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資料清德宗實錄選輯
正文
清德宗實錄選輯
清德宗實錄選輯一
清德宗實錄選輯二
中法戰爭之後,另一有關臺灣的涉外大事,那就是甲午(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年)的中日之戰了。這一戰且使臺灣淪爲日本的殖民地凡半世紀;直至抗戰勝利,而始光復。所以本書所收這一方面的數據,亦較詳細。其中不但有日軍侵擾臺灣的文件,而且擴及中日兩軍的重要戰役以及引起中日之戰的朝鮮政情。茲摘要引述如下。先是,光緒八年(一八八二)八月十二日諭:『朝鮮國亂軍生變,突於六月間圍逼王宮,王妃與難,大臣被戕,日本使館亦受其害;……而激之使變者,皆出自李是應主謀』。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十月二十四日諭:『朝鮮又有內亂,似有日人播弄主持』。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五月二十九日諭:『日人乘機構釁,遂以重兵脅韓』。六月十二日又諭:『日人以重兵脅制朝鮮,雖與商議撤兵,久未就緒,和議恐不足恃,亟應速籌戰備,以杜陰謀』。二十七日諭:『日本擊我兵輪,業已絕交開釁』。此後,陸海兩路,屢戰屢北。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正月十九日諭令李鴻章『爲全權大臣,與日本商定和約』。二十九日諭:『昨聞澎湖見有日船,臺灣水線已斷』。二月二十七日諭:『恆春有日輪十餘艘遊弋港口……澎湖西嶺復見日輪五艘』。二十八日諭:『日人進攻澎湖』。二十九日諭:『本日據李鴻章電奏:日人所欲甚奢……伊藤面稱現要攻取臺灣』。三月初四日諭:『日軍進攻澎湖,我軍力戰三日,竟至不守』。二十三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代奏:『李鴻章電稱:與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等在馬關議定和約十一款』。其中『二、中國將遼南地方及臺灣全島、澎湖列島讓與日本』。四月初五日諭:『本日又據唐景崧電稱:紳民呈遞血書……誓不從日』。二十四日,派李經方前往臺灣,『會同日本派出大臣商辦事件』。二十六日,『命署臺灣巡撫布政使唐景崧解職來京,並令臺灣大小文武各員內渡』。五月十三日諭:『現在臺灣已經李經方交接清楚,日兵攻臺,基隆不守,省城瓦解,無從過問』。於是,雖經臺灣人民英勇奮戰,而臺灣終於淪爲日本的殖民地。德宗實錄有關臺灣的紀事也不復見。
清德宗實錄選輯一
●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甲戌)冬十二月十一日(庚辰),諭內閣:『沈葆楨等奏「請將福建巡撫移扎臺灣以專責成」一折,着該衙門議奏』。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
二十一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南北路開山並擬佈置琅嶠、旗後各情形」一折,現在臺灣南路開山已抵卑南、北路開山已抵岐萊,而時有兇番出沒其間,沈葆楨等添軍前往分佈,聲勢尚爲聯絡;即着該大臣等將撫番事宜悉心經理,兇悍者立予創懲、馴順者妥爲撫輯,務令懷德畏威,以爲一勞永逸之計。至琅嶠一帶,屢有洋人前往窺探,亟應乘時佈置,以杜覬覦;該大臣等擬於琅嶠建城置吏,並擬於旗後口建築炮臺,自屬因地制宜。沈葆楨現已親赴各該處察看情形,着即詳細妥籌,奏明辦理。所有臺灣一切應辦事宜,並着隨時會商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密諭沈葆楨、文煜、李鶴年、王凱泰,並傳諭潘霨知之』。
以臺灣輪船被風擊壞,革「安瀾」船管駕遊擊呂文經、「大雅」船管駕千總羅昌智職。
予臺灣防營病故教諭田晉階等照軍營立功後病故例議恤。
以尚義殉身,予臺灣廩生彭衢亨議恤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
●光緒元年(一八七五、乙亥)春正月初十日(戊申),以保衛城池,敕封臺灣嘉義縣城隍神封號曰「綏靖」。
諭內閣:『沈葆楨等奏「臺灣後山亟須耕墾,請開舊禁」一折,福建臺灣全島自隸版圖以來,因後山各番社習俗異宜,曾禁內地民人渡臺及私入番境,以杜滋生事端。現經沈葆楨等將後山地面設法開闢,曠土亟須招墾;一切規制,自宜因時變通。所有從前不準內地民人渡臺各例禁,着悉與開除。其販買鐵、竹兩項,並着一律弛禁,以廣招來』。
又諭:『沈葆楨等奏:請調員差委等語。工部候補員外郎陳一鶴、補用同知文煒、候選知縣李益林,着楊昌浚、王文韶飭令該員等即赴臺灣,交沈葆楨等差遣』。
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遵查藩司參報」一折,據稱「潘霨被參於科甲人員補缺後不令赴任一節,自必實有其缺、實有其人。該藩司任內之事皆王凱泰任內之事,與所參袒護同鄉李元賢等一節,均請飭提卷查究」等語。潘霨於正途人員補缺後不令赴任者,究系何人、何缺?其於李元賢、何慶生被參之案,何以未經具詳?是否袒護同鄉,意存徇庇?均着王凱泰確切查明,據實具奏』。
欽差大臣沈葆楨等奏:請飭建祠以祀嘉義縣陣亡文武員弁潘恭贊等,並附祀陣亡義民潘締等。從之。
又奏:出口臺煤,每噸減稅一錢。下部知之。
又奏:明故藩朱成功忠烈昭然,有功臺郡;請予建祠追諡。下部議。尋予諡「忠節」。
以開闢福建臺灣番地出力,予提督羅大春等升敘、加銜、開復有差。
以提督唐定奎統領銘武等軍到臺,佈置周密,紀律嚴明;賞穿黃馬褂。
十二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履勘琅嶠形勢,擬建城設官」一折,沈葆楨於上年十二月親往琅嶠詳加履勘,據車城南猴洞地方建設縣治,又曰「恆春」;先設知縣一員,以資治理。系因地制宜起見,即着照所議行。該大臣等即飭令委員將築城建邑等事,實力籌辦;其餘未盡事宜,並着隨時具奏。沈葆楨現在回省,着將船政應辦各事迅速料理,即行前往臺郡督飭該地方官將開山撫番諸務通籌全局,悉心經理,以副委任。刺桐腳鄉民被生番戕害一案,着即妥爲辦結,毋令滋生事端。特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三日(辛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閩省電線購回自辦,請飭沈葆楨會同李鴻章等妥籌辦理。從之。
二十九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籌辦海防事宜」並丁日昌條陳海洋水師章程,業經李鴻章覆奏,請飭廷臣會議。左宗棠覆陳各件,可否一併會議及請飭廷臣將該衙門原奏內籌議各條並各大臣議覆中引申請議各節詳商論定各折片。除管理該衙門事務王大臣毋庸與議外,着派親郡王會同大學士六部九卿悉心妥議,限一月內覆奏。其各省將軍、督、撫等歷次覆奏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具奏各折片清單,均着發給閱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
二月初九日(丁丑),以福建按察使葆亨爲福建布政使、前兩淮鹽運使郭嵩燾爲福建按察使。
十六日(甲申)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生番戕害官兵,現經剿辦」一折,獅頭社生番前與刺桐腳莊民仇殺,經官兵前往查辦,不將兇番交出,膽敢設伏抗拒,以致官兵傷亡甚多,實屬兇狡;亟宜示以兵威,俾知警畏。沈葆楨現已剋日渡臺,即着迅速籌辦。該大臣等一面飭令唐定奎相機進剿,一面將開山建治各事宜妥籌佈置,毋稍疏虞。此次接仗各哨勇,有無棄將私逃情事,着查明詳細具奏。所有陣亡之遊擊王開俊等,並着查明請恤。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
三月初三日(庚子),諭〔內閣〕:『沈葆楨奏:請調道員辦理營務等語。前江西督糧道段起,着吏部查明,飭令該員前赴臺灣,交沈葆楨差遣委用』。
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籌辦獅頭社番情形」一折,臺灣獅頭社生番戕害刺桐腳莊民一案,抗不交兇,膽敢戕勇傷官,現復結黨在刺桐腳沿海一帶伏路伺殺,道路爲之不通;亟宜示以兵威,俾知儆惕。該番恃密箐深林爲藏身之固,兵力難施;唐定奎挑令各營翦除荊榛,接隘設碉,層層逼剿。即着沈葆楨、文煜、李鶴年、王凱泰飭令唐定奎妥爲調度,督飭各營審慎進剿,毋稍疏虞;一面嚴查附近居民,如有接濟該番鹽、米、火藥等情,即着嚴行懲辦。該處林密山深、路途險阻,彼衆晝伏夜動,進剿爲難;且番社甚多,止須懲辦頑梗不服者一、二社,則諸社自當懾服輸誠。總期剿撫兼施,爲一勞永逸之計。統着該大臣等妥慎籌劃。中路、北路各處,仍當隨時鎮撫民番,毋任滋事。沈葆楨另片奏請調道員段起差委,已諭吏部飭令該員前赴臺灣。惟聞該員向有嗜好,着沈葆楨留心察看。王開俊等優恤,已照所請,明降諭旨矣。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予剿番陣亡浙江參將王開俊優恤加等,並予諡建祠;隨同陣亡之守備周佔魁、楊舉秀、千總楊佔魁及勇丁九十三名,均優恤附祀。尋予王開俊諡「勇烈」。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
二十一日(戊午),以臺防出力,賞給洋匠博郎提督銜、哥嘉遊擊銜、都布阿三等寶星。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
夏四月十三日(己卯),以神靈顯應,敕加福建臺灣海神封號曰「敷仁」。
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南路剿番」及「北路、中路開山情形」各一折,南路龜紋等番社,經提督唐定奎等督軍進擊,連破番卡,餘番逃竄。唐定奎現在分派各營,於刺桐腳等處扼要屯紮;即着沈葆楨等懍遵前旨,飭令該提督相機妥辦,將頑梗不服者酌加懲辦,俾各社懾服輸誠,方爲一勞永逸之計。北路開山已至吳全城、中路開山已至茅埔,各番雖節次乞撫,而北路之薄薄、理劉等番社反覆無常,該大臣等務當督飭羅大春等軍隨時防範,一面將開路、撫番等事悉心籌辦,毋稍疏虞。所有恆春建治及修築安平、旗後,仍着沈葆植等妥爲辦理。另片奏請將遊擊革職等語。遊擊李玉貴身爲哨長,於王開俊被圍時,未能進兵力援,實屬怯懦無能;李玉貴着即革職,不準投效軍營,以示懲儆。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督辦船政大臣沈葆楨奏:派藝童隨同日意格出洋遊歷。允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
二十六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遵議籌辦海防各事宜,分別開單呈覽」各折片,海防關係緊要,既爲目前當務之急、又屬國家久遠之圖,若築室道謀,僅以空言了事,則因循廢弛,何時見諸施行!亟宜未雨綢繆,以爲自強之計。惟事屬創始,必須通盤籌劃,計出萬全,方能有利無害。若始基不慎,過於鋪張,既非切實辦法,將興利轉以滋害,貽誤曷可勝言。計惟有逐漸舉行,持之以久,講求實際、力戒虛糜,擇其最要者,不動聲色先行試辦,實見成效,然後推廣行之,次第認真佈置,則經費可以週轉,乃爲持久之方。南北洋地面過寬,界連數省;必須分段督辦,以專責成。着派李鴻章督辦北洋海防事宜,派沈葆楨督辦南洋海防事宜。所有分洋分任、練軍設局及招致海島華人諸議,統歸該大臣等擇要籌辦。其如何巡歷各海口隨宜佈置及提撥饟需,整頓諸稅之處,均着悉心經理。如應需幫辦大員,即由李鴻章、沈葆楨保奏,候旨簡用。各該省督、撫務當事事和衷共濟,不得稍分畛域。陸軍須歸併訓練,方能得力;着各該督、撫各就地方形勢量更舊汛,合營並操、畫一訓練,限一年內辦理就緒,奏請派員查閱。江防與海防表裏,着彭玉麟、楊嶽斌會同李成謀勤加操練,俟海防船炮購成,應擇要添設兵輪船若干只配兵練習;着與李鴻章、沈葆楨會商辦理。雲南、四川、廣東、廣西、福建各邊境,均有洋人窺伺。並着各該督、撫整頓吏治、軍政,留意交涉事件,以固邊防;毋得輕啓釁端,以致不可收拾。至鐵甲船需費過巨,購買甚難;着李鴻章、沈葆楨酌度情形,如實利於用,即先購一、兩隻再行續辦。海防用度浩繁,如何提撥應用?即着戶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妥議具奏。並着總管內務府大臣量入爲出,裁汰浮費;戶部、工部於應發款項,着詳細酌核,力杜浮冒。各省公私各費,該督、撫務當實力撙節,以裕國用。開採煤、鐵事宜,着照李鴻章、沈葆楨所請,先在臺灣、磁州試辦,派員妥爲經理;即有需用外國人之處,亦當權自我操,毋任彼方攙越。出使各國及通曉洋務人才,着李鴻章、沈葆楨隨時切實保奏。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折一件、片一件、單二件,着鈔給李鴻章、沈葆楨閱看,仍詳細妥議具奏。此次議奏有關係西北及防範俄人事務,業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鈔寄左宗棠閱看;即着該大臣通盤籌劃,以固塞防。西北水利事宜,並着該大臣會商譚鍾麟相機籌辦。東三省爲根本重地,尤宜加意整頓;着該將軍、副都統、府尹切實籌劃。醇親王折兩件並丁寶楨、文彬片,着鈔給該將軍等閱看,迅速覆奏。沈葆楨已補授兩江總督,海防緊要,自應迅速到任,以專責成;惟臺灣開山、撫番一切事宜是否仍須該督親爲督率,抑或奏派大員經理?並着沈葆楨酌度情形,速行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左宗棠、彭玉麟、崇實、岐元、清凱、奕榕、奕艾、豐紳、托克湍、李鶴年、李瀚章、吳棠、英翰、劉嶽昭、楊嶽斌、劉坤一、吳元炳、裕祿、丁寶楨、楊昌浚、王凱泰、翁同爵、王文韶、張兆棟、劉長佑、岑毓英,並傳諭劉秉璋知之』。
以前江西巡撫沈葆楨爲兩江總督,兼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未到任以前,仍以江西巡撫劉坤一署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
五月十一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南路剿番攻克各社情形」一折,南路竹坑等番社,經提督唐定奎等督軍深入,搗巢攻險,將竹坑、本武並內外獅頭等社先後剿克,餘番逃竄;現在分兵進扎,擇要扼守。即着沈葆楨等飭令該提督相機妥辦,母稍疏虞。該番社經此次痛懲,果能悔罪輸誠、縛獻渠魁,自應寬其脅從;倘頑梗如前,不能不酌加懲辦。該大臣等當悉心籌劃,以期一勞永逸。淮軍自到臺以來,艱苦出力,準其擇尤保獎,以示鼓勵。沈葆楨前已有旨,授爲兩江總督,督辦南洋海防;並諭令體察情形,所有臺灣開山、撫番事宜,是否仍須親爲督率,抑奏派大員經理?着該督仍遵前旨,迅速酌度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臺灣管帶輪船悉心教練,賞洋員美德蘭等三等寶星。
十二日(戊申),以翰林院侍讀學士許應騤爲福建鄉試正考官、編修慕勞幹爲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
二十二日(戊午),福建巡撫王凱泰奏:『巡撫移扎臺灣,奉準部議;擬請先赴臺灣履勘情形,會同妥籌』。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
六月十三日(戊寅),諭內閣:『前有旨令沈葆楨補授兩江總督,兼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茲據該督瀝陳悚懼下忱並衰憊情形,難期勝任,請收回成命等語。沈葆楨經朝廷簡任以來,懋着勤勞,深資倚畀;正宜力圖報稱,共濟時艱,毋得固辭,並即來京陛見』。
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臺南番社輸誠並北路、中路撫番情形,拿獲嘉義縣滋事匪徒」、沈葆楨奏「臺郡開山撫番事宜,應歸巡撫專辦」各折片,官軍攻克獅頭等社後,附近各社番目到營乞撫,經提督唐定奎示以條約,均尚輸服;即着督飭該提督將應辦各事次第妥籌,務令懷德畏威,以爲一勞永逸之計。臺北、大濁水、得其黎、新城等處兇番不時出沒,當經兵勇擊退,現俱安靜;仍着飭令妥爲彈壓,以資鎮懾。木瓜等社就撫、中路開山並卑南一帶招集屯丁、建築碉堡等事,着飭該員等認真經理,務臻妥善以垂久遠。嘉義縣滋事匪首蔡顯老等業經格斃,所有在逃各匪,着責成該地方文武迅速緝獲,毋任漏網。沈葆楨已諭令來京陛見,所有臺灣開山撫番事宜,着王凱泰督率夏獻綸等實心辦理。沈葆楨着俟王凱泰妥籌具奏後,再行內渡將船政事宜妥爲交代,即日啓程北上。福建內地並臺灣所屬各縣及各番社,着詳細繪圖呈覽;並着將各種番族形狀,另行詳繪成帙,一併呈進。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一。
秋七月十四日(戊申),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臺北擬建府、廳、縣治」並「船政需費,請撥四成洋稅」各折,已分別交該衙門議奏矣。臺北開煤一節,現經委員何恩錡等親往履勘:「惟雞籠附近之老寮坑等處堪以開採,並須僱用洋工裝器開鑿」等語。着照所請,俟該委員帶同洋人翟薩到郡詳詢情形,明定章稅,覈實開辦;務須派員妥爲經理,即有需用洋人之處,仍當權自我操,勿任彼方攙越。臺南番族,據奏業已就撫,現將淮軍陸續凱撤內渡,另調各營慎扎刺桐腳、琅嶠等處,辦理尚爲妥協。惟現因雲南邊境有戕害英國翻譯官馬嘉理一案,南洋防務甚關緊要。前諭沈葆楨俟該處應辦事宜妥籌具奏後,再行內渡料理船政事竣,起程北上;現在臺郡事宜漸次就緒,着將善後諸務與王凱泰妥爲籌商,即交該撫接辦。沈葆楨交代清楚,即行前赴新任,籌辦海防,毋庸來京陛見。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又諭:『沈葆楨等奏:請飭丁憂道員赴臺等語。浙江候補道劉璈,前在臺灣料理營務,嗣因丁憂回籍營葬;現在臺防緊要,助理需人,着王文韶飭令該員一俟營葬事畢,刻日赴臺,母稍遲緩。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三。
十六日(庚戌),閩浙總督李鶴年奏:『閩省設立電線爲難情形,謹陳買回自辦大略』。下部知之。
二十一日(乙卯),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戶部奏:『閩廠船政經費,前經奏明自同治五年十二月起,準於閩海關稅六成項下每月撥銀五萬兩充用。茲據該大臣沈葆楨瀝陳閩海關拮据情形,所欠船政經費六十萬兩,懇將閩海關洋稅四成項下勻撥。此因船政爲海防一大端,從權議準。自本年七月以前解部庫款,準令撥抵;七月以後續徵四成洋稅解還部庫,以清界限。嗣後船政經費,仍遵定章,由閩海關六成項下每月撥銀五萬兩,以符定章;不得提用海防經費』。得旨:『允行』。
二十八日(壬戌),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會籌全臺大局並巡撫兼顧省臺情形」一折,據稱「撫番、開山實爲豫籌防海地步,不但關係臺灣安危,並關係南北全局」等語。所籌深合機宜。現在臺地南北路徑漸通,所有應辦各事宜必須妥爲區畫,爲一勞永逸之計。王凱泰務當親歷南、北各路,將全臺情形悉心察看;即與沈葆楨等隨時會商、次第佈置;總期悉臻妥善,有裨全局。據奏:「巡撫宜兼顧省、臺,若另設一省,呼應不靈,且恐諸多窒礙」;所陳亦系實在情形。並着沈葆楨等通盤籌劃,應如何往來兼顧,俾省、臺各事不致掣肘之處,即行詳細奏聞。沈葆楨俟將善後諸務與王凱泰籌商交代後,即懍遵前旨迅赴新任,以重職守。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兩江總督沈葆楨等奏:『臺灣營伍廢弛,擬仿淮、楚軍營制,歸併五百人爲一營。將南、淡、嘉義三營調至府城,閤府城三營、安平三營爲一支,專顧臺、鳳、嘉三縣。
其北路兩營,合鹿港一營爲一支,專顧彰化一帶。艋舺、滬尾、噶瑪蘭三營爲一支,專顧淡、蘭一帶。事權宜統歸巡撫節制』。得旨:『着軍機大臣會同該部歸於會議建設臺北府廳縣案內,一併妥議具奏』。
命福建按察使郭嵩燾開缺以侍郎候補。
二十九日(癸亥),以福建延建邵道張嶽齡爲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四。
八月乙丑朔,以記名提督唐定奎爲直隸正定鎮總兵官。
十四日(戊寅),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淮軍全數凱撤」、沈葆楨奏「瀝陳感懼下忱」各一折,淮軍各營業於六、七月間內渡,全數凱撤;臺灣事宜,業交王凱泰接辦。該撫務當通盤籌劃,悉心經理。總兵宋桂芳已經到臺、前往蘇澳,所有臺北應辦各事,即着飭令該總兵認真舉辦。沈葆楨業經內渡;該督到省後,即與文煜等會商,將船政事宜速爲交代。前已有旨,令沈葆楨將善後諸務與王凱泰籌商完竣後,即行前赴新任;沈葆楨此次奏報,自系尚未接奉前旨。兩江關係緊要,沈葆楨膺此重任,自當實力實心,勉圖報稱,仰副朝廷倚畀之殷;着懍遵前旨,將船政交代後迅赴新任,毋庸來京陛見。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新授福建按察使張嶽齡能否勝任?着李鶴年、王凱泰隨時察看,據實具奏。將此各諭令知之』。
福州將軍文煜等奏:『海神助順,請於安平海口專建祠宇,並敕加封號』。下禮部議。
予積勞瘴故福建船政紳士分省知縣吳鼎燮、臺灣稽查路工浙江參將盧爲霖、幫辦撫番候選縣丞莫廷璋祭葬、恤蔭。
十五日(己卯),福建陸路提督羅大春因病辭職,以直隸正定鎮總兵官唐定奎爲福建陸路提督,以記名提督吳長慶爲直隸正定鎮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五。
二十六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請派郭嵩燾督理船政」一折,前已有旨將福建按察使郭嵩燾開缺以侍郎候補,與直隸候補道許鈐身均充出使英國欽差大臣,並令郭嵩燾即行交卸起程北上;沈葆楨此次奏報,自系尚未接到前旨。所有督理船政事宜,着沈葆楨悉心會商,另行遴選妥員奏請簡派。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七日(辛卯),諭軍機大臣等:『昨據沈葆楨奏,請派郭嵩燾督理船政;當以郭嵩燾前已派充出使英國欽差大臣,諭令沈葆楨等另選妥員奏請簡派。本日復據沈葆楨奏:「郭嵩燾出使英國,請另派重臣接辦」等語。所有閩廠船政,即着丁日昌認真督辦,準其專摺奏事。該前撫即迅速起程,毋庸來京請訓;到閩後,將應辦一切事宜實心經理,用副委任。應撥饟項,着文煜等隨時籌辦,俾應急需。沈葆楨將船政交代完竣後,即行馳赴兩江新任,毋稍耽延。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六。
九月初二日(乙未),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遵旨迅速起程」一折,閩廠船政關係緊要,丁日昌現擬力疾起程,即着懍遵前旨迅速到閩,毋庸繞赴廣東致稽時日所有船政事宜,沈葆楨即交李鶴年等暫行兼顧,督率道員吳仲翔一手經理;俟丁日昌閩後,再行交代。並着沈葆楨即行起程,前赴兩江新任,以重職守。將此由五百里各令知之』。
又諭:『給事中陳彝奏「閩省陸路安設電線,懇請停止」各折片,着該衙門議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七。
十八日(辛亥),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船政欠款,請飭閩海關補籌足額並以後洋稅先盡解濟」一折,福建船廠經費不足,經戶部等衙門奏明,將閩海關四成洋稅項下餘銀四十萬兩盡數撥歸應用;七月以後,續徵四成洋稅提撥四十萬兩,解還部庫。嗣後船政經費,即由閩海關六成項下每月撥解五萬兩,俾資接濟。現在閩海關於七月以前止撥過四成銀十五萬兩,船政刻下需款甚殷;沈葆楨等請提七月以後之四十萬兩以十五萬兩補解部庫、以二十五萬兩交還船政,以符四十萬兩之數,即着照所議辦理。嗣後六成項下每月應解之五萬兩,着文煜先盡籌解,毋稍延緩,致誤要需。船政與海防相爲維繫,丁日昌日內計可到閩,沈葆楨將該處一切事宜交代清楚,即懍遵前旨速赴兩江總督新任。此後船政各事,仍着沈葆楨、文煜、李鶴年、王凱泰、丁日昌妥爲籌劃,毋得始勤終惰,致墮前功。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八日(辛酉),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臺灣各路現辦情形」、王凱泰奏「因病請假,請飭督臣代辦武闈鄉試」各折片,臺灣各社生番馴頑不一,現在分路開山,即着分別妥籌辦理;將歸化者善爲拊循、抗拒者加以懲創,俾知懷德畏威,以期一勞永逸。「王」字番社性尤兇悍,現令就撫各番轉相勸導;倘竟始終怙惡,着俟開路工竣後,厚集兵力再籌剿撫。所有招墾、裁勇各事宜,沈葆楨等務當隨時會商,悉心籌辦,毋稍疏懈。王凱泰着賞假一個月調理;俟病痊後,即行馳赴南、北各路勘度佈置。該撫現在未能內渡,閩省本年武闈鄉試,着李鶴年代爲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八。
冬十月初七日(庚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議覆給事中陳彝奏請停止安設閩省陸路電線」一折,此次電線系中國自造,與前此設自洋人者不同;民情能否安貼,仍應由閩浙總督李鶴年等詳爲體察,妥籌辦理』。從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九。
十六日(己卯),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起程赴任」一折,沈葆楨現赴兩江新任,船政一切事務仍着與丁日昌隨時商辦。至所稱經費萬難,亟應設法支持;着文煜、李鶴年、王凱泰悉心籌商。所有舊欠款項,即行設法補足;其按月協濟之款,亦須如期解濟。丁日昌到閩後,即將應辦事宜實心經理;所造輪船務期工堅料實,庶不致徒耗饟需也。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剿番開山出力,予福建提督唐定奎優敘、總兵章高元等以提督記名簡放、副將宋光聘等以總兵記名簡放;賞提督周志本黃馬褂、總兵餘光德等巴圖魯名號、遊擊徐義奎等花翎、守備葛炳宣等藍翎,餘升敘、加銜有差。
以積勞病故,予福建守備黎家本優恤如軍營例。
予福建陣亡殉難員紳暨被害人等旌卹如例。
二十一日(甲申),以防海剿番衝冒瘴霧,予臺灣積勞病故文武員弁梁文德等十九員優恤。
三十日(癸巳),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籌巡撫兼顧省、臺情形暨臺灣各路續辦事宜」、王凱泰奏「整飭臺地營伍、吏治、士習、民風」各折片,臺灣開山、撫番事宜,現經總兵吳光亮等將南、北路及中路陸續督辦,並於刺桐腳等處填扎勇營,以備彈壓;於車城、新街等處增設義塾,以資訓課:辦理尚爲妥協。即着王凱泰飭令認真經理。官兵糧饟,務當源源接濟,毋任缺乏。一切機宜,仍着沈葆楨、文煜、李鶴年隨時會商妥辦。至巡撫有全省地方之責,自難常川駐臺;王凱泰擬於冬春駐臺、夏秋駐省,庶兩地均可兼顧,即着照所請辦理。該撫現返省垣,若俟明歲冬間始行赴臺,爲日過久;着俟假滿後,即將省署應辦事宜趕緊料理,即行渡臺,以資鎮攝。該撫駐省期內臺郡一切事務,即着夏獻綸等妥爲辦理。臺灣孤懸海外,風氣敻殊,現在亟圖整理,自當於吏治、營規實力講求;而欲挽回積習,則民風、士習尤應設法轉移。該督、撫當隨時認真整飭,不得有名無實,致負委任。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
十一月初九日(壬寅),福建將軍文煜等奏:『福州、廈門電線向丹國買回自辦』。下所司知之。
十四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文煜、李鶴年奏「王凱泰因病出缺」、李鶴年奏「委藩司暫護撫篆」各一折,福建巡撫,本日已有旨令丁日昌補授矣。臺灣撫番、開山各事宜關係緊要,前據沈葆楨等奏,巡撫宜於冬春駐臺;丁日昌當妥籌兼顧,前往該郡悉心經理,以副委任。閩廠船政,並着該撫督率委員講求製造,務期工料堅固,有裨實用,不可徒糜饟需。巡撫系封疆大吏,署理篆務,自應候旨遵行;李鶴年遽委藩司護理,殊屬非是!着傳旨申飭。該省辦理海防並中外交涉事件,該督當與文煜、丁日昌隨時會商,和衷共濟;毋得稍存意見,剛愎自用,致誤事機。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前江蘇巡撫丁日昌爲福建巡撫。
追贈福建巡撫王凱泰太子少保銜,予祭葬,於福建省城、臺灣府城建立專祠;諡「文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一。
十二月二十日(癸未),諭內閣:『前據沈葆楨等先後奏「臺北擬建府、廳、縣治,請移扎南、北路同知,酌改臺地營制;臺屬考試,請歸巡撫主政」各折片,當派軍機大臣會同該部妥議具奏。茲據奏稱:「沈葆楨等所奏各節,係爲因時制宜起見,自應準如所請」等語。着照軍機大臣等所議,準其於福建臺北艋舺地方,添設知府一缺,名爲「臺北府」,仍隸於臺灣兵備道。附府添設知縣一缺,名爲「淡水縣」。其竹塹地方,原設淡水廳同知即行裁汰,改設新竹縣知縣一缺。並於噶瑪蘭廳舊治,添設宜蘭縣知縣一缺;即改噶瑪蘭廳通判爲臺北府分防通判,移扎雞籠地方。福建巡撫現在既有駐臺之日,其臺地營制,並着照所議,該處千總以下由巡撫考拔,守備以上仍會同總督揀選題補。臺灣鎮總兵撤去「掛印」字樣,歸巡撫節制;即將安平協副將裁撤。至所請移扎南、北路同知並歸巡撫考試等語,臺灣南路同知即着移扎卑南,北路同知改爲中路,移扎水沙連;各加「撫民」字樣。臺灣參政事宜,並着歸巡撫兼理』。
二十二日(乙酉),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丁日昌奏「養船經費不敷,請歸地方官設籌支應」、丁日昌奏「請收回成命」各一折,丁日昌向來辦理認真,不避嫌怨,特畀以福建巡撫重任,系屬爲地擇人;該撫惟當力任其難,將任內應辦事宜隨時整頓並將海防及中外交涉事件會商文煜、李鶴年悉心辦理,以副委任,毋許固辭。至地方與船政事難兼顧,自系實在情形,即着丁日昌會同沈葆楨酌保一、二員奏請簡派,所有船廠事務責成該員經理,仍由該督等隨時稽查,以期周妥。船政衙門支銷款項甚巨,前撥養船經費不敷應用;沈葆楨、丁日昌請將養船項下應銷各款統歸地方官籌措支應,以免顧此失彼。應如何籌劃款項寬爲應付之處?着文煜、沈葆楨、李鶴年、丁日昌斟酌情形、妥議章程,奏明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六日(己丑),諭內閣:『沈葆楨奏「實缺提鎮現帶防營,懇請從緩赴任」一折,新授福建陸路提督唐定奎、新授直隸正定鎮總兵吳長慶現在江南統帶防軍,尚屬得力;着準其從緩赴任,仍留江蘇統領防營,以專責成。所遺各缺,着李鶴年、李鴻章派員署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四。
●光緒二年(一八七六、丙子)春正月初三日(乙未),閩浙總督李鶴年奏:『福建巡撫丁日昌現未接篆,暫將關防封存』。得旨:『前已諭令丁日昌接印任事,毋許固辭矣』。
二十一日(癸丑),予故福建福寧鎮總兵宋桂芳議恤加等,並予附祀王凱泰臺灣府專祠;從福州將軍文煜、閩浙總督李鶴年請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五。
二月初十日(壬申),諭軍機大臣等:『前據丁日昌奏地方與船政,事難兼顧,當經諭令會同沈葆楨酌保一、二員奏請簡派,經理船政。茲據沈葆楨、丁日昌奏稱「順天府尹吳贊誠深諳算學、直隸津海關道黎兆棠熟悉洋務,請於二員中簡派一員來閩接辦」等語,吳贊誠、黎兆棠品學才識,李鴻章諒所深知,於經理船政事宜能否勝任,該員中何人爲尤得力?着李鴻章詳晰據實奏聞,再降諭旨。將此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六。
三月癸巳朔,諭軍機大臣等:『文煜等奏「臺灣北路舊勇,請分別汰留」、丁日昌奏「署知縣朱幹隆縱勇殃民,請撤任參辦」各折片,臺灣開山、撫番事宜甚關緊要,刻下中路、南路業已開通,提督吳光亮辦理中路頗爲得力,惟北路地方遼闊,兼之番情反覆無常,尤須認真經理;乃該處營官參將黃得桂一營勇丁只有三百八十餘名,短數至一百二十餘名之多,似此虛耗勇糧,實堪痛恨!即着文煜、李鶴年、丁日昌查明嚴行參辦。北路勇丁尚有五千餘名,亟宜力籌整頓,汰弱留強,以期饟不虛糜,兵歸實用。文煜等現在諮會提督彭楚漢前往北路與吳光亮會同查辦,即着飭令該提督等將各營分別裁留;一面選擇營官,實心訓練。其各營應如何扼要分扎,文煜等務當隨時妥籌商辦,以期周妥。署彰化縣知縣朱幹隆劣跡甚多,丁日昌已將該員撤任並將所帶勇丁全撤;即着該撫嚴參懲辦,以儆貪頑。福建吏治廢弛日深,亟應力爲整頓。近聞該省所辦洋槍、大炮、蚊子船等項所費不貲,採辦之員率皆購買日本廢棄槍炮充數,浮開價值,盡飽私囊;同知文紹榮、周星詒、直隸州知州沈純經手採買槍炮、蚊船各件,所開價值竟有浮於原價數倍者。軍火爲行軍要務,應如何切實講求;似此貪劣之員藉公濟私,貽誤非淺,情尤可惡。着文煜、李鶴年、丁日昌速即查明該員等採辦軍火,究竟浮開若干?所辦之件是否合用?如有前項情弊,即將該員等分別監追嚴參究辦,毋得稍有徇隱。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於署內設清理訟局,飭各府州、縣分別上控自理;每月報具四柱清冊,全結者獎、八成以上記功,不及五成記過』。從之。
初七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臺灣撫番、開山事宜,巡撫難以兼顧,請另派員專辦臺事」。前據沈葆楨等奏「會籌巡撫兼顧省、臺情形」,擬於冬春駐臺、夏秋駐省;當經降旨,照所請辦理。巡撫有全省地方之責,臺灣亦爲所轄;若另派大員專辦臺務,恐事權不一,轉致紛更。着丁日昌仍遵前旨,冬春駐臺、夏秋駐省,以期兩地兼顧。該撫駐臺後,所有省城一切應辦事宜,着李鶴年隨時會商,妥爲經理。本日已有旨,將吳贊誠開缺以三品京堂候補,督辦船政事宜;丁日昌俟吳贊誠到閩後,妥爲交代。應撥款項,着該將軍、督、撫等隨時籌解,俾應急需。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初十日(壬寅),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奏:出洋督緝,並修廈防炮臺。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七。
二十二日(甲寅),命閩浙總督李鶴年入覲,以福州將軍文煜兼署閩浙總督。
二十四日(丙辰),諭內閣:『文煜等奏「請將舞弊侵饟各員革職審辦」一折,據稱「同知銜黃德沛在臺灣經理營務,與參將黃得桂通同舞弊,有盜用關防、私賣功牌、侵蝕饟銀等情」。似此骫法營私,亟應從嚴懲辦。副將銜參將黃得桂着即先行革職、同知銜黃德沛着即斥革,交文煜等嚴行查辦』。
二十六日(戊午),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八。
夏四月十三日(甲戌),諭內閣:『文煜等奏「劣員侵吞工費,請革職追辦」一折,花翎福建補用道遇缺即補知府凌定國經營建造臺灣安平口三鯤身炮臺,膽敢任意侵蝕,現經查出浮冒各款已有一萬四千餘兩之多;實屬貪劣。凌定國着即革職,嚴訊究追;倘延不措完,即行嚴參治罪』。
福建巡撫丁日昌奏:請懲辦積壓詞訟州縣,獎勵清理詞訟州縣。允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九。
二十日(辛巳),追予福建陣亡殉難及積勞病故員弁紳民及被害婦女等旌卹如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
五月二十七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文煜、丁日昌奏「請調員襄辦洋務」一折,據稱「閩省洋務需人,請調辦理上海招商局候選道唐廷樞及副將王榮和來閩襄辦」等語,即着李鴻章、沈葆楨、吳元炳飭令唐廷樞等迅即赴閩,以資差委。將此各諭令知之』。
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文煜等奏籌議「救護洋麪遇險船隻章程」。得旨:『前經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閩省擬行保護中外船隻遇險章程,請飭各省一體遵行;業經照準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二。
閏五月十二日(壬申),以詹事府詹事孫詒經爲福建鄉試正考官、戶部主事王縡爲副考官。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三。
六月初二日(辛卯),諭軍機大臣等:『御史林拱樞奏「臺地緊要,請飭撫臣東渡籌辦,並酌用本地頭目」各折片,前經沈葆楨等奏:會籌巡撫兼顧省、臺情形,擬於冬春駐臺、夏秋駐省;當照所請辦理。茲據林拱樞奏稱:「臺灣系全省安危,現辦撫番、開山事宜系屬創始,關係甚重,必須重臣親臨調度,方有裨益」。着文煜、丁日昌酌度情形,悉心會商。如果臺事緊要,即着丁日昌前往認真經理;倘目前不必渡臺,亦當飭令該鎮、道等妥慎籌辦,不可稍涉大意。該御史所奏,招來開墾及收用本地頭目各節,並着文煜等酌核辦理。原折片均着摘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四。
二十四日(癸丑),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文煜奏:臺灣水陸各營兵汰弱留強,暫停召募。報聞。
二十九日(戊午),督辦福建船政候補三品京堂吳贊誠奏「船工情形及鐵脅廠佈置,並自置輪機,酌改省煤新式」;又奏:派總兵吳世忠帶同各船出洋操練。均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五。
秋七月十八日(丙子),諭〔內閣〕:『據御史林拱樞奏:「福建省各學例應出貢之廩生延不肯出,致有「耗貢」名目;其應行補廩各生,因挨補無期,竟有賄買廩生、捏報移籍,以爲騰缺坐補之地。請飭嚴禁」等語。各學出貢補廩,本有定章,豈容行賄舞弊?着福建學政查明,遇有廩生例應出貢者,立限催令出學,不準延宕;其呈請移籍他縣者,必籍貫實有可憑,方準改移,毋任其暗中賄買。倘查有前項情弊,即着照例懲辦,以端士習』。
二十四日(壬午),福州將軍文煜等奏:『海防有事,召募勇營分駐分路巡防,請將記名提督高登玉等留於閩、浙補用』。從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七。
八月己丑朔,命詹事府詹事孫詒經提督福建學政。
初八日(丙申),諭〔內閣〕:『文煜等奏:請將撤任之副將革職等語。前署臺灣北路協副將郝富有聽任汛弁營書圖利蒙聳,將無辜民人陳葉作爲陳慍命案幫兇,送縣訊辦,拖累良民;又將已裁營汛濫委軍功藍得勝,以致誣良窩匪、釀成命案,復爲營兵迴護開脫,實屬謬妄!郝富有着即行革職,永不敘用,以肅營伍』。
閩浙總督文煜等奏:『前因御史林拱樞奏,臺地緊要,請飭撫臣東渡籌辦;當經奉旨諭飭督、撫酌度情形;今遵旨將酌度省、臺情形報聞』。得旨:『仍着該撫隨時酌量,如可暫緩赴臺,即着飭令該鎮、道妥爲經理;遇有緊要事宜,再行馳往調度,期無遺誤』。
以謬妄不職,革署臺灣嘉義縣知縣楊寶吾職,並查辦。
以營務廢弛、纔不勝任,降臺灣嘉義營參將洪金升爲都司,留於福建補用。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八。
九月戊午朔,以臺灣剿服番社開山出力,予知府田端書三品銜。
十二日(己巳),命閩浙總督何璟在紫禁城內騎馬。
十九日(丙子),諭內閣:『丁日昌奏;請將濫收陋規之知縣革職等語。前因嘉義縣知縣楊寶吾濫收陋規,經丁日昌奏參查辦,委候補知縣何鑾前往署理;乃該員到任後,收受書吏稅契陋規,不惟不肯酌減,且欲多增,實屬不知自愛!何鑾着先行革職;倘查有需索逼勒情弊,即行從嚴參辦。丁日昌以誤保在前,自請議處,着加恩寬免。該部知道』。
閩浙總督文煜奏:臺灣各屬自四月至六月風雨爲災。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
冬十月初三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本年陝西咸寧等處被災、山東長山等處被旱,業經各該省奏到,加恩將新舊錢糧分別蠲緩。直隸各屬被旱,諭令將積欠糧租等項全行豁免,於附京蘆溝橋、禮賢鎮等處添設粥廠;並由戶部撥銀十萬兩,由該督籌款採買江蘇等處米石,復截留山東等省粟米、採辦奉天雜糧,以資賑濟。山東各屬被旱,諭令採買奉天、江南米麥接濟;復經該撫勸捐銀米,辦理賑撫,並修理濮州城堤以工代賑。福建福州等處被水,諭令動放倉谷、採辦米石,妥爲賑恤。江西南豐等處被水,諭令招商運米,查勘撫卹;並興修圩堤,以工代賑。浙江、杭州等處被風、被水,江蘇海州等處、河南、河北各屬被旱,諭令該督、撫等加意撫綏。福建臺灣各屬被風、被水,業經該督、撫等酌量賑撫,小民諒可不致失所;惟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民力未免拮据。着傳諭各該督、撫等察看情形,如有應行接濟之處,即查明據實覆奏;務於封印以前奏到,候朕於新正降旨施恩』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一。
十一月初二日(己未),福建按察使張嶽齡因病乞休,以山東鹽運使李明墀爲福建按察使。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二。
十九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臺灣事宜亟應統籌全局,並省城、臺灣勢難兼顧清形」,及「擬於臺灣舉辦礦務、墾務」各折片,臺灣時勢今昔懸殊,自宜及早圖維,俾資實濟。丁日昌所擬購鐵甲船、練水電車、造炮臺、練槍炮隊、開鐵路、建電線、購機器、集公司各條,亦屬目前應辦之事。惟同時並舉,所費不貲。該撫請於江海等關各借撥銀二十萬兩,以爲權輿;再由官紳百姓湊集公司數十萬,以期次第舉辦。並稱臺灣事事創始,非僅住半年即能辦有頭緒;省城、臺灣勢難兼顧,須專派重臣督辦,方可徐議督、撫分住之局。所陳各節,是否可行?李鴻章於洋務情形最爲熟悉;沈葆楨從前辦理臺灣事務,該處一切機宜,自必周知。應如何擘畫盡善之處,着該督等妥密籌商,速議具奏。丁日昌指日赴臺,擬先於北路試辦礦務、墾務,並擬於香港、汕頭、廈門等處設立招墾局,冀免窮民出洋傭工之苦;所陳不爲無見。但經費必須寬籌,方能有濟;並着李鴻章、沈葆楨通盤籌劃,奏明辦理。原折片均着鈔給閱看。另片奏:請將江蘇候補知縣高心夔調赴臺灣,藉資臂助等語。着沈葆楨飭令該員迅速前赴臺灣,聽候差遣。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又諭:『文煜、丁日昌奏「臺北生番滋事,現籌辦理」並丁日昌奏「力疾赴臺」各折片,臺灣北路生番蠢動,屢次圍撲營盤,殺傷兵勇;丁日昌以軍事急迫,力疾渡臺,籌畫布置,實屬勇於任事,不避艱辛。各番社良莠不齊,自應區別辦理;懲兇惡而安善良,俾其知懼知感。着該撫察看情形,相機剿撫,以期一勞永逸。嘉禮遠番串通木瓜、豆欄等番滋事,覆呈獻木瓜番首級,以明其並未串通;是否實情?即着確切查明,痛加懲治,免致肆無忌憚。丁日昌渡臺後,着文煜寬籌糧饟,力顧後路,俾免缺乏之虞;並着吳贊誠應時應付輪船、採購軍火,以資接濟。丁日昌另片奏:聞日國調撥兵船,冀圖索償等語。日國貨船搶失貨物一案,在未經立約之先;何得藉口索償?丁日昌恐該國兵船駛至臺灣爲挾制計,豫籌辦法,所慮亦是。即着該撫留心偵察,該國如何舉動,隨時奏聞,酌核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二十八日(乙酉),諭內閣:『文煜奏「懇請陛見」一折,文煜着俟何璟到任後,來京陛見;福州將軍,着何璟兼署』。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三。
十二月初十日(丙申),諭軍機大臣等:『吳贊誠奏:「船政局造船經費,向由閩海關月撥六成、四成洋稅,共銀五萬兩,計新舊欠解銀三十二萬兩。養船經費,計支發過銀二十三萬六千餘兩;除稅釐局解過銀十二萬六千餘兩,計不敷銀十一萬餘兩:均在造船本款暫爲挪墊。現經費支絀異常,請飭儘先撥解」等語。船政經費均關緊要,必須源源接濟,以期毋誤要需;着文煜、何璟、丁日昌酌度情形,分別緩急,將船政局造船、養船兩款儘先撥解,毋稍延緩。其欠解之款,並着隨時解清,俾資應用。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四。
十八日(甲辰),諭〔內閣〕:『侍郎袁保恆奏:「請將福建巡撫改爲臺灣巡撫;其福建全省事宜,專歸總督辦理」等語。着該衙門議奏』。
又諭:『文煜奏:已故督、撫臣政績昭著,懇予諡等語。已故福建巡撫李殿圖,在福建服官年久,興利除弊,善政甚多,迄今士民感戴;洵屬功績懋昭;已故閩浙總督季芝昌,在任時整飭地方,搜捕艇匪,亦屬功德在民。均着加恩予諡,以彰忠藎』。尋予李殿圖諡「文肅」、季芝昌諡「文敏」。
二十二日(戊申),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東渡親勘臺灣北路後山大略情形,並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密函,以日國索伯拉那船同治元年在臺灣遭風擱淺破壞一案,據總稅務司赫德面稱:伊近見洋新聞紙,知日使已請本國調兵船三隻來華』。得旨:『臺灣後山生番殺人,丁日昌已獲正法,即着妥爲佈置;福靖新右營勇丁被害,營官朱寶隆革職。至日斯巴尼亞國既有調兵來臺之信,丁日昌已調勇分駐;即着嚴密防範;如事機緊急,劉坤一等飭方耀率部赴臺,李鴻章等將小蚊船龍驤等船飭令赴臺,需饟由李鴻章等迅籌。嗣後情形,着丁日昌奏聞。原片鈔給李鴻章閱看』。
二十五日(辛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風聞日斯巴尼亞國爲索伯拉納船隻遭風在臺灣被搶一案,有調兵船來中國之事,夷情叵測,虛實難定;已飛函密寄南北洋大臣、閩省將軍督撫、盛京將軍隨時探聽,嚴密防範』。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五。
●光緒三年(一八七七、丁丑)春正月二十二日(戊寅),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查勘臺灣水路回抵郡城佈置大略情形,並調方耀一軍赴臺,請飭豫籌饟銀,暨調撥輪船炮位」各折片,覽奏均悉。臺灣地方以郡城爲根本,自應先事籌防,以杜窺伺。丁日昌現於炮臺附近添設營壘,派兵聯絡防守,並調輪船駐紮澎湖扼其險要,佈置尚妥。着即督飭各營,認真操防,以期有備無患。丁日昌前已派令道員方勳回籍挑選方耀所部勇丁三營赴閩,惟閩省兵力仍不敷分佈,着劉坤一、張兆棟即飭方耀親率所部全軍,攜帶後門槍,迅速赴臺,藉資備禦。該軍一切饟需,仍由廣東撥給。劉坤一等素顧大局,諒能源源接濟,俾無缺乏之虞。臺灣生番,叛服無常,仍有殺害兵民之事,必須設法懲治;平埔近海各番,易開外釁,尤宜先行籌辦。着丁日昌酌度情形,相機剿撫,爲一勞永逸之計。日國有調兵來臺之說,虛實固不可知;然未雨綢繆,斷不可置爲後圖。丁日昌擬購中等鐵甲二、三號以及水雷、大炮、快槍,豫練精銳二、三十營以備緩急;惟需饟不少,着文煜、何璟、吳贊誠統籌全局,暫將他款截留、移緩就急,俾資購買之用。並着沈葆楨、楊昌浚將前調之「登贏洲」、「元愷」輪船二號,迅飭赴臺調遣;俟臺郡情形稍松,仍令各回原處。炮位爲海防所必需,丁日昌請飭李鴻章撥借格林行炮二十尊、克鹿卜行炮二十尊,並配齊子藥水雷十具;沈葆楨撥借克鹿卜、博洪兩式四十磅至一百二十磅子大炮各六、七尊,並格林炮二十尊,着該督等照數撥給,由輪船載運赴閩;將來或由閩省將炮價歸款、或另購原炮歸還,着丁日昌酌度辦理。另摺奏:「統籌臺灣全局,擬開辦輪路、礦務」;另片奏:「請另簡熟悉工程大員」各等語。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議奏。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尋奏:『經營臺灣,實關係海防大局。丁日昌陳奏各件洞中寲要,亟應次第舉行;應請飭令將礦務、墾務,督飭賢員認真辦理。至輪路一事,爲全臺一大關鍵;並請飭令審度地勢,妥速籌辦。陸路電線,李鴻章、丁日昌均擬移用省、廈議撤之線,辦法尚屬簡易。雞籠、滬尾兩處關係全臺形勢,應辦炮臺、水雷各項,亦應酌量興辦;並分撥粵海等關洋稅,江蘇等省厘金按期批解,統歸該撫臣一手經理。所請專派知兵重臣、熟悉工程大員之處,應毋庸議』。報聞。
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此次渡臺,幕友需才;請將翰林院庶吉士鍾德祥留臺襄助』。得旨:『鍾德祥着候散館後,再赴臺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六。
