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紀

晉 · 袁宏 · 史藏 › 編年

正文

後漢紀 東晉 袁宏

序

予嘗讀後漢書,煩穢雜亂,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爲後漢紀。其所綴會漢紀〔一〕、謝承書、司馬彪書、華嶠書、謝忱書、〔二〕漢山陽公記、 漢靈獻起居注、漢名臣奏,旁及諸郡耆舊先賢傳,凡數百卷。前史闕略,多不次敘,錯謬同異,誰使正之?經營八年,疲而不能定。頗有傳者,始見張璠所撰書,其 言漢末之事差詳,故復探而益之。

〔一〕 四庫提要以爲此“漢紀”, “蓋指荀悅之書涉及東漢初事者”,甚謬。按此“漢紀 ”,實乃“漢記”之誤,即東觀漢記也。袁紀卷首雖接續荀紀言西漢末史事,而行文絕無相襲之處,一閱即可知。而東觀漢記乃諸家後漢書之本源,袁紀亦不例外。 古者紀、記多混用,不可隨文附會。

〔二〕 “謝忱”乃“謝沈”之誤。晉書本傳、北堂書鈔卷五七引何法盛晉中興書俱作“謝沈”,隋志及新舊唐志亦然。

夫史傳之興,所以通古今而篤名教也。丘明之作,廣大悉備。史遷剖判六家,建立十書〔一〕,非徒記事而已,信足扶明義教,網羅治體,然未盡之。班 固源流周贍,近乎通人之作;然因籍史遷,無所甄明。荀悅才智經綸,足爲嘉史,所述當也,大得治功已矣;然名教之本,帝王高義,韞而未敘。今因前代遺事,略 舉義教所歸,庶以弘敷王道,前史之闕。古者方今不同,其流亦異,言行趣舍,各以類書。故觀其名跡,想見其人。丘明所以斟酌抑揚,寄其高懷,末吏區區註疏而 已〔二〕。其所稱美,止於事義;疏外之意,歿而不傳,其遺風餘趣蔑如也。今之史書,或非古之人心,恐千載之外,所誣者多,所以悵怏躊躇,操筆悢然者也。

〔一〕 史記有八書,此作“十書” ,乃袁宏爲行文方便,約略言之。

〔二〕 陳澧曰:“末吏者,謂末世史官也。註疏者,條記其事也。”

後漢光武皇帝紀一卷第一

孝景帝生長沙定王發。武帝世,諸侯得分封子弟〔一〕,以泠道縣舂陵封發中子買,爲舂陵節侯。買生鬱林太守外,外生鉅鹿都尉回,回生南頓令欽,欽 生光武皇帝。元帝時,節侯之孫孝侯以南方卑溼〔二〕,請徙南陽。於是以蔡陽白水鄉爲舂陵侯封邑,而與從昆弟鉅鹿君及宗親俱徙焉。湖陽人樊重女曰歸都 〔三〕,自爲童兒,不正容不出於房。南頓君聘焉,生齊武王縯、魯哀王仲、世祖、〔湖陽〕、新野、寧平公主〔四〕。

〔一〕 漢書主文偃傳曰: “偃說上曰:‘古者諸侯地不過百里,彊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爲淫亂,急則阻其彊,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則逆節萌 起,前日朝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 施,實分其國,必稍其銷弱矣。’於是上從其計。”

〔二〕 按:范曄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曰(以下簡稱範書):“熊渠卒,子考侯仁嗣。”文選卷四南都賦李善注曰:“東觀漢記曰:‘舂陵節侯,長沙定王中 子買。節侯生戴侯,戴侯生考侯。考侯仁以爲舂陵地勢下溼,難以久處,上書願徙南陽,守墳墓。元帝許之,於是北徙。’考或作孝,非也。”範書祉傳李賢注引東 觀記亦作“考侯”。清人編四庫全書,改東觀漢記原輯文“孝侯”爲“考侯”,即以範書和李善注爲據。殊不知漢書王子侯表明載:“元康元 年,孝侯仁嗣。”東觀記之光武帝紀,乃班固主持撰寫,自不當與漢書相牴牾。且範書安城孝侯賜傳、藝文類聚(以下簡稱類聚)卷十二引東觀記均作“

孝侯”。孝、考形近易訛,恐當以孝侯爲是。袁紀此文亦可謂有力佐證。

〔三〕 範書北海靖王興傳作“嫺都 ”。

〔四〕 範書北海靖王興傳曰:“生三男三女:長男伯升,次仲,次光武;長女黃,次元,次伯姬。”又曰:“建武二年,封黃爲湖陽長公主,伯姬爲寧平長公主。元與仲俱歿於小長安,追爵元爲新野長公主。十五年,追諡仲爲魯哀王。”據此則袁紀脫“ 湖陽”二字,故補之。

世祖諱秀,字文叔。初,南頓君爲濟陽令而世祖生,夜有赤光,室中皆明。使卜者筮之,曰:“貴不可言!”是歲,嘉禾生,縣界大熟,因名曰秀。爲人 隆準,日角,大口,美鬚眉,長七尺三寸。樂施愛人,勤於稼穡。嘗之長安,受尚書,大義略舉〔一〕。兄縯,字伯升,慷慨有大節。王莽篡漢,劉氏抑廢,常有興 復之志,不事產業,傾身以結豪傑,豪傑以此歸之。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曰:“年九歲,而南頓君卒。隨其叔父在蕭,入小學。後至長安,受尚書於中大夫廬江許子威。資用乏,與同舍生韓子合錢買驢,令 從者僦以給諸公費。大義略舉,因學世事,朝政每下,必先聞知,具爲同舍解說。高才好學,然亦喜遊俠,鬥雞走馬,具知閭里奸邪,吏治得失。時會朝請,舍長安 尚冠裏,南陽大人賢者,往來長安,爲之邸,闇稽疑議。”按:“其叔父”者,趙孝王劉良也。良,漢平帝時舉孝廉,爲蕭令。光武兄弟少孤,良撫養甚篤。

新野人鄧晨,字偉卿,家富於財。晨少受易,好節義。世祖與之善,以姊妻之,是爲新野公主。世祖與晨遊宛,穣人蔡少公,道術之士也,言“劉秀當爲 天子 ”。或曰:“是國師公劉子駿也。”〔一〕世祖笑曰: “何知非僕耶?”坐者皆笑。當是時,莽行一切之法,犯罪輒斬之,名曰“不順時令”〔二〕。晨謂世祖曰: “王莽暴虐,盛夏斬人,此天亡之時,宛下言儻能應也。”世祖笑而不應。

〔一〕 子駿,劉歆之字。漢書楚元王傳曰:“初,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叔。及王莽篡位,歆爲國師。”應劭注曰,“河圖赤伏符雲‘劉秀髮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鬥野,四七之際火爲主’,故改名,幾以趣也。”

〔二〕 漢書王莽傳下曰:“地皇元年正月乙未,赦天下。下書曰:‘方出軍行師,敢有趨讙犯法者,輒論斬,毋須時,盡歲止。’於是春夏斬人都市,百姓 震懼,道路以目。”又曰:“自莽爲不順時令,百姓怨恨,莽猶安之,又下書曰:‘惟設此壹切之法以來,常安六卿巨邑之都,枹鼓稀鳴,盜賊衰少,百姓安土,歲 以有年,此乃立權之力也。今胡虜未滅誅,蠻僰未絕焚,江湖海澤麻沸,盜賊未盡破殄,又興奉宗廟社稷之大作,民衆動搖。今復壹切行此令,盡二年止之,以全元 元,救愚奸。’”師古曰:“一切者,權時之事,非經常也。猶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齊,不顧長短縱橫,故言一切。”據上可知,王莽因起義所在蜂起,故行一切之 法,凡犯法者立斬決,不待秋後。於是春夏斬人,故又稱之曰“不順時令”。

宛人李通,字次元〔一〕。父守爲王莽宗卿師〔二〕。守身長八尺〔三〕,容貌絕異,治家與子孫如官府。少事劉歆,好星曆讖記之言,雲:“漢當復 興,李氏爲輔。”私竊議之,非一朝也。通嘗爲吏,有能名〔四〕。見王莽政令凌遲,挾父守所言,又居家富佚〔五〕,爲閭里豪,自免歸。從弟軼,亦好事者,謂 通曰: “今四方兵起,王氏且亡,劉氏當興。南陽宗室,獨有劉伯升兄弟泛愛衆,可以謀大事。”通甚然之。世祖常避吏於宛〔六〕,通遣軼候世祖。初,通同母弟申屠臣 善爲醫術〔七〕,以其難使也,縯殺之,故世祖不欲見軼。軼輒來不止,世祖乃彊見之。軼徐達通意,殊不以申屠臣爲恨,世祖不得已,乃許之往。時通病臥室內, 世祖與通兄倏、弟寵及軼語。倏等喜悅,並言天下兵起、王莽亡敗之狀。世祖初以士君子道相慕,故往答之。及聞其語,大驚,不敢應,起入室候通,通握手極歡。 移日復言及兵起及讖文,世祖微難通曰〔八〕:“即如是,當如宗卿師何?”通曰:“已自有度。”世祖深知通意,遂相結〔九〕。

〔一〕 汪文臺七家後漢書所輯華嶠書李通傳作“字文元”。汪注曰引自初學記卷十一、北堂書鈔卷五十一(以下簡稱書鈔)。今按:初學記作“ 文元”,而書鈔所引實出卷五十二。明陳禹謨本脫“字文元”三字,清孔廣陶影刻宋鈔本則作“字次元”,與袁紀同。恐當作“

次元”爲是。又東觀記光武帝紀曰:“宛大姓李伯玉從弟軼,數遣客求帝。”據此則通又字伯玉。然袁紀曰通有兄倏”,故字不當稱“伯”,作 “伯玉”亦恐誤。

〔二〕 李賢曰:“平帝五年,王莽攝政,郡國置宗師以主宗室,蓋特尊之,故曰宗卿師也。”胡三省曰:“餘按莽置宗師,主漢宗室耳。此宗卿師,莽篡時所置也。”胡說是。

〔三〕 範書李通傳作“身長九尺” 。

〔四〕 據範書本傳,通曾任五威將軍從事,出補巫丞。

〔五〕 佚通逸,荀子堯問篇曰:“ 舍佚而爲勞。”

〔六〕 範書光武紀曰:“光武避吏新野,因賣谷於宛。”注云“續漢書曰:‘伯升賓客劫人,上避吏於新野鄧晨家。’東觀記曰:‘時南陽旱飢,而上田獨收。’”常即嘗,古通用。

〔七〕 按申屠臣,東觀記光武紀作 “公孫臣”。範書李通傳注引續漢書作“申徒臣”。又按:吳樹平風俗通義佚文曰:“(申徒氏)本申屠氏,隨音改爲申徒氏。”則申徒臣即申屠臣。申屠一作勝 屠,見史記酷吏傳索隱引風俗通。又王符潛夫論志氏姓曰:“信都者,司徒也。俗前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勝屠,然其本共一司徒耳。”據此則申徒、勝 屠、申屠,皆司徒之音轉。按東觀記李通傳亦作“

申屠臣”,故紀作“公孫臣”,非也。

〔八〕 範書李通傳作“微觀通”。王先謙曰:“穀梁傳:‘常事曰視,非常曰觀。’謂以其家重大事指示之,感動其意慮也。”按“觀”,文義較“難”爲長。

〔九〕 東觀記光武紀曰:“(李通)兄弟爲帝言天下擾亂飢餓,下江兵盛,南陽豪右雲擾。因具言讖文事,劉氏當復起,李氏爲輔。帝殊不意,獨內念李氏 富厚,父爲宗卿師,語言譎詭,殊非次第;嘗疾毒諸家子數犯法令,李氏家富厚,何爲如是,不然諾其言。諸李遂與南陽府掾史張順等連謀。帝深念良久,天變已 成,遂市兵弩、絳衣、赤幘。”按:張順事蹟,諸家後漢書唯此一見,錄以補袁紀不足。

初,琅邪呂母之子爲縣長所殺。呂母家產數百金〔一〕,志欲報怨,乃治酒多買刀兵,少年隨其所乏而與之。如此數歲,財產單盡,少年相與償母。母涕 泣曰:“所以相待,非治產求利也,欲以爲子報怨耳!諸君寧能相哀也?”〔二〕少年壯之,又素被恩,皆許諾。聚衆數百人,母自號將軍,攻縣長及掾吏。既而解 掾吏曰:“諸卿無罪,唯欲報長耳。”諸吏叩頭爲長請。母曰:“吾子犯小罪,不當死,長殺之。殺人當死,又何請乎?”母遂手殺之,以其首祭子墓。自是莒人樊 崇〔三〕、東〔莞〕(宛)人逄安〔四〕、東海人徐宣、謝祿併爲盜賊,一歲間衆各數萬人。王莽沐陽侯田況大破之〔五〕,遂殘州郡,所過抄掠百姓。

〔一〕 範書劉盆子傳作“貲產數百萬”。按:漢書食貨志載,王莽時,“黃金重一斤,直錢萬”。範書作“數百萬”,乃指錢而言,實與數百金值相當。

〔二〕 報怨即復讎,兩漢時此風極盛。報怨以報父母之仇爲主,兼及爲兄弟、舉主、師長、友朋復讎。參與其事者,上自天子,下至百姓,不分男女老幼, 遍及城鄉僻野。甚而子孫相報,後忿深前,至於滅戶殄業。兩漢諸史,多有記述,此不一一論列。呂母即以報子仇爲起因,而發展爲農民起義。

〔三〕 鈕永建後漢紀校釋曰:“按:劉盆子傳雲琅玡人樊崇起兵於莒,是樊崇非莒人也。 ”今按:範書劉盆子傳曰:“或說崇曰:‘莒,父母之國,奈何攻之?’乃解去。”則樊崇是莒人無疑。莒屬琅邪郡,故傳雲“琅邪人樊崇”,是泛以郡國名稱代出 生地。又如逄安,東莞人,屬琅邪郡,故傳稱“崇同郡人”。徐宣、謝祿、楊音均系臨沂人,皆以所屬郡稱“ 東海人”。鈕說失考。

〔四〕 按範書劉盆子傳注引東觀記曰:“‘逄’音龐。安字少子,東莞人也。”又漢書地理志琅邪郡只有東莞縣,無東宛,故據改。又“逄”原誤作“逢”,據黃本逕改。

〔五〕 鈕永建曰:“沐陽侯,據盆子傳作‘探湯侯’。李賢注云:‘王莽改北海益縣曰探湯。’今考地理志,雲:‘益,莽曰探陽。’三文互異。”今按: 王莽改易郡縣名,多據經義。益之改名,乃封田況鎮壓赤眉起義軍之功,其意蓋本論語季氏篇之“ 見不善如探湯”。故作“探湯”者是。漢書地理志作“ 探陽”,乃形近而訛。袁紀作“

沐陽”,則失之 遠矣。又按:範書劉盆子傳曰:“因擊王莽探湯侯田況,大破之,殺萬餘人,遂北入青州,所過虜掠。”又御覽卷四二引郡國志曰:“東海有謝祿山。按漢書,王莽 時,東海徐宣、謝祿等擊王莽將田況,大破之,曾屯兵於此,因名謝祿山。”據上二引,則袁紀“王莽沐陽侯田況”上似脫“擊”字。此事通鑑略而不述,必有疑 焉。今按漢書王莽傳曰:“唯翼平連率田況素果敢,發民年十八以上四萬餘人,授與庫兵,與刻石爲約,赤眉聞之,不敢入界。田況有此聲威,則此前必無敗績。又 田況於天鳳六年始進封爲伯,則封探陽侯必在是年之後。王莽傳地皇二年曰:“後況自請出界擊賊,所向皆破。莽以璽書令況領青、徐二州牧事。”況所任翼平郡, 乃分北海郡而置,屬青州。謝祿山在東海,屬徐州。戰役發生於謝祿山一帶,則必系況出界擊賊時事。若況一敗塗地,豈能得探湯侯之封?又豈能兼領青、徐二州牧 事?則袁紀不誤,範書之說不足取也。

初,崇等以困窮爲賊,無攻城略地之心。結聚浸盛,乃相與爲約殺人號令〔一〕。最尊者稱三老,其次從事、卒〔史〕(吏)〔二〕。王莽遣平均公廉丹 〔三〕、太師王匡東擊之。軍至定陶,莽詔丹曰:“倉廩盡矣,府庫空矣,可以怒矣,可以戰矣。”丹惶恐,夜召掾馮衍,以書示之。衍因說丹曰:“張良以五世相 韓,椎秦始皇於博浪之中,勇冠乎賁、育〔四〕,名高乎泰山。將軍之先,爲漢信臣〔五〕。新室之興,英俊不附。今海內潰亂,百姓塗炭,民之思漢,甚於詩人之 思邵公也,愛其甘棠,況其子孫〔六〕?民所歌舞,天必從之〔七〕。方今爲將軍計,莫若先據大郡,鎮撫吏士,百里之內,牛酒日賜,納雄傑之士,詢忠智之謀, 興社稷之計,除萬民之害,則福流於無窮,勳着於不朽。與其軍覆於中原,身分於草野,功敗名滅,恥及先祖者哉?聖人轉禍而爲福,智士因敗而爲功,願明公深計 而無與俗同。”丹不能從。進及睢陽,復說丹曰:“蓋聞明者見於無形,智者慮於未萌〔八〕,況其昭哲者乎?凡患生於所忽,禍發於細微,敗不可悔,時不可失。 公孫鞅曰:‘有高人之行,負非於世;有獨見之慮,見疑於人。’〔九〕故信庸庸之論,破金石之策,襲當世之操,失高明之德。夫決者智之君也,疑者事之役也。 時不重至,公勿再計。”丹不聽。衍,奉世曾孫也〔十〕。

〔一〕 範書劉盆子傳曰:“衆既寖盛,乃相與爲約: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以言辭爲約束,無文書、旌旗、部曲、號令。”袁紀恐有脫文。

〔二〕 據劉攽東漢刊誤改。又範書 “卒史”下尚有“泛相稱曰巨人”句。

〔三〕 按漢書王莽傳作“更始將軍平均侯之兗州”,至攻拔無鹽後,始進爵爲公。袁紀下文有“進爵爲公”句,此當作“平均侯”爲是。

〔四〕 即孟賁、夏育,皆衛國之勇士。史稱賁生拔牛角,育力舉千鈞。

〔五〕 李賢曰:“廉褒,襄武人,宣帝時爲後將軍,即丹之先。”又惠棟曰:“案廉範傳,帝問範雲:‘卿與右將軍褒,大司馬丹,有親屬乎? ’範對曰:‘褒,臣之曾祖。丹,臣之祖也。’案此褒乃丹之父也。”

〔六〕 邵公,周宣王時名相。曾出巡南國,舍於甘棠樹下。既去,民思其德政,愛及此樹,作詩以詠之。其辭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發。蔽芾甘棠,勿翦勿敗,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說。”見詩召南甘棠之章。

〔七〕 詩小雅車轄曰:“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又尚書泰誓曰:“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八〕 語見商君書更法篇,亦見史記商君列傳。

〔九〕 商君書更法篇曰:“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負於世。有獨智之慮者,必見驁於民。 ”史記商君列傳“負”作“非”,“驁”作“

敖”。驁、敖均爲謷之借字,作嘲笑解。索隱引商君書又作“訾”,與袁紀作“疑”,三解均可通,然恐當以“敖”最近原本。

〔十〕 馮奉世,漢馮唐之後。元帝時官至左將軍、光祿勳,爲折衝宿將,功次趙充國。漢書有傳。

崇等欲戰,恐其衆與莽兵亂,乃皆朱眉,以相識別,由是號曰赤眉。赤眉別校董憲等衆數萬人,在梁郡。匡、丹攻拔無鹽,莽遣中郎將奉璽書勞匡、丹, 進爵爲公。王匡〔欲〕(故)進擊憲〔一〕,廉丹以爲新拔城罷勞,當且休士養威。匡不聽,引兵獨進,丹隨之。合戰成昌,兵敗,匡走。丹使吏持其印韍、符節付 匡曰:“小兒可走,吾不可!”遂止,戰死。校尉汝雲、王隆等二十餘人別鬥,聞之皆曰:“廉公已死,吾誰爲生!”馳奔賊,皆戰死。莽傷之,下書曰:“

惟公多擁選士精兵,衆郡駿馬、倉谷、帑藏,皆得自調,忽於詔策,離其威節,騎馬呵噪,爲狂刃所害,嗚呼哀哉!賜諡曰果公。”

〔一〕 據陳澧校而改。

國將褒章謂莽曰〔一〕:“皇祖考黃帝之時,中黃直爲將,破殺蚩尤。今臣居中黃直之位,願平山東。 ”莽遣章馳東,與太師匡併力。又遣大將軍陽浚守敖倉,司徒王尋將十餘萬屯雒陽填南宮,大司馬董忠養士習射中軍北壘〔二〕,大司空王邑兼三公之職。司徒尋初 髮長安,宿霸昌廄,亡其黃鉞。尋士房揚素狂直,迺哭曰:“此經所謂‘喪其齊斧’者也〔三〕。”自劾去。莽擊殺揚。

〔一〕 漢書、範書、通鑑“褒章” 均作“哀章”。

〔二〕 胡三省曰:“恐當作‘北軍中壘’。”

〔三〕 見易巽卦。

四方盜賊往往數萬人,攻城邑,殺二千石以下。太師王匡等戰,數不利。莽知天下潰畔,事窮計迫,迺議遣風俗大夫司國憲等分行天下〔一〕,除井田、 奴婢、山澤、六管之禁〔二〕即位以來,詔令不便於民者皆收還之。待見未發,會世祖與通定謀議,期以材官都試騎士日〔三〕,欲劫前隊大夫甄阜及屬正樑丘賜 〔四〕,因以號令大衆。乃使世祖與軼歸舂陵,舉兵以相應。遣從兄子季之長安,以事報父李守。季於道病死。守密知之,欲亡歸。素與邑人黃顯相善,時顯爲中郎 將,聞之謂守曰:“今關門禁嚴,君狀貌非凡,將以此安之?不如詣闕自歸。事既未然,脫可免禍。”守從其計,即上書歸死,章未及報,留闕下。會事發覺,通得 亡走,莽聞之,乃系守於獄。而黃顯爲請曰:“守聞子無狀〔五〕,不敢逃亡,守義自信〔六〕,歸命宮闕。臣顯願質守俱東,曉說其子。如遂悖逆,令守北向刎 首,以謝大恩。”莽然其書。會前隊覆上通起兵之狀,莽怒,欲殺守,顯爭之,遂並被誅,及守家在長安者盡殺之。南陽亦誅通兄弟、門宗六十四人,皆焚屍宛市。

〔一〕 先師陳直漢書新證曰:“風俗大夫官名,姓司國名憲,此句歷來無注。十六金符齋續百家姓譜十一頁,有‘司國奮’、‘司國勝’、‘司國漢成’三 印。十鐘山房印舉舉二十六,二十頁,有‘ 司國黽’二印。漢印文字徵第四,九頁,有‘司國鸞印 ’。足證司國在兩漢爲習見之姓,但此姓在古籍中,僅此一見。亦不見於元和姓纂、姓氏急就篇等姓書。”按袁紀此文實錄自漢書,雖使“司國”之姓再見於古籍, 其源一也。又姓解卷三載“司國”之姓,其注曰:“姓苑:漢有朝議郎司國吉。”則此姓亦見載於古姓書也。 ”

〔二〕 按漢書王莽傳,始建國元年,莽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始建國二年,又設六管之令,命縣官酤酒,賣鹽鐵器,鑄錢,諸採取名山大澤衆物者稅之。又令市官收賤賣貴,賒貸予民,收息百月三。

