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誌
正文
彰化縣誌 清 周璽 纂輯
●序號 篇名
自序
例言
御製平定臺灣二十功臣像贊序
御製平定臺灣告成熱河文廟碑文
御製剿滅臺灣逆賊生擒林爽文紀事語
御製福康安奏報生擒莊大田紀事語
命於臺灣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詩以志事
福康安奏:大剿諸賊,開通諸羅,並進攻斗六門,賊勢潰散。信至,詩以志慰。昨改賜諸羅縣名爲嘉義。合縣士民守城之忠,實堪彰善也(丁未嘉平月之中澣御筆)
福康安奏:攻克大里杙賊巢,詩以志事(丁未嘉平下澣御筆)
福康安等奏:攻剿小半天山賊匪,並圍截賊首情形,詩以志事(戊申新正御筆)
福康安奏報:攻克斗六門,詩以志事(丁未嘉平御筆)
集集埔之戰(己酉新正上澣御筆)
福康安摺奏:生擒賊首林爽文信至,詩以志事(戊申仲春御筆)
大武之戰(己酉孤春上澣御筆)
枋寮之戰(戊申新正御筆)
福康安奏報生擒莊大田至,詩以誌喜(戊申仲春下澣御筆)
大埔林之戰(己酉新正御筆)
福康安奏報抵廈門登岸,並巴圖魯,侍衛等皆平安渡海,詩以志事(戊申季夏上澣御筆)
賜凱旋將軍福康安、參贊海蘭察等宴,即席成什(乾隆戊申孟秋)
纂修職銜
彰化山川全圖
彰化縣城圖
彰化縣誌目錄
彰化縣誌卷一 封域志
建置沿革
星野
疆域
山川
形勝
海道
潮汐
風信
氣候
彰化縣誌卷二 規制志
城池(寨附)
官署(公廟附)
倉廒
街市
保(莊社附)
津樑
水利
驛傳
蠲政
養濟
義塚(封塋附)
彰化縣誌卷三 官秩志
文秩
列傳
政績(殉難附)
彰化縣誌卷四 學校志
學宮
崇祀
祭禮
泮額
書籍
書院(社學附)
彰化縣誌卷五 祀典志
壇祭
祠廟(寺觀附)
彰化縣誌卷六 田賦志
田賦
戶口(番丁番餉附)
雜餉
耗羨
支運兵餉米榖
存留經費
彰化縣誌卷七 兵防志
兵制沿革
營制
陸路兵制
水師兵制
軍官
列傳(殉難附)
屯政
彰化縣誌卷八 人物誌
選舉
行誼
封蔭
耆壽
軍功
義民
隱逸
流寓
技術
列女
彰化縣誌卷九 風俗志
漢俗
番俗
彰化縣誌卷十 物產志
榖之屬
蔬之屬
蓏之屬
果之屬
木之屬
竹之屬
花之屬
草之屬
藥之屬
畜之屬
毛之屬
羽之屬
鱗之屬
介之屬
蟲之屬
貨之屬
幣之屬
彰化縣誌卷十一 雜識志
兵燹
災祥
叢談
彰化縣誌卷十二 藝文志
奏疏
札牒
書
議
序
告示
引
文
說
紀
記
詩
書後
●李序
邑之有志,所以正封域、紀山川、述政教、詳人物也。邑之建置,百有餘年矣;而志乘未有成書,是亦守土者之責也。
辛卯、壬辰間,餘承乏茲邑,適臨桂周君卸縣事,來主白沙講席,於考課餘閒,輒相與廣搜遺典,博採舊聞。凡有裨於政治者則書之,有關於風化者則書之,有以資他日之掌故者則書之。書既成,凡爲卷一十有二。總纂者若而人,分纂者若而人。周君前序詳言之矣。抑餘尤有感焉:修志難,修邑之志尤難。蓋他郡之爲是書也,率數十年而一舉。爲時既近,耳目較真,故其書卒少遺議。茲則事經創始,諮訪頗難,且自建邑以來,歷年久遠,聞見不無異詞,遺漏在所不免。惟識者有以諒之。彰邑負山跨海,秀異攸鍾。文治之興,振振日上。所願守土諸君子有以作某氣而勵其材,安知下邦文獻不足媲美於上國也哉。是爲序。
奉政大夫、福建臺灣府鹿港同知、前任彰化縣事、加三級,滇池李廷璧拜撰。
●自序
縣之有志尚矣。彰邑於臺郡雖憲綱居臺、鳳、嘉之末,然山川之磅礡、物產之富饒、戶口之殷繁、人文之蔚起,不惟足與三縣相埒,抑又過之,夫豈可以無志哉?顧自當日僞鄭歸誠,臺地始登版籍,分爲南北兩路,更設郡縣。北路自蔦松溪以上,直亙雞籠,統屬諸羅縣所轄。迨雍正元年,以地方窵遠,首尾不能兼顧,乃割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另爲設縣。而大甲至雞籠則置淡水廳焉。此彰化有縣所由始也。迄於今百餘年矣。草昧既開,文明漸啓,凡經制規畫,土俗民風,大非昔日可比,是烏可不志以備輶軒之採哉?
餘於道光丙戌權篆斯邑,未彌厥月,即值閩、粵分類,被參罷職,濡滯僑寓,得就郡伯邑侯聘主講崇文、白沙兩書院,如是者有年。每與邑侯李君筠軒,公餘之暇,談及時事,謂臺郡四縣,臺邑有志,鳳邑有志,嘉邑雖無志,然從前諸羅舊志猶有存者,亦尚可考;獨彰邑缺如,豈不亦海外巨區一大遺憾乎?李君曰:唯唯。維時郡伯鄧菽原先生,亦以續修郡志,馳檄來彰,議捐剞劂之資,遂毅然以纂修縣誌爲己任。尋奉省憲委署噶瑪蘭別駕,旋又署嘉邑,託君秋枰來蒞茲土,欣然樂成其事;而又慮學宮年久傾圮,亟宜興修,爰集紳耆於署而剴切商之,籌所以資經費者。倡議勸捐,該地紳耆及殷實有力之家,亦頗知大義,俱各歡欣鼓舞,不數月即得數若干。未幾而筠軒李君回任,其有各保莊未及題捐者,復爲曉諭,更加踊躍,又得數若干。計可以鳩工庀材矣。乃開局於明倫堂後之靜室、重修學宮、創修縣誌,兩事並舉;而以餘謬膺總纂志事,餘滋懼焉。
夫志難而志彰化則尤難。以煌煌大邑,前未經名人之遊覽,後未聞學士之品題,百餘年來,無有爲之撰述而編輯之者;欲徵文無文之可徵,欲考獻無獻之可考,而欲從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又異辭,草萊荒蕪之餘,勒爲成書,以儲掌故,豈不大可懼哉?幸也共襄其事者,有本學司鐸吳君廷香,本縣孝廉曾君雨若,編纂分輯有拔貢生廖君淡如,博士弟子員食廩餼楊佔鰲,增廣生楊奎等,學究典墳,業精邱索,廣蒐博採,遠引旁嵇,俾天文星野之分,地理廣輪之數,官師武備之設,農田水利之經,與夫選舉科名,忠孝節烈,以及蔬果草木,鳥獸蟲魚之細,無不徵其名而核其實,分門別類,綱舉目張。雖其間或詞意之所未該,或體例之有未當,不免貽譏於大雅;然在昔鄭之爲命,我孔子猶以草創予裨諶。此志亦特其草創焉耳。若夫討論、修飾以迄潤色,踵事增華,不能不重望於後之君子也夫。
署彰化縣事臨桂周璽撰。
●例言
一、志者,紀也。紀其地之山川、人物,俾後之君子因時立政,因地制宜,得所稽考;而藉以觀感而興也。然不衷諸實,則無以信今,其何以傳後?臺灣海外荒徼,職方之所不載,禹跡之所不經,沿波討源,百不獲一。全臺且然,何有於彰。茲欲纂成彰志,草創於始,不能不規撫前人。查郡志及諸羅舊志,考據精核,論列詳明。是編悉依二志作準;但諸羅志創自康熙五十四年。郡志續修,至乾隆二十九年以後都無可考。惟於見聞之確有足信,採輯之實有足憑,始行纂入。否則寧缺不錄,無致疑以傳疑。
一、志之體例,各有不同。或以邑里、山川、事物、詞章,作四大部;或以天、地、人、物,作四大部;又或以土地、人民、政事,作三大部。而鄭君六亭、謝君退谷兩學博,合修「臺灣縣誌」,則又分地誌、政志、學志、軍志,四篇爲正志,其他遺蹟、寺觀等事爲外編,着述奏疏等事爲文藝。義例固各有短長,要皆綱維在握,語不外散。茲編一本郡志諸羅志作則,而折衷其間,仍分十二門,而以封域冠其首。其規制、秩官,以次序列焉。惟郡志秩官之後,即列賦役,而典禮、學校繼之。諸羅志秩官之後,繼以祀典、學校,而賦役後之。以崇儒重道,推尊文廟學宮之例而論,諸羅志較爲得體。又郡志兵防之後,繼以人物。諸羅志則繼以風俗,而後及人物。以習俗成於人,風尚因乎物而論,似應人物在先,風俗在後。郡志較長於諸羅志,特從其長,以爲編次。
一、山川形勢,凡郡縣誌乘,所必詳載者,非以誇一都一邑之名勝也。山有險易,川有阻深,何處易於藏奸,使不詳加考覈,備列志乘,將蒞斯土者,茫然莫辨其方隅,其何以思患豫防乎?茲編於郡志、諸羅志所已載者,纂輯一仍其舊。所未載者,或耳目之所及,或輿論之所傳,博採旁徵,據實補入。某山某水爲某方之扼要,某藪某澤爲某地之保障;其訛舛者亦加考訂,俾後之君子,展卷披閱,燦若列眉。或於因時制宜之義,不無稍助雲。
一、規制,經前人碩畫,凡城池、衙署、街市、鄉保、祠壇、廟宇、津渡、橋樑之類,相度機宜,經營創建,可謂井井有條矣。顧時地之廢興不一,今昔之情形不同。昔之所無,或爲今之所有。昔之所有,或爲今之所無。如城池昔不過莿竹周遭,今則崇墉言言,崇墉仡仡,居然棲櫓相望,雉堞參差也。亭臺,昔有鎮亭晴雲,爲縣治八景之一,今則蕭蕭故壘,雲自去留,無從辨其亭之何在也。寮望山,俗名八卦山,其寨垛近瞰城闉,遠臨全境,則又昔之所無,今之所有也。如此等類,不一而足。倘不分晰詳志,不幾魯豕鮮所折衷乎?是編於創始必溯其原,更張必稽其代,務使增置改建,各歸其實。雖年湮代遠,鹹曉然前人規制之遺意,不致泯沒不彰雲。
一、星野之說,原本術家。紛紛聚訟,毫無確據。惟諸羅志所引,原原本本,不敢臆斷,甚合聖人存而不論之旨。今仍闕疑,以俟博雅。
一、學校、田賦、祀典、兵制,落落數大端,原屬經邦要務,諸羅志於歷代沿革源流,旁推曲證,允爲詳贍。是編但撮其要,歸於切近之旨,不尚繁稱博引。
一、人物一門,所登行誼各傳,即爲鄉先生,亦鄉賢之亞也。蓋其人已往,不爲據實立傳,恐代遠年湮,泯沒不彰耳。如其人尚在,則仿史志舊例,留以有待。
一、軍功技術之類,惟就見聞所及,不論其人存歿,概爲據事直書,不敢過爲文飾。
一、烈女一門,亦附於人物之後者,以事關倫紀之大,非秉乾坤之正性者,必不能守志立節,以樹坊表;故閨閫之中一節,自堪千古。雖婦女亦不敢沒其善也。
一、諸羅志風俗一卷,內分漢俗、番俗、雜俗,而附以方言。是編於漢俗、番俗、雜俗,仍依其例。但於方言則從略。
一、諸羅志於歲時記內,收入迎春一條,似屬未當。蓋迎春勸農而省耕以示惠,猶霜降講武而大獼以示威。二者本屬政典,不可混入風俗。
一、諸羅志以兵燹合於菑祥,不別分類。以寺觀附於雜記,聊足成編。是編兵燹,別爲一門,不繫災祥之內。寺觀附於祠廟,不列雜記之中。體例雖殊,義各有當。
一、那志於選舉之末,並列例貢。是編獨略而不載。蓋恩、拔、副、歲、優,各有科分可查。若例貢隨時報捐,殊難稽考。邑治開闢百餘年,其湮沒不傳者多矣。且兵燹屢經,嘉慶以前之案卷,焚燬殆盡,與其舉一漏百,何如概置弗書。倘其人有行誼可傳,耆壽、軍功、技術堪紀者,別門登載,不至遺珠。
一、昔人修志,比於作史。非有才、學、識三長者,未敢率爾操觚。況邑治開關百餘年,兵燹屢經,銷磨殆盡。既文獻之無徵,亦傳聞之失實。惟霖小子,又何敢謬參纂輯,從煨燼之餘,網羅放失,以勒爲成書乎?所賴就正者,有前署縣篆琢堂周老夫子,本學司鐸廷香吳老先生,又得邑人司訓羅小山先生,明經曾卓家族兄,選拔廖君澹如,廩生楊君騰六,增廣生楊君君穎,相與贊襄纂輯,以匡不逮,故不揣淺陋,姑爲草創成編。若引繩削墨之任,謹俟大雅。
●御製平定臺灣二十功臣像贊序
近着「臺灣剿滅逆賊生擒林爽文紀事語」,以爲伊犁、回部、金川三大事,各有專文;王倫、蘇四十三、田五次三事,不足薌其功。若茲林爽文之剿滅,介於六者間,雖弗稱大事,而亦不爲小矣。故其次三,訖未紀勳圖像;而茲福康安、海蘭察等,渡海搜山,竟成偉勳、靖海疆。籲!亦勞矣,不可湮其功而弗識。故於紫光閣紀勳圖像,一如向三大事之爲。然究以一區海濱,數月底績,故減其百者爲五十。而朕親制贊,五十者爲二十。餘命文臣擬撰,如上次之式。
夫用兵豈易事哉?昔漢光武有云:每一發兵,頭須爲白。況予古稀望八之年,須鬢早半白;而拓土開疆過光武遠甚,更有何冀而爲佳兵之舉?誠以海疆民命,不得不發師安靖,所爲乃應兵、非佳兵也。然亦因應兵非佳兵,幸邀天助順而成功速,此予所以感謝鴻貺,不可以言語形容,而又不能已於言者也。昔人有言,滿洲兵至萬,橫行天下無敵。今朕所發巴圖魯、侍衛、章京等才百人,已足以當數千人之勇。綠營兵雖多,怯而無用。茲精選屯練及貴州、廣東、湖廣兵,得近萬人,統而用之,遂以掃巢穴、縛逆首。是綠營果無用哉?亦在率而行之者,爲之埋根倡首,有以鼓勵之耳。若福康安未渡海以前,臺灣綠營已共有四萬餘兵,何以不能成功?則以無率而行之者,豈不然哉?且臺灣一歲三收,蔗薯更富,朕若微有量田加賦之意,以致民變,天必罪之,不能如是成功之速也。後世子孫,當知此意,毋信浮論「富國」之言。愛民薄斂、明慎用兵,庶其恆承天眷耳。
近日以宮商三百,逐章饜飫其義,竟如幼年書室學詩之時。然彼時但知讀其章句,而今則究其義味。因思采薇、出車諸章,乃上之勞下,某義正,斯爲正雅;祈父、北山諸什,乃下之怨上,其義變,斯爲變雅。夫上勞下可也,下怨上不可也。何則?下之怨上,固在下者不知忠義;然亦必在上者有以致之,斯則大不可也。我滿洲舊風,以不得捐軀國事、死於牖下爲恥。其抱忠知義,較祈父、北山之怨上爲何如?是則綠營之多恇怯思家,伊古有之,無足多怪矣。然爲上者,不可不存采薇、出車之意;更不可不知祈父、北山之苦。如其一概不知,而但欲開疆擴土,是誠佳兵黷武之爲,望其有成,豈非北轅而適越乎?故因爲功臣圖贊,而申其說如此,以戒奕葉子孫,並戒萬世之用兵者。
乾隆五十三年(歲在戊申)春三月上澣立。
●御製平定臺灣告成熱河文廟碑文
昨記平定臺灣生擒二兇之事,亦既舉平伊犁、定回部、收金川爲三大事,專文勒太學;其次三爲誅王倫、翦蘇四十三、洗田五,以在內地,懷慚弗薌其事。而平定臺灣介其間,固弗稱勒太學;然較之內地之次三,則以孤懸海外,事經一年,命重臣發勁兵,三月之間擒二兇、定全郡,斯事體大,訖不可以不紀。
因思熱河文廟,雖承德府學耶,而予每至山莊,必先展拜廟貌。秋仲丁祭,嘗遣大學士行禮,則亦天子之庠序矣。且予去歲籌臺灣之事日於斯;天佑予衷,命福康安、海蘭察率百巴圖魯以行,及簡精兵近萬,亦發於斯。而諸臣涉重洋、冒艱險,屢戰屢勝,不數月而生擒二兇,且無一人受傷者。是非上蒼默佑、海神助順,曷克臻斯?則予感謝之誠,兢業之凜,亦實有不能已於言者。籌於斯、發於斯、臻於斯,文廟咫尺,我先師所以監而呵護者,亦必在於斯。記所謂受成、告成,正合於是地也。則平定臺灣,告成熱河文廟,所謂禮以義起,非創實因。且予更有深幸於衷而滋懼於懷者,予以古稀望八之歲,五十三年之間,舉武功者凡八、七胥善成。其一,惟徵緬之事,以其地卑溼癘瘴,我軍染病多,因其謝罪求罷兵,遂以振旅;是其事究未成也。近據云南總督富綱奏報:緬甸謝罪稱臣奉貢之事,命送其使至熱河,將以賜燕施惠;是則此事又以善成於斯矣。夫奉天治民,百王誰不爲天子?而予以涼薄,仰賴祖宗德施,受天地恩眷獨厚,近八旬之天子,蕆八事之武功,於古誠希,示後有述。使一事尚留闕欠,予之懷慚,終不釋也。自今以後,益惟虔鞏持盈,與民休息;敢更懷佳兵之念哉?夫天地,天子之父母也。子於父母之恩,不可言報,中心感激,弗知所云已耳。系之辭曰:瀛壖外郡,閩嶠全區;厥名臺灣,古不入圖。神禹所略,章亥所無。本非扼要,棄之海隅。朱明之世,始聞中國;紅毛初據,鄭氏旋得。恃其險遠,難窮兵力;每爲閩患,訖無寧息。皇祖一怒,遂荒南東;郡之縣之,闢我提封。一年三熟,蔗薯收豐。漸興學校,額進生童。始之畏途,今之樂土。大吏忽之,念其貪取(臺灣遠隔重洋,風濤冒涉。其始陞調之員,原以爲畏途;既以該郡物產豐饒,頗獲厚利,調任之員,不以涉險爲慮,轉且視爲樂土。如近日福康安等參奏:文職自道員以至廳縣,武職自總兵以至守備千總,巡查口岸出入船隻,於是定例收取辦公飯食之外,婪索陋規,每年竟至盈千累萬。而督撫大吏,輒委之耳目難周,不能詳查,於是益無忌憚。茲據參奏,不可不分別嚴加懲治,以儆官邪,而申國憲)。既嬉其文,復恬其武。匪今伊昔,叛亂屢睹。向辛丑年,昨丙午歲,一貴、爽文,其亂爲最(地方文武,既皆習於恬嬉,則文員祗知飽其欲壑,豈復以撫字爲心?武員甚縱兵離營謀利,並自總兵以下,各衙門設立四項聽差名目,多者三百人,少亦三十餘人。存營之兵無幾,又豈復以操練爲事。以致奸民既得藉口,更無畏心,煽誘愚民,屢形叛亂。其甚者,如康熙辛丑年之朱一貴及昨丙午歲之林爽文,戕官、據城、儹號,竟爲罪大惡極)。水陸提督,發兵於外;奈相觀望,賊益張大(林爽文滋事之始,水師提督黃仕簡、陸路提督任承恩,一同帶兵渡海,謂可即時撲滅,不意南北互相觀望,遂致賊勢日益披猖)。天啓予衷,更遣重臣,百巴圖魯,勇皆絕倫。川、湖、黔、粵,精兵萬人,水陸並進,至海之濱(上年三月,雖燭於幾先,命李侍堯代常青爲總督,而以常青爲將軍,專司征剿,常青究未經行陣,祗能保守府城,不能奮加剿殺。幸天牖予衷,六月內諭令福康安入覲熱河,繼而常青亦請旨另簡重臣來閩。隨於八月初,令福康安爲將軍、海蘭察爲參贊,帶巴圖魯、侍衛、章京等百人,並預調四川屯練兵二千、廣西兵三千、湖南兵二千、貴州兵二千,水陸並進,以待福康安至彼領剿)。至海之濱,崇武略駐;後兵到齊,恬波逕渡。一日千里,以遲爲速(葉);百舟齊至,神佑之故(福康安至廈門,於十一日自大擔開舟,連次遇風阻回,覆在崇武澳守候逾旬。適四川屯練與廣西之兵踵至,而風亦轉利,遂於二十八日申刻放洋,至二十九日申刻,兵船共一百餘隻,齊抵鹿仔港。千里洋麪,一日而達,其始似覺遲滯,而既渡之後,所向無前,轉得迅成大功,信非神靈佑助,何以致斯)。馳救諸羅,羣賊蜂擁;列陣以待,不值賈勇。如虎搏兔,案角隴種;頃刻解圍,義民歡動(維時賊匪久圍諸羅,聞大軍既至,亦蜂擁迎拒。福康安、海蘭察及巴圖魯等,即日統兵前進,剿殺無算,立即解圍。義民等無不歡欣踊躍,出城迎師)。斗六之門,爲賊鎖鑰;大里之杙,更其巢落。長驅掃蕩,如風捲籜;夜攜眷屬,內山逃託(斗六門爲賊門戶,最爲險要,官兵乘銳立拔,隨即搗其大里杙巢穴。林爽文膽落,連夜攜其家屬逃至埔里社、埔尾一帶,遂成釜底遊魂矣)。生番化外,然亦人類;怵之以威,賚之以惠。彼知畏懷,賊竄無地;遂以成擒,爽文首系(先聞林爽文計窮,即欲逃入內山,而生番狙獷,未必能喻利害,或將逆首藏匿,即難速蕆。預命福康安既怵以威,復賚以惠,生番等果即傾心效命,協同官兵、社丁人等,竟於正月初四日,在老衢崎地方,將林爽文生擒解京,俾元惡不致漏網。可知凡有血氣,無不各知自爲,顧所以經理之者得當否耳)。狼狽爲奸,留一弗可。自北而南,如上臨下(葉)。海口遮羅,山塗關鎖。遂縛大田,略無遺者(葉)(林爽文逃入內山,勢已成擒;莊大田在鳳山一路窺伺府城,慮其事急遁海而逃,乃福康安悉心籌畫,預命烏什哈達帶水師兵丁,絕其去路,而分巴圖魯等爲六隊,各自山樑挨次排下,四面合圍。適值順風,烏什哈達水師之兵,連檣而進,沿海密佈,莊大田逃竄無路,立即就擒,並其頭目四十餘人,無一脫者。又殺賊衆二千餘名,又有逃入柴城、琅■〈王喬〉各社番者三百餘人,被生番等立即擒獻伏誅。於是賊匪一時殲戮殆盡,合郡頓稱平定)。二人同心,其利斷金。曰福康安,智超謀深;曰海蘭察,勇敢獨任。三月成功,勳揚古今。既靖妖孽,當安民庶。善後事宜,康安是付。定十六條,諸弊袪故。永奠海疆,光我王度(此次臺灣用兵,其始不能滅賊,非盡由士卒怯懦之故,亦由領兵者不得其人,遂致稽延時日。若福康安之智謀,算無遺策;海蘭察之勇敢,所向披靡,可謂一時無兩。而又同心共濟,以此士卒用命,勢如破竹。未及三月,而大功告成,洵能不負任使。至於平定之後,不可不亟籌善後之方,以爲永靖之計。嗣採福康安奏定袪除積弊十六條,俱能悉心算酌,切中肯綮。已令大學士九卿議行。以後地方文武,實力遵守,海疆庶可永慶安恬矣)。凡八武成,蒙佑自天。雖今耄耋,敢弛惕幹?如曰七德,實無一焉。惟是敬謹,勵以永年。
乾隆五十三年(歲次戊申)秋八月吉日立。
●御製剿滅臺灣逆賊生擒林爽文紀事語
平伊犁、定回部、收金川,是三事皆關大政,各有專文勒太學。誅王倫、翦蘇四十三、洗田五,是三事雖屬武功,然以內地,懷慚弗薌其說。至於今之剿滅臺灣逆賊,生擒林爽文,則有不得不詳紀巔末,以示後人者。
向之三,予惟深感天恩,蒙厚貺。次之三,予實資衆臣之力,得有所成。若茲臺灣逆賊之煽亂,乃卒然而起,兵出於不得已,而又不料其成功若是之易也。
蓋自康熙二十二年平定臺灣之後,歷雍正迨今乾隆戊申,百餘年之間,卒鮮週歲寧靜無事。而其甚者,惟朱一貴及茲林爽文。朱一貴以據府城、儹年號;林爽文雖未據府城,然亦儹年號矣。朱一貴據府城,藍廷珍率兵七日復之,不一年遂平定全郡。林爽文雖未據府城,亦將一年始獲首渠,平定全郡;則以領兵之人有賢否之殊,故曰事在人爲,不可不慎也。林爽文始事之際,一總兵率千餘兵滅之而有餘。及其蔓延猖獗,全郡騷動,不得不發勁兵、命重臣,則予「遲速論」所云,未能速而失於遲,予之過也。然而果遲乎,則何以成功?蓋遲在任事之外臣,而速在籌策之予心。故始雖遲,而終能成以速,非誇言也;蓋紀其實而已。若黃仕簡、任承恩初遲矣,而予於去年正月,即命李侍堯速往代常青爲總督,辦軍儲;常青往代黃仕簡,藍元枚往代任承恩,司剿賊之事。而郡城與仕簡,弗致失於賊手,是幸也,是未遲也(黃仕簡、任承恩既至臺灣,南北互相觀望兩月餘,遂至與賊以暇,日以滋蔓。幸予於正月初旬,值李侍堯入覲,即命往代常青爲總督,而命常青代黃仕簡,又隨命藍元枚代任承恩。是以郝壯猷於三月初八日自鳳山棄城敗歸,立即置之於法。常青適於初九日到郡,整頓兵威,屢挫賊鋒,郡城得以無失。使常青不即到,則郡城必失守。仕簡或被賊獲,皆未可知。是始雖遲而實未爲遲也)。既而常青祗能守郡城,藍元枚忽以病亡,是又遲矣。而天啓予衷,於六月即自甘省召福康安來熱河,授之方略。八月初即命福康安、海蘭察率百巴圖魯及各省精兵近萬,往救諸羅,是又未遲也(常青雖固守郡城,未能親統大兵往救諸羅;藍元枚正籌會剿,旋以病亡。又幸予於六月丙子,令福康安來覲熱河,即命於八月初二日同海蘭察率百巴圖魯、侍衛、章京百餘人,馳赴閩省,並預調川、湖、黔、粵精兵近萬人,分路赴閩。維時諸羅被圍日久,糧餉火藥道梗不能運送,若非天啓予衷,及早命重臣統勁旅前往,幾至緩不濟事。是常青等救諸羅雖遲,而予所辦亦未爲遲也)。福康安等至大擔門,開舟阻風,風略定而啓行;又以風遮至崇武澳不能進,是又遲矣。然而候風之際,後調之兵畢至,風平浪靜,一日千里,齊至鹿仔港,是仍未遲也(福康安到廈門,於十一月十一日,自大擔門開舟,被風打回。十四日得風駛行半日,又以風遮至崇武澳停泊,似覺遲滯。然當此候風之際,四川屯練二千、廣西兵三千俱至,而風亦適利,遂於二十八日申刻放洋,至二十九日申時,兵船齊抵鹿仔港,千里洋麪,一帆直達。其餘之兵,亦陸續配渡。福康安率此生力之兵,旬日內頓解諸羅之圍,繼克賊巢,生擒逆首。是未渡以前若遲,而計其成功,又未遲也)。夫遲之在人,而天地神明護佑,每以遲而成速,視若危而獲安。有如昔年「開惑論」所云者。予何修而得此於天地神明之錫祉哉?如是而不益深敬畏,勤政愛民,明慎用兵,則予爲無良心者矣。予何敢抑又何忍乎?夫用兵豈易言哉。必也凜天命、屏己私,見先幾、懷永圖。方寸之間,日日如在三軍前,而又戒掣肘,念衆勞。且予老矣,老而精神尚健,不肯圖逸以遺難於子孫。臣庶藉以屢成大勳。此非天地神明之佑乎,亦豈非弗失良心得蒙天監乎?
福康安等解圍殲賊以及生擒賊渠諸功績,已見聯句之詩序,茲不贅言。獨申予之不得不用武,又深懼用武之意如是,以戒後世占驗家,以正月朔旦值剝蝕,爲兵戈之象。遠者舊考自漢至明,屢逢其事。然亦有驗有弗驗(元旦日食,至漢迄明有四十世,其本系正治廢弛,及僭竊僞朝無論已,如唐之太宗、宣宗,元旦日食,某年俱寧靜無事。至宋仁宗四十餘年之中,元旦日食者四,最後嘉佑四年亦無事:此其弗驗者也。惟寶元元年元昊及康定元年元昊寇延州,皇佑元年廣源州蠻濃智高寇邕州;又元代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元旦日食,是年廣西上思州土官黃聖許結交址爲援寇陷忠州、江州及華陽諸縣:此其有驗者也)。若昨丙午,可謂有驗矣。以予論之,千歲日至,可坐而致;剝蝕亦可坐而定也。既定矣,其適逢與不逢,原在依稀惝怳之間;且亦乏計預使之必無也。若使之無,是爲詐也。不惟不能避災,或且召災。故史載宋仁宗朝第二次康定元年春正月朔當日食,司天楊維德請移閏於庚辰歲,則日食在正月之晦。帝曰:『閏所以正天時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許。夫日食必當在朔,可知古稱月晦日食者,見移閏曲避之術耳。至於不得已而用兵,惟在見幾而作,先事以圖。遲不失於應機,速不失於不達。惟敬與明,秉公無私,信賞必罰。用兵之道,其庶幾乎。夫行此數端,甚不易矣;知不易而慎用兵,又其本乎!
凡軍旅事必當有方略之書。書成即以此語冠首篇,亦不更爲之序矣。
乾隆五十三年(歲次戊申)春三月吉日立。
●御製福康安奏報生擒莊大田紀事語
昨生擒林爽文,則剿滅逆賊事,可稱蕆大端。茲生擒莊大田,則肅清檯灣事,方稱臻盡善。二逆狼狽爲奸,得一而不得二,餘孽尚存,慮其萌芽;且彼既聞首禍被獲,則所以謀自全而幸逃生,入山固易追,赴海則難捕矣。是以先事周防,屢申飭諭(莊大田在南路距海甚近,不慮其入山,而慮其入海,則追捕甚難。因屢次降旨,令福康安等慎防其入海之路,思慮所及,隨時預飭)。茲福康安盡心畫策,凡港口可以入海者,無不移舟設卡。因聞莊大田帶同匪衆俱在柴城,初二日欲往蛟率社,經番衆極力抵禦,復行退回。初五日黎明,官軍由風港帶兵越蒨穿林,遂有賊匪突出拒敵。我兵迎擊,海蘭察率領巴圖魯,侍衛奮勇齊攻,殺賊三百餘,生擒一百餘;追至柴城,賊愈衆多,然恐攻撲過急,莊大田或臨陣被殺,或乘間竄逃,轉不能悉數成擒。福康安分兵數隊,以徐合攻,自山樑怖陣抵海岸。適烏什哈達所帶水師,得順風連檣齊至,沿海進圍,水陸合剿,自辰直至午刻,殺賊二千餘。羣賊奔潰投水,屍浮水如鴈鶩,而獨莊大田伏匿山溝,以致生擒。是豈人力哉?天也!
二逆以麼■〈麻上骨下〉小民,敢興大亂,殺害生靈,無慮數萬。使獲一而逃,未爲全美。斯皆生致闕下,正國法而快人心。反側潛消,循良樂業。福康安、海蘭察等,畫謀奮勇,不負任使,固不待言。然非天佑我師,俾獲萬全,豈易致此哉?
更查康熙六十年四月,朱一貴於臺灣起事,提督施世驃、總兵藍廷珍,於五月由澎湖進兵,至六月收復臺灣府城,計閱七日;於閏六月,始擒獲朱一貴,計閱一月餘;至雍正元年四月,而餘黨悉剿盡。自朱一貴起事,至臺灣全郡平定,始末閱兩年。茲林爽文於五十一年十一月起事,其黃仕簡等前後誤事經一年;福康安等於上年十一月,由鹿仔港始進兵,某間解諸羅縣之圍,克斗六門,攻破大里杙賊巢,至本年正月獲林爽文,計越四十二日;繼獲莊大田,計閱三十二日。自林爽文起事,至臺灣全郡平定,始末共閱一年三月。是較之藍廷珍等,成功更爲迅速矣。
夫逆賊入內山,生番非我臣僕,性情不同,語言不通。其遵我軍令與否,未可知也。福康安示之以兵威,使知畏;給之以賞項,使知懷。其籌畫周密,賢於施世驃、藍廷珍遠甚。又得海蘭察率百巴圖魯,攻堅陷銳,遂得前後生獲二囚。且李侍堯悉心董理軍儲,毋誤行陣。使不以李侍堯易常青之總督,則軍儲必誤;不以福康安易常青之將軍,則成功必遲。茲盡美盡善,以成功於三月之間,則上天之所以啓佑藐躬,俾以望八之年,而獲三捷之速,則予之所以深感昊慈,豈言語之所能形容也哉!
