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軍侵臺檔案補編
正文
法軍侵臺檔案補編--
●補編(一)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海防緊要宜毖近患而豫遠謀摺(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籌備臺灣防務摺(光緒十年正月初四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請飭催楊嶽斌迅速赴閩片(光緒十年正月二十七日發,二月二十三日到)
軍機處寄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上諭(光緒十年三月十七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三日到)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十年三月二十六日)
軍機處密寄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上諭(光緒十年四月初一日)
奕譞等擬防海四條(光緒十年四月十四日)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閩省辦防及法船經過廈門情形摺(光緒十年四月二十六日發,五月十六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和議雖定仍嚴密辦防片(同日)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七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八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八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九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十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十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三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四日到)
上海道邵友濂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五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
督辦臺灣事務劉銘傳奏報起程日期摺(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六日發,十八日到)
督辦臺灣事務劉銘傳奏改修炮臺購備槍炮請飭閩督籌撥角兩片(同日)
軍機處寄閩浙總督何璟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
吏科給事中萬培因請飭整頓廈門防務摺(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軍機處寄署閩浙總督何璟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六百里加緊戌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戌刻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軍機處電寄各省將軍督撫諭旨(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
軍機處呈覽赫德與巴使問答片(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軍機處摘抄劉銘傳條陳單(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五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六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六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六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到)
發出使德法大臣李鳳苞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九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一日到)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一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到)
軍機處電寄沿海各統兵大員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三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閩浙總督何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到)
閩浙總督何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到)
發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八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九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九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軍機處電寄曾國荃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一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到)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
軍機處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四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四日到)
軍機處電寄劉銘傳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五日)
太常寺卿徐樹銘奏請浙江提督歐陽利見帶部援閩片(光緒十年六月十七日)
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八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酉刻到)
會辦南洋海防陳寶琛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巳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巳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辰初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辰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戌刻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戌刻到)
發出使美英日本各大臣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奏呈總理衙門與賀璧理問答片(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擬給美使照會(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擬給各國公使照會(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早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劉銘傳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錫珍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北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發南洋大臣曾國荃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發上海道邵友濂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侍講學士張佩綸等奏廈門防務責成彭楚漢等佈置片(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總理衙門興美國何天爵問答(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卯刻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會辦南洋海防陳寶琛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津海關道盛宣懷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太常寺卿徐樹銘奏福州軍務責成三路並進仍由南北洋撥軍速援摺(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辰刻到)
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出使大臣許景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辰刻到)
會辨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軍機處電寄張佩綸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擬復出使大臣李鳳苞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月發由北洋轉)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海防緊要宜毖近患而豫遠謀摺(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謹奏爲海防緊要,宜毖近患而豫遠謀;恭摺仰祈聖監事。
竊法、越之事,與球案、俄約不同。無論爲和爲戰、爲利爲鈍,必且常爲西南邊患。外侮既亟,海防不可稍疏。交、廣水陸毗連,現既增兵嚴備;仍應俟彭玉麟、張樹聲等隨時奏報軍情,相機酌辦。惟縱觀沿海形勢,北洋分守沽塘,略顧旅順;而登、萊之防尚虛。南洋兼籌江海,重扼江陰;而蘇、太之防稍闕。彼若舍堅攻瑕,我且支左詘右。似宜綢繆牖戶,預防未然。登、萊之防,丁寶楨前奏宜趨重登州、煙臺、威海三處。然該升撫亦僅在通伸岡等處築立炮臺,餘則有志未建;教練水勇八百名,經李鴻章檄調北洋,配入「超勇」、「揚威」兩船,所購洋槍均是舊式。嗣吳長慶到防未久,亦不能有所經營。現在東省水災氾濫,度其兵力、餉力,止能張皇補苴,斷難佈置周密。臣衙門反覆代籌:登州本有鎮將,不必增兵;威海本屬隩區,猶堪扼險。惟煙臺水闊沙平,商舶經行,久爲洋人測伺;必宜添設重兵彈壓。若吳大徵分扎灤樂、吳長慶遠駐朝鮮,未可遽行撤調;應請飭下北洋大臣選定將領,爲簡之師少則四營、多則六營,扼劄煙臺,俾與沽塘、旅順犄角。左宗棠之防,以白茅港爲扼要。查白茅港在昭文縣東七十里,爲蘇、常諸水出海要道;明代防倭,常設白茅烽堠。港外浮沙橫闊綿亙,輪船扼守,地險而勢亦稍孤矣。然海口可通江蘇省城者,如劉河、如大錢涇、如徐六涇等處,皆距省百數十里,實防不勝防。而崇明尤孤崎海外,僅恃鎮標,兵力單薄;一旦有警,徵調難赴事機,必須豫籌備禦。南省近設漁團,用以杜漢奸引水之弊而收海濱制敵之奇,用意甚善;但漁船均系教民,臨事實難倚仗。爲蘇省計,若要擇要增防,餉項必須竭蹶。若勸捐設練,民情更易驚疑。可否請旨飭下江蘇撫臣衛榮光以冬防爲名檄令沿海六、七州縣挑選民壯,約以一縣三百人爲率,籌撥洋槍、子藥教練;歷冬、春三五月,必能技藝熟嫺,一律嚴整。無事則緝捕鹽梟,有事則巡緝海口。各縣脣齒接壤,聯絡易周;慎選廉能牧令,久住而責成功:餉不虛糜、民不擾惑,行之似有裨益。至太湖一帶,鹽梟、搶匪出沒爲害,雖與海防無涉,亦必先事遏禁亂萌,臨敵始無後顧。應嚴飭該撫招募槍船、查緝匪徒,化梟爲良,以靖閭閻而謐湖海。至閩省遠連粵海、近蔽浙洋,尤宜鎮轄得人,以杜日本乘間窺伺。若疆吏徒以安靜爲冶而防務不甚講求,恐海波偶揚,臺、澎、廈、澳尤不足恃。伏望朝廷垂念閩疆,或別簡賢臣、或起用宿將,俾資鎮撫。浙省則定海島嶼孤懸、乍浦口門深闊,並應與寧波、鎮海設法嚴防,使蘇、浙首尾銜接,以期鞏固。前曾奉旨通飭,諒劉秉璋曾經戰事,或能扼要妥籌,用紆宸廑。
抑更有請者,海防之說創自十年以前,中外紛如聚訟矣。然購船、購炮所費不下數千萬,而臨事仍無甚把握;防倭、防俄所費亦不下千餘萬,而沿海仍無甚規模。疆臣以部臣惜費爲解,部臣以疆臣浪費爲辭;終之遷就因循,則臣衙門實執其咎。即衆論不歸咎於臣衙門,而臣等與於籌海之責,問心實難自安。竊謂臣衙門職掌,以商、防爲兩端;防務不能日強,商務必且日困。擬自今伊始,亟圖海防以規久遠;爲今日防法之虛聲,即爲他日防海之實用。經此次奏奉諭旨後,臣衙門隨時隨事切實請求:查覈沿海要隘、博考外洋船式,一面與戶部議經費、與兵部議營制、與疆吏議將材;雖遽難立可大可久之規,亦當使成能戰能和之局:庶務建威銷萌,有備無患乎!是否有當?伏祈皇太后、皇上聖監訓示!謹奏。
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軍機大臣密寄前大學士署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李、大學士兩江總督二等恪靖伯左、閩浙總督何、江蘇巡撫衛、福建巡撫張、浙江巡撫劉、山東巡撫陳: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奉上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海防緊要,宜毖近患而豫遠謀」一摺,覽奏均悉。法人侵佔越南,外患日亟,沿海設防,必應綜覽形勢、統籌全局,爲未雨綢繆之計。南、北洋防務經李鴻章、左宗棠專力經營,而登、萊之防未嚴,蘇、太之防尚闕;山東要隘以煙臺爲最、江蘇則崇明孤懸海外,兵力單簿。閩省臺、澎等處,在在堪虞。浙江定海、乍浦,應與寧波、鎮海併力嚴防:全在南、北洋大臣既各該督、撫先事豫謀,實力籌辦。着李鴻章遴選得力將領如曹克忠、郭寶昌等酌帶數營扼扎煙臺,與沽塘、旅順相犄角;陳士傑當就本省現有各營嚴密佈置。崇明地方應如何豫籌備禦?着左宗棠熟籌酌辦。其沿海可通內地者防不勝防,或以冬防爲名,檄令沿海各州、縣挑練民壯,聯絡聲勢;或招募太湖一帶槍船,藉資巡緝:着衙榮光妥籌辦理。臺灣久爲外人所覬覦,鎮將是否得力、兵勇是否足恃?何璟履任多年,責無旁貸。張兆棟曾經渡臺,於該處情形亦應周悉;務當同心籌畫,備豫不虞。浙江防務,前據劉秉章奏明添營,在鎮海等處扼要設防。着即迅速辦理,嚴扼要口;並隨時與閩、蘇兩省互相策應,以期鞏固。總之,法、越構釁已久,治海辦理防務,必先能守兩後能戰。各海口情形有籌議所未及者,均應確抒所見,切實豫籌。該大臣等爲朝廷所倚任,務各振刷精神,共體時艱,以維大局。原摺均着抄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八。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籌備臺灣防務摺(光緒十年正月初四日到)
福州將軍臣穆圖善、閩浙總督臣何璟、福建巡撫臣張兆棟跪奏:爲法信日緊,遵旨籌備臺防;恭摺覆陳,仰祈聖監事。
竊臣等續募營勇佈置閩省海防情形,於十二月初二日會摺奏報在案。旋於初七日欽奉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十九日寄諭二道,以臺灣防務緊要,重貽宵旰憂勞;跪誦之餘,莫名慚悚!伏念臺地孤懸巨浸,物產豐饒,久爲外人覬覦。近接探報:法人自攻陷桑臺後,勢焰漸張,敵情詭譎異常;防務自宜倍加嚴密。奉旨垂詢:鎮將是否得力、兵勇是否足恃等因。臣等查臺事,全賴鎮、道得人。現任臺灣鎮總兵吳光亮系久經戰陣之員,於同治十三年經前督辦臺防臣沈葆楨奏調來臺,旋補是缺;臣璟曾接沈葆楨覆函,稱爲赤嵌一柱。現任臺灣道劉璈,曾在兩江督臣左宗棠行營多年,亦老於軍事:邇來設法籌防,尚屬妥協。兵勇一項,除舊存各營外,左宗棠遵旨酌派總兵楊在元等帶勇四營渡臺,計日可到。複查現署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前曾辦理臺防,熟悉情形,勤勞卓着;已令其統率所部擢勝三營由廈門經渡臺北,與新授福寧鎮總兵曹志忠所統三營扼要駐防,可期得力。澎湖爲臺、內來往咽喉,用兵必爭之地。該管副將蘇吉良經調省,據吳光亮稟稱「副將周善初才識兼優,足當一面」,即委其代理澎湖協副將篆務;並飭劉璈照原議籌撥兵勇三千人,歸周善初統帶扼防。臺南則有鎮、道駐紮,就近經理:防勇不敷,已飭劉璈趕緊酌募,仍照原議五路分防,互相策應,以一萬六千人爲準。各口炮臺炮勇,並飭嚴緊以待。惟臺地口岸林立、港■〈氵義〉紛歧,勢難處處設備;幸民氣素稱強固,由鎮、道督飭地方文武妥定章程,認真舉辦鄉團、漁團,以補兵力之不逮:此臺澎設防、分別佈置之實在情形也。
北寧戰事如何,尚無確音。萬一有警,臣璟當審敵所向,出省調度;或照防倭成案,駐紮泉、廈與省、臺聲勢聯絡,相機決策。臣穆圖善擬往來福州海口,與總理船政臣何如璋督率嚴防。臣兆棟與副都統臣多鑾布督同司、道慎固省防,並籌濟軍火、糧餉。總期可戰可守,力保疆宇,冀綏朝廷南顧之憂。
所有臣等籌備防務緣由,謹臺詞恭摺覆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監訓示!
再,此摺系專弁由輪船賫交上海道發驛馳遞,合併陳明。謹奏。光緒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光緒十年正月初四日,軍機大臣奉旨:『覽奏已悉。仍着該將軍、督、撫飭所屬妥籌佈置,隨時酌度事機,嚴申儆備,期於緩急足恃。欽此』。
——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請飭催楊嶽斌迅速赴閩片(光緒十年正月二十七日發,二月二十三日到)
再,正在繕摺間,接準署湖南撫臣潘鼎新諮會:欽奉寄諭,傳知楊嶽斌即行馳往福建,會同何璟等將海防事宜認真籌辦等因。仰見聖慈垂念巖疆,特派重臣來閩會辦,固臣等所深願而不敢擅請者。此與彭玉麟奉命赴粵,同系南顧之憂,足使士氣民心日益強固。現值籌防喫緊,相應請旨敕催楊嶽斌迅速來閩,俾得籌辦海疆,幸甚!臣等謹附片陳明,伏乞聖監!謹奏。
光緒十年二月二十三日,軍機大臣奉旨:『前據潘鼎新奏楊嶽斌因母病未能赴閩,已諭令俟伊母病體稍愈,即遵前旨馳赴閩省矣。欽此』。
——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一。
·軍機處寄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上諭(光緒十年三月十七日)
軍機大臣字寄福州將軍穆、閩浙總督何:
光緒十年三月十七日奉上諭:『現在越南北寧失守,防務喫緊。穆圖善久歷戎行,着會同何璟將福建防務切實籌辦,不得稍涉疏懈;並將辦理情形迅速覆奏。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三日到)
密。昨晚接二十一日西電:興化已被法兵據守雲。粵稅司德崔琳到津密稱:唔法水師提督,謂兵船入華,將奪踞一大口岸爲質;若早講解,可電請本國止兵等語。俟呈說帖,再緘致鈞署。鴻。梗。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十年三月二十六日)
軍機大臣密寄前大學士署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李、署兩江總督一等威毅伯曾、兵部尚書彭、福州將軍穆、閩浙總督何、兩廣總督張、江蘇撫衛、浙江巡撫劉、福建巡撫張、山東巡撫陳、廣東巡撫倪、督辦寧古塔等處事宜通政使司通政使吳: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奉上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昨據道員邵友濂電報:德國施繙譯官雲洋行接廈門電報,法國提督帶兵船八隻過廈門,向北開駛等語。法人連陷越南北寧等省,其勢甚張。彼以兵船來華,恫喝要求,自在意中。沿海各處,亟應妥籌備豫。着李鴻章、曾國荃、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衛榮光、劉秉璋、張兆棟、陳士傑、倪文蔚、吳大徵飭令防軍加緊訓練,於沿海各要隘力籌守禦,務臻嚴密。瓊州、臺灣孤懸海外,久爲彼族所覬覦;有「欲據爲質,藉索兵費」之說。倘有疏虞,辦理益形棘手。着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張兆棟、倪文蔚督飭將領實力籌防,總期有備無患。際此事機緊要,正我君臣臥薪嚐膽之時。該大臣等務當振刷精神,竭誠籌辦,用副委任;仍宜持以鎮靜,不得稍涉張皇,是爲至要。該國兵船北駛,是否確實?着即探明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密寄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上諭(光緒十年四月初一日)