二月初二日(戊子),諭〔軍機大臣等〕:『都察院奏「江西舉人廖連城呈遞管見四條,據呈代奏」一折,着該衙門議奏』。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議上:『該舉人所陳禁設煙館,地方官吏自有責成,毋庸置議。至「各省新立埔頭,請移兵備道坐鎮」一節,查洋人設立埔頭,係爲通商起見;立約以後,內地傳教蔓延既廣,應由地方官持平妥辦,勢不能專藉兵備道坐鎮之力。上年議結滇案,雲南、四川各郡僅有準派洋員往彼察看情形,並未作爲通商埔頭。此外凡屬通商口岸,皆有道員監督,專膺其責,亦毋事別有更張。又,所請「設臺灣水師提督、添練水勇」,上年侍郎袁保恆奏「請將福建巡撫改爲臺灣巡撫」,業經吏部奏覆,毋庸改設。今所請添設水師提督一層,應一併毋庸置議。至濱海七省整頓海防,因有五策之陳,雖所言未必悉中肯要,而謀事集益,不厭求詳;擬請飭下南、北洋大臣,如有可釆之處,酌量施行』。從之。
初六日(壬辰),兩江總督沈葆楨奏:遵飭「登贏洲」輪船回閩防堵,並由南洋撥借各項炮械。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七。
十七日(癸卯),以延不獲犯,革署臺灣淡水廳同知鄭元傑等職。
二十三日(己酉),諭軍機大臣等:『何璟奏:「閩省防務緊要,水陸衝要之地甚多,兵力不敷分佈;請飭提督唐定奎迅速赴任,並請飭簡選步隊數營,派撥輪船隨帶來閩」等語。閩省兵力甚單,現須檄調勁旅並輪船前赴臺灣防守;省城各處,兵力更形單薄。着沈葆楨即飭唐定奎迅速馳赴福建提督新任,以重職守;並着飭令該提督簡選步隊數營,派撥輪船隨帶前往,以資得力。將此諭令知之』。
二十七日(癸丑),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巡查臺灣南路,察看旗後炮臺情形」並「請派大員督辦後路糧臺」各折片。臺灣南路鳳山、恆春等處,經丁日昌巡歷查勘,飭令各該地方認真辦理城工,並撫馭番民、籌買炮位、訓練營勇,辦理尚屬周妥。着丁日昌認真籌劃,力圖整頓,以爲自強之計。惟足兵尤須足食,閩省欠解臺灣月饟,自上年正月至今已積至八十餘萬之多,辦理實形棘手。現在臺灣諸事,俱宜整飭,且系閩省所轄之地,豈可使丁日昌獨任其難?所有該處後路糧臺,毋庸另派大員督辦;即着文煜、何璟與丁日昌聯爲一氣,不分畛域,合力圖維。該處月饟,應如何覈定準數、按月籌解,即責成文煜、何璟先其所急,與丁日昌通盤籌劃,妥爲經理。一切情形,着丁日昌隨時馳奏,以慰廑系。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臺灣防剿生番、輕敵失利,暫革副將李光職,戴罪自贖。予陣亡把總謝受業賞恤加等。
以玩視捕務,摘臺灣北路協副將樂文祥等頂戴;暫革都司趙品職,仍留任勒限嚴緝。
予臺灣撫番積勞病故湖北知縣梁肇燻等分別賞恤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八。
三月十一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前因何璟奏「閩省兵力不敷」,當經諭令沈葆楨即飭福建提督唐定奎赴任;並派步隊數營隨帶前往。茲據沈葆楨奏稱:「銘軍自臺灣內渡後,幾至不能成軍。現在瘡痍甫起,尚須極力整頓。唐定奎接統是營,未便遽易生手。惟現駐鎮江之總兵宋國永所部霆、慶兩營,皆屬勁旅,擬請調至福建」等語。唐定奎統帶銘軍既資得力,仍準其暫緩赴任;即着沈葆楨飭令宋國永管帶所部兩營迅速前赴福建省城,聽候調遣。該軍抵閩後,應如何佈置及以後應否添募數營歸併宋國永統率之處?着何璟、丁日昌酌度情形,妥商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十四日(庚午),諭軍機大臣等:『前因丁日昌奏「閩省兵力不敷分佈」,當諭劉坤一、張兆棟飭令方耀親率所部全軍迅速赴臺。茲據該督、撫奏稱:「方耀署陸路提督,惠屬積匪正資剿捕,請免飭赴臺」等語。粵省營務,方耀素稱熟悉,自未便遽易生手;即着毋庸前赴臺灣。惟閩省兵力不敷分佈,亦不可不豫籌備禦;應否另派得力將領酌帶兵勇馳赴臺郡以資厚集之處,着劉坤一、張兆棟、丁日昌悉心會商,奏明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四日(庚辰),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二十五日(辛巳),諭內閣:『丁日昌奏「臺灣府屬各項雜饟徵收苦累,開單懇恩豁除」一折,福建臺灣府屬各項雜饟徵收日久,弊竇滋多;小民苦累情形,殊堪軫念。所有臺灣府屬廳、縣港潭等項雜饟共五千二百二十三兩零,着自光緒三年起永遠一律蠲除。該督、撫即按照單開各項及額徵數目,刊刻謄黃,遍行曉諭;務使實惠及民,毋任吏胥中飽,用副朝廷加惠閭閻至意』。
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臺灣後山防務緊要,擬請大員移扎」並「請假一月,回省調理」暨「籌款賑濟番民」各折片,臺灣後山一帶情形,經丁日昌親歷履勘,以南、北、中三路統領聲氣未能相通,擬將吳光亮所部移扎後山璞石閣水尾居中控馭,蘇澳至新城中間所扎各營移至岐來、秀孤巒、卑南一帶歸吳光亮調度節制;蘇澳不設統領,仍扎一營,就近歸總兵孫開華調度;所籌尚爲周妥。吳光亮力疾請行,頗能勇於任事;該撫當屬令該總兵將各營認真鈐束,隨時整頓地方、駕馭各番民,俾知向化,以資得力。該撫病體未痊,着賞假一個月,回省調理。吳贊誠因公赴臺,所有臺灣防務事宜,即着吳贊誠暫行接辦。應如何籌畫布置,着與何璟、丁日昌籌商妥協,次第舉行。丁日昌病稍痊癒,仍當前赴臺灣駐紮,以專責成。內山各番民飢困情形,殊堪憫惻;該撫現已籌款賑濟、按名發給口糧,準其於事竣後覈實報銷,用示體恤。將來賑濟飢番,必設立章程,有所稽考,方免侵蝕浮冒;着何璟、丁日昌悉心會商,奏明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九。
夏四月初三日(戊子),閩浙總督何璟奏:到任未久,請展緩本年軍政。從之。
初七日(壬辰),命福州將軍文煜留京當差,調綏遠將軍慶春爲福州將軍。
十四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攻破率芒番社,分別剿撫」並「辦理礦務、電線情形,回省籌辦饟事」各折片。臺灣南路率芒社番人恃險負喁,經總兵張其光、道員方勳帶兵進攻、破其巢穴,並將南屏、心麻等社亦皆歸順,丁日昌所擬善後章程六條,尚屬周妥;着即責成妥員認真辦理,不得有名無實。此次進攻番社,都司林新未能得力,着即革職,仍留營效力。在事出力之總兵張其光,着賞穿黃馬褂;道員方勳,着賞布政使銜。其餘出力及傷亡員弁,準其匯案奏請獎恤。雞籠等處煤、磺各礦,業經辦有頭緒;仍着飭令道員葉文瀾悉心講求,廣爲開採,以裕利源。臺灣擬設電線以通文報,並着妥爲籌辦。臺軍饟需短絀,譁潰堪虞;丁日昌現既回省,着何璟、丁日昌和衷商榷,先其所急,俾資接濟。吳贊誠現在亦回省城,着仍遵三月二十五日諭旨前赴臺灣,將防務事宜暫行接辦。丁日昌俟病體稍痊及饟事籌有端緒,仍即渡臺駐紮,以專責成。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在押潛逃、撞騙得贓,將已革臺灣北路協副將林珠發往軍臺效力贖罪。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
五月初三日(丁巳),以前福州將軍文煜爲內大臣。
十四日(戊辰),諭軍機大臣等:『何璟、丁日昌奏「日本阻梗琉球貢物請旨辦理」、吳贊誠奏「遵旨赴臺並佈置船政事宜」各一折。琉球此次所貢方物,爲日本所阻,該國王遣陪臣等前赴福州投遞密諮,懇給憑赴部瀝陳;琉球世守藩服、歲修職貢,日本何以無故梗阻?是否藉端生事,抑系另有別情?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即傳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俟到日本後,相機妥籌辦理。至琉球使臣暨通事人等,即着何璟、丁日昌飭令統行回國,毋庸在閩等候。吳贊誠現在前赴臺灣,該處一切事宜經丁日昌實力經營,粗有頭緒;應如何籌畫布置?着吳贊誠隨時諮商何璟、丁日昌次第施行,勿稍鬆勁。丁日昌假期將滿,一俟病體稍痊,仍着馳赴臺灣,以副委任。吳贊誠渡臺後,省中船政事宜,即着責成道員吳仲翔妥爲籌劃。至購辦船隻爲目前要務,經費支絀、措手爲難,閩海關欠解款項甚多;亟應速行籌解。着何璟於該關應解之款按月照數撥解,並將新舊欠款陸續解清,以濟要公而維大局。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十六日(庚午),兩江總督沈葆楨、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丁日昌奏:『福建新設臺北府知府,請以江蘇海州直隸州林達泉調署』。允之。
十七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福建布政使葆亨,着何璟悉心察看;如竟不能勝任,即行據實參奏,毋稍遷就。將此諭令知之』。
二十三日(丁丑),福建巡撫丁日昌奏:『請撥臺灣辦理輪路經費,改辦馬車路,併購鐵甲船』。得旨:『該衙門議奏』。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查鐵甲船一項事屬制敵利器,所請移費購船,實爲先其所急起見;應由丁日昌諮商南、北洋大臣會同派員,分別訂購。又稱「臺灣鐵路,俟礦務大興,再行舉辦。擬先撥款二、三十萬兩,設立馬車路,以利行師」;實非無見。應請飭下丁日昌先行舉辦』。從之。
二十四日(戊寅),閩浙總督何璟奏:『日斯巴尼亞狡謀未息,商同撫臣先派調辦洋務道員唐廷樞前赴廈門,與該國領事面論曲直,冀早商辦了給。撫臣丁日昌似可留省養病,暫緩赴臺』。得旨:『即由該督知照丁日昌暫緩赴臺;如遇有緊要事件,仍即迅往籌辦,毋稍延緩』。又奏:請準開支撫臣辦公渡臺經費;得旨:『嗣後該撫渡臺時,每月開支經費銀一千五百兩;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六月十三日(丁酉),諭〔內閣〕:『何璟、丁日昌奏:特參廢弛營伍之守備等語。臺灣滬尾營水師守備嘉朝泰,平日不能約束兵丁、整頓營伍,以致該營犯事及老弱充數至人十餘名之多,實屬荒怠不職。嘉朝泰着即革職、永不敘用;以爲玩視營務者戒』。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二。
秋七月初五日(戊午),福建巡撫丁日昌賞假回籍養痾,以布政使葆亨署福建巡撫。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三。
二十八日(辛巳),諭軍機大臣等:『吳贊誠奏「查勘臺灣後山一帶情形,會籌應辦事宜」一折,吳贊誠由恆春至卑南一帶沿途查勘,業將後山南路、中路設法佈置,所籌尚爲周妥。現在臺灣地方靜謐,所有招撫開墾事宜自應妥爲籌辦,以竟全功。該京卿接辦伊始,力任其難;刻下病體當已就痊,仍應將未盡事宜隨時會商何璟次第舉行,期於民番相安、地方日有起色,以收成效。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以巡緝不力,革駐防颱灣後山遊擊朱荷恩職。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四。
八月初六日(戊子),調福建布政使葆亨爲山西布政使,以廣東按察使周恆祺爲福建布政使。
十二日(甲午),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北遭風撫卹情形」。得旨:『據奏臺北遭風,情形甚重;着即分飭營廳各員妥籌撫卹,毋令一夫失所』。
豁免臺灣府屬未完同治十年分供粟三萬九千一百七十一石零及未完糯米易榖十五石零。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五。
二十四日(丙午),諭內閣:『吏部奏「隔省調署知府與例未府,聲明請旨」一折,前據沈葆楨等奏「福建臺北府知府,請以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係爲新設海疆要缺、因地擇人起見;林達泉仍準其試署。嗣後不得援以爲例』。調福建福寧鎮總兵吳光亮爲福建臺灣鎮總兵官,以福建臺灣鎮總兵官張其光爲福建福寧鎮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六。
九月初二日(甲寅),督辦福建船政候補三品京堂吳贊誠奏「威遠」鐵脅船展輪出洋並廠務情形」;報聞。
初十日(壬戌),兩江總督沈葆楨等奏「安徽貴池縣境煤鐵援臺灣、湖北成案,請減稅銀,以期暢銷」;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議。尋奏:『應如所請辦理,以歸一律』。從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七。
二十八日(庚辰),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屬紳士,捐修嘉義城工完竣。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八。
冬十月十六日(丁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與日斯巴尼亞國使臣伊巴里議就古巴華工條款十六條」;又奏:『日國「索烏伊拉納」商船前在臺灣遭風,被匪折搶,現經議給撫卹銀一萬八千圓結案』。均從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
十一月初六日(丁巳),福建巡撫丁日昌奏:病勢增劇,懇請開缺。得旨:『該撫向來辦事尚屬認真,着再賞假三個月,安心調理,毋庸開缺。福建地方緊要,一俟病體就痊,即行馳回本任,以重職守』。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一。
二十五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剿辦臺灣後山兇番情形」一折,臺灣後山中路阿棉、烏漏兩社兇番梗化滋事,經吳光亮率隊攻破烏漏悍巢,阿棉、納納等社尚敢糾衆抗拒;官軍拔柵進戰,突有另股繞後狙擊,以致先勝後挫;亟應添兵助剿,以儆兇頑。何璟等現已飭孫開華選帶兩營並添派沈茂勝一營,均赴後山助剿,應需軍火糧米飭夏獻綸力籌運濟;即着檄催該員等剋期取道前進,會同吳光亮相機剿辦,迅將烏漏餘黨及阿棉、納納等社兇番大加懲創,以免他社效尤。該番如果悔罪,仍準寬其既往,予以自新。一面安撫善良,俾資觀感;毋得鹵莽從事,波及無辜。副將林福喜、吳光忠先勝後挫,失亡哨弁;姑念力戰受傷,着從寬摘去頂戴,責令立功自效,以贖前愆。前據御史張觀准奏:「東三省遣撤官兵,往往私帶徵防處所幼丁回旗;請飭該將軍查明出給路照,遣令回籍。並飭各省督、撫,令各該州縣於此項難民到籍後,妥爲安插;繳照日,不準吏役需索」等語。已諭令各該將軍查辦;並着何璟,葆亨飭令地方官,於該幼丁回籍時,妥爲辦理。另片奏:「催丁日昌回任暨調關鎮國差遣」各等語。已寄諭丁日昌病體稍痊,不必拘泥假期未滿,即速赴閩;並諭劉坤一、張兆棟飭令關鎮國赴閩差遣。將此由四百里諭知何璟、吳贊誠,並傳諭葆亨知之』。
又諭:『前因丁日昌奏「病未痊癒,懇請開缺」,當經賞假三個月調理。茲據何璟等奏稱:「臺灣一切事宜,皆丁日昌辦理未竟之緒;現在後山番情未靖,請飭銷假回任」等語。丁日昌向來勇於任事,不辭艱阻;現如病體稍痊,不必拘泥假期未滿,即着迅速赴閩,以副委任。另片奏:請飭關鎮國來閩等語。前福建汀州鎮總兵關鎮國,前因丁觀回籍;現在百日已滿,着劉坤一等飭令該員赴閩,交何璟等差遣,毋稍遲延。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二。
十二月十九日(己亥),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閩海僻處一隅,鐵甲輪船,請仍歸南、北洋大臣酌辦』。得旨:『購辦鐵甲輪船,事關重大;着何璟等諮商李鴻章、沈葆楨悉心籌議,奏明辦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四。
●光緒四年(一八七八、戊寅)春正月初四日(甲寅),諭軍機大臣等:『李鶴年等奏「會籌豫省賑需,請截留漕糧借撥米穀捐款」一折,豫省被災甚廣,朝廷矜憫災黎,時廑宵旰;如該署撫等所請並無窒礙,自應立沛恩施。惟江、安漕糧上年業經全數分撥,此次如再截留,恐京倉亦形短缺。晉災之慘與豫相等,直境亦遍地哀鴻;平糶餘米,該二省能否借備豫省賑需,亦難遽定。江南上年始則被蝗,秋收又形歉薄;各該州縣義倉積穀,均應自備災荒。臺灣捐款,係爲海防要需,提撥亦未必應手。朝廷於各省情形,不能不通盤籌劃,是以特交戶部議奏。着李鶴年等於該部議覆時,聽候諭旨。將此各諭令知之』。
初十日(庚申),督辦福建船政大臣吳贊誠奏:請飭閩海關、將軍及督、撫籌解制船、養船經費。下戶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速議。
十一日(辛酉),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灣酌改營制,奏準改設撫標左營遊擊、鎮標中營遊擊、鎮標陸路左右兩營都司、北路左營遊擊等缺,應請將原設各營守備以下弁兵分別歸隸改設各營,作爲缺額。至原駐省城之撫標左營,改爲中營;其原設弁兵,亦應改爲中營名目,以符營制』。下兵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五。
二月初六日(丙戌),兩江總督沈葆楨奏:『前臺灣道吳大廷病故,以提督李朝斌接辦輪船操練事宜』。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七。
二十三日(癸卯),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擬遵舊章以總督、將軍輪赴臺灣巡查。下所司議。
二十五日(乙巳),以積勞病故,予前任福建臺灣道吳大廷優恤;從兩江總督沈葆楨請也。
二十七日(丁未),調福建布政使周恆祺爲直隸布政使;以福建按察使李明墀爲福建布政使、以福建鹽法道盧士傑爲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八。
三月初七月(丁巳),以攻克臺灣後山納納、阿棉兩社兇番,賞臺灣道夏獻綸封典、優敘,總兵官孫開華、吳光亮等黃馬褂;寬免副將林福喜等處分,並予陣亡都司羅魁優恤。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九。
二十七日(丁丑),追予故福建提督江長貴在立功地方建祠。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
夏四月初六日(乙酉),福建巡撫丁日昌因病乞休,允之。
初七日(丙戌),以候補三品京堂吳贊誠署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一。
二十六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前有旨,令吳贊誠署理福建巡撫;該署撫於任內應辦事宜,能否措置裕如、悉臻妥協?着何璟隨時隨事留心察看,據實奏聞。將此密諭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二。
五月初五日(甲寅),閩浙總督何璟奏:『遵旨校閱福建水陸各營,分別等第,升敘、降革如例』。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十七日(丙寅),以賑捐鉅款,賞臺灣紳士林維源母鍾氏扁額曰「尚義可風」。
二十二日(辛未),署福建巡撫吳贊誠奏:『病體未痊,難勝署任,請收回成命』。得旨:『吳贊誠仍着署理福建巡撫,用副委任;毋許固辭』。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四。
六月十六日(甲午),諭內閣:『何璟等奏:「本年四月間,臺灣府城突被風災,巡撫行署及北城垛口暨內外民房等處多有坍塌傾折情形,並傷斃兵民」等語。此次臺灣遭風,究竟吹倒房屋、傷斃人口實在若干?禾稼民房及此外各屬有無被風之處?各澳師船並商、漁船隻有無失事?着何璟、葆亨督飭臺灣道夏獻綸確切查明,妥爲撫卹,毋令失所』。
二十二日(庚子),予在營病故福建提督宋國永如軍營立功後病故例優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五。
秋七月初五日(癸丑),閩浙總督何璟等奏「查明臺灣被風情形」;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六。
八月十一日(戊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遵照部章,將閩省留防勇丁酌裁,以節饟需』。下部知之。
又奏:『撥臺紳捐款十萬圓,交直隸濟賑;運米赴津,賑濟晉省』。報聞。
二十一日(戊戌),前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此次辦理晉、豫賑捐,數巨解速;請將閩、粵勸捐出力員紳優保暨道員林維源捐款優獎』。得旨:『所有勸捐出力各員紳及道員林維源捐款,着丁日昌分別知照李鴻章、何璟、吳贊誠奏請獎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七。
九月初十日(丙辰),諭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臺北後山加禮宛番情蠢動,現在查辦」一折,臺北後山加禮宛半系熟番,向與附近之十六股莊農民兵營鄰近;此次膽敢分路圍攻鵲子鋪營堡,戕害哨弁,實屬兇頑。既據稱系因營勇買米口角,則起釁緣由必須確查明晰,方可分別剿撫。現在吳光亮已進扎花蓮港,夏獻綸亦赴臺北與孫開華籌商一切,吳贊誠不日渡臺;即着何璟、吳贊誠飭令該鎮、道等妥爲辦理,總期恩威並濟,不可生事邀功。如該番能悉數捆送兇犯,悔罪投誠,自應網開一面;倘不知悔悟,自外生成,亦不能稍事姑容,致貽後患。一俟查明起釁緣由,即行具奏。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一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何璟、吳贊誠奏「加禮宛番社復肆猖獗,現籌進剿」一折,臺北加禮宛番情蠢動,經道員夏獻綸前往查辦,選派熟番進社勸諭;該社頑抗不遵,並有截殺哨官勇丁之事。若不予以懲創,無以戢兇頑而靖邊圉。現經該督等派令總兵孫開華等帶兵馳往剿辦,吳贊誠業經渡臺,即着相度機宜,隨時會商何璟妥籌剿撫,以期迅速蕆事。巾老耶一社顯然助逆,南勢各社尚懷觀望;並着督飭孫開華查看情形,分別籌辦,務使各番社懷德畏威,爲一勞永逸之計。土棍陳輝煌指營撞騙、按田勒派,以致加禮宛社番衆被逼難堪,復肆猖獗,情殊可恨!參將周士得及各該營官,難保無知情故縱情事。着該督等飭令地方官嚴拿陳輝煌到案,按律懲治;一面責成周士得密拿務獲,並確查該將官等實在情形,嚴行參辦。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冬十月初三日(己卯),諭〔軍機大臣等〕:『何璟、吳贊誠奏「臺灣官軍攻毀巾老耶等社,現籌搜捕安撫情形」一折,總兵孫開華等於九月間帶兵進剿巾老耶、加禮宛番社,當經次第攻破,陣斃番目、殲除悍番多名,辦理尚爲迅速。所有在逃餘衆,着何璟、吳贊誠督飭將領等察看情形,分別搜除招撫;該番衆果能悔罪自投,即着妥爲安插撫綏,使之復業,用示一視同仁至意。該處善後事宜,亟應妥籌佈置,期於一勞永逸;吳贊誠務當督同孫開華等悉心酌度,籌劃妥善,隨時會商何璟奏明辦理。其土棍詐索之案並將弁等有無知情故縱情事,着懍遵前旨嚴行查辦,以儆將來。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十四日(庚寅),以署福建巡撫吳贊誠爲光祿寺卿,仍留署任。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九。
十七日(癸巳),以庸懦無能,降福建臺灣鎮標中營遊擊朱達權以都司用。
二十二日(戊戌),諭〔內閣〕;何璟等奏「臺灣後山番社悔罪自投,請將出力之提督獎勵」一折,福建臺灣後山加禮宛等社番衆滋事,經官軍擊敗後悔罪投誠,並將姑乳鬥玩一名,縛獻正法;各番社現已一律安帖,辦理尚爲妥協。記名提督福建漳州鎮總兵孫開華赴剿迅速,尤爲出力;着賞白玉柄小刀一把,白玉四喜搬指一個、大荷包一對、火鐮一把,以示鼓勵。其餘在事出力員弁,着準其擇尤匯案保獎』。
諭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臺灣後山番衆悔罪自投,現籌佈置情形」一折,臺灣後山加禮宛等社番衆滋事,經官軍擊散後番衆悔罪自投,並將兇番姑乳鬥玩一名縛獻正法,各番社現已一律安帖;惟兇犯姑乳士敏一名在逃未獲,仍着責令番目擒獲捆送,毋任漏網。其投出各番,並着擇地妥爲安撫,俾資生業。土棍陳輝煌屢次索詐,激變番衆,致煩兵力,實屬不法已極;務須嚴拿懲辦,以儆效尤。後山地方雖處瘴鄉,惟既經開闢,頗費經營,原期固疆圉而杜覬覦,豈可半途而廢!況花蓮港一帶皆系平原之地,瘴氣較輕;所有原駐各營,應如何培築營基、分建兵房應備醫藥之處,及設局招撫、裁併營制一切善後事宜,着該督等悉心會商,妥籌辦理。吳贊誠已準其開福建巡撫署缺,仍着將未盡事宜,會同何璟等詳悉籌辦,務臻周密。副將陳得勝輕進失利,本有應得之咎;姑念其隨同攻剿,尚屬奮勇,着免其置議,仍留營差遣,以觀後效。提督孫開華,本日已明降諭旨,發給賞件矣。將此由四百里諭知何璟、吳贊誠,並傳諭李明墀知之』。
署福建巡撫吳贊誠因病開缺,留辦福建船政事宜;以河南布政使裕寬爲福建巡撫。未到任前,以福建布政使李明墀暫署。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
十一月十二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因病未能赴閩,特帶得力員紳藉資臂助,並酌擬辦法開單呈覽」各折片,辦理中外交涉事件,總以就案辦案,迅圖了結,方免耽延貽誤,枝節叢生。福建烏石山焚燬洋棧一案,歷時三月,辦理尚無就緒。丁日昌所擬辦法各條,尚屬妥協;已據函商何璟等酌辦,即着何璟、吳贊誠、李明墀按照丁日昌所擬各條迅速酌核辦理,並將丁日昌所保龔易圖、吳仲翔、王崇和、方勳、呂文經各員紳酌量調派差遣,以聯下情而達民隱。丁日昌因病體未愈,未能迅速啓程;仍着俟病勢稍痊,即行馳赴閩省,會商妥辦。何璟等責無旁貸,仍不得專候丁日昌到閩商辦,致滋延誤。丁日昌原折片單,均着鈔給何璟、吳贊誠、李明墀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何璟、丁日昌、吳贊誠,並傳諭李明墀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一。
十二月十七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何璟、吳贊誠奏「臺北後山等社逃番招回安插、懲辦兇犯、撤換營官各情形」一折,加禮宛招回番衆及巾老耶各番,均經分別安插;何璟等即飭總兵吳光亮等隨時訓誡,俾就範圍,毋得以番情安謐、稍涉疏虞;亦不得逆料譸張、稍爲歧視。此中緊要關鍵,尤在兵民不恃勢欺凌、通事不從中煽惑;該督等務當隨時隨事加意防維,庶幾永遠相安,番情馴服。緝獲姑乳士敏等均經正法,實足以儆兇頑;惟土棍陳輝煌現尚在逃,即着飭屬密爲購致、盡法懲辦,毋任漏網。所有將各營撤換營官分別栽並各節,辦理尚妥;仍着認真訓練,實力防戍。總期有備無患,不準日久懈生。將此由四百里諭知何璟、吳贊誠,並傳諭李明墀知之』。
二十一日(丙申),予臺灣傷亡弁丁,分別建祠如例。
二十六日(辛丑),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土豪強佔民產,請飭清查並嚴治惡黨」一折,據稱「臺灣已革副將林文明,從前糾合惡黨林萬得、林清郊、黃河山等霸佔民人洪朝隨等數十家田土及林振元等房屋數百間、燒燬洪林氏房屋數十間,虜去洪金榜日久未放。林文明雖經正法,其餘黨猶存,所佔民間田產尚未歸還原主;請飭查辦」等語。事關土豪餘黨擾害閭閻,亟應嚴擎懲辦。着何璟、李明墀按照所奏各情,查明洪朝隨等被佔田產如果屬實,即速如數追出給還原主;並將惡黨林萬得、林清郊、黃河山等按名弋獲;查明洪金榜被虜下落,分別從嚴辦理。原折着鈔給閱看。將此諭知何璟,並傳諭李明墀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四。
●光緒五年(一八七九、己卯)春正月初三日(丁未),諭內閣:『何璟等奏「請將違例科罰、任性妄爲之知縣革職查訊」一折,福建代理彰化縣知縣候補道通判鍾鴻逵,於沿海居民擁搶金榮利遭風船隻及徐獻廷被控不遵堂斷各案,該員並不認真訊辦;乃敢違例科罰銀兩,以修理衙署爲名,藉作開銷。又因生員吳重昆之弟聚賭及縣差蕭源管犯不慎,輒各將其家產查抄:實屬荒謬已極!鍾鴻逵着先行革職,交何璟等督飭臺灣道夏獻綸徹底根究,嚴行懲辦,以儆官邪』。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五。
二十四日(戊辰),調福建巡撫裕寬爲廣東巡撫;未到任前,以兩廣總督劉坤一兼署。以福建布政使李明墀署福建巡撫。
二十五日(己巳),以山東按察使陳士傑爲福建布政使。
二十八日(壬申),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請將臺北解省之案,由該府勘審,徑解省城』。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六。
二月二十六日(庚子),諭〔軍機大臣等〕:『福建福寧府知府周懋琦、臺灣府知府張夢元,着何璟、李明墀悉心察看;如竟不能勝任,即行據實參奏,毋稍遷就。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八。
三月十八日(壬戌),閩浙總督何璟等奏:新設海外府縣員缺,酌定繁簡。得旨:『該部議奏。折內繕寫「林守」字樣,殊屬不合;何璟、李明墀均着交部議處』。
以福建漳州鎮總兵孫開華,仍署福建陸路提督。
予臺灣陣亡軍營立功病故文武員弁吳世玉等議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
閏三月初三日(丙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防緊要,得力道員夏獻綸未便更動。得旨:『俟吳贊誠奏到,再降諭旨』。
初十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光緒三年十月間,江西以南洋海防經費銀三萬兩改撥臺灣,經閩省移作該省協閩兵饟,諮由江西另行籌還南洋;此款尚未據補解。現在江蘇饟需支絀,按期應還洋款甚爲緊要;請飭迅解前項銀兩及本年新饟」等語,着李文敏即將欠解南洋銀三萬兩迅速補解。其本年新饟已據撥解二萬兩,此外撥解銀兩並着源源籌撥,俾濟要需。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十一日(甲申),以陝西按察使慶裕爲福建布政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一。
二十三日(丙申),前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恭報回籍日期。得旨:『遇有應行商辦之件,仍着隨時與何璟等會商妥辦。昨有旨,將該撫賞加總督銜,派令專駐南洋,會同沈葆楨及各督撫籌辦海防事宜;本日復令兼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丁日昌當懍遵諭旨,即行驅赴江南會籌督辦,以副委任』。
命總督銜前福建巡撫丁日昌兼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二。
夏四月三十日(癸酉),以福建布政使李明墀爲湖南巡撫。以江蘇布政使勒方錡爲福建巡撫;未到任前,以閩浙總督何璟兼署。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三。
五月初九日(壬午),追予福建陣亡殉難員弁紳民團兵等分別旌卹。
十二日(乙酉),以工部左侍郎文澄爲福建鄉試正考官、翰林院編修費延釐爲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四。
十七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前因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請簡派大員會辦南洋防務,當經派令丁日昌專駐南洋,會同沈葆楨及各督、撫將海防一切事宜實力籌辦。茲據丁日昌奏:「雙足痿痹,不能舉步,一時尚難就道」等語。海防關緊繫要,豈可專待丁日昌病癒,始行籌辦!因思海防與江防勞逸懸殊、天險迥別,必須練習風濤,熟悉水戰之大員督率巡查,方不至有名無實;着沈葆楨於外海水師提、鎮中留心選擇,酌保數員,候旨簡用。至江南製造局之輪船及福建船政局之輪船,可以供轉運、不能備攻擊,似宜選一深諳外海水師之大員統領是船,勤加操演;應否延致熟諳水師之西員會同操練,並着沈葆楨斟酌辦理。聞李成謀前在廈門整頓水師極爲得力,現在閩海防務重於江防,着沈葆楨傳知李成謀即赴福建廈門、臺灣一帶總統水師,並將船政輪船先行練成一軍,以備不虞;歸南洋大臣節制,隨時與閩省督、撫妥籌備禦之策。其長江水師提督,即由彭玉麟會商沈葆楨、李鴻章選擇結實可靠之員,奏請派署;所有長江水師各營,仍着彭玉麟實力巡閱、隨時整頓,用副委任。船政局之兵輪船,前因經費不敷,將船勇裁減一半,以致不能成操;着何璟、李明墀、勒方錡設法籌款,速將兵輪船勇數照舊補足,認真操演。其商輪船亦應一律添給槍炮戰勇,俾可合操,以期有備無患。至招商局輪船計有二十餘號,可否擇其結實便捷者配給槍炮水勇,並豫備中國駕駛之人?着李鴻章、沈葆楨酌量籌辦。江防專用長龍舢板,似亦可靖內匪而不能御外侮;應否輔以淺水輪船及水雷等物?着各該督、撫未雨綢繆,妥籌辦理。現在各國恃有鐵甲船,狡焉思啓;則自強之策,自以練兵購器爲先。着李鴻章、沈葆楨妥速籌購合用鐵甲船、水雷以及一切有用軍火,用備緩急,不得徒託空言。至購買鐵艦等款需用浩繁,應如何籌集鉅款?並着該大臣等設法商辦。上海爲通商樞紐,兩江總督應否仿照直隸辦法往來金陵、上海,以期呼應較靈?並着沈葆楨酌議具奏。此外用人、行政、練兵、裕饟各事凡有關於自強者,各該將軍、督、撫等籌劃所及,並着剴切敷陳,用資採擇。將此由五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慶春、彭玉麟、何璟、李瀚章、劉坤一、吳元炳、李文敏、裕祿、梅啓照、李明墀、勒方錡、潘霨、邵亨豫,並傳諭傅慶貽、李成謀知之』。
命前福建巡撫丁日昌病癒後即行入覲。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五。
六月初六日(戊申),命升任福建巡撫勒方錡來京陛見。
初八日(庚戌),閩浙總督何璟奏:閩省海防緊要,兵輪未能悉數調操。得旨:『所有該省「楊武」、「威遠」兩船,着該將軍等飭令先赴吳淞合操。嗣後遇有合操之期,即將各口分駐船隻輪流抽撥前往,由李朝斌認真操練,以重防務;慶春等即諮行沈葆楨等查照辦理。閩省應修船隻,並着趕緊修理,俾資利用』。
十一日(癸丑),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覆陳海防事宜」一折,所籌尚爲切實。總兵吳奇勳等自繫有用之才,其遊擊張成等着該督隨時策勵,以備任使。選擇大員統領輪船與西員會操既多窒礙難行,即着照該督所議,認真辦理。長江水師提督一缺亦關緊要,該督業經與彭玉麟會商,務須酌保結實可靠之員奏請署理;一俟接替有人,即令李成謀前赴廈門一帶總統水師。兵輪船既可成軍,即無須配給商船槍炮,轉致不能精練。調到蚊子船等,自足以壯軍聲;鐵甲船需費浩繁,即着量力籌辦。將來鋼甲船能否購制,並由李鴻章、沈葆楨隨時酌度。購器固系要着,但目下不能舉辦,自當先籌備禦,以期有恃無恐。李鴻章、沈葆楨務將用人、行政、練兵、裕饟諸大端刻意講求,以爲自強之計。兩江總督往來金陵、上海既多不便,即着毋庸置議。另片奏:「福建船政局巡海快船製造已有端緒,需饟甚急,請飭於閩海關續增各路撥款暫行停解,將船政經費按月接濟,其舊欠亦須勻期清還」等語。船政經費關係海防要需,與他款宜分緩急;着戶部詳細查明,如可照請,即行奏明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六。
十七日(己未),福州將軍慶春因病乞休,以察哈爾都統穆圖善爲福州將軍。
二十六日(戊辰),諭軍機大臣等:『前因閩省防務緊要,諭令沈葆楨傳知李成謀即赴廈門、臺灣一帶總統水師,其長江水師提督一缺,並令與彭玉麟會商遴員奏請派署。茲據彭玉麟等會商具奏:「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堪以接署長江水師提督;惟與其與李成謀彼此更換,不如將彭楚漢就近統領閩局輪船」等語。彭楚漢既能勝任,即着照所請,令該提督總統閩局輪船;李成謀仍留長江提督之任,以資熟手。沈葆楨務當遵照前旨,飭令彭楚漢將船政輪船先行練成一軍,以備不虞;均歸該督節制,仍隨時與何璟、勒方錡妥籌備禦之策。所有長江水師各營,仍着彭玉麟、李成謀認真巡閱、隨時整頓,以副委任。將此由五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彭玉麟、李瀚章、何璟、丁日昌、勒方錡,並傳諭李成謀、彭楚漢知之』。
二十九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吳贊誠奏「船政經費支絀,請飭撥解」等語。福建船政經費,本年僅據閩海關撥解四成洋稅銀十二萬兩、六成洋稅銀六萬兩、該省釐局撥解銀三萬兩,入不敷出,需款孔殷;着慶春將本年三月起、至五月止應解六成洋稅銀兩,即行撥解。嗣後按月照數解清;並着何錡將養船經費迅撥大批接濟。其海關釐局從前積欠之款,亦即陸續籌解,以濟要需。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予故福建總兵吳世忠議恤加等、通判錢文煥等議恤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七。
秋七月初九日(辛巳),諭內閣:『何璟奏:「臺灣各路防務需人,請調員差委」等語。降調道員、前福建布政使陳士傑,着湖南巡撫飭令該員迅速前赴福建,交何璟差遣委用』。閩浙總督何璟奏調陳士傑募勇赴閩。得旨:『本日已有旨,諭知湖南巡撫飭令陳士傑赴閩矣。至召募勇營一節,現正裁減勇丁,本未便再議添練;惟海防緊要,着何璟先將各營兵勇認真訓練。如必須添募,俟陳士傑到後,再行酌量情形,奏明辦理』。
十九日(辛卯),以福建按察使盧士傑爲江寧布政使、前福建布政使陳士傑署福建按察使。
二十四日(丙申),諭內閣:『何璟奏:「請將已故道員優恤」等語。已故福建臺灣道夏獻綸,前隨左宗棠入閩贊畫營務,嗣在汀漳龍道署任及臺灣道本任均有惠政;厥後辦理海防暨撫番開山諸務,不辭勞瘁,尤資得力。茲以積勞病故,殊堪軫惜!着照所請,照軍營立功後積勞病故例從優議恤,以彰藎績』。
諭軍機大臣等:『福建臺灣道員缺,本日已有旨令張夢元署理矣。該處地方緊要,且時有與洋人交涉事件。張夢元到任後,仍着何璟留心察看;如果不能勝任,即着據實奏聞,毋稍遷就。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八。
八月二十日(辛酉),兩江總督沈葆楨奏:『輪船統領應駐地方,何璟意在基隆、吳贊誠意在廈門、臣意在澎湖,應準統領自擇』。得旨:『所有輪船統領應駐地方,即着沈葆楨知照何璟與彭楚漢斟酌形勢,妥籌辦理;總以地當扼要,於調度策應緒事相宜,方爲妥善』。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九。
九月初六日(丙子),閩浙總督何璟奏:籌撥勇營填扎臺北,並請添營以顧內地。得旨:『所請添募線槍一營以顧漳、泉之處,着準其照議辦理。惟必須認真訓練,俾令緩急是恃,方不致虛糜饟項』。
初八日(戊寅),督辦福建船政事宜光祿寺卿吳贊誠因病乞休,賞前直隸按察使黎兆棠三品鄉銜,督辦福建船政事宜。
初九日(己卯),閩浙總督何璟奏:正考官文徵入闈患病,援案移出貢院。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
冬十月初六日(丙午),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沈葆楨奏:「海防需才,請飭閩局生徒出洋肄業,定章三年爲限;自光緒三年起至光緒六年,即當陸續送回供差。現在南洋定購蚊子船四號,即擬以學生飭派管駕。此後閩廠成船日多,需才甚急;閩局前後學堂續招各生不乏穎異之才,可以接續派往,就已成之緒,收深造之功」等語。着慶春、何璟、勒方錡查照出洋章程接續遴纔派赴英、法各國就學,以冀人才日盛,緩急有資。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一。
二十四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前因吳贊誠奏,條陳督操輪船事宜;當經諭令李鴻章等會商酌辦。茲據丁日昌遵議覆奏各折片,不無可採。現議整頓輪船水師,自非擇將帥、精器械不可。西人熟習輪船操練,若能延致才技精通者爲教練,當可日有起色;應如何設法訪訂之處?着李鴻章、沈葆楨與出使各國大臣函商辦理。所稱以總兵吳奇勳爲統領而以張成等副之,應俟延致西人到華後,再由該督等酌度具奏。目前仍當責成彭楚漢先將船政輪船操練成軍,將來精益求精,自更得力。至學堂、練船、出洋諸舉,皆爲豫儲將才之計;尤當擴充精選,以備異日之用。鐵甲、蚊子等船,爲海防所不可少。鐵甲船所費過巨,一時尚難籌辦;蚊子船現已先後購到八號,着即督飭管帶之員認真演操,毋得有名無實。以後如何陸續添購?併購船及續延教練西人可否令赫德及出使大臣分辦之處?着李鴻章、沈葆楨一併籌商妥辦。所需槍子、炮子、水雷等物購自外洋,倉猝難致;即當設廠自造,以資應用。閩省水師駐紮地方,何璟意在基隆、吳贊誠意在廈門、沈葆楨以澎湖爲適中之地;丁日昌又謂南臺地險水深,宜駐大枝水師,而以陸隊輔之。究以何處爲宜,仍着沈葆楨、何璟等審察地勢,熟籌定議。吳贊誠所奏「薪糧歸統領一手核發」一節,既可以一事權而聯下情,即着照所議辦理。惟舉辦諸務,應以籌饟爲先。丁日昌片內所奏各節,除減額兵、停武科二事均毋庸議外,所稱擴充礦務,現在直隸、福建、湖北等省均經開辦;如果辦有成效,自當量爲擴充,以盡地利。至裁撤水師及凡非極要處所祗須防以水雷、暫可停造炮臺並裁撤腹地勇營,皆爲節省糜費起見;着李鴻章、沈葆楨妥議具奏。至所奏「稍寬釐稅以杜洋票」一節,於饟項有無裨益?着一併籌議具奏。原折片各一件,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二十九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遵議海防、購船、選將各節,並請催解經費」各折片,海防辦理有年,迄未就緒,亟應通力合作,趕緊籌辦,以圖自強;李鴻章所陳必購置鐵甲等船練成數軍,決勝海上,能戰而後能守,自是要論。該督擬先購快船、再辦鐵甲,現令總稅務司轉飭駐英稅司訂購快船二隻,期於光緒七年到華;現在購到蚊船八隻,來春弁勇配齊,分赴南北洋調遣;其廣東、臺灣、浙江、寧波、山東煙臺各海口均須酌備蚊船,與南、北洋互調會操,藉杜窺伺:均着照所議辦理。該督、撫當仰體朝廷宵旰焦勞之意,共矢公忠;先其所急,迅速籌辦,不得藉詞諉延。所有帶船將才及購船事宜,即着李鴻章認真講求;務使人才輩出、器械精良,以期得力。至福建船政局製造各船,必精益求精,不可蹈常襲故。李鴻章此次定購之快船,將來如能仿造,始有裨於實用;着該管大臣實力整頓,逐漸圖功。惟籌備海防,經費宜裕;除福建業經該省奏請截留外,其餘各該省應解南、北洋海防經費,着各該督、撫趕緊設法籌解大批饟項,各監督按結如數迅速分解,以應急需。倘再稍有挪延,由李鴻章等指名嚴參。將此由五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李瀚章、何璟、劉坤一、周恆祺、吳元炳、李文敏、譚鍾麟、勒方錡、潘霨、裕寬、黎兆棠,並傳諭俊啓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
十一月十三日(壬午),諭軍機大臣等:『前據李鴻章奏:籌議海防,廣東、臺灣、浙江寧波、山東煙臺各海口均須酌備船隻;當經諭令各該督、撫迅速籌辦。茲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應購船隻,該衙門既不熟悉,若由各省自行定購,不如經由李鴻章一手經理,較爲周妥」等語。前次所購蚊子船及現在議購兼碰快船,均系李鴻章訂辦。該督前奏此項船隻於海防最爲得力,必當請求有素;各省需用之船,自宜統由李鴻章酌量代訂,其所需購船經費,即着何璟、劉坤一、裕寬、周恆祺、譚鍾麟、勒方錡分別籌解李鴻章備用。將來各船購到時,並由該督驗收,分佈各海口,以資調遣。將此由四百里各密諭知之』。
十四日(癸未),諭〔內閣〕:『兩江總督沈葆楨,秉性沈毅,練達老成;歷受先朝恩遇,由翰林外任知府,洊擢封圻。前在江西巡撫任內,籌辦軍務,悉協機宜;嗣因殲除粵匪餘孽,賞給一等輕車都尉世職。朕御極後,擢任兩江總督,於地方利弊認真整頓,任事實心,不避勞怨。前因舊疾增劇,籲請開缺,當經賞假兩月;方冀調理就痊,長資倚任。茲聞溘逝,悼惜殊深!加恩追贈太子太保銜,入祀賢良祠,照總督例賜卹。任內一切處分,悉予開復;應得卹典,該衙門查例具奏。靈柩回籍時,沿途地方官妥爲照料;伊子附貢生沈瑋慶,着賞給舉人,準其一體會試。附生沈瑩慶、沈瑜慶,均着以主事用。沈璘慶、沈璇慶、沈瑤慶、沈琬慶均着俟服闋後,由吏部帶領引見:用示眷念藎臣至意』。尋予祭葬,諡「文肅」。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
十六日(乙酉),調福建布政使梁肇煌爲江寧布政使、江寧布政使盧士傑爲福建布政使。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
十二月二十六日(乙丑),諭〔軍機大臣等〕:『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奏「接統輪船出洋操練情形,添購戰具」一折,據稱「現將閩局「萬年青」等五船督帶出洋,駛赴澎湖港等處次第操演。「揚武」一船炮尚足用,而船頭現無炮門,頭炮不能中出;「威遠」一船,前後雖有炮門,而炮位太小。其「萬年青」、「濟安」,「振威」三船,炮均安在兩傍,前後俱無炮門,炮位無從安置。若不設法更改,戰守均難禦敵。舢板宜安百斤以上鋼鐵後膛小炮一尊,大號輪船宜添配小輪船一隻。總計現操五隻,尚須添配萬斤以上大炮二尊、二萬斤以上大炮三尊、百斤以上後膛小鋼炮十五尊、小輪船四隻」等語。現當整飭海防之際,必須船炮足用,方可備豫不虞;着何璟、勒方錡、黎兆棠妥爲商辦。如須添配之處,即着設法籌款,購置添配,以期緩急可恃,精益求精。將此由五百里諭知何璟、勒方錡,並傳諭黎兆棠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六。
●光緒六年(一八八○、庚辰)春正月二十一日(己丑),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王大臣等,會議「籌備邊防事宜」一折,此次俄國與崇原所議條約章程,勢難允許,已改派曾紀澤前往再議。該國不遂所欲,難保不滋生事端,已照王大臣所議,將東北等處邊防分別籌布矣。惟俄人與日本相交,蹤跡詭祕,上年日本已雄心思逞,若俄人此次暗嗾日本生事,枝節叢生,必將滋擾洋麪;南洋地段遼闊,必須嚴密設防,方能有備無患。着劉坤一、何璟、張樹聲、吳元炳、譚鍾麟、裕寬、勒方錡、譚鈞培懍遵迭次諭旨,將沿海、沿江一帶防務妥籌佈置,藉杜詭謀。福建之臺灣、廈門等處,江蘇之吳淞、長江等口,尤扼要喫重之區。該督、撫等當各就地方情形悉心區畫,務策萬全;並須簡練陸軍以輔水師,爲未雨綢繆之計,毋得稍有疏虞。長江水師,着彭玉麟、李成謀認真整頓,隨時加意巡防,以期周密。現在水陸設防需費甚巨,亟應寬爲籌備。臺灣後山辦理多年,迄未就緒;着即酌行停止,騰出饟需以作海防之用。應如何留扎兵勇、彈壓撫綏,俾番族相安無事,着何璟、勒方錡悉心籌劃,奏明辦理。現在時艱孔棘,豈可再事因循,不思自強之計?該督等接奉此旨,即着於一月內將籌辦事宜次第舉行,迅速詳細具奏,毋得視爲具文。將此由五百里密諭劉坤一、何璟、張樹聲、吳元炳、裕寬、譚鍾麟、勒方錡、彭玉麟,並傳諭譚鈞培、李成謀知之』。
二十八日(丙申),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會籌海防購船事宜」一折,現在海防緊要,自應分別佈置水陸各軍,以期有恃無恐。籌備水師,尤以船隻爲要務。該衙門擬於南、北洋各備蚊船四隻、碰船兩隻,分撥各口扼要駐守;臺灣密邇東洋,另籌備蚊船四隻、碰船兩隻,系屬酌度饟需,擇要辦理。除南、北洋業經辦有頭緒外,福建購船之需,何璟已飭司道籌有蚊船兩號之費。此外添購蚊船二隻、碰船二隻,約共需銀九十萬兩。該省現停後山之後,每年雖可節省數十萬兩而湊集尚需時日;着戶部於四成洋稅項下撥銀三十萬兩,交李鴻章先行定購蚊船兩隻、碰船兩隻,以備分佈閩省各口。其餘六十餘萬兩,着何璟、勒方琦陸續籌解。李鴻章即與赫德商定,將各省應購船隻迅行定購。其應如何分起兌價驗收,由李鴻章妥速籌議。至管駕教練,如何兼用西人,並着劉坤一、吳元炳、何璟、勒方錡與李鴻章先事妥商,以期得力。將來操練調撥,均由李鴻章等隨時協辦;務使船隻足備戰守,經費不至虛糜,是爲至要。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
二月初二日(庚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北基隆扼全臺之要,起建洋式炮臺一座,用資扼守;並改撥豫儲專款』。下部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