自斯以後,所願洗兵韜甲,與民休息,保泰持盈,日慎一日,以待歸政之年,庶不遠矣。雖然,仔肩未卸,必不敢以娛老自怠所爲;猶日孜孜,仍初志耳。
●命於臺灣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詩以志事
三月成功速且奇,紀勳合與建生祠。乘思琬琰忠明着,消彼萑苻志默移。臺地恆期樂民業,海灣不復動王師。曰爲曰毀似殊致(近年以各省立生祠,最爲欺世盜名惡習,因命嚴行飭禁,並將現有者概令毀去。若今特命臺灣建立福康安等生祠,實因臺灣當逆匪肆逆以來,荼毒生靈,無慮數萬,福康安等於三月之內,掃蕩無遺,全郡之民,鹹登衽席,此其勳績,實有可紀。且令奸頑之徒,觸目警心,亦可以潛消狼戾。是此舉雖與前此之禁燬跡雖相殊;而崇實斥虛之意,則原相同。孰能橫議?且勵大小諸臣,果能實心爲國、愛民,而確有美政者,原不禁其立生祠也),崇實斥虛政在茲。
乾隆五十三年仲秋月。
●福康安奏:大剿諸賊,開通諸羅,並進攻斗六門,賊勢潰散。信至,詩以志慰。昨改賜諸羅縣名爲嘉義。合縣士民守城之忠,實堪彰善也(丁未嘉平月之中澣御筆)
笨港雖攻取,諸羅仍艱進,幸早續發兵,重臣威名震。勇將選以百,新兵強夙振。渡海雖遲日,以遲翻成迅。齊力遂翦瀛,一日風資順。進由鹿仔港,三朝倏臨陣。大克侖仔頂,一當百以奮。蔗田及草寮,蹂躪嘉秫盡。即解諸羅圍,資賊糧胥運。勞軍及義民,歡呼逭饑饉。全活數萬命,旌功恩不吝。彰善樹風聲,嘉義名新晉。籌攻斗六門,破竹應解刃。佇剿大里杙,賊首生擒訊。指日以俟之,速遞大捷信。
●福康安奏:攻克大里杙賊巢,詩以志事(丁未嘉平下澣御筆)
斗六門既取,直前抵賊巢。躍溪飛馬渡,掃穴短兵交。背壘犯雄陣,乘宵揮遁鞘。渠魁猶待獲,盼切捷旌捎。
●福康安等奏:攻剿小半天山賊匪,並圍截賊首情形,詩以志事(戊申新正御筆)
曉接軍營報,攻平小半天。前稱獲眷屬,今復走兇孱。與暇近旬日,聚羣至二千。層層涉持重,屢屢戒遲延。將士真宣力,領軍可謝愆。並行賞與飭,期速奏功全。
●福康安奏報:攻克斗六門,詩以志事(丁未嘉平御筆)
斗六門攻克,今朝至捷音。遲聞因海上,別信遞山陰。百戰雄皆勝,諸臣嘉不禁。東南望翹企,實報首兇擒。
●集集埔之戰(己酉新正上澣御筆)
攻聞大里逆潛逃,領衆追蹤佈置牢。齊率健兵涉溪險,別差精騎據峯高。有奔無路賊投水,恩並威行士飲醪。此是內山第一戰,首兇將逮釜其膏。
●福康安摺奏:生擒賊首林爽文信至,詩以志事(戊申仲春御筆)
大里灰摧破巢穴,頻繁馳諭戒逍遙。撫降輯衆日無暇,執訊招番井有條。究得生擒盡美善,不教餘孽伏根苗。移師南指如破竹,待捷音惟暮與朝。
●大武之戰(己酉孤春上澣御筆)
首逆已從內山獲,次惟南路大田存。當車尚作螳臂計,武壠空傳蟻陣屯。攫戾破堅千隊奮,駾驚喙竄一時奔。舟師更遣預防海,餘狽真成釜底魂。
●枋寮之戰(戊申新正御筆)
枋寮,武壠比鄰接,敗後賊人聚守岑。頗解沿山截後路,那堪剿隊出深林!蜂屯蟻雜都喪膽,倡亂逞奸爾悔心。投海沙蟲不計數,大田山竄待生擒。
●福康安奏報生擒莊大田至,詩以誌喜(戊申仲春下澣御筆)
正殷捷信盼連朝,忽接佳音至自遙。鹿耳,鯤身防海逸,柴城,琅■〈麻上骨下〉獲山跳。一之爲甚竟致再,鴟既成擒豈赦鴞。永靖瀛壖揚國武,益深兢業昊恩昭。
●大埔林之戰(己酉新正御筆)
諸羅圍解迤南通,斗六門當所必攻。不與暇因操勝計,破其堅乃易成功。路經三埔皆酣戰,賊擁千羣尚肆訌。大膞大鞣消頃刻,雄風何異卷飛蓬。
●福康安奏報抵廈門登岸,並巴圖魯,侍衛等皆平安渡海,詩以志事(戊申季夏上澣御筆)
往徵進旅遲成速,回渡登舟危得安。可識臣忠天必佑,益欽神護衆胥歡。除兇旋凱事全蕆,旰慮宵縈念始寬。自顧何修叨助順,持盈惟勵慎君難。
●賜凱旋將軍福康安、參贊海蘭察等宴,即席成什(乾隆戊申孟秋)
去年此際未登程,蕆績今朝凱宴迎。來往算仍失一月,馳驅真是賴羣英。國威海嶠揚維烈,祖德山莊佑實明。回憶旰宵斯擘畫,不徒勞耳慰猶誠。
慰中豈不自懷慚,何致愚民蹈法甘?論武遙防乃就弛,曰文諸吏率爲貪。僨轅方悉誠吾過,伏躓奚辭信彼堪!善後雖雲大端定,猶餘廑念望東南。
善後詳陳十六條,用斯兩月駐成遙。紓猷山海安萬姓,賜宴君臣會一朝。念汝父當愜懷永,視如子合受恩饒。受恩饒處人知否?不嗜殺徼天惠昭。
西域金川宴紫光,臺灣凱席值山莊。敢稱七德七功就,又報一歸一事償。戒滿持盈增惕永,安民和衆繫懷長。養年歸政應非遠,益此孜孜勵自強。
●纂修職銜
監定:陞授同知彰化縣知縣托克通阿(滿洲人,丙子舉人)、陞授鹿港海防兼理番同知彰化縣知縣李廷璧(雲南人,庚申舉人)、彰化縣知縣賈懋功(山西人,辛未進士)。
總纂:原署彰化縣知縣周璽(廣西人,己未進士)、彰化縣學教諭吳春蘭(建寧人,丁卯舉人)、彰化縣學教諭方岱(福寧人,戊辰舉人)、軍功陞授州同同安學訓導陳震曜(嘉義人,優貢生)、教諭銜管閩清縣學訓導事曾作霖(邑人,丙子舉人)。
分纂:拔貢生廖春波(邑人)、軍功六品銜廩生楊佔鰲(邑人)、增廣生楊奎(邑人)。
總理志局事:軍功六品銜候補訓導羅桂芳(邑人)、恩貢生曾拔萃(邑人)、軍功八品銜貢生戴天定(邑人)。
採訪:軍功候補直隸州州同林廷璋(邑人,丙子舉人)、恩貢生賴佔梅(邑人)、歲貢生紀夢熊(邑人)、歲貢生羅在田(邑人)、廩生陳仁世(邑人)、生員李鳳翔(邑人)、生員張襄(邑人)、生員莊日躋(邑人)。
監刻:貢生楊廷琛(邑人,丁酉副舉人)、監生洪對揚(邑人)、監生曾廷紀(邑人)、軍功八品銜監生陳國材(邑人)。
校字:
●彰化山川全圖
彰化縣城圖
彰化縣城圖
●彰化縣誌卷一
封域志
建置沿革星野疆域山川形勝海道潮汐風信氣候
古肇九州,畫野分疆,製爲封域,以治其民。臺灣跨海而東,地在中華以外。自康熙初列入版圖,始爲閩、浙之護衛,亦吳、粵之藩籬也。山川還遶,土田膏腴,視彼瓊州,殆有過焉。彰化原屬諸羅,廷議以地輿廣遠,遂南截虎尾、北抵大甲,分爲彰化。深山大澤,磅礡鬱結,洵據東瀛之上游,爲北路之奧區也。志封域。
建置沿革
星野
疆域
山川
形勝
海道
潮汐
風信
氣候
建置沿革
彰化縣,故屬諸羅半線(諸羅即今嘉義縣,半線社名)。古荒裔地,不入版圖。
明宣德間,太監王三保(通志作鄭和)因風過臺,則今之臺灣府治,未入諸羅也。
嘉靖四十二年,海寇林道幹導倭人掠近海地;都督俞大猷徵之,追至澎湖。道幹走臺灣。
萬曆末年,荷蘭據臺灣,築城於一鯤身之上,曰臺灣城。臺灣之名昉諸此。天啓二年,荷蘭據澎湖,又城焉。
天啓五年,海寇顏思齊入臺灣,鄭芝龍附之。思齊引倭奴剽掠海上,以臺灣爲巢穴。其所部屬多中土人。中土人之入臺灣,自顏思齊始也。於是思齊與荷蘭,共據臺灣之地。思齊死,衆立芝龍爲長。鄭氏之有臺灣,蓋自此始。
崇禎元年,芝龍率所部屬,降於督師熊文燦,時猶遷延海上也。
國朝順治三年秋八月平閩,芝龍乃就撫。芝龍既降,而荷蘭遂盡得臺灣之地。
順治十八年辛丑,鄭成功(芝龍子)自江南敗歸,因甲螺何斌以取臺灣。比至鹿耳門,水驟漲,遂克臺灣;逐荷蘭歸國。成功改臺灣城爲安平鎮,總號臺地曰東都;置一府曰承天,分南北爲二縣:南曰萬年,北曰天興,即今諸羅地。康熙二年夏五月,成功死,子經嗣。改東都爲東寧,二縣爲二州。設南北路澎湖安撫司。康熙二十年正月,鄭經死,子克塽嗣。
康熙二十二年夏六月,將軍施琅克澎湖。秋八月鄭克塽降。於是琅疏請留臺灣爲外蔽。詔報可。二十三年,設諸羅縣,隸臺灣府。南自蔦松、新港,北至雞籠山後,皆屬焉。
雍正元年,乃分諸羅中間百餘里之地,南截虎尾,北抵大甲,設彰化縣治,而彰化之建置自此始。
星野
周官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建封域,各有分野,以觀妖祥。其時揚州之域,南越、甌、閩,未通上國,無所謂臺灣也,況諸羅乎?「晉志」於吳、越州郡,各詳所入度,獨閩、粵闕焉。閩、粵與會稽同度。會稽入牛一度,則建安以南,其爲牽牛、織女之分無疑也。諸羅僻在臺北,古王會不載,星野分屬於何方而辨?白麓鄭氏亦鄒之說曰:諸羅繫於臺灣,臺繫於閩,星野宜從閩。「禹貢」揚州之域,天文牛、女分野。牛、女於辰爲醜,銀海之屬,星紀之次。明時,澎湖屬於泉,泉分野從閩爲牛、女,則臺從泉爲牛、女無疑。臺南鄰於粵,北對峙於閩安,而西逼近於漳。漳分野視閩,粵分野視臺。臺與漳接壤,分野從漳爲牛、女無疑。唐開元僧一行有云:星紀當雲漢下流,百川歸焉。其分野下窮南紀之曲,東南負海爲星紀。「爾雅」雲:星紀,鬥牽牛也。臺郡宅東南,分野應屬牛、女無疑。則又有爲之說者曰:星紀吳、越分也。銀海元武象也。劉向曰:吳、越屬鬥、牛、女分。晉、隋、元志吳、越其辰在醜。臺在泉之窮南,去閩省遠矣,不宜爲銀海之屬。又在漳之極東,去吳、越更遠矣,不宜爲星紀之次。窮南極東,星土亦稍異矣。臺分野其在女虛之交乎。則爲之辨曰:虛、元枵之次,在子之辰。齊、青州分野。分星所主在北,以臺之稍迤而東,遽疑其越次越辰,是坐井觀天之見也。且從泉、近事也,從漳、紀地也。東南負海爲星紀,僧一行之說也。臺分野以牛、女爲定,又何疑乎?石氏引陳元麟之說則不然。其說曰:臺灣海島之地,不在九州之限。按古四譯館,因外夷來貢,以外夷分方紀星。臺灣原屬島夷,其次爲鶉尾,其宿爲翼,其辰爲已。天文宋志雲:鶉、尾在翼、軫之交,居南方七宿之末,隨南極而半入海,呂宋、淡水、臺灣是也。利瑪竇雲:鶉、尾之次,於建仲呂,岡山分野(臺有大小岡山)。「爾雅」雲:鶉尾、翼軫也。郭璞注云:翼、軫南方之傾,地勢之下,翼巳之間,火星所屬,故謂之鶉尾。至其分度,往往不同。唐開禧起翼二十度,宋元會元歷起翼二十度杪。明授時歷又起翼二十度。本朝欽天監所定時憲曆,則止十七度整。呂宋居於巽巳,入翼十度。日本在寅艮,入軫八度。臺灣背接呂宋,右連日本,其值翼九度無疑。俗以附漳、泉分野。不知漳、泉系醜地牛、女之分,與巳位無涉。故占驗之家,概以臺灣同島夷一體測驗,而以裏差計之,臺灣爲翼九度。諸羅在臺北角木,遠照斜插隱見屬翼八度七分之三。鳳山在臺南,亦同屬翼九度杪,牛、女星紀,約略之見,不可從也。
按海外聞見,如扶余、日本、占城諸國,歷代所紀,皆略可考。諸羅由明以前,中國人跡所未及,象緯占候,班固以來無述焉。考步之家,言人人殊,裨鄰次舍,各有差謬。此以爲軫,彼以爲角。甲以爲氐,乙以爲房。南斗六星,即鬥、牛之鬥,而分野在北。北斗天樞同在張宿十度,而分野在南。蓋自昔已然。天道幽遠,其理固有不可究詰者,姑合諸說而並存之。以俟博雅知星者論定雲(以上全錄「諸羅縣誌」)。
鄭六亭、謝退谷二先生,續修「臺灣縣誌」所引諸說,與上略同。而終謂臺灣之分野不可知,不敢鑿其說以實之。亦仍付之闕疑而已。蓋分野之說,始於周官,而不詳其所辨之法。則九州之內,其星野已無確據,況在九州之外乎?臺灣孤懸海外,從前人跡不到,非獨文獻無徵也;星野之說,尤多聚訟;而究亦不必深求也。彰化故屬諸羅,則亦仍依諸志之分野錄之,以備觀覽而已。
疆域
彰化縣在福建布政使司東南大海中。計水、陸程共一千零六十里。在臺灣府北,陸程二百餘里。縣東負山,西面海,東西距九十餘里,南北延袤一百二十里。東至平林仔莊七十五里,西至大海二十五里,南至虎溪與嘉義縣北交界七十里,北至大甲溪與淡水廳南交界五十里。東不盡內山,西不盡大海。東北至東勢角莊六十餘里。東南至水沙連保六十餘里。西北至大甲溪海岸五十餘里,西南至舊虎尾溪北豐保海岸七十餘里。
山川
邑治負山面海,拱神州而西向,叢於東而發軔於北,延袤於南。全郡綿亙千有餘裏,而彰化適居其中。凡山之險阻,人跡不到者,統稱內山。其脈絡相聯,可指而名者,則發源於福寧府海島,東入於海關潼、白畎(二山名),護送大海中,乃渡重洋而結腦乎雞籠(雞籠嶼突起海中,上有荷蘭故城)。由雞籠嶼穿港而東,曰大雞籠山,巍然高峻,陡插雲霄,是全臺郡邑之太祖山也。由大雞籠而西爲金包裏山(山背有旗幹石對峙),作中流之砥柱。又西爲小雞籠山(山之右有石,空如門,曰石門)。由小雞籠蜿蜓而南,矗起大山,屹立於淡水港之東北者,曰大遯山。其卻而仄立於東者曰磺山。自大遯以南,山勢漸趨入內,煙霏霧結,峯巒莫數,奔騰而南下者三百餘里。乃特起大山,獨立空際,如鶴立雞羣一樣。以其高大而鬱然,名之曰大烏山。是邑治之祖山也。由大烏山分脈而西曰大員山(俗呼熬酒桶山)。轉水底寮,出大滿山、石岡仔,至千絲帳落脈,過葫蘆墩、岸里社,再起紅圳頭山,自北而南,至大肚山止,無邑治之護衛。自八卦山前觀之,儼若屏幛然。由大烏山分脈南下,則從福骨、萬霧二社、鬥截等山,逶迤曲折至水裏社,乃起高峯,旋轉而行,至集集大山,圓秀特立,則邑治之少祖山也。其巍峨莊重,面獨西向,狀若華蓋者,即名華蓋山。由華蓋盤曲而出,中開平洋,四山環遶,自成一局者:埔里社也。自埔里社過內魴,至水社,中有大潭,長十餘里,闊三、四里許。潭中有小山,曰珠仔山(狀若球,故名),圓浮水面(「諸志」所謂:水沙浮嶼是也),潭水兩邊,分爲二色,故名日月潭。真海外別一洞天也(堪輿家以此潭爲廕龍池)。自日月潭邊水社之南,逶迤而下,特起主山,曰集集。由集集大山出脈諸山,聯絡向西狂奔,在濁水溪之北,勢若萬馬奔馳,不可羈勒。至濁水莊後,穿洋過峽,約十里開平;遠望之則見降勢落脈,分明在目;近矚之但見一片平鋪,莫尋蹤跡,如草色,遙看近卻無。自過平至松柏坑、屈尺址,乃起峯巒,別抽一枝南下以塞水口(俗稱外觸口)。其大幹則由南逆北,旋起旋伏,上皆平坦,可墾爲園;惟摺疊處則多曲折,高峯旋轉,視若平地。至牛港嶺,又起一山,橫亙其間。自山上平處望之,真若山上有山者。中幹向北而行,兩旁分支下垂,統大勢觀之,恍如蜈蚣一樣(或謂瓜藤龍)。自牛港嶺至同安寮,上俱開平。至米粉寮山,細束蜂腰而過,陡起二坪,轉落鶴膝,乃起大坪曰紅塗崎(俗呼跌死猿,奇險可畏)。即四方大土屏也。彰化諸山分脈,皆從此出,是邑治之父母山也。由紅塗崎山分支,向東北去者,爲內、外快官山。其分支向西北行者至烏頭坑山,又分爲二:其一自北逆折而南,過草子山,陡起四方大屏亞於紅塗崎者,曰龍頷山。由龍頷山紆迴盤曲,轉折頓起,自南而西,高峯接續,至■〈犭姜〉仔寮山,開屏列帳。復從東出西者,爲九腦芙蓉帳,落脈中抽連起珠泡乃頓土屏。自是而出者爲虎山、巖山、馬仔山、龜山、李仔山、水坑山、埤仔後山、邱厝宅山、赤塗崎山,至白沙坑溪南而止。由■〈犭姜〉仔寮山分支向南者,爲蔦松坑山、內莊山、楓腳莊山、員仔內山,至三家春莊前山而止(此與邑治分支南下山也)。由烏頭坑山分支北行者,爲猴獅頭山、爲鹿寮山、坑仔內山、打銃山、番仔井山。又轉西而南者,爲待人坑山、觀音山。此皆邑治之護衛也。而觀音山蔚然秀拔,以作學宮之朝拱。其由草子山向北而行,至十六份山,門屏束峽,自市仔尾轉北面南,至八卦亭山而止,則邑治之主山也(「諸志」雲:高峯秀出者曰望寮山,其下有北路中軍之旗鼓,則半線之營壘也。即今八卦亭山,一名定軍山,距縣城東門不過數百武也)。
北有大甲之銀錠山,南有斗六之尖山。二山遙遙相對,則邑治之左右輔也。
內山峯巒參差,濃遮密陰,翠若列屏,則邑治之後幛,環列於東也。
東南九十九尖,匝筍瑤篸,排空無際,有萬笏朝天之象,即邑治之尖峯也(俗名火焰山,即焰峯朝霞之景)。與火焰山相映,中隔烏溪而起於平地者,曰茭荖山。山後一窩平地,爲內木柵莊。茭荖山關攔於外,若水口之鎖鑰焉。東北爲貓霧拺諸山,中開平洋,良田萬頃,爲邑治一大聚落也。
東北葫蘆墩山,落脈出西。由橫山而過,再起峯巒曰蓬山。蓬山之南曰鰲頭山,以山之形若鰲頭故也。又南爲沙轆山,又曰龍目井山。樹木參差,山峯特秀,爲北方諸山之冠。又轉而南曰大肚山。在西望之,儼似月眉一樣。在貓霧拺以爲案山,實邑治之北障也。
東南三峯並峙,高插雲霄,若隱若現,奇幻不測,即邑治之案外尖峯也(俗呼香爐燭臺山,狀似筆架,在諸羅八同關地界)。
山
大烏山:在貓霧拺上保東勢角內極東。於萬山之巔,獨見高大。爲邑治諸山之祖(距縣治百餘里)。
大半天山:在水沙連內濁水溪南。山勢幽深,危險莫比。前林逆曾遁於此,恃險自固,爲我軍奮勇攻克。
小半天山:與大半天相連,高插雲霄(距縣七十里)。
大平頂山:與大、小半天山相接,上頗平坦;可以屯札。昔大將軍福公,嘗由此攻克大半天。
溪洲仔山:在沙連濁水東南畔護衛縣龍轉身處。
阿拔泉山:在沙連界阿里山發祖。山麓之水流與故虎尾溪會,舊有阿拔泉渡。
雪山:在水沙連內。山經年積雪,瑩澈光明,晴霽望之,輝如白玉。即「諸志」所謂:「玉山」也。高插天外,常隱不見,奇幻莫測。
集集山:在水沙連內,高峯聳拔,峻秀無雙;爲邑治少祖。山上有兩池,分居左右,周圍八、九丈。雖遇大旱,水終不涸(堪輿家名爲廕龍池,爲邑治聚秀之應)。昔大將軍福公,嘗破林逆于山麓。險阻可恃,爲八埔水二社之要路。今山下有集集街(距縣七十里)。
水沙連內山:在縣治東南一百里。內有大圍,四周皆山。共番二十四社,負山隔湖而居。路極險絕,駕藤爲橋,內分南北兩港:其南港有吷山、木扣山、卓咯山、丹山、頭圍山、二圍山、木武郡山;北港有貓裏眉山、致霧山。因人跡罕到,莫能詳考。
內觸口山:在縣治東南六十餘里,清、濁二水經此會合西出。北連集集山、八紀仙山、風爐山。南連清水溝山、牛穩格山、豬母朥山。
八娘坑山:在縣治東南六十餘里,山麓稍平。
虎仔坑山:在縣治東南五十餘里。左連八娘坑外觸口山。
牛相觸山:在縣治東南五十餘里。南北兩峯,如牛奮其角而將觸。中隔一溪,南連斗六門,北接大武郡。欲入水沙連內山,以此爲總路要區。
牛牯嶺山:在縣治南三十餘里。山上平坦,可耕、可居,橫亙十數里。
大武郡山:在縣治南三十餘里。由牛相觸山分支,右出橫亙二、三十里,下有清水巖。
南投山:在縣治東南四十里,山麓爲縣丞署。
施厝平頂山:在縣治南四十里。上頗平坦,居民數村;其東面有碧山岩。
貓羅山:在縣治南二十餘里。東面山下,有寶藏寺。
同安嶺:在縣治南二十餘里,與貓羅相接。山形似蜈蚣,下山兩旁分支。
紅塗崎山:在縣治東南十餘里。上平而方,高出衆峯之上,爲邑治父母山。左分支爲燕霧山;右分支爲快官山;中峯疊翠,層巒聳拔。
白沙坑山:在縣治南六里。峯巒特秀,奇麗莫匹。內有龜山、馬仔山、埤仔後山、虎山、巖山、樹木陰翳,松竹交加,頗饒遊觀之勝;故以「虎巖聽竹」爲邑治八景之一。邑之書院名曰:「白沙」,蓋取白沙山川之秀,爲邑治遙拱,主人材蔚起之象。
觀音山:在城南三里。尖峯秀拔,爲邑治之朝山。
望寮山:一名定軍山,一名八卦山,在邑治東門外。其內爲坑仔內山、鹿寮山、番仔井山。以望寮山爲邑治主山,上建鎮番亭。「郡志」謂:「鎮亭晴雲」,即其處也。嘉慶十七年,邑治建城,乃就鎮亭故址,改建磚寨,爲邑治八景之一,曰:「定寨望洋」是也。
北投山:在縣治東南,與施厝平相接。山麓有碧山岩寺,頗覺幽靜。每當清晨,遙望九十九峯,蒼翠在目,殊有佳致。爲邑治八景之一:「碧山曙色」是也。
許厝寮山:即大武郡山之曲處。清水巖寺在其麓。邱壑林泉,頗饒幽趣,春日尤佳。爲邑治八景之一,曰:「清水春光」是也。
華蓋山:在縣治東百里有奇。臺郡諸山大幹皆自北而南,故自淡水以下,山勢南趨;惟此山面獨西向,秀挺超拔。南北兩溪會合於下。烏溪之源出焉。其南爲埔里,北爲眉宗,俱開局面,洵邑治第一山也。
火焰山:在縣治東五十里。夾貓羅、貓霧二山爲之左右,峯尖莫數,秀插雲霄,狀若火焰。樹林茂密,上多松、柏。其下爲烏溪之流所經。山半有蝙蝠洞,其蝙蝠多且大。山上有池,周圍數丈,雖大旱水終不涸。相傳池中有文龜,天欲風雨,文龜見於水面。其峯尖銳若削,曙色初開,霞光燦爛。「郡志」謂:「焰峯朝霞」,即邑治舊八景之一。「諸志」所云:九十九尖,亦指此山也。
茭荖山:在北投之東。平地突起,中有高峯。方言云:茭荖,竹器也。其山員頂,象形以名。父老相傳:林爽文謀逆時,聚衆此山,以磁碗作筶,各唱名擲下,以筶不破者爲盟主。
內木柵山:在北投之東。地頗平曠,北近火焰山,東接三層崎。雖草萊新闢,而居民數莊。
萬丹山:在縣治東五十餘里。其內山彎轉屈曲,有八紀仙、撻仔灣、龍眼林、番仔吧等山環兩旁,中通一溪。
大哮山、萬斗六山、軍工寮山、登臺山與大姑婆、車籠埔等山:綿亙數十里。山麓平坦,可墾田園。距縣治東南三十餘里。
黃竹坑山:在縣治東三十里。山上皆竹,嘗結實;道光辛卯年春,居民取竹實蒸爲■〈飠臭〉餌,其味甚佳。
阿里史山:在縣治東北四十餘里,其山頂欹面側,落脈斜飛至大里杙降勢而止。林逆滋擾時,以大里杙爲巢穴,大將軍福公攻克之。
大員山:在縣治東北七十餘里。山頂員形,似熬酒桶,故俗呼酒桶山。與水底寮、大湳山、罩蘭山、大茅埔山:俱在東勢角左右。
樸仔籬山:在縣治東北五十里,下連岸里社諸山。
紅圳頭山:在縣治北四十里,與橫山接壤。一片平鋪,自東而西,山麓平坦,亙十餘里。
鰲頭山:在縣治西三十里。山形似鰲頭,因以爲名。北接蓬山,南連沙轆山,多平坦,可墾爲園。
龍目井山:在縣治北二十餘里。山下有二石,狀若龍目。石旁清泉湧起數尺,雅有可觀。爲邑治八景之一:「寵井觀泉」是也。
大肚山:在縣治北十里。遠望之樣似峨眉,與望寮山對峙。山後秀淨,爲貓霧拺一帶案山。山麓樹木陰翳,樵採者行歌互答。「郡志」:「肚嶺樵歌」是也。今則萌孽無存,已見濯濯矣。
貓霧拺山:在縣治東北二十餘里。沃野平原,良田萬頃,邑之米粟,多產其地。
川
凡水皆東流,邑治之水獨歸西。以臺之東皆倚山,西抗皆海也。水源自山匯流揚波,謂之溪。溪漸於海,潮汐應焉,謂之港;海■〈氵義〉無源,潮流而瀦,隨其所到以爲遠近,亦謂之港。邑治之背爲東洋,前距西海二十餘里。以海爲帶。南北之水,皆環抱注海,會於鹿港爲朝宗。今略計之,以溪名者十有五,以港名者十,港與溪合者八,海汊自爲港者三,潭池、陂圳之屬不與焉。
溪
阿拔泉溪:發源於阿里山。西北過竹腳寮山,爲阿拔泉渡,西合於虎尾。
虎尾溪:發源於水沙連內山。南出刺嘴(社名,以番女皆刺嘴吻也),過水沙連社,合貓丹(社名)、蠻蠻(社名)之濁流,西過牛相觸(山名),北分於東螺。又南匯阿拔泉之流爲西螺,過黃地侖(莊名)、布嶼稟(社名),出白沙墩之北,至於番仔挖(港名,港口原有浮嶼,內可泊小船),入於海。
東螺溪:分自虎尾之牛相觸(水色皆黑。土人云:虎尾東螺水清則時事有變),北折而西,過打馬辰、樹仔腳、貓兒幹(上三莊名,皆有渡),匯於海豐港(港口舊有商船到此載米粟),入於海(海水入至北路汛防前而止)。遵海而北,爲三林港(海■〈氵義〉港口有商船到此載米粟。港水入至二林社止)。
西螺溪:源出濁水溪,至崁頭厝(莊名),與三條圳合,入於海。
三條圳溪:源分濁水,在東、西螺交界之中。西至崁頭厝,與西螺溪合,入於海。
大武郡溪:發源於大武郡山,西出馬芝遴(社名),又西至鹿仔港(港口今設正口,配運官粟,大小商船皆泊於此),入於海。
濁水溪:發源於內山,莫知所自出。相傳水源本清流,至一潭,方變爲濁。至福骨、卓扣合南港丹蠻郡(三社名)之水,過集集(山名),逕外觸口,分爲虎尾、西螺、東螺三條圳;西折崁頭厝、三條圳,一又與西螺合,至番仔挖,入於海。
大肚溪:源出南北投(莊名)。南合貓羅(莊名),北收貓霧拺諸水,會於雙溪口。又西至掃帚尾(莊名),入於海。
清水溪:發源於水沙連內山,至內觸口、杉木嶺,又西折至外觸口,入於濁水。
萬丹溪:源出自內山。西匯爲葫蘆肚,逕城頭坑,會貓羅,入於大肚溪。
萬斗六溪:發源於內山,逕火焰(山名),合大肚,入於海。
貓霧拺溪:發源於內山。由岸裏(社名)逕北莊(社名),南至學田(莊名),出新莊仔(莊名),合大肚,入於海。
大甲溪:發源於沙裏興(社名)。由大茅埔(莊名)、東熱角(莊名)、樸仔籬山腳,過岸里社後,西折紅圳頭(莊名),南分爲寓鰲頭圳,西南至高密(莊名),入於海。
蛤蒲溪:源分大甲,西至高密莊北,入於海。
港
番仔挖港:在縣治西南四十餘里。北之大肚、鹿港溪,南之大突、二林溪諸水,俱匯此入海。
五義港:海■〈氵義〉,在沙轆莊北。
水裏港:海■〈氵義〉,在大肚溪北。
草港:海■〈氵義〉,在鹿仔港北。
塗墼窟港:海■〈氵義〉,在大肚溪尾。
海豐港:海■〈氵義〉。
井
古月井:在東門外八卦山麓。前系居民李氏園中,忽湧甘泉,人爭汲焉。邑令胡公捐俸購之爲井(古月即胡字也。有碑記及詩,刻城隍廟壁)。
番仔井:在東門外裏許。泉清而甘。以在番仔井山下故名(或曰山因井而得名,非井以山名也)。
紅毛井:在東門外半里許。泉有數穴,味亦清甘,但吝於出。汲者每環井以俟其出。故老相傳:以爲紅夷故井雲。
龍目井:在邑治北十七里。其泉湧起數尺,如噴玉花。山下田數百畝,皆資此泉灌溉。色清味甘,里人多汲焉。旁有兩石,狀若龍目,故名。
國姓井:在邑治東北六七里柴坑仔莊後。其水清澄,視之深僅尺許,白沙明淨。里人以繩縛石墜之,則深靡所底,繩盡少頃,石自湧出。以足探之沒脛,則似有從中挽下者。故老相傳:昔有兩牛相觸,一牛誤陷井中,俄頃沉沒,終無浮出。
柴頭井:在縣治南二十四里。泉清而潔,可造紅曲。近莊曲窯十餘,皆資此泉製造(枋橋頭街天后宮內有碑紀其事)。
潭
水裏社潭:一名日月潭,在水沙連內。潭中水色,兩邊不同;中突一嶼,曰珠仔山。潭長八、九里,闊三、四里,深二十餘丈。潭底有大茄苳樹一株,水清可見。故老相傳:雍正間,巡道吳冒祚討生番骨宗,屢圍莫獲,吳乃相地勢,砍茄苳,骨宗始就擒。或曰:骨宗即茄苳樹精。「諸志」稱此潭爲海外別一洞天,有:「沙連浮嶼」說及詩,見藝文。
月眉潭:在縣北十里和美線莊畔,形似月眉。水色澄鮮,印以皎月,上下天光,一碧萬頃,秋景尤佳,故爲邑治八景之一:「眉潭秋月」是也。今潭水久涸,已填爲埔矣。
水漣潭:方廣三丈餘,形若井,崇山環列。天將風雨,則水漲發聲如潮,番民以佔陰晴。
鬼面潭:在半線社東山內,水泉停瀦爲潭。夏、秋則溢,春、冬則涸(或雲鬼面即
水漣,音相近而誤也)。
大窟潭:在火焰山半壁。水只微出,大旱不涸,潭底龜魚甚多,相傳內有文龜。
石螺潭:源從烏溪流入,形如石螺,故名。
馬鳴潭:在貓霧拺內,詳見水利。
泉
半壁泉:在內木柵莊畔。峭壁削立幾十丈,其泉從半壁飛下,恍如瀑布一樣。泉清味甘,里人多汲焉。餘泉灌田數千畝。
寓鰲頭泉:在寓鰲頭山下。泉從石隙流出,清甘絕倫,里人多汲焉。山下田數千畝,皆藉灌溉,大旱不涸。
出水莊泉:在大武郡保出水莊後坑內流出,清潔可愛,里人多汲焉。餘泉灌田數千畝。每泉大涌,則時事有變。泉若驟枯,則榖價高昂,歷驗不爽。
形勝
邑治居全臺之中,山川秀麗,廣袤蜿蜓,內控十三保半之民番,外扼一百餘里之要領。揖鯨海而枕獅山,東西壯其流峙;左鰲頭而右虎尾,南北扃乎戶庭。山以珠而着,潭以寶而傳。水沙浮嶼,闢異境而擬瀛洲;蒲裏開洋,墾平疇而分繡壤。足徵氣象之崢嶸,標土田之沃衍已。乃若煙火萬家,鹿水爲財帛之聚;飛泉半壁,烏溪擅邱壑之奇。碧山曙色,恍圖畫之天開;清水春光,疑淨羅之入夢。洵爲海外雄圖矣。
邑中八景:豐亭坐月、定寨望洋、虎巖聽竹、龍井觀泉、碧山曙色、清水春光、珠潭浮嶼、鹿港飛帆。
豐亭,縣署後豐樂亭也。前嘉慶三年,邑令胡應魁,以邑之主山名八卦山,乃於署後建太極亭,取太極生兩儀、四象生八卦之義。亭爲重樓,上有護欄,複道相通,可以眺遠;戶牖軒豁,具有雅緻。十六年,邑令楊桂森重修,改太極亭爲豐樂亭。是年三月,榖價高騰,四月,早禾大熟,乃改是亭以誌喜。即年豐民樂之意也。
定寨,定軍山上磚寨也。定軍山即八卦山,雍正間,巡道倪象愷平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之亂,乃建亭山上,名山曰定軍,名亭曰鎮番,紀武功也。乾隆六十年三月,陳周全滋擾,亭毀於火,遺址無存。嘉慶十六年,邑令楊桂森倡建縣城。又於定軍山上造磚寨,曰定寨。門樓高敞,登臨一望,遠矚全邑之形勝,近瞰一城之人煙,甚壯觀也。而大海茫茫,飛帆在目,則又得一勝概矣。故以「豐亭坐月」、「定寨望洋」,冠乎八景之上,所以尊縣治也。
虎巖曰沙坑內虎山岩也。乾隆十二年,里人賴光高募建。巖左右依山環抱,茂林修竹,翠巘丹崖,遊覽之勝,與碧山岩等。每當春、夏之交,禽聲上下,竹影參差,清風徐來,綠陰滿地,置身其間,彷佛神仙境界。
龍井,蛇仔侖莊北龍目井也。其泉清而味甘,湧起尺許,如噴玉花。井旁有二石,狀似龍目,故名。里人環井而居,竹籬茅舍,亦饒幽致。
碧山岩,在北投莊西山上。乾隆十七年住僧募建。巖有樹木、溪流環其前,林泉幽寂,頗饒遊觀之趣。清晨四望,崇山峻嶺,羅列寺前。焰峯九十九尖,狀似玉筍排空,參差無際,洵屬奇觀。
清水巖,在許厝寮山麓,乾隆初寺僧募建。嘉慶二十四年重修。巖左右青嶂環遶,樹木陰翳,曲逕通幽,邱壑之勝,恍似畫圖。春和景明,野花濃髮,士女到巖遊覽,儼入香國中矣。
珠潭,沙連日月潭也。四周大山,山外溪流包絡。自山口入潭,廣八、九里,屈曲如環。水深多魚,中浮一嶼,曰珠仔山。番欲詣嶼,劃蟒甲以渡。嶼員淨開爽,青嶂白波,雲水飛動,海外別一洞天也。
鹿仔港,煙火萬家,舟車輻輳,爲北路一大市鎮。西望重洋,風帆爭飛,萬幅在目,波瀾壯闊,接天無際,真巨觀也。
海道
環臺皆海也,自邑治計之,南至郡城,旱程二百里;又至鳳山之沙馬磯頭,旱程四百九十六里。水程視風信爲遠近,風利則船捷,易到而近;不利,則船緩,難到而遠,故不能定程也。北至淡水廳,旱程一百四十里;又至雞籠鼻頭,旱程四百三十里。水程亦以風信爲遲速。西至鹿仔港,旱程二十里。由鹿港至泉之蚶江水程九更,泉之獺窟八更。以東北、東南風爲順,西風爲逆。由鹿港至廈門十二更,以東北風爲順。
彰邑與泉州府遙對。鹿港爲泉、廈二郊商船貿易要地。內地來鹿者,廈門以南風爲順,磁頭深滬次之。崇武以北風爲順,獺窟次之。故北風時,廈船來鹿,必至崇武、獺窟方放洋。南風時,蚶江、獺窟船來鹿,必至磁頭、深滬方放洋。
澎湖與笨港相對,故澎船往返,洋中可雙見山。其來鹿港,以西南風爲順;回以東北風爲順。若冬天北風盛發,則不便來鹿。
凡北船來鹿,至四、五月便回。南船來鹿,至七、八月便回。順風故也。
凡船自內地來臺者,皆橫流而渡,故曰橫洋。
黑水溝有二:大溝闊而淺,小溝狹而深,故又曰重洋。
舟人捩舵揚帆出海曰放洋。舵工定針路而視所向用字也。
凡舟行務依上風。夏令多南風,放洋必從南。冬令多北風,放洋必從北。若誤居下風,則針路便失,故舟人爭上風,猶作文之力爭上流也。
自鹿港出洋,水色皆白;間有赤塗色水者,則溪流所注也。回顧台山,羅列如畫,蒼翠在目;已而漸遠,水色青藍;遠山一角,猶隱約波間。旋見青變爲黑,則小洋之黑水溝也。過溝,水色稍淡,未幾深黑如墨,橫流迅駛,即大洋之黑水溝也。險急既過,依然清水,轉瞬而泉郡之山影在水面,若一抹痕。俄而水漸碧色,碧轉爲白,則泉之大隊山在目前矣。
黑水小溝仍屬臺灣。黑水大溝則臺灣與內地分界處也。闊約七、八十里,視之水黑如墨。以桶汲起,汲清水也。小溝深險絕倫,船難寄椗。大溝水亦如墨,深約四、五十丈。南流急時,風靜波恬,猶堪寄椗。其流湍急,冠絕諸海。船利乘風疾行,亂流而渡;遲則波濤衝擊,恐失針路。大溝既過,再行二更,則令亞班登桅遙望,以認內地山影,方知船之高低。在上風曰高,在下風曰低。上風則入澳較速,下風則入澳較遲。船已見山,如日色過晚,料難入澳者,夜間便須寄椗,不敢迫山。待至黎明,方好駕駛入澳。近澳處每有漁人佈網,恐船礙網杙,或牽網索,便費力也。
泛海不見飛鳥,則漸至大洋。蓋水禽陸棲也。若近島嶼,先見白鳥飛翔(本「府志」)。
海波夜動,焰如流火。天黑瀰漫,船在洋中,可擊水以視物。一擊而水光飛濺,如明珠十斛,傾撤水面,晶光瑩然,良久始滅(本「府志」)。
鹿港向無北郊,船戶販糖者,僅到寧波、上海;其到天津尚少。道光五年,天津歲歉,督撫令臺灣船戶運米北上。是時鹿港、泉、廈郊商船,赴天津甚夥,叨蒙皇上天恩,賞賚有差。近年四、五月時,船之北上天津及錦蓋諸州者漸多。
鹿港、泉、廈郊船戶欲上北者,雖由鹿港聚載,必仍回內地各本澳,然後沿海而上。由崇武至莆田,湄洲至平海,可泊百船。其北即南日小澳,僅容數船,是福清、莆田交界處。從內港行經門扇,後草嶼,至海壇宮仔前,有鹽嶼,即福清港內。過古嶼門,爲長樂縣界。復沿海行,經東西洛滋澳,再過爲白畝關潼,可泊數百船,乃福省半港處;入內即五虎門。由關潼一潮水至定海可泊數百船。復經大埕、黃岐至北交,爲連江縣界;再過羅湖、大金,抵三沙烽火門。由三沙沿山戧駛一潮水過東壁大小目、火焰山、馬嶼進松山港即福寧府。由烽火門過大小侖山■〈山上秦下〉嶼水澳,至南鎮沙埕,直抵南、北二關,閩、浙交界。由北關北上至金香大澳,東有南紀嶼,可泊千艘。其北爲鳳凰澳,系瑞安縣港口。又北爲梅花嶼,即溫州港口。過巃內三盤,僞鄭嘗屯札於此。再過王大澳、玉盤山坎門、大鹿山,至石塘,內爲雙門衛。復經鱟殼澳、深門花澳、馬蹄澳、雙頭通至川礁,爲黃岩港口。從牛頭門、柴盤,抵石浦門,由龍門港崎頭,至丁厝澳,澳東大山疊出,爲舟山地。赴寧波、上海,在此分■〈舟宗〉。從西由定海關進港數里即寧波。從北過岑港、黃埔至沈加門,東出即普陀山。北上爲盡山、花鳥嶼。盡山西南有板椒山,屬蘇州府界。又有羊山,龍神甚靈。凡船到此,須稍寂而過。放大洋抵吳淞,進港數里即上海。再由舟山、丁厝澳西北放小洋,四更至乍埔。海邊俱石岸,北風可泊於洋山嶼。向北過崇明外五條沙,轉西三十四更,入膠州口。過崇明外五條沙對北三十二更至成山頭,向東北放洋,十一更至旅順口。由山邊至童子溝島,向東沿山,七更至蓋州,向北放洋,七更至錦州府(本「臺邑志」)。
鹿港,泉、廈商船向止運載米、糖、■〈米凡〉油、雜子,到蚶江、廈門而已。近有深滬、獺窟小船來鹿者,即就鹿港販買米、麥、牛骨等物,載往廣東、澳門、蔗林等處。回時採買廣東雜貨、鰱、草魚苗來鹿者,名曰南船。
彰化港口,以鹿港爲正口,然沙汕時常淤塞,深則大船可入,淺惟小船得到。如王宮番仔挖,遷徙無常。近日草港、大肚尾、五■〈氵義〉港等澳小船,遇風亦嘗寄泊;惟配運大船,則不能入耳。滄桑之變,類如斯夫。
潮汐
畫曰潮,夜曰汐。或謂汐爲夜潮,故言潮可統汐也。凡潮,月自初一至十五日爲一週,後半月與前半月適相同焉。臺灣一日起巳亥初四刻潮滿,二日巳亥正三刻潮滿,三日午子初三刻潮滿,四日子午正一刻潮滿,五日午子正四刻潮滿,六日未醜初三刻潮滿,七日未醜正三刻潮滿,八日寅申初二刻潮滿,九日申寅初四刻潮滿,十日申寅正三刻潮滿,十一日酉卯正一刻潮滿,十二日酉卯正四刻潮滿,十三日戌辰初三刻潮滿,十四日戌辰正二刻潮滿,十五日戌辰正四刻潮滿,是爲一週。十六日與初一日同,蓋週而復始矣。凡陽時管三日,陰時管二日。凡潮自始長至滿歷三時,自滿至涸亦歷三時。故語其滿,而前後可推也(圖見後)。
邵子曰:海潮所以應月者,從其類也。餘襄公安道雲:陽燧取火於日,陰監取水於月,各從其類。潮有漲退,海非增減,月之所臨,水往從之。故月臨卯酉,則水漲於東西。月臨子午,則潮平南北。彼竭此盈,往來不絕,皆繫於月。晝夜之運,日東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故太陰西沒,常緩於日三刻有奇。潮之日緩,其期率亦如是。自朔至望,常緩一夜潮。自望至晦,復緩一夜潮。春夏晝潮常大,秋冬夜潮常大。春爲陽中,秋爲陰中。歲有春秋,猶日有朔望也。潮之極漲,常在春秋之仲。濤之極大,常在朔望之後。又云:海之極遠者,得氣尤專,潮亦因之。東海、南海,其候各有遠近之殊。「舊志」雲:以水從月,最爲確論。臺灣地處東南,月常早上,初二、十七日夜初昏即臨卯酉,故潮亦因之。又「舊志」臺灣潮信與內地「惠安志」所載略同。視同安、晉江各差一時。如初一、十六日臺灣潮水漲滿在巳亥時,同安則在子午,晉江則在辰戌也。晉、同潮水入溪,差至兩時,以道路迥遠之故,無足異者。臺處海中,潮信宜可爲準,乃南北二路,復自不同。鹿耳門至南路打鼓港較同安金廈潮平四刻,水長五、六尺,打狗港至琅嶠竟平一時,水止三、四尺。北路三林港至淡水復與金、廈同時,水長丈許。又自彰化以下,潮流過北,汐流過南。澎湖亦然。彰化以上,則潮流過南,汐流過北。一郡似此懸殊,何況東海、西海、南海、北海,相去不可量數者乎!