〔三〕 李賢曰:“漢法以立秋日都試騎士,謂課殿最也。翟義誅王莽,以九月都試日勒車騎材官士是也。”又漢官儀曰:“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騎士乃騎兵,材官乃步卒。

〔四〕 李賢曰:“王莽置六隊,郡置大夫一人,職如太守。南陽爲前隊,河內爲後隊,潁川爲左隊,弘農爲右隊,河東爲北隊,滎陽爲祈隊。隊音遂。”又屬正者,都尉也,亦王莽所改。

〔五〕 李賢注:“無狀,謂禍大不可名言其狀也。”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曰:“李說非也。前書東方朔傳“妾無狀”。顏注:“狀,形貌也。無狀,猶言無顏面以見人也。一日自言所行醜惡無善狀。 ”顏有二說,後說尤長。皇甫規傳注云:“無狀者,謂無善狀。”是也。”楊說甚是。

〔六〕 馮班曰:“信,告也。”

時劉縯召諸豪傑計議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連年,兵革並起。此亦天亡之時,復高祖之業,定萬世之秋也。”衆皆然之。於是分遣親客,使 鄧晨起新野,世祖與李通、李軼起於宛。伯升自發舂陵子弟。諸家子弟恐懼,皆亡逃自匿,曰:“伯升殺我!”及見世祖絳衣大冠〔一〕,皆驚曰:“謹厚者亦復爲 之! ”乃稍自安。凡得子弟七八千人,部署賓客,自稱“柱天都部”。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曰:“上時絳衣大冠,將軍服也。”

使宗室劉嘉往誘新市、平林兵與其帥王鳳、陳牧等,合軍而進,〔一〕西擊長聚。世祖初乘牛,殺新野尉乃得馬。進屠唐子鄉,殺湖陽尉。軍中分財物不 均,衆恚恨,欲反攻諸劉;世祖斂宗人所得物,悉與之,衆乃悅,進拔棘陽。與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樑丘賜戰於小長安,漢軍大敗,還保棘陽。阜、賜乘勝留輜重 藍鄉,引兵南渡。伯升饗士設盟,潛師夜襲藍鄉,盡獲其輜重。

〔一〕 範書齊武王縯傳“王鳳”作 “王匡”。二人雖俱爲新市兵領袖,然推其首帥當以王匡爲是。

十一月,有星孛於張,東南行五日不見。孛星者,惡氣所生,或謂之慧星;張爲周分。其後世祖都洛陽,除穢布新之象。

更始元年〔一〕(癸未、二三)

〔一〕 惠棟曰:“張衡以爲更始居位,人無異望。光武初爲其將,然後即真,宜以更始年號,建於光武之初。東觀諸書,不爲更始立紀,蔚宗集中亦言其失。其作漢書,獨書更始元年者,蓋從平子之說也。”按袁紀有此紀年,則從平子之說者,非自范曄始明矣。

正月,斬阜、賜,死者萬餘人〔一〕。嚴尤、陳茂聞阜、賜死,馳欲據宛。伯升乃焚積聚,破釜甑,與茂戰於育陽,大破之,斬首二千餘級〔二〕。尤、茂走汝 南,漢兵遂圍宛。伯升自號柱天將軍,聖公稱更始將軍。王莽惡之,購伯升五萬戶,黃金十萬斤,使長安中諸宮署及天下鄉亭皆畫伯升像〔三〕,使旦起射之。

〔一〕 範書齊武王縯傳作“死者二萬餘人”。

〔二〕 範書齊武王縯傳作“斬首三千餘級”。

〔三〕 範書齊武王縯傳“宮署”作 “官署”,恐當以範書爲是。

自阜、賜死後,降者十餘萬,無所統一,諸將請立君。南陽英雄及王常皆投歸伯升,然漢兵以新市、平林爲本,其將帥起草野,苟樂放縱,無爲國之略,皆憚伯升而狎聖公。

二月辛巳〔一〕,朱鮪等於濟水上設壇場〔二〕,立聖公爲天子,議示諸將。伯升曰:“諸公妄尊宗室,甚厚無益,然愚竊有所難。聞赤眉起青徐,衆數 十萬,其中必有諸劉,若南陽有所立,此必將內爭。王莽未滅而宗室相攻,是疑天下而自損權,非所以破莽之道也。且首兵唱號,鮮有能遂,陳涉、項羽是也。舂陵 去宛才三百里,功德未有所施,遽自尊立,爲天〔下〕(子)準的〔三〕,後人將得承吾弊,非計之善者也。爲將軍計,不如且稱王,王勢亦足以斬諸將。今赤眉所 立者賢,相率而往從之,必不奪吾爵位;如無所立,破莽降赤眉,然後舉尊號,亦未晚也。”諸將多曰:“善!可且爲更始王。”〔四〕將軍張斤拔劍擊地〔五〕, 曰: “疑事無功〔六〕,今日之議,不得有二!”乃立聖公。聖公素懦弱,流汗不敢言〔七〕。以次拜諸將,劉良爲國三老,王匡爲定國上公,王鳳爲成國上公,朱鮪爲 大司馬,劉縯爲大司徒,陳牧爲大司空,世祖爲太常卿,餘皆九卿將軍〔八〕。改元爲更始元年。於是豪傑失望。

〔一〕 範書與袁紀同,而漢書王莽傳作“三月辛巳朔”,惠棟以爲漢書誤。楊樹達曰:“ 莽改歷,以建醜爲正月,則莽之三月正漢之二月,前書據莽歷言之,不爲誤也。”楊說是。

〔二〕 範書劉玄傳“濟水”作“淯水”。按水經注卷三十一淯水曰:“王莽地皇二年,朱鮪等共於城南會諸將,設壇燔燎,立聖公爲天子於斯水上。”又按 卷八濟水,其一出王屋山,與黃河相交後,又平行東入於海;其二出河北贊皇山,於鉅鹿南匯入泜水。二水所經均與綠林軍活動地區無涉。袁紀作濟水誤。

〔三〕 據陳澧校而改。

〔四〕 東觀記劉玄載記曰:“馬武、王匡以爲王莽未滅,不如且稱王。”

〔五〕 東觀記劉玄載記作“張卬” 範書亦同。通鑑考異曰:“司馬彪續漢書‘卬’作‘印 ’,袁宏後漢紀作‘斤’,皆誤。今 從范曄後漢書。”考異之說是。今仍其舊文而明其誤。

〔六〕 語見戰國策趙策二。

〔七〕 觀劉玄結客報怨,復以詐死拔父於獄;誅莽後,納鄭興之諫,斷然西都長安,絕非一般怯懦無能之輩。袁紀此文因襲東觀記,實東漢史臣美諛光武、貶惡劉玄之曲筆也。

〔八〕 胡三省曰:“匡、鳳皆位上公而加定國、成國美號也。九卿將軍,職爲九卿,各帶將軍之號,仍王莽之制也。”按範書光武帝紀曰“光帝爲太常偏將軍”,即其例也。

劉稷擊魯陽,聞更始立,怒曰:“本宗室謀討王莽復社稷者,伯升兄弟也。更始何爲者!”不肯詣宛。更始大臣不悅,世祖惡之,謂伯升曰:“事欲不 善。” 伯升笑曰:“如是耳。”李軼初與世祖善,後諂新貴而疏世祖。世祖誡伯升曰:“此人不可親也!”伯升不從。平林兵圍新野,不能下,其宰潘臨登城曰:“願得劉 公一信。”伯升降之。伯升威名日盛,更始君臣內不自安。頃時,詔示縯七尺寶劍,〔一〕申屠建隨獻王玦示。樊宏曰:“昔鴻門之會,範曾舉玦示項羽,指在高 祖,建得無不善乎?”而縯不應。及世祖將至潁川,復深誡伯升。

〔一〕 範書齊武王縯傳作“更始取伯升寶劍視之”。

三月,世祖與諸將略地潁川,父城人馮異、內鄉人銚期〔一〕、潁陽人王霸、襄城人俊傅、棘陽人馬成皆從世祖。

〔一〕 按兩漢志潁川郡無內鄉縣,範書作郟人,袁紀恐誤。或其爲長社縣之向鄉亦未可知。

異字公孫,通左氏春秋,好孫子兵法,爲郡功曹,監五縣事〔一〕,與父城令苗萌共守。異出行屬縣,爲漢兵所得。異曰:“老母在城中,且一夫之用, 不足爲彊,願據五城以效功。”世祖善之。異歸謂萌曰:“ 觀諸將皆壯士屈起,如劉將軍非庸人也,可以歸身,死生同命。”萌曰:“願從公計。”〔二〕

〔一〕 鈕永建曰:“爲郡功曹,範書馮異傳雲,異以郡據監五縣。按續漢志,郡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據此則掾與功曹不同,馮異蓋以功曹兼督郵之職者。範書雲郡掾,蓋以督郵有曹掾之稱而偏舉也。”

〔二〕 範書馮異傳作“敬從子計” 。

期字次況,身長八尺二寸,容貌壯異。父卒,期行喪三年,鄉里義之。世祖聞其氣勇有志義,召爲掾。

霸字元伯,家世獄官。霸爲獄吏,不樂文法,慷慨有大志,其父奇之,使學於長安。數年歸,會世祖過潁陽,以賓客見世祖曰:“聞將軍興義兵,誅篡 逆,竊不自量,貪慕威德,願充行伍,故敢求見。”世祖曰: “今天下散亂,兵革並興,得士者昌,失士者亡。夢想賢士,共成功業,豈有二哉!”霸父謂霸曰:“吾老矣,不任軍旅,汝往,勉之!”

俊字子衛,成字君遷,以縣吏、亭長從〔一〕。

〔一〕 俊爲亭長,成乃縣吏,均見範書本傳。

夏五月,王莽遣大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將四十萬兵,號百萬衆,至潁川。嚴尤、陳茂復與二公遇。莽之遣二公也,欲盛威武,以震山東,至賚猛獸、車 甲攻戰之具,輜重千里。世祖與下江、新市、平林兵數萬人,擊之於陽關。二公〔兵盛,漢〕兵反走〔一〕,世祖入昆陽,諸將惶怖,各欲歸保所得城。世祖曰: “昆陽即破,一日之間,諸將亦滅。不同力救之,及欲歸守妻子財物耶?”諸將怒曰:“劉將軍何以敢如此!”世祖乃笑而去,唯王常然世祖之計。會候還言:“大 兵來,長數百里,不見頭尾,頗至城北矣!”諸將乃遽更請劉將軍計之,世祖復爲陳相救之勢。諸將素輕世祖,及追急,世祖爲畫成敗,皆從所言。時漢兵在城中者 八九千人,世祖留王鳳、王常守昆陽,夜與宗佻、李軼、鄧晨十三騎出城。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帝邀之於陽關。尋、邑兵盛,漢兵反走,帝馳入昆陽,諸將惶恐,各欲散歸。”範書光武帝紀亦同。袁紀有脫文,故據以補。

時二公至城下者且十萬人,世祖幾不得出。嚴尤說王邑曰:“昆陽城小而堅,今稱尊號者在宛,然進大兵向宛〔一〕,彼必奔走;宛下兵敗,昆陽自 服。”邑不聽。遂環昆陽作營,圍之數重,雲車十餘丈,旗幟蔽野,金鼓之聲聞數十里。或爲地窟,或作衝車,弩射城中如雨,城中負戶以汲〔二〕。二公自以功在 刻漏,校尉、司馬請託郡縣,取受賄賂,不以軍事爲憂。有流星墮營中,正書有云氣若壞山,直於營而墮,不及地尺而滅〔三〕,吏士皆壓僕。

〔一〕 “然”恐是“亟”之誤,範書作“亟”。

〔二〕 範書此句下有“王鳳等乞降,不許”句。又惠棟曰:“言戶內穿井,故云負戶。通典一百五十八卷作負楯。”按周壽昌曰:“此說非也。戶,門扇也,所以避弩矢之亂髮也。”周說是。

〔三〕 楊樹達曰:“莊七年公羊傳雲:‘雨星不及地尺而復。’”

世祖既至定陵,晨悉發諸營精兵救昆陽。諸將戀輜重,欲留兵守之。世祖曰:“今同心並力以破二公,珍寶萬倍,大功可成。如爲所敗,身首無餘,何財 物之有!”諸將聞二公兵盛,皆震懼。世祖爲陳天命歷數,說其意請爲前行。諸將不得已皆從世祖。世祖將步騎千餘人居諸將前,二公遣步騎千餘人來合戰,斬首數 十級。諸將喜曰:“

劉將軍平生見小敵怯,今見大敵勇,甚可怪!”世祖復進,諸將乘之,斬首數百級〔一〕。連戰輒勝,諸將益奮。

〔一〕 東觀記、範書均作“數百千級”。

棘陽人岑彭,字君然,以郡吏共嚴說守宛城〔一〕。伯升攻之數月,城中相食。是月,岑彭、嚴說舉城降。諸將欲誅之,伯升曰:“

彭爲郡吏,執心堅守,是其節也。舉大事,當表義士,不如封之,以勸後人。”更始乃封彭爲歸德侯。更始入都太守府,封宗室諸將,皆爲列侯者百餘人。

〔一〕 按範書岑彭傳,彭本守棘陽長。嚴說,注引東觀記作“貳師嚴尤”,誤。說乃前隊貳,即李賢所謂甄阜之副也。

宛城之拔,昆陽未知也。世祖爲書與城中,言“ 宛下兵復至昆陽”,墜其書〔一〕,二公得書,恐。六月己卯,世祖選精兵三千,從城西水上奔二公陣,二公兵走北,殺司徒王尋。而昆陽城中兵亦鼓譟而出,中外 並擊。會大風雷雨,滍水盛〔二〕,二公大衆遂潰,奔走赴水溺死以數萬,滍水爲之不流。王邑、嚴尤、陳茂輕騎逃去。漢軍獲其輜重、車甲,連月不盡,或焚燃其 餘。

〔一〕 陳璞校記據範書改“昆”爲 “而”,作“言‘宛下兵復至’,而陽墜其書”。

〔二〕 東觀記、範書“盛”下有“ 溢”字,袁紀恐脫。

於是劉稷詣宛、李軼等共譖之,更始乃陳兵收稷。伯升固爭之,遂並殺伯升。以光祿勳劉賜爲大司徒。時世祖在父城,乃詣宛謝之,不伐昆陽之功。更始以是慚,拜世祖爲破虜大將軍,封武信侯。

秋八月,故鍾武侯劉望據汝南,自立爲定漢王〔一〕,嚴尤、陳茂皆歸之。

〔一〕 望,長沙定王發之孫,鍾武節侯度之子也。漢書王莽傳“望”作“聖”。又範書劉玄傳作“自立爲天子”,而袁紀冬十月始自立爲天子,恐別有所據。通鑑從範書。

王莽遣太師王匡、國將褒章守洛陽,以距更始。更始遣西屏將軍申屠建、司直李松攻關,定國王匡攻洛陽〔一〕,三輔震動。長安中兵起,共攻莽。

〔一〕 司直,乃丞相司直。李松,李通之從弟也。關,武關,非如常例指函谷關。定國是定國上公之省文也。

九月丙子,東海公孫賓就斬莽首〔一〕。會申屠建、李松至,傳莽首及璽綬詣宛。更始視之曰:“莽不如是,當與霍光等。”更始韓夫人言云:“不如此者,帝當那得之?”

〔一〕 漢書王莽傳曰:“商人杜吳殺莽,取其綬。校尉東海公賓就斬莽首。”師古曰:“ 公賓,姓也。就,名也。”風俗通曰:“公賓,姓也。魯大夫公賓庚之後。”東觀記、範書亦作“公賓就”,惟兩漢紀均作“公孫賓就”,恐誤。

是月,王匡亦拔洛陽,執太師公王匡、國將褒章,至宛斬之。

冬十月,劉望自立爲天子,嚴尤爲大司馬,陳茂爲丞相。更始使劉信擊之〔一〕,望兄子回殺望降,嚴尤、陳茂走朗陵,爲故吏所殺。

〔一〕 劉信,更始大司徒劉賜兄顯之子,官拜奮威大將軍。

更始欲北之洛陽,以世祖爲司隸校尉。初,三輔官府吏東迎者,見更始諸將數十輩,皆冠幘而衣婦人衣〔一〕,大爲長安所笑〔二〕,智者或亡入邊郡。及司隸官屬至,衣冠制度皆如舊儀。父老、舊吏見之,莫不垂涕悲喜曰:“何幸今日又見漢官威儀!”

〔一〕 漢官儀曰:“幘者,古之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所服也。”範書“婦人衣”下有“諸於繡镼”四字。李賢曰:“前書音義 曰:‘諸於,大掖衣也,如婦人之褂衣。’”又曰:“揚雄方言曰:‘襜褕,其短者,自關之西謂之裗□。’郭璞注云:‘俗名□掖。’據此,即是諸於上加繡□, 如今之半臂也。”

〔二〕 長安者,三輔官府吏東迎者也。

更始至洛陽,遣使降樊崇等。樊崇等與渠帥二十餘人至洛陽降,皆封爲列侯。其留者相率叛之,崇等即皆亡去,復領其衆,分爲二隊,崇自開封出南陽,徐宣、謝祿等從陽翟擊河南。

是時豪傑並起:〔李憲起〕廬江〔一〕,張步起琅邪,劉芳起安定,董憲起東海,秦豐起黎丘,其餘赤眉、銅馬、青犢、高湖、董達〔二〕等衆各數萬,旬月之間,天下皆遍。

〔一〕 據範書李憲傳補。憲,王莽時爲廬江屬令。莽敗後,據郡自守。更始元年,自稱淮南王。觀袁紀下文亦可知。

〔二〕 董達,下又作董連,皆誤。他書均作“重連”。

隗囂字季孟,天水成紀人,少爲郡吏,着名敘州。季父崔,豪俠能得衆情。聞莽兵敗昆陽,更始立於宛,謀起兵以應漢。囂止之曰:“兵,凶事也。宗族 何幸!”崔不從,收兵得數千人,攻莽鎮夷大尹李育〔一〕,殺之。既而推囂爲主,不得已乃聘平陵人方望爲軍帥。〔二〕望說囂曰:“今欲承天順民,輔漢而 〔起,今〕立者乃在南陽〔三〕,莽尚據長安,言爲漢,無所受命,何以見信於衆乎?宜急立漢高廟,稱臣奉祠,所謂 ‘神道設教’〔四〕,求助民神者也。且禮有損益,質文無常。茅茨土階,致其肅(也)敬〔五〕。雖未備物,神明其舍諸。”囂從其言,遂立漢祖宗廟。祀畢,相 與盟曰:“凡我同盟,允承天道,與輔劉宗。或懷奸慮,神明殛之!”囂乃勒兵十萬,將攻安定。安定太守王向〔六〕,莽從弟譚之子,威行郡中,屬縣未敢叛。囂 喻向以天命,向不從。囂復爲言“重頓兵,血刃,傷害吏士”,終不聽。乃進兵虜向,以徇百姓,然後行戮,安定悉降。而長安中亦起兵誅莽。囂遂分遣諸將徇隴 西、武都、全城、武威、張掖、酒泉、燉煌,皆下之。

〔一〕 範書隗囂傳作“鎮戎大尹” 。又漢書地理志亦作“填戎”。此乃天水郡守之意,袁紀誤。

〔二〕 軍帥,他書均作“軍師”。袁紀乃避晉諱也。

〔三〕 據東觀記、範書補。

〔四〕 出自易觀卦。

〔五〕 據陳璞校記刪“也”字。

〔六〕 範書隗囂傳作“安定大尹” 。按袁紀王莽官屬皆依新制,此偶失之耳。又漢書王莽傳作“安定卒正王旬”,未知孰是。

公孫述字子陽,茂陵人。成帝時,爲清水長,兼治五縣,奸不得發,郡中謂有神。王莽時,守導江卒正〔一〕,復有能名。更始之立,南陽人宗成自稱將 軍〔二〕,收兵漢中,衆數萬人,遂至成都。是時導江治臨邛,述召縣中豪傑,謂之曰:“天下同苦新室,思劉氏矣,故聞漢將軍至,馳迎道路。今百姓無辜,父子 俘獲〔三〕,室家燒燔,此寇賊,非義兵也。吾欲執郡自守,以待真主。諸公併力者即留,不欲者即去。”豪傑皆叩頭願效死,乃發城中兵千餘人。述使人詐稱漢使 者自東方來,拜受印綬,因號曰“輔漢將軍”、兼益州牧。北至成都〔四〕,衆數千人,遂攻宗成,大破之,盡有益州。

〔一〕 即蜀郡太守。

〔二〕 華陽國志作“宗成垣”。

〔三〕 範書公孫述傳作“婦子係獲 ”。

〔四〕 按範書及通鑑均作“西擊成等”。胡三省曰:“按臨邛在成都西南,述兵自臨邛迎擊宗成等,非西向也。”袁紀作北向是。

李憲,穎川人。王莽時,(於)廬江賊起〔一〕,衆至十餘萬。莽以憲爲偏將軍,連年擊平之〔二〕。莽敗,憲據郡守,自稱淮南王。張步〔三〕,琅邪 人。漢兵起,步亦聚衆千餘人,擊攻傍縣數十城〔四〕。劉芳〔五〕,安定三川人〔六〕,本姓廬。王莽末,天下鹹思漢,芳由是詐自稱武帝后,變姓名爲劉文伯。 及莽敗,芳與三川屬國羌胡起兵北邊。董憲字僑卿,東海朐人。父爲人所殺,憲聚客報冤,衆稍多,遂攻屬縣。秦豐,南郡黎〔丘〕鄉人〔七〕。少時受律令,爲縣 吏。漢兵起,與同鄉蔡張、趙京等起兵,衆數千人,攻宜城、襄陽諸縣,下之,自稱黎丘王〔八〕。

〔一〕 範書李憲傳曰:“莽末,江賊王州公等起衆數餘萬,攻掠郡縣。”“於”系衍文,刪。

〔二〕 陳璞曰:“連年恐連率之誤。”按範書正作“廬江連率”,此句恐當作“莽以憲爲偏將軍、廬江連率擊平之”。

〔三〕 張步字文公。琅邪不其人。

〔四〕 範書張步傳作“下數城”。

〔五〕 劉芳字君期。

〔六〕 按漢書地理志,安定郡無“ 三川”,有“三水”。範書廬芳傳正作“安定三水人” ,袁紀誤。三水系屬國都尉治,袁紀下文“三川屬國” ,亦系“三水屬國”之誤。

〔七〕 據上文“起黎丘”補。參閱下注。

〔八〕 範書光武帝紀作“自號楚黎王”。李賢注引習鑿齒襄陽記曰:“秦豐,黎丘鄉人。黎丘楚地,故稱楚黎王。”又惠棟引餘知古渚宮故事曰:“豐少有 雄氣,王莽末,結鄉里豪傑起兵,掠荊州十二縣,據襄陽之黎邱,自稱楚黎王。”王先謙曰:“續志□有犁丘城是也。”又引水經注曰:“沔水東南逕黎邱故城西, 其城下對繕洲,秦豐居之,故更名秦洲。” 據此,則“黎丘王”當作“楚黎王”。

更始封劉永爲梁王〔一〕。永,故梁王子也〔二〕。王莽時廢爲家人,更始立,詣洛陽,故得封。

〔一〕 梁孝王劉武八世孫。

〔二〕 故梁王,劉立也。據漢書所載,元始中,坐與平帝外家中山衛氏交通,廢爲庶人,徙漢中,遂自殺。

更始將使大將平河北,劉賜〔言〕諸宗室無可使者〔一〕,獨有世祖也。朱鮪等以爲不可,而左丞相曹競父子用事〔二〕,馮異勸世祖厚結焉,由是以世 祖爲大司馬,遣平河北。於是馮異銚期、堅鐔、祭遵、臧宮、王霸皆以爲掾吏,從至河北。賓客多去者,世祖謂霸曰:“穎川從我者皆已亡矣,疾風知勁草,爾其勉 之! ”