軍機大臣密寄兵部尚書彭、福州將軍穆、閩浙總督何、兩廣總督張、福建巡撫張、廣東巡撫倪:
光緒十年四月初一日奉上諭:『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接道員邵友濂電報:德國繙譯官雲,法國提督帶兵船八隻過廈門,向北行駛。昨李鴻章電報:據滬局電稱,偵知有法鐵甲二、快船二、兵輪一於四月初一、二日可泊吳淞,孤拔所領各艦繼至等語。彼族挾兵艦來華,無非爲恫喝要求之計。屢據揚言,將奪踞一口岸爲質,藉索兵費。沿海各要隘,均應嚴防。瓊州、臺灣兩處地屬偏隅,非通商口岸,無所牽制;尤爲彼族所覬覦。倘有疏虞,辦理益形棘手。前已諭令彭玉麟等妥籌備禦。現在事機緊追,着再行申諭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張兆棟、倪文蔚督飭將領及地方官等整頓防軍、固結人心,實力防守;務臻嚴密,以期有備無患;不得稍有疏懈,致千重戾。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三。
·奕譞等擬防海四條(光緒十年四月十四日)
臣奕譞等謹擬防海四條,恭錄呈覽。
一、邊海各防:專員會辦。
一、裁冗,儲防餉:由戶部暨疆吏切實議覆。
一、瓊、臺專員統率:設常川防營,酌辦民團。
一、滇礦:張大聲勢,杜彼覬覦。
——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五。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閩省辦防及法船經過廈門情形摺(光緒十年四月二十六日發,五月十六日到)
福州將軍臣穆圖善、閩浙總督臣何璟、福建巡撫臣張兆棟跪奏:爲遵旨覆陳閩省辦理海防及法國兵船經過廈門情形,恭摺仰祈聖監事。
竊照本年四月初八日欽奉寄諭:『穆圓善久歷戎行,着會同何璟將福建防務切實籌辦』等語。又於十三、十七兩日欽奉寄諭二道,以『法國兵船八隻過廈門,向北開駛;確實着即探明具奏。臺灣地屬偏隅,尤爲彼族所覬覦。着穆圖善、何璟、張兆棟督飭將領及地方官整頓防軍、固結人心,實力防守,務臻嚴密』各等因,欽此欽遵。伏查閩省籌辦海防,業經四次奏奉批旨,復於四月初三日第五次會摺具奏在案。穆圖善蒙恩鎮守閩疆並司關榷,與臣璟、臣兆棟近在同城,平時已遇事必商;籌防以來,尤無事不公同商酌,會銜入告。凡心力所能及,即屬職分所當爲;乃覆上煩宸廑眷懷南顧,奉臥薪嚐膽之諭,並令臣等感愧涕零矣。
閩省海口林立,備多則力分,不得不擇要佈置。如福州爲省會根本重地,五虎門以內,節節扼扎水陸營勇將及萬人。廈門一口,有新舊陸勇四營、水勇兩營,佐以練兵、民團,統由水師提督彭楚漢調度。漳州、泉州兩府分駐六營,以固廈門後路。福寧府駐兩營、興化府駐一營,各顧海口兼靖內江。臺灣議分五路設防,新舊兵勇已二萬人,較之從前防倭專顧琅■〈王喬〉一隅調勇至三十餘營,則現在分佈全臺兵力尚不爲厚;而限於餉力,勢難再增。臺地民氣強固,向稱可用;應辦水陸聯團,臺南、北統飭認真經理,俾輔兵力之不逮。此外,修築炮臺及購備軍火、糧食一切事宜,節經奏明籌辦。
第防海不可無戰船,閩省前集鉅款由德國定購鐵甲輪船,至今尚未來華。現留省港者,僅「揚武」一兵輪、「福勝」、「建勝」兩蚊船。再,閩廠所成各輪船,除分撥各省外,臺南有「萬年青」、「伏波」兩船,臺北有「永保」、「琛航」兩船、往來絡繹;廈門駐有「振威」、「長勝」兩船。各該船或泊、或小、或系商輪,足供轉遞文報而已。外洋槍炮日新月異,前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函示,已動用出使經費定購新式槍炮,備各省防軍之用。臣等即函商署直隸督臣李鴻章分撥大後膛鋼炮十尊、哈乞開思、毛瑟後膛槍各二千五百杆,仍由閩籌還價值;現在尚未領到。臣等愚見,既無堅利鉅艦堪以出戰,一旦有警,計惟堅守各炮臺。水陸互相策應,阻以水雷、木簰、鐵練等物;一至淺港,則以杉舨水勇御之。陸路則分扎勁旅、聯絡民團,出奇制勝,佈置已粗具規模。然如御史趙爾巽所奏天津、上海、廣東等處炮臺巨炮,尚不足深恃;閩省素號瘠區勉力籌防,更不敢謂確有把握。
至法國兵船過廈門北駛一節,查自本年正月起、至現在止,據廈防同知陸續申報:該國戰輪船進口共有八隻;先後出口者七隻,其中三隻往香港、四隻往上海。有無北駛,無從確探。尚有一隻泊鼓浪嶼,至今未開;別無動靜。現交夏令,廈門則口敞水深,輪船最喜停泊,巨炮皆可及岸。臺灣惟安平口有波浪之險,他口無之;且地勢袤長,處處濱海,實屬防不勝防。澎湖、基隆等口,業已嚴申儆備;所目視歃然者,無鐵甲船以資扞衛耳。
刻雖事機稍緩,臣等自當檁遭諭旨,督飭將領及地方官整頓防軍、固結民心,以期有備無患;斷不敢稍涉疏懈,自千重咎。臣等謹合詞恭摺復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監訓示!光緒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光緒十年五月十六日軍機大臣奉旨:『覽奏均悉。即着穆圖善等就現有各營及兵輪、蚊船妥籌佈置、認真操防,以期有備無患。欽此』。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和議雖定仍嚴密辦防片
再,正擬拜摺間,復欽奉寄諭:自來能戰而後能和,着臣等嚴申儆備,務臻周密等因,欽此。並準署直隸督臣李鴻章電信:和議已定「簡明」五條後,再議評細章程;彼兵漸撤,我防暫緩等語。臣等伏思和局有定,原屬朝廷寬大之仁。然即從此息爭,濱海各省防務正宜力籌持久,練兵簡器,以圖自強。臣等於應辦之事照前督催,續募之軍未敢停撤。臺防尤關緊要,並經嚴飭在事文武實力經理,務求嚴密,勿事張皇。除續辦情形另再奏報外,臣等謹附片復陳,伏乞聖監。謹奏。
光緒十年五月十六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科」卷十七。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七日)
軍機大臣密寄前大學士署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李、署兩江總督一等威毅伯曾、兵部尚書彭、福州將軍穆、閩浙總督何、前兩廣總督張、署兩廣總督山西巡撫張、江蘇巡撫衛、浙江巡撫劉、福建巡撫張、山東巡撫陳、廣東巡撫倪、會辦南洋事宜內閣學士陳、會辦北洋事宜通政使司通政使吳、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三品卿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
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七日,奉上諭:『現據張樹聲轉達潘鼎新電報:本月初一、初三等日法兵至北圻諒山、觀音橋等處無故撲犯我營,釁自彼開;我軍已與之接仗獲勝。法兵經此次懲創,自可遏其兇鋒。第恐其不得志於北圻,勢必至中原沿海各口岸及臺灣、瓊州等處肆擾泄忿。亟應格外防範,以備不虞。着李鴻章、曾國荃、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張之洞、衛榮光、劉秉璋、張兆棟、陳士傑、倪文蔚、陳寶琛、吳大徵、張佩綸督率各軍認真操練並隨時嚴密偵探,務期有備無患,毋稍疏虞。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八日到)
密。頃領事法蘭亭來稱:該國電信:諒山華軍接戰,法兵死七人、傷四十,系由華兵先開槍炮,違背「簡明和約」。法廷已派隊赴援,並在粵之頭等水師提督孤拔總統兵船來華,兩、三月內必定有辦法,必要賠償;巴德諾尚不果來等語。鴻面與辯論,似此局不易結束。鴻。虞。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八日)
密。頃接西電雲:諒山華軍四千攻打法兵七百,被擊退。法廷命公使理論索償,法兵船即調往北邊,回國法兵停止不回等語。聞巴德諾不日抵滬。又,李丹崖初六電稱:法已電催巴使帶水師北上恫喝,請不認作桂軍爲妥雲。俟巴有至滬確期,再電聞。鴻。陽。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九日)
密。頃接李丹崖電報:法謂華背約,調水師兩軍集廈門赴津云云。鴻。齊。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十日到)
密。馬道建忠由滬報稱:巴德諾初九到滬,傳聞俟孤拔到偕北。又,粵督電稱:稅關英人言法兵被華殺四十八;法酋孤拔帶兵船多號初九可到香港等語。俟續探船到行止再報雲。鴻。午。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十日到)
密。頃上海邵道電稱:公使巴德諾初九到滬,駐法領事公館。又,「字林」錄初六英京電雲:法廷現飭整軍再在東京交戰等語。鴻。午。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三日)
密。頃粵督電稱:香港電報:法兵酋孤拔初九酉刻到港,現尚來船無多雲。鴻。元。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四日到)
密。接滬電:法水師提督孤拔於十三日到滬。鴻。鹽。
·上海道邵友濂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五日到)
法提督孤拔十二夜到滬,兵船六隻泊吳淞口,僱用通事及辦筆墨者十二人;一、二日內即往北洋。友濂稟。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
密。頃接倫敦電報:法國外部大臣茹裴禮在下議院言:諒山之事件華兵埋伏以攻不備,是以法國索問賠項。又,巴黎新聞紙:所索之款須一千萬鎊,法將據守福州爲質雲。查福酋在津曾言和局不成,將取臺灣、福州;計期福於十三抵巴黎。又,滬局電:探法又到兵輪五隻;前後共九隻,水雷艇兩隻。僱長江領水四人、福州領水一人,催備五月煤、糧。赫德十五夜過津,十九到滬。鴻。巧。
·督辦臺灣事務劉銘傳奏報起程日期摺(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六日發,十八日到)
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前直隸提督一等男奴才劉銘傳跪奏:爲恭報奴才自津起程日期並遵旨會同李鴻章籌商情形,恭摺仰祈聖監事。
竊奴才恭奉恩命畀以臺灣重任,於十二日詣闕請訓,仰蒙聖謨垂念海疆緊要,訓諭周詳。跪聆之下,欽感莫名。陛辭後,謹即束裝就道,於十四日馳抵天津。現值事機緊急,自宜早日到臺,以免棘手。現在畿輔防務喫重,所有奴才舊部銘軍,勢難分撥;其餘江南唐定奎所部八營,亦接曾國荃電函,不能分調。廣東吳宏洛所部五營,大略情形相同。惟聞臺灣駐防之兵雖爲數不下兩萬,而器械不精、操練不力,將來必須選用將領切實整頓,方能得力,卻非一時所能猝辦。連日會商直隸督臣李鴻章,慮及奴才於臨時之際孤身渡臺,既不能佈置防務,尤恐難控制臺軍。商由記名提督劉盛休所部十營內,每營選派教習十名、炮隊教習三十名、水雷教習四名,共一百二十餘名,並派銘軍舊將提督王貴揚等十餘員給帶毛瑟後門槍三千杆、配齊子彈;並商請兩江督臣曾國荃由上海機器局籌撥前門炮十尊,另飭道員龔照瑗由金陵機器局籌撥後門小炮二十尊、水雷數十個。計前項軍火,可勉爲目前基隆一處防守之用。此外,仍當由奴才速爲購辦,以期分佈。現由津將各色槍炮、子彈,一律配齊,定於本月十八日攜帶啓行,乘輪船南下。一俟到臺之後,應如何佈置情形再行奏聞,以慰宸廑。
所有奴才自津啓行並與李鴻章籌商情形,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監訓示!謹奏。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六日。
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督辦臺灣事務劉銘傳奏改修炮臺購備槍炮請飭閩督籌撥角兩片
再,奴才渡臺之後,現值事機緊急,自以整頓防務、選練隊伍爲急務。澎湖、基隆等處炮臺聞皆不甚合式,亦須次第改修;槍炮尤須早爲購辦。雖系臨渴掘井,究勝束手貽機。奴才此次路經上海,擬選妥實炮廠,訂購口徑一尺內外炮位數十尊、後門槍數千杆以及改修炮臺之費,計需銀四十萬兩。現值海防喫緊之時,固得作速舉辦;即事定之後,亦未可視爲緩圖。合無仰懇天恩俯準飭下閩浙督臣何璟、撫臣張兆棟於應解臺餉之外,或由藩庫關局、或由臺灣道庫迅即籌撥四十萬兩,解歸奴才速爲辦理,以濟急需。其槍炮價數並修臺經費,俟事竣後由奴才據實報銷。奴才爲整頓防務,操練隊伍起見,謹附片具陳,伏乞聖監訓示!。謹奏。
·軍機處寄閩浙總督何璟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
軍機大臣字寄閩浙總督何、福建巡撫張、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前直隸提督劉:
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奉上諭:『劉銘傳奏:「現值海防喫緊之時,此次路經上海,擬訂購槍炮;澎湖等處炮臺,須次第改修。請飭撥銀兩」等語。着何璟、張兆棟迅即籌撥銀四十萬兩解交劉銘傳,俾資應用。至炮臺應否改築?必須詳細查勘。着劉銘傳於到臺後查明確實情形,會同何璟等妥慎籌辦。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吏科給事中萬培因請飭整頓廈門防務摺(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巡視北城吏科給事中臣萬培因跪奏:爲閩省海防緊要,請飭整頓廈門防務,以固疆圉;恭摺仰祈聖監事。
竊臣恭閱邸鈔,閏五月初四日奉上諭:『前直隸提督劉銘傳,着賞給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等因,欽此;仰見皇太后、皇上廑念海疆之至意。伏讀之下,欽感莫名。
臣查閩省輪船可進之口凡三:臺灣、福州、廈門。臺灣地方富庶、民俗強悍,其人習於戰鬥。劉銘傳久歷戎行,聲望素着;業奉欽派駐臺,必能隨宜措置,自可無容顧慮。福州海口最險,兼以督、撫同城,重兵所駐,亦可不至空虛。惟廈門上蔽省會,下瞰臺、澎,爲閩中海濱要區;該處華夷雜處,民心最易浮動。本年三月間,越南邊事告急,法兵、輪船暫泊廈門;該處防軍一無可恃,遂致居民紛紛遷徙,數日一空。並聞該處內港一帶海寇乘機肆擾,擄掠附近居民。水師提督彭楚漢駐廈多年,習成貪黷,營務廢弛;統帶練軍,半多虛額。設遇海上有警,甚爲可慮。現值籌辦海防之際,亟宜大加整頓。可否請旨飭下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大臣張佩綸駐紮廈門察看情形,將該處所有防軍認真稽覈、妥籌佈置,俾與劉銘傳軍互相犄角;庶臺、廈兩處聲勢聯絡,即閩省防務亦可益臻嚴密矣。爲整頓海防起見,是否有當?伏乞皇太后、皇上聖監。
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軍機處寄署閩浙總督何璟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軍機大臣字寄閩浙總督何、福建巡撫張、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三品卿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
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奉上諭:『給事中萬培因奏:「廈門防軍一無可恃,亟宜整頓;請飭張佩綸駐紮廈門,與劉銘傳互相犄角,聯絡聲勢」等語。閩省防務緊要,廈門爲濱海要區;應如何整頓防軍、嚴密佈置?着何璟、張兆棟、張佩綸會商妥辦。至所稱提督彭楚漢習成貪黷、營務廢弛、練軍半多虛額各節,並着查明具奏。……此次與法國雖有齟齬,並未開釁;所有口岸各國商務,仍須妥爲保護,毋任團練藉端滋事。原摺片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密。頃據滬局電報:孤拔鐵甲豫備即行,有開釁之意;未知何向。鴻。養。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密。頃據滬局電報:二十二申正,法提督孤拔及越來大小鐵輪悉數駛去;雲往煙臺或至閩馬尾雲。鴻。漾。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密。接丹崖二十一日電稱:茹請撤兵旨,宣告議院解散兵船,令巴就津議;似正辦。屆時可力辯諒山非我咎,以免賠費。今孤拔乘兵船全集,欲赫德就巴議,先請恤詔,似逼我認咎,爲勒索張本;請向總署裁示。又電稱:法飭水師靜候,請早繕撤兵旨云云。乞核辦!鴻。養。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六百里加緊戌刻到)
密。頃又據滬局電稱:法兵船均爲孤拔帶去,未知何往;似赴他處攻奪地方者。已電知丹崖查詰。鴻。梗。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八。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密。前據許竹篔電稱:在滬晤巴使,謂此事由孤拔主持。孤昨晚忿帶兵船全數出海,意甚叵測。聞其廷議索賠鉅款,孤欲尤奢;於巴接鈞署不允之照覆而變計者。若北來津,尚可勉支;南駛,則臺北、福州尤可危。劉省三亦於昨午後赴臺,倉卒禦敵,更無把握;敢以密聞。鴻。二十三。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密。頃據英水師提督來津晤稱:法提督利士比亦帶煙臺兩鐵甲船開駛,未知何往;似與孤拔合軍。英提督即統兵船六隻回煙,聽候該國調遣雲。鴻。敬。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戌刻到)
密。法領事雲:孤拔明日來鐵船一,不能乘坐小輪至南臺。一輪未便阻,船多厄阻河路。候電不至,只能如此辦理。聞法擬取福爲質;如中旨不允謝,請乞於覆法照會之先一、二日速示閩信,庶閩軍得先下手。否則,彼內外夾攻,中其奸計矣。勿忽此言。綸等肅。閏二十三。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密。前加、馬電未奉覆。二十二未正,法兵船一進口。夜醜初,接滬電稱:申正,法將孤拔及越來大小鐵輪悉數退去;據云至煙臺或至閩馬尾等語。聞滬上法兵船約十餘號來此,不知多少。馬尾船局所在深入內地,與口外不同。現已商領事阻止,但空阻無用。鈞署屢電未復,和戰已否定局?無所遵循。乞速示!綸等肅。閏二十三。
·軍機處電寄各省將軍督撫諭旨(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
奉旨:『法國巴使逗遛上海,不即來津議約;並據各處電報:孤拔有「集兵他駛,佔據中國地方爲質,索賠兵費」之說。無理要求,萬難遷就。海疆防務喫緊,着沿海各省將軍、督、撫、統兵大臣等密飭各軍嚴陣以待,一面廣爲偵探。倘有法軍前來按兵不動,我亦靜以待之;如果撲犯我營或登岸肆擾,務須併力迎擊並設法斷其接濟,期於有戰必勝。如有退縮不前者,立即軍前正法。本日欽奉懿旨:「各營士卒奮勇有功者,除破格施恩外,併發給內帑獎賞。將士炎署從軍,已先賞給江南、福建、廣東各營平安丹各十五匣;其餘各省,以次給賞。欽此」。着即傳知各軍知悉。欽此』。閏五月二十四日。
·軍機處呈覽赫德與巴使問答片(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
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送到李鴻章電信四件。又,赫德在上海與巴使問答一件,奏錄呈覽。謹奏。
照錄赫德在上海與巴使問答
兩次會唔巴大臣,伊雲:『華兵先行動手攻擊法軍,在距諒山兩日路程之處。故其咎顯歸中國,致所有法國軍需等費俱必中國賠償。中國若允於京報內明降諭旨飭將駐紮北圻兵勇立刻調回粵、滇所轄界內並允賠法國一切軍需等費,則本大臣願在上海會同中國特派全權大臣商訂條約』。
巴大使後雲:『調回兵勇一節,法國約願讓準理時日,而中國應趕速飭以立刻調回。其允償軍費一節,中國措詞亦可無傷體統;法國於銀款交清,亦願讓準理限期』。而所有軍費終須賠償,巴大臣不肯加以通融。並雲:『中國若不允照行,古軍門按照本國未議(即哀的昧敦)之文佔據中國某處地段爲質;除於他處動兵外,俟將法軍逐日加增各費掃數交清及中、法交涉事宜全行議妥,始將所佔之地退還。茲續爲論議,亦屬無裨;中國祗立訂允與不允而已』。
巴大臣甚惜此事,頗具禮貌而堅持不移;且古軍門在上海現已備齊,以便於本月二十七日起手辦理。茲特剴切陳明:現時若不依允,則此後法國需索定屬有增無減。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密。奉旨欽遵轉電南洋。惟孤拔所轄大鐵艦四、快船十餘,南、北洋現船皆小不能敵,似難於海外牽綴援應。頃張幼樵二十三亥電:法進口一輪閣淺小損;孤拔明日到,只一鐵船,坐小輪至臺。丹崖屢電請早降撤兵旨,逕告謝使;乞速辦!但彼意須照約撤回邊界,此旨似宜妥酌,免再反覆。可否代奏。鴻。
·軍機處摘抄劉銘傳條陳單(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五日)
一、各海口設防宜分輕重緩急。臣等查海防守禦惟在扼要,所見極是。若謂通商口宜重宜急,尚有未盡然者。通商口岸各國財貨聚積,一交鋒而失損,彼必慮及賠償;恐亦未必肯專注商通口岸,而轉在無口岸之處肆行滋擾。前已疊次諭令海疆各督、撫等擇要扼守,應責成認真辦理。
一、改設炮臺。臣等查炮臺爲海防要圖,擬令沿海各省試行仿造;並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寄信出使各大臣詳查外洋各國炮臺各造式,繪圖貼說以聞。至炮臺守兵之外,後路尤須另派接濟之師以備遊擊。
一、籌辦洋麪水師兵船。臣等查外洋水師爲制勝要策,前經張佩綸奏請設立七省水師,已奉旨令南、北洋大臣會同妥議。擬將該提督所陳,飭令參酌議奏。
一、改制長江太湖水師。臣等查長江太湖水師,前經曾國藩會同彭玉麟創立奏辦,現在行已多年。應否改添船隻?擬令南洋大臣並彭玉麟妥議具奏。
一、船政局、機器局宜加整頓。臣等查製造各局亟應詳細考校,以免糜費。擬令南北洋大臣、閩省督撫並會辦大臣、船政大臣切實整頓,妥議章程。
