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志

清 · 林焜熿 · 史藏 › 地理

正文

金門志 清 林焜熿 纂輯 林豪 續修

●序號 篇名

洪序

金門志纂輯姓氏

金門志續修姓氏

金門志凡例(十二則)

金門志續修凡例(十一則)

金門圖

金門全圖

金門志目錄

卷一 皇言錄

御賜浙江提督邱良功晉封男爵勒(嘉慶間)

御製諭祭三等男提督邱良功文

御製三等男提督邱良功神道碑

卷二 分域略

沿革

形勢

山川

附錄

津樑

港埭

附錄

都圖

街市

第宅

附錄

坊表

墳墓

附錄

義塚

附錄

物貨

卷三 賦稅考

戶口

賦稅

經費

鹽法

附錄

漁課

船政

卷四 規制志

城寨

公署

舊署

倉廒

舊倉

鋪遞

祠祀

叢祠

附錄

書院

附錄

育嬰堂

金門育嬰堂規條

卷五 兵防志

明兵制

附錄

國朝原設營制

附錄

國朝新改營制

附錄

沿海略

附錄

島嶼礁汕

卷六 職官表

明職官(武秩)

國朝職官

歷代職官

卷七 名宦列傳

武功

循吏

殉難(附)

卷八 選舉表

進士(宋至國朝)

武進士

薦闢(附)

舉人(明至國朝)

貢生(明至國朝)

彙報老生(附)

武舉(明至國朝)

國朝武職

明選舉

國朝選舉

卷九 人物列傳(一)

孝友

義行

隱逸

卷十 人物列傳(二)

文學

宦績

卷十一 人物列傳(三)

武績

忠烈

卷十二 人物列傳(四)

藝術

仙釋

耆壽

流寓

卷十三 列女傳

節孝

烈婦

貞女

烈女

賢媛

卷十四 藝文志

着述書目

奏議

鄉賢崇祀議

鼓岡湖春禊序

碑文

詩

卷十五 風俗記

歲時

氣候

冠婚喪祭

風尚

士習

耕漁

商賈

婦工

雜俗

卷十六 舊事志

紀兵

祥異

叢談

●周序

餘既輯「廈門志」,顧念金門與廈門相脣齒,雖富庶不及,而地之險要尤甚。其山川則有太武雄峻高聳,爲賈舶往來之標準;其險則有料羅塔腳,爲商賈所停泊,渡臺販洋之所自。於廈門爲外扞,無金門則廈門孤懸海島。國朝設總兵官統二營弁兵鎮之。廣袤且百餘里,隸馬巷廳,以縣丞分治之。明時,澎湖屬焉,實海疆要區也。地多沙確而產鹽,民以耕漁爲業。人物盛於明,如蔡虛臺、蔡遯庵、許鍾鬥、盧牧州,皆以文章風節有聲寰海間。惜志乘未有成書,恐後世徵文考獻,必憮然於殘編斷簡之無存者。

林生焜熿,金門人也。從餘修「廈門志」,遂以自任採掇遺籍、蒐羅羣志,且遍歷山川,按其形勢;兵制求之官書、遺事訪之父老。凡二年,得「金門志」若干卷,其體例悉從「廈門志」。餘爲芟輯而成之,亦足備守土者之資取。其書當與「廈門志」參觀,遂合而名之曰「廈金二島志」。林生蓋有志之士哉!

時道光十六年(歲次丙申)某月,賜進士出身、福建分巡興泉永海防兵備道、調補臺澎兵備道按察使司銜兼提督學政、前翰林院編修,國史館纂修,富陽周凱撰。

●高序

道光十五年春三月,「福建通志」成,澍然將去福州而歸。念廈門周芸皋觀察澍然好友,此去息影衡廬不復出,不可以不別;遂之廈門。

居數日,觀察出手譔廈、金二島志示澍然。澍然受而卒業,贊於觀察曰:『是志也,志同安縣馬巷廳二里耳。語地大小,尚不得比縣誌;然實關天下之故焉,厥功偉矣』。觀察曰:『何言之誇也』!曰:『我國家拊有臺灣,化獉闢莽,海道大通;比內郡東南數千裏,聲息順風數日可達。臺灣無事,則內郡宴然;而粵之潮、浙之定海、江南之上海,俱寢戈息戍,同樂太平。往者鄭氏據二島,取臺灣於賀蘭,兵不血刃。康熙十九年,我督臣姚、撫臣吳、提臣萬、楊統大師,收二島,於是靖海侯施以一旅拔澎湖,陳兵海上,鄭氏以降。是臺灣扼東南四省之要,二島又扼臺灣之要也。謹案「春秋」書城緣陵不繫杞、城虎牢不繫鄭,傳者謂關天下之故。夫緣陵、虎牢,亦杞、鄭一地耳。然則二島雖縣、廳一里,固今日之緣陵、虎牢也。以爲關天下之故,殆不誇也』。觀察曰:『然』。屬爲序,因錄前語申之曰:志列圖、表、略、考、傳記總目六,分目十四,又各系小目,既詳且核矣;而於兵防、線道、臺運、關賦,尤留心焉。吾意是書出,官司得識其職、人民得實其澤、胥吏無所藏其奸,豈維紀載?乃吾觀察治譜也。通志雖週一省,而握要以治,恐未肯以此易彼;志何論大小哉!澍然之來也,方快泛海愜平生志;讀是編,又不免望洋之嘆。此行殊不虛也。

內閣中書、掌教玉屏書院,光澤高澍然撰。

●章序

金門自陳侯闢土以來,人文薈萃。掌封圻、建旌棨者,宣威萬里外,莫不發經籍之光以成偉略。武人手提三尺,抵澤國,斬蛟搏兕,於以垂麟閣勳名,榮膺列爵。降至■〈巾困〉內賢媛、荒陬嫠婦,類能懷清履潔,不愧烈男子之所爲。豈太武鍾英、浯洋毓秀,地靈者人亦傑歟?抑島嶼間飛沙走石,田斟膏腴,生於斯者,藉以刻苦勵行,迥異夫沃土者之不材歟?

顧地不逾三十里,秖分銀同一隅,而碩彥名流後先輝映。其瑰奇特達,國史登之;次亦散見於「閩書」及諸縣誌。考獻徵文,已足資後人之詢訪矣。必欲於澥上浮漚,靈脩志乘,毋乃贅甚。雖然,金、廈兩島爲泉、漳屏障,金尤爲廈咽喉;踞上流,足控制檯、澎,而與海壇、銅山、南澳各水師互相犄角。曩者倭寇及鄭氏均先由此地闌入,閩中諸郡遂罹烽燹。是金島雖丸泥片壤,而海門鎖鑰,要地攸關。廈有志而金獨闕如焉,可乎?

林巽甫明經,積學士也;輯「金門志」若干卷,條分縷析,條若列眉。其於港■〈氵義〉沙汕及海防、兵制各議,更爲詳悉。周芸皋觀察、高雨農山長各爲制序,將開雕而未果也。卓人孝廉,善讀父書,續而成之。癸酉歲(同治十二年),劉秀嶺總戎協鎮斯土,清晏之秋,講求文教,遂與郭午橋二尹洎諸紳士將謀付梓;而以稿請訂於傅雪湖中翰,剪蕪刪蔓,存十之七焉,其書益簡而賅、詳而核。異日與「廈門志」相輔而行,有心洋政者,亦可備指南之一助云爾。

同治十三年(歲次甲戌)春日,賜進士出身,三品銜候選道福建泉州府知府、前陝西道監察御史方略館協修,金華章倬標撰。

●洪序

古之學自略而詳:夏時惟鄉有校而已,殷於州立之序,周偏及於黨而有庠。今則僻壤遐陬,無不設之學矣。金門有志,亦猶是也。

金門屬同一撮土,四面環海,與鷺江脣齒相依,實爲泉、漳要地。山奇水秀,經濟、文章、道德之士時出;其間由宋迄今,難更僕數。而芸皋周觀察興修志乘,屬林丈巽甫先生等膺其任,輯有成書。

曜離以樗櫟庸材,謬叨書院講席。不揣譾陋,思與浯江諸友切劘,期於通經、學古、論藝之暇,樂數晨夕。談及遺事,家晴川先生告餘曰:『金門舊無志,今有之,未及梓行』。餘曰:『省有志、郡有志、邑有志,金門雖海濱,不可無志。方諸書院之設,因略致詳,皆理勢所必然者。況地靈人傑,先賢之所以施於家而措於國者,其經理猷爲,事事足爲後人模範;不有志,何從觀感而興起』!力慫湧之,諸公踊躍鳩資付梓。今將告成,附述於後。若夫兵政沿革,以一方而關係天下,則有司所講明,無庸僭及。

光緒八年十月,晉江舉人洪曜離謹序。

●金門志纂輯姓氏

監修:賜進士出身福建分巡興泉永海防兵備道按察使銜臺澎道兼提督學政周凱(富陽人,翰林)。

總修同安縣儒學歲頁生林焜熿(字巽甫,金門人)。

總閱:內閣中書掌教玉屏書院高澍然(光澤人,舉人)。

參閱:即用縣知縣劉儀(武進人,進士)、副貢生掌教浯江書院王乃斌(號香雪,仁和人)、舉人掌教浯江書院許廷圭(字錫瑤,南安人)、議敘布政司經歷林樹梅(字瘦雲,金門人)、監生莊中正(字誠甫、平和人)。

參校:舉人林豪(字卓人,金門人)。

總訂:舉人內閣中書傅炳鍠(號雪湖,南安人)。

●金門志續修姓氏

監修:欽加總兵銜賞戴花翎福建金門等處地方協鎮加三級劉松亭、金門糧捕海防分縣郭炳章、金門糧捕海防分縣恆銳、金門水師協鎮中軍都司世襲雲騎尉周餘慶。

總輯:舉人林豪。

總訂:舉人內閣中書傅炳鍠

分校:協鎮內幕軍功七品鄭成均、長泰學增生林章楩、同安學廩生候補訓導鄭紀南、同安學生員許耀焜、同安學生員洪作舟、同安學生員許春時、長泰學拔貢生林資熙、同安學生員林雲章、同安學生員許邦翰。

捐續修:福建金門協鎮劉松亭、金協中軍都閫府周餘慶、金門糧捕海防分縣郭炳章、候選道黃禮鏞、同知銜張廷贊、俊秀張漂、俊秀李炭、俊秀張應、俊秀黃良安、俊秀呂重、俊秀蔡騫、州同銜王寶光。

捐刻:記名總兵特授金門協鎮王國才、署理浙江溫州總鎮特授乍浦協鎮盧成金、即補參將、特授福寧鎮標遊擊蕭邦佑、貤封武功將軍薛師弼、同知銜林可遠、候選佈政理問許士芬、監生黃國華、俊秀呂世渥。

●金門志凡例(十二則)

一、「通志」首列「典謨」,區區一島,綸音罕及,不可以擬邑郡志,又何敢擬省?然觀「永清志」所載,已首弁「皇言」;宋葉紹翁「四朝聞見」,特載嶽武穆諭祭文。因謹錄御賜邱剛勇之宸翰三篇者,光昭天藻,用發例端。

一、恭讀御製詩注,凡遇列聖諭旨敕令,應三抬、雙抬、單抬者,或空三格、二格、一格。書中謹遵其例,以省卷帙。又「列傳」間敘明季事,謹按乾隆四十年閏十月奉旨評篹通監輯覽,特命於事涉唐、桂諸王者書之爲「附」,以稍存內外之別;而其臣則書某王之某官某,悉仍其職,概不必斥以「僞」字。仰見聖度如天,迥越千古。書中或遇其人,謹遵備載。

一、凡志乘,皆圖繪祠廟、公廨。金門無學校,故於全島圖、防海圖而外,附以書院、公署。至舊傳八景,文人點綴之詞;陳陳相因,無關形要,概從刪汰。

一、「分域」,所以紀疆土。金門縱橫不過三十里,然在古亦屬附庸封圻。自「沿革」以下,凡麗「山川」者悉錄。至於「物產」,應自標一門。第按類綴述,數見不鮮;兼之偏隅島志,不欲多立門目。故凡常者不書,考其希異者附諸後。

一、金門未立學宮,故不立「學校」、「典禮」等門目。茲將書院章程,附於「規制」之後。

一、金門最重者,莫如「兵制」、「海防」,故紀之不厭其詳,並輯爲「沿海略」。先附近各汛暨南北海道要隘,廣稽典籍,並詢及老於海上者,所聞所見尚無異辭,當不致滋後人疑竇。

一、「風俗」善者書,弊者亦書;不特使島人知所警勸,而移易有權,或可爲道德、齊禮之一助焉。

一、康對山「武功縣誌」,「職官」優劣並列;崇禎間「南安志」,亦載劣蹟。此三代遺直,今法其意而變通之,原非意爲譭譽。至鎮營所轄,不止金門;間有芟除盜賊,功在海洋,又不當拘論也,並以入傳。

一、「選舉」二志,爲「列傳」之綱。或祖籍在此,而遠從他處已數傳者,不載縣誌;間有因其祖居標註爲金門者,覈實已非浯產,亦不勝收。

一、「節烈」,其難其慎。盧牧洲「島上傳」,爲省、府、縣誌所取材,嘗求得原書校對。新採者,則必徵信於所知之口;後署某述,即所以責成之。此中有鬼神焉,不可不慎。至於詞有長短,即視述者之詳略,非有所輕重於其間也。

一、道光四、五年間,自輯有「滄洲匯草」二十卷。及觀察周芸皋師爲金、廈二島合志,始索舊稿,並示以義例;反覆商榷,令加刪補,頓改舊觀。嗣又屬餘同淩子文孝廉、王香雪副車、孫儀國都尉同撰「鷺門志」,業已脫稿刊行(豪按:「廈門志」付梓系鷺島某孝廉總校,時周公已卒於臺灣,先君子亦返里門,不預其事。間尚有遺舛處,謹承先人緒論,容作刊誤補遺以訂正之)。而此書復經江、浙名手劉五山、陳扶雅及光澤高雨農諸公互勘;諸公,皆應孫平叔制府聘修「通志」者。匡我不逮,獲益良多。

一、一人見聞有限,疏略在所不免(按烈嶼、大小嶝地方,皆屬金門營轄,自應一例載人。但帶水紆阻,採訪或有未周,容蒐羅增入)。第徵典貴真、隸事貴實;稿刱時,簡籍充棟,搜尋檢對,始克類聚成帙,已屬大難。故凡有徵引,必細注書名於下;而不甚詳,則不敢妄爲之載。閱者諒之!凡我同人,就各門類中,有燭知應損益者,祈開列惠示,自當量爲續補。

歲貢生林焜熿撰。

●金門志續修凡例(十一則)

一、是書皆先君子一手纂輯。其義例則受諸周芸皋觀察,復經觀察及光澤高雨農先生點勘。間有裁正之處,爲細書於上,墨瀋如新。爰依原稿參訂一二,皆本週、高二先生之意及先人遺訓,非敢妄爲竄易也。

一、志書徵引書目,每列於首卷,「廈門志」亦然。但卷中所採舊說,已注書名於每篇之下。至鄉先生着述,可考、徵引較多者,如虛臺蔡氏、鳳明洪氏、牧洲盧氏經臚入「藝文」,其他見於「廈志」卷首,故不復贅。

一、「兵防」一門,以防海爲重。故光澤高氏謂海道島嶼皆當詳載爲「沿海略」,以附諸後。近值防務多所更定,仍廣採前人名論有裨洋政者,附錄各條之後,以資採擇。至於風■〈風貝〉、潮信,已見於「廈門志」及郡邑等書,無庸贅及。

一、「大雲山房文集」(武進惲敬着)通例雲:『大傳書名不書號,史法也;儒者稱某號先生,亦史法也;外傳、小傳,或書號或書別號、道號,着性情也』。今按志書「列傳」所以備國史之採,例同大傳,則當書名、書字而不當書號。但茲編原稿,「列傳」多本於「通志」、「郡邑志」,姑仍其舊。唯新收者,則概從惲氏通例。

一、「內自訟齋文集」以生者不當立傳,爲傳聞以伸其義;即本以修「廈門志」人物等傳。其子孫有科第官階者,附其名於後,則不在此例。而外人或疑爲體近族譜私傳,是未諳義例之說也。志乘所以昭彰癉,故其子孫顯達,附書傳後,以彰積善之家慶。又查惲氏通例,謂墓誌傳文,書子、書女而不書孫,以孫應書其父之碑誌也。今按志書,無人人立傳之理,體例與墓誌、家傳異,故附書其孫於傳後;其可略者則從略。

一、茲編續補「列傳」,多采各家墓誌(如陳忠愍、邱武烈等);節去世系交情,錄其事實。如陳忠愍、竇武襄,非金門人而官於金門,則謹詳金門政續;邱武烈則當詳載生平,以着金門人物。或詳或略,義各有取,不敢徒憑臆見以自亂其例也。

一、原稿「列女傳」,與「廈門志」稍異。「廈門志」小序稱:「列女傳」仿「永清志」體例,而中分專傳、合傳,又分景遇困蹇爲一類;微覺錯雜。則以付梓時,先君子不復預聞,而主者就副本開雕,末由更正也。此編亦周、高二公手定,間有刪潤處(如許氏初娘傳,經高雨農刪潤大半);而編中但分節孝婦、貞節、貞烈、名媛等目,已旌、先卒、後存,較爲簡淨。新收者,悉依此例增入。

一、婦人能守節義、延嗣祀,即不逮事翁姑,亦可稱孝也。是編「節孝」原稿,多從郡邑舊乘及盧氏「浯洲節烈傳」錄出。而續修自道光十年以後至今垂四、五十年,所採節孝不下百餘人,烈婦謹五、六人,貞節、貞烈更少。至於名媛,殊難多覯,未敢降格濫收。蓋志書體裁宜嚴,甯闕毋濫也。

一、原稿「藝文志」,首列各家書目。茲各補系提要一則,遵「四庫全書簡明目錄」之例也。其書軼着,則雲已軼,志實也。奏議及古文辭,擇其可傳者錄之;其附錄於各門之後者,則不復錄。唯詩爲陶詠性情之作,不欲散見各編,故多入「藝文」,以免錯雜之病。

一、凡值荒歉奉詔蠲賦及緩徵,皆當恭載,以昭朝廷惠典。茲編原本闕如,即「廈門志」亦未之及;姑存此說,以俟後之君子。

一、自道光初年至今四、五十年間,再遭海氛、會匪之亂,金、廈戒嚴以及刱建育嬰堂規制、移營湄洲等事,見聞較確,宜詳顛末。其文武名宦人物,可登列傳者亦夥。頭緒繁多,義例不一。用是竭力蒐羅,分別增入。自四月設局書院間,迄季秋蕆事。續貂之誚,所不敢辭。所願博雅君子加以潤色,則幸甚。

舉人林豪謹撰。

●金門圖

●金門全圖

●金門志卷一

皇言錄

浯洲僻處海澨,渺如一粟;絲綸特沛,未數數然。即如蔡參贊攀龍,圖形紫光閣,應得題贊。乃當時平臺五十功臣,御製讚語,以紀勳績。恭讀純廟詩文集,自福公遞次二十人,尚無參贊名。若邱剛勇榮封五等,並叨諭祭、神道碑二通。天章炳爍,雲漢爲昭。爰恭謄以弁諸首。

御賜浙江提督邱良功晉封男爵勒(嘉慶間)

御製諭祭三等男提督邱良功文

御製三等男提督邱良功神道碑

御賜浙江提督邱良功晉封男爵勒(嘉慶間)

朕惟尚德崇功,國家之大典;輸忠盡職,臣子之常經。古聖帝明王,戡亂以武,致治以文。朕欽承往制,甄進賢能,特設文武勳階,以彰激勸。受茲任者,必忠以立身、仁以撫衆、智以察微,防奸禦侮,機無暇時。能此,則榮及前人、福延後嗣,而身家永康矣,敬之勿怠。邱良功原系浙江提督,因洋盜蔡牽一犯,原系閩省平民,在洋麪肆逆十有餘年。往來閩、浙、粵三省,擾害商旅,抗拒官兵,甚至謀佔臺灣,率衆攻城,僞稱王號。不特商民受其荼毒、官兵多被傷亡,並戕及提鎮大員,實屬罪大惡極。該逆一日不除,海洋一日不靖。節經降旨諭令該督等嚴禁接濟,鼓勵舟師速擒巨憝。茲據張師誠奏稱,王得祿接到諮會,南洋尚有蔡逆匪船。王得祿即與邱良功連■〈舟宗〉南下,於十七日黎明駛至魚山外洋,見蔡逆匪船十餘隻,在彼超駛;當即督催閩、浙舟師,專注蔡逆本船,併力攻擊。該逆復敢用大椗札住邱良功之船,拚命拒絕,邱良功被賊槍戳傷。其時王得祿緊攏逆船奮擊該匪,因不得鉛丸接濟,用番銀作爲炮子點放。王得祿身被炮傷,仍喝令千總吳興邦等連拋火斗、火礶,燒壞逆船■〈舟皮〉邊尾樓。王得祿複用本身坐船,將逆船後舵沖斷;該逆同伊妻並船內夥衆,登時落海沉沒。提訊撈獲各匪犯十九名並難民六名,均稱蔡逆手足俱被火藥燒傷,落海淹斃。是蔡逆受傷落海,已據所獲賊匪、難民供指確鑿,毫無疑義。王得祿、邱良功協力奮追,殲除首惡,均屬可嘉!邱良功着加恩晉封男爵,準再承襲八次,欽此。

御製諭祭三等男提督邱良功文

威宣旄鉞,協致果爲毅之經;績炳旗常,副克壯其猷之譽。惟禦侮式彰雄略,斯明禋載賁彝章。爾原任浙江提督邱良功,偉抱肫誠,英姿颯爽。值洪洋之烏合,出沒波濤;搜絕島之蜂屯,往來潮汐。秩惟上賞,拔燕頷於行間;戰必前馳,奮鷹揚於海外。鏐牌拜賜,翠羽邀榮;嘗申命之迭膺,每辛勤而罔懈。除其醜類,殲厥渠魁;肆秉鉞以總戎,遂建牙而專閫。披堅執銳,益恢龍豹之韜;獻馘訊俘,悉就鯨鯢之戮。挽天河而洗甲,馳露布以旋師;淨掃欃槍,肅清苞櫱。創每深於傷股,志切彌乎忘身。優敘崇其殊勳,褒封躋之異等。晝接頻瞻夫魏闕,方歌入覲之章;星沉遽告於邗江,特賁飾終之典。良深軫惜,用沛恩施。於戲!溟澥風恬,執干戈以爲社稷之衛;旌旗雲擁,聽鼓鼙則思將帥之臣。爾靈有知,尚其歆受!

御製三等男提督邱良功神道碑

朕惟聽鼓鼙以思將帥,載在禮經;詠干城而重公侯,垂諸詩訓。十年專閫,重洋欣海瘴之消;千里還轅,中道悵星芒之隕。宜鐫珉石,爰賜絲綸。爾原任浙江提督邱良功,志行惟貞,機謀允濟。起家行伍,技早擅夫習流;效職偏裨,威已宜於絕島。駕艨艟而捩柁,勢欲澆螢;瞰樓櫓而揮戈,聲如虓虎。於是膚功迭奏,衆孽成擒。橫巷奪舟,敢峙糧而深入;長風掛席,曾陷陣以先登。敘功邀華袞之褒,紀績懋功牌之賞。籌陳玉殿,餘嘉乃勳;隘守金門,汝蒞茲土。復因醜黨肆煽妖氛,掩逋寇而窮追,挾偏師而直搗。擐甲鮫人之窟,勇奪屠鯨;揚旌蜑戶之鄉,憤伸戮鱷。雖未剋期八日,殄揚太於湖南;終能厲氣三軍,殲盧循於海上。欃槍影淨,殊榮特錫花翎;刀箭瘢深,渥賚宜叨蒲璧。節鉞旋移於兩浙,韜鈐尚着於七閩;疆場之任方隆,屏翰之資益固。才值雲瞻楓陛,正倚長城;何圖月暗柳營,遽雕大樹!諡之「剛勇」,隆此恩施。嗚呼,沐異等之褒封,澤延帶礪;想英姿之颯爽,績耀旗常。式峙穹碑,欽承勿替!