〔一〕 據範書補。

〔二〕 範書作“曹竟”。按漢書王貢兩龔鮑傳曰:山陽曹竟子期,儒生也。“去官不仕於莽。莽死,漢更始徵竟以爲丞相,封侯。竟不受侯爵。會赤眉入長安,欲降竟,竟手劍格死。”又鈕永建曰: “漢人名字,其義多相應,竟字子期,謂以終相期也。紀文作競,不可通。”

堅鐔字子伋,襄城人也,以縣吏從世祖。祭遵字弟孫,穎陽人。家富給而遵惡衣服,不自修飾,又好經學。母死,負土成墳,以孝謹聞。常爲亭長所侵 辱,遵結客殺亭長,縣中稱其儒而有勇也。世祖破二公於昆陽,還穎陽,遵以縣吏數進見,上愛其姿容,謂遵曰:“ 欲從我乎?”曰:“願從。”因署門下吏。臧宮字君翁,郟人。爲縣亭長,率賓客入下江兵中。昆陽之戰,諸將稱其勇。世祖察宮勤力少言,獨親納之。

初,伯升之遇害,世祖不敢制服,飲食笑言語如平常〔一〕。馮異見世祖獨居,不御酒肉,被席有涕泣處。異獨寬解世祖。世祖曰:“卿勿妄言,何有是 乎? ”異因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漢家。今下江諸將縱橫恣意,所至虜掠財物,略人婦女,百姓已復失望,無所戴矣。今公專命方面,廣施恩德。有桀紂之亂,乃見湯 武之功;民之飢渴,易爲飲食時也〔二〕。宜急分遣官屬,理冤結,施恩惠。”於是乃遣異與銚期乘傳撫循百姓,所至二千石、長吏、三老皆具食,宥囚徒,除苛 政,反漢官,申舊章。吏民大喜,牛酒盈路,皆辭而不受。

〔一〕 東觀記有“語”無“言”,範書有“言”無“語”。陳璞曰“應刪言字”。

〔二〕 孟子公孫丑上曰:“飢者易爲食,渴者易爲飲。”

南陽新野人鄧禹,字仲華。少以德行稱,嘗遊學長安,見世祖,知非常人也。更始立,人多薦舉禹,不肯從。聞世祖平河北,乃杖策追之,及世祖於鄴。 世祖見禹甚喜,謂禹曰:“欲仕乎?”曰:“不願。”世祖曰:“即如是,欲何爲?”對曰:“使明公威德加於海內,禹得效其尺寸之功,垂名竹素〔一〕,此其願 也。 ”世祖留禹宿,禹因進說曰:“古人有言:聖人不得違時,時亦不可失也。歷觀往古聖明之興,因時立功,二科而已,天事與人事也。今以天事觀之,更始既立而 〔災〕變方興〔二〕;人事觀之,帝王大業非凡夫所任,更始既是庸才,而其輔佐無有忠良明智,深謀遠慮,欲尊王安民者也。以古人度觀之,今敗可見也。公推誠 接士,總覽英雄,天下之人,皆樂爲驅馳,公之德衆所歸也。初戰昆陽,破王莽四十萬衆,天下聞之,莫不震靡,公之武衆所服也。軍政齊肅,少長有禮,賞善如不 及,討惡如慮遙,公之文衆所安也。聰明神武,所謂天下聖人也。民之歸治,如水趨海。以公之威德,應民之望,收天下英雄而分授之。河內被山帶河,足以爲固, 其土地富貴,殷之舊都,公之有此,猶高祖之有關中也。進兵定冀州,北取幽並,胡馬之用;東舉青徐,引負海之利。三州既集,南面以號令天下,天下不足定 也。” 上笑曰:“且相隨北去。”因敕左右,號禹曰鄧將軍。

〔一〕 竹,竹簡也;素,縑素也。竹素者,以喻史冊。

〔二〕 “歷觀”以下,範書所不載。通鑑略引之,“變”上有“災”字,今據補。

鉅鹿宋子人耿純,字伯山。說李軼曰:“將軍以龍虎之姿,〔遭〕風雲之時〔一〕,奮迅而起,期月之間,兄弟富貴。德信不聞於士民,功勞未施於百 姓,而寵祿暴興,此智者之所忌也。競競自危,猶懼不終,而況沛然自足,可以成功者乎?”軼奇之,乃授純節,令安集趙魏。是時世祖在邯鄲,純見世祖長者,官 屬齊肅,遂求自納焉。

〔一〕 據南監本補。

南陽宛人朱佑〔一〕,字仲先,世祖之舊也。伯升之起,以佑爲護軍。伯升敗,佑常獨怨望,世祖每短絕之。佑自洛陽將之河北,劉嘉問佑曰:“子將何 之? ”佑曰:“將之長安。”嘉素奇世祖,知佑有舊,謂佑曰:“子與劉公善,胡不北乎?嘉有勞苦吏,欲託之劉公。”佑曰:“若是,願與之俱。”乃給其車馬,使賈 復、陳俊與佑俱北,及世祖於柏人。世祖復以佑爲護軍,常居中親倖。佑從容問世祖曰:“更始政亂,公有日角之相,天之所命也。”世祖怒,將收之,乃不敢言。

〔一〕 李賢曰:“東觀記‘佑’作 ‘福’,避安帝諱。”後漢書集解曰:“劉攽曰:‘案注引東觀記安帝諱,則此人當名祜,前後皆誤矣。’王先謙曰:考異雲範書、袁紀祜皆作佑,東觀記皆作福, 避安帝諱。說文祜字無解,雲上諱。然則祜名當作示旁古,古今之古,不當作左右之右也。案考異說至晰,今刊範書仍作佑,以存其真。”通鑑徑改佑作祜。今仿集 解之意,辨其僞而存其舊文。

賈復字君文,南陽冠軍人。初事武陰李生〔一〕,李生奇之,謂門人曰:“賈生容貌志氣如此,而勤於學,將相之器也。”嘗爲縣吏,迎鹽河東,會盜賊 起,同輩十餘人皆棄鹽去,復獨送至縣〔二〕,縣中稱其信。及漢兵起,復聚衆數百人於羽山,既而將其兵屬劉嘉,爲校尉。復見更始綱紀日替,令嘉遠爲之慮,乃 說嘉曰:“臣聞圖堯舜之事而不能至者,湯武是也;圖湯武之事而不能至者,桓文是也;圖桓文之事而不能至者,六國是也;圖六國之事而不能至者,亡六國是也。 今漢氏中興,大王以親戚爲輔,天下未定而安所保〔三〕,所保得無不可保乎?”嘉曰:“公言大,非吾任也。大司馬劉公在河北,可往投之。”去見上。上覆奇 之,又鄧禹亦稱有將帥才,於是署復爲都督〔四〕,解左驂以賜之〔五〕。

〔一〕 範書賈復傳“武陰”作“舞陰”。按兩漢志均作“舞陰”,此作“武陰”誤。

〔二〕 東觀記曰:“等輩欺沒其鹽,復獨完致縣中。”

〔三〕 據範書本傳,“安”下有“ 守”字。

〔四〕 鈕永建曰:“按光武時未有都督之官。範書賈復傳雲:於是署復破虜將軍督盜賊。據此則復所署者破虜將軍也。紀文作都督,殆必舊史有督盜賊句, 相涉而誤。”按:通鑑亦作“秀以復爲破虜將軍”。然範書光武帝紀明言“乃遣光武以破虜將軍行大司馬事”,賈復豈能再任此職!通鑑與鈕說大謬。沈欽韓曰: “光武以破虜將軍行大司馬事:故署復爲督盜賊,亦如太守府有門下督盜賊。”又曰:“袁宏紀置復爲都督,蓋漢魏以來,領兵將軍帳下有護軍,有都督。呂範請於 孫策曰:‘願暫領都督,佐將軍部份’是也。光武以來,佑爲護軍,而稱復曰賈督,實始於此。”沈說是。

〔五〕 李賢曰:“驂者,服外之馬也。東觀記、續漢書‘左’並作‘右’。”按唯袁紀與範書同。

陳俊字子昭,南陽西鄂人也。少學長安,歸爲郡吏。漢兵起,爲劉嘉長史。既遇世祖,調補曲陽長,謂世祖曰:“欲與君爲左右,小縣長何足以留之!” 俊即解印綬去〔一〕。世祖以俊爲彊弩將軍,將中堅士〔二〕。俊教習進退,皆應旗鼓,臨敵奮擊,所向皆破。世祖曰:“諸將皆如此,復何憂哉!”

〔一〕 範書陳俊傳注引東觀記曰: “俊初調補曲陽長,上曰:‘欲與君爲左右,小縣何足貪乎?’俊即拜,解印綬,上以 爲安集掾。”袁紀恐有誤。

〔二〕 範書同。而華嶠書作“拜爲彊弩偏將軍”,又曰“賜絳衣九百領”。東觀記作“三百領”。又惠棟曰:“中堅,謂中軍堅銳之兵。杜茂爲中堅將軍是也。”

王昌字郎,邯鄲人。初,聞赤眉大衆將至,百姓騷動。郎明星曆,以爲河北有天子氣,素與趙繆王子林善,豪俠於趙,欲因此起兵。初,王莽時或稱成帝 子子輿,爲莽殺之。郎於是詐稱子輿以誑動林等,林等亦欲以爲亂,乃與趙國大豪李育〔一〕、張參先宣言赤眉將至,立劉子輿以動衆心。遂率車騎數百,晨入邯 鄲,止王宮。十二月壬辰,郎自立爲天子。外遣將帥徇幽冀。曰:“朕,孝成皇帝子子輿者也。遭趙氏之禍,王莽篡弒,賴知命者將護朕躬〔二〕,解形河濱,削跡 趙魏。王莽竊位,獲罪於天,天命佑漢,故使東郡太守翟義、嚴鄉侯劉信擁兵征討,出入胡、漢。普天率土,知朕隱在人間。今也,南嶽諸劉,爲朕先驅〔三〕。朕 觀天文,乃興於斯。而聖公未知,故且持帝號。今已詔聖公及翟太守驟與功臣詣行在所。荊州刺史、太守皆聖公、翟義所置,彊者負力,弱者疑惑,頓兵傷士,元元 喪氣,朕甚悼焉,故遣使者頒下詔書。”是時百姓思漢,言翟義不死,故郎稱之,從民望也。於是自趙國已東,至於遼左〔四〕,皆從風而靡矣。

〔一〕 周壽昌曰:“隗囂傳:殺莽鎮戎大尹。前書王莽傳,鎮戎大尹李育,即此被殺者也。公孫述傳,有李育爲將軍,後 降光武。儒林傳,李育曾事東平王蒼,永平初年人。凡三李育,先後同時。”按此則又一李育也,爲王郎大司馬。則其時實四李育也。此李育亦見範書王郎傳,周壽 昌可謂失之眉睫者矣。又初學記卷十七引謝承書曰:“

李鴻字奉遜,禮信仁孝,友于兄弟。弟育爲人所侵辱,育後陰結客報怨,爲執法吏所得,當伏罪。”則東漢又有一李育也,惜不詳其生卒年代。

〔二〕 知命者,範書作“郎中李曼卿”,然東觀記作“侍郎韓公等”。

〔三〕 李賢曰:“聖公、光武本自舂陵北徙,故舂陵近衡山,故曰南嶽諸劉也。”

〔四〕 範書王郎傳作“趙國以北,遼東以西”。通鑑從範書。

茂陵人耿弇,字伯昭。父況,王莽時爲朔調連率〔一〕。更始立,諸將略地者前後非一,弇乃辭況至京師,因獻貢以自固。弇時年二十一矣。至宋子,會 王郎反,從縣吏孫倉、衛苞勸弇降邯鄲〔二〕。弇按劍叱之曰:“所以涉難至長安者,欲以輔劉氏也。今我至京師,陳上谷、漁陽兵馬之用,還出太原、代郡,反覆 數十日,歸發突騎以奔烏合之衆,如摧枯折腐耳。觀公等族滅不久。”孫倉、衛苞不從,皆亡去。弇聞世祖在盧奴,乃北謁之,世祖置弇門下吏。弇因護軍朱佑求歸 發兵,世祖壯之。弇亦書與況,盛陳世祖度略,宜速來相見。況乃馳至昌平,遣小子舒獻馬焉。

〔一〕 李賢曰:“王莽改上谷郡曰朔調,守曰連率。”

〔二〕 範書作“衛包”。

後漢光武皇帝紀二卷第二

二年(甲申、二四)

春正月,公到薊。王郎購公十萬戶,薊中驚恐,言郎使者方至,太守已下皆出城迎。公見官屬議,耿弇曰:“今兵從南 方來,不可南行。上谷太守耿況,〔即弇父也〕;漁陽太守彭寵,公邑人也〔一〕。發此兩〔郡〕(都)控弦彊弩萬騎〔二〕,所向無前,邯鄲不足平也。”公曰: “卿言善!”時公官屬盡南方人,莫有欲北者,皆曰:“死南首,奈何北行?”公指弇曰:“是我北道主人。”公駕出,官屬不盡相及,弇與公相失。道路擾攘,皆 欲擊公,銚期奮戟在前,嗔目叱之。至城門,已閉矣,攻之得出。兼晨夜,蒙霜雪,所過城邑不敢入,或絕日不食。至饒陽蕪蔞亭,馮異進豆粥,公曰:“得公孫豆 粥,飢寒俱解。”公將出,或曰:“閉之。”亭長曰:“天下詎可知,何閉長者爲!”遂南行〔三〕。

〔一〕 按:耿況乃扶風茂陵人,其先於武帝時,以吏二千石自鉅鹿徙,非劉秀邑人。範書、通鑑“耿況”下均有“即弇父 也 ”四字,故據以補。又彭寵乃南陽宛人,故稱公之邑人。

〔二〕 郡、都形近而訛,亦據範書、通鑑而改。

〔三〕 東觀記光武帝紀曰:“至饒陽,官屬皆乏食,帝乃自稱邯鄲使者,入傳舍。傳吏方進食,從者飢,爭奪之。傳吏疑其僞,乃椎鼓數十通,紿言邯鄲將 軍至。官屬皆失色。帝升車欲馳,而懼不免,還坐曰:‘請邯鄲將軍入。’久乃駕去。”範書與東觀記略同,下復曰:“傳中人遙語門者閉之。門長曰: ‘天下詎可知,而閉長者乎?’遂得南出。又東觀記蕪蔞亭事在此後,且曰:“異進一笥麥飯免肩,聞王郎兵至,復驚去。”均與袁紀異。通鑑折中而書,先敘蕪蔞 亭馮異進豆粥,再述至饒陽傳舍事。諸書所載,錯雜紛紜,未衷一是,錄以存疑。

至呼沱河,導吏還言河水流澌,無船,不可渡。官屬皆失色。公遣王霸視之,信然。霸恐驚衆,〔雖〕不可渡〔一〕,且前依水爲阻,即言:“冰堅可 渡。” 士衆大喜。比至,冰合可涉〔二〕既渡,公謂霸曰:“ 安吾衆令渡者,卿力也。”霸曰:“此明公至德,神靈之佑,雖武王渡河白魚之應〔三〕,無以加也。”公曰:“王霸權時以安衆,是王瑞也。爲善不賞,無以勸 後。”以霸爲軍正,賜爵關內侯。

〔一〕 據東觀記王霸傳補。

〔二〕 東觀記王霸傳曰:“上令霸護渡,馬欲僵,各以囊盛沙布冰上,乃渡,渡未畢數車而冰陷。”

〔三〕 類聚卷十引尚書中候曰:“ 武王發渡於孟津,中流,白魚躍入王船。王俯取魚,長三尺,有文王字。”此乃徵應、符命之類的迷信傳說。

於是未知所之,有老公在道旁,曰:“信都爲長安守〔一〕,去此八十里。”乃至信都。太守任光、都尉李忠聞世祖至,開門出迎。世祖見光喜,曰: “伯卿,兵少不足用,如何?”光曰:“可發奔命,攻旁縣,不降者掠之。兵貪財物,可大致也。”以光爲左大將軍,封武成侯。忠爲右大將軍,封武固侯。

〔一〕 惠棟曰:“時更始都長安,故云爲長安守。”

光字伯卿,南陽宛人。好黃老言,爲人純厚,鄉里愛之。(知)漢兵至宛〔一〕,或見光衣服鮮明,欲殺之。解衣未已,會安城侯劉賜適至,見光容貌長者,救全之。因率與黨從賜,爲偏將軍,與世祖共破二公兵於昆陽。後,更始拜光爲信都太守。

〔一〕 “知”字無解,當衍,故刪。

李忠字仲卿〔一〕,東萊人。以好禮稱。王莽時,爲信都都尉。〔二〕更始立,以忠郡中爲所敬信〔三〕,即拜忠爲都尉,兼璽書勞勉焉。王郎起,光與忠發兵固守。廷掾有持郎檄詣府者,光斬之,以令百姓。

〔一〕 範書李忠傳作“字仲都”,東觀記、續漢書亦同。袁紀恐涉任光之字而誤。

〔二〕 範書從莽制,作“新博屬長 ”。袁紀從漢稱,自亂其例也。

〔三〕 疑“爲”字當在“郡中”之上。

邳彤字偉君,信都人。王莽時,分鉅鹿爲和成郡,以彤爲郡卒正〔一〕。公之平河北,彤舉城降,復以彤爲太守。是時,郡縣得王郎檄,皆望風向應,唯 信都、和成二郡不降。彤聞公來失衆,使五官掾張萬將精騎二千詣公所。彤與公會信都,議者或言可因信都兵,自送入關。彤庭對曰:“議者之言皆非也。何者?吏 民思漢久矣,故更始之立,天下向應。當此之時,一夫大呼,無不捐城遁逃,虜伏請降。自上古已來,用兵之盛,未有如此者也。邯鄲劉鬍子等假此威勢〔二〕,惑 亂吏民,詐以卜有王郎爲成帝子,擁而立之。其衆烏合,無有根本之固。明公奮二郡之兵,揚嚮應之威,以攻,則何城不克,以戰,則何軍不服!今釋此而西歸,非 徒亡失河北,又驚動三輔,其隳損威重,安可量也。明公審無征伐之計,則雖信都之衆,難可合也。何者?明公西,則邯鄲、和成民不肯捐棄親戚,而千里送公 〔三〕,其離散逃亡,誠可必見。”以彤爲後大將軍。

〔一〕 郡卒正,即太守也,莽所改。

〔二〕 惠棟曰:“趙繆王子林,蓋字鬍子也。”

〔三〕 通鑑曰:“則邯鄲勢成,民不肯捐父母、背成主而千里送公。”考異曰:“範書邳彤傳:‘邯鄲成民不肯背成主’,字皆作‘城’。袁紀作‘邯鄲和 城,民不肯捐和城而千里送公’,漢春秋作 “邯鄲之民不能捐父母、背成主’。按文意,‘城’皆當作‘成’。邯鄲成,謂邯鄲勢成也。成主,謂王郎爲已成之主也。”按袁紀“邯鄲和成”四字,必有誤 奪,或“和”系“勢”之誤,或“邯鄲 ”下脫“勢成”二字。通鑑之文,明白條暢,最近乎原意。又陳璞據考異所引袁紀之文,謂蔣本改“和成”作 “親戚”,非也。然蔣本乃從南監本,非妄改。考異所據與黃姬水本同。陳澧校,亦據南監本改黃本“和成” 爲“親戚”。今從之。

世祖使宗廣守信都,李忠、邳彤征伐。

耿純率宗族二百餘人,老者載棺而隨之,及賓客二千人,並衣襦迎公於貫〔一〕。鉅鹿人劉植亦率賓客數十人,開城門迎〔二〕。公大悅,以純爲前將 軍,植爲驍騎將軍。耿〔純〕(況)攻〔下〕曲陽,皆下之〔三〕。衆益盛,乃渡呼沱,攻中山。所過郡縣,望風影附。耿純使從弟欣歸燒宗室廬舍。公以問純,純 曰:“ 竊見明公單車臨河北,非有府藏之畜,重賞甘餌,以聚人者也。接下以至誠,待之以恩德,是以士衆旁來,思樂僵仆。今邯鄲自立,北州疑惑,純雖舉宗歸命,老弱 充行,猶恐宗人賓客卒有異心,無以自固,燔燒廬舍,絕其反顧之望。”公善之。

〔一〕 範書耿純傳作“育”,李賢曰:“育,縣名,故城在冀州。”通鑑胡注曰:“餘考兩漢志,無育縣,蓋‘貰’字之誤。”沈欽韓曰:“前志鉅鹿郡有貫縣。一統志:今保定府束鹿縣西南。此育字誤。據通鑑,則沿訛已久。”袁紀作“貫”,亦誤。貰,音世。

〔二〕 按範書劉植傳,時植據昌城以迎世祖。惠棟曰:“水經注曰:“世祖下堂陽,植率宗親子弟據邑以奉世祖。”

〔三〕 此句原在下文“憲還東海,攻利城”之下,實唐突不類。按範書耿況傳,況無攻下曲陽事。範書耿純傳曰:“拜 純爲前將軍,封耿鄉侯,欣、宿、植皆偏將軍,使與純居前,降宋子,從攻下曲陽及中山。”通鑑亦曰:“拜純爲前將軍。進攻下曲陽,降之。衆稍合,至數萬人, 復北擊中山。”可知此乃耿純迎世祖後之事。袁紀錯簡,故據範書、通鑑移置於此以正之。“況”系“純”之誤,又“曲陽”上脫“下”字,亦皆改補。

更始將相皆山東人也,鹹勸更始都洛陽。丞相長史鄭興說更始曰:“陛下起自荊楚,無施於民,舉號南陽,而雄傑已誅王莽,開門而迎者,何也?苦王 氏,思高祖之舊德也。今不久撫之,臣恐百姓心動,盜賊復起。議者欲平赤眉而後入關,是不守其本而爭其末也。恐國家之守轉在函谷〔一〕,雖臥洛陽,得安枕 邪?”更始曰:“朕西,決矣!”乃以興爲梁州刺史〔二〕。

〔一〕 李賢曰:“言若不早都關中,有人先入,則國家鎮守,轉在函谷也。”

〔二〕 袁紀“敘”多作“梁”。

二月,更始西至長安。自王莽之敗,西宮燔燒,東宮、府、市裏、太倉、武庫皆如故。更始居於東宮,郎吏以次侍,更始媿不能視。〔一〕諸將後至者,更始勞之曰:“掠得幾返?”左右大驚。

〔一〕 乃東觀記曲筆之謬種流傳。

李松、趙萌說更始宜立諸功臣爲王,以報其功。朱鮪以爲高祖之約,非劉氏不得王。更始乃先封宗室:劉祉爲定陶王,劉賜爲宛王,劉慶爲燕王,劉歙爲 元氏王,劉嘉爲漢中王。後遂立王匡爲比陽王,王鳳爲宜城王,朱鮪爲膠東王,張邛爲淮陽王〔一〕,王常爲鄧王,廖湛爲殷王〔二〕,申屠建爲平氏王,胡殷爲隨 王,李通爲西平王,李軼爲武陰王〔三〕,成丹爲襄邑王,陳茂爲陰平王〔四〕,宋佻爲穎陰王〔五〕。以李松爲丞相,趙萌爲大司馬〔六〕,隗囂爲御史大夫。

〔一〕 張邛乃張卬之誤,下同,說見上卷注。又沈家本後漢書瑣言曰:“岑彭傳:更始遣立威王張卬。按聖公傳卬封淮陽王,而此曰立威者,殆先封立威,更封淮陽歟?”