一、籌購大批槍炮。臣等查槍炮最爲行軍利器,擬令南、北洋大臣及沿海各督、撫查明現在實存槍炮若干?應添置若干?詳細諮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核奏籌辦。
一、稽查軍械,整頓礦務。臣等查外洋槍炮固應習用,而中華兵械亦不可廢而不講;或華槍、洋槍分習,分藉註明而簡練之。擬令各省稽查實存槍炮數目具報,並各定練習之法。至礦務不能各省皆興,專定於雲南之銅鉛、山西之煤鐵,試造二、三百里火車路以利運轉。俟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暨北洋大臣會議崔國因摺覆奏,請旨辦理。惟經費集股恐無人信從,仍須籌撥官本。
一、裁併勇隊,參用練軍。臣等查各省勇隊,以湘、淮兩軍爲最着。擬令統兵各員參酌裁併,發行各省。至抽練綠營,江蘇、浙江等省已有行之者;擬再令各省妥議定章。
一、定賞罰,求將材。臣等查一切章程固宜嚴定,惟賞罰公平、軍令嚴明,全在提鎮總領營官之得人。前已奉旨通飭訪求將材,擬令各省督、撫覈實具保,總以得人爲主。
一、譯刻泰西各書。臣等查西學各書精粗不一,須擇其至精者譯刻採用。擬令曾紀澤、黎庶昌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選擇各國書內一切兵法、算法各適於用者,匯刻頒發;並將中國所有論海防各書,一併採擇。
閏五月二十五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六日到)
密。前鈞署覆謝使照會轉電丹崖,頃接二十四來電雲:養電送茹,謝電亦到;茹因不認償、又未宣旨,遂翻前允。苞與力辯兩時許,如雲『今四日內倘宣旨並認償,尚可派巴到津詳議並減償款;否則,孤拔到福州,定先據之』。其意甚決,乞電總署云云。似此則撤兵電旨到,仍不滿欲。又,二十四閩電:孤拔尚未到。鴻。徑。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六到)
密。漾電旨敬悉。法仍兩輪在馬尾,聞孤拔已到;兩鐵船在口外,尚有續至。已遵旨照會法領事知;惟法人包藏禍心,空言難阻。旨戒生釁,阻路議不敢輒行,已深入鐵船局。現善隊駐長門,綸以兩營顧馬尾,鍵尾亦難策應。民情尚謐,璟、棟合紳士顧省防。謹聞,乞代奏!綸等肅。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六日到)
密。頃滬局密探:利士比今午亦帶船赴閩。巴使承外部旨,孤拔必欲賠費;否則據地。二十八,福州恐有變。又,法領事法蘭亭、林椿來告:巴、孤拔與外部密議,必據一地爲質。哀的美敦書二十八限滿,即攻打馬尾船廢。倘先允將船廠作押,可勉動兵;詳約議定,仍交還。鴻未敢許;然事急,恐無救法。鴻。二十六。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到)
密。頃接幼樵二十六,七電稱:敵船內外睨長門,窺馬尾。兵向以謀勝,如決裂,乞兵援閩後截法爲要雲。鴻已催江督赴滬,屬其鎮靜籌備。又滬電:「海晏」船送省三赴臺回,雲基隆口有法船聲稱購煤,省三飭封煤窯,不準出售。鴻。豔。
·發出使德法大臣李鳳苞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九日)
密微。沅帥授全權,與巴會議詳細約款。吳淞有法兵船五隻;並有兵船泊閩馬尾,有取船廠作押之說。竹篔搭英輪由粵赴德,先見閣下妥商。豔。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一日到)
密。頃滬局稟:「海晏」回。接劉省帥電一紙雲:二十四日抵基隆。炮臺俱扎低處,不能守口;急須改修。請告總署雲。鴻。朔。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一日)
奉旨:『疊據何璟、張佩綸等電報:法全力注閩,已進八艘;請飭援應牽制等語。孤拔赴閩有欲踞地爲質之說,南、北洋覆稱無船可撥。惟閩防緊急,粵、浙相距較近;着彭玉麟、張樹聲、張之洞、倪文蔚、劉秉璋酌撥師船前往,設法援應牽制。欽此』。六月初一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到)
密。頃張幼樵二十九來電:昨綸軍到馬尾,孤拔見管駕張成,疑我欲戰;答以戰則約期,不行詭道。孤雲兩國有禮,吾船將退。夜間,彼燃電燈戒備;今晨開去兩艘。望轉總署雲。鴻。朔。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到)
密。法船一又退閩安,去局三十里;非怯敵請救可知。但北、南如各飭兩船,定能逼法出口,奪其挾和氣,巴、孤自沮。倘法犯他口,閩必出船。綸。
·軍機處電寄沿海各統兵大員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
奉旨:『法監至基隆購煤,劉銘傳飭封煤窯;所辦甚是;着傳旨嘉獎。包臺俱在低處,着即趕緊改築;炮位是否合用,尤關緊要。法情叵測,務當佈置周密,勿稍大意。斷絕接濟是制敵要策,各海口均當仿照辦理;着即諭令沿海各統兵大員知悉。欽此』。六月初二日。
——以上見「清光緒期中法交涉史料」卷十九。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三日)
奉旨:『據張佩綸電信:法船先後退出三隻;如北、南各飭兩船,定能逼法出口等語。江南、浙江現均無船可撥,北洋輪船稍多,着李鴻章速撥兩船、備齊軍火,赴閩策應;並由該署督電寄張佩綸知悉。欽此』。六月初三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密。頃幼樵初二日來電:孤拔在此終夜自擾勞不退。今日閩調回一般,法亦來一船。粵派兩船將到;香濤公忠可感,願署奏聞,以勵其餘。馬尾甚安,敝軍不懈,勿念等因。鴻。絛。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密。法船進閩港三,分二(?)泊媽祖澳;二(?)泊北龜後,緊對長門。令一逼閩安、餘環馬尾,既不得阻止,又必俟撲犯登岸始環擊;彼操勝算,我失先着。查法七船有兩小可直抵南臺;再任出入分佈南北,首尾不能兼顧,戰無可戰;皆遵旨靜以待之。左相督閩久,必知地勢。請代奏,示機宜;爲閩計,即爲大局計。善等肅。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密。聞滬議約,法將孤、利均在閩,來約彼此按兵。閩兵力現在足與法抵,我船多一艘,法氣即減一分。原議者持定,勿過遷就。綸獨言恐疑少年盛氣,何見亦同。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密。甚矣!曾之漠視閩也。滬僅法船一,華船則六;南洋十五船無可分,欲閩三船敵法耶?今長門堞(?),請飭曾分兩船來閩,法退即送還。人云船活臺呆,今華船亦呆矣。綸等肅。
·閩浙總督何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到)
密。稅司法尚有西貢調船來閩之意。本日進口兩艘,合前十一艘。璟、綸、善肅。
·閩浙總督何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到)
密。大鐵甲船一停芭蕉口四十里外,伺我船截擊。璋、綸、善、璟、棟並肅。
·發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
密。北洋接閩電:探聞羅星塔總來法船大小七號;確否?昨電有下手爭先等語,具徵壯謀。現在曾已與巴相見,法外部亦允商展限期。此間堅持定見,並未稍示以弱。此時議尚未定,各省自當嚴防本境,杜其聲東擊西之謀。如竟決裂專注於閩,必飭各路救援。再,羅星塔爲省河門戶,船廠非城池可比;與其拘守一隅以正兵抵禦,不如統籌全局、設法出奇。軍情不能遙制,惟諸公審處之;希轉商將軍、督、撫、船政大臣。陽。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八日到)
密。幼樵初六日電:本日法船進口兩艘,合前十一艘雲。昨電誤作十七。鴻。虞。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九日到)
密。防務日緊,法酋舉動日肆,意揣必至決裂。閩失勢,在不能先封口,又不能先發。法鐵艦守口一艘,兵船入長門十艘環馬尾江者六,日魚雷船二,又有大號兵輪七號在近省之長樂縣海口,擬築炮臺;要挾多端,迫我開釁。我俱新集之兵,但一挫難振,遂其奪廠據城之志,兵守隘口,大收商稅,杜絕數百援兵來路;害不勝言。善等不敢不豫陳。應否入告,候鈞裁!善等肅。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九日到)
密。以法兩將多船在閩,跡涉專注;故彼船欲先發,出奇則無及。羅星塔逼廠一里許,似廠爲省河門戶。署電以廠非城池,屬勿守一隅;謹叩教!今議未定,孤拔守佔矣。綸。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密。頃曾電:酉初許巴恤銀五十萬,巴不允,詞甚決。另探法公司船先期開往海防,載陸兵。恐閩口兩日內有變,奈何!鴻。青。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支。今日又有七艦來口,煙臺調來;似專注閩矣。願設法催援!璟、綸、善等肅。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來電進呈,奉旨:『現在美國使臣願出調處,並勸法退船;法如就範,閩急稍紓。惟中國堅持定見,不允給銀,法亦勢成騎虎;調處或成否,未可知。法艦既佔要隘,我軍難操萬全。與其分守力單,總以保城、保民爲第一義;豫備遊擊之師、隨地安設伏兵,出奇制勝,使彼不敢登岸深入:全在該將軍等密籌辦理。來電所稱法人在長樂縣海口擬築炮臺,是否確有其事?着迅速電聞。基隆防務緊要,並着知照劉銘傳嚴密佈置。欽此』。六月初十日。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料交涉史」卷二十。
·軍機處電寄曾國荃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一日)
奉旨:『穆圖善等電報法人又調七艦到閩,請設法催援等語。閩防日緊一日,南洋輪船前準緩調,現在情形不同,着曾國荃速派兩號、配齊軍火,馳赴閩省;應由何處進口?與該省電商定見,再行進發,以免疏虞。並着速行知照藩霨於江西防軍內酌撥陸兵,由陸路徑赴閩省援應。欽此』。六月十一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到)
密蒸。十二辰刻奉十一午後電旨,謹悉。此間招商局各船均於初十夜改換美國旗號,方敢出入。十一夜,吳淞口探實有法船七艘距炮臺不過八、九里,眈眈環伺。今奉新派二船赴閩,若即照辦,一則出口恐啓釁端,二則出洋恐不能入閩口。閩只一口、並無二口,萬一因此二船之行立即決裂大局,竊恐後患不堪設想:此不敢速派之情形也。贛西防軍酌撥由陸路赴閩,除飛諮藩霨遵照外,理合先請代奏。荃、琛。澄。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
奉旨:『法人專注閩口,聚集多船。閩防日緊,前經彭玉麟等調撥兩船往援,所辦甚是。刻下該省情形危急,兵力尚單。着該尚書等速再力籌援應,或調派陸兵由海道前往;應由何處進口?與該省電商定見,再行進發,以免疏虞。欽此』。六月十二日。
·軍機處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
軍機大臣字寄前大學士署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李、署兩江總督一等威毅伯曾、兵部尚書彭、盛京將軍慶、福州將軍穆、前兩廣總督張、閩浙總督何、署兩廣總督山西巡撫張、江蘇巡撫衛、浙江巡撫劉、福建巡撫張、山東巡撫陳、廣東巡撫倪、會辦南洋事宜內閣學士陳、會辦北洋事宜通政使司通政使吳、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三品卿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前直隸提督劉:
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奉上諭:『現派曾國荃等在滬與法使議約,該使無理要求、婪索鉅款,萬難允許。雖經美國照約出爲調處,成否尚不可知;亟須備豫戰守。況法艦現聚閩口,彼族詭計多端,伺隙攻瑕,均未可定。沿海各省防務喫緊,該大臣、將軍、督、撫等不得因有調處之說,稍涉疏懈。仍當振刷精神,檁遵疊次諭旨極力籌備堅持必戰之心,勿存遊移之見;庶不至因循貽誤,致幹諮戾。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三日到)
密問。昨夜子正,邵回示:看色形氣,已不作主;並雲法廷電孤拔作主。李梅雲:不特福州大有動作,即吳淞口外七船恐亦有舉動。十點鐘,赫來見;亦云法公司船悉開出口,恐將在江圻。責任太重,自應還顧職守、迅速回寧,維繫人心。乞代奏明!俟覆電到滬,荃即起程。荃。午。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四日到)
密。頃接本日西電:中、法尚未說妥,福州居民大爲震動。洋人現皆遷徙,英兵船已調隊伍上岸雲。鴻。寒。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四日到)
密。滬電雲:巴告鮑絕孤所爲,孤尚未動。此時若南、北師船驟至,逼孤出口甚易;緩則不得力。巴、孤聞甚和。我船先敵來,奇兵要着也。綸新來閩,炮、雷均少;故慎之又慎。願代奏!近靜定,嚴備如常。綸。元。
·軍機處電寄劉銘傳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五日)
奉旨:『法艦久泊閩口,滬議迄未定局。基隆及臺北各口防務均極喫重,劉銘傳前封煤窯,具見果斷;惟須始終堅持,斷其接濟,庶彼不能久留。炮臺一切,趕緊豫備。並着將佈置情形,設法電報總署奏聞。欽此』。六月十五日。
·太常寺卿徐樹銘奏請浙江提督歐陽利見帶部援閩片(光緒十年六月十七日)
再,臺灣地方久爲法夷所垂涎,劉銘傳封禁雞籠山煤窯,尚爲得力。若移緩就急入閩省,誠恐顧此失彼,轉難收拾。查浙江提督歐陽利見忠勇樸誠,深諳兵律;若由所駐寧波督帶勁旅援閩,尚爲近捷。至於寧波海口,亦須驍勇善戰之將接統防軍,以資保衛;查衢州鎮總兵喻俊明夙着戰功、勇果沈毅,堪以接統防軍。可否請旨飭令遵行以綏閩境、以固浙防之處?恭候宸斷施行。謹附片密陳,伏乞聖監。謹奏。
·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八日到)
密且。奉旨援閩,粵兵不敷,閩事甚危,移緩就急,潮去閩近,已令署提督方耀飛調遊擊方恭敉潮勇五營往援。潮防舊有三營,趕募步勇一營、水勇一營,舊營績勇補足,軍火暫那應用,粵墊兩月餉及船費,由汕頭舟行至廈門;能否搭船入口,相機前進。舟行自廈一日到福州,陸行八日到福州。請代奏!玉麟、樹聲、之洞、文蔚肅。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酉刻到)
密。本日口外法兩輪駕去,乞飭各路探明,恐彼趨臺北。已調營駐澎湖,復租船通氣;愧師船少不能兼顧也。省三來信雲:七、八艘尚可抵禦,臺可陸戰耳。綸、璋、善、璟、棟等肅。皓。
·會辦南洋海防陳寶琛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密號。頃張志均見巴雲:十八辰刻,基隆華兵開炮,法無一傷;一時許,奪炮臺、據煤礦。現擬暫緩再取閩廠;所請辦法,改賠償作爲邊界用款也。琛。皓醜。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巳刻到)
密號。巴來照會雲:法已奪雞籠口岸炮臺,索賠八十兆佛郎克,分十年交;未雲:但須照前次申明語法各節辦理了局。語未分曉,俟遣邵往詢,又云:福州暫不變,地方官亦應不動。已電閩嚴備以待。茲撮要飛呈,請奏;全文續電。荃。琛。澄。嘯戌。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巳刻到)
密。滬局戌正來電:送洋報至吳淞法船雲:炮均上桅。今日新到之船自基隆來雲:炮上桅,情叵測。鴻。巧亥正。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密。羅豐祿本日戌正電報:基隆失陷。鴻。巧亥正。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密。頃德崔琳函稱:法領事接電雲:臺灣基隆炮臺被法人用炮轟破,法兵船並未傷損。鴻。巧夜子正。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來文雲:『爲照會事。本大臣六月十二日照會貴大臣以諒山一役本國因和好商議起見,迭次展期,貴國尚未擬定辦法;是以日後我法國任憑舉動,無所限阻在案。又甚願貴大臣揆度時勢,妥想辦法,於本日行知本大臣查覈。本系請貴國明曉大局,悉心調停;而貴國未之允。是故我國不得不照閏五月二十日哀的美敦書明載之語,自取押款。本國水師提督古已奉命取守臺北所屬基隆口岸炮臺作爲質押,現已均被取守。惟大清國若願我國將該處早日交還,但能照法國前次所請各節立即照允,我國不欲從事太過,仍願始終格外廉讓。是以現允將福州情形暫時不變;然貴國該處地方官亦應一律不動,不應如前日之事。蓋本大臣迭接古提督電稱:「福州各官無不違彼此靜候不動之例,且有斷絕本提督來往電信」等語;常即由本大臣轉達貴大臣知照。茲我法國現擬向貴國索賠不過銀八十兆夫郎克,分十期交與本國收領,一年爲一期,十年交清;諒貴國駐法大臣李已電知總理衙門。然我如此情願相讓,萬不可貴國有所誤會。本大臣奉命明告此項銀數,絲毫不得兩爲爭論;倘中國朝廷不允,則我大法國不得不揆測情形,盡力從事矣。然本大臣仍望不致到此地步;但須貴國照本大臣前此申明辦法各節辦理了局,使得言歸於好。此實爲貴國計,迅速如此完結爲妙,爲此照會貴大臣查照可也』等語。理合電呈。荃、琛、澄。嘯亥。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二十一。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辰初到)
密。頃接滬上本日西電:法國據守基隆。法國兵船名「魯汀」昨晚抵滬報到:法人炮轟基隆而取之。按哀的美敦第二次到期系在禮拜五,久候李鳳苞請再展戰期,茹斐禮不允,是以法戰艦五條離福州駛往臺灣,用炮轟基隆炮臺;戰時未久,法已據奪。聞得該處炮臺已被擊碎,火藥局焚燬;中國官軍陣亡之數未悉。據聞亡者甚多,法兵未死一人。法兵艦名「費勒斯」爲中國炮所擊,未甚傷壞。法公使巴德諾照會曾宮保:法人已取基隆,中國應立即依法人所欲;如不依允,任憑中國開戰雲。原系法總督利士比乘坐鐵甲船名「拉加利桑呢亞」並督帶船主費肥利管帶「費勒斯」兵船、船主德拔巴管帶「魯汀」兵船外,有戰艦二條一齊前往攻擊基隆;法提督孤拔督帶兵船一隻在福州恫喝,以使中國兵船、炮械鹹集福州保守雲。鴻。皓。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辰刻到)
密。頃電稱:法奪執觚,未知確否。省三智將,不應坐困。恨滬代租船未到,已電廈門速探。粵撥五營將到,當令乘原船至臺會剿。力薄謀淺,愧憤無已。璋、綸。皓。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戌刻到)
密。頃接丹崖十九日來電:茹來電:滬議未成,十五日已取基隆作質,以候中國允償云云。如何答?乞速請總署示!鴻。號未刻。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戌刻到)
密皓。頃接省三十六午電雲:十五卯,法以五船攻基隆炮臺,至午全碎,我不能守;營盤仍守住。兵單餉缺,茫無措手。戌電雲:法上岸四百餘人,攜四炮攻營。曹鎮、章高元等帶隊旁抄,生擒法一名、死傷法人不下百餘;破山額炮臺,得輪炮四尊等語。謹特報。荃、琛、澄。號未。
·發出使美英日本各大臣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法國越事索款,當照約請美調處;而謝署使照會僅言請人調停未便允准,絕無訂期開仗之語。本署復以仍照前文彼此妥商,務臻和睦。詎法提督孤拔乘會之頃,攫取基隆煤礦;恐泰西各國無此陰險辦法。本署已請駐京各使公評,祈閣下告外部及與國各使,一評局外之理或設法播諸新聞紙。又,法若推以此擾通商口岸,各商財貨、房棧,中國猝難保護,應惟法是問;亦望與外部預言之。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奉旨:『彭玉麟電報:請飭彭楚漢就近募勇助閩防;飭程文炳募勇順流下長江助他省防,江、鄂籌餉較易亦較速等語。法人堅索鉅款,萬難允許。本月十八日臺北基隆炮臺被其攻佔,殊堪髮指。閩防萬緊,着穆圖善傳知彭楚漢迅即募勇成營,豫籌戰守。漳、泉兩郡之人強悍可用,宜切實訓練,以資得力。並着寶卞第、彭祖賢傳知程文炳,或選帶湖北防營、或另募新勇,剋日乘輪船由長江順流而下,至江西會商潘霨,與前調江西陸兵合力前進,赴閩應援;所需餉項,着卞寶第等力籌撥濟,並與曾國荃會商撥給軍械。刻下軍情緊迫,務當妥速辦理,毋誤事機。欽此』。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來電均進呈,奉旨:『穆圖善等連次電報均悉。基隆炮臺被佔,劉銘傳夙嫺兵事,是否到臺未久,佈置尚疏,抑系另有出奇制勝之策?如何接仗失事!電內「執觚」,是否基隆?着穆圖善等探明詳細情形電奏;一面設法傳旨劉銘傳督軍竭力攻復,以挫兇鋒。刻下戰局已成,現由總署照會各國評論。着該將軍等將戰守事宜悉行整理,備俟奉到諭旨遵辦。船廠即由張佩綸等隨機因應,不爲遙制。欽此』。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奏呈總理衙門與賀璧理問答片(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送與賀璧理問答二件,恭錄呈覽。謹奏。
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總理衙門與賀璧理問答一
六月十九日兩點鐘,賀璧理來署,章京董世延接見。寒暄畢。
賀雲:『昨又接赫稅務司來電,內稱法國之事,因議院諸人均信福祿諾讀約三條之說爲真,僉謂中國違約;是以張此大口,向中國索償。現在張口不能合口,只要中國與以下臺地步,便可了事』。
問以『如何爲下臺之法』?