●金門志卷二

分域略

金門,澥外山也。晉時避難者入焉,彷彿武陵桃源境界。唐置牧馬場,始闢榛蕪爲樂土;斯陳侯之遺烈矣。代經幾易,沿革相尋,山川風景亦因時變態。國家清晏日久,井裏市廛生聚蕃息,巳嵬然作滄溟保障、海上奇觀。是又當於小中見大而已。爲分域略。

沿革

形勢

山川

津樑

港埭

都圖

街市

第宅

坊表

墳墓

義塚

物貨

沿革

金門,舊名浯洲,又名仙洲;明初,改今名(「紫峯文集」作吳洲)。晉,中原多故,難民逃居者六姓(蘇、陳、吳、蔡、呂、顏)。唐爲萬安牧馬監地;德宗貞元十九年閩觀察使柳冕奏置。從牧馬監陳淵來者十二姓(蔡、許、翁、李、張、黃、王、呂、劉、洪、林、蕭)。王審知在閩編泉屬邑,凡山川海島不科徵稅。宋太平興國三年,島居者始輸納戶鈔。熙豐間,始立都圖。都有四,其統圖九,爲翔風裏,並統於綏德鄉。嘉定十年,真德秀知泉州府,巡海濱、屯要害,嘗經略料羅戰船。鹹淳間,復稅弓丈量田畝,給養馬。元始建場徵鹽。至正六年,置管勾司。至大二年,改爲司令司。洪武元年,改爲踏石司,旋改爲鹽課司。二十年,置金門守禦千戶所及峯上、官澳、田浦、陳坑四巡檢司。

國初,鄭氏竊踞。康熙二年,官軍大蒐兩島,毀其城,遷其居民界內,浯洲遂墟。十三年,復爲鄭經所踞。十九年,兩島平,始開設標營。今以一協鎮、一縣丞、一鹽大使駐焉(「浯洲聞見錄」)。

形勢

浯洲,在縣治東南,自大海中崛起。凡海嶼皆縣治,水門羅星,而此特其總彙。山之形勢,自北而南,以數計之,南北直亙三十里、東西橫亙十里許(「閩書」作五十餘里)。其盤鬱峻拔而中起者,爲太武山。自麓徂頂,蓋十餘里;巖巖之勢,皆積石也。近觀之,則羣石團結若兜鍪狀,故以太武名。其紛糾縈紆若印章篆刻,亦謂之海印(昔人有句曰:『要知海印分明處,一點青山下大江』)。越江望之,則又見其倏然若偃臥之形,故俗謂之仙人倒地(曹學佺詩:『浯洲斷嶼入海水,仙人倒地眠不起』)。其山脈有謂起自仙人旗,歷排頭、嘉禾、烈嶼而過金門;或雲:由澳頭而過古龍頭;一說自秀山發脈,歷鴻漸山、小嶝、角嶼而過青嶼。語云:『天弧天角,龍躍渡江』;鴻漸,非即天弧天角乎?且文公嘗至鴻漸嘆曰:『鴻漸腦已渡江矣』。又曰:『鴻漸反背皆是同,乃向浯也』(「康熙輿地志」:『鴻漸高冠羣山,浯洲隔海望之,尤爲竦秀』)。則此說爲是。以故浯洲各鄉,凡鴻漸照到者,無不吉利;惟浯東相去較遠,故發科較遲。太武山以西航海內渡者,去縣治約八十里,蓮河、安海約五十里、一百里,嘉禾、漳洲八十里、百五里;外則滄海巨浸,彌茫淼漫無涯際矣(「滄海記遺」)。

東南數島嶼,上下盤錯。其大者有太武、洪濟諸山砥立海中,真形勢之奇也(隆慶間「縣誌」)。

浯洲西連烈嶼、中左,南達擔嶼、鎮海,料羅盡其東,官澳極其北。雖土壤之廣,金與廈共爲海洋之鎖鑰、全邑之藩籬而尤要於廈也(「閩書」)。

澎湖,閩南之界石,浯江、嘉禾、泉南之扞門(「清白堂稿」)。

羣嶼縈帶,二擔、二嶝鎮於深瀨,南北太武水蒸雲靄(「大同賦」)。

浩浩乎波濤之大,渺無際涯;而浯洲一山逆流高出,此天地設險,爲環海屏藩(鄭晉「平寇志」)。

同安三面距海,金、廈尤爲險要,門戶之防也(「方輿紀要」)。

金爲泉郡之下臂,廈爲〔漳郡之〕咽喉(「海國聞見錄」)。

同域在泉、漳之衝,三面羅山,皆立鐵千尋,屏藩天造。東南一島,扃鑰海門,爲兩郡之巨鎮,控制澎、臺,阻厄閩、粵。又大嶼盤薄,近貼內地,蘊之以篔簹、輔之以鼓浪,高居堂奧,雄視漳東。中左之鎮城也,東懸海表,爲廈外藩。官澳以內之港道沿邊(安邊船港)、料羅以東之水天無際(洋船候風在於此),收浯島之幅員也。二嶝守內港之邊,二擔扞外港之門,烈嶼當兩島之軸,而海疆之形勢概見於此矣(乾隆間「縣誌」)。

同爲海疆重地,金、廈門戶,全省所關(陳之佺「縣誌」序)。

閩地瀕海者雖多,而金、廈最着。蓋其間有平原廣陸,可以牧馬屯兵;有曲港深洲,可以泊舟結砦;有豪門巨賈,可以助餉資糧。故爲海外諸夷所必爭之地,不獨臺灣藉輔車之依、有桴鼓之應(陶元藻「縣誌」小序)。

水師之星羅棋佈於海者,澳之西爲廣之碣石鎮、虎門鎮、高廉鎮,西南則雷瓊鎮;澳之東則閩之金門鎮、漳洲鎮、福清鎮,東南則臺灣鎮。排若鴈齒,聯如貫珠(「南澳志」)。

南澳與南日、銅山、金門、浯嶼,吭背相屬(齊翀「南澳志」序)。

海中扼要,南澳、中左、金門、銅山同一體。譬如造舟,一牢百牢、一漏百漏(戴冠「上經略南澳書」)。

山川

太武山雄偉莊厚,獨冠嶼上,海上人別呼爲仙山。其脈由鴻漸穿波出海,至青嶼突起三小阜,逶迤凝結神區,嶒崚皆石(「滄海瑣錄」)。洪武江夏侯周德興嘗登而爲之讖雲:『帝典王猷,海外傳一肩行李;龍樓鳳閣,空中起百代文章』。故石門關之旁刻曰:「海山第一」(「滄海紀遺」)。中有十二勝,曰:太武巖、香几案(「府志」作玉几案)、蘸月池(亦作浸月池)、眠雲石、偃蓋松、跨鰲石、石門關、古石室、蟹眼泉、倒影塔、千丈壁、一覽亭,士大夫多所題詠」通志」)。後人又增爲海印室、羊腸路、萬頃田、風動石(十九都山前山亦有之)、步雲悌、蠣房石諸勝。

鳳山塔山在大武東,其下一望平衍,盡於料羅。左起一小阜,下有二盤石入海,大四、五丈。又左一石山如虹,直亙海中。明時議建銃臺於盤石上,爲備海最要地(「清白堂稿」)。

虎山在太武山西。形如伏虎,與青嶼獅山相對,俗號五虎朝獅。轉而西南,三山突起,圓若連珠;其大者如龜,左右二山會繞如蛇,名曰金山(「閩書」)。

雙山在太武之南。再轉小徑而下,大小突兀,形若雙乳;大者回結平林諸鄉(「縣誌」),小者蜿蜓起伏,直際西山。雙山之下,彌望坦夷,故名青山坪。松柏茂密,每伏莽,患行人,官爲伐去,相傳古讖雲:『青山開,狀元來』。下產碗青,村民鑿取,多成阱;經知縣朱奇珍及總兵林孫勒石示禁。道光十年,護總兵楊繼勳捐俸僱工砌平之。

長安山在雙山稍南。南下數里,直趨後浦。

豐蓮山(亦名香蓮)在後浦東南隅。其脈由石獅山北折突起,島上諸山爲獨秀。

太文山在豐蓮山南。與太武對峙海上,望之如玉柱雙擎。

獻臺山左揖雞籠、右抱南磐,在太文山南。旁即鼓崗湖,明進士董揚先隱處;鑿石爲室,自題「正冠」二字。上有詩,旁鐫「石洞天」三字,不題名號。又「漢影雲根」四字,明監國魯王寓島時手書刻石。諸葛倬、吳兆煒、鄭纘祖、鄭纘緒,各有詩鐫石室旁。湖畔釣磯,揚先垂釣於此;前俯漂布石,鐫「董子垂釣」四字。

南磐山由獻臺西轉,其石如磐,故名。背城面海,氣象萬千,爲備海要地。上有嘯臥亭。明都督俞大猷守金時,題其石曰「虛江嘯臥」;門人楊宏舉繼治構石亭,贊曰:『汪洋滄海,波浪怒來;我有片物,揮之使回』。國朝雍正間,燕山朱傑鐫「大觀」二字,總兵呂瑞麟鐫「如畫」二字。仍有「砥柱觀海」諸字及詩石二片,一明丁一中題、一朱傑題,俱莓苔不可辨。旁即寶月庵,臨海有石;鐫『金門外,穀神完;賊舟泊,誰有生還?來者不信,即往而觀』六句,不知何時何人所題。亭北數武,塔巍然;明百戶陳煇鐫「湖海清平」四字,又有「文臺寶塔」四字。人每於此登高焉。

矛山由城西出水頭村,別名金龜山。南有矛山塔,明周德興造。瀕海兩巨石,形類龜。一依山作下水狀、一瀋海作上水狀,故俗有「下水龜」、「上水龜」之呼;而金龜尾亦由是而得名。塔旁有浮石,大如舟,每一搖弄,隨手掀舞。山上有仙掌石,拳爪螺指之痕分明可數。隔海與浯嶼相望,乃後浦屏障,亦備海要地。

浯洲舊稱八景,曰埔城海日、仙陰瀑布、雙陽霽景、珠江夜月、豐蓮積翠、董嶼安流、洗馬湖光、嘯臥棲雲。

烈嶼在浯洲西南,隔水;廣二十里。上有吳山,與棲山、牧山、湖山相接,而吳山爲最。又有麒麟山,以形似得名。居民多業漁鹽。嶼前有牧祠,有軍營;嶼後有牧馬寨、有草堂。唐貞元間,監察柳冕置萬安牧馬處(「縣誌」)。

大嶝嶼在浯洲西北,隔水;周廣十里,多村落。洪武二十年,徙大小嶝民,二都遂墟(「府志」)。嶼之西與十四都交界,有沙線在海中,號東糧線;廣袤二、三里,潮沒汐現。多產海錯,故名糧線(「縣誌」)。

小嶝嶼在大嶝嶼之東,隔水;距縣六十里。宋邱釣磯家此。下有品泉,三石如品字,泉湧其中,潮則沒、退則清甘,名仙人井。又有棋局石,在虎砦,方廣二尺許;舊鐫「萬幾分子路,一局笑顏回」十字,釣磯筆也。今惟「萬幾分……回」四字尚存。局以西,釣石在焉。東半里爲鐘山,宋時有章法寺,今廢。寺北數尺許,闊丈餘、長十餘丈,形如鯉魚,四旁水深,洞不可測(乾隆間「縣誌」)。

蟹眼泉在太武山上。以形似名。

將軍泉在金龜尾。源出石罅,上鐫「將軍泉」三大字,旁鐫「汴泉」二小字。

龍泉井(別名聖泉)在賢聚鄉,近下市村。

華巖泉在城南門外。

馬玉泉在金龜尾。上鐫「玉泉」二孛。味殊淡冽。

蟹泉在古坑湖邊。水自石出。旁有巨人跡,相傳仙人濯足於此。石刻絕句四首,剝落不全。

要塗泉在陳坑山足。地中瀵出,流長味甘,村人誤以此爲蟹眼泉。

綠池在城中寶月庵前。有碑,存。

■〈魚逮〉魚池在後浦東門。池二,今堙其一。

藥井(訛爲洋井)在洋井鄉。即牧馬王神劍所指愈疾者。

甲花井在浯江書院前(前縣丞蕭重有詩)。

桑海井(俗呼井仔)在後浦船仔頭海岸中。潮來漲滿、汐仍清淡,里人石砌之。

仙人井在小嶝嶼。三石如品字,泉湧其中,又名「品泉」。潮來則沒,退仍清甘。

義泉在大嶝嶼。深數十丈。嘉靖間,倭掠大嶝,有烈婦吳氏投泉死,故名。

附錄

浯洲稱海國,中有太武巖,亦奇觀之所萃也;「齊諧」志之矣。

蘸月、蟹眼,名曰泉奇;眠雲、跨鰲,名曰石奇。以靈奇,則有倒影、玉幾;以幽奇,則有石室、門關。其他千丈之壁、一覽之亭,與夫偃蓋之松、步雲之梯,詎非種種稱奇耶。然愚聞山之奇也以物,物之奇也以人。如清源、紫帽奇矣,得虛齋、紫峯而奇始彰;鴻漸、三秀奇矣,得蘇魏、次崖而奇益顯。然而奇於人、不奇於物也;如以物論,則一石之怪、一壑之幽,孰夫不以奇稱。彼松亭者,固昔日之奇也,而今安在哉?故太武巖之奇勝者,當日勒石賦詩,肖鶴丁公爲山發一奇可也;而桂峯之華構,奇益增勝矣,以至一榜七士、復榜八士,天下真奇,又孰有大於此哉!

餘少浪得奇材之譽,無能繼羣公奇蹟,不亦落漠否!而搜奇括異,欲抒山川之奇於毫端,亦云奇在此而不在彼也。採奇者,當自得於物外。自非大觀烏能睹(洪愛「太武山十二奇記」)?

將欲爲嵁巖窮谷據險阻、蟠龍蛇,則必輦山石、開幽徑,極人工之巧,而後怪特百出。若夫依山阻勢,怪石奔騰,不以鏟築爲工,瑰景異跡,靡不跨奇競秀,豈不爲形勝一大觀乎?

自鷺島涉海而北,有太武山焉,中有十二奇。山之陽,居聳千峯,絕谷凌煙、奔風馳雨者,不可勝紀。有巖曰海印巖,襟江帶岫,立於盤阿之間。其外連山高陵,其內異景天成;其左右旁達,瑰奇可喜之觀環撫之。巖之前後,可坐而見也。巖之內,有蘸月池,雨不溢、暵不涸,晦明未定,常有日月照其中;蓋得乎日月之精,而光輝其形。步曲而前,一鬆橫密,直累而上絕頂,則卷然下垂,若偃蓋然,號爲偃蓋松。至若巖之外,萬山面內,蒼萃繡錯,勢若星拱。對豎一石,形類几榻;遠觀近望,如香幾之遙臨,曰香几案。天作之勢,非經工庀材所可及也。旋轉而左,徐行百步許,有石萃然起於蒼莽之中,不斷木以爲椽、不積土以爲垣,石室天成;微風遠響,坐臨終日,若與安期羨門接於物外也。峯迴路轉,石室之右、高邱之上,有亭翼然;登高而嬉,可上望甚遠,煙市之所聚、碧雲之所棲,一瞬千里,謂一覽亭。履巉巖,距虎豹,漸聞水聲潺潺然;兩泉瀉出於大石之間,曰蟹眼泉。泉清而甘,煮泉而飲,令人朝往而夕忘歸焉。尤其奇者,巖之旁,石塔崇巍。塔在太武之中,流形飄影,倒出東海之外;影之所及,魚屏其跡,斯不亦怪特奇偉之觀乎?由是循崗陟巘,跋履於塔之左。忽一石突兀在高原之中,每雲雨驟至,狂風怒號,石爲之動,如輕風之拂芳草,曰風動石;何所生之異耶?不特此也,巖後諸峯,泉石尤美。攝衽尋徑往遊之,兩石對豎,類門然。其旁環以清流,蓋爲遷客逸士往來嬉遊之道。由石門而出,屈折西向,岡陵起伏,有步雲梯焉。因高邱之阻,累石爲級,高數十丈,迥出層適時有白雲遊其上。因石梯而上,極山之巔,四望如一,可以脫埃塵、絕煩囂,迎雲氣而侶風月也。從是據險臨深,尋道而往,則左懸石壁,憑虛峭立,四無附麗;望之約千丈許,令人目眩魂搖,阻絕之形於是乎極。石壁之右,又有路盤曲三十六回,虯蟠數千仞如一線然;往來行旅,隱見繼續皆出其中,殆所謂羊腸道者也。夫是山處環海之中,吞長江、銜遠山,固足爲異;況幽奇壯麗之景,皆迥拔獻巧以效茲巖之中乎!雖然,此其大略也;若夫山之蒼顏秀璧,巔崖拔出,挾光景而薄星辰,與夫煙雲開斂、俯仰百變,則雖智者不能窮其狀也。

餘既盡書其山之異,尤樂其巖之幽以奇。於是因昔所謂十二奇而爲之記焉(黃琇「太武山十二奇記」)。

虛江爲誰,都督俞公別號也。公曷以嘯臥於茲耶?初,公以乙未武進士加千戶秩,來守金門,期年而化。暇時嘗遊息於此,故自題曰「虛江嘯臥」雲。

公爲秀才,即喜誦范文正公「先憂後樂」之語,慨然慕效之,嘯臥豈自暇逸乎哉?必不然矣!夫公文武忠孝,所至人誦其名;生平以理自信,雖百折不少挫。其視文正,殆後先一轍爾矣。當在金門,嘗有志構亭,尋因陞去不果。餘後公二十二稔,乃來繼治。思以闡公志也,故命工甃石構是亭於石,題之於前。後扁曰「後樂」;於其樂也,樂山川人物,互相輝映。後有登斯亭者,其亦聞風而興矣。遂記之;又從而歌之曰:『嘯於斯、臥於斯,留芳百世肇於斯』(楊宏舉「虛江嘯臥亭記」)。

浯之爲洲,大海環之。地本斥鹵,泉鮮清甘,茗飲者病焉。蓋茗之香味,不得佳泉不發;而島上之泉,非出自石中者不佳。予不能酒,而有茗癖,終日與泉作緣。曩緣舊聞,第知有蟹眼、將軍二泉耳。蟹眼出太武山巔,泉竅噓吸,象蟹眼之轉動;將軍出兜鍪山麓石壁間,故以爲號。予家東北望太武二十里而遙,蠟屐酌泉未數數然;西南距鍪山四里而近,奚童汲運不甚艱,遂得時時屬饜。去秋偶過華巖庵,試其天井中石泉,而善之曰:『蟹眼、將軍而外,此其鼎之一足乎』?題壁紀事,有『未經嘗七碗,幾失第三泉』之句。已而族人告予曰:『村北數百武,有龍泉焉。宋時龍起其地,泉湧石罅,迄今大旱不涸;吾里名龍湖,先永豐令公別號龍泉者以此。靈蹟所存,必有異味,盍試之』?汲以淪茗,果大佳。嘆詫曰:『忽近而謀遠,得毋爲龍神所笑』。

因並致四泉而詳較之,蟹眼醇釀冽潔,赴喉之後,舌吻間尚有餘甘;龍井醇冽,不減蟹眼。所微遜者,蟹眼出於危石,旋湧旋瀉,汲者必以葉成之入器,其鮮活之性毫無所損;而龍井有窟瀨水,水稍停宿,故入口始覺遲鈍。若決積淵而挹新液,二泉殆難爲伯仲矣。將軍居洲之尾,氣力發泄已盡,冽而不醇。華巖分太武之支,醇精未散,但庵堂既高於井、而庵外稼地復高於堂,人跡所狎,不無飛廛所犯,遇久雨則客水注入,色同行潦矣。移其宇、浚其溝,使出泉之石挺然而露,即不敢望蟹眼,何不可軼將軍而上之也哉!蓋泉之所處,亦有幸、有不幸也。據現在而品之,蟹眼第一、龍井第二、將軍第三、華巖第四。

己亥伏日,島上泉客識(盧若騰「浯洲四泉記」)。

津樑

後浦渡往廈門。

后豐港渡

水頭渡俱有渡船往廈門。

同安波泊後浦西南隅。往縣城。

劉五店渡與同安渡同泊一處。往劉五店。

官輻往安海。

西黃渡小渡船。往蓮河。

金山港渡泊金山宮。往廈門。

烈嶼渡小船往來後浦。

青崎渡往廈門。

大橋在後浦東門鄉外。從前海潮漲至橋下,而後垵、董林二溪之水合流,由此入海,橋下可以泊舟。今則浮沙塞滿,而橋址尚存。

觀德橋在高坑鄉邊。道光庚戌年,瓊林人武德騎尉蔡行猷建。

觀瀾橋在蘭厝鄉。前紳士蔡苑建。道光間蔡德成重建。

港埭

金門通潮五港凡瀕水處,俱有鹽埕,可以曬鹽。一在官澳沙塘頭入潮,今沙壓成田,名枋港。港門通潮,每秋汛淹漬,壞田崩岸。一在金山頭兩灣,舟楫隨潮出入。舊有梁埭,左分遶西黃灣、右分遶汶水頭社。一在雞潯尾劉澳入潮,遶浦邊及平林社後。一在古寧頭烏沙頭入潮,通浦頭埭。一在東沙澳入潮,通東沙村後,沙壅成田(「滄浯瑣錄」)。

後埔港南盡下滋盧嶺,而遙匯諸路之水;外環以沙汕,潮漲不沒,爲全浦關鎖。汕之上,有石堤二,各長八十餘丈。一里人捐造,縣丞金忠銘有「築堤修塚記」;一定海鎮陳光求造,亦有石碑(俱嘉慶時事)。港本深,上通洗馬、董林諸溪。十年前,■〈舟古〉艇猶載貨入龜橋;今溪既沙壓爲路,港亦平淺成田,潮漲時小船尚可泊灣。

浦頭埭宋時,有傅府、曾府田。今荒。

梁埭在金山灣。今沒。

梁府埭近湖尾湖。

後浦埭向循梁丞相古蹟,築埭成田;後再築外埭,而屢崩壞。順治四年,楊耿踞島,決堤田堙,民多失業負課。康熙二十五年,清丈現業輸官,苦埭累者始息。

附錄

昔年循梁丞相古蹟,築埭成田,所獲甚厚;因之期望轉奢,再築外埭。至今,無不追咎其後舉之謬者。蓋內埭閃在一傍,於海水潮汐之道不相妨礙;且上承宋洋有源之水,四時潯注,故遂化斥鹵爲膏腴。外埭則異是矣。自有天地即有此港,今橫築一岸而壅塞之,海潮既朝夕浸齧,霪雨時山水復從內衝出,岸非鐵鑄,安有不壞之理!且上流絕無活水注下,即使堤岸無恙,而田土鹹味不變,所收曾不足當內埭之一二。某生世六十年,親見外埭崩壞六次,補築勞費,得不償失,可謂愚矣。

爲今之計,莫如棄外埭,而並料、並工,以築內埭。內埭堅固,歲歲禾稻豐熟,冠於浯上;其利一也。外埭改爲海堰,魚蝦蟶蛤滋生無窮;其利二也。大海潮堂,堪輿所最重,陽基陰地,臨此者福力厚而且遠;其利三也。■〈風貝〉風時作,舟楫移泊港內,永無覆敗之虞;其利四也。夫築內埭則有利而無害,築外埭則有害而無利,章章如是;即奈何復踵前日之誤乎?今移外埭石料以築內埭之半截,綽綽有餘;其上半截,水勢至此緩弱,不能壞岸也,循舊址而挑土培築足矣。一勞永逸,可不俟再計而決也(盧若騰「後浦埭議」)。

都圖

金門屬馬巷翔風裏十五都(統圖一)、十六都(統圖一)、十七都(統圖三)、十八都(統圖三)、十九都(統圖二)、二十都(統圖一),在縣東界。共分領十一保、一百七十六鄉(「同安縣志」)。

十五都大嶝保:洋塘、桑滬、上■〈宀尗〉、下尾、坑尾、山頭、麥埕、內籠、潯淈、上山、洪甃、湖邊、東蔡、院兜、嶝頭、田墘、塗厝、大小比。

十六都小嶝保:前保、後保。

十七都劉浦保:斗門、劉澳、營山、浦邊、塘頭、歐宅、呂厝、內厝、蔡厝、何厝、長福裏。陽田保:西黃、青嶼、官澳、陽翟、後山、東店、東珩、田墩、塘頭、吳坑、南垵、赤埕、後珩。汶沙保:沙尾、浦頭、山前、山西、山後、山枘、西吳、蔡店、東蕭、東埔、英坑、汶水頭。

十八都倉湖保:新頭、田浦、料羅、庵邊、湖前、埕下、蚵殼、赤西、塔後、後園、西洪、峯上、下峯、湖頭、溪邊、前浦、大治、西倉、新塘、北青、下莊、西浦、內洋、前墩、林兜、山外、東倉、塗樓、下湖、甌壟、東沙尾、上下坑、下新厝。瓊山保:平林、後沙、西山、東園、高坑、後半山、上下蘭、小徑。

十九都後浦保:後浦、埔後、埔下、埔邊、董林、後洲、東洲、駟湖、前湖、菅裏、吳厝、庵前、後垵、後湖、菽藁山。古賢保:金門城、水頭、古坑、山仔兜、東沙、歐厝、謝厝、古坵、賢聚、官路邊。古湖保:湖下、湖尾、半山、湖南、後岐、田墩、浦頭、東坑、古寧頭、冰厝、山竈。

二十都烈嶼保:後頭、下寮、羅厝、湖下、青岐、埔頭、林邊、高厝、西吳、中墩、後山、上林、庵上、報塘、西路、西宅、後井、南塘、楊厝、湖井、前園、東坑、前埔、下田、後宅、剌園、下林、上庫、庵下、東林、黃厝、西方、西倉口。

街市

頂街在右營衙前。

中街上與頂街毗連,下接觀音亭街。

觀音亭街在觀音宮前。

新街由右營衙前。折而南,與南門街毗連。

橫街仔

轎巷

總爺街塗山頭下。

當店巷由衙口市折而東,接內較場馬路邊。

北門街近丞署。

南門街

船仔頭在小媽廟邊。

沙尾街在沙尾鄉。

衙口市鎮署轅門外曠地,架柵爲市,俗呼衙門口。

西轅門街

東轅門集在後埔鎮署東。每日販賣海鮮聚此。

專汛口集在鎮署西。歲時,聚賣蔬菜及蠣房。

街頭集在右營遊擊署東隅。村民至浦販賣雞鴨及雜榖聚此。

觀德堂集即小較場。村民賣蒭草聚此。

第宅

處士邱葵宅在小嶝鐘山下。

編修許獬宅在後浦。今爲金門鎮署。

經略蔡復一宅在山兜村,廢基猶存。

黃氏西堂別業在前水頭鄉。有園林池沼之勝。舊址猶存。

附錄

同邑遵海而南,巨島錯列;小嶝於諸島,若漚浮海上,最渺也。而五百鍾靈,宋邱釣磯先生獨產其上。先生後朱考亭百餘年,而道學獨祖考亭。運當陽九,斂德自全。蓋自讀書論世,知有先生久矣。蔡虛臺公重修邑乘,獨高先生之風。而予居去先生一水,不能詳言其遺宅故墟,予病焉。乃於季夏之八日,戒小舟,約王茂才諸君,詣小嶝訪焉。舟行而東,過石虎砦之前,旋及懸崖,崖下白沙數武,有泉出沙之三石間,瑩徹而甘,即「泉郡志」所載仙人井者。於是沿崖西而行,多石,或峭或圓。有方石,周幾尺許,鐫爲象馬嬉局。而於中分一道,則鐫『萬幾分子路,一局笑顏回』十字,已遭琢沒;『萬幾分』及『回』四字,完善可摹。草甚工,蓋先生手筆雲。踰局步漸西,則先生釣石在焉。從此東行半里,爲鐘山。南有寺,曰章法,肇於宋。而北則先生之所宅,址不半畝,黍秀離離;蓋自我高祖以倭故,徙嶝民,一嶼皆墟。成化初,乃復舊籍;邱氏俱望鐘山之麓列屋,而先生之舊址竟廢。予與諸君撫景低迴,就先生之裔朝準君別業休焉。君因出所藏先生詩一編讀之。先生之洞天人、徹性命,觸發皆真;而爲生人明大義,爲天地辨大分。考亭統緒存以不墜,則先生之功誠大矣。然先生之高蹤逸韻,亦今而後知其詳,則豈非有數也哉!既歸釋楫,遂記之。

