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福建臺灣府志

清 · 劉良璧 · 史藏 › 地理

正文

重修福建臺灣府志

自序

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詳批

重修姓氏

凡例

福建臺灣全圖

臺灣縣圖

鳳山縣圖

諸羅縣圖

彰化縣圖

淡水圖

澎湖圖

卷首

策序

我國家重熙累洽,久道化成,薄海蒼生,蒸然共進於一道同風之治。凡截竹扶桑之域、占星問月之鄉,莫不重譯梯航,喁喁向化。蓋自昔王者建中表正,其埏紘之廓,至今日而彌綸無外矣。

臺灣附近閩南,儼如屏障;非若不夜之城、無雷之國,列在墨鰂魚支之貢者也。然自宋、元以前,不登經傳。至明季而後,始有荷蘭屯聚,繼爲鄭逆逋逃藪。迨康熙癸亥,始入版圖,改隸郡邑,生聚教訓。六十年來,如易草昧之乾坤,沐浴於化日光天之下,彬彬然成一衣冠文物之邦矣。疆域之沿革、戶口之多寡、制度之詳略、風俗之澆淳,考具志乘,修於康熙乙亥,迄今四十餘年。不獨魯魚帝虎,漸次失傳;而時異勢殊,日新月盛。匪加纂輯,又何以信今而傳後耶?

獨是修志之難,同於作史,自昔爲然矣。「史」、「漢」而下,如廬陵之「五代史」,簡遠澹宕,可與涑水相表裏;而劉攽輩猶且譏之,況於後之懷鉛握槧者乎!衡陽劉監司分巡茲郡,詳請續修志乘,爰飭令其延請宿儒,網羅捃摭,縷析條分,八閱月而志成;贍而不穢、詳而有體,本未備舉、繁簡得宜,犁然有合於三長之旨。他日輶軒所至,採及海隅,以昭聖世輿圖之盛,抑何幸歟!雖然,猶有進。稽諸「禹貢」,紀山川、貢賦、封土而卒歸之於祇臺德先,不距朕命;可見控馭寰陬者,在德不在險。而敬者,德之本也。惟敬則勤,而庶事無叢脞之虞;惟敬則和,而同寅有協恭之美。以此爲忠信之長、慈惠之師,則山川安於奠定、貢賦樂於輸將、封土維於不拔,禹之錫圭告成,此物此志也。繼自今官斯土者,惕乎有顧畏民巖之意,抑乎有涉水履尾之思。本此夙夜之靖共,以佐我國家一道同風之化,而孤懸海外者永永爲海濱之鄒魯也夫。是爲序。

乾隆七年(歲次壬戌)春正月,御前侍衛鑾儀衛鑾儀使、福州將軍、署閩浙總督印務、紀錄□次,長白策楞撰。

王序

庚申之冬,餘撫閩之三月,臺副使劉君以修郡志告。既明年秋七月,書成,來請序。又五月,始爲序之曰:

古者郡國計書,上於蘭臺;蓋即後世地誌之屬也。「周禮」:『小史掌邦國之志、外史掌「四方」之志』。司農謂:『邦國之志,乃「春秋傳」所謂鄭志、「國語」所謂鄭書』;康成謂:『四方之志,若魯之「春秋」、晉之「乘」、楚之「檮杌」』。「周官」:『別山川、分圻界、條物產、辨貢賦,六卿分掌之,而統於冢宰;太史以六典逆邦國之治』。蓋志,即史也。劉執中曰:『四方之志,謂九州島、列國、四海、百蠻世系之所自出、封建之所由興、朝貢之斷續、政教之違從、禮樂之興革、俗尚之醜好,若「土均」、「土訓」「誦訓」之所職,皆爲志以藏之』。若是,則今之郡縣誌,古「四方」爲之濫觴也;其事重矣。

臺僻在海島,介於百蠻。自入版圖以來,聖化淪浹,風移俗易,彬彬乎與諸夏埒,非星槎、瀛涯舊矣。漢丞相張禹使屬潁川朱贛條其風俗而宣究之;劉君之爲是書也,蓋欲吏於臺者,宣究其風俗而善爲治,意良厚矣。雖然,治臺之法有七,而所以挈要者三:興教化、足積貯、嚴保甲、稽汛守、束戍兵、安客戶、徠番社,此有司所謂法也;實心以宣上德、虛衷以和文武、多方以求民隱,此吾所謂要也。非法不足以佈政宜,非要不足以操治本;皆吏於臺者職也,其可勿朝夕思乎?柳子厚曰:『凡吏於土者,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曾子固曰:『吏者,惟其無久居之心,故謂之不可;如其有久居之心,奚不可耶』?苟爲吏者以吾前所言者爲法,而以後所言者爲戒,則鹿耳、鯤身即雉飛虎渡之區,天風海潮,皆和樂熙皞之音矣。是劉君爲志之意也。

至若體例、筆法之嚴,敘述、記載之雅,卓然有合於古人,可以上之太史,備圖經之釆擇;諸公序之詳矣,茲不復〔贅〕雲。

乾隆六年十二月,賜進士出身、誥封通議大夫、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巴蜀王恕撰。

舒序

郡之有志,猶國之有史也。古者,列國各有史官掌記時事,使其善惡皆見於後世,而足以爲法戒。自秦罷侯置令,史亦從而廢矣。後世郡之有志,猶爲近古;然沿革廢興或略而不詳,則法戒亦未彰。

臺灣舊有郡志,其中建置、沿革、人物、風土,一時草創,未能詳備;而忠孝、節烈、文人、奇士,又或傳聞之未真。況數十年來,聖天子教澤覃敷,延及雕題鑿齒,無不向風;而守斯土者,率能承流宣化,文物已大異昔時矣。不摭而記之,又何以示後乎!觀察劉公省齋,以臺陽紳士之請,商同郡守錢恪齋捐俸作倡,擇紳士中有齒德而能文者掌其事;旁搜遠採,校訂分修,自爲鑑定。凡八閱月而志成,分二十卷。沿革損益,文簡而事備;風土、人物,煥然一新。其指陳時政,皆具有史法。是雖裒集衆長,而省齋之授意居多焉。夫事之修舉、物之流傳,固有其時;後之守是邦者,俾知所取法。則是志也,當與國史共不朽矣。

餘承天子命,來巡是邦。見其民和而事簡,樂臺之人士蒸蒸向化,可以上登風俗之書,而慰我皇上重念海外之至意,思有以紀之未遑也。適省齋持此志問序於予,遂因而序之。

時乾隆歲次辛酉孟夏榖旦,巡視福建臺灣等處地方山西道監察御史,坤■〈畝厶〉舒輅撰。

書序

溯夫渾穆初開,因提疏仡,世次莫考。迨陶唐甲寅紀歲,迄今四千餘截,幅員日廣;然拓土開疆,不越四海之內,其地亦錯見前史。臺灣僻處重洋,禹跡不至。而諸番依山阻水,各自爲聚,不相統攝,歷代罕通中國;非如越裳、肅慎,猶着典謨。明紀之末,始爲逋逃藪。我聖祖仁皇帝在位之二十一年,震懾天威,投誠向化,遂隸版圖。然山川,猶是榛莽荒穢也;土俗,猶是渾噩狉獉也。呿呿吁吁,不知歲月寒暑。故四千餘載以來,欲上述羲、軒,下稽元、宋,亦無可珥筆。乃不數十年,澤草昧以文明,見夫轂擊肩摩,戶口繁也;連帆並楫,商賈集也;竹城石壘,金湯固也;臺榭參差,名勝出也;廟貌巍峨,祀典舉也;翰墨琳琅,篇什垂也;義勇從公,率先趨事,忠孝着也;飲水茹櫱,矢志靡他,節烈彰也;人文蔚起,鬱郁彬彬,教化洽也。是烏可以弗志,志烏可以弗新?特是四海之內,自帝王遞嬗,各竭其締造經營,以登衽席,至成周而禮樂始大備焉。我國家撫有茲土,甲子甫周,而民風已丕變若是。因思天子之過化存神,視古先哲王爲倍捷;而官斯土者之宣猷懋績,其功又寧易量乎!

舊志規模雖具,詳略弗稱。觀察劉公曆任海東,熟習掌故;敷政之暇,慨然引爲己任。蕪者芟之、闕者補之,犁然、炳然。凡數閱月,而成若干卷。披而讀之,不獨爲此邦之文獻;而聖化之神速,亦洋溢於楮墨間。則是書之所繫,誠非淺鮮也。餘奉命巡視來茲,適觀厥成;勉綴數言於簡端,以志亙古未有之盛。

乾隆壬戌清和月上浣之吉,臺陽使者英崿書山撰。

楊序

自古幅員之廣,至本朝爲極。臺居海表,亦屬閩中;砥撼羣荒,藩籬數省。蓋自隸我版圖,爲東南股肱郡近六十年。己未夏,予以承命省方來茲,今且及瓜期矣。中經南北兩巡、歲科多試,寒暑之往復、山水之雄奇,資密箐以爲防、屯雲師而作御,陂塘千里、煙火萬重。而且說禮敦詩,鹹登孝秀;雕題黑齒,盡習衣冠。於此覘大化之翔敷,亦可驗官常之不墜也。歸槎報命,可告無儆。

時緣郡乘多闕,文獻僅存。郡守丞將顧從紳士之請,議捐膏火以修,觀察衡陽劉公遂慨然爲己任。集鄉儒中有齒德而能文者館於郡齋,區類編輯;公手自甲乙。凡八閱月而落成,卷分二十,而以「聖謨」弁於首。言不務華、事必求實,引端竟委,章次井然;予何能贊一辭哉?

夫志以傳信,此中文治武功、民情彝俗,皆歷如繪,在予目中。又云風氣自北轉南,天道有足徵矣;鹿耳雄稱天塹,地利有足倚矣。第以軍民錯處、遊惰交集,稍失調度,幾成犄角。爲臺難者,厥在人和;苟能文武同心其力,斯萋菲無所遂其奸、宵小不得萌其智,天庥滋膺,百物咸亨,理有固然;海宇苞桑之計,端不外是。若或以姑息爲和平、以刻核爲明幹,勢將人分崖岸,流弊叢生;前車有鑑,烏乎可耶!凡在同舟,其當三複斯編。

時乾隆辛酉歲初夏之吉,巡視福建臺灣等處地方兼提督學政、貴州道監察御史,太原楊二酉並書。

張序

曩餘備員詞曹,承乏大清一統志館纂修;每簪筆入局,則輿圖地誌,積案紛陳。因得以周覽寰宇之大、古今名勝之奇;凡九州島八極、神皋奧區爲章步所未經、禹跡所罕至者,皆條分縷析,臚如聚米、爛若指掌,心竊喜焉。以爲編輯之職,亦何啻上下千年、縱橫萬里已乎!顧從事斯役者,大抵詳古而略今;蓋自來侈談幅員之廣,不過東濱大海、西盡流沙、南界溪嶺、北抵磧漠止矣。漢史以下,歷代之志地理州郡者,其書具存,班班可考;即極之荒陬絕徼、夷域鬼方,溯其沿革,靡不肇自古帝王之世,有本有元。此搜討之儒,目不越几席、足不踰戶閾、思不遊梯航,無難括坤輿於尺寸間;誠賴載籍極博,有以示之信也。獨其爲臺灣郡志則異。

是郡遠隔重洋,自昔未歸職方、不見紀傳。宋、元以後,稍從雲霧晦蒙中指而識之,曰琉球國、曰澎湖,絕無以臺灣稱者。至聖朝德威遠屆,薄海之外,皆撫而有之;臺灣之名,以入我疆索而始着。六十年來,生齒繁、田野闢、商估聚,環瀛孤島,遂成東南一大都會矣。加以官斯土者,因其山川、土田,而善爲經制;因其形勢、風俗,而立之章程;振文教,以化強悍;修武備,以預綢繆。釐然具舉,燦然可觀,駸駸乎與中土腹郡相頡頏。更得觀察劉公省齋久任臺疆,熟於掌敵,爲是邦文獻,竭意網羅採摭,會全臺四邑之釐然、燦然者,勒爲一書。其才識,又駸駸乎與昔之志地理州郡者相頡頏。則斯編之成,無事借材於古,而得所未曾以茲流貽來者。吾知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古;操觚家且爭先睹之,以補史牒之■〈垂夬〉,寧惟蒞官海表者奉爲南車云爾哉!

爰不辭固陋,而爲書其簡首。

時乾隆歲次辛酉夏五,巡臺學使者錢唐張湄譔。

張序

臺之列於郡也,聖天子式廓日增,恢宇圖大;海若效順,番黎浴德。夷途針路,鹹入禹甸;椎髻左言,皆能文章。六十年於茲,駸駸乎日興起好善,範我制度。僉曰來哉吾儕,聖人氓也。是遵何道與涵濡卵育之政深,而豪健鄙閼之氣解。寧惟是,侈蕩服、誇遠馭、略外境,爲盛世輿圖增勝地已耶!獨是未登圖籍以先,地處規外,重洋限之,洪濤瀾汗,滅沒千里,槎使所不浮、輶軒所不入。有明以前,皆荒遠弗可考;夫又孰測艛櫓所指之有城郭疆理也、衣冠都士也、土田風俗物產也,如今日者乎?嗚呼!何其盛歟!

歲庚申,臺副使衡陽劉君,以臺故有志而闕焉未備,請於大憲,來郡之多士襄治之,諮訪摭拾。八閱月帙成,郵示餘,且屬餘序。餘自雍正壬子秋,奉命分巡臺陽。其時鯨浪初平、民痍未復,塍沒廬毀;諸、彰一帶,遭賊蹂踐尤甚。餘惻然唸曰:『數十萬赤子未寧,是餘愧也』!遂巡歷鄉社,穿荊度莽,勞來而安集之;請項捐資,復其里社、寧其室家。親爲規畫區處,不遑寢食。歷九旬,而二邑之氓得安作息。又條列興除諸要務,以次舉行。事竣,旋署手着一編曰「巡臺錄」,以備見聞之所未及;而於郡乘之荒略,竊有志未逮也。劉君吏於臺,率屬供職,政通人和,治行稱最;而以餘力續輯是志,不與餘前日視臺之苦心相得益彰乎?

夫臺爲閩東南屏幛,自荷蘭紅毛、鄭逆相繼爲逋逃藪,退與海援、進爲邊患,歷代烽警迭告;此豈前人力能規取而忍棄不顧,甘遺脣齒累?良由德威未遍,治安小成,朝蠶暮鹿,委於羣醜;俟大聖人恢而圖之,且禮樂之、冠裳之、壇廟而樽俎之,植外衛內,相固不朽。然則劉君爲是書,夫亦光史乘而大規制,以附於司徒邦教之一助耶!昔秦強略地,其維起自隴首,尾入於渤海碣石,而中外分焉。漢班氏「地誌」,亦止盡「禹貢」、「職方」,曾有大其椽搜滄溟以外者乎?劉君幸際全盛,宣猷海滣,卒得肆其編輯探討,以垂典則、備掌故,是千載而一日也,餘何敢以不文辭。

乾隆七年春正月上元日,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紀錄四次,浮山張嗣昌撰。

錢序

著書之難,無出於志;昔人蓋嘗言之。班史以後,若范曄、陳壽之徒能爲紀傳,獨不能作志;唐顏師古、孔穎達號良史才,而不明於天文、地理之序,故亦止令修紀傳,以十志付之於、李輩。由斯以觀,志之屬數十,而天文、地理爲難。志地理者,必兼通天文,則地理爲尤難也。又況莫爲之前如臺灣地誌之文獻無徵者乎?

雍正壬子夏,洙承乏鳳邑。受事後,遍閱山川、風土、典章、名物,日益昌明。竊不自揆,思欲排纂成書;上以志聖天子厚澤深仁洋溢方外如此其盛,下以備採風者之一助。夫非守土之責歟?乃索之邑乘,多所闕略;且是時稽討無人、經費罔出,遂復遷延不果。庚申秋,來守是郡。觀察劉公方有事編輯郡志,洙爲軒然起舞,喜不自勝。又自惟少而失學,粗鄙不文,無能珥筆以勷盛舉。幸觀察公不辭勞瘁,旁搜博釆,手自排纂,不數月而告成。蓋其於臺地之沿革、建置、風俗、人物,洞悉胸中,不啻燭照而數計;故能部次井然,易古人之所難、創從前之未有。微特有造於斯土,並使固陋如洙者無一手足之烈,而亦得樂觀厥成,以藉償夙志。其爲私幸,復何如哉!謹書之,以慶所遭雲。

乾隆六年(歲次辛酉)夏五,福建臺灣府知府錢洙撰。

自序

古者聖人郅隆之治,聲教四訖,際海爲極。成周之世,海不揚波。於是越裳、肅慎,重譯來朝;懷方、象胥,設官分職。示羈縻之而已,未能籍其地而有之也。唐、宋以來,雖幅■〈巾員〉漸廣,而珠崖、儋耳,猶近地也。若夫溟渤汪洋之墟、日月■〈山骨〉■〈血出〉之表,爲釆風所未經、職方所不載者,而皆悉主悉臣、我疆我理;則惟國家臺灣一郡,洵爲開闢以來之所僅有。

臺介閩海之東,延袤千餘里,沃衍而宜榖;閩、粵民食,半仰給於斯。而又鹿耳、鯤身,天險四塞;北自兩浙、南迄百粵,胥恃爲藩籬。斯誠極要之地矣。顧自有明以前,中國皆未之知;天若特留此神皋奧區,以待今日。良由我朝祖宗,聖聖相承,重熙累洽,休養生息,亙古莫京;故能克享天心,胙之人土財用,以容民畜衆,而垂萬年有道之長。我皇上如天之仁,民番一體,省徭、蠲稅,涵育而噢咻之。以故太和翔洽、瑞氣燻蒸,士秀於膠庠、民安於耕鑿;即番童亦習詩書、番婦亦知禮義,生番亦向化而歸誠。猗歟休哉!苟非神聖至德足以得天,烏能化成若斯之盛也?

際斯時者,耳濡目染,日新月異,習爲固然。而豈知海疆重地,夙廑廟謨,凡一切建置、沿革、疆域、城池、職官、田賦、學校、兵防,莫不損益因時,周詳盡善;則臺志一書,關於法守、典章,匪細故也。考郡志修於康熙三十四年,維時天造草昧三邑,各自爲志,略具規模而已。今者縣析而四,戶口日增、田疇日闢、人文日盛,皆已百倍於前;舟車輻輳、物產豐饒,屹然爲一大郡。衣冠、禮樂、服物、釆章,鬱郁彬彬,漸成海濱鄒魯。而郡志尚缺焉未修,其何以上供輶軒之採、下備外史之傳乎?

餘自愧不文,遭逢盛世;忝由令守,久任臺疆。叨蒙大憲薦剡、聖恩擢用,分巡茲土。因同郡守錢恪齋,以修志請於列憲。既蒙允行,乃蠲日開館,延郡之紳士耆碩,分彙纂輯。餘以公暇,與諸君悉心商榷;凡紀載事例,詳而毋支、簡而無略,務爲實錄以信今而傳後,就正於滿、漢巡臺察院。始事於庚申十月,竣事於辛酉五月。凡八閱月而成,爲卷二十;恭呈列憲裁定,授之剞劂。後之官斯土者,展卷之下,綱舉目張,瞭如指掌。睹民物之豐亨,則知臺非自爲給也,實閩、粵諸郡之轉輸;考山川之險要,則知臺非自爲守也,實沿海諸省之保障。而後見我朝式廓此土,洵爲久安長治之資;丕冒斯民,尤着綏來動和之效。於以邁虞、夏而軼商、周,皆由於天心之求莫;則撫綏控馭之方,所以宣上德而達下情者,烏可忽乎哉?因謹述而附諸簡端。

時乾隆六年(辛酉)孟夏,福建分巡臺灣道按察使司副使、加二級,衡陽劉良璧謹撰。

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詳批

福建分巡臺灣道劉,爲德教之涵濡益深,郡乘之興修宜亟事。乾隆五年九月十三日,據臺灣舉人陳邦傑、石國球、陳輝、貢生黃名臣、施士安、楊清時、監生陳天棟、王紹堂、陳廷魁、生員範學洙、方達聖、黃得文、吳金等呈前事,呈稱:『竊惟職方有掌輿圖,纖悉匪遺;列國有書風土,異同可考。故信今以傳後,郡邑之紀載必詳;而乘時有增修,文獻之蒐羅宜備。則龍潭鼊嶼,光傳照乘之珠;鰲極鵬天,彩借生花之筆矣。臺灣居荒服之外,勝國始見傳聞;在滄海之東,興朝爰登版籍。荷累朝厚澤,千百里桑麻苗黍,惠露沾濡;浹列聖深仁,數十年學校詩書,文風丕振。雕題鑿齒,漸成冠帶之倫;椎髻文身,侵入漸摩之域。改闢改聚,悉主悉臣。故或增設廳縣,以壯金湯;或加添汛防,用資保障;或官秩科目之殊軌,或山川風物之異觀;或文治武功,堪銘彝鼎;或含貞履素,應列青編。軼事既已日多,郡志於焉久闕。蓋自康熙丙子之歲、至乾隆庚申之年,梨棗堙沉,簡編殊失,已四十餘年矣。此日不爲重修,將來奚由考據?欣逢憲公祖蒞臺日久,百廢俱興。邦傑等被澤聞風,食和飲德。愧乏柱史,發著述於名山;願採方言,收傳聞於故老。伏懇俯稽輿論,據情轉詳。存治績於日新,攬遺文於未補。屬詞比事,俾若聚米之觀;因舊釐新,用收成裘之效。九州島以外,績綜禹貢之平成;三事之餘,更演箕疇而攸敘。披遺編於劫灰焚後,備釆風於蠹粉消餘。則文物不至無徵,聲教尤昭有象矣。所有校讎工費,邦傑等共爲樂輸。切呈』等情。當批:『臺郡志書,未便久闕,亟宜採擇重修,以昭盛治。諸紳士既羣相踊躍,本道亦樂觀厥成。臺灣府即日查議通詳』!又蒙巡視臺灣察院舒、楊呈批:『臺郡啓宇開疆,於茲五紀;漸仁摩義,已歷三朝。仰觀而牛女高躔,俯察而山川綿邈。雲黃綠野,耕煙鋤月以羣嬉;光耀青藜,說禮敦詩而共奮。風猶太古,治值清時;顧億萬年之聲教無窮,此四十載之典型未備。誠宜釆風問俗、補闕搜遺,以紹光往哲、貽美來茲者也!茲據紳士具呈,並願樂輸助費,具見急公趨義。該府酌議舉行』!又蒙巡臺察院兼提督學政楊呈批:『臺郡閩南屬邑、海外中華;聲教日新,志乘猶舊。既簡編之有缺,宜甲乙以增修。爾紳士僉詞,急公具見;惟職方是掌,該府議詳。行據攝理府事劉、協辦知府錢查議通詳,奉總督閩浙部院鎮國將軍宗室德批:『仰福布政司確查詳報。仍候署福撫都院暨學院、察院批示,繳』。又奉福建巡撫都察院王批:『據詳紳士呈請捐輸重修郡志,殊屬可嘉!布政司移行道、府禮聘淹雅閎通之彥,優以修膳、寬以時日,務期體例精嚴、文章典贍,勒成不刊之書,以備海邦掌故。仍委臺灣府、縣學宮詳加校對,該道、府就近監修。先呈草本,核發開雕。本署院當序其端,樂觀厥成。仍候督部院暨兩察院、學院批示,繳』。又蒙巡視臺灣察院舒、楊批:『如詳舉行修輯。仍候督、撫兩院批示,繳』。又蒙巡臺察院兼提督學政楊批:『如詳修輯辦理。仍候督、撫兩院批示,繳』。又蒙福建布政使司喬批:『據詳紳士等願捐己資重修府志,具見急公慕義,深爲可嘉。仰即延請文學淹貫之儒,總理其事;並即遴委妥員,分任校輯。務期文獻可徵,以垂一郡典章之盛。仍於事竣之日,先行送閱,以便撰序簡端。並候督、撫兩院暨學院、臬司、臺道批示,繳』。又蒙福建提刑按察使司張批:『郡乘久闕,自宜增修;紳士急公,深堪嘉尚!既據通詳,仰候督、撫兩院暨兩察院、學院、藩司、巡道批示,繳』。

重修姓氏

總裁:總督閩浙部院鎮國將軍宗室德沛、署閩浙總督部院鎮閩將軍策楞、巡撫福建都察院王恕、巡視臺灣監察御史舒輅、巡視臺灣監察御史書山、巡視臺灣提督學政監察御史楊二酉、巡視臺灣提督學政監察御史張湄。

協裁:福建布政使司喬學尹、福建布政使司張嗣昌、福建按察使司王丕烈。

纂輯:分巡臺灣道按察使司副使劉良璧、臺灣府知府錢洙、臺灣府知府範昌治。

協輯:臺灣府海防同知郝霔、臺灣府淡水同知戴大冕、署澎湖通判胡格、臺灣縣知縣楊允璽、鳳山縣知縣程芳、諸羅縣知縣何衢、彰化縣知縣費應豫。

同輯:臺灣府學教授薛士中、臺灣縣學教諭徐弘祚、鳳山縣學教諭周元、諸羅縣學教諭陳振甲、彰化縣學教諭鄒熊。

分輯:乙卯科舉人陳邦傑、戊午科舉人陳輝、恩貢生張從政、拔貢生黃佺、歲貢生範學洙。

校對:臺灣府學訓導楊友竹、臺灣府經歷朱士顯。

監刻:貢生施士安、生員翁昌齡。

凡例

一、臺自入版圖,籲謨辰告,遠頒海外;聲教之敷,於斯爲盛。茲編匯弁於首,奉詔諭爲一冊,俾開卷者如親典謨、如覿天顏,以昭一道同風之治。

一、舊志「星野」、「建置沿革」、「山川疆界」,統歸「封域」。茲各區其類而以「形勝」附之,使閱者瞭然爲海表中華,得悉方輿之盛焉。

一、「城池」、「官署」、「學校」,舊入「規制」。茲別輯「城池」爲一編,重金湯也。凡有關利濟、資保障者,悉附及之,以見苞桑之計。

一、「風俗」關乎治化,故語焉務詳。附「物產」而並及「氣候」者,以數十年來陰陽調燮、百物咸亨,漸與中土無異;於此悟聖化轉移之權,有天人協應之理。

一、臺初「賦役」未備,今則租庸日盛矣。唯則例與內地稍異,宜詳辨之。並言「恤政」者,以海表窮黎獲沐皇恩,以見翔洽之意。

一、「典禮」、「兵制」,前志俱未詳。茲集禮文、禮器及樂章,悉本「會典」內釐定成式,駸駸乎祀事孔明矣。若增設兵防,允稱海東重鎮;別爲一編,見武衛之盛焉。

一、學校,所以培養風教。臺雖島域,學則因地異名,視內郡有加;書院之設,尤屬曠典。若夫校士、臨民,義無偏重,斯「公署」立焉;宜各列爲一編。

一、臺屬海疆要地,官制故隨時屢易。而「名宦」一冊,苟非其人,不敢濫予廟食,爲官方羞。至雲「宦績」方新,且欲崇畏壘,以俟來者。

一、臺初學校未興,故舊志以「選舉」附「人物」之後。今別爲一編,重科名也。若夫稟地靈而爲人秀稱三不朽,豈易言哉!間有取者,亦善善從長爾。

一、臺地前爲夷島,本無奇勝;故「古蹟」一篇,僅存其名。若「災異」、「叢談」,亦以示戒鑑、資掌故也。因博採之,以備參考。

一、舊志「藝文」頗繁,今稍爲釐訂,擇其愷切詳明有關政教、風土者錄之,以資考鏡,亦佐志乘所不逮焉。

一、是編凡二十卷,餘依類附入。其體仿自省通志而略爲變通,視之舊志,差信足徵矣。至夫引用書目,必詳姓氏於簡端,亦示不掩人善之義云爾。

卷首

聖謨

御製臥碑文

聖祖仁皇帝上諭十六條(康熙十八年)

賜靖海將軍侯施琅(康熙二十二年)

諭封靖海侯施琅並加恩官員兵丁(康熙二十二年)

御書聖廟匾額(康熙二十四年)

御製至聖先師孔子序贊(康熙二十五年)

御製顏子贊(康熙二十八年)

曾子贊

子思子贊

孟子贊

賜靖海將軍施琅碑文(康熙三十七年)

御製訓飭士子文(康熙四十一年)

諭表章朱子(康熙五十一年)

諭報增人丁永不加賦(康熙五十二年)

御製周易折中序(康熙五十四年)

御製性理精義序(康熙五十六年)

御製春秋傳說彙纂序(康熙六十年)

諭恤老(雍正元年)

諭旌表(雍正元年)

諭立忠孝節義祠(雍正元年)

諭封孔子五代王爵(雍正元年)

諭議敘克復臺灣有功身故人員(雍正元年)

諭從優議敘平臺官員(雍正元年)

御製聖諭廣訓序(雍正二年)

諭給戍臺兵丁眷米(雍正二年)

諭避先師孔子諱(雍正三年)

御書聖廟匾額(雍正四年)

諭正士習(雍正四年)

御製詩經傳說彙纂序(雍正五年)

諭尊崇孔子(雍正五年)

諭耕耤(雍正五年)

諭巡臺御史兼管學政(雍正五年)

諭戍臺兵丁挑選派往(雍正五年)

諭臺灣兵丁學習舵■〈糹寮〉鬥綻(雍正六年)

諭臺灣軍器內地製造(雍正六年)

諭閩廣正鄉音(雍正六年)

諭臺灣文武調補(雍正七年)

諭臺灣戍兵內地養贍(雍正七年)

諭賞兵丁銀兩生息(雍正七年)

諭勸開墾(雍正七年)

諭寬嚴相濟(雍正七年)

諭文武和衷(雍正八年)

諭設立壇墠(雍正十年)

諭齋戒佩牌(雍正十年)

諭正文體(雍正十年)

諭建立書院(雍正十一年)

諭撥補文廟除荒公費(雍正十一年)

諭減臺灣丁銀(乾隆元年)

諭減臺灣社餉(乾隆二年)

敕福建臺灣道(乾隆二年)

諭免澎湖魚船規禮(乾隆二年四月)

御書聖廟匾額(乾隆五年)

諭給臺灣換班兵丁盤費(乾隆五年)

諭免臺灣舊欠銀榖(乾隆五年五月)

御製臥碑文(順治九年,奉禮部頒行直省各府、州、縣刊刻學宮,俾知遵守)

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膳,設學院、學道、學官以教之,各衙門官以禮相待,全要養成賢才,以供朝廷之用。諸生皆當上報國恩、下立人品。所有規條,開列於後:

一、生員之家,父母賢智者,子當受教父母;愚魯或有非爲者,子既讀書明理,當再三懇告,使父母不陷於危亡。

一、生員立志,當學爲忠臣、清官。書史所載忠清事蹟,務須互相講究。凡利國愛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員居心忠厚正直,讀書方有實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術邪刻,讀書必無成就、爲官必取禍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殺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員不可幹求官長、結交勢要,希圖進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員當愛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門,不可輕入。即有切己之事,只許家人代告。不許干與他人詞訟,他人亦不許牽連生員作證。

一、爲學當尊敬先生。若講說,皆須誠心聽受;如有未明,從容再問,毋妄行辯難。爲師者,亦當盡心教訓,勿致怠惰。

一、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制論,黜革治罪。

一、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刊刻。違者,聽提調官治罪。

聖祖仁皇帝上諭十六條(康熙十八年)

敦孝悌,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

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

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

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

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志。

訓子弟,以禁非爲。息誣告,以全善良。

誡逃匿,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

聯保甲,以弭盜賊。解讎忿,以重身命。

賜靖海將軍侯施琅(康熙二十二年)

海氛之不靖,■〈舟宗〉艟出沒,波濤震驚。濱海居民,漁鹽、蠶織、耕穫之利,鹹失其業;朕心恆憫惻焉。邇者滇、黔、隴、蜀、湖湘、百粵,悉底敉寧;蕞爾臺灣,阻險負固。爾施琅銜命徂徵,決策進取。樓船所指,將士一心,遂克島門,逼其營窟。勇以奪其氣,誠以致其歸。捷書到闕,時值中秋;對此佳辰,欣聞凱奏。念瀛壖赤子獲登衽席,用紓南顧之憂,惟爾丕績。即解是日所御之衣馳賜,載褒以詩:島嶼全軍入,滄溟一戰收;降帆來蜃市,露布徹龍樓。上將能宣力,奇功本伐謀;伏波名共美,南紀盡安流。

諭封靖海侯施琅並加恩官員兵丁(康熙二十二年)

上諭吏、兵二部:向來海寇竄踞臺灣,出沒島嶼,窺伺內地,擾害生民。雖屢經剿撫,餘孽猶存;沿海地方,烽煙時警。邇者,滇、黔底定,逆賊削平;惟海外一隅,尚梗王化。爰以進剿方略諮詢廷議,鹹謂海洋險遠,風濤莫測;長驅制勝,難計萬全。朕念海氛不靖,則沿海兵民弗獲休息;特簡施琅爲福建水師提督,前往相度機宜,整兵徵進。該提督忠勇性成,韜鈐夙裕;兼能洞悉海外形勢,力任剋期可奏蕩平。遂訓練水師、整頓戰艦,揚帆冒險,直抵澎湖;鏖戰力攻,大敗賊衆,克取要地,立奏膚功,餘衆潰遁。臺灣懾服兵威,乞降請命;已經納土登岸,聽候安插。自明朝以來,逋誅賊寇,始克殄除;瀕海遠疆,自茲寧謐。此皆該提督矢心報國,大展壯猷,籌劃周詳,佈置允當,建茲偉伐,宜沛殊恩。施琅着加授靖海將軍,封爲靖海侯,世襲罔替;以示酬庸。前進剿雲南官員曾各加一級、兵丁賞賚一次,頃因該提督所統官兵出海進剿,勤勞堪念,已經照雲南例加級賞賚;復思官兵遠抵臺疆,冒險剿寇,非滇、黔陸地用兵可比。在軍官員着再各加一級,兵丁再賞一次,以示特加優渥至意。爾二部即遵諭行。特諭。

御書聖廟匾額(康熙二十四年)

萬世師表。

御製至聖先師孔子序贊(康熙二十五年)

蓋自三才建,而天地不居其功;一中傳,而聖人代宣其蘊。有行道之聖,得位以綏猷;有明道之聖,立言以垂憲。此正學所以常明、人心所以不泯也。粵稽往緒、仰溯前徽,堯、舜、禹、湯、文、武達而在上,兼君師之寄,行道之聖人也;孔子不得位,窮而在下,秉刪述之權,明道之聖人也。行道者勳業炳於一朝,明道者教思周於百世;堯、舜、文、武之後,不有孔子,則學術紛淆、仁義湮塞,斯道之失傳也久矣。後之人而欲探二帝、三王之心法,以爲治國、平天下之準,其奚所取衷焉?然則孔子之爲萬古一人也,審矣!

〔朕〕巡省東國,謁祀闕里,景企滋深;敬摛筆而爲之贊曰:清濁有氣,剛柔有質;聖人蔘之,人極以立。行着習察,舍道莫由。惟皇建極,惟後綏猷。作君、作師,垂統萬古;曰惟堯、舜,禹、湯、文、武。五百餘歲,至聖挺生。聲金振玉,集厥大成;序書、刪詩,定禮、正樂;既窮象系,亦嚴筆削。上昭往緒,下示來型;道不終晦,秩然大經。百家紛紜,殊途異趣;日月無踰,羹牆可晤。孔子之道,惟中以庸;此心此理,千載所同。孔子之德,仁義中正;秉彝之好,根本天性。庶幾夙夜,勖哉令圖。溯源洙、泗,景躅唐、虞。載歷庭除,式觀禮器;摛毫仰贊,心焉遐企。百世而上,以聖爲歸;百世而下,以聖爲師。非師夫子,惟師於道;統天御世,惟道爲寶。泰山岩巖,東海泱泱;牆高萬仞,夫子之堂。孰窺其藩?孰窺其徑?道不遠人,克唸作聖。

御製顏子贊(康熙二十八年)

聖道蚤聞,天資獨粹,約禮博文,不遷不貳。一善服膺,萬德來萃;心齋坐忘,其樂一致。禮樂四代,治法兼備。用行舍藏,王佐之器!

曾子贊

洙泗之傳,魯以得之。一貫曰唯,聖學在茲。明德新民,止善爲期;格致誠正,均平以推。至德要道,百行所基。纂承統緒,修明訓辭。

子思子贊

於穆天命,道之大原。靜養動察,庸德庸言;以育萬物,以贊乾坤。九經三重,大法是存。篤恭慎獨,成德之門。卷之藏密,擴之無垠。

孟子贊

哲人既萎,楊墨昌熾;子輿闢之,曰仁曰義。性善獨闢,知言養氣。道稱堯舜,學屏功利。煌煌七篇,並垂六藝。孔學攸傳,禹功作配。

賜靖海將軍施琅碑文(康熙三十七年)

朕惟國家有戡亂寧民之略,必有協謀宣力之臣;用能殫布天威,廓清海宇。績既書於冊府,寵亦集於私門。堂陛之誼常通,始終之禮攸渥。弘茲異數,以勸有功。爾施琅材略夙優,忠誠丕着。自分閫同安,從徵用命;每當調遣,輒冠軍鋒。尋總水師,屢陳進取。廈門之克,爾與有勞;召列環衛之班,晉錫躬圭之爵。暨朕削平僭逆,底定多方;蠢茲海氛,阻遠負固。欲聲厥罪,以救邊氓;諮諏在廷,謂難剪滅。惟爾獨抒忠悃,力贊成謀;聚米堪圖,指掌可述。朕心益斷,命爾徂徵。爾能上度天時、下睽地利,更行間諜,收合人心。排羣帥以密陳,乘南風而破浪。六月於邁,一鼓而平;四十餘年之巨孽悉除,三十六島之殘黎皆悅。戢兵而惟宣德意,受降而不復私仇。調度周詳,朕深嘉嘆!嘗賦詩以當勞還之寵,解衣以弘挾纊之恩;世爵爾侯,董戎如故。既而入覲,訓以溫言;仍赴軍中,委任不替。爾能祗遵朕訓,保有令名。何不遐年,朕心軫悼!澤加身後,悉準來章;贈恤政優,諡曰「襄壯」。

嗚呼!賜爾喪之反葬,永增耀於鄉邦;嘉爾子之多材,更推恩於部曲。情惟念舊,義不忘勞。勒之貞珉,垂休無斁!

御製訓飭士子文(康熙四十一年)

國家建立學校,原以興行教化、作育人材,典至渥也。朕臨御以來,隆重師儒,加意庠序;近復慎簡學使,釐剔弊端。務令風教修明,賢才蔚起;庶幾棫樸作人之意。乃比年士習未端、儒效罕着;雖因內外臣工奉行未能盡善,亦由爾諸生積錮已久,猝難改易之故也。茲特親制訓言,再加警飭。爾諸生其敬聽之!

從來學者,先立品行,次及文學;學術事功,原委有敘。爾諸生幼聞庭訓,長列宮牆;朝夕誦讀,寧無講究?必也躬修實踐,砥礪隅;敦孝順以事親,秉忠貞以立志。窮經考業,勿雜荒誕之談;取友親師,悉化憍盈之氣。文章歸於醇雅,毋事浮華;軌度式於規繩,最防蕩軼。子衿佻達,自昔所譏;苟行止有虧,雖讀書何益?若夫宅心弗淑,行已多愆:或蜚語流言,脅制官長;或隱糧包訟,出入公門;或唆撥奸猾,欺孤凌弱;或招呼朋類,結社邀盟。乃如之人,名教不容、鄉黨弗齒;縱幸脫褫撲、濫竊章縫,返之於衷,寧無媿乎?況乎鄉、會科名,乃掄才大典,關係尤巨;士子果有真才實學,何患困不逢年?顧乃標榜虛名、暗通聲氣,夤緣詭遇,罔顧身家;又或改竄鄉貫,希圖進取,囂凌騰沸,網利營私:種種弊端,深可痛恨!且夫士子出身之始,尤貴以正;若茲厥初拜獻,便已作奸犯科,則異時敗檢踰閒,何所不至!又安望其秉公持正,爲國家宣猷樹績,膺後先疏附之選哉?

朕用嘉惠爾等,故不禁反覆惓惓。茲訓言頒到,爾等務共體朕心,恪遵明訓。一切痛加改省,爭自濯磨;積行勤學,以圖上進。國家三年登造,束帛弓旌,不特爾身有榮,即爾祖、父亦增光寵矣。逢時得志,寧俟他求哉?若仍視爲具文,玩愒弗儆,毀方躍冶,暴棄自甘;則是爾等冥頑無知,終不能率教也。既負栽培,復幹咎戾;王章具在,朕亦不能爲爾等寬矣!

自茲以往,內而國學、外而直省鄉校,凡學臣師長皆有司鐸之責者,並宜傳集諸生,多方董勸,以副朕懷。否則,職業弗修,咎亦難逭;勿謂朕言之不預也!爾多士,尚敬聽之哉!

諭表章朱子(康熙五十一年)

上諭:朕自沖齡,即好讀書,亦好寫字;一切經史,靡不遍閱成誦。在昔賢哲所著之書,間或字句與中正之理稍有未符或稍有瑕疵者,後儒即加指摘,以爲理宜更正。惟宋之朱子,註明經史、闡發載籍之理,凡所撰釋之文字,皆明確有據,而得中正之理。今五百餘年,其一句一字莫有論其可更正者。觀此,則孔、孟之後,朱子可謂有益於斯文;厥功偉矣。朕既深知之而不言,其誰言之!於朱子宜何如表章崇奉?爾等與九卿會同具議以聞!

諭報增人丁永不加賦(康熙五十二年)

上諭:海宇承平日久,戶口日繁,地畝並未加廣;宜施寬大之恩,共享恬熙之樂。嗣後直隸各省地方官遇編審之期,察出增益人丁,止將實數另造清冊奏聞。其徵收錢糧,但據康熙五十年丁冊,定爲常額;續生人丁,永不加賦。仍不許有司於造冊之時,藉端需索!用副朕休養生息之意。

御製周易折中序(康熙五十四年)

「易」學之廣大悉備,秦、漢而後,無復得其精微矣。至有宋以來,周、邵、程、張闡發其奧;惟朱子兼象數、天理違衆而定之,五百餘年無復同異。宋、元、明至於我朝,因先儒已開之微旨,或有議論己見,漸至啓後人之疑。朕自弱齡留心經義,五十餘年未嘗少輟;但知諸書大全之駁雜,奈非專經之純熟。深知大學士李光地素學有本,「易」理精詳;特命修「周易折中」,上律河洛之本末、下及衆儒之考定與通經之不可易者,折中而取之。越二寒暑,甲夜披覽,片字一畫,斟酌無怠。康熙五十四年春,告成而傳之天下。後世能以正學爲事者,自有所見與!

御製性理精義序(康熙五十六年)

朕自沖齡至今,六十年來,未嘗少輟經書。唐、虞、三代以來,聖賢相傳授受,言性而已。宋儒始有性理之名,使人知儘性之學,不外循理也。故敦好典籍,於理道之言,尤所加意。臨蒞日久,玩味愈深。體之身心、驗之政事,而確然知其不可易。前明纂修「性理大全」一書,頗謂廣備矣;但取者大煩,類者居多。凡性理諸書之行世者不下數百,朕實病其矛盾也。爰命大學士李光地詮擇進覽,授以意指,省其品目、撮其體要,既使諸儒之闡發不雜於支蕪,復使學者之披尋不若於繁重。至於圖象、律歷、性命理氣之源,前人所未暢發者,朕亦時以己意折中其間。名曰「性理精義」,頒示天下。讀是書者,自有所知也已。

御製春秋傳說彙纂序(康熙六十年)

「六經」皆孔聖刪述,而孟子特言孔子作「春秋」。左氏、公羊、榖梁三家各述所聞以爲傳,門弟子各衍其師說,末流益紛;以一字爲褒貶,以變例爲賞罰。微言既絕,大義弗彰。至於災祥、讖緯之學興,而更趨於怪僻。程子所謂「炳若日星」者,不因此而反晦乎?迨宋胡安國進「春秋解義」,明代立於學宮,用以貢舉取士;於是四傳並行,宗其說者,率多穿鑿附會,去經義逾遠。朕於「春秋」,獨服膺朱子之論。朱子曰:『春秋明道正誼,據實書事,使人觀之以爲鑑戒;書名、書爵,亦無意義』。此言真有得者,而惜乎朱子未有成書也。朕恐世之學者,牽於支離之說而莫能悟,特命詞臣纂輯是書。以四傳爲主,其有舛於「經」者刪之;以集說爲輔,其有畔於「傳」者勿錄。書成,凡四十卷,名之曰『傳說彙纂」。

夫「春秋」之作,以遊夏之賢,不能贊一詞;司馬遷稱七十子之徒,日授其傳而人人異端。當時已無定論,後之諸儒欲於千百年後懸斷聖人筆削之旨,不亦難乎!是書之輯,亦唯擇其言之當於理者;雖不敢謂深於「春秋」而辨之詳、取之慎,於屬辭比事之教或有資焉。是爲序。

諭恤老(雍正元年)

諭戶部:恩賜老人,原爲崇年尚齒。而地方賞老人者,每州、縣動支數千金;司、府、牧、令上下通同侵扣,吏役復任意需索,老人十不得一。上負曠典,罪不容逭。今飭令督、撫嚴查,務令有司親自沿鄉訪察照看,據實造冊給發,不許絲毫侵扣;如仍蹈前弊,立即參處。如督、撫奉行不謹,朕若訪出,必加以失於覺察之罪。再,老人九十以上者,州、縣不時存問。其或鰥寡無子及子孫貧不能養贍者,督、撫以至州、縣公同設法恤養,或奏聞動用錢糧,務令得沾實惠。

諭旌表(雍正元年)

諭禮部:致治之要,首在風化。移風易俗,莫先於鼓勵良善;使人人知彝倫天則之爲重、忠孝廉節之宜敦。古帝王勞來匡直,所以納民於軌物者,舍是無由也。朝廷每遇覃恩,詔款內必有旌表孝義、貞節之條,實系巨典。邇來直省大吏,往往視爲具文;並未廣諮遠訪,祗將有力之家囑託賂遺者,漫憑郡縣、監司之申詳,即爲題請建坊。而山村僻壤貧寒耕織之人,或菽水養親,天性篤孝;或柏舟矢志,之死靡他:鄉鄰嗟嘆爲可欽,而姓氏不傳於城邑。幽光湮鬱、潛德消沉者,何可勝數!爾部即行傳諭督、撫、學政諸臣:嗣後務令各屬加意蒐羅,虛公核詢,確具本人鄉評實跡,題奏旌獎;勿以匹夫匹婦而輕爲沮抑,勿以富家巨族而濫爲表揚,以副朕成俗化民、實心彰善至意。

諭立忠孝節義祠(雍正元年)

恩詔內開:

一、旌表節義,乃彰善大典。每見直省地方有力之家,尚能上達;而鄉村貧窶之人,則多湮沒無聞,深可憫惻!着督、撫、學臣及有司遍加採訪,務使寒苦守節之家,同霑恩澤。至節婦年逾四十而身故,計其守節已歷十五載以上者,亦應酌量旌獎;着該部議奏。

一、旌表節義給銀建坊,民間往往視爲具文,未曾建立。恐日久仍至泯沒,不能使民間有所觀感。着於地方公所設立祠宇,將前後忠孝、節義之人,俱標姓氏於其中;已故者,則設牌面於祠中祭祀,用以闡幽光而垂永久!着該部議奏。

諭封孔子五代王爵(雍正元年)

上諭:五倫爲百行之本,天地君親師,人所宜重;而天地君親之義,又賴師教以明。自古師道無過於孔子,誠首出之聖也。我皇考崇儒重道,超軼千古;凡尊崇孔子典禮,無不備至。朕蒙皇考教育,自幼讀書,心切景仰。欲再加尊崇,更無可增之處;故敕部追封孔子先世五代。今部議:封公上考,歷代帝王皆有尊崇之典:唐明皇封孔子爲文宣王;宋真宗加封至聖文宣王,封孔子父叔梁紇爲齊國公;元加封孔子爲大成至聖文宣王,加封齊國公爲啓聖王;至明嘉靖時,猶以王系臣爵,改稱爲至聖先師孔子,改啓聖王爲啓聖公。王、公雖同屬尊稱,朕意以爲王爵較尊;孔子五世應否封王之處?着詢問諸大臣具奏!

諭議敘克復臺灣有功身故人員(雍正元年)

諭兵部:進藏及克復臺灣有功人員,其現在者俱已議敘;惟已經身故者,未得議敘。同爲國家立功之人,乃以身故之後不得均霑恩澤,朕心深爲憫惻!爾部着即酌加議敘,着爲定例,以副朕褒錄有功之至意。

諭從優議敘平臺官員(雍正元年)

上諭:臺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皇考聖略神威,取入版圖。逆賊朱一貴等倡亂佔據臺地,皇考籌劃周詳,指授地方官員遣調官兵,七日之內剿除數萬賊衆,克復全臺。皇考當春秋高邁,威揚海外,功德峻偉。官兵感戴皇考教養之恩,奮勇攻取,甚屬可嘉;固不必援引前例,後亦不得爲例。茲仰副皇考從優議敘之曠典,官員現行議敘功加外,着概行各加一等。總督滿保,雖有失陷地方之罪,但一聞事發,即親往廈門撫慰衆心,遵依皇考指示調遣官兵,七日之內克復臺灣;滿保着兼兵部尚書職銜。提督施世驃,統領大兵徑渡海洋,鼓勵將士,屢經大戰,擊敗賊衆,七日之內克復臺灣,厥功甚大;施世驃着給與世襲頭等阿達哈哈番。總兵官藍廷珍,曾協助施世驃;藍廷珍着給與世襲三等阿達哈哈番。水師營副將許雲,失陷臺灣非關伊罪,奮勇前進,多殺賊衆,身又陣亡;着給與世襲拜他喇布勒哈番。參將羅萬倉、遊擊遊崇功,俱系陣亡;羅萬倉、遊崇功着給與世襲拖沙喇哈番。歐陽凱,着追贈太子少保。

御製聖諭廣訓序(雍正二年)

「書」曰:『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於路』;「記」曰:『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此皆以敦本崇實之道,爲牖民覺世之模,法莫良焉、意莫厚焉。我聖祖仁皇帝久道化成,德洋恩普;仁育萬物,義正萬民。六十年來宵衣旰食,祗期薄海內外興仁講讓、革薄從忠,共成親遜之風,永享昇平之治。故特頒上諭十六條,曉諭八旗及直省兵民人等,自綱常名教之際、以至於耕桑作息之間,本末精粗、公私鉅細,凡民情之所習,皆睿慮之所周。視爾編氓,誠如赤子;聖有謨訓明徵,定保萬世守之莫能易也。

朕纘承大統,臨御兆人,以聖祖之心爲心,以聖祖之政爲政;夙夜黽勉,率由舊章。惟恐小民遵信奉行,久而或怠;用申誥誡,以示提撕。謹將上諭十六條,尋繹其義、推衍其文,共得萬言,名曰「聖諭廣訓」。旁徵遠引,往復周詳;意取顯明,語多直樸。無非奉先志以啓後人,使羣黎百姓家喻而戶曉也。願爾兵民等仰體聖祖正德厚生之至意,勿視爲條教號令之虛文;共勉爲謹身節用之庶人,盡除夫浮薄囂凌之陋習。則風俗醇厚、家室和平,在朝廷德化樂觀其成,爾後嗣子孫並受其福。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其理豈或爽哉!

諭給戍臺兵丁眷米(雍正二年)

上諭:前往臺灣換班之兵丁守戍海外巖疆,糧餉在臺灣支給。伊等所留家口,若無力養贍,則當差之兵丁,必致分心苦累;朕甚爲軫恤。每月着戶給米一斗,以資養贍。內地米少,則動支臺灣所貯米石,合計船價,僱募運至廈門,交與地方官躬親按戶給發,務使均沾實惠!

諭避先師孔子諱(雍正三年)

『上諭:朕以先師孔子聖諱,理應迴避;前降諭旨,令九卿會議具奏。經九卿議覆:凡系姓氏,俱加阝爲邱字;凡系地名,皆更易他名。至於書寫常用之際,則從古體「業」字』。朕細思:今文出於古文,若改用「業」字,是仍未嘗迴避也。此字本有期音,查「毛詩」及古文作期音者甚多。嗣後除「四書」、「五經」外,凡遇此字,並加阝爲邱,地名亦不必改易。但加阝旁,讀作期音,庶乎允協,足副朕尊崇先師至聖之意。

御書聖廟匾額(雍正四年)

生民未有。

諭正士習(雍正四年)

上諭:爲士者,乃四民之首、一方之望。凡屬編氓,皆尊之、奉之;以爲讀聖賢之書、列膠庠之選,其所言、所行,俱可以爲鄉人法則也。故必敦品勵學、謹言慎行,不愧端人正士;然後以聖賢詩書之道,開示愚民,則民必聽從其言、服習其教,相率而歸於謹厚。或小民偶有不善之事,即懷愧恥之心,相戒勿令某人知之,如古人之往事;則民風何患不淳?世道何患不復古?即朕觀今日之士,雖不乏閉戶勤修、讀書立品之人,而蕩檢逾閑、不顧名節者,亦復不少。或出入官署,包攬詞訟;或武斷鄉曲,欺壓平民;或抗違錢糧,藐視國法;或代民納課,私潤身家:種種卑污下賤之事,難以悉數。彼爲民者,見士子誦讀聖賢之書而行止尚且如此,則必薄待讀書之人,而並且輕視聖賢之書矣。士習不端,民風何由而正?其間關係,極爲重大!

朕自即位以來,加恩學校培養人才,所以教育士子者,無所不至。宜乎天下之士,皆鼓舞興奮,爭自濯磨,盡去其佻達之習矣。而內外諸臣條奏中,臚列諸生之劣跡,請行嚴懲者甚多。朕思轉移化導之法,當先端其本原。教官者,多士之儀型也;學臣者,教官之表率也。教官多屬中材,又或年齒衰邁,貪位竊祿,與士子爲朋儔,視考課爲故套;而學臣,又但以衡文爲事,任教官之因循怠惰、苟且塞責,漫不加察。所以倡率之本不立,無怪乎士習之不端、風俗之未淳也。朕孜孜圖治,欲四海之大、萬民之衆,皆向風而慕義、革薄而從忠;故特簡督學之臣、慎重教官之職,欲使自上而下端本澄源,以收實效也。凡爲學臣者,務須持正秉公,宣揚風化。於教官之稱職者,即加薦拔;溺職者,即行參革。爲教官者,訓誨士子,悉秉誠心,如父兄之督課子弟。至於分別優劣,必至公、至當,不涉偏私。如此各盡其道,則士子人人崇尚品詣、砥礪廉隅;不但自淑其身,而羣黎百姓日聞善言、日觀善行,必共生感發之念。風俗之丕變,庶幾其可望也。

御製詩經傳說彙纂序(雍正五年)

朕惟「詩」之爲教,所以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其用遠矣。自說「詩」者,各以其學行世,釋解紛紜,而經旨漸晦。朱子起而正之,集傳一書參考衆說,探求古始,獨得精意。而先王之詩教,藉之以明。國家列在學宮、着之功令,家有其書,人人傳習;四始六義,曉然知所宗尚。我皇考聖祖仁皇帝右文稽古,表章聖經。御纂「周易折中」,既一以本義爲止;於「春秋」、「詩經」,覆命儒臣次第纂輯,皆以朱子之說爲宗。故是書首列集傳,而採漢、唐以來諸儒講解訓釋之與傳合者,存之;其義異而理長者,別爲附錄。折中同異,間出己見。乙夜披覽,親加正定。書成,凡若干卷,名曰「詩經傳說彙纂」。

朕惟「詩」三百篇,先王所以明勸懲而行黜陟,蓋治世之大經。而後世文人學士,乃以風雲月露之辭,自託風雅;學經者,又溺於訓話詞章之陋習,烏在其能明先王之道也?我皇考指授儒臣,勒爲是編,期以闡先王垂教之意與孔子刪詩之旨。學於是者,有得於興觀羣怨之微,而深明於事父、事君之道;從政專對,無所不能。則經學之實用着,而所謂用之鄉人、用之邦國以化天下者,亦於是乎行焉。刊校既竣,敬述聖意,序之簡端。

諭尊崇孔子(雍正五年)

上諭:朕惟孔子以天縱之至德、集羣聖之大成,堯、舜、禹、湯、文、武相傳之道具於經籍者,賴孔子纂述修明之;而「魯論」一書,尤切於人生日用之實。使萬世之倫紀以明、萬世之名分以辨,萬世之人心以正、風俗以端。若無孔子之教,則人將忽於天秩、天敘之經,昧於民彝、物則之理,勢必以小加大、以少凌長、以賤妨貴,尊卑倒置、上下無等,幹名犯分、越禮悖義,所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其爲世道人心之害,尚可勝言哉?惟孔子之教,而人道之大經、彝倫之至理,昭然如日月之麗天、江河之行地。歷世愈久,其道彌彰;統智愚、賢不肖之儔,無有能越其範圍者。綱維既立,而人無踰閒蕩檢之事,在君上尤受其益。「易」曰:『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禮運」曰:『禮達而分定』。使非孔子立教垂訓,則上下何以辨?禮制何以達?此孔子所以治萬世之天下,而爲生民以來所未有也。使爲君者不知尊崇孔子,亦何以建極於上,而表正萬邦乎?人第知孔子之教,在明倫紀、辨名分、正人心、端風俗;亦知倫紀既明、名分既辨、人心既正、風俗既端而受其益者之尤在君上也哉?朕故表而出之,以見孔子之道之大而孔子之功之隆也。

諭耕耤(雍正五年)

諭直省總督、巡撫等:自雍正二年以來,朕躬耕耤田。而耤田之中,每歲必產嘉榖;上年自雙穗至於九穗,今歲則自雙穗至於十三穗。在廷諸臣及京都耆庶,皆驚訝以爲奇。朕之宣示於衆者,並非矜詡誇張以爲祥瑞,蓋實有見於天人感召之理捷於影響,而朕敬天心之至誠至切,願與內外大小臣工共勉之也。稼穡爲天地之寶,民命攸關;我聖祖仁皇帝臨御六十餘年,無刻不以重農力穡爲先務;仰觀天時、俯察地利,辨土性而課人功,資雨暘而防旱潦,綢繆區畫,旰食宵衣。偶遇雨澤愆期,聖心憂勞之切,侍側臣子皆惶悚不寧。所以爲萬世謀粒食者,至矣盡矣。朕朝夕瞻仰者四十餘年,今纘承大統,竭誠效法,念切民依;每年虔祀先農,躬耕帝耤。仰蒙上天眷佑,迭錫嘉禾;信而可徵,纖毫不爽。

是以特頒諭旨,令各省守土官共舉耕耤之禮,爲萬方百姓祈禱秋成。今見各省督、撫奏報前來:處處風雨均調,春麥、秋禾並登豐稔;雖邊遠荒僻之地,亦慶有秋。惟直隸、湖廣、安徽數州縣近水最低之處常年被潦者,略有浸注,亦不爲災。是今歲可稱大有年矣。朕感上天之垂慈、慶下民之受福,而推求其故,良由今年各省初耕耤田,各該有司自然小心敬慎,齋祓虔誠,是以感格上蒼而獲此盈寧之錫。倘從此益加敬謹,不懈初心,則歲歲屢豐,可以預必!爾督、撫等可通行曉諭所屬官民:當凜帝鑑之匪遙,勿視耕耤爲故事;永矢嚴恪,以迓天和。天下臣民受福,斯朕之福也。思之、慎之,毋忽朕言!

諭巡臺御史兼管學政(雍正五年)

上諭:臺灣遠隔海洋,向來督學官員,難以按臨考試;是以將學政交與臺灣道兼管。朕思道員管理地方之事又兼學政,未免稍繁。每年既派御史二員前往臺灣巡察,應將學政交與漢御史管理,甚爲妥協。現今御史尹秦在彼,着即辦理臺灣學政。嗣後永着爲例。

諭戍臺兵丁挑選派往(雍正五年)

上諭:臺灣防汛兵丁,例由內地派往更換。而該營將弁,往往不肯將勤慎誠實營伍中得力之人派往,是以兵丁到彼,不遵約束,多放肆生事。此乃歷年積弊,朕知之甚悉。嗣後臺灣換班兵丁,着該管官弁將勤慎可用之人,挑選派往;倘兵丁到彼有生事不法者,或經發覺、或被駐臺官員參出,將派往之該管官一併議處。如此,則各營派撥兵丁不敢苟且塞責,而海疆得防汛之益矣。

諭臺灣兵丁學習舵■〈糹寮〉鬥綻(雍正六年)

上諭:臺灣總兵王郡奏稱:『臺灣換班兵丁,例由內地派撥。而其中有字識、舵工、繚手、鬥手、椗手等人,向來多系僱募本地之人,冒頂姓名,並非實有兵丁更換。至字識、舵、繚、鬥、椗等務,換班兵丁不能通曉,請照隨丁之例就地招募,給以糧餉』等語。此事,從前總兵俱未經陳明;王郡能據實奏明,甚爲可嘉!但朕思海洋操練水師,惟舵、繚、鬥、椗關係最爲緊要。凡在船兵丁之身命,皆操於數十人之手。若不更換內地兵丁,而常令彼地之人執司其事,似有未便。朕意舵、■〈糹寮〉、鬥、碇等務,兵丁雖未能驟熟,但未嘗不可學習。而能應於換班之內,挑選兵丁隨現今僱募之人學習,如僱募有三十名,即於兵丁內挑選三十名隨彼學習;三年換班之時,將僱募之人裁省,留此習熟之三十名兵丁教習後班之兵丁;此所留兵丁至六年,然後換班;後班兵丁,皆照此例留換:則新舊更番迭相傳習,皆可熟知舵、■〈糹寮〉、鬥、椗諸務矣。此事着史貽直會同高其倬、劉世明妥議具奏。又王郡奏稱:『赴臺兵丁,向例俱將一營之數十人分散數處戍守,難以訓練。嗣後請勻撥一處』等語。所奏甚是。但從前何以分散防守?或有別故亦未可定。亦着史貽直會同高其倬等查明奏聞。

諭臺灣軍器內地製造(雍正六年)

上諭:駐臺兵丁軍器,誠屬緊要。但此項軍器,悉系各營自行製備;是以易於破壞。然將內地精良之器給與臺軍,亦非善策。嗣後換臺兵丁軍器,着該督、撫於存公銀內動支製造,務必堅利精良,該督、撫驗看給發。俟兵丁至臺之日,該巡視御史會同該鎮查驗點收。倘有不堪使用者,巡視御史等即據實題參,將該督、撫及承辦官交部議處。如三年之內有應更造者,亦令該督、撫製造給送。

諭閩廣正鄉音(雍正六年)

上諭:凡官員有蒞民之責,其語言必使人人共曉,然後可以通達民情、熟悉地方事宜而辦理無誤。是以古者六書之制,必使諧聲、會意,嫺習語音;皆所以成遵道之風、着同文之治也。朕每引見大小臣工,凡陳奏履歷之時,惟有福建、廣東兩省之人仍系鄉音,不可通曉。夫伊等以現登仕籍之人經赴部演禮之後,其敷奏對揚,尚有不可通曉之語;則赴任他省,又安能於宣讀訓諭、審斷詞訟,皆歷歷清楚,使小民共知而共解乎?官民上下語言不通,必使吏胥從中代爲傳述;於是添飾假借,百弊叢生,而事理之貽誤者多矣。且此兩省之人,其語言既皆不可通曉;不但伊等歷任他省不能深悉下民之情,即伊等身爲編氓亦必不能明白官長之意。是上下之情扞格不通,其爲不便實甚。但語言自幼習成,驟難改易;必徐加訓導,庶幾歷久可通。應令福建、廣東兩省督、撫轉飭所屬各府、州、縣有司及教官,遍爲傳示、多方教導;務期語言明白,使人通曉,不得仍前習爲鄉音。則伊等將來引見,殿陛奏對可得詳明;而出仕地方,民情亦易於通達矣。

諭臺灣文武調補(雍正七年)

上諭:臺灣地方遠隔重洋,全在道、府、廳、縣各得其人;而該員又須熟悉其風土情形,殫心辦理,於地方始有裨益。向例:文員俱以三年爲滿後,經原任總督滿保條奏,請將三年任滿之員再行加銜留任三年;所以慎重海疆,俾諳練之人久於其任也。今據總督高其倬摺奏:『臺員以六年爲滿而調任之時渡海而往,即須數月;任滿之後,候缺挨升以及交盤渡海,又或一、二年不等。是前後合計,須八、九年方得升用。且臺灣之例:不帶家口;其父母、妻子隔越海洋,轉託親朋照看,未免有所牽掛,意念分馳。應否請以四年爲滿』?等語。朕思臺灣道、府、廳、縣等官,自宜選用熟習諳練者。然定期六年爲滿,又加以候缺、交盤渡海之期,實屬太久;其父母、妻子隔越重洋,難免內顧之慮。今再四思維,臺灣文員自到任之日爲始,將滿一年之期,着該督、撫於閩省內地官員內揀選賢能之員,乘冬月北風之時,令其到臺,新舊協同辦理;半年之內,大約可以熟悉地方情形。則令舊員乘夏月南風之便,回至內地補用。將來接任之員,俱照此更換。該員到臺協辦之時,俱各一體算俸,並給與俸銀及養廉之項。如此更換調補,則臺員易於得人。且該員在臺前後不過二年,爲期甚近;而更換之員先往協辦,又可習練地方事宜,似有裨益。其道、府大員作何請旨揀選、同知以下等官作何銓選調補及量加議敘之處?該部詳悉妥議具奏。

諭臺灣戍兵內地養贍(雍正七年)

上諭:福建臺灣戍守之兵丁,其父母、妻子留在內地,前已加恩每月給與米糧,以爲養贍之資。聞臺兵之例:每月將所頒錢糧扣留五錢於內地,爲養贍家口之用。朕思兵丁遠涉海洋,所得餉銀又復扣除以養家口,恐本身用度或有不敷;今沛特恩:於駐臺之兵丁每年賞銀四萬兩,爲內地養贍家口之用。着總督等均勻分派,按期給發;俾兵丁本身食用既得寬舒,而父母、妻子之在內地者又得養贍,以示朕恤兵賞勞之至意。

諭賞兵丁銀兩生息(雍正七年)

上諭:朕爲在京八旗兵丁悉心籌劃,其家若有吉凶之事需用之費無所取辦,一時拮据,實爲可憫!特給內庫銀兩,令王大臣等營運生息,以備兵丁一時之用。今思外省駐防之滿洲、漢軍兵丁等,亦當一體加恩。江寧、杭州、西安、京口、荊州、廣東、福建、寧夏、右衛共九處,每處賞銀二萬兩;天津、河南、潼關、乍浦、成都共五處,每處賞銀一萬兩。俱着於布政司庫內支給,交與該將軍、副都統等公同存貯、營運生息。如該處駐防兵丁家有吉凶之事,將息銀酌量賞給,以濟其用。其本銀永遠爲存公生息之項,不令繳還。該將軍、副都統等務須盡心辦理,使兵丁均沾實惠。倘該管大臣、官員有私自侵蝕挪移或委任非人以致本利虧缺者,定行從重治罪;仍於該管及委用等官名下,嚴追還項。其營運利息之處,亦必公平辦理。倘指稱官銀名色,或佔奪百姓行業、或重利刻剝閭閻,與商賈小民爭利擾累地方,着各督、撫不時稽查,即行參奏;倘督、撫狗隱不奏,經朕訪聞,必將該督、撫一併議處。此項本利銀兩每年出入之數,交與在京八旗都統、副都統查覈;一旗或管一省、或管二省,着怡親王、大學士等酌量派定。每年於歲底,各省該管大臣、官員等造冊齎送各該旗查覈奏聞。再,各省督標、撫標、提標兵丁等亦仿此例,每標或給銀一二萬兩、或給銀數千兩,按照兵丁之額數,分別銀兩之多寡,亦着怡親王、大學士等酌量派定。其銀即交與各該督、撫、提督委員料理,以惠濟兵丁;一切照駐防之例行。其前後接任之時,將此造入交代冊內查覈。至於各省鎮標兵丁等一時難以遍及,候朕酌量國用之出入,次第加恩,陸續降旨。

諭勸開墾(雍正七年)

上諭:國家承平日久,戶口日繁。凡屬閒曠未耕之地,皆宜及時開墾,以裕養育萬民之計。是以屢頒諭旨,勸民墾種;而川省安插之民,又令給與牛種、口糧,使之有所資藉,以盡其力。今思各省皆有未墾之土,即各省皆有願墾之人,或以日用無資,力量不及,遂不能趨事赴功,徘徊中止,亦事勢之所有者。着各省督、撫各就本地情形,細加籌劃,轉飭有司作何勸導之法。其情願開墾而貧寒無力者,酌動存公銀榖,確查借給,以爲牛種、口糧,俾得努力於南畝。俟成熟之後,分限三年,照數還項;五、六年後,按則起科。總在該督、撫等董率州、縣因地制宜,實心經理;務使田疇日闢,耕鑿惟勤,以副朕愛養元元之至意。

諭寬嚴相濟(雍正七年)

諭大學士九卿:自古爲政者,皆言寬嚴相濟。所謂相濟者,非方欲寬而雜之以嚴、方欲嚴而雜之以寬也;惟觀乎其時、審乎其事,當寬則寬、當嚴則嚴而已。如十人當賞則俱賞之,斷無以賞者太多而舍一、二人不賞之理;十人當罰則俱罰之,斷無以罰者太多而寬一、二人不罰之理。即如戶部也,綜覈錢榖惟在公平。直省徵解錢糧,其不足者固當查覈;若餘於額數之外者,豈遂不當查覈乎?即如刑部也,按律定罪,務期明允。直省審讞重案,其間失出者,固當駁詰;若失入而致冤抑者,豈遂不當駁詰乎?總之,當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適協其宜,乃爲相濟;非參雜於寬、嚴之間,而爲子莫之執中也。譬之飲食,原相需也;然亦當飲而飲,渴者不可以食解;當食而食,飢者不可以飲克。若強飢者以飲、強渴者以食,是相背也;豈相需之道乎?

諭文武和衷(雍正八年)

諭:自古爲治之道,在於和衷。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蓋天下之事,未有不和而能有成者。果能和矣,則天地神明尚且感格迅速,自覺呼吸可通;而況於人乎?然能和之道,惟在於公。公則不至於不和,不公則斷不能和;此又一定不易之理。朕所以日日訓誨天下臣民,而望其洗心滌慮,信受奉行以共享昇平之福也。文武雖屬兩途,然同在一省、一方之中同辦國家之事,則不但有同舟之誼,實如手足臂指之同在一身中也。數年以來,朕留心體察內外同事臣工,頗能遵朕諭旨,勉矢和衷之誼。惟有廣東一省,惡習相沿,頹風難挽。爾文武各員,自思膺國家簡命之榮、受管轄兵民之寄,乃以營私罔利之故相傾相軋,效市井無賴小人之所爲,而置人心、風俗、官方、戎政於不問;爾等不知自愧,朕實爲爾等愧之也。況督、撫、藩、臬而有袒護文官之心,則武弁必有被其屈者矣;提督、總兵而有袒護武弁之心,則文員必有受其枉者矣;文員而有袒護百姓之心,則必有無辜受累之兵丁矣;武弁而有袒護兵丁之心,則必有無辜受累之百姓矣。不和之故,由於不公。不公之害,至使官弁、兵民並受其困;爲臣工者,尚可溺於故習而不猛醒速改乎?朕今再頒諭旨,通行曉諭。着該督、撫等遵照刊刻,於通省文武大小官弁各給一道;俾令朝夕觀覽,改前愆而敦善行。倘再有蹈襲故轍、罔知悛悔者,則是冥頑不靈,自違越於德教之外矣。國法具在,本人自無所逃;而文武大臣表率無方、訓導不力,有忝封疆之任、負朕倚任之恩者,亦定行嚴加處分,不稍寬貸。

諭設立壇墠(雍正十年)

上諭:直隸各府、州、縣設立壇墠,致祭社稷及風雲雷雨、山川、城隍之神,每歲春秋展祀,以崇報享;典至重也。從前初建之時,有司視爲具文,規制未必周備;及歷年既久,漸有傾圯之虞,又未及時修葺。是以僻遠之郡、縣,規模簡略、禮儀草率者,往往有之;甚非肅將禋祀之本意也。着禮部查照定例,行文各該督、撫轉飭府、州、縣敬謹如式修理,以重祀典;仍令造冊報部。每遇該管官員升遷事故,俱照先農壇、忠孝節義祠例,入交盤項內查明接受;庶有司自顧考成,經理益加虔恪!特諭。

諭正文體(雍正十年)

上諭:制科以「四書文」取士,所以覘士子實學,且和其聲聲以鳴國家之盛也。語云:『言爲心聲』。文章之道與政治通,所關巨矣。韓愈論文雲:『惟陳言之務去』;柳宗元雲:『文者所以明道,不徒務采色、誇聲音而以爲能也』。況「四書文」號爲經義,原以闡明聖賢之義蘊;而體裁格律,先正具在,典型可稽。雖風尚日新,華實並茂,而理法辭氣,指歸則一。近科以來,文風亦覺丕變。但士子逞其才氣詞華,不免有冗長浮靡之習。是以特頒此旨,曉諭考官:所拔之文,務令雅正清真,理法兼備。雖尺幅不拘一律,而支蔓浮誇之言所當屏去。秋闈期近,該部可行文傳諭知之!特諭。

諭建立書院(雍正十一年)

上諭:各省學校之外,地方大吏每有設立書院,聚集生徒講誦肄業者。朕臨御以來,時時以教育人材爲念。但稔聞書院之設,實有裨益者少而浮慕虛名者多。是以未曾敕令各省通行,蓋欲徐徐有待而後頒降諭旨也。近見各省大吏,漸知崇尚實政,不事沽名邀譽之爲;而讀書應舉之人,亦頗能屏去浮囂奔競之習。則建立書院,擇一省文行兼優之士讀書其中,使之朝夕講誦,整躬勵行有所成就,俾遠近士子觀感奮發,亦興賢育才之一道也。督、撫駐札之所,爲省會之地;着該督、撫商酌舉行。各賜帑金一千兩,將來士子羣聚讀書,須預爲籌劃,資其膏火,以垂永久。其不足者,在於存公銀內支用。封疆大臣等並有化導士子之職,各宜殫心奉行,黜浮崇實,以儲國家菁莪棫樸之選。如此,則書院之設,有裨益於士習文風而無流弊,乃朕之所厚望也。特諭。

諭撥補文廟除荒公費(雍正十一年)

上諭:國家祀典,最宜慎重。至於文廟春秋祭祀,尤宜備物盡誠,以申敬禮。聞外省州、縣中,有因除荒而裁減祭祀公費者。朕思銀數若少,難於措辦;或致祭品簡略,或恐派累民間,二者均未可定。着各省督、撫查明所屬若有除荒減費之州、縣,即於存公銀內撥補,以足原額,令粢盛豐潔,以展朕肅將禋祀之誠。特諭。

諭減臺灣丁銀(乾隆元年)

上諭:朕愛養元元,凡內地百姓與海外番民,皆一視同仁;輕徭薄賦,使之各得其所。聞福建臺灣丁銀一項,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再加火耗,則至五錢有零矣。查內地每丁徵銀一錢至二錢、三錢不等,而臺灣加倍有餘,民間未免竭蹶。着將臺灣四縣丁銀,悉照內地之例酌中減則:每丁徵銀二錢,以紓民力。從乾隆元年爲始,永着爲例。該督、撫可速行曉諭,實力奉行。若因地隔海洋,官吏等有多索濫徵等弊,着該督、撫不時訪察,嚴參治罪。

諭減臺灣社餉(乾隆二年)

上諭:向來臺灣丁銀重於內地,朕已加恩仿照內地之例,酌中減則:每丁徵銀二錢,以紓民力。今聞臺地番黎,大小計九十六社,有每年輸納之項,名曰「番餉」;按丁徵收,有多至二兩、一兩有餘及五、六錢不等者。朕思民、番皆吾赤子,原無歧視。所輸「番餉」,即百姓之丁銀也;着照民丁之例,每丁徵銀二錢,其餘悉行裁減。該督、撫可轉飭地方官出示曉諭,實力奉行,務令番民均沾實惠。又聞澎糧廳、淡防廳均有額編人丁,每丁徵銀四錢有零,從前未曾裁減;亦酌照臺灣四縣之例行。

敕福建臺灣道(乾隆二年)

敕福建臺灣道:茲命爾分巡臺灣道,專管運糧事務;駐札臺灣府,管轄臺灣府、縣等處地方。其經管錢榖各官,仍照舊聽爾統轄。首在撫綏黎民,勸宣德意;約束衙門官吏、胥役,使之格遵法紀,毋致作弊生事,擾害官民。監司本源既正,方可率表屬員,用循職業。宜加意修浚城池,積聚糧餉,督修戰艦。仍誡諭有司簡訟清刑,潔己愛民,生聚教訓,共圖保障。凡系流移人戶,須設法招徠,各複本業;不許奸人藉端詐害。撫綏彝人,善加鼓勵;勸課農桑,使服教化。查驗各島澳出入船隻,以防奸宄。其臺灣府倉庫錢糧,不時察盤,毋致虧空。所屬官員有貪殘溺職者,轉報該督、撫參處。爾仍聽督、撫節制,年終將行過事蹟開送該撫諮部察考。爾受茲委任,須持廉秉公,殫心竭力,使小民樂業,斯稱厥職。如或貪黷乖張,因循怠忽,貽誤地方,責有所歸。爾其慎之!故敕。

諭免澎湖魚船規禮(乾隆二年四月)

上諭:朕查閩省澎湖,地系海中孤島,並無田地可耕;附島居民,鹹置小艇捕魚,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勢霸佔,立爲獨行,每年得規禮一千二百兩。及許良彬到任後,遂將此項奏請歸公,以爲提督衙門公事之用;每年交納,率以爲常。行家任意苛求,漁人多受剝削,頗爲沿海窮民之苦累。着總督郝玉麟宣朕諭旨,永行禁革。其現在捕魚船隻,飭令該地方官照例編號,稽查辦理。此項陋規既經裁除,若水師提督衙門有公用必不可少之處,着郝王麟將他項銀兩酌撥數百金補之。欽此。

御書聖廟匾額(乾隆五年)

與天地參。

諭給臺灣換班兵丁盤費(乾隆五年)

上諭:福建臺灣換班兵丁遠戍重洋,向蒙皇考聖心軫念,於本身應領月餉外,添賞伊家口留住內地者每月米一斗、銀二錢八分零,以資養贍;誠屬格外之恩。今朕聞得班兵更換之時,一切行李、衣裝不能無費,甚爲拮据;每於本營私派幫貼,而後啓行。是行者、居者均有未便。可寄信與總督德沛,令其將閩省生息銀兩,查算餘剩之數每年共計若干?即於此項內分別班兵路途遠近,賞給往來盤費,永禁營中幫貼之弊;庶於內外兵丁,均有裨益。欽此。

諭免臺灣舊欠銀榖(乾隆五年五月)

上諭:福建臺灣地方,上年秋間缺雨,收成較常歉薄;聞今春以來,米價日漸昂貴,小民謀食艱難,而納課猶爲竭蹶。查臺灣縣自雍正十三年起、至乾隆三年未完人丁正雜錢糧餉稅銀共二千二百一十六兩零、未完供粟共四萬三千七百一十石零,鳳山縣乾隆三年未完人丁正雜錢糧餉銀共三百五十六兩零,又未完四、五、六等年帶徵三年分被災官莊銀四百三十六兩零、未完供粟五千一百四十七石零,諸羅縣乾隆元年起、至三年未完官莊銀共四百三十九兩零、未完供粟共二千六百三十二石零,此皆多年舊欠;今若責償於儉歲之後,民力未免拮据。朕心軫念,特沛恩膏,概行豁免。至乾隆四年以後未完銀粟,統俟本年十月成熟之後,再行徵收。庶追呼無擾,力量寬紓;海疆百姓,共受蠲免緩徵之益。該部即遵諭行!欽此。

卷一

星野

自「周官」保章氏辨九州島封域,而歲星佔自史墨、分野詳於孟堅。臺居天末,雖古未詳何屬,然樞辰在望,牛女依然;非若島夷僅繫於尾箕折木也。我皇上統馭三辰,光被無外。牧斯土者,率上應列宿;而使星所至,又悉近侍天垣。其盡維月之心,克從風雨之好,俾歷歷白榆鹹呈色潤,珠連奎聚之盛永曜海邦矣。志星野。

星野之說,昉自「周官」;蓋以星土辨九州島之地焉。臺自破荒以來,不載版圖、不登太史,星野分屬何從而辨?然臺繫於閩,星野宜從閩,即以閩稽之。福建,「禹貢」揚州之域;天文,牛、女分野。按牛、女於辰爲醜,銀海之屬、星紀之次。銀海,元武象也;星紀,吳、越分也。劉向曰:『吳、越,屬鬥、牛、女分』。晉、隋、元志:『吳、越,其辰在醜』。說者謂臺在泉州之窮南,去省會遠矣,不宜爲銀海之屬;又在漳州之極東,去吳、越更遠矣,不宜爲星紀之次。雖曰天覆罔極,而至窮南、極東星土不無少異;遂有以臺郡分野,當在女、虛之交者。虛,元枵之次,在子之辰。以臺之稍迤而東,遽疑其越次、越辰,是亦坐井觀天之見也。即不必論天之覆幬,而以近事考之:明時澎島統於泉,泉分野非從省會爲牛、女乎?則臺依泉爲牛、女分,自可無疑矣。更以近地考之:臺海西界於漳、南鄰於粵,而北則閩安對峙;漳分野視閩,而粵分野視漳焉。有臺之錯壤相接,獨不屬之牛、女乎?唐僧一行有云:『星紀當雲漢下流,百川歸焉。故其分野,自南河下窮南紀之曲,東南負海爲星紀』。則臺郡宅東南,分野仍屬牛、女;又與一行之說相符。近考之時事、遠證之前言、旁測之地理,紀臺星野,終必以牛、女爲定衡也(出「舊志」)。

按閩分野,「史記」「天官書」、前漢「天文志」皆雲屬牽牛、婺女之分,「明一統志」爲屬牛、女之分,劉向、蔡邕、皇甫謐爲屬鬥、牛、女三星之分。魏陳卓雲:『會稽入牛一度,閩距會稽,實在周天分度數一千四百六里之內』,謂九閩鹹隸會稽牛一度。或雲閩、越在南,而星紀在北,於相配之義未協;或雲晉史墨以得歲十越星紀在北而指於南,或閩、越亦從其所指而言。唐僧一行雲:『星紀當雲漢下流,百川歸焉。故其分野,自南河下窮南紀之曲』;「天文志」雲:『東南負海爲星紀』。負海者,以其雲漢之陰也。今臺西界於漳、南鄰於粵,北與閩安對峙;漳分野視閩,而粵分野視漳,遂謂臺壤從閩,均屬牛、女耳。「通志」雲:『疏星野者,大都指「禹貢」維揚,而以星紀之次屬之爲會稽域內;則閩在東南,距揚州三千里,已在分度一千四百六里之外。況臺在東南負海,距廈一十二更水程,何止一千餘里哉?集諸書之說而折衷其意可耳。

卷二

建置沿革

躔次以釐方位、以定一時;名緣地起,制亦因時稍異。臺郡僻在海隅,初爲逋藪;繼作倭巢,祗荒島耳。自僞鄭拾荷蘭之遺,城市室廬頗近中土;究之名未有正,義亦奚取?迨入國朝版圖,聲教遐訖,經營而締造之歷數十年。其間爲因、爲創,或損、或益,必有鞏鴻基於奕世、垂美利於萬年者;豈曰草創規模,徒飾鮫蜃觀聽哉!志建置沿革。

臺灣府,古荒服地。先是,未隸中國版圖。明宣德間,太監王三保(「通志」作鄭和)舟下西洋,因風泊此。嘉靖四十二年,流寇林道干擾亂邊海,都督俞大猷徵之,追及澎湖;道幹遁入臺。大猷偵知港道紆迴,不敢進逼;留偏師駐澎,時哨鹿耳門外。道幹以臺非久居所,遂恣殺土番,取膏血造舟,從安平鎮、二鯤身隙間遁去占城(占城屬廣南;今尚有道幹遺種)。道幹既遁,澎之駐師亦罷,因設巡檢守之。既以海天遙阻,裁棄。

天啓元年,漢人顏思齊爲東洋國甲螺(東洋,即今日本;甲螺,即頭目之類),引倭屯於臺,鄭芝龍附之;尋棄去。久之,荷蘭紅毛舟遭颶風飄此。愛其地,借居於土番;不可,乃紿之曰:『得一牛皮地足矣,多金不惜』。遂許之。紅毛剪牛皮如縷,周圍圈匝已數十丈;因築臺灣城(即安平鎮城)居之。已復築赤嵌城(即紅毛樓)與相望,設市於城外,而漳、泉之商賈集焉。

國朝順治六年庚寅,甲螺郭懷一謀逐紅毛,事覺被戮。辛丑,鄭芝龍子成功自江南敗,其勢日蹙,孤軍廈門。適甲螺何斌負債逃廈,誘成功取臺地。舟至鹿耳門,水忽漲數丈;時大霧,駢進而入。紅毛不虞鄭舟猝至,意天假手於鄭,以式廓我朝無外之疆域也。荷蘭歸一王以死拒戰,成功告之曰:『此地先人故物,今珍寶聽而載歸,地仍還我』!〔歸〕一王知不敵,乃率紅毛遁去。成功遂入據之。改臺灣爲安平鎮、赤嵌爲承天府,總名東都。設縣二,曰天興、曰萬年。成功死,子經嗣。改東都爲東寧、二縣爲二州,設安撫司三,南北路、澎湖各一。興市廛、教耕種,漸近中國風土矣。辛酉經死,子克塽嗣。

康熙二十一年,福建總督姚啓聖深知虛實,用間諜陰散其黨,約傅爲霖爲內應;垂成事泄,爲霖遇害。啓聖仰遵廟算,定策平臺。二十二年,靖海將軍侯施琅統舟師進徵。六月,由銅山直抵澎湖八罩澳,取虎井、桶盤嶼,戒軍士毋得妄殺。軍士苦水鹹,島岸突湧甘泉,遂無渴患,一戰而澎湖平。克塽震懾天威,遂藉府庫納地歸誠。

二十三年,廷議設府一,曰臺灣;屬福建布政使司。領縣三:附郭曰臺灣,外二縣曰鳳山、諸羅。雍正元年,巡察吳達禮、黃叔璥摺奏:割諸羅虎尾溪以北增設縣一;奉旨俞允,賜名曰彰化。今領縣四。

卷三

山川

聖人御宇,河嶽效靈。山川之徵應,於臺爲昭焉。而渺言臺者,且曰海中一島耳。夫木岡聳翠、玉案呈輝,虎尾分雄、鹿耳據險;三十六嶼抵峙中流,四十五溪岐支引灌:已足澤潤生民,鍾英毓秀矣。而況重洋作帶,洪濤約億萬頃;列岫爲屏,綿亙約千餘里。一入版章,皆吾封內。懷柔之道,可或略歟?志山川。

臺灣府山,自福省之五虎門蜿蜒渡海;東至大洋中二山曰關同、白畎者,是臺灣諸山腦龍處也。隱伏波濤,穿海渡洋至臺之雞籠山,始結一腦。扶輿磅礴,或山谷、或平地,繚繞千餘里。諸山屹峙,不可紀極。

大約臺灣之山,背東溟、面西海,而郡邑居其中。自木岡山(在府治東北約百三十餘里。巍峨特聳。其頂每罩雲霧,天氣清則方見山形。臺灣之山,面出三十餘里爲臺灣縣治(?)。此最高大,爲郡山之祖)南至大岡山(在府治東南三十餘里。山上大石聳秀,形如冠帽,中有大湖石洞),層巒僻要(?)(大岡山北爲臺灣縣界)。自大岡山南至沙馬磯頭山(在鳳山縣治西南,離府治四百四十里。其山西盡大海,高峻之極,山頂常帶雲霧。俗傳有仙人衣紅、衣黑者降遊於上;今石磴、石碁盤猶存。凡呂宋往來洋船,皆以此山爲指南。西南之山,至此極焉),包裹絡繹,環抱鞏固,則爲鳳山縣治(大岡山南爲鳳山縣界)。自木岡山北至奇冷岸山(在諸羅縣治虎尾西南),諸峯錯秀,迤包羅,則爲諸羅縣治(木岡山南爲臺灣縣界、木岡山北爲諸羅縣界)。自奇冷岸山又北而至雞籠鼻頭山(臺灣之山,自此發源。凡日本往來洋船,皆以此山爲指南),迭嶂迴環,而送青排闥,則又彰化之縣治也。蓋臺、鳳、諸、彰雖分列縣界,而遠峯近岫,皆於郡治相拱向焉。

至若深山邃谷、奇形異類出沒之區,人跡罕到,莫從指名;則又不可紀極矣(「舊志」)。

海,臺郡環島皆海。「舊志」雲:茫茫大海,何處問其道途?然往來有遠近、有平險,不可不知也。臺灣爲閩省外障,其山皆向內地,所謂障百川而回狂瀾者也。北路之後壟港,與興化南日對峙;後壟而上,有竹塹社與海壇對峙;竹塹而上,有南崁社與福州閩安鎮關潼對峙;自南崁至上淡水,與北茭相照;淡水至雞籠城,與沙埕烽火門相照。是以開拓時,諸當道有北路添兵,以通北方海道之詳議也。今之往來船隻,必以澎湖爲關津。從西嶼頭入,或寄泊峙內、或媽宮、或八罩、或鎮海嶼,然後渡東吉洋,凡四更船至臺灣,入鹿耳門。則澎湖乃臺灣之門戶,而鹿耳門又臺灣之咽喉也。行船者,皆以北極星爲準;黑夜無星可憑,則以指南車按定子午格巽向而行,是以天門測海道也。倘或子午稍錯,南犯呂宋、或暹羅、或交趾,北則飄蕩無復人境,甚至無力水而莫知所之。此入臺者平險遠近之海道也。

至若臺灣郡治之海道,自鹿耳門北至雞籠十九更船,自鹿耳門南至沙馬磯頭十一更船。苟遇颶風,北則墜於南風氣,一去不可復返;南則入於萬水朝東,皆險也。此又居臺者之不可不知也。

第舟船往來,又當候潮汐、視風信以爲便。茲將潮汐風信具列:月臨卯酉,潮漲東西;月臨子午,潮平南北。潮漲,多在春、夏之中;濤大,每居朔、望之後。各處皆然,臺亦無異。但臺北屬東南,月常早上:十七、八之夜,月值初昏,即臨卯西。故潮長退,視同安金、廈亦較早:同安金、廈初一、十六,潮滿子午而退卯西;初八、二十三,潮滿卯酉而退子午。臺則初一、十六,潮滿巳亥而退寅申;初八、二十三,潮滿寅申而退巳亥:所差竟至一時。半線以下,潮流過北、汐流過南,與澎湖同;半線以上,潮流過南、汐流過北。或雲自鹿耳門至打狗港,潮汐較內地早四刻,水長五、六尺;打狗至琅■〈王喬〉潮汐較內地早一時,水只三、四尺;自三林港北至淡水,潮汐與內地同,水丈餘。蓋臺潮每月初一、十六日,巳初四、亥初四;初二、十七日,巳正三、亥正三;初三、十八日,午初三、子初三;初四、十九日,午正一、子正一;初五、二十日,午正四、子正四;初六、二十一日,未初三、醜初三;初七、二十二日,未正三、醜正三;初八、二十三日,申初二、寅初二;初九、二十四日,申初四、寅初四;初十、二十五日,申正三、寅正三;十一、二十六日,酉正一、卯正一;十二、二十七日,酉正四、卯正四;十三、二十八日,戌初三、辰初三;十四、二十九日,戌正二、辰正二;十五、三十日,戌正四、辰正四。此潮信之候也。

至於風信,則又與他海迥異。風大而烈者爲颶,又甚者爲臺。颶倏發倏止,臺常連日夜。正、二、三、四月發者,爲颶;五、六、七、八月發者,爲臺;九月初北風初烈,或至連日,爲九降。過洋以四、八、十月爲穩,以四月少臺、八月秋中、十月小春,天氣多晴暖故也。六月多臺、九月多九降,最忌。臺颶俱多挾雨,九降多無雨而風。凡颶將至,則天邊斷虹先見一片如船帆者,曰「破帆」;稍及半天如鱟尾者,曰「屈鱟」。土番識「風草」,草生無節,則一年無臺;一節則臺一次,多節則多次。颶之名,以時而異:正月初四日,曰接神颶。初九日,曰玉皇颶。九日有颶,則各颶皆驗;否則,至期或有颶、或無颶,靡所準也。十三日,曰關帝颶。十五日,曰上元颶。二十九日,曰烏狗颶。二月二日,曰白鬚颶。三月三日,曰上帝颶。十五日,曰真人颶。二十三日,曰媽祖颶。真人多風,媽祖多雨。三春共三十六颶,此其大者。四月八日,曰佛子颶。五月五日,曰屈原颶。十三日,曰關帝颶。六月十二日,曰彭祖颶。十八日,曰彭婆颶。二十四日,曰洗炊籠颶。二十九日,曰文丞相颶。七月十五日,曰中元颶。八月初一日,曰竈君颶。十五日,曰魁星颶。九月十六日,曰張良颶。十九日,曰觀音颶。十月初十日,曰水仙王颶。二十六日,曰翁爹颶。十一月二十九日,曰普庵颶。十二月二十四日,曰送神颶。二十九日,曰火盆颶。自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凡有南風,則應來年有臺;如二十四則應四月、二十五則應五月,以至二十九則應九月,俱不爽。又內地之風,早西晚東;惟臺地早東風、午西風,名曰發海西,四時皆然。船出鹿耳門,必得東風方可揚帆;澎湖來船,必俟西風纔可進港。設早西晚東,則去船過日中始能放洋,來船昏暮不能進口。此風信有天造地設之奇者。又五、六、七月間風雨驟至,俗謂「西北雨」、「風時雨」。舟人視天色有點黑雲,則收帆嚴舵以待,瞬息即到,隨時即止;若預待少遲,則收帆不及而有覆舟之患焉。凡北風臺,必轉而東、東而南、南又轉西,或一、二日或三、五、七日不四面傳遍不止。又風颶前後,波浪衝擊,鯤身、北線聲如雷殷,俗雲「海吼」。海邊灣船之澳,有南風、北風之別;時當南風誤灣北風澳、時當北風誤灣南風澳,則舟必壞。

四邑海道可通大舟者,鹿耳門外,尚有鳳山之打狗及東港、彰化之上淡水,然皆不及臺之鹿耳門;其餘若南路之蟯港、北路之鹽水港、笨港、海豐港、鹿仔港、大甲西、二林、三林、中港、竹塹、蓬山,凡十二處。而笨港並有小港可通鹿耳門內,即名馬沙溝。然皆窄狹,僅可通小舟而已。

臺灣縣

(附)澎湖三十六嶼

(附)澎湖三十澳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臺灣縣

木岡山:在縣治東北,橫亙三十餘里。蒼翠蜿蜒,聳峙雲端。爲邑少祖山。

番仔湖大山:在木岡山南。拔地而起;與木岡山相聯屬。

柳仔林山:在番仔湖南。列阜如屏,延亙綿邈。

豬母耳山:在柳仔林西南。低小若邱陵然。

湖仔內山:在柳仔林南。其勢與豬母耳若遠、若近,若合、若離。

香洋仔山:在湖仔內山南。■〈山咅〉嶁絡繹,挹擁平疇。

角帶圍山:在香洋仔山南。過此則岡山;屬鳳山縣。

安平鎮七鯤身:一鯤身,與安平鎮接壤。自七鯤身至此,山勢相聯貫珠,不疏不密。雖在海中,泉甘勝於他處,多居民。距裏許,爲二鯤身;有居民。再裏許,爲三鯤身。又裏許,爲四鯤身。又裏許,爲五鯤身。又裏許,爲六鯤身。又裏許,爲七鯤身。自打狗山脫下,共結七峯,沙土。風濤鼓盪,不崩不蝕;多生荊棘,望之鬱然蒼翠。外爲大海、內爲大港,採捕之人多居之。

(附)澎湖三十六嶼

大山嶼:總名澎湖。縱橫各三十里,居民稠密。副將轄兩營,同通判守之。其餘各嶼,四面環繞。

西嶼:在大山嶼西,爲入臺標準。其東有牛心嶼、西公礁二小嶼。

小門頭嶼:在西嶼西北。

姑婆嶼:在小門頭嶼北。

大烈嶼:在西嶼東。

小烈嶼:在大烈嶼西。

花嶼:在西嶼南。

貓嶼:在花嶼東南。

鳥嶼:在貓嶼東南。

目嶼:在西嶼北。

空殼嶼:在西嶼東北。

-以上十嶼,皆在大山嶼之西。

員背嶼:在小嶼北。

藍笨嶼:在大山嶼東北。

南白沙嶼:在員背嶼東。

北白沙嶼:在南白沙嶼北。

鴈淨嶼:在大山嶼北。

中墩嶼:在大山嶼北。

吉貝嶼:在中墩嶼北。

險礁嶼:在吉貝嶼東。

大倉嶼:在大山嶼西北。

-以上九嶼,皆在大山嶼之北。

椗鉤齒嶼:在大山嶼東。

香爐嶼:在碇鉤嶼南。

陽嶼:在香爐嶼東。

陰嶼:在陽嶼東南。

船篷嶼:在東、西二吉之中。

東吉嶼:在船篷嶼東,去大山嶼極遠。

西吉嶼:在船篷嶼西。東吉、西吉在爲過廈指南。

-以上七嶼,皆在大山嶼之東。

四角嶼:在大山嶼西南。

虎井嶼:在大山嶼南。

桶盤嶼:在四角嶼西南。

鐵砧嶼:在目嶼東。

馬鞍嶼:在大山嶼東北。

半坪嶼:在馬鞍嶼南。

雞籠嶼:在西嶼後。

鍾子嶼:在半坪嶼北。

頭巾嶼:在馬鞍嶼東北。

-以上九嶼,皆在大山嶼之南。

考通澎之嶼,計四十有五。相傳爲三十六,或無天塹之險,故不入數,特記其名之著者。

新港溪:通木岡山溪。南出大目降,西過廣儲西里,又西至武定裏洲仔尾,匯新港西入海。臺、諸分界處;溪南屬臺灣、溪北屬諸羅。

大目降溪:有南溪、中溪二名。合咬狗溪、鯽仔潭,通蔦松溪入海。

深坑仔:源出角帶圍內山。其水淺而流長。

紅毛寮溪:水源出深坑仔。

岡山溪:水源出大岡山後。臺、鳳二邑交界。

二層行溪:合岡山、紅毛寮二溪,由喜樹仔港入海。臺、鳳分界處;溪北屬臺灣、溪南屬鳳山。

喜樹仔港:在二層行溪下流。

石頭坑:在郡治東北三里許。無水源,受衆流經海會寺過大橋,由柴頭港入海。

大橋港:在郡治北三里裏許。

小橋港:在大橋北,二港合流。

安平鎮港:在府治西。潮汐與鹿耳門、七鯤身相聯。北至州仔尾,受新港溪流;西至瀨口,受岡山溪流。港內寬衍,可泊千艘。

鹿耳門:在府治港口。水中浮沙突起,若隱若現,形如鹿耳,鎮鎖水口。港道窄隘,行船者以竹插標誌之,俗呼「蕩纓」。

北線尾:在鹿耳門南,與鹿耳門接壤。其南即安平鎮;中一港,名大港。紅毛時,水深,夾板可入;今淤淺。

海翁線:在府治西北。海洋中浮沙線一條,其南有一港。港口大澳甚深,號海翁窟;洋船多泊此候潮。

加老灣港:在府治西鹿耳門北。沙線一條,灣曲;不堪泊巨舟。其西南爲大洋。

隙仔港:在鹿耳門外之北。北風時,可泊巨舟百餘艘;南風不可泊。外爲大洋。

(附)澎湖三十澳

媽宮澳:在大山嶼南。北風盛作,可泊戈船二十餘隻。

外塹澳:在西嶼南。可泊北風船。

內塹澳:去外塹三里許。可泊北風船。凡自廈來澎者,泊此二澳甚穩。

暗澳:在大山嶼東。

將軍澳:在八罩東。

八罩澳:與將軍嶼相連。澳上地方頗寬,居民數十家。

西埯仔澳:在媽宮澳外。北風可泊戈船三、四隻。

裏澳:在鎖管澳南,相距五里許。可泊北風船。

良文港澳:在紅羅罩東。可泊南風船。

雙頭掛澳:媽宮對面。有山,名曰案山。港入盡處,即北澳;潮退,盡爛泥。凡遇颶風,官商船皆入避焉。

鎮海澳:在大赤崁澳東。有潭,名萬丈潭。凡官商船遇颶風,入此避之。

東衛澳:在暗澳東五里許。

西衛澳:在暗澳西一里許。

鼎灣澳:在東衛澳西。

紅羅罩澳:在東衛澳東。

湖東澳:在紅羅罩東。有一大湖,湖東西俱有民家。

湖西澳:在湖東澳西。

圭璧澳:在大山嶼東北龜鼊山前。

小果葉澳:在湖東澳東。

林投仔澳:在良文港西南。

瓦銅澳:在桶盤嶼。紅毛曾築炮城。

通梁澳:在瓦銅澳西。

大赤崁澳:在鎮海澳西三里許。

小赤崁澳:去大赤崁三里許,距吉貝嶼不遠。

竹篙灣澳:去內塹五里許。

緝馬灣澳:去竹篙灣五里許。

煙墩澳:在東衛澳西。

鎖管澳:去煙墩澳八里許。

大嶼澳:在八罩南。

花嶼澳:在虎井南。僅泊漁艇。

按澎之嶼、澳,有前後異名者,有語音不同者。今以折衷於是爲準。

鳳山縣

半屏山:自岡山迤■〈糹索〉而南,近附邑治爲半屏山。形如列障畫屏,故名。

龜山:在邑治左,近接半屏山。中多喬木,繁陰密蔭。

打鼓山:俗呼爲打狗山。秀起海邊,勢若長蛇,爲蛇山。在邑治右。至隔海蔘差遠近浮沉而列於打鼓山左右者,西有石佛。石佛之北有石墖,石佛之南有涼傘礁,皆屹立海中。舟人經此,必鳴金獻紙。

鳳山:橫列於邑治東南,形若飛鳳,旁有二小峯如翅,故名。東北有數小峯錯落如鳳卵,曰鳳彈山;文廟案山也。西南小侖形如鳳鼻,曰鳳鼻山;又邑治之拱對案山也。

旗後山:在打狗山西南。

漯底山:在半屏山西北。平原曠野中浮一邱,頂寬平,有小竅出水,霖雨泥淖深無底。

觀音山:在阿猴林西北。起伏盤曲,中一峯屹立,若菩薩端坐,衆小峯拱峙於側,故名。

七星山:聯絡於觀音山之北。七峯上石圓密如星。

大滾水山、小滾水山:山無甚高,兩山相聯,離十里許。上有濁泥水滾出。

尖山:孤峯秀削,勢若玉筍、瑤琴,故名。

小岡山、大岡山:兩山相聯,不甚高。大岡在北、小岡在南,兩相對峙。小岡山頭有巨石,圓秀如冠,爲紗帽石。內地舟來臺,過澎湖東吉,即見大岡山。是與臺灣猴洞諸山、諸羅南馬仙山相界處也。

赤山:由鳳山過淡水溪,陂陁平衍。時有火出其上。又有自鳳彈而聯於東北者,亦名曰赤山。以土色赤,故名。

傀儡山:在縣治東。聳出重霄,常帶雲霧。上爲野番所居,人跡罕到。內地舟至澎湖,即見此山。南爲蜈蜞嶺;過嶺盡爲山後焉。

嫏嬌山:綿亙蜈蜞嶺左。山高而險,下有土番。

沙馬磯頭山:巃嵷磅礴,直抵海中。呂宋往來船,皆以此山爲指南。

小琉球山:在西南大海中突起一峯,蒼鬱蔥翠,周圍三十餘里。中無人居,多產竹、木、椰仔。下多巉巖巨石,船灣泊甚難,爲鳳山水口。

網翠山、老佛山:兩峯並峙。皆自沙馬磯迴轉而東。

朝華離山、大柴高山、霄馬乾山、大烏萬山:以上數山,皆背立於傀儡山後,與網翠、老佛山連絡。

卑南覓山:與諸羅崇爻山連界。

岡山溪:源出大岡山北。西流過嘉祥裏、依仁裏爲二層行溪;經長治裏,合喜樹仔港入於海。

濁水溪:源出大滾水山。水出常濁,故溪流亦濁。南合小岡山之水,受鯽仔潭流,會彌陀港入海。

萬丹港:在彌陀港南。其北爲竹仔港。再竹仔港北爲蟯港,屬臺灣。

打鼓仔港:在邑治西南。港口有巨石,劈分水門,成南北二支:南入爲前鎮港,又入爲鳳山港,至鳳山莊;北入爲硫磺港,至興隆莊。

淡水溪:源發於東北之大山。過大澤機社、搭樓社、阿猴社受巴六溪之水,西出而爲西溪;瀠回數十里,與赤山仔之冷水坑合入海。

大澤機北溪:源從大澤機內山,北出羅漢門社南,西流至搭樓社東轉而西北,與阿猴溪合。西爲淡水溪,會於東港入海。

大澤機西溪:源從大澤機西內山出,北過搭樓社東與北溪合;轉而西北流入阿猴溪。西爲淡水溪,會於東港入海。

中港:潮過赤山仔北,轉而東過上淡水南,受下淡水雜流入海。

力力溪:在淡水溪南。其源發於東南大山,會東港入海。

放■〈糹索〉溪:在力力溪南。源發於東南大山,經放■〈糹索〉社會關帝港、茄藤港,西出爲鱉興港,入海。

諸羅縣

大武巒山:在縣治後。爲邑主山。

玉山:在大武巒山後;邑治主山之後障也。三峯並列,奇幻瑩徹。終歲雪封,如紗籠香篆。有時晴明,乃得見;頃則,雲霧複合矣。見時非風即雨,甚驗。

牛椆山:近貼邑治之背,作護砂。其下復自右旋左,蛇伏於草地尾,有小山逆於水口;爲邑治鎖鑰。

大福興山(一名大目根山)、覆鼎金山:俱爲邑治右肩。

枋仔岸山:在玉山北。

鹿楮山:在大武巒東北。

打利山:在鹿楮山北。

鹿仔埔山。

-俱爲邑治右肩外輔。

阿里山:極遼闊,內有八社。

大龜佛山:在阿里山東南。爲邑治左肩。

肚武膋山:在玉山南。

畬米基山:在大龜佛東北。亦邑治左肩外輔。

葉仔林山:與大武巒相接,自東旋北。爲邑治右臂。

鼎蓋梁山。

梅仔坑山。

奇冷岸山:在邑治北。

尖山仔山。

玉案山:山勢東折而南,繚曲向北;亦邑治左臂。位踞離明,方幅蒼翠(?)爲學宮對山。

火山:在玉案山後。山谷多石,石隙泉湧,火出水中。南仔仙之東畔石窟中,亦火出不息。

嵌頭山:在玉案山東北。

唣囉婆山。

筆架山:在玉案山西南。

翁仔上天山:山極峻險。豎脊挺步,如老翁扶笻天際。

半月嶺:高聳天際,形似上弦之月,故名。

-皆爲邑左外障。

馬椆山:在半月嶺南。

糞箕湖山。

小龜佛山:在糞箕湖南。

赤山:在小龜佛山東南。

新港溪:源出木岡山,流於洲仔尾入海。溪南爲臺灣界、溪北爲諸羅界。

洋仔港:新港之南,東入爲洋仔港;新港之北,東入爲灣港、竿寮港、直加弄港、西港仔、含西港。含西之支分,爲卓加港。西南入於海。

灣港。

竿寮港。

直加弄港。

竿寮港東入。

西港仔港。

含西港。

-以上五港,俱新港之北。

卓加港:含西港之支分。西南爲大海。

青鯤身:西臨大海。

馬沙溝:西臨大海。

青峯闕:西臨大海。

灣裏溪:在麻豆南。源出噍吧哖社內山,南過大武壟山,合卓猴山之流於石仔瀨,過赤山,出歐汪溪入海。

歐汪溪。

嘓溪:源發大武壟山十八重溪。北匯於蚊港入海。

倒風港:在井水港南。水分三支:北爲鐵線橋港、南爲茅港尾港、西南爲麻豆港;麻豆南曰灣裏溪。

麻豆港:倒風港分入。

鐵線橋港:倒風港分入。有橋。

上、下急水溪:源發關仔嶺山,由內連桁入海。

蚊港:西面臨海。從青鯤身歷南北鯤身,東旋青峯闕爲蚊港。

鹽水港:由冬港東入。

井水港:鹽水港支分於北爲是港。

八掌溪:在邑治南。源發玉山,西入冬港南,由青峯闕入海。

冬港:八掌溪入。

白水溪:源發玉案山。

猴樹港:牛椆溪入,南出青峯闕入海。

龜仔港:猴樹港東入。

土地公港:在猴樹港南。

牛椆溪:在邑治北。發源大武巒山,歷大福興山等莊爲龜仔港。又西至猴樹港,南出青峯闕入海。

山迭溪:在牛椆溪北。發源阿里山南,歷雙溪口等莊之南爲笨港;由楫仔寮莊入海。

笨港:山迭溪入。

石龜溪:發源奇冷岸山,歷他裏霧數莊,至雙溪口與山迭溪合。

阿拔泉溪:出阿里山。過竹腳寮山,爲阿拔泉渡;西合虎尾溪入於海。

虎尾溪:源出水沙連內山。過水沙連社,合貓丹社、巒巒社之濁流,西過黃地侖、布嶼稟出白沙墩之北,至於臺仔挖入海。溪南屬諸羅界、溪北屬彰化界。水濁而迅,泥沙滾滾。人馬牛車渡此,須疾行;稍緩,則有沒腹埋輪之患。夏、秋水漲,有竟月不能渡者。