賀雲:『前擬給銀四百萬兩,惟恐有傷國體。現擬作爲諒山士卒撫卹銀兩,由曾大臣與巴大臣彼此用照會聲明,將來不入條約之內;中國似可照允。將來各口稅餉,有二年工夫便可收回。若用起兵來,所傷實多;不如就此完案爲妥』。
答以『俟回堂再酌』。
賀雲:『貴衙門聞基隆之事否』?
問以『你有何信息』?
賀雲:『今晨聞基隆炮臺已失,法國並未傷一人』。
答以『想系基隆炮臺小之故』。
賀雲:『臺上有方噸大炮六尊,亦不爲小』!
問以:『法國何以未傷一人』?
賀雲:『我在該處作過稅務司,頗曉該處形勢。緣基隆海河形勢灣環,與滬尾相對。炮臺築於河西北岸,若失和以後,洋船由海河直入,便可對面轟擊;今未經失和,法國兵船任便遊弋,可繞至炮臺後面。炮臺有前洞,無後洞,若法人將炮懸至桅上在後面、旁面攻打,炮臺不能還擊,故未傷一人也。現在閩省情形,人情洶懼,黃金每兩值銀四十八兩。城外盜賊蜂起,凡有搬家者,立被劫奪。此不可不慮也』。
問以『總稅務司此信在失基隆以前?以後』?
賀雲:『此昨日之信。失基隆,我今早才知』。
告以『我將你所說各節逐層回堂,再俟迴音』。
賀唯唯。旋辭去。
(附件二)總理衙門與賀璧理問答二
十九日晚間十一點鐘,賀璧理來署,章京成章、孔慶輔接見。
賀雲:『頃接總稅務司來電,甚爲緊要。今日午後自上海發的內稱:基隆現被法人轟沒炮臺,佔據煤礦。總稅務司面見法國巴使,據云「前議四百萬恤款,中國不允;現在情形不同,改恤款爲邊界經費,加至一千萬兩。如中國立刻允准,仍分十年清還,每年一百萬兩,仍可了結;基隆亦即退還中國,法不佔據。如不肯允,定要轟奪船廠並福州省,再駛船北來索款。到那候,臺灣地方即歸法國,是不退回的了」云云。據總稅務司看來,不如趁此了結爲妥。祈早爲定一辦法,電知遵辦,不可再遲誤事』。
答以『當回堂酌辦』。賀辭去。
·擬給美使照會(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擬給美使照會:
爲照會事。查中、法齟齬一案,中國照約請貴國調處並知照法國大臣在案。嗣準法國大臣照復,不允他人調處。貴國何參贊亦面稱:接準電覆,法國不允;此外均無他說。頃接南洋大臣照錄法國巴大臣照會,內有法兵已取基隆炮臺等情。如果貴國接到法國不允調處之信提及此事,不轉告知中國,想貴大臣素敦睦誼,必不出此。如法國並未以取基隆之意告知貴國,甫經回覆不允調處,即有此舉;是法國無以對中國,並無以對貴國。除將上月二十七日以後來往文件、電報刷印照會各國大臣並照會貴大臣外,爲此照會,須至照會者。
六月二十日。
·擬給各國公使照會(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擬給各國公使照會:
爲照會事。查中、法齟齬一案,曾將兩國來往照會各件於上月二十七日照會(貴大臣、貴署大臣)在案。續經照請美國照約調處,亦經面告各國大臣。查調處本系巴黎斯約辦法,中國極願以此法了此案也。本月十六日,準謝署大臣照稱:請人調停一節,似難允准。又經本署推誠告以美國調處之益並照請妥商辦法,於十八日照復去後。乃十九日準南洋曾大臣轉準巴大臣照會,法國取守基隆等情;閱之詫異。查巴大臣本月十二日照會、謝署大臣本月十三日照會均願兩國妥商,即謝署大臣十六日照復,亦但言不允他人調停,並無「發此照會後即動兵攫取基隆」之語。乃一面會商、一面踞地,恐泰西各國無此辦法。查巴大臣照稱不過欲索八十兆佛郎克,竟不待商定,又不先告中國及各國戰期。設推此意擾及通商各口,則華洋各商財產,中國亦猝難保護;一切應惟法國是問。惟法國此次踞地正在會商未定之際,而又索此鉅款;法國應否如此辦理?中國應否照辦?尚望貴大臣、貴署大臣秉公評論或另有公平辦法,均惟貴大臣、貴署大臣查覈定斷。相應將上月二十七日以後往來文件、電報刷印照會貴大臣、貴署大臣查閱可也。須至照會者。
六月二十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早到)
密號。今日在滬法船開去二艘,非向臺、即到閩。臺、廈文報梗滯,連日覓僱洋蛟輪船前往,迫不可得。刻尚未奉鈞電,盼甚。荃、琛、澄。號申。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頃刻劉銘傳自廈門電報:十五基隆炮臺攻沈情形,與署電同。又,十六法兵上岸攻營捷狀,與曾電同。惟臺灣無海線,商輪因封口不去,又禁運兵與械,接濟難通。聞法調舵南陸隊即至,必欲據此口爲質兼圖報。已由廈電囑其飭將士嚴備穩慎圖之。鴻。號。
·劉銘傳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十五日法船五隻攻打基隆炮臺,八點鐘至十二點炮臺全行打碎,基隆山口曹鎮營仍守;傷亡兵卒六十餘人,煤礦已令自行轟毀。海外孤懸,信總不通;兵單器缺,茫無措手。先電飛報。六月十五日劉銘傳叩。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法已在臺啓釁,基隆易得難守;如上意不願大舉,計省三必奮澠池;如決與法絕,似不如早定戰計,並飭南、北通籌互援閩。若坐視,殊憤悶。璋、綸。皓。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法不得於閩,故攻臺;不得於臺,將回船圖閩。南舶援臺已落後,不如順道來閩;閩不增法船,由閩渡臺,閩且派船爲導:如此着着皆活。璋、綸肅。馬。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號。鈞電未到。頃據電局探:各口法船限今晚全到閩。如確,則閩何以支!南洋兵船無一可敵法之鐵艦,又難往援。萬一旦夕閩危,奈何;乞速籌!荃、琛、澄。個卯。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二十日申刻接省三由滬轉電雲:望日法五船攻基隆炮臺兩小時之久,臺破、營盤仍守住。次日,法上岸四百餘人攻曹營。曹志忠、章高元等帶隊旁抄,生擒法人一名、死傷百餘,得其坐旗一面;破其山頭炮臺,得炮四尊。南、北洋輪船如肯出戰,不難驅追等語。省防正嚴,船難抽動;託滬租船,各國礙公法不允。粵派五營援閩,陸行來廈;擬派援船,迅速設法。已先囑省三調臺南軍並募團勇,許重賞;臺民素可用,或能得力。北洋船難分顧,乞飭南洋速撥輪船來援,全局幸甚!善等肅。二十戌。
·錫珍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密。蘇諮未到,珍等甚焦急,計亦不遠。基隆陷而旋復,法必再逞兵。釁已開,萬難議款;似應堅旨宣佈,並電閩先發、曾力固吳淞。又,東省膠州口無兵,恐法乘虛登陸;應否調軍駐防?伏候裁奪!珍、恆肅。個。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北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密。頃丹崖十九未初來電稱:福來雲:如肯允償,請巴赴津定數並議商約章;茹可準辦。先撤閩船,俟數定交還基隆;茹測系苞意。今不肯請人評論,別無辦法;倘不備戰,可否請允以保閩廠?乞速商總署,似不到五十兆佛郎云云。現又照會各國評論,恐皆觀念無濟;即公評,未必不令給款。似不如兩商自辦,尚可斟酌減讓。鴻系叢謗之身,本不敢再與斯議。惟事機緊,大局攸關;戰後亦必賠償,爲數更巨。可否令丹崖準福祿諾所議?衛署迅速電覆丹崖,傳知遵辦。乞代奏!鴻。馬午。
·發南洋大臣曾國荃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密號。八斗煤井,萬勿爲法踞。臺北林姓鉅富,銀谷多積;希格外優獎,勸其慨捐以濟軍用,不可棄以資敵。臺島孤懸,外援不便;急設法廣招團勇,練習成軍。聞法往越南截陸兵來臺報復,望嚴備;即速電省三。馬。
·發上海道邵友濂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密。雞籠已踞,應促赫德回京面商要事。馬。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奉旨:『曾國荃電稱:雞籠炮臺陷後,法人上岸攻營;劉銘傳飭軍旁抄,生擒一名、死傷法人百餘,稍挫敵焰。惟兵單器缺,臺、廈文報梗滯;應如何設法接濟軍火之處?着李鴻章妥爲籌畫。聞臺南兵數尚足,可否調赴前敵?着劉銘傳酌度辦理。欽此』。六月二十一日。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侍講學士張佩綸等奏廈門防務責成彭楚漢等佈置片(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再,佩綸本擬巡閱臺、廈,臣璟原奏廈門有事,擬進駐泉州。現在敵勢趨重福州,臣等自應專力省防。惟廈門爲閩省藩籬、臺灣管鑰,亦宜兼籌幷顧,以副宸廑。水師提督彭楚漢系楊嶽斌舊部,威望素着;應即責成統率各營,嚴密佈置。前溫州鎮總兵吳鴻源籍隸同安,熟悉地方情形;該處健壯,多爲所用。已囑該提臣與之遇事商榷,冀資臂助。所有廈防情形,理合附陳,伏乞聖監。謹奏。
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總理衙門興美國何天爵問答(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六月二十日三點半鐘,美國何天爵來署,周家楣、陳蘭彬率同章京接見。
何雲:『適接福州、上海各一電報,繹未清楚,是以來遲』。
問:『電報是說何話』?
何雲:『福建電報,有法國兵事大礙美商家產等語』。
問以『貴國調處,法國不聽,是何意見』?
何雲:『外部電報但說法國不準云云,未甚詳悉』。
答以『法國不聽調處罷了;乃並未知會各國,遽取中國雞籠地方,不獨不能對中國,亦不能對美國及各國。我們已將此話電知李大臣向法外部辯論,楊大人曾否再電告貴國』?
何雲:『前兩天已再電報本國,一兩天內必有電覆,即行奉布;請中國不必着急,應將越南爲中國屬國、法越前後情節、法國如何違約、中國如何不違約詳細切實照會各國知道』。
答以『法國不願美國調處,可否再請各國調處』?
何雲:『如法國答應,各國可以調處。但法國既不願美國調處,其餘英有埃及之事、德本夙仇,法更不願了』。
答以『法國不願調處,則照會各國亦無益處』。
何雲:「照會各國於中國大有益處,不可不辦』。
答以『法國現如此辦法,於各國商務均有關礙;將來能過問否』?
何雲:『法國去年底曾告各國公使:如與中國動兵,必先知照云云。現並未知照,遽爾動兵,有損各國商務;各國不能不問。昨俄國大臣給楊大人文書,稱美國有兵船在福建,請一體保護俄國等語。商務緊要,各國是不能不問的。現與楊大人商量,打算代貴衙門擬一照會各國文底,明日可以送來』。
答以『費心』!再閒談而散。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密號。本日酉據英畢德衛探稱:廈來電雲:華十九日有英人在淡水,知法攻基隆炮臺,在船上並無一人上岸等語。竊思法兵既未登岸,我兵似已守定。西人所探十九日情形如此,足抒肫注矣。吳淞口、江陰、鎮江一帶我兵守禦甚嚴,刻預備戰事;合併附陳。荃。個戌。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卯刻到)
密。省三十五失臺,十六獲勝;當已達署。臺僅一船在鎮,不能獨出;法尚十船分泊馬江,我船亦難他顧,擬派三營援臺。臺所少非陸軍,且無船可載;請飭南洋多派得力輪船,馳赴臺北攻剿。南洋十四船,法止三艘泊滬;擁船棄臺,似非計。請代奏,速行!善、璟、棟、璋、綸同肅。馬。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密號。閩欲南、北洋撥船往援基隆;查南兵船無一可御鐵甲者,且白犬、東沙要路均有法之鐵船阻截,若派往援,行止中途必被搶去。不特無益基隆,且恐貽誤吳淞、長江大局。荃萬萬不敢造次,伏乞代奏;仰邀俞允,吳淞幸甚、長江幸甚!荃。馬酉。
·會辦南洋海防陳寶琛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密號。昨示巴字據,即福臨行商李撤防者。李未許,福遂自抹去並署押。其既歸,仍謬稱續約,致法誤會期,以有諒山之役。昨已將印本給各領事寄公使,以助評論。然公評未知能否止兵,不如仍令李相飭德私電福,使自轉圜。此事本李手辦,非李不能了。法失勢於臺,圖閩必亟;彭募潮勇援閩以恐緩,程帶軍更不及事。閩廠若失,要求必更奢。相持日久,省城食匱,坐斃之勝;尚望藎慮速籌代奏,以維至計。琛。禡午。
·津海關道盛宣懷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密。湖北、江西成軍,緩不濟急;無將領,又無軍火。宜責成腹省籌餉,閩、臺添兵,南、北洋濟軍火。省三孤立,兵餉尚可偕資民力,軍火則無生法。臺北難入,惟有速由越派輪船解赴臺南安平、打狗,遲亦恐爲敵阻。乞備酌!宣懷稟。
·太常寺卿徐樹銘奏福州軍務責成三路並進仍由南北洋撥軍速援摺(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太常寺卿臣徐樹銘跪奏:爲福州軍務請責成三路並進,仍由南、北洋大臣酌撥勁軍速援臺北,斷賊接濟事。
竊維法逆盤踞福州海口,我軍援閩之師,虎門以外焦石叢雜,無可駐泊;廈門相距八、九百里,雖可下碇而相距太遠。援軍若自粵來者,應一道從興化陸路出福州之南、一道從延平水道出福州之西;自北往者,一道從浙江溫州自福寧出福州之北:三面會合,使賊不敢深犯而福州之逼庶可漸解。其所用輪船專恃火力,必將專意臺北以資接濟。其雞籠山一帶,前經劉銘傳封禁,未能採購,勢必併力攻取。方今南、北洋防務皆系萬不可緩,而出奇制勝亦兵法移緩就急之常理。如我軍駛入閩洋即不與戰,而往臺北,賊膽亦必寒落。若彼軍已取雞籠山,則戰局自彼開,即將孤拔、巴德諾先行拘禁,問以擅攻臺灣之罪;所有船隻,一律奪取。即將內地援軍分成多撥,肅清閩海;仍令王德榜等掃除越南遺孽,一鼓盪平。蓋和議既已不成,勢非決戰不能先發制人,即一切皆落後塵而兵氣不振。
兵者凶事,古人不得已而用之,非欲逞志於外人;諒亦各邦所深信。而法人之結怨泰西各國,人人慾得而甘心;雖不免物傷其類,而快心之學,即西人亦必異常欽服。況健兵宿將日益稀少,及此不戰,更過十年,無更事之將、無百戰之勇,即欲奮發有爲,亦更難於今日。時局至此,當以戰爲和,待其智窮、俯首請和,然後許之,則和局或可堅固;而法逆狡猾異常,又不可輕信其求和,方爲持遠之計。臣爲援閩警、籌全局起見,可否特旨飭令南、北洋大臣撥兵救閩,並將以議和誤我之逆酋孤拔、巴德諾先行拘禁,仍飭王德榜、劉永福等刻即進兵掃除在越遺孽以伸天討之處?理合恭摺密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監,宸斷施行,天下幸甚!