〔二〕 範書劉玄傳作“穣王”。按兩漢志無殷縣,袁紀誤。

〔三〕 武陰當是舞陰之誤。袁紀“ 舞”常作“武”,下同。

〔四〕 更始將無陳茂,此乃陳牧之誤。範書作“大司空陳牧爲陰平王”。

〔五〕 範書劉玄傳與袁紀同。而光武帝紀作“宗佻”。袁紀上卷及通鑑亦作“宗佻”,未知孰是。

〔六〕 範書劉玄傳作“右大司馬” 。時朱鮪爲左大司馬,劉賜爲前大司馬,皆出鎮關東,唯萌留長安。袁紀此乃省文也。

即拜張步爲輔漢大將軍,步弟弘爲衛將軍,藍玄武將軍,壽高密太守〔一〕。步乃分兵略地,盡得琅邪、泰山、城陽、東萊、高密、膠東、北海、齊郡、濟南。拜董憲爲臨淮太守〔二〕。憲還東海,攻利城〔三〕。拜劉芳爲騎都尉,使鎮撫安定以西。

〔一〕 範書張步傳曰:“時梁王劉永以更始所立,貪步兵彊,承製拜步輔漢大將軍、忠節侯,督青、徐二州,使徵不從命者。步貪其爵號,遂受之。乃理兵於劇,以弟弘爲衛將軍,弘弟藍玄武大將軍,藍弟壽高密太守。”袁紀略言之耳。

〔二〕 範書劉永傳曰:“永遣使拜憲翼漢大將軍。”臨淮太守非董憲,乃侯霸也,袁紀卷五及範書均同,此誤。

〔三〕 此下有“耿況攻曲陽,皆下之”句,已移於前,詳見前注。

更始以趙萌女爲夫人,有寵,委政於萌。更始日在後宮,與婦女飲酒。諸將欲言事,更始醉不能見,請者數來,不得已,令侍中於帷中與語。諸將又識非 更始聲,皆怨曰:“天下未可知,欲見不得!”而韓夫人尤嗜酒,手自滴酒,謂常侍曰:“帝方對我樂飲,間時多,正用飲時即事來爲!”起,抵書按破之。議郎有 諫者言“萌放縱,縣官但用趙氏家語署耳”,更始怒,拔劍斫議郎。時御史大夫隗囂在旁,起謂左右曰:“無漏泄省中事。”萌嘗以私事扶侍中下斬之,侍中呼曰: “陛下救我!”更始言:“大司馬哀縱之。”萌曰:“臣不奉詔!”遂斬之。如此者數。李軼等擅命於外,所置牧守交錯,州郡不知所從,彊者爲右。王匡、張卬之 屬橫暴長安,三輔苦之。又所署官爵多羣小,長安爲之語曰:“竈下養,中郎將;爛羊胃,騎都尉。”〔一〕由是四方不信,豪傑離心。

〔一〕 東觀記、範書、通鑑尚有“ 爛羊頭,關內侯”句,袁紀恐誤脫。

博士李淑諫曰〔一〕:“方今賊臣始誅,王化未行,百官有司宜得其人。陛下本因下江、平林之勢,假以成業,斯亦臨時之宜。事定之後,宜釐改制度, 更延英俊,以匡王國。今者公卿尚書,皆戎陣亭長凡庸之隸,而當輔佐之任。望其有益,猶緣木求魚〔二〕,終無所獲。海內望此,知漢祚未興。臣非有憎疾以求進 也,但爲陛下惜此舉措。願陛下更選英彥,以充廊廟,永隆周文濟濟之盛〔三〕。”更始怒,收淑系之詔獄歷年,至更始之敗,乃免。

〔一〕 按範書劉玄傳作“軍帥將軍 ”。“帥”當作“師”。

〔二〕 李賢曰:“求之非所,不可得也。孟子對粱惠王曰:‘以若所爲,求若所欲,猶緣木求魚也。’”周壽昌曰:“注梁惠當作齊宣。”周說是。

〔三〕 詩大雅文王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

初,隗囂被徵將行,方望止之曰:“更始未可保,且觀百姓所歸。”囂不聽,以書謝囂曰:“足下將建伊、呂之業,任存亡之權,大事草創,雄傑未集。 以望異域之人〔一〕,疵瑕未暴於衆,可且依託,亦有所宗,望知大指,順風不讓。幸賴將軍尊賢廣謀,動有功,發中權,基業已定,英傑雲集,思爲羽翮比肩是也 〔二〕。望久以羈旅抱空,資託賓客之上,誠自媿也。假望懷介然之節,潔去就之分,又不貳其志矣。何則?范蠡收續於姑蘇〔三〕,狐犯謝罪於始入〔四〕。夫以 二子之勤,從君二十餘年,蠡苞七術之機〔五〕,犯爲舅氏之親,然至際會,猶釋罪削跡,請命乞身,蓋亦宜也。望聞烏氏有龍池之山,微徑南通,與漢相連,其旁 有奇人,聊及閒暇,廣求其真。願將軍勉之而已。”囂固留,望遂去。

〔一〕 李賢曰:“望,平陵人,以與囂別郡,故言異域。”

〔二〕 李賢曰:“管子曰:桓公謂管仲曰:‘寡人之有仲父,猶飛鴻之有羽翼耳。’”

〔三〕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載:范蠡事越王勾踐,深謀二十餘年,困吳王夫差於姑蘇之山,遂滅吳。蠡以爲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且勾踐爲人可與同患,難與 處安,爲書辭勾踐曰:“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爲此事也。今既以雪恥,臣請從會稽之誅。”乃乘舟浮海以行。

〔四〕 僖公二十四年左傳曰:“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紲從君巡於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 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於河。”狐偃字子犯,或作狐犯。乃重耳之舅,故亦稱舅犯。又作咎犯,諸本作“狐犯”,唯蔣本作“姑犯”,逕改之。

〔五〕 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載:越王乃賜文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爲我從先王試之。”種遂自殺。正義引越絕書作 “九術”,即“一曰尊天事鬼,二曰重財幣以遺其君;三曰貴糴粟稿以空其邦;四曰遺之好美以熒其志;五曰遺之巧臣,使起宮室高臺,以盡其財,以疲其力;六曰 貴其諛臣,使之易伐;七曰彊其諫臣,使之自殺;八曰邦家富而備器利;九曰堅甲利兵以承其弊” 。

囂詣長安,更始以囂爲右將軍,季父崔爲白虎將軍,義爲左將軍。既而崔、義謀叛西歸,囂懼並誅,即求見而告其謀,二人誅死。更始以囂爲忠,故以爲御史大夫。

方望既去隗囂,遂說安陵人弓林曰:“更始必敗,劉氏真人當受命。劉嬰本當嗣孝平帝,王莽以嬰爲孺子,依託周公,以奪其位,以爲安定公,今在民 間,此當是也。”林等信之,於長安求得嬰,將至臨涇,聚黨數千人,立嬰爲天子,望爲丞相,林爲大司馬〔一〕。更始遣李松、蘇茂等擊,皆斬之。

〔一〕 範書及通鑑均作更始三年春正月事。

公之擊趙國,引兵入鉅鹿,降廣阿。

更始初立,遣使徇諸國,曰:“先降者復爵位。 ”上谷太守耿況出迎使者,上印綬,使者無還意。功曹寇恂勒兵入,請印綬。使者曰:“天王使者,功曹欲脅之邪?”恂曰:“非敢脅使君,竊傷計之不詳也。今天 下初定,國信未宣,使君立節銜命,以臨四方,郡國莫不延頸傾耳,望風歸命。今至上谷而隳〔一〕,阻向化之心,生離叛之隙,何以復令他郡乎?且耿況在上谷, 久爲吏民所親,今易之,得賢則造次未安〔二〕,不賢則爲亂。爲使君計,莫若復況,以安上谷,外以宣恩信。”使者不應。恂因顧叱左右,以使者教召況。況至, 恂前取印綬帶況。使者不得已,承詔授之,況遂拜受而出。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人也,家世爲郡縣之着姓。恂好學,爲郡功曹,耿況甚重之。

〔一〕 範書寇恂傳作“今始至上谷而先墮大信”,袁紀恐脫“大信”二字。

〔二〕 造次,倉卒也。

時,王郎使上谷發兵。恂與門下掾閔業議:“邯鄲拔起,不可信。王莽末時,所難伯升。今聞大司馬,伯升親弟,尊賢下士,所至見說,可歸附也。”況曰: “邯鄲兵彊,不能獨距,如何?”對曰:“

今據大郡,悉舉其衆,控弦萬騎,可以詳擇去就。恂請東約漁陽太守,與合爲一,邯鄲不足圖也。”耿弇之與公相失也,間行歸上谷,會適至,勸況發兵,乃遣寇恂至漁陽說太守彭寵。

初,吳漢說寵曰:“漁陽、上谷突騎,天下所聞也。君何不率勉上谷共遣精銳,以詣劉公,併力擊邯鄲,此一時之功也。”護軍蓋延、狐奴令王梁亦勸 寵,寵欲從之,其官屬不聽。漢知寵不得自專,乃辭,去城外思所以調其衆者。時道多饑民,見一諸生,漢使人召之,乃問所聞見。此生具說劉公所過爲郡縣所稱, 言邯鄲劉子輿非劉氏也。漢乃獨爲檄,發漁陽兵,使此生奉檄詣寵。寵官屬皆疑,會恂至,寵遂發兵。以漢行長史事,與都尉嚴宣、護軍蓋延、王梁等將步騎三千 人,共攻薊,誅王郎大將趙閎等。所過攻下城邑,誅其將帥。

將及廣阿,聞城中車騎甚衆,漢乃勒兵問曰:“ 此何兵?”曰:“大司馬公也。”時王郎亦遣大司馬略地,漢復問曰:“大司馬爲何公也?”對曰:“劉公也。”漢聞之喜,即進兵城下。

初聞二郡兵且至,或雲王郎來,甚憂之。及聞外有大兵,公親乘城勒兵傳問之,漢等答曰:“上谷兵,爲劉公。”諸部莫不喜躍。“

耿弇得所歸附矣?”〔一〕耿弇拜於城下,具言發兵狀。公迺悉召入,笑曰:“邯鄲將帥數言我發漁陽、上谷兵,吾聊應一言‘我亦發之’,何意二郡良爲吾來〔二〕!方與士大夫共此功名耳。”乃皆以爲偏將軍,加況、寵大將軍,封列侯。

〔一〕 此句上恐脫“公曰”二字。

〔二〕 通鑑考異曰:“袁紀作‘良牧爲吾來’,今從景丹傳。”陳璞曰:“今本無牧字,是後人據範書改。”通鑑所引袁紀每每與今本異,現存明清諸本恐多有改竄。又胡三省曰:“良,首也,信也。”

吳漢爲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自達,然沈勇有智略。鄧禹及諸將多知之,數相薦舉,乃得召見,遂見親信,常居門下。

更始遣尚書令謝躬率六將軍討王郎,不能下。王郎遣將攻信都,信都大姓馬寵等開城內之,收太守宗廣及武固侯李忠母、妻,而令親屬招呼忠。時寵弟從 忠爲校尉,忠即時召見,責數以背恩反城,因格殺之。諸將皆驚曰:“家屬在人手中,殺其弟何猛也?”忠曰:“ 若縱賊不誅,則二心也。”公聞而美之,謂忠曰:“今吾兵已成矣,將軍可歸救老母妻子,宜自募吏民能得家屬者,賜錢千萬,來從我取。”忠曰:“蒙明公大恩, 思得效命,誠不敢內顧宗親。”

郎所置信都王捕系後大將軍邳彤父、弟及妻子,使爲手書呼彤曰:“降者封爵,不降族滅。”彤涕泣報曰:“事君者不得顧家。彤親屬所以至今得安於信 都者,劉公之恩也。公方爭國事,彤不得復念私也。”公乃使左大將軍任光將兵救信都,光兵於道散降王郎,無功而還。會更始所遣將攻拔信都,敗走王郎兵,忠、 彤家屬悉全。公因使忠行太守事,還歸信都,誅郡中反者數百人。

公東擊鉅鹿,未下。耿純說公曰:“守鉅鹿,士衆疲弊,雖屠其城,邯鄲存。不如以精銳擊邯鄲,若王郎已誅,鉅鹿不戰自服矣。”公從之。

夏四月,攻邯鄲。王郎使杜威持節詣軍。威曰: “實成帝遺體子也。”公曰:“設使成帝復生,天下亦不可得也,況詐子輿者乎!”威固請降,求萬戶侯。公曰:“一戶不可,顧得全身耳。”威曰:“

邯鄲雖鄙,併力城守,尚曠日月,終不君臣俱降,但欲全身也!”乃辭去。

少傅李立反,開城門。五月甲辰,破邯鄲,誅王郎。公得文書,謗毀公者皆燒之,曰:“令反側子自安也。”

更始遣使封公爲蕭王,令罷兵,將有功者詣行在所。遣幽州牧苗曾之部〔一〕。

〔一〕 據範書耿弇傳載,隨苗曾之部者,尚有上谷太守韋順,漁陽太守蔡充二人。後耿弇北發幽州突騎,至上谷,並誅之。

王幸溫明殿,耿弇請問曰:“吏士死傷者多,願歸上谷益兵。”王曰:“王郎已破,河北略平,國家今都長安,天下大定,複用兵何爲?”弇曰:“王郎 雖破,天下兵革乃始耳。今使者來,欲罷兵,不聽也〔一〕。銅馬、赤眉之屬數千萬人,所向無前,聖公不能辦也,〔二〕敗必不久。”王曰:“卿勿妄言,我告斬 卿? ”弇曰:“大王哀厚弇如父子,故敢披赤心。”王曰: “我戲卿耳,何以言之?”弇曰:“百姓患苦王莽,復思劉氏,聞漢兵起,莫不歡喜從風,如去虎口,得歸慈母,倒戟橫矢,不足以喻。更始未都長安時,百姓未具 責也。今都長安,即位宮室,成以爲天子,而大臣專權,貴戚縱橫,夫政令不出城,諸將虜掠,甚於賊盜,百姓愁怨,天下失望,是以知必敗也。明公首事南陽,破 昆陽下百萬衆;今復定河北,以義征伐,表善懲惡,躬自剋薄,發號嚮應,望風而至。天下至重,公可自取,無令他姓得之。”王曰:“卿得無爲人道之?”弇曰: “此重事,不敢爲人道。”

〔一〕 鈕永建曰:“不”下脫一“ 可”字。

〔二〕 胡三省曰:“賢曰:辦,猶成也。餘據史記,項梁曰‘使公主某事不能辦’,即此之意。今人謂了事爲辦事。”

於是王謂鄧禹曰:“吾欲取幽州突騎,誰可使者?”禹曰:“吳漢文能柔未附,武足斷大事,可用也。 ”乃以漢爲大將軍,持節與耿弇發幽州十郡兵。幽州牧苗曾不肯調,漢將二十騎至無終。曾以漢無備,出迎漢,漢麾騎收曾,即誅之。遂取其軍,威振北州。漢將兵 詣王所,諸將望見漢還,兵馬甚盛,皆曰:“此欲自將之,何肯與人?”及漢至,上公簿〔一〕,請所付,諸將各多請之。王曰:“屬者恐其不與人,今所請又何多 也?”諸將由是服焉。

〔一〕 簿,兵簿,即軍士之名冊也。範書吳漢傳作“上兵簿”。

秋,王擊銅馬於清陽,破之。又擊高明、董連〔一〕,大破之。衆十餘萬悉降,皆封其渠帥。諸將未能信賊,賊示二其心。王敕降賊各勤兵,王將輕騎入其營。渠帥曰:“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二〕 ”由是遂安,悉以賊配諸將營。

〔一〕 “高明”當作“高湖”。“ 湖”一作“胡”,“明”、“胡”形近而訛。又“董連 ”當作“重連”,詳見卷一注。

〔二〕 胡三省曰:“投,託也,託以死也。”

更始柱功侯李寶、益州刺史張忠徇益州,公孫述使弟將兵要之綿竹〔一〕,大破寶、忠,由是威振益州。功曹李熊說述曰:“方今四海震盪,匹夫橫議。 將軍割據千里,地十湯武〔二〕,奮發威德,以投天隙〔三〕,王霸之業成矣。宜改名〔號〕〔四〕,以鎮百姓。 ”述以爲然,乃自立爲蜀王。遣將軍侯丹守句水關,任滿據扞關。蜀地肥饒,民彊兵實,遠方多歸之。邛人長貴殺王莽越嶲太守,自立爲邛谷王〔五〕,稱臣於術。 塞外君長皆貢述。

〔一〕 述之弟,乃公孫恢也。

〔二〕 李賢曰:“枚乘諫吳王曰: ‘湯武之土,不過百里。’述據地千里,故曰“十湯武 ”。

〔三〕 列子說符篇曰:“施氏曰: ‘凡得時者昌,失時者亡。投隙抵時,應事無方,屬乎智。’”

〔四〕 據範書公孫述傳補。

〔五〕 範書西南夷傳與袁紀同。而公孫述傳作“越嶲任貴”。按漢書西南夷傳亦作“粵嶲蠻夷任貴”,袁紀卷七同,此作長貴”,恐誤。

更始武陰王李軼據洛陽,尚書謝躬據鄴,各十餘萬,王患焉,將取河內以迫之。謂鄧禹曰:“卿言吾之有河內,猶高祖之有關中。關中人非蕭何誰能 (之)使一方晏然〔一〕,高祖無西顧之憂者矣!吳漢之能,卿之舉矣,復爲吾舉蕭何。”禹曰:“寇恂才兼文武,有御衆才,非恂莫可安河內也〔二〕。”

〔一〕 “之”字系衍文,涉“吳漢之能”而誤,故刪。

〔二〕 按通鑑考異曰:“袁紀:‘ 鄧禹初見王於鄴,即言欲據河內’;至此又曰‘王患焉,將取河內以迫之,謂鄧禹’云云按世祖既貳更始,先得河內、魏郡,因欲守之,以比關中,非本心造謀即欲指取河內也。今依範書爲定。”今按續漢書所載,與袁紀略同,恐別有所據。

王至河內,太守韓歆謀將城守。〔脩〕(備)武人衛文多奇計,〔一〕馮異素知之。異言於王,使衛文說歆令降。岑彭亦勸歆,遂從之。王以歆不即降, 置之鼓下〔二〕,將斬之。彭在城內,使人召彭。初,彭賴伯升獲免,因以兵屬。伯升被害,更爲朱鮪校尉。後爲穎川太守,將之官,道不通,乃將麾下數百人,從 邑人韓歆於河內。彭見王曰:“赤眉入關,更始危殆,四方蜂起,羣雄競逐。竊聞大王開拓河北,此誠皇天佑漢,士民之福也。彭賴司徒公得全濟〔三〕,今復遇大 王,誠願出身自效,以報恩施。”王深納之。因言歆南陽人,〔四〕可以爲用。乃赦之。

〔一〕 兩漢志無備武縣,地理志河內郡有脩武縣,“脩”,“備”形近而訛。

〔二〕 李賢曰:“中軍將最尊,自執旗鼓。若置營,則立旗以爲軍門,並設鼓,戮人必於其下。”

〔三〕 司徒公,伯升也。更始初立,以伯升爲司徒。

〔四〕 範書岑彭傳作“南陽大人” ,注曰:“大人謂大家豪右。”袁紀恐脫“大”字。

於是以馮異爲孟津將軍,寇恂爲河內太守。王謂恂曰:“河內富實,帶河爲固,北通上黨,南迫洛陽,吾將因是以濟。高祖留蕭何守關中,吾〔今〕(令)委卿以河內〔一〕。”恂乃伐漢園竹以爲兵矢,收其租賦以給軍糧,養馬二千匹以供軍用。

〔一〕 據範書寇恂傳改。

劉隆字元伯,王之宗人〔一〕。更始初,爲偏將軍,預於昆陽之戰。更始入關,請迎妻子,至洛陽。聞王在河北,隆單身歸王,王以爲騎都尉,使與馮異守洛陽。李軼聞隆歸王,乃盡殺隆妻子。

〔一〕 隆:南陽安衆侯宗室也。

河北既定,遣吳漢、岑彭擊謝躬。〔躬〕時拒五校於隆慮〔一〕,令大將軍劉慶守鄴城。漢說魏郡太守陳康曰:“上智處危以求安,中智因危以爲功,下 愚安危以自亡。危亡之至,在人所由,不可不察。今京都敗亂,四方雲擾,劉公所向輒平之,公所見也。謝尚書不量力,內與蕭王違戾,外失河北之心,公所知也。 公據孤危之城,堅守自安,以待滅亡。義無所立,節無所成。不若開門內軍,轉禍爲福,免下愚之危,收中智之功,此計之至者也。”於是陳康乃收劉慶及躬妻子, 開門內漢軍。躬聞漢等至,將輕騎歸,不知漢已得其城,與數百騎夜至鄴。時漢在城外,彭在城中,開門內躬,脅將詣傳斬之〔二〕。

〔一〕 陳璞曰:“時上尚脫‘躬’ 字。”據以補。

〔二〕 傳,傳舍,客館也。

初,更始遣躬將馬武等六將軍,與世祖俱定河北。及王郎平,躬與世祖復俱(共)在邯鄲中,〔分〕(不)居城內〔一〕。躬所領諸將多放縱,爲百姓所 苦,躬不能整;又數與王違戾,常欲襲之,以爲兵彊故止。然躬勤於吏事,每至所在,理冤結,決詞訟,王常稱之曰:“謝尚書,真吏也。”躬由此不自疑。躬妻子 嘗誡之曰:“終爲劉公所制焉!”