彰化縣

大武郡山:由牛相觸分支右出,橫亙二十餘里,結縣治。

牛相觸山:南北兩峯由水沙連分支,如牛奮角相觸。中隔一溪,溪南爲諸羅斗六門界、溪北爲彰化大武郡山界。

南、北投山:內二社:溪南爲南投社、溪北爲北投社。

阿拔泉山:山麓之水,發源阿里山西北,經竹腳寮山西轉,即爲諸羅之阿拔泉渡。

竹腳寮山:內有埔,漢人耕種其中。

筊荖山:方言「筊荖」,竹器也。因山圓頂肖形,以名。

大吼山:在九十九尖峯下。

九十九尖峯:峯頭秀銳,蒼翠插天。

水沙連山:內有大湖,四面皆山,番社隔湖負山而居。路極峻險。

樸仔籬山:在半線保西南。

寮望山:在大武郡北。廣漠平沙,孤峯秀出。其下爲半線營壘,北爲貓羅社。

貓霧捒山:在邑東北。有曠埔,漢人耕種其中。

貓羅山:在貓霧捒東南。與諸羅玉案山南北斜照。

火山:夾貓羅、貓霧捒二山之東。

大肚山:與寮望山對峙。山後爲貓霧捒社,護彰化縣治。

沙轆山:在大肚山北,爲沙轆社。

牛罵山:在大肚山北,爲牛罵社。

蓬山:在大肚山北。舊名崩山,今改名。

銀錠山:山頂圓平。舊名鐵砧山,今改名。

宛裏山。自沙轆以下,五山皆大路所必經。

岸裏山:山險深峻。內有新附五社。

南日山:在銀錠山東北。

貓盂山:在貓盂社東北。

倒旗山:山形如旗。在吞霄社內。

礁荖叭山:小峯錯落,近海。在宛裏山北。

南山:在後壟、竹塹二社之北。

小鳳山:俗名鳳山崎。路多崎嶇,爲竹塹右臂。

南崁山:在小鳳山東北。

太平山:在吞霄社東。

貓裏山:在後壟社東。

椰裏歷山:在荖衢山南。

加至閣山:在荖衢山南。

荖衢山:在中港社北。

陣仔叭山:在南山東。

鄰仔叭荖山:在小鳳山東。

交眉山:在佑武乃山西。

眩眩山:蹲舉崚嶒,煙霞飄渺;與小鳳山、太平山形勢相屬。下爲竹塹埔,漢人耕種其中。

小龜侖山:在眩眩山北。內有三社:山下爲龜侖社、西爲坑仔社、南爲霄里社。

佑武乃山:在小鳳山、交眉山東。山極高大,並合歡山障南日諸山之後。巃嵷盤礴,遙接關杜門諸社及查內山。

合歡山:在佑武乃山北。

查內山:山麓有查內社。

大雞籠山:在雞籠港東。一望巍然,日本洋船以爲指南。

金包裏山:在大雞籠西。有金包里社。往大雞籠路,在山之麓。沿路巨石巉巖,澗水縱橫。其下山背有二石對峙,名爲旗杆石。

小雞籠鼻頭山:在金包裏山西。山下有石,中空如門,爲石門。

大遯山:小雞籠蜿蜒而南,矗起屹立於淡水港東北,即奇獨、龜侖。山勢趨內山。煙霏霧靄,峯巒不可枚舉。諸山起祖於此。

磺山:在大遯山東。其土可煮硫,故名。內有雞柔山,外爲北投社。西極港口,循港而東爲關杜門。

八里坌山:自關杜門穿港而西,雄偉傑出於淡水港東南。是爲東南之鎮山。

山朝山:自雞籠山分支,東渡八尺門港,雙峯遙峙,高不可極。山南爲蛤仔難三十六社;未入教化,人跡罕到。

買豬末山:在山朝山南。〔南爲〕哆囉滿社,北爲山朝山社,相去百餘里。

蛤仔難山:在買豬末山東南。

黑沙晃山:極高大,在蛤仔難山內。其山東南,有直加宣五社。

大雞籠嶼:在淡水東北大海中。昔荷蘭設埠頭賣市,通內地漢人貿易。上建石城,現在屯兵防守。土番於此捕魚取藤,賣以充餉。欲到此處,必從獅球嶼舉火號,社丁撥兵駛艋舺而渡;或從八里簡山舉火號,亦得渡。

獅球嶼:在雞籠南。其嶼似獅戲球之象,孤峙水中。時或風大,浪聲如雷。與內港蜂仔峙嶺北連界。

桶盤嶼:在大雞籠西南。形似桶盤。此處可泊鉅艦。

燭臺嶼。

香爐嶼。

花矸嶼:在大雞籠嶼東北。形似花矸。閩粵洋船往日本,從此經過。

雞心嶼。

□門。

旗門杆嶼:在大雞籠嶼西、金包里社西北大海中。

東螺溪:分自虎尾溪,北折而西,過打馬辰、樹仔腳、貓兒幹,匯於海豐港入海。遵海而北,爲三林港;港水入至二林社。

海豐港:海■〈氵義〉。商船到此,載脂麻、粟豆。港水入至汛防前而止。

三林港:海■〈氵義〉。港口有網寮捕魚。商船到此,載脂麻、粟豆。港水入至二林社止。

大武郡溪:發源大武郡山西。出馬芝遴社西爲鹿仔港,入海。

鹿仔港:港口有水棚,可容六、七十人,冬日捕取烏魚。商船到此,載脂麻、粟豆。

大肚溪:溪闊水險,源發南投山。過北投、貓羅社、柴坑仔社,北合水沙連九十九尖之流;北爲草港入海。草港之北,爲水裏港。

草港:港口有水棚捕魚如鹿仔港。

水裏港:海■〈氵義〉。商船到此,載脂麻。港水入至一里而止。

大甲溪:溪面甚闊,險於大肚。源發岸里社內山。過樸仔籬山南,分於牛罵溪西入海。

蓬山溪:分自大甲溪。西北過蓬山,又西爲港入海。

蓬山港:即蓬山溪西北至海者。港口多石。商船到此,載脂麻。

大安溪:險如大甲溪,面較狹。夏、秋水漲,必待水落,邊海而行。源發水沙連內山。北過岸裏、南日二山,支分於南日山之後者,曰房裏溪;支分於銀錠山之北者,曰貓盂溪:而匯於雙寮海口而入於海。

吞霄溪:源發南日山西。出倒旗山之前入海。

礁荖叭溪:源發佑武乃山。出南日、礁荖叭二山之南爲礁荖叭港;西入於海。

礁荖叭港。

後壟溪:源發貓裏山。過加至閣社之西爲後壟港;入海。

後壟港:在後壟社前。港面甚闊。商船到此,載脂麻。

中港溪:在後壟之北。源發合歡大山。流於加至閣之北,出中港社西入於海。

中港:海■〈氵義〉。有小澳。商船到此,載脂麻。港水入至社後止。

眩眩溪:在中港之北。源發眩眩內山,合鄰仔叭荖山之流爲竹塹溪;西出爲港,入於海。

竹塹港:在中港北。港闊水深。商船到此,載脂麻、五穀。潮過竹塹社,受眩眩山水;又東行,受查內山水,西入海。

鳳山溪:源發查內山西。流於小鳳山埔,入於海。

造船港。

大溪:源發自查內山北。又源發於合歡山者,咬吧裏溪、田厝溪、加冬溪,合北內山之流爲霄裏溪;過小龜侖山,匯於南嵌社爲南嵌港,西入於海。自大溪以下,五溪水底皆石。

南嵌港:自竹塹至南嵌,俗雲九十九溪;內多一溪而十數彎折者。潮過小鳳山至南

嵌社,南受查內山水、東受關杜門水,西入海。

長豆溪:源發八里坌山南,西入於海。八里坌山之北,爲淡水港海口;至關杜門,水程十里。內有大灣,分爲二港,可泊大船數百。

淡水港:在八里坌之北。海口水程十里至關杜門。內有大澳,分爲二港:西南至擺接社止,東北至峯仔峙止。番民往來,俱用蟒甲者,刳獨木以爲舟也。澳內可泊數百;到此載五穀、鹿脯貨物。內地商船,間亦到此。

磺溪:源發磺山西。過內北投,出關杜門,入於海。東北爲雞籠港,港以東爲八尺門港。

山朝溪:在八尺門之南。東爲大海。

八尺門港:在雞籠港之東。隔港爲山朝、黑沙晃諸山。

蛤仔難港:在八尺門之南。港有三,合諸山灘流與海潮匯。蛤仔難三十六社,散處於港之左右。

雞籠港:三面皆山,獨北面瀚海。港口又有雞籠、桶盤二嶼,包裹周密,可泊商船。

卷四

疆域(形勝附)

混蒙既闢,斯畫封域;故七閩久着於成周,九粵肇開於漢代。惟茲臺地,禹跡未經、張槎不到;元、明以前書,未有聞焉。意天地故祕此雄圖,以俟聖人者出而後乃令獻茲形勝爲東南粵區、甌越屏翰,以徵盛世之苞符歟!夫職貢修自重譯,中外原如一家;而區分障扼,有備無患,或亦職方者所有事乎!志疆域。

臺灣府,在古赤嵌。東抵羅漢門莊內門,六十五里(是曰中路);西抵澎湖水程四更,實外地三十里(澎湖縱橫皆三十里);南抵沙馬磯頭,四百六十里(是曰南路);北抵雞籠城,七百九里(是曰北路)。東西廣九十五里、南北袤一千九百四里。西北抵福建布政使司,水程一十一更外,五百四十里。

臺灣縣(附郭):東至羅漢門莊內門,六十五里;西至澎湖轄地,水程四更外,三十里(澎湖地方縱橫皆三十里);南至文賢裏二層行溪鳳山縣界,二十里(原至依仁裏交界,僅十里;雍正十二年,奉文改至此);北至新港溪諸羅縣界,二十里(溪以南有新港社、新化裏,原屬諸羅;雍正十二年,改歸臺灣。今溪南屬臺、溪北屬諸)。廣九十五里、袤四十里。

鳳山縣:東至傀儡山,五十里;西至打鼓港,一十里;南至沙馬磯頭,三百七十里;北至二層行溪臺灣縣界,七十里。東西廣六十里、南北袤四百四十里。距府九十里。

諸羅縣:東至大龜佛山,二十里;西至大海,三十里;南至新港溪臺灣縣界,八十里;北至虎尾溪彰北縣界,五十里。廣五十里、袤一百三十里。距府一百里。

彰化縣:東至南、北投大山,二十里;西至大海,二十里;南至虎尾溪諸羅縣界,五十里;北至淡水大雞籠城,四百三十四里。廣四十里、袤四百八十四里。距府二百里。乾隆三年,割大甲溪以北至大雞籠城歸淡水防廳管轄,駐札竹塹。東至大山,十五里;西至大海,七里;南至大甲溪,一百一十九里;北至大雞籠城,二百七十五里。廣四十里、袤四百八十四里。距府三百五十九里。

形勝(附)

形勝(附)

臺灣府,古荒服地(「通志」)。在南紀之曲(「島上附傳」),處大海之中。坐東南、面西北,爲江、浙、閩、粵四省之外界(「福建海防志」)。緣高邱之阻以作屏,臨廣洋之險以面勢(「蓉州文稿」)。澎湖爲門戶,鹿耳爲咽喉(「鳳山縣誌」)。七鯤身毗連環護,三茅港匯聚澄泓(「客問」)。誠天設之險(「方輿紀要」),爲海疆最要(「平臺異同」)。

八景:鹿耳春潮、雞籠積雪、東溟曉日、西嶼落霞、澄臺觀海、斐亭聽濤、五層秀塔、四合仙梁。

臺灣縣,東倚層巒、西迫巨浸(「島上附傳」)。木岡山高聳特拔,羅漢門局勢弘敞(「臺灣志略」)。外環大海,雲漲霞平;內阻重山,沙迷霧烈(「客問」)。極東南之奧(「諸羅雜記」),扼鳳、諸之衝(臺灣風土記」)。控南粵、阻銅山(「蓉州文稿」),四省藩屏,諸島往來之要會(「澄臺記」)。八景:木崗挺秀、蓮湖飄香、鹿耳聽潮、龍潭夜月、赤嵌觀海、金雞曉霞、安平晚渡、沙鯤漁火。

鳳山縣,址因故鎮(「鹿耳門即事」),僻處海邊(「臺灣風土記」)。蔥鬱弘開,離奇盤結(「客問」)。大崗、小崗,嶢屼嵬崔;半崩、半屏,嵾嵯嵒崿(「臺灣賦」)。磯聳沙馬,林險阿猴(「臺灣志略」)。傀儡高峯,近接天際;琉球孤嶼,遠映海中(「縣誌」)。所謂奇觀勝概,約略如此(「舊志」)。八景:鳳岫春雨、嫏嬌潮聲、泮水荷香、岡山樹色、翠屏夕照、丹渡晴帆、淡溪秋月、球嶼曉霞。

諸羅縣,全臺鎖鑰,徑道蜿蜒(宋永清論)。南自新港、北至虎尾(「臺灣風土記」),皆迭岫參差,連崗撼戛(「客問」)。白玉山插翠青霄,大武隴深入邃海(「臺灣志略」)。其巃嵷之迴環者,不可紀極;其浩瀚之奔流者,無不朝宗(「舊志」)。千里之雄圖、上游之要地(「縣誌」)。八景:玉山雲淨、水沙浮嶼、檨圃風清、梅坑月霽、北香秋荷、龍目甘泉、月嶺曉翠、牛溪晚嵐。

彰化縣,迭嶂如屏,連峯插漢(「稗海紀遊」)。山有火焰、姑婆之奇,溪有虎尾、大甲之險(「臺灣志略」)。近防三林、鹿仔,遠控淡水、雞籠(「通志」)。圭心、石門、蓬山、後壟,重洋砥柱,攫浪摶潮(「客問」)。一片平沙皆沃土(「竹枝詞」),諸峯攢集黛峨青(「紀巡詩」);洵扼要險區也(「赤嵌筆談」)。八景:焰峯朝霞、鹿港夕照、鎮亭晴雲、線社煙雨、虎溪春濤、海豐漁火、眉潭秋月、肚山樵歌。

「福建海防志」:臺灣處大海之中,地形坐東南、面西北。自東北而至西南如列屏,爲中國江、浙、閩、粵四省之外界;西北近海,多平地可耕。土番及人民聚落以百數。山背東南,一望洸洋,舟楫所不到;土番加嶗使種類居焉。自紅夷以至鄭氏,皆不能綏附。聞中國盛德,悉來臣服,贄其方物。故我國家邊陲,極於海東數萬裏;置郡縣,爲疆界,實自古所未有。

「蓉洲文稿」:東寧,緣高邱之阻以作屏、臨廣洋之險以面勢。無仙蹤神蹟之奇,無樓臺觀宇之勝;有山則頑翳於蔓草,有水則滷浸於洪濤。鹿豕狸鼠之所蟠,龍蛇蜃虺之所遊。夫既限之以荒裔,而求天作地成之景,皆無所得。

「元志」「澎湖」:三十六島鉅細相間,坡隴相望。有七澳居其間,大約有土無木,土瘠不宜禾稼。產胡麻、菉豆,山羊尤多。居民煮海爲鹽、釀秫爲酒,採魚蝦、螺蛤以佐食。土商興販,以廣其利。貿易至者,歲常數百艘;爲泉外府。至元末,置巡司於此。

「續文獻通考」:水至澎湖,漸低;近琉球,謂之落漈。漈者,水趨下而不回也。凡西岸漁舟,到澎湖已下遇颶風發,漂流落漈,回者百無一。

「海防考」:隋開皇中,嘗遣虎賁陳棱略澎湖地。其嶼屹立巨浸中,環島三十有六,如排衙。居民以苫茅爲廬舍,推年大者爲長。以畋漁爲業。地宜牧牛羊,散食山谷間,各犛耳爲記。

「明統志」:澎湖島在琉球國,水行五日,地近福州、泉州、興化、漳州四郡界。天氣晴明,望若煙霧。

「方輿紀要」:海中島嶼,最險要而紆迴,則莫如澎湖。蓋其山週迴數百里,險口不得方舟,內溪可容千艘。海中舊有三山之目,澎湖其一耳。東則海壇、西則南澳,誠天設之險;何可棄以資敵?

「理臺末議」:臺灣在福建之東南,地隔重洋。形勢:延袤可至者凡千六、七百里。外此,則生番所居,與熟番阻絕;遠望皆大山迭嶂,莫知紀極,可以置而不議。府治南北千有餘裏,越港即水師安平鎮;又有七鯤身沙線,潮平可通安平港內,爲水師戰艘、商民舟楫止宿之地。港名鹿耳門,出入僅容三舟;左右皆沙石淺淤焉。此臺灣之內門戶也。衝渡至澎湖,島嶼錯落,有名號者三十六島。澎湖溝底,皆老古石參差。港泊有南風、北風二者殊澳。此臺灣之外門戶也。然臺灣之可通大舟者,尚有南路之打狗及東港、北路之上淡水,凡三處。而惟上淡水可容多船,港門爲正也。其可通小舟者,尚有南路之蟯港、北路之鹹水港及八掌港、笨港、海翁港、鹿仔港、大甲西、二林、三林、中港、竹塹、蓬山,凡十二處。而笨港並有小港可通鹿耳門內,即名馬沙溝是也。總之,臺灣三路俱可登岸,而惟鹿耳門爲用武必爭之地者,以入港即可以奪安平而抗府治也。奪安平,則舟楫皆在港內,所以斷其出海之路;抗府治,則足以號令南、北二路,而絕依附之門。故一入鹿耳門,而臺灣之全勢舉矣。或雲鹿耳門爲天險門戶,而又上設炮臺,防亦密矣;萬一攻之不入,兵法有攻堅而瑕者亦堅,其謂之何?不如由北路之上淡水進兵,所謂行師如過於衽席之上者;謀非不臧也。而不知由北路進兵,則其勢主緩;緩則必以衆而臨寡、以強而並弱。由鹿耳門進兵,則其勢主捷;捷則有以反主客之形,成控制之師,而且安平不據、澎湖尚孤,被賊衆者急而揚帆,不無他虞也。是故覘臺灣之形勢,而必講明於得入鹿耳門爲最要。

卷五

城池(坊裏、街市、水利、橋樑附)

保障稱賢,崇墉比峻;城池之重,古人詠金湯也。臺地沙浮,難爲塽塏;然木欄環匝以相垣、竹蔭參差而作堞,雖非設險,亦足屏藩。至若巷舞衢歌、家弦戶誦,長虹水上,無煩子產之輿;匹練田間,不假荊公之鈔。聖化所及,海甸如盤;寧徒曰巖疆需衆志以成、鹿塹恃巨靈而鑿哉?志城池。

臺灣府城:初未建。雍正元年,知縣周鍾瑄創建木柵,週二千一百四十七丈。設東、西、南、北大門四,東、南、北小門三。雍正十一年,奉文周植莿竹。乾隆元年,發帑金易七門以石門,釘鐵皮;樓護女牆,爲窩鋪十有五,以壯觀瞻。乾隆五年,臺鎮何勉捐資就總鎮營盤,築土堡。內外砌以灰磚,高一丈一尺、週三百三十丈;足資捍禦焉。

臺灣縣(附郭)五方雜處,兵民叢集,全臺重地。

(附)安平鎮城:在府治西一鯤身之上。荷蘭歸一王所築。用大磚、灰、油砌成。

城基入地丈餘,城牆各垛俱用鐵釘釘之。周圍廣二百二十七丈六尺、高三丈餘;城內屈曲如樓臺。順治十八年,鄭成功率舟師下之,即其城而居焉。今仍之。原屬鳳山縣;雍正十二年,改屬臺灣。

赤嵌城:在府治西北隅。亦荷蘭所築。周圍廣四十五丈三尺、高約三丈六尺餘。有瓦蓋、無雉堞;名雖爲城,實如樓形,故又名番仔樓。荷蘭酋長居之。今漸傾圯。

澎湖新城:康熙五十六年,總督覺羅滿保、巡撫陳璸、佈政石沙木哈捐造。

澎湖暗澳城:明嘉靖年間,都督俞大猷追流寇林道幹至此;因築焉。今頹圯,故址尚存。

澎湖瓦硐港銃城:荷蘭所築。明時,隸同安,金門哨兵駐札於此。今頹圯。

鳳山縣城:在興隆莊。康熙六十一年,署縣劉光泗始築;周八百一十丈、高一丈三尺,東、西、南、北設四門。後倚龜山、蛇山尾,外浚濠溝。雍正十二年,奉文環植莿竹。居民叢雜,南路要區。

諸羅縣城:在諸羅山。康熙四十三年,始設柵城,東、西、南、北四門。雍正元年,知縣孫魯倡造土城;周圍七百九十五丈二尺、基闊二丈四尺,城上馬道闊一丈四尺。浚溝離城四丈,深各一丈、闊各三丈,水涵六。雍正五年,知縣劉良璧重建門樓、砌水涵,東曰「襟山」、西曰「帶海」、南曰「崇陽」、北曰「拱辰」。雍正十二年,奉文於土城外環植莿竹。居民稠密,南北通衢。

彰化縣城:在半線保。雍正十二年,奉文環植莿竹;周圍七百七十九丈三尺。設東、西、南、北四門。居民日聚,北路要區。

(附)竹塹城:在士林莊。雍正十一年,奉文環植莿竹,周圍四百四十丈。設東、西、南、北四門,俱建門樓。規模初定,居民漸增。

淡水城:在淡水八里坌山北腳下。紅毛時建。雍正二年,奉文設東、西大門二,南、北小門二。北路盡區。

大雞籠城:在大雞籠島上。西、南兩門,紅毛時建。今仍之。

炮臺城:在雞柔山社南滬尾莊界,與淡水港口對峙。紅毛時築,以防海口。

坊裏(附)

街市(附)

水利(附)

橋樑(附)

坊裏(附)

臺灣縣四坊、二十里、一保、二莊:

東安坊、西定坊、寧南坊、鎮北坊。

永康裏、長興裏、歸仁南里、歸仁北里、永豐裏、新豐裏、保大東里、保大西里、永寧裏(原屬鳳山縣,雍正十二年改歸)、仁和裏、新昌裏(原屬鳳山縣,雍正十二年改歸)、依仁裏(原屬鳳山縣,雍正十二年改歸)、文賢裏、仁德里、崇德里、武定裏、廣儲西里、廣儲東里、新化裏(原屬諸羅縣,雍正十二年割其半改歸臺灣)、效忠裏(即安平鎮。康熙六十一年,奉文改今名)。

土墼埕保(原屬鳳邑,雍正十二年改歸)。

大穆降莊、羅漢門莊(原屬鳳邑,雍正十二年改歸)。

鳳山縣八里、七莊:

長治裏一圖、長治裏二圖、維新裏、仁壽裏、嘉祥裏、觀音山裏、淡水港東里、淡水港西里。

興隆莊、半屏山莊、觀音山莊、赤山莊、大竹橋莊、小竹橋莊、鳳山莊。

諸羅縣四里、七保、十七莊:

開化裏、善化裏、新化裏、安定裏。

赤山保、佳里興保、善化裏東保、善化裏西保、新化裏西保、安定裏東保、安定裏西保。

諸羅山莊、北新莊、大小槺榔莊、井水港莊、茅港尾莊、土獅仔莊、鹿仔草莊、龜佛山莊、南勢竹莊、大坵田莊、龜仔港莊、大龜圭莊、舊嘓莊、新嘓莊、下加冬莊、打貓莊、他裏霧莊。

彰化縣十保,〔管〕一百一十莊:

半線保管下:登臺莊、快管莊、柴坑仔莊、惡馬莊、大吼莊、加黎莊、阿束莊、磚仔窯莊、本縣莊、南北投莊、柳樹濫莊。

貓霧捒保管下:義學莊、王田莊、龜山莊、加投莊、水裏莊、沙轆莊、牛罵莊、橫山仔莊、岸里社口莊、楓樹腳莊、北勢莊、藍張興莊、涼傘樹腳莊、新興莊、烏日莊、鎮平莊、劉厝莊、阿里史莊。

燕霧保管下:垓坮莊、秀水莊、佳錫莊、員林仔莊、鎮平莊、內灣莊、白沙坑莊。

馬芝遴保管下:馬明山莊、埔姜侖莊、埔鹽莊、大濫莊、南勢莊、北勢莊、大有莊、打廉莊。

東螺保管下:舊社莊、三條圳莊、打馬辰莊、侯心霸莊、大段莊、十張犁莊、興化莊、睦宜莊、埔心莊、眉裏莊、埤頭莊、斗六甲莊、麻園寮莊。

大武郡保管下:舊社莊、侖仔莊、崁頂莊、枋橋頭莊、陳厝莊、紅毛社莊、油車店莊、火燒莊、濫港東莊、西成莊、柴頭井莊、馬光厝莊、新莊仔莊、卓乃潭莊、橋頭莊。

西螺保管下:樣仔腳莊、大加冬莊、鹿場莊、大北圍莊、何厝莊、埔心莊、下濫莊、張厝莊、加冬仔莊。

布嶼稟保管下:二崙莊、港尾莊、溝仔墘莊、南勢底莊、馬攻厝莊、龍巖厝莊、埔姜侖莊、大坪莊、大莊、蕭壟厝莊、貓兒幹莊。

二林保管下:大突莊、舊社莊、火燒莊、七夕厝莊、火燒厝莊、西勢莊、垓坮莊、過溝仔莊、文厝厝莊、西莊、蘆竹塘莊、土庫莊。

深坑仔保管下:深坑仔溝莊、大排沙莊、丈八堵莊、土壟厝莊、犁頭厝莊、八人莊。

淡水海防廳二保,管三十五莊:

淡水保管下:八里坌莊、滬尾莊、大屯莊、竿蓁林莊、關渡莊、北投莊、八芝蓮林莊、奇裏岸莊、瓦笠莊、興仔武朥灣莊、大佳臘莊、圭母子莊、大灣莊、水興莊、興直莊、加里珍莊、擺接莊、山腳莊、八里坌仔莊、海山莊、坑仔莊、虎茅莊、奶笏莊、澗仔歷莊、甘棠莊。

竹塹保管下:南莊、北莊、芝巴里莊、大溪墘莊、翠豐莊、貓兒錠莊、中港莊、永安莊、貓盂印鬥莊、吞霄莊。

(附)番社

(附)番社

臺灣縣:大傑巔社(在羅漢門。原隸鳳邑,雍正九年改歸)、新港社(原隸諸邑,雍正九年改歸)、卓猴社。以上三社,熟番。

鳳山縣:武洛社、搭樓社、阿猴社、上淡水社、下淡水社、力力社、茄藤社、放■〈糹索〉社(以上八社,熟番)、加六堂社、郎嬌社(俱歸化)、治本社、射馬乾社、呂加罔社、拔望望社、百馬以力社、礁朥那狡社、裏踏裏踏社、八搭禮社、八系鬮社、老郎社(以上一十社,在卑南覓西)、募陸社、大龜文社、悶悶社、裏立社、朝貓籬社、召貓籬社、加那打難社、哆囉網曷氏社、嘪屢裏奶社、礁裏亡社、那作社、嗎朥的社、加留難社、龍鸞社、搭祺文社、■〈蟲間〉仔侖社、哆囉覓則社、屢們社、貓美葛社、大狡社、礁貓裏力社、搭琳搭琳社、大德訖社、射巳寧社、射臘眉社、朥北社、大板陸社、柯末社、罔雅社、大里力社、柒腳亭社、大棗高社、朥哈社、■〈蟲間〉仔弼社、確只零社、大烏萬社(以上三十五社,在卑南覓南)、本灣社、米箕社、新八里罔社、舊八里罔社、加里房曷社、郎也郎社、千也貓嗌社、須那載社、株嘪煙社、株粟社、窩律社、甘武突社、甕■〈糹索〉社、邦也遙社、丁也老社、礁朥社、加洛社、加那突社、巴鳩鬱社、沙別社(以上二十社,在卑南覓北)。凡六十五社,即卑南覓七十二社地。

諸羅縣:大武壟頭社、二社、礁吧哞社、夢明明社(以上四社,倚山熟番)、目加溜灣社、麻豆社、蕭壟社、哆咯嘓社、諸羅山社、打貓社、他裏霧社、斗六門柴里社(以上八社,平地熟番)、納納社、芝寶蘭社、箕密社、貓丹社、竹腳宣社、兜蘭社、礁那哩嗎社、桹耶耶社。以上爲崇爻八社,在傀儡大山東。雍正二年間招徠,爲歸化生番。

內灣社、米籠社、邦尉社、篢社、望社墩社(以上爲內優六社,皆歸化生番)、大圭佛社、嘈囉婆社、嫺仔霧社、沙米箕社、踏枋社、豬母朥社、鹿株社、阿拔泉社(以上爲阿里山八社,皆歸化生番)。

彰化縣:西螺社、東螺社、眉裏社、大武郡社、半線社、中大肚社、南大肚社、北大肚社、水裏社、遷善社(舊名沙轆)、感恩社(舊名牛罵。以上十一社,平埔熟番)、夬里社、毛卒社、射仔社、大基貓丹社、本靠社、木武郡社、子黑社、佛仔希社、倒咯社、戀戀社、挽麟社、田仔社、貓難社、田頭社、埔里社、蛤仔難社、外挽蘭社、外貓裏眉社、內貓裏眉社、平了萬社、鬥截社、致霧社、哆囉郎社、福骨社(自夬里社至此二十四社,在水沙連山內;爲歸化生番)、柴坑仔社、貓羅社、南投社、北投社、貓霧捒社(以上五社,東附內山)、岸里社、烏牛欄社、搜捒社、阿里史社、樸仔籬社、沙裏興社、巴老遠社、獅頭社、獅尾社、麻着社、岸裏舊社(以上十一社,半居內山;俱熟番)、南社、貓兒幹社、二林社、大突社、馬芝遴社、阿束社(以上六社,邊海熟番)。

淡水海防廳:德化社(舊名大甲西社)、大甲東社、南日社、雙寮社、貓盂社、房裏社、宛里社、吞霄社(以上爲蓬山八社。後壟社、中港社、新港仔社、貓里社、加志閣社(以上爲後壟五社,俱平埔熟番)、眉加臘社(新歸化)、眩眩社、霄里社、龜侖社、坑仔社(以上爲南崁四社)、八里坌社、淡水社、大屯子社、武朥灣社、雷里社、了匣社、秀郎社、擺接社、內北投社、毛少翁社、大浪泵社、搭搭優社、奇武卒社、裏族社、麻裏雞口社、大雞籠社、外北投社、雞柔山社、小雞籠社、金包里社(以上皆淡水熟番)、礁轆軒社、宇馬氏社、八廚美簡社、拔丹社、知買驛社、基密丹社、期班女懶社、礁仔龍岸社、抵密抵密社、礁朥苗社、期來益社、期瓦笠社、期沓沓社、頒老員社、奇玉暖社、申也罕社、申也羅罕社、八陳雷社、麻裏陳輅社、佳笠宛社、巴朥辛也員社、奇武流社、觸龜滿社、陳盧女簡社、污泥餚社、貓朥府偃社、母罕母罕社、礁朥密社、削骨削骨社、歪也歪也社、奇底枚社、賓也貓也社、巴荖鬱社、賓也知懶社、徵也難懶社、猴猴社(以上爲蛤仔難三十六社。皆山後生番)、三朝社、哆囉滿社、合歡社、攸吾乃社(以上四社,乾隆二年歸化生番)。

街市(附)

臺灣縣:嶽帝廟街(在東安坊)、嶺后街(在東安坊)、枋橋頭街(在嶺后街下)、上帝廟街(在枋橋頭街下)、十字街(界於四坊;即大街)、帽仔街(在十字街西)、南勢街(在太平西門內)、北勢街(在水仙宮右)、鎮渡頭街(在新南勢街下)、大井頭街(在西定坊)、魚市(在西定坊。鬻販鮮魚之所,因名)、菜市(在寧南坊。蔬菜瓜果之屬畢集於此,故名)、市仔(在寧南坊。販賣海鮮多集於此)、總爺街(在鎮北坊)、禾寮港街(在鎮北坊)、暗街(在西定坊)、大埔街(在東安坊小南門)、春牛埔街(在永康裏)、山川臺街(在東安坊)、東門街(在東門內)、中樓仔街(在永康裏)、舊社街(在歸仁北里,系中路)、嵌下街(在長興裏)、蔦松街(在永康、武定、廣儲三里交界,系北路)。

鳳山縣:大湖街(在長治裏)、半路竹街(在維新裏)、阿公店街(在仁壽裏)、小店仔街(在仁壽裏礁巴司戎)、楠仔坑街(在仁壽裏)、興隆莊街(在縣治城內)、下坡頭街(在竹橋莊。地勢寬平,商賈輻集)、阿猴街(在阿猴社)、新園街(在港西里)、萬丹街(在港西里)、坎頂街(在港東里)。

諸羅縣:十字街(在縣治)、大平街(在縣治)、下加冬街(在下加冬莊)、急水溪街(在溪南)、鐵線橋街(在鐵線橋)、茅港尾街(在開化裏)、麻豆街(在開化裏麻豆社)、灣裏溪街(在善化裏)、灣裏社街(在善化裏)、木柵仔街(街南屬新化裏、街北屬安定裏)、新港街(在新化裏)、蓮池潭街(在善化裏)、蕭壟街(在安定裏)、笨港街(在笨港。爲大市鎮)、土獅仔街、猴樹港街(在外九莊)、井水港街(在外九莊)、鹹水港街(在大奎璧。爲大市鎮)。

彰化縣:半線街(在縣治)、鹿仔港街(在鹿仔港。水陸馬頭,榖米聚處)、員林仔街(距縣治南三十里)、海豐港街(距縣治西南八十里)、三林港街(距縣治西南五十里)、東螺街(距縣治南四十里)、西螺街(距縣治南四十里)、大肚街(距縣治北一十五里)、犁頭店街(距縣治東北三十里)、竹塹街(在竹塹城內)、八里坌街(在上淡水)。

水利(附)

臺灣縣:甘棠潭(在保大東里。鄉民合築。以潭水多生甘棠樹,故名)、無源潭(在永豐裏。以無水源,故名)、蓮花潭(在文賢裏。源深,雖旱不涸,可以灌田)、王有潭(在仁和裏。鄉民王有所築以灌田者,故名)、參差陂(在文賢裏二圖。紅毛時,王參差築以灌田,故名)、月眉池(在文賢裏一圖。形如半月,故名)、鴛鴦潭(在文賢裏。兩潭相連,故名)、鯽仔潭(在永康、廣儲西、長興三里之界,延流三十餘里。多生鯽仔,年有徵稅;三里藉此灌田)、嵌下陂(地勢卑下,鄉人築堤蓄水以灌田)、草潭(在新豐裏。僞時築。半里許。蓄水以灌田)、蘭坡(在新豐裏。鄉人築堤儲水以灌田)、公爺陂(在新豐裏。僞時築。蓄水以灌田)、弼衣潭(在新豐裏香洋仔。僞時築)。

鳳山縣:將軍陂(在鳳山下莊。開臺後,將軍施琅新築,改名日新陂)、竹橋陂(在竹橋莊。水源自阿猴林來)、三鎮陂(在維新裏)、大湖陂(在長治裏)、赤山陂(在赤山莊。周圍百餘丈,注水灌田)、烏樹林陂(在維新裏)、北領旗陂(在維新裏)、中衝崎陂(在仁壽裏)、新園陂(在長治裏)、硫磺水陂(在硫磺水。有泉灌文廟田)、草潭(在觀音山裏。蓄水甚多,灌溉甚廣)、石螺潭(在仁壽裏)、蓮池潭(在興隆莊。學宮泮池多蓮花,故名)、井水港(在半屏山。源自觀音山出)、菱角港(東灌嘉祥裏田,西灌長治、維新二里之田)、紅毛寮坑(在依仁裏。坑廣而流長,大旱水源不竭)。

諸羅縣:鼎臍■〈土穵〉(在新港社。產魚蝦)、諸羅山大陂(即柴頭港陂。源由八掌溪,長可二十餘里;大旱不涸)、柳仔林陂(源由八掌溪分流,長十餘里;大旱不涸)、埔姜林陂(源由八掌溪分流,長可十餘里)、馬椆彼陂(源由內山土地公崎流出)、楓仔林陂(在下加冬莊。東源曰白水溪)、佳走林陂(源由草潭出)、安溪寮陂(源由白水溪分流,長可十餘里;灌本莊、塗庫仔、後鎮、上帝廟、竹圍後等莊)、王公廟陂(下加冬東南。源由白水溪分流)、新營等莊陂(源由白水溪分流,長可三十里許)、哆嘓囉大陂(源由內山九重溪,長二十餘里。,灌本莊及龍船窩、埤仔頭、秀才等莊;大旱不涸)、大腳腿陂(在哆囉嘓南。源由十八重溪,長可十里許)、新陂(在北新莊。源由諸羅山番仔坑流出,長十餘里;大旱不涸)、大溪厝陂(在縣治西南三蒲竹。源由諸羅山番仔坑分流,長十餘里)、朱曉陂(在外九莊大坵田。由荷包嶼大潭出)、樹林頭陂(在外九莊。源由八掌溪尾,長五、六里許)、牛挑灣陂(在外九莊。源由龜仔港頭出)、土獅仔陂(在外九莊。源由牛椆溪出,南灌六加佃莊、北灌土獅仔莊)狗咬竹陂(源由牛椆山坑流出,長二十餘里。灌本莊及番婆莊、月眉潭、土獅仔、北勢等莊。莊民合築)、打貓大潭陂(有泉。淋雨時,新莊、柴頭港、打貓一帶坑水注焉。灌本莊及青埔仔二莊。莊民合築)、打貓山腳大陂(源由山迭溪,長十餘里。灌本莊及火燒莊、南路厝等莊。莊民合築)、虎尾寮陂(在打貓莊北。源由山迭溪分流)、雙溪口大陂(在打貓侖仔莊。源由山迭溪分流)、西勢潭陂(在打貓莊西北。源由山迭溪分流,灌西勢潭、柴林腳二莊、莊民合築)、阿陳莊大陂(在他裏霧社東南。源有二:一由石龜溪分出,一由庵石坑出)、糞箕湖陂(在他裏霧社。源由虎尾溪出)、洋仔莊陂(在茅港尾東。原有舊陂址,莊民重修)、番仔橋溝陂(在茅港尾。灌佳里興、茅港尾二莊。莊民合築)、烏山頭陂(即龍船窩陂。烏山頭二鎮、龍船窩等莊莊民合築)、新港西陂(在新化裏)、新港東陂(在新港社)、北社尾陂(在縣治西北。灌北社尾水,牛厝二莊)、白鬥坑陂(在縣治北。四十五年築)、大目根陂(在縣治東北牛椆溪)、椆榔莊陂(在外九莊。灌大、小槺榔二莊。莊民合築)、頭橋陂(在打貓莊莊)、中坑仔陂(在打貓莊東北)、他裏霧番仔陂(在他裏霧社)、埔姜侖陂(在他裏霧社西)、猴悶陂(在他裏霧社北)、尖山莊陂(在柴里社東南)、柴裏莊陂(在柴里社)、斗六莊陂(在斗六門防汛後)、大竹圍陂(在斗六門防汛前)、走豬莊圳(源由石龜溪分入。灌走豬、排仔路頭二莊)、荷包連圳(在走豬莊北。源由石龜溪分入)、加冬腳莊圳(在他裏霧社南。源由石龜溪分入,灌加冬腳、殿仔林二莊)、石龜溪莊圳(源由石龜溪分入)、北香湖(在縣北二里許。泉深地廣,盤曲三、四里;縣治東北一帶之水歸焉。大旱不涸。三十四年,番民合築陂於下流,名香仔陂)、龍湖(即赤山莊大潭。在龍湖巖前。別見「古蹟」)。

彰化縣:鹿場陂(在虎尾溪墘。源由虎尾溪分流)、打馬辰陂(在西螺社東。源由虎尾溪分流)、西螺引引莊陂(在西螺社西)、打廉莊陂(在東螺社西北)、燕霧莊陂(在半線社南)、馬龍潭陂(在貓霧捒。潭有泉,源合內山之支流,長二十餘里。陂流四注,大旱不涸,所灌之田甚廣)、鬼面潭(在半線。山內水所渟瀦。夏、秋則溢,冬、春則涸。居民、土番取其魚蝦爲食)、水漣潭(在水漣社。見「古蹟」)。

橋樑(附)

臺灣縣:大枋橋(在東安坊嶺後。通衢往來,架枋爲之。僞時所建。(康熙二十三年,知府蔣毓英重修)、磚仔橋(在西定坊。荷蘭所築。砌磚和灰而成)、縣口橋(隨壞隨修,不知何年所建)、樂安橋(在東安坊。架木爲之。今圯)、德行橋(在坑仔底)、濟津橋(在鎮北坊通衢往來之所。架木爲之,隨壞隨修)、永安橋(在西定坊)、太平橋(在水仙宮後。鄉人架木爲之)、安瀾橋(在西門外鎮渡頭。架木爲之。五十九年,知府王珍重建。中豎大木,旁築以欄,匾曰「安瀾」)、大橋頭橋(在小南門外南路往來路頭。今圯)、大橋(在永康裏北路往來路頭)、小橋(在永康裏。洪水衝崩)、烏鬼橋(在永康裏。鄉人架木爲之)、鬥米橋(在廣儲西保。架木爲之。今被水衝圯)、安平鎮渡(在西定坊。水程六、七里,過渡即安平鎮)、大井頭渡(在西安坊。今移在鎮渡頭)、二層行渡(在文賢裏。夏、秋水渡小船濟人,春、秋則架竹橋)、塭岸渡(在洲仔尾。以小舟濟人)、崗山溪渡(在崇德里。以竹筏渡人)。

鳳山縣:二層行橋(在長治裏。橋北屬臺灣、橋南屬鳳山。前參將吳三錫建。今橋壞,以舟濟人)、二橋仔橋(在長治裏)、崗山溪橋(在嘉祥裏)、鯽仔潭橋(俗呼二濫橋。此處水最大,前參將吳三錫建;被水漂去,居民林鼎再建,復漂去。今夏、秋以筏渡人,冬、春築竹橋覆土其上,以通輿步)、中衝崎橋(在中衝崎莊。參將吳三錫建)、店仔橋(在礁巴司戎。俗呼橋仔頭)、楠仔坑橋(在觀音山裏。參將吳三錫建)、竹仔港小橋(在竹橋莊)、萬丹橋(在竹橋莊)、攀桂橋(在攀桂汛)、赤山仔橋(在赤山莊)坑仔口橋(在下淡水)、鳳山港橋(在鳳山莊)、蟯港渡(在仁壽裏)、硫磺水渡(在硫磺水港。竹筏渡人)、萬丹港渡(在下陂頭)、下陂頭渡(在下陂頭)、新園溪渡(在新園莊。阿猴溪渡(在阿猴社)、淡水溪渡(闊數里,夏、秋水漲,非船莫濟)。

諸羅縣:鐵線橋、茅港尾橋(俱屬開化裏。二橋各爲一港,相去十里;爲縣治往郡必由之路。冬、春架竹爲之,上覆以土;夏、秋水漲漂去,設渡以濟行人。時壞時修)、馬鞍橋(在新化裏新港。架木爲之,形如馬鞍,故名。五十五年,附近士民重修)、鹹水港橋(在大奎璧。架木爲之。乾隆五年,知縣何衢重修)、二重溝橋(在他裏霧莊。架木爲之。以上數橋,俱可通車輿)、他裏霧橋、笨港橋(以上二橋,俱木爲之。在冬、春之間設架,以通行人)、牛椆溪渡(在諸羅山莊)、小龜佛山渡(竹筏。在外九莊)、井水港渡(在外九莊)、石仔瀨渡、灣裏渡、歐汪溪渡(在安定裏)、阿拔泉渡(在斗六門)、黃地侖渡(在外九莊)、灣港渡、竿寮渡、直加弄渡、西港仔渡、含西港渡(以上五渡,俱在鹿耳門內)。

彰化縣虎尾溪渡(諸、彰交界處。冬、春水涸,沙草茫茫;夏、秋雨多溪漲,非舟不渡)、打馬辰渡、樹仔腳渡、貓兒幹渡、雙條圳渡(以上四渡,俱在東螺溪)、苦零腳渡、大侖腳渡、上渡頭渡(以上三渡,俱在西螺)、溪心霸渡、柴坑仔渡、中渡頭渡、惡馬渡、下渡頭渡(以上五渡,俱在大肚溪)、北港塘渡、八里坌渡、關杜門渡、劍潭渡、沙貓樹渡、擺接渡。

卷六

風俗(歲時、氣候、土番風俗、物產附)

臺陽,海中彝島也。自鄭〔克〕塽歸誠,始隸閩中;漳、泉之民多居焉。故風尚與內郡無大異。久則粵人墾耕、商航販載,蟻聚雲屯,華靡相耀,亦自成一俗也。我國家生聚教養六十年於茲,雕題黑齒且習衣冠,水土天時亦轉氣候;而泛殖產維饒,魚、鹽、蔗、稻利甲他郡。其何以進庶富之風鹹登仁讓哉,是在操轉移之權者。志風俗。

臺灣僻在東南隅,地勢最下,四面皆海。氣候與內地不同:燠多於寒,秋、冬無霜雪。土番窮戶無衣褐,亦可卒歲。春、秋多旱潦,田每歲不能再熟。其民男多、女少,匹夫猝難得婦。務農者多,逐末者少。無久停親柩,無永錮婢女(「舊省志」)。

臺灣,山海秀結之區也。萬派汪洋、一島孤峙,磅礴鬱積之氣亙絕千里。靈異所萃,人士必有鍾其秀者。況數十年來,沐國家休養教育之澤,涵濡日深、久道化成,固已家弦戶誦,蒸蒸然共躋於聲名文物矣(「海天玉尺編序」)。

臺地民非土著逋逃之淵藪,五方所雜處,泉之人行乎泉,漳之人行乎漳,江、浙、兩粵之人行乎江、浙、兩粵,未盡同風而異俗。且尚奢侈、競綺麗,即傭夫、販豎不安其常,由來久矣。賭博,惡業也:父兄不戒,子弟始則出於典鬻,繼則流於偷竊。又豪健家兒,聚少年無賴之徒,結爲兄弟,出妻、拜母。往來既頻,則淫酗之累作;聲援既廣,則囂競之患生:實長奸之囮也(「臺海使槎錄」)。

臺地窄狹,又迫郡邑。田園概系僞時開墾,年久而地磽;力農者每多用糞,非如鳳、諸新墾之地,不■〈女蓐〉而秀且實也,其民多勞。邑治之人,習於詩書者無論矣,他如爲賈、爲商、爲百工,各事其業,其民多淳。澎湖之人,無田可耕、無山可樵,以海爲田、以漁爲利、以舟楫網罟爲生。居屋牆垣,皆以海石砌築。布帛、菽粟,無非取資於臺;種地瓜以佐粒食,鋤細草以當薪,曬牛糞以炊爨。出作入息,婦女共之;其民多樸。(臺灣)男有耕而女無織,以刺繡爲工。俗尚華侈,衣服悉用綾羅。臺人雖貧,男不爲奴、女不爲婢;臧獲之輩,俱從內地來者。此亦風之不可多覯也(「臺灣縣誌」)。

臺郡古荒遠地,聚廬託處,皆泉、漳之人,或自福、興、惠、潮來者。雖各循土風,而大端亦不甚遠焉。平原沃野,有竹木、果植之饒;濱海溪渠,有魚鹽、蜃蛤之利。服賈則用舟楫,任載必需車牛。歲不再收,濟以麻菽。農無火耕、水耨之瘁,商有冰紈、氈裘之華。由縣治南至金荊潭,稍近喬野;自淡水溪以南,番、漢雜居,客莊尤夥。好事輕生、健訟樂鬥,或時有之(「鳳山縣誌」)。

飲食、居處、衣冠、歲時伏臘,與中土同。兄弟同居,或至數世;鄰里詬誶,片言解紛。通有無、濟緩急;失路之夫望門投止,鮮閉而不內者。平原沃野,饒竹木、蔬果蠃蛤之產。自急水溪以下,距郡治不遠,俗頗與臺灣同;自下加冬至斗六門,客莊漳、泉之人相半,稍失之野(「諸羅縣誌」)。

彰邑所轄爲半線保。雖新設未久,而願耕於野、願藏於市者,四方紛至。故街衢巷陌,漸有可觀;山海珍錯之物,亦無不集,但價值稍昂。其風頗彷郡城。淡防廳所屬竹塹保、淡水保。竹塹建城栽竹,修衙署、設營防,市廛漸興,人煙日盛。淡水內港戶頗繁衍,牧笛漁歌,更唱迭和,油油於熙皞之天。風俗樸實,終年少鬥毆、爭訟之事。所產稻穀,賤於通臺;一切布帛、器皿、應用雜物,價昂數倍(「臺灣志略」)。

婚禮,倩媒送庚帖,三日內家中無事,然後合婚;間有誤毀器物者,期必改卜。納釆,簪珥綢帛,別具大餅、豚肩、糖品之屬,謂之禮盤;無力者,止煩親屬女眷送銀簪二,名曰「插簪仔」。及笄送聘,或番錢一百圓、或八十、六十、四十圓,綾綢數十疋以至數疋。禮書二函,則收一回一;羊、豕、香燭、彩花、荖葉各收其半。禮榔雙座,以銀爲檳榔形,每座四圓;上鐫「二姓合婚,百年諧老」八字。收「二姓合婚」一座,回「百年諧老」一座。貧家則用幹檳榔,以銀薄飾之。「福壽萬字」糖,或百餘圓、或數十圓;回以大餅。其餘鹿筋、鹿脯、糖果留三、四種,各以稻穀、麥、豆置於盤內。又回禮錫盆二,如大碗式。一植石榴一株,用銀石榴三、四顆及銀桂花數朵纏繞枝頭,名曰「榴桂」;一植蓮蕉花一株,取「連招貴子」之義(土人「蕉、招」同音)。此納幣之禮也。親迎,先期送擇日儀番錢或四十圓以至十二圓,名曰「乞日」。至期,不論貴賤,乘四人輿,鳴金鼓吹,彩旗前導;親朋送燈,少年子弟分隊擎執,沿途點放爆竹。婿至女家,駐轎庭中,連進酒食三次;飲畢,外弟攜盤於轎前索爆竹,婿隨取贈,名曰「舅子爆」。新人出廳拜祖先、次拜父母,父兄把酒三盞,覆以手帕上轎;妝奩同行,豐儉不一。花轎後懸竹篩,上畫八卦;到門,新郎擎蓋新婦頭上。三日廟見,以次拜公姑、伯叔、嬸姆,謂之「拜茶」。是日外弟來,名曰「探房」;午燕新婦及外弟。婦之父兄,請而後至,不輕造也。四日或七日,外父母請婿及女,名曰「旋家」;外家親屬,婿各備贄儀,惟外弟納之。飲畢,婿偕新婦同歸。五日,外家再請諸親相陪,名曰「會親」;女先往,婿近午始至。飲畢,婿回、女留三日後始回。冠、笄,或於親迎日、或在數日前。詩書之家,女子既笄,則居於房內,不復外出;常人則無論矣(「臺海使槎錄」)。

喪禮:父母終,散發跣而哭。置牀,遷屍梳洗,斂以新服;扶坐堂中,掖而哭祭,曰「辭生」。親朋畢至慰問,曰「問喪」。具訃柬聞於姻親,曰「報帛」。既殯,或七日、或四日,成服;朝夕奠哭無時。三旬,女婿致祭;親友祭不拘時。或七七、或百日,乃卒哭謝吊,分胙於吊者,曰「答紙」。俗多信佛,設靈後,必延僧設道場,名曰「開冥路」。五旬,再延僧道禮懺,焚金銀楮錢,名曰「還庫錢」;或二晝夜、三晝夜,打地獄、弄鐃鈸普度,名曰「做功果」。卒哭後,小祥致祭如禮。大祥,竟有先三、四月擇吉致祭除服,罕行禫服之禮者。揆之於義,未免有乖(「臺灣縣誌」)。

凡葬於卒哭之後者,前三日舉哀,設朝夕奠,名曰「開堂」;親友畢吊,曰「辭堂」。至期,柩就車爲蓋,結以五彩;魂轎、香亭,張鼓樂,童子執旛,僧道鳴鐃;親朋白衣冠送之,或祭於道左,謝以帛。既葬,題主設祭而反,親朋拜迎於道,謂之「接主」;偶而導前,曰「行街」。至家,設坐以祭;古之初虞也。親朋吉服,請入拜辭。三日,備牲醴到墳謝土,俗雲「福三」(「諸羅縣誌」)。

臺鮮聚族,鳩金建祠宇,凡同姓者皆與,不必其同枝共派也。祭於春仲、秋仲之望,又有祭於冬至者。祭則張燈結綵作樂,團飲祠中,盡日而散。常人祭於家,則不然:忌辰、生辰有祭,元宵有祭,清明有祭(或祭於墓),中元祭,除夕祭,端午則薦角黍,冬至則薦米圓。泉人日中而祭,漳人質明而祭;泉人祭以品羞,漳、潮之人則有用三牲者。此之謂祭祀之俗。俗尚演戲:凡寺廟佛誕,擇數人以主其事,名曰「頭家」;斂金於境內作戲以慶。鄉間亦然。臺俗尚王醮:三年一舉,取送瘟之義也。附郭鄉村皆然。境內之人,鳩金造木舟設瘟王三座,紙爲之;延道士設醮,或二日夜、三日夜不等。總以末日盛設筵席演戲,名曰「請王」;執事儼恪,跪進酒食。既畢,將瘟王置船上,凡百食物、器用、財寶,無一不具;送船入水,順流揚帆以去。或泊其岸,則其鄉多厲;必更禳之。每一醮,動費數百金;省亦近百焉。雖窮鄉僻壤,莫敢吝者。俗尚巫,疾病輒令禳之。又有非僧非道,名曰「客仔師」。攜一撮米,往佔病者,謂之「米卦」,稱說鬼神,鄉人爲其所愚,倩貼符行法而禱於神,鼓角喧天,竟夜而罷。病未愈,費已三、五金矣(「臺灣縣誌」)。

歲時(附)

氣候(附)

土番風俗(附)

物產(附)

歲時(附)

正月元旦,蚤起,少長鹹集,祀祖先、拜尊長,出造親友之家相賀,迭爲賓主;是謂「賀正」之禮。四日,家家備牲醴、燒紙禮神,是謂「接神」之禮。十五日,人家多延道士諷經,謂之「誦三界經」;亦有不用道士,而自備饌盒以燒紙者。是夜元宵,家家門首各懸花燈。別有善歌曲者數輩爲伍,制燈如飛蓋狀,一人持之前導;行遊市中,絲竹雜奏,謂之「鬧傘」。更有裝辦故事,向人家有吉祥事作歡慶之歌,主人多厚爲賞賚。大抵數日之間,煙花火樹在在映帶。

二月二日,各街社裏逐戶鳩金演戲,爲當境土地慶壽;張燈結綵,無處不然,名曰「春祈禱」。

三月三日,採鼠麴草合米粉爲粿,以祀其先;謂之「三月節」。清明日,祀其祖先,祭掃墳墓;邀親友同行,輿步壺漿,絡繹郊原。祭畢,藉草銜杯,遞爲酬勸;薄暮乃歸。

四月八日,僧童舁佛,奏鼓作歌,沿門索施;謂之「洗佛」。

五月五日,各家懸菖蒲、艾葉、榕枝於門,制角黍。以五色長命縷系小兒女臂上,男左、女右,名曰「神煉」;復以繭作虎子花,插於首。近海居民,羣鬥龍舟,雖曰吊屈,亦以辟邪;無貴賤,鹹買舟放中流,簫皷歌聲凌波不絕。或置竿船頭,掛錦綺器物,捷者奪標,鳴鑼而去,以爲得釆。三月盡、四月朔望、五月初一至初五日,各寺廟及海岸各船鳴鑼擊鼓,名曰「龍船鼓」。

六月一日,各家雜紅曲於米粉爲丸,名曰「半年丸」;亦頌禱團圓之意雲。

七月七日,曰七夕,爲乞巧會。家家晚備牲醴、果品、花粉之屬,向檐前祭獻,祝七娘壽誕畢,則將端午男女所繫五釆線剪斷同焚。或曰魁星於是日生,士子多於是夜爲魁星會,備酒餚歡飲。村塾尤盛。十五日曰中元,爲盂蘭會。數日前,好事者醵金爲首,延僧衆作道場,以一老僧主之。豎高棚,陳設飯食、牲醴、蕉果、糕餅等盤,堆高至七、八尺或丈餘;黃昏後,登壇說法,撒物食■〈羔上火下〉飯,名曰「放焰口」,亦曰「變食」;以一粒飯可化作百千粒飯,供祀無祀之鬼,謂之「普度」。是夜頭家爲紙燈千百,滿路插之,名曰「放路燈」;又先制燈盞,沿海浮之,衆燈齊燃,燦若列星,名曰「放水燈」:亦謂水陸會。沿街或三、五十家爲一局,張燈結綵,排設圖畫、玩器,鑼鼓喧雜,觀者如堵。事畢,演劇以爲樂,謂之「壓醮尾」;月盡方罷。是日,家各祀其先,與清明節無異;亦「春露秋霜,追遠報本」之意也。

八月十五日曰中秋,祭當境土地,張燈演戲,與二月二日同;「春祈而秋報」也。是夜,士子遞爲燕飲賞月。制大月餅,名爲「中秋餅」,朱書「元」字,擲四紅奪之,取「秋闈奪元」之兆。山橋野店,歌吹相聞,謂之「社戲」。更有置筆墨、紙研、香囊、瓶袋諸物,羅列市廛,賭勝奪彩;負則償值。

九月九日曰重陽,士人載酒爲登高會。童子制風箏,如鳶、如寶幢、如八卦河洛圖,競於高原因風送之,以高下爲勝負。夜或系燈其上,遠望若炯炯巨星;時當朔風,聲近悲切,不免發旅人思歸之嘆耳。

十一月冬日,家作米丸祀先祭神,閤家皆食之,謂之「添歲」;即古所謂「亞歲」也。門扉器物各黏一丸,謂之「餉耗」。是日長幼祀祖、賀節,略如元旦。

十二月二十四日,前數日各家掃塵,俗傳百神以是日登天謁帝,凡宮廟、人家各備茶果、牲醴,印幡幢、輿馬、儀從於楮,焚而送之,謂之「送神」。至來歲孟陬四日,具儀如前,謂之「接神」。二十五日,各家齋戒焚香,莫敢狎褻;俗傳謂天神下降之日。除夕前數日,親友各以儀物互相贈答,謂之「送年」。是夕祀先、禮神,爆竹之聲不絕,謂之「辭歲」。焚香張燈,閤家圍爐團飲,坐以待曙,謂之「守歲」。

氣候(附)

氣候古分南北,而南中之不同者,弗可枚舉也。即就閩言之,福、興以南四郡與延、建、汀、邵異,而漳、泉與福、興又差異。臺僻東南隅,地勢最下,四面環海,遙隔重洋數千裏,去中州最遠,其氣候與內郡懸殊。

大約暑多於寒,鐘鼎之家獸皮、貂裘無所用之;細民無衣、無褐,亦可卒歲。花卉則不時常開,木葉則歷年未落;瓜蒲、蔬茹之類,雖窮冬亦華秀。此寒暑之氣候不同也。

春頻旱、秋頻潦,東南雲蒸則滂沱,西北密雲鮮潤澤。所以雲行雨施,必有南風盛發之時;而田榖之登,歲不多再熟。此雨暘之氣候不同也。

四時之風,南颶居多。七、八月間因風擊浪,楫爲摧、檣爲傾,其濤沙之聲,遠聞數百里外。曉東暮西,風之所自與中土頓殊。此風颷之氣候不同也。

且一郡之中,而窮南、極北氣候,亦迥不侔。自府治至鳳山,漸南漸熱。鳳山至下淡水等處,冬少朔風,土素和暖蘊隆之氣,晝爲特甚;入夜轉寒,雖未晡而露降、日出而霧消,然終免涼凍之苦。自府治至諸羅、彰化,漸北漸寒。彰化至八里坌、雞籠城等處,山愈深、土愈燥,地愈高、風愈烈,寒涼愈甚。每朔風起,飛沙拔木,山嵐、海氣交釀爲露,值夜霏霏如霰;村舍山林,咫尺莫辨。茅檐日高,尚溜餘滴。或冬、春之際,間有霜雪。常陰風細雨,或驟雨如注。人日在煙霧中,瘴毒尤甚。此窮南、極北之氣候不同也。

凡土有剛柔、燥溼,氣有陰陽、順逆,而候隨之;即風之所被、俗之所成,亦各肖其地以出而不可易。故五方之習尚不同、四時之消長頓殊,有由來也。臺灣地懸天末、勢極東南,浮孤島於汪洋大海之中,遙隔中州數千裏外;溯自開闢,悉爲文身黑齒之鄉,混混沌沌,不知歷幾萬億春秋。迨歸我朝版圖,深荷列聖悉心經畫,漸摩涵濡,已非一日;化狉獉爲文物、躋黯昧於光明,士、農、工、賈各安其業,即劗髮雕題之類鹹沐日浴月而被休光,固道德一而風俗同矣。雖氣候之參差出於天事而難齊,然當今聖天子在上,仁同覆載、德備中和,參元贊化,有旋乾轉坤之功。是以海不揚波、山無槎櫱,夏少愆陽、冬罔伏陰,太和燻蒸,洋溢區宇;故臺之氣候,近亦與中土漸同矣。詎以地懸天末、勢極東南而有異也哉?

土番風俗(附)

東番夷不知所自始,居澎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加老灣、打狗嶼、小淡水、雙溪口、加哩林、沙巴里、大幫坑,皆其居也。斷續千餘里,種類甚蕃。別爲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人,無酋長,雄者聽其號令。性好勇,喜鬥。晝夜習走,足皮厚繭,履棘刺如平地;速不後奔馬。有隙,鄰社興兵,期而後戰,相殺傷;次日即解怨,往來如初。地多暖,無水田,治畬種朮。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採苦草,雜釀爲酒,間有佳者。男婦雜作,女常勞、男常逸。有盜賊則嚴剔之,戮於社;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者。人精用鏢,長五尺有咫。山多鹿,冬時合圍捕之,獲若邱陵。始皆聚居海濱,明嘉靖末遭倭焚掠,乃避居山。始通中國(?)。漳、泉人充龍、烈嶼諸灣譯其語與貿易,今則日盛(何喬遠「閩書」。按喬遠時,臺灣尚未隸中國。所紀番俗與今略同,故附入)。

連江陳第曰:東番,從烈嶼諸澳乘北風航海,一晝夜可至澎湖,又一晝夜可至加老灣。其俗:海而不漁,窮年捕鹿,鹿亦不竭。無歷日、書契。其民雜民而不嬲,相生相養,飽食嬉遊,于于衎衎,其無懷、葛天之遺乎(「東番記」)!

臺灣僻處海外,向爲土番聚居。自歸版圖後,遂有生、熟之別。生番遠住內山,近亦漸服教化;熟番則納糧應差,等於齊民。凡社中皆擇公所爲舍,環堵編竹蔽其前,曰公廨(即社寮),通事居之;以辦差遣。土官之設,系衆番公舉;大社四、五人,小社二、三人,給以牌照,各爲約束。又有大土官、副土官之目。次於土官者,曰「甲頭」;凡差撥之事,皆其經理。各番俱無姓氏,不知時憲、日期,亦不知其庚甲;以榖熟爲一歲,以月圓爲一月,不知有閏。男女皆跣足裸體,上衣短衫及臍,名曰「呃■〈口六〉」;以幅巾圍蔽下體,名曰「抄陰」。番婦則用青布裹脛,堅束其腓至踝。家無被褥,以衣覆體。喜插野花,圍繞頭上。兩腕好帶銅鐵釧,多者至十數雙。且有以雉尾及鳥羽插髻垂肩,尤嗜瑪瑙珠及各色贗珠、文貝懸於項,累累若瓔絡,相誇爲美觀者。複製二鐵卷如小荷葉,名曰「薩豉宜」;繫於左右手腕,腕上先帶三棱鐵鐲。走送公文時,兩物相擊撞,叮噹遠聞,瞬息間已十數里。亦有制一鐵卷,中加一鐵舌,繫於腰間。搖步徐行,鏘若和鸞;騁足疾走,則周身上下金鐵齊鳴。發稍長,有斷其半者,以草縳之;或作三叉、或作雙髻。齒用澀草或芭蕉花染黑。各穿耳孔,其大小不等;以木環貫其中。口不留須;體凡有毛,盡拔之。身多刺記,或臂、或背,好事者竟至遍體皆文之。俗重生女、不重生男。生女贅婿於家,謂之「有賺」,則喜;生男出贅,謂之「無賺」。女大聽自擇配。麻達截竹爲管竅,四孔如簫,長可二尺,通小孔於竹節之首,按於鼻橫吹之,名曰「鼻簫」。夜間吹行社中,番女聞而悅之,即引與同處。又有削竹片四、五寸,以鐵系環其端,用口彈之,名曰「口琴」。韻極纖靜。其一制似琴,形如大拇指。長可四寸;竅其中二寸許,釘以銅片;另擊一小柄,以手爲往復,脣鼓動之。聲出銅片間,如切切私語,番婦潛相和,以通情好;當意者,始告於父母,置酒邀同社之人,即成配偶,謂之「牽手」。夫婦不合,不論有無生育,往往離異,名曰「放手」。若歷多年不相離異者,即作高筏結綵,坐婦於上,迎賀社中。作室,必結頂成而後架以爲屋。一家作室,衆番助之,不日落成。屋高地四、五尺,或以竹木作架、或以土築臺爲基,高五、六尺;亦有就地起蓋,廣四、五丈,深十餘丈者。各社不一,大都聯梁通脊,悉於脊頭闢門,編竹爲壁,上覆以茅。茆檐深邃,垂地過士。基方丈,雨暘不得侵,以貯笨車、網罟、雞塒、豕欄之屬。夫妻、子女同聚一室。時時灑掃,地無點塵。飲食無廚竈,以三石塊若鼎峙,架鍋於地。粥則環向鍋前,用椰瓢吸食;飯則各以手團之而食。米無隔宿,臨炊時合番婦三、五各執木杵以手舂之,聲韻清遠。釀酒以米置口中嚼爛,藏於竹筒,不數日而酒熟,名曰「姑待酒」。客至,出以相敬;必先嚐而後進。捕鹿曰「出草」,先開火路,以防燎原;諸番團立如堵,火起焰烈,鹿獐驚逸,張弓縱矢或用鏢鎗刺之。獲鹿則剝割,聚而飲;臟腑醃藏甕中,名曰「膏蚌鮭」,或置鹽少許醃而食之。凡鳥獸之肉,傅諸火,帶血而食;或吮生血至盡乃剝,但不茹毛耳。番死,曰「馬歹」;懸黑布於竿,鳴鑼使同社聞之。葬無棺槨,裹以鹿皮或草藉,瘞所居牀下;器皿、衣服,與生人均分殉之。喪無衰絰,着皁色衣以示不變。夫死,婦服一年、或三月、或一月即爲服滿,告父母別適。比年附縣諸社,間用棺木,而葬諸野。耕田以草生爲準,禾熟不用刀割,皆番婦以手摘取;作茅屋一間,離地三、四尺,連莖懸之,謂之「禾間」。每秋成,會同社之人賽戲、飲酒過年,名曰「做年」;男婦盡選服飾華麗者披裹以出,壯番結五色鳥羽爲冠,酒漿、菜餌、魚酢席地陳設,遞相酬酢,酒酣度曲爲聯袂之歌。男女無定數,耦而跳躍,曲喃喃不可曉;聲微韻遠,頗有古意。每一度齊咻一聲,以鳴金爲起止。無寒暑,夜必爐榾柮於地,圍而坐、環而寢。入山樵採、在田收穫,皆然。番婦織布,以獨木廣五、六尺者虛其中爲機,用狗毛或苧麻爲線,染以茜草,雜織成文,朱殷奪目,名曰「達戈文」;各社工拙不齊。番婦耕穫、樵汲,功多於男;惟出草不與(捕鹿謂之「出草」)。番坐無倫次,隨地錯雜;惟土官,則不敢與之列坐。無卜筮,凡「出草」、樵採,必聽鳥聲以卜吉兇乃往。出門猝聞噴嚏或逢人如廁,以爲弗吉,退而返。若番女採薪、汲水聞見,則覆水而棄其薪。小番以善走爲雄,系紅佈於竿上,令十餘人於數里之外競走奪之,名曰「奪標」。十餘歲時,即編藤篐腰間,束之使小,利疾走;既有室,乃除去。番之未娶者,曰「麻達」;既娶者,曰「仙」,班白者,曰「老仙」。番性愛浴冷水,疾病不知醫藥,輒浴於溪;冬月,亦入水洗浴以爲快。番婦生產,同嬰兒即以冷水浴之。室中葫蘆累累百十,以多爲富。大者可容二、三鬥,選其小而底相配者製爲蓋;摩娑既久,瑩赤如漆。凡衣物,皆貯其中;出則裝行李,遇雨不濡、渡水可浮,輕而且便。以藤爲籠,有底蓋,方圓不一,內外如漆,殊爲堅緻。編竹爲籃,曰「霞籃」,以貯米粟、豆麥之類;小者容二、三鬥,大者可三、四鬥。番無升斗,以此爲量。至農椇、車牛,耒耜,多與漢人同。番出門,身不離鐵。刀之制,或方頭、或尖葉,長不滿尺。銛於斧斤木鞘韜之,橫繫腰間。捕鹿弓箭及鏢,俱以竹爲之。弓無弰,背密纏以藤,苧繩爲弦,漬以鹿血,堅韌過絲革;射,搭箭於左。箭舌長二寸至四寸不等,傅翎略如漢制而剪其梢。鏢杆長五尺許,鐵鏃鋒銛長二寸許,有雙鉤,系長繩於杆末。鏢鹿中之,則鉤入而難脫;奔逸,則杆繩絆紲於雜木,追而獲之。刳木爲牌,高齊膺,闊二尺餘,取木之最堅者爲之;形如龜殼,內橫一木,手執之,可以蔽身。善射魚,伺巨者邵沫,戈而取之無虛發。老番能佔歲;草初發;視今歲何者居先,則定一歲旱潦、豐歉。師曠雲:『歲欲甘,則甘草先生;歲欲苦,則苦草先生』。番猶古先民之遺也。春以草驗風信:初生無節,則週歲無臺;每一節,主臺一次。驗之不爽,名曰「風草」。善作詛呪,名曰「向」。先試樹木立死,解而復甦,然後用之;不則,恐能向不能解也。不用鎖鑰,無敢入竊其物;以善向故也。擅其技者多老番,各社皆有。夫婦自相親■〈目匿〉﹐雖富無婢妾僮僕;終身不出里閈,行攜手、坐同車,不知有生人離別之苦。不爲竊盜穿窬,不識博奕;種織、漁獵、樵採之外,渾乎混沌之未鑿也。合南北各熟番,其雜俗俱無大異。曏者罔知廉恥,不識尊卑;數十年來沐聖化之涵濡,漸知揖讓之誼,頗有尊親之心。多戴冠、着履,身穿衣褲。凡近邑之社,亦有知用媒妁聯姻行聘;女嫁於外、媳娶於家,大改往日陋習。又多剃頭留須,講官話及漳、泉鄉語,與漢民相等。且各社遵設社學,延師教訓番童,講明禮義、課讀詩書;各縣訓導督率其事,按季考驗,以勵獎勸,幾同凡民之俊秀。從前各社中有習紅毛字者,以鵝毛管蘸墨,橫書自左而右,謂之「教冊」;社中出入簿籍,皆經其手。今則簿籍皆用漢字。每至一社,番童各執所讀經書文章,背誦以邀賞,且有出應考試者。其與曩時大不相同。此番情習俗之大略也。至歸化之生番,略有少異。南自加六堂至崇爻,共七十二社,皆居於深山峻嶺,樹木蓊蘙,鳥道羊腸,不見天日。屋多鑿石成片,下砌爲牆,上代陶瓦,方廣丈餘,望之天然石室。五穀絕少,惟種薯芋、黍、秫。耕種無牛犁耙,僅一鋤,闊三寸,柄長一尺,屈足伏地而鋤。芋熟時,火焙成幹,以爲終歲之需;外出,亦資爲餱糧。多以鹿皮爲褲、爲履。鏢刀、弓矢,皆所自制。各社頭皆留髮,剪與眉齊;以野草黑齒,兩耳穴空用篾圈抵塞。皆輸納鹿皮餉銀。但社分大遠,錯落數百里,戶口難稽,總以傀儡生番概之。北自崇爻至雞籠諸內山,迭巘深溪,平原絕少。山盡沙石,種黍秫、薯芋,俱於石罅鑿孔栽植。黍秫熟,留以作酒。射生禽、鏢鹿麋,炙而食;食生亦不厭也。倚山掘土,狀若穴居;以石版代磚瓦,或用木及茅草爲之,闊不一式、高不盈丈。男女多着鹿皮,悉剪髮覆額作頭陀;婦穴耳爲五孔,以海螺、文貝嵌入爲飾,捷走先男子。此歸化生番習尚之大略也(「臺灣志略」)。

臺灣歸化土番,散處村落;或數十家爲一社,或百十家爲一社。社各有通事,聽其指使。所居環植竻竹。社立一分所,名曰「公廨」;有事則集。耕斂僅給家食,不留餘蓄。日事佃獵,取麋鹿獐麂爲生。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未婚者,夜宿公廨;男女答歌相慕悅而後爲夫婦,拔去前齒。齒皆染黑。性好勇尚力,所習強弩、鐵鏢、短刀,別無長刃、利戟、藤牌、鳥銃之具。或以鄰社相惡,稱兵率衆,羣然哄鬥,然未嘗有步伐止齊之規;鬥罷散去,或依密林、或伏莽草,伺奇零者擒而殺之。所得頭顱攜歸社內,受衆稱賀;漆其頭,懸掛室內,以數多者稱爲雄長。要其戰爭,長於埋伏掩襲之謀、利於巉巖草樹之區、便於風雨冥晦之候;若驅之於平坂曠野之地,則其技立窮。大凡土番雖稱殊悍,而頗近信;倘招之以義、撫之以恩,明賞罰、善駕馭以導之,吾見耕者獵者安於社、敬事赴公者服於途,其風猶可近古也(「理臺末議」)。

諸羅、鳳山番,有土番、野番之別。野番在深山中,迭嶂如屏、連峯插漢,深林密箐,仰不見天;棘刺藤蘿,舉足觸礙。蓋自洪荒以來,斧斤所未入。野番巢居穴處、血飲毛茹,種類實繁。其升高陟巔、越箐度莽之捷,可以追驚猿、逐駭獸。平地諸番恆畏之,無敢入其境(「稗海紀遊」)。

生番穿林飛箐,如鳥獸猿猴;撫之不能、剿之不忍,惟有於出沒要隘必經之途遊巡設伏,使彼畏懼而不敢出耳。蓋生番所行之處,必林木叢茂、荊榛蕪穢,可以藏身;遇田園平埔,則縮首而返不敢過。其殺人,割截首級,烹剝去皮肉,飾髑髏以金,誇耀其衆,遂推爲雄長;野性固然。設法防閒,可稍爲斂戢也(「東征集」)。

內優之邦尉社,絕壑深崖,鳥道三十里。陟其巔、入其社,磊石爲穴,高五尺許,內如洞,地光潔,木瓦器具悉藏其中,雞犬同處。夜入,則以石抵門。煨芋爲糧,捕鹿爲生,茹毛飲血,不知稼穡、不辨春秋。番婦頭插野花,犒以煙布、針線,嘻然而受。俯視衆山,萬籟無聲;幽境寂歷,不知身在塵世也(「臺灣風土記」)。

物產(附)

稻之屬:早佔(有赤、白二種。粒小,早熟。種於二、三月,成於六、七月。園中種之)、埔佔(赤多、白少。種於三、四月,成於八、九月。園中種之)、尖仔(純白者佳,諸稻中極美者。種於五、六月,成於九、十月。田中種之)、三杯(形似尖粟)、天來、內山早、清遊早、紅腳早(以上俱早成)、大頭婆(米粒圓而味香)、過山香(用少許雜米中作飯,味極香美)、大伯姆(種於窊下之田;水高一尺,則長一尺,水不能浸。米白而大)、七十日早(種於早春,七十日可成)、安南早、白肚早(其肚甚白)、一枝早、〔呂〕宋佔、圓粒、糯米(即秫也。米白、粒大,釀酒爲佳)、赤殼秫(殼赤、米白)、虎皮秫(殼赤有文,米白粒大)、竹絲秫(米青白色,故名)、尖仔秫、生毛秫(殼有毛,俗呼爲大武壟秫)、鴨母潮(性極黏)、禾秫(鳳山八社土民種於園。米獨大)、鵝卵秫(粒短、殼薄,色白,性甚軟。諸秫中最佳者)、番仔秫(粒甚大。土番摘穟藏之以釀酒)。

麥之屬:大麥(立冬種,清明熟)、小麥(磨粉成面,爲用甚溥)、蕎麥(秋種,冬熟。色微黑,而實三棱,一莖百餘粒。煨食香美,粉可斂汗)、番麥(狀如黍,實如石榴子。一葉一穗,穗數百粒)。

黍稷之屬:黍(粒圓而色黃,可釀酒)、蘆黍(葉如蘆,粒差大於黍而色赤。西北方名高粱)、黃粟(稷之別名)、芝麻(即胡麻。有白、有黑,可作油,俗呼香油)、鴨蹄黍(穗似鴨蹄,故名。釀酒甚美)。

菽之屬(「物理論」曰:菽豆之總名也):黃豆(粒比白豆較大)、白豆、黑豆(夏種,秋收)、米豆(皮色白,可和米煮食。九月收)、綠豆(粒小性涼,爲粉甚佳,可作糕餅)、紅公豆、刀豆、土豆(一名落花生。蔓生,花開於叢、實結於根。一房三、四粒,堪充果品。用以醡油,可代蠟。北人名曰長生果)。

布之屬:棉布、苧布、麻布(以上三項,俱不多產)、卓戈文、毛被(俱番婦剝樹皮和獸毛織成)。

貨之屬:鹽(有煮、有曬;臺止用曬法)、糖(有黑、白二種)、冰糖(用糖煮成如堅冰)、油(有芝麻、菜子、落花生、萆麻數種)、藤(有水藤、萪藤二種。臺郡所產,水藤尤多)、菁澱(可以染)、菁子(產於臺者最佳)、茄藤皮(多生海邊。皮可染絳)、薯榔(皮黑、肉紅,染皁用之)、紵、麻(皮可爲布)、炭(雜木燒成;九荊木者爲上)、灰(蠣房殼燒成。用以塗墁)、鹿皮(春皮毛淺而薄,冬皮毛深而厚;爲褥,溫而去溼)、麋皮(鹿之大者。俗呼爲蔣皮。商人販往外國)、獐(鞹可作靴襪舄褲)、茶(出水沙連社。可療暑疾)。

蔬之屬:姜(春種,夏熟)、蔥(有香蔥、麥蔥、風蔥三種。風蔥可療風疾)、韭、薤(有赤、白二種;似韭而葉差闊)、蒜(有大、小種。諸葷惟蒜有毒)、番薯(皮有紅、有白,蔓生多結根。生熟皆可食,亦可釀酒、作粉。又有文來薯,皮白、肉黃而松;種出文來國)、山藥(即薯蕷)、芥菜(有二種。一名紫芥,性最辣,可爲芥辣)、田薯(有紫、白二種。蔓生。根伏土中;一藤可七、八魁,間有一藤一魁者。長五、六尺如短柱,重十餘斤)、白菜、莧菜(有紫、有白。不宜合鱉食,可還生)、隔藍菜、莙薘(即厚茉菜)、頗菱(種出西域頗菱國。頗訛爲菠。俗呼爲赤根菜)、甕菜(種來自古倫國。以甕盛之,譯不能通,但名甕菜)、莞荽(「本草」所謂葫荽是也)、茼蒿(葉似艾,花似小菊。性冷味香)、芹菜(有萩芹,莖白;有赤芹,可瀹食之,亦可爲菹)、菜瓜(或呼鼠瓜。老則成布,俗呼爲天羅布)、金瓜(有大、小二種)、王瓜(一名莿瓜,以皮有微莿也。「月令」:『四月,王瓜生』。臺地十二月即有之)、苦瓜(蔓生。亦名紅羊)、冬瓜(蔓生。切片和糖煮之,可作茶品)、匏(蔓生。有葫蘆匏、有長匏、有勁匏。老則皮堅,極大者土民鏤作器)、茄(即蕎也。有紫、白二種。俗謂:秋蕎食之傷眼)、菜豆(莢長,亦名長豆。有青、白、紫三種)、筍、加雪豆、刀豆(形似刀,皮厚,中有子可食)、紫菜(生海石上。其色紫)、海粉(青、白二色,狀如粉條。生海中)、肉豆、蘿蔔(一名蘿菔,俗名菜頭)、涵瓜(有青、白二色。醬豉糖醋皆宜。或名莦瓜、或名菜瓜,臺則名爲涵瓜;一物而異名也)。

果之屬:上進西瓜(乾隆二年二月初四日,奉旨:『福建督、撫每年着進瓜十元,提督不必進瓜。瓜種亦不發去。欽此』)、西瓜(蔓生。臺節氣獨早,種於深秋,熟於隆冬)、檥(紅毛人從日本國移來,樹高多陰。實如豬腰,盛夏大熟。有香檥、木檨、肉檨三種。即外國所載:『南方有果,其味甘、其色黃、其根在覈』是也。曬乾用糖拌蒸,亦可久藏)、龍眼(形如彈丸,殼黃、肉白而甘;味亞內地)、波羅蜜(亦荷蘭國移來者。實生樹幹,大如鬥,皮似如來頂。剖而食之,味甘如蜜)、菠蘿(葉似蒲而闊,兩旁有刺。果生叢心中,皮似波羅蜜而色黃,味酸甘。未有葉一簇,因形狀類鳳,故名)、椰子(樹高數丈,直起無枝。其實大如寒瓜,外有粗皮。皮次有殼,圓而堅,可作瓢。肉在殼內,色白,味似牛乳;中含漿如酒,曰椰酒。又有椰油,出安南;嶺南州郡有之。吳都賦」:『檳榔無柯、椰葉無蔭』)、檳榔(向陽曰檳榔;向陰曰大腹,實可入藥。一穗子數百粒;秋末採食,至二、三月乃盡。實如雞心,和荖藤食之,能醉人,可以祛瘴)、荖藤(蔓生。味辛。藤夾檳椰,香烈殊甚;其根尤美。臺人「納幣」,取其葉滿百,束以紅絲爲禮)、桃(華紅,實可食)、梅子(味酸)、石榴(有紅、白二種。白者可療痢疾)、番石榴(即梨仔茇)、柑仔蜜(形似柿,細如橘。和糖煮作茶品)、番柿(形似柿,皮有毛,俗呼爲毛柿。西域種)、柚(實大而皮厚,味稍遜內地)、柑(橘屬。有仙柑、紅柑、雪柑、盧柑、九頭柑數種。郡產,惟紅柑、仙柑居多)、橘(一年相續,名曰公孫橘。又有四時橘,味酸)、葡卜(蔓生)、蕉子、香員(初生青色,至熟而黃。氣極芬香,肉厚,白如蘆菔。四時俱有。切片可爲糖品)、桄榔子(結實五月熟,土民即種埔佔。子若多生,歲亦有年。埔佔,榖名也)、甘蔗(性溫、味甘。有紅、白二種。又幹小者,名曰竹蔗,煮汁成糖)、菱(俗呼爲菱角。色紫,味甘脆,細潤如玉。產水中)、蓮子(臺無曬乾,惟生食耳)、菩提果(俗名香果。花實青黃,味甘而香)、佛手柑(狀如佛手,其指有屈者、有伸者。色黃,中無肉。其味清香異常)、釋迦果(樹高出牆,實大如柿。碧色紋縐如釋迦頭,味甘而膩。熟於夏、秋之間)、木瓜(樹直而高,無旁枝,施色白(?)。實結於幹。土人醃醬以爲菜甚佳,能療足疾)。

藥之屬:天門冬(蔓生。結根如指)、土茯苓(俗呼山尾薯)、鹿茸(鹿角初發而茸者。稟純陽之質、含生髮之氣)、麋茸(鹿之大者。鹿茸補陽、麋茸補陰)、鹿角膠(用鹿角煮成膠)、鹿角霜(即煮膠之角渣也)、硫磺(出淡水磺山)、穿山甲(即鯪鯉)、桕菰(小兒口痛,煎水洗愈)、藍荼菰(痢疾紅者紅用、白者白用)、三柰、藕節、地骨皮、香附(即土香也)、穿山龍、土木通、薏苡(臺產甚多,較內地差小)、白扁豆、金銀花(有黃、白二色。可療疥)、水燭(生水中,形如燭,故名)、蛇草(蛇傷,煎服之多愈)、艾、益母草(宜於孕婦)、木賊草(一名接骨筒)、蒲公英、薄荷、稀籤草(去風)、菖蒲、澤蘭、班節相思、白雞冠、梔子、蒼耳子、萆麻子、木鱉子(蔓生。肉上有莿,核似鱉,故名)、急性子、枸杞子、草果、蟬退、枸杞(其根爲地骨皮,治喉間毒)、車前子(即「詩」所謂芣苜。俗呼五根草)、風藤(狀與他藤異,似木通;出水沙連內山。浸酒服之,可已風疾)、山苦瓜(治腳腫)、馬尾絲(有大、小二本,生陰溼地。患蛇傷者,取其根擦之,立愈)、白蒺藜、石決明、通草(性利水乳。染色制花)、山藥(名淮山)、樟腦、蕎麥(亦載「麥部」。能收冷汗)、紫蘇(葉下紫色,而味甚厚。行氣和血)、天南星、金鎖匙(治疳)、磱碡草、龍舌黃、羊耳草(俱治黃)、黃金子、正埔姜、雞骨黃(俱去風解熱)、烏甜葉(一名封面烏。止血)、宜梧草、撮鼻草(俱治風)、鴨嘴黃(一名定經草。可以調經)、千里光(治目)、馬鞍草、豬母菜、羊角草(俱治擦毒)、九層塔、珠仔草、金不換(俱治跌打損傷)、萬年松(治腹痛)、鹿肚草(治噎嗝)、鹹酸草、遍地錦、炮仔草(俱治咽喉)、地掃草、鼠尾黃、龍樹草(俱治疔毒)、山芙蓉、雞角刺、束血草、馬鞍藤、鱟殼刺(俱治廱)、蚶殼草(治痧)、蠅翅草(治虛脹)、水鏡草(治痔漏)、三腳虎草、三腳鱉草(俱治瘰癧)、茅根草、無根草(俱通淋、利水)、莿荇草(治瘍)、犁壁草(治臁瘡)、蒲鹽草(治蛇傷)。

木之屬:松(松柏爲百木之長。柏脂餘氣結爲茯苓,千年松脂化爲琥珀。臺惟水沙連內山有之,土番間有售茯苓於市者)、柏(萬木皆向陽,柏獨西指;蓋陰木而有貞德者。性堅緻,枝、子皆香。葉扁而側生者,曰側柏,一名扁柏)、樟(大者數抱,四時不雕。其色赤,其材細,其味辛烈。作雕鏤器,必用之。熬其汁爲樟腦,入藥)、楠(質堅,可爲輔輻)、厚慄(木性甚堅,可爲棟樑)、百日青(俗名土杉。雖枯,而色尚青也)、柳(有垂絲、河西二種)、赤鱗(赤色,皮鱗、質堅,入土難朽。大者可爲車心)、烏栽、象齒(木硬而直)、埔柿(無花)、山荔(無花)、埔荊(即埔姜)、槺榔(幹直無枝,其巔生葉不過數十。結子作穗,生木端。木性至堅,有花紋,色黑而微赤。工人取之以制器,甚佳。本出九真、交趾)、朴仔樹(樹如苦苓。葉曬乾,用擦錫器、犀角、象牙等物)、鹿子草樹(即楮也。皮搗爛,可作紙。臺無造紙,以其枝葉爲鹿所嗜,因名)、棕(一名栟櫚。木高丈餘,葉如車輪,萃如木杪。其幹有皮,重迭裹之。皮可作簟索)、破布子樹(葉似梧桐而小。結實如苦苓子,和鹽煨熟有膠,可以爲蔬,能消食積)、番豆樹(大至合抱,高數丈。結子如豆夾)、榕(大者垂蔭可十餘丈。多根,故易茂而難拔;不材,故寡伐而長壽)、楓(樹如白楊,厚葉、弱枝,善搖。霜後,葉丹可愛)、椿(木之壽者。葉香可啖)、班支(幹直起礌而生莿,極堅。樹大,則礌莿俱落。花開色絳,遠望如紅霞幛天。實中有棉極松,爲褥,宜於暑)、白樹(樹高大而幹直,頗美觀;但易朽)、鐵樹(幹紫黑色;葉如槺榔,生於木杪。皮麟皺而厚,爲不花之木)、水松(性好近水)、苦苓樹柏(皮可爲香)、黃目子樹(實可澣衣)、茄藤樹(產海濱,可爲薪;紅可染網)、林投(葉多莿,似菠蘿,高可丈餘。密栽爲籬,牛羊不得入)、桑樹、土杉、水漆(生海泥中)、九芎(薪之最者。村落草屋,用爲豎柱)、莿桐(垂陰如梧桐,幹多生莿。臺人栽爲籬柵,多者數十株。先花後葉,二、三月盛開,紅豔如錦,熳爛奪目)。

竹之屬:莿竹(高四、五丈,旁枝橫生而多莿堅利,人不敢犯。茅屋取爲樑柱,器物資之,其用甚廣)、長枝竹(一名鱟腳綠。椅棹、牀櫥,皆資其用)、鳳尾竹(俗呼觀音竹)、麻竹(比莿竹尤大。質不堅韌,車籠、糖籠、倉笨等物悉資用之)、空涵竹(產山中。高二丈許,圍二、三寸,無旁枝。草屋用以爲桷)、棕竹(皮似棕而節密。高不滿四尺)、蘆竹(似黍,生水涯溼處)、筀竹(大者圍二尺、長四丈,出竹塹岸里社。筍極佳)、石竹(大如筀竹,可爲器。出樸仔籬等社)、金絲竹(一名箭竹。大如小指。出樸仔籬等社,土番以爲箭)、珠籬竹(高丈許,如指大。人居用以編籬)。

花之屬:梅(百花之魁。種類不一)、桂(有丹桂、月桂、山桂數種。臺所種者,惟月桂;來自內地)、海棠(自內地來)、仙丹(其花一朵百蕊,狀如繡球,色絳。四月開花,至八月尚爛熳)、蘭(種類不一)、柴荊(先花後葉,有紫、碧二種)、芙蓉(百葉而三醉者佳)、樹蘭(有四葉、六葉二種)、指甲(木本。色碧而花細。搗其葉染指甲,同鳳仙)、石榴(又有百葉榴,花紅、白二色,不結實)、桃(花紅。單葉結實)、水錦花(一名木槿)、唐棣(一名郁李)、長春(淺紅色,四時有花。或呼月見,以其一月一開也)、麗春(花似長春而大,百葉深紅)、佛桑(葉似桑,四時長開。有硃紅、淡黃二色。葉單者,曰「照殿紅」)、雞爪蘭(花似金粟,開於夏、秋之間)、桃花(花開百葉,有大紅、淺紅、碧緋數種。又有「三月浪」者,三月始開)、茉莉(有百葉、單葉。又有來自廣南者,名番茉莉;花開百葉,蕊大數倍,更佳)、金絲蝴蝶(花紅,狀如蝴蝶)、一丈紅(一名蜀葵。叢高一丈,直起無枝;所謂『五尺欄杆遮不盡,尚留一半與人看』)、玉樓春(即百葉黃梔。花有香而不結實)、荷花(有紅、有白。有百葉、單葉二種)、菊花(有黃、碧、紫、紅,種類不一)、玉芙蓉、頳桐(一名龍船花。葉頗似桐,繁花鮮紅如火)、番蝴蝶(花中紅、外黃似蝶。有須一枝,可數蕊。四季長開)、紫薇(一名不耐癢花。俗亦呼爲紫荊)、金錢花(午開、子謝,一名午時花)、蓮蕉(有紅、黃二種)、水仙(自內地來)、胭脂花(有紅、黃、白及五色四種)、夜合、番花、番瑞香(蔓生。花微綠,一簇數蕊,香甚清遠。夏月盛開)、藜(高可八、九尺。枯則取以爲杖,韌而輕;即藜杖也)、噴雪(花白,蕊點點如雪)、鹿蔥(一名萱草)、月下香(其花夜開香烈,因名)、雞冠花(有高、有低,蕊似雞冠。有紅、白二種)、老來嬌(葉愈久而愈紅)、曇花(夏開)、葵花(黃花蓋頂,中有子;大如盤,向日傾心。又一種名秋葵,黃花自下而上,開盡乃止;與「一丈紅」頗相類)、素香(蔓生。花白而蕊小,清香異常)、兔絲(一名凌霄。蔓生。色鮮紅,朝開暮謝)、鳳仙花(一名金鳳。有深紅、淺紅,又有紅白相間者)、剪絨(一名「洛陽錦」。高尺許,莖柔,紅、紫、白諸色俱備)、繡球(色白。一花數十蕊,團圓湊合如簇毯。藤本)、錦竹(叢生。高尺許,花如纈錦。一名石竹)、萬壽菊(花似菊,而色金黃,無香)、美人蕉(似蕉而小。花出蕉心,色鮮紅,經月餘始謝)、千日紅(色紅、無香,極耐久)、山梔。

草之屬:仙草(高五、六尺,曬乾可作茶,能解暑毒。煮爛絞汁去渣,和粉漿再煮成凍,和糖泡水,飲之甚涼)、鼠曲(可合鑰爲粿)、白曲草(可制曲釀酒)、乳草(婦人少乳者和肉煮食之,能通乳竅)、仙人掌(狀如人掌)、萍、藻(根生水底,不若浮萍之無根而漂浮也)、含羞草(高四、五寸,葉似槐。爪之則下垂,狀如含羞,故名)、齒草(枝綠,高尺許。番人取其枝擦齒,久之皆黑,故名)、遍地錦、虎耳草、鳳尾草、茅(有金絲茅、大頭茅。鄉人取以蓋屋)、菅、莿莧(高三、四尺,多生莿。燒灰沃水,可漬米爲糉)。

畜之屬:牛(有水牛、黃牛二種。水牛自內地來,研蔗煮糖;黃牛近山多有,取而馴習之,用以耕田、駕車)、馬(從內地來。近亦有牝而生者)、狗、豬、羊、貓(有黑、白、黃等色,又有雜色)、雞、鵝(長頸而善鳴。「爾雅」:『爲鳴可驚盜』。養之園林,則蛇皆遠去)、鴨(似鵝而小,近溪澗處)、番鴨(似鴨而大,毛有小釆,嘴腳有硃色。肉粗味減。來自外洋)。

毛之屬:金錢豹(似豹而小)、豬熊、麋、鹿、麂、麇(即獐)、■〈鹿外西內〉(似鹿而大)、兔、猴、山豬、獺、山羊(能涉峻,生深山中。皮堪作鞋)、鼠(有家鼠、田鼠,一名山豪)。

羽之屬:鳶(鴟類。「禽經」曰:『暮鴉鳴,則小雨;朝鳶鳴,則大風』)、鴿(人家畜之,能知往還)、鸛(似鶴而小,無朱頂。鸛俯鳴則陰,仰鳴則晴)、鶺鴒(水鳥)、雉(雄者有冠,尾長,身具五彩;其羽爲翟。雷始動,則雉鳴而雊)、烏(純黑反哺者,爲慈烏;腹曰不反哺者,爲鴉,亦名鷽)、燕(燕作巢,避戊己。胸紫身小爲越燕,胸斑黑而聲大名胡燕)、鳩(即斑鳩也。與內地異。色青黑者曰斑甲,項下赤色者曰火鳩。又有一種身綠、嘴足紅者,曰金鳩;惟淡水出焉)、鷺(毛白、項綠,嘴長、腳高)、畫眉(聲似鶯而小,清圓可聽。本地所出與內地等,但眉無白者)、鸜鵒(斷舌,可使效人語。一名八哥)、布穀(色淺黑,白腹,頭亦微白。春作方殷,人以鳥至識耕農之候)、鳧(似鴨而小,浮於水面;鳥之謹願者。俗呼爲水鴨)、鷗(水鳥。一名鷖,隨潮上下)、海雞母(黑色,腳綠,比雞較大,宿海嶼中,故名。骨脆,而味甚美)、鴛鴦(文采■〈火旬〉爛。止必偶、飛必雙,其交不再)、翡翠(俗名鉤魚翁。嘗宿水道,伺魚而食之)、白鷳(白質、黑章,尾二、三尺,嘴、爪丹)、長尾三娘(鷳之屬。色青,光彩照人。一名練雀)、烏鶖(身黑、尾長,較小於鷹;能搏鷹、鷂、鳶諸惡鳥)、伯勞(即鵙也;亦曰「博勞」。性好單棲,其飛■〈梭,羽代木〉,其聲嗅嗅。夏至應陰而鳴)、黃鶯(一名黃鸝,一名倉庚。其音圓滑,善囀。方春後,即鳴)、鷹、鸕鷀(色黑,嘴曲如鉤,食魚入喉則爛。其熱如湯,吐而生子,多者七、八,少者五、六,相連而出,若絲緒焉)、鵂(俗呼爲「孤黃」。大如鷹,頭目如貓。晝不見物,夜則出鳴。雌雄相應,聲若老人)、雀(小鳥。好宿檐瓦,馴近階除。俗名爲「檐前雀」)、白頭翁(似雀而大,頭有白點)、海鵝(俗名「南風戇」,又名「布袋鵝」。常如海濱獵魚,避風則入。翎可爲箭羽)、蓽雀(似雀而小,紫色。唧唧善吟。置籠中,能自來去)、白鳩(每當風雨,舞翅盤旋,霜衣雪雜,善鳴。畜之籠中,可爲近玩)。

鱗之屬:鯉、塗魠(形類馬鮫而大,重者二十餘斤。無鱗,味甚美。自十月至清明多有)、烏魚(各港俱有。每冬至前,去大海散子,味極甘;後引子歸原港,曰「回頭烏」,則瘦而味劣矣。子成片,下鹽曬乾,味更佳。過冬則罕見。「本草」謂之鯔魚)、鯧(身扁而短,無鱗;以紫白色者爲佳,海魚之貴品。又有黑色者,細鱗,名烏鯧;味少遜)、馬鮫(骨軟無鱗)、鰳(類鰣魚。身扁薄,味清,而芳鮮;次於鰣魚。以多刺,人不見重)、鰻(有烏、白二種。烏者爲上。又溪有蘆鰻,大者十餘斤;以食蘆筍,故名。又有海鰻,肉粗而刺硬)、扁魚(形似「貼沙」而薄。曬乾,味香美;鮮食亦佳。一名「塗剃」)、蝦(種類不一:紅蝦,味甘;沙蝦,次之;黃梔米,又次之;草蝦,則有班節而肉粗,其最下者也)、白帶魚(身薄而長,其形似帶。魚鱗入夜有光)、鱸(巨口、細鱗)、午魚、鮸魚(狀似鱸而大,肉粗。重至二十餘斤)、鯽魚(一名鮒。色黑而體促,腹大而脊隆。池澤、潭湖皆有之)、貼沙(上紫、下白,有細鱗,兩目相比;一名比目魚)、銀魚(長五、六寸,身圓如箸;潔白無鱗,但目兩點黑耳。味清甘,可曝爲脯)、鱔魚(似蛇無鱗,黃質、黑文。體多涎沫)、虎魚(狀如虎頭,巨口、無鱗,長不盈尺。肉嫩而美)、黃魚(色微黃,扁而細鱗,長六、七寸。脂厚味豐,恨多刺耳)、麻蝨目(魚塭中所產。夏、秋盛出。狀類鯔,鱗細。臺以爲貴品)、鮡魚(生海邊泥塗中。其大如指,善跳,故名。俗名花鮡,以身有白花點也)、獅刀(腹背如刀,故名。多刺)、烏頰(身短■〈氵閭〉,其頰烏,故名)、墨魚(常噴墨于波以衛身,大魚不得近。中有骨如小舟,名海漂蛸)、鎖管(身圓直如鎖管,首有小骨插入管中,如鎖須。味甘脆)、鯊(有白沙、胡沙、雙髻沙。其最佳者,皮上有黑白圈文,曰龍文沙;其翅尤美)、沙梭(長五、六寸,狀如織梭)、海翁(即海鱛。大能吞舟,黑如牛。背浮於水面,則大風將作)、魴(形圓如扇,無鱗;色紫黑。口在腹中,尾長於身。有黃魴、燕魴;黃魴大而肉粗,燕魴小而肉潤)、鰮魚(可醃作鮭)、青鱗(色青,鱗厚,長五、六寸)、紅紗(皮紅如塗朱,鱗細)、金鐘仔、花身(體有斑文)、蛄鮐(尾有星。多穴於泥塗中)、鱦魚(色青,體圓而短。味極腥)、鐵甲魚(鱗硬如甲。去其皮,方可食)、遍身苦、塗鰍(似鱔而身短。多涎難握)、塗蝨(頭扁、身微圓,黑色,長五、六寸。產圳潭窟中)、狗母魚(長尺餘,有細刺。魚之粗劣者)、獨魚(大者如掌,皮粗。曬乾可磨木器)、金錢(狀如花魿,而體薄多刺)、花魿(斑點如花)、鱺魚(溪澗中魚之最惡者。引子游水,衆魚不敢犯)、■〈魚廉〉魚(大首、方口,無鱗而多涎。生陂中。黃者肥美)、蚱(一名水母,一名石鏡。「博物志」:『狀如凝血,廣數尺;無頭目腸臟,衆蝦隨之,以蝦爲目。大者如牀、小者如鬥』。用礬醃而食之,最利口)、鰱魚(小口、細鱗,身扁,色白。常畜之池中)、章魚(即韓昌黎所謂「章舉」。其身圓,其首八腳縮聚,當中有口,腳上有窩如臼,歷歷成章。囊中有黑膏及黃膏。行者手足向下、身向上高舉而疾逝。產澎湖)、水雞(一名田雞)、蝚魚(狀如烏鰂而大,肉亦厚;味甘美。出澎湖)、沙蠶(一名龍腸,生海泊泥塗中。形似蠶,中有沙,故名。味甚鮮美;曬乾焙食最佳)、鱠魚(一名鱖魚。身圓而長,皮有斑色;頭微有角,甘而潤。又有脊上帶珠者,謂之珠鱠;澎湖產之。多曬作幹)、飼子飯(無細骨,可和飯以飼幼子)、鶯歌魚(狀如鯉而闊。色綠,嘴尖而勾曲似鶯哥嘴,故名。產澎湖)、龍尖(口尖而身豐,味甘而脆美。出澎湖。多曬作幹)、三牙魚(有赤、白二種)。

