵,距<白水城>五百許步作營,我兵與<高句麗>兵逆戰,斬首數千級。<高保{高侃}>等退,追至<石門>戰之,我兵敗績,大阿 <曉川>沙 <義文><山世>阿 <能申><豆善>一吉 <安那含><良臣>等死之。築<漢山州><晝長城>,週四千三百六十步。九月,彗星七出北方。王以曏者<百濟>往訴於<唐>,請兵侵我,事勢急迫,不獲申奏,出兵討之。由是,獲罪大朝,遂遣級 <原川>奈麻<邊山>及所留兵船郞將<鉗耳大侯><萊州>司馬<王藝><本烈州>長史<王益><熊州>都督府司馬< 軍{ 軍}><曾山>司馬<法聰>軍士一百七十人,上表乞罪曰:"臣某死罪謹言,昔臣危急,事若倒懸,遠蒙拯救,得免屠滅。粉身 骨,未足上報鴻恩,碎首灰塵,何能仰酬慈造?然深讎<百濟>,逼近臣蕃,告引天兵,滅臣雪恥。臣忙{懼}破滅,自欲求存,枉被凶逆之名,遂入難赦之罪。臣恐事意未申,先從刑戮,生爲逆命之臣,死爲背恩之鬼,謹錄事狀,冒死奏聞,伏願少垂神聽,照審元由。臣前代已來,朝貢不絶,近爲<百濟>,再虧職貢,遂使聖朝出言,命將討臣之罪,死有餘刑。<南山>之竹,不足書臣之罪,<褒斜>之林,未足作臣之械。 池宗社,屠裂臣身,事聽勅裁,甘心受戮。

臣 轝在側,泥首未乾,泣血待朝,伏聽刑命。伏惟:皇帝陛下,明同日月,容光 蒙曲照,德合乾坤,動植鹹被亭毒,好生之德,遠被昆蟲,惡殺之仁,爰流翔泳。 降服舍之宥,賜全腰領之恩,雖死之年,猶生之日。非所希冀,敢陳所懷,不勝伏劍之志。謹遣<原川>等,拜表謝罪,伏聽勅旨。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兼進貢銀三萬三千五百分,銅三萬三千分,針四百枚,牛黃百二十分,金百二十分,四十升{綜}布六匹,三十升{綜}布六十匹。是歲, 貴人飢。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正月,大星隕<皇龍寺>,<在城>中間(+地震)。拜<強首>爲沙 ,歲賜租二百石。二月,增築<西兄山城>。夏六月,虎入大宮庭,殺之。秋七月一日,<庾信>卒。阿 <大吐>謀叛付<唐>,事泄伏誅,妻 充賤。八月,以波珍 <天光>爲中侍。增築<沙熱山城>。九月,築<國原城>[<古 長城>]<北兄山城><召文城><耳山城><首若州><走壤城>[一名<迭巖城>]<達含郡><主岑城><居烈州><萬興寺山城>< 良州><骨爭峴城>。王遣大阿 <徹川>等,領兵船一百 ,鎭西海。<唐>兵與<靺鞨><契丹>兵來侵北邊,凡九戰,我兵克之,斬首二千{百}餘級。<唐>兵溺<瓠瀘><王逢>二河,死者不可勝計。冬,<唐>兵攻<高句麗><牛岑城>,降之。<契丹><靺鞨>兵攻<大楊城><童子城>,滅之。始置外司正,州二人郡一人。初,<太宗王>滅<百濟>,罷戍兵,至是復置。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入<唐>宿衛大奈麻<德福傳>,學歷術還,改用新曆法。王納<高句麗>叛衆。又據<百濟>故地,使人守之。<唐><高宗>大怒,詔削王官爵,王弟右驍衛員外大將軍<臨海郡>公<仁問>在京師,立以爲<新羅>王,使歸國,以左庶子同中書門下三品<劉仁軌>爲< 林>道大摠管,衛尉卿<李弼>右領軍大將軍<李謹行>副之,發兵來討。二月,宮內穿池造山,種花草,養珍禽奇獸。秋七月,大風毀<皇龍寺>佛殿。八月,大閱於<西兄山>下。九月,命<義安>法師爲大書省,封<安勝>爲<報德王>。[十年,封<安勝><高句麗>王,今再封,不知<報德>之言,若歸命等耶,或地名耶。]幸<靈廟寺>前路閱兵,觀阿 <薛秀眞>六陣兵法。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以銅鑄百司及州郡印,頒之。二月,<劉仁軌>破我兵於<七重城>。<仁軌>引兵還,詔以<李謹行>爲<安東>鎭撫大使,以經略之。王乃遣使,入貢且謝罪,帝赦之,復王官爵。<金仁問>中路而還,改封<臨海郡>公。然多取<百濟>地,遂抵<高句麗>南境爲州郡。聞<唐>兵與<契丹><靺鞨>兵來侵,出九軍,待之。秋九月,<薛仁貴>以宿衛學生<風訓>之父<金眞珠>,伏誅於本國,引<風訓>爲鄉導,來攻<&泉城{白水城}>。我將軍<文訓>等,逆戰勝之,斬首一千四百級,取兵船四十 。<仁貴>解圍退走,得戰馬一千匹。二十九日,<李謹行>率兵二十萬,屯<買肖城>,我軍擊走之,得戰馬三萬三百八十匹,其餘兵仗,稱是。遣使入<唐>貢方物。

緣<安北河>設關城,又築<鐵關城>。<靺鞨>入<阿達城>劫掠,城主<素那>逆戰死之。<唐>兵與<契丹><靺鞨>兵來,圍七重城,不克。小守<儒冬>死之。<靺鞨>又圍<赤木城>滅之,縣令<脫起>率百姓,拒之,力竭俱死。<唐>兵又圍<石峴城>,拔之,縣令<仙伯><悉毛>等,力戰死之。又我兵與<唐>兵大小十八戰,皆勝之,斬首六千四十七級,得戰馬二百匹。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二月,高僧<義相>奉旨,創<浮石寺>。秋七月,彗星出北河積水之間,長六七許步。<唐>兵來攻<道臨城>拔之,縣令<居屍知>死之。作<壤宮>。冬十一月,沙 <施得>領船兵,與<薛仁貴>戰於<所夫裏州><伎伐浦>,敗績,又進大小二十二戰,克之,斬首四千餘級。宰相<陳純>乞致仕,不允,賜 杖。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三月,觀射於<講武殿>南門。始置左司祿館{左司祿官}。<所夫裏州>獻白鷹。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正月,置船府令一員,掌船楫事。加左右理方府卿各一員。置<北原>小京,以大阿 <吳起>守之。三月,拜大阿 <春長>爲中侍。夏四月,阿 <天訓>爲<武珍州>都督。五月,<北原>獻異鳥,羽 有文,脛有毛。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一九年

○十九年春正月,中侍<春長>病免,舒弗邯<天存>爲中侍。二月,發使略<耽羅國>。重修宮闕,頗極壯麗。

夏四月,熒惑守羽林。六月,太白入月,流星犯參大星。秋八月,太白入月。角幹<天存>卒。創造東宮,始定內外諸門額號。<四天王寺>成。增築<南山城>。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二月,拜伊 <金軍官>爲上大等。三月,以金銀器及雜彩百段,賜<報德王><安勝>,遂以王&妹{兄之女}妻之。[一雲  <金義官>之女也。]下敎書曰:"人倫之本,夫婦攸先;王化之基,繼嗣爲主。王鵲巢位曠, 鳴在心。不可久空內輔之儀,永闕起家之業。今良辰吉日,率順{循}舊章,以寡人妹{兄}女爲伉儷,王宜共敦心義,式奉宗 ,克茂子孫,永豊盤石,豈不盛歟,豈不美歟!"夏五月,<高句麗>王使大將軍<延武>等上表曰:"臣<安勝>言:大阿 <金官長>至,奉宣敎旨,幷賜敎書,以外生公{女},爲下邑內主,仍以四月十五日至此,喜懼交懷,罔知攸 。竊以<帝女>降< >,<王姬>適<齊>,本揚聖德,匪關凡才。臣本庸流,行能無 ,幸逢昌運,沐浴聖化,每荷殊澤,欲報無 。重蒙天寵,降此姻親,遂卽 華表慶,肅 成德。吉月令辰,言歸弊館,億載難遇,一朝獲申,事非望始,喜出意表。豈惟一二父兄,實受其賜?其自先祖已下,寔寵喜之。臣未蒙敎旨,不敢直朝,無任悅豫之至,謹遣臣大將軍太大兄<延武>,奉表以聞。"<加耶郡>置<金官>小京。

七卷新羅本紀七文武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正月朔,終日黑暗如夜。沙 <武仙>率精兵三千,以戍<比列忽>。置右司祿館。夏五月,地震。流星犯參大星。六月,天狗落坤方。王欲新京城,問浮屠<義相>,對曰:"雖在草野茅屋,行正道,則福業長,苟爲不然,雖勞人作城,亦無所益。"王乃止役。秋七月一日,王薨,諡曰<文武>。羣臣以遺言葬東海口{中}大石上,俗傳王化爲龍,仍指其石爲<大王石>。遺詔曰:"寡人運屬紛 ,時當爭戰。西征北討,克定疆封,伐叛招 ,聿寧遐邇。上慰宗 之遺顧,下報父子之宿寃,追賞遍於存亡, 爵均於內外。鑄兵戈爲農器,驅黎元於仁壽,薄賦省 ,家給人足,民間安堵,域內無虞。倉 積於丘山,囹圄成於茂草,可謂無愧於幽顯,無負於士人。自犯冒風霜,遂成痼疾,憂勞政敎,更結沈 。運往名存,古今一揆,奄歸大夜,何有恨焉!太子早蘊離輝,久居震位,上從羣宰,下至庶寮,送往之義勿違,事居之禮莫闕。宗廟之主,不可暫空,太子卽於柩前,嗣立王位。且山谷遷貿,人代椎{推}移,<吳>王<北山>之墳, 見金鳧之彩,<魏>主<西陵>之望,唯聞<銅雀>之名。

昔日萬機之英,終成一封之土,樵牧歌其上,狐兎穴其旁。徒費資財,貽譏簡牘,空勞人力,莫濟幽魂。靜而思之,傷痛無已,如此之類,非所樂焉。屬 之後十日,便於庫門外庭,依西國之式,以火燒葬。服輕重,自有常科,喪制度,務從儉約。其邊城鎭 ,及州縣課稅,於事非要者, 宜量廢,律令格式,有不便者,卽便改張,佈告遠近,令知此意。主者施行!"

三國史記卷第七。

八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八。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八卷新羅本紀八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八。

<神文王><孝明王{孝昭王/孝照王}><聖德王>。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元年

○<神文王>立。諱<政明>[<明之>,字<日 {日照}>。], <文武大王>長子也。母<慈儀[一作義]王后>,妃<金>氏,蘇判<欽突>之女,王爲太子時,納之,久而無子,後坐父作亂,出宮。<文武王>五年,立爲太子,至是繼位。<唐><高宗>遣使冊立爲<新羅>王,仍襲先王官爵。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零一年

○元年,八月,拜舒弗邯<眞福>,爲上大等。八日,蘇判<金欽突>波珍 <興元>大阿 <眞功>等,謀叛 {伏}誅。十三日,<報德王>遣使小兄<首德皆>,賀平逆賊。十六日,下敎曰:"賞有功者,往聖之良規;誅有罪者,先王之令典。寡人以 躬 德,嗣守崇基,廢食志{忘}餐,晨興晏寢,庶與股肱,共寧邦家,豈圖  之內,亂起京城!賊首<欽突><興元><眞功>等,位非才進,職實恩升。不能克愼始終,保全富貴,而乃不仁不義,作福作威,侮慢官寮,欺凌上下。比口{日}逞其無厭之志,肆其暴虐之心,招納兇邪,交結近豎,禍通內外,同惡相資,剋日定期,欲行亂逆。

寡人上賴天地之佑,下蒙宗廟之靈,<欽突>等惡積罪盈,所謀發露,此乃人神之所共棄,覆載之所不容,犯義傷風,莫斯爲甚。是以追集兵衆,欲除梟鏡{ },或逃竄山谷,或歸降闕庭。然尋枝究葉, 已誅夷,三四日間,囚首蕩盡。事不獲已,驚動士人,憂愧之懷,豈忘旦夕!今旣妖徒廓淸,遐邇無虞,所集兵馬,宜速放歸,佈告四方,令知此意!"二十八日,誅伊 <軍官>,敎書曰:"事上之規,盡忠爲本;居官之義,不二爲宗。兵部令伊 <軍官>,因緣班序,遂升上位,不能拾遺補闕,效素節於朝廷,授命忘軀,表丹誠於社稷。乃與賊臣<欽突>等交涉,知其逆事,曾不告言,旣無憂國之心,更絶徇公之志,何以重居宰輔,濫濁憲章?宜與衆棄,以懲後進。<軍官>及嫡子一人,可令自盡。佈告遠近,使共知之!"冬十月,罷侍衛監。置將軍六人。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親祀神宮,大赦。夏四月,置位和府令二人,掌選舉之事。五月,太白犯月。六月,立國學,置卿一人。又置工匠府監一人,彩典監一人。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以<順知>爲中侍。納一吉 <金欽運>少女,爲夫人。先差伊 <文穎>波珍 <三光>定期,以大阿 <智常>納采,幣帛十五轝,米酒油蜜醬 脯酰一百三十五轝,租一百五十車。夏四月,平地雪(+深)一尺。五月七日,遣伊 <文穎><愷元>抵其宅,冊爲夫人。其日卯時,遣波珍 <大常><孫文>阿 <坐耶><吉叔>等,各與妻娘<及梁><沙梁>二部 各三十人迎來。

夫人乘車,左右侍從官人及娘 甚盛。至王宮北門,下車入內。

冬十月,徵<報德王><安勝>爲蘇判,賜姓<金>氏,留京都,賜甲第良田。彗星出五車。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零四年

○四年,冬十月,自昏及曙,流星縱橫。十一月,<安勝>族子將軍<大文>,在<金馬渚>謀叛,事發伏誅。餘人見<大文>誅死,殺害官吏,據邑叛,王命將士討之,逆鬪幢主<逼實>死之。陷其城,徙其人於國南州郡,以其地爲<金馬郡>。[<大文>或雲<悉伏>。]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零五年

○五年春,復置<完山州>,以<龍元>爲摠管。挺<居列州>,以置<菁州>,始備九州島,以大阿 <福世>爲摠管。三月,置<西原小京>,以阿 <元泰>爲仕臣。置<南原小京>,徙諸州郡民戶分居之。<奉聖寺>成。夏四月,<望德寺>成。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以伊 <大莊>[一作將。]爲中侍。置例作府卿二人。二月,置<石山><馬山><孤山><沙平>四縣。以<泗 州>爲郡,<熊川郡>爲州。<發羅州>爲郡,<武珍郡>爲州。遣使入<唐>,奏請『禮記』幷文章。<則天>令所司,寫『吉凶要禮』,幷於『文 詞林』,採其詞涉規誡者,勒成五十卷,賜之。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零七年

○七年,春二月,元子生。是日,陰沈昧暗,大雷電。三月,罷<一善州>,復置<沙伐州>,以波珍 <官長>爲摠管。夏四月,改音聲署長爲卿。

遣大臣於祖廟,致祭曰:"王某稽首再拜,謹言<太祖大王><眞智大王><文興大王><太宗大王><文武大王>之靈。某以虛薄,嗣守崇基,寤寐憂勤,未遑寧處。奉賴宗廟,獲{護}持乾坤降祿{福},四邊安靜,百姓雍和,異域來賓,航琛奉職,刑淸訟息,以至於今。比者,道喪君臨,義乖天鑑,怪成星{星成}象,火宿沈輝,戰戰慓慓{慄慄},若墜淵谷。謹遣使某官某,奉陳不 之物,以虔如在之靈。伏望:照察微誠,矜恤 末,以順四時之候,無愆五事之徵,禾稼豊而疫 消,衣食足而禮義備,表裏淸謐,盜賊消亡,垂裕後昆,永膺多福。謹言。"五月,敎賜文虎{武}官僚田有差。秋,築<沙伐>< 良>二州城。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中侍<大莊>卒,伊 <元師>爲中侍。二月,加船府卿一人。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下敎:罷內外官祿邑,逐年賜租有差,以爲恆式。秋閏九月二十六日,幸<獐山城>。築<西原京城>。王欲移都<達句伐>,未果。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中侍<元師>病免,阿 <仙元>爲中侍。冬十月,置<轉也山郡>。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三月一日,封王子<理洪>爲太子。十三日,大赦。<沙火州>獻白雀。築<南原城>。

八卷新羅本紀八神文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竹佑{枯}。<唐><中宗>遣使口 曰:"我<太宗文皇帝>,神功聖德,超出千古,故上僊之日,廟號<大宗{太宗}>。汝國先王<金春秋>,與之同號,尤爲僭越,須急改稱。"王與羣臣同議,對曰:"小國先王<春秋>諡號,偶與聖祖廟號相犯, 令改之,臣敢不惟命是從。然念先王<春秋>,頗有賢德, 生前得良臣<金庾信>,同心爲政,一統三韓,其爲功業,不爲不多。捐館之際,一國臣民不勝哀慕,追尊之號,不覺與聖祖相犯。今聞敎 ,不勝恐懼,伏望:使臣覆命闕庭,以此上聞。"後更無別 。秋七月,王薨。諡曰<神文>,葬<狼山>東。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元年

○<孝昭王{孝照王}>立。諱<理洪>[一作恭。],<神文王>太子。母,姓<金>氏<神穆王后>,一吉 <金欽運>[一云云。]女也。<唐><則天>遣使弔祭,仍冊王爲<新羅>王輔國大將軍行左豹韜尉大將軍< 林州>都督。改左右理方府,爲左右議方府,理犯諱故也。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零一年

○元年,八月,以大阿 <元宣>爲中侍。高僧<道證>自<唐>回,上天文圖。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親祀神宮,大赦。以<文穎>爲上大等。<金仁問>在<唐>卒,年六十六。冬,築<松嶽><牛岑>二城。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零四年

○四年,以立子月爲正。拜<愷元>爲上大等。冬十月,京都地震。中侍<元宣>退老。置西南二市。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伊 <幢元>爲中侍。夏四月,國西旱。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零六年

○六年,秋七月,<完山州>進嘉禾,異畝同穎。九月,宴羣臣於<臨海殿>。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以伊 <體元>爲<牛頭州>摠管。二月,京都地動,大風折木。中侍<幢元>退老,大阿 <順元>爲中侍。三月,<日本國>使至,王引見於<崇禮殿>。秋七月,京都大水。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白氣竟天,星 於東。遣使朝<唐>貢方物。秋七月,東海水血色,五日復舊。九月,東海水&戰{自擊},聲聞王都。兵庫中鼓角自鳴。<新村>人<美 >得黃金一枚,重百分,獻之,授位南邊第一,賜租一百石。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零九年

○九年,復以立寅月爲正。夏五月,伊 <慶永>[<永>一作<玄>。]謀叛,伏誅。中侍<順元>緣坐罷免。六月,歲星入月。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彗星入月。夏五月,<靈巖郡>太守一吉 <諸逸>,背公營私,刑一百杖,入島。

八卷新羅本紀八孝昭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七月,王薨。諡曰<孝昭{孝照}>,葬於<望德寺>東。[觀『唐書{舊唐書}』雲:"<長安>二年,<理洪>卒。"諸古記雲:"壬寅七月二十七日卒。"而『通鑑』雲:"<大足>三年卒。"則『通鑑』,誤。]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元年

○<聖德王>立。諱<興光>,本名<隆基>,與<玄宗>諱同,<先天>中改焉。[『唐書』言<金志誠>。]<神文王>第二子,<孝昭{孝照}>同母弟也。<孝昭王{孝照王}>薨無子,國人立之。<唐><則天>聞<孝昭{孝照}>薨,爲之舉哀,輟朝二日,遣使弔慰,冊王爲<新羅>王,仍襲兄將軍都督之號。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零一年

○元年,九月,大赦。增文武官爵一級,復諸州郡一年租稅。以阿 <元訓>爲中侍。冬十月,< 良州>, {橡}實變爲慄。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親祀神宮。遣使入<唐>貢方物。秋七月,<靈廟寺>災。京都大水,溺死者衆。中侍<元訓>退,阿 <元文>爲中侍。<日本國>使至,摠二百四人。遣阿 <金思讓>朝<唐>。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熊川州>進金芝。三月,入<唐><金思讓>回,獻『最勝王經』。夏五月,納乘府令蘇叛{蘇判}<金元泰>之女爲妃。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中侍<元文>卒,以阿 <信貞>爲中侍。三月,遣使入<唐>朝貢。夏五月,旱。秋八月,賜老人酒食。九月,下敎禁殺生。遣使如<唐>獻方物。冬十月,國東州郡飢,人多流亡,發使賑恤。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伊 <仁品>爲上大等。國內飢,發倉 賑之。三月,衆星西流。夏四月,遣使入<唐>貢方物。秋八月,中侍<信貞}>病免,以大阿 <文良>爲中侍。遣使入<唐>貢方物。 不登。冬十月,遣使入<唐>貢方物。十二月,大赦。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民多飢死,給粟人一日三升,至七月。二月,大赦。賜百姓五 種子,有差。冬十二月,遣使入<唐>貢方物。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沙伐州>進瑞芝。二月,地震。夏四月,鎭星犯月。大赦。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零八年

○八年,春三月,<菁州>獻白鷹。夏五月,旱。六月,遣使入<唐>貢方物。秋八月,赦罪人。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天狗隕<三郞寺>北。遣使入<唐>貢方物。地震。赦罪人。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零年

○十年,春三月,大雪。夏五月,禁屠殺。冬十月,巡狩國南州郡。中侍<文良>卒。十一月,王制百官箴,示羣臣。十二月,遣使入<唐>貢方物。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一年

○十一{二}年,春二月,遣使入<唐>朝貢。三月,以伊 <魏文>爲中侍。大<唐>遣使<盧元敏>, 改王名。夏四月,駕幸溫水。秋八月,封<金庾信>妻爲夫人,歲賜谷一千石。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置典祀署。遣使入<唐>朝貢,<玄宗>御樓門,以見之。冬十月,入<唐>使<金貞宗>回,降詔書,封王爲驃騎將軍特進行左威衛大將軍使持節大都督< 林州>諸軍事< 林州>刺史上柱國<樂浪郡>公<新羅>王。冬十月,中侍<魏文>請老,從之。十二月,大赦。築<開城>。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正月,伊 <孝貞>爲中侍。二月,改詳文司{詳文師}爲通文博士,以掌書表事。遣王子<金守忠>入<唐>宿衛,<玄宗>賜宅及帛以寵之,賜宴於朝堂。閏二月,遣級食{級 }<樸裕>入{如}<唐>賀正。賜朝散大夫員外奉御還之。夏旱,人多疾疫。秋,< 良州>山橡實化爲慄。

冬十月,<唐><玄宗>宴我使者於內殿, 宰臣及四品已上淸{諸}官預焉。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三{二}月,遣<金楓厚>入<唐>朝貢。夏四月,<菁州>進白雀。五月,赦。六月,大旱,王召<河西州><龍鳴嶽>居士<理曉>,祈雨於<林泉寺>池上,則雨浹旬。秋九月,太白掩庶子星。冬十月,流星犯紫微。十二月,流星自天倉入大微。赦罪人。封王子<重慶>爲太子。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流星犯月,月無光。三月,遣使□{如}<唐>獻方物。出<成貞[一雲<嚴貞>。]王后>,賜彩五百匹田二百結租一萬石宅一區,宅買<康申公>舊居,賜之。大風拔木飛瓦,<崇禮殿>毀。入<唐>賀正使<金楓厚>欲歸國,授員外郞還之。夏六月,旱,又召居士<理曉>祈禱,則雨。赦罪人。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二月,置醫博士 博士各一員。三月,創新宮。夏四月,地震。六月,太子<重慶>卒,諡曰< {孝 }>。秋九月,入<唐>大監<守忠>回,獻<文宣王>十哲七十二弟子圖,卽置於大學。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月,中侍<孝貞>退,波珍 <思恭>爲中侍。二月,王巡撫國西州郡,親問高年及鰥寡孤獨,賜物有差。三月,地震。

夏六月,震<皇龍寺>塔。始造漏刻。遣使入<唐>朝貢,授守中郞將還之。冬十月,流星自昴入於奎,衆小星隨之,天狗隕艮方。築<漢山州>都督管內諸城。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正月,遣使入<唐>賀正。秋九月,震<金馬郡><彌勒寺>。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一九年

○十九年,春正月,地震。上大等<仁品>卒,大阿 <裴賦>爲上大等。三月,納伊 <順元>之女,爲王妃。夏四月,大雨,山崩十三所。雨雹傷禾苗。五月,命有司埋骸骨。<完山州>進白鵲。六月,冊王妃爲王后。秋七月,<熊川州>獻白鵲。蝗蟲害谷。中侍<思恭>退,波珍 <文林>爲中侍。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零年

○二十年,秋七月,徵<何瑟羅道>丁夫二千,築長城於北境。冬,無雪。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正月,中侍<文林>卒,伊 <宣宗>爲中侍。二月,京都地震。秋八月,始給百姓丁田。冬十月,遣大奈麻<金仁壹>入<唐>賀正,幷獻方物。築<毛伐郡城>,以遮<日本>賊路。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春三月,王遣使入<唐>,獻美女二人。一名<抱貞>,父<天承>奈麻,一名<貞 >,父<忠訓>大舍。給以衣着器具奴婢車馬,備禮資遣之。<玄宗>曰:"女皆王姑 妹,違本{親}屬{俗}別本國{所親},朕不忍留。"厚賜還之。

<貞 >碑雲:"<孝成>六年,<天寶>元年歸<唐>。"未知孰是。夏四月,遣使入<唐>,獻果下馬一匹牛黃人蔘美 朝霞紬魚牙紬鏤鷹鈴海豹皮金銀等。上表曰:"臣鄉居海曲,地處遐 ,元無<泉>客之珍,本乏 人之貨,敢將方產之物,塵瀆天官,駑蹇之才,滓穢龍廐。竊方<燕>豕,敢類<楚> 。深覺 顏,彌增戰汗。"地震。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立王子<承慶>爲太子。大赦。<熊川州>進瑞芝。二月,遣<金武勳>入<唐>賀正。<武勳>還,<玄宗>降書曰:"卿,每承正朔,朝貢闕庭,言念所懷,深可嘉尙。又得所進雜物等, 踰越滄波,跋涉草莽,物旣精麗,深表卿心。今賜卿錦袍金帶及彩索{素}共二千匹,以答誠獻,至宜領也。"冬十二月,遣使入<唐>獻方物。<照德王妃>卒。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春正月,白虹見。三月,雪。夏四月,雹。中侍<宣宗>退,伊 <允忠>爲中侍。冬十月,地動{地震}。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夏四月,遣<金忠臣>入<唐>賀正。五月,遣王弟<金 質{金欽質}>入<唐>朝貢,授郞將還之。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正月,赦罪人。遣使入<唐>賀正。夏四月,以一吉 <魏元>爲大阿 ,級 <大讓>爲沙 。冬十二月,修<永昌宮>。上大等<裴賦>請老,不許,賜 杖。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秋七月,遣王弟<金嗣宗>,入<唐>獻方物,兼表請子弟入國學,詔許之。授<嗣宗>果毅,仍留宿衛。上大等<裴賦>請老,從之。以伊 <思恭>爲上大等。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正月,遣使入<唐>賀正。秋九月,遣使入<唐>朝貢。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春二月,遣王族{侄}<志滿>朝<唐>,獻小馬五匹狗一頭金二千兩頭髮八十兩海豹皮十張。<玄宗>授<志滿>大僕卿{太僕卿},賜絹一百匹紫袍錦細帶,仍留宿衛。冬十月,遣使朝<唐>貢獻方物,<玄宗>賜物有差。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三零年

○三十年,春二月,遣<金志良>入<唐>賀正,<玄宗>授大僕少卿{太僕少卿}員外置,賜帛六十匹放還,降詔書曰:"所進牛黃及金銀等物,省表具之。卿二明慶祚,三韓善鄰,時稱仁義之鄉,世{代}着勳賢之業。文章禮樂,闡君子之風。納款輸忠,效勤王之節,固藩維之鎭衛,諒忠義之儀表。豈殊方憬{悍}俗,可同年而語耶?

加以慕義克勤,述職愈謹,梯山航海,無倦於阻修,獻幣貢琛,有常於歲序。守我王度,垂諸國章,乃眷懇誠,深可嘉尙。朕每晨興佇念,宵衣待賢。想見其人,以光啓沃,俟卿 止,允副所懷{依}。今使至,知 疾苦,不遂抵命,言念遐闊,用增憂勞。時候暄和,想 復也。今賜卿綾彩五百匹,帛二千五百匹,宜卽領取。"夏四月,赦。賜老人酒食。<日本國>兵船三百 ,越海襲我東邊,王命將出兵,大破之。秋九月,命百官會<的門>,觀射車弩。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冬十二月,以角幹<思恭>伊 <貞宗><允忠><思仁>,各爲將軍。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秋七月,<唐><玄宗>以<渤海><靺鞨>,越海入寇<登州>,遣大僕員外卿{太僕員外卿}<金思蘭>歸國。仍加授王爲開府儀同三司寧海軍使,發兵擊<靺鞨{渤海}>南鄙。會,大雪丈餘,山路阻隘,士卒死者過半,無功而還。<金思蘭>本王族,先因入朝,恭而有禮,因留宿衛。及是,委以出疆之任。冬十二月,遣王侄<志廉>,朝<唐>謝恩。初,帝賜王白鸚鵡雄雌各一隻及紫羅繡袍金銀鈿器物瑞紋錦五色羅彩共三百餘段。王上表謝曰:"伏惟:陛下,執{幹}象開元,聖文神武,應千齡之昌運,致萬物之嘉祥。風雲所通,鹹承至德,日月所照{照},共被深仁。

臣地隔<蓬><壺>,天慈洽遠,鄉 華夏,睿渥{澤}覃幽。伏視{覩}瓊文, 披玉匣,含九 之雨露,帶五彩之 鸞。辯惠{慧}靈禽,素蒼兩妙,或稱<長安>之樂,或傳聖主之恩。羅錦彩章,金銀寶鈿,見之者爛目,聞之者驚心。原其獻{ //款}之功,實由先祖,錫此非常之寵,延及末孫,微 似塵,重恩如嶽。循涯 分,何以上酬。"詔饗<志廉>內殿,賜以束帛。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春正月,敎百官,親入北門奏對。入<唐>宿衛左領軍衛員外將軍<金忠信>上表曰:"臣所奉進止,令臣執節,本國發兵馬,討除<靺鞨>,有事續奏者。臣自奉聖旨,誓將致命。當此之時,爲替人<金孝方>身亡,便留臣宿衛。臣本國王以臣久侍天庭,遣使從侄<志廉>代臣。今已到訖,臣卽合還。每思前所奉進上{止},無忘夙夜。陛下先有制,加本國王<興光>寧海軍大使,錫之旌節,以討兇殘,皇威載臨,雖遠猶近,君則有命,臣敢不祗。蠢爾夷 ,計已悔禍,然除惡務本,布憲惟新。故出師義貴乎三捷,縱敵患貽於數代。伏望:陛下因臣還國,以副使假臣,盡將天旨再宣殊裔。豈稚{惟}斯怒益振,固亦武夫作氣,必傾其巢穴,靜此荒隅,遂夷臣之小誠,爲國家之大利。

臣等復乘 滄海,獻捷丹 , 毛髮之功,答雨露之施,臣所望也。伏惟陛下圖之。"帝許焉。夏四月,遣大臣<金端竭丹>,入<唐>賀正。帝宴見於內殿,授衛尉少卿,賜緋 袍平漫銀帶及絹六十匹。先時遣王侄<志廉>謝恩,獻小馬兩匹狗三頭金五百兩銀二十兩布六十匹牛黃二十兩人蔘二百斤頭髮一百兩海豹皮一十六張。及是授<志廉>鴻 少卿員外置。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三四年

○三十四年,春正月,熒惑犯月。遣<金義忠>入<唐>賀正。二月,副使<金榮>在<唐>身死,贈光祿少卿。<義忠>回, 賜<浿江>以南地。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三五年

○三十五年,夏六月,遣使入<唐>賀正,仍附表陳謝曰:"伏奉恩 ,賜<浿江>以南地境。臣生居海裔,沐化聖朝,雖丹素爲心,而功無可 ,以忠貞爲事,而勞不足賞。陛下降雨露之恩,發日月之詔,錫臣土境{壤},廣臣邑居,遂使墾闢有期,農桑得所。臣奉絲綸之旨,荷榮寵之深,粉骨 身,無由上 {答}。"冬十一月,遣從弟大阿 <金相>朝<唐>,死於路。帝深悼之,贈衛尉卿。遣伊 <允忠><思仁><英述>,檢察<平壤><牛頭>二州地勢。狗登<在城>鼓樓,吠三日。

八卷新羅本紀八聖德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春二月,遣沙 <金抱質>入<唐>賀正,旦{且}獻方物。王薨。諡曰<聖德>,葬<移車寺>南。

三國史記卷第八。

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九。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九卷新羅本紀九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九。

<孝成王><景德王><惠恭王><宣德王>。

九卷新羅本紀九孝成王元年

○<孝成王>立。諱<承慶>,<聖德王>第二子,母<照德王后>。大赦。三月,改司正丞及左右議方府丞, 爲佐。以伊 <貞宗>爲上大等,阿 <義忠>爲中侍。夏五月,地震。秋九月,流星入大微。冬十月,入<唐>沙 <抱質>回。十二月,遣使入<唐>獻方物。

九卷新羅本紀九孝成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唐><玄宗>聞<聖德王>薨,悼惜久之,遣左贊善大夫<邢璹>,以鴻 少卿,往弔祭,贈太子太保,且冊嗣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新羅>王。<璹>將發,帝制詩序,太子已下百寮,鹹賦詩以送。帝謂<璹>曰:"<新羅>號爲君子之國,頗知書記,有類<中國>。以卿惇儒,故持節往,宜演經義,使知大國儒敎之盛。"又以國人善碁,詔率府兵曹 軍<楊季膺>爲副,國高奕皆出其下。於是,王厚贈<璹>等金寶藥物。<唐>遣使,詔冊王妃<樸>氏。三月,遣<金元玄>入<唐>賀正。夏四月,<唐>使臣<邢璹>,以<老子>『道德經』等文書,獻於王。

白虹貫日,<所夫裏郡>河水變血。

九卷新羅本紀九孝成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拜祖考廟。中侍<義忠>卒,以伊 <信忠>爲中侍。<善天宮>成。賜<邢璹>黃金三十兩布五十匹人蔘一百斤。二月,拜王弟<憲英>爲波珍 。三月,納伊 <順元>女<惠明>爲妃。夏五月,封波珍 <憲英>爲太子。秋九月,<完山州>獻白鵲。狐鳴<月城>宮中,狗咬殺之。

九卷新羅本紀九孝成王零四年

○四年,春三月,<唐>遣使,冊夫人<金>氏爲王妃。夏五月,鎭星犯軒轅大星。秋七月,有一緋衣女人,自<隸橋>下出,謗朝政,過<孝信公>門,忽不見。八月,波珍 <永宗>謀叛,伏誅。先是,<永宗>女入後宮,王絶愛之,恩渥日甚。王妃嫉妬,與族人謀殺之。<永宗>怨王妃宗黨,因此叛。

九卷新羅本紀九孝成王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命大臣<貞宗><思仁>,閱弩兵。

九卷新羅本紀九孝成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東北地震,有聲如雷。夏五月,流星犯參大星。王薨。諡曰<孝成>。以遺命,燒柩於<法流寺>南,散骨東海。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元年

○<景德王>立。諱<憲英>,<孝成王>同母弟。<孝成>無子,立<憲英>爲太子,故得嗣位。妃伊 <順貞>之女也。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零一年

○元年,冬十月,<日本國>使至,不納。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零二年

○二年,春三月,<主力公>宅,牛一產三{五}犢。<唐><玄宗>,遣贊善大夫<魏曜>來弔祭。仍冊立王爲<新羅>王,襲先王官爵,制曰:"故開府儀同三司使(+充)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寧海軍使<新羅>王<金承慶>弟<憲英>, 業{葉}懷仁,率心常禮,大賢風敎,條理尤明,中夏軌儀,衣冠素襲。馳海琛而遣使,準雲呂而通朝,代爲純臣,累 忠節。頃者,兄承土宇,沒而絶嗣,弟膺繼及,抑惟常經,是用賓懷,優以冊命,宜用舊業, 承藩長之名。仍加殊禮,載錫<漢>官之號,可襲兄<新羅>王開府儀同三司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兼充持節寧海軍使。"幷賜御注『孝經』一部。夏四月,納舒弗邯<金義忠>女,爲王妃。秋八月,地震。冬十二月,遣王弟入<唐>賀正。授左淸道率府員外長史,賜綠袍銀帶,放還。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以伊 <惟正>爲中侍。閏二月,遣使入<唐>賀正,幷獻方物。夏四月,親祀神宮。遣使入<唐>獻馬。冬,{妖}星出中天,大如五斗器。浹旬乃滅。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拜伊 <金思仁>爲上大等。夏四月,京都雹,大如雞子。五月,旱。中侍<惟正>退,伊 <大正>爲中侍。秋七月,葺東宮。又置司正府少年監典穢宮典。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遣使入<唐>賀正,幷獻方物。夏四月,大赦,賜大 ,度僧一百五十人。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改中侍爲侍中。置國學諸業博士助敎。遣使入<唐>賀正,幷獻方物。三月,震<眞平王陵>。秋,旱。冬,無雪。民飢且疫,出使十道安撫。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天狗落地。秋八月,太后移居<永明新宮>。始置貞察{員察}一員,糾正百官。遣阿 <貞節>等,檢察北邊。始置<大谷城>等十四郡縣。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零八年

○八年,春三{二}月,暴風拔木。三月,置天文博士一員漏刻博士六員。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侍中<大正>免,伊 <朝良>爲侍中。二月,置御龍省奉御二員。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三月,以級 <原神><龍方>爲大阿 。秋八月,置東宮衙官。冬十月,加置倉部史三人。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一二年

○十二年,秋八月,<日本國>使至,慢而無禮,王不見之,乃回。<武珍州>獻白雉。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四月,京都雹,大如雞卵。五月,立<聖德王>碑。<牛頭州>獻瑞芝。秋七月,王命官修葺<永興><元延{元永}>二寺。八月,旱,蝗。侍中<朝良>退。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 貴民飢。<熊川州><向德>,貧無以爲養,割股肉,飼其父。王聞,賜賚頗厚,仍使旌表門閭。<望德寺>塔動。[<唐><令狐澄>『新羅國記』曰:"其國,爲<唐>立此寺,故以爲名。兩塔相對,高十三層,忽震動開合,如欲傾倒者數日。其年<祿山>亂,疑其應也。"]夏四月,遣使入<唐>賀正。秋七月,赦罪人,存問老疾鰥寡孤獨,賜 有差。以伊 <金耆>爲侍中。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二月,上大等<金思仁>,以比年災異屢見,上疏極論時政得失,王嘉納之。王聞<玄宗>在<蜀>,遣使入<唐>, <江>至<成都>,朝貢。<玄宗>御製御書五言十韻詩,賜王曰:"嘉<新羅>王歲修朝貢,克踐禮樂名義,賜詩一首:四維分景緯,萬象含中樞。玉帛遍天下,梯航歸上都。緬懷阻靑陸,歲月勤黃圖。

漫漫窮地際,蒼蒼連海隅。興言名義國,豈謂山河殊。使去傳風敎,人來習典謨。衣冠知奉禮,忠信識尊儒。誠矣天其鑑,賢哉德不孤。擁 同作牧,厚 比生 。益重靑靑志,風霜恆不 。"帝幸<蜀>時,<新羅>能不遠千里,朝聘行在所,故嘉其至誠,賜之以詩。其雲:"益重靑靑志,風霜恆不 "者,豈古詩"疾風知勁草,叛{板}蕩識貞臣"之意乎。<宣和>中,入朝使臣<金富儀>將刻本,入< 京>,示 伴學士<李 >。<李 >上皇帝,因宣示兩府及諸學士訖,傳宣曰:"進奉侍郞所上詩,眞明皇書。"嘉嘆不已。夏四月,大雹。<大永郞>獻白狐,授位南邊第一。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上大等<思仁>病免,伊 <信忠>爲上大等。三月,除內外羣官月俸,復賜祿邑。秋七月,重修<永昌宮>。八月,加調府史二人。

冬十二月,改<沙伐州>爲<尙州>,領州一,郡十,縣三十;< 良州>爲<良州>,領州一,小京一,郡十二,縣三十四;<菁州>爲<康州>,領州一,郡十一,縣二十七;<漢山州>爲<漢州>,領州一,小京一,郡二十七,縣四十六;<首若州>爲<朔州>,領州一,小京一,郡十一,縣二十七;<熊川州>爲<熊州>,領州一,小京一,郡十三,縣二十九;<河西州>爲<溟州>,領州一,郡九,縣二十五;<完山州>爲<全州>,領州一,小京一,郡十,縣三十一;<武珍州>爲<武州>,領州一,郡十四,縣四十四。[<良州>一作<梁州>。]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月,侍中<金耆>卒,伊 <廉相>爲侍中。二月,下敎:內外官請暇滿六十日者,聽解官。夏四月,選醫官精究者,充內供奉。置律令博士二員。秋七月二十三日,王子生。大雷電,震佛寺十六所。八月,遣使入<唐>朝貢。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正月,改兵部倉部卿監爲侍郞,大舍爲郞中,改執事舍知爲執事員外郞,執事史爲執事郞。改調府禮部乘府船府領客府左右議方府司正(+府)位和府例作典大學監大道署永昌宮等大舍爲主簿。賞賜署典祀署音聲署工匠府彩典等大舍爲主書。二月,改禮部舍知爲司禮,調府舍知爲司庫,領客府舍知爲司儀,乘府舍知爲司牧,船府舍知爲同舟{司舟},例作府舍知爲司例,兵部弩舍知爲司兵,倉部租舍知爲司倉。三月,彗星見,至秋乃滅。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一九年

○十九年,春正月,都城寅方,有聲如伐鼓,衆人謂之鬼鼓。二月,宮中穿大池。又於宮南<蚊川>之上,起<月淨><春陽>二橋。夏四月,侍中<廉相>退,伊 <金邕>爲侍中。秋七月,封王子<幹運>,爲王太子。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正月朔,虹貫日,日有珥。夏四月,彗星出。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夏五月,築<五穀>< 巖><漢城><獐塞><池城><德谷>六城,各置太守。秋九月,遣使入<唐>朝貢。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夏四月,遣使入<唐>朝貢。秋七月,京都大風,飛瓦拔樹。八月,桃李再花。上大等<信忠>侍中<金邕>免。大奈麻<李純>爲王寵臣,忽一旦避世入山,累徵不就。剃髮爲僧,爲王創立<斷俗寺>,居之。後,聞王好樂,卽詣宮門。諫奏曰:"臣聞:昔者,<桀><紂>荒於酒色,淫樂不止。由是,政事凌遲{夷},國家敗滅,覆轍在前,後車宜戒。伏望:大王改過自新,以永國壽。"王聞之感嘆,爲之停樂。便引之正室,聞說道妙,以及理世之方,數日乃止。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正月,伊 <萬宗>爲上大等,阿 <良相>爲侍中。三月,星 於東南。龍見<楊山>下,俄而飛去。冬十二月十一日,流星或大或小,觀者不能數。

九卷新羅本紀九景德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夏四月,地震。遣使入<唐>朝貢,帝授使者檢校禮部尙書。六月,流星犯心。是月,王薨。諡曰<景德>,葬<毛祇寺>西岑。[古記雲:"<永泰>元年乙巳卒。"而『舊唐書』及『資理通鑑』皆雲:"<大曆>二年,<新羅>王<憲英>卒。"豈其誤耶。]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元年

○<惠恭王>立。諱<幹運>,<景德王>之嫡子。母,<金>氏<滿月>夫人,舒弗邯<義忠>之女。王卽位時年八歲,太后攝政。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零一年

○元年,大赦。幸大學,命博士講『尙書』義。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二日 出。大赦。二月,王親祀新宮。<良裏公>家牝牛生犢,五腳,一腳向上。<康州>地陷成池,縱廣五十餘尺,水色靑黑。冬十月,天有聲如鼓。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零三年

○三年,夏六月,地震。秋七月,遣伊 <金隱居>,入<唐>貢方物,仍請加冊命。帝御<紫震殿{紫宸殿}>宴見。三星隕王庭,相擊,其光如火 散。九月,<金浦縣>禾實皆米。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零四年

○四年,春,彗星出東北。<唐><代宗>遣倉部郞中<歸崇敬>兼御史中丞,持節齎冊書,冊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新羅>王。兼冊王母<金>氏爲大妃。夏五月,赦殊死已下罪。六月,京都雷雹傷草木。大星隕<皇龍寺>南。地震聲如雷,泉井皆渴。虎入宮中。秋七月,一吉 <大恭>與弟阿 <大廉>叛,集衆,圍王宮三十三日。王軍討平之,誅九族。九月,遣使入<唐>朝貢。冬十月,以伊 <神猷>爲上大等,伊 <金隱居>爲侍中。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零五年

○五年,春三月,燕羣臣於<臨海殿>。夏五月,蝗。旱。命百官各舉所知。冬十一月,<雉嶽縣>鼠八千{數十}許,向<平壤>。無雪。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王幸<西原京>,曲赦所經州縣繫囚。三月,雨土。夏四月,王至自<西原>。五月十一日,彗星出五章{五車}北,至六月十二日滅。二十九日,虎入執事省,捉殺之。秋八月,大阿 <金融>叛,伏誅。冬十一月,京都地震。十二月,侍中<隱居>退,伊 <正門>爲侍中。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遣伊 <金標石>,朝<唐>賀正。<代宗>授衛尉員外少卿放還。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零九年

○九年,夏四月,遣使如<唐>賀正,獻金銀牛黃魚牙紬朝霞(+紬)等方物。六月,遣使如<唐>謝恩,<代宗>引見於<延英殿{迎英殿}>。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一零年

○十年,夏四月,遣使如<唐>朝貢。秋九月,拜伊 <良相>爲上大等。冬十月,遣使如<唐>賀正,見於<延英殿>,授員外衛尉卿遣之。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遣使如<唐>朝貢。三月,以伊 <金順>爲侍中。夏六月,遣使朝<唐>。伊 <金隱居>叛,伏誅。秋八月,伊 <廉相>與侍中<正門>謀叛,伏誅。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下敎:百官之講{號},盡合復舊。幸<感恩寺>望海。二月,幸國學聽號{講}。三月,加倉部史八人。秋七月,遣使朝<唐>,獻方物。冬十月,遣使入<唐>朝貢。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三月,京都地震。夏四月,又震。上大等<良相>上疏,極論時政。冬十月,伊 <周元>爲侍中。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三月,京都地震,壞民屋,死者百餘人。太白入月,設百座法會。

九卷新羅本紀九惠恭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黃霧。二月,雨土。王幼少卽位,及壯,淫於聲色,巡遊不度,綱紀紊亂,災異屢見,人心反側,社稷  。伊 <金志貞>叛,聚衆,圍犯宮闕。夏四月,上大等<金良相>與伊 <敬信>,舉兵誅<志貞>等,王與后妃爲亂兵所害。<良相>等諡王爲<惠恭王>。元妃<新寶王后>,伊 <維誠>之女,次妃,伊 <金璋>之女,史失入宮歲月。

九卷新羅本紀九宣德王元年

○<宣德王>立。姓<金>氏,諱<良相>,<奈勿王>十世孫也。父,海 <孝芳>;母,<金>氏<四照>夫人,<聖德王>之女也;妃,<具足>夫人,角幹<良品>之女也。[一雲<義恭>阿 之女。]大赦。追封父爲<開聖大王>,尊母<金>氏爲<貞懿太后>,妻爲王妃。拜伊 <敬信>,爲上大等,阿 <義恭>爲侍中。改御龍省奉御爲卿,又改卿爲監。

九卷新羅本紀九宣德王零二年

○三{二}年,春二月,親祀神宮。秋七月,發使安撫<浿江>南州郡。

九卷新羅本紀九宣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閏正月,遣使入<唐>朝貢。二月,王巡幸<漢山州>,移民戶於<浿江鎭>。秋七月,大閱於<始林>之原。

九卷新羅本紀九宣德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以阿 <體信>爲<大谷鎭>軍主。二月,京都雪三尺。

九卷新羅本紀九宣德王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王欲遜位。羣臣三上表諫,乃止。

九卷新羅本紀九宣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唐><德宗>遣戶部郞中<蓋壎>,持節冊命王,爲檢校大尉< 林州>刺史寧海軍使<新羅>王。是月,王寢疾彌留。乃下詔曰:"寡人本惟菲薄,無心大寶,難逃推戴,作其卽位。居位以來,年不順成,民用窮困,此皆德不符民望,政未合天心。常欲禪讓,退居於外,羣官百 ,每以誠止,未果如意,因循至今。忽 疾疹,不寤不興。死生有命,顧復何恨?死後,依佛制燒火,散骨東海!"至十三日薨,諡曰<宣德>。

三國史記卷第九。

一零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十。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十。

<元聖王><昭聖王><哀莊王><憲德王><興德王><僖康王><閔哀王{敏哀王}><神武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元年

○<元聖王>立。諱<敬信>,<奈勿王>十二世孫。母,<樸>氏<繼烏>夫人;妃,<金>氏,<神述>角幹之女。初,<惠恭王>末年,叛臣跋扈,<宣德>時爲上大等,首唱除君側之惡。<敬信>預之,平亂有功, <宣德>卽位,邦{卽}爲上大等。及<宣德>薨,無子。羣臣議後,欲立王之族子<周元>。<周元>宅於京北二十里,會,大雨,<閼川>水漲,<周元>不得渡。或曰:"卽人君大位,固非人謀,今日暴雨,天其或者不欲立<周元>乎?今上大等<敬信>,前王之弟,德望素高,有人君之體。"於是,衆議翕然,立之繼位。旣而雨止,國人皆呼萬歲。二月,追封高祖大阿 <法宣>爲<玄聖大王>,曾祖伊 <義寬>爲<神英大王>,祖伊 <魏文>爲<興平大王>,考一吉 <孝讓>爲<明德大王>,母<樸>氏爲<昭文太后>,立子<仁謙>,爲王太子。毀<聖德大王><開聖大王>二廟,以<始祖大王><太宗大王><文武大王>及祖<興平大王>考<明德大王>爲五廟。增文武百官爵一級。拜伊 兵部令<忠廉>爲上大等。伊 <悌恭>爲侍中,<悌恭>免,伊 <世強>爲侍中。三月,出前妃<具足王后>於外宮,賜租三萬四千石。<浿江鎭>進赤烏。改摠管爲都督。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零二年

○二年,夏四月,國東雨雹,桑麥皆傷。遣<金元全>入<唐>,進奉方物。<德宗>下詔書曰:" <新羅>王<金敬信>。<金元全>至,省表及所進奉具悉。卿俗敦信義,志秉貞純,夙奉邦家,克遵聲敎。撫茲藩服,皆 儒風,禮法興行,封部寧乂,而竭誠向闕,述職無虧。累遣使臣,聿修貢獻,雖溟渤遐廣,道路悠長,贄幣往來,率循舊興{典},忠 益着,嘉嘆良深。朕君臨萬方,作人父母,自中及外,合軌同文,期致太和,共 仁壽。卿宜保安封內,勤恤蒼生,永作藩臣,以寧海裔。今賜卿羅錦綾彩等三十匹,衣一副,銀 一口,至宜領之;妃錦彩綾羅等二十匹,押金線繡羅裙衣一副,銀椀一;大宰相一人衣一副,銀 一;次宰相二人各衣一副,銀椀各一。卿宜領受分給。夏中盛熱,卿比平安好,宰相已下, 存問之。遣書指不多及。"秋七月,旱。九月,王都民飢,出粟三萬三千二百四十石以賑給之。冬十月,又出粟三萬三千石以給之。大舍<武烏>,獻『兵法』十五卷『花鈴圖』二卷,授以<屈縣{屈岬縣/屈押縣}>令。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京都地震。親祀神宮。大赦。夏五月,太白晝見。秋七月,蝗害 。八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零四年

○四年,春,始定讀書三品以出身。讀『春秋左氏傳』若『禮記』若『文選』,而能通其義,兼明『論語』『孝經』者爲上;讀『曲禮』『論語』『孝經』者爲中;讀『曲禮』『孝經』者爲下。若博通五經三史諸子百家書者,超擢用之。前祇以弓箭選人,至是改之。秋,國西,旱蝗,多盜賊,王發使安撫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漢山州>民飢,出粟以 之。秋七月,隕霜傷 。九月,以<子玉>爲<楊根縣>小守,執事史<毛肖> {駁}言:"<子玉>不以文籍出身,不可委分憂之職。"侍中議雲:"雖不以文籍出身,曾入大<唐>爲學生,不亦可用耶?"王從之。

○論曰:"惟學焉然後聞道,惟聞道然後灼知事之本末。故學而後仕者,其於事也,先本而末自正。譬如舉一綱,萬目從而皆正。不學者反此,不知事有先後本末之序,但區區弊精神於枝末,或 斂以爲利,或苛察以相高,雖欲利國安民,而反害之。是故,『學記』之言,終於'務本',而『書』亦言:'不學牆面, 事惟煩。'則執事<毛肖>一言,可爲萬世之模範者焉。"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以<宗基>爲侍中。增築<碧骨堤>,徵<全州>等七州人,興役。<熊川州>進赤烏。三月,以一吉 <伯魚>使北國。大旱。

夏四月,太白辰星,聚於東井。五月,出粟賑<漢山><熊川>二州饑民。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王太子卒,諡曰<惠忠>。伊 <悌恭>叛,伏誅。<熊川州><向省>大舍妻,一產三男。冬十月,京都雪三尺,人有凍死。侍中<宗基>免,大阿 <俊邕>爲侍中。十一{二}月,京都地震。內省侍郞<金言>爲三重阿 。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零八年

○八年,秋七月,遣使入<唐>,獻美女<金井蘭>,其女國色身香。八月,封王子<義英>爲大子{太子}。上大等<忠廉>卒,伊 <世強>爲上大等。侍中<俊邕>病免,伊 <崇斌>爲侍中。冬十一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零九年

○九年,秋八月,大風折木偃禾。奈麻<金惱>獻白雉。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地震。太子<義英>卒,諡曰<憲平>。侍中<崇斌>免,以  <彥升>爲侍中。秋七月,始創<奉恩寺>。<漢山州>進白鳥{白烏}。起<望恩樓>於宮西。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封<惠忠太子>之子<俊邕>爲太子。夏四月,旱,親錄囚。至六月乃雨。秋八月,隕霜害 。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京都飢疫,王發倉 賑恤之。夏四月,侍中<彥升>爲兵部令,伊 <智原>爲侍中。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一三年

○十三年,秋九月,國東,蝗害 ,大水山崩。侍中<智原>免,阿 <金三朝>爲侍中。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元聖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三月,宮南樓橋災。<望德寺>二塔相擊。夏六月,旱。<屈自郡><石南烏>大舍妻,一產三男一女。冬十二月二十九日,王薨。諡曰<元聖>,以遺命舉柩燒於<奉德寺>南。[『唐書』雲:"<貞元>十四年,<敬信>死。"『通鑑』雲:"<貞元>十六年,<敬信>死。"以本史孝{考}之,『通鑑』,誤。]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昭聖王元年

○<昭聖[或雲<昭成>]王>立。諱<俊邕>,<元聖王>太子<仁謙>之子也。母,<金>氏。妃,<金>氏<桂花>夫人,大阿 <叔明>女也。<元聖大王>元年,封子<仁謙>爲太子,至七年卒,<元聖>養其子於宮中。五年,奉使大<唐>,受位大阿 ;六年,以波珍 爲宰相;七年爲侍中;八年爲兵府令{兵部令};十一年爲太子,及<元聖>薨,繼位。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昭聖王零一年

○元年,春三月,以<菁州><居老縣>爲學生祿邑。<冷井縣>令<廉哲>進白鹿。夏五月,追封考<惠忠太子>爲<惠忠大王>。<牛頭州>都督遣使奏言:"有異獸若牛,身長且高,尾長三尺許,無毛長鼻,自<峴城川>向<烏食壤>去。"秋七月,得人蔘九尺,甚異之,遣使如<唐>進奉,<德宗>謂非人蔘,不受。八月,追封母<金>氏爲<聖穆太后>。<漢山州>獻白烏。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昭聖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封妃<金>氏爲王后,以<忠芬>爲侍中。夏四月,暴風折木蜚瓦,<瑞蘭殿>簾飛不知處,<臨海><仁化>二門壞。六月,封王子爲太子。王薨,諡曰<昭聖>。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元年

○<哀莊王>立。諱<淸明>,<昭聖王>太子也。母,<金>氏<桂花>夫人。卽位時,年十三歲,阿 兵部令<彥升>攝政。初,<元聖>之薨也,<唐><德宗>遣司封郞中兼御史中丞<韋丹>,持節弔慰,且冊命王<俊邕>,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新羅>王,<丹>至< 州>,聞王薨,乃還。秋七月,王更名<重熙>。八月,授前入<唐>宿衛學生<梁悅><豆 >小守。初,<德宗>幸<奉天>,<悅>從難有功,帝授右贊善大夫還之,故王擢用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謁始祖廟。別立<太宗大王><文武大王>二廟。以始祖大王及王高祖<明德大王>曾祖<元聖大王>皇祖<惠忠大王>皇考<昭聖大王>爲五廟。以兵部令<彥升>,爲御龍省私臣,未幾爲上大等。大赦。夏五月壬戌朔,日當食,不食。秋九月,熒惑入月,星隕如雨。<武珍州>進赤烏,<牛頭州>進白雉。冬十月,大寒,松竹皆死。<耽羅國>遣使朝貢。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王親祀神宮。夏四月,以阿 <金宙碧{金富碧}>女,入後宮。秋七月,地震。八月,創<加耶山><海印寺>。< 良州>進赤烏。

冬十二月,授<均貞>大阿 ,爲假王子,欲以質<倭>國,<均貞>辭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王幸南郊觀麥。秋七月,與<日本國>交聘結好。冬十月,地震。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以伊 <秀升>爲侍中。夏五月,<日本國>遣使,進黃金三百兩。秋七月,大閱於<閼川>之上。< 良州>進白鵲。重修<臨海殿>,新作東宮<萬壽房>。<牛頭州><蘭山縣>伏石起立。<熊川州><蘇大縣><釜浦>水變血。九月,<望德寺>二塔戰。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封母<金>氏,爲大王后;妃<樸>氏,爲王后。是年,<唐><德宗>崩,<順宗>遣兵部郞中兼御史大夫<元季方>,告哀,且冊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 林州>諸軍事< 林州>刺史兼持節充寧海軍使上柱國<新羅>王。其母<叔>氏爲大妃,[王母父<叔明>,<奈勿王>十三世孫,則母姓<金>氏,以父名爲<叔>氏,誤也。]妻<樸>氏爲妃。秋八月,頒示公式二十餘條。冬十一月,地震。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日本國>使至,引見<朝元殿>。下敎:禁新創佛寺,唯許修葺。又禁以錦繡爲佛事,金銀爲器用,宜令所司,普告施行。<唐><憲宗>,放宿衛王子<金獻忠>歸國,仍加試祕書監。秋八月,遣使入<唐>朝貢。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伊 <金憲昌>[一作貞。]爲侍中。二月,王坐<崇禮殿>觀樂。秋八月,大雪。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日本國>使至,王厚禮待之。遣<金力奇>入<唐>朝貢。<力奇>上言:"<貞元>十六年,詔冊臣故主<金俊邕>爲<新羅>王,母<申>氏爲大妃,妻<叔>氏爲王妃,冊使<韋丹>至中路,聞王薨卻回,其冊在中書省,今臣還國,伏請授臣以歸。" :"<金俊邕>等冊,宜令鴻 寺,於中書省受領,至寺宣授與<金力奇>,令奉歸國。"仍賜王叔<彥升>及其弟<仲恭{忠恭}>等門戟,令本國準例給之。[<申>氏,<金神述>之女,以神字同韻,申爲氏,誤也。]發使十二道,分定諸郡邑疆境。秋七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哀莊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月犯畢。夏六月,<西兄山城>鹽庫鳴,聲如牛。<碧寺>蝦 食蛇。秋七月,遣大阿 <金陸珍>,入<唐>謝恩,兼進奉方物。大旱。王叔父<彥升>與弟伊 <悌邕>,將兵入內,作亂弒王。王弟< 明>侍衛王幷害之。追諡王爲<哀莊>。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元年

○<憲德王>立。諱<彥升>,<昭聖王>同母弟也。<元聖王>六年,奉使大<唐>,受位大阿 ;七年,誅逆臣,爲  ;十年爲侍中;十一年,以伊 爲宰相;十二年爲兵部令;<哀莊王>元年爲角幹;二年爲御龍省私臣;未幾爲上大等,至是,卽位。妃<貴勝>夫人,<禮英>角乾女也。

以伊 <金崇斌>爲上大等。秋八月,大赦。遣伊 <金昌南>等,入<唐>告哀。<憲宗>遣職方員外郞攝御史中丞<崔廷>,以其質子<金士信>副之,持節弔祭,冊立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持節大都督< 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充寧海軍使上柱國<新羅>王。冊妻<貞>氏爲妃。賜大宰相<金崇斌>等三人門戟。[按:王妃,<禮英>角乾女也,今雲<貞>氏,未詳。]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波珍 <亮宗>爲侍中。<河西州>進赤鳥{赤烏}。二月,王親祀神宮。發使修葺國內 防。秋七月,流星入紫微。<西原京>進白雉。冬十月,遣王子<金憲章>入<唐>,獻金銀佛像及佛經等,上言:"爲<順宗>祈福。"流星入王良。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侍中<亮宗>以病免,伊 <元興>爲侍中。二月,以伊 <雄元>爲<完山州>都督。夏四月,始御<平議殿>聽政。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零四年

○四年春,以<均貞>爲侍中,以伊 <忠永>年七十,賜 杖。秋九月,遣級 <崇正>使北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以伊 <憲昌>爲<武珍州>都督。二月,謁始祖廟。<玄德門>火。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三月,宴羣臣於<崇禮殿>,樂極,王鼓琴,伊 <忠榮>起舞。夏五月,國西大水,發使撫問經水州郡人民,復一年租調。秋八月,京都風霧如夜。<武珍州>都督<憲昌>,入爲侍中。

冬十月,<黔牟>大舍妻,一產三男。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遣使朝<唐>,<憲宗>引見,宴賜有差。夏五月,下雪。秋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西邊州郡大飢,盜賊蜂起,出軍討平之。大星出翼軫間,指庚,芒長六許尺,廣二許寸。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侍中<憲昌>出爲<菁州>都督,<璋如>爲侍中。年荒民飢,抵<浙東>求食者一百七十人。<漢山州><唐恩縣{唐恩郡}>石長十尺,廣八尺,高三尺五寸,自移一百餘步。夏六月,<望德寺>二塔戰。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以伊 <金忠恭>爲侍中。夏五月,不雨,遍祈山川,至秋七月,乃雨。冬十月,人多飢死,敎州郡發倉 存恤。遣王子<金張廉>,入<唐>朝貢。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一零年

○十年,夏六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以伊 <眞元>年七十,賜 杖。以伊 <憲貞>病不能行,年未七十,賜金飾紫檀杖。二月,上大等<金崇斌>卒,伊 <金秀宗>爲上大等。三月,草賊遍起,命諸州郡都督大守{太守},捕捉之。

秋七月,<唐>< 州>節度使<李師道>叛。<憲宗>將欲討平,詔遣<楊州>節度使<趙恭>,徵發我兵馬,王奉 旨,命順天軍將軍<金雄元>,率甲兵三萬以助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夏旱,冬飢。十一月,遣使入<唐>朝貢,<穆宗>召見<麟德殿>,宴賜有差。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民飢,賣子孫自活。夏四月,侍中<金忠恭>卒,伊 <永恭>爲侍中,<菁州>都督<憲昌>,改爲<熊川州>都督。秋七月,<浿江><南川>二石戰。冬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雷。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以母弟<秀宗>爲副君,入<月池宮>。[<秀宗>或雲<秀升>。]二月,雪五尺。樹木枯。三月,<熊川州>都督<憲昌>,以父<周元>不得爲王,反叛,國號<長安>,建元<慶雲>元年,脅<武珍><完山><菁><沙伐>四州都督,<國原><西原><金官>仕臣及諸郡縣守令,以爲己屬。<菁州>都督<向榮>,脫身走<推火郡>,<漢山><牛頭>< 良><浿江><北原>等,先知<憲昌>逆謀,舉兵自守。十八日,<完山>長史<崔雄>,助阿 <正連>之子<令忠>等,遁走王京告之,王卽授<崔雄>位級 ,<速含郡>大守{太守},<令忠>位級 ,遂差員將八人,守王都八方,然後出師。一吉 <張雄>先發,  <衛恭>波珍 <悌凌>繼之,伊 <均貞>  <雄元>大阿 <佑徵>等,掌三軍 徵。角幹<忠恭>  <允膺>,守<蚊火>關門。<明基><安樂>二郞,各請從軍,<明基>與徒衆赴<黃山>,<安樂>赴<施彌知鎭>。於是,<憲昌>遣其將,據要路以待。<張雄>遇賊兵於<道冬峴>,擊敗之。<衛恭><悌凌>合<張雄>軍,攻<三年山城>,克之,進兵<俗離山>,擊賊兵滅之。<均貞>等與賊戰<星山{黃山}>,滅之。諸軍共到<熊津>,與賊大戰,斬獲不可勝計。<憲昌>僅以身免,入城固守。

諸軍圍攻浹旬,城將陷,<憲昌>知不免,自死。從者斷首與身,各藏。及城陷,得其身於古冢,誅之,戮宗族黨與凡二百三十九人,縱其民。後,論功爵賞有差。阿 <祿眞>授位大阿 ,辭不受。以< 良州><屈自郡>近賊,不 於亂,復七年。先是,<菁州>太守廳事南,池中有異鳥,身長五尺,色黑,頭如五歲許兒,喙長一尺五寸,目如人, 如受五升許器,三日而死,<憲昌>敗亡兆也。聘角幹<忠恭>之女<貞嬌>,爲太子妃。<浿江>山谷間,顚木生櫱,一夜高十三尺,圍四尺七寸。夏四月十三日,月色如血。秋七月十二日,日有黑暈,指南北。冬十二月,遣<柱弼>入<唐>朝貢。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五日,<西原京>有蟲,從天而墮。九日有白黑赤三種蟲,冒雪能行,見陽而止。<元順><平原>二角幹,七十告老,賜 杖。二月,合<水城郡><唐恩縣{唐恩郡}>。夏四月十二日,流星起天市,犯帝座,過天市東北垣織女王良至閣道,分爲三,聲如擊鼓而滅。秋七月,雪。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月,<憲昌>子<梵文>,與<高達山>賊<壽神>等百餘人,同謀叛,欲立都於<平壤>,攻<北漢山州{北漢山城}>。都督<聰明>率兵,捕殺之。[<平壤>,今<楊州>也,<太祖>制<莊義寺>齋文有'<高麗>舊壤<平壤>名山'之句。]三月,<武珍州><馬彌知縣>女人產兒,二頭二身四臂,產時天大雷。

夏五月,遣王子<金昕>,入<唐>朝貢,遂奏言:"先在大學生,<崔利貞><金叔貞><樸季業>等,請放還蕃,其新赴朝<金允夫><金立之><樸亮之>等一十二人,請留宿衛。仍請配國子監習業,鴻 寺給資糧。"從之。秋,< 良州>獻白烏{白馬}。<牛頭州><大楊管郡><黃知>奈麻妻,一產二男二女,賜租一百石。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憲德王一八年

○十八年,秋七月,命<牛岑>太守<白永>,徵<漢山>北諸州郡人一萬,築<浿江>長城三百里。冬十月,王薨。諡曰<憲德>,葬於<泉林寺>北。[古記雲:"在位十八年,<寶曆>二年丙午四月卒。"『新唐書』雲:"<長慶><寶曆>間,<羅>王<彥升>卒。"而『資理通鑑』及『舊唐書』皆雲:"<大和>五年卒。"豈其誤耶。]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元年

○<興德王>立。諱<秀宗>,後改爲<景徽>。<憲德王>同母弟也。冬十二月,妃<章和>夫人卒,追封爲<定穆王后>。王思不能忘, 然不樂。羣臣表,請再納妃。王曰:"只鳥有喪匹之悲, 失良匹,何忍無情遽再娶乎?"遂不從,亦不親近女侍。左右使令,唯宦豎而己。[<章和>,姓<金>氏,<昭聖王>之女也。]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親祀神宮。<唐><文宗>聞王薨,廢朝,命太子左諭德兼御史中丞<源寂>,持節弔祭。仍冊立嗣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 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充寧海軍使<新羅>王。母<樸>氏爲大妃;妻<樸>氏爲妃。三月,<高句麗>僧<丘德>入<唐>,齎經至。王集諸寺僧徒,出迎之。夏五月,降霜。

秋八月,太白晝見。京都大旱。侍中<永恭>退。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大阿 <金佑徵>爲侍中。二月,遣使入<唐>朝貢。三月,雪深三尺。夏四月,<淸海>大使<弓福>,姓<張>氏。[一名<保 >。]入<唐><徐州>,爲軍中小將。後歸國謁王,以卒萬人鎭<淸海>。[<淸海>,今之<莞島>。]<漢山州><瓢川縣>妖人,自言有速富之術,衆人頗惑之。王聞之,曰:"執左道以惑衆者,刑之,先王之法也。投 {棄}其人遠島。"冬十二日{月},遣使入<唐>朝貢。<文宗>召對於<麟德殿>,宴賜有差。入<唐>回使<大廉>,持茶種子來,王使植<地理山>。茶自<善德王>時有之,至於此盛焉。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以<唐恩郡>爲<唐城鎭>,以沙 <極正>往守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王不豫,祈禱,仍許度僧一百五十人。冬十二月,遣使入<唐>朝貢。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地震。侍中<佑徵>免,伊 <允芬>爲侍中。二月,遣王子<金能儒>幷僧九人朝<唐>。秋七月,入<唐>進奉使<能儒>等一行人,回次溺海(+死)。冬十一月,遣使入<唐>朝貢。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零七年

○七年,春夏旱,赤地。王避正殿,減常膳,赦內外獄囚。秋七月,乃雨。

八月,饑荒,盜賊遍起。冬十月,王命使安撫之。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零八年

○八年,春,國內大飢。夏四月,王謁始祖廟。冬十月,桃李再華。民多疫死。十一月,侍中<允芬>退。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佑徵>復爲侍中。秋九月,王幸<西兄山>下大閱,御<武平門>觀射。冬十月,巡幸國南州郡,存問耆老及鰥寡孤獨,賜 布有差。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拜阿 <金均貞>爲上大等。侍中<佑徵>以父<均貞>入相,表乞解職。大阿 <金明>爲侍中。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興德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遣王子<金義琮>,如<唐>謝恩兼宿衛。夏六月,星 於東。秋七月,太白犯月。冬十二月,王薨。諡曰<興德>,朝廷以遺言,合葬<章和王妃>之陵。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僖康王元年

○<僖康王>立。諱<悌隆>[一雲<悌 >。],<元聖大王>孫伊 <憲貞>[一雲<草奴>。]之子也。母,<包道夫人>。妃,<文穆夫人>,葛文王<忠恭>之女。

初,<興德王>之薨也,其堂弟<均貞>堂弟之子<悌隆>,皆欲爲君。於是,侍中<金明>阿 <利弘><裴萱伯>等,奉<悌隆>。阿 <佑徵>與侄<禮徵>及<金陽>,奉其父<均貞>,一時,入內相戰。<金陽>中箭,與<佑徵>等逃走,<均貞>遇害,而後<悌隆>乃得卽位。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僖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大赦獄囚誅{殊}死已下。追封考爲<翌成大王>,母<樸>氏爲<順成太后>。拜侍中<金明>爲上大等,阿 <利弘>爲侍中。夏四月,<唐><文宗>放還宿衛王子<金義琮>。阿 <佑徵>,以父<均貞>遇害,出怨言,<金明><利弘>等不平之。五月,<佑徵>懼禍及,與妻子奔<黃山津>口,乘舟往依於<淸海鎭>大使<弓福>。六月,<均貞>妹壻阿 <禮徵>,與阿 <良順>亡投於<佑徵>。<唐><文宗>賜宿衛<金忠信>等錦彩有差。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僖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上大等<金明>侍中<利弘>等,興兵作亂,害王左右。王知不能自全,乃縊於宮中。諡曰<僖康>,葬於<蘇山>。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閔哀王元年

○<閔哀王{敏哀王}>立。姓<金>氏,諱<明>,<元聖大王>之曾孫也,大阿 <忠恭>之子。累官爲上大等,與侍中<利弘>,逼王殺之,自立爲王。追諡考爲<宣康大王>,母<樸>氏<貴寶>夫人爲<宣懿太后>,妻<金>氏爲<允容王后>。拜伊 <金貴>爲上大等,阿 <憲崇>爲侍中。二月,<金陽>募集兵士,入<淸海鎭>,謁<佑徵>。阿 <佑徵>在<淸海鎭>,聞<金明>簒位,謂鎭大使<弓福>曰:"<金明>弒君自立,<利弘>枉殺君{吾}父,不可共戴天也。願仗將軍之兵,以報君父之 。"

<弓福>曰:"古人有言:'見義不爲,無勇。吾雖庸劣,唯命是從。'"遂分兵五千人,與其友<鄭年>,曰:"非子,不能平禍亂。"冬十二月,<金陽>爲平東將軍,與<閻長><張弁><鄭年><駱金><張建榮><李順行>統軍,至<武州><鐵治縣{鐵冶縣}>。王使大監<金敏周>出軍迎戰。遣<駱金><李順行>,以馬軍三千突擊,殺傷殆盡。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閔哀王零二年

○二年,春閏正月,晝夜兼行,十九日,至於<達伐>之丘。王聞兵至,命伊 <大昕>大阿 <允璘>< 勳>等,將兵拒之。又一戰大克,王軍死者過半。時,王在西郊大樹之下,左右皆散,獨立不知所爲,奔入<月遊宅>,兵士尋而害之。羣臣以禮葬之,諡曰<閔哀{敏哀}>。

一零卷新羅本紀一零神武王元年

○<神武王>立。諱<佑徵>,<元聖大王>孫<均貞>上大等之子,<僖康王>之從弟也。<禮徵>等旣淸宮禁,備禮迎之,卽位。追尊祖伊 <禮英>[一雲<孝眞>。]爲<惠康大王>,考爲<成德大王>,母<樸>氏<眞矯>夫人爲<憲穆太后>,立子<慶膺>爲太子。封<淸海鎭>大使<弓福>爲感義軍使,食實封二千戶。<利弘>懼,棄妻子,遁山林,王遣騎士,追捕殺之。秋七月,遣使如<唐>,遺<淄靑>節度使奴婢。帝聞之矜遠人,詔令歸國。王寢疾,夢<利弘>射中背,旣寤,瘡發背。至是月二十三日,薨。諡白{曰}<神武>,葬於<弟兄山>西北。

○論曰:"<歐陽子>之論曰:'<魯><桓公>,弒<隱公>而自立者;<宣公>,弒<子赤>而自立者;<鄭>< 公>,逐世子<忽>而自立者;<衛>公<孫剽>,逐其君< >而自立者。聖人於『春秋』,皆不絶其爲君,各傳其實,而使後世信之,則四君之罪,不可得而掩耳,則人之爲惡,庶乎其息矣。'<羅>之<彥升>,弒<哀莊>而卽位;<金明>,弒<僖康>而卽位;<佑徵>,弒<閔哀{敏哀}>而卽位。今皆書其實,亦『春秋』之志也。"

三國史記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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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史記卷第十一。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十一。

<文聖王><憲安王><景文王><憲康王><定康王><眞聖王>。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元年

○<文聖王>立。諱<慶膺>,<神武王>太子, 母<貞繼>夫人。[一雲<定宗太后>。]八月,大赦,敎曰:"<淸海鎭>大使<弓福>,嘗以兵助神考,滅先朝之巨賊,其功烈可忘耶?"乃拜爲<鎭海>將軍,兼賜章服。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禮徵>爲上大等,<義琮>爲侍中,<良順>爲伊 。自夏四月至六月,不雨。<唐><文宗> <鴻 寺>,放還質子及年滿合歸國學生,共一百五人。冬,飢。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零三年

○三年,春,京都疾疫。一吉 <弘弼>謀叛,事發逃入海島,捕之不獲。秋七月,<唐><武宗> :歸國<新羅>官,前入<新羅>,宣慰副使(+前),充< 州>都督府司馬賜緋魚袋<金雲卿>,可<淄州>長史,仍爲使,冊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大尉{太尉}使持節大都督< 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充寧海諸軍使上柱國<新羅>王,妻<樸>氏爲王妃。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零四年

○四年,春三月,納倂 {伊 }<魏昕>之女爲妃。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侍中<義琮>病免,伊 <良順>爲侍中。秋七月,五虎入神宮園。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甲寅朔,日有食之。大白{太白}犯鎭星。三月,京都雨雹。侍中<良順>退,大阿 <金茹>爲侍中。秋八月,置<穴口鎭>,以阿 <啓弘>爲鎭頭。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欲娶<淸海鎭>大使<弓福>女爲次妃。朝臣諫曰:"夫婦之道,人之大倫也。故<夏>以<塗山>興,<殷>以< >氏昌,<周>以<褒 >滅,<晉>以<驪姬>亂。則國之存亡,於是乎在,其可不愼乎?今,<弓福>,海島人也,其女豈可以配王室乎?"王從之。冬十一月,雷。無雪。十二月朔,三日 出。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零八年

○八年,春,<淸海><弓福>怨王不納女,據鎭叛。朝廷將討之,則恐有不測之患,將置之,則罪不可赦,憂慮不知所圖。<武州>人<閻長>者,以勇壯聞於時。來告曰:"朝廷幸聽臣,臣不煩一卒,持空拳,以斬<弓福>以獻。"王從之。<閻長>佯叛國,投<淸海>。<弓福>愛壯士,無所猜疑,引爲上客,與之飮極歡。及其醉,奪<弓福>劍斬訖,召其衆說之,伏不敢動。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重修<平議><臨海>二殿。夏五{四}月,伊 <良順>波珍 <興宗>等叛,伏誅。

秋八月,封王子爲王太子。侍中<金茹>卒,伊 <魏昕>爲侍中。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一零年

○十年,春夏旱。侍中<魏昕>退,波珍 <金啓明>爲侍中。冬十月,天有聲如雷。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上大等<禮徵>卒,伊 <義正>爲上大等。秋九月,伊 <金式{金貳}><大昕>等叛,伏誅,大阿 <昕 >緣坐罪。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土星入月,京都雨土,大風拔木。赦獄囚誅{殊}死已下。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罷<淸海鎭>,徙其人於<碧骨郡>。夏四月,隕霜。入<唐>使阿 <元弘>,齎佛經幷佛牙來,王出郊迎之。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二月,波珍 <眞亮>爲<熊川{熊州}>都督。調府火。秋七月,重修<鳴鶴樓>。冬十一月,王太子卒。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一五年

○十五年,夏六月,大水。秋八月,西南州郡,蝗。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二}月,發使撫問西南百姓,冬十二月,<珍閣省>災。土星入月。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文聖王一九年

○十九年,秋九月,王不豫,降遺詔曰:"寡人以 末之資,處崇高之位,上恐獲罪於天鑑,下慮失望於人心,夙夜兢兢,若涉淵氷,賴三事大夫,百 卿士,左右挾維,不墜重器。今者,忽染疾疹,至於旬日, 惚之際,恐先朝露。惟祖宗之大業,不可以無主;軍國之萬機,不可以暫廢。顧惟舒弗邯<誼靖>,先皇之令孫,寡人之叔父。孝友明敏寬厚仁慈,久處古衡{臺衡},挾贊王政,上可以祗奉宗廟,下可以撫育蒼生。爰釋重負,委之賢德,付託{託}得人,夫復何恨! 生死始終,物之大期;壽夭修短,命之常分。逝者可以達理,存者不必過哀。伊爾多士,竭力盡忠,送往事居,罔或違禮。佈告國內,明知朕懷。"越七日,王薨。諡曰<文聖>,葬於<孔雀{孔雀趾}>。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安王元年

○<憲安王>立。諱<誼靖>[一雲<佑靖>。],<神武王>之異母弟也。母<照明>夫人,<宣康王>之女。以<文聖>顧命卽位,大赦,拜伊 <金安>爲上大等。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安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親祀神宮。夏四月,降霜。自五月至秋七月,不雨。<唐城郡>南河岸,有大魚出,長四十步,高六丈{尺}。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安王零三年

○三年,春, 貴人飢,王遣使賑救。夏四月,敎修完 防勸農。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安王零四年

○四年,秋九月,王會羣臣於<臨海殿>,王族<膺廉>年十五歲,預坐焉。王欲觀其志,忽問曰:"汝遊學有日矣,得無見善人者乎?"答曰:"臣嘗見三人,竊以爲有善行也。"王曰:"何如?"曰:"一高門子弟,其與人也,不自先而處於下;一家富於財,可以侈衣服,而常以麻紵自喜;一有勢榮,而未嘗以其勢加人,臣所見如此。"王聞之默然,與王后耳語曰:"朕閱人多矣,無如<膺廉>者。"意以女妻之,顧謂<膺廉>曰:"願郞自愛。朕有息女,使之薦枕。"更置酒同飮,從容言曰:"吾有二女,兄今年二十歲,弟十九歲,惟郞所娶!"<膺廉>辭不獲,起拜謝,便歸家告父母。父母言:"聞王二女容色,兄不如弟,若不得已,宜娶其弟。"然尙疑未決,乃問<興輪寺>僧。僧曰:"娶兄則有三益,弟則反是,有三損。"<膺廉>乃奏:"臣不敢自決,惟王命是從。"於是,王長女出降焉。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安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王寢疾彌留,謂左右曰:"寡人不幸,無男子有女。吾邦故事,雖有<善德><眞德>二女主,然近於牝 之晨,不可法也。甥<膺廉>,年雖幼少,有老成之德。卿等,立而事之,必不墜祖宗之令緖,則寡人死,且不朽矣。"是月二十九日,薨。諡曰<憲安>,葬於<孔雀趾>。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元年

○<景文王>立。諱<膺廉>[膺一作疑{凝}。],<僖康王>&子{之孫}<啓明>阿 之子也。母曰<光和>[一雲<光義>。]夫人,妃<金>氏<寧花>夫人。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零一年

○元年,三月,王御<武平門>,大赦。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伊 <金正>爲上大等,阿 <魏 >爲侍中。二月,王親祀<神宮>。秋七月,遣使如<唐>貢方物。八月,入<唐>使阿 <富良>等一行人,溺沒。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王幸國學,令博士已下,講論經義,賜物有差。冬十月,桃李華。十一月,無雪。納<寧花>夫人弟爲次妃。異曰{日},王問<與輪寺{興輪寺}>僧曰:"師前所謂三益者何也?"對曰:"當時,王及王妃喜其如意,寵愛浸深,一也。因此,得繼太位{大位},二也。卒,得娶向所求季女,三也。"王大笑。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王幸<感恩寺>望海。夏四月,<日本國>使至。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唐><懿宗>降使太子右諭德御史中丞<胡歸厚>,使副光祿主簿兼監察御史<裴光>等,弔祭先王,兼賻贈一千匹,冊立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大尉{太尉}持節大都督< 林州>諸軍事上柱國<新羅>王。仍賜王官誥一道旌節一副錦彩五百匹衣二副金銀器七事。賜王妃錦彩五十匹衣一副銀器二事。賜王太子錦彩四十匹衣一副銀器一事。賜大宰相錦彩三十匹衣一副銀器一事。賜次宰相錦彩二十匹衣一副銀器一事。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封王考爲<懿恭大王>,母<樸>氏<光和>夫人爲<光懿王大後{太后}>,夫人<金>氏爲<文懿王妃>,立王子<晸>爲王太子。十五日,幸<皇龍寺>看燈,仍賜燕{ }百寮。冬十月,伊 <允興>與弟<叔興><季興>謀逆,事發覺,走<岱山郡>,王命追捕斬之,夷一{三}族。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重修<臨海殿>。夏五月,京都疫。秋八月,大水, 不登。冬十月,發使分道撫問。十二月,客星犯大白{太白}。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伊 <金銳><金鉉>等謀叛,伏誅。夏六月,震<皇龍寺>塔。秋八月,重修<朝元殿>。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零九年

○九年,秋七月,遣王子蘇判<金胤>等入<唐>謝恩,兼進奉馬二匹 金一百兩銀二百兩牛黃十五兩人蔘一百斤大花魚牙錦一十匹小花魚牙錦一十匹朝霞錦二十匹四十升白 布四十匹三十升紵衫段四十匹四尺五寸頭髮百五十兩三尺五寸頭髮三百兩金釵頭五色 帶幷班胸各一十條鷹金  子幷紛 紅 二十副新樣鷹金  子紛 五色 三十副鷹銀  子紛 紅 二十副新樣鷹銀  子紛 五色 三十副 子金  子紛 紅 二十副新樣 子金  子紛 五色 三十副 子銀  子紛 紅 二十副新樣 子銀  子紛 五色 三十副金花鷹鈴子二百顆金花 子鈴子二百顆金鏤鷹尾筒五十雙金鏤 子尾筒五十雙銀鏤鷹尾筒五十雙銀鏤 子尾筒五十雙系鷹緋 皮一百雙系 子緋 皮一百雙瑟瑟鈿金針筒三十具金花銀針筒三十具針一千五百。又遣學生<李同>等三人,隨進奉使<金胤>,入<唐>習業,仍賜買書銀三百兩。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遣沙 <金因>,入<唐>宿衛。夏四月,京都地震。五月,王妃卒。秋七月,大水。冬,無雪。國人多疫。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王命有司,改造<皇龍寺>塔。二月,重修<月上樓>。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親祀神宮。夏四月,京師地震。秋八月,國內州郡,蝗害 。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民飢且疫,王發使賑救。秋九月,<皇龍寺>塔成九層高二十二丈。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上大等<金正>卒,以侍中<魏珍>爲上大等,<藺興>爲侍中。夏四月,<唐><僖宗>降使宣諭。五月,伊 <近宗>謀逆犯闕,出禁軍擊破之。<近宗>與其黨夜出城,追獲之車裂。秋九月,重修<月正堂>。<崔致遠>在<唐>登科。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景文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二月,京都及國東地震。星 於東,二十日乃滅。夏五月,龍見王宮井,須臾雲霧四合飛去。秋七月八日,王薨,諡曰<景文>。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元年

○<憲康王>立。諱<晸>,<景文王>之太子。母,<文懿王后>;妃,<懿明>夫人。王性聰敏,愛看書,目所一覽,皆誦於口。卽位,拜伊 <魏弘>爲上大等,大阿 <乂謙>爲侍中,大赦內外殊死已下。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皇龍寺>齋僧,設百高座講經,王親倖聽之。秋七月,遣使入<唐>貢方物。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我<太祖大王>生於<松嶽郡>。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零四年

○四月{年},夏四月,<唐><僖宗>降使,冊封王爲使持節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大尉{太尉}大都督< 林州>諸軍事<新羅>王。秋七月,遣使朝<唐>,聞<黃巢>賊起,乃止。八月,<日本國>使至,王引見於<朝元殿>。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幸國學,命博士已下講論。三月,巡幸國東州郡,有不知所從來四人,詣駕前歌歌{舞}。形容可駭,衣巾詭異,時人謂之山海精靈。[古記謂王卽位年事。]夏六月,一吉 <信弘>叛,伏誅。冬十月,御<遵禮門>觀射。十一月,獵<穴城>原。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大白{太白}犯月。侍中<乂謙>退,伊 <敏恭>爲侍中。秋八月,<熊州>進嘉禾。

九月九日,王與左右,登<月上樓>,四望,京都民屋相屬,歌吹連聲。王顧謂侍中<敏恭>曰:"孤聞今之民間,覆屋以瓦不以茅,炊飯以炭不以薪。有是耶?"<敏恭>對曰:"臣亦嘗聞之如此"因奏曰:"上卽位以來,陰陽和,風雨順,歲有年,民足食,邊境謐靜,市井歡娛,此,聖德之所致也。"王欣然曰:"此,卿等輔佐之力也,朕何德焉?"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燕羣臣於<臨海殿>,酒 ,上鼓琴,左右各進歌詞,極歡而罷。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零八年

○八年,夏四月,<日本>國王遣使,進黃金三百兩明珠一十個。冬十二月,<枯彌縣>女,一產三男。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王幸<三郞寺>,命文臣各賦詩一首。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二月,虎入宮庭。三月,<崔致遠>還。冬十月壬子,太白晝見。遣使入<唐>,賀破<黃巢>賊。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憲康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北鎭奏:"狄國人入鎭,以片木掛樹而歸。"遂取以獻,其木書十五字雲:"<寶露國>與<黑水國>人,共向<新羅國>和通。"夏六月,王不豫,赦國內獄囚。又於<皇龍寺>,設百高座講經。秋七月五日,薨。諡曰<憲康>,葬<菩提寺>東南。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定康王元年

○<定康王>立。諱<晃>,<景文王>之第二子也。八月,拜伊 <俊興>爲侍中。國西旱且荒。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定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設百(+高)座於<皇龍寺>,親倖聽講。<漢州>伊 <金 >叛,發兵誅之。夏五月,王疾病。謂侍中<俊興>曰:"孤之病革矣,必不復起。不幸無嗣子,然妹<曼>天資明銳,骨法似丈夫,卿等宜仿<善德><眞德>古事,立之可也。"秋七月五日,薨。諡曰<定康>,葬<菩提寺>東南。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元年

○<眞聖王>立。諱<曼>,<憲康王>之女弟也。[『崔致遠文集』第二卷,謝追贈表雲:"臣<坦>言:伏奉制旨,追贈亡父臣<凝>爲太師,亡兄臣<晸>爲大傅{太傅}。"又納旌節表雲:"臣長兄國王<晸>,以去<光啓>三年七月五日,奄御聖代,臣侄男<嶢>生未周 ,臣仲兄<晃>權統藩垣,又未經朞月,遠謝明時。"以此言之,<景文王>諱<凝>,本紀則雲<膺廉>,<眞聖王>諱<坦>,本紀則雲<曼>,又<定康王><晃>以<光啓>三年薨,本紀謂二年薨,皆不知孰是。]大赦,復諸州郡一年租稅。設百(+高)座<皇龍寺>,親倖聽法。冬無雪。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少梁裏>石自行。王素與角幹<魏弘>通,至是,常入內用事。仍命與<大矩>和尙,修集鄉歌,謂之『三代目』雲。及<魏弘>卒,追諡爲<惠成大王>。此後,潛引少年美丈夫兩三人淫亂,仍授其人以要職,委以國政。由是, 幸肆志,貨賂公行,賞罰不公,紀綱壞弛。時有無名子,欺謗時政,構辭榜於朝路。王命人搜索,不能得。或告王曰:"此必文人不得志者所爲,殆是<大耶州>隱者<巨仁>耶?"