〔一〕 據範書吳漢傳改。

馬武字子張,南陽湖陽人。少時避怨綠林中,起隨擊甄阜、二公兵,故王常觀引之。邯鄲既平,王登臺從容謂武曰:“吾得漁陽、上谷突騎,欲令將軍主 之,何如?”武讓不敢當,然歸心於王。武既降,置之帳下,每饗諸將,武斟酌於前,自以新屬也,甚卑恭,不敢與南陽時等,王善之。

冬十二月,赤眉西入關,更始定國上公王匡、襄邑王成丹、抗威王劉均據河東〔一〕,丞相李松、大司馬朱鮪據弘農拒之。王度長安必危,方憂山東,關 西未有所屬,乃以鄧禹爲前將軍,中分軍西入關。以韓歆爲軍帥〔二〕,李文、程憲〔三〕、李春爲祭酒,馮愔爲積弩將軍,樊崇爲驍騎將軍,宗歆爲大將軍 〔四〕,鄧尋爲建武將軍,耿欣爲赤眉將軍,左於爲軍師〔將軍〕〔五〕,戎士二萬,王送鄧禹於野王。

〔一〕 範書鄧禹傳作“抗威將軍劉均”。諸書均無劉均封王之記載,袁紀恐誤。

〔二〕 “軍帥”當作“軍師”。

〔三〕 範書鄧禹傳作“程慮”。

〔四〕 範書鄧禹傳宗歆作“車騎將軍”。鄧禹爲前將軍,宗歆爲偏裨,不當有大將軍名號,袁紀誤。

〔五〕 將軍二字據範書補。

王反而獵於道,見二人者即禽。王曰:“禽何向?”二人舉手西指曰:“此中多虎,臣每即禽,虎亦即臣,大王勿往也。”王曰:“

苟有備,虎何患!”二人曰:“何大王之謬也!昔湯即桀於鳴條,而大城於亳,其備非不深也,武王即紂而殺之。故即人者,人亦即之,雖有重備,豈能有守乎? ”王不自得,顧謂左右曰:“此隱者也。”將用之,乃不辭而俱去。

後漢光武皇帝紀三卷第三

建武元年(乙酉、二五)

春正月,鄧禹攻安邑。

王匡、成丹、劉均等合兵十餘萬,共擊禹。禹與戰不利,驍騎將軍樊崇臨陣 死。會日暮,兵疲,韓歆及諸將見戰敗而敵盛,皆諫禹,欲夜去,禹不聽。明且癸〔亥〕(醜),匡等以六甲窮日不出〔一〕,禹得益治兵。敕軍中曰:“匡等雖 出,無妄動,令至營下乃擊。 ”匡等悉至,禹鼓而並進,大破之,斬劉均、河東太守楊寶,遂定河東。禹承製拜軍祭酒李文爲太守,悉更置令鎮撫之。

〔一〕 鈕永建曰:“鄧禹傳‘癸丑 ’作‘癸亥’。按六甲窮日者,謂六十甲子之盡日也。十干始甲而終癸,十二支始子而終亥,範書是,紀文寫誤。”據以改。又按是年正月庚午朔,無癸丑日,亦無癸亥日,袁紀置此役於三月前似系二月事。然範書光武帝紀作六月事恐當以範書爲是。

王擊銅馬於元氏〔一〕,使耿弇、吳漢將精兵在前,大破之。追至慎水北〔二〕,漢兵乘勝薄之,賊皆殊〔死〕戰〔三〕,漢軍大壞。王親揮刃以御賊, 未交鋒,耿弇射之,賊不得前。岸高不得上,王自投馬下。值突騎王豐,豐以馬授王,王撫豐肩曰:“幾爲賊所突。”馬武在後,戰甚用力,故賊不得進。軍士奔散 者先保范陽,或言“

王已沒矣”,軍中恐懼,不知所爲。吳漢曰:“王兄子在南陽,何憂!”有頃,王至,衆乃復振。夜,賊引去,(王)退入漁陽〔四〕,破之。吳漢別追至右北平,斬首三千餘級〔五〕。

〔一〕 鈕永建曰:“按銅馬已於前一年破滅,餘衆十餘萬悉降,無復遺類,故關西號光武爲‘銅馬帝’。此雲擊銅馬,不可解。光武紀及耿弇、吳漢、馬武 等傳皆雲光武北擊尤來、大槍、五幡於元氏,不雲擊銅馬,疑紀文有誤。”按:河北諸義軍,銅馬最強,他軍多以銅馬之命是從。時銅馬雖敗沒,餘部尚存,並與五 幡、尤來、大槍諸軍合兵並進。範書吳漢傳載,建武二年,漢破銅馬、五幡於新安,即可爲證。又水經注亦曰:“光武追銅馬、五幡,破之於順水。”可見袁紀乃按 當時習慣,以銅馬統稱諸義軍。鈕說失考。

〔二〕 範書耿弇傳亦作“慎水”,但光武紀作“順水”。李賢曰:“酈元水經注雲:‘徐水經北平縣故城北,光武追銅馬、五幡,破之於順水,即徐水之別名也。’在今易州。本或作‘慎’者,誤也。”李說是。“酈元”即酈道元。

〔三〕 據範書及陳璞校記補。

〔四〕 範書光武紀曰:“賊雖戰勝,而素懾大威,客主不相知,夜遂引去。大軍復進至安次,與戰,破之,斬首三千餘級。賊入漁陽。”則退入漁陽者非王明矣。袁紀作“王退”云云,與其上下文義亦不合。“王”系衍文,故刪。

〔五〕 範書耿弇傳曰:“弇與吳漢、景丹、蓋延、朱佑、邳彤、耿純、劉植、岑彭、祭遵、堅鐔、王霸、陳俊、馬武十三將軍追賊至潞東,及平谷,再戰,斬首萬三千餘級,遂窮追於右北平、無終、土垠之間。”與此異。

更始遣廩丘王田立、大司馬朱鮪、白虎公陳僑將三十萬衆,助李軼守洛陽。馮異與李軼書曰:“愚聞明鏡所以照形,往事所以知今也〔一〕。昔微子去殷 而入周,項伯叛楚而歸漢,周勃迎代王而黜少帝,霍光尊孝宣而廢昌邑。彼皆畏天知命,重祖宗而憂萬民,睹存亡之符效,見廢興之必然,故能成功於一時,垂業於 萬世。今長安壞亂,赤眉在郊,王侯構難,大臣分離,朝無紀綱,而四方分崩,異姓並起,此劉氏之憂也。故蕭王跋涉霜雪,躬當矢石,經營河北。英俊雲集,百姓 歸往,豳岐見慕〔二〕,不足爲喻。今馬子張皆復親倖爵位如此,謝躬達戾伏辜如彼,又明效也。季文誠能覺悟,亟斷大計,論功古人,轉禍爲福,在此時矣。如猛 將長驅,嚴兵圍城,雖有悔恨,亦無及已矣。”初,軼譖害伯升,欲降而不自安,冀王開納之。乃報異書曰:“軼本與蕭王首謀造漢,約結死生,邂逅中道別離。今 軼守洛陽,將軍鎮孟津,俱據機軸,千載一會,思成斷金〔三〕。唯有深達蕭王,冀得進愚策,以得佐國安人。” 異奏軼書,王報異曰:“季文多詐,人不能得其要領。今移其書告守、尉當警備者。”衆以軼擁大衆,據名都,欲有降意,怪上露之也。軼書既布,朱鮪得其書,使 人殺軼,雒陽大衆乖離,多出降者。

〔一〕 沈欽韓曰:“大戴禮保傅篇:‘明鏡者,所以察形也;往古者,所以知今也。’”

〔二〕 史記周本紀曰:古公□父復脩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乃與私屬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

〔三〕 易繫辭之語。

蕭王之北,朱鮪使蘇茂將三萬人,渡河襲溫,鮪自將數萬人攻平陰。寇恂乃發屬縣兵,令與恂會溫。軍吏皆諫曰:“洛陽兵渡河,前後不絕,宜待衆兵畢 至,乃可擊之。”恂曰:“溫者,郡之藩蔽,如失溫,郡不可得守也。”遂馳赴之。明旦,陳兵未合,而馮異適至,恂乃令士卒乘城鼓譟曰:“公兵至!”茂陣動, 因奔擊,大破之。茂兵自投河死者過半,斬其副將賈彊,遂乘勝渡河,環洛陽城乃還。自是洛陽震恐,城門晝閉。初,傳聞朱鮪破河內,有頃恂檄至,上大喜曰: “吾知寇子翼可任也。”

三月,李松與赤眉戰於蓩鄉,松大敗。

李熊說公孫述曰:“山東饑饉,人民相食,百姓塗炭,城邑丘墟。今蜀土豐沃,稼穡嘗熟,果實所生,不穀而飽。女工之業,覆衣天下。陸有器械之用, 水浮轉漕之便。北據漢中,杜褒、斜之險;東守巴郡,拒扞關之口。地方數千裏,戰士百萬。見利則出兵而略地,無利則堅守而力農。東浮漢水以窺秦地,南順江流 以震荊、揚。所謂用天因地,成功之資也。今君王之聲聞於天下,號位不定,志士狐疑,宜即大位,使遠人有知。 ”述然其言。有龍出府殿中,夜有光,述以爲符瑞。

夏四月,公孫述自立爲天子。

廣濮人李業〔一〕,字巨遊。嘗爲郎,王莽居攝,謝病去,不應辟召,隱跡山谷。述素聞業名,欲以爲博士,因辭病不起。述羞不致業,乃遣大鴻臚尹融 奉詔持鴆曰:“業起,則授大位;不起,則賜鴆。”融喻業曰:“今天下三分,孰非孰是,何爲區區身投不測之泉!朝廷募名德,於子厚矣。宜上奉知己,下爲妻子 計之,身名俱全,不亦優乎?今阻疑衆心,兇禍立加,非計之得者也。”業乃嘆曰:“‘

危邦不入,亂邦不居‘〔二〕,蓋爲此也。君子見危授命,何可誘以高位哉?”融見持心彌堅,復曰:“宜呼室家計之。”業曰:“丈夫內斷於心久矣,何妻子之爲乎?”遂仰鴆而死。

〔一〕 黃本、南監本均作“□”,蔣本改作“濮”。按範書獨行傳作“廣漢梓潼人”。又華陽國志公孫述劉二牧志亦曰:“廣漢李業刎首死節,表其門閭。”與袁紀作“仰鴆而死”異。“漢”“漢” 形近而訛,作“漢”是。

〔二〕 見論語泰伯篇。

袁宏曰:夫名者,心志之標榜也〔一〕。故行着一家,一家稱焉;德播一鄉,一鄉舉焉。故博愛之謂仁,辨惑之謂智,犯難之謂勇,因實立名,未有 殊其本者也。太上,遵理以修實,理着而名流。其次,存名以爲己,故立名而物懟〔二〕。最下,託名以勝物,故名盛而害深。故君子之人,洗心行道,唯恐德之不 修,義之不高。崇善非以求名,而名彰於外;去惡非以邀譽,而譽宣於外。夫然,故名盛而人莫之害,譽高而世莫之爭。

〔一〕 標榜,相表揚也。同標榜、標搒。

〔二〕 懟,怨也,音墜。

末世陵遲,大路巇險。雖持誡行己,不求聞達,而讒勝道消,民怨其上。懼令名之格物〔一〕,或伐賢以示威;假仁義以濟欲,或禮賢以自重。於是有顛沛而不得其死,屈辱而不獲其所,此又賢人君子所宜深識遠鑑,退藏於密者也〔二〕。

〔一〕 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鄭注:“格,來也。物,猶事也。其知於善深則來善物,其知於惡深則來惡物,言事緣人所好來也。”

〔二〕 密,深也。退藏於密,見易繫辭。

易曰“無咎無譽”〔一〕,衰世之道也。若夫潔己而不污其操,守善而不遷其業,存亡若一,滅身不悔者,此亦貞操之士也。嗚呼!天道之行,萬物與聖賢並通。及其衰也,君子不得其死,哀哉!

〔一〕 見易坤卦。

更始諸將懼赤眉至,申屠建等、御史大夫隗囂共勸更始讓帝位,〔一〕更始不應。建等謀劫更始,未行其計,侍中劉能卿知其謀,告之。更始召申屠建斬 之。張邛、廖湛、胡殷於是自爲王〔二〕,勒兵燒宮門,隗囂將賓客奔天水。更始與三王戰宮中,不勝,將妻子、車騎百餘人東至新豐,從大司馬趙萌。萌以爲王 匡、陳收〔三〕、成丹皆與三王有謀,可收斬之。更始乃召陳收、成丹即斬之。王匡不應召,因並將收、丹兵歸長安,從三王於太子宮。趙萌、李松亦將其衆從更始 於太倉中。

〔一〕 範書劉玄傳曰:“卬與諸將議曰:‘赤眉近在鄭、華陰間,旦暮且至。今獨有長安,見滅不久,不如勒兵掠城中以自富,轉攻所在,東歸南陽,收宛 王等兵。事若不集,復入湖池中爲盜耳。’ 申屠建、廖湛等皆以爲然,共入說更始。”按此無勸玄讓帝位事。而隗囂傳曰:“流聞光武即位河北,囂即說更始歸政於光武叔父國三老良,更始不聽。諸將欲劫更 始東歸,囂亦與通謀。”據此則勸更始讓帝位者唯囂而已。

〔二〕 範書劉玄傳曰:“更始託病不出,召張卬等。卬等皆入,將悉誅之,唯隗囂不至。更始狐疑,使卬等四人且待於外廬。卬與湛、殷疑有變,遂突出,獨申屠建在,更始斬之。卬與湛、殷遂勒兵掠東西市。昏時,燒門入,戰於宮中,更始大敗。”

〔三〕 陳收與上卷作“陳茂”同誤,皆當依卷一作“陳牧”。收、牧形近易訛,今明其誤而存其異文。

五月,蕭王自漁陽過范陽,命收葬士卒死者。至中山,羣臣上尊號曰:“大王初征昆陽則王莽敗亡,後伏邯鄲則北州平定,此豈人力哉!三分天下而有其 二,跨州據土,帶甲百萬。武功論之,無所與爭;文德論之,無所與讓。宜正號位,爲社稷計。”王不聽。諸將固請,王曰:“寇賊未平,四面受敵,如遽欲正位號 乎?諸將出〔一〕。”耿純進曰:“天下士大夫捐親戚,棄土壤,從大王於矢石之間者,其計固望攀龍鱗,附鳳翼,以成其志耳〔二〕。今功業已定,天時人事已可 知矣。而大王留時逆衆,不正位號,純恐士大夫望絕計窮,則有去歸之思,無從大王也。”王感其言,使馮異問以羣臣之議〔三〕。異至曰:“三王背叛,更始敗 亡,天下無主,宗廟之憂,在於大王。宜從衆議,上以安社稷,下以濟百姓。”〔四〕王曰:“我昨夢乘赤龍上天,覺悟,心中悸動,此何祥也?”異再拜賀曰: “此天帝命發於精神。心中悸動,大王重慎之至也。”會諸生彊華自長安奉赤伏符詣鄗,羣臣復請曰:“受命之符,人應爲大,今萬里合信,周之白魚,焉足〔比〕 (此)乎〔五〕?符瑞昭澈,宜答天神,以光上帝。”

〔一〕 範書光武帝紀“出”上有“ 且”字,袁紀恐脫。

〔二〕 按範書“固望”下有“其” 字。楊樹達曰:“土壤,謂鄉里。前書孫寶傳雲:‘我與稚季幸同土壤。’謂同鄉裏也。古人單言土。論語云:‘小人懷土。’易雲:‘安土敦乎仁,故能愛。’是也。漢人乃雲‘土壤’。‘固望其’,‘其’字疑衍。 ”今按袁紀正無“

其”字,是。

〔三〕 範書馮異傳曰:“乃召異詣鄗,問四方動靜。”據此則“使”下脫“召”字。“下召”“使脫”字。

〔四〕 通鑑考異曰:“光武本紀,馮異破蘇茂,諸將上尊號,光武還至薊,皆在四月前。而馮異傳,異與李軼書雲:‘長安壞亂,赤眉臨郊,王侯構難,大 臣乖離,綱紀已絕。’又勸光武稱尊號,亦曰:‘三王反叛,更始敗亡。’按是年六月己未,光武即位,是月甲子,鄧禹破王匡等於安邑,王匡、張卬等還奔長安, 乃謀以立秋貙瞜時,共劫更始。然則三王反叛,應在光武即位之後,夏秋之交,馮異安得於四月之前已言之也!或者史家潤色其言,致此差互耳!”按袁紀據馮異之 言,將更始諸將謀劫更始東歸事置於前,似不妥,然恐別有所據,亦未可知。

〔五〕 據黃本及範書改。

六月己未,即皇帝位於鄗。改年爲建武元年,大赦天下,改鄗爲高邑。

袁宏曰:夫天生蒸民而樹之君,所以司牧羣黎而爲謀主。故權其所重而明之,則帝王之略也。因其所弘而申之,則風化之本也。夫以天下之大,羣生之衆,舉一賢而加於民上,豈以資其私寵,養其厚大!將開物成務,正其性命,經綸會通,濟其所欲。故立君之道,有仁有義。

夫崇長推仁,自然之理也。好治惡亂,萬物之心也。推仁則道足者宜君,惡亂則兼濟者必王。故上古之世,民心純樸,唯賢是授,揖讓而治,此蓋本乎天理,君以德建者也。

夫愛敬忠信,出乎情性者也。故因其愛敬,則親疏尊卑之義彰焉;因其忠信,而存本懷舊之節着焉。有尊有親,則名器崇矣;有本有舊,則風教固矣。是以中古之世,繼體相承,服膺名教,而仁心不二。此又因於物性,君以義立者也。

然則立君之道,唯德與義,一民之心,莫大於斯。先王所以維持天下,同民之極,陳之千載,不易之道。

昔周秦之末,四海鼎沸,義心絕於姬氏,干戈加於嬴族,天下無君,六合無主,將求一時之傑,以成撥亂之功,必推百姓所與,以執萬乘之柄。雖名如義帝,彊若西楚,焉得擬議斯事乎?由是觀之,則高祖之有天下,以德而建矣。

逮於成、哀之間,國嗣三絕〔一〕,王莽乘權,竊有神器。然繼體之政,未爲失民,劉氏德澤,實系物心。故立其寢廟,百姓睹而懷舊〔二〕;正其 衣冠,父老見而垂泣〔三〕。其感德存念如此之深也。如彼王郎、盧芳,臧獲之儔耳〔四〕,一假名號,百姓爲之雲集,而況劉氏之胄乎?

〔一〕 李賢曰:“成、哀、平俱無子,是三絕也。”按“國嗣三絕”,一般如李賢所言。然袁紀作“成哀之間”,似不當置平帝於其間。據漢書外戚傳,成帝時,班倢妤有男,數月失之。又許美人及故中宮史曹宮皆產子,爲趙昭儀所害,故“國嗣三絕” ,當以此應之。

〔二〕 指隗囂初起,納方望之策,立漢高廟,以見信於衆。詳見卷一。

〔三〕 指劉秀任司隸校尉,前往洛陽整修宮室,以迎更始。時其官屬衣冠皆如舊儀,父老舊吏見之,莫不垂涕悲喜曰:“何幸今日又見漢官威儀!”事見卷一。

〔四〕 臧獲,奴婢等下等勞動者之蔑稱。荀子王霸曰:“如是,雖臧獲不肯與天子易業。 ”注曰:“臧獲,奴婢也。方言曰:‘荊淮海岱之間,罵奴曰臧,罵婢曰獲。燕齊亡奴謂之臧,亡婢謂之獲。 ’”按王郎、盧芳,一爲卜相工,一爲安定邊民,皆下等人,故宏以臧獲況之。

於斯時也,君以義立。然則更始之起,乘義而動,號令稟乎一人,爵命班乎天下。及定咸陽而臨四海,清舊宮而饗宗廟,成爲君矣。世祖經略,受節而出,奉辭征伐,臣道足矣。然則三王作亂,勤王之師不至;長安猶存,建武之號已立,雖南面而有天下,以爲道未盡也。

初,赤眉二道入關,至弘農,復大合,分其衆萬人爲一營。軍中嘗有齊巫祠城陽景王〔一〕,巫言:“ 景王大怒!當爲縣官則可,何故爲盜賊?”有〔笑〕(災)巫言輒病〔二〕。方望弟陽怨更始殺其兄,乃說樊崇等曰:“更始荒亂,政令不行。將軍擁百萬之衆,西 向帝城,而無稱號,且爲羣賊,不可以久。不知挾宗室,以行誅伐,不敢不服!”崇等然之,又迫於巫言,乃求景王后,得七十餘人,唯盆子最親。

〔一〕 範書劉盆子傳李賢注:“以其定諸呂,安社稷,故郡國多爲王立祠焉。盆子承其後,故軍中祠之。”惠棟曰:“沈 約雲:漢時城陽國人以劉章有功於漢,爲之立祠,青州諸郡轉相放效,濟南尤盛。”楊樹達曰:“此因尊崇景王而求立其孫,非因盆子爲景王之後而祠景王也。注說 殊誤。光武十王琅邪孝王京傳:‘國中有城陽景王祠。’ 耿弇傳注引伏琛齊地記雲:‘臨淄小城內有漢景王祠。 ’風俗通義卷九城陽景王祠條下雲:‘有琅邪青州大郡及渤海都邑鄉亭聚落皆爲立祠,雖陳蕃曹操一切禁絕,陳曹之後,稍復如故。’知漢時民間祀景王極盛矣。” 楊、惠二說是。

〔二〕 災、笑形近易訛:據範書劉盆子傳改。

是月,赤眉立盆子爲天子。盆子年十五,被髮徒跣,見衆人拜,恐怖欲啼。崇等自相署置。崇本先起,有勇力方略,自徐宣等皆宗之,然不能書。徐宣故獄吏,通易經。於是推宣爲丞相,崇爲御史大夫。

盆子者,故式侯萌子。王莽時廢爲家人。〔赤眉〕(更始)過式〔一〕,略盆子與二兄恭、茂俱在軍中。〔崇等〕(更始)之詣洛陽〔二〕,恭隨見南 宮。恭前頓首曰:“故式侯世子,大漢復興,聖主在堂,不勝歡喜,願上壽。”有詔引上殿,稱壽曰:“九族既睦,平章百姓。”更始悅之,即封爲式侯。恭通尚 書,以明經數幸言事,擢爲侍中,從更始入關。茂與盆子留赤眉中,嘗爲劉俠卿牧牛〔三〕。盆子即立,猶朝夕拜俠卿,俠卿爲之跪。後祠景王於郭北,使盆子乘鮮 車大馬。草中牧兒皆隨車觀曰:“盆子在是中。”至祠所,盆子拜,崇等皆爲之拜。祠罷,復歸俠卿所,時欲出從牧兒戲;俠卿怒止,崇等亦不復候視也。

〔一〕 按漢書地理志,式屬泰山郡,非更始軍活動地區,更始豈能至式掠盆子及二兄于軍中?範書劉盆子傳作“赤眉過式”,甚是,據以改。下文“茂與盆子留赤眉中”亦爲明證。

〔二〕 範書劉盆子傳曰:“恭少習尚書,略通大義。及隨崇等降更始,即封爲式侯。”則 “更始”乃“崇等”之誤,故據以改,文義始通。

〔三〕 太平御覽卷八一四引袁山松書,“俠卿”作“仲卿”。他書均與袁紀同。

秋七月辛未,前將軍鄧禹爲大司徒,封酇侯〔一〕。野王令王梁爲大司空,封武彊侯。初,赤伏符曰: “王良主衛作玄武。”〔二〕上以野王衛徙也,玄武水神也,大司空水土之官也,乃以梁爲大司空。又以讖言,以平狄將軍孫臧行大司馬事〔三〕。衆大不悅,僉 曰:“吳漢、景丹應爲大司馬。”上曰:“景將軍舊將,是其人也。然吳將軍有建策之謀,又誅苗曾,收謝躬,其功大。”於是以吳漢爲大司馬,封武陽侯〔四〕, 景丹爲驃騎大將軍。

〔一〕 楊樹達曰:“高祖封蕭何爲酇侯,初食邑八千戶,後益二千戶,合爲萬戶。光武此封,以蕭何擬禹也。

〔二〕 讖文“王良”,類聚卷四七引續漢書、初學記卷一一引華嶠書、範書、通鑑均作“ 王梁”。唯汪文臺七家後漢書所輯華嶠書與袁紀同。按讖文或本作“良”,後以梁應讖出任司空,而諸書改之,袁紀當仍其舊文也。

〔三〕 東觀記曰:“讖曰:‘孫鹹徵狄’。今以平狄將軍孫鹹行大司馬事。鹹以武名官,以應圖讖。”他書均作“孫鹹”袁紀作“孫臧”,恐誤。

〔四〕 範書吳漢傳作“舞陽侯”。兩漢志,武陽在犍爲郡,爲公孫述轄地,光武不可得而封也。袁紀誤。

袁宏曰:夫天地之性,非一物也;致物之方,非一道也。是以聖人仰觀俯察,而備其法象,所以開物成務,以通天下之志。故有神道焉,有人道焉。 微顯闡幽〔一〕,遠而必着,聰明正直,遂知來物,神之所爲也。智以周變,仁以博施,理財正辭,禁民爲非,人之所爲也。故將有疑事,或言乎遠,必神而明之, 以一物心。此應變適會,用之神道者也。辯物設位,官方授能,三五以盡其性,黜陟以昭其功〔二〕。此經綸治體,用之人道者也。故求之神物,則着策存焉;取之 人事,則考試陳焉。是〔故〕善爲治者〔三〕,必體物宜,參而用之,所以作而無過,各得其方矣。