介之屬:龜(甲蟲三百六十,龜爲之長)、鰲(一名團魚。以眼聽。伏於淵而卵剖於陸,此思化也。不可與莧同食)、鱟(殼黑色,甚堅,可作杓。尾長如鎗,有足十二,生在腹下。雄小、雌大;置之水中,雄者浮、雌者沉。雌常負雄而行,雖波濤終不解。失雄者不能獨活,故號「鱟媚」。漁人拾之,必得雙。腹中有子如粟而大,可醃以爲醬甚佳)、鯪鯉(一名穿山甲。見人,則身縮不敢動。形如鼠,渾身皆甲。有白皮、紅皮二種;白皮可卻風疾)、螺(有香螺、花螺、響螺、肉螺數種。香螺長數寸,肉雪白而尾有膏,味最清甘;品之上也。花螺圓而小,殼薄有斑點,味亦清。響螺大者長滿尺,類於香螺;其殼可吹,軍中用之。肉螺大五、六寸,味苦;切其殼,可作鸚鵡杯。又有生水田中者,曰田螺;殼薄可作藥。有生水澤中者,曰石螺;肉可食,能解熱)、蟹(生溪澗中,隨潮解甲,故字從「解」。旁行,故曰旁蟹。又螯有生毛者,名曰毛蟹;秋後甚肥美。又有沙鑽蟹,色黃,遍身有刺;遇人即伏沙底。有沙馬蟹,色赤,走甚疾。有大腳仙蟹,身小,一螯大、一螯小,色赤白雜。有虎獅蟹,遍身紅點。有青蚶蟹,青白色,兩螯大。有金錢蟹,身扁、色赤黑;此種醃食甚佳)、蟳(膏多於肉,曰紅蟳。無膏,曰菜蟳。大者長尺餘,隨大潮退殼,一退一長。其殼最堅。生海邊泥塗中,螯無毛,故異於蟹)、■〈句黽〉鼊(龜屬,卵生。狀似鱉,四足漫胡,無指爪。大者百餘斤,小者數十斤。常從海岸赴山凹鑽孔伏卵。人伺其來時,尾而逐之;行甚疾,衆併力及其背,則不能動矣。剝割時,兩目淚下。嗜者謂同牛肉,值亦相等。甲可亂玳瑁,亦以飾物;但薄而色淺,不任作器)、牡蠣(鹹水結成磈■〈石晶〉,相連如房,故曰蠣房;俗呼爲蠔。小者名珠蠔,最佳。散生海中,乘浮用長竹如剪鉤諸海底取之。殼可燒灰)、蚶(蚌蛤之屬。殼圓而厚,形如瓦筒,縱橫其理)、蠘(形似蟳。但殼有斑點,其螯甚銳)、花蛤(蛤有三種,皆生於海)、蟯(蛤之大者,殼厚微黃,肉白多漿;一名車螯)、蛤蜊(殼白,厚而圓。肉如車螯,消渴開胃氣,解酒毒)、水龜(一名龍蝨。醃食甚佳)、海豆芽(似蜆而大,形扁,殼綠,吐尾如豆芽,故名。一曰塗杯)、珠螺(似花螺而小,殼堅硬。螺嘴有皮,厚而圓,如半面珠,故名。澎湖所產。惟醃食爲佳)、蚌(與蛤同類異形,蛤圓蚌長。大者尺餘。間有含珠)、白蟶(臺原無蟶,康熙五十九年始有生於海泊泥塗中。形與內地蟶無異,但殼差薄。色白如玉,肉尤清甘。四、五月時有之,出亦無多)、西施舌(殼綠黑色,似蚌而薄。其肉有舌,最美,海錯之珍;次於「江搖柱」。但臺所出,不宜多食)、海龍(產澎湖。冬日雙躍海灘,漁人獲之,號爲珍物。首尾似龍,無爪牙;長不徑尺。或雲:入藥功倍海馬)、海蒜(一名海腎。殼類蛤,肉垂三寸餘;白色,上有黑點,形狀甚劣。食之,多患腹瀉)、龍蝦(昂首奮角如畫龍狀,甲硬如蟹殼;須長二尺餘,鉗六、七寸。上有芒刺,下有子累累相屬)、海蜇(臺地所產。瘦小不堪食)。

蟲之屬:蜂(「埤雅」曰:『其毒在尾,垂穎如鋒,故謂之蜂』。有數種:色黃而身長者,曰長腰蜂;有黑而大者,曰虎頭蜂,皆有毒。惟蜜蜂無毒,人家養之樹中以取蜜)、蟻(「爾雅」名蚍蜉。有赤色而極小者,爲黃絲蟻。色黑而走疾者,爲走馬蟻。色白而生於溼處者,曰白蟻;凡衣服器物近溼處,多爲所壞)、蟬(蟬無口而鳴,飲而不食。陸士龍謂:『蟬有五德:頭有緌,文也;飲露,清也;黍稷不享,廉也;處不巢居,儉也;應候,信也』)、蝴蝶(一名野蛾、一名風蝶;種類甚多,雜色俱備。蝶以須爲鼻。「異物志」:『有人浮南海,見蛺蝶大如蒲帆』)、蝙蝠(類鼠而有翼,晝伏夜飛。「仙經」:『蝙蝠一名仙鼠』;「古今注」:『一名飛鼠』;「爾雅」:『蝙蝠,服翼也。一作伏翼』;「玄中記」曰:『百歲之鼠,化爲蝙蝠』;又曰:『百歲服翼,色赤,止則倒懸;千歲服翼白如雪,食之長生』)、蝦蟇(似水雞,背有黑點。「酉陽雜俎」:『蝦蟇無腸,陸居者,爲蟾蜍』。凡附骨壞瘡、發背腫毒,按方用之俱效。生疔瘡,破其腹取肝塗之,立愈。將腹皮縫密,放去,不死』)、蟋蟀(「詩義疏」:『蟋蟀似蝗而小,正黑,身光澤如漆,有角翅』;又謂之「促織」。里語:『促織鳴,懶婦驚』。又謂之莎雞)、蜘蛛(有數種。「爾雅」曰:『在地中佈網者,爲土蜘蛛;絡幕草上者,爲草蜘蛛;有長腳者,俗謂之喜子』。陸賈曰:『蜘蛛集而百事喜』)、蜥蜴(似蛇;身扁,四足,長五、六寸。「說文」『在草曰蜥蜴,在壁曰蝘蜓,守宮也。術家雲:以器蓄之,飼以丹砂,身盡赤,搗之以點女子體,終身不滅;有私,其跡即消,故名守宮。傳雲:東方朔語武帝,試之果驗』。臺之蝘蜓能鳴,其聲嘎嘎;或謂:過澎湖溝則不鳴矣)、蜻蜓(「埤雅」:『蜻蜓飲露。六足、四翼,翅薄如蟬。有青、赤、黃三種:青而大,曰「蜻蜓」;小而黃,曰「狐黎」;小而赤者,曰「赤卒」,又名「絳縐」,又名「赤弁文人」)、螢(腐草化生。夜飛,腹下有火。呂氏「本草」:『螢一名「夜照」,一名「熠耀」,一名「景天」』。梁元帝詩:『着人疑不熱,集草訝無煙;到來燈下暗,翻在雨中燃」』)、蛩(四時階砌鳴聲不絕,深秋尤覺悽切也)、螽斯(青色;長角、長股,以兩股相切作聲。一生九十九子。俗呼爲「草馬」)、螳螂(「爾雅」謂之「莫貈」。此蟲知進;惟捕蟬則一進、一卻)、螟蛉(「爾雅」雲:『螟蛉,桑蟲也』)、蜾蠃(陸璣曰:『似蜂而小腰。銜泥於壁間作房,取桑蟲置之空中;七日而化爲子』)、蠅虎(「泉郡志」:『蛛屬。藏壁間,迴環周顧,能捕蠅』)、蜈蚣(赤腹、黑頭,多足。能制蛇,緣而啖其腦)、蛇(舌雙、耳聾,其聽以目。其毒在涎。臺產有數種:一名山■〈⺶束〉,長六、七尺,專捕鼠;一名草花仔,長一、二尺。俱不傷人。一名龜殼花,背有文,如龜紋。一名飯匙倩,頭扁如飯匙;見人,頭昂二、三尺,惟尾貼地,墳鼻有聲。一名青竹絲,長一、二尺;色青如竹,故名。三者齧人最毒。世傳蛇無足;陶弘景曰:『五月五日燒地令熱,以酒沃之,置蛇於上,則足見』)、蜂虎(狀似燈蛾而大,頭有斑點。入蜜窩,則盡食其蜂)、水蛭(水蟲也。蠕動如血片,斷之寸寸,得水復活;能咂牛馬人血。「本草」:『大者名馬蜞,腹黃者爲馬蟥』。「物理小識」曰:『馬蟥燒成灰,以碗覆之於地,過一夜復生』。俗呼爲蜈蜞。臺地內山最多,無水而活)、蠅(「酉陽」雲:『蠅聲在翼。班固曰:「青蠅嗜肉汁而忘溺死」』。又有一種色青而大者,糞物中即變爲蟲,最能敗物)、蚊(東方朔曰:『長喙、細身,晝亡夜存,嗜肉惡煙。爲掌所捫。積雨生蛆變成者,以艾燻之則潰。夏、秋最多』)、螥螂(赤色,狀如龍蝨。緣壁善走,有翅能飛。多藏樹篋中,齧物食之。「漳志」謂之蝤蟲。天將雨時,則羣飛壁上。煎食解毒,最神)、蛾(眉勾曲如畫,故「詩」稱蛾眉。「古今注」:『飛蛾善拂燈,一名「火光」,一名「慕光」』。苻子曰:『夕蛾去暗,赴燈而死』)、蠹(一名「壁魚」、一名「衣魚」,俗呼蠹魚。「山經」雲:『衣魚三食,神仙字化』;韓詩:『豈殊蠹書蟲,生死文字間』是也。始則黃色,老有白粉。臺地溼蒸多蠹,甚爲衣帛、書畫之害)、竈雞(「本草」:『名竈馬。穴竈而居。狀如「促織」。「詩義疏」:『似蝗而小,善跳好鬥。立秋之後,則夜鳴,其聲唧唧』。俗言:竈有馬,足食之兆)、竈螂(「爾雅」所謂蛣■〈蟲羗〉。「刑昺疏」:『黑甲,翅在甲下。啖糞土作丸而轉之』。「莊子」:『蛣■〈蟲羗〉,智在轉丸是也』。抱朴子曰:『玄蟬潔餓,不羨蛣■〈蟲羗〉檅飽』)、毛蟲(有黃、綠二種。大者二寸餘,渾身皆□。偶着人肉,即紅腫。「爾雅」謂之蜭毛蟲。俗呼爲刺毛蟲)、蚯蚓(一名土龍,一名蜿蟺。天凍入穴,首向下;陽動,則首向上。其身屈曲。「淮南子」曰:『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上食槁壤、下飲黃泉』。郭景淳曰:『蚯蚓土精,無心之蟲』)、蚰蜒(形如蚯蚓。夏月積暑溼氣化生。無足,長二、三寸。夜吐白涎壁籬間,成銀色有光。俗呼爲「青賴」)。

卷七

田賦

「禹貢」三壤、「周官」九賦,凡以民生攸系而國儲出焉。臺屬閩之海東郡,昔患土滿,今患人滿;地不加闢,賦不加增。所入不敷軍需,歲靡帑金十數萬,取之內郡;此臺民生計,無日不上廑宸慮也。夫納總、納秸不責於要荒,而一易、再易酌輕於磽瘠;古王尚矣。今則偶歉即行帶徵,偏枯動予酌免;皇仁優渥,遠邁三古。臺民抑何幸歟!惟是履畝區方,援照輕則,俾賦不餘于田、入足供所出,尚賴司土者善爲經畫耳!志田賦。

土田

租賦

土田

按臺地,田園十分曰一甲。每甲東西南北四至各二十五戈;每戈長一丈二尺五寸。其坵段之方圓、曲直、寬狹不等,則計尺寸折算。雍正九年,凡七年以後新墾田園,援照同安下沙則例化甲爲畝。每甲折內地弓步,計一十一畝。

臺灣府

鳳山縣

彰化縣

(附)淡防廳

臺灣府

舊額田園,實在共一萬八千四百五十三甲八分六釐四毫零二忽三微;田七千五百三十四甲五分七釐七毫二絲九忽三微(內上則二千六百七十八甲八分零九毫五絲零二微、中則一千九百零一甲九分九釐五毫二絲零二微、下則二千九百五十三甲七分七釐二毫五絲八忽九微),園一萬零九百一十九甲二分八釐六毫七絲三忽(內上則二千五百六十五甲四分零二毫四絲八忽九微、中則三千三百四十七甲二分九釐一毫二絲三忽三微、下則五千零六甲五分九釐三毫零八微)。

國朝康熙二十四年,新墾田園共二千五百六十五甲二分一釐五絲八忽;田八百零五甲八分三釐九毫三絲二忽(內上則二百五十甲零八分六釐一毫、中則二百八十六甲四分四釐、下則二百六十八甲五分三釐八毫三絲二忽),園一千七百五十九甲三分七釐一毫二絲六忽(內上則四百八十一甲四分六釐、中則四百零六甲一分八釐九毫、下則八百七十一甲七分二釐二毫二絲六忽)。

康熙二十五年,新墾田園共五百八十一甲二分五釐三毫七絲三忽四微;田七十五甲四分三釐一毫四絲九忽(內上則九甲五分五釐五毫、中則二十一甲八分二釐五毫二絲九忽八微、下則四十四甲零五釐一毫一絲九忽二微),園五百零五甲八分二釐二毫二絲四忽四微(內上則六十四甲二分四釐九毫三絲三忽、中則一百零六甲二分三釐四毫零八忽六微、下則三百三十五甲三分二釐八毫八絲二忽八微)。

康熙二十七年,新墾田園共七百七十六甲三分三釐零四絲六忽六微;田一百七十一甲九分七釐七毫零九忽(內上則一十三甲、中則四十六甲五分二釐三毫五絲四忽、下則一百一十二甲四分五釐三毫五絲五忽),園六百零四甲三分五釐三毫三絲七忽六微(內上則一十八甲九分二釐零一忽、中則五十八甲六分三釐、下則五百二十六甲八分零三毫三絲六忽六微)。

康熙二十八年,新墾田園共六百八十六甲四分四釐七毫三絲五忽;田一百三十甲零二分九釐一毫三絲五忽(內上則一分五釐、中則二十八甲四分、下則一百零一甲七分四釐一毫三絲五忽),園五百五十六甲一分五釐六毫(內中則二十八甲一分六釐二毫、下則五百二十七甲九分九釐四毫)。

康熙二十九年,新墾田園共九百六十九甲一分零九毫八絲四忽;田一百五十七甲七分八釐六毫五絲一忽(內中則六甲八分三釐零八絲一忽、下則一百五十甲零九分五釐五毫七絲),園八百一十一甲三分二釐三毫三絲三忽(內上則一甲八分、中則二十八甲五分七釐九毫、下則七百八十甲零九分四釐四毫三絲三忽)。

康熙三十年,新墾田園共三百八十八甲五分五釐三毫一絲一忽;田一十六甲七分九釐一毫五絲四忽(內上則五分一釐、中則二甲六分四釐四毫二絲、下則一十三甲六分三釐七毫三絲四忽),園三百七十一甲七分六釐一毫五絲七忽(內上則六甲三分、中則一十六甲四分一釐三毫六絲、下則三百四十九甲零四釐七毫九絲七忽)。

康熙三十一年,新墾田園共八百零二甲五分四釐零五絲九忽;田二十六甲五分四釐七毫八絲(內中則二分四釐六毫、下則二十六甲三分零一毫八絲),園七百七十五甲九分九釐二毫七絲九忽(內上則二甲、中則九甲九分一釐、下則七百六十五甲零八釐二毫七絲九忽)。又,奉文令各里自實新墾田園共一千零七十九甲二分七釐零二絲零二微;田七十三甲二分三釐八毫四絲(俱下則),園一千零六甲零三釐一毫八絲零二微(內中則二十五甲八分五釐四毫一絲九忽、下則九百八十甲零一分七釐七毫六絲一忽二微)。

康熙三十二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五十七甲四分三釐三毫五絲;田一甲六分五釐(俱下則),園一百五十五甲七分八釐三毫五絲(俱下則)。

康熙三十三年,新墾田園五十二甲八分五釐;田七甲四分二釐(俱下則),園四十五甲四分三釐(俱下則)。

康熙三十四年,新墾田園一百二十六甲六分八釐二毫四絲二忽;田六甲八分(俱下則),園一百一十九甲八分八釐二毫四絲二忽(俱下則)。

康熙三十五年,新墾田園四百三十六甲一分零二毫五絲七忽;田三十八甲八分七釐(俱下則),園三百九十七甲二分三釐二毫五絲七忽(俱下則)。

康熙三十六年,新墾田園四百四十一甲五分七釐二毫零二忽;田八十八甲一分三釐(俱下則),園三百五十三甲四分四釐二毫二忽(內中則二分、下則三百五十三甲二分四釐二毫零二忽)。

康熙三十七年,新墾田園三百一十三甲一分九釐;田七分三釐(下則),園三百一十二甲四分六釐(俱下則)。

康熙三十八年,新墾田園七百三十七甲六分一釐七毫三絲四忽;田二十甲三分六釐四毫六絲(俱下則),園七百一十七甲二分五釐二毫七絲四忽(俱下則)。

康熙三十九年,新墾田園七百甲零九釐一毫七絲四忽;田三甲一分九釐(俱下則),園六百九十六甲九分零一毫七絲四忽(俱下則)。

康熙四十年,新墾田園四百零二甲零七釐;田二分(下則),園四百零一甲八分七釐(內上則二甲、中則三甲、下則三百九十六甲八分七釐)。

康熙四十一年,新墾田園一百零二甲五分五釐;田二分(下則),園一百零二甲三分五釐(內中則四十二甲、下則六十甲三分五釐)。

康熙四十二年,新墾園二十二甲九分五釐(俱下則)。

康熙四十三年,新墾園二十甲零四釐(俱下則)。

康熙四十四年,新墾園四十一甲五分(俱下則)。

康熙四十五年,新墾田園五十七甲四分五釐;田一甲七分(下則),園五十五甲七分五釐(下則)。

康熙四十六年,新墾園五十二甲九分七釐(俱下則)。

康照四十七年,新墾園六十一甲七分零九毫六絲(俱下則)。

康熙四十八年,新墾園五十九甲六分三釐(俱下則)。

康熙四十九年,新墾園一十九甲七分二釐(俱下則)。

康熙五十一年,新墾園二十甲零八分(俱下則)。

康熙五十二年,新墾園九十三甲一分九釐六毫(俱下則)。

康熙五十三年,新墾田園三十一甲三分;田三甲五分(下則),園二十七甲八分(俱下則)。

康熙五十四年,新墾園一十二甲五分(俱下則)。

康熙五十五年,新墾園一百零二甲六分二釐(俱下則)。

康熙五十六年,新墾田園一百二十九甲二分三釐;田四十二甲九分(俱下則),園八十六甲三分三釐(俱下則)。

康熙五十七年,新墾園四甲五分五釐(下則)。

康熙五十八年,新墾園二十八甲四分(俱下則)。

康熙六十一年,新墾園一十四甲八分八釐(俱下則)。又,新墾園七十六甲四分(俱下則)。

雍正元年,新墾園二十六甲八分零八絲(俱下則)。

雍正二年,新墾田園一百五十六甲四分一釐零四絲;田六十二甲八釐六毫(俱下則),園九十四甲三分二釐四毫四絲(俱下則)。

雍正五年,新墾園一百二十九甲九分九釐九毫(俱下則)。

雍正六年,新墾田園一萬二千三百三十一甲三分六釐三毫八絲三忽七微八纖三沙六塵三埃六渺四漠;田二千四百八十一甲九分一釐二毫八絲七忽五微六纖三沙六塵三埃六渺四漠(俱下則),園九千八百四十九甲四分四釐零九絲六忽二微二纖(俱下則)。又,里民自首新墾園三千一百五十一甲一分九釐二毫四絲八忽八微七纖(俱下則)。又,奉文起科園八百五十五甲八分(俱下則)。

雍正七年,新墾田園三千三百五十一甲零四毫二絲五忽七微九纖八沙一塵七埃八渺四漠;田〔二千三百六十一甲八分二釐六毫一絲一忽二微二纖三沙三塵一埃七渺一漠〕(內中則四甲三釐五毫八絲五忽六微、下則二千三百五十七甲七分九釐零二絲五忽六微二纖三沙三塵一埃七渺一漠),園九百八十九甲一分七釐八毫一絲四忽五微七纖四沙八塵六埃一渺三漠(俱下則)。

雍正八年,奉文首墾田園一千六百六十一甲六分三釐六毫九絲四忽六微;田二百五十二甲八分九釐三毫六絲三忽七微(俱下則),園一千四百零八甲七分四釐三毫三絲九微(俱下則)。又,雍正八年新墾園三十甲七分六釐七毫二絲零三微(下則)。又,雍正八年新墾園一十四甲六分(下則)。〔又〕,雍正八年,新墾園三十一甲三分二釐(下則)。

雍正九年,新墾田園八十三甲零八釐三毫一絲零五微八纖零一塵九埃零五漠;田一十八甲七分二釐一毫(俱下則),園六十四甲三分六釐二毫一絲零五微八纖一塵九埃五漠(俱下則)。又,雍正九年,新墾田八甲九分七釐八毫二絲八忽七微二纖一沙五塵八埃三渺三漠(下則)。

雍正十年,新墾田園六甲七分;田三甲四分(俱下則),園三甲三分(俱下則)。

雍正十一年,新墾田一百六十六甲一分一釐六毫四絲四忽三微七纖一沙六塵八埃九渺四漠(俱下則)。

雍正十二年,新墾田園一百七十九甲一分二釐;田一百五十四甲九分五釐(俱下則),園二十四甲一分七釐(俱下則)。

雍正十三年,新墾田五十五甲(俱下則)。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雍正十三年止,新墾田園共三萬四千四百零八甲六分一釐三毫八絲三忽二微二纖五沙二塵七埃八渺。連前通府合計,舊額、新墾田園共五萬二千八百六十二甲四分七釐七毫八絲五忽五微二纖五沙二塵七埃八渺;田一萬四千七百七十四甲零一釐九毫七絲四忽八微八纖零二塵二埃六渺二漠(上則二千九百五十二甲八分八釐五毫五絲零二微、中則二千二百九十八甲九分四釐零九絲六微、下則九千五百二十二甲一分九釐三毫三絲四忽零八纖二塵二埃六渺二漠),園三萬八千零八十八甲四分五釐八毫一絲六微四纖五沙零五埃一渺八漠(上則三千一百四十一甲一分三釐一毫八絲二忽九微、中則四千零七十二甲四分六釐三毫一絲零九微、下則三萬零八百七十四甲八分六釐三毫一絲六忽八微四纖五沙零五埃一渺八漠)。

康熙三十七年,奉文豁免水災崩陷田園一百六十甲四分二釐三毫;田中則九分、下則一甲,園上則二甲四分二釐五毫、中則一十六甲八分、下則一百三十七甲三分。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禁革生番地界新墾下則園二十一甲。

雍正五年,奉文豁免水衝沙壓田園三百二十二甲七分七釐六毫二絲九忽;田上則四十一甲六分九釐八毫、中則一十九甲一分三釐六毫三絲、下則一百零九甲六分九釐九毫三絲五忽,園上則二十七甲零一釐八毫二絲三忽、中則三十八甲六分六釐九毫九絲一忽、下則八十六甲五分五釐四毫五絲。

雍正八年,奉文豁免水衝崩陷田園五十五甲三分九釐五毫六絲七忽;田上則四分三釐、中則一甲六分一釐六毫六絲二忽、下則二十一甲五分三釐七毫六絲一忽,園上則一甲八分六釐四毫七絲五忽、中則二甲三釐九毫一絲、下則二十七甲九分七毫五絲九忽。

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爲始,豁免水衝沙壓田園一千七百八十五甲四分七釐二毫六絲五忽三微二纖七沙二塵七埃二渺八漠;田上則一十四甲五分三釐九毫八絲七忽、中則二十五甲二分六釐零六絲五忽、下則四百六十二甲零三釐五毫三絲六忽六微三纖六沙三塵六埃三渺七漠,園上則七甲六分、中則一十一甲八分、下則一千二百六十四甲二分三釐六毫七絲六忽六微九纖零九塵零九渺一漠。

通府合計,實在田園共五萬零五百一十七甲四分一釐零二絲四忽一微九纖八沙零五渺二漠;田一萬四千零七十六甲一分六釐五毫九絲八忽二微四纖三沙八塵六埃二渺五漠(上則二千八百九十六甲二分一釐七毫六絲三忽二微、中則二千二百五十二甲零二釐七毫三絲三忽六微、下則八千九百二十七甲九分二釐一毫零一忽四微四纖三沙八塵六埃二渺五漠),園三萬六千四百四十一甲二分四釐四毫二絲五忽九微五纖四沙一塵四埃二渺七漠(上則三千一百零二甲六分一釐五毫八絲四忽九微、中則四千零三甲一分五釐四毫二絲六忽二微、下則二萬九千三百三十五甲四分七釐四毫一絲四忽八微五纖四沙一塵四埃二渺七漠)。

臺灣縣

舊額田園,實在共八千五百六十一甲八分二釐二毫六絲七忽一微;田三千八百八十五甲六分四毫四釐三絲零七微(內上則八百五十七甲二分一釐七毫三絲七忽二微、中則七百八十七甲五分九釐二毫三絲二忽四微、下則二千二百四十甲八分三釐三毫六絲一忽一微),園四千六百七十六甲一分七釐八毫三絲六忽四微(內上則二百零五甲三分五釐二毫二絲五忽四微、中則一千三百六十七甲八分二釐八毫四絲八忽六微、下則三千一百零二甲九分九釐七毫六絲二忽四微)。

國朝康熙二十四年,新墾田園共四百一十八甲二分一釐四毫四絲九忽;田三百三十八甲六分六釐九毫三絲六忽(內上則一百零一甲五分四釐五毫、中則一百二十二甲三分六釐、下則一百一十四甲七分六釐四毫三絲六忽),園七十九甲五分四釐五毫一絲三忽(內上則一十九甲六分三釐、中則二十五甲三分、下則三十四甲六分一釐五毫一絲三忽)。

康熙二十五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一十六甲三分八釐五毫四絲五忽四微;田一十五甲三分五釐一毫四絲九忽(內上則三分五釐五毫、中則二甲五分一釐五毫二絲九忽八微、下則一十二甲四分八釐一毫一絲九忽二微),園一百零一甲零三釐三毫九絲六忽四微(內上則一甲五分零九毫三絲三忽、中則一十四甲九分零四毫八忽六微、下則八十四甲六分二釐五絲四忽八微)。

康熙二十七年,新墾田園共三百三十二甲零四釐九毫九絲八忽六微;田三十七甲零三釐八毫九絲一忽(內中則三甲零八釐二毫四絲四忽、下則三十三甲九分五釐六毫四絲七忽),園二百九十五甲零一釐一毫零七忽六微(內上則三甲七分二釐零一忽、中則三十六甲四分八釐、下則二百五十四甲八分一釐一毫六忽六微)。

康熙二十八年,新墾田園共九十六甲九分三釐一毫三絲五忽;田二十六甲九分四釐一毫三絲五忽(內上則一分五釐、中則二甲四分、下則二十四甲三分九釐一毫三絲五忽),園六十九甲九分九釐(內中則一十三甲五分五釐七毫、下則五十六甲四分三釐三毫)。

康熙二十九年,新墾田園共二百一十一甲八分三釐九毫八絲四忽;田一十二甲二分八釐六毫五絲一忽(內中則六分三釐零八絲一忽、下則一十一甲六分五釐五毫七絲),園一百九十九甲五分五釐三毫三絲三忽(內上則七分、中則一十六甲五分七釐九毫、下則一百八十二甲二分七釐四毫三絲三忽)。

康熙三十年,新墾田園共八十七甲八分三釐一毫一絲一忽;田五甲六分一釐一毫五絲四忽(內上則五分一釐、中則八分四釐四毫二絲、下則四甲二分五釐七毫三絲四忽),園八十二甲二分一釐九毫五絲七忽(內上則三甲八分、中則一十甲零九分一釐三毫六絲、下則六十七甲五分零五毫九絲七忽)。

康熙三十一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九十甲一分三釐三毫七絲九忽;田五甲二分五釐七毫八絲(內中則二分四釐六毫、下則五甲一釐一毫八絲),園一百八十四甲八分七釐五毫九絲九忽(內中則四甲四分一釐、下則一百八十甲四分六釐五毫九絲九忽)。又,奉文令各里自實新墾田園共三百零三甲三分四釐一毫零二微;田一十甲五分(俱下則),園二百九十二甲八分四釐一毫零二微(內中則二十五甲八分五釐四毫一絲九忽、下則二百六十六甲九分八釐六毫八絲一忽二微)。

康熙三十二年,新墾田園共二十六甲三分零二毫八絲;田一甲二分五釐(俱下則),園二十五甲零五釐二毫八絲(俱下則)。

康熙三十五年,新墾田園共三十三甲七分一釐;田九甲九分二釐(俱下則),園二十三甲七分九釐(俱下則)。

康熙三十六年,新墾田園共一百零四甲一分六釐二毫;田八甲九分三釐(俱下則),園九十五甲二分三釐二毫(內中則二分、下則九十五甲零三釐二毫)。

康熙三十九年,新墾田園共一十一甲一分四釐;田三分(下則),園一十甲八分四釐(俱下則)。

康熙四十年,新墾田園共九甲九分六釐;田二分(下則),園九甲七分六釐(俱下則)。

康熙四十一年,新墾田園共一十三甲七分;田二分(下則),園一十三甲五分(內中則二甲、下則一十一甲五分)。

康熙四十五年,新墾田園共七甲六分;田一甲七分(俱下則),園五甲九分(俱下則)。

康熙四十六年,新墾下則園三甲五分五釐。

康熙四十七年,新墾下則園二十八甲八分零九毫六絲。

康熙四十八年,新墾下則園一甲一分三釐。

康熙五十一年,新墾下則園一甲五分。

雍正三年,諸邑撥歸本邑管轄下則園七甲。

雍正六年,新墾田園共一百零六甲三分一釐九毫八絲二忽;田一百甲零七分五釐七毫七絲六忽(俱下則),園五甲五分六釐二毫零六忽(俱下則)。

雍正七年,里民首墾田園共六十四甲二分八釐五毫;田三甲八分(俱下則),園六十甲四分八釐三毫(俱下則)。

雍正八年,里民報墾田園共四十七甲六分三釐八毫五絲六忽六微;田二十八甲三分五釐二毫二絲四微(俱下則),園一十九甲二分八釐六毫三絲六忽二微(俱下則)。

雍正九年,奉文鳳邑割歸本邑管轄田園共七百八十四甲七分六釐六毫二絲七忽八微零六沙四塵七埃七渺一漠;田一百六十六甲四分八釐三毫二絲八忽七微七纖二沙七塵二埃七渺二漠(內上則五十三甲八分零三毫一絲七微七纖二沙七塵二埃七渺二漠、中則三十二甲六分零四毫二絲五忽、下則八十甲零七釐五毫九絲三忽),園六百一十五甲八分三釐五毫二絲二忽三微三纖三沙七塵四埃九渺九漠(內上則六十甲零六分四釐五毫六絲七忽二微、中則六十四甲六分三釐六毫九絲二忽、下則四百九十甲零五分五釐二毫六絲三忽一微三纖三沙七塵四埃九渺九漠)。另新墾下則園二甲四分四釐七毫七絲六忽七微。〔又〕,雍正九年,奉文諸邑割歸本邑管轄田園共一千二百四十二甲四分五釐七毫二絲四忽四微一纖;田二百七十二甲零七釐八毫九絲六忽(內中則二百五十六甲一分五釐八毫二絲八忽、下則一十五甲九分二釐零六絲八忽),園九百七十甲三分七釐八毫二絲八忽四微一纖(內上則三百零四甲二分三釐六毫五絲、中則九十甲零七分九釐一毫四絲、下則五百六十四甲五分八釐六毫二絲二忽四微六沙)。又,新墾下則園八甲七分六釐四毫一絲五忽零四沙。

雍正十一年,新墾下則田二甲七分五釐六毫四絲三微七纖一沙六塵八埃九渺四漠。

雍正十二年,續墾下則園七百三分。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雍正十二年止,新墾並割歸田園共四千二百六十甲零七分一釐四毫七絲七忽三微八纖八沙一塵六埃六渺五漠;田一千零四十八甲二分八釐五毫六絲一忽五微四纖四沙四塵一埃六渺六漠(內上則一百五十六甲二分六釐三毫一絲零七微七纖二沙七塵二埃七渺二漠、中則四百二十甲零八分四釐一毫二絲七忽八微、下則四百七十一甲一分八釐一毫二絲二忽九微七纖一沙六塵八埃九渺四漠),園三千二百一十二甲三分二釐九毫一絲五忽八微四纖三沙七塵四埃九渺九漠(內上則三百九十四甲一分四釐一毫五絲一忽二微、中則三百零五甲六分二釐六毫一絲九忽六微、下則二千五百一十二甲五分六釐一毫四絲五忽零四纖三沙七塵四埃九渺九漠)。連前共計,舊額、新墾田園一萬二千八百二十二甲六分三釐七毫四絲四忽四微八纖八沙一塵六埃六渺五漠;田四千九百三十四甲零二釐九毫九絲二忽零四纖四沙四塵一埃七渺一漠(內上則一千零一十三甲五分八釐零四絲七忽九微七纖二沙七塵二埃七渺二漠、中則一千二百零八甲四分三釐四毫六絲零二微、下則二千七百一十二甲零一釐四毫八絲四忽零七纖一沙六塵八埃九渺九漠),園七千八百八十八甲五分九釐九毫四絲二忽二微四纖三沙七塵四埃九渺九漠(內上則五百九十九甲五分九釐三毫七絲六忽六微、中則一千六百七十三甲四分五釐四毫六絲八忽二微、下則五千六百一十五甲五分五釐零九絲七忽四微四纖三沙七塵四埃九渺九漠)。

於雍正五年,奉文豁免水衝沙壓田園三百二十二甲七分七釐六毫二絲九忽。

又於雍正八年,奉文豁免崩陷田園五十五甲三分九釐五毫六絲七忽。

又於雍正九年,奉文割歸鳳邑管轄田園七十八甲三分一釐二毫三絲九忽。

又,乾隆二年,奉文豁免崩陷田園一百二十一甲八分二釐三毫二絲三忽二微三纖六沙三塵六埃三渺七漠。

計共豁免並割歸共上、中、下則田園五百七十八甲三分零七毫五絲八忽二微三纖六沙三塵六埃三渺七漠;田二百六十七甲二分七釐八毫四絲七忽六微三纖六沙三塵六埃三渺七漠(內上則五十四甲九分六釐七毫八絲七忽、中則三十七甲一分零八毫八絲九忽、下則一百七十五甲二分零一毫七絲一忽六微三纖六沙三塵六埃三渺七漠),園三百一十一甲零二釐九毫一絲零六微(內上則三十六甲四分八釐二毫九絲八忽、中則五十一甲八分零九毫零一忽、下則二百二十二甲七分三釐七毫一絲一忽六微)。

通縣合計,除豁免割歸外,實在田園共一萬二千二百四十四甲三分二釐九毫八絲六忽二微五纖一沙八塵零二渺八漠;田四千六百六十六甲七分五釐一毫四絲四忽六微零八沙零五埃二渺九漠(內上則九百五十八甲六分一釐二毫六絲零九微七纖二沙七塵二埃七渺二漠、中則一千一百七十一甲三分二釐五毫七絲一忽二微、下則二千五百三十六甲八分一釐三毫一絲二忽四微三纖五沙三塵二埃五渺七漠),園七千五百七十七甲六分四釐八毫四絲一忽六微四纖三沙七塵四埃九渺九漠(內上則五百六十三甲一分一釐零七絲八忽六微、中則一千六百二十一甲六分四釐五毫六絲七忽二微、下則五千三百九十二甲八分二釐一毫九絲五忽八微四纖三沙七塵四埃九渺九漠)。

鳳山縣

舊額田園,實在共五千零四十八甲六分零八毫三絲六忽;田二千六百七十八甲四分九釐六毫八絲一忽(內上則一千八百零四甲三分八釐七毫五絲六忽、中則一百八十七甲二分二釐六毫二絲一忽、下則六百八十六甲八分八釐三毫零四忽),園二千三百六十九甲七分一釐一毫五絲五忽(內上則七百三十八甲五分一釐一毫一絲五忽、中則二百二十九甲二分一釐五毫六絲四忽、下則一千四百零一甲九分八釐四毫七絲六忽)。

國朝康熙二十四年,新墾田園共五百二十五甲五分六釐五毫二絲八忽;田二百六十六甲五分六釐零六絲八忽(內上則八十三甲九分七釐、中則九十甲零五分二釐、下則九十二甲零七釐六絲八忽),園二百五十九甲零四毫六絲(內上則九十一甲一分六釐、中則七十六甲五分、下則九十一甲三分四釐四毫六絲)。

康熙二十五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七十甲八分九釐八毫二絲八忽;田三十九甲六分(內上則九甲二分、中則七甲三分、下則二十三甲一分),園一百三十一甲二分九釐八毫二絲八忽(內上則四十甲零九分一釐、中則二十九甲二分、下則六十一甲一分八釐八毫二絲八忽)。

康熙二十七年,新墾田園共一百八十六甲八分八釐三毫三絲八忽;田八十五甲零六釐七毫零八忽(內上則一十三甲、中則三十八甲六分、下則三十三甲四分六釐七毫零八忽),園一百零一甲八分一釐六毫三絲(內上則五甲、中則一十六甲、下則八十甲零八分一釐六毫三絲)。

康熙二十八年,新墾田園共二百七十七甲八分二釐二毫;田三十三甲九分五釐(俱下則),園二百四十三甲八分七釐二毫(內中則五甲、下則二百三十八甲八分七釐二毫)。

康熙二十九年,新墾田園共四百六十三甲三分三釐;田一百三十六甲三分(俱下則),園三百二十七甲零三釐(內中則一甲、下則三百二十六甲零三釐)。

康熙三十年,新墾田園共一百零四甲零四釐;田八甲(俱下則),園九十六甲零四釐(俱下則)。

康熙三十一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九十五甲六分五釐;田一十六甲四分九釐(俱下則),園一百七十九甲一分六釐(俱下則)。又,奉文令各里自實新墾田園共二百五十甲三分三釐二毫四絲;田六十二甲七分三釐八毫四絲(俱下則),園一百八十七甲五分九釐四毫(俱下則)。

康熙三十二年,新墾田園共二十六甲四分五釐;田四分(下則),園二十六甲零五釐(俱下則)。

康熙三十三年,新墾田園共四十一甲二分二釐;田七甲四分二釐(俱下則),園三十三甲八分(俱下則)。

康熙三十四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一十甲九分三釐二毫四絲二忽;田五甲二分(俱下則),園一百零五甲七分三釐二毫四絲二忽(俱下則)。

康熙三十五年,新墾田園共二百八十五甲八分七釐二毫五絲七忽;田二十三甲六分五釐(俱下則),園二百六十二甲二分二釐二毫五絲七忽(俱下則)。

康熙三十六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五十三甲五分零二忽;田七十九甲二分(俱下則),園七十四甲三分零二忽(俱下則)。

康熙三十七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二十六甲一分九釐;田七分三釐(下則),園一百二十五甲四分六釐(俱下則)。

康熙三十八年,新墾田園共四百一十二甲一分一釐三毫四絲八忽;田一十九甲八分二釐四毫六絲(俱下則),園三百九十二甲二分八釐八毫八絲八忽(俱下則)。

康熙三十九年,新墾田園共二百七十甲四分九釐八毫七絲四忽;田二甲六分四釐(俱下則),園二百六十七甲八分五釐八毫七絲四忽(俱下則)。

康熙四十年,新墾下則園六十甲零五分二釐。

康熙四十一年,新墾下則園一十二甲三分。

康熙四十三年,新墾下則園六甲五分。

康熙六十一年,新墾下則園一十四甲八分八釐。又,康熙六十一年,新墾下則園七十六甲四分。

雍正元年,新墾下則旱園六甲八分八絲。

雍正五年,新墾下則旱園二十三甲一分六釐九毫。

雍正六年,新墾田園九百九十六甲一分四釐二毫四絲四忽一微;田六甲八分四釐一毫(俱下則),園九百八十九甲三分一毫四絲四忽一微(俱下則)。

雍正七年,新墾田園共二百七甲六分五釐四毫二忽六微;田四甲零三釐五毫八絲五忽六微(俱中則),園二百三甲六分一釐八毫一絲七忽(俱下則)。

雍正八年,奉文首報升科新墾田園共一千五百四十六甲五分八釐二毫七絲八忽;田二百二十四甲五分四釐一毫四絲三忽三微(俱下則),園一千三百二十二甲四釐一毫三絲四忽七微(俱下則)。又,雍正八年,新墾下則園三十甲七分六釐七毫二絲三微。又,雍正八年,新墾下則園一十四甲六分。又,雍正八年,奉文升科新墾下則園三十一甲三分二釐。

雍正九年,奉文以臺灣縣撥歸鳳邑新、舊墾田園七十八甲三分一釐二毫三絲九忽;田二十三甲三分一釐四毫二絲一忽(內中則三甲六分六釐五毫三絲二忽、下則一十九甲六分四釐八毫八絲九忽),園四十三甲七分九釐八毫一絲八忽(俱下則)。〔又〕,新墾下則園一十一甲二分。

雍正十年,新墾下則園三甲三分。

雍正十二年,奉文報墾田園三十甲三分七釐;田一十三甲五分(俱下則),園一十六甲八分七釐(俱下則)。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雍正十二年止,新墾並收臺邑田園共六千七百四十甲九分一釐七毫二絲一忽;田共一千六十甲三毫三絲五忽九微(上則田〔一〕百六甲〔一〕分七釐、中則一百四十四甲一分二釐一毫〔二〕絲七忽六微、下則八百九甲七分一釐二毫〔八〕忽三微),園共五千六百八十甲九分一釐三毫九絲五忽一微(上則一百三十七甲七釐、中則一百二十七甲七分、下則五千四百一十六甲一分四釐三毫九絲五忽一微)。連前通計,共田園一萬一千七百八十九甲五分二釐五毫五絲七忽。

於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灣縣舊額、新墾田園七百八十四甲七分六釐六毫二絲七忽八微六沙四塵七埃七渺一漠(舊額上則田五十三甲八分三毫一絲七微七纖二沙七塵二埃七渺二漠、中則田三十二甲六分四毫二絲五忽、下則田八十甲七釐五毫九絲三忽、上則園六十甲六分四釐五毫六絲七忽二微、中則園六十四甲六分三釐六毫九絲二忽、下則園四百九十甲五分五釐二毫六絲三忽一微三纖三沙七塵四埃九渺九漠,新墾下則園二甲四分四釐七毫七絲六忽七微)。

又,奉文以乾隆二年爲始,豁免崩陷田園六十甲四分七釐八毫(上則田一甲七分、中則田一甲三分、下則田二甲四分五釐、中則園七分、下則園五十四甲三分二釐八毫)。

通縣合計,實在田園共一萬九百四十四甲二分八釐一毫二絲九忽一微九纖三沙五塵二埃二渺九漠;田共三千五百六十六甲五分六釐六毫七絲八忽一微二纖七沙二塵七埃二渺八漠(內上則一千八百五十五甲五釐四毫四絲五忽二微二纖七沙二塵七埃二渺八漠、中則二百九十七甲四分四釐三毫一絲三忽六微、下則一千四百一十四甲六釐九毫一絲九忽三微),園共七千三百七十七甲七分一釐四毫五絲一忽零六纖六沙二塵五埃零一漠(上則八百一十五甲三分三釐五毫四絲七忽八微、中則二百九十一甲五分七釐八毫七絲二忽、下則六千二百七十甲八分三絲一忽二微六纖六沙二塵五埃一漠)。

諸羅縣

舊額田園四千八百四十三甲八分二釐二毫九絲九忽二微;田九百七十甲四分三釐六毫一絲七忽六微(內上則一十七甲二分四毫五絲七忽、中則九百二十七甲一分七釐五毫六絲六忽八微、下則二十六甲五釐五毫九絲三忽八微),園三千八百七十三甲三分八釐六毫八絲一忽六微(內上則一千六百二十一甲五分二釐九毫零八忽五微、中則一千七百五十甲二分四釐七毫一絲七微、下則五百零一甲六分一釐六絲二忽四微)。

國朝康熙二十四年,新墾田園共一千六百二十四甲四分三釐八絲一忽;田二百甲六分零九毫二絲八忽(內上則六十五甲三分四釐六毫、中則七十三甲五分六釐、下則六十一甲七分零三毫二絲八忽),園一千四百二十甲零八分二釐一毫五絲三忽(內上則三百七十甲零六分七釐、中則三百零四甲三分八釐九毫、下則七百四十五甲七分六釐二毫五絲三忽)。

康熙二十五年,新墾田園共二百九十三甲九分七釐;田二十甲四分八釐(內中則一十二甲零一釐、下則八甲四分七釐),園二百七十三甲四分九釐(內上則二十一甲八分三釐、中則六十二甲一分三釐、下則一百八十九甲五分三釐)。

康熙二十七年,新墾田園共二百五十七甲三分九釐七毫一絲;田四十九甲八分七釐一毫一絲(內中則四甲八分四釐一毫一絲、下則四十五甲零三釐),園二百零七甲五分二釐六毫(內上則一十甲二分、中則六甲一分五釐、下則一百九十一甲一分七釐六毫)。

康熙二十八年,新墾田園共三百一十一甲六分九釐四毫;田六十九甲四分(內中則二十六甲、下則四十三甲四分),園二百四十二甲二分九釐四毫(內中則九甲六分零五毫、下則二百三十二甲六分八釐九毫)。

康熙二十九年,新墾田園共二百九十三甲九分四釐;田九甲二分(內中則六甲二分、下則三甲),園二百八十四甲七分四釐(內上則一甲二分、中則一十一甲、下則二百七十二甲六分四釐)。

康熙三十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九十六甲六分八釐二毫;田三甲一分八釐(內中則一甲八分、下則一甲三分八釐),園一百九十三甲五分零二毫(內上則二甲五分、中則五甲五分、下則一百八十五甲五分零二毫)。

康熙三十一年,新墾田園共四百一十六甲七分五釐六毫八絲;田四甲八分(俱下則),園四百一十一甲九分五釐六毫八絲(內上則一甲、中則五甲五分、下則四百零五甲四分五釐六毫八絲)。又,本年奉旨通行各里自首新墾園五百二十五甲五分九釐六毫八絲(俱下則)。

康熙三十二年,新墾園一百四甲六分八釐零七絲(俱下則)。

康熙三十三年,新墾園一十一甲六分三釐(俱下則)。

康熙三十四年,新墾田園共一十五甲七分五釐;田一甲六分(俱下則),園一十四甲一分五釐(俱下則)。

康熙三十五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一十六甲五分二釐;田五甲三分(俱下則),園一百一十一甲二分二釐(俱下則)。

康熙三十六年,新墾下則園一百八十三甲九分一釐。

康熙三十七年,新墾下則園一百八十七甲。

康熙三十八年,新墾田園共三百二十五甲五分三毫八絲六忽;田五分四釐(俱下則),園三百二十四甲九分六釐三毫八絲六忽(俱下則)。

康熙三十九年,新墾田園共四百一十八甲四分五釐三毫;田二分五釐(下則),園四百一十八甲二分零三毫(俱下則)。

康熙四十年,新墾園三百三十一甲五分九釐(內上則二甲、中則三甲、下則三百二十六甲五分九釐)。

康熙四十一年,新墾園七十六甲五分五釐(內中則四十甲、下則三十六甲五分五釐)。

康熙四十二年,新墾下則園二十二甲九分五釐。

康熙四十三年,新墾下則園一十三甲五分四釐。

康熙四十四年,新墾下則園四十一甲五分。

康熙四十五年,新墾下則園四十九甲八分五釐。

康熙四十六年,新墾下則園四十九甲四分二釐。

康熙四十七年,新墾下則園三十二甲九分。

康熙四十八年,新墾下則園五十八甲五分。

康熙四十九年,新墾下則園一十九甲七分二釐。

康熙五十一年,新墾下則園一十九甲三分。

康熙五十二年,新墾下則園九十三甲一分九釐六毫。

康熙五十三年,新墾田園共三十一甲三分;田三甲五分(俱下則),園二十七甲八分(俱下則)。

康熙五十四年,新墾下則園一十二甲五分。

康熙五十五年,新墾下則園一百零二甲六分二釐。

康熙五十六年,新墾田園共一百二十九甲二分三釐;田四十二甲九分(俱下則),園八十六甲三分三釐(俱下則)。

康熙五十七年,新墾下則園四甲五分五釐。

康熙五十八年,新墾下則園二十八甲四分。

雍正元年,新墾下則園二十甲。

雍正二年,里民自首新墾田園共一百五十六甲四分一釐零四絲;田六十二甲零八釐六毫(俱下則),園九十四甲三分二釐四毫四絲(俱下則)。

雍正五年,里民自首新墾下則園一百零六甲八分三釐。

雍正六年,里民自首新墾下則園九百四十五甲五分六釐八毫三絲六忽二微五纖。又,本年各里民自首新墾下則園三千一百五十一甲一分九釐二毫四絲八忽八微七纖。又,奉文起科陳天松等下則園八百五十五甲八分。

雍正七年,里民自首新墾下則田七百七分。又,奉文起科陳天松等下則田五百五十一甲九分七釐一毫九絲五忽。

雍正八年,新墾下則園六十七甲四分一釐五毫六絲。

雍正九年,新墾下則園一十甲二分。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雍正九年止,新墾田園共一萬二千二百七十一甲零五分二釐二毫七絲七忽一微二纖;裏共一千零三十三甲三分八釐八毫三絲三忽(內上則六十三甲三分四釐六毫、中則一百二十四甲四分一釐一毫一絲、下則八百四十三甲六分三釐一毫二絲三忽),園共一萬一千二百三十八甲一分三釐四毫四絲四忽二微二纖(內上則四百零九甲三分、中則四百四十七甲二分七釐四毫、下則一萬零三百八十一甲五分六釐四絲四忽一微二纖)。通縣合計舊額、新墾田園共一萬七千一百一十五甲三分四釐五毫七絲六忽三微二纖;田共二千零三甲八分二釐四毫五絲零六微(內上則八十二甲五分五釐零五絲七忽、中則一千零五十一甲五分八釐六毫七絲六忽八微、下則八百六十九甲六分八釐七毫一絲六忽八微),園共一萬五千一百一十一甲五分二釐一毫二絲五忽七微二纖(內上則二千零三十甲八分二釐九毫零八忽五微、中則二千一百九十七甲五分二釐一毫一絲七忽、下則一萬八百八十三甲一分七釐一毫二微二纖)。

康熙三十七年,水災崩陷田園一百六十甲四分二釐三毫;田一甲九分(內中則九分、下則一甲),園一百五十八甲五分二釐三毫(內上則二甲四分二釐五毫、中則一十六甲八分、下則一百三十七甲三分)。

雍正二年,奉文截歸彰化縣管轄舊額下則園一百四十甲零一分五釐二毫五絲三纖,新墾上、中、下則園二百五十一甲五分四釐三毫三絲三忽三微;康熙六十一年,奉文禁革生番地界新墾下則園二十一甲奉旨豁免外,實截歸園三百七十甲六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三微三纖(內上則二甲九分七釐、中則一十甲五分四釐、下則三百五十七甲一分八釐五毫八絲三忽三微三纖)。

雍正三年,奉文割歸臺邑管轄下則園七甲。

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邑管轄田園一千二百四十二甲四分五釐七毫二絲四忽四微一纖;田二百七十二甲零七釐八毫九絲六忽(內中則二百五十六甲一分五釐八毫二絲八忽、下則一十五甲九分二釐零六絲八忽),園九百七十甲零三分七釐八毫二絲八忽四微一纖(內上則三百零四甲二分三釐六毫五絲、中則九十甲七分九釐一毫四絲、下則五百六十六甲五分八釐六毫二絲三忽四微六沙)。又,新墾下則園八甲七分六釐四毫一絲五忽四沙。

乾隆二年,豁除水衝崩陷田園二百零四甲八分三釐;田九十甲六分七釐(內中則一十一甲二分七釐、下則七十九甲四分),園一百一十四甲一分六釐(俱下則)。

以上截歸併豁免田園共二千六甲四分零六毫七忽七微四纖;田三百六十四甲六分四釐八毫九絲六忽(內中則二百六十八甲三分二釐八毫二絲八忽、下則九十六甲三分二釐六絲八忽),園一千六百二十甲七分五釐七毫一絲一忽七微四纖(內上則三百零九甲六分二釐九毫五絲、中則一百一十八甲一分三釐一毫四絲、下則一千一百六十四甲二分三釐二毫六忽七微三纖六沙)。新墾下則園二十八甲七分六釐四毫一絲五忽零四沙。

通縣合計,實在田園共一萬五千一百零八甲九分三釐九毫六絲八忽五微八纖;田一千六百三十九甲一分七釐五毫五絲四忽六微(內上則八十二甲五分五釐零五絲七忽、中則七百八十三甲二分五釐八毫四絲八忽八微、下則七百七十三甲三分六釐六毫四絲八忽八微),園一萬三千四百六十九甲七分六釐四毫一絲三忽九微八纖(內上則一千七百二十一甲一分九釐九毫五絲八忽五微、中則二千零七十九甲三分八釐九毫八絲七忽、下則九千六百六十九甲一分七釐四毫六絲八忽四微八纖)。

彰化縣

雍正二年,奉文諸羅縣截歸管轄舊額園一百四十甲零一分五釐二毫五絲零三纖,新墾上、中、下則園二百五十一甲五分四釐三毫三絲三忽三微;康熙六十一年,奉文禁革生番地界新墾下則園二十一甲奉旨豁免外,實截歸新、舊園三百七十甲零六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三微三纖(內舊額下則園一百四十甲零一分五釐二毫五絲零三纖,國朝康熙二十七年新墾上則園二甲九分七釐,康熙四十一年新墾中則園一十甲五分四釐,康熙五十二年新墾下則園五十九甲,康熙五十五年新墾下則園六十四甲零三釐三毫三絲三忽三微,康熙五十六年新墾下則園七十四甲,雍正元年新墾下則園二十甲。以上截歸舊額、新墾園共三百七十甲零六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三微三纖;內上則二甲九分七釐、中則一十甲零五分四釐、下則三百五十七甲一分八釐五毫八絲三忽三微三纖)。

雍正六年,奉文報墾田園共一萬零二百八十三甲三分三釐三毫二絲一忽四微三纖三沙六塵三埃六渺四漠;田二千三百七十四甲三分一釐四毫一絲一忽五微六纖三沙六塵三埃六渺四漠(俱下則),園七千九百零九甲零九毫零九忽八微七纖(俱下則)。

雍正七年,奉文報墾田園共二千五百一十九甲一分零三絲八忽二微零八沙一塵七埃八渺四漠;田一千七百九十四甲三分一釐八毫三絲零六微二纖三沙三塵一埃七渺一漠(俱下則),園七百二十四甲七分八釐二毫零七忽五微八纖四沙八塵六埃一渺三漠(俱下則)。

雍正九年,奉文報墾田園共五十八甲一分八釐三毫一絲零五微八纖零一塵九埃五漠;田五甲三分二釐一毫(俱下則),園五十二甲八分六釐二毫一絲零五微八纖零一塵九埃五漠(俱下則)。〔又〕,雍正九年,奉文報墾田八甲九分七釐八毫二絲八忽七微二纖一沙五塵八埃三渺三漠(下則)。

雍正十年,奉文報墾田三甲四分(下則)。

雍正十一年,奉文教墾田一百六十三甲三分六釐(下則)。

雍正十二年,奉文報墾田一百四十一甲四分五釐(下則)。

以上自雍正元年起、至十二年止,新墾田園共一萬三千一百七十七甲七分九釐四毫九絲八忽九微四纖三沙五塵八埃八渺五漠。連前截歸新、舊墾田園共一萬三千五百四十八甲四分九釐零八絲二忽二微七纖三沙五塵八埃八渺六漠。

雍正九年,奉文大甲溪以北撥歸淡防廳管轄舊額、新墾田園共四百八十五甲四分二釐一毫;田一百四十九甲二分九釐(俱下則),園三百三十六甲一分三釐一毫(俱下則)。〔又〕,雍正九年,奉文以乾隆二年爲始,豁免水衝沙壓舊額、新墾田園共一千三百九十八甲三分四釐一毫四絲二忽零九纖零九塵零九渺一漠;田三百五十五甲八分六釐九毫五絲(俱下則),園一千零四十二甲四分七釐一毫九絲二忽零九纖零九塵九渺一漠(俱下則)。

通縣合計,實在田園共一萬一千六百六十四甲七分二釐八毫四絲零一微八纖二沙六塵七埃九渺五漠;田三千九百八十五甲九分八釐二毫二絲零九微零八沙五漠三埃六渺八漠(俱下則),園七千六百七十八甲七分四釐六毫一絲九忽二微七纖四沙一塵四埃二渺七漠(內上則二甲九分七釐、中則一十甲零五分四釐、下則七千六百六十五甲二分三釐六毫一絲九忽二微七纖四沙一塵四埃二渺七漠)。

(附)淡防廳

雍正九年,奉文彰化縣截歸管轄原額、新墾田園共四百八十五甲四分二釐一毫(內原額舊墾下則園一十四甲一分二毫五絲三纖;又康熙五十二年新墾下則園七甲三分,又康熙五十五年新墾下則園三十一甲七分一釐八毫三絲三忽三微,又雍正六年新墾下則田園四百三十二甲三分零一絲六忽六微六纖。以上截歸舊額新墾田園共四百八十五甲四分二釐一毫);田一百四十九甲二分九釐(俱下則),園二百八十三甲零一釐一絲六忽六微七纖(俱下則)。

〔又〕,雍正九年,奉文報墾田園共一十四甲七分;田一十三甲四分(俱下則),園一甲三分(俱下則)。

雍正十三年,奉文報墾下則田五十五甲。

通淡合計,截歸併新墾實在田園共五百五十五甲一分二釐一毫;田二百一十七甲六分九釐(俱下則),園三百三十七甲四分三釐零九絲九忽九微九纖(俱下則)。

租賦

國朝議定通臺賦役規則:上則:田每甲徵粟八石八斗,園每甲徵粟五石;中則:田每甲徵粟七石四鬥,園每甲徵粟四石;下則:田每甲徵粟五石五斗,園每甲徵粟二石四鬥。雍正九年,詳請以七年入額升科新墾田園,援照同安則例,每甲照內地弓步折算一十一畝;徵銀折粟,以三錢六分折粟一石。上則田:照同安民米例,每畝徵銀八分五釐三毫四絲,另徵秋米六合九抄五撮;以一米二榖折算。中則田:照同安鹽米例,每畝徵銀六分五釐八毫八絲四忽,另徵秋米三合八抄七撮,以一米二榖折算。下則田:照同安官米例,每畝徵銀五分七釐五毫五絲,不徵秋米。上則園:照中田鹽米例:每畝徵銀六分五釐八毫八絲四忽,另徵秋米三合八抄七撮;以一米二榖折算。中則園:照下田官米例,每畝徵銀五分七釐五毫五絲,不徵秋米。下則園:照同安鹽米不徵鹽折例,每畝徵銀五分六釐一毫八絲,不徵秋米。

臺灣府

臺灣縣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附)淡防廳

臺灣府

舊額田園,實徵粟共九萬二千一百二十七石九鬥八升七合九勺四抄八撮一圭。

國朝康熙二十四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五年起科粟一萬一千九百二十八石三鬥八升二合九勺八抄四撮。

康熙二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六年起科粟二千零三十八石八斗六升八合九勺四抄二撮四圭。

康熙二十七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八年起科粟二千六百七十石六鬥一升六合八勺四抄九撮四圭。

康熙二十八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九年起科粟二千一百五十石八斗九升一合零二抄五撮。

康熙二十九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年起科粟二千八百七十八石三鬥八升六合七勺三抄六撮。

康熙三十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一年起科粟一千零三十三石九鬥二升九合九勺七抄八撮。

康熙三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二年起科粟二千零二十七石三鬥一升八合九勺九抄六撮;又,奉文令各里自實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二年起科粟二千八百五十八石六鬥五升四合二勺二抄八撮八圭。

康熙三十二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三年起科粟三百八十二石九鬥五升五合一勺六抄。

康熙三十三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四年起科粟一百四十九石八斗四升二合。

康熙三十四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五年起科粟三百二十五石一斗一升七合八勺零八撮。

康熙三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六年起科粟一千一百六十七石一斗四升三合一勺六抄八撮。

康熙三十六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七年起科粟一千三百三十三石二斗九升五合八勺四抄八撮。

康熙三十七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八年起科粟七百五十三石九鬥一升九合。

康熙三十八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九年起科粟一千八百三十三石四鬥一升一合八勺七抄六撮。

康熙三十九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年起科粟一千六百九十石一斗零九合一勺七抄六撮。

康熙四十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一年起科粟九百七十五石五斗八升八合。

康熙四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二年起科粟三百一十三石九鬥四升。

康熙四十二年新墾園,應於四十三年起科粟五十五石零八升。

康熙四十三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四年起科粟四十八石零九升六合。

康熙四十四年新墾園,應於四十五年起科粟九十九石六鬥。

康熙四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六年起科粟一百四十三石一斗五升。

康熙四十六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七年起科粟一百二十七石一斗二升八合。

康熙四十七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八年起科粟一百四十八石一斗零三合四抄。

康熙四十八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九年起科粟一百四十三石一斗一升二合。

康熙四十九年新墾園,應於五十年起科粟四十七石三鬥二升八合。

康熙五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五十二年起科粟四十九石九鬥二升。

康熙五十二年新墾園,應於五十三年起科粟二百二十三石六鬥七升零四勺。

康熙五十三年新墾田園,應於五十四年起科粟八十五石九鬥七升。

康熙五十四年新墾園,應於五十五年起科粟三十石。

康熙五十五年新墾園,應於五十六年起科粟二百四十六石二斗八升八合。

康熙五十六年新墾田園,應於五十七年起科粟四百四十三石一斗四升二合。

康熙五十七年新墾園,應於五十八年起科粟一十石零九鬥二升。

康熙五十八年新墾園,應於五十九年起科粟六十八石一斗六升。

康熙六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六十一年起科粟三十五石七鬥一升二合。

康熙六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雍正元年起科粟一百八十三石三斗六升。

雍正元年新墾園,應於雍正十年起科粟六十四石三鬥二升一合九勺二抄。

雍正二年裏民首墾田園,應於自首之年起科粟五百六十七石八斗五升一合五勺六抄。

雍正五年裏民自首墾園,應於七年起科粟一百八十三石三鬥八升五合五勺六抄五撮。又新墾田園,應於乾隆元年起科粟三十九石七鬥七升二合一勺六抄二撮八圭三粟三粒三黍。

雍正六年首墾田園,應於七年起科粟二萬一千二百七十石六斗六升九合四勺三抄八撮二圭五粒七黍。

雍正七年首墾田園,應於自首之年起科粟一萬五千三百八十石零六鬥三升七合八勺五抄九撮二圭七粟一粒一黍。

雍正八年奉文首墾田園,於七年起科粟二千六百六十四石二斗八升七勺三抄八撮二圭七粟七粒。又,雍正八年新墾田園,應於八年起科粟一百六十石零八斗四升一合五勺九抄一撮二圭二粟四粒七黍。又,雍正八年新墾園,應於十年起科粟一百一十五石七鬥二升六合三勺六抄八撮二粟二粒二黍。

雍正九年新墾田園,應於九年起科粟一百二十五石八斗八升二合八勺三抄一撮零七粟九粒。又,雍正九年新墾園,應於十年起科粟一十七石五斗零九合四勺三抄三撮三圭三粟三粒三黍。又,雍正九年新墾田,應於乾隆元年起科粟一十五石七鬥八升八合六抄八撮六圭七粟二粒二黍。

雍正十年升科園,應於雍正十年起科粟五石六斗六升四合八勺一抄六撮六圭六粟四粒八黍。又,雍正十年奉文升科園,於雍正八年起科粟五十三石七斗六升四合二勺六抄。又,雍正十年新墾田,應於乾隆二年起科粟五石九鬥七升八合八勺零五撮五圭五粟五粒。

雍正十一年奉文首墾田,於十年起科粟四石八斗四升七合三勺零五撮五圭五粟五粒五黍。〔又〕,雍正十一年新墾田,應於乾隆三年起科粟二百八十七石二斗六升四合零二抄二撮二圭二粟二粒一黍。

雍正十二年新墾園,應於十三年起科粟六十五石二斗二升九合八勺六抄五撮五圭五粟五粒五黍。又,雍正十二年新墾田,應於乾隆四年起科粟二百四十八石七鬥三升五合八勺九抄五撮八圭三粟三粒三黍。

雍正十三年新墾田,應於十三年起科粟九十六石七鬥一升五合九勺七抄二撮二圭二粟二粒二黍。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雍正十三年,新墾田園起科粟八萬零七十五石九斗六升九合六勺九抄五撮一圭二粟六粒九黍。連前舊額,共徵粟一十七萬二千二百零三石九斗六升七合六勺四抄三撮二圭二粟六粒九黍。

康熙三十七年,奉文豁免崩陷田園無徵粟四百二十五石七鬥九升五合。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開除禁革生番地界新墾園無徵粟五十石四鬥。

雍正五年,奉文豁免水衝沙壓田園無徵粟一千六百零九石三鬥九升八合二勺一抄三撮二圭八粟三粒五黍。

雍正八年,奉文豁免崩陷田園無徵粟二百一十八石六斗六升二合二勺零九撮。

乾隆三年,奉文豁免崩陷田園無徵粟三千九百二十四石三斗六升八合七勺七抄六撮四圭九粟零一黍。

以上共開豁粟六千二百二十八石六鬥二升四合一勺九抄八撮七圭七粟三粒六黍。

通府合計實在田園,共徵粟一十六萬五千九百七十五石三鬥四升三合四勺四抄四撮四圭五粟三粒三黍。另徵糯米二十三石;乾隆二年奉文豁免糯米一十五石三鬥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三撮三圭三粟三粒三黍,實徵糯米七石六斗六升六合六勺六抄六撮六圭六粟六粒七黍。

臺灣縣

舊額田園,實徵粟三萬九千六百四十一石五斗五升七合八勺四抄三撮三圭。

國朝康熙二十四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五年起科粟二千七百一十二石六鬥九升零二勺九抄二撮。

康熙二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六年起科徵粟三百六十石六鬥三升六合零七抄零四圭。

康熙二十七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八年起科粟九百八十五石六鬥三升七合二勺四抄九撮四圭。

康熙二十八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九年起科粟三百四十二石八斗九升九合六勺二抄五撮。

康熙二十九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年起科共徵粟五百七十六石零四升八合七勺三抄六撮。

康熙三十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一年起科粟二百五十八石八斗一升九合一勺七抄八撮。

康熙三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二年起科粟四百八十石一斗四升三合六勺七抄六撮。又,奉文令各里自首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二年起科粟八百零一石九鬥三升五合一勺零八撮八圭。

康熙三十二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三年起科粟六十七石零一合七勺二抄。

康熙三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六年起科粟一百一十一石六鬥五升六合。

康熙三十六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七年起科粟二百七十七石九鬥九升一合八勺。

康熙三十九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年起科粟二十七石六斗六升六合。

康熙四十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一年起科粟二十四石五斗二升四合。

康熙四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二年起科粟三十六石七鬥。

康熙四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六年起科粟二十三石五斗一升。

康熙四十六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七年起科粟八石五斗二升。

康熙四十七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八年起科粟六十九石一斗四升三合四抄。

康熙四十八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九年起科粟二石七鬥一升二合。

康熙五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五十二年起科粟三石六鬥。

雍正三年諸羅縣撥歸本縣管轄下則園七甲,粟一十六石八斗。

雍正六年首墾田園,應於七年起科粟一百八十六石七鬥二升七合六勺二抄四撮二圭二粟。

雍正七年首墾田園,應於本年起科粟一百一十石五斗一升一合四勺一抄七撮五圭。

雍正八年新墾田園,應於本年起科粟八十二石九斗六升三合七勺四抄六撮四圭七粟四粒九黍。

雍正九年奉文鳳邑撥歸本邑管轄田園,該徵粟二千八百九十八石四斗六升六黍三抄二撮二圭三粟九粒六黍。〔又〕,雍正九年奉文諸邑撥歸本邑管轄田園,該徵粟五千二百四十二石三鬥三升四合七勺一抄一撮八粟二粒一黍。

雍正十一年首墾田,奉文於十年升科粟四石八斗四升七合三勺五撮五圭五粟五粒五黍。

雍正十二年首墾園,應於十三年起科粟一十二石五斗三升一合二勺六抄一撮一圭一粟一粒一勺。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雍正十二年止,新墾並收鳳、諸二縣田園起科共徵粟一萬五千七百二十七石零一升一合一勺九抄三撮七圭九粟三粒二黍。

連前通計,共徵粟五萬五千三百六十八石五斗六升九合三抄七撮九粟三粒二黍。內除雍正五年奉文豁免水衝沙壓田園無徵粟一千六百九石三鬥九升八合二勺一抄三撮二圭八粟三粒五黍、又雍正八年奉文豁免崩陷田園無徵粟二百一十八石六斗六升二合二勺九撮、又雍正九年奉文割歸鳳邑管轄田園該徵粟二百五十九石五斗三升三合九勺三抄九撮四圭四粟四粒四黍、又乾隆三年奉文豁免水衝沙壓田園無徵粟五百四十一石四鬥八升三合八勺八抄二圭一粟七粒四黍外,通縣合計實在田園,共徵本色粟五萬二千七百三十九石四鬥九升零七勺九抄五撮一圭四粟七粒九黍。

鳳山縣

舊額田園,實徵粟二萬九千零一十八石一斗二升二合九勺三抄六撮。

國朝康熙二十四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五年起科粟二千八百九十六石一斗九升九合七勺八抄。

康熙二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六年起科粟七百三十石零二斗三升一合八勺七抄二撮。

康熙二十七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八年起科粟八百六十七石零六升八合零六抄。

康熙二十八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九年起科粟七百八十石零一升七合八勺。

康熙二十九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年起科粟一千五百三十六石一斗二升二合。

康熙三十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一年起科粟二百七十四石四鬥九升六合。

康熙三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二年起科粟五百二十石六鬥七升九合。

康熙三十二年裏民自首二十九、三十兩年開墾,遵照部文以自首之年起科粟七百九十五石二斗八升六合八勺。〔又〕,康熙三十二年報墾,應於三十三年起科粟六十四石七鬥二升。

康熙三十三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四年起科粟一百二十一石九鬥三升。

康熙三十四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五年起科粟二百八十二石三鬥五升七合八勺八撮。

康熙三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六年起科粟七百五十九石四鬥零九合一勺六抄八撮。

康熙三十六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七年起科粟六百一十三石九鬥二升零四抄八撮。

康熙三十七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八年起科粟三百零五石一斗一升九合。

康熙三十八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九年起科粟一千零五十石五斗二升八合六勺一抄二撮。

康熙三十九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年起科粟六百五十七石三鬥八升零九勺七抄六撮。

康熙四十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一年起科粟一百四十五石二斗四升八合。

康熙四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二年起科粟二十九石五斗二升。

康熙四十三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四年起科粟一十五石六鬥。

康熙六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六十一年起科粟三十五石七鬥一升二合。

康熙六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雍正元年起科粟一百八十三石三斗六升。

雍正元年新墾旱園,應於雍正十年起科粟一十六石三鬥二升一合九勺二抄。

雍正五年新墾田園,應於乾隆元年起科粟三十九石七鬥七升二合一勺六抄二撮八圭三粟三粒三黍。

雍正六年新墾田園,應於雍正七年起科粟一千七百一十石二斗七升五合五勺五抄四撮三圭三粟一粒。

雍正七年報新墾田園,應於雍正七年起科粟三百五十七石九鬥三升一合九勺七抄五撮五圭六粟九粒八黍。

雍正八年續新墾田園,奉文於雍正七年(?)起科粟二千六百六十四石二斗八升零七勺三抄八撮二圭七粟七粒。又,雍正八年報新墾田園,應於雍正八年起科粟五十二石八斗一升五合三勺二抄二撮五圭二粟七粒六黍。又,雍正八年新墾田園,應於雍正八年起科粟二十五石六升二合五勺二抄二撮二圭二粟二粒二黍。

雍正九年奉文收入臺灣縣新、舊墾田園撥歸本縣,應於九年起科粟二百五十九石五斗三升三合九勺三抄九撮四圭四粟四粒四黍。

雍正十年奉文升科園,於雍正八年起科粟五十三石七斗六升四合二勺六抄。又,雍正十年新墾園,於十年起科粟五石六斗六升四合八勺一抄六撮六圭六粟四粒八黍。

雍正十二年報新墾田園,應於十三年起科粟五十二石六鬥九升八合六勺四撮四圭四粟四粒四黍。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雍正十二年止,新墾報升及收臺邑撥交田園起科徵粟一共萬七千九百三石二升八合七勺四抄零三圭一粟四粒五黍。連前通計,該徵粟四萬六千九百二十一石一斗五升一合六勺七抄六撮三圭一粟四粒五黍。內〔除〕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灣縣新、舊墾田園減徵粟二千八百九十八石四斗六升六勺三抄二撮二圭三粟九粒六黍、又奉文爲通查缺額以乾隆二年爲始豁免崩陷田園減徵粟一百七十一石二斗四升二合二勺〔外〕,通縣合計實在田園,共徵本色粟四萬三千八百五十一石四鬥四升八合八勺四抄四撮七粟四粒九黍。

諸羅縣

舊額田園,共徵粟二萬三千四百六十八石三鬥零七合一勺六抄八撮八圭。

國朝康熙二十四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五年起科粟六千三百一十九石四鬥九升二合九勺一抄二撮。

康熙二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六年起科粟九百四十八石一合。

康熙二十七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八年起科粟八百一十七石九鬥一升一合五勺四抄。

康熙二十八年新墾田園,應於二十九年起科粟一千二十七石九鬥七升三合六勺。

康熙二十九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年起科粟七百六十六石二斗一升六合。

康熙三十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一年起科粟五百石六鬥一升四合八勺。

康熙三十一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二年起科粟一千零二十六石四鬥九升六合三勺二抄。〔又〕,康熙三十一年裏民自首〔開墾園,以自首〕之年起科粟一千二百六十一石四鬥三升二合三勺二抄。

康熙三十二年新墾園,應於三十三年起科粟二百五十一石二斗三升三合四勺四抄。

康熙三十三年新墾園,應於三十四年起科粟二十七石九鬥一升二合。

康熙三十四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五年起科粟四十二石七斗六升。

康熙三十五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六年起科粟二百九十六石七升八合。

康熙三十六年新墾園,應於三十七年起科粟四百四十一石三鬥八升四合。

康熙三十七年新墾園,應於三十八年起科粟四百四十八石八斗。

康熙三十八年新墾田園,應於三十九年起科粟七百八十二石八斗八升三合二勺六抄四撮。

康熙三十九年新墾田園,應於四十年起科粟一千零五石六升二合二勺。

康熙四十年新墾園,應於四十一年起科粟八百零五石八斗一升六合。

康熙四十一年新墾園,應於四十二年起科粟二百四十七石七鬥二升。

康熙四十二年新墾園,應於四十三年起科粟五十五石零八升。

康熙四十三年新墾園,應於四十四年起科粟三十二石四鬥九升六合。

康熙四十四年新墾園,應於四十五年起科粟九十九石六鬥。

康熙四十五年新墾園,應於四十六年起科粟一百一十九石六鬥四升。

康熙四十六年新墾園,應於四十七年起科粟一百一十八石六鬥零八合。

康熙四十七年新墾園,應於四十八年起科粟七十八石九斗六升。

康熙四十八年新墾園,應於四十九年起科粟一百四十石四鬥。

康熙四十九年新墾園,應於五十年起科粟四十七石三鬥二升八合。

康熙五十一年新墾園,應於五十二年起科粟四十六石三鬥二升。

康熙五十二年新墾園,應於五十三年起科粟二百二十三石六鬥七升零四勺。

康熙五十三年新墾田園,應於五十四年起科粟八十五石九鬥七升。

康熙五十四年新墾園,應於五十五年起科粟三十石。

康熙五十五年新墾園,應於五十六年起科粟二百四十六石二斗八升八合。

康熙五十六年新墾田園,應於五十七年起科粟四百四十三石一斗四升二合。

康熙五十七年新墾園,應於五十八年起科粟一十石零九鬥二升。

康熙五十八年新墾園,應於五十九年起科粟六十八石一斗六升。

雍正二年裏民自首開墾田園,以自首之年起科粟五百六十七石八斗五升一合五勺六抄。

雍正五年裏民自首開墾園,於七年起科粟一百八十三石三鬥八升五合五勺六抄五撮。

雍正六年裏民自首墾園,於雍正七年起科粟一千六百二十三石一斗七升三合一勺五抄七撮三圭四粟二粒六黍。

雍正七年起科田園,粟五千四百二十二石九鬥八升六合五勺一抄六撮三圭三粟二粒三黍。又,雍正七年起科田園,粟五千零八十九石七斗六升五合七勺二抄四撮一圭八粟。

雍正八年報墾園,應於十年起科粟一百一十五石七鬥二升六合三勺六抄八撮二粟二粒二黍。

雍正九年報墾園,應於十年起科粟一十七石五斗零九合四勺三抄三撮三圭三粟三粒三黍。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雍正九年,新墾起科粟三萬一千八百八十四石七斗六升八合一勺二抄二圭一粟四黍。連前舊額,通共粟五萬五千三百五十三石七升五合二勺八抄九撮一粟零四黍。

康熙三十七年,水災崩陷豁免粟四百二十五石七鬥九升五合。

雍正二年,截歸彰化縣舊額粟三百三十六石三斗六升六合七圭二粟、新墾園徵粟五百八十石二斗八升九合九勺九抄九撮二圭;內除康熙六十一年奉文禁革生番地界新墾園粟五十石四鬥奉旨豁免外,實徵新墾粟五百二十九石八斗八升九合九勺九抄九撮二圭。〔又〕,雍正二年奉文割歸臺邑額粟一十六石八斗。

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邑額粟五千二百四十二石三鬥三升四合七勺一抄一撮八粟二粒一黍。

乾隆三年,奉文豁免崩陷粟七百九十四石零八升二合。

以上割歸併開豁共粟七千三百九十五石六斗六升七合七勺一抄一撮二粒一黍。

通縣合計實在田園,共徵本色粟四萬七千九百五十七石四鬥零七合五勺七抄八撮八粒三黍。

彰化縣

雍正二年,奉文諸羅縣截歸舊額園徵粟三百三十六石三斗六升六合七圭二粟。又,新墾園徵粟六百二十八石二斗八升九合九勺九抄九撮二圭;內除康熙六十一年奉文禁革生番地界新墾園粟五十石四鬥奉旨豁免外,實徵新墾園粟五百七十七石八斗八升九合九勺九抄九撮二圭(內康熙二十七年新墾園,於二十八年起科粟一十四石八斗五升;康熙四十一年新墾園,於四十二年起科粟四十二石一斗六升;康熙五十二年新墾園,於五十三年起科粟一百四十一石六鬥;康熙五十五年新墾園,於五十六年起科粟一百五十三石六鬥七升九合九勺九抄九撮二圭;康熙五十六年新墾園,於五十七年起科粟一百七十七石六鬥;雍正元年新墾園,於十年起科粟四十八石)以上截歸新、舊墾園,實徵粟九百一十四石二斗五升五合九勺九抄九撮九圭二粟。

雍正六年新墾田園,於七年起科粟一萬七千七百五十石零四鬥九升三合一勺零二撮三圭二粒一黍。

雍正七年新墾田園,於七年起科粟四千三百九十九石四鬥四升二合二勺二抄五撮六圭八粟九粒。

雍正九年新墾田園,於九年起科粟一百石零八升七合七勺零八撮八圭五粟八粒。

雍正九年新墾田,於乾隆元年起科粟一十五石七鬥八升八合六抄八撮六圭七粟二粒二黍。

雍正十年新墾田,於乾隆二年起科粟五石九鬥七升八合八勺零五撮五圭五粟五粒。

雍正十一年新墾田,於乾隆三年起科粟二百八十七石二斗六升四合零二抄二撮二圭二粟二粒一黍。

雍正十二年新墾田,於乾隆四年起科粟二百四十八石七鬥三升五合八勺九抄五撮八圭三粟三粒三黍。

以上自雍正六年起、至雍正十二年止,新墾田園起科粟二萬二千八百七石七鬥八升九合八勺二抄九撮一圭三粟一粒七黍。連前截歸新、舊墾園通計,共徵粟二萬三千七百二十二石零四升五合八勺二抄九撮零五粟一粒七黍;內〔除〕雍正九年奉文撥歸淡防廳管轄新、舊墾田園粟八百七十五石八斗三升零七勺一抄四撮六圭九粟零一黍、雍正三年奉文以乾隆二年爲始豁免水衝沙壓新、舊墾田園粟二千四百一十七石五斗六升零六勺九抄六撮二圭七粟二粒七黍〔外〕,通縣合計,實在田園共徵本色粟二萬零四百二十八石六鬥五升四合四勺一抄八撮八粟八粒九黍。另水沙連社徵糯米二十三石;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爲始豁免糯米一十五石三鬥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三撮三圭三粟三粒三黍,實徵糯米七石六斗六升六合六勺六抄六撮六圭六粟六粒七黍。

(附)淡防廳

雍正九年,奉文彰化縣截歸舊額園徵粟三十三石八斗四升六合零七圭二粟;又,康熙五十二年新墾園於五十三年起科粟一十七石五斗二升;又,康熙五十五年新墾園於五十六年起科粟七十六石一斗二升三合九勺九抄九撮二圭;又,雍正六年新墾田園於七年起科粟七百四十八石三鬥四升零七勺一抄四撮七圭七粟一黍。以上截歸新、舊墾田園,共額徵粟八百七十五石八斗三升零七勺一抄四撮六圭九粟一黍。

雍正九年新墾田園,於九年起科粟二十五石七鬥九升五合一勺二抄二撮二圭二粟一粒。

雍正十三年新墾田,於十三年起科粟九十六石七鬥一升五合九勺七抄二撮二圭二粟二粒二黍。

以上自雍正九年起、至十三年止,新墾田園起科粟一百二十二石五斗一升一合零九抄四撮四圭四粟三粒二黍。通淡合計,舊歸、新墾共徵本色粟九百九十八石三鬥四升一合八勺零九撮一圭三粟三粒三黍。

卷八

戶役(鹽課、陸餉、水餉、雜稅、存留經費、官莊、恤政附)「周禮」小司徒之職,以孟冬獻民數於王,以歲時辨其可任者;此戶役所由始也。臺處海隅,比於內郡。自入版圖將六十載,生齒日繁、經費日多,雖莊別官民、餉分水陸,而滋生永不加賦,且減過半之輸;番民一體同仁,更除諸社之餉。皇□□蕩,誠亙古未有也。夫損上益下,純王之美政;加富於庶,治國之大經。是宜亟登,以志不忘焉。志戶役。

國朝康熙二十二年,始隸版圖。二十三年,題定則例: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五十二年,詔以五十年丁冊定爲常額,續生人丁,永不加賦。部議:俟後編審另造新增人丁,爲盛世滋生戶口。乾隆元年,奉旨改則:每丁徵銀二錢;八社番丁亦照民丁例,免其徵米。

臺灣府

舊額:戶一萬二千七百二十七,口一萬六千八百二十。另八社土番,口三千五百九十二(在鳳山縣屬)。

康熙三十年編審:新增口六百三十,戶仍前。康熙三十五年編審:新增口三百二十三,戶仍前。康熙四十年編審:新增口二百九十九,戶仍前。康熙四十五年編審:新增口四百九十,戶仍前。康熙五十年編審:新增口二百六十五,戶仍前。以上自康熙三十年、至五十年,共新增民丁二千零七。

通府合計新、舊戶一萬二千七百二十七,口一萬八千八百二十七。自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二年編審滋生人丁一千三百,奉文永不加賦。

臺灣縣

舊額:戶七千八百四十六,口八千五百七十九。另澎湖口五百四十六。

康熙三十年編審:新增口四百四十一,戶仍前。康熙三十五年編審:新增口一百八十,戶仍前。康熙四十年編審:新增口一百三十九,戶仍前。康熙四十五年編審:新增口三百零二,戶仍前。康熙五十年編審:新增口一百零三,戶仍前。以上自康熙三十年起、至五十年止,共新增民丁一千一百六十五。

新舊合計,戶七千八百四十六,口一萬二百九十。雍正五年,奉文割歸澎湖通判管轄民丁六百七十二;雍正九年,奉文鳳山縣割歸本縣管轄民丁八百九十七、諸羅縣割歸本縣管轄民丁三百四十二、本縣撥歸鳳山縣管轄民丁一百一十九;乾隆二年,奉文諸羅縣割歸本縣管轄民丁二百二十七。通縣實在共計,戶八千六百四十七,口一萬零九百六十五。

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二年編審共增出滋生人丁三百八十五,奉文永不加賦。

(附)澎湖

雍正五年,奉文臺灣縣截歸澎湖通判管轄舊額戶六百七十二,口六百七十二;滋生人丁八十八。

雍正六年至乾隆二年編審增出人丁四十,奉文永不加賦。

鳳山縣

舊額:戶二千四百四十五,口三千四百九十六。另八社土番,口三千五百九十二(男丁一千七百四十八、婦女一千八百四十四)。

康熙三十年編審:新增口一百一十八,戶仍前。康熙三十五年編審:新增口九十八,戶仍前。康熙四十年編審:新增口一百一十九,戶仍前。康熙四十五年編審:新增口一百二十三,戶仍前。康熙五十年編審:新增口一百二十四,戶仍前。以上自康熙三十年起、至五十年止,共新增民丁五百八十二。

新舊合計,戶二千四百四十五,口四千零七十八。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戶八百九十七,口八百九十七;又,臺灣縣撥歸本縣管轄戶一百一十九,口一百一十九。通縣實在共計,戶一千六百六十七,口三千三百。

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二年編審共增出滋生人丁三百四十一,奉文永不加賦。

諸羅縣

舊額:戶二千四百三十六,口四千一百九十九。

康熙三十年編審:新增口七十一,戶仍前。康熙三十五年編審:新增口四十五,戶仍前。康熙四十年編審:新增口四十一,戶仍前。康熙四十五年編審:新增口六十五,戶仍前。康熙五十年編審:新增口三十八,戶仍前。以上自康熙三十年起、至五十年止,共新增民丁二百六十。新舊合計,戶二千四百三十六,口四千四百五十九。雍正二年,奉文割歸彰化縣管轄人丁三十五;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人丁三百四十二;乾隆二年,又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人丁二百二十七。通縣實在,戶二千四百三十六,口三千八百五十五。

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二年編審增出滋生人丁三百零七,奉文永不加賦。

彰化縣

雍正二年,奉文諸羅縣撥歸管轄口二十五:雍正九年,奉文撥歸淡防廳管轄口一十一。通縣實在,口二十四。

雍正五年至乾隆二年編審共增出滋生人丁一百二十五,奉文永不加賦。

(附)淡防廳

雍正九年,奉文彰化縣撥歸管轄口一十一。

雍正十年至乾隆二年編審共增出滋生人丁一十四,奉文永不加賦。

鹽課(附)

陸餉(附)

水餉(附)

雜稅(附)

存留經費

官莊

恤政(附)

鹽課(附)

臺灣府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臺灣府

鹽埕二千七百四十四格,共徵銀二千四百三十六兩一錢四分三釐五毫。

臺灣縣

鹽埕一千四百二十二格(每格大小不等,計算一千五百四十三丈一尺五寸;每文徵銀四錢九分),共徵銀七百五十六兩一錢四分三釐五毫。鹽埕:一在洲南場、一在洲北場。

鳳山縣

鹽埕一千三百二十二格,共徵銀一千六百八十兩。鹽埕:一在瀨北場、一在瀨南場。

諸羅縣

鹽埕無。

彰化縣

鹽埕無。

陸餉(附)

臺灣府

臺灣縣

(附)澎 湖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附)淡防廳

臺灣府

舊額民丁一萬六千八百二十丁(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八千零六兩三錢二分。

康熙三十年起、至五十年止編審新增民丁二千零七丁(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九百五十五兩三錢三分二釐。

以上舊額、新增民丁共一萬八千八百二十七丁,共徵銀八千九百六十一兩六錢五分二釐。

乾隆元年,奉文減則(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三千七百六十五兩四錢。

另八社,番丁口四千三百四十五,內除老疾番少男女番婦七百五十三豁免外,實在派徵男、女番三千五百九十二丁口。內教冊公廨番丁九十七(每丁徵米一石),共徵米九十七石;壯番一千三百九十五丁(每丁徵米一石七鬥),共徵米二千三百七十一石五斗;少壯番二百五十六丁(每丁徵米一石三鬥),共徵米三百三十二石八斗;壯番婦一千八百四十四口(每口徵米一石),共徵米一千八百四十四石。以上八社番丁口,共徵米四千六百四十五石三鬥,折粟九千二百九十石六鬥。於雍正四年奉文豁免番婦一千八百四十四口,只徵教冊公廨、壯番、少壯番共一千七百四十八丁,折徵粟五千六百零二石六鬥。將每石改徵折價銀三錢六分,共徵銀二千一十六兩九錢三分六釐。於乾隆二年奉文番丁照民丁例(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三百四十九兩六錢。

地種二百四十八石六鬥三升四合三勺(每石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一百零四兩四錢一釐二毫零六忽。

番社大小八十九社(每社徵銀不等),共徵銀七千八百零八兩零二分七釐八毫。雍正十年,奉文豁免大肚社餉銀一百六十八兩,實徵社餉銀七千六百四十兩二分七釐八毫。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爲始,額徵社餉改照民丁例(每丁徵銀二錢),實在番社大小八十九社,共計番丁五千零九十,共徵銀一千零一十八兩。外四社,共徵社餉銀一百七十九兩二錢二分二釐四毫。

生番歸化共六十一社,共折徵鹿皮價銀八十三兩二錢八分。乾隆二年,奉文減徵鹿皮價銀五十三兩零四分(實徵鹿皮一百四十四張,交官變價每張折徵銀二錢四分),共折徵銀三十兩二錢四分。

街市瓦、草店厝共五千三百五十間(每間徵銀不等),共徵銀一千四百六十六兩六錢九分五釐二毫四絲二忽。

臺灣縣

舊額民丁八千五百七十九(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四千零八十三兩六錢零四釐。澎湖舊額民丁五百四十六(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二百五十九兩八錢九分六釐。康熙三十年起、至五十年止編審新增民丁共一千一百六十五(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五百五十四兩五錢四分(內澎湖新增民丁一百二十六。康熙五十五年編審滋生人丁,奉文永不加賦)。

雍正九年,奉文鳳山縣割歸本縣管轄民丁八百九十七(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四百二十六兩九錢七分二釐;又,奉文諸羅縣割歸本縣管轄民丁三百四十二(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一百六十二兩七錢九分二釐。雍正五年,奉文本縣割歸澎湖管轄民丁一百二十六(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減徵銀五十九兩九錢七分六釐;又,奉文本縣割歸鳳山縣管轄民丁一百一十九(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減徵銀五十六兩六錢四分四釐。乾隆元年奉文以元年爲始每丁徵銀二錢,實徵銀二千一百四十七兩六錢。乾隆二年,奉文諸羅縣割歸本縣管轄民丁一百二十七(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二十五兩四錢。實在民丁一萬零八百六十五(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二千一百七十三兩。

雍正三年,奉文諸羅縣撥歸本縣管轄大傑巔番社,年徵餉銀一百九十兩五錢一分二釐;乾隆二年,奉文改徵番丁一百二十照民丁例(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二十四兩。雍正九年,奉文諸羅縣撥歸本縣管轄卓猴番社年徵餉銀六十三兩;乾隆二年,奉文改徵番丁七十照民丁例(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一十四兩。又,新港番社年徵餉銀三百九十五兩四錢五分六釐;乾隆二年,奉文改徵番丁一百七十五(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三十五兩。

澎湖地種一百五十五石二斗五升七合六勺(每石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六十五兩二錢零八釐一毫九絲二忽;於雍正五年,奉文割歸澎湖通判管轄。康熙五十五年新升地種四石(每石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一兩六錢八分;於雍正五年,奉文割歸澎湖通判管轄。

街市瓦厝二千六百九十四間(每間徵銀三錢零三釐八毫),共徵銀八百一十八兩四錢三分七釐二毫;草厝一千七百七十八間(每間徵銀二錢一分七釐),共徵銀三百八十五兩八錢二分六釐。雍正九年,奉文鳳山縣撥歸本縣管轄土墼埕瓦厝五十二間(每間徵銀三錢零三釐八毫),共徵銀一十五兩七錢九分七釐六毫;又草厝七十二間(每間徵銀二錢一分七釐),共徵銀一十五兩六錢二分四釐。又,安平鎮瓦厝一百六十六間(每間徵銀一錢六分九釐三絲三忽),共徵銀二十八兩零五分九釐四毫七絲八忽;又草厝二十九間(每間徵銀八分四釐五毫一絲六忽),共徵銀二兩四錢五分零九毫六絲四忽。

(附)澎湖

雍正五年,奉文臺灣縣截歸通判管轄舊額人丁六百七十二(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三百一十九兩八錢七分二釐(截歸滋生人丁及雍正六年至乾隆二年新編滋生人丁,奉文永不加賦)。乾隆元年,奉文以元年爲始每丁徵銀二錢,實徵銀一百三十四兩四錢。

地種一百五十九石二斗五升七合六勺(每石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六十六兩八錢八分八釐一毫九絲二忽。雍正六年,溢額地種二十七石五斗八升六合七勺(每石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一十一兩五錢八分六釐四毫一絲四忽。雍正七年,首報地種一十一石三鬥五升(每石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四兩七錢六分七釐。乾隆二年,新升地種三十五石九鬥八升(每石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一十五兩一錢一分一釐六毫。乾隆四年,新升地種一十四石四斗六升(每石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六兩零四分八釐。

鳳山縣

舊額民丁三千四百九十六(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一千六百六十四兩零九分六釐。康熙三十年起、至五十年止編審新增人丁共五百八十二(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二百七十七兩零三分二釐(康熙五十五年編審滋生人丁,奉文永不加賦)。

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灣縣民丁八百九十七(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減徵銀四百二十六兩九錢七分二釐;臺灣縣撥歸本縣管轄民丁一百一十九(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四十六兩六錢四分四釐。實在民丁三千三百,乾隆元年,奉文以元年爲始每丁徵銀二錢,實徵銀六百六十兩。

下淡水八社,番丁舊額年徵粟石,折徵銀二千零一十六兩九錢三分六釐。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爲始,額徵社餉改照民丁例,八社番丁共計一千七百四十八(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三百四十九兩六錢(內下淡水社番丁二百九十二、力力社番丁一百六十、茄藤社番丁二百八十、放■〈糹索〉社番丁二百八十六、上淡水社番丁二百三十七、阿猴社番丁一百六十一、搭樓社番丁二百三十四、大澤機社番丁九十八)。土番社四社,共徵銀一百七十九兩二錢二分二釐四毫(內加六堂社徵銀四十九兩三錢九分二釐、琅嬌社徵銀五十一兩一錢五分六釐、琉球社徵銀九兩八錢七分八釐四毫、卑南覓社徵銀六十八兩七錢九分六釐)。

歸化生番十社,共輸鹿皮五十張折徵銀一十二兩(內山豬毛社、八絲力社、加蚌社、加無朗社、礁朥其難社、加少山社、北葉安社、山裏留社、施汝臘社、錫幹社)。雍正二年,歸化生番一十八社,共輸鹿皮九十張折徵銀二十一兩六錢(內加走山社、施率臘社、拜律社、礁網曷氏社、毛絲絲社、七腳亭社、柯律社、加無朗社、加籠雅社、加泵社、陳阿修社、務期逸社、礁勞加物社、陳阿難社、益難社、加者惹心社、勃朗錫幹社、望仔立社)。雍正三年,歸化生番一十九社,共輸鹿皮九十五張折徵銀二十二兩八錢(內貓仔社、紹貓釐社、豬朥束社、合蘭社、上哆囉快社、蚊率社、猴洞社、龜蟯律社、貓籠逸社、貓裏毒社、滑思滑社、加錐來社、施那隔社、新蟯牡丹社、下哆囉快社、德社、慄留社)。乾隆二年,奉文每社實徵鹿皮二張;通計生番四十七社,共徵鹿皮九十四張(每張折徵銀二錢四分),實共徵銀二十二兩五錢六分。

諸羅縣

舊額民丁四千一百九十九(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一千九百九十八兩七錢二分四釐。康熙三十年起、至五十年止新增民丁二百六十(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一百三十二兩七錢六分。雍正二年,奉文割歸彰化縣管轄民丁三十五(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減〕徵銀一十六兩六錢六分。又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民丁三百四十二(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減徵銀一百六十二兩七錢九分二釐。乾隆元年,奉文以元年爲始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八百一十六兩四錢。乾隆二年,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民丁一百二十七(每丁徵銀二錢)共〔減〕徵銀二十五兩四錢。實在民丁三千九百五十五(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七百九十一兩。

舊額土番社三十四社(每社徵銀不等),共徵銀七千七百零九兩五錢三分六釐八毫(內諸羅山社徵銀六十五兩二錢六分八釐,哆咯嘓社徵銀三百一十三兩九錢九分二釐,大武壟社並附噍吧哖、大岡、芋匏、內幽等四社合徵銀九百一十四兩八錢一分零四毫,麻豆社徵銀一百七十二兩八錢七分二釐,目加溜灣社並附新社仔二社合徵銀一百一十三兩二錢四分八釐八毫,蕭壟社徵銀四百五十二兩二錢八分八釐六毫,新港社並附卓猴社合徵銀四百五十八兩,大傑巔社徵銀一百九十兩零五錢一分二釐,阿里山社並附踏枋、鹿楮、唣囉婆、盧麻產、幹仔務等五社並三十四年新附崇爻、芝舞蘭、芝密、貓丹、筠椰椰、多難、水輦、薄薄、竹腳宣等九社共十四社合徵銀一百五十五兩二錢三分二釐,奇冷岸社徵銀一十二兩九錢零八毫,大龜佛社徵銀一十七兩九錢八分二釐八毫,打貓社徵銀一百三十六兩一錢八分零八毫,他裏霧社徵銀五十兩零八錢三釐二毫,猴悶社徵銀四十九兩三錢九分二釐,柴裏斗六社徵銀三百五十二兩八錢,西螺社徵銀二百零四兩六錢二分四釐,東螺社並附眉裏二社合徵銀三百七十兩零四錢四分,南社徵銀八百零六兩五錢八毫,二林社徵銀四百二十五兩一錢二分四釐,大突社徵銀一百零五兩八錢四分,貓兒幹社徵銀二百四十六兩九錢六分,大武郡、牛相觸、二重坡社徵銀一百六十五兩四錢六分三釐二毫,南、北投社並附貓羅社合徵銀五百零一兩三錢二分八釐八毫,馬芝遴社徵銀二百一十五兩九錢一分三釐六毫,半線大肚社並附柴坑仔、水裏二社合徵銀三百三十一兩四錢四分二釐,阿束社徵銀七十兩零九錢一分二釐八毫,貓霧捒社徵銀二十九兩六錢三分五釐二毫,沙轆、牛罵社徵銀二十三兩二錢八分四釐八毫,蓬山社並附大甲東、大甲西、宛裏、房裏、南日、雙寮、貓盂、吞霄等八社合徵銀一百三十四兩四錢一分六釐八毫,新港仔並附後壟社、貓裏、加至閣、中港仔等四社合徵銀九十八兩七錢八分四釐,竹塹社徵銀三百七十八兩,南崁社並附坑仔、龜侖、霄裏等三社合徵銀九十八兩七錢八分四釐,淡水社並附北投、麻少翁、武朥灣、大浪泵、擺接、雞柔等六社合徵銀二十二兩五錢七分九釐二毫,雞籠社並附金包裏等二社合徵銀二十二兩五錢七分九釐二毫)。康熙三十二年,新附土番六社,共徵銀九十八兩五錢(內木武郡赤嘴社徵銀三十九兩,水沙連思麻母社徵銀一十二兩,麻咄目靠社徵銀一十二兩、挽鱗倒咯社徵銀一十一兩五錢,並裏蟬蠻■〈戀,土代心〉社徵銀一十二兩幹那霧社徵銀一十二兩)。

康熙五十四年,新附土番五社,共徵鹿皮五十張折徵銀一十二兩(內岸里社、掃捒社、烏牛難社、阿里史社、撲仔籬社)。雍正二年,新歸化生番四社,年納鹿皮折餉銀四兩八錢。雍正二年,奉文截歸彰化縣管轄東螺、西螺、大突、馬芝遴、二林、貓兒幹、阿束、大武郡、牛罵、沙轆、貓霧捒、岸裏、水沙連、蓬山、後壟、大肚、南社、竹塹、淡水、蛤仔瀾共二十社餉銀三千六百五十兩一錢七分二釐。雍正三年,奉文撥歸臺灣縣管轄大傑巔一社,減徵銀一百九十兩五錢一分二釐。雍正九年,奉文撥歸臺灣縣管轄新港、卓猴二社,減徵銀四百五十八兩四錢六分五釐。實在番社一十四社,共額徵餉銀三千五百二十五兩六錢八分七釐八毫。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爲始,額徵社餉改熙民丁例,十社番丁共計一千零八十二(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二百一十六兩四錢(內目加溜灣社番丁一百一十七,蕭壟社番丁一百二十三,麻豆社番丁一百一十六,大武壟社並附噍吧哖、木岡、芋匏、內幽等社番丁一百九十三,哆咯嘓社番丁七十,諸羅山社番丁六十二,打貓社番丁六十二,他裏霧社番丁五十九,柴里社番丁一百零八十,阿里山社並附踏枋、大龜佛、幹仔霧、盧麻產、貓丹、奇冷岸、鹿楮、皁羅婆、崇爻、芝舞蘭、芝密、薄薄、竹仔宣、筠椰椰、多難、水輦番丁二百七十二)。乾隆二年,奉文本祿等四社改徵本色鹿皮八張(每張變價該銀二錢四分),共銀一兩九錢二分。

笨港店五百九十九間,共徵銀二百兩零五錢。

彰化縣

雍正二年,奉文諸羅縣截歸本縣管轄人丁三十五(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一十六兩六錢六分。雍正九年,奉文撥歸淡防廳管轄人丁一十一(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毫),共〔減〕徵銀五兩二錢三分六釐。實在人丁二十四(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一十一兩四錢二分四釐。乾隆元年,奉文以元年爲始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兩八錢。

又,諸羅縣截歸管轄土番大社二十二社(內附小社五十一社),額徵銀三千六百五十兩一錢七分二釐。雍正九年,奉文撥歸淡防廳管轄土番大社五社(內附小社二十四社),〔減〕額徵銀一千二百五十八兩一錢三分六釐。實額徵土番大社一十七社(內附小社二十七社),額徵銀二千三百九十二兩零三分六釐。雍正十年,奉文豁免大肚社減餉銀一百六十八兩,實徵餉銀二千二百二十四兩零三分六釐。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爲始,額徵社餉改照民丁例每丁徵銀二錢,實在土番社一十七社(內附小社二十七社)共番丁二千三百一十八(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百六十三兩六錢(內西螺社番丁一百零一,東螺社番丁一百零二,眉裏社番丁九十七,大突社番丁九十一,馬芝遴社番丁一百零四,南、北投社並附貓羅社番丁共一百七十三,二林社番丁八十四,貓兒幹社番丁九十四,阿束社番丁一百零七,大武郡社番丁九十七,感恩社番丁四十六,遷善社番丁五十五,半線社並附柴坑仔社番丁共一百一十四,貓霧捒社番丁四十五,大肚社並附水裏社番丁共一百一十八,南社番丁二百零二,水沙連社並附決里社、毛卒社、社仔社、大基貓丹社、木叩社、木武郡社、子黑社、佛仔希社、倒咯社、戀戀社、田仔社、貓難社、田頭社、恩順社、挽蘭社、蛤裏難社、外挽蘭難社、外貓裏眉社、內貓裏眉社、平了萬社、鬥截社、致霧社、哆咯郎社、福骨社番丁共六百八十八)。

又,諸羅縣截歸生番歸化岸裏等番社大小共五社,輸納鹿皮價銀一十二兩。雍正四年,新收生番歸化巴荖遠等四社輸納鹿皮價銀七兩二錢;雍正十二年,新收生番歸化沙裏興等一社輸納鹿皮價銀二兩四錢。雍正九年,奉文撥歸淡防廳管轄生番歸化麻箸、舊社折納鹿皮價銀三兩六錢八分。實徵生番、歸化番社大小共九社,折納鹿皮價銀一十七兩九錢二分。乾隆二年,奉文減徵鹿皮價銀一十三兩六錢。實在生番、歸化大小番社共九社,定以年輸鹿皮一十八張交官變價(每張價銀二錢四分),共銀四兩三錢二分(內岸里社並附掃捒社、烏牛難社、阿里史社、樸仔籬等社共輸鹿皮一十張交官變價銀二兩四錢,巴荖遠社並附獅頭社、獅仔等社共輸鹿皮六張交官變價銀一兩四錢四分,沙裏興社輸鹿皮二張交官變價銀四錢八分)。

(附)淡防廳

雍正九年,奉文彰化縣撥歸管轄民丁一十一(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共徵銀五兩二錢三分六釐。乾隆元年,奉文以元年爲始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二兩二錢。

雍正九年,奉文彰化縣撥歸管轄土番大社八社(內附小社二十四社),額徵銀一千二百五十八兩一錢三分六釐。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爲始,豁免社餉改照民丁例(每丁徵銀二錢),減徵社餉銀九百九十三兩一錢三分六釐。實徵土番大社八社(內附小社二十四社)共番丁一千三百二十五(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二百六十五兩(內蓬山社並附大甲東、宛裏、南日、貓盂、德化、房裏、雙寮、吞霄等社番丁共三百五十,後壟社並附新港仔、貓裏、加志閣、中港等社番丁共三百七十,竹塹社番丁八十九,淡水社並附南崁、龜侖、南北投、大浪泵、擺接、霄裏、坑仔、武朥灣、雞柔山、雞籠、金包裏等社番丁共五百七十九。蛤仔爛社並附多羅滿社原徵餉銀三十兩,該社系淡水通事於四、五月間南風盛發率各社番買置貨物,舟載往社內貿易,年認輸餉銀三十兩;今奉文減免徵丁)。又,雍正九年,奉文彰化縣撥歸管轄生番歸化麻着、舊社折納鹿皮價銀三兩六錢八分。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爲始,減徵鹿皮價銀二兩七錢二分。實徵生番、歸化番社定以年輸鹿皮四張交官變價(每張價銀二錢四分),共徵銀九錢六分(內麻着社輸納鹿皮二張變價銀四錢二分,舊社輸納鹿皮二張變價銀四錢二分)。新收生番、歸化各番社輸納鹿、獐皮各一張變價銀四錢八分。

水餉(附)

臺灣府

臺灣縣

(附)澎湖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臺灣府

採捕並渡船共七百七十六隻,計載梁頭一萬六千六百七十六擔七十五斤(每擔徵銀七分七釐),共徵銀一千二百八十四兩一錢一分。又,雍正六年,查報升科梁頭銀一十四兩五錢八分六釐。雍正七年,詳報溢額梁頭銀五十四兩五錢八分九釐一毫。共徵銀一千三百五十三兩二錢八分五釐一毫。尖艚並杉板船共四百九十九隻(內尖艚三十二隻,每隻徵銀八錢四分;杉板並尖艚四百六十七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二百二十三兩零二分。