再,臣所奏事關緊要,請無庸發交廷議,以祕機要而冀成功。謹奏。
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辰刻到)
密。雞籠已復。潮軍駐廈,備閩急調援。善、璟、璋、棟、綸。個。
·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密且。敵既襲臺,今又萃閩,情形危急。仰懇聖上速戰和之計,電諭沿海各省使有遵循,得以相機制敵。不然,處處落後受制,敵已深入內河;彼倘據險開炮,疆事危矣。迫切合詞,籲祈代奏訓示!玉麟、樹聲、之洞、文蔚同肅。個。
·出使大臣許景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辰刻到)
密號。閩禍可憂,調援期寬、公評事緩,不足紓急。擬就由鈞署電告外部:基隆事,甚傷睦誼;中國大度,仍願和商。惟宜戒孤,勿再輕動。若必不從,祗有明廢「簡約」,會雲、粵進取,各業兵力結束:仍爲婉辭。法倘求了,或知顧忌。是否,請酌採。澄。養。
·會辨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密。法船在亞洲二十一艘,今探實:西貢四、基隆五、吳淞三,將來閩。閩口內外兩雷船外,共九艘。南、北洋均無法船;我船入閩,與西船分道。請婉商兩洋,仍整隊試行如何?署馬電悉。廠苦守已月,未着遵示一轟,心頗惜之!璋、綸。養。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密。頃丹崖二十一日來電:苞知議院將議,昨又函剖非我咎,並託福先退閩船。頃茹令箥來雲:已據基,人心稍靖;可先令孤拔退出閩口,以免啓畔。八十兆亦可減,惟須我先允並非不願津貼,即可妥定其數。又云:茹頗知巴傲,願由苞與中堂或總署商;乞轉。又,同時接丹崖二十一日電稱:頃福密擬約稿,囑電呈。一、津貼四十兆佛郎;二、全權畫押後,即撤閩船,巴到津商約;三、先交十兆,法兵到高平、諒山、保勝後,即還基隆。上款如中國允,福可請法允。否則,難保和局;候即復云云。與昨說稍異,然皆茹意;乞裁等語。望即酌核代奏,並電覆丹崖。鴻。養申初。
·軍機處電寄張佩綸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
來電進呈,奉旨:『張佩綸、何如璋力顧閩廠,苦守一月;忠勇堅忍,深堪嘉尚。疊飭南洋撥船,曾國荃節次電報,實難分撥;陳寶琛撥船適足速變,並與曾國荃會電有「船小而少,適以餌敵」等語,係爲實情。是以難強必與,着就現有水陸兵勇實力固守。閩俗剽悍可用,如招營緩不及事,先募健卒;參用智謀,出奇制勝。張佩綸等胸有權略,迅即籌辦。須知雞籠已復,深慰廑懷。所請「開濟」輪船趕閩,已飭南洋速撥。至所稱再宕二十日法船續來等語,現已另籌辦法,二十日內必有調度,並先行添派陸路兵勇趕閩應援。粵營現扎廈門,應否赴臺?着酌辦。欽此』。六月二十二日。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
來電進呈,奉旨:『募兵圖越牽制法人內犯,亦制敵之策。劉永福可用,另有調遣;彭玉麟等請封爲越王,斷不可行。朝廷百計助越,原爲圖存阮祀;今忽冊封他姓,殊非「字小」之義。且萬一傳播,劉永福所望必奢;尾大不掉,後難調度。方友升、王德榜兩軍瘴沒甚多,殊堪憫惻;即行查明請恤。並着該尚書電知潘鼎新等將各該軍原有之餉募補足額,勤加操練;一俟秋高氣爽,候旨進兵。劉銘傳各營急需軍火,着張之洞趕籌大批,設法由臺南運往備用;並着源源接濟。欽此』。六月二十三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密號。佈告但使各國聞知,不能強其助我製法,仍無救目前之急。頃接北洋電稱:福告丹崖四條,已報鈞署。法實騎虎難下,非真願撤兵。聖心如欲息事安民,似可因彼求我之意,速派北洋酌辦;目下基隆勝負相當,尚於國體無損。又,赫前議中、法各請一國調處,頃據赫言:法拒美請,因我不先商,一疑美有私。今如以三國調停先詢法願否,或冀可從;似亦緩兵一策。茹二議均不允准,惟有堅持戰計,更無羈縻之法。請代奏,迅電示覆。荃、琛、澄。漾未。
·擬復出使大臣李鳳苞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月發由北洋轉)
密。丹崖來電福約四條,均悉。現基隆已復,彼之議院情形有無變動?即探復。此事中國理足,廷議僉謂難給津貼。法雖不允美商,美國仍請調處,法何堅執不聽?可詰問之。如孤果撤閩船不擾他口,巴可到津議商約以歸和好。希轉電丹崖。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密。頃廈門彭提督二十三來電:法基隆敗後,駛去一船;現兩船泊基口,我軍緊扎原處雲。鴻。敬。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密號。二十三夜,總署電寄奉旨:閩需船甚急,着曾國荃速飭「開濟」前往,不準延宕;欽此。查法兵船前月二十七、八即駐閩口,外又有鐵甲三號阻截白犬、黃沙入閩之路;前船乘軍火者尚不能經過,矧兵船乎!國荃到滬,彼不議約;然相持二十日無一敗着,令彼族得持其短。今若於吳淞萬緊之際派一船制口,一則白犬、黃沙萬難過身;二則歷閩口,彼衆我寡,非被搶去、必被擊截,仍無一船到閩。且彼族執此船以泄基隆小挫之忿,不特貽大局之憂,且令閩、滬各兵船膽寒。兩害相形酌其重,不敢速飭「開濟」前往。理合覆陳,敬乞代奏!荃。宵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密。六月二十三日夜戌正,接廈門彭提督電報雲:二十二日下午四點鐘,「海龍」輪船由淡來廈,接孫道二十發來信雲:法攻基隆被我軍擊敗後,法船掛白旗駛去一艘;現有二艘泊基口外,我軍照常駐原處。孤拔率卒登岸,未有消息。昨接兩電:一不可棄以資敵,一八斗煤井勿爲法踞;已派員搭福建輪船二十二下午赴臺確投省三等因。理合電聞。荃。漾亥初。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二十二。
●法軍侵臺檔補編(二)
光緒十年中法交涉電報檔
南洋來電(八月初五日)
閩省督撫等來電(八月初六日)
南洋來電(八月初八日)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初十日)
北洋來電(八月十一日)
北洋來電(八月十一日)
北洋來電(八月十二日)
福州將軍等來電(八月十四日)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十六日)
北洋來電(八月十七日)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十八日)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十九日)
北洋來電(八月二十日)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南洋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北洋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粵督來電(八月二十三日)
福州來電(八月二十三日)
南洋來電(八月二十四日)
滬局來電(八月二十四日)
南洋會辦來電(八月二十四日)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五日)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六日)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七日)
閩督楊來電(八月二十八日)
陳會辦來電(八月二十九日)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三十日)
·南洋來電(八月初五日)
密號。初次渡臺之勇,尚未接到臺之信。二次英船祗來一小船,雲只能裝四百人,均要裝作皁姓(?),其槍炮軍火藏於煤、米之內;訂初二夜到江陰。今下午卻尚無電信來,未知成行否。據龔照璦收稟:此次所費船價極多,勇丁受償不少;但祝於次日可到,則三次、四次方可照辦。援閩之恪靖四營,初一、二均到湖口。楊昌浚初一到下關,初二、三配齊親兵六百人、軍器、子藥。昌浚初四坐小輪船啓行;其親兵俟今夜輪船到,明早開行。與英商訂定歇火炮八尊外,馬梯呢槍二千杆、子五百萬。大炮勢難提前趕辦,令先電呈,以備查考。荃。
·閩省督撫等來電(八月初六日)
密。臺北初十、十一法與我軍接仗後,十五一船駛往滬尾;旋駛去。滬口已塞;十八以後未聞。法泊福州外七船,近有「初四、五乘潮由梅花渡直犯閩安,攻長門、擾馬尾、林浦」之說。梅花港現極力佈置,林浦塞港將此竣工;復撥時道明亮一營,與沈鎮茂勝營相犄角。省防兵單,惟盼援師速來。璟、棟肅。微。
·南洋來電(八月初八日)
密號。頃接龔照璦滬電:頭次裝送渡臺之勇,初二早到淡水,平安無恙。初三夜醜刻船到江陰,續送二批渡臺,初四滿載開行。靜候再有船到,即可裝送第三、四批也。此次費極重之船價,勇丁受傷輪鞭笞之辱。劉朝祜已有千人及多項軍火到淡水,足令稍慰。惟江南爲援臺援閩所費不貲,餉項益絀耳。四營赴閩,已報初三、四、五自湖口啓行。唐定奎昨、今見面,且須兩人扶掖尚能行走;頃赴江陰。理合電呈,以備查考。荃。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初十日)
密號。頃接張景春來電:「威奔列春」夜到江陰,裝齊勇丁、軍火,初十巳刻開行;此渡臺之第三批也。據云再到一船,下批可盡數前去。理合電請代奏,仰慰聖懷。荃電呈。
·北洋來電(八月十一日)
密。頃接李丹崖初十來電:昨法會議飭孤拔聚全力於基隆依山建壘,意存久佔。前畢相願調停,令外部邀苞與法使不期而會。法使雲:一須華兵永不出界,不提屬國;二須佔臺灣等一處或現償。法使去,外部雲:償恐不允,應電告;苞謂戰志已決,不便告雲。外部催復,乞轉雲。鴻。真。
·北洋來電(八月十一日)
密。香濤初九來電:法造船二十五、僱人五千,查不確。法近年常在港造小輪,皆赴越。前月在港買兩小輪赴閩,聞有粵民受僱,登舟剪髮;故罕往役。在越僱客匪、教民,尚未齊。西報:法增兵船三艘將到華,共二千數百名。西人密告:內一船載挖煤機器,注意基隆,得煤久駐,再圖分擾。港船七日內陸續皆赴閩,其受傷鐵甲未修竣亦行雲。幼樵初九、十來電:尚無警,或將北駛。鴻。真。
·北洋來電(八月十二日)
密。閩電局初十來電:密探得法船多集閩口,候調兵齊,即極力攻打;臺灣劉督辦勢成孤注,請岑、潘兩帥進兵以分敵勢等語。昨接潘撫電報:岑自八寨患病,七月二十三日始行,劉永福謂江河水大,民船不敵輪船,請緩替,王德榜十營同唐景崧四營由高平規太原,擬交岑就近調度:是越境各軍進不得速。聞法有分軍抄我後路之說。鴻。真。
·福州將軍等來電(八月十四日)
密。法船泊口外,陸續增至十四艘;或雲俟大潮由梅花港內犯,或雲俟茶市畢內犯。又聞法在香港造小輪二十五隻、號衣六千件,限中秋交齊。粵督電:法增兵船三,共兵二千七百;其一載掘煤機器。又電:西人言法確於兩日內攻福州各口等語。惟策勵諸軍嚴備;謹電聞。善等肅。元。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十六日)
密號。頃據江陰張景春十五日電稱:「威利」船所裝第三批渡臺之勇,延於本日由其原船載回江陰;春已飭令登岸駐紮,以備汛守等語。理合電呈,以備查考。荃。
·北洋來電(八月十七日)
密。頃上海邵電稱:英人格蘭言「華安」一已放回,勇、械均無恙;惟不許赴臺。又大東公司::雞籠鏖戰兩日,已於法踞。兩信似不甚確,續探再稟。德崔林雲:法調到陸兵二千四百,連水師登岸計四千餘;臺恐不敵。鴻。銑。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十八日)
密。上海邵、龔道本日電稱:十五法只佔基隆東北石寮島,基隆未失;轟淡水塞口,亦未進。即刻保險行允借「海利」輪往探,五日取回信來。又,滬電局接福局辰正來電:據長門報,十七下午五點,川茆山外來法船十八號;想臺北未得手,故復來雲。合兩電觀之,似臺北無恙。鴻。嘯。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十九日)
密。粵局十八接港電雲:法人已奪基隆、又欲攻淡水,即往海南;未知確否。鴻。皓。
·北洋來電(八月二十日)
密。頃上海邵道來電:據法繙譯於雅樂雲,基隆確於十四被法陸兵二千登岸佔踞,淡水昨晚開仗;尚無信雲。鴻。號。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密號。八月二十一子刻,復接廈門來報雲:十二基阜法船十一艘;十三卯刻,法兵千人登岸接仗,戰至酉,雖無勝負,然死亡甚多。滬尾到法船五隻,攻毀炮臺,兵單告急;當棄基拔隊回援,保後路。「華安」船到,均新召不能來;危急萬分,請電總署雲。理合電呈。荃轉電。
·南洋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密號。八月二十夜戌刻,接廈門來報雲:法兵一千七百人帶機器掘煤礦,由滬尾攻城;並募土勇,剪髮爲兵。府城危在旦夕,請電總署雲。理合電呈。荃轉電。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密。頃接廈門轉劉銘傳十五來電:十二基隆到法船十一艘;十三卯初,法兵千人登岸接仗,戀戰至酉,傷亡甚多。滬尾又到法船五艘,攻毀炮臺,兵單告急;當棄基拔隊回援,保後路。危急萬分,請轉總署雲。又,十七日來電:淮勇到臺僅六百。法陸兵二千七百人帶機器掘煤,言由滬尾攻城;並募土勇,剪髮爲兵。至臺北府城危旦夕,請轉電總署雲。該提督親軍太單,臺營多不得力;孤懸海外,無法救援,徒爲焦急。乞代奏!鴻。號。
·北洋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密。頃滬電局來電:申滬報館同接廈門電,孤拔駐基,省帥已退淡水。自十四至三十,炮未絕,臺均毀;華軍入壘堅守雲。又,上海邵道本日電:頃探巴接孤電,利士比於十六據淡水雲。鴻。個午。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一日)
密。頃桂撫潘琴軒十七由龍州轉電:臺北喫重,此間一軍前進,恐不牽制。法方於河內、北寧增兵迎拒,西貢萬難驟達。十四日蘇元春攻克陸岸縣,據報奪敵臺二座、沈船一隻、傷法匪八、九十名、降教材二十餘;我勇陣亡十三、傷二十六,營官遊擊陳桂重傷,請優獎!隔江孤城,兵分愈單;且臨江受敵,南官鹹請平毀。周、方二軍在郎甲,行隊至諒江,尚未得手;攻堅不易。唐已開赴牢馬,擬往蘇街。王函稱同行擁擠,稍緩時日雲。鴻。個。
·粵督來電(八月二十三日)
密壯。法踞雞籠、劉守淡水,南、北洋當已奏聞。兩奉電旨接濟,遵已赴港設法;難在海梗,必當力籌妥,再具奏。竊謂臺事孤危,外援難往,惟有以民守臺。臺地戶土、銀米皆不缺,惟缺軍火;向多富戶豪民,臺北林姓曾集團萬餘助戰。此時雞籠之寇宜急圖攻逐,勿令久踞取煤。兵力不敷,可否仰懇聖恩敕臺灣紳民:如有能起義糾衆逐法人、勵闔境者,封以五等之爵;團勇仍予優保重賞。所費口糧,立功後報明補發;捐餉者減成從優給獎,成功後並免臺地蠲糧一年。臺民併力,當可驅法。團雖遜於兵勇,取其勢衆。洋兵最患夜戰不得眠息,若分爲十餘起分路更番日夜擾敵,疲其兵力、耗其子藥,數日法必困;官軍乘之,然後可勝。並祈敕諭臺灣鎮、道分投籌辦。事亟至此,非破格爵賞,不能鼓衆心破強敵;果能成功,豈在黃梧、施琅、李長庚諸人下。此皆閩臺成案,祈聖裁速行,臺防幸甚!請代奏!之洞肅。養。