萬曆四十年壬子夏望後三日,後學張日益書於海雲館。後六十一年壬子,後學林霍再刪訂;時仲夏二日,書於欖園(明張日益「訪邱釣磯故居記」)。

坊表

銀臺進士坊在青嶼。爲張苗、張定父子立。

褒忠坊在青嶼。爲御馬監張敏立。

封君坊在東洲。爲封編修許振之立。

文章垂世孝友傳家坊在庵前社旁。爲編修許獬立。

監察御史坊在官裏鄉。爲嘉靖己未進士許福立。今圯。

盛世儒英坊在瓊林鄉。爲方伯蔡守愚祖希旦立。

節烈坊在後浦渡頭。康熙間,爲許元洛妾黃氏立。

節孝坊在後浦東門。嘉慶間,爲贈提督邱志仁妻許氏立。

一門在節坊在瓊林。

節孝坊在瓊林。爲蔡顏氏立。

墳墓

唐牧馬王陳淵墓在庵前。

宋同知顏五郎墓在庵前牧馬廟旁。

承事郎陳彬墓在東店湖邊地東址。

承事郎陳大燦墓在山柄鄉(「府志」、舊「縣誌」俱作陳遼墓;誤)。

進士陳福墓在黃龍山背。

處士邱葵墓在小嶝嶼(明張日益雲:『先生子孫耕隴間得一穴,探之,則先生墳,自書磚爲記』)。

明知州陳顯墓在東洲。

贈通政使張益初墓在青嶼石庭前。

贈錦衣衛同知張太常墓在青嶼石庭前。

封主事黃梁甫墓在英坑。

知府黃偉墓在湖山鄉。

封員外郎陳禎墓在浦邊黃龍山上。覆掌形。

知府許大來墓在後林山。

進士許福墓在官裏鄉。

主事許廷用墓在山竈。

編修許獬墓在山前鄉。

佈政蔡守愚墓在湖南鄉。

禮科蔡國光墓在十八都前尾鄉。

尚書盧若騰墓在賢聚鄉。碑鐫有『明自許先生牧洲盧公之墓』,系從澎湖太武山下遷葬於此。

附錄

先生之孫勖吾自譔其父饒研墓誌曰:『通議公之殯於澎也,屬紅夷之警。忽夢公告以寒,覺而心動;復買舟至澎,啓攢歸葬於浯』。「福建續志」、「臺灣府志」俱載進士盧若騰墓在澎湖,不知爲廢塚也。今依墓誌正之(「歗雲文抄」)。

監國魯王墓在古坑後埔。

附錄

世傳明監國魯王薨於金門,葬後埔,墓久堙失。道光壬辰春,林生樹梅訪得之城東鼓岡湖之西。墓前合灰土爲曲屏,不封樹;土人稱王幕,不知何王墓也。下一墓形制相似,相傳瘞王從亡,歲久爲耕犁所侵。林生急白凱,檄金門縣丞清界址、加封植、禁樵蘇,樹碑以表之,期於勿替。

顧按外史諸家所載,王薨葬年月互異,辨之者亦異。茲就凱所見諸書爲考證:據阮文錫「夕陽寮集」謂:『王薨於金門,歲在庚子』。無名氏「臺灣外史」亦云:『王以庚子十一月殂於金門,鄭成功令兵部侍郎王忠孝禮葬於後埔』。江日升東旭「海濱紀錄」及鷺島道衲夢庵「海上見聞錄」所載並同,全祖望「鮚埼亭集」據沈光文「斯庵集」挽王詩序則謂,王薨於壬寅冬、十一月,在成功卒後;且謂王同成功入東甯,故即葬焉。引張煌言「蒼水集」與盧牧洲書,以成功既卒,海上諸臣議復奉王監國;及祭王文有『十九年旌節』之語。由乙酉監國數至癸卯,適合以爲證。鄧傳安「蠡測匯鈔」辨之謂:『謝山據楊陸榮輩野史訛傳「成功沈王於海」一語爲昭雪,而並易其年月薨葬之地,以釋羣疑,其說當存疑。而引外史諸書,主阮夕陽說爲庚子,且言魯王未嘗至東甯。沈斯庵居臺灣,在鄭氏之先,何由與王唱和?臺灣太湖之魯王墓,疑爲王世子極皇葬處;諸臣尊宗室,亦稱魯王,並疑議復奉監國之魯王亦爲王世子。其說雖近臆創,而辨王之未至東甯爲較確。然則墓何由在東甯,又「鮚坷亭集」之訛也。凱又按林霍子濩「續閩書」載:『王素有哮疾,十一月十三日,中痰薨。生萬曆戊午五月十五日,年四十有五,葬於金門王所嘗遊地』。林生樹梅又搜得盧若騰「牧洲島噫集」,有辛丑仲夏壽魯王詩、壬寅仲夏作「泰山高」壽魯王詩。按林子濩,同安欖里人,學詩於牧洲,自少與紀許國、阮夕陽遁跡鷺島,稱遺民;必及聞見之。牧洲,金門人,從王於島上,其詩與「績閩書」誕日符合,豈有王薨而猶爲之壽者?則壬寅又若可據。凱要而斷之,成功之攻臺灣也以辛丑三月,克以十二月,其卒也以壬寅五月。當渡臺攻取時,勝負未可知,斷無挾王同行之理;則鄧說爲是。遜荒諸遺老與甯靖王及諸王子之渡臺也,皆在鄭經襲位、二島將破之時,當在癸卯。甲辰牧洲之作壽王詩,猶在金門也。又紀許國「石青集」亦有壽王詩,不載年月。而「續閩書」並詳記王薨之日,則似當以壬寅爲是。蓋當日諸臣流離瑣尾,道途梗塞,傳聞異詞,故所載亦異詞;而墓在金門後埔,則無疑焉。今墓前有鼓岡湖,廣四十餘丈。湖南多石,鐫王手書『漢影雲根』四字,並鐫從亡諸公題詠;其爲王嘗遊處,又似可信。甲辰以後,二島糜爛,或碑碣無存。惜不得沈斯庵集而讀之;其雲墓前有太湖,謂鼓岡耶?抑謂臺灣之大湖,即今鯽魚潭耶?凱嘗遊其處,魯王墓亦無考焉。嗚呼!王以有明宗室,間關顛沛,漂泊海上數十餘年,惟鄭氏是依;而又不以禮待,致受瀋海之誣。卒至埋骨荒島,榛莽爲墟。春霜秋露,麥飯無聞,亦可憫巳!

我國朝加惠前代,自陵寢及名臣賢儒墳墓俱有禁;今於明史,不諱唐、桂諸王事,靖節諸臣,皆錫之諡典。聖德皇仁,超越千古。若魯王墓,固守土者宜恪遵禁令,急爲防護者也。而斯邦人士展念陳跡,宜何如之感慕嘆息保守之,期勿再失乎!因爲考以實之(巡道周凱「內自訟齋文集」)。

王諱以海,字巨川;明太祖十世孫。崇禎甲申,襲封魯王。乙酉,監國紹興。師潰,鄭彩自舟山迎王入閩,居中左所,鄭成功修寓公之禮。戊子,居閩安,頒監國三年曆。有興化以南二十七州縣,旋失。癸巳,去監國號;居金門,凡十年。壬寅,成功死;海上諸臣議復奉王監國。會王得哮疾,於十一月十三日薨;距生於萬曆戊午五月十五日,年四十有五。葬於城東所嘗遊地。野史載成功沈王於海,又稱王薨於海外,皆傳訛也。沈太僕光文挽王詩序雲:『墓前有大湖』;按即今鼓岡湖,去墓裏許。湖南多石,鐫王手書並從亡諸臣題詠。知王嘗遊息於此,則墓在金門無疑。惜久湮失!林君樹梅訪得之,凱爲立墓碑、禁樵蘇,加封植焉。懼久而復湮也,爲記於碑陰。願金門士人,歲時祭掃,共守護之。

道光丙申月日,周凱又書(「內自訟齋文集」)。

通判贈參政蔡宗德墓在戴洋山。

贈參政蔡宜勳墓在徑林。

贈按察蔡希旦墓在庵前。

贈知縣蔡潛毓墓在十七都孤坑鄉。

知府林龍釆墓在古坑。

贈按察蔡宗道墓在瓊林。

知州蔡潛墓在高坑鄉(十八都)。

封知縣洪家玉墓在董林鄉北山。

提督蔡攀龍墓在徑林。大學士蔡新撰志銘。

總兵李耀先墓在前坊。

提督男爵邱良功墓在小徑。

總兵陳光求墓在湖下鄉煙墩山腳。

提督李光顯墓在山竈。

總兵楊華墓在湖下。

總兵文應舉墓在古坑。

副將楊康能墓在庵前。

副將林廷福墓在太文巖之麓。

義塚

後浦義塚一在後浦社南;縣丞金忠銘有「築堤修塚」記。一在赤頭浦。一在大溝;職員林可遠重修。一在西門外;新塚。

古區義塚在大文山足;職員薛道南重修。

後塘義塚在斗門鄉邊。

萬善同歸所在後浦渡頭。一在馬蹄山下、一在埔後。

附錄

浯浦義塚凡有三:北門大溝,其一也。歲久崩塌,不堪蒿目。上舍林君可遠見而憫之,首輸錢百串,議修築;謀諸紳士某等,鹹慫恿募捐。以某月日諏吉興工,訖若干日告成。墳修計數千,拾其暴露者幾三百。有子孫者,給物料使自修。縻金錢若干,助磚石灰礶者無算。仍於東偏隙壤闢一室,令近地農氓居之,月給薪資,以時禁樵採或牛羊踐躪罔懈。某某等帥楊某者更日督之嚴,以故工堅事速,泉壤以甯。役既竣,問序於餘;餘乃紀其實,俾鐫諸石,用告後來,所以勸善也(「竹畦文抄」)。

物貨

物貨有志,所以紀土性之宜,而徵物力之豐歉也。浯洲蕞爾地,羽毛齒革之所弗生。澤國居民,惟資海錯;問生涯於風濤萬頃中,亦足慨已。田無水利,居山者,時苦亢陽;所產地瓜、花生而外,更鮮嘉榖。茲特就他處所稀有及所產稍多者約舉之,以附於疆域之後;而浯民拮据情形,開卷如睹,有民社之責者其念諸!

榖之屬地瓜(金門無水田,不宜稻,故遍地皆種地瓜。終歲勤勞,所望祗此。若年歲豐登,僅供一年之食。其粉,較他處尤良。至於黍、稷、菽、麥,亦間之,特所產少耳)。

附錄

三姐者,浯之孀媼也。初,萬曆中,有賈於呂宋者,截其薯蔓歸。十年後,忽不實。或夢神語云:『三姐宅前取蔓種之,則倍登』。如神言剪插之,信。後競傳種謂「三姐藤」(鄭得瀟「紅薯序)。

蔬之屬雞■〈土從〉(類香蕈。氣味香甜,與雲南雞■〈土從〉不殊。出西洪沙中,夏月雨過有之,人釆食。見「縣誌」)、落花生(地瓜而外,惟花生爲多)、白菜(出金門者,味清甘,甲他處。種來自山東,以初年種者佳;再傳味遜)、紫菜、山瓜(三、四月間生。前水頭隨地蔓生,形如王瓜,人採食焉)。

果之屬桃、柑(金門風烈,凡果不花;惟桃、柑二種能結實,然種者寥寥)、甘蔗(出下坑鄉者,甘脆殊勝)。

花之屬漢宮春(生太武山。紅豔異常)、蒜花(葉如蘭,莖長尺許,紅豔異常。花落,其根蒂結瓣如蒜,明年復抽莖發花,土人以蒜花呼之。春夏間,惟前水頭山間有之)。

草之屬水管草(生於水濱。葉略如竹形。其節能吐沫,數日則雨)。

藥之屬山櫨(出金、廈,見府、縣誌)、青礞石(見「縣誌」)、香附、枸杞、地骨皮(出金門者較良)、五采石脂(生新頭山。外實中空,內貯脂粉,有五色;用以和膏藥,敷刀傷,極效)。

禽之屬黃鴝、鷯鶉。

畜之屬羊(生金門者,甘脆特勝)。

鱗介之屬鰣魚(有重至十餘斤者,味極甘美)、紅花魚(按海魚甚夥,不能悉載;此其尤佳者)、塗龍(能益氣血)、龍蟲(一名沙蟲。出沙際,曬爲幹,亦甘味)、竹■〈⻊咠〉(山仔兜五、六月間有之。性極冷,味如雞蛤)、紅蠔(官澳間有之)、香蟶(出金門官澳。形如■〈蟲間〉,色赤,味香。春時有之)、雞蛤、龍蝦、烏力(生古甯港沙中。或言即海蔘也;視海蔘差小而氣味清甘。十月間始有,至正月間止;所出亦不多)。

貨之屬鹽、碗青(生金門地中,平林、後湖等鄉多有之。居民穴地採取,用以染畫磁器。大如碗、小如彈;佳者百斤值銀數十兩、下者數兩。但虧損地脈,敢宜禁止)、金沙(出金山港。非金也;沙甚細,閃閃作金色,鑪銀器無痕)、煤炭(出青嶼。見「滄海紀遺」)、五色土、水晶(太武山間有之)。

●金門志卷三

賦稅考

國家深仁厚澤,無遠弗屆;海澨山陬,沐膏浴澤者垂二百年。偶值水旱偏災,則恩詔時頒,議蠲、議賑,未嘗以僻在海隅,付諸度外。良有司奉揚聖化,撫字心勞,浯之人馨香祀之。間有不念民瘼者,或蠲後重徵、或稅餘加耗,而奸胥蠹役之中飽,毫無忌憚者,益可知矣。夫金門瘠地,僅種雜糧;漁鹽之末利,或藉以代耕。苟加派、加抽新章疊出,所獲遂難供稅,安望仰事俯畜哉!茲遠考舊乘,參之先正論列及近日額徵,自戶口、田賦以至鹽、漁、船政等課寥寥此數,爲賦稅考,俾父母斯民者覽焉。

戶口

賦稅

經費

鹽法

漁課

船政

戶口

乾隆六年編審:金門三百五十七丁口(「縣誌」)

金門人戶丁口:一千一百五十六丁四分。民戶男子成丁六十八丁七分,每丁徵銀不等,共徵銀二十二兩五錢六分九釐一毫有奇;鹽戶男子成丁四百九十七丁七分,每丁徵銀四分九毫九絲零,共徵銀二十兩四錢三毫有奇;食鹽課五百九十口,每口徵銀一分六釐三毫二絲零,共徵銀九兩六錢三分零五釐有奇。通共丁口徵銀五十二兩六錢一分二釐三毫有奇。

滋生人戶丁口:一千五百九十一丁口。民戶男子成丁三百五十四丁,除補額二十丁外,增益三百三十四丁;鹽戶男子成丁六百七十一丁,除補額四十七丁外,增益六百二十四丁;食鹽課五百六十六口,除補額一百二十二口外,增益四百四十四口。共補額一百八十九丁口,實增益一千四百二丁口。欽遵恩詔,永不加賦(以上乾隆間「府志」)。

劉浦保十一鄉,六百零三戶;男二千一百一十五丁,女一千二百四十三口。

陽田保十三鄉,八百一十七戶;男二千六百七十丁,女一千七百八十七口。

汶沙保十二鄉,七百二十一戶;男二千二百八十八丁,女一千四百八十二口。

倉湖保四十三鄉,一千二百十二戶;男四千五百五十丁,女二千八百八十口。

瓊山保八鄉,八百零四戶;男二千七百七十五丁,女一千五百三十八口。

後浦保二十七鄉,二千八百四十九戶(內後浦一千九百三十三戶);男五千八百六十二丁,女三千五百十三口。

古賢保十五鄉,一千三百八十三戶;男三千四百七十四丁,女二千二百八十六口。

古湖保十四鄉,一千四百四十三戶;男四千三百十六丁,女二千二百五十一口。

烈嶼保三十三鄉,一千二百三十三戶;男四千九百二十五丁,女三千一百零八口。

小嶝保一百二十二戶;男三百六十九丁,女二百五十三口。

——通共一萬二千一百四十六戶;男三萬六千九百四十二丁,女二萬二千五百五十口。

陳坑澳漁船一百九十八戶,舵水五百丁。

大小嶝漁船三十五戶,舵水八十丁(以上道光十二年冊檔)。

賦稅

宋初,島居始輸納戶鈔。鹹淳間,復稅弓丈量田畝。除在官田地依舊外,以弓六尺爲步,水田二百四十步爲一畝,受米五升;中田米三升,下田米二升,爲調軍徵給。至元,始建場徵鹽。業漁者,釣、網、梁、笱各徵課有差,稅納於河泊官;其作鉅艦行販者,稅納於市泊官。洪武三年,民戶、田丁、鹽課,照依元時徵收。四年,差勘田畝,亦以六尺長弓爲一步。浯田下下水田二百四十步爲一畝,磽确田三百六十步爲一畝,腴美園地照磽田畝步,沙礫瘠地四百八十步爲一畝;俱一例陞稅。每畝科米五升、耗米三合五勺,附貯近倉,有官米、民米、鹽米、漁課米之名(「滄浯瑣錄」)。

國朝原設金門通判(時通判尚未移馬巷),分徵秋米一十二石九鬥一升七合九勺零,解縣存倉。

分徵丁口銀五十二兩五錢八分七釐八毫零。不派本色米鹽戶,徵科增十分差一,田一百七十四頃六畝四分二釐五毫,每畝徵銀五分二毫零,應徵銀八百七十三兩九錢七分四釐二毫;續報康熙四十五年起科不派米鹽戶田一十七畝一分有奇,每畝徵銀五分二毫零,應徵銀八錢六分七毫有奇;徵科增浮糧米田六十畝八分有奇,每畝徵銀四分九釐零,應徵銀三兩二分八釐六毫零。共分管官民鹽地一百七十七頃(「縣誌」作七十六頃)七十三畝(「縣誌」作八十一畝九分九釐四毫零),合共徵銀九百七十一兩零二分七釐四毫零。勻徵匠班銀一錢五分六釐二毫零。附徵雜項渡稅銀一十一兩七錢七分五釐零、漁課銀一百兩正。通共正、附徵銀一千一百三十五兩五錢四分六釐四毫有奇,年應解司投納(以上乾隆間「府、縣誌」)。

復設金門縣丞,分管正徵地丁銀一千零二十三兩七錢七分一釐四毫有奇,秋米一十二石九鬥一升七合九勺。附徵漁課銀一百兩,渡稅銀一十一兩七錢七分五釐,鹽折銀一百四十兩六錢七分五釐,河工銀四兩六錢四分二釐,普育銀一兩四錢零六釐(以上道光十二年冊檔)。

稅契銀,隨時增減,年無定額;當稅銀(每間徵銀五兩),隨時增減,年無定額。

經費

縣丞俸銀四十兩(外勻閏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零,順治十六年奉裁)、養廉銀二十二兩一錢八分四釐三毫(書手一名,工食銀六兩二錢,康熙元年奉裁)。門子一名、皁隸四名、馬伕一名,共工食銀三十七兩二錢。民壯四名,工食銀二十四兩八錢(管倉副使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外勻閏銀一兩五分六毫零,書手一名、皁隸二名共工食銀一十八兩六錢,俱順治十六年奉裁)。官澳鋪司兵二名,工食並帶徵共銀八兩二錢六釐零;平林鋪司兵二名,工食並帶徵共銀七兩四錢四分;金門北門鋪司兵二名,工食並帶徵共銀六兩二錢四分(以上乾隆間「縣誌」)。

明設金門倉大使一員、攢典一人,管收支米二千四百五十石。額編鬥級三名、應役二名,其一名扣銀充兵餉(「滄海紀遺」)。

鹽法

金之建場徵鹽也,自元大德元年始。場轄十埕,埕分上下:上埕曰永安、官鎮、田墩、沙尾、浦頭,下埕曰斗門、南垵、保林、東沙、烈嶼。設司令、司丞、頭目、管勾史、司目,編民丁充竈戶,以十丁爲綱,共一竈,歲給工鈔煎鹽,每丁日辦鹽三升。官起囤倉廒,分召商運,仍任達魯花亦董其事,歲收鹽課。每埕選大鹽戶一人爲百夫長,一人爲總催、一人爲秤子,收支出納。後爲丁夫、竈戶上言島上艱苦狀,達魯花赤議準:令將崩塌通潮及拋荒埭田,砌小石爲鹽埕,日曬滷水,結成白粒,召商販運,以爲定例。

洪武二年,鹽課照元徵催,惟設鹽司總場百夫長一名管辦。八年,停罷。嗣又重行開榷,不設司令、丞諸名目,乃除授副使攢吏,每年編排:總催二戶、秤子一戶、團長不等,十年一次輪流收支。遞年給與鹽課戶工本每引四百升,給鈔若干。除納稅糧外,凡雜役盡行蠲免。永樂後,鹽籍裏甲悉赴有司聽勾攝,疲於奔命。其倉廒,又令總、秤人役自備木石架刱。坐是隔涉海道,風濤時作,商販弗到。正統間,倉廒圯壞,運司因奏將鹽額本色停罷,行折米法。當年總、秤收交附近金門倉,爲軍備支用,民困始蘇。景泰以後,一例鹽課折納本色,有司又編入均徭。成化間,大戶張益胄率侄大翊赴京陳狀,詔準寬免。宣德以來,頻年風雨,洪潦橫流,坵埕崩傾、田地衝壓,堪曬、種者十無一、二;乃聚有鹽之戶及當該催課人役,私整鹽坵曬曝。法,用竹木造鑿作格,四方縱橫,七口爲一口,分作十二坎。每一口歲取銀二分,主頭科收。每一埕,一年多有十五、六兩;貧寒之家乏於所科,即請場官親詣逼納。此則一場十埕,歲辦不啻五百金。官吏當該鹽頭所得,私比於正課;中引鹽客納官之利,半於輸價。彼鹽丁小戶,其何堪此疲睏哉(「滄浯瑣錄」)?

海濱之地,每鹽丁一丁,歲辦一千四百三十八斤一十四兩;每田糧一石,歲辦鹽一千斤,秤貯官倉,以時開支。此洪武初年之法也。後因其熔泄虧蝕,賠累日甚,將額鹽每引四百斤折米一斗;每米一石折銀五錢,加以三分之耗,納官給餉,免其上鹽。又將鹽折米,每丁分受三斗六升,田糧每石科受二斗五升;其原額之不敷者,將上都糧補撥足數。此正統九年之法也。

邇年以來,上都之米與受鹽之米,有編差與不編差之異,而紛紛之議起焉。夫浯洲三都,其中爲太武山,十八都在太武之東、十九都在太武之南,濱海皆爲溶沙,絕無生鹽之地;至十七都在太武山之西,出鹽之地亦只居其半。以無鹽之地而令歲納鹽課之銀,當耶?否耶?蓋立法之初,有司不親至其地核實以聞,故使三都之民,永坐此累。而十八都其苦尤甚。蓋此都飛沙積壓,無寸尺之地者十有七、八;生計所賴,惟在於魚。值隆冬大寒、凍脂裂膚之會,一聞潮生,亦必沒脛荷舟入水以往;萬一■〈風貝〉風時發,怒濤激烈,則羣舟之飛揚僅同飄葉,性命覆滅於倏忽而莫知所之矣。在位者所宜留念也(「滄海遺紀」)。

自上都糧戶撥補湊足受鹽之額,其後上都糧戶與浯洲鹽戶多置田產,通不拘原額,但收米入戶,不論民、竈,概論受鹽。以致民差偏累,官司互執己見,裒益失平,釐革無漸。已經會議查出,浯洲場實受鹽丁二千四百八十五丁、田地山蕩四百七十一頃六十一畝八分八釐一毫外,詭寄丁口並過額田產撥出編差者陳阿洪等二十六戶,共計田八十三頃六十五畝六分九釐,造冊在卷;弊亦稍消。然田畝之授受無已,苟民、竈不爲之判,則將來之受鹽者曷勝其查理哉!

議者謂宜盡奪上都撥補之籍,嚴立民、竈不許過割之條,而弊源可塞。此一勞永逸之圖也。其一條鞭差稅法,行鹽丁十分差一米鹽,除一例納稅外,浯洲鹽米十分差一、上都鹽米免七差三各編差每石差稅,上都銀七錢六分二釐二毫零、浯洲六錢六釐四毫零,優免者各五錢二分八釐六毫(隆慶間「縣誌」)。

浯洲場鹽課銀七百四十八兩八錢四分五釐七毫,坵盤稅銀八十六兩四分六釐七毫,鹽船稅銀一百二十兩(萬曆間「府志」)。

浯洲場鹽課司,在縣東南浯洲東埔石鼓山下。元至正十六年,置管勾司。至大二年,改爲司令司。洪武元年,改爲踏石司。二十五年,改爲鹽課司。嘉靖間,司舍頹廢,汰革。

夫浯、烈皆海中地,飛沙走石,耕種不足餬口;惟於海濱積沙潮到之處,砌石爲坵,以曬鹽營生,故鹽直最賤。遇久雨,或終月不能曬鹽。洪武間,設司徵榷。二嶼民既當九圖裏甲,又編爲永安、官鎮、田墩、沙美、浦頭、斗門、南埕、寶林、東沙、烈嶼十埕;立永安,官澳、田墩、沙美、浦頭、李保、南埕、古寧、寶林、東沙、方山、斗門、烈嶼、南北十四倉,共辦鹽一萬四千九百七十六引三百六十一斤(每引鹽四百斤)。埕又編爲十甲,類多消蝕賠累,奏奉準免雜差並起解人犯三分折一,在都隅者一例科派。後因本場阻海,畦丁逃亡,鹽課失額,姑將上都犯徒之家免罪充補。至正統八年,運司奏準:每引折米一斗,共米一千四百九十六石九升三勺;又將折米查照鹽戶丁產每丁分受三斗六升、每田米一石科受二斗五升,徵納金門倉。又因浯洲丁糧不敷分受,將上都糧戶撥補湊足受鹽之額。後鹽民苦於搬運,相率控訴,優免雜派差役。成化八年,本縣誤將弓箭緞匹並雜泛混派,有李宏謙、張益胄奏準照例優免;而太監張敏者,青嶼人也,復奏準優免。鹽戶稍得蘇息矣。正德八年,本縣將鹽米抽編驛傳差役。嘉靖九年,又該聽選官陳文奏準:將鹽米每石折銀五錢,加耗修倉銀三分,共銀七百四十八兩,徵解府庫,支絡金門所官軍俸糧。至萬曆三年,議設南路鹽運分司;將曬鹽坵盤分則清丈,每方一丈,上則六釐、中則五釐、下則四釐,共徵稅銀八十六兩。而曬出鹽斤,召商領引,許行漳、泉二府,上到新橋、下至柳營江。行之三年,而稅微薄,商民不便;後議罷引,將竈民充商,自曬自賣,而徵稅於鹽船。萬曆七年,兩院議將本場各澳鹽船丈量長闊,赴海防廳編號。載鹽百石者稅銀一錢五分,共船稅銀一百二十兩,與坵盤稅俱解布政司。鹽船另有稅引煩費,不得混在商、漁、渡船科餉之數(萬曆間「縣誌」)。

附錄

下四場惠、潯、浯、■〈氵丙〉鹽引,與上四場不同。下四場產鹽區多,而行鹽地狹,食鹽人寡,鹽價視東西路賤數倍。鹽賤則不售,地狹人寡則利輕而商不集。於是積鹽難掣,而看守消蝕賠貱之累,鹽丁受其病;官吏衙卒供億羅織之害,地方又均受其擾。於是正統十三年,改本爲折;開曠蕩之恩,行斬截之法:出引以存餼羊,而派銀以省中納。派銀者,課銀不出海水而出田畝也。凡鹽籍之戶,免其輸鹽於官,官不召商、商不受鹽,但將鹽戶所輸,抵足引額之銀而止。鹽區有稅、鹽船有稅,稍以佐其不足。而此外民之曬鹽、商之貿鹽,俱聽自便。其引銀視上四場獨少,固緣鹽賤,亦以辦引銀之家非積鹽之家,不輸鹽於官而歲歲輸課,故從其省耳。蓋上場給引即給鹽,受有鹽之引,故每引納銀二錢五分,而不爲多;下場有空引而無實鹽,配無鹽之引,故每引納銀五分而不爲寡。因地制宜,所以課不虧而民安其業也。今則無分上、下場,概加爲二錢五分,非加之海水而仍加之田畝,民何以堪?