王命拘<巨仁>京獄,將刑之。<巨仁>憤怨,書於獄壁曰:"<於公>慟哭三年旱,<鄒衍>含悲五月霜。今我幽愁還似古,皇天無語但蒼蒼。"其夕,忽雲霧震雷雨雹,王懼,出<巨仁>放歸。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王不豫,錄囚徒,赦殊死已下,許度僧六十人。王疾乃 。夏五月,旱。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零三年

○三年,國內諸州郡,不輸貢賦,府庫虛竭,國用窮乏,王發使督促。由是,所在盜賊蜂起。於是,<元宗><哀奴>等據<沙伐州>叛。王命奈麻<令奇>捕捉。<令奇>望賊壘,畏不能進,村主<佑連>,力戰死之。王下 斬<令奇>,<佑連>子年十餘歲,嗣爲村主。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日暈五重。十五日,幸<皇龍寺>,看燈。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零五年

○五年,冬十月,<北原>賊帥<梁吉>,遣其佐<弓裔>,領百餘騎,襲<北原>東部落及<溟州>管內<酒泉>等十餘郡縣。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零六年

○六年,<完山>賊<甄萱>據州,自稱<後百濟>,<武州>東南郡縣降屬。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零七年

○七年,遣兵部侍郞<金處誨>,如<唐>納旌節,沒於海。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崔致遠>進時務一十餘條,王嘉納之,拜<致遠>爲阿 。冬十月,<弓裔>自<北原>入<何瑟羅>,衆至六百餘人,自稱將軍。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零九年

○九年,秋八月,<弓裔>擊取<豬是{豬足}>< 川>二郡,又破<漢州>管內<夫若><鐵圓>等十餘郡縣。冬十月,立<憲康王>庶子<嶢>爲太子。初,<憲康王>觀獵,行道傍見一女子,姿質佳麗。王心愛之,命後車載,到 宮野合,卽有娠而生子。及長,體貌魁傑,名曰<嶢>。<眞聖>聞之,喚入內,以手撫其背曰:"孤之兄第{弟} 妹,骨法異於人,此兒,背上兩骨隆起,眞<憲康王>之子也。"仍命有司,備禮封崇。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一零年

○十年,賊起國西南,赤其袴以自異,人謂之赤袴賊。屠害州縣,至京西部<牟梁裏>,劫掠人家而去。

一一卷新羅本紀一一眞聖王一一年

○十一年,夏六月,王謂左右曰:"近年以來,百姓困窮,盜賊蜂起,此,孤之不德也。避賢讓位,吾意決矣。"禪位於太子<嶢>。於是,遣使入<唐>表奏曰:"臣某言,居<羲仲>之官,非臣素分;守<延陵>之節,是臣良圖。以臣侄男<嶢>,是臣亡兄<晸>息。年將志學,器可興宗,不假外求,爰從內舉,近已 權藩寄,用靖國災。"冬十二月乙巳,王薨於北宮,諡曰眞聖,葬於<黃山>。

三國史記卷第十一。

一二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十二。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十二。

<孝恭王><神德王><景明王><景哀王><敬順王>。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元年

○<孝恭王>立。諱<嶢>,<憲康王>之庶子,母<金>氏。大赦。增文武百官爵一級。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尊母<金>氏爲<義明王大後{太后}>。以舒弗邯<俊興>爲上大等,阿 <繼康>爲侍中。秋七月,<弓裔>取<浿西道>及<漢山州>管內三十餘城,遂都於<松嶽郡>。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零三年

○三年,春三月,納伊 <乂謙>之女爲妃。秋七月,<北原>賊帥<梁吉>,忌<弓裔>貳己,與<國原>等十餘城主,謀攻之。進軍於<非惱城>下,<梁吉>兵潰走。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零四年

○四年,冬十月,<國原><菁州{靑州}><槐壤>賊帥<淸吉><莘萱>等,舉城役{投}於<弓裔>。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零五年

○五年,<弓裔>稱王。秋八月,<後百濟>王<甄萱>,攻<大耶城>,不下,移軍<錦城>之南,奪掠沿邊部落而歸。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零六年

○六年,春三月,降霜。以大阿 <孝宗>爲侍中。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零七年

○七年,<弓裔>欲移都,到<鐵圓><斧壤>,周覽山水。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零七年

○七年,<弓裔>欲移都,到<鐵圓><斧壤>,周覽山水。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零八年

○八年,<弓裔>設百官,依<新羅>制。[所制官號,雖因<羅>制,殿{多}有巽{異}者。]國號<摩震>,年號<武泰>元(+年)。<浿江道{浿西道}>十餘州縣,降於<弓裔>。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星隕如雨。夏四月,降霜。秋七月,<弓裔>移都於<鐵圓>。八月,<弓裔>行兵,侵奪我邊邑,以至<竹嶺>東北。王聞疆 日削,甚患,然力不能御,命諸城主,愼勿出戰,堅壁固守。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以波珍 <金成>爲上大等。三月,前入<唐>及第<金文蔚>,官至工部員外郞沂王府諮議 軍,充冊命使而還。自夏四月至五月,不雨。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夏無雨。<一善郡>以南十餘城,盡爲<甄萱>所取。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星 於東。三月,隕霜。夏四月,雨雹。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六月,<弓裔>命:將領兵舡,降<珍島郡>,又破<皐夷島城>。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一四年

○十四年,<甄萱>躬率步騎三千,圍<羅州城>,經旬不解,<弓裔>發水軍,襲擊之,<萱>引軍而退。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王嬖於賤妾,不恤政事。大臣<殷影>諫,不從,<影>執其妾,殺之。<弓裔>改國號<泰封>,年號<水德萬歲>。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孝恭王一六年

○十六年,夏四月,王薨。諡曰<孝恭>,葬於<師子寺>北。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神德王元年

○<神德王>立。姓<樸>氏,諱<景暉>,<阿達羅王>遠孫。父<乂兼>[一雲<銳謙>。],事<定康大王>爲大阿 。母,<貞和>夫人。妃<金>氏,<憲康大王>之女。<孝恭王>薨,無子,爲國人推戴,卽位。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神德王零一年

○元年,五月,追尊考爲<宣聖大王>,母爲<貞和太后>,妃爲<義成王后>,立子<升英>爲王太子。拜伊 <繼康>爲上大等。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神德王零二年

○二年,夏四月,隕霜。地震。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神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三月,隕霜。<弓裔>改<水德萬歲>,爲<政開>元年。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神德王零四年

○四年,夏六月,< 浦>水與<東海>水相擊,浪高二十丈許,三日而止。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神德王零五年

○五年,秋八月,<甄萱>攻<大耶>(+<仇史>)(+二)城,不克。冬十月,地震,聲如雷。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神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太白犯月。秋七月,王薨。諡曰<神德>,葬於<竹城>。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明王元年

○<景明王>立。諱<升英>,<神德王>之太子,母,<義成王后>。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明王零一年

○元年,八月,拜王弟伊 <魏膺>爲上大等,大阿 <裕廉>爲侍中。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明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一吉 <玄升>叛,伏誅。夏六月,<弓裔>麾下人心忽變,推戴<太祖>,<弓裔>出奔,爲下所殺。<太祖>卽位稱元。秋七月,<尙州>賊帥<阿茲蓋>,遣使降於<太祖>。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明王零三年

○三年,<四天王寺>塑像所執弓弦自絶,壁畵狗子有聲,若吠者。以上大等<金成>爲角 ,侍中<彥邕>爲沙 。

我<太祖>移都<松嶽郡>。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明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王與<太祖>交聘修好。二月,<康州>將軍<閏雄>,降於<太祖>。冬十月,<後百濟>主<甄萱>,率步騎一萬,攻陷<大耶城>,進軍於<進禮>,王遣阿 <金律>,求援於<太祖>。<太祖>命將出師救之,<萱>聞乃去。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明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金律>告王曰:"臣往年奉使<高麗>,<麗>王問臣曰:'聞<新羅>有王{三}寶,所謂丈六尊像九層塔幷聖帶也。像塔猶存,不知聖帶今猶在耶。'臣不能 {答}。"王聞之,問羣臣曰:"聖帶是何寶物耶?"無能知者。時,有<皇龍寺>僧年過九十者,曰:"予嘗聞之,寶帶是<眞平大王>所服也,歷代傳之,藏在南庫。"王遂令開庫,不能得見,乃以別{擇}日齋祭,然後見之。

其帶{妝}以金玉甚長,非常人所可束也。

○論曰:"古者坐明堂,執傳國璽,列九鼎,其若帝王之盛事者也。而<韓公>論之曰:'歸天人之心,興太平之基,決非三器之所能也。'豎三器而爲重者,其誇者之詞耶? 此<新羅>所謂三寶,亦出於人爲之侈而已,爲國家,何須此耶?『孟子』曰:'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楚書』曰:'<楚國>無以爲寶,惟善以爲寶。'若此者,行之於內。足以善一國,推之於外,足以澤四海,又何外物之足雲哉!<太祖>聞<羅>人之說而問之耳,非以爲可尙者也。二月,<靺鞨>別部<達姑>衆,來寇北邊。時,<太祖>將<堅權>鎭<朔州>,率騎擊大破之,匹馬不還。王喜,遣使移書,謝於<太祖>。夏四月,京都大風拔樹。秋八月,蝗,旱。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明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下枝城>將軍<元逢><溟州>將軍<順式>,降於<太祖>。<太祖>念其歸順,以<元逢>本城爲<順州>,賜<順式>姓曰<王>。是月,<眞寶城>將軍<洪述>,降於<太祖>。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明王零七年

○七年,秋七月,命<旨城>將軍<城達><京山府>將軍<良文>等,降於<太祖>。王遣倉部侍郞<金樂>錄事 軍<金幼卿>,朝<後唐>,貢方物。<莊宗>賜物有差。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明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遣使入<後唐>朝貢。<泉州>節度使<王逢規>,亦遣使,貢方物。夏六月,遣朝散大夫倉部侍郞<金嶽>,入<後唐>朝貢,<莊宗>授朝議大夫試衛尉卿。秋八月,王薨。諡曰<景明>,葬於<黃福寺>比{北},<太祖>遣使弔祭。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哀王元年

○<景哀王>立。諱<魏膺>,<景明王>同母弟也。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哀王零一年

○元年,九月,遣使聘於<太祖>。冬十月,親祀神宮。大赦。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哀王零二年

○二年,冬十月,<高鬱府>將軍<能文>,投於<太祖>,勞諭還之,以其城迫近<新羅>王都故也。十一月,<後百濟>主<甄萱>,以侄<眞虎>,質於<高麗>。王聞之,使謂<太祖>曰:"<甄萱>反覆多詐,不可和親。"<太祖>然之。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哀王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眞虎>暴死。<萱>謂<高麗>人故殺,怒舉兵,進軍於<熊津>。<太祖>命諸城,堅壁不出。王遣使曰:"<甄萱>違盟舉兵,天必不佑。若大王奮一鼓之威,<甄萱>必自破矣。"<太祖>謂使者曰:"吾非畏<萱>,俟惡盈而自強{ }耳。"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景哀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太祖>親征<百濟>,王出兵助之。二月,遣兵部侍郞<張芬>等,入<後唐>朝貢。<唐>授<張芬>檢校工部尙書;副使兵部郞中<樸術洪>,兼御史中丞;判官倉部員外郞<李忠式>,兼侍御史。三月,<皇龍寺>塔搖動北傾。<太祖>親破<近巖城{近品城}>。<唐><明宗>以權知康州事<王逢規>,爲懷化大將軍。夏四月,知康州事<王逢規>遣使<林彥{林遠}>,入<後唐>朝貢,<明宗>召對<中興殿>,賜物。<康州>所管<突山>等四鄉,歸於<太祖>。

秋九月,<甄萱>侵我軍於<高鬱府>,王請救於<太祖>,命將出勁兵一萬往救。<甄萱>以救兵未至,以冬十一月,掩入王京。王與妃嬪宗戚,遊<鮑石亭>宴娛,不覺賊兵至,倉猝不知所爲。王與妃奔入後宮,宗戚及公卿大夫士女四散,奔走逃竄。其爲賊所虜者,無貴賤皆駭汗匍匐,乞爲奴僕而不免。<萱>又縱其兵,剽掠公私財物略盡,入處宮闕,乃命左右索王。王與妃妾數人在後宮,拘致軍中。逼令王自盡,強淫王妃,縱其下,亂其妃妾。乃立王之族弟,權知國事,是爲<敬順王>。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元年

○<敬順王>立。諱<傅>,<文聖大王>之裔孫,<孝宗>伊 之子也,母<桂娥太后>。爲<甄萱>所舉卽位。舉前王屍,殯於西堂,與羣下慟哭。上諡曰<景哀>,葬<南山><蟹目嶺>,<太祖>遣使弔祭。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零一年

○元年,十一月,追尊考爲<神興大王>,母爲王太后。十二月,<甄萱>侵<大木郡>,燒盡田野積聚。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高麗>將<金相>與<草八城>賊<興宗>戰,不克死之。夏五月,<康州>將軍<有文>,降於<甄萱>。六月,地震。秋八月,<甄萱>命將軍<官昕>,築城於<陽山>,<太祖>命<命旨城>將軍<王忠>,率兵擊走之。<甄萱>進屯於<大耶城>下,分遣軍士,芟取<大木郡>禾稼。冬十月,<甄萱>攻陷<武谷城>。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零三年

○三年,夏六月,<天竺國><三藏摩 羅>抵<高麗>。秋七月,<甄萱>攻<義成府城{義城府城}>,<高麗>將<洪述>出戰,不克死之。<順州>將軍<元逢>,降於<甄萱>。<太祖>聞之怒,然以<元逢>前功,宥之,但改<順州>爲縣。冬十月,<甄萱>圍<加恩縣>,不克而歸。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載巖城>將軍<善弼>降<高麗>,<太祖>厚禮待之,稱爲尙父。初,<太祖>將通好<新羅>,<善弼>引導之,至是降也,念其有功且老,故寵褒之。<太祖>與<甄萱>戰<古昌郡><甁山>之下,大捷,殺虜甚衆。其<永安><河曲><直明><松生>等三十餘郡縣,相次降於<太祖>。二月,<太祖>遣使告捷,王報聘兼請相會。秋九月,國東沿海州郡部落,盡降於<太祖>。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太祖>率五十餘騎,至京畿通謁。王與百官郊迎,入宮相對,曲盡情禮。置宴於<臨海殿>,酒 ,王言曰:"吾以不天, 致禍亂。<甄萱>恣行不義,喪我國家,何痛如之。"因泫然涕泣,左右無不嗚咽,<太祖>亦流涕慰藉。因留數旬回駕,王送至<穴城>,以堂弟<裕廉>爲質,隨駕焉。<太祖>麾下軍士肅正,不犯秋毫,都人士女相慶曰:"昔<甄>氏之來也,如逢豺虎;今王公之至也,如見父母。"秋八月,<太祖>遣使,遺王以錦彩鞍馬,幷賜羣僚將士布帛,有差。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地震。夏四月,遣便{使}執事侍郞<金 >,副使司賓卿<李儒>,入<唐>朝貢。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零七年

○七年,<唐><明宗>遣使<高麗>,錫命。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零八年

○八年,秋九月,老人星見。<運州>界三十餘郡縣降於<太祖>。

一二卷新羅本紀一二敬順王零九年

○九年,冬十月,王以四方土地,盡爲他有,國弱勢孤,不能自安,乃與羣下謀,舉土降<太祖>。羣臣之議,或以爲可,或以爲不可。王子曰:"國之存亡,必有天命,只合與忠臣義士,收合民心,自固力盡而後已,豈宜以一千年社稷,一旦輕以與人?"王曰:"孤危若此,勢不能全。旣不能強,又不能弱,至使無辜之民,肝腦塗地,吾所不能忍也。"乃使侍郞<金封休>,齎書請降於<太祖>。王子哭泣辭王,徑歸<皆骨山>。倚巖爲屋,麻衣草食,以終其身。十一月,<太祖>受王書,送大相<王鐵>等迎之。王率百寮,發自王都,歸於<太祖>。香車寶馬,連亙三十餘里,道路塡咽,觀者如堵。<太祖>出郊迎勞,賜宮東甲第一區,以長女<樂浪公主>妻之。十二月,封爲<正承公{正丞公}>,位在太子之上,給祿一千石,侍從員將,皆錄用之。改<新羅>爲<慶州>,以爲公之食邑。

初,<新羅>之降也,<太祖>其{甚}喜,旣待之以厚禮,使告曰:"今王以國與寡人,其爲賜大矣。願結昏於宗室,以永甥舅之好。"答曰:"我伯父<億廉> 幹,知<大耶郡>事,其女子德容雙美,非是,無以備內政。"<太祖>遂取之生子,是<顯宗>之考,追封爲<安宗>。至<景宗><獻和大王>,聘<正承公>女,納爲王妃,仍封<正承公>爲尙父令。公至大<宋><興國>四{三}年戊寅,薨,諡曰<敬順>[一雲<孝哀>。]。國人自始祖至此,分爲三代。自初至<眞德>二十八王,謂之上代;自<武烈>至<惠恭>八王,謂之中代;自<宣德>至<敬順>二十王,謂之下代雲。

○論曰:<新羅><樸>氏<昔>氏皆自卵生。<金>氏從天入金櫃而降,或雲乘金車,此尤詭怪不可信。然世俗相傳,爲之實事。<政和>中,我朝遣尙書<李資諒>,入<宋>朝貢。臣<富軾>以文翰之任,輔行。詣<佑神 >,見一堂設女仙像。 伴學士<王 >曰:"此貴國之神,公等知之乎?"遂言曰:"古有帝室之女,不夫而孕,爲人所疑。乃泛海抵<辰韓>生子,爲海東始主,帝女爲地仙,長在<仙桃山>,此其像也。"臣又見大<宋>國信使<王襄>祭東神聖母文,有'娠賢肇邦'之句,乃知東神則<仙桃山>神聖者也。然而不知其子王於何時,今但原厥初。

在上者,其爲己也儉;其爲人也寬;其設官也略;其行事也簡,以至誠事<中國>,梯航朝聘之使,相續不絶,常遣子弟,造朝而宿衛,入學而講習,於以襲聖賢之風化,革鴻荒之俗,爲禮義之邦。又憑王師之威靈,平<百濟><高句麗>,取其地郡縣之,可謂盛矣。而奉浮屠之法,不知其弊,至使閭里,比其塔廟,齊民逃於緇褐,兵農浸小,而國家日衰,則幾何其不亂且亡也哉?於是時也,<景哀>加之以荒樂,與宮人左右,出遊<鮑石亭>,置酒燕 ,不知<甄萱>之至,與夫門外<韓擒虎>樓頭<張麗華>,無以異矣。若<敬順>之歸命<太祖>,雖非獲已,亦可嘉矣。向若力戰守死,以抗王師,至於力屈勢窮,則必覆其宗族,害及於無辜之民。而乃不待告命,封府庫籍郡縣,以歸之,其有功於朝廷,有德於生民,甚大。昔,<錢>氏以<吳><越>入<宋>,<蘇子瞻>謂之忠臣,今<新羅>功德,過於彼遠矣。我<太祖>,妃嬪衆多,其子孫亦繁衍,而<顯宗>自<新羅>外孫,卽寶位,此後繼統者,皆其子孫,豈非陰德之報者歟!

三國史記卷第十二。

一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十三。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一。

始祖<東明聖王><&琉璃王{瑠璃明王}>。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東明聖王元年

○始祖<東明聖王>,姓<高>氏,諱<朱蒙>[一雲<鄒□{鄒牟}>,一雲<衆解{衆牟}>]。先是,<扶余>王<解夫婁>老無子,祭山川求嗣。其所御馬至<鯤淵>,見大石,相對流淚。王怪之,使人轉其石,有小兒,金色蛙形。[蛙,一作蝸。]王喜曰:"此乃天賚我令胤乎!"乃收而養之,名曰<金蛙>。及其長,立爲太子。後,其相<阿蘭弗>曰:"日者,天降我曰:'將使吾子孫立國於此,汝其避之。東海之濱有地,號曰<迦葉原>。土壤膏 宜五穀,可都也。'"<阿蘭弗>遂勸王,移都於彼,國號<東扶余>。其舊都有人,不知所從來,自稱天帝子<解慕漱>,來都焉。及<解夫婁>薨,<金蛙>嗣位。於是時,得女子於<太白山>南<優渤水>,問之,曰:"我是<河伯>之女,名<柳花>。與諸弟出遊,時有一男子,自言天帝子<解慕漱>,誘我於<熊心山{熊神山}>下<鴨 {鴨綠}>邊室中,私之,卽往不返。父母責我無媒而從人,遂謫居<優渤水>。"<金蛙>異之,幽閉於室中。爲日所照,引身避之,日影又逐而照之。因而有孕,生一卵,大如五升許。王棄之,與犬豕,皆不食,又棄之路中,牛馬避之,後棄之野,鳥覆翼之。

王欲剖之,不能破,遂還其母。其母以物 之,置於暖處,有一男兒,破殼而出,骨表英奇。年甫七歲, 然異常,自作弓矢,射之,百發百中。<扶余>俗語,善射爲<朱蒙>,故以名雲。<金蛙>有七子,常與<朱蒙>遊戱,其伎能皆不及<朱蒙>。其長子<帶素>言於王曰:"<朱蒙>非人所生,其爲人也勇,若不早圖,恐有後患,請除之。"王不聽,使之養馬。<朱蒙>知其駿者,而減食令瘦,駑者,善養令肥。王以肥者自乘,瘦者給<朱蒙>。後,獵於野,以<朱蒙>善射,與其矢小而<朱蒙> 獸甚多。王子及諸臣又謀殺之。<朱蒙>母陰知之,告曰:"國人將害汝。以汝才略,何往而不可?與其遲留而受辱,不若遠適以有爲。"<朱蒙>乃與<鳥伊{烏伊}><摩離><陜父>等三人爲友,行至<淹 水>[一名<蓋斯水>,在今<鴨綠>東北]。欲渡無樑,恐爲追兵所迫。告水曰:"我是天帝子,<何伯{河伯}>外孫{甥}。今日逃走,追者垂及如何?"於是,魚鱉浮出成橋,<朱蒙>得渡,魚鱉乃解,追騎不得渡。<朱蒙>行至<毛屯谷>[『魏書』雲;"至<普述水>。"],遇三人:其一人着麻衣,一人着衲衣,一人着水藻衣。<朱蒙>問曰:"子等何許人也,何姓何名乎?"麻衣者曰:"名<再思>",衲衣者曰:"名<武骨>",水藻衣者曰:"名<默居>",而不言姓。<朱蒙>賜<再思>姓<克>氏;<武骨><仲室>氏;<默居><少室>氏。乃告於衆曰:"我方承景命,欲啓元基,而適遇此三賢,豈非天賜乎?"遂揆其能,各任以事,與之俱至<卒本川>[『魏書』雲:"至<紇升骨城>。"]。觀其土壤肥美,山河險固,遂欲都焉。而未遑作宮室,但結廬於<沸流水>上,居之。

國號<高句麗>,因以<高>爲氏。[一雲:<朱蒙>至<卒本扶余>,王無子,見<朱蒙>知非常人,以其女妻之,王薨,<朱蒙>嗣位。]時,<朱蒙>年二十二歲,是<漢><孝元帝><建昭>二年,<新羅>始祖<赫居世>二十一年甲申歲也。四方聞之,來附者衆。其地連<靺鞨>部落,恐侵盜爲害,遂攘斥之,<靺鞨>畏服,不敢犯焉。王見<沸流水>中,有菜葉逐流下,知有人在上流者。因以獵往尋,至<沸流國>。其國王<松讓>出見曰:"寡人僻在海隅,未嘗得見君子,今日邂逅相遇,不亦幸乎!然不識吾子自何而來。"答曰:"我是天帝子,來都於某所。"<松讓>曰:"我累世爲王,地小不足容兩主,君立都日淺,爲我附庸,可乎?"王忿其言,因與之鬪辯,亦相射以校藝,<松讓>不能抗。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東明聖王零二年

○二年,夏六月,<松讓>以國來降,以其地爲<多勿都>,封<松讓>爲主。<麗>語謂復舊土爲'多勿',故以名焉。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東明聖王零三年

○三年,春三月,黃龍見於< 嶺>。秋七月,慶雲見< 嶺>南,其邑{色}靑赤。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東明聖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雲霧四起,人不辨色七日。秋七月,營作城郭宮室。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東明聖王零六年

○六年,秋八月,神雀集宮庭。冬十月,王命<烏伊><扶芬奴>,伐<大白山{太白山}>東南<荇人國>,取其地,爲城邑。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東明聖王一零年

○十(+一)年,秋九月,鸞集於王臺。

冬十一月,王命<扶尉 >,伐<北沃沮>,滅之,以其地爲城邑。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東明聖王一四年

○十四年,秋八月,王母<柳花>薨於<東扶余>。其王<金蛙>以太后禮,葬之,遂立神廟。冬十月,遣使<扶余>饋方物,以報其德。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東明聖王一九年

○十九年,夏四月,王子<類利>自<扶余>與其母逃歸。王喜之,立爲太子。秋九月,王升遐,時年四十歲。葬<龍山>,號<東明聖王>。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元年

○<瑠璃明王>立。諱<類利>,或雲<孺留>。<朱蒙>元子,母<禮>氏。初,<朱蒙>在<扶余>,娶<禮>氏女有娠。<朱蒙>歸後乃生,是爲<類利>。幼年,出遊陌上,彈雀誤破汲水婦人瓦器。婦人罵曰:"此兒無父,故頑如此。"<類利>慚,歸問母氏:"我父何人,今在何處?"母曰:"汝父非常人也,不見容於國,逃歸南地,開國稱王。歸時謂予曰:'汝若生男子,則言我有遺物,藏在七棱石上松下,若能得此者,乃吾子也。'"<類利>聞之,乃往山谷,索之不得,倦而還。一旦在堂上,聞柱礎間若有聲,就而見之,礎石有七棱。乃搜於柱下,得斷劍一段。遂持之與<屋智><句鄒><都祖>等三人,行至<卒本>,見父王,以斷劍奉之。王出己所有斷劍,合之,連爲一劍。王悅之,立爲太子,至是繼位。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零二年

○二年,秋七月,納<多勿>侯<松讓>之女爲妃。九月,西狩獲白獐。冬十月,神雀集王庭。

<百濟>始祖<溫祚>立。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零三年

○三年,秋七月,作離宮於< 川>。冬十月,王妃<松>氏薨。王更娶二女{姬}以繼室,一曰<禾姬>,< 川>人之女也,一曰<雉姬>,<漢>人之女也。二女爭寵,不相和,王於< 谷>造東西二宮,各置之。後,王田於<箕山>,七日不返。二女{姬}爭鬪,<禾姬>罵<雉姬>曰:"汝<漢>家婢妾,何無禮之甚乎?"<雉姬>慚恨亡歸。王聞之,策馬追之,<雉姬>怒不還。王嘗息樹下,見黃鳥飛集,乃感而歌曰:"翩翩黃鳥,雌雄相依,念我之獨,誰其與歸?"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一一年

○十一年,夏四月,王謂羣臣曰:"<鮮卑>恃險,不我和親,利則出抄,不利則入守,爲國之患。若有人能折此者,我將重賞之。"<扶芬奴>進曰:"<鮮卑>險固之國,人勇而愚,難以力鬪,易以謀屈。"王曰:"然則爲之奈何?"答曰:"宜使人反間入彼,僞說:'我國小而兵弱。怯而難動'則<鮮卑>必易我,不爲之備。臣俟其隙,率精兵從間路,依山林以望其城。王使以羸兵出其城南,彼必空城而遠追之。臣以精兵走入其城,王親率勇騎挾擊之,則可克矣。"王從之。<鮮卑>果開門出兵追之。<扶芬奴>將兵走入其城,<鮮卑>望之,大驚還奔。<扶芬奴>當關拒戰,斬殺甚多。王舉旗鳴鼓而前,<鮮卑>首尾受敵,計窮力屈,降爲屬國。王念<扶芬奴>功,賞以食邑,辭曰:"此王之德也。臣何功焉。"遂不受,王乃賜黃金三十斤良馬一十匹。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正月,熒惑守心星。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扶余>王<帶素>遣使來聘,請交質子,王憚<扶余>強大,欲以太子<都切>爲質,<都切>恐不行,<帶素> 之。冬十(一)月,<帶素>以兵五萬來侵,大雪人多凍死,乃去。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一九年

○十九年,秋八月,郊豕逸,王使<託利><斯卑>追之,至<長屋>澤中得之,以刀斷其腳筋。王聞之怒曰:"祭天之牲,豈可傷也?"遂投二人坑中殺之。九月,王疾病,巫曰:"<託利><斯卑>爲崇{ }。"王使謝之,卽愈。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正月,太子<都切>卒。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三月,郊豕逸。王命掌牲<薛支>,逐之。至<國內><尉那巖>得之,拘於<國內>人家,養之。返見王,曰:"臣逐豕,至<國內><尉那巖>,見其山水深險,地宜五穀,又多 鹿魚鱉之產。王若移都,則不唯民利之無窮,又可免兵革之患也。"夏四月,王田於<尉中林>。秋八月,地震。九月,王如<國內>,觀地勢,還至<沙勿>澤,見一丈夫坐澤上石。謂王曰:"願爲王臣。"王喜許之,因賜名<沙勿>,姓<位>氏。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冬十月,王遷都於<&國內{國內城}>,築<尉那巖城>。十二月,王田於<質山>陰,五日不返。大輔<陜父>諫曰:"王新移都邑,民不安堵。宜孜孜焉,刑政之是恤,而不念此,馳騁田獵,久而不返,若不改過自新,臣恐政荒民散,先王之業,墜地。"王聞之,震怒,罷<陜父>職, 司官園。<陜父>憤去之<南韓>。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立王子<解明>,爲太子,大赦國內。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秋九月,王田於<箕山>之野,得異人,兩腋有羽。登之朝賜姓<羽>氏, 尙王女。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正月,王太子<解明>在古都,有力而好勇。<黃龍國>王聞之,遣使以強弓爲贈。<解明>對其使者,挽而折之曰:"非予有力,弓自不勁耳。"<黃龍王>慚。王聞之怒,告<黃龍>曰:"<解明>爲子不孝,請爲寡人誅之。"三月,<黃龍王>遣使,請太子相見。太子欲行,人有諫者,曰:"今鄰國無故請見,其意不可則{測}也。"太子曰:"天之不欲殺我,<黃龍王>其如我何?"遂行。<黃龍王>始謀殺之,及見不敢加害,禮送之。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三月,王遣人,謂<解明>曰:"吾遷都,欲安民以固邦業,汝不我隨,而恃剛力,結怨於鄰國,爲子之道,其若是乎?"乃賜劍使自裁。太子卽欲自殺,或止之曰:"大王長子已卒,太子正當爲後。

今使者一至而自殺,安知其非詐乎?"太子曰:"向,<黃龍王>以強弓遺之,我恐其輕我國家,故挽折而報之,不意見責於父王。今父王以我爲不孝,賜劍自裁,父之命,其可逃乎?"乃往<礪津><東原>,以槍揷地,走馬觸之而死,時年,二十一歲。以太子禮,葬於<東原>,立廟。號其地爲<槍原{槍京}>。

○論曰:孝子之事親也,當不離左右以致孝,若<文王>之爲世子。<解明>在於別都,以好勇聞,其於得罪也,宜矣。又聞之,傳曰:"愛子敎之以義方,弗{不}納於邪。"今王,始未嘗敎之,及其惡成,疾之已甚,殺之而後已。可謂父不父,子不子矣。秋八月,<扶余>王<帶素>使來讓王曰:"我先王,與先君<東明王>相好,而誘我臣逃至此,欲完聚以成國家。夫國有大小,人有長幼,以小事大者,禮也,以幼事長者,順也。今王若能以禮順事我,則天必佑{佑}之,國祚永終,不然則欲保其社稷,難矣。"於是,王自謂:立國日淺,民孱兵弱,勢合忍恥屈服,以圖後 。乃與羣臣謀,報曰:"寡人僻在海隅,未聞禮義。今承大王之敎,敢不惟命之從。"時,王子<無恤>,年尙幼少。聞王欲報<扶余>言,自見其使曰:"我先祖神靈之孫,賢而多才,大王妬害,讒之父王,辱之以牧馬,故不安而出。今大王不念前愆,但恃兵多,輕蔑我邦邑,請使者,歸報大王:'今有累卵於此,若大王不毀其卵,則臣將事之,不然則否。'"<扶余>王聞之, 問羣下。有一老 對曰:"累卵者危也,不毀其卵者安也。"

其意曰:王不知己危,而欲人之來,不如易危以安而自理也。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夏六月,<矛川>上有黑蛙與赤蛙羣鬪,黑蛙不勝,死。議者曰:"黑,北方之色,<北扶余>破滅之徵也。"秋七月,作離宮於<豆谷>。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漢><王莽>發我兵,伐胡。吾人不欲行,強迫遣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爲寇。<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爲所殺,州郡歸咎於我。<嚴尤>奏言:"<貊>人犯法,宜令州郡,且慰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叛。<扶余>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扶余>< 貊{穢貊}>復起,此大憂也。"<王莽>不聽,詔<尤>擊之。<尤>誘我將<延丕{侯雛}>, {斬}之,傳首京師。[兩『漢書』及『南北史』皆雲:"誘<句麗>侯< {騶/鄒}>斬之。]<莽>悅之,更名吾王爲<下句麗侯>,佈告天下,令鹹知焉。於是,寇<漢>邊地,愈甚。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冬十一月,<扶余>人來侵。王使子<無恤>,率師御之。<無恤>以兵小,恐不能敵,設奇計,親率軍,伏于山谷以待之。<扶余>兵直至<鶴盤嶺>下,伏兵發,擊其不意,<扶余>軍大敗,棄馬登山。<無恤>縱兵盡殺之。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春正月,立王子<無恤>爲太子,委以軍國之事。秋八月,王命<鳥伊{烏伊}><摩離>,領兵二萬,西伐<梁貊>,滅其國,進兵襲取<漢><高句麗縣>。[縣屬<玄 郡>。]

一三卷高句麗本紀一瑠璃明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夏四月,王子<如津>,溺水死。王哀慟,使人求屍,不得。後<沸流>人<祭須>得之,以聞,遂以禮葬於<王骨嶺>,賜<祭須>金十斤田十頃。秋七月,王幸<豆谷>。冬十月,薨於<豆谷>離宮。葬於<豆谷>東原,號爲<琉璃明王{瑠璃明王}>。

三國史記卷第十三。

一四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十四。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二。

<大武神王><閔中王><慕本王>。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元年

○<大武神王>立。[或雲<大解宋留王{大解朱留王}>。]諱<無恤>,<&琉璃王{瑠璃明王}>第三子。生而聰慧,壯而雄傑有大略。<&琉璃王{瑠璃明王}>在位三十三年,甲戌,立爲太子,時年十一歲,至是卽位。母<松>氏,<多勿國>王<松讓>女也。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京都震。大赦。<百濟>民一千餘戶來投。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零三年

○三年,春三月,立<東明王>廟。秋九月,王田<骨句川>,得神馬,名<  >。冬十月,<扶余>王<帶素>遣使送赤烏,一頭二身。初,<扶余>人得此烏獻之王,或曰:"烏者黑也,今變而爲赤,又一頭二身,幷二國之徵也,王其兼<高句麗>乎?"<帶素>喜送之,兼示或者之言。王與羣臣議答曰:"黑者,北方之色,今變而爲南方之色,又赤烏瑞物也,君得而不有之,以送於我,兩國存亡,未可知也。"<帶素>聞之,驚悔。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零四年

○四年,冬十二月,王出師,伐<扶余>,次<沸流水>上,望見水涯,若有女人, 鼎遊 。就見之,只有鼎。使之炊,不待火自熱,因得作食,飽一軍。忽有一壯夫曰:"是鼎吾家物也,我妹失之,王今得之,請負以從。"遂賜姓<負鼎>氏。抵<利勿林{理勿林}>宿,夜聞金聲。嚮明,使人尋之,得金璽兵物等,曰:"天賜也。"拜受之。上道有一人,身長九尺許,面白而目有光。拜王曰:"臣是<北溟>人<怪由>。竊聞大王北伐<扶余>,臣請從行,取<扶余>王頭。"王悅許之。又有人曰:"臣<赤谷>人<麻盧>,請以長矛爲導。"王又許之。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王進軍於<扶餘國>南,其地多泥塗{ },王使擇平地爲營,解鞍休卒,無恐懼之態。<扶余>王舉國出戰。欲掩其不備,策馬以前,陷 不能進退。王於是揮<怪由>。<怪由>拔劍號吼擊之,萬軍披靡,不能支。直進執<扶余>王,斬頭。<扶余>人,旣失其王,氣力 折,而猶不自屈,圍數重。王以糧盡士飢,憂懼不知所爲。乃乞靈於天,忽大霧咫尺不辨人物七日。王令作草偶人,執兵立營內外,爲疑兵。從間道潛軍夜出。失<骨句川>神馬,<沸流源>大鼎。至<利勿林>,兵飢不興,得野獸以給食。王旣至國,乃會羣臣飮至曰:"孤以不德,輕伐<扶余>。

雖殺其王,未滅其國,而又多失我軍資,此孤之過也。"遂親弔死問疾,以存慰百姓。是以國人感王德義,皆許殺身於國事矣。三月,神馬<  >將<扶余>馬百匹,俱至<鶴盤嶺>下<車回谷>。夏四月,<扶余>王<帶素>弟,至<曷思水>濱,立國稱王,是<扶余>王<金蛙>季子,史失其名。初,<帶素>之見殺也,知國之將亡,與從者百餘人,至<鴨 谷>,見<海頭王>出獵,遂殺之,取其百姓,至此始都,是爲<曷思王>。秋七月,<扶余>王從弟,謂國人曰:"我先王身亡國滅,民無所依,王弟逃竄,都於<曷思>,吾亦不肖,無以興復。"乃與萬餘人來投。王封爲王,安置< 那部>。以其背有絡文,賜姓<絡>氏。冬十月,<怪由>卒。初疾革,王親臨存問。<怪由>言:"臣<北溟>微賤之人,屢蒙厚恩。雖死猶生,不敢忘報。"王善其言,又以有大功勞,葬於<北溟山>陽,命有司以時祀之。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拜<乙豆智>,爲右輔,委以軍國之事。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零九年

○九年,冬十月,王親征<蓋馬國>,殺其王,慰安百姓,母{禁}虜掠,但以其地爲郡縣。十二月,<句茶國>王,聞<蓋馬>滅,懼害及己,舉國來降。由是拓地浸廣。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拜<乙豆智>,爲左輔,<松屋句>爲右輔。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七月,<漢><遼東>太守將兵來伐。王會羣臣,問戰守之計。右輔<松屋句>曰:"臣聞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今中國荒儉,盜賊蜂起,而兵出無名,此非君臣定策,必是邊將規利,擅侵吾邦。逆天違人,師必無功,憑險出奇,破之必矣。"左輔<乙豆智>曰:"小敵之強,大敵之禽也。臣度大王之兵,孰與<漢>兵之多,可以謀伐,不可力勝。"王曰:"謀伐若何?"對曰:"今<漢>兵遠鬪,其鋒不可當也。大王閉城自固,待其師老,出而擊之,可也。"王然之,入<尉那巖城>,固守數旬,<漢>兵圍不解。王以力盡兵疲,謂<豆智>曰:"勢不能守,爲之奈何?"<豆智>曰:"<漢>人謂我岩石之地,無水泉,是以長圍,以待吾人之困。宜取池中鯉魚,包以氷{水}草,兼旨酒若干,致 <漢>軍。"王從之,貽書曰:"寡人愚昧,獲罪於上國,致令將軍帥百萬之軍,暴露弊境。無以將厚意,輒用薄物,致供於左右。"於是,<漢>將謂城內有水,不可猝拔。乃報曰:"我皇帝不以臣駑,下令出師,問大王之罪。及境踰旬,未得要領,今聞來旨,言順且恭,敢不借口以報皇帝。"遂引退。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一三年

○十三年,秋七月,<買溝谷>人<尙須>,與其弟<尉須>及堂弟<於刀>等來投。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一四年

○十四年,冬十一月,有雷。無雪。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三月,黜大臣<仇都><逸苟><焚求>等三人爲庶人。此三人爲<沸流>部長,資貪鄙,奪人妻妾牛馬財貨,{恣}其所欲,

有不與者卽鞭之,人皆忿{懷忿}怨。王聞之,欲殺之,以<東明>舊臣,不忍致極法,黜退而已。遂使南部使者<鄒 素>,代爲部長。< 素>旣上任,別作大室以處,以<仇都>等罪人,不令升堂。<仇都>等詣前,告曰:"吾 小人,故犯王法,不勝愧悔。願公赦過,以令自新,則死無恨矣。"< 素>引上之,共坐曰:"人不能無過,過而能改,則善莫大焉。"乃與之爲友。<仇都>等感愧,不復爲惡。王聞之曰:"< 素>不用威嚴,能以智懲惡,可謂能矣。"賜姓曰<大室>氏。夏四月,王子<好童>,遊於<沃沮>。<樂浪>王<崔理>出行,因見之。問曰:"觀君顏色,非常人,豈非<北國><神王>之子乎?"遂同歸,以女妻之。後,<好童>還國潛遣人,告<崔>氏女曰:"若能入而國武庫,割破鼓角,則我以禮迎,不然則否。"先是,<樂浪>有鼓角,若有敵兵,則自鳴,故令破之。於是,<崔>女將利刀,潛入庫中,割鼓面角口,以報<好童>。<好童>勸王襲<樂浪>。<崔理>以鼓角不鳴,不備,我兵掩至城下,然後知鼓角皆破。遂殺女子,出降。[或雲:欲滅<樂浪>,遂請婚,娶其女,爲子妻,後使歸本國,壞其兵物。]冬十一月,王子<好童>自殺。<好童>,王之次妃<曷思王>孫女所生也。顏容美麗,王甚愛之,故名<好童>。元妃恐奪嫡爲太子,乃讒於王曰:"<好童>不以禮待妾,殆欲亂乎。"王曰:"若以他兒憎疾乎?"妃知王不信,恐禍將及,乃涕泣而告曰:"請大王密候,若無此事,妾自伏罪。"於是,大王不能不疑,將罪之。或謂<好童>曰:"子何不自釋乎?"

答曰:"我若釋之,是顯母之惡,貽王之憂,可謂孝乎?"乃伏劍而死。

○論曰:今王信讒言,殺無辜之愛子,其不仁不足道矣,而<好童>不得無罪。何則?子之見責於其父也,宜若<舜>之於<  {  }>,小杖則受,大杖則走,期不陷父於不義。<好童>不知出於此,而死非其所,可謂執於小謹而昧於大義,其公子<申生>之譬耶?十二月,立王子<解憂>爲太子。遣使入<漢>朝貢。<光虎帝{光武帝}>復其王號,是<立武{建武}>八年也。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二零年

○二十年,王襲<樂浪>,滅之。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春三月,京都雨雹。秋七月,隕霜殺谷。八月,梅花發。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大武神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秋九月,<漢><光武帝>遣兵渡海,伐<樂浪>,取其地,爲郡縣,<薩水>已南{北}屬<漢>。冬十月,王薨。葬於<大獸村原{大獸林原}>,號爲<大武神王>。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閔中王元年

○<閔中王>,諱<解色朱{解邑朱}>,<大武神王>之弟也。<大武神王>薨,大子{太子}幼少,不克卽政。於是,國人推戴以立之。冬十一月,大赦。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閔中王零二年

○二年,春三月,宴羣臣。夏五月,國東大水,民飢,發倉賑給。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閔中王零三年

○三年,秋七月,王東狩,獲白獐。

冬十一月,星 於南,二十日而滅。十二月,京都無雪。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閔中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王田於<閔中原>。秋七月,又田,見石窟,顧謂左右曰:"吾死,必葬於此,不須更作陵墓。"九月,東海人<高朱利>獻鯨魚目,夜有光。冬十月,<蠶友落部{蠶支落部}>大家<戴升>等一萬餘家,詣<樂浪>投<漢>。[『後漢書』雲:"大加<戴升>等萬餘口。"]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閔中王零五年

○五年,王薨。王后及羣臣,重違遺命,乃葬於石窟,號爲<閔中王>。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慕本王元年

○<慕本王>,諱<解憂>[一雲<解愛婁>。],<大武神王>元子。<閔中王>薨,繼而卽位。爲人,暴戾不仁,不恤國事,百姓怨之。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慕本王零一年

○元年,秋八月,大水,山崩二十餘所。冬十月,立王子<翊>爲王大子{太子}。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慕本王零二年

○二年,春,遣將襲<漢><北平><漁陽><上谷><太原>。而<遼東>太守<蔡 {祭 }>,以恩信待之,乃復和親。三月,暴風拔樹。夏四月,殞霜雨雹。秋八月,發使賑恤國內饑民。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慕本王零四年

○四年,王日增暴虐,居常坐人,臥則枕人。人或動搖,殺無赦,臣有諫者,彎弓射之。

一四卷高句麗本紀二慕本王零六年

○六年,冬十一月,<杜魯>弒其君。<杜魯>,<慕本>人,侍王左右,慮其見殺,乃哭。或曰:"大丈夫何哭爲?古人曰:'撫我則後,虐我則 。'今王行虐以殺人,百姓之 也,爾其圖之。"<杜魯>藏刀以進王前,王引而坐。於是,拔力{刀}害之。遂葬於<慕本原>,號爲<慕本王>。

三國史記卷第十四。

一五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十五。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三。

<大祖大王{太祖大王}><次大王>。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元年

○<大祖大王{太祖大王}>[或雲<國祖王>。],諱<宮>,小名<於漱>,<&琉璃王{瑠璃明王}>子古鄒加<再思>之子也。母大後{太后},<扶余>人也。<慕本王>薨,太子不肖,不足以主社稷,國人迎<宮>繼立。王生而開目能視,幼而岐 。以年七歲,大後{太后}垂簾聽政。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築<遼西>十城,以備<漢>兵。秋八月,國南,蝗害谷。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零四年

○四年,秋士{七}月,伐<東沃沮>,取其土地爲城邑,拓境東至滄海,南至<薩水>。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零七年

○七年,夏四月,王如<孤岸淵>,觀魚,釣得赤翅白魚。秋七月,京都大水,漂沒民屋。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一零年

○十年,秋八月,東獵,得白鹿。國南,飛蝗害谷。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一六年

○十六年,秋八月,<曷思王>孫<都頭>,以國來降。以<都頭>爲於臺。冬十月,雷。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二月,遣<貫那部>沛者<達賈>,伐<藻那>,虜其王。夏四月,京都,旱。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冬十月,王遣<桓那部>沛者<薛儒>,伐<朱那>,虜其王子<乙音>,爲古鄒加。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冬十月,<扶余>使來,獻三角鹿長尾免{兎},王以爲瑞物,大赦。十一月,京都,雪三尺。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四六年

○四十六年,春三月,王東巡<柵城>,至<柵城>西< 山>,獲白鹿。及至<柵城>,與羣臣宴飮,賜<柵城>守吏物段有差,遂紀功於巖,乃還。冬十月,王至自<柵城>。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五零年

○五十年,秋八月,遣使安撫<柵城>。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五三年

○五十三年,春正月,<扶余>使來,獻虎,長丈二,毛色甚明而無尾。王遣將入<漢><遼東>,奪掠六縣。太守<耿夔>出兵拒之,王軍大敗。秋九月,<耿夔>擊破<貊>人。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五五年

○五十五年,秋九月,王獵<質山>陽,獲紫獐。冬十月,<東海谷>守獻朱豹,尾長九尺。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五六年

○五十六年,春大旱,至夏赤地。民飢,王發使賑恤。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五七年

○五十七年,春正月,遣使如<漢>,賀<安帝>加元服。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五九年

○五十九年,遣使如<漢>,貢獻方物,求屬<玄 >。[『通鑑』言:"是年三月,<麗>王<宮>與<穢貊>,寇<玄 >。"不知或求屬或寇耶,抑一誤耶?]。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六二年

○六十二年,春三月,日有食之。秋八月,王巡守南海。冬十月,至自南海。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六四年

○六十四年,春三月,日有食之。冬十二月,雪五尺。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六六年

○六十六年,春二月,地震。夏六月,王與<穢貊>襲<漢><玄 >,攻<華麗城>。秋七月,蝗雹,害谷。八月,命所司,舉賢良孝順,問鰥寡孤獨及老不能自存者,給衣食。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六九年

○六十九年,春,<漢><幽州>刺史<馮煥><玄 >大守<姚光><遼東>太守<蔡諷{蔡風}>等,將兵來侵,擊殺<穢貊>渠帥,盡獲兵馬財物。王乃遣弟<遂成>,領兵二千餘人,逆<煥><光>等。<遂成>遣使詐降,<煥>等信之。<遂成>因據險以遮大軍,潛遣三千人,攻<玄 ><遼東>二郡,焚其城郭,殺獲二千餘人。夏四月,王與<鮮卑>八千人,往攻<遼隊縣{遼隧縣}>。<遼東>太守<蔡諷{蔡風}>,將兵出於<新昌>,戰沒。功{兵}曹 <龍端>兵馬 <公孫 >,以身 <諷>,俱沒{歿}於陣,死者百餘人。冬十月,王幸<扶余>,杞{祀}大後{太后}廟。存問百姓窮困者,賜物有差。

<肅愼>使來,獻紫狐 及白鷹白馬,王宴勞以遣之。十一月,王至自<扶余>。王以<遂成>統軍國事。十二月,王率<馬韓><穢貊>一萬餘騎,進圍<玄 城>。<扶余>王遣子<尉仇臺>,領兵二萬,與<漢>兵幷力拒戰,我軍大敗。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七零年

○七十年,王與<馬韓><穢貊>侵<遼東>,<扶余>王遣兵救破之。[<馬韓>以<百濟><溫祚王>二十七年,滅,今與<麗>王行兵者,蓋滅而復興者歟?]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七一年

○七十一年,冬十月,以沛者<穆度婁>爲左輔,<高福{高福章}>爲右輔,令與<遂成>參政事。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七二年

○七十二年,秋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冬十月,遣使入<漢>朝貢。十一月,京都地震。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八零年

○八十年,秋七月,<遂成>獵於<倭山>,與左右宴。於是,貫那於臺<彌儒>桓那於臺< 支留>沸流那 衣<陽{陽神}>等,陰謂<遂成>曰:"初,<慕本>之薨也,太子不肯{肖},羣寮欲立王子<再思>,<再思>以老讓子者,欲使兄老弟及。今王旣已老矣,而無讓意,惟吾子計之。"<遂成>曰:"承襲必嫡,天下之常道也。王今雖老,有嫡子在,豈敢  乎?"<彌儒>曰:"以弟之賢,承兄之後,古亦有之,子其勿疑。"於是,左輔沛者<穆度婁>,知<遂成>有異心,稱疾不仕。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八六年

○八十六年,春三月,<遂成>獵於<質>陽,七日不歸,戱樂無度。秋七月,又獵<箕丘>,五日乃反。其弟<伯固>諫曰:"禍福無門,惟人所召。今子以王弟之親,爲百寮之首,位已極矣,功亦盛矣。宜以忠義存心,禮讓克己,上同王德,下得民心。然後富貴不離於身,而禍亂不作矣。今不出於此,而貪樂忘憂,竊爲足下危之。"答曰:"凡人之情,誰不欲富貴而歡樂者哉,而得之者,萬無一耳。今吾居可樂之勢,而不能肆志,將焉用哉。"遂不從。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九零年

○九十年,秋九月,<丸都>地震。王夜夢,一豹齧斷虎尾。覺而問其吉凶,或曰:"虎者,百獸之長;豹者,同類而小者也。意者王之族類,殆有謀絶大王之後者乎?"王不悅,謂右輔<高福章>曰:"我昨夢有所見,佔者之言如此,爲之奈何?"答曰:"作不善,則吉變爲兇;作善,則災反爲福。今大王憂國如家,愛民如子,雖有小異,庸何傷乎?"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大祖大王九四年

○九十四年,秋七月,<遂成>獵於<倭山>之下,謂左右曰:"大王老而不死,吾齒卽將暮矣,不可待也。惟願左右,爲我計之。"左右皆曰:"敬從命矣。"於是,一人獨進曰:"向,王子有不祥之言,而左右不能直諫,皆曰敬從命者,可謂奸且諛矣。吾欲直言,未知尊意如何?"<遂成>曰:"子能直言,藥石也,何疑之有?"

其人對曰:"今大王之賢,內外無異心,子雖有功,率羣下奸諛之人,謀廢明上,此何異將以單縷,系萬鈞之重而倒曳乎?雖復愚人,猶知其不可也。若王子改圖易慮,孝順事上,則大王深知王子之善,必有揖讓之心,不然則禍將及也。"<遂成>不悅。左右妬其直,讒於<遂成>曰:"王子以大王年老,恐國祚之危,欲爲後圖,此人妄言如此,我等惟恐漏泄,以致患也,宜殺以滅口。"<遂成>從之。秋八月,王遣將,襲<漢><遼東>西<安平縣>,殺<帶方>令,掠得<樂浪>大守{太守}妻子。冬十月,右輔<高福章>言於王曰:"<遂成>將叛,請先誅之。"王曰:"吾旣老矣,<遂成>有功於國,吾將禪位,子無煩慮!"<福章>曰:"<遂成>之爲人也,忍而不仁。今日受大王之禪,則明日害大王之子孫。大王但知施惠於不仁之弟,不知貽患於無辜之子孫(+乎),願大王熟計之。"(+王不聽)十二月,王謂<遂成>曰:"吾旣老,倦於萬機。天之歷數在汝躬,況汝內參國政,外摠軍事,久有社稷之功,允塞臣民之望,吾所付託,可謂得人。作{汝}其卽位,永孚於休!"乃禪位,退老於別宮,稱爲<大祖大王>。[『後漢書』雲:"<安帝><津光{建光}>元年,<高句麗>王<宮>死,子<遂成>立。<玄 >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喪,發兵擊之。議者皆以爲可許。尙書<陳忠>曰:'<宮>前桀 ,<光>不能討,死而擊之,非義也。宜遣弔問,因責讓前罪,赦不加誅,取其後善。'<安帝>從之。明年,<遂成>還<漢>生口。"案『海東古記』:"<高句麗><國祖王><高宮>以<後漢><津武{建武}>二十九年,癸巳{癸丑}卽位,時年七歲,國母攝政。至<孝桓帝><本初>元年丙戌,遜位讓母弟<遂成>,時,<宮>年一百歲,在位九十四年,則<建光>元年,是<宮>在位第六十九年。"

則『漢書』所記,與『古記』抵 不相符合。豈<漢書>所記誤耶?]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次大王元年

○<次大王>,諱<遂成>,<大祖大王>同母弟也。勇壯有威嚴,小仁慈。受<大祖大王>推讓,卽位,時年七十六。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次大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拜貫那沛者<彌儒>爲左輔。三月,誅右輔<高福章>。<福章>臨死嘆曰:"痛哉,寃乎!我當時爲先朝近臣,其可見賊亂之人,默然不言哉?恨先君不用吾言,以至於此。今君甫陟大位,宜新政敎以示百姓,而以不義殺一忠臣。吾與其主{生}於無道之時,不如死之速也。"乃卽刑。遠近聞之,莫不憤惜。秋七月,左輔<穆度婁>稱疾退老,以□那於臺{桓那於臺}<支留{ 支留}>爲左輔,加爵爲大主簿。冬十月,<沸流那><陽神>爲中畏大夫,加爵爲於臺,皆王之故舊。十一月,地震。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次大王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王使人,殺<大祖大王{太祖大王}>元子<莫勤>,其弟<莫德>恐禍連及,自縊。

○論曰:昔<宋><宣公>不立其子<與夷>,而立其弟<繆公{穆公}>,小不忍,亂大謀,以致累世之亂,故『春秋』'大居正'。今<大祖王>不知義,輕大位以授不仁之弟,禍及一忠臣二愛子,可勝嘆耶。秋七月,王田於<平儒原>,白狐隨而鳴。王射之不中。問於師巫,曰:"狐者,妖獸非吉祥, 白其色,尤可怪也。然天不能諄諄其言,故示以妖怪者,欲令人君恐懼修省以自新也。

君若修德,則可以轉禍爲福。"王曰:"兇則爲兇,吉則爲吉,爾旣以爲妖,又以爲福,何其誣耶?"遂殺之。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次大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五月,五星聚於東方。日者畏王之怒,誣告{王}曰:"是君之德也,國之福也。"王喜。冬十二月,無氷。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次大王零八年

○八年,夏六月,隕霜。冬十二月,雷,地震。晦,客星犯月。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次大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星 於北斗。夏五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一五卷高句麗本紀三次大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正月晦,日有食之。三月,<大祖大王>薨於別宮,年百十九歲。冬十月,椽那 衣<明臨 夫>,因民不忍,弒王。號爲<次大王>。

三國史記卷第十五。

一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十六。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四。

<新大王><故國川王><山上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元年

○<新大王>,諱<伯固>[固,一作句。],<大祖大王>之季弟。儀表英特,性仁恕。初,<次大王>無道,臣民不親附,恐有禍亂,害及於己,遂遯于山谷。及<次大王>被弒,左輔< 支留>與羣公議,遣人迎致。及至,< 支留> 獻國璽曰:"先君不幸棄國,雖有子,不克有國家。夫{天}人之心,歸於至仁,謹拜稽首,請卽尊位。"於是,俯伏三讓而後卽位。時年七十七歲。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下令曰:"寡人生 王親,本非君德,向屬友于之政,頗乖貽厥之謨。畏害難安,離羣遠遯, 聞兇計{訃},但極哀 。豈謂百姓樂推,羣公勸進?謬以 未{末},據於崇高,不敢遑寧,如涉{淵}海。宜推恩而及遠,遂與衆而自新,可大赦國內。"國人旣聞赦令,無不歡呼慶 ,曰:"大哉,新大王之德澤也!"

初,<明臨 天{明臨答夫}>之難,<次大王>太子<鄒安>逃竄,及聞嗣王赦令,卽詣王門,告曰:"向,國有災禍,臣不能死,遯于山谷,今聞新政,敢以罪告。若大王據法定罪,棄之市朝,惟命是聽,若賜以不死,放之遠方,則生死肉骨之惠也,臣所願也,非敢望也。"王卽賜<狗山瀨><婁豆 {婁豆谷}>二所,仍封爲<讓國君>。拜< 夫{答夫}>爲國相,加爵爲沛者,令知內外兵馬兼領<梁貊>部落。改左右輔爲國相,始於此。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王如<卒本>,杞{祀}始祖廟。冬十月,王至自<卒本>。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四年

○四年,<漢><玄 郡>大守{太守}<耿臨>來侵,殺我軍數百人,王自降乞屬<玄 >。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五年

○五年,王遣大加<優居>主簿<然人>等,將兵助<玄 >大守{太守}<公孫度>,討<富山>賊。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八年

○八年,冬十一月,<漢>以大兵向我。王問羣臣,戰守孰便。衆議曰:"<漢>兵恃衆輕我,若不出戰,彼以我爲怯,數來。且我國山險而路隘,此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當者也。<漢>兵雖衆,無如我何,請出師御之。"

< 夫{答夫}>曰:"不然。<漢>,國大民衆。今以強兵遠鬪,其鋒不可當也。而又兵衆者宜戰,兵少者宜守,兵家之常也。今<漢>人千里轉糧,不能持久。若我深溝高壘,淸野以待之,彼必不過旬月,飢困而歸。我以勁卒薄之,可以得志。"王然之, 城固守。<漢>人攻之不克,士卒飢餓引還。< 夫{答夫}>帥數千騎追之,戰於<坐原>,<漢>軍大敗,匹馬不反。王大悅,賜< 夫{答夫}><坐原>及<質山>,爲食邑。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羣臣請立太子。三月,立王子<男武>爲王太子。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一四年

○十四年,冬十月丙子晦,日有食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九月,國相<答夫>卒,年百十三歲。王自臨慟,罷朝七日。乃以禮葬於<質山>,置守墓二十家。冬十二月,王薨,葬於<故國谷>,號爲<新大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元年

○<故國川王>[或雲<國襄>。],諱<男武>[或雲<伊夷謨{伊夷模}>。],<新大王><伯固>之第二子。<伯固>薨,國人以長子<拔奇>不肖,共立<伊夷謨>爲王。<漢><獻帝><建安>初,<拔奇>怨爲兄而不得立,與<消奴加{涓奴加}>,各將下戶三萬餘口,詣<公孫康>降,還住<沸流水>上。王身長九尺,姿表雄偉,力能 鼎, 事聽斷,寬猛得中。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立妃<於>氏爲王后。後,提那部{ 那部}<於素>之女也。秋九月,王如<卒本>,杞{祀}始祖廟。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零四年

四年,春三月甲寅夜,赤氣貫於太微,如蛇。秋七月,星 於太微。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零六年

○六年,<漢><遼東>太守興師,伐我。王遣王子< 須>拒之,不克。王親帥精騎往,與<漢>軍戰於<坐原>,敗之。斬首山積。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零八年

○八年,夏四月乙卯,熒惑守心。五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一二年

○十二年,秋九月,京都雪六尺。中畏大夫沛者<於 留>評者<左可慮>,皆以王后親戚,執國權柄。其子弟幷恃勢驕侈,掠人子女,奪人田宅,國人怨憤。王聞之,怒欲誅之。<左可慮>等與四椽那謀叛。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四月,(+<左可慮>等)聚衆,攻王都。王徵幾{畿}內兵馬,平之。遂下令日{曰}:"近者,官以寵授,位非德進,毒流百姓,動我王家,此寡人不明所致也。令汝四部{郡},各舉賢良在下者!"於是,四部共舉東部{都}<晏留>。王徵之,委以國政。<晏留>言於王曰:"微臣庸愚,固不足以參大政。西<鴨 谷><左勿村><乙巴素>者,<琉璃王>大臣<乙素>之孫也,性質剛毅,智慮淵深,不見用於世,力田自給。大王若欲理國,非此人則不可。"

王遣使,以卑辭重禮聘之,拜中畏大夫,加爵爲於臺,謂曰:"孤 承先業,處臣民之上,德薄才短,未濟於理。先生藏用晦明,窮處草澤者久矣,今不我棄,幡然而來,非獨孤之喜幸,社稷生民之福也。請安承敎,公其盡心!"<巴素>意雖許國,謂所受職不足以濟事。乃對曰:"臣之駑蹇,不敢當嚴命,願大王,選賢良,授高官,以成大業。"王知其意,乃除爲國相,令知政事。於是,朝臣國戚,謂<素>以新閒舊,疾之。王有敎曰:"無貴賤,苟不從國相者,族之。"<素>退而告人曰:"不逢時則隱,逢時則仕,士之常也。今上待我以厚意,其可復念舊隱乎?"乃以至誠奉國,明政敎,愼賞罰,人民以安,內外無事。冬十月,王謂<晏留>曰:"若無子之一言,孤不能得<巴素>以共理。今庶績之疑{凝},子之功也。"乃拜爲大使者。

○論曰:古先哲王之於賢者也,立之無方,用之不惑,若<殷><高宗>之<傅說>,<蜀>先主之<孔明>,<秦><符堅{ 堅}>之<王猛>,然後賢在位,能在職,政敎修明而國家可保。今王決然獨斷,拔<巴素>於海濱,不撓衆口,置之百官之上,而又賞其舉者,可謂得先王之法矣。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一六年

○十六年,秋七月,墮{隕}霜殺谷。民飢,開倉賑給。冬十月,王 於<質>陽,路見坐而哭者,問:"何以哭爲?"對曰:"臣貧窮,常以傭力養母。今歲不登,無所傭作,不能得升斗之食,是以哭耳。"王曰:"嗟乎!孤爲民父母,使民至於此極,孤之罪也。"給衣食以存撫之。仍命內外所司,博問鰥寡孤獨老病貧乏不能自存者,救恤之,命有司,每年自春三月至秋七月,出官谷,以百姓家口多小,賑貸有差,至冬十月還納,以爲恆式,內外大悅。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一九年

○十九年,<中國>大亂,<漢>人避亂來投者甚多,是<漢><獻帝><建安>二年也。夏五月,王薨。葬於<故國川原>,號爲<故國川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元年

○<山上王>,諱<延優>[一名<位宮>],<故國川王>之弟也。『魏書』雲:"<朱蒙>裔孫<宮>,生而開目能視,是爲<大祖{太祖}>。今王是<大祖{太祖}>曾孫,亦生而視人,似曾祖<宮>。<高句麗>呼'相似'爲'位',故名<位宮>雲。"<故國川王>無子,故<延優>嗣立。初,<故國川王>之薨也,王后<於>氏,祕不發喪,夜往王弟<發 >宅,曰:"王無後,子宜嗣之。"<發 >不知王薨,對曰:"天之歷數有所歸,不可輕議。 婦人而夜行,豈禮云乎?"

後慚,便往<延優>之宅。<優>起衣冠,迎門入座宴飮。王后曰:"大王薨,無子,<發 >作{年}長當嗣,而謂妾有異心,暴慢無禮。是以見叔。"於是,<延優>加禮,親自操刀割肉,誤傷其指。後解裙帶 其傷指。將歸,謂<延優>曰:"夜深恐有不虞,子其送我至宮。"<延優>從之,王后執手入宮。至翌日質明,矯先王命,令羣臣,立<延優>爲王。<發 >聞之大怒,以兵圍王宮,呼曰:"兄死弟及,禮也。汝越次纂奪,大罪也,宜速出。不然則誅及妻 。"<延優>閉門三日。國人又無從<發 >者。<發 >知難,以妻子奔<遼東>。見大守{太守}<公孫度{公孫康}>,告曰:"某,<高句麗>王<男武>之母弟也。<男武>死,無子,某之弟<延優>與嫂<於>氏謀,卽位以廢天倫之義。是用憤 ,來投上國,伏願假兵三萬,令擊之,得以平亂。"<公孫度>從之。<延優>遣弟< 須>,將兵御之,<漢>兵大敗。< 須>自爲先鋒追北,<發 >告< 須>曰:"汝今忍害老兄乎?"< 須>不能無情於兄弟,不敢害之,曰:"<延優>不以國讓,雖非義也,爾以一時之憤,欲滅宗國,是何意耶?身沒之後,何面目以見先人乎?"

<發 >聞之,不勝慚悔,奔至<裴川>,自刎死。< 須>哀哭,收其屍,草葬訖而還。王悲喜,引< 須>內中宴,見以家人之禮,且曰:"<發 >請兵異國,以侵國家,罪莫大焉。今子克之,縱而不殺,足矣,及其自死,哭甚哀,反謂寡人無道乎?"< 須> 然銜淚而對曰:"臣今請一言而死。"王曰:"何也?"< 須>曰:"王后雖以先王遺命立大王,大王不以禮讓之,曾無兄弟友恭之義。臣欲成大王之美,故收屍殯之,豈圖緣此,逢大王之怒乎?大王若以仁忘惡,以兄喪禮葬之,孰謂大王不義乎?臣旣以言之,雖死猶生。請出受誅有司。"王聞其言,前席而坐,溫顏慰諭曰:"寡人不肖,不能無惑,今聞子之言,誠知過矣。願子無責。"王子拜之,王亦拜之,盡歡而罷。秋九月,命有司,奉迎<發 >之喪,以王禮葬於<裴嶺>。王本因<於>氏得位,不復更娶,立<於>氏爲後。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築<丸都城>。夏四月,赦國內二罪已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王 於<質>陽。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王以無子,禱于山川,是月十五夜夢,天謂曰:"吾令汝少後生男,勿憂。"王覺語羣臣曰:"夢天語我,諄諄如此,而無少後,奈何?"<巴素>對曰:"天命不可測,王其待之。"秋八月,國相<乙巴素>率{卒},國人哭之慟。王以<高優婁>爲國相。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一二年

○十二年,冬十(一)月,郊豕逸。掌者追之,至<酒桶村>,  不能捉{獲}。有一女子,年二十許,色美而艶,笑而前執之,然後追者得之。王聞而異之,欲見其女,微行夜至女家。使侍人說之,其家知王來不敢拒。王入室,召其女,欲御之。女告曰:"大王之命,不敢避,若幸而有子,願不見遺。"王諸{諾}之。至丙夜,王起還宮。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三月,王后知王幸<酒桶村>女,妬之,陰遣兵士殺之。其女聞知,衣男服逃走。追及欲害之,其女問曰:"爾等今來殺我,王命乎,王后命乎?今妾腹有子,實王之遺體也。殺妾身可也,亦殺王子乎?"兵士不敢害,來以女所言告之。王后怒,必欲殺之,而未果。王聞之,乃復幸女家,問曰:"汝今有娠,是誰之子?"對曰:"妾平生不與兄弟同席,況敢近異姓男子乎。今在腹之子,實大王之遺體也。"王慰籍贈與,甚厚。乃還告王后,竟不敢害。

秋九月,<酒桶>女生男。王喜曰:"此天賚予嗣胤也。"始自郊豕之事,得以幸其母,乃名其子曰<郊 >,立其母爲小後。初,小後母孕未產,巫卜之曰:"必生王后。"母喜,及生,名曰<後女>。冬十月,王移都於<九都{丸都}>。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月,立<郊 >爲王太子。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秋八月,<漢><平州>人<夏瑤>,以百姓一千餘家來投,王納之,安置<柵城>。冬十月,雷,地震。星學{ }於東北。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夏四月,異鳥集於王庭。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王孫<然弗>生。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夏五月,王薨。葬於<山上陵>,號爲<山上王>。

三國史記卷第十六。

一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十七。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零零零零

高句麗國本紀第五。

<東川王><中川王><西川王><烽上王><美川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元年

○<東川王>[或雲<東襄>。],諱<憂位居>,少名<郊 >,<山上王>之子。母<酒桶村>人,入爲<山上>小後,史失其族姓。前王十七年,立爲太子,至是嗣位。王性寬仁,王后欲試王心,候王出遊,使人截王路馬 。王還曰:"馬無 可憐!"又令侍者進食時,陽覆羹於王衣,亦不怒。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王如<卒本>,祀始祖廟。大赦。三月,封<於>氏爲王太后。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零四年

○四年,秋七月,國相<高優婁>卒,以於臺<明臨於漱>爲國相。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零八年

○八年,<魏>遣使和親。秋九月,大後{太后}<於>氏薨。大後{太后}臨終遺言日{曰}:"妾失行,將何面日{目}見<國壤>於地下?若羣臣不忍 於溝壑,則請葬我於<山上王>陵之側。"遂葬之如其言。

巫者曰:"<國壤>降於予曰:'昨見<於>氏歸於<川上{山上}>,不勝憤 ,遂與之戰。退而思之,顏厚不忍見國人。爾告於朝,遮我以物。'"是用植松七重於陵前。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吳>王<孫權>,遣使者<胡衛>通和。王留其使,至秋七月,斬之,傳首於<魏>。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一一年

○十一年,遣使如<魏>,賀改年號。是<景初>元年也。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一二年

○十二年,<魏>大傅{太尉}<司馬宣王>率衆,討<公孫淵>。王遣主簿<大加>,將兵千人助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一六年

○十六年,王遣將,襲破<遼東><西安平>。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月,立王子<然弗>爲王太子,赦國囚{內}。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一九年

○十九年,春三月,東海人獻美女,王納之後宮。冬十月,出師侵<新羅>北邊。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二零年

○二十年,秋八月,<魏>遣<幽州>刺史<毋丘儉>,將萬人,出<玄 >來侵。王將步騎二萬人,逆戰於<沸流水>上,敗之,斬首三千餘級。又引兵再戰於<梁貊>之谷,又敗之,斬獲三千餘人。王謂諸將曰:"<魏>之大兵,反不如我之小兵。<毋丘儉>者<魏>之名將,今日命在我掌握之中乎。"乃領鐵騎五千,進而擊之。<儉>爲方陣,決死而戰,我軍大潰,死者一萬八千餘人。王以一千餘騎,奔<鴨 原>。

冬十月,<儉>攻陷<丸都城>,屠之。乃遣將軍<王 >,追王。王奔<南沮{南沃沮}>,至於<竹嶺>,軍士分散殆盡,唯東部<密友>獨在側,謂王曰:"今追兵甚迫,勢不可脫。臣請決死而御之,王可遯矣。"遂募死士,與之赴敵力戰。王間行{僅得}脫而去,依山谷,聚散卒自衛,謂曰:"若有能取<密友>者,厚賞之。"下部<劉屋句>前對曰:"臣試往焉。"遂於戰地,見<密友>伏地,乃負而至。王枕之以股,久而乃蘇。王間行轉輾,至<南沮{南沃沮}>,<魏>軍追不止。王計窮勢屈,不知所爲。東部人<紐由>進曰:"勢甚危迫,不可徒死。臣有愚計,請以飮食往 <魏>軍,因伺隙刺殺彼將。若臣計得成,則王可奮擊決勝矣。"王曰:"諾。"<紐由>入<魏>軍詐降曰:"寡君獲罪於大國,逃至海濱,措躬無地,將以請降於陣前,歸死司寇,先遣小臣,致不 之物,爲從者羞。"<魏>將聞之,將受其降。<紐由>隱刀食器,進前,拔刀刺<魏>將胸,與之俱死,<魏>軍遂亂。王分軍爲三道,急擊之,<魏>軍擾亂不能陳,遂自<樂浪>而退。王復國論功,以<密友><紐由>爲第一,賜<密友><巨谷><靑木谷>,賜<屋句><鴨 ><杜訥河原>以爲食邑。追贈<紐由>爲九使者,又以其子<多優>爲大使者。是役也,<魏>將到<肅愼>南界,刻石紀功,又到<丸都山>,銘<不耐城>而歸。

初,其臣<得來>,見王侵叛中國,數諫,王不從。<得來>嘆曰:"立見此地,將生蓬蒿。"遂不食而死。<毋丘儉>令諸軍,不壞其墓,不伐其樹,得其妻子,皆放遣之。[『括地誌』雲:"<不耐城>卽<國內城>也,城累石爲之。"此卽<丸都山>與<國內城>相接。『梁書』:"以<司馬懿>討<公孫淵>,王遣將,襲<西安平>,<毋丘儉>來侵。"『通鑑』:"以<得來>諫王,爲王<位宮>時事。"誤也。]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二月,王以<丸都城>經亂,不可復都,築<平壤城>,移民及廟社。<平壤>者本仙人<王儉>之宅也。或雲王之都<王儉>。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東川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春二月,<新羅>遣使結和。秋九月,王薨。葬於<柴原>,號曰<東川王>。國人懷其恩德,莫不哀傷。近臣欲自殺以殉者衆,嗣王以爲非禮,禁之。至葬日,至墓自死者甚多。國人伐柴,以覆其屍,遂名其地曰<柴原>。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元年

○<中川王>[或雲<中壤>。],諱<然弗>,<東川王>之子。儀表俊爽,有智略。<東川>十七年,立爲王太子。二十二年,秋九月,王薨,太子卽位。冬十月,立< >氏爲王后。十一月,王弟<預物><奢句>等,謀叛伏誅。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王命相<明臨於漱>,兼知內外兵馬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王以<貫那>夫人置革囊,投之西海。<貫那>夫人,顏色佳麗,髮長九尺,王愛之,將立以爲小後。王后<椽>氏,恐其專寵,乃言於王曰:"妾聞西<魏>求長髮,購以千金。昔我先王,不致禮於<中國>,被兵出奔,殆喪社稷。今王順其所欲,遣一個行李,以進長髮美人,則彼必欣納,無復侵伐之事。"王知其意,默不答。夫人聞之,恐其加害,反讒後於王曰:"王后常罵妾曰:'田舍之女,安得在此。若不自歸,必有後悔。'意者後欲伺大王之出,以害於妾,如之何?"後,王獵於<箕丘>而還,夫人將革囊迎哭曰:"後欲以妾盛此,投諸海,幸大王賜妾微命,以返於家,何敢更望侍左右乎?"王問知其詐,怒謂夫人曰:"汝要入海乎?"使人投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零七年

○七年,夏四月,國相<明臨於漱>卒,以<沸流>沛者<陰友>爲國相。秋七月,地震。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零八年

○八年,立王子<藥盧>爲王太子,赦國內。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零九年

○九年,冬十一月,以 那<明臨笏覩>,尙公主,爲駙馬都尉。十二月,無雪。大疫。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一二年

○十二年,冬十二月,王 於<杜訥>之谷。<魏>將<&尉遲{尉遲楷}>[名犯<長陵>諱。]將兵來伐。王簡精騎五千,戰於<梁貊>之谷,敗之,斬首八千餘級。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一三年

○十三年,秋九月,王如<卒本>,祀始祖廟。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七月,王獵<箕丘>,獲白獐。冬十一月,雷,地震。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中川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冬十月,王薨。葬於<中川>之原,號曰<中川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西川王元年

○<西川王>[或雲<西壤>。],諱<藥盧>[一雲<若友>。],<中川王>第二子。性聰悟而仁,國人愛敬之。<中川王>八年,立爲太子。二十三年,冬十月,王薨,太子卽位。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西川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立西部大使者<於 >之女,爲王后。秋七月,國相<陰友>卒。九月,以<尙婁>爲國相。<尙婁>,<陰友>子也。冬十二月,地震。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西川王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隕霜害麥。六月,大旱。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西川王零四年

○四年,秋七月丁酉朔,日有食之。民飢,發倉賑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西川王零七年

○七年,夏四月,王如<新城>[或雲:<新城>,國之東北大鎭也。],獵獲白鹿。

秋八月,王至自<新城>。九月,神雀集宮庭。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西川王一一年

○十一年,冬十月,<肅愼>來侵,屠害邊民{氓}。王謂羣臣曰:"寡人以 未{末}之軀,謬襲邦基,德不能綏,威不能震,致此 敵,猾我疆域。思得謀臣猛將,以折遐衝,諮爾羣公,各舉奇謀異略才堪將帥者。"羣臣皆曰:"王弟<達賈>,勇而有智略,堪爲大將。"王於是,遣<達賈>往伐之。<達賈>出奇掩擊,拔<檀盧城>,殺酋長,遷六百餘家於<扶余>南<烏川>,降部落六七所,以爲附庸。王大悅,拜{封}<達賈>爲<安國君>,知內外兵馬事,兼統<梁貊><肅愼>諸部落。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西川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二月,王弟<逸友><素勃>等二人,謀叛,詐稱病,往溫湯,與黨類,戱樂無節,出言悖逆。王召之,僞許拜相,及其至,令力士執而誅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西川王一九年

○十九年,夏四月,王幸<新城>。<海谷>太守獻鯨魚目,夜有光。秋八月,王東狩,獲白鹿。九月,地震。冬十一月,王至自<新城>。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西川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王薨,葬於<西川>之原,號曰<西川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烽上王元年

○<烽上王>[一雲<雉葛>。],諱<相夫>[或雲< 矢婁>。],<西川王>之太子也。幼驕逸多疑忌。<西川王>二十三年,薨,太子卽位。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烽上王零一年

○元年,春三月,殺<安國君><達賈>。王以<賈>在諸父之行,有大功業,爲百姓所瞻望,故疑之謀殺。國人曰:"微<安國君>,民不能免<梁貊><肅愼>之難。今其死矣,其將焉託?"無不揮涕相吊。秋九月,地震。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烽上王零二年

○二年,秋八月,<慕容 >來侵。王欲往<新城>避賊,行至<鵠林>,<慕容 >知王出,引兵追之。將及,王懼。時,<新城>宰北部小兄<高奴子>,領五百騎迎王,逢賊奮擊之,< >軍敗退。王喜,加<高奴子>爵爲大兄,兼賜<鵠林>爲食邑。九月,王謂其弟< 固>有異心,賜死。國人以< 固>無罪哀慟之。< 固>子<乙弗>出遯於野。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烽上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國相<尙婁>卒。以南部大使者<倉助利>爲國相,進爵爲大主簿。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烽上王零五年

○五年,秋八月,<慕容 >來侵,至<故國原>,見<西川王>墓,使人發之,役者有暴死者,亦聞壙內有樂聲,恐有神乃引退。王謂羣臣曰:"<慕容>氏,兵馬精強,屢犯我疆 ,爲之奈何?"相國{國相}<倉助利>對曰:"北部大兄<高奴子>,賢且勇。大王若欲禦寇安民,非<高奴子>,無可用者。"王以<高奴子>爲<新城>大守{太守}。善政有威聲,<慕容 >不復來寇。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烽上王零七年

○七年,秋九月,霜雹殺谷,民飢。冬十月,王增營宮室,頗極侈麗,民飢且困,羣臣驟諫,不從。十(一)月,王使人索<乙弗>,殺之不得。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烽上王零八年

○八年,秋九月,鬼哭於<烽山>。客星犯月。冬十二月,雷,地震。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烽上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地震。自二月至秋七月不雨,年飢,民相食。八月,王發國內男女年十五已上,修理宮室。民乏於食,困於役,因之以流亡。<倉助利>諫曰:"天災 至,年穀不登,黎民失所,壯者流離四方,老幼轉乎溝壑,此誠畏天憂民,恐懼修省之時也。大王曾是不思,驅飢餓之人,困木石之役,甚乖爲民父母之意。而 比 有強梗之敵,若乘吾弊以來,其如社稷生民何?願大王熟計之。"王 曰:"君者,百姓之所瞻望也。宮室不壯麗,無以示威重。今國相蓋欲謗寡人,以幹百姓之譽也。"<助利>曰:"君不恤民,非仁也;臣不諫君,非忠也。臣旣承乏國相,不敢不言,豈敢幹譽乎?"王笑曰:"國相欲爲百姓死耶?冀無後{復}言。"

<助利>知王之不悛,且畏及害,退與羣臣同謀,廢之,迎<乙弗>爲王。王知不免,自經,二子亦從而死。葬於<烽山>之原,號曰<烽上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元年

○<美川王>[一雲<好壤王>。],諱<乙弗>[或雲<憂弗>。],<西川王>之子古鄒加< 固>之子。初,<烽上王>疑弗{弟}< 固>有異心,殺之,子<乙弗>畏害出遁。始就<水室村>人<陰牟>家傭作。<陰牟>不知其何許人,使之甚苦。其家側草澤,蛙鳴,使<乙弗>夜投瓦石,禁其聲,晝日督之樵採,不許暫息,不勝艱苦,週年,乃去。與<東村>人<再牟>販鹽。乘舟抵<鴨 >,將鹽下寄江東<思收村>人家。其家老 請鹽,許之鬥許,再請不與。其 恨 ,潛以 置之鹽中。<乙弗>不知,負而上道。 追索之,誣以  ,告<鴨 >宰。宰以 直,取鹽與 ,決笞放之。於是,形容枯槁,衣裳藍縷,人見之,不知其爲王孫也。是時,國相<倉助利>將廢王,先遣北部<祖弗>東部<蕭友>等,物色訪<乙弗>于山野。至<沸流河>邊,見一丈夫在舡上,雖形貌憔悴,而動止非常。<蕭友>等疑是<乙弗>,就而拜之曰:"今國王無道,國相與羣臣陰謀,廢之。以王孫操行儉約,仁慈愛人,可以嗣祖業,故遣臣等奉迎。"<乙弗>疑曰:"予野人,非王孫也,請更審之。"<蕭友>等曰:"今上,失人心 {久}英{矣},固不足爲國主,故羣臣望王孫甚勤,請無疑。"

遂奉引以歸。<助利>喜,致於<鳥陌{烏陌}>南家,不令人知。秋九月,王獵於<侯山>之陰,國相<助利>從之。謂衆人曰:"與我同心者, 我。"乃以蘆業{葉}揷冠,衆人皆揷之。<助利>知衆心皆同,遂共廢王,幽之別室,以兵周衛。遂迎王孫,上璽綬,卽王位。冬十月,黃霧四塞。十一月,風從西北來,飛砂走石六日。十二月,星 於東方。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王率兵三萬,侵<玄 郡>,虜獲八千人,移之<平壤>。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一二年

○十二年,秋八月,遣將襲取<遼東><西安平>。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一四年

○十四年,冬十月,侵<樂浪郡>,虜獲男女二千餘口。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立王子<斯由>爲太子。秋九月,南侵<帶方郡>。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二月,攻破<玄 城>,殺獲甚衆。秋八月,星 於東北。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二零年

○二十年,冬十二月,<晉><平州>刺史{刺使}<崔毖>來奔。初,<崔毖>陰說我及<段>氏<宇文>氏,使共攻<慕容 >,三國進攻<棘城>。< >閉門自守,獨以牛酒, <宇文>氏。與國疑<宇文>氏與< >有謀,各引兵歸。<宇文>大人<悉獨官>曰:"二國雖歸,吾當獨取之。"

< >使其子< >與長史<裴 >,將精銳爲前鋒,自將大兵繼之,<悉獨官>大敗,僅以身免。<崔毖>聞之,使其兄子<燾>詣<棘城>僞賀。< >臨之以兵,<燾>懼首服,< > 遣<燾>歸。謂<毖>曰:"降者,上策;走者,下策也。"引兵隨之。<毖>與數十騎,棄家來奔,其衆悉降於< >。< >以其子<仁>,鎭<遼東>官府,市裏案堵如故。我將<如 >據於<河城>,< >遣將軍<張統>掩擊擒之, 其衆千餘家,歸於<棘城>。王數遣兵寇<遼東>,<慕容 >遣<慕容翰><慕容仁>,伐之,王求盟,<翰><仁>乃還。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冬十二月,遣兵寇<遼東>,<慕容仁>拒戰破之。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遣使<後趙><石勒>,致其 矢。

一七卷高句麗本紀五美川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春二月,王薨,葬於<美川>之原,號曰<美川王>。

三國史記卷第十七。

一八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十八。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六。

<故國原王><小獸林王><故國壤王><廣開土王><長壽王>。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元年

○<故國原王>[一雲<國 上王>。],諱<斯由>[或雲<劉{釗}>。]。<美川王>十五年,立爲太子。三十二年,春,王薨,卽位。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王如<卒本>,祀始祖廟,巡問百姓,老病賑給。三月,至自<卒本>。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零四年

○四年,秋八月,增築<平壤城>。冬十二月,無雪。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築國北<新城>。秋七月,隕霜殺谷。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零六年

○六年,春三月,大星流西北。遣使如<晉>,貢方物。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零九年

○九年,<燕>王< >來侵,兵及<新城>。王乞盟,乃還。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一零年

○十年,王遣世子,朝於<燕>王< >。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修葺<瓦都城{丸都城}>,又築<國內城>。秋八月,移居<丸都城>。冬十月,<燕>王< >遷都<龍城>。立威將軍<翰>請:先取<高句麗>,後滅<宇文>,然後中原可圖。<高句麗>有二道,其北道平闊,南道險狹,衆欲從北道。<翰>曰:"虜以常情料之,必謂大軍從北道,當重北而輕南。王宜帥銳兵,從南道擊之,出其不意,北都{丸都}不足取也。別遣偏師,出北道,縱有蹉跌,其腹心已潰,四支無能爲也。"< >從之。十一月,< >自將勁兵四萬,出南道。以<慕容翰><慕容覇>爲前鋒,別遣長史<王 >等,將兵萬五千,出北道以來侵。王遣弟<武>,帥精兵五萬,拒北道,自帥羸兵,以備南道。<慕容翰>等先至戰,< >以大衆繼之,我兵大敗。左長史<韓壽>,斬我將<阿佛和度加>,諸軍乘勝,遂入<丸都>。王單騎走入<斷熊谷>,將軍<慕輿 >,追獲王母<周>氏及王妃而歸。會,<王 >等戰於北道,皆敗沒。由是,< >不復窮追,遣使招王,王不出。< >將還,<韓壽>曰:"<高句麗>之地,不可戍守。今,其主亡民散,潛伏山谷,大軍旣去,必復鳩聚,收其餘燼,猶足爲患。請載其父屍,囚其生母而歸,俟其束身自歸,然後返之,撫以恩信,策之上也。"< >從之。發<美川王>廟{墓},載其屍,收其府庫累世之寶,虜男女五萬餘口,燒其宮室,毀<丸都城>而還。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王遣其弟,稱臣入朝於<燕>,貢珍異以千數。<燕>王< >乃還其父屍,猶留其母爲質。秋七月,移居<平壤><東黃城>,城在今<西京>東<木覓山>中。遣使如<晉>朝貢。冬十一月,雪五尺。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一五年