·福州來電(八月二十三日)
密。賈雅格致璟函:十二雞籠失;十三法攻淡水,炮臺無人等語。英船觀戰回廈之信,不知確否。璟、棟、綸、。
·南洋來電(八月二十四日)
密號。刻接邵道電稱:楊嶽自廈門來,據稱十四法兵在基隆登岸,我兵約二百病不能逃,而死者約三百,法兵傷二十餘;省帥退回淡水。十七夜,我軍鼓氣五路兜剿,斃法兵五百餘,溺水者無算,投誠者數百,奪大炮八尊、槍約三千杆;我兵傷六十。此時專盼援兵,協以足用等語。電報局稱:福州、廈門、香港電線同時並斷,恐系法人詭計。張守志鈞稱:法酋語言閃爍、神氣沮喪,必受大挫雲。龔道何時來滬?盼甚等語。未知確否。荃轉電,二十四寄。
·滬局來電(八月二十四日)
臺員到滬雲:十二、三、四,基隆、淡水以空炮臺誘敵猛攻,一晝夜獲炮子萬顆。十四法軍二千登基隆,兵已五路預伏,黑夜合圍,殺法兵、漢奸千人,獲大炮九尊、洋槍二千餘杆。適自運軍裝亦到,械足備單,專望濟師。法船現在基隆九隻、淡水六隻。二十四,探員滬局稟(同日亥正,京洋來電同上)。
·南洋會辦來電(八月二十四日)
邵電雲:臺委員到滬,述十七復基隆,法兵死五百餘、降數百,得大炮八尊、槍約三千杆。琛聞法借僱工爲名,誘土人以利;到船,則逼之剪髮、易衣,驅爲前敵。此次基隆殺者、降者,多此輩。祈請飭沿海剴切曉諭土民,引以爲戒,勿受敵誘。琛。敬。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五日)
密。頃廣西潘撫二十三來電:法人志在必得臺灣與越境。此間蘇雖連接,法總未退,情形甚緊。蘇真健將,若法再加兵,支持不易。粵餉一缺,即成徒手。方、周退守觀音橋,其材力去蘇遠甚。法兵每戰不過千餘,槍炮之利,我軍四、五千當之,猶覺喫力。瘴染少兵、道阻少械、地瘦少糧,三難內地所無。王德榜軍尚在龍州,催調未往雲。鴻。有。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六日)
密號。二十六寅刻,接廈門轉電雲:二十日法登岸,盡力猛擊滬泊,經孫開華等擊敗;非常鏖戰,法死二、三百人,陣斬二十五名。我軍傷亡百餘名;將士露宿十餘日,傷亡愈多,勇士愈少。南路土匪蠢動,運道梗塞;無錢無援,臺局不堪設想。滬泊法船八艘、基泊五艘,俯山□並築營壘,聲言報復。危在旦夕,請轉電總署、北洋雲。荃。轉電。
·北洋大臣來電(八月二十七日)
密。頃接滬局雲:據申滬報館接廈電:二十日法兵五百在淡水登岸,攻四點鐘,敗逃入艘。觀覆楮多兵頭,爲華兵梟示;華兵亦傷二百雲。鴻。沁。
·閩督楊來電(八月二十八日)
昌浚於前月二十七日起程,八月初一日抵金陵與江督晤商一切,業經先後電達代奏在案。初四日由金陵下關展輪,初八日抵湖口縣,隨集易民船至餘干,進小河;因灘高水淺,十九日始抵鉛山縣峽之河口,舍舟登陸。今日行抵建寧府城;擬至延平小住一、二日,俟各營隊伍調將到齊,即行前進,九月初可到福州省城。合先電請代奏,以慰宸廑。昌浚叩。
·陳會辦來電(八月二十九日)
密。援臺兵僅有淮軍千人,楊嶽斌到閩需時,法若增兵,我仍單薄。廈門吳鴻源所招漳、泉勇約千人,若籌給軍火設法渡臺,既爲徑捷、且習水土,並可聯絡紳民、廣募土着。廈防固重,然臺孤懸,敵專注;廈挫猶易赴緩,臺淪不堪設想,故思先其所急。可否傳諭彭楚漢,斟酌行之?又,淡水林紳屢捐鉅款,丁日昌曾許其永不派捐,而地方官猶時時抑勒;第該紳急公而畏官。查有曾充日本領事之劉壽鏗現館其家,俠烈有智;如蒙優旨激勵該紳並令劉助其調度聯絡,與官軍合力禦侮,當能有益。統備採擇。琛。儉。
·南洋大臣來電(八月三十日)
密號。三十寅刻,接福州電雲:二十五申刻「福星」輪船由淡水來廈門,帶到劉省三、孫庚堂(開華)函:『二十有法船八隻至滬尾,用小船數十隻載千餘人登岸。自辰至午,猛戰三時之久,法寇敗,我軍銳氣更壯,陣獲「四道金畫」匪二名、斬馘甚多,奪獲格林炮數尊;退至海邊,法寇爭上小船,被風折者四隻均溺。是役也,法寇傷亡約五、六百人,官軍傷亡二百餘人。惟基被佔踞,尚未收復』。現「海龍」船二十八往淡水,已專人採探,約初三、四還廈門;容再申聞等語。荃轉電。
——以上見「文獻叢編」後編第五輯。
●法軍侵臺檔補編(三)
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
南洋大臣來電(光緒十年十一月初四夜到)
南洋大臣來電(光緒十年十二月初二日到)
北洋大臣來電(光緒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到)
左宗棠等來電(光緒十一年二月初三日到)
北洋大臣來電(光緒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到)
·南洋大臣來電(光緒十年十一月初四夜到)
密號。頃接省帥來電雲:『二十三日電到否?二十五日法又添陸兵五百,聲言安南官兵敗退,抽調二千人來臺大舉;連日逼基附近百姓歸順,派夫修營,不從者以兵攻之。百姓求救,不得已以曹軍前扎離基二十里五堵地方,壁壘相望。我兵多病,難當大敵;孫軍病甚,愈處危險。臺北惟茶、米不缺,第一無餉;日久兵不能敵,民亦不安。臺北關稅、厘金每年千萬,彼族得之,有煤、有餉。臺南平陽無險,萬難守禦。臺北失,臺南立亡。日本船接濟川流不息,必有狡謀。我無兵船,束手坐待受困。海島孤危,如何能支!務求朝廷俯念全臺土地生靈、將士數月苦守血戰,速計救援!事甚急迫,危如朝露,惟有痛哭陳情。摺奏難帶,此電信費銀千兩,請洋人旒儇送寄。兌銀到廈門,更爲急要。前電已請轉總署、北洋、龔道、閩省。傳叩寄』等因。荃轉電。
·南洋大臣來電(光緒十年十二月初二日到)
密號。接福州來電雲:『來電悉。朝鮮事了,稍慰;不題中國想外視之。臺北乞援急,屢奉旨嚴催;左相急到萬分,欲急渡臺。今日陳道鳴志及王詩正率恪靖千人,用重價搭商輪赴廈,由澎湖相機東渡;尚有兩營,隨後再發。事本險極,不得不然;好在臺南與馬祖澳近日法船少至。請轉電總署!浚叩』等因。荃轉電。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六。
·北洋大臣來電(光緒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到)
密。頃據日使榎本鈔送上海日領事來電:正月十八法兵在基隆前進,行程四日,山路崎嶇,遇華兵接仗數次;華兵營壘,概行攻奪。華兵退至向淡水之路,傷亡華兵一千五百至二千,遺下槍炮等具雲。鴻。儉。
·左宗棠等來電(光緒十一年二月初三日到)
密號。去臘底接香港坐探委員報:臘月十八日探得初十抵港之法兵船,英官權許購七日糧食,限該船於三個月內不得再來香港。十九日探得東洋來信,近有法兵船到長崎採買煤、糧,於月之初五離港等情。又臘月電報:香港已於臘初定令應守局外之例,不準接濟法寇。屢奉英廷命,何以英官有權許購糧之事,立限三個月不再到港?中、法之事三個月不了,不知是否仍守局外之例?又,東洋即日本,與中國最近;理應一例示戰,令守局外之例。飭據福建通商局司道詳,並英國星領事上年有「文行各省照會不能作爲示戰明文,必由總署照會各國駐京公使轉飭各省通商各口領事遵照,方爲一律」等語。謹會電奉商,即請酌定示覆!棠、善、浚啓。宋。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七。
·北洋大臣來電(光緒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到)
密。廈門彭提督十三日晨刻來電:『昨一法船駛廈裝煤,言今申刻開往上海。據云澎湖法船今日盡數開往香港、津、滬、日本等處遊歷,利士卑士船亦往津、滬一帶。日前先託新關船往探,尚未回廈。漢肅』云云。鴻。覃酉初。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八。
●法軍侵臺檔補編(四)
醇親王奕譞致軍機處尺牘
一
頃送一函,計承青及。
茲接公函,備悉刻下局勢已定,惟就事力辦;法人蹈機之謀不能後顧,亦不必盧也。借款成,固揮霍有資,否亦可省利銀。總之,主見既定,惟仰承廟算而已。原件附繳。醇親王覆。二十八午正。
二
鈔件均悉。閱閩兩電,索船如故。刻下南、北洋尚無急警,似可將閩語摘要電令速議,勿拘成見。乘講撥船,諒不致被搶;一則冀事有益,一則免閩籍口。如此辦理,再無成效,何、張之咎無可諉卸矣。屢撥粵軍,或受搗虛之害,不可不慎;曩和、張兩師金陵失事,即作是病。彭、張兩電,亟須留意審度,總以無間可入方妥。以上各節,請諸位籌商請旨,即日分電,以重事機。
此泐,即候均祺。
如天語詢及不才,請以意見相同對。
醇親王泐。初二寅初。
三
華兵搶英館一事,已電問閩省;將來回電,必照常呈覽。則一昨巴使照會暨將來署中照覆,均一律進呈爲是。
法仍撒賴,在彼亦只好如此。美既欲我答回一文,即將此三條隨文送彼,卻是機會;即乘此遍行各館,亦無不可。蓋戰和皆爲大舉動,戰既佈告矣,議和獨可逕行乎?況條內皆系向各國商辦之詞。但行美館,必難濟事。若恐各國不允,不過與未說等耳。若謂與法議相去太遠,正足見我有屹不可搖、決不牽就之志也。倘各國爲利歆動,願順此軌,仍當請飭廷議,公定細目。且先與說明法兵一日不退,我入越之師一日不息,以免羣起而阻我之師,又蹈前番撤兵故轍,且使法人得行其詐;是爲至要。
至於楊使問答節略二件,均當進呈;希公酌之!
醇親王泐。初三戌正。
四
昨由譯署致丹初、協揆一函,諒承公閱。
「華安」■〈扌互〉臺無恙,可見「斷接濟」一說決不可持之甚力,自致束手。臺兵數原不少,近得四批接濟兵械,又自招土勇四營;且地本膏腴,銀、糧足用。何以省三謂「拚死望救,呼天不應」,急迫至於如此!未識今日此電呈遞否?如系明日呈覽,似當一面飭南、北洋乘彼封口之船不多、兵亦新敗,設法以師船播揚聲勢以圖牽綴,並多造或就現有舢板僱募善水人照前奉懿旨以散攻聚之法,籌措勝算;一面請旨申諭劉銘傳勿似此跡涉張慌、自墮聲望,總以就地取找、出奇搘拄以建不世之功、以受不次之賞以勖勉而激勵之,免予冀和者以口實,方爲大局有裨。
雲軍挫損之信,出自法使。倭人亦未必可靠;即有,亦行軍常態,不足爲慮。巴德諾逗遛上海,初尚謂並非開仗;刻下彼已封我臺灣海口,仍得謂之非開仗乎?若明告各國,謂彼「封口禁商,戰局已決,現令回國,免致傷害」云云,一面將此意照會該使,以覘動靜。倘負隅不理,即脅之以兵,驅逐入海;彼亦不得謂我不情也。
鄙見如此,署意若何?統俟後日晤敘。
醇親王泐。初五日未正。
五
法用英、美旗一節,可否由總署向駐京公使巴、楊一問?
張前雲不用陸,今小宋又謂兵力極單。查江西援師,本日始調;實爲幼樵前電所誤。此外,無一非緩不濟急;似乎激民助守之外,別無極急之策。此電須覆,請樞府諸位度之!
醇新王泐。初六酉初。
六
北洋問答不少鬆勁,誠是。惟「中朝素示包容,或可仍準前約」二語,頗有綻痕。王本擬爲此明早進內,繼思楊已電回彼國,此時別無可說。可否由樞府奏明令總署電覆北洋,囑其空空着語,勿露絲毫端倪;無論楊使如何婉商、美國如何訓條、法國如何動作,總向該使以不敢專斷爲辭,推之總署自有辦法雲雲?拙見如此,諸希酌度!
醇親王泐。十一日酉正。
再,山東法船的耗,宜囑亟探。東撫、吳漕應否請旨嚴飭戒備?希酌!又,省三何慌至如此,令人不解也。
七
戌正三刻,接閱各鈔件均悉。
法不允美,何雲有待;倘呆候之際突生他故,何儘可詭詞卸責,我則如何了局!似乎第二步辦法,亟須籌出方妥。諸公集思周詳,自有成竹。獨恨小疾牽纏,藥方交李章京代達,須趕服湯藥。十八日,應當拃掙面商;如尚未痊,擬臨時奏免召見。但與諸公晤商,勝於驟札多矣。然所謂第二步者,萬望藎慮先籌,勿致機會坐失爲要。
閩執法送電信差役,似即幼樵所稱獲二人云雲。此則與盤緝奸細不同,易致彼族藉口;亟當電囑斟酌施行。
美使既於十五發兩電,今日必有上海迴音;仍須催問天爵。
匆匆布臆,即候諸公藎社。
醇親王泐。十六日亥正。
八
發下各摺閱悉。左相行止,聖心自有權衡;非敢妄議。徐琪以土護臺之說,誠是;牌城當炮、矢射桅夷,不過興到之談耳。東省保甲團練,前已辦過。
頃聞法人購買煤、糧,上海、煙臺皆有奸民接濟。前諭有教民干擾軍事者懲辦,正此等事之謂也;必當峻法杜絕。又聞德使巴蘭德願中國令該國人辦理鐵路,此條總署宜知,以顯兩國親密之說。
奉聞,順候均祺。
醇親王泐。二十二申正。
九
北洋撥隊援臺,自是方今急着;諸公諒以爲然。
法新兵部祗增六千,其力可知。葛函既爲法卻,赫議自亦無成。晤彼時,但可揶揄以激之,不必鄭重以促之。鄙見如此,宏才以爲若何?
醇親王泐。二十三戌正。
十
一昨晤答巴、赫,甚費心神。第四條饒舌可必不如此立說,亦無以對華洋也。電劼已發,赫亦盡悉我意;似宜於致赫覆函時,同日並告巴夏禮,免彼爲我爲妥(覆赫應將總論並致)。
雲攻宣光,爲牽制四路兵要着。踞臺法人正修車路,省三何以伏處不設一計?殊甚可怪!此二節,可否請電旨分飭?希公酌,以待晤定。
醇親王泐。二十四酉初。
十一
大東公司布謠,已經查明,不值一噱。新嘉坡等下毒,已發電查禁;深合事理。因思此等事,百姓義憤容或有之,萬無書祕謀於告示之理!又聞閩懸賞購法首,各國亦嘖有煩言;或係指來犯之法兵而言,示內未能清楚。或竟系彼族因示布謠,以圖牽制;似宜於便中一問巖、樵爲妥。
北犯之信,連馬電凡三次;雖難其必無,萬不可將各防輕動,致墮搗瑕之計。但處處坐以待之,彼勞我逸,已居勝地矣。
貴署擬條若何,甚爲盼系。拙見三條內第二條「勒令」二字,可改爲「必使」;又,第三條專論商務,則「商務虧耗固不待言而」九字均可刪去。此外如有不可用者,即希酌改,勿以已經進呈爲慮。
此泐,順候時佳。
傷風暈嗽仍作,卻已見汗;後日必可進內。
醇親王泐。
十二
閩省待船始戰,無戰之日矣。此時似當以開仗告各國洋商,以勿擾各商戒我。一面將馬尾船廠設伏待轟,一面將長門河口立即堵塞;先發之道,無逾於此。來電羣疑衆難,徒亂人意耳。
十三
早間錢章京來,備悉一切。密擬件內於劉處酌添幾字,以是文法;並因閩電寫一說帖,囑渠代達。至尊意持重審慎,無任欽佩。
義民攻法,累及他國,此萬不可有之事;恐勢所難免。日前簾前曾奏及;雲果爾,惟有坦白大方,明旨撫卹、重懲首先滋事之人而已。若因此將密擬之件遲迴不發,此在電旨未發以前則可。今已遍傳,與宣佈無異;設有便宜行事者,將何處之!況謝酋明午即行,正可籍口於彼先撤添入擬件,又佔一層地步矣。
此泐,即請公商,以待初二晤定。並候均祺。
醇親王泐。
十四
(略)
十五
閱絛電,我勝法敗;支電情形又別,實堪髮指!日前電李,謂孤若肆擾,我即攻擊;正與此事相合。設仍候道覆,太覺呆矣。是否須王明日進內商明詔大舉?抑貴署有何另策?希即示覆!
此泐,並候均祺。
醇親王泐。初四未初。
十六
法船增至十四,又造小輪二十五,再加三隻;其爲銳意豕突無疑。閩、臺援兵,只有此數。臺自任劉佈置;閩防當請飭楊到後勿專顧省,亟撥軍與穆互應,固門戶方妥。廟島法船無耗,亦極焦慮。
醇親王泐。十四酉正。
明日或無召見,似可將電閩之旨擬出,呈覽即發;希諸位酌度!拙見未及之處,並希公商添敘!又及。
十七
頃致一函,已交貴門上查收。現想出兩層辦法:一則一面佈告、一面分電撻伐,隔一日即請明詔(欲使我各軍早知一日先下手也)。一則法雖據臺,劉豈甘讓;憑片語洋電即先發作,倘稍孟浪,結局更繁。擬急電查:設劉出奇得勝,我只將此事作爲甚淡,給彼照會以揶揄之,仍俟美國之舉而已。若劉蹶不振,則第一層不容已矣。希與諸公先商,以待面定。
醇親王泐。未初。
十八
頃閱香濤兩電,其探甚詳、其論甚當;一片誠悃,似駕乎各固吾圉諸公之上。宜有獎諭,並擇善立辦。希諸位裁度!