〔一〕 “微顯”似當作“顯微”。

〔二〕 “黜”原誤作“默”,逕改。

〔三〕 “故”字據南監本補。

若夫讖記不經之言,奇怪妄異之事,非聖人之道。世祖中興,王道草昧,格天之功,實賴臺輔。不徇選賢,而信讖記之言,拔王梁於司空,委孫臧於 上將,失其方矣。苟失其方,則任非其人,所以衆心不悅,民有疑聽,豈不宜乎?梁實負罪不暇,臧亦無所聞焉。易曰:“鼎折足,覆公餗。”〔一〕此之謂也。

〔一〕 見易鼎卦。

上璽書勞鄧禹曰:“將軍與朕謀謨帷幄,決勝千里。孔子曰:‘

自吾有回,門人益親。’〔一〕平定山西,功效尤着,爾作司空,敬敷五 教。”禹遂渡汾陰〔二〕,入夏陽。更始中郎將公乘歙將十萬衆拒禹於衙,禹擊破之。時赤眉入關,三輔擾亂,民無所歸。聞禹至衙,軍兵整齊,百姓喜悅,相隨迎 禹,降者日以千數,號百萬衆。禹時年二十四,所止住儀節,白首耆老及諸將在軍下,莫不飽滿,名震關西。

〔一〕 語見史記仲尼弟子傳。

〔二〕 自汾陰渡黃河也。範書作“ 汾陰河”,誤。

八月壬子,初祠社稷於懷。

是時上新即位,軍食不足,寇恂轉運不絕,百官賴焉,以爲奉上。上數璽書勞恂,茂陵人董崇說恂曰: “上新即位,四方未定。而以此時據大郡,內得人民,外破蘇茂,威震遠近,此讒人所因怨禍之時也。昔蕭何守關中,悟鮑生之言而高祖悅〔一〕。今君所將,皆宗 族兄弟也,無乃以前人爲鏡戒哉?宜從功遂身退之計。 ”恂然其言,稱病不親事,自請從上徵。上曰:“河內未可離也。”固請,不聽。恂乃遣兄子寇張、姊子谷崇願爲前鋒。上悅,以爲偏將軍。

〔一〕 史記蕭相國世家曰:“漢三年,漢王與項羽相距京索之間,上數使使勞苦丞相。鮑生謂丞相曰:‘王暴衣露蓋, 數使使勞苦君者,有疑君心也。爲君計,莫若遺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上必益信君。’於是何從其計,漢王大悅。”

廩丘王田立降。趙萌、李松攻三王,三王敗走,更始徙居長信宮。三王降赤眉,別兵出戰。李松拒之,赤眉生得松。時松弟泛爲城門校尉,赤眉使人誘泛曰: “開城,活汝兄。”泛遂開城門。

九月,赤眉入長安,更始出渭濱。式侯恭以盆子之立,自繫有司。赤眉入,吏民奔,式侯從獄中出,三械。見定陶王劉祉,解其械言:“帝在渭濱。”遂 相隨見更始於舟中。弘農太守公乘歙謂京兆尹解惲曰:“送帝入弘農,我自保之。”惲曰:“長安已破,吏民不可信。”右輔都尉嚴本恐失更始,爲赤眉所誅,即 曰:“ 高陵有精兵,可往。”時虎牙將軍劉順、定陶王劉祉、尚書任延君、侍中劉恭步將更始至高陵。嚴本將軍兵城守,外如宿衛,內實圍之。

上聞更始失城守,未知所在,詔:“封更始爲淮陽王,敢有害及妻子者,罪大逆;其送詣吏者封列侯。 ”

赤眉〔下書曰〕〔一〕:“更始降者,以爲長沙王。過二十日者,不受。”更始知嚴本所守,恐其(自)〔日〕盡〔二〕,即遣劉恭請降。赤眉遣大司徒 謝祿受之。〔坐〕更始於庭下〔三〕,議殺之。式侯與謝祿共請,不聽,逐更始去。式侯舉刃欲自刎,崇等共止之,乃舍更始,封爲畏威侯。式侯復守崇求本約 〔四〕,竟封更始爲長沙王。常依謝祿,式侯擁護之,頗得與故人賓客相見。故人有欲盜更始去者,事發,皆繫獄。於是祿閉更始,自是式侯不得見也。

〔一〕 據陳澧校及範書補。

〔二〕 據四部叢刊本改。

〔三〕 據果親王校及陳澧校補。

〔四〕 原作“守崇本求約”。陳璞曰:“‘求’疑當在‘守’字上。”按守即作求解,不當相疊,實“求本”誤倒耳,今正之。

赤眉諸將日會爭功,各言所欲封,拔劍斫柱。稍得王莽時中黃門數十人,皆曉故事,頗得差整,數日輒復亂。初,三輔畏赤眉兵彊,又見更始降,諸縣營 長皆遣使奉獻〔一〕,絡繹道路;赤眉兵輒遮殺,取其物,吏民由是皆城守。上書封拜者不關盆子〔二〕,盆子日夜號泣,詣黃門中共臥起,登諸臺榭,諸黃門皆哀 憐之。

〔一〕 胡三省曰:“時三輔豪傑處處屯聚,各有營長。”

〔二〕 關,報也。不關盆子,即封拜諸事皆不報盆子而自行之。

式侯知赤眉必敗,自恐兄弟俱死,即勸盆子歸璽綬,教習爲辭讓語。後崇等大會,式侯先於衆中跪言: “諸君共立恭弟爲君,德誠深厚。立且一年,散亂益甚,誠不足以相成,恐死而無益。願得兄弟退爲庶人,宜更求賢聖。今有君而更求,恐賢人不出,不知空其位而 博選賢聖,唯諸君省察!”崇等謝曰:“皆某等罪也。 ”盆子因下牀解璽綬,叩頭曰:“今設爲縣官,而爲盜賊如故。流聞四方,莫不怨恨,不復信向。此皆非其人之所致也。願乞骸骨以避賢,兄弟備行伍。必欲殺盆子 以塞事者,無所離死,誠冀諸君相哀之耳!”因涕泣歔欷。崇等及郎吏數百人,無不感慟,崇等下座頓首曰: “無狀,負陛下,請自今已後相檢敕,不敢放縱。”因共扶盆子,帶以璽綬〔一〕。盆子號泣不得自在。崇等既罷,各閉門,不出滷掠。三輔聞之翕然,百姓爭入長 安中,市裏且滿。後二十餘日,赤眉貪其財物,因大放兵虜掠,因縱火燒宮室。

〔一〕 原作“授”,據黃本改。

三王謝祿曰:“三輔營家多欲得更始者,一朝失之,必合兵攻赤眉,不如殺之也。”於是謝祿使兵殺更始。式侯夜往葬之。

諸將勸鄧禹取長安,禹曰:“璽書每至輒曰:‘ 無與窮赤眉爭鋒。’〔一〕今吾衆雖多,能戰者少,前無可仰之積,後無轉運之饒。赤眉新拔長安,財富日盛〔二〕鋒銳不可當也。盜賊羣居,無終日計,財貨雖 多,變故萬端,非能堅守長安也。上郡、北地饒谷多畜,吾且休兵北道,就糧養士,觀其弊,乃可圖也。”於是引軍北行,所至郡縣皆降。頃之,積弩將軍馮愔與車 騎將軍宗歆在〔栒〕(愔)邑,〔三〕爭權,愔殺歆,與禹相攻〔四〕上聞之,遣尚書宗廣持節喻降馮愔〔五〕,及更始諸將王匡、胡殷、(成丹)等。廣至安邑, 盡誅之〔六〕。

〔一〕 通鑑考異曰:“按世祖賜禹書,責其不攻長安,不容有此語。二年,十一月,詔徵禹還,乃曰‘無與窮寇爭鋒’。袁紀誤也。”

〔二〕 “富”原作“賦”,他本與範書俱作“富”,蔣本妄改,今正之。

〔三〕 栒邑,袁紀涉馮愔之愔而誤作“愔邑”今據陳澧校及範書改。

〔四〕 東觀記曰:“馮愔反,禹徵之,爲愔所敗。”

〔五〕 宋廣,範書及通鑑均作“宗廣”。

〔六〕 範書鄧禹傳曰:“乃遣尚書宗廣持節降之。後月餘,防果執愔,將其衆歸罪。更始諸將王匡、胡殷、成丹等皆詣廣降,與共東歸。至安邑,道欲亡, 廣悉斬之。愔至洛陽,赦不誅。”據此則所誅者乃更始諸將,不及愔也。二書所記,未知孰是。又沈家本曰:“按聖公傳,更始復疑王匡、陳牧、成丹與張卬等同 謀,乃並召入,牧、丹先至,即斬之。是爾時已無成丹,‘成丹’二字衍。”今按袁紀上文亦曰“更始乃召陳牧、成丹即斬之”。則此成丹亦當是衍文,故刪。

隗囂之奔天水,復聚其衆,自稱西州大將軍〔一〕。長安既壞,士人多奔隴西,囂虛己接之。以谷恭、範逡爲師友〔二〕,趙秉、鄭興爲祭酒,申屠剛、杜林爲治書〔三〕,王遵、周宗、楊廣、王元爲將帥。

〔一〕 範書隗囂傳曰:“自稱西州上將軍。”又曰:“建武二年,馮愔引兵叛禹,西向天水,囂逆擊,破之於高平,盡獲輜 重。於是禹承製遣使持節命囂爲西州上將軍,得專制敘州、朔方事。”與袁紀異。

〔二〕 範書隗囂傳曰:“以前王莽平河大尹長安谷恭爲掌野大夫,平陵範逡爲師友。”

〔三〕 李賢曰:“治書,即治書侍御史。”

於是竇融始據河西。融字周公,右扶風平陵人也。融家貧,少時爲驃騎將軍王舜令史〔一〕,泛愛好交遊。女弟爲大司空王邑小婦。出入貴戚,結交豪 傑,以任俠爲名;然事母兄,養弱弟,內行修整。漢兵起,融從王邑敗昆陽。漢兵得新豐,邑薦融可任用,莽拜融爲波水將軍,賜金千斤,引兵新豐。會三輔內潰, 融降大司馬趙萌。萌以融爲校尉,絕重之;薦融於更始,拜爲鉅鹿太守。融見更始立,東方擾攘。融祖父爲張掖太守,從祖父爲護羌校尉,從弟又嘗爲武威太守,累 世在河西〔二〕,知其土俗,融心樂之,獨謂兄弟曰:“天下安危未可知,河西人民殷實,帶河爲固,張掖屬國精兵萬騎,欲求爲之,且以避世,一旦有緩急,杜絕 河津,足以自守,此真遺種處也。”〔三〕兄弟皆勸之,融乃辭讓鉅鹿,求張掖屬國都尉。萌爲言,竟得之。融大喜,遂將家屬而西,撫養吏民,結雄傑〔四〕,懷 集羌胡,河西翕然而治。

〔一〕 範書竇融傳曰:“王莽居攝中,爲強弩將軍司馬。”注曰:“強弩將軍即莽明義侯王俊。”惠棟曰:“俊當作駿。”又按漢書王莽傳,王舜曾任車騎將軍,非驃騎將軍,袁紀恐誤。

〔二〕 按範書融傳,“融祖父”作 “融高祖父”。沈欽韓曰:“王莽傳有護羌校尉竇況。 ”今按新唐書宰相世系表曰:融祖 父猛爲安定太守,從曾祖父壽爲護羌校尉,從弟林後漢武威太守、太中大夫,避難徙居武威。”而竇林傳又曰: “融從兄子林爲護羌校尉。”與表異。諸書記述淆亂,未知孰是,錄以存疑。

〔三〕 李賢曰:“遺,留也,可以保全,不畏絕滅。”

〔四〕 蔣國祚字句異同考曰:“一本結納雄傑,有一納字。”按諸本均無“納”字,蔣言 “一本”不詳爲何本。範書作“撫結雄傑”。此句必有脫字,俟考。

是時酒泉太守梁統、金城太守庫鈞、張掖都尉史苞、酒泉都尉竺曾、敦煌都尉辛彤皆州郡英俊,與融有舊。更始欲敗,融與統等議,皆以爲“天下擾亂, 未知所統。河西斗絕在羌、胡中〔一〕,不同心並力,則不能自守;權均力齊,又不相率,當推一人爲將軍,共全五郡,觀世變動。”皆曰:“善。”以梁統爲太 守,先共推之。統固辭曰:“昔陳嬰不受王者,以有老母。今統內親老,又德能鮮薄,不足以當督師也。”竇融典兵馬,又家世爲河西二千石,吏民所向,即共推融 行河西五郡大將軍事。統字仲寧,安定烏氏人。少治春秋,好法律。更始時爲中郎將,安集敘州,因爲酒泉太守〔二〕。

〔一〕 馮班曰:“鬥與陡通。”

〔二〕 黃本、四部叢刊本“統字仲寧”以下接於“不足以當督師也”句後。蔣國祚曰:“ 一本‘不足以當督師也’下接雲‘竇融典兵馬’云云,文氣乃順,今從之。”按蔣曰“一本”,乃南監本也。

是時武威太守馬期、張掖太守任仲二人孤立無黨,融等議定,移書告喻之,即時解印綬避位。於是梁統爲武威太守,史苞爲張掖太守,竺曾爲酒泉太守, 辛彤爲敦煌太守。融居屬國,領都尉如故,置從事監察,而太守各治其郡。尊賢養士,務欲得吏民心,修騎射,明烽燧,羌胡犯塞,融躬自擊之,諸郡相應,莫不富 殖〔一〕。

〔一〕 莫不富殖置此,文殊不類。範書竇融傳作‘皆如符要’。袁紀恐誤。

初,更始遣將軍鮑永撫河東,北及幷州。永好文德,雖爲將帥,常儒服從事〔一〕素重杜陵人馮衍,以爲謀主,同心戮力,以奉更始。上使諫議大夫儲伯 持節徵永〔二〕,時或傳更始猶存,永奪伯節,執而梏之。遣使至長安,知更始審被害,乃哭泣盡哀,罷兵,與衍幅巾詣上〔三〕。上問永衆所在,永離席曰:“臣 事更始,不能令全,豈可以衆獲貴,故悉罷之。”上不悅。

〔一〕 東觀記曰:“永性好文德,雖行將軍,常衣皁襜褕,路稱尚書兵馬。”

〔二〕 儲伯,範書鮑永傳作“儲大伯”,東觀記亦同,袁紀恐脫“

大”字。

〔三〕 東觀記曰:“永與馮欽共罷兵,幅巾而居,後歸上。”又李賢曰:“幅巾,謂不着冠,但幅巾束首也。”欽即衍也。

時魯郡多盜賊,以永爲魯郡太守。降者數千人,唯彭豐,虞休各將千人〔一〕,稱“將軍”,不肯降。永數以恩禮曉喻之,猶不移。孔子闕里荊棘自除, 從講堂至里門外。永異之〔二〕,召府丞、魯令告曰:“方今世道艱難,而闕里無故荊棘自除,意者,豈非夫子欲令太守行饗禮,而誅奸惡邪?”乃求民好學者,修 學校之禮,召豐等觀禮。豐等持牛酒,因謀欲害永。永覺之,手刃殺豐等,擒破黨與,封關內侯。

〔一〕 陳璞曰:“範書尚有皮常。 ”

〔二〕 惠棟曰:“連叢子云:鮑府君謂孔子建曰:‘爲之奈何?’對曰:‘庠序之儀,廢來久矣,今誠修之,民必觀焉。且憲、豐爲盜,或聚或散,非有堅 固部曲也。若行饗射之禮,內爲禽之之備,外示以簡易,憲等無何,依衆觀化,可因而縳也。’府君從之,用格憲等。”按範書,彭豐等皆董憲偏裨,永所誅非憲, 連叢子曰“格憲”,誤。

於是馮衍未得官。永謂之曰:“昔高祖賞季布之罪,誅丁公之功〔一〕。今遭明主,亦何愛哉!”衍曰:“人有挑其鄰之妻者,挑其長者,長者罵之,挑 其少者,少者報之。俄而其夫死,而娶其長者。或謂之曰: ‘非罵汝邪?’曰:‘在人之所即欲〔其報〕(罵)我,〔二〕在我之所即欲其罵人。’夫天地難知〔三〕,人道易守,守道之臣,何患死乎?”頃之,衍爲曲陽 令,誅劇賊郭勝等,降五千餘人。論功當封,以讒不行。

〔一〕 按史記季布傳,布“項籍使將兵,數窘漢王”。高祖即位,赦布,以爲郎中,以示立國不報私怨,廣納忠賢之才也。又曰:“布母弟丁公,爲項羽 將,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漢王急,顧謂丁公曰:‘兩賢豈相厄哉!’丁公引兵而還。及項王滅,丁公謁見高祖,以丁公徇軍中,曰:‘丁公爲項王臣不忠,使 項王失天下者也。’遂斬之,曰:‘使後爲人臣,無做丁公也。’。

〔二〕 範書馮衍傳作“在人慾其報我”。袁紀文義不暢,作“欲罵我”,誤,故正之。

〔三〕 陳澧曰,“地”是“命”之誤。

甲申,以故密令卓茂爲太傅,封褒德侯〔一〕。茂字子康〔二〕,南陽人。溫而寬雅,恭而有禮,其行己處物,在於可否之間,不求備於人,鄉黨老少, 雖行不逮,茂皆受而容之。常有認茂馬者,茂問:“亡馬幾時?”曰:“有日月矣。”茂解馬與之,曰:“若非公馬,幸即歸我。”後馬主得馬,詣門謝之。

〔一〕 按範書卓茂傳與袁紀同。李賢曰:“東觀記、續漢書皆作‘

宣德侯’。”楊樹達曰:“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引漢官儀亦均作‘宣德侯’。”文選李善注作“字子容”。

茂以德行舉爲侍郎〔一〕,給事黃門,遷爲密令。其治視民如子,舉善而教,口無惡言。民常有言亭長受米肉者,茂問之曰:“亭長從汝求之乎?汝有事 囑之受取乎〔二〕?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而受。”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民曰:“ 聞君賢明,使民不畏吏,吏不敢取,民不敢與。”茂曰:“汝爲敝民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其仁愛相敬也。鄰伍長老,歲時致禮,人道如此,乃能勸愛。即不 如是,側目相視,怨憎忿怒所由生也。吏固不當乘威力彊請求耳。誠能禁備盜賊,制御彊暴,使不相侵,民有事爭訟,爲正曲直,此大功也。歲時修禮敬,往相見 之,不亦善乎?”民曰:“苟如是,律何故禁之?”茂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所怨;以律治汝,汝無所措手足。一門之內,小者可論, 大者可殺也。且歸念之!”民曰:“誠如君言也。”茂教民製法,皆此類也。

〔一〕 範書卓茂傳作“以儒術舉爲侍郎”。

〔二〕 王先謙曰:“囑,俗字。東觀記作屬。”

初,茂到官,吏民皆笑之,鄰縣及府官以爲下治。河南太守爲置守令,茂治自若〔一〕。數年,教化大行,路不拾遺。天下嘗蝗,河南二十縣皆傷蝗,獨 不入密境。是時,王莽爲安漢公,置大司農六部丞,勸課農桑〔二〕。茂遷京部丞,吏民老小皆啼泣道路。王莽居攝,茂以病免,常爲郡門下掾,不肯爲職吏。更始 立,以茂爲侍中〔三〕,從至長安,知更始敗亂,以老乞骸,至是年七十餘矣。

〔一〕 東觀記曰:“茂爲密令。河南郡爲置守令,與茂並居。久之,吏人不歸往守令。”

〔二〕 東觀記、範書與袁紀同。而漢書平帝紀曰:“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通鑑從漢書。愚意以爲元始元年平帝詔未完全施行,後實設六部丞而已,故東觀諸書皆作“六部丞”。

〔三〕 按續漢百官志曰:“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本有僕射一人,中興轉爲祭酒,或置或否。”又王先謙集解引李祖楙曰:“卓茂傳:更始立, 以茂爲侍中祭酒。建武十七年,拜承宮侍中祭酒。是侍中祭酒,更始之官號,中興仍其舊制,而置此官也。又見儒林傳,附見蔡邕傳。”袁紀恐脫“祭酒 ”二字。

袁宏曰:夫帝王之道,莫大於舉賢。舉賢之義,各有其方。夫班爵以功,試歷而進,經常之道也。若大德奇才,可以光昭王道,弘濟生民,雖在泥塗,超之可也。傅□磻溪之濱,頃居宰相之任〔一〕,自古之道也。卓公之德,既已洽於民聽,光武此舉,所以宜爲君也。

〔一〕 按史記殷本紀曰:“武丁夢得聖人,名曰說。於是迺使百工營求之野,得說於傅險中。是時說爲胥靡,築於傅險。武丁舉以爲相,殷國大治。”又尚書大傅曰:“呂尚釣於磻溪。”史記周本紀曰:周西伯獵,遇太公於渭之陽,號之“太公望”,立爲師。

吳漢率耿弇等十將軍圍朱鮪於洛陽〔一〕,數月不下。世祖以岑彭常隸於鮪也,使彭說之。鮪在城上,彭在城下,相勞如平生。彭因說鮪曰:“赤眉已得 長安,更始爲二王所反,今公爲誰守乎?陛下受命,平定燕、趙,盡有幽、冀之地,百姓歸心,賢俊雲集,誅討羣賊,所向破滅。今北方清靜,振大兵來攻洛陽,正 使公有連城之守,猶不足當,今保一城,欲何望乎?”鮪曰:“大司徒被害時,鮪與其謀,誠自知罪深,故不敢降。”世祖曰:“夫建大事者,不思小怨。今降官爵 可保,況誅罰乎?河水在此,吾不食言!”彭以告鮪。辛卯,鮪降,以爲平狄將軍、扶溝侯〔二〕。

〔一〕 鈕永建曰:“光武本紀作吳漢率十一將軍。今按諸將名具見岑彭傳:彭與吳漢、王梁、朱佑、萬脩、賈復、劉植、堅鐔、侯進、馮異、祭遵、王霸共 十二人,除吳漢共十一人,與光武紀適合。袁紀作十將軍,疑‘十’下脫‘一’字。 又按耿弇傳及光武本紀,弇是時與陳俊等正攻賊於滎陽、敖倉之間,並未與於洛陽之役,紀文作吳漢率耿弇等亦誤。”鈕說甚是。然非紀文有脫,實紀文本誤,故不 改補其文,而引鈕說以正之。

〔二〕 東觀記作“成德侯鮪”,當是日後所徙封。

冬十月癸丑,上都洛陽宮。

十一月,蘇茂降。既而奔劉永,永以爲淮陽王。

十二月,赤眉去長安,西略郡縣〔一〕。

〔一〕 範書劉盆子傳作建武二年正月事,其文曰:“自南山轉掠城邑,與更始將軍嚴春戰於郿,破春,殺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陽城番須中,逢大雪,坑谷皆滿,士多凍死,乃復還。”鈕永建以爲“ 西略”當作“東略”,蓋誤以範書建武二年十二月史文與此混淆,甚謬。

後漢光武皇帝紀四卷第四

二年(丙戌、二六)

春正月甲子朔,日有蝕之。本志曰〔一〕:“日者陽精,人君之象也。君道虧,故日爲之蝕。諸侯順從,則爲王者。諸侯專權,則疑在日〔二〕。於是在危十度〔三〕,齊之分野,張步未賓之應也。”

〔一〕  天遊按:諸家後漢書中堪稱 “本志”者,唯東觀記可當之。範書蔡邕傳載,邕作“ 靈紀及十意,又補諸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湮沒多不存”。意即志也,因避桓帝諱,故作意。李賢注引邕別傳曰:“有律歷意第一、禮意第二、樂意第三、郊 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車服意第六。”其餘四意缺書焉。全後漢文卷七〇蔡邕戍邊上章嚴可均注曰:“劉知幾史通稱邕作朝會、車服二志。又後漢本傳雲,事在五 行、天文志。則十意中有朝會及五行。其餘二意,蓋地理、藝文也。”其言當不虛。袁紀此引,必出五行意。此外袁紀尚引五行意之文十二條,又有“蔡邕以爲”二 條,疑亦出自五行意,詳見後注。四庫館臣輯東觀記,均失之。

〔二〕 鈕永建曰:“按‘則疑在日 ’,語不可解。續漢五行志六作‘諸侯專權,則其應多在日所宿之國’。紀文有脫誤。”陳璞以爲“

疑”系“應”之誤,是。

〔三〕 續漢五行志作“在危八度” 。

封諸有功者二十人。更封鄧禹爲梁侯,吳漢爲廣平侯,各食四縣。諸將各言所欲封,唯景丹辭櫟陽,丁綝請鄉亭。上謂丹曰:“關東數縣,不當櫟陽萬 戶。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丹謝而受之。或謂丁綝曰:“人皆求縣,子何取鄉邪?”綝曰:“昔孫叔敖受封,必求磽埆之地。今綝能薄功淺,豈可遇厚 哉!”