港潭二十五所(除地荒無人承贌一所,實二十四所;每所徵銀不等),共徵銀一千二百六十四兩五錢九分五釐二毫。塭六口(每口徵銀不等),共徵銀一百一十五兩。

臺灣縣

採捕小船二百八十九隻,計載梁頭七千六百七十六擔(每擔徵銀七分七釐),共徵銀五百九十一兩零五分二釐。尖艚五隻(每隻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四兩二錢(於雍正五年奉文割歸澎湖通判管轄)。杉板頭船九十七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四十兩零七錢四分(於雍正五年奉文割歸澎湖通判管轄)。

港潭七所,共徵銀六百四十五兩六錢二分四釐。雍正七年,詳報溢額梁頭餉銀五十四兩五錢八分八釐五毫。雍正九年,奉文割歸鳳山縣管轄大昆身港一所,年減徵銀二百二十兩。雍正九年,奉文鳳山縣割歸本縣管轄塭三口,共徵銀八兩五錢五分六釐(內風櫃門塭一口徵銀七兩零五分六釐、喜樹仔小塭一口徵銀一兩、鹽埕小塭一口徵銀五錢)。雍正十三年,報升風櫃門塭餉銀七兩九錢四分四釐。

(附)澎湖

雍正五年,奉文臺灣縣截歸通判管轄舊額尖艚五隻(每隻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四兩二錢;杉板船九十七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四十兩零七錢四分。雍正六年,溢額尖艚二十七隻(每隻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二十二兩六錢八分。又,杉板頭船二百零七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八十六兩九錢四分。雍正七年,首報杉板船一百二十一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五十兩八錢二分。雍正八年,報升杉板船一十五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六兩三錢;尖艚四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二兩六錢八分。雍正十年,報升杉板船三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一兩二錢六分。雍正十三年,報升杉板船一十二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五兩零四分。乾隆四年,報升杉板船八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三兩三錢六分。

鳳山縣

安平鎮渡船三十四隻,計載梁頭九百八十九擔(每擔徵銀七分七釐),共徵銀七十六兩一錢五分三釐。採捕小船二百五十六隻,計載梁頭五千零三十八擔,共徵銀三百八十七兩九錢二分六釐。又,雍正六年查報升科梁頭銀一十四兩五錢八分六釐六毫。共徵梁頭銀四百七十八兩六錢六分五釐六毫。

港潭六所(除拋荒無人承贌一所,實五所),共徵銀二百一十八兩零三分零四毫。石螺潭一口,年徵稅銀一十二兩。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灣縣港塭一所,減徵銀七兩零五分六釐。實存(竹滬、打狗、蟯港、萬丹)四所,共徵銀二百一十九兩九錢七分四釐四毫。又,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喜樹仔鹽埕塭二口,減徵銀一兩五錢;臺灣縣割歸本縣管轄昆身港一所,額徵銀二百二十兩。

諸羅縣

採捕大小漁船一百九十五隻,共載梁頭二千九百四十三擔七十五斤(每擔徵銀七分七釐),共徵銀二百二十六兩六錢六分九釐。

魚塭二口,共徵銀一百兩。新港並目加溜灣一所,徵銀二十七兩一錢六分五釐六毫。直加弄西港仔含西港一所,徵銀九十七兩三錢七分二釐八毫。茄藤頭港一所,徵銀一百六十九兩三錢四分四釐。南鯤身港一所,徵銀三十五兩二錢八分。猴樹並礁巴嶼潭、蠔嗌港、笨港一所,徵銀二十二兩二錢九分六釐四毫。雍正二年,奉文割歸彰化縣管轄海豐等四港,共減徵銀三十八兩七錢三分八釐。

彰化縣

雍正二年,奉文諸羅縣截歸管轄港四所,共徵銀三十八兩七錢三分八釐(內海豐港一所,徵銀二十四兩八錢四分;鹿仔港一所,徵銀一十二兩四錢九分八釐;三林港一所,徵銀一兩;港仔尾一所,徵銀四錢)。新升港三所,共徵銀五兩八錢(內水裏港一所,徵銀三兩;番仔橋港一所,徵銀一兩四錢;大突溝港一所,徵銀一兩四錢)。

新升小■〈舟古〉船二隻(每隻配餉一十五擔,每擔徵銀七分七釐),共徵銀二兩三錢一分。

雜稅(附)

臺灣府

臺灣縣

(附)澎湖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附)淡防廳

臺灣府

罟、繒、■〈罒上令下〉、縺、蠔、■〈糹袞〉等項共一百二十一張條(每張、條徵銀不等),共徵銀六百六兩四錢八分;雍正六年,續報罟、繒尾溢升科銀三錢三分三釐六毫:共徵銀六百六兩八錢一分三釐六毫。網、泊、滬等項共一百三十八張口半(每張、口徵銀不等),共徵銀一百九十兩零五錢四分。採捕烏魚給旗九十四枝(每枝徵銀一兩零五分),共徵銀九十八兩七錢。

牛磨四十九首(每首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二百七十四兩四錢;雍正八年,報升牛磨月餉五十七兩二錢零四釐:共徵銀三百三十一兩六錢零四釐。

蔗車三百一十七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一千七百七十五兩二錢;乾隆二年,奉文豁免蔗車一張,減徵銀五兩六錢:實徵蔗車三百一十六張,共徵銀一千七百六十九兩六錢。

番檨、檳榔共四十四宅(每宅徵銀不等),共徵銀一百三十六兩。

瓦窯五座,共徵銀一十二兩五錢。

菜園三所,共徵銀三兩。

新升當稅銀五兩。

臺灣縣

罟六張(每張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共徵銀七十兩五錢六分。繒三張(每張徵銀四兩二錢),共徵銀一十二兩六錢。■〈罒上令下〉三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一十七兩六錢四分。縺九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五十二兩九錢二分。蠔九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五十二兩九錢二分。澎湖大網一十六張(每張徵銀三兩五錢),共徵銀五十六兩(於雍正五年奉文割歸澎湖通判管轄)。泊網二張(每張徵銀一兩二錢六分),共徵銀二兩五錢二分(於雍正五年奉文割歸澎湖通判管轄)。大滬二口(每口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一兩六錢八分(於雍正五年奉文割歸澎湖通判管轄)。小滬二十口(每口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八兩四錢(於雍正五年奉文割歸澎湖通判管轄)。

牛磨三十首(每首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一百六十八兩。

蔗車四十五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二百五十二兩。

雍正八年,報升蔗車三張半,徵銀一十九兩六錢;又,報升牛磨月餉五十七兩二錢零四釐。

雍正九年,奉文鳳山縣撥歸本縣小繒九張(每張徵銀二兩二錢),共徵銀一十九兩八錢。

雍正九年,奉文鳳山縣撥歸本縣蔗車二張半,徵銀一十四兩。

雍正七年,報升番檨宅稅銀七十兩。

乾隆四年,新升當稅銀五兩。

雍正九年,奉文割歸鳳山縣管轄蔗車一張;乾隆二年,奉文豁免蔗車一張:共減徵銀一十一兩二錢。

(附)澎湖

雍正五年,奉文臺灣縣截歸通判管轄舊額大網一十六張(每張徵銀三兩五錢),共徵銀五十六兩;泊網二張(每張徵銀一兩二錢六分),共徵銀二兩五錢二分;大滬二口(每口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一兩六錢八分;小滬二十口(每口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八兩四錢。

雍正六年,溢額小滬三十四口(每口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一十四兩二錢八分;小繒一十張(每張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八兩四錢。

雍正七年,首報大網四張(每張徵銀三兩五錢),共徵銀一十四兩;小網二十五張(每張徵銀一兩七錢五分),共徵銀四十三兩七錢五分;小繒六張(每張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五兩零四分。

雍正八年,報升小繒二張(每張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一兩六錢八分;小滬半口,徵銀二錢一分。

雍正十年,報升小繒二張(每張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一兩六錢八分。

雍正十三年,報升大網一張,徵銀三兩五錢;小網六張(每張徵銀一兩七錢五分),共徵銀一十兩五錢;小泊網一張,徵銀六錢三分;小滬一十八口(每口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七兩五錢六分;小繒八張(每張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六兩七錢二分。

乾隆四年,報升大網二張(每張徵銀三兩五錢),共徵銀七兩;小網五張(每張徵銀一兩七錢五分),共徵銀八兩七錢五分;小罾一張,徵銀八錢四分。

鳳山縣

罟、繒、■〈罒上令下〉、縺、蠔、■〈糹袞〉、泊三十五張條,共徵銀二百六十七兩一錢二分(內罟一十一張,每張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共徵銀一百二十九兩三錢六分;繒二張,每張徵銀四兩二錢,共徵銀八兩四錢;罟一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縺一十一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六十四兩六錢八分;蠔八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四十七兩零四分;泊二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

雍正六年,續報罟、繒尾溢升科銀三錢三分三釐六毫;採捕烏魚旗九十四枝(每枝徵銀一兩零五分),共徵銀九十八兩七錢;蔗車九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五十兩零四錢。

康熙三十二,年新升蔗車二十張,共徵銀一百一十二兩。

雍正六年,新升蔗車二十九張半,共徵銀一百六十五兩二錢。

雍正七年,新升蔗車六張半,共徵銀三十六兩四錢。

雍正八年,新升蔗車一張,徵銀五兩六錢。

雍正九年,奉文臺灣縣撥歸本縣管轄蔗車一張,徵銀五兩六錢。

雍正十三年,新升蔗車六張,共徵銀三十三兩六錢。

乾隆三年,新升蔗車八張,共徵銀四十四兩八錢;番檨一宅,年徵稅銀六兩。

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小繒九張,共減徵銀一十九兩八錢;又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蔗車二張半,共減徵銀一十四兩。

諸羅縣

舊額蔗車二十五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一百四十兩。雍正二年,奉文割歸彰化縣管轄蔗車四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減徵銀二十二兩四錢;新升蔗車一百三十五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七百五十六兩。

原額罟一張,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於雍正二年奉文割歸彰化縣管轄)。

牛磨一首,徵銀五兩六錢(於雍正二年奉文割歸彰化縣管轄)。

繒二張(每張徵銀四兩二錢),共徵銀八兩四錢。

縺五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二十九兩四錢。

罟一張,徵銀五兩八錢八分。

■〈糹袞〉二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

蠔八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四十七兩零四分。

檳榔宅二十四宅,共徵銀六十兩。

瓦■〈石屚〉磘五座,共徵銀一十二兩五錢。

菜園二所,共徵銀三兩。

彰化縣

雍正二年,奉文諸羅縣截歸管轄蔗車四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二十二兩四錢;牛磨一首,徵銀五兩六錢;罟一張,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雍正九年奉文撥歸淡防廳管轄)。

新升蔗車共二十八張半(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一百五十九兩六錢。

新升牛磨共一十八首(每首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一百兩零八錢。

新升■〈罒上令下〉一張,徵銀五兩八錢八分。

(附)淡防廳

雍正九年,奉文彰化縣撥歸管轄罟一張,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

存留經費(一)

臺灣府

臺灣縣

(附)澎湖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附)淡防廳

臺灣府

各項正雜餉稅、鹽課,額徵銀共一萬五千四百五十三兩七錢六分零二毫四絲八忽。除充兵餉銀六千七百零二兩九錢三分三釐六毫七絲七忽七微四纖,實存支應銀八千七百五十兩零八錢二分六釐五毫七絲零二微六纖。內支給款目:

分巡臺灣道俸銀六十二兩零四分四釐(閏年加銀五兩一錢七分零三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薪銀七十二兩(照例裁扣二十九兩四分四釐充餉)實給湊俸銀四十二兩九錢五分六釐(閏年加銀三兩五錢七分九釐六毫六絲七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四名,共工食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皁隸一十二名,共工食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轎傘扇夫七名,共工食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快手一十二名,共工食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聽事吏二名,共工食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鋪兵二名,共工食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

本府知府俸銀六十二兩零四分四釐(閏年加銀五兩一錢七分零三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薪銀七十二兩(照例裁扣二十九兩零四分四釐充餉)實給湊俸銀四十二兩九錢五分六釐(閏年加銀三兩五錢七分九釐八毫六絲七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二名,共工食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皁隸一十六名,共工食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轎傘扇夫七名,共工食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馬快一十名,共工食銀六十兩(閏年加銀五兩,年勻給銀二兩)實給銀六十二兩;步快一十六名,共工食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燈夫四名,共工食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奉文裁革充餉);禁卒一十二名,共工食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庫子四名,共工食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鬥級六名,共工食銀三十六兩(閏年加銀三兩,年勻給銀一兩二錢)實給銀三十七兩二錢。

同知二員,共俸銀八十五兩一錢一分二釐(閏年共加銀七兩零九分二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銀共九十六兩(照例共裁扣三十一兩一錢一分二釐充餉)實給湊俸銀七十四兩八錢八分八釐(閏年加銀六兩二錢六分零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四名,共工食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皁隸二十四名,共工食銀一百四十四兩(閏年加銀一十二兩,年勻給銀四兩八錢)實給銀一百四十八兩八錢;轎傘扇夫一十四名,共工食銀八十四兩(閏年加銀七兩,年勻給銀二兩八錢)實給銀八十六兩八錢;步快一十六名,共工食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燈夫四名,共工食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奉文裁革充餉)。

通判俸、薪共銀六十兩。門子二名,共工食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皁隸一十二名,共工食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轎傘扇夫七名,共工食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步快八名,共工食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民壯二十名,共工食銀一百二十兩(閏年加銀一十兩,年勻給銀四兩)實給銀一百二十四兩。

本府經歷俸銀二十四兩二錢零二釐(閏年加銀二兩零一分六釐八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薪銀二十四兩(照例裁扣八兩二錢零二釐充餉)實給湊俸銀一十五兩七錢九分八釐(閏年加銀一兩三錢一分六釐五毫,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皁隸四名,共工食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馬伕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民壯八名,共工食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

臺、鳳、諸、彰知縣四員,俸銀共一百零九兩九錢六分(閏年加銀九兩一錢六分三釐三毫二絲,照例奉裁充餉),薪銀共一百四十四兩(照例裁扣共七十三兩九錢六分充餉)實給薪湊俸銀七十兩零四分(閏年加銀五兩八錢三分六釐六毫六絲八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八名,共工食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皁隸六十四名,共工食銀三百八十四兩(閏年加銀三十二兩,年勻給銀一十二兩八錢)實給銀三百九十六兩八錢;轎傘扇夫二十八名,共工食銀一百六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十四兩,年勻給銀五兩六錢)實給銀一百七十三兩六錢;馬伕三十二名,共工食銀一百九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十六兩,年勻給銀六兩四錢)實給銀一百九十八兩四錢;燈夫一十六名,共工食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奉文裁革充餉);禁卒三十二名,共工食銀一百九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十六兩,年勻給銀六兩四線)實給銀一百九十八兩四錢;庫子一十六名,共工食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鬥級一十六名,共工食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民壯二百名,共工食銀一千二百兩(閏年加銀一百兩,年勻給銀四十兩)實給銀一千二百四十兩(奉文裁革充餉)。

縣丞三員,共俸銀七十二兩九錢零六釐(閏年加銀六兩零七分五釐四毫八絲,照例奉裁充餉),薪銀共七十二兩(照例共裁扣二十四兩六錢零六釐充餉)實給銀四十七兩零九分四釐(閏年加銀三兩九錢二分五釐一毫零一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三名,共工食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皁隸一十二名,共工食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馬伕三名,共工食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民壯二十四名,共工食銀一百九十二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一百九十五兩二錢(雍正十年,奉文添設)。

典史四員,共俸銀七十八兩零八分(閏年加銀六兩五錢零六釐六毫六絲四忽,照例奉裁充餉),薪銀共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照例奉裁充餉)。門子四名,共工食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皁隸一十六名,共工食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馬伕四名,共工食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民壯一十六名,共工食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雍正十年,奉文添設)。

巡檢八員,雍正五年奉文澎湖改設通判,巡檢奉裁,實七員,共俸銀一百三十六兩六錢四分(閏年加銀一十一兩三錢八分六釐六毫六絲二忽,照例奉裁充餉),薪銀共八十四兩(閏年加銀七兩,照例奉裁充餉)。皁隸一十四名,共工食銀八十四兩(閏年加銀七兩,年勻給銀三兩八錢)實給銀八十六兩八錢;民壯八名,共工食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雍正十年,奉文添設);弓兵一百二十六名,共工食銀二百二十二兩六錢(閏年加銀一十八兩五錢五分,年勻給銀七兩四錢二分)實給銀二百三十兩零二分。

教授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餉)。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設訓導一員,同食一俸;於乾隆元年,奉文教授、訓導各員照品級給與全俸:教授俸銀四十五兩,訓導俸銀四十兩。教諭四員,共俸銀一百二十六兩零八分(閏年加銀一十兩零五錢零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四微,照例奉裁充餉)。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設訓導各一員,同食一俸;於乾隆元年,奉文教諭、訓導各員照品級給與全俸:教諭四員,共俸銀一百六十兩;訓導四員,共俸銀一百六十兩。府、縣學齋夫一十四名,共工食銀八十四兩(閏年加銀七兩,年勻給銀二兩八錢)實給銀八十六兩八錢;府、縣學廩生共六十名(府學設廩糧二十名、縣學各設廩糧一十名,每名原額連閏銀八兩六錢八分;照例裁扣三分之二,每名連閏該銀二兩八錢九分三釐三毫三絲)實給銀一百七十三兩五錢九分九釐八毫;膳夫共十名(每名工食銀連閏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五忽),共給銀六十六兩六錢六分六毫五絲;門斗一十五名,共工食銀九十兩(閏年加銀七兩五錢,年勻給銀三兩)實給銀九十三兩。

本府進表綾幅、紙張年額銀一十兩零五錢八分六釐九毫四絲六忽三微。

府、縣聖廟香燈年額銀一十二兩六錢,春、秋二祭府、縣學啓聖王、文廟、山川、社稷、邑厲各壇祠年額銀共六百七十六兩,一年三次致祭關帝廟祭品銀共九十六兩。

鄉飲二次,年額銀共三十三兩零三分。

習儀、拜賀、救護香燭年額銀共二兩四錢。祈晴、禱雨、謝神香燭年額銀六兩六錢。

修理文廟、城隍、無祀等壇祠年額銀共七十四兩零七分一釐。

新中舉人花幣、旗匾年額銀共五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二絲。會試舉人盤費年額銀共一百二十兩。進士花幣、旗匾年額銀共八兩。府、縣學貢生旗匾年額銀共七兩五錢。

各鋪司兵共一百三十四名,工食併火把共銀九百三十九兩三錢一分九釐零二絲四忽八微(閏年加銀七十八兩二錢七分六釐五毫八絲五忽四微,年勻給銀三十一兩三錢一分零六毫五絲四忽一微六纖)實給銀九百七十兩零六錢二分九釐六毫五絲八忽九微六纖。

存恤孤貧夏、冬衣布銀三百四十一兩二錢六分九釐六毫。孤貧二百一十五名口(每名月給銀二錢三分零九毫二絲八忽),共給銀五百九十五兩七錢九分四釐一毫八絲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給銀一分,共加給銀一百七十八兩二錢零五釐八毫一絲四忽)實給銀七百七十四兩(小建每名扣存銀一分,逢閏加給開銷)。

囚犯口糧銀九十兩。

臺灣縣

各項正雜餉稅,共額銀六千一百五十一兩五錢四分七釐二毫四絲二忽。除鹽埕稅銀七百五十六兩一錢四分三釐五毫歸入鹽道衙門奏銷外,實額銀五千三百九十五兩四錢零三釐七毫四絲二忽。內解充兵餉銀二千八百九十七兩零三分二釐五毫九絲八忽四纖,實支應銀二千四百九十八兩三錢七分一釐一毫四絲三忽九微六纖(又奉文就解充兵餉銀內協濟淡防廳、彰化縣不敷俸工銀共九百四十六兩七錢二分七釐七毫四絲二忽一微外,實存解充兵餉銀一千九百五十兩零三錢四釐八毫五絲五忽九微四纖)。內支給款目:

分巡臺灣道俸銀六十二兩零四分四釐(閏年加銀五兩一錢七分零三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鋪兵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

本府知府俸銀六十二兩零四分四釐(閏年加銀五兩一錢七分零三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步快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燈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奉文裁);禁卒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

本府同知俸銀四十二兩五錢五分六釐(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四分六釐三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步快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燈夫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奉文裁)。

本府經歷俸銀二十四兩二錢零二釐(閏年加銀二兩零一分六釐八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皁隸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

本府儒學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絲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餉)。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設訓導一員,同食一俸;於乾隆元年,奉文元年起府、縣學教諭、訓導各員照品級給與全俸(教授俸銀四十五兩、訓導俸銀四十兩),共銀八十五兩。廩生二十名(每名連閏該廩糧銀二兩八錢九分三釐三毫三絲),共給銀五十七兩八錢六分六釐六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五忽),共給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本縣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閏年加銀二兩二錢九分零八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七兩五錢一分(閏年加銀一兩四錢五分九釐一毫六絲七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皁隸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馬快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燈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奉文裁);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庫子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三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鬥級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民壯五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三百兩(閏年加銀二十五兩,年勻給銀一十兩)實給銀三百一十兩(奉文裁)。

本縣縣丞俸銀二十四兩三錢零二釐(閏年加銀二兩零二分五釐一毫六絲,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五兩六錢九分八釐(閏年加銀一兩三錢零八釐三毫六絲七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皁隸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馬伕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民壯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十二兩),共銀九十六兩。

本縣儒學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餉)。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設訓導一員,同食一俸;於乾隆元年,奉文元年起,府、縣學教諭、訓導各員照品級給與全俸(教諭俸銀四十兩、訓導俸銀四十兩),共銀八十兩。齋夫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廩生一十名(每名連閏該廩糧銀二兩八錢九分三釐三毫三絲),共給銀二十八兩九錢三分三釐三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五忽),共給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門斗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共給銀一十八兩六錢。

本縣典史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皁隸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馬伕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民壯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

新港巡檢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皁隸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

澎湖巡檢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雍正五年,奉文改設通判,巡檢裁。皁隸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奉文裁)。

本府進表合用綾袱、紙張年額銀三兩。

府學聖廟香燈年額銀二兩五錢二分,縣學聖廟香燈年額銀二兩五錢二分;春、秋二祭府、縣學啓聖王、文廟、山川、社稷、邑厲等壇祠年額銀二百三十二兩;一年三次致祭關帝祭品銀二十四兩(乾隆三年奉文致祭)。

鄉飲二次,年額銀一十五兩零三分。

習儀、拜賀、救護香燭年額銀六錢。祈晴、禱雨、謝神香燭年額銀三兩。

修理府、縣學文廟、城隍、社稷等壇祠年額銀四十兩。

新中舉人花幣、旗匾年額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會試舉人盤費年額銀三十兩。進士花幣、旗匾年額銀三兩。府學歲貢生旗匾年額銀二兩五錢。縣學歲貢生旗匾年額銀一兩二錢五分。

新港巡檢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七微),共銀三十一兩八錢(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五分,年勻給銀一兩六分)實給銀三十二兩八錢六分;澎湖巡檢司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七微),共銀三十一兩八錢(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五分,年勻給銀一兩零六分)實給銀三十二兩八錢六分。雍正五年,奉文改設通判,弓兵裁。

本縣鋪司兵共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火把銀一兩五錢三分六釐五毫八絲五忽四微),共銀一百零四兩八錢三分九釐零二絲四忽八微(閏年加銀八兩七錢三分六釐五毫八絲五忽四微,年勻給銀三兩四錢九分四釐六毫三絲四忽一微六纖)實給銀一百零八兩三錢三分三釐六毫五絲八忽九微六纖。雍正九年,奉文諸邑割歸本邑管理新港鋪司兵四名,工食併火把共銀二十七兩三錢六分(閏年加銀二兩二錢八分,年勻給銀九錢一分二釐)實給銀二十八兩二錢七分二釐。

存恤孤貧夏、冬衣布(本縣屬孤貧六十三名口,每名年給銀一兩五錢八分七釐三毫)實給銀一百兩;孤貧六十三名口(每名月給銀二錢三分零九毫二絲八忽),共給銀一百七十四兩五錢八分一釐五毫六絲八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給銀一分,共加給銀五十二兩二錢一分八釐四毫三絲二忽)實給銀二百二十六兩八錢(小建每口扣存銀一分,逢閏加給開銷)。

囚犯口糧銀三十兩。

(附)澎湖

各項正雜餉稅,共額銀六百六十四兩九錢六分一釐二毫零六忽。除解充兵餉銀四百零七兩一錢六分一釐二毫六忽,實存支應銀二百五十七兩八錢。內支給款目:

通判俸、薪共銀六十兩。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皁隸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步快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

一年三次致祭關帝廟祭品銀一十八兩。

鳳山縣

各項正雜餉稅,共額銀四千六百三兩四錢七分六釐。內除鹽埕餉銀一千六百八十兩歸入造報本府解充外,又除解充兵餉銀一千三十兩二錢六分六釐五絲七忽九微,實存支應銀一千八百九十三兩二錢九釐九毫四絲二忽一微。內支給款目:

分巡臺灣道薪湊俸銀四十二兩九錢五分六釐(閏年加銀三兩五錢七分九釐六毫六絲七忽,照例奉裁充餉)。皁隸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快手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聽事吏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

本府知府薪湊俸銀四十二兩九錢五分六釐(閏年加銀三兩五錢七分九釐六毫六絲七忽,照例奉裁充餉)。庫子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

本府經歷民壯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

府學齋夫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

本縣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閏年加銀二兩二錢九分八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七兩五錢一分(閏年加銀一兩四錢五分九釐一毫六絲七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皁隸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三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馬快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燈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奉文裁);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庫子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鬥級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民壯五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三百兩(閏年加銀二十五兩,年勻給銀十兩)實給銀三百一十兩(奉文裁)。

本縣縣丞俸、薪銀四十兩。民壯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皁隸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馬伕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

本縣典史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皁隸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馬伕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民壯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

本縣儒學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餉)。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設訓導一員,同食一俸;於乾隆元年,奉文元年起,府、縣學教諭、訓導各員照品級給與全俸(教諭俸銀四十兩、訓導俸銀四十兩),共銀八十兩。齋夫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廩生一十名(每名連閏該廩糧銀二兩八錢九分三釐三毫三絲),共給銀二十八兩九錢三分三釐三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五忽),共給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門斗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

下淡水巡檢司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皁隸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

本府進表合用綾袱、紙張年額銀二兩五錢二分八釐九毫八絲二忽一微。

本縣聖廟香燈年額銀二兩五錢二分;春、秋二祭啓聖王、文廟、山川、社稷、邑厲等壇年額銀一百四十八兩。一年三次致祭關帝廟祭品銀一十八兩。

鄉飲二次,年額銀六兩。

習儀、拜賀、救護〔香燭〕年額銀六錢。祈晴、禱雨、謝神香燭年額銀一兩二錢。

修理文廟、城隍、社稷、無祀等壇祠年額銀一十一兩三錢五分七釐。

新中舉人花幣、旗匾年額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會試舉人盤費年額銀三十兩。進士花幣、旗匾年額銀二兩。本縣學歲貢生旗匾年額銀一兩二錢五分。

下淡水巡檢司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七微),共銀三十一兩八錢(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五分,年勻給銀一兩零六分)實給銀三十二兩八錢六分。

本縣鋪司兵共二十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火把銀八錢四分),共銀一百九十一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十五兩九錢六分,年勻給銀六兩三錢八分四釐)實給銀一百九十七兩九錢四釐。

存恤孤貧夏、冬衣布銀(本縣孤貧六十名口,每名年給銀一兩五錢八分七釐三毫)實給銀九十五兩二錢三分八釐;孤貧六十名口(每名月給銀二錢三分零九毫二絲八忽),共給銀一百六十六兩二錢六分八釐一毫零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給銀一分,共加給銀四十九兩七錢三分一釐八毫九絲四忽)實給銀二百一十六兩(小建每口扣存銀一分,逢閏加給開銷)。

囚犯口糧銀二十兩。

諸羅縣

各項正雜餉稅,共額銀二千九百三十九兩五錢二分七釐八毫。除解府充餉銀八百七十九兩零五分八釐零五絲七忽九微,實存支應銀二千零六十兩四錢六分九釐七毫四絲二忽一微。內支給款目:

本府同知薪湊俸銀三十七兩四錢四分四釐(閏年加銀三兩一錢二分零三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皁隸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

本府皁隸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本府馬快一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六十兩(閏年加銀五兩,年勻給銀二兩)實給銀六十二兩;本府鬥級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三十六兩(閏年加銀三兩,年勻給銀一兩二錢)實給銀三十七兩二錢。

本府經歷薪湊俸銀一十五兩七錢九分八釐(閏年加銀一兩三錢一分六釐五毫,照例奉裁充餉)。馬伕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

本府儒學門斗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

澎湖通判民壯二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百二十兩(閏年加銀十兩,年勻給銀四兩)實給銀一百二十四兩。

本縣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閏年加銀二兩三錢三分六釐九毫零一忽四微,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七兩五錢一分(閏年加銀一兩四錢五分九釐一毫六絲七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皁隸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馬快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燈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奉文裁);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庫子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鬥級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民壯五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三百兩(閏年加銀二十五兩,年勻給銀一十兩)實給銀三百一十兩(奉文裁)。

本縣縣丞俸、薪銀四十兩。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皁隸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馬伕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民壯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

本縣典史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皁隸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馬伕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民壯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

本縣巡檢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皁隸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七微),共銀三十一兩八錢(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五分,年勻給銀一兩零六分)實給銀三十二兩八錢六分。

本縣儒學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餉)。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設訓導一員,同食一俸;於乾隆元年,奉文元年起,府、縣學教諭、訓導各員照品級給與全俸(教諭俸銀四十兩、訓導俸銀四十兩),共銀八十兩。齋夫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廩生一十名(每名連閏該廩糧銀二兩八錢九分三釐三毫三絲,共給銀二十八兩九錢三分三釐三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五忽),共給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門斗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

本府進表合用綾袱、紙張年額銀二兩五錢二分八釐九毫八絲二忽一微。

本縣聖廟香燈年額銀二兩五錢二分;春、秋二祭啓聖王、文廟、山川、社稷、邑厲等壇祠年額銀一百四十八兩;一年三次致祭關帝廟祭品銀一十八兩。

鄉飲二次,年額銀六兩。

習儀、拜賀、救護〔香燭〕年額銀六錢。祈晴、禱雨、謝神香燭年額銀一兩二錢。

修理文廟、城隍、社稷、無祀等壇祠年額銀一十一兩三錢五分七釐。

新中舉人花幣、旗匾年額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會試舉人盤費年額銀三十兩。進士花幣、旗匾年額銀二兩。本縣學歲貢生旗匾年額銀一兩二錢五分。

本縣鋪司兵共四十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火把銀八錢四分),共銀二百八十七兩二錢八分(閏年加銀二十三兩九錢四分,年勻給銀九兩五錢七分六釐)實給銀二百九十六兩八錢五分六釐。

存恤孤貧夏、冬衣布年額銀七十三兩零一分五釐八毫;孤貧四十六名口(每名月給銀二錢三分零九毫二絲八忽),共給銀一百二十七兩四錢七分二釐二毫五絲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給銀一分,共加給銀三十八兩一錢二分七釐七毫四絲四忽)實給銀一百六十五兩六錢(小建每名扣存銀一分,逢閏加給開銷)。

囚犯口糧銀二十兩。

彰化縣

各項正雜餉稅,共額銀八百一十三兩八錢四分八釐。不敷支應,經詳請撥補;奉文準就臺灣縣起運錢糧項下移解銀五百五十二兩一錢二分七釐七毫四絲二忽一微協濟支給。二共支應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兩九錢七分五釐七毫四絲二忽一微。內支給款目:

本縣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閏年加銀二兩二錢九分零八毫二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七兩五錢一分(閏年加銀一兩四錢五分九釐一毫六絲七忽,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皁隸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二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馬快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庫子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鬥級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民壯五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三百兩(閏年加銀二十五兩,年勻給銀一十兩)實給銀三百一十兩(奉文裁)。

本縣儒學教諭俸銀四十兩、訓導俸銀四十兩,共銀八十兩。齋夫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廩生一十名(每名連閏該廩糧銀二兩八錢九分三釐三毫三絲),共銀二十八兩九錢三分三釐三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五忽),共給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門斗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

本縣典史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二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皁隸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馬伕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民壯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

鹿仔港巡檢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二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皁隸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七微),共銀三十一兩八錢(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五分,年勻給銀一兩零六分)實給銀三十二兩八錢六分。

貓霧捒巡檢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二釐六毫六絲六忽,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照例奉裁充餉)。皁隸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七微),共銀三十一兩八錢(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五分,年勻給銀一兩零六分)實給銀三十二兩八錢六分。

本府進表合用綾袱、紙張年額銀二兩五錢二分八釐九毫八絲二忽一微。

本縣聖廟香燈年額銀二兩五錢二分;春、秋二祭啓聖王、文廟、山川、社稷、邑厲等壇祠年額銀一百四十八兩;一年三次致祭關帝廟祭品銀一十八兩。

鄉飲二次,年額銀六兩。

習儀、拜賀、救護〔香燭〕年額銀六錢。祈晴、禱雨、謝神香燭年額銀一兩二錢。

修理文廟、城隍、社稷、無祀等壇祠年額銀一十一兩三錢五分七釐。

新中舉人花幣、旗匾年額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會試舉人盤費年額銀三十兩。進士花幣、旗匾年額銀二兩。本縣學歲貢生旗匾年額銀一兩二錢五分。

存恤孤貧夏、冬衣布銀(本縣屬孤貧四十六名口,每名年給銀一兩五錢八分七釐三毫)實給銀七十三兩一分五釐八毫;孤貧四十六名口(每名月給銀二錢三分零九毫二絲八忽),共給銀一百二十七兩四錢七分二釐二毫五絲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給銀一分,共加給銀三十八兩一錢二分七釐七毫四絲四忽)實給銀一百六十五兩六錢(小建每名扣存銀一分,逢閏加給開銷)。

本縣鋪司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火把銀八錢四分),共銀一百二十三兩一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十兩零二錢六分,年勻給銀四兩一錢零四毫)實給銀一百二十七兩二錢二分四釐。

囚犯口糧銀二十兩。

(附)淡防廳

各項正雜餉稅,額銀二百八十兩零四錢。不敷支應,經詳請撥補;奉文準就臺灣縣起運錢糧項下移解銀三百九十四兩六錢協濟支給。二共支應銀六百七十五兩。內支給款目:

淡防廳俸銀四十二兩五錢五分六釐,薪湊俸銀三十七兩四錢四分四釐。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勻閏銀二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皁隸十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勻閏銀二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步快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

竹塹巡檢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薪湊俸銀一十二兩。皁隸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七微),共銀三十一兩八錢(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五分,年勻給銀一兩零六分)實給銀三十二兩八錢六分;民壯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

八里坌巡檢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薪湊俸銀一十二兩。皁隸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七微),共銀三十一兩八錢(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五分,年勻給銀一兩零六分)實給銀三十二兩八錢六分;民壯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

彰化縣截歸鋪司兵三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火把銀八錢四分)共銀二百零五兩二錢(閏年加銀一十七兩一錢,年勻給銀六兩八錢四分)實給銀二百一十二兩零四分。

官莊(附)

臺灣府

臺灣縣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臺灣府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歸民徵輸官莊共一百二十五所,年徵青白糖、租粟、芝麻、糖廍、蔗車、牛磨、魚塭等項共銀三萬零七百三十九兩九錢六分六釐一毫三忽。又,雍正七年報升糖、粟共徵銀一百九十七兩七錢七分。二共徵銀三萬零九百三十七兩七錢三分六釐一毫三忽。

雍正八年,奉文豁免崩陷無徵白糖銀二十四兩六錢;雍正十年,奉文豁免崩陷園地無徵銀一百八十七兩五錢九分九釐八毫;乾隆二年,奉文豁免水衝無徵糖銀四兩七錢五分二釐七毫三絲三忽三微二纖八沙五塵七埃四渺。

通府合計,實徵官莊糖、粟、芝麻、糖廍、蔗車、牛磨、魚塭共銀三萬零七百二十兩零七錢八分三釐五毫六絲九忽六微七纖一沙四塵二埃六渺(奉文解充爲內地各官養廉,候文劃兌臺灣兵餉)。

臺灣縣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歸民徵輸官莊共八所,年徵白糖、糖廍、蔗車、租粟共徵銀一千二百零九兩七錢六分九釐五毫。

雍正二年,奉文諸邑割歸本邑管轄蔗車銀二兩八錢。

雍正九年,奉文鳳邑割歸本邑管轄白糖、糖廍、園租共銀五百一十八兩七錢八分六釐六毫二絲四忽八微(內奉文豁免崩陷園地無徵銀一百六十一兩二錢三分九釐五毫),實收銀三百五十七兩五錢四分七釐一毫二絲四忽八微。又,諸邑割歸本邑管轄白糖、租粟、蔗車共銀二百四十兩零二分八釐八毫。

雍正九年,奉文割歸鳳邑奉管轄白糖、糖廍共銀三百一十九兩二錢。

乾隆二年,奉文豁免水衝無徵糖銀四兩七錢五分二釐七毫三絲三忽三微二纖八沙五塵七埃四渺。

通縣合計,實徵官莊糖、粟、糖廍、蔗車共銀一千四百八十六兩一錢九分二釐六毫九絲一忽四微七纖一沙四塵二埃六渺(奉文解府充爲內地各官養廉)。

鳳山縣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歸民徵輸官莊共五十二所,年徵青白糖、租粟、蔗車、糖廍共徵銀九千九百二十五兩八錢零三毫。雍正七年,報升糖、粟共徵銀一百九十七兩七錢七分。二共徵銀一萬零一百二十三兩五錢七分三毫。

雍正九年,奉文臺灣縣割歸本縣管轄官莊白糖、糖廍共徵銀三百一十九兩二錢;又,本縣割歸臺灣縣官莊白糖、糖廍並勻徵前金莊租粟共徵銀五百一十八兩七錢八分六釐六毫二絲四忽八微(內奉文豁免崩陷園地無徵銀一百六十一兩二錢三分九釐五毫),實割歸管轄銀三百五十七兩五錢四分七釐一毫二絲四忽八微。

雍正十年,奉文豁免減徵白糖銀二十六兩三錢六分零三毫;又,雍正十一年,奉文豁免崩陷無徵銀二十四兩六錢。

通縣合計,實徵官莊糖、粟、糖廍、蔗車共銀九千八百七十三兩零二分三釐三毫七絲五忽二微(奉文解府充爲內地各官養廉)。

諸羅縣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歸民徵輸官莊共六十五所,年徵租粟、青白糖、芝麻、糖廍、蔗車、牛磨、魚塭等項共徵銀一萬九千六百零四兩三錢九分六釐三毫零三忽。雍正二年,〔奉文〕割歸彰化縣管轄官莊三所租粟、白糖銀四百七十三兩三錢六分六釐;又,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蔗車銀二兩八錢。雍正九年,奉文割歸臺灣縣管轄蔗車、租粟、白糖銀共二百四十兩零二分八釐八毫。

通縣合計,實徵官莊糖、粟、芝麻、糖廍、蔗車、牛磨、魚塭共銀一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兩二錢零一釐五毫三忽(奉文解府充爲內地各官養廉)。

彰化縣

雍正二年,奉文諸羅縣截歸管轄官莊三所歸民徵輸白糖、租粟、糖廍共銀四百七十三兩三錢六分六釐(奉文解府充爲內地各官養廉)。

恤政(附)

臺灣縣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臺灣縣

普濟堂(未建)。

育嬰堂(未建)。

養濟院:在鎮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沈朝聘建。

義冢:在寧南坊魁斗山(俗呼鬼仔山)。歷年久遠,邱冢累塞。康熙五十九年,監生陳士俊買園地數甲於新昌裏,與此山毗連,以爲冢山焉。

鳳山縣

普濟堂(未建)。

育嬰堂(未建)。

養濟院:在土墼埕保。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楊芳聲建。

義冢:在臺灣縣魁斗山後。

諸羅縣

普濟堂(未建)。

育嬰堂(未建)。

養濟院:在善化裏東保。康熙二十三年,知縣季麒光建。

義冢:在縣治東牛朝山。康熙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建。

彰化縣

普濟堂(未建)。

育嬰堂(未建)。

養濟院(未建)。

義冢(未建)。

卷九

典禮(祠祀附)

「虞書」:秩宗命典三禮;「周官」:大宗伯以五祀。佐王建、保邦國,厥典詎矣。我皇上建中立極,酌古宜今,典章隆備,翕然中外;況復肆類懷柔,明禋昭假,無一不詳且盡哉。夫禮以定民志,有車書一統之容,而敬寓焉,非徒肅觀瞻也;祀以事神致福,有崇德報功之義,而誠感焉,非徒薦馨香也。臺雖島區,民社攸司,王章具舉,可弗講歟?志典禮。

慶賀禮

接詔禮

詣萬壽亭慶賀萬壽聖節、正旦、冬至禮

迎春禮

耕耤禮(照雍正五年頒行)

救護禮

鄉飲酒禮

鄉約講讀聖諭

祭社稷禮

祭山川禮(風雲雷雨、城隍附)

祀先師禮

祭關帝禮

祭龍神禮

祭厲壇禮

祭旗纛禮

祠祀(附)

慶賀禮

凡遇萬壽聖節、元旦、冬至,每於二月前涓吉拜進賀表。前一日,本官結綵於門,合屬皆齋沐。本日清晨,設龍亭於大堂正中,設儀仗於露臺上東西,設鼓樂於露臺南東、西北向,設表案於龍亭前,設香案於表案前。鼓初嚴,率屬具朝服。次嚴,禮生引班首詣香案前滌印;用印訖,以表置於案。鼓三嚴,各官入班。司班唱:『班齊』;司禮唱:『跪,叩首』,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樂止。司禮引班首升自東階,詣香案前,唱:『跪』;傳唱:『衆官皆跪』。執事者以表跪授班首,捧置彩亭中,即於露臺下跪送。由海船齎送至福建總督部院衙門附進。

表箋式(歷年加上□□徵號,並一應慶賀表箋,俱由內閣臨期撰擬;不備載)

皇上萬壽、元旦、冬至表式

福建(某)衙門(某)官(某)等誠歡誠忭,稽首頓首上言:伏以德統幹元,首正六龍之位;建用皇極,宏開五福之先。恭惟皇帝陛下,率育蒼生,誕膺景命。撫時出政,八風順而嘉榖蕃昌;受籙敷猷,萬國寧而俊民樂育。太平有象,歷服無疆。臣等恭遇熙朝,欣逢聖誕(或正旦、長至);身羈職業,心戀闕廷。伏願玉燭長調,慶雍熙於九牧;金甌永固,登仁壽於萬年。臣等無任瞻天仰聖、踊躍歡忭之至,謹奉表稱賀以聞。

接詔禮

總督遣官齎送詔書,舟進鹿耳門,隨傳報各文武官員,具龍亭、彩輿、儀仗、鼓樂出西關外接官亭迎接。捧詔書置龍亭中,南向;文武官員具朝服,北向跪迎。鼓樂前導,至明倫堂,文武各官分東西序立,齎官東立西向。禮生唱:『排班』;樂作,行三跪九叩禮。齎官捧詔授展讀官,跪授;詣開讀案前宣讀,衆官跪聽。讀畢,展讀官捧詔授齎官,捧置龍亭中;衆官行三跪九叩禮。畢,皆退。將詔交知府,分送各縣衙門宣讀頒佈。

詣萬壽亭慶賀萬壽聖節、正旦、冬至禮

舊在郡學明倫堂行禮。康熙五十年,文武各官以明倫堂狹窄,不便羅拜;臺廈道陳賓,乃擇地於永康裏建萬壽亭。前立午門,旁列朝房;亭後爲祝聖殿,慶賀其中。五十六年,臺廈道梁文科重修;環以牆,東西闢門曰「敷文」、「振武」。六十年,颶風圯。雍正元年,各官重建。後置僧舍,奉香燈。有香燈田五十甲,在彰化赤塗崎莊,年收租粟一百石(康熙五十五年,諸羅令周鍾瑄置);又園二十六甲,在諸羅西港仔,年納廍餉半張(雍正五年,巡道吳昌祚同總兵官林亮置)。

凡遇萬壽聖節、元旦、冬至,文武各官於前一日齋沐,率所屬赴明倫堂習儀。至期,四鼓穿朝服,齊到萬壽亭,文武分東西班,行三跪九叩禮。同知爲糾儀官。至若萬壽聖節前後三日,文武各官俱穿朝服,五鼓到萬壽亭坐班。其慶賀禮,與元旦、冬至同。

迎春禮

土牛式

土牛胎骨,用桑柘木。身高四尺(按四時)、長三尺六寸(按三百六十日);頭至尾長八尺(按八節),尾長一尺二寸(按十二月)。鞭子用柳枝,長二尺四寸(按二十四氣)。牛色,以本年爲法:頭、角、耳、用年天干,身用年地支,蹄、尾、肚用納音(天干:甲、乙屬木,色青;丙、丁屬火,色紅;戊、己屬土,色黃;庚、辛屬金,色白;壬、癸屬水,色黑。地支:亥、子屬水,色黑;寅、卯屬木,色青;巳、午屬火,色紅;申、酉屬金,色白;辰、戌、醜、未屬土,色黃。納音:如甲子年立春,納音屬金,用白色;餘仿此)。籠頭、構、索:以立春日日干爲籠頭色(說見上);構,用桑柘木;索,孟日用麻(謂寅、申、巳、亥日),仲日用苧(謂子、午、卯、酉日),季日用絲(謂辰、戌、醜、未日)。送牛,以冬至節後辰日,於歲德方取水土(甲年東方甲位,乙年西方庚位,丙年南方丙位,丁年北方壬位,戊年東南方戊位,己年東方甲位,庚年西方庚位,辛年南方丙位,壬年北方壬位,癸年東南方戊位)。

芒神式

芒神服色:用立春日支辰受克爲衣色,克衣神爲繫腰色(如立春子日屬水,衣取土克水,用黃色;繫腰取木克土,用青色。餘日仿此)。頭髻,用立春日納音爲法(金日平梳兩髻,在耳前;木日平梳兩髻,在耳後;水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後、左髻在耳前;火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前、左髻在耳後;土日平梳兩髻,在頂直上)。罨耳,用立春時爲法(從卯至戌八時,罨耳用手提,陽時左手提、陰時右手提;從亥至寅四時,罨耳或揭或掩,寅時揭從左邊、亥時揭從右邊;子、醜二時全戴。蓋寅、亥時爲通氣,故揭一邊;子、丑時爲嚴凝,故全戴)。鞋、褲、行纏,以立春納音爲法(逢金、木,系行纏、鞋、褲:金行纏左闕,懸在腰左;木行纏右闕,系在腰右。水日俱全,火日俱無;土日着褲,無行纏、鞋子)。老少,以立春年爲法(寅、申、巳、亥,老;子、午、卯、酉,壯;辰、戌、醜、未,幼。身高三尺六寸,按一年三百六十日)。

迎春儀注

有司預期塑造春牛並芒神於東郊外春牛亭。立春前一日,府、廳、縣率屬俱穿蟒袍、補服,至春牛亭。通贊導至拜位,唱:『就位』,各官俱就拜位。『上香』,『鞠躬拜、興,拜、興』。初獻爵,再獻爵,三獻爵,讀祝文;讀畢,通贊又贊「兩拜」。禮畢,簪花(各官俱簪花),上席。酒三巡,屬官先行,長官次之,春牛隨後,迎至府、廳、縣頭門外;土牛南向、芒神西向。

鞭春儀注

本日清晨,備牲醴、果品,府、廳、縣率屬俱朝服。通贊導至拜位,唱:『就位;鞠躬拜、興,拜、興』。初獻爵,再獻爵,三獻爵,讀祝文;讀畢,通贊又贊「兩拜」,興。導至土牛前,各官俱執彩仗排立兩傍。通贊贊:『長官系鼓』(凡三擊),遂擂鼓(鼓手自擂);贊:『鞭春』,各官擊牛者三,『揖、平身』。通贊導至芒神前,『揖、平身』。禮畢。

耕耤禮(照雍正五年頒行)

耤田壇位

「禮記」「祭統」雲:『天子親耕於南郊,諸侯耕於東郊』。今耤田四畝九分,在東郊外。田後,即先農壇。按「春秋文義」雲:『天子之社,廣五丈;諸侯半之』。今京師先農壇,高四尺二寸、寬五丈。臺灣壇制:高二尺一寸、寬二丈五尺。先農牌位:高二尺四寸、寬六寸;座高五寸、寬九寸五分。紅牌金字,填寫「先農之神」。壇後正房三間、配房各一間。正房中間供奉先農神牌,東間收貯祭器、農具,西間收貯耤田米穀。配房東間置辦祭品,西間令看守農民居住。壇廟耤田之外,周圍築土爲牆,開門南向。

耕耤日期

每年十月初一,禮部頒歷,預擇日期奏聞;行文各省督、撫轉飭所屬,同日一體遵行。前期,致齋二日。

祭品

帛一(青色)、羊一、豕一、鉶一、簠一、簋一、籩四、豆四。

器具

農具赤色,牛黑色,耔種箱青色。所盛耔種,照本省土宜,擇勤謹農夫二名,免其差役、給以口糧,令看守壇宇,灌溉耤田,敬謹收貯。所收米慄,以供各該處祭祀之粢盛。

儀注

祭日,巡臺滿漢御史、總鎮、巡道、知府率所屬俱穿朝服到壇。通贊生導詣盥洗所,盥手淨巾畢,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主祭官就位(就拜位),陪祭官各就位』(照官銜、品級就拜位)。『瘞毛血,迎神』。通贊生導主祭官升壇就位(就神前位);唱:『上香』。又上三塊香,通贊唱:『跪』;陪祭官皆跪。行三叩禮,『興、復位』(復拜位);安神,行三跪九叩禮,興。進帛,進爵。行初獻禮,通贊唱:『詣酒尊所』;主祭官詣酒尊所。通贊唱:『司尊者舉冪酌酒,詣先農神位前,就位,跪』。通贊唱:『陪祭官皆跪』。『獻帛』、『獻爵』;『叩首,興』。『詣讀祝位,跪』;讀祝文。讀畢,三叩首,『興、復位』。行亞獻禮,通贊唱:『詣酒尊所』;主祭官詣酒尊所。通贊唱:『司尊者舉冪酌酒,詣先農神位前,就位,跪』。通贊唱:『陪祭官皆跪』;獻爵,叩首,興、復位』。行終獻禮(儀同亞獻)……徹饌;送神,行三跪九叩禮,興。讀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通贊生導詣燎所,焚祝帛,復位;一揖,禮畢。

午時,行耕耤禮。知府秉耒、佐貳執青箱、知縣播種;外州、縣正印官秉耒、佐貳執青箱播種。如無所屬之員,即選擇耆老執箱播種。行耕時,耆老一人牽牛、農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農夫終畝耕畢,各官率屬暨耆老、農夫望闕謝恩,行三跪九叩禮。

救護禮

凡日月薄蝕,欽天監推算分秒及圓復時刻,頒行到省,轉行各府、縣行救護禮。護日,前期結綵於大堂及儀門,設香案於露臺上,設金鼓於儀門內兩旁,設樂人於露臺下,設各官拜位於露臺上下,俱向日;傳集僧道。至期,陰陽官報『日初食』,各官具朝服,通贊唱:『排班』;班齊,唱:『跪,叩』;樂作,各官行三跪九叩禮。畢,樂止。班首官上香;畢,通贊唱:『跪,各官俱跪』;班首官擊鼓三聲,衆鼓齊鳴;再上香,樂作,各官俱暫起立。陰陽官報『食甚』(食及所推分秒),各官仍排班;樂作,行三跪九叩禮如前儀。陰陽官報『復圓』,鼓聲止。通贊唱:『跪,叩』;樂作,各官又行三跪九叩禮。樂止,禮畢(月食救護,儀同)。

鄉飲酒禮

順治初,令京府及直省府、州、縣每歲舉行鄉飲酒禮。設賓、僎、介、主,酒席於「存留錢糧」內支辦。凡以申明朝廷之法、敦敘長幼之節,遂爲定製雲。

鄉飲酒儀注

京府及直省府、州、縣,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於儒學行鄉飲酒禮。前一日,執事者於儒學之講堂,依圖陳設坐次;司正率執事習禮。至日黎明,執事者宰牲、具饌,主席及僚屬、司正先詣學,遣人速賓、僎以下。比至,執事者先報曰:『賓至』,主席率僚屬出迎於庠門之外以入,主居東、賓居西,三讓、三揖而後升堂,東西相向立。贊「兩拜」,賓坐。執事又報曰:『僎至』,主席又率僚屬出迎,揖讓、升堂、拜坐如前儀。賓、僎、介至,既就位,執事者唱:『司正揚觶』;執事者引司正由西階升,詣堂中,北向立。執事者唱:『賓、僎以下皆立』;唱:『揖』,司正揖、賓僎以下皆揖。執事者以觶酌酒授司正,司正舉酒曰:『恭惟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爲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爲臣盡忠、爲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內睦宗族、外和鄉里,無或廢墜,以忝所生』。讀畢,執事者唱:『司正飲酒』;飲畢,以觶授執事;執事者唱:『揖』,司正揖、賓僎以下皆揖。司正復位,賓、僎以下皆坐。唱:『讀律令』;執事者舉律令案於堂之中,引禮引讀律令者詣案前,北向立;唱:『賓、僎以下皆立』,行揖禮如前。讀畢,復位。執事者唱:『供饌案』;執事者舉饌案至賓前,次僎、次介、次主,三賓以下各以次舉訖。執事者唱:『獻』;賓、主起席,北面立。執事者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詣賓前,置於席;稍退,贊「兩拜」,賓各拜訖。執事者又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詣僎前,置於席;交拜如前儀。畢,主退,復位。執事者唱:『賓酬酒』;賓起,僎從之;執事者斟酒授賓,賓受爵詣主前,置於席;稍退,贊「兩拜」,賓、僎、主交拜訖,各就位坐。執事者分左右立,介、三賓、衆賓以下以次斟酒於席。訖,執事者唱:『飲酒』;或三行、或五行,供湯,又唱『斟酒』、『飲酒』,供湯三品。畢,執事者唱『徹饌』;候徹飲案訖,唱:『賓、僎以下皆行禮』。僎、主、僚屬居東,賓、介、三賓、衆賓居西;贊「兩拜」訖,唱:『送賓』。以次下堂,分東西行,仍三揖,出庠門而退。凡鄉飲酒禮,高年有德者坐席居上,餘以次序齒而列。其有違犯科條者,不許幹良善之席;違者,罪以違制。敢有喧譁失禮者,揚觶者以禮責之。

主,府知府、州知州、縣知縣,如無正印官,佐貳官代;位於東南。大賓,以致仕官爲之,位於西北。僎賓,擇鄉里年高有德之人,位於東北。介以次長,位於西南。三賓,以賓之次者爲之,位於賓、主、介、僎之後。除賓、僎外,衆賓序齒列坐,其僚屬則序爵。司正以教職爲之,主揚觶以罰。贊禮者,以老成生員爲之(鄉飲酒方位圖見下)。

鄉約講讀聖諭

順治九年,頒行「六諭臥碑文」於八旗直隸各省。十六年,議準譯書「六諭」,令五城各設公所,擇善講人員講解開諭,以廣教化。直省府、州、縣亦皆舉行鄉約,該城司及各地方官責成鄉約人等於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講。

康熙九年,上諭「十六條」通行曉諭八旗佐領並直隸各省督、撫轉行府、州、縣鄉村人等切實遵行:

一、敦孝弟,以重人倫;一、篤宗族,以昭雍睦;

一、和鄉黨,以息爭訟;一、重農桑,以足衣食;

一、尚節儉,以惜財用;一、隆學校,以端士習;

一、黜異端,以崇正學;一、講法律,以儆愚頑;

一、明禮讓,以厚風俗;一、務本業,以定民志;

一、訓子弟,以禁非爲;一、息誣告,以全良善;

一、誡窩逃,以免株連;一、完錢糧,以省催科;

一、聯保甲,以弭盜賊;一、解仇忿,以重身命。

二十五年,覆準上諭「十六條」令直省督、撫轉行提、鎮等官曉諭各該營伍將弁兵丁並頒發土司各官,通行講讀。

雍正元年,欽定「聖諭廣訓」十六章(共計萬言)刊刻頒行,分發府、州、縣、鄉村令生童誦讀。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條宣講,兵民皆得恭聽,俾聖教覃敷雲。

祭社稷禮

凡府、州、縣,皆有社稷壇。春、秋二祭,俱用仲月上戊日。主祭官,前三日齋戒。將祭之前一日,省牲、治祭物、潔籩豆、掃除壇上下及設幕次中門(是夕獻官以下就幕次宿)。本日,獻官以下俱夙興。執事者陳設其壇,坐南向北;設社位於稷之東、設稷位於社之西。每位羊一(用匣盛貯,未啓蓋;居左,在籩之北),豕一(用匣盛貯,未啓蓋;居右,在豆之北);籩四,盛棗、慄、形鹽、薧魚(居左,在羊之南);豆四,盛韭菹、醓醢、〔菁菹〕、鹿醢(居右,在豕之南);簠二,盛黍、稷(居籩之左);簋二,盛稻、粱(居豆之右);鉶一,盛和羹(居中左,籩、豆之南);帛一(黑色,長一丈八尺;用篚裝貯,未上)。別設一小案,閣祝版、香爐(居壇正中)。獻官具祭服,執事者捧祝版,至幕次簽名(籤畢捧置案上)。執事者取毛血盤,置神位前、牲案下;實酒於尊加冪(在壇下東北),置水於盆加帨(在壇下西北)。焚香,燃燭明炬。通贊唱:『執事者各就位』,『陪祭官各就位』,『獻官就位』;引贊引獻官就拜位。通贊唱:『瘞毛血』;執事者以毛血瘞於坎(在西北隅),啓牲匣蓋。通贊唱:『迎神,跪,叩首、叩首、叩首,興、平身』,獻官以下俱一跪三叩,興、平身。又唱:『奠帛,行初獻禮』,司帛者捧帛、司爵者捧爵,各立以俟。引贊贊:『詣盥洗所』,獻官詣盥洗所;執事酌水進巾(獻官盥手帨巾)。贊:『詣酒尊所』,獻官詣酒尊所;司尊者舉冪酌酒(注酒於爵)。贊:『詣社神位前』,獻官升自左階至神位前。贊:『奠帛』,捧帛者自右進於獻官,獻官受而舉之,仍自左授於執爵者,奠於神位前。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伏,興、平身。贊:『詣稷神位前』(儀同前)。贊:『詣讀祝位』,獻官詣讀祝位。贊:『跪』,獻官跪。贊:『衆官皆跪』。贊:『讀祝』,讀祝者取祝,跪讀於獻官之左。讀畢,通贊唱:『俯伏,興、平身』,獻官以下俱平身。唱:『復位』,引贊引獻官降自右階,復原位。通贊唱:『行亞獻禮』,儀同初獻,但不奠帛、不讀祝。通贊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通贊唱:『飲福、受胙』(執事者設飲福位,在壇中稍北。執事者先於社位前割取羊左腳,置於盤;及於酒尊所,酌酒於爵,同立於飲福位之右以俟),引贊引獻官詣飲福位。贊:『跪』,獻官跪。贊:『飲福酒』,一人自右跪進爵於獻官,獻官飲畢,一人自左受虛爵以退。贊:『受胙』,一人自右跪進胙於獻官,獻官受訖,一人自左跪接,捧由中門以退。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伏,興、平身。通贊唱:『復位』,獻官降自右階,復位。唱:『跪,叩首、叩首、叩首,興、平身』;獻官以下俱一跪三叩,興、平身。通贊唱:『徹饌』,執事者各詣神位前,稍移動籩、豆。通贊唱:『送神』,唱:『跪,叩首、叩首、叩首,興、平身』;獻官以下俱一跪三叩,興、平身。通贊唱:『讀祝者捧祝、進帛者捧帛,各詣瘞所』;獻官、陪祭官離位分東西班立,俟捧祝、帛者由中道而過。通贊唱:『望瘞』;引贊贊:『詣望瘞位』,引獻官至望瘞位。執事者以帛焚於坎中。焚畢,以土實坎。通贊唱:『禮畢』。

雍正十年三月初七日,奉上諭:各直省督、撫轉飭各府、州、縣、衛所,其社稷壇暨風雲雷雨、山川、城隍壇,俱依定例修建如式,一體遵行,以崇報享。乾隆三年,奉部文:爲雨、山川、城隍壇,俱依定例修建如式,一體遵行,以崇報享。乾隆三年,奉部文:爲欽奉上諭事,凡直省府、州、縣社稷、風雲雷雨、山川等壇每逢祭祀日期,省會之地,督、撫、將軍、都統、副都統率領司道文武等官,各按品級,照例文員列東班、武職列西班行禮;布政司系地方正印官,仍令主祭。其府、州、縣地方,如有提、鎮、道員,亦令各按品級分東、西兩班行禮;府州、縣系地方正印官,仍令主祭。祭祀前期,仍令主祭之員於教職內派出監禮官二員,佐貳雜職內派出監視官一員、監宰官一員,令其虔誠執事。

陳設祭物圖見下:

祭山川禮(風雲雷雨、城隍附)

凡府、州、縣皆有山川壇,通祀風雲雷雨、山川、城隍之神。每春、秋二祭,俱於仲月上旬擇日行禮(今郡縣多用上巳日)。主祭官,前三日齋戒。前一日,省牲、治祭物,俱如社稷儀。其壇坐北、向南,執事者掃除壇上下,設各官幕次於壇中門外(是夕各官宿幕次)。設風雲雷雨位於壇正中,設山川位居左、城隍位居右。祭之日,獻官以下夙興。執事者設風、雲、雷、雨位帛四,山、川位帛二,城隍位帛一(帛七段,俱白色,丈尺與社稷同。用篚裝盛,未上),每位各羊一、豕一、鉶一、籩四、豆四、簠二、簋二,陳設俱與社稷同(但品物在某品之南者,當改作在某品之北)。獻官具祭物,僉祝版;執事者實酒於尊加冪,置水於盥施帨(在壇下東南),焚香,燃燭明炬。通贊唱:『執事者各就位』,『陪祭官各就位』,『獻官就位』;就位如儀。執事者先以毛血瘞於坎。通贊唱:『迎神,跪,叩首、叩首、叩首,興、平身』。獻官以下俱一跪三叩,興、平身如儀。引贊引獻官詣盥洗所,盥手帨巾如儀;次詣酒尊所,執爵捧帛如儀;次詣風雲雷雨神位前,先尊帛、次獻爵;次詣山川神位前、次詣城隍神位前,俱奠、獻如儀。次詣讀祝位(在風雲雷雨神位前),次復位。亞獻、終獻同前(但不唱奠帛、讀祝)。次飲福、受胙,如社稷儀(其胙取風雲雷雨神位前羊一腳);次徹饌,次送神,次望燎,俱如社稷儀(但改望瘞爲望燎)。

陳設祭物圖見下:

祀先師禮

祭期

春、秋二祭,月用仲、日用上丁(月用仲,取時之正也;日用丁,取文明之象也)。

齋戒

祭前三日,獻官、陪祭官及執事者皆沐浴更衣,散齋。二日,各宿別室,致齋。一日,同宿齋所。散齋,仍理庶務,惟不飲酒、不茹葷(謂蔥、韭、葫、薤、蒜)、不弔喪、不問疾、不聽樂、不行刑、不判署刑殺文字、不與穢惡事;致齋,惟理祭事。

省牲

祭前一日,執事者設香案於牲房外。獻官常服,贊者唱:『詣省牲所』;唱:『省牲』(牛、羊、豕、鹿、兔。「省」之謂,看牲數有無齊足、肌體有無肥腯、毛色有無純正)。省畢,唱:『省牧畢』,乃退。

宰牲

凡宰牲,必取血以告殺、取毛以告純。以盆盛毛、血少許,入置神位下。視祭器(康熙五十四年,臺廈道陳璸捐置。雍正七年,知府倪衆愷□修。乾隆六年,巡道劉良璧重修)。

牲匣(以木爲之,所以盛牲者。底、蓋朱髹,各高六寸、長三尺三寸、廣二尺二寸。兩傍釘銅環四、兩端二)、豋(範金爲之,所以薦太羹者)、鉶(範金爲之,所以薦和羹者)、籩(以竹爲之,所以薦棗、慄、菱、芡、榛、脯、鹽、魚、餅、糗者)、豆(以木爲之,所以薦菹、醢、胓■〈月折〉、豚胉者)、簠(範金爲之,所以盛黍者)、簋(範金爲之,所以盛稷者)、篚(編竹爲之,朱髹;所以盛帛者)、爵(範金及磁爲之,所以受酒者)、尊、勺、冪巾(尊所以盛酒者,勺所以酌酒者,冪巾所以冪酒者)、盥洗尊、盆、勺、帨(尊用磁,盆銅錫隨用)、案(祝案一,高一尺二寸、廣二尺三寸、長三尺,朱髹;置正殿中,以閣祝版。尊案一,高二尺七寸、廣一尺五寸、長五尺,案面剜孔三,下盛以木版,朱髹;置丹墀,以閣酒尊。爵帛案一尺四寸,與酒尊同;置丹墀,以閣爵帛)、香案、香爐、香合、牲盤、祝版(以梓楸木或柏木爲之、高八寸、廣一尺二寸;別作一架閣之。用白紙書文貼版上,祭畢,揭焚之;藏版與架再用)、燭龍(即「滿堂紅」,俱用銅鐵線結龜網,不用糊紙及紗絹;其底裹以鐵葉,皆防焚灼之虞)。

治祭物

太羹(「周禮注」:『煮肉汁不和』)、和羹(「周禮注」:『肉汁加以五味』)、黍(結穗如稻,散垂而不毛;高而似蘆者非)、稷(「禮」謂:『明粢』;乃粢之不糯者)、稻(今水田所種粳米)、粱(似粟而大;有青、黃、白三種。以上四品,俱揀擇圓好,滾湯泡澇成飯)、形鹽(「周禮」:『鹽人掌形鹽、散鹽』。注謂:『形鹽,刻爲虎形之類』)、薧魚(「周禮」:■〈魚攵〉人爲鱻薧。注謂:『鱻,生魚;薧,乾魚』。今制:用鮮魚薄醃幹之;臨用,溫水洗、酒浸片時)、棗、慄、榛(俱陸果)、菱、芡(俱水果。菱即今菱角,芡即今雞頭。以上水、陸諸果,皆揀擇潔淨圓好者)、韭菹(「周禮」:『七菹』。謂醃菜爲之菹。今制:截去本末,取中三寸,淡用)、醓醢(醢,肉醬也;醓,醢之多汁者。今制:皆細切豬膂肉,拌油、鹽、蔥、椒、蒔蘿、茴香爲之)、菁菹(菁,蔓菁菜頭,似蘿葡;色微青。今制:用湯瀹過,作長段,淡用)、鹿脯(「周禮」:『臘人掌乾肉』。脯,即肉之幹者。今制:切鹿肉作塊,酒醃炙幹用之)、鹿醢(切鹿肉作小塊,用油、鹽、蔥、椒、蒔蘿、茴香拌勻爲醢)、兔醢(製法同上)、芹菹(芹,水菜也;如治菁菹法)、筍(幹筍。今製法:煮熟揀淨,切作長段用)、魚醢(如造鹿醢法)、白餅(用小麥面造)、黑餅(用蕎麥麪造。以上俱用沙糖爲餡,印作圜餅子)、糗餌(用粳米搗粉、梔子水浸之蒸熟,印作餅子)、粉餈(用糯米搗粉蒸熟,杵成餈,爲大方塊;待冷,切作小塊用)、■〈拖,飠代扌〉食(用糯米飯以和羊膏及蜜同熬)、糝食(用白粳米飯,細切牛、羊、豕肉同熬)、帛(官制,每段各長一丈八尺;旁織「禮神制帛」四字。「禮」謂『量帛』;謂量度其短長爲之制也)。

獻官員數

正獻官,專祀中位及四配位;分獻官,分祀東、西哲位及兩廡位。先期二日,將各獻官員數及各執事人數書名榜掛(各獻官親自署名)。

執事人數

監宰(凡牛、羊、豕爲正牲,鹿、兔爲脯、醢。宰殺之時,務使潔淨。其毛、血,先存少許,以告於神。其餘及腸胃,皆以淨桶盛之,置諸庫房,以俟埋瘞)、監洗(凡鍋、釜、罍、爵、籩、豆之屬與夫一應器皿,俱監臨洗滌潔淨)、監造膳羞(爲餅、■〈飠臭〉及製造脯、醢之屬)、收發祭器(凡祭器一發一收,皆檢視明白,不可遺漏)、提調冪次、通贊、引贊、司罍爵香燭、司爵、司帛、讀祝、飲福受胙執事(捧酒一、捧胙一,胙肉先令宰夫割取之)。

陳設

文廟正殿;制帛一端(白色)、白磁爵三、牛一、豕一、羊一、豋一、鉶二、簠二、簋二、籩十、豆十、酒尊一、香、燭。四配每位:制帛一端(白色)、白磁爵三、豕一、羊一、鉶一、簠二、簋二、籩八、豆八、酒尊一、香、燭。東哲:制帛一端(白色)、白磁爵各一、豕一、簠各一、簠各一、簋各一、籩各四、豆各四、豕首一、香、燭。西哲:與東哲同。東廡:制帛一端(白色)、銅爵各一、豕三、每案簠一、簋一、籩四、豆四、香、燭。西廡:與東廡同。

崇聖王祠(五案):制帛五端(白色)、白磁爵各三、羊各一、豕各一、鉶各一、簠各二、簋各二、籩各八、豆老八、酒各一尊、香、燭。四配(每位一案):制帛二端(白色)、豕首一、銅爵各三、簠一、簋一、籩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燭。西廡:制帛二端(白色)、銅爵各三、簠一、簋一、籩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燭。兩廡:制帛二端(白色)、銅爵各三、簠一、簋一、籩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燭。

設酒尊所、盥洗所于丹墀之東南(尊實酒施冪、盥置水施帨,各有司之者),設埋瘞所於廟之西北;丹墀東西及露臺上各設炬,兩廡長廊各設燈。

祭崇聖祠儀注

凡祭文廟,必先崇聖祠。夜四鼓,與祭畢集祠中。鼓一通,陳設備具;鼓再通,庭燎畢舉;鼓三通,引贊各引獻官至。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唱:『分獻官就位』。唱:『正獻官就位』。唱:『瘞毛血』,執事捧毛血出,正祀由中門、配祀由邊門。通贊唱:『迎神』,引贊贊:『跪,叩首,獻官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通贊唱:『捧帛』,捧帛者正祀由中門入、配祀由邊門入,詣各神位之左。唱:『奠帛』。『行初獻禮』,引贊贊:『詣盥洗所』,獻官盥手。畢,唱:『詣酒尊所,司尊者舉冪酌酒』,執事者注酒於爵,捧爵者在正官前行,正祀由中門入、配祀由邊門入,詣各神位前。引贊導獻官進殿左門,贊:『詣肇聖王神位前』;贊:『跪,獻官行一跪一叩頭禮,興、平身』。唱:『奠帛』,獻官接帛拱舉立;獻畢,執事跪接帛進於神前案上。司爵者進爵於獻官,引贊贊:『獻爵』,獻官接爵拱舉立;獻畢,執事跪接爵進於神前案上。引贊贊:『跪,獻官行一跪一叩頭禮;興、平身』。引贊贊:『詣裕聖王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詒聖王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昌聖王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啓聖王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讀祝位』,獻官至香案前。唱:『跪』,通贊唱:『衆官皆跪』。唱:『讀祝文』,讀祝者取祝版跪讀。祝曰:『維乾隆某年,歲次某干支,二(八)月某干支朔,越某日某干支,某官某名敢昭告於肇聖王、裕聖王、詒聖王、昌聖王、啓聖王孔氏之神曰:惟王積厚流光,誕生至聖;五代褒封,千秋鼎盛。今茲仲春(秋),謹以牲帛、醴粢、庶品,式陳明薦;以先賢顏氏、先賢曾氏、先賢孔氏、先賢孟孫氏配。尚饗』!讀畢,捧祝版跪安案上帛盒內。通贊唱:『叩首,獻官行三叩禮,興、平身』。引贊贊:『詣東配先賢顏氏神位前』,贊:『跪』。贊:『奠帛』;贊:『獻爵,叩首,興、平身』,如儀。贊:『詣西配先賢曾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東配先賢孔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西配先賢孟孫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復位』,引獻官從西角門出,至原位朝上立。通贊唱:『行分獻禮』,引贊引分獻官至盥洗所盥洗;畢,贊:『詣先儒周氏神位前』,贊:『跪』。贊:『奠帛』;贊:『獻爵;叩首,興、平身』,如儀。贊:『詣先儒張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先儒程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先儒朱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先儒蔡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復位』,引分獻官從西角門出,至原位朝上立。通贊唱:『行亞獻禮』,引贊引獻官從東角門入(不用詣盥洗所)。贊:『詣酒尊所,司尊者舉冪酌酒』。先詣肇聖王、次裕聖王、次詒聖王、次昌聖王、次啓聖王、次配位,儀同初獻(但不奠帛、不讀祝),復位。通贊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通贊唱:『飲福受胙』,引贊贊:『詣飲福受胙位』(位在讀祝所),進福酒者捧酌、進胙者捧盤,立於讀祝案之東;又二執事立於案之西。引贊贊:『跪,飲福酒』,東執事捧福酒跪進於獻官、西執事跪接爵置於案上。引贊贊:『受胙』,東執事取羊肩置盤上跪進於獻官,獻官受胙訖,西執事跪接由中門捧出。引贊贊:『叩首,興、平身』;復位。通贊唱:『跪,叩首,獻官行三跪九叩禮(衆官皆同),興、平身』。通贊唱:『徹饌』,執事者各於神案前品物略移動。通贊唱:『送神』,引贊贊:『跪,叩首,獻官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通贊唱:『讀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詣瘞所』,執事捧帛、捧祝,正祀由中門出、配祀由邊門出。唱:『詣望瘞位』,引贊引獻官各詣望瘞位。贊:『望瘞』,贊:『焚祝帛』;引贊贊:『復位,禮畢』。

祭至聖先師儀注

祭崇聖祠畢,文廟中鼓初嚴,殿上、兩廡諸執事者各燃燭焚香,丹墀及露臺上皆明炬,各官俱朝服。鼓再嚴,歌生、樂舞生各序立丹墀兩邊。鼓三嚴,各執事者薦羹;及啓牲匣蓋,以湯澆牲體,使氣上升。各引贊引各獻官至戟門下,北面立。通贊唱:『樂舞生各就位』,樂生隨司麾者入殿內,各就所執樂位;舞生各隨司節者上露臺,分東西班立,司節者就西立。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司罍洗者各執罍洗、司瘞毛血者俟瘞毛血,凡有司者各司其事。通贊唱:『陪祭官各就位』,各照官銜品級就拜位(康熙四十九年,詔天下武員把總以上皆得入廟陪祭);『分獻官各就位』,『正獻官就位』(隨引贊就拜位)。唱:『瘞毛血』,執事者捧毛血,正祀由中門,四配、東西哲由左右門出,兩廡隨之,瘞於坎。通贊唱:『迎神』,麾生舉麾;唱:『樂奏鹹平之章』,樂作,舞生執鑰,未舞。通贊唱:『跪,叩首,………』。正獻、分獻、陪祭俱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麾生偃麾,櫟敔止樂。通贊唱:『捧帛』,執事者捧帛盤,正祀由中門進,配、哲由左門進,兩廡分東西進,詣各神位之左,鞠躬,旁立。唱:『行初獻禮』,引贊二人導正獻官行;贊:『詣盥洗所』,獻官盥手。畢,贊:『詣酒尊所,司尊者舉冪酌酒』,執事者注酒於爵,捧爵者在獻官前行,正祀由中門入、餘由左門入,詣各神位前,鞠躬,旁立。引贊贊:『詣至聖先師孔子神位前』,獻官隨引贊由左偏門入,至神位前朝上立。麾生舉麾;唱:『樂奏寧平之章』,擊柷作樂,舞生按節而舞。引贊贊:『跪,………』。隨作樂、隨行禮。贊:『奠帛』,捧帛者西跪進帛,獻官拱舉,執事者接置神案上。贊:『獻爵』,司爵者西跪進爵,獻官拱舉,執事者接置神案上。贊:『叩首,興、平身』。贊:『詣讀祝位』,獻官至香案前。唱:『跪』,通贊唱:『衆官皆跪』;唱:『讀祝文』,讀祝者取祝版跪讀。祝曰:『維乾隆某年,歲次某干支,二(八)月某干支朔,越某日某干支,正獻官某、分獻官某敢昭告於至聖先師孔子之神曰:維師道冠古今、德配天地,刪述六經,垂憲萬世。今茲仲春(秋),謹以牲帛、醴粢、祗奉舊章,式陳明薦;以復聖顏子、宗聖曾子、述聖子思子、亞聖孟子配。尚饗』!讀畢,麾生舉麾,樂續作(初讀祝時,麾生偃麾,樂暫止。至是,接奏未終之曲),讀祝者將祝版復置神案上。通贊唱:『叩首,………』,獻官行三叩禮;『興、平身』。引贊唱:『詣復聖顏子神位前』,贊:『跪』;贊:『奠帛』,贊:『獻爵』,俱如正祀儀。唱:『叩首,興、平身』。贊:『詣宗聖曾子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述聖子思子神位前』,贊:『跪,………』如前儀。通贊唱:『行分獻禮』,另引贊各引分獻官、十二哲、兩廡俱如正祀儀。引贊贊:『詣亞聖孟子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復位』,麾生偃麾,櫟敔止樂。引贊引獻官及分獻官由西角門出,復於原位朝上立。通贊唱:『行亞獻禮』,俱如前儀,惟不盥洗、不奠帛、不讀祝文。麾生舉麾,唱:『樂奏安平之章』,擊柷作樂,舞生按節而舞。獻畢,唱:『復位』。麾生偃麾,如前儀。通贊唱:『行終獻禮』,如亞獻儀。麾生舉麾,唱:『樂奏景平之章』,擊柷作樂,舞生按節而舞。獻畢,唱:『復位』,麾生偃麾,如前儀。通贊唱:『飲福受胙』,引贊贊:『跪,飲福酒』,東執事進爵,獻官飲訖,西執事接置神案上。贊:『受胙』,東執事進胙,獻官受訖,西執事接胙由中門出。贊:『叩首,興、平身,復位』。通贊唱:『跪,叩首,………』,正獻、分獻、陪祭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通贊唱:『徹饌』,麾生舉麾;唱:『樂奏鹹平之章』,樂作、舞止。徹訖(將神案上品物略移動),通贊唱:『送神』,麾生舉麾;唱:『樂奏鹹平之章』,樂作、舞止。引贊贊:『跪,叩首,………』,正獻、分獻、陪祭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麾生偃麾,如前儀。通贊唱:『讀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各詣瘞所』,正祝由中門,左右配、哲由左右門,兩廡各隨班,俱詣瘞所。唱:『詣望瘞位』,各獻官詣瘞位。麾生舉麾;唱:『樂奏鹹平之章』,有樂無舞,樂章同送神。唱:『望瘞』;唱:『焚祝帛』;唱:『復位』,麾生偃麾,樂止。通贊、引贊同唱:『禮畢』,各官俱朝上一揖。

文廟祭畢,乃祭朱文公祠;帛一、羊一、豕一、簠一、簋一、籩四、豆四。次祭名宦祠、次祭鄉賢祠,品物俱同(臺鄉賢尚缺)。朱文公祠主祭官,臺灣府知府或委員。其盥、瘞、奠、獻,俱如儀;迎神、送神,俱一跪三叩。

文廟神主位次

正殿:至聖先師孔子神位(正中南向)。

四配:復聖顏子、述聖子思子(在殿內東傍西向)、宗聖曾子、亞聖孟子(在殿內西傍東向)。

十二哲:先賢閔子(名損)、先賢冉子(名雍)、先賢端木子(名賜)、先賢仲子(名由)、先賢卜子(名商)、先賢有子(名若。乾隆三年自東廡升)(在殿內次東,西向)。先賢冉子(名耕)、先賢宰子(名予)、先賢冉子(名求)、先賢言子(名偃)、先賢顓孫子(名師)、先賢朱子(名熹。康熙五十一年自西廡升)(在殿內次西,東向)。

東廡:先賢蘧瑗、先賢澹臺滅明、先賢原憲、先賢南宮适、先賢商瞿、先賢漆雕開、先賢司馬耕、先賢梁鱣、先賢冉孺、先賢伯虔、先賢冉季、先賢漆雕徒父、先賢漆雕哆、先賢公西赤、先賢任不齊、先賢公良孺、先賢公肩定、先賢鄡單、先賢罕父黑、先賢榮旗、先賢左人郢、先賢鄭國、先賢原亢、先賢廉潔、先賢叔仲會、先賢公西輿如、先賢邽巽、先賢陳亢、先賢琴張、先賢步叔秉、先賢秦非、先賢顏噲、先賢顏何、先賢縣亶、先賢樂正克、先賢萬章、先賢周敦頤、先賢程顥、先賢邵雍、先儒榖梁赤、先儒伏勝、先儒後蒼、先儒董仲舒、先儒杜子春、先儒範寧、先儒韓愈、先儒范仲淹、先儒胡瑗、先儒楊時、先儒羅從彥、先儒李侗、先儒張栻、先儒黃幹、先儒真德秀、先儒何基、先儒趙復、先儒吳澄、先儒許謙、先儒王守仁、先儒薛瑄、先儒羅欽順、先儒陸隴其(東廡,共六十二位)。

西廡:先賢林放、先賢宓不齊、先賢公冶長、先賢公晢哀、先賢高柴、先賢樊湏、先賢商澤、先賢巫馬施、先賢顏辛、先賢曹恤、先賢公孫龍、先賢秦商、先賢顏高、先賢壤駟赤、先賢石作蜀、先賢公夏首、先賢后處、先賢奚容蒧、先賢顏祖、先賢句井疆、先賢秦祖、先賢縣成、先賢公祖句茲、先賢燕伋、先賢樂欬、先賢狄黑、先賢孔忠、先賢公西蒧、先賢顏之僕、先賢施之常、先賢申棖、先賢左邱明、先賢秦冉、先賢牧皮、先賢公都子、先賢公孫丑、先賢張載、先賢程頤、先儒公羊高、先儒孔安國、先儒毛萇、先儒高堂生、先儒鄭康成、先儒諸葛亮、先儒王通、先儒司馬光、先儒歐陽修、先儒胡安國、先儒尹焞、先儒呂祖謙、先儒蔡沈、先儒陸九淵、先儒陳淳、先儒魏了翁、先儒王栢、先儒許衡、先儒金履祥、先儒陳澔、先儒陳獻章、先儒胡居仁、先儒蔡清(西廡,共六十一位)。

祀先師樂

樂器(康熙五十五年,臺廈道陳璸置。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愷修。乾隆六年,巡道劉良璧重修)

麾(所以作止夫樂者。以絳繒爲之,而揭於竿。長七尺、闊一尺一寸。上下綴版,粉質,上繪雲、下繪山;前面金繪升龍一、後面金繪降龍一,皆有云繞之。朱竿,高八尺五寸,繪雲、下繪山;前面金繪升龍一、後面金繪降龍一,皆有云繞之。朱竿,高八尺五寸,上安銅。龍首銜其麾,升龍向外、降龍向內。以木爲架,木髹之間(?),則植其上。後增爲二:一繪升龍、一繪降龍,植於殿之左右。升龍起樂,降龍止樂)。

金部

大鐘(即鏞鍾。以銅鑄造,四倍歌鐘之數而爲之者。特懸於架,與鼖鼓相配)、鎛鍾(即頌鍾。在宮懸東西。三倍歌鐘之數而爲之者。特懸於架,與特磬對。鍾用六陽律、磬用六陰呂)、編鐘(共十六枚,按十二律呂,又有四清聲。在宮懸四面。較歌鐘稍大,乃二倍歌鐘而爲之者。兩層。列於架,與編磬配。其簨虡,並同歌鐘)、歌鐘(「考工記」雲:『六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鐘鼎之齊』。『十分其銑,去二以爲鉦。以其鉦爲之銑間,去二分以爲之鼓間。以其鼓間爲之舞修,去二分以爲舞廣。以其鉦之長爲之甬長,以其甬長爲之圍,三分其圍去一以爲衡圍。三分其甬長,二在上、一在下以設其旋』。『鍾已厚則石,已薄則播;侈則柞、弇則鬱、長甬則震。是故大鐘十分其鼓間,以其一爲之厚;小鐘十分其鉦間,以其一爲之厚。鍾大而短,則其聲疾而短聞;鍾小而長,則其聲舒而遠聞』。編鐘在懸上下各八;其懸橫曰簨、直曰虡。「詩」:『虡業惟樅』;業乃大板安於簨之上以爲飾,錯落如鋸齒也;樅即崇牙,其懸鐘之處以釆色爲大牙狀,樅樅然也。今制:簨上加業,繢博山以爲飾。簨之上、業之下,橫安崇牙;牙之端,施銅鉤以懸鐘甬。又刻龍蛇鱗物於上,簨兩端謂之龍簨,上列鳳或翟五,樹羽其上。「考工記」雲:『裸屬,恆有力而不能走,其聲大而宏,則於鍾宜。若是者以爲鍾〔虡〕,雕刻必雄其狀,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其制方趺藉地。木刻裸屬如狻猊,猙獰可畏,伏於趺上。穴其背,虡貫其中而植之。其龍簨兩端頷下,各施環以懸犛,曰銜璧;璧下有犛毛尾。周制:璧翣於簨上畫繪爲翣,載之以璧,垂五釆羽;其下掛於簨之角,以爲飾焉。今制:爲串累累然。頂首施以璧,璧下爲層五,每層旋木爲蓋,塗綠、朱脣,脣下綴以綵線爲■〈方遂〉。各長五、六寸,層各一色;間而簇之,貫以紅絛;絛末有纈,懸於龍簨頷下。磬虡及鼓罩四垂皆然,俗呼爲「流蘇」。

石部

特磬(即離磬。三倍歌磬而爲之。又謂之中磬,與頌磬同。設一架,特懸之,在宮懸南北,故謂之特磬。其架與鎛鍾同)、編磬(次中磬也。倍歌磬而爲之者。上下數十六,與編鐘同。在宮懸四面)、歌磬(小磬也。「考工記」雲:『磬氏爲磬,倨句一矩有半。其博爲一、股爲二、鼓爲三。三分其股博,去一以爲鼓博;三分其鼓博,以其一爲之厚。已上則摩其旁,已下則摩其端』。古者尚象制器:鍾圓中規,磬方中矩。鄭思農注云:『股,磬之上大者;鼓,其下小者,所當擊者也。股外面、鼓內面』。則擊者爲前而在內、在下,不擊者爲後而在外、在上。其小大長短雖殊,而其厚均也。必先度一矩爲句、一矩爲股,而求其弦;既而以一矩有半觸其弦,則磬之倨句也。取石於靈璧,近木浮生,取水多土少者,即古所謂「泗濱浮磬」也。琢磨敲試,依律爲其短長、厚薄。磬聲太上,則磨其旁,使薄而廣則濁;磬聲太下,是聲濁而薄,薄不可使厚,故磨其端使短,短則形小,形小而厚,則聲流矣。凡鍾、磬椎,俱以堅棗木爲之。削竹作柄,後垂絛結。其架亦兩層,編列與鍾同。「考工記」:『梓人以羽屬爲磬虞,恆無力而輕,其聲清揚而遠聞。以爲磬虡,故擊其所懸而由其虡鳴』。其制方趺藉地,木刻羽屬如鵝狀,伏於趺上。穴其背,以虡貫穴中植之。磬簨與鍾簨同;但崇牙之端,不施銅鉤。疏雲:『以其卷然可以掛懸,故磬用弦可掛懸於上也。今用紅絨絛穿磬孔,中懸崇牙上。頂簨樹羽以鳳,兩端亦刻如鳳首。下設環爲翣,懸其璧翣,俱與鍾同。

絲部

琴(伏羲所制。嶽內長三尺六寸六分。法期之數,古之制也;又取名家之琴合於古者,參考爲式。取材用桐與梓。蓋天下之材,良柔莫如桐、堅剛莫如梓。以桐爲面、梓爲底,虛實相配,陰陽之義也。其材以東南向陽者爲美。琴絃只用白色柘絲爲上,原蠶次之;非此二絲,則擇其生繰者。若鹽藏繭者,則不堪用;鹽繭絲打弦脆而易斷,陰雨則溼而不鳴故也。琴體無病全在桐;桐得水則無焦烈之音、得砂則無重滯之音,得石而清、得金而厲,得寶藏之物則有非常之音,得灘瀨鍾鼓之聲則有洪亮之音。取材所貴者四:曰輕、松、脆、滑。而必以東南者爲優。何以辨之?投於水,則陽浮於上、陰沈於下;取當陽者而斷之,聲自不同;又必使木液竭而濁性盡收。藏之法,先刳其中、圓其外,投之瀑水之中週歲、垂之烈日之下經年,而又加諸爨上者累月,然後盡材之美也)、瑟(雅瑟長八尺一寸、廣一尺八寸,三十三絃;頌瑟長七尺二寸,二十五絃。「樂書」曰:『八尺一寸者,宮數也;七尺二寸者,商數也』。「樂議」曰:『八尺一寸者,九黃鐘律之長也;一尺八寸者,倍黃鐘律之長也;七尺二寸者,八黃鐘律之長也』。其制:桐面梓腹,九二越。越者,瑟兩頭底下穴也。其嶽用桑,不必異產;且絲聲與桑宜。按「儀禮正義」:瑟首廣而尾狹,近首鼓處則寬、近尾不鼓處則狹。故首欲近前,以就一尺八寸之廣,令可容二十五絃;近尾不鼓而尾之底有越,故尾狹於首而長倍之以容越也。首之越,上當其鼓處宜橫;尾之越,餘弦所歸宜縱。其武崇尺有八寸,四隅刻雲以緣其武;蓋取諸雲和。漆其璧與首、尾、腹,不漆其背,恐柱之蹶也。柱崇二寸七分,肩厚二分,足底闊一寸三分、厚四分;足要方平,防其傾倒。上邊承弦口厚三釐。雅瑟、頌瑟其制不同,而皆廣一尺八寸。十分其瑟之長以其一爲首之長,而尾倍之;又四分其尺有八之廣去一以爲尾之廣。八尺一寸之瑟,隱間五尺五寸;七尺二寸之瑟,隱間五尺。凡瑟之長皆用九,惟隱間用五;天地之數也。五十弦者,大衍之數也;二十五絃者,半其數也。首與尾俱繪以錦彩,昭其文也;隱間用粉素,存其質也。餘皆漆之,俱如漆琴法。面上兩頭,各有小眼二十五孔疏通以系弦。弦長一丈,內、外各十二練絲爲之;粗細相等。舊用朱弦,取「朱弦疏越」之意;然不若純白者之聲全也。練絲欲熟,熟則色瑩透;纏法欲緊,緊則聲高朗。中一弦,君弦也,設而不動;染黃色,較之他弦稍粗:所謂「太音希聲」也)。

竹部

鳳簫(以比竹爲之,又名排簫。其制:截竹爲筒,古有三十三管;今制十六贊,協十二律之數,又有四清聲。第一黃鍾管,長九寸;第二大呂管,長八寸四分二釐七毫;第三太簇管,長八寸;第四夾鍾管,長七寸四分九釐一毫五絲;第五姑洗管,長七寸一分;第六仲呂管,長六寸六分八釐九毫一絲三忽;第七蕤賓管,長六寸三分二釐;第八林鍾管,長六寸;第九夷則管,長五寸六分二釐八毫;第十南呂管,長五寸三分;第十一無射管,長四寸九分九釐四毫三絲;第十二應鍾管,長四寸七分四釐;第十三清黃鍾管,長四寸五分;第十四清大呂管,長四寸一分八釐八毫;第十五清太簇管,長四寸;第十六清夾鍾管,長三寸七分一釐八毫六絲零。此聲氣之元、五音之正,皆黃鍾以本之也。然竹竅有厚薄,其分寸難以拘定。大要管長則聲燭、短則聲清。斟酌其長短,每差一分爲一管,管口各開半竅。乃以其長管權爲九寸而度其圓徑,如黃鍾之法。而更迭以吹,以審中聲:若過於清,則易以長;過於濁,復截而短。要必適中,聲合黃鍾之宮而後已。黃鍾之聲,信而依次以漸而短而清,取之無不中度。十六管編列置於櫝中,上齊其端,露一寸五分,便於吹也。下則長短不齊,參差如鳳翼。其櫝以木爲之,闊一尺二寸、高一尺;髹以朱,兩面皆戧金鳳凰文藻爲飾)、洞簫(古者造簫,或以玉、或以竹。今制:紫竹爲之;長一尺九寸五分、圍三寸。前五孔、後一孔,俱徑二分八釐。開口半竅名山口,徑二分、深五釐。吹竅至後孔離舌寸六分,後孔與前五孔俱離一寸一分。下有穿繩孔,離五寸二分;系以紅絛,長與簫等。以黃錦囊盛之)、龍笛(以文竹爲之。長一尺八寸、圓二寸二分。上開一大孔,曰吹竅;徑三分五釐。下開六孔,各徑二分。吹竅至前一孔,離三寸三分;餘孔皆離五分。尾有穿繩二小眼相對,末孔至穿繩眼,離一寸三分;吹竅至末,共六寸。遍身髹以朱,用木雕龍首,金飾之;安於上端。尾孔系以紅絨絛,下垂若龍尾焉)、雙管(以二竹相比爲之。各長周尺九寸、圍一寸二分。每管六孔,孔各離二分,用膠漆固如一。兩端以錫束之,髹以朱。剪二荻筩爲頭,長二寸;薄則聲濁、厚則聲清,斟酌制之。用銅絲縛固,安於二管之端。吹荻頭以發聲,而按管孔以應律焉)、篪(古有六孔、七孔、八孔之異。今制:以竹爲之,長一尺四寸、圍五寸三分。面上吹竅,徑五分、橫四分,形如酸棗。後一孔、前四孔、橫底一孔,共六孔;皆徑二分五釐。正面尾上,開二小穿繩眼相併,中聲所寓,全在於此;失於大則過濁,失於小則過清,必大小適中僅容一米許而後中聲出。吹竅至後一孔,離二寸五分;後一孔至前一孔,離一寸一分;餘三孔皆然。末孔至繩眼,離九分。通身髹以朱,系以紅絨絛。其竹之竅,厚薄不齊、大小有度,然皆以心權度;若大則密竅取之、小則疏竅就之,而清濁、高下得矣)。

匏部

笙(大者十九簧,謂之巢;小者十三簧,謂之和。「儀禮」雲:『笙一和而成聲』。今制:以小紫竹爲之。一攢十七管,先安山口,每管內面方孔是也。開取有高低,以定其音律、以配其清濁。「尺」字山口最高,以次而低爲「工」、「凡」、「合」、「四」、「一」、「上」、「句凡」、「小尺」、「小工」、「小一」、「小六」、「小五」。開至「小五」,而孔最低矣。開山口完,以黃楊木接竹爲腳,腳內旁開半竅施簧。簧用響銅打成薄片,用方剛剷剷之如雀舌狀;看厚薄適宜、平正嚴密,常於耳畔彈試,其聲中律而已;否則,再修之。用黃蠟、瀝清作點頭,隨時寒暑而調和之;點輕則聲清、點重則聲濁,要必字字協簫、笛。其造笙鏟簧審音妙訣曰:「四」字合「小工」、「小工」合「大工」、「大工」合「大乙」、「大乙」合「小乙」、「小乙」合「大凡」、「大凡」合「小凡」。又曰:「清上」合「大上」、「合」字合「清上」、「小尺」合「合」字、「大尺」合「小尺」、「大民」合「大四」、「四」字合「小五」。安簧既畢、按序植於鬥中。內、外管各有按孔,外孔十四、內孔三。內孔者,「大乙」、「大四」、「背凡」也。其管箍有竹筏。古制:鬥用匏,多難周正,且易破碎。今旋堅木爲之,內安頂柱,以撐其蓋。蓋用牛角,循邊鑽孔十七,要比管腳相稱。若氣漏而不動簧,則聲不應矣。鬥用漆布,灰髹以黑。如必用匏以備八音,選椰匏圓正者爲之更妙。又制堅木爲項,狀如壺嘴,刻通透,漆兩合之。匏邊端有短嘴,以項插置其中。如吹某字,則按某孔,呼吸簧動而聲發;是謂吹笙鼓簧也。如不按孔吹之即作聲者,謂之遊簧;當去其壅塞塵垢則準矣。用黃錦囊盛之。凡點笙,用銅盤貯點料,以五色石研之。其石,謂之五音石)。

土部

壎(乃埏埴以爲器,形如稱錘;古有雅者、有頌者。有七孔、八孔者。形如鴈子,謂之雅壎;如雞子,謂之頌壎。今廟中俱用雅壎。其制:通高四寸,中虛高三寸六分,空圍八寸一分,徑二寸七分,四圍及底俱厚四分。吹口圍九分,徑三分,中虛上銳。平底圓體,前二孔如倒「品」字樣,上二、下一;後二孔平列。除吹口,前後共五竅,皆徑二分。前下一孔,去底皮一寸;前上二孔,去底皮一寸二分;後二孔,去吹口一寸四分;前上二孔,去吹口一寸八分。前後二孔並列者,其中各開五分。造之之法,舊用白棉花和黃土爲之。今制:以米湯和灰爲模,曝幹;用礬石搗研極爛,以水澄細,取上好生漆調和如飴,饅團冒塑於模,於銳處留一竅。待幹,將內土從上竅中穵出,穴前後竅畢,更加漆布細灰磨光,髹以硃色,戧金雲龍爲飾。開前後孔,俱往來容一米許。內要圓淨如拭,乃協律;否則,無聲或不應律。又法:以小長線堆成鴈子樣,比匯子略小三分;以線端向上,乃用美潤之土和棉紙舂至極熟,糊於線堆鴈子樣外,厚二、三分。既成壎,留吹口,以線端向口外,陰乾。量頗幹,依作壎分數,開前後取音之孔完美,遂將線端仔細抽出內堆之線淨盡,則中虛外密而不泄氣,其音乃全。堆線之法,層數自下而上。凡遇陽數,自內而外;遇陰數,自外而內。條理欲其分明,不可雜亂。壎土未乾,可以抽線;幹,則難抽矣)。

革部

鼖鼓(即晉鼓。「冬官考工記」:『韗人爲皋陶(注:「陶當作鞠,鼓腔也」)。長六尺有六寸;左右端廣六寸、中尺厚三寸。穹者三之一,上三正』。注曰:『版中廣、頭狹爲穹窿,左右端廣六寸、中尺厚三寸。穹者三之一,上三正』。注曰:『版中廣、頭狹爲穹窿,謂鼓木一判者。其兩端廣六寸而中央廣尺。如此乃得有腹。鼓木腹穹窿者,居鼓三之一。其鼓四尺者,版穹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倍之爲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加鼓四尺穹之徑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此鼓合十二版也。上三正者,謂兩頭一平、中央一平。鄭玄謂:三,讀作參,正直也。言直其兩端,各居二尺三寸,不弧曲也』。又云:鼉鼓即鼖鼓。「考工記」雲:『鼓長八尺,面四尺、中圍加三之一,謂之鼖』。注云:『中圍加三之一者,加於面之圍以三分之一也。面四尺,其圍十二尺;加以三分之一四尺,則中圍十六尺、徑五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今則合二十四版,則板穹六寸,三分寸之二』。今制:鼓大而短,安於架中;其面上仰,乃俯而擊之。凡冒鼓,以桑木爲體,冒以牛、馬革。必於啓蟄之日造之,應雷聲也。佔日之陰晴,陰則聲緩,緩即不變;晴則聲急,急則無恆。凡制大鼓,俱准此法以差而增減之,不必泥古也)、懸鼓(周之制:其大小視楹鼓。腹加銅環,懸之簨虡,在宮懸四隅。其簨虡並如鍾磬架)、楹鼓(殷之制:木身高三尺五寸、皮面闊二尺二寸。兩旁用四銅環,冒皮用銅泡釘二行。通身漆以朱。橫施於木柱,柱高六尺六寸,以重十建之柱,貫鼓上出高又半之。頂上安綵鳳,作來儀狀。方蓋,並綴以紅羅銷金雲花,雙檐四角,有裹金四牛首,皆銜璧翣,每串各五,末綴以滌結。柱下方趺如十字,俱髹以朱;刻裸屬四如獅,安於趺,俱頭向外)、足鼓(夏后氏之制:較楹稍長。獨木爲架,高七尺。上端木刻爲雲,橫鼓於上;其下,施四足如十字)、鼗鼓(面廣六寸,高、厚相等。橫腹加柄,長一尺九寸,貫中上出五分許。兩旁當鼓之半,安銅鈕,系以紅絲繩,繩末丸蠟爲珥,其長短稱鼓面之中。用木爲架,兩縱、二橫相比;下各施方趺、橫木,上開孔、下開半孔,植鼓柄於中)、搏拊(狀如革囊,以韋爲之,若鼓然;中實以糠。今制:以桑爲■〈皷,桑代皮〉,長尺有咫。兩頭冒以韋,徑六寸。腹微大,採繪,飾以金環二,並直列之以系襻焉。間則臥置於架,其架如鼗鼓之架,上安二荷葉以承之)、田鼓(亦爲應鼓。其制:以木爲筩,長一尺二寸;韋面五寸。鼓之最小者。臥於架,擊之。其架如搏拊之制)、相鼓(小而匾。或雲懸擊於胸前,或謂相鼓即拊鼓,韋表、糠裏者;皆非。今制:匾鼓安柄,執而擊之)。

木部

柷(以桑木爲之,狀如漆桶。上方二尺四寸、下闊一尺九寸、深一尺八寸,中虛有底。柷之中,東方圖以青,隱而爲青龍;南方圖以赤,隱而爲丹鳳;西方圖以白,隱而爲騶虞;北方圖以黑,隱而爲靈龜;中央圖以黃,隱而爲神螾。外三面繪山;東一面繪水,水上穿一大圓竅,徑四寸五分,象日之浮於海上如。椎以梓木爲之,柄長二尺四寸)、敔(以梓木爲之,狀加伏虎。身長三尺、首高一尺二寸五分、尾長一尺一寸。背刻二十七齟齬,繪黃色黑紋。載以方趺,朱髹。籈以竹爲之,長二尺四寸。中砐一尺二寸爲十二莖,用篾箍之)、木鐸(鑄銅鐵爲鐸,上安木柄。鐸內施鉤,懸垂木舌。節舞者執柄而搖)。

舞器

旌節(簇紅纓爲之,加塗金銅雲寶蓋於其上。又用綠斜皮刻花爲蓋,覆纓上。其頂處,用皮金緣爲七層,長七尺,貫以紅絨絛,下綴以結。竿長八尺五寸,朱髹;上安塗金銅龍首,口銜寶蓋,下垂紅纓)、鑰(古者筆鑰;今制:以竹爲之。長二尺二寸,三竅,朱飾)、翟(以木爲之。柄長一尺四寸,其鉅細度鑰孔足容;朱髹之。柄端刻龍首,長五寸,飾以金彩。每翟用雉尾三根,插龍口中)。

大成樂舞

大成樂,共六曲八奏;內迭奏二曲。其譜止有合、四、上、尺、工、六六字,共享二律、三呂、五正聲、一子聲。有宮,商、徵、羽而無角,有喉、齒、舌、脣而無牙。自前明肄於太常,頒行天下。至國朝,復察廢墜,審音律、招徠樂舞,先期演習,故聲容綴兆,鹹肅雍和平雲。

迎神奏鹹平之曲(有樂、無舞)

大(太四)哉(南工)至(林尺)聖(仲上),峻(太四)德(仲上)弘(林尺)功(仲上);敷(南工)文(林尺)衍(仲上)化(太四),百(林尺)王(仲上)是(黃合)崇(太四)。典(黃合)則(太四)有(仲上)常(林尺),昭(南工)茲(林尺)闢(太四)雍(仲上);有(黃六)虔(南工)鑰(林尺)簋(仲上),有(林尺)嚴(仲上)鼓(黃合)鍾(太四)。

初獻奏寧平之曲(有樂、有舞)

覺(太四)我(仲上)生(林尺)民(仲上),陶(太四)鑄(黃合)前(仲上)聖(太四);巍(南工)巍(林尺)泰(仲上)山(太四),實(黃合)予(太四)景(仲上)行(太四)。禮(仲上)備(太四)樂(仲上)和(林尺),豆(黃合)籩(太四)惟(林尺)靜(仲上);既(太四)述(南工)六(黃六)經(林尺),爰(南工)斟(林尺)三(仲上)正(太四)。

亞獻奏安平之曲(有樂、有舞)

至(太四)哉(仲上)聖(黃合)師(太四),天(南工)授(林尺)明(仲上)德(太四);木(仲上)鐸(太四)萬(仲上)世(林尺),式(仲上)是(太四)羣(林尺)闢(仲上)。清(黃合)酒(南工)維(林尺)醑(仲上),言(林尺)觀(仲上)秉(黃合)翟(太四);太(太四)和(南工)常(黃六)流(林尺),英(南工)才(林尺)斯(仲上)植(太四)。

終獻奏景平之曲(有樂、有舞)

猗(仲上)歟(南工)素(林尺)王(仲上),示(林尺)予(仲上)物(太四)軌(黃合);瞻(黃六)之(南工)在(林尺)前(仲上),神(林尺)其(仲上)寧(太四)止(黃合)。酌(太四)彼(黃合)金(林尺)罍(仲上),惟(南工)清(林尺)且(太四)旨(仲上);登(仲上)獻(太四)既(林尺)終(仲上),弗(黃六)遐(南工)有(林尺)喜(仲上)。

徹饌奏鹹平之曲(樂作、舞止)

璧(仲上)水(太四)淵(仲上)淵(林尺),崇(太四)牙(仲上)嶪(黃合)崇(太四)。既(太四)歆(南工)先(林尺)聖(仲上),亦(仲上)儀(林尺)十(太四)哲(仲上)。聲(黃合)金(太四)振(仲上)玉(太四),告(南工)茲(林尺)將(仲上)徹(太四)。鬷(黃合)假(太四)有(仲上)成(林尺),■〈羔上火下〉(黃六)牆(南工)靡(林尺)愒(仲上)。

送神奏鹹平之曲(樂作、舞止)

煌(太四)煌(南工)學(林尺)宮(仲上),四(黃合)方(太四)來(仲上)宗(太四);甄(黃六)陶(南工)冑(林尺)子(仲上),暨(南工)予(林尺)微(仲上)躬(太四)。思(仲上)皇(林尺)多(南工)士(林尺),膚(仲上)奏(太四)厥(林尺)功(仲上)。佐(黃六)予(南工)永(林尺)清(仲上),三(南工)五(林尺)是(仲上)隆(太四)。