二十一日(己未),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籌辦海防,擬購鐵甲兵船,並豫籌調撥事宜」一折,鐵甲船爲防海利器,前以所費過巨,未經購置。現在籌辦海防,事機緊要;李鴻章已函商李鳳苞定購八角臺鐵甲船兩隻(一名「柏爾來」、一名「奧利恩」)共約需銀二百餘萬兩,擬將前定駁船、碰船暫緩購置,騰出經費先購「柏爾來」,船,專歸臺灣調撥防守,所籌尚妥。需用款項,即以前撥部庫銀三十萬兩、並何璟等奏明籌備三十餘萬圓約銀二十五萬兩、又前諭何璟等籌解銀六十餘萬兩,通共合計足敷購鐵甲船之用。着穆圖善、何璟、勒方錡於稅釐項下竭力籌撥,不可稍有耽延;合之原有的款,先湊成一百萬兩,由李鴻章匯付,以便船、價兩交,剋期來華。如閩省一時未能如數解足,即着李鴻章先行通融籌墊,以濟要需,仍由閩省陸續解還。其「奧利恩」一船,既須一年後交付,需用船價除將南洋備購碰快船之款六十五萬兩抵用外,所短銀兩亦須豫爲籌備,以資應付。俟該船到華後,應如何調派之處,着李鴻章與南洋大臣隨時會商辦理。並着何璟等豫選管駕及輪機生徒、舵水等六十人赴英,隨同所僱洋員在船歷練。將來修船及駕駛一切事宜,李鴻章仍當妥籌兼顧,分別商辦。至養船之費,亦應籌定的款。福建既另設輪船水師,則原有之外海戰船與各路綠營之兵、分防之勇,即可酌量裁減數成,庶經費不致竭蹶;着何璟一併妥籌具奏。將此由五百里諭知李鴻章、穆圖善、何璟、吳元炳、勒方錡,並傳諭黎兆棠知之』。
調福建布政使盧士傑爲安徽布政使,以福建按察使陳士傑爲福建布政使、廣東惠潮嘉道鹿傳霖爲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
三月二十四日(辛卯),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二十九日(丙申),諭〔內閣〕:『都察院奏:「據舉人邱敏光以臺灣在籍副將林文明被殺冤抑,伊母林戴氏迭次京控,案懸未結;懇爲奏請提京伸雪等詞,赴該衙門呈訴』。此案迭經降旨,令該督、撫迅速辦結。嗣據何璟奏明案情,復諭令勒限嚴緝林萬得等歸案訊辦。現在逸犯是否弋獲?未據奏報。仍着何璟等嚴行飭緝務獲,依限訊結,毋再遲延。該舉人等所懇提京審訊之處,着毋庸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一。
夏四月初七日(甲辰),諭軍機大臣等:「穆圖善等奏「籌備鐵甲船價銀,請飭借撥銀兩」各折片,現在定購「柏爾來」鐵甲船需款甚急,閩省籌備支絀,自屬實在情形。穆圖善、何璟等已於藩、鹽兩庫及關稅項下提湊銀六十萬兩,數尚不敷;即着照所請,由李鴻章、劉坤一、吳元炳於出使經費項下通融提墊銀二十萬兩,同部撥銀三十萬兩,共一百一十萬兩,以爲船價、保險、辛工等項之用,均交李鴻章匯寄李鳳苞照數轉付,俾該船早日來華。管駕船隻,必須得力之人;着李鴻章飭令遊擊劉步蟾交卸管駕蚊船之任,剋日赴閩局抽選機輪生徒、舵水人等六十人帶赴倫敦,上船練習。該官弁等需用薪糧等銀,即由閩省豫爲籌備。此船到華雖駐閩省,而養船之費,沿海各省自不得稍分畛域;應如何合力籌備之處?着李鴻章妥籌具奏。閩局生徒,黎兆棠務須飭令教習認真講求,以備隨時選用。所有備用出使經費一款,該將軍等請將江西協饟提銀十五萬兩、浙江提銀五萬兩歸還前款;着李文敏、譚鍾麟於應解閩省協饟項下,無論新撥、舊欠如數提撥,年內解交內洋大臣照收歸款,毋許延宕。另片奏:「請飭撥款製造快船,並請飭開學堂專習西法」等語。仿造快船,可與鐵甲船相輔而行;自應及早創辦。閩省存款,既湊付鐵甲船之用;即着劉坤一、吳元炳協撥銀二十萬兩,俾資經始。凡事以人材爲本,管駕鐵甲等船均須結實可靠兼通西學者任之。劉坤一前曾捐銀十五萬兩,擬在粵省開設學堂,專習西法,此款借撥辦賑;刻下豫、晉等省情形日有起色,着張樹聲、裕寬催還前款抑或另籌別項,設立西學館,講究機輪駕駛及一切西學與洋務交涉事宜,庶幾教育成材,足供任使。將此由五百里諭知李鴻章、劉坤一、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吳元炳、裕寬、譚鍾麟、李文敏、勒方錡,並傳諭黎兆棠知之』。尋張樹聲等奏:『遵旨籌議設立西學館,酌定房屋圖式』;下所司知之。
十三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遵議籌辦海防及節省臺灣開山經費」一折,福建爲南洋門戶,臺灣、廈門等處與省城互爲關鍵,防務亟宜籌劃;茲據何璟等奏稱:「現將臺灣後川防勇抽出兩營,歸併臺北操練。如能於江南練勇酌調數營,派得力營將管帶渡臺,駐紮基隆、滬尾等處,與閩省各營合力固守;即令孫開華將原帶練勇之營回扎泉州,以爲廈門後勁。屆時,再於臺南抽出練勇一營調扎澎湖,以通臺、廈之氣」等語。自系相機佈置起見。惟南洋防務同關緊要,能否調撥練勇數營移扎臺北?着李鴻章、劉坤一、吳元炳酌度情形,奏明辦理。臺灣開山工程各項,現經何璟等分別裁減,騰出營勇兼顧海防;惟後山中、南、北三路駐紮勇丁未能再議裁撤,即着何璟、勒方錡飭令留扎各營彈壓撫綏,毋任番族再行滋事。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七日(甲子),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籌集購鐵甲船價銀,發商定期匯寄。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二。
六月初五日(辛丑),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英國鐵甲船罷議,另籌在洋訂造」一折。前定購鐵甲船兩隻,現據李鳳苞電報,英國不肯轉售,當此籌辦海防之際,不能因前議無成,遽爾中止。着照李鴻章所議,查照新式,在英廠訂造鐵甲二隻。該督迅即知照李鳳苞速行定議,早日造成,不可耽延時日。應以何廠、何式爲宜,尤當悉心酌度,認真經理,以期適用;毋爲洋人所紿,虛糜鉅款。至所稱訂造之船應分閩省、南洋各一隻,北洋處處空虛,僅恃已購之碰快、蚊船數只,不足扼守,應再定造鐵甲二隻,俾資分佈。所請將兩淮商捐銀一百萬兩撥充造船經費,着戶部議奏。各省撥借輪船招商局官款每年應撥還銀三十五萬餘兩,該督請酌提招商局三屆還款約一百萬零,抵作訂造鐵甲之需,分年撥兌;即着照所議,由李鴻章諮明各該督、撫商酌辦理。周壽昌簡放貴州安義鎮總兵,久未到任;着李鴻章查明該員現在能否赴任?即行具奏。將此由五百里密諭知之』。
初八日(甲辰),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福建船政諸事廢弛,請飭確查參辦」等語;據稱「聞船政局所僱洋人藝亦平常,所造之船多系舊式;即如康邦機器,是其明徵。洋匠恐成船太速,不能久食薪餼,往往派華匠造器,寬其期限;如有先期製成者,必以不中程序棄之。華匠相率宕延,遂成錮習。管駕以至水手,俸薪本薄,竟有管駕數年,技未必精而已坐擁厚資,難免浮冒侵吞之弊」等情。船政爲海防而設,關係至爲緊要,頻年不惜重帑,創此規模,宜如何實力圖維,以期緩急足恃。若如該衙門所聞各節,虛糜饟項,必至貽誤要工,積久相沿,流弊何所底止!黎兆棠甫經到局,無所用其迴護,即着確切查明;倘有前項情弊,即分別嚴行參辦,並將船政刻意講求,認真整頓。應如何實事求是之處?即由黎兆棠奏明辦理』。
二十四日(庚申),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探訪俄國情形意在起釁,摘錄各處函報另單呈覽」、「山海關一帶,請添兵防守」各折片。……聞俄國近與日本乘機聯絡,現在琉球事尚未定議,臺灣一帶,着何璟、勒方錡先事豫防。將此由六百里密諭李鴻章、劉坤一、岐元、銘安、定安、何璟、張樹聲、吳元炳、譚鍾麟、勒方錡、周恆祺,並傳諭吳大澄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四。
秋七月二十一日(丁亥),諭〔內閣〕:『何璟等奏「剿除漏網匪徒」一折,福建臺灣府匪徒劉參根以漏網餘孽潛匿多年,輒又糾衆滋擾;本年五月間,經臺灣鎮總兵吳光亮等派兵往捕,膽敢率衆抗拒,各兵勇奮力合剿、拿獲正法,餘匪一律殲除,辦理尚爲妥速。所有在事出力各員,準其擇尤保獎,毋許冒濫』。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六。
八月十五日(辛亥),兩江總督劉坤一奏:『遵籌張之洞奏「應防要地等事宜」。
彭玉麟擬往來吳淞、狼、福山、江陰焦山上下,實洞括全局之論。俄人並無在上海購買大宗煤斤情事,已諮商閩、浙督臣委查臺灣煤礦現存煤數,分致南、北洋及各省解款購運江海各口,以備不時之需。日本商務,南洋並無可允未允之案。防海新論,已分發各營講求;並飭上海製造局多印,呈送沿海各督、撫』。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七。
冬十月初八日(癸卯),閩浙總督何璟等奏:勸捐修拓彰化縣城。下部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一。
二十二日(丁巳),以浙江提督吳長慶爲廣東水師提督;未到任前,以福建水師提督吳全美署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二。
十一月十二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勒方錡奏:前赴臺灣巡查等語。現在臺灣地方靜謐,而番民雜處,自應前往彈壓撫綏。至該處爲南洋門戶,防務尤爲緊要;該撫務當察看情形,妥籌佈置,隨時與何璟會商辦理,以期有備無患。將此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三。
十六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閩洋兩局廢弛,請飭嚴加整頓」一折,據稱「福建船政局,近來專徇情面,濫竽充數;提調、監工不諳洋務,船政大臣亦爲所欺。一切公事,提調等任意把持。所造輪船難以適用,虛糜薪水。出洋學生近來多入耶穌教,幫辦翻譯黃姓暗誘學生進教;總辦區姓十數日不到局,學生等毫無管束,拋荒本業」等語。朝廷不惜重帑設立船政局並派員管帶幼童出洋,原期製造輪船精堅合式、成就人才,以裨實用;若如所奏種種弊端,尚覆成何事體?着何璟、勒方錡、黎兆棠將船政局事務力加整頓;提調、監工等如有怠玩把持,即行從嚴參處。並着李鴻章、劉坤一、陳蘭彬查明洋局劣員分別參撤;將該學生等嚴加約束,如有私自入教者即行撤回,仍妥定章程,免滋流弊。原折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四百里諭知李鴻章、劉坤一、何璟、勒方錡、陳蘭彬,並傳諭黎兆棠知之』。
二十九日(癸巳),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閩省防務,請飭及時整頓」一折,據稱「福建防軍共十餘營,惟霆、慶二營訓練較精,餘則未能一律。近募楚、粵各軍,彼此意見相歧,難期得力。沿海門戶,如長門、金牌等處,應行建築炮臺,撥營扼扎。臺灣兵勇,總統無人,各軍俱不相干,且多吸食洋菸;亟宜實力整頓」等語。着何璟、勒方錡斟酌情形,認真辦理。原折均着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四。
●光緒七年(一八八一、辛巳)春正月初七日(庚午),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閩省海防喫緊,添募陸勇四營、水勇一營。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
二月初三日(乙未),福建巡撫勒方錡奏:查勘臺灣各海口及營務、民番情形。得旨:『所有佈置營伍、撫卹民番、清釐案牘事宜,着該撫飭令各該管官認真經理,毋得始勤終懈』。
又奏:後山番社,宜善爲撫馭。得旨:『所奏係爲豫防勾結內訌起見,該撫當與何璟會商派委妥員,相機撫馭,以期消患未萌』。
又奏:密陳旗後港門不宜開通情形。下所司知之。
初七日(己亥),閩浙總督何璟奏:臺北新設各官,酌擬俸廉,分臺撥給。下部知之。
又奏:道府以下、未入流以上,請停分撥福建三年。允之。
初十日(壬寅),諭內閣:『本年輪應查閱福建、浙江、廣東、廣西四省營伍之期,福建即派何璟、浙江即派譚鍾麟、廣東即派張樹聲、廣西即派慶裕、逐一查閱,認真簡校。如有訓練不精,軍實不齊者,即將廢弛之將弁據實參奏,毋得視爲具文』。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
三月二十一日(癸未),以剿辦臺匪出力,賞福建補用守備曾友成等花翎;餘升敘、加銜有差。
以剿辦臺匪積勞病故,復記名提督湖北已革副將沈鴻賓職,並賜卹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夏四月初八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本日已有旨,將岑毓英調補福建巡撫、勒方錡調補貴州巡撫,並令岑毓英即赴新任矣。臺灣爲南洋門戶,防務緊要;日本前議琉球一案,未允所請,該使臣悻悻而去,難保不藉端生釁。自應思患豫防,嚴行戒備。岑毓英久歷戎行,諳習兵事;即着責成該撫將臺灣防務悉心規畫,與何璟會商佈置,務期有備無患。其開山撫番未盡事宜,亦當體察情形,次第經理,以爲久遠之計。該撫當隨時勤往該郡履勘巡閱,實事求是,認真整頓,用副委任。遇有緊要事件,即由該撫親往督辦。至福建沿海防務,並着該督、撫妥籌辦理,毋稍疏懈,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調貴州巡撫岑毓英爲福建巡撫、福建巡撫勒方錡爲貴州巡撫。
調福建按察使鹿傳霖爲四川按察使,以福建臺灣道張夢元爲福建按察使。
二十八日(己未),予積勞病故福建前署臺北府知府林達泉優恤。
二十九日(庚申),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福建臺北府屬淡水、新竹二縣地震。得旨:『着即督飭該管道、府確查被災輕重情形妥籌撫卹,毋令一夫失所』。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
五月二十三日(甲申),諭軍機大臣等:『岑毓英奏「赴閩籌辦海防,酌帶官兵並隨帶員弁」各折片,此次岑毓英前赴閩省,擬於黔省安義等營內挑帶練軍二千名作爲親軍小隊,派提督何秀林等分帶赴閩,以備調遣;即着林肇元飭令何秀林等遵照辦理,沿途務須申明紀律,嚴加約束,不得滋生事端。至於所需口糧等項,該撫擬由閩省協黔饟內撥發,固毋須另籌款項;惟閩省饟力亦屬艱難,現辦海防,所有兵事、饟事,不能不妥籌兼顧。岑毓英抵閩後,務當與何璟詳細妥商,覈實辦理,不得稍涉鹵莽。所帶練軍,如不能得力,即着隨時撤遣,以節虛糜。道員李鳳書等十三員,着準其調往福建,俾資差遣。將此由四百里諭知何璟,岑毓英,並傳諭林肇元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
六月初三日(癸巳),〔貴州巡撫調補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臺灣舊存開花炮,恐帶去炮兵倉猝試用,炮性不熟,難期有準。現擬揀選操熟之銅炮八位,交總兵雷應山等運往臺灣,藉資利用』。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一。
秋七月二十二日(壬午),以辦理臺灣、福州、廈門三口通商出力,予浙江補用知府李彤恩、福建鹽法道翁學本、署廈防同知馮回等獎敘有差。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二。
八月初四日(癸亥),諭〔內閣〕:『前據御史邵積誠奏參福建道員葉永元等各款並革員舒之翰潛往福建出入將軍衙門、倚勢招搖等情,當諭令何璟、岑毓英查辦。茲據該督、撫查明具奏:……臺灣縣知縣潘慶辰染患痰疾,辦事顢頇,家丁因而作弊;被參藉修神廟苛罰勒捐一事,應行徹底究查,着先行革職審訊』。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四。
二十四日(癸未),以福建布政使陳士傑爲浙江巡撫、以江西按察使沈葆靖爲福建布政使。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五。
九月二十七日(丙辰),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灣台北等處颶風、地震成災。得旨:『覽奏臺灣等處情形,殊堪軫念。着即飭屬妥籌撫卹,俾免失所』。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七。
冬十月初三日(壬戌),諭軍機大臣等:本年直隸、浙江、河南、山西、陝西、廣東、貴州被水、被雹、被旱、被風等處,節經各該省奏到,將新舊錢糧分別蠲免緩徵,並因順直各屬災區窮黎較多,撥給湖北漕米三萬石,藉資散賑。江蘇泰州、鹽城各屬被風、被潮,江西泰和等縣被水,浙江沿海各縣被風、被潮,福建臺灣、臺北兩府屬被風、被水,均經該督、撫等查勘撫卹,小民諒可不至失所。惟念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民力未免拮据;着傳諭該督、撫等體察情形,如有應行接濟之處,即查明據實覆奏,務於封印以前奏到,候朕於新正降旨加恩。將此各諭令知之』。
十五日(甲戌),以神靈顯應,頒臺灣各屬天后廟匾額曰「與天同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八。
十一月十二日(庚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提督孫開華撤防內渡,黔軍填扎臺北。報聞。
予臺灣陣亡病故文武員弁唐得勝等四十三員名議恤如例。
十六日(甲辰),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臺灣府屬澎湖地方前遭颶風,業經附奏;現查饑民多至八萬餘人,由省城增廣倉義榖項下提榖二萬石,運往散給』。得旨:『即着督飭地方官妥爲賑濟,毋任失所』。
二十五日(癸丑),福建巡撫岑毓英奏:『查覆臺、澎各營裁兵案內餘剩兵谷,每石實可糶銀六錢;並請將榖價銀兩,仍留作臺防善後經費』。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
十二月初八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澎湖通判鮑復康由已革武弁改名蒙捐,歷署漳浦、莆田等縣,著名貪酷;現在辦理該處賑務,恐有浮開口數、侵蝕賑糧等情,請撤回查辦」等語。着查明澎湖賑務,如鮑復康有舞弊各情,迅即撤回,從嚴參辦,毋稍徇庇。原折均着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
●光緒八年(一八八二、壬午)春正月十二日(己亥),閩浙總督何璟奏:閩省採運賑糧,請免關稅。得旨:『着即諮明兩江總督、江蘇、浙江巡撫查照辦理』。
二十一日(戊申),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賑濟臺灣饑民。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二。
二月十二日(戊辰),以前閩浙總督張之萬爲兵部尚書。
二十三日(己卯),福建臺灣鎮總兵吳光亮奏:『臺灣自停補額兵以後,各營存兵過少,操演難成陣隊;請仍暫緩校閱冬操』。下部知之。
二十八日(甲申),予故總督銜前福建巡撫丁日昌祭葬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三。
三月十八日(甲辰),諭軍機大臣等:『福建鹽法道翁家本、漳州府知府毓璋、漳州鎮總兵署陸路提督孫開華,着何璟、岑毓英悉心查看,如竟不能勝任,即行據實參奏,毋稍遷就。將此各諭令知之』。尋奏:『遵查道員翁學本搜除積弊,怨讟遂興;督催課釐,操之過急:聲名所以不如從前。擬由卓異原案,給諮送部引見,恭候欽定。知府毓璋在任數年,尚無貽誤,惟才具未甚開展;擬於簡缺知府內,酌量對調。總兵孫開華性情勇敢,戰將之才;俟病體痊癒,奏請陛見』。得旨:『毓璋,準其於簡缺知府內酌量對調;餘依議行』。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四。
夏四月十五日(庚午),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奏:出洋巡緝日期。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五。
五月初七日(壬辰),以福建巡撫岑毓英署雲貴總督、前任廣東巡撫張兆棟署福建巡撫;未到任前,以總督何璟兼署。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六。
六月初六日(庚申),署雲貴總督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請陛見。得旨:『着仍遵前旨迅速交卸起程,將一切防務妥爲辦理,毋庸來京陛見』。
——見「大清德宗量帝皇實錄」卷一百四十七。
二十一日(乙亥),諭內閣:『前因福建職婦林戴氏以伊子林文明被殺冤抑,屢次京控;並該氏之侄林文鸞以伊父林奠國等均被羅職等詞,赴都察院呈訴。迭經降旨,令該督、撫嚴訊確情,迅速奏結。茲據何璟等查訊取結,分別議擬具奏:「此案林文明以在籍副將恃勢橫行,其勒霸田產、強佔婦女各節,均已查有確據;此外被控殺死人命之案,不一而足。被拏時,並敢率黨拒捕,傷斃勇丁:種種兇惡,罪不容誅;業經正法,實屬毫無冤抑。據奏現據林朝棟呈遞親供,聲稱林戴氏情願遵斷息訟。其林文鸞京控一案,系因痛親情切所致;現已訊明林文鸞亦願息訟」等語。即着照該督等所擬完結。
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署福建陸路提督關鎮國所部陣亡弁勇,請準在廣東本籍捐建專祠』。從之。
以年近百齡深明大義,予福建命婦陣亡提督林文察母戴氏建坊旌表。
二十二日(丙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在逃噶瑪蘭番目陳輝煌投案效力,隨同開路撫番;請從寬免罪』。從之。
三十日(甲申),諭軍機大臣等:『據張樹聲奏「籌派水陸官軍保護朝鮮」一折,朝鮮亂黨滋事,張樹聲已派提督丁汝昌等酌帶兵船馳往查探,並添派提督吳長慶統帶所部六營剋期拔隊東渡,所籌甚合機宜;即着飭令吳長慶相機因應,妥籌辦理。昨已有旨,諭令李鴻章迅速北來,前往查辦。近日朝鮮亂黨若何情形及日本兵船到後作何舉動?該督務當確探消息、審度事機,俟李鴻章抵津後,妥商辦法;仍隨時奏聞,以紓廑系。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八。
秋七月十五日(己亥),前直隸總督李鴻章奏:『謹遵諭飭,於七月十二日由合肥本籍起行,航海北上』。得旨:『李鴻章聞命即行,力顧大局,覽奏實深欣慰。該大臣抵津後,着將籌辦情形,即行具奏』。
二十三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張樹聲奏「獲致朝鮮亂首李是應暨添調練軍東渡」各折片,吳長慶等統領官軍,驅至朝鮮國都,將李是應獲致,現已解送到津;此次援護朝鮮,張樹聲督飭吳長慶等迅赴事機、獲致亂首,俾該國王得以復其政權、徐圖善後之策,辦理深合機宜,殊堪嘉尚。着將李是應暫行妥爲安置,俟李鴻章到津後,會同張樹聲向李是應究出該國變亂緣由及著名亂黨,詳細具奏,候旨遵行。吳長慶現派隊伍圍攻枉尋、利泰兩村,着飭令該提督穩慎進攻,將亂黨渠首迅速捕除;一面妥籌防範,鎮定人心,以安反側。所有出力文武員弁,俟事竣後,準其擇尤保奏。吳長慶所統各營,不敷分佈,現已添調總兵黃金志帶隊前往;將來應否添調重兵,着李鴻章等隨時體察情形,酌量辦理。將此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九。
八月十二日(乙丑),諭內閣:『朝鮮爲我大清屬國,世守藩邦,素稱恭謹;朝廷視同內服,休慼相關,前據張樹聲奏,朝鮮國亂軍生變,突於六月間圍逼王宮,王妃與難、大臣被戕,日本使館亦受其害;當諭令張樹聲調派水陸各軍,前往援剿。又以李鴻章假期屆滿,召赴天津會同查辦。旋經提督吳長慶、丁汝昌、道員馬建忠等率師東渡,進抵該國都城,擒獲亂黨一百數十人,殲厥渠魁、赦其脅從。旬日之間,禍亂悉平,人心大定。釆訪該國輿論,鹹稱釁起兵丁索饟;而激之使變者,皆出自李是應主謀。經吳長慶等將其解送天津,降旨交李鴻章、張樹聲究明情由具奏。李是應當國王沖年,專權虐民,惡跡晤着,迨改政後,日深怨望。上年即有伊子李載先謀逆情事。此次亂軍初起,先赴伊家申訴;既不能正言禁止,乃於事後擅攬庶務、威福自由,獨置亂黨於不問。及李鴻章等遵旨詰訊,猶復多方掩飾,不肯吐實;其爲黨惡首禍,實屬百喙難逃。論其積威震主、謀危宗社之罪,本應執法嚴懲;惟念朝鮮國王於李是應誼屬尊親,若竟置之重典,轉令該國王無以自處。是用特沛恩施,姑從寬減。李是應着免其治罪,安置直隸保定府地方,永遠不準回國;仍着直隸總督優給廩餼、嚴其防閒,以弭該國禍亂之端,即以維該國王倫紀之變。吳長慶所部官軍,仍着暫留朝鮮,藉資彈壓。該國善後事宜,並着李鴻章等悉心商辦,用示朝廷酌法準情、綏靖藩服至意』。
二十七日(庚辰),閩浙總督兼署福建巡撫何璟奏:臺灣被風水各災。得旨:『着該督飭屬詳細查勘,妥爲撫卹。此外各屬有無被災之處,着一併查明,分別辦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
九月十七日(庚子),予積勞病故福建提督賴鎮海卹典如例。
二十二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侍講學士何如璋奏「請酌定經制,力整水師」一折,據稱:「中國自籌辦水師以來,船械非良、兵弁多濫,章程不一,訓練不精;以之應變,難操勝算。欲固沿海之防,宜定練軍之制;條陳六事,懇請採擇」等語。海防關係大局,自以力整水師爲急務。何如璋所陳立營制、編艦隊、勤訓練、謀並省、精選拔,並請特設水師衙門,以知兵重臣統理各節,着李鴻章悉心酌度,妥議具奏,原折着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
冬十二月初八日(庚申),追予故前署福建按察使、延建邵道趙印川附祀京師昭忠祠。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六。
●光緒九年(一八八三、癸未)春正月十二日(甲午),命前福建布政使王德榜發往浙江交巡撫劉秉璋差遣委用。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八。
二月十四日(乙丑),署福建巡撫張兆棟奏:巡視臺灣南、北各路及籌辦情形。
得旨:『所有應辦事宜,即着該署撫督飭屬員詳細查明,妥爲籌議,會同何璟奏明辦理』。
——見「大精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九。
十六日(丁卯),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福州、臺灣建築洋式炮臺,購配洋炮、洋槍及製造火藥,均稱適用』。下所司知之。
又奏「臺灣等處地震情形」。得旨:『覽奏被災情形,深堪憫惻。着即飭屬查明,妥爲撫卹,毋任失所』。
開去黎兆棠光祿寺卿及督辦福建船政差使;賞張夢元三品卿銜,開去福建按察使缺,督辦福建船政事宜。
十八日(己巳),以染瘴殞軀,予駐防颱北之遊擊黃正等優恤。
二十一日(壬申),以湖南辰沅永靖道裴蔭森爲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
三月二十四日(甲辰),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見「大清德景宗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一。
夏四月二十日(庚午),諭內閣:『何璟等奏「特參庸劣不職各員」一折,福建澎湖通判鮑復康辦事乖謬,聲名狼藉;彰化縣南投縣丞王沅任性妄爲,頗滋物議;署嘉義斗六門縣丞金聯行止不檢,操守平常:均着即行革職,以肅官方』。
二十二日(壬午),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請將車城汛守備改駐鵝鑾埔石厝口地方,更名鵝鑾守備,以資控制』。下部知之。
以福建鹽法道解煜署福建按察使。
二十四日(甲戌),以福建巡撫岑毓英爲雲貴總督、前廣東巡撫張兆棟爲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二。
秋八月初四日(辛亥),諭軍機大臣等:『御史謝謙亨奏:「風聞臺灣淡水縣邪匪爲害,能以符咒殺人;該匪蹤跡詭祕,誠恐與外匪勾結。請飭速行拏辦」等語。邪匪貽害地方,亟應從嚴懲治;着何璟、張兆棟督飭臺灣道嚴密查拏,毋任漏網。原折着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八。
九月初九日(丙戌),以廣西布政使徐延旭爲巡撫,督辦福建船政事宜;張夢元爲廣西布政使;翰林院侍讀學士何如璋督辦福建船政事宜。
十二日(己丑),閩浙總督何璟奏:請飭福建提督唐定奎迅赴本任。得旨:『江南地方緊要,唐定奎現在該省統帶防軍,驟難更易生手;仍着暫緩赴任』。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
冬十月十一日(戊午),前督辦福建船政事宜張夢元奏:擬籌變通船工情形。得旨:『着諮行何如璋悉心酌核,奏明辦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一。
二十四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臺灣鎮總兵吳光亮統帶各勇,虛額太多,侵吞饟項甚巨;升補勇弁,勒取規費,有貽班、貽差各項名目;招集吳姓商民,認爲本家,合建宗祠,致令倚勢橫行,藉名撫番強佔番女爲妾,並有詐索工匠銀兩情事。請飭查辦」等語。所奏是否屬實?着張兆棟確切查明,據實具奏,毋稍徇隱。原片着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二。
十一月十八日(乙未),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海防緊要,宜毖近患而豫遠謀」一折,法人侵佔越南,外患日亟;沿海設防,必應綜覽形勢、統籌全局,爲未雨綢繆之計。南、北洋防務經李鴻章、左宗棠專力經營,而登萊之防未嚴、蘇太之防尚闕;山東要隘以煙臺爲嚴;江蘇則崇明孤懸海外,兵力單薄;閩省臺、澎等處,在在堪虞;浙之定海、乍浦,應與寧波、鎮海併力嚴防。令在南、北洋大臣暨各該督、撫先事豫謀,實力籌辦。着李鴻章遴選得力將領如曹克忠、郭寶昌等,酌帶數營扼扎煙臺,與塘沽、旅順相犄角;陳士傑當就本省現有各營嚴密佈置,崇明地方應如何豫籌備禦,着左宗棠熟籌酌辦。其沿海可通內地者,防不勝防。或以冬防爲名,檄令沿海各州、縣挑練民壯,聯絡聲勢;或召募太湖一帶槍船,藉資巡緝:着衛榮光妥籌辦理。臺灣久爲外人所覬覦,鎮將是否得力?兵勇是否足恃?何璟履任多年,責無旁貸。張兆棟曾經渡臺,於該處情形亦應周悉;務當同心籌劃,備豫不虞。浙省防務,前據劉秉章奏明添營在鎮海等處,扼要設防。着即迅速辦理,嚴扼要口;並隨時與閩、蘇兩省互相策應,以期鞏固。總之,法、越構釁已久,沿海辦理防務必先能守而後能戰。各海口情形,有籌議所未及者,均應確抒所見,切實豫籌。該大臣等爲朝廷所倚任,務各振刷精神,共體時艱,以維大局。原折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十九日(丙申),諭〔軍機大臣等〕:『穆圖善等奏「籌辦閩省海防情形」一折,閩省爲南洋門戶,現經該將軍、督、撫會籌佈置,仍着隨時斟酌情形,實力籌備,以期緩急足恃。臺灣孤懸巨浸,久爲外人所覬覦,防務尤爲緊要;着左宗棠酌撥練勇數營,派員管帶渡臺,歸劉璈調遣,以厚兵力。前有旨諭左宗棠飭令王德榜帶所募勇營前往廣西關外,歸徐延旭節制;該藩司募勇若干營,已否成軍?着該大臣飭催迅速赴防,並多帶外洋軍火以資利用;一面詳細奏聞。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四。
十二月初四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現在海防緊要,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夙嫺兵事,前因喪親回籍;際茲時事艱難,自當以國事爲重,力圖報稱。着潘鼎新傳知楊嶽斌即行馳往福建,會同何璟等將海防事宜認真籌辦;並將起程日期,迅速奏聞,以慰廑系。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五。
二十三日(己巳)。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遵旨籌募營勇,佈置情形。得旨:『閩省防務,關係緊要;該將軍、督、撫等務當實力籌辦,期於緩急足恃。所稱由閩海關及藩、鹽兩庫酌量撥款以濟饟需,着依議行』。
二十六日(壬申),諭〔軍機大臣等〕:『左宗棠奏「遵旨撥營渡臺,並請由閩省發給月饟」一折,前因臺灣防務緊要,諭令左宗棠酌撥練勇數營,派員管帶渡臺,歸劉璈調遣;茲據奏稱「酌撥總兵楊在元所帶親軍巡緝營、提督楊金龍所帶親軍仁營並提督章高元所部兩營,共計湘、淮各軍四營,配帶軍火於本月十七日乘坐輪船前往臺灣,歸劉璈調遣;並由該督發給兩個月滿饟,隨帶赴臺。至該四營到防以後月饟,蘇省力難兼顧,請改由閩省責成劉璈發給」等語。着穆圖善、何璟、張兆棟俟該四營到防後,即將應給月饟由閩省核明發給,以濟要需。江南防務關係緊要,業經左宗棠籌畫布置;其統領各員,必須實在得力,方足以資臂助。着左宗棠將提督李成謀、李朝斌才具短長、操防疏密,據實查明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
●光緒十年(一八八四、甲申)春正月初四日(庚辰),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法信日緊,遵籌臺灣防務。得旨:『仍着該將軍、督、撫督飭所屬妥籌佈置,隨時酌度事機,嚴申儆備;期於緩急足恃』。
十六日(壬辰),署湖南巡撫潘鼎新奏:楊嶽斌因母病未能赴閩。得旨:『着該署撫傳知楊嶽斌:俟伊母病稍愈,即遵前旨馳赴閩省會辦海防事宜』。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七。
二月二十二日(戊辰),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閩省防軍續籌佈置情形,並委楊在元署臺灣鎮總兵。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八。
三月初二日(丁丑),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參「福建臺灣道劉璈肆意貪橫、辦防鬆懈,與總兵吳光亮意見不合;設遇有警,恐致僨事。請旨飭查」等語。前據何璟等奏劉璈、吳光亮意見不合,已將吳光亮調省,另行委用;臺灣鎮總兵,委楊在元署理。臺灣防務緊要,現經何璟等督飭劉璈籌畫布置。該員辦理一切,有無因循弛懈情事?該督、撫前奏臺地口岸林立,飭令地方文武妥定章程,認真舉辦鄉團、漁團,以輔兵力;刻下已否舉行?並所參各節,着何璟、張兆棟一併確切查明,據實具奏。原片着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九。
二十六日(辛丑),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昨據道員邵友濂電報「德國施翻譯官雲:洋行接廈門電報,法國提督帶兵船八隻過廈門,向北開駛」等語。法人連陷越南北寧等省,其勢甚張;彼以兵船來華,恫喝要求,自在意中。沿海各處,亟應妥籌豫備;着李鴻章、曾國荃、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衛榮光、劉秉璋、張兆棟、陳士傑、倪文蔚、吳大澄飭令防軍加緊訓練,於沿海各要隘力籌守禦,務臻嚴密。瓊州、臺灣孤懸海外,久爲彼國所覬覦;有欲據以爲質,藉索兵費之說。倘有疏虞,辦理益形棘手。着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張兆棟、倪文蔚督飭將領實力籌防,總期有備無患。際此事機緊要,正我君臣臥薪嚐膽之時。該大臣務當振刷精神,竭誠籌辦,用副委任;仍宜持以鎮靜,不得稍涉張惶,是爲至要。該國兵船北駛,是否確實?着即探明具奏。通政使司參議延茂奏:「請飭調吳長慶一軍移扎金州」等語。吳長慶統率所部,駐紮朝鮮,應否將該軍調回擇要扼守,着李鴻章體察情形,奏明辦理。原折着鈔給閱看。御史趙爾巽奏:「敬陳海防戰守機宜」等語;着該大臣等斟酌妥辦。原折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旌表節婦福建澎湖廳郭許氏等。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
夏四月乙巳朔,諭軍機大臣等:『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據道員邵友濂電報「德國翻譯官雲:法國提督帶兵船八隻,過廈門向北開駛」。昨李鴻章電報:「據滬局電請偵知有法鐵甲二、快船二、兵輪一,於四月初一、二日可泊吳淞,孤拔所領各艦繼至」等語。法人挾兵艦來華,無非爲恫喝要求之計;屢據揚言將奪取一口岸爲質,藉索兵費。沿海各要隘,均應嚴防。瓊州、臺灣兩處地屬偏隅,非通商口岸,無以牽制;尤爲彼國所覬覦。倘有疏虞,辦理益形棘手。前已諭令彭玉麟等妥籌備禦;現在事機緊迫,着再行申諭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張兆棟、倪文蔚督飭將領及地方官等整頓防軍、固結民心,實力防守,務臻嚴密,以期有備無患;不得稍有疏懈,致乾重咎。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初七日(辛亥),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前經派赴臺北扼防,現抵臺北艋舺地方駐紮』。得旨:『着即督飭孫開華等相機佈置、認真防範,毋稍疏虞』。
追予福建軍興以來陣亡殉難及積勞身故官紳、婦女等分別旌卹如例。
初八日(壬子),諭軍機大臣等:『署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張佩綸奏「請飭邊海各軍嚴防備戰,以杜要盟之計」一折,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接到李鴻章電報:「法國水師總兵福祿諾令稅司德璀琳面呈信函,請準從中講解」等語;朝廷念出師護越以來,越不知感、法又爲仇,兵連禍結,殊非萬全之計。現據該國先來講解,因勢利導,保境息民,未始非計。當經諭知李鴻章許其講解,並令該大臣酌定辦法,即行具奏。嗣據李鴻章遵旨覆陳,已諭令廷臣會議,俟覆奏時再降諭旨。至將來該國所議,果否可行,殊難逆料,原不得稍弛戰備也。茲據張佩綸奏:「請以講解責成李鴻章,仍以備禦責成各路疆臣統帥;使講解者以有備禦而辯論可施,備禦者不得以有講解而軍心頓懈」等語。自來能戰而後能和,所陳尚爲切要。迭據李鴻章等電報,該國兵船先後來華,沿海各口岸防務喫重;着李鴻章、曾國荃、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衛榮光、劉秉璋、張兆棟、陳士傑、倪文蔚懍遵迭次諭旨,整頓防軍、嚴申警備,務臻周密。仍宜持以鎮靜,不得稍涉張惶。滇、粵邊境,着張樹聲、岑毓英、潘鼎新督飭各營實力扼守,毋稍鬆懈。所奏請飭李鴻章電商陳士傑將煙臺各軍酌歸一統領鈐轄,旅順及山海關等處應如何扼要佈置?着該大臣分別商酌,妥議具奏。至所稱「將來法人必索劉永福,請飭李鴻章、岑毓英顧全大局」等語;法人屢爲黑旗所敗,其蓄志驅除,自在意中。着李鴻章、岑毓英先事籌計,以爲辯論地步。本日已諭令曾國荃、潘鼎新召募五營迅赴廣西;署理廣西提督唐仁廉,着李鴻章飭令迅速前往,毋稍延緩。滇、粵各營需用軍火,着責成張樹聲悉心經理,俾資接濟。瓊州、臺灣、定海、崇明等處非通商口岸,尤爲彼國所窺伺;彭玉麟、穆圖善並該督、撫等倍宜嚴密防守。廣東爲南洋首衝,由越抵瓊,尤瞬息可至;彭玉麟、張樹聲務當私衷共濟,力籌備禦。廣西系張樹聲兼轄,該省防務,不得稍存漠視;並着會商潘鼎新妥籌兼顧,毋稍疏懈,致乾重咎。長江門戶,關係緊要;着曾國荃會商李成謀妥爲佈置,期於有備無患。所奏北洋水師能否巡行連灣廟島,使彼轉運有所顧忌,及以師船扼扎敵所必經之地,爲截資糧、詰奸宄計;着南、北洋大臣酌度辦理。前據陳士傑奏:法如敗約,必分兵屯煙臺、登州購買糧米;防之之法,當先斷其接濟,並編查漁戶各節。着該撫斟酌事機,妥爲籌辦。總之,和戰現無定形,其間緩急操縱機宜,全在該大臣、督、撫等精心酌核,實力辦理,期無貽誤。懍之!慎之!原折着分別摘鈔給予閱看。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十四日(戊午),福州將軍穆圖善奏:『閩省海防經費浩繁,上年請由閩海關酌量移撥,奉旨議行在案。現核四成洋稅項下協饟十一萬兩、南北洋海防經費十餘萬兩、六成洋稅項下應撥奉天經費二萬兩,又應撥雷正綰西征月費二十一萬兩;計由此四項饟銀請酌量添撥』。下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一。
二十九日(癸酉),閩浙總督何璟等奏:『廈門添設杉船並募水勇,福州添募營勇,長門並添橫江鐵練,臺灣增兵二萬;福、廈、臺三處,均已竭力籌辦』。得旨:『即着飭令各路防軍穩守,毋得稍涉疏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二。
五月乙亥朔,諭〔軍機大臣等〕:『前因福建海疆緊要,諭令張佩綸前往會辦,以資整頓。該督、撫有地方應辦事務,所有該省瀕海各處,張佩綸抵閩後,自當周曆巡查,會商該將軍、督、撫妥籌佈置,期於周密。臺灣孤懸海外,久爲外人所垂涎;一切防守事宜,尤應切實籌劃。迭據有人奏稱:該處鎮、道意見不合,恐滋貽誤;業經何璟等將吳光亮調省委用,並委楊在元署理臺灣鎮篆。劉璈辦理地方要務能否合宜?楊在元是否得力?現駐該處各營是否勁旅?該處礦務應如何開辦俾資應用之處?均着詳籌具奏。至船政爲自強之一端,總期製造日精;而經費仍歸覈實,庶幾持久利用,饟不虛糜。本日據何如璋奏「添機、擴廠、建塢、開礦及增造鐵甲船」各條,並着悉心籌商,奏明辦理。何如璋原奏,着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三。
二十八日(壬寅),先是,福建巡撫張兆棟渡臺巡閱,奏請在水沙連添設通判,並將羅漢門巡檢移駐澎湖。得旨:『會同何璟辦理』。至是會奏:擬設撫民通判一員,駐紮埔里社,辦理撫番開墾事宜;移羅漢門巡檢駐八罩,歸澎湖通判管轄。下部議。
二十九日(癸卯),諭軍機大臣等:『張佩綸奏「擬將閩局輪船抽調聚操」一折,福建船政局所造各輪船,調齊操練,自系海防要圖;惟現在分佈各省,沿海尚未解嚴,各有防守之責,能否一概調回,須審度時勢,方能定議。據奏分防者十四艘,着張佩綸諮商各該督、撫各就該省情形熟商酌定,再行奏明辦理。張佩綸到閩後,先就留防本省之輪船切實考校,認真操練,以立始基。其餘應辦事宜,即着次第經理,以副委任。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四。
閏五月初四日(丁未),諭內閣:『前直隸提督劉銘傅,着賞給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所有臺灣鎮、道以下各官,均歸節制』。
初七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現據張樹聲轉達潘鼎新電報:「本月初一、初三等日,法兵至北圻諒山、觀音橋等處無故攻犯我營,釁自彼開,我軍已與之接仗獲勝」。法兵經此懲創,自可遏其軍鋒;第恐其不得志於北圻,勢必至中原沿海各口岸及臺灣、瓊州等處肆擾泄忿,亟應格外防範,以備不虞。着李鴻章、曾國荃、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張之洞、衛榮光、劉秉璋、張兆棟、陳士傑、倪文蔚、陳寶琛、吳大澄、張佩綸督率各軍認真操練,並隨時嚴密偵探;務期有備無患,毋稍疏虞。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五。
十八日(辛酉),諭軍機大臣等:『劉銘傳奏:「現值海防喫緊之時,此次路經上海,擬訂購槍炮。澎湖等處炮臺,須次第改修。請飭撥銀兩」等語。着何璟、張兆棟迅即籌撥銀四十萬兩解交劉銘傳,俾資應用。至炮臺應否改築,必須詳細查勘;着劉銘傳於到臺後查明確實情形,會同何璟等妥慎籌辦。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一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給事中萬培因奏:「廈門防軍一無可恃,亟宜整頓;請飭張佩綸駐紮廈門,與劉銘傳互相犄角、聯絡聲勢」等語。閩省防務緊要,廈門爲濱海要區,應如何整頓防軍、嚴密佈置?着何璟、張兆棟、張佩綸會商妥辦。至所稱提督彭楚漢習成貪黷、營務廢弛、練軍半多虛額各節,並着查明具奏。另片奏「請飭勸捐募辦民團,責成前溫州鎮總兵吳鴻源捐資訓練;並洋藥稅釐局多歸中飽,勒令該商盡數報解,酌提團防經費」等語。着何璟等察度情形,奏明辦理。此次與法國雖有齟齬,並未開釁;所有口岸各國商務,仍須妥爲保護,毋任團練藉端滋事。原折片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三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穆圖善等電稱「法有兩兵輪進口,閩防饟絀船少,請飭南、北洋策應」等語。現在該省尚無緊信,如果法逞強開釁,李鴻章、曾國荃始能撥船尾綴法艦牽制,使彼不敢深入,即着臨時設法援應』。又諭:『電寄穆圖善等:總署現與法使照會,反覆辯論,局勢未定;法兩兵輪既進閩口,穆圖善等當向法領事告以中、法並未失和,彼此均各謹守條約,切勿生釁。該國兵輪勿再進口,以免百姓驚疑。穆圖善等仍隨時備禦,毋稍疏虞。南北洋援應,已電諭矣』。
二十四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法國巴使逗遛上海,不即來京議約。並據各處電報,孤拔有「集兵他駛,佔據中國地方爲質,索賠兵費」之說;無理要求,萬難遷就。海疆防務喫緊,着沿海各省將軍、督、撫、統兵大臣等密飭各軍嚴陣以待;一面廣爲偵探,倘有法軍前來按兵不動,我亦靜以待之。如果侵犯我營或登岸肆擾,務須併力迎擊;並設法斷其接濟,期於有戰必勝。如有退縮不前者,立即軍前正法。本日欽奉懿旨:各營士卒奮勇有功者,除破格施恩外,併發給內帑獎賞。將士炎暑從軍,已先賞給江南、福建、廣東各營平安丹各十五匣;其餘各省,以次給賞。着即傳知各軍知悉』。
二十七日(庚午),諭內閣:『順天學政孫注經奏「遵旨保舉人才」一折,內閣侍讀學士鄧承修、左庶子盛昱、福建臺灣道劉璈、安徽廬州府知府黃雲,均着交軍機處存記』。
二十八日(辛未),會辦福建海疆事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佩綸奏「到省日期,並會辦閩防」一折,得旨:『着即會商穆圖善、何璟,張兆棟力籌備禦,認真操防;並激勸民團,互相聯絡,以壯聲勢』。
--以上見大清清德宗景皇帝賞錄卷一百八十六。
六月癸酉朔,諭〔軍機大臣等〕:『迭據何璟、張佩綸等電報:「法全力注閩,已進八艘;請飭援應牽制」等語。孤拔赴閩,有欲踞地爲質之說;南、北洋覆稱無船可撥,惟閩疆緊急,粵、浙相距較近,着彭玉麟、張樹聲、張之洞、倪文蔚、劉秉璋酌撥師船前往,設法援應牽制』。
初二日(甲戌),諭〔內閣〕:『法艦至基隆購煤,劉銘傳飭封煤窯,所辦甚是;着傳旨嘉獎。炮臺俱在低處,着即趕緊改築;炮位是否合用,尤關緊要。法情叵測,務當佈置周密,勿稍大意。斷絕接濟,是制敵要策;各海口均當仿照辦理。着即電諭沿海各統兵大員知悉』。
初三日(乙亥)諭〔內閣〕:『據張佩綸電信:「法船先後退出三隻,如北、南各飭兩船,定能逼法出口」等語。江南、浙江現均無船可撥,北洋輪船稍多,着李鴻章速撥兩船、備齊軍火,赴閩策應。並由該署督電寄張佩綸知悉』。
署兩江總督曾國荃奏:江南防務緊急,江防輪船不敷分佈,無可撥助閩省;並添派陸師策應前路各營。報聞。
初四日(丙子),諭〔內閣〕:張佩綸奏「鎮將難期得力,據實糾參」一折,據稱「署福建臺灣鎮總兵楊在元前於同治年間在臺灣鎮署任,曾因濫委營缺、侵冒營饟,革職勒追;嗣以銀兩照數賠繳奏結。此次重至臺南,軍民無不忿詈」。並查參「楊在田上年兩次丁憂,該員系其胞弟,並未聲明丁憂」等語。臺灣地方緊要,似此貪冒不肖之員,豈能得力?楊在元着即行革職,勒令回籍。臺灣鎮總兵,着何璟遴委妥員署理』。
初五日(丁丑),諭軍機大臣等:『給事中萬培因奏「福建船政緊要,宜速籌保護」並「請旨飭下江西撫臣接濟糧米」各折片,據稱「法兵輪船,已駛入馬尾船政港內,別有鐵艦停泊口外;敵船近在肘腋,船政局兵力甚單。擬請將江南調往霆、慶兩營或別拔得力勁旅,撥歸船政大臣調遣,中權策應。臨敵之頃,沈木簰、沙船以截敵舟,布水雷以張疑陣;嚴查奸民帶煤米接濟等事,尤在先期豫籌。至閩省素少屯糧,民食不支,必致內潰;建寧接壤江西饒、廣等處,請飭江西巡撫派員採辦米石,運交延建邵道接收,轉運省門,以通饟道」各等語。所陳極爲切要。着穆圖善等按照各節實力籌防,妥慎辦理。江西產米素多,即着潘霨迅速設法,無論何款,先行動支;陸續購買,源源接濟,毋任缺乏。原折片着分別鈔給閱看,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彭玉麟:本日據彭玉麟等電稱「前接福州電,已派濟南兩艘往援」等語。彭玉麟等不分畛域,力顧大局,着傳旨嘉獎』。