又浯洲民應納糧差條編銀,戶有當年、甲有甲首、裏有里長矣。而此鹽銀一項,見年、里長外,另設總催一名,隸於鹽場官;藉端鑿竇,民爲瘡痏,殆若再賦也。莫若歸徵收於本縣,革去總收,即令現年裏甲帶催;收納完日,縣解銀海防館充餉如法。縣父母筦全邑催科,何難千餘金課鹽乎?

掘社伐樹,孤鼠蕩然,可以還膏脂於閭閻;且裁去吏卒之費,可以助餉於公帑:此兩利之道也。謹議。(蔡復一「與兩臺言鹽課議」)。

潯渼、■〈氵丙〉洲、浯洲、惠安四場鹽戶,其丁米折課有定額,而與民異;其田產之差稅無定額,而與民同,特差稍輕耳。乃里、甲十年一編,鹽既與民同;而總催十年一編,又民戶之所無。是民籍役一,而鹽籍役兩也。即以浯洲一場而論,歲課不過七百十八兩耳。萬曆初,復益以坵、船稅二百有奇,而且贅之以場官、重之以總催,其爲分例雜費已煩亢不可堪;後又督以海防,真不啻九羊而十牧之矣。今坵、船二稅既責邑令追解,何難並歸徵課;則裁革官場之疏,不可不早題。即奉檄至者,或留司別委、或送部改銓可也(蔡獻臣「下四場裁鹽場官議」)。

國朝額設浯洲場鹽課。浯洲鹽坵稅銀,舊制:府額縣徵坵船稅銀二百一十四兩三分九釐六毫一絲五忽(「府志」作二百一十二兩四錢零八釐七毫有奇)。二十二年,總督姚啓聖,因平臺題請每坵加增稅銀一錢,共六百零七兩五錢七分三釐。五十二年,知縣朱奇珍編審,諭鹽米一項,除舊丁口外,奉藩司加增五丁。查鹽米原屬鹽籍,產業在金門一帶飛沙走石之地,業甚不堪。又有配丁、鹽竈以及鹽折、鹽米等項,一業四賦,故舊例鹽丁一丁只徵銀四分九毫九絲六忽三微四纖,而縣內地奸豪利例輕竄入鹽籍,使民米獨受苦累。今爲清出米歸民籍,照民丁口起科;鹽米歸鹽籍;照鹽丁口起科,庶民米不雜。查通邑鹽米二千四百五十六石四鬥二升六合九勺,每鹽米一石帶鹽丁口銀三分五釐一毫一絲五忽五微四纖九沙一塵二埃二渺六漠;其官米一項,每三石折爲一石,在民、鹽等戶內照例帶徵丁口銀,永爲定例。因清革金沙鎮鹽渡雜派陋規,令民勒石永禁(康熙間「縣誌」)。

坐配浯洲鹽場三萬三千二百擔。乾隆三十年二月間奉文飭行,將同邑原配浯鹽額內撥出鹽一萬七千擔,改給龍溪、南靖、龍巖三幫商運。乾隆三十二年間,知縣吳鏞通詳請復舊額;奉憲議準:撥還浯洲場鹽一萬擔。今坐配浯洲場鹽二萬六千二百擔,每擔徵收正課錢一百五十文,折銀一錢五分;鹽本、運費等錢一百四十五文,就於正課項下開銷。銀解赴鹽道衙門交納,其應銷鹽筋赴該場配裝運銷(乾隆間「縣誌」)。

浯洲場總理場官一員,管轄沙尾、永安、浦頭、南埕、寶林、官鎮、田墩、烈嶼等八埕。團長二十二名、團甲八十二名、曬丁八百二十一名。坵盤五千四百一十一坎,漏井八千八百九十八口。產鹽每年定額一十四萬擔,內沙、永等埕產鹽二十一萬擔、烈嶼埕另外委員管理(嘉慶七年改歸浯洲場兼管)定額產鹽三萬擔,二共一十四萬擔。同安官運定額鹽三萬三千二百擔,平和商運定額鹽三千擔,溪靖商運定額四萬四千擔,巖平商運定額三萬二千擔,長泰商運定額八千八百擔,海澄商運定額二千六百擔(乾隆間「府、縣誌」)。

大嶝小埕額設埕辦一名、巡丁一名,每名月給工食銀一兩,曬丁二十二名。坵盤六十七坎。

額定鹽課章程

浯洲場仍舊管轄八埕(大嶝歸祥豐場)。

團長八名,坵盤一千二百一十坎、漏井七百一十六口。曬丁二百零六名。

年定產額鹽二萬七千二百六十七擔五十斤。

坐配龍溪九千擔,海澄二千二百擔,長泰三千擔,平和一千五百擔,南靖三千擔,同安三千七百擔,漳平二千二百擔,寧洋二千六百擔(以上道光十二年冊檔)。

漁課

後山、山後、青嶼、官澳、西黃、浦頭澳漁戶十三,米十八石九升;峯上澳漁戶十一,米十三石四鬥;料羅澳漁戶十,米十九石二斗;新頭、浦前、平林、陳坑,後沙澳漁戶十一,米二十一石六鬥二升;十九都一東沙澳漁戶二,米十八石三鬥七升;十九都三東沙澳漁戶八,米二十三石四鬥七升;烈嶼澳漁戶十八,米十五石七升;大小嶝合白石頭澳漁戶十九,米十石七升。

明同安三十六澳,舊例漁課米每一石,半納本色上倉;半納折色,該銀三錢五分。宏治七年,巡按吳一貫奏準不分本、折,通徵銀三錢五分。今米無徵輸,加增漁稅、俸鈔漁課銀。康熙二十二年起科,合通縣爲十二澳,漁船戶徵輸加增漁稅銀一百六十一兩六錢、俸鈔漁課銀二百八十八兩四錢一釐九毫有奇(康熙間「縣誌」)。

船政

大小嶝澳,離縣水程二十五里,系金門左營管轄。設澳甲一名,稽查船隻。澳內有「盛」字商船、小艇,俱領照牌。有撥歸金門縣丞徵稅,亦有在縣徵稅。

金門陳坑澳,離縣城水程三十里、陸路七十里,系金門右營管轄。設澳甲一名,稽查船隻。澳內有「盛」字商船、渡船、小艇,俱領照牌。有撥歸金門縣丞徵稅,亦有在縣徵稅(乾隆間「縣誌」)。

金門渡船及商、漁小船,系由馬港廳通判給領照牌。其出入口則由鎦五店海關報驗徵稅,而以金門縣丞暨協鎮中軍派口胥盤驗,商旅便之。自道光末年,鎦五店海關派丁分駐金門後浦,稽查更爲嚴密。近復另設海防局委員給領旗照,商船出入口費頭緒更多;而廈門大關哨船復時時邏視,勒令賈舶歸入正口。但金門不產米榖,恃外來船隻之接濟;民食艱難,至是彌甚。似宜酌立章程,以蘇商民之交困也。

●金門志卷四

規制志

從來制度,隨時隨地各適其宜,未可泥成見也。況桑田滄海,移步換形,惟遠識者爲能變通其制。金門地雖褊小,然洋洋海表,足以控臺、澎而藩內郡。明建石城,設一千戶鎮之。其時海口沙汕浮實,地勢包藏,船可常泊;今則沙汕已平,系舟不穩,故移文武鎮營於後浦,非得已也。然登高四望,則水天合鏡,浩淼無邊,其險厄實甚於後浦。若夫料羅有澳可避風,爲洋船往來之逆旅。曏者海氛告警,巡道周凱創建石寨,意深遠已。茲編於文武官制分見各卷,而自城寨、衙署,下至祠宇、書院諸制度,鉅細弗遺,亦以備後來議因、議革者之一助爾。爲規制志。

城寨

公署

倉廒

鋪遞

書院

育嬰堂

城寨

金門城在浯洲之南,離縣城八十里;水程一百里,一潮可至。北阻山,東西南阻海。洪武二十年,置守禦千戶所於此,周德興築。週六百三十丈、基廣一丈、高連女牆二丈五尺(「府志」注,高一丈七尺),窩鋪三十六。外環以濠,深、廣丈餘。東西南北四門,各建樓其上。永樂十五年,都指揮谷祥增高三尺,並砌西北南三月城(「府志」作砌西北二月城)。正統八年,都指揮劉亮、千戶陳旺增築四門敵樓。嘉靖三十七年,所署毀於火(康熙間「縣誌」作萬曆二十七年)。國朝康熙時,重修。總兵官駐劄原在舊城;高聳臨江,極目東南,爲備海要地。平臺後,總兵陳龍以所城稍圯,人煙稀少,移駐後浦,爲前會元許獬居(康熙間「縣誌」雲:『叢雜街市,有巡哨不及之患,不若仍駐舊城爲愈)。今頹址存(「縣誌」)。

官澳寨在十七都。明周德興造。爲巡檢司城。週一百四十八丈(「府志」作一百六十丈)、基廣六尺五寸、高一丈七尺,窩鋪四、南北門二。康熙五十六年,總督覺羅滿保、巡撫陳璸重修。今頹。

峯上寨在十八都。明爲巡檢司城。周九十五丈(「府志」作一百九十三丈)、基廣一丈、高一丈五尺(「府志」作八尺),窩鋪四、門一。今頹。

陳坑寨在十八都。明爲巡檢司城。週一百五十三丈(「府志」作一百八十丈)、基廣一丈一尺、高一丈七尺,窩鋪四、門一。今頹。

田浦寨在十八都。明爲巡檢司城。週一百五十丈(「府志」作一百六十丈)、基廣一丈、高一丈八尺,窩鋪四、東西門二。今頹。

烈嶼寨在二十都。明爲司城。週一百三十五丈(「府志」作一百八十丈)、基廣一丈一尺、高一丈二尺(「府志」作七尺),窩鋪四、門一。今頹。

——以上四寨,俱明周德興造(「府、縣誌」)。

原設扞寨九處天寶寨、西山寨、洪山寨(「滄海紀遺」雲:『俱在十七都』)、牛嶺寨(「府、縣誌」作牛頭寨;「紀遺」雲:『在十八都』)、歐厝寨(「紀遺」雲:『在十九都』)、穢林寨(「紀遺」缺;「滄浯瑣錄」雲:『在烏沙』)、青崎山寨(在烈嶼)、劉五店寨、澳頭寨(二寨,「八閩通志」、萬曆間「府、縣誌」俱載入金門扞寨內。今非金門戍守汛地,姑存之,仍其舊)。

原屬燉臺六處業了(「紀遺」雲:『在十八都』)、白石頭石井溪東街內下吳(萬曆間「縣誌」雲:『在南安』;「滄海紀遺」俱不載)、後浦堡(嘉靖間御倭築。今廢)、東堡(在金門城近地。里人呂誠源築,以護鄉人逃倭者)、虎頭寨(在大嶝嶼。嘉靖三十八年,被倭攻陷)、馬寨(在烈嶼。唐時築。今廢)。

料羅石寨料羅石寨,道光年間總兵竇振彪、巡道周凱建。周圍四十二丈、橫長十二丈、直長九丈。前安炮臺,高八丈、寬一丈五尺。共兵房十五間,城牆各高一丈四尺、厚五尺;除去兵房,中空尚寬五丈餘、長九尺餘。

後浦炮臺後浦炮臺在中港渡頭。咸豐年間建。

公署

金門總兵署在後浦東門。康熙間,總兵陳龍就會元許獬居改置。中建正堂,東西夾二室。西藏王命、書籍等項,東貯餉庫。翼以將裨官廳,而即案牘祠;下闢甬道,兩廊列吏、戶、禮、兵、刑、工及本稿諸房。儀門外爲土地祠、材官廳。大門外爲旗廳,左右蓋鼓吹亭。南開轅門,環以木欄。轅門之外,西爲左營防汛廳、東爲右營防汛廳。暖閣後爲穿堂、爲內署,耳房不計。最後繞以周垣,有曠地可闢爲圃;中有嘯月軒(黃夢琳題「嘯月軒贈藍總戎詩」二首),東爲東花廳,羣房爲箭道。總兵李芳園勒汰營弊,立石碑於此。馬房麗之西,有通衖。越衖爲西園幕廳,間架寬敝,前闢露庭;再西又有屋宇,已圯。其南數宇,嘉慶間總兵林孫重修,署曰「棠花閣」。

鎮標左營遊擊署在後浦城隍廟左。

守備署在後浦城隍廟右。久傾圯,守備暫居小較場後粟倉。道光年間重建。

鎮標右營遊擊署在後浦頂街。

守備署在後浦南門。

金門縣丞署在後浦北門。雍正十二年,從縣治移駐。中爲正堂,兩序列胥吏房。儀門外爲大門、照牆,附以倉獄。後爲內堂。內署東爲幕廳,西爲花廳(縣丞蕭重有「榕樹賽神詞」,中有藏春塢,繚以周垣(蕭重又有「署齋八詠詩」)。

浯洲場鹽大使署在陽田保金山宮。原爲踏石巡檢署,乾隆十三年,巡檢移駐馬家巷,就舊司署重修(「縣誌」)。

舊署

舊署

峯上、田埔、陳坑巡檢司署俱在十八都。

官澳巡檢司署在十七都。國朝移駐踏石。

烈嶼巡檢司署在二十都。

浯洲場鹽課司在十七都。洪武二十五年建。轄倉埕十四所:永安、官澳、田墩、沙美、浦頭、南埕、季保、古寧、寶林、東沙、方山、斗門、烈嶼南北二倉。今改歸鹽政。

金門守禦千百戶所署在所城內(以上俱「府、縣誌」)。

料羅海防館今廢(「滄浯瑣錄」)。

烈嶼鹽場大使署在烈嶼下林鄉。

倉廒

常平倉在丞署東。計一座四間,額貯榖三千石。

社倉榖分發後浦、古賢、瓊山、汶沙、陽田、倉湖、古湖、劉浦、大嶝、烈嶼等處,交各社長、副收貯,共榖五百零一石二斗七合有奇(本乾隆間「縣誌」。據道光十二年冊,額捐社榖四百一十二石八斗八升)。

舊倉

舊倉

金門所倉在城內。明洪武十二年建。今廢(「滄海紀遺」)。

粟倉在後浦小較場東。

鋪遞

官澳鋪改設兌山鋪。

平林鋪改設集美鋪。

金門鋪改設和鳳鋪。俱額設司兵二名,將公文交船戶帶至金門各衙門入投(乾隆二十六年,以兌山、集美鋪務稀少裁汰,存和鳳一鋪)。

金門渡口鋪額設司兵二名。自乾隆二十六年始。

祠祀

叢祠

附錄

祠祀

城隍廟在後浦左營署旁,久圯。嘉慶十六年,文應舉爲左營遊擊,倡捐銀二千二百(□)重建。

關帝廟在後浦右營署旁。西門亦有廟。

天后廟在後浦渡頭。南門亦有廟。在賢聚村者,稱西宮,宋時建;在料羅官澳者,明時建。

奎閣在塗山頭。道光十六年,監生林斐章捐銀千圓創建。

靈濟寺(舊名觀音亭)在後浦東門。道光四年十二月,廛舍失火,延及寺外亭壓;忽佛堂靈泉湧出,引灌之,寺無恙。林俊元等勸捐重修。

昭忠祠在後浦渡頭,毗連天后廟。嘉慶間,總兵許松年建;祀海上陣亡浙江提督壯烈伯李長庚、定海鎮羅江太、溫州鎮胡振聲、廣東平海蔘將王國泰、海門參將陳名魁、烽火守備王志輝、臺協中營把總許攀桂、外委武國樑、李合成及死事軍士。道光元年重修(許松年有記)。

牧馬王廟(「閩書」抄作馬牧王廟)在庵前鄉。神姓陳,名淵。唐貞元間,爲閩馬監,牧馬蕃息。後歿,鄉人祀之。能顯靈,爲民御災扞患。敕封福佑聖侯,賜廟額「孚濟」(道光間,里人鳩貲重建;進士鄭用錫有碑記)。

文昌祠在太武巖左。與節烈祠同時建(「續閩書」)。

節烈祠在太武山。明時建。

朱子祠在浯江書院。

金門不立明倫堂,每遇萬壽聖節及恭接詔書,俱於書院內行禮;每月朔、望日,文武於城廟觀音亭拈香畢,即在廟前宣講「聖諭」十六條。

叢祠

北鎮廟在後浦北門。祀真武。

保生廟在後浦北門。祀吳真人。

纕帶廟在金門所城外。明時建。兩廟向背毗連,俗訛爲「相帶」;北向者祀真武,南向者祀關帝。

厲王廟在金門所城外,東即寶月庵。祀唐張巡,神甚靈赫。廟新建時,廟祝晚以鉢水置神前,夜深聞敲樸聲。嘉慶間,官軍剿除海寇時,見睢賜旗幟雲中助戰。

威安廟在湖下村。祀唐許遠。

族厲廟在瓊林村。明時建。嘉慶間,蔡苑重修。

侍郎廟在賢聚村。祀故明禮部侍郎王忠孝。今爲村人報賽之所,遂不知祠所由來。

坡山庵在十八都西埔。一名東庵,即東嶽行祠。未詳建所自始,甚壯麗(「通志」、「府、縣誌」)。

寶月庵在所城南,又名南庵。負城面海,與變山相對,旁有大石如盤。明俞大猷蓋石亭,登眺嘯詠其上。

龍湖庵在十九都南鄶村牧馬王祠右。今廢。

居王庵在雙山之南(「滄浯瑣錄」)。

太文巖寺在所城北半里,與太武巖遙對。祀清水真人,有祈多驗。明時建,今廢。山屬離方爲文明,當置魁星樓或建塔,使秀峯高聳(「滄浯瑣錄」)。

太武巖寺在十七都。祀通遠仙翁。宋鹹淳間建,萬曆八年重修。黃逸所嘗讀書其間。

忘歸巖寺在西山後樹林中。

章法寺在小嶝鐘山(宋邱葵詩載「藝文」)。

閉藏院在大嶝院兜村。宋邱葵初隱於此,後徙小嶝;里人即其地建院。

碧山庵在山兜村。明經略蔡復一建。

華巖庵在十九都。有石泉,甚甘。

觀德堂內祀蘇公之神。神系同牧馬王陳淵來金門者,屢着靈蹟。咸豐三年,廈門會匪傾衆來犯,神先期乩示,令各戒備,賊果大敗。被獲者供稱,在海上見沿海兵馬甚多,賊各氣奪,以是致敗。其祖廟在新頭。俗稱四王爺,兩營官兵奉之甚謹。

池府廟在後浦東門。

小媽祖宮在後浦南門(內並祀廠官爺)。

土地宮在後浦北門。

附錄

太武之陽,有鉅區曰馬坪,有山曰豐年。山峽之左麓,有牧馬王祠(即今孚濟廟),歷來祀敕封福佑聖侯。

神姓陳名淵,唐時人。貞元中,柳冕爲閩觀察使,奏設萬安監,滋養馬匹;泉中置馬區五,浯其一也。侯以牧馬蒞茲土,與將領李俊、衛傑等協謀併力,是後耕稼、漁鹽者生聚蓋日蕃焉。俗傳侯爲天駟降精,故豢馬而馬息。驪黃牝牡千百其羣,散食於島上;欲聚之,則伐鼓豎旗,馬自別旗色,立旗下。凡來市馬者,每十輒加一贈之;及渡江,止所買之數。人知其爲神,稱曰「馬祖」。後坐化,鄉人泥其骸爲像,結草爲庵,歲時尸祝,目爲護驥將軍。凡有款謁,昭答如響。遇旱,禱雨立應;荒,則驅蝗赴海;疾禱,則靈泉湧出(即洋井塘,乃神劍所指者),飲者立瘥。至元時,倭夷內侵,羣艘周泊於東南江滸,諸村多受焚掠;因哀號請扞於侯,隨有陰風旋起,壁上畫馬皆嘶,如赴敵狀。次日,■〈風貝〉風大作,簸海揚波,陰雨浹旬,倭船擊碎,飄屍流體;又作黑霧五日,咫尺不辨,賊無歸路,星散逃亡。皆侯默贊之功也。有樵童,午憩林中,夢一冠冕黃衣人駐馬言曰:『我以陰兵靖爾土,力疲氣憊,向所塑像已折罅,可諭衆重飾我儀、再新廟宇。又李、衛等督王、錢二舍人發兵協助,俱宜配祀』。覺,趨視之,像果開罅流血。以告衆,衆驚。及輸賦大都者以事聞於朝,遂敕所在官司大構堂宇於豐年山之麓,春秋血食;封爲福佑聖侯,幽婚林氏爲助靈夫人,賜廟額曰「孚濟」雲。夫人未笄時,善蠶績,嘗採桑到馬坪。入謁,見侯色相英爽,頓悟夙緣。坐化經旬,肉軀不僕,爰塑像而偶於侯之座右。夫人又握注生之柄,乞嗣者往往獲驗。其佐李俊,敕封拱靈將軍;衛傑,勒封輔衛將軍;錢舍人,封都統;王舍人,封忠翊。至於飛靈傳命符使暨神前二先鋒大將,亦捷報應。朱文公簿邑時,有次牧馬王祠詩曰:『此日觀風海上馳,殷懃父老遠追隨;野饒稻黍輸王賦,地接扶桑擁帝基。雲樹蔥蘢神女室,岡巒連抱聖侯祠。黃昏更上靈山望,四際天光醮碧漪』。又,邱釣磯先生謁坪庵有詩(載「藝文」)。

初,廟凡七座,繚以周垣,規式壯麗。中殿有蜘蛛結網樓,工構極巧。奈歲久老腐,雖重新者不一、二數,終不逮古制。環廟林木蒼然,且多產藥苗、珍禽;探幽勝者,朝暮接踵。左有洗馬溪,千艘叢泊;右有龍湖庵,鐘鼓鏘鳴。浯之勝,唯斯爲最焉。是爲記(解智「孚濟廟記」)。

浯洲牧馬王廟凡數處,其神姓陳諱淵,浯人所稱爲恩主者也。而在豐年山之麓者,獨號祖廟。神生前實居於此地,牧畜蕃息,雲錦成羣;故坪曰馬坪、湖曰駟湖、溪曰洗馬溪。而香火亦特着靈異焉。

神不知何許人,蓋當時分司牧事於浯者。俚俗或傳神乃固始馬戶,爲閩王審知牧馬於斯;其說謬甚。夫五代羣雄互相攘奪,惟務蒐括,民馬豈復有官牧之政?且光州初爲淮南楊氏所據,續並於朱梁;自此而南,復阻於吳越。錢氏安得有固始馬戶,輸馬入閩而仍爲之牧哉?郡邑「舊志」皆謂神唐時人,證據甚晰,無可疑也。神生前慈惠宜民兼有道術,浯人愛之且神之,故歿而立廟肖像祀之。至林氏女,以蠶桑應禱,密誓嫁神,因而坐化,浯人並塑像祀之爲夫人。其事雖屬怪誕,然幽明相感,古今類此頗多,姑仍之焉可爾。自唐以來,禱求屢驗。

勝時國倭寇擾浯,神率陰兵殲之。事聞,敕封福佑聖侯,賜額「孚濟」。廟;前後七座,極壯麗。傾圯多年,吾裏忠振念衷洪公觸目動心,亟捐貲新之;意存經久,故不取宏敞而取堅緻。旁別構護屋,以居廟祝。祠租舊址地種五斗,蓋宋時檀樾顏家所置;公曰太儉虞匱,更增置地種一石有奇。並勒其坵段、坐址於石,以杜侵隱,血食直天壤俱永矣。公遭亂世,勞績着于軍國,尤加意桑梓。茲以神之能福吾土也,肅穆以棲之、馨香以薦之、潔蠲以祈之。廟前數百武,爲公伯父渭文公諸邱隴。公早歲失怙,渭文公實撫成之。故公多置祀田厚恤廟祝,且世世爲公守護先墳。義門宅兆,與靈祀宮垣並垂不敝。浯人自是知所觀感,而胥勸興,公之錫類不其遠乎!是爲記(盧若騰「重建孚濟廟碑記」)。

海上名島,浯洲最着;諸島名山,太武最着。夫其含氣厚而毓精繁,僅以十二奇概之膚已。舊傳:山椒嘗有玉笏自天而降,宋鹹淳中始建巖宇,祀樂山通遠仙翁(翁事蹟詳「郡、邑志」)。浯人祀之,有禱輒應。隆慶壬申,郡貳守少鶴丁公以汛事至止,陟巔搜奧題刻二詩而去。萬曆庚辰,邑侯桂峯金公感異夢,詣祠躬謁,捐俸而修飾之。嗣後屢圯虞葺,而規模漸縮於初。

國變以來,獨吾島爲一片乾淨土。辛卯二月三日之霧、丙申三月六日之風,變而俄頃,出人望表;雖雲天意,亦藉山靈。忠振洪公慮名區之蝕晦、期勝事之蟬聯,倡議鼎新,率先檀施,而周、戴二都閫復同聲響應焉。其措巧思而勤董督者,山後義士陳膺授、坤載兄弟也。經始於辛丑初春,落成於秋杪。殿臺亭館,迥異舊觀。上自勳鎮鉅公、下逮土着編戶,各伸願力,人數頗多,難以悉登諸石;乃備錄一匾,揭諸神祠;爰彰一時機緣之盛。而茲磨崖勒記,第列廢興本末、營建歲時,俾來者有所考焉。

洪公名旭、周公名全斌、戴君名捷,作記者盧某,皆浯產也(盧若騰「重建太武寺碑記」)。

古所稱海上三神山,以其在人世之外,故神之也。若夫人世之內,海上之奇稱者,我浯而外無兩焉。鴻漸一龍,奔入大海,天霽水澄,石骨棱棱可辨;蜿蜒起伏,挺爲巨巖,盤結十餘里,全體皆石,狀類兜鍪。尊嚴莊重之勢,不屑與翠阜蒼巒爭妍絜秀;名曰太武,厥有繇也。氣脈龐厚,孕毓英多:浯地週迴不能五十里,而同邑人物浯幾踞其半焉;文章德業,尤多焜耀。至今而膺五等之封、建大將之旗,雄姿偉略後先相望,雲臺坐位,直挾左券以需之。孰非茲山之靈異所鍾,萃而發越也哉?不特此也,國變以後,沿海厭苦兵戈,浯獨不改淨土。去歲三月六日,強師襲島,■〈風貝〉風發於俄頃,漂楫斷帆,盡葬魚腹,島人卒免於風鶴之震;山靈御災扞患之功,又安可誣也。

山椒舊有棲神祠宇,祈禱多應。萬曆九年,劇賊越獄遁,邑侯金公躬度海詣祠禱焉,賊旋受縛;亟捐俸倡紳士新之。歲久,漸圯。

念衷洪公、邦憲周公,皆浯產也;誠與神通,慨然爲興復之舉。顧猶欲鳩衆成之,非無說也。蓋以生茲土、寓茲土、有事茲土者,人人皆有其心焉,各有其力焉。使人人無不遂之心、無不殫之力,則功之就也必速,而澤之流必長。此二公之志也,抑尤懷獨爲君子之恥焉?將諗是役於衆,而以疏屬僕。僕亦惟敬述二公之志,以慫恿諸有心有力者,有以知其無所強而欣然竟赴也。夫天下之事之藉人心力者多矣,誠師二公此志引而伸之,即天下大事無難矣;區區巖宇云乎哉(盧若騰「募建太武寺疏」)!