右圖十二辰指掌定位也。推潮長法:以初一初二加於卯位,左旋順數至寅而止。推潮滿法:以初一初二加於巳位,左旋順數至辰而止。陽時管三日,陰時管二日,而一月之大概定焉。初一初二長在卯,則長半在辰,滿在巳。初退在午,退半在未,涸在申。再長在酉,長半在戌,滿在亥,初退在子,退半在醜,涸在寅。自長至滿歷三時,至涸亦歷三時,而潮信可知也。
風信
舟人呼大風曰颶,更大曰臺。「臺灣府志」雲:颶之甚者曰臺。颶倏發倏止,臺常連日夜。
颶驟而禍輕,臺緩而禍久。「臺灣縣誌」謂:颶字當作暴。引詩:「終風且暴」爲證。又云:颶與颶亦異。颶乃海中災風,其至叵測。暴則每月有期,所傳名稱,雖涉怪誕,而驗之多應。凡暴期將至,舟必泊澳以待。俟颶發後,輒尾之而行,最便利,不爲災。又云:六書無「臺」字。所云臺者,乃土人見颶風挾雨四面環至,空中旋舞如篩,因曰風篩。謂颶篩雨,未嘗曰颱風也。臺音篩同臺,加風作臺。諸書承誤,今刪之。按「韻會」:「海中大風曰颶」。「投荒雜錄」雲:嶺南諸郡皆有颶風,以四面風俱至也。颶字補妹切,海之災風也。颶字音懼。颶字音貝。字典引楊升庵說,颶作颶,或颶作颶,本各有其義。而正字通雲:颶即颶字之訛。則颶可不作暴也。臺、颶二字,類見閩書,則二字之承傳已久,不必改易也。
逐月颶風日期
正月:初四(諸神下降)、初九(玉皇誕,是日有風,則一歲之颶期多驗,否則無準)、初十、十三(關帝誕)、十五日、二十四(小妾颶)、二十九(龍神會,此颶最準,或前一日。俗呼洗吹籠,或本風連後三日,俗呼烏狗報白鬚)。
二月:初二(土地公誕)、初七(春期)、初八(張大帝誕)、十九(觀音誕)、二十九(龍神朝天)。
三月:初三(真武)、初七(閻王)、十五(吳真人)、十八(諸神會)、十九(后土)、二十三(媽祖,俗雲真人多風,媽祖多雨)、二十八(東嶽)、二十九(諸神昇天)。
四月:初一(白龍)、初八(太子)、十四(純陽仙師)、二十三(太保)。
五月:初一(南極星君下降)、初五(競渡風,洋船最忌)、初七(朱太尉)、十三(關帝降神)、十六(天地合日,防惡風)、二十一(龍母)、二十九(威顯)。
六月:初六(大禹王,前後七日宜謹防,六月防初、七月防半)、十二(彭祖)、十八(彭婆)、十九(觀音)、二十三(小夷)、二十四(雷公,最準,亦最狠)、二十六(二郎神)、二十八(大夷)、二十九(文丞相)。
七月:初七(井女會)、十五(鬼子,最宜防)、十八(神煞交會)、二十七(天地合日,防惡風)。
八月:初一(竈君朝天)、初三(防惡風)、初五(九皇)、十四(伽藍)、十五(龍神大會)。
九月:初九(落帽風)、十一、十五(百神俱起)、十六(張良)、十七(金龍)、十九(觀音)、二十七(冷風)。
十月:初五(小春風信)、初六(天曹下降)、初十(水仙)、十七(水府朝上帝)、二十(東嶽朝天)、二十六(翁爹)。
十一月:十四(水仙)、二十七日(普庵)二十九(西嶽朝天)。
十二月:二十四(百神昇天,俗呼掃塵,自本日至二十九日年送年風)、二十九(大盆)。
氣候(占驗附)
氣候非天爲也。地偏則所得於天者如是。臺灣本瘴毒地,雨陽燠寒,皆非氣之正。建置而後,居民廣集,人類孳生,瘴氛屏銷,霧露風雨,無所挾而爲癘。固知陰陽和、寒暑時,古今來有力持之者,豈非人事哉。
臺處閩東南隅,地勢最下,四面環海,遙隔重洋。其氣候與內郡懸殊,大約暑多於寒。花卉不時常開,木葉歷年未落,瓜蒲蔬茹之類,雖窮寒亦華秀:此寒暑之氣候不同也。春頻旱,秋頻潦,東南雲蒸則滂沱,西北密雲鮮潤澤,所以雲行雨施,必在南風盛發之時:此雨陽之氣候不同也。四時之風,南颶居多,七、八月間,因風擊浪,摧檣傾楫;其濤浪之聲,遠聞百里外;風之所自,曉東暮西,與中土頓殊:此風颷之氣候不同也。即一郡之中,而窮南極北,氣候迥不相侔。自邑治北至淡水漸北漸寒,南至郡治,漸南漸暖:此南北之氣候不同也(參「臺邑志」)。
邑治居臺灣之中,寒暖適均,與淡水之極北而多寒霜雪頻降者異矣。人居稠密,煙火萬家,零露既稀,瘴氣不入,與鳳山之極南,甫晡而露降、日出而霧消者又異矣。狂風雖作,一、二日即休,與雞籠之北風盛發,累日不止者異矣。三月以後風多南,八月以後風多北,與東港、琅嶠等處,永年不聞朔風者又異矣。故夏暑而冬寒,秋暖而春和,此其氣候亦適中也。
海氣山嵐,交釀爲露,值夜霏霏如霰,村舍山林,咫尺莫辨,茅檐日高,尚溜餘滴。故冬春無雨,二麥瓜菜不以爲病。又有紅日三竿,天氣清朗,忽陰翳溟濛,更爲濃露,變幻俄頃,殊不可測。
內山終歲不離雲,或冪於頂,或橫於腰,惝怳飄渺,莫窮其際。偶於侵晨片晌,翠黛筍簇,望之如洗,須臾即雲合矣。若日中雲收,峯巒可數,必不日而雨。海內之山,未有以清朗爲雨候者。
夏秋紅日當空,片雲乍起,傾盆立至。一日之內,陰晴屢變,或連月不開。冬春二時,或昧旦霜飛,日中雨注,方在搖扇,旋苦寒風。客斯土者,寧過暖而無受寒,則邪氣不得而中之矣(俱「諸羅志」)。
三月輒着輕紗,至十月不更。每朔風驟凜,忽易薄裘。曦光一射,乃被縠衫。一日之間,暄涼數變。故讌集之頃,袷毳兼攜,以備不時脫換。砌蟲夜響,竟歲皆然。春初已綻夏萼,膽缾長插,石榴與山茶掩映,不足怪也。更有狂颷怒號,轉覺灼體;風過後木葉焦萎如爇。俗謂麟麒颶雲。風中有火,殊可記異(「海東禮記」)。
舊傳野不苦旱,以土沙含潤,又山氣露重也。予嘗秋郊早行,辨明時草露已曦,「志」所謂入夜霏霏如霰,茅檐日高尚溜餘滴者:無有也。或因近年人煙漸稠,故露氣減於昔雲(同上)。
海上天無時無雲。雖濃雲靉靉,但有云腳可見,必不雨。雲腳者,如畫家繪水口石,其下橫染一筆,爲水石之界者是也。無腳之雲,如畫遠山,但見山頭,不見所止(「稗海記遊」,下並同)。
日色被體如灼,三日內必雨。
日出時,有云蔽之,辰刻雲漸散,必大晴。日初出即開朗,是日必不晴。暑月久晴則不拘。
日落時,西方有云氣橫亙天上,或作十數縷各不相屬,日從雲隙中度過,是謂日穿經緯;來日大晴。或雲色一片相連,其中但有一二點空竇得現紅色,是謂金烏點晴,亦主晴。
日落時,西方雲色黯淡,一片如墨,全無罅竇,又不見雲腳者,主來日雨。若雲色濃厚,當夜必雨。
日落時,西北方雲起,如層巒疊嶂,矗起數十層,主大風雨,山崩水溢之徵也。居山陬水涯者,宜防之。
晨起,霧遮山腳,主晴。雲罩山頭,主雨。
初雨如霧,雖沈晦,至午必晴。
久雨後,近暮遍天紅色,來日必晴。諺雲:「火燒薄暮天」。久雨後暫輟,猶見細雨如露,縱令開朗,旋即雨至。諺曰:「雨前濛濛終不雨,雨後濛濛終不晴」。
斷虹兩頭不連者,俗呼破篷。雖見東方,來日不免風雨。惟虹霓申酉見東方,主晴。
諸山煙靄蒼茫,若山光透露,便爲風雨之徵。
春日晚看西,冬日晚看東,有黑雲起,主雨。諺曰:「冬山頭,春海口」(「赤嵌筆談」)。
●彰化縣誌卷二
規制志
城池(寨附)官署(公廨附)倉廒街市保(莊社附)津樑水利驛傳蠲政養濟義塚(封塋附)
古聖人之制治,兵、農、禮、樂、數大端有關於教養者,莫不具有成規。降而城郭、宮室、都鄙、廬井、關市、津樑諸務,亦必豫爲之備,使百姓日用而不知。故築斯鑿斯,城池固也。止水蕩水,旱潦備也。柱成梁成,橋渡修也。求倉求箱,積貯裕也。以封以樹,墳墓安也。置驛置鋪,郵傳速也。設局設院,而鰥寡孤獨廢疾者,莫不有養也。間或偏災偶告,又爲之議賑議恤,使凶年饑饉而民無菜色也。治天下然,治一邑何獨不然。彰化設治百餘年,草昧既開,規爲漸備;得督司牧,實心實政,撫綏而振興之,蒸蒸有綱舉目張之效焉。志規制。
城池(寨附)
官署(公廟附)
倉廒
街市
保(莊社附)
津樑
水利
驛傳
蠲政
養濟
義塚(封塋附)
城池
縣故屬諸羅,「志」謂望寮山有中軍之旗鼓,半線之營壘,即今縣治也。自雍正元年設治,十二年,邑令秦士望始仿諸令周鍾瑄之法,於街巷外遍植莿竹爲城,分東西南北爲四門。彰化之有竹城,實權輿於此焉。自是歲有栽種,亦頗茂密。迨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砍伐殆盡。六十年,陳周全再擾,兩經蹂躪,固宜濯濯矣。嘉慶二年,邑令胡應魁仍依故址,栽植莿竹;又於四門增建城樓。然海外土松,時多地震,經十餘年,城樓半就傾圮。
十四年,制憲方巡臺抵彰,紳士王松、林文浚等僉呈,準民捐建土城。制憲方據情入奏,詔報可。於是邑令楊桂森分俸倡捐,州同銜賴應光等一十六人先捐銀一萬五千元助之,遂庀材興工。旋以士民向義樂輸,王松等以土城易坍,議易以磚,謂足資鞏固而垂永久。楊縣令再爲通詳列憲,兼籌形式,依舊址而窺之,似葫蘆吸露之樣。以地勢而相之,若蜈蚣照珠之形。辛未年經始,至乙亥年告成。
城周圍九百二十二丈二尺八寸,高一丈五尺。雉堞七百八十三垛,垛高三尺。城外連垛計高一丈八尺。城內高一丈二尺,基寬一丈五尺,深一丈,上寬一丈。爲樓四座,各二層,高三丈九尺。炮臺十二,水洞六,堆房十六。東西徑一里又十分裏之四;南北徑一里又十分裏之三。東曰樂耕門,西曰慶豐門,南曰宣平門,北曰共辰門。
寨(附)
定軍山寨,周圍計長六十丈,雉堞五十六。內高一丈二尺,外高一丈五尺,連雉堞高三尺,共高一丈八尺。基寬一丈五尺,上寬一丈。炮臺四座,水洞二,樓門一。嘉慶十八年,王雲鼎、林文浚、賴應光、詹捷能等監造。
官署
彰化縣署,在城中南向,雍正六年邑令湯啓聲建。前爲大堂,中爲川堂,後爲後堂、爲庫房、爲箱房,左側廚房,右側小軒。乾隆五年,邑令許廷璠重建六房。八年,邑令劉靖建幕廳。十三年邑令陸廣霖、十四年邑令蘇渭生相繼修監獄。十八年,邑令劉辰駿建天后宮。二十五年,邑令張世珍建官廳。五十一年,林逆之亂毀於火。五十三年,邑令宋學灝領帑重建,略依舊式。嘉慶三年,邑令胡應魁建太極亭於署後。十六年,邑令楊桂森重修,改太極亭爲豐樂亭。
典史署,在縣署西偏,乾隆十二年典史朱江重建。二十六年,典史仇作霖修。五十一年,林逆之亂毀於火。五十三年,邑令宋學灝領帑重建。
縣丞署,在南北投保南投街外,乾隆二十四年建。五十一年,林逆之亂毀於火。五十三年領帑重建。
教諭署,在學宮西北畔,嘉慶二十三年邑令吳性誠諭紳士林文浚、羅桂芳等,勸民捐建,在白沙書院後(乾隆五十一年,林逆之亂,教諭訓導署毀於火,後請建未建。嘉慶二十二年,裁訓導缺,移設於淡水廳學。於是專建教諭署,始因書院後舊址擴之)。
貓霧拺巡檢署,在犁頭店街,雍正十年建。乾隆五十一年,林逆之亂毀於火。五十三年重建。
北路理番同知廳署,在鹿仔港粟倉南畔,嘉慶二年建(舊署原在縣城內南街,乾隆五十三年,移駐鹿仔港)。
鹿仔港巡檢署,在米市街,雍正六年建(嘉慶十四年,裁巡檢缺,移駐於大甲署,遂廢)。
北路副將署,在縣城內縣署東畔,南向,乾隆五十三年重建。
都司署,在副將署西偏南向,乾隆五十三年重建。
水師遊擊署,在鹿仔港街尾土城內南向(舊在鹿仔港北頭營盤內,乾隆五十三年建,六十年陳逆之亂毀於火,乃移建在土城內)。
公廨(附)
大公館,在縣城南門內城隍廟東畔。
倉廒
一在縣署後,名豐盈倉(計三十間,足貯榖萬石。嘉慶十五年邑令楊桂森新建)。
一在鹿仔港米市街西畔(計一十六間雍正年間建,門首有匾曰天庾正供)。
一在沙連林圯埔街(計二十一間,乾隆十六年莊民捐貲鳩工共建)。
一在半線保縣治東門外(計一十五間,康熙五十二年諸邑令周鍾瑄建,後屢重修。嘉慶十六年,邑令楊桂森移建城內,議改建主靜書院於此,後不果)。
一在貓霧拺保(計三間,雍正初建,今並廢)。
一義倉,在邑內小西,計一十九間,道光十四年四月,臺灣府周彥、邑命李廷璧諭紳士羅桂芳、楊廷琛、紀夢熊等,倡首捐建榖石。
街市
凡有市肆者皆曰街:闤闠囂塵,居處叢雜,人煙稠密,屋宇縱橫。街旁衚衕曰巷。郊野之民,羣居萃處者,曰村莊,又曰草地。番民所居曰社。
街在縣城內者曰:東門街、南街、大西門街、小西門街、暗街仔、總爺街、打鐵街、新店街、北門街。在城廂外者,有北門口街、市仔尾街、南門口街。
巷,在縣城內者曰:賜福巷、文書巷、鎖匙巷、城隍廟巷、天公壇巷、暗巷。
街,在縣城外者,曰:
鹿港大街:街衢縱橫皆有,大街長三里許,泉、廈郊商居多,舟車輻輳,百貨充盈。臺自郡城而外,各處貨市,當以鹿港爲最。港中街名甚多,總以鹿港街概之,距邑治二十里。
東螺北斗街:故東螺街被水沖壞,舉人楊啓元、林煥章、武舉陳聯登、監生陳宣捷、總理高培洪等議移建於此。街分東西南北中,爲大街縱橫整齊,距邑治三十五里。
西螺街:屬西螺保,距邑治五十里。
員林街:屬燕霧保,距邑治二十里。
麥仔寮街:屬海豐保,距邑治七十里。
埔姜侖街:屬布嶼保,距邑治七十里。
二林街:屬二林保,距邑治四十五里。
林圯埔街:屬沙連保,爲斗六門等處入山總路,距邑治六十餘里。
集集街:屬沙連保,民番交易之處,距邑治六十五里,爲入山要路。
南投街:屬南北投保,距邑治四十里。
北投街:屬南北投保,分爲新、舊街,距邑治三十里。
大墩街:屬大東保,距邑治二十五里。乾隆丙午林逆在此攻陷官車。
犁頭店街:屬拺東保,距邑治二十里。巡檢署在此。
葫蘆墩街:屬拺東保,距邑治四十五里。
大里杙街:屬拺東保,距邑治二十五里。乾隆丙午林逆巢穴。
四張犁街:屬拺東保,距邑治三十里。
寓鰲頭街:屬大肚保,距邑治三十里。
沙轆街:屬大肚保,距邑治二十五里。
大肚街:屬大肚保,距邑治一十二里。
小埔心街:屬東螺保,距邑治三十五里。
東勢角街:屬拺東保,距邑治六十里。
石崗仔街:屬拺東保,距邑治五十里。
三林街:屬二林保,距邑治五十里。
圳頭厝街:屬海豐保,距邑治六十里。
海豐港街:屬海豐保,距邑治七十五里。該處舊有澳口,可泊商船,今隨澳遷移,如王功宮、番仔挖等處,以泊船處爲街。
打廉街:屬馬芝保,距邑治二十里。
悅興街:屬東螺保,距邑治四十里。
社頭街:屬大武郡保,距邑治二十五里。
永靖街:屬大武郡保,距邑治二十五里。
枋橋頭街:屬大武郡保,距邑治三十五里。
挖仔街:屬二林保,距邑治二十五里。
大城厝街:屬深耕保,距邑治四十五里。
王功港街:屬深耕保,距邑治四十里。
番仔挖街:屬深耕保,距邑治五十里。
保
即保甲之義也。彰化草萊漸闢,村莊日增,原十三保半,今增爲十六保。
半線保,邑治西北,今分爲半線東保、半線西保。
燕霧保,邑治南,今分爲燕霧上保、燕霧下保。
馬芝遴保,邑治西,今分爲馬芝上保、馬芝下保。
貓霧拺保,邑治東北,今分爲拺東、拺西二保,其東西保中,又分爲上下保。
大武郡保,邑治南,今分爲武東保、武西保。
東螺保,邑治南,今分爲東螺東保、東螺西保。
西螺保,邑治西南。
二林保,邑治西南,今分爲二林上保、二林下保。
海豐港保,邑治西南。
深耕保,邑治西南。
布嶼稟保,邑治西南,今分爲布嶼東保、布嶼西保。
水沙連保,邑治東南。
大肚保,邑治西北,今分爲大肚上保、大肚中保、大肚下保。
貓羅保,邑治東南。
南北投保,邑治東南。
鹿仔港保,邑治西,分馬芝界爲半保。
半線東西保,縣城外各莊名:坑仔內、瓦磘莊、湳尾莊、烏瓦磘、大岸頭、待人坑、烏磘仔、市仔尾、中寮莊、李厝莊、五條圳、竹仔腳、溪洲莊、後莊仔、窟莊後、查某潭、三塊厝、苧仔潭、鄭厝莊、塗厝厝、侖仔腳、孟仔厝、下犁莊、牛埔莊、徑口厝、溪口厝、溝內莊、塭仔莊、草湖莊、和美線、番仔溝、面前厝、營盤埔、竹圍仔、火燒莊、七張犁、四張犁、大霞佃、山寮莊、新埔莊、歐湖厝、阿束社、西勢社、水尾莊、甘仔井、牛椆莊、番社口、大竹圍、柴坑仔、渡船頭、下尾寮、中莊仔、下山腳、平和厝、莿桐腳、霞佃尾、公厝莊、磚仔磘、西莊仔、饒平厝、烏瓦厝、青埔莊、倒廍莊、新莊仔、國姓井、苦苓腳、阿夷莊、下廍莊、皮寮莊、新竹圍、過溝仔、菜公寮、打鐵山、茄藜莊、詔安厝、樹仔腳、樹仔莊、頂山腳、漯沙坑、安溪寮、北橋頭、洋仔厝、吳厝莊、施厝寮、查某旦、南勢莊、福口厝、望影厝、下竹圍、水汴頭、頂泉州厝、下泉州厝、大月眉莊、小月眉莊、十二張犁、十五張犁、七頭家莊、沙墩前莊(月眉)、三塊厝(溪底),六塊寮。
馬芝遴上下保各莊名:圳頭厝、海埔厝、下厝莊、竹圍莊、澎湖厝、王爺厝、脫庫莊、南橋頭、新厝仔、頂廖莊、下廖莊、查畝莊、南勢莊、興化厝、石碑腳、埔腳莊、雲霄厝、碑頭莊、頭侖埔、浸橋莊、草港莊、溝墘莊、烏瓦厝、崎溝莊、頭前厝、孩兒安、安東厝、楓仔林、打鐵厝、馬鳴山、山寮莊、青埔莊、後湳莊、三塊厝、楊厝莊、大侖莊、半路店、萆麻厝、學仔莊、番婆莊、霞盃侖、巫厝莊、後溪莊、四塊厝、出水溝、打廉莊、菜堂莊、上南港、下南港、下廍莊、下侖腳、角樹腳、乾溪莊、三角完、灣仔內、埔鹽莊、南勢埔、新莊仔、三省莊、過溪寮、西勢湖、好修莊、瓦磘莊、番童埔、阿力莊、頂侖腳、牛埔厝、埔心仔、粘厝莊、鎮平莊、秀水厝、同安寮、大有莊、臺灣溝、外埔莊、外中莊、惠來厝、曾厝厝、大侖尾、馬芝遴社、頂埔姜侖、下埔姜侖。
鹿港保:(繫馬芝保屬,因設街市,駐海防營汛,人衆事雜,另分爲半保)安平鎮、菜市頭、車路口、泉州街、柴寮仔、九間厝、下厝仔、米市街、北頭、官後、中大街、菜園、車圍。
燕霧上下保各莊名:內莊莊、橋仔頭、茄苳腳、內中莊、番仔墩、灣仔內、楓腳莊、三家春、苦瓜寮、姜仔寮、陝西莊、田尾厝、北勢洋、新興莊、秀水莊、口莊莊、湳尾莊、侖仔頂、白沙坑、碑底莊、大坑內、溪北莊、劉厝莊、莊仔莊、港墘厝、員林街、菜園內、西莊莊、車路口、圳頭厝、五條圳、南平莊、水碓莊、北勢莊、大埔厝、東勢莊、杉橋莊、田中央、大侖莊、碑腳莊、佳錫莊、外侖仔、內侖仔、茄苳林、過溝莊、擺塘莊、港尾莊、東山港、三塊厝、黃厝莊、碑仔頭、犁頭厝、大三角潭、小三角潭、燕霧大莊。
大武郡東西保各莊名:萬年莊、竹篾店、三條圳、番仔侖、挖仔莊、湖水坑、泉州寮、林厝莊、柴頭井、下壩莊、大分寮、榻窩寮、漳埔寮、社頭街、火燒莊、舊社莊、廣興莊、三塊厝、紅毛社、牛埔仔、邱厝厝、崁頂莊、卓乃潭、田中央、大新莊、小新莊、圳墘莊、枋橋頭、半路厝、許厝寮、湳仔莊、呂厝莊、內湖興、埤鬥莊、內灣莊、太平莊、石厝莊、錦湖莊、普興莊、香山莊、鹿堀莊、茄走莊、下竹圍、大溪墘、二重埔、新厝莊、崁仔腳、大水堀、大車路、三條侖、粗坑莊、竹腳寮、丙即莊、浮圳莊、張厝莊、觀地廳、同安宅、福興莊、四塊厝、楊厝莊、水漆林、羅厝莊、竹仔腳、後壁厝、湳墘莊、永靖街、大溝尾、新興莊、湳底莊、湳港西、鎮平莊、曾厝侖、陳厝厝、五汴頭、苦苓腳、侖仔莊、九分玲、太平前、徑口厝、梧鳳莊、坡腳莊、油車店、二抱竹、侖仔腳、三角仔、新福莊、阿媽厝、大埔心、芎蕉腳、皮寮莊、瓦磘厝、惠來厝、溪心壩、圳心石埤、排仔路頭。
南北投保各莊名:新街、舊街、下南勢、牛埔頭、石頭埔、頂茄荖、過溪仔、田厝仔、溪洲仔、牛屎崎、番仔田、內木柵、項崁仔、草鞋墩、崎仔頭、圳寮莊、匏仔寮、新店仔、隘寮莊、南埔仔、營盤口、溪洲莊、內轆莊、牛路頭、溝仔墘、山腳莊、林仔頭、中莊仔、大坪林、龜仔頭、九芎林、爽文路、龍眼林、月眉厝、南投街、半運堀、半山莊、林仔莊、苦苓腳、茄苳腳、楓樹腳、包尾莊、三塊厝、萬丹莊、牛牯嶺、牛食水、柑宅莊、柴頭井、虎仔坑、半路厝、福興街、番仔寮、二重溪、福興莊、撻仔灣、中寮仔、八圯仙、鄉親寮、後寮仔坑、萬寶新莊(新莊)、南勢仔(坪頂)、竹仔城(黃圯)、埔林莊(北勢)、湳仔莊(崩崁)、■〈犭姜〉仔侖。
西螺保各莊名:西螺街、市仔頭、菜公溝、牛埔厝、崩溝仔、檨仔腳、水尾莊、新安莊、菜園仔、永定厝、大北園、出九厝、荷包嶼、揚賢莊、新莊仔、九眠莊、溝仔墘、後埔心、舊擺塘、茄苳腳、大茄苳、後湳仔、前湳莊、饒平厝、孩沙裏、何厝莊、甘厝莊、鹿場莊、埤頭莊、番仔莊、小茄苳、魚寮莊、三塊厝、公館仔、永春厝、七座厝、後厝仔、新興莊、藍興莊、廣興莊、黃荊侖、頂湳莊、太和寮、南勢溝、九塊厝、下湳莊、番社邊、新社莊、社口莊、火燒侖、下茄塘、茄塘厝、詹厝侖。
深耕保各莊名:歸德莊、後厝仔、田厝莊、圳頭厝、新盤莊、塗壟厝、犁頭厝、過溝仔、丈八斗、橋仔頭、面前侖、瓦磘仔、傅厝莊、大排柵、東勢柵、萬合莊、內溪墘、頂廍仔、埤北莊、過埤莊、番仔挖、外溝墘、王功宮、番仔田、下溝頭、大埔莊、菜寮莊、海墘厝、西港莊、大城厝、大潭墘、新厝仔、下溝墘、四股莊、大湳莊、劉厝莊、頂山腳、下山腳、豐碩莊、遊厝莊、洲仔莊、菜公塘、竹圍仔、北勢莊、新莊莊、儒都厝、康能湖、長窖厝、饒豐厝、馬崗厝、界埤莊、侖仔腳、侖仔頂、內新厝、西寨莊、三塊厝、九塊厝、五條圳頭、三林公館、東勢牛椆莊、西勢牛椆莊、頂後厝保莊。
布嶼稟保各莊名:大義侖、崙背莊、侖前莊、蘆厝莊、店仔莊、荷包嶼、埤腳莊、溝墘莊、水尾莊、菜寮莊、竹園莊、新莊仔、新竹圍、後璧莊、滿帶厝、大新莊、八角亭、溝仔墘、三角仔、新店仔、惠來厝、打牛湳、莿仔圍、田尾莊、田厝莊、湳仔莊、三座厝、港尾莊、下湳仔、二崙仔、深坑仔、水汴頭、潮洋厝、馬崗厝、瓦厝莊、山仔腳、溪墘厝、芋埔莊、埔姜侖、大坪莊、龍巖厝、貓兒幹、管事厝、興化厝、頂新厝、西勢寮、名山莊、東勢寮、溪朗莊、草湖莊、七張犁、崩溝寮、竹圍仔、蕭壠厝、長寮莊、阿勸莊、大有莊、田寮莊、番仔埔、格仔頭、十八張犁。
海豐保各莊名:麥寮街、光在寮、四塊厝、北港莊、火燒寮、前面厝、中山莊、許厝寮、新打埔、施厝寮、牛食水、湖仔內、同安厝、蒼巖莊、月眉莊、呂厝莊、牛埔頭、圳頭厝、鯉魚莊、東勢莊、大邊堀、槺榔湖、湖頭厝、後安寮、留厝莊、巫厝莊、澄海厝、泉州厝、菜公堂、呂祖厝、菁埔仔、五條港、南公館、火燒牛椆。
大肚上中下保各莊名:寓都莊、社口莊、芊蓁林、槺榔仔、大槺榔、麻踏侖、秀水莊、武鹿莊、塭仔寮、三塊厝、南簡莊、四塊厝、青埔莊、客莊莊、頂湳仔、下湳仔、田寮莊、橋頭莊、鹿寮莊、高密莊、舊莊莊、魚寮莊、番仔寮、十塊寮、楊厝寮、橋頭寮、海豐厝、吳厝莊、西勢寮、公館莊、沙轆街、沙轆莊、陳厝莊、火燒橋、田中央、海墘厝、八張犁、鴨母寮、烏瓦磘、竹林莊、犁份莊、鬥衣莊、埔尾莊、山仔頂、新莊仔、六路厝、詔安厝、埔仔莊、大肚街、三角街、竹圍內、廟仔後、山仔腳、三坪坑、宮下莊、崁仔腳、茄投莊、塭仔墘、崁仔頂、牛埔莊、火燒寮、蛇仔侖、龍目井、海埔厝、竹坑莊、水裏港、福頭侖、福州厝、新莊仔、塗葛崛、頭湖莊、楊厝莊、六塊厝、汴仔頭、渡船頭、社腳莊、營盤埔、學田莊、烏日莊、半路店、頂朥■〈月胥〉、下朥■〈月胥〉、中灣莊、山仔頂、竹山莊、內灣莊、籃仔頭、井仔頭、南寮莊、寓■〈敄上魚下〉頭街、水裏崎腳、土地公後、麻園車埔、三塊厝仔、鹿仔港寮、下寮仔尾、寮仔大莊、山仔崎頭。
東螺東西保各莊名:悅興街、七張犁、四塊厝、良吉莊、梅洲莊、興化莊、寶鬥莊、下水仔、麻園寮、圳墘厝、睦宜莊、侖仔尾、突後莊、打廉莊、田尾莊、饒平厝、鼻仔頭、新厝仔、芎蕉莊、烏途莊、芎蕉腳、漳浦厝、下萬年、新莊仔、二八水、番仔寮、半路厝、海豐寮、茄苳坑、松柏坑、十五莊、同安寮、沙仔侖、下水埔、頂下壩、湖仔內、溪頭莊、牛埔厝、北斗街、溪洲莊、舊眉莊、番仔埔、茄苳腳、北勢寮、五張犁、八張犁、海豐侖、龜殼花、扶樹莊、西勢寮、三條圳、湳堵莊、打馬辰、大新莊、半廍仔、溪墘厝、詔安厝、新莊仔、鳳凰厝、三塊厝、路口厝、江西店、水漆林、侖仔腳、連交厝、頂後埔、下後埔、吳厝莊、頂麻園、見貴莊、西瓜寮、下麻園、下溪洲、圳寮莊、塗結厝、埤頭莊、牛椆仔、埔心街、內十張犁、外十張犁、頂樹仔腳、下樹仔腳、內潮洋厝、十三張犁、三十張犁。
貓霧拺東西上下保各莊名:四張犁、陳平莊、七張犁、後莊仔、員寶莊、頭家厝、水汴頭、水廉莊、甘蔗侖、加志角、烏牛欄、校標林、社皮莊、牛埔仔、溝仔墘、車路墘、大埔厝、葫蘆墩、南坑口、翁仔社、上圳寮、下圳寮、東勢莊、西勢莊、望樓莊、兆莊莊、杜口莊、新廣莊、圳島莊、洪圳頭、馬崗厝、楓樹肚、華圍莊、大思仔、港尾仔、上橫山、下橫山、六張犁、新興莊、壩仔莊、四塊厝、上員林、下員林、水堀頭、饒陽厝、八張犁、土牛角、東勢角、石崗仔、九房厝、石牆圍、埤頭山、校標埔、上新莊、下新莊、匠寮莊、新社仔、鳥銃頭、水井仔、罩蘭莊、內新莊、外新莊、橋仔頭、學官田、同安厝、番社腳、山仔腳、江西厝、新青埔、馬龍潭、潮洋莊、惠來厝、上石埤、下石埤、鎮平莊、劉厝莊、三塊厝、新莊仔、水碓莊、永定厝、犁頭店、麻餈埔、九張犁、番婆厝、頭前厝、龍牙莊、土庫莊、麻園頭、後壠仔、賴厝廍、邱厝莊何厝、莊、早溝莊、半坪厝、大瓦厝、草湖莊、大里杙、土城莊、車籠埔、番仔寮、皮寮仔、涼傘樹、詹厝園、瓦磘仔、五張犁、大突寮、大墩街、湳仔莊、大湖莊、三汴頭、旱淡莊、公館莊、棋盤莊、三份埔、二份埔、頂舊社、下舊社、軍工寮、上坪林、下坪林、頂橋頭、下橋頭、上瓦磘、下瓦磘、上潭墘、下潭墘、大湳莊、溪洲大湳、十三張犁、三十張犁、頂楓樹腳、下楓樹腳、外廍外莊、湳仔西大新莊。
貓羅保各莊名:溪北莊、客哩莊、石螺潭、同安厝、溪心壩、頂廍莊、下哩仔、海豐厝、柳樹湳、阿罩霧、大坑口、舊社莊、土城莊、四塊厝、南勢仔、茄荖厝、北溝莊、溪南莊、內快官、外快官、番仔田、荷包嶼、田中央、石牌坑、竹林莊、舊社莊、大埔莊、匏哩莊、社口莊、楓樹腳、茄苳腳、新寮莊、猴坑莊、寶鬥厝、本縣莊、油車店、苦苓腳、下茄荖、南豐寮、金瓜寮、德興坑。
二林上下保各莊名:頂寮莊、溪湖厝、山寮莊、鳳凰厝、北勢尾、車店交、田中央、大突頭、阿公厝、水汴頭、大竹圍、竹圍仔、侖仔厝、番婆莊、茄苳溝、西勢厝、大突莊、北勢莊、牛埔頭、下水仔、西勢仔、二崙莊、車路口、新打埔、詹厝莊、青埔仔、周厝侖、石碑腳、前柳莊、後柳莊、西莊仔、七塊厝、天盛莊、浸水莊、湖仔內、後灣仔、斗車灣、覆鼎金、挖仔街、打銅莊、澎湖厝、牛埔港、竹頭仔、塗厝厝、後湖厝、港尾仔、港墘厝、岱媽莊、侖仔腳、四塊侖、桃仔厝、萬興莊、二林街、中西莊、中罟寮、魚寮莊、舊社莊、施厝寮、路上厝、後寮莊、鹿寮莊、隙仔莊、蘆竹塘、內油車、四籬仔、番仔田、崁頂莊、溝頭莊、面前厝、白廟仔、福興莊、樹仔腳、侖仔頂、崁頭厝、大護厝、漏磘莊、五莊仔、大侖莊。
沙連保各莊名:林圯埔、三角潭、埔心仔、江西林、香員腳、下坪莊、冷水坑、花溪厝、中崎莊、柯仔坑、磁朥厝、豬朥棕、東埔蠟、圳頭坑、筍仔林、小半天、車光寮、獐仔寮、粗坑莊、坪仔頂、清水溝、社寮莊、藤湖莊、木屐寮、他裏溫、水底寮、頂埔莊、後埔仔、水車莊、集集街、廣盛莊、濁水莊、田寮莊、屈尺龜、崁頂莊。(以上各莊名系佾生程燦三採訪)。
社(附)
生番、熟番所居之處統名曰社,今就可知者錄之。
柴坑仔社、半線社、阿束社、馬芝遴社、貓霧拺社、大肚社、南投社、樸仔籬社、烏牛欄社、北投社、貓羅社、貓兒幹社、大武郡社、大突社、二林社、遷善社、感恩社、水裏社、岸里社、南社、東螺社、西螺社、眉裏社:以上二十三社,皆歸化熟番所居。然或漢人雜處,或遷徙而墟其地,姑就原名紀載耳。
木武郡社、吷里社、毛啐社、平來萬社、內眉裏社、貓丹社、社仔社、內鬥截社、外眉裏社、木扣社、子黑社、外鬥截社、哆哈啷社、子希社、倒咯社、田仔社、田頭社、貓蘭社、思順社、挽蘭社、埔里社、蠻蠻社、致霧社、福骨社:以上二十四社,皆歸化生番所居,在水沙連內,距邑治八、九十里。其未歸化者。性嗜殺人,人跡罕到,無由知其社名而記之。
津樑
虎尾溪渡(嘉、彰交界處,冬、春水涸,沙草茫茫。夏秋雨水溪流漲滿,非船不渡,有上中下三渡)、鹿場莊渡(西螺往嘉義要道,溪南爲嘉義,溪北爲彰屬莊,邑治六十里)、三條圳渡(東西螺往來通津,距邑治四十五里)、公豸寮渡、打馬辰渡(在西螺社之東,距邑治五十里)、樹仔腳渡、貓兒幹渡、西螺溪渡(南北往來通津)、苦揀腳渡、大侖腳渡、中渡頭渡(在茄苳腳莊北,中渡頭莊南,距邑治五里。爲淡水、彰屬通行要津。其水源從茄滑溪順流入海)、柴坑仔渡(一名林仔潭渡,在茄滑溪之下,北爲朥■〈月胥〉,南爲柴坑仔,彰、拺往來要津)、溪心壩渡(在海豐厝莊外,貓羅、貓霧拺通行要津,距邑治一十五里)、大肚溪渡(一加滑溪渡、一柴坑仔渡、一中渡頭渡、一寮仔渡,四處分爲上中下渡,水從雙溪口合流,烏溪、貓羅溪、貓霧拺溪三支併入,西出掃帚尾入海)、寮仔渡(在寮仔莊下,爲大肚溪下渡)、加滑溪渡(今名新莊仔渡,在田中央之北,上■〈月胥〉新莊仔之南。彰、拺通行要津,距邑治十里)、大甲溪渡(溪南地距數里,淡、彰往來通行要津。溪多員石,石上生苔,圓滑可畏,其水湍急,稱爲絕險。距邑五十里)、濁水溪渡(在沙連爲社寮、林圯埔通行要津,距邑治五十里)、集集渡(集集與沙連通行要津,距邑治六十五里)、二八水渡(一名香椽渡,二八水與沙連往來通津)、龍門莊渡、山仔腳渡、大突溪渡(鹿港、二林通津,距邑治二十五里)、桃仔侖渡(鹿港、小埔心街通行要津,距邑治二十八里),東勢角渡(溪不甚闊,水極急流。道光十四年生員劉濟川、軍功六品銜貢生劉章、職軍功六品銜即用訓導羅桂芳鳩金設立義渡,以濟行人)。
楊公橋:在鹿港街尾,溪流沖決,崩壞甚多。嘉慶十七年,邑令楊桂森兼署分府篆捐俸倡造,兩旁築堤。由是鹿港永無水患,里人名曰楊公橋。
苦揀腳橋:在邑治北五里。
隱居橋:一在鹿港許厝埔,爲鹿港、縣城通行大路;一近大埔心莊,爲員林往鹿港通行大路。
莿桐腳橋:爲縣城、鹿港通行大路。
福興橋:在柴坑仔莊渡船頭,爲彰、拺往來大路。前任永定縣學教諭楊梅捐建。道光九年被水沖壞,貢生江梅羹等鳩金重造。
麻餈埔橋:在犁頭店南,彰、拺往來大路。
大岸頭橋:監生王奮瑞造。
馬鳴山橋:在邑治西七里。
大侖橋:在邑治西十二里。
秀水莊橋:在邑治南八里。
七張犁橋:在邑治西北八里。
牛車橋:在邑治西北十里。
番仔溝橋:在邑治西北十里。
番婆莊橋:在邑治西北十二里。
大霞佃橋:在邑治西北六里。
水利
彰化水利,在築陂、開圳,引水灌田,爲兆民賴。陂者何?因溪水山泉,勢欲就下,築爲堤防,橫截其流,瀦使高漲,乃開圳於側,導水灌田;即古堤防遺法也。圳者何?相度地勢高處,導水引入小溝,用資灌溉;亦古溝洫遺法也。陂之高計以丈,低計以尺。圳之遠數十里,近亦數里。築費多數千金,少數百金。此皆通流灌溉,旱而不涸者。又有地勢卑下,源泉四出,瀦而聚之,任以桔槔,資爲灌溉,名曰涸陂。小旱亦藉其利,久旱則涸者。凡陂、圳開築修理,皆民計田鳩費,不糜公帑焉。
彰化陂大概有四:某由北而南者曰清水圳,引大甲溪水而導之。凡貓霧拺、半線、大肚諸保,良田數十萬頃,皆資灌溉。其由南而北者曰濁水圳,(即八保圳。言灌八保之田也。亦曰施厝圳,言施家所開也),引濁水溪水而導之。凡東西螺、大武郡、燕霧、馬芝數保之田,俱資灌溉。其由東而西者,則有南投溪、烏溪、大肚溪之水,各引灌田,其水亦清,而下流歸西北入海。他若各處山泉,支分派別,皆可資以灌田,東西南北,因勢利導,所謂水泉田也。惟濱海之地,惰農自安,水利未盡興耳。大抵清水之田,其稻粟皮薄,而米稍輕;濁水之田,其稻粟皮厚,而米較重;泉水之田,其粟與清水等。此又水土不同,而產粟亦異也。
鹿場陂:在虎尾溪墘,源由濁水從虎尾溪分流。
打馬辰陂:在西螺社東,源由虎尾溪分支,流出孩沙裏、饒平厝,直至西螺一帶,灌田二千餘甲。
馬龍溉陂:在貓霧拺,今名馬鳴潭。潭有泉源,合內山之支流長二十餘里,陂流四注,大旱不涸,所灌之田甚廣。
西螺引引莊陂:在西螺社。康熙五十三年諸羅縣周鍾瑄捐銀二十兩助民番合築。
打廉莊陂:在東螺社西北。康熙五十五年,諸羅縣周鍾瑄捐粟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燕霧莊陂:在半線社南。康熙五十五年,諸羅縣周鍾瑄捐榖五十石助莊民合築。
井仔陂:在寓■〈敄上魚下〉頭街口。泉湧山麓,滾滾不竭,灌田甚多。
埔鹽陂:水從施厝圳尾流出,埔鹽業戶施姓築埤灌溉好修莊等處田數百餘甲。
施厝圳:在東螺保,源由濁水分流。康熙五十八年,莊民施長齡築,時圳道難通,有自稱林先生者,繪圖教以疏鑿之方,於是通流。灌溉五十餘里之田,迨圳成欲謝之,查尋並無其人。今圳寮奉祀神位,不忘功也。
十五莊圳:在大武郡保。康熙六十年莊民黃仕卿築。
二八水圳:在東螺保,橫亙施厝圳、十五莊圳中。
萬丹坑圳:在南北投保之東。
萬斗六溪圳:在貓羅保萬斗六埔。水源詳見山川。業戶吳伯榮築,灌田千餘甲。
王田圳:在大肚保。業戶董顯謨築,其水源從貓霧拺劉厝莊溪築埤引入流下,循大肚山麓而西,灌溉七莊之田。
中渡頭圳:在大肚保。業戶王綿遠開墾龜山等莊田三百餘甲,自大肚溪中流頭潭築埤引水通流灌溉。
福馬圳:俗名惡馬水,從大肚溪合二八圳流灌李厝莊等處,共田千餘甲。施長齡築。
險圳:在南北投保,源從烏溪分脈,至茄荖山,穿山鑿石數十丈,流出灌溉七十餘莊之田。乾隆十六年,池良生開築,里人名爲:石圳穿流。
大肚圳:其水源從大肚溪築埤引入。雍正十三年,業戶林、戴、石三姓開墾百順莊田六百餘甲;又施德興再墾新盛莊田二百餘甲,皆資圳流灌溉。
快官圳:其水源從八幾仙出大哮山麓,逕北投碧山岩前,過月眉厝坡至快官。築圳爲頂陂,流衍田中央、邑治北門外,又西過允龜橋邊,浮現出莿桐腳等處,共灌田又千餘甲。業戶楊、曾合築。
貓兒高圳:即快官下陂。水從頂陂分流出半線保,灌田十餘甲。業戶張、陳合築。
二八圳:水源與快官圳同,過貓兒高陂流出倒廊等莊,灌田千餘甲。業戶楊志申築。
貓霧拺圳:在岸裏阿里史等莊。水從打蘭內山流出,灌溉拺上保田千餘甲。業戶張、藍、秦合築。
大甲溪圳:水源與貓霧拺圳同,流至大甲溪,築埤引入,灌溉寓■〈敄上魚下〉頭沙轆等處之田。
南投圳:水從哮貓流出,築埤瀦蓄,南投保之田皆資灌溉。
馬助圳:在險圳下,源從烏溪分出,灌上下茄荖田五百餘甲。
阿轆治圳:在馬助圳之下,水源亦同,灌石頭埔等莊田五百餘甲。
福口厝圳:在馬芝保。水從快官圳、施厝圳二支合流,築陂灌上下廖田百餘甲。業戶陳士陶築。
泉(附)
半壁泉:在北投保北勢湳莊青牛埔山嵌。半壁泉從石罅湧出,味極甘美,里人乏井,皆往汲焉。雖旱亦湧,灌田十餘甲,名曰:石壁飛泉。
寓■〈敄上魚下〉頭泉:在寓■〈敄上魚下〉頭街南山麓,湧出,街民資汲,灌田千餘畝。
龍目井泉:在龍目井莊。莊民資汲,灌田千畝。
驛傳(遞鋪附)
「春秋內傳」:成公五年,晉侯以傳召伯宗。孔子曰: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驛傳之設久矣。彰化海陬,雖有大路之衝,而水陸向無設驛;故棚廠無建。跕馬、跑夫、扛夫,隨時要事酌辦,並無經費報銷。遇軍務羽檄,暫設腰踮,凱奏即撤焉。僅設鋪遞凡七所,每鋪設兵三名,而依山一帶,則並鋪遞亦未設矣。
鋪遞(每鋪鋪兵三名)
半線鋪、大武郡鋪:在縣南三十里,南至嘉義縣北交界。
西螺鋪:在縣南五十里,南至虎尾溪十里,與嘉義縣北交界。
草埔鋪:在縣□□□□裏□至□□□□□裏與□□□□□交界。
埔姜林鋪:在縣□□□裏□至□□□□□裏與□□□□□交界。
小岡鋪:在縣□□□□裏□至□□□□□裏與□□□□□交界。
大肚鋪:在縣北一十里,北至大甲溪四十五里,與淡水廳南交界。
鋪司站
彰化額設六站半,每站號書一名,遞夫六名,東依山一帶無設鋪站。
縣口站:在縣城內南二十里,與員林站交接。北十五里與龍目井站交接。
員林站:在縣南二十里。南二十里與東螺站交接。北二十里與縣口站交接。
東螺站:在縣南四十里。南十五里與鹿場站交接。北二十里與員林站交接。
鹿場站:在縣南五十五里,南抵虎尾溪與嘉義縣夾界交接。北十里與東螺站交接。
龍目井站:在縣北十五里。南十五里與縣口站交接。北十五里與寓■〈敄上魚下〉頭站交接。
寓■〈敄上魚下〉頭站:在縣北三十里。南十五里與龍目井站交接。北二十里與淡屬夾界交接。
鹿仔港半站:在縣西二十里。東二十里與縣口站交接。西透遞內地往來公文。
蠲政
國家承平百餘年,災祲不作,大有頻書,似毋庸鐲貸之議矣。然而堯、湯之世,猶有水旱之厄。偏災偶告,不可不亟爲之所也。彰化自雍正初設治以來,或因水旱、或遇兵革,疊奉恩綸,豁免減則,恭逢覃恩,普免錢糧。列聖寬大之恩,至於海隅日出,罔弗沾被。而緩徵平糶,借倉賑濟,又在曠典之數也。
乾隆十一年奉旨蠲額徵租粟(先是十年九月二十日,奉上諭:閩、廣丙寅年地丁錢糧,已全行蠲免。惟是臺省府屬一廳四縣,地畝額糧,向不編徵銀兩,歷系徵收粟榖。今內地各郡既通行蠲免,而臺屬地畝,因其編徵本色,不得一體邀免,非朕普遍加恩之意。着將臺灣府屬一廳四縣丙寅年額徵共粟一十六萬餘石,全數蠲免)。
乾隆三十六年,詔蠲全年地丁租稅。
乾隆四十五年,詔蠲全年租稅。
乾隆五十二年,詔蠲本年地丁租稅。
乾隆五十三年,詔免本年正供及地丁銀。
乾隆五十六年,詔蠲正供粟(分三年輪免)。
嘉慶元年,詔蠲正供粟(全臺分作三年輪免)。
嘉慶二年,詔蠲本年正供租稅。
嘉慶二十二年,詔蠲免積欠租稅。
乾隆三年,奉旨豁免水沖田園一百五十餘頃。
乾隆十三年,奉旨豁免水沖田園計七十九甲零。
乾隆十八年,奉旨豁免水沖田園。
乾隆三十三年,奉旨豁免水沖田園計一十九甲零。
乾隆三十七年,奉旨豁免水沖田園計十頃五十七畝零。
乾隆六十年,本縣賑濟饑民。
養濟
養濟院:在邑治東門外八卦山下,共房屋□間。乾隆元年,邑令秦士望建,收養麻瘋殘疾之人。
留養局:在養濟院之左。乾隆二十九年,邑令胡邦翰捐俸倡建,房屋四十三間。收養孤貧一百名。年徵收租銀一千二百八十四元。
留養局碑記(附)
邑養濟院,例收麻瘋殘疾,孤老不與。餘維無告爲皇仁所必矜,因審案查出公地與院基毗連,支俸買之。清出官稅,捐置田租,建房四十三間,名曰:「留養局」,歲可活百餘人。交替之暇,條議具上列憲。惠養有加,則以俟後之君子。局地東至楊老園,西至陳志和竹圍,南至養濟院,北至街,計地一十二畝五分零四絲。府憲蔣,捐銀三百元。知縣胡,捐銀三百一十六元。縣丞張克明、巡檢程鏜、杜瀚、典史夏宗本,各捐銀二十元。舉人張源仁、州同楊志申、貢生施國義、監生張鳳華,各捐銀七十四元。監生周士顯,捐銀一百三十元。監生吳朝捷,捐銀一百元。民人陳起、張訓、張子開、陳佛佑、黃突、陳提等,共捐銀三百元。民人賴妙、賴香、陳高等,共捐銀三百元。民人蘇四,捐銀一百元。民人王生楚等一百八人,每年捐認田租銀五百六十五元,又銀三錢五分。民人莊羣等一十七人,每年捐認田租銀四十五元。民人汪陽、羅三江,每年捐認田租銀四元,又銀七錢八分。民人方義,每年捐認田租銀三元,又銀八分。另買下茄荖莊田五十甲零,年收租銀四百八十元,又銀五錢四分零。又買上茄荖莊田五甲六分,年收租銀三十八元,又銀三錢二分。又年收店地等稅一百四十六元,又銀六錢五分。以上歲捐收銀一千二百八十四元。知縣胡,另建房一座二間,額租銀一十二元,歸孤貧首,取爲大士香燈。
乾隆二十九年歲次甲申十一月日,俸滿知縣胡邦翰立。
留養局原案,因林逆之亂,焚燬無存。蕩平之後,以當日承辦之人,出爲照碑記條目查收,養孤貧一百名。每名月給口糧錢四百八十文,逢閏加給,不扣小建。至冬寒時,加給綿衣錢八百文。如有孤貧病故者,每名給予棺木錢八百文。現存房屋二十四間,遂年給銀補葺。所收租銀,請給官串逐月造數報官查覈。
敬義園:在鹿仔港街。乾隆四十二年浙紹魏子鳴同巡檢王坦首捐倡,率紳士林振嵩及郊商等捐貲建置旱園,充爲義塚。仍以嬴餘捐項,置買店屋租業,擇泉、廈二郊老成之人,爲董事辦理。逐年以所收租稅,作敬拾字紙、收斂遺骸、施捨棺木、修造義塚橋路之用(有記見藝文)。
敬義園租稅(附)
一、鹿港大街,三山國王廟右畔瓦店一座,年收稅銀四十元。
一、鹿港潮州街,瓦店一座,年收稅銀四十元。
一、鹿港中街,瓦店一座,年收稅銀二十元。
一、鹿港侖仔頂,瓦店二座,年共收稅銀九十二元。
一、鹿港大街,瓦店一座,年收稅銀七十二元。
一、茄荖溝等莊大租,年實收榖三百石。
一、鹿港菜市頭至街尾東西兩向,年收地基稅錢四十千餘文。
義塚
一、在縣治東內快山上旱園,前彰化縣蘇渭生捐俸置。
一、在縣治東八卦山上及番仔井等處,前彰化縣胡邦翰捐俸置。
一、彰化縣各處官山並無配納供課者,前經縣主秦土望、劉辰駿、胡應魁、吳性誠歷任出示聽民安葬在案。又嘉慶十六年,紳士王松、陳大用等稟稱:縣主楊桂森詣勘,清出各處官山塚地,嚴禁土豪勢惡侵佔私墾,出示勒碑在案。
一、在鹿港街后街尾,前巡檢王坦捐俸置。
一、在鹿港三山國王廟後,前巡檢王坦捐置。
一、在東螺北斗街外二處,武舉陳聯登、廩生陳樂、街耆吳士切等捐置(有碑記),各鄉村義塚,未能盡錄。
封塋(附)
前明鄧國公墓,在八卦山上。
前明蔣國公,在八卦山上(按鄧、蔣二國公,不傳其名,皆同爲鄭國姓踞臺時將佐)。
誥封中憲大夫楊志申墓,在……。
誥授中憲大夫楊振文墓,在……。
誥授奉政大夫林國泰墓,在……。
敕贈內閣中書曾習輝墓,在番仔井山上,南門外有墓道碑。
貤敕贈內閣中書曾實光墓,在猴坑,東門有墓道碑。
●彰化縣誌卷三
官秩志
文秩列傳政績(殉難附)
國家設官分職,陳殷置輔,凡以爲民而已。故邑令之設,所以教養斯民而爲之父母也。丞佐簿尉,受成於令者也。古之丞佐,或以鳴廉頌賢,或以真清着譽。射鴨哦松,風流蘊藉,何憾其立身矮屋耶?至職居司鐸,以身教不僅以言教,爲人師不僅爲經師,楷模多士,芳規未遠。夫天司馬以佐黃堂,民番資其保乂,山海藉其奠安。彰爲海外方隅,列聖澄敘,官方捧檄,而來者或勤求民瘼,或丕迪民彝,口碑具在,沒世不忘,勿謂蚩蚩罔知臧否也。志官秩。
文秩
列傳
政績(殉難附)
文秩
北路理番同知兼鹿港防總捕分府一員。乾隆三十二年,閩浙總督部堂奏準,將泉州府西倉同知,改爲臺灣北路理番同知。自淡水、彰化、諸羅(即今嘉義),一廳二縣,凡有民番交涉事件,悉歸管理(詳見藝文內奏疏)。乾隆四十九年,鹿仔港開設新口,以商艘聚集,宵小易生,且稽查船隻私渡奸匪,盜載禁物,並配運各事務,鹿港一巡檢微員,難資經理。彰化縣原有地方之責,不能兼顧。淡防同知,鞭長莫及。惟有理番同知,同駐縣城,離港僅二十里許,堪以就近往來稽察;並督飭鹿仔港巡檢,隨時慎重辦理。於是特兼海防。五十年始兼總捕分府。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縣內衙義被毀。五十三年,林逆平,遂移駐鹿仔港焉。
彰化縣知縣一員。彰化原屬諸羅,雍正元年,新設彰化縣治,南至虎尾,北至大甲,皆屬管轄。
儒學教諭一員,儒學訓導一員,今裁。彰化學教諭,雍正元年設。十一年增設訓導一員。至嘉慶二十一年,裁彰化學訓導,移設淡水廳學訓導,駐竹塹城。
彰化縣縣丞一員。乾隆二十四年新設,駐南投。
彰化縣典史一員。雍正元年設。
貓霧拺巡檢一員。雍正十年設。
鹿仔港巡檢一員,今裁。雍正十年設,嘉慶二十一年移駐大甲,隸淡防廳屬。
附載官秩例
康熙三十年,奉旨:臺灣各官,自道員以下,教職以上,俱照廣西南寧等府之例,將品級相當現任官員內揀選調補。三年俸滿即陞。如無品級相當堪補之員,仍歸部選,着爲令。