望瘞樂

曲同送神(有樂、無舞)。

樂譜

太四:琴,七徽、二絃,左手食指按,右手中指勾。瑟,外二、三絃,用右手食指連勾;內十五、十六絃,左手指法同。鳳簫,吹第二、第三管。笙,第四管、第八管、第十一管以右手食指及左手大指食指、按其孔;餘孔皆開。簫,第六孔開,餘皆閉。笛,第六孔開,餘皆閉。壎,上竅平吹,下五孔皆閉。篪,第六底孔開,餘皆閉。雙管,開第一孔。凡「太四」譜,皆仿此。

南工:琴,七徽、五絃,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剔。瑟,外九弦、十弦,用右手食指連勾;內二十二絃、二十三絃,左手指法同。鳳簫,吹第十管、第十一管。笙,第一管、第三管、第七管、第十一管,以左、右手大指及食指按其孔,餘孔皆開。簫,第二孔與下四孔皆開,餘皆閉。笛,第二孔與下四孔皆開,餘皆閉。壎,後二孔、左手大指竅與前三竅俱開,餘皆閉。篪,第二孔與下三孔、底一孔皆開,餘皆閉。雙管,開第五孔。凡「南工」,譜俱仿此。

林尺:琴,七徽、四弦,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剔。琴,外七絃、八弦,用右手食指連勾;內二十弦、二十一弦,左手指法同。鳳簫,吹第八管、第九管。笙,吹第十二管、第十五管以左手食指及中指按其孔,餘孔皆開。簫,第三孔與下三孔皆開,餘皆閉。笛,第三孔與下三孔皆開,餘皆閉。壎,右手食指竅並左手二竅俱開,餘皆閉。篪,第三孔與下二孔、底一孔俱開,餘皆閉。雙管,開第四孔。凡「林尺」,譜俱仿此。

仲上:琴,七徽半、三絃,左手無名指按,右手中指勾。瑟,外五絃、六絃,左手食指順勾;內十八、十九弦,左手指法同。鳳簫,吹第六管、第七管。笙,第二管、第十管以左、右手大指按其孔,餘孔皆開。簫,第四孔與下二孔皆開,餘皆閉。笛,第四孔與下二孔皆開,餘皆閉。壎,左手中指與食指二竅皆開,餘皆閉。篪,第四孔與下一孔、底一孔皆開,餘皆閉。雙管,開第三孔。凡「仲上」,譜皆仿此。

黃合:琴,七徽、一弦,左手中指按,右手中指勾。瑟,外第一弦,用右手食指順勾;內第一弦,左手指法同。鳳簫,吹第一管。笙,第十二管、第十四管以左手食指及中指按其孔,餘孔皆開。簫,六孔皆閉。笛,六孔皆閉。壎,上竅向上稍仰吹,五孔皆閉。篪,六孔皆閉。雙管,六孔皆閉。凡「黃合」,譜俱仿此。

黃六:琴,七徽、六絃,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剔。瑟,內第一弦,用左手食指順勾;外第一弦,右手指法同。鳳簫,吹第十二管、第十三管。笙,第十二管、第十四管以左手中指及食指按其孔,餘孔皆閉。簫,後一孔開,前五孔皆閉。笛,第一孔開,下五孔皆閉。壎,右手大指竅、前後各竅皆開。篪,後一孔開,餘皆閉。雙管,六孔盡閉。凡「黃六」,譜俱仿此。

鼉鼓:在殿陛之下,先擊三百六十數以警戒。後又擊三通,以節其進。其擊法:首以兩椎連雙擊■〈皷,桑代皮〉者二,其鼓一擊又兩;再作如前,凡三作。但末作鼓兩擊以別之,三次共四擊。此起鼓之例。此後不必擊■〈皷,桑代皮〉,但以椎於鼓上先後二擊者三,三次共六擊:此爲第一通。又先後三擊者三,爲第二通,三次共九擊。又急五擊者三,而末緊加二擊以結之:此爲第三通。三次帶末二擊共十七擊,通前共三十六擊,以當一歲之運。初起,樂生卷班;第一通畢,俱升堂;第二通畢,俱入室;第三通畢,俱就位:謂之「着往」。全樂奏終,其擊法又如前:初起,卷班;第一通畢,離位;第二通畢,致事;第三通畢,拜辭而散。此全樂之收宮,謂之「飭歸」,所以警其退也。擊鼉鼓於始終,皆取警戒之義焉。

(「鼓」字用左手擊,「冬」字用右手擊)

初起:扎扎冬、扎扎冬、扎扎鼕鼕。

第一通:鼓冬、鼓冬、鼓冬。

第二通:鼓鼕鼕、鼓鼕鼕、鼓鼕鼕。

第三通:鼓冬鼓鼕鼕、鼓冬鼓鼕鼕、鼓冬鼓鼕鼕。

結尾:鼕鼕。

(左手欲輕、右手欲重)

大鼓、大鐘:在大成門之左右。初行祭禮,則擊鼓;祭事俱畢,則擊鐘。鼓三百六十擊,鍾一百八響。凡「迎神」、「送神」,俱鼓、鍾齊鳴。

麾:麾生執麾,升龍向外、降龍向內。如「迎神」作樂,舉之則升龍現;高唱曰:『樂奏鹹平之曲』。「迎神」二字,一讀欲勃如而起,末稍加腔韻;「鹹平之曲」四字,分排欲勻,尾聲悠長。但要舂容和雅,不可急促暴戾。每起一曲,即舉麾依「歌章」唱一聲。凡八曲奏終,聽櫟敔畢偃麾,則降龍現;高唱曰:『樂止』,欲渢然而去(起止樂譜:『樂奏..鹹…平…之…曲』,長韻漸大;樂止,長韻漸細)。

柷:每奏一曲之始,聽舉麾唱畢,兩手舉止,先撞底一聲,次擊左旁一聲,次擊右旁一聲,共三聲以舉樂。堂上、堂下之樂,俱統命於柷焉。

敔:每奏一曲之終,聽懸鼓響畢,即兩手舉籈,先擊其首者三,次逆櫟齟齬者三,共六響以止樂。堂上、堂下之樂,皆制命於敔焉。

鎛鍾:宮懸左右各三架。每奏一曲之始,聽擊柷畢,即擊一聲以開衆音。每架主一曲:先左之中、次右之中、次左之北、次右之北、次左之南、次右之南、又次左之中、又次右之中。全樂八曲八響。乃一曲之始條理也。

特磬:宮懸南北各三架。每奏一曲之終,即擊一聲,以收衆音。每架主一曲:先南之中、次北之中、次南之左、次北之左、次南之右、次北之右、又次南之中、又次北之中。全樂八曲八響。乃一曲之終條理也。

懸鼓:宮懸四隅各一架。每奏一曲之終,聽特磬響畢,即擊懸鼓,先幹響,巽應;次坤響,艮應;凡四聲。蓋一曲之收宮也。

編鐘:宮懸四面各一架。每奏一句之始,即擊一聲,以開衆音。自東而南、自西而北,輪更擊搏。每奏八句八響。乃一句之始條理也。

編磬:宮懸四面各一架。每奏一句之終,即擊一聲,以收衆音。自西而南、自東而北,輪更敲戛。每曲八句八響。乃一句之終條理也。

楹鼓、足鼓、鼗鼓:堂上左右共四架。每奏一句之終,聽編磬響畢,先擊楹鼓一響,足鼓應之,鼗鼓尾之:凡三響、三應、三尾。搖鼗法,持柄左轉,兩耳擊三點。蓋一句之收宮也。

登歌鐘;堂左一架。每奏一字之始,聽歌聲既發,即擊一聲,以開衆音。每句四字四響。乃一字之始條理也。

登歌磬:堂右一架。每奏一字之終,即擊一聲,以收衆音。凡鐘聲在懸以樂生所向之方。下層自右數,第一「合」字、第三「四」字、第五「一」字、第六「上」字、第八「尺」字,上層自左數,第二「工」字、第四「凡」字、第五「六」字、第七「五」字。擊磬俱按律呂,每句四字四響。乃一字之終條理也。歌鐘同法。列譜於下:

編歌鐘盤譜

清夾黃鍾合

清太五大呂

清太太簇四

清黃六夾鍾

應鍾凡姑洗一

無射仲呂上

南呂工蕤賓

夷則林鍾尺

搏拊、田鼓:搏在門內、田在門外,共四架。每奏一字之終,聽歌聲響畢,即拍搏拊一聲,速敲田鼓應之。拍搏拊法,初字以左手、再字以右手、三字又以左手、四字則兩手齊拍;敲田鼓法,初字以右杖、再字以左杖、三字又以右杖、四字則以二杖齊敲。蓋一字之收宮也。

歌:乃一樂之主,凡八音,皆以和歌。古之雅頌,其法不同;今止一字一韻,審其爲喉、舌、脣、齒以定其音律。凡字俱有聲、有音;聲即字也,音則其落韻也。字有不能合音律者,而以落韻合之。如「大成樂」所用「合」、「四」、「上」、「尺」、「工」、「六」等字,「合」字屬宮,出於喉而落於喉內;「四」字屬商,出於齒而落於舌之上根;「上」字屬徵,出於舌上而落於上齶之近外;「尺」字屬徵,出於舌頭而落於上齶之近內;「工」字屬羽,出於脣而落於上齶之鼻孔;「六」字屬少宮,出於喉而落於喉外。總之,歌在口中,以律呂之九宮往來輪轉,如琴之弦、如簫之孔、如鐘磬之在懸。自「合」至「六」,聲漸高而清;自「六」至「合」,聲漸低而濁。得此九宮之聲音,凡歌入口,皆協律呂矣。列譜於下:

歌(自上而下,漸低、漸濁、漸巨)歌

聲五、六、凡、工、尺、上、乙、四、合。口

譜(自下而上,漸高、漸清、漸細)譜

相鼓、木鐸:節武舞以金鐸,節文舞以木鐸。一聲應一步,傍侍者執搖。聽堂下樂既發聲,即搖一聲,隨舞人所向之方辰。俯則先俯、仰則先仰,以爲舞容之節。相鼓用手執於胸前,所以輔鐸者;每搖鐸一響,則擊鼓一聲以應之。

旌節:舞將陳,執節前導;既列綴兆,則分立東西舞生之首。如初獻,麾生唱:『樂奏寧平之曲』,東階節生亦揚節唱曰:『奏寧平之舞』。三獻皆同。舞畢,西階節生抑節唱曰:『舞止』,各植節架上,舞生俱歸班。

鑰、翟:鑰用左手橫執之,有竅而不吹;或雲綴兆轉折入位之時,齊吹以節走趨。翟用右手縱執之;翟縱、鑰橫。齊肩執之爲執,起之齊目爲舉,平心執之謂衡,盡手向下執之謂落,向前正舉爲拱,向耳偏舉爲呈,鑰、翟縱橫兩分爲開,鑰、翟縱橫相加爲合,鑰、翟縱合如一爲相,各分順手向下爲垂,兩手相接爲交。凡執鑰、秉翟,俱右手在外、左手在內,其手指俱大指在內、四指在外,縱則如繩、橫則如衡,執秉者不可忽也,

舞譜

迎神奏鹹平之章(有樂、無舞)

初獻奏寧平之章

覺(東班舞生,開鑰向上,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蹺右足向前;西班舞生,開鑰向上,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蹺左足向前)我(東班舞生,開鑰向上,起右手於肩、垂左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蹺左足向前)我(東班舞生,開鑰向上,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蹺左足向前;西班舞生,開鑰向上,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蹺右足向前)生(東班舞生,合鑰向上拱,面顧西;西班舞生,合鑰向上拱,面顧東)民(東班舞生,轉身向西,左足虛其根,足尖着地,合鑰高拱;西班舞生,轉身向東,右足虛其根,足尖着地,合鑰高拱),陶(東班舞生,合鑰拱於西,面側東,蹺右足;西班舞生,合鑰拱於東,面側西,蹺左足)鑄(東班舞生,合鑰拱於東,面側西,蹺左足;西班舞生,合鑰拱於西,面側東,蹺右足),前(東班舞生,合鑰躬身向上揖;西班舞生,合鑰躬身向上揖)聖(東班舞生,交鑰轉身向西,出右足;西班舞生,交鑰轉身向東,出左足)。巍(東班舞生,開鑰向上,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側面向西;西班舞生,開鑰向上,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側面向東)巍(東班舞生,開鑰向上,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側面向東;西班舞生,開鑰向上,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側面向西)泰(東班舞生,合鑰交,點右足;西班舞生,合鑰交,點左足)山(東班舞生,合鑰交點左足;西班舞生,合鑰交,點右足),實(東班舞生,合鑰拱於東,過左足於右,交立,側面向西;西班舞生,合鑰拱於西,過右足於左,交立,側面向東)予(東班舞生,合鑰拱於西,過右足於左,交立,側面向東;西班舞生,合鑰拱於東,過左足於右,交立,側面向西)景(東班舞生,合鑰向上拱;西班舞生,合鑰向上拱)行(東班舞生,合鑰向上揖;西班舞生,合鑰向上揖)。禮(東班舞生合鑰由左拱於右,蹺左足;西班舞生,合鑰由右拱於左,蹺右足)備(東班舞生,合鑰由右拱於左,蹺右足;西班舞生,合鑰由左拱於右,蹺左足)樂(東班舞生,合鑰轉身,側面向西,由上拱於下,蹺左足;西班舞生,合鑰轉身,側面向東,由上拱於下,蹺右足)和(東班舞生,合鑰轉身,側面向東,由下拱於上,蹺鑰足;西班舞生,合鑰轉身,側面向西,由下拱於上,蹺左足),豆(東班舞生,合舉鑰齊眉,點右足;西班舞生,合舉鑰齊眉,點左足)籩(東班舞生,合舉鑰齊眉,點左足;西班舞生,合舉鑰齊眉,點右足)惟(東班舞生,開鑰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側面向西;西班舞生,開鑰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側面向東)靜(東班舞生,開鑰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側面向東;西班舞生,開鑰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側面向西)。既(東班舞生,深曲右手出於左,舉右手、垂左手,側面向西;西班舞生,深曲左手出於右,舉左手、垂右手,側面向東)述(東班舞生,深曲左手出於右,舉左手、垂右手,側面向東;西班舞生,深曲右手出於左,舉右手、垂左手,側面向西)六(東班舞生,合鑰平衡,低首;西班舞生,合鑰平衡,低首)經(東班舞生,合鑰,左右手拱,復平衡;西班舞生,合鑰,左右手拱,復平衡),爰(東班舞生,交鑰拱於左,蹺右足;西班舞生,交鑰拱於右,蹺左足)斟(東班舞生,交鑰拱於右,蹺左足;西班舞生,交鑰拱於左,蹺右足)三(東班舞生,開鑰出左足;西班舞生,開鑰出右足)正(東班舞生,合鑰向上,深揖;西班舞生,合鑰向上,深揖)。

亞獻奏安平之章

至(東班舞生,開鑰、翟,蹲身低首;西班舞生,開鑰、翟,蹲身低首)哉(東班舞生,開鑰、翟齊舉至眉,左足交右足;西班舞生,開鑰、翟齊舉至眉,右足交左足)聖(東班舞生,開鑰、翟齊舉至眉,右足交左足;西班舞生,開鑰、翟齊舉至眉,左足交右足)師(東班舞生,合左手於右向上拱,深揖;西班舞生,合右手於左向上拱,深揖),天(東班舞生,開鑰出左手向上,曲右手,蹺左足;西班舞生,開鑰出右手向上,曲左手,蹺右足)授(東班舞生,開鑰出右手向上,曲左手,蹺右足;西班舞生,開鑰出左手向上,曲右手,蹺左足)明(東班舞生,合舉鑰齊眉,蹲身面向西;西班舞生,合舉鑰齊眉,蹲身面向東)德(東班舞生,合舉鑰齊眉,蹲身面向東;西班舞生,合舉鑰齊眉,蹲身面向西)。木(東班舞生,合鑰轉身,面向西,拱於前,出左足;西班舞生,合鑰轉身,面向東,拱於前,出右足)鐸(東班舞生,舉鑰齊眉、舉翟平衡,蹺左足;西班舞生,舉翟齊眉、舉鑰平衡,蹺右足)萬(東班舞生,舉翟齊眉、舉鑰平衡,蹺右足;西班舞生,舉鑰齊眉、舉翟平衡,蹺左足)世(東班舞生,合鑰拱於上,躬身點左足;西班舞生,合鑰拱於上,躬身點右足),式(東班舞生,轉身向西,直出左手、左足;西班舞生,轉身向東,直出右手、右足)是(東班舞生,仍轉身向西,直出右手、右足;西班舞生,仍轉身向東,直出左手、左足)羣(東班舞生,仍轉向西,蹲身平拱於西;西班舞生,仍轉向東,蹲身平拱於東)闢(東班舞生,轉面於東,蹲身平拱於東;西班舞生,轉面於西,蹲身平拱於西)。清(東班舞生,開鑰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蹺右足;西班舞生,開鑰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蹺左足)酒(東班舞生,開鑰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蹺左足;西班舞生,開鑰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蹺右足)維(東班舞生,合鑰向上,側面顧西;西班舞生,合鑰向上,側面顧東)醑(東班舞生,轉身面西,合鑰向上,蹺左足;西班舞生,轉身面東,合鑰向上,蹺右足),言(東班舞生,合鑰拱於西,面側東,蹺右足;西班舞生,合鑰拱於東,面側西,蹺左足),觀(東班舞生,合鑰拱於東,面側西,蹺左足;西班舞生,合鑰拱於西,面側東,蹺右足)秉(東班舞生,合鑰向上揖;西班舞生,合鑰向上揖)翟(東班舞生,交鑰轉身面西,出右足;西班舞生,交鑰轉身面東,出左足)。太(東班舞生,開鑰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面向西;西班舞生,開鑰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面向東)和(東班舞生,開鑰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面向東;西班舞生,開鑰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面向西)常(東班舞生,交鑰點右足;西班舞生,交鑰點左足)流(東班舞生,合鑰點左足;西班舞生,合鑰點右足),英(東班舞生,合鑰拱於東,左足交右足,面向西;西班舞生,合鑰拱於西,右足交左足,面向東)才(東班舞生,合鑰拱於西,右足交左足,面向東;西班舞生,合鑰拱於東,左足交右足,面向西)斯(東班舞生,合鑰向上拱;西班舞生,合鑰向上拱)植(東班舞生,合鑰向西揖;西班舞生,合鑰向東揖)。

終獻奏景平之章

猗(東班舞生,合鑰由左拱於右,蹺左足;西班舞生,合鑰由右拱於左,蹺右足)歟(東班舞生,合鑰由右拱於左,蹺右足;西班舞生,合鑰由左拱於右,蹺左足)素(東班舞生,合鑰轉身面向西,由上拱於下,蹺右足;西班舞生,合鑰轉身面向東,由上拱於下,蹺左足)王(東班舞生,合鑰轉身面向東,由下拱於上,蹺左足;西班舞生,合鑰轉身面向西,由下拱於上,蹺右足),示(東班舞生,合舉鑰齊眉,點右足;西班舞生,合舉鑰齊眉,點左足)予(東班舞生,合舉鑰齊眉,點左足;西班舞生,合舉鑰齊眉,點右足)物(東班舞生,開鑰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面向西;西班舞生,開鑰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面向東)軌(東班舞生,開鑰起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面向東;西班舞生,開鑰起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面向西)。瞻(東班舞生,深曲右手出左,舉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面向西;西班舞生,深曲左手出右,舉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面向東)之(東班舞生,深曲左手出右,舉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面向東;西班舞生,深曲右手出左,舉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面向西)在(東班舞生,合鑰平衡,低首;西班舞生,合鑰平衡,低首)前(東班舞生,合鑰左右拱,復平衡;西班舞生,合鑰左右拱,復平衡),神(東班舞生,交鑰拱於左,蹺右足;西班拱生,交鑰拱於右,蹺左足)其(東班舞生,交鑰拱於右,蹺左足;西班舞生,交鑰拱於左,蹺右足)寧(東班舞生,開鑰出右足;西班舞生,開鑰出左足)止(東班舞生,合鑰向上,深揖;西班舞生,合鑰向上,深揖)。酌(東頭、三、五班舞生,轉身向下蹲,身相對拱;西頭、三、五班舞生,轉身向下蹲,身相對拱),彼(東二、四、六班舞生,轉身向下蹲,身相背拱;西二、四、六班舞生,轉身向下蹲,身相背拱)金(東班舞生,轉面轉西,先垂手、次對拱,出左足;西班舞生,轉面向東,先垂手、次對拱,出右足)罍(東班舞生,轉面向東,先垂手、次對拱,出右足;西班舞生,轉面向西,先垂手、次對拱,出左足),惟(東班舞生,合鑰向上,深曲左足拱於右;西班舞生,合鑰向上,深曲右足拱於左)清(東班舞生,合鑰向上,深曲右足拱於左;西班舞生,合鑰向上,深曲左足拱於右)且(東班拱生,左手平衡、右手舉翟齊眉,左足交於右足;西班舞生,右手平衡、左手舉鑰齊眉,右足交於左足)旨(東班舞生,右手平衡、左手舉鑰齊眉,右足交於左足;西班舞生,左手平衡、右手舉翟齊眉,左足交於右足)。登(東班舞生,轉身向西,兩手齊開,各進一步;西班舞生,轉身向東,兩手齊開,各進一步)獻(東班舞生,開鑰朝上,舉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面側西;西班舞生,開鑰朝上,舉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面側東)既(東班舞生,開鑰朝上,舉左手於肩、垂右手於下,面側東;西班舞生,開鑰朝上,舉右手於肩、垂左手於下,面側西)終(東班舞生,合鑰先拱於左、次拱於右、復拱於上;西班舞生,合鑰先拱於右、次拱於左、復拱於上),弗(東班舞生,合鑰先拱於右、次拱於左、復拱於上;西班舞生,合鑰先拱於左、次拱於右、復拱於上)遐(東班舞生,開鑰高舉右手、曲左手於背,面向西,出右足;西班舞生,開鑰高舉左手,曲右手於背,面向東,出左足)有(東班舞生,開鑰高舉左手,曲右手於背,面向東,出左足;西班舞生,開鑰高舉右手,曲左手於背,面向西,出右足)喜(東班舞生,朝南深揖,手按於頂,三鼓起身;西班舞生,朝南深揖,手按於頂,三鼓起身)。

徹饌奏鹹平之章(有樂、無舞)

送神奏鹹平之章(有樂、無舞)

望瘞曲同送神(有樂、無舞)

祭關帝禮

歲凡三祭。五月十三日,前殿照常用帛一、牛一、羊一、豕一、果品五盤;後殿不用牛,餘照前殿。其春、秋二祭,前殿帛一、牛一、羊一、豕一、籩十、豆十;後殿帛各一、羊各一、豕各一、籩各八、豆各八。

前殿儀注

祭日,引贊引承祭官進左旁門。贊:『詣盥洗所』,盥手鑰巾畢,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引贊贊:『就位』,引承祭官就位。通贊唱:『迎神』,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爐左。引贊引承祭官詣香壚前,司香者跪;引贊贊:『上香』,承祭官將炷香接舉,插壚內;又上塊香三次。畢,引贊贊:『復位』,承祭官復位;引贊贊:『跪………』,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通贊唱:『奠帛』,『行初獻禮』,捧帛、執爵者將帛、爵捧舉,各就神位前。引贊贊:『奠帛』,奠帛官跪獻畢,行一跪三叩禮,退。贊:『獻爵』,獻爵官立獻畢,退。贊:『詣讀祝位』,讀祝者至祝案前,行一跪三叩禮,將祝文捧起,立承祭官之左;引贊贊:『跪』,承祭官及讀祝者俱跪;贊:『讀祝』;讀祝畢,捧至神位前,安盛帛盒內,行一跪三叩禮,退。引贊贊:『叩』,承祭官行一跪三叩禮;『興、位前,安盛帛盒內,行一跪三叩禮,退。引贊贊:『叩』,承祭官行一跪三叩禮;『興、平身』。通贊唱:『行亞獻禮,………』。儀同初獻,但不奠帛、不讀祝。通贊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通贊唱:『徹饌』,執事者詣神位前將籩、豆等各少舉。唱:『送神』;引贊贊:『跪,………』,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通贊唱:『讀祝者捧祝、進帛者捧帛、司饌者捧饌,恭詣燎位』,引贊引承祭官退至西邊立,俟捧祝、帛過畢,復位;引贊贊:『詣望瘞位』,引承祭官至燎壚前;贊:『焚祝帛』;贊:『禮畢』,引承祭官退。

後殿儀注

祭日,引贊引承祭官進中門。贊:『詣盥洗所』,盥手帨巾畢,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引贊贊:『就位』,引承祭官就位。通贊唱:『迎神』,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爐左,引贊引承祭官詣曾祖光照公香爐前,司香者跪;引贊贊:『上香』,承祭官將炷香接舉,插爐內,又上塊香三次;畢,引贊引承祭者詣祖裕昌公香爐前,同前上香畢;引贊引承祭官詣父成忠公香爐前,同前上香畢;引贊贊:『復位』,承祭官復位;引贊贊:『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禮;『興、平身』。通贊唱:『奠帛,行初獻禮』,捧帛、執爵者將帛、爵捧舉,各就神位前;引贊贊:『奠帛』,贊:『獻爵』,儀俱同前殿。先光昭、次裕昌、次成忠各獻畢,贊:『讀祝』,詣讀祝位(在光昭公前),儀同前殿。通贊唱:『行亞獻禮,……』,儀同初獻,但不奠帛、不讀祝。通贊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唱:『徹饌』,儀同前殿。唱:『送神』,引贊贊:『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禮,『興、平身』。餘悉同前殿。

祭龍神禮

祭日,清晨各官齊集廟側。鼓三嚴,引贊引承祭官進中門;贊:『詣盥洗所』,盥畢,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引贊贊:『就位』,引承祭官就位。通贊唱:『迎神』,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爐左;引贊引承祭官詣香爐前,司香者跪;引贊贊:『上香』,承祭官將炷香接舉,插爐內;又上塊香三次。畢,引贊贊:『復位』,承祭官復位;引贊贊:『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頭禮,『興、平身』。通贊唱:『奠帛,行初獻禮』,捧帛、執爵者將帛、爵捧舉,就神位前;引贊贊:『奠帛』,贊:『獻爵』,贊:『讀祝』,讀祝畢,贊:『行亞獻禮,……』,贊:『行終獻禮,……』,贊:『徹饌』,俱儀同關帝。通贊唱:『送神』,引贊贊:『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頭禮;『興、平身』。引贊贊:『詣望燎位』,引承祭官至燎爐前;贊:『焚帛』,焚畢,贊:『復位』,贊:『揖』,朝上一揖,禮畢。

祭厲壇禮

在京都,有泰厲之祭;在王國,有國厲之祭;在各府、州,有郡厲之祭;在各縣,有邑厲之祭;在一里,又各有鄉厲之祭。每歲凡三祭:春祭清明日、秋祭七月十五日、冬祭十月初一日。每祭,用羊三、豕三、飯米三石、香燭酒紙隨用。先期三日,主祭官齋沐更衣(用常服),備香燭、酒果、牒告本處城隍。通贊:『行一跪三叩禮,興、平身』,『詣神位前,跪,進爵,獻爵,奠爵,俯伏,興、平身,復位;又一跪三叩,興、平身,焚告文,禮畢』。

本日,設城隍位於壇上,祭物羊一、豕一;設無祀鬼神壇於壇下左右(書曰「本府境內無祀鬼神」),祭物羊二、豕二,盛置於器,同羹飯等鋪設各鬼神位前。陳設畢,通贊唱:『執事者各就位』,『陪祭官各就位』,『主祭官就位』。贊:『行一跪三叩禮,興、平身。主祭官詣神位前,跪,三獻酒,俯伏,興、平身,復位』。讀祭文,讀畢,又一跪三叩,焚祭文並紙錢,禮畢。

祭旗纛禮

每歲霜降前一日,鎮標暨城守及三營將士盛裝鎧仗,迎請旗纛到教場,張幕札營。至霜降日五鼓,以帛一(白色)、羊一、豕一,行三獻禮禮。畢,放炮揚威,撤幕束裝,整伍回營,歸纛於廟。各營皆然。

祠祀(附)

臺灣府

社稷壇:在永康裏(臺灣縣附郭,不別爲壇)。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永康裏(臺灣縣附郭,不別爲壇)。

先農壇:在長興裏。雍正五年,奉旨新建。前有札田四畝九分(臺灣縣附郭,不別爲壇)。

郡厲壇:在郡城小北門外(臺灣縣附郭,不別爲壇。以上各祭儀,詳載「典禮」)。

文廟:在郡城寧南坊(規制詳「學校」)。康熙二十六年,奉旨於廟門外之左右設立下馬碑。

〔名〕宦祠:在學宮門外左側。

鄉賢祠:在學宮門外右側。

朱文公祠:在郡學左側。康熙五十一年,臺廈道陳璸捐俸建。春秋有司致祭。

秀峯塔:在郡學巽方。高五丈三尺五寸、週六丈。凡五級,通四門。乾隆六年,提學楊二酉倡造;題曰「秀峯」(有記載「藝文」)。

城隍廟:在郡署之右。無專祭,合祭于山川壇;各縣皆然。凡府、州、縣官新任入境,先謁城隍,然後到任;朔、望俱行香。明洪武二年,敕封「監察司民威靈公」。三年,正諸神封號,改稱「某府州縣城隍之神」,與風雲雷雨、山川並壇而祀;祀畢,神主置於廟。凡祈禱水旱,必先牒告於廟而後禱於壇。

關帝廟:在鎮北方。僞時建。康熙二十九年,臺廈道王效宗修。五十五年,臺廈道陳璸重修。五十六年,里人鳩衆就原址重建,壯麗異常。原寧靖王親書匾額曰:「古今一人」。雍正五年,奉旨春秋祀以太牢,仍追封三代;祠在後殿。一在西定坊港口。一在土墼埕。一在安平鎮。一在道署左側。一在許厝甲。一在保舍甲,臺廈道陳璸匾曰:「停驂默禱」。一在長興裏。一在新豐裏。一在保大東里。一在澎湖媽祖宮西側。

天后廟:在西定坊,即寧靖王故居。康熙二十三年,靖海將軍施琅改建爲廟(有碑記)。雍正四年,御賜匾曰「神昭海表」。乾隆二年,敕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羣生天后」。廟有香燈園二十一甲在安定裏,年得租粟一百二十五石;諸邑令季麒光置,交廟僧掌收。一在水仔尾。一在西郭外海邊礱米街。一在船廠。一在磚仔橋。一在鹿耳門。一在安平鎮渡口。一在澎湖,其來已久。康熙二十二年靖海將軍施琅澎湖戰克,入廟見神像臉汗,衣袍俱溼,知爲神功顯助;事聞,上遣禮部郎中雅虎致祭(祭文勒匾於堂)。各澳俱有廟。

龍王廟:在寧南坊。康熙五十五年,臺廈道梁文科建。乾隆四年,知府劉良璧修。

田祖廟:在鎮北坊。康熙五十五年,臺廈道梁文科建(有記載「藝文」)。一在廣儲西里。一在保大西里。

東嶽廟:在東安坊。

上帝廟:即真武廟,在東安坊。康熙二十四年,知府蔣毓英修,高聳甲於他廟。一在鎮北坊。總鎮張玉麟渡臺遭風,夢神披髮蹺足自檣而降,風恬抵岸;因重新之。後堂爲知府蔣毓英祠。一在洲仔尾網寮。一在下洲仔甲。一在廣儲東里。一在歸仁南里。一在仁德里嵌頂。一在崇德里。一在仁和裏下灣。一在大目降莊。

文昌閣:在朱文公祠後。臺廈道陳璸建。高出祠宇,窗欞四闢。撫院覺羅滿保匾曰「滄溟啓瑞」,提學嚴瑞龍匾曰「海宇文明」(有記載「藝文」)。乾隆五年,提學楊二酉再崇像於小南門樓。

魁星堂:在道署左側。臺廈道吳昌祚建。乾隆五年,提學楊二酉再崇像於大南門樓(同知郝霔有記)。

水仙宮:在西定坊巷口。開闢後,商旅同建;壯麗異常。一在安平鎮渡口。一在澎湖媽祖宮前;右營遊擊薛奎建。

吳真人廟:在西定坊新街。乾隆五年,街民重修,曰「開仙宮」。一在北線尾。一在鎮北坊水仔尾。一在觀音亭邊。一在石頭坑。一在武定裏。一在廣儲東里。一在歸仁北里舊社口。其在文賢裏一圖者三、在二圖者一、在安平鎮者三、在澎湖奎璧嶼者一。按真人名本,泉之同安白礁人。生宋太平興國四年,醫藥如神;景佑二年,卒。里人祀之。部使者以廟額爲請,敕爲「慈濟」。慶元間,敕爲「忠顯」。開禧二年,封「英惠侯」。臺多泉、漳人,以其神醫,建廟獨盛。

藥王廟:在西定坊。

聖公廟:在中樓仔街。康熙三十年,臺廈道高拱幹建。漳、泉舟人多祀其神,以其熟識港道。一在海防署前。

風神廟:在西關外接官亭後。乾隆四年,巡道鄂善倡造。

火神廟:在小南門外法華寺內。舊地屬鳳山,知縣宋永清建,以禱火災。

開山王廟:在東安坊。

馬王〔□〕:在東安坊。

五帝廟:在寧南坊。

觀音宮:在鎮北〔坊〕者曰觀音亭,在寧南坊者曰準提室,在東安坊者曰清水寺。一在東門外。一在廣儲東里。一在廣儲西里;康熙四十四年,同知洪一棟建。一在大目降莊。一在澎湖媽祖宮西側;康熙三十五年,澎湖遊擊薛奎建。門前有井二口,泉甘美,爲澎第一。

臨水夫人廟:在寧南坊。

福德祠:在東安嶺上,僞時建。一在南關外仙草藔。一在小北門外柴頭港。一在紅毛樓東側;居民建。各衙署俱有。

施將軍祠:在寧南坊。郡人以其入臺不戮一人,且奏請留臺,勿棄民、免遷徙,建祠以報功德。康熙五十九年地震,圯。今未建。

吳將軍祠:在東安坊。平臺有功德於民,建祠以報。中有樓,曰「仰止」。

敬聖樓:在南門外。雍正四年,拔貢施世榜捐建。祀文昌帝君。

將軍廟:在澎湖將軍澳。神無考。舊有此廟,因以名澳。

超峯石:娘岡山。奉祀觀音佛祖。僧紹光募緣建。

臺灣縣

社稷、風雲雷雨、山川、先農、邑厲壇:供同郡壇。

文廟:在東安坊(有碑記載「藝文」。規制詳「學校」)。

崇聖祠:在大成殿後。

名宦祠:在學宮內。

鄉賢祠:在學宮內。

城隍廟:在鎮北坊。知縣張宏創建(有碑記載「藝文」)。

忠義孝悌祠:在學宮內左側。雍正元年,奉旨建。祀總兵官歐陽凱、水師副將許雲、遊擊孫文元、水師遊擊遊崇功、守備胡忠義、千總蔣子龍、水師千總林文煌、水師千總趙奇奉、把總林彥、水師把總李茂吉、把總石林、千總林文煌之弟林文甲。以上十二人,俱康熙六十年臺變殉難。有司春秋致祭。

烈女節婦祠:在鎮北坊。雍正元年,奉旨建。祀烈女紀氏險娘、節婦餘氏預娘、節婦袁氏、孝行張氏、節婦趙氏、節婦郭氏、孝行林氏、節婦陳氏、烈女黃器娘。以上俱奉旨旌表,有司春、秋致祭。另有貞節坊二座:一在禾寮港街,僞時爲謝燦妻鄭宜娘建;一在十字街,康熙六十年爲陳越琪妻黃器娘建。

鳳山縣

社稷壇:在興隆莊縣治北門。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治北門。

先農壇:在縣治東門外。

邑厲壇:在興隆莊,烈祀典。一在淡水港東。僞時安置罪人所,鬼頻爲厲;康熙五十八年,知縣李丕煜令淡水司巡檢王國興建祠祀之,以後不復爲厲。歲時俱鄉人祀。

文廟:在興隆莊北門外(有碑記載「藝文」。規制詳「學校」)。

崇聖祠:在大成殿後。康熙四十三年,知縣宋永清建。

名宦祠:在學宮。

鄉賢祠(未建)。

城隍廟:在縣治北門外。

關帝廟:在縣治東門內。一在半屏山大灣。一在大竹橋。

天后廟:在縣治北門內龜山之頂。一在興隆莊左營;康熙二十二年奉旨建。

上帝廟:一在興隆莊。一在大竹橋。一在■〈魚逮〉港。俱鄉人鳩衆建。

觀音宮:在縣治龜山下。一在鳳山下莊。一在淡水新園。一在萬丹港街。

慈濟宮:即吳真人廟。在縣署前大街。一在鳳山上莊。一在硫磺水莊。一在半屏山後。一在維新裏竹仔港。一在觀音山大社。

八蜡祠:在興隆莊龜山之陰。康熙四十五年蝗災,知縣宋永清建祠禱祀。

福德祠:衙署、街衢、各莊俱有。

元帥廟:在觀音山裏。祀唐張睢陽神。

忠義孝悌祠:在學宮左。雍正元年,奉旨建。祀守備馬定國、千總陳元、把總林富、領旗王奇生。以上康熙六十年殉難。有司春、秋致祭。

烈女節婦祠:在郡治北門。祀阮氏蔭娘、鄭氏月娘、黃氏棄娘。康熙四十八年,知縣宋永清建坊。雍正元年,奉旨建祠,春、秋致祭。

諸羅縣

社稷壇:在縣治東南隅。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治東南隅。

先農壇:在縣治東南隅。

邑厲壇:在縣治北隅。

文廟:在縣治西隅(有碑記載「藝文志」)。今以其地卑窄迫城,議易未定。

崇聖祠:在大成殿後。

名宦祠、鄉賢祠(俱未建)。

城隍廟:在縣署左。

關帝廟:在縣署東北隅。康熙五十二年,參將翁國禎建;五十四年,參將阮蔡文、守備遊崇功成之。一在善化裏目加溜灣。

天后廟:在縣署左。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募衆建。一在外九莊笨港街;三十九年居民同建。一在鹹水港街;五十五年居民同建。

上帝廟:在大奎璧莊。康熙二十二年,居民同建。四十九年重建。

保生大帝廟:即吳真人;在縣治西門外。康熙四十年,鳩衆建。

元帥廟:在縣署左。祀唐張睢陽。康熙二十八年,居民建。四十八年,參將張國、守備董元驤同建。

觀音宮:在開化裏赤山仔;即龍湖巖也(詳見「古蹟」)。一在鹹水港。一在開化裏。

福德祠:衙署俱有。

忠義孝悌祠:在學宮內。雍正元年,奉旨建。祀參將羅萬倉、革職把總江先達;俱康熙六十年臺變殉難。有司春、秋致祭。

烈女節婦祠:在學舍傍。祀羅萬倉妾蔣氏,系臺變殉難,奉旨建,有司致祭。

彰化縣

社稷壇:在縣治東郊。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治東郊。

先農壇:在縣治東郊。

邑厲壇:在縣治北門外。

文廟:在縣治東北隅。

崇聖祠:在大成殿後。

名宦祠、鄉賢祠(並未建)。

城隍廟:在縣治東門內。

關帝廟:在縣治南門內。後殿爲三代祠。

天后廟:在北門內。

忠義孝悌祠、烈女節孝祠(彰化新邑,祠尚未建)。

淡水海防廳

社稷壇、風雲雷雨山川壇:並在竹塹城。

先農壇:在東郊外。

關帝廟:在竹塹東門內。

天后廟:在竹塹城北門外。

卷十

兵制

「易」着師貞,「書」稱克詰;武備之道,當與文治並崇。國家偃武修文,德威遐播:墩臺壁壘,鞏盤石於千年;貔虎熊羆,靖風煙於萬里。凡以固疆圉、輯民人,薄海內外有備無患矣。而以臺灣爲東南數省藩籬,規制尤宜嚴密:更班撥戍,賞賚頻加;水陸戎軍,屯雲集鷁。其所以講習於無事之時、防範於太平之日者,制稱盛焉。豈曰山海敉寧,遽謂兵不必備哉!志兵制。

康熙六十年,兵部奏準:『澎湖系臺灣咽喉緊要適中之地,移臺灣總兵駐澎湖,陸路改設副將』。金門總兵黃英奏言:『澎湖爲臺灣之門戶,今將臺灣總兵移改澎湖,臺灣設立副將,與水師彼此接應;遙度形勢盡善之謀,無大於此』。巡臺御史黃叔璥摺奏略雲:『臣閱地勢輕重,澎湖雖稱三十六島居於臺、廈之中,究皆一壞之土,錯落彈丸。除媽宮、八罩略有人煙,餘悉冷落荒嶼。原設副將,盡堪防守。茲臺灣南北延袤二千餘里,村莊、番社、閭井,戶口不下百餘萬。叢山深林,最易藏奸,非總兵不足以資彈壓。況安平水師及南、北路副、參各員,與臺灣副將職位不相上下,有事勢必各懷己見,非如總兵可行調度。今若將總兵設在澎湖與臺灣懸隔,往來船隻俱候風時;臺灣水、陸各營倘有緊急事機,不能朝發夕至。是澎湖固臺灣之門戶,而臺灣實澎湖之腹心,形勢重於澎湖,關係沿海各省要害。請將總兵仍設臺灣,庶得居重馭輕之道,以造海宇無疆之福』。時水師提督姚堂亦疏陳請,得奉俞允,仍照舊制駐札。

雍正十一年,福建總督郝玉麟等會奏,爲敬陳臺灣善後事宜等事;經部議覆,奉旨『依議。欽此』欽遵。『查府治爲全臺心腹,原設兵丁,實在不敷。府治準添設城守一營,參將一員、守備二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兵一千名。內將六百七十名分防鎮標南、北兩路之舊社各汛,更三百三十名留防府庫、倉獄等項。其鎮標原撥南、北路之大灣等塘兵五十八名,亦改歸各路派撥;而鎮標三營之兵全數撤回府治,以資彈壓。至南路地方廣闊、民居稠密,原設各汛不足以資防範,將駐札山豬毛口之守備改爲下淡水都司僉書,再添設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兵五百名,合原額設兵共一千五百名。內都司一員、把總一員、兵三百名駐札山豬毛口,堵截生番兼防阿里港等汛;千總一員帶兵一百五十名防守萬丹。劃定淡水溪爲界,溪西屬千、把汛地,溪東歸都司管轄;而都司仍聽南路營參將管轄。以參將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一員配兵五百名仍駐鳳山縣治,守備一員、把總一員配兵二百五十名仍駐鳳彈,分防下埤頭等處。其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兵二百五十名分汛防守遊巡,南路地方得以聲援聯絡。又北路地方番社衆多,稽察宜嚴,官兵分防不足以資防範,參將準其改爲副將。再添設都司一員、守備一員、千總四員、把總八員、兵一千二百八十名,合原額設共二千四百名,分爲中、左、右三營。以都司爲中軍,原設守備與添設守備分左、右二營。以左營守備一員、把總二員、兵四百五十名駐札諸羅縣治,千總一員帶兵一百名分防斗六門等汛,把總一員帶兵五十名分防竹腳寮及南北投等處。其笨港、鹽水港二汛改歸陸路,以千總一員帶兵一百五十名分防笨港,把總一員帶兵六十名分防鹽水港。將原防颱協水師兵丁撤回,其海口炮臺水汛仍歸臺協管轄。副將帶領千總一員、把總三員、兵五百四十名駐剳彰化縣治,以中營都司一員、把總一員帶兵二百五十名駐札貓霧捒,千總一員帶兵一百名分防蓬山等汛,仍不時在各汛遊巡。右營守備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兵五百名與同知同駐竹塹,彈壓中港、後壟等處,令各千、把總帶兵分防其淡水營。以上俱歸上淡水營管轄,照舊撥兵防守。再,安平地方,潮水易長,土松難築炮臺;仿照鹿耳門之式,設立炮架七座,以資捍衛。城內酌量起蓋倉廒,貯粟三萬石,交與該營收管;每年礱米給兵,以免赴府支領之勞。撥給護衛道員兵二十四名,知府撥兵二十名,臺同知撥兵十五名,淡同知撥兵二十四名,臺、鳳、諸、彰四縣各撥兵二十名,並令查緝匪盜、賭博。其撥給兵丁,各撥管隊一名管領,聽候操演差遣,三月一換。如各兵技勇精熟,該管武員一體拔用;倘有生事不法,即聽文員究處。至移駐羅漢門、笨港縣丞二員,各給民壯八名;巡檢四員,各給民壯四名;縣丞移駐萬丹,一體撥給。計留民壯四十名,其餘裁革。合計道、府、同知、知縣、縣丞、巡檢共革退民壯五百三十六名;除貓霧捒、竹塹兩處巡檢民壯共一百二十名撥給草地不計外,共節省工食銀二千九百二十七兩、共米二百一十六石。又,臺灣一陸共兵一萬二千六百餘名,較之內地總兵所轄,官兵既多;而臺地幅鎮統計水■〈巾肙〉遼闊,澎湖又隔大洋,其總兵若非稍異內地,未足揚威海外。除一切營寨仍照舊例外,應將該總兵照山西、陝西沿邊之例,改爲掛印總兵,將關防給用方印,以重聲威。此臺灣營制更定之由也』。

臺灣鎮標中、左、右三營:掛印總兵官一員,駐札臺灣府城內。

中營:中軍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步戰守兵九百一十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駐防颱灣府中路口。

左營: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內一員,雍正十一年添設)、把總四員(內一員,雍正十一年添設)、步戰守兵九百三十名,駐防颱灣府北路口。

右營: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步戰守兵九百三十名,駐防颱灣府南路口。

臺灣城守營左、右二軍(雍正十一年添設):參將一員,駐防颱灣府城。

左軍: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步戰守兵五百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

一、駐防颱灣府治把總一員、兵一百四十名。

一、駐防崗山汛兼轄山頭、山腰、山尾、狗■〈勹外雲內〉昆、南安店等塘守備一員、把總一員、兵一百八十名。

一、分防羅漢門汛兼轄猴洞口汛千總一員、兵八十名。

一、撥防康蓬林汛、大湖、半路竹等塘兵五十名。

一、撥防鹽水埔汛、港崗、角帶圍、瀨口、塗墼埕等塘兵五十名。

右軍: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步戰守兵五百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

一、駐防颱灣府治千總一員、兵一百九十名。

一、駐防下加冬汛兼轄哆囉嘓汛、烏山頭、八槳溪、急水溪、鐵線橋等塘守備一員、把總一員、兵一百三十三名。

一、撥防佳里興汛、茅港尾、水堀頭、茇仔林等塘兵二十七名。

一、分防加溜灣汛兼轄溪邊、木柵、柴頭港、水仔尾等塘把總一員、兵五十名。

一、撥防大穆降汛蔦松、小橋等塘兵五十名。

一、撥防舊社汛大灣、嵌下等塘兵五十名。

南路營:參將一員、都司一員(雍正十一年添設)、守備一員、千總三員(內一員,雍正十一年添設)、把總六員(內二員,雍正十一年添設)、步戰守兵原額、新添共一千五百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原一千名,雍正十一年添五百名)。

一、駐防鳳山縣汛參將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一員、兵五百名。

一、駐札鳳彈分防下埤頭等汛守備一員、把總一員、兵二百五十名。

一、分防下淡水駐札山豬毛口堵截生番兼防阿里港等汛都司一員、把總一員、兵三百名。

一、分防新園等汛千總一員、兵一百五十名。

一、防守萬丹等汛把總一員、兵五十名。

一、分汛防守遊巡南路地方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兵二百五十名。

北路營(原一營,雍正十一年分中、左、右三營):副將一員(雍正十一年改設)。中軍:都司一員、守備二員、千總六員(內四員,雍正十一年添設)、把總十二員(內八員,雍正十一年添設)、步戰守兵原額、新添共二千四百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原一千一百二十名,雍正十一年添一千二百八十名)。

一、駐札彰化縣治副將一員、都司一員、把總三員、兵五百四十名。

一、駐札貓霧捒汛千總一員、兵一百六十五名。

一、分防南、北投汛千總一員、兵八十五名。

一、分防蓬山等汛兼遊巡牛罵、沙轆、大肚等處把總一員、兵一百名。

一、駐札諸羅縣治左營守備一員、把總二員、兵四百七十名。

一、分防斗六門等汛千總一員、兵一百名。

一、分防石榴班汛把總一員、兵三十名。

一、分防笨港汛千總一員、兵一百五十名。

一、分防鹽水港把總一員、兵六十名。

一、駐札竹塹右營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兵五百名。

一、分防中港把總一員、兵五十名。

一、分防後壟千總一員、兵一百名。

一、分防南崁、淡水等汛把總一員、兵五十名。

淡水營:都司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內一員,雍正十一年添設)、步戰守兵共五百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戰船六隻(波一、波二、波三、波四、定七、定八)。

一、駐防淡水港都司一員、千總一員、兵二百九十名、戰船四隻。

一、分防炮臺汛兼轄港北、小雞籠等塘把總一員、兵五十名。

一、分防大雞籠城兼轄大雞籠港、金包裏塘把總一員、兵一百六十名、戰船二隻。

臺灣水師協鎮標中、左、右三營:副將一員,駐札安平鎮汛。

中營: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步戰守兵八百五十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戰船一十九隻(平一、平二、平三、平四、平五、平六、平七、平八、平九、平十、平十一、平十二、平十三、平十四、平十五、平十六、平十七、平十八、波七)、炮架八座、煙墩七座。

一、隨防安平鎮兵四十名。

一、分防內海安平鎮汛千總一員、把總一員、兵八十五名、戰船七隻。

一、輪防內海鹿耳門汛守備一員、把總一員、兵一百五十名、戰船三隻、炮架八座。

一、分防內海鹽水港汛把總一員、兵一百二十名。

一、分防外海蚊港汛兼轄外海北門嶼、馬沙溝、青鯤身等汛千總一員、兵九十五名、戰船二隻、炮臺四座、煙燉六座。

一、分防外海大港汛兼轄外海鯤身頭、蟯港等汛把總一員、兵六十名、戰船一隻、炮臺三座、煙墩五座。

一、撥隨副將出洋總巡兵九十名、戰船二隻。

一、分巡鹿耳門外中路洋麪遊擊一員、兵一百六十名、戰船四隻。

一、貼防北路營半線汛兵五十名。

左營: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內一員,雍正十一年添設)、把總三員(內一員,十一年添設)、步戰守兵八百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戰船一十八隻(定一、定二、定三、定四、定五、定六、定九、定十、定十一、定十二、定十三、定十四、定十五、定十六、定十七、定十八、波五、波六)、炮架八座、炮臺七座、煙墩十一座。

一、駐防安平鎮汛遊擊一員、千總一員、兵一百名、戰船六隻。

一、隨防安平鎮城兵七十名。

一、分防內海安平鎮汛兼轄內海水城海口千總一員、兵一百三十名、戰船七隻。

一、分防內海笨港汛守備一員、把總一員、兵二百三十名、戰船三隻、炮臺一座、煙墩一座。

一、撥防內海猴樹港汛並海豐港炮臺兵十名、炮臺一座、煙墩一座。

一、分防內海三林港汛兼轄三林港炮臺把總一員、兵五十名、戰船一隻、炮臺一座、煙墩一座。

一、分防內海鹿仔港汛兼轄鹿仔港炮臺把總一員、兵九十名、戰船二隻、炮臺一座、煙墩一座。

一、撥隨副將出洋總巡遊擊一員、兵四十名、戰船一隻。

一、撥巡本汛洋麪兵一百八十名、戰船四隻。

右營: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三員(內一員,雍正十一年添設)、步戰守兵八百五十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戰船一十九隻(澄一、澄二、澄三、澄四、澄五、澄六、澄七、澄八、澄九、澄十、澄十一、澄十二、澄十三、澄十四、澄十五、澄十六、澄十七、澄十八、波八)、炮架七座、炮臺五座、煙墩二十一座。

一、駐防安平鎮汛遊擊一員、千總一員、兵一百名、戰船六隻。

一、隨防安平鎮城把總一員、兵七十名。

一、輪防內海鹿耳門汛把總一員、兵一百五十名、戰船三隻、炮架七座。

一、分防外海打狗汛兼轄岐後、萬丹、西溪、東港、淡水港、茄藤港、放■〈糹索〉、大昆麓等汛把總一員、兵一百三十名、戰船二隻、炮臺五座、煙墩十一座。

一、分防打狗、岐後、西溪、東港、淡水港汛洋麪千總一員、兵一百二十名、戰船三隻。

一、撥隨本標左營遊擊出洋總巡兵五十名、戰船一隻。

一、分巡本汛洋麪守備一員、兵一百八十名、戰船四隻。

一、貼防北路營半線汛兵五十名。

澎湖水師協鎮標左、右二營:副將一員,駐札澎湖。

左營: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步戰守兵一千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戰船一十八隻(綏一、綏二、綏三、綏四、綏五、綏六、綏七、綏八、綏九、綏十、綏十一、綏十二、綏十三、綏十四、綏十五、綏十六、綏十七、綏十八)、炮臺六座、煙墩六座:

一、駐防內海媽宮汛遊擊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兵二百二十七名、戰船七隻。

一、輪防媽宮澳、新城內海港口把總一員、兵二十八名。

一、撥防內海媽宮澳、新城、東港並港口兵七十八名、戰船一隻、炮臺一座。

一、分防外海八罩汛兼轄外海八罩、挽門、水埯、將軍澳等汛並將軍澳炮臺把總一員、兵二百八十四名、戰船二隻、炮臺三座、煙墩三座。

一、分防外海蒔裏汛兼轄雙頭跨、風櫃尾、文良港、■〈句上黽下〉黽港等汛千總一員、兵一百三十五名、戰船二隻、炮臺二座、煙墩三座。

一、撥隨副將出洋總巡兵一百一名、戰船二隻。

一、分巡八罩洋麪守備一員、兵一百四十七名、戰船四隻。

右營: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步戰守兵一千名(內地按班撥戍,餉有定額)、戰船一十八隻(寧一、寧二、寧三、寧四、寧五、寧六、寧七、寧八、寧九、寧十、寧十一、寧十二、寧十三、寧十四、寧十五、寧十六、寧十七、寧十八)、炮臺四座、煙墩六座:

一、駐防內海媽宮汛遊擊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兵三百三十三名、戰船九隻。

一、撥防媽祖澳、新城並內海新城、西港兵五十六名。

一、分防內海媽祖澳港口把總一員、兵五十名、戰船一隻。

一、分巡外海西嶼頭、內外塹兼轄竹篙灣、緝馬灣、小門等汛把總一員、兵一百七十三名、戰船一隻、炮臺三座、煙墩五座。

一、分巡外海大北山、瓦峒港、赤崁澳、通梁港等汛千總一員、兵一百名、戰船一隻、煙墩一座。

一、撥隨副將出洋總巡兵九十名、戰船二隻。

一、分巡西嶼頭洋麪守備一員、兵一百九十八名、戰船四隻。

武職大小共一百一十二員、戰守兵一萬二千六百七十名、戰船九十八隻。

(附)船政

(附)船政

修造哨船工料:

大吉木(長七丈餘,圍五尺餘)、中吉木(長六丈餘,圍四尺餘)、浮溪木(長五丈餘,圍三尺餘。俱杉木名)、高洋本(杉木之略小者)、龍骨(每船頭、尾、中共三節,長短配桅之丈尺。系松木所制)、大桅(趕繒長八丈五六尺、圍七八尺,蓬艍長六七尺、圍五六尺不等,按船之長短配用)、頭桅(趕繒長六丈餘、圍四尺八九寸,篷艍內有改造加長、加闊,桅長五丈餘、圍三尺七八寸,俱照船身長短配用)、大櫓、小櫓、松板、棕(爲繩索之用。每船大小繩索九十餘條;其椗索二條,長四十四五丈、圍八九寸,重八九百斤不等)、苓竹、檺榜(幫大桅)、連轉木(杉木中段)、松筒(松木中段)。以上各項,產自省城;委員採辦,僱船運廈轉運赴臺。風信靡常,難以計日。

鐵釘、茅鐵、桐油、山城板、網紗、櫆藤、尾樓燈、旗布、顏料、鑼鼓、大小風篷、無底升、桅餅、漿。以上各項,產自漳州;端人採買,自漳運廈轉運赴臺。零星搭船,亦視風信。

梁頭、梁座、桅座、含檀、鹿耳、鬥蓋、上金、下金、頭尾禁水、頭尾八字極、槓罩、彎極、直極、繚牛、尾穿梁、大轉水、車耳下株、屈手極、通梁、託浪板、門枋、樟枋(以上俱樟木所制)、厚力板、軟箸、馬面(雜木所制)、椗、舵(俱相思木所制)。以上各項,雖產臺屬,地近生番,深山溪澗,挽運維艱,出水路遙,工力繁費。絞排配船,轉運赴郡,經時累月,亦難剋期。

黃麻、水藤、鐵炭、灰粉:每年新出之時或天晴農隙,預爲購覓多買積貯以備用焉。

「臺海使槎錄」雲:臺、澎各標營船,初俱分派通省內地廳員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歸內地州、縣;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駕駛者,內地之員辦運工料赴臺興修。迨按糧議派,臺屬三縣亦分修數只。此非偏庇臺屬,以內地各廠員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煩運載,可以剋期報竣。後定在近道、府監修。統計閩省船隻勻派通省道、府,乃將臺、澎九十八船內派臺灣道、府各十八隻,餘俱派入內地。既而仍歸內地修造,惟未至朽爛而不堪駕駛者留臺修補。至康熙四十四、五年間,仍俱改歸臺屬,而派府船數倍於道;然令其與福府分修,議於部價津貼運費外,每船捐貼百五十金。續交鹽糧廳代修其半,道、鎮、協、營、廳、縣共襄厥事。迨後專責知府,並將道船亦歸於府。雍正三年,兩江總督查弼納題請設立總廠,通達江湖百貨,聚集鳩工辦料,均屬省便。每年派道員監督領銀修造,再派副將或參將一員公同監視,務節浮費,均歸實用。部價不敷銀兩,歷來州、縣協貼,仍應照舊。嗣經九卿議行,復經督院滿保會題,臺、澎戰船九十八隻於臺灣設廠,委令臺道、臺協監督修造。於是各船盡歸臺廠,而道、協之責任獨重矣。

卷十一

學校(書院、社學附)

國家菁莪造士,文治光昌;薄海人風,蒸興蔚起。臺雖海表,作育數十年,沐浴涵濡,駸駸乎海東鄒魯矣。而猶以重洋之險,士子遠涉維艱,特增解額、興書院;恩波浩瀚與聲教同流,島嶼文明將日盛焉。況乎里社有學,耕夫且習絃歌;番社有學,異類尚知文字。豈特俊秀農民猶與升太學,屯營飛騎亦肄業授經已哉!志學校。

臺灣府儒學:在寧南坊。中爲大成殿,東、西兩廡,前爲戟門,又前爲欞星門、泮池。後爲崇聖祠,祠左右建十二齋。東廡下爲齋宿房,西廡下爲藏器庫、庖湢所;左爲名宦祠,右爲鄉賢祠。祠外爲禮門、義路,又外爲大成坊、泮宮坊。明倫堂在殿之左,兩傍齋舍爲諸生肄業所。學廨在明倫堂後。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蔣毓英因鄭氏舊址創建。三十九年,巡道王之麟初建明倫堂。五十一年,巡道陳璸重修,創立齋舍;又於學宮之左,建朱子祠、大魁樓(詳碑記)。

泮額:康熙二十五年,總督王命新、巡撫張仲舉題請歲進文、武童各二十名,科進文童二十名;廩膳二十名,增廣如之;歲貢,照以廩生食餼淺深爲先後,一年貢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額一次,多進七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額一次,名數如前。原照陝西延安、廣東瓊州例,以臺道兼理學政,冊附福建學院達部。雍正五年,奉旨以漢巡察兼理學政。

臺灣縣儒學:在東安坊。中爲大成殿,東、西兩廡,前爲泮池。後爲崇聖祠,祠左爲名宦祠、右爲鄉賢祠。明倫堂在右,後爲教官廨舍。康熙二十三年,知縣王兆升重修。四十二年,知縣陳璸再加修葺;創建明倫堂。五十四年,巡道陳璸重建崇聖祠,兩旁創齋舍。五十九年,署縣同知王禮重新,知縣俞兆嶽、教諭鄭長濟捐浚泮池。雍正元年,知縣周鍾瑄重加修葺。十二年,貢生陳應魁捐修,並建土地祠及欞星門、禮門、義路。

泮額:康熙二十五年題定:歲進文、武童各十二名,科進文童十二名;廩膳十名,增廣如之;歲貢,二年貢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額一次,五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額一次,名數如前。

鳳山縣儒學:在縣治北門外。中爲大成殿,東、西兩廡,前爲戟門,又前爲欞星門,後爲崇聖祠。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楊芳聲始建。四十三年,知縣宋永清重建。五十八年,知縣李丕煜重修。乾隆二年,本學拔貢生壽寧教諭施世榜捐修。廟前有天然泮池,荷花芬馥,香聞數里。鳳山拱峙、屏山插耳,龜山、蛇山繞護;形家以爲人文勝地。

泮額:康熙二十五年題定:歲進文、武童各十二名,科進文童十二名;廩膳十名,增廣如之;歲貢,二年貢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額一次,五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額一次,名數如前。

諸羅縣儒學:在縣治西門內。康熙四十五年,署縣同知孫元衡建大成殿、欞星門。四十七年,署縣朱永清建崇聖祠及東、西兩廡。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增修東、西廡、戟門、明倫堂、名宦、鄉賢、文昌三祠。雍正八年,知縣劉良璧、馮盡善、教諭李倪昱復加修葺。

泮額:康熙二十五年題定:歲進文、武童各十二名,科進文童十二名;廩膳十名,增廣如之;歲貢,二年貢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額一次,五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額一次,名數如前。

彰化縣儒學:在縣治東北。中爲大成殿,東、西兩廡;崇聖祠、欞星門、明倫堂俱如制。教官廨舍在明倫堂之後。

泮額:雍正元年新設,議定:歲進文、武童各八名,科進文童八名。雍正十三年,巡撫盧焯奏請廩、增各十名,俟十年後出貢;嗣後四年貢一人。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額一次,三名。

書院(附)

社學(附)

書院(附)

海東書院:在府儒學西。康熙五十九年,巡道梁文瑄建;後爲歲、科考棚。乾隆四年,學院單德謨奏請別建考院,遂成閒廨。乾隆五年,學院楊二酉奏請仿照直省書院事例,以府學教授爲師,選諸生肄業其中。貢生施士安捐田一千畝,充膏火。匾曰「海天雲漢」(有記載「藝文」)。

崇文書院(即府義學):在東安坊。康熙四十三年,知府衛臺揆建。置田在諸羅縣蘆竹角海豐侖,年收租粟爲學中膏火。

臺灣縣正音書院:在縣治左。雍正七年奉文設。

鳳山縣正音書院:在縣治東門內。雍正七年奉文設。

諸羅縣正音書院:在縣治東南。雍正七年奉文設。

彰化縣正音書院:□□□□□□

社學(附)

臺灣縣社學:在東安坊二。康熙二十二年,知府蔣毓英置。在鎮北坊一。康熙二十八年,巡道王效宗置。

鳳山縣社學:在土墼埕。康熙二十八年,知府蔣毓英置。

諸羅縣社學:一在縣內紅毛井、一在新化裏、一在善化裏、一在開化裏、一在安定裏、一在打貓後莊、一在斗六門莊。以上七所,康熙四十八年知縣劉作楫奉巡撫張伯行通行建。

彰化縣社學:在半線莊。

(附)土番社學

(附)學田

(附)土番社學

雍正十二年,巡道張嗣昌詳請奉文設立。各置社師一人,以教番童;訓導按季考察。

臺灣縣土番社學:一在新港社口、一在新港社內、一在隙仔口、一在卓猴社、一在大傑巔社。

鳳山縣土番社學:一在力力社、一在茄藤社、一在放■〈糹索〉社、一在阿猴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搭樓社、一在武洛社。

諸羅縣土番社學:一在打貓後莊、一在斗六門莊、一在目加溜灣、一在蕭壟社、一在麻豆社、一在諸羅山社、一在打貓社、一在哆囉嘓社、一在大武壟頭社、一在大武壟二社、一在他裏霧社。

彰化縣土番社學:一在半線社、一在馬芝遴社、一在東螺社、一在西螺社、一在貓兒幹社、一在大肚社、一在大突社、一在二林社、一在眉裏社、一在大武郡社、一在南社、一在阿束社、一在感恩社、一在南北投社、一在柴坑仔社、一在岸里社、一在貓羅社。

淡水土番社學:一在淡水社、一在南崁社、一在竹塹社、一在後壟社、一在蓬山社、一在大甲東社。

(附)學田

臺灣府學田:一在鳳山縣■〈魚逮〉港莊,一百五十八甲一分六釐七毫。除管事辛勞田十五甲、甲頭田五甲、本莊土地祠香燈田二甲、給賞孤老田二甲,實田一百三十四甲一分六釐七毫。年輸正供一十九石九鬥二升,折實粟二十四石道鬥,實收租粟七百八十一石道鬥。一在臺灣縣二層行,七甲七分一釐八絲五忽。年輸正供谷三十八石五斗二升九合七勺三撮,學租粟四十四石道鬥。一在鳳山縣荊蓁林,四甲二分。年輸正供粟一十八石八斗,學租二十四石道鬥。康熙四十九年,巡道陳璸捐置。乾隆三年,奉文每年撥給臺灣縣學粟八十石,餘爲文廟、各祠香燈祭祀以及月課、修葺諸費支銷。

海東書院田:在彰化縣大武郡保社北莊內二抱竹莊,水田九十一甲七分三釐(折一千零九畝九釐零)。每年除完正供粟一百六十石六斗六升六合八勺五抄外,實收租粟五百七十三石二斗二井三合五抄,充爲書院膏火。貢生施士安置。

臺灣府義學田:在諸羅縣蘆竹角海豐侖,三十七甲一分四釐四毫。每甲納租粟八石道鬥,年共收粟二百九十七石一斗五升二合。除納正供並運載船腳工費粟一百一十五石五斗六升,實存粟一百八十一石五斗九升二合道鬥,以爲師生膏火之資。康熙四十五年,知府衛臺揆置。

臺灣縣學田:在永康裏嵌頂,下則園一片。年輸正供外,存粟二十一石有奇。

鳳山縣學田:一在赤山莊,下則園十甲。康熙三十六年,教諭黃賜英置。一在硫磺水工番園,中則園九十甲六分零。康熙四十八年,知縣宋永清置。一在興隆莊,下則園四甲三分。康熙四十八年,知縣宋永清置。

諸羅縣學田:在目加溜灣。康熙四十五年,攝縣同知孫元衡撥置洲園四十甲,爲義學膏火;後被水衝陷。乾隆五年,知縣何衢清出,止存園六甲六分七釐五毫一絲,充爲文廟香燈。

彰化縣學田:在貓霧捒保上腳(土名凹餅莊),計田五十一甲六分二釐。每甲年徵租粟六石,共粟三百九石七鬥二升;照官莊折銀每石折番銀三錢六分,共銀一百一十一兩四錢九分九釐二毫。內除折納正供、耗羨、車儎等費共四十四兩七錢七分七釐二毫外,剩銀六十六兩七錢二分二釐,爲義學師生束脩、膏火之資。雍正六年,知縣湯啓聲置。

卷十二

公署(公館、倉廒、郵傳、較場附)

廳號綠莎,堂名虛白;牙旗掩映,畫戟清香:聽治原有所也。夫琴臺因宓子而傳,鶴署以趙公而着。地緣人重,徒曰軒敞崇高爲乎然?或者湫隘難堪,將何以肅觀聽也。臺極東海之東,實據十閩之一。委蛇名彥,不減羔羊;靡鹽賢勞,非無偃仰。詎令蘭庭烏樹,專美於前哉?若乎因公出憩,且有棠陰;維正常司,尤資蓋藏。即至郵亭、傳舍,臺雖未奉營修,然而一瓦數椽,規模粗具,亦足備採風者之止宿焉。志公署。

滿、漢兩察院:在府治東安坊,原鳳山縣公館舊址。南向。大堂、川堂各一座。左、右建滿、漢察院住宅各二進,旁列廂房各十餘間。大堂前爲儀門,又前爲大門;門外爲木柵、照牆。東西轅門兩旁建鼓亭,外爲掛號房、爲官廳。雍正元年,奉文建。乾隆元年,滿察院白起圖闢左旁曠地爲射圃,構草亭三間。

分巡道:在府治西定坊。西向。凡三座,每座三進。由大門、儀門入而聽事,匾曰「敬事堂」。堂之右爲齋閣、爲住宅;堂左則椽吏處之,慎出入,加扃鑰焉。堂下左右廨舍,輿隸居之、大門內,左爲福德祠、右有官廳。其外爲照牆、爲鼓亭、爲轅門,悉如制。照牆外,爲巡捕廳。堂後有臺曰「澄臺」(記載「藝文」),有亭曰「斐亭」,巡道高拱幹建。雍正三年,巡道吳昌祚於署之東南隅建關帝廟、觀音堂、魁星閣、媽祖廟。雍正十二年,巡道張嗣昌添建官廳。乾隆五年,巡道劉良璧建豐亭於署後東南隅。

臺灣府:在東安坊。南向。舊系僞宅,兩座毗連。後左畔一署傾圯,惟存右署,規制稍隘。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愷即左畔基址恢廓重建,時官屬、紳士捐資贊成。大堂、川堂、二堂、東西齋閣、廂房以及大門、儀門,悉具。大門之內,左爲土地祠、右爲官廳。大堂下兩旁,爲六房;外環以木柵。前列照牆,規模軒敞。貢生黃國英董其事,五十餘日落成,總督劉世明給匾曰「懷堂」。雍正九年,知府王士任捐建三堂一座,又置四層住屋一所,爲東寧新署。

海防廳:在西定坊。西向。一在鹿耳門,雍正八年奉文移駐。

淡水海防廳:在竹塹士林莊。雍正十一年,奉文移駐。

澎湖通判:在大山嶼西暗澳。原巡檢舊署。

經歷司:在府署東南。南向。

儒學教授:在府學明倫堂後。

訓導:在學宮左。

府庫:在府署西側。

校士衙門:在東安坊縣學之左

臺灣縣:在東安坊。西向。前爲大堂,後爲川堂。堂後爲齋閣、爲住宅。儀門外,左爲土地祠、右爲獄。雍正八年,知縣冷岐暉重修。乾隆五年,知縣朱嶽楷奉文建六房。

縣丞:在羅漢門。原在府署之東;雍正九年,奉文分駐。

典史:在縣治左。

新港巡檢司:在府治東。即縣丞舊署。

儒學教諭:在縣學明倫堂後。

訓導:在明倫堂左。

接官亭:在縣治西門外。

倉廒:一在縣治左,計九十一間。一在紅毛樓,計九十八間。一在羅漢門,計四間。

社倉:在鎮北坊。四間。康熙五十年,臺廈道陳璸建,匾曰「社倉」;後有詩云:『聊爲吾民留飯碗,豈無來者續心燈』?

鋪四:府前鋪、南路鋪、北路鋪、新港鋪,鋪兵各四名。

鳳山縣:在興隆莊縣城內。東南向。康熙四十三年,知縣宋永清建。五十七年,知縣李丕煜重修。大堂、川堂、後堂、縣廨,悉如制。五年,知縣程芳奉文建六房。

縣丞:在萬丹。雍正九年,奉文分汛。

典史:在縣西。康熙二十三年建,後廢。雍正十二年,知縣錢洙捐俸移建縣東。

淡水巡檢司:在大昆麓。雍正九年,奉文分駐。

儒學教諭:在文廟崇聖祠右。

訓導:在縣治東門內。雍正十一年,知縣錢洙捐俸建。

公館:在府治寧南坊。

倉廒:一在府治錢局,計三十二間。一在府治東安坊,計二十二間。一在府治大埔,計二十一間。一在安平鎮,計二十五間。一在興隆莊,計三十八間。

社倉:一在觀音山,計一間。一在下坡頭,計一間。一在萬丹街,計二間。

八社社倉:一在放■〈糹索〉社,計一十七間。一在茄藤社,計二十四間。一在力力社,計二十六間。一在下淡水社,計一十六間。一在上淡水社,計九間。一在搭樓社,計一十四間。一在武洛社,計八間。一在阿猴社,計七間。

鋪七:縣前鋪、下淡水鋪、楠仔坑鋪、中衝崎鋪、鯽魚潭鋪、岡山鋪、府前鋪,鋪兵各四名。

諸羅縣:在諸羅城內。原在佳里興裏,康熙四十三年奉文歸治,移駐今所。四十五年,攝縣篆同知孫元衡加建大堂、川堂、儀門。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增建後堂及縣廨左右兩廊;庫在大堂右、獄在儀門右。五十九年,署縣事通判孫魯重新。雍正六年,知縣劉良璧再葺。乾隆五年,知縣何衢奉文重建六房,又於縣左添置二間,爲社番往來納餉公所。

縣丞:在笨港。雍正九年添設。

典史:在縣署右。

佳里興巡檢司:在鹽水港。

儒學教諭:在縣城西門內明倫堂左側。

訓導:在明倫堂。

公館:在府治東安坊。

倉廒:一在府治東安坊,計一百三十六間。一在笨港,計六十九間。一在縣治,計五十九間。一在斗六門,計九間。一在鹽水港,被水圯。

鋪一十五:新港鋪,鋪兵四名;目加溜灣鋪、麻豆鋪、佳里興鋪、茅港尾鋪、大路邊鋪、赤山鋪、新嘓鋪、哆咯嘓鋪、諸羅山鋪、打貓鋪、他裏霧鋪、猴悶鋪、柴裏鋪、草埔鋪,鋪兵各三名。

彰化縣:在半線。雍正六年,知縣湯啓聲建。一座四進:前爲大堂,後爲川堂、爲後堂、爲庫房、爲廂房,左側廚房、右側小軒。乾隆五年,知縣許廷璠奉文重建六房。

典史:在縣治。

鹿仔港巡檢司:在鹿仔港。

貓霧捒巡檢司:在貓霧捒。

竹塹巡檢司:在竹塹。

八里坌巡檢司:在八里坌。

儒學:在縣學。

訓導:在縣學。

公館:在府治鎮北坊。

倉廒:一在半線,計一十五間。一在鹿仔港,計一十六間。一在貓霧捒,三間(社倉未建)。

鋪七:草埔鋪、西螺鋪、埔姜林鋪、小崗鋪、大武郡鋪、半線鋪、大肚鋪,鋪兵各三名。附淡水海防鋪一十一:大甲鋪、貓盂鋪、吞霄鋪、後壟鋪、中港鋪、竹塹鋪、南崁鋪、淡水鋪、雞柔鋪、雞籠鋪、金包裏鋪,鋪兵各三名。

鎮屬衙署

鎮守臺澎掛印總兵官:在府治鎮北坊。西南向。由大門入儀門、大堂、二堂,西廊廂房、東爲花廳。又東爲箭道,有箭亭。大門外,柵欄、轅門、鼓亭俱備。較場:在北門外。

中軍中營遊擊:在府治永康裏。

中軍守備:在中營署右。

左營遊擊:在府治鎮北坊。

中軍守備:在鎮北坊。

右營遊擊:在府治東安坊。

中軍守備:在府城東門內。乾隆元年新建。

臺灣城守營參將:在府城北門內。

左軍守備:在崗山。

右軍守備:在下茄冬。

南路營參將:在鳳山縣興隆莊縣治之後。

都司:在下淡水。

中軍守備:在參將署後。較場:在北門外。

北路營副將:在彰化縣治。

中軍都司:在貓霧捒。

左營中軍守備:在諸羅縣治。較場:在西門外。

右營中軍守備:在竹塹。較場:在南門外。

淡水都司:在八里坌。

臺灣水師副將:在安平鎮。北向。頭門內,大堂、二堂;門外,鼓亭、轅門俱備。乾隆五年,協鎮王清捐資建右畔花廳一座。七年,協鎮林榮茂捐資改爲二座,合式。

中營遊擊:在安平鎮。

中軍守備:在本營內。

左營遊擊:在安平鎮。

中軍守備:在本營內。

右營遊擊:在安平鎮。

中軍守備:在安平鎮。

澎湖水師副將:在澎湖大山嶼媽宮澳。

左營遊擊:在媽宮澳。

中軍守備:在遊擊署東。

右營遊擊:在媽宮澳。

中軍守備:在媽宮東。

卷十三

職官一(文職)

通冉駹爲郡縣,俄輒棄之;比邛筰於內臣,頻勞使者。豈果遠方之難柔歟?任匪其人也。臺自建置以來,文則有監司,有守、令,有郡屬、邑屬之官;武則有總戎,有副、參,有遊、守、千、把之職。而掄才、巡視,有繡衣之使臣;興學、明倫,有司鐸之學博。前乎此者,姓氏班班可考;而某也賢、某也否,公道自在人心矣。無曠厥職,敬爾有官,寧爲黔之祝、勿爲晢之詛也。志職官。

官制

職官(文)

官制

巡視臺灣監察御史:滿、漢各一員(康熙六十年設)。

提督學政:舊屬臺灣道;雍正五年,改歸漢御史兼管。

分巡臺灣道一員:舊兼臺廈兵備,今分巡臺灣,以資彈壓兼督船政。

知府一員:總彙四縣刑名、錢榖,兼支放兵餉、經理鹺政。

臺防同知一員:專司稽查鹿耳門海口兼督臺、鳳、諸三縣捕務。淡防同知一員:雍正元年添設;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務。雍正九年,割大甲溪以北,並刑名、錢榖悉歸管理。

澎湖通判一員:稽查船隻、管理錢榖;遇刑名事件,仍歸臺府審結。舊系巡檢所管,雍正五年改設。

臺灣縣知縣一員。鳳山縣知縣一員。諸羅縣知縣一員。彰化縣知縣一員(雍正元年新設)。

府首領官經歷一員:兼司獄務。

臺灣縣縣丞一員:雍正九年分駐羅漢門,稽查地方。鳳山縣縣丞一員:雍正九年新設,分駐萬丹,稽查地方。諸羅縣縣丞一員:雍正九年新設,分駐笨港,稽查地方兼查船隻。

臺灣縣巡檢一員:即新港司;稽查地方兼查大港口船隻。鳳山縣淡水司巡檢一員:稽查地方兼查東港船隻。諸羅縣佳里興司巡檢一員:分駐鹽水港,稽查地方兼查船隻。彰化鹿仔港巡檢一員:雍正九年新設,稽查地方兼查船隻。彰化貓霧捒巡檢一員:雍正九年新設,稽查地方。淡水竹塹巡檢一員:雍正九年新設,稽查地方兼司獄務。淡水八里坌巡檢一員:雍正九年新設,稽查地方。

臺灣縣典史一員。鳳山縣典史一員。諸羅縣典史一員。彰化縣典史一員:雍正元年新設。以上四員,俱隨堂司捕獄事務。

臺灣府學教授一員。訓導一員(雍正十年添設)。

臺灣縣學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十一年添設)。鳳山縣學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十一年添設)。諸羅縣學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十一年添設)。彰化縣學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十一年添設)。

文職大小共三十六員。

巡臺御史,舊系一年期滿更替。雍正八年,奉旨:『臺灣地方關係緊要,巡察御史新舊並用,始爲有益。希德慎已留任一年,這差着御史柏修去;高山再留巡視一年。欽此』。

道府以下,舊例不一。雍正七年三月內,遵旨議覆事。部覆:『臺灣道、府、同知、通判、知縣到任一年,令該督、撫於閩省內地揀選賢能之員,乘北風之時,令其到臺與舊員協辦;半年之後,令舊員乘夏月南風之便,回至內地補用。政績優著者,準其加二級;稱職者,準其加一級,以示鼓勵』等因。奉旨:『依議。欽此』。

雍正八年十月內,大學士議覆署督阿摺奏:『嗣後調臺各員到任二年,該督、撫另選賢能赴臺協辦;半年之後,將舊員調回,令督、撫仍據實分別實能稱職及居官平常之處,照例具題,以昭勸懲』等因。奉旨:『依議。欽此』。

雍正十一年正月內,爲酌議臺地文員之年限,以示鼓勵、以昭畫一事。部覆福建總督郝玉麟;『臺灣道員準其照鎮、協之例,三年報滿;知府、同知、通判、知縣,準其照參將等官之例,二年報滿。俟協辦人員到臺半年之後,令各該員交代清楚,回至內地;該督、撫照例察覈,分別具題。如果實心辦理、地方寧謐,俱準其以應升之缺即用。再查道、府應升之缺,俱系特旨補用;應令該督、撫給諮赴部引見,候旨升用。其同知、通判、知縣,俱留於本省;遇有應升缺出,該督、撫即行具題升補可也』。雍正十年十二月初三日,奉旨:『依議。欽此』。

佐雜、教職,俱照例三年報滿,諮部推升。

再,康熙六十年以後文武大小各官,不許攜帶眷屬。雍正十二年,總督郝玉麟陛見,奏請俞允:以年逾四十無子者,準其搬眷過臺。

職官(文)

欽命巡視臺灣御史

吳達禮:滿洲正紅旗人。康熙六十一年任。和協文武,綏輯地方。留任一年。

黃叔璥:順天大興人,己丑進士。康熙六十一年任;留任一年。安集哀鴻,殫心時務。着有「臺海使槎錄」。

禪濟布:滿洲鑲藍旗人。雍正二年任;留任一年。

丁士一:山東日照人,丙戌進士。雍正三年任;轉福建提刑按察使司。

景考祥:河南汲縣人,癸巳進士。雍正三年任;在差改補吏科,即轉福建鹽運使。

汪繼燝:浙江秀水人,戊子舉人。雍正四年任;在差改補吏科,未滿丁艱去。

索琳:滿洲鑲紅旗人。雍正四年任;留任一年。

尹秦:雲南蒙自人,庚午解元。雍正五年任;初奉管理學政,永爲定例。未歲考,差滿回京。

赫碩色:滿洲正紅旗人。雍正六年任;留任一年。

夏之芳:江南高郵州人,癸卯進士。雍正六年任;留任一年。歲、科兩試,校士公明。着有「海天玉尺編」二集。

希德慎:滿洲正紅旗人。雍正八年任;留任一年。

李元直:山東高密人,癸巳進士。雍正八年任;未滿解任。

高山:山東歷城縣人,癸卯進士。雍正八年任;留任一年。主歲、科兩試。

覺羅柏修:滿洲鑲紅旗人。雍正十年任;留任一年。

林天木:廣東潮陽人,癸卯進士。雍正十一年任;留任一年。主歲科兩試(有傳)。

圖爾泰:滿洲正黃旗人。雍正十二年任;留任一年。

嚴瑞龍:四川開中人,戊戌進士。雍正十三年任;留任一年。主歲試一次。

白起圖:滿洲正藍旗人。乾隆元年任;留任一年。

單德謨:山東高密人,丁未進士。乾隆二年任;主科試。留任一年。轉江南鹽驛道。

諾穆布:滿洲正藍旗人,丁酉舉人。乾隆三年任;留任一年。

楊二酉:山西太原人,癸丑進士,詞林。乾隆四年任;主歲、科兩試。留任一年。培植學校(有記)。

舒輅:滿洲正白旗人。乾隆五年三月任;留任一年。

張湄:浙江錢塘人,癸丑進士,詞林。乾隆六年四月任;清釐頂冒,校士公明。海東書院月課,親加校閱。着有「珊枝集」、「瀛壖百詠」。留任一年。主歲、科兩試。

書山:滿洲鑲黃旗人,內閣中書。乾隆七年四月任。

巡分臺灣道

原臺廈兵備道兼理學政;康熙六十年,改爲臺廈道。雍正五年,學政歸漢察院。雍正六年,改爲臺灣道。

周昌:瀋陽人,進士。康熙二十三年任。風規儒雅,始興學校。二十五年,改任回京。

王效宗:正白旗人。康熙二十六年任。請鑄臺錢,銷燬僞制;流通足用,至今賴之。其局尚存。

高拱幹:陝西關中人,廕生。康熙三十一年任。正己厲屬,安集戶口;振興學校,創修「郡志」。三十四年秩滿,升浙江按察使。

常光裕:浙江人。康熙三十六年任。

王之麟:鑲黃旗人,貢生。康熙三十八年任。四十三年,調補湖北糧道。

王敏政:康熙四十四年任(有傳)。

陳璸:廣東海康人,進士。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四年,升偏沅巡撫。崇祀名宦(有傳)。

梁文科:正白旗舉人。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七年,升廣東按察司。

梁文煊:正白旗監生。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陳大輦:湖廣江夏人,進士。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二年,卒於官(有傳)。

吳昌祚:正黃旗人,監生。雍正二年任。六年,升山東按察司。

孫國璽:正白旗進士。雍正六年任。七年,調福建鹽驛道。

劉藩長:山西洪洞人,貢生。雍正七年任。九年,丁憂;尋升福建按察使司。

倪象愷:四川榮縣人,舉人。雍正八年任。十年,卸事。

張嗣昌:山西浮山人,貢生。雍正十年任。時值北番初靖,親赴諸、彰一帶招徠賑恤,規畫區處,民番得以安業。着有「巡臺錄」。十三年任滿,補四川鹽驛道。乾隆四年,升福建按察使司;尋升布政使司。

尹士俍:山東濟寧人,監生。雍正十三年任。着有「臺灣志略」。乾隆四年任滿,補湖南鄖襄道。

鄂善:滿洲正藍旗人,監生。乾隆四年任。五年,調福建延建邵道。

劉良璧:湖南衡陽人,雍正甲辰進士。乾隆五年任。着有「臺灣風土記」。

臺灣府知府

蔣毓英:錦州人,官生。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八年,升江南按察使司。

吳國柱:遼東人,廕生。康熙二十九年任。秩滿,升江西贛南道。

靳治揚:遼東人,廕生。康熙三十四年任。秩滿,升肇高廉羅道。

衛臺揆:山西曲沃人,廕生。康熙四十一年任。四十五年,升廣東鹽法道。

周元文:正黃旗監生。康熙四十六年任。五十一年,升湖廣辰沅靖道。

馮協一:江南人。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四年致仕。

王珍:山西長治人,辛酉副榜。康熙五十五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高鐸:鑲黃旗漢軍監生。康熙六十年任。承臺變後,安集遺黎,潔己愛士。任滿,升汀漳道。

範廷謀:浙江人,監生。雍正三年任。四年,調京。

孫魯:河南開封府人,監生。雍正四年任。五年,調回內地。

俞存仁:順天大興人,歲貢。雍正五年任。七年離任。

倪象愷:四川威遠人,舉人。雍正七年任。倡修府署。八年,升本道:九年離任。

王士任:山東威海衛人,雍正癸卯進士。九年任。十二年任滿,升福建鹽道。

尹士俍:山東濟寧人,附監。雍正十一年任。十三年,升本道。

徐治民:浙江山陰人,歲貢。雍正十三年任。乾隆二年離任。

劉良璧:湖南衡陽人,雍正甲辰進士。乾隆二年任。五年,升本道。

錢洙:浙江嘉興人,廕生。乾隆五年任。七年二月,卒於官。

範昌治:浙江寧波人,監生。乾隆七年任。

臺灣海防同知

梁爾壽:鎮安人,貢生。康熙二十四年任。二十九年,升兵部職方司員外。

齊體物:正黃旗人,進士。康熙三十年任。

龍光:望江人,進士。康熙三十六年任。

趙純禧:遼陽人,監生。康熙三十八年任。

孫元衡:桐城人,康熙四十年任。

洪一棟:應山人,康熙四十八年任。卒於官。

王禮:順天宛平人,監生。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孫魯:河南開封府人,監生。康熙六十年署。

楊毓健:湖廣長陽人,貢生。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元年十二月離任。

王作梅:河南河內人,康熙己丑進士。雍正二年任。政尚嚴察。以告終養離任。

劉浴:直隸棗強人,監生。雍正六年署。

尹士俍:山東濟寧人,附監。雍正七年任。十一年,升本府知府。

李珍:山東諸城人,貢生。雍正十年任。卒於官。

徐林:浙江錢塘人,貢生。雍正十三年任。

魏素:蔚州人,廩監。乾隆二年任。五年離任。

郝霔:順天霸州人,雍正甲辰進士。乾隆五年任。

淡水海防同知(雍正元年新設)

王汧:山西鄉寧人,貢生。雍正二年任。整飭地方。六年,休致離任。

劉浴:直隸棗強人,監生。雍正七年任。八年(?)。

張弘章:江南丹徒人,監生。雍正九年任。十年,以大甲西番變解任。

尹士俍:山東濟寧人,監生。雍正十一年任。值北路用兵,辦理軍糈,着有勞績。

徐治民:山陰人,歲貢。雍正十一年任。乾隆元年,升本府。

趙奇芳:廣東潮州人,雍正丁未進士。乾隆元年任。

戴大冕:江南上元人,監生。乾隆三年任。

莊年:江南長洲人,保舉。乾隆六年十一月任。

澎湖通判(雍正五年新設)

王仁:順天大興人,吏員。雍正六年任。九年離任。

梁樟:陝西威寧人,康熙辛丑進士。雍正九年任。

周於仁:四川安嶽人,康熙戊子舉人。雍正十一年任。

曹顯庚:浙江嘉興人,監生。雍正十三年任。

胡格:湖廣江夏人,康熙丁酉舉人。乾隆三年署。五年離任。

王鶚:江南崑山人,監生。乾隆五年十月任。

〔臺灣府〕經歷

林起元:上元人。

方逢月:桐鄉人。

王道弘:上元人。

尹復:山陰人。

孫琰:宛平人。

汪元任:京山人。

張天銓:山陰人。

陶宣:宛平人。

王士勷:武陵人。

左懋源:順天大興人,吏員。康熙六十年任。

褚天緯:江南吳江人,吏員。雍正七年任。十年離任。

郭士謙:江南旌德人,供事。雍正十一年任。

王嗣彥:順天宛平人,吏員。雍正十三年任。

朱士顯:浙江蕭山人,監生。乾隆四年任。七年離任。

金文英:順天通州人,吏員。乾隆七年任。

臺灣府儒學教授

林謙光:長樂人。

張士昊:福州人。

林慶旺:晉江人。

蔡登龍:同安人,舉人。

林華昌:晉江人,舉人。

施德馨:南靖人,舉人。

曾輝纘:福州人,舉人。

杜成錦:侯官人,舉人。

張應聘:海澄人,舉人。

蔡時升:晉江人,舉人。

丁蓮:晉江人,癸巳進士。

吳啓進:南安人,舉人。

鄭拔進:南安人,甲辰進士。

薛士中:閩縣人,甲辰進士。雍正十年任。十二年丁憂。

吳開業:海澄人,甲辰進士。雍正十二年任。乾隆三年,升徽州祁門縣知縣。

郭美:閩縣人,癸卯進士。乾隆三年任。四年丁憂。

薛士中:閩縣人,甲辰進士。乾隆五年再任。

〔臺灣府儒學〕訓導(雍正十二年新設)

袁弘仁:建陽人,廩貢。雍正十二年任。多置書籍,存之學宮。乾隆三年,升山東鉅野縣丞。

李瓊林:汀州人,歲貢。乾隆三年任。五年以病告休。

楊友竹:連江人,廩貢。乾隆五年任。

臺灣縣知縣

沈朝聘:遼東人。康熙二十三年任。以丁艱去(有傳)。

蔣相:遼東人。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七年,以清理旗員去。

王兆升:通州人,舉人。康熙二十七年任。三十年,升兵部職方司主事。

錢巍業:江南彬州人。康熙三十一年任。三十二年,以劾去。

李中素:湖廣麻城人,貢生。康熙三十四年任。卒於官(有傳)。

盧承德:鑲黃旗人,官生。康熙三十六年任。三十九年,升衡州府同知。

陳璸:廣東海康人,進士。康熙四十一年任。秩未滿,欽取以銓部用。

王仕俊:鑲紅旗人,監生。康熙四十三年任。卒於官。

張宏:江南上海人,貢生。康熙四十七年任。五十二年,升西城兵馬司正指揮。

俞兆嶽:浙江海寧人,貢生。康熙五十三年任。節儉廉靜,禮士愛民。後升通政使。

吳觀域:浙江錢塘人,進士。康熙五十九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周鍾瑄:貴築人,甲子舉人。康熙六十一年任。

徐琨:正黃旗人,舉人。雍正四年任。

張廷琰:桐城人,貢生。雍正五年任。

唐孝本:武進人,舉人。雍正七年任。

冷岐暉:嘉定人,舉人。雍正八年在。

路以周:山東招遠人,辛卯舉人。雍正十年任。

林興泗:湖廣孝感人,保舉。雍正十二年任。乾隆二年離任。

馮紹立:四川宜賓人,戊子舉人。乾隆二年任。三年離任。

殷鳳梧:江南金山人,生員。乾隆三年任。四年,卒於官。

袁本濂:直隸阜平人,例監。乾隆四年任。以憂去。

朱嶽楷:浙江上海人,監生。乾隆五年任。卒於官。

楊允璽:廣東大埔人,甲辰舉人。乾隆七年四月任。

臺灣縣縣丞

趙行可:陝西永昌衛人,貢生。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四川成都縣知縣。

陳嘉:浙江仁和人,監生。康熙二十八年任。三十年,以憂去。

張元英:遼東人。康熙三十三年任。升山西蒲縣知縣。

蔣以選:浙江山陰人,功貢。康熙三十五年任。升宿遷縣知縣。

辛祖祺:浙江山陰人,功貢。康熙三十九年任。升河南新鄭縣知縣。

汪立忠:江南歙縣人,監生。康熙四十四年任。升湖廣金陵縣知縣。

張琮:雲南河陽人,貢生。康熙四十八年任。升湖廣貢梅縣知縣。

陳亮釆:浙江海鹽人,貢生。康熙五十三年任。五十六年,升四川慶符縣知縣。

馮迪:江南宣城人,貢生。康熙五十六年任。六十年臺變,監候。

吳睿英:浙江山陰人,監生。康熙六十一年任。

馬麟趾:正紅旗人,官生。雍正二年任。革職去。

徐濤:順天大興人,附貢。雍正八年任。九年,以革職去。

葉文炳:慈溪人,監生。雍正九年任。

鄧梓森:杭州人,監生。雍正十三年任。

潘毓賢:山陰人,書辦捐例。乾隆三年任。

虞蔭南:浙江仁和人,監生。乾隆七年四月任。

臺灣縣典史

張元初:涿州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

高烺:山東曹縣人,吏員。康熙二十八年任。

劉蛟祚:江南貴州人,吏員。康熙三十二年任。

婁克仁:浙江會稽人,吏員。康熙三十五年任。

孫日升:山東莒州人,吏員。康熙四十年任。

李建貴:江南桐城人,吏員。康熙四十四年任。

陳茂文:浙江餘杭人,吏員。康熙四十八年任。

楊天錫:順天人,吏員。康熙五十二年任。

周尚志:直隸天津人,吏員。康熙五十四年任。

王定國:順天人,吏員。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臺變,監候。

徐履謙:大興人。

徐霖:錢塘人。

王鹹英:蕭山人,吏員。

李俊:巴陵人,吏員。

唐裔鏡:浙江山陰人,吏員。

李道源:浙江會稽人,吏員。乾隆七年四月任。

新港巡檢司巡檢

紀文遠:陝西涇陽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河南府照磨。

常文謨:山東館陶人,吏員。康熙二十八年任。三十一年,升直隸東光縣主簿。

孫禮棠:江南滁州人,吏員。康熙三十二年任。

馮志超:江南長州人,吏員;內閣供事。康熙三十六年任。

蔣復新:江西贛州人,吏員。康熙三十九年任。

張知:江南休寧人,監生。康熙四十八年任。五十二年,升河南裕州吏目。

李唐宗:山西太平人,吏員。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八年,升江西廣信府照磨。

查克成:順天大興人,吏員。康熙五十九年任。雍正三年,升江西袁州府照磨。

張鼎:江南吳縣人,監生。雍正四年任。五年丁憂去。

羅開勳;湖廣江夏人,吏員。雍正五年任。八年離任。

涂逢年:順天平谷人,吏員。雍正八年任。

張世榮:順天大興人,捐職。雍正十一年任。乾隆元年離任。

陳高達:浙江山陰人,內閣供事。乾隆二年任。五年離任。

馮五美:山陰人,吏員。乾隆五年任。

澎湖巡檢司巡檢(雍正五年裁)

姚法唐:河南祥符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卒於官。

朱縉:浙江錢塘人,吏員。康熙二十七年任。升河南府照磨。

胡騰鳳:江南含山人,吏員。康熙三十二年任。

林開彥:直隸撫寧人,吏員。康熙三十五年任。

李慧仁:直隸安肅人,吏員。康熙四十一年任。

耿胡:河南柘城人,承差。康熙四十五年任。

陸鑑:順天人,吏員。康熙四十七年任。升雲南騰越州吏目。

喬傑:順天人,吏員。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七年(?)