○十五年,冬十月,<燕>王< >使<慕容恪>來攻,拔<南蘇>,置戍而還。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一九年

○十九年,王送前東夷護軍<宋晃>於<燕>。<燕>王<雋>赦之,更名曰<活>,拜爲中尉。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立王子<丘夫>爲王太子。冬十二月,王遣使詣<燕>,納質修貢,以請其母。<燕>王<雋>許之,遣殿中將軍<刀龕{ 龕}>,送王母<周>氏歸國。以王爲徵東大將軍<營州>刺史,封<樂浪>公,王如故。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三九年

○三十九年,秋九月,王以兵二萬,南伐<百濟>,戰於<雉壤>,敗續{績}。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四零年

○四十年,<秦>王<猛>,伐<燕>破之。<燕>大傅<慕容評>來奔,王執送於<秦>。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原王四一年

○四十一年,冬十月,<百濟>王率{帥}兵三萬,來攻<平壤城>。王出師拒之,爲流矢所中。是月二十三日,薨。葬於<故國>之原。[<百濟><蓋滷王>表<魏>曰:"梟斬<釗>首。"過辭也。]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元年

○<小獸林王>[一雲<小解朱留王>。],諱<丘夫>,<故國原王>之子也。身長大有雄略。<故國原王>二十五年,立爲太子。四十一年,王薨,太子卽位。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零二年

○二年,夏六月,<秦>王<符堅{ 堅}>,遣使及浮屠<順道>,送佛像經文。王遣使回謝,以貢方物。立大學,敎育子弟。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零三年

○三年,始頒律令。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零四年

○四年,僧<阿道>來。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始創<肖門寺{省門寺}>,以置<順道>;又創<伊弗蘭寺>,以置<阿道>。此海東佛法之始。秋七月,攻<百濟><水谷城>。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零六年

○六年,冬十一月,侵<百濟>北鄙。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零七年

○七年,冬十月,無雪,雷,民疫。<百濟>將兵三萬,來侵<平壤城>。十一月,南伐<百濟>。遣使入<符秦{ 秦}>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零八年

○八年,旱,民飢相食。秋九月,<契丹>犯北邊,陷八部落。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一三年

○十三年,秋九月,星 於西北。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小獸林王一四年

○十四年,冬十一月,王薨。葬於<小獸林>,號爲<小獸林王>。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壤王元年

○<故國壤王>,諱<伊連>[或雲<於只支>。],<小獸林王>之弟也。<小獸林王>在位十四年,薨,無嗣,弟<伊連>卽位。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壤王零二年

○二年,夏六月,王出兵四萬,襲<遼東>。先是,<燕>王<垂>命<帶方>王<佐>,鎭<龍城>。<佐>聞我軍襲<遼東>,遣司馬< 景>,將兵救之,我軍擊敗之,遂陷<遼東><玄 >,虜男女一萬口而還。冬十(一)月,<燕><慕容農>將兵來侵,復<遼東><玄 >二郡。初,<幽><冀>流民,多來投,<農>以<范陽><龐淵>,爲<遼東>太守,招撫之。十二月,地震。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壤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立王子<談德>爲太子。秋八月,王發兵,南伐<百濟>。冬十月,桃李華。牛生馬,八足二尾。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壤王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大旱。秋八月,蝗。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壤王零六年

○六年,春,飢人相食,王發倉賑給。秋九月,<百濟>來侵,掠南鄙部落而歸。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壤王零七年

○七年,秋九月,<百濟>遣達率<眞嘉謨>,攻破<都押城>,虜二百人以歸。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故國壤王零九年

○九{八}年春,遣使<新羅>修好,<新羅>王遣侄<實聖>爲質。

三月,下敎:崇信佛法求福。命有司,立國社,修宗廟。夏五月,王薨。葬於<故國壤>,號爲<故國壤王>。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元年

○<廣開土王>,諱<談德>,<故國壤王>之子。生而雄偉,有倜 之志。<故國壤王>三年,立爲太子。九{八}年,王薨,太子卽位。秋七月,南伐<百濟>,拔十城。九月,北伐<契丹>,虜男女五百口,又招諭本國陷沒民口一萬而歸。冬十月,攻陷<百濟><關彌城>。其城四面 絶,海水環繞,王分軍七道,攻擊二十日,乃拔。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零二年

○二年,秋八月,<百濟>侵南邊,命將拒之。創九寺於<平壤>。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零三年

○三年,秋七月,<百濟>來侵。王率精騎五千,逆擊敗之,餘寇夜走。八月,築國南七城,以備<百濟>之寇。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零四年

○四年,秋八月,王與<百濟>,戰於<浿水>之上,大敗之,虜獲八千餘級。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王遣使入<燕>朝貢。二月,<燕>王<盛>,以我王禮慢,自將兵三萬襲之。以驃騎大將軍<慕容熙>,爲前鋒,拔<新城><南蘇>二城,拓地七百餘里,徙五千餘戶而還。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一一年

○十一年,王遣兵攻宿軍,<燕><平州>刺史<慕容歸>,棄城走。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一三年

○十三年,冬十一月,出師侵<燕>。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燕>王<熙>來攻<遼東城>。且陷,<熙>命將士:"毋得先登,俟 平其城,朕與皇后,乘轝而入。"由是,城中得嚴備,卒不克而還。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七月,蝗,旱。冬十二月,<燕>王<熙>襲<契丹>,至< 北>,畏<契丹>之衆,欲還。遂棄輜重,輕兵襲我。<燕>軍行三千餘里,士馬疲凍,死者屬路。攻我<木底城>,不克而還。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二月,增修宮闕。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三月,遣使<北燕>,且 宗族,<北燕>王<雲>,遣侍御史<李拔>報之。<雲>祖父<高和>,<句麗>之支□{屬},自雲<高陽>氏之苗裔,故以<高>爲氏焉。<慕容寶>之爲太子,<雲>以武藝,侍東宮,<寶>子之,賜姓<慕容>氏。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一八年

○十八年,夏四月,立王子<巨連>,爲太子。秋七月,築國東<禿山>等六城,移<平壤>民戶。八月,王南巡。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廣開土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冬十月,王薨。號爲<廣開土王>。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元年

○<長壽王>,諱<巨連>[一作<璉>。],<開土王>之元子也。體貌魁傑,志氣豪邁。<開土王>十八年,立爲太子。二十二年,王薨,卽位。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零一年

○元年,遣長史<高翼>,入<晉>奉表,獻 白馬。<安帝>封王<高句麗>王<樂安郡{樂浪郡}>}公。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零二年

○二年,秋八月,異鳥集王宮。冬十月,王 於<蛇川>之原,獲白獐。十二月,王都,雪五尺。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零七年

○七年,夏五月,國東大氷{水},王遣使存問。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新羅>遣使修聘,王勞慰之特厚。秋九月,大有年,王宴羣臣於宮。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一三年

○十三年,遣使如<魏>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一五年

○十五年,移都<平壤>。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夏六月,王遣使入<魏>朝貢,且請國諱。<世祖>嘉其誠款,使錄帝系及諱以與之。遣員外散騎侍郞<李敖>,拜王爲都督遼海諸軍事徵東將軍領護東夷中郞將<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秋,王遣使入<魏>謝恩。<魏>人數伐<燕>,<燕>日危蹙。<燕>王<馮弘>曰:"若事急,且東依<高句麗>,以國{圖}後舉。"密遣尙書<陽伊>,請迎於我。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燕>王遣使入貢於<魏>,請送侍子。<魏>主不許,將舉兵討之,遣使來告諭。

夏四月,<魏>攻<燕><白狼城>,克之。王遣將<葛盧><孟光>,將衆數萬,隨<陽伊>至<和龍>,迎<燕>王。<葛盧><孟光>入城,命軍脫弊褐,取<燕>武庫精仗,以給之,大掠城中。五月,<燕>王率<龍城>見戶東徙,焚宮殿,火一旬不滅。令婦人被甲居中,<陽伊>等勒精兵居外,<葛盧><孟光>帥騎殿後,方軌而進,前後八十餘里。<魏>主聞之,遣散騎常侍<封撥>來,令送<燕>王。王遣使入<魏>奉表,稱當興{與}<馮弘>,俱奉王化。<魏>主以王違詔,議擊之,將發< 右>騎卒,<劉 ><樂平><王丕>等諫之,乃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三月,初,<燕>王<弘>至<遼東>。王遣使勞之曰:"<龍城>王<馮>君,爰適野次,士馬勞乎!"<弘>慚怒,稱制讓之。王處之<平郭>,尋徙<北豊>。<弘>素侮我,政刑賞罰,猶如其國。王乃奪其侍人,取其太子<王仁>爲質。<弘>怨之,遣使如<宋>,上表求迎。<宋><太祖>遣使者<王白駒>等迎之,幷令我資送。王不欲使<弘>南來,遣將<孫漱><高仇>等,殺<弘>於<北豊>,幷其子孫十餘人。<白駒>等帥所領七千餘人,掩討<漱><仇>,殺<仇>,生擒<漱>。王以<白駒>等專殺,遣使執送之。<太祖>以遠國,不欲違其意,下<白駒>等獄,已而原之。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冬十一月,遣使入<魏>朝貢。十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二八年

○二{三}十八年,<新羅>人襲殺邊將。王怒,將舉兵討之,<羅>王遣使謝罪,乃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四二年

○四十二年,秋七月,遣兵侵<新羅>北邊。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四三年

○四十三年,遣使入<宋>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五零年

○五十年,春三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五一年

○五十一年,<宋><世祖><孝武皇帝>策王爲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五三年

○五十三{二}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五四年

○五十四年,春三月,遣使入<魏>朝貢。<魏><文明大後{太后}>,以<顯祖>六宮未備,敎王令薦其女。王奉表雲:"女已出嫁。"求以弟女應之,許焉,乃遣<安樂王><眞>尙書<李敷>等,至境送幣。或勸王曰:"<魏>昔與<燕>婚姻,旣而伐之,由行人具知其夷險故也。殷鑑不遠,宜以方便辭之。"王遂上書,稱女死。<魏>疑其矯詐,又遣假散騎常侍<程駿>,切責之:"若女審死者,聽更選宗淑。"王雲:"若天子恕其前愆,謹當奉詔。"會,<顯祖>崩,乃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五五年

○五十五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五六年

○五十六年,春二月,王以<靺鞨>兵一萬,攻取<新羅><悉直州城>。夏四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五七年

○五十七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秋八月,<百濟>兵侵入南鄙。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五八年

○五十八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五九年

○五十九年,秋九月,<民奴各{民奴久}>等奔降於<魏>,各賜田宅。是<魏><高祖><延興>元年也。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零年

○六十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秋七月,遣使入<魏>朝貢。自此已後,貢獻倍前,其報賜,亦稍加焉。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一年

○六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秋八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二年

○六十二年,春三月,遣使入<魏>朝貢。秋七月,遣使入<魏>朝貢。遣使入<宋>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三年

○六十三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秋八月,遣使入<魏>朝貢。九月,王帥兵三萬,侵<百濟>,陷王所都<漢城>,殺其王<扶余慶>,虜男女八千而歸。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四年

○六十四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秋七月,遣使入<魏>朝貢。九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五年

○六十五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秋九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六年

○六十六年,遣使入<宋>朝貢。<百濟><燕信>來投。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七年

○六十七年,春三月,遣使入<魏>朝貢。秋九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八年

○六十八年,夏四月,<南齊><太祖><蕭道成>,策王爲驃騎大將軍。王遣使<餘奴>等,朝聘<南齊>,<魏><光州>人,於海中得<餘奴>等,送闕。<魏><高祖>詔責王曰:"<道成>親弒其君,竊位{號}江左。朕方欲興滅國於舊邦,繼絶世於<劉>氏,而卿越境外交,遠通簒賊,豈是藩臣守節之義?今不以一過掩卿舊款,卽送還藩,其感恕{恩}思愆,祗承明憲,輯寧所部,勤{動}靜以聞。"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六九年

○六十九年,遣使<南齊>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七二年

○七十二年,冬十月,遣使入<魏>朝貢。時,<魏>人謂我方強,置諸國使邸,齊使第一,我使者次之。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七三年

○七十三年,夏五月,遣使入<魏>朝貢。冬十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七四年

○七十四年,夏四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七五年

○七十五年,夏五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七六年

○七十六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夏四月,遣使入<魏>朝貢。秋閏八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七七年

○七十七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夏六月,遣使入<魏>朝貢。秋九月,遣兵侵<新羅>北邊,陷<狐山城>。冬十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七八年

○七十八年,秋七月,遣使入<魏>朝貢。九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八卷高句麗本紀六長壽王七九年

○七十九年,夏五月,遣使入<魏>朝貢。秋九月,遣使入<魏>朝貢。冬十二月,王薨。年九十八歲,號<長壽王>。<魏><孝文>聞之,制素委貌布深衣,舉哀於東郊。遣謁者僕射<李安上>,策贈車騎大將軍太傅<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諡曰<康>。

三國史記卷第十八。

一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十九。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七。

<&文諮王{文諮明王}><安藏王><安原王><陽原王><平原王>。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元年

○<文諮明王>[一雲<明治好王>。],諱<羅雲>,<長壽王>之孫。父,王子古鄒大加<助多>,<助多>早死,<長壽王>養於宮中,以爲太孫。<長壽>在位七十九年薨,繼立。

元年,春(正月)三月,<魏><孝文帝>遣使拜王,爲使持節都督遼海諸軍事徵東將軍領護東夷中郞將<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賜衣冠服物車旗之飾。又詔王遣世子入朝,王辭以疾,遣從叔<升千>,隨使者詣闕。夏六月,遣使入<魏>朝貢。秋八月,遣使入<魏>朝貢。冬十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零二年

○二年,冬十月,地震。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遣使入<魏>朝貢。二月,<扶余>王及妻 ,以國來降。秋七月,我軍與<新羅>人,戰於<薩水>之原。<羅>人敗,保<犬牙城>,我兵圍之,<百濟>遣兵三千, {救/援}<新羅>,我兵引退。<齊>帝策王爲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營><平>二州徵東大將軍<樂浪>公。

遣使入<魏>朝貢。冬十月,桃李華。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大旱。夏五月,遣使入<魏>朝貢。秋七月,南巡狩,望海而還。八月,遣兵圍<百濟><雉壤城>,<百濟>請救於<新羅>。<羅>王命將軍<德智>,率兵來援,我軍退還。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零五年

○五年,<齊>帝進王爲車騎將軍。遣使入<齊>朝貢。秋七月,遣兵攻<新羅><牛山城>,<新羅>兵出擊<泥河>上,我軍敗北。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零六年

○六年,秋八月,遣兵攻<新羅><牛山城>,取之。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立王子<興安>爲太子。秋七月,創<金剛寺>。八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零八年

○八年,<百濟>民飢,二千人來投。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零九年

○九年,秋八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遣使入<魏>朝貢。冬十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八月,蝗。冬十月,地震,民屋倒墮,有死者。<梁><高祖>卽位。夏四月,進王爲車騎大將軍。冬十一月,<百濟>犯境。

十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一二年

○十二年,冬十一月,<百濟>遣達率<優永>,率兵五千,來侵<水谷城>。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四月,遣使入<魏>朝貢,<世宗>引見其使<芮悉弗>於東堂。<悉弗>進曰:"小國系誠天極,累葉純誠,地產土毛,無愆王貢。但黃金出自<扶余>,珂則<涉羅>所產。<扶余>爲<勿吉>所逐,<涉羅>爲<百濟>所幷,二品所以不登王府,實兩賊是爲。"<世宗>曰:"<高句麗>世荷上奬{將},專制海外,九夷 虜,悉得徵之,甁   ,誰之咎也?昔,方貢之愆,責在連率。卿宜宣朕志於卿主,務盡威懷之略, 披害羣,輯寧東裔。使二邑,還復舊墟,土毛無失常貢也。"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八月,王獵於<龍山>之陽,五日而還。九月,遣使入<魏>朝貢。冬十一月,遣將伐<百濟>,大雪,士卒凍 而還。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一六年

○十六年,冬十月,遣使入<魏>朝貢。王遣將<高老>,興{與}<靺鞨>謀,欲攻<百濟><漢城>,進屯於<橫嶽>下,<百濟>出師逆戰,乃退。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一七年

○十七年,<梁><高祖>下詔曰:"<高句麗>王<樂浪郡>公某,乃誠款着,貢驛相尋,宜豊{隆}秩命,式弘朝典,可撫軍[一作東。]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夏五月,遣使入<魏>朝貢。

冬十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一八年

○十八年,夏五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一九年

○十九年,夏閏六月,遣使入<魏>朝貢。冬十一{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三月,遣使入<梁>朝貢。夏五月,遣使入<魏>朝貢。秋九月,侵<百濟>,陷<加弗><圓山>二城,虜獲(一)男女一千餘口。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春正月,遣使入<魏>朝貢。夏五月,遣使入<魏>朝貢。冬十(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冬十一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冬十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夏四月,遣使入<梁>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夏四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二月,遣使入<魏>朝貢。三月,暴風拔木,王宮南門自毀。夏四月,遣使入<魏>朝貢。五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文諮明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王薨。號爲<文諮明王>。<魏><靈大後{太后}>舉哀於東堂,遣使策贈車騎大將軍。

時,<魏><肅宗>年十歲,太后臨朝稱制。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藏王元年

○<安臧王{安藏王}>,諱<興安>,<文諮明王>之長子。<文諮>在位七年,立爲太子。二十八年,王薨,太子卽位。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藏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遣使入<梁>朝貢。二月,<梁><高祖>封王爲寧東將軍都督<營><平>二州諸軍事<高句麗>王,遣使者<江注盛{江法盛}>,賜王衣冠劍佩,<魏>兵就海中執之,送<洛陽>。<魏>封王爲安東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秋九月,入<梁>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藏王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王幸<卒{卒本}>,祀始祖廟。五月,王至自<卒本>,所經州邑貧乏者,賜{ 三斛/ 人一斛。}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藏王零五年

○五年春,旱。秋八月,遣兵侵<百濟>。冬十月,飢,發倉賑救。十一月,遣使{如}{<魏>},進良馬十匹。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藏王零八年

○八年,春三月,遣使入<梁>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藏王零九年

○九年,冬十一月,遣使入{如}{<梁>}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藏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三月,王 於<城{黃城}>之東。冬十月,王與<百濟>戰於<五穀>,克之,殺獲二千餘級。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藏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五月,王薨,號爲<安臧王{安藏王}>。[是<梁><中大通>三年,<魏><普泰>元年也。『梁書』雲:"<安臧王{安藏王}>在位第八年,<普通>七年卒。"誤也。]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元年

○<安原王>,諱<寶延>,<安臧王{安藏王}>之弟也。身長七尺五寸,有大量,<安臧{安藏}>愛友之。<安臧{安藏}>在位十三年,薨,無嗣子,故卽位。<梁><高祖>下詔襲爵。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零二年

○二年,春三月,<魏>帝詔策使持節散騎常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賜衣冠車旗之飾。夏四月,遣使入<梁>朝貢。六月,遣使入<魏>朝貢。冬十一月,遣使入<梁>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立王子<平成>爲太子。二月,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零四年

○四年,<東魏>詔加王驃騎大將軍,餘悉如故。遣使入<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遣使入<梁>朝貢。夏五月,國南大水,漂沒民屋,死者二百餘人。冬十月,地震。十二月,雷,大疫。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零六年

○六年,春夏,大旱。發使撫卹饑民。秋八月,蝗。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民飢,王巡撫賑救。冬十二月,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零九年

○九年,夏五月,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一零年

○十年,秋九月,<百濟>圍<牛山城>,王遣精騎五千,擊走之。冬十月,桃李華。十二月,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三月,遣使入<梁>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三月,大風拔木飛瓦。夏四月,雹。冬十二月,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一三年

○十三年,冬十一月,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一四年

○十四年,冬十一月,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安原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三月,王薨,號爲<安原王>。[是<梁><大同>十一年,<東魏><武定>三年也。『梁書』雲:"<安原>以<大淸>二年卒,以其子爲寧東將軍<高句麗>王<樂浪>公。"誤也。]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元年

○<陽原王>[或雲<陽崗上好王>。],諱<平成>,<安原王>長子。生而聰慧,及壯,雄豪過人,以<安原>在位三年,立爲太子。至十五年,王薨,太子卽位。冬十二月,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零二年

○一{二}年,春二月,王都梨樹連理。夏四月,雹。冬十一{二}月,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零三年

○三年,秋七月,改築<白巖城>,葺<新城>。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以<濊>兵六千,攻<百濟><獨山城>,<新羅>將軍<朱珍>來援,故不克而退。秋九月,<丸都>進嘉禾。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零五年

○五年,遣使入<東魏>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百濟>來侵,陷<道薩城>。三月,攻<百濟><金峴城>。<新羅>人乘間取二城。夏六月,遣使入<北齊>朝貢。秋九月,<北齊>封王,爲使持節侍中驃騎大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零七年

○七年,夏五月,遣使入<北齊>朝貢。秋九月,<突厥>來圍<新城>,不克,移攻<白巖城>。王遣將軍<高紇>,領兵一萬,拒克之,殺獲一千餘級。<新羅>來攻,取十城{郡}。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零八年

○八年,築<長安城>。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一零年

○十年,冬,攻<百濟><熊川城>,不克。十二月晦,日有食之。無氷。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一一年

○十一年,冬十月,虎入王都,擒之。十一月,大白{太白}晝見。遣使入<北齊>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四月,立王子<陽成>爲太子,遂宴羣臣於內殿。冬十月,<丸都城><幹朱理>叛,伏誅。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陽原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三月,王薨,號爲<陽原王>。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元年

○<平原王>[或雲<平崗上好王>。],諱<陽成>[『隋唐書』作<湯>。],<陽原王>長子。有膽力,善騎射。<陽原王>在位十三年,立爲太子。十五年,王薨,太子卽位。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北齊><廢帝>封王,爲使持節領東夷校尉<遼東郡>公<高句麗>王。王幸<卒本>,祀始祖廟。三月,王至自<卒本>,所經州郡,獄囚除二死,皆原之。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零三年

○三年,夏四月,異鳥集宮庭。六月,大水。冬十一月,遣使入<陳>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陳><文帝>詔授王寧東將軍。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零五年

○五年,夏,大旱,王減常膳,祈禱山川。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零六年

○六年,遣使入<北齊>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立王子<元>爲太子。遣使入<北齊>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零八年

○八年,冬十二月,遣使入<陳>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一二年

○十二年,冬十一月,遣使入<陳>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遣使入<陳>朝貢。秋七月,王 於<浿河>之原,五旬而返。八月,重修宮室,蝗旱,罷役。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一五年

○十五年,遣使入<北齊>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遣使入<陳>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一九年

○十九年,王遣使入<周>朝貢,<周><高祖>拜王爲開府儀同三司大將軍<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晦,星隕如雨。秋七月,霜雹殺 。冬十月,民飢,王巡行撫卹。十二月,遣使入<隋>朝貢,<高祖>授王大將軍<遼東郡>公。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春正月,遣使入<隋>朝貢。冬十一月,遣使入<隋>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遣使入<隋>朝貢。二月,下令: 不急之事,發使郡邑勸農桑。夏四月,遣使入<隋>朝貢。冬,遣使入<隋>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遣使入<隋>朝貢。夏四月,<隋><文帝>宴我使者於<大興殿>。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冬十二月,遣使入<陳>朝貢。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移都<長安城>。

一九卷高句麗本紀七平原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王聞<陳>亡,大懼,理{治}兵積 ,爲拒守之策。<隋><高祖>賜王璽書,責以:"雖稱藩附,誠節未盡。"且曰:"彼之一方,雖地狹人少,今若黜王,不可虛置,終須更選官屬,就彼安撫。王若 心易行,率由憲章,卽是朕之良臣,何勞別遣才彥?王謂<遼水>之廣,何如<長江>;<高句麗>之人,多少<陳>國。朕若不存含育,責王前愆,命一將軍,何待多力?殷勤曉未{示},許王自新耳。"王得書惶恐,將奉表陳謝而未果,王在位三十二年,冬十月,薨。號曰<平原王>。[是<開皇>十年。『隋書』及『通鑑』書:"<高祖>賜璽書於<開皇>十七年。"誤也。]

三國史記卷第十九。

二零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八。

< 陽王><建武王{榮留王}>。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元年

○< 陽王>[一雲<平陽>。],諱<元>[一雲<大元>。],<平原王>長子也。風神俊爽,以濟世安民自任。<平原王>在位七年,立爲太子。三十二年,王薨,太子卽位。<隋><文帝>遣使拜王,爲上開府儀同三司,襲爵<遼東郡>公,賜衣一襲。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遣使入<隋>,奉表謝恩進奉,因請封王,帝許之。三月,策封爲<高句麗>王,仍賜車服。夏五月,遣使謝恩。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遣使入<隋>朝貢。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零八年

○八年,夏五月,遣使入<隋>朝貢。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零九年

○九年,王率<靺鞨>之衆萬餘,侵<遼西>,<營州>摠管<韋 >擊退之。<隋><文帝>聞而大怒,命<漢>王<諒><王世績{王世積}> 爲元帥,將水陸三十萬來伐。夏六月,帝下詔黜王官爵。<漢>王<諒>軍出臨< 關>,値水 , 轉不繼,軍中乏食,復遇疾疫。

<周羅 >自<東萊>泛海,趣<平壤城>,亦遭風,舡多漂沒。

秋九月,師還,死者十八九。王亦恐懼,遣使謝罪,上表稱<遼東>糞土臣某。帝於是罷兵,待之如初。<百濟>王<昌>遣使奉表,請爲軍導。帝下詔:諭以<高句麗>服罪,朕已赦之,不可致伐。厚其使而遣之。王知其事,侵掠<百濟>之境。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遣使入<隋>朝貢。詔:太學博士<李文眞>,約古史爲『新集』五卷。國初始用文字時,有人記事一百卷,名曰『留記』,至是刪修。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一四年

○十四年,王遣將軍<高勝>,攻<新羅><北漢山城>,<羅>王率兵,過<漢水>。城中鼓 相應,<勝>以彼衆我寡,恐不克而退。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一八年

○十八年,初,<煬帝>之幸<啓民>帳也,我使者在<啓民>所。<啓民>不敢隱,與之見帝。黃門侍郞<裴矩>說帝曰:"<高句麗>本<箕子>所封之地,<漢><晉>皆爲郡縣。今乃不臣,別爲異域,先帝欲徵之久矣。但<楊諒>不肖,師出無功。當陛下之時,安可不取,使冠帶之境,遂爲蠻貊之鄉乎?今其使者,親見<啓民>舉國從化,可因其恐懼,脅使入朝。"

帝從之, <牛弘>宣旨曰:"朕以<啓民>誠心奉國,故親至其帳,明年當往< 郡>。爾還日語爾王,宜早來朝,勿自疑懼,存育之禮,當如<啓民>,苟或不朝,將帥<啓民>,往巡彼土。"王懼:藩禮頗闕,帝將討之。<啓民>,<突厥>可汗也。夏五月,遣師攻<百濟><松山城>,不下,移襲<石頭城>,虜男女三千而還。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一九年

○十九年,春二月,命將襲<新羅>北境,虜獲八千人。夏四月,拔<新羅><牛鳴山城>。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春二月,<煬帝>下詔,討<高句麗>。夏四月,車蓋至< 郡>之<臨朔宮>,四方兵皆集< 郡>。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正月王午{壬午},帝下詔曰:"<高句麗>小丑,迷昏不恭,崇聚<勃{渤}><碣>之間, 食<遼><濊>之境。雖復<漢><魏>誅戮,巢穴暫傾,亂離多阻,種落還集。萃川藪於往代,播寔繁以訖{ }今。 彼華壤, 爲夷類,歷年永久,惡稔旣盈。天道禍淫,亡徵已兆。亂常敗德,非可勝圖,掩慝懷奸,唯曰{日}不足。移告之嚴,未嘗面受;朝覲之禮,莫肯躬親。誘納亡叛,不知紀極;充斥邊垂, 勞烽候。

關柝以之不靜,生人爲之廢業。在昔薄伐,已漏天網,旣緩前禽之戮,未卽後服之誅,曾不懷恩, 爲長惡,乃兼<契丹>之黨,處劉海戍,習<靺鞨>之服,侵 <遼西>。又<靑丘>之表,鹹修職貢,碧海之濱,同稟正朔,遂復 攘琛責{ }, 絶往來。虐及弗辜,誠而遇禍。 車奉使,爰 海東,旌節所次,途經藩境,而擁塞道路,拒絶王人,無事君之心,豈爲臣之禮?此而可忍,孰不可容!且法令苛酷,賦斂煩重,強臣豪族,鹹執國鈞,朋黨比周,以之成俗。賄貨如市,寃枉莫申。重以仍歲災兇,比屋饑饉,兵戈不息, 役無期,力竭轉輸,身塡溝壑。百姓愁苦,爰誰適從?境內哀惶,不勝其弊。回首面內,各懷性命之圖,黃髮稚齒,咸興酷毒之嘆。省俗觀風,爰 幽朔,吊人問罪,無俟再駕。於是,親摠六師,用申九伐,拯厥 危, {協}從天意,殄茲逋穢,克嗣先謨。今宜授律啓行,分麾 路,掩<渤海>而雷震,歷<扶余>以電掃。比干{戈}按甲誓旅而後行,三令{先}五申必勝而後戰。左十二軍,出<鏤方><長岑><溟海><蓋馬><建安><南蘇><遼東><玄 ><扶余><朝鮮><沃沮><樂浪>等道;右十二軍,出< 蟬><含資><渾彌><臨屯><候城><提奚><踏頓><肅愼><碣石><東 >< 方{帶方}><襄平>等道。絡驛{繹}引途,摠集<平壤>。"凡一百十三萬三千八百人,號二百萬。其 輸者倍之。宜杜{社}於南<桑乾水>上,類上帝於<臨朔宮>南,祭馬祖於< 城>北。帝親授節度,每軍上將亞將各一人,騎兵四十隊。隊百人,十隊爲團。步卒八十隊,分爲四團,團各有偏將一人,其鎧冑纓拂旗 ,每團異色。

日遣一軍,相去四十里,連營漸進,終四十日發,乃盡。首尾相繼,鼓角相聞,旌旗亙九百六十里。御營內,合十二衛三臺五省九寺,分隸內外前後左右六軍,次後發,又亙八十里。近古出師之盛,未之有也。二月,帝御師進至<遼水>,衆軍摠會,臨水爲大陣。我兵阻水拒守,<隋>兵不得濟。帝命工部尙書<宇文愷>,造浮橋三道於<遼水>西岸,旣成,引橋趣東岸,短不及岸丈餘。我兵大至,<隋>兵驍勇者,爭赴水接戰,我兵乘高擊之,<隋>兵不得登岸,死者甚衆。<麥鐵杖>躍登岸,與<錢士雄><&孟又{孟金叉}>等,皆戰死,乃斂兵引橋,復就西岸。更命少府監<何稠>接橋,二日而成。諸軍相次繼進,大戰於東岸。我兵大敗,死者萬計。諸軍乘勝,進圍<遼東城>,則<漢>之<襄平城>也。車駕到{度}<遼>,下詔赦天下,命刑部尙書<衛文升>等,撫<遼>左之民,給復十年,建置郡縣,以相統攝。夏五月,初,<(+隋)>諸將之東下也,帝戒之曰:"凡軍事進止,皆須奏聞待報,無得專擅。"<遼東>數出戰不利,乃 城固守。帝命諸軍攻之,又 諸將,<高句麗>若降,則宜撫納,不得縱兵。<遼東城>將陷,城中人輒言請降,諸將奉旨,不敢赴期{機},先令馳奏。比報至,城中守禦亦備,隋{隨}出拒戰。如此再三,帝終不悟,旣而城久不下。

六月己未,帝幸<遼東城>南,觀其城池形勢,因召諸將,詰責之曰:"公等自以官高,又恃家世,欲以暗懦待我邪?在都之日,公等皆不願我來,恐見病敗耳。我今來此,正欲觀公等所爲,斬公輩爾,公今畏死,莫肯盡力,謂我不能殺公邪?"諸將鹹戰懼失色。帝因留止城西數里,御<六合城>,我諸城堅守不下。左翊衛(大)將軍<來護兒>,帥<江><淮>水軍,  數百里,浮海先進入自<浿水>,去<平壤>六十里。與我軍相遇,進擊大破之。<護兒>欲乘勝趣其城,副摠管<周法尙>止之,請俟諸軍至俱進。<護兒>不聽,簡精甲數萬,直造城下。我將伏兵於羅郭內空寺中,出兵與<護兒>戰,而僞敗。<護兒>逐之入城,縱兵 掠,無復部伍。伏兵發,<護兒>大敗,僅而獲免,士卒還者,不過數千人。我軍追至舡所,<周法尙>整陣待之,我軍乃退。<護兒>引兵還屯海浦,不敢復留應接諸軍。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出<扶余>道;右翊衛大將軍<於仲文>,出<樂浪>道;左驍衛大將軍<荊元恆>,出<遼東>道;右翊衛大將軍<薛世雄>,出<沃沮>道;右屯衛將軍<辛世雄>,出<玄 >道;右御衛將軍<張瑾>,出<襄平>道;右武侯將軍<趙孝才>,出<碣石>道;< 郡>太守檢校左武衛將軍<崔弘升>,出<遂城>道;檢校右御衛虎賁郞將<衛文升>,出<增地>道,皆會於<鴨 水{鴨綠水}>西。<述>等兵,自<瀘河><懷遠>二鎭,人馬皆給百日糧,又給排甲槍 幷衣資戎具火幕,人別三石已上,重莫能勝致。下令軍中:"遺棄米粟者斬!"士卒皆於幕下,掘坑埋之, 行及中路,糧已將盡。王遣大臣<乙支文德>,詣其營詐降,實欲觀虛實。

<子仲文{於仲文}>先奉密旨:"若遇王及<文德>來者,必擒之。"<仲文>將執之,尙書右丞<劉士龍>,爲慰撫使,固止之。<仲文>遂聽,<文德>還,旣而悔之,遣人 <文德>曰:"更欲有言,可復來。"<文德>不顧,濟<鴨 水{鴨綠水}>而去。<仲文>與<述>等,旣失<文德>,內不自安。<述>以糧盡欲還。<仲文>議以精銳追<文德>,可以有功,<述>固止之。<仲文>怒曰:"將軍仗十萬之衆,不能破小賊,何顏以見帝?且<仲文>此行,固知無功。何則?古之良將,能成功者,軍中之事,決在一人。今人各有心,何以勝敵?"時,帝以<仲文>有計劃,令諸軍諮稟節度,故有此言。由是,<述>等不得已而從之,與諸將,渡水追<文德>。<文德>見<述>軍士有飢色,故欲疲之,每戰輒走。<述>一日之中,七戰皆捷,旣恃驟勝,又逼羣議,於是,遂進東濟<薩水>,去<平壤城>三十里,因山爲營。<文德>復遣使詐降,請於<述>曰:"若旋師者,當奉王,朝行在所。"<述>見士卒疲弊,不可復戰,又<平壤城>險固,度難猝拔,遂因其詐而還。<述>等爲方陣而行,我軍四面 擊,<述>等且戰且行。秋七月,至<薩水>,軍半濟,我軍自後擊其後軍,右屯衛將軍<辛世雄>戰死。於是,諸軍俱潰,不可禁止。將士奔還,一日一夜,至<鴨 水{鴨綠水}>,行四百五十里。將軍<天水><王仁恭>爲殿,擊我軍卻之。<來護兒>聞<述>等敗,亦引還。唯<衛文升>一軍獨全。初,九軍到{度}<遼>,凡三十萬五千,及還至<遼東城>,唯二千七百人,資儲器械鉅萬計,失亡蕩盡。帝大怒,鎖擊{系}<述>等,癸卯引還。

初,<百濟>王<璋>遣使,請討<高句麗>。帝使之 我動靜,<璋>內與我潛通。<隋>軍將出,<璋>使其臣<國知牟{國智牟}>,入<唐{隋}>請師期。帝大悅,厚加賞賜,遣尙書起部郞<席律>,詣<百濟>,告以期會。及<隋>軍渡<遼>,<百濟>亦嚴兵境上,聲言助<隋>,實持兩端。是行也,唯於<遼水>西,拔我<武 邏>,置<遼東郡>及<通定鎭>而已。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春正月,帝詔徵天下兵,集< 郡>,募民爲驍果,修<遼東>古城,以貯軍糧。二月,帝謂侍臣曰:"<高句麗>小虜,侮慢上國。今,拔海移山,猶望克果, 此虜乎?"乃複議代{伐}。左光祿大夫<郭榮>諫曰:"戎狄失禮,臣下之事。千鈞之弩,不爲 鼠發機。奈何親辱萬乘,以敵小寇乎?"帝不聽。夏四月,車駕度<遼>,遣<宇文述>與<楊義臣>,趣<平壤>。<王仁恭>出<扶余>道,進軍至<新城>。我兵數萬拒戰,<仁恭>帥勁騎一千,擊破之。我軍 城固守。帝命諸將攻<遼東>,聽以便宜從事。飛樓 雲梯地道,四面俱進,晝夜不息。我應變拒之,二十餘日不拔。主客死者甚衆。衝梯竿長十五丈,驍果<沈光>升其端,臨城與我軍戰,短兵接殺十數人。我軍競擊之,而墜未及地,適遇竿有垂 ,<光>接而覆上。帝望見壯之,卽拜朝散大夫。<遼東城>久不下,帝遣造布囊百餘萬口,滿貯士{土},欲積爲魚梁大道,闊三十步,高與城齊,使戰士登而攻之。

又作八輪樓車,高出於城,夾魚梁道,欲俯射城內。指期將攻,城內危蹙。會,<楊玄感>叛書至,帝大懼。又聞達官子弟皆在<玄感>所,益憂之。兵部侍郞<斛斯政>,素與<玄感>善,內不自安,來奔。帝夜密召諸將,使引軍還。軍資器械攻具,積如丘山,營壘帳幕,案堵不動,衆心 懼,無復部分,諸道分散。我軍卽時覺之,然不敢出,但於城內鼓 。至來日午時,方漸出外,猶疑<隋>軍詐之。經二日,乃出數千兵追 ,畏<隋>軍之衆,不敢逼,常相去八九十里。將至<遼水>,知御營畢度,乃敢逼後軍。時,後軍猶數萬人,我軍隨而 擊,殺略數千人。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二月,帝詔百寮,議伐<高句麗>,數日無敢言者。詔復徵天下兵,百道俱進。秋七月,車駕次<懷遠鎭>。時,天下已亂,所徵兵多失期不至,吾國亦困弊。<來護兒>至<卑奢城>,我兵逆戰。<護兒>擊克之,將趣<平壤>。王懼,遣使乞降,因{囚}送<斛斯政>。帝大悅,遣使持節,召<護兒>還。八月,帝自<懷遠鎭>班師。冬十月,帝還<西京>,以我使者及<斛斯政>,告大廟,仍徵王入朝,王竟不從。 將帥嚴裝,更圖後舉,竟不果行。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 陽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秋九月,王薨,號曰< 陽王>。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元年

○<榮留王>,諱<建武>[一雲成。],< 陽王>異母弟也。< 陽>在位二十九年薨,卽位。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遣使如<唐>朝貢。夏四月,王幸<卒本>,祀始祖廟。五月,王至自<卒本>。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零四年

○四年,秋七月,遣使如<唐>朝貢。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零五年

○五年,遣使如<唐>朝貢。<唐><高祖>感<隋>末戰士多陷於此,賜王詔書曰:"朕恭膺寶命,君臨率土,祗順三靈,懷柔萬國,普天之下,情均撫字,日月所照,鹹使乂安。王統攝<遼>左,世居藩服,思稟正朔,遠循職貢。故遣使者,跋涉山川,申布誠懇,朕甚嘉揖{焉}。方今,六合寧晏,四海淸平,玉帛旣通,道路無壅,方申緝{輯}睦,永敦聘好,各保疆 ,豈非盛美?但<隋>氏季年,連兵構難,攻戰之所,各失其泯{氓},遂使骨肉乖離,室家分析,多歷年歲,怨曠不申。今,二國通和,義無阻異。在此所有<高句麗>人等,已令追括,尋卽遣送,彼處所有此國人者,王可放還,務盡綏{撫}育之方,共弘仁恕之道。"於是,悉蒐括華人以送之,數至萬餘。<高祖>大喜。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零六年

○六年,冬十二月,遣使如<唐>朝貢。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零七年

○七年,春二月,王遣使如<唐>,請班歷。遣刑部尙書<沈叔安>,策王爲上柱國<遼東郡>公<高句麗>國王。命道士,以天尊像及道法,往爲之講『老子』,王及國人聽之。冬十二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零八年

○八年,王遣人入<唐>,求學佛老敎法,帝許之。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零九年

○九年,<新羅><百濟>遣使於<唐>,上言:"<高句麗>閉道,使不得朝,又屢相侵掠。"帝遣散騎侍郞<未子奢{朱子奢}>,持節諭和。王奉表謝罪,請與二國平。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九月,遣使入<唐>,賀<太宗>擒<突厥>< 利>可汗,兼上封域圖。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一二年

○十二年,秋八月,<新羅>將軍<金庾信>,來侵東邊,破<娘臂城>。九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一四年

○十四年,<唐>遣<廣州>司馬<長孫師>,臨 <隋>戰士骸骨,祭之,毀當時所立京觀。春二月,王動衆築長城,東北自<扶余城>,東{西}南至海千有餘裏,凡一十六年畢功。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冬十月,侵<新羅>北邊<七重城>。<新羅>將軍<閼川>逆之,戰於<七重城>外,我兵敗 。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遣世子<桓權>,入<唐>朝貢。<太宗>勞尉{慰},賜 之特厚。王遣子弟入<唐>,請入國學。秋九月,日無光,經三日復明。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帝以我太子入朝,遣職方郞中<陳大德>答勞。<大德>入境,所至城邑,以綾綺厚餉官守者曰:"吾雅好山水,此有勝處,吾欲觀之。"守者喜導之,遊歷無所不至。由是,悉得其纖曲。見<華>人<隋>末從軍沒留者,爲道親戚存亡,人人垂涕,故所至士女夾道觀之。王盛陳兵衛,引見使者。<大德>回{因}奉使 國虛實,吾人不知。<大德>還奏,帝悅。<大德>言於帝曰:"其國聞<高昌>亡,大懼,館候之勤,加於常數。"帝曰:"<高句麗>本四郡地耳。吾發卒數萬,攻<遼東>,彼必傾國救之。別遣舟師出<東萊>,自海道趨<平壤>,水陸合勢,取之不難。但<山東>州縣,凋 未復,吾不欲勞之耳。"

二零卷高句麗本紀八榮留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王命西{東}部大人<蓋蘇文>,監長城之役。冬十月,<蓋蘇文>弒王。十一月,<太宗>聞王死,舉哀於苑中,詔贈物三百段,遣使持節弔祭。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

二一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一。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一卷高句麗本紀九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九。

<寶臧王{寶藏王}>上。

二一卷高句麗本紀九寶藏王元年

○王,諱<臧{藏}>[或雲<寶臧{寶藏}>。],以失國故無諡。<建武王>弟<大陽王>之子也。<建武王>在位第二十五年,<蓋蘇文{蓋蘇文}>弒之,立<臧>繼位。<新羅>謀伐<百濟>,遣<金春秋>乞師,不從。

二一卷高句麗本紀九寶藏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封父爲王。遣使入<唐>朝貢。三月,<蘇文>告王曰:"三敎譬如鼎足,闕一不可。今儒釋 興,而道敎未盛,非所謂備天下之道術者也。伏請遣使於<唐>,求道敎以訓國人。"大王深然之,奉表陳請。<太宗>遣道士<叔達>等八人,兼賜<老子>『道德經』。王喜,取僧寺館之。閏六月,<唐><太宗>曰:"<蓋蘇文>弒其君,而專國政,誠不可忍。以今日兵力,取之不難,但不欲勞百姓,吾欲使<契丹><靺鞨>擾之,何如?"<長孫無忌>曰:"<蘇文>自知罪大,畏大國之討,嚴設守備。

陛下姑爲之隱忍,彼得以自安,必更驕惰,愈肆其惡,然後討之,未晩也。"

帝曰:"善。"遣使持節備禮冊命,詔曰:"懷遠之規,前王令典,繼世之義,列代舊章。<高句麗>國王<臧{藏}>,器懷韶{昭}敏,識宇詳正,早習禮敎,德義有聞。肇承藩業,誠款先着,宜加爵命,允茲故實,可上柱國<遼東郡>公{王}<高句麗>王。"秋九月,<新羅>遣使於<唐>,言:<百濟>攻取我四十餘城,復與<高句麗>連兵,謀絶入朝之路。乞兵救援。十五日,夜明不見月,衆星西流。

二一卷高句麗本紀九寶藏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帝命司農丞<相里玄奬>, 璽書賜王曰:"<新羅>委質國家,朝貢不乏,爾與<百濟>,各宜 兵。若更攻之,明年發兵,擊爾國矣。"<玄奬>入境,<蓋蘇文>已將兵擊<新羅>,破其兩城。王使召之,乃還。<玄奬>諭以勿侵<新羅>,<蓋蘇文>謂<玄奬>曰:"我與<新羅>,怨隙已久。往者,<隋>人入寇,<新羅>乘 ,奪我地五百里,其城邑皆據有之。自非歸我侵地,兵恐未能已。"<玄奬>曰:"旣往之事,焉可追論?今<遼東>諸城,本皆<中國>郡縣,<中國>尙且不言,<高句麗>豈得必求故地?"莫離支竟不從。<玄奬>還,具言其狀。<太宗>曰:"<蓋蘇文>弒其君,賊其大臣,殘虐其民,今又違我詔命,(+侵暴 國)不可以不討。"

秋七月,帝將出兵, <洪><饒><江>三州,造舡四百 ,以載軍糧。遣<營州>都督<張儉>等,帥<幽><營>二都督兵,及<契丹><奚><靺鞨>,先擊<遼東>,以觀其勢。以大理鄉{大理卿}<韋挺>,爲 輸使,自<河北>諸州,皆受<挺>節度,聽以便宜從事。又命少卿<蕭銳>,轉<河南>諸州糧入海。九月,莫離支貢白金於<唐>。<楮遂良>曰:"莫離支弒其君,九夷所不容。今將討之,而納其金,此 鼎之類也,臣謂不可受。"帝從之。使者又言:"莫離支遣官五十,入宿衛。"帝怒謂使者曰:"汝曹皆事<高><武>,有官爵,莫離支弒逆,汝曹不能復 ,今更爲之遊說,以欺大國,罪孰大焉?"悉以屬大理。冬十月,<平壤>雪{雨}色赤。帝欲自將討之,召<長安>耆老,勞曰:"<遼東>,故<中國>地,而莫離支賊殺其主,朕將自行經略之。故與父老納{約},子若孫從我行者,我能 循之,無容恤也。"則厚賜布粟。羣臣皆勸帝毋行。帝曰:"吾知之矣,去本以趣末;舍高以取下;釋近而之遠,三者爲不祥,伐<高句麗>,是也。然<蓋蘇文>弒君,又戮大臣以逞,一國之人,延頸待救,議者顧未亮耳。"於是,北輸粟<營州>,東儲粟<古大人城>。

十一月,帝至<洛陽>。前<宜州>刺史<鄭天璹>,已致仕,帝以其嘗從<隋><煬帝>伐<高句麗>,召詣行在問之。對曰:"<遼東>道遠,糧轉艱阻,東夷善守城,不可猝下。"帝曰:"今日非<隋>之比,公但聽之。"以刑部尙書<張亮>,爲<平壤>道行軍大摠管,帥<江><淮><嶺>< >兵四萬,<長安><洛陽>募士三千,戰艦五百 ,自<&萊州{東萊州}>泛海,趣<平壤>。又以太子詹事左衛率<李世績>,爲<遼東>道行軍大摠管,帥步騎六萬,及<蘭><河>二州降胡,趣<遼東>。兩軍合勢,大集於<幽州>。遣行軍摠管<江行本{姜行本}>少監<丘行淹>,先督衆士,造梯衝於<安羅山{安蘿山}>。時,遠近勇士應募,及獻攻城器械者,不可勝數。帝皆親加損益,取其便易。又手詔諭天下:"以<高句麗><蓋蘇文>,弒主虐民,情何可忍?今欲巡幸<幽>< >,問罪<遼><碣>,所過營頓,無爲勞費。"且言:"昔,<隋><煬帝>殘暴其下,<高句麗>王,仁愛其民。以思亂之軍,擊安和之衆,故不能成功。今略言必勝之道有五:一曰,以大擊小;二曰,以順討逆;三曰,以理乘亂;四曰,以逸敵勞;五曰,以悅當怨,何憂不克?佈告元元,勿爲疑懼。"於是,凡頓舍供備之具, 者太半。詔諸軍及<新羅><百濟><奚><契丹>,分道擊之。

二一卷高句麗本紀九寶藏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李世績>軍,至<幽州>。三月,帝至<定州>,謂侍臣曰:"<遼東>本<中國>之地,<隋>氏四出師,而不能得。朕今東征,欲爲<中國>報子弟之 ,<高句麗>雪君父之恥耳。且方隅大定,唯此未平,故及朕之未老,用士大夫餘力,以取之。"帝發<定州>,親佩弓矢,手結雨衣於鞍後。<李世績>軍發<柳城>,多張形勢,若出<懷遠鎭>者,而潛師北趣甬道,出我不意。夏四月,<世績>自<通定>,濟<遼水>,至<玄 >,我城邑大駭,皆閉門自守。副大摠管江夏王<道宗>,將兵數千,至<新城>,折衝都尉<曹三良>,引十餘騎,直壓城門,城中驚(+懼),無敢出者。<營州>都督<張儉>,將胡兵爲前鋒,進度<遼水>,趨<建安城>,破我兵,殺數千人。<李世績>江夏王<道宗>,攻<蓋牟城>,{拔}之,獲一{二}萬人糧十萬石,以其地爲<蓋州>。<張亮>帥舟師,自<東萊>度海,襲<卑沙城>。城四面懸絶,惟西門可上。<程名振>引兵夜至,副摠管<王大度>先登。五月,城陷,男女八千口沒焉。<李世績>進至<遼東城>下。帝至<遼>澤,泥 二百餘里,人馬不可通。將作大匠<閻立德>,布土作橋,軍不留行,度澤東。王發<新城><國內城>步騎四萬,救<遼東>。江夏王<道宗>,將四千騎逆之,軍中皆以爲衆寡懸絶,不若深溝高壘,以待車駕之至。<道宗>曰:"賊恃衆有輕我心,遠來疲頓,擊之必敗。當淸路以待乘輿,乃更以賊遺君父乎?"

都尉<馬文舉>曰:"不遇勍敵,何以顯壯士?"策馬奔擊,所向皆靡。衆心稍安,旣合戰,行軍摠管<張君乂>退走,<唐>兵敗 。<道宗>收散卒,登高而望見,我軍陣亂,與驍騎數千衝之。<李世績>引兵助之,我軍大敗,死者千餘人。帝度<遼水>,撤橋以堅上{士}卒之心,軍於<馬首山>。勞賜江夏王<道宗>,超拜<馬文舉>中郞將,斬<張君乂>。帝自將數百騎,至<遼東城>下,見士卒負土塡塹,帝分其尤重者,於馬上持之,從官爭負土置城下。<李世績>攻<遼東城>,晝夜不息,旬有二日。帝引精兵會之,圍其城數百重{裏},鼓 聲振天地。城有<朱蒙>祠,祠有鎖甲 矛。妄言前<燕>世天所降。方圍急,飾美女以婦神,巫言:"<朱蒙>悅,城必完。"<績>列炮車,飛大石過三百步,所當輒潰。吾人積木爲樓,結 罔{網},不能拒,以衝車撞 屋碎之。時,<百濟>上金 鎧,丈{又}以玄金爲文鎧,士被以從。帝與<績>會,甲光炫日。南風急,帝遣銳卒,登衝竿之未{末},熱其西南樓。火延燒城中,因揮將士登城。我軍力戰不克,死者萬餘人。見捉勝兵萬餘人,男女四萬口,糧五十萬石,以其城爲<遼州>。<李世績>進攻<白巖城{白崖城}>西南,帝臨其西北。城主<孫代音{孫伐音}>,潛遣腹心請降,臨城捉{投}刀鉞爲信,{曰}:"奴願降,城中有不從者。"帝以<唐>幟與其使曰:"必降者,宜立之城上。"<代音>立幟,城中人以爲<唐>兵已登城,皆從之。

帝之克<遼東>也,<白巖城>請降,旣而中悔。帝怒其反覆,令軍中曰:"得城,當悉以人物,賞戰士。"<李世績>見帝將受其降,帥甲士數十人,請曰:"士卒所以爭冒矢石,不顧其死者,貪虜獲耳。今城垂拔,奈何更受其降,孤戰士之心?"帝下馬謝曰:"將軍言是也,然縱兵殺人,而虜其妻 ,朕所不忍。將軍麾下有功者,朕以庫物賞之,庶因將軍贖此一城。"<世績>乃退,得城中男女萬餘口,臨水設幄,受其降,仍賜之食,八十已上,賜帛有差。他城之兵在<白巖>者,悉慰諭給糧仗,任其所之。先是,<遼東城>長史,爲部下所殺,其省事奉其妻子,奔<白巖>。帝憐其有義,賜帛五匹,爲長史造靈輿,歸之<平壤>。以<白巖城>爲<巖州>,以<孫代音>爲刺史。初,莫離支遣<加屍城>七百人,戍<蓋牟城>,<李世績>盡虜之。其人請從軍自效。帝曰:"汝家皆在<加屍>,汝爲我戰,莫離支必殺汝妻子。得一人之力,而滅一家,吾不忍也。"皆稟賜遣之。以<蓋牟城>爲<蓋州>。

帝至<安市城>,進兵攻之。北部 薩<高延壽>南部 薩<高惠眞>,帥我軍及<靺鞨>兵十五萬,救<安市>。帝謂侍臣曰:"今爲<延壽>策有三。引兵直前,連<安市城>爲壘,據高山之險,食城中之粟,縱<靺鞨>掠吾牛馬,攻之不可猝下,欲歸則泥 爲阻,坐困吾軍,上策也;拔城中之衆,與之宵遯,中策也;不度智能,來與吾戰,下策也。卿曹觀之,彼必出下策,成擒在吾目中矣。"時,對盧<高正義>年老習事,謂<延壽>曰:"<秦>王內芟 雄,外服戎狄,獨立爲帝,此命世之才。今據{舉}海內之衆而來,不可敵也。爲吾計者,莫若頓兵不戰,曠日持久,分遣奇兵,斷其糧道。糧食旣盡,求戰不得,欲歸無路,乃可勝。"<延壽>不從,引軍直進,去<安市城>四十里。帝恐其低徊不至,命大將軍<阿史那杜 {阿史那社 }>,將<突厥>千騎以誘之。兵始交而僞走,<延壽>曰:"易與耳。"競進乘之,至<安市城>東南八里,依山而陣。帝悉召諸將問計。<長孫無忌>對曰:"臣聞:'臨敵將戰,必先觀士卒之情。'臣適行經諸營,見士卒聞<高句麗>至,皆拔刀結 ,喜形於色。此必勝之兵也。陛下未冠,身親行陣。凡出奇制勝,皆上稟聖謀,諸將奉成 耳。今日之事,乞陛下指 。"

帝笑曰:"諸公以此見讓,朕當爲諸公商度。"乃與<無忌>等,從數百騎,乘高望之,觀山川形勢,可以伏兵及出入之所。我軍與<靺鞨>合兵爲陣,長四十里。帝望之,有懼色。江夏王<道宗>曰:"<高句麗>傾國以拒王師,<平壤>之守必弱。願假臣精卒五千,覆其本根,則數十萬之衆,可不戰而降。"帝不應。遣使 <延壽>曰:"我以爾國強臣弒其主,故來問罪,至於交戰,非吾本心。入爾境,芻粟不給,故取爾數城,俟爾國修臣禮,則所失必復矣。"<延壽>信之,不復設備。帝夜召文武計事,命<李世績>將步騎萬五千,陣於西嶺,<長孫無忌><牛進達>,將精兵萬一千,爲奇兵,自山北出於狹谷,以衝其後,帝自將步騎四千,挾鼓角,偃旗幟,登山。帝 諸軍,聞鼓角,齊出奮擊。因命有司,張受降幕於朝堂之側。是夜,流星墜<延壽>營。&日一{旦}曰{日},<延壽>等,獨見<李世績>軍小,勒兵欲戰。帝望見<無忌>軍塵起,命作鼓角,舉旗幟,諸軍鼓  進。<延壽>等懼,欲分兵御之,而其陣已亂。會,有雷電,<龍門>人<薛仁貴>,着奇服,大呼陷陣,所向無敵,我軍披靡。大軍乘之,我軍大潰,死者三{二}萬餘人。帝望見<仁貴>,拜遊擊將軍。<延壽>等將餘衆,依山自固。帝命諸軍圍之,<長孫無忌>悉撤橋樑,斷其歸路。<延壽><惠眞>,帥其衆三萬六千八百人,請降,入軍門,拜伏請命。

帝簡 薩已下官長三千五百人,遷之內地,餘皆縱之,使還<平壤>,收<靺鞨>三千三百人,悉坑之。獲馬五萬匹牛五萬頭明光鎧萬領, 器械稱是。更名所幸山,曰<駐 山>。以<高延壽>爲鴻 卿,<高惠眞>爲司農卿。帝之克<白巖>也,謂<李世績>曰:"吾聞,<安市城>險而兵精,其城主村{材}勇,莫離支之亂,城守不服,莫離支擊之,不能下,因而與之。<建安>兵弱而糧小,若出其不意,攻之必克。公可先攻<建安>,<建安>下,則<安市>在吾腹中。此兵法所謂'城有所不攻者'也。"對曰:"<建安>在南,<安市>在北,吾軍糧皆在<遼東>。今踰<安市>,而攻<建安>,若<麗>人斷吾糧道,將若之何?不如先攻<安市>,<安市>下,則鼓行而取<建安>耳。"帝曰:"以公爲將,安得不用公策,勿誤吾事!"<世績>遂攻<安市>。<安市>人望見帝旗蓋,輒乘城鼓 ,帝怒。<世績>請克城之日,男子皆坑之。<安市>人聞之,益堅守,攻久不下。<高延壽><高惠眞>請於帝曰:"奴旣委身大國,不敢不獻其誠。欲天子早成大功,奴得與妻子相見。<安市>人顧惜其家,人自爲戰,未易猝拔。今,奴以<高句麗>十餘萬衆,望旗沮潰,國人膽破。<烏骨城> 薩老 ,不能堅守,移兵臨之,朝至夕克,其餘當道小城,必望風奔潰。然後收其資糧,鼓行而前,<平壤>必不守矣。"

羣臣亦言:"<張亮>兵在<沙城>,召之,信宿可至。乘<高句麗> 懼,倂力拔<烏骨城>,度<鴨 水>,直取<平壤>,在此舉矣。"帝將從之,獨<長孫無忌>以爲天子親征,異於諸將,不可乘危 幸,今<建安><新城>之虜衆,猶十萬,若回{向}<烏骨>,皆 吾後,不如先破<安市>,取<建安>,然後長驅而進,此萬全之策也。帝乃止。諸將急攻<安市>。帝聞城中  聲,謂<世績>曰:"圍城積久,城中{煙}火日微,今雞 甚喧,此必饗士,欲夜出襲我,宜嚴兵備之。"是夜,我軍數百人, 城而下。帝聞之,自至城下,召兵急擊。我軍死者數十人,餘軍退走。江夏王<道宗>,督衆第{築}土山於城東南隅,侵逼其城。城中亦增高其城,以拒之。士卒分番,交戰日六七合。衝車 石,壞其樓堞,城中隨立木柵,以塞其缺。<道宗>傷是{足},帝親爲之針。築山,晝夜不息,凡六旬,用功五十萬。山頂去城數丈,下臨城中。<道宗>使果毅<傅伏愛>,將兵屯山頂,以備敵。山頹壓城,城崩。會,<伏愛>私離所部,我軍數百人,從城缺出戰,遂奪據土山,塹而守之。帝怒,斬<伏愛>以徇,命諸將攻之,三日不能克。<道宗>徒跣詣旗下,請罪。帝曰:"汝罪當死,但朕以<漢><武>殺<王恢>,不如<秦><穆>用<孟明>,且有破<蓋牟><遼東>之功,故特赦汝耳。"

帝以<遼>左早寒,草枯水凍,士馬難久留,且糧食將盡, 班師。先拔<遼><蓋>二州戶口,度<遼>,乃耀兵於<安市城>下而旋,城中皆屛跡不出。城主登城拜辭,帝嘉其固守,賜 百疋,以勵事君。命<世績><道宗>,將步騎四萬爲殿,至<遼東>度<遼水>。<遼>澤泥 ,車馬不通。命<無忌>,將萬人, 草塡道,水深處,以車爲梁,帝自系薪於馬 ,以助役。冬十月,帝至<蒲蒲{蒲溝}>駐馬,督塡道。諸軍度<渤錯水>,暴風雪,士卒沾溼多死者。 燃火於道以待之。凡 <玄 ><橫山><蓋牟><磨米><遼東><白巖><卑沙><夾谷><銀山><後黃>十城,徙<遼><蓋><巖>三州戶口,入<中國>者七萬人。<高延壽>自降後,常憤嘆,尋以憂死,<惠眞>竟至<長安>。<新城><建安><駐 >三大戰,我軍及<唐>兵馬死亡者,甚衆。帝以不能成功,深悔之。嘆曰:"<魏徵>若在,不使我有是行也。"

○論曰:<唐><太宗>,聖明不世出之君。除亂比於<湯><武>,致理幾於<成><康>。至於用兵之際,出奇無窮,所向無敵。而東征之功,敗於<安市>,則其城主,可謂豪傑非常者矣。而史失其姓名,與<楊子>所云:"<齊><魯>大臣,史失其名。"無異。甚可惜也。

二一卷高句麗本紀九寶藏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太宗>還京師,謂<李靖>曰:"吾以天下之衆,困於小夷,何也?"<靖>曰:"此,<道宗>所解。"帝顧問<道宗>,具陳:在<駐 >時,乘虛取<平壤>之言。帝 然曰:"當時悤悤,吾不憶也。"夏五月,王及莫離支<蓋金>,遣使謝罪,幷獻二美女。帝還之,謂使者曰:"色者人所重,然憫其去親戚以傷乃心,我不取也。"<東明王>母塑像,泣血三日。初,帝將還,帝以弓服賜<蓋蘇文>,受之不謝,而又益驕恣。雖遣使奉表,其言率皆詭誕,又待<唐>使者倨傲,常窺伺邊隙。屢 令不攻<新羅>,而侵凌不止。<太宗>詔勿受其朝貢,更議討之。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一。

二二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二。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十。

<寶藏王>下。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零六年

○六年,<太宗>將復行師,朝議以爲:"<高句麗>依山爲城,不可猝拔。前大駕親征,國人不得耕種,所克之城,實收其 ,繼以旱災,民太半乏食。今若數遣偏師,更迭擾其疆 ,使彼疲於奔命,釋 入堡,數年之間,千里蕭條,則人心自離,<鴨 >之北,可不戰而取矣。"帝從之,以左武衛大將軍<牛進達>,爲<靑丘>道行軍大摠管,右武衛將軍<李海岸>副之,發兵萬餘人,乘樓舡,自<萊州>,泛海而入,又以太子詹事<李世績>,爲<遼東>道行軍大摠管,右武衛將軍<孫貳朗>等副之,將兵三千人,因<營州>都督府兵,自<新城>道入。兩軍,皆選習水善戰者,配之。<李世績>軍旣度<遼>,歷<南蘇>等數城,皆背城拒戰,<世績>擊破之,焚其羅郭而還。秋七月,<牛進達><李海岸>入我境,凡百餘戰,攻<石城>拔之,進至<積利城>下。我兵萬餘人出戰,<李海岸>擊克之,我軍死者三千人{二千級}。<太宗> <宋州>刺史<王波利>等,發<江南>十二州工人,造大舡數百 ,欲以伐我。冬十二月,王使第二子莫離支<任武>,入謝罪,帝許之。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帝詔右武衛大將軍<薛萬徹>,爲<靑丘>道行軍大摠管,右衛將軍<裴行方>副之,將兵三萬餘人,及樓舡戰艦,自<萊州>,泛海來擊。夏四月,<烏胡鎭>將<古神感>,將兵浮海來擊,遇我步騎五千,戰於<易山>,破之。其夜,我軍萬餘人,襲<神感>舡,<神感>伏發,乃敗。帝謂我困弊,議以明年發三十萬衆,一舉滅之。或以爲大軍東征,須備經歲之糧,非畜乘所能載,宜具是{舟}艦,爲水轉。<隋>末<劍南>,獨無寇盜,屬者<遼東>之役,<劍南>復不預及。其百姓富庶,宜使之造舟艦。帝從之。秋七月,王都女產子,一身兩頭。<大宗{太宗}>遣左領左右府長史<強偉>於<劍南道>,伐木造舟艦。大者或長百尺,其廣半之。別遣使行水道,自<巫峽>,抵<江><楊>,趣<萊州>。九月,羣獐渡河西走,羣狼向西行,三日不絶。<太宗>遣將軍<薛萬徹>等來伐。渡海入<鴨 >,至<泊灼城>南四十里,止營。<泊灼>城主<所夫孫>,帥步騎萬餘,拒之,<萬徹>遣右衛將軍<裴行方>,領步卒及諸軍乘之,我兵潰。<行方>等進兵圍之,<泊灼城>因山設險,阻<鴨 水>以爲固,攻之不拔。我將<高文>,率<烏骨><安地>諸城兵三萬餘人,來援,分置兩陣,<萬徹>分軍以當之,我軍敗潰。帝又詔<萊州>刺史<李道裕>,轉糧及器械,{貯}於<烏胡島>,將欲大舉。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零八年

○八年,夏四月,<唐><太宗>崩。遺詔罷<遼東>之役。

○論曰:初,<太宗>有事於<遼東>也,諫者非一。又自<安市>旋軍之後,自以不能成功,深悔之。嘆曰:"若使<魏徵>在,不使我有此行也。"及其將復伐也,司空<房玄齡>病中上表,諫以爲:"『老子』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陛下威名功德,旣雲足矣,拓地開疆,亦可止矣。且陛下每決一重囚,必令三複五奏,進素膳,止音樂者,重人命也。今驅無罪之士卒,委之鋒刃之下,使肝腦塗地,獨不足憫乎?向使<高句麗>違失臣節,誅之可也;侵擾百姓,滅之可也;他日能爲<中國>患,除之可也。今無此三條,而坐煩<中國>,內爲前代雪 ,外爲<新羅>報 ,豈非所存者小,所損者大乎?願陛下許<高句麗>自新,焚凌波之舡,罷應募之衆。自然華夷慶賴,遠肅邇安。"<梁公>將死之言,諄諄若此,而帝不從,思欲丘墟東域而自快,死而後已。史論曰:"好大喜功,勤{勒}兵於遠者。"非此之謂乎?<柳公權>小說曰:"<住 {駐 }>之役,<高句麗>與<靺鞨>合軍,方四十里,<太宗>望之,有懼色。"又曰:"六軍爲<高句麗>所乘,殆將不振。候者告<英公>之麾,黑旗被圍,帝大恐。"雖終於自脫,而危懼如彼,而『新舊書』及<司馬公>『通鑑』,不言者,豈非爲國諱之者乎?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零九年

○九年,夏六月,<盤龍寺><普德>和尙,以國家奉道,不信佛法,南移<完山><孤大山>。秋七月,霜雹害 ,民飢。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四月,人或言:"於<馬嶺>上,見神人,曰:'汝君臣,奢侈無度,敗亡無日(+矣)。'"冬十月,王遣將<安固>出師,及<靺鞨>兵,擊<契丹>。<松漠>都督<李窟哥>御之,大敗我軍於<新城>。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先是,我與<百濟><靺鞨>,侵<新羅>北境,取三十三城,<新羅>王<金春秋>,遣使於<唐>求援。二{三}月,<高宗>遣<營州>都督<名振>左(+右)衛中郞將<蘇定方>,將兵來擊。夏五月,<程名振>等,渡<遼水>。吾人見其兵少,開門度<貴湍水{貴端水}>,逆戰。<名振>等奮擊,大克之,殺獲千餘人,焚其外郭及村落而歸。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一五年

○十五年,夏五月,王都雨鐵。冬十二月,遣使入<唐>,賀冊皇太子。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一七年

○十七年,夏六月,<唐><營州>都督兼東夷都護<程名振>右領軍中郞將<薛仁貴>,將兵來攻,不能克。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一八年

○十八年,秋九月,九虎一時入城食人,捕之不獲。冬十一月,<唐>右領軍中郞將<薛仁貴>等,與我將<溫沙門>,戰於<橫山>,破之。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一九年

○十九年,秋七月,<平壤>河水血色,凡三日。冬十一月,<唐>左驍衛大將軍<契苾何力>,爲<浿江>道行軍大摠管;左武衛大將軍<蘇定方>,爲<遼東>道行軍大摠管;左驍衛將軍<劉伯英>,爲<平壤>道行軍大摠管;<蒲州>刺史<程名振>,爲<鏤方>道摠管,將兵分道來擊。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正月,<唐>募<河南北><淮南>六十七州兵,得四萬四千餘人,詣<平壤><鏤方>行營,又以鴻 卿<蕭嗣業>,爲<扶余>道行軍摠管,帥<回紇>等諸部兵,詣<平壤>。夏四月,以<任雅相>,爲<浿江>道行軍摠管;<契苾何力>,爲<遼東>道行軍摠管;<蘇定方>,爲<平壤>道行軍摠管,與<蕭嗣業>及諸胡兵凡三十五軍,水陸分道 進。帝欲自將大軍,<蔚州>刺史<李君球>立言:"<高句麗>小國,何至傾<中國>事之有?如<高句麗>旣滅,必發兵以守。小發則威不振,多發則人不安,是天下疲於轉戍。臣謂:徵之未如勿徵,滅之未如勿滅。"亦會<武后>諫,帝乃止。夏五月,王遣將軍<惱音信>,領<靺鞨>衆,圍<新羅><北漢山城>,浹旬不解,<新羅>餉道絶,城中危懼。忽有大星落於我營,又雷雨震擊,<惱音信>等,疑駭別{引}退。秋八月,<蘇定方>破我軍於<浿江>,奪<馬邑山>,遂圍<平壤城>。

九月,<蓋蘇文>遣其子<男生>,以精兵數萬,守<鴨 {鴨綠}>,諸軍不得渡。<契苾何力>至,値氷大合,<何力>引衆乘氷度{渡}水,鼓 而進,我軍潰奔。<何力>追數十里,殺三萬人。餘衆悉降,<男生>僅以身免。會,有詔班師,乃還。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正月,(+<唐>)左驍衛將軍<白州>刺史<沮{沃沮}>道摠管<龐孝泰>,與<蓋蘇文>戰於<蛇水>之上,舉軍沒,與其子十三人,皆戰死。<蘇定方>圍<平壤>,會大雪,解而退。凡前後之行,皆無大功而退。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王遣太子<福男>[『新唐書』雲<男福>。]入<唐>,侍祠<泰山>。<蓋蘇文>死,長子<男生>代爲莫離支。初,知國政,出巡諸城,使其弟<男建><男產>,留知後事。或謂二弟曰:"<男生>惡二弟之逼,意欲除之,不如先爲計。"二弟初未之信。又有告<男生>者,曰:"二弟恐兄還奪其權,欲拒兄不納。"<男生>潛遣所親,往<平壤>伺之。二弟收掩得之,乃以王命召<男生>,<男生>不敢歸。<男建>自爲莫離支,發兵討之。<男生>走據<國內城>,使其子<獻誠>,詣<唐>求哀。六月,<高宗>命左驍衛大將軍<契苾何力>,帥兵應接之,<男生>脫身奔<唐>。秋八月,王以<男建>爲莫離支,兼知內外兵馬事。九月,帝詔<男生>,授特進<遼東>都督兼<平壤>道安撫大使,封<玄 郡>公。

冬十二月,<高宗>以<李績>,爲<遼東>道行軍大摠管兼安撫大使,以司列少常<伯安陸>< 處俊>副之。<龐同善><契苾何力>, 爲<遼東>道行軍副大摠管兼安撫大使。其水陸諸軍摠管, 轉糧使<竇義積><獨孤卿雲><郭待封>等, 受<績>處分。<河北>諸州租賦,悉詣<遼東>,給軍用。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秋九月,<李績>拔<新城>,使<契苾何力>守之。<績>初渡<遼>,謂諸將曰:"<新城>,<高句麗>西邊要害,不先得之,餘城未易取也。"遂攻之。城人<師夫仇>等,縛城主,開門降。<績>引兵進擊,一十六城皆下。<龐同善><高侃>尙在<新城>,<泉男建>遣兵襲其營,左武衛將軍<薛仁貴>,擊破之。<侃>進至<金山>,與我軍戰敗。我軍乘勝逐北,<薛仁貴>引兵橫擊之,殺我軍五萬餘人,拔<南蘇><木 ><蒼 >三城,與<泉男生>軍合。<郭待封>以水軍,自別道,趣<平壤>。<績>遣別將<馮師本>,載糧仗以資之,<師本>舡破失期,<待封>軍中飢窘。欲作書與<績>,恐爲他所得,知其虛實,乃作離合詩,以與<績>。<績>怒曰:"軍事方急,何以詩爲?必斬之。"行軍管記通事舍人<元萬頃>,爲釋其義,<績>乃更遣糧仗赴之。<萬頃>作檄文曰:"不知守<鴨 >之險?"<泉男建>報曰:"謹聞命矣。"卽移兵據<鴨 津>,<唐>兵不得度。<高宗>聞之,流<萬頃>於<嶺南>。< 處俊>在<安市城>下,未及成列,我軍三萬掩至,軍中大駭。<處俊>據胡牀,方食幹 ,簡精銳,擊敗之。

二二卷高句麗本紀一零寶藏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正月,以右相<劉仁軌>,爲<遼東>道副大摠管,< 處俊><金仁問>副之。二月,<李績>等,拔我<扶余城>。<薛仁貴>旣破我軍於<金山>,乘勝,將三千人,將攻<扶余城>,諸將以其兵少,止之。<仁貴>曰:"兵不必多,顧用之何如耳。"遂爲前鋒以進,與我軍戰,勝之,殺獲我軍,遂拔<扶余城>,<扶余川{扶余州}>中四十餘城,皆請服。侍御史<賈言忠>奉使,自<遼東>還。帝問:"軍中雲何?"對曰:"必克。昔,先帝問罪,所以不得志者,虜未有 也。諺曰:'軍無媒,中道回。'今<男生>元{兄}弟  ,爲我向導,虜之情僞,我盡知之,將忠士力,臣故曰必克。且<高句麗>『祕記』曰:'不及九百年,當有八十大將,滅之。'<高>氏自<漢>有國,今九百年,<績>年八十矣。虜仍 飢,人常{相}掠賣,地震裂,狼狐入城, 穴於門,人心危駭,是行不再舉矣。"<泉男建>復遣兵五萬人,救<扶余城>,與<李績>等,遇於<薛賀水>,合戰敗,死者三萬餘人。<績>進攻<大行城>。夏四月,彗星見於畢昴之間。<唐><許宗{許敬宗}>曰:"彗見東北,<高句麗>將滅之兆也。"秋九月,<李績>拔<平壤>。<績>旣克<大行城>,諸軍出他道者,皆與<績>會,進至<鴨 >柵。我軍拒戰,<績>等敗之,追奔二百餘里,拔<辱夷城>,諸城遁逃及降者,相繼。<契苾何力>先引兵,至<平壤城>下,<績>軍繼之,圍<平壤>月餘。

王<臧{藏}>遣<泉男產>,帥首領九十八人,持白幡,詣<績>降,<績>以禮接之。<泉男建>猶閉門拒守,頻遣兵出戰,皆敗。<男建>以軍事委浮圖<信誠>。<信誠>與小將<烏沙><饒苗>等,密遣人詣<績>,請爲內應。後五日,<信誠>開門,<績>縱兵登城,鼓 焚城。<男建>自刺不死。執王及<男建>等。冬十月,<李績>將還,<高宗>命:先以王等獻於<昭陵>,具軍容,奏凱歌,入京師,獻於大廟。十二月,帝受 於<含元殿>。以王政非己出,赦以爲司平太常伯員外同正;以<泉男產>爲司宰少卿;僧<信誠>爲銀靑光祿大夫;<泉男生>爲右衛大將軍。<李績>已下,封賞有差,<泉男建>流<黔州>。分五部,百七十六城,六十九萬餘戶,爲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縣,置安東都護府於<平壤>,以統之。擢我將帥有功者,爲都督刺史縣令,與<華>人 理。以右威衛大將軍<薛仁貴>,檢校安東都護,摠兵二萬人,以鎭撫之。是<高宗><摠章>元年戊辰歲也。二年,己巳二月,王之庶子<安勝>,率四千餘戶,投<新羅>。夏四月,<高宗>移三{二}萬八千三百戶於<江><淮>之南,及<山南><京西>諸州空曠之地。至<咸亨>元年庚午歲,夏四月,<劍牟岑>欲興復國家,叛<唐>,立王外孫<安舜>[『羅紀』作<勝>。]爲主。<唐><高宗>遣大將軍<高侃>,爲<東州>道行軍摠管,發兵討之。<安舜>殺<劍牟岑>,奔<新羅>。二年辛未歲,秋七月,<高侃>破餘衆於<安市城>。三年壬申歲,十二月,<高侃>與我餘衆,戰於<白氷山{白水山}>,破之。<新羅>遣兵救我,<高侃>擊克之,虜獲二千人。四年癸酉歲,夏閏五月,<燕山道>摠管大將軍<李謹行>,破我人於<瓠瀘河>, 獲數千人。餘衆皆奔<新羅>。

<儀鳳>二年丁丑歲,春二月,以降王爲<遼東州>都督,封<朝鮮>王,遣歸<遼東>,安輯餘衆。東人先在諸州者,皆遣與王俱歸,仍移安東都護府於<新城>,以統之。王至<遼東>,謀叛,潛與<靺鞨>通。<開曜{開耀}>元年,召還< 州>,以<永淳>初死。贈衛尉卿,詔送至京師,葬< 利>墓左,樹碑其阡,散徙其人於<何南{河南}>< 右>諸州。貧者留<安東城>傍舊城,往往沒於<新羅>,餘衆散入<靺鞨>及<突厥>。<高>氏君長遂絶。<垂拱>二年,以降王孫<寶元>,爲<朝鮮郡>王,至<聖歷>初,進左鷹揚衛大將軍,更封忠誠國王,賜{使}統安東舊部,不行。明年,以降王子<德武>,爲安東都督,後稍自國,至<元和>十三年,遣使入<唐>,獻樂工。

○論曰:<玄 ><樂浪>,本<朝鮮>之地,<箕子>所封。<箕子>敎其民,以禮義田蠶織作,設禁八條。是以其民不相盜,無門戶之閉,婦人貞信不淫,飮食以 豆,此仁賢之化也。而又天性柔順,異於三方。故<孔子>悼道不行,欲浮 於海以居之,有以也夫。然而『易』之"爻,二多譽,四多懼,近也。"<高句麗>自<秦><漢>之後,介在<中國>東北隅,其北鄰,皆天子有司,亂世則英雄特起,僭竊名位者也,可謂居多懼之地,而無謙巽之意,侵其封 以讎之,入其郡縣以居之。是故兵連禍結,略無寧歲。及其東遷,値<隋><唐>之一統,而猶拒詔命以不順,囚王人於土室。其頑然不畏如此,故屢致問罪之師。雖或有時設奇以陷大軍,而終於王降,國滅而後止。

然觀始末,當其上下和,衆庶睦,雖大國,不能以取之,及其不義於國,不仁於民,以興衆怨,則崩潰而不自振。故<孟子>曰:"天時地利,不如人和。"『左氏』曰:"國之興也,以福;其亡也,以禍。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爲土芥,是其禍也。"有味哉,斯言也!夫然則凡有國家者,縱暴吏之驅迫,強宗之聚斂,以失人心,雖欲理而不亂,存而不亡,又何異強酒而惡醉者乎?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二。

二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三。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零零零零

百濟本紀第一。

始祖<溫祚王><多婁王><己婁王><蓋婁王><肖古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元年

○<百濟>始祖<溫祚王>,其父,<鄒牟>,或雲<朱蒙>。自<北扶余>逃難,至<卒本扶余>。<扶余>王無子,只有三女子,見<朱蒙>,知非常人,以第二女妻之。未幾,<扶余>王薨,<朱蒙>嗣位。生二子,長曰<沸流>,次曰<溫祚>。[或雲:"<朱蒙>,到<卒本>,娶越郡女,生二子。"]及<朱蒙>在<北扶余>所生子,來爲太子。<沸流><溫祚>,恐爲太子所不容,遂與<烏幹><馬黎>等十臣南行,百姓從之者,多。遂至<漢山>,登<負兒嶽>,望可居之地,<沸流>欲居於海濱。十臣諫曰:"惟此<河南>之地,北帶<漢水>,東據高嶽,南望沃澤,西阻大海。其天險地利,難得之勢,作都於斯,不亦宜乎?"<沸流>不聽,分其民,歸< 鄒忽>以居之。<溫祚>都<河南><慰禮城>,以十臣爲輔翼,國號<十濟>,是<前漢><成帝><鴻嘉>三年也。<沸流>以< 鄒>,土溼水鹹,不得安居,歸見<慰禮>,都邑鼎定,人民安泰,遂慚悔而死,其臣民皆歸於<慰禮>。後以來時百姓樂從,改號<百濟>。其世系與<高句麗>,同出<扶余>,故以<扶余>爲氏。[一雲:始祖<沸流王>,其父<優臺>,<北扶余>王<解扶婁>庶孫。母<召西奴>,<卒本>人<延 勃>之女,始歸於<優臺>,生子二人,長曰<沸流>,次曰<溫祚>。<優臺>死,寡居於<卒本>。

後<朱蒙>不容於<扶余>,以<前漢><建昭>二年,春二月,南奔至<卒本>,立都號<高句麗>,娶<召西奴>爲妃。

其於問{開}基創業, {頗}有內助,故<朱蒙>寵接之特厚,待<沸流>等如己子。及<朱蒙>在<扶余>所生<禮>氏子<孺留>來,立之爲大子{太子},以至嗣位焉。於是,<沸流>謂弟<溫祚>曰:"始,大王避<扶余>之難,逃歸至此,我母氏傾家財,助成邦業,其勤勞多矣。及大王厭世,國家屬於<孺留>,吾等徒在此,鬱郁如 贅,不如奉母氏,南遊卜地,別立國都。"遂與第{弟}率黨類,渡<浿><帶>二水,至< 鄒忽{彌鄒忽}>以居之。『北史』及『隋書』皆雲:"<東明>之後有<仇臺>,篤於仁信。初立國於<帶方>故地,<漢><遼東>太守<公孫度>以女妻之,遂爲東夷強國。"未知孰是。]

元年,夏五月,立<東明王>廟。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王謂羣臣曰:"<靺 {靺鞨}>連我北境,其人勇而多詐,宜繕兵積 ,爲拒守之計。"三月,王以族父<乙音>,有智識膽力,拜爲右輔,委以兵馬之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靺鞨>侵北境,王帥勁兵,急擊大敗之,賊生還者十一二。冬十月,雷。桃李華。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零四年

○四年,春夏,旱,飢,疫。秋八月,遣使<樂浪>修好。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零五年

○五年,冬十月,巡撫北邊,獵獲神鹿。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零六年

○六年,秋七月辛未{辛卯}晦,日有食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靺鞨>賊{兵}三千來圍<慰禮城>,王閉城門不出。經旬,賊糧盡而歸。王簡銳卒,追及<大斧峴>,一戰克之,殺虜五百餘人。秋七月,築<馬首城>,豎<甁山>柵。<樂浪>太守使告曰:"頃者,聘問結好,意同一家,今逼我疆,造立城柵,或者其有蠶食之謀乎?若不 舊好, 城破柵,則無所猜疑。苟或不然,請一戰以決勝負。"王報曰:"設險守國,古今常道,豈敢以此,有 於和好?宜若執事之所不疑也。若執事恃強出師,則小國亦有以待之耳。"由是,與<樂浪>失和。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一零年

○十年,秋九月,王出獵,獲神鹿,以送<馬韓>。冬十月,<靺鞨>寇北境。王遣兵二百,拒戰於<昆彌川>上。我軍敗績,依<靑木山>自保。王親帥精騎一百,出<烽峴>,救之。賊見之,卽退。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一一年

○十一年,夏四月,<樂浪>使<靺鞨>襲破<甁山>柵,殺掠一百餘人。秋七月,設<禿山><狗川>兩柵,以塞<樂浪>之路。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王都老 化爲男。五虎入城。王母薨,年六十一歲。

夏五月,王謂臣下曰:"國家東有<樂浪>,北有<靺鞨>。侵 疆境,少有寧日。 今妖祥屢見,國母棄養,勢不自安,必將遷國。予昨出巡,觀<漢水>之南,土壤膏 。宜都於彼,以圖久安之計。"秋七月,就<漢山>下,立柵,移<慰禮城>民戶。八月,遣使<馬韓>,告遷都。遂畵定疆 ,北至<浿河>,南限<熊川>,西窮大海,東極<走壤>。九月,立城闕。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來)遷(+<漢山>)都。二月,王巡撫部落,務勸農事。秋七月,築城<漢江>西北,分<漢城>民。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作新宮室,儉而不陋,華而不侈。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樂浪>來侵,焚<慰禮城>。夏四月,立廟以祀國母。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一八年

○十八年,冬十月,<靺鞨>掩至,王帥兵,逆戰於<七重河>,虜獲酋長<素牟>,送<馬韓>,其餘賊盡坑之。十一月,王欲襲<樂浪><牛頭山城>,至<臼谷>,遇大雪,乃還。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二月,王設大壇,親祠{祀}天地,異鳥五來翔。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秋八月,築<石頭><高木>二城。九月,王帥騎兵一千,獵<斧峴>東,遇<靺鞨>賊,一戰破之,虜獲生口,分賜將士。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秋七月,王作<熊川>柵。<馬韓>王遣使責讓曰:"王初渡河,無所容足,吾割東北一百里之地,安之,其待王不爲不厚。宜思有以報之,今以國完民聚,謂莫與我敵,大設城池,侵犯我封疆,其如義何?"王慚,遂壞其柵。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二月,王宮井水暴溢。<漢城>人家馬生牛,一首二身。日者曰:"井水暴溢者,大王勃興之兆也,牛一首二身者,大王幷 國之應也。"王聞之喜,遂有幷呑<辰><馬>之心。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秋七月,王曰:"<馬韓>漸弱,上下離心,其勢不能又{久}。 爲他所幷,則脣亡齒寒,悔不可及。不如先人而取之,以免後艱。"冬十月,王出師,陽言田獵,潛襲<馬韓>,遂幷其國邑,唯<圓山><錦峴>二城固守不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夏四月,二城降,移其民於<漢山>之北,<馬韓>遂滅。秋七月,築<大豆山城>。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二月,立元子<多婁>爲太子,委以內外兵事。夏四月,隕霜害麥。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春正月,分國內民戶,爲南北部。夏四月,雹。五月,地震。

六月,又震。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春夏大旱。民飢相食,盜賊大起,王撫安之。秋八月,加置東西二部。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三四年

○三十四年,冬十月,<馬韓>舊將<周勤>,據<牛谷城>叛。王躬帥兵五千,討之,<周勤>自經。腰斬其屍,幷誅其妻子。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秋七月,築<湯井城>,分<大豆城>民戶,居之。八月,修葺<圓山><錦峴>二城,築<古沙夫裏城>。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三月,雹大如 子,鳥雀遇者死。夏四月,旱,至六月乃雨。<漢水>東北部落饑荒,亡入<高句麗>者一千餘戶,<浿><帶>之間,空無居人。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三八年

○三十八年,春二月,王巡撫,東至<走壤>,北至<浿河>,五旬而返。三月,發使勸農桑,其以不急之事擾民者,皆除之。冬十月,王築大壇,祠{祀}天地。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四零年

○四十年,秋九月,<靺鞨>來攻<述川城>。冬十一月,又襲<斧峴城>,殺掠百餘人,王命勁騎二百,拒擊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四一年

○四十一年,春正月,右輔<乙音>卒,拜北部<解婁>爲右輔。<解婁>,本<扶余>人也。神識淵與{奧},年過七十,旅{ }力不愆,故用之。

二月,發<漢水>東北諸部落人年十五歲以上,修營<慰禮城>。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四三年

○四十三年,秋八月,王田<牙山>之原五日。九月,鴻 百餘集王宮。日者曰:"鴻 ,民之象也,將有遠人來投者乎!"冬十月,<南沃沮><仇頗解>等二十餘家,至<斧壤>納款。王納之,安置<漢山>之西。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四五年

○四十五年,春夏大旱,草木焦枯。冬十月,地震,傾倒人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溫祚王四六年

○四十六年,春二月,王薨。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元年

○<多婁王>,<溫祚王>之元子。器宇寬厚,有威望。<溫祚王>在位第二十八年,立爲太子,至四十六年,王薨,繼位。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王)謁始祖<東明>廟。二月,王祀天地於南壇。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零三年

○三年,冬十月,東部<屹於>,與<靺鞨>戰於<馬首山>西,克之,殺獲甚衆。王喜,賞<屹於>馬十匹租五百石。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零四年