醇親王泐。初一酉正。
十九
送函價回,知赴譯署未歸。
頃閱鈔件,閩電仍以互援爲詞,極悶人意。幼樵先有先發之請,豈彼時無各國船乎!今值其時,乃仍以力踐船援爲言,而於塞河要着,轉生疑阻;何耶?擬明日恭讀電旨,嚴飭相機先發;孤拔已陷重地,擒則大功,縱則重咎。如此責成,或可化渠成見;否則,坐失機宜矣。明早,請先與諸公一商。
此泐,再候藎祉。
醇親王泐。初一申初。
二十
曾電謂:「北洋雲:法艦不日攻吳淞」云云;自保巴酋招致使來。刻下已明言開仗,設巴果有此舉,豈尚容其安坐上海!昨閱「萬國公法」引拿破倫第三謂「在軍即可執之」等語;此外尚有數人日前在樞府曾看過,記得此頁尚夾紅籤。希飭將此段檢出,如淞有警,似可令章合才迅執巴、謝爲質,以奪其氣。但將公法查清,各國亦難置喙也。
又,潘電謂「餉俸停,軍心頗惑」一語,未悉其詳。並希飭查系何軍、何餉?以杜邊防籍口。
醇親王泐。初八戌正。
二十一
上海道所稟李梅云云,雖於刻下法又尋盟,情形稍歧;然開仗後民激義憤,我難保護之詞,前於照會巴酋四條內已曾言明,即彼有所損害,卻不能向我過問。雖「公法」既有出境之條,我盍即檢察明確,照會辦理?且以據李梅聲稱云云,則法人尤不得謂我無情也。法既走淨各省,保護他國;但明白出示,自易爲力。如津約果能就緒,仍前和好,則彼有重遷之勞、我無保護之累,似甚得計。請樞廷、總署諸位籌商,如以爲可,明日請奏明,儘可由署辦理;似勿須宣示。至於彼果不言索五十萬,但帖然來津,應如何乘此將前次因陋就簡之處堅持更正、勿墮彼術各節,統俟晤商一切。
此泐,即候均祺。
醇親王泐。初三午正。
二十二
閱初三日香濤電,似德、法合謀不應;亟思明早進內,面商辦法。續閱今日巳刻鈔電,李使稱畢子晤茹並非法事,此疑始解。既有此謠,盍於晤德使時一提,益可堅其睦我之心,且可籍探口吻。此節希召對時面奏。至所稱諸藩合縱一語,諒系揣測:亦不妨由署一問劼、鄭,免爲羣謠所惑爲要。
巴使送來溫案,尚無不馴之狀。浙撫謂已議有端緒,宜先時將此電照復巴使,一面諄催劉撫妥速持平定擬。粵省鬨堂各案,決非空言可了。僱人毀法既查發無其事,宜將以上兩節先覆,以安其心;並催香濤將所稱詳達之處速電。
本日奉旨賞劉軍銀兩並令保舉黃守忠等,彼必感奮圖功。但使越南得手,各國不乘勢合謀,哄焚各案隨出隨了,我已得大半把握。至於法人如何訓條、如何增船,原是虛實參半;惟以見怪不怪,待之而已。
以上拙見所及,希與樞垣、總署一商。此外,現無要事,王仍擬初七進內。倘繼此又來應商之件,務祈示知,即趨入會辦。
醇親王泐。初四申初。
二十三
英使問答及閩電均悉。歸來細思,講解固曲終,結束萬難。自我開口,而各國出頭者外議疑其圖利,不語者又疑有陰謀。近來竟有謂合謀圖我之事,以致官場懷疑、民派屢起。此關不破,枝節無已時。破之之法,似當索性明旨宣示。大致謂華洋睦誼有年,風氣大開,猜嫌久釋。近日法人開釁構兵,無識之徒捏造流言,謂各國與法合謀云云;展轉傳播,致某某處有某某案,殊與邦交有礙:前諭云云甚明。凡忠義之民,必不出此;此皆莠言亂政,亟當嚴禁云云。如此施爲,似可收潛消默奪之效。蓋彼族性雖陰鷙,頗顧虛面;因勢利導,未始非計。希公酌,以待晤商。
醇親王泐。初六申初。
臺事又奉旨諄飭,湘、淮分門別類,殊太悶人。此刻恪靖援軍有孫開華在彼,不患抵晤。對來璦到換璈,必亂一陣;斌到,又必與銘齟齬一番。炳雖淮,而所部乃楚。將帥愈集,事權愈歧;功必互爭,過必互諉:是不可不領爲區畫,似宜內按圖詳考,某處責成某軍,正兵爲誰、奇兵爲誰;並請旨限於幾時克復,逾限治罪。先破其畛域之患,庶可收催拉之效也。
再,記得鍾德祥曾縷述在越助法之華人爲某某項,可以收爲我用;現奉旨飭辦招徠,似可便中令潘向中一問,或亦偏方耳。希公酌之。
醇親王泐。初六未正。
二十四
前函計承青及。
頃得閱昨、今各電,法海軍辭退,是否即茹?日內署或得有其名,希示知之!
林朝棟殲其大兵頭,差強人意。閱劉電,法水陸只四千餘,則登岸者並不夥;以我兵數討之,何不能驅逐!悶悶。
孤輕赴越,可惜我無水軍,不能截擒。未知可否電潘、岑詳探該酋所在,設法殲之否?此亦無聊之思耳。
醇親王泐。初六申初。
二十五
夜接各電,似孤酋無苟全之勢;翹企確音,想同情耳。
黑兵果來,益不能破。聞此種形同牲畜,漫無軍律;氣球雖奇,無用。京營鐵火箭能及四、五里,帶炸子者。現造千枝,擬即飭演直射之法,須用測量之法;通行各防,噴炮炸子,擬並演之,早爲之備。茲擬一說帖送閱,希諸公商可否。
醇親王泐。初七未初。
二十六
樞垣今日遵辦各件底,已閱悉。重價僱船運械,頃晤徐星使,據稱可以辦到;並雲封口系封通行之口,若偏僻口岸甚多,豈能盡封!所說有理。即如英領事雲:『四面環圍,音信不通,明系欺人之語;果爾,非千百船不足合圍』。且信果不通,省三之電及孤酋之函又從何來耶?
盛議不妥處極多,故稱祕密,期在必行;固不待智始知。如朝廷不發衆閱,法國竟允此議,彼時如何處置?辦則適墮術中,不辦則轉以失信;責我奈何?愚見但可同衆論而廢七條,決不可惜七條而淆定志。希酌商施行!
醇親王泐。初九酉初。
二十七
頃接章京包封,得悉清卿報到;雖不過如北洋日前電稱云云,究恐有應辦之事。本擬赴直,適值稍有外感,只飲午時茶。又聞十二徐、唐之案遞上,據仍於十二進內。諸位前希代致意,簾前可勿奏及矣。
醇親王泐。初十戌初。
二十八
覆箋讀悉。我李使已出法境,彼之巴、謝仍逗遛上海,李梅復從中作祟。似可奏明由總署發給照會,謂既開仗,即當回國云云;看若何。設仍悍然不顧,即可先發制之;否則,不成局面,且恐誤事也。
頃鈔電孤境滿網,憤悶奚如!楊漕督既調營先行,所稱赴湘招募,即可將昨旨令兩湖、江西招募之勇數內劃出;不然,愈募愈夥,餉必難繼。再,孤如出閩,閩急已松,所籌授軍及張振軒似不應全赴閩省;楊去尚可,左宜從緩。宜如何酌調兼顧之處,明早與諸位公商;請遵辦!
此復,即候均祺。
港濟法軍火藥,可恨已極!亟宜電劼執公法以夷之。
醇親王泐。初十申初。
二十九
未刻一函,計承青及。
頃閱南洋代述邵意,其論法使,與昨旨符合。拘固快心,未免啓孤羣之悲;直飭出境,似無不可。至商民出境,日前聯銜奏片已詳陳之。洋關稅務,則非所深悉。穆意索爲誰,更不解也。
粵既有警,振軒自不能他適。前奉旨飭南、北洋於船臺縣籌勝算,此時似宜並請旨飭粵。又,彭等合詞一電,亦當請示遵行;緩告不得接濟。曾、鄭之見相同,當奏準也;告以無濟,徒帶我購定軍火耳。
醇親王泐。十二亥初。
三十
早先面奏大概,上慰天心。至曾之隱語、赫之讕語,皆可弆置弗顧。惟楊桔巴一節,希與諸公留意。
此泐,即候刻佳。
醇親王泐。十二酉正。
三十一
(略)
三十二
(略)
三十三
孤酋抵越之信既確,舍舟登陸,正可設法殲除。可否請旨通飭桂、雲各營:有殲此酋者優予爵賞?刻下生力之軍漸集,或彼自投死路時也。頃聞傳言:茹又勸集千二百萬餉,爲明年擾華之用;分委各路統師,而以孤拔縱橫於沿海云云。此語出自西人,彼亦以爲法無此等大力,蓋虛聲雲。然此時當以殲孤酋爲第一要義;此物一除,茹必奪氣。基隆官軍亦宜乘此力圖攻逐,使孤兼顧不來,或疲於奔命,亦一策也。請公酌之!
醇親王泐。十三未初。
三十四
戌正章京玉恆又送到發下九件,歸入十五封並閱,亥正蕆事;一併封送臺端,希公閱預酌!拙見援臺各策爲先,議和各策次之;餘則徐徐酌辦。
至吳御吏請變通會議章程一摺,似未可厚非;亦不可即照原議。總以局內、局外各化成見,同力合作爲是;俟面陳其詳備酌。
醇親王泐。十四亥正二刻。
三十五
劼事閱悉,「津約」已與楊使明言作廢,廷議惟尚賢借作陪襯,餘無論及者;似以各摺全行□□□發閱後,十六日定如何覆劼爲妥。希與諸公酌□奏!
醇親王泐。十四戌正。
再,十五摺夜分可以閱訖,醜正派護衛懷他布送至尊處,希發給回條。先此泐知。又及。
三十六
總署轉送省三信閱訖,大致仍不外懇籌轉圜;彼只圖濟然眉,而於吾輩之千頭萬緒自無暇代慮。
昨夕閱摺,匆遽僅摘記大概。茲將選出先行商辦各件送閱,希明早先與諸位公酌,以俟面敘掛漏之處。並希詳檢歸類,恭候垂問。
此泐,即頌時佳。
醇親王泐。十五未初。
附省三原信。
三十七
快讀西報,喜欲距踊。馬尾此次惡戰,實足彰華威而寒法膽。參觀敵船回港之言,則孤酋伏誅,已無疑義;而犯淞、犯津之說,正牽制我師之計耳。張成等無恙,尤足深慶。將來創立水軍,以此輩充教習,必大得力。至於船沉挫敗,乃製造之不堅,非戰之罪。日內奏報細情摺到,吾儕須請破格恩施,宣示中外;再加密防,俟其重來報復也。
左相向晦來談,仍是「伏波據鞌」之概,其志甚堅、其行甚急。已屬其少安勿躁,十八日代爲請旨;始去。特此布知,希與同事與公述及;恐明日此老又欲陛辭也。
匆匆布臆,即候晡佳。
醇親王泐。中元戌正三刻。
三十八
發下各件閱訖。愚見援閩已迭有旨,再加欽差之舉,先聲自振;巖、泉似皆可供幫辦之選也。彭摺千言萬語,歸宿於無何有之鄉;惟片則實堪〔注〕意。
王今赴東城一行,歸來亥正;挑燈細讀,子正始訖。匆匆不及詳書。謹繳原件,希檢收帶入爲荷。
醇親王泐。
三十九
南洋電頗壯,惟「託邵道」以下七字,詮解不清耳。
閩患未釋,自以遠扼長門、內守馬尾爲重。水師既壞,正宜於陸路設法;況幼樵曾有「所缺非陸軍」之電,始奉旨停調兩湖、江西援軍。此時,又以張、楊不即至爲憂,何耶?好在楊去在即,江西援軍亦報啓程,不致漫無救援;但拯急仍難耳。
大東、大北公司既立有合同,視我利益,盍由總署籌辦?果成,則甚善矣。
左相躍躍欲試,有不可遏之勢。若照前議爲楊後路,楚軍必爲之一振;先聲奪人,於閩甚益。若按彼意南下,則沅圃必多掣肘,轉費調停。此節擬於後日請旨。
先此泐知,希與諸公預商。即候時祉。
明日向有隨同行禮,昨已告左相矣。
醇親王泐。十六日。
四十(附片一)
昨閱署送洋報,華直洋曲已昭然於海國;是此舉爲環球觀瞻所繫,結束益不容稍苟矣。頃得一信,送供公覽。看此情形,彼之鬥志固非甚堅;我覆劼之電正可投彼下懷,日內或有轉機之音也。
此泐,即候刻佳。
醇親王泐。十七申正。
附片
謹將密探法夷電音,繕摺恭呈電覽。
昨密探西人,得悉法廷電致巴德諾,以「中國主戰乃左相;左相已奉命至福建,必易轉圜。前電知一切,可設法照辦。但求與我國無損,不致貽笑別邦便可,似不過於要求」云云。巴德諾電覆,以「左相雖出京,無如前月中國業有廷諭:朝內大臣工有言和者交刑部治罪;故政府中多不敢啓議。即李相雖欲和,亦不敢上奏。加以六部九卿各官員仍多主戰者,恐非一時能議洽。現處此情形,亦無別法轉圜與議。現需照前電有赫德在津與林領事熟商到京與議,未知如何?俟議有端倪,再行飛報」云云。觀此電,少見法廷有騎虎難下之勢,可知矣。
至前探十五日闢門會議,想上海已得確耗。俟遲日密探,再行具報。
四十一
觀省三電,基失已決。渠所帶不止親軍,舊防各營數實不少;法兵之數相較,尚不及小半。何以敗挫至此!法既掘煤,正可設法攪擾,使日夜不安;豈可聽其所爲,專保後路!劉駐臺已多日,茲土民情當能聯絡。何以法人新到,即能僱募土勇;我轉舍此資敵?以上各情,實鄙見所不解。合肥但謂其親軍太單云云,於事何補!希明早預擬電!拙見掛漏良多,祈旨以備。請諸位公酌定稿,示發往。餘容面罄。
醇親王泐。二十一日戌正。
四十二
早間慈諭,謂法人連日寂然,必有詭謀;茲觀劼電,信然。山東防未足深恃,北洋、子健均宜亟電,陳撫亦當嚴行責成也。
南洋購槍炮爲濟然眉,似當請旨俯允。聯洋商、杜諉卸,誠爲善舉。
襄辦俄事時曾與聞倭琉之案,日久忘卻。希飭該股查出始末全案,摘要夾籤;俾吾儕熟讀,臨事以應。
此泐,即候均祺。
醇親王泐。二十一日戌正。
四十三
午後閱樞垣鈔底劼電,奉旨已辦。法驟添萬二千人,其爲虛聲無疑。岑、潘經指授機宜,諒不致爲彼所乘。倘再斷彼歸路,則新敵氣奪,彼中或自哄也。
徐電謂法使等在中者宜速驅淨,原是正辦。彼明言開戰之舉未宣,前此又有保護之旨;無端驅逐,各國必來喧呶。想諸公必計及此矣。日內赫如至署,有何議論?亟望示知!
醇親王泐。
四十四
(略)
四十五
劼謂宜有調停之國云云,應將明日分告巴、赫之處電劼,以杜法相之謊;並告以「無所謂不願英國調處,但不與之先商;來不拒、往不追,以期操縱在我」云云。可否如此?希公商面奏,由署發電。
醇親王泐。二十五日戌正。
四十六
閱邸鈔,劉軍渥叨慈貺,岑電亦謂戰可得手。佇待捷音,曷勝心禱。
今日晤巴,示以八條,諒有問答節略,亟思一睹也。頃得一探,封送公閱。
醇親王泐。二十六日戌初二刻。
四十七
旨催援臺,敬悉。亟盼吳鴻源糾土人一戰,以孤法勢也。
金玉均恐非朝王所能索,可否請旨電吳續酌辦?
醇親王泐。二十七戌初。
四十八
再據密探遞來一稟,送供同覽。又,有從旁議者(亦西人)謂萬二千兵之說,不過播揚虛聲,冀中國怯而允其踞臺之條;果再堅持、急攻越南,底蘊立泄,更有出而調處者云云。
粵復闈姓,極透事理。聞議禁、議弛者每爲重賄所使,獨彭、倪毫無染指,龔即有物議(有自彼來者,其言如此)。補偏拯急,似以用電中「暫行弛禁」一語爲是;紛呶之患,可勿顧也。希公酌定!
醇親王泐。二十八亥初。
四十九(附蔡鈞呈三)
密探鈔來在越法軍實數,據稱甚確。單內加圈者,即新調之兵;所謂萬二千者,僞也。並據探北犯之說,決無此事,亦無此力。明言開仗云云,亦其虛聲故技;此蓋陸放翁詩所謂「自量勢難,外狠中已懾」耳。此時倘能將越人設法解散,電香濤令設法就近商諸岑、潘何如?即去其三成之一,再由或岑、或潘或即由彭、張出名,檄問越之君臣,責以大義;看彼作何答覆,爲將來封貢伏線。可否之處,希公酌!