康熙六十年議準,臺灣文武大小各官,不許攜眷屬。
雍正七年議準,臺灣道、府、同知、通判、知縣,到任一年,令該督撫於閩省內地揀選賢能之員,乘北風之時,令其到臺,與舊員協辦。半年之後,令舊員乘夏月南風之便,回至內地補用。政績優著者,準其加二級;稱職者,準其加一級,以示鼓厲。
雍正八年奉準,嗣後調臺各員,到任二年,該督撫另選賢能,赴臺協辦。半年之後,將舊員調回。
雍正十八年覆準,臺灣道員,準其照鎮、協之例,三年報滿。知府、同知、通判、知縣準其照參將等官之例,二年報滿。俟協辦人員到臺,半年之後,令各該員交代清楚,回至內地。該督撫照例察覈,分別具題。如果實心辦理,地方寧謐,俱準其以應陞之缺即用。再查道府應陞之缺,俱系特旨補用,應令該督撫給資赴部引見,候旨陞用。其同知、通判、知縣,俱留於本省,遇有應陞缺出,該督撫即行具題陞補。
雍正十二年,總督郝玉麟奏準,調臺官員,年逾四十無子者,準其挈眷過臺。
乾隆七年,議準臺灣知府缺出,倘所屬知府內,實無合例可調之員,其任內有督催錢糧未完一分以下者,吏部於本內聲明。其臺灣知縣缺出,仍令該督撫將應行調補之員調補。如實無可以調補之官,於應陞人員內揀選調補。
乾隆八年,奉上諭:外省佐雜等官,朕俱已賞給養廉,各就該省公項所餘,以分多寡之之數。查福建一省,每員止給銀二十兩,未免用度不敷,可爲軫念。着從本年爲始,將通省大使佐雜等一百九十八員,每員加倍賞銀二十兩,以資養贍。在鹽道庫盈餘項下支給。
又議準臺灣訓導三年報滿,準其調回內地即升。遇應陞月分,以縣丞、府經等官陞用。如該員俸次應陞學正教諭之時,吏部截定俸次,令該督撫挨次論俸陞用。
又議準,嗣後臺灣府廳縣,準其照道員教職官等,一體三年期滿報明。該督撫照例具題,分別陞用,免其留臺協辦。
臺灣調補例
一、臺灣道並臺灣府知府缺出,俱由吏部請旨簡用。其餘臺灣各缺,俱令該督撫於內地屬員內,揀選賢能之員,調補陞補。無論年歲若干、有無子嗣,如有願帶眷口者,均準其攜帶。其不願者,亦聽其自便。同知、通判、知縣,無論歷俸年限、是否久任及知縣本缺中簡繁要,但得人地相宜,悉準調補(內地久任海疆各缺,俱不得援引比照)。其知縣內有籍隸廣東者,惟惠、潮、嘉三屬人員,不準選調,餘俱與別省通行,精擇道、府、同知、通判、知縣,均以到任日起,計扣五年。府經、縣丞以及雜職等官,亦由內地人員調補。佐雜中有明白乾練之員,雖籍隸粵省,仍準選調,均以到任日起,計扣五年。該督撫詳加甄別,果系才守兼優、實心辦事,道員、知府給資送部引見,候旨陞用。同知、通判、知縣,俱遇有臺灣應陞之缺,該督撫即行具題陞補。至佐雜等官,果能稱職,出具考語,諮部註冊。無論該省有無薦舉,卓異人員,遇臺灣應陞之缺,即行題諮陞補。
以上臺俸期滿之同知、通判、知縣、佐雜等官,如遇有內地應陞缺出,令該督撫先將臺俸期滿之員,升用一人;次將內地應陞之員陞用一人。仍照例一體分別題諮辦理。其應行引見者,仍照各省題陞人員之例,一體令其送部引見;到任未屆五年者,概不得以他缺題諮升陞。至該員等論俸推陞,亦應扣滿五年後,再行按班陞選。其新設噶瑪蘭管理民番糧捕通判、頭圍縣丞、羅東巡檢兼管司獄事務缺出,該督撫即於臺地現任人員酌量調補。五年俸滿,亦照臺俸人員期滿之例,即行升用(以上新設通判、縣丞、巡檢、各缺例由臺缺人員揀調,應毋庸計扣臺俸年限,悉準調補,如調任後,仍準其接算前後俸次報滿)。
再,臺灣巡檢,無應升之缺,內地應陞惟主簿一缺,如到任五年以上者,諮部量予主簿陞銜;俟再滿三年,始終奮勉,諮部準其照陞銜遇缺陞轉。其教授等亦由內地人員調補。臺灣府學訓導,並臺灣等四縣教諭、訓導缺出,先盡泉州府屬之晉江、安溪、同安,漳州府屬之龍溪、漳浦、平和、詔安等七學調缺教職內揀選調補。倘有不敷,或人地未宜,仍於通省教職內,一體揀選調滿補。俱俟到任三年俸滿,令該督撫俟該員將滿三年之時,於五月以前,先行揀選調往。令俸之員,交代清楚,回至內地。凡調往之員,除庸劣不堪者,該督撫隨時諮參外,其期滿調回內地之日,該督撫詳加甄別,果能稱職,出具考語諮部,以應陞之缺即用。或一時無應陞之缺,準令該督撫諮部以原官補用。將應陞之處帶於新任。如系循分供職者,將俸滿應陞之處查銷,仍以原官補用。其有辦事因循,年力就衰者,即行查參,勒令休致(史部則例卷七,道光四年修)。
北路理番廳(乾隆三十三年新設)
張所受,廣東靈山人,附貢生。乾隆三十三年五月署。
李本楠,山東惠民人,拔貢。三十五年十一月任。
胡建偉,廣東三水人,進士。三十八年五月任。
張可傳,山東平定人,舉人。三十九年四月護。
朱景英,湖南武陵人,舉人。三十九年八月任。
沈榮勳,浙江仁和人,舉人。四十二年十一月兼署。
成履泰,山西文水人,貢生。四十三年七月兼署。
史崧壽,江蘇溧陽人,監生。四十四年二月任。
焦長髮,直隸曲陽人,進士。四十六年七月護。
王雋,浙江仁和人,舉人。四十七年十一月任。五十二年林爽文之亂,鳳山賊莊大田應之,雋奉委赴鳳山運糧遇害。
唐監,廣東番禺人,舉人。四十八年十二月署。四十九年移駐鹿港兼海防。
北路理番同知兼鹿港海防
長庚,鑲藍旗官學生,滿洲人。五十年□月任。五十一年林爽文煽亂遇害。
黃嘉訓,江西新建人,舉人。五十二年二月署。
吳元祺,廣東平樂人,進士。五十二年七月任。旋調署臺防廳。
黃嘉訓,五十二年七月再署。
宋學灝,漢軍鑲紅旗人,貢生。五十五年五月兼署。
金棨,浙江仁和人,監生。五十五年八月署。
朱慧昌,浙江山陰人。五十□年□月。
王兆麟,六十年回任。陳周全之亂遇害。
朱瀾,浙江仁和人。五十九年十一月護。
朱慧昌,六十年回任。陳周全之亂遇害。
汪楠,安徽旌德人,監生。嘉慶元年九月署。累陞臺灣府知府,巡道兼學政,以疾終於官。
吉壽,滿洲鑲白旗人,舉人。二年四月任。
承炷,滿洲□□入。□年□月。
郭恭,廣東三水人,舉人。四年十月署。
吉壽,五年三月回任。
葉寶書,浙江慈谿人,監生。五年五月署。
翟儔,山東掖縣人,廩貢。六年十二月署。
吉壽,八月十二日再任。
翟儔,九年七月再署。
茅琳,順天大興人,監生。十年二月署。
黃嘉訓,十年十月再任。
汪楠,十二年二月再署。
陳起鯤,江西崇仁人,舉人。十三年三月代。
薛志亮,江蘇江陰人,進士。十三年八月任(有傳)。
錢景文,浙江嘉興人,監生。十三年□月署。
薛志亮,十五年三月回任。
朱潮,浙江嘉善人,監生。十六年三月署。
楊桂森,雲南石屏人,翰林。十七年二月兼署(有傳)。
顧朝棟,浙江會稽人,監生。十八年二月護。
韓政均,山西汾陽人,監生。十八年六月代。
張學溥,直隸清宛人,吏員。十八年十月署。
龐周,江蘇江寧人,監生。二十年十二月代。
錢燕喜,浙江嘉善人,監生。二十一年四月護。
鄭佐廷,安徽旌德人,舉人。二十一年八月任。
張儀盛,浙江平湖人,監生。二十二年二月署。
王蘭,江蘇崑山人,監生。二十三年十一月署。
陞寶,漢軍鑲黃旗人,監生。二十五年八月署。
吳性誠,湖北黃安人,廩貢。二十五年十二月兼署。
吳秉綸,湖北泉湖人,舉人。道光元年三月署。
張學尹,順天宛平人,進士。元年九月任。
張家幹,湖南湘潭人,附監。元年九月署。
鄧傳安,江西浮樑人,進士。元年十一月任。
丁嘉植,順天大興人,附監。四年正月代。
鄧傳安,四年四月回任。陞臺灣府,署道、兼學政。
蘇鏊,雲南晉寧人,舉人。六年十月署。
呂志恆,江蘇陽湖人,監生。□年□月署。
鄧傳安,見上,□年□月回任。陞本府知府。
王蘭佩,直隸天津人,舉人。□年□月任。
張縉雲,直隸安州人,進士。十年三月署。
王蘭佩,見上,十年□月回任。疾卒於官。
陳盛韶,湖南□□人,進士。道光十三年七月署。
彰化縣知縣
談經正,湖廣遠安人,舉人。雍正二年任。
張縞,正黃旗人,廕生。四年任。
湯啓聲,江南江都人,舉人。六年任。
張與朱,山東高唐人,舉人。七年任。
路以周,山東招遠人,舉人。八年任。
張宏章,江南丹徒人,監生。九年以同知兼攝。
陳同善,陝西三原人,舉人。九年任。秩滿陞福寧通判。
秦士望,江南宿州人,己酉拔貢。十二年任(有傳)。
劉靖,江南許州人,副榜。乾隆二年任。
許廷璠,廣西桂林人,舉人。五年任。
費應豫,湖廣巴陵人,拔貢。教習。六年任。
陸廣霖,江南武進人,己未進士。九年四月任。
曾曰瑛,江西南昌人,監生。十年三月以同知兼攝(有傳)。
蘇渭生,雲南新平人,舉人。十三年二月任(有傳)。
程述祖,江南上元人,監生。十六年閏五月署。
程運青,江蘇華亭人,舉人。十六年八月任。
吳開福,江南全椒人,臺縣丞。十七年八月署。
王鶚,江南崑山人,監生。淡防,十八年五月兼。
劉辰駿,江南武進人,生員,保舉。十八年七月任(有傳)。
吳士元,河南光州人,舉人。十九年六月署。
劉辰駿,十九年七月回任。
傅爾泰,淡水同知。二十年七月攝。
朱山,浙江歸安人,進士。二十年十一月任。有傳,超擢知府。
韓佐唐,河南人,監生,臺縣丞。二十二年三月署。
王錫晉,四川威遠人,廩貢。淡防二十二年三月兼。
張天德,貴州貴築人,拔貢,諸縣丞。二十二年七月署。
張世珍,陝西臨潼人,進士。二十三年三月任(有傳)。
胡邦翰,浙江餘姚人,進士。二十六年六月任(有傳)。
韓琮,直隸通州人,舉人。二十九年十一月任。
成履泰,山西汶水人,貢生。三十三年四月任。
王執禮,浙江仁和人,監生。三十五年五月署。
張可傳,山東平定人,舉人。三十六年十月任。
馬鳴鑣,浙江仁和人,進士。四十年四月任。
倪慶,四川華陽人,舉人。四十三年九月任。
張東馨,浙江會稽人,吏員。四十四年九月署。
焦長髮,直隸曲陽人,進士。四十五年七月任。四十七年泉、漳分類械鬥被議。
王雋,鹿港同知,四十七年十二月兼理。五十二年鳳山殉難。
張貞生,陝西華廕人,拔貢。四十八年四月署。
劉亨基,湖南湘潭人,舉人。同知,四十九年四月兼理。
劉詩,山東人,廕生。五十年二月任。卒於官。
俞峻,浙擒臨安人,舉人,五十一年十月任,殉難。
劉亨基,見上,五十一年十一月攝,殉難。
張貞生,見上,五十二年二月署。
宋學灝,漢軍鑲紅旗人,貢生。五十三年十一月任(有傳)。
朱瀾,浙江仁和人,議敘。五十七年十月署。六十年殉難。
單瑞龍,浙江錢塘人,進士。六十年三月署。
袁垙,廣西平南人,解元。六十年五月署。
王增錞,河南永城人,監生。六十年六月署。
胡應魁,江蘇丹陽人,會魁。嘉慶元年十二月任(有傳)。
丁攀龍,山西靈邱人,廩貢。六年六月署。
翟儔,山東掖縣人,廩貢。七年正月署。
曹世駿,山西介休人,附貢。七年二月署。
李鍔,浙江餘杭人,舉人,教習。十年二月署。卒於官。
章汝奎,順天大興人,監生。十年閏六月代理。
翟儔,見上,十年八月署。
陳國麟,天津慶雲人,拔貢。十一年九月任。
楊桂森,雲南石屏人,翰林。十五年正月任。以終養去。
李雲龍,順天昌平人,吏員。十七年九月署。
錢燕喜,浙江嘉興人,監生。十九年二月署。
吳性誠,湖北黃安人,廩貢。二十一年正月署。
呂志恆,江蘇陽湖人,監生。二十二年七月署。
吳性誠,見上,二十四年二月任。有傳。後陞淡水同知。
杜觀瀾,順天宛平人,監生。道光二年七月署。
龐周,江寧人,監生。二年十月署。
杜觀瀾,見上,三年七月署。
李振青,貴州興義人,監生。三年十月任。
周璽,廣西臨桂人,進士。六年三月署。四月閩、粵分類被議,留掌郡廳書院掌教,修彰化縣誌。
丁嘉植,順天大興人,監生。六年七月署。
李廷璧,雲南晉寧人,舉人。六年十二月任。
托克通阿,滿洲正藍旗人,舉人。九年六月署。
李廷璧,見上,十年七月回任。
賈懋功,山西人,進士。十四年十月任。
南投縣丞
張成器,江蘇丹徒人,生員。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任。
張克明,浙江山陰人,監生。二十八年六月任。
禮思鵬,浙江錢塘人,監生。三十一年十一月任。
楊思聰,陝西韓城人,貢生。三十四年六月署。
禮思鵬,三十四年八月回任。
朱鎬昌,浙江嘉善人,監生。三十五年閏五月任。
王廷璧,江蘇江寧人,舉人。三十八年六月任。
周豐,江蘇宜興人,監生。四十一年六月任。
王政,貓霧拺司兼署。
周豐,四十四年八月回任。
沈文鳳,江南山陽人,州同。四十五年十月任。
張士榕,陝西長安人,優貢。四十八年八月署。
洪智,江蘇江寧人,監生。五十一年八月任。
周大綸,□□人,五十一年□月殉難。
侯建章,順天宛平人,吏員。五十二年三月署。
史映彩,□□人,五十二年六月任。
虞學溥,拺巡司。五十三年十一月兼署。
徐英,浙江德清人,監生。五十三年十二月任。
沈振鍔,浙江嘉興人,監生。五十四年五月署。
李資拜,鹿巡檢。五十四年十月署。
呂嶽,浙江餘姚人,副榜。五十五年三月任。
李爾和,河南永城人,監生。五十五年九月署。
張承潤,拺司。五十六年二月兼署。
翟灝,山東淄洲人,增貢生。五十七年正月任。
張承潤,五十八年二月拺司兼署。
熊中簡,江西高安人,監生。六十年五月任。
龍相清,鹿司。六十年九月兼署。
翟灝,嘉慶元年四月回任。
傅信,廣東嘉應州人,監生。四年五月以斗六縣丞兼理。
張力恕,鹿司。四年六月兼署。
翟灝,六年回任。
蘇鴻,拺司。七年三月兼署。
翟灝,七年六月回任。
李可復,拺司。八年兼署。
章汝奎,順天大興人,監生。九年二月任。
廖開泰,鹿司。十三年二月署。
章汝奎,十三年七月回任。
範邦幹,邑典史。十三年十一月兼署。
廖開泰,十四年十一月署。
馮宗煒,浙江山陰人,監生。十五年七月署。
韓政均,山西汾陽人,監生。十六年二月任。
邱煥,江蘇清浦人,監生。十八年六月署。
韓政均,十八年十一月回任。
周朝經,浙江山陰人,監生。二十一年正月署。
範邦幹,二十二年十一月任。
周朝經,二十三年十一月回任。
範邦幹,二十四年五月再任。
沈應清,邑典史。二十五年八月署。
陳文起,安徽石埭人,監生。道光元年七月署。
張元疆,安徽桐城人,監生。四年五月署。
田光■〈王句〉,拺司。五年正月兼署。
史慶芬,江蘇丹徒人,監生。五年五月任。
蔣律武,江西鉛山人,供事。六年十二月署。
傅鼎,順天大興人,供事。七年六月署。
朱懋,浙江會稽人,監生。八年十月任。
陳文起,十年十一月署。
朱懋,十一年□月回任。
黃維紱,四川□□人,附生。十二年□月署。
彰化縣教諭
陳霞翥,福清人,戊子舉人,雍正三年任。七年陞山東臨淄縣知縣。
陳芳濂,寧德人,辛卯舉人。七年九月陞山東朝城縣知縣。
林炯,莆田人,癸巳舉人。十年任。
薩學天,侯官人,辛卯舉人。十三年任。
鄒熊,清流人,癸卯舉人。乾隆三年任。
範正國,上杭人,庚子舉人。六年任。
藍孫璿,古田人,己酉舉人,八年三月任。
董天工,崇安人,癸卯拔貢。十一年六月任。
李球,寧化人,戊午舉人。十五年四月任。
洪大鵬,惠安人,丙辰副榜。十八年十一月任。
鄭兆亨,閩縣人,辛酉舉人。二十二年四月任。
黎學安,寧化人,廩貢。二十三年署。
蕭際恩,惠安人,甲午舉人。二十三年九月任。
孫讓,連江人,甲子舉人。二十七年三月任。
黃長茂,福清人,舉人。三十年四月任。
邱德孚,福清人,舉人。三十年四月署。
何嵩,閩縣人,副榜。三十三年十一月任。
邱德孚,三十四年九月再署。
何朝炳,閩縣人,舉人。三十五年七月任。
魏瑚,同安人,舉人。三十八年六月任。
董書,建寧人,舉人。三十九年二月署。
陳士誠,閩縣人,舉人。三十九年九月任。
項世霖,連城人,舉人。四十二年五月署。
李吉,德化人,舉人。四十二年十二月任。
尤昌炯,永春人,舉人。四十□年□月任。
劉瀚,同安人,舉人。四十六年三月任。
陳■〈王定〉,順昌人,舉人。五十一年二月任。
王梁,長汀人,拔貢,庚子舉人。五十一年任。
俞選,興化人,戊子舉人。五十五年六月任。
林居義,霞浦人,戊子舉人。五十九年二月任。
楊梅,同安人,附生。軍功六品銜。六十年六月署。
粘繼任,晉江人,舉拔貢。六十年十一月任。
羅大鳴,上杭人,舉人。嘉慶元年四月任。六年卒於官。
柯輅,晉江人,舉人。六年十二月署。後陞江西安仁知縣。
吳春瓊,福州人,丙午舉人。七年二月任。九年卒於官。
吳克光,本學訓導,九年□月署。
羅河嶽,上杭人,辛酉拔貢。十一年五月任。
陳鯉青,連江人,癸卯舉人。十五年二月任。
葉文載,本學訓導。十七年二月署。
上官資,光澤人,廩貢。十七年四月署。六月卒於官。
盧紱,永定人,拔貢,順天壬子舉人。十七年十月任。十九年三月卒於官。
白奇馨,安溪人,廩貢。十九年三月署。
孫承謙,本學訓導。二十一年七月署。
朱開垣,龍巖人,拔貢。二十二年二月任。
鄭重,安溪人,戊申舉人。二十三年六月署。
黃金章,興化人,舉人。二十四年閏四月任。二十五年八月卒於官。
駱鍾球,惠安人,丁酉拔貢。二十五年八月署。
謝代壎,建寧人,廩貢。道光元年正月署。
蔡克全,平和人,廩貢。閏二月任。
楊鍾麟,連城人,庚申舉人。五年九月任。
吳春蘭,浦城人,丁卯舉人。九年三月任。
廬化鯉,永福人,歲貢。十一年六月署。
方岱,福寧人,戊辰舉人。十二年十二月任。
劉監光,閩清人,丙子舉人。十六年三月任。
彰化縣學訓導
陳梯,建寧人,廩貢。雍正十年任。
康嶽,龍溪人,廩貢。乾隆元年任。
胡檀生,永定人,廩貢。六年任。
朱韶武,順昌人,歲貢。十年二月任。
陳大典,閩縣人,廩貢。十四年五月任。
鍾靈毓,武平人,廩貢。十七年十一月任。
陳鵬程,侯官人,廩貢。二十一年三月任,明年以內艱去。
修史,武平人,廩貢。二十三年□月任,以內艱去。
林虎榜,漳浦人,拔貢。二十四年閏六月任。
柳世芳,大田人,廩貢。二十七年十一月任。
黃長茂,見上,三十年四月兼。
光昌炯,失考,三十年□月。
黃長茂,三十二年五月又兼。
邱德孚,三十三年四月兼。
何朝炳,三十六年四月兼。
董書,建寧人,舉人。三十六年十一月任。
陳士誠,見上,三十九年十一月兼。
項世霖,見上,三十九年十二月任。
李吉,見上,四十三年二月兼。
餘克家,晉江人,舉人。四十三年三月任。
李吉,四十四年十一月又兼。
謝瑾,長樂人,舉人。四十六年三月任。
陳■〈王定〉,見上,五十年十一月任。
王梁,見上,五十四年二月兼。
莊紉蘭,惠安人,舉人。五十四年七月任。十一月兼署本學教諭。
邱廷清,寧化人,舉人。五十八年二月任。
楊梅,見上,六十年六月署。
粘繼任,見上,六十年十一月署。
羅大鳴,見上,嘉慶二年十一月兼。
何長資,光澤人,廩貢。三年八月任。
羅大鳴,見上,五年四月兼。
柯輅,見上,六年十二月兼。
吳春瓊,見上,七年二月兼。
吳克光,南靖人,優貢。八年十一月任。
羅河嶽,見上,十二年四月兼。
葉文載,海澄人,舉人。十四年四月任。
上官資,見上,十七年四月兼。
孫承謙,見上,十八年四月任。
張夢麟,福州人,己酉舉人。二十二年二月任。是年淡水廳開學,以彰學訓導移駐淡水。
彰化縣典史
李成林,順天大興人,供事。雍正二年任。
王起龍,順天宛平人,吏員。八年任。
邢繼周,河南淇縣人,吏員。十一年任。
張維周,順天大興人,吏員。乾隆二年任。
唐雲漢,浙江山陰人,監生。五年任。
王兆基,順天大興人,吏員。九年三月任。
朱江,浙江山陰人,生員。十一年六月任。
陳於京,順天大興人,吏員。十六年四月任。
李令名,安徽宣城人,供事。十九年八月任。
張峻業,江蘇武進人,供事。二十二年十二月任。
仇作霖,順天大興人,監生。二十六年四月任。
夏宗本,順天大興人,吏員。二十八年五月任。
餘仍,廣東大埔人,監生。三十二年閏七月任。
俞萬華,浙江上虞人,吏員。三十五年四月任。
朱鎬昌,浙江嘉善人,監生。三十六年三月兼。
裘以論,浙江錢塘人,監生。三十六年十月任。
郭道洪,安徽旗德人,監生。三十九年十一月任。
錢燾,浙江山陰人,監生。四十三年正月任。
馬騰遠,四川成都人,監生。四十六年十月任。
陳慶,江西金谿人,吏員。四十八年五月兼。
李爾和,河南永城人,監生。五十年二月任。
馮啓宗,浙江山陰人,吏員。五十一年八月署,林逆之亂殉難。
鄭啓謨,江南涇縣人,監生。五十二年三月任。
費增運,江蘇震澤人,監生。五十五年十月任。六十年陳周全滋事殉難。
鄭才綸,江西上猶人,監生。六十年四月兼。
舒兆璉,江西靖安人,供事。六十年五月署。
蘇鴻,湖北漢陽人,監生。嘉慶□年二月署。
劉文煥,順天大興人,監生。十年六月署。
顧晉,浙江錢塘人,監生。十年八月兼。
範邦幹,浙江會稽人,供事。十年九月任。
徐夢蘭,浙江桐廬人,附貢生。十三年十月兼。
範邦幹,十四年十一月回任。
徐夢蘭,十五年十二月兼。
徐延俊,甘肅寧夏人,附監生。十五年十二月署。
金文彪,江西鄱陽人,監生。十七年二月署。
黃瑚,江西新城人,監生。十七年八月署。
周朝經,浙江山陰人,監生。十九年四月署。
沈應清,浙江德清人,監生。二十年九月任。
徐延俊,二十二年十一月署。
沈應清,二十三年六月回任。
陳鍾麟,江蘇上元人,供事。二十五年八月署。
丁在中,順天宛平人,供事。道光元年二月署。
沈應清,元年七月回任。
沈曰源,蘇州元和人,監生。二年十二月署。
陳鍾麟,三年五月署。
羅本仁,順天大興人,供事。四年三月兼。
王壽萱,順天大興人,監生。四年閏六月署。
蔣律武,江西鉛山人,供事。七年七月署。
徐熊光,順天保定人,供事,祖籍崑山人。九年四月任。
謝承慶,浙江上虞人,供事。十三年十一月署。
陳果,浙江人。
鹿仔港巡檢
王洪仁,直隸滄洲人,供事:雍正十年任。
沈劍,直隸東安人,吏員。乾隆元年任。
魯宏經,順天宛平人,吏員。五年□月任。
沈佳瑞,浙江餘姚人,供事:八年七月任。
包瀜,順天大興人,供事。十二年正月任。
張振勳,正白旗人,吏員。十五年六月任。
曾瀚,湖南武崗人,吏員。十九年正月任。
張企文,四川合州人,吏員。二十年六月任。
陳登象,湖北通城人,監生。二十一年十一月任。
朱顏,江蘇金匱人,吏唯。二十五年六月任。
杜瀚,江蘇金匱人,監生。二十八年八月任。
江朝棟,安徽歙縣人,監生。三十三年五月署。
禮思鵬,浙江錢塘人,監生。三十三年二月署。
瞿濟,江蘇常熟人,監生。三十三年七月任。
王執禮,浙江仁和人,監生。三十五年二月署。
龍相清,湖北江夏人,監生。三十五年閏五月任。
楊開泰,廣西瀜縣人,廩貢。三十六年十月任。
胡松,江南上元人,貢生。三十七年九月任。
瞿濟,四十年九月回任。
王坦,浙江會稽人,監生。四十二年七月任。
唐峻德,順天涿州人,吏員。四十四年十一月署。
王坦,四十五年正月回任。
徐夢,浙江海鹽人,監生。四十五年九月任。
馮啓宗,邑典史。四十八年十月兼署。五十一年殉難。
李資泮,廣東嘉應州人,監生。五十二年三月任。
鄭啓謨江南涇縣人,監生,邑典史。五十四年十月兼署。
李資泮五十五年三月回任。
朱繼功,江西安義人,供事。五十五年九月任。
鄭才綸,江西上猶人,監生,邑典史。六十年四月兼署。
龍相清,六十年七月任。兼署縣丞。
徐兆璉江西靖安人,供事。嘉慶二年十月兼署典史。
史煥章,順天宛平人,監生。三年六月署。
張力恕,湖南長沙人,監生。三年七月任,兼縣丞。
舒兆璉,四年二月邑典史兼署。
張力恕,六年八月回任。
舒兆璉,八年八月邑典史兼署。
廖開泰,江西奉新人,供事。九年六月任。
陳孝懿,浙江海鹽人,供事。十二年五月任。
徐夢蘭,浙江桐廬人,附貢生。十五年四月任。
李芸,順天大興人,監生。十六年正月任。
舒兆璉,十六年六月任。
李芸,二十年五月回任。此後移駐大甲,歸淡屬。
貓霧拺巡檢
杭國榮,順天大興人,吏員。雍正十年任。
吳文龍,湖廣麻城人,吏員。十三年任。
吳宜厚,山西人,吏員。乾隆三年任。
耿允謙,山西絛州人,供事。五年任。
陳晉琇,山西絛州人,供事。八年任。
胡琦,浙江蕭山人,供事。十二年七月任。
何虞廷,浙江山陰人,吏員。十五年十月任。
沈明禹,江南石埭人,吏員。十九年五月任。二十一年卒於官。
何騰彪,浙江山陰人,吏員。二十二年五月任。二十三年卒於官。
戴宏度,江蘇勾容人,捐納。二十四年六月任。
程鏜,順天宛平人,吏員。二十七年閏五月任。
汪國順,順天宛平人,吏員。三十年十二月任。
禮思鵬,浙江錢塘人,監生。三十四年正月兼。
楊四聰,陝西韓城人,貢生。三十四年三月任。
高萬育,順天大興人,監生。三十七年六月署。
項光宗,江蘇吳縣人,吏員。三十八年閏三月任。
王廷璧,江蘇寧縣人,舉人。三十九年正月兼。
王政,順天宛平人,監生。四十一年四月任。
郭元章,順天宛平人,監生。四十四年九月任。
周豐,江蘇宜興人,監生。四十五年八月兼。
陳慶,江蘇金谿人,監生。四十八年十二月任。
張士榕,陝西長安人,優貢。四十九年三月兼。
陳慶,三十九年四月回任。
渠永湜,斗六門巡檢兼署。五十一年十一月殉難。
虞學溥,□□人,五十二年□月任。
沈芬,□□人,五十四年七月署。
張承潤,湖北漢陽人,監生。五十五年二月任。
呂嶽,浙江餘姚人,副榜。五十五年六月兼。
李和爾,河南永城人,監生。五十五年九月任。
張承潤,五十五年十二月回任。
舒兆璉,邑典史,嘉慶二年三月署。
史煥章,順天宛平人,二年五月署。
蘇鴻,湖北漢陽人,監生。三年三月任。
張力恕,湖南長沙人。五年八月兼。
蘇鴻,七年□月回任。
李可復,浙江錢塘人,監生。七年十二月任。
蘇鴻,九年二月回任。
劉文煥,順天大興人,監生。十年六月署。
顧晉,浙江錢塘人,監生。十年八月署。
範邦幹,浙江會稽人,供事。十年十□月署。
李育春,山東濟陽人,監生。十一年六月署。
劉廷傑,江西萬載人。十一年八月任。
徐延俊,甘肅寧夏人,附監生。十五年四月署。
羅道,安徽歙縣人,監生。十五年十二月任。
李芸,順天大興人,監生。二十年□月任。
沈應清,浙江德清人,監生。二十一年□月署。
沈曰源,江蘇元和人,監生。二十二年三月署。
沈應清,二十二年五月署。
吳廷棟,江蘇長州人,監生。二十二年六月署。
羅道,二十一年十月回任。
沈應清,二十四年十二月署。
黎大鳳,湖南湘潭人,監生。二十五年七月署。
羅本仁,順天大興人,供事。道光元年八月任。
田光珣,山東鉅野人,監生。五年正月任。
金曰亨,浙江山陰人,吏員。六年十月署。
張朝錫,江蘇華亭人,監生。七年正月署。
邵臨,順天宛平人,供事。七年五月任。
沈曰源,九年四日署。八月卒於官。
施模,浙江會稽人,吏員。九年十月署。
易金杓,江蘇儀徵人,監生。十年七月署。
陳文起,安徽石埭人,監生。十年十二兼。
易金灼,見上,□年□月任。
劉功澍。
列傳
秦士望,江南宿州人,己酉選拔,雍正十二年調任彰化。時邑治新設,諸多草創。士望到任後,即以興教致治爲心,凡有裨於民生者,靡不竭力爲之。以邑無城池,難資保障,遂仿諸羅令周鍾瑄之法,相度地勢,於縣治四周偏植莿竹爲城;建東南西北門,環鑿深溝,以爲城濠。又於南門內,捐俸重修關帝廟。更造西門外大橋,以利行人。其留心民瘼,類如此。彰化之有城壕,自士望始也。
曾曰瑛,江西南昌人,乾隆十一年任淡水同知,兼攝彰化縣事。時同知署猶在縣治。曰瑛以彰化設治二十餘年,尚無書院,慮無以爲培養人材地,逐捐俸倡建書院於文廟之西偏。工既竣,曰瑛手規定條,撥田租爲師生束脩膏火之費,名曰「白沙」,以彰化山川之秀,惟白沙爲冠,取其地以名之。落成時,爲詩以示諸生,感德至今不忘。曰瑛尋陞臺灣府知府,大有政聲。所至皆孜孜以造土爲懷。彰化文教之興,其權輿於此乎。
蘇渭生,雲南新平人,以舉人選授南平縣知縣,勤於政治,多所振興。南平人德之,請祀名宦祠。乾隆十四年,調任彰化。下車即修衙署,增建旁廊。又以牢獄狹隘,重新而恢廓之。復捐俸修城隍廟。時縣治新設,居民尚少土着。自內地寄籍者,十之六七,每慮死無葬地,渭生捐置快官、八卦二山旱園數段爲義塚,俾客死者皆可葬。其潔己愛民,不吝己貲,頻如此。當在彰任內,每值賓興,先期猶寄白金數百,以助南平寒士卷資。蓋培養人材之意,無日不廑於懷也。嘗謂彰化有留養局,以惠孤老;而育嬰堂棲流所二者,亦仁政所必及也;方議損建,適擢他任事,遂中輟。後之良有司得母有意乎?
劉振駿,江蘇武進人,以諸生保舉賢良方正,授將樂令,旋調閩縣。所至皆有政聲。轉補南平縣,潔己愛民。尤慎於獄,多所平反。南平人請祀名宦,以丁難解任。服闋,乾隆十八年調補彰化。到任後即修縣署,復捐俸倡建天后宮。凡邑之津樑,多所修造。素善聽斷,胥役舞弊者,懲治不稍假,彰民至今德之。
朱山,浙江歸安人,乾隆辛未進士,二十年補彰化縣令。到任謁廟畢,即問獄吏曰:「彼累囚者得毋巨盜乎」?曰:「竊賊」。曰:「小竊何系」。悉吊集而縱之,各予十金,使治生計。曰:「吾與汝約,再犯無赦」。亡何,獲一賊,即向所縱囚也。山語刑杖者曰:「初法必行」,當即杖斃。亡何,又斃一賊。邑之人鹹股慄,駭曰:「是真健吏」。相戒毋犯。亡何,又獲賊,方喝杖,見其面有淚痕。遽止問故。曰:「自分必死,適與母訣,故悲。偵之,果一嫗哭抱裹屍具來。山曰:「渠有孝心,尚可改悔」。再畀十金,曰:「汝持販他方,毋再居此,爲老捕捉也」。仍縱去。在任二年,凡有鞫斷,但集兩造於庭而判決之,旁及概置弗問。以故案無積牘,獄無冤民,幾於懸鞭之化焉。性儉約,酌水厲清,不取民間絲粒。彰故有額採,山概不收。嘗雲:「正供而外,即屬橫徵。某何敢朘民膏以自肥乎」。平居嚴毅,不事逢迎,不避權貴。嘗忤巡道某公,被劾幾殆,而民心益感。先是巡道某抵彰,故事供具甚奢。山不可,但饋粟十斛,羊四羫。某公銜之。俄而檄命造冊清丈田畝。山力爭曰:「彰地半斥鹵,與他邑殊。自昔清丈,原留餘地,以濟貧民。今若再丈,將大病民」。抗冊不上。巡道督愈急,諸紳士謀賂萬金以免。山不可,曰:「吾在此,斷不使諸君賄上游」。遽令奪歸鏹橐,已半途矣。某公大怒,劾山私收採買,蓋誣之也。報罷,時委員逮山。邑民數萬,爭揭竿起逐委員。山再三語且泣曰:「諸百姓苟以我故而抗王章生事,是殺我,非愛我也」。百姓皆曰:「若然,則我等護公往。鞫有不測,願同公死」。甫登舟,擔腵脯糗糧者,投艙幾滿。出海,一男子持餅金獻。問何人?曰:「公不認再縱養母賊乎?自受金改行,販魚已成家矣。聞公行,老母命來報恩」。山曰:「我實未知汝之易轍與否,手中金安知非又偷以遺我也」。拒不受。曰:「公卻不受,是仍以賊待我也。歸何顏見母?不如死」。即趯然一躍,已沒海矣。舟人急救方蘇。山不得已受之。到省系月餘,獄未具。會福建將軍新公入覲,密奏其事。天子召見,復原官。再遷灤州知州。某巡道罷官。山將之任,順途回裏,至一大宅,輿人將抬入,山不可曰:「此非吾家也」。已而夫人子婦出迎,曰:「嘻」?此前年君罷官時,彰化百姓送我家居此也。出券視之,購價萬金。袁子才先生書其於「小倉山房文集」。彰化士民至今歌頌弗衰。蓋比之藍鹿洲雲。
張世珍,陝西臨潼人,進士。乾隆二十三年,調任彰邑。下車伊始,即毅然以興利除弊爲己任。於南門內倡修關帝廟,工甫竣;遂營學宮,鑿泮池;並修學署書院倫堂,鳩工庀材,日不暇給,費廩白金萬計。世珍皆力任之,而不憚煩。其勤慎有足多者。
胡邦翰,浙江餘姚人,乾隆壬申進士。二十七年,調彰化縣令。抵任後,興利除害,美不勝紀。置義塚則澤及枯骨矣,設留養則恩被窮民矣。實心實政,無日不軫念民艱。而惠最無窮者,莫如減則一案:先是水沙連荒埔墾闢成田,已報陞科,忽連年水災,衝崩壓壞者,不可勝數;又年不順,成谷榖半獲。民受課累,日追逋欠。邦翰知民疾苦,爲請大吏,備陳情狀。適制憲巡臺抵彰,邦翰即躬導制軍,詣勘跋涉畎畝間,不辭勞瘁;復爲哀籲再三。制憲憫其誠,乃爲奏請谿免水沖田園數千甲舊欠供課數萬石,仍請減則。詔報可。民鹹知爲邦翰力,雖婦孺猶歌頌弗忘焉。今沙連天后聖母廟,其後有胡公祿位祠,凡遇胡公誕辰,家家慶祝,如奉生佛然。
胡應魁,江南曲阿人,以會魁歸爲廬州教授,修文廟,薦卓異分發來閩。嘉慶元年,由德化令調任彰邑。時邑經陳周全亂後,首惡雖誅,餘兇未殄。應魁慨然以除賊爲任,覓線跴緝,從水沙連入生番界,不避艱險,窮搜山谷,醜類不至漏網,彰化悉平,無死灰復燃之患。其校士矢公矢慎,書院按月課試,躬爲評隲,時以育才爲心,所拔取者多名下士。初,城中少甘泉,汲者必至東郊紅毛、番仔二井,距城裏許,往返維艱。忽於東門外李氏園中得泉甚甘,衆爭汲,李氏禁之;弗聽,訟於官。應魁捐俸購之,號曰「古月井」,爲詩紀事。又移關帝廟於南街後同知署故址,規模宏敞。復於縣署後建太極亭,以收八卦山峯之秀。在任三年,政績表表。尋遷淡水同知。適值海寇蔡牽滋擾,郡城被困,賊勢猖獗,蔓延嘉、彰二邑。應魁同將弁率兵往援,暮駐東螺溪底。賊乘夜攻擊,炮聲達旦。應魁竭力堵御至曉,賊暫解圍。應魁趨兵前進。是晚賊又伏於塗庫街,應魁將入街,遇一老嫗默首,乃屯兵街外,得免受害。自是賊鋒稍挫,官軍數戰皆捷,遂通郡城之路,而嘉、彰鹹賴以安,應魁與有力焉。嗣蔡逆遁去,論功歸部議敘。應魁回任淡水廳,積勞成疾,遂卒於官。
宋學灝,漢軍鑲紅旗人,貢生。乾隆五十三年調任彰邑。時林逆甫平,邑內文武衙署及街巷民居焚燬殆盡。學灝抵任後,即請發帑營建,備極勞瘁。值大兵後,繼以凶年,民之流離失所者,死亡相望,學灝多方撫卹。至今父老頌之。
吳性誠,號樸庵,湖北黃安廩貢,援例捐縣丞,來閩候委。嘉慶二十年任鳳山縣丞,建阿緱書院。二十一年正月,署彰化縣事。下軍適逢榖貴,羣盜四起搶奪。性誠日夜奔馳,到處安撫,諭各業戶出貲平糶,設廠煮粥。課士有知人之目,所首拔者,登科第,入詞垣。鄉會兩試,輒分廉俸以助貧士資斧;度歲亦有饋遺,士感其惠。又以邑內文昌祠書院舊制狹隘,學署經林逆之亂,許久未建,倡義捐修,費糜鉅萬,民效子來。又捐廉建忠烈祠於大西門街,以祀林、陳、蔡三逆之亂殉難文武員弁,及幕賓兵役;附殉難民婦於後堂,俾忠魂烈魄,有所憑依。後以捕盜敘績,擢淡水同知。未幾以病告歸,到家一月卒。
薛志亮,號耘廬,江南江陰人,乾隆癸丑進士。嘉慶十一年知臺灣縣事,能得民心。值海寇蔡牽謀爲不軌,志亮率紳士,募義勇八千人,守城殺賊,着有勞績,加知州銜。又與臺學教諭謝鄭兼才,延嘉學教諭謝金蠻,修臺灣縣誌。人稱善本。旋擢北路理番同知,鹿港海防。抵任後,議建文昌祠、武廟。以職員陳士陶、蘇雲從分董其役。踰年祠、廟告成,而志亮已調任淡水同知。履任未幾,疾卒於官。臨終猶囑家人,持白金五百,來鹿再建廟旁僧舍,鹿中士民鳩貲贊成之。數十年來任鹿港同知者,惟志亮爲得民心雲。
王坦,浙江會嵇人,由監生議敘,於乾隆四十二年,任鹿港巡檢。時北路理番同知衙署在彰化縣治內。鹿港商艘往來,俱由巡檢查驗出入。坦在任三年,積有餘貲,憫寄籍鹿港者死無葬地,遂自捐金購旱園數段,置爲義塚,聽人安葬。將解任,又捐白金千員,交、泉廈郊商生息,置買田產店屋。擇一謹願者,司其出入,名敬義園。以年所得息,施捨棺木及修橋路等費,皆義舉也。前因辦理未妥,少有侵漁。距今五十餘年,生息頗多。現歸泉、廈二郊商公舉妥人理事。
政績(殉難附)
孫景燧,號□□,浙江海鹽人,進士。乾隆四十九年正月,任臺灣府知府。素有政聲,爲民頌祝。五十一年十一月間,彰化會匪豎旗謀亂,臺澎道永,委景燧同遊擊耿世文,領兵來彰剿捕。是月二十七夜,賊目劉陞、王芬等,隨林爽文攻陷大墩。北路副將赫生額、新任彰化縣俞峻及世文所帶兵役五百餘人皆遇害。越早報至,景燧顧守城兵僅八十人,即會北路理番同知長庚,召集社番,掘濠插竹,爲固守計。與都司王宗武、原任彰化縣張貞生、署典史馮啓宗、丁艱典史李爾和等,分門戒嚴。二十八日,賊抵城下,適大雷雨,槍炮莫施。二十九日,城中有與賊通者,開門納之。賊入城,遍索文武員弁,景燧倉卒不得死被執,賊素聞景燧得民心,擁景燧至演武廳,不即加害,尊禮求降。景燧怒罵唾之,賊佯爲不知,益婉勸。景燧裂眥罵賊,斥以大義,聲色俱厲。賊知義不可屈,殺之。復爲殯殮。時攝縣同知劉亨基、幕友孫南宮、範琪輝亦被害。事聞,予恤賜祭襲職,祀昭忠祠。
長庚,滿洲鑲藍旗人,官學生。乾隆五十年,任北路理番同知。明年十一月初旬,臺鎮總兵柴大紀北巡抵彰,時天地會匪劉陞、王芬等,豎旗謀亂庚請於柴曰:「盜不可長,賊不可縱。今會匪肆行無忌,張膽豎旗,亂將作矣。宜乘其未發而預防之,翦除尚易。若勝成燎原,則難撲滅。願大人鎮此彈壓」。柴不聽,即日旋郡,委遊擊耿世文帶兵三百,同臺灣府孫景燧來彰捕治。是月二十七日夜,賊目劉陞等,隨林爽文攻陷大墩,全軍遇害。庚聞變,即召社番掘濠備守。賊衆已抵城下。越日城陷。庚提槍出與戰。賊有善擊刺者十餘人,爭前刺庚。庚素有力,御戰良久,手刃二人,賊稍卻。無何賊大至,庚四面受敵,身被數槍,乃手劍自刎。賊叢刃之,破其腹,磔其身,割其首,沉屍於濠。聞者鹹壯其節,而哀其死之慘也。事聞,予恤賜祭襲職,祀昭忠祠。
王雋,浙江仁和人,舉人,任北路理番同知,卸事回省,適巡撫徐嗣曾,得林逆警報,委雋同閩安副將徐鼎士渡臺。既抵艋舺,雋自赴郡。臺澎道永,以安平水師遊擊鄭嵩、同遊擊延山等,既復鳳山,委雋運糧赴鄭嵩軍接濟。三月初六日,總兵郝壯猷,遣鄭嵩往新港剿捕。是日,南路賊首莊大田等,率衆分攻粵莊及鳳山縣城甚急。僞遣人持山豬毛汛守備邵振綱文,請援於郝鈴,用參將瑚圖裏所失印。郝不知其詐,遂遣鄭嵩領兵往援,雋運糧同往。賊先於琉璜溪築壩蓄水以待,乘嵩軍半渡,突於決流截殺,我軍被溺及傷斃者數百人。鄭嵩竟日血戰,突圍而出,雋遇害。事聞,予恤賜祭世襲,祀昭忠祠。
俞峻,號□□,浙江臨安人,舉人。乾隆五十一年十月初旬,任彰化縣事。時有匪徒嚴煙者,渡臺倡天地會,結盟劫掠,大爲民害。彰化以林爽文爲首,劉陞、王芬、何有志等,皆其黨,盤踞大里杙,恃險藏奸,吏不能問。峻初下車,即謂此輩宜急治,不可姑息養奸,恐滋蔓難圖也。嚴飭訪拿,捕獲即斃杖下。十一月初旬,賊遽豎旗。理番同知長庚,力請柴鎮軍駐彰彈壓,不許,旋郡。委遊擊耿世文帶兵,同知府孫景燧,來彰捕治。於是委峻隨北路副將赫生額,率兵役五百餘人,往捕爽文。官軍不敢徑入大里杙,先駐營於十裏外之大墩,諭村民擒獻,否則將毀其村,先焚數小村怵之。被焚者實無辜也。爽文因民之怨,遂煽各村,聲言官軍若來,此間無孑遺矣。村民被脅,一時騷動,賊遂聚衆茭荖山謀亂。是夜暫擁劉陞爲首,率衆攻陷大墩,文武官軍並皆覆沒。事聞,予恤賜祭襲職,祀昭忠祠。
馮啓宗,浙江山陰人,吏員。乾隆五十一年,任鹿仔港巡檢,兼彰化縣典史。值林爽文之亂,彰化城陷。啓宗聞變,倉卒回署,着衣冠守監門。時監犯有楊牛者,素兇勇,聞賊入城,即率各犯破監而出。啓宗死守監門,力竭被害。事聞,予恤襲職,祀昭忠祠。
費增運,江蘇震澤縣人,監生。乾隆五十五年十月,任彰化縣典史。六十年逸匪陳周全之亂,署北路副將張無咎、署知縣朱瀾等,俱駐八卦山,兵敗自焚死。增運聞變曰:「吾職在司獄,惟有死守監門而已」。即具衣冠,望北謝恩畢,仗劍守獄門。賊入城破監,增運被殺於獄口。事聞,予恤廕襲,祀昭忠祠。人謂增運死得其所,與前典史馮啓宗後先輝映雲。
渠永湜,□□縣人,任斗六巡檢,調署貓霧拺巡檢。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夜,賊目劉陞攻陷大墩,官軍盡歿。越早,賊衆欲隨林爽文來攻縣治,路經司署,遂執永湜。永湜被執,罵賊不屈死。事聞,予恤廕襲,祀昭忠祠。
周大綸,□□縣人,乾隆五十一年任南投縣丞。十一月間,林爽文攻陷彰化,官軍遇害。南投距縣治五十里,聞城陷,弓役民壯俱散走。大綸以南投故無城池可守,遂往諸羅,與縣令董啓挺協守縣城。十二月初六日,林逆乘霧掘城,攻陷諸羅。大綸素有膂力,提槍躍馬,與賊巷戰,身中數槍,傷重墜馬遇害。事聞,予恤廕襲,祀昭忠祠。
壽同春,□□縣人,爲護淡水同知之臺灣縣令程峻幕友。峻知同春素有乾材,賓主相待得甚歡。林爽文陷彰化縣,越日又陷淡水廳。程峻及竹塹巡檢張芝馨死之,同春亦被賊擄。賊聞同春名,優禮勸降,願受計策,同春佯許之,欲相機而動,以圖復仇也。賊陷塹城後,分衆五千屯後隴,爲犄角之勢。同春窺賊嘯聚竹塹、後隴兩處,雖以萬計,然皆烏合之衆,毫無紀律,已料其勢可圖矣。乃遣心腹數人,到處揚言,內地大兵已到,諸賊聞風,大半疑散。同春度其隙有可乘,遂陰約原任竹塹巡檢李生椿,明志書院掌教原任榆陵、縣知縣孫讓,糾合義勇一萬三千人,於十二月三日,並起殺賊,克復塹城,生擒賊目王作、許律、陳覺、鄭加等;磔斬示衆。乃上書督撫申其事。先是五十一年十二月初六日。內地得警報,知彰邑已陷,巡撫徐嗣曾奏,調閩安副將徐鼎士,領兵由五虎門赴淡水,以風信不順,久泊海口,月餘始到淡水艋舺。鼎士遂駐軍於此,與同春等協守艋舺。時諸賊煽動,人心疑慮,同春開誠勸諭,閩、粵各莊,始得安輯。嗣又同新任淡水同知徐夢麟、副將徐鼎士、都司朱龍章,抵白石湖山下,安撫居民。初,淡水自同春克復之後,民心頗定。惟大甲溪一帶迫近賊巢,尚懷疑懼。同春率領義勇赴鹿仔港,謁提督任承恩,意圖合攻賊巢。旋以兵少辭歸,而白石湖、金包裏等處閩、粵各莊,互殺漳人,半屯白石湖山上。夢麟馳檄曉諭,就撫者僅數十。同春將人挈回安置。越五日再,衆皆就撫,淡屬悉安。賊有奸細布言,林爽文不日來攻,淡水軍民戒嚴。五十二年十月初十日,同春率義民剿賊,注烏牛欄,抵三十張犁,遇賊與戰。同春首先衝鋒,賊皆披靡;適以爲蹶,爲賊所擄。同春義憤激烈,厲聲罵賊。賊怒,寸磔之。同春罵不絕口而死。事聞,賜同春知縣銜,予恤其家,廕一子以知縣用,祀昭忠祠。
胡遠山,浙江人,歲貢生。乾隆五十一年彰化縣知縣張貞生,聘主白沙書院講席。適林爽文攻陷縣城,遠山因言語不同,賊疑爲有司官也,並執之。罵賊不屈死,附祀忠烈祠。
範琪輝,會嵇人,素精申、韓之學。乾隆五十一年,新任彰化縣俞峻,延主刑名。林爽文陷縣城,琪輝被執,厲聲罵賊。越日,賊縛琪輝至演武廳,賊目喝令跪下,琪輝挺立不屈,罵賊益厲。賊怒,斬之。琪輝受害,神色不變,有慷慨赴死之風焉。今附祀忠烈祠。
王先生(失名),浙江人,林爽文亂,先生爲新任彰化縣俞峻幕友,城陷被執,罵賊不屈死。今附祀忠烈祠。
俞先生(失名),浙江人,爲彰化縣俞峻延主錢榖,因賓主而兼宗親,相得甚歡。適林爽文攻陷大墩,先生聞變,即與諸幕友同議守城破賊之策;衆皆默然。先生知事不可爲,縣城旦夕必破。翼日城陷,先生沐浴更衣冠,望北再拜,退入臥房,雉經而死。今附祀忠烈祠。
●彰化縣誌卷四
學校志
學宮崇祀祭禮泮額書籍書院(社學附)
自古興賢育才,教學爲先。學者也,所以明人倫也。「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堯舜之所以治,孔孟之所以教,不外乎此。使徒以掇巍科,登顯宦,而曰吾深於學者也,抑末矣。彰化之建學,始於雍正甲辰,距今甫百年,人文蒸蒸日盛,捷南宮,登詞林者,踵相接;而崇實學,敦實行,亦不乏人。立學雖後他邑,文風則甲一郡。豈非聖天子聲教覃敷,不疾而速者歟。官斯士者,躬行倡率,以明倫爲先。馴至家弦戶誦,仁讓風行,比隆於海濱鄒魯何難哉。志學校。