夫孰不知節義之爲重也,齒頰樂道,人人能之。若乃着其教於衆而延其祀於鄉,則惟願宏力定者幾焉。

斗門陳膺授,字彥受;通家子也。積學勵行,凡事必謀其大且久者。居恆語餘曰:『海島科第輩出,不獨以文章重;諸德業可師者,有郡邑之志乘焉、有鄉賢之俎豆焉。惟是一卷微區,節烈之婦相望不絕,顧名半逸於記載,而事漸沒於風煙;非所以敦化維俗也,先生獨無意乎』?餘唯唯,卒未暇及。辛丑、壬寅之間,島上風景稍異;彥受曰:『請借閨閣之英靈,以鼓鬚眉之勁氣可乎』?餘韙之,爰有「節烈傳」之作。維時海印鼎新,巖工告竣;彥受復以前說慫恿,忠振洪公亦韙之,爰有節烈祠之建,議以每歲中元日舉祀事焉。

彥受之督巖役也,乃弟坤載(字彥闢),實階之。朝陟巘、夕還家,足重繭而不知瘁,一意爲茲巖增勝概,時出其私襄以佐公鏹。精誠之積,爲山靈所歆久矣。茲祠既成,凡以遊事來者,一瞻禮間而忠美節俠之心油然而生。其視峯巒之登眺、泉石之盤桓,所得不較奢乎?然則茲巖殆將以茲祠重也。夫祠而能使巖重也者,其始末烏可以無記,因走筆敘次而勒之石(盧若騰「節烈祠記」)。

書院

燕南書院在浯洲。宋時建,今莫詳其蹟(「滄浯瑣錄」)。

浯洲書院在金山鹽場司之西。元司令馬建,有租贍士。今廢。

金山書院在沙尾(內祀文昌星君。道光間,周史雲等捐充祭費)。

浯江書院在後浦丞署西。初爲義學,猶卑狹(「縣誌」雲:『雍正己未,縣丞廬國泰建。考雍正紀年無己未,己未爲乾隆四年)。前通判程某規創基址,未成。乾隆四十年,通判移駐馬家巷,議將署料拆卸運往水頭;職員黃汝試以拆卸可惜,請變價建爲書院,繳銀一千五百圓,塑像朱文公及先賢像於中。四十六年,仍設縣丞。新丞歐陽懋德至,無棲所,商諸紳士,即義學地建爲書院。汝試復捐銀四百七十六圓,合監生徐行健一千圓及鄉之好義者闢之。後爲朱子祠,翼以圍牆;中爲講堂,祀文昌。前爲儀門、爲大門,東廊學舍八間、西廊學舍八間,外爲大庭、照牆。諸神像自署中遷入,而判署仍爲丞署。汝試複議捐膏火銀二千圓,置田產以充學租。且欲於隙地建魁星樓;未幾歿,歐亦升去。汝試子監生如杜置海澄港尾鄉苗田種五石五斗(契銀二千零四十四圓),年可得租粟一百零九石八斗;後以訟,被官侵沒。嘉慶間,縣丞李振青重修;捐銀百六十圓,配典生息爲春秋祭費,而膏火仍無所出。道光間,興泉永道倪琇及遊擊楊繼勳勸捐,島人吳獻卿體父琳公遺志捐銀四千圓,官紳共捐一千圓,合五千圓,配典生息,立規考課,由道甄別。附建西廊學舍二間爲福德祠、東廊學舍二間爲客燕齋。其東廊第七間祀吳琳公、獻卿父子,西廊第三間祠巡道倪琇、縣丞歐陽懋德、李振青等。今將石刻捐題姓名及院中條規,詳列於後:

浯江書院規條

一、每年官課第一期值年董事,預先請官出示,訂日開課。合屬生童,須到禮房報名造冊。屆期,齊到書院聽候請官點名。以後十六期,俱照冊中之名填卷,免開火食。若開課不與考,以後不得混交。

一、如濫交板文者,察出將本名扣除。其膏夥,挨給下名支領。

一、書院興建已久,或有損壞,值年董事不得擅行修理;須於大利之年,由稽查董事集衆妥議,另舉辦理。

一、所置店屋每月租錢原比民產減收。須與招稅時,先與該佃戶約定:若店屋損壞,該佃戶自行出錢修理,不幹書院之事。異日若要別稅,舊佃戶不得藉口索貼刁難。

一、每年定額之費俱有舊賬可查,值年董事可照舊開發。此外如有別用,應由稽查集衆議定,方準開銷。

一、書院賬目,交各典鋪輪掌。所有利息租錢,應歸管賬者收存。若有抗稅,報知董事鳴官究追。值年董事若要開費,須向管賬支取,隨時報明登記。值年董事不得擅行收錢,私自開賬。

一、每年正月初間,舊董事將全年所用經費,着管數者逐一造摺報金門分縣,由分縣轉詳道憲存案;另抄一紙付稽查同核,然後榜於書院講堂,憑衆公核。如有混開等弊,值年稽查有失察之咎,與董事、管賬三人分別賠償。其接辦之董事,定正月十五日即將賬簿契據及用餘之項,與新接管賬者公同交收。

一、院中所有置買椅棹器椇,皆填明一簿;至交賬之日,將此簿、器椇移交。新董到院,逐一查點驗清。如有遺失,董事與院丁分賠。

一、原定官課、師課各八期,近因後塘諸鄉續捐充入生息,每年添考師課一期,合共十七期,不得短考。

一、董事出缺,由稽查傳集各紳衿公議妥舉,請官存案。

一、嗣後若有存項,應配入典商生息或典買大街店業,不得擅買偏僻店厝。稽查、董事,亦不準擅自出借,以致利息虧欠,經費不敷。如違,着該稽查、董事罰賠。

一、每年延聘山長,時值年稽查、董事集衆妥議,由值年董事送關;如有官薦,亦須公議妥洽,然後送還。不得支耳幹束脩,粉飾從事。但現時束金無幾,以致山長不能久住;俟經費寬裕,議加每月水可也。

書院每年費用條目:

一、山長束金每年一百二十圓(平七十九兩二錢)。挑工並簥船錢一千文。下馬飯、下馬筵各開錢三千文,開館、散館俱辦筵錢三千文。跟丁賞錢四千文、水火夫工錢二千文。

一、值年董事簥儀及管賬、院丁辛金計共三款,每年各支九圓六角(平六兩三錢三分六釐)。

一、春秋兩次祭丁,俱開銀一十四圓(平九兩二錢四分)。

一、祭文昌、魁星、朱子,俱開錢三千文。

一、祭魯王墓費錢四千文。

一、書院奎閣油火錢每月共支六百文,全年共錢七千二百文。

一、每期月課發榜額取生、監超等共六名,每名膏夥八百文;童生上取共六名,每名膏夥八百文;中取共六名,每名膏夥四百文。又新、舊生第一名各領賞給二百四十文,第二名、三名各領賞給一百六十文。合共每期給錢一十三千一百二十文。

一、七月普渡費錢八百文。

一、拾字紙工資,每月錢一千文,全年共錢一十二千文。

一、科、歲考入泮賀儀各六十圓(平三十九兩六錢)、五貢賀儀六十圓(平三十九兩六錢),中舉人賀儀一百圓(平六十六兩)、進士賀儀一百二十圓。

一、鄉試卷資四十圓(平二十六兩四錢)。

一、值年監院簥儀四圓(平二兩六錢四分)。

一、分縣禮房筆資六圓(平三兩九錢六分),道禮房筆資四圓(平二兩六錢四分)。

石刻捐資姓名

儒林郎吳獻卿捐銀四千圓(內交現銀二千圓,又二千圓交繳典買店屋十六坎存帳)。州同吳學元捐修學舍建置器具共銀四百圓。金門總鎮府郭繼青、陽江總鎮府文應舉、監生許德彝各捐銀一百圓。署閩安協總府林廷福、林仁風、童雙興、邱源發、薛德裕、童金興、李恆升、董林鄉、後水頭鄉各捐銀六十圓。禮部員外郎鄭用錫捐銀五十圓。古寧頭鄉捐銀四十七圓。珠浦叢青軒許氏、薛德成、董和勝各捐銀四十圓。又監生歐陽世長、黃光士各捐銀三十圓。洪崇憲、顏日觀各捐銀二十四圓。盤山鄉上保捐銀二十二圓、下保捐銀十八圓。監生蔡行猷、魏崇文、林貞烈、許允登、傅梓生各捐銀二十圓。許源成捐銀十四圓。鄉賓劉希勝、莊從觀、許文斌、洪爾祖各捐銀十二圓。生員黃道衡、監生邱希功、黃鶴算、河圖、詐萃軒、許源興、薛允華各捐銀十圓。監生許成鳳、許振成、蔡簡觀、許廣興、林冰忠各捐銀八圓。黃次觀、陳漢觀、協茂號、方燕享、傅夏老各捐銀六圓。監生黃箴爵、集興號、陳成興、黃振源、周岱老、黃梧觀、振泰號、郭利豐、林秋香、林陣觀、吳正幹、郭一壺、葉合興、郭尚錦,林蔭觀、葉合順各捐銀四圓。平林聚奎社續捐銀二十圓,徐家續獻浦邊園四坵、田一坵。

附錄

浯洲在勝國爲弟子員者,不知其幾。然有書院而又有贍士之租,亦見有司者之加意也。聞之故老,當時書院有學官一員,以主其事;今址尚在,宜講而興之。

蓋浯在今時充員於黌宮者百有餘人,而地瘠業薄,貧寒者多鮮有能造學而肄業者;加以風波之險,出入之際,往往難之。故有一年一至學者,亦有二、三年而一至者。苟於縣學分教,請得一員常在書院,羣一洲之書生而時授之業,則耳提面命之下,自有日就月將之益矣。且古者縣令之於民,猶父兄之於子弟;循行勸課,皆常事也。至於讀書而親正句讀,陳倫行而親至其門,皆以其地之便故耳;今浯洲隔海,令長任滿而去者,未嘗一托足焉。而民風恬退,不喜華競;雖有鄉賓之請,亦無有應其禮以至縣庭者。如得學官於書院,則可以代行其典禮;而孝子、悌弟、貞婦、烈女,皆可得而祭也。且古所謂『鄉先生歿,則祭於社』者,浯洲固有其人焉,但未之舉耳。有書院,則立祠有其地;有學官,則主祭有其人。歲時之間,率子弟以行禮,則人自知敬學,而興高山仰止之思;其於風化之助,豈小也哉!幸留意焉(洪受「興復浯洲書院議」)。

金門,人文藪也。其地爲紫陽過化,歷代顯宦、名儒先後接踵,科目尤甲全邑。國朝登巍科、隸仕版者,更不乏人。斯地靈之獨鍾乎?抑亦庠序之培植風厲有以基之耳?

考志乘:雍正二年,設金門所社學,其書院之權輿;顧故址湮歿。乾隆四十五年,始建浯江書院,監生徐行健董其成。復有職員黃汝試捐膏夥二千金;惜歿於晉江令,是以堂構雖新,膏夥缺如。會立齋楊公權總兵事,與紳衿林文湘、許鳴鑣、林寅、文成章、林如鏞、許飛雄、許作乂、黃廷珪、林焜熿、陳省三、王星華、許朝英議勸捐。鄉彥吳獻卿者,承父琳公志,捐洋銀四千圓,爲膏夥資;計現銀二千,店屋估抵二千。其子學元又捐銀四百修院舍,諸紳衿續捐銀一千五百餘圓。事聞於餘,餘喜以爲前此雖有社學而未有課賞之規也、雖有書院而未有膏夥之設也,成茲舉者,良足嘉矣。因奉大憲章酌配典商,按季收息;並令紳衿議定章程,通詳報部,爲經久計。

是役也,非餘之振興,乃楊公之慫恿與吳家之樂輸;然非諸紳之踊躍從事,亦不能相與有成也。因紳士之請,欲壽貞珉,爲記其顛末。至捐題芳名,另勒一石(巡道倪琇「浯江書院碑記」)。

金門書院宋有燕南、元有浯洲,明無考。今日浯江,因國朝乾隆四十六年前移通判駐馬家巷,虛其署,島中士黃汝試購爲書院,祀朱子先儒。後設縣丞,縣丞歐陽懋德至,謀於衆,仍前署,就署西義學改建焉,徐行健董其成。汝試願捐銀二千爲膏夥;尋卒,其子如杜以海澄田充之。訟於府,斷如數輸銀存晉江庫;久之被沒,田亦失。嘉慶間,縣丞李振青捐銀爲祭祀資。道光元年,興泉永道倪公琇以文勸,衆紳士鴆賨錢一千算,吳獻卿捐賨錢四千算、子學元又捐四十算,膏夥始具。牒大府,由道延師課藝。

書院在後浦鄉,前爲大門、儀門,中爲講堂;後爲朱子祠,祀先儒。東西廊凡十有八齋,中廚皆備。餘繼倪公任督課亦六年矣,爲記其原始,並書前後捐輸姓氏於他石。

道光十六年五月□□日記(巡道周凱「浯江書院碑記」)。

社學

湖山社學在十七都。

平林社學在十八都。

丹砂社學在十九都(「府、縣誌」雲:『國朝定鼎後,久廢。「滄浯瑣錄」以爲宋時設』)。

後浦社學在東門。名上學。

浦邊社學名下學(雍正二年奉文設立,今廢)。

育嬰堂

金門育嬰堂,在後浦縣丞署西。道光二十八年八月,金門縣丞李湘洲、金門鎮右營遊擊鍾寶三與紳士林焜熿、蔡師弼,蔡漣清等倡建;至同治元年,落成。前後兩進,堂中祀子孫娘娘(附祀李公祿位)。所有章程,皆效泉州規條而損益之。官紳各捐項置業,以充經費。後以嬰多費少,幾乎不繼;幸有佈政銜葉文瀾肩其事,籌項接濟。又將女嬰陸續撥入廈門育嬰堂乳養以分其力,皆紳士薛師弼經辦。茲將堂中規條、經費,開列於左:

金門育嬰堂規條

附錄

金門育嬰堂規條

一、凡抱來嬰女,須報姓氏里居,登簿存查。如不欲著名置嬰路旁者,當書明姓氏、八字繫於嬰側,俾路人並字抬交。其旁人救來送局,在十里內者賞錢六十文、二十里外賞錢一百文,本街抱來者賞錢二十文。本生父母抱來,自無受錢之理;冒領者,查出究懲。

一、女嬰寄養乳婦之家,不僱入堂內,以杜弊端而省費。

一、乳婦工資另給錢一千文,分作初一、十五二期按號發給;不得借支。領錢時,將嬰抱驗。如不用心乳哺致面黃肌瘦者,罰扣工資百文;下月如能復原,賞還。

一、堂右有轉鬥一個,若奸生子女畏人知者,由此抱送。

一、嬰孩有疾,乳婦家當速報明局中,請醫調治。不幸殀亡,亦即到局報知,以便董事親驗收埋扣賬。如有違延不報而擅收埋、冒領月資者,稟官拘夫男究懲。

一、遠近居家,願領爲義女、苗媳者,準具領字,託端正有家身之人及殷實店鋪取保,親到育嬰堂報明裏居姓氏。若欲爲媳,聲名配合伊男其名、年幾歲,登賬存查;堂中給公照付執,以當婚帖。不取身價,並給隨身衣裙。領去後,如有轉賣及作婢者,查出稟究。

一、領去女嬰養爲苗媳者,配合諸事有本堂分照爲憑;本生父母不得干預爭執,以杜串詐諸弊。惟嬰女長成,本生母子要相認者,許其到局查明姓氏里居。

一、生女之家,苟不能割愛仍願領回自養者,聽之。若已被人領作義女、童媳,不允給還。

一、媒婆人等能將局養女孩說合與人領作女、媳者,每一口賞錢一百文。

一、乳婦一人準育一嬰,不得兼收並育,以致撫養不周。

一、嬰孩初收時,給予布帽一頂、布衫二件、布裙二件,寒天加棉襖一件;四個月後加褲二條,週歲後加鞋、襪各一雙。由堂制買發給,不準乳母領買。

一、嬰女如有未經領去者,限至八歲,即爲央媒擇配。

一、仿泉州育嬰堂募捐之法,分作總捐、日積、抽釐各款。如有力之家,可以成數交明,則用總捐之法。其大小鋪戶,本街計有二百餘間。其中亦有殷實,聽其量力總捐外,每間生理各給竹筒一個,權作按日施捨,或定每日積貯一二文、三五文不等。每至月底,由堂中發單該堂工人持單走取:此用日積之法也。其典商,除總捐外,每月仍如各鋪戶先題定月捐若干,亦於每月底提單走取。又廈門、同安二處渡船,亦先題定月捐若干,亦由堂工於月底持單走取:此用月捐之法也。其客商行郊,就貨出入酌抽絲毫,應由該行郊勸收,交局中董事隨時給予收單,發賬撥用。又南門出入口岸掛驗商、漁船隻,於鋪保持牌掛驗時,南北船隻每隻勸捐錢二百文,臺、澎船隻每隻捐錢三百文,由鋪保隨牌繳局,給予收單:則用抽釐之法也。

一、文武衙門,除各總捐外,各於本署立案,每月月捐錢若干,預於捐簿題定數目;每月底,由董事送單請發。

一、總捐如有存貯,應將銀行利一分寄典商生息,立借字手摺,逐月董事賫摺收利;或置買店屋園地收租。

一、堂中銀錢,除成數另行生息置產外,其月收、日支現存銀錢,應做木櫃一個存貯封鎖,寄放當店,以便隨時開發取用。每月底,由董事交接時核賬盤查。

一、捐助不拘何人何物,不論銀錢些少,聽其到局投櫃。或一布一棉、故衣舊被、五穀藥材,有可爲嬰兒之用,均可施濟;以及婦人發心乳哺、醫生療病、裁縫成衣不受工資,均系陰德,聽從其便。

一、局中賬目,月終用原、收、出、存,日查月結,由董事覈對明白,即責成專管賬目之人,照造匹柱清摺,呈送分縣衙門通報上憲察覈;房書不準花用筆費。

一、堂中事務,由董事公請老成、明白、字算清楚之人,日夜在局中專管諸事並書筆墨登記賬目,月結工食二千二百文、紙札八百文。又僱誠實可靠傭工一人,日夜在局專司看堂灑掃、神前香燭、差取捐資及一切雜差,月給工錢二千四百文。又僱誠實老婦一人,司驗乳汁、抱嬰付養、領嬰付人,月給工食一千文。又神前油燭香火,董事到局稽覈賬目;又茶水柴炭,準管賬人開銷錢一百文。以上各人,務必常川在堂;尚有疏懶作弊,查出公辭另請,以專責成。

一、公選醫生一人,專醫女嬰。每年三節送禮,共銀三圓。

一、嗣後若生女故意扼溺,定按「故殺子孫律」,查出聞官究辦。如系初生自死者,應投局報明,免地保詐索。

一、應救女嬰,以初生爲準;如生養多日始抱者,不受。

一、尼姑、娼優一切雜流,不許混冒領養。其生疏難憑者,須有引進中引。倘數年後鬻入娼者,查出送官究治。

一、如有人求名、求壽、求嗣,發願買救命若干,聽其到神前貼白願救幾命,將所費陸續交繳;願滿之日,將白勾完存局,榜示聞衆。可兩人共行、可一人獨舉,可量力而止、可計時而爲;較之刻文印送,其行事尤爲着實,獲福更靡涯矣。

一、查福州育嬰堂廢疾撥入普濟堂,給與孤貧日糧。現金門並無此堂,俟臨時由董事酌議,不得令其失所。

一、每月朔、望兩日,董事赴堂覈查,分任其事;俱系自己發心行善,不取堂中分毫之利,以杜旁撓謗毀之端。倘有應議事務,須會同斟酌,不得專擅。

一、在堂家司什物,充置後登明底冊;日久損壞,註銷另備。不得任意作踐,私自借用。倘有遺失,管堂者賠償。

附錄

天地之大德曰生,生機盎滿磅礡,不可以有窒也。溺女,蓋窒之甚!閩南風氣,生女溺者多;金門尤夥。餘下車,心惻焉!思有以拯之。會遊戎新遷參戎監堂鍾公得泉州育嬰堂條規,持謂曰:『君得毋意乎』?閱之,法良善,喜劇;亟捐廉,議建置。白鎮帥施公,亦捐廉倡。牒大府,集紳士,擇署西隙地,規刱基址,召匠選材。經始於道光二十九年春,中間以貲費不繼,旋輟。迄咸豐紀元春日,落成。中闢廳事,上下房四,東西夾室二;中爲露庭,入外門一小廳。東偏耳房之外,有窄壤可作爨所。廳之後,曠地寬廣,仍可架室,力未暇也。糜金錢若干貫,首尾三年始成,可不謂難哉!

雖然堂成矣,經費告絀將奈何?餘又捐制錢百二十貫,貢生蔡漣精、監生林可遠、周茂川亦各捐百貫,諸生又散捐若干,市山園、購瓦屋、配生息,月收稅供用;仿泉州規條少變通之,自文武官暨商家、船戶,月捐有差。以四月二十一日迓神入祀,僱乳母,始收嬰,諸供役人及一切器皿俱備。向使畏難中止,誰相詰責,顧心不自安。屈指三年中,韶光荏苒,餘之苦心區處者,蓋夢寐以之矣。暇時嘗謂諸生曰:『使堂未克成,餘或有遷調,亦必駐蕆事然後行;乃幸以同志諸生力,相與有成』。成不數日,適大府奏遷知同安縣事。或慮其竟去,餘又語之曰:『老夫宦跡苟不離閩疆,即遠亦得顧及,況同、金隔衣帶水,朝發夕至,忍令功敗垂成哉』?此又餘眷注誠心,庶幾共相監諒耳。夫知爲之難,則所以力保而善其後者,宜何如其衿重墾至。餘不敏,其必有什倍餘者拓而充焉、經而久焉。

繼繼繩繩,生生不已。無窒天地生機,是在董其事之善爲經理,而又深致望於後之君子云。爰記其顛末如此。捐題姓名,別刊諸石(李湘洲任金門縣丞時與紳董林焜熿共勒「育嬰堂碑記」)。

昔子輿夫子有云:『禹思天下有溺者,中己溺之也』。又曰:『天下溺,援之以道』。蓋值戰國時,人心陷溺,故爲危言悚論以拯救之;而豈料後世竟實有是境耶?又以呱呱者而遭是境,擠之者即在所生之人耶!噫!世風不可問矣!而閩以南爲尤熾。

邇來列憲勸捐育嬰之費、募建育嬰之堂,各處鄉先生以及富而好禮、勇於爲義者,莫不實心實事以共成茲善舉。自省城至泉、漳諸府,下及廈門、安海等處皆有之,而金門獨缺如實紳士家之羞,抑亦官斯土者之責也!夫金俗昔稱醇樸,家誦戶弦;近雖漸習刁悍,而一經官紳化導,莫不烝烝然革薄從忠。獨溺女之風猶存而救嬰之事未舉,竊心焉戚之!適二尹李公與右佐戎鍾公皆仁心爲質者,以此事商焜熿,隨集諸紳耆廩生許朝英、許瑞瑛、生員許春奎、許察、吳漪瀾、黃道衡、許國華、職員蔡鎮邦、林韶華、薛師弼議勸捐募建事。

初,或疑其費浩大、其地褊小,恐難以告成;既而思之,不然也。夫地既不廣,則嬰必不多;既不多,則費亦有限。但令以實心行善事,或總捐、或歲捐、或日積月捐、或抽釐之捐、或許願之捐,能得數百金以蓋造房屋,能每日得一千制錢出息以傭乳婦、以給穩婆、以賞媒人、以酬管局之勞及局中應用之費,依上年泉郡育嬰堂規條斟酌而損益之,便可不日成而久遠行焉。其條規附填於左,俾捐題者覽之,知善心易遂、善事易舉而無難以喜舍樂施。且夫施捨者,大抵出其餘貲,向冥冥中買些福澤而已;如令相率捐題以襄茲盛舉,其視畀丐乞、給優伶所買福澤何如也?其視塑神像、修廟宇所買福澤又何如也?所望隨分而施、勉力而舍,勿錯過此善緣,以自喪其福澤。至於埋溺之可憐、遺棄之可憫,士君子目擊其狀,未有不心知其慘;而若報應之速,載在往籍,可無煩以言贅也。是爲之序(林焜熿「勸建金門育嬰堂疏」)。

●金門志卷五

兵防志

金門一島屹立外洋,與廈門鎦五店桴鼓相應、聲勢聯絡,爲漳、泉二府海口要地。東接臺、澎,呼吸可通;其有繫於東南沿海大局,正匪淺矣。前人相度要害,特於料羅重集兵船,以資防守。國初當事諸公,幾經籌劃,以爲後浦地勢包藏、港道深穩,可以進戰退守,並設三營,而以總兵蒞之,與遊、守分哨梭巡,俾顧外洋全局。今值海不揚波,無庸虛■〈麻外木內〉正帑;於是或移或撤,僅存一營。然而山川如故、基址猶新,倘不筆之於書,何以備後人因時制宜之用。爰考舊章、稽營冊,參以各家之說,爲兵防志若干篇,而以「沿海略」附焉。

明兵制

國朝原設營制

國朝新改營制

沿海略

島嶼礁汕

明兵制

明金門守禦千戶所差操、屯種旗軍,舊額一千五百三十名。萬曆時,存操海軍六百十八名(萬曆四十年「縣誌」載:現食糧六百二十六名)、屯種軍七十四名「閩書」)。

屯田三十五頃三十畝,在龍溪縣南二十一等都。旗軍一百三十名(「府志」)。

教場在所城北門外,營房八十六間在所城內。軍器一千七百四十二件。今無存(「滄海紀遺」)。

軍儲倉大使一員、攢典一人,管收支米。鬥級額編三名;萬曆間裁一名,應役二名,其一名扣銀充兵餉。除本縣原派折色米銀一千三百二十七兩九錢六分四釐零,內解府給軍銀八百二十七兩九錢六分四釐零、又解司備餉倉剩銀四百七十兩、協濟昌平州馬價銀三十兩外,該本色米二千四百五十石,每石改折銀五錢五分,其五錢解府給軍銀一千二百二十五兩、其五分解司備餉銀一百二十二兩五錢。浯洲場鹽課折米銀七百四十八兩八錢四分零,解府支給本所官軍俸餉。宏治十三年,以潯、■〈氵丙〉二場鹽引折米分納金門等所倉,給官軍月糧。嗣又奏准以晉、同二縣鹽場將米折銀分充金門等倉軍儲,本所自徵屯田本色米三百七十八石。今倉廢,員役俱裁。綱銀雜辨銀七十三兩一錢六分四釐,於官軍年米五千六百二十八石內每石扣銀一分三釐供應(「滄海紀遺」)。