初十日(壬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穆圖善等:現在美國使臣願出調處,並勸法退船;如就範,閩急稍紓。惟中國堅持主見不允給銀,法亦勢成騎虎;調處成否,正未可知。法艦既佔要隘,我軍難操萬全;與其分守力單,總以保城、保民爲第一義。豫備遊擊之師,隨地安設伏兵,出奇制勝;使彼不敢登岸深入;全在該將軍等密籌辦理。來電所稱法人在長樂海口擬築炮臺,是否確有其事?着迅速電聞。基隆防務緊要,並着知照劉銘傳嚴密佈置』。
十一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據穆圖善等電報:「法人又調七艦到閩,請設法催援」等語。閩防日緊一日,南洋輪船前準緩調,現在情形不同,着曾國荃速派兩號、配齊軍火,馳赴閩省;應由何處進口,與該省電商定見,再行進發,以免疏虞。並速行知照潘霨,於江西防軍內酌撥得力陸兵,由陸路徑赴閩省援應』。
十二日(甲申),諭〔內閣〕:『內閣學士文碩奏「疆臣翫忽閫寄,請旨懲處」一折,前據張佩綸奏「遵查署總兵楊在元貪謬」各款,當將該署總兵革職。臺灣鎮總兵員缺緊要,該督率將楊在元派署,殊屬疏忽;何璟,着交部議處』。
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彭玉麟:法人專注閩口,聚集多船;閩防日緊,前經彭玉麟等調撥兩船往援,所辦甚是。刻下該省情形危急,兵力尚單;着該尚書等速再力籌援應。或調派陸兵由海道前往;應由何處進口,與該省電商定見,再行進發,以免疏虞』。
十四日(丙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彭玉麟:現在閩防日緊,沿海防務亦均喫重。彭玉麟素有遠略,着於廣東應留防軍外,豫備二萬人聽候調遣;或就原統之營整練、或召募壯勇足數,悉由該尚書酌辦』。
又諭:『電寄李鴻章等:據張之洞電信:「請飭南、北洋各派數艘,帶水雷艇合力援閩;若有十船於口門外尾綴勿戰,待敵入內,則下雷於口門斷之。欲犯他口亦然」等語。派船援閩,南、北洋前因兵輪缺少兼多窒礙,迄未成行。現閩防相持日久,如果多派兵輸合成一隊,作勢牽制,勿與遽戰,兼多援應他口,亦屬制敵之策。着李鴻章、曾國荃、吳大澄、陳寶琛迅速電商定議,一面覆奏、一面知照閩省』。
十五日(丁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穆圖善:據李鴻章電信:「十四日接西電,福州居民震動、洋人遷徙,英兵船調隊上岸」等語。法艦久泊閩口,我軍與之相持,總以靜鎮爲主;惟恐居民與各國商民疑懼生事,着穆圖善、何璟、張兆棟、張佩綸諭令居民安堵無恐,督飭地方官及各營官竭力保護各國商民。並傳集紳士,剴切曉諭,切勿別滋事端。英船調隊登岸已由總署面商巴嗄哩阻止,並電致曾紀澤告知英外部』。
又諭:『電寄劉銘傳:法艦久泊閩口,滬議迄未定局。基隆及臺北各口防務,均極喫重;劉銘傳前封煤窯,具見果斷。惟須始終堅持,斷其接濟,庶彼不能久留。炮臺一切,趕緊豫備,並着將佈置情形,設法電報總署奏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寶錄」卷一百八十七。
十六日(戊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何如璋等:據何如璋、張佩綸電報:「如長門報法船再入數舟,我塞河先發爲一策」等語。塞河一事,前經總署照會各國使臣,該使臣等議論紛呶。現在閩口有英、美等國保護兵船,德國兵船亦將前往;此時堵塞,應就地與各國領事說明舉行,庶免與國藉口。着與何璟等相機妥辦。現經美國調處,局勢未定;所稱先發,尤須慎重,勿稍輕率』。
二十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穆圖善等:據彭玉麟電報:「請飭彭楚漢就近募勇助閩防,飭程文炳募勇順流下長江助他省防;江、鄂籌饟較易,亦較速」等語。法人堅索鉅款,萬難允許。本月十八日,臺北基隆炮臺被其攻佔,殊堪髮指。閩防萬緊,着穆圖善等傳知彭楚漢迅即募勇成營,豫籌戰守。漳、泉兩郡之人強悍可用,宜切實訓練,以資得力。並着卞寶第、彭祖賢傳知程文炳,或選帶湖北防營、或另籌新勇,剋日乘輪船由長江順流而下;至江西會商潘霨,與前調江西陸兵合力前進,赴閩應援。所需饟項,着卞寶第等力籌撥濟,並與曾國荃會商撥給軍械。刻下軍情緊迫,務當妥速辦理,毋誤事機』。
又諭:『電寄穆圖善等:據連次電報,基隆炮臺被佔。劉銘傳夙嫺兵事,是否到臺未久,佈置尚疏?抑系另有出奇制勝之策?如何接仗失事?電內執觚是否基隆?着穆圖善等探明詳細情形電奏。一面設法傳旨令劉銘傳督軍竭力攻復,以挫敵鋒。刻下戰局已成,現由總署照會各國詳論;着該將軍等將戰守事宜悉行整備,俟奉到諭旨遵辦。船廠即由張佩綸等隨機因應,不爲遙制』。
會商福建海疆事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佩綸奏:到防佈置情形。得旨:『覽奏具見勇敢,佈置亦合機宜。仍着張佩綸加意謹慎,嚴密防守;並隨時確探消息,力遏狡謀』。
二十一日(癸巳),諭軍機大臣等:『寄曾國荃等:據電稱基隆炮臺陷後,法人上岸攻營;劉銘傳飭軍旁抄,生擒一名,死傷法人百餘,稍挫敵焰。惟兵單器缺,臺、廈文報梗滯,應如何設法接濟軍火之處?着李鴻章妥爲籌劃。聞臺南兵數尚足,可否調赴前敵?着劉銘傳酌度辦理』。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佩綸等奏:法船八日窺伺,現籌省防佈置情形。得旨:『已有旨令該將軍等傳知彭楚漢募勇助防,並調江西等省陸軍赴援。該將軍等當實力備禦,妥籌佈置,毋稍疏虞』。
二十二日(甲午),諭軍機大臣等:『法人在天津議立簡明條約後,於本年閏五月間突攻諒山防營,當經官軍擊退。該軍藉口尋釁,挾兵艦來華,施其恫喝之計,堅索鉅款;迭經嚴旨駁斥,並令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屢次照會該國使臣反覆開導,彼乃悍然不顧,竟以兵船多隻駛進閩洋。本月十五日,攻佔臺北基隆口岸,意在據以爲質;敵謀叵測,曷勝憤懣。雖旋經劉銘傳接仗獲勝,傷斃法兵百餘,不足以示懲創;理宜整軍抵禦,力挫敵鋒。前迭諭沿海各省將軍、督、撫大臣嚴申儆備,倘法兵竟來撲犯,即與決戰;復諭彭玉麟等撥兵應援閩省,並令潘霨調派陸兵,卞寶第、彭祖賢傳知程文炳募帶隊伍,均由江西赴閩,以厚兵力。昨並諭劉銘傳督率防軍,迅將基隆攻克,勿任久佔。歷次辦理情形,朝廷原以彼國恃強,得步進步,斷不可稍示以弱也。昨據陳寶琛電報:「基隆既陷,彼不遽攻閩廠,蓋稍冀我轉圜。然事至今日,和亦悔、不和亦悔。既爲勢屈,鉅款坐輸,示弱四鄰,效尤踵起;和之悔也。籌備未密、主持難堅,商局已售、船廠再毀,富強之基盡失,補牢之策安施;不和之悔也。二者非深明時勢,權度難詳。乞下樞臣、總署等通籌全局,速決至計」等語。所慮頗爲周密。和戰大計,於全局安危關係極重。議戰必須徵兵,徵兵必先籌饟。沿海口岸甚多,防軍各有專責,勢難抽調;饟項本極支絀,興兵大舉,需款尤巨。近年漕糧多由海運,一有阻滯,必致貽誤倉儲。應如何思深慮遠,務策萬全?着御前大臣、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日講起居注官會同妥議具奏。和戰兩端,均未可輕易從事。爾諸臣務當殫誠區畫,熟權利害輕重;並將兵饟各事宜,徹始徹終,通盤籌議。總須爲覈實持久之計,期於國事實有裨益。倘徒託空言,一奏塞責,必將原折發還。懍之!電報、照會等件,着鈔給閱看』。
又諭:『電寄李鴻章等:法須先撤閩、臺水陸各兵,始準來津議細約;着李鴻章即轉電李鳳苞告法外部。總署前寄照會各國公評文尚未發現,改爲佈告;並着電知曾國荃』。
又諭:『電寄何璟等:有人奏:「何璟、張兆棟拘牽文義,不知緩急」等語。目下福建最關緊要,該督、撫責無旁貸;着何璟、張兆棟督率防營嚴密守禦,不得以器械未備、饟需短絀,爲卸責地步。倘稍疏虞,惟該督、撫是問』。
督辦船政大臣何如璋奏:請調南、北洋兵輪牽制法兵。得旨:『覽奏因應機宜,頗中肯綮,南、北迭稱船不能撥,着就現有兵力妥籌備禦,以遏敵鋒。所有電報密本,已諭令該衙門頒發矣』。
予巡洋遭風淹斃閩浙儘先副將潘葉飛等優恤。
二十三日(乙未),諭〔軍機大臣等〕:『電諭張佩綸等:張佩綸、何如璋力顧閩廠,苦守一月;忠勇堅忍,深堪嘉尚。迭飭南洋撥船,曾國荃節次電報:實難分撥;陳寶琛亦稱:撥船適足速變,並與曾國荃會電,有「船少適以餌敵」等語,系屬實清。是以難強必行。着就現有水陸兵勇,實力圖守。閩俗剽悍可用,如召營緩不濟事,先募健卒,參用智謀,出奇制勝;張佩綸等胸有權略,迅即籌辦。頃知雞籠已復,深慰廑懷。所請「開濟」輪船赴閩,已飭南洋速撥。至所稱「再宕二十日,法船續來」等語;現已另籌辦法。二十日內,必有調度;並先行添派陸路兵勇,赴閩應援。粵營現扎廈門,應否赴臺?着酌辦』。
又諭:『募兵圖越,牽制法人內犯,亦制敵之策。劉永福可用,另有調遣;彭玉麟請封爲越王,斷不可行。朝廷百計助越,原爲圖存阮祀;今忽冊封他姓,殊非「字小」之義。且萬一傳播,劉永福所望必奢;尾大不掉,後難調度。方友升、王德榜兩軍瘴歿甚多,殊堪憫惻;即行查明請恤。並着該尚書電知潘鼎新等將各該軍原有之饟募補足額,勤加操練;一候秋高氣爽,候旨進兵。劉銘傳各營急需軍火,着張之洞等趕籌大批,設法由臺南運往備用;並着源源接濟』。
又諭:『電寄曾國荃:閩省需船甚亟,着曾國荃速飭「開濟」輪船剋日前往,不準延宕』。
二十四日(丙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昨日有旨,飭曾國荃撥「開濟」船援閩。茲據該署督電報陳寶琛、張佩綸因調此船爭論情形,撥船既於閩無濟,吳淞、長江防務亦殊喫緊,着不必撥往。管駕歸總督管轄,行止不能自由;張佩綸屢有「將管駕正法」之言,殊屬過當。且言之輕易,恐以後號令不行。刻下事機萬緊,總當遇事和衷,妥商籌辦;不得各存意見,懍之』。
二十五日(丁酉),諭軍機大臣:『劉銘傳奏:「請調河南候補道何維楷辦理煤礦」等語。福建臺北基隆煤礦需員經理,何維楷現在天津,着李鴻章飭令該員迅赴臺灣,交劉銘傳差遣委用。將此諭令知之』。
又諭:『劉銘傳奏:調員差遣等語。河南候補知府方策勳,着鹿傳霖飭令該員迅赴臺灣,交劉銘傳差遣委用。將此諭令知之』。
督辦臺灣軍務直隸提督劉銘傳奏:到臺日期,並籌辦臺北防務情形。得旨:『所陳籌辦各節,均屬妥協。劉銘傳收復基隆,辦理甚爲迅速;仍着實力備禦,毋稍疏虞』。
又奏:請飭曾國荃迅將澄、慶等四船遣回臺灣。得旨:『迭據曾國荃、陳寶琛電報:「此時撥船赴閩,適以餌敵」。且江南防務,亦殊喫緊;已準其暫緩調撥矣』。
又奏:『臺灣折件,請準由廈門、福州文報局轉交天津縣代遞』。允之。
二十七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各省將軍、督、撫等:此次法人肆行不顧、恣意要求,業將其無理各節,照會各國。旋因美國出爲評論,而該國又復不允。現已婉謝美國,並令曾國荃等回省籌辦防務。法使似此逞強,勢不能不以兵威相見。着沿江、沿海將軍、督、撫、統兵大臣極力籌防,嚴行戒備;不日即當明降諭旨,聲罪致討。目前法人如有舉動,即行攻擊,毋稍顧忌。法兵登岸,應如何出奇設伏,以期必勝?並如何懸賞激勵,俾軍士奮勇之處?均着便宜行事,不爲遙制』。
又諭:『電寄穆圖善等:據張佩綸電稱:「閩不足非陸軍,請止客軍以省帑力」等語。體察兵力、饟力,具見斟酌;已諭江西、湖北、湖南各軍停撥。張佩綸就現有陸軍,實力佈置,以專責成。現在戰事已定,法艦在內者應設法阻其出口;其未進口者,不準再入。穆圖善等,並着會商妥辦。至該督等所報省外英、美船隻一節,務當認真彈壓,勿滋事端;並先將法人失和緣由,遍告各國』。
又諭:『電寄劉銘傳:據李鴻章電稱:「法人函請劉銘傳到船,答以未奉旨,令法人上岸」等語。劉銘傳不登法船,具有識力;嗣後如有此等詭計,切勿爲其所紿』。
二十八日(庚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彭玉麟:法人注意臺灣,傳聞有復踞基隆並擾澎湖之說,臺南、北均形喫重。着彭玉麟等速撥吳宏洛五營或北軍,攜精械航海至旗後上岸。該尚書等力顧大局,必能妥籌援應,迅赴戎機;以後並當設法接濟軍火。前撥方恭敉五營次扎廈門,應否赴臺?着穆圖善等遵旨妥速酌辦。臺灣情形,該將軍等探確,速電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八。
秋七月癸卯朔,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閩省需用洋炮甚亟,着李鴻章速購德國大炮十尊、次炮二十尊解閩應用;並多購得力槍炮,留備分撥。前經該署督撥解臺防軍火,力顧大局;惟據稱洋商不敢製造槍械等語。現在如能設法向德人商量,由彼包送,即多費水腳,亦所不惜;總以妥速爲要』。
初二日(甲辰),諭內閣:『劉銘傳奏「臺北基隆炮臺爲敵攻陷,我軍復踏毀敵營獲勝情形」一折,法國兵船駛至臺北基隆口岸,於六月十五日迭開巨炮,將該處炮臺擊毀;十六日法兵上岸直撲營壘,經劉銘傳及總兵曹志忠等督軍迎擊獲勝,敵兵潰敗。劉銘傳調度有方,深堪嘉尚;着交部從優議敘。尤爲出力之記名提督福建福寧鎮總兵曹志忠,着賞穿黃馬褂。提督章高元、蘇得勝,均着遇有海疆總兵缺出,即行簡敘;章高元並賞換年昌阿巴圖魯名號,蘇得勝並賞換西林巴圖魯名號。副將王三星,着以總兵記名簡敘;並賞給額騰依巴圖魯名號。已革遊擊鄧長安,着開復原官。其餘立功將士及出力文武員弁,準其擇尤匯請獎勵。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着於內帑節省項下發去銀三千兩,賞給此次出力兵勇」。着劉銘傳查明尤爲奮勇者,傳旨賞給。至基隆炮臺,前據劉銘傳奏:「修築未能合法,本不足恃」;此次失事員弁,着免其置議。嗣後倘有守禦不力以致挫失情事,定當按照軍律從嚴懲辦,決不寬貸。所有傷亡弁勇,即着查明請恤。另片奏:「解運軍械、辦糧轉饟各員,懇請獎勵」等語。基隆通判梁純夫,着賞換花翎;縣丞遊學詩,着以知縣補用;鹽大使錢壽益,着免補本班以知縣留原省歸候補班前補用;遊擊孫安邦,着以參將補用,並賞加副將銜;已革道員裕庚,着準其留營效力。又片奏:「道員朱守謨等,懇請留營」等語。記名道朱守謨、郎中羅廷玉,均着準其留營效力』。
初三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何如璋等:『迭據何如璋、張佩綸電:「請飭撥四、五船速到閩,方可阻法戰;如仍延宕,誤閩即誤大局」等語。法艦集閩口,彼挫於臺,難保不求逞於閩;增船誠爲要着。南、北洋現無急警,且法尚願商議,撥船諒不至被搶;着李鴻章、曾國荃各撥兵船二隻剋日抵閩,大局所關甚重,勿分畛域、勿存成見。法如蠢動,何如璋、張佩綸當竭力戰守,不準以待船藉詞諉卸。軍火最要,彭玉麟等請飭南、北洋速向洋行定買,餌以重利,商令設法通融送交;着該大臣等妥速辦理。據張之洞等電稱:「粵軍難再抽撥;章高元舊部八營現扎江陰,可撥數營援臺」等語。着曾國荃傳知程文炳趕募數營,即日東下填扎江陰。程文炳到後,再飭章高元舊部赴臺』。
又諭:『電寄李鴻章等:據彭玉麟等電稱:「吳宏洛五營萬難調撥;前撥潮防五營,今再移五營。法正謀設法轉粵,敵乘虛,粵可危」等語。所慮亦是。吳宏洛軍,着毋調往。李鴻章、張之洞等均撥軍械濟臺,粵並撥饟。劉銘傳當力籌守禦,毋稍疏虞』。
初四日(丙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穆圖善等:據李鴻章電報:「法人先開炮擊壞「楊武」船,水師七船沉沒、船署亦報轟毀」等語。法人專行詭計,數日來我軍未經先發,適墮術中。現惟在陸路合力轟擊,以挫敵鋒。着穆圖善等會同張佩綸等飭陸軍力遏敵氛,並將城守事宜嚴密佈置;仍保護通商各洋行,免生枝節。一切情形,迅速電聞』。
初五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穆圖善等:迭據李鴻章電稱:「閩軍與法接仗,擊船轟廠」;尚未據該省電報,殊深廑系。此次法人詭計取勝,何璟等株守省城,不能援應;張佩綸等臨事遲疑,未經先發,實屬失算。頃又據李鴻章轉電滬信,有「孤拔已死」之語。如果屬實,我軍似已獲勝;正可鼓勵將士,誘彼陸戰。穆圖善現扎長門,可以遏其出路。該將軍、督、撫及張佩綸等務當同力協心,督率各軍在陸路竭力截擊;切勿坐待援師,致失事機。船廠如何情形?並着迅速電聞』。
初六日(戊申),諭〔內閣〕:『越南爲我大清封貢之國二百餘年,載在典冊,中外鹹知。法人狡焉思逞,肆其鯨吞;先據南圻各省、旋又進據河內等處,戕其民人、利其土地、奪其賦稅。越南君臣,闇懦苟安;私與立約,並未奏聞;法固無理,越亦與有罪焉。是以姑予包涵,不加詁問。光緒八年冬間,法使寶海在天津與李鴻章議約三條,已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會商妥籌,法又撤使翻議;我存寬大,彼益驕貪。越之山西、北寧等省爲我軍駐紮之地,清查越匪、保護屬藩,與法國絕不相涉。本年二月間,法兵竟來攻犯防營。當經降旨宣示,正擬派兵進取,力爲鎮撫,忽據該國總兵福祿諾先向中國議和。其時該國因埃及之事岌岌可危,中國明知其勢處迫蹙,本可峻詞拒絕,而仍示以大度,許其行成;特命李鴻章與議簡明條約五款,互相畫押。諒山、保勝等軍,應照議於定約三月後調回;迭經諭飭各該防軍扼扎原處,不準輕動生釁。帶兵各官,奉令維謹。乃該國不遵定約,忽於閏五月初二等日以巡邊爲名,在諒山地方直攻防營,先行開炮轟擊;我軍始與接仗,互有殺傷。法人違背條約,無端開釁,傷我官兵,本應以干戈從事;因念定約和好二十餘年,亦不必因此盡棄前盟,仍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與在京法使往返照會,情喻理曉,至再至三。閏五月二十四日,復明降諭旨,照約撤兵,昭示大信;所以保全和局,實已仁至義盡。如果法人稍顧邦交,自當翻然改悔;乃竟始終固執,致啓兵端,橫索無名兵費,恣意要求。輒於六月十五日佔踞臺北基隆山炮臺,經劉銘傳迎戰獲勝,立即擊退。本月初三日,何璟等甫接法領事照會開戰,而陸兵已在馬尾先期攻擊,傷壞兵商各船、轟毀船廠;雖經官軍焚燬法船二隻、擊壞雷船一隻並陣斃法國官兵,尚未大加懲創。該國專行不顧,反覆無常,先啓兵端;若再曲予含容,何以伸公論而順人心!用特揭其無理情節,佈告天下;俾曉然於法人有意廢約,釁自彼開。各路統兵大臣暨各該督、撫整軍經武,講求有素;沿海各口,如有法國兵輪駛入,着即督率防軍合力攻擊,毋任蔓延。其陸路各軍,有應行進兵之處,亦即迅速前進。劉永福雖抱忠懷,而越南昧於知人,未加拔擢;該員本系中國之人,即可收爲我用。着以提督記名簡拔並賞戴花翎,統率所部出奇制勝,將法人侵佔越南各城迅圖恢復。凡我將士,奮勇立功者,破格施恩,並特頒內帑獎賞;退縮貽誤者,立即軍前正法。朝廷於此事審慎權衡,總因動衆興師,難免塗炭生靈,故不輕於一發,此次法人背約失信,衆怒難平,不得已而用兵;各省團練衆志成城,定能同仇敵愾。並着各該督、撫督率戰守,共建殊勳,同膺懋賞。此事系法人渝盟肇釁,至此外通商各國與中國訂約已久,毫無嫌隙,斷不可因法人之事,有傷和好。着沿海各督、撫嚴飭地方官及各營統領將各國商民,一律保護;即法國官商教民有願留內地安分守業者,亦當一律保護。倘有干預軍事等情,一經查出,即照公例懲治。各該督、撫即曉諭軍民人等知悉;倘有藉端滋擾情事,則是故違詔旨,妄生事端。我忠義兵民必不出此,此等匪徒即着嚴拿正法;毋稍寬貸,用示朝廷保全大局至意。將此通諭知之』。
又諭:『電寄何璟等:法人毀壞船廠,張佩綸等當專督陸軍奮勇攻擊,毋令久淹;穆圖善趕緊堵塞海口,截其來往之路。南洋船不及敵船,且又不能進口,去亦無益。江西援兵兩營,前經張佩綸電奏停止;今何璟等請援,已電飭江西兵速進。何璟、張兆棟當趕辦團練,嚴備城防。建寧鎮總兵張得勝素稱勇往,即飭調帶該鎮兵隊並另行募勇,星馳援省。張佩綸聞退扎鼓山,距馬尾三十里;統帶恇怯,將領無以稟承,何能制敵?法兵如登岸,總須乘其喘息未定,立予攻擊;倘稍遲延,彼將築臺久佔矣。務當奮勇決戰;並將詳細情形,迅即具折馳奏』。
又諭:『電寄楊昌浚:法人滋擾閩口、船廠被焚,亟須知兵大員統率勁軍前往援助;着派楊昌浚督師剋日赴閩。應調何路兵勇或迅速召募成軍以厚兵力?需饟若干?軍火由何處籌撥?即着妥速籌劃,由電奏聞;再行降旨宣示』。
初七日(己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卞寶第:戰局已開,軍情萬緊;楊嶽斌深諳兵略,當移孝作忠,力圖報稱。着卞寶第傳知剋日募勇成軍,出膺重任。該督由電覆奏,再降諭旨』。
又諭:『電寄曾國荃:據電稱「劉銘傳不願調江陰舊部到南」等語。現在法擾閩口,臺灣益警,亟須援兵,劉銘傳斷無不願舊部赴臺之理。着曾國荃懍遵前旨,即飭章高元舊部迅速赴臺;一面傳知程文炳趕募數營,即日東下填扎江陰。程文炳啓行後,着卞寶第等迅募勁勇,剋日成營,聽候調撥。閩省需饟孔亟,着曾國荃轉諮潘霨:無論何款,先撥二十萬趕解;並設法連米,源源接濟。振武五營,速催赴援;該軍行後,仍添募勇營候撥』。
又諭:『電寄張樹聲等:法擾閩口,軍情萬緊;着張樹聲督師往閩援助,迅率所部帶足糧饟、軍火,乘輪由福清縣平潭登岸;港口水淺,令兵輪由廣東拖帶小輪船,換船入港。事較赴越尤急,該督素懷忠義,定能聞命即行;倘稍遲徊誤事,嚴懲不貸。何璟等當固守待援,並飛飭海壇鎮總兵派船引港,並派兵於濂浦一帶駐守。敵如入犯,伺其換船截擊;一面督同紳士,協團防守。穆圖善、張佩綸均當督軍力戰,曉諭兵民:有能擒斬法兵、焚燬法船者,破格優槳;並將敵船輜重,全行充賞。總期同心敵愾,力挫敵鋒。本日已諭催江西兵速進,並令撥饟運米接濟矣』。
初十日(壬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曾國荃電報「法謀攻吳淞、長江」,該署督當嚴行戒備,所稱彼國詭謀,萬不可聽。見法船即轟擊、見法兵即開槍,均極是;實力爲之。程文炳一軍,着迅速催調,以厚兵力。法並擬攻臺,着李鴻章傳知劉銘傳妥籌備禦。李鴻章前撥軍火已否到臺?務須迅速運濟。聞孤拔率船出閩口,志在北洋;李鴻章籌防周密,當益申儆備,期無罅隙。密籌訂購槍炮,諒能辦到;多多益善,以速爲要。軍火最難籌,各省舊有劈山炮、臺炮、排鎗等件,應行修整配用;並着轉電各該督、撫一體遵照』。
十一日(癸丑),諭內閣:『御史劉恩溥奏:「請於劉銘傳、張佩綸二員中簡任一人,暫權閩督」等語。封疆大吏,出自朝廷特簡,豈臣下所能擅請;該御史所奏,實屬冒昧。劉恩溥,着交部議處』。
諭〔軍機大臣等〕:『電寄何璟等:據電報長門金牌炮臺被法攻毀,軍事蔓延,省防危急;現在催調援師」。何璟等務當嚴密佈置,堅定防守;穆圖善、張佩綸仍擇要駐紮,爲省外遊擊之師。閩省安危,關係全局;該將軍等均當竭力,勉之。聞孤拔有軍船出口之說,確否?倘該船果他往,當嚴扼海口,勿任再行入犯;至要。有人奏:滬尾大基隆宜塞等語;着轉電劉銘傳察看酌辦』。
又諭:『電寄楊昌浚:昨據電稱:「擬抽調江、浙各營」;着曾國荃於北來恪靖七營中撥與四營,楊昌浚迅帶援閩。前有旨命湖北、湖南、江西督、撫募勁旅一、二萬人,着楊昌浚遴派將領前往;即於此項新募勇內,挑選成軍。閩省情形萬緊,務當剋日整備一切,迅赴戎機』。
十三日(乙卯),諭軍機大臣:『電寄曾國荃:銘武軍本系唐定奎所部,聞該提督現已病痊,即着曾國荃催令赴防統率舊部,以專責成』。
十五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據奏「遵籌督師援閩」各折片,所籌均是。法艦現出閩口,難保不增兵再犯;且攻臺、攻廈,均在意中。着楊昌浚迅募勇營,剋日赴閩。恪靖四營,曾國荃遵前旨撥往;應由何路前進?該漕督酌定電奏。所調浙江一營,即與劉秉璋會商調撥。漕運總督,已有旨令孫鳳翔馳往署理;未到以前,令淮揚海道王加敏暫行護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
十六日(戊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佩綸等:據電報「閩省督、撫、將軍三人,會檄長門九營、黃超羣兩營回顧省防,方勳五營進守長門,未與會商」等語。法船已報出口,即尚有船停留口內,亦應堅守長門,使彼船內外阻隔;豈可專顧省防,舍門戶而守堂奧!穆圖善等實屬調度乖方!着張佩綸督率方勳五營扼守船廠。黃超羣兩營守廠本極得力,現扎何處?迅即奏聞。穆圖善着仍督率張得勝統營駐守長門,不準稍有退縮;如省防有警,穆圖善與張佩綸均應互商調派策應。現在移調各營,何以未見穆圖善等電報?該將軍、督、撫及張佩綸如意見參差、致有貽誤,自問當得何罪?張佩綸如兵力不敷,即速募本地壯勇操練成軍;所需炮械,已諭李鴻章設法運送矣』。
署兩江總督曾國荃奏:『江防喫緊,銘武八營扼守江陰,勢難抽調赴臺』。得旨:『銘武各營既難更動,即着毋庸抽調赴臺;仍着督飭各軍嚴行扼守,並嚴催程文炳迅速帶營東下,聽候調撥』。
十八日(庚申),諭〔軍機大臣等〕:『江南防務,現經曾國荃佈置,尚爲周密;福建兵力尚單,情形喫緊。本日已授左宗棠爲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楊昌浚現在召募勇營,剋日啓程,會同該省官軍力籌備禦,期於制敵決勝。左宗棠着前往浙江、福建交界地方督兵駐紮,以備策應,毋庸親赴前敵。福建辦防疏懈,該大臣當會同穆圖善、楊昌浚等實力整頓,務使戰守確有可恃。除前調北來恪靖七營及撥給楊昌浚恪靖四營歸左宗棠節制調遣外,其餘江南防軍不得再行請調,以免顧此失彼』。
又諭:『電寄劉銘傳等:聞法船於初十、十一日攻基隆,無大勝負。着劉銘傳乘其兵未續到,如登岸極力攻擊,挫彼兵鋒。官軍尚單,不敷布置;臺多漳、泉、潮州客民勇敢可用,着即就臺募練。需用軍火,着李鴻章、曾國荃設法籌濟;如一時運送不及,即先用抬炮、排槍等件,以應急需』。
又諭:『電寄曾國荃:據電稱「楊昌浚指調李光久等四營援閩;又接陳士傑來函,煙臺警亟,擬調李光久一營並添募二營赴東,請旨」等語。着曾國荃即飭李光久率營迅赴煙臺,交陳士傑調遣。楊昌浚赴閩,應否派何紹彩等營隨往,着曾國荃會商楊昌浚酌度辦理;一面由電奏聞。所稱「楊昌浚行糧需銀三、四萬兩,李光久各營川資募費需銀一萬兩,均擬由淮運庫撥發」,着依議行。提督陳由立,現據曾國荃稱其謀勇兼優,即着飭令隨同楊昌浚赴閩;俟鮑超到後,仍歸鮑超調遣』。
命大學士左宗棠爲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福州將軍穆圖善、漕運總督楊昌浚幫辦軍務,三品卿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佩綸以會商大臣兼署船政大臣;詹事府少詹事何如璋來京。
賞已革山西布政使林壽圖四品頂戴,爲福建團練大臣。
十九日(辛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前調周盛波募勇赴津,茲據劉銘傳奏:「臺南防務緊要,請飭該提督赴臺」;着曾國荃即傳知周盛波,迅帶所募勇營剋日前往,統辦臺南防務。李鴻章如尚須添勇,着另行調募。周盛波馭軍嚴整、操防認真,該大臣當加獎勉,令其奮力圖報,不得因人言退阻。江蘇候補道龔照瑗,着飭赴臺灣,交劉銘傳差遣委用。周盛波、龔照瑗到臺後,劉銘傳迅即奏聞。嗣後各省電信,凡有事關緊要者,除電奏外,仍另具折驛遞;着李鴻章轉電各大臣、將軍、督撫一體遵照』。
又諭:『電寄彭玉麟:聞彭玉麟擬暫守沙角炮臺,固屬勇往。惟重臣宜顧全局,不可株守一臺,況敵長水戰、華長陸戰,如基隆、馬尾臺毀,而陸兵仍勝,是其明證。該尚書務當加意慎重,以副朝廷倚畀』。
又諭:『電寄李鴻章:閩口外尚有法船七艘,當嚴防再戰,自以扼守門戶爲要着;長門金牌炮臺應趕緊修築,附省要路節節嚴防。穆圖善懍遵迭諭,和衷熟籌,妥爲佈置;一面詳悉電奏。南臺法領事,即令回國,不準逗遛。穆圖善電稱「粵新解水雷,請飭北洋派熟習藝徒數人,乘輪來閩」;着李鴻章迅速派往』。
二十日(壬戌),署湖廣總督卞寶第奏:請飭閩省激勵民團,協助戰守。得旨:『所募勇丁,必須挑選精莊;不得倉猝召募,致營官等以老弱充數。閩省團練,已迭諭該將軍等籌辦,並派林壽圖爲團練大臣』。
二十一日(癸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據電稱「轉據卞寶第電稱:程文炳援閩,湖北並無六營可調;湘、鄂亦難籌饟」等語。閩事緊急,卞寶第何得以營缺饟絀,不令援軍速往;實屬不知緩急。着卞寶第速撥鄂軍四營並由程文炳另召二營,湊足六營之數;統率赴閩,不準稍延。器械由鄂撥給;洋械不敷,即用抬炮、排槍。啓程饟需,鄂省酌撥;以後即由部撥。前飭湘、鄂募勇,仍應豫籌召募,庶幾精壯足恃;免致倉猝成軍,不暇選擇。江陰撥出援閩之軍,着曾國荃督飭劉連捷移營填扎,毋稍鬆懈』。
又諭:『電寄李鴻章:程文炳現由湖北率師赴閩,需用後膛槍炮,該省與南洋均少此項軍械;北洋如能撥給,着李鴻章迅速酌解』。
二十二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陳士傑等:聞法國不得基隆煤,將謀威海衛。山東防務,着陳士傑懍遵迭諭,嚴密佈置,務期戰守足恃;該撫責無旁貸,不得稍有疏虞,致乾重咎。並着李鴻章會同實力籌備,以杜敵謀。該省海防情形,吳元炳即行確查具奏』。
又諭:『電寄曾國荃:據電稱「英輪裝劉朝佑營渡臺,稍慰廑系。該督擬買極大炮八尊分置吳淞、江陰,又欲購前後膛槍;所籌甚是,即着迅辦。所需價銀,如議辦理』。
二十三日(己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等:據曾國荃電稱:「洋輪難僱等語。閩防緊要,着楊昌浚督軍迅由陸路進發,剋日抵閩;不得藉詞僱船,推諉延宕,致誤事機。運臺軍火,着曾國荃設法妥速運解』。
二十四日(丙寅),江西巡撫潘霨奏:遵飭何文元暫緩赴閩。得旨:『已續有旨,仍令各該營迅速援閩矣』。
二十六日(戊辰),兩江總督曾國荃奏:援閩渡臺各營,分水陸取道前進,寬給饟需;並撥派營兵填扎江防要隘。得旨:『該督籌辦各節,均屬妥協』。
二十七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等:萬培因奏「請仿照成法,抽收坐賈厘金專供團練經費,並令省城殷富捐輸。臺灣紳士林維源,春間捐銀二十萬兩;臺灣辦團,未必需此鉅款。請飭查明」等語。閩省辦團需費,着楊昌浚、張兆棟會同林壽圖酌議抽收坐賈厘金濟用,遴委公正員紳辦理。殷富之家能否捐輸?並着酌量勸辦。林維源捐款作何着落?有無中飽?即着確查具奏。若有餘款,解充全省經費』。
命閩浙總督何璟來京,以漕運總督楊昌浚爲閩浙總督;未到任前,以福建巡撫張兆棟署理。
二十九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劉銘傳電報:「法調兵四千攻滬尾,臺北萬緊」等語。援臺之軍,雖已撥劉朝佑四營,尚恐無濟;着李鴻章竭力設法援救,總以保全臺灣爲要』。
又諭:『電寄曾國荃:劉銘傳電報:「聞法調兵四千攻臺滬尾,法船已到,口門閉塞;臺北萬緊」等語。劉銘傳孤軍待援,劉朝佑四營現往一千,尚未全數前往;着曾國荃迅速僱船續裝赴臺,並竭力另籌援應。一面設法,一面電聞。吳淞堵塞留一活口,愈窄愈好,不必二十五丈之寬。該督所稱「法船有三、五隻到口外,立即堵塞」;萬一臨時趕辦不及,必致誤事,務必豫爲籌定,確有把握。英商訂購大炮,十個月方到,未免太遲;着再籌商提早,方可應急』。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
八月壬申朔,諭內閣:『穆圖善等暨張佩綸、何如璋先後具奏「法兵攻擊船廠炮臺,官軍接仗情形,自請議處治罪」各折片,法人乘上海議和之際,潛使兵船入泊福建馬尾等處,中國素重誠信,並未即行驅逐;乃該國包藏禍心,不顧信義,七月初三日何璟等甫接法領事照會開戰,馬尾法船乘我猝不及防,先行開炮攻擊。我軍合力抵敵,兵、商各船多被擊毀。各軍於瀕危之際,猶復奮勇接戰,擊壞該國兵船、雷船三隻。初四等日,法兵猛攻登岸;經提督黃超羣、道員方勳、都司陸桂山督隊擊退。法兵旋攻館頭、田羅灣、閩安等處,希圖上岸據擾;經張正興、蔡康葉、劉光明督隊擊卻。穆圖善駐守長門等處,督飭總兵張得勝、副將洪永安、守備康長慶等率隊截剿,斃敵甚多、擊翻敵船二隻;以炮臺門皆外向,敵由內擊,致爲所毀。此次因議和之際,未便阻擊,致法人得遂狡謀;各營將士倉猝抵禦,猶能殲斃敵人多名並傷其統帥,其同心效命之忱,實堪嘉憫。所有擊退上岸法人出奇制勝之提督黃超羣,着以提督遇缺題奏,並賞穿黃馬褂;道員方勳,着以道員遇缺題奏,並賞給達春巴圖魯名號;部司陸桂山,着以遊擊儘先升用,並賞給捷勇巴圖魯名號;擊翻敵船、奪獲軍器之副將洪永安,着以總兵記名簡放,並賞給繃僧額巴圖魯名號。其餘出力之水陸將弁,着穆圖善、張佩綸先行傳旨嘉獎;並從優保奏,候旨施恩。力戰受傷之都司孫思敬,着以遊擊補用;陣亡之高騰雲及受傷之宋錦元、沈懿林及其餘陣亡受傷各將弁,均着查明分別奏請獎恤。並着穆圖善、張佩綸於前頒內帑備賞項下,擇其打仗尤爲出力兵勇及陣亡之官弁兵勇家屬,分別覈實賞給,毋稍疏漏。閩浙總督何璟在任最久,平日於防守事宜漫無佈置,臨時又未能速籌援救;着即行革職。福建巡撫張兆棟株守省城,一籌莫展;着交部嚴加議處。船政大臣詹事府少詹事何如璋,守廠是其專責,乃於接仗喫緊之際遽行回省,實屬畏葸無能,着開缺交部嚴加議處。翰林院侍講學士張佩綸統率兵船,與敵相持,於議和時屢請先發;及奉有允戰之旨,又未能力踐前言。朝廷前撥陸路援兵,張佩綸輒以陸兵敷用爲詞;迨省城戒嚴,從事張惶,毫無定見,實屬措置乖方、意氣用事,本應從嚴懲辦。姑念其力守船廠,尚屬勇於任事;從寬革去三品卿銜,仍交部議處以示薄懲。福州將軍穆圖善駐守長門,因敵船內外夾攻,未能堵其出口;而督軍力戰,尚能轟船殺敵,功過尚足相抵;着加恩免其置議。嗣後閩省防務,左宗棠未到以前,着責成穆圖善、楊昌浚、張佩綸和衷商辦;務臻周密,毋稍疏虞。至沿海戰守事宜,各該督、撫當懍遵迭次諭旨,督飭各營認真戒備;不得稍涉大意,致乾重咎』。尋部議:『張兆棟、何如璋革職,張佩綸降二級留任』。從之。
幫辦福建軍務漕運總督楊昌浚奏:請提漕庫、淮關銀兩,作爲援閩協饟。允之。
初七日(戊寅),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水師提督彭楚漢近於營務極爲廢弛,並有虛報兵額、剋扣軍糧情事。任用遊擊竇壯齡,聲名狼藉;廈門守口輪船,彭楚漢率行調往他處,不知何意!距廈八十里之金門地方,兵力頗單;請飭該提督據險扼守。廈門軍火、糧食俱乏,請該督轉飭興泉永道酌提獎金,派員迅赴廣東購辦軍火。其漳州府屬產米之區,應令該道移諮汀漳龍道開禁,以濟軍食。總兵吳鴻源辦理民團,頗資得力;近聞募勇前赴臺灣,深恐接辦無人,團防廢墮」等語。福建防務現尚喫緊,若統兵大員不能得力,其何以資戰守!着左宗棠、楊昌浚查明彭楚漢如有前項情弊,即行嚴加訓飭;務令將在防各營認真整頓,不得信任劣員,致滋貽誤。金門兵力,是否單薄?
應否飭令該提督妥爲兼顧,俾成犄角之勢?軍火、糧食,能否按照所奏購買?吳鴻源現在已否前往臺灣?該省民團是否必須吳鴻源一手經理?均着該大臣等酌度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初九日(庚辰),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灣府風災情形。得旨:『覽奏被災情形,殊堪憫惻。即着飭屬趕緊妥籌撫卹,毋任失所』。
十二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現據英國及日本使臣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面稱:法有五船在山東廟島地方遊弋。本日該衙門復接李鴻章函稱:「法有四船前往廟島」等語。法人情形叵測,亟應議籌防範,着陳士傑嚴飭各營勤加偵探,遇有法國兵輪駛進,即行實力轟擊,勿爲所乘;並着李鴻章隨時策應,以壯聲援。現在臺灣防務極爲緊要,劉銘傳所調江南各營,據曾國荃電稱已有三起攜帶軍火前往;援軍漸集,兵力較厚,着李鴻章電知劉銘傳嚴密守禦,不得稍涉疏虞。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有人奏:「福州山多田少,每年糧食全恃臺灣,浙江接濟;請於江西河口陸路至福建崇安鑿修棧道,又於河口、崇安各建倉座,以便轉輸。梅花港、連江縣道添設水雷,五虎門以內添設木簰,守以重兵」等語。所奏是否可行?着穆圖善、楊昌浚、張兆棟、張佩綸悉心體察,妥籌辦理。原折均着鈔與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有人奏:「臺灣孤懸海外,援守悉難。擬請開小河、釘梅花椿,誘與接戰;於要隘處築炮臺、塞木簰以攻敵,開礦、燒山取木利以濟饟,聯漁團保甲以順輿情,購洋槍、造火藥、募泅人以備急需。並撫番開荒各事宜,次第行之」等語。臺灣地勢險要,物產富饒;刻下防務戒嚴,如能就地取材,加意籌備以保嚴疆,自繫上策。所奏各節,着劉銘傳詳度情形,妥籌辦理。原折着摘鈔給與閱看。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穆圖善等:陳寶琛電稱:「林壽圖以病辭團練之命」等語。閩事緊急,特命林壽圖辦團以輔兵力,該前司自當竭誠圖報,輔助官軍即以保衛桑梓;何至託詞諉卸,固辭朝命!着穆圖善、張兆棟傳知該前司將團防迅籌辦理,毋稍遲延』。
十四日(乙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何璟:據張兆棟電稱:「督、撫兩署公事綦多,深慮兼顧難周」等語。何璟着緩離任,俟楊昌浚到後再行交卸』。
又諭:『電寄卞寶第:楊嶽斌擬即遵旨募勇教練,忠勇可嘉。湖南募就六營,着即交該前督統率,認真訓練,迅往江南幫辦軍務;與曾國荃隨時會商,妥籌戰守。此旨,卞寶第速諮楊嶽斌遵照』。
兩江總督曾國荃奏:赴閩渡臺各援軍次第亟行。報聞。
又奏:唐定奎力疾到防,統帶銘武各營。報聞。
十五日(丙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據李鴻章電稱:「閩口法船大隊南行」等語;其爲復犯臺灣,自無疑義。臺防萬緊,劉銘傳務當勤加偵探,極力備禦。曾國荃、穆圖善等無論如何爲難,仍當設法與臺互通消息,妥籌接應。如臺北不能登岸,其臺南一帶但有可通之路,務即相度繞越,渡臺應援;不準稍涉瘼視。廣東距臺較近,並着彭玉麟、張之洞等急籌接濟。李鴻章如有可設法之處,亦着一體詳籌;務使臺灣兵械,一切無缺乏之虞;俾得保衛巖疆,以慰廑念。閩口亦宜加意嚴防,着曾國荃諮催楊昌浚迅速赴閩;到後即與穆圖善妥商調度、互相策應,立固該省門戶,毋得專顧省城。未到以前,着穆圖善等就現有兵力,嚴行戒備,勿爲所乘』。
又諭:『電寄曾國莖:據李鴻章、曾國荃均電稱:「「華安」船在淡水被法拖往馬祖澳」等語。前據曾國荃電:渡臺之勇僱英輪裝送,費極重船價(原文);李鴻章何以又稱此船系邵友濂等購備?着曾國荃確查覆奏:第二批系初四開行,勇丁已否登岸?第三批業經摺回,曾國荃何以稱二、三批人財兩沒?着一併詳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一。
十六日(丁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岑毓英等:昨據李鴻章電稱「閩口法船大隊南行」,今復有基隆失守之信。法人無厭,惟有攻其必救,直逼西貢等處,應使分兵西援,臺灣乃可稍松。前諭令岑毓英、潘鼎新合力進兵,着即迅速前進,並激勵劉永福率軍進戰,先攻克大原、北寧各城;越南義民如有可爲內應,務當設法聯絡、內外夾攻,俾法人無可駐足,自可直達南圻,以期牽制』。
又諭:『電寄左宗棠:迭據電報,閩口法船大隊南行,自必注意臺灣;本日有基隆已失之信。閩防緊急,左宗棠現時行抵何處?着即迅速前進,妥籌調度。該大臣固勿庸身臨前敵,刻下必須駐紮閩境,乃可就進調遣;目前以保全臺灣爲最要。左宗棠熟諳方略,務當竭力圖之。此旨,着曾國荃轉行知照』。
十八日(己丑),督辦臺灣軍務直隸提督劉銘傳奏:「臺灣危急,接仗情形」。得旨:『前有旨,令南洋、閩、粵速籌援應;着劉銘傳就現有防兵嚴密佈置、力籌戰守,並將軍情隨時迅速電奏』。
十九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據電報「接上海兩電,似臺北無恙」等語。劉銘傳力支危局,稍慰廑念。臺防緊急萬分,必須趕籌接濟。前調未赴各營,仍應設法往援。如兵勇未能立時啓程,即先多連軍火、器械前往。劉銘傳就地募勇,亦可應用。着李鴻章、曾國荃竭力籌劃,不惜重費,愈速愈好;總以保全臺灣爲主。廣東距臺較近,着彭玉麟、張之洞不遺餘力,趕緊援濟。臺南防務,並着轉電劉銘傳督飭劉璈嚴密守禦,毋稍疏虞。法船既駛至川茆山外,又據電報祗存五號。法人叵測,長門總應嚴防,着穆圖善等趕辦堵塞海口,以固門戶』。
二十日(辛卯),諭軍機大臣等:『前據劉銘傳奏:「長江太湖水師,急宜改制」;又據道員徐承祖條陳「長江水師,宜參用小輪船」各等語。長江太湖水師,前經曾國荃會同彭玉麟創立奏辦,行已多年;現若改用小輪船,較之長龍、舢板等船果能得力,自當因時制宜,以收實效。即着彭玉麟、曾國荃、李成謀將劉銘傳等所陳各節,悉心會商,妥議具奏。原折呈均着摘鈔給與閱看。將此諭知彭玉麟、曾國荃,並傳諭李成謀知之』。尋彭玉麟等覆奏:『長江水師,未便改用輪船』。報聞。
二十一日(壬辰),署湖南巡撫龐際雲奏:前任陝甘總督楊嶽斌在籍募勇,聽候諭旨出師。得旨:『着傳知楊嶽彭,即將湖南現有八營歸其統帶,毋庸另行召募』。
二十二日(癸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潘鼎新:據李鴻章電稱:「蘇元春攻克陸岸縣,遊擊陳桂林重傷;請優獎」等語。該軍奮勇可嘉,着潘鼎新將詳細情形速奏;陳桂林應行獎勵之處,奏到時降旨。傷亡勇丁,並查明請恤。臺北軍情緊急,非滇、黔兵一意進取,不足牽制法兵;着該撫督飭王德榜等軍設法前進,不得以攻堅不易爲辭,稍涉鬆勁』。
又諭:『電寄劉銘傳:據李鴻章電稱「法兵登岸接仗,劉銘傳棄臺基、保後路;法兵帶械器掘煤,募土勇爲兵」等語。基隆要地,豈容法兵佔踞!着劉銘傳乘其喘息未定,聯絡劉璈同心協力,合隊攻剿;並募彰、嘉勁勇助戰,將敵兵悉數驅逐。立功者予上賞,退縮者即正法。臺灣孤懸海外,他處接濟緩不濟急;劉銘傳當聯絡紳董因地勸捐,如軍械缺乏,即中國軍器亦可應急。臺地巨族多養私丁,可急召頭人,重賞募用。法人甫至,即能僱募土勇;劉銘傳駐臺多時,何以不克收爲我用?日來軍情,迅速奏聞』。
又諭:『電寄左宗棠等:法兵現佔基隆,臺北府城萬緊;着派楊嶽斌幫辦左宗棠軍務,即帶湖南現有八營迅赴福建,駐紮漳、泉一帶,聯絡該處士紳土勇設計渡基,暗結臺民,速圖逐法之策。此旨,着分寄左宗棠、穆圖善、楊昌浚等知悉』。
二十四日(乙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基隆要地,斷不容法國久據。迭飭李鴻章等援濟,恐海道梗阻,勢難速達,惟有就地設法。臺灣銀米尚不缺,且多富戶豪民,亟應收爲我用。洋兵最患夜戰,若以團勇助戰,分作十餘起,日夜擾敵;乘其睏乏,併力擊之,當可取勝。臺北林姓曾集團助戰,尤應切實激勵。如紳民中有能糾義遂法者,朝廷破格施恩,不惜爵賞。劉銘傳向有謀略,着即隨機應變,迅速籌辦。捐饟者從優給獎,成功後奏請蠲糧;均即遍行曉諭;總期兵民合一,力復要區,以紓廑系。此旨,着李鴻章轉電劉銘傳遵照』。
予兵輪師船陣亡福建遊擊呂翰等四十六員優恤。
二十五日(丙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據曾國荃等電報:「官軍十七日復基隆,五路圍攻,斃法兵甚多、奪獲槍炮多件」。劉銘傳運籌決勝,謀勇兼優,深堪嘉尚!俟詳細情形奏到,再降諭旨頒賞內帑,優獎出力人員。現在臺地軍械足用,兵力尚單;着遵前旨就地召募並激勵民團,嚴密籌防、盡力攻擊,以挫敵鋒。聞法人僱土人驅赴前敵,多被殲戮;着劉銘傳曉諭居民,引以爲戒,勿爲敵誘。臺北各地方官,着隨時督飭妥籌戰守,合力辦理』。
又諭:『電寄各省將軍、督、撫:據曾國荃等電稱:「官軍十七日復基隆,斃法兵五百餘、溺斃無算,降者數百」等語。聞法藉僱工爲名,誘土人以利,到船則逼之翦發易衣,驅赴前敵;此次基隆殺者、降者多此輩。着沿海各省將軍、督、撫剴切曉諭居民,引以爲戒,勿爲敵誘。潮州、溫州均有毀虜教堂之事,波及他國;現在籌辦軍事,不可別生事端,尤當聯絡與國以孤敵勢。着各將軍、督、撫飭屬妥籌保護,隨時彈壓,是爲至要』。
二十六日(丁酉),諭〔軍機大臣等〕:『沿海辦防,興築炮臺糜費甚巨。此次福建用兵,長門炮臺全不足恃,皆由興建之時並未切實講求,以致臨時誤事。閩省如此,他省炮臺亦未必盡能合法;亟應及早計議,各就現有炮臺認真試驗。務期守禦足恃,並先博釆衆議,悉心參考。前據劉銘傳詳陳炮臺圖式並編修鍾德祥、朱一新、劉宗標、州同劉峻德各陳興築守護之法,是否有可採擇?着該將軍、督、撫等詳加酌核,妥籌辦理;並諮取劉銘傳所擬圖式採用。又據侍讀志銳條陳戰守事宜、教職陳麟圖條陳避炮之法、主事餘恩詒請飭廣設水師學堂,並着查照所陳各節,隨宜酌辦。原折本,着摘鈔給與閱看。將此由五百里諭知盛京將軍、福州將軍、直隸、兩江、兩廣、閩浙各總督,江蘇、福建、山東、廣東各巡撫,並傳諭長江水師提督知之』。
又諭:『前據劉銘傳奏:請設局譯刻泰西各書;徐承祖奏:使臣宜購書排印;餘思詒奏:請購外國輿地圖說各件等語。西學各書精粗不一,當擇其至精者譯刻釆用;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即行知照出使各國大臣,將西洋各書及輿地圖說分別選擇,諮送該衙門酌量匯刻,頒發各省。並將中國所有論海防各書,一併釆擇』。
又諭:『前據劉銘傳奏:「洋麪水師兵船,宜次第籌辦」等語。外洋設立水師,系屬制勝要策;前經張佩綸奏請設立七省水師,當令南、北洋大臣會同妥議。着李鴻章、曾國荃將該提督所陳辦法,與張佩綸前折一併參酌議奏。又據教職陳麟圖奏:籌辦商務,莫急於織辦洋布、呢布;編修朱一新奏:開採煤鐵興織洋布絨呢,宜擇廉幹之士各等情。開採煤鐵,易滋弊端;苟非得人而理,其何以裕度支而濟饟需!至洋布呢布,曾經試辦;如果行之有效,自當飭商開拓,以收利權。並着該大臣等悉心酌核,妥籌辦理。原折單均着摘鈔給與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又諭:『前據提督劉銘傳奏:船政局、機器局宜加整頓;主事餘思詒、教職陳麟圖奏:請整飭機器局;編修朱一新奏:請於湖北、江西近水之處,添置機器局各等語。福建船政局自被轟後,機器尚未損壞;自應一面修理,遂漸整頓。其天津、上海等處機器局開設有年,不惜多費帑金,原期製造精良,乃可適用;現在海疆有事,軍火槍炮尤應寬籌備用,以應急需。着李鴻章、曾國荃、楊昌浚、衛榮光、張佩綸按照該提督等所陳各節,實力整頓釐剔弊端;並將軍火等項,多爲儲備。其湖北、江西應否添設機器局並軍火公司是否可行?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曾國荃、卞寶弟、彭祖賢、潘霨妥籌具奏。此外設有機器局各省,並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諮行各該督、撫一律整頓。原折單均着摘鈔給與閱看。將此諭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並由四百里諭令李鴻章、曾國荃、楊昌浚、卞寶第、衛榮光、彭祖賢、潘霨、張佩綸知之』。
又諭:『前湖南提督羅大春,着劉秉璋傳令前赴左宗棠軍營聽候差遣委用。將此諭令知之』。
二十七日(戊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據曾國荃電:「法船泊攻滬尾,經孫開華擊敗;南路土匪蠢動,運道梗塞」等語,法在基隆受此大創,自必分擾他口;着劉銘傳督飭孫開華各軍極力堵擊,勿任駐足。南路土匪蠢動,劉銘傳勢難兼顧;嚴飭劉璈或剿、或撫,務須趕緊肅清內患,兼備各口;仍隨時接濟臺北糧饟、軍火。如款項短少,先向紳商暫借,解到即還』。
二十九日(庚子),諭〔內閣〕:『電寄穆圖善等:據陳寶琛電奏:「吳鴻源新召漳、泉勇千人,請飭赴臺助剿。淡水林紳急公,曾充日本領事之劉壽鏗,現館其家」等語。臺防兵單,軍情萬緊,較廈尤重;應先其所急。着穆圖善等飭吳鴻源帶勇迅速設法赴臺援助。林紳急公可嘉,着劉銘傳傳旨獎勵,飭令集團助戰。劉壽鏗素悉洋情,才智可用;即助其調度,與官軍合力禦侮,同膺懋賞』。
又諭:『電寄穆圖善等:臺灣軍情緊急,饟項支絀;昨飭向紳商借用。着穆圖善、楊昌浚、何璟等設法接濟,並籌還借款,以應急需;毋任缺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二。
九月初二日(癸卯),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廈門兵力甚單,請飭該督、撫會同團練大臣擇公正紳士與該處提、道籌辦團防。吳鴻源所造龍艚數只,即交該鎮舊部千總陳漢管帶巡緝洋麪」等語。吳鴻源現令赴援臺灣,該鎮所辦廈門團練,接替必須得人;着穆圖善、楊昌浚、張兆棟遴選紳耆會同地方文武妥爲辦理,並派弁認真巡緝洋麪,毋任鬆懈。至所稱寄居廈門之捐職洪廷琛及捐職林遠芳等家皆殷實,請飭勸捐鉅款以爲團練經費一節,並着查照所奏,酌量籌辦。原片均着鈔給閱看。再,臺灣至福建內地,現飭劉銘傳於鹿港設立海線,以通消息;着穆圖善等妥商速辦。臺地產磺、不產硝,並着設法運濟。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有人奏:「臺防孔亟,請飭紳商捐輸並舉辦電線」等語。據稱臺紳林維源等家資殷實,着劉銘傳遴委妥員馳赴各縣設法借用勸捐,毋得藉端勒索。其府城至基隆設立電線,並鹿港安放海線以達蚶江再接陸線之處,即着劉銘傳查照所奏,諮商楊昌浚等妥速籌辦。原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曾國荃:前有旨,令曾國荃傳知周盛波赴臺辦防;已否募勇起程?臺防萬緊,務令迅速前往;應如何設法渡臺?一面趕辦,並速電聞』。
初四日(乙巳),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行抵江寧,會商兩江總督曾國荃撥調勇營,隨帶入閩。得旨:『着該大臣即將各營調齊,趕緊部署啓程,接續進發』。
初五日(丙午),諭〔軍機大臣等〕:『前據劉銘傳奏「條陳海防事宜,開單呈覽」一折,據稱「各省新募勇隊,或未經訓練、或拘執舊法,烏合之衆難以禦敵;亟宜制定軍制,勤加操演,務使器械、口令等項一律精熟。俟越事定後,酌量裁併。至綠營練軍章程,擬令各省推廣辦理;度饟項之盈虛,定兵數之多寡。五年全數練齊,更番調練,週而復始;酌加口糧,汰弱留強,多一可用之兵,即少一外募之勇」等語。所奏各節,不爲無見。着各直省督、撫酌度地方情形,妥籌辦理。原單均着摘鈔給與閱看。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劉銘傳:有人奏:「臺灣產磺不產硝」;初二日,已諭福建將軍、督撫設法運濟,尚恐緩不濟急。聞臺地素產鹽斤,亦可自行採煉;着劉銘傳派員趕辦應用』。