學宮
崇祀
祭禮
泮額
書籍
書院(社學附)
學宮
彰化縣儒學在縣治東門內,南向。雍正四年知縣張鎬建。中爲大成殿,東西兩廡,前爲甬道、爲戟門,東爲義路,西爲禮門。又前爲欞星門,後爲崇聖祠,右爲明倫堂,堂後爲學廨。乾隆十六年知縣程運青捐修,旋以他故中輟。十八年,同知署縣事王鶚續成之;因費不足,及欞星門而止。二十四年,知縣張世珍重修,砌甬道以磚,移禮門、義路於欞星門外,鑿泮池,外爲照牆,護以短垣。明倫堂仍故址,增高二尺餘。堂右建白沙書院。其後訓導署,後左教諭署,悉更新焉(記見藝文)。二十七年,知縣胡邦翰續修。五十一年,明倫堂、學署毀於亂。嘉慶二年歲貢鄭士模修葺聖廟,工未及竣;而明倫堂、學署仍缺。十六年,知縣楊桂森治塗丹雘露臺,護以石欄。自東西廡至欞星門,增築短垣,以爲聯絡。造登瀛橋於泮池上,改建明倫堂於廟左(記見藝文),制禮樂器、招佾生,教之歌舞之節。自是春秋丁祭,禮樂蓋彬彬焉(記見藝文)。十七年,職員王松修泮池。二十一年,署縣吳性誠即明倫堂舊址,興建文昌祠(祠後舊有井,道光十一年修聖廟遂掩蓋)。更新白沙書院。院後建教諭署(縣訓導嘉慶十一年移駐竹塹,其學署遂廢,知縣吳性誠議即其地建奎光閣,因費用不足而止之)。道光四年,教諭蔡克全刻臥碑石,署明倫堂之左;又建福德祠於明倫堂大門內左側。十年,知縣托克通阿、李廷璧,率諸紳士捐修,增高正殿舊址二尺二寸,殿高原制二尺七寸。殿前改用石龍柱二枝,石柱凡二十枝。露臺增高二尺二寸,護以石欄,增高崇聖祠舊址二尺二寸,祠高原制一尺五寸。東西廡增高原制八寸,址高二尺二寸。其餘門牆,以次增高。崇聖祠畔,左建名宦祠,右建鄉賢祠。又掖以廂房,左爲禮器庫,右爲樂器庫,廟周圍築垣牆,以爲聯絡;自北而南,長三十九丈二尺;自東而西,廣一十五丈,悉仍舊界,樸斫丹雘,巍然煥然,彰化學宮,於是聿觀厥成焉。
崇祀
聖廟歷代崇祀
魯哀公十六年,孔子卒,公爲立廟舊宅,置卒守焉。周衰秦興,儒道灰槁。至漢高祖十三年過魯,以太牢祀。此祀孔子之始也。至孝武帝表章六經,後世乃知尊吾孔子。元帝詔太師褒成君霸,以所食邑八百戶祀孔子,賜霸爵關內侯,孔子之後封侯,自元帝始也。平帝始諡爲褒成宣尼公。光武破董憲還,亦使大司空以太牢祀;並祀七十子於孔廟。此祀孔子弟子之始也。明、章二帝東巡,皆詣孔子宅致祀,而章帝尤殷虔雲。元和二年過魯,親祀孔子及七十二賢,作六代樂,御講堂,命皇太子諸王說經。帝陞廟西面立,羣臣中庭北面,皆再拜。帝進爵而後坐,大會孔氏男子,賜男女錢帛,拜孔僖郎中,詔僖從還京師。而七十子之得從祀,亦自章帝始。安帝過魯,率循元和之軌。雖以桓靈昏主,猶詔置孔子廟,置百戶卒史掌禮器,春秋享禮。出王家錢給大酒直,河南尹給牛羊豕各一,大司農給米。靈帝元光元年,始置鴻都門學,畫先聖及七十二子像,畫像以祀,自靈帝始。魏文、黃初,詔超舊廟,設守卒如前。魏芳正始七年,令太常釋奠,以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釋奠之禮始此。前此祀孔子皆於闕里,至是始行於太學。晉武泰康二年,詔魯國四時以三牲祀,釋奠於中堂,以顏子配。七年,皇太子親釋奠於太學,太子釋奠,則始於此也。東晉、元、明成穆皆釋奠。宋高帝永初詔魯郡修葺墳廟。元嘉二十二年,裴松之議,太子釋奠,應舞八佾,設軒懸之樂,釋奠用軒懸之樂,自是始也。北魏道武南代至鄒山,亦以太牢祀。孝文、太和間,親修孔子謁拜禮,改諡文聖尼父,封其後爲崇聖侯,拜孔氏四人、顏氏二人官,復給邑百戶。文成間,詔宣尼廟,別敕有司,行薦享之禮,有司之行薦享,則始於此也。前此釋奠,未嘗言廟,至是始有宣尼廟之文。北齊天保間制,春秋二仲,釋奠於先聖先師,以時修葺祠廟。每月朔制祭酒飲博士以下及國子諸生以上,大學四門博士陞堂,助教以下太學諸生,皆下拜,後世朔日行禮,則始於此也。梁元帝承聖初,於荊州創宣聖廟,自圖畫聖像爲之贊書之,時謂三絕。南北五代之際多故矣,而崇祀不廢。及隋文開皇中,贈孔子爲先師尼父,以周公爲先聖南面,孔子東面,命國子學每歲四仲月上丁釋奠先聖先師;州縣學則春秋仲月釋奠。元魏雖命有司薦享,未有定時,未名釋奠,後世州縣學,以春秋二仲釋奠,則始此也。
至唐高祖武德二年,詔國學立周公、孔子廟各一所。貞觀初,房元齡請別祀周公,尊孔子爲先聖,顏子爲先師,配焉。詔從之。四年,始詔州縣皆立孔子廟,四時致祭,以左邱明等二十二人配。定孔子,爲先聖,而正南面,與偏祀於天下郡邑學,並以先儒配,則自唐太宗始也。其後尊孔子爲先聖尼父,親倖國學釋奠;又令皇太子釋奠。皇太子初獻,祭酒張復允爲亞獻,司業趙洪智爲終獻。至貞觀十一年,始定釋奠儀,以祭酒司業博士備三獻詞,稱皇帝謹遣某官行禮爲承製雲,後世國學遣官釋奠,蓋始於此;而州縣以守令主祭,亦始於此。高宗永徽中,復聖周公、師孔子,而長孫無忌等言,貞觀中,親降綸音,正夫子爲先聖。若周公作禮樂,當同王者之祭,乃詔以周公配武王,以孔子爲聖如故。幹封元年,贈孔子爲太師,顏子爲少師,曾參少保,此則後世追贈孔門弟子之始;以曾參配享,亦始此。至明皇開元八年,李元瓘奏:顏子配像當坐,今乃立;四科弟子雖列像廟堂,不與享;而範寧等反沾從祀,請釋奠十哲享於上,而圖七十二子於壁。曾參以孝受經孔子,請享之如七十二賢。乃詔十哲爲坐像,悉與祀。待爲曾參坐像亞之。圖七十二子及二十二賢於廟壁。十三年封禪,還幸孔子宅親奠,遣使以太牢祀墓,置卒守衛,並捐其子孫賦役,令天下州縣立廟,賜百戶,充春秋享奠。二十七年,追祀孔子爲文宣王,服王者袞冕,樂用宮懸,舞用八佾,定祭期春秋二仲上丁,贈諸弟子各公侯伯;又贈曾參以降六十七人爵皆伯,夫子之追王也,與夫二丁之定祭也,皆自明皇始。其給戶役灑掃林廟、禁採樵,則歷世莫絕雲。五季不造,血戰五十餘年,後周高祖至兇暴,然猶感夢下拜(高祖廣順元年,親征慕客顏超於兗城,將破矣,夢有人被冕狀甚異,入城道委巷,直夫子廟,駐而瞻像如夢,感喜下拜。遂幸闕里廟奠、祭墓,皆再拜,或言天子不當拜異代陪臣,曰:夫子聖人也,百王取則,敢不拜乎)。
宋藝祖建隆三年,始詔立三十六戟於文宣王廟門,親撰文宣王兗公二贊,從祀賢哲,命當時文人爲之。先是歷代以聖賢之後,不預庸、調。周顯德中,遣使均田,抑爲編戶。至太平興國中,特免孔氏子孫庸調。詔孔宜襲封文宣公,端拱初,駕幸太學,只謁畢,臨陞輦,命有司張幕設座,詔博士李覺,講周易之泰卦。大中祥符初,真宗幸闕里謁廟,有司以帝人主也,議止肅揖。帝特展拜,以表嚴師祟儒之意;又幸孔林,以古木擁道,降輿乘馬,謁墳拜奠。又欲追帝孔子,以有司議格於周稱王而止;遂加諡至聖文宣王,追封孔子父叔梁紇爲齊國公,母顏氏魯國太夫人,伯魚母幵官氏爲鄆國夫人,孔子父母妻之追封也,自宋真宗始。二年,又加宣聖冕服,九旒九章,桓圭始用玉。其他賜田賜銀幣,賜九經三史及疏釋文,給守衛加於前典。二年,封七十二賢,詔曰:四科鉅賢,並超五等,七十達者,俱贈列侯。令中書門下及兩制館閣分撰贊,命王旦撰顏子贊。初,帝覽崇文院檢定七十二弟子,按史記唐會要,凡七十七人,今曲阜廟惟七十二人,帝問何故?王旦言:國學七十二弟子,經太祖定議。曲阜準國學畫像,惜乎旦未有發明,而徒引太祖爲斷耳。乃詔封左邱明以下至範寧二十一人皆爲伯,王肅司空,杜預司徒,命羣臣爲贊。仁宗即位,三幸太學,用祥符故事再拜。退閱七十二賢贊,觀東序禮器,敕改封孔宗願爲衍聖公,後代衍聖之稱,蓋始此也。賜孔氏金監書,賜飛白書殿榜金字篆碑寫牌,皆巾櫛肅立,其尊師如此。神宗元豐,始詔以孟軻爲鄒公,配享次於顏子;而以荀況、楊雄、韓愈從祀(鄒公廟在鄒縣,政和五年,仍詔樂正子克配享,公孫丑至子叔十七人從祀,加封爵焉)。及新法行,即廟戶亦減削過半。哲宗初幸太學,一獻再拜。其後凡三賜田,敕守廟戶五十人如舊法;而廟像冠服制度之別於諸賢,則徽宗實令太常考正之。冕用王者十二旋,袞服九章,執鎮圭,增廟戟至二十四圖,爲天下州縣學式。又封孔鯉泗水侯,汲沂水侯,躋子思從祀。大觀四年,議禮局言:公夏首至廉潔十人,史記有其人,唐開元禮亦載祀典,請皆贈侯爵與祭享。從之。政和三年,乃封王安石爲舒王,配享;王雩爲臨川伯,從祀。是非顛倒,天日昏迷。於是南渡播遷,孔氏挈族如衢矣。高宗紹興間,始以孔玠襲封,賜田以祀。其後幸太學,駕止大成門外,登降步趨,執爵已乃御敦化堂,頒詔示樂育之意。御製文宣王贊,七十二子贊,刻石於太學。寧宗慶元間,始定孔子廟爲中祀,詔諸縣長吏諸當獻官,非有疾不得他委。至理宗淳佑元年,始斥去王安石,而列周、張、程、朱於從祀。遼自神冊間,已識佛非中國教,惟孔子爲萬世所尊,遂建釋廟奠。金天眷三年,詔求孔子後,以四十九代孫孔璠襲封衍聖公,奉祀事。泰定中,復加聖像冠十二旒,服十二章;而顏、孟章服,皆用九;奏歌陳樂,並依開元故事。元世祖時,中書省言,祀孔聖用王者禮樂衣冠,南面坐,天子供祠,而二丁執事,不變常服,於禮未宜,宜準漢,唐祭文廟享社祀禮,執事者皆具公服,執手板致敬,從之;丁祭執事諸儒之變常服,則自元世祖始也。成宗初,敕到任官先諸聖殿,方以次詣諸神,着爲令。太德十年,大都宣聖廟成,加號夫子爲大成至聖文宣王。文宗至順初,又封孔子父爲啓聖王,母爲啓聖王夫人。顏、曾、思、孟皆加公爵。孔子父母之加封爵,則自元文宗始也。前此廷佑亦遣官賫金幣宣祭,至手香加額,以授所遣者,可不謂彬彬有禮乎?
明太祖起兵時,如江淮、如南昌皆先謁孔廟。洪武初元,即傳制春秋二丁釋奠,丞相爲初獻,翰林學士亞獻,國子祭酒三獻。母歲降香,必於正月盡日。又遣使祭闕里,捐其子孫灑給,賦孫役戶百。四年,更定祭器禮物,各置高案,籩、豆、簠、簋、鉶、釧,悉用磁;牲用熟;樂用六奏。擇監生之端嫺者,與文職大臣子弟之在學校者,習舞。五年,暫罷孟子祀,尋復之,曰我聞孟子辨異端,辟邪說,發明孔子之道,宜配也。六年,學士詹同樂韶鳳上釋奠樂章,定舞八佾。大宗伯牛諒上禮儀制,皆可。七年,上丁日食,改仲丁,仍降香如前期。十四年,文廟成,遣官以太牢祀,祀神主,不設像,上遂視學釋奠。十七年,議大成樂,至二十六年,始頒樂器於天下,郡學州縣式焉。成祖永樂初,遣官釋奠。其後四年,命議視學儀,尚書鄭賜言,宋制謁孔子,服靴袍再拜。上曰,見先師禮不可簡,宜服皮弁,行一奠四拜禮,釋奠四拜,乃自成祖始。十四年,又遣祭闕里。其後諸帝改元,必遣祭闕里。宣德間,孔諤會試,至京召見,即與進士出身,援春坊中允。景泰中,孔恂會試中式,聞父喪,特強入對,賜出身,除禮科給事中,始持服;服除,超拜少詹。凡所以優禮孔氏者,靡所不極也。正統三年,禁祀孔子於佛老宮,令祭物非所產者,以所產代。鹿兔以羊,榛慄以土果。景泰六年,以國學兩廡祭品薄,從太常請,增豕四;棗、慄、形鹽爲筋者,各五十;黍、稷爲鬥者各二。南國子監並如例。成化元年,幸學,始加牲用樂。十二年,少詹事楊守陳請追崇帝號,祭酒周洪模請改大成至聖文宣王爲神聖廣運帝;如元制,十二冕旒,籩豆數如之,八佾。又言:古者堂上鳴球琴瑟,堂下笙鏞柷敔,兩階幹羽,今幹羽居上,樂器居下,宜正如禮。下禮官議,尚書鄒幹駁之,以神聖廣運,乃益贊堯之辭,不若大成至聖之爲有據;廟像仍元,舊故有冕旒,原非國典,籩豆舞佾數,有成憲在,不敢輒議。上曰:尊孔子朝廷盛典,邊豆舞佾,宜如其議。明年,遂增八佾,十二籩豆,遣翰林學士王獻告闕里。洪治元年三月,將視學,吏部尚書王恕奏:古者始立學釋奠,用幣於先師,今上初登大寶,正應此經義;且視學藉田,列聖即位止一行,無再舉者,理當從厚。今藉田祀先農,且敕所司齋戒省牲,而釋奠獨不然,似太簡,宜準祀先農,行奠幣三獻禮。詔下禮官議,以爲報功、釋奠宜用幣,今二丁所行是也。若天子幸學,止於行禮,不必用幣。且古釋奠,無四拜者,而成祖親行之,崇隆已極。自成化加牲用樂,遂至紛紛。今恕欲準諸藉田禮,恐非洪武舊制,只宜加帛齋戒,其樂不作爲是。上遂詔祭先師當以禮。成化間既有,其舉之不必更。孔子前加幣用太牢,改分獻爲分奠,餘並照永樂儀。十二年,闕里災,遣學士李傑祭告,命山東撫臣建廟,務極崇飭。十七年廟成,上親制碑文,敕大學士李東陽往祀。洪治中,上親釋奠太學,召衍聖公及三氏子孫聽講,賜襲衣冠帶有差。衍聖公秩二品,特賜麟袍玉帶,誥命用玉軸,大朝會頒一品上,示不臣也。孔氏世舉一人爲曲阜令,公親弟承子思爲翰林五經博士。其從南渡系衢州者,亦世襲博士。凡典阜孔氏大小,俱免徭役,公許蔭五百戶丁爲從人。正德初,亦視學,遣使取三氏子孫赴京觀釋奠禮。嘉靖初,輔臣張璁議正文廟祀典,請改至聖文宣王爲至聖先師,四配爲復聖顏子、宗聖曾子、述聖子思子、亞聖孟子。從祀自十哲以下及門諸弟子稱先賢;左邱明以下稱先儒。去塑像,設木主,罷封爵。改大成殿爲先師廟,門爲廟門,祭用籩、豆十,舞佾六,以別郊廟。其在郡邑學,籩、豆殺其二,舞止六,以示別於國學。又引宋陳禾議,請別立祠,祀叔梁紇爲啓聖公,以無繇、點、鯉、孟孫氏配稱先賢,程珦、朱松、蔡元定,從稱先儒。皆從之。其說蓋出於吳沈、邱浚、程敏政、謝鐸、夏寅雲。
先是洪武初年,宋濂上夫子廟祀議,大略謂:遷神南面、設塑像,皆非古;況、雄、弼、達預、融,不當祀。回、參坐堂上,其父列食兩廡間,非不先父食義。大成樂襲用漢魏雜律,爲亂世之音;又周立四代學,學有先聖,取佐先聖成德業者爲師配焉。此天子立學之法。議入,濂謫矣。洪武十四年,國學成,竟亦不設像;而二十九年從行人楊砥議,罷楊雄祀,進董仲舒,豈亦有昧於濂之言歟?其後沈浚着論,以夫子作春秋,削僭王,斥子路以門人爲臣爲欺天,必不欲身爲王。文宣、大成諡皆不稱。且設像近於外教,非其形,甚不便。敏政鐸在洪治間條議:無繇等廡食嫌於子,宜別立啓聖祠。令學孟子父配程朱父及蔡元定,皆宜從。申黨冉何?家語不載,伯寮愬子路,疑非弟子列;亦用宋濂之遺,皆格於禮官議。報聞,及璁得君,盡行其說,而益推擴之。上亦御製孔子祀典說二,頒示羣臣,事在嘉靖九年中。十二年二月丁已釋奠,初祀啓聖公。夏,欽字文廟樂章舊有曰宣聖聖王者,易宣以孔、易王以師。於是從來尊孔子非其道及諸陋習嫌疑,累朝所未及更者,至此盡革。
國朝尊崇之典,比昔尤隆。豆、籩、舞佾之數,斟酌盡善。康熙二十三年,特頒萬世師表匾額,分應諸郡州邑學。二十五年,御製先師贊及四子贊,頒勒學宮。雍正元年,特詔以王爵褒封至聖五代。令各省府州縣學改啓聖祠,爲崇聖祠,頒「生民未有」匾額於文廟。三年,命諱孔子名,加「阝」爲「邱」。乾隆四年,頒「與天地參」匾額於學宮。嘉慶元年,頒「聖集大成」匾額於聖廟。道光元年,頒「聖協時中」匾額於各學。惟聖人能知聖人,亦惟聖人能尊聖人,崇儒重道之極致,豈獨邁漢、唐而過之哉。
諸儒歷代廟祀
宋理宗朝,加爵從祀者凡七人:周敦頤、程灝、程頤、張載、朱喜、張栻、呂祖謙。度宗鹹淳間,從祀三人:孔鯉、邵雍、司馬光。
明高祖循前代之舊,大成至聖文宣王南向,四配東西向稍前,十哲稍後,爵皆公。從祀諸賢外東西廡,凡百有五人,爵皆侯、伯。兗國復聖公,顏子也;郕國宗聖公,曾子也;沂國述聖公,子思也;鄒國亞聖公,孟子也:是爲四配。費公閔損、薛公冉雍、黎公端木賜、衛公仲由、魏公卜商、鄆公冉耕、齊公宰予、徐公冉求、吳公言偃、陳公顓孫師:是爲十哲。兩廡:東則金鄉侯澹臺滅明、任城侯原憲、汝陽侯南宮适、萊蕪侯曾點、須昌侯商瞿、平輿侯漆雕開、睢陽侯司馬耕、平陰侯有若、東阿侯巫馬施、陽榖侯顏辛、上蔡侯曹恤、枝江侯公孫龍、馮翊侯秦商、雷澤侯顏高、上邽侯壤駟赤、成紀侯石作蜀、鉅平侯公夏首、膠東侯後處、濟陽侯奚容蒧、富陽侯顏祖、■〈氵〈八上金下〉〉陽侯句井疆、鄄城侯秦祖、武城侯縣成、即墨侯公祖句茲、汧源侯燕汲、宛句侯顏之僕、建成侯樂欬、堂邑侯顏何、林慮侯狄黑、鄆城侯孔忠、徐城侯公西蒧、臨濮侯施之常、華亭侯秦非、文登侯申棖、濟陰侯顏噲、泗水侯孔鯉、蘭陵伯荀況、睢陽侯榖梁赤、萊蕪伯高堂生、樂壽伯毛萇、彭城伯劉向、中牟伯鄭象、緱氏伯杜子春、良鄉伯盧植、司空王肅、司徒杜預、昌黎伯韓愈、豫國公程灝、新安伯郡雍、溫國公司馬光、建寧伯胡安國、華容伯張栻、魏國公許衡,凡五十三人。西則單父侯宓不齊、高宓侯公冶長、北海侯公晰哀、曲阜侯顏無繇、共城侯高柴、壽張侯公伯寮、益都侯樊須、鉅野侯公西赤、千乘侯梁鱣、臨沂侯冉孺、沐陽侯伯虔、諸城侯冉季、高宛侯漆雕徒父、濮陽侯漆雕哆、鄒平侯商澤、當陽侯任不齊、牟平侯公良孺、新息侯秦冉、梁父侯公肩定、聊城侯鄡單、祈鄉侯罕父黑、緇川侯申黨、厭次侯榮旗、南華侯左人郢、朐山侯鄭國、樂幹侯原亢、胙城侯廉潔、博平侯叔仲會、高堂侯邽巽、臨朐侯公西輿如、內黃候蘧伯玉、長山侯林放、南頓侯陳亢、平陽侯琴張、博昌侯步叔乘、中都伯左邱明、臨緇伯公羊高、乘氏伯伏勝、成都伯楊雄、考城伯戴聖、曲阜伯孔安國、岐陽伯賈逵、扶風伯馬融、高密伯鄭康成、任城伯何休、偃師伯王弼、新野伯範寧、道國公周敦頤、洛國公程頤、郿伯張載、徽國公朱熹、開封伯呂祖謙,凡五十二人。
其初祀京師國學及曲阜廟而已。二十年,乃詔天下,通祀之學宮。二十九年,從行人楊砥之言,罷楊雄而進祀董仲舒。永樂八年,又進祀元吳澄,追封臨川郡公。先是從祀先賢,名爵位列,天下諸郡邑學彼此不一,正統元年,始刊定成書,頒示畫一。二年,從羣臣議,進胡安國、蔡沈、真德秀從祀。成化元年,加仲舒廣川伯、安國建寧伯、沈崇安伯、德秀浦城伯。是年,有請以楊時從祀者,以格於李賢、劉定之議,敕命有司,祀時於其鄉。乃立祠延平,以羅從彥、李侗配;賜額曰「道南」。洪治八年,從閣臣徐溥請復,封楊時爲將樂伯。先是國子祭酒謝鐸言:楊時伊洛正傳,遠承孟氏,雖晚年一出,不究所施;而首請罷安石配享,力闢新經;息邪放淫,有衛道功,宜從祀。若吳澄者,生長於淳佑,舉貢於鹹淳,受宋之恩,如彼其久;爲國子司業、爲翰林學士,曆元之官,如此其榮,跡其所爲,曾不及洛邑之頑民,何敢望首陽之高士?況二人皆太學之師,乞陞時上附宋諸賢之位,斥澄下從莽大夫之列,以格於尚書傅瀚議不報。至是溥舍澄不言,特進時,故見從焉。世宗即位,更定祀典。
嘉靖九年,輔臣張璁以正孔子祀典爲請;上大悅。着孔子祀典錄以示羣臣。璁所請正祀典事凡五:一曰孔子不宜封王;二曰不宜設像;三曰不宜十二籩豆、樂八佾;四曰不宜庭祀顏路、曾點、孔鯉;五曰兩廡諸賢宜更正復謬。而以蔡元定、蔡沈父也,其著書有「律呂新書」、「皇極指要」、「洪範大衍」詳說諸篇。朱熹疏經修史,皆與參訂往復。啓蒙一書,雅所屬草。歐陽修着「本論」,有衛道功,其學實繼韓愈,推孟子以達孔氏。元定修宜從祀。行人司正薛侃亦言,宋儒陸九淵學繼伊洛;惟早歲與朱熹異論,朱子弟子遂擯爲禪。夫學何常?要歸於聖賢之道耳。臣謂九淵宜從祀。皆下禮部集識。古者帝王繼天立極,君師一道。世至春秋,君教凌夷。孔子推明王道,以身淑人,乃端名師。傳曰:「能自得師者王」。師尊矣。請命天下學宮,皆易孔子像以主,稱至聖先師廟曰先師之廟。四配皆稱子,十哲以下稱先賢某子,左邱明以下稱先儒某子。春秋祭祀,國學十二籩、豆,府州縣八籩、八豆,樂聲用六佾,一如國初制。別爲叔粱紇立祠,稱啓聖公孔子。以顏無繇、曾點、孔鯉、孟孫氏配;而程珦、朱松、蔡元定從祀焉。啓聖公牲、帛、籩、豆視四配,四配視十哲,三氏視兩廡。改申黨、申棖爲一人,公伯寮、秦冉、顏何、荀況、戴聖、劉向、賈逵、馬融、何休、王肅、杜預、吳澄、皆罷祀。林放、蘧瑗、鄭衆、盧植、鄭康成、服虔、範寧、各祀其鄉。增祀後蒼、王通、歐陽修、胡瑗、陸九淵、五儒。詔曰可。其改申黨、申棖爲一也,謂「家語」申績字子周,「史記」載鄭國申黨同字,則績即黨也。「論語釋文」申棖,鄭康成曰:蓋孔子弟子申續。「史記雲」:申黨,今以棠爲黨,以續爲績,其訛無疑。後漢王政:雲有羔羊之潔,無申棠之慾,是以棖爲棠。索隱謂文翁圖有申棖,今圖有申黨,是以黨爲棖也。其實一人也。其雲公伯寮也,謂愬子路以沮孔子也。其雲秦冉、顏何也,謂「家語」載孔子弟子七十六人,「史記」多公伯寮、秦冉、顏何三人,家語出孔氏,當得其實也。其罷荀況也,以況惡性而僞禮也。以子思、孟子亂天下,以子張、子夏爲賤儒也。其罷戴聖也,謂其守九江,治多不法,懼何武見劾轉爲博士,毀武於廟。及子賓客爲盜,繫獄武平決得不死,造謝不慚,污無恥也。其罷劉向、賈逵也,謂向以獻賦進,喜誦神仙方也。伎信黃金可成,鑄作不驗,下吏當死所者洪範五行傳最爲舛駁;逵獻頌爲郎,傅會圖讖,以致貴顯。二人者左道之人也。其罷馬融也,謂融初應鄧隲召爲祕書,歷官南郡,以貪濁免,髡徒朔方,自剌不殊。其教授,前列生徒,後羅女樂,爲梁冀草奏,殺忠臣李固,作西第頌美之也。其罷何休也,謂「休春秋解詁」一書,黜周王魯;又着「風角」等書,班之孝經論語也。其罷王肅也,謂肅世爲魏臣,適女司馬昭。昭篡勢成,肅受封蘭陵侯,坐觀成敗。及毋邱儉文欽起兵討賊,肅又爲司馬師畫策,以濟其惡也。其罷杜預也,謂預所着,僅「左氏經傳集解」。其守襄陽,多遺洛貴要。代吳之際,因斫癭之譏,盡殺中江陵人也。其罷吳澄,謂澄宋室遺臣,不恥事元,名節掃地也。其祀林放、蘧瑗、鄭衆、盧植、鄭康成、服虔、範寧於其鄉也,謂放雖嘗問禮,「家語」、「史記」邢昺註疏,俱不載弟子之列也。司馬遷曰:孔子於衛,嚴事蘧伯玉,非及門之士也。鄭衆、盧植、鄭康成、服虔、範寧、五人者,雖若無過,然行已著書,皆未合於聖人之精微也。其增祀後蒼、王通、歐陽修、胡瑗、陸九淵也,謂蒼在漢初,說禮數萬言,號後氏曲臺禮,戴聖皆受其業。而隋末之儒莫如通,宋世師道之立,莫如瑗,而歐陽修、陸九淵,則如張璁、薛侃所言者也。是時世宗追尊睿宗獻皇帝,讀修濮議善其說,璁以所言,遵上意也。
其他所其增罷歸祀鄉祀者,則皆先朝名臣宋濂、程敏政、何孟春等所嘗言者。明代儒臣自洪武至嘉靖,未有從祀者。洪治間,言官以薛瑄請,或以瑄無着述已之。至隆慶五年,韓楫言,瑄本朝理學第一,雖無着述其居敬敦踐,無愧宋儒,宜從祀;從之。嘉靖間,亦欲進新建伯王守仁,簡討陳獻章,布衣胡居仁者,至萬曆十二年始定。其後二十二年,湖廣巡撫郭惟賢,又以宋儒周敦頤首開宋諸儒之統。今程於父珦,朱子父松,皆從啓聖祀;敦頤父輔成,未宜獨闕,請如珦、松例,祀於啓聖祠。三十年祭酒沈■〈氵寉〉請祀延平李侗。四十一年,福建提學副使熊尚書文請祀宋儒羅從彥、李侗;制並曰可。
國朝康熙五十一年,陞配朱子於十哲之末。五十五年,從祭酒餘正健請,復進宋儒范仲淹從祀。雍正二年,更定祀典,以蘧瑗、林放、秦冉、牧皮、顏何、縣亶、公都子、樂正子、公孫鹹、萬章、鄭康成、諸葛亮、範寧、尹淳、王柏、黃軒、何基、趙復、許謙、金履祥、陳澔、蔡清、羅欽順、陸隴其並祀兩廡。以張戴父張乃,從崇聖祠祀。乾隆元年,詔以有若陞配於十哲之次,位朱子上。以元儒吳澄從祀。今上道光二年,以明儒劉宗周、黃道周、湯斌從祀。六年,增祀唐儒陸贄、明儒呂坤。
年復進祀孫奇逢。曠世盛典,推崇罔缺,爲志其源流,以備考雲。
先師廟神位序次
正殿:至聖先師孔子神位,正中南向。
東配:復聖顏子,述聖子思子。
西配:宗聖曾子,亞聖孟子。
東哲:先賢閔子名損(魯人),先賢冉子名雍(魯人),先賢端木子名賜(衛人),先賢仲子名由(卞人),先賢卜子名商(衛人),先賢有子名若(魯人,乾隆三年自東廡陞)。
西哲:先賢冉子名耕(魯人),先賢宰子名予(魯人),先賢冉子名求(魯人),先賢言子名偃(吳人),先賢顓孫子名師(陳人),先賢朱子名熹(宋代新安人,康熙五十一年自西廡陞)。
東廡(先賢三十九位,先儒二十六位):先賢蘧瑗(字伯玉,衛人),先賢澹臺滅明(字子羽,魯人),先賢原憲(字子思,宋人),先賢南宮适(一名絛字子容,魯人),先賢商瞿(字子木,魯人),先賢漆雕開(字子開,魯人),先賢司馬耕(字子牛宋人),先賢梁鱣(字叔魚,齊人),先賢冉孺(字子魯,魯人),先賢伯虔(字子晰,魯人),先賢冉季(字子產,魯人),先賢漆雕徒父(字子文,魯人),先賢漆雕哆(字子斂,魯人),先賢公西赤(字子華,魯人),先賢任不齊(字子選,楚人),先賢公良孺(字子正,陳人),先賢公肩定(字子中,魯人),先賢鄔單(字子家,魯人),先賢罕父黑(字子素,魯人),先賢榮旗(字子祺,魯人),先賢左人郢(字子行,魯人),先賢鄭國(字子徒,魯人),先賢原亢(字子籍,魯人),先賢廉潔(字子庸,衛人),先賢叔仲會(字子期,魯人),先賢公西輿如(字子上,魯人),先賢邽巽(字子斂,魯人),先賢陳亢(字子禽,陳人),先賢琴張(字子開,衛人),先賢步叔乘(字子車,齊人),先賢秦非(字子之,魯人),先賢顏噲(字子聲,魯人),先賢顏何(字冉,魯人),先賢縣亶(字子象,魯人),先賢樂正克(齊人),先賢萬章(宋人。以上四位,雍正三年增祀),先賢周敦頤(字茂叔,宋代道州人),先賢程顥(字伯享,宋代洛陽人),先賢邵雍(字堯夫,宋代道州人。以上三位雍正三年改儒稱賢),先儒公羊高(臨淄人),先儒伏勝(字子踐,秦代濟南人),先儒董仲舒(漢代廣川人),先儒後蒼(字近君,漢代東海郯城人),先儒杜子春(東漢偃師人),先儒諸葛亮(字孔明,東漢琅琊人),先儒王通(字仲淹,隋代龍門人),先儒陵贄(字敬輿,唐代嘉興人。道光六年從祀),先儒范仲淹(字希文,宋代吳縣人),先儒歐陽修(字永叔,宋代廬陵人),先儒楊時(字中立,宋代將樂人),先儒羅從彥(字仲素宋代南劍人),先儒李侗(字願中,宋代劍浦人),先儒呂祖謙(字伯恭,宋代婺源人),先儒蔡沈(字仲默,宋代建陽人),先儒陳淳(字安卿,宋代龍溪人),先儒魏了翁(字華甫,宋代蒲江人),先儒王柏(字會之,宋代金華人),先儒趙復(字仁甫,宋代德安人),先儒許謙(字益之,元代金華人),先儒吳澄(字幼清,元代崇仁人),先儒胡居仁(字叔心,明代餘干人),先儒王守仁(字伯安,明代餘姚人)先儒羅欽順(字允陞,明代泰和人),先儒黃道周(字幼平,明代漳浦人。道光二年從祀),先儒湯斌(字孔伯,睢州人。國朝道光二年從祀)。
西廡(先賢三十八位,先儒二十六位):先賢林放(字子邱,魯人),先賢宓不齊(字子賤,魯人),先賢公冶長(字子長,魯人),先賢公晰哀(字季次,齊人),先賢高柴(字子羔,衛人),先賢樊須(字子遲,魯人),先賢商澤(字子秀,魯人),先賢巫馬施(字子期,陳人),先賢顏辛(字子柳,魯人),先賢曹恤(字子循,蔡人),先賢公孫龍(字子石,楚人),先賢秦商(字子丕,魯人),先賢顏高(字子驕,魯人),先賢壤駟赤(字子徒,秦人),先賢石作蜀(字子明,秦人),先賢公夏首(字子乘,魯人),先賢后處(字子裏,齊人),先賢奚容蒧(字子晰,衛人),先賢顏祖(字子襄,魯人),先賢句井疆(字子疆,衛人),先賢秦祖(字子南,秦人),先賢縣成(字子祺,魯人),先賢公祖句茲(字子之,魯人),先賢燕汲(字子思,秦人),先賢樂欬(字子聲,魯人),先賢狄黑(字子晰,衛人),先賢孔忠(字子蔑,魯人。至聖兄孟皮之子),先賢公西蒧(字子尚,魯人),先賢顏之僕(字子叔,魯人),先賢施之常(字子恆,魯人),先賢申棖(字子續,魯人),先賢左邱明(春秋時汶上人,雍正三年改儒稱賢),先賢秦冉(字開,蔡人),先賢牧皮,先賢公都子,先賢公孫丑(齊人。以上三位,雍正三年增祀),先賢張載(字子厚,宋代大梁人,雍正三年改儒稱賢),先賢程頤(字正叔,宋代洛陽人。雍正三年改儒稱賢),先儒榖梁赤(字元始,週末魯人),先儒高堂生(漢代魯人),先儒孔安國(先師十一世孫,字子國),先儒毛萇(字長公,漢代河間人),先儒鄭康成(漢代高密人),先儒範寧(字武子,晉代鄢陵人),先儒韓愈(字退之,唐代修武人),先儒胡瑗(字翼之,宋代泰州人),先儒司馬光(字君實,宋代涑水人),先儒尹焞(字彥明,宋代洛人),先儒胡安國(字康侯,宋代崇安人),先儒張栻(字敬夫,宋代綿竹人),先儒陸九淵(字子靜,宋代金谿人),先儒黃幹(字看卿,宋代閩縣人),先儒真德秀(字景元,宋代蒲城人),先儒何基(字子恭,宋代金華人),先儒陳澔(字可大,宋代都昌人),先儒金履祥(字吉甫,元代蘭溪人),先儒許衡(字仲平,元代河內人),先儒薛瑄(字德溫,明代河津人),先儒陳獻章(字公甫,明代新會人),先儒蔡清(字介夫,明代晉江人),先儒呂坤(字叔簡,明代寧陵人。道光六年從祀),先儒孫奇逢(道光□年從祀),先儒劉宗周(字起東,明代山陰人。道光二年從祀),先儒陸隴其(字稼書,國朝雍正二年從祀,平湖人)。
崇聖祠正殿:肇聖王木金父公(中祀),裕聖王祈父公(左),詒聖王防叔公(右),昌聖王伯夏公(次左),啓聖王叔梁公(次右)。
東配:先賢顏氏無繇(字季路),先賢孔氏鯉(字伯魚)。
西配:先賢曾氏點(字子晰),先賢孟孫氏激(字公宜)。
東從祀:先儒周氏輔成,先儒程氏珦(字伯溫),先儒蔡氏元定(字季通)。
西從祀:先儒張氏迪,先儒朱氏松(字喬年)。
祭禮
正獻官、分獻官。
執事人數:監宰(凡牛羊豕爲正牲,鹿兔爲脯醢。宰殺之時,務使潔淨。其毛血存少許以告神。其餘及腸胃皆以淨桶盛之,以供埋瘞),監洗(凡應用器皿,俱監臨洗滌乾淨),監造膳羞(爲餅糗及製造脯醢之屬),收發祭器(一發一收,俱要視檢),提調冪次,通贊,引贊,司罍洗,香爝,司爵,司帛,讀祝,飲福受胙執事。
祭期:春秋二祭,月用仲月,日用上丁。先期三日,獻官、陪祭官、及執事者,皆沐浴更衣,散齋二日,各宿別室;致齋一日,同宿齋所,惟理祭事。
省牲:祭前一日,執事者設香案於牲房外,獻官常服,贊者(唱):「詣省牲所」。(唱):「省牲」及省畢,(唱):「省牲畢」。乃退。一正祭前一日未刻,主祭官朝服詣臺階下立(執事生),舉祝案由甬道行,至殿中安設。(通唱)「行上香禮」。主祭官東階上,進殿左門,詣香案前立。(引贊)跪上香,(捧香生)跪進,主祭官受香拱舉,授(接香生)上炷香於爐內。又上瓣香畢,(引贊唱):「叩首,叩首,叩首。興」。(通唱)「禮畢」。
宰牲:凡宰牲,必取血以告殺,取毛以告純。以盆盛毛血少許,入置神位下。
視祭品:牲匣(木爲之,以盛牲者),豋(範金爲之,以薦太羹),鉶(範金爲之,以薦和羹)簠(範金爲之,以盛黍者),簋(範金爲之,以盛稷者),籩(以竹爲之,薦棗、慄、菱芡、榛、脯、鹽、魚、餅糗者),豆(以木爲之,薦菹醯牌析豚胉者),篚(編竹爲之,以盛帛者),爵(範金及磁爲之,以薦酒者),尊勺冪巾(尊以盛酒,勺以酌酒,冪巾以冪酒),盥洗尊盆勺帨,案(祝案置正殿中,以閣祝版,尊案置丹墀,以閣酒尊,爵帛案置丹墀,以閣爵帛者),香案,香爐,香合,祝版(帖祝文),燭籠(即滿堂紅)。
治祭物:太羹(肉汁不和),和羹(肉汁加以五味),黍,稷,稻,粱,形鹽,槁魚,棗,榛,慄,菱芡,韭菹,醯醢,菁菹,鹿脯,鹿醢,兔醢,芹菹,筍,魚醢,白餅,黑餅,糗餌,粉餈,■〈施,飠代方〉食,糝食,帛,(色白,各長丈八尺)。
陳設文廟正殿:制帛一端,白磁爵三,牛一,豕一,羊一,豋一,鉶一,簠二,簋二,籩十二,豆十二,酒尊一,香,燭。
四配每位:制帛一端,白磁爵各一,簠一,羊一,鉶一,簠二,簋二,籩八,豆八,酒尊一,香,燭。
東哲(六案):制帛一端,白磁爵各一,豕一,鉶各一,簠各一,簋各一,籩各四,豆各四,豕首一,香,燭。
西哲(六案與東哲同)。
東廡:制帛一端,銅爵各一,豕三,每案簠一,簋一,籩四,豆四,香,燭。
西廡(與東廡同)。
崇聖祠:制帛五端,白磁爵各三,羊各一,豕各一,鉶各一,簠各二,簋各二,籩各八,豆各八,酒各一尊,香,燭。
四配(各位一案):制帛二端,豕首一,銅爵各三,簠一,簋一,籩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燭。
兩廡:制帛二端,銅爵各三,簠一,簋一,籩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燭。
設酒尊所、盥洗所,于丹墀之東南(尊實酒,施冪。盥置東、施帨),設埋瘞所於廟之西北,丹墀東西及露臺上各設炬,兩廡長廊各設燈。
儀注:祭崇聖祠:夜四鼓,與祭畢集祠中。鼓一通(陳設備具),鼓二通(庭燎畢舉),鼓三通(引贊各引獻官至)。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唱):『分獻官就位』。(唱):『正獻官就位』。(唱):『瘞毛血』(執事者捧毛血出,正祀由中門,配祀由邊門)。通贊(唱):『迎神』。引贊(贊):『跪,叩首』,獻官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通贊(唱):『捧帛(捧帛者正祀由中門入,配祀由邊門入,詣各神位之左)。奠帛,行初獻禮』。引贊(贊):『詣盥洗所』(獻官盥手畢)。通贊(唱):『詣酒尊所』,司尊者舉冪酌酒(執事者注酒於爵,捧爵者在正獻官前行。正祀由中門入,配祀由邊門入,詣各神位前)。引贊導獻官進殿左門,)贊):『詣肇聖王神位前』。(贊):『跪』。獻官行一跪一叩頭禮。『興,平身』。(唱):『奠帛』。(獻官接帛拱舉立,獻畢,執事跪接帛,進於神前案上,司爵者進爵於獻官)。引贊(贊):『獻爵』(獻官接爵拱舉立,獻畢,執事跪接爵,置於神前案上)。引贊(贊):『跪』。獻官行一跪一叩頭禮。『興,平身』。引贊(贊):『詣裕聖王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詒聖王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昌聖王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啓聖王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讀祝位』(獻官至香案前)。唱:『跪』。通贊(唱):『衆官皆跪』。(唱):『讀祝文』(讀祝者取祝版跪讀)。祝曰:『云云』讀畢,奉祝版,跪安案上帛盒內。通贊(唱):『叩首』,獻官行三叩禮。『興,平身』。引贊(贊):『詣東配先賢顏氏神位前』。(贊):『跪』。(贊):『奠帛』。(贊)。『獻爵,叩首,興,平身』(如前儀)。贊:『詣西配先賢曾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東配先賢孔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西配先賢孟孫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復位』(引獻官從西角門至原位,朝上立)。通贊(唱):『行分獻禮』(引贊引分獻官至盥洗所盥洗畢)。贊:『詣先儒周氏神位前』。(贊):『跪』。(贊):『奠帛』。(贊):『獻爵,叩,興,平身』(如儀)。贊:『詣先儒張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先儒程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先儒朱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詣先儒蔡氏神位前』。(贊):『跪』(如儀)。贊:『復位』(引分獻官從西角門出原位,朝上立)。通贊(唱):『行亞獻禮』(引贊引獻官從東角門入,不用詣盥洗所)贊。:『詣酒尊所』,司尊者舉冪酌酒,先諸肇聖王、裕聖王、詒聖王、昌聖王、啓聖王配位(儀同初獻,但不奠帛,不讀祝)。復位。通贊(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通贊(唱):『飲福受胙』。引贊(贊):『詣飲福受胙位』(位在讀祝所,進福酒者捧爵,進胙者捧盤,立於讀祝案之東,又二執事立於案之西)。引贊(贊):『跪,飲福酒』(東執事捧福酒跪進於獻官,西執事跪接,執爵於案上)。引贊(贊):『受胙』(東執事取羊肩置盤上,跪進於獻官。獻官受胙,西執事跪接,由中門捧出)。引贊(贊):『叩首,興,平身。復位』通贊(唱):『跪,叩首』獻官行三跪九叩禮(衆官皆同)。『興,平身』。通贊(唱):『徹饌』(執事者各於神案前品物略移動)。通贊(唱):『讀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詣瘞所』(執事者捧帛、捧祝,正祀由中門出,配祀由邊門出)。唱:『詣望瘞位』。引贊引獻官各詣望瘞位。(贊):『望瘞』。(贊):『焚祝帛』。引贊(贊):『復位,禮畢』。
祭至聖先師儀注:祭崇聖畢,文廟中鼓初嚴,殿上諸執事者,各燃燭焚香,丹墀及露臺上皆明炬。各官具朝服。鼓再嚴,歌生、樂舞生、各序立丹墀兩邊。鼓三嚴,各執事者薦羹,及啓牲匣蓋,以湯澆牲體,使氣上陞,各引贊引各獻官至戟門下,北面立。通贊(唱):『樂、舞生就位』(樂生隨司麾者入殿內,各就所執樂位。舞生各隨司節者上露臺,分東西班,司節者就西位』。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司罍洗者各執罍洗,司瘞毛血者俟瘞毛血。凡有司者,各執其事)。通贊(唱):『陪祭官各就位』(各照官階就拜位。康熙四十九年,詔天下武員把總以上,皆得入廟陪祭)。『分獻官各就位。正獻官就位』(隨引贊就拜位)。唱:『瘞毛血』(執事者捧毛血,正祀由中門,四配東西哲由左右門出,兩廡隨之,瘞於坎)。通贊(唱):『迎神,麾生舉麾』。(唱):『樂奏鹹平之章(樂作,舞生執龠未舞)。通贊(唱):『跪,叩首』。正獻、分獻、陪祭俱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麾生偃麾』(櫟敔止樂)。通贊(唱):『捧帛』(執事者各捧帛盤,正祀由中門進,配哲由左門進,兩廡分東西進,詣各神位之左,鞠躬旁立)。(唱):『行初獻禮』(引贊二人,導正獻官行)。贊:『詣盥洗所』(獻官盥手畢)。贊:『詣酒尊所。司尊者舉冪酌酒』(執事者注酒於爵,捧爵者在獻官前行,正祀由中門入,餘由左門入,詣各神位前,鞠躬旁立)。引贊(贊):『詣至聖先師孔子神位前(獻官隨引贊由左偏門入至聖神位前,朝上立)。麾生舉麾』。(唱):『樂奏寧平之章』(擊柷作樂,舞生按節而舞)。引贊(贊):『跪』(隨作樂,隨行禮)。贊『奠帛』(捧帛者西跪進帛,獻官拱舉,執事者接置案上)。贊:『獻爵』(司爵者西跪進爵,獻官拱舉,執事者接置案上)。贊:『叩首,興,平身』(贊:詣讀祝位』(獻官至香案前)。(唱):跪通贊(唱):『衆官皆跪』。(唱):『讀祝文』(讀祝者取祝版跪讀)。祝曰:『雲,雲』。讀畢,麾生舉麾,樂續作(初讀祝時,麾生偃麾,樂暫止。至是按奏未終之曲,讀祝者將祝版復置神案上)。通贊(唱):『叩首』獻官行三叩禮,『興,平身』。引贊(唱):詣復聖顏子神位前』。(贊):『跪』。(贊):『奠帛』。(贊):『獻爵』(俱如正祀儀)。唱:『叩首,興,平身』。(贊):『詣宗聖曾子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詣述聖子思子神位前』。(贊):『跪』(如前儀)。通贊(唱):『行分獻禮』(另引贊各引分獻官,或十哲,或兩廡,俱如正祀儀)。引贊(贊):『詣亞聖孟子神位前』。(贊):『跪』(如前儀)。贊:『復位』,麾生偃麾(櫟敔止樂,引贊引獻官及分獻官由西角門出,復於原位,朝上立)。通贊(唱):『行亞獻禮』(俱如前儀,惟不盥洗,不奠帛,不讀祝文)。麾毛舉麾。(唱):樂奏安平之章』(擊柷作樂,舞生按節而舞)。獻畢,(唱):『復位』。麾生偃麾(如前儀)。通贊(唱):『行終獻禮』(如亞獻儀)。麾生舉麾。(唱):『樂奏景平之章』(擊柷作樂,舞生按節而舞)。獻畢,(唱):『復位』。麾生偃麾(如前儀)。通贊:(唱):『飲福受胙』。引贊(贊):『跪,飲福酒』(東執事進爵,獻官飲訖,西執事接置神案上)。贊:『受胙』(東執事進胙,獻官受訖,西執事接胙,由中門出)。贊:『叩首,興,平身,復位』。通贊(唱);『跪,叩首』。正獻、分獻、陪祭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通贊(唱);『徹饌』。麾生舉摩。(唱):『樂奏鹹平之章』(樂作,舞止)。徹訖,通贊(唱):『送神』。麾生舉麾。(唱):『樂奏鹹平之章』(樂作,舞止)。引贊(贊):『跪,叩首』。正獻、分獻、陪祭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麾生偃麾(如前儀)。通贊(唱):『讀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各詣瘞所(正祀由中門,左右配哲由左右門,兩廡各隨班)。俱詣瘞所。(唱):『詣望燎位』(各獻官詣瘞位)。麾生舉麾。(唱):『樂奏鹹平之章』(有樂有舞,樂章同送神)。唱:『望瘞』。(唱):『焚祝帛』。(唱):『復位。』麾生偃麾(樂止)。通贊引贊(同唱):『禮畢』
樂章(乾隆九年奉部頒行)
迎神奏鹹平之章(無舞):大哉孔子,先覺先知,與天地參,萬世之師。祥徵麟紱,韻答金絲。日月既揭,乾坤清夷。
初獻奏寧平之章(有舞):予懷明德,玉振金聲。生民未有,展也大成。俎豆千古,春秋上丁。清酒既載,其香始陞。
亞獻奏安平之章(有舞):式禮莫愆,陞堂載獻,響協鼓鏞,誠孚罍甗。肅肅雍雍,譽髦斯彥。禮陶樂淑,相觀而善。
終獻奏景平之章(有舞):自古在昔,先民有作,皮弁祭菜,於論思樂。惟天牖民,惟聖時若。彝倫攸敘,至今木鐸。
徹饌奏鹹平之章(無舞):先師有言:祭則受福。四海黌宮,疇敢不肅?禮成樂徹,毋疏毋瀆。樂所自生,中原有菽。
送神奏鹹平之章(無舞):鳧繹峨峨,洙泗洋洋,最行行止,流澤無疆。聿昭祀事,祀事孔明。化我蒸民,育我膠庠。
部頒祝文式
祭崇聖祠,其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某干支,二(八)月某干支,朔,越某日某干支,某官某名,敢昭告於肇聖王、裕聖王、詒聖王、昌聖王、啓聖王孔氏之神曰:『維王奕葉鍾祥,光開聖緒。盛德之後,積久彌昌。凡聲教所覃敷,率循源而溯本。宜肅明禋之典,用申守土之忱。茲屆仲春(秋),聿修祀事,以先賢顏氏、先賢曾氏、先賢孔氏、先賢孟孫氏配。尚饗』!