李振宗:江都人,吏員。康熙五十八年任。

朱唯彰:順天宛平人,供事。雍正元年任。三年,以憂去。

鄭奎聚:順天通州人,吏員。雍正四年任。以革職去。

臺灣縣儒學教諭

傅廷璋:南安人,舉人。康熙二十六年任。卒於官。

林宸書:莆田人,歲貢。康熙三十年任。升廣東歸善縣知縣。

陳銓:漳州人,歲貢。康熙三十四年任。三十七年,升河南嵩縣知縣。

黃世傑:龍溪人,拔貢。康熙三十九年任。四十二年,升山西廣靈縣知縣。

陸登選:甌寧人,舉人。康熙四十三年任。四十七年,升浙江分水縣知縣。

康卓然:龍溪人,歲貢。康熙四十八年任。五十二年,升京衛武學教授。

鄭長濟:福清人,歲貢。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六年,升四川興文縣知縣。

魏藻:福清人,舉人。康熙五十七年任。卒於官。

吳應異:侯官人,舉人。康熙五十八年任。

葛炆:閩縣人,附貢。雍正三年任。七年離任。

張壽介:南靖人,乙酉副榜。雍正三年任。七年,升國子監學錄。

洪淳英:同安人,甲午舉人。雍正六年任。十年,升江蘇宜興縣知縣。

陳士恭:漳州人,辛卯舉人。雍正十年任。十三年,升廣東樂會縣知縣。

陳霄九:南靖人,乙酉舉人。雍正十三年任。卒於官。

徐弘祚:將樂人,戊子舉人。乾隆三年任。

李鍾德:安溪人,戊子舉人。乾隆六年任。

〔臺灣縣儒學〕訓導(雍正十二年新設)

薛雲:甌寧人,歲貢。雍正十二年任。

黃文璇:侯官人,歲貢。乾隆三年任。

吳曇:寧洋人,歲貢。乾隆七年任。

鳳山縣知縣

楊芳聲:直隸萬全左衛人,歲貢。康熙二十三年任。秩滿,升戶部江南司主事。

閔達:江西南昌縣人,己酉舉人。康熙二十九年任。秩滿,升行人司行人。

朱繡:陝西鳳翎人,己丑進士。康熙三十四年任。以憂去。

劉國輔:奉天正紅旗人,歲貢。康熙三十八年任。秩滿,升湖廣知府。

宋永清:正紅旗人,原籍山東萊陽;監生。康熙四十三年任。秩滿,升直隸延慶知府。

時惟豫:鑲藍旗人,貢生。康熙五十一年任。秩滿,升廈門海防。

李丕煜:直隸灤州人,歲貢。康熙五十六年任。

靳樹畹:鑲黃旗漢軍,己酉副榜。康熙六十一年任。卒於官。

蕭震:湖廣安陸府潛江縣人,丙戌進士。雍正元年任。

熊琴:四川安縣人,康熙戊子舉人。雍正七年任。

錢洙: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廕生。雍正七年任。

林鵬飛:廣東潮州府潮陽縣人,庚戌進士。雍正十三年任。

方邦基:浙江仁和縣人,進士。雍正十三年任。秩滿,以憂去。

程芳:江南休寧縣人,貢生。乾隆三年任。

鄒承垣:江南無錫人,癸丑進士。乾隆六年十月任。

鳳山縣縣丞

葉維榮:河南商邱人,監生。雍正十年任。

劉長善:華州人,生員。乾隆元年任。

李國桐:廣東潮州府揭陽縣人,貢生。乾隆四年任。

鳳山縣典史

王輅:直隸北山衛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秩滿,升漢中府照磨。

劉麟趾:山東濟寧人,吏員。康熙二十九年任。秩滿,升湖廣潛江縣主簿。

戚嘉燦:順天通州人,吏員。康熙三十三年任。

魯論:直隸房山縣人,吏員。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滿,升贛州照磨。

章壽昌:順天涿州人,吏員。康熙四十二年任。秩滿,升刑部司獄司。

閻瓚:山西寧鄉縣人,吏員。康熙四十五年任。未滿,卒。

葉廷獻:霸州大城縣人,吏員。康熙四十五年任。〔未〕滿,卒。

候天福:開封府密縣人。康熙五十二年任。秩滿,升廣東永福司。

周起渭:直隸通州人,吏員。康熙五十六年任。

葉紹文:順天大興人,吏員。康熙六十一年任。革職。

張九鼐:順天三河縣人,捐納。雍正元年任。

馮五美:順天籍,浙江山陰人,吏員。雍正七年任。秩滿,升泉州晉江雒陽司巡檢。

張玉生:山東濟東縣人,吏員。雍正十年任。秩滿,升同安縣灌口司巡檢。

沈大榮:直隸安肅縣人,吏員。乾隆元年任。秩滿,升廣東嘉應州豐順司巡檢。

柴續祖:山西絳州聞喜縣人,吏員。乾隆五年任。

下淡水巡檢司巡檢

袁玟:順天右衛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病卒。

謝寧:浙江會稽縣人。康熙二十五年任。病卒。

樓鴻基:浙江義烏縣人,吏員。康熙二十七年任。病卒。

高崇遊:江南山陽縣人,吏員。康熙三十三年任。病卒。

沈翔升:直隸右衛人,吏員。康熙三十三年任。告老解任。

孫朝聘:直隸香河縣人,吏員。康熙三十八年任。病卒。

郭培桂:直隸金鄉縣人,吏員。康熙三十九年任。病卒。

徐志弼:山東登州人,吏員。康熙四十一年任。病卒。

趙文秀:直隸保定府人,吏員。康熙四十二年任。病卒。

馮吉:直隸大名府人,吏員。康熙四十六年任。以憂去。

趙元凱:保定府安肅縣人,吏員。康熙五十年任。秩滿,升河南府照磨。

王國興:直隸大興縣人,吏員。康熙五十五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魏如玉:順天玉田縣人,吏員。康熙六十年任。升江西南安府照磨。

錢中選:順天順義縣人,禮部着役。雍正四年任。六年,以病告休。

戴興:濟南長清縣人,吏員。雍正七年任。初系委署,旋即調補。五月,卒於官。

秦輝:紹興會稽縣人,書吏。雍正八年任。

桑元傑: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吏員。雍正十一年任。升山東高唐州吏目。

張爾信:貴州石阡府人,捐納。乾隆三年任。

李宗芳:廣東嘉應州人,吏員。乾隆六年任。

鳳山縣儒學教諭

黃賜英:晉江人,癸卯舉人。康熙二十六年任。秩滿,升直隸樂平縣知縣。

黃式度:晉江人,庚申舉人。康熙三十年任。秩滿,升山西臨縣知縣。

丁必捷:平和人,歲貢。康熙三十五年任。以憂去。

鄭佔春:福清人,歲貢。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滿,升山東棲霞知縣。

吳周禎:晉江人,歲貢。康熙四十二年任。秩滿,升京衛武學教授。

施士嶽:晉江人,歲貢。康熙四十七年任。秩滿,升四川遂寧知縣。

郭濤:福清人,歲貢。康熙五十一年任。秩滿,升直隸永年知縣。

富鵬業:晉江人,乙酉舉人。五十六年任。

朱竟成:永安人,戊子副榜。康熙六十年任。升直隸成安縣知縣。

林正泰:侯官人,戊子舉人。雍正四年任。五年卒。

郭際謀:晉江人,辛卯舉人。雍正七年任。秩滿,升大同府天鎮縣知縣。

張應渭:閩縣人,庚子舉人。雍正十年任。秩滿,升山西武鄉縣知縣。

徐文炳:建陽人,恩貢。雍正十三年任。秩滿,升河南澠池縣知縣。

周元:福州長樂縣人,拔貢。乾隆三年任。

何奕奇:福清縣人,辛卯舉人。乾隆六年任。

〔鳳山縣儒學〕訓導(雍正十二年新設)

江冰鑑:侯官人,貢生。雍正十二年任。秩滿,升浙江金華府東陽縣縣丞。

曾景洙:閩縣人,歲貢。乾隆二年任。

王世茂:晉江人,歲貢。乾隆六年任。

諸羅縣知縣

季麒光:江南無錫縣人,丙辰進士。康熙二十三年任。博學,多著作。二十四年,以憂去。

樊維屏:山西蒲州人,歲貢。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七年被劾。

朱道中:江南休寧縣人,例監。康熙二十八年任。是年卒於官。

張■〈王尹〉:山西淳縣人,歲貢。康熙二十九年任。升河南彰德府同知。

董之弼:遼東人,監生。康熙三十四年任。

毛鳳倫:奉天人,監生。康熙三十九年任。四十三年,升江西吉安府同知。

毛殿揚:廣東博羅人,甲戌進士。康熙四十四年任。末數月,卒於官。賦性耿介。

李鏞:正黃旗人,監生。康熙四十五年任。

劉作楫:江西廬陵人,庚辰進士。康熙四十八年任。

劉宗樞:正白旗人,監生。康熙五十一年任。以憂去。

周鍾瑄:貴州貴築人,丙子舉人。康熙五十三年任。多惠政。

朱夔:鑲白旗監生。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孫魯:河南陽武人,監生。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四年,升本府。

劉良璧:湖南衡陽人,甲辰進士。雍正五年任。八年卸事,補龍溪縣、升南勝同知。

馮盡善:陝西隴西人,舉人。雍正七年任。九年任滿。

姚孔針:江南桐城人,附貢。雍正十年任。

陸鶴:浙江海鹽人,丁酉舉人。雍正十一年任。以憂去。

戴大冕:江南上元人,監生。乾隆元年任。三年,升淡水同知。

何衢:四川廣元人,庚子舉人。乾隆四年任。

嚴暻:浙江烏程人,庚戌進士。乾隆六年任。

諸羅縣縣丞(雍正九年新設)

胡光祖:山西平陽府洪洞縣人,監生。雍正十年任。

周天福:順天府大興人,監生。雍正十三年任。

劉洵:西安府高陵人,生員。乾隆三年任。

姚國興:漢軍正藍旗人,副榜。乾隆七年任。

諸羅縣典史

楊輔業:陝西富平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江南和州吏目。

朱應龍:直隸新樂人,吏員。康熙二十八年任。三十一年,升州部司獄司。

嚴時泰:浙江錢塘人,吏員。康熙三十二年任。

蔣復新:江南穎州人,吏員。康熙三十六年任。

楊永祚:陝西華州人,吏員。康熙四十年任。

田詔尹:陝西人。康熙四十二年任。升廣東五斗口巡檢。

何棟:直隸安州人,吏員。康熙四十七年任。

楊雲龍:直隸大興人,吏員。康熙五十三年任。五十六年,升江南靖海馬馱巡檢。

張青遠:宛平人。

趙大章:順天府大興人,吏員。康熙六十一年任。

方文煥:順天府通州武清人;書辦,捐典史先用。雍正八年任。

屠玢:順天府通州人,攢典。雍正十一年任。

陳上達:宛平人。內閣史館供事。乾隆三年任。

佳里興巡檢司巡檢

孫寅:山東禹城縣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山西潞安府照磨。

周彥:浙江錢塘人,吏員。康熙二十八年任。三十二年,升湖廣安陸府照磨。

陳治國:河南禹州人,吏員。康熙三十二年任。

鄭惟哲:直隸河間府鹽山人,吏員。康熙三十七年任。

張弘宗:浙江會稽人,吏員。康熙四十一年任。升松江府照磨。

馬起羲:直隸人,吏員。康熙四十八年任。

劉廷元:陝西蘭州衛人,吏員。康熙五十一年任。

陳祚楨:直隸大興人,內閣供事。康熙五十五年任。

翁起貴:保定左所人,吏員。康熙六十年任。

吳憲:浙江錢塘人,吏員。雍正四年任。七年離任。

錢得位:浙江山陰人,典吏。雍正七年任。十年離任。

馬良煥:山東蓬萊人,典吏。雍正十年任。

朱衣客:順天大興人,供事。乾隆元年任。

王尚速:順天大興人,吏員。乾隆三年任。

鮑一元:順天大興人,供事。乾隆五年十一月任。

諸羅縣儒學教諭

陳志友:長樂人,歲貢。康熙二十六年任。教人以德。三十年秩滿,升雲南蒙自縣知縣。

謝汝霖:長樂人,己酉舉人。康熙三十年任。升陝西延川縣知縣。

林弼:莆田人,壬子拔貢。康熙三十四年任。

施士嶽:晉江人,歲貢。康熙三十九年任。以憂去。

丁必捷:平和人,歲貢。康熙四十一年任。升國子監學錄。

孫襄:晉江人,歲貢。康熙四十五年任。卒於官。

陳聲:長泰人,丁卯舉人。康熙四十九年任。升廣東平和縣知縣。

陳文海:永安人,歲貢。康熙五十三年任。

施松齡:古田人,壬午舉人。卒於官。

蔡芳:晉江人,己卯舉人。康熙六十年任。雍正二年,升陝西延平府清澗縣知縣。

黃獻:侯官人,戊子舉人。雍正三年任。七年,升江南松江府婁縣知縣。

李倪昱:晉江人,庚子舉人。雍正七年任。十年秩滿,升浙江上海縣知縣。

李元善:安溪人,辛卯舉人。雍正十年任。秩滿,升四川德陽縣知縣。

藍國佐:漳浦人,辛卯舉人。雍正十三年任。乾隆三年,升禹城縣知縣。

陳振甲:浦城人,癸卯拔貢,在京教習。乾隆三年任。

陳光緒:泰寧人,庚子舉人。乾隆六年任。

〔諸羅縣儒學〕訓導(雍正十二年新設)

江譽:漳浦人,歲貢。雍正十二年任。本姓林。

李時升:莆田人,歲貢。乾隆元年任。卒於官。

李嘉仕:建陽人,歲貢。乾隆二年任。

鍾紫幃:武平人,歲貢。乾隆五年任。

彰化縣知縣

談經正:湖廣遠安人,庚午舉人。雍正二年任。三年離任。

張縞:正黃旗漢軍人,廕生。雍正四年任。六年離任。

湯啓聲:江南江都人,丙子舉人。雍正六年任。七年離任。

張與朱:山東高唐州人,癸巳舉人。雍正七年任。八年離任。

路以周:山東招遠人,辛卯舉人。雍正八年任。

張弘章:江南丹徒人,監生。雍正九年攝縣。

陳同善:陝西三原人,丁酉舉人。雍正九年任。秩滿,升福寧州通判。

秦士望:江南宿州人,己酉拔貢。雍正十二年任。

劉埥:河南許州人,庚子副榜。乾隆二年任。

許廷璠:廣西臨桂人,辛卯舉人。乾隆伍年任。

費應豫:湖廣巴陵人,己酉選拔內廷教習。乾隆六年任。

彰化縣典史

李成林:順天大興人,宗人府供事。雍正二年任。八年離任。

王起龍:順天宛平人,工部書辦。雍正八年任。

邢繼周:河南洪縣人,吏員。雍正十一年任。

張維周:順天大興人,吏員。乾隆二年任。

唐雲漢:浙江山陰人,捐納。乾隆五年任。

鹿仔港巡檢司巡檢

王洪仁:直隸滄州人,內務府供事。雍正十年任。

沈釗:順天東安人,書辦援納。乾隆元年任。

魯弘經:順天宛平人,禮部效力。乾隆五年任。

貓霧捒巡檢司巡檢

杭國榮:順天大興人,府供事。雍正十年任。

吳文龍:湖廣麻城人,吏員。雍正十三年任。

吳宜厚:山西大同人,吏員。乾隆三年任。

耿允謙:山西絳州人,翰林院供事。乾隆五年任。

竹塹巡檢司巡檢

董正學:順天大興人,內閣供事。雍正十年任。

王心棠:順天大興人,吏員。乾隆元年任。

胡卓:順天宛平人,吏員。乾隆二年任。

徐垣:浙江分水人,監生。乾隆六年任。卒於官。

八里坌巡檢司巡檢

魯浩:順天宛平人,書辦。雍正十年任。

張錦:順天大興人,吏員。乾隆元年任。

潘紹顯:順天大興人,吏部書辦。乾隆元年任。

杭可畏:順天大興人,吏員。乾隆五年任。

彰化縣儒學教諭

陳霞翥:福州福清人,戊子舉人。雍正三年任。七年,升山東青州府臨淄縣知縣。

陳芳濂:福州寧德人,辛卯舉人。雍正七年任。九年,升山東濮州朝城縣知縣。

林炯:興化莆田人,癸巳舉人。雍正十年任。

薩學天:福州侯官人,辛卯舉人。雍正十三年任。

鄒熊:汀州清流人,癸卯舉人。乾隆三年任。

範正國:汀州上杭人,庚子舉人。乾隆六年任。

〔彰化縣儒學〕訓導

陳梯:建寧縣人,廩貢。雍正十年任。

康嶽:漳州龍溪人,廩貢。乾隆元年任。

胡檀生:永定人,廩貢。乾隆六年任。

卷十四

職官二(武職)

官制

職官(武)

官制

總兵一員、副將三員、參將二員、遊擊八員、都司三員、守備十三員、千總二十八員、把總五十六員。武職大小共一百一十四員,戰、守兵一萬二千六百七十名。

舊制:水陸十一營,兵約萬計,管束分防。雍正十一年,總督郝玉麟於臺灣善後事宜等事案內,題請臺灣鎮照西陲邊疆之例,改爲掛印總兵官,俾重聲威、資彈壓。添設城守參將一員、兵一千名;設南路下淡水都司一營,添兵五百名;北路參將改爲副將,分設三營,添兵一千二百八十名。合共水、陸一十五營,而營制更新焉。

定例:總兵官三年俸滿,請旨陛見;副將三年限滿,給諮引見;參將、遊擊、都司、守備二年限滿,諮部推轉;千總、把總三年限滿,赴省候文推補。其兵丁由內地三年按班抽換,不準就地推補。

又,新例:武職四十無子者,亦準搬眷,與文職同。

職官(武)

臺灣總鎮

楊文魁:遼東人,正黃旗參領。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六年,升本旗副都統。

王化行:陝西咸寧人,庚戌武進士。康熙二十七年任。秩滿,調湖廣襄陽鎮。

穆維雍:遼東人,鑲黃旗參領。康熙三十年任。德威翔洽,兵民輯懷。將滿,預擢入典禁軍。

王國興:陝西寧夏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

王萬揮:陝西會寧人,行伍。康熙三十六年任。秩滿,升本省陸路提督。

張玉麒:陝西榆林衛人,世襲阿達哈哈番。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滿,改調福寧鎮。

李友臣:陝西安定人,行伍。康熙四十一年任。秩滿,改調漳州鎮。

王傑:易州人,正白旗廕生。康熙四十四年任。輯柔有方,奸宄屏跡。卒於官。

王元:福建晉江人,行伍。康熙四十六年任。卒於官。

崔相國:河南海寧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姚堂:山東人,福建籍。康熙五十一年任。禮士愛民,雅歌投壺,有古儒將風。嚴部伍,時簡閱,兵始知法。秩滿,升廣東提督。

歐陽凱:福建漳浦人,功加左都督。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殉難(有傳)。

陳策:泉州人,六十年任。卒於官。

藍廷珍:漳浦人,行伍。康熙六十年任。雍正二年,升福建水師提督(有傳)。

林亮:漳州人,行伍。雍正二年任。四年,調舟山鎮。

陳倫炯:同安人,廕生。雍正四年任。六年,調廣東瓊州鎮。

王郡:陝西人,行伍。雍正六年任。值大甲西吳福生之逆,綏靖有功。十年,升福建陸路提督,調水師提督(事績詳「十九卷」)。

呂瑞麟:福建人,行伍。雍正九年任。十一年,調金門鎮。

蘇明良:海澄人,行伍,以徵臺立功累績。雍正十一年任,初掛印。十三年,升福建陸路提督。

馬驥:陝西寧夏人,行伍。乾隆元年任。二年,調汀州鎮。

章隆:福建福州人,行伍。乾隆三年任。五年,調廣東左翼鎮。

何勉:福建福州人,行伍。乾隆五年任。始築大營盤城,以資捍禦(事蹟詳「十九卷」)。

北路營副將(雍正十一年新設)

馬驥:寧夏人,行伍。

靳光瀚:山西潞安人,行伍。

雷澤遠:湖南常德人,武舉。乾隆五年任。到任一月,升福寧鎮總兵。

江化龍:廣東番禺人。行伍。乾隆五年四月任。

臺灣城守營參將(雍正十一年新設)

張永龍:陝西榆林衛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乾隆元年十二月任滿。

嶽廷瑞:廣東人,行伍。乾隆二年十二月任。三年三月卸事。

陳廷桂:直隸人,武舉。乾隆二、三年,護理兩次。

王繼禹:直隸清苑人,行伍。乾隆三年十二月任。五年六月卸事。

孫士彪:陝西張掖人,武進士,侍衛。乾隆六年正月任。

臺灣水師協鎮

林葵:漳浦人,投誠。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赴部另補〕。

李日■〈火呈〉:安溪人,武生。康熙二十五年〔任。三十一年〕,升湖廣永州鎮。

唐希順:涼州人,行伍。康熙三十一年任。三十二年,升貴州總鎮。

衛聖疇:洪洞人,京衛籍;庚子武舉。康熙三十二年任。

張憲載:臨洮人,行伍。康熙三十六年任。

董大功:遼陽人,行伍。康熙四十年任。

張應金:太原人。

張得功:瑞昌人。

許雲:海澄人。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殉難(有傳)。

倪興:海澄人。

林亮:漳州人。

魏大猷:同安人,原籍臺灣。

康陵:福建人。

祁進忠:福建晉江人,行伍。雍正六年任。十年,卒於官。

陳倫炯:福建同安人,監生。雍正十年七月任。十二年十二月卸事,升江南蘇松總兵。

高德志:江南崇明人,行伍;以徵臺立功。雍正十三年三月任,委署金門總兵。乾隆四年二月任滿,調閩安副將,再署臺灣總兵。

王清:廣東海洋人,武進士。乾隆四年二月任。六年正月,卒於官。

林榮茂:福建海澄人,世襲雲騎尉。雍正十年,北路出兵立功。乾隆六年任。

澎湖水師協鎮

詹六奇:海澄人,行伍。康熙二十□年任。升江西贛南鎮。

張旺:山西人,外委。康熙二十□年任。升江西贛南鎮。

王國興:寧夏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三十三年,升臺灣鎮。

陳國任:長安人,行伍。康熙三十七年任。

王三元:甘州人,行伍。康熙三十九年任。

尚宣:騰驤衛人,兵部效力。康熙四十三年任。四十五年,改調三屯營副將。

趙呈烜:安定人,投誠。康熙四十五年任。

葉國鼎:閩縣人,功加左都督。康熙四十六年任。

張進:漳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年任。秩滿改調福州將軍標副將。

朱傑:順天人,武舉。康熙五十三年任。秩滿,調興化城守副將。

許雲:海澄人。康熙五十六年任。五十七年,調臺灣水師副將。

藍廷珍:漳浦人。康熙五十七年任。本年升南澳鎮。

聶國翰:莆田人。未到任,隨升金門總兵。

羅光幹:天城衛人。康熙五十八年任。

戴憲宗:太平衛人。

陳倫炯:同安人。

董方:同安人。

呂瑞麟:興化人。

陳勇:海澄人。

章隆:延平人。

顧元亮:廣東番禺人,行伍。雍正十二年十二月任。乾隆三年正月任滿。

利瓦伊揚:廣東高州人,榜眼出身,總兵降調。乾隆三年四月任。四年八月,告老致任。

高得志:江南崇明人,行伍。乾隆五年四月任。

南路營參將

田朝弼:陝西米脂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赴部候補。

楊懋紱:江南寶應縣籍,遼東義州人,將材。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九年,升永固城副將。

熊成秀:山東歷城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九年任。三十年革職。

吳三錫:浙江紹興府人,將材。康熙三十一年任。

趙文璧:浙江人,癸丑探花;由海壇鎮標左營遊擊調升。康熙三十五年任。

林雲漢:直隸通州人,戊辰榜眼;由邵武城守營參將調補。康熙四十年任。秩滿,升副將。

何肇彩:福建同安縣人,行伍;由邵武參將調補。康熙四十四年任。

魏平:〔福建漳州人,由功加左都督。南澳鎮左營遊擊調補。康熙四十九年任〕。

馬建邦:陝西寧〔夏〕衛人,行伍。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八年,升北直獨石路參將。

苗景龍:陝西人。六十年朱逆倡亂,被賊所殺。

陳倫炯:福建同安人,廕生,侍衛。康熙六十年十月任。雍正元年九月任滿。

李郡:陝西人,行伍。複姓王,行伍。雍正二年三月任。雍正三年十月,奉調引見。

林子龍:福建人,行伍。雍正四年八月任。五年十月卸事。

祁進忠:晉江人,行伍。雍正六年八月任。本年升臺協副將。

黃有才:福建人,行伍。雍正七年正月任。八年十月,升浙江瑞安副將。

侯元勳:大同人,武進士。雍正九年六月任。十一年九月任滿。

李科:湖廣人,行伍。雍正十一年九月任。十三年十一月,卒於官。

雷澤遠:湖廣人,行伍,武舉。乾隆元年八月任。三年十二月任滿,升北路副將,旋放福寧總兵。

董文宗:浙江人,行伍。乾隆五年二月任。

北路營參將

王國憲:湖廣衡州府衡山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升山東文登副將。

袁廷芝:直隸順天府大興人,壬子武舉。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九年,升兩廣水師營參將。

呂得勝:江南江寧人,行伍。康熙三十〔一年任。三十三〕年,升延〔□〕協副將。

陳貴:廣東博羅人,功加。康熙三十四年任。三十七年,升雲南騰越副將。

白道隆:山東濟寧州人,功加。康熙三十八年任。四十二年,升四川永寧副將。

焦雲:陝西人,行伍。康熙四十三年任。卒於官。

張國:泉州人,功加。康熙四十四年任。四十八年,升福州城守副將。

翁國禎:詔安人,功加。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三年,以副將休致。

阮蔡文:漳浦人,庚午科文舉人。康熙五十四年任。

張彪:江南徐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六年任。

羅萬倉:寧夏〔衛〕人。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殉難(有傳)。

朱文:福建南安人,行伍。康熙六十年七月任。雍正元年八月,升任(?)。

何勉:福州人。雍正二年任(事績詳「十九卷」)。七年八月,升湖廣洞庭協副將。

靳光瀚:潞安人。雍正七年任。雍正十一年,改副將。

臺灣鎮標中營遊擊

王嘉祿:曲阜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秩滿,轉雲南鶴麗遊擊。

劉化儒:陝西固厚人,行伍。康熙二十八年任。秩滿,升興國營參將。

王五琅:長樂人,行伍。康熙三十二年任。卒於官。

李培芳:直隸河間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秩滿,升汾州營參將。

儲壎:浙江錢塘人,己未武探花。康熙三十九年任。秩滿,升甘肅撫標左營遊擊。

徐進才:直隸人,行伍。康熙四十三年任。轉廣東撫標右營。

張彪:江南徐州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秩滿,升督標左營參將。

張國裕:陝西慶陽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秩滿,升邵武營參將。

羅萬倉:寧夏衛人,行伍。康熙五十七年任。五十八年,升北路營參將。

劉得紫:直隸人,侍衛。康熙五十九年任。六十年卸事。

許貐:諸羅人,癸巳武進士;侍衛。六十年任。

呂瑞麟:福建興化人,行伍。雍正元年任。三年,升浙江太平營參將。

楊忠:福建福州人,行伍。雍正三年任。五年,卒於官。

靳光瀚:山西潞安人,行伍。雍正六年任。八年,升臺灣北路參將。

馬銘勳:陝西鞏昌人,行伍。雍正八年任。九年卸事。

黃貴:陝西張掖人,行伍。雍正九年任。十一年,調羅源遊擊。

李貴:直隸任邱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乾隆二年,調廣東將軍標右營遊擊。

範榮:山西大同縣人,行伍。乾隆二年任。五年,調貴州撫標右營遊擊。

許方度:漳州海澄縣人,臺協鎮許雲之子;功加。乾隆五年任。六年,卒於官。

羅世正:陝西寧夏人,行伍。乾隆七年任。

臺灣鎮標左營遊擊

韓又琦:陝西寧夏人,己酉武舉。康熙二十三年任。秩滿,升撫標遊擊。

陳遠致:福建臺灣人。康熙二十七年任。以癸亥平臺功,世襲一子拖沙喇哈番。升瑞安副將(有傳載「人物」)。

宋皞世:京衛人,武進士。康熙三十年任。以疾休致。

王榮遴:直隸真定人,行伍。康熙三十三年任。三十五年,卒於官。

安定相:陝西寧夏人,行伍。康熙三十七年任。卒於官。

曹公捷:江南寧都人,行伍。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滿,升均房營參將。

丁鋐:京衛人,武進士。康熙四十三年任。秩滿,升四川永寧協右營遊擊。

錢世龍:陝西寧夏人。康熙四十七年任。秩滿,升陝西白士路遊擊。

李斯援:山東長山人,武進士。康熙五十二年任。秩滿,升襄陽城守營遊擊。

羅萬倉:寧夏人,行伍。康熙五十六年任。五十七年,保題本標中營遊擊。

孫文元:〔雲南人。康熙六十年臺變,入海死(有傳)〕。

李祖:漳州人。

李之棟:陝西寧夏人,行伍。雍正七年,升延平副將。

王臣:福建泉州人,功加。雍正十一年,調廣東左翼鎮遊擊。

嶽廷瑞:廣東番禺人,侍衛。乾隆二年,補臺灣城守營參將。

董文宗:浙江台州人,行伍。乾隆三年,升泉州城守營參將。

石良臣:湖廣武昌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林夢熊:廣東海陽人,武進士。乾隆七年任。

臺灣鎮標右營遊擊

馬升:陝西臨洮人,行伍。康熙二十二年任。

宰調元:山西平陽衛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軍政裁革。

林孺:福建漳州府人,行伍。康熙二十八年任。秩滿,升兩廣總督前營參將。

李達:陝西甘州人,行伍。康熙三十六年任。秩滿,升山西新平路參將。

崔應麟:鑲紅旗人。康熙四十四年任。秩滿,升江西吉安營參將。

丁廷植:山西安邑人,武舉。康熙四十八年任。卒於官。

倪興:福建海澄人,行伍。康熙五十年任。五十三年,薦舉遼陽督造戰船,教習水操。

周應龍:福州人。

洪繼龍:晉江人。

範志遠:浙江人。

王輝:幹州人。

王世祿:湖廣興山人,行伍。雍正十一年八月任。十三年十二月,推升山東兗州鎮標右營遊擊;乾隆元年七月卸事。

孫濂:奉天正黃旗人,武進士。乾隆二年三月任。四年七月,調汀州鎮中營遊擊。

李成邦:江南亳州人,行伍。乾隆五年十一月任。

臺灣水師協標中營遊擊

許毅:福建漳州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王進祿:陝西榆林衛人,行伍。康熙二十□年任。

達養棟:陝西涼州衛人,行伍。康熙三十二年任。

嚴進朝:荊州人。

焦雲:榆林衛人。

葛嶽:正定人。

宋成功:北直人。

張彥賢:晉江人。

林亮:漳浦人。

薄有成:武陵人。

蔡徵溫:福建漳浦人。

胡增茂:閩縣人。

林榮茂:福建南靖人,世襲。雍正十年三月任。十三年十一月,調海壇右營,升烽火門參將。

施大英:福建晉江人,行伍。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任。四年,內調南澳左營。

王作興:福建晉江人,功加。乾隆四年八月任。十月卒於官。

施必功:福建晉江人,由鑾儀衛。乾隆五年六月任。六年三月,升提標中營參將。

林洛:福建晉江人,行伍。乾隆七年任。

臺灣水師協鎮左營遊擊

吳輝:福建福清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山東福寧營參將。

張行:湖廣永州人,行伍。康熙二十七年任。三十一年,升山西得勝路參將。

喬瀚:陝西榆林衛籍,延安府武生。康熙三十二年任。

曹建龍:遵化州人。

卓爾壇:江都人。

於化龍:掖縣人。

張伏:平涼人。

陳祖訓:海澄人。

遊崇功:〔漳浦人。康熙六十年臺變戰死(有傳)〕。

陳汝鍵:龍溪人。

王雄:晉江人。

祁進忠:晉江人。

王振:江南通州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鄭良達:閩縣人,行伍。雍正八年任。

林元:同安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

陳林每:福建莆田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蔡功:福建海澄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王養:福建海澄人,行伍。乾隆六年任。

臺灣水師協鎮右營遊擊

徐德濟:京衛人,戊戌武進士。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山東青州參將。

林芳:福建海澄人,行伍。康熙二十八年任。三十三年,升山西汾州營參將。

金殿龍:河南歸德府籍,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將材。康熙三十三年任。

常太:榆林人。

餘震:大興人。

黃富:福建人。

王鼎:同安人。

魏大猷:同安人。

遊全興:莆田人。

蔡添略:同安人。

蔡國駿:海澄人。

解李榮:丹徒人。

高地:晉江人。

文際高:廣東瓊山人,行伍。乾隆元年任。

梁國助:福建同安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澎湖水師協鎮左營遊擊

陳簡:福建福清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李大訓:河南人,四川籍。康熙二十四年任。

康運昌:陝西廣陽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

楊明錦:直隸天津衛人,功加。康熙三十六年任。秩滿,升水師提標中營參將。

高天位:陝西西寧衛人,武進士。康熙三十九年任。

王貴:浙江西安縣人,功加。康熙四十二年任。卒於官。

洪德:福建人,功加。康熙四十五年任。秩滿,升江西吉安營參將。

鞏延瑞:陝西盩屋縣人,武進士。康熙四十九年任。

陳國璸:福建晉江縣人,行伍。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八年,告病休致。

陳國星:福建同安縣人。康熙五十八年任。

謝希賢:龍溪人。

蔡高:龍溪人。

任文龍:浙江人。

黃曉:漳浦人。

柳圓:登州人。

楊瑞:廣東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高省:福建安溪人,行伍。乾隆六年任。

澎湖水師協鎮右營遊擊

胡愷:順天府宛平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方冰:福建福州府福清縣人,行伍。康熙二十六年任。

張錦:陝西榆林衛人,領旗。康熙二十九年任。三十三年,以病去。

薛奎:遼東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

翁國禎:福建詔安縣人,行伍。康熙四十八年任。秩滿,升北路參將。

林秀:福建漳州府人,行伍。康熙五十年任。秩滿,調水師提標前營。

王之印:陝西寧夏衛人,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五年,卒於官。

葉紀:浙江人。康熙五十六年任。五十八年,以病休致。

張駥:江南江都縣人,行伍。康熙五十八年任。

洪平:泉州人。

楊恩:同安人。

李燕:漳浦人。

高得志:江南人。

邱有章:晉江人。

張吉:福建人,行伍。

林如錦:廣東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南路營都司(雍正十年新設,駐山豬毛)

林君卿:福建人,行伍。雍正十二年奉文添設到任。

歐平:福建興化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李馧:山西大同人,甲辰武進士。乾隆二年任。

翁邦祥:廣東潮陽人,庚戌武進士。乾隆五年任。

北路中營都司(都司,原分防貓霧捒汛,續改移隨標彰化城內)

朱虎:浙江寧波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乾隆元年任滿。

李高耀:福建晉江人,行伍。乾隆三年任。六年任滿。

黃成緒:山東歷城人,科甲。乾隆六年任。

北路淡水營都司(〔康熙〕五十七年新設)

黃曾榮:臺灣人。康熙五十八年任。卒於官(詳「人物」傳)。

陳策:晉江人,行伍。康熙五十九年任。六十一年,升臺灣鎮。卒於官。

謝周:福建漳州府人,行伍。康熙六十年任。卒於官。

陳宏烈:福建詔安人,行伍。雍正元年任。卒於官。

戴日升:福建漳州府人。雍正三年任。緣事去。

楊豹:福建泉州府人,行伍。雍正六年任。十年卸事。

蘇鼎元:福建同安人,行伍。雍正十年任。

王三元:江南華亭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

胡楷:福建沙縣人,行伍。乾隆三年任。

道標守備

薛元會:陝西西定府人,武舉。康熙二十三年任。

李作舟:河南祥符縣人,武舉。康熙二十七年任。

崔文禧:山東堂邑縣人,武進士。康熙三十二年任。

馬光宗:山東歷城縣人,行伍。康熙三十六年調補。卒於官。

張元禮:江南武進縣人。康熙三十八年任。

婁廣:京衛人,武進士。康熙四十四年任。秩滿,升廣東惠州協中軍管左營事。

李友德:陝西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秩滿,升四川重慶左營遊擊。

許華:福建同安人,行伍。康熙五十一年任。秩滿,升水師提標後營。

金作礪:陝西西安府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秩滿,升雲霄營遊擊。

王國祥:陝西人,行伍。康熙五十八年任。

臺灣鎮標中營守備

黃富:福建龍溪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升遷。

符文煌:遼東蓋州衛人,丙午武舉。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九年,升山東督標遊擊。

呂黃鍾:直隸寧津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九年任。三十三年,升同安遊擊。

陳鶚立:江南江寧人,庚戌武進士。康熙三十三年任。以疾卒於官。

王祿:直隸保定府人,行伍。康熙三十五年任。秩滿,升陝西提標左營遊擊。

廖騰煌:遼東廣寧衛人,恩生。康熙四十年任。秩滿,升衢州都司。

李永春:浙江平陽縣人,行伍。康熙四十八年任。以疾卒於官。

陳才:福建福清人。康熙四十八年任。以疾卒於官。

梁鳳:福建長泰人,行伍。康熙五十年任。秩滿,升湖廣武昌營守備。

林鳳:福建平和人,行伍。康熙五十五年任。

範志遠:福寧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陳君贊:福寧人,行伍。雍正七年任。

王璋:直隸大興人,行伍。雍正八年任。

李武:福建長樂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黃正鋼:福建羅源人,廕生。乾隆三年任。

張舜:福建晉江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馬英:浙江錢塘人,行伍。乾隆七年任。

臺灣鎮標左營守備

韓進忠:福建漳浦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赴部另補。

孟大志:江南上元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九年,升太原鎮右營遊擊。

葉廷桂:山西人,癸卯武舉。康熙三十年任。三十一年,卒於官。

馬懷仁:河南懷慶人,行伍。康熙三十二年任。三十三年休致。

沈長祿:江南吳江人,行伍。康熙三十三年任。秩滿,升湖廣提標後營遊擊。

楊文旃:山西前衛人,行伍。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滿,升貴州凱里營都司僉事。

李青:陝西人,武舉。康熙四十一年任。秩滿,升湖廣沅州中軍部司僉事。

龐可奉:寧波人,行伍。康熙四十六年任。秩滿,奉文着以升銜留任;五十三年另補。

薛陳朝:福建永春人,武舉。康熙五十三年任。秩滿,升湖州協中軍都司。

胡忠義:陝西長安縣人。康熙五十七年任。

胡增:福建晉江人,行伍。雍正四年任。

蔡彬:福建同安人,行伍。雍正六年任。

陳之鋐:順天人。雍正九年任。

葉開國:湖北江夏人,行伍。乾隆二年任。

陳銑:福建興化人。乾隆五年任。

許王榜:福建長汀人,行伍。乾隆六年任。

臺灣鎮標右營守備(康熙二十二年,奉文撥歸道標;六十年,道標裁,奉文改歸原標)

薛元會:陝西西安人,武舉。康熙二十三年任。奉文改爲臺廈道標中軍。

(中見道標)

趙國柱:福建漳浦人,行伍。康熙六十年十月,道標任事。後歸鎮標右營。雍正五年三月卸事。

林天爵:江南上元人,行伍。雍正五年八月任事。七年八月卸事。

彭捷:福建南平人,行伍。雍正九年六月任事。十一年十二月卸事。

黃龍:福建詔安人,行伍。雍正十二年十一月任事。十三年七月卸事。

何廷燦:福建詔安人,行伍。乾隆三年十二月任事。五年七月卸事。

潘士:福建漳浦人,行伍。乾隆七年任。

臺灣水師協標中營守備

蔡斌:福建泉州府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姜明旺:直隸天津衛人,將材。康熙三十年任。

皇甫鑑:陝西寧夏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

彭之彥:直隸邱縣人,武舉。康熙三十八年任。

張天心:山西長治人,武舉。康熙四十二年任。

朱國:福建漳州府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鄭順:福建漳州府人,行伍。康熙五十一年任。

李殿臣:福建莆田人,武舉。康熙五十四年任。

凌進:籍貫無從查明。康熙五十九年任。

陳玉:福建同安人,行伍。康熙六十年任。

吳昆:福建平和人,行伍。康熙六十一年任。

陳玉:福建同安人,行伍。雍正四年再任。

洪就:同安人,行伍。雍正六年任。後降調。

田晉:閩縣人,行伍。雍正十年任。十三年調海壇右營。

紀朝升:晉江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乾隆元年病故。

陳廉: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年任。五年,調銅山營。

葉報:同安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臺灣水師協標左營守備

宋邦傑: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赴部另補。

董纘緒:直隸青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九年,升陝西寧夏廣武營遊擊。

王善宗:山東諸山縣人,己未武進士。康熙二十九年任。三十四年,升陝西興安白士關守備。

馬虎:陝西寧夏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

劉克聖:直隸邯鄲人,武舉。康熙三十八年任。

潘溶:浙江昌化人,武進士。康熙四十二年任。

張駥:江南江都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文元:湖廣麻陽人,行伍。康熙五十一年任。

劉國俊:廣東揭陽人,武舉。康熙五十五年任。

萬奏平:福建晉江人,行伍。康熙五十九年任。

董芳:福建同安人,行伍。康熙六十年任。

譚兆:南海人,行伍。雍正四年任。秩滿,赴部候推。

韓大雄:長樂人,行伍。雍正八年任。十一年休致。

李信:閩縣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秩滿,乾隆三年薦舉發閩候補。

鄭連:晉江人,侍衛。乾隆五年任。

臺灣水師協標右營守備

方冰:福建福清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澎湖右營遊擊。

高天鳳:浙江仁和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七年任。三十一年,升廣東萬州營遊擊。

李禎:山西汾陽縣人,壬戌武進士。康熙三十一年任。

丁鋐:順天人,武進士。康熙三十五年任。

陳舉安:京衛籍人,武進士。康熙三十九年任。

強藩:江南無錫人,武進士。康熙四十三年任。

班傊超:直隸固安人,武舉。康熙四十七年任。

劉延:江南丹徒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

範繼瑞:直隸灤州人,武進士。康熙五十五年任。

楊進:福建晉江人,行伍。康熙五十九年任。

柯蔭:福建仙遊人,行伍。康熙六十年任。

陳勝:福建惠安人,行伍。雍正元年任。

阮弘:福建人,行伍。雍正元年任。

陳玉:福建同安人,行伍。雍正二年任。

朱仁:福建泉州府人,行伍。雍正四年任。

何期有:漳浦人,行伍。雍正八年任。十年降調。

吳昭:吳川人,行伍。雍正十年任。乾隆二年秩滿,調補金右營。

沈廷耀:詔安人,行伍。乾隆二年任。五年,秩滿候補。

陳士祥:閩縣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澎湖水師協標左營守備

王祖:福建興化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趙廣:河南商丘縣人,己未武進士。康熙二十七年任。

褚國柱:直隸宣〔化〕府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三十四年,升浙江定海鎮標右營守備。

葉得祿:江南霍邱人,將材。康熙三十四年任。

張成準:陝西渭南人,武舉。康熙三十九年任。

張得勝:山東濟寧人,行伍。康熙四十三年任。

譚士瑍:湖廣江陵人,武進士。康熙四十七年任。

洪文:福建晉江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

陳本昭:福建長樂人,行伍。康熙五十六年任。

朱文:福建南安人,行伍。康熙五十七年任。

邱延祚:浙江人,原姓名宋士朝,行伍。康熙五十九年任。

劉使:福建泉州府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林如錦:廣東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姚德:福建龍溪人,行伍。雍正十年任。

薛存忠:福建莆田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聶國賢:福建莆田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澎湖水師協標右營守備

原爾懷:福建連江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劉奇:山西平陽府人,行伍。廉熙二十六年任。

陳蛟:山西陽曲縣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

沈鶴:陝西寧夏衛人,行伍。康熙三十五年任。

達養棟:陝西涼州衛人,行伍。康熙三十九年任。

鄭璸:河南祥符人,武舉。康熙四十三年任。

喻義:陝西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鮑世綸:江南人,武生。康熙五十一年任。

陳國星:福建同安人,行伍。康熙五十五年任。

林亮:福建漳浦人,行伍。康熙五十七年任。

尹日和:福建福州府人,行伍。雍正二年任。

張標:福建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蔡啓:福建漳浦人。雍正六年任。

施必功:福建晉江人,鑾儀衛效力。雍正十年任。

李嘉:廣東揭陽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施鳳徠:福建晉江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北路營守備

魏進升:陝西藍田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休致。

李勝:陝西綏德州人,行伍。康熙二十七年任。三十一年,升江南江北漕標右營遊擊。

趙振。直隸大名人,壬戌武進士。康熙三十二年任。三十八年,調北直龍門所城守備。

徐曦:山東益都人,武舉。康熙三十八年任。四十一年,升貴州都勻都司。

程萬里:山東人,武舉。康熙四十一年任。

黃元驤:漳浦人,行伍。康熙四十四年任。四十八年,調山東寧福營守備。

張勝:廣東高州人,行伍。康熙四十八年任,卒於官。

遊崇功:漳浦人,行伍。康熙五十三年任。五十六年,升海壇鎮標右營遊擊。

周應龍:河南洛陽人,行伍。康熙五十六年任。

劉錫:鑲紅旗人,監生。康熙五十八年任。

李郡:福建延平府人,行伍。雍正元年任。

楊鈐:直隸宛平人,行伍。雍正二年任。

楊樊:福建泉州府人。雍正六年任。

顧秉忠:江南崇明人,行伍。雍正十年任。

朱虎:浙江鄞縣人,行伍。雍正十年任。

左營守備(雍正十二年改設)

王世俊:浙江寧波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十三年,卒於官。

王得耀:福建連江人,行伍。乾隆二年八月任。四年九月卸事。

張盛:江南武進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柯輝:福建漳浦人,行伍。乾隆六年任。

右營守備(雍正十二年新設)

袁鉞:陝西寧夏人,武進士。雍正十二年任。乾隆二年離任。

周宏祚:四川成都人,難廕。乾隆二年任。四年滿任。

陳士挺:福建閩縣人,行伍。乾隆五年正月任。

南路營守備

許祥:浙江諸暨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赴部候補。

陳斌:福建莆田縣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九年,升河南南汝左營遊擊。

張光星:山西夏縣人,己未進士。康熙二十九年任。三十四年,升浙江黃嚴鎮標守備。

戴坤:山東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

張龍貴:山西襄垣縣人,行伍。康熙三十六年任。

謝時晟:江南崑山縣人,癸丑進士。康熙四十年任。

陳平:福建泉州府〔人〕,行伍。康熙四十四年任。

高必華:福建福州府人,行伍。康熙四十五年任。

李應源:江南華亭縣人,甲戌進士。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四年,升湖廣夷陵鎮標左營遊擊。

秦簡瑞:廣東廣州府人,行伍。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八年,升北直柴溝堡守備。

馬定國:陝西人。六十年朱逆陷北路營,殉難。

戴日升:福建人,行伍。

柯連英:福建人,行伍。雍正六年任。分汛鳳彈,始就營盤,周植莿竹。後吳福生亂,黃升守之。

張玉:山西人,行伍。

黃耀華:廣東人,行伍。

張祿:直隸人,行伍。

歐平:福建人,行伍。

範衍:福建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城守營左軍守備(雍正十二年新設,駐防崗山汛)

王三元:江南華亭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

陳元美:福建閩縣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黃升:福建龍溪人,行伍。乾隆三年任。

安宛:直隸獻縣人,武進士。乾隆六年任。

城守營右軍守備(雍正十二年新設,駐防下加冬汛)

劉灝:江南上元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

張朝元:浙江金華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馬龍圖:廣東朝陽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臧正偉:浙江分水人,武進士。乾隆六年任。

卷十五

名宦(宦跡附)

三代而下,惟恐其不近名。蓋言名者,實之賓也。天生一代偉人,文章、事業彪炳寰宇,必其勞心苦志、錯節盤根,而後勳銘鼎鍾、功秩元祀,馨香俎豆,百世猶歆慕之;名豈虛附哉!臺陽海東彈丸郡,擬股肱一官一職,悉由帝心簡注。以故比年報最,輒號循良,宜矣。然而攀轅借寇,猶傳竹馬之歌;緩帶輕裘,並聞鐵獸之號。或凜介節於清風、或鑑忠魂於皎日,宦跡雖殊,芳名自足千古焉。志名宦。

姚啓聖,號憂庵;浙江紹興人。康熙癸卯以漢軍籍登賢書第一。初任香山知縣,以詿誤去。朝廷知其有幹濟才,起爲甌東郡佐;尋升溫處道。

十五年,隨和碩康親王入閩,爲福建布政使。時耿逆初平,海氛未靖,啓聖每自備衣糧,招募壯勇,有澄清海外之志。嘗曰:『國家聲教無外,今逆藩雖已削平,而以臺灣一彈丸廑宵旰憂,使沿海居民不遑寧處,罪將誰歸』!

會總督郎廷相去任,擢啓聖代之。於是得爲所欲爲,而平臺之計決矣。十八年,移駐漳州。漳與臺邇,間諜可施,乃大開招來館,使隨徵參議道黃性震董其事。賊降者,無真僞皆納之;高宴華軒,焜煌於道。令福州同知蘇良嗣督造戰船,委隨徵同知林升糧運;用人撥務,洞中機宜。既數月,賊稍有降者,即厚賞賜,以褒嘉之;聞者心動。先是,平陽總鎮朱天貴向自海外來歸,啓聖知其驍勇、熟海道、諳賊形勢,特疏請天貴參軍事。至則引入帳中,相與臥起;器用供帳,侈於自奉。天貴感激,竭誠致命,得其死力。遂增置火炮、軍器,買上游米石,以圖大舉。會蘇良嗣戰船亦隨報竣,乃夜馳三百里至閩安鎮之五虎門,親自配舟調遣,操演水師。隨又赴漳,使興化知府卞永譽、泉州知府張仲舉往說賊降。而僞行人傅爲霖雖約爲內應,實心持兩端。及爲霖見殺,乃作急遽狀,從數騎招搖城市,見大屋輒扃之,榜其門曰:『某鎮公館』、『某將軍行臺』,各盛陳供具;得賊偵,則佯曰:『若非某將軍人乎?歸語而主,某日之期不可爽』。予酒食,遣之歸。得他偵亦如之。海上喧傳,自相猜忌,繼踵納款。鄭氏心腹,皆人人自危矣。

十九年二月癸未,啓聖乘賊懈,遣兵攻破陳洲、馬洲、觀音山、石碼等十九寨。甲申,復遣隨徵遊擊張定國、都司張璽等引兵直抵海澄城下,計招僞總兵蘇侃爲內應,攻拔之;降其餘二千二百六十七人,遂復海澄。是夜,遣隨徵知縣黃金從等乘潮分渡,直入海門等處,降其僞統領鄭元堂、僞都督黃瑞、僞將軍陳珍、僞鎮張雄、僞將軍張治等水陸兵一萬二千八百八十一人。丁亥,遂復金門、廈門。賊勢窮蹙,退保澎湖。

二十年,啓聖以北人乘舟終非素習,軍中帥不可無人;具疏上請聖天子,以內大臣伯施琅爲靖海將軍。既至,與之籌兵料敵,經畫方略。於二十二年六月乙酉,從平海進兵;癸巳,克澎湖。七月丙申,逆藩鄭克塽率衆歸誠,海外悉平。

啓聖督閩數載,前後議剿臺灣,獨握勝算;一切文移、條教,悉出己手,雖溽暑酷寒不倦。每有議論指授,英氣激發,義形於色。遇有功將弁及降將,皆開誠獎勵,捐金宴犒無少吝惜。推功讓能,勞謙不伐,爲定謀推轂名臣第一。

施琅,號琢公;晉江人,漢軍籍。

初任同安總兵,屢建奇功,升福建水師提督,削平金、廈沿海諸島。康熙六年,以「邊患宜靖疏」請剿臺灣;奉旨赴京面奏。尋以議裁浙、閩、粵三省水師提督,留京晉爵內大臣伯。

康熙二十年,朝廷從閩督姚啓聖請,特命琅徵臺。琅至閩,選練舟師,操演三載。以二十二年六月乙酉,由銅山進兵;入八罩,直抵澎湖。彭爲臺門戶,賊之精銳悉在焉。有衆二萬餘人、艘二百餘號集於雞籠等嶼,僞鎮國公劉國軒亦擁精兵二萬屯於風櫃尾、牛心灣等處,環設炮城,以陸兵守之;其餘沿海,賊舟星羅棋佈。琅令大小船於風帆上大書坐將姓名,以知進退,定賞罰。丁亥昧爽,鼓角喧天,兩師將合。琅先令曾成、藍理、吳啓爵、張勝、許英、阮欽爲、趙邦試等七艘衝鋒破浪,直入賊師,焚殺過當;值南潮正發,前鋒爲急流分散,賊艘複合齊攻。琅知其深入,自將坐船衝殺賊■〈舟宗〉,救出。收泊八罩,獨駕小舟,潛偵賊寨動靜。癸巳,與各鎮誓師;分爲八隊,每隊七舟,各三其壘。琅自統一隊居中調度,留八十餘舟爲後援;又分遣五十餘舟從東畔嵵內截寇歸路,以五十舟從西畔牛心灣內外塹爲疑兵牽制。忽北風驟發相逆,三軍股慄。琅巡師大呼曰:『無畏!惟天、惟皇帝之靈實式臨之』。須臾,雷震風反,將士賈勇而前,賊舟大發火矢交攻,煙焰迷天;官兵乘勢夾擊,自辰至申,賊艘被焚,覆溺投水者無算。劉國軒遁入小舟,從吼門出,僅以身脫。

既破澎湖,琅思以恩信結臺人。凡降僞鎮營弁,獎賞有差,給士卒糧米;焚傷覆溺未死者,醫藥救治之;有欲歸見妻子者,給舟送之。降卒相謂曰:『是真生死而肉骨也』;歸相傳述,賊衆解體,望王師如時雨。方駐師澎島時,士卒數萬缺淡水;隨地鑿井,甘泉湧出。於是軍聲大振,逆藩鄭克塽始決計歸順,遣裨將馮錫珪、陳夢煒齎獻延平王金印一、招討大將軍金印一、公侯伯將軍銀印五前來乞降,時七月二十七日也。

八月壬子,琅統舟師臨臺地受降。令僞藩衆卒、人民、土番削髮,官民有仇怨者悉爲捐釋;撫殘孽、籍府庫兵仗、恤陣亡將卒及臺地兵民之殺傷者,雞犬不驚,壺漿載道。琅乃具奏,準其降附。詔如所請,差侍衛吳啓爵齎敕到臺,赦僞文武官,準投誠安插內地;加授琅爲靖海將軍,封靖海侯,予世襲。捷書到闕,上解所御龍袍馳賜,載褒以詩。

琅復念海外初平,所在土番雜處,爲善後計,特疏陳臺灣棄留利害,周詳懇切,請設守分郡縣,以爲東南數省藩籬;詔報可。版圖式廓,海波不揚,江、浙、閩、粵四省數十年鯨鯤久靖,魚鹽物產輻輳內地,琅之功爲多。

朱天貴,莆田人;平陽鎮總兵官。

康熙二十一年,以總督姚啓聖薦,奉旨調回閩省協剿臺灣。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攻克澎湖,天貴率舟師奮勇追擊,斬獲、溺死者無算。會中炮,死。姚啓聖上其功,詔贈太子少保,諡「忠壯」,蔭一子知州。

時會剿臺灣有功者,興化總兵吳英、海壇總兵林賢、金門總兵陳龍、銅山總兵陳昌、廈門總兵楊嘉瑞、副將蔣懋勳、林葵、詹六奇、參將羅士珍、遊擊林瀚、王朝俊、許毅、張勝、何應元、曾成功、吳輝、趙邦試、二等侍衛吳啓爵、筆帖式常在(載「通志」)。

陳璸,號眉川;海康人。康熙甲戌進士。

初爲古田令,調知臺灣縣。清操絕俗,慈惠利民。公暇引諸生考課,以立品敦倫爲先。夜躬自巡行,詢父老疾苦。聞讀書、紡績,則重予獎賞;有羣飲高歌者,嚴戒諭之。念商艘「水丁」重困窮黎,詳請豁免。歲祲,設法賑貸,發倉平糶。旱則日食脫粟飯,去蓋步禱,甘霖立至。會水漲潰堤,勢逼倉廒;躬親土石,士民無不爭先。

尋行取銓曹,後由四川督學調臺廈道,兼理學政。民聞其再至也,扶老攜幼,歡呼載道如望歲焉。璸鎮以廉靜,兩科、歲試士,矢公矢慎,養育人材、作興文教,士風丕振。凡官莊歲入,悉以歸公,秋毫不染。始建萬壽宮,中殿奉龍亭,以便文武朝賀。捐俸修郡邑文廟大成殿、欞星門、泮池,建啓聖王祠、明倫堂、朱子祠、文昌閣,規制宏敞,巍峨煥麗。設立十六齋,教士子;置學田,以資師生膏火。諸凡創造,親董其事,終日不倦。廉明正直,茹水清潔;善政善教,實心實行。

旋擢湖廣偏沅巡撫,調撫本省;一老蒼頭幞被自隨,單騎之任。一切章奏檄移,盡出己手。起居止一廳事,昧爽治政,夜分乃罷。草具蔬糲,日啖老薑少許。五十六年,奉命巡海,自齎行糧,屏絕供億。凡所經營,學宮、賢祠及橋樑、道路、壩閘之類,次第畢舉。

以勞,卒於官。當屬纊,一綈袍覆以布衾而已。屬員入視,莫不感涕;民有相向哭於途者。特賜帑金歸葬,贈禮部尚書,諡「清端」。至今邑治左有去思碑,扁曰「尚書亭」。誕日,臺人猶張燈鼓樂以祝。爲海疆治行第一,崇祀聖廟名宦祠;臺士民塑像於文昌閣,春秋俎豆祭祀(載「通志」)。

蔣毓英,字集公;奉天錦州人。由官生知泉州府。

康熙二十二年臺灣歸命,督、撫會疏交薦,調知臺灣。始至,見井裏蕭條、哀鴻未復,躬歷郊原,披荊斬棘,經界三縣封域,相土定賦;罷不急之役,安撫土番,招集流亡,訪詢疾苦。進父老子弟,教以孝弟之義。振興文教,捐俸創立義學,延師課督。

任滿,遷湖廣鹽驛道。士民重繭,詣大中丞告留。會江右觀察使缺,特降旨調補。百姓立碑紀績,於所建書院塑像祀之(載「通志」)。

沈朝聘,遼東人。初任晉江縣,遷四川茂州知州。康熙二十三年,以才能移知臺灣縣。爲人方平康介,不可幹以私。初抵任,不費民間供應。催科撫字,調劑得宜;治奸吏、莠民,法不少貸。以憂去;民投櫃資其行,立碑誌遺愛焉。

靳治揚,鑲黃旗人;由筆帖式,歷漳州知府。康熙三十四年,知臺灣府。抵任,盪滌草竊,招撫土番;捐貲修文廟,詳免崩陷田課。尤雅意作人,番童有未知禮義者,立社學延師教之。臺人請祀名宦。

李中素,字鵠山;楚黃之西陵人。以湘鄉教諭卓異,擢知閩縣。催科不擾,治行着聞。膺薦,調臺灣。善聽斷,遇有冤獄,必竭力申救;至頑梗不馴者,一繩以法不少貸。嘗攝郡學篆,教諸生諄諄以孝悌爲先。長於詩歌,旁及字畫,自成一家。以勤職,卒於官。臺人思之(以上俱載「通志」)。

衛臺揆,號南村;山西曲沃人。由廕生,知漳州。康熙四十年,以廉能調知臺灣府。每月延諸生分席講藝,親定甲乙,多士奮興。四十四年歲飢,詳請題免本年租課。性廉靜,不事煩苛;三年之內,民安衽席。秩滿,升廣東鹽法道。以病乞歸。

王敏政,字九經;正黃旗人。由監察御史,外轉興泉道。康熙四十三年,移節臺灣。仁厚不苛,事悉就理。尤加惠番民:凡通事、社商有朘削者,嚴禁之;番車之有濫派者,懲創之。遇歲荒歉,申請賑恤,民賴生全。秩滿,升廣東雷瓊道。尋以病卒,民建祠祀之。

孫元衡,字湘南;江南桐城人。由貢生,知四川漢州知州。康熙四十二年,遷臺灣府同知。性溫厚,於物無忤;而秉骨剛正,不屈權勢。諸不便民者,悉除之。會歲旱,令商船悉以運米;多者重其賞,否則有罰。於是南北艘雲集,臺民得飽而歌。數攝諸縣篆,署府符,所在有善政。秩滿,遷東昌知府。

周元文,字洛書;正黃旗人。康熙四十六年,由延平知府調補臺灣。方正廉潔,僉壬畏若神明。置義學田,以贍寒士。歲荒,詳免租課十之三。一切措注,悉本實心。臺民至今,猶思其德。

洪一棟,字石臣;應山縣人。康熙四十八年,由監生同知臺灣府。革除水口積弊,以利商人;豁除逃亡丁賦。值荒旱,多方設法運米以活飢者;臺民欣感(以上俱載「通志」)。

覺羅滿保,號鳧山;滿洲人。康熙甲戌進士。五十年,巡撫福建。飭紀陳綱,綜煩治劇,有幹濟才。未幾,總督閩、浙。五十二年,奉命巡海。復遊寨、置煙墩,相度機宜,綢繆孔固。

六十年,臺匪朱一貴等亂作,滿保密疏告變;謂撫臣呂猶龍曰:『廈門爲控制全臺咽喉,當親往以安人心。爲恢復計,綏輯會城、撥濟糧餉,請以相屬』。五月庚午,由省城疾趨泉州;值澍雨連綿,乘竹兜從數騎行泥淖中,人莫知其爲制府也。至廈門,嚴申軍令,市肆晏然。已而舟師雲集,乃釃酒誓衆,聲言分路進剿;密授諸將錦囊,戒以開洋後啓視,則令其合攻鹿耳門,蓋欲散賊黨以分其勢也。賊果分兵拒戰,旬日恢復府治,南、北二路以次討平。捷聞,隨調遣能吏安輯流亡,慰撫各莊社民番,臺灣遂定。

後以疾,卒於官(載「通志」)。

施世驃,琅子;任水師提督,駐廈門。

康熙六十年朱一貴倡亂,世驃聞變,集諸將議曰:『臺寇猖獗,六、七日全郡俱陷,此非小賊也。今臺灣數百艘逃入內地,脫有奸徒混跡,乘虛鼓煽,廈島一搖,勢不可制,咎將誰執』?乃按兵觀釁。而總督覺羅滿保羽檄飛促世驃出師赴澎湖,以慰衆心。迨滿保至廈門,而世驃已登舟出港兩日矣。抵澎湖,與南澳鎮總兵藍廷珍商克復安平計。時朱一貴悉衆攻安平,世驃與廷珍遣將分攻,直搗臺郡,朱一貴等後先就擒;世驃即于軍中疏平臺郡狀。值南風正駛,捷書到闕,賜世驃東珠、朝帽、蟒袍,異數有加。

時元兇雖擒,餘黨散匿;世驃復與廷珍分遣大兵,廓清南北二路,以除殘孽。會風雨大作,屋瓦皆飛,人民震盪,世驃與廷珍終夜露立。疾作,卒于軍(載「通志」)。

藍廷珍,南澳總兵官。康熙六十年臺寇朱一貴倡亂,總督覺羅滿保飛檄召赴廈門商略機務。廷珍以海外豕突殘魂,必重臣坐鎮,以安人心、消反側。乃遣人陳請滿保駐廈門,就近督師。滿保得所指陳,喜曰:『藍總兵所見,事事與吾吻合;吾無憂矣』。遂自會城兼程疾趨至廈,而廷珍亦單騎率所部舟師繼至。滿保令總統徵臺水陸大軍赴澎湖,會提督施世驃進剿。

六月朔,出廈門港;二日,至青水溝。時颶風驟起,軍士相顧失色。廷珍親自操舟馭風,漂至銅山;風定,由銅山至澎湖。世驃大喜,與議進兵。廷珍慷慨言曰:『羣盜烏合,一攻即靡。但其衆至三十萬,不可勝誅;以某所見,止殲渠魁,餘令自新,且安反側』。乃戒將弁無得妄殺。翼日進兵,廷珍親率諸將奮擊,賊衆敗走,克復安平。賊復率二萬衆列牛車夾牌盾爲陣,蜂擁蟻附,復攻安平;廷珍督大炮四面環擊,賊大潰,退保府治。越數日,廷珍督大兵南下,覆敗賊衆,追殺至蔦松溪;一貴遁去,遂復府治。駐萬壽亭,提督世驃屯紮北較場,分遣大兵廓清南北二路,以除殘孽。一貴暨餘黨先後俘至,臺郡悉平(載「通志」)。

歐陽凱,漳浦人;臺灣鎮總兵官。

康熙六十年四站臺寇朱一貴倡亂,豎旗於南路岡山。凱撥官兵前剿,賊勢猖獗。二十八日,凱領衆駐春牛埔;戰連日。五月朔,賊黨數萬雲集,凱奮身血戰,躍馬衝突。賊四面圍攻,勢窮力困,中鎗墜馬;賊刃交下,截其首去。事聞,詔贈太子少保,予恤,賜祭葬;蔭子弟一人以守備用,祀忠義祠(載「通志」)。

許雲,漳州海澄縣人;臺灣水師副將。

康熙六十年朱一貴倡亂,南路被陷;逆賊擁攻府治,雲不以水陸分歧,於四月三十日帶同次子方度、家丁吳國珍等赴春牛埔,援總兵歐陽凱。時鎮標官兵俱陷,雲衝突血戰,殺賊數千人,賊退走。翌日,賊衆十餘萬擁至環攻,雲率遊擊遊崇功、千總林文煌、趙奇奉、把總李茂吉自黎明戰至日中,矢窮炮盡。雲重創遍體,墜馬步戰,猶手刃數十賊。勢孤無援,賊衆愈甚,弁兵俱歿;厲聲命次子方度曰:『賊勢猖獗,我分當捐軀報國。爾速突圍殺出,將安平、鹿耳門各炮位封釘,無遺賊用;將敕印、札付速駕快船齎赴督、提乞師復仇』!方度號泣,奔突出圍。雲左臂被賊所砍,猶奮勇血戰;厲聲曰『吾生不能盡殺爾等,死必來殲滅爾』!賊怒,寸磔之。

事聞,詔贈拜他拉布勒哈番世職,予恤,賜祭葬;蔭子弟一人以守備用,崇祀忠義祠。安平百姓憫其捐軀殉國,爲立五忠祠以祀焉。

次子方度,隨參將王萬化征剿朱逆,攻入鹿耳門,克復安平鎮,殺賊七鯤身、西港仔、蘇厝甲,底定臺灣。以軍功,補臺灣鎮中營遊擊。

羅萬倉,陝西人;臺灣北路參將。朱一貴之亂,總兵歐陽凱戰死,府治失陷;萬倉鼓勵將士堅守。賊攻北路,連發大炮擊之,僕賊旗。賊四面蝟集,萬倉突圍拒戰。兵孤無援,逾溝墜馬;賊以竹篙截其喉,猶揮刀殺賊而死。妾蔣氏聞兵敗,亦自經。事聞,詔贈給拖色拉哈番,世襲;予恤,賜祭葬;蔭子弟一人以守備用。妾蔣氏,詔建坊旌之。

孫文元,雲南人;臺灣鎮左營遊擊。臺寇朱一貴竊發,歐陽凱等戰歿;賊攻府治,文元兵少勢孤,於鹿耳門內望北叩首畢,躍入海死。

遊崇功,漳浦人;臺灣水師左營遊擊。康熙六十年,領水師哨巡北路洋。臺寇之亂,崇功奉調援剿,同副將許雲併力擊敗賊衆。聞鎮營圍急,率兵赴春牛埔,而總鎮歐陽凱已陣歿。崇功手持大刀左右衝突,殺賊三十餘人;中鎗,墜馬死。事聞,與遊擊孫文元俱詔贈給拖色拉哈番,予恤,賜祭葬;各蔭子弟一人以守備用。

胡忠義,陝西人;臺灣鎮標左營守備。臺寇之亂,隨歐陽凱率師於春牛埔拒敵。忠義衝鋒力戰,中炮,墜馬死。

馬定國,陝西人;臺灣鎮南路營守備。朱一貴亂,攻南路營,定國督兵拒守。賊勢猖獗,定國奮力血戰,勢不能支;大呼曰:『我朝廷命官,豈可遭擒取辱』!遂拔佩刀自刎死。事聞,與胡忠義俱詔予恤,賜祭葬;蔭一子以衛千總用。

蔣子龍,閩縣人;臺灣鎮標中營千總。臺寇倡亂,隨總鎮歐陽凱拒敵春牛埔,大破賊衆。次日,賊勢復張,子龍奮身疾戰,被賊刀斷一臂而死。

陳元,侯官人;臺灣鎮標左營千總。臺寇朱一貴倡亂,元率師同本標右營遊擊周應龍於南路岡山御賊。奮力掩擊,賊敗走。明日,直進赤山;又明日,賊悉衆四面圍攻,元與鏖戰數陣,受鎗被獲。逼降,不屈死。

趙奇奉,廣東人;臺灣水師協標右營千總。臺寇環攻南路,奇奉隨協鎮許雲率水師援剿,連敗賊衆。次日,賊悉衆攻春牛埔,奇奉力戰死。

林文煌,侯官人;臺灣水師協標千總。臺寇作亂,文煌隨協鎮許雲率兵援鎮軍,連日力戰于山川臺。文煌衝鋒殺賊,歿於陣。其弟文甲從師,亦死焉。事聞,與千總蔣子龍、陳元、趙奇奉俱詔予恤,賜祭葬;蔭一子以衛千總用。

李茂吉,漳浦人;臺灣水師協標中營把總。臺寇之亂,茂吉自請爲前鋒。隨副將許雲率兵援鎮軍,力戰於春牛埔,爲賊所執,不屈;勸之降,茂吉瞑目厲聲曰:『我朝廷職官,豈肯降汝草賊耶』?舉足翻其几案,奪賊刀殺賊。賊共斮之,頭破裂,罵不絕口而死。

林彥,閩縣人;臺灣鎮標中營把總。臺寇之亂,隨總鎮剿賊於春牛埔。賊悉衆來攻,彥爭先臨陣,死之。

林富,長汀人;臺灣鎮南路營把總。臺匪竊發,奉委率兵爲遊擊周應龍前隊。引路至赤山,與賊戰;賊稍卻,富乘勝深入。賊厚陣圍之,劗刺而死。時有削職把總江先達、鎮標右營領旗王奇生,俱力戰歿於陣。

石琳,永定人;汀州鎮標中營把總。康熙六十年,奉差領汀鎮兵至臺灣換營;適遇臺變,琳力請助戰,爲賊所圍,歿於陣。事聞,與把總李茂吉、林彥、林富俱詔予恤,賜;蔭一子以衛千總用。

以上十三員暨林文甲、江先達、王奇生,俱奉旨祀忠義祠。

陳大輦,江夏人;字子京。康熙丙戌進士。初知粵西永安州,遷福建鹽運分司。釐剔鹺政,奉委清丈閩田,平允得民。

歲辛丑,臺匪作亂,大輦督造平底小艘,飛渡臺港,多所裨助。辱擢分巡臺廈道;至則安輯流亡、撫綏部落,生番歸化者接踵。會餘孽跳梁未靖,大輦悉捕獲正法,臺民始獲衽席之安。校士公慎,拔取單寒。重整海東書院,立課士規程,悉心作養。所得士登賢書選拔者,若干人。

雍正二年,以疾卒於官(俱載「通志」)。

夏之芳,字荔園,號筠莊;江南高郵州人。才識淵超,英明簡重。登癸卯恩科進士,充南書房,以御試第一入史館。尋轉諫垣。

雍正六年,巡視臺灣兼學政。至則以澄敘官方、振興文教爲己任。主歲、科兩試,公慎明敏;栽培士類,悉本真誠。按巡南北二路,雞犬不驚,民番鹹悅。生平廉介,苞苴永杜;而接物復樂易沖和,絕少崖岸,尤爲寮屬所敬服。

着有「海天玉尺」二編,至今學者宗之。

林天木,字荔山;廣東潮州人。性沖和慎默,不苟言笑;動履以宋名儒爲範。生平作字必楷正,雖屬稿未嘗爲行草書。康熙庚子,學鄉薦第二。雍正癸卯,登進士,以應選知縣引見,擢部主事;尋遷兵科掌印給事中。

雍正十一年,巡察臺灣兼理學政。主歲、科兩試,取士以品行爲先。生童卷帙殊繁,手自評閱。迨揭曉,士服其公。素不能恚,即僮僕有過,不聞斥詈聲。處寮屬,端嚴具有和氣。人多敬愛之。

秩滿,尋丁祖母艱,哀毀逾禮,以疾卒於家。

卷十六

選舉(武科附)

臺自康熙甲子初置弟子員,六十年來鼓舞薰陶,久不需才於內地矣。設學臣董其事,泮宮秩然;明經宿彥,以次升太學,例俱仿之內郡。又因重洋遠涉,解額有加。海東人士將蒸蒸日盛焉,非特罝兔者之可爲干城、投筆者之立功異域也!夫崇山列嶂、巨海環清,形勝擅於東南,靈異鍾爲奇秀,其間必有文章報國、鼓吹休明者起而膺闢門之選。若使山無棄瑾、海乏遺珠,是在培風者乎?志選舉。

進士

舉人

貢生

例貢

武進士

武舉

進士

乾隆四年,巡視臺灣監察御史諾穆布、單德謨奏稱:『臺灣會試取中,宜另編字號也。臺灣一郡,世宗憲皇帝憫其重洋赴試,往返維艱;特頒諭旨,另編臺字號,每科取中二名。以故臺郡之文風丕變,倍於曩時。但數年以來,中鄉試者有人,會選者未睹。蓋會場爲天下人文之藪,海外僻處,豈能與內地土子一體較量?且自臺抵都,經萬里之遙、歷重洋之險,辛苦十倍尋常;迨至不第歸來,徒勞跋涉。在有志者難免觀望不前,而單寒之士更覺畏難裹足,殊爲可憫!查現在舉人已有八名,嗣後會試之期,臺郡士子照鄉試之例,於福省名額內編臺字號取中一名;俟數年之後,臺郡舉人增添數目,再爲酌改』等奏(?)。部議:『請將臺郡士子來京會試果至十名以上之多,再行奏聞,恭請欽定』。

舉人

康熙二十六年,福建提督張雲翼奏允:臺灣於閩場另編字號額中一名。三十六年,總督郭世隆奏允:撤去另號,通省一體勻中。雍正七年,巡察臺灣兼理學政御史夏之芳請允:臺灣貢監、生員,仍照舊例另編臺字號,於閩省中額內取中一名。雍正十三年,福建巡撫盧焯據分巡臺灣道張嗣昌詳請奏允:於本省解額之外,不論何經加增臺灣中額一名。乾隆元年,巡撫盧焯奏允:恩科加中三十名內,臺灣於原額外加中一名。

康熙二十六年丁卯(蕭弘梁榜。臺於是年開科):蘇莪(鳳山附生)。

二十九年庚午(潘金卣榜):邑星燦(鳳山附生)。

三十二年癸酉(鄭基生榜):王璋(府學附生。初任雲南宜良縣,轉任湖廣房縣;行取入部,遷監察御史。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三十五年丙子(餘正健榜):王際慧(鳳山附生。龍溪教諭)。

四十四年乙酉(施鴻綸榜。前科,臺士子呈請撤號勻中):王茂立(臺灣。龍巖教諭)。

五十年辛卯(許鬥榜):楊阿捷(府學。惠安教諭)、王錫祺(諸羅附生)。

五十二年癸巳(江日升榜):楊朝宗(臺灣附生)。

五十三年甲午(林廷選榜):陳飛(臺灣附生。本姓張)。

雍正元年癸卯(廖學信榜):王世臣(府學附生。本姓陳)。

四年丙午(吳士拔榜):莊飛鵬(府學附生)。

七年己酉(陸祖新榜。是科以御史夏之芳折請,復額中一名):陳文苑(鳳山拔貢)。

十年壬子(葉有詞榜):廖殿魁(鳳山拔貢)。

十三年乙卯(黃元寬榜。巡道張嗣昌以人文日盛,詳請增額;巡撫盧焯上其事,加增一名,不分經):陳邦傑(府學拔貢)、石國球(臺灣附生)。

乾隆元年丙辰(恩科蔡雲從榜。是科恩加一名):張嶽(府學附生)、蔡朝英(臺灣附生)、李樹滋(鳳山廩生)。

三年戊午(出科聯榜):陳輝(臺灣增生)、王賓(臺灣廩生)。

六年辛酉:陳連榜(府學附生)、李如松(鳳山廩生)。

貢生

康熙二十七年:王喜(府學。手輯「臺志」;舊志創始,多采其原本)。

二十八年:陳天機(府學)、王弼(臺灣。松溪訓導。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曾聯鑣(鳳山)、蒲世趾(諸羅。古田教諭)。

二十九年:吳蕖(府學)。

三十年:蔡復旦(府學。閩清訓導,升永安教諭)、馮崑玉(臺灣。壽寧訓導)、黃巍(鳳山。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周盛(諸羅)。

三十一年:陳瀾(府學)。

三十二年:蘇知宜(府學)、陳逸(臺灣。福安訓導。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五十八年,分修「諸羅志」)、何則民(鳳山)、馬廷對(諸羅。南安訓導。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四十三年,董建諸羅學宮)。

三十三年:莊一煝(府學。延平訓導)。

三十四年:柳夢和(府學。龍巖訓導,升沙縣教諭)、鄭萼達(臺灣。永福訓導。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蔡邦彥(鳳山。寧洋訓導)、許汝舟(諸羅。壽寧訓導)。

三十五年:王日登(府學。泰寧訓導)。

三十六年:鄭光基(府學。恩)、鄭國對(臺灣。恩)、郭允豪(鳳山。恩)、盧賢(諸羅。恩。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蘇一鳴(府學)、黃位思(府學。拔。居閩縣。孫元寬,雍正乙卯解元)、郭光萃(府學。拔)、陳紹美(臺灣)、王聯魁(臺灣。拔)、梁六善(鳳山。閩縣訓導)、施世榜(鳳山。拔。壽寧教諭,授兵馬司副指揮)、林中桂(諸羅)、楊以仁(諸羅。拔)。

三十七年:黃元倬(府學。尤溪訓導,升尤溪教諭)。

三十八年:張銓(府學。歸化訓導。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辜南金(臺灣)、張祚(鳳山。南平訓導)、薛維英(諸羅)。

三十九年:蔡愷蘭(府學)。

四十年:許士騏(府學)、林虞良(臺灣)、王蕙岡(鳳山)、林中騋(諸羅)。

四十一年:陳道南(府學。長泰訓導)。

四十二年:陳騰祥(府學)、陳尚勖(臺灣。寧洋訓導)、葉朝弘(鳳山)、方宗偉(諸羅)。

四十三年:江琳(府學。莆田訓導)。

四十四年:葉昕(府學。武平訓導)、施瑋(臺灣。侯官訓導)、李爲澤(鳳山)、陳志(諸羅。福清訓導)。

四十五年:林彥瑛(府學。大田訓導)。

四十六年:陳文達(府學。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五十八、九等年,分修臺、鳳二「邑志」)、顏我揚(臺灣。歸化訓導)、鄭其炳(鳳山)、吳一鳴(諸羅)。

四十七年:胡琛(府學。恩)、林萃岡(府學。興化訓導)、陳聖彪(戊子副榜)。

四十八年:葉道坦(府學。訓導)、郭必捷(臺灣。寧洋訓導)、陳宗達(鳳山)、林浚(諸羅)。

四十九年:蔡光座(府學。長汀訓導)。

五十年:張應時(府學。沙縣訓導)、張纘緒(臺灣。同安教諭)、呂世昂(鳳山)、蘇克纘(諸羅。崇安訓導)、許宗岱(辛卯副榜。代州判)。

五十一年:許岡(府學。泰寧訓導)。

五十二年:洪登瀛(府學。恩。羅源教諭)、林璲(臺灣。恩。永福教諭)、鄭應球(鳳山。恩)、林中梅(諸羅。恩)、蔡振聲(府學。長樂訓導)、蔡夢弼(臺灣)、吳臺成(鳳山)、洪成度(諸羅)。

五十三年:蔡應新(府學)。

五十四年:蔡邦俊(府學。長汀訓導)、金繼美(臺灣。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鄭其灼(鳳山。長泰訓導)、鄭隆■〈井彡〉(諸羅。南平訓導)。

五十五年:董大章(府學)。

五十六年:楊文定(府學)、張天佐(臺灣)、蔡駿聲(鳳山)、許琇(諸羅。閩清訓導)、王元輝(丁酉副榜)。

五十七年:粘敏求(府學)。

五十八年:劉榮袞(府學)、陳鵬南(臺灣。連江訓導)、蔡纘烈(諸羅。光澤訓導)。

五十九年:鄭基嶽(府學)。

六十年:黃必第(府學)、石鍾英(臺灣)、李欽文(鳳山。南靖訓導。康熙五十八、九等年,分修臺、鳳、諸三「邑志」)、莊特遠(諸羅)。

六十一年:辜經(府學。恩)、孫文振(府學)。

雍正元年:張從政(臺灣。恩。揀選州判)、詹捷(鳳山。恩)、陳浚發(諸羅。恩)、李清時(府學)、謝飛鵬(府學。附拔。本姓陳)、陳洪言(府學。附拔)、洪大初(臺灣)、石雲路(臺灣,附拔)、張開銑(鳳山)、陳文苑(鳳山,附拔。己酉中式)、陳檜堂(諸羅)、林中萊(諸羅,附拔。揀選通判。本姓馬)。

二年:薛烈(府學。本姓王)。

三年:陳鵬飛(府學)、顏宗文(臺灣)、許士麗(鳳山)、歐陽達(諸羅)。

四年:鄭國慶(府學)。

五年:葉其蒼(府學)、洪亦纓(臺灣。本姓李)、林起鵬(鳳山)、洪績(諸羅。本姓陳)。

六年:陳雲從(府學)。

七年:吳滋燦(府學。本姓陳)、陳邦傑(府學。廩拔。乙卯中式)、張方升(府學。廩拔)、李棲鳳(臺灣)、洪際春(鳳山)、廖殿魁(鳳山。廩拔。壬子中式。是年拔三人)、陳慧(諸羅。分修「諸羅縣誌」)。

八年:陳杏元(府學)。

九年:黃名臣(府學)、林長春(臺灣)、王鳳池(鳳山)、陳必弟(諸羅)。

十年:張士箱(府學。漳州訓導。康熙五十九年,分修「臺灣縣誌」)。

十一年:柯德玉(府學)、餘修(臺灣)、施士燝(鳳山。興化訓導)、許明健(諸羅)。

十二年:王思興(府學)、林邦彩(府學。廩拔)、黃佺(臺灣。廩拔。乾隆元年,揀選引見養心殿,奉旨以州判用)、陳玉選(鳳山。附拔)、蔡開春(諸羅。廩拔。是年拔四人)。

十三年:劉元相(府學。恩)、餘奮鄉(臺灣。恩)、張好瑛(鳳山。恩)、陳任文(諸羅。恩)、謝國球(府學)、王邦俊(臺灣)、陳璇(鳳山)、林諸冠(諸羅)。

乾隆元年:陳奎(府學)。

二年:黃之猷(府學。本姓袁)、郭朝宗(臺灣)、李樹喬(鳳山)、陳衷和(諸羅)。

三年:許元珪(府學)。

四年:陳雲龍(府學)、楊廷棟(臺灣)、楊清時(鳳山)、週日燦(諸羅)。

五年:王大猷(府學)、黃繼業(府學。廩拔)、蔡培(府學。增拔)、施士膺(臺灣。廩拔)、卓肇昌(鳳山。廩拔)、林玉書(諸羅。廩拔)、丁鳴蜚(彰化。廩拔)。

六年:範學洙(府學)、楊邦望(臺灣)、林皋(鳳山)、顏仲鳳(諸羅)、鄭聯芳(辛酉副榜)。

例貢(雍正二年以後,例貢非由廩生者不得以教職用;現任教職俱罷去)

吳元之(歸化訓導。呈請終養)、林廷芳(沙縣訓導)、李士敏(延平訓導)、陳君錫、張方高(建寧縣訓導)、張道升(以上俱由廩生)、王鳳來(漳平訓導,升蘇州府同知;〔行〕取刑部員外郎,現任淮慶府知府)、王純(上杭訓導,升盧州同知;〔行〕取刑部員外)、吳振經(訓導,升開封府同知、署開封府知府)、林長盛、盧芳型、黃師韓、施士安、李國楨、郭邦英、陳國棟、鄭勳業、陳應魁、劉榮遴、傅汝梅、李雰、李桃、林懷西、王麟(本姓黃)、林其蕡(泰寧訓導)、饒嗣珍(大田訓導)、廖中起、李廷撰、陳焜、陳汝楫、王應選、蔡文達、林懷瑾、李明廷、陳附柏(本姓林)、鄭應捷、王朝鉁、王良佐、黃振昌、陳奇典、陳應光、丁宸、鄭大樞、陳方升、江日照、石國珠(以上俱由附生)、黃國英(即用州同)、黃長青、董廷英、施士成、吳振統、吳振綸、李朝璽、陳應魁。

武進士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阮洪義(開科聯捷)。

四十五年丙戌:葉弘楨(聯捷)。

四十八年己丑:柯參天。

五十一年壬辰:林大瑜(聯捷)。

五十二年癸巳:許貐(侍衛。以人地相宜,授鎮標中營遊擊,轉延平府遊擊)。

五十七年戊戌:範學海(甲辰殿試,授山東兗州壽張營中軍守備,署本營遊擊。雍正十一年,以母老病請假終養)。

乾隆四年己未:蔡莊鷹(侍衛。五年,請假省親,卒於姑蘇旅次)。

武舉

康熙二十九年庚午:林逢秋(鳳山開科)。

三十二年癸酉:阮洪義(臺灣開科。聯捷)。

三十五年丙子:許儀鳳。

三十八年己卯:王之彪(臺灣)。

四十一年壬午:陳進元(府學)、王臣、洪國珠(以上臺灣)、吳有聲、曾國翰(以上鳳山)。

四十四年乙酉:葉弘楨(聯捷)、洪奇英、黃繼捷、黃應魁、施世黻(以上俱府學)、李清運、蔡志雅、蕭鳳來、黃彩(以上臺灣)、柯參天(進士)、張化龍(以上鳳山)、許貐(諸羅開科。進士,侍衛)。

四十七年戊子:吳朝佐(府學)、薛寶琳、周良佐、許兆昌(以上臺灣)、蔡一聰、蔡朝鳳、翁士俊、謝希元(以上鳳山)、許興(諸羅)。

五十年辛卯:林大瑜(府學。聯捷)、林培(府學)、陳士成(臺灣)、顏士駿(鳳山)、餘立贊(諸羅。本姓蔡)。

五十二年癸巳:黃廷魁(臺灣)、林中穎(諸羅)。

五十三年甲午:王元功(府學)、洪壯猷(諸羅)、蘇學海(諸羅)、曾天璽(府學文生)、許莊威、蘇時亨(以上臺灣)。

五十六年丁酉:王楨鎬(解元。本姓李)、範學海(亞魁。聯捷)、李明德、黃彥彰(俱臺灣)、趙奇遇、李行可(以上鳳山)、洪奇猷(諸羅)。

五十九年庚子:汪玉潤(府學)、曾英傑、蕭鳳求(以上臺灣)。

雍正元年癸卯恩科:蔡聯芳、洪秉彝(以上府學)、李朝龍(鳳山文生)。

二年甲辰:劉大璸(府學)、施世爵(臺灣)。

四年丙午:楊逢春(臺灣)。

七年己酉(脫科)。

十年壬子:鄭和泰(鳳山)、張光國(諸羅)、劉長青(彰化開科)。

十三年乙卯:許志剛(臺灣)、蘇惟豫(鳳山文生)、黃紹輝(諸羅)、顏振雲(彰化)。

乾隆元年丙辰:吳志超(府學)、蔡莊鷹(府學。侍衛)、韓克昌(文生)、邱世質(諸羅)。

三年戊午:範學山(府學)、林日茂(府學)、王振業(臺灣)、許日文(鳳山)、歐陽穀(諸羅)、林長春(〔彰化〕)。

六年辛酉:許大勳(〔府學〕)。

卷十七

人物(流寓、隱逸、孝義、列女附)

邱文莊破瓊山之荒,海忠介擊中州之望;地以人傳,何論絕島哉?臺濱海類瓊,而初隸中土,聲教未久,青編夙汗求其儔,蓋寥寥也。然而蠻天菁嶺,不少通籍名流;羈旅潛光、鄉閭義行,亦烏可沒耶?況乎幽閨鏡破,輒失冰霜;弱質鸞孤,頻捐香玉。何地無賢?寧得以孤島少之!若夫沐聖化之涵濡、稟地靈之清淑,當必有植名教而開風化者挺生傑出,爲第一流人;則採風者有厚望焉。志人物。

王璋,字昂伯;臺灣人。康熙癸酉舉人。三十四年,分修「臺灣郡志」。初爲雲南宜良令,潔己愛民;丁母艱,百姓數千籲留於雲撫。璋素服,從間道旋家。服闋,起知湖廣房縣。尋升部主事,遷監察御史。卒於官。

陳遠致,字子靜;臺灣人。康熙二十二年,以軍功署參將札,協贊水師提督施琅平臺。遠致衝鋒陷陣,佐琅克澎湖;前後賞銀一千三百兩。平臺後,留遠致安插居民;遠致將所給銀兩,募佃開墾田園二萬餘畝。升左都督,管臺灣鎮標左營遊擊事;給一拖沙喇哈番,紀餘功二次。尋升瑞安副將,馳京陛見;以年老,準原品休致。子應橙、天杓,六十年隨徵平朱匪功,加署都司;雄,由把總累升守備雲。

林黃彩,字符質;臺灣人。有智力。康熙六十年臺匪朱一貴作亂,總督覺羅滿保移駐廈門;彩走興化,具陳平臺策。總督令隨大軍,討平朱匪,以把總升守備;累升廈門遊擊。十一年,隨徵大甲西,功升參將。尋遷澄海副將,署碣石衛總兵,卒於官。父宸昌,年八十餘,經授誥封,今尚健;本爲良醫,雅施方藥不受謝,力行善事雲。

黃曾榮,字煥文;臺灣人。初爲諸生,棄而從戎,補把總,升千總。臺道陳璸嘗命往上淡水捕賊鄭盡心,榮至,則相山川形勢,繪圖以進,條陳其地應添設一營;許之。尋升偏沅撫軍,特疏薦榮,奉旨記入賢能官員冊內。既調撫福建,即商福督覺羅滿保合疏請添設淡水營,即以榮爲本營都司。相度營地,創蓋兵房,經理三月而竣。以積勞,病卒於官。

陳友,臺灣人;生長海濱,熟悉水務。六十年,水師提督施世驃統舟師五百餘艘徵臺,令先駕小舟鹿耳門插標,爲嚮導。臺平後,上其功,授把總;累升至金門鎮標遊擊。

王作興,安平人;諳熟水務。六十年,提督施世驃徵臺,作興泅水至鹿耳門插標,引大師進港,以功加署都司僉書,授把總,累升南澳遊擊。乾隆四年,調安平中營,卒於官。

郭張文,臺灣人;素嫺弓馬。由把總,升陸路提標千總。六十年朱匪竊發,總督覺羅滿保撥隨參將林政徵臺;數次剿賊,卒于軍。

流寓(附)

隱逸

孝義(附)

節孝(附)

貞烈(附)

流寓(附)

寧靖王,名術桂,字天球,別號一元子;明太祖九世孫,遼王后、長陽郡王次支也。始授輔國將軍。配公安羅氏女。

崇禎壬午,流寇破荊州;王偕惠王暨藩封宗室避湖中。甲申京城陷,莊烈帝殉社稷,福王嗣立於建業;王與長陽王入朝,晉鎮國將軍,令同長陽守浙之寧海縣。

乙酉夏,浙西郡邑盡歸國朝;長陽率眷屬至閩中,王尚留寧海。而鄭遵謙從紹興迎魯王監國,時傳長陽入閩,存亡莫測;監國封王爲長陽王。鄭芝龍據閩,又尊唐王爲帝,建號隆武;王奉表稱賀,隆武亦如監國所封。後聞其兄尚存,已襲遼王;王具疏請以長陽之號讓兄次子承之。隆武不允,改封寧靖;仍依監國,督方國安軍。

丙戌五月,我師渡錢塘;王乃涉曹娥江奔避寧海,覓海艇出石浦。監國亦由海門來會,同至舟山。十一月,鄭彩率舟師北來;因芝龍與隆武未洽,知越州不守、監國出奔,故遣迎之。王與監國乘舟南下,歲杪抵廈門,而芝龍已先歸命北行矣。

是時,鄭鴻逵迎淮王于軍中,請寧靖監其師。合芝龍子成功兵,攻圍泉州,經月不下;鴻逵乃載淮王、寧靖,同至南澳。值粵東故將李承棟奉桂王之子稱帝肇慶,改元永曆,王因入揭陽;永曆令居鴻逵師中,月就所在地方支膳銀五十兩。戊子春,命督鴻逵、成功師。庚寅冬,粵事又潰;辛卯春,王仍與鴻逵旋閩,取金門。及成功取臺灣,王輒東渡,就竹滬墾田數十甲以贍朝晡。既而元妃羅氏卒,遂葬焉。

戊午,聞靖海將軍調集水軍樓船進討,鄭氏諸臣燕雀處堂,晏如也;王獨蒿目憂之。常言:『臺灣有變,我再無他往,當以身殉』。癸亥六月,我師克澎湖;二十六日,鄭兵敗回。王向媵妾曰:『我之死期已到,汝輩或爲尼、或適人,聽自便』。妾侍僉雲:『王既能全節,妾等寧甘失身!王生俱生、王死俱死;請先賜尺帛,死隨王所。從一而終之義,庶不忝耳』。王曰:『善』。妾袁氏、王氏(或雲蔡,誤也)、媵妃秀姑、梅姐、荷姐俱冠笄被服,齊縊於堂。王乃大書曰:『自壬午流賊陷荊州,攜家南下,甲申避亂閩海,總爲幾莖頭髮,保全遺體,遠潛外國。今四十餘年,六十有六歲;時逢大難,全發冠裳而死,不負高皇、不負父母!生事畢矣,無愧無怍』。次日,校役舁主人柩,王視之無他言;但曰:『未時』。即加翼善冠、服四團龍袍、束玉帶、佩印綬,將「寧靖王」麟鈕印送交鄭克塽,拜辭天地、祖宗;耆士老幼俱入拜,王答拜。又書絕命詞曰:『艱辛避海外,總爲幾根發。於今事畢矣,祖宗應容納』!書罷,結帛於梁自縊;且曰:『我去矣』!遂絕。衆扶之下,顏色如生。越十日,藁葬於鳳山縣長治裏竹滬,與元妃合焉;不封不樹。妾媵五棺埋於魁斗山,去王墓三十里,擬表爲五烈墓。

王無嗣,繼益王裔宗位之子名儼鉁爲後;時年七歲,安置河南開封府杞縣。

沈瑞,襲封續順公,節鎮潮州。其仲曰珽。逆耿之變,僞藩鄭經附之。經寇粵,以瑞家屬及珽遷臺,居永康裏;經遇之厚,妻以鄭斌女。辛酉,傳爲霖謀叛鄭,事覺被戮,以瑞與謀,囚其家屬。珽告瑞曰:『我家蒙國厚恩,奈何受制於鄭,宜早爲計』!瑞曰:『吾志決矣』。命珽結繯畢,瑞不能及,珽扶之就繯;珽拜於地。瑞氣絕,扶之下;亦自投繯。瑞妻、妾三人聞瑞歿,皆自盡。有同母女弟年十六,聞之大慟曰:『一傢俱亡,留此無益也』!亦就繯死(仍「舊志」)。

王忠孝,字愧兩;泉之惠安人。登明進士,以戶部主事抽分。劾太監忤,旨廷杖,下獄。後戍邊,士卒千餘赴都門泣留,三年乃免;奉謫家居,杜門不出。康熙三年,偕盧若騰入臺。不圖宦達,日與流寓諸人肆意詩酒,作方外客。居四年,卒。

辜朝薦,字在公;粵之潮州揭陽人。登明崇禎戊辰進士。始任江南安慶推官,歷掌諫垣、晉京卿,與黃奇遇、羅萬傑、郭之奇,號爲四駿。初棲浯島,繼入臺,卒。生一子文麟;長回潮州,登進士,爲安溪令。

沈佺期,字雲又,號復齋;泉之南安人。登明崇禎癸未進士,官右副都御史。明亡,絕意仕進。後至廈門,謝客。嗣入臺,以醫藥濟人,遇病輒療。壬戌秋,卒於臺。

沈光文,號斯庵;浙之鄞縣人。明副榜。由工部郎中,晉太僕少卿。順治辛卯,自潮州航海至金門。總督李率泰聞其名,陰使以書幣招之,不赴。後將入泉州,舟過圍頭洋,遇颶風飄至臺。鄭成功以客禮見,不署其官。及經嗣,光文以賦寓諷,幾罹不測;乃變服爲僧入山。旋於目加溜灣社教讀,以醫藥活人,因家焉。工詩賦,所著有「臺灣賦」、「東海賦」、「檨賦」、「桐花芳草賦」、「花草木果雜記」。卒,葬於善化裏東保。其子孫猶能守詩書。

盧若騰,字閒之;同安浯州人。明進士。懷宗召對稱旨,授兵部主事。疏劾督師楊士昌,升本部郎中,兼總京衛武學。三上疏,劾定西侯蔣惟祿。有惡其太直者,外遷寧紹兵備道。瀕行,劾兵備陳國興。既至浙,興利革弊,兩郡士民有「盧菩薩」之謠。鼎革後,遯跡澎湖,杜門著述;詩文甚富。

李茂春,字正青;漳之龍溪縣人。登明末鄉薦,〔喜〕著述。仙風道骨,跣足岸幘,旁若無人。居於臺之永康裏,額其茅亭曰「夢蝶處」(即今之法華寺);與僧誦經自娛,人稱「李菩蔭」雲。卒,葬新昌裏。

俞荔,興化莆田人。甲辰解元,聯捷進士。爲廣東長寧令。乾隆三年,過海東書院。着「復性篇」。

隱逸(附)

張士■〈木鬱〉,惠安人也。萬曆丙辰進士張礦之孫。八歲,補弟子員;登崇禎癸酉科副榜。康熙十三年耿逆之變,避難於浯、廈、漳、澄之間。二十八年,遁跡來臺,居於東安坊,杜門不出。持長素,焚香烹茗,日以書史自娛;飄然於世俗之外焉。闢榖三年,惟食茶果。年九十九,卒;諸羅縣知縣劉作楫匾曰「期頤上壽」。

孝義(附)

黃廣,諸羅人。事母孝。雍正八年,居屋被火,廣與母、妻俱走出,惟少妹在內。母憐女,反奔入;廣懼母被災,急隨救母。妻慮夫同焚,力挽止廣;廣輒推妻於港,遂與母同死火中。妻爲舟人急拯,得不死;痛姑與夫俱喪,仍投港,復爲鄉人救蘇。母爲女死、子爲母死,有司嘗給銀優恤之。

陳仕俊,字子慶;臺灣人。監生。好善。康熙五十七年旱,米價騰湧;仕俊出粟二千五百石,分四坊以賑,存活甚多。又嘗建橋、施棺,置園地爲義冢。其子貢生應魁,復出白鏹四百兩,請修臺灣縣學、文廟,亦能繼行善事雲。

施世榜,字文標;鳳山人。拔貢生。樂善好施,閭黨姻族貧者多所周恤。嘗建敬聖樓於南門外,以拾字紙。由壽寧教諭,授兵馬司副指揮令。長子貢生士安,捐資二百兩修葺鳳邑文廟;又置田千畝,充海東書院膏火,奏報有案。又令五子拔貢生士膺捐社倉榖一千石,皆其義行焉。

陳鵬南,字雲垂;臺灣人。篤志力行。與兄定國、安國、柱國四世同居,家百餘口,毫無間言。雍正十年,以歲貢司訓連江。除陋規、勤考課;與諸生論文,尤以實踐爲諄諄。乾隆二年,連城風災,文廟倒塌殆盡;鵬南自傾橐,竭力修建,費白鏹二千四百餘兩。又採買榖石平糶貧士及開河,用銀六百兩。兩院上其事,議敘;奉旨加一級有案。

黃孟深,其先龍溪人;幼隨父瑞章至臺,籍諸羅。兄伯與季早卒,孟深即仲也。撫孤侄如己子;男女四十八口同居合爨,以耕讀爲業,人無間言。又有王求、李次者,亦諸羅人;四世同居。先後有司嘉其行。

黃國英,字遜卿。鳳山人,貢生;淡水都司曾榮子也。世居臺邑。少穎異。好施予,有求輒應;戚屬貧乏者,月給銀米以贍之。遇事見義勇爲。雍正七年,佐郡守倪象愷新建郡署,出入工料,咄嗟立辦;三月而落成,人皆善之。鹽水港淤塞,港道不通;就自己龍溝潭莊西塭榔塭截其半,費千金別浚一港,以濟舟楫。遠近糖榖,賴以抵府;仍添置兵房,請於總鎮王郡撥兵防守,以杜不虞;至今便之。以州同即用。卒於漳。

侯瑞珍,臺灣人。性淳厚;少孤,善事節母。舉鄉賓,給以匾額。母終時,瑞珍年六十六;廬於墓側,人稱(?)……。子孫多入庠食餼,庭無間言。以七十四壽終。

節孝(附)

林氏,臺灣人;辜純湯妻、明經南金嫂。湯卒,林年二十二。無子,撫其媵二子爲己子。事姑孝;姑病篤,刲股和藥,籲天減算以益姑壽;病果痊,延五年乃卒。里閈稱爲辜孝婦,知縣李中素書「節孝」獎之。雍正五年,詳請祀節孝祠。

張氏,臺灣人;洪之廷妻。年十八歸洪,生一女。之廷歿,舅姑憐其年少,使鄰嫗微諷之;氏曰:『吾所以不死者,爲舅姑也』。於是勤紡績以終養,冰操四十年如一日,臺人稱其節孝焉。雍正五年,詳請祀節孝祠。

餘氏,臺灣楊茂仁妻。生子三,而茂仁卒,氏年二十二;痛絕復甦。環顧三子,長者甫離襁褓、幼者未滿二旬,乃泣曰:『與其捨生以殉,曷若撫孤存祀』。織紝度活,荼苦自甘。歷節六十三歲而卒,知縣俞兆嶽贈匾曰「節並松筠」。子贊化,入國學;孫錫疇、升時、文柱、崑玉、崑山,俱遊庠。

王氏,諸羅人;陳仲卿妻。仲卿卒,王年十九。嫡早喪,有遺孤子應選甫八歲;王撫嫡子如所生,延師課督。應選長成,入泮。里人具其事於郡守衛臺揆,書「節義可風」匾以旌之。

朱氏,故明魯王女也。幼聰慧知書,工針繡。適南安儒士鄭哲飛,生一男、三女。哲飛歿,扶姑挈子女寄養父家。父卒,渡臺依寧靖王。國朝康熙癸亥,我師克澎湖;王將自盡,氏欲從死。王以姑存子幼爲諭;氏涕泣,奉姑攜兒別居。勤女紅,勞苦忍飢,養姑撫兒十餘年,女嫁、姑亡、子繼歿,遂持長素。孀居五十餘載,冰操無玷。年八十餘,終。

黃明娘,鳳山人。年十七,歸金仁。越三年而仁卒,無嗣。夫弟尚幼,忍死以養舅姑。七載姑亡,舅老且病,氏奉養備至,久而不懈。舅亡,氏尋病篤;母家欲爲延醫,氏卻之曰:『吾不即從夫死而延此十載殘喘者,爲舅姑也。舅姑往矣,吾何以生爲』!遂不醫而卒。

陳氏,莆田人;歸鄭斌升,移家臺灣。年十八而寡。遺孤甫週歲,苦守,勤女紅以資生。撫其子至成立;娶媳生孫,遊郡庠。觀察王敏政、郡守周元文、司馬洪一棟俱旌以匾。雍正五年,詳請入節孝祠。

蕭氏愛娘,臺灣人;舉人鳳求女。少許配洪舉人壯猷男齊。未娶,而齊歿。愛娘年十九,矢志守節,白其父歸洪;養族子爲息。十二年,未嘗歸寧。乾隆四年病卒,合葬齊墳武定裏。

銀娘者,黃聲集側室好官婢也。聲集將終,予好官百金,令別嫁,不從;以其金養族人子,同銀娘撫之。既所養子歿,好官悲憤欲絕;銀娘勤慰,願伏事終身。遂各削髮,持長素唸佛四十餘年。好官卒,銀娘亦尋死。

林氏,鷺江人。年十六,歸臺灣範文質。姑性嚴急,氏能孝,得其歡。二十五而文質歿,僅遺六歲男學海。已而夫之仲弟夫婦繼歿,孤子女皆幼,氏撫育如己出。課督學海,成進士,授山東袞州壽張營守備。後請假終養七載而氏卒,年六十有四。

蔡氏惜娘,臺灣人;陳邦棟妻。年十九而邦棟卒,時男甫周月。氏哀慟,誓不獨生,舅姑苦勸,諭以撫孤愈於死。遂承命節哀,勤紡績,養翁姑,撫孤子至成立。今年六十,閭里稱其節孝。

劉氏尾娘,臺灣人;侯孟富妻。生二男一女。孟富卒,氏年二十有八。男女俱幼,門無戚屬,矢志守孤。勤女紅,以供衣食。子瑞珍成立,眼見五代孫。年八十有五,卒。女罔娘,適林妙;妙早卒,亦能完節。劉苦操,子瑞珍以孝稱,女罔娘又以節着,人以爲「侯之門,節孝存」雲。

番婦大南蠻,諸羅目加溜灣社番大治賦妻。生一男。大治賦死,婦年二十;願變番俗,不更適人,自耕以撫其男。至五十六歲,知縣陸鶴爲請旌獎。

貞烈(附)

鄭氏,鄭斌女;配續順公沈瑞。辛酉,傅爲霖反間謀泄,株連及瑞,囚其眷屬,獨氏發歸。氏泣謂父曰:『兒既適沈,生死與共;今罹重禍,兒安可獨生?願遣兒同系』。斌從其請,羈之別室。及瑞將縊,使人持一帶別氏。氏自結繯,其弟泣挽之;氏曰:『生爲沈家人,死爲沈家鬼;姊從此辭矣』。遂投繯死。

黃氏棄娘,臺灣人;黃堂壯女。年十九,適僞賓客司傅爲霖次子璇。爲霖以反間謀泄,父子俱置極刑,家屬發配。氏兄銓,爲氏營救,得免。方璇之被系也,氏猶日望其生。及父子遇害,遂決意身殉。其兄多方慰之,氏泣曰:『今日之事,子爲父死、妻爲夫亡,於理甚順;妹復何憾』!遂自縊。聞者哀之。

陳氏,鄭克■〈臧上土下〉妻、陳永華女。少知書,守禮。克■〈臧上土下〉者,僞藩鄭經螟蛉子也。經西寇,委政於永華;請立克■〈臧上土下〉爲監國。經敗東還,永華亦歿;即以國事付克■〈臧上土下〉。無何,經病亡;諸弟於喪次揚言曰:『彼非鄭氏子,孰肯爲之下』?環訴於經母董氏。董氏命幽克■〈臧上土下〉,收監國印;諸弟於是夜默使烏鬼(番名奴)拉殺之。當克■〈臧上土下〉之被逮也,語陳曰:『事變矣,恐不能相保』。陳曰:『夫在與在、夫亡與亡,無相負也』。董氏以永華故,禮遇陳;陳曰:『昔爲箕帚婦,今爲罪人妻;願出居,待亡夫百日後,即從地下耳』。許之。乃處陳別室,置克■〈臧上土下〉柩其中。旦暮哭奠;既卒哭,沐浴整衣縊於柩側。與克■〈臧上土下〉合葬臺之武定裏洲仔尾。

鄭氏宜娘,漳郡人。年十八,適臺邑謝燦。燦遠賈三載始歸,尋病卒;氏朝夕號泣,誓以死殉。鄰嫗慰以『姑老家貧,且無兄弟,若何』?氏曰:『婦人從一而終;餘惟知「從一」之義耳』。遂投繯死。僞天興州爲建坊表之,即今下寮港街「貞節坊」是也。

阮氏蔭娘,臺灣人。年十六,歸王尋,居安平鎮。未有出,撫夫伯兄遺腹子,備極鞠育。已而夫歿,其仲兄來哭;殯畢,氏請所撫侄爲夫立後,許之,遂欲自經。仲嫂急救,且慰之曰:『叔死不可復生,姒何自苦乃爾』?氏曰:『夫死,誓不獨生;得同歸,願足矣』。仲使人防之密;氏醉以酒,即嚴妝潔服,從容就繯。雍正五年,詳請祀節烈祠。

郭氏益娘,臺邑曾國妻。年十八,未有出。國溺海死,氏日夜哀哭,誓不欲生;已而白所親曰:『夫亡,義不獨存;願相從地下』。勸弗止,遂自縊。攝縣同知孫元衡匾其閭曰『烈同荀釆』。雍正五年旌表,祀節孝祠。

趙氏,臺之鎮北坊人;歸李宋。年二十有二,宋病,侍藥不梳洗、不解衣。俄宋死,氏哀慟悽慘,誓與同穴。迨卒哭,遂自經死。臺之士民高其節,爭弔祭之。雍正五年,詳請入節孝祠。

鄭氏月娘,臺灣人;哲光女。年十九,歸鳳山王曾儒。逾年儒卒,翁以貧故,欲速葬。月娘乞稍緩,願死同穴。翁囑鄰媼勸止之,月娘曰:『夫病劇時,吾以死許之矣;義不可移』。投繯而死。紳士競挽以詩。知縣宋永清高其節,親祭氏墳,匾其廬曰「百年今日」;蓋宋輓詩有『百年今日乾坤老』之句也。雍正五年,詳請入節孝祠。

紀氏險娘,臺灣人;紀惠女,少許字吳使。年十八,未嫁而使病;氏聞之,寢食俱廢。尋使歿,氏遂自經以殉。吳家移其柩,與紀合葬武定裏州仔尾。臺令張宏爲請於督、撫,給「烈性天成」、「女宗芳烈」二匾獎之。雍正五年,詳請入節孝祠。

王氏德娘,臺灣安平鎮人;適楊軫。軫捕魚溺水歿,氏年二十二,家惟老翁、幼女。將卒哭,夜四鼓,設祭筵哭奠畢,即入房自縊。林封君宸昌白協鎮張國拜而斂之。宸昌及臺人士賦詩以挽,有『惜女憐翁盡節難』之句,蓋紀實也。

王氏■〈毛上灬下〉娘,諸羅人;歐預妻。年二十,適預。逾年而預卒,王氏哀毀悲號,治喪盡禮。既卒哭,白內外諸親,沐浴更衣自縊而死。合葬善化裏北仔店。知縣周鍾瑄旌其門曰「節義凌霜」。雍正五年,詳請入節烈祠。

黃氏器娘,黃勉女;臺邑武定里人。幼許郡治儒生陳越琪。聞琪病,即爲減膳祈禱。迨琪死,父母祕不與言;氏密察得實,遂自縊;夫家舁琪柩與氏柩會於路,合葬魁斗山。官爲上其事,康熙六十一年旌表建坊十字街。

莊氏珠娘,臺灣人;莊連女,少許配陳景昭。年十八未婚,而景昭病故。珠娘聞訃,脫簪珥、更素服。家人慮其殉也,防之密;乃徉談笑。越旬日,入室自扃,母呼寂然;急破扉視,已投繯矣。因附窆景昭墓右。先是連有弟宗,聘高氏金娘,年十八未婚而宗卒。金娘聞訃,即削髮爲尼。今六十餘歲,冰節無異。又有妹勸娘未嫁,以母病篤,禱天割股和羹以進,母食而愈;即珠娘胞姑也。人以爲節孝貞烈萃於莊氏一門,詩以挽者累卷帙。

蔣氏,北路參將羅萬倉妾。康熙六十年朱匪之變,賊犯諸羅城。萬倉出與戰,爲賊所殪;氏見萬倉所乘馬逸歸署帶血,曰:『吾夫其死矣』!遂自縊以殉。事聞,奉旨旌表,祀節烈祠。

袁氏順娘,臺灣人;袁權女。年十六,適魯定公。甫六月而定公歿,袁慟悽慘。越七日,白內外諸親,自縊以殉;合葬魁斗山西。雍正五年旌表,祀節孝祠。

汪門雙節者,彰化縣民汪家姑婦也。姑劉氏、婦餘氏,素相慈孝。雍正九年大甲西番作亂,焚殺居民。姑劉急告婦餘曰:『義不可辱,當各爲計』。語畢,遂自刎。婦方抱姑屍而泣,逆番猝至,遂觸垣死。乾隆三年,勒碑縣東門以旌之。

卷十八

古蹟(井泉、宮室、寺觀、宅墓附)

登越王之臺,頓生哀思;過田橫之墓,不禁歔欷!往跡已湮,而弔古者不勝情焉。臺爲古荒服地,元、明以前,未載方輿。雖山海觀奇,而平原沃野極目千里,非若圓嶠、方壺爲神仙窟宅之域也。然而靈巖綿邈,豈必館娃之舊宮;鷲嶺岧嶢,奚待卓錫之古剎?但開心目,足供憑臨。若夫伏波銅柱,僻在安南;王嬙青墳,尚存漠北。荒煙蔓草間,寧無有其可傳者乎?志古蹟。

臺灣縣

赤嵌城:在鎮北坊。紅毛人所築也,又名紅毛樓。鄭氏以貯火藥軍器。今頗圯。

紅毛城:在安平鎮。紅毛時,於一鯤身頂築小城,又遶其麓而周築之爲外城。城垣用糖水調灰迭磚,堅埒於石。凡三層:下一層入地丈餘,而空其中。凡百食物及備用者悉貯之。雉堞俱釘以鐵,廣二百七十七丈六尺、高三丈有奇;女陴、更寮,星聯內城。樓屋曲折高低,棟樑堅巨,灰飾精緻。瞭亭、螺梯、風洞、機井,鬼工奇絕。近海短牆年久傾圯,潮水輒至城下;日夕衝激,頗需修理。東南由瀨口陸行,歷鯤身三十里可至;東由鎮渡頭,一葦杭之。

澎湖暗澳城:明都督俞大猷所築。嘉靖間,林道幹作亂,大猷追之,道幹遁入臺灣;大猷因留師澎湖,築城於暗澳以守。今故址尚存。

瓦硐港銃城:紅毛人築也。明時,澎湖屬同安縣轄,分金門哨兵汛防居於此城。今圯。

諸羅縣

青峯闕炮臺:在蚊港口。荷蘭時築。今圯。

彰化縣

淡水炮臺:在港口。荷蘭時築。

雞籠城:荷蘭時築。

井泉(附)

宮室(附)

寺觀

宅墓(附)

井泉(附)

臺灣縣

大井:在西定坊。來臺之人,在此登岸,名曰大井頭。開闢以來,生聚日繁、商賈日盛,填海爲宅,市肆紛錯。「舊志」雲:『開鑿莫知年代。相傳明宣德間,太監王三保到臺,曾於此井取水』。又傳系紅毛所浚;紅毛築赤嵌城,恐有火患,鑿此井以制之。

烏鬼井:在鎮北坊。紅毛所築。水源甚盛,大旱不竭。南北商船悉於此取水,以供日用。

馬兵營井:在寧南坊。僞時駐馬兵於此,因名。水最淡,甲於他井。通邑之人汲以烹茗。

澎湖大井:在媽祖宮東。開鑿不知何年。施琅平臺時,水泉大涌,即此井也。亦名大井頭。

紅毛井:在澎湖瓦硐港銃城東。紅毛所鑿,故名。泉脈甚盛,往來商船在此伋水。

鳳山縣

龍目井:在阿猴林內竹仔寮,爲小竹橋、觀音山二莊交界。兩井相連,狀如龍目,故名。相傳沉痾者飲其水即愈。

諸羅縣

紅毛井:在縣署左。鑿自荷蘭,因名。方廣六尺、深二丈許。泉甘冽於他井。相傳居民汲飲是井,則不犯疫癘。

彰化縣

龍目井:在大雞籠山之麓。下臨大海,四周〔斥鹵。泉湧如珠,濆地而起,□□甘〕冽。不知鑿自何時?大約亦荷蘭所浚也。

宮室(附)