初六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前諭曾國荃傳知程文炳毋庸赴閩,即率營改駐崇明。現據該督電稱:崇明無須屯紮重兵等語。程文炳一軍,如已入閩境,即着迅赴臺灣援剿;周盛波新募各營,改赴天津北塘一帶助防。如程文炳所帶各營離閩尚遠、折回較易,着即統帶北來,歸李鴻章節制調遣;周盛波仍赴臺灣。該督即電知曾國荃遵照辦理。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李鴻章等:據曾國荃轉遞劉銘傳電稱:「軍士苦守,望救甚急」等語。法攻滬尾等處,復有封海之說,兇狡已極!臺防關係東南大局,必須從速拯援。南、北洋兵輪尚多,即着李鴻章、曾國荃選撥得力快、碰、脅等船各六、七艘,多帶兵勇器械,會齊連檣並進;或由新竹、或另由他口登岸,務期兵械足敷臺防之用。船多勢盛,如中途聞警,尚可相機策應;倘兵力相敵,仍當一意前進,勿稍退縮。此次專主運送兵械,與閩口助戰不同;該大臣不得狃於成見,坐視不救。劉銘傳一面督軍固守並就地取材,出奇制勝,建不世之功,受不次之賞;勿徒焦灼,轉損銳氣。泉州之蚶江對渡即系鹿港,穆圖善亦可由此路設法運濟;並着趕緊籌辦』。
初七日(戊申),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北等處遭風,請籌款撫卹。得旨:着該督、撫確查被災情形,妥籌撫卹,毋任失所』。
初八日(己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劉銘傳:據李鴻章電稱劉銘傳電報臺防緊急情形;法人專注臺灣,劉銘傳謀勇素優,務當力籌勝算、迅圖恢復,渥膺懋賞。雖事機棘手,惟當慎重圖維,不可徒事焦灼,輕於一擲。據李鴻章稱難以撥船往援,現在另籌辦法;該提督一面竭力設法,不得觀望待援,致長敵焰。臺灣孤懸海外,富紳產業在彼,欲去何之!仍當剴切曉諭,俾知大義,聯絡民團共圖御法之策。左宗棠請募生熟番萬人,以資守禦;是否可行?着劉銘傳與劉璈酌辦』。
初九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左宗棠奏「添募勇營並寬籌行營經費,請飭部先撥的饟」一折,法人注意臺灣,左宗棠擬添勇營,自係爲軍務緊要起見;惟閩省原有兵勇本不爲少,近楊昌浚及該大臣帶往者又有十餘營,並令楊嶽斌帶八營繼進,程文炳、周盛波兩軍中亦必有一軍赴閩。目前臺防緊急,兵械一切苦於無船裝運,並不患陸兵之少;該大臣歷遵前旨在閩境駐紮,毋庸身臨前敵,自不必親統多營。所請添募勇營之處,俟到閩後與楊昌浚將兵數、饟數統籌全局,通盤畫計,究竟閩省能籌若干?尚須若干?再行奏明請旨。該大臣月饟銀十萬兩,着戶部籌款撥解。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曾國荃等:有人奏:「「華安」船尚可運濟臺防軍火」;着曾國荃設法運送,以應急需。粵省離閩較近,如兵勇一時難往,張之洞務須接濟軍械;劉銘傳所募臺勇,庶不致徒手從事』。
兩江總督曾國荃奏:撥營赴閩接守要隘。報聞。
初十日(辛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臺防緊急,迭飭南、北洋撥船援救,李鴻章等均因船少未能撥往;現在事機更迫,豈能坐視不救?南、北洋所有輪船,除保護炮臺至要之船準其酌留外,着李鴻章、曾國荃商定統帶得力之員,督率多船前往閩省洋麪;如有可乘之機,併力進攻,以解臺灣之危。此次撥船赴閩,與馬尾各船羣聚一處不同;以散擊整,臨敵決勝,全在統帶官出奇應變,迅赴戎機。本日據張之洞電稱:「法封全臺口,禁華人及書信登岸;請飭力商各國商船謀探信之策」等語。臺灣近日確情,務即設法偵探電聞』。
江西巡撫潘霨奏:遵募四營赴閩應援。報聞。
又奏:撥振武兩營啓程赴閩日期。得旨:『其未啓程之振武一營,着即毋庸赴閩』。
十一日(壬子),諭〔內閣〕:『吏部奏「遵旨嚴議處分」一折,福建巡撫張兆棟、前船政大臣詹事府少詹事何如璋,均着照部議即行革職』。
諭軍機大臣等:『徐承祖奏「謹陳全臺要務」一折,所奏不爲無見。法人攻佔基隆,必須迅速驅除,勿任久佔爲患。本日已有旨,將劉銘傳補授福建巡撫,仍駐臺灣督辦防務,更屬責無旁貸;着即極力籌辦,以副委任。臺北富紳林姓,迭諭劉銘傳曉以大義,令其集團助剿;着即查明該紳職名具奏。徐承祖所請飭令該紳總辦借饟團練事宜,如事屬可行,即着奏明辦理。臺灣軍火缺乏,着李鴻章、曾國荃、楊昌浚、張之洞、倪文蔚設法接濟;法人有封海之說,全臺口岸甚多,必有可以運送之處。前據劉銘傳電稱「可由新竹登岸」,着該大臣遴派精細員弁妥爲運解;或由外國商船受僱包運,給予重價;並着妥爲籌辦,毋稍膜視。臺郡土匪蠢動,着劉銘傳督飭地方官彈壓解散,速靖內患。原折均着鈔給閩看。據楊昌浚電稱:「臺灣饟絀,已飭司設法接濟」;具見力顧大局,即着迅籌解往。吳鴻源所募兩營,着該督飭令設法渡臺助剿,毋稍遲延。彭楚漢現擬僱魚船渡新竹、鹿港,藉通文報,並着傳知該提督妥爲辦理。聞馬江之戰,「楊武」輪船擊中法船,炮子並未炸開,經洋人剖視,有炭無藥;此必有人從中作奸,致有此事。嗣後統兵大臣等於所用軍火,務當遴派妥員經管,隨時詳加檢點,以資利用;勿稍疏忽。此旨着李鴻章先行分別摘要電知各處,以期迅速。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前直隸提督劉銘傳爲福建巡撫,仍駐紮臺灣督辦防務。
十二日(癸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澎湖居臺、廈之間,孤懸海中;該處籌防,是否周密?着楊昌浚、劉銘傳、彭楚漢妥爲籌備,毋稍疏虞。法人注意臺灣,各處口岸防兵如能敵至即擊,庶可挫敵焰而折陰謀』。
十三日(甲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劉銘傳八月十五日奏報「接仗情形」已悉。所請治罪之處,加恩寬免。前已迭諭南、北洋撥船援應,該撫當督軍固守並設法抵禦法人,毋任久佔基隆。援軍一時難到,總須就地取材。聞居住大稻埕之知府陳霞林豪俠可用,舉人連日春、潘成清、陳樹藍均有鄉望;富紳林維源現在避匿,聞廈門舉人陳宗超爲該紳所信,可令赴臺尋覓。着劉銘傳婉詞勸勉,借饟辦團;以大義感動,勿得勒派。據李鴻章電稱:已撥銀十萬兩,並囑楊昌浚潛運銀二十萬赴臺;如已運到,軍心可振。盛昱等奏:「南澳、廈門可繞至後山蘇澳等處登岸運送軍火」等語。李鴻章、曾國荃務當迅速籌辦,並與張之洞、楊昌浚電商;凡有可以援臺之處,竭力籌劃,切勿畏難坐視』。
督辦臺灣軍務劉銘傳奏陳「基隆、滬尾接仗情形」。得旨:『臺防萬緊,朝廷殊深焦慮;昨又諭南、北洋大臣派撥兵輪援應。劉銘傳素有謀略,務當勉力籌防,聯絡紳民;並出奇制勝,挫彼軍鋒,以保臺灣全局。所請治罪之處,着加恩寬免』。
十四日(乙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左宗棠奏「籌議援臺」一折,着照所議,南洋派兵輪五艘,北洋派兵輪四、五艘,在上海會齊;楊嶽斌統帶八營由溪口搭輪赴滬,即統領各兵輪赴閩,先至廈門,探明法船情形,繞至鹿港等處登岸,相機援剿。李鴻章、曾國荃即將兵輪派定,並電知左宗棠、楊嶽斌遵照。程文炳、周盛波兩軍調度,着李鴻章等遵照九月初六日諭旨辦理』。
十五日(丙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昨諭李鴻章派兵輸四、五艘赴滬,與南洋所派各船並交楊嶽斌統領赴臺援剿。封河在邇,着李鴻章迅即派往,勿稍遲延』。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三。
十六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紀澤:據電稱「倘不索兵費,津約可照否?迄速諭,以便酌覆法之密探者」等語。法人肇釁,現踞基隆,惟有力籌攻取,期操勝算。如彼果悔禍,照會曾紀澤轉圜;即由該大臣電奏。惟中國亦有應向彼擬約之條,屆時諭知該大臣與津約一併酌度辦理』。
又諭:『電寄楊昌浚等:聞臺灣之可通大舟者,有南路之打鼓、東港;其蟯港、笨港胥通小舟,笨港並有小港可達鹿耳。我師由廈門而澎湖、而鹿耳,則臺南、北均可策應。昨諭楊嶽斌統領兵輪援閩,着楊昌浚將進兵之路與該前督妥商。惟該軍到尚需時,着楊昌浚先撥兵勇探明路徑,趕緊設法渡臺援剿。臺郡之人素習水性,並着酌量募勇。有人奏:「應令道員林維源、知府陳霞村督辦臺北團練;該二員平日齟齬,請諭飭盡釋前嫌,齊心保衛。臺南、嘉義團務,令知府陳興年募辦。鳳山等處,由林維源等保舉紳士辦理」等語。臺人勇敢,亟宜辦團以輔防軍,共圖逐法;着楊昌浚知照劉銘傳妥速籌辦。聞法船泊連江縣屬南竿塘二、三艘,損傷待修;着轉電楊嶽斌於赴閩時先將該處船襲剿。孫開華力戰挫敵,着先行傳旨嘉獎,俟奏到加恩』。
十八日(己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據電稱「援閩兵輪,北洋祗有二船,南洋亦實祗三船」等語。前據左宗棠奏:已與曾國荃商派南洋五船赴援;何以又稱祗有三船?臺灣信息不通,情形萬緊;猶敢意存膜視,不遵諭旨,可恨已極!曾國荃着交部嚴加議處;即多派兵輪與李鴻章派出之船在上海會齊,駛往福建交楊昌浚調遣,速解臺灣之危。該大臣等倘再遷延觀望、致誤戎機,自問當得何罪?左宗棠在江寧發折,尚未奏報啓程;着即迅速赴閩調度。楊嶽斌現已行抵何處?並着曾國荃電知該前督速由漢口乘輪赴滬,帶營援閩,毋稍遲延』。
又諭:『電寄彭玉麟:臺灣情形萬緊,前迭諭廣東接濟軍火,何以迄未覆奏?本日已嚴諭南、北洋撥船赴援,尚恐船少無濟;廣東離閩較近,着彭玉麟、張之洞商派兵輪、挑選得力兵將,速往助援,目前總以救臺爲最要,彭玉麟如能部署一切,親自乘輪赴閩與楊昌浚會商援救,必更得力;着迅速電聞,以慰廑系』。
十九日(庚申),諭內閣:『劉銘傳奏「法軍攻撲滬尾,官軍接仗獲勝情形」一折,法船分泊臺北滬尾等處,八月二十日法兵猛撲上岸,提督孫開華督軍分路迎擊,提督章高元等亦帶隊進剿,法兵挫而復進者數次;我軍短兵相接,孫開華率隊直前,陣斬執旗法將一名並奪其旗,斃敵約三百名,敵勢不支,紛紛潰敗,其退至海邊爭渡覆溺者無算。在事尤爲出力各員,自應優予獎勵。署福建陸路提督記名提督漳州鎮總兵孫開華,身先士卒,忠勇善戰,深堪嘉尚;加恩賞給騎都尉世職,並賞給白玉翎管一枝、白玉搬指一個、白玉柄小刀一把、火鐮一把、大荷包一對、小荷包二個,以示優獎。提督章高元,據奏前於基隆案內已邀恩獎;總兵劉朝佑,系該撫侄孫:均未奏請獎勵。該提督等均着戰績,自應一體加恩。章高元、劉朝佑,着各賞給白玉翎管一枝、白玉搬指一個、白玉柄小刀一把、火鐮一把、大荷包一付、小荷包二個;章高元並交部從優議敘,劉朝佑並賞加提督銜。提督龔佔鰲衝鋒陷陣,卓著戰功;着賞穿黃馬褂。總兵李定明、提督朱煥明均着交軍機處存記,遇有各省總兵缺出,先行請旨簡放;李定明並以提督記名,賞換依博德恩巴圖魯名號。遊擊範惠意、孔光治均着免補遊擊參將,以副將留於閩、浙儘先補用,並賞加總兵銜;範惠意並賞給額騰依巴圖魯名號。副將畢長和、陳永隆,以總兵記名簡放,總兵梁秉成着賞給克勇巴圖魯名號,並賞加提督銜。滬尾營守備蕭定邦,着以遊擊儘先補用,並賞戴花翎。軍功張李成,着以守備儘先補用,並賞換花翎、賞加都司銜。陳振泰、黃國添、蔡國樑均着以千總儘先拔補,並賞給五品藍翎。從九品劉恕着免補從九品縣丞,以知縣留於福建補用。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發去內帑銀一萬兩,賞給此次出力兵勇」。着劉銘傳查明尤爲奮勇者,傳旨賞給。該撫務當激勵將士同心禦侮,共奏膚功,渥膺懋賞』。
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請將署津海關道盛宣懷罷斥」一折,盛宣懷屢被參劾,物望未孚;着開去津海關道署缺。惟其才尚堪任使,可留於直隸另行差委。又據翰林院侍讀王邦璽奏:「道員黃瑞蘭曾辦水師營務,若令赴援臺灣,足資臂助」。直隸候補道黃瑞蘭已諭令前赴天津,着李鴻章將所撥輪船二隻,即令黃瑞蘭會同該船統領帶往福建,交楊昌浚差遣,飭令速援臺灣。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曾紀澤:總署據赫德雲:「茹斐禮對議院說:着仍照津約即了事。英國因法封禁臺灣海口,商船不便,已問法,尚無回信。英大臣可與法商議中法事件,中國若有一定了事辦法,願從中調處」等語。現在力籌戰守,決不因基隆未復,草率允和。倘英外部來議轉圜之事,該大臣當持論正大,不傷國體;如何措詞,即行電奏,勿先擅許。前電稱密探一節若何?即速電聞』。
又諭:『電寄楊昌浚:臺事萬緊,亟須設法援濟。聞由蚶江至鹿港海口不通兵輸,可進小舟。着楊昌浚迅撥兵勇饟械、多僱船隻,分起陸續運往,勿稍遲延;並將辦理情形,由電速奏』。
督辦臺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歷陳臺南、北危困情形,請以中原全力援救。得旨:『現諭令南、北洋大臣調撥兵輸,剋日前往援剿;並令楊昌浚將兵饟軍火,妥籌接濟。該撫務當激勵將士、聯絡紳民,妥籌戰守,迅復基隆,毋稍鬆勁』。
又奏:派總兵曹志忠所部六營進扎水返腳山嶺。得旨:『着該撫督飭曹志忠妥籌佈置,毋稍疏虞』。
二十日(辛酉),諭軍機大臣等:『潘霨奏「臺疆事亟,密繕條陳以備採擇」一折,法人現佔基隆,亟應督軍攻復,勿任久踞;其滬尾等處,並當力籌守禦,以杜窺伺。潘霨所陳召募土勇、撫卹生番,扼守天險,先清內匪,聯絡團練,購覓水鬼各條,不無可採。着楊昌浚、劉銘傳酌度情形,妥速籌辦。原折均着鈔給閱看。現在臺灣文報阻滯,此旨着楊昌浚設法諮行劉銘傳遵照。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一日(壬戌),諭〔軍機大臣等〕:『昨據翰林院侍讀王邦璽奏:「道員黃瑞蘭曾辦水師營務,若令赴援臺灣,足資臂助」;當諭李鴻章將所撥輪船令該員會同該船統領帶往福建,交楊昌浚差遣。黃瑞蘭前在直隸是否得力?有無劣跡?着李鴻章據實覆奏。將此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李鴻章等:據張之洞電稱「南、北洋撥船援臺,如於閩海一帶結隊遊弋,截法人運兵、運煤糧船,較易得力」等語。援臺兵輪,先在洋麪截其接濟,亦是一策;着李鴻章、曾國荃電商楊昌浚酌度辦理。北洋及閩省所籌解臺銀兩並張之洞等所擬匯銀通信之法,均着迅速籌劃爲要。彭玉麟病體如何?殊深廑系;並着隨時電聞』。
二十三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穆圖善等:閩省軍事,左宗棠未到以前,着責成穆圖善、楊昌浚會商,妥爲調度。張佩綸毋庸會辦,專管船廠事宜;各軍軍械,着妥籌濟用,毋任缺乏。李鴻章、曾國荃近日電奏已悉,南、北洋所撥船隻到閩時,着該將軍等擇地停泊,聽候諭旨』。
又諭:『電寄曾紀澤:三十日電報已悉。現豫擬與法議約八條,着發交曾紀澤。如法悔禍,或由英外部、或由法國照會該大臣商議,即本此意力與辯論;察其情形若何,隨時電奏』。
福州將軍穆圖善奏:瀝陳閩防情形。得旨:『長門地方緊要,着穆圖善酌派得力隊伍妥籌佈置,期於緩急足恃。所有該省防務及援濟臺灣事宜,着該將軍會同楊昌浚實力籌辦,以副委任』。
二十四日(乙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前有旨,程文炳一軍如已入閩,即赴臺援剿。茲據楊昌浚電稱:該軍將抵閩境等語。程文炳一軍,即遵前旨留於閩省防剿』。
二十五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據李鴻章轉電張之洞電稱:「法在基隆修拉炮車路,待工畢進兵」等語。劉銘傳久無電報;如果法人在臺修理車路,該撫必應督飭兵勇日夜分擊,並激勵本地壯勇設法掘斷,使彼驚擾。南、北洋兵輪剋日啓程,到閩後,楊昌浚與劉銘傳互通消息,總期克復基隆,渥膺懋賞;並將近日情形,先行電聞』。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兼署船政翰林院侍講學士張佩綸奏「籌辦船政事宜」。得旨:『所有購置槍炮等項銀兩,照所請行。其養船經費,即着諮行楊昌浚源源接濟。張佩綸務將船廠事宜認真整頓,以期日有起色』。
二十八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據張之洞電稱:「緩臺惟有急越;雲、桂兩軍現皆缺饟,恐難進取,亟須籌借的款」等語。前因滇、粵軍饟緊要,湖南北、四川相距較近,諭令丁寶楨等於各該省應解協饟外,再行籌墊分解濟用。現在關外各軍需饟尤殷,各該省籌撥款項,誠恐緩不濟急;着丁寶楨先行措借大批解赴雲南,卞寶第、彭祖賢、龐際雲先行措借大批解赴廣西,均由票商借墊,準其酌給息銀三、四釐。該督、撫等即派委妥員趕速解往,俾濟急需;毋任稍有缺乏,致滋貽誤。鮑超一軍,迭經諭令迅速赴滇。刻下越南軍事喫緊,已諭岑毓英、潘鼎新督軍速進,亟應厚集兵力,迅奏膚功;即着該提督先統所部十餘營剋期進發,毋稍延緩,並多備饟械以資應用。將此由六百里諭知丁寶楨、卞寶第、彭祖賢、鮑超並傳諭龐際雲知之』。
又諭:『電寄曾國荃等:李鴻章現派德國水師總兵式百齡帶快船赴閩,着飭令速往,到滬後,南洋所有各船會合前進;並着曾國荃、楊昌浚飭水師統領等與式百齡妥爲聯絡商辦,或有訓練未精、見識未到之處,即屬式百齡隨軍帶同教練指示。該總兵系密將,楊昌浚等務當加意拊循,使之踊躍盡力;李鴻章所奏,將來加倍優給賞項,均依議行。程又炳一軍,着遵二十四日電旨,迅即赴閩。福建巡撫,着楊昌浚暫行兼署;俟海道一通,即移交劉銘傳接任』。
三十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楊嶽斌奏「募勇啓程,並懇酌添營數」一折,據稱「湖南現有八營並現募十一營,兵不滿萬;懇再添募十一營,併爲三十營,馳赴閩疆」等語。所奏與迭次諭旨不符;現在福建兵力已厚,若再添募多營,徒耗饟需、且滋紛擾。楊嶽斌着即於湖南現有八營及募就十一營內挑選精銳,併成十營,刻日統帶啓行;不得再行添募。該前督老於軍事,豈尚不知兵貴精、不貴多之義耶?所有湖南應給饟需,着龐際雲迅籌撥給,毋稍貽誤。另片奏「由湘達閩,道遠天寒;勇夫行糧,請飭湖北、江西兩省各籌撥銀六萬兩,迅解給放」等語。着卞寶第、彭祖賢、劉瑞芬籌給應用。將此由六百里諭知楊嶽斌、卞寶第、彭祖賢,並傳諭龐際雲、劉瑞芬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四。
清德宗實錄選輯二
●光緒十年(一八八四、甲申)冬十月初二日(癸酉),諭軍機大臣等:『卞寶第奏「訪求地營築法,繪具圖說呈覽」一折,據稱「岑毓英在雲南挖築地營,曾殲巨寇;本年春間,在越境築成連營,極爲得力。該署督訪求其法,曾經試驗,於陸地防守最爲合宜」等語。福建臺灣防務緊要,尤應力籌守禦之策;着該督、撫查照所奏,酌度機宜,妥爲辦理。原折及圖說,均着鈔給閱看。現在臺灣文報阻滯,此旨着楊昌浚設法諮行劉銘傳遵照。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張之洞等:據兩電均悉。籌濟臺、越軍事,具見公忠,深堪嘉尚;即着分別妥速辦理。在臺法兵多病,煤糧、軍火亦缺;劉銘傳正可相機進兵,克復基隆。民勇可用,宜加意聯絡調度。並着楊昌浚設法通信,力籌援濟,隨時電奏。張之洞奏稱「全局在爭越南,爭越南在此數月」等語;甚合機宜。即着電諮滇、桂疆臣,共知此意。所稱再借銀百萬兩分濟滇、桂各軍,依議行。該衙門即知照巴夏禮,電告滙豐洋行;此款借到,張之洞速行解運,以資飽騰』。
初三日(甲戌),諭軍機大臣等:『本年……福建臺北、泉州兩府屬被風、被水,均經該將軍、督、撫等查勘撫卹,小民諒可不致失所。惟念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民力未免拮据;着傳諭該將軍、督、撫等體察情形,如有應行接濟之處,即查明據實覆奏。務於封印以前奏到,候朕於新正降旨加恩。……福建臺灣府屬被風,經該督、撫等委員查勘,即着迅速辦理;並將來春應否接濟之處?一併查明,於封印前奏到,候旨施恩。將此各諭令知之』。
初四日(乙亥),諭軍機大臣等:『前據楊嶽斌奏:「請酌添營勇併爲三十營,統帶赴閩」;當因福建兵力已厚,諭令該前督於湖南現有八營及募就十一營內挑選精銳,併成十營,不得再請添募。茲據該前督奏:「行抵辰州,點驗召募正勇十二營,定期赴省」;即着〔該〕前督將所募十二營迅速帶赴福建,妥籌援剿;不得再有增添。所請湊足三十營之處,着不準行。此項勇營月饟,着戶部議奏。楊嶽斌前請於湖南、江西各發行饟銀六萬兩,已諭卞寶第等照撥矣。將此由六百里諭知楊嶽斌,並傳諭龐際雲知之』。
又諭:『電寄穆圖善等:據吳大澄條陳「援臺之策」,擬以重價僱英、美、德各商船黑夜裝兵偷渡,由他口繞道赴淡水;並令南、北洋所撥兵輪在廈門一帶遊弋,專截香港裝運煤米之法船」等語。繞道赴臺、斷敵接濟,前已迭飭籌辦;着穆圖善、楊昌浚竭力辦理。臺南兵勇尚多,可由陸路撥赴臺北,並須嚴禁遊兵勿擾臺民;劉銘傳務當籌劃妥辦,並將臺防近日情形設法電聞。巡撫事繁,楊昌浚難於兼顧;張兆棟暫緩交卸』。
初七日(戊寅),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請飭江西司庫按月解饟。得旨:『即着該大臣諮行江西巡撫飭令藩司寬籌月饟,源源接濟』。
初八日(己卯),諭軍機大臣等:『左宗棠在江西省城奏報折內有「抵閩後或添勇營」等語。福建陸兵本已不少,該大臣統率十一營前往,並令程文炳帶六營、楊嶽斌率十二營先後繼進,兵力已厚;若再添募新營,徒費饟需,難資得力。着左宗棠即就現有之營擇要駐紮,認真訓練;並隨時與楊昌浚會商調度,不必再行添募。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初十日(辛巳),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臺北滬尾獲勝,現籌規復基隆。得旨:『前據劉銘傳奏「八月二十日滬尾獲勝」,業經降旨宣示,並迭諭該撫將被脅越人設法招來,聯絡紳團,攻復基隆矣。折內「曹克忠」,自系「曹志忠」之誤。着該大臣飭令劉璈隨事稟承劉銘傳妥爲經理,共奏膚功;不得稍存畛域之見』。
十一日(壬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紀澤:據電陳節略八條,所擬與前次電旨八條尚不相背;如彼來辯論,着堅持定見,勿稍遊移。倘有商議之處,務當速電請旨,不得輕率遷就。近日關外各軍迭勝,並諭該侍郎知悉。瓦使如固執己見,曾紀澤可宣播其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五。
十六日(丁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臺饟緊急,前據沈保靖電報,擬籌匯銀二十萬;着楊昌浚嚴催趕辦,用廈門海關印文向英商匯兌,令彭楚漢設法速達,源源接濟。臺南兵饟等項尚可接濟臺北,如劉璈意存膜視,即嚴參治罪;朝廷於援臺兵饟不遺餘力,劉銘傳不得以饟絀兵單爲詞,推諉幹咎』。
十八日(己丑),諭軍機大臣等:『據劉銘傳電奏:「臺灣勸捐軍饟官紳,皆請奏開實官捐輸」等語。着戶部速議具奏』。
又諭:『電寄曾國荃:張之洞電稱「鮑超缺械,上海甡厚洋行有云者士十二響馬槍千枝、彈百萬,實價二萬六千一百兩,一月全到滬,已訂囑該行留下;請飭購運」等語。據李鴻章、丁寶楨先後撥解鮑超軍營洋槍已有六千餘杆,此項軍火着曾國荃飭邵友濂查明購買,聽候撥用。張之洞運銀三萬兩濟臺,所辦甚是;着俟運到電奏』。
又諭:『電寄楊昌浚:劉銘傳電報已悉。閩解銀二十五萬存廈,着楊昌浚遵前旨用廈門海關印文迅速兌運,仍續籌解廈濟應;並派員於福、泉、廈三路專辦文報通信。劉銘傳請開實官捐輸,已交部速議;該撫當力籌戰守,迅復基隆,毋得藉詞延諉』。
十九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曾國荃奏「北洋快船抵滬修理,會同赴閩」一折,所奏各節,尚合機宜;着即飭催將快船趕緊修竣,令七船聯爲一氣,即日赴閩聽候調度。左宗棠等務須妥爲駕馭,相機進取。劉銘傳尤當鼓勵將士,踊躍用命;以期水陸夾擊,共奏膚功。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又諭:『卞寶第奏:「臺灣富商巨族實繁有徒,請飭勸令將所存家資米榖借與軍營充饟;就近召募土人或籠絡番人,使爲能用,亦解散奸民一法。沿海漁船便利,若募福建熟於海道之民僱坐漁船於沙漲水淺之處覓便前進,往爲臺援,似較便利。越南海口,法人防守當不甚力;請飭廣東選勁卒一千或數百人,用漁船裝載,由欽州、瓊州等處攻其不備」等語。除臺灣紳商勸令捐借軍饟,迭經諭令劉銘傳等籌辦外,其餘所陳各節,果能實有裨益,自應相機辦理。着楊昌浚、張之洞、劉銘傳、倪文蔚查照所奏酌度情形,隨時籌辦。原片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日(辛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南、北洋援臺兵輪剋日進發,法人必圖抵禦,不能專顧封口;正可乘此機會,另僱商輪運載兵械,伺隙抵臺。着曾國荃、彭玉麟、張之洞速即電商,各撥得力數營,僱定洋輪於七船赴閩之時,相機潛渡登岸。此次兵輪前進,首在牽制敵船,以松臺圍;滬、粵兩處及時設法僱船運助,實爲救臺第一要策。該督等務當速辦,與左宗棠等互通消息,以應事機。長沙現有備調八營,南洋如能酌撥劉銘傳舊部援臺,即速調湘中八營填補扼扎。馬祖澳法船二艘,倘能設法掃蕩,可挫敵焰;並着酌量辦理。劉銘傳亦當激勵兵勇迅復基隆,不得懦怯株守,致敵滋蔓』。
又諭:『電寄曾紀澤:據電陳葛述瓦言,答以「津約可擇允、不可全允,臺北兵宜早退」等語;尚爲得體。着曾紀澤即照前電八條相機講論,請旨辦理。總之,界務、朝貢兩層不能遷就。昨據岑毓英奏:進攻宣光,現已合圍。並電知之』。
二十二日(癸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電奏已悉,所辦均妥。臺灣兵單械缺,現在海道稍通,着該督酌派勁旅並籌運軍械,分赴渡臺;務當盡心籌辦,妥速援濟』。
〔署湖南巡撫龐際雲〕奏:『適查楊嶽斌行抵長沙,交收八營,未能成行。得旨:『前因福建兵力已厚,諭令楊嶽斌將所募十二營帶往,妥籌援剿。該署撫所召八營,即毋庸再行添募』。
二十三日(甲午),諭〔軍機大臣等〕:『楊嶽斌奏「行抵長沙籌劃軍需」一折,福建兵力已厚,毋庸統帶多營前往,業於十月初四日「諭令楊嶽斌即率所募十二營赴閩援剿,不得再有增添;該前督接奉後,當已拔隊啓程,着即迅速進發。前所請湖北、江西各撥行糧六萬兩,已諭該督、撫照撥;該前督經過湖北等省,即催提應用。嗣後每月饟項,已由戶部籌撥。至湖南募成之八營,現在另有調派,毋庸再歸楊嶽斌統帶;昨已諭令寵際雲知悉,仍着暫留湖南訓練,聽候調度。楊嶽斌行營目前如有急需,着龐際雲無論何款,設法接濟。將此由六百里諭知楊嶽斌,並傳諭龐際雲知之』。
二十四日(乙未),諭軍機大臣等:『據李鴻章電陳:「朝鮮又有內亂,似有日人播弄主持;擬請派員查辦」等語。朝鮮亂黨自八年秋間戡定後,萌芽尚未盡絕。日人意存叵測,現又突起釁端,難保不因中、法有事,伺隙尋釁;事關重大,亟應嚴密籌辦,着派李鴻章、吳大澄會同規畫一切事宜。吳大澄接奉此旨,即着酌帶數營馳赴朝鮮邊界察看情形,或徑至該國都城查辦、或會商慶裕籌劃邊防,由該京卿迅速定議。前有旨令續昌隨同慶裕辦理海防,本日已諭知速即起程,與吳大澄同赴朝鮮,會商一切。一面先由李鴻章飛檄吳兆有等傳知該國,靜候大員往查;並飭該提督等當與日使從容商辦,勿爲所欺,亦勿遽與日人開釁。援臺七船,未便全數掣動;着李鴻章將北洋快船二號調回,添配船隻、備齊軍火,令丁汝昌統率前往朝鮮,督同吳兆有等相機定亂,統歸吳大澄等調度,會商李鴻章辦理。吳大澄、丁汝昌移營後,樂亭及旅順防務應如何責成填補之處?着李鴻章悉心籌劃。南洋援閩五船,李鴻章即電知曾國荃仍令式百齡統帶赴閩,牽制法人,庶不至顧此失彼。盛京防務緊要,慶裕當確探朝鮮近日情事,妥籌備禦。如兵力不敷,即會商雷正綰統率所部,扼要駐紮。此次朝鮮致亂之由,是否仍系李是應餘黨?李鴻章即探明詳細馳奏。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二十六日(丁酉),諭〔軍機大臣〕:『電寄曾國荃:李鴻章電奏:請飭式百齡北迴等語。所稱式百齡論南洋水師不諳西法,自系前次在津之言;李鴻章謂其不願統帶,亦系揣測逆料之語。朝鮮海口並無戰事,臺防緊要極須援濟;聞式百齡情殷效力,自應令其仍率南洋五船赴閩。着曾國荃飭令邵友濂就近與該洋將商議援臺之策,由電覆奏』。
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遵旨挑選歸併十營迅率赴滬。得旨:『即着該前督統率所選十營迅速赴閩。其衛隊親兵三百名,免其裁減』。
又奏:請飭撥月饟。得旨:『該軍月饟經戶部議奏,由閩省將軍、督、撫籌撥供支,已依議行矣』。
二十七日(戊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三電均悉。朝鮮事變現不至大有波瀾,北洋快船二號自可毋庸調回;仍飭式百齡統帶,同南洋「開濟」、「南瑞」、「南琛」三船赴閩。其「澄慶」、「馭遠」兩兵船,着曾國荃改派赴津,歸李鴻章調遣,備赴朝鮮』。
又諭:楊嶽斌奏「統率辰州召募各營,俟饟到即行就道;並將滋事弁勇正法」、龐際雲奏「楊嶽斌營勇滋事,立即拏辦;現續「籌給饟銀」各折片,軍行首重紀律,楊嶽斌從前帶營約束嚴明,朝廷特加倚任;此次募勇甫抵長沙,據奏勇丁索饟、叢毆營官並有驚擾居民情事,殊於該前督聲召有損。雖已將滋事弁勇就地正法,仍着嚴申軍令,竭力整頓,不得稍涉寬縱。昨據該前督奏:挑選十營並請免裁衛隊親兵三百名;業已準如所請。現在湖南八營既未挑帶,着懍遵十月二十三日諭旨,統帶所募十二營迅速進發。該軍饟項,據龐際雲奏:先解五萬三千兩,現又續解三萬兩;自已足敷支放。前諭湖北、江西各撥行糧六萬兩,該前督經過各該省,亦可酌提應用;不得守候逗遛。沿途務須督飭營哨各官嚴禁騷擾,以肅軍律。本年各路回湘募勇絡繹於道,恐民情不免浮動;着龐際雲隨時防範。所有辰州名募各營,如有逃散勇丁,即着妥爲查辦,毋任別滋事端。湖南募就之八營,楊嶽斌業經交回;並着認真訓練,聽候調度。將此由六百里諭知楊嶽斌,並傳諭龐際雲知之』。
二十八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迭次電報朝鮮情形並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呈遞道員陳樹棠等稟函,均經覽悉。此次朝鮮致亂之由,尚未得有確信;目前辦法,總以定亂爲主,切勿與友邦生釁。李鴻章電陳「日本領事謁見,據稱日政府實無與華開釁之意。日本使臣榎本武揚在京亦有此事或由亂黨煽惑,使我兩國之官不和」等語,尤應迎機利導,不可輕與挑釁。昨因朝鮮不至大有波瀾,諭令北洋快船兩號仍即赴閩。今既有土人焚日館、竹使回國請兵之信,李鴻章仍將兩船調回;着照所請,俟船到,即飭丁汝昌酌帶隊伍駛行。此事關係甚重,必須大員親往查辦,方能洞悉機宜。即着吳大澄乘坐快船督隊迅赴朝鮮,確切查明,酌度辦理;庶各將領得所稟承,不致臨事歧誤。日本於朝鮮本系有約之國,彼如按照條約講論,中國但將朝鮮肇亂罪魁查明懲辦,即可平亂黨而息爭端。至華兵與日兵接仗之語,均系得自傳聞;榎使亦有「打架尚是小事」之說。吳大澄查辦時,藉此措詞,或易了結。南洋援閩五船,着李鴻章電知曾國荃,仍遵二十四日諭旨辦理。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六。
十一月辛丑朔,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式百齡既經北來,所有南洋五船,着曾國荃即飭吳安康等統帶赴閩,歸楊嶽斌調度;該前督未到以前,交楊昌浚調遣,妥籌援臺之策。朝鮮之事,必須審慎籌辦,不宜輕開兵釁。式百齡前往,或意在見功、或偏任己見,不服調度,事均可慮;該將行止,着李鴻章妥議具奏』。
初三日(癸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穆圖善等:據彭玉麟等電陳調兵援臺,分籌饟銀等語;所籌甚是。援臺是第一急務,着穆圖善等密飭方恭以回粵爲名,統帶潮勇五營速赴南粵汕頭一帶設法渡臺。其饟銀閩發兩月、粵發三月,備足五月之用;兵饟不繼,張之洞等即向滬商籌借,仍與前次借款一併奏明由部核辦。此旨並由閩密諮劉銘傳知悉』。
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報「由長沙啓程,迅赴福建」;並陳管見:「一、精練制兵,分扼險要。一、團練沿海民兵。一、豫籌屯糧。一、重防陸地。一、量移機器局」。得旨:『覽奏尚爲切要。除業經辦理各節外,其餘留備採擇』。
初五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據電稱「雲者士槍彈,應交何處備用」等語。着該督酌量運赴臺灣,交劉銘傳應用』。
又諭:『電寄劉銘傳:前據楊昌浚電奏「將存廈饟項,悉數匯兌臺灣」;已到若干?迅即電聞。臺北需饟至急,仍應隨時續籌濟應。臺灣文報公棧,業經委員經理;現在信息是否常通?法人久踞基隆,着劉銘傳懍遵迭諭迅圖攻復,不得遷延株守』。
初六日(丙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本月初一日,諭令曾國荃將南洋五船飭吳安康等統帶赴閩,歸楊嶽斌調度;該前督已據奏報啓程,現在行抵何處?着即趕緊赴閩,妥籌調度,設法渡臺援應』。
又諭:『電寄劉銘傳:據曾國荃轉陳劉銘傳電稱:「曹軍前扎,兵病無饟」等語。法人逼民修營,爲久佔基隆之計;劉銘傳務當鼓勵將士,迅圖克復。前據李鴻章匯臺銀十五萬、閩省又籌備銀二十萬匯臺,昨復令廣東撥勇、曾國荃解雲者士槍彈;朝廷籌濟臺防,不遺餘力。該撫一面進攻,一面將收到饟、械電聞。並飭劉璈速籌協濟;如再膜視,即行嚴參治罪。滇、粵官軍進規北圻迭勝,宣光已經合圍;安南官軍敗退之說不足信』。
初七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楊嶽斌奏:「行抵湖北,請由江西陸路入閩並駛赴金陵」等語。臺事萬緊,迭諭楊嶽斌調度南洋五船援臺;着即由江西迅速赴閩,查照吳鴻源於惠安縣屬之崇武、獺窟等澳渡臺之路,相機赴臺援剿;毋庸再赴金陵,致稽時日。此旨,着曾國荃迅即電知楊嶽斌知悉。聞閩口外已無法船,而劉銘傳電奏有「法人臺南巡船繞至馬祖澳圖截師船」之語;曾國荃當飭吳安康等格外慎重,勿稍大意』。
又諭:『電寄楊昌浚等:臺事緊要,着派孫開華幫辦臺灣軍務。該提督滬尾一戰,聲威頗着;劉銘傳務當同心協辦,共濟艱難。吳鴻源一營已由廈渡臺,臺北兵力尚單。程文炳一軍由江入閩,着楊昌浚催令速進;到閩後,即令照吳鴻源渡臺之路迅往臺北助剿,速復基隆』。
初十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前令龔照瑗赴臺交劉銘傳差委,現在渡臺之路漸通,着曾國荃飭令迅即前往,毋稍遲延。上海應辦援臺各事,着責成邵友濂經理』。
十二月(壬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電稱「邵友濂請暫留龔照瑗,尚系實情。龔照瑗着準其暫留上海,辦理援臺各事』。
又諭:『電寄楊昌浚:程文炳一軍,着楊昌浚催令速渡臺北助防。聞基隆初三接戰,勝負情形,迅速電聞。該督籌濟臺饟,力顧大局;現道路可通,仍將饟、械源源解濟』。
十三日(癸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吳鴻源援臺需械,着曾國荃將所購雲者士槍彈改解運廈,交彭楚漢督飭該鎮之子千總吳文彬妥運赴臺。該軍專饟,着左宗棠等力籌無缺,交葉文瀾及吳文彬運兌。張之洞屢濟臺軍可嘉,仍妥籌援濟』。
四川總督丁寶楨奏:臺事緊急,籌備十營赴援。得旨:『覽奏具見該督公忠任事,深堪嘉尚。迭經諭令楊嶽斌、程文炳等帶勇赴臺助剿,現在海道可通,援軍抵臺後兵力較前已厚,川省各營毋庸調往;着丁寶楨認真訓練,聽候調撥。該省生熟各番時出滋擾,着督飭防軍扼要分扎,以資控制;一面飭令地方官彈壓撫綏,恩威並用,務俾相安無事。前諭鮑超祗準帶往二十一營,饟項關擊緊要,着妥籌解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七。
十七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前據卞寶第奏「訪求地營築法,繪具圖說呈覽」一折,當諭令楊昌浚、劉銘傳酌辦,沿海防務緊要,均應妥籌備豫;並着各該將軍、督、撫酌度情形,一體籌辦。原折及圖說,均着鈔給閱看。昨據都察院代奏,教職陳麟圖條陳防務;「請暗修炮臺,多備小輪船應敵。漁船有二弊,不可用」等語。前迭據臣工奏陳修築炮臺等事,先後諭令各該將軍、督、撫籌議;朝廷博釆衆論,期無遺策。陳麟圖所奏,是否可行?着一併酌核辦理。原折均着摘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十八日(戊午),諭〔軍機大臣〕等:『左宗棠奏「詳察臺灣情形,妥籌赴援」一折,據稱「八月十三日基隆之戰,官軍已獲勝仗,因劉銘傳營務處知府李彤恩駐兵滬尾,以孫開華諸軍爲不能戰,三次飛書告急,堅稱滬尾兵單將弱,萬不可靠;劉銘傳爲其所動,遽拔大隊往援,基隆遂不可復問。李彤恩不審敵情,虛詞搖惑,擬請即行革職,遞解回籍,不準逗遛臺灣」等語。前敵軍情關係極重,必應確切查辦,不得含糊了事;李彤恩所稟劉銘傳各情,人言藉藉,果系因此貽誤,厥咎甚重,非遞籍所能蔽辜。前諭楊嶽斌迅速赴閩援臺,即着該前督於到臺後詳確查明,據實參奏。李彤恩着即行革職,聽候查辦。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左宗棠:據左宗棠等電稱「擬抽調恪靖數營設法渡臺,並盼南洋兵船迅來,藉分法勢」等語;所籌甚合機宜。着左宗棠、楊昌浚迅爲設法,俾各營於密地渡臺助剿。曾國荃務當速飭吳安康等統帶兵船即日赴閩,聽候左宗棠等調度,以作聲援』。
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已革總兵楊在元,請留營差遣。得旨:『楊在元前在臺灣侵冒營饟、戀缺忘親,獲咎甚重。着仍遵前旨,勒令回籍,不準留營』。
十九日(己未),兩江總督曾國荃奏:吳安康五船赴閩交楊嶽斌調度。得旨:『即飭令吳安康將五船炮位等件配齊,即日前進。馬祖澳法船來去無定,務令格外穩慎;確探前路,乘隙赴閩。但能遙作聲勢,自可牽制法船,以松臺圍』。
二十日(庚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法添艦裝多兵赴基隆,敵謀叵測;着左宗棠、楊昌浚飭恪靖各營及程文炳軍剋日渡臺。吳鴻源計已抵臺,飭速會合土勇進戰。南洋五船,曾國荃務即赴閩,作聲援以分法勢。楊嶽斌現抵何處?左宗棠等轉電速進赴臺,不得逗遛閩省。雲者士槍彈,曾國荃令速運廈,轉解吳鴻源營;並着左宗棠等將臺軍饟械,源源接濟。基隆久被法佔,着劉銘傳迅即進兵,乘彼添兵甫到,力圖攻拔;毋再遷延株守,致敵根深蒂固,自幹咎戾』。
又諭:『電寄李鴻章等:據李鴻章轉奏劉銘傳電報已悉,據稱「劉璈意在掣壞臺北」等語。劉銘傳身任巡撫,屬員用舍,是其專責。臺南地方遼闊,劉璈統率各營辦防,職任極重;如果可用,該撫當屏除畛域成見,督率妥辦。如竟不得力,另易生手,不至貽誤防務;即將劉璈撤參,派員接辦,毋稍姑容。着責成劉銘傳切實籌劃,分別辦理;倘措置失宜,致誤地方,惟該撫是問。前據李鴻章電稱邵友濂請留龔照瑗,已準行;着仍飭該道赴臺,由李鴻章、曾國荃酌保妥員辦理援臺各事,並飭邵友濂會同經理』。
二十四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電稱選將帶勇赴臺,撥銀五萬兩;另募勇歸隊等語。所籌甚是,依議速行』。
二十五日(乙丑),諭〔內閣〕:『內閣學士徐致祥奏「保薦人才」等語。福建按察使裴蔭森,着交軍機處存記』。
二十六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據電稱「臺事可慮,半在法人,半在堂屬不和。劉璈佈置不錯,劉銘傳惡之;若易生手,恐臺南不保」等語。全臺均形喫緊,而臺北尤急;前據劉銘傳電:「臺道六月報庫存八十萬,僅借臺北七萬」,顯系膜視臺北防軍。着楊昌浚確查具奏,不得稍涉袒護。總之,現在情形,不拘臺南、北宜聯一氣,即楊昌浚等亦必須與劉銘傳通力合籌;師克在和,萬不準各存意見。該督幫辦軍務調和將帥,措置一切,責任綦重;倘因彼此齟齬致有貽誤,惟該督是問』。尋楊昌浚奏:『遵查臺灣道庫自六月起至十一月底止,共解過臺北備用銀三十四萬一千餘兩;該道劉璈尚無膜視臺北情形』。報聞。
二十七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劉銘傳電陳「法船聚泊基、滬,日內添兵將到,急盼援兵」等語。臺防關係大局,迭飭楊嶽斌、程文炳帶營馳援,尚恐緩不濟急;恪靖三營、方恭五營赴臺較近,着左宗棠、張之洞加緊飭催覓船潛度。吳鴻源募勇,楊昌浚催令速到。李鴻章所挑壯勇,並着剋日遄行。安平、旗後、卑南等處均可登岸,着探明酌辦。南洋五船,曾國荃務飭啓椗前進,以助聲勢。朝廷於援臺一事,宵旰焦勞,該督、撫固當同心仰體;劉銘傳亦應奮勉圖功,以紓廑系。閩省匯臺之銀、南洋所解雲者士槍彈,何日到齊?楊嶽斌、程文炳兩軍迅速趲程,現在行抵何處?並即電聞』。
三十日(庚午),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行抵江西,飛催陸軍前進。得旨:『該前督即催軍迅至漳、泉,仍設法即行渡臺,毋稍延緩』。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八。
十二月初六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李鴻章轉奏劉銘傳六月十九、二十一兩日電報已悉。臺北急需援師,左宗棠等前派恪靖軍千人赴臺,兩營繼發;着催令前進,並再撥勁旅千人。臺南現無法船,新竹等處皆可登岸;剋日前往,歸劉銘傳、孫開華節制。援臺各事,左宗棠、楊昌浚力籌,隨時電奏;並電知劉銘傳,以安其心。前據楊昌浚電稱「鹿港、泉州設道濟公棧,通臺灣文報」;着督飭妥辦,勿任阻滯。劉銘傳稱「方恭軍廣勇不得力,請調舊部吳宏洛軍」;兩軍更調,尚屬相宜,着張之洞酌籌電奏』。
又諭:『電寄曾國荃:張之洞電稱「馮子材軍出關無炮,不能攻堅及遠;金陵局制各炮利行隊,請飭借撥三十尊,他洋炮亦可。粵已向外洋訂購,四個月方到;如數繳還」等語。着曾國荃移緩就急,速照數運粵。劉銘傳電稱「炮彈缺乏,請飭龔照瑗速解」;着曾國荃諭飭該道遵辦』。
又諭:『電寄劉銘傳:基隆久未攻復,朝廷宵旰焦勞,時殷廑系;迭諭劉銘傳進兵。茲據該撫電稱:「左宗棠據劉璈稟奏,先催進攻基隆,欲擠臺北速失。奉旨飭催,系屬臆度之詞」。該撫夙着戰功,朝廷深資倚任,斷不爲浮言所惑。迭次降旨籌饟撥兵,不遺餘力;該撫惟當振奮圖功,以副委任而服羣情,毋庸以造言掣肘爲慮。刻下臺北陸續添勇,饟亦解到;迅圖進取,勿再遷延幹咎。泉州已設公棧經理臺灣文報,請調楊宗濂,毋庸議』。
初八日(戊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電稱「各軍到齊,統計百五十餘營;擬購輪假英、德旗號,轉運濟臺。借洋款四百萬兩,指海關分十年歸還」等語。着照所議辦理。惟現借洋款計息或九釐、或七釐半,閩省議息應以此數爲準;不得再如前用胡光墉等劣員經手,致多侵蝕肥己。閩有百五十餘營,此後不可再增;並當分援臺灣,勿置之無用之地。輪船借用英、德旗號,必須與該國人議明有據,不至反覆,方可辦理。該大臣等現籌各條尚妥;此後應辦事宜,必當先行請旨定奪』。
十三日(癸未),諭內閣:『劉銘傳奏:「臺灣紳士捐輸鉅款,懇請恩施」等語。福建臺灣紳士三品銜候選道林維源,前有旨令其總辦臺北團練事宜;該員深明大義,于軍情緊要之時接濟饟需,爲數甚巨,深堪嘉尚。林維源着以四、五品京堂候補,以示優獎』。
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等奏「派員往援臺灣,並會籌一切情形」。得旨:『楊在元着仍遵前旨,不準留營。臺灣轉運事宜,即着另派妥員接辦。王詩正既經檄派統營渡臺,着歸劉銘傳節制調遣;左宗棠即諮明該撫隨時察看,如不得力,即行撤回,毋稍瞻徇』。
督辦臺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臺北紳民捐資募勇,屢次禦敵獲勝,並各軍現在分籌防守情形」。得旨:『臺北紳民捐資助防,禦敵獲勝,實屬急公好義;着劉銘傳查明奏請優獎,仍激勵團勇會合官軍迅克基隆,同膺懋賞』。
以福建按察使裴蔭森署船政大臣。
十四日(甲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潘鼎新:據電稱「孤拔調兵由船頭進」,是該酋抵越已確;着劉銘傳乘此力圖攻剿,迅復基隆,使敵應接不暇。上月二十五日,林朝棟率隊接仗獲勝,奮勇可嘉;着查明出力員弁,從優保獎。左宗棠派王詩正統營援剿,抵臺後,歸劉銘傳節制調遣。該員前經獲咎,着該撫察看;如不得力,即行奏參』。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九。
二十一日(辛卯),督辦臺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臺灣急切待援情形」。得旨:『林維源業經降旨優獎,自當感激圖報。此外臺紳,並着該撫善爲激勵,輔助兵力,共奏膚功。至南北洋、閩、粵籌濟兵械,均已電催速辦矣』。
二十二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李鴻章電奏已悉。銘、盛兩軍弁勇饟械已由卑南登岸,覽奏欣慰。委員戴嗣源着賞三品花翎,英人戴葉生着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臺灣兵饟益增,劉銘傳務當乘勢督兵迅攻基隆,毋再遷延幹咎』。
又諭:『電寄曾國荃:南洋援臺五船現抵何處?着曾國荃、楊昌浚探明電奏。聞「馭遠」船比他船較遜,應否調回另撥?並着曾國荃酌度妥辦』。
二十三日(癸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等:前據張之洞電稱:「方恭五營到汕,飭汰疲揀銳,候僱船渡臺」。嗣據劉銘傳電稱:「方恭軍廣勇不得力,請調舊部吳宏洛軍」;當諭令張之洞籌奏。刻下已派何營前往?臺北亟需增兵,務令迅速到防;並即電聞』。
又諭:『電寄李鴻章等:前有旨飭龔照瑗赴臺,由李鴻章、曾國荃另保妥員辦理援臺各事;時已月餘,何以尚未覆奏?着即電聞』。
督辦臺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臺北軍情緊急,請飭速調勁旅以救危迫。得旨:『法人久佔基隆,亟應迅圖進取。若雲攻堅爲難,何以竟被敵人攻據?該撫務當竭力設法,聯絡土勇出奇制勝,剋期攻復;毋得稍存退阻,貽誤事機。所請飭吳宏洛五營赴臺,已諭令張之洞籌撥矣』。
又奏:招致投誠人等備作內應。得旨:『所有投誠人等,該撫務當妥爲駕馭。所稱留敵中以通消息,尤當加意慎重;毋爲所紿,致墮狡謀』。
二十四日(甲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電稱「楊嶽斌、程文炳到閩,楊部取齊渡臺」等語。臺北雖經添兵,而攻復基隆必須援軍四集,方易奏功。楊嶽斌、程文炳兩軍,即着左宗棠等飭已到者先行渡臺,其餘陸續繼進,不準逗遛。本日據張之洞電:「濟臺軍火三批已到二批;臺北法新添兵內變」等語。粵濟軍火第一批是否已到?法兵內變,正可乘機攻擊;着劉銘傳懍遵前旨迅復基隆,毋再延誤幹咎』。
〔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等〕奏:請將已革遊擊呂文經留於臺灣軍中效力,免其發往軍臺。得旨:『呂文經獲咎較重,所請留營差遣之處,着不準行』。
二十五日(乙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基隆日久被佔,前以劉銘傳統兵不多,未加切責;現在兵力已厚,若再遷延觀望,必致坐失事機。聞法又以七船泊南乾塘並佈告搜船,其計甚着;着劉銘傳趁此勁兵新集、饟械亦足,設計進攻,力圖克復;如稍存畏葸,該撫自問當得何罪?楊嶽斌、程文炳兩軍,務即陸續渡臺,不準逗遛。南乾塘逼近閩口,左宗棠、穆圖善、楊昌浚等嚴防勿懈』。
二十七日(丁酉),諭內閣:『前據都察院代遞翰林院編修潘炳年等奏「張佩綸等僨事情形」、給事中萬培因奏「張佩綸等諱敗捏奏,濫保徇私」各一折,迭諭左宗棠、楊昌浚查辦。茲據左宗棠等查明具奏:張佩綸尚無棄師潛逃情事;惟調度乖方,以致師船被毀。且該革員於七月初一日接奉電寄諭旨,令其備戰;初二日何璟告以所聞,謂明日法人將乘大潮,力攻馬尾,該革員並不嚴行戒備。迨初三日敗退,往來彭田、馬尾之間;十五日,始回駐船廠。其奏報失事情形折內,輒謂豫飭各船管駕,有「初三日法必妄動」之語;掩飾取巧,厥咎尤重。張佩綸前因濫保徐延旭等降旨降職,左宗棠等所請交部議處,殊覺情重罰輕;着從重發往軍臺效力贖罪。何如璋被參乘危盜帑,查無其事;惟以押運銀兩爲詞,竟行逃避赴省。所請革職之處,不足蔽辜;着從重發往軍臺效力贖罪。何璟、張兆棟辦理防務,未能切實佈置,業經革職;免其再行置議。提督黃超羣、道員方勳,前據張佩綸奏「扼險堅持,出奇設伏,截殺法兵多名」,是以降旨獎敘。茲據左宗棠等查明該提督等所部兵勇,有在船廠駐守未退者、有退至距廠數里地方者,並有搶掠情事。該提督等紀律不嚴,亦可概見。朝廷賞功罰罪,必期允當;黃超羣着撤去黃馬褂、方勳着撤銷勇號,以昭覈實。已革遊擊張成,身充輪船營務處,並不竭力抵禦,竟敢棄船潛逃。雖此次馬尾失利,不能咎該革員一人;惟該革員有統率各船之責,攻敵怯戰,亟應從嚴懲辦。張成,着定爲斬監候,秋後處決;解交刑部監禁。左宗棠、楊昌浚於奉旨交查要件,自應切實詳查覆奏;乃所奏各情,語多含糊,於張佩綸等處分意存袒護開脫。軍事是非功罪,關係極重;若失事之員懲辦輕縱,何以慰死事者之心!左宗棠久資倚畀,夙負人望,何以蹈此惡習?着與楊昌浚均傳旨申飭。嗣後大員查辦事件,務當確切查明,據實陳奏,用副朝廷實事求是至意;不得以或「查無確證」、或「事出有因」等語依違兩可,含混覆奏,自幹咎戾。懍之』!