洪武二十年,周德興置官澳、峯上、田浦、陳坑、烈嶼巡檢司。每巡檢司從九品巡檢一員、司吏一名;每司原編弓兵一百名,工食兵名皆七兩二錢。嘉靖三十九年,以兵興裁減三十名,扣銀改布政司充餉。嗣又裁減五十名。四十二年,各司只留十二名,以備哨探盤詰。萬曆九年,陳坑、田埔並司裁革,峯上存三十八名、官澳存三十二名,烈嶼存一十九名(「府志」、「滄海紀遺」合參)。

洪武初,立保障法:鹽竈戶丁率十丁爲一戶。九年抽軍,全戶抽一充留守衛軍;軍亡,勾取竈丁繼補。二十年,置守禦所。抽入戶三丁取一,大約以千一百二十名爲千戶所、一百一十名爲百戶所。每一百戶,設總旗二名、小旗十名,大小相維,編成隊伍。其巡檢司點丁糧,相應爲防倭弓兵。後池顯方議轉衝鋒之師以守金門,革衝鋒之領以歸欽總。每汛撥二捕船於澎,以偵賊出發;一哨船於金,以御賊入。嗣又議以左游出汛巡浯洲等處,右游出巡金山、官澳等處。嘉靖、萬曆間,以料羅爲海中衝要汛地,浙兵、浯嶼兵、泉州水寨兵皆哨汛屯劄焉;此以他部兵哨防本所者也。明季設水澎標,分金門兵哨汛澎湖,駐防瓦硐港銃城;此以本所兵哨防他部者也(「滄浯瑣錄」、「晃嚴集」、隆、萬間「府志」、「臺灣志」合參)。

附錄

近欲周梓里,竊抱杞憂。如澎湖之不必多兵,先人曾與許敬庵中丞言之;鷺門之當設欽總,先人曾與黃中丞言之。今欲加路將,裁浯澎。遊將之巡既暫,名色之權不尊。泉紳愛其門戶,既假浯嶼於石湖,復借路將於郡內。泉視同爲脣齒、同視鷺爲咽喉,奈何以春秋半駐之將、名色一枝之師,而支吾牖戶者。

愚以爲路將可設,欽總不可裁。漳有二,泉惟一可乎?澎湖可移衝鋒,不必另總;昔轄二,今無一可乎?則惟轉衝鋒之師以守金門、革衝鋒之領以歸欽總,則欽總之寄仍重、鷺島之枕可安、路將之丁健有出。二欽並峙,兩翼互應,每汛撥二捕船於澎以偵賊出,撥一哨船於金以扞賊入;頭目遮固、臂指運閒,策之最上者。浯澎陳君蒞任以來,汛海不波,今惜地則不可裁、惜人則不可調。衝鋒既爲舊部,則合併固非蛇添;金門既屬原轄,則統攝又非馬腹。如以柳易播,則不如仍舊職之便;如舍湜求白,則不如仍舊人之便。或加閫司而爲路將,裁可也;或並衝鋒而歸浯澎,勿裁亦可也(節池顯方「與蔡體國書」)。

浯、銅舊一總,近以地遠難馭,分爲二遊。左遊轄自舊浯嶼至鎮海、崎尾,右遊轄自劉五店至官澳、圍頭;上達泉界、下抵漳封,犄角互牙,最爲善法。第舟一日不在汛,則起萑苻之窺;總一日不在舟,則生哨捕之玩。今二遊、總皆駐中左,逢汛暫出,雖歷難周。若寇過洋,既乏狼煙之報;及舟馳救,徒爲馬腹之鞭。合無令左遊收汛駐舊浯嶼、出汛巡浯州等處,右遊收汛駐劉五店、出汛巡金山、官澳等處,遊擊住中左,帶泉標遊一枝稽察兩路,庶外洋之聲息易通、內地之藩籬益固矣。

又同安田窄煙稠,貧民以粵糴之通閉爲豐歉,富人以米價之高下權奇嬴。當炊玉之時,而富者之慳甚於惠、潮,故榖值日騰,仍儲糈獨少;縣倉有榖而未盈,高浦、金門二所存倉而無榖,中左所無榖並無倉。古者三年收、有一年之蓄;今者數年蓄,不足支一年之飢,況無蓄乎?合無於實者增之、虛者補之,榖艘常通,長納如抵之粟;豐年必積,永存不涸之倉。此足食之先幾、救荒之上策也(節池顯方,「與闕褐公書」)。

國朝原設營制

原設援剿右鎮總兵官,康熙十九年改爲金門鎮總兵官。標下中、左、右三營,兼轄銅山、楓嶺、雲霄、詔安、海澄五營。後將銅山、楓嶺二營改歸福寧鎮管轄,雲霄、詔安、海澄三營改歸漳州鎮管轄,本鎮只領標下三營。康熙二十七年,裁去中營;嗣又兼轄閩安、銅山。嘉慶間,閩安改歸海壇鎮,銅山改歸南澳鎮,仍專轄左、右二營(「會典」營冊)。

總兵官一員,駐劄後浦。

中軍遊擊兼管左營事一員,駐防後浦。守備一員,駐防後浦(康熙二十二年裁,二十七年復設)。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原三員,康熙五十七年增設一員)、外委千把總九員、額外外委四員。

右營遊擊一員,駐防後浦。守備一員,駐防後浦。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外委千把總九員、額外外委四員。

左、右營現存實額步戰兵各四百零五名、守兵各五百零五名。左、右營現存新添水戰兵各五十六名(原一千名,陸續裁存今額。道光年間,議以奉裁未盡者,合廈門五營湊足二百名,作爲金門額兵,駐防谾口)。

附錄

康熙十九年間,提督萬正色克復金、廈,籌善後策,奏自料羅烏山頭至金門港須兵三千;於是設中、左、右三營,每營戰、守兵各五百名。二十三年,每營抽出戰、守兵各五十名,撥歸澎湖。明年,每營又裁戰、守兵各五十名。二十七年,裁去中營,所遺兵勻歸左、右兩營,每營戰守兵各六百名;除舵工、炊糧十五名,每營守兵各五百八十五名。三十五年,每營裁去戰兵四十八名。雍正五年,每營添設外委九員。乾隆二十七年,每營添設額外四員俱食步、戰兵糧,實在戰兵五百三十九名。四十七年,武職議給養廉,其隨糧改募實兵,奉裁戰兵八十八名;又公糧改爲公費,奉裁守兵各三十四名。五十四年,各裁戰、守兵五十名,撥戍臺灣。嘉慶四年,左營裁守糧三十份、右營裁守糧二十八份,改爲加給舵工炊糧。八年,各抽出戰、守兵十五名、舵炊三名,撥歸三沙。十六年,各裁戰兵十一名、守兵十三名,撥戍臺灣之艋舺。兩營共存戰、守兵一千七百三十八名;內弓箭兵各一百七十二名、鳥槍兵各五百一十二名、藤牌兵各八十七名、大炮兵三十六名、舵工各二十三名、字識各三十六名:此現存之兵額也。先,嘉慶十一年以剿海盜蔡牽、朱濆,兩營添募新戰兵一千名。二十二年,即裁二百二十八名,撥歸天津。嗣又陸續裁汰。道光年間,回疆用兵,又復裁減兩營,現存百十二名。谾口改隸金門,議就金門兩營及廈門奉裁未盡者湊足二百名,作爲金門右營額設,駐防谾口。竊以金門孤懸海島,東達澎湖,北至湄洲菜子嶼與海壇連界,南至將軍澳與銅山營連界,上下四百餘里,洋而遼闊、港■〈氵義〉紆迴,汛防佈列,在在需兵堵御。如遇戍臺班政之年,每起每營換兵一百十四名,撥往之兵已經起程、換回之兵尚未內渡,重洋往返,動需時日,存營兵實爲無幾;凡出洋緝捕、護餉、載班,水陸各汛巡防差遣派撥,不無掣肘。察度洋麪地方情形,實有難再行裁汰之勢也(林氏「浯洲見聞錄」)。

官兵俸餉

總兵官:年俸銀六十七兩五錢七分五釐有奇、薪銀一百四十四兩、蔬菜燭炭銀一百四十兩、心紅紙張銀一百六十兩、馬乾銀一百九十二兩、養廉銀一千五百兩(乾隆三十八年,各官空額隨丁改作養廉)。

遊擊:年俸銀三十九兩三錢三分九釐有奇、薪銀一百二十兩、心蔬七十二兩、馬乾七十二兩、養廉四百兩。

守備:年餉銀一十八兩七錢五釐有奇、薪銀四十八兩、心蔬二十四兩、馬乾四十八兩、養廉銀二百兩。

千總:年俸銀一十四兩九錢六分五釐有奇、薪銀三十三兩三分四釐有奇、馬乾二十四兩、養廉銀一百二十兩。

把總:年俸一十二兩四錢七分一釐有奇、薪銀二十三兩五錢二分八釐有奇、馬乾二十四兩、養廉九十兩。

外委千把總:各食步戰糧,年加廉一十八兩。

額外外委:食步戰糧。

步戰兵、新戰兵,每名月支銀一兩五錢。守兵,每名月支銀一兩。不論戰、守新兵,每名月支米折銀一錢五分、本色米一斗五升。惟左營撥防崇武、祥芝、深滬、黃崎等汛之兵二百八名,月支本色米三鬥;右營撥防圍頭汛兵三十五名,月支本色米亦三鬥:年共需米五千四百八十八石四鬥。左營月支廈防廳米百十四石一斗五升、支馬港廳米二十石一斗、支惠安縣米四十二石三鬥、月支省城道庫米折銀一十四兩一錢五分;右營月支廈防廳米百四十石一斗、支馬巷廳米十石五斗,月支省城道庫米折銀百四十兩一錢。又有恩頒生息銀,每遇營兵丁喪支銀四兩,名白事;嫁聚支銀三兩,名紅事。惟新戰兵舊未有紅、白賞銀,遇本兵丁喪,就新兵餉內攤捐資助。道光年間,新兵移駐谾口,照例議給紅、白銀。所有糧餉,俱由金門縣丞監放。至換班戍臺者,分爲頭、二、三、四等起,三年更番輪換;共外委額外十三員、共兵一千一百名,每名月支眷銀二錢二分七釐四毫、眷米一斗(折銀二錢),按季赴司庫承領。

左、右營賞號銀年二百兩、役食銀百八十六兩。

左、右營原領存谷價銀二千一百五十兩。

戰船馬匹

左營戰船(乾隆間,原趕繒七隻、小趕繒一隻、雙篷艍八隻。嘉慶五年,添造「勝」字米艇船五隻;道光二年裁):「金」字號同安梭船七隻、「捷」字號米艇船一隻(嘉慶十一年添造二隻,道光二年裁存今額):「集」字號大洋船一隻,大小八槳船二隻。

右營戰船(乾隆間,原趕繒七隻、雙篷艍九隻):「湯」字號同安梭船七隻、「成」字號大橫洋船一隻、「勝」字號米船艇二隻(原五隻,道光二年裁存今額):「捷」字號米艇船一隻(原二隻,道光二年裁存今額)、大小■〈舟彭〉船二隻。

左營各官自備坐馬三十八匹。

右營各官自備坐馬二十二匹。

較場軍局

大較場:在後浦東南社外(即外較場)。

小較場:在後浦東門內(俗號觀德堂,即內較場)。

內箭道:在總兵署內東偏。

左、右營軍器火藥局:在後浦西門(花素鐵盔甲九百九十六頂副、弓箭二百八十副、鳥槍一千五十二杆、藤牌一百八十二面、牌刀三百一十二口、腰刀一千七百零八口、雙刀帶手八十四把、大踢刀三十八把、長槍片刀七十枝、割潦刀一百三十四枝、竹篙鋛五百零三枝、斧鍬鐮钁四百把、戰箭萬四千九百二十條、大旗四十四面副、布頭布頂十四架、布戰被二十四領、布夾帳房百架、號褂六百身、號帽八百頂、號褂字補千五百六十八副、滾衣二百身、火攻衣百六十身、銅鑼鍋百十八口、火藥萬三百四十餘筋、鉛子七千八百十六筋餘、大小鉎鐵子萬五千七百七粒百九十六筋餘、中小鉎鐵子萬一千九百七十八粒、鐵母子炮二十門、鐵百子炮九十一門、鉎鐵炮三十七位、鐵鉎炮四十八位、行營炮十五門)。

左營水陸汛

本營所轄水汛,南至晉江石圳,與本標右營水汛分界;北至香爐嶼,與海壇鎮湄洲水汛分界。陸汛在金門,西南臨海、北至歐厝,與本標右營陸汛交界。又東北渡海至董水,與陸路提標石井汛交界。

駐防金門汛配兵三百七十七名;安戰船二隻、槳船二隻,配兵一百零八名,巡防諸汛。金龜尾炮臺汛:煙燉三座、大炮六位,外委一員,配兵三十七名。許坑汛:配兵七名。平林汛:配兵三名。歐厝汛:煙燉三座,配兵六名。古寧汛:外委一員,配兵十四名。雙乳山汛:煙燉三座,配兵八名。湖下汛:配兵五名。烈嶼水陸汛:煙燉三座,外委一員,戰船二隻,配兵八十八名。大嶝汛:外委一員,配兵十五名。小嶝汛:配兵五名。董水汛:配兵五名。

分防晉江深滬水汛所轄有烏潯、永寧、東店等小汛;外委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三十五名。

分防晉江祥芝水汛所轄日湖、蚶江、後渚、徑邊等小汛;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三十五名。

分防惠安崇武水汛所轄大岝、獺窟、臭塗、下垵等小汛;千把總一員,戰船二隻,配兵七十名。

分防惠安黃崎水汛所轄小岝、輞川、峯尾、沙格等小汛;外委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三十五名。

右營水陸汛

本營所轄水汛,北自晉江石圳,與本標左營水汛分界;南至南椗以外,系本營所轄漳州地方。陸汛在金門,北至陳坑,與本標左營分界;東、西、南三面臨海。

駐防金門汛配兵三百六十三名;戰船二隻、戰船二隻,配兵一百四十八名。料羅官澳水汛:千把總一員,戰船二隻,配兵八十五名,巡防諸汛。料羅炮臺汛:煙燉三座,配兵三十三名。陳坑汛:煙燉三座,配兵八名。峯上汛:煙燉三座,配兵八名。田浦汛:煙燉三座,配兵十三名。西岑汛:配兵五名。青嶼汛:配兵五名。官澳汛:煙燉三座,配兵十名。西黃汛:配兵五名。金山港汛:配兵五名。劉澳汛:配兵五名。

分防晉江圍頭水汛外委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三十五名。

分防海澄鎮海水汛千把總一員,戰船二隻,配兵八十五名。

分防漳浦井尾水汛外委一員,戰船二隻,配兵七十名。

分防漳浦將軍澳水汛外委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三十五名。

分防漳浦谾口汛汛在漳州赤湖東南,原屬漳鎮左營積美汛管轄。距漳浦縣城百餘里,負山面海,左窺鎮海、右望陸鰲;外瞰金門大洋、內通佛曇橋港,袤長十里許。村社稠密,地僻俗悍,結附近村爲奸,捕急則入海,最稱險要。道光年間,漳州道、府請調水師守備一員,建設兵房、衙署、墩臺、望樓駐防其處。總督孫爾準檄下水師議覆,提督劉起龍、金門總兵陳化成議:守備有兵馬錢糧專責,勢有未便,請照巡洋例,以金門右營遊、守分班輪駐;上半年遊擊,下半年守備。就金、廈奉裁未盡水戰兵湊足二百名,作爲金門右營額設駐防,不輪換,聽其攜眷;遇有兵缺,即由金門右營募補,不募谾口土着之人。撥千把總一員爲專防、外委一員爲協防,哨船二隻、多槳快船二隻,不足,就金門左營調撥。界以潮港中間爲定。仍於谾口、鎮海適中地添建小汛一,曰山邊汛,南距谾口十一里、北距鎮海九里;復於鎮海、島美適中地添建小汛一,曰髻山汛,南距鎮海八里、北距島美十二里。汛各安兵四名,就移駐兵調撥。

哨期

每年總兵官於二月初一日,就兩營各汛撥出戰船六隻,配隨官各一員,出洋總巡。例於四月初一日,北至涵江,與海壇鎮會哨,督糧道到處監視;六月十五日南至銅山大澳,與南澳鎮會哨,汀漳龍道到處監視;八月初一日再往北洋,與海壇鎮會哨,興泉永道到處監視。九月三十日,撤回。十月、十一月,應左營遊擊出洋總巡;十二月、正月,應右營遊擊出洋總巡。

左、右營遊擊,每年二月起至五月止,帶戰船三隻出洋分巡;左、右營守備,六月起至九月止,帶戰船三隻出洋分巡。每月初六日駕赴圍頭,與水師提標會哨,石獅縣丞到處監視。十九日駕赴湄洲菜子嶼,與海壇鎮標會哨;二月起、五月止平海縣丞到處監視,六月起、九月止凌厝巡檢到處監視。其右營每月十九日系駕赴陸鰲將軍澳,與銅山會哨,盤陀巡檢到處監視。每年十月至正月,左、右營將備照單、雙月輪班出洋巡哨,單月遊擊、雙月守備。

更堆

北門堆:一在真武廟前,一在丞署邊,一在觀德堂頂,一在圍後。

東門堆

南門堆

西門堆:二

水門堆

附錄

閩地瀕海,港汊叢雜,故水師以巡哨爲急務。謹案功令,會哨歲有定期。水師提督抽撥十船,聽南洋總兵調度者六、聽北洋總兵調度者四。期滿撤回,名爲「跟巡」。而海壇、福寧二鎮會哨於北竿塘,又與金門鎮會於涵頭港;金門鎮與南澳鎮會於銅山。至期,責成該管各巡道預赴會哨處所會印通報,並令各鎮會哨事畢,仍回所轄洋麪,爲總巡。其各協營將弁每月輪班出洋,爲分巡;仍於上下接界會哨,由各鎮取結通報,法至善也。

然閩洋上通江、浙,下達廣東,其間又有南北之分。如南澳鎮之雲蓋寺以上,謂之南洋。每歲夏、秋,匪船多乘南風,自粵來閩;閩之匪船,必乘冬、春往粵。宜於南澳、銅山、懸鐘、鎮海、浯嶼、大擔諸汛內外防巡,遏其趨捷。至金門鎮之料羅、烏沙、官澳、安海、圍頭、峯上,皆爲商漁停泊避風、汲水之門戶,奸匪易於潛蹤。再上,則永寧、深滬、祥芝、獺窟、崇武、湄洲、平每、南日諸港澳,向爲奸匪勾引之區,尤巡緝之不可緩者。至海壇以上,謂之北洋。值秋、冬時多西北風,船之自南而北,必寄椗於所轄之鼓嶼、磁澳間;俟風稍轉,方能駛過南茭。春、夏之時多東南風,船之自北而南,亦當寄碇東沙、白犬各洋麪,以俟風順再行。故磁澳、東沙等處,實爲南北咽喉。又自白犬而上,則竿塘、定海、黃崎、北茭、羅湖,俱爲閩安協所轄洋汛,皆有停泊避風、接濟水米之處。再上,則福寧鎮管轄之大金、三沙、俞山、烽火至北關,爲閩、浙界洋。每歲秋、冬,匪船多自浙而趨閩;閩之往浙,多在春、夏。苟能確按風信、實力巡防,則閩、浙相通之路,匪船不易往來,事半而功且倍之。

凡海汊之所分,各有內港。大者巨航可入;小者支分屈曲,非可遽竄。與其一一防守,不若審擇要害,兵不費而寇可遏。近時土盜竊發,往往取間道突至爲患;則所宜防堵,又不僅多巡要害乃無可虞。矧盜船初出,必且僞爲商、漁,請給牌照。洋遇孤商,則劫貨擄人,佔坐其船;遇巡哨,則隱匿刀槍,呈驗牌照。何從辨其爲盜?然亦有人船兩地、舵手異名、私藏禁物、載貨不符、篷無書字、■〈舟皮〉無刻號、牌照逾期不換水手。但載十餘人乃多至三、四十人,詢之指爲搭客;違禁器械無所不有,詰之稱爲御盜。且船隻給照,必先書寫縣號、船戶姓名於風篷之上及刻兩■〈舟皮〉,以憑查驗;若以布席遮掩其字,必將爲盜,恐被認識指告耳。凡此形跡可疑,在在留心盤詰,無難弋獲。今兵船出洋巡哨,盛爲威儀,是先驅盜賊而使知避也。先君子常易服藏兵,假商船以爲餌;或於風雨晦冥並舷偕泊,乘賊不意擒之。久之,賊將自疑其黨,亦兵家用間之機也。後之有事巡哨者,宜留意焉(「歗雲文抄」)。

雍正十三年,總督郝玉麟奏稱:南澳、洋麪島嶼歧雜,歸海壇、金門兩鎮分巡,鞭長莫及;請以南澳右營、銅山洋汛、俱改歸南澳鎮巡查,並撥金門鎮巡船二歸南澳。如所請行(「滿漢名臣傳」)。

職聞鞭長不及馬腹,鞭短不汲龍淵。嘉慶十五年春,得王提軍採諮:閩安銅山營營伍向隸水提督,今新頒中樞政考載:金門鎮總兵駐劄同安縣,管轄本標左右營、閩安協銅山營;於是該協營改隸金門鎮。惟查舊管營制冊內:康熙十九年設立金門鎮,管轄中、左、右三營。嗣於二十七年裁撥戍守臺、澎,改爲左、右二營,亦無載『管閩銅協營』字樣。竊思管轄各營,必須界壤聯絡,控制方能得宜。今閩安相距金門六百餘里,中間海壇鎮隔斷;其銅山距金門亦有四百餘里,水驛山程往返維艱。不獨遇有緊要文報遲誤,且一切地方營伍事宜詢訪難周,實多窒礙難行之勢。似應如前鎮所請,將該協營就近改歸海壇、南澳兩鎮;庶控制得宜,不至貽誤。事關營制,不得不冒昧披陳也(總兵林孫「營制議」)。

國朝新改營制

同治六年,總督左宗棠奏請裁兵加餉。新定水陸營制,移金門右營官兵駐湄洲,移廈門提標前營官兵駐谾口。所有金門前轄水汛,酌量分撥提標湄洲兼轄。並將金門總兵暨左營遊、守裁汰,改設副將、都司二員。其千總以下弁兵,亦裁去大半。茲將現額備列如左:

金門協鎮副將一員,駐劄後浦;月支俸廉等銀一百一十兩一錢二分一釐零。中軍都司一員,駐劄後浦;月支俸廉等銀三十七兩四錢四分九釐零。千總一員,月支俸廉等銀一十六兩。把總三員,每員月支俸廉等銀一十二兩五錢。經制外委六員,各支步、戰兵糧,每月加支廉銀一兩五錢。額外外委四員,各支步戰兵糧。

步戰兵二百二十二名,每名月支餉銀二兩五錢五分。守兵三百一十五名,每名餉銀二兩四錢。舵、炊、稿字識、號令手六十五名,每名月支餉銀一兩。外額戰、守兵暨舵、炊、稿字識、號令手,每月各領米三鬥(折銀六錢有差)。

現配巡洋哨船「剛」字一號艇船一隻、「剛」字二號艇船一隻、「健」字一號艇船一隻、「健」字二號艇船一隻、「捷」字一號小艇船一隻、「普」字龍艚船一隻。

分防汛地祥芝水汛:官一員、兵十名。深滬水汛:官一員、兵十名。圍頭水汛:官一員、兵十名。大嶝水汛:官一員、兵十名。後浦汛:官一員、兵十六名。金龍尾炮臺、水頭等汛:兵六名。許坑、歐厝等汛:兵五名。劉澳汛:兼轄西黃、青嶼、官澳、金山宮等汛,兵五名。料羅炮臺汛:兼轄陳坑、峯上、田埔,兵五名。古寧頭汛:兵五名。雙乳山汛:兵五名。烈嶼上林兼湖下等汛:兵五名。烈嶼墓仔口汛:兼轄煙燉、青崎,兵五名。

哨期金門協副將所轄洋麪,北至大墜南止、南至東椗北止。每歲上半年副將總巡,於五月十五日統帶師船赴谾口,會同汀漳龍道監視銅山參將、廈門前營遊擊會哨。下半年都司總巡,繫馬巷通判提標、後營遊擊監視;於八月十五日,都司駕坐師船與提標後營守備會哨。

附錄

金門四面環海,所轄洋麪七百餘里,屬汛亦多,在在需兵防守。乾隆間,裁去左營弁兵,以中營遊擊兼管左營事;蓋一時權宜之計,尚存其名,將爲後來議復地也。自同治五年制府以湄洲爲賊艘出沒之處,奏請將金門右營弁兵移設湄洲;並改金門總兵爲副將,左營將備俱裁,但設中軍都司一員、兵五百而巳。夫湄洲地僻民稀,既爲賊藪,則設營防守非盡無益;然金門沿海要地,不無孤虛之患矣。

查金門之料羅與臺灣之鹿耳門呼吸相通,盜船時常寄泊,其爲扼要之區尤甚於湄洲。若額兵稀少,難查防範。愚以爲宜就前裁之弁兵千餘名中復留三百名、守備千把總各一員、外委二員以守料羅;留兵一百名、千把總外委各一員以守金門城,稽查海船出入,以顧海疆大局。於近時裁兵就餉、增餉練兵之計,固無甚損。若謂兵巳奉裁,不便議復,則於中、左二營中巳移之兵各撥回三、四十名,又即所裁金門兩營餘剩月米折爲兵餉可設兵二百零名,共得兵四百名,統歸協鎮管轄調遣;無縻餉之虛而有守險之益,此兩全之策也。且金門一隅,又不但關乎沿海大局,正以密邇廈門,互爲犄角也。即如咸豐三年海澄會匪踞廈門,賊使七十餘隻直犯金門,幸官紳協力、水陸夾擊,摧敗其鋒;後官軍收復廈門,實恃金門爲進兵之路。況金、廈水師原爲控制檯、澎,不得不佈置嚴密;誠以臺地民情浮動,郡城與金門對渡,舟師聞變立赴,彼五百兵何足應援!又查福建水陸各協標未有僅設專營者,如安平協與臺鎮毗連而設三營,澎湖小於金門、閩安僻在內港而各設左、右兩營,額兵均不下千餘名。乃金門孤懸外洋,尤爲重地,而但設專營;倘副將帶兵巡洋,都司一員留兵無幾,安能內外兼顧而無疏虞之患哉?