北園別館:在邑治北五里許。僞鄭爲母董氏建。

敬聖樓:〔在〕府治南門外。拔貢生施世榜置;捐粟僱僧,以拾字紙。

寺觀(附)

臺灣縣

海會寺:即鄭氏北園也。康熙二十九年,臺廈道王效宗、總鎮王化行改建爲寺。佛像莊嚴,寺宇寬敞;亦名開元寺。寺田在寺後洲仔莊,五十甲;又寺前園六甲零,又檨園一所,爲本寺香燈。

竹溪寺:距邑治二里許。徑曲林幽,清溪環拱,竹木花果,頗稱勝概,匾其山門曰「小西天」。寺田在尖山莊,一十二甲;年收租粟爲香燈。

黃蘗寺:在東安坊。康熙二十七年,左營守備孟大志建。三十一年,火。三十二年,僧募衆重建。四圍竹木、花果甚多。

法華寺:僞時漳人李茂春構茅亭以居,名「夢蝶處」。後僧人鳩衆改建法華寺。康熙四十七年,鳳山知縣宋永清建前殿一座,祀火神;置鍾、鼓二樓。前後曠地,遍蒔花果。起茅亭於鼓樓之後,匾曰「息機」;退食之暇,時憩息焉。寺田在寺後,荒埔一所約二甲餘,臺灣府蔣毓英給爲香燈;又園在港西里大湖莊一所,鳳山知縣宋永清捐置爲香燈。

彌陀寺:在永康裏東門內。年久傾圯。康熙五十八年,僧一峯至自武彝,募化重興。寺田在鳳山縣嘉祥裏阿嗹甲尾園一所,年收粟七十二石;又寺後園一坵,黃士甫、曾亨觀捐置爲本寺香燈。

廣慈庵:在東安坊。康熙三十一年建。環植修竹,前對小峯,亦幽靜處也。寺田在諸羅縣犁頭標大道公營,年收租粟六十五石;諸羅縣知縣張■〈王尹〉給爲香燈。

鳳山縣

仙堂:在長治裏前阿社。祀五文昌。環植竹木、花果,頗有勝致。

諸羅縣

龍湖巖:在開化裏赤山莊。僞官陳永華建。環巖幽邃。前有潭,名龍湖;中植荷花,左右列樹桃柳。青梅、蒼檜,遠山浮空,宛入圖畫。

大山岩:創建不知何年。巖極峻聳,頂上圓平,廣可數畝;僧舍在焉。寒花古木,遍列階前;煙景溪山,俱來目下。

宅墓(附)

臺灣縣

陳氏花園:在武定裏。僞時陳永華別墅。今廢爲檨林,輸課。

檨林宅:在寧南坊。僞勇衛黃安故宅。今改爲施襄壯侯祠。

五妃墓:五妃者,明寧靖王妃也;曰袁氏、曰王氏、曰秀姑、曰梅姐、曰荷姐。癸亥六月二十二日施琅既克澎湖,王語諸妃曰:『我之死期至矣!爾輩聽自主之』。鹹曰:『王生俱生、王死俱死』。遂結繯齊縊堂上。王親自殯殮,葬仁和裏。越二十六日,王卒。

李茂青墓:在新昌裏。

盧若騰墓:在澎湖。

陳節烈墓:在武定裏。陳永華女(詳見「節烈」)。

鳳山縣

寧靖王墓:在維新裏竹滬。

諸羅縣

沈斯庵墓

卷十九

雜記(祥異、叢談、外島附)

鯤化鵬摶,「齊諧」畢載;石言神降,左氏猶傳:或以爲怪、或以爲誣矣。然上天垂象,偶爾乖常;赤子弄兵,隨時殄滅。史亦備記,抑又何歟?我皇上聖敬日躋、天休滋至,景星甘露,雲漢爲昭;島國春長,鯨波永息。其間偶有云翳,亦何損乎太虛哉!夫天和不可幹,莫謂其無徵也;邇言有至理,勿謂其不經也。錄從前之祥異、集今昔之叢談,用資採擇,亦藉觀懲。志雜記。

祥異

叢談

外島(附)

祥異

國朝順治十八年辛丑夏五月,鹿耳門水忽漲丈餘。先時,鹿耳門水淺,僅容小艇出入;是月水忽漲,鄭成功因之大小戰艦進港,遂據臺灣。

康熙十九年六月,有星孛於西南,形如劍,長數十丈;經月乃隱。是冬大稔。

二十年,疫。先是,有神曰天行使者,來居安平鎮陳永華宅,永華與相酬接。自是,鄭氏主臣眷屬凋喪殆盡。

二十一年七月,地生毛;九月,雨發如絲。冬飢(鬥米值銀至六錢餘)。

二十二年五月,澎湖港有物狀如鱷魚,長四、五尺,沿沙而上,鳴聲嗚嗚。居民競燒楮錢送之下海。是夕,復登岸死焉。是月大水,土田衝陷。夏六月,靖海將軍侯施琅帥師攻澎湖,拔之。二十六夜,有大星隕於海,聲如雷。二十七日,明寧靖王術桂在臺灣,聞大師取澎湖,遂具冠服投繯;妻、妾從死者五人。秋八月,鹿耳門水漲,大師乘流入臺,鄭克塽歸誠,老幼歡迎,臺灣平。十一月,雨雪;冰堅寸餘(臺土氣熱,從無霜雪。八月甫入版圖,地氣即自北而南,運屬一統故也)。

二十五年四月二十日辰刻,地大震。

二十九年冬,大有年(自蕩平後,年榖時熟,幾不勝書。是歲,尤爲大稔)。

三十年八月,大風;民居傾壞,船隻飄碎。

三十二年冬,大有年。

三十五年秋七月,新港民吳球謀亂,伏誅。

球,新港東田尾人;好拳勇。有朱佑龍者,詐稱前明後裔,能遁法;數往來球家,陰集黨夥謀亂。鳳山吏陳樞之妻,球妹也。樞侵蝕課粟,官督之急,稱貸球家;球奮髯曰:『此何足道,當相與圖大事,悉誅此曹』。於耳(?)告與謀,則大喜。尊球(佑龍?)爲國師,招集漸衆。其黨餘金聲約保長林盛同舉事,盛佯許諾,乘夜逃之郡首告。北路參將陳貴率官兵環其宅,賊操兵以出,擒獲球、樞、金聲等爲首七人,杖殺之。而朱佑龍竟莫知所向。

三十八年春二月,吞霄土官卓個、卓霧、亞生作亂。夏五月,淡水土官冰冷殺主賬金賢等(主賬,番社通事,管出入之賬者)。秋七月,水師襲執冰冷。八月,署北路參將常太以岸裏番擊吞霄,擒卓個、卓霧、亞生以歸,俱斬於市。

初,通事黃申贌社於吞霄,徵派無虛日,社番苦之。土官卓個、卓霧、亞生鷙而驍,陰謀作亂。會番當捕鹿,申約計日先納錢米而後「出草」。個、霧等鼓衆大噪,殺申及其夥十數人。鎮、道遣使招諭,不得入。乃發兩標官兵及署北路參將常太進剿,而以新港、蕭壟、麻豆、目加溜灣四社番爲前部。個、霧等阻險拒守,四社番傷死甚衆。既有獻計常太者雲:『岸裏山番穿林箐、〔越〕澗谷如飛。擒個、霧非此不可。時岸社番尚未內附,乃遣譯者入說其魁,多致糖、煙、銀、布;番大喜,自以收捕爲功。繞出吞霄山後,日有擒獲。官軍攻其前,個、霧等大窘,將逃入內山。岸裏番設伏擒之;至郡,屍諸市,傳首以示諸番。是役也,勞師七閱月,官軍被瘴毒死者數百人。

冰冷者,淡水內北投土官、麻裏郎吼番之婚姻也。麻裏郎吼有女,字主賬金賢;賢將娶之,其父憐女之幼也,弗與。告賢曰:『俟長以歸汝』。賢縛丈人於樹而撻之,麻裏郎吼以訴冰冷而泣。冰冷故兇悍,怒率衆射殺賢;諸與賢善者皆殺之。時方徵吞霄,冷遣使與個、霧等通,有水師把總者巡哨至淡水,聞變,潛泊海口,冷未之覺;把總遣他社番誘以貨物交易,伏壯士水次縛之,亟登舟。比諸番出護,已掛帆矣。會吞霄既平,諸番以首惡既誅,因通事求撫。把總惜失其名。

四十年冬十二月,諸羅劉卻作亂,伏誅。

卻,臭佑莊管事;拳棒自負。日往來無賴惡少,歃血爲盟。久之,其黨有謀不軌者,以爲非卻,衆莫從之;嘗深夜燃樟腦,竊置卻屋,瓦火上燭,召同盟者示之曰:『劉大哥舍中,每夜紅光燭天,非常兆也』。會卻家神爐無故發火,衆曰:『此不君,即帥耳』。卻心動,穴地於舍,佯置田器;冶鐵爲刀槍各械,約日舉事。臘月七日,揚旗擊鼓,毀下加冬營,散其兵。乘夜抵茅港尾,掠市中貨。亂民及諸番乘機四出劫掠,破家者甚衆。卻退屯急水溪,北路參將白通隆整衆御之,鎮、道兩標併發兵應援。越五日,官兵大集,戰於急水,卻大潰;殺賊甚衆,生擒其黨陳華、何正等。卻走匿山藪,常晝伏夜出。四十二年春二月,擒獲於笨港之秀才莊。師還,斬卻於市;並其長子杖殺之,妻孥皆發配。

四十四年冬,飢。詔蠲臺灣府屬三縣四十四年糧米。

四十六年冬,飢。詔蠲糧米十分之三。

四十八年夏,鹿耳門有大魚二,狀似馬;脊上有鬃長三、四寸,其尾如獅,肚下四鬐如四腳。居民獲其一(或曰即海馬也)。

四十九年冬,飢。

五十年九月十一日戌時,地震。

五十一年,詔蠲本年應徵粟石。

五十三年,大井頭行鋪火,延燒數百間。秋,大旱。詔蠲臺灣、鳳山粟米十分之三。

五十四年九月,大風、地震。

五十五年丙申,諸羅十八重溪內石洞三孔水泉圍繞,一日忽火出其上,高二、三尺。數日乃熄(後至壬寅歲,亦有見者。此處水熱,或謂即溫泉。蓋磺氣鬱蒸,水石相激而火生焉)。

五十六年冬,飢。詔蠲本年錢糧十分之三。

五十九年,鎮北坊民林進茂壽百歲,一堂四代。妻洪氏,年九十八,晨夕倡隨。巡道梁文煊給予「昇平雙瑞」匾額。十月初一日,地大震。十二月初八日,又震十餘日。房屋傾倒,壓死居民。

六十年五月,臺匪朱一貴倡亂,陷府治,總兵歐陽凱、副將許雲戰歿。總督覺羅滿保馳至廈門,檄水師提督施世驃進兵、南澳總兵藍廷珍統偏師援之。七日復臺灣,械朱一貴等至京師,磔之。八月十三日,大風,天盡赤,提督施世驃駐兵郡城,營盤飄倒,民居傾壞,港內船隻擊碎甚多,兵民多壓死。

初,狂民高永壽冒首傀儡山後有朱一貴者,謀爲不軌。鞫之無實,杖逐回籍。十月朔,臺地大震,民間訛傳爲亂兆。賊有杜君英者,粵客人也;藉稱一貴在其家,招集徒衆。康熙六十年四月十九日,豎旗岡山,奪汛塘軍器,臺鎮歐陽凱遣遊擊周應龍討之。賊搗陴頭,敗應龍軍於赤山;千總陳元戰死。二十七夜,攻陷南路營;守將苗景龍被執遇害,把總林富戰死,守備馬定國自刎死之。五月朔,賊擁衆攻府,安平協鎮許雲率遊擊遊崇功、千總趙奇奉、林文煌等引兵來援;力戰,俱死之。臺鎮歐陽凱及遊擊孫文元、守備胡忠義、千總蔣子龍、林彥、石琳俱戰死,遊擊劉得紫、把總李茂吉被執,茂吉罵賊不屈踢賊,死之。府陷。是日,北路營亦陷。守將羅萬倉死之,其妾蔣氏自縊以殉。時三邑俱陷,惟北路上淡水都司陳策孤軍自保,阻遠。初四日,羣賊立飼鴨者朱祖,冒一貴稱義王,僭號永和。元年,總督覺羅滿保聞之,十四日駐廈門,檄水師提督施世驃、南澳鎮藍廷珍等赴澎湖討復。〔滿〕保悉心調度,〔發〕舟師萬七千人、戰船五百餘艘,適水漲丈餘,駢進鹿耳門,克復安平鎮;時六月十六日也。二十二日,與賊戰鯤身,賊卻。遊擊林秀等乘勝追入府治,次南較場;軍令嚴,無敢犯民秋毫者。郡民慶更生,爭擔粥挈漿以迎。越日,藍廷珍等至自西港,軍於萬壽亭。二十三日,提督施世驃行視郡中,慰民疾苦,遂軍於北較場。二十五日,詔到,諭賊就撫。二十八日,遣朱文等略北路。滿保又遣遊擊張駥會陳策上淡水,兼程而下,夾攻一貴等。一貴窘,則竄溝尾,鄉民醉而縛之。閏月,獻俘軍門,諸黨亦漸次就擒;檻解京師,磔之。惟王忠未獲。八月十三夜,颶風大作,雨大如注,火光閃閃灼天,髮屋碎舟,營盤傾倒;官哨商漁船俱覆,軍民溺死無算。賊餘黨黃輝、卓敬等復糾衆小岡山,捕獲斬之。臺灣平。

十二月,詔蠲臺灣本年粟米。

六十一年,鳳山縣赤山裂,長八丈、闊四丈,湧出黑泥。至次日,夜出火光高丈餘。

雍正元年四月,千總何勉獲逸賊王忠,解省伏誅。

辛丑之變,羣賊俱已伏誅;惟王忠潛匿,年餘未獲。巡臺御史吳達禮、黃叔璥等摺奏勒限緝拿,總督覺羅滿保以中營千總何勉嚐出力用命,專委搜緝。勉備歷險阻,訪知蹤跡,獲其親信羽翼使爲內應。四月十四夜,計擒王忠於鳳山林,解省正法。事聞,奉旨:何勉着照該督所請,補授福州城守右軍守備;仍從優議敘。隨升北路營參將,頒給世職,準襲兩代拖沙喇哈番。

三年七月,大風。

四年,水沙連社兇番骨宗等戕殺民命。總督高其倬遣臺道吳昌祚等討之,尋擒賊正法。

水沙連,舊爲輸餉熟番。朱逆亂後,遂不供賦。其番目骨宗等自恃山溪險阻,屢出殺人。逮雍正四年,復潛蹤出沒,恣殺無忌。九月,總督高其倬檄臺道吳昌祚到省,面詢情形,授以方略,委爲總統,分路進攻,務獲首惡;以北路參將何勉副之,仍調淡水同知王汧協徵。時巡察御史索琳亦帶親丁,會巡道斗六門酌議剿撫。十月,勉等攀巖援木,冒險深入,直抵水沙連北港之蛤仔難社;諸番震懾,俱已就撫。越數日,復入南港水裏湖,擒獲骨宗父子三人,搜出藏貯頭顱八十五顆。既復擒獲兇黨阿密氏麻着等二十餘番,亦搜出頭顱無數。皆押回軍前,解省伏誅。於是南、北港二十五社畢服,依舊輸課。水沙連平。

五年,東安坊民楊紹芳壽百七歲。巡察禪濟布、景考祥召飲以酒,給予「人瑞」匾額。

六年,東安坊民魏連妻陳氏一產四男。七月二十日,大風。閏七月二十三日,又大風;損壞商哨船隻,有兵民溺死者。十二月,南路山豬毛生番戕殺漢民二十二人。

七年二月,總督高其倬檄臺道孫國璽、臺鎮王郡等討平之。

傀儡生番性嗜殺人,取其頭以多者爲雄。諸社皆然,而山豬毛爲最。雍正六年冬臘月二十四日,殺漢民二十二人。次年春二月,總督高其倬檄臺道孫國璽、臺鎮王郡等調遊擊靳光瀚、同知劉浴帶兵攻山豬毛,調諸羅縣知縣劉良璧堵後山,撥內優社番伏擊八里鬥難截殺之。又檄北路參將何勉入南仔〔仙〕仙,會同抵邦尉山下絕壁深崖,相機擒剿。時南路獲兇番十餘人,適奉總督檄行「勝之不足爲武、不勝反以示辱」,飛調回軍。山豬毛平。

八年七月初十日,地震。

九年十二月,彰化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聚衆爲亂,負固拒敵。臺鎮呂瑞麟屢討,未平。

十年三月,鳳山吳福生等樹旗倡亂,焚岡山營、舊社汛房,守備張玉被害。總兵王郡率官軍剋日剿滅,擒吳福生等誅之。

吳福生,鳳山流棍。雍正十年春,乘北路番變未靖,與商大概等謀搶陴頭。事覺,臺鎮王郡遣遊擊李榮引兵應援。福生等於三月二十八夜焚岡山營盤,二十九日復焚舊社汛塘,虎頭山、赤山各處悉賊旗。四月初二夜,賊聚攻陴頭,守備張玉、把總黃升守之。初三夜,焚萬丹巡檢署。時鎮標軍多撥北征,府治兵少。臺鎮王郡探知陴頭賊熾,遂決策初四日留中營遊擊黃貴守府治,自率兵夜發。初五日辰刻,直駐陴頭,即與參將侯元勳、守備張玉、林如錦等三路夾攻。賊並衆拒,官軍火炮齊發,傷殺甚衆。賊卻復集,自辰向未,戰數合,賊大潰,各奔竄潛匿。我軍俘獲蕭田等八人而還;守備張玉、外委千總徐學聖、鄭光弘戰死。初六日,班師回府,斬所獲賊俘蕭田、蕭夷、蕭詔、李三、許舉、李成等於營門,懸首示衆。越數日,福生、大概等三十餘賊俱捉獲,解省伏誅。南路平。

六月,總督郝玉麟奏請調回呂瑞麟彈壓府治,以新授福建陸路提督王郡征討大甲西番林武力等。官軍掩捕擒獲,尋正法。

北路大甲西社番林武力、學生等結樸仔籬等八社,以去歲臘月鼓衆倡亂於彰化,恣橫焚殺。淡同知張弘章走免,居民多被戕斃,北路洶洶。先是,臺鎮呂瑞鱗北巡至淡水,聞變回至貓盂被圍。瑞麟奮身殺退,入彰化縣治駐札,徵兵府中,歷戰未克。五月,逆復結沙轆、吞霄等十餘社同反,圍攻彰化縣治。百姓奔逃,絡繹於道。六月,總督郝玉麟調瑞麟回府彈壓,檄新授福建陸路提督王郡討之。七月四日,郡同巡察覺羅柏修師至鹿仔港,遣參將李蔭越、遊擊黃貴、林榮茂、守備蔡彬等合兵圍阿束社。火炮齊發,軍兵四面殺入,羣逆蟻聚莫當,皆潛逃逸去。郡分參將靳光瀚、遊擊林黃彩、守備羅世正等各扼隘口,絕其去路。八月,渡大甲溪;遣金門鎮李之棟、遊擊高得志、李科、守備呂九如、林如錦等各路追殺,逆逃去復糾黨據險自守,暗發鏢箭傷人。我師乘銳進追,由大甲西曆大安溪登大坪山,直抵悠吾生番界,皆有殺獲。逆大窘,走南日內山;峭璧峻絕,草樹叢箐,無磴路。適鄉民探知巢徑僅一線,魚貫板緣而上;逆覺,踞高巔,下矢石如雨。我師奮登,槍炮交攻,啖聲震山谷;逆俱負創四竄,搗其巢、焚其積。羣逆鼠竄計窮,於是各社相繼獻渠兇林武力、學生等來降。計圍獲男婦一千餘名,陣斬首級四十一顆,傷死二十一名,軍前梟首一十八名。撫脅從、誅首惡,還集難民,遂班師。時十一月五日也。凡四閱月,北路平。

雍正十三年十月間、至乾隆元年十一月內,彰化柳樹湳登臺莊生番累出焚殺;副將靳光瀚、同知趙奇芳設法蒐羅,查出眉加臘社番巴里鶴阿尉等正法。十二月十七日夜丑時,諸邑灣裏街地大震二次,倒壞民居,壓死甚多,賑銀七百兩。事聞,動銀三千兩賑之。

乾隆三年,臺、鳳二邑(?)災。事聞,臺灣被災田園七千六百餘甲,豁粟二萬一千五百餘石;鳳山被災田園六千八百餘甲,豁粟一萬四千四百餘石;官莊被災田園五百餘甲,豁銀九百六十餘兩。

乾隆五年六月二十二至二十五等日,諸邑鹽水港臺風淋雨,被水淹倒倉廒二十四間,浸粟一萬五千餘石,民居損壞,官賑銀二百兩。

叢談

「文獻通考」雲:『琉球國在泉州之東,有島曰澎湖;煙火相望,水行五日而至。旁有毘舍耶(一作那)國,語言不通;袒裸盱睢,殆非人類。喜鐵器,臨敵用鏢;鏢以繩十餘丈爲操縱,蓋愛其鐵不忍棄』。按澎湖東南,即今臺灣;其情狀相似,殆即毗舍國也(「臺海使槎錄」)。

臺灣於古無考。惟明季莆田周嬰着「遠遊編」載「東番記」一篇,稱臺灣爲臺員,蓋閩音也。然以爲古探國,疑非是(「臺灣隨筆」)。

隋開皇中,嘗遣虎賁陳棱略澎湖地。其嶼屹立巨浸中,環島三十有六,如排衙。居民以苫茅爲廬舍,推年大者爲長,以畋漁爲業。地宜牧,牛羊散食山谷間,各犛耳爲記(「海防考」)。

宋朱文公登福州鼓山,佔地脈;曰:『龍渡滄海,五百年後,海外當有百萬人之郡』。今歸入版圖,年數適符;熙熙穰穰,竟成樂郊矣(「赤嵌筆談」)。

鳳山相傳:昔年有石忽自開,內有讖雲:『鳳山一片石,堪容百萬人;五百年後,閩人居之』(「舊志」)。

又傳:佃民墾田得石碣,內鐫『山明水秀,閩人居之』八字(「福建通志」)。

臺灣,海中番島;「名山藏」所謂「乾坤東港華嚴婆娑洋世界」,名爲雞籠。考其源,則琉球之餘種。自哈喇分支,近通日本,遠接呂宋;控南澳、阻銅川,以澎湖爲外援。明萬曆間,海寇顏思齊踞有其地,始稱臺灣。思齊剽掠海上,倚爲巢窟。臺灣有中國民,自思齊始。思齊死,紅夷乘其敝而取之;葺草爲田,民知樹藝。順治辛丑,鄭成功金陵挫敗、廈門不守,襲而有之。迄康熙癸亥,歸我一統。其民五方雜處,非俘掠之遺黎,即叛亡之奸宄。裏無一姓,人不一心。溪深林茂,易於伏莽。山海氣溼,又多霧露、水土之害。其番,喜酒好殺,無姓氏,無歲月,無冠履、衣服之儀,無婚嫁、喪葬之禮。不知法紀,撫御或失;急之則變生肘腋,緩之則俗敝人頑(「蓉洲文稿」)。

臺灣爲土番部族,在南紀之曲,當雲漢下流。東倚層巒,西迫巨浸。北至雞籠城,與福州對峙;南則河沙磯,小琉球近焉:周袤三千餘里。孤嶼環瀛,相錯如繡(「島上附傳」)。

澎湖遊轄於南路泉南,乃晉江海外絕島也。在巨浸中,環島三十有六;鉅細相間,坡壟相望,有七澳。土瘠,不宜禾稻。人多僑寓其上,苫茅爲舍。氣候常暖。風俗樸野,推年大者長之。人多眉壽。男女穿布衫,系以土布。煮海爲鹽,釀秫爲酒;採魚蝦螺蛤以佐食。爇牛糞以爨,焚魚膏爲油。山羊孳生,家家烙毛、刻角記之,晝夜不收。有爭訟者,取決於泉府、縣。地之所產,獸則山豬、老鼠,蟲則花蛇、蜈蚣,菜則芥菜,花則茉莉,草則藤蔓,藥則天門冬、山茨菇、蒺藜子、白芥子。入夜不敢舉火;以近琉球,恐有望煙作犯。自泉州,順風二晝夜可至;貿易歲數十艘,爲泉外府。洋船過澎湖,則另一氣候:未至,尚穿棉;一至,則穿葛。其海水,號澎湖溝。水分東西流:一過溝,水則東流,達於呂宋;回日過此,溝水則西流,達於漳、泉。洪武間,居民內徙。

嘉靖季,賊曾一本、林鳳據爲巢穴。萬曆壬辰,東南有警;議者謂不宜坐失澎瑚,因設兵往戍之。其島,北起北山,南盡八斗澳。北山、龍門港、丁字門、西嶼頭,倭所必由,爲最要地;娘宮、前爇、上澳,爲次要地。春汛,以清明前十日爲期,駐三個月;冬汛,以霜降前十日爲期,駐二個月。浯、銅二寨分兵爲聲援。汛畢,險要地各有兵船哨守,命曰「小防」(「漳州府志」)。

明隆、萬間,廣東巨盜顏思齊始據臺灣之地,葺草以居。臺灣之有中國民,自思齊始。其地環閩、浙、兩粵之東,南接呂宋、北通日本,控南澳、銅山之險。思齊死,地歸於紅夷。鄭成功自京口敗回,廈門不守,襲有其地。民番雜處,任土貨食。二十餘載,歸我版服(季麟生「條陳臺灣事宜」)。

明都督俞大猷討海寇林道幹,道幹戰敗,艤舟打鼓山下。恐復來攻,掠山下土番殺之,取其血和灰以固舟,乃航於遙海,餘番走阿猴林社。相傳:道幹有妹埋金山上,有奇花異果。入山樵採者摘而啖之,甘美殊甚。若懷之以歸,則迷失道;雖識其處,再往則失之(陳小崖「外紀」)。

明崇禎庚辰,閩僧貫一居鷺門(即今廈門)。夜坐,見籬外陂陀有光,連三夕,怪之。因掘地得古磚,背印兩圓花突起,面刻古隸四行。其文曰:『草雞夜鳴,長耳大尾;幹頭銜鼠,拍水而起;殺人如麻,血成海水。起年滅年,六甲更始;庚小熙皞,太和千紀』。凡四十字。閩縣陳衎盤生明末着「槎上老舌」一書,備記其事。至國朝癸亥,四十四年矣。識者曰:雞,酉字也;加草頭、大尾、長耳,鄭字也。幹頭,甲字;鼠,子字也。謂鄭芝龍以天啓甲子起海中爲羣盜也。明年甲子,距前甲子六十年矣。庚小熙皞,寓年號也。前年萬正色克復金門、廈門,今年施琅克澎湖,鄭克塽上表乞降,臺灣悉平。六十年海氛一朝盪滌,此固國家靈長之福,而天數已預定矣。異哉(「池北偶談」)!

吏科都給事中王家彥疏:『閩省海壖,地如巾帨,民耕無所;且沙礫相薄,耕亦弗收。加以年荒賦急,窮民緣是走海如鶩。長子孫於唐市,指窟穴於臺灣』(「春明夢餘錄」)。

雞籠山島野夷,亦謂之東番。萬曆四十四年,倭脅取其地;久之,始復國。東番諸山,其人盛聚落而無君長。習鏢弩,少舟楫,不通中國(「方輿紀要」)。

臺灣東北有暗澳,昔年紅夷泊舟其地,無晝夜。山明水秀,萬花遍山,中無居人。紅夷謂其地可居,留番夷二百人居此,給以一歲之糧。次年舟復至,則山中俱如長夜;所留之番,無一存者。乃取火索之,別無所見,唯石上留字,言至秋即成昏黑,至春始旦。黑時山中俱屬鬼怪,番人漸次而亡。蓋一年一晝夜雲(「舊志」)。

臺灣土番,種類各異。有土產者,有自海舶飄來及宋時零丁洋之敗遁亡至此者。聚衆以居,男女分配;故番語處處不同(沈文開「雜記」)。

鳳邑治有岡山,未入版圖時,邑中人六月樵于山,忽望古橘挺然岡頂。向橘行裏許,到其處,則有巨室一座。由石門入,庭花開落,階草繁榮;野鳥自呼,廂廊寂寂。壁間留題詩語及水墨畫跡,點染蒼苔,鑱存各半。比登堂,一無所見。惟只犬從內出,見人搖尾,絕不驚吠。隨犬曲折綠徑恣觀,環室皆徑圍橘樹也。雖盛暑,猶垂實如碗大。摘啖之,瓣甘而香;取一、二置諸懷。俄而,斜陽照入,樹樹含紅;山風襲人,有淒冷氣。輒荷樵尋歸路,遍處志之。至家以語,其人出橘相示,謀與妻子共隱焉。再往,遂失其室,並不見有橘(「古橘岡詩序」)。

黑水溝,在澎湖之東北,乃海水橫流處。其深無底,水皆黑色。舟行,必藉風而過。又傳水中有蛇,皆長數丈;遍身花色,尾有稍向上如花瓣六、七出,紅而尖。觸之,即死。舟過溝,水多腥臭氣;蓋毒氣所蒸也(「臺灣志」)。

土番作法詛咒,名「向」。先試樹木,立死,解而復甦;然後用之。不則,恐能向不能解也。不用鎖鑰,無敢行竊,以善向故也。擅其技者,多老番婦。田園阡陌,數尺一■〈木戈〉,環以繩;雖山豬、麋鹿弗敢入。漢人初至,誤摘啖果蓏,脣立腫;求其主解之,輒推託而佯爲按視,轉瞬平復如初。近年附郭諸社,畏法不敢;稍遠,則各社皆有。或於笭箸中取鵝卵石置於地,能令飛走;喝之,則止。妖術之幻如此(「諸羅志」)。

■〈門外吉內〉■〈門外失內〉,鄭國城門名;僞鄭取以名紅毛城之門(「赤嵌筆談」)。

康熙庚申十月,僞鄭毀雞籠城。雞籠系海嶼,隸臺灣北山,居淡水上游;其澳堪泊百餘艘。先時,呂宋化人裔佔據此城,與土番貿易。因出米稀少,遠饋不給,棄去。後紅毛及鄭成功據臺灣,皆不守。癸卯,總督李率泰召紅毛合攻兩島,約復臺灣後許貢,就閩省交商;紅毛於乙巳年重修雞籠城,圖復臺灣。丙午,鄭經令勇衛黃安督水陸諸軍進攻,僞鎮林鳳戰死。紅毛慮無外援,隨棄去。至是,有傳我師欲從北飛渡;恐踞此城,乃遣右武衛北哨,密令督兵將城拆毀。辛酉,令僞鎮何佑等北汛雞籠,驅兵負士就舊址砌築;並於大山別立老營,以爲犄角。兵士疲勞,兼時值炎天,居處磺地,手足斷爛不可勝計。僞鄭無定謀,猶如兒戲;雞籠一城,始也毀而棄之,繼也築而守之;■〈禾莫〉棱之見,徒苦生靈耳(「海上事略」)。

康熙壬戍,鄭氏遣僞官陳廷輝往淡水、雞籠採金。一老番雲:『唐人必有大故』。詢之,曰:『初,日本居臺來取金,紅毛奪之;紅毛來取,鄭氏奪之;今又來取,恐有改姓之事』。明年癸亥,我師入臺灣(陳小崖「外紀」)。

雞籠城貯鐵炮,明崇禎三年鑄,兵部尚書何喬遠監造。鄭成功得之鎮江者(「臺灣使槎錄」)。

臺灣颶風將作,海氣先動;浪勢海湧,聲聞數十里。風靜而浪勢尚高,聲吼如故;必二、三日後,海氣息,浪勢方恬。大約海將翻,先一、二日海水忽變腥臊,颶風即起,波浪簸騰;乃天地之氣交逆,地氣動而海沸,天風發而飄搖。遭之者,輒沈舟折檣。若海氣不鼓,天風雖烈,摺篷空桅順風而馳,真同鯤鵬之徙耳。人但知天風之患,實地氣交構爲颶,其患始烈也(「鳳山志」)。

康熙癸亥四月,澎湖忽見鱷魚長丈許,有四足;身上鱗甲火炎,從海登陸。百姓見而異之,以冥鈔、金鼓送之下水。越三日,仍乘夜登山,死於民間廚下。按鄭成功起兵荼毒濱海,民間患之。有問善知識雲:『此何孽肆毒若是』?答曰:『乃東海大鯨也』。問何時而滅?曰:『歸東即逝』。凡成功所犯之處,如南京、溫、臺並及臺灣,舟至海水爲之暴漲。順治辛丑攻臺灣紅毛,先望見一人冠帶騎鯨,從鹿耳而入;隨後成功將舟由是港進。癸卯成功未疾時,轄下夢見前導稱成功至,視之,乃鯨首冠帶乘馬,由鯤身東入於外海。未幾,成功病卒,正符「歸東即逝」之語。則其子若孫,皆鯨種也。今鱷魚登岸而死,識者知其兆不佳。至六月,澎師戰敗歸誠,亦應登山結果之兆焉。康熙壬辰七月,安平有物大如牛,高可五、六尺,面如豕,長鬚,雙耳竹批,牙齒堅利,皮似水牛,毛細如獺,四足如龜,有尾;飛行水上。土人爭致之,繩木立碎。後遂至海岸,竦身直立,聲三呼號;聞者莫不驚悸。既死,郡人有圖形相告者,究不知爲何物?或名爲海馬,亦非也。康熙辛丑三月二十八日,大雨如注;六月六日始晴。山摧川溢,溪澗閼塞,田園沙壓。瀨口有大牛,冒雨奔騰,下岸入水;過三鯤身登陸,由鎮城從柴橋頭入海,向大港而出,小艇追之,不及而還。此不知爲鱷、爲鯨、爲水牛,或兆鴨母之亂,旋即殲滅乎(「臺海使槎錄」)?

澎湖、臺灣,向屬夷島。明末迄國初,鄭寇竊據。迨鄭歸命,夷島亦入版圖。爲「海中島」:海中島,各一方;耳無帝,目無王。古若茲,況漢、唐。勝國末,鄭寇強;踞其壤,恣跳梁。乘潮汐,駕帆檣;肆侵掠,毒閩疆。皇赫怒,整斧斨;命樓船,下扶桑。寇日蹙,乃求降。陬兼澨,梯且航;置郡縣,破天荒。貢皮幣,賦蔗糖。銷兵氣,日月光(「勞之辨集」)。

荷蘭爲鄭成功所敗,地大震。鄭克塽滅,地亦震。朱一貴於辛丑作亂,庚子十月亦地震。維時南路傀儡山裂其石,截然如刀劃狀;諸羅山頹其巔,噴沙如血:土人爲兩山相戰(「赤嵌筆談」)。

康熙庚子十月甲午朔,臺地大震。壞官民房屋,壓死多人。抵次年夏,未止;率數日一震,或日震數次。由是民間訛傳,歲逢辛丑,與僞藩據臺時甲子符合。而前此庚子,臺地亦大震百餘日;其明年,僞藩至。又施將軍侯以癸亥六月平臺,會閏月。今又以六月閏,是臺之亂期已屆也。是年春,滿郡刺桐不花。民間復以癸亥之後刺桐亦不開花者;訛傳爲亂兆相符。朱匪之徒,因綜諸訛語,惑頑民、聚徒衆(見「識錄」。按「泉郡志」:『留從效築溫陵城,環植刺桐。初夏花開,鮮紅可愛。如葉先萌芽而花後發,則五穀豐熟。故丁謂詩曰:「聞得鄉人說刺桐,花如後發始年豐;我今至此憂民切,只愛青青不愛紅」』。此則花不如葉之祥矣。今日不花則爲亂兆,何其謬歟?但泉花在初夏而臺花在盛春,豈以地氣而殊乎?時物偶然,不足致怪;好亂之民造作訛語,此妖言之律所爲重也)。

朱寇警報至郡,總兵歐陽凱令遊擊周應龍帶兵四百人,並調新港、目加溜灣、蕭壟、麻豆四社土番隨往。應龍傳諭:『殺賊一名,賞銀三兩;殺賊目一名,賞銀五兩』。土番性貪淫,殺良民四人;縱火燔民居,復斃八人,載道股慄。賊黨借兵、番殺掠爲辭,鼓煽村莊。由是紛紛響應,號召豎旗。殺總兵,全臺陷沒(「平臺紀略」)。

周應龍駐兵楠仔坑,軍士風餐露宿,每多怨諮。羽書告急,立吊北路番爲先鋒;歷處奪民衣食,掠淫漢婦,妄殺平民,概不禁制。居民遭番戕毒,各里社會立僞旗,賊勢益振。迨後府中紛紛避難,縣官出入,單騎無侍從。新港土番率衆至府,白晝劫奪,百姓羣殺之;縣官不敢與聞(「臺陽運會編」)。

朱一貴原名朱祖,岡山養鴨。作亂後,土人呼爲「鴨母王」。賊夥詭稱海中浮玉帶,爲一貴造逆之符。既得郡治,一貴自稱「義王」,僭號「永和」;以道署爲王府。餘孽有「平臺國公」、開臺將軍」、「鎮國將軍」、「內閣科部」、「巡街御史」等僞號,散踞民屋。劫取戲場幞頭、蟒服,出入八座,炫耀街市。戲衣不足,或將桌圍、椅背有彩色者披之;冠不足,或以紅綠紬紵色布裹頭;以書籍絮甲(「臺海使槎錄」)。

變後,居民避難,絡繹海上;風恬浪靜,寸艇飛渡,不畏重洋之險(「赤嵌筆談」)。

諸賊日索富民助餉,拷擊鞭笞,備極酷烈;時鉅富之家多奔內地,則羅致其衣食頗饒者。臺入版圖三十餘年之間,昇平無事,俗尚浮靡。衣服、室廬爲華麗,相矜詡衆庶。鞍鐙牝牛,行數里輒騎乘之;近稍漸易以馬,街巷之間成羣。而布衣步行者,擯而不得聚會。家千金者飾輿從,有田產者事奢華;豪舉驕溢,嘲誚寒儉。操贏之子,以上儗於薦紳。至是多亡匿窮巷,謬爲窘窶態,惟恐不類。稍有識者,輒復別徙。披髮露頂,着破衣褲,跣而走;間雜於任負販夫中。乃至嘆曰:『今而後,知貧之快也』。其慘毒如此(「見識錄」)。

康熙癸亥年克鄭逆,舟進港時海水乍漲;康熙辛丑年克朱一貴,舟進港時海水亦乍漲。前後若合符節。蓋由聖人在上,海若效順;王師所指,神靈呵護:理固然耳(「平臺異同」)。

壬寅七月十一日,鳳山縣赤山裂;長八丈、闊四丈,湧出黑泥。至次日夜間,出火光,高丈餘;熱氣炙人,多不敢近,有疑出磺者。參將陳倫炯報稱:『赤山上一侖頗平,東南二百餘步臨冷水坑,縱橫百三十步。土人稱自紅毛、僞鄭及入版圖後,遞年出火;或連兩晝夜,或竟日夜止。今自申至醜,焰較昔年稍低。炯查硫穴土色,黃黑不一。佳者質重,有光芒;風至,硫氣甚惡,半里草木不生。今近火處,草色蔚青,遍山土番種植。土色亦無光芒,溼處有如黑泥;及幹,色白輕鬆,與土無異。雖按法煎煉,全無磺味。或曰:此係豐年之兆。乃於十八日巳、午,颱風大作,迅烈異常,更兼暴雨傾注;縣治民舍、營房,多被摧折。幸兵民人口,尚無壓斃。芒蔗及早稻成實者,亦間有損傷』。

雍正癸卯六月二十六日,赤山邊酉、戌二時紅光燭天,地衝開二孔,黑泥水流出。四圍草木,皆成煨燼。七月十六日至二十日,颱風驟雨發作無節,淡水數處民田衝陷。兩處火見,即兆風災;風自火出,迨一定之理耶(「使槎錄」)?

明時,原住澎湖百姓五、六千人,原住臺灣二、三萬人,俱耕漁爲生。順治十八年,鄭成功帶內地水陸僞官兵弁男女計三萬有奇;康熙三年間,鄭經復帶內地僞官兵弁男女約六、七千人。賊中無家者十五、六(「靖海記」)。

荷蘭時,南、北二路設牛頭司牧。野放生息,千百成羣。犢大,設欄擒縶之。牡則俟其餒,乃漸飼以水草;稍馴,狎閹其外腎令壯,以耕以挽。悖者,縱之孳生(〔陳〕小崖「外紀」)。

大岡山之頂,蠣房殼甚多。滄海桑田,亦不知其何時物也。山上有湖,雨則水滿。

山陰有古石洞,莫測其所底;或以瓦擲之,窅然無聲。相傳謂:其下通於海雲。

港西里赤山之頂,不時山裂,湧泥如火焰,隨之有火無煙;取薪芻置其上,則煙起。名曰火山(「鳳山志」)。

南仔仙山後,有火出石畔;撲之亦滅,吹之輒起(「臺灣風土記」)。

大滾水山,在鳳治仁壽裏。山不甚高,瀵湧出泉而溫,故名。又有小滾水山,與大滾水相去十餘里,脈絡聯屬。但水源濁,故山下所匯之溪,以濁名焉。附近之田,資以灌溉。

仙人山,在沙馬磯頭。其頂常帶雲霧,非天朗氣清不得見也。故老民言:時有絳衣、縞衣者對奕。說近無稽,然生成之石棋盤、石凳猶存(「鳳山志」)。

諸羅貓羅、貓霧二山之東,山上晝常有煙、夜常有光。在野番界內,人跡罕到。

玉案山後山之麓,有小山。其下水石相錯,石鏬泉湧,火出水中,有焰無煙,焰發高三、四尺,晝夜不絕。置草木其上,則煙生焰烈,皆化爲燼。

入大武郡山行十餘日,有石湖。其社曰茄荖網。湖大里許,天將雨,湖輒水漲丈餘。或以爲湖底有眼通海。

水沙連四周大山,山外溪流包絡。自山口入爲潭,廣可七、八里,曲屈如環。圍二十餘里,水深多魚。中突一嶼,番繞嶼以居,空其頂。頂爲屋,則社有火災。岸草蔓延繞岸,架竹木浮水上,藉草承土以種稻,謂之「浮田」。隔岸欲詣社者,必舉火爲號;番劃「蟒甲」以渡。嶼中圓淨開爽,青嶂白波,雲水飛動,海外別一洞天(「蟒甲」,獨木舟也)。

水漣潭,在半線。方廣二丈餘,形若井;崇山環列。天將風雨,則水漲,發聲如潮。番民以佔陰晴。

大浪泵社,二里許,劃蟒甲以入。登岸數百武,有潭;潭之畔有加冬樹,高聳障天,圍合抱。相傳:荷蘭開鑿時,插劍於樹,樹忽生皮包劍於內,不可復見;號劍潭。

林箐深處,多飛蟲;着人即肌肉發癢,爪之肉爛。淡水以北皆然。行者或以皮包裹其頭項。或曰:近玉山,最多此蟲。山之麓,螞蟥如蝟;故玉山人不能到。

大肚社,先時,有土官名大眉。每歲東作,衆番爭致大眉射獵于田。箭所及之地,禾稼大熟,鹿豕無敢損折者;箭所不及,輒被蹂躪,否亦枯死。

海翁魚,大者如山。後壟番社有脊骨一節,高可五、六尺,兩人合抱,未滿其圍;不知何時所得也。另肋骨一段,大如鬥;諸番以爲枕。沈文開雲:『其須如戟,可作物件』。

水沙連內山,茶甚夥;味別,色綠如松蘿。山谷深峻,性嚴冷,能卻暑消脹。

巨石多生於雞籠、淡水之間。突怒偃蹇,奇不可狀;土皆黃色,地脈所發生處也。

南嵌以下漸無石,質亦不堅,無格理;不可以施椎鑿。宮室之用,皆載自漳、泉、寧波(「諸羅志」)。

內山有黃水藤,結子大如甌。實圓而光,殼堅且厚,似諸暨之朱慄而形扁。痕分兩層而聯合,中有仁。久而幹,就蒂開竅;出其仁,空如小盒。略去其上一二分爲口,用稍大者截半作蓋覆之,穿於鞓帶之兩旁,裝貯細物,甚雅緻(沈文開「雜記」)。

筍楠,山中有巨木,裂土而出;葉始櫱,已大十圍。老匠雲:楠也。楠之始生,已具全體;歲久則堅,終不加大。蓋與竹筍同理。

蕭朗,硬木名也。大者數圍,性極堅重;入土千年不朽。然在深山中,人不能取;曾爲大水流出,鄭氏得之。實美材也(「臺灣志略」)。

水沙連,雖在山中,實輸貢賦。其地四面高山,中爲大湖。湖中復起一山,番人聚居山上,非舟莫即。番社形勝,無出其右。自柴里社轉小徑,過斗六門,崎嶇而入;阻大溪三重,水深險,無橋樑,老藤橫跨溪上,往來從藤上行。外人至,輒股慄不敢前;番人見慣,不怖也。其番善織罽毯,染五色狗毛雜樹皮爲之;陸離如錯錦,質亦細密。四方人多欲購之,常不可得。番婦亦白晢妍好,能勤稼穡,人皆饒裕。

鬥尾龍岸番,皆偉岸多力。既盡文身,復盡文面;窮奇極怪,狀同魔鬼。常出外焚掠殺人;土番聞其出,皆號哭遠避。鄭經曾統三千衆往剿,既深入,不見一人;急合三軍,速割草爲營,亂動者斬。忽四面火發,文面五、六百人奮勇挑戰,互有殺傷;餘皆竄匿深山,竟不能滅,僅毀其巢而歸(「番境補遺」)。

玉山在萬山之中,諸邑望之,如太白積雪,瑩然可愛;非有玉可採也。

銀山有磺;又有積鏹,皆大錠。相傳:臺道王命家人挽牛車隨兩人行,既至,見積鏹如山,恣取滿車;迷不能出,遂棄之。再尋,不復見。

哆囉滿產金,淘沙出之,與雲南瓜子金相似。深入水底,水極冷,雖壯番不能再入;金亦不多得。

珊瑚出琅■〈王喬〉海底,狀有枝葉,色如鐵,俗呼鐵樹;與八寶中之珊瑚迥殊,無足異者。

龍涎香,傳爲鰍魚精液泡水面,凝爲涎。能止心痛,助精氣。以淡黃色嚼而不化者爲佳;番仔浮水取之,價十倍。不可多得(「臺灣風土記」)。

金包裏,是淡水小社;亦產硫。人性差巧,知會計,社人不能欺。臺灣多荒土未闢,草深五、六尺,一望千里。草裏多藏巨蛇,人不能見。鄭經率兵剿鬥尾龍岸,三軍方疾馳,忽見草中巨蛇口銜生鹿,以鹿角礙吻,不得入咽,大揚其首,吞吐再三。荷戈三千人行其傍,人不敢近、蛇亦不畏。餘乘車行茂草中二十餘日,恆有戒心;幸不相值。既至淡水,臥榻之後,終夜聞閣閣聲甚厲;識者謂是蛇鳴。而庖人嚴釆夜出廬外,遇大蛇如甕。社商張大謂:『草中甚多,不足怪也』(「渡海輿記」)。

鹹水泉,聞在崇爻山。番編竹爲鍋,內外塗以泥;取泉水煎之成鹽。又南社及水利各社,冬日海岸沙浮面者,凝爲鹽。番婦掃而食之,不須煎曬;如扶南國之有自然鹽也(「臺灣志略」)。

鹿以角紀年,凡角一岐爲一年,猶馬之紀歲以齒也。番人世世射鹿爲生,未見七岐以上者。向謂鹿仙獸多壽,又謂五百歲而白、千歲而玄,特妄言耳。竹塹番射得小鹿,通體純白,角纔兩岐。要不過偶然毛色之異耳,書固未足盡信也。鹿生三歲始角,角生一歲解,猶人之毀齒也;解後再角,即終身不復解。每歲止增一岐耳。

牡鹿有角,善鳴。角以五月解;至八、九月肥腯,鳴聲甚壯,爲求牝也。出則成羣,以數十百計。角者居前,牝隨之;一年一交。相傳鹿爲淫獸,所謂聚麀未可得見。至十月則鳴,聲漸殺,獵者不顧;以其淫極而瘠也。牝鹿以四月乳,未乳極肥。腹中胎鹿,皮毛鮮澤,交彩可愛。又牝鹿既乳,視小鹿長則避之他山;恐小鹿之淫之也。獸之不亂倫者惟馬,牝馬誤烝則自死。牝鹿自遠以避烝,皆獸之具有人倫者。

熊之類不一,有豬熊、狗熊、馬熊、人熊之異,各肖其形;惟馬熊最大。而勇鷙獨推人熊;人立而走,捷於奔馬,其逐人無得脫者。餘所見熊甚多,獨未見人熊。諸熊毛勁如鬣,又厚密,矢鏃不能入;蹄有利爪,能緣木升高,蹲於樹巔或穴地而處。人以計取之,無生致者。腹中多脂可啖;掌爲八珍之一,膾炙人口,然不易熟。庖人取其汁烹他物爲羹,一掌可供數十烹。若謂屠門之嚼,貽笑於知味矣。

凡獸之膝皆後曲,惟熊與猴前曲,故能升木。象亦前曲。

山豬,蓋野彘也;兩耳與尾略小,毛鬣蒼色稍別。大者如牛,巨牙出脣外,擊木可斷,力能拒虎;怒則以牙傷人,輒折脅、穿腹。行疾如風,獵者不敢射。又有豪豬,別是一種;箭如蝟毛,行則有聲。雖能射人,不出尋丈外。

烏木、紫檀、花梨、鐵慄諸木,皆產海南諸國。近於淡水山中,見有黑色樹;察其質,與烏木無異,人多不知者。

雞腳番,足趾槎枒如雞,又各有距,故能緣木。其巢近雞籠山,常出至海濱漁獵,留跡沙間可識。其人則未之見也(「番境補遺」)。

蛇首番,昔陸路提督萬正色有海舟將之日本,行至雞籠山後,因無風,爲東流所牽(傳臺後「萬水朝東」,故其舟不勝水力)。抵一山,得暫息。舟中七十五人,皆莫識何地。有四人登岸探路,見異類數輩,疾馳至,攫一人共啖之。餘三人逃歸,遇一人於莽中;與之語,亦泉人。攜之登舟,因具道妖物啖人狀。莽中人曰:『彼非妖,蓋此地之人也。蛇首猙猙能飛行,然所越不過尋丈。往時餘舟至,同侶遭啖,惟餘獨存』。問何以獨存故?則舉項間一物曰:『彼畏此,不敢近耳』。衆視之,則雄黃也。衆皆喜曰:『吾輩皆生矣』!出其簏,有雄黃百餘斤:因各把一握。頃之,蛇首數百飛行而來;將近船,皆伏地不敢仰視。久之,逡巡而退。逮後水轉西流,其舟仍回至廈門。乃康熙二十三年甲子八月間事(「臺灣志略」)。

明太監王三保投藥水中,令土番染病者於水中洗澡,即愈。

明太監王三保植姜岡山上,至今尚有產者。有意求覓,終不可得。樵夫偶見,結草爲記;次日尋之,弗獲故道。有得者,可瘳百病。

鳳山縣大呂覓山上,相傳大呂覓番原居此。山有芋一叢,高丈餘。月將出時,有二物如鳳凰從芋下奮翮振羽,騰飛戾天。其番驚怪,始移居社內雲(「舊志」)。

臺地從無產珠。開闢後,鳳山下莊海中蠣螃產珠如稷米大,名鳳山珠;不堪飾簪珥,只用以充藥品。

沙中有骨堅結如石,積潦奔衝,地崩沙潰,始露峯挺崿;仰皆劍攅,垂非乳滴。質雖不堅,而一種爽峭竦聳,彷佛英石(「鳳山志」)。

番婦規木虛其中,圍三尺許,函口如槽,橫竹木杆於內。卷舒其經,綴線爲綜,擲緯而織「達戈紋」、粗布、繫腰小帶,花紋歷錄可愛。堅木削刀扣之,左右各置小壇,扣聲相應,清亮如磬(「諸羅志」)。

南路淡水三十三莊,皆粵民墾耕。辛丑變後,客民(閩人呼粵人曰「客仔」)與閩人不相和協;再功加外委數至盈千,奸良莫辨。習拳勇,喜格鬥,倚恃護符以武斷於鄉曲。保正、里長,非粵人不得承充;而庇惡掩非,率徇隱不報。餘時飭所司,調劑而檢察之。報滿,擬陳請將外委多人分發閩、廣各標營差操,能者按以職;不堪委用者斥還本籍。不惟可清冒濫,亦以殺其勢也(玉圃「筆談」)。

外島(附)

琉球:在臺海正東。船行,由大雞籠山水程四十三更可至。其國王有三:曰中山王、曰山南王、曰山北王。其人深目多須。有職事者,以金銀簪爲差等;廁賤,祗空髮束之。土人結髻於右、漢裔結髻於中,俱用色布纏之;紫、黃爲貴,紅、綠次之,以青爲下。衣則寬博廣袖,制如道士服。腰束大帶,亦以色布爲之;稍貴者,纏文錦。凡屋,地多鋪板簟,潔不容塵。無貴賤,皆着草履;入室,則脫。惟謁見使者,始具冠履;殊苦束縛。婦人以墨黥手,爲花草、鳥獸形;首不簪珥、顏無粉黛,足與男子同履;上衣之外,更用幅如帷,周蒙背上,見人則升之以蔽面;下裳折細而制長,足不令顯。名族、大姓之妻,出入戴箬笠、坐馬上,女僕三、四從之。君臣上下,各有節級。王親雖尊,不敢與政。文有大夫、長史、都通事等官,專司朝貢之事;武有法司、察度、遏闥、那霸港耳目等官,分司刑名、錢榖、訪問之事。王則並日視朝,自朝至日中昃,凡三次;羣臣搓手膜拜爲敬。遇聖壽、長至、元旦,王統衆官肅冕服,嵩呼祝慶,儀同內地。食用匙箸,異味先進尊者。有竊盜,輒加剖腹、劓剕之刑。鹽舶、漁艇,制與中國稍異。俗敬神,以婦人不二夫者爲屍。降則數着靈異,民鹹慄懼;王及世子、陪臣,莫不稽首下拜。國有不良,神輒告王;指其人擒之。倭寇謀犯境,神易水爲鹽、化米爲沙;尋則解去。土產,則禾、苧、土絲、紫菜、魚、螯、龍蝦、螺、蟳等物,野鮮□熊、虎、豺、豹,多鹿,且富牛、馬、羊、豕。貨惟硫磺、皮紙、螺、蚌殼;螺可爲觱慄吹,蚌殼斫之可以鑲帶。外此,則有紙扇、煙筒,其制陋劣不足貴。榖、蔬、果品,頗同中國;獨不宜茶,即藝亦不萌。賦法略似井田;王、臣民各分土爲食。有事暫取於民,事竣即已。明洪武五年,初入貢;二十五年,遣王子及陪臣子入太學。國朝順治三年,投誠請封。以後每二歲一貢方物,率以爲常。其使艦往往被風飄泊至臺,官皆爲給船,俾達福省雲。

日本:古倭奴國;在臺海東北。由大雞籠經關潼、白畎過盡山、花鳥嶼放船,水程五十九更可至長岐港。長岐者,日本互市地也;有上將軍主之。王則住京城,去長岐極遠,不幹政事,爲上將軍守府而已。故歷代止爭將軍,無有爭王者。其民白晰,剛勁好勇,視死如歸。男子生則授一利刃,出入佩之;遇有所爭,輒以死相期。其黠者,先刺仇家,然後自割其腹;國法獨許殮自割者,以其勇也。凡屋,地鋪厚褥,方廣與室稱,名曰「毯踏綿」;入必脫履戶外。食用漆器,父子、夫婦不同席;計人給蔬羹,各置一方盤自食。物產,金、銀、琥珀、水晶、硫磺、水銀、紅銅、白珠、青玉、蘇木、胡椒、細絹、花布、螺鈿、漆器、鰇魚、鮑魚、孑魚、綿紙、扇、犀象、刀劍之類。首飾,銀器極精。又有烏金香爐、酒瓶、手釧等玩,與中國貿易。不用金、銀,惟以所有易所無。婦人美姿容,不施粉自白,發光澤異常,衣絲■〈示曼〉;赤足,着缺後朱履,名曰「淺拖」。長岐有大唐街、有花街。賈舶至,則盡驅人入士庫,擇其貴者送以妓,例勿得擅卻;留不與私,歸時亦當計日算緡遣之。明之中季,其賊民相率駕舟寇沿海閩、粵以爲患。國朝定鼎以來,德威遠播;其上將軍約法嚴禁,寸板不得下水。以是不得恣其奸,而海邊烽火永息焉。嘗爲西洋化人蠱惑,民盡服天主教。未幾,王與上將軍覺,乃盡驅化民殲之。因禁絕西洋貨物商舶,犯此則罹禍最慘。又鑄化人頭置津處,令中國人踐之。紅毛船望長岐山,則股慄;度不得脫,則自爲計,以其恨之深也。長岐最愛臺貨,其白糖、青糖、鹿獐等皮價倍他物。至古蹟書畫,又無價矣。

呂宋:在臺灣東南。船行,由南沙馬磯斜指巽方,徑謝崑山、大小覆金山,水程五十八更可至。其國甚小,頗產黃金。其人質樸,爲紅毛所據,與西洋人雜治之。分其地爲二十四郡,有化人巴黎共操其柄。禁民不得晝作,寢室不閉。夫婦共枕,邏者時時遶榻前偵視。有女及笄,必候巴黎按選,有姿色者輒留之;色稍衰,乃令出嫁。男子將婚,必赴巴黎跪聽咒法;以毒油滴其額,名曰「淋水」。人死不得葬埋,舁置萬人坑中;三年後清坑,舉而棄諸海。西洋商貨,多聚其市。王不得久居位;乃紅毛自其本國遣來者,率數載一易,無定期,視理政能否爲黜陟。相傳黜歸舊王,皆從舟中鴆殺之。土人蓬髮、短衣、跣足,惟紅毛則具冠履,着窄袖衣,褲取包臀;襪名「沒大小」,言無大小皆能如其股而着之也。衣、褲俱用極細哖爲之,胸前鈕釦不下二、三十顆;冠制如胡樂器之鈸。有職事者,手持藤條,詣之「狗棰」;常巡街市,察民奸以法繩之。鑄銀爲錢,每顆重七錢有奇,謂之「大錢」;半其重者,爲「中錢」;遞而輕之至一錢八分以至九分、四分半者,謂之「叐子」;即今臺地所用「番銀」是也。

咬■〈口留〉吧(一作葛喇吧):在臺海極西,水程二百九十一更可至。本爪哇地,紅毛奪之。其初,土人輕捷善鬥;紅毛製爲鴉片煙,誘使食,舉國爭趨如騖,久遂疲羸受制,竟爲所據。其人凡三種:紅毛爲貴;中國商販留住者謂之唐人,久者曰「舊唐」、初寄籍者曰「新唐」,次貴;土人爲賤。凡屋制:高地覆板,鋪藤花席,跏趺而坐。王騎象或牛;民蓬頭、女椎髻,上衣下帨。西洋化人巴黎之屬,與紅毛分持其柄,同於呂宋。坐臥無椅榻,食無匙箸。法尚嚴,約束紅毛及唐人無得喫鴉片;犯則重罰不宥。然唐人往往竊食;至有懷其土入中國,依法制煙,流毒漳、泉、廈門,今則蔓延及臺,雖禁不能遽絕。物產,金珠、銀、犀角、象牙、玳瑁、青鹽、檳榔、椒香、蘇木、桄榔、吉貝、倒掛鳥、彩鳩、綠鳩、紅綠鸚鵡、白鹿、白猿猴。鑄銀爲錢,其制豐瘠與呂宋同而異。由咬■〈口留〉吧西行,水程二十更至萬丹,再二十更至馬神。由咬■〈口留〉吧西北,水程三十更至啞齊。其舟航所不能往者,爲英圭黎,皆西洋、荷蘭之屬。

西洋:在西海外,去中國極遠。其人■〈扌〈勹外幺內〉〉目隆準,狀類紅毛。然最多心計,又具堅忍之志,析理務極精微;推測象緯、歷數,下迨器用小物,莫不盡其奇奧。用心之深,將奪造化之祕。父謀不遂,子孫繼之;一世不成,十世爲之。既窮其妙,必使國人共習而守之。其先世多有慧人,入中國竊得「六書」之學。又有利瑪竇者,能過目成誦,終身不忘。明季來中國,三年,遍交海內文士,於中國書無所不讀。多市典籍,歸教其國人,悉通文義。創爲「七克」等書,所言雖孝悌、慈讓,其實似是而非;又雜載彼國事實,以濟其天主教之邪說,誘人入其教中。中國人士被惑,多歸其教者;今各省郡、縣、衛、所皆有天主堂,扃閉甚密,外人曾不得窺其所有。不耕不織,所用自饒。以誘人入教爲務,因爲之化人。其國多產白金,自明時已界分粵之香山澳,歲運白金鉅萬轉送各省郡邑天主堂,資其所用。京師天主堂屋宇宏麗,垣牆周復。又製爲風琴、自鳴鐘、刻漏、渾天儀諸器,皆巧奪天工,爲費不可量;窮年積歲,製造不輟,不藉中國一錢。如紅毛密邇西洋,自是同類,英圭黎、咬■〈口留〉吧皆西海小國,宜爲兼併,不足爲怪;乃呂宋在東海外,遠過中國萬里,亦爲所踞;此其心寧有厭足乎?

紅毛:即荷蘭,又曰紅夷,一名波斯胡。在臺海極西,實西洋附庸也。性貪狡,能識寶器;善貨殖,重利輕生,貿易無遠不至。其船最大,用板兩層,斫而不削,制極堅厚;中國謂之「夾板船」。其實圓木爲之,非板也;又多巧思,爲帆如蛛網盤旋,八面受風,無往不順。海洋相遇,常遭其劫。惟廣南創爲小船,名曰「軋船」;操楫飛行,架巨炮於上,攻夾板船底,底破即沉。今紅毛人見廣南軋船,猶畏之。物產,自鳴鐘、水鏡、目鏡、哆囉哖、嗶吱、紗緞之類;皆中國所不能制者。凡到一處,輒覬爲奇貨,百計據之。如昔年遭風至臺,則以牛皮之說誘佔其地,築城互市,管束其民。蓋臺灣先年,琉球、日本、紅毛相繼竊踞,鄭氏踵之,爲閩、廣、江、浙邊患數十年。自我朝收入版圖以來,山無伏莽、海不揚波,皆臺灣捍禦之力焉。

大崑崙:在大海中。去臺灣極遠,與暹羅稍近。其山最高且廣,五穀不種;自生果木繁植,百卉熳焉。但空山無人。明季海寇林道幹自臺遁去,曾至此山;見其風景特異,欲留居之。奈龍出無時,風雨暴烈,海浪掀騰,舟不可泊;意其下爲蛟龍窟宅,乃棄去,復之大年(國名,也在暹羅西南)。先年,臺灣有老人經隨道幹至大崑崙者,尚能詳言之。後鄭成功不安臺灣,有卜居大崑崙之志;諮訪水程、風景甚悉。會病亡,不果行。

暹羅:本暹與羅斛二國,後併爲一,稱暹羅國;漢赤眉遺種。在臺海極南,水程一百四十一更可至。其國方千里,羣山環繞,峭拔崎嶇。地下溼,土疏惡,氣候嵐熱不齊。王宮壯麗。民樓居,其樓密聯檳榔,片藤系之甚固;藉以藤席、竹簟,寢處於中。鱷魚潛伏樓下,伺人畜影攝入水中吞之。向晚,人必牽牛緣梯置樓上。王白布纏首,腰束嵌絲帨,加錦綺;跨白象或乘肩輿。尚釋教,國人效之,好爲僧尼。僧善咒,人有爲鱷魚戕害者訟諸僧,即咒拘立至;數其罪,魚俯伏,乃杖而放之。婦人多智,夫聽於妻;妻與中國人私,不爲怪。婚則僧爲迎,婿至女家,憎取女紅貼男額,稱利市。喪禮,貴者灌水銀葬,民間鳥葬。言語大類廣東。俗澆浮,習水戰,好鬥喜寇掠。市用海■〈貝八〉。煮海爲鹽,釀朮爲酒。產寶玉、奇香、異木、翠羽、獅、白象、白鼠、蘇木、六足龜、珊瑚。地宜種榖,多獲;水長丈餘,禾亦暴長出水,不患淹。明洪武間,其王遣子奉金葉表朝貢;後數年,復貢象及方物。永樂間,遣使上表貢方物,乞量衡式;賜古今列女傳、量衡,令三年一朝貢。至國朝,猶朝貢以時;尤足徵聖化誕敷,無遠弗屆雲。

安南:在臺海正西。秦屬象郡;漢武帝平南越,置交趾郡,與滇南、粵西相連。後漢伏波將軍馬援徵交趾,立銅柱,以分茅嶺爲界。唐改曰交州。自臺水程,八十三更可至。其俗,夷獠雜居,獷悍喜鬥,不解耕種,椎髻、剪髮,好浴、善水,平居不冠;惟交愛人倜儻好謀,驩演人淳秀好學。其山川,佛跡、勾漏海、富良江爲大。自明洪武遣使封其王陳日煃,賜以駝紐塗金銀印,乃入朝貢。後爲權臣黎季■〈〈牙攵〉上厈下〉所篡。永樂五年,詔求陳氏後,立爲安南國王;人言陳氏無後,乃郡縣其地。宣德年間,以交、廣屢叛,數勤王師,從楊士奇、楊榮之議,遂棄之;復封陳暠爲安南國王,歲時朝貢如洪武初故事。俄而暠死,黎利詐以暠卒,族人並絕,衆共推利守國;表請於朝,許之,黎氏遂據有安南。俄爲莫氏所篡。後黎寧逐莫,又復國。今其國王,大抵黎氏子孫也。其地產金、珠、珊瑚、玳瑁、丹珠、沉檀束奇楠諸香、蘇合油、胡椒、羚羊、角犀、象、兕、白鹿、猩猩、狒狒、白雉、翡翠、蚺蛇、蟻子、波羅蜜、烏木、蘇木。境內有越王城、天使館、浪泊、銅柱(原文「柱銅鼓」)。自通貢以來,中國人多入居之。今其民人,漢裔居多。無男女、長幼,見漢人皆稱「阿叔」;女子愛招漢婿。婦人出而貿易,丈夫坐食於家。好食檳榔,人多黑齒。衣服頗類琉球,披髮、戴箬笠,跣足;見尊長,輒去其笠,乂手以爲敬。謂坐爲卑,謂立爲尊;以立高而坐下也。能爲軋船,無首尾,輕捷異常;紅毛夾板船遇之立敗,故不敢入安南。凡有遠行,挈家與俱。康熙五十六年,嘗有藤釘小艦飄風至澎,艙中男女眷屬畢集;自稱安南國太學士陳某,因往莊收榖,偶遭颶風飄流十餘日至此。凡三年一朝,爲中國貢獻外臣。

蘇祿:在臺海東南。水程,由砂馬磯抵呂宋,放船經文武樓山、呂蒙山一百二十六更可至。其俗,山塗田瘠,宜種粟、麥。民食沙糊(?)魚蝦、螺蛤。煮海爲鹽,釀蔗爲酒,織竹布爲業。土產,竹布、玳瑁、珍珠、甘蔗。所居在海山小島,築外木、內石牆垣一道長二里許,以作防守。聚居不過千人。無銀、鐵使用,率以布疋、米榖相交易。明永樂間,其國王嘗率妻子、酋長來朝;歸過德州而卒,後遂不通貢道。至國朝雍正四年,遣使龔廷彩(泉州人)同通事齎表文、方物入貢。乾隆五年,有蘇祿番目烏人皆色爹船送被災泉人回唐,並獻書廈提督、廈門道,代求奏請來歲入貢之意。遭颶風飄泊到臺,官爲諮送赴廈。

卷二十

藝文(奏疏、公移、文、序、傳、記、賦、詩)

司馬子長遊歷天下名山大川而作「史記」,滔滔混混,奇逸之氣流溢行間,其所觀者大也。山水至臺觀止矣!當其一葦南來,煙波萬狀;三十六島隱躍舟前、九十九峯參差目下,殆邈焉不知身之在於何境也。及其蕩我心胸,發言爲論,滔滔滾滾,更當何極!夫文以載道,子長之文故得與「麟經」並傳。若夫對景以抒懷、因物以寓志,子臣真愛見爲詞歌,雖技類雕蟲,而言關治體;烏可盡闕,以令島洋減色哉?志藝文。

奏疏

公移

文

記

賦

詩

奏疏

報入臺灣疏施琅(靖海侯)

爲恭報微臣先抵臺灣安輯,仰祈睿鑑事。

竊惟澎湖克捷,臺灣求撫,兵民俱已削髮;臣業經前後具疏齎繳僞藩鄭克塽降表,進上御覽,應當候旨欽遵奉行。兼以出征官兵所需糧餉,督臣即於六月十一日回省,悉皆臣撥船過洋,來往載運發給。今各鎮營官兵秋季餉銀,役過四十餘日尚未運到;故未得前去臺灣。如督標所撥付朱天貴管坐趕繒、雙帆艍船於六月二十二日夜內朱興即帶一十三隻徑不請令,私自逃回;尚〔有〕五十一隻配載官兵二千二百五十六名,督臣於閏六月十二日差參將洪範、傳宣楊俊功齎文到澎湖守候,盡行吊回矣。

茲本月初八日,僞藩鄭克塽修書差僞副使何士隆同曾蜚齎送前來,僞武平侯劉國軒、僞忠誠伯馮錫範各致書一封到澎湖臣軍前,稱說臺灣軍民數十萬,恐人心危疑不一,事久生端;請臣速去安輯。臣即會商行間各鎮臣,酌派兵船留守澎湖,以爲接運糧糈之用;臣統率水陸官兵船隻,擬於十一日開駕,前抵臺灣彈壓,暫行安輯。將要緊之人,先即載入內地;仍移諮督、撫,或親臨安插、或酌委有司前來料理,以仰侯敕差戶、兵部臣到時與督、撫二臣商酌安插得宜。臣到臺灣察閱土地、人民情形,另疏題報。

更有請者,臣右眼自六月十六日衝擊賊■〈舟宗〉,被銃打傷,醫治至今,兩月有餘,猶昏昧未明;勉強在軍調度。剿撫之事勾當,臣職已盡;伏乞俞旨,準臣班師回汛調治,俯賜睿裁施行!

請留臺灣疏施琅(靖海侯)

爲恭陳臺灣棄留之利害,仰祈睿裁事。

竊照臺灣地方,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千裏。山川峻峭、港道紆迴,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隔離澎湖一大洋,水道三更餘遙。查明季設水澎標於金門所,出汛至澎湖而止,水道亦有七更餘遙。臺灣一地,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也。然其時,中國之民潛至,生聚於其間者,已不下萬人。鄭芝龍爲海寇時,以爲窼穴;及崇禎元年鄭芝龍就撫,將此地稅與紅毛爲互市之所。紅毛遂聯絡土番,招納內地人民,成一海外之國,漸作邊患。至順治十八年,爲海逆鄭成功所攻破,盤踞其地,糾集亡命,挾誘土番,荼毒海疆;窺伺南北,侵犯江、浙。傳及其孫克塽,六十餘年,無時不仰廑宸衷。臣奉旨征討,親歷其地,備見野沃土膏,物產利溥;耕桑並耦,漁鹽滋生。滿山皆屬茂樹,遍處俱植修竹;硫磺、水藤、糖蔗、鹿皮以及一切日用之需,無所不有。向之所少者,布帛耳。茲則木棉盛出,經織不乏;且舟帆四達,絲縷踵至,飭禁雖嚴,終難杜絕。實肥饒之區、險阻之域。逆孽乃一旦凜天威、懷聖德,納土歸命;此誠天以未闢之方輿,資皇上東南之保障,永絕邊海之禍患,豈人力所能致?

夫地方既入版圖,土番、人民均屬赤子。善後之計,尤宜周詳。此地若棄爲荒陬、復置度外,則今臺灣人居稠密、戶口繁息,農工商賈各遂其生,一行徙棄,安土重遷,失業流離,殊費經營,實非長策。況以有限之船、渡無限之民,非閱數年難以報竣;使渡載不盡,苟且塞責,則該地之深山窮谷,竄伏潛匿者實繁有徒,和同土番從而嘯聚,假以內地之逃軍閃民,急則走險,糾黨爲祟,造舟制器,剽掠濱海。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固昭然較著者。甚至此地原爲紅毛住處,無時不在涎貪,亦必乘隙以圖。一爲紅毛所有,則彼性狡黠,所到之處,善爲鼓惑人心;重以夾板船只精壯堅大,從來乃海外所不敵。未有土地可以托足,尚無伎倆;若以此既得數千裏之膏腴復付依泊,必倡合黨夥,竊窺邊場,逼近門庭。此乃種禍後來,沿邊諸省斷難晏然無虞。至時復勤師遠征,兩涉大洋,波濤不測,恐未易再建成效。如僅守澎湖而棄臺灣,則澎湖孤懸汪洋之中,土地單薄,界於臺灣,遠隔金、廈,豈不受制於彼而能一朝居哉?是守臺灣,即所以固澎湖。臺灣、澎湖一守兼之,沿邊水師汛防嚴密,各相犄角,聲氣關通,應援易及,可以寧息。況昔日鄭逆所以得負抗逋誅者,以臺灣爲老窼、以澎湖爲門戶,四通八達,遊移肆虐,任其所之;我之舟師,往來有阻。今地方既爲我得、在在官兵,星羅棋佈,風期順利,片帆可至;雖有奸萌,不敢復發。臣業與部臣蘇〔拜〕、撫臣金〔鋐〕等會議之中。部臣、撫臣未履其地,去留未敢進決;臣閱歷周詳,不敢遽議輕棄者也。

伏思皇上建極以來,仁風遐揚,威聲遠播,四海賓貢,萬國咸寧。日月所照,霜露所墜;凡有血氣,莫不臣服。以斯方拓之土,奚難設守,以爲東南數省之藩籬?且海氛既靖,內地溢設之官兵,儘可陸續汰減,以之分防颱灣、澎湖兩處。臺灣設總兵一員、水師副將一員、陸師參將一員、兵八千名,澎湖設水師副將一員、兵二千名,通計共兵一萬名,足以固守;又無添兵增餉之費。其防守總兵、副、參、遊等官,定以三年或二年轉升內地,無致久任,永爲成例。在我皇上優爵重祿,推心置腹,大小將弁,誰不勉勵竭忠?然當此地方初闢,該地正賦、雜餉,殊宜蠲豁。見在一萬之兵食,權行全給;三年後開徵,可以佐需。抑且寓兵於農,亦能濟用;可以減省,無庸盡資內地之轉輸也。

蓋籌天下之形勢,必求萬全。臺灣一地雖屬外島,實關四省之要害。勿謂彼中耕種,猶能少資兵食,固當議留;即爲不毛荒壤,必藉內地挽運,亦斷斷乎其不可棄!惟去留之際,利害攸系,恐有知而不言。如我朝兵力比於前代,何等強盛!當時封疆大臣無經國遠猷,矢志圖賊;狃於目前苟安爲計,畫遷五省邊地以備寇患,致賊勢愈熾而民生顛沛。往事不臧,延禍及今,致遺朝廷宵旰之憂!臣仰荷洪恩,天高地厚;行年六十有餘,衰老浮生,頻虞報稱末由;熟審該地形勢,而不敢不言。蓋臣今日知而不言,至於後來,萬或滋蔓難圖,竊恐皇上責臣以緘默之罪,臣又焉所自逭?故當此地方削平,定計去留莫敢擔承;臣思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會議之際,臣雖諄諄極道,難盡其詞。在部臣、撫臣等耳目未經,又不能盡悉其概;是以臣於會議具疏之外,不避冒瀆,以其利害自行詳細披陳。但事關朝廷封疆重大,棄留出在乾斷!外臺灣地圖一張,附馬塘遞進御覽。

緣繫條議臺灣去留事宜,貼黃難盡;伏乞皇上睿鑑,全覽施行!

鄭氏歸降第一表(附)

招討大將軍延平王鄭克塽謹奏:伏以論域中有常尊,歷代紹百王爲得統;觀天意有攸屬,興朝宅九士以受符。誠五德之推移,爲萬匯所瞻仰者也。伏念先世自矢愚忠,追懷前代之恩,未沾盛朝之澤。是以臣祖成功,篳路以闢東土;臣父經,韎韋而雜文身。寧敢負固重險,自擬夜郎;抑亦保全遺黎,孤棲海角而已。迨至先人弛擔,稚子承祧,常思畏天之威,莫求縮地之術。茲蓋伏遇皇帝陛下高覆厚載,仁育義懷。底定中邦,如旭日升而普照;掃擴六宇,雖浮雲翳而乍消。苟修文德以來遠人,寧事勝心而焚海內。乃者舳艫西下,自揣覆蹈之獲愆;念此血氣東來,無非霜露之所墜。顏行何敢再逆,革心以表後誠。昔也,威未見德,無怪鳥駭於虞機;今也,悟已知迷,敢後麟遊於仁圃。伏願視天地萬物爲一體,合象胥寄棘爲大同。遠柔而邇能,形民固無心於醉飽,貳討而服舍,依魚自適性於淵泓。夫且問黃耇之海波,豈特誓丹誠以皦日焉巳哉!

鄭氏歸降第二表(附)

爲舉國內附,仰翼聖恩事。竊惟臣生自海邦,稚懵無識;謬繼創垂之緒,有乖傾向之誠。邇者樓船西來、旌旗東指,簞壺緩迎於周旅、幹羽煩舞於虞階。自省重愆,誠爲〔奠贖。然思〕聖靈之赫濯,信知天命有攸歸。逆者亡、順者昌,乃覆載待物之廣大;貳而討、服而舍,諒聖王與人之甚寬。用遵往時之成命,爰邀此日之殊恩。冀守宗祧以勿失,永作屏翰於東方。業有修表具奏外,及接提督臣施琅來書,以復居故土,不敢主張。臣思既傾心而向化,何難納土以輸誠。茲特繕具本章,並延平王印一顆、冊一副及武平侯臣劉國軒印一顆、忠誠伯臣馮錫範印一顆,敬遣副使劉國昌、馮錫韓齎赴軍前繳奏;謹籍土地、人民,待命境上。數千裏之封疆悉歸王宇,百餘萬之戶口並屬版圖。遵海而南,永息波濤之警;普天之下,均沾雨露之濡。實聖德之漸被無方,斯遐陬之襁負恐後。獨念臣全家骨肉,強半孺呱;本系南人,不諳北土。合無乞就近閩地方,撥賜田莊、廬屋,俾免流移之苦,且獲養贍之資;則蒙高厚之生成,當誓丹青以銜結!至於明室宗親,格外優待;通邦士庶,軫念綏柔;文武諸官,加恩遷擢;前附將領,一體垂仁;夙昔仇怨,盡與蠲除;籍沒產業,俱行賜復:尤期廣推寬大之仁,明布維新之令。使夫羣情允洽,共鼓舞於春風;萬匯熙恬,同泳遊於化日。斯又微臣無厭之請,徼望朝廷不次之恩者也。爲此,激切具本奏聞,伏候敕旨。

題請另編額中部覆疏張雲翼(陸路提督)

爲臺灣鄉試宜行額中之法,廣昭文治,永固海疆事。

康熙二十六年四月十八日,禮科抄出福建陸路提督張雲翼題前事等因,康熙二十六年三月初二日題;四月十七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於本月十八日到部。該臣等議得:福建提督張雲翼疏稱:『丁卯大比之年,在臺灣則爲鼎新開科之日。其爲士者,薦舉之榮未與、帖括之習未深,安能遽與八郡爭衡?臣見甘肅寧夏生員,許另號額中;今臺灣合無準例,於閩場另編字號,額中一、二名。行之數科,俟其肄業者衆、造詣者精,仍撤去另號,勿復限以額數』等因前來。查科場事宜,例應督、撫題請;應俟督、撫題請到日再議。但試期甚逼,且臺灣新經歸附,文教初開,應將臺灣一府三縣生員等亦照甘肅、寧夏例,另編字號,額外取中舉人一名,以鼓勵士子。其另編字號之處,應令福撫擬定諮覆臣部可也。

題報生番歸化疏(康熙五十五年)覺羅滿保(閩浙總督)

爲聖德覃敷,十二番歸化;仰請詳題,以昭盛治事。

據福建布政司布政使沙木哈、按察司按察使董永芠會詳:『該臣看得臺灣遠屬海外,民番雜處,習俗異宜。自入版圖以來,所有鳳山縣之熟番力力等十二社、諸羅縣之熟番蕭壟等三十四社,數十餘年仰邀聖澤,俱各民安物阜,俗易風移。其餘南、北二路生番,自古僻處山谷,聲教未通。近見內附熟番賦薄徭輕,飽食暖衣,優遊聖世,耕鑿自安;各社生番,亦莫不歡欣鼓舞,願附編氓。今據臺灣鎮、道詳報南路生番山豬毛等十社土官匝目等共四百四十六戶、男婦老幼計共一千三百八十五名口,北路生番岸裏等五社土官阿穆等共四百二十二戶、男婦老幼計共三千三百六十八名口,俱各傾心向化,願同熟番一體內附』等由,冊報前來。臣因海外生番輸誠歸化,若非撫綏安置,備極周詳,無以仰副皇上德洋恩溥、遠至邇安之意。隨合同撫臣批行鎮、道確勘議詳;復行福建布、按二司詳悉酌議去後。茲據布政使沙木哈會同按察使董永芠詳報稱:『南、北二路生番向與鳳、諸二邑熟番接界,今據慕義輸誠,實由聖德感孚所致。查其地土毗連,各有土官統攝,醇樸馴良、應循習俗,令其照舊居處,仍用本社土官管束,無庸另設滋擾。其汛守防範,原有鳳屬南路一營之淡水汛、諸屬北路營之半線汛,相去匪遙,飭令照舊防範,用資彈壓;並令文員加意撫卹。除熟番聽其照常貿易外,內地兵民毋許擅入番界生事及藉巡查擾累。所報丁口,附入版圖,勿事編查;順其不識、不知之性,使之共樂堯天。其南、北二路每年各願納鹿皮五十張(各折銀一十二兩)代輸貢賦,聽其按年輸納,載入額編,就臺充餉。此外,並不得絲毫派擾,以彰柔遠深仁』等由,造具各社番戶丁口數冊前來。

欽惟我皇上聖德神功,光被四表;文謨武烈,協和萬邦。聲教覃敷,已漸被於東西南北;恩膏迭沛,更周流於侯甸要荒。茲海外之番黎,等寰中之蠕動;乃猶仰沾聖化,願附生民,具見草木昆蟲,盡屬太和之保合;雖在黃、農、虞、夏,莫非廣運之規模。臣幸際昌期,欣逢盛事。即會同撫臣陳璸捐備花紅、銀牌、帽、豬、酒,飭令該地方官將土官從優給賞外,所當恭疏報聞,請旨纂入輿圖,昭垂典冊,以志無疆之盛業者也。

除將各社番戶丁口數冊分送戶、兵二部外,所有生番歸化情由,臣謹會同撫臣陳璸、水師提督臣施世驃合詞具題。

題請會試額中部覆疏

部覆:議得巡視臺灣江南道御史臣諾穆布等奏稱:『臺灣會試取中,宜另編字號也。查臺灣一郡,世宗憲皇帝憫其重洋赴試,往返維艱,特頒諭旨:「鄉試另編臺字號,每科取中二名」。以故臺郡之文風丕變,倍於曩時。但數年以來,中鄉試者有人、入會選者未睹。蓋會場爲天下人文之藪,海外僻處,豈能與內地士子一體較量?且自臺抵都,經萬里之遙、歷重洋之險,辛苦十倍尋常。迨至不第歸來,徒勞跋涉,在有志者難免觀望不前,而單寒之士更覺畏難裹足,殊爲可憫。查現在舉人已有八名,嗣後會試之期,臺郡士子亦照鄉試之例,於福省名額內另編臺字號,取中一名;俟數年之後,臺郡舉人增添數目,再爲酌改』等因具奏前來。查臺灣一郡遠隔重洋,應試士子往返維艱;蒙世宗憲皇帝格外加恩,於雍正七年準於閩省另編臺字號,取中舉人一名。嗣於雍正十三年,復準加中一名。所以軫恤海外士子者,固已至優至渥矣。至會試取中額數,俱由臣部按省合計人數之多寡,請旨欽定。其邊地、海疆來京會試,亦按省編號憑文取中,從無分府編號之例。誠以會試乃朝廷闢門籲俊之大典,最爲慎重,非若鄉試之獨一省而論也。今臺郡士子遠隔重洋,會試往返固屬艱難,但查近科臺郡來京會試者,不過三、四人,若遽定中額一名,未免功名太易,啓士子僥倖之心;請將來臺郡士子來京會試果至十名以上之多,臣等再行奏聞,恭請欽定中額,以示鼓勵。則海疆士子既得仰沐皇仁,而掄才大典亦無倖進矣。俟命下之日,臣部遵奉施行可也。

公移

詳請開科考試文周昌(臺廈道)

爲亟陳新闢地方,資治之先等事。

康熙二十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奉巡撫部院金憲牌:『據該道呈詳:「看得風俗之原,由於教化;學校之設,所以明倫。臺灣既入版圖,若不講詩書、明禮義,何以正人心而善風俗也?本道自履任後,竊見僞進生員猶勤藜火,俊秀子弟亦樂弦誦;士爲四民之首,正可藉此以化頑梗之風,而成雍熙之治。除觀風月課以勵士習並頒行鄉約以導民志外,所有一府三縣,應照內地事例,建立文廟四座,以崇先聖;旁置衙齋四所,以作講堂。而地方初闢,生員稀少,每學暫設教職一員,聽候部選,以教生徒。歲、科兩考,文武生員照依各府大縣事例,府學取進二十名、縣學各進十五名,以鼓士氣。大比之年,一體赴本省應試;下次考校,幫補廩、增。至於考試責任,應否照廣東瓊州事例,則非本道所敢擅便也」等緣由到部院。據此,除詳批「鼓舞斯文,本部院豈無同心?因該道、府詳:臺灣錢糧無徵,系因人民凋殘;而一時又以士子焚膏繼晷,設立學校上請,切恐錢糧終不能免,益知學校先不得興;拜疏者、出詳者鹹未便耳。今之督課談經,具見該道以舊館閣留心文事。初闢之區,勤求生聚,衣食足而後禮讓崇;俟賦稅定議部諮到日,通詳會題」等因去後。今照臺灣錢糧稅課各項既經本部院具題寬減,部覆:「俱如所題議定,奉有俞旨欽遵通行在案」。是此地既經定有賦稅之額,即當徐議教訓之方。所有應設學校考校等項,合行查議,備牌行道;照牌事理,即將前詳所指妥確酌議,條陳詳報覆酌諮題,通毋違忽』等因到道。奉此,案照先奉本部院批該本道呈詳前由,隨即轉行遵照在案。今奉前因,遵即檄行臺灣府確議條陳去後。

續據該府詳稱:『卑府隨行臺、鳳、諸三縣議詳去後;茲據臺、鳳、諸三縣會詳:該,卑縣等會查得:從來經國之要,莫重於收人心;而致治之機,莫先於鼓士氣。臺灣既入版圖,萬年起化之源,正在今日;此移風易俗,厚生與正德相維爲用。憲臺與道憲之請建學校、行考校,誠審乎教養之根本,爲海天第一要務也。況今自設立郡、縣以來,憲臺與道憲月課、季考,獎勵生童,與夫卑縣等按季分題課業,士子蔚然興起,燦然有文章之可觀矣。亟須乘時設官考試,以培養海國之人才。府、縣各學,請照內地定例,各設教官二員;歲、科兩試,文武童生,府學考入二十名。此一定之例,原無分於府分之大小也。臺、鳳、諸三學,應請酌定上、中、小縣分取入名數,生員亦考定廩、增、附註冊;廩生按年出貢,三歲大比,一例科舉。但兩隔海洋,學憲兩考斷不能飛舫涉險;請就臺廈道憲兼行試事。此陝西之延安、廣東之瓊州皆有成例,應候詳請題覆,酌垂永久者也。至於建設學宮,工力繁重;既不能議捐於寥寥之貧吏,又不能議勸於落落之窮儒。倘仍狹小之規模與草創之茅茨,不特無堂齋廊舍以爲師生弦誦之地,即御書扁額亦無從懸豎。甚非所以肅海外之觀瞻,以弘一統文明之化也。則酌議建造,誠無容緩。其工費所從出,在憲臺自有主裁;非卑縣所敢擅便矣」等緣由到府。據此,該卑府查看得:肇造新邦,禮樂教化,固爲致治之大本。所以憲臺於未經到臺之時,首以建學校、正人心爲請。誠灼見乎圖治之要,莫有重乎此者矣。卑府於抵任之後,亦以士子爲四民之首等事,請設師儒講學明倫,通詳在案。績蒙院憲以賦稅未定,不便遽以學校具題;又仰見院憲斟酌時宜、權衡先後之碩畫也。今者,賦稅已定,荷蒙院憲拳拳不忘海外之士類,專檄查議,會疏舉行。卑府行據各縣之條議,又參以管見之所及,備詳憲酌。臺灣府與臺、鳳、諸三縣應各設一儒學,府學應設教授一員、訓導一員,各縣每學應設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內地蕞爾小邑,教職俱經全設;車書一統,應無異同。科、歲兩試取進文武童生,府學二十名,此直省各府一定之額,固不緣府分之大小而有增減也。臺灣縣系附郭首邑,照大學例,取進生員十五名;鳳山、諸羅照中學例,取進生員十二名。廩、增、附之分別,一如內地,逐年考試註冊;廩、增二項,亦照學定額。其廩膳生員內,每年挨次考取歲貢,起送廷試。此建學考校之大概也。未盡規條,應俟題允之日,於泉州就近移查;學政事宜,次第修舉可耳。臺地向系逆巢,從前所有士子,多系俘掠之衆;困於僞政,救口不贍,何暇讀書?迨自二十二年部選官員到任以來,蒙憲臺倡先樂育,月課生童;卑府按季考試,各縣亦董率課業。現在之生童,知所砥礪;所著文藝,斐然成章,可謂月異而歲不同矣。頃聞建庠考試之行,多士洋洋動心,摩礪以須;庶幾彬彬乎成文物之邦矣。蓋在臺灣戶口,盡屬南閩之人;天姿多有聰慧,機智多有明敏,一經學問,化同時雨。推廣其功名之路,鼓舞作興,英才不難乎濟濟也。此卑府身在地方,稔知風氣;絕非好爲誇張,故聳聽聞。取進生員之額,萬難減少;設因目前菁莪未盛,減定額數,則大沮上進之人心。層洋天險,督學道斷難遠涉按試;揆情度勢,必歸憲臺就近秉衡,良爲妥便。至於臺灣僞遺文廟一座改爲府庠,大門與聖殿後屋共三進兩廡矮屋數間而已,並無泮池、明倫堂、啓聖殿、衙齋等項;聖殿止有一間,以梁閣壁,不設傍柱,無檐牙榱桷、丹艧彩繪之可觀,豈有先師之正殿而僅造平屋一間者乎!此不過僞時草草之規模,實非天朝大邦之體統。前奉撫憲行查,着令捐修。雖經卑府與憲臺各捐銀二百兩修茸整頓,然原屋隘陋,不能大爲擴充。非另行拆造,實不足以崇宮牆、泮水之觀瞻,已經備悉前詳矣。臺、鳳、諸三縣,原無學宮;各縣草創茅茨,聊供聖賢牌位,以盡春秋祭祀之禮,誠不可謂之文廟也。府、縣文廟四座,所當亟茨,聊供聖賢牌位,以盡春秋祭祀之禮,誠不可謂之文廟也。府、縣文廟四座,所當亟請轉詳兩院一併具題,動撥何項錢糧,查照內地規制,估價建造者也』等緣由到道。

據此,該本道覆看得:臺灣雖僻處海外,而詩書弦誦不乏其人。本道甫下車,知士爲四民之首,欲正風俗以善人心,即行月課、鄉約,海濱士子皆喁喁然慕義向風。今已歷歲餘,月課文章已覺日進;仰望興學考校,不啻摩礪以須。是以本道因賦稅已定、民生已寧,遂有請建學校以培士氣之請。茲奉檄行查議,遵即轉行該府縣逐一酌議條陳。據詳:臺灣府學,應設教授一員、訓導一員,臺、鳳、諸三縣學各應設教諭一員、訓導一員。臺灣府學應照各直省府學事例,取進文武童生各二十名;臺灣縣學,應照大學例,取進文武童生各十五名;鳳、諸兩縣學,應照中學例,取進文武童生各十二名。歲、科兩試,幫補廩、增;其廩膳生員,照依各府、縣定例,挨次出貢。此學校考校之大略也。至於學宮,僞遺止有文廟一座,前後三進、兩廡矮屋數間,今已改爲府庠;泮池、明倫堂、啓聖殿、衙齋俱缺。尚須擴闢,始成規模。臺、鳳、諸三縣原無學宮,各縣令化民念切,到任以後,皆草創茅茨,聊供聖賢牌位,春秋釋奠,以鼓舞士子之心。今應作何題請建立,動撥何項錢糧?並歲、科兩試作何開考?統候憲裁!

文

祭鹿耳門水神文(「靖海紀」)施琅(靖海侯)

惟滄波之浩蕩,渺難測其所之;何重關之據險,儼要隘乎天池。既迤邐以紆折,復迅激而奔馳。擬鹿耳兮巖浚,若砥柱兮標奇。灩澦無以喻斯流之湍急,天塹奚以軼扃鍵於藩籬。某忝專戎於茲域,端藉舟航以指麾;欽神功於有赫,仰幽贊而匡維。願濟涉乎無阻,俾往復鹹底於平夷。伏望鑑此救民湯火之誠悃,彰斯聖皇赫濯之靈威!風濤於焉恬息,驚波爲之奠綏。士馬攸利,黎庶靡危。虔陳菲獻,亶錫崇祺。謹告。

祭臺灣山川后土文施琅(靖海侯)

竊以淵獻仲秋,東溟維舟。原隰相望,陟彼崇邱。田疇鬱其聯屬,黔庶於焉止休。蔽長天之巨艘,揚旌旆之悠悠。奉皇威以遠濟,統水兕乎貔貅。既克澎湖於重險,爰躋臺灣而周流。維山川之巖浚兮,羗連檣以難進;仰神光之浩大兮,御艨艟其飛迅。封內則載於祀典兮,殊方溯曼古而莫訊。誕后土之載物兮,控東隅以靜鎮;比神嶽而孕靈兮,應安貞以益崇夫明信。某菲薄之涼德兮,仗天討以翼翼;拯斯民於塗炭兮,啓絕島之異域。慨抒柚之空竭兮,嗟旱潦夫稼穡;籲靈貺之昭格兮,錫福祉於遐國!水土平衍,不匱於民用兮,俾遺黎遍得沾乎豐殖。驅螟螣與蟊賊兮,庶無侵於狐蜮。繄統師其申嚴紀律兮,秉鈇鉞以專征;遏兵戎衽席之上兮,欣耇稚壺漿之遠迎。誓不殺以凜犯於秋毫兮,體皇仁而用兵;撫茲土以安民輯衆兮,祈士馬乎寧平!亶篤佑此徵人兮,願氛沴波濤之弗驚。幅■〈巾員〉既入輿圖,版籍已登廟堂。寧徒白雉楛矢之遠貢兮,頌海波之不揚;化窮髮以漸被兮,熙帝載乎無疆。酬椒醑與桂酒兮,融肸蠁而彌臧。謹告。

臺灣紀略碑文楊文魁(臺灣鎮)

臺灣,海邦荒服地也;與閩省對峙,惟隔越重洋。其先輿圖未載,故無沿革可稽。所利舟帆,東連日本,南通暹羅、呂宋、琉球諸國。生齒土番,茹毛衣革、椎結侏離,不知文章、不通華俗,居然無懷、葛天之遺也。

故明天啓間,海寇顏思齊入巢於此,始有漢人從而至者。後爲荷蘭所據,東建赤嵌城、西築安平鎮城,彼所以圖往來貿易,作貯頓之藪也。

至順治十六年,鄭成功從江南敗歸、廈門勢蹙,率衆攻取;荷蘭委去,成功始招集人民,通洋貿易。設制承天府,天興、萬年二州,以隸民番;編徵賦稅,以養士衆,儼然東隅之夜郎也。在成功,無尉陀之見幾、習子陽之故智,負嵎逞雄,往往犯順;凡閩、粵、江、浙瀕海人民,多被蹂躪,酷類孫恩、盧循、徐海之流。其自祖及孫,每殷聖主東顧之虞。

時閩省總督少保姚偵得情形,上陳可取方略;特命將軍侯施率諸鎮舟師,航海進剿。時康熙二十二年、歲在癸亥之六月也。進克澎湖,臺衆奪魄,納土歸誠,朝命允可。即籍其戶口歸我版圖,改制臺郡,分隸三縣。建都督一鎮,轄兩協、十營水陸官兵一萬■〈艹糜〉,戰艦百艘;遇警統師撲剿,無事分汛扼隘,爲控制海邊之鎖鑰,壯各省之屏藩也。從茲不特各省沿邊獲享敉寧,而化外來依赤子,快睹帡幪;土著蚩番,漸濡聲教。誠盛化無遠不屆,廓千古未有之弘模、啓千古未闢之遐陬也。

餘從康熙二十三年叨膺簡命,出鎮斯土。自本年仲冬月抵任,惟殫心竭蹶,以圖報稱。但經始之區,諸凡草創;繼之原任興化鎮吳條陳「屯田、減船事宜」,核返核覆,幾經三載,終仍舊制。餘方愧撫輯未周、佈置未當,倏屆瓜期,叨蒙內轉。如雞籠、淡水,乃臺郡北隅要區,緣窵隔郡治千有餘裏。夏秋水漲,陸路難通;冬春風厲,舟航莫及。兼之其地有番、無民,虞挽運之維艱。自闢土迄今,尚乏定議也。至於民間一切賦稅,略照僞籍損因,民番似多拮据。又如蕪極目,藉人耕墾,始無曠土;奈阻於洪濤,招徠不易。雖有司牧力爲經理,然餘忝廁封疆,未獲倡興建白。此後統冀當事之賢,徐爲擘畫盡善,治益圖治,以垂永久之惠養乂安耳。外所未盡,閱載郡志,似不必贅。

茲就開拓臺疆及餘承乏出鎮斯土始末,勒之貞珉,用志不諼雲耳。

祭水師協鎮許雲文覺羅滿保(閩浙總督)

嗚呼!惟公之死,死而無愧;惟公之死,死而不昧。寇禍將萌,衆人皆醉;公統艨艟,謀非其位。賊焰既張,土崩川潰;公提孤旅,捐軀盡瘁。緬維睢陽,義激將士;霽雲致身,萬春集矢。公之將領,慷慨從死;如遊崇功,實乃類是。公身雖死,公志未忘;素車白馬,靈爽威揚。公身雖死,公骨猶香;千秋萬世,日月爭光。嗚呼!公不見夫全臺士民之感悼,與安平黎庶之悽愴?痛公之忠義,而欲共奉夫蒸嘗。餘將入告於九閽,而先致奠乎一觴。公其益堅此護國之誠,而相與默佑夫封疆!

祭惠獻貝子文舒輅、楊二酉(巡臺御史)

猗歟皇清,膺圖受命;文教覃敷,武略彌竟。惟一二臣,實爲股肱;以左以右,繼繼繩繩。緬維貝子,託身肺腑;幼識金環,早分銅虎。方城漢水,列戟建牙;山絕封豕,澤斷長蛇。屬有閩孽,罔知大義;偃然稱兵,如犬斯猘。胥被其毒,奄及臺衢;聖祖念之,宵旰猶籲。顧曰汝諧,往整其旅。赤城既標,江郎惟序;陵轢仙霞,遂及武夷。海甸廓清,兆民賴之。勒勳酬庸,謌鍾鎛磬。燕翼子孫,實多餘慶。詎以東維,久懸列星;乃謂司命,雲旗下迎。功在閩越,皎同日月;民斯之思,無時可輟。迄星五終,未遂報功;嗣公之來,僉喜議同。爰諮爰謀,爰定日吉;道山之陽,寢廟奕奕。輅等處海,莫親几筵;遙企龍光,臨風惘然。躬憑屬吏,摒擋俎豆;蘋蘩薀藻,望拜稽首。儀塹旅百,所貢惟誠;靈昭在上,來格來歆!