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據張之洞電稱「南洋五船到閩,福州、廈門各口無收泊處,戰無把握、不戰遙泊何益!不如令駛來香港口外,泊汲水門以北,法兵船、煤糧船過,則出截之;大幫船來,則收人虎門與戰,永爲法梗」等語。南洋各船,自以援臺爲要;張之洞所陳,將該船赴廣東,是否相宜?着李鴻章、左宗棠、曾國荃與張之洞妥爲商酌,迅速電奏。北洋二船調赴朝鮮,未經赴閩,張之洞尚未知悉;嗣後遇有此等緊要軍情,着南、北洋大臣等隨時互相知照,以通消息』。
二十八日(戊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稱「法七船泊馬祖澳,二十三開往北行」等語。法船飄忽無常,或截援船、或入閩港,均未可知。左宗棠等督飭各軍,嚴防閩口;仍催援兵渡臺,使彼多以顧忌。南洋五船,據電駛至南田;現泊何處?曾國荃與左宗棠電商,務飭穩慎進取,牽制敵勢』。
又諭:『電寄曾國荃:李鴻章、曾國荃先後電稱「法六艦駛入餘山口大七山」等語。該處與吳淞、上海均屬切近,着曾國荃嚴督各軍實力巡防;見有法船,即行轟擊。巴特納是否回國?如法人擾及吳淞等口,而該員尚在上海,必應嚴拏關禁,庶免潛通消息,勾結爲患;並着密飭邵友濂等設法妥辦,勿稍泄漏』。
三十日(庚子),福建團練大臣林壽圖奏:請派陳寶琛充團練大臣。得旨:『所有福建團練事宜,着林壽圖實心經理,以副委任,不得意存諉卸。所請派陳寶琛充辦之處,着毋庸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
●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乙酉)春正月初二日(壬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楊昌浚轉電劉銘傳所電近日戰狀各情均悉。法人添兵日衆,我軍亟應迅渡助剿。着左宗棠等催令楊嶽斌、程文炳兩軍設法潛渡,以厚兵力;並竭力撥濟軍械,毋令缺乏;饟項,亦應豫籌接濟。臺北土勇可用,劉銘傳、孫開華務當勻給利器,激勵用命,幫助官軍,設計取勝;切勿坐待援兵,致失事機』。
初三日(癸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曾國荃電稱「劉秉璋擬令南洋三船回駛」等語。南洋各船本爲援臺調撥,仍應相機東渡;由浙、由閩,酌度水道所宜,妥慎前進。北洋二快船,前因朝事未能與各船同行,已失機會。現在臺事尚緊,自當力籌援救;仍着李鴻章選派得力將弁統帶南行,以壯聲勢。「澄慶」、「馭遠」二船實在下落,速探電聞』。
又諭:『電寄曾國荃等:據劉銘傳電稱「現在毛瑟槍子、兩磅彈子俱乏,請飭南洋設法運送澎湖。廣東運槍,上月未到;如有毛瑟槍解臺,最爲救急」等語。臺灣戰事萬緊,槍械斷不可缺;着曾國荃、張之洞趕緊運解,源源接濟。龔照瑗着準其暫緩赴臺,仍留上海辦理援臺轉運事宜』。
又諭:『電寄左宗棠等:劉銘傳電稱「商借北洋旗昌銀款」等語。前據左宗棠請借洋款四百萬,業經允准;現如議妥,即先分濟臺防。着左宗棠速即電奏,劉銘傳暫候諭旨遵辦。閩省陸兵已多,楊嶽斌一軍着全行赴臺,不準分留六營在省。該前督已到泉州,所統各營隨到隨渡,不得以察看營基爲詞,轉涉濡緩。程文炳一軍何日拔隊?務須分口潛渡,不準逗遛』。
又諭:『電寄楊昌浚:據劉銘傳電稱「臺南海口法已弛封兩月,劉璈忽照會英領事,責其廢弛。英據文轉法,復行封禁,巡查更嚴」等語;殊堪詫異。劉璈此舉,是何意見?何以楊昌浚轉達劉銘傳電僅敘該道照會英領事一語,殊屬含糊。着楊昌浚將照會原文詳細查覆,不準一字徇隱。孤拔現在帶船尋覓南洋五艘,劉銘傳務當乘此進攻,迅復基隆;倘再藉詞延宕,坐失事機,國法具在,斷難寬假。懍之!南洋槍子、廣東毛瑟槍,已分飭速運矣』。
初五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昨據劉銘傳電稱「商借旗昌銀百萬鎊」等語,已諭左宗棠於所借洋款內分濟臺防。惟恐該大臣所借尚未訂妥,難應急需。着李鴻章督飭盛宣懷與旗昌洋行議借,期於敷用;必須現款應付,不得支延時日,緩不濟急。所借銀兩,即徑解劉銘傳應用』。
又諭:『電寄左宗棠等:南洋五船被法船在浙洋圍困,必須基隆告捷、法國回救,我船方可乘隙前駛。刻下臺北兵力較厚,孤拔又帶船他往,正可乘勢進攻。劉銘傳何以一味株守,毫無佈置?着懍遵迭次嚴諭,剋日進兵。土勇既屬可用,當飭與官軍會同進戰,以資得力;務期戰勝攻取,用副委任。倘再遷延貽誤,惟有執法嚴懲,決不寬貸。楊嶽斌、程文炳兩軍,催速渡臺,不準逗遛。左宗棠、楊昌浚將援臺各事實力籌辦,並接濟饟械毋缺。前撥援臺諸軍究竟已渡若干?日久未據奏報。當此事機緊迫,倘存湘、淮畛域之見,不能和衷協力、妥籌防禦,致臺北孤危、貽誤大局,定惟左宗棠等是問。該大臣等電報稀簡,着隨時詳悉電奏,以慰廑系。初三日諭左宗棠於所借洋款內分濟臺軍,如何議撥?即行電聞』。
又諭:『電寄劉秉璋:據曾國荃等電稱「五船在鎮海、石浦兩處被困」等語。該船所需煤糧關係緊要,着劉秉璋設法接濟;並添調勇營前往,協力守禦。敵如登岸,痛加攻擊。至五船進止,俟法船退後,候旨遵行』。
初六日(丙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據電「稱「琛」、「瑞」、「濟」三船回滬爲妥」;李鴻章電稱「上海法館均換俄旗,謠稱即有戰事」各等語。「澄」、「馭」兩船甫經失事,「琛」、「瑞」、「濟」三船勢孤;應如何相機進止,着曾國荃、劉秉璋會商妥辦。上海既有謠傳,着曾國荃確探嚴防,勿稍疏懈』。
初七日(丁未),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馳赴泉州,並沿途收領饟械數目」。得旨:『着即前催各營趕緊赴泉援臺;一面設法覓船,隨到隨渡,務期迅速,勿事稍遲』。
初八日(戊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據李鴻章電稱「接新嘉坡電,法到大戰船一、運兵船三,裝黑兵四千並糧、銃分往東京、臺灣」等語。基隆久被法佔,迭經降旨嚴催進兵;劉銘傳如何佈置?日久未據電奏。法人添兵思逞,情節昭著。刻下孤拔帶船他往,兵力未集,若不乘此迅復基隆、力挫敵焰,更待何時?法軍鷙悍,添兵到後,必將悉力猛攻,防堵益形棘手;着劉銘傳速籌方略,將基隆限日攻克。孫開華幫辦軍務,並着併力合謀,共奏膚功。朝廷宵旰焦勞,立盼捷音;該撫等當殫竭血誠,妥速籌辦。果能奏績,優加恩賞;倘敢延玩,執法嚴懲:惟該撫等自取。懍之。聞土勇打仗奮勇,所用土槍亦能命中;滬尾之勝,土勇亦頗得力。劉銘傳等當聯絡士紳加以激勵,申明賞罰,俾踊躍用命,期於戰勝攻取。基隆三面皆山、一面臨海,聞營壘大道法人皆埋伏地雷,不宜由此直攻,宜用土勇由叢壑深林乘隙潛攻。盡則多布旗鼓、虛張聲勢,夜則四山大舉烽火、聲東擊西,使敵防不勝防;然後四面兜擊,自可戰事稍松。蘇澳口門平坦,倘法人若越基隆嶺後梗我中路,分艦北襲,則宜蘭一帶處處堪虞,臺北不堪設想。劉銘傳等當由山路添設防兵,力阨蘇澳要隘,與淡水遙爲聲援:均着該撫等相機妥辦。前諭左宗棠於所借洋款分濟臺防,現聞訂借已妥;並已諭李鴻章飭盛宣懷向旗昌洋行借款解臺。該撫等一意進取,毋庸顧慮饟事』。
初九日(己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據曾國荃、劉秉璋電稱「「開濟」等三船宜回南洋」等語;着照所請行。曾國荃等即飭各管駕相機妥慎駛回,毋稍大意』。
初十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據電稱孤拔知照各國商輪禁運漕米北來等語。法人虛聲恫喝,是其慣技;惟既有此說,自應豫爲籌備。前經曾國荃等會奏怡和等行運送漕米,立有保兵險之據。現在應否再與申明,必得確有把握;抑另籌辦法,勿致臨時周章?着李鴻章、曾國荃、衛榮光、劉秉璋迅即會議電聞』。
又諭:『電寄左宗棠等:李鴻章電稱「孤拔欲令法兵剋日往攻淡水」等語。法人添兵思逞,必應厚集兵力,以遏敵鋒。着左宗棠嚴催已渡各營,迅赴臺北;楊嶽斌等未渡各營趕緊分渡,同赴臺北,合力作戰。劉銘傳、孫開華設計進兵,基隆一克,敵焰目消。吳鴻源所募土勇軍械缺乏,劉銘傳勻給應用;土人熟悉地勢,尤當加意激勵,俾資得力』。
十二日(壬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聞吳鴻源已抵臺南,募勇三營並隨帶一營皆可成軍;劉銘傳諭令緩赴臺北、欲留臺南,復諭留中路替防,行止未定。前迭據劉銘傳電稱臺北兵單,受困日久,求迅速濟兵;降旨催調援師,前往助剿。吳鴻源軍已到,所募均系土勇,正資得力;該撫不令馳赴前敵,是何意見?着迅即電聞』。
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等奏:請將提督劉維楨捐款解閩接濟。得旨:『昨據卞寶第等奏稱,劉維楨捐助海防軍饟及湖北創設機器局經費共銀二十萬兩,分年解繳;當諭令俟呈繳過半;由該督、撫奏請恩施。至閩省軍饟,業經左宗棠等訂借洋款濟用;該大臣等所請將此項捐款解閩之處,着毋庸議』。
又奏:臺防近日情形。得旨:『臺灣防務,關係緊要;着該大臣等督飭劉璈等嚴密守禦,並隨時會商劉銘傳將防堵機宜妥爲籌辦。楊嶽斌、程文炳兩軍,着懍遵迭次諭旨,催令迅速渡臺。此後軍情,着左宗棠等會商具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一。
十八日(戊午),以捐資募勇督戰有功,予臺灣在籍兵部候補郎中林朝棟等獎敘。
十九日(己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秉璋:曾國荃電稱「江南防軍實無可撥,擬請飭調程文炳六營赴浙」等語。江南各營未能調動,自系實情;程文炳赴泉援臺,更關緊要,亦難更調。浙江防營尚多,着劉秉璋移緩就急,調赴前敵,實力防堵。歐陽利見現駐何處?所部各營是否已赴鎮海?並着即行電聞』。
二十日(庚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李鴻章、曾國荃等電奏「法船撲犯鎮口,兩次擊退,尚未遠去。江南無營可撥,請仍飭調程文炳六營赴援」等語。程文炳業經赴泉候渡,回軍尚遠;福州兵力甚厚,着左宗棠、楊昌浚於省防各軍酌撥五、六營,取道福、寧、溫、臺迅速赴寧助剿。楊昌浚有兼轄之責,何以尚未電奏?着迅籌調撥,不準推諉遲延。劉秉璋前奏圖說,寧、鎮防營亦不爲少。當懍遵迭次諭旨,就現有兵力聯絡炮船,認真堵剿;不得專恃外援,貽誤幹咎』。
辦理廣東防務兵部尚書彭玉麟等奏:『分遣廣軍四枝大舉規越,以緩臺灣而顧全局』。報聞。
以轉運臺灣饟械出力,賞江海關道邵友濂一品封典、江蘇候補道龔照瑗花翎,餘升敘、加銜有差。
二十二日(壬戌),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請將丁憂道員劉麒祥留辦營務。允之。
二十三日(癸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劉秉璋電「請飭程文炳一軍赴浙」等語。程文炳已赴泉州,着即趕催隊伍渡臺援剿,不得再有遊移。浙省援兵,着左宗棠、楊昌浚仍遵前旨,酌撥五、六營迅速前往;應由何路行走?並着酌度辦理。劉秉璋先就現有兵力聯絡師船,實力堵剿,毋稍疏懈』。
二十四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電奏已悉。據報法人棄臺北駛,沿海及長江各口防務均關緊要;北洋兩快船,自可毋庸南駛。李鴻章、曾國荃當督飭防營嚴密佈置,妥籌備禦。曾國荃請將上海購辦閩省後膛槍截留應急,着準留一千五百杆;餘仍備解閩、浙。……』。
又諭:『電寄左宗棠等:李鴻章、曾國荃電奏均悉。法犯鎮口被創,據探水陸棄臺,船隻分泊浙、蘇洋麪意圖報復。浙防喫重,左宗棠、楊昌浚即飭前撥五營剋日前往,並再酌撥數營赴浙助援,不準稍涉遲誤。劉秉璋、歐陽利見遵迭諭督軍實力堵御,勿稍疏虞。法人去來無定,臺防萬不可松;趁此海道暢行,正可運兵、運饟。程文炳一軍,着仍遵前旨迅速渡臺。至法人是否全數退出臺北?左宗棠確查電奏』。
二十七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等:據左宗棠等電稱「楊嶽斌二十一日由卑南登岸」等語。楊嶽斌着即迅赴臺北,會同各軍克復基隆,並催所部分起速渡。法窺基、滬、蘇澳、安平、旗後,着劉銘傳、孫開華會同楊嶽斌派兵分段防守,勿稍疏虞。程文炳仍着速行渡臺,以厚兵力』。
二十八日(戊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據曾國荃奏「滬行餘槍,擬以一千解閩、一千解浙」;劉秉璋電奏「請將餘槍撥浙」等語。法艦屢犯鎮口,浙防需械尤急;着曾國荃將此項洋槍二千杆全數解浙,由劉秉璋分撥劉倬雲軍及各營應用』。
二十九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李鴻章電奏「迭接電報,法兵在基隆前進,行程四日,與華兵接仗;營壘被奪,官兵傷亡甚多」等語。此次究在何處接仗?何軍失利?着左宗棠、楊昌浚確查速奏。劉銘傳株守多日,既不能及時進攻、又不能設法抵禦;恇怯情形,殊堪痛恨!着即與孫開華妥籌佈置,督軍會合土勇實力堵擊,勿任敵蹤他出滋擾,自乾重咎。楊嶽斌已抵卑南登岸,深慰廑系;着率所部迅赴臺北,或分路扼守、或合力進兵,會商妥辦。現在臺事更急,程文炳一軍,左宗棠等飭屬速爲僱船渡臺,勿再延緩』。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
二月初六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李鴻章電奏「廈門葉文瀾初三來電:暖暖村接仗,我營被法佔踞,退扎六、七里;兩軍傷歿甚多」等語。着左宗棠等將詳細情形查奏。楊嶽斌着迅赴臺北會剿。刻下法艦遊弋江、浙洋麪,閩省自應趁此運械。楊嶽斌所部及程文炳一軍,着左宗棠、楊昌浚遵迭諭嚴催迅即渡臺,飭屬將僱船等事妥速辦理,毋再遲延幹咎』。
兩江總督曾國荃奏:『總兵吳安康統帶五船赴閩,突遇法船;適風霧大作,「澄慶」、「馭遠」駛至石浦沉沒,「開濟」、「南琛」、「南瑞」被困鎮口。嗣隨同浙江防營,迭次擊退法船』。得旨:「澄慶」、「馭遠」兩船退入石浦被沈,管駕弁員既未併力抵禦、又不小心保護,以致失事;殊堪痛恨!着曾國荃確切查明,嚴參究辦,不準稍涉迴護』。
初七日(丁丑),諭軍機大臣等:『前據左宗棠奏參知府李彤恩不審敵情、虛詞搖惑,以致基隆不守;當降旨將該員革職,交楊嶽斌查辦。茲據劉銘傳奏「道員朱守謨規避鑽營,造言傾陷」各情;與左宗棠前奏,大相徑庭。必須澈行查明,以昭是非之公。道員朱守謨于軍務喫緊之時,輒敢擅請公款、乞假規避,殊屬荒謬!着即行革職。至所參該員招搖播弄及傾陷季彤恩各節,如果屬實,厥咎尤重,非永不敘用所能蔽辜。着楊嶽斌即將朱守謨飭提赴臺,歸入前案秉公研究;孰是孰非?務得確情,奏明嚴行懲辦,不準稍涉偏徇。原折片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左宗棠等:劉銘傳奏「請飭督臣籌濟大批饟銀」等語。臺北存饟,二月底即將用竣;前據左宗棠等電奏已飭籌解,俟洋款借到再撥大批匯濟。着該大臣等於洋款未到之先,妥籌別款隨時接濟,毋任缺乏』。
督辦臺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法兵攻犯暖暖村月眉山一帶,迭經曹志忠等鏖戰獲勝,營官張仁貴陣亡。現抽調各營兵赴暖暖、六堵協同戰守,並飭楊金龍駐兵關渡、修築炮臺,吳鴻源抽調兩營來北助剿』。得旨:『着該撫懍遵迭次電寄諭旨辦理。張仁貴等均着照所請,分別從優議恤。尤爲出力之廖得勝、桂佔彪等,準其匯案請獎』。
又奏:『已革貴州布政使沈應奎,奉委渡臺,不避險艱;可否賞還布政使銜』?得旨:『沈應奎獲咎較重,着俟着有實在勞績,再行奏請恩施』。
十三日(癸未),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請以丁憂總兵胡珍品、知府陳乃瀚等發往福建軍營差遣。從之。
十五日(乙酉),幫辦福建軍務閩浙總督楊昌浚奏:臺北府新設學額,請準添設選拔貢額府學二名,淡水、新竹、宜蘭縣學各一名。下禮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
十七日(丁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等:據左宗棠等轉電正月十九等日臺軍戰敗情形,「月眉一帶營壘均爲法佔」等語。劉銘傳督師禦敵,未能力遏敵鋒,實屬怯懦;着即督飭各軍力圖防戰,迅復舊壘、進取基隆,立功贖罪。倘再不能愧奮,定即嚴懲不貸。所需槍械棚帳,着曾國荃飭令邵友濂、龔照瑗迅速購備,運往卑南;楊嶽斌當速赴臺北合力作戰,程文炳仍趕緊覓船東渡。吳安康參案,照部議革職,仍留營效力;曾國荃即飭妥帶師船,勉圖自贖。其「澄」、「馭」兩船失事實在情形,着曾國荃懍遵前旨確查參辦』。
十九日(己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劉銘傳電奏「軍火器械搜發一空,毛瑟槍子、饟項二事最急。若無接濟,兵必潰散」等語。臺防饟、械萬分緊要,左宗棠督辦全閩軍事,援臺爲目前至急之務;楊昌浚職任兼圻,尤屬責無旁貸。着即迅撥大批饟項設法匯解,並將毛瑟槍子趕緊運濟;李鴻章、曾國荃飭邵友濂、龔照瑗速購槍械等件運往。劉銘傳務當盡心佈置,實力防禦,不得藉詞諉卸。楊嶽斌現抵何處?着遵前旨迅赴臺北,合力作戰。該前督所部及程文炳一軍趕緊渡臺,並着左宗棠等籌撥饟、械帶往,勿任徒手到防,無裨軍事。聞澎湖失守,確否?着左宗棠等查奏』。尋左宗棠等奏:『澎湖荒瘠海島,難資守禦;此次援船被阻,以致爲敵所乘。現在和議有成,情形又別;已會商楊嶽斌、劉銘傳相妥要辦』。報聞。
又諭:『電寄劉銘傳:前據左宗棠奏王詩正統營渡臺,當諭劉銘傳察看。茲據奏:恪靖各營一敗氣餒;是王詩正之不能得力,已可概見。着即將失事情形,據實參奏,毋得稍存瞻顧』。
二十一日(辛卯),諭軍機大臣等:『中、法現議修好,允准津約;各路軍營,着即定期停戰。滇、粵各軍,並着照約定期撤回邊境』。
二十二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各省將軍、督、撫、統兵大臣:法人現來請和,於津約外別無要求,業經允其所請。約定越南宣光以東,三月初一日停戰,十一日華兵拔隊撤回,二十一日齊抵廣西邊界;宣光以西,三月十一日停戰,二十一日華兵拔隊撤回,四月二十二日齊抵雲南邊界。臺灣定於三月初一日停戰,法國即開各處封口:已由李鴻章分電沿海、滇、桂督撫如約遵行矣。惟條款未定之前,仍恐法人挾詐背盟、伺隙猝發,不可不嚴加防範。着傳諭沿海各省將軍、督、撫並雲南、廣西督、撫及各路統兵大臣督飭防軍隨時加意探察、嚴密整備,毋稍疏懈,是爲至要』。
二十五日(乙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撤兵載在津約,現已允照津約,兩國畫押,斷難失信。現在桂甫復諒,法即據澎。馮、王若不乘勝即收,不惟全局敗壞,且孤軍深入,戰事益無把握。縱再有進步,越地終非我有;而全臺隸我版圖,援斷饟絕,一失難復。彼時和戰兩難,更將何以爲計!且該督前於我軍失利時,奏稱祗可保境堅守;此時得勝,何又不圖收束耶?着該督遵旨亟電各營,如電信不到之處,即發急遞飛達,如期撤兵。倘有違誤,惟該督是問』。
二十七日(丁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電奏均悉。中國素以信義爲重,法已電孤拔於三月初一日停戰,開臺灣、北海封口,並令在越統領定期停戰;我若失信,致生他變,不特兵連禍結,且爲他國以不直。嗣後交涉事件,益形棘手。電線中斷,二十五日已由總署告知赫德,以滇、桂電線恐難速達,展期二、三日;令其電法,斷難再與議展。若此時復飭進兵,此等舉動,豈中國所可爲!幸而獲勝,尚覺得不償失;一有蹉跌,更傷國體。該督近接岑毓英電報,是電線已通,正宜迅速傳達;務當懍遵嚴諭,飭令防軍如期停戰,撤回邊界。並飭整軍嚴備,以防不測,方爲正辦。此事關係重大,倘有違延,朝廷固必嚴懲;而貽誤全局,該督返而自思,當亦不敢出此。懍之!慎之!該督於奉旨遵行後,即行電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
三月初八日(丁未),福建巡撫劉銘傳等奏:法兵分攻月眉山、大水窟一帶接戰退守情形。得旨:『現在法已議和停戰,着劉銘傳等督飭各軍穩紮嚴守,以備不虞。所需饟項,即與左宗棠、楊昌浚籌商濟用。副將龍惠南、葉友勝均着革職,留營效力。陣亡之記名提督梁善明等,均着照所請分別從優議恤』。
初十日(己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電奏均悉。中、法約定:條款未定之前,彼此將調兵、運軍火前往臺灣等事,停止不辦。巴德諾已於初九日到津,約之成否,月內當可定局。此時既議修好,即應示信;所有接濟兵械,自應暫行停運。程文炳一軍,亦着暫緩前進;仍傳知臺軍整兵嚴防,以備不虞。臺饟緊要,務當匯解大批應用,毋稍遲緩』。
十五日(甲寅),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請將已革福建巡撫張兆棟改爲署理。得旨:『張兆棟以獲咎人員令其暫緩交卸,以重篆務;何得藉口呼應不靈,輒請署理?所奏着不準行。左宗棠着傳旨申飭』。
又奏:『臺灣道劉璈將餘存統領費銀捐充防費。得旨:『該道以地方官兼辦營務,所稱每月領銀四百兩,是否諮部有案?如系濫支之款,所有已領銀兩均應追繳;豈能以呈繳餘銀爲取巧嘗試地步?着戶部查明具奏』。
十六日(乙卯),諭內閣:『楊嶽斌奏:「請將已革遊擊呂文經留於臺灣效力」等語。前因呂文經於輪船中炮、輒即先退,降旨革職,發往軍臺;嗣據左宗棠等奏留差遣,當以該員獲咎較重,未經允行。該前督豈無聞知,乃復奏請留營;殊屬冒昧!楊嶽斌着交部議處;並着將呂文經即行起解,不準逗遛。嗣後獲罪人員,各該督、撫及各路統兵大臣不準率請留營、擅行差委,以肅綱紀而杜夤緣』。尋吏部奏:『楊嶽斌應得降二級留任公罪』。得旨:『準其抵銷』。
二十二日(辛酉),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法人佔踞澎湖,革員呂文經往探被拏,詭言得釋。其膽略尚有可取,請準其留營』。得旨:『前據楊嶽斌奏,已降旨不準行,並將該前督交部議處。呂文經着仍遵前旨,即行起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
夏四月二十四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岑毓英等:據電奏「林椿來言,法約定一月內退澎湖;但劉永福不退保勝,澎湖亦須遲退」等語。現在詳約將定,中外交涉惟重信義;劉永福一軍,亟應如期撤回。着岑毓英、張之洞懍遵十八日電旨,嚴催該提督即率所部迅回滇界,再赴思欽;不準稍有遲延,令人藉口。其超程、抵滇日期,仍速電聞』。
二十八日(丙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電稱「中、法詳約業經畫押,法使巴德納允將前虜「平安」輪船弁勇七百餘人全數交還,請將桂軍擒獲法國弁兵釋回」等語。着李鴻章迅派妥員前赴澎湖,曹商法兵官,約定日期,將虜去弁勇王仁和等七百餘人妥爲收回。其中如有被敵傷害者,必須與之理論。至由西貢載回者,酌給船費:均由該督妥辦。並着將約定之期,電知李秉衡;將前獲法弁兵九人,屆期派員送交越境法兵官收回。至降將何麥裏,仍遵前旨飭令隨營效力;如何妥爲安置,着李秉衡酌度奏明辦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
五月初三日(辛丑),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奉旨交查知府李彤恩並飭訊道員朱守謨一案,請另派大員查辦』。得旨:『現在和約已定,防務解嚴;該前督何得避嫌取巧,託詞推諉!仍着楊嶽斌秉公查辦,據實參奏,不準稍涉偏徇』。
初九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嶽斌等:據李鴻章電稱「法兵於初九日準退出基隆」等語。上年劉銘傳倉猝赴臺,尚稱勇往;自基隆失事,未能迅復,咎實難解。現在法人已退,着責成楊嶽斌、劉銘傳、孫開華將全臺應辦事宜,實力佈置;如有疏懈,惟該前督等是問』。
蠲免福建省光緒五年以前積欠錢糧。
十一日(己酉),諭軍機大臣等:『近聞劉璈有稟請洋款辦理臺南善後之事;本日已有旨,電飭左宗棠等不準擅發。左宗棠到閩後,每於調人差委,未經奏明輒行派往;殊屬非是。嗣後遇有用人撥款等事,務當先行奏報,候旨遵行;不得再涉輕率,致幹專擅之咎。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李鴻章電奏:「林椿雲:巴德納接外部電,華兵在越者尚未全退,仍踞幾處地方;似指雲軍及劉永福。倘日久遠約不退,恐澎湖未能早還」等語。四月十八、二十四日迭諭岑毓英將全軍按期速撤,並嚴催劉永福一軍撤回滇界;均電知張之洞轉行遵照。據張之洞電稱:越民遊勇爲梗,道路不通。該督究竟已否接奉前旨,雲南官軍及劉永福所部刻下已否撤竣?着該督即行遵旨迅速辦理,一面將啓程及抵界各日期由電奏聞;不得稍涉遲延,致令法人有所藉口,貽誤大局,自幹咎戾。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左宗棠等:聞劉璈請左宗棠由洋款內撥一百萬辦臺灣善後,委員坐提。如果屬實,所請斷不準行。着左宗棠、楊昌浚懍遵前旨,查明所借洋款現存若干?迅奏候旨,不得輕率撥用』。
十二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岑毓英奏「覆陳邊外情形並行抵文盤州佈置要隘」一折,據奏擬將宣、興以西歸我及館司設碼頭兩相保護各節,該督於日前辦法殊屬誤會。前於三月二十四日、四月初八、十八等日迭次電諭該督撤兵入關,並無一字令在關外佈置。迨四月二十二日該督奏到撤師日期折內詳陳關內外分扎各營,當經電諭令將關外各營一律撤回邊界,勿逾定期。諭旨極爲明晰,該督接奉後,自應懍遵辦理。乃昨據李鴻章電稱:「法使接外部電,華兵在越者尚未全退」;覈計四月二十二日電諭已及兩旬,何以尚未據該督電奏全數撤回?現在詳約已定、基隆法兵已退,彼既如約辦理,我若遷延撤兵之期,使彼有所藉口,不特澎湖法兵未肯遽退,且恐別生枝節,貽誤大局;該督豈能當此重咎耶!究竟關外各軍及劉永福一軍於何日一律撤退關內?即着迅速電奏。所有歷次電諭七道,着再鈔給閱看。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岑毓英:據奏「行抵文盤州佈置要隘」一折,所陳辦法,殊屬誤會;本日已明晰寄諭該督矣。詳約之定、基隆法兵已退,岑毓英務將關內外各營及劉永福一軍一律撤回關內,不準託詞遷延;究於何日撤竣?速即電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七。
十七日(乙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程文炳一軍着即撤回湖北;應需饟項,着左宗棠、楊昌浚於洋款內發給,將來由鄂清算。所有餘存洋款仍着存庫,聽候撥用』。
又諭:『電寄楊嶽斌:所部暫緩遣撤;着將派查事件,趕緊查覆,再行聽候諭旨』。
十八日(丙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蘇元春等:據李鴻章電奏「巴德納照會稱:諒山一帶復到中國官兵三隊,請飭撤回;澎湖本擬照約克期撤盡,迭聞此信,不無疑慮」等語。粵軍早撤,必無復到諒山一帶之事。惟張之洞前奏,越民有與法仇殺情事,難保非遊勇勾結冒充華兵;着蘇元春、李秉衡確查電覆。現在滇軍及劉永福營已否一律撤回關內?日久未據岑毓英覆奏。此時滇、桂電信中途有無阻滯,着蘇元春等速諮該督迅即遵旨辦理,仍將滇軍現在情形迅速電聞』。
二十二日(庚申),諭〔軍機大臣等〕:『前迭諭岑毓英將關外滇軍及劉永福營一律撤回邊界,迄今日久,尚未據該督覆奏。法已退出基隆,並將虜去弁勇悉數交回;我軍亟應如約迅撤,以昭大信。着岑毓英懍遵迭諭,趕速辦理;毋再遲延,致幹咎戾。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張之洞:前迭諭岑毓英將滇軍、劉永福營一律撤回邊界,迄今未據覆奏。法已退出基隆,並將虜去弁勇悉數交回;我軍亟應如約迅撤,以昭大信。着張之洞速諮岑毓英懍遵迭諭,趕速辦理。現聞電線中斷,應如何設法急遞?並蘇元春派赴諒山彈壓之兵,何時撤回?均着迅速電聞』。
二十三日(辛酉),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等奏:『閩省官輪被毀,解運饟械並渡勇援臺,類皆轉僱商輪,諸多不便。現購買「富有」、「美富」兩輪,以資遣用』。下部知之。
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行抵基隆大營,與撫臣劉銘傳籌商防務,勤加操練,增高牆壘、深浚溝濠,以期有備無患』。報聞。
二十五日(癸亥),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法將孤拔,已於四月十九日在澎湖病斃。所有「平安」輪船被虜之幹軍弁勇,應另與法官商辦,俾得早日收回』。報聞。
又奏:『衰病增劇,現在中、法和約已定,請開缺回籍調理』。得旨:『覽奏殊深廑系。着賞假一月,安心調理;毋庸開缺』。
二十六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楊嶽斌等奏「籌辦臺灣防務」:「澎湖、基隆、滬尾三海口,均須長泊快兵船一隻;修造炮臺運辦各料,須裝貨船二隻。請飭南、北洋分撥快船三隻、福建船政速撥貨船二隻,到臺備用」等語。臺灣所需各船,能否照數撥往?着李鴻章、曾國荃、裴蔭森奏明辦理。至各船到臺之後,饟項如何發給?並着妥議具奏。將此由四百里諭知李鴻章、曾國荃,並傳諭裴蔭森知之』。
又諭:『據岑毓英電奏:「雲軍三萬餘人已撤回二萬三千餘人,均抵開化、臨安邊界;留粵勇七千餘在後彈壓,陸續撤回」等語。法人現已退出基隆,專俟滇軍及劉永福營一律撤回,即將澎湖退出。着岑毓英懍遵迭次諭旨,迅將關外滇軍全數撤回邊界,不得稍涉遷延;並飭催劉永福趕緊督率所部入關,毋任逗遛。仍將抵關日期,飛速馳奏。前據李鴻章電奏:「據教士報稱雲南拏獲法兵四、五名,在營囚繫,請飭交還」等語。並着岑毓英查明所獲法兵,妥爲交還。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福建巡撫劉銘傳奏:奸商吞匿厘金、道員通同作弊,已將臺澎道劉璈撤任查辦。得旨:『劉璈着即撤任,聽候查辦』。
又奏:『基隆一隅自遭兵禍,民房焚燬無餘,田地荒蕪,流離可憫!擬請撫卹,由淡水捐輸項下撥款動用』。如所請行。
以任情勒捐,革臺灣宜蘭縣知縣王家駒職。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
六月初三日(庚午),諭內閣:『楊嶽斌、劉銘傳、孫開華奏「臺北解嚴,請將歷次戰守尤爲出力將弁官紳及籌運出力人員獎勵」各折片,劉銘傳駐守臺北,未能相機決策攻復基隆,本屬無功足錄;而各營將弁官紳,固守要隘歷時甚久,迭次接仗亦能竭力抵禦,自不能因督師之不力,並沒行間效命之勞。惟所請獎敘,未免過優;量行覈減,酌予恩施。王詩正、沈應奎均系已革司、道大員,左宗棠並未先行奏明輒令赴營,本不應給予獎敘;姑念該革員等業經渡臺,不無微勞足錄。王詩正着賞給五品頂戴,沈應奎着賞給四品頂戴;陣亡之總兵曾照禮、副將劉義高等均着交部照陣亡例,從優議恤』。
諭軍機大臣等:『已革遊擊呂文經,前經降旨發往軍臺。嗣據楊嶽斌奏請留營,復經諭令即行起解,不準逗遛;迄今已逾兩月,未據奏報起程,殊屬延玩!着楊昌浚、劉銘傳、張兆棟迅即派員將呂文經趕緊起解,不準藉詞遷延;並着將起解日期,先行奏聞。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臺北戰守出力,予提督蘇得勝、郎中林朝棟等升賞銜翎有差。
初四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岑毓英奏「行抵雲南邊界並檄令關外各營一律撤回」一折,張之洞迭次電信多系傳聞之誤。該督現已檄令關外各營一律撤回,越地不留一兵,以昭信義;所辦甚是。現在基隆法兵已退,所有被虜弁兵悉數收回;法兵之留澎湖者,其意專候滇軍及劉永福一軍全數撤回後,方能照約全退。着岑毓英督催各軍迅撤,劉永福所部進關後,仍速飭前赴思欽一帶駐索,毋再遷延;一面將各軍進關日期先行馳奏。越民之情殷內附者,編列民籍;如果相安,即着遵照前次電旨,妥籌安撫。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初十日(丁丑),諭內閣:『鴻臚寺卿鄧承修奏:「福建布政使沈葆靖被參聞警移眷出署一款,疆臣、部臣未能據實定議」等語。左宗棠等查辦此案,語涉疑似;吏部議覆沈葆靖處分,亦屬從輕:均有不合。左宗棠、楊昌浚着交部議處;吏部承辦此案堂司各官,着查取職名,交該衙門議處。並着吏部將該藩司應得處分,另行復議具奏。沈葆靖着即開缺來京,聽候部議』。尋吏部奏:遵旨改議處分。得旨:『前福建布政使沈葆靖着照部議降三級調用,大學士左宗棠、閩浙總督楊昌浚着照部議降一級留任,均不準抵銷』。
十一日(戊寅),調廣西布政使張夢元爲福建布政使。
十二日(己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據電奏「法教入粵,流弊太多,示弱太甚」等語。傳教載在條約,上年七月降旨用兵,尚諭令保護法國教民。現在基隆已退,被虜弁兵均已收回;法使業已到京,教士照約入口,有何示弱?澎湖尚未退出,正以滇省撤兵稍遲爲藉口;若再因阻教入粵別添枝節,以致澎湖久居不退,其爲示弱不更甚耶?此等緊要關鍵,豈能輕聽僚屬、將弁之言,有意阻格。如地方莠民藉端滋鬧,全在該督嚴飭彈壓;果能實力奉行,何至生事?賀璧理致法領事信,有「法教入粵、粵督不願」等語;何以向該督言,又謂緩來爲宜?恐不足據。着張之洞速即出示曉諭,準令教士入口,以昭大信;毋得再存意見,轉啓羣疑。設有僨事,惟該督是問』。
又諭:『電寄岑毓英:據電奏「劉永福已抵文山縣,料理赴粵」等語。法人在澎,專候滇省撤兵消息。現在劉永福已將赴粵、滇軍亦概入雲界,法人自不能以此藉口;辦理亦尚合機宜。據張之洞電奏,有「已許劉永福帶二千人可以安置」之語。目下該軍舊部不滿五百,即着於遣散粵勇內添募合成二千人,飭令迅赴思欽一帶,由張之洞妥爲佈置;毋任在滇逗遛,以免別生枝節』。
十三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據劉銘傳奏「臺灣道劉璈貪污狡詐、劣跡多端,開單列款請革職查辦」一折,劉璈着革職拿問,光劉銘傳派員妥爲看守,聽候欽差大臣到閩查辦。所有該革員任所資財,着該撫遴派廉幹委員嚴密查抄,毋任寄頓隱匿。另片奏「臺灣道缺,暫留陳鳴志署理,期挽積習」等語。着依議行。將此由五百里密諭知之』。
又諭:『劉銘傳奏「臺灣道劉璈貪污狡詐、不受節制、劣跡多端、聲名狼藉」一折,本日已有旨將劉璈革職拿問,着卞寶第遴派廉幹委員將該革員原籍資財嚴密查抄,毋任寄頓隱匿;並將抄出財產開列清單,據實具奏。將此由五百里密諭知之』。
又諭:『電寄楊嶽斌:電奏已悉。該前督所部各軍,着確探澎湖法兵全數退出後再行遣撤;所請賞假回籍終養,着俟派查事件覆奏到日,再降諭旨』。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
十六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左宗棠等奏「查明澎湖失事員弁,請旨分別懲處」一折,此次澎湖失事,該處文武員弁未能竭力固守,致被法兵攻陷,實屬咎無可辭。據奏該處向無城郭,與失守城池者有間,雖系實情;惟所擬分別懲處,尚覺過輕。副將周善初、通判鄭膺傑均着革職,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通判梁嶽英、都司鄭漁、守備馮楚燊均着革職,發往軍臺效力贖罪。同知關鎮嶽、副將陳得勝、守備梁璟夫,均着交部議處。楊昌浚、劉銘傳均有地方之責,惟劉銘傳困守臺北,鞭長莫及,自應稍予區別;楊昌浚着交部嚴加議處,劉銘傳着交部議處。左宗棠、穆圖善辦理該省軍務未能援應,均着交部察議。楊嶽斌於澎湖失事之時,先經催令渡臺,自難兼顧;所請議處,着加恩寬免。現在法兵業已退出澎湖,防務亟應實力整頓;着左宗棠、穆圖善、楊昌浚、劉銘傳迅即飭選將弁前往駐紮,並慎選地方官將善後事宜悉心佈置。所需輪船策應,着即資商曾國荃將「南琛」等三船調赴該處,認真訓練,聽候調遣。閩口撈獲之船械等件應如何修整撥用?並着左宗棠等查明迅速具奏。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十八日(乙酉),兩江總督曾國荃奏:南洋快船未能撥駐臺灣。得旨:『着將三船趕緊修理,仍遵前旨撥赴澎湖,勤加操練,以資防守』。
二十二日(己丑),署船政大臣福建按察使裴蔭森奏:購修夾舨,復設練船。下部知之。
又奏:南洋購造快船等費,請飭閩督等撥解款項。得旨:『着照所請,即由裴蔭森知照楊昌浚、穆圖善將應還、應解款項迅速撥解,以濟急需』。
二十三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嶽斌:據奏請撤營歸養等語。楊嶽斌着準其回籍養親;即將所部各營妥爲遣撤,俟撤竣後再行起程』。
又諭:『閩省現已解嚴,王詩正所部營勇,着左宗棠督飭妥爲遣撤;並飭王詩正即行回籍』。
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遵查李彤恩等參款。得旨:『李彤恩着即驅逐回籍,不準逗遛臺灣。朱守謨着即革職,永不敘用』。
督辦臺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目疾沉重,請開巡撫本缺,專辦臺灣事務。得旨:『本日已有旨,令楊昌浚兼署福建巡撫矣。劉銘傳督師無功,正當力圖自贖;着將臺灣善後事宜,認真整頓,以觀後效。所請開缺之處,不準行』。
以閩、浙總督楊昌浚兼署福建巡撫。
二十四日(辛卯),諭〔內閣〕:『上年四月間,特准李鴻章與法國總兵福祿諾議定越南通商事宜,無非戢兵安民之意;迨後諒山一役,不得已而用兵。越南地極炎荒,士卒每多瘴故,且相持半載,各損師徒,藩屬人民亦罪鋒鏑;朕甚憫焉!洎十二月間總稅務司英人赫德以兩國本無嫌隙,力請仍照津約;往返通詞,棄怨修好。朕仰維上天好生之德,並敬念列祖命將出師於天時地利、緩急進止,撥度因時,不存成見。恭鐸乾隆五十四年安南撤兵迭次諭旨,權宜所值,先後同符。特照所請,命李鴻章等與法使巴特納重訂新約十條,于越南北圻邊界定地通商,言歸於好。現在法國盡退基隆、澎湖之兵,我亦將滇、粵各軍撤歸關內;彼此擒獲人衆,均已按數交還。從此荒服免遭兵燹,海宇共慶乂安。朝廷於此事權衡終始、審察機宜,本無窮兵黷武之心,允協修好睦鄰之意。今當和局既定,特通諭中外,俾鹹知朕意焉』。
諭軍機大臣等:『前有旨派錫珍前往江蘇,會同衛榮光查辦事件。錫珍已於本日請訓,擬由海道赴滬;衛榮光着俟該尚書到後,即行同赴臺灣,秉公查辦。所有應查各件,已交錫珍帶往,與該撫公同閱看。江蘇巡撫,着譚鈞培暫行護理。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覆陳劉銘傳退棄基隆實在情形。得旨:『劉銘傳倉猝赴臺,兵單饟絀;雖失基隆,尚能勉支危局,功罪自不相掩。該大臣輒謂其罪遠過於徐延旭、唐炯,實屬意存周內,儗不於倫。左宗棠着傳旨申飭。原折擲還』。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
秋七月初四日(庚子),諭內閣:『前據左宗棠奏:因病籲請開缺回籍,當經賞假一月,俾資調理。茲據奏稱「病難速痊,懇請交卸差使,展假回籍」等語。覽奏病情,殊深廑念;自應俯如所請。左宗棠着準其交卸差使,不必拘定假期,回籍安心調理。該大學士夙着勳勤,於吏治戎機久深閱歷;如有所見,仍着隨時奏聞,用備採擇。一俟病體稍痊,即行來京供職』。
諭〔軍機大臣等〕:『左宗棠奏「請交御差使展假回籍」一折,本日已有旨準其交卸差使,回籍調理矣。所有「欽差大臣關防」,即着交楊昌浚派委妥員齎京呈繳。至該大臣所統恪靖各營,現在應留應撤?着左宗棠、楊昌浚體察情形、悉心會商,奏明辦理。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初五日(辛丑),兩江總督曾國荃奏:統帶援閩兵輪已革提督銜總兵吳安康請開復原官原銜,並賞頭品頂戴。得旨:『「澄」、「馭」兩船失事,吳安康統帶不力,厥咎甚重;後雖鎮海禦敵,着有微勞,其功過不足相抵。業經另案革職留營,免予議罪,已屬從寬;前於劉秉璋奏到,已諭令諮行該督毋庸列保。此奏自系尚未接奉前旨,所請着毋庸議』。
初六日(壬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秉衡:張夢元已調補福建布政使,着李秉衡傳知即由廣東乘輪迅赴新任,毋庸來京請訓』。
初八日(甲辰),諭〔軍機大臣等〕:『劉銘傳奏:「據署臺澎道陳鳴志等會稟劉璈濫支虛冒各款及提督高登玉、都司李德福朋比爲奸,同知胡培滋、知縣周志侃通同作弊;請旨訊辦」等語。高登玉、李德福、胡培滋、周志侃着一併革職,交錫珍、衛榮光按照所奏各節,歸案訊辦;務須撤底根究,毋稍含混。原折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十一日(丁未),閩浙總督楊昌浚奏:閩省鹽務困敝,請免加釐並免捐輸以恤商艱。允之。
又奏:閩省制錢缺乏,變通鼓鑄以資民用。下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一。
十八日(甲寅),福州將軍穆圖善奏:軍務已定,懇銷去幫辦軍務差。得旨:『穆圖善着準其開去幫辦軍務差使;所部各營戰後防守出力,奉懿旨:着於前發內帑銀內賞給五千兩,以示獎勵』。
二十六日(壬戌),命福州將軍穆圖善來京陛見,以杭州將軍古尼音佈署福州將軍。
二十七日(癸亥),湖南巡撫卞寶第奏:遵旨查抄已革臺灣道劉璈家產。得旨:『着將所抄該革員家產嚴密封存,派員妥爲看守;俟定案時,再降諭旨』。
二十八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電稱左宗棠因病出缺,覽奏殊深悼惜!所有該大學士身後一切事宜,着楊昌浚妥爲照料;並着趕緊馳奏,候旨施恩』。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二。
八月丁卯朔,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渡臺員弁,懇準保獎。得旨:『此次該軍未能迅速渡臺,又無戰功足錄;所請保獎之處,着毋庸議』。
命翰林院侍讀學士陳學棻提督福建學政。
初三日(己巳),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收回澎湖弁勇,補發口糧,並死難員勇請恤。得旨:『此項已故弁勇,並非臨陣捐軀可比;所請發給恤賞銀兩及賞給世職之處,着毋庸議』。
初四日(庚午),署船政大臣福建按察使裴蔭森奏:臺防需船,請續派「伏波」東渡,以供差遣。下所司知之。
初五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旨浚:據電稱「楊嶽斌幹軍十二營應找饟項引糧十餘萬兩」等語。即着核明確數,準其於洋款內撥給』。
十四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劉銘傳奏:「臺灣南路率芒、董底兩番社與七家山番械鬥,副將潘高升不爲伸理,並縱勇袒助七家山番,致該兩番社聚衆滋事;劉璈不待查覆,率行調兵進剿,致該兩番社良莠不分,同遭焚掠。請旨將潘高升懲辦」等語。率芒、董底番社前已受撫,此次與七家山番仇殺,自應設法解散;何得率行攻剿,慘及無辜!現據該兩番社悔罪投誠,即着劉銘傳飭屬妥爲彈壓,毋任再滋事端;其被難番衆,酌量加以撫卹。至交出兇番六名,是否的系正凶?訊明分別究辦。除劉璈已另案革職查辦外,潘高升辦理乖方,實屬罪有應得。着即革職,發往軍臺效力,以示懲儆。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三。
十九日(乙酉),諭〔軍機大臣等〕:『劉銘傳等奏「遵保基、滬獲勝立功將士暨歷次戰守尤爲出力之援軍、練董、轉運員弁官紳,併案開單請獎」一折,軍營保獎人員,必須打仗獲勝或扼守要隘等項實在着有勞績,方足膺懋賞而昭激勸;此次單開,除滬尾接戰出力各員弁應量予獎勵外,其王詩正一軍前經臨敵失利、吳鴻源一軍留守中路,並無戰功,該撫等一併匯保,其餘各營何項出力亦未詳細聲明,是開報既屬籠統、保獎復多冒濫,殊非核實之道。着劉銘傳會商孫開華將單開各員及所請獎敘,嚴行裁汰、大加刪減,查明實在異常出力員弁,再行悉心覈定,分晰開單,據實具奏。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尋劉銘傳等會奏:遵減基、滬立功將士保案,請照前單給獎。得旨:『王詩正、吳鴻源部下擬保各員弁,着劉銘傳詳加覈減。至王詩正、陳鴻志兩軍前單籠統開保,此次單內開列釐出四十餘員名,以前單核計,尚有一百餘名;是否全歸刪汰?並未聲明,殊欠明晰;仍着分營逐一開單具奏。其餘所請獎敘各員,着該部議奏』。尋劉銘傳奏:『查王詩正、吳鴻源所部將士,不無微勞;若全行刪減,未免向隅。茲就前單開列在前請保從優者,量爲覈減;分別開單,酌保五十人。其餘一百三十餘員名,概歸刪汰』。如所請行。
以託病離營,革臺灣軍營都司範治鈞職,永不敘用。
予基、滬陣亡、病故各員弁彭沛霖等優恤,並於臺北建立淮楚昭忠祠;從督辦臺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請也。
二十三日(己丑),諭軍機大臣等:『左宗棠、穆圖善、楊昌浚奏:「福建沿海防營及後路各臺局出力文武員弁,懇準保獎」等語。此次用兵省分,凡接仗獲勝者,均經給予獎敘;其餘防營及後路臺局員弁並無戰功,均未給獎。閩省事同一律,所請着毋庸議。左宗棠折片,均着留中。其道員劉麟祥一員,着俟服闋後,仍遵前旨交吏部帶往引見。將此諭令穆圖善、楊昌浚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四。
九月初五日(庚子),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醇親王奕■〈環,言代王〉等遵籌海防善後事宜折內奏稱:「臺灣要區,宜有大員駐紮」等語。臺灣爲南洋門戶,關係緊要;自應因時變通,以資控制。着將福建巡撫改爲臺灣巡撫,常川駐紮;福建巡撫事,即着閩浙總督兼管。所有一切改設事宜,該督詳細籌議,奏明辦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五。
冬十月初二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前據左宗棠等奏「中、法議約已成,懇由船政試造鋼甲兵船」一折,據稱「法國現在創造雙機鋼甲兵船雖較鐵甲稍遜,而駕駛較易、費用較減,每船估需工料銀四十六萬兩。閩省擬請試造三數號」等語。現當創辦海軍之際,洋麪兵船自應次第籌備,以資操練。着裴蔭森即將新式雙機鋼甲兵船先行試造一號;如果試驗合用,將來再行奏明陸續添造。目前所需造船經費,即由閩省前存洋款內撥用;餘剩洋款,着楊昌浚解交神機營存儲。裴蔭森務當督飭員役工匠覈實經理,不得虛糜帑項,以重要需;楊昌浚亦當隨時會商,妥籌辦理。將此由五百里諭知楊昌浚,並傳諭裴蔭森知之』。
初七日(壬申),閩浙總督楊昌浚奏:『委員查恤澎湖被難各戶,並擬籌防務』。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七。
十八日(癸未),諭內閣:『前據劉銘傳奏參臺灣道劉璈貪污狡詐,劣跡多端;當將該員革職拿問並將任所、原籍資產一併查抄,特派錫珍、衛榮光馳往查辦。茲據查明覆奏:此案劉璈被參鹽務、礦務營私舞弊各節,經錫珍等傳集人證、詳核卷宗,雖多辦理不善,尚無侵吞虧短、通同作辦情事。惟於所部各營空額,經已革提督高登玉繳入道署銀一萬一千六百餘兩、又將夫價銀扣存賬房四千五百餘兩,據供留作賞需,查無詳報案據。又於其子劉濟南招勇船價,浮冒銀一萬兩零。該革道以監司大員總理營務,輒敢虛支鉅款、任意冒銷,律以監守自盜,罪無可辭。已革臺灣道劉璈着照所擬斬監候,即由該督、撫派員解交刑部監禁。其應繳之款,除抄產備抵外,餘着勒限追完,照例辦理。至折內所奏薛樹華供稱送給洋銀一萬元,張新是否轉給劉璈?伊不知曉;及王青雲等所供洋藥厘金每年交給道署規費銀二萬五千元,九、十兩年輾轉撥還、撥給等語。聲敘殊未明晰;豈得以事無左證,竟置勿論。着刑部於全案供招解到時,再將以上兩款詳細查覈具奏。已革提督高登玉明知劉璈虛報夫數,輒代出印領釦繳多贓,實屬朋比爲奸;着從重發往軍臺效力贖罪。已革同知胡培滋管理支應,於劉璈虛報募勇船價等情毫無覺察,明知夫饟浮冒、又不據實舉發,實屬知情徇隱;業經革職,着永不敘用,仍驅逐回籍,不準逗遛。副將張福勝在臺年久,聲名平常;着即行革職。知府劉濟南素行不檢,物議滋多;着一併革職』。
十九日(甲申),諭軍機大臣等:『前據卞寶第、劉銘傳先後具奏,已革臺灣道劉璈任所、原籍資產業經遵旨查抄。劉璈現經訊明定罪,監禁追贓。其任所抄出銀兩,即着劉銘傳派員解部;原籍抄出資產,着卞寶第按照原單核實變價,解部備抵。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前有旨將福建巡撫改爲臺灣巡撫,一切改設事宜令該督、撫詳籌議奏。臺南、北地輿袤延甚遠,以形勢而論,臺北各海口尤爲緊要。原設臺灣道一員遠駐臺南,深慮難以兼顧;且巡撫常川駐紮,一切錢榖、刑名事宜必須分員管理,各專責成。應否於臺灣道之外添設臺北道一員?着楊昌浚、劉銘傳悉心會商,妥議具奏。澎湖爲由閩赴臺要隘,扼扎勁旅、認真操練,方足以資緩急。該處地方若由臺灣巡撫管轄控制,自更得宜;並着詳細議奏。其餘未盡事宜,該督、撫如有所見,務當明晰敷陳,以備採擇。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二日(丁亥),諭內閣:『福州將軍穆圖善着授爲欽差大臣,會同東三省將軍辦理練兵事宜;各城副都統以下,均歸節制』。
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劉銘傳奏「目疾日重,懇請開缺」一折,劉銘傳經朝廷特簡督辦臺灣事宜,正當次第經營,力圖報稱;上年督師不力、謗書盈篋,仍復曲予優容,尤宜奮勉圖功,以期自贖。何得因目疾未愈,遽請開缺!着賞假一個月,毋庸開缺。該撫籌辦善後,尚屬認真;仍將兵事、吏治及地方一切利弊力疾妥籌,悉心辦理。凡事當行之以恆,總期成效可觀,方爲不負委任。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二十七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御史殷如璋奏:「福建船政局收用員紳過多,需款太巨,致造船經費不能統歸實用;請飭詳加考試,認真核辦」等語。福建船政局近年瞻循積習,濫用委員、支銷浮冒,朝廷早有所聞。當此整頓海防、綜覈名實之際,豈容不肖員紳虛糜無已,致辦理不收實效!着裴蔭森會同楊昌浚將該衙門現用各員認真考覈,其冗濫充數者悉行裁汰,並將實能通曉製造、當差勤慎人員開單具奏,一面諮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查覈考驗。倘再因循瞻顧、不能破除情面,仍有濫保浮支情事,必惟該大臣等是問。原片着鈔給閱看。將此諭知楊昌浚,並傳諭裴蔭森知之』。尋楊昌浚奏:『會同考覈船政員紳,分別裁留及應備諮取考驗各員實在情形』。下該衙門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八。
十一月十六日(庚戌),以因公淹斃,予福建補用千總邱水生優恤。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
十二月初七日(辛未),督辦臺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生番滋事,分路剿撫並現在歸化情形。得旨:『覽奏撫番情形已悉。着督飭官紳次第妥爲開導,遇事持平辦理,以期日久相安』。
又奏:『酌定全臺養兵三十五營,計每年饟需至少須百五十餘萬兩;每年出入相抵,尚不敷三十餘萬兩。懇飭下閩省將軍、督臣,自十二年正月起,按月協濟臺灣海防經費銀三萬兩,以濟急需』。下部議。
予在營病故臺灣參將文貴和等三十五員優恤。
初十日(甲戌),閩浙總督楊昌浚奏:遵旨提解洋款並瀝陳閩省支絀情形,懇准將現存洋款六十萬兩酌留濟用。得旨:『着戶部歸入劉銘傳請撥洋款購備炮械片,一併議奏』。
十二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據劉銘傳奏「籌度臺灣情形,暫難改設省會」、又據楊昌浚奏「籌議臺灣改設事宜,請添設藩司」各一折,臺灣爲南洋門戶,業經欽奉懿旨將福建巡撫改爲臺灣巡撫;劉銘傳所請從緩改設巡撫,着毋庸議。楊昌浚所奏添設臺北道不如添設藩司,係爲因地制宜起見;自可準行。惟此次該督所奏尚系大概情形,所有一切應辦事宜,均未籌商定妥。臺灣雖設行省,必須與福建聯成一氣如甘肅、新疆之制,庶可內外相繼。着楊昌浚、劉銘傳詳細會商,奏明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一。
●光緒十二年(一八八六、丙戌)春正月初七日(辛丑),閩浙總督楊昌浚等奏:署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請開去幫辦臺灣軍務差使。允之。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請將已革臬司張學醇留營差遣,辦理臺灣撫墾事宜。如所請行。
豁免福建臺灣各屬舊欠供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三。
二月十八日(壬午),命內閣侍讀學士林維源前赴臺灣幫辦臺北開墾、撫番事務。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四。
三月十九日(壬子),予故臺灣鎮總兵張家賓、副將蕭德明等祭葬、世職。
二十二日(乙卯),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二十四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劉銘傳奏:「澎湖爲閩、臺門戶,非特設重鎮,不足以資守禦。楊昌浚與該撫意見相同,擬將澎湖副將與海壇鎮對調,仍歸總督管轄」等語。即着楊昌浚、劉銘傳會同籌議具奏。閩、臺防務關係緊要,該督籌辦一切,務當和衷共濟,不分畛域,力顧大局。上年諭令該督等會議臺灣改設各事宜,並着一併妥速議奏,毋稍遲延。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臺灣巡撫劉銘傳奏:遵籌澎湖防務,請飭部撥實款以資接濟。下戶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五。
夏四月十八日(辛巳),以臺灣基、滬戰守有功,予總兵蕭宗雲等以提督簡放,賞提督曠洪亮正一品封典、總兵楊忠等巴圖魯名號、協領兜欽等花翎;餘升賞、加銜有差。
二十六日(己丑),閩浙總督楊昌浚奏:臺灣改設行省需款甚亟,請飭部籌撥。下戶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七。
五月初七日(己亥),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隨員楊克勤等渡臺出力,請予獎敘。
得旨:『楊克勤等均着照所請獎敘。上年該前督募勇渡臺,各營本無戰功,姑念該員等尚屬不避艱險,是以俯如所請;此外,不得再請獎敘』。
初八日(庚子),諭內閣:『劉銘傳奏「各路生番歸化,請將開山剿撫尤爲出力官紳懇恩給獎」一折,上年冬間臺灣生番滋事,經劉銘傳督飭官軍分路剿辦,並派員赴各社反覆開導;該番等懾於兵威,率衆就撫。現已招撫四百餘社、歸化七萬餘人,辦理尚爲妥速;劉銘傳調度有方,深堪嘉尚!劉朝祜、章高元隨同辦理剿撫事宜,頗資得力;該二員均着交部從優議敘。其餘出力員弁官紳,不無微勞足錄,自應量予獎敘。道員林朝棟,着賞給勁勇巴圖魯名號,並加三品銜;總兵柳泰和,着賞給健勇巴圖魯名號;唐仁元着以提督交軍機處記名,並遇有總兵缺出,先行請旨簡放;提督尤福聚,着賞給一品封典;參將張廣居着免補參將,以副將仍留原省儘先補用;典史陸陳謙,着以縣丞仍留福建補用;武舉黃希文,着以守備補用;軍功陳玖英,着賞給五品藍翎。另片奏:「前藩司沈應奎贊助撫番,籌劃經費,異常出力;請逾格恩施」等語。沈應奎着賞還原銜、花翎』。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丈量田畝、清查賦稅,請定賞罰章程。得旨:『即着督飭派出各員紳認真辦理;出力人員,準照異常勞績奏獎。倘有賄託隱匿、畏難延誤情事,即着嚴行參辦』。
又奏:『前保轉運饟械人員,部諮改照尋常勞績覆敘。查臺灣轉運艱險,請仍照異常勞績給獎』。從之。
又奏:議定臺灣百貨厘金辦法。下所司知之。
以招搖騷擾,革臺灣守備凌國祥職。
予故臺灣台北府知府陳星聚照軍營例優恤。
二十六日(戊午),諭軍機大臣等:『劉銘傳奏:「臺灣經費,現與督臣議由福建厘金項下每年協濟銀二十四萬兩,由海關照舊協銀二十萬兩;請飭先期撥給」等語。臺灣需饟孔急,自應豫爲籌撥;着古尼音布、楊昌浚自來年起將議定每年協濟臺灣饟銀四十四萬兩按季先期撥給,以應要需;餘俟楊昌浚會奏到時,再降諭旨。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請調補用直隸州知州何嗣焜辦理文案。得旨:『即着該撫諮行江蘇巡撫轉飭何嗣焜馳赴臺灣,聽候委用』。
二十九日(辛酉),閩浙總督楊昌浚奏:台州紳士在閩爲已革臺灣道劉璈代繳追款。得旨:『着準其在閩呈繳,即行解部;並飭司嚴催,俟劉璈病痊,迅速起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八。
秋七月十三日(甲辰),諭內閣:『楊昌浚、劉銘傳奏「遵議臺灣改設行省事宜開單呈覽」一折,着該部議奏』。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
八月十七日(丁丑),刑部奏:已革臺灣道劉璈完繳各款,請減等治罪。得旨:「劉璈着減一等,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一。
九月初五日(乙未),諭內閣:『劉銘傳奏:「提鎮大員剋扣饟銀,請旨革職降補」等語。記名提督方春發統帶鎮海前軍三營,於營中應發各項饟銀,或不照章發足、或竟始終不發,並信用已革知縣陳海春販運煙土,聽在營各勇吸食,按月扣饟抵銷,以致營伍廢弛。又總兵桂佔彪管帶鎮海前軍右營,亦有減發銀兩、扣發存饟等情。似此剋扣軍饟、紊亂營規,實屬大幹法紀。該撫僅請革職降補,殊屬輕縱。方春發、桂佔彪均着先行革職,交該撫親提研訊,將應得罪名按律定擬具奏。其剋扣欠發各款,仍着查明確數,勒限嚴追;不得稍涉含混』。
予軍營病故臺灣總兵周太勝等六十八員名優恤。
十四日(甲辰),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購辦水陸電線。報聞。
又奏,請將已革都司鄭漁暫留臺防差遣。得旨:『鄭漁着準其暫留臺澎戴罪效力。該撫務當隨時察看;如不得力,即奏明仍遵前旨發遣』。
以防兵缺額,革臺灣參將張欣職。
十六日(丙午),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督兵剿辦蘇魯馬那邦等叛番情形。得旨:『該番反覆無常,聚衆抗拒,自宜示以兵威。即着該撫督飭各統領相機進兵,妥爲剿撫;務令各番知懼知感,傾忱向化』。
二十九日(己未),命降調福建布政使沈葆靖交直隸總督李鴻章差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
冬十一月十三百(壬寅),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覆陳籌辦防務出入款目,請飭部查覈。得旨:『所陳籌辦臺、澎防務併購炮價值需款甚亟,均系實在情形。着戶部速議籌撥有着的款,即行具奏』。
以開山撫番出力,予福建典史陸陳謙巡檢用,並賞換花翎。
十四日(癸卯),諭軍機大臣等:『御史陳琇瑩奏:「臺灣考試,宜添設學政以專責成,或令福建學政乘輪東渡按試臺屬」等語。現在臺灣改設行省,學政應否添設及福建學政能否渡臺考試之處?着楊昌浚、劉銘傳、陳學棻會商妥議具奏。原片均着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尋楊昌浚等奏:臺灣學政,請仍由巡撫兼理。從之。
以克服越南廣威府不拔縣,賞臺灣道唐景崧二品銜並霍伽春巴圖魯名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四。
十六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張誠着發往臺灣,交劉銘傳差遣效力贖罪』。
十七日(丙午),福建陸路提督唐定奎因病解職,以漳州鎮總兵孫開華爲福建陸路提督、記名提督侯名貴爲福建漳州鎮總兵官。
二十一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所有提撥安徽等省銀三十六萬兩,即着該部迅諮各省趕解劉銘傳應用。至所撥閩海關及閩省各局銀四十四萬兩,劉銘傳前奏系在常年用款一百五十萬之內;今若撥歸炮價,則常年之款又須另籌,且恐此款業經動支,無以應急。着戶部再行詳核,迅速覆奏』。
以臺防帶隊出力,賞洋教習凱來博都司銜。