再四圖維,唯望下采芻蕘者,擇前二說而酌劑行之,於洋防大計或者不無少裨乎(「誦清堂文集」)!

閩之汛地,俱近外洋,非同安梭式趕罾船不可以攻大敵。

蓋趕罾之制,其蜂房、■〈舟皮〉牆即古之樓船鉅艦。敵舟之小者相遇,或衝犁之、橫壓之,敵既難於仰攻,我則易於俯擊。然利於深水,若風潮阻難,不便迴翔,亦不能泊岸,須假小船接渡。是以水師各營分配戰艦,大小相資,其名曰「大橫洋」、曰「大趕罾」、曰「艍船」。大趕罾之制,長十丈、廣二丈,首昂而口張。兩旁爲■〈舟皮〉,護以板牆,人倚之以攻敵。左右設閘,曰水仙門,人所由處;左曰路屏,右曰帆屏(泊船即架帆於此)。中官廳,祀天后。廳左右小屋各三間,曰麻籬。廳外,總爲一大門。出官廳,爲水艙。左旁設廚竈,置大水櫃。水艙以前格艙爲六,迄大桅根格堵,乃兵士寢息所。下實米石沙土,以防輕飄。口如井,版蓋之。桅高十丈,篾帆、律索、插花皆備。別有小艙二格,乃水手所居。頭桅亦掛小帆,短於大桅。頭桅前即鷁首,安椗三個。碇用鐵梨木,重千斤;棕緪百數十丈,有鐵鉤曰碇齒,以泊船者。廳中格曰聖人龕,安羅盤(即指南針),以定方向。後曰舵樓,左右二小屋。舵樓右小桅掛帆,曰尾送。另備小艇一,曰杉板,以便內港往來;大船行,則收置船上(船小,即佩帶杉板於船旁)。船中輯衆者,曰管駕弁目(商船即主出海);主操舟者,曰舵工;司爨,曰炊丁(商船即用總鋪);上桅理帆繩、司瞭望,曰亞班(亦曰鬥手);修整船器,曰押工;分司舵繚、板碇者,曰頭目,佐事者,通曰水手;專任攻擊,曰戰兵;能出沒水中,曰水兵:此同安梭式大趕罾制也。艇船之式,有單帆、雙帆制,較趕罾差小。又有八槳小哨,以供裏海哨探巡報之用,曰草鳥船;能狎風濤,行駕便捷。

按例:戰船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十二年應拆造,俾海上衝濤激浪可恃無虞。屆期,飭目兵駕赴各本營兵備道廠承收修造;工竣,移營結領。未及工限而損壞(修造之後,閣岸日多、浮水日少,以之守港則可,不任出洋追捕),則營員賠修。天災風颶,準報補隨修,經費皆有定例。各營戰艦編號,「海國萬年清、金湯永固紀」等字;其最大者,有集成字號,以備稽覈。大要造船在主者留心、工匠遵法,尺寸合度,方可適用。其龍骨,每丈配大風檀,各有等差;然因時變通,又在乎人。船之承帆與否,在於八尺之寬窄;船之宜水深淺,在於起底之平或尖;船之衝浪與否,在於雞胸之肥瘦;船之利水與否,在於收尾之或高或低。船身配長,則舵葉用窄;船身配短,則舵葉用寬。桅照水,則上繚宜松;桅鉤後,則上繚宜緊:所謂分繚寸舵也。遇碇地瀾泥,碇繩須墊草鞋,以防拖脫。風浪大時,纜鬚生根,以防斷找。漸退時,須將船底翻起半面,焚乾草,再以蠣灰塗之。戰船月一燂洗,方無蛀患。至廠中修造,估價太廉,則板薄釘稀;況丁胥刻減、工匠取贏,工既不精,事何由濟?故欲船堅,須加工料;監督之員必委勤慎,使工匠無敢串通、丁胥無從高下其手,則戰艦得資實用矣。

沿海略

金門四面皆海,以後浦爲文武駐劄;距泉州府水程一百五十里,距福州府五百八十里。

金龜尾炮臺在金門鎮西南。距後浦七里,距許坑三里,烈嶼則脣齒相依,大擔亦聲援必及,與浯嶼隔水相對,均爲後浦輔車。賊泊浯嶼,不得廈門,必由此而掠金門;哨守極要。

許坑距後浦八里,距歐厝三里。

歐厝距後浦七里,距雙乳十里。

雙乳山距後浦七里、平林三里。劫盜出沒要衝。

平林距後浦十里、古寧十里。

古寧左平林、右後浦。距後浦十里、湖下五里。與大嶝遙對,水途四十里。

湖下距後浦五里,距烈嶼水途十里。

烈嶼水陸汛在金門鎮西南海中。距後浦水途十五里,距小嶝水途三十里。嶼週二十餘里,大小山數十。唐時嘗置牧馬監於此(「方輿紀要」),與金門隔潮並峙。海上有警,則烈嶼先受其鋒(「閩書」)。

小嶝距後浦水途三十里,距大嶝五里。澳甲一名。

大嶝在金門鎮西北海中。距董水十里。嶼廣六、七里,東有小嶝;亦海中要地(「方輿紀要」)。

董水距後浦水途五十里,與泉州陸路城守營西港社交界,距西港十五里。

劉澳在金門西北海邊。與大嶝隔水相對不過三里,距金山港六里,距後浦二十里。

金山港距西黃二里,距後浦二十六里。

西黃距官澳二里,距後浦二十八里。

官澳在金門鎮北,去峯上二十里。距後浦三十里,距青嶼裏許。峯上民勇戰鬥,置精兵其處,賊來必不越而及官澳;然非官澳,則峯上之守亦孤,脣齒相依也(「閩書」)。

青嶼距西岑二里,距後浦三十里。

西岑距田浦六里,距後浦三十里。

田浦在金門城東。距後浦三十里,距峯上五里。其外皆大洋,與東椗遙相望。

峯上在金門鎮東。距後浦二十五里,距陳坑三里。汛居浯洲嶼最東,其澳曰料羅,(「閩書」)。峯上與福全、深滬、圍頭諸處,併爲番舶停泊之門戶;哨守最要(「海防考」)。

陳坑在金門城東南,面大海。距後浦二十里。澳甲一名。

料羅炮臺汛在金門鎮東大海中。距後浦陸路二十里、水途十五里,距峯上五里;北距圍頭水汛一百里,南距鎮北水汛一百一十里。料羅在金門極東,船隻往來必須之所,爲漳、泉門戶(「閩書」)。

附錄

泉之沿邊,既有永寧衛金門諸所矣。又於浯嶼之地特設水寨,選指揮之勇略者一員以爲把總,仍令各衛指揮一員及千百戶輪領其軍;又設戰船,以時習戰法。南日以下、銅山以上悉資之,其責任可謂專且重矣。以此重鎮而必設於浯嶼者,蓋其地突起於海中,爲同安、漳州交會要區,而隔峙於烈嶼、大小擔之間,最稱衝險。賊之自東南外洋來者,此可以扞其入;自海滄月港而中起者,此可以遏其出。稍有聲息,指顧可知。江夏侯之相擇於此者,蓋有深意焉。

其移於廈門也,則在腹裏之地矣。夫惟水寨移於腹裏,則把總得以縱慾偷安,軍官亦效尤而廢弛。賊寇猖獗於外洋,而內不及知;逮知而哨捕焉,賊已盈儎去矣。甚至官軍假哨捕以行劫,而把總概莫之聞焉;使或聞之,則亦掩飾罔上以自救過。故水寨不復於浯嶼,其亂不可已也。

然欲復之,或又執孤危掩襲之說以惑上聽。愚竊謂不若移之料羅之爲便也。蓋料羅、浯嶼均爲賊之巢穴,其勢不甚相遠,而據此亦可以制彼也。庚申之變,官澳之陷慘矣!使料羅而有水寨,賊其敢爾乎?萬全之策,無過於是。有經世之志者,此地宜留意焉(節洪受「浯嶼水寨移設料羅議」)。

浯洲、澎湖,均海島也,而大小不同。澎湖去漳、泉四百餘里,而礁澳險隘、海波洶湧,彼賊亦何利而樂蹈不測之淵以幾幸乎?浯洲則系漳、泉門戶,地闢民聚,雞犬相聞;無事而遊手遊食之輩巳窺伺而有覬心,多難則雲合景從之衆遂剽掠而爲巢穴。先,庚申四月被倭抄劫,然後由此攻泉州、陷興化,全省因之騷動。則權以遠近難易之勢、計以去駐得失之形,當時主議者不備內而備外,雖甚遠謀而亦覺過計矣。浯洲數年來海寇頻犯,居民驚擾,即所陳狀牘歷歷可考;又何舍內藏、齎盜糧而戍不可耕之地哉?

故就防守論,則澎難於浯;就要害論,則浯急於澎。而就浯、澎相爲犄角論,則莫若以澎之總哨守澎,而抽各寨遊貼駕兵船汛浯。澎無賊,則中軍督哨汛守料羅以防內地;澎有賊,則中軍率兵會剿夾擊。置一中軍,無有於虛耗而沿海之民陰受其利;少一中軍,無以勵寨遊而閩之邑密受其害。無增兵、增餉之煩,而有不測、不克之威;則建中軍以鎮料羅,實今日鼓舞之先策也。而其要歸之,得人道又在善將將耳(節洪受「建中軍鎮料羅以勵寨遊議」)。

同安海嶼,地大而山高者,惟浯洲、嘉禾爲最。嘉禾之南,中左之所城也,而洪濟爲之鎮;浯洲東北,四巡檢之所碁置,而南則金門之所城也,而太武爲之鎮。嘉禾去邑五十里,一潮可至;而浯洲之西,則緣溪入海行六十里出澳頭,而淼乎不見水端矣。其澳最平深,於北風尤穩;而登岸尤便者,曰料羅。故設汛以來,派兵戍守;承平久而戍撤,僅僅浯、銅遊兵春秋汛及之,然亦寄空名耳。癸亥冬,紅夷登岸,把總丁贊死之。於是撫、鎮出二標以戍,而一民居寓兵八、九人,大爲民苦。未幾後撤去,而分金門營兵守焉。

本澳有官廳、有媽宮。媽宮之前營房對列,兵居之。近左起一小阜,其下二盤石併入海,大各四、五丈;又左一石山如虹,直亙海中。甲子夏,議置銃臺於盤石上。予謂三島橫亙海外,澎湖、閩南之界石,浯洲、嘉禾、泉南之扞門也。曩時諸夷風帆,猶在句月之外;自倭奴潛販東山而紅夷城臺灣,寇賊奸宄淵藪往來,其指同安、海澄間信宿耳。嘉禾、澎湖設將宿兵,賊或未敢遽窺;獨浯易而無備,實啓戎心。急而圖之,不已晚乎?則料羅之城,詎非百年碩畫哉(節蔡獻臣「浯洲建料羅城及二銃臺議」)!

泉郡濱海,綿亙三百里。其最險要宜防之地有三:一曰崇武,在惠安之東北。海寇入犯,首當其衝。一曰料羅,在金門極東,突出海外;上控圍頭、下瞰鎮海、內扞金門,可通同安、高浦、漳州、廣潮等處。其澳寬大,可容千艘。凡接濟萑苻之徒,皆識其地以爲標準。嘉靖間,倭寇由此登岸,流毒最慘。一曰舊浯嶼、在同安極南,孤懸大海之中;左連金門、右臨岐尾,水道四通,乃漳州、海澄、同安門戶。國初設寨於此,至爲遠慮。料羅而上有圍頭,舊浯嶼之北有擔嶼、烈嶼,南有卓岐、鎮海,皆海寇出入之路。抑其次也,今汛兵屯料羅,圍頭分哨,則■〈氵丙〉 洲、安海、官澳、田浦、峯上、陳坑一帶有賴;遊兵屯舊浯嶼、擔嶼巡哨,則鎮海、岐尾、烏港一帶有賴。乃若選將校、核卒伍、修艨艦、明賞罰,使水軍狎風濤而不敢偷安內澳,則在人而不在地。故曰:地利要矣,人和急焉(萬曆間「府志」)。

三、四月東南風汛,番船多自粵趨閩而入於海。南澳、雲蓋寺、走馬溪乃番船始發之處、慣徒交接之所也,附海有銅山、元鍾等哨守之兵;若分兵先守此,則有以遏其衝而不敢泊矣,勢必拋於外浯嶼。外浯嶼乃五澳地方番人之窠窟,附海有浯嶼、安海、徑邊等哨守之兵;若先會兵守此,仍撥小哨守把緊要港門,則必不敢泊此矣,勢必竄入料羅、烏沙。料羅、烏沙乃番船等候接濟之所也,有官澳、金門等哨守之兵;若先會兵守此,則又不敢泊矣,其勢必螘集於圍頭、峯上。圍頭、峯上乃番船停留避風之門戶也,附海有深滬、福全等哨守之兵;若先會兵守此,則又不敢泊此矣,其勢必趨於福興。若越福興,計其所經之地,〔在〕南日則有岱墜、湄洲等處,在小埕則有海壇、連盤等處,在烽火門則〔有〕官井、流江、九澳等處,此賊船之所必泊者;若先會兵守此,則又不敢泊矣。來不敢停泊、去不敢接濟,船中柴米有限、人力易疲,將有不攻而自遁者。況乘其疲而合力攻之,豈有不勝者哉(「籌海圖篇」)!

三、四月東南風汛,澳中奸民哨聚駕駛,從南澳入閩,截劫商船,內外浯嶼、料羅、烏沙而上,出烽火、而入於浙;八、九月風起,則卷帆順溜,剽掠而下(「鹿洲集」)。

泉州洛陽橋之西南爲圍頭。其內港所入,爲晉江縣安海橋;其西,爲馬巷廳澳頭(圍頭泊船防礁,內洋有大小嶝二嶼);其北岸,爲金門鎮屬同安縣,並屬馬巷廳。其要口爲料羅、官澳、烏沙頭、塔仔腳,皆有暗礁沙汕之險。東北外洋東碇嶼,遠船以爲準。西有烈嶼,其澳名城仔角;東有沙汕。又西有大、小擔門;二嶼崎立,船從中過,皆炮臺。澳頭西爲埭頭,其內港入於同安縣。又其西南爲後溪港、爲關潯港,皆內入於同安。又其西爲灌口港,渡水曰鷺島(即廈門),爲水陸之會;蓋北自乍浦、錦州、天津,南自安南,東至日本、琉球、呂宋、紅毛、噶喇巴,洋船之所通往。自隋、唐以來,其放洋針路皆準諸此,四方商賈雲集也(「歗雲文抄」)。

島嶼礁汕

夾嶼周圍五里。在大、小嶝之間。

變山亦海島也,在金門城前。天將雨,則見;頃刻變幻:如車、如蓋、如宮室、如城郭。晴則隱。落潮返照,時露馬跡(「縣誌」)。

草嶼爲金門北枕,距青嶼不遠。

董嶼(一名珠嶼,亦名鰲嶼)在後浦港口,爲後浦水門羅星。潮退,則連屬浯山,褰裳可涉其嶺。

覆鼎以形似名。與大小擔、烈嶼錯峙海中。

虎仔嶼以形似名。在金、廈分界處。東金門左營、南金門右營、西廈門右營,舟渡赴廈所必經。

檳榔嶼在烈嶼南。

雞冠嶼在金門港南。

雞冠嶼在小嶝嶼前,與石井山峯遙對。

角嶼在金門西北,與石井對峙。爲金門兩營及同安、南安界地。

大泊、小泊在金門西北海中。東北屬晉江、西屬南安、東南屬同安,歸右營圍頭水汛管轄。嶼團結皆石,爲金門過脈處。附近村民,恆至此鑿石,虧損地氣,屢經文武勒碑永禁。

漳口礁在金山港外。

獅礁、鳥尿礁、淡礁、中礁錯峙董嶼、金龜尾間。

印礁在湖下前。

鳥嘴礁在古坑南。

甕礁在歐厝南。

羅漢礁在烈嶼北。

馬鞍礁在烈嶼北。諺雲:『順風駛大擔,怕風駛馬鞍』。

蟶仔汕在大嶝前。

海割亦沙在大嶝、澳頭間。爲廈門後營、金門左營分界之處。界道望鴻漸山峯遙對南太武山峯爲準:西北屬廈門,東南屬金門。

三腳礁在塔仔腳。東屬金門,西北屬廈門。

九節礁在浯嶼後。左屬金門,隸同安;右屬廈門,隸海澄。

東椗在料羅東南。

南椗在金門城南。

烏沙汕在古寧頭、羅星港西偏北、古寧東湖下。湖下可泊船避風。

海翁汕在金龜尾南。汕甚迤長。

附錄

金門主山曰北太武,海船所望爲標準者。其山脈自南安屬之鴻漸、欹髻山發祖,由大小泊、雞嶼、角嶼、草嶼穿脈渡海而來爲官澳、青嶼,錯綴如列星焉。由官澳遞南,接海中之大嶝、小嶝;復南,爲金山港鹽場大使所駐。港口有白碣、潭口等礁。對面爲董水汛,其西可達馬家巷。由金山港稍南爲劉澳汛;海中浮汕,曰海割、曰赤礁。對面爲澳頭,其地西通鎦五店,入同安之水道也。由劉澳汛稍南,爲雞髻頭、爲平林汛、爲古寧頭汛,爲湖下汛。海中有小嶼,曰井仔坡。有汕,曰烏沙;康熙間我軍與鄭氏將周全斌鏖戰處。自湖下折而東南,爲後浦中港,協鎮、縣丞所治也;有文武口海關在焉。港內有董嶼,甚小,後浦之羅星也。稍東,爲金龜尾汛,後浦之下臂也。對面之山爲烈嶼,週三裏許。烈嶼東北有羅漢礁、鳥礁。由羅漢礁折而東南,爲西湖;下則有城仔角、覆鼎等礁。由鳥礁轉而西南,則有草嶼、馬鞍、檳榔嶼。又南,有三腳礁、虎仔嶼、九節礁。由是而東南爲浯嶼汛,大小礁,再西南爲獅球、大擔、小擔,爲入廈水道,則屬提標管轄矣。凡海船渡廈門者,由烈嶼西北過鳥礁、草嶼,轉而西南入白石頭、曾厝鞍以至玉沙坡,直抵廈門港。若由烈嶼東南出覆鼎、虎仔嶼,經大小擔以入廈門,則系外洋水道。自金龜尾、塔仔腳折而東,爲金門舊城。海中有汕,曰海翁汕。昔日汕浮起如平地,故港口包藏,可以泊舟;今則汕巳沈沒。其東海中小嶼曰東椗,相去較遠。碇南系提標管轄,皆汪洋外海矣。自金門城而東北爲古坑汛、歐厝汛。港口有小礁,曰鳥嘴尾、曰甕仔礁、曰小姐礁。自歐厝汛而北,爲料羅炮臺汛;道光間,總兵竇振彪、巡道周凱所造以防海者。其水程尤近澎湖,故明設水澎遊擊於此。自是而北爲峯上汛、田浦汛,以至隔海之小米盾、大米盾。又東北遠嶼爲北椗。又北爲圍頭水汛、深滬水汛、祥芝水汛暨所屬之石圳、永寧及海中小墜、大墜等處,爲晉江縣轄而屬金門協防守汛地,皆外洋也。自田浦折而西南,接西岑汛以至青嶼,金門沿海四圍巳轉一週矣。自大墜而北,爲崇武、爲大窄、爲小窄、爲黃崎,皆湄洲管轄,陸則惠安屬地。

以上水陸汛地,皆金門所轄。自右營移駐湄洲,始定大墜北爲湄洲轄,大墜南爲金門轄。要之,自大墜以至浯嶼,內海港道迴環、沙汕錯雜;外海以東,風浪兼天,煙波無際。協鎮一營。未免鞭長莫及。綢繆未雨,是在留心洋政者(「誦清堂文集」)。

●金門志卷六

職官表

明職官(武秩)

國朝職官

歷代職官

明職官(武秩)

國朝職官

歷代職官

●金門志卷七

名宦列傳

武功

循吏

殉難(附)

武功

俞大猷,字志輔,號虛江;晉江人。學於趙建鬱,以「易」推衍兵法。由武進士除千戶,守禦金門。軍民囂訟,導以禮讓。暇則與士大夫講學吟詩,磊落自豪。尤好接引後進,如邵應魁,卒建奇功。知林希元有志當世,從問學,希元酷喜之。交趾之役,希元歸,募兵漳、泉,大猷以金門千戶從。發謀出慮,動合機宜。累擢福建總兵官,與戚繼光共破海倭於閩、廣間;調廣西總兵官,予平蠻將軍印。旋移鎮福建。萬曆元年,乞歸;年七十餘,訪道論學。卒贈左都督,諡武襄。着有「劍經」等書(參「明史」、「名山藏」、「府志」)。

盧毓英,字能侯;山東衛廕襲百戶。隨總兵戚繼光剿倭入閩,有功,補金門遊擊。天啓間,鄭芝龍輩肆爲患,毓英整兵出戰於陸鰲,以輕敵被誘獲。芝龍意在受撫,禮遣之歸,遂被劾。因詣省白諸當道,泉州知府王猷上其議,巡撫熊文燦檄出海招之,果就撫。令監其師,遂殲李魁奇、收褚彩老,楊六、楊七、劉香等以次芟夷,餘氛悉靖,毓英與有勞焉。未幾卒(「臺灣外志」)。

陳龍,號鱗長;漳州龍溪人。初在海上;康熙間仗劍來歸,從平金、廈兩島,爲金門總兵官。殘破之餘,用意拊循,外肅備禦、內集流逋,封內來者如歸。復從徵澎、臺,拜喇哈勒哈番世職,入覲賜宴。

回鎮,益務休養。念此邦夙敦詩禮,立書院,延裏中士黃顥爲諸生師。公暇,與士人分期校文,第其高下。比督學試,則所識拔者皆裒然居首,一時稱名將儒雅。浦民許貞沒官糖,負縲絏,其叔許開鬻兒女以釋其系;龍聞,捐金代贖所鬻,復使完聚。帥金十餘年,奸宄遁跡,里門夜開,民和歲稔,島民爲勒碑於太武山(「皋軒文集」參「浯島頌功碑」)。

魏國泰,翔風爐前人;住劉五店。以從徵朱一貴功,歷洞庭副將。乾隆元年,以協剿貴州逆苗,功遷金門鎮總兵。在任五載,裁罷陋規,歲不下千金。後補廣東右翼鎮,未任,卒。子文偉廕生,官順德協副將(「縣誌」)。

李芳園,廣東海陽人;武進士侍衛。乾隆五十二年,以參將從徵臺寇林爽文功,賞花翎,授金門鎮總兵。標營多積弊,疏剔殆盡,一切陋規毫勿受。金門兵米由廈防廳倉領運散給,差弁從中舞弊,溼水摻糠秕,甚或甬斛欠平滿,至月餉虧短零頭。芳園履任,風清弊絕,猶時令親信遇給領米餉期,中途錯召至署,爲秤量弗如式,立予彈革。尤嚴盜賊,密防弋獲,民戶不夜閉。故事:武職不得與民事。芳園巡洋歸,攀輿牒訟者立移縣丞到署庭鞠,曲直隨判,吏不能爲高下手。浦有孀婦舍後忽一臥屍,甲保將私索賄;芳園廉知,立給槥發瘞。諸多善政,不可殫述。

後卒於官,宦囊蕭然。喪歸,百姓遮道焚香追送。有老媼哭之哀,問其故,曰:『吾夫爲舵工,操船擊碎,中軍責賠;公曰:「風濤非人力所施」。吾兩子從戎,中軍並召戍臺;公曰:「一子留養」。一子犯法,中軍汰退名籍,公薄鞭而宥之。吾嘗私祝公長生,不意竟死,是以慟』。衆爲墜淚。

芳園剛直廉正,具文武才。在鎮七年,軍民皆受其福。迄今口碑載道,僉謂「鎮金第一」雲。

蒲立勳,字樹亭,廈門人;署金門左營守備。嘉慶十六年,巡哨至平海外洋,擊沉盜船一隻,獲盜十二,擢福寧左營守備;尋署金門左營遊擊。及去任,送者爲之語曰:『給餉裕兵糈,三年鼓腹;邏巡警雪夜,萬戶安眠』。記實也。嚐出貲,修義塚;鄉里善舉,無不與焉。歷官溫州鎮總兵,乞養,卒於家(節「內自訟齋文集」)。

陳化成,號蓮峯;同安丙洲人。父爲邑名諸生。化成以家貧充伍,歷官金門總兵。勤於巡緝,杜絕私謁。部曲有受其栽培,以重禮爲壽者,必正色拒之;一時風裁凜凜。道光間,總督孫爾准以漳州所屬谾口地爲海寇出沒之區,欲移金門右營守備駐守其地。化成議覆,大略謂守備有錢糧之責,難以久駐;應增兵二百名,每年以遊擊、守備駕船輪流巡哨,而發千把總一員爲專防、外額一員爲協防,常川防守。朝議報可,一時稱便。洊擢江南水陸提督。

二十二年五月,防守寶山,死於海氛之難。賜祭葬有加禮,予諡「忠愍」,建專祠;入祀京師昭忠祠。賜其子廷芳襲騎都尉、廷棻舉人,當時榮之。

子五:廷芳,官山東遊擊署總兵;廷棻,刑部員外郎;廷芸,壬戌舉人,工部都水司員外郎;廷蔚,六品軍功,以通判用;廷荃,閩安左營都司。

竇振彪,號升堂;廣東花縣人。由行伍,歷官金門總兵。日夜在洋巡哨,先後獲洋盜以千計。與文員和衷共濟,不設城府。臺灣嘉義張丙作亂,與陸路提督馬濟勝討平之;賞戴花翎。旋會同巡道周凱、同安營參將雙喜等搜捕沿海潘塗、杏林、桕頭諸鄉,焚其巢,又搜捕晉江之蓮埭、白崎、惠安之獺窟諸賊。行至南安大盈驛,聞樸兜呂姓尤獷悍,屢劫掠濱海;即偕馬濟勝帥師圍之,獲巨盜呂石、大訟棍李惠元等八十餘名。復渡海至大墜山之曾營鄉,獲奸匪無數。時海賊江扁雀、陳雙喜屢爲振彪所窘,勢促乞降,許之。道光十七、八年,聞海氛告警,振彪屬諸紳士團練鄉勇,防守沿海要害,佈置嚴密,人情大安。前後鎮金門十年,緝盜安民,擢福建水師提督,駐劄廈門。以海氛之役,革職留任。卒,予開復,晉贈太子太保,諡「武襄」,賜祭葬如典禮。

振彪平生以造人材爲先,知人善任。如林建猷、林向榮皆至提督,韓嘉謨、陳勝元、薛師儀皆至總兵,陳顯生、吳菁華、彭奪超、許鵬飛至參將遊擊,均水師能員,以武功顯。而向榮、嘉謨、勝元、菁華、奪超等先後以死勤事,皆振彪所識拔也。