○四年,秋八月,<高木城><昆優>,與<靺鞨>戰,大克,斬首二百餘級。九月,王田於<橫嶽>下,連中雙鹿,衆人嘆美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立元子<己婁>爲太子。大赦。二月,下令國南州郡,始作稻田。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零七年

○七年,春二月,右輔<解婁>卒,年九十歲。以東部<屹於>爲右輔。夏四月,東方有赤氣。秋九月,<靺鞨>攻陷<馬首城>,放火,燒百姓廬屋。冬十月,又襲<甁山>柵。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一零年

○十年,冬十月,右輔<屹於>爲左輔,北部<眞會>爲右輔。十一月,地震聲如雷。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谷不成,禁百姓私釀酒。冬十月,王巡撫東西兩部,貧不能自存者,給穀人二石。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二月,宮中太槐樹自枯。三月,左輔<屹於>卒,王哭之哀。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夏旱。慮囚,赦死罪。秋八月,<靺鞨>侵北鄙。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春二月,王命東部,築<牛谷城>,以備<靺鞨>。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冬十月,王拓地至<娘子谷城>。仍遣使<新羅>請會,不從。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秋八月)王遣兵攻<新羅><蛙山城>,不克,(+冬十月),移兵攻<狗壤城>。<新羅>發騎兵二千,逆擊走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三九年

○三十九年,攻取<蛙山城>,留二百人,守之,尋爲<新羅>所敗。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四三年

○四十三年,遣兵侵<新羅>。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四六年

○四十六年,夏五月戊午晦,日有食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四七年

○四十七年,秋八月,遣將侵<新羅>。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四八年

○四十八年,冬十月,又攻<蛙山城>,拔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四九年

○四十九年,秋九月,<蛙山城>爲<新羅>所復。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多婁王五零年

○五十年,秋九月,王薨。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元年

○<己婁王>,<多婁王>之元子。志識宏遠,不留心細事。<多婁王>在位第六年,立爲太子,至五十年,王薨,繼位。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遣兵侵<新羅>邊境。夏四月乙巳,客星入紫微。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八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六月,地震,裂陷民屋,死者多。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三月,大旱,無 {麥}。夏六月,大風拔木。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一六年

○十六年,夏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一七年

○十七年,秋八月,<橫嶽>大石五,一時隕落。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夏四月,二龍見<漢江>。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秋八月,隕霜殺菽。冬十月,雨雹。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王獵<漢山>,獲神鹿。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遣使<新羅>請和。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冬,無氷。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春夏旱,年饑民相食。秋七月,<靺鞨>入<牛谷>,奪掠民口而歸。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三月,地震。冬十月,又震。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遣使聘<新羅>。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四零年

○四十年,夏四月, 巢于都城門上。六月,大雨浹旬,<漢江>水漲,漂毀民屋。秋七月,命有司,補水損之田。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四九年

○四十九年,<新羅>爲<靺鞨>所侵掠,移書請兵,王遣五將軍,救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己婁王五二年

○五十二年,冬十一月,王薨。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蓋婁王元年

○<蓋婁王>,<己婁王>之子,性恭順,有操行。<己婁>在位五十二年薨,卽位。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蓋婁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王獵<漢山>。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蓋婁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築<北漢山城>。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蓋婁王一零年

○十年,秋八月庚子,熒惑犯南鬥(一)。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蓋婁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正月丙申晦,日有食之。冬十月,<新羅>阿 <吉宣>謀叛,事露來奔。<羅>王移書請之,不送。<羅>王怒,出師來伐。諸城堅壁,自守不出,<羅>兵絶糧而歸。

○論曰:<春秋>時,< 僕>來奔<魯>。<季文子>曰:'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 之逐鳥雀也。觀< 僕>,不度於善而在於凶德,是以去之。'今<吉宣>亦奸賊之人,<百濟>王納而匿之,是謂掩賊爲藏者也。由是,失 國之和,使民困於兵革之役,其不明,甚矣。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蓋婁王三九年

○三十九年,王薨。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元年

○<肖古王>[一雲<素古>。],<蓋婁王>之子。<蓋婁>在位三十九年薨,嗣位。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零二年

○二年,秋七月,潛師襲破<新羅>西鄙二城,虜獲男女一千而還。

八月,<羅>王遣一吉 <興宣>,領兵二萬,來侵國東諸城。<羅>王又親帥精騎八千繼之,掩至<漢水>。王度<羅>兵,衆不可敵,乃還前所掠。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零五年

○五年,春三月丙寅晦,日有食之。冬十月,出兵侵<新羅>邊鄙。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冬十月,無雲而雷。星 於西北,二十日而滅。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夏五月,王都井及<漢水>皆竭。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重修宮室。出師攻<新羅><母山城>。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夏四月丙午朔,日有食之。秋七月,我軍與<新羅>戰於<狗壤>,敗北,死者五百餘人。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秋八月,出兵襲<新羅>西境<圓山鄉>,進圍<缶谷城>。<新羅>將軍<仇道>,帥馬兵五百,拒之。我兵佯退,<仇道>追至<蛙山>,我兵反擊之,大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秋九月,蚩尤旗見於角亢。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三四年

○三十四年,秋七月,地震。遣兵,侵<新羅>邊境。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三九年

○三十九年,秋七月,出兵攻<新羅><腰車城>,拔之,殺其城主<薛夫>。<羅>王<奈解>怒,命伊伐 <利音>爲將,帥六部精兵,來攻我<沙峴城>。

冬十月,星 於東井。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四零年

○四十年,秋七月,太白犯月。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四三年

○四十三年,秋,蝗,旱, 不順成,盜賊多起,王撫安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四四年

○四十四年,冬十月,大風拔木。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四五年

○四十五年,春二月,築<赤峴><沙道>二城,移東部民戶。冬十月,<靺鞨>來攻<沙道城>,不克,焚燒城門而遁。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四六年

○四十六年,秋八月,國南,蝗害 ,民飢。冬十一月,無氷。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四七年

○四十七年,夏六月庚寅晦,目{日}有食之。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四八年

○四十八年,秋七月,西部人<茴會{荀會}>獲白鹿,獻之。王以爲瑞,賜 一百石。

二三卷百濟本紀一肖古王四九年

○四十九年,秋九月,命北部<眞果>,領兵一千,襲取<靺鞨><石門城>。冬十月,<靺鞨>以勁騎來侵。至於<述川>。王薨。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三。

二四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四。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零零零零

百濟本紀第二。

<仇首王><沙伴王><古 王><責稽王><汾西王><比流王><契王><近肖古王><近仇首王><枕流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元年

○<仇首王>[或雲<貴須>。],<肖古王>之長子,身長七尺,威儀秀異。<肖古>在位四十九年薨,卽位。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零三年

○三年,秋八月,<靺鞨>來圍<赤峴城>,城主固拒,賊退歸。王帥勁騎八百,追之,戰<沙道城>下,破之,殺獲甚衆。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設二柵於<沙道城>側,東西相去十里,分<赤峴城>卒,戍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零五年

○五年,王遣兵圍<新羅><獐山城>,<羅>王親帥兵,擊之,我軍敗績。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零七年

○七年,冬十月,王城西門火。<靺鞨>寇北邊,遣兵拒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零八年

○八年,夏五月,國東大水,山崩四十餘所。六月戊辰晦,日有食之。秋八月,大閱於<漢水>之西。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命有司修 防。三月,下令勸農事。

夏六月,王都雨魚。冬十月,遣兵入<新羅><牛頭鎭>,抄掠民戶。<羅>將<忠萱>領兵五千,逆戰於<熊谷>,大敗,單騎而遁。十一月,庚申晦,日有食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七月,<新羅>一吉 <連珍>來侵,我軍逆戰於<烽山>下,不克。冬十月,大白{太白}晝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三月,雨雹。夏四月,大旱,王祈<東明>廟,乃雨。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一六年

○十六年,冬十月,王田於<寒泉>。十一月,大疫。<靺鞨>入<牛谷>界,奪掠人物。王遣精兵三百,拒之。賊伏兵夾擊,我軍大敗。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一八年

○十八年,夏四月,雨雹,大如慄,鳥雀中者死。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仇首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王薨。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元年

○<古 王>,<蓋婁王>之第二子也。<仇首王>在位二十一年薨,長子<沙伴>嗣位,而幼少不能爲政,<肖古王>母第{弟}<古 >卽位。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零三年

○三年,冬十月,王獵西海大島,手射四十鹿。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祭天地,用{鼓}吹。二月,田於<釜山>,五旬乃返。夏四月,震王宮門柱,黃龍自其門飛出。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不雨,至夏五月,乃雨。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零七年

○七年,遣兵侵<新羅>。夏四月,拜<眞忠>爲左將,委以內外兵馬事。秋七月,大閱於<石川>。雙 起於川上,王射之,皆中。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命國人,開稻田於南澤。夏四月,以叔父<質>爲右輔。<質>性思{忠}毅,謀事無失。秋七月,出西門觀射。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設大壇,祀天地山川。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大旱,無麥。秋八月,<魏><幽州>刺史< 丘儉>,與<樂浪>大守{太守}<劉茂><朔方{帶方}>大守{太守}<王遵{弓遵}>,伐<高句麗>,王乘虛,遣左將<眞忠>,襲取<樂浪>邊民,<茂>聞之怒,王恐見侵討,還其民口。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祭天地於南壇。二月,拜<眞忠>爲右輔,<眞勿>爲左將,委以兵馬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夏,旱。冬,民飢,發倉賑恤,又復一年租調。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甲午,大白{太白}襲月。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秋九月,出師侵<新羅>,與<羅>兵戰於<槐谷>西,敗之,殺其將<翊宗>。冬十月,遣兵攻<新羅><烽山城>,不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春正月,大旱,樹木皆枯。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靺鞨>長<羅渴>獻良馬十匹,王優勞使者以還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秋九月,靑紫雲起宮東,如樓閣。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正月,置內臣佐平,掌宣納事;內頭佐平,掌庫藏事;內法佐平,掌禮儀事;衛士佐平,掌宿衛兵事;朝廷佐平,掌刑獄事;兵官佐平,掌外兵馬事。又置達率恩率德率 率奈率及將德施德固德季德對德文督武督佐軍振武克虞。六佐平 一品,達率二品,恩率三品,德率四品, 率五品,奈率六品,將德七品,施德八品,固德九品,季德十品,對德十一品,文督十二品,武督十三品,佐軍十四品,振武十五品,克虞十六品。二月,下令六品已上服紫,以銀花飾冠,十一品已上服緋,十六品已上服靑。三月,以王弟<優壽>爲內臣佐平。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正月初吉,王服紫大袖袍靑錦袴金花飾烏羅冠素皮帶烏韋{革}履,坐南堂聽事。二月,拜<眞可>爲內頭佐平;<優豆>爲內法佐平;<高壽>爲衛士佐平;<昆奴>爲朝廷佐平;<惟巳{惟己}>爲兵官佐平。

三月,遣使<新羅>請和,不從。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春正月,下令:凡官人受財及盜者,三倍徵贓,禁錮終身。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三三年

○二{三}十三年,秋八月,遣兵,攻<新羅><烽山城>。城主<直宣>率壯士二百人,出擊敗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秋九月,星 於紫宮。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三九年

○三十九年,冬十一月,遣兵侵<新羅>。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四五年

○四十五年,冬十月,出兵攻<新羅>,圍<槐谷城>。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五零年

○五十年,秋九月,遣兵侵<新羅>邊境。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古 王五三年

○五十三年,春正月,遣使<新羅>請和。冬十一月,王薨。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責稽王元年

○<責稽王>[或雲<靑稽>。],<古 王>子,身長大,志氣雄傑,<古 >薨,卽位。王徵發丁夫,葺<慰禮城>。<高句麗>伐<帶方>,<帶方>請救於我。先是,王娶<帶方>王女<寶菓>,爲夫人。故曰:"<帶方>我舅甥之國,不可不副其請。"遂出師救之,<高句麗>怨。王慮其侵寇,修<阿旦城><蛇城>,備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責稽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謁<東明>廟。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責稽王一三年

○十三年,秋九月,<漢>與<貊>人來侵,王出御,爲敵兵所害,薨。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汾西王元年

○<汾西王>,<責稽王>長子。幼而聰惠,儀表英挺,王愛之,不離左右,及王薨,繼而卽位。

冬十月,大赦。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汾西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謁<東明>廟。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汾西王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彗星晝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汾西王零七年

○七年,春二月,潛師襲取<樂浪>西縣。冬十月,王爲<樂浪>大守{太守}所遣刺客賊害,薨。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元年

○<比流王>,<仇首王>第二子,性寬慈愛人,又強力善射。久在民間,令譽流聞。及<汾西>之終,雖有子,皆幼不得立,是以,爲臣民推戴卽位。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發使巡問百姓疾苦,其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 人三石。夏四月,謁<東明>廟。拜<解仇>爲兵官佐平。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祀天地於南郊。王親割牲。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旱,大星西流。夏四月,王都井水溢,黑龍見其中。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一七年

○十七年,秋八月,築射臺於宮西,每以朔望習射。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正月,以王庶弟<優福>爲內臣佐平。秋七月,大白{太白}晝見。國南蝗害 。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冬十月,天有聲,如風浪相激。十一月,王獵於<狗原>北,手射鹿。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秋七月,有云如赤烏夾日。九月,內臣佐平<優福>,據<北漢城>叛,王發兵討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夏大旱,草木枯,江水竭,至秋七月,乃雨。年飢人相食。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三零年

○三十年,夏五月,星隕。王宮火,連燒民戶。秋十{七}月,修宮室。拜<眞義>爲內臣佐平。冬十二月,雷。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春正月辛巳,彗星見於奎。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三四年

○三十四年,春二月,<新羅>遣使來聘。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比流王四一年

○四十一年,冬十月,王薨。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契王元年

○<契王>,<汾西王>之長子也。天資剛勇,善騎射。初<汾西>之薨也,<契王>幼不得立,<比流王>在位四十一年薨,卽位。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契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王薨。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肖古王元年

○<近肖古王>,<比流王>第二子也,體貌奇偉,有遠識,<契王>薨,繼位。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肖古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祭天地神祇。拜<眞淨>爲朝廷佐平。<淨>王后親戚,性 戾不仁,臨事苛細,恃勢自用,國人疾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肖古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三月,遣使聘<新羅>。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肖古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三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遣使<新羅>,送良馬二匹。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肖古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秋九月,<高句麗>王<斯由>帥步騎二萬,來屯<雉壤>,分兵侵奪民戶。王遣太子,以兵徑至<雉壤>,急擊破之,獲五千餘級,其虜獲分賜將士。冬十一月,大閱於<漢水>南,旗幟皆用黃。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肖古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高句麗>舉兵來。王聞之,伏兵於<浿河>上,俟其至,急擊之,<高句麗>兵敗北。冬,王與太子帥精兵三萬,侵<高句麗>,攻<平壤城>。<麗>王<&斯由{釗}>,力戰拒之,中流矢死,王引軍退。

移都<漢山>。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肖古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正月,遣使入<晉>朝貢。秋七月,地震。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肖古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二月,遣使入<晉>朝貢。秋七月,築城於<靑木嶺>。<禿山>城主率三百人,奔<新羅>。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肖古王三零年

○三十年,秋七月,<高句麗>來攻北鄙<水谷城>,陷之。王遣將拒之,不克。王又將大舉兵報之,以年荒不果。冬十一月,王薨。古記雲:"<百濟>開國已來,未有以文字記事。至是,得博士<高興>,始有『書記』。"然<高興>未嘗顯於他書,不知其何許人也。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仇首王元年

○<近仇首王>[一雲<諱須>。],<近肖古王>之子。先是,<高句麗><國岡王><斯由>親來侵,<近肖古王>遣太子拒之。至<半乞壤>,將戰。<高句麗>人<斯紀>,本<百濟>人,誤傷國馬蹄,懼罪奔於彼。至是,還來,告太子曰:"彼師雖多,皆備數疑兵而已。其驍勇,唯赤旗,若先破之,其餘不攻自潰。"太子從之,進擊大敗之,追奔逐北,至於<水谷城>之西北。將軍<莫古解>諫曰:"嘗聞道家之言:'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今所得多矣,何必求多。"太子善之,止焉。乃積石爲表,登其上,顧左右曰:"今日之後,疇克再至於此手{乎}。"

其地有岩石, 若馬蹄者,他人至今,

呼爲太子馬跡。<近肖古>在位三十年薨,卽位。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仇首王零二年

○二年,以王舅<眞高道>爲內臣佐平,委以政事。冬十一月,<高句麗>來侵北鄙。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仇首王零三年

○三年,冬十月,王將兵三萬,侵<高句麗><平壤城>。十一月,<高句麗>來侵。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仇首王零五年

○五年,春三月,遣使朝<晉>,其使海上遇惡風,不達而還。夏四月,雨土竟日。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仇首王零六年

○六年,大疫。夏五月,地裂,深五丈,橫廣三丈,三日乃合。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仇首王零八年

○八年,春不雨,至六月,民飢,至有 子者,王出官 ,贖之。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近仇首王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日有暈三重。宮中大樹自拔。夏四月,王薨。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枕流王元年

○<枕流王>,<近仇首王>之元子,母曰<阿 >夫人,繼父卽位。秋七月,遣使入<晉>朝貢。九月,<胡>僧<摩羅難 >自<晉>至,王迎之,致宮內,禮敬焉。佛法始於此。

二四卷百濟本紀二枕流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創佛寺於<漢山>,度僧十人。冬十一月,王薨。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四。

二五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五。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零零零零

百濟本紀第三。

<辰斯王><阿莘王>< 支王><父木辛王{久 辛王}><毗有王><蓋滷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辰斯王元年

○<辰斯王>,<近仇首王>之仲子,<枕流>之弟。爲人強勇,聰惠多智略。<枕流>之薨也,太子少,故叔父<辰斯>卽位。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辰斯王零二年

○二年,春,發國內人年十五歲已上,設關防,自<靑木嶺>,北距<八坤城>,西至於海。秋七月,隕霜害 。八月,<高句麗>來侵。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辰斯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拜<眞嘉謨>爲達率,<豆知>爲恩率。秋九月,與<靺鞨>戰<關彌嶺>,不捷。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辰斯王零五年

○五年,秋九月,王遣兵,侵掠<高句麗>南鄙。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辰斯王零六年

○六年,秋七月,星 於北河。九月,王命達率<眞嘉謨>,伐<高句麗>,拔<都坤城>,虜得二百人。王拜<嘉謨>爲兵官佐平。冬十月,獵於<狗原>,七日乃返。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辰斯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重修宮室,穿池造山,以養奇禽異卉。

夏四月,<靺鞨>攻陷北鄙<赤峴城>。秋七月,獵國西大島,王親射鹿。八月,又獵<橫嶽>之西。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辰斯王零八年

○八年,夏五月丁卯朔,日有食之。秋七月,<高句麗>王<談德>,帥兵四萬,來攻北鄙,陷<石峴>等十餘城。王聞<談德>能用兵,不得出拒,<漢水>北諸部落,多沒焉。冬十月,<高句麗>攻拔<關彌城>。王田於<狗原>,經旬不返。十一月,薨於<狗原>行宮。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元年

○<阿莘王>[或雲<阿芳>。],<枕流王>之元子。初,生於<漢城>別宮,神光照夜。及壯,志氣豪邁,好鷹馬。王薨時,年少,故叔父<辰斯>繼位。八年薨,卽位。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謁<東明>廟,又祭天地於南壇。拜<眞武>爲左將,委以兵馬事。<武>,王之親舅,沈毅有大略,時人服之。秋八月,王謂<武>曰:"<關彌城>者,我北鄙之襟要也。今爲<高句麗>所有。此寡人之所痛惜,而卿之所宜用心而雪恥也。"遂謀將兵一萬,伐<高句麗>南鄙。<武>身先士卒,以冒矢石,意復<石峴>等五城,先圍<關彌城>,<麗>人 城固守。<武>以糧道不繼,引而歸。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立元子< 支>爲太子。大赦。拜庶弟<洪>爲內臣佐平。秋七月,與<高句麗>戰於<水谷城>下,敗績。大白{太白}晝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星 於西北,二十日而滅。秋八月,王命左將<眞武>等,伐<高句麗>,<麗>王<談德>親帥兵七千,陣於<浿水>之上,拒戰。我軍大敗,死者八千人。冬十一月,王欲報<浿水>之役,親帥兵七千人,過<漢水>,次於<靑木嶺>下。會,大雪,士卒多凍死。回軍至<漢山城>,勞軍士。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零六年

○六年,夏五月,王與<倭>國結好,以太子< 支>爲質。秋七月,大閱於<漢水>之南。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零七年

○七年,春二月,以<眞武>爲兵官佐平,<沙豆>爲左將。三月,築<雙峴城>。秋八月,王將伐<高句麗>,出帥{師}至<漢山>北柵。其夜大星落,營中有聲。王深惡之,乃止。九月,集都人,習射於<西臺>。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零八年

○八年,秋八月,王欲侵<高句麗>,大徵兵馬,民苦於役,多奔<新羅>,戶口衰滅{減}。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星 於奎婁。夏六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一一年

○十一年,夏,大旱,禾苗焦枯,王親祭<橫嶽>,乃雨。五月,遣使<倭>國求大珠。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倭>國使者至,王迎勞之,特厚。秋七月,遣兵侵<新羅>邊境。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阿莘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三月,白氣自王宮西起,如匹練。秋九月,王薨。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元年

○< 支王>[或士{雲}<直支>。],『梁書』名<映{暎/ }>,<阿莘>之元子。<阿莘>在位第三年,立爲太子,六年出質於<倭>國。十四年,王薨,王仲弟<訓解>攝政,以待太子還國,季弟< 禮>殺<訓解>,自立爲王。< 支>在<倭>聞訃,哭泣請歸,<倭>王以兵士百人衛送。旣至國界,<漢城>人<解忠>來告曰:"大王棄世,王弟< 禮>殺兄自(+立)王,願太子無輕入。"< 支>留<倭>人自衛,依海島以待之,國人殺< 禮>,迎< 支>卽位。妃<八須>夫人,生子<久 辛>。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王謁<東明>廟。祭天地於南壇。大赦。二月,遣使入<晉>朝貢。秋九月,以<解忠>爲達率,賜<漢城>租一千石。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拜庶弟<餘信>爲內臣佐平,<解 {解須}>爲內法佐平,<解丘>爲兵官佐平,皆王戚也。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拜<餘信>爲上佐平,委以軍國政事。上佐平之職,始於此,若今之 宰。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零五年

○五年,<倭>國遣使,送夜明珠,王優禮待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一一年

○十一年,夏五月甲申,彗星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一二年

○十二年,<東晉><安帝>遣使,冊命王,爲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鎭東將軍<百濟>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夏四月,旱,民飢。秋七月,徵東北二部人年十五已上,築<沙口城>,使兵官佐平<解丘>監役。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一四年

○十四年,夏,遣使<倭>國,送白綿{錦}十匹。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戊戌,星 於大微{太微}。冬十(一)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 支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三月,王薨。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久 辛王元年

○<久 辛王>,< 支王>長子。< 支王>薨,卽位。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久 辛王零八年

○{八}年,冬十二月,王薨。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元年

○<毗有王>,<久 辛王>之長子。[或雲:< 支王>庶子。未知孰是。]美姿貌,有口辯,人所推重,<久 辛王>薨,卽位。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王巡撫四部,賜貧乏 有差。<倭>國使至,從者五十人。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零三年

○三年,秋,遣使入<宋>朝貢。冬十月,上佐平<餘信>卒,以<解 {解須}>爲上佐平。十一月,地震,大風飛瓦。十二月,無氷。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宋><文皇帝>以王復修職貢,降使冊授&先王<映>{前王< 支>}爵號。[< 支王>十二年,<東晉>冊命,爲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鎭東將軍<百濟>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零七年

○七年,春夏不雨。秋七月,遣使入<新羅>,請和。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遣使<新羅>,送良馬二匹。秋九月,又送白鷹。冬十月,<新羅>報聘以良金明珠。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一四年

○十四年,夏四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冬十月,遣使入<宋>朝貢。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夏五月,宮南池中有火,焰如車輪,終夜而滅。秋七月,旱, 不熟,民飢,流入<新羅>者多。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星隕如雨,星 於西北,長二丈許。秋八月,蝗害 ,年飢。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毗有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春三月,王獵於<漢山>。秋九月,黑龍見<漢江>, {須}臾雲霧晦冥飛去。王薨。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蓋滷王元年

○<蓋滷王>[或雲<近蓋婁>。],諱<慶司>,<毗有王>之長子。<毗有>在位二十九年,薨,嗣。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蓋滷王一四年

○十四年,冬十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蓋滷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八月,遣將侵<高句麗>南鄙。冬十月,葺<雙峴城>,設大柵於<靑木嶺>,分<北漢山城>士卒,戍之。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蓋滷王一八年

○十八年,遣使朝<魏>。上表曰:"臣立國東極,豺狼隔路,雖世承靈化,莫由奉藩。瞻望雲闕,馳情罔極,涼風微應。伏惟皇帝陛下, {協}和天休,不勝系仰之情。謹遣私署冠軍將軍駙馬都尉弗斯侯長史<餘禮>,龍 將軍<帶方>太守司馬<張茂>等,投舫波阻,搜徑玄津,託命自然之{運},遣進萬一之誠。冀神祗{祇}垂感,皇靈洪覆,克達天庭,宣暢臣志,雖旦聞夕沒,永無餘恨。"又云:"臣與<高句麗>,源出<扶余{夫餘}>,先世之時,篤崇舊款。其祖<釗>,輕廢 好,親率士衆,凌踐臣境。臣祖< {須}>,整旅電邁,應機馳擊,矢石暫交,梟斬<釗>首。自爾已來,莫敢南顧。自<馮>氏數終,餘燼奔竄,醜類漸盛。遂見凌逼,構怨連禍,三十餘載,財 力竭,轉自孱 。若天慈曲矜,遠及無外,速遣一將,來救臣國,當奉送{鄙}女,執□{ /掃}後宮,幷遣子弟,牧 外廐,尺壞{壤}匹夫,不敢自有。"

又云:"今<璉>有罪,國自魚肉,大臣強族,戮殺無已,罪盈惡積,民庶崩離,是滅(+亡)之期,假手之秋也。且<馬{馮}>族士馬,有鳥畜之戀,<樂浪>諸郡,懷首丘之心,天威一舉,有征無戰,臣雖不敏,志 畢力,當率所統,承風響應。且<高句麗>不義,逆詐非一,外慕<  >藩卑之辭,內懷兇禍豕突之行。或南通<劉>氏,或北約<  >,共相脣滷{齒},謀凌王略。昔<唐堯>至聖,致罰<丹水>,<孟嘗>稱仁,不捨塗 。涓流之水,宜早壅塞,今若不取,將貽後悔。去庚辰年後,臣西界<小石山>北國海中,見屍十餘, 得衣器鞍勒,視之,非<高句麗>之物。後聞,乃是王人來降臣國,長蛇隔路,以沈於海。雖未委當,深懷憤 。昔<宋>戮<申舟>,<楚><莊>徒跣, 撮放鳩,<信陵>不食。克敵立名,{美}隆無已,夫以區區偏鄙,猶慕萬代之信, 陛下合氣天地,勢傾山海,豈令小豎,跨塞天達{逵}?今上所得鞍一以實驗。"<顯祖>以其僻遠冒險朝獻,禮遇尤厚。遣使者<邵安>,與其使俱還。詔曰:"得表聞之,無恙其{甚}善{喜}。卿在東隅,處五服之外,不遠山海,歸誠<魏>闕,欣嘉至意,用 於懷。朕承萬世之業,君臨四海,統御羣生。今宇內淸一,八表歸義,襁負而至者,不可稱數。風俗之和,士馬之盛,皆<餘禮>等,親所聞見。卿與<高句麗>不穆,屢致凌犯,苟能順義,守之以仁,亦何憂於寇 也?

前所遣使,浮海以撫荒外之國,從來積年,往而不返,存亡達否,未能審悉。卿所送鞍,比校{較}舊乘,非中國之物。不可以疑似之事,以生必然之過,經略權要,以具別旨。"又詔曰:"知:<高句麗>阻疆,侵 卿上{土},修先君之舊怨,棄息民之大德。兵交累載,難結荒邊,使兼<申胥>之誠,國有<楚><越>之急。乃應展義扶微,乘機電舉。但以<高句麗>稱藩先朝,供職日久。於彼,雖有自昔之 ,於國,未有犯令之愆。卿使命始通,便求致伐,尋討事會,理亦未周。故往年遣<禮>等至<平壤>,欲驗其由狀,然<高句麗>奏請頻煩,辭理俱詣,行人不能抑其請,司法無以成其責,故聽其所啓,詔<禮>等還。若今復違旨,則過各{咎}益露,後雖自陳,無所逃罪,然後興師討之,於義爲得。九夷之國,世居海外,道暢則奉藩,惠 則保境。故  着於前典, 貢曠於歲時。卿備陳強弱之形,具列往代之跡,俗殊事異,擬 { }乖衷。洪規大略,其致猶在。今中夏平一,宇內無虞。每欲陵威東極,懸旌域表,拯荒黎於偏方,舒皇風於遠服。良由<高句麗>卽 ,未及卜征。今若不從詔旨,則卿之來謀,載 {協}朕意,元戎啓行,將不雲遠。便可豫率同興,具以待事,時遣報使,速究彼情。師舉之日,卿爲鄉導之首,大捷之後,又受元功之賞,不亦善乎?

所獻錦布海物,雖不悉達,明卿至心。今賜雜物如別(+幅)。"又詔<璉>護送<安>等。<安>等至<高句麗>,<璉>稱昔與<餘慶>有 ,不令東過,<安>等於是皆還,乃下詔切責之。後使<安>等,從<東萊>浮海,賜<餘慶>璽書,褒其誠節。<安>等至海濱,遇風飄蕩,竟不達而還。王以<麗>人屢犯邊鄙,上表乞師於<魏>,不從。王怨之,遂絶朝貢。

二五卷百濟本紀三蓋滷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秋九月,<麗>王<巨璉>帥兵三萬,來圍王都<漢城>。王閉城門不能出戰。<麗>人分兵爲四道,夾攻,又乘風縱火,焚燒城門。人心危懼,或有欲出降者。王窘不知所圖,領數十騎,出門西走。<麗>人追而害之。先是,<高句麗><長壽王>,陰謀<百濟>,求可以間諜於彼者。時,浮屠<道琳>應募曰:"愚僧旣不能知道,思有以報國恩。願大王不以臣不肖,指使之,期不辱命。"王悅,密使譎<百濟>。於是,<道琳>佯逃罪,奔入<百濟>。時,<百濟>王<近蓋婁>好博 。<道琳>詣王門,告曰:"臣少而學碁,頗入妙,願有聞於左右。"王召入對碁,果國手也。遂尊之,爲上客,甚親 之,恨相見之晩。<道琳>一日侍坐,從容曰:"臣異國人也,上不我疎外,恩私甚渥,而惟一技之是效,未嘗有分毫之益。今願獻一言,不知上意如何耳。"

王曰:"第言之,若有利於國,此所望於師也。"<道琳>曰:"大王之國,四方皆山丘河海,是天設之險,非人爲之形也。是以,四 之國,莫敢有 心,但願奉事之不暇。則王當以崇高之勢,富有之業, 人之視聽,而城郭不葺,宮室不修。先王之骸骨,權 於露地,百姓之屋廬,屢壞於河流,臣竊爲大王不取也。"王曰:"諾!吾將爲之。"於是,盡發國人,烝土築城,卽於其內,作宮樓閣臺 ,無不壯麗。又取大石於<鬱裏河>,作槨以葬父骨,緣河樹堰,自<蛇城>之東,至<崇山>之北。是以,倉庾虛竭,人民窮困,邦之  ,甚於累卵。於是,<道琳>逃還以告之。<長壽王>喜,將伐之,乃授兵于帥臣。<近蓋婁>聞之,謂子<文周>曰:"予愚而不明,信用奸人之言,以至於此。民殘而兵弱,雖有危事,誰肯爲我力戰?吾當死於社稷,汝在此俱死,無益也。 避難以續國系焉?"<文周>乃與<木 滿致><祖彌桀取>[<木 ><祖彌>,皆複姓,『隋書』以<木 >爲二姓,未知孰是。]南行焉。至是,<高句麗>對盧<齊於><再曾桀婁><古 萬年>[<再曾><古 >,皆複姓。]等帥兵,來攻北城,七日而拔之,移攻南城,城中危恐,王出{逃}。<麗>將<桀婁>等見王下馬拜,已向王面三唾之,乃數其罪,縛送於<阿且城{阿旦城}>下 之。<桀婁><萬年>,本國人也,獲罪逃竄<高句麗>。

○論曰:<楚>< 王{昭王}>之亡也,< 公><辛>之弟<懷>,將弒王曰:"<平王>殺吾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

<辛>曰:"君討臣,誰敢 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將誰 ?"<桀婁>等,自以罪不見容於國,而導敵兵,縛前君而害之,其不義也,甚矣。曰:"然則<伍子胥>之入< >鞭屍,何也?"曰:"<楊子>『法言』評此以爲不由德。所謂德者,仁與義而已矣,則<子胥>之 ,不如< 公>之仁。以此論之,<桀婁>等之爲不義也,明矣。"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五。

二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六。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零零零零

百濟本紀第四。

<文周王><三斤王><東城王><武寧王><聖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文周王元年

○<文周王>[或作<汶洲>。],<蓋滷王>之子也。初,<毗有王>薨,<蓋滷>嗣位,<文周>輔之,位至上佐平。<蓋滷>在位二十一年,<高句麗>來侵,圍<漢城>。<蓋滷> 城自固,使<文周>求救於<新羅>,得兵一萬回。<麗>兵雖退,城破王死,遂卽位。性柔不斷,而亦愛民,百姓愛之。冬十月,{移}都於<熊津>。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文周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修葺<大豆山城>,移<漢>北民戶。三月,遣使朝<宋>,<高句麗>塞路,不達而還。夏四月,<耽羅>國獻方物,王喜,拜使者爲恩率。秋八月,拜<解仇>爲兵官佐平。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文周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重修宮室。夏四月,拜王弟<昆支>爲內臣佐平,封長子<三斤>爲太子。五月,黑龍見<熊津>。秋七月,內臣佐平<昆支>卒。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文周王零四年

○四年,秋八月,兵官佐平<解仇>,擅權亂法,有無君之心,王不能制。九月,王出獵,宿於外,<解仇>使盜害之,遂薨。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三斤王元年

○<三斤王>[或雲<壬乞>。],<文周王>之長子。王薨,繼位,年十三歲,軍國政事,一切委於佐平<解仇>。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三斤王零二年

○二年,春,佐平<解仇>與恩率<燕信>聚衆,據<大豆城>叛。王命佐平<眞男>以兵二千討之,不克。更命德率<眞老>,帥精兵五百,擊殺<解仇>。<燕信>奔<高句麗>,收其妻子,斬於<熊建{熊津}>市。

○論曰:『春秋』之法,君弒而賊不討,則深責之,以爲無臣子也。<解仇>賊害<文周>,其子<三斤>繼立,非徒不能誅之,又委之以國政,至於據一城以叛,然後再興大兵以克之。所謂履霜不戒,馴致堅氷,熒熒不滅,至於炎炎,其所由來,漸矣。<唐><憲宗>之弒,三世而後,僅能殺其賊, 海隅之荒僻,<三斤>之童蒙,又烏足道哉!三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三斤王零三年

○三年,春夏大旱。秋九月,移<大豆城>於<鬥谷>。冬十一月,王薨。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元年

○<東城王>,諱<牟大>[或作<摩牟{摩帝}>。],<文周王>弟<昆支>之子。膽力過人,善射,百發百中。<三斤王>薨,卽位。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拜<眞老>爲兵官佐平,兼知內外兵馬事。秋九月,<靺鞨>襲破<漢山城>,虜三百餘戶以歸。冬十月,大雪丈餘。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零五年

○五年,春,王以獵出至<漢山城>,撫問軍民,浹旬乃還。夏四月,獵於<熊津>北,獲神鹿。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王聞<南齊>祖<道成>,冊<高句麗><巨璉>,爲驃騎大將軍,遣使上表,請內屬,許之。秋七月,遣內法佐平<沙若思>,如<南齊>朝貢,<若思>至西海中,遇<高句麗>兵,不進。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零七年

○七年,夏五月,遣使聘<新羅>。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拜< 加{芍加}>爲衛士佐平。三月,遣使<南齊>朝貢。秋七月,重修宮室,築<牛頭城>。冬十月,大閱於宮南。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一零年

○十年,<魏>遣兵來伐,爲我所敗。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大有年。國南海村人獻合穎禾。冬十月,王設壇祭天地。十一月,宴羣臣於南堂。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一二年

○十二年,秋七月,徵北部人年十五歲已上,築<沙峴><耳山>二城。

九月,王田於國西<泗 >原。拜<燕突>爲達率。冬十一月,無氷。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六月,<熊川>水漲,漂沒王都二百餘家。秋七月,民飢,亡入<新羅>者,六百餘家。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三月,雪。夏四月,大風拔木。冬十月,王獵<牛鳴谷>,親射鹿。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三月,王遣使<新羅>請婚,<羅>王以伊 <比智>女,歸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一六年

○十六年,秋七月,<高句麗>與<新羅>戰<薩水>之原,<新羅>不克,退保<犬牙城>。<高句麗>圍之,王遣兵三千救,解圍。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一七年

○十七年,夏五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秋八月,<高句麗>來圍<雉壤城>。王遣使<新羅>,請救,<羅>王命將軍<德智>,帥兵救之,<麗>兵退歸。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一九年

○十九年,夏五月,兵官佐平<眞老>卒,拜達率<燕突>爲兵官佐平。夏六月,大雨,漂毀民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二零年

○二十年,設<熊津橋>。秋七月,築<沙井城>,以 率<毗 >鎭之。八月,王以<耽羅>不修貢賦,親征,至<武珍州>。<耽羅>聞之,遣使乞罪,乃止。[<耽羅>,卽<耽牟羅>。]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夏大旱,民飢相食,盜賊多起。臣寮請發倉賑救,王不聽。<漢山>人亡入<高句麗>者二千。冬十月,大疫。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春,起<臨流閣>於宮東,高五丈,又穿池養奇禽。諫臣抗疏不報,恐有復諫者,閉宮門。

○論曰: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是以,古之明君,虛己問政,和顏受諫,猶恐人之不言,懸敢諫之鼓,立誹謗之木而不已。今<牟大王>諫書上而不省,復閉門以拒之。『莊子』曰:"見過不更,聞諫愈甚,謂之 。"其<牟大王>之謂乎。

夏四月,田於<牛頭城>,遇雨雹,乃止。五月,旱。王與左右宴<臨流閣>,終夜極歡。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東城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正月,王都老 ,化狐而去。二虎鬪於南山,捕之不得。三月,降霜害麥。夏五月,不雨至秋。七月,設柵於<炭峴>,以備<新羅>。八月,築<加林城>,以衛士佐平<苗加{芍加}>鎭之。冬十月,王獵於<泗 >東原。十一月,獵於<熊川>北原,又田於<泗 >西原,阻大雪,宿於<馬浦村>。初,王以< 加{芍加}>鎭<加林城>,<加>不欲往,辭以疾。王不許。是以,怨王。至是,使人刺王,至十二月乃薨。諡曰<東城王>。[『冊府元龜』雲:<南濟><建元>二年,<百濟>王<牟都>,遣使貢獻。

詔曰:"寶命惟新,澤被絶域,<牟都>世蕃東表,守職遐外,可卽授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鎭東大將軍。"

又<永明>八年,<百濟>王<牟大>遣使上表。遣謁者僕射<孫副>,策命<大>襲亡祖父<牟都>,爲<百濟>王,曰:"於戱,惟爾世襲忠勤,誠着遐表,海路肅澄,要貢無替,式循彛典,用纂顯命,往敬哉。其敬膺休業,可不愼歟。行都督<百濟>諸軍事鎭東大將軍<百濟>王。"而『三韓古記』無<牟都>爲王之事。又按<牟大>,<蓋滷王>之孫,<蓋滷>第二子<昆支>之子,不言其祖<牟都>,則『齊書』所載,不可不疑。]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元年

○<武寧王>,諱<斯摩{斯麻}>[或雲<&隆{餘隆}>。],<牟大王>之第二子也。身長八尺,眉目如畵,仁慈寬厚,民心歸附,<牟大>在位二十三年薨,卽位。春正月,佐平< 加{芍加}>據<加林城>叛,王帥兵馬,至<牛頭城>,命 率<解明>討之。< 加{芍加}>出降,王斬之,投於<白江>。

○論日{曰}:『春秋』曰:"人臣無將,將而必誅。"若< 加>之元惡大 ,則天地所不容,不卽罪之,至是自知難免,謀叛而後誅之,晩也。冬十一月,遣達率<優永>,帥兵五千,襲<高句麗><水谷城>。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零二年

○二年,春,民飢且疫。冬十一月,遣兵侵<高句麗>邊境。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靺鞨>燒<馬首>柵,進攻<高木城>。王遣兵五千,擊退之。冬無氷。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零六年

○六年,春大疫。三月至五月,不雨,川澤竭。民飢,發倉賑救。

秋七月,<靺鞨>來侵,破<高木城>,殺虜六百餘人。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零七年

○七年,夏五月,立二柵於<高木城>南,又築<長嶺城>,以備<靺鞨>。冬十月,<高句麗>將<高老>與<靺鞨>謀,欲攻<漢城>,進屯於<橫嶽>下,王出師,戰退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下令:完固 防,驅內外遊食者,歸農。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一二年

○十二年,夏四月,遣使入<梁>朝貢。秋九月,<高句麗>襲取<加弗城>,移兵破<圓山城>,殺掠甚衆。王帥勇騎三千,戰於<葦川>之北。<麗>人見王軍小{少},易之,不設陣。王出奇急擊,大破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三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夏五月,大水。秋八月,蝗害 。民飢,亡入<新羅>者,九百戶。冬十一月,遣使入<梁>朝貢。先是,爲<高句麗>所破,衰弱累年。至是上表,稱:"累破<高句麗>,始與通好,而更爲強國。"十二月,<高祖>詔冊王,曰:"行都督<百濟>諸軍事鎭東大將軍<百濟>王<餘隆>,守藩海外,遠修貢職, 誠款到,朕有嘉焉。宜率舊章,授茲榮命,可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寧東大將軍。"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秋九月,王獵於<狐山>之原。冬十月,地震。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武寧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王幸<漢城>,命佐平<因友{因支}>達率<沙烏>等,徵<漢>北州郡民年十五歲已上,築<雙峴城>。三月,至自<漢城>。夏五月,王薨。諡曰<武寧>。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元年

○<聖王>,諱<明 >,<武寧王>之子也。智識英邁,能斷事。<武寧>薨,繼位,國人稱爲<聖王>。秋八月,<高句麗>兵至<浿水>,王命左將<志忠>,帥步騎一萬,出戰退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零二年

○二年,<梁><高祖>詔冊王爲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綏東將軍<百濟>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與<新羅>交聘。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零四年

○四年,冬十月,修葺<熊津城>,立<沙井>柵。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零七年

○七年,冬十月,<高句麗>王<興安>,躬帥兵馬來侵,拔北鄙<穴城>。命佐平<燕謨>,領步騎三萬,拒戰於<五穀>之原,不克。死者二千餘人。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一零年

○十年,秋七月甲辰,星隕如雨。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三月,遣使入<梁>朝貢。夏四月丁卯,熒惑犯南鬥。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移都於<泗 >[一名<所夫裏>。],國號<南扶余>。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一八年

○十八年,秋九月,王命將軍<燕會>,攻<高句麗><牛山城>,不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一九年

○十九年,王遣使入<梁>朝貢,兼表請『毛詩』博士涅盤等經義,幷工匠畵師等,從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正月,<高句麗>王<平成>與<濊>謀,攻<漢>北<獨山城>。王遣使請救於<新羅>。<羅>王命將軍<朱珍>,領甲卒三千,發之。<朱珍>日夜兼程,至<獨山城>下,與<麗>兵一戰,大破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正月庚申,白虹貫日。冬十月,王不知<梁>京師有寇賊,遣使朝貢。使人旣至,見城闕荒毀, 號泣於端門外,行路見者,莫不灑淚。<侯景>聞之,大怒,執囚之。及<景>平,方得還國。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正月,王遣將軍<達己>,領兵一萬,攻取<高句麗><道薩城>。三月,<高句麗>兵圍<金峴城>。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秋七月,<新羅>取東北鄙,置<新州>。冬十月,王女歸於<新羅>。

二六卷百濟本紀四聖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秋七月,王欲襲<新羅>,親帥步騎五十,夜至<狗川>,<新羅>伏兵發與戰,爲亂兵所害薨。諡曰<聖>。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六。

二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七。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零零零零

百濟本紀第五。

<威德王><惠王><法王><武王>。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元年

○<威德王>,諱<昌>,<聖王>之元子也。<聖王>在位三十二年薨,繼位。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零一年

○元年,冬十月,<高句麗>大舉兵來攻<熊川城>,敗 而歸。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零六年

○六年,夏五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零八年

○八年,秋七月,遣兵侵掠<新羅>邊境,<羅>兵出擊敗之,死者一千餘人。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一四年

○十四年,秋九月,遣使入<陳>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一七年

○十七年,<高齊>後主拜王爲使持節侍中車騎大將軍<帶方郡>公<百濟>王。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一八年

○十八年,<高齊>後主,又以王爲使持節都督<東靑州>諸軍事<東靑州>刺史。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一九年

○十九年,遣使入<齊>朝貢。秋九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秋七月,遣使入<陳>朝貢。冬十月,侵<新羅>西邊州郡,<新羅>伊 <世宗>帥兵,擊破之。

十一月,遣使入<宇文周>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遣使入<宇文周>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冬十月,長星竟天,二十日而滅。地震。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王遣使入<隋>朝貢,<隋><高祖>詔拜王爲上開府儀同三司<帶方郡>公。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春正月,遣使入<隋>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冬十一月,遣使入<陳>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遣使入<陳>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隋>平<陳>。有一戰船,漂至<耽牟羅>國,其船得還,經於國界,王資送之甚厚,幷遣使奉表,賀平<陳>。<高祖>善之,下詔曰:"<百濟>王旣聞平<陳>,遠令奉表。往復至難,若逢風浪,便致傷損。<百濟>王心跡淳至,朕已委知。相去雖遠,事同言面,何必數遣使,來相體悉。自今已後,不須年別入貢,朕亦不遣使往,王宜知之。"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三九年

○三十九年,秋七月壬申晦,日有食之。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四一年

○四十一年,冬十一月癸未,星 於角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威德王四五年

○四十五年,秋九月,王使長史<王辯那>,入<隋>朝獻。王聞<隋>興<遼東>之役,遣使奉表,請爲軍{鄉}道。帝下詔曰:"往歲,<高句麗>不供職貢,無人臣禮,故命將討之。<高元>君臣,恐懼畏服歸罪,朕已赦之,不可致伐。"厚我使者而還之。<高句麗>頗知其事,以兵侵掠國境。冬十二月,王薨。羣臣議諡曰<威德>。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惠王元年

○<惠王>,諱<季>,<明王>第二子。<昌王>薨,卽位。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惠王零二年

○二年,王薨。諡曰<惠>。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法王元年

○<法王>,諱<宣>[或雲<孝順>。],<惠王>之長子。<惠王>薨,子<宣>,繼位。[『隋書』以<宣>爲<昌王>之子。]

冬十二月,下令:禁殺生,收民家所養鷹 ,放之,漁獵之具焚之。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法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創<王興寺>,度僧三十人。大旱,王幸<漆嶽寺>,析雨{祈雨}。夏五月,薨。上諡曰<法>。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元年

○<武王>,諱<璋>,<法王>之子。風儀英偉,志氣豪傑。<法王>卽位,翌年薨,子嗣位。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零三年

○三年,秋八月,王出兵,圍<新羅><阿莫山城>[一名<母山城>]。<羅>王<眞平>遣精騎數千,拒戰之,我兵失利而還。<新羅>築<小 ><畏石><泉山><甕岑>四城,侵逼我疆境。

王怒,令佐平<解 >,帥步騎四萬,進攻其四城。<新羅>將軍<幹品><武殷>,帥衆拒戰。<解 >不利,引軍退於<泉山>西大澤中,伏兵以待之。<武殷>乘勝,領甲卒一千,追至大澤,伏兵發急擊之。<武殷>墜馬,士卒驚駭,不知所爲。<武殷>子<貴山>大言曰:"吾嘗受敎於師,曰:'士當軍,無退。'豈敢奔退,以墜師敎乎?"以馬授父,卽與小將< 項>,揮戈力鬪以死。餘兵見此益奮,我軍敗績,<解 >僅免,單馬以歸。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築<角山城>。秋八月,<新羅>侵東鄙。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王都雨土,晝暗。夏四月,大旱,年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零八年

○八年,春三月,遣杵率{ 率}<燕文進>,入<隋>朝貢。又遣佐平<王孝鄰>入貢,兼請討<高句麗>。<煬帝>許之,令 <高句麗>動靜。夏五月,<高句麗>來攻<松山城>,不下,移襲<石頭城>,虜男女三千而歸。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零九年

○九年,春三月,遣使入<隋>朝貢。<隋>文林郞<裴淸>奉使<倭>國,經我國南路。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遣使入<隋>朝貢。<隋><煬帝>將徵<高句麗>,王使<國智牟>入請軍期。帝悅,厚加賞錫,遣尙書起部郞<席律>來,與王相謀。秋八月,築<赤 城>。冬十月,圍<新羅>< 岑城>,殺城主<贊德>,滅其城。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一三年

○十三年,<隋>六軍度<遼>,王嚴兵於境,聲言助<隋>,實持兩端。

夏四月,震宮南門。五月,大水,漂沒人家。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一七年

○十七年,冬十月,命達率< 奇{芍奇}>領兵八千,攻<新羅><母山城>。十一月,王都地震。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一九年

○十九年,<新羅>將軍<邊品>等,來攻< 岑城>,復之,<奚論>戰死。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冬十月,遣使入<唐>,獻果下馬。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秋,遣兵侵<新羅><勒弩縣>。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遣大臣入<唐>朝貢。<高祖>嘉其誠款,遣使就冊爲<帶方郡>王{公}<百濟>王。秋七月,遣使入<唐>朝貢。冬十月,攻<新羅><速含><櫻岑>< 岑><烽岑><旗懸><冗柵>等六城,取之。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冬十一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遣使入<唐>,獻明光鎧,因訟<高句麗>梗道路,不許來朝上國。<高祖>遣散騎常侍<朱子奢>來,詔諭我及<高句麗>,平其怨。秋八月,遣兵,攻<新羅><王在城{主在城}>,執城主<東所>,殺之。冬十二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秋七月,王命將軍<沙乞>,拔<新羅>西鄙二城,虜男女三百餘口。王欲復<新羅>侵奪地分,大舉兵,出屯於<熊津>。<羅>王<眞平>聞之,遣使告急於<唐>。王聞之,乃止。

秋八月,遣王侄<福信>,入<唐>朝貢,<太宗>謂與<新羅>世 ,數相侵伐,賜王璽書曰:"王世爲君長,撫有東蕃,海隅遐曠,風濤艱阻,忠款之至,職貢相尋,尙想嘉猷,甚以欣慰。朕祗承寵命,君臨區宇,思弘正道,愛育黎元,舟車所通,風雨所及,期之遂性,鹹使乂安。<新羅>王<金眞平>,朕之蕃臣,王之 國,每聞遣師,征討不息。阻兵安忍,殊乖所望。朕已對王侄<福信>及<高句麗><新羅>使人,具 通和,鹹許輯睦。王必須忘彼前怨,識朕本懷,共篤 情,卽停兵革。"王因遣使,奉表陳謝。雖外稱順命,內實相仇如故。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春二月,遣兵攻<新羅>< 峯城{ 岑城}>,不克而還。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三零年

○三十年,秋九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春二月,重修<泗 >之宮。王幸<熊津城>。夏旱,停<泗 >之役。秋七月,王至自<熊津>。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秋九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春正月,封元子<義慈>爲太子。二月,改築<馬川城>。秋七月,發兵伐<新羅>,不利。

王田於<生草>之原。冬十二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三四年

○三十四年,秋八月,遣將攻<新羅><西谷城>,十三日拔之。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二月,<王興寺>成。其寺臨水,彩飾壯麗。王每乘舟,入寺行香。三月,穿池於宮南,引水二十餘里,四岸植以楊柳,水中築島嶼,擬<方丈仙山>。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二月,遣使入<唐>朝貢。三月,王率左右臣寮,遊燕於<泗 河>北浦。兩岸奇巖怪石錯立,間以奇花異草,如 圖。王飮酒極歡,鼓琴自歌,從者屢舞。時人謂其地爲<大王浦>。夏五月,王命將軍<於召>,帥甲士五百,往襲<新羅><獨山城>。<於召>至<玉門谷>,日暮,解鞍休士。<新羅>將軍<閼川>將兵,掩至 擊之。<於召>登大石上,彎弓拒戰,矢盡,爲所擒。六月,旱。秋八月,燕羣臣於<望海樓>。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三八年

○三十八年,春二月,王都地震。三月,又震。冬十二月,遣使入<唐>,獻鐵甲雕斧。<太宗>優勞之,賜錦 {袍}幷彩帛三千段。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三九年

○三十九年,春三月,王與嬪御泛舟大池。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四零年

○四十年,冬十月,又遣使於<唐>,獻金甲雕斧。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四一年

○四十一年,春正月,星 於西北。二月,遣子弟於<唐>,請入<國學>。

二七卷百濟本紀五武王四二年

○四十二年,春三月,王薨。諡曰<武>。使者入<唐>,素服奉表曰:"君外臣<扶余璋>卒。"帝舉哀<玄武門>,詔曰:"懷遠之道,莫先於寵命,飾終之義,無隔於遐方。故柱國<帶方郡>王{公}<百濟>王<扶余璋>,棧山{航}海,遠 正朔,獻琛奉牘,克固始終,奄致薨殞,追深 悼。宜加常數,式表哀榮,贈光祿大夫。"賻賜甚厚。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七。

二八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八。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零零零零

百濟本紀第六。

<義慈王>。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元年

○<義慈王>,<武王>之元子,雄勇有膽決。<武王>在位三十三年,立爲太子。事親以孝,與兄弟以友,時號<海東曾子>。<武王>薨,太子嗣位。<太宗>遣祠部郞中<鄭文表>,冊命爲柱國<帶方郡>王{公}<百濟>王。秋八月,遣使入<唐>,表謝,兼獻方物。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二月,王巡撫州郡。慮囚,除死罪皆原之。秋七月,王親帥兵,侵<新羅>,下<  >等四十餘城。八月,遣將軍<允忠>,領兵一萬,攻<新羅><大耶城>。城主<品釋>與妻子出降。<允忠>盡殺之,斬其首,傳之王都,生獲男女一千餘人,分居國西州縣,留兵守其城。王賞<允忠>功,馬二十匹谷一千石。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冬十一月,王與<高句麗>和親,謀欲取<新羅>< 項城>,以塞入朝之路,遂發兵攻之。<羅>王<德曼>遣使,請救於<唐>,王聞之罷兵。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太宗>遣司農丞<相里玄奬>,告諭兩國,王奉表陳謝。立王子<隆>爲太子。大赦。

秋九月,<新羅>將軍<庾信>領兵來侵,取七城。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零五年

○五年,夏五月,王聞<太宗>親征<高句麗>,徵兵<新羅>。乘其間,襲取<新羅>七城。<新羅>遣將軍<庾信>,來侵。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零七年

○七年,冬十月,將軍<義直>,帥步騎三千,進屯<新羅><茂山城>下,分兵攻<甘勿><桐岑>二城,<新羅>將軍<庾信>,親勵士卒,決死而戰,大破之。<義直>匹馬而還。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零八年

○八年,春三月,<義直>襲取<新羅>西鄙<腰車>等一十餘城。夏四月,進軍於<玉門谷>,<新羅>將軍<庾信>逆之,再戰大敗之。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零九年

○九年,秋八月,王遣左將<殷相>,帥精兵七千,攻取<新羅><石吐>等七城,<新羅>將<庾信><陳春><天存><竹旨>等,逆擊之,不利,收散卒,屯於<道薩城>下,再戰,我軍敗北。冬十一月,雷。無氷。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一一年

○十一年,遣使入<唐>朝貢。使還,<高宗>降璽書,諭王曰:"海東三國,開基日久, 列疆界,地實犬牙。近代已來,遂構嫌隙,戰爭交起,略無寧歲。遂令三韓之氓,命懸刀 {俎},築戈肆憤,朝夕相仍。朕代天理物,載深矜憫。去歲,<高句麗><新羅>等使, 來入朝,朕命釋茲 怨,更敦款睦。

<新羅>使<金法敏>奏言:'<高句麗><百濟>,脣齒相依,竟舉干戈,侵逼交至,大城重鎭, 爲<百濟>所倂,疆宇日蹙,威力 謝,乞詔<百濟>,令歸所侵之城。若不奉詔,卽自興兵打取,但得古地,卽請交和。'朕以其言旣順,不可不許。昔,<齊><桓>列士{土}諸侯,尙存亡國, 朕萬國之主,豈可不恤危藩!王所兼<新羅>之城, 宜還其本國,<新羅>所獲<百濟> 虜,亦遣還王。然後,解患釋紛,韜戈偃革,百姓獲息肩之願,三蕃無戰爭之勞。比夫流血邊亭,積屍疆 ,耕織 廢,士女無聊,豈可同年而語哉?王若不從進止,朕已依<法敏>所請,任其與王決戰,亦令約束<高句麗>,不許遠相救恤。<高句麗>若不承命,卽令<契丹>諸藩,度<遼>,深入抄掠。王可深思朕言,自求多福,審圖良策,無貽後悔。"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大旱。民飢。秋八月,王與<倭>國通好。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二月,修太子宮,極侈麗。立<望海亭>於王宮南。夏五月, 馬入<北嶽><烏含寺>,鳴 佛宇數日死。秋七月,重修<馬川城>。八月,王與<高句麗><靺鞨>,攻破<新羅>三十餘城。<新羅>王<金春秋>,遣使朝<唐>,表稱:"<百濟>與<高句麗><靺鞨>,侵我北界,沒三十餘城。"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三月,王與宮人,淫荒耽樂,飮酒不止。佐平<成忠>[或雲<淨忠>。]極諫,王怒,囚之獄中,由是,無敢言者。<成忠> 死{不食}。臨終上書曰:"忠臣死不忘君,願一言而死。臣常觀時察變,必有兵革之事。凡用兵,必審擇其地,處上流以延敵,然後可以保全。若異國兵來,陸路不使過<沈峴>(+一雲<炭峴>),水軍不使入<伎伐浦>(+一雲<白江>)之岸,舉其險隘以御之,然後可也。"王不省焉。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月,拜王庶子四十一人爲佐平,各賜食邑。夏四月,大早{旱},赤地。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一九年

○十九年,春二月,衆狐入宮中,一白狐坐上佐平書案。夏四月,太子宮,雌 與小{黃}雀交。遣將侵攻<新羅><獨山><桐岑>二城。五月,王都西南<泗 河>,大魚出死,長三丈。秋八月,有女屍浮<生草津>,長十八尺。九月,宮中槐樹鳴,如人哭聲。夜,鬼哭於宮南路。

二八卷百濟本紀六義慈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二月,王都井水血色。西海濱,小{羣}魚出死,百姓食之,不能盡。<泗 河>水,赤如血色。夏四月,蝦 數萬,集於樹上。王都市人,無故驚走,如有捕提{逐}者,  而死百餘人,立{亡}失財物,不可數。五月,風雨暴至,震<天王><道讓>二寺塔,又震<白石寺>講堂。玄雲如龍,東西相鬪於空中。

六{五}月,<王興寺>衆僧皆見:若有船楫,隨大水,入寺門。有一犬狀如野鹿,自西至<泗 河>岸,向王宮吠之,俄而不知所去。王都羣犬集於路上,或吠或哭,移時卽散。有一鬼入宮中,大呼:"<百濟>亡,<百濟>亡!"卽入地,

王怪之,使人掘地,深三尺許,有一龜。其背有文曰:"<百濟>同月輪,<新羅>如月新。"王問之巫者,曰:"同月輪者滿也,滿則虧。如月新者未滿也,未滿則漸盈。"王怒殺之。或曰:"同月輪者盛也,如月新者微也。意者國家盛,而<新羅>寢{ }微者乎。"王喜。<高宗>詔:左衛大將軍<蘇定方>,爲<神丘>道行軍大摠管,率左衛將軍<劉伯英>右武衛將軍<馮士貴>左驍衛將軍<龐孝公>,統兵十三萬,以來徵,兼以<新羅>王<金春秋>,爲< 夷>道行軍摠管,將其國兵,與之合勢。<蘇定方>引軍,自<城山>濟海,至國西<德物島>,<新羅>王遣將軍<金庾信>,領精兵五萬以赴之。王聞之,會羣臣,問戰守之宜。佐平<義直>進曰:"<唐>兵遠涉溟海,不習水者,在船必困。當其初下陸,士氣未平,急擊之,可以得志。<新羅>人恃大國之援,故有輕我之心,若見<唐>人失利,則必疑懼,而不敢銳進。故知先與<唐>人決戰,可也。"達率<常永>等曰:"不然。<唐>兵遠來,意欲速戰,其鋒不可當也。<新羅>人前屢見敗於我軍,今望我兵勢,不得不恐。今日之計,宜塞<唐>人之路,以待其師老。先使偏師,擊<羅>軍,折其銳氣,然後,伺其便而合戰,則可得以全軍,而保國矣。"王猶豫,不知所從。時,佐平<興首>得罪,流竄<古馬彌知>之縣,遣人問之曰:"事急矣,如之何而可乎?"

<興首>曰:"<唐>兵旣衆,師律嚴明, 與<新羅>共謀 角。若對陣於平原廣野,勝敗未可知也。<白江>[或雲<伎伐浦>。]<炭峴>[或雲<沈峴>。],我國之要路也。一夫單槍,萬人莫當,宜簡勇士,往守之。使<唐>兵不得入<白江>,<羅>人未得過<炭峴>。大王重閉固守,待其資糧盡,士卒疲,然後奮擊之,破之必矣。"於時,大臣等不信曰:"<興首>久在  之中,怨君而不愛國,其言不可用也。莫若使<唐>兵入<白江>,沿流而不得方舟,<羅>軍升<炭峴>,由徑而不得幷馬。當此之時,縱兵擊之,譬如殺在籠之 離網之魚也。"王然之。又聞<唐><羅>兵已過<白江><炭峴>,遣將軍< 伯>,帥死士五千,出<黃山>,與<羅>兵戰,四合皆勝之,兵寡力屈,竟敗,< 伯>死之。於是,合兵御<熊津>口,瀕江屯兵。<定方>出左涯,乘山而陣。與之戰,我軍大敗。王師乘潮,  銜尾進,鼓而 。<定方>將步騎,直 眞都城{其都城},一舍止。我軍悉衆拒之,又敗,死者萬餘人。<唐>兵乘勝薄城。王知不免,嘆曰:"悔不用<成忠>之言,以至於此。"遂與太子<孝>,走北鄙。<定方>圍其城。王次子<泰>,自立爲王,率衆固守。太子子<文思>,謂王子<隆>曰:"王與太子出,而叔擅爲王,若<唐>兵解去,我等安得全?"遂率左右, 而出,民皆從之,<泰>不能止。<定方>令士超堞,立<唐>旗幟,<泰>窘迫,開門請命。於是,王及太子<孝>與諸城皆降。

<定方>以王及太子<孝>王子<泰><隆><演>及大臣將士八十八人百姓一萬二千八百七人,送京師。

國本有五部,三十七郡,二百城,七十六萬戶,至是,析置<熊津><馬韓><東明><金漣><德安>五都督府,各統州縣。擢渠長,爲都督刺史縣令以理之。命郞將<劉仁願>守都城,又以左衛郞將<王文度>爲<熊津>都督,撫其餘衆。<定方>以所 見上,責而宥之。王病死,贈金紫光祿大夫衛尉卿,許舊臣赴臨。詔葬<孫皓><陳叔寶>墓側,幷爲豎碑。授<隆>司稼卿。<文度>濟海卒,以<劉仁軌>代之。<武王>從子<福信>,嘗將兵,乃與浮屠<道琛>,據<周留城>叛,迎古王子<扶余豊>,嘗質於<倭>國者,立之爲王。西北部皆應,引兵圍<仁願>于都城。詔起<劉仁軌>檢校<帶方州>刺史,將<王文度>之衆,便道發<新羅>兵,以救<仁願>。<仁軌>喜曰:"天將富貴此翁矣。"請<唐>歷及廟諱而行,曰:"吾欲掃平東夷,頒大<唐>正朔於海表。"<仁軌>御軍嚴整,轉鬪而前。<福信>等,立兩柵於<熊津江>口,以拒之。<仁軌>與<新羅>兵合擊之,我軍退走入柵,阻水橋狹,墮溺及戰死者萬餘人。<福信>等乃釋都城之圍,退保<任存城>,<新羅>人以糧盡引還。時,<龍朔>元年三月也。於是,<道琛>自稱領車{軍}將軍,<福信>自稱霜岑將軍,招集徒衆,其勢益張。使告<仁軌>曰:"聞大<唐>與<新羅>約誓,<百濟>無問老少,一切殺之,然後,以國付<新羅>,與其受死,豈若戰亡!所以聚結,自固守耳。"<仁軌>作書,具陳禍福,遣使諭之。<道琛>等,恃衆驕倨,置<仁軌>之使於外館, 報曰:"使人官小{卑},我是一國大將,不合參。"

不答書,徒遣之。<仁軌>以衆小{少},與<仁願>合軍,休息士卒,上表,請合<新羅>圖之。<羅>王<春秋>奉詔,遣其將<金欽>,將兵救<仁軌>等,至<古泗>。<福信>邀擊,敗之。<欽>自<葛嶺道>遁還,<新羅>不敢復出。尋而<福信>殺<道琛>,幷其還{衆}。<豊>不能制,但主祭而已。<福信>等,以<仁願>等孤城無援,遣使慰之曰:"大使等,何時西還?當遣相送。"二年七月,<仁願><仁軌>等,大破<福信>餘衆於<熊津>之東,拔<支羅城>及<尹城><大山><沙井>等柵,殺獲甚衆,仍令分兵以鎭守之。<福信>等,以<眞峴城>臨江高 ,當衝要,加兵守之。<仁軌>夜督<新羅>兵,薄城板堞,比明而入城,斬殺八百人,遂通<新羅> 道。<仁願>奏請益兵,詔發<淄><靑><萊><海>之兵七千人,遣左威衛將軍<孫仁師>,統衆浮海,以益<仁願>之衆。時,<福信>旣專權,與<扶余豊>, 相猜忌。<福信>稱疾,臥於窟室,欲俟<豊>問疾,執殺之。<豊>知之,帥親信,掩殺<福信>。遣使<高句麗><倭>國,乞師以拒<唐>兵。<孫仁師>中路迎擊破之,遂與<仁願>之衆相合,士氣大振。於是,諸將議所向,或曰:"<加林城>水陸之衝,合先擊之。"<仁軌>曰:"兵法'避實擊虛。'<加林> 而固,攻則傷士,守則曠日。<周留城>,<百濟>巢穴,羣聚焉,若克之,諸城自下。"於是,<仁師><仁願>及<羅>王<金法敏>,帥陸軍進,<劉仁軌>及別帥<杜爽><扶余隆>,帥水軍及糧船,自<熊津江>往<白江>,以會陸軍,同 <周留城>。遇<倭>人<白江>口,四戰皆克,焚其舟四百 ,煙炎灼天,海水爲丹。王<扶余豊>脫身而走,不知所在,或雲奔<高句麗>,獲其寶劍。

王子<扶余忠勝><忠志>等,帥其衆,與<倭>人 降。獨<遲受信>據<任存城>,未下。初,<黑齒常之>嘯聚亡散,旬日間,歸附者三萬餘人。<定方>遣兵攻之。<常之>拒戰敗之,復取二百餘城,<定方>不能克。<常之>與別部將<沙 相如>據 ,以應<福信>,至是皆降。<仁軌>以赤心示之, 取<任存>自效,卽給鎧仗糧 。<仁師>曰:"野心難信。若受甲濟粟,資寇便也。"<仁軌>曰:"吾觀<相如><常之>,忠而謀,因機立功,尙何疑?"二人訖取其城,<遲受信>委妻子,奔<高句麗>,餘黨悉平,<仁師>等振旅還。詔留<仁軌>,統兵鎭守。兵火之餘,比屋凋殘, 屍如莽。<仁軌>始命, 骸骨,籍戶口,理村聚,署官長,通道塗,立橋樑,補堤堰,復坡塘,課農桑,賑貧乏,養孤老,立<唐>社稷,頒正朔及廟諱。民皆悅,各安其所。帝以<扶余隆>爲<熊津>都督, 歸國,平<新羅>古憾,招還遺人。<麟德>二年,與<新羅>王會<熊津城>,刑白馬以盟。<仁軌>爲盟辭,乃作金書鐵契,藏<新羅>廟中,盟辭見『新羅紀』中。<仁願>等還,<隆>畏衆攜散,亦歸京師。<儀鳳>中,以<隆>爲<熊津>都督<帶方郡>王,遣歸國,安輯餘衆,仍移安東都護府於<新城>,以統之。時,<新羅>強,<隆>不敢入舊國,寄理{治}<高句麗>死。<武后>又以其孫<敬>襲王,而其地已爲<新羅><渤海><靺鞨>所分,國系遂絶。

○論曰:<新羅>古事雲:"天降金 ,故姓<金>氏。"其言可怪而不可信,臣修史,以其傳之舊,不得刪落其辭。然而又聞:"<新羅>人,自以<小昊金天>氏之後,故姓<金>氏[見<新羅>國子博士<薛因宣>撰<金庾信>碑,及<樸居勿>撰<姚克一>書<三郞寺>碑文。],

<高句麗>亦以<高辛>氏之後,姓<高>氏。"[見『晉書』載記。]古史曰:"<百濟>與<高句麗>,同出<扶余>。"又云:"<秦><漢>亂離之時,<中國>人多竄海東。"則三國祖先,豈其古聖人之苗裔耶?何其享國之長也?至於<百濟>之季,所行多非道,又世仇<新羅>,與<高句麗>連和,以侵 之,因利乘便,割取<新羅>重城巨鎭,不已,非所謂親仁善 ,國之寶也。於是,<唐>天子再下詔,平其怨,陽從而陰違之,以獲罪於大國,其亡也亦宜矣。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八。

二九卷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九。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二九卷年表上零一

年表上。

○海東有國家久矣。自<箕子>受封於<周>室,<衛滿>僭號於<漢>初,年代綿邈,文字 略,固莫得而詳馬{焉}。至於三國鼎峙,則傳世尤多。<新羅>五十六王,九百九十二年;<高句麗>二十八王,七百五年;<百濟>三十一王,六百七十八年,其始終可得而考焉,作三國年表。[<唐><買言忠{賈言忠}>雲:"<高且{高麗/高句麗}>自<漢>有國,今九百年。"誤也。]

二九卷年表上零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五七甲子前漢孝宣帝詢十始祖樸赫居世居

七年五鳳元年西幹卽位年

從此至眞德爲聖骨

BC五六乙丑五鳳二年樸赫居世

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五五丙寅五鳳三年樸赫居世

三年

BC五四丁卯五鳳四年樸赫居世

四年

BC五三戊辰甘露元年樸赫居世

五年

BC五二己巳甘露二年樸赫居世

六年

BC五一庚午甘露三年樸赫居世

七年

BC五零辛未甘露四年樸赫居世

八年

BC四九壬申黃龍元年樸赫居世

九年

BC四八癸酉孝元帝奭樸赫居世

初元元年十年

二九卷年表上零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四七甲戌初元二年樸赫居世

十一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四六乙亥初元三年樸赫居世

十二年

BC四五丙子初元四年樸赫居世

十三年

BC四四丁丑初元五年樸赫居世

十四年

BC四三戊寅永光元年樸赫居世

十五年

BC四二己卯永光二年樸赫居世

十六年

BC四一庚辰永光三年樸赫居世

十七年

BC四零辛巳永光四年樸赫居世

十八年

BC三九壬午永光五年樸赫居世

十九年

BC三八癸未建昭元年樸赫居世

二十年

BC三七甲申建昭二年樸赫居世始祖東明聖王姓

二十一年高氏諱朱蒙卽位

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三六乙酉建昭三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二十二年二年

BC三五丙戌建昭四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二十三年三年

BC三四丁亥建昭五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二十四年四年

二九卷年表上零四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三三戊子竟寧{章寧}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元年成帝 二十五年五年

BC三二己丑律始{建始}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元年二十六年六年

BC三一庚寅建始二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二十七年七年

BC三零辛卯建始三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二十八年八年

BC二九壬辰建始四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二十九年九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二八癸巳河平元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年十年

BC二七甲午河平二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一年十一年

BC二六乙未河平三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二年十二年

BC二五丙申河平四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三年十三年

BC二四丁酉陽朔元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四年十四年

BC二三戊戌陽朔二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五年十五年

二九卷年表上零五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二二己亥陽朔三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六年十六年

BC二一庚子陽朔四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七年十七年

BC二零辛丑鴻嘉元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八年十八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一九壬寅鴻嘉二年樸赫居世東明聖王

三十九年十九年

東明王升遐

瑠璃明王類利

卽位年

BC一八癸卯鴻嘉三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始祖溫祚王

四十年二年卽位年

BC一七甲辰鴻嘉四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十一年三年二年

BC一六乙巳永始元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十二年四年三年

BC一五丙午永始二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十三年五年四年

BC一四丁未永始三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十四年六年五年

BC一三戊申永始四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十五年七年六年

二九卷年表上零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一二己酉元延元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十六年八年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一一庚戌元延二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十七年九年八年

BC一零辛亥元延三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十八年十年九年

BC九壬子元延四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十九年十一年十年

BC八癸丑綏和元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五十年十二年十一年

BC七甲寅綏和二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孝哀帝欣五十一年十三年十二年

BC六乙卯建平元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五十二年十四年十三年

BC五丙辰建平二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五十三年十五年十四年

BC四丁巳建平三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五十四年十六年十五年

BC三戊午建平四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五十五年十七年十六年

BC二己未元壽元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五十六年十八年十七年

二九卷年表上零七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BC一庚申元壽二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孝平帝 五十七年十九年十八年

公元一辛酉元始元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五十八年二十年十九年

公元二壬戌元始二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五十九年二十一年二十年

公元三癸亥元始三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六十年二十二年二十一年

公元四甲子元始四年樸赫居世瑠璃明王溫祚王

六十一年二十三年二十二年

始祖赫居世薨

南解次次雄卽位

元年

公元五乙丑元始五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二年二十四年二十三年

公元六丙寅孺子 王莽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居攝元年三年二十五年二十四年

公元七丁卯居攝二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四年二十六年二十五年

公元八戊辰居攝三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初始元年五年二十七年二十六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己巳新室,始建國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元年六年二十八年二十七年

二九卷年表上零八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零庚午始建國二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七年二十九年二十八年

公元一一辛未始建國三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八年三十年二十九年

公元一二壬申始建國四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九年三十一年三十年

公元一三癸酉始建國五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十年三十二年三十一年

公元一四甲戌天鳳元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十一年三十三年三十二年

公元一五乙亥天鳳二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十二年三十四年三十三年

公元一六丙子天鳳三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十三年三十五年三十四年

公元一七丁丑天鳳四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十四年三十六年三十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八戊寅天鳳五年南解次次雄瑠璃明王溫祚王

十五年三十七年三十六年

瑠璃明王薨

大武神王無恤

卽位年

公元一九己卯天鳳六年南解次次雄大武神王溫祚王

十六年二年三十七年

二九卷年表上零九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零庚辰地皇元年南解次次雄大武神王溫祚王

十七年三年三十八年

公元二一辛巳地皇二年南解次次雄大武神王溫祚王

十八年四年三十九年

公元二二壬午地皇三年南解次次雄大武神王溫祚王

十九年五年四十年

公元二三癸未地皇四年南解次次雄大武神王溫祚王

劉聖公二十年六年四十一年

更始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四甲申更始二年南解次次雄大武神王溫祚王

二十一年七年四十二年

南解次次雄薨

儒理尼師今卽位

元年

公元二五乙酉後漢光武帝秀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溫祚王

建武元年二年八年四十三年

公元二六丙戌建武二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溫祚王

三年九年四十四年

公元二七丁亥建武三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溫祚王

四年十年四十五年

公元二八戊子建武四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溫祚王

五年十一年四十六年

溫祚王薨

多婁王卽位

元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零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九己丑建武五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六年十二年二年

公元三零庚寅建武六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七年十三年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一辛卯建武七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八年十四年四年

公元三二壬辰建武八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九年十五年五年

公元三三癸巳建武九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十年十六年六年

公元三四甲午建武十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十一年十七年七年

公元三五乙未建武十一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十二年十八年八年

公元三六丙申建武十二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十三年十九年九年

公元三七丁酉建武十三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十四年二十年十年

公元三八戊戌建武十四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十五年二十一年十一年

公元三九己亥建武十五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十六年二十二年十二年

公元四零庚子建武十六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十七年二十三年十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一辛丑建武十七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十八年二十四年十四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一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二壬寅建武十八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十九年二十五年十五年

公元四三癸卯建武十九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二十年二十六年十六年

公元四四甲辰建武二十年儒理尼師今大武神王多婁王

二十一年二十七年十七年

大武神王薨

閔中王解色朱

卽位年

公元四五乙巳建武二十一年儒理尼師今閔中王多婁王

二十二年二年十八年

公元四六丙午建武二十二年儒理尼師今閔中王多婁王

二十三年三年十九年

公元四七丁未建武二十三年儒理尼師今閔中王多婁王

二十四年四年二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八戊申建武二十四年儒理尼師今閔中王多婁王

二十五年五年二十一年

閔中王薨

慕本王解憂卽位

元年

公元四九己酉建武二十五年儒理尼師今慕本王多婁王

二十六年二年二十二年

公元五零庚戌建武二十六年儒理尼師今慕本王多婁王

二十七年三年二十三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一辛亥建武二十七年儒理尼師今慕本王多婁王

二十八年四年二十四年

公元五二壬子建武二十八年儒理尼師今慕本王多婁王

二十九年五年二十五年

公元五三癸丑建武二十九年儒理尼師今慕本王多婁王

三十年六年二十六年

慕本王薨

國祖王宮卽位

元年

公元五四甲寅建武三十年儒理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三十一年二年二十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五乙卯建武三十一年儒理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三十二年三年二十八年

公元五六丙辰建武中元元年儒理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三十三年四年二十九年

公元五七丁巳建武中元二年儒理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孝明帝莊三十四年五年三十年

儒理尼師今薨

脫解尼師今卽位

元年

公元五八戊午永平元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二年六年三十一年

公元五九己未永平二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三年七年三十二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零庚申永平三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四年八年三十三年

公元六一辛酉永平四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五年九年三十四年

公元六二壬戌永平五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六年十年三十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三癸亥永平六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七年十一年三十六年

公元六四甲子永平七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八年十二年三十七年

公元六五乙丑永平八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九年十三年三十八年

公元六六丙寅永平九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十年十四年三十九年

公元六七丁卯永平十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十一年十五年四十年

公元六八戊辰永平十一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十二年十六年四十一年

公元六九己巳永平十二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十三年十七年四十二年

公元七零庚午永平十三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十四年十八年四十三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四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一辛未永平十四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十五年十九年四十四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二壬申永平十五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十六年二十年四十五年

公元七三癸酉永平十六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十七年二十一年四十六年

公元七四甲戌永平十七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十八年二十二年四十七年

公元七五乙亥永平十八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孝章皇帝 十九年二十三年四十八年

公元七六丙子律初{建初}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元年二十年二十四年四十九年

公元七七丁丑建初二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多婁王

二十一年二十五年五十年

多婁王薨

己婁王卽位

元年

公元七八戊寅建初三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二年二十六年二年

公元七九己卯建初四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三年二十七年三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五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零庚辰建初五年脫解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四年二十八年四年

脫解尼師今薨

婆娑尼師今卽位

元年

公元八一辛巳建初六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年二十九年五年

公元八二壬午建初七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三年三十年六年

公元八三癸未建初八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四年三十一年七年

公元八四甲申元和元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五年三十二年八年

公元八五乙酉元和二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六年三十三年九年

公元八六丙戌元和三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七年三十四年十年

公元八七丁亥章和元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八年三十五年十一年

公元八八戊子章和二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孝和皇帝肇九年三十六年十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九己丑永元元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年三十七年十三年

公元九零庚寅永元二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一年三十八年十四年

公元九一辛卯永元三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二年三十九年十五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二壬辰永元四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三年四十年十六年

公元九三癸巳永元五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四年四十一年十七年

公元九四甲午永元六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五年四十二年十八年

公元九五乙未永元七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六年四十三年十九年

公元九六丙申永元八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七年四十四年二十年

公元九七丁酉永元九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八年四十五年二十一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八戊戌永元十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九年四十六年二十二年

公元九九己亥永元十一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年四十七年二十三年

公元一零零庚子永元十二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一年四十八年二十四年

公元一零一辛丑永元十三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二年四十九年二十五年

公元一零二壬寅永元十四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三年五十年二十六年

公元一零三癸卯永元十五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四年五十一年二十七年

公元一零四甲辰永元十六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五年五十二年二十八年

公元一零五乙巳元興元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孝 帝隆二十六年五十三年二十九年

公元一零六丙午延平元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孝安帝佑二十七年五十四年三十年

公元一零七丁未永初元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八年五十五年三十一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零八戊申永初二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十九年五十六年三十二年

公元一零九己酉永初三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三十年五十七年三十三年

公元一一零庚戌永初四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三十一年五十八年三十四年

公元一一一辛亥永初五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三十二年五十九年三十五年

公元一一二壬子永初六年婆娑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三十三年六十年三十六年

婆娑尼師今薨

祗摩尼師今卽位

元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七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一三癸丑永初七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二年六十一年三十七年

公元一一四甲寅元初元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三年六十二年三十八年

公元一一五乙卯元初二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四年六十三年三十九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一六丙辰元初三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五年六十四年四十年

公元一一七丁巳元初四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六年六十五年四十一年

公元一一八戊午元初五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七年六十六年四十二年

公元一一九己未元初六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八年六十七年四十三年

公元一二零庚申永寧元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九年六十八年四十四年

公元一二一辛酉建光元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年六十九年四十五年

公元一二二壬戌延光元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一年七十年四十六年

公元一二三癸亥延光二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二年七十一年四十七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八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二四甲子延光三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三年七十二年四十八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二五乙丑孝順帝保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四年七十三年四十九年

公元一二六丙寅永建元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五年七十四年五十年

公元一二七丁卯永建二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六年七十五年五十一年

公元一二八戊辰永建三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己婁王

十七年七十六年五十二年

己婁王薨

蓋婁王卽位

元年

公元一二九己巳永建四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十八年七十七年二年

公元一三零庚午永建五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十九年七十八年三年

公元一三一辛未永建六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二十年七十九年四年

公元一三二壬申陽嘉元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二十一年八十年五年

公元一三三癸酉陽嘉二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二十二年八十一年六年

二九卷年表上一九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三四甲戌陽嘉三年祗摩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二十三年八十二年七年

祗摩尼師今薨

逸聖尼師今卽位

元年

公元一三五乙亥陽嘉四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二年八十三年八年

公元一三六丙子永和元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三年八十四年九年

公元一三七丁丑永和二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四年八十五年十年

公元一三八戊寅永和三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五年八十六年十一年

公元一三九己卯永和四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六年八十七年十二年

公元一四零庚辰永和五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七年八十八年十三年

公元一四一辛巳永和六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八年八十九年十四年

公元一四二壬午漢安元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九年九十年十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四三癸未漢安二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十年九十一年十六年

公元一四四甲申建康元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孝衝帝炳十一年九十二年十七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零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四五乙酉永嘉元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孝質帝纘十二年九十三年十八年

公元一四六丙戌本初元年逸聖尼師今國祖王蓋婁王

孝桓帝志十三年九十四年十九年

國祖王遜位退居

後宮,次大王遂

成卽位年

公元一四七丁亥建和元年逸聖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十四年二年二十年

公元一四八戊子建和二年逸聖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十五年三年二十一年

公元一四九己丑建和三年逸聖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十六年四年二十二年

公元一五零庚寅和平元年逸聖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十七年五年二十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五一辛卯元嘉元年逸聖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十八年六年二十四年

公元一五二壬辰元嘉二年逸聖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十九年七年二十五年

公元一五三癸巳永興元年逸聖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二十年八年二十六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一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五四甲午永興二年逸聖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二十一年九年二十七年

逸聖尼師今薨

阿達羅尼師今

卽位年

公元一五五乙未永壽元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二年十年二十八年

公元一五六丙申永壽二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三年十一年二十九年

公元一五七丁酉永壽三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四年十二年三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五八戊戌延{延熹}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元年五年十三年三十一年

公元一五九己亥延熹二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六年十四年三十二年

公元一六零庚子延熹三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七年十五年三十三年

公元一六一辛丑延熹四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八年十六年三十四年

公元一六二壬寅延熹五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九年十七年三十五年

公元一六三癸卯延熹六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十年十八年三十六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六四甲辰延熹七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十一年十九年三十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六五乙巳延熹八年阿達羅尼師今次大王蓋婁王

十二年三{二}十年二{三}十八年

國祖王三月薨,

次大王二{十}

月薨新大王

伯固卽位年

公元一六六丙午延熹九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蓋婁王

十三年二年三十九年

蓋婁王薨

肖古王卽位

元年

公元一六七丁未永康元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十四年三年二年

公元一六八戊申孝靈帝宏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律寧{建寧}十五年四年三年

元年

公元一六九己酉建寧二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十六年五年四年

公元一七零庚戌建寧三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十七年六年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七一辛亥建寧四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十八年七年六年

公元一七二壬子熹平元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十九年八年七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七三癸丑熹平二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二十年九年八年

公元一七四甲寅熹平三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二十一年十年九年

公元一七五乙卯熹平四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二十二年十一年十年

公元一七六丙辰熹平五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二十三年十二年十一年

公元一七七丁巳熹平六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二十四年十三年十二年

公元一七八戊午光和元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二十五年十四年十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七九己未光和二年阿達羅尼師今新大王肖古王

二十六年(+十五)年十四年

新大王薨故國

川(責)王(+男

武卽位)元年

公元一八零庚申光和三年阿達羅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二十七年二年十五年

公元一八一辛酉光和四年阿達羅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二十八年三年十六年

公元一八二壬戌光和五年阿達羅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二十九年四年十七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四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八三癸亥光和六年阿達羅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三十年五年十八年

公元一八四甲子中平元年阿達羅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三十一年六年十九年

&何達{阿達羅}

尼師今薨伐休

尼師今卽位

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八五乙丑中平一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二}年二年七年二十年

公元一八六丙寅中平三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二{三}年八年二十一年

公元一八七丁卯中平四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四年九年二十二年

公元一八八戊辰中平五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五年十年二十三年

公元一八九己巳中平六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洪{弘}農王六年十一年二十四年

辯立,改元光熹

又改元

明寧{昭寧},

孝獻帝協

改元永漢

公元一九零庚午初平元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七年十二年二十五年

公元一九一辛未初平二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八年十三年二十六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五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一九二壬申初平三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九年十四年二十七年

公元一九三癸酉初平四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十年十五年二十八年

公元一九四甲戌興平元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十一年十六年二十九年

公元一九五乙亥興平二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十二年十七年三十年

公元一九六丙子建安元年伐休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十三年十八年三十一年

伐休尼師今薨

奈解尼師今卽位

元年

公元一九七丁丑建安二年奈解尼師今故國川王肖古王

二年十九年三十二年

故國川王薨

山上王延優卽位

元年

公元一九八戊寅建安三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三年二年三十三年

公元一九九己卯建安四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四年三年三十四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零零庚辰建安五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五年四年三十五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零一辛巳建安六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六年五年三十六年

公元二零二壬午建安七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七年六年三十七年

公元二零三癸未建安八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八年七年三十八年

公元二零四甲申建安九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九年八年三十九年

公元二零五乙酉建安十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年九年四十年

公元二零六丙戌建安十一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一年十年四十一年

公元二零七丁亥建安十二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二年十一年四十二年

公元二零八戊子建安十三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三年十二年四十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零九己丑建安十四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四年十三年四十四年

公元二一零庚寅建安十五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五年十四年四十五年

公元二一一辛卯建安十六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六年十五年四十六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七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一二壬辰建安十七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七年十六年四十七年

公元二一三癸巳建安十八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八年十七年四十八年

公元二一四甲午建安十九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肖古王

十九年十八年四十九年

肖古王薨

仇首王卽位年

公元二一五乙未建安二十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二十年十九年二年

公元二一六丙申建安二十一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二十一年二十年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一七丁酉建安二十二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二十二年二十一年四年

公元二一八戊戌建安二十三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二十三年二十二年五年

公元二一九己亥建安二十四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二十四年二十三年六年

公元二二零庚子延康元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魏文帝曹丕二十五年二十四年七年

皇初{黃初}

元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八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二一辛丑黃初二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蜀先主劉備二十六年二十五年八年

卽帝位於成都

建元章武

公元二二二壬寅黃初三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吳大帝孫權二十七年二十六年九年

都武昌,建元

黃武,自此三國

分矣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二三癸卯黃初四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蜀後主禪立二十八年二十七年十年