祭至聖先師,其祝文曰:『惟先師德隆千聖,道冠百王,揭日月以常行,自生民所未有。屬文教昌明之會,正禮樂節和之時,辟雍鐘鼓,鹹恪薦以馨香。泮水膠庠,益致嚴於俎豆。茲當春(秋)仲,祗率彝章,肅展微忱,聿將祀典,以復聖顏子、宗聖曾子、述聖子思於、亞聖孟子配。尚饗』!
名宦祠:在大成門左。其神位序爵同序世。其祭品視兩廡。
鄉賢祠:在大成門右。其神位序世,世同序齒。其祭品亦視兩廡,皆祭先師畢而後祭。其祝文雲:『於維諸公,鍾秀毓奇。後先隱顯,道同一機。卓彼華實,名教是裨。尚覺採裔,俾克有追。今當仲春(秋),備此菲儀,用伸常祭,永世不遺。尚饗』!
禮器:銅簠四十,銅簋八,銅鉶一,銅豋一,竹籩八十,木豆八十,銅犧尊一,銅象尊一,錫爵二十七,銅酒勺二,竹篚九,祝版九,鐵庭燎六,黃緞傘一,黃緞扇一。
樂器:大銅鐘一,銅春鎛鍾一,銅秋鎛鍾一,銅編鐘十六,石春特磐一,石秋特磐一,石編磐十六,大鼓一,足鼓一,搏拊二,■〈兆上鼓下〉一,柷十,敔一,琴六,瑟四,鳳簫二,洞簫六,龍笛四,笙八,壎二,篪四,笛六,麾四,節二,龠翟三十六。
泮額
入學定額,雍正元年議準:歲試取進文武童、生各八名。科試取進文童八名。雍正十三年,設廩膳生十名,增廣生十名(乾隆元年特恩廣額一次,加進文武童生各三名)。乾隆五十六年廣額,歲、科兩試,各加進文童生四名,武童如舊(嘉慶元年特恩一次,名數如舊)。嘉慶十二年,總督阿林保、巡撫張師誠奏準:歲、科加進文童生一名。十五年,總督張師誠奏準:加設廩膳增、廣生各五名(二十二年淡水廳另設學額。凡已入學而籍隸淡水者,悉撥歸。道光元年特恩一次,名數如前)。道光九年,總督孫爾准奏準:四縣各加進文童二名。於是歲、科兩試,取進文童生十五名,武童仍舊。
先是:雍正五年,總督高其倬題準:臺地文風漸盛,嗣後科、歲兩試,飭令該地方官,查明現在臺地之人,有田有產、入籍既定者,取其田裏鄰結狀,方準考試。粵人流寓在臺者,四邑俱歸府學考試;泮額、廩、增、貢額、解額並詳「府志」。
臺、澎兩隔重洋,學使不能遠涉,照陝西延安、廣東瓊州之例,就臺廈道,兼理學政。(雍正五年學政歸漢御史、六年,臺、廈道改爲臺、澎道。乾隆十七年,以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主臺、澎試事)。
書籍
欽定學政全書一部(二十四本),欽定國子監則例一部(六本),御論一部(二本),聖諭廣訓一部(一本),欽定周易折中一部(十六本),欽定書經傳說一部(十八本),欽定詩經傳說一部(二十四本),欽定古文淵監一部(四十八本),欽定朱子全書一部(四十本),欽定子史精華一部(五十本),欽定四書文一部(十六本),易經註疏一部(四本),書經註疏一部(八本),詩經註疏一部(二十一本),孝經註疏一部(一本),論語註疏一部(四本),春秋註疏一部(二十四本),儀禮註疏一部(十二本),周禮註疏一部(十五本),禮記註疏一部(二十二本),孟子註疏一部(七本),爾雅註疏一部(五本),公羊註疏一部(十二本),穀梁註疏一部(五本),通監綱目前編一部(八本),綱目正編一部(七十七本),綱目續編一部(二十本),史記一部(四十本),昭明文選集成一部(三十本),漢、魏叢書一部(一百二十本),唐、宋八家古文一部(十五本)王步青前八集一部(十六本),後八集一部(十六本,自周易折中至後八集共二十九部,系前邑主楊桂森頒發),小學集註一部(二本,前學道憲葉頒發),道統錄一部(三本),思辨錄輯要一部(四本),二程文集一部,(四本),居業錄一部(四本),李延平集一部(二本),許魯齋文集一部(二本),胡敬齋文集一部(二本),學規類編一部(六本),羅整庵存稿(一本),讀禮志疑一部(二本)。自道統錄至此係頒發),以上統共書籍四十四部。
書院
白沙書院,在邑治內聖廟左,乾隆十年淡水同知攝縣事曾日瑛建。二十四年,知縣張世珍重修。五十一年,被亂焚燬,知縣宋學顥改建於文祠之西。嘉慶二十一年,署縣吳性誠醵貲重新。局制較爲恢大焉。
主靜書院,在南門外演武廳後,即舊倉廒也。嘉慶十六年,知縣楊桂森以倉廒易建在縣署後,欲將此地改立爲義學,置租延師,令貧士課讀其中,以終養去中輟。
文開書院,在鹿港新興街外左畔,與文武廟毗連。道光四年,同知鄧傳安倡建,中祀徽國朱子文公。兩旁以海外寓賢八人配享。講堂書室,前後門庭,規模甚爲宏敞。
白沙書院學規楊桂森
一、讀書以力行爲先:聖賢千言萬語,無非教人孝順父母,尊敬長上。父母,吾根本也。兄弟,吾手足也。凡讀一句孝弟之書,便要將這孝弟事,體貼在自己身上。古人如何孝弟,我便照依學將去。始初勉強,漸漸熟習,自然天理融洽,自己也就是聖賢地位。所謂人皆可爲堯舜也,切無視道爲高遠,自己菲薄。又切不可囫圇空讀書籍,不留心體貼,致失聖賢立教之旨。
一、讀書以立品爲重:立品莫如嚴義利之辨。試思伯夷、叔齊,何以能留芳千古?不過於義利辨得明,雖死而不改其節,所以傳也。讀雞鳴而起一章,要想到舜、蹠之辨。有一念爭財謀利之心,便是盜蹠;有一念矜名重節之心,便是聖賢。若口讀詩書,心想銀錢,是盜蹠也。要佔便益,只顧自己,亦是盜蹠也。欲嚴義利,莫如忍、莫如讓。如窮苦,要忍得住,毋去騙人、磕人錢財、田產,且讓一番,不可爭競。總是我輩唸書人,要將氣骨撐得住,毋爲銀銀所害,便是身立千仞之上。即如秀才、童生,有一個鄉民,送你二百錢,做一張呈子,斷斷不可做。此就是能嚴義辨。舉此而推,萬事可例也。
一、讀書以成物爲急:讀書人不是單管自己的事。譬如我能孝弟,那些不讀書人,不知孝弟者,都要我去勸導他。見他孝順父母,要誇獎他;見他忤逆父母,要婉言勸戒他;見他愛財爭利,要把聖賢道理解他。他見覽曉得古今興亡得失忠佞之辨,自己便有經濟,臨事自有決斷,有把持。
一、讀八比文:成化之渾穆,正、嘉之深厚闊大,隆、萬之架取機法,啓、禎之精奧透闢,國初之魂偉雄壯,要辦得體段出來。凡讀一家,要辨明一家眉目。畢竟規模氣象,各有互異。不可粗心囫圇讀去。
一、讀賦:三都、兩京、子虛、上林,雄厚麗則之正規也。律賦始於唐,亦莫精於唐。宋人賦則單薄矣。讀者於古賦、律賦,俱要尋求正路,不可扯雜。
一、讀詩:五古要讀漢、魏、六朝,七古要讀杜甫、溫庭筠,五、七律要讀初唐,五、七排律莫盛大於本朝製作明備之時,亦多士之幸也。其勉之。
一、作全篇以上者之學規:如上燈時,讀名家新文半篇,舊文一篇,漢文十行,律賦二韻,五排詩一首。讀熟畢,再將次早所應佩背之四書經書,本本讀熟,登於書程簿內,方可睡去。次早,將昨晚所讀之文章詩賦,四書經書,誦朗熟詠,務須讀得極熟始去。先生講案,逐本背誦。既背後,學晉唐法帖百字。寫字後,看四書二章、約二十行;經書約二十行。有疑義,問先生。疑既晰矣,須掩卷,在先生講案,將所看四書經書,添虗字活字於白文,順義講去。既講後,抄大家文、古文、賊、詩、各一篇。抄畢,請先生講解,然後散學。晚間唸書如前功。次早仍照前功背誦。既背後,請先生命題,須將題義細求其所以然,尋其層次,尋其虛實,然後布一篇之局,分前後、淺深、開合而成篇,務須即日交卷。交卷後散學,仍夜讀如前功。凡單日講書,凡雙日作文。此方有效。其所讀之經書,須本數分得多,篇數撥得少,行數讀得少。如詩經,分作五本讀。每本每日讀三、四行即可也。
一、作起講,或半篇之學規:早午晚之學規,及單日講書,雙日作文字,仍如作全篇者之學規。
一、六七歲未作文者之學規:先教之以讀弟子職,使知灑掃應對進退起坐之禮。其所讀書,務須連前三日並讀。仍須多分本數。一本不過二十篇。每本每日讀至五行,使一本書於一月內外回頭,便易熟。並題須隨讀隨講。其寫字先學寫一寸以上之大字。其讀四書,讀起時即連細注並讀。凡讀詩經、書經,隨意添讀小序。其答經中註解,擇其解字者讀之,不過十分取一、二也。學庸注全讀,論語注讀十分之七,孟子注讀十分之五,經注讀十分之一、二。蒙以養正,聖功也。果行育德其毋忽。
學租
一、在外新莊五顯會田一甲,年收租銀三十元。嘉慶十五年,監生餘蘭芳呈充爲聖廟香燈之費。
一、在萬斗六莊田八十□甲,年徵水租粟□十□石。乾隆□□年,知縣曹世駿判充爲聖廟春秋二仲丁祭費用。
一、在吳厝莊東畔,水田一處、三段,共五甲七分。又帶莊內房屋一所,其田年納業戶大租粟四十四石。又配納正供粟六鬥一陞七合。耗銀三分一釐。道光十四年,童生徐鵬摶同侄佾生徐孔珠等奉充聖廟以爲香燈之費(按內田三段,大份一段,東至劉家田,西至水溝,南至林家田,北至賴家田。小份一段,東至林家田,西至賴家田,南徐家自己田毗連,北至溪。北壠一段,東至劉家田,西至賴田圳,南至水圳,北至溪邊,其房屋前至稻埕外水溝,後至小溝,左至林姓屋基,右至往來巷路,四至界址,俱各分明)。
白沙書院租
一、在貓霧拺保,土名凹餅莊,計下則田五十九甲八釐零。內除完納正供耗羨勻丁等費外,實徵租銀一百四十一兩二錢一釐零,充爲白沙書院師生束脩膏火之費。雍正六年知縣張啓聲置。
一、在貓霧拺保,土名阿河巴莊,計下則田一段。內除完納正供耗羨勻丁等費外,實徵租銀六十兩。乾隆□年,業戶張振萬名下張達京捐置。
書院動支費項,每年就戶總經管,收取學租銀二百零一兩二錢,繳送在署。書院經管書,按月填簿請領,發給膏火。其費用不敷,系本縣捐俸發給料理。
(附)主靜書院租
一、民人李榮、史順、林元等,共捐銀一千元,買置戴桂壽茶亭會三圳墟田三段,共三甲零三釐一絲六忽。帶竹圍一所,瓦房四間,草房七間。又五里徑田三段,共三甲零四釐八毫三絲六忽。二共田六甲零七釐八毫五絲二忽,年應納正供榖六石三鬥零八勺。又納耗羨銀三錢二分三釐三毫,又納勻丁銀二錢六分三釐六毫。又應納大肚中北社番通事大宇漢泰隘口糧粟一十四石九鬥二陞四合八勺。又應納藍日晃大租慄五石零四陞六合四勺。俱系耕佃自完外,實納書院租慄一百六十石。早晚季自運到倉完納,以爲書院師生束脩膏火之用。其竹圍房屋,付佃居住。
按:楊邑令議建主靜書院,捐充此租以爲經費,後不果建。今邑令李,將此租撥歸白沙書院,每年加徵粟一百六十石。
文開書院租
一在萬斗六社柳樹湳莊,勘出溢額屯田二十九甲七分。每甲年納額租八石。
一在坪藍莊勘出民田隘額田九甲七分。每甲年納額租八石。
一在後河厝莊田一段,一在海墘厝莊田一段,俱以番銀折租。
以上按田計租。每年額租應的粟三百零六石,除大租正供外,實的粟二百五十石。其田二段,實折租銀九十元。
一在許厝埔,系道光六年賊產充公,約計田租二百三十六石,除大租正供外,實收租粟一百九十石。房厝暨魚池等租,共番銀一百五十元。
一在馬芝保海邊厝西偏浮復之地五十甲。海邊地瘠,每甲年納額租四石,計年額租二百石,除大租正供外,實收租粟一百八十石。一併撥充爲書院師生脩脯膏火之資。
一鹿港保橫車路街抄充許家瓦店一座,年收稅銀一十八元。又大街尾瓦店一座,年收稅銀二十四元。又大街中瓦店二座,年收稅銀一百元。又魚池一口,年收稅銀一十三元:每年通共應收稅銀一百五十五元。
社學(附)
古者黨庠州序而外,又有家塾,建於里門,即今之社學是也。社學又與閭巷之小學不同。小學所以訓童蒙,如古者八歲而入小學是也。社學則諸士子會文結社,以爲敬業樂羣之所。大都有文昌祠,即有社學。如犁頭店之文昌祠內,士子以時會文,而名其學曰「騰起社」是也。餘可類推。茲以社學附於書院之後,爲申其義若此。蓋學校之餘意也。故連類而並及之。
拔社,在鹿港未有文祠之先,諸同人會文之所。
騰起社,在犁頭店文祠內,又一名文林社一名蘭社。
振文社,在西螺街文祠內。
螺青社,在北斗街文祠內。
興賢社,員林街文祠內。
超然社,在大墩街。
文蔚社,在四張犁。
登瀛社。
萃陞社。
達社,在白沙坑。
景徽社,在線西保。
崑山社,在邑內。
西雝社,在大肚。
玉山社,在邑治北門外。
●彰化縣誌卷五
祀典志
壇祭祠廟(寺觀附)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而祀事尤先乎戎事。宗伯所以先司馬而列爲春官也。臺雖僻處海外,其祀典豈或殊哉?設學官以祀先聖先師,所以報教育人才之本,使四民知所矜式。設文祠以祀文昌帝君,設武廟以祀關聖帝君,陸地則城隍有祀,海洋則天后有祀。功德在民,聲靈赫濯矣。社爲后土之神,稷爲百榖之長。先農、先嗇,始傳種植之書;風伯、雨師、實贊鴻鈞之化。名山、大川、龍神、火帝、皆能造福蒼生也。爰及能御大災,能扞大患,以死靖難者,亦祀之。非藉以祈福,凡以隆美報也。若彼琳宮、寶剎,僧巖、佛觀,習俗相沿,遽難變革,亦姑聽愚民之自爲。孔子云:「敬而遠之」以專務乎民義,可謂智矣。其斯爲聖人之教乎。志祀典。
壇祭
祠廟(寺觀附)
壇祭
社祀壇:在縣治東門外。
按社祭五土,稷祭五穀。宋時社稷風雨師各一罈。明社稷另爲一罈,設神牌二:左稷右社,以木爲之,朱漆青書,題本縣縣社之神,本縣縣稷之神,藏於城隍廟。祭日設於壇,正印官行三獻禮。祭於春秋二仲上戊之日。今仍其制。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治東門外。
按禮:「諸侯祭封內山川」。今之邑令亦與焉。唐山川合雨師並祀,山川與社稷合祀、雷師。元別祀山川,而以風雲雷雨附社稷。明洪武初,正山川壇於城西北,風雲雷雨壇於西南。六年,以風雲雷雨山川爲一罈。十四年,更以城隍合祭,設神牌三:中題風雲雷雨之神,左本縣境內山川之神,右本縣城隍之神。祭以春秋二仲上巳之日。今仍其制。
祠廟
文廟(規制創修詳見學校志內):定例:春秋二仲上丁致祭。八月二十七日聖誕,惟國學有釋菜之禮。彰邑自嘉慶十六年間,楊太令桂森會同儒學,率諸生入廟行禮。今帥初。
文昌帝君祠:一在縣治東門內文廟西畔南向(嘉慶二十一年邑令吳性誠以明倫堂既移建於文廟東畔,乃因其故址,捐俸倡建,紳士林文浚、羅桂芳等董其事),一在西螺街外(嘉慶二年,紳士廖澄河等捐建),一在鹿港街尾(嘉慶十七年同知薛志亮率紳士陳士陶等捐建),一在犁頭店街(嘉慶二年歲貢曾玉,音等捐建(,一在東螺北斗街(道光初舉人楊啓元等捐建),一在員林街外(道光口年,恩貢曾拔萃等捐建),一在南投街外(道光十一年,生員曾作雲等捐建)。
按梓橦帝君,張姓,名亞子,居蜀七曲山。仕晉戰歿,廟在保寧府梓橦縣。唐、宋累封至英顯王。道家謂:帝命梓橦主文昌事及人間祿籍,故元加號爲帝君。天下學校因有祠祀。明景泰中,即京師舊廟,闢而新之,歲以二月三日誕辰遣祭。宏治元年,禮部尚書周洪謨等議:梓橦顯靈於蜀,廟食其地爲宜。請飭天下學校,罷毀其廟;而學校仍多祀者,以紫薇垣文昌六星次在斗魁之南,均爲文明之府,故與魁星並祀雲。國朝嘉慶六年,奉詔編入祀典,春秋致祭,與武廟同。蓋以世所傳帝君之書,如「陰隲文」、「感應篇」、「勸孝文」、「孝經解」諸書,皆有裨於教化,不失聖人之旨,故學者崇奉之,使日用起居,皆有敬畏,非徒志科名者祀以求福也。今彰邑文祠極盛,大率士子鳩金公建,以爲敬業會文之所;而藉神明以儆身心,文風所由丕振也。
附文昌祠租:一在同安厝莊,田共三甲六分,園共三甲九分。又園一甲五分,年收大小租銀共八十六元四角。(按此租,系嘉慶年間該處溪埔浮復,業戶吳陞東與歲貢生楊汝佐互控爭收。歲貢鄭士模等出爲調停勸和,將此租充入文昌祠,以爲香燈之費。在縣城內小西三角窗瓦店一座,年收稅銀七十二元。按此店系嘉慶年間,廩生林中桂外戚王贊,與廩生王有慶互控,林家將此店充爲文昌祠香燈。此二租現交值年首事管收,以爲文昌祠廟祝工食。年給辛勞銀二十四元。又倩工敬拾字紙一人,年給工食銀二十四元。二共工銀四十八元,俱將店稅給領。其餘租稅銀,收爲二月初三日恭祝帝君聖誕祭費,及正月十五日恭送聖蹟赴大道溪流,諸用具定條規,遞相承辦。首事擇紳士有品望者爲之)。
關帝廟:一在縣治南門內(雍正十三年邑令秦士望捐建。乾隆二十四年,邑令張廷珍修。嘉慶五年,邑令胡應魁移建南街同知署故址。道光九年,邑令李廷璧修;各有記,見藝文)。一在鹿港王宮邊(乾隆壬辰年南靖商民捐建)。一在鹿港文昌祠邊(嘉慶十七年同知薛志亮捐俸倡建,紳士蘇雲從董其事)。
倉聖人祠、朱文公祠:二祠俱在西螺街,紳士廖澄河於嘉慶十五年捐建。
魁星樓:一在西螺街,道光元年紳士廖澄河等捐建。一在蛇仔侖,道光元年恩貢賴佔梅倡建。
天后聖母廟:一在鹿港海墘,乾隆五十五年,大將軍福康安倡建,廟內有各官祿位。一在邑治北門內協鎮署後,乾隆三年北路副將靳光瀚建;二十六年,副將張世英重修。一在邑治東門內城隍廟邊,乾隆十三年,邑令陸廣霖倡建。一在鹿港北頭,乾隆初,士民公建,歲往湄洲進香,廟內有御賜「神昭海表」匾額。一在邑治南門外尾窯,乾隆中士民公建,歲往笨港進香,男女塞道,屢着靈應。一在王宮,嘉慶十七年邑令楊桂森倡建。一在沙連林圯埔,乾隆初,里人公建,廟後祀邑令胡公邦翰祿位。一在鹿港新興街,閩安弁兵公建。一在犁頭店街,一在西螺街,一在東螺街,一在大肚頂街,一在大肚下街,一在二林街,一在小埔心街,一在南投街,一在北投新街,一在大墩街,一在大里杙街,一在二八水街,一在葫蘆墩街,一在悅興街,一在旱溪莊。
後,林姓,興化莆田人。父名願,五代時,官都巡檢。母王氏,以宋太祖建隆元年三月二十三日,產後於莆之湄洲嶼。方誕,紅光滿室異氣氤氳,彌月不聞啼聲,故名默娘。八歲就墊讀書,輒解奧義。喜焚香禮佛,十三歲得道典祕法。年十六,觀井得符,能布席海上濟人。雍熙四年九月九日陞化;或雲二月十九日,年二十有八。是後常衣朱衣,乘雲遊島嶼間。里人廟之,有禱輒應。宣和中,賜順濟廟號。自是迄明,屢徵靈蹟。嘉靖中,編入祀典,疊加徽號。國朝康熙中,屢着靈應,紀功加封天后,入祀典。雍正四年,御賜「神昭海表」額。十一年,賜「錫福安瀾」匾。令江海各省,一體奉祠致祭。後英靈溥濟,廟遍薄海。今就官所致祭,朔望祗謁者紀之。
城隍廟:在縣治東門內,南向。雍正十一年,邑令秦士望捐俸倡建。乾隆二十二年,邑令朱山重修。嘉慶五年,邑令胡應魁重修,有記,見「藝文」。
龍神廟:在縣治南門內,東向。嘉慶八年,邑令曹世駿倡建。
厲壇:在縣治北門外車路口,祭無祀鬼,即古所謂泰厲、公厲、族厲也。每歲春清明,秋七月十五日,冬十一月朔日:凡三祭。惟七月望日爲盂蘭會,延僧普度,最爲盛設。乾隆三十五年間,北路理番同知李本楠捐俸倡建,凡客柩未葬者,皆暫停於此名曰北壇。道光十一年,北路中營都司洪志高,邑令李廷璧捐俸倡修,有序,見「藝文」。
南壇:亦厲壇也,一名南山寺,在縣治東門外。紳士王松等倡建,以停客柩,及本處士民之柩。
忠烈祠:在縣內大西門街,坐北向南。道光二年,知縣吳性誠捐建。道光五年,知縣李振青修。內祀林、陳、蔡三逆案內殉難文武官兵。中龕祀臺灣府知府孫景燧,北路理番同知長庚、王雋、朱慧昌、理番同知攝彰化縣事劉亨基,北路副將赫生額、張無咎,府中營署北路副將陳大恩,彰化縣知縣俞峻、朱瀾,建寧鎮標右營遊擊唐昌宗,鹿港水師遊擊曾紹龍,鎮標中營遊擊耿世文,北中營都司王宗武、朱化英、王德俊,賜知縣銜淡廳幕友壽同春,白沙書院山長貢生胡遠山,南投縣丞周大綸,鹿仔港巡檢兼彰化縣典史馮啓宗,竹塹巡檢張芝馨,貓霧拺俸滿巡檢陳慶,署貓霧拺巡檢渠永提,彰化縣典史費增運。東龕祀同知劉亨基長子,中營千總吳見龍隨員,千總郭秀山,北中營外委李國安、王光明、陳鳳、巫鉍,彰化縣刑席範琪輝,錢席俞公,幕友王先生、浙江紹興籍幕友壽玉山、陳公、夏公、王公。西龕祀賜知縣銜監生李安善、隨營千總湯公,建寧鎮標右營外委潘建,北投屯外委餘添,北協額外外委毛進豐、蘇國珍、陳清,北中營把總武成烈、陳國印、劉聯陞,北右營把總尹貴、高茂。後堂龕祀劉亨基之女旌表劉滿姑,朱瀾之媳旌表朱魯氏,女朱羣姑、民婦楊聯盛妻顏氏四人。東西龕末座附祀兵丁義勇等共五百八十七人。
寺觀(附)
觀音亭:一在縣署右,雍正二年,知縣談經正建,乾隆十八年,街民捐貲重修。一在南投街,里人捐建。一在牛罵頭街,里民捐建。
嶽帝廟:在縣治東,協鎮署前,俗訛稱玉帝即嶽帝也。乾隆二十八年間,泉郡士民捐建,嘉慶年間重修。每歲正月初九日祝誕,火燭輝煌,徹宵如晝。廟前築臺一座,演劇十餘日,婦女焚香不絕,觀者如堵。
威惠王廟:王姓陳名元光,唐時人也。自河南光州來閩,開漳有功,敕封威惠聖王。漳人祀之,渡臺悉奉香火。乾隆二十六年,建廟於縣城西。每年二月十五日,演劇祝壽,燈燭爛若日星,匝月不休。嘉慶十二年重修。一在西門,陳姓合建,曰小聖王廟,一在沙連保社寮。
保生大帝廟:在縣治南門內。嘉慶二十二年,同安縣士民渡臺者鳩金公建。按大帝即真君也。姓吳名本,母夢吞白龜而孕,生於宋太平興國間。長而學道,治疾多奇效。景佑二年卒,里人肖像爲祠,水旱祈禱輒應。敕封慈濟廟額,慶元間賜忠顯,開禧二年,封英惠侯,俗呼大道公,又稱保生大帝。未知何據。每年三月十五日,祝壽,燈燭輝煌,與聖王廟埒。一在大城厝街。
三山國王廟:一在縣治南街,乾隆年間,粵人公建。一在鹿港街,一在員林仔街,皆粵人公建。按三山爲巾山、明山、獨山之神。三山在揭陽縣界,原廟在巾山之麓,賜額明貺。凡潮人來臺者,皆祀焉。其在潮州尤盛。
定光庵:在縣治內西北。乾隆二十六年永定縣士民鳩金公建,道光十年貢生呂彰定等捐修。祀定光古佛。
龍山寺:前大殿祀觀音、佛祖,後祀北極上帝,在鹿港。乾隆五十一年,泉州七邑士民公建。
大衆廟:即厲壇也。一在鹿港菜園,嘉慶二十年建。一在員林街東畔,一在西螺,皆里民公建。
地藏王廟:在鹿港街尾,嘉慶二十年裏人公建。
王爺宮:一在鹿港港墘,乾隆己丑年,廈商公建。一在邑內四爺巷,一在員林街。
伽藍廟:在西螺,乾隆五十九年街民公建。
趙元帥廟:在拺東龍牙莊,嘉慶二年裏人公建。
馬舍公廟:一在阿密哩,里人公建。道光元年水衝圮。一在大墩街,祀輔順將軍,九月十四日演劇祝誕,四方輻輳,頗徵靈應。
郭聖王廟:在鹿港粟倉邊。
六使公廟:在大肚保鴨母寮莊。
王宮:一在半線社,一在馬芝社,俱番民建。
三官堂:在拺東四張犁街,里人捐建。
按師巫家,有所謂天地水三官者,其說始於漢末。宋景濂跋揭奚斯三官祀,謂漢熹平間,漢中張修爲太平道,張魯爲五斗米道,其法略同;而魯爲尤甚。自其祖陵、父衡,造符書於蜀之雀鳴山,制鬼卒祭酒等號,分領部衆。有疾者令其自首書名氏,及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着山,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謂之天地水三官。三官之名,實始於此。其以正月、七月、十月之望爲三元日,則自北魏始。蓋其時尊信道士寇謙,襲取張氏之說,而配以首月,爲之節候耳。今臺俗不知三官所由來,而家家祀之,且稱爲三官大帝。以上元爲天官誕,則曰天官賜福;以中元爲地官誕,則曰地官赦罪;以下元爲水官誕,則曰水官□□。謬妄相沿,牢不可破。故考其由來,祀三官者,知三官之所自始也。
廣惠尊王廟:祀晉代謝東山,在大肚保中渡頭莊,乾隆五十六年,里人公建。嘉慶三年,楊泰山鳩金重修。
寶藏寺:在貓羅山下,距縣治三十里,寺後山林泉石,頗有可觀。乾隆五十年間,里民公建,道光七年重修。
巖(山寺也,閩人呼山寺曰巖)
碧山岩:在縣治東南,距城三十里,乾隆十七年,住持僧募建。巖有樹木山水,縈環映帶,頗饒遊觀之勝。每當天微明時,晨色初分,萬山在目,九十九尖如玉筍凌空,蒼茫入畫,極眼界之奇觀。今以「碧山曙色」爲邑中八景之一。
清水巖:在縣治南大武郡保,距城三十五里。巖左右修竹,樹林掩映,曲徑通幽,山泉流通茶竈下,野花開到臥牀前,每當春和景明,尤爲遊觀之勝。今以「清水春光」爲邑中八景之一。
虎山岩:在縣治南燕霧保白沙坑內,距城六里。乾隆十二年,里民賴光高募建,道光十年,恩貢生曾拔萃、生員李鳳翔等重修。巖左右依山,環抱茂林修竹,翠巘丹崖,遊覽之勝,與碧山、清水等。今以「虎巖聽竹」爲邑中八景之一。
●彰化縣誌卷六
田賦志
田賦戶口(番丁番餉附)雜餉耗羨支運兵餉米榖存留經費
田賦之法,代各不同。其初,非不法良意美,而流弊有不可不防者。此治法所爲必需治人也。我國家定鼎以來,薄賦輕徭,亙古爲昭。彰海外民、番,尤蒙聖朝格外加恩,罍沛綸音減則。有司仰體上意,撫字爲心,追呼不迫,而民自輸將恐後也。志田賦、戶口,而以雜餉、經費附焉。
田賦
戶口(番丁番餉附)
雜餉
耗羨
支運兵餉米榖
存留經費
田賦
井田始自黃帝,而定賦昉於禹貢一書。自三代迄元、明,取民之法各異。我朝定鼎之初,賦稅多因明制。至康熙十九年,閩、浙總督姚啓聖,請除大當;而稅斂之薄,亙古獨隆。臺自康熙二十三年始入版圖,其時賦稅尚仍鄭氏舊法,有文武官佃之名,其田以十分爲一甲,其賦有上中下則之分。彰化始屬諸羅,雍正元年,始設縣治。其田園有自諸羅截歸彰化者,有在彰化新墾報陞者,統而計之,其田園率有五等:平疇沃野,水泉蓄泄,不憂旱澇:厥田惟上上;內無停蓄,上有流泉,出其人力,築陂開圳,灌溉鹹周:厥田惟上中;附近溪港,桔槔任牛,多秕少粟?旱澇時憂:厥田惟中中;谿壑無泉,雨集而盈,潦盡而涸,陂曰涸死,徼倖有秋:厥田惟下中;土瘠而磽,仟陌空存,遇旱逢晴,石田無異:厥田惟下下。彰化之田,膏腴固多,磽薄不少。惟二林、深耕、海豐、布嶼四保,田少園多,土少沙多,海濱廣斥,未浚畎澮;故土瘠而民貧也。若園則但分肥、磽而已:麻、麥、荏、菽,異植並茂,斯爲土肥;又若山巔海澨,種多獲少,水崩沙壓,草宅禽饗,匪惟惰農,罔有黍稷,即能力穡,亦鮮有秋。至於田瘠,而賊有減則之恩;田沒而賦有豁免之例。惟賴賢有司憫其疾苦,履勘以達於廷,庶幾民無萇楚之詠矣。
臺灣田賦,與中土異者,自紅夷至臺,就中土遺民,令之耕田輸租。以受種十畝之地,名爲一甲,分別上中下則徵粟。其陂塘堤圳修築之費,耕牛農具耔種,皆紅夷資給;故名曰王田。亦猶中土人,受田耕種,而納租于田主之義,非民自世其業而畝輸稅也。及鄭氏攻取其地,向之王田,皆爲官田;耕田之人,皆爲官佃。輪租之法,一如其舊。即僞冊所謂官佃田園也。鄭氏宗黨及文武僞官,與士庶之有力,招佃耕墾,自收其租,而納課於官,名曰私田。即僞冊所謂文武官田也。其法亦分上中下則。所用官鬥,較中土倉斛,每鬥僅八陞。且土性浮鬆,三年後則力薄收少,人多棄其舊業,另耕他地。故三年一丈量,蠲其所棄,而其增新墾,以爲定法。其餘僞鎮營之兵,就所駐之地,自耕自給,名曰營盤。及歸命後,官私田園,悉爲民業,酌減舊額,按則勻徵。既以僞產歸之於民,而稍減其額,以便輸將,誠聖朝寬大之恩也。
內地田園計以畝,臺灣田園計以甲。是故內地制,六尺爲弓,積二百四十弓爲一畝。臺灣以一丈二尺五寸爲戈,周圍一百戈爲一甲。其坵段橫斜曲直不等,率以開方法折算。臺田一甲,當內地十一畝三分零一百四十四分弓之九十七(嘉慶間,彰化縣楊桂森覆算,每甲實五畝四分零)。舊制:賦法分上中下則三等。田、園皆然。上則田一甲,徵粟八石八斗;中則田一甲,徵粟七石四鬥;下則田一甲,徵粟五石五斗。園上則一甲,徵粟五石;中則一甲,徵粟四石;下則一甲,徵粟二石四鬥。乾隆九年奉旨,凡雍正七年以後,陞墾田園,按照同安下沙則例定賦,化甲爲畝。以一甲作十一畝。上則田每畝徵銀八分五釐三毫四絲,另徵秋米六合九抄五撮;中則田每畝徵銀六分五釐八毫八絲四忽,又徵秋米三合八抄七撮;下則田每畝徵銀五分七釐五毫五絲,秋米免。上則園視中田,中則園視下田,下則園徵銀五分六釐一毫八絲,秋米免。凡銀三兩六分,折徵粟一石。凡秋米一米徵二谷。合計上則田每甲應徵粟二石七鬥四陞有奇;中則田每甲應徵粟二石八陞有奇;下則田每甲應徵粟一石七鬥五陞有奇。上則園視中田,中則園視下田,下則園每甲應徵粟一石七鬥一陞有奇。彰化新墾田園,得輕稅者較多,視舊法僅及三分之一焉。
雍正二年,諸羅縣截歸上中下則園,共三百七十一甲六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三微三纖。共徵粟九百一十六石六鬥五陞五合六勺。又截歸雍正元年,新墾下則園二十甲,遵照新例,於雍正十年起科,每甲徵粟二石四鬥,共徵粟四十八石。以上共園三百九十一甲六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三微三纖。內除康熙六十一年禁墾生番地界:下則園二十一甲,減徵粟五十石四鬥;又除雍正九年大甲溪以北,撥歸淡防廳管轄,竹塹、淡水二保下則園:五十三甲一分二釐八絲三忽三微三纖,減徵粟一百二十七石四鬥九陞;又除乾隆二年,豁免西螺保業戶王世恩水衝沙壓下則園三甲三分,減徵粟七石九鬥二陞;實在截歸上中下則園:三百一十四甲二分七釐五毫。實共徵粟七百七十八石八斗四陞六合。
乾隆五年,秦、張、江等新陞下則田:共四十一頃二十九畝二分二釐。每畝徵銀分七五釐五毫六絲。每銀三錢六分,折粟一石。共徵粟六百六十石零一斗零一合六勺。又李文煥等陞下則園:五頃十九畝二分二毫四絲二忽三微五纖九抄三塵七渺三漠。每畝徵銀五分六釐一毫八絲。每銀三錢六分,折粟□□,徵粟八十八石八斗二陞六合九勺。
乾隆七年,許爾信等報陞下則園:二十三頃七十二畝七纖。徵粟三百七十石一斗六陞三合八勺。
乾隆八年,秦、張、江等,報墾下則園:一十八頃三十八畝一分,徵粟二百八十六石八斗四陞五合七勺。
乾隆九年,李朝榮等陞科下則園:三十九頃二十畝,徵粟六百一十六石七鬥三陞七合八勺。又賴許生等報墾下則田、園:共二十七頃五十三畝。內:田一十六頃八十九畝;園十頃六十四畝,共徵粟四百三十六石一斗一陞九勺。
乾隆十五年,徐恭盛陞科下則田:五頃五十畝,徵粟八十七石九鬥二陞三合六勺。
乾隆二十年,水沙連報陞下則田:三百五十一甲四分八釐一毫四絲。每田一甲納租粟六石。下則園一千三百八十三甲五分七釐五毫三絲四忽。每園一甲納租粟三石。二共徵粟二千三百四十九石三鬥三陞七合二勺。
乾隆二十二年,蕭朝宣陞科下則園:三頃三十畝,徵粟五十一石四鬥九陞八合三勺。
乾隆二十四年,張承祖、張振萬、楊志申、黃榜等陞科下則田園:共一十七頃九十五畝五分七釐一毫六絲五忽,徵粟二百八十一石三鬥二陞四合四勺。又張振萬、張承祖、李清河等報陞下則田園:共三頃七十七畝,徵粟六十石一斗七陞二合五勺。又黃榜,藍朝珍等十九戶,陞下則園:二百五十三頃三十畝七分四釐六絲,徵粟四千零四十石三陞五合七勺。又施振澤報陞下則田園:九頃四十五畝七分八釐,徵粟一百四十八石八斗五陞六合八勺。
乾隆二十六年,洪奇猷、施世權、何元猷、施伯慎等報陞下則田園:二十七頃一十二畝一分七釐七毫二絲四忽八微,徵粟四百三十三石二斗三陞二合八勺。
乾隆二十七年入額,柳樹湳莊中則園:一十八頃六十五畝六分。每畝徵銀六分五釐八毫八絲。每銀三錢六分,折粟一石。共折徵三百四十一石四鬥二陞五合五勺。每畝徵秋米三合八抄七撮。共徵秋米五石七鬥五陞九合一勺。一米二粟折粟一十一石五斗一陞八合二勺。共粟三百五十二石九鬥四陞三合七勺。又柳壽湳莊中則園:六十一畝六分,徵粟九石八斗四陞七合四勺。
乾隆二十八年入額,廣福寮等處中則田:四十九頃八十二畝一分二釐。每畝徵銀六分五釐八毫八絲四忽。每銀三錢六分,折粟一石。共徵粟九百一十一石七鬥八陞三合三勺。又每畝徵秋米三合八抄七撮。共徵秋米一十五石三鬥七陞九合八勺。每一米二粟,折粟三十石七鬥五陞九合六勺。共徵粟九百四十二石五斗四陞二合九勺。又中則園:一十八頃七十二畝五分三釐。每畝徵銀五分七釐五毫五絲。每銀三錢六分,折粟一石。共徵粟二百九十九石三鬥四陞四合七勺。又下則田:七頃三十五畝六分四釐七毫八絲八忽,折徵粟一百一十七石六鬥一合五勺。又下則園:四十頃七十九畝八分一絲二忽,折徵粟六百三十六石六鬥七陞五合五勺。
乾隆二十九年,鄭時敏、林佐朝陞科下則園:六十五畝九分八釐二毫四絲,徵粟一十石二斗九陞四合九勺。
乾隆三十年,秦廷監等報陞下則田:三十六頃六十九畝五分二釐七毫九絲八忽三微,徵粟五百八十六石六鬥四陞三合。又萬斗六莊報墾下則田:一十五頃六十四畝六分二釐三毫五絲,徵粟二百五十石一斗二陞二合五勺。
乾隆三十一年,草凹等處報陞下則園:三頃五十九畝七分八釐一毫二絲,折徵粟五十四石七鬥四陞一合四勺。又施國義報陞新埔莊下則田:一頃五十畝五分八釐三毫,折徵粟二十四石七鬥二合四勺。
乾隆三十二年,吳伯榮即吳洛,填墾溪心壩阿密裏吳厝莊入額下則田園:共一十一頃六十六畝九分九釐。共徵粟一百五十八石二斗三陞二合六勺。內:下則田八頃一十九畝三分九釐,徵粟一百三石九鬥八陞八合六勺;下則園三頃四十七畝六分,徵粟五十四石二斗四陞四合)。
乾隆三十四年,陳錦墾加螺莊報陞下則田:二頃五十四畝一分,徵粟四十石六鬥二陞七勺。
乾隆三十五年,貓霧拺東螺張英華報墾下則田:二頃二十七畝九釐三毫六絲八忽,徵粟三十六石三鬥三合四勺。又半線保,潘豫、潘奇等報陞下則田園:共一十頃七十四畝三分一釐八毫三絲,徵粟一百七十石七鬥一合四勺(內:下則田園八頃九分六釐五毫,徵粟一百二十八石四陞三合一勺;下則園二頃七十三畝三分五釐三毫三絲,徵粟四十二石六鬥五陞三勺)。
乾隆三十七年,貓霧保吳伯榮續墾陞科下則田:四頃三十七畝三釐,徵粟六十九石八斗六陞四合一勺。又貓霧拺東保秦廷監續墾下則田:三頃三十畝,徵粟五十二石七鬥五陞四合二勺。
乾隆四十一年,柳樹湳官莊徐思蒼等報墾下則園:一頃六十一畝三分七釐,徵粟二十五石一斗八陞二合七勺。
乾隆四十二年,半線保柴坑仔莊張奇立戶、楊維首墾,並原報廍地一張,改成水田,入額起科下則田:一十一頃六十五畝六分七釐,徵粟一百八十六石三鬥四陞五合。
乾隆四十三年,半線保吳伯榮呈報續墾阿密裏溪心壩等莊,入額起科下則園:六頃一十四畝九分八釐八毫,徵粟九十五石九鬥七陞二合三勺。
乾隆四十四年,水沙連保前,後埔仔等官莊陳龍等報墾下則田:三十一甲三分一釐九毫八絲一忽二微,又下則園:七十甲九分一釐二絲九忽二微,徵粟一百七十六石八斗四勺。