二十七日(丙辰),諭軍機大臣等:『前據劉銘傳奏「覆陳臺灣出入款目開單呈覽,併購炮需款甚急,請借洋款」各折片,當令戶部籌撥有着的款,速議具奏。旋據該部奏稱:「議撥安徽認解旗兵加饟、浙江鹽務加捐商捐醬捐及臺灣徵存加增洋藥稅釐、福建應解部庫籌邊軍饟四項,共合銀三十六萬兩;並閩省原定擬解之四十四萬,正符八十萬兩之數」等語。詳加披閱,除提撥安徽等省銀三十六萬兩飭令該部迅諮各省趕解外,因念閩海關及閩省各庫局銀四十四萬劉銘傳前奏系在常年用款一百五十萬兩之內,若撥歸炮價,則常年之款又須另籌;復諭令戶部,再行詳核覆奏。茲據稱「前項銀四十四萬兩原系移緩就急,暫供目前要需。其常年用款,另行籌劃,奏明辦理」等語。近年各省饟需同一支絀,戶部職司綜覈,自當力求節省。但輕重緩急,必宜權衡至當;如果實系要需,即應籌撥有着的款,方不致貽誤事機。部臣疆吏,均系倚任大臣,當體念時艱,和衷共濟;豈可各存意見,轉煩朝廷區畫!劉銘傳因辦防急需,此次陳奏摺內語多不平;戶部於初次覆奏內聲敘撥款,措詞亦近負氣:均屬不合。着傳旨申飭。至劉銘傳籌借洋款片內奏明與楊昌浚反覆函商,該部專責劉銘傳一人,未免存偏倚之見。惟劉銘傳並未先行請旨,何得遽與商人議借洋款?亦屬冒昧;着不準行。其閩海關及閩省各庫局原撥之四十四萬兩既經移作臺、澎辦防之需,所有此項常年用款作何撥補之處?仍着戶部籌議有着的款,迅速具奏。將此諭知戶部,並由五百里諭令楊昌浚、劉銘傳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五。
十二月初六日(甲子),署船政大臣福建按察使裴蔭森奏:雙機銅甲兵船安上龍骨,懇俟工竣後請獎。得旨:『着俟工竣後試驗,如果製造得宜,準照所請擇尤保獎』。
十二日(庚午),諭內閣:『劉銘傳奏「督兵剿服中、北兩路生番,請將出力員弁獎勵」一折,臺灣中路叛番經劉銘傳於本年九、十月間督率各軍開路搭橋、節節進剿,先後將各番社攻破,所有蘇魯等七社均已悔罪乞降。旋經該撫商同林維源進剿北路叛番,示以兵威;白阿歪等處生番二十餘社亦均歸化。劉銘傳籌辦剿撫,深合機宜;着交部從優議敘。在事員弁奮勉出力,亦應量予獎勵。提督吳宏洛,着賞穿黃馬褂;道員林朝棟,着賞給二品頂戴;提督李定明,着賞給頭品頂戴;朱煥明等,均着賞給正一品封典;副將萬國本,着以總兵記名簡放、並賞給壯勇巴圖魯名號;縣丞洪熙等,均着以知縣不論雙、單月歸部選用;知縣郭名昌,着仍以知縣歸部選用,並加同知銜;通判蔡嘉榖,着俟補缺後以同知用;已保巡檢陸陳謙等,均着以縣丞歸福建候補;軍功劉加輝,着以千總補用,並賞給守備銜;巡檢蔡煥章,着賞戴藍翎。陣亡之副將鍾玉鏞、劉煦章、都司李春山、守備劉復勝、千總陳賢卿、向斌廷、把總林桐,均着交部從優議恤』。
以勇數空額、營務廢弛,革臺灣統帶春字三營記名提督柳泰和職,撤銷勇號。
予臺灣軍營積勞病故記名提督王貴揚、參將陳近標等優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六。
●光緒十三年(一八八七、丁亥)春二月十四日(壬申),諭〔內閣〕:『劉銘傳奏:「甄劾文武各員」等語。總兵吳忠勝逗遛新竹,招搖滋事;守備侯作美壟斷煤務,訛詐地方;福建候補縣丞凌雲品行止卑汗,遇事招搖;江蘇候補知縣劉廷輝藉差需索,舉止輕浮;福建候補縣丞楊天煒辦理鹽務,聲名狼藉:均着即行革職。已保福建候補知縣李烇始勤終懈,清丈不力;着撤銷知縣保案,以肅官方』。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萬年青」輪船被掽沉沒,請飭照會英使。報聞。
又奏:知縣沈元章在「萬年青」船溺斃,請優恤。下部議。
予因公淹斃福建直隸州知州顧鎔等二十八員優恤。
予染瘴病故臺灣道員方策勳優恤。
十六日(甲戌),吏部奏:福建臺灣改設行省,請添設布政司一缺。從之。
十七日(乙亥),以神靈顯應,頒福建臺灣嘉義縣城隍廟扁額曰「臺洋顯佑」、龍神廟扁額曰「海嶼昭靈」、天后宮扁額曰「慈雲灑潤」。
閩浙總督楊昌浚奏:臺灣官欠,俟行省設定,由臺另議章程追賠。報聞。
十九日(丁丑),閩浙總督楊昌浚奏:福建團練大臣林壽圖纔可起用。得旨:『林壽圓着交吏部帶領引見』。
二十四日(壬午),以河南按察使邵友濂爲福建臺灣布政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九。
三月十九日(丁未),閩浙總督楊昌浚奏:閩省試鑄制錢,仿照康熙年間舊制,酌定每文八分五釐,尚無虧耗。下部知之。
二十日(戊申),河南巡撫邊寶泉奏:按察使邵友濂趕辦秋審,請暫緩赴福建臺灣布政使任。得旨:『着照所請,俟秋審完竣後即飭赴任』。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
夏四月初十日(丁卯),諭內閣:『劉銘傳奏「臺灣創辦商務」折內抬寫處「天恩」字樣誤書「天準」,殊屬疏忽;着交部察議』。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灣擬興修鐵路、創辦商務,並請派內閣侍讀學士林維源督辦;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着海軍衙門議奏』。尋議:『臺灣孤懸海外,物產蕃盛,非興商務不足以開利源、非造鐵路不足以興商務;應請旨準其開辦。林維源籍隸臺北,鄉望素孚;擬請旨準如該撫所奏,令該學士查照現議條款督飭商人委員認真照辦』。從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一。
閏四月十四日(辛丑),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醇親王奕■〈環,言代王〉等奏「部撥海軍經費解不足數,請旨飭催」一折,海軍爲自強要政,現在創辦伊始,全賴費用充裕;戶部原撥十二年分該衙門經費內厘金一項,江蘇欠解銀十八萬兩、浙江欠解銀八萬兩、江西欠解銀十五萬兩,似此任意遷延,以致辦事掣肘,殊屬不顧大局!着曾國荃、崧駿、衛榮光、李嘉樂迅將前欠銀兩趕緊籌解,並本年各省應解之項務當於年內掃數解清,不準絲毫蒂欠。至福建、廣東應撥海防經費已歸本省動用,滬尾、打狗二口已歸臺防;着戶部另籌的款相抵,以符原撥四萬兩之數。嗣後各省、關撥解海軍款項,若不年清年款,並着該部嚴定處分,指名奏參;果能全數解清,即着酌核請獎。原折均着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諭知曾國荃、崧駿、衛榮光、並傳諭李嘉東知之』。
十六日(癸卯),諭內閣:『劉銘傳奏「臺灣各路生番歸化並開山招撫情形,請將出力將領獎勵」一折,臺灣前後山各路生番自上年十月經劉銘傳檄委將領開通道路,設法招撫;數月之間,後山南、北兩路生番二百十八社、番丁五萬餘人,前山各路生番二百六十餘社、番丁三萬八千餘人,均各次第歸化,可墾田園數十萬畝;辦理尚爲妥速。劉銘傳督率有方,深堪嘉尚!其尤出力之副將張兆連、陶茂春,均着以總兵記名簡放;守備鄭有勤,着以都司儘先補用,並賞加遊擊銜。其餘在事出力員弁,準其匯案請獎;毋許冒濫』。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署臺灣道陳鳴志自署任以來,整頓營務、吏治不憚勞怨,于軍務洋務尤爲熟悉;爲道員中不可多得之員』。得旨:『陳鳴志着交軍機處存記』。
以捐制番衣,復已革廣東試用道張鴻祿翎頂。
以捐助田畝,予臺灣貢生洪騰雲等建坊。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二。
五月十九日(乙亥),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劉銘傳奏「整頓武備,請飭海軍衙門詳定營規操練章程刊發各省,並遵保將才」一折,除所保記名提督吳宏洛等七員已交軍機處存記外,其餘所陳各節,均着該衙門議奏』。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請以道員楊宗瀚留差候選;林維源請開去鐵路等差,專辦墾務。均如所請行。
以臺灣營、縣獲盜,予千總鄭超英等升敘、加銜有差。
以捕緝無功,革臺灣鳳山縣知縣張星鍔職。
予臺灣左營積勞病故員弁張東麓等優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三。
秋七月初九日(甲子),諭內閣:『楊昌浚等奏「籌議澎湖、海壇鎮協互調事宜」一折,新設福建澎湖鎮總兵,着吳宏洛補授。其海壇鎮協副將,着吳奇勳暫行署理;遇有內地水師總兵缺出,候旨簡放』。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五。
八月十二日(丙申),諭內閣:『吏部奏「遵議楊昌浚等處分」一折,閩浙總督楊昌浚應得降三級調用處分,着加恩改爲降四級留任;福建布政使張夢元應得降三級處分,着加恩改爲革職留任』。
十九日(癸卯),閩浙總督楊昌浚等奏:整頓臺灣屯務,以除積弊而裕供賦。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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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一日(乙亥),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威利」輪船因風觸礁情形。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七。
冬十月十一日(甲午),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全臺田畝丈量將竣,請飭部仿同安下沙則定賦。下戶部議行。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八。
十一月十六日(己巳),閩浙總督楊昌浚奏:臺灣鎮總兵吳光亮軍政索賄,請撤任查辦。得旨:『吳光亮着即撤任,聽候查辦』。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九。
十二月初九日(辛卯),以攻剿臺灣中、北兩路化番出力,予守備陶麟徵以遊擊升用,並賞給巴圖魯名號;予陣亡遊擊張國理祭葬、世職加等。
予積勞病故留閩補用副將餘德昌如總兵軍營立功病故例蔭恤加等、臺灣軍營積勞病故云南補用總兵李嘉榖等優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
●光緒十四年(一八八八、戊子)春正月十三日(乙亥),諭內閣:『三載考績,爲
國家激揚大典。中外滿、漢諸臣,有能職守恪共、勞勩最著者,允宜特加甄敘,以示優眷。……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盡心民事,綏輯巖疆,殫竭藎忱,不辭勞瘁;均着交部議敘。……劉銘傳着開復降二級留任處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一。
二月初四日(丙戌),諭〔內閣〕:『福建按察使裴蔭森着開缺以三品京堂候補,督辦福建船政事宜』。
以福建興泉永道奎俊爲福建按察使。
初六日(戊子),署福州將軍古尼音布奏:臺灣滬尾、打狗二口稅務委員防禦餘慶、花翎同知銜林東青等玩誤課款,請暫行革職。得旨:『餘慶着暫行革職、林東青着摘去翎頂,勒限追繳』。
二十一日(癸卯),諭〔內閣〕:『前據劉銘傳奏:「署恆春營遊擊劉全稟控臺灣鎮總兵吳光亮調考軍政,有向該員函借索賄等情」;當將吳光亮撤任,交劉銘傳查辦。茲據查明覆奏,吳光亮雖無向劉全索賄免考軍政情事,惟以專閫大員輒向屬員函借銀兩,究屬不知檢束;吳光亮着交部議處。劉全因帶病過考、未能得力,經吳光亮稟撤調郡,即以吳光亮索賄免考等情挾嫌妄控;此風斷不可長。劉全着革職永不敘用,以示懲儆。六品頂戴吳卓勳在該鎮署內管帳,輒與劉全往來,亦屬不安本分;着即勒令回籍,不準逗遛』。尋兵部議上,得旨:『吳光亮着降三級調用』。
二十五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本日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臺灣設局抽收洋商厘金與約不符,請旨遵辦」一折,臺灣爲通商口岸,洋商應完出口正稅,向不抽釐;現據該使臣等屢次據約陳請,着劉銘傳將抽收洋商厘金一事,即行停止。至該省應如何徵收落地稅釐,着另行設法辦理;總應徵之華商,彼自無所藉口』。
調閩浙總督楊昌浚爲陝甘總督,以湖南巡撫卞寶第爲閩浙總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二。
三月十四日(乙丑),予臺灣剿番病故遊擊陶麟徵及澎湖陣亡從九李穠等賞恤加等。
二十一日(壬申),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洋商入內地購買土貨,應令完納子口半稅;亟應聲明約章、劃清界限,以示限制而杜覬覦』。又奏:『臺灣府城並非通商口岸,應查照英約內載明府城口,據定「口」字立論,俾洋商不得違約置辯』。均下所司知之。
二十二日(癸酉),以記名總兵萬國本爲福建臺灣鎮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三。
夏四月初八日(己丑),以閩浙總督楊昌浚署福州將軍。
二十八日(己酉),予故福州將軍善慶照軍營病故例賜卹,賞銀一千兩治喪;戰績宣付史館立傳,並於立功省分建立專祠。其子依立布賞二等侍衛,巴克坦布、多倫布及歲引見。尋諡「勤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四。
五月初五日(丙辰),閩浙總督楊昌浚等奏:『請以福建安平水師副將改爲臺東陸路副將,並撥安平水師營遊擊改隸臺灣鎮;臺灣鎮屬之恆春遊擊改隸臺東,以資統攝』。下部議。
十二日(癸亥),以通政使司通政使黃體芳爲福建鄉試正考官、編修呂佩芬爲副考官。
二十五日(丙子),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查定例「欽天監時憲書」印,各省頒給一顆。臺灣新設行省,請飭部頒鑄,以備印書之用』。下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五。
秋七月初七日(丁巳),予故福建提督唐定奎于徐州府城建立專祠;從兩江總督曾國荃請也。
初八日(戊午),以臺灣創辦清丈事竣、啓徵新賦逾額,予在事出力布政使邵友濂頭品頂戴、太常寺少卿林維源二品頂戴、道員陳鳴志三代一品封典,餘升敘、加銜有差。
十一日(辛酉),予積勞病故福建記名提督龔佔鰲照軍營立功後病故例優恤。
十六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本日據李鴻章電奏後山番變,派船趕臺等語。此事因何故啓釁?現辦情形若何?着劉銘傳詳悉電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七。
八月庚辰朔,命工部左侍郎烏拉布提督福建學政。
初四日(癸未),以神靈顯應,頒臺灣新竹縣城隍廟扁額曰「金門保障」、龍神祠扁額曰「澤普瀛壖」、觀音廟扁額曰「大海慈雲」。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部諮奏定新章,各省購買外洋機器聽候海軍衛門暨戶部覈定,不得擅自定議。茲查明臺省定購外洋機器料件系在未奉新章以前,應請立案』。下所司知之。
又奏:埤南番叛、圍攻廳治,先後派兵解圍並籌剿辦情形。得旨:『仍着飭令派出各員分別妥爲剿撫,以靖地方』。
又奏:臺灣移駐巡撫、新設藩司等官應需廉俸役食暨臺灣道兼理臬司養廉,分別議給酌增。下戶部議行。
以虧短銀兩,革前署臺灣宜蘭縣知縣林鳳章職,並勒追。
以操防廢弛、聲名狼藉,革臺灣副將鄧炳南、雲騎尉洪盤安職。
予積勞瘴故福建知縣李承緒優恤。
初十日(己丑),福州副都統多鑾布因病辭職,以前寧古塔副都統容山爲福州副都統。
十六日(乙未),予臺防積勞病故湖南副將許松林等優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八。
九月二十五日(癸酉),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東直隸州統轄後山全境,地廣兵單,請添募勇營以資鎮守。從之。
二十六日(甲戌),諭內閣:『劉銘傳奏「特參貽誤要公各員」一折,福建臺灣署嘉義縣知縣試用知府羅建祥勘丈田畝,矇混欺飾並膜視民命,廢弛公事;着即行革職,聽候查辦。代理鳳山縣知縣候補通判吳元韜承辦清丈,敷衍粉飾;着暫行革職,仍責令隨同勘丈,以觀後效。該二員均有虛糜經費情事,着分別勒令賠繳,毋任延欠』。
又諭:『劉銘傳奏:代理同知昏貪貽誤等語。代理埤南同知福建候補布庫大使陳燦,不恤番情,挪用口糧,並有擅離職守、苛派學費情事,實屬昏庸貪鄙;陳燦着革職聽候查辦』。
以攻克臺灣呂家望、大莊等處番社出力,賞總兵丁汝昌、吳宏洛頭品頂戴;萬國本、張兆連均以提督記名簡放,張兆連並賞勝勇巴圖魯名號;提督李定明,賞穿黃馬褂;副將鄧世昌以總兵記名簡放,並加提督銜;已革副將酆炳南開復原官。餘升敘、加銜有差。
二十八日(丙子),閩浙總督卞寶第奏:『查看海防情形,已於崖石山添設明暗炮臺,並擬籌款於琅嶠地方安設炮臺巨炮』。報聞。
三十日(戊寅),署福州將軍調補陝甘總督閩浙總督揚昌浚奏:『交卸督篆,將軍篆務應否派署』?得旨:『着即速赴新任;福州將軍,着卞寶第暫行署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九。
冬十月十五日(癸巳),閩浙總督卞寶第奏:彰化土匪滋事,派曹志忠帶營助剿。報聞。
十七日(乙未),諭內閣:『劉銘傳奏「彰化土匪搶劫鹽館、圍攻城地,先後剿平」一折,本年八月鹿港鹽館被土匪搶劫並圍攻彰化縣城,經劉銘傳派朱煥明、林朝棟等分路進剿,斬獲多名,立解城圍,並連破竹圍二十一處,脅從全行解散,地方安謐如常;辦理尚爲迅速。候選道林朝棟,着賞穿黃馬褂。其餘出力員紳、將弁,着匯入呂家望番社案內擇尤請獎。陣亡之記名提督朱煥明,力戰捐軀,深堪憫惻!着照陣亡例從優議恤,並加恩准於彰化縣城建立專祠,以彰忠藎。署彰化縣知縣李嘉棠辦事草率,不協輿情;着撤銷清賦保案,仍交劉銘傳認真查辦。逸匪施九段、王煥等,仍着派出各軍嚴拿務獲,毋任漏網,以靖地方』。
予臺防積勞病故記名提督劉朝祜、兩江補用副將韓振基照軍營立功後病故例優恤。
予攻克臺灣後山番社陣亡把總孫得標等及勇丁二百二十二名分別議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
十一月初三日(庚戌),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威定」輪船在澎湖洋麪遭風觸礁沉沒,署澎湖右營都司李培林馳救,全活五十餘人;懇核給獎敘』。如所請行。
予因公在洋溺斃臺灣委員浙江候補巡檢吳守植、外委嚴登榜優恤。
初五日(壬子),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承辦臺灣鐵路委員李彤恩病故,商股觀望;請改歸官辦,以裨海防』。如所請行。
又奏:『前後山番匪分別剿撫,地方業臻平靜;所有調派各軍,應即分別撤回,以重防務』。下部知之。
予積勞瘴故臺灣副將臧得成、蕭文典、守備朱家齊以軍營立功後病故例優恤,陣亡遊擊丁廣齡、傷亡五品軍功王智禮並分別照例優恤。
十一日(戊午),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疆臣不勝職任,據實糾參」一折,據稱「劉銘傳於撫番、清丈徒事鋪張,致有埤南激變之事;並任用非人、漫視民瘼,以致奸民、土匪乘機作亂。官激民變,確有明徵;用人辦事,顢頇竭蹶」各節;又片奏:「彰化各處因科派單費,一鄉盡逃,臺南尤甚;及投效函招各員委署鳳山等缺,變通補署,未免偏私」各等語。劉銘傳自簡任臺灣巡撫以來,辦事尚爲得力;惟恐操之過急,任用或不得人、措置不無失當,以致民心未協,激成今日番變。參折所陳,均不爲無因;着即鈔給劉銘傳閱看。該撫當仰體朝廷開誠訓戒、示以謗書之意,於折內所陳平心省察,據實覆奏。一面清釐正賦,禁革規費;並嚴查貪吏,從重懲辦,勿稍瞻徇。至片奏臺省缺員應請揀發一節,並着該撫酌核具奏。將此諭令知之』。尋奏:『臺灣辦理撫番事宜三年之久,收撫生番十餘萬、闢地數百里,保獎不滿五十人。清丈地畝,並無激變之事;官帑不敢虛糜,賞罰惟憑功罪』。得旨:『覆陳各節均屬明晰,敘述現辦情形亦尚覈實。該撫嗣後務當實力圖功,虛心集益;固不必顧恤浮言,亦不可固執成見:慎終如始,用副委任。勉之』。又奏:『酌核臺灣缺員,擬請暫緩揀發,仍由閩省諮調請補』。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寶錄」卷二百六十一。
十二月戊寅朔,以捕務廢弛,革福建代理臺灣鳳山縣知縣高光鬥職,仍勒協緝。
以徇隱庇匪,革署福建臺灣彰化縣知縣李嘉棠、鹿港營遊擊鄭榮職,訓導施家珍、
廩生施藻修分別斥革拿辦。
以侵吞公款,革福建臺灣機器局委員候選知縣洪熙職,永不敘用。
初八日(乙酉),予臺灣剿番傷亡弁勇千總王世綱等優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二。
二十一日(戊戌),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灣各屬秋收減色,請將現收丈費抵完新糧,就款劃撥。從之。
命太常寺卿林維源幫辦臺灣開墾、撫番事務。
二十三日(庚子),調福州副都統容山爲正藍旗漢軍副都統、正藍旗漢軍副都統富森布爲福州副都統。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三。
●光緒十五年(一八八九、己丑)春正月二十二月(戊辰),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各省封疆大吏,均爲國家倚任之臣。其久歷戎旃、熟諳韜略者,懋建殊勳,賢勞尤着;現任提、鎮諸臣,期皆起自行間,洊膺專閫。各該文武大員爲國宣勤,歷久不懈;現在歸政伊邇,允宜分別施恩。……陝廿總督楊昌浚、……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均着賞加太子少保銜。……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均着賞加二級。……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均着交部議敘。此外現任曾歷軍營之文武一、二品大員,着吏部、兵部分晰查明,均賞加一級』。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五。
二月初三日(己卯),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歸政。
十二日(戊子),閩浙總督卞寶第等奏:擬添改臺灣教職、佐雜各員,以資訓迪而佐治理。下部議。
予臺灣軍營積勞病故總兵廖世霖、舉人王守誠等二十三員名暨陣亡藍翎把總易貴山、傷亡副將酆炳南等三員、在差積勞病故臺灣府南路同知歐陽駿等五員分別優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六。
三月初五日(庚戌),以臺番歸化逆首就擒,予出力人員副將林福喜以總兵記名簡放,都司鄭有勤、劉朝帶免補參將、遊擊以副將補用並賞巴圖魯名號,千總林勝標、紳士郎中蔡佔鰲等升敘、加銜、開復有差。
以籌饟出力,開復福建布政使張夢元革職留任處分。
初九日(甲寅),予捐助賓興前福建臺灣宜蘭縣知縣馬桂芳、捐置義學布政司理問職銜房榕、捐助賑銀河南補用知府朱澤長各爲其父母建坊。
二十四日(己巳),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三十日(乙亥),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前辦撫番大員沈葆楨、吳贊誠功績在臺,請於臺灣建立專祠。下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八。
夏四月十七日(壬辰),以獲匪出力,予臺灣在藉主事徐德欽獎敘。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九。
五月十七日(壬戌),予故兩江總督沈葆楨於臺灣地方建立專祠,以故署福建巡撫吳贊誠附祀;從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請也。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
六月初三日(丁丑),以福建臺灣布政使邵友濂爲湖南巡撫。
調湖北布政使蒯德標爲福建臺灣布政使,以雲南按察使鄧華熙爲湖北布政使、福建鹽法道岑毓寶爲雲南按察使。
初七日(辛巳),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澎湖一島爲閩、臺咽喉,形勢散漫;現經勘定於碼宮地方憑海築城,聯絡炮臺,以資捍衛』。下兵部知之。
以監造臺灣大炮出力,予知府李經方獎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一。
秋七月十二日(丙辰),命臺灣布政使蒯德標、雲南按察使岑毓寶來京陛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二。
八月初七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本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戶部會奏「議駁劉銘傳奏基隆煤礦及新竹煤油擬令英商承辦」一折,已依議行矣。該衙門所奏臺灣煤礦如合同內所載定立年限、指定界限,不準華民開挖,加徵土煤釐捐各節,有妨本地民生及洋商承辦後種種流弊,立論極爲切當。此事開辦十餘年,未着成效,實由承辦之人經理不善;該撫思欲補救,不於所用官商實力講求,輒與英商訂擬合同,雖可作爲罷論,究屬多此一舉,辦事殊屬粗率。着傳旨申飭。該撫接奉此旨後,即着按照該衙門所奏,慎選賢員、破除積習,將煤礦各事宜認真核實,妥爲經理;總在用人得宜,自可漸收成效。如產煤日絀、虧折太多,亦應酌量情形,另籌辦法;毋再草率從事,致滋後患。慎之!將此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三。
冬十月初六日(戊寅),以前福建布政使王德榜爲貴州布政使。
十七日(己丑),以福建按察使奎俊爲山西布政使。
二十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劉銘傳奏「副將進山開路中伏陣亡,懇恩優恤」一折,據稱「九月初間,副將劉朝帶因番社撫定,進山開路,猝遇兇番伏路戕害」等語。全臺生番,前據該撫奏稱一律歸化,何以宜蘭各社輒復逞其兇狡,設伏戕害?當時辦撫未能盡善,已可概見。此次戕害官弁二百餘人之多,若不大加懲創,恐受撫各社聞風效尤,後患更不勝言。着劉銘傳督飭現派之員查明叛番確係何社?嚴行剿辦,以儆兇頑。所有已撫未叛各社應如何通路鎮撫之處?尤宜妥慎籌辦,切勿輕率從事;是爲至要。副將劉朝帶,着照總兵陣亡例從優議恤。參將黃德昌、都司曾友成、李勝鍾、孫得勝、守備滕國順、千總陳嗣錦、劉如意、曾民立、張雲祥、把總任承恩、劉學疆、王維誠、許海龍、陳新華、林漢卿、丁元泰、張言誠、外委黃品芳、張德坤、王佔魁暨勇丁、通事等二百七十三名,均着分別從優議恤。遊擊王廷楷、副將顧金魁救應不力,着一併革職,留營效力。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予臺灣軍營病故總兵石玉成等二十一員優恤。
以從軍瘴歿,予福建閩縣從九品何湛優恤;妻林氏服毒殉夫,旌表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五。
●光緒十六年(一八九○、庚寅)春正月初八日(己酉),諭軍機大臣等:『兵部奏「驛站擅拆夾板,請旨飭查究辦」一折,據稱「本年正月初四日,接到裴蔭森於上年十二月十三日拜髮夾板一副,奏摺公文均已無存。前於光緒十四年九月十一日間,楊昌浚兩次奏報折件,均經拆毀盜去;該部奏明飭查,僅據浙江諮報並無拆動情形,福建省迄今一年之久,並未查明報部。且他省奏報並無似此情形,獨福建省驛站屢屢擅拆,實屬目無法紀;請飭查參」等語。昨據劉銘傳諮報兵部發回夾板,僅有大婚恩詔滿、漢文各一紙,並無批折;當令該部詳查,並着該撫確切查辦。茲據該部所奏復有此等情事,殊堪詫異。驛站遞送折報,膽敢屢次擅拆夾板、盜換折件,若不確切查明從嚴懲辦,何以肅郵政而儆效尤!着卞寶第、劉銘傳飭屬認真挨站嚴查,究系何處私拆更換?限四個月覆奏,毋許延宕。裴蔭森此次所奏摺件,並着該京卿迅速補奏。兵部原折均着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尋劉銘傳奏:查明臺北文報局並無拆動夾板情形。下部知之。
二十五日(丙寅),福建布政使張夢元因病解職,以浙江按察使廖壽豐爲福建布政使。
二十六日(丁卯),諭〔內閣〕:『本年朕二旬慶辰,恩施迭沛;因念各省文武大臣有卓著勳勞、久膺重寄者,允宜優加獎敘。……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着賞加兵部尚書銜。……用示朕慶賞酬庸、優眷勳勤至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
二月十七日(丁亥),調福建布政使廖壽豐爲河南布政使、河南布政使劉瑞祺爲福建布政使。
二十一日(辛卯),以習氣太深,降臺灣協遊擊翁曦爲都司。
二十二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劉銘傳奏「剿辦臺北內山番社情形」一折,上年九月間宜蘭兇番戕害官弁,經劉銘傳派總兵吳宏洛等督隊進剿,於十二月間迭毀白阿歪等社,各番恐怖,將爲首兇番有敏阿歪等捆送求撫,訊明正法;所有加九岸叛番,據稱此次剿辦,暫知斂跡。該撫仍當妥爲鎮撫,毋稍大意。其南澳各兇社現經該撫親往督剿,即着嚴飭各將領詳審地勢番情,大加懲創,以儆兇頑;仍將剿辦情形,隨時奏聞。另片奏「帶兵官侵冒饟銀、故違軍令,並營務處委員慫恿爲奸」等語。遊擊鄭有勳、守備張安珍均着革職,即行正法。江蘇候補知縣徐石麒,着革職永不敘用。已革縣丞凌雲,俟拿獲到案,訊明懲辦。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降三級調用臺灣鎮總兵吳光亮從前打仗奮勇,功過足以相抵;請給諮送部引見』。從之。
以習氣貪滑,革福建遊擊湯仁貴職。
以才識平庸,降臺灣協副將林福喜爲遊擊。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一。
閏二月初九日(己酉),以福建布政使劉瑞祺爲山西巡撫,以江蘇按察使劉樹堂爲福建布政使。
二十五日(乙丑),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歷剿叛番並彰化土匪併案請獎之總兵蘇得勝等三百三十五員委屬異常勞績,懇照原保獎敘;並請嗣後剿辦番務,擬照異常核獎』。並下部議。
二十六月(丙寅),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全臺田畝清丈完竣,年額徵銀五十一萬二千九百六十九兩零,隨徵補水平餘銀一十二萬八千二百四十二兩零,加官莊租額銀二萬八千餘兩,全年共銀六十七萬餘兩;比較舊額,溢出銀四十八萬八千餘兩零,應請作爲定額。至新設臺灣、雲林、苗栗三縣,徵額另諮。遇有坍、漲,隨時分別升除。澎湖一廳,孤懸荒島,地糧銀一百三兩零仍循其舊』。下部知之。
又奏:『全臺官莊田園,現查丈共計一萬五千三百五十二兩零,較舊額有嬴;復位租額,一律徵谷。統計臺灣、彰化、安平、鳳山、嘉義五縣年共徵谷五萬六千零九十五石餘,折銀三萬三千六百五十七兩餘;較舊額多徵銀五千餘兩』。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二。
三月初二日(辛未),諭內閣:『朕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皇太后懿旨: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着幫辦海軍事務』。
十七日(丙戌),諭〔內閣〕:『劉銘傳奏「剿平南澳番社,請將在事將領分別賞罰」一折,臺灣南澳各番負嵎抗拒,經劉銘傳派兵往剿,先後攻破番社;現在該番窮蹙乞撫,即着劉銘傳督飭各員將開山招墾各事宜妥籌辦理,毋稍草率。所有出力之記名提督總兵吳宏洛,着交部從優議敘;總兵竇如田,着以提督記名簡放;遊擊趙有才、鄭運泰均着以參將儘先補用,並賞加副將銜;千總柯壬貴、陳德馨均着以守備補用,並賞戴花翎。陣亡之副將傅德柯,着照總兵例從優議恤;參將李晴峯、劉秀顏、守備熊文標,均着交部從優議恤。提督李定明,狡猾虛詐,臨事逗遛不進;着即行革職,並褫去黃馬褂、撤銷勇號。副將龍斌概,習氣油滑,不堪任使;着即行革職』。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灣府、縣請定文武學額,並臺南、臺北各府廳縣學額分別循舊增改。又奏:請將鳳山縣訓導移設雲林縣、臺南府訓導移設苗栗縣。均下部議。
予陣亡臺灣宜蘭防軍統帶副將劉朝帶、傅德柯在宜蘭縣合建專祠。
二十二日(辛卯),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二十三日(壬辰),改臺灣彰化縣貓霧揀巡檢爲臺灣縣揀東巡檢,移駐葫蘆墩;從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請也。
二十七日(丙申),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灣新設郡縣,請籌撥款項興辦城垣、衙署工程。從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三。
夏四月初七日(丙午),調福建臺灣布政使蒯德標爲廣東布政使,以前雲南布政使于蔭霖爲福建臺灣布政使。
十一日(庚戌),命孫開華來京陛見,以閩浙總督卞賓第兼署福建陸路提督。
十四日(癸丑)以直隸大順廣道許鈐身爲福建按察使。
予福建按察使徐文達政績宣付國史館立傳。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四。
六月初七日(乙巳),予清賦積勞病故福建參將蕭文高等優恤。
二十日(戊午),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基隆煤礦官辦無效,洋人承辦又經部駁,現招富商承辦,較爲妥協』。下戶部議。
福建臺灣布政使于蔭霖因病解職,以前貴州布政使沈應奎爲福建臺灣布政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六。
秋七月初八日(丙子),閩浙總督卞寶第奏:閩防擬設水雷營,請飭撥款。下所司議。
十一月(己卯),吏部奏:『會議福建臺灣巡撫奏,鳳山縣訓導移設雲林縣、臺南府訓導移設苗栗縣』。依議行。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七。
八月十五日(壬子),諭軍機大臣等:『戶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會奏「臺灣煤礦招商承辦章程種種紕繆,請飭停辦」一折,前以基隆煤礦劉銘傳與英商訂擬合同、辦理粗率,當經降旨申飭,並諭令慎選賢員另籌辦法;該撫宜如何認真核實,妥爲經理。乃此次所奏,僅稱訪招富商同官合辦;迨章程送部後,經該衙門會同查覈,其辦法種種紕繆,所稱可疑者三、必不可行者五,實屬抉摘隱微,確中情弊。此事既經官商合辦,自應官爲主持;何以一切事宜,悉授權於商人,官竟不能過問?照章程既稱各股皆系華人,何以總管礦務轉用洋人?顯有冒充影射情事。其開穵河道、自撤藩籬一節,更於海防大有關係。況以特旨飭令另議之件,該撫並不奏明請旨,輒即議立章程,擅行開辦;尤非尋常輕率可比。劉銘傳,着交部議處。該撫接奉此旨,即將現辦之局趕緊停止,不準遷延迴護。從來創辦重大事件,必應慮及久遠,慎之於始;不可膠執己見,亦不可輕信人言。基隆煤礦久無成效,該撫務當熟思審慮,籌一妥善辦法,明晰具奏,候旨定奪;勿再率意徑行,致乾重咎!戶部會奏摺,着鈔給閱看。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尋吏部奏:遵議福建巡撫劉銘傳應得革職處分。得旨:『加恩改爲革職留任』。尋劉銘傳覆奏:『今商人退辦,官若另開新礦,不獨鉅款難籌,以後逐年虧折之費亦難爲繼;惟有暫仍其舊,督令妥員格外撙節、認真經理,以濟船政及官輪之需』。下所司議。
二十九日(丙寅),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灣各屬遭風被水情形,委員確查會勘。得旨:『着即查勘賑撫,毋任災黎失所』。
予積勞病故臺灣參將王化祥等四十四員名分別優恤。
予故提督林文察臺灣專祠列入祀典;從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請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八。
九月二十八日(乙未),諭內閣:『劉銘傳奏「假期屆滿,病勢增劇,請開缺調理」;複稱「如不得請,懇賞假內渡就醫」各折片,率意瀆陳,殊屬非是!劉銘傳,着傳旨申飭;仍着賞假三月在任調理,毋庸開缺』。
予剿撫生番積勞病故福建臺灣副將劉仁柏等議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九。
冬十月丁酉朔,以剿辦臺灣番社迭着戰功,予記名提督張兆連軍機處存記。
予故福建建寧鎮總兵蘇得勝照提督軍營積勞病故例議恤,入祀原籍及立功地方昭忠祠,並於臺北府城建立專祠,戰績宣付史館立傳,妻徐氏絕食殉節,旌表如例;從巡撫劉銘傳請也。
以功在桑梓,予故提督林文察於本籍臺灣省城建立專祠。
初二日(戊戌),諭內閣:『敬信、汪鳴鑾奏「查辦事件遵旨覆奏」一折,前據都察院奏「福建臺灣布政使于蔭霖以辦糶啓釁、奸商朋謀、構陷大吏、覆奏不實等詞,赴該衙門呈訴」,當經諭令敬信、汪鳴鑾馳驛前往吉林查辦;茲據查明覆奏,此案伯都訥廳於光緒十四年秋收歉薄,該廳鄉民呈報災狀,已在十月;將軍長順借撥公款,俾作賑需。且吉林因災蠲緩賑濟各節,曾經先後陳奏六次;伯都訥廳即在其內,並非諱災不奏。該廳貨捐一項,向系奏定盡徵盡解;自光緒九年以後由紳士代收代解,帳目出入弊竇甚多。于蔭霖所呈,本屬包釐;以餘款津貼書院各費,並無其事。學田一項,歸入于蔭霖家所設天德裕號經管,顯有侵佔欺隱情弊。于蔭霖所呈,天德裕與書院另有交涉等語,均系虛飾之詞。抹兌憑帖一項,貧民受累甚多;于蔭霖家各鋪所出憑帖,積弊尤甚。上年四月,該將軍諭禁後,並不遵辦。于蔭霖復有素服出入衙署、條陳錢法、假公濟私情事;其運貨車輛輒用官銜旗號,雖無漏稅確據,殊屬不知遠嫌。以上各節,均經敬信等提集卷宗、人證確切查明。已革編修於鍾霖既查有幹豫公事與民爭利情事,業經革職,應毋庸議。已革貢生蕭德馨、中書銜谷蘭芳、貢生張朝翰、舉人王文珊、增生楊光黼、附生於芳懷、陳文俊、附貢生楊振聲、候選同知衣佩璋,查與長順原參相符,業經斥革,亦毋庸議。蕭德馨等挪用公款、衣佩璋私借款項,均着勒限完交,照例辦理。前福建臺灣布政使于蔭霖兄弟親族干預公事,罔利營私,平日不能戒阻,釐捐、學田、抹兌等事情弊顯然;輒於奉旨懲辦之後,捏辭申辯,希圖矇混,實屬咎無可辭。于蔭霖着交部議處。吉林將軍長順於飭查事件,雖尚認真辦理,惟於于蔭霖倡辦平糶、結怨商民,未能據實查奏,意在聯絡官紳,公事每多遷就,亦有應得之咎;着交部議處。前署伯都訥廳同知孫逢源雖無匿災情事,惟於屬境歉收並不覆查詳報,亦屬不合;並着交部議處。委員府經歷黃燨查無勾串朋謀各情,幕友秋桐豫、朱鋆亦無擅權納賄慫恿串通證據,均着毋庸置議』。尋議上,于蔭霖應革職,長順、孫逢源應降一級留任,不準抵銷。從之。
初三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本年……臺灣、臺北等府屬被風、被水,……均經該將軍督、撫等查勘撫卹,小民諒可不致失所。惟念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民力未免拮据,着傳諭該將軍、督、撫等體察情形,如有應行接濟之處,即明據實覆奏;務於封印以前奏到,候朕於新正降旨加恩』。
二十三日(己未),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基隆煤礦,遵諭飭商退辦。惟勢難停歇,現擬委員仍就舊井開採。如果出產日絀、虧折日多,即遵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原議停止;俟籌有鉅款,再於產煤豐旺之區另開新礦』。下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
十二月二十三日(戊午),諭內閣:『劉銘傳奏「假期屆滿病仍末痊,籲懇開缺」一折,劉銘傳着再賞假三個月,毋庸開缺;所有臺灣科試事宜,着派唐景崧暫行代辦』。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二。
●光緒十七年(一八九一、辛卯)春正月初四日(己巳),以上年萬壽慶典,錫類推恩;……賞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之母黃氏扁額曰「凱歌洽慶」、福建臺灣澎湖鎮總兵吳宏洛之母孔氏扁額曰「虎節增榮」。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三。
三月二十七日(辛卯),諭內閣:『劉銘傳奏「病仍未痊,懇請開缺」一折,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着準其開缺,並開去幫辦海軍事務差使』。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五。
夏四月初二日(乙未),調湖南巡撫邵友濂爲福建臺灣巡撫。
十二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張曜奏「臺灣爲東南重地,情殷效力」一折,覽奏具見悃忱;福建臺灣巡撫已簡放邵友濂矣。張曜自任山東巡撫以來,於地方事宜均能實心辦理;現在山東黃河關係緊要,該撫修防認真,深資倚畀;務當仰體朝廷廑念海防之意,悉心區畫,毋負委任。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六。
五月十六日(己卯),以協助順直水災賑款,予福建臺灣府知府方祖蔭……各爲其父母建坊。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七。
六月十一日(癸卯),護理福建臺灣巡撫沈應奎奏:『準吏部諮:臺灣清賦保案,應加刪汰;前保官紳均系實在出力,懇特恩准獎,以昭信賞』。得旨:『所請開復各員,着該部議奏;餘均如所請獎勵』。
二十二日(甲寅),調福建布政使劉樹堂爲浙江布政使,以山西按察使潘俊爲福建布政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八。
秋七月初七日(己巳),閩浙總督卞寶第等奏:『北洋協臺槍炮價值無力籌還,請作正開銷』。下所司議。尋奏:『請在出使經費項下開銷』。依議行。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九。
八月十六日(丁未),護理福建臺灣巡撫沈應奎奏:臺灣新設各學文武生員查明轄籍、分撥歸管,並議廩糧起住日期。下部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
九月初九日(庚午),閩浙總督卞寶第等奏:臺灣新案交代仿照山東新章辦理。下部知之。
十八日(己卯),命護理福建臺灣巡撫布政使沈應奎來京陛見。
二十一日(壬午),以監造臺灣炮臺訓練得力,賞洋員巴恩古寶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一。
冬十一月十六月(丙子),以擅收規費,革臺灣滬尾守備康長慶職。
二十四日(甲申),以福建臺灣道兼按察使銜唐景崧爲福建臺灣布政使。
以捐資助賑,予記名提督劉維楨優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
十二月十八日(戊申),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大科崁內山社番滋事,調兵剿辦。報聞。
二十日(庚戌),命閩浙總督兼理船政大臣卞寶第來京陛見,以福州將軍希元兼署閩浙總督、兼理船政大臣。
二十八日(戊午),江蘇巡撫剛毅奏:釐務、洋務需人,請將奉旨發往臺灣差遣之江蘇直隸州知州胡傳、知縣汪瑞曾仍留江蘇。得旨:『臺灣差遣需人,胡傳等着仍遵前旨發往』。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
●光緒十八年(一八九二、壬辰)春正月二十二日(壬午),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臺灣用人、撥款及勞績保獎,均請變通辦理。允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七。
二月十三日(壬寅),諭內閣:『邵友濂奏「特參庸劣不職各員」等語。福建臺灣雲林縣知縣李聯珪,貌似有才,行爲貪暴;辦理三角湧撫墾委員候選縣丞劉殿英,改名蒙保,聲名狼藉,舞弊營私;辦理大嵙崁撫墾委員補用知府貴州候補同知沈啓濴、駐防大嵙崁營官已革提督高登玉,玩誤事機,致開番釁。李聯珪、劉殿英、沈啓濴均着即行革職;劉殿英、沈啓濴並着俟經手事件查辦完竣,驅逐回籍;高登玉着發往軍臺效力贖罪,以示懲儆』。
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遵查臺灣用款支絀,無可騰挪解部。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八。
三月十七日(乙亥),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基隆試辦金砂,設局抽釐。下部知之。
二十日(戊寅),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二十四日(壬午),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希元奏:奉駁臺灣海防各款,分別增刪。下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九。
夏四月十三日(辛丑),以剿平臺灣大嵙崁番社,予道員林朝棟以道員簡放,出力員弁升敘、加銜有差;陣亡遊擊楊春海、都司賴長春、把總簡玉發、五品軍功林秀川、張拱福、蔣宏標等優恤。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十。
五月二十八日(乙酉),閩浙總督卞寶第因病解職,以吏部左侍郎譚鍾麟爲閩浙總督。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一。
六月初三日(己丑),以看管官犯逃脫,革福建臺灣補用遊擊龔希珍、都司潘德良職,並訊辦。
二十五日(辛亥),以卓負將才,予福建臺灣營員趙懷業、張兆連、孫顯寅軍機處存記。
以擅押斃命,革福建臺灣斗六營都司凌定國職。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二。
秋七月初二日(丁亥),以浙江海門鎮總兵楊岐珍爲福建水師提督。
十九日(甲辰),以拿獲巨匪,予福建臺灣都司鄭超英以遊擊補用。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十四。
八月初六日(辛酉),予福建剿平大嵙崁山番社陣亡守備李桂林等優恤。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五。
九月二十五日(庚戌),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續假期滿,病仍未痊,籲請開缺。得旨:『着賞假兩個月,毋庸開缺』。
又奏:恆春縣社番滋事,派兵剿辦。得旨:『着即飭萬國本等迅速會剿,以清餘孽』。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十六。
十月初三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本年……臺灣、臺南等府屬被風、被水,均經該督、撫等委員查勘,即着迅速辦理;並將來春應否接濟之處一併查明,於封印前奏到,……候旨施恩。將此各諭令知之』。
初六日(庚申),命福建水師提督楊岐珍來京陛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七。
十一月初六日(庚寅),吏部奏:會議福建臺灣南投社縣丞,移設彰化縣之鹿港。從之。
初八日(壬辰),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六月間臺灣各屬暴雨,七、八月復遭風雨,房屋坍塌、人口壓溺。得旨:『即着飭屬妥爲撫卹,毋任失所』。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十八。
二月初七日(辛酉),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請恢拓製造槍子、火藥兩廠,添購機器。下所司知之。
十二日(丙寅),換鑄福建臺灣鳳山縣印信;從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請也。
十三月(丁卯),以剿平福建臺灣恆春縣滋事番社,總兵萬國本、提督張兆連等賞換勇號;餘升敘有差。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九。
●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癸巳)春正月初六日(庚寅),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臺灣鐵路經費不足,擬修至新竹縣即行截止。報聞。
以救護海洋失事英國商輪,予署福建澎湖鎮總兵王芝生仍以總兵記名、遇缺請簡。
二十四日(戊申),諭內閣:『邵友濂奏「考察屬員賢否」一折,據稱「臺灣請補嘉義縣知縣鄧嘉縝明體達用,沈毅有爲;署鳳山縣事淡水縣知縣李淦心精力果,守潔才長:堪備循良之選」。均着傳旨嘉獎;仍飭令該員等益加奮勉,毋得始勤終怠。福建候補通判王培莆罔利營私,肆無忌憚;選用直隸州知州陳長慶譸張爲幻,物議沸騰。均着革職,以肅官方』。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
二月初九日(壬戌),兵部右侍郎福建學政沈源深因病出缺,命右春坊右中允王錫蕃提督福建學政。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緩三百二十一。
三月十六日(戊戌),以浙江按察使黃毓恩爲福建布政使。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二。
夏四月初四日(丙辰),以臺灣淡水防營文武弁勇歷年陣亡瘴故,準於大嵙崁地方捐建昭忠祠,列入祀典;從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請也。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三。
五月初五日(丙戌),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懇加撥臺灣恩廣中額一名。下禮部議駁。
十二日(癸巳),以內閣學士龍湛霖爲福建鄉試正考官、翰林院編修林本崇爲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四。
六月初七日(丁巳),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已革署嘉義縣知縣羅建祥墊挪官莊銀谷,請將參追之案先行飭部註銷。允之。
十九日(己巳),以挾私互訐,降福建臺灣艋舺營參將陳友定爲遊擊、嘉義營守備何永忠爲把總。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五。
秋七月十三日(癸巳),調福建澎湖鎮總兵張其光爲浙江溫州鎮總兵官、溫州鎮總兵周振邦爲福建澎湖鎮總兵官。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六。
八月初七日(丙辰),以管修臺灣水陸電線出力,賞洋員韓生寶星。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七。
冬十月二十九日(丁丑),以捐田贍族,賞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扁額曰「舊德先疇」。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九。
●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甲午)春正月己卯朔,〔諭內閣〕:『朕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皇太后懿旨:「本年予六旬慶辰,在廷臣工業經降旨加恩;因念各省文武大臣有久膺重寄、卓著勳勞者,允宜同膺懋賞。……閩浙總督譚鍾麟,着賞加太子少保銜。……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着交部從優議敘。……福建水師提督楊岐珍,着賞加尚書銜。福建陸路提督黃少春,着賞加太子少保銜。……澎湖鎮總兵周振邦、臺灣鎮總兵萬國本,着賞給用寶「福」字一方、小卷八絲緞二件。前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着開復革職留任處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二。
二月三十日(丁丑),閩浙總督譚鍾麟奏:臺灣省會要區,地利不宜;擬請移設臺北府城以定規模。下部議。
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臺灣鐵路工程告竣,所有借墊支給銀數懇飭令部準銷。下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五。
三月二十三日(庚子),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七。
夏四月初三日(己酉),撫卹臺灣澎湖廳屬被雨災民。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八。
十九日(乙丑),諭〔內閣〕:『邵友濂奏:「火藥廠失事,傷斃工匠,轟毀房屋、機器;請將該管委員等分別懲處」等語。臺灣火藥局失事,委員經歷銜監生蕭殿芬未能先事防範,着即行斥革;局員福建鹽大使蘇紹良有兼轄之責,着交部按照奏定章程議處』。
--見「大清德宗景實錄」卷三百三十九。
五月十二日(戊子),以內閣學士文治爲福建鄉試正考官、編修鄒福保爲副考官。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
二十一日(丁酉),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請添設雲林縣林圯埔分防縣丞一員。下部議行。
二十二日(戊戌),諭內閣:『上年十二月間,兵部奏請飭催各省營制冊籍,以憑纂輯「會典」;當經降旨令浙江、雲南、福建、臺灣等省各督撫轉飭各提鎮即行照部頒款式,統限於文到三個月內一律造齊報部。現在已逾期限,各該省是否造齊報部?着該部查明;如有尚未造報者,即行諮催。倘再遲延,着該部照例奏參。其各省土司冊籍,並着該部遵照前旨查明,一律辦理』。
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迭次電信,均經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呈覽。現在日本以兵脅議,唆使朝鮮恇怯惶惑,受其愚弄;據現在情形看去,口舌爭辯已屬無濟於事。前李鴻章不欲多派兵隊,原以釁自我開,難於收束。現敵已多兵赴漢,勢甚危迫;設脅議已成,權歸於彼,再圖挽救,更落後着。此時事機喫緊,應如何及時措置?李鴻章身膺重任,熟悉日、韓情勢;着即妥籌辦法,迅速具奏。前派去剿匪之兵,現應如何調度移扎以備緩急之處?並着詳酌辦理。俄使喀希呢留津商辦,究竟彼國有無助我收場之策抑另有覬覦別謀?李鴻章當沈幾審察,勿致墮其術中;是爲至要。將此由四百里密諭知之』。
二十八日(甲辰),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本月二十七、八等日電信,均經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呈覽。前經迭諭李鴻章酌量添調兵丁並妥籌辦法,均未覆奏。現在敵焰愈熾,朝鮮受其迫脅,勢甚岌岌;他國勸阻,亦徒託空言,將有決裂之勢。李鴻章督練海軍業已有年,審量日、韓情勢,應如何先事圖維,熟籌措置。倘韓竟被逼攜貳,自不得不聲罪致討;彼時日兵起而相抗,亦在意計之中。我戰守之兵及糧饟軍火必須事事籌備,確有把握,方不致臨時諸形掣肘,貽誤事機。李鴻章老於兵事,久着勳勞;即詳細籌劃,迅速覆奏,以慰廑系。南洋各海口,均關緊要;臺灣孤懸海外,日兵曾至番境,尤所垂涎。並着密電各督、撫不動聲色,豫爲籌備,勿稍大意。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二十九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酌度倭、韓情勢,議籌辦理」一折,據稱「日人乘機構釁,遽以重兵脅韓;倘至無可收場,必須豫籌戰備。請飭戶部先行籌備的饟二、三百萬兩,以備隨時指撥」等語。日人迫脅朝鮮,其焰方張,勢將決裂;外援內防,自宜先事豫籌。惟該督練辦海軍有年,前據陳奏校閱操演情形,俱臻精密,自已足備緩急。茲據奏稱北洋鐵快各艦堪備海戰者,祗有八艘;究竟海軍訓練之兵共有若干?此外北洋分扎沿海防軍若干及直隸練營兵丁可備戰守者若干?着即逐一詳細覆奏。所請籌備饟需銀兩,俟覆奏到日,再降諭旨。原折片均着留中。將此由五百里密諭知之』。
命前福建巡撫劉銘傳來京陛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一。
六月初五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邵友濂等:據邵友濂電奏:「請飭南洋調派兵輪三、四艘赴臺協助,並飭聶緝規駐滬辦理後路轉運」等語。即着劉坤一酌派兵輪前赴臺灣備用。聶緝規着暫緩來京陛見』。
初八日(癸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前因邵友濂請調南洋兵輪三、四艘赴臺協助,當令劉坤一酌派備用。茲據電奏:「南洋兵輪不敷分撥,擬調「南琛」兵輪及「威靖」運船兩號前往臺防,恐難得力;請於北洋、廣東再調數號赴臺」等語。着李鴻章電商李瀚章酌量派撥』。
十二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日人以重兵脅制朝鮮,雖與商議撤兵,久未就緒,和議恐不足恃;亟應速籌戰備,以杜陰謀。前經迭諭李鴻章先事議籌,毋致落人後着;現在事機緊迫,着李鴻章速爲籌備,先派一軍由陸路前往邊境駐紮,以待進發。宋慶所部素稱得力,東三省練軍及左寶貴所帶兵勇亦皆可用,應如何抽撥之處?着分別諮商,速籌調派。水路葉志超一軍兵力尚單,須有繼進之軍以資接應。沿海各口如旅大連灣、威海等處,皆關重要,如何佈置?均應逐一妥籌。其軍火、器械、糧饟一切均應剋日辦齊、先期給發,方不至倉猝誤事。該督奉到此次密諭,立即妥籌趕辦。水陸各口,現擬派何人前往?統帶幾營?駐紮何處?及一切辦理情形,迅即詳細覆奏。慎勿諉卸遷延,致幹咎戾。將此由四百里密諭知之』。
又諭:『電寄李鴻章等:葉志超電已悉。所籌派輪赴牙山將我軍撤回一節,彼頓兵不動、我先行撤退,既嫌示弱;且將來進戰,徒勞往返,殊屬非計。現在和商之議迄無成說,恐大舉出師,即在指顧。着李鴻章體察情形,如牙山地勢不宜,即傳諭葉志超先擇進退兩便之地扼要移扎,以期迅赴戎機,毋致延誤』。
十三日(戊午),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奕劻面奏:「朝鮮之事,關係重大;亟須集思廣益,請簡派老成練達之大臣數員會商」等語。着派翁同龢、李鴻藻與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會同詳議;將如何辦理之處,妥籌具奏』。尋翁同龢等奏:『日兵駐韓日久,和議未成,自當速籌戰事。據李鴻章來電:現派衛汝貴、左寶貴、葉志超統兵進平壤,馬玉昆進義州;所籌尚屬周密。應請飭各軍迅速前進,暫以護商爲名,不明言與日失和,藉觀動靜。現在各國皆願調停,英人尤爲着力;蓋英最忌俄,恐中、日開釁,俄將從中取利也。此時大兵既與相持,彼如仍請派員與議,亦不必催令撤兵;所請如有不妥,我可議駁。倘有裨政務,亦可飭行;既收保護利權,亦不失上國體制。屆時再當請旨遵行。倘仍要求必不可行之事或竟先逞兵鋒,我亦惟有興師,各國當亦曉然共諭矣』。報聞。
十五日(庚申),諭軍機大臣等:『日本近以重兵脅朝鮮,經各國迭催撤兵,迄無成說;現飭李鴻章亟籌戰備,調集諸軍。吉林與朝鮮北道接壤,亦應光期整備;着長順將邊防嚴密籌辦,不得徒事張惶。所探俄兵船八隻在摩口崵開操;摩口地屬何處?此項船隻是否虛張聲勢?抑另圖進扎,別有趨向?仍着密探電聞。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侍郎志銳奏:「日人謀佔朝鮮,事機危急。直隸提督葉志超、海軍提督丁汝昌意存觀望,均不可恃」等語。現當議定進兵之際,該二員是否勇往可靠,抑竟有畏葸情形?着李鴻章隨時留心體察,毋得稍有疏忽,致誤事機。另片奏,「總兵薑桂題、賈起勝等久立戰功,謀勇素着;北洋統將鄭崇義、衛汝成等年力富強,素饒膽略:請飭量爲任用」等語。並着李鴻章酌量調派,總期于軍事有裨。原折片均着鈔給閱看。將此密諭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二。