(附)恭紀惠獻貝子王平定浙閩功跡頌言舒輅(巡臺御史)

簡膺虎竹出天潢,重倚長城奠楚疆。越海移幢遊釜縱,閩封提旅醜蠻張。膚功巳奏題銅柱,聖慮無煩寵鳳章。南國祗今遺泰澤,金環千載映輝煌。

功仁積累後昌宜,蓮幕重開制兩師。浙水閩山隆舊祀,彝樽龍勺仰新祠。香飄漢末浮龍黼,壁耀牛墟引鳳旗。槎使同疆逢盛典,未興趨事共謳詩。

又楊二酉(巡臺御史)

簡任隆專面,皇家有召方。虎符來鳳闕,玉斧出荊陽。越北烽初動,閩南醜欲狂。惻然懃睿慮,移節奠金湯。

八閩開層障,三山列秀雯。王師忻大捷,宗子有奇勳。竹帛昭天日,輪囷燦海雲。鄰霄遺澤畔,人識舊將軍。

積善長餘慶,天家億萬年。維城開舊府,閟殿仰遺懸。龍幕浮香霧,螭環引翠煙。蒸蒸興孝思,俎豆永鰲巔。

況有旌賢詔,祠崇閩越中。勳高天柱北,名溢大瀛東。嗣烈敷丹藎,承謨慰紫楓。謳歌興海上,先後仰崇功。

惠獻貝子功德詩八章(並序)張湄(巡臺御史)

自昔名垂海宇,麟圖表蓋代之殊勳;派系天潢,龍種推克家之雋望。然而賢親未居極至,斯庸展莫必兼隆。衛霍能軍,孰是藩屏重寄;獻元好古,奚堪鐵鉞專征。惟我貝子,學博三雍,躬嫺九伐。振無前之旅,捷若颷飛;慰恐後之思,望如雨降。解次推食,期甘苦之同嘗;犯暑凌塞,歷險艱而愈勵。集哀鴻於中澤,聲溢歌吟;斬封豕於長塗,勢銷犄角。比戶有更生之慶,居然衽席行師;元戎當畢志之餘,壯矣山河作氣。九重致恤,猶嗟禮缺勞還;萬姓銜悲,真見情同失怙。讀諸葛君「鞠躬」數語,如見丹忱;憶祖士雅擊楫來時,能無雪涕?蒼山碧水,叢祠之俎豆肅於細柳旌旗;兩浙八閩,下里之詩篇聊當平淮鐃吹雲爾。

宗臣廟算定巖疆,奕世盟勳帶礪長。黃石書精餘枕祕,青油幕遠即戎行。天家枝幹標英早,閫外韜鈐決策良。受命專征誰得似,東山零雨古錡斨。

橫海將軍下瀨船,輕飛迅度訝從天。鯨鯢既掃波方靜,蔓草難圖勢更延。直許奮身先士卒,可堪帶甲滿山川?聞聲便慰雲霓望,況復王師出萬全。

惠澤仁風卻戰氛,恩懷挾纊遍三軍。梯雲冷闢荊榛路,渡水宵乘鵝鶩羣。疾苦再三親慰問,簞醪取次愛平分。丈人正協師中吉,馬首謳歌到處聞。

勞瘁年年短後衣,營門柳色幾依微。嬰城屹立邱山重,傳箭齊驚霹靂飛。七省藩籬爭海口,三家苞蘗隕霜威。南天夜報平安火,大將功成鬢欲稀。

計日班師頌止戈,乘箕忽地白雲窩。大星落處光芒在,羣馬悲餘涕泗多。但有圖書遺敗橐,空煩士女致虞歌。江山不改民完聚,忍見蕭然丹旐過。

餐風沐雨竭綢繆,掩骼埋胔德意周。半壁已成盤石固,一言不及子孫謀。帝深震悼思元佐,禮備榮哀答壯猷。曾爲羊公同罷市,豐碑積淚峴山頭。

巍峨廟貌聳高旻,鳥革翬飛藻釆陳。漠漠雲煙凝肸蠁,丸丸松柏歷冬春。維新競鑄黃金像,感舊猶存白髮民。往日指麾旄鉞處,山巔水涘肅迎神。

紫泥書札鳳鸞馳,詔予賢良再立祠。海國瞻依同怙冒,玉林鬱積發孫枝。香升俎豆烝嘗遠,節制東南棨戟移。我亦州民叨廈庇,詠恩聊繼匏蒲詩。

又何勉(臺灣鎮)

天潢出帥掃攙槍,旗指東南拯火湯。膽裂麼麼談笑靖,聲聞山海鼓金香。解懸閩浙仁功溥,享祀春秋德頌長。遺愛未忘逢善繼,再來生佛裕前光。

劉良璧

大業疏天派,膚功列上班。龍旗開敵壘,虎竹賁仙關。浪靜平甌越,烽晴靖海蠻。朱甍輝玉鑰,碧甃燦金環。謨烈青編着,賢良紫誥頒。勳名縈兩浙,世澤衍三山。頌溢鰲峯上,謳興鹿島間。東南槎萬里,長此奉王顏。

序

捐修諸羅縣學宮序高拱幹(臺廈道)

繼往開來,道莫高於夫子;梯山航海,治莫盛於國朝。至治之徵,無思不服;大道之象,有目具瞻。是以萬乘最尊,猶敦師禮;百蠻殊俗,鹹被文風。自天下建學以來,數仞宮牆,比崇日月;人材於是乎出,教化於是乎興。故瞻其居、重其道,則爲名將相、爲賢卿大夫、爲貞婦、義士、順孫、孝子;不則,蠢然、塊然,草木昆蟲等耳。至聖垂教,大而倫常功業、小而飲食日用,無所不寓;不必盡出膠庠之中,莫非沐浴詩書之澤。雖極頑冥無知,往往俯首謁聖;睹車服禮器,而化其難馴之氣。譬諸東風解凍、和氣飲人,其神妙有莫可名言者。

臺以海外地,明季通商,始有漢人。迨鄭氏遁踞,舊家世族或從而東,生聚有年,而弦誦猶未廣也。越至於今,輸誠納土,島民得睹天日;分設郡縣,招徠愈衆。十餘年間,聲教大通,人文駸駸蔚起;即深山邃谷文身黑齒之番,皆知向風慕學。有識之士,鹹謂治以道隆、道隨治廣;從此海波不揚,內外如鄒魯矣。然百務草創,規制苟簡;諸羅學宮茆屋三楹,更大不稱。餘備兵於此,兼分視學之任;每問其令,以城垣未建,學基恐有更易爲對。荏苒三載,時惄餘懷。今餘瓜期已屆,諸生以舊基甚吉,欲謀拓新;而諸羅及臺、鳳三城營建尚未有日,則先大吾夫子之宮,又務之當急者也。

餘雖不敏,何敢以五日京兆,諉之後之君子。既捐俸爲倡,復商諸君子者,力難獨任也;尊師好義之名,又不敢自有也。

題郡守高公詩序吳昌祚(臺灣道)

維郡伯倡牧令,以靖地寧人,厥任綦重;而臺獨加難,孤懸海東,番黎雜處,縱長几三千里,實爲閩、粵、江、浙之籬垣,非果卓循,豈易理此!辛丑夏,高君天木,特奉簡調而來。當其時匪變初平,大師雲集,糗糧蒭茭立待騰飽,君乃咄嗟辦之。捕黨孽、寬脅從,全臺底定,襄力居多。已而秋颶爲災,酷逾兵燹;請蠲、議賑,心曲殫焉。由是集哀鴻、銷偑犢,務簡靜以息耕,廣教化以培士。比及三載,民用大和;則君之大有造於斯臺,而膏澤良已深矣。

君與餘爲中表戚,稔悉賢勞。昨秋,餘奉命分巡,相見歡甚。正幸不逮有匡,而君以最擢監司汀漳,輒用悵然。既念天下之寶,自非臺所得私。矧今聖天子明目達聰,遠見萬里外,雖毫髮絲粟之才,每邀特拔;以君之聲光爛焉,行或如漢制徵黃褒卓故事,璽書寵召,即履星彌遠。茲猶近聯疆域也,旋用快然。而人士未喻,徒以借寇、爭杜爲戀戀耳。既截鐙之不能,爰作詩以寄意。雅歌裏詠,成集裒然。餘甚樂良守之德愛長留,而臺之人其猶有緇衣棠樹之古風也;於是乎書。

海天玉尺編初集序夏之芳(〔巡〕臺御史)

臺灣僻處海隅,自入版圖歷今,垂五十載。舊制:郡邑守令外,以觀察使領之。康熙六十年,始以臺臣出司巡視,滿、漢各一員,歲一更替;蓋重海疆也。我皇上御極以來,文德覃敷、聲教暨訖,休風雅化,已遍遐陬;猶於臨軒遣策,如意遴選,再三訓誡,俾奉命諸臣得所遵循,以爲觀風訓俗之軌,則聖明洵周且至矣。

至臺郡學政,舊屬之觀察使,不關巡視之責。丁未冬,始奉命令漢御史兼攝;睿旨初下,餘適恭膺簡命,出巡茲土,緣奏請學篆兼使節以行。於戊申之二月,得抵臺署焉。夫臺灣,山海秀結之區也。萬派汪洋、一島孤峙,磅礴鬱積之氣亙絕千里,靈異所萃,人士必有鍾其秀者。況數年來沐國家休養教育之澤,涵濡日深,久道化成;固已家弦戶誦,蒸蒸然共躋於聲名文物矣。第四民之衆,士爲之倡;士習之邪正,風俗因之。臺郡人文蔚起,寧患無才?有才不醇,則龐雜與卑污同病。昔人謂:『士先器識,而後文藝』。士習不端,祗以文藻誇世,匪唯無益,抑且爲民害馬。稽臺郡初闢時,歲、科掄才,多借資於漳、泉內郡。近已詔下釐剔,非生長臺地者不得隸於臺學。此又盛朝作養邊陲之至意。都人士既得〔靈〕秀于山海鍾毓,尤當厚自鼓舞,以上副聖恩,毋自域於棫樸菁莪外也。柳州雲:『報國恩,唯文章』;士生此昌明之世,誠讀書績學、修身立品,使文章積爲有用;而又以其詩書弦誦馴其子弟、化導鄉人,俾淳龐和氣,遍於蠻天菁嶺間。則上以鼓吹休明、下以轉移風俗,是固宣鐸者所厚望;而觀風訓俗之責,亦可藉此以仰報天子矣。

茲因歲試告竣,擇其文尤雅馴者付之梓,而因以發之,益使臺之人知錄其文者之非徒以文示也。是爲序。

海天玉尺編二集序夏之芳(〔巡〕臺御史)

歲試既竣,擇其文之拔前茅者錄付剞劂,亦爲海隅人士作其氣而導之先路也。嗣以出巡南北,鹿鹿驅馳,且復瓜期將屆;科試,擬將待之來哲矣。迨己酉正月,復奉恩綸留任,乃得於春三月舉行科試事。時臺郡生童慫惥雀躍,應試者幾倍歲試之半。爰秉公蒞事,慎終如始;不一月而告竣焉。臺地越在海表,才雋之士,時時間出;所慮無老師宿學,窮經嗜古而陶冶之。其抱守槧鉛者,甚以僻陋寡聞,銷磨其志於蚓竅蛙鳴之內。才以地限,殊可惜也。

然餘屢試校閱,皆隨材甄別,曲示鼓勵,故其文亦頗漸次有可觀者。大約文人之心,類從其地之風氣。臺士之文多曠放,各寫胸臆,不能悉就準繩。其間雲垂海立、鰲掣鯨吞者,應得山水奇氣;又或幽巖峭壁、翠竹蒼藤,雅有塵外高致。其一瓣、一香、一波、一皺,清音古響以發自然,則又得曲島孤嶼之零煙滴翠也。海天景氣絕殊,故發之於文頗能各逞瑰異。至垂紳搢笏、廟堂黼黻之器,則往往鮮焉。固其士之少所涵育,亦其地之風氣僻遠而然也。

故歲試所錄,強半靈秀之篇;科試則多取醇正昌博者,爲臺人更進一格。亦俾知盛朝文教之隆、設科取士之法,以明正大爲宗,而不得囿於方隅聞見間也。乃更合歲、科試文得八十首付之梓,以爲多士式。

珊枝集序張湄(巡臺御史)

「珊枝集」者何?集海東校士之文而名之也。珊枝者何?珊瑚之枝也。海之大無所不有,希世之寶皆於是興焉,曷取乎珊瑚也?曰:杜甫不云乎?『飄飄青瑣郎,文采珊瑚鉤』。文若珊瑚,誠貴之也,亦難之也。何難乎爾?難乎其枝也。其枝奈何?曰:枝生海底,一歲黃、三歲赤,漁人以鐵網取之,未及時不得取;失時不取,則腐也。故曰難也。

臺灣者,萬川環流、一島中屹,與世殊絕;六十年來,沐浴聖教,暗沕躍乎光明。海邦人士,璘璘然、紛紛然質有其文矣。前乎此者未可取,珊瑚未有枝也;今不取,吾懼其失時也。然則及今無取者乎?曰:有;雍正戊申,高郵夏筠莊侍御嘗取之矣,顏其文曰「海天玉尺」。玉尺雲者,蓋言善量才也。餘踵其後,無能爲役,顧亦奮力取之。雖不敢稱量才之尺,而竊自許爲羅才之網。願獻其琛,以與海內共寶之。則斯集之成也,夫亦猶行筠莊之志也。於是乎書。

傳

總督姚公平臺傳(定謀推轂)

公諱啓聖,號憂庵;浙之紹興人也。癸卯,以漢軍籍,登賢書第一人。始任香山知縣,詿誤去官。甲寅,耿逆作亂,當寧需材,起爲東甌郡佐;尋加溫處道。

丙辰,隨和碩康親王大師平閩,爲福建布政使。即自備衣糧,招募壯勇,有澄清海外之志。或有謂公曰:『公,文臣也;而奚以武爲哉』?公掀髯笑曰:『若以文武爲二耶?昔冉求以長矛而入齊師、有若以超乘而卻吳寨;昔聖、昔賢所以不敢自暇自逸者,誠畏天命而悲人窮也。況我國家金甌無缺,文命四敷,奈何以彈丸海區,久廑聖天子之憂勤宵旰,使沿海居民不遑寧處,罪將誰逭乎?若休矣!願無復言』!客唯唯否否。惟時總督郎公稔公材且智,以爲己弗如也,輒自罷去;而朝廷亦以公爲必能辦賊,爰擢公爲大中丞、大司馬,總督福建文武事務,公於是乎能爲所欲爲矣。

己未,移駐漳州。蓋以漳州去賊不遠,呼吸相通,可行間諜故也。遂大開一館,名曰「招來」;使隨徵參議道黃性震董其事。又令福州同知蘇良嗣分金計費,督造戰船。其機密糧務,則端委隨徵同知林升。任賢使能,庶官畢集;一材、一藝之士,靡不兼收。既數月,賊稍有降者,公即厚其賞賜,寵以禮儀;使見者神移、聞者心蕩,而僞將軍朱天貴率師來矣。公逆知其驍勇也,引入帳中,相與臥起;既出就館,器具、供帳更侈於公。天貴大喜過望,顧其下曰:『從逆果何益耶』?以故竭誠致命,無有二心,卒能得其死力雲。嗣即大制火炮、軍器,採買上游米榖,以圖大舉。而蘇良嗣督造戰船,功成報竣,公夜馳三百里至閩安鎮之五虎門,親自配舟、調遣將士,乘風破浪操演水軍。隨又回漳,〔使〕前興化知府今大中丞卞公(諱永譽)、泉州知府前大中丞張公(諱仲舉)往說賊降,而僞行人傅爲霖勇於聽讒,心持兩可;公怒曰:『鼠輩無知,敢謂吾劍不利耶?吾將使其自相賊殺耳』。爰密定計,爲霖果伏誅。後數日,公忽作急遽狀,從數騎招搖城市,見房之高大者輒鎖扃之,榜其門曰:『某鎮公館』、『某將軍行臺』;盛陳供具,嚴其守者。漳之人民,鹹以爲海上巨酋剋期同款。至晚,得賊偵;公佯曰:『若非某將軍人乎?歸語而主,某日之期不可爽信』!予酒食,遣之歸。得他偵,亦如之。已而海上喧傳偵我行徑,而漳之城中、城外所榜之門無慮數十,宛然在目也。賊遂自相猜忌,衆畔親離;歸則懼誅,源源納款矣。

庚申二月二十三日,公乘賊懈,遣兵攻破陳洲、馬洲、觀音山、石碼等處十九寨。次日,復遣隨徵遊擊張定國、都司張璽、筆帖式樂敏等引兵直抵海澄城下,計招僞總兵蘇侃等內變;攻破城門,降其衆二千二百六十七員名,恢復海澄。二十四夜,又差隨徵知縣黃金從等乘潮分渡,直入海門等處;降其僞統領仁武鎮鄭元堂、僞神武鎮都督黃瑞、僞安南將軍陳珍、僞果毅鎮張雄、僞將軍張治等水陸目兵一萬二千八百八十一員名,鳥船十一隻。二十七日,遂復金門、廈門。賊勢窮地蹙,退保澎湖。

辛酉,公以北人乘舟終非其便,軍中大帥不可無人;具疏上請天子,以內大臣伯施公琅爲靖海將軍。既至,公與之運籌料敵,決策靡遺。於是將軍率舟師而前,公具糗糧於後。以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四日從平海進兵,蓋取「討平海逆」之義也。二十二日,遂克澎湖。至七月二十七日,僞藩鄭克塽率衆歸誠(其事,詳載將軍施公「平臺記」中)。

論曰:求濟變之略者需臣材,求謀國之猷者需臣智。公于軍興旁午之時,四體交勞、五官互用,靡不各當其可;視宋之劉毅,何以加焉!且又精間諜、重賞罰,得敵情、隨應變,糞我黃金、涎彼賊衆,潰散其腹心手足;黠者瞰之以利、降者撫之以恩,賊是以離,離而攻之,策莫善焉。其密謀祕計,斷自一心,罕聞左右;是以人弗盡知。迨功成身退,天道之常;畢此一生以報君父,公雖死、公猶生矣!彼夫青春作賦、皓首窮經,謀事則迂闊而不能動人、讀書則疏略而無以應變,孳孳爲利、家室是圖者,即令冠賢書、魁天下,亦豎儒也;安得不取其冠而溺之乎!

記

師泉井記(「靖海紀」)施琅(靖海侯)

今上御極之二十一載壬戌孟冬,予以奉命統率舟師徂徵臺灣。貔虎之校、犀甲之士簡閱而從者三萬有餘衆,駐集平海之澳;俟長風,破巨浪,以靖掃鮫窟。爰際天時暘亢,泉流殫竭;軍中取汲之道,遙遙難致。而平澳故遷徙之壤,介在海陬;昔之井廛,盡成堙廢。始得一井於天妃宮廟之前,距海不盈數十武;漬滷浸潤,厥味鹹苦。原夫未達廣源,其流亦復易罄。詢諸土人,鹹稱是井曩僅可供百家之需,至隆冬澤愆水涸,用益不贍。允若茲,是三軍之士所藉以朝饔夕飧者,果奚恃歟?

予乃殫抒誠愫,祈籲神聽。拜禱之餘,不崇朝而泉流斯擴、呼轉甘和,綆汲挹取之聲,晝夜靡間。歕湧滋溉,略不顯其虧盈之跡。凡三萬之衆,鹹資飲沃而無呼癸之慮焉。自非靈光幽贊,佐佑戎師,殲殄妖氛、翼衛王室,未有弘闡嘉祥、湛澤汪濊若斯之渥者也。因鐫石紀異,名曰「師泉」,昭神貺也。

在「易」,地中有水曰「師」。師之行於天下,猶水之行於地中;既着「容民畜衆」之義,必協「行險而順」之德。是知師以衆正,乃克副大軍討貳撫順、懷柔萬邦之命。而揚旌海外、發軔涯涘,神異初彰,闓惠覃布。誕惟聖天子赫濯之威,以致百靈效順、山海徵奇,亶其然乎?

昔貳師劍刺大宛之山,而流水溢出;耿恭拜禱疏勒之井,而飛泉奔湧。並能拯軍士於渴乏、着萬里之奇功。乃今井養不窮,三軍獲福;予之不敏,其曷以答茲鴻嘉之賜哉!是用勒之貞珉,以志不朽雲。

平臺紀略碑記施琅(靖海侯)

臺灣遠在海表,昔皆土番、流民雜處,未有所屬。及明季時,紅彝始有;築城與內地私相貿易。後鄭成功攻佔,襲踞四世。歲癸亥,餘躬承天討;澎湖一戰,僞軍全沒,勢逼請降。餘仰體皇上好生之仁,以八月望日直進鹿耳門、赤嵌,泊艦整旅,登岸受降,市不易肆,雞犬不驚;乃下令曰:『今者,提師跨海,要在平定安集。納款而後,臺人即吾人;有犯民間一絲一枲者,法無赦』。士無亂行,民不知兵。乃禮遣降王入京,散其難民盡歸故里;各僞官兵,載入內地安插。公事勾當,遂以子月班師;奏請於朝,爲置郡一、縣三,分水陸要地設官兵以戍之。賦稅題減其半。

夫炎徼僻壤,職方不載;天威遐播,遂入版圖。推恩陶俗,銷兵氣以光文治,端有望於官斯土者。是不可以無記。

靖海將軍靖海侯施公記

公諱琅,號琢公;閩之晉江人也。始任同安總兵,屢建奇功;旋升提督福建水師,削平廈、金沿海諸島。於康熙六年間,以「邊患宜靖疏」,請進剿臺灣。奉旨:以關係重大,不便遙定;着赴京奏明所見。既而,議裁浙、閩、粵三省水師提督,留京商酌軍機事宜,晉爵內大臣伯。

康熙二十年,今上以鯨穴未搗,終爲邊患;特命公專征。公至閩,見父母之邦凋弊已極,幾老王師。選精銳、練舟楫,操演三載。以癸亥年六月十四日,官兵由銅山進發;入八罩,直抵澎湖。

澎湖爲臺灣門戶,澎湖破則臺灣必不支。故賊之精銳悉在焉;約衆二萬餘、敵艘二百餘號,俱集於雞籠等嶼。劉國軒又簡練精兵強逾二萬,蜂擁於風櫃尾、牛心灣等處;四環備設炮城,以陸兵守之。其餘沿海,賊舟星羅碁布。公發令:大小戰船於風篷上大書配坐將姓名,所以知進退、定賞罰也。十六早,鼓角聲喧,兩師將合。公先令曾成、藍理、吳啓爵、張勝、許英、阮欽爲、趙邦試等七船衝鋒破浪,直入賊■〈舟宗〉,焚殺過當。時值南潮正發,前鋒數船爲流急分散,賊艘複合齊攻。公知其深入,自將坐駕船隻衝突,殺退賊■〈舟宗〉救出;焚其趕繒二隻、鳥船一隻,暫收八罩駐泊。十八日,嚴申軍令,進取虎井。次日,公獨駕小舟,潛偵賊寨形勢動靜。爰於二十二日,與各鎮營誓師;分爲八股,每股七舟,各三其迭。公自統一股居中調度,留八十餘舟爲後援;又以五十舟從東畔嵵內以截其歸路,以五十舟從西畔牛心灣、內外■〈斬上山下〉爲疑兵牽制。未及接戰,北風驟發相逆,三軍股慄;公循師大呼曰:『無畏!惟天、惟皇帝之靈實式臨之』。須臾,雷聲一震,立轉南風。將士賈勇前進,賊舟四發,火矢交攻,煙焰迷天,咫尺莫辨。官兵乘勢夾攻,自辰至申,焚其舟而覆其軍,投水無數。劉國軒知時勢不支,急跳小舟從吼門而出,僅以身脫。

澎湖既破,公以臺灣未滅,非可輕視,當爲攻心之法。將迎降僞鎮營弁目,賞以袍套、靴帽;僞卒四千餘名,給以糧米;焚傷浮海未死者,令各鎮、營軍士撈起,計有六百餘名,令醫治之;有欲歸見妻子者,撥小舟送之回臺。降卒相謂曰:『肉我白骨,矢死難報也』。歸共傳述,賊衆莫不解體,惟恐王師之不早來。此所謂「推心置腹,反側自安」者也。及駐師澎島,士卒數萬,以澎島素少淡水患之。乃營壘既成,隨處鑿地,而甘泉湧出;方之耿恭,尤爲過之。軍聲既振,僞藩鄭克塽始決計差馮錫珪、陳夢煒齎獻延平王金印一、招討大將軍金印一、公侯伯將軍銀印五,前來求降;時七月二十七日也。

八月十三日,公統舟師親臨臺地;遂令其僞藩將卒、人民、土番削髮,秋毫無犯,雞犬不驚,市不易肆,壺漿洊至。臺灣敻海之東二十餘日路程,番民向爲僞時所不能制者,莫不稽首來王。捷奏膚功,並請準其輸誠;天顏有喜,本年九月初十日差侍衛吳啓爵齎敕到臺,赦僞文武官,準其投誠、安插內地;並加授公爲靖海將軍,封爲靖海侯,世襲罔替,以示酬庸。玉音有曰:惟爾勇以奪其氣、誠以致其歸。捷書到闕,時值中秋,即解是日所御之龍袍馳賜與公,載褒以詩:『島嶼全軍入,滄溟一戰收;降帆來蜃市,露布徹龍樓。上將能宣力,奇功本伐謀;伏波名共美,南紀盡安流』。可知公之忠誠格天心而膺帝眷者,良有以也。

夫東南之苦海患者且六十餘年,特其遠阻波濤,荼毒生靈,虛糜國計,不可勝數。公底成厥績,宣威絕徼;稽古開拓元勳,誠不媿雲。

澄臺記高拱幹(臺廈道)

古者,臺榭之作,誇遊觀而崇侈麗;君子譏之。若夫制樸費約,用以舒嘯消憂、書雲攬物,斯高人之所不廢,亦廉吏之所得爲也。

臺灣之名,豈以山橫海嶠,望之若臺;而官民市廛之居,又在沙曲水匯之處耶?然厥土斥鹵,草昧初闢,監司聽事之堂,去山遠甚。匪特風雨晦明,起居安息之所,耳目常慮壅蔽、心志每多鬱陶,四顧隱然,無以宣泄其懷抱;並所謂四省藩屏、諸島往來之要會,海色峯光,亦無由見。於是捐俸鳩工,略庀小亭於署後,以爲對客之地;環繞以竹,遂以「斐亭」名之。更築臺於亭之左隅,覺滄渤島嶼之勝,盡在登臨襟帶之間;複名之曰「澄」。

惟天子德威遐被,重譯入貢,薄海內外臣民,共享清晏之福。而餘振綱飭紀,分揚清激濁之任焉;正己勵俗,有端本澄源之責焉。當風日和霽,與客登臺以望,不爲俗累、不爲物蔽,散懷澄慮,盡釋其絕域棲遲之嘆,而思出塵氛浩淼之外,則斯臺比諸「凌虛」、「超然」,誰曰不宜?豈得以文遜大蘇而無以記之也。

重修府學文廟新建明倫堂記王之麟(臺廈道)

今天子神聖,重道崇儒,文教誕敷。凡薄海內外,罔不率俾;詔郡縣各立學,從來文治未有若斯之盛者也。臺地僻在東南海外,以前未沾王化,罔識賓興。迨我朝開闢之後,置郡縣、立學宮,凡所取士之典,皆與內地同;始彬彬稱治,爲海邦鄒魯矣。

餘己卯秋,恭膺簡命,來監斯土。甫下車,謁夫子廟,環視棟宇朽敗,而明倫堂、兩廡、啓聖祠以及欞星垣牖,缺然不備。又以龍亭置於聖人之前,其規模氣象蔑如也。於是急修舉,少者補之、圯者葺之,漸次興工。越明年,於夫子廟東偏拓地數畝,中爲明倫堂,堂後爲龍亭庫,環以磚牆;東西廊門樓,無不畢舉。締構堅緻,彤髹駁蔚,一時稱盛。至六月,聖殿爲颶風所侵,竟致頹壞。餘心惻然!又相與捐金重建。於是諏日興事,庀材鳩工;經始於十月,告成於十二月。迄今夫子廟巋然、啓聖祠巍然、東西兩廡以及明倫堂、欞星諸地翼然,廟貌改觀。其所以揚聖天子文教之盛、壯海外之觀,均於是乎賴之。而況培人心以厚風俗,首在學校,尤爲蒞治者之先務哉!

是役也,餘與府、廳、縣各捐己俸,而總鎮張公亦分俸玉成,諸生各鼓舞相助;毛令任勞督造,尤足多焉。因書建學始末,使刻諸石。

臺邑明倫堂碑記陳璸(大中丞)

予以壬午春,調任臺邑。至之翼日,恭謁文廟。禮成,學博黃君世傑率諸生引予入啓聖祠前聽講。問所謂明倫堂者,蓋曠然一平地也。噫!斯何地也;而可久曠乎哉?自有人類,即有人心;有人心,即有人理;有人理,即若天造地設而有明倫堂。苟斯堂之不立,則士子講經無地,必至人倫不明,人理泯而人心昧,將不得爲人類矣。噫!宰斯邑者何人,風教攸責,而可令斯地久曠乎哉?

予用是不揣蚊負,殫力以拮据、畢慮以經營。越明歲癸未之夏,而斯堂得成。堂凡三間,高、廣如式,門樓、前拱、甬道、圍牆井列。成之日,用進諸生於堂,而告以斯堂取義「明倫」之旨,爲落成慶。乃環顧文廟,久已掃地傾圯;方在選材鳩工、平基定向,爲創建文廟之舉。適行取銓部命下,而予因是不得盡心竭力於其間。雖然,人之慾善,誰不如我?文廟之成,固有待也。獨斯堂之役,費稟於官,役不病民。向之曠然者,今幸巋然其在望矣;義不可無一言以紀。

予謂五倫與五經,相表裏者也。倫於何明?君臣之宜直、宜諷、宜進、宜止,不宜自辱也;父子之宜養、宜愉、宜幾諫,不宜責善也;兄弟之宜怡、宜恭,不宜相猶也;夫婦之宜雍、宜肅,不宜交謫也;朋友之宜切、宜偲,不宜以數而取疏也。明此者,其必由經學乎!潔淨精微取諸「易」,疏通知遠取諸「書」,溫厚和平取諸「詩」,恭儉莊敬取諸「禮」,比事屬辭取諸「春秋」;聖經賢傳,垂訓千條萬緒,皆所以啓鑰性靈、開橐原本,爲綱紀人倫之具,而弦誦其小也。願諸生執經請業,登斯堂,顧名思義;期於忠君、孝親、信友、夫義、婦聽、兄友、弟恭,爲端人、爲正士;勿或徒習文藝,恣睢佻達,以致敗名喪檢爲斯堂羞,庶幾不負予所以首先建立斯堂之意。

抑是役也,晨夕指畫,督率就工,則學博黃君之功固不可以沒也。

癸未冬涂月之吉,邑令陳璸記。

重修府學文廟碑記陳璸(大中丞)

臺灣荒島也,夫子廟在焉。聖人之教與皇化並馳,固無海內外之隔。而歲久弗治,有自來矣。惟大成殿,巋然爲魯靈光。若啓聖祠暨兩廡、欞星門一帶皆腐折傾圯,剝落過半;前後廟基被水潦衝齧,陵夷就低,竟爲人畜往來雜杳之場。噫!監斯土者何人,而不一駥目傷心於其際乎?

餘乃商之郡守周君洛書、郡倅洪君石臣暨臺令張子宏、鳳令時子惟豫、諸令劉子宗樞亟議修葺,僉合詞無間言。餘曰:『衆志既同,是不可後』;遂備由上請大中丞覺羅滿、閩浙總督範兩憲。尋得報「可」,即以壬辰冬臘月興工,委本標千總曾榮董其役。榱桶朽腐者,易之;缺折者,補之;蓋瓦級磚之欹斜者,覆正之;牆壁漫漶不鮮者,飾之;基址之坍塌者,增築之。而夫子之廟,於是煥然易舊焉。啓聖一祠翼然起大成殿後,祠左右列六德齋;祠下名宦祠居左、鄉賢祠居右,再列六行齋。日六德、曰六行,非文學兼德行之士,不得寓焉。東廡下有獻官齋、宿房,西廡下有藏器庫、有庖湢所。欞星門左右,改置文昌祠、土地祠。其外,則爲禮門、爲義路,常置扃鑰;非旦望及有事二丁不開,更於禮門外數十武表立大成坊爲界。周圍牆及肩而止,通道之水環繞其下。廟之規模,斯略具矣。至教官廨舍,則於明倫堂後新建三楹,齋、廚等房胥具;門路從東廊出入,無得復如前之寄居啓聖祠左右爲瀆褻。再於明倫堂前兩廊分列六藝齋,供諸生肄業之所。是役也,新太守馮君躬暨繼至,與有力焉;同城總鎮姚公,樂贊其成。計料若干、瓦若干、磚若干、灰若干、木泥匠若干工、小夫若干名,共計若干緡,悉出本道衙門養廉餘羨,予所力請於兩憲而得之者。不動公帑、不費民財,歷三載之勤,得竣厥工。而予不能無一言。

凡廟學,非作新之爲難,而能默禮作新之意爲難;亦非作新於始之爲難,而能繼繼承承永葺於後之爲難。茲餘既新斯學於其始,願執經士子,鹹各思發憤,以通經古爲業、以行道濟世爲賢,處有守、出有爲,無負國家教育振興庠序之至意。地方有司,亦共以教化爲先務;培茲根本塊地,時省而葺修之,俾有基勿壞。安知荒島人文,不日新月盛,彬彬稱海濱鄒魯也歟哉!餘故詳修建始末,並述其意以書諸石。

新建朱文公祠碑記陳璸(大中丞)

予建朱文公祠既成,或問曰:『海外祀文公有說乎』?曰:『有』。昔昌黎守潮未期月而去,潮人立廟以祀。東波先生爲之記雲:『公之神在天下者,如水之在地中,無所往而不在也。而潮人獨信之深、思之至,焄蒿悽愴若或見之。譬如鑿井得泉,而曰水專在是,豈理也哉?若文公之神周流海外,亦何莫不然』!按文公宦轍,嘗主泉之同安簿,亦嘗爲漳州守。臺去漳、泉,一水之隔耳;非遊歷之區,遂謂公神不至,何懵也!矧自孔、孟而後,正學失傳;斯道不絕如線,得文公剖晰發明於經、史及百氏之書,始曠然如日中天。凡學者口之所誦、心之所維,當無有不寤寐依之、羹牆見之者;何有於世相後、地相去之拘拘乎?

予自少,即知誦習文公之書。雖一言、一字,亦沉潛玩味,終日不忍釋手。迨今白首,茫未涉其涯涘。然信之深、思之至,殆不啻所謂焄蒿悽愴若或見之者也。文公之言曰:『大抵吾輩於貨、色兩關打不透,更無話可說也』;又曰:『分別「利義」二字,乃儒者第一義』;又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八個字,一生用之不窮』。蓋嘗妄以己意繹之:惟不好貨,斯可立品;惟不好色,斯可立命。義利分際甚微,凡無所爲而爲者,皆義也;凡有所爲而爲者,皆利也。義固未嘗不利,利正不容假義。敬在心,主一無適則內直;義在事,因時制宜則外方。無纖毫容邪曲之謂直,無彼此可遷就之謂方。人生德業,即此數言,略包括無遺矣。他言之警切,胥此類。讀其書者,亦惟是信之深、思之至,切己精察,實力躬行,勿稍遊移墮落俗邊去,自能希賢、希聖,與文公有神明之契矣。予所期望於海外學者如此,而謂斯祠之建無說乎?

祠正堂三楹,兩旁列齋舍六間,門樓一座。起工於壬辰冬月,至癸巳仲春丁前落成。無動公帑、無役民夫,一切需費悉出予任內養廉餘羨。猶慮祠內香火及肄業師生脩脯、油燈乏資,議將予撥歸郡學■〈魚逮〉港莊田二十八甲一分租粟供給,歲以爲常;經行臺灣府轉行該學永遠遵照。並記以示來者。

新建文昌閣碑記陳璸(大中丞)

京邑之制,右廟、左學,前殿、後閣。予乃於文公祠後,謀創建文昌閣焉。

嘗讀「文昌化書」中有一二幻語,心竊疑之。既而往復玩味,大指教人以修德積善,與梓潼帝君「陰隲文」一篇相表裏。於是深信其言之有得於道,不予誣也。按「蜀志」有梓潼縣,在保寧府界;離縣三十里許,有梓潼帝君廟。予前歲奉命視學西川,得瞻禮祠下。嘆天下之文章,莫大乎是。載考「漢史」「天文志」:『斗魁列在文昌星次』;吾又不知文昌之與梓潼是一、是二?殆天人也耶?神耶,孟子曰:『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又不可知之之謂神』。姑置弗深論,論其盡乎人以應驗於天者可乎!科名者,進身之階;務學者,立身之本。不務學而冀功名,猶不種而期收穫,必不得之數也。顧爲學之道,自求「放心」始。求之■〈宀幻〉冥昏默,反荒其心於無用,不如時觀象以自省。有如動一念焉,若帝君之予見;發一言焉,若帝君之予聞;措一行焉,若帝君之予視、予指。必謹其獨,戒慎恐懼,將所爲修德積善者,悉根諸此,學不自此進乎?學進則識進,識進則量進,量進則德修,而福亦隨集。由此而登高科、享大名,如持左券!人之爲歟?何非天之爲也。有志之士,無急求名於世,而務積學於己;亦無徒乞靈於神,而務常操其未放之心,藏焉、修焉、息焉、遊焉。

登茲閣也,睠焉四顧:東峙大山,層巒迭翠,動振衣千仞之思;南望鳳山騫騰,隱在几席間;西則洋洋大海,波濤洶湧,風檣出沒,變態不可名狀;其北有萬壽亭穿雲而起,君萬門裏,何日得出此島與海內諸英俊交遊,歷金馬、上玉堂爲一快。以是洗心、以是勵志,即以茲閣爲不欺闇室之一助可也!若終日昏昏沉沉放其心而不知,或舍近鶩遠、或處下窺高,甚或以茲閣爲登眺觀遊之所,則與謀創建者之初心大相刺謬矣!可乎哉?

閣制度:高、廣、寬、長各若干,一準福州府庠奎光閣體式。會城選匠辦料,皆署學事教諭鄭長濟任勞;海運到臺,旦晚督率就工,委該學教授杜成錦、巡捕經歷陶宣;先後贊成,則同官同城諸公與有力焉。始於春二月丁亥,成於三月戊申。雷陽陳璸記。

重修臺灣縣學文廟碑記陳璸(大中丞)

憶予以康熙壬午春調任臺令,臺邑廟學先爲僞弁住宅,湫隘弗稱;兼歲久屋材朽蠹,已就傾圯。明倫一堂尚在蔓草中,未有議創者。予以爲此爲政第一事,不可或後;即具狀詳請各憲,尋得報「可」。乃殫力拮据,首於廟左隙地起建明倫堂,以是年冬杪興工,越歲三月告成。隨改造文廟,增舊地而式廓之;選匠往會城購料,業已平基定向,予忽奉文行取。時在甲申初春,不已,捐金留府庫爲工費資而去。身雖去而寸心惓惓,每以廟學未成爲一憾事也。

越七年,庚寅秋,予復謬持使節東來。謁廟循覽,規模雖略粗具,而啓聖一祠尚仍舊向,與文廟相左,兩廡尚不蔽風雨;心焉憾之。先捐俸,委臺令周環築牆以肅內外;因郡庠大費修整,未遑議及邑庠。至乙未春,郡庠幸煥然易舊矣。正在私心經營,而予又忽奉有「補授偏撫」之旨。予曰:『是不可或後』。即星夜鳩工庀材,將啓聖祠照文廟方位改造,兩廡撤舊更新;添建名宦、鄉賢二祠,爲吏治、風俗示勸,了前願焉。

雖然,予非有所利乎此而欲自爲功也。董子曰:『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夫建廟修學,正誼、明道之大端,應無出此者。予竊以爲不計功而未嘗無功,不謀利而未嘗不利也。臺令歷任未有調爲臺道者,而予得以調臺道再來;臺道歷任未有擢爲撫軍者,而予得以擢偏撫歸去。固屬皇恩不次拔擢,捐軀難酬;莫非先聖、先賢及臺地山川之神,默爲相之。前後九載飲鹹、食淡,不爲不久;兩奉恩綸超遷,不爲不速。予不負臺、臺不負予,天地之間此感彼應,理或然也。願吾黨之士篤信斯理,處而讀書,務爲端人、爲正士;出而筮仕,務爲廉吏、爲良臣。庶幾不負茲地山川所鍾靈,爲先聖賢所擯棄;而於予建學明倫數年惓惓之苦心,其亦可無復憾也夫!爰不嫌而自爲記。

重修萬壽亭碑記梁文科(臺廈道)

皇上御極五十六年,德化洋溢、仁恩覃被,唐、虞、三代之世,無多讓焉。恭逢聖誕昌期,普天同慶,建亭瞻拜嵩呼,以祝萬年。猗歟休哉!何風之隆歟!

臺,荒島孤懸地也。自闢土啓疆以來,沐聖天子之光,生聚教養數十年,熙熙皞皞之風,並臻雅化。文科叨膺簡命,觀察閩南;乙未,奉調入臺,保釐東土,與臺鎮姚公堂同舟相濟,每事折衷。念臺陽風雨弗時,民多致嘆,建龍王廟於東安坊之地,爲民請福;又念民之粒食厥有由來,更建田祖之廟於鎮北坊之內,爲民報功。朔、望登降二廟,竊喜勤民一念,私心自慰。所有憾者,對越莊嚴之處,惟萬壽亭最爲觀瞻,規制弗完,恐褻君恩。於是會商臺鎮,就舊址重修;再與郡守王君珍,詢議僉同;臺令俞兆嶽、諸令周鍾瑄宣策效力,與有事焉。命經歷王士勷區畫董成。於午門之外,闢東闕、西闕廊房,左右建朝房兩班,共十四間;周圍環壁,四顧井然。東樹敷文門、西樹振武門,南面高築霓臺,以肅巨觀。於龍亭之後,又建祝聖殿一座,阿護帝廷。東西配殿增營十一間,兩旁僧舍四間。前後基址,長四十餘丈、闊二十丈零。西闕之外,蓋箭亭一座,長四丈有奇、寬四丈;後院前卷。計用銀一千七百餘兩。修理告成,庶幾趨拜萬壽之隆,體統尊嚴,上則天威不違咫尺,下則臣子共致肅雝,微答君恩於萬一,而尊主之念爲無愧耳。

謹勒貞珉,以彰巨典。後之釐茲土者,增修輪奐,更有賴焉,當亦有諒於予心。爰志之。

諸羅縣學記蔡世遠(禮部侍郎)

諸羅縣學,原在善化裏之西,茅茨數椽。康熙四十三年甲申,鳳山令宋君永清署篆諸羅,因縣署移歸諸羅山,就諸羅山議建。丙戌,郡丞孫君元衡攝縣事,建大成殿、欞星門。戊子,宋君再署篆,建啓聖祠。乙未九月,颶風大作,屋瓦門牆皆傾。今令君貴陽周侯憮然曰:『是吾責也』。是歲十月,興工修其破壞,大成殿、啓聖祠皆易故而新之。建東、西兩廡,以祀先賢、先儒;東有名宦祠、西有鄉賢祠。又於啓聖祠之東建明倫堂、西建文昌祠。附西爲學舍,便肄業者。欞星門之外,以牆榜曰「禮門」、「義路」;牆之外爲泮池。皆前所未有也。縻白金一千五百有奇,周侯獨肩之,不擾民間一絲。丙申六月,告成。

世遠時應中丞雷陽陳公之招,主鰲峯書院。吾友陳君夢林客遊於臺,周侯介陳君以書來求記,且曰:『諸羅僻居海外,諸生觀化聿新,願有以教之也』。世遠寡陋何知,爰即鰲峯諸交相與砥礪者而告之曰:君子之學,主於誠而已矣。誠者,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純粹至善者也,天之所以與我者也。人之不誠者,無志者也;人之無志者,由不能盡其誠者也。誠以立其志,則舜可法而文王可師也。其原必自「不欺」始。程子曰:『無妄之謂誠,不欺其次也。其功由主敬以馴致之』。程子曰:『未至於誠則敬,然後誠也。敬也者,主一無適,以涵養其本原之謂也。由是而謹幾以審於將發、慎動以持於已發,則合動靜,無一之不誠也。雖然,由明以求誠之方,惟讀書爲最要』。朱子曰:『讀書之法,當循序而有常、致一而不懈;從容乎句讀文義之間,而體驗乎操存踐履之實。不然,雖廣求博取,奚益哉』?學者率此以讀天下之書,則義理浸灌、致用宏裕。雖然,非必有出位之謀也,盡倫而已矣。孔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吾父子、兄弟,肫然、藹然盡吾愛敬之忱也,克伐怨欲之心何自而生哉?始於家邦,終於四海,皆是物也。庸近之士,不能返其本、思其終,但以爲吾讀書、得科名,而吾名成矣;榮閭里、利身家,而吾事畢矣。其幸者,得一第;其不幸者,老死於布褐而已矣。其天資厚而習染輕者,居是官也,猶可以寡過;其天資薄而習染重者,則貪沒焉而已矣。夫此身,父母之身也、天地之身也、民物所胞與之身也;以父母之身、天地之身、民物所胞與之身,顧可不返其本、思其終,以貽父母羞、以自外於天地、以爲民物所詬病哉?諸羅雖僻處海外,聖天子治化之所覃敷,三十餘年於此矣。鉅公名人相繼爲監司、守令其間,風俗日上;萃一邑之秀於明倫堂,相與講經書之要旨、體宋儒之微言,告之以立誠之方、讀書之要、倫理之修、經正理明則詞達氣充,科名之盛舉積諸,此非徒善人之多也。

陳君爲我言:『周侯清修幹固,百廢俱興;引人於善,惟恐不及』。吾知所以長育人材、化民成俗者,必有道矣;又何俟今之贅言哉!周侯名鍾瑄,字宣子;貴陽人。登丙子科,以清德文學世其家。

重修臺灣縣學碑記(雍正二年)黃叔璥(〔巡〕臺御史)

歲壬寅,璥奉命巡視臺灣。於時寇亂方息,繼以大飢。學宮飄搖颶風霪雨間,頹然欲盡。官斯土者雖目擊心傷,不遑及矣。

與璥偕來者,貴陽周君鍾瑄。前以諸羅令報最爲高唐牧,內遷員外郎;至是,以賢能特簡令臺灣,慎其選也。周君既至,設平糶法以蘇郡治、躬運米以賑澎湖,境以內欣欣然更生焉。乃亟鳩工庀材,仍厥舊制。凡殿廡、門垣、生舍,修者修之、築者築之。時詔崇先聖王爵五世,爲改建五王祠。不費帑、不役民,皆周君節嗇俸錢而獨任之。始事於癸卯季秋,落成於甲辰仲春;縻白金三百五十有奇。

不數時,而廟貌聿新,因請璥爲記其年月。璥維學校之設,所以長育人材,一道德、同風俗,教孝、教忠也。學者於此,不能窮其指歸而得其要領身體而力行之,故父教其子、師勉其弟沈溺於詞章,龐雜於功利、權謀、術數;所謂人材,不可問矣!道德奚自而一、風俗奚自而同?今臺當更化之後,學者蒸蒸然思復於古,知聖賢之所以教人者,其指歸、要領,不過欲人盡力於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之間。父教其子、師勉其弟,日引日上,庶成篤學力行之君子,無從以詞章爲梯弋科名之具,無或以功利、權謀、術數以流入於不肖之歸,則道德一、風俗同,庶不負國家養士之隆,與賢司牧師旅饑饉之餘拮拮經營之意,實有厚望焉。

是役也,董其事,本學教諭葛炆。例得書於石。

紅毛城記(雍正七年)劉良璧(諸邑令)

由臺郡西出二十里水程,爲安平鎮;再十里,爲鹿耳門。船隻由廈放洋,自鹿耳門入口,過安平,泊大井頭。然鹿耳門,非有形勢可憑,號稱天險;緣鐵板沙線紆迴盤出,潛伏水底,非老舵水則錯行港路,而船身觸礁,片板無存,土人插標竿以記之。左漲沙坡,立炮臺;旋築、旋圯。故多用木架海防行署數椽。雖無風,飛沙滿地,惟潮水大起,則舟行無虞。安平一鎮,左連鯤身、右隔蕭隴,兩臂灣抱,沙如牛角;一鎮巋然,爲咽喉之區。守安平,則舟師不能飛渡,而臺郡貼然。

鎮有赤嵌城,爲紅毛所築。週二百餘丈、高四丈許、寬一丈許,厚磚爲質,砌以蛤沙、搗以糯汁,堅如金石,鋤不能劈。式仿西洋,方圓合度,儼若畫棟雕欄之象焉。城小而高,上有官署,協鎮不居。己酉之秋,餘再署鳳篆。值風災,民居多壞,賑災安平,並勻攤其稅。甫登城,見夫蓬蓽之飄落、小艇之灣泊,而知海角黔黎之疾苦也;見夫商船之出入、風帆之上下,知澤國生民水性固所慣習也。東顧郡治,煙火萬家、雞犬相聞,青山一帶,城郭闕如,知苞桑之尚待綢繆也;西望澎湖三十六島,若隱若見於煙波浩淼間,不瞬息而巨浪接天,聲聞若雷,黃霧四塞,飛沙撲面,知海外之風景變幻不常也。顧司閽者問之曰:『此署何爲久空』?閽者曰:『先年作官署,常有紅袍人出見,署故空』。餘笑曰:『爾所謂紅袍者,豈紅毛之土官耶?抑鄭氏之僞職耶?方今聖天子在上,聲教四訖,海外荒陬,收入版圖六十餘年,而舊孽遊魂尚戀此署,不亦謬乎』?城故堅,亦極要,與郡中紅毛樓相望。

康熙六十年,臺匪朱一貴竊發,賊衆十餘萬分布七鯤身。我師入鹿耳門,水漲八尺,舟師連檣而入,奪炮臺、復安平,遣將分駐,大敗賊於二鯤身、四鯤身、七鯤身,橫屍填岸。不數日,而恢復全臺,如疾風之卷秋擇。緣安平據要害之地,故勢如破竹。況當海晏河清,蒼生莫不向化;兼有重兵以資彈壓、倉儲以備軍糈,扼其中,內外皆應。則紅毛城之關係安平不淺,即關係臺地不淺。不得安平,不能守鹿耳門;然則臺地門戶最緊要者,首曰安平鎮,次曰鹿耳門。

藏書記袁弘仁(郡學訓〔導〕)

制科以文章取士,士之通經學古者,鹹入珊網之收。我朝文教覃敷,無遠弗屆;世宗皇帝複選博學鴻儒,所以鼓勵淹通,典綦盛也。今上御極之初,以隆師崇儒爲首務,其振興學校者倍殷。凡爲學校中人,可不孜孜奮勉,以副菁莪棫樸之風哉?

餘不才,謬膺經選。始訓福庠六載,適臺陽新設訓席,餘首調是任。仰懷聖明,無日不兢兢以作人爲心也。竊念臺地遙隔海天,人文雖雲日盛,而博洽實鮮其人。揆厥所由,蓋各庠向無藏書,書肆亦鮮購售;雖有聰敏之士,欲求淹通,庸可得乎?爰置古今書藉九百餘本,貯之署中,以備諸生借覽;令優生二人掌之,俾歷久勿替。

第寒氈力微,不能多置,姑以是爲權輿耳。若夫四庫五車之富,端有望於後之君子焉。

海東書院記楊二酉(〔巡〕臺御史)

聖天子臨雍講學,文教遐敷;歲撥帑金若干於直省會區各立書院,以造天下士,彬彬乎霞蔚雲蒸,稱極盛焉。

臺陽海嶠,隸閩之東南郡;相去榕城,約數千餘里。諸生一仰止「鰲峯」,且不免望洋而嘆也。郡學西側,舊有海東書院,爲較士之所。前給諫漁莊單公請以別置考棚,遂成閒廨。歲己未,予銜命巡方,視學來茲,凡一至、再至焉。中多軒楹,可讀可棲;明堂列前可以講、矮屋通後可以爨。意選內郡通經宿儒充教授爲良師,允堪作育多士,與「鰲峯」並峙。謀之觀察劉公,亦然予言。第以薪水諸費無出,奈何?邑明經施子士安慨然而身任之;先請輸稻千斛以興,仍置水田千畝爲久遠計。予曰:『是可以入告矣』。逾數月議行,劉公捐俸倡修。一時軒窗爽潔,什器周備,煥如也。郡守錢公亦能加意振作,選諸生中文藝有可觀者,得數十人以實其中;延教授薛仲黃爲師,致敬盡禮。觀二公所編規約數條,詳慎之議,歷歷可見。

夫興文勸士,採風者之責也;敬事圖成,良有司之誼也。抒一家之力、供多士之需,義不泯於鄉也;取一人之善、成天下之材,恩必出自上也。爾師生各宜銳志精心,無怠學、無倦教,言語文字之中,申以修己治人之道。漸摩既久,當必有明體致用者出,以膺公輔而揚休明,上慰聖天子棫樸作人之至意,寧雲島嶼生色、鄉里增榮已哉!予於爾師生有厚期焉。

(附)海東書院學規劉良璧(臺灣巡道)

爲設立書院規條,以端士習事。照得書院之設,原以興賢育才。臺地僻處海表,數十年來,沐我聖天子涵濡教養之恩,人文蔚起,不殊內地。今提學楊公奏請特立書院,延請師儒,端爲生童肄業,俾成人有德、小子有造。所有規條如左,願諸生遵守勿違!

一、明大義:聖賢立教,不外綱常;而君臣之義爲達道之首,所以扶持宇宙爲尤重。臺地僻處海表,自收入版圖以來,秀者習詩書、樸者勤稼穡。而讀書之士,知尊君親上,則能謹守法度,體國奉公;醇儒名臣,由此以出。雖田夫野老有所觀感興起,海外頑梗之風,何至復萌。

一、端學則:程、董二先生雲:『凡學於此者,必嚴朔、望之儀,謹晨、昏之令』。『居處必恭,步立必正,視聽必端,言語必謹,容貌必莊;衣冠必整,飲食必節,出入必省;讀書必專一,寫字必楷敬;几案必整齊,堂室必潔凈;相呼必以齒、接見必有定;修業有餘功,遊藝有適性;使人莊以恕,而必專所聽』。此白鹿書院教條,與鰲峯書院學規並刊,工夫最爲切近。

一、務實學:古之大儒,明禮達用、成己成物,皆由爲諸生時明於內重、外輕,養成深厚凝重氣質;故出可以爲國家效力宣猷,入亦不失爲端方正直之士。家塾、黨庠、術序,胥由此道也。諸生取法乎上,毋徒以帖括爲工。

一、崇經史:「六經」爲學問根源;士不通經,則不明理。而史以記事,歷代興衰治亂之跡,與夫賢佞忠奸,善可爲法、惡可爲戒者,罔不備載。學者肆力於經史,則有實用;而時文之根柢,亦胥在焉。舍經史而不務,雖誦時文千百篇,不足濟事。

一、正文體:自明以帖括取士,成、弘爲上,隆、萬次之,啓、禎又次之。我朝文運昌明,名公巨篇,汗牛充棟;或兼收博採,或獨宗一家。雖各隨風氣爲轉移,而理必程、朱,法則先正,不能易也。夫不仰泰山,誤止狙猊之高;不窮典謨,妄誇諸子之陋。諸生取法宜正,立言無陂。

一、慎交友:讀書之士敬業樂羣,原以講究詩書,砌磋有益。故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若少年聚會,不以道義相規,而以媟褻相從,德何以進、業何以修?稂莠害嘉禾,不可不察。諸生洗心滌慮,毋蹈前習。

復性篇俞荔(興化進士)

混沌之初,無極、太極;理氣相涵,衝穆無跡。陰陽既分,兩儀乃立;天五、地五,奇耦相得。五行其氣,健順其德;氣至成形,理無不及。五行之秀,獨萃於人;爰有五常,賦予維均。天命謂性,具於人心;爲萬物靈,曰有此仁。仁統四端,萬善由生。性主乎靜,動而爲情;性無不善,情亦皆真。赤子入井,皆有惻懚;乍見之時,驗此不忍。率之謂道,人人共由;天敘、天秩,典禮優優。天下達道,能離此不?性爲大本,道自川流;但人受性,舜蹠皆同。氣有清濁,隨其所鍾;清者睿聖,濁者愚蒙。愚蒙之質,理錮於中;知誘物化,惟欲是從。五官百骸,頑然一物;以物交物,心乃放逸。人慾日熾,天理日汨;幾希以亡,禽獸爲匹。天生聖賢,作之君師;修道謂教,以覺後知。堯命虞舜,執中一詞;道統之祖,傳心在茲。舜授之爲,精一危微;一十六字,該括無遺。中爲性理,純粹以精。心分人道,理欲難並。人心甚危,防勿滋萌;道心甚微,養使充盈。遏之、存之,德乃日新。要之執中,不外一敬;肆則從欲,敬以定命。圖唸作狂,克唸作聖。唐、虞以來,心法默證。迨我孔子,統在師儒。曰性相近,與氣質俱:習善則善,以復其初。大學之道,明德新民;明德即性,德本自明。氣拘物蔽,如鏡蒙塵;先以格致,知之宜真。誠正而修,行之宜敦。天德既全,王道乃行。思言性道,大原自天;道不可離,存遏宜先。戒懼慎獨,動靜交虔。中和以致,性量乃全。孟言性善,本乎秉彝;專以理言,邪說皆非。必稱堯、舜,人皆可爲。盡心知性,以造其理;存心養性,惟事是履。非外鑠我,固有之美;「放心」不求,弗思耳矣。洎乎有宋,濂、洛、關、閩;考亭後出,集其大成。問學是道,德性是尊;涵養用敬,入德之門。致知力行,毋怠毋昏。人蔘三才,惟此性道。天地非大,吾身非小;萬物皆備,及躬自葆。擴而充之,被乎四表。氣質之性,君子弗性;困勉雖勞,生安可並;反之之功,循序漸進。希聖、希賢,匪異人任;困而不學,暴棄實甚。敬述茲篇,用勉德行。

秀峯塔記(並詩)楊二酉

辛酉春,予以及瓜,館於郡學齋署。西鄰泮宮,再西爲海東書院;左山、右海,據郡勝概。面迎魁閣,平岡數迭,遠近環映。臺紳士且以巽位未甚秀拔,議請建浮屠爲筆峯,予曰『然』;謀之同事諸公,鹹曰『可』。遂各捐俸,卜吉以興。

甫閱月而訖功。深基固壘,六出五重,下廣丈有九尺;遞削至端,高七尋有奇。通中引節,上開洞窗有四;乾麪顏石額,曰「秀峯」。靡金錢八百餘兩。職其事,邑生龔帝臣等凡六十有六人;輸力任勞,俱能踊躍從事。

竣之日,相與集飲而樂之;而桐陰竹翠中,峭穎圓鋒,摩雲插漢,躍然在芹水間矣。後有興者,得謂秀峯有靈;其然,其不然耶?

綠沉初脫穎,光照海東西。陣掃千軍廢,鋒排五嶽齊。鵬摶雲有路,蟾步月爲梯。佇看生花管,長楊賦可題。

祀文昌記郝霔(郡司馬)

聖天子繼離出治,光被四表;雖重洋海嶠,聲教所不遺也。太原楊公以巡臺督學政,於海疆士子,加意振興。既請建設書院爲毓英孕秀之地,乃於視學之際,見昌奎閣在郡庠東側,曰:『此位置所非也』。商之觀察劉公,相度於南城之二門樓上,塑像而分配焉。

祀文昌於小南門樓,位居乎巽,與郡學相拱;祀奎星於大南門樓,位居乎離,與郡學相對。皆應文明之象,高聳而特出,建置誠爲允宜。爰捐請俸,俾餘董其事。擇日偕巡察舒公暨道、府各官,率師生釋奠焉。多士仰瞻興起,必有地靈人傑之應;而公之成材造士,垂休正無窮矣。

餘以防廳攝縣事,喜際其盛,爰載筆而爲之記。

賦

平南賦(「靖海紀」)周澎(晉水人)

海氛煽虐數十年,大將軍施公銜命徂徵,一戰而克。「平南奏疏」一編,乃都人士家謠戶頌積成卷軸也。雖里巷微詞,而輶軒足採。乃摭其事實而作賦曰:

繄帝德之光華,曰聖神而文武。耀化日於中天,揚仁風於率土。賡一廷之都俞,舞兩階之幹羽。張百旅之熊羆,抶千屯之貙虎。六服率賓,萬方安堵;靡不稽首來王,輸賨天府。惟是東南一帶,溟渤奧區;蛟鯨出沒,陸梁逋誅。依竈鼉以窟宅,聚蜃蛤而爲徒。乘風濤以鼓鬣,播毒焰於萑苻。長使海濱黔黎,毀家破室;雲屯士旅,抱戈枕杸。嗟桑田之萬頃,乃彌望而平蕪。困頳魴於涸澤,泣流鴻於徵途;錯烽煙於野戍,棲磷火於寒壚。至於悽風鳴柝、涼月啼烏,莫不含酸茹戚,惻愴嗟吁!

天子乃念南國之仳禽,每殷勤而宵旰;曰:『惟予股肱孰是?仗旄秉鉞,爲海邦剪此暴亂』?僉曰:『惟彼元勳,夙膺寵眷;俾控制以專征,用克紓乎廟算』。帝曰:『都!自江以南,倚汝爲屏翰。其克奏膚功,以靖此多難』!於是分虎竹、綰龍章,辭禁衛、出帝鄉。貔貅夾隊,魚麗成行;戈鋌的皪,旌旆飛揚。駐雄師於澤國,若雨集而箕張。惟其地當斥鹵,井竭水漿;喜甘泉之應禱,供萬竈之餱糧。乃修樓櫓,爰戒舟航;凌中流以擊楫,攬形勢於滄浪。先卜期以決勝,奏神策於廟堂。繄重淵之瀰漫,慨風浪之不常;望蜃樓之縹緲,嗟欲濟之無樑。因而畫沙爲堤、聚米成島,孰漂疾當其驚湍,孰盤渦介其要道;孰旁涯而可泊舟,孰順流而堪直搗。敵巳在吾目中,胥按圖而可考。定方略於金城,羨充國之計早;知拉朽而摧枯,胡險阻之能保?

爾乃乘機制變,六月興師;舳櫓千里,霄漢蔽虧。劍氣幹雲而■〈火閃〉爍,甲光■〈⺳肙〉日而陸離。橫驚波以伐鼓,撥瘴霧以揚旗;各星羅而棋佈,聽中堅之指麾。因念蛟宮盤踞、兔窟憑依,既蜂屯而蟻聚,復扼險而負危。雖投鞭之可斷,匪制勝之機宜。故毀軍以驕敵,弄股掌之嬰兒。彼乃疏汛守、撤藩籬,謂北來之軍旅,豈渡江之能飛!橫千尋之鐵鎖,沉水底以何爲?於是鼓輕橈、浮彩鷁;溯鴻波、撼絕壁。凌馮夷之宮,搗潛虯之宅。

維時衝颷怒號、狂濤湍激,飛沫噴空,滂湃瀄汨。吞海嶽以俱冥,合水天而齊碧。百族爲之震驚,千靈爲之辟易。天吳排浪以浮游,罔象穿煙而蹩躄。篙工、柁師,逡巡踖踧;莫不輟棹停橈,驚心動魄。爾乃精誠上格,叱電驅霆。飛廉頓轡,屏翳潛形;波臣歡焉助順,海若剡其揚靈。爰散金以誓士,恥與敵而俱生;復焚香以戒旅,惟妄殺之是懲。於是軍聲震、士氣騰,艨艟發、枹鼓鳴;搖赤羽、麾青萍,殲怪鱷,殪毒鯨。弓不虛發,矢必應聲;倒戈漂滷,流血波頳。既獻俘而授■〈酋或〉,遂掃穴而犁庭。乘長風以破浪,藉專閫之威棱。因而傾其巢、劃其壘,敗甲殘鱗,俛首帖耳。濟藥石以扶傷,俾瘡痍之鹹起;仗天威以縱擒,使歸布其德旨。曰:『漏網之餘魂,漫稱雄於井底!將計日以成擒,胡憑陵之足恃?念薄海之含靈,皆聖朝之赤子。無追蹤于田橫,五百人而俱死!倘銜璧以來歸,當茅土而錫爾。惟公事之勾當,何私仇之足恥』?彼乃籍戶口、輸土田,匍匐蟻伏,稽首軍前。曰:『南人不復反,願稟朔於堯天;知聖朝之寬厚,必罔治於厥愆』。

若夫哀鴻失所,瑣尾堪憐;延頸企踵,霓望久懸。瞻王師之至止,胥雀躍而歡顏;陳壺漿而塞野,奉筐篚以周旋。桑麻無擾,井裏依然;耕不輟耒,賈不易廛。相與脫釜鬵之苦,登衽席之安。更有流離遷客、憔悴閨鬟,吊天涯之魂影,悲絕徼之風煙。盼徵鴻而帛書難系,吟夜月而笳拍空彈。望鄉關於萬里,長掩涕以流連;欣撥雲而見日,樂故土之生還。乃復納叛招降,編之部曲;曰:『蔡人即吾人,務推心而置腹。彼坑卒於長平,何徒肆其殘酷?化鷹眼以鹹馴,各賣劍而買犢。念勝國之宗支,多竄身於窮谷;懷禾黍之故都,每悲歌而當哭。彼白馬以賓王,殷宗爲之不覆;惟聖世之芳規,曠千春而並燭』。於是雕題貫胸之衆、燋齒梟■〈目閒〉之倫,回首請吏,願列編民;遷情反志,服教畏神。固絕徼荒陬,盡變爲樂土;何殊方異類,共識乎尊親。若乃威靈遠暨,悉主悉臣;陸讋水慄,奔走來賓。琛幣重譯而交貢,梯航接踵以並臻。火齊木難之寶、珊瑚玳瑁之珍,烏集鱗萃,靡不鹹陳。豈中朝特貴乎遠物,乃遐方其聞有聖人。

由是鐃鼓傳、干戈戢,唱天山之歌、勒燕然之筆;交趾之銅既標,淮南之碑亦立。捷音颷發於閩關,露布星馳於北極。六合莫不騰歡,至尊爲之動色。曰:『海波之載揚,四十年如一日。吁嗟乎!蒼生不安於稼穡,仗爾師貞,一戰而克。從茲殺運除、劫灰熄,樂桑麻、恬作息。南顧紓憂,雲誰之力?其速議褒封,用彰彼勳德』!爾乃登清廟、播樂章,告海邦之清晏,慶社稷之靈長。遂褒以絲綸之天語、錫以黼黻之袞裳。指河山而盟帶礪,分茅土而勒旗常。謂『爾元戎,邦國之光!用錫爾鐵券,爾其世守而永藏。藉金城之萬里,用屏衛此一方;奠封隅以永固,鞏奕葉於苞桑。迫伏波之舊烈,曠百世而流芳』。

於是居者相與慶於閭、行者相與歌於市,胥朋酒以言歡,賡吉甫之燕喜。願長借乎袞衣,沾化雨於桑梓!若乃鈴閣餘閒,左圖、右史;吐握下賢,赤瀉几几。門多珠履之賓,座滿縫掖之士。同雅歌於祭遵,等輕裘於叔子。令既肅於秋霜,心復澄於止水。彼煙閣與雲臺,知姓名之永紀。備採風於輶軒,詞罔逃於下里。

乃歌曰:嗟滄海兮噴狂濤,蛟龍鬥兮虎豹嗥。兵車絡繹兮饋餉勞,悲中澤兮聲嗷嗷。孰提師兮奮旌旄?麾霓虹兮掣寶刀。淬龍泉兮鷿鵜膏,入蛟宮兮斬毒鰲。斬毒鰲兮奠滄海,吁嗟偉烈兮鬥漢爭高!

臺灣賦高拱幹(臺廈道)

繄洪荒之未闢兮,含混沌而茫茫。迨河山之既奠兮,爰畫野而分疆。裂九州島而成天下兮,誰不知乎海之爲百谷王。維禹功之所不及兮,遂棄之於莽莽而蒼蒼。

一自地借牛皮,謀成鬼伎;斷髮、裸身,雕題、黑齒。營赤嵌之孤城,築安平之堅壘;隱樓櫓於鯤身,藏火攻於鹿耳。貿易遍於三洲,資生憑乎一水。藉三保而標名兮,致懷一以不軌;哀商賈之何辜兮,聚魂魄於蒿里!

嗣是荷蘭煽虐,天贊成功。鹿門潮漲,滃窟戍空;時移事去,兵盡矢窮;竄餘生而歸國兮,遂此地爲蛟宮。非天心之助逆兮,蓋劫運之未終。不謂寇我疆場、焚我保聚;時乘無備而肆其鴟張,或因不虞而資其竊取。收亡命於淮南兮,聚無良於水滸。民不聊生,王赫斯怒;諮左右之夔龍,率東南之熊虎。定百計以安瀾兮,果一戰而納土。於焉擴四千載之洪蒙,建億萬年之都邑。風既變爲新裁,俗亦除其舊習;文武和衷,干戈載戢。誰肆志以行吟,豈有懷而靡及!

若夫狂瀾既倒,海若呈奇;一時琥珀,萬頃琉璃。情渺渺兮孤往,天青青兮四垂;風輕兮水面,雲淡兮山眉。即孤臣與孽子,亦撫掌而忘飢。至於輝璧耀奎,陰陽分位;月白飛銀,空明捏翠。乘舴艋兮小舟,結金蘭兮同志;玉樹兮三章,青州兮一醉。實自幸世外之有身,誰復疑此間之無地。

至若山山含紫、樹樹凝青,層巒迭嶂,戴月披星。或瓊飛而皓皓,或體潔而盈盈。時微雲以四抹,忽巧鳥兮一聲。懷高岡兮綵鳳,聞此地兮仙靈。羗應接而不暇兮,又何讓乎山陰?爾乃石尤乍起,馬首長驅;雷鳴海底,霧失天隅。濤倉皇而山立,浪怒激而箭趨。驚聞聲爲飛炮,訝入眼而墜珠。乾坤兮雲狗,風水兮人魚;則惟有寄餘生於泡影兮,誰復望視息乎斯須!

若乃水土無情,番彝裸處;既慣狎鷗,誰傷碩鼠!雖敬老而尊年,奈輕男而重女。富賽懸壺,糧無宿貯,圍尺布之濛濛,謂衣裳之楚楚。蛇目蜂腰,雀行鳥語。而或蕩子從軍,貞臣流寓;哭倒行於途窮,傷逆施於日暮。奮一臂而長呼,輕餘生以不顧。至闔室以雉經,且從容而遵路。於是水變爲愁,山真如醉,叫泣月之子規,淚批風之贔屓。魂黯黯兮牢騷,魄悽悽兮憔瘁。固志士之不忘,亦斯文之未墜。

乃至蝦鬚百丈,鱛骨千尋;貝文似鳳,魚首如人。大黿之壽三萬歲,蝴蝶之重八十斤。非此邦之物產,蓋在乎南海之濱。又如蜃樓縹緲、海市高低,碧雲擁日,滄海爲梯。光從定後,圓始天躋。非此邦之風景,又在乎東海之青、齊。更或橋邊鱉泣,別淚如珠;山頭劍舉,雪城爲墟。飛女仙之一石,起剡史於沾濡;扶紅裳之魚女,使之返於沮洳。而茲邦又無此怪異,事或見之於洞庭湖。

噫嘻!戶滿蔗漿兮,人藝五穀;地走風沙兮,羣遊麋鹿。厭五畝之宅而不樹桑兮,任三家之村而亦植竹。道無遠近兮,肇牽車牛;人無老幼兮,衣帛食肉。惟佔籍而半爲閩人兮,故敦厚亦漸而成俗。若欲盡寫夫杳渺之離奇兮,恐或見嗤夫齊莊而端肅。即飲食亦平易而無奇兮,原未足以窮夫人間之水陸。惟聖世而能破夫天荒兮,幸滄溟而亦拓其地軸。聊搦管而賦其物情兮,用以佐夫「大風」之一曲。

亂曰:秋風起兮楓木丹,天地閉兮荷始攤。燠多寒少兮厥民析,雷轟海發兮響空山。爲王尊兮應叱馭,爲王陽兮心一酸。于山則見太行之險,於路則見蜀道之難;於海道之難上難、險上險,普天之下望洋興嘆者,吾知其無以過乎臺灣!

臺灣賦林謙光(府學教授)

有汗漫公子,足騁八方、目騖九鄙。訪秦、漢之故都,登雲亭之舊畤;舒神於錢來丹穴之顛,長嘯於渾夕脫扈之址。洞庭、彭蠡,拍驚浪以颷飛;弱水、龍門,鼓輕舠而容與。歷吳越,則詡甲第之連雲;入鄒魯,則羨絃歌之盈耳。闤闠喧雜,舉踵則觸乎輪轅;都市紛華,摩肩則炫乎羅綺。自以爲穆王策駿之遊,蔑有尚於此;儼然恃所覯,而述於廓宇先生。

先生方暴背鴻蒙,吸飲滄溟;聆而哂之,謂是鮮丈夫也。曰:『子亦曾曠爾矚、遠爾盱,而知今皇帝之輿圖乎?制萬國以侯尉,垂一統於車書;人弗敢私其尺土,俗無不拱乎辰居。奠神州而晏若,厝六合而恬如。暢餘威於殊俗,沛異澤於遐區;即跳梁以據險,終痛悔其負嵎。走也,慶流波之既靜,得專爲子頌臺灣之盛軌,而勿遑及乎其餘。懿夫!■〈氵逢〉浡滇■〈氵目丐〉、沅瀁潰渱;掀天震地,吞谷排空。駛如奔馬,激如騰龍。瀉碧千里,湧浪萬重。神鰲驅瀑,石燕呼風。飂飂颯颯,霼霼■〈雨上弄下〉■〈雨上農下〉。擬蓬瀛之難即,匪艭舽之可通。爾乃以忠信爲舟,以道德爲櫓;爰縱纜於銅山,泛一葉於廈浦。飛廉戒途,屏翳先路;巨浸回瀾,狂濤息怒。游泳虎井之灣,濴洄牛心之滸。望內慚而揚舲,指西嶼而系組。既憩足於澎湖,復放棹於深渚。程僅歷之六更,裏倏越乎五百。少焉,神山突出,沃野孤浮;景呈異狀,沙截洪流。一昆連七昆而蜒蜿,南昆偕北昆而阻修;大線扼海翁之堀,北線接安平之洲。衝鹿耳以抵岸,陟臺灣而遠搜。於是大岡、小岡,嶢屼嵬崔;半崩、半屏,■〈山蹇〉嵼巖崿。鳳巒插漢以嶔昆,龜山負地而磅礴。翠織觀音之峯,丹銷赤崖之壑。聳打狗於平坡,峙買豬於廣漠。木岡、凹底,形若聯翩;阿里、雞籠,勢相犄角。玉筍璀燦,則漾素影于波濤;金礦嶙峋,則仗雷聲爲管鑰。計自南而訖自北,繞以二十二重之溪:由此界而溯彼疆,隔以六千餘里之谷。升高而眺,循俗而詢:厥地惟滷,厥土惟墳;厥田惟上,厥種惟穈;厥草惟茂,厥木惟囷;厥珍惟錯,厥布惟芬;厥鳥惟毨,厥獸惟羣。飛潛動植,長盛紛紜。嘉茲壤之沃饒,矧溫風之時至;犬吠雪以爲常,龍興雲而不曀。卻溽暑於竹椰,掃嵐煙於蘿薜。刺桐飄經歲之絳霞,菡■〈艹刀日,上中下〉迎四季之夏氣。歷選勝於炎方,允莫京於海澨。則有文身番族,黑齒裔蠻:爛滿頭之花草,拖塞耳之木環;披短衣而抽藤作帶,蒙鳥羽而編貝爲縏。聞中國異人之戾止,乃跳石越澗以來觀。饋波羅之清冽,獻嘉檨之甘酸。蕉子剝來,幾等木桃之贈;王梨摘落,用將葵藿之歡。翹首瞻依,幸彼俗之未陋;跂足蠕動,知大化之可頒。又有蓬跣方除,膠庠初隸;載酒問奇,負經請諦。吟誦半雜於博勞,衣冠尚存其椎髻。拱手于都講之庭,側身於敷教之地。斯時也,名邦上客,暫停輶軒;廣佈文德,弘宣湛恩。數討叛之故,開並生之門;示傲慢以秋肅,導頑梗以春溫。譬木鐸之徇路,若指南之啓昏。從此蜃氣晴噓,結陸離之樓閣;鮫人晝臥,展錦繡之乾坤。謂非禹服重新,涵侯甸要荒於一體;堯仁遐被,輯躬桓蒲榖以稱尊也哉』?

汗漫公子伏而聽焉,茫乎喪於懷來。曰:『不觀滄海者,誇溝壑之弘;不睹王會者,詫都邑之巨。鄙人乃知今皇帝之輿圖,未易以蠡測也』。請爲歌以比於雅頌之末,爰起而系曰:『有土綿綿,有水漣漣;介在絕島,吐霧吹煙。帝赫厥怒,淵淵闐闐;既昭義問,乃命旬宣;崇儒重道,勿棄蒙顓。匪棘其欲,式廓厥埏。皇以蒞之,於斯萬年』。

詩

東寧十詠高拱幹

天險悠悠海上山,東南半壁倚臺灣。敬宣帝澤安羣島,愧乏邊才控百蠻!瘴霧掃開新氣宇,風沙吹改舊容顏。敢辭遠跡煙波外博望曾經萬里還。

其二

曉來吹角徹蒼茫,鹿耳門邊幾戰場!流毒猶傳日本國,偏安空比夜郎王(臺地先爲倭奴所踞,旋歸荷蘭,後屬鄭氏)。樓船將帥懸金印,郡縣官僚闢草堂。使者莫嫌風土惡,番兒到處繞車旁。

其三

州縣功名寧復論,承家世受國深恩。拂鬚自昔輕參政,強項從來動至尊。客去留詩魚掛壁,吏閒無牘雀羅門。韶光拋擲真堪惜,野杏春深落滿村。

其四

春臺廣廈銜虛署,校藝監軍職濫分;無力椎牛頻饗士,有時倒屣細論文。平生拙處勞難補,異域愁來酒易醺。筋力未衰官興淺,函關西隔萬重雲。

其五

有懷須學藺相如,每遇廉頗獨讓車。晚圃晴霞秋習射,半窗苦竹午臨書。羣公望隔三山杳,聖主明周萬里餘。素志漫言伸未得,忘機直欲混樵漁。

其六

三秋聞見總蕭騷,日夜飛濤不斷號。舊集閭閻皆斥鹵,新開原野半蓬蒿。空山那得珠崖貝,伏莽休懸渤海刀!應識乘軺難塞責,願紓南顧聖躬勞。

其七

尺檄如傳空谷聲(重洋間隔,文移亦不易見),阻風經月少人行。關山已歷三千里,檣櫓猶遲十一更(廈門離臺郡水洋十一更)。地暖臘殘無雪到,憂深鬢裏任霜橫。眼穿何處天邊鴈,京雒難忘故舊情。

其八

竹弧射鹿萬岡巔,■〈罒上令下〉網張魚百丈淵。幅布無裙供社餉,只雞讓食抵商錢;文身纔起瘡痍色,赤手誰將垢敝湔。爲語綰符銜命吏,遠人新附倍堪憐!

其九

索居寂寂近瓜期,報道清班擬暫移(近閱邸抄,開列司道補京卿者十人;餘忝側名其中)。高適豈堪常侍後,班超惟有玉關思。封侯夫婿何須侮,學步兒曹大更癡。自笑浮名終日累,海濱漫守使君碑。

其十

誰言習俗亂絲同,攬轡澄清乏寸功!拊輯尚慚屏翰寄,更番何日戍樓空!擬攜片石安歸棹,聊訂新編當採風(臺郡無志,餘甫編輯)。此去中原詢異事,仙桃長對佛桑紅。

臺灣八景高拱幹

安平晚渡

日腳紅彝壘,煙中喚渡聲。一鉤新月淺,幾幅淡帆輕。岸闊天遲暝,風微浪不生。漁樵爭去路,總是畫圖情。

沙昆漁火

海岸沙如雪,漁燈夜若星;依稀明月浦,隱躍白蘋汀。鮫室寒猶織,龍宮照欲醒。得魚烹醉後,何處曉峯青?

鹿耳春潮

海門雄鹿耳,春色共潮來。二月青郊外,千盤白雪堆。線看沙欲斷,射擬弩齊開。獨喜西歸舶,爭隨落處回。

雞籠積雪

北去二千里,寒峯天外橫。長年紺雪在,半夜碧雞鳴;翠共峨眉積,炎消瘴海清。丹爐和石煉,漫擬玉梯行。

東溟曉日

海上看朝日,山間尚曉鍾。天開無際色,人在最高峯。紫閣催妝鏡,咸池駭浴龍。風流靈運句,灼灼照芙蓉。

西嶼落霞

孤嶼澎湖近,晴霞返照時。秋高移絳樹,海晏卷朱旗;孫楚城頭賦,劉郎江上詩。淋漓五色筆,直欲補天虧。

澄臺觀海

有懷同海闊,無事得臺高。瓜憶安期棗,山驅太白鰲。鴻蒙歸紫貝,腥穢滌紅毛。濟涉平生意,何辭舟楫勞!

斐亭聽濤

島居多異籟,大半是濤鳴。試向竹亭聽,全非松閣聲。人傳滄海嘯,客訝不周傾。消夏清談倦,如驅百萬兵。

郊行即事王兆升

奉命籌軍國,非關玩物華!新涼猶未至,餘暑正方賒。鳴騎依殘渡,行旌帶晚霞。無勞呵殿急,恐警野人家!

其二

夙駕因憂餉,三農兼課工;摭高資雨茂,禾好卜年豐。社鼓撾須習,豳笙調預融。麥蠶增喜笑,亦復學張公。

其三

危橋恣蟻渡,蓬室類蝸房。草詫胭脂紫,花聞月下香(胭脂花與月下香,皆海外異卉)。番榴生礙路,野鴃語誰鄉!觸目殊風景,車輪幾斷腸。

其四

但歌靈雨降,瘠裏仍然貧。早榖先垂穎,新秧猶壓蘋;誰憐蕷作飯(俗呼土瓜;無糧代飯者十之五),果見釜生塵。不歷郊原過,焉知民苦辛!

其五

欲悉田家事,無將上下睽。兒童擎綠酒,野老饋黃梨。忘分辭方盡,陳情意轉悽。莫雲民俗薄,綏靖念殘黎。

其六

寄身重海外,嘿坐計生平;幸隸芙蓉署,欣遊細柳營。深村忘犬警,遠渚有蛙更。夜雨晨方歇,驅車再問程。

其七

瘡痍纔息後,鷹眼未全■〈山上〈弓攵〉下〉。箸爲軍糈借,心因民瘼忉。催科良媿拙,撫字敢矜勞。珍重斯民意,輸租謝爾曹!

其八

飛蝗來鳳邑,忽蔽永豐雲。婦子奔號急,微民稽拜殷。弭災全藉德,祝蠟豈徒文!賴有廉仁憲,驅山息異氛。

天妃宮季麒光

補天五色漫稱祥,誰向岐陽祝瓣香?幾見平成踰大海,自知感應遶重洋。遐方俎豆尊靈遠,聖代絲綸禮數莊。是處歌恩欣此日,風聲潮影共趨蹌。

臺灣吟黃學明(粵淳德人)

四溟中斷此孤懸,日月輪高見影偏。泣淚鮫人朝入市,凝寒金氣夜幹天。馬鞍矗起青全島,鹿耳雄開障百川。盛氣消沉無覓處,牛羊來下翠巖煙。

又

漆身裸體類山麌,有古遺風不是愚。蔓草束頭分角髻,青筐歸市買陬隅。編莎似橐腰骨,截竹爲圈塞耳珠。蠻曲聽來無一字,行歌巖下采春蕪。

又

山花滿插鬢頭光,蠻婦、蠻童一樣妝。久嚼檳榔牙齒黑,新成曲櫱口脂香。草間察節知風色,日下承暄度歲霜。獨有生男無喜處,女郎求室迓兒郎。

又

山深深處又深山,一種名爲傀儡番。負險殺人誇任俠,終年煨芋飽兒孫。煙霞鑄骨身能壽,薜荔爲衣冬亦溫。鳥道倚天高不極,慣常奔走捷如猿。

禱雨齊體物

雖慚撫字拙,憂國願年豐!苦魃方思雨,瞻雲忽見虹。幾家堪食玉,此日更無風。齋沐桑林下,惟祈格上穹。

喜雨

隱隱西郊外,屯雲漸徹天。欲爲民望歲,正喜雨歸田;樂且從人後,憂宜自我先。試看阡陌上,禾黍已芃然。

東郊迎春

物候臨煙島,年華處處同。靈旗迎帝子,璆佩響春風。淑氣歸青柳,餘寒付朔鴻。況逢晴此日,相慶卜年豐。

又

春自蓂階發,趨蹌鵷鷺行。明堂居左個,青玉祀勾芒。耒耜先民力,羲和馭日長。微臣天萬里,何以頌陶唐?

又

衰草含生意,郊原氣自新。願教青帝力,俾我有年春。不侈污邪望,惟祈雷雨勻!大田幸多稼,寧止樂吾民。

臺灣雜詠陳兆蕃(晉江人)

茆檐竹壁半耕農,士女於今罷斥烽。山色千年森虎釣,潮聲萬里撼蛟龍。朝裘午葛邊嵐異,撾鼓催航野渡衝。自是天開南極處,向來裸發也雍容。

又

天空海闊任婆娑,極目岡陵髻似螺。草地桑苗遲作賦,鴻蒙筆墨漸開科。猙獰番女披衣少,勞苦車牛涉水多。五十年前兵甲事,猶餘父老爲談麼。

臺灣八景王璋

安平晚渡

問津當重鎮,薄暮泛長空。流盡三春水,飄然一葉風。亂山浮遠翠,落日浴殘紅。談笑天垂暮,車聲月色中。

沙昆漁火

沙積橫江路,漁燈入夜闌。離離分艇聚,耿耿帶星繁。照破乾坤夢,覺來島嶼寒。待教明月上,鼓棹過前灘。

鹿耳春潮

百穀東南匯,春潮漲九環。急來天外水,突起眼前山。吾道虛舟裏,人情駭浪間。始知浮海者,徒苦不如閒!

雞籠積雪

雪壓重關險,江天儼一新。乍擬冰世界,頓改玉精神。瘠壤皆生色,空山不染塵。寒光如可借,書幌歷冬春。

東溟曉日

東生滄海日,真景正無邊;未出光韜焰,將離勢爍然;金輪浮綠水,靈曜漾青天。謾說煙波遠,恩暉島上懸。

西嶼落霞

水盡山橫峙,霞明半嶺西。寒鴉爭亂影,孤騖與飛齊。樹點渾成綺,崖懸恍折珪。奇觀當逸興,生面早留題。

澄臺觀海

指顧層臺上,澄清竟若何?大都天地闊,不辨水雲多。棹轉爭飛鳥,宵鳴聽巨鼉。此時無限意,萬里壯關河。

斐亭聽濤

伐竹構江亭,深宵聽浪聲;隨風疏欲斷,和月到無情。忽訝琴書冷,真從几案生。波臣應共語,籍籍頌高清。

東湖即景(臺灣東郊有鯽仔潭,今改名東湖)林慶旺

東流嫵媚好逍遙,春樹斜橫佳致饒。十里潭光天際映,四時野色水中描。竹枝蔓衍拖青帶,霓影紛披漾彩橋。萬戶燈紅居似織,灣波岸上看鶯嬌。

挽寧靖王詩陳元圖

匿跡文身學楚狂,飄零故國望斜陽。東平百世思風度,北地千秋有耿光。遺恨難消銀海怒,幽魂悽切玉蟾涼。荒墳草綠眠狐兔,寒雨清明堪斷腸。

海會寺婁廣

此地當年擬館娃,蜃樓海市霸圖賒。王孫已去遺芳草,宮院誰來掃落花?歌管聲沉聞貝葉,舞衫採徹現袈裟。我非佞佛閒隨喜,喜見梯航屬一家。

手植文公祠梅花陳璸

賞遍花叢愛老梅,賢祠左右手親栽。寫真舊有廣平賦,入妙詩稱和靖才。風送清香迷瀚海,月移孤影出澄臺。應知雨露深無限,獨步初春傲雪開。

文昌閣落成

雕甍畫棟鳳騫騰,遙盼神霄最上層。臺鬥經天由北轉,彩雲捧日自東昇。參差煙戶排青闥,繡錯河山引玉繩。今夕奎光何四映,海陬文運卜方興。

赤嵌城宋永清(鳳邑令)

城俯汪洋島嶼孤,周遭樓閣倚菰蒲。一翻風雨醒殘夢,萬頃波濤冷壯圖。戍卒戈船蟠地利,桑麻雞犬附天都。閭閻近已敷文教,不是殊方舊楷模。

海會寺李欽文

回思往事白雲間,止有青松不解顏。魚鼓高低忙處響,鳥笙上下靜中環。天開海國蓮稱社,月映蜂臺禪閉關。休問當年衰盛事,於今長見老僧閒。

檨圃陳夢林(漳浦人)

小圃茅齋曲徑通,參天老樹鬱青蔥。地高不怕秋來雨,暑極偏饒午後風。海外雲山新畫卷,窗間花草舊詩筒。莫愁紙盡無揮灑,纔種芭蕉綠滿叢。

望玉山周鍾瑄(諸邑令)

浮嵐高卷日初生,一片晴光照眼明。積雪不消三伏後,層冰常訝四時成。凝他匹練非吳市,遮莫胥濤向越城。大璞已教天地鑿,山靈穩臥不須驚。

土番竹枝詞(「渡海輿記」)鬱永河(武林人)

生來曾不識衣衫,裸體年年耐歲寒;犢鼻也知難免俗,烏青三尺是圍闌。

文身舊俗是雕青,背上盤旋鳥翼形;一變又爲文釣鞹,蛇神牛鬼共猙獰。

胸背斕斑直到腰,爭誇錯錦勝鮫綃;冰肌玉腕都文遍,只有雙蛾不解描。

番兒大耳是奇觀,少小都將兩耳鑽;截竹塞輪輪漸大,如錢如碗復如盤。

丫髻三叉似幼童,髮根偏愛系紅絨;出門又插文禽尾,陌上飄颻各鬥風。

覆額齊眉繞亂莎,不分男女似頭陀;晚來女伴臨溪浴,一隊鸕鷀漾綠波。

爐貝雕螺各盡功,陸離斑駁碧兼紅;番兒項下重重繞,客至疑過繡嶺宮。

銅篐鐵鐲儼刑人,鬥怪爭奇事事新;多少丹青摹變相,畫圖那得似生成!

老翁似女女如男,男女無分總一般;口角有髭皆拔盡,鬚眉都作婦人顏。

腰下人人插短刀,朝朝摩厲可吹毛;殺人屠狗般般用,纔罷樵薪又索綯。

耕田鑿井自艱辛,緩急何曾叩比鄰;構屋斫輪還結網,百工俱備一人身。

輕身趫捷似猿猱,編竹爲篐束細腰;等得吹簫尋鳳侶,從今割斷伴妖嬈。

男兒待字早離娘,有子成童任遠揚;不重生男重生女,家園原不與兒郎。

女兒纔到破瓜時,阿母忙爲構室居;吹得鼻簫能合調,任教自擇可人兒。

只須嬌女得歡心,那見堂開孔雀屏;既得歡心纔挽手,更加鑿齒締姻盟。

亂髮發鬖不作緺,常將兩手自搔爬;飛蓬畢世無膏沐,一樣綢繆是室家。

誰道番姬巧解釀,自將生米嚼成漿;竹筒爲甕牀頭掛,客至開筒勸客嘗。

夫攜弓矢婦鋤耰,無褐無衣不解愁;番澨一圍聊蔽體,雨來還有鹿皮兜。

竹弓楛矢赴鹿場,射得鹿來交社商;家家婦子門前盼,飽惟餘瀝是頭腸。

莽葛元來是小舠,刳將獨木似浮瓢;月明海澨歌如沸,知是番兒夜弄潮。

種秫秋來剪入場,舉家爲計一年糧;餘皆釀酒呼羣輩,共罄平原十日觴。

梨園敝服已蒙茸,男女無分只尚紅;或曳朱襦或半臂,土官氣象已從容。

土番舌上掉都盧,對酒歡呼打剌酥;聞說金亡避元難,颶風吹到始謀居。

深山負險聚遊魂,一種名爲傀儡番;博得頭顱當戶列,髑髏多處是豪門。

番社雜詠黃叔璥(巡臺御史)

絕島中華古未通,生來惟鬥此身雄;獨餘一面猙獰外,人鳥樓臺刺自工(文身)。

剉竹爲椽扇縛筊,空擎樑上始編茅;落成合社欣相賀,席地壺漿笑語高(作室)。

荒地欲須園更腴,誅茅覆草令秋枯;種時禾秸驚風雨,雜植還教薏苡扶(種園)。

小樓貯粟號禾間,剉竹編茅蓋自閒;應識名禾知本計,可專飲血事搜山(禾間)?

蠻娘織作亦殊勤,圓木中空槽口分;尺布可堪持北去,但令知有達戈紋(晝織)。

霜鍾雲磬韻雙清,何處村莊旋旋鳴?北客初來聽不厭,那知此是夜舂聲(夜舂)。

未負耕犁未服輈,誰教馴狎入欄收;番兒自慣無鞍馬,大武山頭捉野牛(捉牛)。

仰沫巨魚纔躍波,矢無虛發巧如何!於今苦學漢人法,駕筏施罛事轉多(射魚)。

地闢年來少鹿場,焚林設阱兩堪傷;擒生剪耳如黃犢,相逐平原互鬥張(捕鹿)。

盛植檳榔覆四檐,濃陰夏月失曦炎;猱升取子飛騰過,不用如鉤長柄鐮(猱採)。

出草秋深盡夏初,刖蹄剖腹外無餘;當官已報社商革,五穀雞豚一一書(社餉)。

獸皮時出內山深,互市傳來直至今;莫道漢人曾未到,熟番有路敢探尋(互市)。

不爲穴處不巢巔,布毯牢將兩樹纏;此味睡鄉人不識,不須化蝶自翩翩(樹宿)。

社中各自置樓高,貓踏更番未覺勞;擊柝宵嚴鏢箭利,儘教鼠竊遠潛逃(哨望)。

未經牽手尚腰圍,習慣身輕走若飛;涼夜月明齊展足,羨他貓女願同歸(鬥捷)。

制琴四寸截琅玕,薄片青銅竅可彈;一種幽音承齒隙,如聞私語到更闌(嘴琴)。

配他絃索亦相宜,小孔橫將按鼻吹;引得鳳來交唱後,何殊秦女欲仙時(鼻簫)。

贅婿爲兒婦是家,還憐鑿齒擦蕉花;何如高架迎歸去,偕老相期禮自嘉(迎婦)。

生兒出浴向河濱,仙氣長留冷逼人;三保當年曾到處,南洋諸國盡稱神(浴兒)。

殊風雖陋尚堪論,恤老收窮古意存;長者途逢皆卻步,朋儕相見亦寒溫(讓路)。

外沿大海內彌溪,浮水葫蘆每自攜;惟有土官乘筏過,衆擎如蟻兩行齊(渡溪)。

曆書不識歲時增,月歲回圓稻一登;鄰社招邀同報賽,竹杯席地俗相仍(食飲)。

男冠毛羽女■〈髟上監下〉鬖,衣極鮮華酒極酣;一度齊咻金一扣,不知歌曲但喃喃(賽戲)。

紅毛舊習篆成蝸,漢塾今聞近社皆;漫說飛鴞難可化,泮林已見好音懷(漢塾)。

過澎湖嶼景考祥(巡臺御史)

渺矣澎湖嶼,海中天一涯。島開環四面,民聚約千家。風剝山無樹,潮渡石有花。捕魚生計足,不解植桑麻。

臺灣紀巡詩夏之芳(巡臺御史)

海天諮度報皇華,蚤卜昇平遍水涯。載德行旌纔出郭,暖煙晴竹巳家家。

節旄高插引晴嵐,人擁花驄弛轡銜;拜罷耆童回道左,紛來朱履又青衫。

野田晴曉碧天空,地指扶桑東復東;赤嵌城邊雲散彩,拓開海日一輪紅。

負暄童叟愛冬溫,紅稻成堆擁蓽門;桐竹周遭雞犬靜,教人歷歷認花村。

牢拴竹篾怕身肥,帶孔頻頻減舊圍;愛把細腰諧鳳卜,楚王宮裏夢雙飛。

牛車無日不當官,沒字郵符顛倒看;踏水衝泥何限苦,忍教橫撻更無端。

鋤田捕鹿洽婚姻,樂事相尋滿社春;嚼得甕頭姑待酒,木瓢椰碗競奇麟。

手製雲簫別有腔,吹來鼻息愛成雙;月明引得風前鳳,未許當門夜吠厖。

不須挑逗費閒心,竹片沿絲巧作琴;遠韻低微傳齒頰,依稀私語夜來深。

男拔髭鬚女繡頤,乍逢鑑貌盡多疑;雕題鑿齒徒矜尚,未解雙蛾夜畫眉。

杵臼輕敲似遠砧,小鬟三五夜深深;可憐時辦晨炊米,雲磬霜鍾咽竹林。

秋盡官催認餉忙,一絲一粟盡輸將;最憐番俗須重譯,溪壑終疑飽社商。

虛灘水落漲沙泥,南北中分虎尾溪;一帶草荒村舍少,年來新集有蒸藜。

南山中斷北山連,逗漏雲間半線天;道是孤城還少郭,竹環廛市起炊煙。

獻芹再拜語呢喃,款步芳階舞繡衫;具道殷勤貓女意,粉餈親制手摻摻。

花冠銀釧錦爲衣,妙舞清歌笑合圍;低唱一聲金一扣,獨留太上古音希。

諸峯攅集黛螺青,玉嶺如銀色獨瑩;展拓晴雲千萬裏,插天一幅水晶屏。

莽葛輕便破碧沙,弄潮如戲語喧譁;依稀佛子乘杯渡,彷佛仙翁泛海槎。

倦來高枕樹爲巢,藤蔓連牽枝格交;栩栩夢迴非是蝶,一身幻化類蠨蛸。

臨溪問渡少舽艭,石澗分流遠擊撞;腰上葫蘆頭上羽,隻身飛過水淙淙。

抄陰尺布不堪縫,無褐無衣可耐風;北地乍寒偷射獵,人人盡是鹿皮翁。

北轍初回又指南,迢迢原隰未停驂;看山幾遍還遵海,閱盡邊方煙與嵐。

成帷成幙逐飛塵,紈褲多纏輿隸身;慣習淫奢無善俗,少年思怕老來貧。

二林迤■〈辶裏〉接三林,淡水濴洄鹹水深;極目滄波浮海市,一拳真欲笑蹄涔。

曉霞散彩覆陰崖,海曲人家逐岸排;煙水幾灣帆幾幅,頓教風景億江淮。

木岡東峙曉雲凝,咫尺阪陀未即登;指點萬山分脈處,一峯獨秀鎮平陵。

觀音山徑幾灣環,羅漢門邊虎豹關;笑指當年空守戍,但知深谷有烏蠻。

陂臥晴沙號七鯤,如環如抱復如蹲;驚濤夜拍殷雷起,遠勢平吞鹿耳門。

龜蛇對峙鎖孤城,形勢空傳統領營;不築埤頭築海口,爲憐安土重紛更。

打鼓山頭石罅開,懸崖倒拍海潮回;雷聲鼎沸浮空翠,萬里風檣認影來。

矯首南荒欲盡頭,影浮拳石小琉球;天回地轉渺無際,萬水朝宗亙古流。

仙山縹渺闇斜曛,石上棋枰舊印紋;沙馬磯頭人罕到,爛柯樵子話煙雲。

赤山蔥翠漾春煙,沙暖雲晴別有天;日午崖邊人語沸,村童隊隊浴湯泉。

生成野性氣如梟,出沒無端血染刀;剝得頭顱當戶掛,歸來轟飲共稱豪。

內山遙夾外山高,復嶺重岡迭翠濤;一帶阿猴林下路,須防藪澤有逋逃。

八社丁徭力漸紓,番娘餉稅蚤捐除;只今宵晝辛勤處,謹護官家十萬儲。

生熟番情百種餘,半生半熟亦山居;當年戶口可知數,盡向魚鱗冊上書。

問俗殊方竟未厭,忽教放繂轉丹襜;天南水起山窮處,琅嶠雲從馬首瞻。

星軺回處轉旌霓,人海無聲馬不嘶;敢道霜威堪鎮俗,長思濤靜木城西。

耕耤楊二酉(巡臺御史)

連疇宿雨潤如膏,太守親推溼錦袍;犁破碧雲開萬頃,自今歲有屬賢勞。

布穀聲齊遍海東,夜來時雨兆年豐;遙知捧日雲多處,天子躬耕千畝中。

東郊勸農

時雨且既足,命駕東郊行;豈不嗜遊覽,所重在民生。涼影走虹練,深竹鳴催耕;秧馬踏畦碧,麥浪揚疇平。村煙間籬落,耆老歡相迎。烽消省煩役,賦薄無苛徵。復此兆有年,談笑嘗君羹。殘陽搖旆色,雞犬含餘情。

登赤嵌城

極目天涯是水涯,荷蘭城上計程賒;潮光沸沸鳴奔馬,帆影星星點暮鴉。日麗九重天子闥,雲飛萬里使臣家。何時慰我桐花節,好向龍津一泛槎?

四合仙梁(郡署四合亭側,有老榕一株,扶疏繁蔭。根出地數尺,蟠屈虯直如梁)

誰將玉斧斫仙榕,露葉雲根影萬重;疑是銀橋天上落,不因風雨作神龍。

南巡紀事

路轉埤頭近,平山一線連。野橋低澗水,深竹暗村煙。犬吠花間徑,人鋤屋後田。不知身異域,疑對武陵仙(新園道中)。

扁舟溪水上,遙見此山痕;一脈仍通海,千巒何處根?雲封傀儡社,竹護夕陽村;川嶽東南盡,羣靈拱至尊(淡水舟望傀儡山)。

問俗來番社,青蔥曲徑長;家家茅蓋屋,處處竹編牆。牽手葭笙細,嚼花春酒香。知能但耕鑿,真可擬羲皇(至阿猴、武洛諸社)。

羅漢雲中塞,天關第一重。林幽深踞虎,潭靜隱蟠龍。馬闢蘆間道,塘虛竹外烽。鳥鳴訝行色,同出翠微峯(過羅漢門山)。

九日會澄臺即事舒輅(巡臺御史)

北去雲千迭,東來水幾盤;燕臺纔共署,鼊嶼又同官。波冷浮槎海,煙凝隱豹巒。文光臨睥睨,斗柄近闌干。菊澹詩情淨,萸馨酒量寬。登臺懷桂棹,煮茗羨江湍。鳳翥毛搏彩,龍驤血灑汗。彎弓不尚革,走筆自飛翰。飭己一誠格,齊民萬念攅。焚香讀「周易」,鴻漸喜於盤。

喜雨紀事復張道長

夏木森森鳴播榖,村農擁耜待耕作;膏田未澤莫乘時,舉首雲霓心如灼。蠲濟飛章方入告,難堪旱魃重爲虐。重膺寵命在封疆,感召未能責豈薄!行禱省躬虔對神,龍潭祝水步初卻。油然倏爾幔長空,殷殷雷聲飛電爍;甘霖日夜續傾盤,四野田疇蒼漠漠。處處蓑鋤忙隴畝,新苗秀髮歡奚若!幸叨天鑑降鴻庥,協氣和聲通寥廓。海甸清平民業安,與君正好歡桮酌。凜然感應勉忠誠,報國唯期切民瘼;從此及時雨澤綿,一封「大有」奏天閣。

泊澎湖張湄(巡臺御史)

大擔門外渡橫洋,羣山滅影流湯湯。天水相交上下碧,中間一葉凌波揚。少焉紅溝暎霞赩,倏忽黑蛟翻怒墨。陸籬班駁異彩騰,繪畫乾坤須五色。針盤遠指天南交,蒼茫四矚心悁勞。直上桅尖索西嶼,「亞班」趫捷如飛猱;澎湖環島三十六,歷歷人煙出漁屋。未須滄海成桑田,結網臨淵食粗足。我來收泊媽宮灣,舳艫屹立凝邱山。三夜驚濤舂客枕,夢魂跌宕雷霆間。是時望雨憂如渴,極目園疇斷餘櫱;北風可但濟行船,喚起癡龍驅旱魃!

五妃墓

瘞玉埋香骨未塵,五妃青冢草長春;雲凝孤島魂相伴,直抵田橫五百人。

夏日得雨

輸粟重洋役泛舟,濟時方略愧前籌。萬家聚島如孤旅,三日爲霖解百憂。聲振地雷橫出海,勢分天漢倒懸流。會須斗酒從田父,叱犢村中看綠疇。

東郊勸農

出郭天四垂,墨雲挾狂雨;勢如萬鏃飛,作氣不待鼓。彌望青蔥蘢,物我同栩栩;平疇漾榖紋,犁鍤應時舉。誰能甘惰農,自貽樂歲苦?爲語蚩蚩氓,海濱履王土。黃髮與垂髫,願勿入城府!熙怡若桃源,往來但漁父。三時胼胝煩,勤焉豈無所?況當膏雨餘,篝車滿可許;煙林布穀鳴,陌上策水牯。米家圖畫閒,坐覽蓑笠侶。

勸農次書給諫韻

衝泥輿騎海城東,漠漠吹煙竹樹中。一桁遙青山寫影,千畦淨綠雨爲功。耰鋤父老分醇酒,比屋雞豚見古風。好待如雲秋稼熟,來看高廩再歌豐。

勸農歸路經海會寺次韻

山郭雨初霽,招提忽入來。寒雲流梵韻,溼翠上蓮臺。鉢爲投詩滿(僧石峯能詩),扉緣憩客開。催耕餘好鳥,人靜語林隈。

野趣自清曠,豐年情不同。泉香茶碗碧,火宿石墟紅。眺海三層閣,栽花半畝宮。舊時歌舞處,夕磬散煙空。

澄臺小集次韻

澄臺嘉樾密戎戎,醉後憑高四望通。島市別開帆影外,天垠純浸水光中。迢遙親舍孤雲擁,浩渺予懷碧海同。日午南燻方薦爽,當風不復辨雌雄。

喜雨書山(巡臺御史)

天作及時雨,民番樂有年。景風初布種,解澤已盈田。海壤珍唯榖,神庥瑞應虔。歡情看長養,南北共熙然。

雨後和張待御韻

霢霂郊原四月中,麥黃禾碧兆年豐。衙齋拈韻閒星使,蔀屋騰歡頌雨工。周澤已聞沾處處,重雲猶爲護芃芃。長吟灑潤飛甘句,樂意相關爾我同。

勸農歸路經海會寺與諸同人分賦

雨後勸農畢,還尋古剎來。鐘聲飄蘚徑,衲子出香臺。莿竹排檐種,優曇滿院開。分題禪榻畔,小憩水雲隈。

問訊詞壇客,山僧逸興同。地高晴翠合,林靜妙香通。登眺消塵慮,安閒步梵宮。寸心持半偈,頓覺海天空。

喜雨和韻何勉(臺灣總戎)

不愁大網漏吞舟,只恐量沙效唱籌。百計療飢終末策,三祈得雨釋千憂。田間喜色農夫面,溝曲歡聲澤水流。原隰均沾勤樹藝,佇觀豐稔遍西疇。

沙轆行(乾隆五年)劉良璧(臺灣道)

曉出彰山北,北風何淒涼!晚入沙轆社,社番何踉蹌!十年大甲西,作歹自驚惶。牛罵及大肚,挺而走高岡。蠢爾無知番,奮臂似螳螂;王師一雲集,取之如探囊。憶此沙轆社,先年未受創;王丞爲司馬,撫綏得其方;孫公爲副臬,恤賞不計量。爲言北路番,無如沙轆強:馬牛遍原野,黍稷盈倉箱;「麻踏」如飛健,「牽手」逞豔妝。倘爲千夫長,馭之衛疆場;張弓還挾矢,亦可壯金湯。奈何逢數奇,職守失其綱?勞役無休息,銖求不可當;窮番計無出,■〈穵刂〉肉以醫瘡。支應力不給,勢促乃跳梁。一朝分箭起,焚殺自猖狂;蠻聲振半線,羽鏃若飛蝗。調兵更遣將,蕩平落大荒。危哉沙轆社,幾希就滅亡!皇恩許遷善(沙轆奉改爲遷善社、牛罵改爲感恩社、大甲西改爲德化社),生者還其鄉;番婦半寡居,番童少雁行。嗟乎沙轆番,盛衰物之常。祗今防廳廨,荒煙蔓道旁。造物寧惡滿,人事實不臧!履霜堅冰至,「易」戒惡可忘?夜深風颯颯,獨坐思茫茫。司牧人難得,惘然太息長!

安平鎮範昌治(臺灣知府)

臺灣何崱屴,安平祗孤島。兀立大海中,洪波際天杪。鹿耳接鯤身,沙線明皛皛;重門分界險,桅檣不輕掉。拱護府基雄,灣環曲臂繞;守土一麾來,愛此屏藩好。夏日縱扁舟,望洋恣遠眺。憶昔宦遊人,無如東坡老;文從海外豪,光焰增奇巧。固陋每自慚,雕蟲先壓倒;下車況匝月,狂吟何草草!所志不在詩,因之寄懷抱。私冀胸次間,與海同大小;百川盡傾輸,萬象皆明瞭。秋濤動山嶽,春波潤枯槁;轉愧願難酬,問心可得表?保赤貴誠求,誇浮何足道!回看戍卒忙,艛櫓鐙齊燎。亟命掛帆歸,迅疾等飛鳥;人坐畫中船,月湧冰輪皎。

海口即事郝霔

東寧黎庶日闐闐,樹藝欣逢慶有年。貿易不分疆域異,稽查豈惜往來駢!棱穜滿載權衡定,樓櫓長驅姓氏鐫。清晏波光思帝德,布帆無恙樂堯天。

丙辰六月別澎湖十六韻周於仁(澎湖倅)

行年將六十,三仕到澎陽。海國東南嶠,星經牛女鄉。天懸青共遠,水接碧同長。颶發疑雷吼,沙飛似霧茫。有時奔萬馬,無計臥雙檣。風景雖多別,民情卻甚良。勤耕蕷作飯,儉用布爲裳。麥稻還須糴,豆麻尚可糧。黍黃村火密,草綠訟庭荒。柴戶何嘗閉,蒲鞭不用揚。官閒惟嘯月,民樂可烹羊。竊祿亦云久,留名敢謂芳。光陰飛石火,花甲變星霜!將別還延佇,思歸欲束裝。羣黎雖祖餞,一葦早輕杭。暫息鷺州地,追懷賦短章。

彰化八景秦士望(彰邑令)

焰峯朝霞

草昧誰開大海東,高燒烈火有神功;赤霞曉映扶桑日,丹嶂晴驅擘柳風。焰射雞籠遙可接,光銜鷺島遠爲烘。凌晨景物欣何似,萬丈芙蓉照眼紅。

鹿港夕照

海濱世界洗洪荒,瓦縫參差映夕陽。羈客遠投冠蓋裏,落霞低襯水雲鄉。漁舟鼓浪醒詩眼,牧笛眠風破酒腸。返照山城煙樹晚,畫圖指認色蒼茫。

眉潭秋月

如眉似月水波平,傍水逢秋月色明。影墜澄潭蟾不老,香飄仙桂兔長生。地偏良夜多鷗宿,天遠長空少鴈鳴。撲面紅塵聊借鑑,雙眸萬里一心清。

虎溪春濤

牛觸高峯兩壁攢,虎溪中出水流寒。每逢三月添霪雨,定遣重山走泛湍。怒撼奔雷聲浩浩,猛歸滄海勢漫漫。行人過此常驚膽,黯淡如何又一灘。

海豐漁火

不比尋常水一隈,柴門愛逐海波開。船撐白晝幾行去,燈鬧黃昏亂點來。遙吐珠光浮島嶼,久騰星火照莓苔。兩般佳趣疑相似,共臥漁蓑弄酒杯。

肚山樵歌

山高樹老與雲齊,一徑斜穿步欲迷。人跡貪隨巖鹿隱,歌聲喜和野禽啼。悠揚入谷音偏遠,繚繞因風韻不低。刈得荊薪償酒債,歸來半在日沉西。

鎮亭晴雲

縹緲孤亭蕩碧天,遊人得到儼登仙。舉頭萬里晴光徹,笑指千儼秀色懸。雲去雲來風片片,鳥飛鳥落水田田。縱觀滄海塵寰遠,一點征帆一點菸。

線社煙雨

山城竹郭雨霏霏,郭外青山溼翠微。冷霧埋林藏半線,濃煙撲地鑽重扉。燕穿深巷頻頻語,鷺下寒塘緩緩飛。白髮番黎尋樂計,披蓑學坐釣魚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