乾隆四十六年,半線保吳伯榮呈報:續墾德興莊入額起科下則園:六頃七十三畝五分三釐,徵粟一百五石一斗八合一勺。又大肚保鄭文華呈報:續墾龜山莊入額起科下則田園:共二頃二十畝零五分六釐六毫六絲四微五纖,徵粟三十四石八斗三陞六合五勺(內:田一頃九畝二分七釐四毫;園一頃一十一畝二分九釐二毫六絲四微五纖)。又大肚保王綿遠呈報續墾龜山莊入額起科下則田園:共二頃二十畝五分六釐六毫六絲四微五纖,徵粟三十四石八斗三陞六合五勺(內:田一頃九畝二分七釐四毫;園一頃一十一畝二分九釐二毫六絲四微五纖)。
嘉慶九年,藍興莊蔡文俊、張必榮、張永隆等報陞下則田:三十三頃六十七畝八分四釐四毫一絲六微,徵粟五百三十八石三鬥八陞七合三勺。
以上舊額新陞,共徵正供秋米粟:三萬七千零一十石六鬥一陞六合。通計截歸原額共徵粟:三萬七千七百八十九石四斗六陞零七勺(豁除在下)。
乾隆三年,豁免東西螺二保水衝、沙壓新陞下則田園:共一百五十三頃四十五畝四分五釐五毫六絲三忽。減徵粟二千四百九石六鬥四陞六勺。又豁免:水衝下則田:五甲二分二釐,減徵粟八石八斗八陞九合八勺;又減秋米折粟,二石三鬥七陞八勺。
乾隆十三年,豁免水衝新陞下則田園:七十九甲四分七釐八毫三絲六微。減正供粟一百四十一石七鬥八陞四合。
乾隆十八年,豁免東、西螺二保水衝下則園:二十一頃五十六畝五分九釐四毫八絲□忽。減徵粟三百三十六石五斗四陞八合六勺;又勘詳水沙連坍荒無額,豁減供粟:六百四十一石六鬥二陞六合三勺。又豁免:許寵士即遊天祿園地被水衝壓,不堪墾複,減供粟四十九石四鬥七陞四合六勺。又豁南投莊貓六原墾中洲仔下則園水衝難復,減供粟二百二十三石六鬥九陞四合六勺。又豁免:廣福寮水衝中則田五甲二分二釐,減徵粟一十石零五陞八合五勺;又減秋米折粟:三鬥五陞四合四勺。又豁免:廣福寮水衝中則園:一十九甲七分四釐。減供粟:三十四石七鬥一陞二合二勺。
乾隆三十三年,豁免水衝園:一十九甲七分四釐。尚存二十五甲八分九釐,準改陞糖廍半張,微餉銀二兩八錢,免徵供粟:四十五石五斗二陞六合八勺。又豁免:廣福寮等莊水衝沙壓田五甲二分二釐,減供粟:一十一石二斗六陞零六勺。
乾隆三十七年,豁免番業戶加臘民萬斗六莊水衝中則田:四十七甲零九釐二毫一絲三忽六微,折田五頃一十八畝零一釐三毫四絲九忽六微,減徵粟九十四石八斗零二合二勺;又秋米折粟:三石一斗九陞八合二勺。又豁免中則園:二十甲二分四釐六毫一絲七忽六微,折園二頃二十二畝七分七毫九絲三忽六微,減徵粟:三十五石六鬥二合三勺。又豁免下則田:二十八甲八分二釐四毫二絲三忽三微,折田三頃一十七畝六釐六毫六絲一忽八微,減徵粟:五十石六鬥八陞六合六勺。
乾隆五十八年,豁免地震水衝南北投、水沙連、貓霧拺、貓羅、大肚、二林地保下則田:三十三甲四分四釐三毫七絲三忽,減徵粟:五十八石八斗一陞三勺。下則園:六十甲零五分七釐七忽,減徵粟:一百零三石九鬥七陞五合三勺:共田園九十四甲零一釐三毫八絲,減供粟一百六十二石七鬥八陞五合六勺。
以上豁免正供秋米共粟:四千二百五十二石四鬥零六合,實在額徵正供粟:三萬三千五百三十七石零五陞四合六勺(內:糧道剔出溢額粟七石二斗四陞九合一勺)。實在徵粟三萬三千五百二十九石八斗零五合五勺。另水沙連社額徵糯米:七石六斗六陞六合七勺,應合折粟:一十五石三鬥三陞三合四勺。以上截至嘉慶二十四年分奏銷止,總共徵粟三萬三千五百二十九石八斗五合五勺外,實徵糯米七石六斗六陞六合七勺。外官莊田園,應徵糖粟銀:四百七十三兩三錢六分六釐。
戶口
世祖章皇帝初定天下,詔曰:『天下丁銀,原有定製。年來生齒雕耗,有司其細加察覈,老幼悉與寬免』。四年二月,詔曰:『福建人丁地畝,本折並衛所錢糧,通照前明萬曆四十八年則例徵收。其唐、魯二藩僭號,罍派橫徵,地方尤稱苦累,一切停止』。十四年,又詔:『紳衿止免本身徭役,以寬恤民力,使得勻減』。由此觀之,國初賦役,雖因明制,而已無濫取之憂矣。迨康熙十九年,總督姚啓聖,請除大當,以蘇民困;時臺灣猶未附也。自二十三年歸入版圖,民安粒食,人丁地畝,惟正之供,而額外之徵無聞焉。初鄭氏舊制,不分主客,計口算丁。每一丁,年徵銀六錢。本朝徵額,每一丁,年四錢七分六釐三絲之例,以有室家者,均編客戶,單丁不與焉。康熙五十二年,詔曰:『海宇承平日久,戶口日繁,地畝並求加廣,宜施寬大之恩,共享恬熙之樂;嗣後直隸各省地方,遇編審之期,察出增益人丁,止將實數另造清冊奏聞,其徵收錢糧,但據康熙五十年丁冊,定爲常額,續生人丁,永不加賦。仍不許有司於造冊之時,藉端需索,用示朕休養生息之意』。於是部議:嗣後編審,另造新增人丁,爲盛世滋生戶口冊。大哉皇仁,永無加賦之患矣。然此時彰化尚附諸羅也。及雍正元年,始設彰化縣治,計丁徵賦,仍因諸羅舊制。每一丁年徵銀四錢七分六釐。乾隆元年,詔曰『朕愛養元元,內地百姓,與海外番民,皆一視同仁。輕徭薄賦,使各得其所。聞臺灣丁銀一項,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再加火耗,則至五錢零矣。查內地每丁徵銀,一錢至二錢三錢不等,而臺灣加倍有餘,民間未免竭蹶。着將臺灣四縣丁銀,悉照內地之例,酌中減則。每丁徵銀二錢,以紓民力。從乾隆元年爲始,永着爲例』。
雍正二年,諸羅縣撥歸彰化縣管轄,人丁三十五口,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雍正九年,彰化縣撥歸淡防廳管轄,人丁一十一口,共減徵銀五兩二錢三分陸釐。通縣實在人丁二十四口,共徵銀一十一兩四錢二分四釐。乾隆元年改則,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兩八錢。
乾隆十二年奉文,臺灣府丁銀勻配通郡田園徵輸。彰化縣新舊田園,共折一十四萬四千零六畝八分五釐九毫零,分別上中下則,科算勻配,共徵勻丁銀:一千一百六十兩一錢一分零。
乾隆十三年,被水衝陷沙堆田園,豁除供榖,應免無徵勻丁銀:七兩零一分。
乾隆十五年奉文,缺額被水衝陷,豁免勻徵人丁無徵銀:一十八兩六錢三分二釐。
半線保額徵勻丁銀:七十三兩零七分六釐。
貓霧拺保額徵勻丁銀:八十二兩三錢七分。
大肚保額徵勻丁銀:三十二兩零四分三釐。
馬芝保額徵勻丁銀:七十二兩七錢六分二釐。
燕霧保額徵勻丁銀:一百七十兩零一錢八分八釐。
武東保額徵勻丁銀:一百三十八兩四錢三分。
武西保額徵勻丁銀:八十六兩四錢六分二釐。
藍興保額徵勻丁銀:七十八兩三錢二分九釐。
貓快保額徵勻丁銀:三十四兩五錢八分三釐。
東螺保額徵勻丁銀:六十四兩八錢六分六釐。
西螺保額徵勻丁銀:一百一十兩零七錢七分五釐。
二林保額徵勻丁銀:九十六兩三錢四分七釐。
深耕保額徵勻丁銀:三十一兩八錢九分三釐。
布嶼保額徵勻丁銀:三十七兩二錢五分四釐一毫。
海豐保額徵勻丁銀:二十五兩三錢一分八釐三毫。
共額徵銀:一千一百三十四兩六錢九分六釐四毫。
前件原額徵各保勻丁銀:共一千一百三十八兩二錢五分六釐。內除乾隆五十七年水衝案內豁免拺東、大肚、二林、貓快等保勻丁銀:三兩五錢五分九釐六毫外,實存前數。
番丁番餉(附)
乾隆二年,詔曰:『聞臺地番黎大小,計九十六社,有每年輸納之項,名曰番餉,按丁徵收。有多至二兩、一兩有餘及五、六錢不等者。朕思民番皆吾赤子,原無歧視。所輸番餉,即百姓之丁銀也。着照民丁之例,每丁徵銀二錢,其餘悉行裁減。該督撫可轉飭地方官,出示曉諭,實力奉行,務令番民均沾實惠。又聞澎糧廳、淡防廳均有額編人丁,每丁徵銀四錢有零從前曾裁減,亦着照臺灣四縣之例行』。
諸羅縣撥歸管轄,土番大社二十二社,內附小社五十一社,額徵銀三千六百五十兩一錢七分二釐。雍正九年,撥歸淡防廳管轄:土番大社五社,內附小社三十四社,減徵銀一千二百五十八兩一錢三分六釐。實額徵土番大社一十七社,內附小社二十七社,額徵銀二千三百九十二兩零三分六釐。雍正十年,豁免大肚社餉銀:一百六十八兩,實徵餉銀二千二百十四兩零三分六釐。
雍正十二年,新收生番歸化沙裏興等一社,輸納鹿皮價銀〔二兩四錢〕。雍正九年,撥歸淡防廳管轄,生番歸化麻箸舊社,折納鹿皮價銀:三兩六錢八分。實納生番歸化社大小共九社,折納鹿皮價銀一十七兩九錢二分。
乾隆元年,減徵鹿皮價銀:一十三兩六錢。實在生番歸化大、小番社共九社,定以年輸鹿皮一十八張(每張價銀二錢四分)。共銀四兩三錢二分。岸里社、烏牛攔、阿里史、樸仔籬等社,共輸鹿皮一十張,價銀二兩四錢。芭荖遠等並附獅頭、獅尾等社,共輸鹿皮六張,價銀一兩四錢四分。沙裏興社,輸鹿皮二張,價銀四錢八分。
乾隆二年,改則額徵社餉,改照民丁例,每丁徵銀二錢。實在土番社一十八社並附小社二十六社,共番丁二千三百一十八。共徵銀四百六十三兩六錢。內:半線社並附柴琉仔社番丁共一百一十四丁,額徵銀二十二兩八錢。貓霧拺社番丁,四十五丁,額徵銀九兩。大肚社並附水裏社番丁,共一百一十八丁,額徵銀二十三兩六錢。感恩社番丁,四十六丁;遷善社番丁,五十五丁:共額徵銀二十兩二錢。馬芝遴社番丁,一百零四丁,額徵銀二十兩八錢。大武郡社番丁,九十七丁,額徵銀一十九兩四錢。南北投社番丁,一百零六丁,額徵銀二十一兩二錢。貓羅社番丁,六十七丁,額徵銀一十三兩四錢。阿束社番丁,一百零七丁,額徵銀二十一兩四錢。西螺社番丁,一百零一丁,額徵銀二十兩二錢。東螺社番丁,一百零二丁;眉裏社番丁,九十七丁:共額徵銀三十九兩八錢。大突社番丁,九十一丁;二林社番丁,八十四丁:共額徵銀三十五兩。南社番丁,二百零二丁,額徵銀四十兩四錢。貓兒幹社番丁,九十四丁,額徵銀一十八兩八錢。水沙連社並附決社、毛啐社、社仔社、木武郡社、大基貓丹社、木扣社、子黑社、倒咯社、佛仔希社、戀戀社、田仔社、貓難社、田頭社、恩順社、挽蘭社、蛤裏難社、外挽蘭社、外貓裏眉社、內貓裏眉社、平了萬社、鬥截社、致霧社、哆羅郎社、福骨社,共二十四社番丁,共六百八十八丁,共額徵銀一百三十七兩六錢。
又諸羅縣撥歸生番歸化岸裏等番社大小共五社,輸納鹿皮價銀一十三兩。雍正四年,又新收生番歸化,芭荖遠等四社,輸納鹿皮價銀七兩二錢。
雜餉
當餉,典當鋪稅也。以物質錢,計月收利。以其權子母,而收重息,故稅之,所以抑末也。蔗車、糖廍稅也。牛磨、面徵也。小■〈舟古〉船、船徵也。梁頭、亦船徵也:量船梁之廣狹,而知船材之多寡,以定徵也。港塭、魚徵也:就其產魚捕魚之地而徵之也。罟、捕魚稅也:以取魚之具,名其稅也。鹿皮餉、以番社之捕鹿獻皮,名其稅也。官莊稅、以其田已充公歸官,而徵其稅也。學田租者、以其田歸入書院,而徵其稅也。稅契者、民間承買田宅,以契投稅而徵之也。餘租者、正供之餘而徵其租也:凡此數者,皆爲雜餉。
蔗車、糖廍,一百二十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應徵銀六百七十二兩。
牛磨,一十九首。每首徵銀五兩六錢。共應徵銀一百零六兩四錢。
小■〈舟古〉船,一百三十五隻,每隻徵銀一兩一錢五分五釐,共應徵銀一百五十五兩九錢二分五釐。
罟■〈罒上令下〉一條,應徵銀五兩八錢八分。
港尾塭一所,應徵銀四錢。
鹿仔港一所,應徵銀一十二兩四錢九分八釐。
水裏港一所,應懲銀三兩。
二林港一所,應徵銀一兩。
番仔挖港一所,應徵銀一兩四錢。
大突港一所,應徵銀一兩四錢。
海豐五條港一所,應徵銀二十四兩八錢四分。
屋鏊等社,乾隆三十三年起,獻納鹿皮四十四張。每張徵銀二錢四分,共應徵銀一十兩零五錢六分。屋鏊等社又獻小米四十四石,每石徵銀六錢。共應徵銀二十六兩四錢。
芭荖遠等社,認輸鹿皮一十八張,每張徵銀二錢四分,共應徵銀四兩三錢二分。
耗羨
賦法:凡銀與榖,皆有耗:以銀之熔也,必因爐火而銷減;榖之販也,亦因雀鼠而銷減。故必徵其耗,以爲銷減地。庶典守出內者,無銷耗之憂,免貽虧累之患焉。羨者,餘也。若周官所謂振掌事之餘財是也。今「志」中所載,只見羨不見耗,而制賦之所謂耗羨者,意蓋如此。舊制正供粟一石,徵耗粟一斗,折銀五分。雜餉每銀一兩,徵耗銀一錢、封平餘銀二分,共一錢二分。若番丁賦銀一兩,徵耗銀七分、封平餘銀二分,共九分。今仍之。
支運兵餉米榖
本城北路協鎮中營額兵:一千二百三十八名。每年正月至九月,分別大建小建,共應碾給兵榖六千五百八十七石六鬥。有閏之年,加給兵米榖七百一十八石零四陞。冬季分系淡水廳倉發給。
配運內地兵眷米榖
莆田縣兵眷榖:三千七百二十七石二斗(有閏之年,加運粟三百一十石零六鬥)。晉江縣兵眷榖:五千四百一十四石四鬥(有閏之年,加運榖四百五十一石零二斗)。南安縣兵眷榖:四百六十五石八斗(有閏之年,加運榖三十八石零八斗)。福州府倉督標兵眷米榖:一千七百五十石。閩縣兵眷榖:五千五百三十六石八斗(有閏之年,加運榖四百六十石四鬥)。羅源縣兵眷榖:四百六十石八斗(有閏之年,加運榖三十八石四鬥)。連江縣兵眷榖:四百五十六石(有閏之年,加運榖三十八石)。長樂縣兵眷榖:六百四十八石(有閏之年,加運榖五十四石)。閩縣兵榖:一千零四十石七鬥二陞。福安縣兵榖:二千零七十三石六鬥。侯官縣兵榖:一千二百九十四石五斗二陞。羅源縣兵榖:二千二百零五石。侯官縣倉軍標兵米榖:一千零八十七石二斗。每年共額配內地各縣兵米眷榖:二萬六千一百五十九石八斗四陞。有閏之年,加運榖一千三百九十二石四鬥(查內地兵眷榖前由鹿耳門配運,乾隆五十三年,將軍公福康安奏由鹿港配運,嘉慶十六年,將軍賽衝:阿奏請將彰邑應運羅源、閩侯、福安、連江、長樂、將軍標等七件兵米眷榖,按年撥由淡水八里坌口配運。所有莆田、晉江、南安及督標兵米眷榖,仍由鹿港口配運。其各縣眷榖,道光七年奉文,每石折價銀一兩,批解府庫,兌給兵餉)。計彰邑每年額徵正供糯米,共粟三萬三千五百四十五石一斗三陞九合一勺。除支給本中營兵米,及配運內地眷榖,共三萬二千七百四十七石四鬥四陞。逢閏月加榖,二千一百一十石零四鬥四陞。若非額供,年款年清,則不敷分配。
附:撥運督標兵米腳費:彰化縣年撥運粟:一千七百五十石(每石給腳費銀一錢二分八釐,後覈減一分二釐。乾隆二十八年查照原額)。撥運金廈兵米腳費:彰化縣年運粟:□千□百□十□石(每石給海船腳費八分,運粟至郡,每石給小船戶腳費三分,於大船八分內扣給小船一分三釐六毫零)。撥運內地各營兵米腳費:彰化縣年運烽火漳鎮等營粟□千□百□十□石(支給腳費與金、廈兵米同)。撥運班兵眷米腳費:彰化縣年運粟:三千四百一十三石九鬥。乾隆二十八年,查現運五千九百二十八石八斗八陞(支給腳費,與金、廈兵米同)。撥運福、興、泉、漳四府平糶米:彰化縣原運粟:二萬二千二百三十七石六鬥。後改運一萬三千二百三十二石四鬥四陞零。今停。
存留經費
邑所徵賦,正供多徵本色榖,雜餉則皆徵銀。銀當解,榖當運,是兵餉兵米所自出也。其有不解、不運,貯之縣庫,則曰存留經費者,邑所支取應用之常規也。然支應雖有常經,歷久多損益。考其因革,而備志之。
存留
彰化縣正雜錢糧餉稅,共額徵銀二千五百一十八兩零五分八釐。內起運銀,四百五十一兩二錢四分一釐,留存俸工經費銀二千零六十六兩八錢一分七釐。
支給款目
本縣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有閏之年加銀二兩二錢九分零,今裁)。薪湊俸銀:一十七兩五錢一分(閏年加銀一兩四錢五分九釐,今裁)。門子二名:共支銀一十二兩(閏年加銀一兩,年勻給銀四錢,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皁隸一十六名,共支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轎傘夫七名,共支銀四十二兩(閏年加銀三兩五錢,年勻給銀一兩四錢,實給銀四十三兩四錢)。馬快八名,共支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禁卒八名,共支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庫子四名,共支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鬥級四名,共支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鋪司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火把銀八錢四分),共支銀一百二十三兩一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十兩零二錢六分,年勻給銀四兩一錢零四釐,實給銀一百二十七兩二錢二分四釐)。民壯四十名,實給銀二百四十八兩。
南投縣丞(乾隆二十四年新設):南投縣丞俸銀:二十四兩三錢二釐。薪湊銀:一十五兩六錢九分八釐:共四十兩。門子一名,支銀五兩五錢(閏年加給銀五錢,年勻給銀五兩七錢)。皁隸四名,共支銀二十四兩(閏年加銀二兩,年勻給銀八錢,實給銀二十四兩八錢)。馬伕一名,支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馬快四名,民壯四名,共支銀四十八兩(閏年加銀四兩,年勻給銀一兩六錢,實給銀四十九兩六錢)。
本縣儒學:教諭俸銀:四十兩,訓導俸銀:四十兩(嘉慶二十二年,移置淡防廳)。齋夫三名,共支工食銀一十八兩(閏月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一十八兩六錢)。嘉慶二十二年撥一名半,歸淡水廳學,存一名半,年實給銀九兩三錢。廩生十名,每名連閏支廩糧銀二兩八錢九分三釐零。共二十八兩九錢三分三釐零。嘉慶十六年,添設廩生五名,連閏支廩糧銀一十四兩四錢六分七釐。膳夫二名,每名連閏支工食銀六兩六錢六釐零。共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零。門斗三名,共支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嘉慶二十二年撥一名,歸淡水廳學,存二名,年實給銀一十二兩四錢。
本縣典史:典史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兩六錢二分一釐,今裁)。薪湊銀一十一兩。門子一名、馬快四名、民壯四名、馬伕一名共一十名:年支工食銀六十二兩。
貓霧拺巡檢:巡檢俸薪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皁隸二名、弓兵一十八名、民壯四名共二十四名:年支工食銀七十兩零六分。
淡水廳艋舺縣丞竹塹大甲巡檢(由彰化縣應支):艋舺縣丞,俸薪銀四十兩。門子一名、皁隸四名、馬快四名、民壯四名、馬伕一名共一十四名:年支工食銀八十六兩八錢。
竹塹巡檢,俸薪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皁隸二名、民壯四名、弓兵一十八名共二十四名:年支工食銀七十兩零六分。
大甲巡檢,俸薪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皁隸二名、民壯四名、弓兵一十八名共二十四名:年支工食銀七十兩零六分。
淡水鋪司兵,共三十三名。年共支工食火炬銀:二百一十二兩零四分。
經費(附耤田徵支)
文武廟、文昌帝君、山川、社稷、邑厲壇祠等祭祀,年應支給銀:一百六十四兩四錢八分。
聖廟香燈,年應支給銀:二兩五錢二分。
各廟宇習儀,及祈晴禱雨香楮,年應支給銀:一兩八錢。
年應修理各廟壇工料銀:一十一兩三錢五分七釐。
孤貧四十六名。每名每日口糧銀一分,全年六大建、六小建,共應給銀一百六十二兩六錢四分。有閏之年,加給銀一十三兩八錢。又夏冬二季衣裘銀:二十五兩零九分八釐。
恩歲貢生,旗匾年應給銀:一兩二錢五分。
支解:年應支解:鄉飲賓筵銀六兩。年應解給:舉人會試盤費銀三十兩。年應解給:進士舉人花幣旗匾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年應解給:淡水鋪司兵三十三名工食火炬銀:二百一十二兩四分。年應解給:省監囚糧銀二十兩。通共坐派應支解給俸工經費:共銀二千一百九十七兩二錢零一釐。內除續增廩生五名,膳夫一名,廩膳銀二十一兩一錢三分三釐,及積慶(夫公人)祭品銀:一十一兩二錢八分。二共銀三十二兩四錢一分三釐,歸溢額錢糧冊內造報外,實應支解銀:二千一百六十四兩七錢八分八釐。奉文準自道光五年爲始,就於徵收正雜錢糧項下,由縣動支解給,按年奏銷造報。
(附)耤□田(年徵租榖八石)
先農壇,每年致祭,支粢盛榖五石。
各款耗羨銀兩,支給各官養廉公費項下,額徵勻丁耗羨銀:一百兩零一錢三分五釐二毫六絲。額徵番丁耗羨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釐。額徵芭荖遠等五社鹿皮耗羨銀:五錢一分八釐四毫。額徵蔗車、牛磨、船港、梁頭、廍餉,並水沙連廣福寮充公旱園,豎立糖廍,耗羨銀:一百零八兩零分九釐一毫六絲。內乾隆五十七年地震案內,被水失廍園,隨報無徵,廍餉耗羨銀:二分一釐四毫八絲外,實徵耗羨銀:一百零八兩六分七釐六毫八絲。額徵官莊糖廍,折納廍租榖耗羨銀:五十六兩八錢零三釐九毫二絲。額徵水沙連糯米耗羨銀:七錢六分六釐六毫七絲。額徵各保正供並水沙連廣福寮,柳樹湳各莊,原陞、新陞田園,共榖三萬三千五百二十九石八斗零七合四勺。每石例應隨徵耗羨銀五分。共應徵耗羨銀一千六百七十六兩四錢九分零三毫七絲。通共正雜錢糧,餉稅銀榖,隨徵耗羨,銀共一千九百八十四兩五錢零六釐三毫。內除支解給:
澎湖廳通判養廉銀:一十二兩零九分六釐。
彰化縣知縣養廉銀八百兩。
南投縣丞養廉銀二十兩。
典史養廉銀二十兩。
貓霧拺巡檢養廉銀二十兩。
大甲巡檢養廉銀二十兩。
淡水新莊縣丞養廉銀二十兩。
竹塹巡檢養廉銀二十兩。
津貼本道憲船工銀一百六十兩。
歲、科兩試考棚工料銀:一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
共存支解給銀:一千一百零八兩七錢六分二釐。實存徵解耗羨銀:八百七十五兩七錢四分四釐三毫,批解府庫充餉。
附載
另額徵藍興莊充公無業戶歸官徵收每年餘租銀:七百八十五兩六分九釐。批解府庫存公報部撥用。
額徵大肚東保學田,每年學租銀:二百零一兩二錢零二毫。支給本城內白沙書院束脩膏火紙筆花紅費用。每年不敷,縣官捐墊申報。
額徵馬龍潭、鎮平莊、饒平莊一所,未陞科中下則田:七十六甲七分,租銀二百六十六兩一分四釐。南靖永定莊一所,未陞科中下則田,三十八甲六分六釐,租銀一百五十七兩七錢五分二釐。半線柴坑仔莊一所,未陞科中下則園,二十五甲七分一釐,租銀四十四兩。又官莊廍餉一張,餉銀五兩六錢。共官莊銀:四百七十三兩三錢六分六釐,批解府庫報部撥用。
額徵各保當稅銀:五百二十五兩,批解府庫報部撥用。
額徵柳樹湳充公歸官徵收餘租銀:一百八十六兩零九分四釐,批解府庫報部撥用。
額徵水沙連保充公田園歸官徵收餘租榖,八百六十三石一斗三陞五合六勺一抄一撮。俟徵收成數,以每榖每石詳請變價銀六錢三分,批解府庫存公撥用。
額徵水沙連保充公田園歸官徵收糖廍三張半。每張除正餉耗羨外,年徵糖租銀四十四兩。共糖租一百五十四兩,批解府庫存公撥用。
徵收各保莊民人承買田宅產業,將契投稅,年無定額。每契價一兩,徵正餉銀三分,批解府庫充餉。
●彰化縣誌卷七
兵防志
兵制沿革營制陸路兵制水師兵制軍官列傳(殉難附)屯政
兵可百年而不用,不可一日不備。臺雖海外,豈與中土異哉?特內地設營置兵,皆募土着之人,以充行伍。臺之水陸步騎,則自內地各營調撥而來,三年換班,及瓜而代,猶古戍邊之例。惟屯兵則募各社番丁爲之,設屯弁以管轄,實仿四川屯練之法焉。彰化居全臺之中,最爲扼要之所,相其險易,度其機宜,設水陸汛防,以控制之。詰奸除暴,洵足弭亂於未萌也。爰着其詳,將使後之考武衛者,有所徵信焉。兵防志。
兵制沿革
營制
陸路兵制
水師兵制
軍官
列傳(殉難附)
屯政
兵制沿革
內地設營置兵,其兵皆招募土着之人,言語既同,險要亦熟,故一兵可收一兵之用。臺灣之兵,則皆由內地水陸各營調撥而來,除漳、泉二郡兵外,如福、興、延、建、汀、邵之兵,鄉談各別,道路不知,駐臺三年,換班更代,即戍邊之例也。彰化未設治之先,原屬諸羅。但於諸羅參將營內,撥千總一員,駐防半線,嗣以守備駐劄半線。諸羅令周鍾瑄修志時,即洞悉機宜,議北路地方遼闊,宜增設營汛以控制之。迨雍正元年,增設彰化縣治,乃設副將駐劄彰化,南馭諸羅,北控淡水;誠以彰化爲中權扼要之區焉。臺灣水師,向設副將駐安平,而彰化各港,但以千、把總分防。至乾隆五十三年,始分安平水師左營遊擊一員,移駐鹿港。以大將軍福公平臺之師,多從鹿港登岸也。自是而水陸營汛佈置,皆得其宜矣。若通臺騎兵之設,亦自福公始。當公平林逆時,率用馬巴圖魯隊當先,衝鋒陷陣,所向無前;而善後事宜,乃請各營增設馬兵,及仿四川屯練之法,請將通臺歸化熟悉,收爲屯兵。法制之周詳,洵足資彈壓而弭亂萌也。
按道光十四年,以彰化營馬五十疋,裁汰二十四匹,現實在額設營馬三十匹。又以臺灣向有招募本地兵丁,現彰化增設招募兵丁一百六十一名。
營制
軍營駐邑治之內者,曰:北路協鎮營,統馭彰、嘉、淡三屬之兵也。曰:北路協鎮中營,專爲邑治而設也。曰:水師左營,分防鹿港各海口,而受轄於安平協鎮也。
汛塘
設弁帶兵者曰汛,如貓霧拺汛之類。僅安兵丁者曰塘,如赤塗崎塘之類。置兵宿守者曰堆,如各堆房是也。
軍官
舊制:臺灣自總鎮至都、守,皆於三年俸滿,即行更調。乾隆五十一年,此例停止。令總兵官曆俸三年,奏請陛見。副將、參、遊、都、守俱俟歷俸五年之後,方準陞補內地;惟千、把總末弁,仍從舊規,三年調回內地。戍兵換班者,即令統率。
陸路兵制
北路協鎮,原設參將駐諸羅(今改嘉義)。雍正十一年,改設副將,駐劄彰化縣治,其兵原止一營。至是增設,分爲中左右三營:以中營駐彰化,左營駐諸羅,右營駐竹塹,三營官兵,統歸北協鎮副將管轄。嗣後弁兵,皆有增設。今就北中營現設實額,備紀於後,而左營、右營官兵,另詳嘉義、淡水兩志,茲不具載。北陸路中營,駐劄彰化縣治。雍正十一年,原設副將一員,中軍都司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外委六員,額外外委四員。乾隆五十三年,增設外委三員,額外外委一員。中營兵丁共一千二百二十四名。內分馬戰兵五十名,步戰兵五百二十一名,步守兵六百五十三名。駐防城內者,六百零五名,分防各汛塘者,六百一十九名。營馬五十匹,乾隆五十三年增設。道光十四年裁汰營馬二十疋,增設招募本地兵丁六十一名。北陸路協鎮中營兵丁:一千二百二十四名。
按雍正十一年,原設駐劄縣治及分防各汛、塘兵數,各有增減不同。今就現在額設計之:以六百零五名駐紮彰化城內,以八十五名分防貓霧拺汛,以八十五名分防燕霧汛,以五名分防二林塘,以八十九名分防南北投汛,以十名分防內木柵汛,以四十五名分防寓鰲、沙轆、大肚等塘,以四十名分防八卦山汛,以六十名分防許厝埔汛,以五十名分防大里杙汛,以五十名分防崁頂汛,以三十名分防四張犁汛,以四十名分防葫蘆墩汛,以三十名分防觸口汛,合共額兵一千二百二十四名。
汛塘(衙署兵房附)
彰化縣城內汛:城垣一座,計九百四十八丈。東西南北四城門敵樓四座,四城門堆房一座,各三間,共一十二間。副將衙署一所,中軍都司衙署一所,軍裝庫局一座三間,火藥庫局一座三間,看守庫局上宿兵房二間,營盤堆房三間,營盤內兵房,共一百四十九間。安設副將一員、中軍都司一員、千總一員、外委一員、額外三員,馬、步、戰、守兵共六百名。南門外教場一所,底塘一間,安兵五名。
八卦山汛(兵房二十二間)駐防:外委一員,戰守兵四十名。
貓霧拺汛(兵房二十二間):千總一員(駐大墩),外委一員,戰守兵八十五名。
外四汛(帶管三塘,兵房共一十六間):把總一員(駐寓鰲頭),額外一員(駐大肚塘),戰守兵四十五名。內分:大肚塘(兵房五間,戰守兵一十五名),沙轆塘(兵房三間,戰守兵五名)、寓鰲頭塘(兵房八間,戰守兵二十五名)。各塘防兵統歸該汛撥守。
燕霧汛(帶管七塘,兵房共二十八間):把總一員(駐員林街),外委一員(駐二林塘),戰守兵共九十名。內分:赤塗崎塘(兵房三間,戰守兵五名),枋橋頭塘(兵房三間,戰守兵五名),大武郡塘(兵房三間,戰守兵五名),東螺塘(兵房三間,戰守兵五名),溪口塘(兵房三間,戰守兵五名),三林塘(兵房三間,戰守兵一十五名),燕霧塘(兵房十間,戰守兵五十名)。各塘防兵,統歸該汛撥守。
許厝埔汛(兵房一十二間):把總一員,戰守兵六十名。
南北投汛(兵房二十五間):把總一員,戰守兵八十九名。
內木柵汛(兵房三間,此汛歸南北投汛撥守):外委一員,戰守兵一十名。
大里杙汛(兵房一十三間):外委一員,戰守兵五十名。
崁頂汛(兵房一十二間):外委一員,戰守兵五十名。
觸口汛(兵房一十一間):額外一員,戰守兵三十名。
葫蘆墩汛(兵房一十一間):外委一員,戰守兵四十名。
四張犁汛(兵房九間):外委一員,戰守兵三十名。
以上各汛塘,俱建煙墩三座,望樓一所,牌坊一座,旗杆一杆。
北路中營軍火
行營炮十一尊,母子炮十五尊,劈山炮二位,蕩寇炮二位,鉎熕炮七位,大小鐵炮子一百八十七個,母子炮鐵子一百八十個,大小窩蜂子二百七十筋,大小鐵子七千五百筋。備貯三年火藥,七千二百零三筋十四兩九錢八分;備貯三年鉛子,二千八百七十四筋十三兩五錢八分(所有給兵操演,次年赴司領回制煉補款)。弓箭二百六十三副,鳥槍七百六十二杆,藤牌一百五十九面,牌刀各具。又藤牌五十面,雙手帶刀五十把,腰刀一千零八十七口,戰箭九千四百五十枝,斧、鍬、鐮、钁各三十把,鉞鑼鍋三十口。
北中營額支俸薪養廉糧餉草幹銀米各款
副將一員,年支俸薪養廉草乾等銀:一千三百二十一兩四錢五分七釐六毫。都司一員,年支俸薪養廉草乾等銀:四百四十九兩三錢九分三釐六毫。千總二員,每員年支俸薪養廉草乾等銀:一百九十二兩,共銀三百八十四兩。把總四員,每員年支俸薪養廉草乾等銀:一百五十兩,共銀六百兩。外委千把總九員,每員除月領戰糧正餉外,年領養廉銀:一十八兩,共銀一百六十二兩。額外外委五員,例領步戰兵糧餉。馬戰兵五十名,每名年領餉銀:二十四兩,共銀一千二百兩;年領兵米:三石六鬥,共米一百八十石。步戰兵五百三十五名,每名年領餉銀一十八兩,共銀九千六百三十兩(外委額外均在內);年領兵米,三石六鬥,共米一千九百二十六石。守兵六百五十三名,每名年領餉銀一十二兩,共銀七千八百三十六兩;年領兵米,三石六鬥,共米二千三百五十石八斗。配兵騎操馬五十匹,每匹年食草幹銀,一十二兩,共銀六百兩。
以上官兵馬匹,年共需俸薪養廉餉草幹銀:二萬二千一百八十二兩八錢五分一釐二毫;年共需兵米:四千四百五十六石八斗。
按道光十四年,裁汰馬二十匹,每匹年食草幹銀一十二兩,計共減草幹銀二百四十兩。
戍兵贍眷銀米
雍正二年,奉上諭:撥赴臺、澎戍守兵丁糧餉,在臺支給。伊等所留家口,若無力養贍,必致分心苦累。每月着戶給米一斗,以資養贍。雍正七年,奉上諭:戍臺兵丁,其父母妻子,留在內地,前已加恩,每名給與米糧。今沛特恩,每年賞銀四萬兩,爲內地養贍家口之用。着總督等,均勻分派,按月給發,以示恤兵賞勞至意(每月戶給贍眷米一斗,又贍眷銀二錢八分零)。
恤賞銀兩
雍正八年,臺灣鎮王郡奏準:恩給營中恤賞銀兩,臺、澎二處,領到本銀,概就臺郡購置田園、糖廍、魚塭等業,遴員經理,徵收租稅,賞給兵丁有病、革退弁兵、拾骸扶櫬等費。兵丁娶妻,並子女婚嫁,各賞銀三兩。兵丁父母本身及妻亡故,各賞銀四兩。員弁亡故,扶柩回籍,照依每員名下支食養廉名糧計算,每名賞銀四兩,如系十名,賞銀四十兩。依此推算。故兵遺骸,班滿隊目拾運回籍安葬,分上中下游,給賞運費:上游賞銀三兩,中游賞銀一兩五錢,下游賞銀一兩。如同標並起,上中下游,拾運三名以上者,各減銀三錢。一、臺灣病兵辭退,革伍回籍,照站給賞盤費。每站貼銀四分。
戍兵盤費
乾隆五年奉上諭:着總督將閩省生息銀兩,查算餘剩之數,每年計共若干,即於此項內,分別班兵路途遠近,給賞往來盤費,永禁營中幫貼之弊。上游每名給盤費銀一兩五錢,下游每名給盤費銀一兩。
戍兵加賞餉銀
乾隆五十三年奉旨:以林爽文案內,所有抄沒田園家產,遞年租息,給加臺、澎戍兵糧餉。於是每人每月,加賞銀四錢,歲爲例。過閨之月不加。中營馬步兵丁,一千二百二十九名,年領加賞銀五千八百九十九兩二錢。
右陸路縣南,距虎尾溪五十餘里,東南西南設汛俱三。縣北距大甲溪四十餘里,東北西北設汛俱二。其設塘安兵,皆附各汛統轄,星羅碁布,可謂佈置得宜矣。然今昔之時勢不同,則汛塘之遷徙靡定,匪可膠柱而鼓瑟也。如乾隆丙午,林爽文之亂,自陷大墩始。大墩居貓霧拺之中,昔嘗以都司駐劄於此。其後都司隨標縣治,改用千總駐防,所以重首禍,扼中權也。柳樹湳昔爲隘口,兇番嘗殺居民,不得不設汛防之。故初用把總,繼改外委,今並裁去;而移把總外委於他處。以向時之險隘已爲今日之村莊,毋庸分兵守之,徒滋紛擾也。
夫汛塘之移徙,大抵因時以制宜。而山川之險阻,其有關於守土,爲籌議所未及者,不可不思患而豫防之。若林杞埔,地迫內山,林深蒨密,谿榖迴環,藏垢納污,吏不能問。今且闤闠囂塵,人煙錯雜,沙連倉之儲積,即在其間,保無宵小之窺伺乎?雖觸口一汛,亦有弁兵,而寥寥無幾,力豈足恃?在太平之時,無煩過慮。倘一旦地方有事,倉庾尚盈,我守之可以贍兵糈;賊據之,即以齋盜糧。至是而籌保固之法,晚矣。縱警報一至,援兵立馳,而道路險遠,鞭長莫及,不其難哉。竊思此地,宜設一汛防,以千把總,增兵數十名,庶倉廒可保;而水沙連一帶,入山總路,亦以扼其要而遏其衝也。昔大將軍福公進剿林逆,嘗駐兵東埔蠟,由南北投而直搗賊巢,及剷平大里杙,爽文遁入生番界內,福公又令大將札林杞埔以嚴兵守之,蓋截其出路也。今於林杞埔增設一汛,與南北投互爲犄角之勢,不有裨乎?