子熙,分發福建知縣,署泉州府馬巷通判;壯齡,候補水師遊擊。

鍾寶三,號監堂;汀州上杭人。道光間,由世襲雲騎尉,歷官金門右營遊擊。巡緝勤慎,獲洋匪最多,積功至福建水師提督。緣事罷任。

寶三自少讀書,嘗應童子試。性風雅而豈弟,喜與文士倡和。咸豐元年間,嘗會同金門縣丞李湘洲建育嬰堂,割俸倡捐經費,至今賴之。

周承恩,字君然,號碧峯;夏門人。歷官金門守備,愛恤士卒,而勤於巡緝,所部洋麪肅然。以獲盜功,調升臺灣安平中營遊擊、護安平副將。道光二年,張丙作亂,隨總兵劉廷斌援嘉義,戰歿於鹿仔草。事聞,以參將例,賜卹襲如例。

子向辰,襲雲騎尉。嘗官金門,能舉其職。後以遊擊帶兵赴仙遊縣剿賊,死於陣;賜卹襲如例。子餘慶襲。

循吏

李飛鵬,新寧人。嘉慶元年,署金門縣丞。會地方將採糴米榖補倉,飛鵬以金門四面環海,地瘠人貧,率以魚鹽爲命,歲出惟薯、豆,不產禾米,無從購市,捧檄躊躇。而紳士林文湘輩已具呈至,極陳島上艱厄狀。飛鵬即據情牒請大吏,得免。浯民無採買,自此始。

汪炳南,蘇州人。嘉慶間,署金門縣丞。廉潔惠民,至典衣自給;百姓時以薪米饋之。

李振青,號松吟,興義人;監生。歷署長泰知縣,永春州知州。嘉慶間,爲金門縣丞。綜覈精敏,善鉤距,能知民間利病。有要犯,大吏索急,奉檄往捕,舍其村之家祠;其村素悍,或言曰:『今夜一炬,足可了事』。初不知振青故能操閩音,從容令將薪至,繞其祠曰:『吾無德以發若,可焚;若祖無靈以化若,宜焚。今且與若祖並燼』。村老懼,即日縛犯出。海寇方熾,同守備陳光求駕快艇擊,獲盜許包、劉添輩,再捦方溪輩於草嶼,盜自是稍戢。浯江書院,久無膏夥,割俸分期課文、修學舍、置祭費。舉卓異陞去,旋爲同安知縣。調臺,卒。島人祠之浯江書院。

蕭重,號遠村,直隸靜海人;博學工詩。嘉慶間,補興化莆田巡檢,自號三十六灣梅花主人。遷金門縣丞,寬厚愛人。金門地磽确,常苦旱。重賦詩禱城隍,是夕大雨,復依韻謝焉。詩學韓、杜,與諸生林文湘爲莫逆交,倡和文讌無虛日。書院課士,手自評閱,文士翕然稱之。既去任,寓浯江書院,署曰「客燕」;日吟詠其中。貧不能辦裝,島人或進薪米,始供朝夕。着有「剖瓠存稿」、「左傳樂府」若干卷,門下士爲之刊行。

李湘洲,號松岑。道光間,由吏員官金門縣丞。性明敏,精習吏事,案無留牘。嘗以金門溺女風熾,與右營遊擊鍾寶三、紳士林焜熿、薛師弼、蔡漣清、許瑞瑛輩謀爲拯救之法。而地瘠民貧,難充經費,乃先籌款數百,於署西隙地,起蓋育嬰堂;復百計鳩貲而成之,始終三年不倦。復陞任同安知縣,猶與紳士郵書往來,以蕆其事。卒後,島人爲位祠於堂中,春秋祀焉。

殉難(附)

吳瑞興,同安人。屢從提督陳化成巡洋,以捕盜勇敢,累遷金門右營把總、署千總,爲後浦汛防官。咸豐五年十一月初七夜,巡至中港海濱,見匪徒數十乘龍艚小舟登岸,偷挖地瓜;直前捕之,中賊炮傷頸,卒。時護總兵蔡潤澤、護右營遊擊陳宗祥以賊匪無蹤,欲捏報別情。而瑞興長女,日號哭於鎮署前;當道不獲已,以死事聞,賜卹襲如例。

●金門志卷八

選舉表

自鄉舉裏選之典廢,而士始以科製爲重矣;豈科名果足以重士哉,亦士之重科名耳。金門當啓、禎之代,科名爲盛;熲黌舍者至百餘人,要其可爲制科重者不過數人。而其初以經學氣節顯者莫如宋之邱氏,則非出制科者也。夫漢之舉孝弟力田、魏之設大中正,皆鄉舉裏選遺意,使人人束脩自重,以爲榮進之階,其風猶爲近古。茲編自五貢而上至文武乙科錄之,而皆列於薦闢之次,義各有取。其他如封蔭、軍功至勳階、武職,以原稿所有、耳目所及者,姑存編末。其不自行舉報者,則無從錄焉。爲選舉表。

進士(宋至國朝)

武進士

舉人(明至國朝)

貢生(明至國朝)

武舉(明至國朝)

國朝武職

明選舉

國朝選舉

進士(宋至國朝)

宋淳化三年壬辰科:陳綱(有傳)。

大中祥符五年壬子科:陳統(綱弟。「縣誌」俱作邑令洪濟子,「綱傳」作龔邱令元愷子)。

慶曆二年壬午科:陳棫。

皇佑元年己丑科:陳昌侯(統子。見「閩書」)。

重和元年戊戌科:陳良才(楷從弟。「八閩通志」作才良)。

慶元二年丙辰科:陳槱(「通志」:陽翟人,洪濟六世孫;着「言行實錄」。「府志」:良才孫)。

明宏治三年庚戌科(錢福榜):張定(十七都青嶼人。山東布政司參議,居官清謹)。

正德九年甲戌科(唐皋榜):黃偉(有傳)。

嘉靖五年丙戌科(龔用卿榜):陳健(有傳)。

十四年乙未科(韓應龍榜):許福(有傳)。

二十年辛丑科(沈坤榜):許廷用(有傳)。

四十四年乙丑科(範應期榜):張鳳徵(有傳)、蕭復陽(沙美人,號見心。江西金谿令,擢戶部員外郎)。

隆慶二年戊辰科(羅萬化榜):蔡貴易(有傳)。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蔡守愚(有傳)、李璣(十七都田墩人,號耀臺。高安知縣,升都察院經歷)。

十七年己丑科:蔡獻臣(有傳)、蔡懋賢(有傳)、蔣孟育(有傳)、陳基虞(有傳)、黃華秀(有傳)。

二十三年乙未科:張繼桂(有傳)、蔡復一(有傳)。

二十九年辛丑科:許獬(有傳)、張廷拱(有傳)。

三十八年庚戌科:劉行義(劉澳人,號依仁。合浦令、文選司員外、廣東左佈政)。

四十四年丙辰科:林釺(有傳)、張朝綱(有傳)。

天啓二年壬戌科:陳昌文(有傳)。

崇禎七年甲戌科:蔡國光(有傳)。

十年丁丑科:龔天池(十七都何厝人,號亨明。庶吉士,改浙江鄞縣令)。

十三年庚辰科:盧若騰(有傳)、張朝綖(有傳)。

國朝康熙六年丁未科:陳睿思(觀泰子,住松田。戶部主事。按前朝士夫宦後多邑居,又經遷界轉徙。「縣誌」:有『非浯產,以其祖居浯洲,仍列爲浯人』;茲亦仍之。新收者不在此例)。

六十年辛丑科:張對墀(有傳)。

雍正五年乙未科:許炎(有傳)。

雍正癸卯年恩科:許履坦(號基浦,十九都後浦人。河南密縣令,改汀州府教授。見「滄海紀遺」。此條續補)。

道光三年癸未科(會試杜受田榜、廷試林召棠榜):鄭用錫(附見「義行傳」)。

武進士

明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邵應魁(有傳)。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周文鬱(金門所人,百戶。以解元歷南京遊兵把總、廣東都司僉事)。

二十八年庚戌科:劉捷(金門所正千戶,陞本衛指揮同知)。

薦闢(附)

薦闢(附)

宋元豐二年己未:陳楷(棫從弟,特奏名。「府志」作晉江人)。

明洪武間:顏辟雍(十九都賢聚人。以明經舉授兩浙鹽運使司同知)、陳德輝(十七都陽翟人。以明經舉任安溪教諭,升徽州通判)、彭用幹(有傳)、洪三友(十八都西洪人。十八年,以經明行修舉任武昌府通判,遷北平理問)、顏嗣(十九都賢聚人。以明經舉任嚴州府經歷)、陳熙(十七都陽翟人,字靖之。邑令以明經舉任漳州龍嚴學訓導)、宋文(十八都人。邑令以通經舉任國子監助教。「府志」作國子學正)、周佑(有傳)。

明嘉靖間:顏宏(有傳)。

國朝順治間:許元庸(有傳)。

道光元年:陳榮瑞(附見「孝友傳」)。

同治元年:鄭用監(移居淡水。以拔貢舉孝廉方正)。

附錄

邱葵(不就幣聘。見「隱逸傳」)。

舉人(明至國朝)

明洪武五年壬子科:陳顯(有傳)。

正統十二年丁卯科:吳大宜(沙美人。直隸涿州判官)。

四年癸酉科:林■〈王已〉(烈嶼上林人。壽州同知。一作紀)。

十九年癸卯科:洪敏(十八都西洪人。南京國子監助教)、張定。

宏治五年壬子科:陳興仁(十七都東埔人。由安溪學,烏程教諭)。

八年乙卯科:呂川(十八都西倉人,字以濟。浙江太平令)。

十四年辛酉科:張宜(定弟。恩賜入監,順天中式。沈邱令)。

十七年甲子科:李煌(前水頭人。山東嶧縣教諭。正德間,分修「縣誌」)。

正德二年丁卯科:吳蘊(慎子)。

五年庚午科:黃泰(偉從兄。工部主事)、蕭冠玉(沙美人。南京盱眙教諭)、黃偉。

八年癸酉科:陳回(十七都斗門人)、黃時懋(十七都東店人,字慎軒。江西太和令)。

十四年己卯科:陳健。

嘉靖元年壬午科:王佐(有傳)。

七年戊子科:許福、吳德範(有傳)、張明(沙美人。浙江瑞安教諭)、陳溫(陽翟人。江西新城令;以清廉忤權貴,棄官歸)、張文錄(青嶼人。由府學,江西萬載令)。

十年辛卯科:許大來(福侄、光卿祖。萬州牧;有便民之政)、蔡宗德(有傳)。王臣(十七都呂厝人。廣東新寧令)、黃源(汶水頭人。偉族)、呂文緯(有傳。「縣誌」呂誤作吳)、許以明(後浦人,字英實,號見海,一作汝明。廣西興業令)、許贄(後浦人;字惟敬,號次浦。湖廣城步令)。

十三年甲子科:林可棟(烈嶼東林人。歷沔陽牧、太平知府、伊府左長史。餘俸置田,遂以惠族。晚年應賓筵)。

十六年丁酉科:盧天佑(有傳)。

十九年庚子科:楊師顏(十七都官澳人)、王時拱(有傳)、許廷用。

二十二年癸卯科:蔡煥(有傳)。

二十八年己酉科:陳思誠(十七都東埔人)、陽汝蕃(十八都田央人。浙江常山教諭)。

四十年辛卯科:蕭復陽、洪鳴陽(烈嶼青岐人)、張鳳徵。

四十三年甲子科:陳榮祖(有傳)、蔡貴易。

隆慶元年丁卯科:李明忠(十九都李厝人;號恐叟。江西建昌令、國子監助教、九江府知府)。

萬曆四年丙子科:陳榮選(有傳)。

七年己卯科:蔡用明(有傳)、張廷相(十七都埔頭人。汀州永定教諭)。

十年壬午科:張日益(有傳)。

十三年乙酉科:蔡守愚、李璣(一作機)、蔡懋賢、陳廷梁(斗門人。由漳州學,上杭教諭。能詩)。

十六年戊子科:蔡獻臣、陳基虞、蔣孟育、黃華秀、張繼桂、黃華瑞(華秀兄;榜名芝瑞,號育吾。由南安學,寧洋教諭,陞南京國子監助教)、趙維藩(浦邊人;號斗南。由漳州學,官清流令)、呂大楠(十八都林兜人;號喬軒。磁州教諭、廣西洛陽令。是科有「八鯉渡江」之目)。

二十二年甲午科:張懋華(田墩人;改名懋。由龍溪學)、蔡復一、蔡有麟(瓊林人。由龍溪學,山東蒙陰教諭)、許光卿(有傳)。

二十五年丁酉科:張廷拱、許獬。

二十八年庚子科:陳士銓(有傳)、劉行義。

三十一年癸卯科:李雍(明忠侄;榜名許晏。宿遷令)。

三十四年丙午科:張朝綱、陳士英(十八都新堠人。安仁令,擢五城兵馬司主事)。

四十年壬子科:林釺、蘇寅賓、呂天畀(十七都呂厝人,徙震崎。有文名)、陳如松(有傳)。

四十三年乙卯科:陳昌文、徐綿(十七都東埔人。廣東惠來令)。

四十六年戊午科:董文衡(十九都古坑人。由儒士)、張若綱(有傳。「臺灣志」「流寓傳」作由進士,官兵部侍郎)。

天啓元年辛酉科:劉廷憲(有傳)、李敷明(十七都南安鄉人。嚴州府同知。「縣誌」作南安寄籍。按:金門原有南安鄉)、許逵翼(有傳)、許煥(後浦人。由安溪學)。

七年丁卯科:蔡國光、張瀚(大嶝人;廷拱侄)、辛一鷺(十九都後垵人。寶慶府推官)。

崇禎三年庚午科:龔天池、楊期演(有傳)。

六年癸酉科:陳觀泰(有傳)、陳守臣(十七都營山人。中浙江試)。

九年丙子科:盧若騰。

十二年己卯科:顏應奎(賢聚人。由安溪學)、張朝綖。

十五年壬午科:黃策(汶水頭人。崇安教諭,一作閩縣教諭)、張汝瑚(青嶼人。由府學,湖廣安陸府通判)。

國朝順治八年辛卯科:張逢震(青嶼人,住府城。由府學)。

十一年甲午科:龔卿佐(十七都呂厝人)。

康熙五年丙午科:陳睿思。

八年己酉科:蔡登龍(十七都蔡厝人。臺灣府教授;南京金壇令,將赴任,舟飄歿)、倪周旦(金門所人;榜姓孫。由龍溪學,清流、仙遊教諭)、陳有慶(十八都赤後人。由南靖學,初任東明縣,改直隸東光縣,致仕)。

十一年壬子科:陳士節(榜姓郭;榮選曾孫)。

二十年辛酉科:呂二酉(西倉人;榜姓武,公望子。由南靖學,山西石樓令;內艱,起補溧陽令)、黃晄(有傳)、劉夔龍(劉澳人;行義孫,入籍漳浦。南宮令)。

二十三年甲子科:龔之輔(十七都何厝人)。

二十九年庚午科:陳騮先(士銓侄孫;住石澳。由府學)。

三十五年丙子科:洪心澄(有傳)。

四十一年壬午科:史大範(「縣誌」:翔風后王人;本姓陳,住府城。由晉江學,淳安令;未任卒)。

四十四年乙酉科:王孔彰(有傳)。

五十三年甲午科:張對墀、洪淳瑛(有傳)。

五十六年丁酉科:張星徽(榜姓金;德溥子。辛丑進士,以磨勘革)。

五十九年庚子科:許觀海(後浦人,詔安教諭)。

雍正元年癸卯科:王飛龍(大嶝人)。

二年甲辰科:許炎、盧家椿(賢聚人)。

四年丙午科:張憲三(「縣誌」:青嶼人。由晉江學,南平教渝)。

十年壬子科:張德溥(「縣誌」:十七都青嶼人。由拔貢)。

乾隆三年戊午科:陳元章(觀泰孫)。

六年辛酉科:陳應瑞(十八都下坑人,住西浦)。

九年甲子科:張時霖(青嶼人;璇光曾孫。由南安學)。

十二年丁卯科:許我生(後浦人;字克昂)。

二十四年己卯科:許崇楷(總兵盛曾孫。由侯官學,署絛州分州,補翼城令)。

嘉慶二十三年戊寅科:鄭用錫(隨父移住淡水。子如松,舉人。以後不錄)。

道光二年壬午科:呂世宜(有傳)。

咸豐九年己未恩科(補行戊午正科;周慶豐榜):林豪(字卓人;歲貢生焜熿子)。

光緒元年乙亥恩科:林資熙。

八年壬午科(鄭孝胥榜):洪作舟(後浦人;號晴川)。

貢生(明至國朝)

明洪武三十七年戊寅:呂益宗(十八都西倉人。直隸來安令)。

正統五年庚申:陳善(十八都陳坑人)。

成化六年庚寅:蔡瑾(十八都瓊林人。由安溪學)。

十年甲午:吳慎(烈嶼人。「縣誌」作填、「府志」作滇。潯州府同知)。

宏治七年甲寅:陳忱(十八都東坑人。雲南鎮遠令)。

正德三年戊辰:陳珪(十八都田央人)。

八年癸酉:陳秉中(十七都東埔人)。

十年乙亥:陳禎(陽翟人。廣東長樂訓導)。

十二年丁丑:陳光徹(陽翟人)。

十四年己卯:蔡森(十八都瓊林人。廣東乳源訓導)、楊昂(赤庭人)、張鵠(青嶼人。二人正德間「府志」未載科年,「縣誌」入例貢)。

嘉靖四年乙酉:陳山(陽翟人。詔安訓導)。

九年庚寅:陳天澤(十七都湖山人。浙江江山教諭)。

十一年壬辰:陳倫(十七都斗門人。湖廣潛江教諭)。

十二年癸已:許廷用。

十四年乙未:蔡煥、黃傑(有傳)。

十六年丁酉:張壎(青嶼人。山東平陰教諭)。

十八年己亥:楊復(十七都赤埕人。懷寧教諭)。

二十年辛丑:黃政(十七都東店人。東陽令)。

二十三年甲辰:黃儀(十七都汶水人)。

二十年己巳:陳紀名(十七都湖山人。廣東文昌教諭)。

二十六年丁未:梁喬峻(十七都山後人。徐州訓導。「府志」作俊,「縣誌」作湖邊人)、蔡志道(瑾侄。由安溪學,德州訓導)。

三十年辛亥:黃江(有傳)。

三十二年癸丑:陳甫吉(健子)。

三十四年乙卯:洪度(二十都烈嶼人)。

三十七年戊午:張應星(壎弟。有傳)。

三十八年已未:黃耀(汶水頭人。欽州訓導。「府志」作曜)、蔡志學(瓊林人。平鄉王府教諭)。

四十年辛酉:蔡環碧(十七都山兜蔡厝人。高尚不仕,壽九十二。孫用明)、黃宏德(東店人;榜姓陳。浙江慈谿教諭)、蔡志孝(瓊林人。由安溪學,湖州府訓導)。

四十二年癸亥:盧廣業(賢聚人。國子監助教。卒於官)。

四十四年乙丑:洪受(有傳)。

隆慶六年壬申:蔡惟中(瓊林人。莆田訓導)。

□□□□□□:王一龍(十七都山後人。廣東瓊州教諭。未詳科年;「縣誌」作丙寅,誤;隆慶紀年無丙寅)。

萬曆四年丙子:顏山(賢厝人。山東沂州判官)。

六年戊寅:蔡果東(志學子。選貢。由安溪學,古田訓導)。

八年庚辰:黃懋鼎(汶水頭人。四川烏蒙府通判、清江府長史)。

九年辛巳:陳懋翔(斗門人。漳州府訓導、浦城教諭)。

二十五年丁酉:蔡日芳(田墩人。象山訓導、廣東靈山教諭)。

三十年壬寅:黃雲鵠(懋鼎弟。寧德訓導、仙遊教諭)。

三十一年癸卯:陳俊(甫吉子。福州訓導,不赴)。

三十三年乙巳:蕭映奎(沙美人。選貢。由寧洋學,尤溪訓導)、周言(十七都劉澳人。由漳浦學,武強訓導)。

三十五年丁未:董任卿(十七都南安鄉人)。

三十九年辛亥:陳士龍(榮選子)、陳鳳舉(陽翟人。由府學)。

四十三年乙卯:許明廷(後浦人。延平教諭)。

光宗元年庚申:陳懋時(陽翟人。漳浦訓導,陞教諭)。

天啓元年辛酉:蔡甘(有傳。「縣誌」作崇禎壬午,蔡氏家乘作甘光)、龔天池。

崇禎二年己已:吳大光(德範曾孫)。

十二年己卯:王重臣(十七都山後人。副貢)。

十五年壬午:陳世忠(十七都陽翟人)、蔡大壯(十八都瓊林人。副貢)、許天申(後浦人。崇禎間,中式三科副榜)。

附載貢生(「縣誌」雲:其中有庠生、有廕生,非盡俊秀所捐。其類不一,或年分無考。未敢遽削,附載於此)

張廷極(有傳)、蔡龢(獻臣子。恩貢)、陳綬(斗門人,寄籍平和。兩登副榜)、謝嶽(十八都人)、陳甫佐、陳甫文(俱健子)、陳榮選(健孫)、許成材(後浦人。光祿寺署正、鳳陽通判。俱嘉靖間)。

陳子階(金門所人。陝西鳳翔主薄)、許國禎(兵馬司副指揮)、許國光(俱後浦人)、許國炳(成材子)、陳榮相(吉甫子)、陳榮懷(甫文子)、陳士經(榮祖子。光祿寺署丞)、陳士黿、陳士鸞(俱榮選子)、陳如松、蔡鼎臣(瓊林人)、陳元鑣(基虞子。俱萬曆間)。

國朝順治四年丁亥:張開震(青嶼人。廣東南雄府教授)。

八年辛卯:許嶽(光卿子。拔貢副榜)、陳帝範(「邑志」:陳坑人,住西浦)。

十一年甲午:張汝進(青嶼人。貢元)。

十四年丁酉:陳昌汝(陳坑人)。

十七年庚子:黃茂榮(汶水頭人。副榜)。

康熙十年辛亥:張霞(青嶼人。廷元)。

十一年壬子:張際盛(青嶼人。副榜。由晉江學)。

十二年癸丑:林道行(古坑人)。

二十四年乙丑:陳繼鼎(「邑志」:翔風陽翟人,住松田)。

二十六年丁卯:陳肇俊(拔貢睿思子。中乙酉鄉試)。

三十二年癸酉:陳逸(古區人。由臺灣學,福安訓導)。

三十四年乙亥:鄭萼達(「邑志」:金門人。由臺灣學,永福訓導)、許汝舟(後浦人。由諸羅學,壽寧訓導)。

三十六年丁丑:陳紹美(「邑志」:浯洲人。由臺灣學)、盧賢(賢聚人。由臺灣學)。

四十年辛巳:許士驥(後浦人。由臺灣府學)。

四十二年癸未:方宗偉(烈嶼人。由諸羅學)。

五十一年壬辰:許岡(後浦人。由臺灣府學。「縣誌」作光。泰寧訓導)。

五十二年癸巳:蔡振聲(「邑志」:翔風瓊林人,住社壇。長樂訓導)、蔡纘烈(振聲弟。由諸羅學,長樂訓導)。

五十九年庚子:陳丹書(「邑志」:十七都陽翟人。副榜。「縣誌」載,又有陳嬀孕、陳晉明、陳豐美、陳豐鑽、陳道南、陳尚勖、陳輝祖,皆注陽翟人。按同安有三陽翟:浯洲、縣西、灌口;在浯洲者,隸翔風裏。數人志不載爲何處陽翟。又張朱佐、張如璋及明貢生張可傳、張凍,皆注東埔人。考積善裏亦有東埔,志亦未載爲浯洲之東埔。

附志於此,以待知者)。

年分無考

謝正華(大嶝人。由南靖學。「府志」作康熙間)、許國欽(十九都人)、黃必弟(十九都前水頭人)、許成材(十九都人。南京鳳陽府通判。按「縣誌」,明捐貢亦載有許成材,里居仕宦皆同。或誤、或名偶符,姑並存之)。

雍正二年甲辰:許秉文(後浦人;逵翼孫。副榜)。

六年戊申:張德溥(拔貢)。

十三年乙卯:倪能■〈言施〉(恩貢。金門城人。由南安學)、蔡夢蘭(山兜人)、林良弼(烈嶼人。二人由府學)、陳起鳳(副榜。下坑人,住西塘)。

乾隆二年丁巳:張逢春(大嶝人。上杭訓導)。

三年戊午:蔡蹈雲(副榜。振聲子)。

四年己未:許元珪(後浦人。由臺灣府學。善詩賦楷法)。

九年甲子:陳鳳(起鳳父)。

十二年丁卯:許振聲(後浦人,移晉江。副榜)。

二十七年壬午:顏嘉(賢聚人。副榜)。

三十一年丙戌:陳射策(元章子。由府學)。

道光元年辛巳:文成章(後浦人;把總應祥子)。

十七年丁酉:林焜熿(後浦人)。

咸豐三年癸丑:楊秉均(官澳人。恩貢)、許瑞瑛(後浦人)。

同治十二年癸酉:林資熙(拔貢生。由長泰學)。

彙報老生(附)

彙報老生(附)

蔡苑(瓊林人。嘉慶六年辛酉鄉試,以老生彙報,例給副榜;十二年丁卯科會試後彙報禮部,例給舉人。卒年七十九。按蔡水家乘,尚有蔡其煥、蔡啓章,俱以老生給舉人。然移住同安多年,故不敢混載。餘仿此例)。

宋恩來(董林人;原名飛來,自號典賢。道光間,由撫憲彙報老生,例給副榜;再鄉試彙報禮部,例給舉人)。

顏綮(同安人,流寓金門,僑住後浦街。同治間,鄉試榜後由撫憲彙報老生,例給副榜)。

武舉(明至國朝)

明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邵應魁。

三十一年壬子科:黃伯需(金門所餘軍)。

三十四年乙卯科:木邦和(金門所餘丁。乙卯再中、甲子三中)。

三十七年戊午科:楊文時(金門所舍人。甲子再中第一名)。

四十三年甲子科:陳履遜、葉本資(並金門所餘軍)。

隆慶元年丁卯科:張逢辰(金門所武生)。

四年庚午科:周文鬱。

萬曆元年癸酉科:陳鏌(金門所百戶)、許均(後浦人。廣西柳州欽依把總)。

十年壬午科:翁學周(金門所舍人。丁酉再中)。

二十五年丁酉科:陳安居(金門所舍人。癸卯再中)、劉捷。

壬子科(此條續補):黃一環(汶水頭人。官懷遠副總兵)。

崇禎三年庚午科:陳煌(陽翟人)。

六年癸酉科:許光宙(後浦人)。

國朝乾隆十七年壬申科:彭三達(馬巷人,遷居後浦。閩安守備。子兆俊,外委把總)。

國朝武職

明選舉

國朝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