壬辰,立宗廟社稷於洛陽〔一〕。

〔一〕 範書光武紀作“壬子”。通鑑考異曰:“按正月甲子朔,不應有壬子,誤。”袁紀是。

漁陽太守彭寵、涿郡太守張豐反。

銅馬餘人〔一〕,上率諸將追之。師及於薊。彭寵郊迎,謁見,意頗不滿。上知寵不說,以問幽州牧朱浮,浮曰:“前吳漢北發兵時,上遺以所服劍,又 手書慰納,用爲北面主人。寵望上至,當迎問握手,特異於衆也。今誠失望。”上曰:“何等子而望獨異乎?”浮因曰:“王莽爲宰衡時,甄豐旦夕議論於前,常 言:‘ 夜半客,甄長伯。’及莽即位後,豐見疏,不說,父子誅死。”上大笑曰:“不及於此!”

〔一〕 陳璞曰:“句上疑脫‘初’ 字”

是時朱浮爲牧,年少,昭厲治跡,闢州郡名士,招王莽時故吏二千石,皆置幕府〔一〕,欲收禮賢之名。多發漁陽倉谷,給其貧民。寵以爲天下未平,軍 旅併發,不宜多置官屬,費耗倉谷,頗不從其令。浮性隘急,發於睚眥,因峻文法,以司察寵。寵亦自伐其功,以爲羣臣莫能及。吳漢、王梁爲三公,寵所遣也。寵 曰: “如此,我當爲王;今但若是,陛下忘我邪?”

〔一〕 幕府一詞最早見於史記李牧傳,其文曰:“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輸入莫府。”史記集解引如淳曰:“將軍出征,行無常處,所在爲治,故言‘莫府 ’。”索隱又引崔浩曰:“古者出征爲將帥,軍還則罷,理無常處,以幕簾爲府署,故曰‘莫府’。 ”按此則幕府初乃出征將帥之中軍帳也,非常設機構。至漢代,外戚多以大將軍、車騎將軍職輔政,均設幕府,召署名人學士,與參政事。如昭宣時,大將軍霍光闢 楊敞爲軍司馬,以明經闢蔡義,以材略闢田延年,置之幕府。又元帝時,樂陵侯史高以外屬爲大司馬車騎將軍,闢匡衡爲議曹史,列身幕府。又成帝時,大將軍王鳳 秉政,陳鹹薦蕭育、朱博除莫府屬。中興後,此風更盛,鄧、竇、梁、馬輔政,均開幕府,以樹私黨,以邀名譽。幕屬雖多居武職,然軍政之事,無所不預議,實開 後世幕僚之緒。

是時北州殘破,漁陽獨完,有鹽鐵之積,寵多買金寶。浮數奏之,上輒漏泄,令寵聞,以脅恐之。

是春,遣使徵寵,寵上書願與朱浮俱徵。又與吳漢、王梁、蓋延書,自陳無罪,爲朱浮所侵。上不許,而漢等亦不敢報書。寵既自疑,其妻勸寵曰:“天 下未定,四方各自爲雄。漁陽大郡,兵馬最精,何故爲人所奏而棄此去!”寵與所親人議,皆勸寵反。上遣寵從弟子後、蘭卿喻寵,寵因留之,遂發兵反,攻朱浮, 分兵擊旁郡。上谷太守耿況遣子舒將突騎救浮,寵兵乃退。

上遣遊擊將軍鄧隆,軍於潞,浮軍雍奴,相去百餘里,遣吏奏狀曰:“旦暮破寵矣。”上大恐曰〔一〕:“處營非也,軍必敗,比汝歸,可知也。”寵遣 萬餘人〔出〕(長)潞西與〔隆〕(險)相距,〔二〕而使精騎二千從潞南濟河,襲隆營,大敗之。浮遠,不能救,引兵而卻。吏還說上語,皆以爲神也。

〔一〕 範書彭寵傳作“帝讀檄,怒謂使吏”。疑袁紀“恐”是“怒”之誤。

〔二〕 據果親王及陳璞校改。

真定王劉楊謀反〔一〕,使耿純持節收楊。純既受命,若使州郡者,至真定,止傳舍。楊稱疾不肯來,與純書,欲令純往。純報曰:“奉使見王侯牧,不 得先往,宜自彊來。”時楊弟林邑侯讓、從兄紺皆擁兵萬餘人〔二〕,楊自見兵彊而純意安靜,即從官屬詣傳舍,兄弟將輕兵在門外。楊入見純,接以禮敬,因延請 其兄弟皆至,純閉門悉誅之,勒兵而出。真定振怖,無敢動者。

〔一〕 範書劉植傳、耿純傳“楊” 作“揚”,而光武帝紀與通鑑同袁紀,當以作“楊”爲是。

〔二〕 林邑侯,範書光武帝紀作“ 臨邑侯”,而耿純傳與袁紀同。王先謙曰:“‘林’當從帝紀作‘臨’。”王說是。又範書耿純傳“

從兄紺”作“從兄細”。注曰:“ 東觀記、續漢書‘細’並作‘紺’。”則袁紀不誤。

純還京師,自請曰:“臣本吏家子孫〔一〕,幸遭大漢復興,聖帝受命,位至列將,爵爲通侯〔二〕。天下略定,臣無所用志,願試治一郡,盡力以自 效。” 上笑曰:“卿復欲治人自着邪?”乃拜純爲東郡太守。詔純將兵擊泰山、濟南、平原數郡,皆平之。居東郡數年,抑彊扶弱,令行禁止,後坐殺長吏免〔三〕,以列 侯奉朝請。嘗從上東征過東郡,百姓老小數千人隨車駕啼泣曰:“願得耿君。”上謂公卿曰:“純年少被甲冑爲軍吏耳,治郡何能見思若是?”百官鹹嗟嘆之。

〔一〕 純父艾,爲王莽濟平尹,即濟陰太守也,故曰本吏家子孫。

〔二〕 通侯,即徹侯,避武帝諱而改。

〔三〕 範書耿純傳曰:“發乾長有罪,純案奏圍守之。奏未下,長自殺,純坐免。”

更始諸將多據南陽,聞更始死,世祖起河北,皆勒兵爲亂。上會諸將,以檄叩地曰:“郾最彊,宛次之,誰當擊郾者?”賈復率然對曰:“臣請擊郾。”上笑曰:“執金吾擊郾,吾復何憂!大司馬當擊宛。”於是賈復擊郾,吳漢擊南陽,皆平之。

漢縱兵掠新野,破虜將軍鄧奉,新野人也,怒漢暴己邑,勒兵反,襲漢敗之。

三月乙酉〔一〕,大赦天下。詔曰:“惟酷吏殘賊,用刑深刻,獄多寬人〔二〕,朕甚愍之。孔子不云乎:‘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三〕其與諸中二千石、諸大夫議省刑罰。”

〔一〕 範書光武帝紀作“三月乙未 ”是月癸亥朔,無乙未,範書誤。

〔二〕 範書光武帝紀作“頃獄多冤人,用刑深刻”。按類聚五十二引續漢書與袁紀同,下尚多“自今以後有犯者,將正厥辜”二語。王先謙、楊樹達據汪輯作語出類聚五十一,誤。

〔三〕 見論語子路篇。

更始之敗,劉永以兵略地,北至河,南及陳、汝〔一〕,以周建爲將軍,蘇茂爲大司馬,遣使拜張步爲齊王,董〔憲〕(宮)爲〔海西〕(西海)王〔二〕。

〔一〕 範書劉永傳曰:“攻下濟陰、山陽、沛、楚、淮陽、汝南,凡得二十八城。”按陳,陳國;汝,汝南也。

〔二〕 按範書劉永傳作“董憲爲海西王”。兩漢志無西海縣,有海西,西漢末屬東海郡,正是董憲活動地區。袁紀作“董宮”、作“西海”,均誤。現據範書改之。又範書、通鑑均將此事繫於建武三年二月,亦與袁紀異。

夏四月,蓋延、王霸等擊劉永,永守城不出。晝收其麥,夜襲其城,永大驚,引兵走,延逆擊,大破之。永棄其軍,輕騎將母妻奔虞。虞人反,殺其母 妻,永與麾下數十人奔譙。蘇茂、周建將三萬人攻延於〔沛〕(浦)西〔一〕,延逆擊,大破之。茂保廣樂,永保〔湖〕(胡)陵〔二〕。世祖使太中大夫戴兢使兗 州,東昏人執以詣永。兢罵永曰:“若非國家敵也,猶今死耳!”永怒殺兢。

〔一〕 據範書蓋延傳改。

〔二〕 據兩漢志改,下同。

甲午,封叔父良爲廣陽王,兄子章爲太原王,章弟興爲魯王,故定陶王劉祉爲城陽王,外祖母黃爲湖陽君〔一〕。

〔一〕 諸書均無光武外祖母名黃者及封湖陽君事。按黃實乃光武之姊,建武二年封爲湖陽長公主。袁紀此句殊謬,恐乃封姊黃事之訛,且脫封光武妹伯姬爲寧平長公主,追爵姊元爲新野長公主事。

良嘗爲蕭令,坐法免。世祖、齊武王少孤,良撫循甚篤。及漢兵起,世祖以告良,良大怒,不聽。既而不得已〔一〕。良從更始入關,甚見尊寵。更始 敗,良乃歸世祖。章、興皆伯升之子,既封爲王,世祖以其少貴,欲以吏事就其名,乃使章守平陰令,興守緱氏令。頃之,章遷梁郡太守,興遷弘農太守。興求賢好 善,郡中翕然,朝廷每有異議,必乘驛問興。祉字巨伯,世祖族兄也。爲人謙遜,爲宗族所敬。更始敗,祉間行詣世祖。是時宗室唯祉先至,上大悅,賞賜車服甚 厚。

〔一〕 按“不得已”,語意未盡,下當有脫文。範書趙孝王良傳曰:“既而不得已,從軍至小長安,漢兵大敗,良妻及二子皆被害。更始立,以良爲國三老,從入關。”

五月,宛王劉賜將更始三子詣闕,皆封爲列侯。封故元氏王劉歙爲泗水王,歙子終爲淄川王,故宛王劉賜爲順侯〔一〕,劉順爲成〔

武〕侯〔二〕;周後姬當爲周承休公〔三〕,李通爲固始侯。

〔一〕 範書安城孝侯賜傳作“慎侯 ”,袁紀順誤慎,慎誤順,此又一例。

〔二〕 據範書安城孝侯賜傳補。

〔三〕 範書光武帝紀“姬當”作“ 姬常”。

歙字經世〔一〕,世祖族父也。歙從兄稷有功於齊武王,歙子終又與上少相善,漢兵之克新野,終之力也。上曰:“使歙父子並王者,所以顯報之也。” 賜字子琴,順字平仲,皆世祖族兄也。更始敗,賜親至武關,迎更始妻子將詣洛陽。上以賜得爲臣之道,每嘉嘆之。順與上同裏,少相親厚,更始死,順東歸世祖。 順素謹厚,以其事更始不失節,尤重之。

〔一〕 範書泗水王歙傳作“字經孫 ”,是。

初,更始使宛王劉賜、鄧王王常、西平王李通俱之國,鎮撫南方。通娶世祖妹,即寧平公主也。世祖即位,徵通爲光祿勳〔一〕。上每徵四方,嘗留通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

〔一〕 範書李通傳曰:“光武即位,徵通爲衛尉。建武二年,封固始侯,拜大司農。”與袁紀異。

六月戊戌,立皇后郭氏,皇子彊爲皇太子,大赦天下,增卿、謁者秩各一等〔一〕。

〔一〕 範書光武帝紀作“增郎、謁者、從官秩各一等”。袁紀“卿”恐是“郎”之誤。

郭氏,真定人也。父昌孝謹,真定恭王以女妻昌。昌早終,其妻號爲郭主,好禮節儉,雖以王女之富,手常執作。有女曰聖通,男曰況。世祖自信都還, 納聖通,有寵,生皇子彊。以況爲城門校尉、綿蔓侯〔一〕。雖皇后弟,賓客輻湊,而小心謹慎,謙恭愈篤。追贈昌爲安陽思侯。上數幸況第,賞賜甚厚,京師號況 〔家〕爲金穴〔二〕。

〔一〕 範書皇后紀作“封況綿蠻侯 ”。王先謙集解引陳景雲曰:“

綿蠻當是綿曼之誤,真定屬縣也。郡國志無之,蓋後已省。”又引李賡芸 曰:“春秋‘戎蠻子’,公羊作‘曼’。蠻曼二字古通借。”按漢書地理志,真定國有綿曼縣,王莽時稱綿延。師古曰:“曼音萬。”曼通蠻,昭公十六年公羊傳: “楚子誘戎曼子殺之。”李說甚是。蔓本作曼,見經典釋文。

〔二〕 據範書皇后紀補。

鄧禹遣兵上林中,率諸將謁高廟,收十二帝神主送洛陽〔一〕,埽除園陵,爲置吏卒。復就谷雲陽。

〔一〕 御覽卷五三一引謝承書與袁紀同。而範書光武帝紀及鄧禹傳作“收十一帝神主”。按西漢高、惠、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計十一帝,故當以範書爲是。

漢中王劉嘉、來歙詣禹降〔一〕。

〔一〕 範書劉嘉傳“嘉”下有“因 ”字,通鑑同。袁紀恐誤脫。

嘉字孝孫,世祖族兄。少孤,爲世祖父南頓君所養,遇之如子。與齊武王俱學長安,而與世祖尤相親。嘉之王漢中,都南鄭,衆數十萬。南陽人延岑起兵 武當,衆數萬人,轉攻漢中,圍南鄭。嘉戰敗,餘衆走谷口。赤眉使廖湛將十餘萬兵擊嘉,嘉大敗之,斬廖湛,遂至雲陽。上素與嘉善,常開引之,來歙又勸嘉歸世 祖,乃詣禹降。以嘉爲千乘太守,封順陽侯,嘉子廧爲黃李侯。

來歙字君叔,南陽新野人。父衝〔一〕,哀帝時爲諫議大夫,娶世祖姑,生歙。歙有才略,多通,慷慨有大志,兄弟五人,而世祖獨親愛之。漢兵起,王 莽使人捕諸劉親屬,得歙擊之,賓客共篡出歙。更始立,以歙爲吏,數正諫,不用,謝病去。歙女弟爲劉嘉妻,遣人迎歙,因南就之。時或勸嘉未可降,宜觀天下形 勢〔二〕。歙爲陳成敗,深曉喻之,嘉乃從焉。上見歙大悅,拜歙爲太中大夫。

〔一〕 範書來歙傳作“父仲”。然注引東觀記作“衝”。範書恐非。

〔二〕 範書劉嘉傳曰:“李寶等聞鄧禹西征,擁兵自守,勸嘉且觀成敗。光武聞之,告禹曰:‘孝孫素謹善,少且親愛,當是長安輕薄兒誤之耳。’禹即宣帝旨,嘉乃因來歙詣禹於雲陽。

秋,睢陽反,劉永復入睢陽,吳漢、蓋延帥諸將圍之。

九月,赤眉復入長安,鄧禹連戰輒爲赤眉所敗。三輔飢,民人相食,諸有部曲者皆堅壁清野,赤眉虜掠少所得。上覆詔鄧禹,令:“

勒兵堅守,慎無與窮寇交鋒!老賊疲弊,必當束手事吾也。以飽待飢,以逸擊勞,折捶而笞之耳。”自馮愔殺宗歆後,禹威益損,又乏糧食,歸附者離散,上乃遣使徵禹。

馮異西征,上敕異曰:“三輔遭王莽、更始之亂,又遇赤眉、延岑之弊,兵家縱橫〔一〕,百姓塗炭。將軍今奉辭討諸不軌,兵家降者,遣其渠帥,皆詣 京師;散其小民,令就農桑;壞其營壁,無使復聚。征伐非在遠戰掠地,多得城邑,要在平定安集之耳。吾諸將非不健鬥,然多好虜掠,爲小民害。卿本能檢吏 〔士〕(民)〔二〕,勉自修整,無爲郡縣所苦。”於是異據華陰,以待赤眉。

〔一〕 鈕永建曰:“按兵家字不合,‘家’當作‘衆’。”按兵家系西漢末至東漢初活躍於黃河中下游地區的地方割據武裝。續漢志注引東觀記之杜林疏曰:“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也。”兵家或稱“兵長”。鈕說大謬。

〔二〕 據嚴可均全後漢文校改。

冬,太中大夫伏隆使青、徐,張步降,因除令、長,多所懷服。上嘉嘆隆功,比之酈生。步求爲齊王,隆曰:“高祖與天下約,非劉氏不得王。”步乃殺隆,受劉永封焉。隆字文伯〔一〕,大司徒湛之子,以節操聞,上聞其死,爲之流涕。

〔一〕 東觀記作“伏盛字伯明”。範書伏隆傳作“隆字伯文”。惠棟曰:“按殤帝諱隆,隆之字曰盛,故改爲盛。”然三書所述隆字互異,未知孰是。

十二月戊子〔一〕,詔曰:“維列侯爲王莽所廢,先祖魂神無所依歸,朕甚閔之。列侯身廢者,國如故;身死,若子孫見在,令繼其先焉。”

〔一〕 十二月己丑朔,無戊子。範書作“戊午”,是。

河內太守寇恂坐系治上書者免。會穎川不靜,復以恂爲穎川太守,郡中悉平,封恂爲雍奴侯。是時賈復兵在汝南,其部將殺人,恂戮之。復怒曰:“吾與寇恂並立,而爲其所陷,大丈夫豈有侵辱而不決之者乎?今與相見,欲手劍擊之。”恂謀好避之,終崇曰〔一〕:“

請 以劍從,有變,足以相當。”恂曰:“不然。昔藺相如不畏秦王而屈於廉頗者,爲國也。區區之趙,尚有此義士,吾安可以忘之乎?”乃敕縣盛供具,執金吾軍入界 者,一人皆二人待之。恂既迎復,道稱病而還。復欲追擊恂,而吏士皆醉,復遂去。上徵恂,恂至引入,時覆在前,欲起。上曰:“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鬥? ”詔令並坐,極歡,遂共車出,結友而去。更拜恂爲汝南太守。郡中無事,乃修鄉校,能爲左氏春秋者,親與學焉。

〔一〕 範書寇恂傳作“谷崇”,通鑑亦同。谷崇,寇恂之姊子。上卷恂納董崇之諫,遣谷崇、寇張詣上,皆以爲偏將軍,豈此時復還邪?

是歲,鄧王王常將妻子詣洛陽。世祖曰:“每念往時艱難,何日忘之。莫往莫來,豈違平生之言哉?” 〔一〕常頓首曰:“臣蒙天命,遭值陛下。始遇宜秋〔二〕,後會昆陽〔三〕,幸賴威靈,輒成斷金。雖疏賤遼遠,不敢自疑,伏願陛下聖王知臣本心。”上會百 官,指常曰:“此人率勵諸將,輔翼漢家,心如金石,真漢忠臣也。”拜常爲漢忠將軍,封山桑侯。

〔一〕 李賢曰:“平生言謂常雲‘ 劉氏真主也,誠思出身爲國,輔成大功’。常乃久事更始,不早歸朝,帝微以責之。”又曰:“詩衛風曰:‘ 莫往莫來,悠悠我思。’”

〔二〕 漢兵初起,敗於小長安。時下江兵屯宜秋。伯升、光武及李通約見王常,說其合軍並進,遂破殺甄阜、梁丘賜。

〔三〕 時光武出外收兵,常留守昆陽,遂破王邑、王尋。

大司空王梁免。初,梁與諸將擊檀鄉,詔令兵事一屬大司馬吳漢,而梁獨發野王兵。上以梁不奉詔,詔梁留所在縣。梁以便宜進兵,上大怒,遣尚書宋廣持節收斬梁。廣檻車執梁詣京師,既至,赦之,以爲中郎將。

赤眉去長安,東掠郡縣。

三年(丁亥、二七)

春正月,立親廟於洛陽。即日拜馮異徵西大將軍。

鄧禹既被徵,與車騎將軍鄧弘還至華陰,欲進兵擊赤眉。 馮異曰:“赤眉衆多,可以恩信傾,難用兵力破也。上令諸將屯澠池要其東,異相連綴擊其西,上自待其會,可一舉取之,萬全之計也。”禹、弘自以西征,又被徵 當還,欲一戰決之。遂戰移日,禹軍大敗。馮異將兵救之,不勝,棄軍走,與麾下數人歸營。復收散卒,堅壁。會赤眉飢困,乃謀擊之,大破之,降者八萬餘人,十 餘萬東走宜陽。璽書勞異曰:“垂翅回溪,奮翼澠池,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一〕

〔一〕 馮班曰:“日垂景在樹端,謂之桑榆。”按典出淮南子,班引“垂”下脫“西”字。

是時延岑據藍田,兵力最彊,上嘗璽書慰之。其餘豪傑往往屯聚,多者萬人,少者數千人,轉相攻擊,百姓飢餓,黃金一斤〔易〕五〔升〕(鬥)谷 〔一〕。異數轉鬥〔二〕,而屯上林中,道路不通,委輸未至,軍士皆以果實爲糧。延岑率豪傑攻異,異擊,大破之。岑連戰不利,友黨皆叛,遂自武關走南陽。豪 傑以異破赤眉,走延岑,皆遣使請降,異威震關中。乃修園陵,建官府,理枉直,禁盜賊,數年之間,上林成都。

〔一〕 按御覽卷八三七引袁紀作“ 關中大飢,黃金一斤易五升谷”。據以改補。又範書作 “黃金一斤易豆五升”。

〔二〕 “異數”原誤倒置,今正之。

是月,陝人蘇況反,殺弘農太守。上夜召景丹,以檄示之曰:“

弘農太守無任爲賊所害〔一〕,今聞赤眉從西方來,恐蘇況舉郡以迎之。弘農迫近京師,今將軍雖疾病〔二〕,但臥而鎮之耳〔三〕。”即拜丹爲弘農太守,將其所領西至郡,十餘日丹薨。

〔一〕 考工記曰:“凡任大小於度,謂之無任。”注曰:“無任,言其不勝任。”戰國策魏策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 至者,是大王籌策之臣無任矣。”光武所言,亦指太守不勝其任,城池失守而爲反者所戮。