醇親王泐。初一申初。
附呈一
(略)
附呈二
(略)
附呈三
連日設法往探,西人語詞吞吐,未得確信。前日遇一美國教士,談及法人,頗知一二。據云:法人初欲以新加坡爲後路糧臺,緣恐西貢不守,即以此爲後應;英人不允。復謀之日本、葡萄牙兩國,擬以日本之長奇、神戶爲臺灣之後路;以粵東之澳門爲接應。又以西貢屯兵;倘西貢有警,則以金邊國爲後路糧臺。蓋金邊國本南洋一小國,早數年爲法人所滅;該國兵政、賦稅,一切皆由法夷專主,該國王每年不過由法人給以薪俸以資贍養而已。初聞教士所言,未知是否真確,未敢即行具報。昨又聞一西商所言,略與前同。已有所聞,應即行稟報。
又聞法廷已照會各國,決與我國堅持戰議。立春後兵艦齊集,有三路進兵之說。究分何路?西人未言其詳。
以上各節,若教士、西商所言確有可據,急宜設法籌備爲要。愚昧之見,伏乞電監。
五十
(略)
五十一
日來一切法事,今早簾前定已陳及。北洋僱德疑法之舉,似屬可行;未審作何答覆?丹相持重,可佩!然鄙見以爲法兵祗有此數,援越則華解嚴,犯華則越無備;此即所謂牽制之道。至於民擾各國,誠有可慮;早間函內已及之。刻下電旨已發,密擬之件有不可久宕之理,亦有不能久宕之勢;幸與諸同事詳酌焉。
謝酋黔驢技窮,究作何態?極爲繫念。
此泐,即候刻佳。
醇親王泐。
五十二
昨由某處得一信底,固是讕語;足見流言之多。餘供公覽。附劉溶一封,希留閱。盛道說帖、借款約底二件,並繳。
再,蔡鈞以條陳求代遞(摺片堅持倩洋人評理,又片慎選出使大臣),已發還,令投都察院;日內或遞上也。
五十三
電李使各節,北洋必宜知悉,爲與巴辯論或與他夷述說張本;諒總署定達彼矣!
憶及,泐達左右。即候刻佳。
醇親王泐。
五十四
頃讀諭旨三道,山東誠可慮;閩民義憤可嘉而不可分黑白,極關大局。巴夏哩至署,或爲此歟?抑挑剔照會字句歟?諒諸公必有以因應也。倘欲從中斡旋,頗難持其輕重;亟望鈔底,俾釋下懷!
密擬初二之件,諸藉偏勞。惟時殊事異,變幻紛如;應添之處極多,須朔日始克定稿,可否前一日屬子密攜來一閱?倘有可商者,即當面與詳述,轉達臺端再與諸公商定,屆日進呈。
醇親王泐。
五十五
(略)
五十六
粵事較緊,彭崛強可慮。本日有旨否?念念(修函甫竣,軍機處送到旨三件,敬悉一切矣)。頃聞傳言,法與葡有密約:從澳門由陸犯廣東省;如得志,即以澳酬葡。特奉聞留意。
幼樵以楊去、餉即竭,日前又有「張、楊不即至」云云之電,不能此公主見究竟云何?然兩湖、江西既募一二萬人,似是;此數程帶六營,潘撫撥兩營,左再帶七營,楊原帶湘四營、浙一營,鮑軍亦必逾萬:雖盡資於閩,亦當亟爲統籌者也。希與丹、珊二公便中一提,預爲指定爲妥。
醇親王泐。
再,福、徐赴英館,巴酋光景如何?極念;遇事速了爲要。閩報來否?南臺法領事一節,或有人陳及耶?
再,昨夜一函,今早諒承青及矣!方恭一員,或令守長門、或令守馬尾,意見歧出,深慮誤事;似當指定一處也。
五十七
公函備悉。德之問答既須明日繕出,即請飭署送一鈔底,以便熟讀;仍於十一日簾前面陳。
氣疾小作(厚朴花代茶可愈),明日不克進內;樞垣、總署諸位前,希代致語。
醇親王覆。初九戌初二刻。
緘函後,接到鈔德說帖。此件似可明日鈔奏,一併發閱;希與諸位酌度!又泐。
五十八
香濤議由李使遊說德國,極好機會;惟內有一「懇」字,似呈覽非宜。未知已呈過否也?
左相頃送一信,希代查問!
醇親王泐。十二未正三刻。
五十九
(略)
六十
(略)
六十一
暈瀉小減,氣體覺弱。明早當面商一切。茲以臆說擬出數事,錄送雅監,爲面談之資。
赫代擬件,失體太甚!世有始而侃侃抗辯、繼則堂堂欲戰,終乃伈伈乞免之理乎。
早間復匡貝勒,諒承青及;茲不贅乎。
泐此,即候時佳。
醇親王泐。
六十二
(略)
六十三
(略)
六十四
再,朱原奏內如有護臺做法,宜於「以柔制剛之法」下添「朱一新原奏做法」。擬摘鈔分寄酌辦。
六十五
球檔昨繳六本,茲全閱訖送收(共七、八、九、十四號)。署送問答看過,酌擬數條以備公商,尚未謄出;日內即當錄送匡貝勒府也。
頃聞潘撫所裁黃、趙部衆有爲法僱用之說。奉聞,設法爲妥。
醇親王泐。二十八亥正。
再,第八號內光緒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子莪來函並照錄鈔單等件約十餘頁,希詳閱一遍,益可知球於日本之原委矣。又及。
再,法續調單與李梅亟盼轉圜之說並行,仍是彼之故智。臺有防兵不少,省三何驚慌乃爾,可怪也!德司滬關霍纏船政,諒總署必有辦法。滬留活口,亦無那之舉耳洋商集議云云,乃正經題目;現有腹稿三條矣。又及。
六十六
署檔收到,擬隨看隨送尊處,以便共檢共記。
「申報」論俄艦來第一段,頗是;希飭鈔胥錄置樞府,可爲奏對統籌之資。
劼剛電述哲計,似可分條詳核,留作偏方。惟酬謝未免太遽。設法招致,則未必無益;要在貴署牢籠有術耳。
至加釐弊各國,彼豈甘受,且於法何與!仍以獨弊法人爲最善之策也。
醇親王泐。二十四戌正。
六十七
(略)
六十八
南洋既與左聯銜請撥船,茲後北洋又作一說。北洋之措詞無論已,拙見擬請嚴飭之旨,先將船集於滬,再另授機宜於楊前督;請公酌!不如此,省三之望、衆論之意,皆無可副也。如以爲可,希將拙見奏及。醇親王泐。十七亥正二刻。
六十九
頃接鈔件,粵、浙又起二波,巴嘵嘵;諒署必即日電詢。此等情節,惟有是是非非;少有迴護,纏擾益甚。近來彼未肆披猖者,皆我坦白大方之效也。
香濤論臺事,極當;其日夜擾敵之策,與拙見恰合。惟「五等」云云,殊露慌張;且恐後難爲繼。明日似可奏請照其意辦電擇要圖之;希與諸位酌度!
醇親王泐。二十三戌初。
七十
照會計昨已發,謝必瞿然。日內該館作何態?除已密函容澤源隨時訪查外,如有所聞,務希與福司空相機回應;並即示知,以防意料所不及。昨慈諭有「由總署預戒他國洋人觀戰出遊免致玉石俱焚,別生枝節」等目,漏未向諸公傳及。此時似可從緩言明,後由署通行知照預戒,亦佔地步之一道也。倘偶被民損傷,似宜明諭撫卹,嚴儆生事;彼必帖服。
又,香濤以法攻臺得計;尚欲令省三誘之、怒之,仍他處又以爲憂:見解不同有此者。盛宣懷之議是否可行?尚希諸公度之!明詔內應陸續添入之語及刪去「天討」等字樣,希料理無遺爲禱!
此泐,即候藎祉。
醇親王泐。
七十一
赫事猶無定價,殊悶人意。彼雲法、倭勾結,蓋亦覘我之定力何如耳。此強彼絀、此退彼進,已於滬議時歷有明驗;刻下但予以弗絕之機,或可漸有結束。稍亦退讓,則局內之故智、局外之妄論一齊來矣。明早進內一晤。布聞,俾告內奏事。
醇親王泐。
七十二
手示欣悉。法不準評論,楊滋不悅,故有是舉。果能有成,則今日照會可不落空;從此或可冀有結束,是全賴諸公見機而作;王因人成事,何幸如之!
此復,即候藎祺。
醇親王復。
七十三
戌正一函,計承青及。細思三條楊已攜回繙洋文,倘明日來文,即系駁此三條並另擬出他策來商;我當作何答覆?轉移間,恐落後塵;過慮所及,希與諸公洞燭幾先爲妥。
亥正,再泐。
七十四
再,此事明早務敬陳簾前,上慰慈廑。禮邸諸公前,希代述鄙意。再,「密故」二字或「由總辦向何緩」,可得其解。
七十五
查此次法人侵擾,一戰而基隆炮臺毀,再戰而馬尾兵船沉;是我之炮臺不固、戰艦不堅,歷有明證。若仍恃二者拒敵,定無勝算可操。及至岸上獲勝,我兵傷亡已多,實爲非計。近觀南、北洋不肯撥船援閩,非日恐爲敵搶,即曰難敵鐵艦;所慮誠是。然不援他處則可;若敵以大幫鐵、木等船來犯,仍將恃此不足恃之兵船、炮臺御之乎?抑當翻然變計乎?王去年曾有堅壁清野、陸路設伏之議;近與善都統論及,亦不謀而合。宜乘敵船未犯之先,請旨嚴詢南、北洋:除戰船、炮臺外,有何必勝之策?斷勿置兵於萬不足恃之地。徒喪精銳,致墮士氣爲要。
醇親王議。
七十六
來電述梅語,與南洋轉閣下電同。華陸軍、法水軍各擅所長,勝負正未可知,豈能因閩戰中正!
巴逞遛雖有用意,華未驅逐,已見寬大;若仍任其虛聲相要,何以對中外乎!且法若允美國調處或法人另請,早當就緒。令他國一同調處,旨已宣,亦難自作轉圜之計矣。
七十七
譯好,粘封速送閻中堂。
『雙密。昨呈七款,林雲切勿漏泄與在京及津來之洋人知悉,致彼國生疑,無可調處;並求達知邸府。今日又飛電暫緩攻臺。宣稟。霽』。
七十八
何說三層,第一,原是不允此無名之費;然只說不允,何補!第二,俟今日照會行後,彼仍不允,即照辦;照亦空而無補。第三,與其自毀,不若先將靈巧各件撤淨,只留笨重之物,不成全分;彼亦無所用之。擬電閩速辦;能伏地當使彼入則俱碎,尤妙。
七十九
照會底二件閱悉,並無更改。頃接各鈔件,已擇要致函於閻中堂、許大人矣。
初六日酉正。
八十
樵野所續後段,仍覺未暢。此舉無論成否,既屬創格,似宜詳盡。茲將續擬送閱,希鈔入草底,以供刪改。「法國不準」四字已悉。問答尚未鈔來,不知與此舉合否也,
醇親王泐。十七日亥初。
八十一
詔示天下各層:敦信修睦,歷有年所。天津教堂等案,法人乘中國多事,取西貢、後窺伺全越。實海之議、脫裏古之議,犯我北寧防軍;正整旅進討,福酋請和五條不妥處云云,猶思保全和局,降心以從。乃無故犯我十餘年駐軍之地,首先開炮,我軍憤極還擊,遂獲大捷;仍欲講和,不責開釁、不索賠賞,將粵軍退回百餘里。乃法人竟……云云,我仍……云云。令法人……云云,各國商務,地方官妥爲系護;法使、法商,亦一律保護。惟犯華兵船,各省合力痛剿。中國百姓蓄憤已久,有能協助官軍者,予以不次之賞;教民安分守法者,一視同仁。倘有接濟助惡情事,無論軍民,準其告發,立予正法。
八十二
照復巴酋,大致謂諒山之役,兩執一理,均難遷就。若因此失和開戰,兩國不利之處,前次照會己詳述無遺。諒貴大臣銜命來華,必已通盤籌畫,計及久遠。本爵連日與美國楊大人、何參贊議商調處之法,漸有頭緒。昨忽接我南洋大臣信稱貴大臣云云,查此事既由楊大臣出爲調處,美國主必有持平之論。雖爲日稍緩,然兩國均免耗損財力,塗炭生靈;各國商務,亦免因此有損。不圖貴大臣迫不及待,動言戰事;致此平妥辦法,廢於一旦,甚屬可惜!今與貴大臣約定:如以美國主調處爲然,即報明貴外部立即舉辦並照覆本爵,以便與楊大臣訂準開辦之法,於日內覆知貴大臣以爲確據。所有我南洋大臣等既此事無權即暫行各回本任;俟美國主評論妥協、兩國簽押後,再行開辦津約詳細條款。彼時或在上海、或在天津,悉聽貴大臣之便;中國屆時簡派大臣前往商辦。津約一成,從此兩國各興有益國家之事,永敦睦誼,庶不爲天下萬世所訾議。若貴大臣執定動兵之議,不顧中國和好之實情、不從美國調處之好意,亦當明白約定:凡乘我實心講和之際潛入福建內河兵船全行退出,由兩國佈告各國保護商務;然後明定戰期,堂堂正正以角兵力。若以入閩之船爲扼吭之計,是明言講解、暗行詭道,中國雖負,有光明之理;貴國雖勝,有詐僞之恥:必爲各國所笑矣。
八十三(以下多關中、日交涉事)
(略)
八十四
(略)
八十五
(略)
八十六
邵道答李梅,甚正。閩軍何鹵莽乃爾!我先赴英館致辭,諒可默化戾氣;談及賠恤,似勿少吝,數亦必無幾也。
塞河,頗受牽制之累。貴署宜亟定一辦法,閩、夷廉示,庶免歧出致患。北洋派留水電藝徒,似不可少。東北公司云云,亦請立辦爲宜。
醇親王泐。十八亥初。
八十七
(上略)
未初一函,尚未見本日電旨;茲悉已飭潘軍乘此擒渠,則前函即可付丙。日內倘續有越、臺電旨,可否採用拙見之處?希諸位酌度!
醇親王泐。十三未正。
八十八
(略)
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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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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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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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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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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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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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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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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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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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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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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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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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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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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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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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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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
(略)
一百六
夜間一函,諒承青及。
頃閱劼電,第一行真是費解;公司輪船連起釁端,英船又報職員傷重。一則亟電閩飭禁並覆巴使爲宜;一則可金醫資必難了結,希與諸公商確速了,似不可因英部有「可結」之示,遂忽其續來。照會總以遏其桀驁之氣,使之施展不出爲妙。清義河案是何事?巴既惡倭、俄,我即以閩事極力作人情,爲親密之發端爲何?
醇親王泐。
一百七
抵家閱電劼信底,酌易數字;爲省費耳。特送臺端,希酌妥交署!
醇親王泐。十四戌初。
再,問答內倘有迫不及待之條,即請先行面奏;勿拘!又及。
向夕,劉溶又遞一件;附閱。又及。
附件一
謹將密探法國電音,繕摺恭呈電監。
昨密探西人得悉法國本月十五日議院會議,自辰至晚始散。是日,政府與議院首領所議甚爲機密,外人均未得其詳。惟聞議事時,有院紳巴德爽阿兒訪等員與茹禮言曰:『當初越南、北圻之事,即經我輩力阻。爾專信孤拔之言,以中國如敢過問,只有數兵船遊駛太平洋,中國自然退阻;越南全局可定,此次兵費亦可償。今船艦往中國不止數只矣,而中國亦竟與我國開戰矣;又安見中國畏縮乎!前爾又以得孤拔電音,請添兵以全力攻臺灣,能得全臺利藪甚厚;縱不能得全臺,能得一隅,中國亦必託人議和。今一隅又已得矣,尚未聞中國有願議和者。事已至此,兵事不可以歲月計,能發而不能收;將來餉項惟有請爾一人籌之耳』。茹斐禮聞言,頗有愧色。內有院紳勒塞數人文而言曰:『現在中國既無願和之心,我國兵事斯無遽止之理;因此而遽退縮,豈不貽笑鄰邦乎?無論如何,亦宜速行設法籌餉接濟』。爭論良久,始散。所籌多少,俟二、三日後當有的信。又聞法國政府得巴德諾電,以議和難成,頗□焦急之意;密電巴德諾:如能設法轉圜固妙,否則略分兵擾北洋可否雲去。巴德諾回電如何,亦未得確耗。容俟密探詳悉,再行瀆報。
附件二
(略)
附件三
(略)
——以上見「文獻叢編」後編第七輯。
●法軍侵臺檔補編(五)
軍機處雜檔中之尺牘
一(封套書「許大人勳啓」)
手覆備悉。頃接此電,即擬明早面商。誠以巴、赫呵成一氣,做此圈套,稍一不慎,定墮術中。況慈懷莫釋,尤當稟命而行。擬將復稿暫存尊處,以俟晤商。
此復,即候晡佳。
醇親王復。二十七亥初。
二(封套書「許大人勳啓」)
頃接鈔件,均悉。茹以佈告爲仇法,令巴酋問總署,日內必有一番饒舌。待此照會來,即當進內公商請旨。
幼樵怨尤九帥,可否由署電問伯潛:與曾詳商,能否酌撥救急?陳、許會理,未有告夷明文,無怪伯潛藉口;似由署備文補告,亦無不可。粵督撥船,可嘉;似可請旨嘉獎,以勵其餘。以上三條,因無關緊要,故未擬明日進內;即希與諸公一商,定其可否!
最要者,各國恐口岸商衆有傷,預爲尋隙地步;亟須示以誠心保護,坦白大方,杜其口而沮其謀爲要。粵罵領事,亦當即電香濤也。
此泐,即候時佳。
醇親王泐。
再,佈置關防而問諸恪靖,似不如即問伯潛爲宜;希酌!又及。
三(封套書「王爺勳啓」)
頃有人將探悉法情送閱,據稱極確。此時議和之始,自當暫置弗理。然如果不謬,將來和議不成,我更覺有把握。希諸位酌度,可否向周生霖一問?彼系桂人,或有所聞也。
醇親王泐。申初。
四(原無封套)
適忘說一事:榆關新到英輪,護商乎?抑別有所爲乎?似不妨向該使一問。倘法假英旗給我,即可立破其奸;希留意焉(若向來有此,確有可據,不問亦可)!
醇親王泐。
——以上見「文獻叢編」後編第十八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