改元建興

公元二二四甲辰黃初五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二十九年二十八年十一年

公元二二五乙巳黃初六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三十年二十九年十二年

公元二二六丙午黃初七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明皇帝三十一年三十年十三年

睿{叡}

公元二二七丁未太和元年奈解尼師今山上王仇首王

三十二年三十一年十四年

山上王薨

東川王憂位居

卽位年

公元二二八戊申太和二年奈解尼師今東川王仇首王

三十三年二年十五年

二九卷年表上二九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二九己酉太和三年奈解尼師今東川王仇首王

吳改元黃龍三十四年三年十六年

遷郡{都}

建業

公元二三零庚戌太和四年奈解尼師今東川王仇首王

三十五年四年十七年

奈解尼師今薨

助賁尼師今卽位

元年

公元二三一辛亥太和五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仇首王

二年五年十八年

公元二三二壬子太和六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仇首王

吳改元嘉禾三年六年十九年

公元二三三癸丑靑龍元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仇首王

四年七年二十年

公元二三四甲寅靑龍二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仇首王

五年八年二十一年

仇首王薨

長子沙伴王

嗣位而幼少

見廢,古

王卽位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三五乙卯靑龍三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六年九年二年

公元二三六丙辰靑龍四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七年十年三年

公元二三七丁巳景初元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八年十一年四年

二九卷年表上三零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三八戊午景初二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蜀改元延熙九年十二年五年

吳改元赤烏

公元二三九己未景初三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齊王芳十年十三年六年

公元二四零庚申正始元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十一年十四年七年

公元二四一辛酉正始二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十二年十五年八年

公元二四二壬戌正始三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十三年十六年九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四三癸亥正始四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十四年十七年十年

公元二四四甲子正始五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十五年十八年十一年

公元二四五乙丑正始六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十六年十九年十二年

公元二四六丙寅正始七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十七年二十年十三年

公元二四七丁卯正始八年助賁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十八年二十一年十四年

助賁尼師今薨。

沾解尼師今卽位

元年

二九卷年表上三一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四八戊辰正始九年沾解尼師今東川王古 王

二年二十二年十五年

東川王薨,中川

王然弗卽位年

公元二四九己巳(+魏)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嘉平元年三年二年十六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五零庚午嘉平二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四年三年十七年

公元二五一辛未嘉平三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吳改元太元五年四年十八年

公元二五二壬申嘉平四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吳會稽王亮立六年五年十九年

改元建興

公元二五三癸酉嘉平五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七年六年二十年

公元二五四甲戌嘉平六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高貴鄉公 八年七年二十一年

正元元年

公元二五五乙亥正元二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九年八年二十二年

公元二五六丙子甘露元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吳改元太平十年九年二十三年

公元二五七丁丑甘露二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十一年十年二十四年

二九卷年表上三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五八戊寅甘露三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蜀改元景耀十二年十一年二十五年

吳主休立

改元永安

公元二五九己卯甘露四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十三年十二年二十六年

公元二六零庚辰甘露五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陳留王奐十四年十三年二十七年

(+魏)

景元元年

公元二六一辛巳景元二年沾解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十五年十四年二十八年

沾解尼師今薨

公元二六二壬午景元三年味鄒尼師今卽位中川王古 王

元年十五年二十九年

公元二六三癸未景元四年味鄒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蜀改元炎異二年十六年三十年

{炎興}十月

降於魏。

蜀二主四十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六四甲申吳主孫皓立味鄒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鹹熙元年三年十七年三十一年

改元元興

公元二六五乙酉鹹熙二年味鄒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魏禪於晉。西晉四年十八年三十二年

世祖武皇帝炎

泰始元年

二九卷年表上三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六六丙戌泰始二年味鄒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吳改元寶鼎五年十九年三十三年

公元二六七丁亥泰始三年味鄒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六年二十年三十四年

公元二六八戊子泰始四年味鄒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七年二十一年三十五年

公元二六九己丑泰始五年味鄒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吳改元建衡八年二十二年三十六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七零庚寅泰始六年味鄒尼師今中川王古 王

九年二十三年三十七年

中川王薨西川王

藥盧卽位年

公元二七一辛卯泰始七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十年二年三十八年

公元二七二壬辰泰始八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吳改元鳳凰十一年三年三十九年

公元二七三癸巳泰始九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十二年四年四十年

公元二七四甲午泰始十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十三年五年四十一年

三國史記卷第二十九。

三零卷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零卷年表中零一

年表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七五乙未西晉,咸寧元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吳改元天冊十四年六年四十二年

公元二七六丙申咸寧二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吳改元天璽十五年七年四十三年

公元二七七丁酉咸寧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二{三}年十六年八年四十四年

吳改元天紀

公元二七八戊戌咸寧四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十七年九年四十五年

公元二七九己亥咸寧五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十八年十年四十六年

公元二八零庚子太康元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吳主降於晉,吳十九年十一年四十七年

四主五十九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八一辛丑太康二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二十年十二年四十八年

公元二八二壬寅太康三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二十一年十三年四十九年

公元二八三癸卯太康四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二十二年十四年五十年

三零卷年表中零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八四甲辰太康五年味鄒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二十三年十五年五十一年

味鄒尼師今薨

儒禮尼師今卽位

元年

公元二八五乙巳太康六年儒禮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二年十六年五十二年

公元二八六丙午太康七年儒禮尼師今西川王古 王

三年十七年五十三年

古 王薨

責稽王卽位

元年

公元二八七丁未太康八年儒禮尼師今西川王責稽王

四年十八年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八八戊申太康九年儒禮尼師今西川王責稽王

五年十九年三年

公元二八九己酉太康十年儒禮尼師今西川王責稽王

六年二十年四年

公元二九零庚戌太熙元年儒禮尼師今西川王責稽王

孝惠帝衷七年二十一年五年

永熙元年

公元二九一辛亥永平元年儒禮尼師今西川王責稽王

元康元年八年二十二年六年

公元二九二壬子元康二年儒禮尼師今西川王責稽王

九年二十三年七年

西川王薨,烽上

王相夫卽位年

公元二九三癸丑元康三年儒禮尼師今烽上王責稽王

十年二年八年

三零卷年表中零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九四甲寅元康四年儒禮尼師今烽上王責稽王

十一年三年九年

公元二九五乙卯元康五年儒禮尼師今烽上王責稽王

十二年四年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二九六丙辰元康六年儒禮尼師今烽上王責稽王

十三年五年十一年

公元二九七丁巳元康七年儒禮尼師今烽上王責稽王

十四年六年十二年

公元二九八戊午元康八年儒禮尼師今烽上王責稽王

十五年七年十三年

儒禮尼師今薨責稽王薨

基臨尼師今卽位汾西王卽位

元年元年

公元二九九己未元康九年基臨尼師今烽上王汾西王

二年八年二年

公元三零零庚申永康元年基臨尼師今烽上王汾西王

三年九年三年

烽上王薨,美川王

□□{乙弗}

卽位年

公元三零一辛酉永寧元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汾西王

四年二年四年

公元三零二壬戌太安元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汾西王

五年三年五年

公元三零三癸亥太安二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汾西王

六年四年六年

三零卷年表中零四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零四甲子永安元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汾西王

建武元年七年五年七年

永興元年汾西王薨

比流王卽位年

公元三零五乙丑永興二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八年六年二年

公元三零六丙寅光熙元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孝懷帝熾九年七年三年

公元三零七丁卯永嘉元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年八年四年

公元三零八戊辰永嘉二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一年九年五年

公元三零九己巳永嘉三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二年十年六年

公元三一零庚午永嘉四年基臨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三年十一年七年

基臨尼師今薨

訖解尼師今

(+卽)位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一一辛未永嘉五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二年十二年八年

公元三一二壬申永嘉六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三年十三年九年

公元三一三癸酉孝愍皇帝 ,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建興元年四年十四年十年

公元三一四甲戌建興二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五年十五年十一年

三零卷年表中零五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一五乙亥建興三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六年十六年十二年

公元三一六丙子建興四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前趙劉曜陷七年十七年十三年

長安,愍帝明年

爲劉聰所殺

西晉四主

五十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一七丁丑建興五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東晉中宗八年十八年十四年

元皇帝睿

建武元年

公元三一八戊寅太興元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九年十九年十五年

公元三一九己卯太興二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年二十年十六年

公元三二零庚辰太興三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一年二十一年十七年

公元三二一辛巳太興四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二年二十二年十八年

公元三二二壬午永昌元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三年二十三年十九年

公元三二三癸未肅宗皇帝紹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太寧元年十四年二十四年二十年

公元三二四甲申太寧二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五年二十五年二十一年

三零卷年表中零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二五乙酉太寧三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顯宗皇帝衍十六年二十六年二十二年

公元三二六丙戌咸和元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七年二十七年二十三年

公元三二七丁亥咸和二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八年二十八年二十四年

公元三二八戊子咸和三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十九年二十九年二十五年

公元三二九己丑咸和四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二十年三十年二十六年

公元三三零庚寅咸和五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二十一年三十一年二十七年

公元三三一辛卯咸和六年訖解尼師今美川王比流王

二十二年三十二年二十八年

美川王薨

故國原王斯由

卽位年

公元三三二壬辰咸和七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二十三年二年二十九年

公元三三三癸巳咸和八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二十四年三年三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三四甲午咸和九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元王比流王

二十五年四年三十一年

三零卷年表中零七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三五乙未鹹康元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元王比流王

二十六年五年三十二年

公元三三六丙申鹹康二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二十七年六年三十三年

公元三三七丁酉鹹康三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二十八年七年三十四年

公元三三八戊戌鹹康四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二十九年八年三十五年

公元三三九己亥鹹康五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三十年九年三十六年

公元三四零庚子鹹康六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三十一年十年三十七年

公元三四一辛丑鹹康七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三十二年十一年三十八年

公元三四二壬寅鹹康八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康皇帝嶽三十三年十二年三十九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四三癸卯建元元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三十四年十三年四十年

公元三四四甲辰建元二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比流王

孝宗穆皇帝三十五年十四年四十一年

比流王薨

契王卽位年

三零卷年表中零八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四五乙巳永和元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契王

三十六年十五年二年

公元三四六丙午永和二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契王

三十七年十六年三年

契王薨

近肖古王

卽位年

公元三四七丁未永和三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三十八年十七年二年

公元三四八戊申永和四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三十九年十八年三年

公元三四九己酉永和五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四十年十九年四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五零庚戌永和六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四十一年二十年五年

公元三五一辛亥永和七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四十二年二十一年六年

公元三五二壬子永和八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四十三年二十二年七年

公元三五三癸丑永和九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四十四年二十三年八年

公元三五四甲寅永和十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四十五年二十四年九年

三零卷年表中零九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五五乙卯永和十一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四十六年二十五年十年

公元三五六丙辰永和十二年訖解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四十七年二十六年十一年

訖解尼師今薨

奈勿尼師今

卽位年

公元三五七丁巳昇平元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二年二十七年十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五八戊午昇平二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三年二十八年十三年

公元三五九己未昇平三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四年二十九年十四年

公元三六零庚申昇平四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五年三十年十五年

公元三六一辛酉昇平五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哀皇帝丕六年三十一年十六年

公元三六二壬戌隆和元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七年三十二年十七年

公元三六三癸亥興寧元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八年三十三年十八年

公元三六四甲子興寧二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九年三十四年十九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零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六五乙丑興寧三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廢帝&海十年三十五年二十年

{海西公}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六六丙寅太和元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十一年三十六年二十一年

公元三六七丁卯太和二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十二年三十七年二十二年

公元三六八戊辰太和三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十三年三十八年二十三年

公元三六九己巳太和四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十四年三十九年二十四年

公元三七零庚午太和五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十五年四十年二十五年

公元三七一辛未簡文皇帝奈勿尼師今故國原王近肖古王

鹹安元年十六年四十一年二十六年

故國原王薨

小獸林王丘夫

卽位年

公元三七二壬申鹹安二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肖古王

孝武皇帝曜十七年二年二十七年

公元三七三癸酉寧康元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肖古王

十八年三年二十八年

公元三七四甲戌寧康二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肖古王

十九年四年二十九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一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七五乙亥寧康三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肖古王

二十年五年三十年

近肖古王薨

近仇首王

卽位年

公元三七六丙子太元元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仇首王

二十一年六年二年

公元三七七丁丑太元二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仇首王

二十二年七年三年

公元三七八戊寅太元三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仇首王

二十三年八年四年

公元三七九己卯太元四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仇首王

二十四年九年五年

公元三八零庚辰太元五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仇首王

二十五年十年六年

公元三八一辛巳太元六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仇首王

二十六年十一年七年

公元三八二壬午太元七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仇首王

二十七年十二年八年

公元三八三癸未太元八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仇首王

二十八年十三年九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八四甲申太元九年奈勿尼師今小獸林王近仇首王

二十九年十四年十年

小獸林王薨近仇首王薨

故國壤王伊連枕流王

卽位年卽位年

公元三八五乙酉太元十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壤王枕流王

三十年二年二年

流王

{枕流王}薨

辰斯王卽位年

公元三八六丙戌太元十一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壤王辰斯王

三十一年三年二年

公元三八七丁亥太元十二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壤王辰斯王

三十二年四年三年

公元三八八戊子太元十三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壤王辰斯王

三十三年五年四年

公元三八九己丑太元十四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壤王辰斯王

三十四年六年五年

公元三九零庚寅太元十五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壤王辰斯王

三十五年七年六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九一辛卯太元十六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壤王辰斯王

三十六年八年七年

(+永樂元年)

公元三九二壬辰太元十七年奈勿尼師今故國壤王辰斯王

三十七年九年八年

故國壤王薨辰斯王薨

(廣開土王談德阿莘王

卽位年)卽位年

(+永樂二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九三癸巳太元十八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三十八年二年二年

(+永樂三年)

公元三九四甲午太元十九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三十九年三年三年

(+永樂四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三九五乙未太元二十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四十年四年四年

(+永樂五年)

公元三九六丙申太元二十一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諱德宗安皇帝四十一年五年五年

(+永樂六年)

公元三九七丁酉隆安元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四十二年六年六年

(+永樂七年)

公元三九八戊戌隆安二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四十三年七年七年

(+永樂八年)

公元三九九己亥隆安三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四十四年八年八年

(+永樂九年)

公元四零零庚子隆安四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四十五年九年九年

(+永樂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零一辛丑隆安五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四十六年十年十年

(+永樂十一年)

公元四零二壬寅元興元年奈勿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四十七年十一年十一年

奈勿尼師今薨(+永樂十二年)

實聖尼師今

卽位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四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零三癸卯元興二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二年十二年十二年

(+永樂十三年)

公元四零四甲辰元興三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三年十三年十三年

(+永樂十四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零五乙巳義熙元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阿莘王

四年十四年十四年

(+永樂阿莘王薨

十五年) 支王

卽位年

公元四零六丙午義熙二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 支王

五年十五年二年

(+永樂十六年)

公元四零七丁未義熙三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 支王

六年十六年三年

(+永樂十七年)

公元四零八戊申義熙四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 支王

七年十七年四年

(+永樂十八年)

公元四零九己酉義熙五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 支王

八年十八年五年

(+永樂十九年)

公元四一零庚戌義熙六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 支王

九年十九年六年

(+永樂二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一一辛亥義熙七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 支王

十年二十年七年

(+永樂二十一年)

公元四一二壬子義熙八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 支王

十一年二十一年八年

(+永樂二十二年)

(+廣開土大王薨)

公元四一三癸丑義熙九年實聖尼師今廣開土王 支王

十二年二十二年九年

廣開土王薨

長壽王巨連

卽位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五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一四甲寅義熙十年實聖尼師今長壽王 支王

十三年二年十年

公元四一五乙卯義熙十一年實聖尼師今長壽王 支王

十四年三年十一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一六丙辰義熙十二年實聖尼師今長壽王 支王

十五年四年十二年

公元四一七丁巳義熙十三年實聖尼師今長壽王 支王

十六年五年十三年

實聖尼師今薨

訥祗麻立幹

卽位年

公元四一八戊午義熙十四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 支王

恭帝德文二年六年十四年

公元四一九己未元熙元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 支王

禪於宋,東晉二{三}年七年十五年

十二主百四年

西秦改元建弘。

公元四二零庚申宋高祖武帝訥祗麻立幹長壽王 支王

劉裕四年八年十六年

永初元年 支王薨

久 辛王

卽位年

公元四二一辛酉永初二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久 辛王

五年九年二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二二壬戌永初三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久 辛王

少帝義孫六年十年三年

{ }

公元四二三癸亥景平元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久 辛王

七年十一年四年

公元四二四甲子景平訥祗麻立幹長壽王久 辛王

一{二}年八年十二年五年

太宗文皇帝義隆

元嘉元年

公元四二五乙丑元嘉二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久 辛王

九年十三年六年

公元四二六丙寅元嘉三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久 辛王

十年十四年七年

公元四二七丁卯元嘉四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久 辛王

十一年十五年八年

久 辛王薨

毗有王

卽位年

公元四二八戊辰元嘉五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十二年十六年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二九己巳元嘉六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十三年十七年三年

公元四三零庚午元嘉七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十四年十八年四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七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三一辛未元嘉八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十五年十九年五年

公元四三二壬申元嘉九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十六年二十年六年

公元四三三癸酉元嘉十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十七年二十一年七年

公元四三四甲戌元嘉十一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十八年二十二年八年

公元四三五乙亥元嘉十二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十九年二十三年九年

公元四三六丙子元嘉十三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年二十四年十年

公元四三七丁丑元嘉十四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一年二十五年十一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三八戊寅元嘉十五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二年二十六年十二年

公元四三九己卯元嘉十六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三年二十七年十三年

公元四四零庚辰元嘉十七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四年二十八年十四年

公元四四一辛巳元嘉十八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五年二十九年十五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八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四二壬午元嘉十九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六年三十年十六年

公元四四三癸未元嘉二十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七年三十一年十七年

公元四四四甲申元嘉二十一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八年三十二年十八年

公元四四五乙酉元嘉二十二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二十九年三十三年十九年

公元四四六丙戌元嘉二十三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三十年三十四年二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四七丁亥元嘉二十四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三十一年三十五年二十一年

公元四四八戊子元嘉二十五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三十二年三十六年二十二年

公元四四九己丑元嘉二十六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三十三年三十七年二十三年

公元四五零庚寅元嘉二十七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三十四年三十八年二十四年

公元四五一辛卯元嘉二十八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三十五年三十九年二十五年

公元四五二壬辰元嘉二十九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三十六年四十年二十六年

三零卷年表中一九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五三癸巳元嘉三十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元兇邵。三十七年四十一年二十七年

大初元年

世祖孝武皇帝駿

公元四五四甲午孝建元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三十八年四十二年二十八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五五乙未孝建二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毗有王

三十九年四十三年二十九年

毗有王薨

蓋滷王慶司

卽位年

公元四五六丙申孝建三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四十年四十四年二年

公元四五七丁酉大明元年訥祗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四十一年四十五年三年

公元四五八戊戌大明訥祗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一{二}年四十二年四十六年四年

訥祗麻立幹薨

慈悲麻立幹

卽位年

公元四五九己亥大明三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二年四十七年五年

公元四六零庚子大明四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三年四十八年六年

公元四六一辛丑大明五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四年四十九年七年

公元四六二壬寅大明六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五年五十年八年

三零卷年表中二零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六三癸卯大明七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六年五十一年九年

公元四六四甲辰大明八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前廢帝子業七年五十二年十年

公元四六五乙巳永光元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景和元年八年五十三年十一年

太宗明皇帝彧

泰始元年

公元四六六丙午泰始二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九年五十四年十二年

公元四六七丁未泰始三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十年五十五年十三年

公元四六八戊申泰始四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十一年五十六年十四年

公元四六九己酉泰始五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十二年五十七年十五年

公元四七零庚戌泰始六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十三年五十八年十六年

公元四七一辛亥泰始七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十四年五十九年十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七二壬子泰豫元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後廢帝吳十五年六十年十八年

{昱}

公元四七三癸丑元徽元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十六年六十一年十九年

三零卷年表中二一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七四甲寅元徽二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十七年六十二年二十年

公元四七五乙卯元徽三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蓋滷王

十八年六十三年二十一年

蓋滷王薨

文周王

卽位年

公元四七六丙辰元徽四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文周王

十九年六十四年二年

公元四七七丁巳元徽五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文周王

順皇帝準,二十年六十五年三年

升明元年文周王薨

三斤王

卽位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七八戊午升明二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三斤王

二十一年六十六年二年

公元四七九己未升明三年慈悲麻立幹長壽王三斤王

南齊太祖二十二年六十七年三年

高皇帝道成慈悲麻立幹薨三斤王薨

建元元年照知{照知}東城王

麻立幹卽位年&平{牟大}

卽位年

公元四八零庚申建元二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二年六十八年二年

公元四八一辛酉建元三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三年六十九年三年

公元四八二壬戌建元四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世祖武皇帝 四年七十年四年

三零卷年表中二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八三癸亥永明元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五年七十一年五年

公元四八四甲子永明二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六年七十二年六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八五乙丑永明三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七年七十三年七年

公元四八六丙寅永明四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八年七十四年八年

公元四八七丁卯永明五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九年七十五年九年

公元四八八戊辰永明六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十年七十六年十年

公元四八九己巳永明七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十一年七十七年十一年

公元四九零庚午永明八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十二年七十八年十二年

公元四九一辛未永明九年照知麻立幹長壽王東城王

十三年七十九年十三年

長壽王薨

公元四九二壬申永明十年照知麻立幹文諮明王羅雲東城王

十四年卽位年十四年

公元四九三癸酉永明十一年照知麻立幹文諮明王東城王

廢帝鬱林王十五年二年十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九四甲戌隆昌元年照知麻立幹文諮明王東城王

廢帝海陵王十六年三年十六年

&文{昭文}

延興元年

高宗明皇帝鸞

建武元年

三零卷年表中二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四九五乙亥建武二年照知麻立幹文諮明王東城王

十七年四年十七年

公元四九六丙子建武三年照知麻立幹文諮明王東城王

十八年五年十八年

公元四九七丁丑建武四年照知麻立幹文諮明王東城王

十九年六年十九年

公元四九八戊寅永泰元年照知麻立幹文諮明王東城王

廢帝二十年七年二十年

公元四九九己卯永元元年照知麻立幹文諮明王東城王

二十一年八年二十一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零零庚辰永元二年照知麻立幹文諮明王東城王

二十二年九年二十二年

昭知{照知}

&摩王{麻立幹}薨

智證祖摩王

{麻立幹}

卽位年

公元五零一辛巳永元三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東城王

和帝寶融二年十年二十三年

中興元年東城王薨

武寧王斯摩

卽位年

公元五零二壬午中興二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梁高祖武皇帝三年十一年二年

禾{衍}

天監元年

公元五零三癸未天監二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四年十二年三年

三零卷年表中二四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零四甲申天監三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五年十三年四年

公元五零五乙酉天監四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六年十四年五年

公元五零六丙戌天監五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七年十五年六年

公元五零七丁亥天監六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八年十六年七年

公元五零八戊子天監七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九年十七年八年

公元五零九己丑天監八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十年十八年九年

公元五一零庚寅天監九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十一年十九年十年

公元五一一辛卯天監十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十二年二十年十一年

公元五一二壬辰天監十一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十三年二十一年十二年

公元五一三癸巳天監十二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十四年二十二年十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一四甲午天監十三年智證麻立幹文諮明王武寧王

十五年二十三年十四年

智證麻立幹薨

法興王

原宋{原宗}

卽位年

公元五一五乙未天監十四年法興王文諮明王武寧王

二年二十四年十五年

三零卷年表中二五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一六丙申天監十五年法興王文諮明王武寧王

三年二十五年十六年

公元五一七丁酉天監十六年法興王文諮明王武寧王

四年二十六年十七年

公元五一八戊戌天監十七年法興王文諮明王武寧王

五年二十七年十八年

公元五一九己亥天監十八年法興王文諮明王武寧王

六年二十八年十九年

文諮明王薨

安藏王興安

卽位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二零庚子普通元年法興王安藏王武寧王

七年二年二十年

公元五二一辛丑普通二年法興王安藏王武寧王

八年三年二十一年

公元五二二壬寅普通三年法興王安藏王武寧王

九年四年二十二年

公元五二三癸卯普通四年法興王安藏王武寧王

十年五年二十三年

武寧王薨

聖王明

卽位年

公元五二四甲辰普通五年法興王安藏王聖王

十一年六年二年

公元五二五乙巳普通六年法興王安藏王聖王

十二年七年三年

三零卷年表中二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二六丙午普通七年法興王安藏王聖王

十三年八年四年

公元五二七丁未大通元年法興王安藏王聖王

十四年九年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二八戊申大通二年法興王安藏王聖王

十五年十年六年

公元五二九己酉中大通元年法興王安藏王聖王

十六年十一年七年

公元五三零庚戌中大通二年法興王安藏王聖王

十七年十二年八年

公元五三一辛亥中大通三年法興王安藏王聖王

十八年十三年九年

安藏王薨

安原王寶延

卽位年

公元五三二壬子中大通四年法興王安原王聖王

十九年二年十年

公元五三三癸丑中大通五年法興王安原王聖王

二十年三年十一年

公元五三四甲寅中大通六年法興王安原王聖王

二十一年四年十二年

公元五三五乙卯大同元年法興王安原王聖王

二十二年五年十三年

公元五三六丙辰大同二年法興王安原王聖王

二十三年六年十四年

始稱建元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三七丁巳大同三年法興王安原王聖王

二十四年七年十五年

公元五三八戊午大同四年法興王安原王聖王

二十五年八年十六年

公元五三九己未大同五年法興王安原王聖王

二十六年九年十七年

三零卷年表中二七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四零庚申大同六年法興王安原王聖王

二十七年十年十八年

法興王薨

眞興王麥原

卽位年

公元五四一辛酉大同七年眞興王安原王聖王

二年十一年十九年

公元五四二壬戌大同八年眞興王安原王聖王

三年十二年二十年

公元五四三癸亥大同九年眞興王安原王聖王

四年十三年二十一年

公元五四四甲子大同十年眞興王安原王聖王

五年十四年二十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四五乙丑大同十一年眞興王安原王聖王

六年十五年二十三年

安原王薨

陽原王平成

卽位年

公元五四六丙寅中大同元年眞興王陽原王聖王

七年二年二十四年

公元五四七丁卯太淸元年眞興王陽原王聖王

八年三年二十五年

公元五四八戊辰太淸二年眞興王陽原王聖王

九年四年二十六年

公元五四九己巳太淸三年眞興王陽原王聖王

太宗簡文皇帝十年五年二十七年

網

三零卷年表中二八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五零庚午太寶元年眞興王陽原王聖王

十一年六年二十八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五一辛未太寶二年眞興王陽原王聖王

豫章王棟十二年七年二十九年

大正{天正}改元開國

元年。僞漢俟

{侯}景

太始元年。

世祖孝元帝繹

公元五五二壬申承聖元年眞興王陽原王聖王

十三年八年三十年

公元五五三癸酉承聖二年眞興王陽原王聖王

十四年九年三十一年

公元五五四甲戌承聖三年眞興王陽原王聖王

敬皇帝方智十五年十年三十二年

聖王薨

威德王昌

卽位年

公元五五五乙亥承聖四年眞興王陽原王威德王

正陽侯大成十六年十一年二年

{天成}元年

紹泰元年

公元五五六丙子太平元年眞興王陽原王威德王

十七年十二年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五七丁丑陳高祖武皇帝眞興王陽原王威德王

(西)覇先十八年十三年四年

永定元年

公元五五八戊寅永定二年眞興王陽原王威德王

十九年十四年五年

三零卷年表中二九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五九己卯永定三年眞興王陽原王威德王

世祖文皇帝二十年十五年六年

陽原王薨

平原王陽成

卽位年

公元五六零庚辰天嘉元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二十一年二年七年

公元五六一辛巳天嘉二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二十二年三年八年

公元五六二壬午天嘉三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二十三年四年九年

公元五六三癸未天嘉四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二十四年五年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六四甲申天嘉五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二十五年六年十一年

公元五六五乙酉天嘉六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二十六年七年十二年

公元五六六丙戌天康元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廢帝白宗二十七年八年十三年

{伯宗}

公元五六七丁亥光大元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二十八年九年十四年

公元五六八戊子光大二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高宗孝宣二十九年十年十五年

皇帝頊改元大昌

公元五六九己丑太建元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三十年十一年十六年

公元五七零庚寅太建二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三十一年十二年十七年

三零卷年表中三零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七一辛卯太建三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三十二年十三年十八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七二壬辰太建四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三十三年十四年十九年

改元鳴濟{鴻濟}

公元五七三癸巳太建五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三十四年十五年二十年

公元五七四甲午太建六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三十五年十六年二十一年

公元五七五乙未太建七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三十六年十七年二十二年

公元五七六丙申太建八年眞興王平原王威德王

三十七年十八年二十三年

眞興王薨

眞智王金輪

卽位年

公元五七七丁酉太建九年眞智王平原王威德王

二年十九年二十四年

公元五七八戊戌太建十年眞智王平原王威德王

三年二十年二十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七九己亥太建十一年眞智王平原王威德王

四年二十一年二十六年

眞智王薨

眞平王

日南{伯淨}

卽位年

公元五八零庚子太建十二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二年二十二年二十七年

三零卷年表中三一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八一辛丑太建十三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隋高祖文皇帝三年二十三年二十八年

楊堅

開皇元年

公元五八二壬寅太建十四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後主叔寶四年二十四年二十九年

公元五八三癸卯至德元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五年二十五年三十年

公元五八四甲辰至德二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六年二十六年三十一年

改元建福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八五乙巳至德三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七年二十七年三十二年

公元五八六丙午至德四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八年二十八年三十三年

公元五八七丁未禎明元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九年二十九年三十四年

公元五八八戊申禎明二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十年三十年三十五年

公元五八九己酉禎明三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陳氏滅十一年三十一年三十六年

公元五九零庚戌隋開皇十年眞平王平原王威德王

十二年三十二年三十七年

平原王薨

陽王元

卽位年

三零卷年表中三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九一辛亥開皇十一年眞平王 陽王威德王

十三年二年三十八年

公元五九二壬子開皇十二年眞平王 陽王威德王

十四年三年三十九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九三癸丑開皇十三年眞平王 陽王威德王

十五年四年四十年

公元五九四甲寅開皇十四年眞平王 陽王威德王

十六年五年四十一年

公元五九五乙卯開皇十五年眞平王 陽王威德王

十七年六年四十二年

公元五九六丙辰開皇十六年眞平王 陽王威德王

十八年七年四十三年

公元五九七丁巳開皇十七年眞平王 陽王威德王

十九年八年四十四年

公元五九八戊午開皇十八年眞平王 陽王威德王

二十(一)年九年四十五年

幹德{威德}王薨

德王{惠王}

季(+明)

卽位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五九九己未開皇十九年眞平王 陽王惠王

二十一年十年二年

德王{惠王}薨

法王宣

卽位年

三零卷年表中三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零零庚申開皇二十年眞平王 陽王法王

二十二年十一年二年

法王薨

武王璋

卽位年

公元六零一辛酉仁壽元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二十三年十二年二年

公元六零二壬戌仁壽二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二十四年十三年三年

公元六零三癸亥仁壽三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二十五年十四年四年

公元六零四甲子仁壽四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煬皇帝廣二十六年十五年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零五乙丑大業元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二十七年十六年六年

公元六零六丙寅大業二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二十八年十七年七年

公元六零七丁卯大業三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二十九年十八年八年

公元六零八戊辰大業四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三十年十九年九年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

三一卷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一。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一卷年表下零一

年表下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零九己巳隋大業五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三十一年二十年十年

公元六一零庚午大業六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三十二年二十一年十一年

公元六一一辛未大業七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三十三年二十二年十二年

公元六一二壬申大業八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三十四年二十三年十三年

公元六一三癸酉大業九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三十五年二十四年十四年

公元六一四甲戌大業十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三十六年二十五年十五年

公元六一五乙亥大業十一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三十七年二十六年十六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一六丙子大業十二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三十八年二十七年十七年

公元六一七丁丑大業十三年眞平王 陽王武王

恭皇帝 三十九年二十八年十八年

義寧元年

公元六一八戊寅唐高祖眞平王 陽王武王

神堯皇帝淵四十年二十九年十九年

武德元年( 留) 陽王薨

榮留王建武

卽位年

公元六一九己卯武德二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四十一年二年二十年

公元六二零庚辰武德三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四十二年三年二十一年

三一卷年表下零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二一辛巳武德四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四十三年四年二十二年

公元六二二壬午武德五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四十四年五年二十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二三癸未武德六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四十五年六年二十四年

公元六二四甲申武德七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四十六年七年二十五年

公元六二五乙酉武德八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四十七年八年二十六年

公元六二六丙戌武德九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太宗文武大聖四十八年九年二十七年

皇帝世民

公元六二七丁亥貞觀元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四十九年十年二十八年

公元六二八戊子貞觀二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五十年十一年二十九年

公元六二九己丑貞觀三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五十一年十二年三十年

公元六三零庚寅貞觀四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五十二年十三年三十一年

公元六三一辛卯貞觀五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五十三年十四年三十二年

三一卷年表下零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三二壬辰貞觀六年眞平王榮留王武王

五十四年十五年三十三年

眞平王薨

善德王德曼

卽位年

(德曼卽位)

公元六三三癸巳貞觀七年善德王榮留王武王

二年十六年三十四年

公元六三四甲午貞觀八年善德王榮留王武王

三年十七年三十五年

改元仁平

公元六三五乙未貞觀九年善德王榮留王武王

四年十八年三十六年

公元六三六丙申貞觀十年善德王榮留王武王

五年十九年三十七年

公元六三七丁酉貞觀十一年善德王榮留王武王

六年二十年三十八年

公元六三八戊戌貞觀十二年善德王榮留王武王

七年二十一年三十九年

公元六三九己亥貞觀十三年善德王榮留王武王

八年二十二年四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四零庚子貞觀十四年善德王榮留王武王

九年二十三年四十一年

公元六四一辛丑貞觀十五年善德王榮留王武王

十年二十四年四十二年

武王薨

義慈王

卽位年

三一卷年表下零四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四二壬寅貞觀十六年善德王榮留王義慈王

十一年二十五年二年

榮留王薨

寶藏王

卽位年

公元六四三癸卯貞觀十七年善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十二年二年三年

公元六四四甲辰貞觀十八年善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十三年三年四年

公元六四五乙巳貞觀十九年善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十四年四年五年

公元六四六丙午貞觀二十年善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十五年五年六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四七丁未貞觀二十一年善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十六年六年七年

善德王薨

眞德王勝曼

卽位年

公元六四八戊申貞觀二十二年眞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二年七年八年

改元太和

公元六四九己酉貞觀二十三年眞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高宗大聖孝皇帝三年八年九年

治

公元六五零庚戌永徽元年眞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四年九年十年

始行中國正朔

公元六五一辛亥永徽二年眞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五年十年十一年

公元六五二壬子永徽三年眞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六年十一年十二年

三一卷年表下零五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五三癸丑永徽四年眞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七年十二年十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五四甲寅永徽五年眞德王寶藏王義慈王

八年十三年十四年

眞德王薨

太宗王春秋

卽位年

從此已下眞骨

公元六五五乙卯永徽六年太宗王寶藏王義慈王

二年十四年十五年

公元六五六丙辰顯慶元年太宗王寶藏王義慈王

三年十五年十六年

公元六五七丁巳顯慶二年太宗王寶藏王義慈王

四年十六年十七年

公元六五八戊午顯慶三年太宗王寶藏王義慈王

五年十七年十八年

公元六五九己未顯慶四年太宗王寶藏王義慈王

六年十八年十九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六零庚申顯慶五年太宗王寶藏王義慈王

七年十九年二十(二)年

唐將蘇定方

與羅人討之,

王義慈除{降}

百濟三十一王

六百七十八年

而滅。

三一卷年表下零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六一辛酉龍朔元年太宗(+薨)寶藏王

文武王(+法敏)二十年

(武)(+卽位)元年

公元六六二壬戌龍朔二年文武王寶藏王

二年二十一年

公元六六三癸亥龍朔三年文武王寶藏王

三年二十二年

公元六六四甲子麟德元年文武王寶藏王

四年二十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六五乙丑麟德二年文武王寶藏王

五年二十四年

公元六六六丙寅幹封元年文武王寶藏王

六年二十五年

公元六六七丁卯幹封二年文武王寶藏王

七年二十六年

公元六六八戊辰摠章元年文武王寶藏王

八年二十七年

唐將李績行軍(??),

{與}羅人攻破擒王

以歸。高氏二十八王

七百(??){五}年

而滅。

公元六六九己巳摠章二年文武王

九年

公元六七零庚午成章{咸亨}文武王

元年十年

公元六七一辛未咸亨二年文武王

十一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七二壬申咸亨三年文武王

十二年

公元六七三癸酉咸亨四年文武王

十三年

公元六七四甲戌上元元年文武王

十四年

三一卷年表下零七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七五乙亥上元二年文武王

十五年

公元六七六丙子儀鳳元年文武王

十六年

公元六七七丁丑儀鳳二年文武王

十七年

公元六七八戊寅儀鳳三年文武王

十八年

公元六七九己卯調露元年文武王

十九年

公元六八零庚辰永隆元年文武王

二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八一辛巳開耀元年文武王

二十一年

文武王薨

神文王政明

卽位年

公元六八二壬午永淳元年神文王

二年

公元六八三癸未洪道{弘道}神文王

元年三年

中宗大聖孝皇帝

顯,則天順聖皇后

武

公元六八四甲申嗣聖元年神文王

豫{睿}王旦四年

文明元年光宅羅不行

光宅元年

公元六八五乙酉垂拱元年神文王

五年

公元六八六丙戌垂拱二年神文王

六年

三一卷年表下零八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八七丁亥垂拱三年神文王

七年

公元六八八戊子垂拱四年神文王

八年

公元六八九己丑永昌元年神文王

九年

公元六九零庚寅載初元年神文王

周天授元年十年

公元六九一辛卯天授一神文王

{二}年十一年

公元六九二壬辰如意元年神文王

長壽元年十二年

神文王薨

孝昭王{孝照王}

理洪卽位年

公元六九三癸巳長壽二年孝昭王

二年

公元六九四甲午延載元年孝昭王

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六九五乙未證聖元年孝昭王

天冊萬歲元年四年

天冊萬歲羅不行

公元六九六丙申萬歲登封元年孝昭王

萬歲通天元年五年

登封羅不行

公元六九七丁酉神功元年孝昭王

六年

公元六九八戊戌聖曆元年孝昭王

七年

公元六九九己亥聖歷二年孝昭王

八年

公元七零零庚子久視元年孝昭王

九年

三一卷年表下零九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零一辛丑大足元年孝昭王

長安元年十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零二壬寅長安二年孝昭王

十一年

孝昭王{孝照王}薨

聖德王興元光{興光}

卽位年

公元七零三癸卯長安三年聖德王

二年

公元七零四甲辰長安四年聖德王

三年

公元七零五乙巳唐中宗聖德王

神龍元年四年

公元七零六丙午神龍二年聖德王

五年

公元七零七丁未景龍元年聖德王

六年

公元七零八戊申景龍二年聖德王

七年

公元七零九己酉景龍三年聖德王

八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一零庚戌景龍四年聖德王

睿宗大聖孝皇帝九年

溫景雲元年

公元七一一辛亥景雲二年聖德王

十年

公元七一二壬子太極元年聖德王

延和元年十一年

玄宗大聖皇帝

隆基

先天元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零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一三癸丑開元元年聖德王

十二年

公元七一四甲寅開元二年聖德王

十三年

公元七一五乙卯開元三年聖德王

十四年

公元七一六丙辰開元四年聖德王

十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一七丁巳開元五年聖德王

十六年

公元七一八戊午開元六年聖德王

十七年

公元七一九己未開元七年聖德王

十八年

公元七二零庚申開元八年聖德王

十九年

公元七二一辛酉開元九年聖德王

二十年

公元七二二壬戌開元十年聖德王

二十一年

公元七二三癸亥開元十一年聖德王

二十二年

公元七二四甲子開元十二年聖德王

二十三年

公元七二五乙丑開元十三年聖德王

二十四年

公元七二六丙寅開元十四年聖德王

二十五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二七丁卯開元十五年聖德王

二十六年

公元七二八戊辰開元十六年聖德王

二十七年

公元七二九己巳開元十七年聖德王

二十八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一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三零庚午開元十八年聖德王

二十九年

公元七三一辛未開元十九年聖德王

三十年

公元七三二壬申開元二十年聖德王

三十一年

公元七三三癸酉開元二十一年聖德王

三十二年

公元七三四甲戌開元二十二年聖德王

三十三年

公元七三五乙亥開元二十三年聖德王

三十四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三六丙子開元二十四年聖德王

三十五年

公元七三七丁丑開元二十五年聖德王

三十六年

聖德王薨

孝成王永慶{承慶}

卽位年

公元七三八戊寅開元二十六年孝成王

二年

公元七三九己卯開元二十七年孝成王

三年

公元七四零庚辰開元二十八年孝成王

四年

公元七四一辛巳開元二十九年孝成王

五年

公元七四二壬午天寶元年孝成王

六年

孝成王薨

景泰王{景德王}憲英

卽位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四三癸未天寶二年景德王

二年

公元七四四甲申天寶三載景德王

三年

公元七四五乙酉天寶四載景德王

四年

公元七四六丙戌天寶五載景德王

五年

公元七四七丁亥天寶六載景德王

六年

公元七四八戊子天寶七載景德王

七年

公元七四九己丑天寶八載景德王

八年

公元七五零庚寅天寶九載景德王

九年

公元七五一辛卯天寶十載景德王

十年

公元七五二壬辰天寶十一載景德王

十一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五三癸巳天寶十二載景德王

十二年

公元七五四甲午天寶十三載景德王

十三年

公元七五五乙未天寶十四載景德王

十四年

公元七五六丙申天寶十五載景德王

肅宗皇帝堯十五年

{亨}至德維{羅}不行,

至德元載猶用天寶

公元七五七丁酉至德二載景德王

十六年

公元七五八戊戌幹元元年景德王

十七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五九己亥幹元二年景德王

十八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六零庚子上元元年景德王

十九年

公元七六一辛丑上元二年景德王

二十年

公元七六二壬寅寶應元年景德王

代宗皇帝預二十一年

公元七六三癸卯廣德元年景德王

二十二年

廣德羅不行,

猶用寶應

公元七六四甲辰廣德二年景德王

二十三年

公元七六五乙巳永泰元年景德王

二十四年

景德王薨

惠恭王□□

{幹運}

卽位年

公元七六六丙午大曆元年惠恭王

二年

公元七六七丁未大曆二年惠恭王

三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六八戊申大曆三年惠恭王

四年

公元七六九己酉大曆四年惠恭王

五年

公元七七零庚戌大曆五年惠恭王

六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四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七一辛亥大曆六年惠恭王

七年

公元七七二壬子大曆七年惠恭王

八年

公元七七三癸丑大曆八年惠恭王

九年

公元七七四甲寅大曆九年惠恭王

十年

公元七七五乙卯大曆十年惠恭王

十一年

公元七七六丙辰大曆十一年惠恭王

十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七七丁巳大曆十二年惠恭王

十三年

公元七七八戊午大曆十三年惠恭王

十四年

公元七七九己未大曆十四年惠恭王

德宗皇帝適十五年

公元七八零庚申建中元年惠恭王

十六年

惠恭王薨

宣德王良相

卽位年

公元七八一辛酉建中二年宣德王

二年

公元七八二壬戌建中三年宣德王

三年

公元七八三癸亥建中四年宣德王

四年

公元七八四甲子興元元年宣德王

五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五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八五乙丑貞元元年宣德王

六年

宣德王薨

元聖王敬信

卽位年

公元七八六丙寅貞元二年元聖王

二年

公元七八七丁卯貞元三年元聖王

三年

公元七八八戊辰貞元四年元聖王

四年

公元七八九己巳貞元五年元聖王

五年

公元七九零庚午貞元六年元聖王

六年

公元七九一辛未貞元七年元聖王

七年

公元七九二壬申貞元八年元聖王

八年

公元七九三癸酉貞元九年元聖王

九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九四甲戌貞元十年元聖王

十年

公元七九五乙亥貞元十一年元聖王

十一年

公元七九六丙子貞元十二年元聖王

十二年

公元七九七丁丑貞元十三年元聖王

十三年

公元七九八戊寅貞元十四年元聖王

十四年

元聖王薨

三一卷年表下一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七九九己卯貞元十五年昭聖王俊邕

卽位年

公元八零零庚辰貞元十六年昭聖王

一{二}年

昭聖王薨

哀莊王重熙

卽位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零一辛巳貞元十七年哀莊王

二年

公元八零二壬午貞元十八年哀莊王

三年

公元八零三癸未貞元十九年哀莊王

四年

公元八零四甲申貞元二十年哀莊王

五年

公元八零五乙酉貞元二十一年哀莊王

順宗皇帝誦六年

永貞元年

憲宗皇帝純

公元八零六丙戌元和元年哀莊王

七年

公元八零七丁亥元和二年哀莊王

八年

公元八零八戊子元和三年哀莊王

九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零九己丑元和四年哀莊王

十年

哀莊王薨

憲德王彥升

卽位年

公元八一零庚寅元和五年憲德王

二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七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一一辛卯元和六年憲德王

三年

公元八一二壬辰元和七年憲德王

四年

公元八一三癸巳元和八年憲德王

五年

公元八一四甲午元和九年憲德王

六年

公元八一五乙未元和十年憲德王

七年

公元八一六丙申元和十一年憲德王

八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一七丁酉元和十二年憲德王

九年

公元八一八戊戌元和十三年憲德王

十年

公元八一九己亥元和十四年憲德王

十一年

公元八二零庚子元和十五年憲德王

穆宗皇帝恆十二年

公元八二一辛丑長慶元年憲德王

十三年

公元八二二壬寅長慶二年憲德王

十四年

公元八二三癸卯長慶三年憲德王

十五年

公元八二四甲辰長慶四年憲德王

敬宗皇帝(??)十六年

{湛}

公元八二五乙巳寶曆元年憲德王

十七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八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二六丙午寶曆二年憲德王

文宗皇帝昻十八年

憲德王薨

興德王&景{景徽}

卽位年

公元八二七丁未太和元年興德王

二年

公元八二八戊申太和二年興德王

三年

公元八二九己酉太和三年興德王

四年

公元八三零庚戌太和四年興德王

五年

公元八三一辛亥太和五年興德王

六年

公元八三二壬子太和六年興德王

七年

公元八三三癸丑太和七年興德王

八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三四甲寅太和八年興德王

九年

公元八三五乙卯太和九年興德王

十年

公元八三六丙辰開成元年興德王

十一年

興德王薨

僖康王悌隆

卽位年

公元八三七丁巳開成二年僖康王

二年

公元八三八戊午開成三年僖康王

三年

僖康王薨

閔哀王明

卽位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九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三九己未開成四年閔哀王薨

神武王佑徵卽位,

不踰年而薨

文聖(+王)慶膺

卽位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四零庚申開成五年文聖王

武宗皇帝炎二年

公元八四一辛酉會昌元年文聖王

三年

公元八四二壬戌會昌二年文聖王

四年

公元八四三癸亥會昌三年文聖王

五年

公元八四四甲子會昌四年文聖王

六年

公元八四五乙丑會昌五年文聖王

七年

公元八四六丙寅會昌六年文聖王

宣宗皇帝 八年

公元八四七丁卯大中元年文聖王

九年

公元八四八戊辰大中二年文聖王

十年

公元八四九己巳大中三年文聖王

十一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五零庚午大中四年文聖王

十二年

公元八五一辛未大中五年文聖王

十三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零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五二壬申大中六年文聖王

十四年

公元八五三癸酉大中七年文聖王

十五年

公元八五四甲戌大中八年文聖王

十六年

公元八五五乙亥大中九年文聖王

十七年

公元八五六丙子大中十年文聖王

十八年

公元八五七丁丑大中十一年文聖王

十九年

文聖王薨

憲安王誼靖

卽位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五八戊寅大中十二年憲安王

二(十)年

公元八五九己卯大中十三年憲安王(十三懿宗皇帝淮)

懿宗皇帝淮三年

{ }

公元八六零庚辰鹹通元年憲安王

四年

公元八六一辛巳鹹通二年憲安王

五年

憲安王薨

景文王膺廉

卽位年

公元八六二壬午鹹通三年景文王

二年

公元八六三癸未鹹通四年景文王

三年

公元八六四甲申鹹通五年景文王

四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一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六五乙酉鹹通六年景文王

五年

公元八六六丙戌鹹通七年景文王

六年

公元八六七丁亥鹹通八年景文王

七年

公元八六八戊子鹹通九年景文王

八年

公元八六九己丑鹹通十年景文王

九年

公元八七零庚寅鹹通十一年景文王

十年

公元八七一辛卯鹹通十二年景文王

十一年

公元八七二壬辰鹹通十三年景文王

十二年

公元八七三癸巳鹹通十四年景文王

僖宗皇帝 十三年

公元八七四甲午幹符元年景文王

十四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七五乙未乾符二年景文王

十五年

景文王薨

憲康王晸

卽位年

二月二十二日,

始爲{知}

中國改年號,

改爲幹符二年

公元八七六丙申幹符三年憲康王

二年

公元八七七丁酉幹符四年憲康王

三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二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七八戊戌幹符五年憲康王

四年

公元八七九己亥幹符六年憲康王

五年

公元八八零庚子廣明元年憲康王

六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八一辛丑中和元年憲康王

七年

公元八八二壬寅中和二年憲康王

八年

五月二十五日,

知&國{中國}

改年號, 用中和二年

公元八八三癸卯中和三年憲康王

九年

公元八八四甲辰中和四年憲康王

十年

公元八八五乙巳光啓元年憲康王

十一年

公元八八六丙午光啓二年憲康王

十二年

憲康王薨

定康王晃

卽位年六月,

知中國改年號,

爲光啓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八七丁未光啓三年定康王

二年

定康王薨

眞聖王曼

卽位年

公元八八八戊申文德元年眞聖王

昭宗皇帝曄二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三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八九己酉龍紀元年眞聖王

三年

公元八九零庚戌大順元年眞聖王

四年

公元八九一辛亥大順二年眞聖王弓裔始起投賊

五年

公元八九二壬子景福元年眞聖王后百濟甄萱

六年自稱王

公元八九三癸丑景福二年眞聖王甄萱

七年二年

知中國改年號,

爲景福二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八九四甲寅幹寧元年眞聖王甄萱

八年三年

公元八九五乙卯幹寧二年眞聖王甄萱

九年四年

公元八九六丙辰幹寧三年眞聖王甄萱

十年五年

公元八九七丁巳幹寧四年眞聖王甄萱

十一年六年

眞聖王禪位太子,

薨於後宮,

孝恭王嶢卽位年。

公元八九八戊午光化元年孝恭王弓裔都松嶽郡甄萱

二年七年

公元八九九己未光化二年孝恭王甄萱

三年八年

公元九零零庚申光化三年孝恭王甄萱

四年九年

公元九零一辛酉天覆元年孝恭王弓裔自稱王甄萱

五年十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四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零二壬戌天覆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六年二年十一年

公元九零三癸亥天覆三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七年三年十二年

公元九零四甲子天德{天佑}孝恭王弓裔甄萱

元年八年四年十三年哀皇帝祝國號摩震

年號武泰

公元九零五乙丑天佑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九年五年十四年

弓裔移都鐵圓,

改武泰爲聖冊

元年

公元九零六丙寅天佑三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年六年十五年

公元九零七丁卯天佑四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梁太祖皇帝十一年七年十六年

朱晃

開平元年

公元九零八戊辰開平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二年八年十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零九己巳開平三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三年九年十八年

公元九一零庚午開平四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四年(+十年)十九年

公元九一一辛未乾化元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五年十一年二十年

改國號爲泰封,

改元水德萬歲

公元九一二壬申幹化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王友珪十六年十二年二十一年

孝恭王薨

神德王景暉

卽位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五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一三癸酉幹化三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末帝 二年十三年二十二年

公元九一四甲戌幹化四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三年十四年二十三年

改元政開

太祖爲百船將軍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一五乙亥貞明元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四年十五年二十四年

公元九一六丙子貞明二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五年十六年二十五年

公元九一七丁丑貞明三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六年十七年二十六年

神德王薨

景明王升英

卽位年

公元九一八戊寅貞明四年景明王弓裔甄萱

二年十八年二十七年

弓裔麾下人心忽

變,推戴太祖爲王,

弓裔爲下所殺。

太祖卽位稱元

公元九一九己卯貞明五年景明王甄萱

三年二十八年

公元九二零庚辰貞明六年景明王甄萱

四年二十九年

公元九二一辛巳龍德元年景明王甄萱

五年三十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六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二二壬午龍德二年景明王甄萱

六年三十一年

公元九二三癸未龍德三年景明王甄萱

後唐同光元年七年三十二年

公元九二四甲申同光二年景明王甄萱

八年三十三年

景明王薨

景哀王魏膺

卽位年

公元九二五乙酉同光三年景哀王甄萱

二年三十四年

公元九二六丙戌同光四年景哀王甄萱

明宗皇帝亶三年三十五年

天成元年

公元九二七丁亥天成二年景哀王甄萱

四年三十六年

景哀王薨

敬順王傅

卽位年

公元九二八戊子天成三年敬順王甄萱

二年三十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二九己丑天成四年敬順王甄萱

三年三十八年

公元九三零庚寅長興元年敬順王甄萱

四年三十九年

公元九三一辛卯長興二年敬順王甄萱

五年四十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七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三二壬辰長興三年敬順王甄萱

六年四十一年

公元九三三癸巳長興四年敬順王甄萱

閔帝從厚七年四十二年

公元九三四甲午應順元年敬順王甄萱

末帝從珂八年四十三年

淸秦{淸泰}

元年

公曆干支中國新羅高句麗百濟

公元九三五乙未淸泰二年敬順王甄萱

九年四十四年

王移書我太祖,

自降納土,新羅

五十六王九百九

十二年而滅。

公元九三六丙申淸泰三年甄萱

晉高祖石敬 四十五年

天福元年甄萱子神劍囚

父,纂{簒}

位自稱將軍,

甄萱出奔錦

城,投太祖。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一。

三二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二。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二卷志一零零零零

雜誌第一。

祭祀樂。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零

祭祀。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一

○按<新羅>宗廟之制,第二代<南解王>三年春,始立始祖<赫居世>廟,四時祭之,以親妹<阿老>主祭。第二十二代<智證主{智證王}>,於始祖誕降之地<奈乙>,創立神宮,以享之。至第三十六代<惠恭王>,始定五廟。以<味鄒王>爲<金>姓始祖,以<太宗大王><文武大王>,平<百濟><高句麗>,有大功德, 爲世世不毀之宗,兼親廟二爲五廟。至第三十七代<宣德王>,立社稷壇。又見於祀典,皆(+祭)境內山川,而不及天地者,蓋以『王制』曰:"天子七廟,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又曰:"天子祭天地天下名山大川,諸侯祭社稷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是故,不敢越禮而行之者歟。然其壇堂之高下 門之內外次位之尊卑陳設登降之節尊爵 豆牲牢冊祝之禮,不可得而推也,但粗記其大略云爾。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二

○一年,六祭五廟,謂正月二日五日,五月五日,七月上旬,八月一日十五日。十二月寅日,<新城>北門,祭八 {八 /八 },豊年用大牢,凶年用小牢。

立春後亥日,<明活城>南<熊殺谷>,祭<先農>;立夏後亥日,<新城>北門,祭<中農>;立秋後亥日,< 園>祭<後農>;立春後丑日,<犬首谷>門,祭<風伯>;立夏後申日,<卓渚>祭<雨師>;立秋後辰日,<本彼遊村>祭<靈星>。[檢諸禮典,只祭<先農>,無<中農><後農>。]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三

○三山五嶽已下名山大川,分爲大中小祀。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四

○大祀,三山:一<奈歷{柰歷}>[<習比>部],二<骨火>[<切也火郡>],三<穴禮>[<大城郡>]。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五

○中祀,五嶽:東<吐含山>[<大城郡>],南<地理山>[<菁州>],西<雞龍山>[<熊川州>],北<太伯山>[<奈已郡>],中<父嶽>[一雲<公山>,<押督郡>。]。四鎭:東<溫沫懃>[<牙谷停>],南<海恥也裏>[一雲<悉帝>,<推大郡{推火郡}>。],西<加耶岬嶽>[<馬屍山郡>],北<熊谷嶽>[<比烈忽郡>]。四海:東<阿等邊>[一雲<斤烏兄邊{近烏兄邊/近烏只邊}>,<退火郡>。],南<兄邊>[<居柒山郡>],西<未陵邊>[<屎山郡>],北<非禮山>[<悉直郡>]。四瀆:東<吐只河>[一雲< 浦>,<退火郡>。],南<黃山河>[< 良州>],西<熊川河>[<熊川州>],北<漢山河>[<漢山州>]。<俗離嶽>[<三年山郡>],<推心>[<火加耶郡{大加耶郡}>],<上助音居西>[<西林郡>],<烏西嶽>[<結已郡>],<北兄山城>[<大城郡>],<淸海鎭>[<助音島>]。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六

○小杞{小祀}:<霜嶽>[<高城郡>],<雪嶽>[< 城郡>],<花嶽>[<斤平郡>],<鉗嶽>[<七重城>],<負兒嶽>[<北漢山州>],<月奈嶽>[<月奈郡>],<武珍嶽>[<武珍州>],<西多山>[<伯海郡><難知可縣>],<月兄山>[<奈吐郡><沙熱伊縣{沙勳伊島}>],<道西城>[<萬弩郡>],<冬老嶽>[<進禮郡><丹川縣>],<竹旨>[<及伐山郡>],<熊只>[<屈自郡><熊只縣>],<嶽發>[一雲<發嶽>,<於珍也郡>],<於火>[<生西良郡><於大縣{於火縣}>],<三岐>[<大城郡>],<卉黃>[<牟梁>],<高墟>[<沙梁>],<嘉阿嶽>[<三年山郡>],<波只谷原嶽>[<阿支縣>],<非藥嶽>[<退火郡>],

<加林城>[<加林縣>,一本有<靈 山><虞風山>,無<加林城>。],<加良嶽>[<菁州>],<西述>[<牟梁>]。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七

○四城門祭:一<大井門>,二<吐山良門>,三<習比門>,四<王后梯門>。部庭祭:梁部。四川上祭:一<犬首>,二<文熱林>,三<靑淵>,四<朴樹>。<文熱林>行,日月祭;<靈廟寺>南,行五星祭;<惠樹>,行祈雨祭。四大道祭:東<古裏>,南< 幷樹>,西<渚樹>,北<活倂岐>。壓丘祭, 氣祭。上件,或因別制,或因水旱,而行之者也。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八

○<高句麗><百濟>祀禮不明,但考古記及<中國>史書所載者,以記云爾。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九

○『後漢書』雲:"<高句麗>,好祠鬼神社稷<靈星>。以十月祭天大會,名曰東盟。其國東有大穴,號 神{隧神},亦以十月迎而祭之。"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零

○『北史』雲:"<高句麗>常以十月祭天,多淫祠。有神廟二所:一曰夫餘神,刻木作婦人像;二曰高登神,雲是始祖夫餘神之子。並置官司,遣人守護,蓋<河伯>女<朱蒙>雲。"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一

○『梁書』雲:"<高句麗>,於所居之左,立大屋,祭鬼神,冬{又}祠<零星>社稷。"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二

○『唐書』雲:"<高句麗>俗多淫祠,祀<靈星>及日<箕子可汗>等神。國左有大穴,曰神隧,每十月,王皆自祭。"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三

○古記雲:"<東明王>十四年,秋八月,王母<柳花>薨於<東扶余>,其王<金蛙>以大後{太后}禮葬之,遂立神廟。<大祖{太祖}王>六十九年,冬十月,幸<扶余>,祀大後{太后}廟;<新大王>四{三}年,秋九月,如<卒本>,祀始祖廟;<故國川王>元年,秋九月,<東川王>二年,春二月,<中川王>十三年,秋九月,<故國原王>二年,春二月,<安臧王>三年,夏四月,<平原王>二年,春二月,<建武王>二年,夏四月, 如上行。<故國壤王>九年,春三月,立國社。"又云:"<高句麗>,常以三月三日,會獵<樂浪>之丘,獲豬鹿,祭天及山川。"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四

○『冊府元龜』雲:"<百濟>每以四仲之月,王祭天及五帝之神,立其始祖<仇臺>廟於國城,歲四祠之。"[按『海東古記』或雲始祖<東明>,或雲始祖<優臺>。『北史』及『隋書』皆雲:"<東明>之後,有<仇臺>,立國於<帶方>,此雲始祖<仇臺>。然<東明>爲始祖,事蹟明白,其餘不可信也。]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五

○古記雲:"<溫祚王>二十年,春二月,設壇祠天地。三十八年,冬十月,<多婁王>二年,春二月,<古 王>五年,春正月,十年,春正月,十四年,春正月,<近肖古王>二年,春正月,<阿莘王>二年,春正月,< 支王>二年,春正月,<牟大王>十一年,冬十月, 如上行。<多婁王>二年,春正月,謁始祖<東明>廟。<責稽王>二年,春正月,<汾西王>二年,春正月,<契王>二年,夏四月,<阿莘王>二年,春正月,< 支王>二年,春正月, 如上行。"

三二卷志一樂零零

樂。

三二卷志一樂零一

○<新羅>樂:三竹三絃拍板大鼓歌舞。舞:二人,放角 頭紫大袖公 紅 鍍金 腰帶烏皮靴。三絃:一玄琴,二加耶琴,三琵琶。三竹:一大 ,二中 ,三小 。

三二卷志一樂零二

○玄琴,衆{象}<中國>樂部琴,而爲之。按『琴操』曰:"<伏犧>作琴,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眞也。"又曰:"琴長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廣六寸,象六合。文上曰池[池者水也,言其平。];下曰濱[濱者服也。]。前廣後狹,象尊卑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賢{弦}爲君,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爲臣,<文王><武王>加二絃。"又『風俗通』曰:"琴長四尺五寸者,法四時五行,七絃,法七星。"

三二卷志一樂零三

○玄琴之作也,<新羅>古記雲:"初,晉人以七絃琴,送<高句麗>。<麗>人雖知其爲樂器,而不知其聲音及鼓之之法,購國人能識其音而鼓之者,厚賞。時,第二相<王山嶽>,存其本樣,頗改易其法制而造之,兼制一百餘曲,以奏之。於時,玄鶴來舞,遂名玄鶴琴,後但云玄琴。"

三二卷志一樂零四

○<羅>人沙 < 永>子<玉寶高>,入<地理山><雲上院>,學琴五十年,自制新調三十曲,傳之<續命得>,<得>傳之<貴金>先生。先生亦入<地理山>,不出。<羅>王恐琴道斷絶,謂伊 <允興>,方便傳得其音,遂委<南原>公事。<允興>到官,簡聰明少年二人,曰<安長><淸長>,使詣山中傳學。先生敎之,而其隱微不以傳。<允興>與婦偕進曰:"吾王遣我<南原>者,無他,欲傳先生之技,於今三年矣,先生有所祕而不傳,吾無以覆命。"

<允興>捧酒,其婦執盞膝行,致禮盡誠。然後,傳其所祕飄風等三曲。<安長>傳其子<克相><克宗>,<克宗>制七曲,<克宗>之後,以琴自業者,非一二,所制音曲有二調,一平調,二羽調,共一百八十七曲。其餘聲遺曲流傳,可記者無幾,餘悉散逸,不得具載。

三二卷志一樂零五

○<玉寶高>所制三十曲:上院曲一,中院曲一,下院曲一,南海曲二,倚 曲一,老人曲七,竹庵曲二,玄合曲一,春朝曲一,秋夕曲一,吾沙息曲一,鴛鴦曲一,遠岵曲六,比目曲一,入實相曲一,幽谷淸聲曲一,降天聲曲一。<克宗>所制七曲,今亡。

三二卷志一樂零六

○加耶琴,亦法<中國>樂部箏而爲之。『風俗通』曰:"箏,秦聲也。"『釋名』曰:"箏施弦高,箏箏然,<幷><梁>二州,箏形如瑟。"<傅玄>曰:"上圓象天,下平象地,中空準六合,弦柱擬十二月,斯乃仁智之器。"<阮瑀>曰:"箏長六尺,以應律數;弦有十二,象四時;柱高三寸,象三才。"加耶琴,雖與箏制度小異,而大槪似之。

三二卷志一樂零七

○<羅>古記雲:"<加耶國><嘉實王>,見<唐>之樂器,而造之。王以謂諸國方言各異聲音,豈可一哉,乃命樂師<省熱縣>人<于勒>,造十二曲。後,<于勒>以其國將亂,攜樂器,投<新羅><眞興王>。王受之,安置<國原>,乃遣大奈麻<注知><階古>大舍<萬德>,傳其業。三人旣傳十一{二}曲,相謂曰:'此繁且淫,不可以爲雅正。'遂約爲五曲。<于勒>始聞焉而怒,及聽其五種之音,流淚嘆曰:'樂而不流,哀而不悲,可謂正也,爾其奏之王前。'王聞之大悅。

諫臣獻議:<加耶>亡國之音,不足取也。王曰:'<加耶>王,淫亂自滅,樂何罪乎。蓋聖人制樂,緣人情以爲 節,國之理亂,不由音調。'遂行之,以爲大樂。"加耶琴有二調,一河臨調,二嫩竹調,共一百八十五曲。

三二卷志一樂零八

○<于勒>所制十二曲:一曰下加羅都,二曰上加羅都,三曰寶伎,四曰達己,五曰思勿,六曰勿慧,七曰下奇物,八曰師子伎,九曰居烈,十曰沙八兮,十一曰爾赦,十二曰上奇物。<泥文{尼文}>所制三曲:一曰烏,二曰鼠,三曰 。[赦字未詳。]

三二卷志一樂零九

○琵琶,『風俗通』曰:"近代樂家所作,不知所起。長三尺五寸,法天地人與五行。四弦,象四時也。"『釋名』曰:"琵琶,本胡中馬上所鼓,推手前曰琵,引手卻曰琶,因以爲名。"鄉琵琶,與<唐>制度,大同而少異,亦始於<新羅>,但不知何人所造。其音有三調:一宮調,二七賢調,三鳳皇調,共二百一十二曲。

三二卷志一樂一零

○三竹,亦模仿<唐>笛,而爲之者也。『風俗通』曰:"笛,<漢><武帝>時,<丘仲>所作也。"又按:<宋玉>有『笛賦』,<玉>在<漢>前,恐此說非也。<馬融>雲:"近代雙笛,從<羌>起。又笛,滌也,所以滌邪穢,而納之於雅正也。長一尺,四十七孔。"鄉三竹,此亦起於<新羅>,不知何人所作。古記雲:"<神女王{神文王}>時,東海中忽有一小山,形如龜頭,其上有一竿竹,晝分爲二,夜合爲一。王使斫之作笛,名萬波息。"雖有此說,怪不可信。三竹笛有七調:一平調,二黃鐘調,三二雅調,四越調,五般涉調,六出調,七俊調。大 三百二十四曲,中 二百四十五曲,小 二百九十八曲。

三二卷志一樂一一

○會樂及辛熱樂,<儒理王>時作也;突阿樂,<脫解王>時作也;枝兒樂,<婆娑王>時作也;思內[一作詩惱。]樂,<奈解王>時作也; 舞,<奈密王>時作也;憂息樂,<訥祗王>時作也; 樂,<慈悲王>時人<百結>先生作也;竿引,<智大路王>時人<川上><鬱皆子>作也;美知樂,<法興王>時作也;徒領歌,<眞興王>時作也;捺弦引,<眞平王>時人<淡水>作也;思內奇物樂,<原郞徒>作也;內知,<日上郡>樂也;白實,<坤梁郡{押梁郡}>樂也;德思內,<河西郡>樂也;石南思內道,<同伐郡>樂也;祀中,<北 郡>樂也。此皆鄉人喜樂之所由作也,而聲器之數歌舞之容,不傳於後世。但古記雲:"<政明王{神文王}>九年,幸<新村>,設 奏樂。 舞:監六人, 尺二人,舞尺一人。下辛熱舞:監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三人。思內舞:監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韓岐舞:監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上辛熱舞:監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小京舞:監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一人,歌尺三人。美知舞:監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哀莊王>八年,奏樂,始奏思內琴,舞尺四{三}人靑衣,琴尺一人赤衣,歌尺五人綵衣繡扇 金鏤帶。次奏 {砧}琴(舞),舞尺赤衣,琴尺靑衣。"如此而已,則不可言其詳也。<羅>時樂工皆謂之尺。<崔致遠>詩,有鄉樂雜詠五首,今錄於此。

金丸:回身掉臂弄金丸,月轉星浮滿眼看。縱有宜僚那勝此,定知鯨海息波瀾。

月顚:肩高項縮發崔嵬,攘臂羣儒鬪酒杯。聽得歌聲人盡笑,夜頭旗幟曉頭催。

大面:黃金面色是其人,手抱珠鞭役鬼神。疾步徐 呈雅舞,宛如丹鳳舞堯春。

束毒:蓬頭藍面異人間,押隊來庭學舞鸞。打鼓鼕鼕風瑟瑟,南奔北躍也無端。

猊:遠涉流沙萬里來,毛衣破盡着塵埃。搖頭掉尾馴仁德,椎{雄}氣寧同百獸才。

三二卷志一樂一二

○<高句麗>樂,『通典』雲:"樂工人紫羅帽,飾以鳥羽,黃大袖,紫羅帶,大口袴,赤皮 ,五色緇繩。舞者四人,椎 於後,以絳抹額,飾以金 ,二人黃裙 赤黃袴,二人赤黃裙 袴,極長其袖,烏皮 ,雙雙倂立而舞。樂用:彈箏一, 箏一,臥  一,豎  一,琵琶一,五絃一,義 笛一,笙一,橫笛一,簫一,小  一,大  一,桃皮  一,腰鼓一,齋鼓一, 鼓一,唄一。大<唐><武太后>時,尙二十五曲,今唯能習一曲,衣服亦 { }衰敗,失其本風。"『冊府元龜』雲:"樂有:五絃琴箏  橫吹簫鼓之屬,吹蘆以和曲。"

三二卷志一樂一三

○<百濟>樂,『通典』雲:"<百濟>樂,<中宗>之代,工人死散,<開元>中,<岐王範>爲大常卿{太常卿},復奏置之,是以音伎多闕。舞者二人,紫大袖裙 ,章甫冠,皮履。樂之存者,箏笛桃皮    ,樂器之屬,多同於內地。"『北史』雲:"有鼓角  箏  笛之樂。"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二。

三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三。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三卷志二零零零零

雜誌第二。

色服車騎器用屋舍。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零

(+色服)。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一

○<新羅>之初,衣服之制,不可考色。至第二十三葉<法興王>,始定六部人服色尊卑之制,猶是夷俗。至<眞德>在位二年,<金春秋>入<唐>,請襲<唐>儀,<玄宗{太宗}>皇帝詔可之,兼賜衣帶。遂還來施行,以夷易華。<文武王>在位四年,又革婦人之服,自此已後,衣冠同於<中國>。我<太祖>受命,凡國家法度,多因<羅>舊,則至今朝廷士女之衣裳,蓋亦<春秋>請來之遺制歟。臣三奉使上國,一行衣冠,與<宋>人無異。嘗入朝尙早,立<紫宸殿>門,一合門員來問:"何者是<高麗>人使?"應曰:"我是。"則笑而去。又<宋>使臣<劉逵><吳拭>來聘在館,宴次見鄉妝倡女,召來上階,指闊袖衣色絲帶大裙,漢{嘆}曰:"此皆三代之服,不擬{疑}尙行。"於此,知今之婦人禮服,蓋亦<唐>之舊歟。<新羅>年代綿遠,文史缺落,其制不可 數,但粗記其可見云爾。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二

○<法興王>制:自太大角幹至大阿 ,紫衣,阿 至級 ,緋衣 牙笏,大奈麻奈麻,靑衣,大舍至先沮知,黃衣。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三

○伊   ,錦冠;波珍 大阿 衿荷,緋冠;上堂大奈麻赤位大舍,組纓。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四

○<興德王>卽位九年,<太和>八年,下敎曰:"人有上下,位有尊卑,名例不同,衣服亦異,俗漸 薄,民競奢華,只尙異物之珍寄,卻嫌土產之鄙野,禮數失於逼僭,風俗至於陵夷,敢率舊章,以申明命,苟或故犯,固有常刑。"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五

○眞骨大等: 頭,任意{用};表衣半臂袴, 禁 繡錦羅;腰帶禁硏文白玉;靴禁紫皮;靴帶禁隱文白玉;襪任用綾已下;履任用皮絲麻;布,用二十六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六

○眞骨女:表衣,禁 繡錦羅;內衣半臂袴襪履, 禁 繡羅; ,禁 及繡用金銀絲孔雀尾翡翠毛者;梳,禁瑟瑟鈿玳瑁,釵,禁刻鏤及綴珠;冠,禁瑟瑟鈿;布,用二十八升已下。九{凡}色禁 黃。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七

○六頭品: 頭,用 羅 絹布;表衣,只用綿紬紬{細}布;內衣,只用小文綾 絹布;袴,只用 絹綿紬布;帶,只用烏犀鍮鐵銅;襪{履},只用 綿紬布;靴,禁烏 { }皺文紫皮;靴帶,用烏犀鍮鐵銅;履,只用皮麻;布,用十八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八

○六頭品女:表衣,只用中小文綾 絹;內衣,禁 繡錦野草羅;半臂,禁 繡羅 羅;袴,禁 繡錦羅 羅金泥; ,禁 繡錦羅金銀泥;褙 短衣, 禁 繡錦羅布紡羅野草羅金銀泥;表裳,禁 繡錦羅 羅野草羅金銀泥  ;  ,禁 繡;內裳,禁 繡錦羅野草羅;帶,禁以金銀絲孔雀尾翡翠毛爲組;襪 ,禁 羅 羅;襪,禁 繡錦羅 羅野草羅;履,禁 繡錦羅 羅;梳,禁瑟瑟鈿;釵,禁純金以銀刻鏤及綴珠;冠,用 羅紗絹;布,用二十五升已下。色,禁 黃紫紫粉金屑紅。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九

○五頭品: 頭,用羅 絹布;表衣,只用布;內衣半臂,只用小文綾 絹布;袴,只用綿紬布;腰帶,只用鐵;襪,只用綿紬;靴,禁烏 皺文紫皮;靴帶,只用鍮鐵銅;履,用皮麻;布,用十五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零

○五頭品女:表衣,只用無文獨織;內衣,只用小文綾;半臂,禁 繡錦野草羅 羅;袴,禁 繡錦羅 羅野草羅金泥; ,用綾絹已下;  ,禁 繡綿野草羅布紡羅金銀泥  ;短衣,禁 繡錦野草羅布紡羅 羅金銀泥  ;表裳,禁 繡錦野草羅 羅金銀泥  ;  ,禁 繡錦羅;內裳,禁 繡錦野草羅金銀泥  ;帶,禁以金銀絲孔雀尾翡翠毛爲組;

襪 ,禁 繡錦羅 羅;襪,禁 繡錦羅 羅野草羅;履,但用皮已下;梳,用素玳瑁已下;釵,用白銀已下;無冠;布,用二十升已下;色,禁 黃紫紫粉黃屑紅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一

○四頭品: 頭,只用紗 絹布;表衣袴,只用布;內衣半臂,只用 絹綿紬布;腰帶,只用鐵銅;靴,禁烏 皺文紫皮;靴帶,只用鐵銅;履,用牛皮麻已下;布,用十三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二

○四頭品女:表衣,只用綿紬已下;內衣,只用小文綾已下;半臂袴,只用小文綾 絹已下; 短衣,只用絹已下;褙 ,只用綾已下;表裳,只用 絹已下; 與裳同; ,用越羅;無內裳;帶,禁繡組及野草羅乘天羅越羅,只用錦{綿}紬已下;襪 ,只用小文綾已下;襪,只用小文綾 綿紬布;履,用皮已下;梳,用素牙角木;釵,禁刻鏤綴珠及純金;無冠;布,用十八升;色,禁 黃紫紫粉黃屑緋紅滅紫。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三

○平人: 頭,只用絹布;表衣袴,只用布;內衣,只用絹布;帶,只用銅鐵;靴,禁烏 皺文紫皮;靴帶,只用鐵銅;履,用麻已下;布,用十二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四

○平人女:表衣,只用綿紬布;內衣,只用 絹綿紬布;袴,用 已下;表裳,用絹已下; ,只用綾已下;帶,只用綾絹已下;襪{} ,用無文;襪,用 綿紬已下;梳,用素牙角已下;釵,用鍮石已下;布,用十五升已下;色,與四頭品女同。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五

○<高句麗><百濟>衣服之制,不可得而考。今但記見於<中國>歷代史書者。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六

○『北史』雲:"<&高麗{高句麗}>人皆頭着折風,形如弁,士人加揷二鳥羽,貴者其冠曰蘇骨,多用紫羅爲之,飾以金銀,服大柚杉{袖衫}大口袴素皮帶黃革履,婦人裙 加 。"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七

○『新唐書』雲:"<高句麗>王服五采,以白羅制冠,革帶皆金 。大臣靑羅冠,次絳羅,珥兩鳥羽,金銀雜 ,衫  ,袴大口,白韋帶,黃革履。庶人衣褐,戴弁,女子首巾 。"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八

○『冊府元龜』雲:"<高句麗>,其公會,皆錦繡金銀以自飾。大加主簿着 ,如冠 而無後,其小加着折風,形如弁。"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九

○『北史』雲:"<百濟>衣服與<&高麗{高句麗}>略同。若朝拜祭祀,其冠兩廂加翅,戎事則不。奈率已下{上},冠飾銀花,將德紫帶,施德 帶,固德赤帶,季德靑帶,對德文督皆黃帶,自武督至克虞,皆白帶。"

三三卷志二色服二零

○『隋書』雲:"<百濟>自左平{佐平}至將德,服紫帶,施德 帶,固德赤帶,季德靑帶,對德以下,皆黃帶,自文督至克虞,皆白帶,冠制 同,唯奈率以上,飾以銀花。"

三三卷志二色服二一

○『唐書』雲:"<百濟>,其王服大袖紫袍,靑錦袴,烏羅冠,金花爲飾,素皮帶,烏革履。官人盡緋爲衣,銀花飾冠。庶人不得衣緋紫。"

三三卷志二色服二二

○『通典』雲:"<百濟>其衣服,男子略同於<&高麗{高句麗}>,婦人衣似袍而袖微大。"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零

車騎。<新羅>。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一

○眞骨:車林{材}不用紫檀沈香,不得帖玳瑁,亦不敢飾以金銀玉。褥子用綾絹已下,不過二重,坐子用鈿錦二色綾已下,緣用錦已下,前後 用小文綾紗 已下,色以深靑碧紫紫粉,絡網用 麻,色以紅緋翠碧,妝表且{但}用絹布,色以紅緋靑 ,牛勒及 用 絹布,環禁金銀鍮石,步搖亦禁金銀鍮石。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二

○六頭品:褥子用 絹已下。坐子用 絹布,無緣,前後 ,若隨眞骨已上貴人行,則不設,但自行,則用竹簾若莞席,緣以 絹已下,絡網用布,色以赤靑,牛勒及 用布,環用鍮銅鐵。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三

○五頭品:褥子只用氈若布,前後 只用竹簾莞席,緣以皮布,無勒, 用麻,環用木鐵。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四

○眞骨:鞍橋禁紫檀沈香,鞍 禁 繡錦羅,鞍坐子禁 繡羅,障泥但用麻油染,銜 禁金鍮石鍍金綴玉,靷 禁組及紫 。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五

○眞骨女:鞍橋禁寶鈿,鞍 鞍坐子禁 羅,脊雜[一雲 脊。]禁 繡羅,銜 禁 金綴玉,靷 禁雜金銀絲組。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六

○六頭品:鞍橋禁紫檀沈香黃楊槐 及金銀綴玉,鞍 用皮,鞍坐子用綿紬 布皮,障泥用麻油染,銜 禁金銀鍮石及鍍金銀綴玉,靷 用皮麻。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七

○六頭品女:鞍橋禁紫檀沈香及 金綴玉,鞍 鞍坐子禁 繡錦羅 羅,替脊用綾 絹,銜 禁金銀鍮石及鍍金銀綴玉,障泥用皮,靷 不用組。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八

○五頭品:鞍橋禁紫檀沈香黃楊槐 ,亦不得用金銀綴玉,鞍 用皮,障泥用麻油染,銜 禁金銀鍮石,又不得鍍鏤金銀,靷 用麻。

三三卷志二車騎零九

○五頭品女:鞍橋禁紫檀沈香,又禁飾以金銀玉,鞍 鞍坐子禁 繡錦綾羅虎皮,銜 禁金銀鍮石,又禁飾以金銀,障泥用皮,靷 禁組及紫紫粉暈 。

三三卷志二車騎一零

○四頭品至百姓:鞍橋禁紫檀沈香黃楊槐 ,又禁飾以金銀玉,鞍 用牛馬皮,(鞍褥用皮),障泥用楊竹,銜用鐵, 用木鐵,靷 用筋若麻爲絞。

三三卷志二車騎一一

○四頭品女至百姓女:鞍橋禁紫檀沈香黃楊槐,又禁飾金銀玉,鞍 鞍坐子禁 繡錦羅 羅綾虎皮,銜 禁金銀鍮石{錫},又禁飾金銀,障泥但用皮,靷 禁組及紫紫粉暈 。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零

器用。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一

○眞骨:禁金銀及鍍金。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二

○六頭五頭品:禁金銀及鍍金銀。又不用虎皮球   。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三

○四頭品至百姓,禁金銀鍮石{錫}朱裏平文物,又禁球   虎皮大<唐> 等。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零

屋舍。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一

○眞骨:室長廣,不得過二十四尺,不覆唐瓦,不施飛 ,不雕懸魚,不飾以金銀鍮石五彩,不磨階石,不置三重階,垣牆不施樑棟,不塗石灰,簾緣禁錦 繡野草羅,屛風禁繡,牀不飾玳瑁沈香。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二

○六頭品:室長廣,不過二十一尺,不覆唐瓦,不施飛 重  牙懸魚,不飾以金銀鍮石白 五彩,不置巾{中}階及二重階,階石不磨,垣牆不過八尺,又不施樑棟,不塗石灰,簾緣禁 繡綾,屛風禁繡,牀不得飾玳瑁紫檀沈香黃楊,又禁錦薦,不置重門及四方門,廐容五馬。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三

○五頭品:室長廣,不過十八尺,不用山楡木,不覆唐瓦,不置獸頭,不施飛 重 { }花鬥牙懸魚,不以金銀鍮石銅 五彩爲飾,不磨階石,垣牆不過七尺,不架以梁,不塗石灰,簾緣禁錦 綾絹 ,不作大門四方門,廐容三馬。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四

○四頭品至百姓:室長廣,不過十五尺,不用山楡木,不施藻井,不覆唐瓦,不置獸頭飛  牙懸魚,不以金銀鍮石{錫}銅 爲飾,階 不用山石,垣牆不過六尺,又不架樑,不塗石灰,不作大門四方門,廐容二馬。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五

○外眞村主與五品同,次村主與四品同。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三。

三四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四。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零

雜誌第三。

地理一。

(+<新羅>一)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一

○<新羅>疆界,古傳記不同。<杜佑>『通典』雲:"其先本<辰韓>種,其國在<百濟><&高麗{高句麗}>二國東南,東濱大海。"<劉煦{劉 }>『唐書』雲:"東南俱限大海。"<宋祁>『新書』雲:"東南<日本>,西<百濟>,北<&高麗{高句麗}>,南濱海。"<賈耽>『四夷述』曰:"<辰韓>在<馬韓>東,東抵海,北與<濊>接。"<新羅><崔致遠>曰:"<馬韓>則<&高麗{高句麗}>,<卞韓>則<百濟>,<辰韓>則<新羅>也。"此諸說,可謂近似焉。若『新舊唐書』皆雲:"<卞韓>苗裔在<樂浪>之地。"『新書』又云:"東距長人,長人者,人長三丈,鋸牙鉤爪,搏人以食,<新羅>常屯弩士數千,守之。"此皆傳聞懸說,非實錄也。按兩『漢志』:"<樂浪郡>距<洛陽>東北五千裏。"注曰:"屬<幽州>,故<朝鮮國>也。"則似與< 林>地分隔絶。又相傳:東海絶島上有大人國,而人無見者,豈有弩士守之者。今按<新羅>始祖<赫居世>,<前漢><五鳳>元年甲子開國,王都長三千七十五步,廣三千一十八步,三十五里,六部。國號曰<徐耶伐>,或雲<斯羅>,或雲<斯盧>,或雲<新羅>。<脫解王>九年,<始林>有 怪,更名< 林>。

因以爲國號,<基臨王>十年,復號<新羅>。初<赫居世>二十一年,築宮城,號<金城>。<婆娑王>二十二年,於<金城>東南,築城,號<月城>,或號<在城>,週一千二十三步。<新月城>北有<滿月城>,週一千八百三十八步。又<新月城>東有<明活城>,週一千九百六步。又<新月城>南有<南山城>,週二千八百四步。

始祖已來處<金城>,至後世多處兩<月城>。始與<高句麗><百濟>,地錯犬牙,或相和親,或相寇 。後與(大)<唐>侵滅二邦,平其土地,遂置九州島。本國界內,置三州:王城東北,當<唐恩浦>路曰<尙州>,王城南曰<良州>,西曰<康州>。於故<百濟>國界,置三州:<百濟>故城北<熊津>口曰<熊州>,次西南曰<全州>,次南曰<武州>。於故<高句麗>南界,置三州:從西第一曰<漢州>,次東曰<朔州>,又次東曰<溟州>。九州島所管郡縣,無慮四百五十。[方言所謂鄉部曲等,雜所不復具錄。]<新羅>地理之廣 ,斯爲極矣,及其衰也,政荒民散,疆土日蹙。末王<金傅>,以國歸我<太祖>,以其國爲<慶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二

○<尙州>,<沾解王>時取<沙伐國>爲州,<法興王>十一{二}年,<梁><普通>六年,初置軍主,爲<上州>。<眞興王>十八年,州廢,<神文王>七年,<唐><垂拱>三年,復置,築城,週一千一百九步,<景德王>十六年,改名<尙州>,今因之。領縣三:<靑驍縣>,本<昔裏火縣{音裏火縣}>,<景德王>改名,今<靑理縣>;<多仁縣>,本<達已縣>[或雲<多已>。],<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化昌縣>,本<知乃彌知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三

○<醴泉郡>,本<水酒郡>,<景德王>改名,今<甫州>。領縣四:<永安縣>,本<下枝縣>,<景德王>改名,今<豊山縣>;<安仁縣>,本<蘭山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嘉猷縣>,本<近[一作巾。]品{巖}縣>,<景德王>改名,今<山陽縣>;<殷正縣>,本<赤牙縣>,<景德王>改名,今<殷豊縣>。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四

○<古昌郡>,本<古 耶郡>,<景德王>改名,今<安東府>。領縣三:<直寧縣>,本<一直縣>,<景德王>改名,今復故;<日溪縣>,本<熱兮縣>[或雲<泥兮>。],<景德王>改名,今未詳;<高丘縣>,本<仇火縣>[或雲<高近>。],<景德王>改名,今合屬<義城府>。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五

○<聞韶郡>,本<召文國>,<景德王>改名,令{今}<義城府>。領縣四:<眞寶縣>,本<柒巴火縣>,<景德王>改名,今<甫城>;<比屋縣>,本<阿火屋縣>[一雲<幷屋>。],<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安賢縣>,本<阿屍兮縣>[一雲<阿乙兮>。],<景德王>改名,今<安定縣>;<單密縣>,本<武冬彌知>[一雲<冬彌知{曷冬彌知}>。],<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六

○<嵩善郡>,本<一善那{一善郡}>,<眞平主{眞平王}>三十六年,爲<一善州>,置軍主。<神文王>七年,州廢,<景德王>改名,今<善州>。領縣三:<孝靈縣>,本<芼兮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同兮縣>,今未詳;<軍威縣>,本<奴同覓縣>[一雲<如豆覓{如臣覓}>。],<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七

○<開寧郡>,古<甘文小國>也。<眞興王>十八年,<梁{陳}><永定>元年,置軍主,爲<靑州>。<眞平王>時,州廢,<文武王>元年,置<甘文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四:<禦侮縣>,本<今勿縣>[一雲<陰達>。],<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金山縣>,<景德王>改州縣名,及今 因之;<知禮縣>,本<知品川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茂豊縣>,本<茂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八

○<永同郡>,本<吉同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陽山縣>,本<助比川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黃澗縣>,本<召羅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九

○<管城郡>,本<古屍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利山縣>,本<所利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縣眞縣{安貞縣}>,本<阿冬號縣>,<景德王>改名,今<安邑縣>。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零

○<三年郡>,本<三年山郡>,<景德王>改名,今<保齡郡>。領縣二:<淸川縣>,本<薩買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耆山縣>,本<屈縣>,<景德王>改名,今<靑山縣>。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一

○<古寧郡>,本<古寧加耶國>,<新羅>取之,爲<古冬攬郡>[一雲<古陵縣>。],<景德王>改名,今<咸寧郡>。領縣三:<嘉善縣>,本<加害縣>,<景德王>改名,今<加恩縣>;<冠山縣>,本<冠縣>[一雲<冠文縣>。],<景德王>改名,今<聞慶縣>;<虎溪縣>,本<虎側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二

○<化寧郡>,本<答達匕郡>[一雲<沓達>。],<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一:<道安縣>,本<刀良縣>,<景德王>改名,今<中牟縣>。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三