十六日(辛酉),諭軍機大臣等:『日、韓之事,關係重大;特派尚書翁同龢、李鴻藻與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會同詳議,妥籌具奏。茲據該大臣等會議覆奏:「倭人以重兵駐韓,日久未撤,和局迄無成議,不得不速籌戰事。李鴻章現派衛汝貴等分統盛軍、毅軍前往平壤等處,並調葉志超一軍移扎平壤」。着李鴻章即飭派出各軍迅速前進,勿稍延遲。其左寶貴馬步八營,並着諮行裕祿速急派往,以資厚集。各軍到後,進止機宜,即由該督妥籌調度,用慰廑系。原折鈔給閱看。將此密諭知之』。
十八日(癸亥),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請於臺北府屬大嵙崁地方設南雅分防同知,以理捕盜。下部議行。
又奏:臺南打狗口收稅海關請移駐安平。下所司知之。
以辦理臺灣鐵路工程出力,賞洋員瑪體孫寶星。
二十一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日人非但無撤兵之意,近復添兵往韓;察其舉動,勢難理喻。前李鴻章電稱:「葉志超牙山一軍,船移甚險;由陸扼要相機移扎,較有把握,且梗日軍漢、釜相通南路。現調津軍二千餘,合葉軍共五千人,可當一面」等語。今日使致朝鮮文內欲令我軍退出境外,並有「延不議覆,自有決意從事」之語。彼如開釁,必先向葉軍決戰。該處地勢是否相宜並如何策應之處?務宜及早籌備。倘日兵逼近,已露交仗之跡;則釁開自彼,立即整軍奮擊,不可坐失機宜。平壤各軍,約計何時可以到齊?若南路一有戰事,則北路各軍即應前往夾擊;使彼兩面牽制,較易得手。此外如何調度?着李鴻章悉心籌議,隨時具奏』。
二十二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瀚章等:廣東南澳鎮總兵劉永福,着李瀚章傳知該員酌帶兵勇,迅速前赴臺灣隨同邵友濂辦理防守事宜;並諭邵友濂知之』。
又諭:『電寄譚鍾麟等:日人要挾太甚,恐難就範;臺灣重地,亟須議籌戰備。福建水師提督楊岐珍,着譚鍾麟傳知該員酌帶兵勇迅速渡臺,會商邵友濂妥籌佈置;並諭邵友濂知之』。
二十四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譚鍾麟:南澳鎮總兵劉永福,着譚鍾麟飭令酌帶兵勇前往臺灣,隨同邵友濂辦理防務』。
二十七日(壬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日本擊我兵輸,業已絕好開釁;出使日本大臣汪鳳藻,應即撤令回國』。
又諭:『電寄李鴻章等:邵友濂奏「臺灣孤懸,饟械支絀;請分飭協濟」等語。着南北洋大臣、閩浙總督先事議籌、設法援應,免致臨時貽誤』。
又諭:『電寄李鴻章:葉志超一軍兵力本單,經李鴻章添兵接應,忽被日人擊沈一船,聞傷人不少;究竟登岸之兵若干?現在牙山海口運船阻隔,又無電信可通;我軍處此危地,糧饟、軍火如何接濟?近日有無日兵與葉接仗?如何探聽確信?着李鴻章速籌辦理,以慰廑系。其前駐義州、平壤各軍如何調度情形?一併覆奏』。
又諭:『電寄邵友濂:電奏已悉。林維源着準其留辦臺灣國防事務』。
二十八日(癸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現與日本業已開仗,必須厚集兵力,廣籌後應。李鴻章久歷戎行,從前舊部中立功將弁及現在各腹省訓練得力兵勇,該督知之必悉;均可奏明調派。至平壤已爲日佔,毅、盛兩軍業由義州前進;應如何陸續添兵前往,合力攻守?葉志超,據探接仗得勝,擬赴水原;該軍饟械如何接濟,俾免缺乏之處?均着迅速酌辦』。
以日本干涉朝鮮、首先開釁,備文照會各國公使。
二十九日(甲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前據奏統率需人,請飭劉銘傳迅速北上。昨據電奏:因病未能赴召。現在派遣各軍,應否另調大臣統率,着迅籌具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三。
秋七月乙亥朔,諭內閣:『朝鮮爲我大清藩屬,二百餘年歲修職貢,爲中外所共知。近十數年來,該國時多內亂,朝廷字小爲懷,迭次派兵前往戡亂;並派員駐紮該國都城,隨時保護。本年四月間,朝鮮又有土匪變亂,該國請兵援剿,情詞迫切;當即諭令李鴻章撥兵赴援,甫抵牙山,匪徒星散。乃日本無故派兵,突入漢城;嗣又增兵萬餘,迫令朝鮮更改國政:種種要挾,難以理喻。我朝撫綏藩服,其國內政事向令自理。日本與朝鮮立約,系屬與國,更無以重兵欺壓、強令革政之理。各國公論,皆以日本師出無名、不合情理,勸令撤兵,和平商辦;乃竟悍然不顧,迄無成說,反更陸續添兵。朝鮮百姓及中國商民,日加驚擾,是以添兵前往保護。詎行至中途,突有日船多隻乘我不備,在牙山口外海面開炮轟擊,傷我運船;起釁情形,殊非意料所及。該國不遵條約、不守公法,任意恃強,專行無忌;釁開自彼,公論昭然。用特佈告天下,俾曉然於朝廷辦理此事,實已仁至義盡;而日人渝盟肇釁,無理已極,勢難再予姑容。着李鴻章嚴飭派出各軍迅速進兵,厚集雄師陸續進發,以拯韓民於塗炭。並着沿江、沿海各將軍、督、撫及統兵大臣整飭戎行,遇有日人輪船駛入各口,即行盡力進攻;勝敗所關,毋得稍有退縮,致幹罪戾。將此通諭知之』。
初二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電奏已悉。葉志超二十五、六兩日又連獲勝仗,斃日軍二千餘人;該提督偏師深入,以少擊衆,克挫敵鋒,深堪嘉悅。惟敵調漢城之兵悉往迎敵,葉軍勢孤可慮。衛汝貴、馬玉昆、左寶貴各軍日內行抵何處?着李鴻章迅速電催,星夜前進,直抵漢城,與葉志超合力夾擊,以期迅奏膚功;勿得稍涉遷延,致滋貽誤』。
初六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電奏均悉。葉志超一軍以少敵衆,致有失挫;戰守情勢,稍異於前。此時平壤後路,必須陸續添兵援應;饟需軍火,尤須源源接濟,毋致缺乏。大同江口爲平壤軍路,關係緊要;應令海軍各艘梭巡固守,遇有日船前來,即行奮擊;不得稍有疏失。至日人有戰勝後窺伺京、津之說,山海關等沿海各口尤應加意嚴防。至腹地等省兵勇及李鴻章舊部得力將領,應仍遵前旨迅即調派,以資厚集;均着速籌妥辦,勿誤事機』。
命臺灣布政使唐景崧、廣東南澳鎮總兵劉永福幫同臺灣巡撫邵友濂辦理防務。
初七日(辛巳),〔兩江總督劉坤一〕奏:遵旨酌派兵輪前赴臺灣備用;現據報稱「南琛」、「威靖」兩船業抵臺灣,聽候邵友濂調遣。報聞。
初九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譚鍾麟:楊岐珍現已渡臺,着派黃少春辦理廈門防務兼管水師提督衙門事。
十一日(乙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奏威海接仗情形,各電具悉。李鴻章已電飭丁汝昌回防迎敵,威海爲南北要衝、津沽門戶,應責成該提督實力嚴防;其餘北洋沿海各口,亦應往來援巡,遇敵即擊。至敵情變化百出,飄忽靡定;着李鴻章隨時相機調度,朝廷不爲遙制。行軍紀律,賞罰爲先;畏葸者不可姑容,奮勇者亦須獎勵。即如管駕「濟遠」之方伯謙,於牙山接仗時,鏖戰甚久,炮傷敵船,尚屬得力;着李鴻章傳旨嘉獎。至南洋兵輸太少,着轉電龔照璦、許景澄分向英、德各廠詢明現成可用之快船,即與議價添購兩隻,迅即來華;款項由戶部籌給。李鴻章即電劉坤一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四。
二十日(甲午),以閩浙總督譚鍾麟兼署福州將軍。
二十五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現在駐紮平壤各軍爲數較多,亟須派員總統,以一事權。直隸提督葉志超,戰功夙着,堅忍耐勞;即着派爲總統,督率諸軍相機進攻。所有一切事宜,仍隨時電商李鴻章妥籌辦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五。
八月乙巳朔,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籌備海防,謹陳全臺佈置情形;饟械支絀,並懇飭撥的款,一面先向上海洋商籌借銀一百五十萬兩,以應急需。下戶部速議。尋奏:『各口戒嚴,用款日繁、進款驟減;各海關撥款解臺,一時實難設籌。至訂借洋款,前奉通飭不得輕借;應否準其訂借之處,請旨裁定』!得旨:『仍着戶部籌撥的饟,毋庸借用洋款』。
初三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邵友濂:電奏已悉。楊岐珍着駐紮臺北,總統基、滬諸軍,以一事權;劉永福着即赴臺南,會同鎮、道籌商佈置,務臻周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六。
二十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十九日電奏均悉。海軍各艦在大東溝洋麪與敵船接仗,擊沈彼船三隻,我軍沈毀四隻;彼船以傷重退去,我軍十一艦經丁汝昌帶回旅塢修理。着李鴻章查明傷亡士卒,請旨優恤;一面飭丁汝昌將各艦趕緊修復,以備再戰。敵船數多於我,並圖深入內犯;此時,威、旅門戶及沿邊山海關各口十分喫緊,應飭分防駐守各兵弁晝夜詷察,嚴密防範,毋令一船近岸。山海關各口後路及畿輔一帶應如何增兵駐守之處?並着李鴻章悉心籌劃,嚴密佈置,毋稍疏虞;並將籌備情形,即行覆奏。平壤自電線斷後,軍情隔絕。日兵漸集後路,圖竄奉疆;銘軍現已登岸,着即暫駐義州,與安州聶士成、定州呂本元先行通信,共籌防禦。宋慶一軍昨飭進義州,今軍情又變,着暫緩赴義;先帶所部四營在九連城駐紮,與銘軍聲息相通,以固沿江一帶防守。葉志超等軍究竟如何進止?如能回拒順安、肅州踞敵,便可與後路通氣;着設法查探具奏』。
二十一日(乙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電奏十四、十五等日平壤接戰情形均悉。左寶貴力戰陣亡,深堪憫惻;所有此次應行賜卹、議處各員,着李鴻章專折馳奏,再降諭旨。各軍現在暫扎安州之北,軍糧子藥俱盡;着李鴻章星速運解,源源接濟,不得再有缺乏。葉志超現擬調呂本元、劉盛休前往,惟昨因日人有圖攻義州之信,特令劉盛休帶銘軍四千暫駐義州,與聶士成、呂本元共籌防禦。敵人現以抄襲後路爲得計,平壤大兵既退,敵乘機內侵,尤在意中;葉軍因須在前嚴防,而後路之防更要。劉盛休着仍先駐義州,與葉志超通籌戰守事宜,毋得稍有疏失。至葉志超等軍現在實存若干名?並着查明覆奏』。
又諭:『電寄邵友濂:據劉坤一電奏「英船連米濟敵,已派「開濟」船赴臺助截」等語。着邵友濂飭令嚴密巡查,遇有他國商船裝運米糧接濟日人經過臺灣洋麪,即行截留,勿任偷渡』。
二十二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丁汝昌現患傷病,海軍提督着劉步蟾暫行代理。丁汝昌趕緊調治,一俟稍痊,仍行接統』。
二十四日(戊辰),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敵兵猛撲平壤,諸軍退至安州,據實奏參並自請嚴議」一折,據稱「八月十四至十八等日敵兵三、四萬分撲平壤,我軍奮勇迎敵,力戰五晝夜,子盡糧絕,總兵左寶貴陣亡;葉志超遂拔隊退至安州一帶,在博川畫江固守」等語。葉志超等督戰不力,本有應得之咎;惟念該軍深入異地、苦戰連日,此次退出平壤實因衆寡不敵、傷亡甚多,尚無畏葸情事。除本日明降諭旨將左寶貴賜卹外,葉志超等均着加恩免其議處。李鴻章自請嚴議,着一併寬免。奉天營官守備楊建勝首先開城脫逃,着即嚴拿正法;統帶「仁」字營記名提督江自康駐守城外北山,先自撤隊,着撤銷前次保案並摘去頂戴;統帶「盛」字左軍四川重慶鎮總兵孫顯寅出險不停,直赴沙河;着即行革職。其餘傷亡各將士,準其查明奏請獎恤。李鴻章務當妥籌調度,飭令各軍合力防禦,勿得再有疏懈,致幹咎戾。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李鴻章:李鴻章電奏,查明海軍接仗詳細情形。本月十八日開戰時,自「致遠」衝鋒擊沈後,「濟遠」管帶副將方伯謙首先逃走,致將船伍牽亂,實屬臨陣退縮;着即行正法。「廣甲」管帶守備吳敬榮,隨「濟遠」退至中途擱礁;着革職留任,以觀後效』。
又諭:『電寄邵友濂:現因北路軍情緊要,必須知兵戰將協力防剿。臺灣防軍現已不少,着邵友濂傳知劉永福迅即北上,聽候調遣。其所部兵勇,酌帶幾營?應由何路行走,隨同北來?並着與該總兵妥商辦理,勿稍延緩』。
二十五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邵友濂:邵友濂借款,着照所請辦理』。
命已革福建臺灣布政使于蔭霖赴依克唐阿軍營聽候差委。
二十六日(庚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邵友濂:電奏已悉。所獲槍彈等件,着全數扣留;其船隻即行釋放』。
二十七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李鴻章電奏「臺灣拿獲代日運貨之英船,其貨物似應分別提充」等語。昨據邵友濂電奏,業據稅務司所言諭令將槍彈等件充公,其船隻即行釋放,於英商亦無虧損,辦法已屬公允;着毋庸再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七。
九月初三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邵友濂:前準包鎊借款,現在是否議定?着迅速電覆』。
初四日(丁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邵友濂:據奏劉永福請回粵募勇等情,現在防務緊急,劉永福着仍遵前旨酌帶現部營勇先行北上;餘令派員回粵召募數營趕緊赴防,不得延緩』。
初五日(戊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譚鍾麟:邵友濂電奏「統將需人,請調福建候補總兵廖得勝、海壇協副將餘致廷二員赴臺」等語。着譚鍾麟飭令該二員迅速渡臺,俾資臂助』。
初六日(己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前臺灣巡撫劉銘傳馭軍有法,卓著勳勞;六月間因日人肇釁,特旨起用。旋據電覆,因疾未能赴召;現在軍事日棘,統帥乏人,該前撫受國厚恩,當此邊防危急之時,豈得置身事外?着李鴻章再行傳諭劉銘傳,於接奉些旨後,即行起程來京陛見。該前撫忠勇素着,諒不至藉詞諉卸,視國事如秦、越也。仍將遵旨啓程日期,先行電聞』。
初七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裕祿:昨據劉盛休電報,敵軍已抵義州,江防喫緊;本日已諭令定安、裕祿加意嚴防。鴨綠江渡船,前有旨飭令撤歸西岸;今電雲均有船可渡,是否遺漏未撤之船,抑系彼岸朝鮮之船?着一面查覆、一面派兵前往撤盡。前詢該省險要,據稱金山灣、唐木城、摩天嶺各處雖非一夫當關,尚皆有險可守;着裕祿趕緊派兵扼扎,毋令偷越。又,鴨綠江一帶口岸有無可以安設水雷、杜敵潛渡之處?着查明一併辦理。此時敵蹤已至義州,該將軍等竟無電奏;豈安坐省城,絕無須偵探耶?着明白回奏』。
初九日(壬午),諭內閣:『前據李鴻章電奏海軍各艦在大東溝洋麪與敵船接仗情形,當經諭令該大臣查明傷亡將士,請旨優恤。茲據覆奏詳細情形:此次海軍護送運船突遇敵船,鏖戰三時之久;我軍以兵艦十艘當敵船十二隻,以寡敵衆、循環攻擊,始終不懈,俾陸軍得以登岸。我船被沈四隻,擊沈敵船三隻,餘船多受重傷。各將士效死用命,深堪嘉憫!提督銜記名總兵鄧世昌、升用總兵林永升,均着照提督例從優議恤。鄧世昌首先衝陣,攻毀敵船,被溺後遇救出水,義不獨生,奮擲自毀,忠勇性成,死事尤烈;並着加恩予諡。升用遊擊金揆,着照總兵例從優議恤,以慰忠魂。另片奏:「遵查陣亡總兵左寶貴子嗣覆奏」等語。左寶貴之子左國楫、左國棟、左國樟均着俟及歲時帶領引見』。尋予鄧世昌祭葬,諡「壯節」。
初十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邵友濂:據李鴻章電報「日船八隻,初八日在成山洋麪遊弋;至夜直向南去,恐往南洋」等語。臺灣爲日人垂涎,敵謀莫測;着邵友濂督飭臺南、北守口各將弁勤加偵探,嚴密防範』。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八。
十二日(乙酉),諭軍機大臣等:『據臺灣布政使唐景崧電奏:「北邊軍務喫緊,謹陳禦敵之策」等語。所陳掘地營、立炮隊各條,不無可採。即着依克唐阿、宋慶體察地勢敵情,妥籌佈置;總期相機制勝,力挫敵鋒。原電均着摘鈔給與閱看。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電寄邵友濂:唐景崧電奏已悉。據稱「以楊岐珍總統基、滬各軍,以劉永福徑赴臺南,現調總兵廖得勝、副將餘致廷,撫臣於事前皆不使知」等語。前有旨派唐景崧幫辦臺灣防務,凡邵友濂一切佈置,自應與該司和衷商辦;豈有不使與聞之理?唐景崧此電,語多不平;究竟所指各事,該撫曾否告知?着邵友濂據實覆奏』。
又諭:『電寄邵友濂:據電奏劉永福瀝陳帶勇北上一切爲難情形,尚非飾詞;劉永福着即毋庸北上,仍在臺灣幫辦防務』。
十三日(丙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譚鍾麟:據唐景崧電奏「楊岐珍總統基隆各軍,以劉永福徑赴臺南,現調總兵廖得勝、副將餘致廷,撫臣於事前皆不使知」;又稱「南洋惟澎湖可泊數十艘,澎不失則敵輪無處停頓;鎮臣周振邦請增四營,撫臣只准兩營實未完密。撫臣于軍務緩急,定見毫無,事多反覆」等語。現當防務喫緊之時,撫、藩同辦一事,唐景崧語多激切,顯與邵友濂意見不合,恐致誤事;即着譚鍾麟將該藩司所陳各節,據實查明,迅速覆奏,毋稍偏徇。臺灣孤懸海外,久爲日人注意;防守各軍,亟關緊要。究竟邵友濂、唐景崧二人籌辦臺事,孰能得力?並着譚鍾麟就近秉公察度,一併具奏』。
十四日(丁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前令再行傳輸劉銘傳即行來京陛見,究竟何日啓程?現尚未據覆奏。仍着李鴻章傳旨催詢,並將啓程日期先行電聞』。
十五日(戊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本日已明降諭旨,邵友濂調署湖南巡撫,唐景崧署理福建臺灣巡撫。臺灣防務極關緊要,唐景崧既經署理巡撫,責任綦重;一切事宜即責成該署撫妥爲籌劃,並着與楊岐珍、劉永福會商佈置,不得意氣用事,自以爲是。倘與僚屬動輒齟齬,以致貽誤事機,恐該署撫不能當此重咎也』。
調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署湖南巡撫,以福建臺灣布政使唐景崧署福建臺灣巡撫。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九。
二十五日(戊戌),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臺、浙兩省防務緊要,撫臣均難勝任」一折,據稱「臺灣現署撫臣唐景崧,與邵友濂素不相能;甫接署任,即欲將邵友濂所派各軍統領全行更換。倘與楊岐珍、劉永福不能和衷,安能制敵!至浙江巡撫廖壽豐,當海防喫緊,乃以全省軍務委之提督張其光,以營務處委之一候補知縣,恐有疏虞。請飭認真辦理」等語。臺灣、浙江兩省防務,爲東南全局所關。前因臺灣巡撫一時難得其人,令唐景崧暫行權篆;倘舉動任性,必誤事機。廖壽豐末諳軍務,籌辦一切是否合宜?朝廷均深廑系。着譚鍾麟確切查明該署撫等能否勝任,據實具奏;不準稍有瞻徇。原折着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尋奏:『目前臺、浙防務,唐景崧、廖壽豐辦理尚無不合』。報聞。
二十六日(己亥),福建陸路提督黃少春奏:『籌辦廈門防務,率帶所部各營分別佈置扼扎。查廈門開設「南」字靖海勇練四營,先經提臣楊岐珍悉拔赴臺。此次僅有楚軍「達」字三營,旋由臺調回靖海中營一營,尚形單薄;現撥派兵輪二艘來廈助守,並將險要處所逐一履勘,嚴密設防』。報聞。
二十八日(辛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本日據宋慶電報「日軍渡江猛撲,力御不退,傷亡甚多;亟盼接應,情形萬分緊急」。前已飭蔣尚鈞、劉世俊所部九營三哨由營口馳赴奉省,歸宋慶調遣,諒已在途;着李鴻章迅即催令星夜前進,赴九連城一帶助剿,切勿刻延』。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
冬十月初六日(己酉),予積勞病故臺灣統領滬尾防軍提督銜總兵王芝生照軍營立功後病故例優恤。
初九日(壬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現在敵逼金州,旅防萬分危急。其登岸處在皮子窩,必有日艦灣泊及來往接濟;着李鴻章即飭丁汝昌、劉步蟾等統率海軍各艦前往遊弋截擊,阻其後路。至旅順後路無炮臺,聞尚間有山險;其平坦處所,亟應用地營、土炮臺之法設險以守。着傳諭該防營諸將乘敵蹤未至,趕將此項臺壘星夜興築並密佈地雷,以資守禦。此倉猝中設防要着,諸將不得輕視,致令長驅徑進,無可措手也』。
十三日(丙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據電奏「購辦槍炮,請飭部立案」等語。嗣後凡非緊要事件,仍應照例具折陳奏;不得以長篇累幅、瑣屑數目率行電奏』。
十四日(丁巳),以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署長江水師提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一。
十八日(辛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宋慶電奏已悉。刻下金州已陷,旅順情形萬緊;該提督已抵蓋平,着即前赴復州一帶相機佈置,以掣敵勢。劉盛休當敵兵渡江時,未經出戰;程之偉行軍遲滯,聞敵先退:此兩軍萬不可恃。着宋慶嚴加察看;如不能得力,即行傳旨撤退,另派營官管帶整頓,統歸宋慶調遣。李永芳五營,前經劉樹棠派令入衛,業已啓程;現在該提督兵力不敷,着李鴻章飭催李永芳所部迅赴宋慶軍營,以資厚集。即日海口封凍,津防稍松;自應先其所急,並着李鴻章於李光久、潘萬才諸軍酌量派撥,傳諭唐仁廉統帶,並會同吳鳳柱一軍赴奉,以爲宋慶後路接應。以上各軍糧饟、軍火,均着李鴻章飭令糧臺源源接濟。宋慶有此兵力,即可將金州一路之敵迅籌截阻,以解旅順之危。聶士成營中炮少,着李鴻章電知周馥設法解濟爲要』。
十九日(壬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裕祿:據奏「安東縣鳳凰廳地方相繼失守,請將文武各員懲處」一折,奉天東邊道宜麟、鳳凰城守尉佑善、營口廳同知署鳳凰廳同知章樾、鐵嶺縣知縣署安東縣知縣榮禧,着一併革職審辦,按律治罪。裕祿身膺疆寄,防範未能周密;着交部議處』。
二十二日(乙丑),調閩浙總督譚鍾麟爲四川總督,以前河南巡撫邊寶泉爲閩浙總督。
二十四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電奏旅順連日接仗情形,薑桂題等衝鋒迎敵,迭有斬獲;該將士奮勇出力,深堪嘉尚。着賞銀一萬兩,由李鴻章撥解該營散放,以示獎勵。日兵銳氣已挫,姜貴題等即可乘此軍威,激勵將士奮勇進攻;不可株守待援,致落後着。需要糧械,仍着李鴻章設法源源接濟,勿令缺乏。宋慶已距金州不遠,着李鴻章將旅順獲勝待援情形迅即知照,令其相機攻戰,以分敵勢。現在章高元一軍,已由營口前進;並令唐仁廉帶兵繼進,以爲宋軍後路援應。並着飭令各軍迅速遄行,期將金州一路之敵合力夾擊,俾難前進。前諭李鴻章撥兵防守母豬河,曾否籌辦?着即日覆奏。魏光燾所部到津後,着李鴻章飭令赴山海關一帶駐紮,歸吳大澄節制;毋庸來京陛見』。
二十七日(庚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電旅順失守,覽奏曷勝憤懣!該大臣調度乖方、救援不力,深堪痛恨!着革職留任,並摘去頂戴,以示薄懲而觀後效。刻下敵謀益熾,各海口處處喫緊;着李鴻章迅即親赴大沽、北塘等處周曆巡閱、嚴密佈置,不準再事遷延,致幹嚴譴。宋慶一軍刻距金州不遠,本爲救援旅順;現在旅順已失,該提督亟應回顧海蓋、遼陽等處,杜其侵入西北之路,並會同唐仁廉、吳鳳柱、章高元等軍擇要分扎,相機堵御,力遏敵氛。至旅順失守情形,仍着李鴻章迅即查明覆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二。
十一月癸酉朔,署福建臺灣巡撫唐景崧奏:續布臺防完備;又奏:委在籍主事邱逢甲招集義勇,以備擇調。並報聞。
初二日(甲戌),調署湖南巡撫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謝恩請覲。得旨:『着即赴署任,毋庸來見』。
初五日(丁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聞日人攻陷旅順後,其第三隊兵已乘輪南行,尚未知其所向。現在北洋海口將凍,恐其擾及南洋;着張之洞嚴飭吳淞各口加意防守,並分電閩、浙、臺灣各督、撫一律嚴防,勿稍鬆勁』。
十四日(丙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宋慶:據電奏「日軍北犯,復州失守,現在整備禦敵」等語。敵佔金、旅,其合力北進自在意中。此次迎戰機宜,關係重要。宋慶當懍遵前旨重賞嚴罰;力戰者破格獎賚、畏縮者立正軍法,不可稍涉遲疑瞻顧,貽誤戎機,自幹咎戾;尤須先期會合章高元及所部將領,定前敵後應、更番迭進、分合包抄之策,謀定後動,戮力同心,務期指日早除敵氛,共膺懋賞。勉之!慎之!宋慶所募新勇,現已到幾營?李永芳五營聞已到津,着電知李鴻章迅催到防,仍即電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三。
十九日(辛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宋慶:本日據宋慶、裕祿電奏「日軍由岫巖分道肆擾,已及海城東界;海城軍情喫緊,遼陽交界亦有日軍」。着長順迅調所部各軍加意嚴防,相機堵遏,杜其北侵之路;毋得稍涉疏縱』。
二十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宋慶:李鴻章奏「據周馥電報,海城失守,遼瀋電線又爲敵斷」;覽奏殊深憤懣。現在岫巖之敵繞出宋慶之後,銘、毅各軍兩面受敵,軍情危急;日軍向以包抄夾擊爲得計,宋慶當會合諸軍嚴密防範,相機堵御。章高元現駐蓋平御金、復之敵,宋慶相去不遠;應彼此聲勢聯絡,以杜他往,是爲至要』。
二十四日(丙申),賞戶部左侍郎張蔭桓尚書銜。
二十五日(丁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宋慶:李鴻章電奏「迭據善聯、袁世凱營口局各電:宋慶二十四日接仗不利,退守牛莊;其本日戰況及宋得勝受傷情形,尚未據宋慶電報」。殊深焦灼。現在敵氛正惡,宋慶兵力不敵,惟有聯合前敵各部及章高元等堅守牛莊兼顧營口,嚴杜西進之路;是爲至要』。
又諭:『電寄李鴻章:據電奏「威海防務萬緊,一時難易生手」等語。丁汝昌既經拿問,海軍提督即着劉步蟾暫行署理;仍着李鴻章遴員保奏,候旨擢用。丁汝昌俟經手事件交替清楚後,速即起解』。
二十七日(戊戌),諭內閣:『電寄宋慶:李鴻章、宋慶電奏均悉。連日海城接戰,傷亡甚衆,宋慶率隊回扎田莊臺;並據袁世凱報牛莊已失;覽奏殊深憤懣。刻下敵蹤已至牛莊,營口甚爲緊要;宋慶一軍現扎田莊臺,亟應整頓隊伍、激勵將士,力遏西進之路。章高元、徐邦道等扼守蓋平,已爲敵兵所隔;能否調令截擊牛莊一股,與宋慶兩面合攻?着即妥爲調度。薑桂題、程允和、張光前等已明降諭旨革職留營,仍責令帶罪圖功,以觀後效。現據長順電奏,遼陽亦甚危急;陳湜一軍現已出關,即着宋慶知照該臬司徑赴瀋陽,與長順商同防禦,毋稍疏虞』。
留辦臺灣團防、幫辦墾撫事務太僕寺卿林維源奏:臺灣團防就緒,並報效土勇二營自備糧饟,擇要駐紮。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四。
十二月初三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宋慶:據奏「日軍千餘已入熊嶽,旋向海城;其大隊向東北前進」等語。該軍自攻陷海城後,時已半月,尚無動靜;恐其暫時休息,又將蓄銳前進。着宋慶隨時戒備;如該軍以千百人分道前來窺伺,即應派隊猛進並設法抄擊,以孤敵勢。若待其零星湊集、合成大軍,以全力拒我,屆時轉難得手。該提督當穩慎圖維,相機因應;總期立於不敗之地,挫其精銳、杜其它越,是爲至要』。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五。
十七日(己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現聞蓋平被陷,前敵軍情喫緊,宋慶所部兵力恐難分佈;亟須添兵接應。潘萬才爲宋慶舊部,派令前往,可資臂助。着李鴻章即飭潘萬才帶領所部星馳出關,聽候調遣。其秦皇島地方,亦關緊要;着吳大澄即派吳元愷一軍填扎該處,認真防守』。
署福建臺灣巡撫唐景崧奏:請將硫磺、樟腦各公司贏餘銀兩歸入臺防善後案內,列冊造報。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六。
二十三日(乙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蔭桓等:前據電奏業已抵滬,諒已與邵友濂會商一切。即着該侍郎等剋日出洋,毋庸另候諭旨;並將啓程日期電覆』。
二十六日(戊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二十五日各電均悉。日軍蓄意謀攻威海,大隊兵船已在榮成開炮,並有日兵上岸,電線不通;情形極爲危急。其洋劃登岸之兵究有若干?着李鴻章、李秉衡各飭防軍飛速馳擊,勿任深入蔓延。海軍戰艦,必須設法保全。前據李鴻章電奏,議籌水陸相依之法,尚屬詳細;現當臨敵之時,應如何相機合力出擊之處,即飭該將領等迅速籌辦,毋得束手坐待,致爲所困』。
又諭:『電寄張蔭桓等:電奏已悉。着即定於正月初三日啓行,勿遲』!
二十七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日兵登岸,榮成失守;覽奏殊深憤懣。東省兵力較單,致有疏失;李秉衡自請議處,着加恩寬免。丁槐一軍,準其留于山東調遣;該營需用槍械,着李秉衡電商李鴻章於南省解來槍內經過東省時,酌撥應用。刻下敵已登岸,必將猛攻威海;着李秉衡厚集援軍迅往遏截,並激勵將士如能奮勇破敵者,立予重賞。威防戴宗騫等軍守禦尚能出力,現在敵蹤逼近,仍着李鴻章飭令在防各軍固結兵心,併力截擊;不得臨敵畏卻,致誤大局。聞敵人載兵皆系商船,而以兵船護之;若將「定遠」等船齊出衝擊,必可毀其多船,斷其退路。此亦救急之一策,着李鴻章速籌調度爲要。本日據吳大澄電奏:「魏光燾營內槍械甚少,請於天津新到德槍內借撥一千杆;該撫所購洋槍,正月中旬亦可到津,如數撥還」等語。現在魏光燾出關需用甚急,着李鴻章即行撥給勿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七。
●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乙未)春正月初四日(丙子),山東巡撫李秉衡奏:榮城失守,力籌堵御情形。得旨:『着查明各官下落,再行具奏』。
初六日(戊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迭據電奏「倭攻威海南岸龍廟嘴等處,炮臺俱失;雖經擊沈敵船二隻、雷艇一隻,而南岸改爲敵踞,情勢實爲危急」。該處佈置防守爲日已久,何以敵至竟不能固守!劉超佩先行走入劉公島,顯系臨敵退縮;並此外棄營逃走各員,着李鴻章、李秉衡即行查明拿獲正法。現在水師各艦在劉公島與陸軍依護堵擊,着即飭令奮力衝擊,如能多毀敵船,尚可力支危局;切勿再失事機,致以戰艦資敵。刻下東省急待援兵,所有丁槐、李佔椿、萬本華、張國林等,着張之洞、李秉衡分別催令前進,勿任延緩』。
初七日(己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電奏均悉。日隊全向西行,戴宗騫往守北岸三臺,兵少勢孤,危在呼吸;現惟有嚴飭孫萬林、李楹趕緊馳赴北岸,協同戴宗騫等盡力防守。水路各艦,着丁汝昌督率,在劉公島及北岸各臺與陸軍依護堵擊。孫萬林等倘再有退避,即按軍法從事。至雷艇管帶王登雲攻毀趙北嘴臺炮藥,丁汝昌遽爲請獎,殊屬非是。南岸全臺俱失,水陸各營皆有應得之罪;現在力保北臺,王登雲倘能奮勉立功,再行覈實保獎。此次所請,着毋庸議。昨據奏稱高場營炮臺打沈日船二隻,又劉公島打沈一隻;出力將弁,着查明獎敘』。
初十日(壬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秉衡:兩電均悉。威海北岸炮臺又失,兵艦失所依恃,能否衝擊出險,尚不可知;仍着探明電覆。孫萬林等,已有旨交部嚴議;李秉衡改爲議處矣。所請添撥大枝勁旅,現在冰泮伊邇,畿疆防務關係尤重,實無餘兵可以調撥。惟昨據宋慶電稱:請飭章高元帶所部八營回援東省,因程途較遠,是以未允所請;着李秉衡酌度情形,如需此軍調回,即行奏明辦理。其李佔椿等軍,仍着催令速進,以資援應。該撫擬移扼萊州並責成夏辛酉等分防登州等處,均着照所請行』。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八。
十四日(丙戌),諭〔軍機大臣等〕:『御史張仲炘奏:「上海接濟日軍米石,有奸商葉成忠、何瑞棠兩人所售,不下數十萬石;或以臺灣採辦,或以小船繞川沙出口。稅務司查出兩起、委員拿獲一起,均有奧援解脫;今仍照常售運。請飭查拿嚴禁」等語。運糧齎敵,大幹法紀;着張之洞確切查明,嚴拿懲辦』。
十五日(丁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電奏海軍各艦被擊覆沒情形,覽奏曷勝憤懣。北洋創辦海軍,殫盡十年財力;一旦悉毀於敵,墮防縱敵,震動畿疆。李鴻章專任此事,自問當得何罪?惟現值海防益急,若立予罷黜,轉得置身事外;茲特剴切申諭,李鴻章當日念獲咎之重、朝廷曲宥之恩,激發天良,力圖補救。瞬屆各海口冰泮,敵船猛進,處處可危;設彼乘間登岸,必須齊力抵禦。此時遊擊策應之師,較之專防一口尤爲喫重。李鴻章既稱徐邦道不可獨當一面,着仍遵前旨速調聶士成帶所部星夜進關。現在畿輔之防更急於關外,北路諸軍不得再行請留;即着李鴻章分電關外各統帥一體知悉』。
十七日(己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蔭桓等:張蔭桓、邵友濂着即日先回上海』。
十九日(辛卯),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着賞還翎頂、開復革留處分,並賞還黃馬褂,作爲全權大臣與日本商定和約。直隸總督北洋大臣,着王文韶署理;李鴻章着迅速來京請諭』。
兩廣總督李瀚章奏:南澳鎮總兵劉永福奉調入都,請以參將英順暫署。得旨:『劉永福現在臺灣帶兵,南澳鎮總兵即着英順暫署』。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九。
二十二日(甲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電奏據德國兵船傳言,丁汝昌、劉步蟾、張文宣皆殉難;是否確實着查明電覆』。
又諭:『電寄李鴻章:本日據張蔭桓等電奏「已於二十一日到滬,將往來問答、敕諭底稿鈔錄呈覽」;並雲「再派重臣,可不必到廣島,伊滕等可來旅順就近商辦。至停戰之議,初次派使時美使即向日言及;日覆電須俟兩國大臣聚會時,方能將如何議和停戰言明。昨接李鴻章電奏,復飭總署與田貝商酌;田謂日必不改前說,礙難再商,惟盼李鴻章速與會面定議。此時事機至迫,連日電詢李鴻章啓程日期,殊深焦盼。該大臣務須即日佈置成行;所有隨帶人員,並着揀派妥協,迅速具奏』。
又諭:『電寄楊儒:據奏英、俄聯結助我等語;西國有局外之例,楊儒所奏是否西人有此議論,抑系出自己意,着即詳細電覆』。
二十三日(乙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蔭桓等:運日電奏均悉。張蔭桓着即回京,邵友濂着即赴署任。此次日本不允開議,非該侍郎等之咎,其自請罷斥之處着毋庸議』。
二十九日(辛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譚鍾麟:昨聞澎湖見有日船;臺灣水線已斷,業經電令譚鍾麟傳諭唐景崧嚴備。臺灣孤懸海中,饟需不繼,關係匪輕;戶部所撥銀一百萬,設臺灣不能兌,祗能匯到福建。應如何設法運解?着譚鍾麟妥籌辦理。刻下敵情如何?着即電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
二月初六日(戊申),大學士李鴻章奏:馳赴日本議約,議籌大略情形。得旨:『暫存』。
初七日(己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已悉。臺灣爲外人垂涎,近聞日人有調集兵船聚泊琉球之說;恐將就近圖攻臺灣,情殊叵測。戰守事宜,亟須豫爲籌備;着唐景崧督飭各營嚴密佈置,毋稍大意』。
初十日(壬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美使接日本覆電雲:「敕書底稿均已妥協,須於中歷二月二十一、二日行抵長門,再訂晤期」等語。李鴻章所僱商輪,計即可到;着早日放洋,總以二十以前到彼爲要。行期定後,即電奏』。
十一日(癸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前據電奏「以臺灣作押,借用洋款,藉資保衛」一節,經總理衙門詢之總稅務司,據稱各國均守局外,勢不能行。該督所奏,究竟有無確實辦法?着詳細電覆』。
福建臺灣巡撫唐景崧電奏:請飭太僕寺卿林維源籌借百萬,暫補防費。下戶部速議。
十四日(丙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戶部奏「遵議唐景崧奏請飭太僕寺卿林維源籌借銀一百萬兩,暫補防費」一折,着照所請,即飭該京卿如數籌借;由戶部指撥各省關實銀分三年歸清,不得稍有延欠。其借人之款,着仿照借華款辦法,酌給利息;俟繳足百萬之數,仍由該部奏請將該京卿破格獎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一。
二十五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已悉。日人圖犯臺灣,自在意中。澎湖所停法船,是否假冒?此外所見兵輪多隻,旗幟未明;如果系他國之船,在臺領事當必知之。着唐景崧就近詢之各國領事,令其隨時告明;並告以如有日船前來,局外之船即應遠避,免致誤擊。一面已由總理衙門照知各國使臣矣』。
二十六日(戊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前經戶部覆奏「請派林維源借銀一百萬以資軍饟」,業經依議行矣。現在臺灣軍情緊急,需饟甚殷;着唐景崧傳知林維源先行籌措現銀四十萬兩,以濟要需。該京卿受國厚恩,誼關桑梓,諒不至膜視推諉也』。
二十七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已悉。恆春有日輪十餘艘遊弋港口,該處並無炮臺,僅有防軍三營,恐其伺隙登岸;着唐景崧速飭劉永福撥營策應,力籌堵御。澎湖西嶺復見日輪五艘,敵之圖攻臺、澎,聲東擊西,陰謀叵測。該署撫務當督飭各營時刻嚴防,勿稍疏懈』。
二十八日(庚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已悉。日軍進攻澎湖,經炮臺擊沈二船、又壞二船,尚未遠遁;恐其復來猛攻,或抄襲炮臺之後。着唐景崧激勵防軍,時刻嚴防;測準炮力可及,即行轟擊。如能毀其多船,立頒重賞,以資鼓勵。昨據電奏恆春有日輪遊弋港口,有無動靜?仍着飭劉永福妥籌兼顧。此外臺灣各口,一律嚴加整備,以杜窺伺』。
二十九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坤一:本日據李鴻章電奏「日人所欲甚奢,恐難就範。伊藤面稱現要攻取臺灣,日新報雲兵船二十隻在大沽北塘海面遊弋,查察商船;日廷添小弁親王赴旅順督師」等語。連日據唐景崧電稱:敵攻澎湖,已由文良港登岸,臺灣恆春亦有日船停泊;是其欲攻臺灣之說已確。津、沽南北口外,有無日船來往?着劉坤一隨時碓探,加意嚴防。昨據王文韶電稱:體察聶士成、曹克忠等軍,戰守頗有把握;但期臨敵果能逐漸得勝,掃蕩敵軍,軍事方有轉機。該大臣等其熟籌調度,以紓宵旰之憂;是爲至要』。
又諭:『電寄唐景崧:二十七、八日電奏俱悉。敵攻澎湖,由文良港登岸,電線已斷,情形如何,仍着確探奏聞。日人意在攻取臺灣,必有大隊兵船前來攻擊。從前法人犯臺,曾經官軍擊敗;唐景崧惟當激勵將士,嚴爲戒備,相機堵御。其鳳山一帶,並着飭令劉永福妥籌佈置;如有日軍登岸,務須迅速馳擊,勿任蔓延。該署撫擬借洋商鎊銀三百萬兩,着照所請,準其借用。元豐順系何國洋行?是否開設上海?着即電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憑辦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二。
三月壬申朔,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譚鍾麟等:電奏均悉。澎湖電斷無信,又無兵輪接應;將士被困,殊堪憫念!能否募漁船往探情形?着譚鍾麟、唐景崧酌量辦理。澎如不守,必將攻臺;該省佈置能否周密?如兵力不敷,或就地添募、或由閩省添派設法渡往助戰之處,並着該督等妥商籌辦』。
初二日(癸酉),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等:譚鍾麟、唐景崧電奏「敵攻澎湖,經我軍擊傷百餘人,逐□下船,在防將士勇敢善戰」;甚屬可嘉。惟孤立無援,軍火易罄,恐難久支,實深廑念。應如何暗渡接濟之處?着譚鍾麟、唐景崧密籌辦理;並着張之洞一併設法籌辦,以救眉急。元豐順借款,已由戶部、總理衙門飭辦,並由戶部先撥滙豐洋行借款五十萬交滬局委員賴鶴年轉解矣』。
初三日(甲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譚鍾麟等:電奏均悉。據探澎湖日船已盡他去,受創自必不輕;守澎將士,甚爲得力。着該督等速即確探,如倭船果已遠遁,即應亟趁此時設法多解子藥,以資接濟;不可稍有延誤。廈門口外之兵輪,何以先掛黑旗、又掛法旗?是否實系法船?可詢明領事,以防假冒。此外七輪,又系何國之船?並着隨時確探,嚴防爲要』。
初四日(乙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已悉。日軍進攻澎湖,我軍力戰三日,竟至不守;實深憤懣!文武各官下落,着唐景崧查明具奏。該處系屬孤島,無船接應;唐景崧自請嚴議之處,着加恩寬免。澎湖既失,臺灣更形緊急;該署撫佈置防務歷時已久,勇營亦頗不少,臨敵調度,必先胸有成算。上年據奏召集萬四千人聽調,是否足資得力?楊岐珍現扎何處?其餘將領何分佈?着即電聞。該署撫務當與統兵各將領互相聯絡,竭力抵禦;敵如分路來攻或乘隙登岸,必當有遊擊之師接應截阻,方不至猝爲所乘,深入滋擾』。
初五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已悉。據探二十八、九日敵攻澎湖、將士交戰情形,甚爲可憫。總兵周振邦等力竭身死,着飭查確實請恤。臺灣各口,現在有無日船遊弋窺伺?敵之慣技,必先聲東擊西,繼以大隊猛攻一處;仍着唐景崧懍遵昨日諭旨,與統兵各將領時刻嚴防,力籌抵禦』。
初八日(己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四件均悉。向來兩國議和,先言停戰日期;和議不成,仍即開戰。此次議定停戰,自初五至二十六亦祗二十一日。其不允臺、澎,李鴻章按公法與之力爭,而彼堅執如故。此節權自彼操,凡在臣民,皆當共喻。況停戰並無多日,彼兵之在奉天與遊弋津、沽各海口者依然不減,並非他處盡撤而以全力攻臺也。朝廷注念該處孤懸海外,援應維艱,宵旰憂廑;自去歲至今,無時少釋。然自開戰以來,屢爲該處備兵增饟,不遺餘力;亦正慮有今日。該署撫應將以上所諭剴切宣示,激勵將士、開導紳民,敵愾同仇,力圖捍禦。其有捐資濟饟、殺敵立功者,定必優加獎擢,不次酬庸;慎毋惑於愚論,藉口向隅,致守備有疏,自貽伊戚。該署撫所請由廣東撥濟槍彈、子藥,已飭李瀚章照辦,並諭知張之洞、譚鍾麟酌量協濟。至調用兵輸一事,北洋無船;南洋各艦,前令協助北洋,因張之洞聲稱船舊行遲,不能出海,遂止不調。本日曾諭張之洞、李瀚章酌籌辦理,第恐未能應手耳』。
又諭:『電寄李瀚章等:現在奉天、直隸、山東,日允停戰二十一日;而彼方圖攻臺灣,不在停戰之列。該處孤懸海外,如被敵困,無法救援;尤慮軍火缺乏,難資戰守。本日據唐景崧電奏:請飭粵省撥可用後膛槍五千枝、配足彈子,另發毛瑟彈三百萬粒、火藥十萬磅,交知州唐鏡沅設法運臺。着李瀚章速即撥解,以應急需;並着張之洞、譚鍾麟一併酌量籌撥;或用漁船暗渡、或僱洋輪保險,分起運往;趁此敵兵未集之時,趕緊辦理,俾資接濟。至唐景崧請調兵輪赴臺聽用,並着張之洞、李瀚章酌量調派』。
初九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岐珍:電奏已悉。現在日人圖攻臺灣,情勢日緊。基、滬兩口,均經該提督與各統領佈置防守;仍着激勵諸軍互相策應,相機堵御,力遏敵鋒。臺南一路,着唐景崧傳知劉永福勤加偵探,嚴密扼守;毋令乘虛猝犯爲要』。
初十日(辛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坤一等:電奏均悉。敵允北路暫時停戰,而聲言將攻臺灣,情殊叵測。昨據李鴻章電稱:「日人交出條款,所索過奢,恐難結局。倘限滿和議難成,仍將開戰」。自應豫爲戒備。宋慶擬留銘、嵩兩軍分駐石山站、閭陽驛以固遼瀋運道,自率毅軍移扎大淩河西岸,自爲豫籌赴援起見;即照所請辦理。宋慶請調編修張孝謙赴營,該員前經李鴻章奏調出洋,因病未往;所請着毋庸議』。
十一日(壬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已悉。臺南府知府唐贊袞當軍務喫緊之時,輒託故請開缺卸任,實屬規避。唐贊袞,着即革職。前諭張之洞酌撥槍彈,並調兵輪赴臺;本日據該督電稱:槍已竭力撥解,南洋兵輪無多、且船舊行遲,祗可在長江依輔炮臺,若出海遇敵,徒供糜碎,有損於江、無益於臺。所奏亦系實情,想該督必已電覆矣』。
十二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已悉。日人聲言欲攻臺灣,而近日海面並無動靜,情殊叵測。據奏現在士氣頗奮,有願自備饟械者;甚屬可嘉!臺北佈置地營濠堤,尚屬周密。惟臺南須待四月底方起湧浪,恐敵人此時即來侵擾;仍應時刻嚴防,整備堵御,勿稍鬆勁。粵省船械均無可撥,本日已據李瀚章電覆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三。
二十二日(癸巳),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十三名』。
二十三日(甲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代奏:『李鴻章電稱:與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等在馬關議定和約十一款:一、中國認明朝鮮爲獨立自主國,廢除貢獻典禮。二、中國將遼南地方及臺灣全島、澎湖列島讓與日本。三、兩國各派官員二名公同畫界,限一年竣事。四、中國償日本軍費二萬萬兩,分八次於七年內交清。五、中國所讓地方,二年之內準人民變賣產業、遷居境外;但臺灣一省,須各派大員於兩個月內交接清楚。六、準添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爲商埠,由日本添設領事官駐紮;及日本輪船從湖北宜昌至四川重慶、又從上海吳淞江至蘇州、杭州載客運貨,並日本臣民在中國購買貨物或將商貨運往內地,得暫租棧房存儲;又得在中國通商口岸從事工藝製造。七、日本現駐中國之軍隊,限三個月內撤回。八、其暫駐威海衛之軍隊,俟第一、第二兩次償款交清,通商行船約章批准暨確定抵押辦法後撤回。九、兩國各將俘虜交還,並予免罪。十、本約批准後,按兵息戰。十一、本約批准後,定於四月十四日在煙臺互換』。從之。
二十七日(戊戌),署閩浙總督兩廣總督譚鍾麟奏:請將刑部主事俞振明、試用道賴鶴年等留於臺灣差遣。允之。
二十八日(己亥),欽差大臣大學士李鴻章奏:『中日會議和約已成,照鈔畫押條約進呈,請早批准,派員互換,以便停戰撤兵』。得旨:『聞俄、德、法三國現與日本商改中日新約,將來如有與此約不同之處,仍須隨時修改』。
三十日(辛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迭次電奏均悉。本日據電稱「亂民搶劫,砍斃中軍方元良,槍斃平民十餘人」等語。此時尚未撤營,莠民乘機作亂,自應分別撫綏懲辦;着唐景崧究明啓釁緣由,妥慎辦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四。
夏四月初四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王文韶奏「請飭李鴻章即回本任」一折,李鴻章現因傷病未痊,賞假調理。王文韶親署督篆,責無旁貸;所有一切應辦事宜,仍着悉心經理,毋稍疏懈,以副委任。將此諭令知之』。
初五日(丙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連日紛紛章奏,謂臺不可棄,幾於萬口交騰。本日又據唐景崧電稱:「紳民呈遞血書,內雲公法會通第二百八十六章有云割地須商居民能順從與否;又云民必樂從,方得視爲易主」等語。臺民誓不從日,百方呼籲;將來交接,萬難措手。着李鴻章再行熟察情形,能否於三國阻緩之時與伊藤通此一信,或豫爲交接地步;務須體朕苦衷,詳籌挽回萬一之法,迅速電覆』。
十一日(壬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據龔照瑗電奏「臺灣喫緊,法已派輪護商,先遣員晤臺撫面商機宜;有兵登岸,請曉諭地方勿驚疑」等語。着唐景崧將法輪系爲護商來臺,先行出示,免致臨時驚擾。法員來時,即與相見』。
十三日(甲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電奏已悉。王之春所商一節,已經總署告知法使電其外部,尚無回信;着幫同辦理。此事切須審慎,以免別生枝節。龔照瑗着仍回英國,以免兩使之疑』。
福建臺灣巡撫邵友濂奏:因病懇請解職。允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五。
十六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許景澄:十四日亥時,煙臺互換和約。此次爭回全遼,三國極爲盡力;許景澄即赴外部傳旨先行致謝,並飭駐德參贊一律辦理。償費一事系兵費外添出之款,中國力量萬難措辦;切懇聯合法、德始終竭力幫阻,是爲至盼。飭駐德參贊向巴蘭德諄託,代爲力爭,切勿鬆勁』。
又諭:『電寄李鴻章:伍廷芳等電稱「日使送還照會三件,未經帶去」;着李鴻章即將前二件電知伊藤,以爲根據。其後一件,毋庸再電。現惟臺事極爲棘手,李鴻章前電「伊藤有另行籌商」之語;究竟有何辦法,以免內變外釁之虞?着悉心籌劃具奏』。
十七日(戊午),硃諭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等:『近日和約定議以後,廷臣交章論奏,謂地不可棄、費不可償,仍應廢約決戰,以期維繫人心,支撐危局。其言因皆發於忠憤,而於朕辦理此事兼權審處、萬不獲已之苦衷,有未能深悉者。自去歲倉猝開釁,徵兵調饟不遺餘力,而將少宿選、兵非索練,紛紜召集,不殊烏合;以致水陸交綏,戰無一勝。至今日而關內外情勢更迫,北則竟逼遼瀋、南則直達京畿,皆現前意中之事。陪都爲陵寢重地、京師則宗社攸關,況二十年來慈闈頤養,備極尊崇;設一朝徒御有驚,則藐躬何堪自問!加以天心示警,海嘯成災;沿海防營,多被衝沒,戰守更難措手。用是宵旰彷徨,臨朝痛哭;將一和一戰,兩害熟權,而後幡然定計。此中萬分爲難情事,乃言者章奏以未詳,而天下臣民皆應共諒者也。茲當批准定約,特將前後辦理緣由明白宣示。嗣後我君臣上下,惟當堅苦一心、痛除積弊,於練兵、籌饟兩大端盡力研求,詳籌興革,勿存懈志、勿驚空名、勿忽遠圖、勿沿故習,務期事事覈實,以收自強之效:朕於中外臣工有厚望焉』。
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據電奏請撥饟銀,現在戶部無可指撥,已電諭張之洞先行籌撥五十萬兩,陸續解往應用矣』。
又諭:『電寄張之洞:據電奏「退還克薩借款,改訂瑞記借款,經總理衙門、戶部議定,借用英金一百萬鎊」;即着照所請辦理,並已由該衛門知照德使矣。本日唐景崧電奏,請飭部撥饟二百萬兩;現在戶部無可指撥,着張之洞先行籌撥銀五十萬兩,陸續解往應用』。
又諭:『電寄邊寶泉等:唐景崧奏「澎湖失守,總兵周振邦坐視不救、先行逃避,據實奏參」一折,即着該署撫派員將周振邦押解福建,交邊寶泉審明按律定擬具奏』。
署福建臺灣巡撫唐景崧奏:知縣沈錫藩深資臂助,請送部引見。得旨:『着交吏部帶領引見』。
二十一日(壬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臺灣續撥槍枝,原備戰守之用,出自紳民先期購到則可;若官爲撥給,殊於和約有礙。此係重笨之物,焉可祕密運往;着張之洞斟酌停止,毋致別生枝節,是爲至要』。
二十二日(癸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慶常:據龔照瑗電稱「探聞法與他國密議臺事,暫不使華與聞,生爲枝節」等語。臺民洶洶,勢難交割;刻下日本派員已將到臺,辦理殊爲棘手。即着慶常密詢外部,能否再申護臺前議?迅速電覆。再,法使有「外部不願接見王之春」之語,究竟曾否會晤?着一併電聞』。
二十三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二十一日電奏已悉。茲據張之洞電奏:「接全臺紳民電稟雲:臺灣屬日,萬姓不服;既爲朝廷棄地,惟有死守,據爲島國」。並據唐景崧稱:「臺民堅留該署撫與劉永福,不聽開導,求死不得」等語。是臺灣難交情形,已可概見。該大臣仍當熟籌辦法,以期補救萬一。伊藤回電如何?即行電覆。張之洞、唐景崧原電,並由總理衙門照錄電知』。
二十四日(乙丑),派前出使日本國大臣李經方前往臺灣,會同日本派出大臣商辦事件。
二十五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兩電俱悉。據稱「伊藤覆電,詞意決絕;德國又疑中國陰令臺民叛拒,恐致構兵」等語。臺灣一事,朝廷深爲焦慮。作派李經方前往商辦,可見中國並無不願交割之意。現在日使將到,着李鴻章飭令李經方迅速往臺,與日使妥爲商辦;毋稍耽延貽誤。一面仍將臺民不服開導、竟欲據爲島國情形,再行電告伊藤,免致懷疑藉口』。
二十六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電寄許景澄:二十三日電奏已悉。俄與三國同議遼事,尚未酌定商議之地;着許景澄隨時探問,一有確信,速即電聞。應否中國派員與議?日已派員來臺收地,現派李經方前往商辦,並令唐景崧開缺來京。惟臺民不服,必致生變;其難以交割情形,亦可告知俄廷,免致日人藉口』。
又諭:『電寄李鴻章:電奏已悉。李經方隨同李鴻章赴日,派爲全權大臣同訂條約;回津後尚未覆命,何以遽行回南?昨派令前往臺灣商辦事件,又復藉病推諉,殊堪詫異!李鴻章身膺重任,當將此事妥籌全局,豈得置身事外,轉爲李經方飾詞卸責!本日已有旨將唐景崧開缺,令其來京陛見;並令文武各員,陸續內渡。現在日使將次到臺,仍着李經方迅速前往,毋得畏難辭避;倘因遷延貽誤,惟李經方是問,李鴻章亦不能辭其咎也』。
命署臺灣巡撫布政使唐景崧解職來京,並令臺省大小文武各員內渡。
二十八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電奏已悉。科士達願偕李經方赴臺並調參贊翻譯各員,均照所請辦理。臺灣文武各員,已有旨飭令內渡,未便再令留臺守候。如天津別有可派之員,即由李鴻章就近酌調前往,幫同李經方商辦一切』。
二十九日(庚午),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電奏已悉。伊藤所稱李經方先赴長崎會同前往,諸多窒礙;着李鴻章覆以彼此定在臺灣海口會晤,以免周折。文憑即加「全權」字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六。
五月辛未朔,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唐景崧:電奏已悉。楊岐珍着即回本任』。
初五日(乙亥),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電奏已悉。臺民劫制生變,事出意外,無從過問。李經方現經照約派往,若不速行,轉令生疑。伊藤電內,既有「出力助護」之說,自應剋日前往,相機商辦;即使不能排解,彼亦無可藉口也』。
又諭:『電寄張之洞:電奏已悉。臺事無從過問;饟、械等自不宜再解,免生枝節』。
山東巡撫李秉衡奏,前臺灣布政使于蔭霖爲守兼優,懇恩錄用。得旨:『于蔭霖着交吏部帶領引見』。
初十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等:現在和約既定,而臺民不服,據爲島國,自已無從過問。惟近據英、德使臣言:上海、廣東均有軍械解往,並有勇丁由粵往臺,疑爲中國暗中接濟,登之洋報;或系臺人自行私運,亦未可知。而此等謠言,實於和約大有妨礙。着張之洞、奎俊、譚鍾麟、馬丕瑤飭查各海口究竟有無私運軍械勇丁之事?設法禁止,免滋口實』。
又諭:『電寄邊寶泉:失守澎湖各員,現經唐景崧委員解閩;澎湖鎮總兵周振邦、澎湖通判陳步梯,着一併革職,交邊寶泉審明按律定擬具奏』。
十一日(辛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前因臺民變亂,據爲島國,已令文武各員內渡;此後無從過問。昨又電令南洋、廣東禁止私運軍火、勇丁赴臺,此即自立腳步之意。如日使言及此事,着李鴻章、王文韶切實告以和議既定,中國決無嗾令臺民自主之理,勿聽洋報謠傳,致生疑慮』。
又諭:『電寄依克唐阿:電奏已悉。現在和約已定,臺灣自立拒日,無從過問,當不至因此再起波瀾。遼地尚未交還,日兵去來,祗可聽之。若以鞍山站等處敵兵已去,遽行撥隊前往,轉恐別生枝節;着依克唐阿仍令各軍扼守原扎之處,切勿輕動生事,是爲至要。該將軍昨請添撥銀兩,已由戶部撥銀十萬兩應用矣』。
十三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坤一:劉坤一十一日電、長順初九日電均悉。現在臺灣已經李經方交接清楚,日兵攻臺、基隆不守、省城瓦解,無從過問。和局並未決裂,日允歸遼,有三國擔認,不致翻悔。我軍祗宜就原扎處所小心防守,且不可輕信傳聞,率行進扎,圖佔先着,轉致啓釁,是爲至要。此旨着劉坤一知照長順、依克唐阿及前敵各軍一體懍遵』。
又諭:『電寄許景澄:遼東倭兵,前據探稱陸續撤退,所存無多。茲又據長順等電稱「現又添兵增炮、築臺挖溝,似不肯歸地」等情;洋報又稱海參崴俄兵整備行囊,似有與日交綏之意。現在臺灣已經李經方交接清楚,臺、日交兵,與我無涉;惟歸遼之事,三國究竟商議如何?尚無確信。着許景澄即向外部探問,電聞。借款一節,亦宜早與定議爲要』。
十四日(甲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三電均悉。臺事現經李經方與樺山交接清楚,立有文據,此後臺灣變亂情形即與中國無涉;應由李鴻章電知伊藤,以爲了結此事之據。至海線如何辦理?應飭電局豫爲籌議,以備隨後商定。前派李鴻章、王文韶爲全權大臣與日使商辦事件,該使有無來津消息?並着探電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七。
閏五月初九日(己酉),諭〔內閣〕:『唐景崧奏「請假省親」一折,唐景崧着賞假兩個月,準其回籍省親』。
十一日(辛亥),閩浙總督邊寶泉奏:前辦臺灣防務福建水師提督楊岐珍現率所部營哨陸續內渡,仍回廈防本任。報聞。
十二日(壬子),閩浙總督邊寶泉奏:『遵旨審明失守城寨澎湖總兵周振邦、通判陳步梯擬以斬監候罪名;惟通判並無兵柄,似可量予末減』。下刑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九。
六月庚午朔,以前福建澎湖鎮總兵吳宏洛爲直隸正定鎮總兵官。
初五日(甲戌),諭軍機大臣等:『電寄邊寶泉:臺灣文武各員,前已有旨令其內渡;所有大小各員關防印信,着邊寶泉查明收存,解交禮部』。
十一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恩澤:已革臺灣布政使于蔭霖現由軍營告假回籍,着恩澤傳知即行啓程赴部聽候帶領引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
冬十月十七日(甲申),閩浙總督邊寶泉奏:『臺灣文職各官陸續內渡,仕途擁擠。請量予變通:原系在閩稟到調臺差遣者,仍歸閩候補差委;由臺稟到者,可否令該員另指他省或於鄰近浙江、江西、廣東各省分勻改發,以免趨重一隅』?下部議。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八。
十一月十七日(癸丑),廣東南澳鎮總兵劉永福開缺回籍,以前福建臺灣鎮總兵萬國本爲廣東南澳鎮總兵官。
二十七日(癸亥),〔直隸總督王文韶〕奏:請調前臺灣鎮總兵萬國本赴北洋差遣。得旨:『萬國本業經簡放南澳鎮總兵,所請着毋庸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