至集集埔,路通水埔二社,沃衍膏腴,良田萬頃,洵內山一大聚落也。該處山徑崎嶇,阻溪爲固,兵家所謂一人守險,萬夫難越者此耳。昔爽文亦嘗據其地,被攻始潰。今集集已設街市,宜增一塘,安兵數名,以防匪類之出入,庶與觸口相應援,而爲南北投所兼轄焉。且今日之所不經意,而爲將來之隱憂者,有二:其一爲生番:性雖椎魯,心亦狼貪。彼見漢人服食宮室,非不心羨其美,特欲效之而不能耳。鏢槍弓箭,出入必以利器自隨;又多置鹿銃,潛伺殺人爲驍勇。。水沙連內,生番之歸化者二十四社,其未歸化者不知凡幾也。況通後山崇爻等處,控弦不下數萬,尚得以生番忽之耶?彰化設治之初,巡道吳昌祚嘗討骨宗矣;提軍王郡,嘗平林武力矣;副將靳光瀚,嘗擒巴里鶴矣。十數年間,戕害居民無算。嗣後有被殺而出控者,有被戕而無告者,前車之覆,已可監已。其二爲奸民:內山居民,狡獪而通番語者,爲「番割」。知番所嗜之物,購與互換,名曰「擺流」。其利十倍。番出殺人,或互相攻殺,皆此輩之爲也。他若抽藤、吊鹿、做料、燒炭之人,大半皆爲匪類。或名民壯,或號屯丁,各帶刀槍鹿銃入山,遇番則與格鬥,輕性命若鴻毛,惟趨利之如鶩。徒黨嘯聚,多或數百人,少亦數十人,山深林密之間,雖潛行劫掠,誰得而詰之?臺地人心浮動,以數十人之造謠煽惑,而地方旋即動搖;況聚亡命之徒,而結盟結會,他日之謀爲不測者,此輩實爲厲階也。觀於丙午之禍,有識者不爲寒心哉?故置汛增兵,所以資彈壓而折桀驁之氣,使有所忌而不敢爲亂耳。第防之於既發,孰若銷之於未萌,則籌之宜亟也。
水師兵制
臺協水師左營,原駐安平,乾隆五十三年,改駐鹿仔港。額設遊擊一員,統率守備一員(駐防嘉邑笨港汛),千總二員(一員隨防鹿仔港,一員分防三林汛),把總四員(一員隨防鹿仔港,一員防隨笨港汛,一員分防三林汛,一員分防新店汛),外委六員,額外三員,步戰守兵七百三十三名(內除外委六員,額外三員,舵工炊糧一十六名,實兵七百零八名。以三十名分防二林汛,以二十名分防海豐汛,以一十名分防水裏汛,餘俱隨標)。戰船一十六隻,俱定字號,原設一十八隻,乾隆三十年,裁汰二隻(按現時海面清晏,戰船尚未修造)。炮臺四座(笨港一座,海豐一座,三林一座,鹿港一座)。
水師左營遊擊一員,駐防鹿仔港(衙署一座,原在北頭。乾隆六十年三月陳周全滋事,營房焚燬,移駐土城內。新建遊擊署一座,營房五十三間,軍裝火藥局一座。其炮臺一座,遺址尚在北頭海墘)。
營汛
鹿仔港汛,距邑治二十里,西臨大海。該處人煙稠密,商舶輻輳,獨當一面藩籬。巡防跴緝,最宜嚴緊,練兵訓技,即在本處,爲北路沿海扼要之區。遵海而南,至安平水程二百里。
水裏港汛,在邑治西北二十里海■〈氵義〉,兵房三間,駐兵二十名。按水裏港之北十里有五叉港,現時小船嘗多停泊,宜將水裏港汛移駐於此。
三林港汛,在邑治西南四十五里,兵房六間,防兵二十名。按三林港汛現在番仔挖港,商船輻輳,宜增兵駐防;與海豐港汛互相聯絡。
海豐港汛,在邑治西南七十里,兵房九間,駐兵二十名。按海豐港現已淤塞,近有宗元港亦可泊小船,宜將兵房移駐於此;與番仔挖港爲犄角之勢。
以上四汛,各建炮臺一座,煙墩三座,望樓一座,牌坊一座,旗杆一杆。
左營軍火
大鉎熕炮二十四位,中鉎熕炮十一位,百子炮四十位,母子炮八尊;又母子炮二尊,行營炮四尊。大炮子,八百七十出,小炮子三百出,窩峯子七百筋,中炮子四百出,羣子四千四百出,鉎鐵子五千九百九十二筋九兩(火藥、鉛子按年赴司請領)。弓箭一百四十八副,鳥槍四百一十八杆,腰刀五百九十四口,戰箭五千二百九十枝,藤牌一百面,牌刀一百口(以上班兵隨帶)。大挑刀二十五把,藤牌五十面,牌刀五十口,雙手帶刀五十把,長槍三十一枝,斧、鍬、鐮、鐝二十副。
水師船
臺、澎水師戰船,初制分派通省廳員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歸內地州縣,令其通省按糧議派,臺屬亦在勻派之內。後改屬通省道府。四十五年乃令專屬臺灣道府,令福州府與臺灣分修;而府之派船數倍於道。既而專責知府,並道標船交歸府焉。雍正三年,兩江總督查弼納,題準設立總廠於通達江湖百貨聚集之所,鳩工辦料,較爲省便。歲派道員監督,再派副將或參將一員,同監視焉。部價不敷銀兩,向來州縣協貼,仍應如舊。嗣經總督覺羅滿保會題,將臺、澎戰船九十八隻,就臺灣設廠,令臺灣道督修,遂爲定例。道光八年,以臺灣府與道,各設廠分修,後定爲例。
右水師汛防,在縣西南者二,在縣西北者一,而鹿港水師遊擊,又所以統三汛而兼轄之也。查鹿港未設以前,水師雖有汛防,不過一千把總駐劄,以嚴出入,司斥堠而已。迨乾隆四十九年,福州將軍永公,奏開鹿仔港口,對渡蚶江。其時文員祗一巡檢,武弁祗一千總,帶兵數十名,何足資巡哨備彈壓哉。越三年冬,大將軍福公征剿林逆,兵船數百,俱由鹿港登岸。削平後,始議將安平水師左營遊擊一員,移駐鹿港,隨帶弁兵分防海豐、三林、水裏各汛。可謂佈置得宜矣。自時厥後,循守舊規,至今不易。不知臺地港澳,全憑沙汕,以界內外。而沙汕之遷徙靡定,即港道之淺深無常,非若內地之山石一成不變也。所以水淘沙去,港深汕繞,前爲澳,而鉅艦可收;沙填水淺,港塞汕低,則有港直如無港,而商船難泊。康熙間,北路俱屬諸羅,其時水師汛防,即有海豐、三林、鹿港三處,而水裏尚無其名。自雍正初,彰化設治,至乾隆中,海豐、三林港俱淤塞。惟鹿港最稱利涉。故丙午以後,蚶江、廈門,通行配運,洵足與鹿耳門相埒。乃滄桑之變,令人莫測:向之所謂利涉者,今仍淤塞矣;向之所憂淤塞者,今仍利涉矣。港口既已遷移,汛防亦宜通變。名雖沿舊,地已易新。營書拘守具文,依然奉行故事,豈知海口以關係甚重,則兵力以不足宜增。按時度勢,似不能不豫爲籌議也。
蓋臺灣之正口有二:八里坌在北,鹿耳門在南,惟鹿港爲居中扼要之地。其水程相距,南北皆二百餘里,此誠全臺之中權,可以兼顧乎首尾,而爲地險之足憑也。故口岸所在,必鎮以官兵建以營汛,設以哨船,而又築炮臺、豎煙墩、造望樓,歲糜糧餉數千金,年運米榖數萬石,其不惜多費,而設口置汛者,蓋欲通商惠民,非徒徵關稅以裕國課,詰奸匪以耀兵威也。蓋臺灣爲四省之藩籬,而各港口爲臺灣之門戶。門戶不嚴,曷資扞蔽?況鹿港口岸,較之鹿耳門、八里坌,其形勢之險夷,又相懸絕也。八里坌口地居淡北,與福州遙對,水程僅八更;而由五虎門出口,暗礁叢雜,港道紆迴,舵工既少嫺熟,商艘多畏不前。何如鹿港之往來習熟,郊商之蓄積饒多,水程亦甚直捷,船戶莫不爭趨。一旦有警,援兵立至,則口岸之保守,最爲要圖也;觀於丙午之往事可知矣。鹿耳門口,爲臺郡咽喉,內地與廈門相對,水程一十二更。而中隔澎湖,風色不利,則須寄泊靜候。澎湖垵澳,石礁參差,港道曲折,非精熟者,每多誤事。即順序抵臺,而象鼻汕長而彎,又虞衝汕失利,何如由泉至鹿,水程八更,一晝夜便可直達;則險易之勢,大不同矣。乃鹿耳門口,安平副將統兵二千防之;八里坌口,駐劄雖僅守備,而統兵不下千人。是口岸之緊要若斯也。獨鹿仔港口,駐劄水師遊擊,統兵七百餘人,分防仔番挖者,僅三十人,分防水裏、海豐兩汛者,各二十人;又分三分之一,歸笨港守備統轄;則駐防鹿港之兵,未及五百。苟弗議增,何以守口岸而保其險哉?且鹿港之口,向距營汛不過數里,今港澳日徙日南,已在番挖之下。其離鹿港營汛也,旱程三十餘里,一旦有事,即欲應援,而鞭長莫及,三十名之兵丁,其力尚足恃乎?
夫兵不足恃,與無兵等。故非議增不可,非議徙亦不可。則所以籌之平時宜亟也。其議增者何?鹿港居南北之中,北控淡水,南按安平,遊擊一營,兵應千名。除以三百分屬嘉邑守備,使得防守五條港、笨港各口岸;尚存七百,統屬遊擊,半駐港鹿,半分各汛。酌其輕重,量爲多寡,庶口岸可守,無致以險予敵,而失制勢之機也。其議徙者何?水師設汛,總以防守口岸爲要,港口既遷,則汛防宜徙。如今之大港在番挖,商船泊此最多;則番挖之口岸,宜以重兵守之。非二百餘人,不能獨當一面之衝也。故名仍三林之舊,兵駐番挖之間,庶非虛設焉!他若海豐港汛,其港已無泊船,而宗元挖港,現成小口,小船亦堪停泊;此處胡可無兵?則海豐一汛,必徙於宗元,然後口岸可守也。至水裏汛,昔本無口,設兵何用?今水裏以北,有五義,邇來始成港口,雖鉅艦難泊,而小艇可停。汕頭已新設市,守口惡得無兵。徙水裏於五義,斯亦必然之勢也。
若夫內地垵澳,其爲賊船所出沒,而巡哨必嚴者,「諸羅志」論之極詳,毋庸剿襲而覆述矣。然則水師力所重,莫如港口;港口之固守,又在嚴兵。倘兵力不足,而港口失據,賊保其險,以阻我師,雖良將勁兵,安能超越而登岸哉?此憂盛危明者,所宜思患而豫防之。毋謂愚者之過慮,罔中乎機宜也。
軍官
北陸路副將
馬驥,寧夏人,行伍。年月無考。
靳光瀚,山西潞安人,行伍。年月無考。
雷澤遠,湖南常德人,武舉。乾隆五年任,一月後陞福寧鎮總兵。
江化龍,廣東番禺人,行伍。乾隆五年四月任。
梁成■〈土盈〉,陝西西安人,行伍。乾隆八年八月任。
馬龍圖,廣東潮陽人。乾隆十三年任。
郭宏基,籍貫出身無考。乾隆十七年任。
楊晉,正白旗人,監生。乾隆二十年四月任。
張世英,貴州南籠人,行伍。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任。
赫生額,滿洲人。乾隆五十一年,林逆之亂遇害。
張無咎,山西人,世襲。乾隆六十年,以城守營署,是年陳周全作亂遇害。
董金鳳,安徽合淝人,探花,侍衛。嘉慶二年十月任。
海隆阿,滿洲正紅旗人,參領。嘉慶六年九月任。
金殿安,山東聊城人,探花,侍衛。嘉慶十年二月任。
什格,蒙古正紅旗人,護軍參領。嘉慶十三年十二月任。
英林,滿洲正白旗人,嘉慶十五年月□任。
羅卓,汀州人,武舉。嘉慶十六年月□任。
明祥,蒙古正紅旗人,公中佐領。嘉慶十六年四月任。
蘇巴爾漢,滿洲人,嘉慶二十四年任。
明祥,嘉慶二十五年再任。
徐廷榮,道光二年任。
王萬邦,成都人,行伍。道光三年任。
趙裕福,漢軍鑲紅旗人,世襲佐領。道光三年九月任。
黃其漢,山陰人,武舉。道光六年任。
葉長春,漢軍鑲紅旗人,公中佐領。道光八年三月任。
珊琳,滿洲人,道光十五年十二月任。
北陸路中營都司
朱虎,寧波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李高耀,晉江人,行伍。乾隆三年任。
黃成縉,歷城人,武進士。乾隆六年任。
盧仁勇,廣州人,武進士。乾隆九年六月任。
劉宗源,永嘉人,行伍。乾隆十年任。
王琯,乾隆十三年任。
聶成德,蓬萊人,行伍。乾隆十六年任。
盧日盛,乾隆十八年任。
盧光裕,昌平人,行伍。乾隆二十年任。
那爾吉,滿洲正紅旗人。乾隆二十三年任。
任麟,元城人,行伍。乾隆二十六年任。
李定元,香山人,武進士。乾隆二十七年七月任。
王宗武,乾隆五十一年任。爽文作亂遇害。
焦光宗,陝西人,乾隆五十六年任。
盧植,山西人,武進士。嘉慶八年任。
綽哈那,滿洲人,嘉慶十四年任。
楊彪,建寧人,行伍。嘉慶十五年任。
崇文,滿洲人。嘉慶十七年任。
雷靜元,廣西人,武進士。嘉慶十九年任。
黃清泰,廣東鎮平人。嘉慶二十年任。
林名顯,漳浦人,行伍。嘉慶二十一年任。
黃清泰,嘉慶二十三年再任。
楊彪,嘉慶二十五年再任。
關桂,閩縣人,行伍。道光四年十二月任。
陳登高,晉江人,行伍。道光九年四月任。
洪志高,建安人,道光十一年三月任。
關桂,見上。道光十三年再任。
臺協水師左營遊擊
魏大斌,廣東人,武進士。乾隆五十三年任,累陞廣東左翼鎮。
曾紹龍,長汀人,武舉。乾隆五十六年任,乾隆六十年陳周全滋事遇害(有傳)。
曾攀鶴,長汀人,武舉。嘉慶元年任。
雷鳴揚,浦城人,行伍。嘉慶三年任,緣事去。
陳廷梅。
許元勳,海澄人,武舉。嘉慶十年十二月任,被議革職。
許律斌,詔安人,行伍。嘉慶十二年九月署,累陞參將。
曾振,平和人,世襲。嘉慶十三年任,累陞副將。
蕭得華,福清人,行伍。嘉慶十四年三月以守備護理。
羅卓,永定人,武舉。嘉慶十四年十二月守備陞任。
陳一凱,閩縣人,行伍。嘉慶十五年十月以守備護理。
王贊,惠安人。嘉慶十五年十二月以守備護理。
羅卓,嘉慶十六年五月回任。
王贊,嘉慶十八年正月再署。
蔡安國,南澳人,行伍。嘉慶十八年十一月署。
羅卓,嘉慶十八年十二月回任,嘉慶二十一年七月卒於官。
翁朝龍,閩縣人,行伍。嘉慶二十一年七月以守備護理。
湯貴陞,閩縣人,世襲雲騎尉。嘉慶二十二年十二月以守備護理。
吳憲章,南靖人,武進士。嘉慶二十三年十二月任。
陳一凱,見上。嘉慶二十四年十一月署。
祥宗,滿洲正黃旗人,嘉慶二十五年七月任。
張朝發,福鼎人,行伍。道光元年十月以守備護理。
謝建雍,詔安人,行伍。道光二年八月以守備護理,累陞副將。
楊彪,甌寧人,行伍。道光四年十二月署。
沈朝冠,詔安人,行伍。道光五年四月任,十一月卒於官。
翁朝龍道光五年十一月再任。
溫兆鳳,龍巖人,行伍。道光七年四月陞任。
列傳
王郡,字建侯,幹州人。初冒李姓入伍,康熙六十年,以千總從藍廷珍,收復臺灣有功,後爲南路參將,始複姓。雍正六年,陞臺灣總鎮。七年討平鳳山山豬毛番。九年大甲西番林武力,聚衆作亂,鳳山流棍吳福生,亦乘間爲變。郡時已授水師提督,乃先遣遊擊李榮,引兵應授。繼偵知福生與商大概等,攻埤頭甚急,遂決策率兵夜發,與參將侯元勳、守備張玉等,三路夾攻,敗其前鋒。賊復集,自辰至未,戰數合,賊大潰,各奔竄潛匿。生擒蕭田等八人,梟於營門。越日福生、大概等三十餘賊悉就擒。南路既平,而新鎮呂瑞麟剿大甲西番,爲所圍,徵兵府中。總督郝玉麟復檄郡討之。郡師至鹿仔港,遣參將李蔭越、遊擊黃貴等,合兵圍阿束社;參將靳光瀚、遊擊林黃彩等,各扼隘口,絕其去路;遂渡大甲溪追殺直抵生番悠吾界,屢有殺獲。賊遁南日內山,峭璧峻絕,諜知樵徑僅一線,督師攀援而登,炮聲震山榖,賊負創去,搗其巢穴,焚其積聚。於是各社望風皆降,縛獻林武力等,北路亦平。十餘年來鎮臺者,郡之功爲優雲(「府志」)。
吳昌祚,滿洲正黃旗人,由監生、議敘。雍正二年,任臺灣道。四年秋,水沙連社番骨宗等,戕殺民命,總督高其倬檄昌祚到省,面詢情形,授以方略,委爲總統,囑其分路進攻,務獲首惡。以北路參將何勉副之,仍調淡水同知王汧協徵。昌祚到臺,依計而行。時巡察御史索琳,亦帶親丁會昌祚於斗六門,酌議剿撫。冬十月,昌祚遣何勉率兵親入水沙連,擒獲骨宗父子三人,押回軍前,解省正法。六年,陞昌祚爲山東按察使。
何勉,福州人,由行伍出身,熟於營務,諳練兵法。雍正四年,任北路參將。秋,水沙連社番骨宗等,戕殺民命;九月,總督高其倬,檄巡道吳昌祚討之,以勉爲副。冬十月,勉率兵衆攀巖援木,冒險深入,直抵水沙連,北港之蛤仔難社諸番,震懾就撫。越數日,復入南港水裏湖社,擒獲骨宗父子三人,及兇黨阿密氏、麻薯等二十餘番,搜出頭顱一百餘顆,皆押回軍前,解省伏誅。水沙連平,勉累陞至臺灣鎮總兵。
福康安,號敬齋,滿洲鑲黃旗人。相國忠勇公第四子也。幼從戎有奇績,金川平,論功封嘉勇侯,遂以協辦大學士,總督陝、甘兩省。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倡亂,提督黃仕簡、任承恩,討賊無功,賊衆日滋蔓。明年春,詔以閩浙總督常青爲將軍代仕簡,江南提督藍元枚爲參贊代承恩。藍至鹿仔港病卒。常守郡城,賊勢久弗戢。乃上書乞特簡重臣,專司討伐事。八月有旨,以嘉勇侯爲大將軍,超勇侯海蘭察爲參贊,同領隊大臣普爾普、舒亮、四川將軍鄂輝,統領巴圖魯侍衛一百二十餘人,以楚、蜀、粵、黔兵九千人,赴臺灣剿賊。侯至閩,禮賢下士,所至察民情、諮地理。抵泉州,徵進士鄭光策、舉人曾大源,見於公邸。二人往見侯,長揖不拜,侯益尊重之。詢以臺灣亂故?光策首言上司好承奉,守士官差事奢侈,民生日朘削。侯壯其說,即日撤行臺供具,以納人言。其時獻地圖言機事者甚夥,侯皆納之。乃定計集戰艦,十月乙巳,發大擔門,退候風於崇武。壬戌(二十八日)諸路軍畢集,風色大利,遂放洋。下令針盤指鹿仔港而發。癸亥,舟集鹿仔港,使舉人曾大源、廈門監生陳文會、職員楊振文輩,登岸招撫難民,露布告數百紙,令脅從罔治;凡歸莊不助賊者,給與盛世良民旗一杆;凡莊有此旗者不加兵。於是良民聞風爭領旗不絕,脅從多散。時爽文方以賊黨守大里杙,而自與衆賊悉力攻諸羅。諸羅困圍已五閱月,民食草根豆■〈艹黠〉,待命於呼吸。爽文劄營牛椆山之上,在諸羅北七里。侯下令搗賊巢,大軍盡攻大里杙,爽文懼,去牛椆山營,北退二十餘里,結寨於大埔林,而分其黨救大里杙。十有一月四日丁卯,侯使海蘭察率巴圖魯攻彰化之八卦山,而使額爾、亨額色、穆裏雍中以降番伏于山下。索倫阿木勒塔,侍衛哲堯,衝鋒上山,海侯繼之,槍箭齊發,賊奔山下竹圍中,伏起,降番急撲之,散。明日戊辰下令,以舒亮爲前鋒,取路北攻大里杙。己巳,侯率大軍,南駐營於元長,分兵五隊,使海蘭察爲前鋒侯自率諸將繼之,悉南行救諸羅。辛未、天初明,爽文以賊衆御我師以侖仔頂(地屬笨港)竹圍蔗園中,槍炮迸發,我軍嶷立不動。海蘭察視賊所聚,以馬隊衝之,巴圖魯輩箭無虛發,當之者七、八十步外,皆着矢倒地。賊如出不意,遂奔潰。爽文身被創,於是焚埤頭柴林腳、西勢潭仔湃厝、三埤厝、本廳、天錫、灰窯、雙溪口、大侖、海豐、溝仔,凡十數莊(俱在笨港東南)。所至之處,勢如破竹。耆老持露布出迎,丁壯請從徵者不可勝計,遂直抵牛椆山。山爲爽文大寨,賊衆數萬,負山阻溪自固,皆四面攻殺而來。海侯率侍衛,躍馬踰溪,直衝賊陣,所向披靡,賊衆大奔。比昏,海侯先入諸羅城。侯復率衆將攻牛椆莊、臺鬥坑、北社尾,皆削平之。比夜、侯與大軍入於諸羅,柴大紀率衆官迎,具言久困狀。福、海二侯,取豆■〈艹黠〉嚼於口,諮嗟者久之。諸羅民一時傳聞者皆下涕。越三日壬申,賊聚數萬,攻諸羅城之西北,侯使海蘭察以侍衛屯練兵五百人出,飛鏃疾馳,驟如風雨,賊急奔,自相踐踏,死者不計其數,窮追至賊寮,悉焚之;使民載其糧而歸。癸酉(初十日)復西剿至大侖,而將軍恆瑞亦打通半天厝來會。大侖與半天厝比連,皆鹿仔草地,於是諸羅西路始通。諸羅圍既解,爽文去大埔林,而堅守於斗六門。侯以近山賊巢連結,必先剿除,乃使海蘭察、鄂輝、普爾普、與翼長六十七,率巴圖魯東剿,取路自十四甲而北。侯自與將軍恆瑞、總兵袁國璜策其後,大戰於興化店,殺賊千數百人。自興化店北至員林莊,賊巢皆毀。而舒亮前受策,復自侯仔港進軍,伐竹仔腳、中寮,破大肚溪而南。海口路既通,乃使普爾普、烏什哈達,以千人南伐茅港尾,與知府楊廷理會剿中路。廷理亦能軍,且得民情。不二日,普復拔營而北。辛巳(十有八日)下令攻斗六門。賊引數千人,迎截我師於馬椆後(在諸羅北門外山中,今已廢),擊敗之。追至大竹排而還(按馬椆後、大竹排皆往斗六門舊路,福侯由此進兵非利,故引還;而於二十日破大埔林而北,即今之大路也。自此舊路遂廢)。時爽文踞斗六門,而使其黨屯大埔林及中林、大埔尾,履東屯庵古坑,以爲聲援。癸未,侯率大兵,復攻斗六門乃分兵使恆瑞、普吉保,攻大埔林;鄂輝、袁國璜,攻大埔尾;海蘭察以巴圖魯攻中林;侯自帥師往來應援,大破之,數十里積屍遍野,日晡大軍會集於庵佔坑。坑,爲蔡福巢穴,濠、柵深固,力攻破之。明日甲申(二十一日),師迫斗六門,賊踞隘口布坑阱,削竹筒埋之,以陷馬足。我軍行畝圳間,四面攻之,斬竹圍入破其營;爽文遁,遂復斗六門。西螺逆民來降,侯使同知黃嘉訓,搜其黨。乙酉大軍駐水沙連,分剿虎仔溪、萬丹、南投、北投、諸莊,悉平之。丁未大軍至平臺莊,遂進攻大里杙。大里杙高壘土城,列巨炮,內設木柵兩層,外溪磡重疊。侯揮軍迫溪磡,賊發巨炮,侯親躍馬先渡,賊四出衝擊。巴圖魯前,賊不敢犯,暮即列隊於溪磡旁。比夜,賊來攻隊,我軍肅然無聲。賊迫,輒殺之,黑夜中殺賊無算。明日戊午,侯率諸將分兩路夾攻之,破其穴。殺賊目林素、林成、林快、江近、許三江、陳杰輩二百餘人;擒僞彰化縣劉懷青及張火、蔣挺、林茂、何從龍。時爽文已挈妻拏,越火焰山而遁,乃剷平大里杙,獲大小槍炮數百,榖數千,牛八百餘。北路文武關防印信皆收復。十有二月丁酉,攻集集埔破之,獲爽文父母與其妻若弟。辛亥攻小半天又破之。二處皆堅壁絕險,懸崖鳥道,賊鑿石斷樹,滅途逕,謀死守者。於是擒賊目林追、林二、林添、孫東海、王若敬。爽文匿埔里番社中。侯乃指畫內山岐途仄逕,凡一十五處,皆令大將嚴兵守之。而自與海蘭察窮搜亂山獠穴中,誅擒逆賊六千餘人,收其器械。爽文自知不脫,乃投於所善高振家曰:「吾使若富貴」。振縛之以獻,遂卒獲爽文與其弟林躍,賊黨何有志,悉檻致京師:時乾隆五十三年春正月四日也。北路悉平,侯乃下令南征。十有四日丁丑,侯使普爾普,偕副將謝廷選,取路內山僻徑,直趨大武隴;鄂輝取路海口,由哆羅嘓、洗布埤,搜剿而南;特克什布,偕遊擊葉有光,亦沿山南進;侯自率領大軍趨中路,以遊擊吳琇爲爲後勁。戊寅駐灣裏溪,己卯進攻牛莊,擒賊陳獻瑞,中路餘賊聞風大潰,大穆降、九社口、本縣莊、大武隴、大埔、十八重溪諸處賊悉平。壬午,侯率師抵南潭,丁亥,與賊戰於南仔坑,大破之;遂進復鳳山。以副將伍達色留守。有水底寮者,居臺灣之極南,負山面海,地勢險遠,南北路賊多竄焉!侯使副將張芝元、知府楊廷理往招諭之。賊恃險四出攻擊。芝元、廷理力戰焉。明日戊子,賊列陣於海岸,以致相拒,侯率海蘭察四路抄殺,出奇兵橫衝擊之,賊大敗,奔入海中,死者無數。莊大田走琅■〈王喬〉,琅■〈王喬〉內山十八社,皆生番所居,外則柴城諸處,迫近海岸,林菁叢深,崎嶇轇輵。二月五日戊戌,侯令侍衛烏什哈達,率師由海道進;海蘭察、鄂輝由山路進;侯親統大兵至風港,越菁穿林,深入三十里。賊從林中突出,三路軍會合,殪賊於林中,遂獲大田及其弟大韭,其黨簡天德、許光來、許尚輩,與大田母、妻、子、媳凡八百餘人;生番縛賊三百餘人至,盡殺之。械大田至郡,病亟,磔於市。南路悉平。是役也,臺南北亙千餘里,巨兇糾惡與脅從者,衆且百萬,巢穴累結,多在深林峻壑間,有人跡所未易到者。侯上秉廟謨,下稽衆論,出謀制敵,成算在胸。自丁未冬十一月四日始用兵,至戊申二月五日,凡三閱月,而南、北路蕩平。窮山絕險無留奸,羣兇無漏網。水火倒懸,畢登衽席,時雨之恩,隘於海表。蓋慮有必得,而兵無停機,有如此也。先是侯在北路燒賊莊,懼難民多失所;又東西螺投順以後,降者日衆,稂莠未分,乃疏請派文員十餘人,至臺撫卹;又請以巡撫徐嗣曾來臺,治諸一切。詔皆報可。既平定,侯復疏請於臺郡及諸羅,建築城垣,以番民爲屯兵。語在「城池」、「屯番」二志。又以逆案抄沒田園租息,增賞戍兵糧餉。海防文武官,索船戶例錢者,悉加案核治其罪。從軍打杖者,悉奏加陞轉。凡有微勞,皆賞賚有差。又審定善後事宜諸畢備,上皆如所請,有旨晉封公爵。賞紅寶石頂,四團龍補服,黃帶紫繮,詔立嗣於臺灣,御製詩文紀其事焉(「臺灣縣誌」)。
盧植,山西人,武進士。嘉慶十年,以北路中營都司護理副將。性毅而和,善撫士卒,順體民情,故所至能得兵、民心。素有膽略,膂力過人,尤精擊刺諸法。是冬十月,海寇蔡牽率匪船數十集入滬尾港,賊衆登岸,戕害兵民。水師守備陳廷梅傷斃,馳文告急。植星夜率兵往援,與戰不利。會賊大至,兵衆皆怯,植親放大炮擊賊,身被炮傷,猶以智計退軍,不至潰敗。其膽略有難及者。賊號植爲「盧飛虎」雲。後以疾卒於官。臨終沐浴衣冠,遺囑後事,安坐而逝。
黃清泰,字淡川、一字承伯,鳳山人,其先廣東鎮平人。天性孝友,內行純篤。幼嗜學,以工舉業得文譽。年弱冠,值乾隆丙午臺警,奉檄領鄉勇守郡,隨軍賞六品銜,補福州城守營把總,累擢至彰化都司,遷鎮標中營遊擊,署艋舺營參將事。道光二年三月巡海,殲匪船數只,身被炮傷,有旨擢長福營參將,未赴任卒。逿歷將備三十餘年,拊循士卒,順體民情,彬彬有儒將風,所至得兵民心;尤能禮敬賢士大夫。嘗言戎政主簡要,武職毋太畏事,毋太多事。任彰化時,大墩民與汛弁有爭,汛弁張大其詞,上下惶惶,乃急慰止長官及同列曰:此不過汛弁妄語,若一張皇,愚民畏罪走險,轉生他變。請隻身往,果爲排解,兵民帖然。任嘉義時,有狂人爲妄詞,多牽淡水良民,鎮軍羽書,夜半縋城入,檄令往淡密查虛實;末雲:本鎮隨後帶兵擒辦。乃立稟覆曰:清泰久任淡水,深知民情,安有突如人所言云者;但請左右親信一人偕往。至則呼檄內有名者來,皆立至,指示偕往者曰:觀此景象,是良民抑是匪類?偕往者曰,非公有定見,幾誤良民。同據實稟覆,止坐妄言者一人,餘無問。闔境安堵。其鎮靜不煩擾大率類此。自弱冠從戎,任周水陸馬背船頭,手不釋卷;尤好「尚書」、「史記」,鹹有論說。其次子驤雲,以文學起家,登己丑會魁,官工部,經史文藝,多出於口講指畫雲。
附殉難列傳
赫生額,滿洲人。乾隆五十一年任北路副將。時會匪恣肆,亂機已伏。十一月初,總兵柴大紀北巡,賊已豎旗,四處劫掠,兵役不能捕。二十七日,生額同鎮標遊擊耿世文、新任彰化縣俞峻等,率領兵役五百餘人,前往大里杙捕賊,焚燬數小村,諭令材民擒獻。是夜賊衆會集茭荖山謀亂,一時騷動,村民皆被煽惑;至夜,賊目劉陞、王芬等,率衆攻陷大墩營,生額、耿遊擊、俞知縣,皆遇害。事聞,予恤賜祭世襲,祀昭忠祠。
耿世文,貴州人。乾隆四十九年任臺灣鎮標中營遊擊。五十一年十一月奉委帶兵三百人,來彰剿捕會匪林爽文等。二十七夜,駐大墩。是夜,賊目劉陞、王芬等,率衆攻陷大墩,世文與副將、知縣,及兵役五百餘人皆遇害。事聞,予恤賜祭世襲,祀昭忠祠。
王宗武,□□人。乾隆五十一年任北路中營都司。林爽文煽亂,十一月二十八日,賊衆攻城,宗武同知府孫景燧、理番同知長庚、原任彰化縣張貞生、典史馮啓宗等,分門守禦。適大雷雨,槍炮莫施,宗武兵不滿百,抵死拒守,賊不能入。二十九日,城中奸細開門納賊,宗武正在督兵守禦,忽見賊已入城,遂提槍躍馬,與賊巷戰。時隨兵不過數人,宗武身中數槍,猶奮勇大呼,手刃二賊,退至署前,傷重墜馬,遂被害。其子見父之死,亦力戰中槍而亡。事聞,予恤賜祭世襲,祀昭忠祠。
朱化英、王德俊二人,籍貫出身俱未詳;皆北路協鎮標都司。乾隆五十一年,林逆滋擾,攻城野戰,追奔逐北,將士陣亡者不可勝數;皆蒙予恤世襲。但歷年已久,湮沒不傳。化英、德俊亦殉難之烈士也。其詳已不可考,僅得其姓名官秩而已。嗟乎!事不越四十餘年,而案卷俱佚,故老無傳。以都閫之員,猶莫能稽其事蹟,況偏稗乎?士之不幸而失傳者,類如斯夫?
陳國印、武成烈,俱由行伍拔補北路中營把總。林逆之亂,彰化縣城陷,國印、成烈皆力戰死。
尹貴,由行伍拔補北路右營把總。林逆之亂,彰化縣城陷,貴力戰死。
劉聯陞,由行伍拔補北路中營把總。林逆之亂,聯陞隨軍力戰死。
高茂,由行伍拔補北路右營把總。林逆之亂,茂隨軍力戰死。
王光明、陳鳳、李國安,俱由行伍拔補北路中營外委。林逆之亂,城陷戰死。
毛進豐、陳清、蘇國珍,俱由行伍拔補北路協額外外委。林逆之亂,隨軍陣亡。
陳大恩、浦城縣人,原任鎮標中營遊擊,奉委署北路副將。乾隆六十年三月,陳周全煽亂時,大恩已卸事,尚在彰城,聞變,見署副將張無咎曰,鹿港已破,官軍俱亡,明日賊衆必來攻城,某願得兵百人,屯札八卦山,公駐兵城內,以爲犄角之勢。賊來即扼要路拒敵,庶鄉城可保也。張遊移不決,未幾報賊將至,張副將與大恩駐札八卦山上,以待援兵。須臾賊至,見官軍俱在八卦山上,遂迫山下攻之。山上炮矢交下,賊不能進。適風雨驟至,官軍槍炮難施,猶以石御賊。忽八卦山後賊目廖掛等,率衆數百,衝殺上山。大恩正督兵拒戰,忽然煙焰騰空,鎮番亭上,瓦石皆飛,而亭內張副將、朱知縣及大恩等俱被燒斃。蓋當倉皇拒敵時,不知火藥桶內,誰人失火,而一發沖霄,人物俱燼也。事聞,以大恩既卸事,猶能赴敵捐軀,壯烈可嘉,予恤其家襲世職,祀昭忠祠。
曾紹龍、長汀人,武舉。乾隆六十年任鹿仔港水師左營遊擊。三月,逸匪陳周全煽亂,初十日,在荷包侖莊豎旗。是夜陳周全率賊數百,來攻鹿港,四更即到遊擊營。紹龍列陣以待,與賊打仗良久,賊幾敗。奈鹿港羅漢腳甚多,半皆賊黨,見賊衆將敗,遽拋磚石,以助賊勢,喊聲大振。時天色未明,官軍以爲皆賊也,勢孤膽怯,旋即敗績。紹龍死拒營門,賊不得入。有頃,賊從營後房殺入,紹龍身中數槍,猶奮勇血戰,力竭被害。事聞,予恤賜祭世襲,祀昭忠祠。
陳見龍、福州人,由行伍出身。乾隆六十年,以千總任彰化守城,三月,逸匪陳周全煽亂,初十夜攻陷鹿港,水師遊擊曾紹龍、理番同知朱慧昌皆遇害。十四日,周全率賊攻彰化縣城,署北路副將張無咎、中軍都司焦光宗、署彰化縣朱瀾及已卸事署副將原任鎮標中營遊擊陳大恩等,皆率兵屯城八卦山上,敗績自焚。兩署副將及知縣,俱被焚死。惟焦都司自剔而僕,爲村民救去,越日復甦。縣城遂陷。見龍見山上火起,知官軍敗績,猶帶兵丁數十,與賊巷戰;因衆寡不敵,傷重被執。賊勸之降,見龍罵賊不屈。越日賊縛見龍出城赴教場,見龍神色不變,至教場,猶從容望北謝恩畢,乃引頸就戮。見得鹹壯其烈。事聞,予恤世襲,祀昭忠祠。
唐起龍,福州人,由行伍拔福補州城守營右軍外委。乾隆六十年,換班在彰。三月十四日,逸匪陳周全滋擾,攻陷彰化縣城。起龍隨都司焦光宗在八卦山下,與賊打仗,力戰陣亡。事聞,予恤世襲,祀昭忠嗣。
王洪,延平府人,由行伍拔補北路中營外委。乾隆六十年,逸匪陳周全之亂,洪隨都司焦光宗在八卦山,與賊打仗,力戰敗績遇害。事聞,予恤世襲,祀昭忠祠。
屯政
乾隆五十三年,公中堂福,討平林逆之亂,籌辦善後事宜,具奏:臺灣熟番,向化日久,隨軍打仗,出力有功,仿照四川屯練之例,挑募番丁四千名,南北二路,分爲十二屯,設立屯弁十八員管轄。將內山界外丈隘田園,歸屯納租,由地方官徵收,按照二八兩月支放;仍給未墾埔地,以爲自耕養贍。彰邑額設屯把總一員,年給餉銀八十員,配給埔地五甲。屯外委三員,每員年給餉銀六十員,各給埔地三甲。屯兵一千名,每名年給餉銀八員,各給埔地一甲至一甲二、三分不等。計共彰邑年額應給屯餉銀:八千二百六十員。共徵屯租榖:八千六百二十九石一斗二陞一合二勺,每石折徵番銀一員。自乾隆五十七年,改令屯弁自收散給。迨至嘉慶十九年,始再歸官,設立佃首三名半,每名年給辛勞銀六十員,給串徵租發餉。合共應給銀:八千四百七十員。除外餘剩屯租銀:一百五十九員一角二瓣一尖二末。
屯兵
彰化縣額設屯兵一千名,東螺社一大屯,屯兵四百名。北投社一小屯,屯兵三百名。阿里史社一小屯,屯兵三百名。
屯弁
彰化縣額設屯把總一員,屯外委三員。每屯不論大小,各設一外委管轄。彰屬屯外委三員,歸屯把總一員統轄。北路淡、嘉、彰三屬,額設屯把總共三員,屯外委共九員,俱歸北路屯千總一員統轄。凡外委由屯丁拔補,把總由外委拔補,千總由把總拔補。現北路屯千總李鴻勳,即彰化縣屬半線社屯丁也。
屯租
一、徵東勢角莊屯租榖:二千零二十八石八斗九陞八合三勺二抄八撮。
一、徵車籠埔莊屯租榖:九百二十九石八斗七陞一合零三抄二撮。
一、徵校慄林莊屯租榖:三百五十二石七鬥七陞七合零三撮。
一、徵大姑婆莊屯租榖:六百一十三石八斗四陞零八勺八抄。
一、徵沙歷巴來積積莊屯租榖:七百五十七石零二陞九合二勺三抄二撮。
一、徵阿里史莊屯租榖:五百五十一石一斗七陞二合三勺零二撮。
一、徵黃竹坑莊屯租榖:八十二石三鬥三陞九合二勺二抄二撮。
一、徵土牛角莊屯租榖:二百五十二石五斗九陞一合零二抄四撮。
一、徵清水溝莊屯租榖:三百十二石九鬥零七合零八撮。
一、徵龜仔頭莊屯租榖:六十三石八斗四陞四合九勺七抄六撮。
一、徵八娘坑莊屯租榖:三十三石六鬥。
一、徵集集埔莊屯租榖:三百七十九石四鬥二陞五合四勺八抄。
一、徵大埔洋莊屯租榖:一千六百零四石七鬥八陞零三石八抄六撮。
一、徵內木柵莊屯租榖:六百五十三石五斗九陞八合五勺四抄四撮。
一、徵萬六莊屯租榖鬥:一十二石五斗八陞零一勺六抄。
以上共徵屯租榖:八千六百二十九石二斗五陞五合六勺一抄四撮。每石折番銀一員。共折番銀八千六百二十九員二角五瓣五尖六末一纖四塵。
屯餉
彰化縣屬額設東蕭柴屯把總一員,年給餉銀八十員。
東螺屯外委一員,年給餉銀六十員。
北投屯外委一員,年給餉銀六十員。
阿里史屯外委一員,年給餉銀六十員。
東螺大屯兵四百名,每名年給餉銀八員。共應給屯餉銀三千二百員。
北投小屯兵三百名,每名年給餉銀八員。共應給屯餉銀二千四百員。
阿里史小屯兵三百名,每名年給餉銀八員。共應給屯餉銀二千四百員。
三屯弁兵年共給餉銀:八千二百六十元。又給屯佃首辛勞銀:二百一十員。通共給屯餉辛勞銀:八千四百七十員。除外年餘剩屯租銀:一百五十九員一角二辮一尖二末。
屯弁兵分給埔地
東蕭柴屯把總一員,東螺屯外一員,東螺、馬芝、二林,三社屯丁二百零三名,分給沙歷巴來積積莊埔地共二百一十一甲零。
眉裏社屯丁五十名,分給校慄林埔地五十甲零。
大武郡、半線,二社屯丁四十一名,分給萬斗六埔地四十四甲零。
大突、阿束,二社屯丁一百零六名,分給水底寮埔地一百零六甲。
北投社屯外委一員,屯丁一百二十八名,分給內木柵埔地一百三十三甲零。
南投社屯丁二十三名,分給虎仔坑埔地三十八甲。
貓羅社屯丁四十五名,分給萬斗六埔地四十五甲零。
柴坑仔、大肚南北、拺東西,五社屯丁一百零四名,分給水底寮埔地一百零四甲。
阿里史屯外委一員,阿里史、水裏、感恩、烏牛欄、遷善南北,六社屯丁,二百五十三名,分給水底寮埔地二百五十六甲。
大肚中社屯丁四十七名,分給大姑婆埔地四十七甲零。
以上屯把總應分埔地五甲,屯外委應分埔地三甲,屯丁一名,應分埔一甲,或一甲零一、二分不等。
屯政(隘附)
臺灣之有屯兵,自福侯始也。侯初奉天子命而來平臺,四川屯練兵二千與焉。南征北伐,未三月而大亂削平。雖古之名將,不過是也。凱旋後,以臺之熟番,隨軍出力,議仿四川屯練例,募番丁四千人,設屯兵、立屯弁、分屯田、發屯餉,使有司徵收而散給之,俾足衣食以資調遣,法至善也。然始未嘗不奮勵,而後之流弊有不勝言者,不可不除而去之。
夫人必先有以遂其生,而後可以用其力,古今之通義也。脫令寒莫爲衣,飢莫爲食,凍餒迫身,欲從而驅策之,彼能樂爲我用否也?吾知其勢固有不能。嘗考設屯之初,彰化額設屯兵千把總一,外委三,給予埔地餉銀有差。其埔則千總十甲,把總五甲,外委三甲,屯丁一甲。其餉則千總百圓,把總八十,外委六十,屯丁八圓。其初官爲經理,乾隆五十七年,改令屯弁自收發給。嘉慶十九年,仍歸官收發給。相沿至今,幾於有名無實;而屯政日就廢弛。予嘗深維其故,而知其弊所由生矣。番性愚魯,衣食可度,即不忍輕去其鄉,雖老死不出社可也。乃今則俯仰無資,紛紛散走,向時之村社,經再過焉,而已爲墟矣。屯丁尚闕其人,屯政安有實效?則以埔與餉之,徒具虛名也。不然,屯丁一名,給以埔地一甲,使墾而耕焉,數口之家,亦可無飢矣。無如所給之埔,皆遠其所居之社,勢難往耕,不得不給佃開墾,而歲收其租稅。於是鱷弁盜爲給贌者有之;虎佃抗其租榖者有之;蠹胥潛爲埋沒者有之:此埔地之無實也。屯餉雖有八圓而官設佃首徵收,非諉之佃人之抗欠,即推之官司之挪移。而又屯書發串,以刁難而勒索;屯弁冒領,捏假名以報銷。散給之盤剝已甚,藉端之短折尤多:此屯餉之無實也。是故埔分一甲,終無尺地可耕;餉定八圓,無過數百可領。既不能自食其力,又不得仰食於官,無怪其飢迫切,而輕去其鄉也。然則屯政之廢弛,皆由積弊之難除,賢司牧實心實政,誠知琴瑟之不調,不可不改弦而更張之也。
若夫彰化之設隘,又與屯相表、裏者也。而其弊亦相因。何則?屯租與隘租,皆取諸界外之埔地,而奸佃輾轉爲奸:屯丁欲向徵收,則曰:此納隘也;隘丁欲向徵收,則曰:此納屯也。矇混已久,釐正爲難。屯、隘相因,無從究詰。昔日之土牛紅線,至今已無遺蹟。界外之荒埔,俱爲民間之樂土,而其詳不可得聞矣。微特兵革屢經,案卷莫考;奸民蠹吏,朋比爲奸;激之既慮其釀禍,縱之莫得而清釐。蓋亦積漸使然耳。且夫山之有隘,猶海之有防也,隘防生番之出沒,海虜洋盜之去來,其事殊,其理一也。彰化隘寮原設一十六處,守之以隘丁,統之於隘首,給之以隘租,廳縣皆存冊籍,以時爲稽察。而不知名則猶是隘也,而實已無存矣。凡隘丁首額缺,由番漢業戶舉充。被豪強之輩,其不惜多貲以充此役者,非能督責隘丁以守隘口也。不過欲收隘租以鮑欲腹耳。隘之無益於民,猶屯之無益於兵也。然則欲除其積弊,而有志廓清者,尤恐措理未洽,徒形滋擾,則不如奉行故事之得以相安無事也。蓋屯隘之租,多在界外,官非不欲爲定界,以杜私越之漸;而無如利之所在,民爭趨之。彼越墾之人,雖性命尚不自惜,又何畏乎犯法哉?竊謂除弊不如興利,凡界外可墾之地,官爲經理而墾開之,做蛤仔難之舊法,於以開曠土而生遊民,則大利既興,而諸弊可革。良有司得無有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