○<良州>,<文武王>五年,<麟德>二年,割<上州><下州>地,置< 良州>。<神文王>七年,築城,週一千二百六十步,<景德王>改名<良州>,今<梁州>。領縣一:< 陽縣>,本<居知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四

○<金海小京>,古<金官國>[一雲<伽落國>,一雲<伽耶>。],自始祖<首露王>,至十世<仇亥王{仇充王}>,以<梁><中大通>四年,<新羅><法興王>十九年,率百姓來降,以其地爲<金官郡>。<文武王>二十年,<永隆>元年,爲<小京>,<景德王>改名<&金海京{金海小京}>,今<金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五

○<義安郡>,本<屈自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漆 縣{漆堤縣}>,本<漆吐縣>,<景德王>改名,今<漆園縣>;<合浦縣>,本<骨浦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熊神縣>,本<熊只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六

○<密城郡>,本<推火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五:<尙藥縣>,本<西火縣>,<景德王>改名,今<靈山縣>;<密津縣>,本<推浦縣>[一雲<竹山>。],<景德王>改名,今未詳;<烏丘山絲{烏丘山縣}>,本<烏也山縣>[一雲<仇道>,一雲<烏禮山>。],<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淸道郡>;<荊山縣>,本<驚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淸道郡>;<蘇山縣>,本<率已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淸道郡>。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七

○<火王郡>,本<比自火郡>[一雲<比斯伐>。],<眞興王>十六年置州,名<下州>,二十六年,州廢,<景德王>改名,今<昌寧郡>。領縣一:<玄驍縣>,本<推良火縣>[一雲<三良火>。],<景德王>改名,今<玄豊縣>。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八

○<壽昌郡>[壽一作嘉。],本< 火郡>,<景德王>改名,今<壽城郡>。領縣四:<大丘縣>,本<達句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八里縣>,本<八居里縣>[一雲<北 長裏>,一雲<仁裏>。],<景德王>改名,今<八居縣>;<河濱縣>,本<多斯只縣>[一雲<沓只>。],<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花 縣{花園縣}>,本<舌火縣{古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九

○<獐山郡>,<祗味王{祗摩王}>時,伐取<押梁>[一作督。]小國,置郡,<景德王>改名,今<章山郡>。領縣三:<解顏縣>,本<雉省火縣>[一雲<美里>。],<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餘糧縣>,本<麻珍[一作彌。]良縣>,<景德王>改名,今<仇史>部曲;

<慈仁縣>,本<奴斯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零

○<臨 郡>,本<切也火郡>,<景德王>改名,今<永州>。領縣五:<長鎭縣>,今<竹長伊>部曲;<臨川縣>,<助貴王{助賁王}>時,伐得<骨大{骨火}>小國,置縣,<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永州>;

<道同縣>,本<刀冬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永州>;<新寧縣>,本<史丁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白縣>,本<買熱次縣>,<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新寧縣>。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一

○<東萊郡>,本<居柒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東平縣>,本<大甑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機張縣>,本<甲火良谷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二

○<東安郡>,本<生西良郡>,<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領縣一:<虞風縣>,本<於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合屬<蔚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三

○<臨關郡>,本<毛火[一作<蚊化>]郡>,<聖德王>築城,以遮<日本>賊路,<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領縣二:<東津縣>,本<慄浦縣>,<景德王>改名,今合屬<蔚州>;<河曲[一作西]縣>,<婆娑王>時,取<屈阿火村>,置縣,<景德王>改名,今<蔚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四

○<義昌郡>,本<退火郡>,<景德王>改名,今<興海郡>。領縣六:<安康縣>,本<比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立縣>,本<只沓縣>,<景德王>改名,今<長 縣>;<神光縣>,本<東仍音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臨汀縣>,本<斤烏支縣{斤烏友縣}>,<景德王>改名,今<迎日縣>;<杞溪縣>,本<芼兮縣>[一雲<化 >。],<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音汁火縣>,<婆娑王>時,取<音汁伐國>,置縣,今合屬<安康縣>。(驚)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五

○<大城郡>,本<仇刀城>境內,<率伊山城><茄山縣>[一雲<驚山城>。]<烏刀山城>等三城,今合屬<淸道郡>。<約章縣>,本<惡支縣>,<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東畿停>,本<毛只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六

○<商城郡>,本<西兄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南畿停>,本<道品兮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中畿停>,本<根乃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西畿停>,本<豆良彌知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北畿停>,本<雨谷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莫耶停>,本<官阿良支停>[一雲<北阿良>。],<景德王>改名,今合屬<慶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七

○<康州>,<神文王>五年,<唐><垂拱>元年,分<居 州>,置<菁州>,<景德王>改名,分{今}<晉州>。領縣二:<嘉壽縣{嘉樹縣}>,本<加主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屈材縣{屈村縣}>,今未詳。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八

○<南海郡>,<神文王>初置<轉也山郡>,海中島也,<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蘭浦縣>,本<內浦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平山縣>,本<平西山縣>[一雲<西平>。],<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九

○<河東郡>,本<韓多沙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省良縣>,今<金良>部曲;<岳陽縣>,本<小多沙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河邑縣>,本<浦村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零

○<固城郡>,本<古自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蚊火良縣>,今未詳;

<泗水縣>,本<史勿縣>,<景德王>改名,今<泗州>;<尙善縣>,本<一善縣>,<景德王>改名,今<永善縣>。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一

○<鹹安郡>,<法興王>以大兵,滅<阿屍良國>[一雲<阿郡加耶{阿那加耶/阿耶加耶}>。],以其地爲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玄武縣>,本<召 縣>,<景德王>改名,今<召 >部曲;

<宜寧縣>,本<獐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二

○<巨濟郡>,<文武王>初置<裳郡>,海中島也,<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鵝洲縣>,本<巨老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溟珍縣>,本<買珍伊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南垂縣>,本<松邊縣>,<景德王>改名,今復故。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三

○<闕城郡>,本<闕支郡>,<景德王>改名,今<江城縣>。領縣二:<丹邑縣>,本<赤村縣>,<景德王>改名,今<丹溪縣>;<山陰縣>,本<知品川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四

○<天嶺郡>,本<速含郡>,<景德王>改名,今<咸陽郡>。領縣二:<雲峯縣>,本<母山縣>[或雲<阿英城>,或雲<阿莫城>。],<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利安縣>,本<馬利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五

○<居昌郡>,本<居烈郡>[或雲<居 >。],<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餘善縣>,本<南內縣>,<景德王>改名,今<感陰縣>;<鹹陰縣>,本<&加召縣{大加召縣}>,<景德王>改名,今復故。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六

○<高靈郡>,本<大加耶國>,自始祖<伊珍阿 王>[一雲<內珍朱智>。],至<道設智王>,凡十六世,五百二十年,<眞興大王>侵滅之,以其地爲<大加耶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領縣二:<冶爐縣>,本<赤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新復縣>,本<加屍兮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七

○<江陽郡>,本<大良[一作耶。]州郡>,<景德王>改名,今<陜州>。領縣三:<三岐縣>,本<三支縣>[一雲<麻杖>。],<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八溪縣>,本<草八兮縣>,<景德王>改名,今<草溪縣>;<宜桑縣>,本<辛 縣>[一雲<朱烏村>,一雲<泉州縣>。],<景德王>改名,今<新繁縣>。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八

○<星山郡>,本<一利郡>[一雲<裏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加利縣>。領縣四:<壽同縣>,本<斯同火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溪子縣>,本<大木縣>,<景德王>改名,今<若木縣>;<新安縣>,本<本彼縣>,<景德王>改名,今<京山府>;<都山縣{都川縣}>,本<狄山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四。

三五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五。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零

雜誌第四。

地理二。

(+<新羅>二)。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一

○<漢州>,本<高句麗><漢山郡>,<新羅>取之,<景德王>改爲<漢州>,今<廣州>。領縣二:<黃武縣>,本<高句麗><南川縣{南買縣}>,<新羅>幷之,<眞興王>爲州,置軍主,<景德王>改名,今<利川縣>;<鉅黍縣>,本<高句麗><駒城縣>,<景德王>改名,今<龍駒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二

○<中原京>,本<高句麗><國原城>,<新羅>平之,<眞興王>置小京,<文武王>時築城,週二千五百九十二步,<景德王>改爲<中原京>,今<忠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三

○<槐壤郡>,本<高句麗><仍斤內郡>,<景德王>改名,今<槐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四

○< [一作沂]川郡>,本<高句麗><述川郡>,<景德王>改名,今<川寧郡>。領縣二:<黃驍縣>,本<高句麗><骨乃斤縣>,<景德王>改名,今<黃驪縣>;<濱陽縣>,本<高句麗><楊根縣>,<景德王>改名,今復故。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五

○<黑壤郡>[一雲<黃壤郡>。],本<高句麗><今勿奴郡>,<景德王>改名,今<鎭州>。領縣二:<都西縣>,本<高句麗><道西縣>,<景德王>改名,今<道安縣>;

<陰城縣>,本<高句麗><仍忽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六

○<介山郡>,本<高句麗><皆次山郡>,<景德王>改名,今<竹州>。領縣一:<陰竹縣>,本<高句麗><奴音竹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七

○<白城郡>,本<高句麗><奈兮忽>,<景德王>改名,今<安城郡>。領縣二:<赤城縣>,本<高句麗><沙伏忽>,<景德王>改名,今<陽城縣>;<蛇山縣>,本<&高句麗縣{高句麗蛇山縣}>,<景德王>因之,今<稷山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八

○<水城郡>,本<高句麗><買忽郡>,<景德王>改名,今<水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九

○<唐恩郡>,本<高句麗><唐城郡>,<景德王>改名,今復故。領縣二:<車城縣>,本<高句麗><上[一作車。]忽縣>,<景德王>改名,今<龍城縣>;<振威縣>,本<高句麗><釜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零

○<慄津郡>,本<高句麗><慄木郡>,<景德王>改名,今<菓州>。領縣三:<谷壤縣{谷陽縣}>,本<高句麗><仍伐奴縣>,<景德王>改名,今<黔州>;<孔巖縣>,本<高句麗><濟次巴衣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邵城縣>,本<高句麗><買召忽縣>,<景德王>改名,今<仁州>[一雲<慶原買召>,一作<彌鄒>。]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一

○<獐口郡>,本<高句麗><獐項口縣>,<景德王>改名,今<安山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二

○<長堤郡>,本<高句麗><主夫吐郡>,<景德王>改名,今<樹州>。領縣四:<戍城縣>,本<高句麗><首 忽>,<景德王>改名,今<守安縣>;<金浦縣>,本<高句麗><黔浦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童城縣>,本<高句麗><童子忽[一雲< 山縣{幢山縣}。]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分津縣>,本<高句麗><平唯押縣{平淮押縣}>,<景德王>改名,今<通津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三

○<漢陽郡>,本<高句麗><北漢山郡>[一雲<平壤>。],<眞興王>爲州,置軍主,<景德王>改名,今<楊州>舊墟。領縣二:<荒壤縣>,本<高句麗><骨衣奴縣>,<景德王>改名,今< 壤縣>;<遇王縣>,本<高句麗><皆伯縣>,<景德王>改名,今<幸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四

○<來蘇郡>,本<高句麗><買省縣>,<景德王>改名,今<見州>。領縣二:<重城縣>,本<高句麗><七重縣>,<景德王>改名,今<積城縣>;<波平縣>,本<高句麗><波害平吏縣{坡害平吏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五

○<交河郡>,本<高句麗><泉井口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峯城縣>,本<高句麗><述 忽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高烽縣{高峯縣}>,本<高句麗><達乙省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六

○<堅城郡>,本<高句麗><馬忽郡>,<景德王>改名,今<抱州>。領縣二:<沙川縣>,本<高句麗><內乙買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洞陰縣>,本<高句麗><梁骨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七

○<鐵城郡>,本<高句麗><鐵圓郡>,<景德王>改名,今<東州>。領縣二:< 梁縣>,本<高句麗><僧梁縣>,<景德王>改名,今<僧嶺縣>;<功成縣>,本<高句麗><功木達縣>,<景德王>改名,今<獐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八

○<富平郡>,本<高句麗><夫如郡>,<景德王>改名,今<金化縣>。領縣一:<廣平縣>,本<高句麗><斧壤縣>,<景德王>改名,今<平康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九

○<兎山郡>,本<高句麗><烏斯含達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安峽縣>,本<高句麗><阿珍押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朔邑縣>,本<高句麗><所邑豆縣>,<景德王>改名,今<朔寧縣>;<伊川縣>,本<高句麗><伊珍買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零

○<牛峯郡>,本<高句麗><牛岑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臨江縣>,本<高句麗><獐項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長湍縣>,本<高句麗><長淺城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臨端縣>,本<高句麗><麻田淺縣>,<景德王>改名,今<麻田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一

○<松嶽郡>,本<高句麗><扶蘇岬>,(+新羅改<松嶽郡>)<孝昭王{孝照王}>三年築城,<景德王>因之。我<太祖>開國爲王畿。領縣二:<如 縣>,本<高句麗><若豆恥縣>,<景德王>改名,今<松林縣>。第四葉<光宗>,創置<佛曰寺{佛日寺}>於其地,移其縣於東北;<江陰縣>,本<高句麗><屈押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二

○<開城郡>,本<高句麗><冬比忽>,<景德王>改名,今<開城府>。領縣二:<德水縣>,本<高句麗><德勿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第十一葉<文宗>代,創置<興王寺>於其地,移其縣於南;<臨津縣>,本<高句麗><津臨城>,<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三

○<海口郡>,本<高句麗><穴口郡>,在海中,<景德王>改名,今<江華縣>。領縣三:<泫陰縣{ 陰縣/江陰縣}>,本<高句麗><冬音奈縣>,<景德王>改名,在<穴口島>內,今<河陰縣>;<喬桐縣{ 桐縣}>,本<高句麗><高木根縣>,海島也,<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守鎭縣>,本<高句麗><首知縣>,<景德王>改名,今<鎭江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四

<永豊郡>,本<高句麗><大谷郡>,<景德王>改名,今<平州>。領縣二:<檀溪縣>,本<高句麗><水谷城縣{氷谷城縣}>,<景德王>改名,今<俠溪縣>;<鎭湍縣>,本<高句麗><十谷城縣>,<景德王>改名,今<谷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五

<海 郡>,本<高句麗><冬 [一作音。]忽郡>,<景德王>改名,今<鹽州>。領縣一:< 澤縣>,本<高句麗><刀臘縣>,<景德王>改名,今<白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六

○<瀑池郡>,本<高句麗><內米忽郡>,<景德王>改名,今<海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七

○<重盤郡>,本<高句麗><息城郡>,<景德王>改名,今<安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八

○<棲 郡>,本<高句麗><  郡>,<景德王>改名,今<鳳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九

○<五關郡{五開郡}>,本<高句麗><五穀郡>,<景德王>改名,今<洞州>。領縣一:<獐塞縣>,本<高句麗>縣,<景德王>因之,今<遂安郡>。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零

○<取城郡>,本<高句麗><冬忽>,<憲德王>改名,今<黃州>。領縣三:<土山縣>,本<高句麗><息達>,<憲德王>改名,今因之;<唐嶽縣>,本<高句麗><加火押>,<憲德王>置縣改名,今<中和縣>;<松峴縣>,本<高句麗><夫斯波衣縣>,<憲德王>改名,今屬<中和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一

○<朔州>,<賈耽>『古今郡國志』雲:"<句麗>之東南,<濊{穢}>之西,古<貊>地。蓋今<新羅><北朔州>。"<善德王>六年,<唐><貞觀>十一年,爲<中首州{牛首州}>,置軍主,[一雲:<文武王>十三年,<唐><咸亨>四年,置<首若州>。]<景德王>改爲<朔州>,今<春州>。領縣三:<綠驍縣>,本<高句麗><伐力川縣>,<景德王>改名,今<洪川縣>;<潢川縣>,本<高句麗><橫川縣>,<景德王>改名,今復故;<平縣{平縣}>,本<高句麗><峴縣{平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二

○<北原京>,本<高句麗><平原郡>,<文武王>置<北原小京>,<神文王>五年築城,週一千三十一步,<景德王>因之,今<原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三

○<奈 郡>,本<高句麗><奈吐郡>,<景德王>改名,今<湜州{堤州}>。領縣二:<淸風縣>,本<高句麗><沙熱伊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赤山縣>,本<高句麗>縣,<景德王>因之,今<丹山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四

○<奈靈郡>,本<&百濟{高句麗}><奈已郡>,<婆娑王>取之,<景德王>改名,今<剛州>。領縣二:<善谷縣>,本<高句麗><買谷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玉馬縣{王馬縣}>,本<高句麗><古斯馬縣>,<景德王>改名,今<奉化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五

○< 山郡>,本<高句麗><及伐山郡>,<景德王>改名,今<興州>。領縣一:<鄰豊縣>,本<高句麗><伊伐支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六

○<嘉平郡{加平郡}>,本<高句麗><斤平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一:<浚水縣>,本<高句麗><深川縣>,<景德王>改名,今<朝宗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七

○<楊麓郡>,本<高句麗><楊口郡>,<景德王>改名,今<陽溝縣>。領縣三:< 蹄縣>,本<高句麗><豬足縣>,<景德王>改名,今<麟蹄縣>;<馳道縣>,本<高句麗><玉岐縣>,<景德王>改名,今<瑞禾縣>;<三嶺縣>,本<高句麗><三峴縣>,<景德王>改名,今<方山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八

○<狼川郡>,本<高句麗>< 川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九

○<大楊郡>,本<高句麗><大楊菅郡>,<景德王>改名,今<長楊郡>。領縣二:<藪川縣>,本<高句麗><藪 川縣>,<景德王>改名,今<和川縣>;<文登縣>,本<高句麗><文峴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零

○<益城郡>,本<高句麗><母城郡>,<景德王>改名,今<金城郡>。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一

○<岐城郡>,本<高句麗><冬斯忽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一:<通溝縣{通口縣}>,本<高句麗><木入縣{水入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二

○<連城郡>,本<高句麗><各[一作客。]連城郡>,<景德王>改名,今<交州>。領縣三:<丹松縣>,本<高句麗><赤本鎭{赤木鎭}>,<景德王>改名,今<嵐谷縣>;< 雲縣>,本<高句麗><管述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嶺縣>,本<高句麗><豬守峴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三

○<朔庭郡>,本<高句麗><比列忽郡>,<眞興王>十七年,<梁><太平>元年,爲<比列州>,置軍主,<孝昭王{孝照王}>時築城,週一千一百八十步,<景德王>改名,今<登州>。領縣五:<瑞谷縣>,本<高句麗>< 谷縣{原谷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蘭山縣>,本<高句麗><昔達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霜陰縣>,本<高句麗><薩寒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菁山縣>,本<高句麗><加支達縣>,<景德王>改名,今<汶山縣>;<翊溪縣{翊溪縣}>,本<高句麗><翼谷縣{翊谷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四

○<井泉郡>,本<高句麗><泉井郡>,<文武王>二十一年取之,<景德王>改名,築<炭項>關門,今<湧州>。領縣三:< 山縣{蒜山縣}>,本<高句麗><買屍達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松山縣>,本<高句麗><夫斯達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幽居縣>,本<高句麗><東墟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五

○<溟州>,本<高句麗><河西良>[一作<何瑟羅>。],後屬<新羅>。<賈耽>『古今郡國志』雲:"今<新羅>北界<溟州>,蓋<濊>之古國。"前史以<扶余>爲<濊>地,蓋誤。<善德王>時爲小京,置仕臣,<太宗王>五年,<唐><顯慶>三年,以<何瑟羅>地連<靺鞨>,罷京爲州,置軍主以鎭之,<景德王>十六年改爲<溟州>,今因之。領縣四:<旌善縣>,本<高句麗><仍買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一作棟] 縣>,本<高句麗><束吐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支山縣>,本<高句麗>縣,<景德王>因之,今<連谷縣>;<洞山縣>,本<高句麗><穴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六

○<曲城郡>,本<高句麗><屈火郡>,<景德王>改名,今<臨河郡>。領縣一:<緣[一作{椽}]武縣>,本<高句麗><伊火兮縣>,<景德王>改名,今<安德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七

○<野城郡>,本<高句麗><也屍忽郡>,<景德王>改名,今<盈德郡>。領縣二;<眞安縣>,本<高句麗><助欖縣>,<景德王>改名,今<甫城府>;<積善縣>,本<高句麗><靑已縣>,<景德王>改名,今<靑鳧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八

○<有鄰郡>,本<高句麗><於屍郡>,<景德王>改名,今<禮州>。領縣一:<海阿縣>,本<高句麗><阿兮縣>,<景德王>改名,今<淸河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九

○<蔚珍郡>,本<高句麗><於珍也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一:<海曲[一作西。]縣>,本<高句麗><波且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零

○<奈城郡{柰城郡}>,本<高句麗><奈生郡>,<景德王>改名,今<甯越郡>。領縣三:<子春縣>,本<高句麗><乙阿旦縣>,<景德王> {改}名,今<永春縣>;<白烏縣>,本<高句麗><鬱烏縣>,<景德王> {改}名,今<平昌縣>;<酒泉縣>,本<高句麗><酒淵縣>,<景德王> {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一

○<三陟郡>,本<悉直國>,<婆娑王>世來降。<智證王>六年,<梁><天監>四年,爲州,以<異斯夫>爲軍主,<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四:<竹嶺縣>,本<高句麗><竹峴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滿卿[一作鄉。]縣>,本<高句麗><滿若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羽溪縣>,本<高句麗><羽谷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海利縣>,本<高句麗><波利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二

○<守城郡>,本<高句麗>< 城郡>,<景德王>改名,今<杆城縣>。領縣二:<童山縣>,本<高句麗><僧山縣>,<景德王>改名,今<烈山縣>;<翼嶺縣>,本<高句麗><翼峴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三

○<高城郡>,本<高句麗><達忽>,<眞興王>二十九年,爲州,置軍主,<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  縣>,本<高句麗><豬 穴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偏 縣>,本<高句麗><平珍峴縣>,<景德王>改名,今<雲巖縣>。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四

○<金壤郡>,本<高句麗><休壤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五:<習溪縣>,本<高句麗><習比谷縣>,<景德王>改名,今< 谷縣>;< 上縣>,本<高句麗><吐上縣>,<景德王>改名,今<碧山縣>;<臨道縣>,本<高句麗><道臨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派川縣>,本<高句麗><改淵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鶴浦縣>,本<高句麗><鵠浦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五。

三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六。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零

雜誌第五。

地理三。

(+<新羅>三)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一

○<熊州>,本<百濟>舊都。<唐><高宗>遺<蘇定方>平之,置<熊津>都督府。<&羅{新羅}><文武王>取其地有之,<神文王>改爲<熊川州>,置都督,<景德王>十六年,改名<熊州>。今<分州{公州}>。領縣二:<尼山縣>,本<百濟><熱也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淸音縣>,本<百濟><伐音支縣>,<景德王>改名,今<新豊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二

○<西原京>,<神文王>五年,初置<西原小京>。<景德王>改名<西原京>,今<淸州>。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三

○<大麓郡>,本<百濟><大木嶽郡>,<景德王>改名,今<木州>。領縣二:<馴雉縣>,本<百濟><甘買縣>,<景德王>改名,今<豊歲縣>;<金池縣>,本<百濟><仇知縣>,<景德王>改名,今<全義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四

○<嘉林郡>,本<百濟><加林郡>,<&景德{景德王}>改加爲嘉,今因之。領縣二:<馬山縣>,本<百濟縣>,<景德王>改州郡名,及今 因之;<翰山縣>,本<百濟><大山縣>,<景德王>改名,今<鴻山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五

○<西林郡>,本<百濟><舌林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藍浦縣>,本<百濟><寺浦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庇仁縣>,本<百濟{高麗}><比衆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六

○<伊山郡>,本<百濟><馬屍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目牛縣>,本<百濟><牛見縣>,<景德王>改名,今未詳;<今武縣>,本<百濟><今勿縣>,<景德王>改名,今<德豊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七

○< 城郡>,本<百濟>< 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唐津縣>,本<百濟><伐首隻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餘邑縣>,本<百濟><餘村縣>,<景德王>改名,今<餘美縣>;<新乎縣{新平縣}>,本<百濟><沙平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八

○<扶余郡>,本<百濟><所夫裏郡>,<唐>將<蘇定方>與<庾信>平之。<文武王>十二年置摠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石山縣>,本<百濟><珍惡山縣>,<景德王>改名,今<石城縣>;<悅城縣>,本<百濟><悅已縣>,<景德王>改名,今<定山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九

○<任城郡>,本<百濟><任存城>,<景德王>改名,今<大興郡>。領縣二:<靑正縣>,本<百濟><古良夫裏縣>,<景德王>改名,今<靑陽縣>;<孤山縣>,本<百濟><烏山縣>,<景德王>改名,今<禮山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零

○<黃山郡>,本<百濟><黃等也山郡>,<景德王>改名,今<連山縣>。領縣二:<鎭嶺縣>,本<百濟><眞峴縣>[眞一作貞。],<景德王>改名,今<鎭岑縣>;<珍同縣{珍洞縣}>,本<百濟縣>,<景德王>改州郡名,及今 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一

○<比豊郡>,本<百濟><雨述郡>,<景德王>改名,今<懷德郡>。領縣二:<儒城縣>,本<百濟><奴斯只縣{奴叱只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赤鳥縣>,本<百濟><所比浦縣>,<景德王>改名,今<德津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二

○<潔城郡>,本<百濟><結已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新邑縣>,本<百濟><新村縣>,<景德王>改名,今<保寧縣>;<新良縣>,本<百濟><沙屍良縣>,<景德王>改名,今<黎陽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三

○<燕山郡>,本<百濟><一牟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燕岐縣>,本<百濟><豆仍只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昧谷縣>,本<百濟><未谷縣>,<景德王>改名,今<懷仁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四

○<富城郡>,本<百濟><基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蘇泰縣>,本<百濟><省大號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地育縣>,本<百濟><知六縣>,<景德王>改名,今<北谷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五

○<湯井郡>,本<百濟郡>,<文武王>十一年,<唐><咸亨>二年,爲州 {置}摠管。<咸亨>十二年,廢州爲郡,<景德王>因之,今<溫水郡>。領縣二:<陰峯[一雲<陰岑>]縣>,本<百濟><牙述縣>,<景德王>改名,今<牙州>;<祁梁縣{祈梁縣}>,本<百濟><屈直縣>,<景德王>改名,今<新昌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六

○<全州>,本<百濟><完山>,<眞興王>十六年,爲州,二十六年,州廢。<神文王>五年,復置<完山州>。<景德王>十六年改名,今因之。領縣三:<杜城縣>,本<百濟><豆伊縣>,<景德王>改名,今<伊城縣>;<金溝縣>,本<百濟><仇知只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高山縣>,本<百濟縣>,<景德王>改州郡名,及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七

○<南原小京>,本<百濟><古龍郡>,<新羅>幷之。<神文王>五年,初置小京,<景德王>十六年,置<南原小京>,今<南原府>。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八

○<大山郡>,本<百濟><大屍山郡>,<景德王>改名,今<泰山郡>。領縣三:<井邑縣>,本<百濟><井村>,<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斌城縣>,本<百濟><賓屈縣>,<景德王>改名,今<仁義縣>;<野西縣>,本<百濟><也西伊縣>,<景德王>改名,今<臣野縣{鉅野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九

○<古阜郡>,本<百濟><古 夫裏郡{古沙夫裏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扶寧縣>,本<百濟><皆火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喜安縣>,本<百濟><欣良買縣>,<景德王>改名,今<保安縣>;<尙質縣>,本<百濟><上柒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零

○<進禮郡>,本<百濟><進仍乙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伊城縣>,本<百濟><豆屍伊縣>,<景德王>改名,今<富利縣>;<淸渠縣>,本<百濟><勿居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丹川縣>,本<百濟><赤川縣>,<景德王>改名,今<朱溪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一

○<德殷郡>,本<百濟><德近郡>。<景德王>改名,今<德恩郡>。領縣三:<市津縣>,本<百濟><加知奈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礪良縣{礪陽縣}>,本<百濟><只良肖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雲梯縣>,本<百濟><只伐只縣{只失只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二

○<臨陂郡>,本<百濟><屎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鹹悅縣>,本<百濟><甘勿阿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沃溝縣>,本<百濟><馬西良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澮尾縣>,本<百濟><夫夫裏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三

○<金堤郡>,本<百濟><碧骨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四:<萬項縣{萬頃縣}>,本<百濟><豆乃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平 縣>,本<百濟><首冬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利城縣>,本<百濟><乃利阿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武邑縣>,本<百濟><武斤村縣>,<景德王>改名,今<富潤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四

○<淳化郡[淳一作渟。]>,本<百濟><道實郡>,<景德王>改名,今<淳昌縣>。領縣二:< 城縣>,本<百濟><礫坪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九皐縣>,本<百濟><□坪縣{ 坪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五

○<金馬郡>,本<百濟><金馬渚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沃野縣>,本<百濟><所力只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野山縣>,本<百濟><閼也山縣>,<景德王>改名,今<朗山縣>;<紆洲縣{污州縣}>,本<百濟><於召渚縣>,<景德王>改名,今<紆州>。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六

○<壁溪郡>,本<百濟><伯伊[一作海]郡>,<景德王>改名,今<長溪縣>。領縣二:<鎭安縣>,本<百濟><難珍阿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高澤縣>,本<百濟><雨坪縣>,<景德王>改名,今<長氷縣{長水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七

○<任實郡>,本<百濟郡>,<景德王>改州郡名,及今 因之。領縣二:<馬靈縣>,本<百濟><馬突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靑雄縣>,本<百濟><居斯勿縣>,<景德王>改名,今<巨寧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八

○<武州>,本<百濟>地,<神文王>六年,爲<武珍州>。<景德王>改爲<武州>,今<光州>。領縣三:<玄雄縣>,本<百濟><未冬夫裏縣>,<景德王>改名,今<南平郡>;<龍山縣>,本<百濟><伏龍縣>,<景德王>改名,今復故;<祁陽縣{祈陽縣}>,本<百濟><屈支縣>,<景德王>改名,今<昌平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九

○<分嶺郡>,本<百濟><分嵯郡{分沙郡}>,<景德王>改名,今<樂安郡>。領縣四:<忠烈縣>,本<百濟><助助禮縣>,<景德王>改名,今<南陽縣>;<兆陽縣>,本<百濟><冬老賢>,<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姜原縣>,本<百濟><豆 縣>,<景德王>改名,今<荳原縣>;<栢舟縣>,本<百濟><比史縣>,<景德王>改名,今<泰江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零

○<寶城郡>,本<百濟><伏忽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四:<代勞縣>,本<百濟><馬斯良縣>,<景德王>改名,今<會寧縣>;<季水縣>,本<百濟><季川縣>,<景德王>改名,今<長澤縣>;<烏兒縣>,本<百濟><烏次縣>,<景德王>改名,今<定安縣>;<馬邑縣>,本<百濟><古馬 知縣{古馬 知縣}>,<景德王>改名,今<遂寧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一

○<秋成郡>,本<百濟><秋子兮郡>,<景德王>改名,今<潭陽郡>。領縣二:<王菓縣{玉菓縣}>,本<百濟><菓支縣{果兮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慄原縣>,本<百濟><慄支縣>,<景德王>改名,今<原慄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二

○<靈巖郡>,本<百濟><月奈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三

○<潘南郡>,本<百濟><半奈夫裏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野老縣>,本<百濟><阿老谷縣>,<景德王>改名,今<安老縣>;<昆湄縣>,本<百濟><古彌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四

○<岬城郡>,本<百濟><古屍伊縣>,<景德王>改名,今<長城郡>。領縣二:<珍原縣>,本<百濟><丘斯珍芳縣{丘斯珍兮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森溪縣>,本<百濟><所非芳縣{所非兮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五

○<武靈郡>,本<百濟><武屍伊郡>,<景德王>改名,今<靈光郡>。領縣三:<長沙縣>,本<百濟><上老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高敞縣>,本<百濟><毛良夫裏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茂松縣>,本<百濟><松彌知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六

○<昇平郡{升州郡}>,本<百 {百濟}>< 平郡{沙平郡/武平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一雲<升州>。]。領縣三:<海邑縣>,本<百濟><猿村縣>,<景德王>改名,今<麗水縣>;<晞陽縣>,本<百濟><馬老縣>,<景德王>改名,今<光陽縣>;<廬山縣>,本<百濟><突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復故。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七

○<谷城郡>,本<百濟><欲乃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富有縣>,本<百濟><遁支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求禮縣>,本<百濟><仇次禮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同福縣>,本<百濟><豆夫只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八

○<陵城郡>,本<百濟>< 陵夫裏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二:<富里縣>,本<百濟><波夫裏郡>,<景德王>改名,今<福城縣>;<汝湄縣>,本<百濟><仍利阿縣>,<景德王>改名,今<和順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九

○<錦山郡>,本<百濟><發羅郡{廢羅州}>,<景德王>改名,今<羅州牧>。領縣三:<會津縣>,本<百濟><豆 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鐵冶縣>,本<百濟><實于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艅 縣>,本<百濟><水川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零

○<陽武郡>,本<百濟><道武郡>,<景德王>改名,今<道康郡>。領縣四:<固[一作同。]安縣>,本<百濟><古西伊縣>,<景德王>改名,今<竹山縣>;<耽津縣>,本<百濟><冬音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浸溟縣>,本<百濟><塞琴縣>,<景德王>改名,今<海南縣>;<黃原縣>,本<百濟><黃述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一

○<務安郡>,本<百濟><勿阿兮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四:<鹹豊縣>,本<百濟><屈乃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多岐縣>,本<百濟><多隻縣>,<景德王>改名,今<牟平縣>;<海際縣>,本<百濟><道際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珍島縣>,本<百濟><因珍鳥郡{因珍島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二

○<牢山郡>,本<百濟><徒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嘉興縣>。領縣一:<瞻耽縣>,本<百濟><買仇裏縣>,<景德王>改名,今<臨淮縣>。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三

○<壓海郡>,本<百濟><阿次山縣>,<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領縣三:<碣島縣>,本<百濟><阿老縣>,<景德王>改名,今<六昌縣>;<鹽海縣>,本<百濟><古祿只縣>,<景德王>改名,今<臨淄縣>;<安波縣>,本<百濟><居知山縣>[居一作屈。],<景德王>改名,今<長山縣>。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六。

三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七。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零

雜誌第六。

地理四。

<高句麗><百濟>。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一

○按『通典』雲:"<朱蒙>以<漢><建昭>二年,自<北扶余>東南行,渡<普述水>,至<紇升骨城>居焉。號曰<句麗>,以<高>爲氏。"古記雲:"<朱蒙>自<扶余>逃難,至<卒本>。"則<紇升骨城><卒本>,似一處也。『漢書志』雲:"<遼東郡>距<洛陽>三千六百里,屬縣有<無慮>,則『周禮』<北鎭><醫巫閭山>也,<大遼>於其下置<醫州>。<玄 郡>,距<洛陽>東北四千裏,所屬三縣,<高句麗>是其一焉。"則所謂<朱蒙>所都<紇升骨城><卒本>者,蓋<漢><玄 郡>之界,<大遼國><東京>之西,『漢志』所謂<玄 >屬縣,<高句麗>是歟。昔<大遼>未亡時,<遼>帝在<燕景{燕京}>,則吾人朝聘者,過<東京>涉<遼水>,一兩日行至<醫州>,以向<燕 >,故知其然也。自<朱蒙>立都<紇升骨城>,歷四十年,<孺留王>二十二年,移都<國內城>。[或雲<尉耶巖城{尉那巖城}>,或雲<不而城>。]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二

○按『漢書』:"<樂浪郡>屬縣,有<不而>。"又<總章>二年,英國公<李績>奉勅,以<高句麗>諸城,置都督府及州縣。目錄雲:"<鴨 >以北已降城十一,其一<國內城>,從<平壤>至此十七驛。"則此城亦在北朝境內,但不知其何所耳。

都<國內>,歷四百二十五年,<長壽王>十五年,移都<平壤>。歷一百五十六年,<平原王>二十八年,移都<長安城>。歷八十三年,<寶臧王{寶藏王}>二十七年而滅。[古人記錄,自始祖<朱蒙>,王{至}<寶臧王{寶藏王}>,歷年丁寧纖悉若此,

而或雲:"<故國原王>十三年,移居<平壤>東<黃城>,城在今西京東<木覓山>中。"不可知其然否。]<平壤城>似今西京,而<浿水>則<大同江>是也。何以知之?『唐書』雲:"<平壤城>,<漢><樂浪郡>也,隨山屈 爲 ,南涯<浿水>。"又『志』雲:"<登州>東北海行,南傍海 過<浿江>口<椒島>,得<新羅>西北。"又<隋><煬帝>東征詔曰:"滄海道軍,舟 千里,高帆電逝,鉅艦雲飛,橫絶<浿江>,遙造<平壤>。"以此言之,今<大同江>爲<浿水>,明矣。則西京之爲<平壤>,亦可知矣。『唐書』雲:"<平壤城>亦謂<長安>。"而古記雲:"自<平壤>移<長安>。"則二城同異遠近,則不可知矣。<高句麗>始居<中國>北地,則漸東遷於<浿水>之側。<渤海>人<武藝>曰:"昔<高麗{高句麗}>盛時,士三十萬,抗<唐>爲敵。"則可謂地勝而兵強。至於季末,君臣昏虐失道,大<唐>再出師,<新羅>援肋{助},討平之。其地多入<渤海><靺鞨>,<新羅>亦得其南境,以置<漢><朔><溟>三州及其郡縣,以備九州島焉。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三

○<漢山州>。<國原城>[一雲<未乙省>。一雲<託長城{ 長城}>。]。<南川縣>[一雲<南買>。]。<駒城>[一雲<滅烏>。]。<仍斤內郡>。<述川郡>[一雲<省知買>。]。<骨乃斤縣>。<楊根縣>[一雲<去斯斬{未斯斬}>。]。<今勿內郡>[一雲<萬弩>。]。<道西縣>[一雲<都盆{都蓋}>。]。<仍忽>。<皆次山郡>。<奴音竹縣>。<奈兮忽>。<伏忽{沙伏忽}>。<蛇山縣>。<買忽>[一雲<水城>。]。<唐城郡>。<上忽>[一雲<車忽>。]。

<釜山縣>[一雲<松村活達{松材活達}>。]。<慄木郡>[一雲<冬斯 { 冬斯}>。]。<仍伐奴縣>。<齊次巴衣縣>。<買召忽縣>[一雲<彌鄒忽>。]。<獐項口縣>[一雲<古斯也忽次{古斯也衣次}>。]。<主夫吐郡>。<首 忽>。<黔浦縣>。<童子忽縣>[一雲<仇斯波衣>。]。<平淮押縣>[一雲<別史波衣>,淮一作唯。]。<北漢山郡>[一雲<平壤>。]。<骨衣內縣>。<王逢縣>[一雲<皆伯>。<漢>氏美女迎<安臧王>之地,故名<王逢>。]。<買省郡{買省縣}>[一雲<馬忽>。]。<七重縣>[一雲<難隱別>。]。<波害乎史縣>[一雲< □{ 蓬}>。]。<泉井口縣>[一雲<於乙買串>。]。<述 忽縣>[一雲<首泥忽>。]。<達乙省縣>[<漢>氏美女,於高山頭點烽火,迎<安臧王>之處,故後名<高烽>。]。<臂城郡>[一雲<馬忽>。]。<&內乙買{內買}>[一雲<內 米>。]。<鐵圓郡>[一雲<毛乙冬非>。]。<梁骨縣>。<僧梁縣>[一雲<非勿>。]。<功木達>[一雲<熊閃山>。]。<夫如郡>。<於斯內縣>[一雲<斧壤>。]。<烏斯含達{鳥斯含達}>。<阿珍押縣>[一雲<窮嶽>。]。<所邑豆縣>。<伊珍買縣>。<牛岑郡>[一雲<牛嶺>,一雲<首知衣>。]。<獐項縣>[一雲<古斯也忽次>。]。<長淺城縣{郡}>[一雲<耶耶>,一雲<夜牙>。]。<麻田淺縣>[一雲<泥沙彼忽>。]。<扶蘇岬>。<若只頭恥縣>[一雲<朔頭>,一雲<衣頭{夜頭}>。]。<屈於押{屈於岬}>[一雲<紅西{西江}>。]。<冬比忽>。<德勿縣>。<津臨城縣>[一雲<烏阿忽>。]。<穴口郡>[一雲<甲比古次>。]。<冬音奈縣>[一雲<休陰>。]。<高木根縣>[一雲<達乙斬>。]。<首知縣>[一雲<新知>。]。<大谷郡>[一雲<多知忽>。]。<水谷城縣>[一雲<買且忽{買旦忽}>。]。<十谷縣>[一雲<德頓忽>。]。<冬音忽>[一雲< 鹽城>。]。<刀臘縣>[一雲<雉嶽城>。]。<五穀郡>[一雲<弓次雲忽>。]。<內米忽>[一雲<池城>,一雲<長池{長城}>。]。<漢城郡>[一雲<漢忽>,一雲<息城>,一雲<乃忽>。]。<  城>[一雲<租波衣>,一雲< 巖郡>。]。<獐塞縣>[一雲<古所於>。]。<冬忽>[一雲<於冬於忽>。]。

<今達>[一雲<薪達>,一雲<息達>。]。<仇乙峴>[一雲<屈遷>。],今<豊州>。<闕口>,今<儒州>。<慄口>[(+一)雲<慄川>。],今<殷慄縣>。<長淵>,今因之。<麻耕伊>,今<靑松縣>。<楊嶽>,今<安嶽郡>。<板麻串>,今<嘉禾縣>。<熊閒伊>,今<水寧縣>。<甕遷>,今<甕津縣>。<付珍伊>,今<永康縣>。<鵠島>,今<白嶺鎭{白翎鎭}>。<升山>,今<信州>。<加火押>。<夫斯波衣縣>[一雲<仇史峴>。]。<牛首州>[首一作頭。一雲<首次若>,一雲<烏根乃>。]。<伐力川縣{伐力州縣}>。<橫川縣>[一雲<於斯買>。]。<峴縣{砥峴縣/峴縣}>。<平原郡>[<北原>]。<奈吐郡>[一雲<大提{大堤}>。]。<沙熱伊縣>。<赤山縣>。<斤平郡>[一雲< 平>。]。<深川縣>[一雲<伏斯買>。]。<楊口郡>[一雲<要隱忽次>。]。<豬足縣>[一雲<烏斯逈>。]。<壬岐縣{王岐縣/玉岐縣}>[一雲<皆次丁>。]。<三峴縣>[一雲<密波兮>。]。< 川郡>[一雲<也屍買>。]。<大楊管郡>[一雲<馬斤押>。]。<買谷縣>。<古斯馬縣>。<及伐山郡>。<伊伐支縣>[一雲<自伐支>。]。<藪 川縣>[一雲<藪川>。]。<文峴縣>[一雲<斤屍波兮>。]。<母城郡>[一雲<也次忽>。]。<冬斯忽>。<水入縣>[一雲<買伊縣>。]。<客連郡>[客一作各。一雲<加兮牙>。]。<赤木縣>[一雲<沙非斤乙>。]。<管述縣>。<豬 峴縣>[一雲<烏生波衣>,一雲<豬守>。]。<淺城郡>[一雲<比烈忽>。]。< 谷縣>[一雲<首乙呑>。]。<菁達縣>[一雲<昔達>。]。<薩寒縣>。<加支達縣>。<於支呑>[一雲<翼谷>。]。<買屍達>。<泉井郡>[一雲<於乙買>。]。<夫斯達縣>。<東墟縣>[一雲<加知斤>。]。<奈生郡>。<乙阿且縣>。<於烏縣>[一雲<鬱烏>。]。<酒淵縣>。<何瑟羅州>[一雲<河西良>,一雲<河西>。]。<乃買縣>。<東吐縣>。<支山縣>。<穴山縣>。

< 城郡>[一雲<加阿忽>。]。<僧山縣>[一雲<所勿達>。]。<翼峴縣>[一雲<伊文縣>。]。<達忽>。<豬 穴縣>[一雲<烏斯押{鳥斯押}>。]。<平珍峴縣>[一雲<平珍波衣>。]。<道臨縣>[一雲<助乙浦>。]。<休壤郡>[一雲<金惱>。]。<習比谷>[一作呑。]。<吐上縣>。<岐淵縣>。<鵠浦縣>[一雲<古衣浦>。]。<竹峴縣>[一雲<奈生於>。]。<滿若縣>[一雲<沔兮>。]。<波利縣>。<於珍也郡>。<波且縣>[一雲<波豊>。]。<也屍忽郡>。<助攬郡>[一雲<才攬>。]。<靑已縣>。<屈火縣{屈大縣}>。<伊火兮縣>。<於屍郡{於市郡}>。<阿兮縣>。<悉直郡>[一雲<史直>。]。<羽谷縣>。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四

○右<高句麗>州郡縣,共一百六十四,其<新羅>改名及今名,見『新羅志』。

<百濟>。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五

○『後漢書』雲:"三韓凡七十八國,<百濟>是其一國焉。"『北史』雲:"<百濟>東極<新羅>,西南俱限大海,北際<漢江>,其都曰<居拔城>,又云<固麻城>,其外更有<五方城>。"『通典』雲:"<百濟>南接<新羅>,北距<&高麗{高句麗}>,西限大海。"『舊唐書』雲:"<百濟>,<扶余>之別種,東北<新羅>,西渡海至<越州>,南渡海至<倭>,北<&高麗{高句麗}>,其王所居,有東西兩城。"『新唐書』雲:"<百濟>西界<越州>,南<倭>,皆踰海,北<高麗>。"按古典記:"<東明王>第三子<溫祚>,以<前漢><鴻嘉>三年癸卯,自<卒本扶余>至<慰禮城>,立都稱王,歷三百八十九年,至十三世<近肖古王>,取<高句麗>南<平壤>,都<漢城>,歷一百五年。至二十二世<文周王>移都<熊川>,歷六十三年。至二十六世<聖王>移都<所夫裏>,國號<南扶余>,至三十一世<義慈王>,歷年一百二十二。至<唐><顯慶>五年,是<義慈王>在位二十年,<新羅><庾信>與<唐><蘇定方>討平之。

舊有五部,分統三十七郡,二百城,七十六萬戶。<唐>以其地,分置<熊津><馬韓><東明>等五都督府,仍以其酋長爲都督府刺史。未幾,<新羅>盡幷其地,置<熊><全><武>三州及諸郡縣,與<高句麗>南境及<新羅>舊地,爲九州島。"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六

○<熊川州>[一雲<熊津>。]。<熱也山縣>。<伐音支縣>。<西原>[一雲<臂城>,一雲<子谷>。]。<大木嶽郡>。<其買縣{甘買縣}>[一雲<林川>。]。<仇知縣>。<加林郡>。<馬山縣>。<大山縣>。<舌林郡{舌林縣}>。<寺浦縣>。<比衆縣>。<馬屍山郡>。<牛見縣>。<今勿縣>。<構郡{ 郡}>。<伐首隻縣>。<餘村縣>。<沙平縣>。<所夫裏郡>[一雲<泗 >。]。<珍惡山縣>。<悅巳縣{悅己縣}>[一雲<豆陵尹城>,一雲<豆串城>,一雲<尹城>。]。<任存城>。<古良夫裏縣>。<烏山縣>。<黃等也山郡>。<眞峴縣>[一雲<貞峴>。]。<珍洞縣>。<雨述郡>。<奴斯只縣>。<所比浦縣>。<結已郡>。<新材縣{新村縣}>。<沙屍良縣>。<一牟山郡>。<豆仍只縣>。<未谷縣>。<基郡>。<省大兮縣>。<知六縣>。<湯井郡>。<牙述縣>。<屈旨縣>[一雲<屈直>。]。<完山>[一雲<比斯伐>,一雲<比自火>。]。<豆伊縣>[一雲<往武>。]。<仇智山縣>。<高山縣>。<南原>[一雲<古龍郡>。]。<大屍山郡>。<井村縣>。

<賓屈縣>。<也西伊縣>。<古沙夫裏郡>。<皆火縣>。<欣良買縣>。<上柒縣>。<進乃郡>[一雲<進仍乙>。]。<豆屍伊縣>[一雲<富屍伊>。]。<勿居縣>。<赤川縣>。<德近郡>。<加知奈縣>[一雲<加乙乃>。]。<只良肖縣>。<共伐共縣>。<屎山郡>[一雲<折文{ 文}>。]。<甘勿阿縣>。<馬西良縣>。<夫夫裏縣>。<碧骨郡>。<豆乃山縣>。<首冬山縣>。<乃利阿縣>。<武斤縣>。<道實郡>。<礫坪縣>。< 坪縣{ 平縣}>。<金馬渚郡>。<所力只縣>。<閼也山縣>。<幹召渚縣>。<伯海郡>[一雲<伯伊>。]。<難珍阿縣>。<雨坪縣>。<任實郡>。<馬突縣>[一雲<馬珍>。]。<居斯勿縣>。<武珍州>[一雲<奴只>。]。<未冬夫裏縣>。<伏龍縣>。<屈支縣>。<分嵯郡>[一雲<夫沙>。]。<助助禮縣>。<冬老縣>。<豆 縣>。<比史縣>。<伏忽郡>。<馬斯良縣>。<季川縣>。<烏次縣>。<古馬彌知縣>。<秋子兮郡>。<菓支縣>[一雲<菓兮>。]。<慄支縣>。<月奈郡>。<半奈夫裏縣>。<阿老谷縣>。<古彌縣>。<古屍伊縣>。<丘斯珍兮縣>。<所非兮縣>。<武屍伊郡>。<上老縣>。<毛良夫裏縣>。<松彌知縣>。< 平郡{ 平郡}>[一雲武平。]。<猿村縣>。<馬老縣>。<突山縣>。<欲乃郡>。

<遁支縣>。<仇次禮縣>。<豆夫只縣>。< 陵夫裏郡>[一雲<竹樹夫裏>,一雲<仁夫裏>。]。<波夫裏郡>。<仍利阿縣>[一雲<海濱>。]。<發羅郡{廢羅州}>。<豆 縣>。<實于山縣>。<水川縣>[一雲<水入伊>。]。<道武郡>。<古西伊縣>。<冬音縣>。<塞琴縣>[一雲<投濱>。]。<黃述縣>。<勿阿兮郡>。<屈乃縣>。<多隻縣>。<道 縣{道際縣}>[一雲<陰海>。]。<因珍島郡>[海島也。]。<徒山縣>[海島也。或雲<猿山>。]。<買仇裏縣>[海島也。]。<阿次山郡>。<葛草縣>[一雲<何老>,一雲<谷野>。]。<古祿只縣>[一雲<開要>。]。<居知山縣>[一雲<安陵>。]。<奈已郡>。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七

○右<百濟>州郡縣,共一百四十七,其<新羅>改名及今名,見『新羅志』。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八

○三國有名未詳地分。

<調駿鄉>。<神鶴村>。<翔鸞村>。<對仙宮>。

<鳳庭村>。<飛龍村>。<飼龍鄉>。<接仙鄉>。

<敬仁鄉>。<好禮鄉>。<積善鄉>。<守義鄉>。

<斷金鄉>。<海豊鄉>。<北溟鄉>。<麗金成{麗金戍/麗金城}>。

<接靈鄉>。<河淸鄉>。<江寧鄉>。<咸寧鄉>。

<馴雉鄉>。<建節鄉>。<救民鄉>。<鐵山鄉>。

<金川鄉>。<睦仁鄉>。<靈池鄉>。<永安鄉>。

<武安鄉>。<富平鄉>。<谷成鄉>。<密雲鄉>。

<宜祿鄉>。<利人鄉>。<賞仁鄉>。<封德鄉>。

<歸德鄉>。<永豊鄉{鹹平縣}>。<律功鄉>。

<龍橋鄉>。<臨川鄉>。<海洲成{海州成}>。

<江陵鄉>。<鐵求鄉>。<江南鄉>。<河東鄉>。

<激瀾鄉>。<露均成{露均戍/露均城}>。

<永壽成{永壽戍/永壽城}>。

<寶劍成{寶劍戍/寶劍城}>。

<岳陽成{岳陽戍/岳陽城}>。<萬壽成{萬壽戍/萬壽城}>。

<濯錦成{濯錦戍/濯錦城}>。<河曲成{河曲戍/河曲城}>。

<嶽南成{嶽南戍/嶽南城}>。

<推畔成{推畔戍/推畔城}>。<進錦成{進錦戍/進錦城}>。

<澗水成{澗水戍/澗水城}>。<傍海成{傍海戍/傍海城}>。

<萬年鄉>。<飮仁鄉>。<通路鄉>。<懷信鄉>。

<江西鄉>。<利上鄉>。<抱忠鄉>。<連嘉鄉>。

<天露鄉>。<漢寧成{漢寧戍/漢寧城}>。<會昌宮>。

<邀仙宮>。<北海通>。<鹽池通>。<東海通>。

<海南通>。<北 通>。<末康成{末康戍/永康城}>。

<脣氣成{脣氣戍//脣氣城}>。<奉天成{奉天戍/奉天城}>。

< 定成{ 定戍// 定城}>。

<萊遠城>。<萊津成{萊津戍/萊津城}>。<幹門驛>。<坤門驛>。

<坎門驛>。<艮門驛>。<兌門驛>。<大岵城>。

<岱山郡>。<枯彌縣>。<北 郡>。<非惱城>。

<瓢川縣>。<皐夷島>。<泉州>。<冷井縣>。

<慰禮城>。<比只國>。<南新縣>。<腰車城>。

<沙道城>。<骨火國>。<馬頭柵>。<槐谷城>。

<長峯鎭>。<獨山城>。<活開城>。<芼老城>。

<廣石城>。<坐羅城>。<狐鳴城>。<刀耶城>。

<狐山城>。<臨海鎭>。<長嶺鎭>。<牛山城>。

<汲裏彌城{波里彌城}>。<實珍城>。<德骨城>。<大林城>。

<伐音城>。< 山城{株山城}>。<多伐國>。<近 城>。

<  城{  城}>。< 岑城>。< 項城>。<石吐城>。

<富山城>。<阿旦城>。<武羅城}>。<耳山城>。

<甘勿城>。<桐岑城>。<骨平城>[一雲<骨爭>。]。<達鹹城>。

<西谷城>。<勿伐城>。<小 城>。<畏石城>。

<泉山城>。<雍岑城>。<獨母城>。<缶谷城>。

<西單城>。<□ 城{  城}>。<櫻岑城>。<岐岑城>。

<旗懸城>。<城{冗柵城}>。<蛙山城>。

<溼水>。<龍馬>。<豬嶽>。< 山{甁山}>。<直朋>。

<達伐>。< 山{葉山/山}>。<木出島>。<狗壤>。

<大丘>。<沙峴>。<熊谷>。<風島>。

<斧峴>。<狼山>。<叢山>。<安北河>。

<泊灼城>。<蓋馬國>。<句茶國>。<華麗城>。

<藻國{藻開國/藻那國}>。

< 鎭{兼烽鎭/赤烽鎭}>。

<檀廬城>。<加屍城>。<石城>。<水口城>。

<卑倉城>。<蓋牟城>。<沙卑城>。<牛山城>。

<道薩城>。<白 城>。<建安城>。<蒼 城>。

<辱夷城>。<松讓國>。<荇人國>。<橫山>。

<白水山>。<迦葉原>。<東牟河>。<優渤水>。

<淹 水>[或雲<蓋斯水>。]。<沸流水>。<薩水>。

<毛屯谷>。< 嶺>。<龍山>。< 川>。<涼谷>。

<箕山>。<長屋澤>。<易山>。<礪津>。<尉中林>。

<烏骨>。<沙勿澤>。<貴湍水>。<安地>。

<薩賀水>。<矛川>。<馬嶺>。<鶴盤嶺>。

<馬邑山>。<王骨嶺>。<豆谷>。<骨句川>。

<理勿林>。<車回谷>。<曷思水>。<椽耶部{椽那部}>。

<北溟山>。<閔中原>。<慕本>。< 山>。

<倭山>。<蠶支落>。<平儒原>。<狗山瀨>。

<坐原>。<質山>。<故國谷>。<左勿村>。

<故國原>。<裴嶺>。<酒桶村>。<巨谷>。

<靑木谷>。<杜訥河>。<柴原>。<箕丘>。

<中川>。<海谷>。<西川>。<鵠林>。

<烏川>。<水室村>。<思收村>。<烽山>。

<候山>。<美川>。<斷熊谷>。<馬首山>。

<長城>。<磨米山>。<銀山>。<後黃>。

< 留山>。<小獸林>。<禿山>。<武 邏>。

<大斧峴>。<馬首城>。<甁山柵>。<普述水>。

<烽峴>。<禿山柵>。<狗川柵>。<走壤城>。

<石頭城>。<高木城>。<圓山城>。<錦峴城>。

<大豆山城>。<牛谷城>。<橫嶽>。<犬牙城>。

<赤峴城>。<沙道城>,<德安城>。<寒泉>。

<釜山>。<石川>。<狗原>。<八坤城>。

<關彌城>。<石峴城>。<雙峴城>。<沙口城>。

<鬥谷>。<耳山城>。<牛鳴谷>。<沙井城>。

<馬浦村>。<長嶺城>。<加弗城>。<葦川>。

<狐山>。<穴城>。<獨山城>,<金峴城>。

<角山城>。<松山城>。<赤 城>。<生草原>。

<馬川城>。<沈峴>。<眞都城>。<高鬱府>。

<葛嶺>。<支羅城>[或雲<周留城>。]。<大山柵>。<鬱裏阿{鬱裏河}>。

<崇山>。<張吐野>。<絶影山>。<淸津>。

<遺鳳島>。<大 >。<  >。<鳧棲島>。

<鳳澤>。<龍丘>。<連城原>。<浮雲島>。

<天馬山>。<海濱島>。<壑中島>。<玉塞>。

<連峯>。<叢林>。<昇天島>。<乘黃島>。

<八駿山>。<絶羣山>。<求麟島>。<負圖島>。

<吐景山>。<河精島>。<遊氣山>。<平原>。

<大澤>。<騏 澤{騏  }>。< 景山>。<金穴>。

<蘭池>。<西極山>。<浦陽丘>。<鐵伽山>。

<桃林>。<石礫山>。<瑞 苑>。<麓苑>。

<沙苑>。<風達郡>。<曰上郡>。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九

○< 章{總章}>二年二月,前司空兼太子大師{太師}英國公<李績>等,奏稱"奉勅<&高麗{高句麗}>諸城,堪置都督府及州郡者,宜共<男生>商量準擬,奏聞件狀如前。"勅:"依奏,其州郡應須隸屬,宜委<遼東>道安撫使兼右相<劉仁軌>。"遂便穩分割,仍摠{/隸}安東都護府。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零

○<鴨 水>以北,未降十一城:<北扶余城州>,本<助利非西>;<節城>,本<蕪子忽{燕子忽}>;<豊夫城>,本<肖巴忽{肖巳忽}>;<新城州>,本<仇次忽>[或雲<敦城>。];< 城{桃城}>,本<波屍忽>;<大豆山城>,本<非達忽>;<遼東城州>,本<烏列忽{鳥列忽}>;<屋城州>;<白石城>;<多伐嶽州>;<安市城>,舊<安寸忽{安十忽}>[或雲<丸都城>。]。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一

○<鴨 水>以北,已降城十一:<  城>;<木底城{木 城}>;<藪口城>;<南蘇城>;<甘勿主城>,本<甘勿伊忽>;< 田穀城{凌田穀城//麥田穀城}>;<心嶽城>,本<居屍押>;<國內州>[一雲<不耐>,或雲<尉那 城>。];<屑夫婁城{屑夫萎城}>,本<肖利巴利忽>;<朽嶽城{杆嶽城}>,本<骨屍押>;< 木城>。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二

○<鴨 >以北,逃城七:< 城>,本<乃勿忽>;<面嶽城>;<牙嶽城>,本<皆屍押忽>;<鷲嶽城>,本<甘彌忽>;<積利城>,本<赤裏忽>;<木銀城>,本<召屍忽>;<梨山城>,本<加屍達忽>。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三

○<鴨 >以北,打得城三:<穴城>,本<甲忽>;<銀城>,本<折忽{ 忽}>;<似城>,本<史忽>。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四

○都督府一十三縣:< 夷縣>;<神丘縣>;<尹城縣>,本<悅已>;<麟德縣>,本<古良夫裏>;<散昆縣>,本<新村>;<安遠縣>,本<仇屍波知>;<賓汶縣>,本<比勿>;<歸化縣>,本<麻斯良>;<邁羅縣>;<甘蓋縣>,本<古莫夫裏>;<奈西縣>,本<奈西兮>;<得安縣>,本<德近支>;<龍山縣>,本<古麻山{古麻古}>。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五

○<東明州>四縣:<熊津縣>,本<熊津村{熊津材}>;<滷辛縣>,本<阿老谷>;<久遲縣>,本<仇知>;<富林縣>,本<伐音村>。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六

○<支 州>九縣:<已汶縣>,本<今勿>;<支 縣>,本<只 村>;<馬津縣>,本<孤山>;<子來縣>,本<夫首隻>;<解禮縣>,本<皆利伊>;<古魯縣>,本<古麻只>;<平夷縣>,本<知留>;<珊瑚縣>,本<沙好薩>;<隆化縣>,本<居斯勿>。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七

○<魯山州>六縣:<魯山縣>,本<甘勿阿>;<唐山縣>,本<仇知只山>;<淳遲縣>,本<豆屍>;<支牟縣>,本<只馬馬知>;<烏蠶縣{鳥蠶縣}>,本<馬知沙>;<阿錯縣>,本<源村{原村}>。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八

○<古四州>,本<古沙夫裏>,五縣:<平倭縣>,本<古沙夫村>;<帶山縣>,本<大屍山>;< 城縣>,本< 骨>;<佐贊縣>,本<上杜>;<淳牟縣>,本<豆奈只>。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九

○<沙泮州>,本<號屍伊城>,四縣:<牟支縣>,本<號屍伊村>;<無割縣>,本<毛良夫裏>;<佐魯縣>,本<上老>;<多支縣>,本<夫只>。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二零

○<帶方州>,本<竹軍城>,六縣:<至留縣>,本<知留>;<軍那縣>,本<屈奈>;<徒山縣>,本<抽山>;<半那縣>,本<半奈夫裏>;<竹軍縣>,本<豆 >;<布賢縣>,本<巴老彌>。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二一

○<分嵯州>,本<波知城>,四縣:<貴旦縣>,本<仇斯珍兮>;<首原縣>,本<買省坪>;<皐西縣{阜西縣}>,本<秋子兮>;<軍支縣>。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二二

○<賈耽>『古今郡國志』雲:"<渤海>國<南海><鴨 ><扶余><柵城>四府, 是<高句麗>舊地也,自<新羅><泉井郡>至<柵城府>,凡三十九驛。"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七。

三八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八。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零

雜誌第七。

職官上。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一

○<新羅>官號,因時沿革,不同其名言,<唐>夷相雜,其曰侍中郞中等者,皆<唐>官名,其義若可考。曰伊伐 伊 等者,皆夷言,不知所以言之之意。當初之施設,必也職有常守,位有定員,所以辨其尊卑,待其人才之大小。世久,文記缺落,不可得 考而周詳。觀其第二<南解王>,以國事委任大臣,謂之大輔,第三<儒理王>,設位十七等。自是之後,其名目繁多,今採其可考者,以着於篇。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二

○大輔,<南解王>七年,以<脫解>爲之。<儒理王>九年,置十七等:一曰伊伐 [或雲伊罰幹,或雲於伐 ,或雲角幹,或雲角粲,或雲舒發翰,或雲舒弗邯。];二曰伊尺 [或雲伊 。];三曰  [或雲 判,或雲蘇判];四曰波珍 [或雲海幹,或雲破彌幹。];五曰大阿 ,從此至伊伐 ,唯眞骨受之,他宗則否;六曰阿 [或雲阿尺幹,或雲阿粲。],自重阿 至四重阿 ;

七曰一吉 [或雲乙吉幹。];八曰沙 [或雲薩 ,或雲沙 幹。];九曰級伐 [或雲級 ,或雲及伏幹。];十曰大奈麻[或雲大奈末。],自重奈麻至九重奈麻;十一曰奈麻[或雲奈末。],自重奈麻至七重奈麻;十二曰大舍[或雲韓舍。];十三曰舍知[或雲小舍。];十四曰吉士[或雲稽知,或雲吉次。];十五曰大烏[或雲大烏知。];十六曰小烏[或雲小烏知。];十七曰造位[或雲先沮知。]。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三

○上大等[或雲上臣],<法興王>十八年,始置。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四

○大角幹[或雲大舒發翰。],<太宗王>七年,滅<百濟>論功,授大將軍<金庾信>大角幹,於前十七位之上加之,非常位也。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五

○太大角幹[或雲太大舒發翰。],<文武王>八年,滅<高句麗>,授留守<金庾信>以太大角幹,賞其元謀也。於前十七位及大角幹之上,加此位,以示殊尤之禮。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六

○執事省,本名稟主[或雲祖主。],<眞德王>五年,改爲執事部。<興德王>四年,又改爲省。中侍一入{中侍一人/執事中侍},<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六年,改爲侍中,位自大阿 至伊 爲之。典大等二人,<眞興王>二十六年置。<景德王>六年,改爲侍郞,位自奈麻至阿 爲之。大舍二人,<眞平王>十一年置。<景德王>十八年,改爲郞中[一雲<眞德王>五年改。],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舍知二人,<神文王>五年置。<景德王>十八年,改爲員外郞。<惠恭王>十二年,複稱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爲之。

史十四人,<文武王>十一{二}年,加六人。<景德王>改爲郞,<惠恭王>複稱史,位自先沮知至大舍爲之。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七

○兵部,令一人,<法興王>三{四}年始置。<眞興王>五年,加一人,<太宗王>六年,又加一人,位自大阿 至太大角幹爲之,又得兼宰相私臣。大監二人,<眞平王>四十五年初置,<太宗王>十五年,加一人,<景德王>改爲侍郞,<惠恭王>複稱大監,位自□ {級 }至阿食{阿 }爲之。弟監二人,<眞平王>十一年置。<太宗王>五年,改爲大舍。<景德王>改爲郞中,<惠恭王>複稱大舍,位自舍知王{至}奈麻爲之。弩舍知一人,<文武王>十二年,始置。<景德王>改爲司兵,<惠恭王>複稱弩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爲之。史十二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二人,十二年,加三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爲之。弩幢一人,<文武王>十一年置。<景德王>改爲小司兵,<惠恭王>復故,位與史同。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八

○調府,<眞平王>六年置。<景德王>改爲大府,<惠恭王>復故。令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衿荷至太大角幹爲之。卿二人,<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與兵部大監同。大舍二人,<眞德王>置。<景德王>改爲主簿,<惠恭王>複稱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舍知一人,<神文王>五年置。<景德王>改爲司庫,<惠恭王>複稱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爲之。史八人,<孝昭王{孝照王}>四年,加二人,位與兵部史同。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零九

○京城周作典,<景德王>改爲修城府,<惠恭王>復故。令五人,<聖德王>三十一年置,位自大阿 至大角幹爲之。卿六人,<聖德王>三十二年置,位與執事侍郞同。大舍六人,<景德王>改爲主簿,<惠恭王>複稱大舍,位自舍知至大奈麻爲之。舍知一人,<景德王>改爲司功,<惠恭王>複稱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爲之。史八人,位與調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零

○四天王寺成典,<景德王>改爲監四天王寺府,<惠恭王>復故。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爲監令,<惠恭王>複稱衿荷臣,<哀莊王>又改爲合{令},位自大阿 至角幹爲之。上堂一人,<景德王>改爲卿,<惠恭王>複稱上堂,<哀莊王>又改爲卿,位自奈麻至阿 爲之。赤位一人,<景德王>改爲監,<惠恭王>複稱赤位。靑位二人,<景德王>改爲主簿,<惠恭王>複稱靑位,<哀莊王>改爲大舍,省一人,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一

○奉聖寺成典,<景德王>改爲修營奉聖寺(使)院,後復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爲檢校使,<惠恭王>複稱衿荷臣,<哀莊王>改爲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爲副使,後複稱上堂。赤位一人,<景德王>改爲判官,後複稱赤位。靑位一人,<景德王>改爲錄事,後複稱靑位。史二人,<景德王>改爲典,後複稱史。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二

○感恩寺成典,<景德王>改爲修營感恩寺使院,後復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爲檢校使,<惠恭王>複稱衿荷臣。<哀莊王>改爲合{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爲副使,<惠恭王>複稱上堂,<哀莊王>改爲卿[一雲省卿置赤位。],赤位一人,<景德王>改爲判官,後複稱赤位。靑位一人,<景德王>改爲錄事,後複稱靑位。史二人,<景德王>改爲典,後複稱史。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三

○奉德寺成典,<景德王>十八年,改爲修營奉德寺使院,後復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爲檢校使,<惠恭王>複稱衿荷臣,<哀莊王>又改爲卿。

上堂一人,<景德王>改爲副使,<惠恭王>複稱上堂,<哀莊王>又改爲卿。赤位一人,<景德王>改爲判官,<惠恭王>複稱赤位。靑位二人,<景德王>改爲錄事,<惠恭王>複稱靑位。史六人,後省四人,<景德王>改爲典,<惠恭王>複稱史。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四

○奉思寺{奉恩寺}成典,衿荷臣一人,<惠恭王>始置,<哀莊王>改爲令。副使一人,<惠恭王>始置,尋改爲上堂,<哀莊王>又改爲卿。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五

○靈廟寺成典,<景德王>十八年,改爲修營靈廟寺使院,後復故{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爲判官,後複稱上堂。靑位一人,<景德王>改爲錄事,後又改爲大舍。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六

○永興寺成典,<神文王>四年始置,<景德王>十八年,改爲監永興寺館。大奈麻一人,<景德王>改爲監。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七

○倉部,昔者,倉部之事,兼於稟主,至<眞德王>五年,分置此司。令二人,位自大阿 至大角幹爲之。卿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景德王>改爲侍郞,<惠恭王>複稱卿,位與兵部大監同。大舍二人,<眞德王>置。<景德王>改爲郞中,<惠恭王>複稱大舍,位與兵部大舍同。租舍知一{二}人,<孝昭王{孝照王}>八年置,<景德王>改爲司倉,<惠恭王>復故,位與弩舍知同。史八人,<眞德王>置。<文武王>十一年,加三人,十二年,加七入{人};<孝昭王{孝照王}>八年,加一人;<景德王>十一年,加三人;<惠恭王>加八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八

○禮部,令二人,<眞平王>八年置,位與兵部令同。卿二人,<眞德王>二年[一雲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與調府卿同。

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爲主簿,後複稱大舍,位與調府大舍同。舍知一人,<景德王>改爲司禮,後複稱舍知,位與調府舍知同。史八人,<眞德王>五年,加三人,位與調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一九

○乘府,<景德王>改爲司馭府,<惠恭王>復故。令二人,<眞平王>六年置,位自大阿 至角幹爲之。卿二人,<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與調府卿同。大舍二人,<景德王>改爲主簿,後複稱大舍,位與兵部大舍同。舍知一人,<景德王>改爲司牧,後複稱舍知,位與調府舍知同。史九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三人,位與調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零

○司正府,<太宗王>六年置。<景德王>改爲肅正臺,<惠恭王>復故。令一人,位自大阿 至角幹爲之。卿二人,<眞興王>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與乘府卿同。佐二人,<孝成王>元年,爲犯大王諱,凡丞皆稱佐。<景德王>改爲評事,後複稱佐,位自奈麻至天奈麻{大奈麻}爲之。大舍二人,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十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五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一

○例作府[一雲例作典。],<景德王>改爲修例府,<惠恭王>復故。令一人,<神文王>六年置,位自大阿 至角幹爲之。卿二人,<神文王>置,位與司正卿同。大舍四人,<哀莊王>六年,省二人,<景德王>改爲主簿,後複稱大舍,位與兵部大舍同。舍知二人,<景德王>改爲司例,後複稱舍知,位與弩舍知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二

○船府,舊以兵部大監弟監,掌舟楫之事。<文武王>十八年別置,<景德王>改爲利濟府,<惠恭王>復故。令一人,位自大阿 至角幹爲之。卿二人,<文武王>三年置,<神文王>八年,加一人,位與調府卿同。大舍二人,<景德王>改爲主簿,<惠恭王>複稱大舍,位與調府大舍同。

舍知一人,<景德王>改爲司舟,<惠恭王>複稱舍知,位與調府舍知同。史八人,<神文王>元年,加二人,<哀莊王>六年,省二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三

○領客府,本名倭典,<眞平王>四十三年,改爲領客典[後又別置倭典。],<景德王>又改爲司賓府,<惠恭王>復故。令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大阿 至角幹爲之。卿二人,<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與調府卿同。大舍二人,<景德王>改爲主簿,<惠恭王>複稱大舍,位與調府大舍同。舍知一人,<景德王>改爲司儀,<惠恭王>複稱舍知,位與調府舍知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四

○位和府,<眞平王>三年始置,<景德王>改爲司位府,<惠恭王>復故。衿荷臣二人,<神文王>二年始置,五年,加一人,<哀莊王>六年,改爲令,位自伊 至大角幹爲之。上堂二人,<神文王>置,<聖德王>二年,加一人。<哀莊王>改爲卿,位自級 至阿 爲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爲主簿,後複稱大舍,位與調府大舍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五

○左理方府,<眞德王>五年置,<孝昭王{孝照王}>元年,避大王諱,改爲議方府。令二人,位自級 至  爲之。卿二人,<眞德王>置,<文武王>十八年,加一人,位與他卿同。佐二人,<眞德王>置,<景德王>改爲評事,<惠恭王>複稱佐,位與司正佐同。大舍二人,位與兵部大舍同。史十五人,<元聖王>十三年,省五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六

○右理方府,<文武王>七年置。令二人,卿二人,佐二人,大舍二人,史十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七

○賞賜署,屬倉部。<景德王>改爲司勳監,<惠恭王>復故。大正{大匠}一人,<眞平王>四十六年置。<景德王>改爲正,後複稱大正,位自級 至阿 爲之。佐一人,位自大奈麻至級 爲之。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爲主書,<惠恭王>複稱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六人,<文武王>二十年,加二人,<哀莊王>六年,省二{三}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八

○大道署[或雲寺典,或雲內道監。],屬禮部。大正一人,<眞平王>四十六年置。<景德王>改爲正,後複稱大正,位自級 至阿 爲之。[一雲:大正下有大舍二人。]主書{主簿}二人,<景德王>改爲主事。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二九

○典邑署,<景德王>改爲典京府,<惠恭王>復設{稱/故}。卿二人[本置監六人,分領六部,<元聖王>六年,升二人爲卿],位自奈麻至沙 爲之。監四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爲之。大司邑六人,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中司邑六人,位自舍知至大舍爲之。小司邑九人,位與弩舍知同。史十六人,木尺七十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零

○永昌宮成典,<文武王>十七年置。上堂一人,<景德王>置,又改爲卿。<惠恭王>複稱上堂,<哀莊王>六年又改爲卿,位自級 至阿 爲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爲主簿,<惠恭王>複稱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一

○國學,屬禮部。<神文王>二年置,<景德王>改爲大學監,<惠恭王>復故。卿一人,<景德王>改爲司業,<惠恭王>複稱卿,位與他卿同。博士[若干人,數不定。],助敎[若干人,數不定],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爲主簿,<惠恭王>複稱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

史二人,<惠恭王>元年,加二人。敎授之法,以『周易』『尙書』『毛詩』『禮記』『春秋左氏傳』『文選』,分而爲之業。博士若助敎一人,或以『禮記』『周易』『論語』『孝經』,或以『春秋左傳』『毛詩』『論語』『孝經』,或以『尙書』『論語』『孝經』『文選』,敎授之。諸生讀書,以三品出身,讀『春秋左氏傳』,若『禮記』,若『文選』而能通其義,兼明『論語』『孝經』者爲上;讀『曲禮』『論語』『孝經』者爲中;讀『曲禮』『孝經』者爲下。若能兼通五經三史諸子百家書者,超擢用之。或差算學博士若助敎一人,以『綴經』『三開』『九章』『六章』,敎授之。凡學生,位自大舍已下至無位,年自十五至三十,皆充之。限九年,若樸魯不化者罷之。若才器可成,而未熟者,雖踰九年,許在學,位至大奈麻奈麻而後,出學。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二

○音聲署,屬禮部,<景德王>改爲大樂監,<惠恭王>復故。長二人,<神文王>七年,改爲卿,<景德王>又改爲司樂,<惠恭王>複稱卿,位與他卿同,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爲主簿,後複稱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三

○大日任典,<太宗王>四年置,<景德王>合典京府。大都司六人,<景德王>改爲大典儀,後復故,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小都司二人,<景德王>改爲小典儀,後復故,位自舍知至大舍爲之。都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爲大典事,後復故,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都事舍知{舍人}四人,<景德王>改爲中典事,後復故,位自舍知至大舍爲之。都謁舍知八人,<景德王>改爲典謁,後復故,位自舍知至大舍爲之。都引舍知一人,<景德王>改爲典引,後復故。位與弩舍知同。幢六人,<景德王>改爲小典事,後復故。位與調府史同。都事稽知六人,都謁稽知六人,都引稽知五人[或雲都引幢,或雲少典引。],比伐首十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四

○工匠府,<景德王>改爲典祀署,後復故。監一人,<神文王>二年置,位自大奈麻至級 爲之。主書二人[或雲主事,或雲大舍。],<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五

○彩典,<景德王>改爲典彩署,後復故{古}。監一人,<神文王>二年置,位自奈麻至大奈麻爲之。主書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三人[一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六

○左司祿館,<文武王>十七年置。監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爲之。主書二人[或雲主事。],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七

○右司祿館,<文武王>二十一年置。監一人,主書二人,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八

○典祀署,屬禮部,<聖德王>十二年置。監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爲之。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三九

○新宮,<聖德王>十六年置。<景德王>改爲典設館,後復故。監一人,位與典祀署監同。主書二人,位與典祀署大舍同。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零

○東市典,<智證王>九{十}年置。監二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爲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爲主事,後複稱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書生二人,<景德王>改爲司直,後複稱書生,位與調府史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一

○西市典,<孝昭王{孝照王}>四年置。監二人,大舍二人,<景德王>改爲主事,後複稱大舍。書生二人,<景德王>改爲司直,後複稱書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二

○南市典,亦<孝昭王>四年置。監二人,大舍二人,<景德王>改爲主事,後複稱大舍。書生二人,<景德王>改爲司直,後複稱書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三

○司範署,屬禮部。大舍二人[或雲主書。],<景德王>改爲主事,後複稱大舍,位與調府舍知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四

○京都驛,<景德王>改爲都亭驛,後復故。大舍二人,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五

○漏刻典,<聖德王>十七年始置。博士六人,史一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六

○六部少監典[一雲六部監典。],梁部沙梁部,監郞各一人,大奈麻各一人,大舍各二人,舍知各一人。梁部,史六人,沙梁部,史五人;本彼部,監郞一人,監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監幢五人,史一人;牟梁部,監臣一人,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監幢五人,史一人;漢祗部習比部,監臣各一人,大舍各一人,舍知各一人,監幢各三人,史各一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七

○食尺典,大舍六人,史六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八

○直徒典,大舍六人,舍知八人,史二十六人。

三八卷志七職官上四九

○古官家典,幢[一雲稽知。]四人,鉤尺六人,水主六人,禾主十五人。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八。

三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九。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零

雜誌第八。

職官中。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一

○內省,<景德王>十八年,改爲殿中省,後復故。私臣一人,<眞平王>七年,三宮,各置私臣。大宮,和文大阿 ;梁宮,首 夫阿 ;沙梁宮,弩知伊 。至四十四年,以一員兼掌三宮,位自衿荷至太大角幹,惟其人則授之,亦無年限。<景德王>又改爲殿中令,後複稱私臣。卿二人,位自奈麻至阿 爲之。監二人,位自奈麻至沙 爲之。大舍一人,舍知一人。

○內司正典,<景德王>五年置。十八年,改爲建平省,後復故。議決一人,貞察{員察}二人,史四人。

○典大舍典,典大舍一人,典翁一人,史四人。

○上大舍典,上大舍一人,上翁一人。

○黑鎧監,<景德王>改爲衛武監,後復故。大舍一人,史四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二

○本彼宮,<神文王>元年置。虞一人,私母一人,工翁{上翁}二人,典翁一人,史二人。

○引道典,<景德王>改爲禮成典,後復故。上引道二人,□{黃/下}位引道三人,官引道四人。

○村徒典,<文武王>十年置。(+ )於{幹}一人,宮翁一人,大尺{火尺}一人,史二人。

○尻驛典,看翁一人,宮翁一人。

○平珍音典,<景德王>改爲 宮,後復故。看翁一人,筵翁一人,典翁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三

○煙舍典,<聖德王>十七年置。看翁一人。

○詳文師{詳文司},<聖德王>十三年,改爲通文博士。<景德王>又改爲翰林,後置學士。

○所內學生,<聖德王>二十年置。

○天文博士,後改爲司天博士。

○醫學,<孝昭王{孝照王}>元年初置。敎授學生,以『本草經』『甲乙經』『素問經』『針經』『脈經』『明堂經』『難經』爲之業。博士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四

○供奉乘師[闕]。

○律令典,博士六人。

○藪宮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靑淵宮典,<景德王>改爲造秋亭,後復故。大舍二人,史二人,宮翁一人。

○夫泉宮典,大舍二人,史二人,宮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五

○且熱音宮典,大舍二人,史四人,宮翁一人。

○坐山典,大舍二人,史三人,宮翁一人。

○屛村宮典,<景德王>改爲玄龍亭,後復故。大舍二人,史二人,宮翁一人。

○北吐只宮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六

○弘峴宮[已下五宮,通謂之古奈宮]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葛川宮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善坪宮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伊同宮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平立宮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明活典,<景暉王{神德王}>二年置。大舍一人,看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七

○源谷羊典,<興德王>四年置。大舍一人,看翁一人。

○染谷典,看翁一人。

○壁典,看翁一人,下典四人。

○ 園典,看翁一人,下典二人。

○豆呑炭典{豆谷炭典},看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八

○少年監典,<景德王>改爲釣天省,後復故。大舍二人,史二人。

○會宮典,<景德王>改爲北司設,後復故。宮翁一人,助舍知四人。

○上新謀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下新謀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左新謀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零九

○右新謀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租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新園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氷庫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白川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零

○漢祇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蚊川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本彼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陵色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穢宮典,<景德王>改爲珍閣省,後復故。稚省十人,宮翁一人,助舍知四人,從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一

○朝霞房,母二十三人。

○染宮,母十一人。

○ 典,母六人。

○紅典,母六人。

○蘇芳典,母六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二

○ 染典,母六人。

○漂典,母十人。

○倭典,已下十四官員數闕。

○錦典,<景德王>改爲織錦房,後復故。

○鐵鍮典,<景德王>改爲築冶房,後復故。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三

○寺典。

○漆典,<景德王>改爲飾器房,後復故。

○毛典,<景德王>改爲聚 房,後復故。

○皮典,<景德王>改爲 人房,後復故。

○ 典。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四

○皮打典,<景德王>改爲 { }工房,後復故。

○磨典,<景德王>改爲梓人房,後復故。

○ 典。

○靴典。

○打典。

○麻履典。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五

○御龍省,私臣一人,<哀莊王>二年置。御伯郞二人,<景德王>九年改爲奉御。<宣德王>元年,又改爲卿,尋改爲監。(+置)稚省十四人。

○洗宅,<景德王>改爲中事省,後復故。大舍八人,從舍知二人。

○崇文臺,郞二人,史四人,從舍知二人。

○嶽典,大舍二人,史四人,從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六

○監典,大舍二人,舍知二人,史四人,都官四人,從舍知二人,樂子無定數。

○ 典,<景德王>改爲天祿司,後復故。大舍二人,舍知二人,史八人, 翁四人,從舍知二人。

○春典{ 典},舍知二人,史八人。

○祭典,舍知二人,史六人。

○藥典,<景德王>改爲保命司,後復故。舍知二人,史六人,從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七

○供奉醫師,無定數。

○供奉卜師,無定數。

○麻典,<景德王>十八年,改爲織紡局,後復故。於{幹}一人,史八人,從舍知四人。

○曝典,屬縣三。

○肉典,<景德王>改爲尙膳局,後復故。於{幹}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八

○滓典,幹一人,史四人。

○阿尼典,母六人。

○綺典,<景德王>改爲別錦房,後復故。母八人。

○席典,<景德王>改爲奉座局,後復故。於{幹}一人,史二人。

○機槪典,<景德王>改爲機盤局,後復故。於{幹}一人,史六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一九

○楊典,<景德王>改爲司 局,後復故。於{幹}一人,史六人。

○瓦器典,<景德王>改爲陶登局,後復故。幹一人,史六人。

○監夫大典,大舍二人,史二人,從舍知二人。

○大傅典,大舍二人,史二人,從舍知二人。

○行軍典,大舍二人,史四人,從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二零

○永昌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古昌典,大舍二人,史四人。

○番監,大舍二人,史二人。

○願堂典,大舍二人,從舍知二人。

○物藏典,大舍四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二一

○北廂典,大舍二人,史四人。

○南下所宮,<景德王>改爲雜工司,後復故。翁一人,助四人。

○南桃園宮,翁一人。

○北園宮,翁一人。

○新靑淵宮,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二二

○針房,女子十六人。

○東宮官。

○東宮衙,<景德王>十一年置。上大舍一人,次大舍一人。

○御龍省,大舍二人,稚省六人。

○洗宅,大舍四人,從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二三

○給帳典[一雲□典。],典四人,稚四人。

○月池典[闕]。

○僧房典,大舍二人,從舍知二人。

○ 典,大舍二人,史二人,從舍知二人。

○月池嶽典,大舍二人,水主一人。

三九卷志八職官中二四

○龍王典{龍主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國史記卷第三十九。

四零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零零

雜誌第九。

職官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零

武官。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一

○侍衛府,有三徒,<眞德王>五年置。將軍六人,<神文王>元年,罷監置將軍,位自級 至阿 爲之。大監六人,位自奈麻至阿 爲之。隊頭十五人,位自舍知至沙 爲之。項三十六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爲之。卒百十七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二

○諸軍官,將軍共三十六人,掌大幢四人,貴幢四人。<漢山>停[<羅>人謂營爲停。]三人,<完山>停三人,<河西>停(+十)二人,<牛首>停二人,位自眞骨上堂至上臣爲之。綠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緋衿幢二人,黃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碧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位自眞骨級 至角幹爲之。至<景德王>時,<熊川州>停加置三人。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三

○大官大監,<眞興王>十年置。掌大幢五人,貴幢五人,<漢山>停四人,<牛首>停四人,<河西>停四人,<完山>停四人,無衿。綠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緋衿幢四人,黃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碧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

靑衿幢四人,共六十二人,着衿。(眞骨),位自舍知至阿 爲之。次品自奈麻至四重阿 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四

○隊大監,領馬兵, 衿一人,<音裏火>停一人,<古良夫裏>停一人,<居斯勿>停一人,<參良火>停一人,<召參>停一人,<未多夫裏>停一人,<南川>停一人,<骨乃斤>停一人,<伐力川>停一人,<伊火兮>停一人。綠衿幢三人,紫衿幢三人,白衿幢三人,黃衿幢三人,黑衿幢三人,碧衿幢三人,赤衿幢三人,靑衿幢三人。<菁州>誓一人,<漢山州>誓一人,<完山州>誓一人。領步兵,大幢三人,<漢山>停三人,貴幢二人,<牛首>停二人,<完山>停二人,碧衿幢二人,綠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黃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緋衿幢四人,共七十人。 着衿,位自奈麻至阿 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五

○弟監,<眞興王>二十三年置。領大幢五人,貴幢五人,<漢山>停四人,<牛首>停四人,<河西>停四人,<完山>停四人,無衿。碧衿幢四人,綠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緋衿幢四人,黃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 衿幢一人,共六十三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六

○監舍知,共十九人,<法興王>十年置。大幢一人,<上州>停一人,<漢山>停一人,<牛首>停一人,<河西>停一人,<完山>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綠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緋衿幢一人,黃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 衿幢一人,白衿武幢一人,赤衿武幢一人,黃衿武幢一人,無衿。位自舍知至大舍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七

○少監,<眞興王>二十三年置。大幢十五人,貴幢十五人,<漢山>停十五人,<河西>□□{停十}二人,<牛首>停十三人,<完山>停十三人,碧衿幢十三人,綠衿幢十三人,白衿幢十三人,緋衿幢十三人,黃衿幢十三人,黑衿幢十三人,紫衿幢十三人,赤衿幢十三人,靑衿幢十三人。領騎兵:音裏火停二人,<古良夫裏{古良夫裏}>停二人,<居斯勿>停二人,<參良火>停二人,<召參>停二人,<未多夫裏>停二人,<南川>停二人,<骨乃斤>停二人,<伐力川>停二人,<伊火兮>停二人。緋衿幢三人,碧衿幢六人,綠衿幢六人,白衿幢六人,黃衿幢六人,黑衿幢六人,紫衿幢六人,赤衿幢六人,靑衿幢六人, 衿(+幢)一{六}人,<菁州>誓三人,<漢山州>誓三人,<完山州>誓三人。

領步兵:大幢六人,<漢山>停六人,貴幢四人,<牛首>停四人,<完山>停四人,碧衿幢四人,綠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黃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緋衿幢八人,<菁州>誓九人,<漢山州>誓九人,<完山州>誓九人,共三百七十二人。六停無衿,此外皆着衿。位自大舍已下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八

○火尺,大幢十五人,貴幢十人,<漢山>停十人,<牛首>停十人,<河西>停十人,<完山>停十人,綠衿幢十人,緋衿幢十人,紫衿幢十人,白衿幢十三人,黃衿幢十三人,黑衿幢十三人,碧衿幢十三人,赤衿幢十三人,靑衿幢十三人,屬大官。 衿七人,<音裏火>停二人,<古良夫裏>停二人,<居斯勿>停二人,<參良火>停二人,<召參>停二人,<未多夫裏>停二人,<南川>停二人,<骨乃斤>停二人,<伐力川>停二人,<伊火兮>停二人,碧衿幢六人,綠衿幢六人,白衿幢六人,黃衿幢六人,黑衿幢六人,紫衿幢六人,赤衿幢六人,靑衿幢六人,<菁州>誓二人,<漢山州>誓二人,<完山州>誓二人,領騎兵。大幢六人,<漢山>停六人,貴幢四人,<牛首>停四人,<完山>停四人,碧衿幢四人,綠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黃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緋衿幢八人,白衿武幢八人,赤衿武幢八人,黃衿武幢八人,領步兵。共三百四十二人,位與少監同。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零九

○軍師幢王{幢主},<法興王>十一年置。王都一人,無衿。大幢一人,<上州>停一人,<漢山>停一人,<牛首>停一人,<河西>停一人,<完山>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綠衿幢一人,緋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黃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白衿武幢一人,赤衿武幢一人,黃衿武幢一人,共十九人,着衿。位自奈麻至一吉 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零

○(六)大匠尺幢主,大幢一人,<上州>停一人,<山{漢山}>停一人,<牛首>停一人,<河西>停一人,<完山>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綠衿幢一人,緋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黃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共十五人,無衿。位與軍師幢主同。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一

○步騎幢主,王都一人,無衿。大幢六人,<漢山>六人,貴幢四人,<牛首州>四人,<完山州>四人,碧衿幢四人,綠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黃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白衿武幢二人,赤衿武幢二人,黃衿武幢一{二}人,共六十三人,位自奈麻至沙 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二

○三千幢主,<音裏水{音裏火}>停六人,<古良夫裏>停六人,<居斯勿>停六人,<參良火>停六人,<召參>停六人,<未多夫裏>停六人,<南州{南川}>停六人,<骨乃斤>停六人,<伐力川>停六人,<伊伐兮>停六人,共六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沙 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三

○着衿騎幢主,碧衿幢十八人,綠衿幢十八人,白衿幢十八人,黃衿幢十八人,黑衿幢十八人,紫衿幢十八人,赤衿幢十八人,靑衿幢十八人,& 衿{ 衿幢}六人,<菁州>六人,<完山州>六人,<漢山州>六人,<河西州>四人,<牛首>幢三人,四千幢三人,共一百七十八人,位與三千幢主同。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四

○緋衿幢主,四十人,<沙伐州>三人,< 良州>三人,<菁州>三人,<漢山州>二人,<牛首州>六人,<河西州>六人,<熊川州>五人,<完山州>四人,<武珍州>八人,共四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沙 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五

○師子衿幢主,王都三人,<沙伐州>三人,< 良州>三人,<菁州>三人,<漢山州>三人,<牛首州>三人,<河西州>三人,<熊川州>三人,<完山州>三人,<武珍州>三人,共三十人,着 {衿}。位自舍知至一吉 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六

○法幢主,百官幢主三十人,京餘甲幢主十五人,小京餘甲幢主十六人,外餘甲幢主五十二人,弩幢主十五人,雲梯幢主六人,衝幢主十二人,石投幢主十二人,共一百五十八人,無衿。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七

○黑衣長槍末步幢主,大幢三十人,貴幢二十二人,<漢山>二十八人,<牛首>二十人,<完山>二十人,紫衿二十人,黃衿二十人,黑衿二十人,碧衿二十人,赤衿二十人,靑衿二十人,綠衿二十四人,共二百六十四人,位自舍知至級 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八

○三武幢主,白衿武幢十六人,赤衿武幢十六人,黃衿武幢十六人,共四十八人,位與末步幢主同。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一九

○萬步幢主,京五種幢主十五人,節末幢主四人,九州島萬步幢主十八人,共三十七人,無衿。位自舍知至大奈麻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零

○軍師監,王都二人,無衿。大幢二人,<上州>停二人,<漢山>停二人,<牛首>停二人,<河西>停二人,<完山>停二人,碧衿幢二人,綠衿幢二人,緋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黃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共三十二人,着衿。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一

○大匠大{尺}監,大幢一人,<上州>停一人,<漢山>停一人,<牛首>停一人,<河西>停一人,<完山>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綠衿幢一人,緋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黃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共十五人,無衿。位自舍知至大奈麻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二

○步騎監,六十三人,王都一人,大幢六人,<漢山>六人,貴幢四人,<牛首>四人,<完山>四人,碧衿幢四人,綠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黃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白衿武幢二人,赤衿武幢二人,黃衿武幢二人,着衿。共六十三人,位與軍師監同。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三

○三千監,<音裏火>停六人,<古良夫裏>停六人,<居斯勿>停六人,<參良火>停六人,<召參>停六人,<未多夫裏>停六人,<南川>停六人,<骨乃斤>停六人,<伐力川>停六人,<伊火兮>停六人,共六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大奈麻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四

○師子衿幢監,三十人,位自幢至奈麻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五

○法幢監,百官幢三十人,京餘甲幢十五人,外餘甲幢六十八人,石投幢十二人,衝幢十二人,弩幢四十五人,雲梯幢十二人,共一百九十四人,無衿。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六

○緋衿監,四十八人,領幢四十人,領馬兵八人。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七

○着衿監,碧衿幢十八人,綠衿幢十八人,白衿幢十八人,黃衿幢十八人,黑衿幢十八人,紫衿幢十八人,赤衿幢十八人,靑衿幢十八人, 衿六人,<靑州>六人,<漢山>六人,<完山>六人,<河西>三人,<牛首>幢三人,四子{千}幢三人,共一百七十五人,位自幢至奈麻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八

○皆知戟幢監,四人, 王都,位自舍知至奈麻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二九

○法幢頭上,百九十二人,餘甲幢四十五人,外法幢百二人,弩幢四十五人。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零

○法幢火尺,軍師幢三十人,師子衿幢二十人,京餘甲幢十五人,外餘甲幢百二人,弩幢四十五人,雲梯幢十一人,衝幢十八人,石投幢十八人,共二百五十九人。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一

○法幢 主,餘甲幢四十五人,外法幢三百六人,弩幢百三十五人,共四百八十六人。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二

○三千卒,百五十人,位自大奈麻已下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三

○凡軍號,二十三。一曰六停,二曰九誓幢,三曰十幢,四曰五州誓,五曰三武幢,六曰 衿幢,七曰急幢,八曰四千幢,九曰京五種幢,十曰二節末幢,十一曰萬步幢,十二曰大匠尺幢,十三曰軍師幢,十四曰仲幢,十五曰百官幢,十六曰四設幢,十七曰皆知戟幢,十八曰三十九餘甲幢,十九曰仇七幢,二十曰二 ,二十一曰二弓,二十二曰三邊守,二十三曰新三千幢。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四

○六停:一曰大幢,<眞興王>五年始置,衿色紫白;二曰<上州>停,<眞興王>十三年置,至<文武王>十三年,改爲貴幢,衿色靑赤;三曰<漢山>停,本<新州>停,<眞興王>二十九年,罷<新州>停,置<南川>停,<眞平王>二十六年,罷<南川>停,置<漢山>停,衿色黃靑;四曰<牛首>停,本<比烈忽>停,<文武王>十三年,罷<比烈忽>停,置<牛首>停,衿色綠白;五曰<河西>停,本<悉直>停,<太宗王>五年,罷<悉直>停,置<河西>停,衿色綠白;六曰<完山>停,本<下州>停,<神文王>五年,罷<下州>停,置<完山>停,衿色白紫。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五

○九誓幢:一曰綠衿誓幢,<眞平王>五年始置,但名誓幢,三十五年,改爲綠衿誓幢,衿色綠紫;二曰紫衿誓幢,<眞平王>四十七年,始置郞幢,<文武王>十七年,改爲紫衿誓幢,衿色紫綠;三曰白衿誓幢,<文武王>十二年,以<百濟>民爲幢,衿色白靑;四曰緋衿誓幢,<文武王>十二年,始置長槍幢,<孝昭王{孝照王}>二年,改爲緋衿誓幢;五曰黃衿誓幢,<神文王>三年,以<高句麗>民爲幢,衿色黃赤;六曰黑衿誓幢,<神文王>三年,以<靺鞨國>民爲幢,衿色黑赤;七曰碧衿誓幢,<神文王>六年,以<報德城>民爲幢,衿色碧黃;八曰赤衿誓幢,<神文王>六年,又以<報德城>民爲幢,衿色赤黑;九曰靑衿誓幢,<神文王>七年,(+又)以<百濟>殘民爲幢,衿色靑白。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六

○十停[或雲三千幢。]:一曰<音裏火>停,二曰<古良夫裏>停,三曰<居斯勿>停,衿色靑;四曰<參良火>停,五曰<召參>停,六曰<未多夫裏>停,衿色黑;七曰<南川>停,八曰<骨乃斤>停,衿色黃;九曰<伐力川>停,十曰<伊火兮>停,衿色綠。 <眞興王>五年置。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七

○五州誓:一曰<菁州>誓,二曰<完山州>誓,三曰<漢山州>誓,衿色紫綠;四曰<牛首州>誓,五曰<河西州>誓,衿色綠紫。 <文武王>十二年置。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八

○三武幢:一曰白衿武幢,<文武王>十五年置;二曰赤衿武幢,<神文王>七年置;三曰黃衿武幢,九年置。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三九

○ 衿幢,<太宗王>元年置,衿色 。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零

○急幢,<眞平王>二十七年置,衿色黃綠。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一

○四千幢,<眞平王>十三年置,衿色黃黑。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二

○京五種幢,衿色,一靑綠,二赤紫,三黃白,四白黑,五黑靑。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三

○二節末幢,衿色,一綠紫,二紫綠。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四

○萬步幢,九州島各二。衿色,<沙伐州>,靑黃靑紫;< 良州>,赤靑赤白;<菁州>,赤黃赤綠;<漢山州>,黃黑黃綠;<牛首州>,黑綠黑白;<熊川州>,黃紫黃靑;<河西州>,靑黑靑赤;<武珍州>,白赤白黃。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五

○大匠尺幢,無衿。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六

○軍師幢,<眞平王>二十六年始置,衿色白。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七

○仲幢,<文武王>十一年始置,衿色白。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八

○百官幢,無衿。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四九

○四設幢:一曰弩幢,二曰云梯幢,三曰衝幢,四曰石投幢,無衿。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零

○皆知戟幢,<神文王>十年始置,衿色黑赤白。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一

○三十九餘甲幢,無衿[謂京餘甲小京餘甲外餘甲等也,其數未詳。]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二

○仇七幢,<文武王>十六年始置,衿色白。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三

○二 幢[或雲外 。]:一曰<漢山州> 幢,<太宗王>&十七{元}年置;二曰<牛首州> 幢,<文武王>十二年置。衿色皆 。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四

○二弓[或雲外弓。]:一曰<漢山州>弓尺,<眞德王>六年置;二曰<河西州>弓尺,<眞平王>二十年置。無衿。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五

○三邊守幢[一雲邊守。],<神文王>十年置:一曰<漢山>邊,二曰<牛首>邊,三曰<河西>邊。無衿。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六

○新三千幢[一雲外三千。]:一曰<牛首州>三千幢,二曰<奈吐郡>三千幢,<文武王>十二年置,三曰<奈生郡>三千幢,十六年置。衿色未詳。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七

○衿,蓋『書傳』所謂徽織。『詩』雲:"織文鳥章。"箋雲:"織,徽織也。鳥章,鳥 之文章。將帥以下,衣皆着焉。"『史記』『漢書』,謂之旗熾。熾與織,字異音同。『周禮』司常九旗,所畵異物者,徽織,所以相別。在國以表朝位,在軍又象其制而爲之,被之以備死事。<羅>人徽織,以靑赤等色爲別者,其形象半月, 亦着於衣上,其長短之制未詳。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八

○大將軍花,三副,長九寸,廣三寸三分。上將軍花,四副,長九寸五分。下將軍花,五副,長一尺。大監花,大虎頰皮,長九寸,廣二寸五分,鈴黃金,圓一尺二寸。弟監花,熊頰皮,長八寸五分,鈴白銀,圓九寸。少監花,鷲尾,鈴白銅,圓六寸。火尺花,與少監同,鈴鐵,圓二寸。軍師幢主花,大虎尾,長一尺八寸。軍師監花,熊胸皮,長八寸五分。大匠尺幢主花,熊臂皮,長七寸[一雲中虎額皮,長八寸五分。],鈴黃金,圓九寸。三千幢主花,大虎尾,長一尺八寸。三千監花,鷲尾。諸着衿幢主花,大虎尾,長一尺八寸五分。花以猛獸皮若鷲鳥羽作之,置 上。若所謂豹尾者,今人謂之面槍。將軍花,不言物名。其數或多或少,其義未詳。鈴,行路置 馬上,或雲鐸。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五九

○政官[或雲政法典。],始以大舍一人,史二人爲司,至<元聖王>元年,初置僧官,簡僧中有才行者,充之,有故則遞,無定年限。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六零

○國統{僧統},一人[一雲寺主。],<眞興王>十二年,以<高句麗><惠亮>法師爲寺主。都唯那娘一人,阿尼大都唯那一人。<眞興王>始以<寶良>法師爲之,<眞德王>元年加一人。大書省,一人,<眞興王>以<安臧>法師爲之,<眞德王>元年,加一人。少年書省,二人,<元聖王>三年,以<惠英><梵如>二法師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武官六一

○州統,九人;郡統,十八人。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零

外官。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一

○都督九人,<智證王>六年,以<異斯夫>爲<悉直州>軍主,<文武王>元年,改爲摠管,<元聖王>元年,稱都督。位自級 至伊 爲之。仕{使}臣[或雲仕大等。]五人,<眞興王>二十五年始置,位自級 至波珍 爲之。州助[或雲州輔。]九人,位自奈麻至重阿 爲之。郡大守{太守}百十五人,位自舍知至重阿 爲之。長史[或雲司馬。]九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爲之。仕大舍[或雲少尹。]五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爲之。外司正百三十三人,<文武王>十三年置,位未詳。少守[或雲制守。]八十五人,位自幢至大奈麻爲之。縣令二百一人,位自先沮知至沙 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二

○浿江鎭典。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三

○頭上大監一人,<宣德王>三年,始置大谷城頭上,位白{自}級 至四重阿 爲之。大監七人,位與太守同。頭上弟監一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爲之。弟監一人,位自幢至奈麻爲之。步監一人,位與縣令同。少監六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爲之。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四

○外位,<文武王>十四年,以六徒眞骨出居{於}五京九州島,別稱官名,其位視京位。嶽幹視一吉 ,述幹視沙 ,高幹視級 ,貴於{貴幹}視大奈麻,選幹[一作撰幹]視奈麻,上幹視大舍,幹視舍知。一伐視吉次,彼日視小烏,阿尺視先沮知。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五

○<高句麗>人位,<神文王>六年,以<高句麗>人授京官,量本國官品授之。一吉 本主簿,沙 本大相,級 本位頭大兄從大相,奈麻本小相狄相,大舍本小兄,舍知本諸兄,吉次本先人,烏知本自位。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六

○<百濟>人位,<文武王>十三年,以<百濟>來人授內外官,其位次視在本國官銜。京官:大奈麻本達率,奈麻本恩率,大舍本德率,舍知本 率,幢本奈率,大烏本將德。外官:貴幹本達率,選幹本恩率,上幹本德率,幹本 率,一伐本奈率,一尺本將德。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七

○其官銜見於雜傳記,而未詳其設官之始及位之高下者,書之於後。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八

○葛文王檢校尙書左僕射上柱國知元鳳省事興文監卿大子{太子}侍書學士元鳳省待詔記室郞瑞書郞<孔子>廟堂大舍錄事參軍右衛將軍功德司節度使安撫諸軍事州都令佐丞上舍人下舍人中事省南邊第一。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零九

○<高句麗><百濟>職官,年代久遠,文墨晦昧。是故不得詳悉,今但以其着於古記及<中國>史書者,爲之志。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一零

○『隋書』雲:"<高句麗>官,有太大兄次大兄次小兄次對盧次意侯奢次烏拙次太大使者次大使者次小使者次褥奢次 屬次仙人,凡十二木{等},復有內評外評五部褥薩。"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一一

○『新唐書』雲:"<高句麗>官凡十二級:曰大對盧,或曰吐□{ },曰鬱折,主圖簿者。曰太大使者。曰 衣頭大兄,所謂 衣者,仙人也,{秉}國政,三歲一易,善職則否。凡代日,有不服則相攻,王爲閉宮守,勝者聽爲之。曰大使者,曰大兄,曰上位使者,曰諸兄,曰小使者,曰過節,曰先人,曰古鄒大加。"又云:"莫離支大莫離支中裏小兄中裏大兄。"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一二

○『冊府元龜』雲:"<高句麗>,<後漢>時其國置官,有相加對盧沛者古鄒大加[古鄒大加,<高句麗>掌賓客之官,如大鴻 也。]主簿優[一作於]臺使者 衣先人。一說,大官有大對盧,次有太大兄大兄小兄意俟奢烏拙太大使者小使者褥奢 屬仙人,幷褥薩,凡十三{二}等。復有內評外評,分掌內外事焉。"右見<中國>歷代史。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一三

○左輔右輔大主簿國相九使者中畏大夫。右見本國古記。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一四

○廣評省匡治奈[今侍中]徐事[今侍郞]外書[今員外郞]兵部大龍部[謂倉部]壽春部[今禮部]奉賓部[今禮賓省]義刑臺[今刑部]納貨府[今大府寺]調位府[今三司]內奉省[今都省]禁書省[今祕書省]南廂壇[今將作監]水壇[今水部]元鳳省[今翰林院]飛龍省[今太僕寺]物藏省[今少府監]史臺[掌習諸譯語]植貨府[掌栽植菓樹]障繕府[掌修理城隍]珠淘省[掌造成器物]正匡元輔大相元尹佐尹正朝甫尹軍尹中尹(+等品職)。右<弓裔>所制官號。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一五

○『北史』雲:"<百濟>官有十六品:左平五人一品,達率三十人二品,恩率三品,德率四品, 率五品,奈率六品,將德七品,施德八品,固德九品,季德十品,對德十一品,文督十二品,武督十三品,佐軍十四品,振武十五品,克虞十六品。自恩率以下,官無常員,各有部司,分掌衆務。內官有前內部谷內部內 部外 部馬部刀部功德部藥部木部法部後宮部,外官有司軍部司徒部司空部司寇部點口部(+客部)外舍部綢部日官部市部,長吏三年一交代。都下有方,各爲五部,曰上部前部中部下部後部。部有五巷,士庶居焉。部統兵五百人。五方各有方鎭{領}一人,以達率爲之,方佐貳之。方有十郡,郡有將三人,以德率爲之,統兵一千一百人以下七百人以上。"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一六

○『隋書』雲:"<百濟>官有十六品,長曰左平,次大率,次恩率,次德率,次 率,次奈率,次將德,次施德,次固德,次季德,次對德,次文督,次武督,次佐軍,次振武,次克虞。五方各有方領二人,方佐貳之。方有十郡,郡有將。"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一七

○『唐書』雲:"<百濟>所置(內)官,曰{有}內臣佐平,掌宣納事;內頭佐平,掌庫藏事;內法佐平,掌禮儀事;衛士佐平,掌宿衛兵事;朝廷佐平,掌刑獄事;兵官佐平,掌外兵馬事。"右見<中國>歷代史。

四零卷志九職官下外官一八

○左輔右輔左將上佐平北門頭。右見本國古記。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

四一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一。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零

列傳第一。

<金庾信>上。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一

○<金庾信>,王京人也。十二世祖<首露>,不知何許人也。以<後漢><建武>十八年壬寅,登<龜峯>,望<駕洛>九村,遂至其地開國,號曰<加耶>,後改爲<金官國>。其子孫相承,至九世孫<仇亥{仇充}>,或雲<仇次休>,於<庾信>爲曾祖。<羅>人自謂<少昊金天氏>之後,故姓<金>。<庾信>碑亦云:"<軒轅>之裔,<少昊>之胤。"則<南加耶>始祖<首露>與<新羅>,同姓也。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二

○祖<武力>,爲<新州>道行軍摠管,嘗領兵獲<百濟>王及其將四人,斬首一萬餘級。父<舒玄>,官至蘇判<大梁州>都督安撫<大梁州>諸軍事。按<庾信>碑雲:"考蘇判<金逍衍>。"不知<舒玄>或更名耶,或<逍衍>是字耶,疑故兩存之。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三

○初,<舒玄>路見葛文王<立宗>之子<肅訖宗>之女<萬明>,心悅而目挑之,不待媒 而合。<舒玄>爲<萬弩郡>太守,將與俱行,<肅訖宗>始知女子與<玄>野合,疾之囚於別第,使人守之。忽雷震屋門,守者驚亂,<萬明>從竇而出,遂與<舒玄>赴<萬弩郡>。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四

○<舒玄>庚辰之夜,夢熒或{熒惑}鎭二星降於己,<萬明>亦以辛丑之夜,夢見童子衣金甲,乘雲入堂中,尋而有娠,二十月而生<庾信>,是<眞平王><建福>十二{七}年,<隋><文帝><開皇>十五年乙卯也。

及欲定名,謂夫人曰:"吾以庚辰夜吉夢,得此兒,宜以爲名,然禮不以日月爲名。今庚與庾字相似,辰與信聲相近, 古之賢人有名<庾信>, 以命之。"遂名<庾信>焉。[<萬弩郡>,今之<鎭州>,初以<庾信>胎,藏之高山,至今謂之<胎靈山>。]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五

○公年十五歲爲花郞,時人洽然服從,號<龍華香徒>。<眞平王><建福>二十八{三十三}年辛未,公年十七歲,見<高句麗><百濟><靺鞨>侵 國疆,慷慨有平寇賊之志,獨行入<中嶽>石 ,齊{齋}戒告天盟誓曰:"敵國無道,爲豺虎,以擾我封 ,略無寧歲。催{僕}是一介微臣,不量材力,志淸禍亂。惟天降監,假手於我。"居四日,忽有一老人,被褐而來曰:"此處,多毒蟲猛獸,可畏之地,貴少年爰來獨處,何也。"答曰:"長者從何許來,尊名可得聞乎?"老人曰:"吾無所住,行止隨緣,名則<難勝>也。"公聞之,知非常人,再拜進曰:"僕<新羅>人也,見國之讎,痛心疾首,故來此,冀有所遇耳。伏乞長者憫我精誠,受{授}之方術。"老人默然無言。公涕淚懇請不倦,至於六七。老人乃言曰:"子幼而有幷三國之心,不亦壯乎。"萬{乃}授以祕法曰:"愼勿妄傳,若用之不義,反受其殃。"言訖而辭,行二里許,追而望之,不見,唯山上有光,爛然若五色焉。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六

○<建福>二十九{三十四}年,鄰賊轉迫,公愈激壯心,獨攜寶劍,入<咽薄山>深壑之中,燒香告天,祈祝若在<中嶽>,誓辭仍禱。天官垂光,降靈於寶劍。三日夜,虛角二星,光芒赫然下垂,劍若動搖然。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七

○<建福>四十六{五十一}年,己丑秋八月,王遣伊 <任永裏{任末裏}>,波珍 <龍春><白龍>,蘇判<大因><舒玄>等,率兵攻<高句麗><娘臂城>。<麗>人出兵逆擊之,吾人失利,死者衆多,衆心折 ,無復鬪心。<庾信>時爲中幢幢主,進於父前,脫胄而告曰:"我兵敗北,吾平生以忠孝自期,臨戰不可不勇。蓋聞:'振領而 正,提綱而網張',吾其爲綱領乎。" 跨馬拔劍跳坑,出入賊陣,斬將軍,提其首而來。我軍見之,乘勝奮擊,斬殺五千餘級,生擒一千人。城中兇懼無敢抗,皆出降。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八

○<善德大王>十一年壬寅,<百濟>敗<大梁州>,<春秋>公女子<古 照>娘,從夫<品釋>死焉。<春秋>恨之,欲請<高句麗>兵,以報<百濟>之怨,王許之。將行,謂<庾信>曰:"吾與公同體,爲國股肱。今我若入彼見害,則公其無心乎。"<庾信>曰:"公若往而不還,則僕之馬跡,必踐於<麗><濟>兩王之庭。苟不如此,將何面目以見國人乎。"<春秋>感悅,與公互 手指, 血以盟曰:"吾計日六旬乃還,若過此不來,則無再見之期矣。"遂相別。後<庾信>爲<押梁州>軍主。<春秋>與<訓信>沙於{沙幹},聘<高句麗>,行至<代買縣>,縣人<豆斯支>沙幹,贈靑布三百步。旣入彼境,<麗>王遣太大對盧<蓋金>館之,燕饗有加。或告<麗>王曰:"<新羅>使者,非庸人也。

今來,殆欲觀我形勢也,王其圖之, 無後患。"王欲橫問,因其難對而辱之。謂曰:"<麻木峴>與<竹嶺>,本我國地,若不我還,則不得歸。"<春秋> {對}曰:"國家土地,非臣子所專,臣不敢聞命。"王怒囚之,欲戮未果。<春秋>以靑布三百步,密贈王之寵臣<先道解>。<道解>以饌具來,相飮酒 ,戱語曰:"子亦嘗聞龜兎之說乎。昔,東海龍女病心,醫言:'得兎肝合藥,則可療也。'然海中無兎,不奈之何。有一龜白龍王言:'吾能得之。'遂登陸見免{兎}言:'海中有一島,淸泉白石,茂林佳菓,寒暑不能到,鷹 不能侵。爾若得至,可以安居無患。'因負兎背上,遊行二三里許。龜顧謂兎曰:'今龍女被病,須兎肝爲藥,故不憚勞,負爾來耳。'兎曰:'噫,吾神明之後,能出五藏,洗而納之。曰{日}者小覺心煩,遂出肝心洗之,暫置岩石之底,聞爾甘言徑來,肝尙在彼,何不迴歸取肝,則汝得所求,吾雖無肝尙活,豈不兩相宜哉。'龜信之而還, 上岸,兎脫入草中,請{謂}龜曰:'愚哉,汝也,豈有無肝而生者乎。'龜憫默而退。"<春秋>聞其言,喩其意。移書於王曰:"二嶺,本大國地。分{令}臣歸國,請吾王還之。謂予不信,有如 日。"王 悅焉。<春秋>入<高句麗>,過六旬未還。<庾信>揀得國內勇士三千人,相語曰:"吾聞見危致命,臨難忘身者,烈士之志也。夫一人致死當百人,百人致死當千人,千人致死當萬人,則可以橫行天下。今國之賢相,被他國之拘執,其可畏不犯難乎。"於是衆人日{曰}:"雖出萬死一生之中,敢不從將軍之令乎。"

遂請王以定行期。時,<高句麗>諜者浮屠<德昌>,使告於王。王前聞<春秋>盟辭,又聞諜者之言,不敢復留,厚禮而歸之。及出境,謂送者曰:"吾欲釋憾於<百濟>,故來請師。大王不許之,而反求土地,此非臣所得專。向,與大王書者, {圖} 死耳。"[此與本言{書/記}<眞平王>十二{<善德王>十一}年所書,一事而小異,以皆古記所傳,故兩存之。]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零九

○<庾信>爲<押梁州>軍主,十三年爲蘇判。秋九月,王命爲上將軍,使領兵伐<百濟><加兮城><省熱城><同大城{同火城}>等七城,大克之,因開<加兮>之津。乙丑{乙巳}正月,歸未見王,封人急報:<百濟>大軍來,攻我<買利浦城>。王又拜<庾信>爲<上州>將軍,令拒之。<庾信>聞命卽駕,不見妻子,逆擊<百濟>軍走之,斬首二千級。三月,還命王宮,未歸家,又急告:<百濟>兵出,屯於其國界,將大舉兵侵我。王復告<庾信>曰:"請公不憚勞 行,及其未至備之。"<庾信>又不入家,練軍繕兵,向西行。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一零

○於時,其家人皆出門外待來。<庾信>過門,不顧而行,至五十步許,駐馬,令取漿水於宅, 之曰:"吾家之水,尙有舊味。"於是,軍衆皆雲:"大將軍猶如此,我輩豈以離別骨肉爲恨乎。"及至疆 ,<百濟>人望我兵衛,不敢迫,乃退。大王聞之甚喜,加爵賞。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一一

○十六年丁未,是<善德王>末年,<眞德王>元年也。大臣<毗曇><廉宗>,謂女主不能善理,舉兵欲廢之,王自內御之。

<毗曇>等屯於<明活城>,王師營於<月城>,攻守十日不解。丙夜,大星落於<月城>。<毗曇>等謂士卒曰:"吾聞落星之下,必有流血。此殆女主敗績{ }之兆也。"士卒呼吼聲振(+天)地。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一二

○大王聞之,恐懼失次。<庾信>見王曰:"吉凶無常,惟人所召。故<紂>以赤雀亡,<魯>以獲麟衰,<高宗>以雉 興,<鄭公>以龍鬪昌。故知德勝於妖,則星辰變異,不足畏也,請王勿憂。"乃造偶人抱火,載於風鳶而 之,若上天然。翌日,使人傳言於路曰:"昨夜,落星還上。"使賊軍疑焉。又刑白馬,祭於落星之地,祝{呪}曰:"天道則陽剛,而陰柔;人道,則君尊而臣卑。苟或易之,卽爲大亂。今,<毗曇>等以臣而謀君,自下而犯上。此所謂亂臣賊子,人神所同疾,天地所不容。今,天若無意於此,而反見星怪於王城,此臣之所疑惑而不喩者也。惟天之威,從人之慾,善善惡惡,無作神羞。"於是,督諸將卒奮擊之,<毗曇>等敗走。追斬之,&夷九族{連坐者三十人}。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一三

○冬十月,<百濟>兵來,圍<茂山><甘勿><桐岑>等三城,王遣<庾信>,率步騎一萬拒之。苦戰氣竭,<庾信>謂<丕寧子>曰:"今日之事急矣,非子,誰能激衆心乎。"<丕寧子>拜曰:"敢不惟命之從。"遂赴敵。子<舉眞>及家奴<合節>隨之,突劍戟,力戰死之。軍士望之,感勵爭進,大敗賊兵,斬首三千餘級。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一四

○<眞德王><大和>元年戊申,<春秋>以不得請於<高句麗>,遂入<唐>乞師。<太宗>皇帝曰:"聞爾國<庾信>之名,其爲人也如何?"對曰:"<庾信>雖少有才智,若不籍天威,豈易除鄰患。"帝曰:"誠君子之國也。"乃詔許, 將軍<蘇定方>,以師二十萬, 徵<百濟>。時,<庾信>爲<押梁州>軍主,若無意于軍事,飮酒作樂,屢經旬月。州人以<庾信>爲庸將,譏謗之曰:"衆人安居日久,力有餘,可以一戰,而將軍 惰,如之何?"

四一卷列傳一金庾信一五

○<庾信>聞之,知民可用,告大王曰:"今觀民心,可以有事。請伐<百濟>,以報<大梁州>之役。"王曰:"以小觸大,危將奈何?"對曰:"兵之勝否,不在大小,顧其人心何如耳。故<紂>有億兆人,離心離德,不如<周>家十亂同心同德。今,吾人一意,可與同死生,彼<百濟>者不足畏也。"王乃許之。遂簡練州兵赴敵。至<大梁城>外,<百濟>逆拒之。佯北不勝,至<玉門谷>。<百濟>輕之,大率衆來,伏發擊其前後,大敗之,獲<百濟>將軍八人,斬獲一千級,於是,使告<百濟>將軍曰:"我軍主<品釋>及其妻<金>氏之骨,埋於爾國獄中。今,爾裨將八人,見捉於我匍匐,請命。我以狐豹首丘山之意,未忍殺之。今,爾送死二人之骨,易生八人,可乎。"<百濟><仲常>[一作<忠常>。]佐平言於王曰:"<羅>人骸骨,留之無益,可以送之。若<羅>人失信,不還我八人,則曲在彼,直在我,何患之有?"乃掘<品釋>夫妻之骨, 而送之。<庾信>曰:"一葉落,茂林無所損,一塵集,大山無所增。"許八人生還。

遂乘勝入<百濟>之境,攻拔<嶽城>等十二城,斬首二萬餘級,生獲九千人。論功,增秩伊 ,爲<上州>行軍大摠管。又入賊境,屠<進禮>等九城,斬首九千餘級,虜得六百人。<春秋>入<唐>,請得兵二十萬來,見<庾信>曰:"死生有命,故得生還,復與公相見,何幸如焉。"<庾信>對曰:"下臣仗國威靈,再與<百濟>大戰,拔城二十,斬獲三萬餘人,又使<品釋>公及其夫人之骨,得反鄉里。此皆天幸所致也,吾何力焉。"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一。

四二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二。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零

列傳第二。

(+<金庾信>中)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一

○(+太和)二年秋八月,<百濟>將軍<殷相>,來攻<石吐>等七城。王命<庾信>及<竹旨><陳春><天存>等將軍,出御之。分三軍爲五道,擊之,互相勝負,經旬不解,至於 屍滿野,流血浮杵。於是,屯於<道薩城>下,歇馬餉士,以圖再舉。時,有水鳥東飛,過<庾信>之幕,將士見之,以爲不祥。<庾信>曰:"此不足怪也。"謂衆曰:"今日,必有<百濟>人來諜。汝等佯不知,勿敢誰何。"又使徇于軍中曰:"堅壁不動,待明日援軍至,然後,決戰。"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二

○諜者聞之,歸報<殷相>。<殷相>等謂有加兵,不能不疑懼。於是,<庾信>等一時奮擊,大克之,生獲將軍達率<正仲>士卒一百人,斬佐平<殷相>達率<自堅>等十人及卒八千九百八十人,獲馬一萬匹鎧一千八百領,其它器械稱是。及歸還,路見<百濟>佐平<正福>與卒一千人來降,皆放之,任其所往。至京城,大王迎門,勞慰優厚。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三

○<永徽>五年,<眞德大王>薨,無嗣。

<庾信>與宰相<閼川>伊 謀,迎<春秋>伊 ,卽位,是爲<太宗大王>。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四

○<永徽>六年乙卯秋九月,<庾信>入<百濟>,攻<刀比川城>克之。是時,<百濟>君臣,奢泰淫逸,不恤國事。民怨神怒,災怪屢見。<庾信>告於王曰:"<百濟>無道,其罪過於<桀><紂>,此誠順天弔民伐罪之秋也。"先是,<租未押>級 爲<夫山>縣令,被虜於<百濟>,爲佐平<任子>之家奴。從事勤恪,曾無懈慢,<任子>憐之不疑,縱其出入,乃逃歸,以<百濟>之事,告<庾信>。<庾信>知<租未押>忠正而可用,乃語曰:"吾聞<任子>專<百濟>之事,思有以與謀而未{末}由。子其爲我,再歸言之。"答曰:"公不以僕爲不肖,而指使之,雖死無悔。"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五

○遂復入於<百濟>,告<任子>曰:"奴自以謂旣爲國民,宜知國俗,是以,出遊累旬不返,不勝犬馬戀主之誠,故此來耳。"<任子>信之不責。<租未押>伺間報曰:"前者,畏罪不敢直言,其實,往<新羅>還來。<庾信>諭我來告於君曰:'邦國興亡,不可先知,若君國亡,則君依於我國,我國亡,則吾依於君國。'"<任子>聞之, 然無言。<租未押>惶懼而退,待罪數月。<任子>喚而問之曰:"汝前說<庾信>之言,若何?"<租未押>驚恐而對,如前所言。<任子>曰:"爾所傳,我已悉知,可歸告之。"遂來說,兼及中外之事,丁寧詳悉。於是,愈急幷呑之謀。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六

○<太宗大王>七年庚申夏六月,大王與太子<法敏>,將伐<百濟>,大發兵,至<南川>而營。時,入<唐>請師波珍 <金仁問>,與<唐>大將軍<蘇定方><劉伯英>,領兵十三萬,過海到<德

物島>,先遣從者<文泉>來告。王命太子與將軍<庾信><眞珠><天存>等,以大船一百 ,載兵士會之。太子見將軍<蘇定方>,<定方>謂太子曰:"吾由海路,太子登陸行,以七月十日,會於<百濟>王都<泗 >之城。"太子來告大王,率將士,行至<沙羅>之停。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七

○將軍<蘇定方><金仁問>等,沿海入<依伐浦{技伐浦/伎伐浦}>。海岸泥 ,陷不可行。乃布柳席,以出師。<唐><羅>合擊<百濟>滅之。此役也,<庾信>之功爲多。於是,<唐>皇帝聞之,遣使 {褒}嘉之。將軍<定方>謂<庾信><仁問><良圖>三人曰:"吾受命以便宜從事,今以所得<百濟>之地,分錫公等爲食邑,以酬厥功,如何?"<庾信>對曰:"大將軍以天兵來,副寡君之望,雪小國之讎,寡君及一國臣民,喜 之不暇,而吾等獨受賜以自利,其如義何。"遂不受。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八

○<唐>人旣滅<百濟>,營於<泗 >之丘,陰謀侵<新羅>。我王知之,召羣臣問策。<多美公>進曰:"令我民,詐爲<百濟>之人,服其服,若欲爲賊者,<唐>人必擊之。因與之戰,可以得志矣。"<庾信>曰:"斯言可取,請從之。"王曰:"<唐>軍爲我滅敵,而反與之戰,天其佑我耶。"<庾信>曰:"犬畏其主,而主踏其腳,則咬之,豈可遇難,而不自救乎。請大王許之。"<唐>人諜知我有備,虜<百濟>王及臣寮九十三人卒二萬人,以九月三日,自<泗 >泛船而歸,留郞將<劉仁願>等,鎭守之。<定方>旣獻 ,天子慰藉之曰:"何不因而伐<新羅>。"<定方>曰:"<新羅>其君仁而愛民,其臣忠以事國,下之人事其上,如父兄,雖小,不可謀也。"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零九

○<龍朔>元年春,王謂<百濟>餘燼尙在,不可不滅,以伊 <品日>蘇判<文王>大阿 <良圖>等,爲將軍,往伐之,不克。又遣伊 <欽純>[一作<欽春>]<眞欽><天存>蘇判<竹旨>等,濟師。<高句麗><靺鞨>,謂<新羅>銳兵皆在<百濟>,內虛可 ,發兵,水陸 進,圍<北漢山城>。<高句麗>營其西,<靺鞨>屯其東,攻擊浹旬,城中危懼,忽有大星落於賊營,又雷雨震擊,賊等疑駭,解圍而遁。初,<庾信>聞賊圍城曰:"人力旣竭,陰助可資。"詣佛寺,設壇祈禱。會有天變,皆謂至誠所感也。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一零

○<庾信>嘗以中秋夜,領子弟,立大門外,忽有人從西來。<庾信>知<高句麗>諜者,呼使之前曰:"而國有底事乎。"其人俯而不敢對。<庾信>曰:"無畏也,但以實告。"又不言。<庾信>告之曰:"吾國王,上不違天意,下不失人心,百姓欣然,皆樂其業,今爾見之,往告而國人。"遂慰送之。<麗>人聞之曰:"<新羅>雖小國,<庾信>爲相,不可輕也。"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一一

○六月,<唐><高宗皇帝>遣將軍<蘇定方>等,徵<高句麗>。入<唐>宿衛<金仁問>,受命來告兵期,兼諭出兵會伐。於是,<文武大王>率<庾信><仁問><文訓>等,發大兵向<高句麗>,行次<南川州>。鎭守<劉仁願>,以所領兵,自<泗 >泛船,至<鞋浦>下陸,亦營於<南川州>。時,有司報:"前路有<百濟>殘賊,屯聚<甕山城>遮路,不可直前。"於是,<庾信>以兵進而圍城。

使人近城下,與賊將語曰:"而國不 ,致大國之討。順命者賞,不順命者戮。今汝等,獨守孤城,欲何爲乎。終必塗地,不如出降。非獨存命,富貴可期也。"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一二

○賊高聲唱曰:"雖 爾小城,兵食俱足,士卒義勇,寧爲死戰,誓不生降。"<庾信>笑曰:"窮鳥困獸,猶知自救,此之謂也。"乃揮旗鳴鼓攻之。大王登高見戰士,淚語激勵之,士皆奮突,鋒刃不顧。九月二十七日,城陷,捉賊將戮之,放其民。論功賞 將士,<劉仁願>亦分絹有差。於是,饗士 馬,欲往會<唐>兵。大王前遣太監{大監}<文泉>,移書<蘇>將軍,至是覆命,遂傳<定方>之言曰:"我受命萬里,涉滄海而討賊,艤舟海岸,旣踰月矣。大王軍士不至,糧道不繼,其危殆甚矣。王其圖之。"大王問羣臣如之何而可。皆言深入敵境輸糧,勢不得達矣。大王患之,諮嗟。<庾信>前對曰:"臣過 恩遇, 辱重寄。國家之事,雖死不避,今日是老臣盡節之日也。當向敵國,以副<蘇>將軍之意。"大王前席執其手下淚曰:"得公賢弼,可以無憂。若今茲之役,罔愆於素,則公之功德,曷日可忘。"<庾信>旣受命,至<懸鼓岑>之岫寺,齊戒卽靈室,閉戶獨坐,焚香累日夜而後出。私自喜曰:"吾今之行,得不死矣。"將行,王以手書告<庾信>:"出強之後,賞罰專之,可也。"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一三

○十二月十日,與副將軍<仁問><眞服><良圖>等九將軍,率兵載糧,入<高句麗>之界。壬戌正月二十三日,至<七重河>,人皆恐懼,不敢先登。<庾信>曰:"諸君若 死,豈合來此。"遂先自上船而濟,諸將卒,相隨渡河。入<高句麗>之境,慮<麗>人要於大路,遂自險隘以行,至於< 壤>。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一四

○<庾信>與諸將士曰:"<麗><濟>二國,侵凌我疆 ,賊害我人民,或虜丁壯,以斬戮之,或 幼少,以奴使之者,久矣,其可不痛乎。吾今所以不畏死赴難者,欲藉大國之力,滅二城,以雪國讎。誓心告天,以期陰助,而未知衆心如何,故言及之。若輕敵者,必成功而歸,若畏敵,則豈免其禽獲乎。宜同心協力,無不以一當百,是所望於諸公者也。"諸將卒皆曰:"願奉將軍之命,不敢有偷生之心。"乃鼓行向<平壤>。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一五

○路逢賊兵,逆擊克之,所得甲兵,甚多。至<障塞>之險,會天寒烈,人馬疲憊,往往  。<庾信>露肩執鞭,策馬以前驅。衆人見之,努力奔走出汗,不敢言寒。遂過險,距<平壤>不遠,<庾信>曰:"<唐>軍乏食窘迫,宜先報之。"乃喚步騎監<裂起>曰:"吾少與爾遊,知爾志節,今欲致意於<蘇>將軍,而難其人,汝可行否。"<裂起>曰:"吾雖不肖,濫中軍職,況辱將軍便{使}令。雖死之日,猶生之年。"遂與壯士<仇近>等十五人,詣<平壤>,見<蘇>將軍曰:"<庾信>等領兵致資糧,已達近境。"<定方>喜以書謝之。

<庾信>等行抵<楊 >,見一老人,問之,具悉敵國消息,賜之布帛,辭不受而去。<庾信>營<楊 >,遣解漢語者<仁問><良圖>及子<軍勝>等,達<唐>營,以王旨 軍糧。<定方>以食盡兵疲,不能力戰,及得糧,便回<唐>。<良圖>以兵八百人,泛海還國。時,<麗>人伏兵,欲要擊我軍于歸路。<庾信>以鼓及 ,系羣牛腰尾,使揮擊有聲,又積柴草燃之,使煙火不絶,夜半,潛行至< 河>,急渡岸休兵。<麗>人知之來追,<庾信>使萬弩俱發。<麗>軍且退,率勵諸幢將士分發,拒擊敗之,生禽將軍一人,斬首一萬餘級。王聞之,遣使勞之。及至,賞賜封邑爵位有差。

四二卷列傳二金庾信一六

○<龍朔>三年癸亥,<百濟>諸城,潛圖興復,其渠帥據<豆率城>,乞師於<倭>爲援助。大王親率<庾信><仁問><天存><竹旨>等將軍,以七月十七日,征討,次<熊津州>,與鎭守<劉仁願>合兵,八月十三日,至於<豆率城>。<百濟>人與<倭>人出陣,我軍力戰大敗之,<百濟>與<倭>人皆降。大王謂<倭>人曰:"惟我與爾國,隔海分疆,未嘗交構,但結好講和,聘問交通,何故今日與<百濟>同惡,以謀我國?今爾軍卒在我掌握之中,不忍殺之,爾其歸告爾王。"任其所之。分兵擊諸城降之,唯<任存城>,地險城固,而又糧多,是以攻之三旬,不能下,士卒疲睏 {厭}兵。大王曰:"今雖一城未下,而諸餘城保皆降,不可謂無功。"乃振旅而還。冬十一月二十日,至京,賜<庾信>田五百結,其餘將卒賞賜有差。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二。

四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三。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零

列傳第三。

<&庾信{金庾信}>下。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一

○<麟德>元年□□□{甲子三}月,<百濟>餘衆,又聚<泗 城>反叛,<熊州>都督,發所管兵士攻之,累日霧塞,不辨人物,是故,不能戰,使<伯山>來告之,<庾信>授之陰謀,以克之。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二

○<麟德>二年,<高宗>遣使<梁冬碧><任智高>等來聘。兼冊<庾信>奉常正卿<平壤>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三

○<幹封>元年,皇帝 召<庾信>長子大阿 <三光>,爲左武衛翊府中郞將,仍令宿衛。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四

○<摠章>元年戊辰,<唐><高宗皇帝>,遣英國公<李績>,興師伐<高句麗>,遂徵兵於我。<文武大王>,欲出兵應之,遂命<欽純><仁問>爲將軍。<欽純>告王曰:"若不與<庾信>同行,恐有後悔。"王曰:"公等三臣,國之寶也。若摠向敵場, 有不虞之事,而不得歸,則其如國何。故欲留<庾信>守國,則隱然若長城,終無憂矣。"<欽純>,<庾信>之弟,<仁問>,<庾信>之外甥,故尊事之,不敢抗。至是,告<庾信>曰:"吾等不材,今從大王,就不測之地,爲之奈何,願有所指誨。"

答曰:"夫爲將者,作國之干城,君之爪牙。決勝否於矢石之間,必上得天道,下得地理,中得人心,然後可得成功。今我國以忠信而存,<百濟>以 慢而亡,<高句麗>以驕滿而殆,今若以我之直,擊彼之曲,可以得志。況憑大國明天子之威棱哉。往矣勉焉,無墮乃事!"二公拜曰:"奉以周旋,不敢失墮。"<文武大王>旣與英公,破<平壤>,還到<南漢州>,謂羣臣曰:"昔者,<百濟><明 王>在<古利山>,謀侵我國,<庾信>之祖<武力>角幹,爲將逆擊之,乘勝 其王及宰相四人與士卒,以折其衝。又其父<舒玄>,爲<良州>摠管,屢與<百濟>戰,挫其銳,使不得犯境。故邊民安農桑之業,君臣無宵 之憂。今,<庾信>承祖考之業,爲社稷之臣,出將入相,功績茂焉。若不倚賴公之一門,國之興亡,未可知也,其於職賞,宜如何也。"羣臣曰:"誠如王旨。"於是,授太大舒發翰之職,食邑五百戶。仍賜輿杖,上殿不趨,其諸察{寮}佐,各賜位一級。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五

○<摠章>元年,<唐>皇帝,旣策英公之功,遂遣使宣慰,濟師助戰,兼賜金帛。亦授詔書於<庾信>,以褒奬之,且諭入朝,而不果行。其詔書傳於家,至五世孫失焉。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六

○<咸寧{咸亨}>四年癸酉,是<文武大王>十三年。春,妖星見地震,大王憂之。<庾信>進曰:"今之變異,厄在老臣,非國家之災也,王請勿憂。"大王曰:"若此則寡人所甚憂也。"命有司祈禳之。夏六月,人或見戎服持兵器數十人,自<庾信>宅泣而去,俄而不見。

<庾信>聞之曰:"此必陰兵護我者,見我福盡,是以去,吾其死矣。"後,旬有餘日,寢疾,大王親臨慰問,<庾信>曰:"臣願竭股肱之力,以奉元首,而犬馬之疾至此,今日之後,不復再見龍顏矣。"大王泣曰:"寡人之有卿,如魚有水,若有不可諱,其如人民何,其如社稷何。"<庾信>對曰:"臣愚不肖,豈能有益於國家,所幸者,明上,用之不疑,任之勿貳,故得攀附王明,成尺寸功,三韓爲一家,百姓無二心,雖未至太平,亦可謂小康。臣觀自古繼體之君,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累世功績,一朝 廢,甚可痛也。伏願:殿下,知成功之不易,念守成之亦難,疏遠小人,親近君子,使朝廷和於上,民物安於下,禍亂不作,基業無窮,則臣死且無憾。"王泣而受之。至秋七月一日,薨於私第之正寢,享年七十有九。大王聞訃震慟,贈賻彩帛一千匹租二千石,以供喪事,給軍樂鼓吹一百人,出葬於<金山原>,命有司立碑,以紀功名,又定入民戶,以守墓焉。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七

○妻<智照>夫人,<太宗大王>第三女也。生子五人,長曰<三光>伊 ,次<元述>蘇判,次<元貞>海乾,次<長耳>大阿 ,次<元望>大阿 。女子四人,又庶子<軍勝>阿 ,失其母姓氏。後,<智照>夫人,落髮衣褐,爲比丘尼,時,大王謂夫人曰:"今,中外平安,君臣高枕而無憂者,是太大角幹之賜也,惟夫人宜其室家,儆誡相成,陰功茂焉,寡人慾報之德,未嘗一日忘於心。其 <南城>租每年一千石。"後,<興德大王>封公爲<興武大王>。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八

○初,<法敏王>,納<高句麗>叛衆,又據<百濟>故地有之。<唐><高宗>大怒,遣師來討,<唐>軍與<靺鞨>,營於<石門>之野。王遣將軍<義福><春長>等御之,營於<帶方>之野。時,長槍幢獨別營,遇<唐>兵三千餘人,捉送大將軍之營。於是,諸幢共言:"長槍營獨處成功,必得厚賞,吾等不宜屯聚,徒自勞耳。"遂各別兵分散。<唐>兵與<靺鞨>,乘其未陣擊之,吾人大敗,將軍<曉川><義文>等死之。<庾信>子<元述>,爲裨將,亦欲戰死,其佐<淡凌>,止之曰:"大丈夫,非死之難,處死之爲難也。若死而無成,不若生而圖後效。"答田{曰}:"男兒不苟生,將何面目以見吾父乎。"便欲策馬而走,<淡凌>攬 不放,遂不能死,隨上將軍出<蕪荑嶺>,<唐>兵追及之。<居烈州>大監<阿珍含>一吉幹,謂上將軍曰:"公等努力速去。吾年已七十,能得幾時活也!此時是吾死日也。"便橫戟突陣而死,其子亦隨而死。大將軍等,微行入京。大王聞之,問<庾信>曰:"軍敗如此,奈何。"對曰:"<唐>人之謀,不可測也。宜使將卒各守要害。但<元述>不惟辱王命,而亦負家訓,可斬也。"大王曰:"<元述>裨將,不可獨施重刑。"乃赦之。<元述>慚懼,不敢見父,隱道{遁}于田園,至父薨後,求見母氏。母氏曰:"婦人有三從之義,今旣寡矣,宜從於子。若<元述>者,旣不得爲子於先君,吾焉得爲其母乎。"遂不見之。<元述>慟哭  而不能去,夫人終不見焉。<元述>嘆曰:"爲<淡凌>所誤,至於此極。"乃入<大伯山{太伯山}>。至乙亥年,<唐>兵來,攻<買蘇川城>,<元述>聞之,欲死之,以雪前恥,遂力戰有功賞,以不容於父母,憤恨不仕,以終其身。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零九

○嫡孫<允中>,仕<聖德大王>,爲大阿 ,屢承恩顧,王之親屬,頗嫉妬之。時,屬仲秋之望,王登<月城>岑頭眺望,乃與侍從官,置酒以娛,命喚<允中>,有諫者曰:"今,宗室戚里,豈無好人,而獨召疎遠之臣,豈所謂親親者乎。"王曰:"今,寡人與卿等,安平無事者,<允中>祖之德也,若如公言,忘棄之,則非善善及子孫之義也。"遂賜<允中>密坐,言及其祖平生,日晩告退,賜<絶影山>馬一匹,羣臣 望而已。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一零

○<開元>二十一年,大<唐>遣使敎翰{諭}曰:"<靺鞨><渤海>,外稱蕃翰,內懷狡猾,今欲出兵問罪,卿亦發兵,相爲 角,聞有舊將<金庾信>孫<允中>在,須差此人爲將。"仍賜<允中>金帛若干。於是,大王命<允中>弟<允文>等四將軍,率兵會<唐>兵,伐<渤海>。<允中>庶孫<巖>,性聰敏,好習方術,少壯爲伊 ,入<唐>宿衛,間就師,學陰陽家法,聞一隅,則反之以三隅,自述遁甲立成之法,呈於其師,師撫{憮}然曰:"不圖吾子之明達,至於此也。"從是而後,不敢以弟子待之。<大曆>中還國,爲司天大博士,歷<良><康><漢>三州大守{太守},復爲執事侍郞<浿江鎭>頭上。所至盡心撫字,三務之餘,敎之以六陣兵法,人皆便之。嘗有蝗蟲,自西入<浿江>之界,蠢然蔽野,百姓憂懼。<巖>登山頂,焚香析{祈}天,忽風雨大作,蝗蟲盡死。<大曆>十四年己未,受命聘<日本國>。其國王,知其賢,欲勒留之。會,大<唐>使臣<高鶴林>來,相見甚 。<倭>人認<巖>爲大國所知,故不敢留乃還。

夏四月,旋風 起,自<庾信>墓,至始祖大王之陵,塵霧闇冥,不辨人物,守陵人聞其中若有哭泣悲嘆之聲。<惠恭大王>,聞之恐懼,遣大臣(+<金敬信>),致祭謝過,仍於<鷲仙寺>,納田三十結,以資冥福。是寺,<庾信>平<麗><濟>二國,所營立也。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一一

○<庾信>玄孫<新羅>執事郞<長淸>,作行錄十卷,行於世。頗多釀辭,故刪落之,取其可書者,爲之傳。

四三卷列傳三金庾信一二

○論曰:<唐><李絳>對<憲宗>曰:"遠邪 ,進忠直,與大臣言,敬而信,無使小人蔘焉,與賢者遊,親而禮,無使不肖預焉。"誠哉,斯言也,實爲君之要道也。故『書』曰:"任賢勿貳,去邪勿疑。"觀夫<新羅>之待<庾信>也,親近而無間,委任而不貳,謀行言聽,不使怨乎不以,可謂得六五童蒙之吉。故<庾信>得以行其志,與上國協謀,合三土爲一家,能以功名終焉。雖有<乙支文德>之智略<張保 >之義勇,微<中國>之書,則泯滅而無聞,若<庾信>,則鄉人稱頌之,至今不亡。士大夫知之,可也,至於 童牧 ,亦能知之,則其爲人也,必有以異於人矣。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三。

四四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四。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四卷列傳四零零零零

列傳第四。

<乙支文德><居柒夫><居道><異斯夫><金仁問><金陽><黑齒常之><張保 >(+<鄭年>)<斯多含>。

四四卷列傳四乙支文德零一

○<乙支文德>,未詳其世系。資沈 有智數,兼解屬文。<隋><開皇{大業}>中,<煬帝>下詔徵<高句麗>。於是,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出<扶余>道,右翊衛大將軍<於仲文>,出<樂浪>道,與九軍至<鴨 水>。<文德>受王命,詣其營詐降,實欲觀其虛實。<述>與<仲文>,先奉密旨,若遇王及<文德>來,則執之,<仲文>等,將留之,尙書右丞<劉士龍>,爲慰撫使,固止之,遂聽<文德>歸,深悔之,遣人 <文德>曰:"更欲有議{言},可復來。"<文德>不顧,遂濟<鴨 >而歸。<述>與<仲文>,旣失<文德>,內不自安。<述>以糧盡欲還,<仲文>謂{議}以精銳追<文德>,可以有功,<述>止之。<仲文>怒曰:"將軍仗十萬兵,不能破小賊,何顏以見帝。"<述>等不得已而從之,度<鴨 水>追之。<文德>見<隋>軍士有飢色,欲疲之,每戰輒北{走},<述>等一日之中,七戰皆捷。旣恃驟勝,又逼羣議,遂進東,濟<薩水>,去<平壤城>三十里,因山爲營。

四四卷列傳四乙支文德零二

○<文德>遺<仲文>詩曰:"神策究天文,妙算窮地理,戰勝功旣高,知足願雲止。"

<仲文>答書諭之。<文德>又遣使詐降,請於<述>曰:"若旋師者,當奉王朝行在所。"<述>見士卒疲弊,不可復戰,又<平壤城>險固,難以猝拔,遂因其詐而還,爲方陣而行。<文德>出軍,四面 擊之,<述>等且戰且行,(+秋七月)至<薩水>,軍半濟,<文德>進軍,擊其後軍,殺右屯衛將軍<辛世雄>。於是,諸軍俱潰,不可禁止,九軍將士奔還,一日一夜,至<鴨 水>,行四百五十里。初,度<遼>,九{凡}軍三十萬五千人,及還至<遼東城>,唯二千七百人。

四四卷列傳四乙支文德零三

○論曰:<煬帝><遼東>之役,出師之盛,前古未之有也,<高句麗>一偏方小國,而能拒之,不唯自保而已,滅其軍幾盡者,<文德>一人之力也。『傳』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信哉。

四四卷列傳四居柒夫零一

○<居柒夫>[或雲<荒宗>。]姓<金>氏,<奈勿王>五世孫,祖<仍宿>角幹,父<勿力>伊 ,<居柒夫>少 弛有遠志。祝髮爲僧,遊觀四方,便欲 <高句麗>,入其境,聞法師<惠亮>開堂說經,遂詣聽講經。一日,<惠亮>問曰:"沙{汝}彌從何來?"對曰:"某<新羅>人也。"其夕,法師招來相見,握手密言曰:"吾閱人多矣,見汝容貌,定非常流,其殆有異心乎?"答曰:"某生於偏方,未聞道理,聞師之德譽,來伏{趨}下風,

願師不拒,以卒發矇。"師曰:"老僧不敏,亦能識子,此國雖小,不可謂無知人者,恐子見執,故密告之,宜疾其歸。"<居柒夫>欲還,師又語曰:"相汝  鷹視,將來必爲將師{將帥}。若以兵行,無貽我害。"<居柒夫>曰:"若如師言,所不與師同{相}好者,有如 日。"遂還國返本從仕,職至大阿 。

四四卷列傳四居柒夫零二

○<眞興大王>六年乙丑,承朝旨,集諸文士,修撰國史,加官波珍 。十二年辛未,王命<居柒夫>及<仇珍>大角 <比臺>角 <耽知>  <非西>  <奴夫>波珍 <西力夫>波珍 <比次夫>大阿 <未珍夫>阿 等八將軍,與<百濟>侵<高句麗>。<百濟>人先攻破<平壤>,<居柒夫>等,乘勝取<竹嶺>以外,<高峴>以內十郡。至是,<惠亮>法師,領其徒,出路上,<居柒夫>下馬,以軍禮揖拜,進曰:"昔,遊學之日,蒙法師之恩,得保性命,今,邂逅相遇,不知何以爲報。"對曰:"今,我國政亂,滅亡無日,願致之貴域。"於是,<居柒夫>同載以歸,見之於王,王以爲僧統,始置百座講會及八關之法。<眞智王>元年丙申,<居柒夫>爲上大等,以軍國事務自任,至老終於家,享年七十八。

四四卷列傳四居道零一

○<居道>,失其族姓,不知何所人也,仕<脫解>尼師今,爲幹。時,<於屍山國><居柒山國>,介居鄰境,頗爲國患。<居道>爲邊官,潛懷幷呑之志,每年一度,集羣馬於<張吐>之野,使兵士騎之,馳走以爲戱樂,時人稱爲馬叔{技}。兩國人,習見之,以爲<新羅>常事,不以爲怪。於是,起兵馬,擊其不意,以滅二國。

四四卷列傳四異斯夫零一

○<異斯夫>[或雲<苔宗>。]姓<金>氏,<奈勿王>四世孫。<智度路王>時,爲沿邊官,襲<居道>權謀,以馬戱,誤<加耶[或雲<加羅>。]國>取之。至十三年壬辰,爲<阿瑟羅州{何瑟羅州}>軍主,謀幷<于山國>。謂其國人愚悍,難以威降,可以計服,乃多造木偶師子{獅子},分載戰舡,抵其國海岸,詐告曰:"汝若不服,則{卽}放此猛獸,踏殺之。"其人恐懼則{乃}降。<眞興王>在位十一年,<太寶>元年,<百濟>拔<高句麗><道薩城>,<高句麗>陷<百濟><金峴城>。主{王}乘兩國兵疲,命<異斯夫>,出兵擊之,取二城增築,留申{甲}士(+一千)戍之。時,<高句麗>遣兵來攻<金峴城>,不克而還。<異斯夫>追擊之大勝。

四四卷列傳四金仁問零一

○<金仁問>,字<仁壽>,<太宗大王>第二子也。幼而就學,多讀儒家之書,兼涉<莊><老>浮屠之說。又善隸書射御鄉樂,行藝純熟,識量宏弘,時人推許。<永徽>二年,<仁問>年二十三歲,受主{王}命,□{入}大<唐>宿衛,<高宗>謂涉海來朝,忠誠可尙,特授左領軍衛將軍。四年,詔許歸國覲省,<太宗大王>授以<押督州>援管{摠管}。於是,築<獐山城>,以設險,<太宗>錄其功,授食邑三百戶。<新羅>屢爲<百濟>所侵,願得<唐>兵爲援助,以雪着{羞}恥,擬諭宿衛<仁問>乞師。會,<高宗>,以<蘇定方>爲<神丘>道大摠管,率師討<百濟>。帝徵<仁問>,問道路險易,去就便宜。<仁問>應對尤詳,帝悅制授<神丘>道副大摠管, 赴軍中。遂與<定方>濟海,到<德物島>。主{王}命太子,與將軍<庾信><眞珠><天存>等,以鉅艦一百 ,載兵迎延之。至<熊津>口,賊瀕江屯兵,戰破之,乘勝入其都城滅之。<定方> 王<義慈>及太子<孝>王子<泰>等,回<唐>。

四四卷列傳四金仁問零二

○大王嘉尙<仁問>功業,授波珍 ,又加角千{角幹}。尋,入<唐>宿衛如前。<龍朔>元年,<高宗>召謂曰:"朕旣滅<百濟>,除爾國患,今,<高句麗>負固,與<穢貊>同惡,違事大之禮,棄善鄰之義,朕欲遣兵致討,爾歸告國王,出師同伐,以殲垂亡之虜。"<仁問>便歸國,以致帝命,國王使<仁問>與<庾信>等,練兵以待。皇帝命邢國公<蘇定方>,爲<遼東>道行軍大摠管,以六軍,長驅萬里, <麗>人於<須江{浿江}>,擊破之,遂圍<平壤>,<麗>人固守,故不能克。士馬多死傷,糧道不繼。<仁問>與留鎭<劉仁願>,率兵兼輸米四千石租二萬餘斛,赴之,<唐>人得食,以大雪,解圍還。

四四卷列傳四金仁問零三

○<羅>人將歸,<高句麗>謀要擊於半塗,<仁問>與<庾信>,詭謀夜遁。<麗>人翌日覺而追之,<仁問>等,回擊大敗之,斬首一萬餘級,獲人五千餘口而歸。<仁問>又入<唐>,以<幹封>元年,扈駕登封<泰山>,加授右驍衛大將軍,食邑四百戶。<摠章>元年戊辰,<高宗皇帝>遣英國公<李績>,帥師伐<高句麗>,又遣<仁問>徵兵於我。<文武大王>與<仁問>,出兵二十萬,行至<北漢山城>,王住此,先遣<仁問>等,領兵會<唐>兵,擊<平壤>月餘,執王<臧>,<仁問>使主{王} 於英公前,數其罪,王再拜,英公禮答之,卽以王及<男產><男律{男建}><男生>等還。<文武大王>,以<仁問>英略勇功,特異常倫,賜故大琢角幹<樸紐>食邑五百戶。<高宗>亦聞<仁問>屢有戰功,制曰:"爪牙良將,文武英材,制爵疏封,尤宜嘉命。"仍加爵秩,食邑二千戶。自後,侍衛宮禁,多歷年所。

四四卷列傳四金仁問零四

○<上元>元年,<文武王>納<高句麗>叛衆,又據<百濟>故地。<唐>皇帝大怒,以<劉仁軌>爲< 林>道大摠管,發兵來討,詔削王官爵。時,<仁問>爲右驍衛員外大將軍<臨海郡>公,在京師,立以爲王,令歸國,以代其兄,仍策爲< 林州>大都督開府儀同三司,<仁問>懇辭不得命,遂上道。會,王遣使,入貢且謝罪,皇帝赦之,復王官爵,<仁問>中路而還,亦復前銜。<調露>元年,轉鎭軍大將軍行右武威衛大將軍,<載初>元年,授輔國大將軍上柱國<臨海郡>開國公左羽林軍將軍。<延載>元年四月二十九日,寢疾薨於帝都,享年六十六。訃聞,上震悼,贈 加等,命朝散大夫行司禮寺大醫署令<陸元景>判官朝散郞直司禮寺某等,押送靈柩{樞}。<孝昭大王{孝照大王}>追贈太大角幹,命有司,以<延載>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於京<西原>。<仁問>七入大<唐>,在朝宿衛,計月日,凡二十二年。時,亦有<良圖>海 ,六入<唐>,死千{於}<西京>,失其行事始末。

四四卷列傳四金陽零一

○<金陽>字<魏昕>,<太宗大王>九世孫也。曾祖<周元>伊 ,祖<宗基>蘇判,考<貞茹>波珍 ,皆以世家爲將相。<陽>生而英傑。<大和{太和}>二年,<興德王>三年,爲<固城郡>大武{太守},尋拜<中原>大尹,俄轉<武州>都督,所臨有政譽。<開成>元年丙辰,<興德王>薨,無嫡嗣,王之堂弟<均貞>,堂弟之子<悌隆>,爭嗣位。<陽>與<均貞>之子阿 <佑徵><均貞>妹壻<禮徵>,奉<均貞>爲王,入<積板宮>,以族兵宿衛。<悌隆>之黨<金明><利弘>等來圍,<陽>陳兵宮門,以拒之曰:"新君在此,爾等何敢凶逆如此。"遂引弓射殺十數人。<悌隆>下<裴萱伯>,射<陽>中股。<均貞>曰:"彼衆我寡,勢不可 ,公其佯退,以爲後圖。"

<陽>,於是,突圍而出,至<韓 [一作<潢祇>。]市>,<均眞{均貞}>沒於亂兵,<陽>號泣旻天,誓心白日,潛藏山野,以俟時來。

四四卷列傳四金陽零二

○至<開成>二年八月,前侍中<佑徵>,收殘兵,入<淸海鎭>,結大使<弓福>,謀報不同天之讎。<陽>聞之,募集謀士兵卒,以三年二月,入海,見<枯徵{佑徵}>,與謀舉事。三月,以勁卒五千人,襲<武州>,至城下,州人悉降,進次<南原>, <新羅>兵,與戰克之。<佑徵>以士卒久勞,且歸<海鎭>,養兵 馬。冬,彗 見西方,芒角指東,衆賀曰:"此除舊佈新,報寃雪恥之祥也。"<陽>號爲乎東將軍{平東將軍},十二月再出,<金亮詢>以<鵡洲>軍來,<佑徵>又遣驍勇<閻長><張弁><鄭年><駱金><張律榮{張建榮}><李順行>六將統兵,軍容甚盛,鼓行至<武州><鐵冶縣>北州{川}。<新羅>大監<金敏周>,以兵逆之,將軍<駱金><李順行>,以馬兵三千,突入彼軍,殺傷殆盡。

四四卷列傳四金陽零三

○四年正月十九日,軍至<太丘{大丘}>,王以兵迎拒,逆擊之,王軍敗北,生擒斬獲,莫之能計。時,王顚沛逃人{入}離宮,兵士尋害之。<陽>於是命左右將軍領騎土{士},徇曰:"本爲報讎,今,渠魁就戮,衣冠士女百姓,宜各安居,勿妄動。"遂牧{收}復王城,人民案堵。<陽>召<萱伯>曰:"犬各吠非其主,爾以其主射我,義士也,我勿校,爾安無恐。"衆聞之曰:"<萱伯>如此,其它何憂。"無不感悅。四月淸宮,奉迎侍中<佑徵>卽位,是爲<神武王>。至七月二十三日,大王薨,太子嗣位,是爲<文聖王>。迫{追}錄功,授蘇判兼倉部令,轉侍中兼兵部令,<唐>聘問,兼授公檢校衛尉卿。

四四卷列傳四金陽零四

○<大中>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薨於私第,享年五十。訃聞,大王哀慟,追贈舒發翰,其贈賻殮葬,一依<金庾信>舊例。以其年十二月八日,陪葬於<太宗大王>之陵。從父兄<昕>,字<泰>,父<璋如>,仕至侍中波珍 。<昕>幼而聰悟,好學問。<長慶>二年,<憲德王>將遣人入<唐>,難其人,或薦<昕><太宗>之裔,精神朗秀,器宇深沈,可以當選。遂令入朝宿衛。歲餘請還,皇帝詔授金紫光祿大夫試大常卿{太常卿}。及歸,國王以不辱命,{擢}授<南原>大守{太守},累遷至<康州>大都督,尋加伊 兼相國。

四四卷列傳四金陽零五

○<開成>已未{己未}閏正月,爲大將軍,領軍十萬,御<淸海>兵於<大丘>,敗績。自以敗軍,又不能死綏,不復仕宦。入<小白山>,葛衣蔬食,與浮圖遊。至<大中>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感疾終於山齊{齋},享年四十七歲,以其年九月十日,葬於<奈靈郡>之南原。無嗣子,夫人主喪事,後爲比丘尼。

四四卷列傳四黑齒常之零一

○<黑齒常之>,<百濟>西部人,長七尺餘,驍毅有謀略,爲<百濟>達率兼<風達郡>將,猶<唐>刺史雲。<蘇定方>平<百濟>,<常之>以所部降。而<定方>囚老王,縱兵大掠。<常之>懼,與左右酋長十餘人遯去,嘯合逋亡,依<任存山>自固,不旬日,歸者三萬。<定方>勒兵攻之,不克。遂復二百餘城。<龍朔>中,<高宗>遣使招諭,乃詣<劉仁軌>降,入<唐>爲左領軍員外將軍< 州{洋州}>刺史。累從征伐積功,授爵賞殊等。久之,爲<燕然道>大摠管,與<李多祚>等,擊<突厥>破之。左監門衛中郞將<寶璧>,欲窮追邀功,詔與<常之>共討,<寶璧>獨進,爲虜所覆,舉軍沒。

<寶璧>下吏誅,<常之>坐無功。會,<周興>等誣其與鷹揚將軍<趙懷節>叛,捕系詔獄,投 死。<常之>御下有恩,所乘馬爲士所 ,或請罪之。答曰:"何遽以私馬,鞭官兵乎?"前後賞賜分麾下,無留 。及死,人皆哀其枉。

四四卷列傳四張保 零一

○<張保 >[『羅紀』作<弓福>。]<鄭年>[<年>或作<連>。],皆<新羅>人,但不知鄉邑父祖。皆善鬪戰,<年>復能沒海底,行五十里不 ,角其勇壯,<保 >差不及也,<年>以兄呼<保 >。<保 >以齒,<年>以藝,常齟齬不相下。二人如<唐>,爲武寧軍小將,騎而用槍,無能敵者。後,<保 >還國,謁大王曰:"遍<中國>,以吾人爲奴婢,願得鎭<淸海>,使賊不得掠人西去。"<淸海>,<新羅>海路之要,今謂之<莞島>。大王與<保 >萬人,此後,海上無 鄉人者。<保 >旣貴,<年>去職飢寒,在<泗>之<漣氷縣{漣水縣}>。一日,言於戍將<馮元規>曰:"我欲東歸,乞食於<張保 >。"<元規>曰:"若與<保 >所負如何,奈何去取死其手?"<年>曰:"飢寒死,不如兵死快,況死故鄉耶。"遂去謁<保 >,飮之極歡。飮未卒,聞王弒國亂無主,<保 >分兵五千人與<年>,持<年>手泣曰:"非子不能平禍難。"<年>入國,誅叛者立王,王召<保 >爲相,以<年>代守<淸海>。[此與<新羅>傳記頗異,以<杜牧>立傳,故兩存之。]

四四卷列傳四張保 零二

○論曰:<杜牧>言:"<天寶><安祿山>亂,<朔方>節度使<安思順>,以<祿山>從弟賜死,詔<郭汾陽>代之。後旬日,復詔<李臨淮>,持節分<朔方>半兵,東出<趙><魏>。當<思順>時,<汾陽><臨淮>俱爲牙門都將,二人不相能,雖同盤飮食,常 相視,不交一言。及<汾陽>代<思順>,<臨淮>欲亡去,計未決,詔<臨淮>,分<汾陽>半兵東討。<臨淮>入請曰:'一死固甘,乞免妻子。'<汾陽> 下,持手上堂,偶坐曰:'今國亂主遷,非公不能東伐,豈懷私忿時耶。'及別,執手泣涕,相勉以忠義,訖平巨盜,實二公之力。知其心不叛,知其材可任,然後,心不疑,兵可分。平生積憤,知其心,難也。忿必見短,知其材,益難也。此<保 >與<汾陽>之賢等耳。<年>投<保 >,必曰:'彼貴我賤,我降下之,不宜以舊忿殺我。'<保 >果不殺,人之常情也;<臨淮>請死於<汾陽>,亦人之常情也。<保 >任<年>事,出於己。<年>且飢寒,易爲感動。<汾陽><臨淮>平生抗立,<臨淮>之命,出於天子, 於<保 >,<汾陽>爲優,此乃聖賢遲疑成敗之際也。彼無他也,仁義之心,與雜情 植,雜情勝則仁義滅,仁義勝則雜情消。彼二人,仁義之心旣勝,復資之以明,故卒成功。世稱<周><召>爲百代之師,<周公>擁孺子,而<召公>疑之。

以<周公>之聖<召公>之賢,少事<文王>,老佐<武王>,能平天下,<周公>之心,<召公>且不知之。苟有仁義之心,不資以明,雖<召公>尙爾,況其下哉。語曰:'國有一人,其國不亡。'夫亡國,非無人也,丁其亡時,賢人不用。苟能用之,一人足矣。"<宋祈{宋祁}>曰:"嗟乎,不以怨毒相甚{ },而先國家之憂,<晉>有<祁奚>,<唐>有<汾陽>,<保 >,孰謂<夷>無人哉。"

四四卷列傳四斯多含零一

○<斯多含>,系出眞骨,<奈密王>七世孫也,父<仇梨知>級 。本高門華胄,風標淸秀,志氣方正,時人請奉爲花郞,不得已爲之。其徒無慮一千人,盡得其歡心。<眞興王>命伊 <異斯夫>,襲<加羅[一作<加耶>。]國>。時,<斯多含>年十五六,請從軍,王以幼少不許,其請勤而志 {確},遂命爲貴幢裨將,其徒從之者亦衆。及抵其國界,請於元帥,領麾下兵,先入< 檀梁>[< 檀梁>,城門名。<加羅>語謂門爲梁雲。]。其國人,不意兵猝至,驚動不能御,大兵乘之,遂滅其國。 師還,王策功,賜<加羅>人口三百,受已皆放,無一留者。又賜田,固辭,王強之,請賜<閼川>不毛之地而已。<含>始與<武官郞>,約爲死友。及<武官>病卒,哭之慟甚,七日亦卒,時年十七歲。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四。

四五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五。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五卷列傳五零零零零

列傳第五。

<乙巴素><金后稷><祿眞><密友><紐由><明臨 夫><昔於者{昔於老}><樸堤上><貴山><溫達>。

四五卷列傳五乙巴素零一

○<乙巴素>,<高句麗>人也。<國川王>時,沛者<於 留{於卑留}>評者<左可慮>等,皆以外戚擅權,多行不義,國人怨憤。王怒欲誅之,<左可慮>等謀反,王誅竄之。遂下令曰:"近者,官以寵授,位非德進,毒流百姓,動我王家,此寡人不明所致也。今,汝四部,各舉賢良在下者。"於是,四部共舉東部<晏留>,王徵之,委以國政。

四五卷列傳五乙巴素零二

○<晏留>言於王曰:"微臣庸愚,固不足以參大政。西<鴨 谷><左勿村><乙巴素>者,<琉璃王>大臣<乙素>之孫也。性質剛毅,智慮淵深,不見用於世,力田自給。大王若欲理國,非此人則不可。"王遣使以卑辭重禮聘之,拜中畏大夫,加爵爲於臺。謂曰:"孤 承先業,處臣民之上,德薄材短,未濟於理。先生藏用晦明,窮處草澤者久矣,今不我棄,幡然而來,非獨孤之喜幸,社稷生民之福也。請安承敎,公其盡心。"

四五卷列傳五乙巴素零三

○<巴素>意雖許國,謂所受職,不足以濟事。乃對曰:"臣之駑蹇,不敢當嚴命,願大王選賢良,授高官,以成大業。"王知其意,乃除爲國相,令知政事。於是,朝臣國戚,謂<巴素>以新間舊,疾之。王有敎曰:"無貴賤,苟不從國相者,族之。"<巴素>退而告人曰:"不逢時則隱,逢時則仕,士之常也。今,上待我以厚意,其可復念舊隱乎。"乃以至誠奉國,明政敎,愼賞罰,人民以安,內外無事。王謂<晏留>曰:"若無子之一言,孤不能得<巴素>以共理。今,庶績之凝,子之功也。" 拜爲大使者。至<山上王>七年秋八月,<巴素>卒,國人哭之慟。

四五卷列傳五金后稷零一

○<金后稷>,<智證王>之曾孫。事<眞平大王>,爲伊 ,轉兵部令。大王頗好田獵,<后稷>諫曰:"古之王者,必一日萬機,深思遠慮,左右正士,容受直諫,    ,不敢逸豫,然後,德政醇美,國家可保。今,殿下日與狂夫獵士,放鷹犬,逐雉兎,奔馳山野,不能自止。<老子>曰:'馳騁田獵,令人心狂。'『書』曰:'內作色荒,外作禽荒,有一於此,未或不亡。'由是觀之,內則蕩心,外則亡國,不可不省也,殿下其念之。"王不從,又切諫,不見聽。

四五卷列傳五金后稷零二

○後,后稷疾病,將死,謂其三子曰:"吾爲人臣,不能匡救君惡,恐大王遊娛不已,以至於亡敗,是吾所憂也。雖死,必思有以悟君,須 吾骨於大王遊 之路側。"子等皆從之。

他日,王出行,半路有遠聲,若曰莫去。王顧問:"聲何從來。"從者告雲:"彼<后稷>伊 之墓也。"遂陳<后稷>臨死之言,大王 然流涕曰:"夫子忠諫,死而不忘,其愛我也深矣。若終不改,其何顏於幽明之間耶。"遂終身不復獵。

四五卷列傳五祿眞零一

○<祿眞>,姓與字,未詳。父<秀奉>一吉 。<祿眞>二十三歲始仕,屢經內外官,至<憲德大王>十年戊戌,爲執事侍郞。十四年,國王無嗣子,以母弟<秀宗>,爲儲貳,入<月池宮>。時,<忠恭>角幹爲上大等,坐政事堂,注擬內外官,退公感疾,召國醫診脈,曰:"病在心臟,須服龍齒湯。"遂告暇三七日,杜門不見賓客。

四五卷列傳五祿眞零二

○於是,<祿眞>造而請見,門者拒焉。<祿眞>日{曰}:"下官非不知相公移疾謝客,須獻一言於左右,以開鬱 之慮,故此來耳,若不見,則不敢退也。"門者再三複之,於是,引見。<祿眞>進曰:"伏聞寶體不調,得非早朝晩罷,蒙犯風露,以傷榮衛之和,失支體之安乎?"曰:"未至是也,但昏昏  ,精神不快耳。"<祿眞>曰:"然則公之病,不須藥石,不須針 ,可以至言高論,一攻而破之也,公將聞之乎?"曰:"吾子不我遐遺,惠然光臨,願聽玉音,洗我胸臆。"

四五卷列傳五祿眞零三

○<祿眞>曰:"彼梓人之爲室也,材大者爲樑柱,小者爲椽 ,偃者植者各安所施,然後,大廈成焉。古者,賢宰相之爲政也,又何異焉?才巨者,置之高位,小者授之薄任。內則六官百執事,外則方伯連率郡守縣令,朝無闕位,位無非人,上下定矣,賢不肖分矣,然後,王政成焉。

今則不然,徇私而滅公,爲人而擇官,愛之則雖不材,擬送於雲 ,憎之則雖有能,圖陷於溝壑。取捨混其心,是非亂其志,則不獨國事 濁,而爲之者,亦勞且病矣。若其當官淸白, 事恪恭,杜貨賂之門,遠請託之累,黜陟只以幽明,予奪不以愛憎,如衡焉,不可枉以輕重,如繩焉,不可欺以曲直。如是,則刑政允穆,國家和平,雖曰開<孫弘>之合,置<曹參>之酒,與朋友故舊,談笑自樂可也。又何必區區於服餌之間,徒自費日廢事爲哉?"

四五卷列傳五祿眞零四

○角幹,於是,謝遣醫官,命駕朝王室。王曰:"謂卿剋日服藥,何以來朝?"答曰:"臣聞<祿眞>之言,同於藥石,豈止飮龍齒湯而已哉?"因爲王一一陳之。王曰:"寡人爲君,卿爲相,而有人直言如此,何喜如焉?不可使儲君不知,宜往<月池宮>。"儲君聞之,入賀曰:"嘗聞君明則臣直,此亦國家之美事也。"後,<熊川州>都督<憲昌>反叛,王舉兵討之,<祿眞>從事有功,王授位大阿 ,辭不受。

四五卷列傳五密友紐由零一

○<密友><紐由>者, <高句麗>人也。<東川王>二十年,<魏><幽州>刺史< 丘儉>,將兵來侵,陷<丸都城>。王出奔,將軍<王 >追之。王欲奔<南沃沮>,至於<竹嶺>,軍士奔散殆盡。唯<東部><密友>,獨在側,謂王曰:"今追兵甚迫,勢不可脫。臣請決死而御之,王可遁矣。"遂募死士,與之赴敵力戰,王僅得脫而去,依山谷,聚散卒自衛。謂曰:"若有能取<密友>者,厚賞之。"下部<劉屋句>前對曰:"臣試往焉。"遂於戰地,見<密友>伏地,乃負而至,王枕之以股,久而乃蘇。

四五卷列傳五密友紐由零二

○王間行轉輾,至<南沃沮>,<魏>軍追不止。王計窮勢屈,不知所爲。<東部>人<紐由>進曰:"勢甚危迫,不可徒死。臣有愚計,請以飮食,往 <魏>軍,因伺隙,刺殺彼將,若臣計得成,則王可奮擊決勝。"王曰:"諾。"<紐由>入<魏>軍,詐降曰:"寡君獲罪於大國,逃至海濱,措躬無地矣。將以請降於陣前,歸死司寇,先遣小臣,致不 之物,爲從者羞。"<魏>將聞之,將受其降,<紐由>隱刀食器,進前拔刀,刺<魏>將胸,與之俱死,<魏>軍遂亂。

四五卷列傳五密友紐由零三

○王分軍爲三道,急擊之,<魏>軍擾亂,不能陳,遂自<樂浪>而退。王復國論功,以<密友><紐由>,爲第一。賜<密友><巨谷><靑木谷>,賜<屋句><鴨綠豆訥河原>,以爲食邑,追贈<紐由>爲九使者。又以其子<多優>爲大使者。

四五卷列傳五明臨答夫零一

○<明臨 夫>,<高句麗>人也。<新大王>時,爲國相。<漢><玄 郡>大守{太守}<耿臨>,發大兵欲攻我,王問羣臣戰守執{孰}便。衆議曰:"<漢>兵,恃衆輕我,若不出戰,彼以我爲怯,數來,且我國山險而路隘,此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當者也。<漢>兵雖衆,無如我何,請出師御之。"< 夫>曰:"不然,<漢>國大民衆,今以強兵遠鬪,其鋒不可當也。而又兵衆者宜戰,兵小{少}者宜守,兵家之常也。今,<漢>人千里轉糧,不能持久,若我深溝高壘,淸野以待之,彼必不過旬月,飢困而歸。我以勁卒迫之,可以得志。"王然之, 城固守。

四五卷列傳五明臨答夫零二

○<漢>人攻之不克,士卒飢餓引還。< 夫>帥師數千騎,追之,戰於<坐原>,<漢>軍大敗,匹馬不反。王大悅,賜<答夫><坐原>及<質山>,爲食邑。十五年秋九月卒,年百十三歲。王自臨慟,罷朝七日,以禮葬於<質山>,置守墓二十家。

四五卷列傳五昔於老零一

○<昔於老>,<奈解>尼師今之子。[或雲,角幹<水老>之子也。]<助賁王>二年七月,以伊 爲大將軍,出討<甘文國>,破之,以其地爲郡縣。四年七月,<倭>人來侵,<於老>逆戰於<沙道>,乘風縱水{火},焚賊戰艦,賊溺死且盡。十五年正月,進爲舒弗耶{舒弗邯}兼知兵馬事。十六年,(+冬十月)<高句麗>侵北邊,出擊之,不克,退保<馬頭柵>。至夜,士卒寒苦,<於老>躬行勞問,手燒薪{ },暖熱之,羣心感喜,如夾 。<沽解王{沾解王}>在位,<沙梁伐國>舊屬我,忽背而歸<百濟>,<於老>將兵往討滅之。

四五卷列傳五昔於老零二

○七年癸酉,<倭國>使臣<葛那古{葛耶古}>在館。<於老>主之,與客戱言:"早晩,以汝王爲鹽奴,王妃爲 婦。"<倭>王聞之怒,遣將軍<於道朱君>,討我,大王出居於<柚村>。<於老>曰:"今茲之患,由吾言之不愼,我其當之。"遂抵<倭>軍,謂曰:"前日之言,戱之耳,豈意興師至於此耶。"<倭>人不答,執之,積柴置其上,燒殺之乃去。<於老>子,幼弱不能步,人抱以騎而歸,後爲<訖解>尼師今。<未鄒王{味鄒王}>時,<倭>國大臣來聘,<於老>妻請於國王,私饗<倭>使臣。及其泥醉,使壯士曳下庭焚之,以報前怨。<倭>人忿,來攻<金城>,不克引歸。

四五卷列傳五昔於老零三

○論曰:<於老>爲當時大臣,掌軍國事,戰必克,雖不克,亦不敗,則其謀策必有過人者。然以一言之悖,以自取死,又令兩國交兵,其妻能報怨,亦變而非正也。若不爾者,其功業,亦可錄也。

四五卷列傳五樸堤上零一

○<樸堤上>[或雲<毛末>。],始祖<赫居世>之後,<婆娑>尼師今五世孫。祖,<阿道>葛文王;父,<勿品>波珍 。<堤上>仕爲< 良州>幹。先是,<實聖王>元年壬寅,與<倭>國講和,<倭>王請以<奈勿王>之子<未斯欣>爲質。王嘗恨<奈勿王>使己質於<高句麗>,思有以釋憾於其子,故不拒而遣之。又十一年王子{壬子},<高句麗>,亦欲得<未斯欣>之兄<卜好>爲質,大王又遣之。及<訥祗王>卽位,思得辯士,往迎之。聞<水酒村>千{幹}<伐寶靺><一利村>幹<仇裏 ><利伊村>幹<波老>三人有賢智,召問曰:"吾弟二人,質於<倭><麗>二國,多年不還。兄弟之故,思念不能自止,願使生還,若之何而可?"三人同對曰:"臣等聞< 良州>千{幹}<堤上>,剛勇而有謀,可得以解殿下之憂。"

四五卷列傳五樸堤上零二

○於是,徵<堤上>使前,告三臣之言,而請行。<堤上>對曰:"臣雖愚不肖,敢不唯命 {祗}承。"遂以聘禮入<高句麗>,語王曰:"臣聞交鄰國之道,誠信而已。若交質子,則不及五 ,誠未{末}世之事也。今,寡君之愛第{弟}在此,殆將十年。寡君以  在原之意,永懷不已。若大王惠然歸之,則若九牛之落一毛,無所損也。而寡君之德大王也,不可量也,王其念之。"王曰:"諾。"許與同歸。

及歸國,大王喜慰曰:"我念二弟,如左右臂,今只得一臂,奈何?"

四五卷列傳五樸堤上零三

○<堤上>報曰:"臣雖奴才,旣以身許國,終不辱命。然,<高句麗>大國,王亦賢君,是故,臣得以一言悟之。若<倭>人,不可以口舌諭,當以詐謀,可使王子歸來。臣適彼,則請以背國論使彼聞之。"乃以死自誓,不見妻子, {祗}<粟浦>,泛舟向<倭>。其妻聞之,奔至浦口,望舟大哭曰:"好歸來。"<堤上>回顧曰:"我將命入敵國,爾莫作再見期。"遂徑入<倭國>,若叛來者,<倭>王疑之。<百濟>人,前入<倭>,讒言:<新羅>與<高句麗>謀侵王國,<倭>遂遣兵,邏戍<新羅>境外。會<高句麗>來侵,幷擒殺<倭>邏人,<倭>王乃以<百濟>人言爲實。又聞<羅>王囚<未斯欣><堤上>之家人,謂<堤上>實叛者。

四五卷列傳五樸堤上零四

○於是,出師將,襲<新羅>,兼差<堤上>與<未斯欣>爲將,兼使之鄉導。行至海中山島,<倭>諸將密議,滅<新羅>後,執<堤上><未斯欣>妻 以還。<堤上>知之,與<未斯欣>乘舟遊,若捉魚鴨者,<倭>人見之,以謂無心喜焉。於是,<堤上>勸<未斯欣>潛歸本國。<未斯欣>曰:"僕奉將軍如父,豈可獨歸。"<堤上>曰:"若二人俱發,則恐謀不成。"<未斯欣>抱<堤上>項,泣辭而歸。<堤上>獨眠室內,晏起,欲使<未斯欣>遠行。諸人問:"將軍何起之晩?"答曰:"前日,行舟勞困,不得夙興。"及出,知<未斯欣>之逃,遂縛<堤上>,行舡追之。適,煙霧晦冥,望不及焉。

四五卷列傳五樸堤上零五

○歸<堤上>於王所,則流於<木島>,未幾,使人以薪火燒爛支體,然後,斬之。大王聞之哀慟,追贈大阿 ,厚賜其家,使<未斯欣>,娶其<堤上>之第二女爲妻,以報之。初,<未斯欣>之來也,命六部遠迎之,及見,握手相泣。會兄弟置酒極娛,王自作歌舞,以宣其意。今,鄉樂<憂息曲>,是也。

四五卷列傳五貴山零一

○<貴山>,<沙梁部>人也。父,<武殷>阿幹。<貴山>少與部人< 項>爲友。二人相謂曰:"我等期與士君子游,而不先正心修身,則恐不免於招辱, 聞道於賢者之側乎。"時,<圓光>法師,入<隋>遊學,還居<加悉寺>,爲時人所尊禮。

四五卷列傳五貴山零二

○<貴山>等詣門, 衣進告曰:"俗士 蒙,無所知識,願賜一言,以爲終身之誡。"法師曰:"佛戒有菩薩戒,其別有十,若等爲人臣子,恐不能堪。今有世俗五戒,一曰事君以忠,二曰事親以孝,三曰交友以信,四曰臨戰無退,五曰殺生有擇,若等,行之無忽!"

四五卷列傳五貴山零三

○<貴山>等曰:"他則旣受命矣,所謂殺生有擇,獨未曉也。"師曰:"六齋日春夏月不殺,是擇時也。不殺使畜,謂馬牛 犬。不殺細物,謂肉不足一 ,是擇物也。如此,唯其所用,不求多殺,此可謂世俗之善戒也。"<貴山>等曰:"自今已後,奉以周旋,不敢失墜。"

四五卷列傳五貴山零四

○<眞平王>< 福{建福}>&十九{二十四}年壬戌秋八月,<百濟>大發兵,來圍<阿莫[一作莫{暮}。](+山)城>。王使將軍波珍幹<幹品><武梨屈><伊梨伐>級幹<武殷><比梨耶>等,領兵拒之,<貴山>< 項>,幷以少監赴焉。<百濟>敗,退於<泉山>之澤,伏兵以待之。我軍進擊,力困引還。時,<武殷>爲殿,立於軍尾,伏猝出,鉤而下之。<貴山>大言曰:"吾嘗聞之師曰:'士當軍無退',豈敢奔北乎。"擊殺賊數十人,以己馬出父,與< 項>揮戈力鬪。諸軍見之奮擊,橫屍滿野,匹馬隻輪,無反者。<貴山>等金瘡滿身,半路而卒。王與羣臣,迎於<阿那>之野,臨屍痛哭,以禮殯葬,追賜位<貴山>奈麻,< 項>大舍。

四五卷列傳五溫達零一

○<溫達>,<高句麗><平岡王>時人也。容貌龍鍾可笑,中心則 {曉/ /曄}{然}。蒙{家}甚貧,常乞食以養母,破衫弊履,往來於市井間,時人目之爲<愚溫達>。<平岡王>少女兒好啼,王戱曰:"汝常啼 我耳,長必不得爲士大夫妻,當歸之<愚溫達>。"王每言之。

四五卷列傳五溫達零二

○及女年二八,欲下嫁於<上部><高>氏,公主對曰:"大王常語,汝必爲<溫達>之婦,今何故改前言乎?匹夫猶不欲食言,況至尊乎。故曰:'王者無戱言'今大王之命,謬矣,妾不敢祗承。"王怒曰:"汝不從我敎,則固不得爲吾女也,安用同居?宜從汝所適矣。"

四五卷列傳五溫達零三

○於是,公主以實{寶}釧數十枚系 後,出宮獨行。路遇一人,問<溫達>之家,乃行至其家,見盲老母,近前拜,問其子所在。老母對曰:"吾子貧具{且}陋,非貴人之所可近。今聞子之臭,芬馥異常,接子之手,柔滑如綿,必天下之貴人也。因誰之 ,以至於此乎?惟我息,不忍飢,取楡皮于山林,久而未還。"公主出行,至山下,見<溫達>負楡皮而來。公主與之言懷,<溫達>悖然曰:"此非幼女子所宜行,必非人也,狐鬼也,勿迫我也!"遂行不顧。公主獨歸,宿柴門下,明朝,更入,與母子備言之。<溫達>依違未決,其母曰:"吾息至陋,不足爲貴人匹,吾家至 ,固不宜貴人居。"公主對曰:"古人言:'一斗粟猶可 ,一尺布猶可縫',則苟爲同心,何必富貴然後,可共乎?"乃賣金釗{釧},買得田宅奴婢牛馬器物,資用完具。

四五卷列傳五溫達零四

○初,買馬,公主語<溫達>曰:"愼勿買市人馬,須擇國馬病瘦而見放者,而後換之。"<溫達>如其言。公主養飼甚勤,馬日肥且壯。<高句麗>常以春三月三日,會獵<樂浪>之丘,以所獲豬鹿,祭天及山川神。至其日,王出獵,羣臣及五部兵士皆從。於是,<溫達>以所養之馬隨行,其馳騁,常在前,所獲亦多,他無若者。王召來,問姓名,驚且異之。

四五卷列傳五溫達零五

○時,<後周><武帝>出師伐<遼東>,王領軍逆戰於<拜山{肄山}>之野。<溫達>爲先鋒,疾鬪斬數十餘級,諸軍乘勝奮擊大克。及論功,無不以<溫達>爲策{第}一。王嘉嘆之曰:"是吾女壻也。"備禮迎之,賜爵爲大兄。由此,寵榮尤渥,威權日盛。及<陽岡王{ 陽王}>卽位,<溫達>奏曰:"惟<新羅>,割我<漢北>之地,爲郡縣,百姓痛恨,未嘗忘父母之國。願大王不以愚不肖,授之以兵,一往必還吾地。"王許焉。臨行誓曰:"<雞立峴><竹嶺>已西,不歸於我,則不返也。"遂行,與<羅>軍戰於<阿旦城>之下,爲流矢所中,路{ }而死。欲葬,柩不肯動,公主來撫棺曰:"死生決矣,於乎,歸矣。"遂舉而 。大王聞之悲慟。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五。

四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六。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六卷列傳六零零零零

列傳第六。

<強首><崔致遠><薛聰>。

四六卷列傳六強首零一

○<強首>,<中原京><沙梁>人也。父<昔諦>奈麻。其母,夢見人有角,而妊身反{及}生,頭後有高骨。<昔諦>以兒就當時所謂賢者,問曰:"此兒頭骨如此,何也?"答曰:"吾聞之,<伏羲>虎形,<女 >蛇身,<神農>牛頭,<皇陶{皐陶}>馬口,則聖賢同類,而其相亦有不凡者。又觀兒首有 子,於相法,面 無好,頭 無惡,則此必奇物乎!"

四六卷列傳六強首零二

○父還謂其{妻}曰:"爾子非常兒也,好養育之,當作將來之國士也。"及壯,自知讀書,通曉義理。父欲觀其志,問曰:"爾學佛乎?學儒乎?"對曰:"愚聞之,佛世外敎也。愚人間人,安用學佛爲?願學儒者之道。"父曰:"從爾所好。"遂就師讀『孝經』『曲禮』『爾雅』『文選』。所間{聞}雖淺近,而所得愈高遠,魁然爲一時之傑。遂入仕歷官,爲時聞人。

四六卷列傳六強首零三

○<強首>常{嘗}與<釜谷>冶家之女野合,情好頗篤。及年二十歲,父母媒邑中之女有容行者,將妻之,<強首>辭不可以再娶。

父怒曰:"爾有時名,國人無不知,而以微者爲偶,不亦可恥乎。"<強首>再拜曰:"貧且賤非所羞也,學道而不行之,誠所羞也。嘗聞古人之言曰:'糟糠之妻,不下堂;貧賤之交,不可忘。'則賤妾所不忍棄者也。"

四六卷列傳六強首零四

○及<太宗大王>卽位,<唐>使者至,傳詔書。其中有難讀處,王召問之。在王前一見說釋無疑滯。王驚喜,恨相見之晩,問其姓名。對曰:"臣本<任那><加良>人,名<字頭{牛頭}>。"王曰:"見卿頭骨,可稱<強首>先生。"使制回謝<唐>皇帝詔書表。文工而意盡,王益奇之,不稱名,言<任生>而已。<強首>未嘗謀生,家貧怡如也。王命有司,歲賜<新城>租一百石。<文武王>曰:"<強首>文章自任,能以書翰致意於<中國>及<麗><濟>二邦,故能結好成功。我先王請兵於<唐>,以平<麗><濟>者,雖曰武功,亦由文章之助焉。則<強首>之功,豈可忽也?"授位沙 ,增俸歲租二百石。

四六卷列傳六強首零五

○至<神文大王>時卒,葬事官供其賻。贈衣物匹段尤多,家人無所私,皆歸之佛事。其妻之{乏}於食,欲還鄉里。大臣聞之,請王賜租百石。妻辭曰:"妾,賤者也,衣食從夫,受國恩多矣。今旣獨矣,豈敢再辱厚賜乎?"遂不受而歸。<新羅>古記曰:"文章則<強首><帝文><守眞><良圖><風訓><骨 {骨番}>。"<帝文>已下事逸,不得立傳。

四六卷列傳六崔致遠零一

○<崔致遠>,字<孤雲>[或雲<海雲>。],王京<沙梁部>人也。史傳泯滅,不知其世系。<致遠>少,精敏好學。至年十二,將隨海舶入<唐>求學,其父謂曰:"十年不第,卽非吾子也,行矣勉之!"<致遠>至<唐>,追師學問無怠。

四六卷列傳六崔致遠零二

○<幹符>元年甲午,禮部侍郞<裴瓚>下,一舉及第,調授<宣州>< 水>縣尉。考績爲承務郞侍御史內供奉,賜紫金魚袋。時<黃巢>叛,<高騈>爲諸道行營兵馬都統以討之。 <致遠>爲從事,以姿{委}書記之任,其表狀書啓傳之至今。及年二十八歲,有歸寧之志,<僖宗>知之,<光啓>元年,使將詔書來聘。留爲侍讀,兼翰林學士守兵部侍郞知瑞書監(+事)。<致遠>自以西學多所得,及來將行己志,而衰季多疑忌,不能容,出爲<大山郡>大守{太守}。

四六卷列傳六崔致遠零三

○<唐><昭宗><景福>二年,納旌節使兵部侍郞<金處誨>,沒於海,卽差< 城郡>太守<金峻>爲告奏使。時<致遠>爲<富城郡>大守{太守}, {王}召爲賀正使,以比歲饑荒,因之,盜賊交午,道梗不果行。其後<致遠>亦嘗奉使如<唐>,但不知其歲月耳。故其文集有上大師{太師}侍中狀雲:"伏聞:東海之外有三國,其名<馬韓><卞韓><辰韓>。<馬韓>則<&高麗{高句麗}>,<卞韓>則<百濟>,<辰韓>則<新羅>也。<&高麗{高句麗}><百濟>,全盛之時,強兵百萬,南侵<吳><越>,北撓<幽><燕><齊><魯>,爲<中國>巨 。<隋>皇失馭,由於徵<遼>。<貞觀>中,我<唐><太宗皇帝>,親統六軍渡海,恭行天罰,<&高麗{高句麗}>畏威請和,<文皇>受降回 。此際我<武烈大王>,請以犬馬之誠,助定一方之難,入<唐>朝謁,自此而始。後以<&高麗{高句麗}><百濟>,踵前造惡,<武烈七{武烈入/武烈王}>朝請爲鄉導。

至<高宗>皇帝<顯慶>五年,勅<蘇定方>,統十道強兵樓舡萬隻,大破<百濟>,乃於其地,置<扶余>都督府,招緝遺氓, { }以<漢>官,以臭味不同,屢聞離叛,遂徙其人於<河南>。<摠章>元年,命英公<徐績{李績}>,破<高句麗>,置<安東>都督府。至<儀鳳>三年,徙其人於<河南>< 右>。<高句麗>殘 類聚,北依<大白山{太白山}>下,國號爲<渤海>。<開元>二十年,怨恨天朝,將兵掩襲<登州>,殺刺史<韋俊>。於是,<明>皇帝大怒,命內史<高品><何行成>大卿{太僕卿}<金思蘭>,發兵過海攻討,仍就加我王<金>某,爲正大尉{太尉}持節充寧海軍事< 林州>大都督。以冬深雪厚,<蕃><漢>苦寒,勅命回軍。至今三百餘年,一方無事,滄海晏然,此乃我<武烈大王>之功也。今某儒門未{末}學,海外凡村{材},謬奉表章,來朝樂土,凡有誠懇,禮合披陳。伏見:<元和>十二年,本國王子,<金張廉>風飄,至<明州>下岸,<浙東>某官,發送入京。<中和>二年,入朝使<金直諒>,爲叛臣作亂,道路不通,遂於<楚州>下岸,  至<楊州>,得知聖駕幸<蜀>。<高>大尉{太尉}差都頭<張儉>,監押送至<西川>。已前事例分明。伏乞:大師{太師}侍中,俯降臺恩,特賜水陸券牒,令所在供給舟舡,熟食及長行驢馬草料,幷差軍將,監送至駕前。"此所謂太師侍中,姓名亦不可知也。

四六卷列傳六崔致遠零四

○<致遠>自西事大<唐>,東歸故國,皆遭亂世,屯 蹇連,動輒得咎,自傷不偶{遇},無復仕進意,逍遙自放,山林之下江海之濱,營臺 植松竹,枕藉書史,嘯詠風月。若<慶州><南山><剛州><氷山><陜州><淸涼寺><智異山><雙溪寺><合浦縣>別墅,此皆遊焉之所。最後,帶家隱<伽耶山><海印寺>,與母兄浮圖<賢俊>及<定玄>師,結爲道友,棲遲偃仰,以終老焉。始西遊時,與<江東>詩人<羅隱>相知。<隱>負才自高,不輕許可人,示<致遠>所制歌詩五軸。

四六卷列傳六崔致遠零五

○又與同年<顧雲>友善,將歸,<顧雲>以詩送別,略曰:"我聞海上三金鱉,金鱉頭戴山高高。山之上兮,珠宮,貝闕,黃金殿,山之下兮,千里萬里之洪濤。傍邊一點< 林>碧,鱉山孕秀生奇特。十二乘船渡海來,文章感動<中華國>。十八橫行戰詞苑,一箭射破金門策。"『新唐書藝文志』雲:"<崔致遠>『四六集』一卷『桂苑筆耕』二十卷"注云:"<崔致遠><高麗>人,賓貢及第爲<高騈>從事。"其名聞上國如此。又有『文集』三十卷,行於世。初我<太祖>作興,<致遠>知非常人,必受命開國,因致書問有"< 林>黃葉,<鵠嶺>靑松"之句。其門人等,至國初來朝,仕至達官者非一。<顯宗>在位,爲<致遠>密贊祖業,功不可忘,下敎,贈內史令,至十四歲<大平{太平}>二{三}年壬戌{癸亥}五{二}月,贈諡<文昌侯>。

四六卷列傳六薛聰零一

○<薛聰>,字<聰智>,祖<談捺>奈麻,父<元曉>。初爲桑門,掩{淹}該佛書,旣而返本,自號<小性居士>。<聰>性明銳,生知道待{道術}。以方言讀九經,訓導後生,至今學者宗之。又能屬文,而世無傳者。但今南地,或有<聰>所制碑銘,文字 {缺}落不可讀,竟不知其何如也。

<神文大王>以仲夏之月,處高明之室,顧謂<聰>曰:"今日,宿雨初歇,薰風微涼,雖有珍饌哀音,不如高談善謔,以舒伊鬱。吾子必有異聞, 爲我陳之?"

四六卷列傳六薛聰零二

○<聰>曰:"唯,臣聞昔花王之始來也,植之以香園,護之以翠幕,當三春而發艶,凌百花而獨出。於是,自邇及遐,艶艶之靈,夭夭之英,無不奔走上謁,唯恐不及。忽有一佳人,朱顏玉齒,鮮妝 服,伶 而來,綽約而前曰:'妾履雪白之沙汀,對鏡淸之海而{面}沐春雨以去{垢},快{袂}淸風而自適,其名曰薔薇。聞王之令德,期薦枕於香 ,王其容我乎!'又有一丈夫,布衣韋帶,戴白持杖,龍鍾而步,  而來曰:'僕在京城之外,居大道之旁,下臨蒼茫之野景,上倚嵯峨之山色,其名曰白頭翁。竊謂左右供給雖足,膏梁以充腸,茶酒以淸神,巾衍儲藏,須有良藥以補氣,惡石以 毒。故曰雖有絲麻,無棄菅 ,凡百君子,無不代 。不識,王亦有意乎?'或曰:'二者之來,何取何舍?'花王曰:'丈夫之言,亦有道理,而佳人難得,將如之何?'丈夫進而言曰:'吾謂王聰明識理義,故來焉耳,今則非也。凡爲君者,鮮不親近邪 { },疎遠正直,是以,<孟軻>不遇以終身,<馮唐>郞潛而皓首,自古如此,吾其奈何?'花王曰:'吾過矣,吾過矣!'"於是,王 然作色曰:"子之寓言,誠有深志,請書之,以謂{爲}王者之戒。"遂擢<聰>以高秩。

四六卷列傳六薛聰零三

○世傳<日本>國眞人,贈<新羅>使<薛>判官詩序雲:"嘗覽<元曉>居士所著,『金剛三昧論』,深恨不見其人,聞<新羅>國使<薛>,卽是居士之抱孫,雖不見其祖,而喜遇其孫,乃作詩贈之。"其詩至今存焉,但不知其子孫名字耳。至我<顯宗>在位十三歲,<天禧{幹興}>五{元}年辛酉{壬戌},追贈爲弘儒侯。或雲,<薛聰>嘗入<唐>學,未知然不。

四六卷列傳六崔承佑零一

○<崔承佑>,以<唐><昭宗><龍紀>二年入<唐>,至<景福>二年,侍郞<楊涉>下及第。有『四六』五卷,自序爲『 本集』。後爲<甄萱>作檄書,移我<太祖>。

四六卷列傳六崔承佑零二

○<崔彥 >年十八,入<唐>遊學,禮部侍郞<薛廷珪>下及第。四十二還國爲執事侍郞瑞書院學士,及<太祖>開國,入朝,仕至翰林院大學士{太學士}平章事。卒諡<文英>。

四六卷列傳六崔承佑零三

○<金大問>本<新羅>貴門子弟。<聖德王>三年,爲<漢山州>都督,作傳記若干卷。其『高僧傳』『花郞世記』『樂本』『漢山記』猶存。

四六卷列傳六崔承佑零四

○<樸仁範><元傑><巨仁><金雲卿><金垂訓>輩,雖僅有文字傳者,而史失行事,不得立傳。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六。

四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七。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七卷列傳七零零零零

列傳第七。

<奚論><素那><驟徒><訥催><薛 頭><金令胤><官昌><金部軍{金歆運}><裂起><丕寧子><竹竹><匹夫><階伯>。

四七卷列傳七奚論零一

○<奚論>,<牟梁>人也。其父<贊德>,有勇志英節,名高一時。<建福>二十七年庚午{乙丑},<眞平大王>選爲< 岑城>縣令。明年辛未{丙寅}冬十月,<百濟>大發兵,來攻< 岑城>一百餘日。<眞平王>命將,以<上州><下州><新州>之兵救之,遂往與<百濟>人戰不克,引還。<贊德>憤恨之,謂士卒曰:"三州軍帥見敵強不進,城危不救,是無義也。與其無義而生,不若有義而死。"乃激昻奮勵,且戰且守,以至糧盡水竭,而猶食屍飮尿,力戰不怠。至春正月,人旣疲,城將破,勢不可復完,乃仰天大呼曰:"吾王委我以一城,而不能全,爲敵所敗,願死爲大 ,喫盡<百濟>人,以復此城。"遂攘臂瞋目,走觸槐樹而死。於是,城陷,軍士皆降

四七卷列傳七奚論零二

○<奚論>年二十餘歲,以父功,爲大奈麻。至<建福>&三十五{四十}年戊寅,王命<奚論>,爲<金山>幢主,與<漢山州>都督<邊品>,興師襲< 岑城>,取之。<百濟>聞之,舉兵來,<奚論>等逆之。兵旣相交,<奚論>謂諸將曰:

"昔吾父殞身於此,我今亦與<百濟>人戰於此,是我死日也。"遂以短兵赴敵,殺數人而死。王聞之,爲流涕,贈 其家甚厚。時人無不哀悼,爲作長歌吊之。

四七卷列傳七素那零一

○<素那>[或雲<金川>。],<白城郡><蛇山>人也。其父<沈那>[或雲<煌川>。],旅{ }力過人,身輕且捷。<蛇山>境與<百濟>相錯,故互相寇擊無虛月。<沈那>每出戰,所向無堅陣。<仁平>中,<白城郡>出兵,往抄<百濟>邊邑,<百濟>出精兵急擊之,我士卒亂退。<沈那>獨立拔劍,怒目大叱,斬殺數十餘人,賊懼不敢當,遂引兵而走。

四七卷列傳七素那零二

○<百濟>人,指<沈那>曰:"<新羅>飛將。"因相謂曰:"<沈那>尙生,莫近<白城>。"<素那>雄豪有父風。<百濟>滅後,<漢州>都督都儒&公請大王遷{白王遣}<素那>於<阿達城>, 御北鄙。<上元>二年乙亥春,<阿達城>大守{太守}級 <漢宣>,敎民以某日齊出種麻,不得違令。<靺鞨>諜者認之,歸告其酋長。至其日,百姓皆出城在田,<靺鞨>潛師猝入城,剽掠一城,老幼狼狽,不知所爲。<素那>奮刃向賊,大呼曰:"爾等知<新羅>有<沈那>之子<素那>乎?固不畏死以圖生,欲鬪者曷不來耶?"遂憤怒突賊,賊不敢迫,但向射之。<素那>亦射,飛矢如蜂,自辰至酉,<素那>身矢如 ,遂倒而死。

四七卷列傳七素那零三

○<素那>妻,<加林郡>良家女子。初<素那>以<阿達城>隣敵國,獨行,留其妻而在家。郡人聞<素那>死,吊之,其妻哭而對曰:"吾夫常曰:'丈夫固當兵死,豈可臥牀蓆,死家人之手乎!'

其平昔之言如此,今死如其志也。"大王聞之,涕泣沾襟曰:"父子勇於國事,可謂世濟忠義矣。"贈官  。

四七卷列傳七驟徒零一

○<驟徒>,<沙梁>人,奈麻<聚福>之子,史失其姓。兄弟三人,長<夫果>,仲<驟徒>,季<逼實>。<驟徒>嚐出家,名<道玉>,居<實際寺>。<大宗大王{太宗大王}>時,<百濟>來伐<助川城>,大王興師出戰,未決。於是,<道玉>語其徒曰:"吾聞:爲僧者,上則精術業,以復性。次則起道用,以益他。'我形似桑門而已,無一善可取,不如從軍殺身,以報國。"脫法衣,着戎服,改名曰<驟徒>,意謂馳驟而爲徒也。乃詣兵部,請屬三千幢,遂隨軍赴敵場。及旗鼓相當,持槍劍,突陣力鬪,殺賊數人而死。

四七卷列傳七驟徒零二

○後<咸亨>二年辛未,<文武大王>發兵,使踐<百濟>邊地之禾。遂與<百濟>人,戰於<熊津>之南。時<夫果>以幢主戰死,論功第一。<文明>元年甲申,<高句麗>殘賊,據<報德城>而叛,<神文大王>命將討之,以<逼實>爲貴幢弟監{第監}。臨行,謂其婦曰:"吾二兄,旣死於王事,名垂不朽,吾雖不肖,何得畏死而苟存乎?今日與爾生離,終是死別也,好住無傷。"及對陣,獨出奮擊,斬殺數十人而死。大王聞之,流涕嘆曰:"<驟徒>知死所,而激昆弟之心。<夫果><逼實>亦能勇於義,不顧其身,不其壯歟!"皆追贈官沙 。

四七卷列傳七訥催零一

○<訥催>,<沙梁>人,大奈麻<都非>之子也。<眞平王><建福>四十一年甲申{己卯}冬十月,<百濟>大舉來侵,分兵圍攻<速含><櫻岑><岐岑><烽岑><旗懸><冗柵{穴柵}>等六城,王命<上州><下州><貴幢><法幢><誓幢>五軍,往救之。旣到,見<百濟>兵陣堂堂,鋒不可當,盤桓不進。或立議曰:

"大王以五軍委之諸將,國之存亡,在此一役。兵家之言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今強敵在前,不以好謀而直進,萬一有不如意,則悔不可追。"將佐皆以爲然,而業已受命出師,不得徒還。先是,國家欲築<奴珍>等六城而未遑,遂於其地,築畢而歸。

四七卷列傳七訥催零二

○於是,<百濟>侵攻愈急,<速含><岐岑><冗柵{穴柵}>三城,或滅或降,<訥催>以三城固守,及聞五軍不救而還,慷慨流涕,謂士卒曰:"陽春和氣,草木皆華,至於歲寒,獨松栢後雕。今孤城無援,日益 危,此誠志士義夫,盡節揚名之秋,汝等將若之何?"士卒揮淚曰:"不敢惜死,唯命是從。"及城將 ,軍士死亡無幾,人皆殊死戰,無苟免之心。<訥催>有一奴,強力善射。或嘗語曰:"小人而有異才,鮮不爲害,此奴宜遠之。"<訥催>不聽。至是城陷賊入,奴張弓挾矢,在<訥催>前,射不虛發,賊懼不能前。有一賊出後,以斧擊<訥催>,乃 ,奴反與鬪俱死。王聞之,悲慟,追贈<訥催>職級 。

四七卷列傳七薛 頭零一

○<薛[一本作薛{ }] 頭>,亦<新羅>衣冠子孫也。嘗與親友四人,同會燕飮,各言其志。< 頭>曰:"<新羅>用人論骨品,苟非其族,雖有鴻才傑功,不能踰越。我願西遊<中華國>,奮不世之略,立非常之功,自致榮路,備簪紳劍佩,出入天子之側,足矣。"

<武德>四年辛巳,潛隨海舶入<唐>。會<太宗><文皇帝>親征<高句麗>,自薦爲左武衛果毅。至<遼東>,與麗人戰<駐 山>下,深入疾鬪而死,功一等。皇帝問:"是何許人?"左右奏<新羅>人<薛 頭>也。皇帝泫然曰:"吾人尙畏死,顧望不前,而外國人,爲吾死事,何以報其功乎?"問從者聞其平生之願,脫御衣覆之,授職爲大將軍,以禮葬之。

四七卷列傳七金令胤零一

○<金令胤>,<沙梁>人,級 <盤屈>之子。相{祖}<欽春>[或雲<欽純>。]角幹,<眞平王>時爲花郞,仁深信厚,能得衆心。及壯,<文武大王>陟爲 宰,事上以忠,臨民以恕,國人翕然稱爲賢相。<大宗大王{太宗大王}>七年庚申,<唐><高宗>命大將軍<蘇定方>,伐<百濟>,<欽春>受王命,與將軍<庾信>等,率精兵五萬以應之。秋七月,至<黃山>之原,値<百濟>將軍<階伯>戰,不利。<欽春>召子<盤屈>曰:"爲臣莫若忠,爲子莫若孝,見危致命,忠孝兩全。"<盤屈>曰:"唯。"乃入賊陣,力戰死。<令 >生長世家,以名節自許。

四七卷列傳七金令胤零二

○<神文大王>時,<高句麗>殘賊<悉伏>,以<報德城>叛。王命討之,以<令 >爲黃衿誓幢步騎監。將行,謂人曰:"吾此行也,不使宗族朋友,聞其惡聲。"及見<悉伏>,出< 岑城>南七里,結陣以待之。或告曰:"今此兇黨,譬如 巢幕上,魚戱鼎中。出萬死以爭一日之命耳。語曰:'窮寇勿迫。'宜左次以待疲極而擊之,可不血刃而擒也。"諸將然其言,暫退,獨<令 >不肯之而欲戰。

從者告曰:"今諸將豈盡偷生之人,惜死之輩哉?而以曏者之言爲然者,將俟其隙而得其便者也。而子獨直前,其不可乎!"<令 >曰:"臨陣無勇,禮經之所識{誡},有進無退,士卒之常分也。丈夫臨事自決,何必從衆?"遂赴敵陣,格鬪而死。王聞之,悽慟流涕曰:"無是父,無是子,其義烈可嘉者也。"追贈爵賞尤厚。

四七卷列傳七官昌零一

○<官昌>[一雲<官狀>。],<新羅>將軍<品日>之子。儀表都雅,少而爲花郞,善與人交。年十六,能騎馬彎弓。大監某薦之<大宗大王{太宗大王}>。至<唐><顯慶>五年庚申,王出師,與<唐>將軍侵<百濟>,以<官昌>爲副將。至<黃山>之野,兩兵相對。父<品日>謂曰:"爾雖幼年,有志氣,今日是立功名取富貴之時,其可無勇乎?"<官昌>曰:"唯。"卽上馬橫槍,直 敵陣,馳殺數人。而彼衆我寡,爲賊所虜,生致<百濟>元帥<階伯>前。<階伯> 脫胄,愛其少且勇,不忍加害。乃嘆曰:"<新羅>多奇士,少年尙如此,況壯士乎?"乃許生還。<官昌>曰:"向吾入賊中,不能斬將 旗,深所恨也。再入必能成功。"以手 井水,飮訖,再突賊陣疾鬪。<階伯>擒斬首,繫馬鞍送之。<品日>執其首,袖拭血曰:"吾兒面目如生,能死於王事,無所悔矣。"三軍見之,慷慨有立志,鼓 進擊,<百濟>大敗。大王贈位級 ,以禮葬之,賻其家<唐>絹三十匹二十升布三十匹谷一百石。

四七卷列傳七金歆運零一

○<金歆運>,<奈密王>八世孫也。父<達福>  。<歆運>少遊花郞<文努>之門時,徒衆言及某戰死留名至今,<歆運>慨然流涕,有激勵思齊之貌。同門僧<轉密>曰:"此人若赴敵,必不還也。"<永徽>六年,<大宗大王{太宗大王}>憤<百濟>與<高句麗>梗邊,謀伐之。及出師,以<歆運>爲郞幢大監。於是,不宿於家,風梳雨沐,與士卒同甘苦。抵<百濟>之地,營<陽山>下,欲進攻<助川城>。<百濟>人乘夜疾驅,黎明緣壘而入,我軍驚 {駿}顚沛,不能定。賊因亂急擊,飛矢雨集。<歆運>橫馬握 待敵,大舍<詮知>說曰:"今賊起暗中,咫尺不相辨,公雖死,人無識者。況公<新羅>之貴骨,大王之半子,若死賊人手,則<百濟>所誇 ,而吾人之所深羞者矣。"<歆運>曰:"大丈夫旣以身許國,人知之與不知一也,豈敢求名乎?"強立不動。從者,握 勸還,<歆運>拔劍揮之,與賊鬪殺數人而死。於是,大監<穢破>少監<狄得>相與戰死。步騎幢主<寶用那>聞<歆運>死曰:"彼骨貴而勢榮,人所愛惜,而猶守節以死,況<寶用那>生而無益,死而無損乎?"遂赴敵,殺三數人而死。大王聞之傷慟,贈<歆運><穢破>位一吉 ,<寶用那><狄得>位大奈麻。時人聞之,作<陽山歌>,以傷之。

四七卷列傳七金歆運零二

○論曰:<羅>人患無以知人,欲使類聚羣遊,以觀其行義,然後,舉用之。遂取美貌男子, 飾之,名花郞以奉之。徒衆雲集,或相磨以道義,或相悅以歌樂,遊娛山水,無遠不至。因此知其邪正,擇而薦之於朝。

故<大問>曰:"賢佐忠臣,從此而秀,良將勇卒,由是而生者。"此也。三代花郞,無慮二百餘人,而芳名美事,具如傳記。若<歆運>者,亦郞徒也。能致命於王事,可謂不辱其名者也。

四七卷列傳七裂起零一

○<裂起>,史失族姓。<文武王>元年,<唐>皇帝遣<蘇定方>,討<高句麗>,圍<平壤城>。<含資道>摠管<劉德敏>傳宣國王,送軍資<平壤>。王命大角幹<金庾信>,輸米四千石租二萬二千二百五十石,到<獐塞>,風雪{ }寒,人馬多凍死。<麗>人知兵疲,欲要擊之。距<唐>營三萬餘步而不能前,欲移書而難其人。時<裂起>以步騎監輔行,進而言曰:"某雖駑蹇,願備行人之數。"遂與軍師<仇近>等十五人,持弓劍走馬,<麗>人望之,不能遮閼。凡兩日致命於<蘇>將軍,<唐>人聞之,喜慰回書。<裂起>又兩日回,<庾信>嘉其勇,與級 位。及軍還,<庾信>告王曰:"<裂起><仇近>,天下之勇士也。臣以便宜許位級 ,而未副功勞,願加位沙 。"王曰:"沙 之秩,不亦過乎?"<庾信>再拜曰:"爵祿公器,所以酬功,何謂過乎?"王允之。

四七卷列傳七裂起零二

○後<庾信>之子<三光>執政,<裂起>就求郡守,不許。<裂起>與<祗園寺>僧<順憬>曰:"我之功大,請郡不得,<三光>殆以父死而忘我乎?"<順憬>說<三光>,<三光>授以<三年山郡>大守{太守}。<仇近>從<元貞公>,築<西原述城>,<元貞公>聞人言,謂怠於事,杖之。<仇近>曰:"僕嘗與<裂起>入不測之地,不辱大角幹之命,大角幹不以僕爲無能,待以國士,今以浮言罪之,平生之辱,無大此焉。"<元貞>聞之,終身羞悔。

四七卷列傳七丕寧子零一

○<丕寧子>,不知鄉邑族姓。<眞德王>元年丁未,<百濟>以大兵,來攻<茂山><甘勿><桐岑>等(+三)城,<庾信>率步騎一萬,拒之。<百濟>兵甚銳,苦戰不能克,士氣索而力憊。<庾信>知<丕寧子>有力戰深入之志,召謂曰:"歲寒然後,知松栢之後雕。今日之事,急矣,非子誰能奮勵出奇,以激衆心乎?"因與之飮酒,以示殷勤。<丕寧子>再拜雲:"今於稠人廣衆之中,獨以事屬我,可謂知己矣,固當以死報之。"出謂奴<合節>曰:"吾今日上爲國家,下爲知己,死之。吾子<舉眞>,雖幼年,有壯志,必欲與之俱死,若父子倂命,則家人其將疇依?汝其與<舉眞>好收吾骸骨,歸以慰母心。"

四七卷列傳七丕寧子零二

○言畢,卽鞭馬橫 ,災{突}賊陣,格殺數人而死。<舉眞>望之慾去,<合節>請曰:"大人有言,令<合節>與阿郞還家,安慰夫人。今子負父命棄母慈,可謂孝乎?"執馬 不放。<舉眞>曰:"見父死而苟存,豈所謂孝子乎?"卽以劍擊折<合節>臂,奔入敵中戰死。<合節>曰:"私天崩矣,不死何爲?"亦交鋒而死。軍士見三人之死,感激爭進,所向挫鋒陷陣,大敗賊兵,斬首三千餘級。<庾信>收三尸,脫衣覆之,哭甚哀。大王聞之涕淚,以禮合葬於<反知山>,恩賞妻子九族尤渥。

四七卷列傳七竹竹零一

○<竹竹>,<大耶州>人也,父< 熱{ 勢}>爲撰幹。<善德王>時爲舍知,佐<大耶城>都督<金品釋>幢下。<王>十一年壬寅秋八月,<百濟>將軍<允忠>領兵,來攻其城。先是,都督<品釋>,見幕客舍知<黔日>之妻有色,奪之,<黔日>恨之。至是爲內應,燒其倉庫,故城中兇懼,恐不能固守。<品釋>之佐阿 <西川>[一雲  {沙 }<祗之那{祗 那}>。],登城謂<允忠>曰:"若將軍不殺我,願以城降。"<允忠>曰:"若如是,所不與公同好者,有如白日。"<西川>勸<品釋>及諸將士欲出城,<竹竹>止之曰:"<百濟>反覆之國,不可信也。而<允忠>之言甘,必誘我也。若出城,必爲賊之所虜。與其竄伏而求生,不若虎鬪而至死。"<品釋>不聽開門。士卒先出,<百濟>發伏兵,盡殺之。<品釋>將出,聞將士死,先殺妻子而自刎。<竹竹>收殘卒,閉城門自拒,舍知<龍石>謂<竹竹>曰:"今兵勢如此,必不得全,不若生降以圖後效。"答曰:"君言當矣,而吾父名我以<竹竹>者,使我歲寒不凋,可折而不可屈,豈可畏死而生降乎?"遂力戰,至城陷,與<龍石>同死。王聞之,哀傷,贈<竹竹>以級 ,<龍石>以大奈麻{太奈麻},賞其妻子,遷之王都。

四七卷列傳七匹夫零一

○<匹夫>,<沙梁>人也,父<尊臺>阿 。<大宗大王{太宗大王}>以<百濟><高句麗><靺鞨>轉相親比,爲脣齒,同謀侵奪,求忠勇材堪綏御者,以<匹夫>爲<七重城>下縣令。其明年庚申秋七月,王與<唐>師滅<百濟>。於是,<高句麗>疾我,以冬十月,發兵來圍<七重城>,<匹夫>守且戰二十餘日。賊將見我士卒盡誠,鬪不內顧,謂不可猝拔,便欲引還。

逆臣大奈麻<比 >密遣人告賊,以城內食盡力窮,若攻之必降,賊遂復戰。<匹夫>知之,拔劍斬<比 >首,投之城外。乃告軍士曰:"忠臣義士,死且不屈,勉哉努力!城之存亡,在此一戰。"乃奮拳一呼,病者皆起,爭先登,而士氣疲乏,死傷過半。賊乘風縱火,攻城突入。<匹夫>與上幹<本宿><謀支><美齊>等,向賊對射。飛矢如雨,支體穿破,血流至踵,乃 而死。大王聞之,哭甚痛,追贈級 。

四七卷列傳七階伯零一

○<階伯>,<百濟>人,仕爲達率。<唐><顯慶>五年庚申,<高宗>以<蘇定方>爲<神丘道>大摠管,率師濟海,與<新羅>伐<百濟>。<階伯>爲將軍,簡死士五千人拒之,曰:"以一國之人,當<唐><羅>之大兵,國之存亡,未可知也。恐吾妻 ,沒爲奴婢,與其生辱,不如死快。"遂盡殺之。至<黃山>之野,設三營,遇<新羅>兵將戰,誓衆曰:"昔<句踐>以五千人,破<吳>七十萬衆,今之日,宜各奮勵決勝,以報國恩。"遂 戰,無不以一當千,<羅>兵乃卻。如是進退,至四合,力屈以死。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七。

四八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八。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八卷列傳八零零零零

列傳第八。

<向德><聖覺><實兮><勿稽子><百結先生><劍君><金生><率居>孝女<知恩><薛>氏<都彌>。

四八卷列傳八向德零一

○<向德>,<熊川州><板積鄉>人也。父名<善>,字<潘吉>,天資溫良,鄉里推其行。母則失其名。<向德>亦以孝順,爲時所稱。<天寶>十四年乙未,年荒民飢,加之以疫 ,父母飢且病,母又發癰,皆濱於死。<向德>日夜不解衣,盡誠安慰,而無以爲養,乃  肉以食之。又 母癰,皆致之平安。鄉司報之州,州報於王。王下敎,賜租三百斛宅一區口分田若干,命有司立石紀事,以標之。至今,人號其地雲孝家(+裏)。

四八卷列傳八聖覺零一

○<聖覺>,<菁州>人。史失其氏族。不樂世間名官,自號爲居士,依止<一利縣><法定寺>。後歸家養母,以老病難於蔬食,割股肉以食之。及死,至誠爲佛事資薦。大臣角幹<敬信>伊 <周元>等,聞之國王以<熊川州><向德>故事,賞近縣 {租}三百石。

四八卷列傳八聖覺零二

○論曰:<宋祁>『唐書』雲:"善乎,<韓愈>之論也!曰:'父母疾,烹藥餌,以是爲孝,未聞毀支體者也。苟不傷義,則聖賢先衆而爲之。是不幸因而且死,則毀傷滅絶之罪,有歸矣,安可旌其門,以表異之?'雖然,委巷之陋,非有學術禮義之資,能忘身以及其親,出於誠心,亦足稱者,故列焉。"則若<向德>者,亦可書者乎!

四八卷列傳八實兮零一

○<實兮>,大舍<純德>之子也。性剛直,不可屈以非義。<眞平王>&時{五十三年},爲上舍人。時下舍人<珍堤>,其爲人便 { },爲王所嬖。雖與<實兮>同寮,臨事互相是非,<實兮>守正不苟且。<珍堤>嫉恨,屢讒於王曰:"<實兮>無智慧,多膽氣,急於喜怒,雖大王之言,非其意則憤不能已。若不懲艾,其將爲亂, 黜退之?待其屈服,而後用之,非晩也。"王然之,謫官< 林>。或謂<實兮>曰:"君自祖考,以忠誠公材,聞於時。今爲 { }臣之讒毀,遠宦於<竹嶺>之外荒僻之地,不亦痛乎?何不直言自辨?"<實兮>答曰:"昔,<屈原>孤直,爲<楚> 黜,<李斯>盡忠,爲<秦>極刑。故知 臣或{惑}主,忠士被斥,古亦然也,何足悲乎?"遂不言而往,作長歌見意。

四八卷列傳八勿稽子零一

○<勿稽子>,<奈解>尼師今時人也。家世平微,爲人倜 ,少有壯志。時八浦上國同謀伐<阿羅國>,<阿羅>使來,請救。尼師今使王孫< 音>,率近郡及六部軍往救,遂敗八國兵。是役也,<勿稽子>有大功,以見憎於王孫,故不記其功。或謂<勿稽子>曰:"子之功莫大,而不見錄,怨乎?"曰:"何怨之有?"或曰:" 聞之於王?"<勿稽子>曰:"矜功求名,志士所不爲也。但當勵志,以待後時而已。"後三年,<骨浦><柒浦><古史浦>三國人,來攻<竭火城>,王率兵出救,大敗三國之師,<勿稽子>斬獲數十餘級,及其論功,又無所得。乃語其婦曰:"嘗聞爲臣之道,見危則致命,臨難則志{忘}身,前日<浦上竭火>之役,可謂危且難矣,而不能以致命忘身,聞於人,將何面目以出市朝乎?"遂被髮攜琴,入<師 山>,不反{返}。

四八卷列傳八百結先生零一

○<百結先生>,不知何許人。居<狼山>下,家極貧,衣百結若懸 ,時人號爲東里<百結先生>。嘗慕<榮啓期>之爲人,以琴自隨,凡喜怒悲歡不平之事,皆以琴宣之。歲將暮,鄰里 粟,其妻聞杵聲曰:"人皆有粟 之,我獨無焉,何以卒歲?"先生仰天嘆曰:"夫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其來也不可拒,其往也不可追。汝何傷乎?吾爲汝,作杵聲以慰之。"乃鼓琴作杵聲,世傳之,名爲 樂。

四八卷列傳八劍君零一

○<劍君>,<仇文>大舍之子,爲<沙梁宮>舍人。<建福>四十四{九}年丁亥秋八月,隕霜殺諸谷,明年春夏大飢,民賣子而食。於時,宮中諸舍人同謀,盜<唱 倉>谷分之,<劍君>獨不受。諸舍人曰:"衆人皆受,君獨卻之,何也?若嫌小,請更加之。"<劍君>笑曰:"僕編名於<近郞>之徒,修行於風月之庭,苟非其義,雖千金之利,不動心焉。"時<大日>伊 之子,爲花郞,號<近郞>,故云爾。<劍君>出至<近郞>之門,舍人等密議不殺此人,必有漏言,遂召之。<劍君>知其謀殺,辭<近郞>曰:"今日之後,不復相見。"<郞>問之,<劍君>不言,再三問之,乃略言其由。<郞>曰:"胡不言於有司?"<劍君>曰:"畏己死,使衆人入罪,情所不忍也。""然則 逃乎?"曰:"彼曲我直,而反自逃,非丈夫也。"遂往。諸舍人置酒謝之,密以藥置食,<劍君>知而強食,乃死。君子曰:"<劍君>死非其所,可謂輕泰山於鴻毛者也。"

四八卷列傳八金生零一

○<金生>,父母微,不知其世系。生於<景雲>二年,自幼能書,平生不攻他藝,年踰八十,猶操筆不休。隸書行草皆入神,至今,往往有眞跡,學者傳寶之。<崇寧>中,學士<洪灌>隨進奉使入<宋>,館於< 京>。時翰林待詔<楊球><李革>,奉帝勅至館,書圖簇。<洪灌>以<金生>行草一卷,示之,二人大駭曰:"不圖今日得見<王右軍>手書。"<洪灌>曰:"非是,此乃<新羅>人<金生>所書也。"二人笑曰:"天下除<右軍>,焉有妙筆如此哉?"<洪灌>屢言之,終不信。

又有<姚克一>者,仕至侍中兼侍書學士,筆力 勁,得<歐陽>率更法。雖不及<生>,亦奇品也。

四八卷列傳八率居零一

○<率居>,<新羅>人,所出微,故不記其族系。生而善畵,嘗於<皇龍寺>壁畵老松,體幹鱗 ,枝葉盤屈,烏鳶燕雀,往往望之飛入。及到,  而落。歲久色暗,寺僧以丹靑補之,鳥雀不復至。又<慶州><芬皇寺>觀音菩薩<晉州><斷俗寺><維摩>像,皆其筆跡,世傳爲神畵。

四八卷列傳八知恩零一

○孝女<知恩>,<韓 部>百姓<連權>女子也。性至孝,少喪父,獨養其母。年三十二,猶不從人,定省不離左右,而無以爲養,或傭作或行乞,得食以飼之。日久不勝困憊,就富家請賣身爲婢,得米十餘石。窮日行役於其家,暮則作食歸養之。如是三四日,其母謂女子曰:"向,食 而甘,今則食雖好,味不如昔,而肝心若以刀刃刺之者,是何意耶?"女子以實告之。母曰:"以我故使爾爲婢,不如死之速也。"乃放聲大哭,女子亦哭,哀感行路。時<孝宗>郞出遊,見之,歸請父母,輸家粟百石及衣物予之,又償買主以從良。郞徒幾千人,各出粟一石爲贈。大王聞之,亦賜租五百石,家一區,復除徵役。以粟多恐有剽竊者,命所司差兵番守。標榜其裏曰<孝養坊>,仍奉表,歸美於<唐>室。<孝宗>,時第三宰相舒發翰<仁慶>子,少名<化達>,王謂雖當幼齒,便見老成,卽以其兄<憲康王>之女,妻之。

四八卷列傳八薛氏零一

○<薛>氏女,<慄裏>民家女子也。雖寒門單族,而顏色端正,志行修整,見者無不歆艶,而不敢犯。<眞平王>時,其父年老,番當防秋於<正谷>。女以父衰病,不忍遠別,又恨女身不得待{代}行,徒自愁悶。<沙梁部>少年<嘉實>,雖貧且 ,而其養志貞男子也,嘗悅美<薛>氏,而不敢言。聞<薛>氏憂父老而從軍,遂請<薛>氏曰:"{僕}雖一懦夫,而嘗以志氣自許,願以不肖之身,代嚴君之役。"<薛>氏甚喜,入告於父。父引見曰:"聞公欲代老人之行,不勝喜懼,思所以報之,若公不以愚陋見棄,願薦幼女子,以奉箕 。"<嘉實>再拜曰:"非敢望也,是所願焉。"於是,<嘉實>退而請期。<薛>氏曰:"婚姻,人之大倫,不可以倉猝。妾旣以心許,有死無易,願君赴防。交代而歸,然後卜日成禮,未晩也。"乃取鏡分半,各執一片雲:"此所以爲信,後日當合之。"<嘉實>有一馬,謂<薛>氏曰:"此,天下良馬,後必有用。今我徒行,無人爲養,請留之,以爲用耳。"遂辭而行。

四八卷列傳八薛氏零二

○會,國有故,不使人交代,淹六年未還。父謂女曰:"始以三年爲期,今旣踰矣。可歸於他族矣。"<薛>氏曰:"向以安親,故強與<嘉實>約。<嘉實>信之,故從軍累年,飢寒辛若{苦}。況迫賊境,手不釋兵,如近虎口,恆恐見 ,而棄信食言,豈人情乎?終不敢從父之命,請無復言。"其父老且 ,以其女壯而無伉儷,欲強嫁之,潛約婚於里人,旣定日引其人。<薛>氏固拒,密圖遁去而未果。至廐,見<嘉實>所留馬,大{太}息流淚。於是<嘉實>代來,形骸枯槁,衣裳藍縷,室人不知,謂爲別人。<嘉實>直前,以破鏡投之,<薛>氏得之呼泣,父反{及}室人失喜。遂約異日相會,與之偕老。

四八卷列傳八都彌零一

○<都彌>,<百濟>人也。雖編戶小民,而頗知義理。其妻美麗,亦有節行,爲時人所稱。<蓋婁王>聞之,召<都彌>與語曰:"凡婦人之德,雖以貞潔爲先,若在幽昏無人之處,誘之以巧言,則能不動心者,鮮矣乎!"對曰:"人之情,不可測也,而若臣之妻者,雖死無貳者也。"王欲試之,留<都彌>以事,使一近臣,假王衣服馬從,夜抵其家,使人先報王來。謂其婦曰:"我久聞爾好,與<都彌>博得之。來日入爾爲宮人,自此後,爾身吾所有也。"

四八卷列傳八都彌零二

○遂將亂之。婦曰:"國王無妄語,吾敢不順?請大王先人{入}室!吾更衣乃進。"退而雜 一婢子薦之。王后知見欺,大怒,誣<都彌>以罪, 其兩眸子,使人牽出之,置小船泛之河上。遂引其婦,強欲淫之。婦曰:"今良人已失,單獨一身,不能自持。況爲王御,豈敢相違?今以月經,渾身污穢,請俟他日,燻浴而後來。"王信而許之。婦便逃至江口,不能渡,呼天慟哭,忽見孤舟,隨波而至,乘至<泉城島>,遇其夫,未死掘草根以喫,遂與同舟,至<高句麗>< 山>之下。<麗>人哀之, 以衣食。遂苟活,終於羈旅。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八。

四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九。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九卷列傳九零零零零

列傳第九。

<倉助利><蓋蘇文>。

四九卷列傳九倉助利零一

○<倉助利>,<高句麗>人也,<烽上王>時,爲國相。時<慕容 >爲邊患。王謂羣臣曰:"<慕容>氏兵強,屢犯我疆 ,爲之奈何?"<倉助利>對曰:"北部大兄<高奴子>,賢且勇,大王若欲禦寇安民,非<高奴子>,無可用者。"王以爲<新城>太守,<慕容 >不復來。九年秋八月,王發國內丁男年十五已上,修理宮室。民乏於食,困於役,因之以流亡。<倉助利>諫曰:"天災 至,年穀不登,黎民失所,壯者流離四方,老幼轉乎溝壑。此誠畏天憂民,恐懼修省之時也。

四九卷列傳九倉助利零二

○大王曾是不思,驅飢餓之人,困木石之役,甚乖爲民父母之意,而況比鄰有強梗之敵,若乘吾弊以來,其如社稷生民何?願大王熟計之。"王 曰:"君者,百姓之所瞻望也。宮室不壯麗,無以示威重。今相國,蓋欲謗寡人,以幹百姓之譽也。"<助利>曰:"君不恤民,非仁也,臣不諫君,非忠也。臣旣承乏國相,不敢不言,豈敢幹譽乎?"王笑曰:"國相欲爲百姓死耶?

冀無後{復}言。"<助利>知王之不悛,退與羣臣謀廢之。王知不免,自縊。

四九卷列傳九蓋蘇文零一

○<蓋蘇文>[或雲<蓋金>。],姓<泉>氏。自雲生氷{水}中,以惑衆。儀表雄偉,意氣豪逸。其父東部[或雲西部。]大人大對盧死,<蓋蘇文>當嗣,而國人以性忍暴,惡之不得立。<蘇文>頓首謝衆,請攝職,如有不可,雖廢無悔。衆哀之,遂許。嗣位而兇殘不道,諸大人與王,密議欲誅,事泄。<蘇文>悉集部兵,若將校閱者,幷盛陳酒饌於城南,召諸大臣共臨視。賓至,盡殺之,凡百餘人。馳入宮弒王,斷爲數段,棄之溝中。立王弟之子<臧>爲王,自爲莫離支,其官如<唐>兵部尙書兼中書令職也。

四九卷列傳九蓋蘇文零二

○於是,號令遠近,專制國事,甚有威嚴。身佩五刀,左右莫敢仰視。每上下馬,常令貴人武將伏地,而履之。出行,必布隊伍,前導者長呼,則人皆奔 ,不避坑谷,國人甚苦之。<唐><穆宗{太宗}>聞<蓋蘇文>弒君而專國,欲伐之。<長孫無忌>曰:"<蘇文>自知罪大,畏大國之討,設其守備。陛下姑爲之隱忍,彼得以自安,愈肆其惡,然後取之,未晩也。"帝從之。

<蘇文>告王曰:"聞中國三敎 行,而國家道敎尙缺,請遣使於<唐>求之。"王遂表請。<唐>遣道士<叔達>等八人,兼賜『道德經』。於是,取浮屠寺館之。會<新羅>入<唐>,告<百濟>攻取我四十餘城,復與<高句麗>連兵,謀絶入朝之路。小國不得已出師,伏乞天兵救援。

四九卷列傳九蓋蘇文零三

○於是,<太宗>命司農丞<相聖玄奬{相里玄奬}>賚璽書,勅王曰:"<新羅>委眞{質}國家,朝貢不闕,爾與<百濟>,宜各 兵。若更攻之,明年,發兵討爾國矣。"初<玄奬>入境,<蘇文>已將兵擊<新羅>,王使召之乃還。<玄奬>宣勅,<蘇文>曰:"往者,<隋>人侵我,<新羅>乘 ,奪我城邑五百里。自此怨隙已久,若非還我侵地,兵不能已。"<玄奬>曰:"旣往之事,焉可追論?今<遼東>,本皆<中國>郡縣,<中國>尙不言,<句麗>豈得必求故地?"<蘇文>不從。<玄奬>還具言之,<太宗>曰:"<蓋蘇文>弒其君,賊其大臣,殘{虐}其民,今又違我詔命,不可以不討。"又遣使<蔣儼>諭旨,<蘇文>竟不奉詔,乃以兵脅,使者不屈,遂囚之窟室中。於是,<太宗>大舉兵,親征之,事具『句麗本紀』。

四九卷列傳九蓋蘇文零四

○<蘇文>至<幹封>元年死。子<男生>,字<元德>。九歲以父任爲先人,遷中裏小兄,猶<唐>謁者也。又爲中裏大兄,知國政,凡辭令皆<男生>主之,進中裏位頭大兄。久之,爲莫離支兼三軍大將軍,加大莫離支。出按諸部,而弟<男建><男產>,知國事。或曰:"<男生>惡君等逼己,將除之。"<建><產>未之信。又有謂<男生>:"將不納君。"<男生>遣諜往,<男建>捕得。卽矯王命召之,<男生>懼不敢入。<男建>殺其子<獻忠>,<男生>走保<國內城>,率其衆,與<契丹><靺鞨>兵附<唐>,遣子<獻誠>訴之。<高宗>拜<獻誠>右武衛將軍,賜乘輿馬瑞錦寶刀,使還報。

四九卷列傳九蓋蘇文零五

○詔<契苾何力>率兵援之,<男生>乃免。授<平壤>道行軍大摠管,兼持節安撫大使,舉<哥勿><南蘇><倉巖>等城以降。帝又命西臺舍人<李虔繹>,就軍慰勞,賜 {袍}帶金 七事。明年,召入朝,遷<遼東>大都督<玄 郡>公,賜第京師。因詔還軍,與<李績>攻<平壤>,入禽王。帝詔遣子,卽<遼水>勞賜。還,進右衛大將軍卞國公。年四十六卒。<男生>純厚有禮,奏對敏辯,善射藝。其初至,伏斧 待罪,世以此稱焉。

四九卷列傳九蓋蘇文零六

○<獻誠>,<天授>中以右衛大將軍兼羽林衛。<武后>嚐出金幣,於文武官內,擇善射者五人,中者以賜之。內史<張光輔>先讓<獻誠>,爲第一,<獻誠>後讓右王鈐衛大將軍<薛吐摩支>,<摩支>又讓<獻誠>。旣而,<獻誠>奏曰:"陛下擇善射者,然多非華人,臣恐<唐>官以射爲恥,不如罷之。"<後>嘉納。<來俊臣>嘗求貨,<獻誠>不答。乃誣其謀叛,縊殺之。<後>後知其寃,贈右羽林衛大將軍,以禮改葬。

四九卷列傳九蓋蘇文零七

○論曰:<宋><神宗>與<王介甫>論事曰:"<太宗>伐<高句麗>,何以不克?"<介甫>曰:"<蓋蘇文>,非常人也。"然則<蘇文>,亦才士也,而不能以直道奉國,殘暴自肆,以至大逆。『春秋』"君弒賊不討,謂之國無人",而<蘇文>保腰領,以死於家,可謂幸而免者。<男生><獻誠>,雖有聞於<唐>室,而以本國言之,未免爲叛人者矣。

三國史記卷第四十九。

五零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國史記卷第五十。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五零卷列傳一零零零零零

列傳第一{十}。

<弓裔><甄萱>。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零一

○<弓裔>,<新羅>人。姓<金>氏,考第四十七<憲安王><誼靖>,母<憲安王>嬪御,失其姓名。或雲:"四十八<景文王><膺廉>之子。"以五月五日,生於外家。其時,屋上有素光,若長虹,上屬天。日官奏曰:"此兒,以重午日生,生而有齒,且光焰異常,恐將來不利於國家,宜勿養之。"王勅中使,抵其家殺之。使者取於襁褓中,投之樓下,乳婢竊捧之,誤以手觸, 其一目。抱而逃竄, 勞養育。年十餘歲,遊戱不止。其婢告之曰:"子之生也,見棄於國,子{予}不忍竊養,以至今日,而子之狂如此,必爲人所知,則予與子俱不免,爲之奈何?"<弓裔>泣曰:"若然則吾逝矣,無爲母憂。"便去<世達寺>,今之<興敎寺>,是也。祝髮爲僧,自號<善宗>。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零二

○及壯,不拘檢僧律,軒 有膽氣。嘗赴齋,行次有烏鳥銜物,落所持鉢中。視之,牙籤書王字。則 而不言,頗自負。

見<新羅>衰季,政荒民散。王畿外州縣,叛附相半,遠近羣盜,蜂起蟻聚。<善宗>謂乘亂聚衆,可以得志。以<眞聖王>卽位五年,<大順>二年辛亥,投<竹州>賊魁<箕萱>。<箕萱>侮慢不禮,<善宗>鬱 不自安。潛結<箕萱>麾下<元會><申煊>等爲友。<景福>元年壬子,投<北原>賊<梁吉>,<吉>善遇之委任以事。遂分兵使東略地。於是出宿<雉嶽山><石南寺>,行襲<酒泉><奈城><鬱烏><御珍>等縣皆降之。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零三

○<幹寧>元年,入<溟州>,有衆三千五百人,分爲十四隊,<金大黔><毛 ><長貴平><張一>等爲舍上[舍上謂部長也。],與士卒同甘苦勞逸。至於予奪,公而不私。是以,衆心畏愛,推爲將軍。於是,擊破<豬足>< 川><夫若><金城><鐵圓>等城,軍聲甚盛,現{浿}西賊寇,來降者衆多。<善宗>自以爲衆大,可以開國稱君,始設內外官職。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零四

○我<太祖>自<松嶽郡>來投,便授<鐵圓郡>太守。三年丙辰,攻取<僧嶺><臨江>兩縣。四年丁巳,<仁物縣>降。<善宗>謂<松嶽郡><漢>北名郡,山水奇秀,遂定以爲都。擊破<孔巖><黔浦><穴口>等城。時<梁吉>猶在<北原>,取<國原>等三十餘城有之。聞<善宗>地廣民衆,大怒,欲以三十餘城勁兵襲之。<善宗>潛認,先擊大敗之。<光化>元年戊午春二月,葺<松嶽城>,以我<太祖>爲精騎大監,伐<楊州><見州>。冬十一月,始作八關會。三年庚申,又命<太祖>伐<廣州><忠州><唐城><靑州>[或雲<靑川>。]<槐壤>等,皆平之。以功授<太祖>阿 之職。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零五

○<天覆>元年辛酉,<善宗>自稱王,謂人曰:"往者<新羅>,請兵於<唐>,以破<高句麗>。故<平壤>舊都,鞠爲茂草,吾必報其讎。"蓋怨生時見棄,故有此言。嘗南巡,至<興州><浮石寺>,見壁畵<新羅>王像,發{拔}劍擊之,其刃{跡}猶在。<天佑>元年甲子,立國號爲<摩震>,年號爲<武泰>。始置廣評省,備員匡治{沇}奈[今侍中],徐事[今侍郞],外書[今員外郞],又置兵部大龍部[謂倉部]壽春部[今禮部]奉賓部[今禮賓省]義刑臺[今刑部]納貨府[今大府寺]調位府[今三司]內奉省[今都省]禁書省[今祕書省]南廂壇[今將作監]水壇[今水部]元鳳省[今翰林院]飛龍省[今天僕寺{太僕寺}]物藏省[今少府監],又置史臺[掌習諸譯語。]植貨府{殖貨府}[掌栽植菓樹。]障繕府[掌修理城隍。]珠淘省[掌造成器物。]。又設正匡元輔大相元尹佐尹正朝甫尹軍尹{單尹}中尹等品職。秋七月,移<靑州>人戶一千,入<鐵圓城>爲京,伐取<尙州>等三十餘州縣,<公州>將軍<弘奇>來降。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零六

○<天佑>二年乙丑,入新京,修葺觀闕樓臺,窮奢極侈。改<武泰>爲<聖冊>元年。分定<浿西>十三鎭,<平壤城>主將軍<黔用>降。<甄城><赤衣><黃衣>賊<明貴>等歸服。<善宗>以強盛自矜,意欲倂呑,令國人呼<新羅>爲滅都。凡自<新羅>來者,盡誅殺之。<朱梁><幹化>元年辛未,改聖冊爲<水德萬歲>元年,改國號爲<泰封>。遣<太祖>率兵,伐<錦城>等,以<錦城>爲<羅州>。論功,以<太祖>爲大阿 將軍。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零七

○<善宗>自稱彌勒佛,頭戴金 ,身被方袍。以長子爲<靑光>菩薩,季子爲<神光>菩薩。出則常騎白馬,以彩飾其 尾,使童男童女奉幡蓋香花前導,又命比丘二百餘人,梵唄隨後。

又自述經二十餘卷,其言妖妄,皆不經之事,時或正坐講說。僧<釋聰>謂曰:"皆邪說怪談,不可以訓。"<善宗>聞之怒,(+以)鐵椎打殺之。三年癸酉,以<太祖>爲波珍 侍中。四年甲戌改<水德萬歲>,爲<政開>元年。以<太祖>爲百舡將軍。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零八

○<貞明>元年,夫人<康>氏,以王多行非法,正色諫之。王惡之曰:"汝與他人奸,何耶?"<康>氏曰:"安有此事。"王曰:"我以神迪{通}觀之。"以烈火熱鐵杵,撞其陰殺之,及其兩兒。爾後,多疑急怒,諸寮佐將吏,下至平民,無辜受戮者,頻頻有之。<斧壤><鐵圓>之人,不勝其毒焉。先是,有 {商}客<王昌瑾>,自<唐>來寓<鐵圓>市廛。至<貞明>四年戊寅,於市中見一人,狀貌魁偉, 發盡白。着古衣冠,左手持瓷椀,右手持古鏡。謂<昌瑾>曰:"能買我鏡乎?"<昌瑾>卽以米換之。其人以米俵街巷乞兒而後,不知去處。<昌瑾>懸其鏡於壁上,日映鏡面,有細字書。讀之若古詩。其略曰:"上帝降子於辰馬,先操雞後搏鴨。於巳年中二龍見,一則藏身靑木中,一則顯形黑金東。"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零九

○<昌瑾>{初}不知有文,及見之,謂非常,遂告於王。王命有司,與<昌瑾>物色求其鏡主,不見。唯於< 颯寺>佛堂,有鎭星塑像,如其人焉。王嘆異久之,命文人<宋含弘><白卓><許原>等解之。

<含弘>等相謂曰:"上帝降子於辰馬者,謂<辰韓><馬韓>也。二龍見,一藏身靑木,一顯形黑金者,靑木,松也,<松嶽郡>人,以龍爲名者之孫,今波珍 侍中之謂歟。黑金,鐵也,今所都<鐵圓>之謂也。今主上初興於此,終滅於此之驗也。先操雞後搏鴨者,波珍 侍中先得<雞林>,後收<鴨綠>之意也。"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一零

○<&宋含{宋含弘}>等相謂曰:"今主上,虐亂如此,吾輩若以實言,不獨吾輩爲  ,波珍 亦必遭害。" 飾辭告之。王兇虐自肆,臣寮震懼,不知所措。夏六月,將軍<弘述><白玉><三能山><卜沙貴>,此,<洪儒><裴玄慶><申崇謙><卜知謙>之少名也。四人密謀,夜詣<太祖>私第,言曰:"今主上,淫刑以逞,殺妻戮子,誅夷臣寮。蒼生塗炭,不自聊生。自古廢昏立明,天下之大義也。請公行<湯><武>之事。"<太祖>作色拒之曰:"吾以忠純自許,今雖暴辭{亂},不敢有二心。夫以臣替君,斯謂革命。予實否德,敢效<殷><周>之事乎?"

五零卷列傳一零弓裔一一

○諸將曰:"時乎不再來,難遭而易失。天與不取,反受其咎。今政亂國危,民皆疾視其上如仇讎。今之德望,未有居公之右者。況<王昌瑾>所得鏡文如彼,豈可雌伏,取死獨夫之手乎?"夫人<柳>氏聞諸將之議, 謂<太祖>曰:"以仁伐不仁,自古而然。今聞衆議,妾猶發憤,況大丈夫乎?今羣心忽變,天命有歸矣。"手提甲領進<太祖>,

諸將扶衛<太祖>出門,令前唱曰:"<王>公已舉義旗。"於是,前後奔走,來隨者不知其幾人。又有先至宮城門,鼓 以待者,亦一萬餘人。王聞之,不知所圖, 微服逃入山林,尋爲<斧壤>民所(+害)。<弓裔>起自<唐><大順>二年,至<朱梁><貞明>四年,凡二十八年而滅。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零一

○<甄萱>,<尙州><加恩縣>人也。本姓<李>,後以<甄>爲氏。父<阿慈介>,以農自活,後起家爲將軍。初<萱>生孺褓時,父耕於野,母餉之,以兒置於林下,虎來乳之,鄉黨聞者異焉。及壯,體貌雄奇,志氣倜 不凡。從軍入王京,赴西南海防戍,枕戈待敵,其勇氣恆爲士卒先,以勞爲裨將。<唐><昭宗><景福>元年,是<新羅><眞聖王>在位六年。嬖豎在側,竊弄政柄,綱紀紊弛,加之以饑饉,百姓流移,羣盜蜂起。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零二

○於是,<萱>竊有 心,嘯聚徒侶,行擊京西南州縣。所至響應,旬月之間,衆至五千人。遂襲<武珍州>自王,猶不敢公然稱王。自署爲<新羅>西面都統指揮兵馬制置持節都督全武公等州軍事行<全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國<漢南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是時,<北原>賊<良吉{梁吉}>雄強,<弓裔>自投爲麾下。<萱>聞之,遙授<良吉{梁吉}>職爲裨將。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零三

○<萱>西巡至<完山州>,州民迎勞。<萱>喜得人心,謂左右曰:"吾原三國之始,<馬韓>先起,後<赫世>勃興,故<辰><卞>從之而興。於是,<百濟>開國<金馬山>六百餘年。<摠章>中,<唐><高宗>以<新羅>之請,遣將軍<蘇定方>,以船兵十三萬越海。<新羅><金庾信>捲土,歷<黃山>至<泗 {泗 }>,與<唐>兵合攻<百濟>滅之。今子{予}敢不立都於<完山>,以雪<義慈>宿憤乎?"遂自稱<後百濟>王。設官分職,是<唐><光化>三年,<新羅><孝恭王>四年也。遣使朝<吳越>,<吳越>王報聘,仍加檢校大保{太保},餘如故。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零四

○<天覆>元年,<萱>攻<大耶城>不下。<開平>四年,<萱>怒<錦城>投幹{於}<弓裔>,以步騎三千圍攻之,經旬不解。<幹化>二年,<萱>與<弓裔>戰於<德津浦>。<貞明>四年戊寅,<鐵圓京>衆,心忽變,推戴我<太祖>卽位。<萱>聞之,秋八月,遣一吉 <閔 {閔 }>稱賀,遂獻孔雀扇及<地理山>竹箭。又遣使入<吳越>進馬,<吳越>王報聘,加授中大夫,餘如故。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零五

○六年,<萱>率步騎一萬,攻陷<大耶城>,移軍於<進禮城>。<新羅>王遣阿 <金律>,求援於<太祖>,<太祖>出師,<萱>聞之,引退。<萱>與我<太祖>陽和而陰克。<同光>二年秋七月,遣子<須彌強{須彌康}>,發<大耶><聞韶>二城卒,攻<曹物城>。城人爲<太祖>固守且戰,<須彌強{須彌康}>失利而歸。八月,遣使獻 馬於<太祖>。三年冬十月,<萱>率三千騎,至<曹物城>,<太祖>亦以精兵來,與之 。時<萱>兵銳甚,未決勝否。<太祖>欲權和以老其師,移書乞和,以堂弟<王信>爲質,<萱>亦以外甥<眞虎>交質。

十二月,攻取<居昌>等二十餘城。遣使入<後唐>稱藩,<唐>策授檢校大尉{太尉}兼侍中判<百濟>軍事,依前持節都督全武公等州軍事行<全州>刺吏海東四面都統指揮兵馬制置等事<百濟>王,食邑二千五百戶。四年<眞虎>暴卒,<萱>聞之,疑故殺,卽囚<王信>獄中,又使人請還前年所送 馬,<太祖>笑還之。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零六

○<天成>二年秋九月,<萱>攻取<近品城{近 城}>,燒之。進襲<新羅><高鬱府>,逼<新羅>郊圻。<新羅>王求救於<太祖>。冬十{九}月,<太祖>,將出師援助,<萱>猝入<新羅>王都。時王與夫人嬪御出遊<鮑石亭>,置酒娛樂。賊至狼狽不知所爲,與夫人歸城南離宮。諸侍從臣寮及宮女伶官,皆陷沒於亂兵,<萱>縱兵大掠,使人捉王,至前 之,便入居宮中,強引夫人亂之,以王族弟<金傅>嗣立,然後虜王弟<孝廉>宰相<英景>,又取國帑珍寶兵仗。子女百工之巧者,自隨以歸。<太祖>以精騎五千,要<萱>於<公山>下大戰,<太祖>將<金樂><崇謙>死之,諸軍敗北<太祖>,僅以身免。<萱>乘勝取<大木郡>。<契丹>使<裟姑><麻 >等三十五人來聘。<萱>差將軍<崔堅>,伴送<麻 >等,航海北行,遇風至<唐><登州>,悉被戮死。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零七

時<新羅>,君臣以衰季,難以復興,謀引我<太祖>結好爲援。<甄萱>自有盜國心,恐<太祖>先之。是故,引兵入王都作惡。故十二月日寄書<太祖>曰:

"昨者國相<金雄廉>等,將召足下入京,有同鱉應 聲。是欲 披 翼,必使生靈塗炭,宗社丘墟。{僕}是用先着祖鞭,獨揮韓鉞,誓百寮如 日,諭六部以義風。不意奸臣遁逃,邦君薨變。遂奉<景明王>之表弟<獻康王{憲康王}>之外孫,勸卽尊位。再造危邦,喪君有君,於是乎在。足下勿詳忠告,徒聽流言,百計窺 ,灸{多}方侵擾,尙不能見僕馬首,拔僕牛毛。冬初,都頭<索湘>,束手於<星山>陣下;月內,左將<金樂>,曝骸於<美理寺>前。殺獲居多,追擒不少。強羸若此,勝敗可知。所期者,掛弓於<平壤>之樓,飮馬於<浿江>之水。然以前月七日,<吳越>國使<班>尙書主{至},傳王詔旨:知卿與<高麗>,久通歡好,共契鄰盟,比因質子之兩亡,遂失和親之舊好,互侵疆境,不 干戈,今專發使臣,赴卿本道,又移文<高麗>,宜各相親比,永孚於休。僕義篤尊王,情深事大。及聞詔諭,卽欲祗承,恆{但}慮足下,欲罷不能,困而猶鬪。今錄詔書寄呈,請留心詳悉!且 { }迭憊,終必貽譏,蚌鷸相持,亦爲所笑。宜迷復之爲戒,無後悔之自貽。"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零八

○三年正月,<太祖>答曰:"伏奉<吳越>國通和使,<班>尙書所傳詔書一道,兼蒙足下辱示長書敘事者。伏以華 膚使,爰致制書,尺素好音,兼承敎誨。捧芝檢而雖增感激,鬪{闢/開}華 而難遣嫌疑。今託回軒,輒敷危枉{ }。僕仰承天假,俯迫人推。過 將帥之權,獲赴經綸之會。頃以三韓厄會,九土凶荒。黔黎多屬於<黃巾>,田野無非於赤土。庶幾 風塵之警,有以救邦國之災。爰自善鄰,於焉結好。果見數千裏農桑樂業,七八年士卒閒眠。及至酉年,維時陽月,忽焉生事,至於交兵。足下始輕敵,以直前,若螳 { 螂}之拒轍,終知難而勇退,如蚊子之負山,拱手陳辭,指天作誓,今日之後,永世歡和,苟或 盟,神其 矣。僕亦尙止戈之武,期不殺之仁,遂解重圍,以休疲卒,不辭質子,但欲安民。此則我有大德於南人也,豈謂 血未乾,兇威復作,蜂 之毒,侵害於生民,狼虎之狂,爲梗於畿甸,<金城>窘忽,黃屋震驚。仗義尊<周>,誰似<桓><文>之覇。乘間謀<漢>,唯看<莽><卓>之奸。致使王之至尊,枉稱子於足下,尊卑失序,上下同憂,以爲非有元輔之忠純,豈得再安於社稷?以僕心無匿惡,志切尊王,將援置於朝廷,使扶危於邦國。足下見毫釐之小利,忘天地之厚恩,斬戮君王,焚燒宮闕,  卿七{士},虔劉士民,姬姜則取以同車,珍寶則奪之, 載。

元惡浮於<桀><紂>,不仁甚於鏡{ }梟。僕怨極崩天,誠深卻日。誓效鷹 之逐,以申犬馬之勤。再舉干戈,兩更槐柳。陸擊則雷馳電擊,水攻則虎搏龍騰。動必成功,舉無虛發。逐<尹 {尹卿}>於海岸,積甲如山。擒<鄒造>於城邊,伏屍蔽野。<燕山郡>畔,斬<吉奐>于軍前。<馬利城>邊,戮<隨 >於纛下。拔<任存>之日,<邢積>等數百人捐軀。破<淸川{淸州}>之時,<直心>等四五輩授首。<桐藪>望旗而潰散,<京山>銜璧以投降。<康州>則自南而來(+歸),<羅>府則自西移屬。侵攻若此,收復寧遙?必期< 水>營中,雪<張耳>千般之恨,<烏江>岸上,成<漢王>一捷之功。竟息風波,求淸 海。天之所助,命欲何歸?況承<吳越>王殿下,德洽包荒,仁深字小,特出綸于丹禁,諭 難於靑丘,旣奉訓謀,敢不尊奉?若足下 {祗}承睿旨,悉 兇機,不惟副上國之仁恩,抑可紹海東之絶緖。若不過而能改,其如悔不可追。"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零九

○夏五月<萱>潛師襲<康州>,殺三百餘人,將軍<有文>生降。秋八月,<萱>命將軍<官昕>,領衆築<陽山>。<太祖>命<命旨城>將軍<王忠>,擊之,退保<大耶城>。冬十一月,<萱>選勁卒,攻拔<缶谷城>,殺守卒一千餘人,將軍<楊志><明式>等生降。四年秋七月,<萱>以甲兵五千人,攻<義城府>,城主將軍<洪術>戰死。<太祖>哭之慟曰:"吾失左右手矣。"<萱>大舉兵,次<古昌郡><甁山>之下,與<太祖>戰,不克,死者八千餘人。翌日,<萱>聚殘兵,襲破<順州城>。將軍<元逢>不能御,棄城夜遁,<萱>虜百姓,移入<全州>。<太祖>以<元逢>前有功宥之。改<順州>,號<下枝縣>。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零

○<長興>三年,<甄萱>臣< 直>,勇而有智略,來降<太祖>。<萱>收< 直>二子一女,烙斷股筋。秋九月,<萱>遣一吉 <相貴>,以舡兵入<高麗><禮城江{禮成江}>,留三日,取<鹽><白><貞>三州船一百 焚之,捉<豬山島>牧馬三百匹而歸。<淸泰>元年春正月,<萱>聞<太祖>屯<渾州{運州}>,遂簡甲士五千至。將軍<黔弼>,及其未陣,以勁騎數千突擊之,斬獲三千餘級。<熊津>以北三十餘城,聞風自降。<萱>麾下術士<宗訓>醫者<訓謙>勇將<尙達><崔弼>等降於<太祖>。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一

○<甄萱>多娶妻,有子十餘人。第四子<金剛>,身長而多智,<萱>特愛之,意欲傳其位。其兄<神劍><良劍><龍劍>等知之,憂悶。時<良劍>爲<康州>都督,<龍劍>爲<武州>都督,獨<神劍>在側。伊 <能奐>,使人往<康><武>二州,與<良劍>等陰謀。至<淸泰>二年春三月,與波珍 <新德><英順>等,勸<神劍>,幽<萱>於<金山>佛宇,遣人殺<金剛>。<神劍>自稱大王,大赦境內。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二

○其敎書曰:"<如意>特蒙寵愛,<惠帝>得以爲君,<律成{建成}>濫處元良,<太宗>作而卽位,天命不易,神器有歸。恭惟:大王神武超倫,英謀冠古。生丁衰季,自任經綸,徇地三韓,復邦<百濟>,廓淸塗炭,而黎元安集,鼓舞風雷,而邇遐駿奔,功業幾於重興。智慮忽其一失,幼子鍾愛,奸臣弄權,導大君於<晉><惠>之昏,陷慈父於<獻公>之惑,擬以大寶授之頑童。所幸者上帝降衷,君子改過,命我元子,尹茲一邦。顧非震長之才,豈有臨君之智?兢兢慄慄,若蹈 淵,宜推不次之恩,以示惟新{維新}之政,可大赦境內,限<淸泰>二年十月十七日昧爽以前,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大 已下,罪鹹赦除之,主者施行!"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三

○<萱>在<金山>三朔,六月,與季男<能乂>女子<衰福{哀福}>嬖妾<姑比>等逃奔<錦城>,遣人請見於<太祖>。<太祖>喜,遣將軍<黔弼><萬歲>等,由水路勞來之。及至,待以厚禮,以<萱>十年之長,尊爲尙父,授館以南宮,位在百官之上。賜<楊州>,爲食邑,兼賜金帛蕃縟奴婢各四十口內廐馬十匹。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四

○<甄萱>壻將軍<英規>,密語其妻曰:"大王勤勞四十餘年,功業垂成。一旦,以家人之禍,失地,投於<高麗>。夫貞女不事二夫,忠臣不事二主。若捨己君以事逆子,則何顏以見天下之義士乎?況聞<高麗>王公,仁厚勤儉,以得民心,殆天啓也,必爲<三韓>之主, 致書以安慰我王,兼殷勤{懃}於王公,以圖將來之福乎?"其妻曰:"子之言是吾意也。"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五

○於是,<天福>元年二月,遣人致意,遂告<太祖>曰:"若舉義旗,請爲內應,以迎王師。"<太祖>大喜,厚賜其使者而遣之,兼謝<英規>曰:"若蒙恩一合,無道路之梗,則先致謁於將軍,然後升堂拜夫人。兄事而姉尊之,必終有以厚報之。天地鬼神,皆聞此言。"夏六月,<萱>告曰:"老臣所以投身於殿下者,願仗殿下威棱,以誅逆子耳。伏望大王藉以神兵,殲其賊亂,則臣雖死無憾。"<太祖>從之,先遣太子<武>將軍<述希>,領步騎一萬,趣<天安府>。秋九月,<太祖>率三軍,至<天安>,合兵進次<一善(+郡)>,<神劍>以兵逆之。甲午,隔<一利川>,相對佈陣。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六

○<太祖>與尙父<萱>觀兵。以大相<堅權><述希><金山>將軍<龍吉><奇彥>等,領步騎三萬爲左翼;大相<金鐵><洪儒><守鄉{守卿}>將軍<王順{三順}><俊良>等,領步騎三萬爲右翼;大匡<順式>太相<兢俊><王謙><王乂><黔弼>將軍<貞順><宗熙>等,以鐵騎二萬,步卒三千及<黑水><鐵利>諸道勁騎九千五百爲中軍;大將軍<公萱>,將軍<王含允>,以兵一萬五千爲先鋒,鼓行而進。<百濟>將軍<孝奉><德述><明吉>等,望兵勢大而整,棄甲降於陣前。<太祖>勞慰之,問<百濟>將帥所在。<孝奉>等曰:"元帥<神劍>,在中軍。"<太祖>命將軍<公萱>,直 中軍,一軍{三軍}齊進挾擊,<百濟>軍潰北。<神劍>與二弟及將軍<富達><小達><能奐>等四十餘人生降。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七

○<太祖>受降,除<能奐>,餘皆慰勞之,許令與妻 上京。問<能奐>曰:"始與<良劍>等密謀,囚大王立其子者,汝之謀也。爲臣之義當如是乎?"<能奐> 首不能言,遂命誅之。以<神劍>僭位爲人所脅,非其本心,又且歸命乞罪,特原其死。[一雲三兄弟,皆伏誅。]<甄萱>憂 發疽,數日卒於<黃山>佛舍。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八

○<太祖>軍令嚴明,士卒不犯秋毫。故州縣案堵,老幼皆呼萬歲。於是,存問將士,量材任用,小民各安其所業。謂<神劍>之罪,如前所言,乃賜官位。其二弟與<能奐>罪同,遂流於<眞州>,尋殺之。謂<英規>:"前王失國後,其臣子無一人慰藉者。獨卿夫妻,千里嗣音,以致誠意,兼歸美於寡人,其義不可忘。"仍許職左丞,賜田一千頃。許借驛馬三{二}十五匹,以迎家人,賜其二子以官。<甄萱>起<唐><景福>元年,至<晉><天福>元年,共四十五年而滅。

五零卷列傳一零甄萱一九

○論曰:<新羅>數窮道喪,天無所助,民無所歸。於是,羣盜投隙而作,若 毛然。其劇者,<弓裔><甄萱>二人而已。<弓裔>,本<新羅>王子,而反以宗國爲讎,圖夷滅之,至斬先祖之畵像,其爲不仁,甚矣。<甄萱>,起自<新羅>之民,食<新羅>之祿,而包藏禍心。幸國之危,侵 都邑,虔劉君臣,若禽 而草 之,實天下之元惡大 。故<弓裔>見棄於其臣,<甄萱>產禍於其子,皆自取之也,又誰咎也?雖<項羽><李密>之雄才,不能敵<漢><唐>之興,而況<裔><萱>之兇人,豈可與我<太祖>相抗歟?但爲之歐民者也。

三國史記卷第五十。

五零卷卷末人物零一

考寶文閣修校文林郞禮賓丞同正臣<金永溫>

考西林{材}場判官儒林郞尙衣直長同正臣<崔佑甫>

考文林郞國學學諭禮賓丞同正臣<李黃中>

考儒林郞前國學學正臣<樸東桂{樸東柱}>

考儒林郞金吾衛錄事 軍事臣<徐安貞>

考文林郞守宮署令兼直史館臣<許洪材>

考將仕郞分司司宰注簿臣<李溫文>

考文林郞試掌治{冶}署令兼寶文閣校勘臣<崔山甫>

編修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同德贊化}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大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

同管句內侍寶文閣校勘將仕郞尙食直長同正臣<金忠孝>

管句右丞{承}宣尙書工部侍郞翰林侍講學士知制誥臣<鄭襲明>

府使嘉善大夫兼管內勸農防禦使臣<金居鬥>

權知經歷前奉正大夫三司左諮議臣<崔得 >

嘉靖大夫慶尙道都觀察黜陟事兼監倉安集轉輸勸農管學事提調刑獄兵馬公事同知中樞院事

臣<閔開>

五零卷卷末跋文零一

○三國史印本之在< 林>者,歲久而泯,世以寫本行。按廉使<沈>公<孝生>得一本,與前府使<陳>公<義貴>圖所以刊行,於癸酉七月,下牒於府。八月,始 諸梓,未幾,二公見代。餘以其年冬十月至府,承觀察使<閔>相公之命,因繼其志,乃助之施令,工不斷手,至甲戌夏四月告成。嗚呼!指揮能事,以至於成,惟三公是賴,餘何力之有焉?但具事之終始,書於卷末耳。府使嘉善大夫<金居鬥>跋。

五零卷卷末跋文零二

○吾東方三國本史遺事兩本,他無所刊,而只在本府。歲久 缺,一行可解僅四五字。餘惟士生斯世,歷觀諸史,其於天下治亂興亡,與諸異跡,尙欲博識,況居是邦,不知其國事,可乎!因欲改刊,廣求完本,閱數載不得焉。其曾罕行於世,人未易得見,可知若今不改則將爲失傳。東方往事,後學竟莫聞知,可嘆也已。幸吾斯文<星州>牧使<權>公<輳>,聞餘之求,求得完本送餘,餘喜受,具告監司<安>相國< >都事<樸>侯<佺>,僉曰善。於是,分刊列邑,令還藏於本府。噫!物久則必有廢,廢則必有興,興而廢,廢而興,是理之常。知理之常,而有時興,以永其傳,亦有望於後來之惠學者雲。

皇明<正德>壬申季冬,府尹推誠定難功臣嘉善大夫<慶州>鎭兵馬節制使全平君<李繼福>謹跋。

生員<李山甫>

校正生員<崔起潼>

中訓大夫慶州府判官慶州鎭兵馬節制都尉<李瑠>

奉直郞守慶尙道都事<樸佺>

推誠定難功臣嘉靖大夫慶尙道觀察使兼兵馬水軍節度使<安 >

五零卷卷末進表零一

進三國史表。

○臣<富軾>言:古之列國,亦各置史官,以記事。故<孟子>曰:"<晉>之『乘』,<楚>之『  』,<魯>之『春秋』,一也。"惟此海東三國,歷年長久,宜其事實着在方策。乃命老臣, 之編集,自顧缺爾,不知所爲。伏惟聖上陛下,性<唐堯>之文思,體<夏禹>之勤儉,宵 餘閒,博覽前古。以爲今之學士大夫,其於五經諸子之書,<秦><漢>歷代之史,或有淹通而詳說之者,至於吾邦之事,卻茫然不知其始末,甚可嘆也。況惟<新羅>氏<高句麗>氏<百濟>氏,開基鼎峙,能以禮通於<中國>。故<范曄>『漢書』<宋祁>『唐書』,皆有列傳。而詳內略外,不以具載。又其古記,文字蕪 ,事蹟闕亡。是以君後之善惡,臣子之忠邪,邦業之安危,人民之理亂,皆不得發路以垂勸戒。宜得三長之才,克成一家之史,貽之萬世,炳若日星。如臣者,本非長才,又無奧識。 至遲暮,日益昏蒙,讀書雖勤,淹卷卽忘,操筆無力,臨紙難下。臣之學術,蹇淺如此,而前言往事,幽昧如彼,是故疲精竭力,僅得成編,訖無可觀,祗自愧耳。伏望聖上陛下,諒狂簡之裁,赦妄作之罪。雖不足藏之名山,庶無使 之醬 。區區妄意,天日照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