〔二〕 範書景丹傳注引東觀記曰: “丹從上至懷,病瘧。在上前,瘧發寒剽,上笑曰:‘ 聞壯士不瘧,今漢大將軍反病瘧耶?’使小黃門扶起,賜醫藥,還歸洛陽,病遂加。”

〔三〕 楊樹達曰:“此漢武帝詔汲黯故事也。”今按漢書汲黯傳曰:“上曰:‘君薄淮陽邪?吾今召君矣。顧淮陽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重,臥而治之。’”

閏月己亥,上幸宜陽,令司馬在前,中〔軍〕(書)次之〔一〕,驍騎元戎分陣左右。赤眉震怖,遣劉恭請降,盆子與徐宣等二十餘人肉袒,奉所得更始 璽綬,積兵甲宜陽西,與熊耳山等。世祖陳兵臨洛水中,盆子、徐宣以次列於前。世祖曰:“卿等得無悔降邪?” 宣曰:“臣等出長安東門,君臣議計,歸命聖德。百姓可與樂成,難與圖始〔二〕,故不告衆耳。今日得降,猶去虎口,而歸慈母,誠歡誠喜,無所恨也。”世祖 曰:“卿所謂鐵中錚錚,庸中佼佼者也!”〔

三〕乃皆赦之,與妻子居洛陽,各賜宅一區,田二頃。其後樊崇謀反,誅;楊〔音〕(歆)在長安時 〔四〕,遇廣陽王良有恩,賜爵關內侯,與徐宣俱歸鄉里,以壽終。式侯恭爲更始報殺謝祿,自繫獄,上赦之。世祖憐盆子,賞賜甚厚,以爲趙王郎中。病失明,賜 滎陽官地,以爲列肆,使食其稅。

〔一〕 “書”乃“軍”之誤。據範書改。

〔二〕 商君書更法曰:“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

〔三〕 李賢曰:“鐵之錚錚,言微剛利也。”又曰:“佼佼者,其傭之人,稍爲勝也。”

〔四〕 東觀記、範書、通鑑“歆” 均作“音”,據以改。

鄧禹至宜陽,上大司徒、梁侯印綬。有詔還梁侯印綬,以爲右將軍。

彭寵圍薊,耿況遣兵救之,使人招況,況輒斬其使。

二月己未,告祠高廟,受傳國璽,賜天下長子爲父後者爵,人二級。

中軍將軍杜茂爲驃騎大將軍。茂子諸公,南陽冠軍人,隨世祖征伐,數有戰功。

三月〔一〕,尚書伏湛爲司徒。

〔一〕 範書作三月壬寅事。袁紀有脫文。

湛字惠公,琅邪東武人。王莽時爲繡衣執法,遷後隊正〔一〕。更始立,爲平原太守。遭倉卒,世莫不驚擾,而湛獨晏然,教授如故。謂妻子曰:“一谷不升,國君徹膳〔二〕。今人皆飢,奈何獨飽。”乃以俸祿分賬鄉里,來客者百餘家。時郡中不安,湛移書屬縣:“

不得相侵凌,天生蒸民爲立君,非久亂也。且養老育幼,以待真主。”門下督素有氣力〔三〕,欲起兵,湛曰:“孔子誅少正卯,爲其惑衆也。”即誅督,以示百姓。於是吏民信向,遠近獨完,湛之力也。

〔一〕 範書伏湛傳作“後隊屬正” 。後隊者,河內也;屬正者,都尉也。王莽所改。袁紀作“後隊正”,乃省文也。

〔二〕 禮記曲禮曰:“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

〔三〕 胡三省曰:“諸郡各有門下督,主兵衛。”

吳漢圍廣樂,周建將十餘萬人救之,漢逆戰不利,墮馬傷膝,建等遂得入城。諸將謂漢曰:“大敵在前,而公臥,衆懼矣。”乃裹瘡而起,椎牛饗士曰: “賊兵雖多,乃劫掠羣盜耳,勝不相讓,敗不相救,非有伏節死義同心者也。封侯之秋,諸將勉之!”吏士聞之,莫不激怒。明日,賊兵大出,圍營數重。漢乃被甲 仗戟曰:“聞雷鼓聲,皆大呼俱進,後至者斬!”遂鼓而進之,賊兵大破。廣樂降,蘇茂、周建走(胡)〔湖〕陵,復圍睢陽。

是時秦豐據黎丘,延岑據武鄉,董欣據堵鄉,鄧奉據新野,荊楚尤亂。上方圖之,以岑彭爲徵南大將軍,與耿弇、賈復、朱佑、王常等併力征討。先圍董欣,鄧奉將萬人救欣。欣、奉兵甚精,諸將連戰不利,奉乘勝生執朱佑。上聞之,大怒。

夏四月,上自南征,至葉。欣、奉將兵遮道,不得前。上謂岑彭曰:“此將軍之任也。”彭乃奮擊破之。董欣、鄧奉走育陽,因朱佑請〔一〕。上以奉舊 功臣,意欲赦之。耿弇曰:“奉背恩反逆,暴師連年。陛下既至,親在行陣,兵敗乃降。不誅奉,無以懲惡。”於是誅奉。上以朱佑見獲,厚加賞賜,使復其位。

〔一〕 鈕永建曰:“按文‘請’下脫‘降’字。”

耿弇破延岑,岑亡入蜀。

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大赦天下。

劉永將慶吾斬永降,封吾爲列侯。蘇茂、周建立永子紆爲梁王,保垂惠。

冬十二月,上幸舂陵〔一〕,祠園廟,大置酒,與舂陵父老故人爲樂。

〔一〕 東觀記、範書均作“冬十月 ”,袁紀恐誤。

遣岑彭、傅俊、藏宮擊秦豐。秦豐拒漢軍於鄧,彭等數月不得進。上數以讓,彭乃令軍中曰:“明旦軍會和成。”〔一〕陰逸囚。豐聞之,悉引軍西邀彭。彭乃直襲黎丘,黎丘震駭。豐遽歸救之,彭逆擊,大破之,遂圍黎丘。乃封彭爲舞陰侯。

〔一〕 鈕永建曰:“岑彭傳作‘明旦會擊山都’。按和成郡,王莽分信都,建之在河北。是時用兵南陽,不相及也。考山都縣屬南陽郡,舊南陽之赤鄉,秦 以爲縣,故城在今襄陽(說本章懷注)。紀文恐有誤。”鈕說是。而“分信都”當是“分鉅鹿”之誤。又按範書光武帝紀,此事繫於建武三年七月,在光武幸舂陵之 前,袁紀恐誤。

初,汝南人田戎起兵南郡〔一〕,衆數萬人,屯夷陵。謀將降漢,戎妻兄辛臣,反覆人也,乃圖彭寵、張步、董憲、劉永、李憲、公孫述、隗囂、劉芳所 得郡國,雲:“洛陽所得地如掌耳,且案兵觀形勢,何遽降哉?”戎曰:“吾衆不如秦豐,豐猶爲徵南所圍,而況吾乎?降決矣!”乃順江入沔,將降岑彭,使辛臣 與長史留守。臣盜戎珍寶及善馬,從陸道晨夜詣彭曰:“謹說戎降。”戎在後方到,因從彭營與戎書曰:“岑將軍已奏我封五千戶侯,虛心相待,願急來,無拘前 圖。” 戎令臣留守,而先至封侯,既以疑之矣;又長史檄至,知臣盜寶物善馬,猶是益猜,復反。彭擊戎,破之,還屯夷陵。

〔一〕 東觀記曰:“田戎,西平人,與同郡人陳義客夷陵,爲羣盜。更始元年,義、戎將兵陷夷陵,義自稱黎丘大將軍,戎自稱埽地大將軍。” 按續漢郡國志,西平屬汝南郡,夷陵屬南郡,故曰汝南人田戎起兵南郡。

隗囂遣使詣闕,上甚悅。素聞其聲,虛心相待,每報答之,常手書稱字〔一〕。

〔一〕 按範書隗囂傳曰:“光武素聞其聲,報以殊禮,言稱字,用敵國之禮。”於時光武專意東方,無暇西顧,故不欲遽正君臣之禮,稱字自謙,以安撫隗囂,借其聲望,以綏西州。又手書,惠棟曰:“

鄭康成曰:‘手猶親也。’漢詔令皆人主自親其文,故第五倫讀詔書而嘆息也。”

是歲,彭寵自立爲燕王,李憲自稱天子。

四年(戊子、二八)

春正月甲申,大赦天下。

耿況、耿舒取軍都,彭寵之邑也。於是更封況爲隃〔麋〕(靡)侯〔一〕,舒爲牟平侯。

〔一〕 據兩漢志及範書耿弇傳改。

祭遵、耿弇擊張豐,豐功曹執豐降。初,豐好方士,方士言豐當作天子,囊盛石〔系〕(擊)豐肘〔一〕,雲石中當出玉璽。豐信之,故反。豐臨當誅,遵掾爲破其石,豐乃嘆曰:“死亡所恨。”〔二〕

〔一〕 據南監本改。

〔二〕 亡通無。

上使耿弇拒彭寵,弇上疏曰:“大兵未會,臣不能獨進。且臣家屬皆在上谷,京師無骨肉之親,願得還洛陽。”上報曰:“將軍出身爲國,功效尤着,何嫌何疑,而求徵乎?其勉思方略,以成功業。”耿況聞弇求徵,乃遣少子國入侍,上以爲黃門侍郎。

初,上訪博通之士於司空宋弘,弘薦沛國人桓譚,以爲才學博聞,幾及劉向、揚雄,召拜議郎給事中。上令譚鼓琴,奏其繁聲,乃得侍宴。弘聞之大恨, 伺譚出時,正朝服,坐府上,遣召譚。譚到不與席,讓之曰:“吾所以薦子者,欲令輔國以道德也。而今數進鄭聲,亂雅頌,非中正者也〔一〕。能自改耶?不然正 罪法。”譚頓首辭謝,良久乃遣之。後召羣臣會樂,上使譚〔鼓琴,譚〕見弘失其度〔二〕。上怪而問之,弘乃離席,(上)免冠謝曰〔三〕:“譚臣所薦達,不能 以忠導主,而令朝廷悅鄭聲。臣前召以責之,臣之罪也。” 上謝弘,使譚反其服〔四〕,後遂不復令給事中。

〔一〕 李賢曰:“論語孔子曰:‘ 惡鄭聲之亂雅樂也。’史記曰:‘鄭音好濫淫志也。’ ”按雅樂乃周代奴隸主貴族之音樂, 曲調呆板而單調,完全爲西周等級制服務,多於宗廟祭祀或國家典禮上演奏。其以和平中正、莊嚴肅穆爲準則,故被稱作正聲。鄭聲乃社會上流行的俗調,多爲民間 小調,曲調清新流暢,富於變化,故又被稱作繁聲。儒家從維護封建道德觀念和等級秩序出發,有意抬高雅樂,斥鄭聲爲淫聲,既反映出音樂發展上守舊與革新的鬥 爭,也表現出政治上保守與進步的鬥爭。當然鄭聲中的消極因素,也被統治者改造利用,成爲他們淫蕩放逸的工具,或成爲麻痹勞動人民意志的武器,則又當別論。

〔二〕 據陳澧校補。

〔三〕 東觀記、範書均無“上”字,明系衍文,故刪。

〔四〕 禮記擅弓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故有舊君反服之禮也。”

是時天下草創,政治未立,譚既見退,上疏言時宜,曰:

國之廢興,在於政事;政事得失,在於輔佐。輔佐賢明,則俊士充朝,而治合世務;輔佐不明,則論失時宜,而舉多過事。秉國之君,俱欲興化建 善,而治殊事異者,所謂賢者異也。蓋善政者,視俗而施教,察失而爲防,威德更興,文武迭用,然後政調於時,而躁民可定也〔一〕。昔董仲舒言:“治國譬若張 琴焉,小不調者可因而就和也。及至大差謬則解而更張之。” 〔二〕夫更張難行,而拂衆者亡,是故賈誼以才逐,晁錯以智死〔三〕。雖有殊能而莫敢談,懼於前事也。

〔一〕 惠棟曰:“周易曰:‘躁人之詞多。’躁人,謂私議國政之人。”

〔二〕 漢書董仲舒傳曰:“竊聞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爲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當更張不更張,雖有良工不能善調也;當更化而不更化,雖有大賢不能善治也。”

〔三〕 賈誼以漢興二十餘年,宜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乃草具儀法奏之。文帝謙讓未皇,然法令所改定,及列侯就國,皆誼發之。文帝欲 以誼任公卿,周勃、灌嬰、張相如、馮敬之屬皆害其才而毀之。誼遂見疏而徙爲長沙王太傅。又晁錯爲太子家令,號曰智囊。景帝即位,力主削藩。吳楚七國反,以 誅錯爲名,錯遂衣朝服腰斬於市。事並見史漢二書。

且設法禁者,非能盡天下之奸,又皆合衆人之所欲,大抵取便國利事則可矣。書奏,不省。

是時天子方篤於讖,而譚雅不善之,又以功賞薄,故令天下不時定。覆上疏曰:

臣前獻策,未有詔報,不勝憤懣,復言其過。蓋天道性命,聖人難言也。自子貢等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一〕?或收古之圖書,增益造 飾,稱孔子併爲讖記,以誑誤人主,可不抑遠之哉!臣聞安平則尊道術之士,有難則貴介冑之臣。今聖朝以興復祖統,爲民臣主,而四方尚有未盡降歸者,此權謀未 得也。臣譚伏觀陛下之用人,其說士則無異略奇謀若酈生、隨何者,將帥則無勇智習兵若韓信、吳起者。其降下,無大恩重賞以誘其後,至或虜奪財物,使各生狐 疑,連歲月而不解。古人有言:“皆知取之〔爲〕(而)取,莫知與之〔爲〕(而)取。”〔二〕陛下若能輕爵祿,與士大夫共之,而勿愛惜,則何招而不至,何說 而不釋,何向而不開,何徵而不克!如此則能以狹爲廣,以遲爲速,亡者復得矣。

〔一〕 論語公治長篇曰:“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二〕 按範書桓譚傳“而”皆作“ 爲”。老子曰:“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史記管晏列傳曰:“故曰:知與之爲取,政之寶也。”作“而”不辭,故據以改。

由此上逾不悅。

譚字君山,有雋才,博覽無所不見,不爲章句訓詁,皆通其大義〔一〕。數從劉歆、揚雄稽疑論議,至其有所得,歆、雄不能間也。好音樂鼓琴〔二〕, 性簡易,不修廉隅〔三〕,頗以此失名譽。嘗疾俗儒高談弘論,不切時務,由此見排擯。哀平間,位不過郎,然王侯貴人皆願與之交。王莽居攝篡弒之間,天下諸 儒,莫不競褒稱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譚獨嘿然無言〔四〕,官止樂大夫〔五〕。

〔一〕 範書桓譚傳作“皆詁訓大義,不爲章句。”漢代習今文者重章句,習古文者重訓詁。桓譚非毀俗儒,不爲章句,尤好古學,志在訓詁通大義。袁紀紀文有誤,“訓詁”恐當移至“皆”字下。

〔二〕 桓譚新論曰:“揚子云大才而不曉音,餘頗雜雅摻而更爲新弄。子云曰:‘事淺易善,深者難識。卿不好雅頌,而悅鄭聲,宜也。”

〔三〕 禮記儒行篇曰:“近文章,砥厲廉隅。”廉者,棱也;隅者,角也;廉隅者,言品行端正,威嚴有志操也。範書本傳 作 “不修威儀”。

〔四〕 顧炎武日知錄曰:“按前漢書翟義傳,莽依周書作大誥,遣大夫桓譚等班行諭告當及位孺子之意。還,封譚爲明告裏附城。是曾受莽封爵,史爲諱之 爾。光武終不用譚,當自有說。”師古曰: “明告者,以其出使能明告諭於外也。附城,雲如古附庸也。”按王莽傳,當賜爵關內侯者,更名曰附城。

〔五〕 新論見微篇、祛蓛篇作“典樂大夫”,範書本傳作“掌樂大夫”。

袁宏曰:桓譚以疏賤之質,屢幹人主之情,不亦難乎?嘗試言之:夫天下之所難,難於幹人主之心。一曰性有逆順,二曰慮有異同,三曰情有好惡, 四曰事有隱顯,五曰用有屈伸,六曰謀有內外,七曰智有長短,八曰意有興廢。夫順之則喜,逆之則怒;同之則欣,異之則駭;好之則親,惡之則疏;過之慾隱,善 之慾顯;屈者多恥,伸者多怒;語伏在內,志散在外;所長必矜,所短必□;愛之慾興,憎之慾廢,此皆人君非必天下之正也。人臣所以幹人君者,必天下之正也。 然而八者之間,禍福不同,不可不察也。夫一人行之,萬人議之,雖人君之所資,亦人君之所惡也。百姓有心,一人制之,雖百姓之所賴,亦百姓之所畏。而幹人君 之所惡,求其必入,天下所難也。縱不致患,於其胸中,固未能帖然也。故有道之君,知所處之地,萬物之所不敢幹也。故柔情虛己,布其腹心,引而盡之,常恐不 至,而況抑而劾之,使其自絕哉!

自三代已前,君臣穆然,唱和無間,故可以觀矣。五霸秦漢,其道參差,君臣之際,使人瞿然。有志之士,所以苦心斟酌,量時君之所能,迎其悅情,不幹其心者,將以集事成功,大庇生民也。雖可以濟一時之務,去夫高尚之道,豈不遠哉!

夏四月,吳漢擊五校賊!追之至東郡、平原,又破之〔一〕。

〔一〕 範書吳漢傳曰:“擊破五校賊於臨平,追至東郡箕山,大破之。北擊清河、長直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與袁紀稍異。又馮班曰:“校者,營壘之稱,故謂軍之一部爲一校。”

鬲縣五姓反,逐其守長。諸將曰:“朝擊鬲:暮可拔也。”漢怒曰:“敢至鬲下者斬!使鬲反者,守長罪。”移檄告郡,〔使〕(牧)收守長〔一〕,欲 斬之。諸將皆竊言:“不擊五姓,反欲斬守長乎?”漢乃使人謂五姓曰:“守長無狀,復取五姓財物,與寇掠無異,今已收〔系〕(擊)斬之矣。”〔二〕五姓大 喜,相率而降。諸將曰:“不戰下人之城,非衆所及也!”

〔一〕 黃本無“收”字,蔣本同南監本。按時州無刺史,郡亦不當稱牧。範書作“使收守長”。牧使形近易訛,袁紀“牧”當作“使”,諸本皆誤。

〔二〕 擊、系形近易訛,作“擊” 不辭,故改。

嘗有寇夜攻漢,軍中驚擾,漢堅臥不動。軍中聞漢不動,皆還按部,漢乃選精兵夜擊,大破之。

是時泰山豪傑與張步連兵,漢言於上曰:“非陳俊莫能安泰山也。”於是以俊爲泰山太守,行大將軍事。步聞之,遣兵迎俊於嬴下,俊擊,大破之。因攻下諸縣,遂定泰山。

五月,上幸盧奴。初,上徵彭寵,過盧奴而還。諸將問吳漢曰:“敵未破而上還,何也?”漢曰:“陛下曉兵,還必不虛。”上告諸將曰:“狡賊出魏郡,在人後,故還也。”

六月,上幸譙〔一〕。

〔一〕 範書光武帝紀作“七月丁亥 ”。

王霸、馬武攻垂惠,蘇茂將兵救之。馬武與戰不利,從霸求救。霸閉營不出,軍吏爭之。霸曰:“賊兵精銳,其衆又多,吾吏士心恐,而武軍挫退,此敗 道也。今堅閉,示不相救,武軍困急,其戰自倍。賊衆疲勞。吾以精兵乘其弊,乃可克也。”賊果大出,合戰良久,霸出精騎擊其後,賊皆破走。茂復求戰,吏士皆 曰: “賊前已破,今易擊也。”霸曰:“不然。蘇茂遠來相救,糧食不足,以久留故挑戰,冀得一切之勝耳〔一〕。今閉營休士,而勝可全。所謂不戰而詘人兵,善之善 者也。”〔二〕遂閉門堅守,勞賜吏士。城中數出挑霸,霸不動,茂果引兵去。

〔一〕 劉向戰國策序曰:“戰國之時,居德淺薄,爲之謀策者,不得不因勢而爲資,據時而爲畫,故其謀扶急持傾,爲一切之權,雖不可以臨教化,兵革救急之勢也。”按此乃蘇茂因軍糧不足,故求速戰,爲一切之權,以圖萬一之幸耳。

〔二〕 見孫子兵法謀攻篇。“詘” 作“屈”。

秋八月,上幸壽春。

馬武、劉隆圍李憲於舒。

彭寵圍薊,朱浮不能守,單馬奔京師。尚書令侯霸奏浮構成寵罪,敗亂幽州,不能伏節死難,與寵相拒,罪當誅。上赦之。

冬十月,上幸宛〔一〕。

〔一〕 範書光武帝紀作“十一月丙申”。

朱佑、耿植圍秦豐。

岑彭、傅俊擊田戎於美陵,戎破走入蜀。彭遣積弩將軍傅俊至江南,偏將軍房兗至交州〔一〕,班行詔書,陳國家威德。於是交州牧鄧讓、蒼梧太守杜稷、交趾太守楊光,更始所用也,皆上書貢獻,江南郡縣亦信使通焉〔二〕。

〔一〕 按範書岑彭傳,“房兗”作 “屈充”。

〔二〕 按範書岑彭傳,“杜稷”作 “杜穆”,“楊光”作“錫光”,“亦信使通焉”作“ 於是江南之珍始流通焉”。又按華陽國志卷二漢中志曰:“魏興郡本漢中西城縣。哀平之世,縣民錫光字長衝,爲交州刺史,徙交趾太守。王莽篡位,拒郡不附。更 始即位,正其本官。世祖嘉其忠節,徵拜爲大將軍朝侯祭酒,封鹽水侯。”又三國志吳志薛綜傳亦作“錫光” ,袁紀作“楊光”,誤。

十二月上幸黎丘。詔〔豐〕〔一〕,秦豐出惡言,朱佑等急攻之。豐將妻子降佑,檻車送洛陽。大司馬吳漢劾佑曰:“秦豐狡猾,連年固守。陛下親逾山 川,遠至黎丘,開日月之信,而豐悖逆,天下所聞,當伏誅滅,以謝百姓。佑不即斬截,以示四方,而廢詔命,聽受豐降,無將帥之任,大不敬。”上誅豐,不罪 佑。

〔一〕 據範書朱佑傳及陳璞校改。

是冬,馬援爲隗囂使來。

援字文淵,茂陵人。長兄況最知名〔一〕,爲河南太守,封窮虜侯。〔次〕(況)兄餘〔二〕,中壘校尉,封致符子。次兄員,增山連率〔三〕,皆二千 石封侯。援少有大志,諸兄奇之。年十餘歲,平陵朱勃與援同年,能說韓詩,援才能書,退有慚色。況謂援曰:“ 小器速成,朱勃智能盡於今日矣。後成人知謀,衆事皆從汝稟受,勿畏也。”援以況欲獎勵己,內以爲不然焉。援受齊詩數年〔四〕,意不能守章句,乃辭況,欲至 邊郡畜牧。況曰:“汝大才,當晚成〔五〕。良工不示人以璞,且從所好。”治裝未辦,會況卒,援行喪期年,常不離墓。時朱勃以試守渭城宰,援獨言:“朱勃終 當何時稟仰我!”頃之,或薦援有大略,由是爲曹督郵〔六〕,送罪入司命府〔七〕,援皆縱遣之,因亡命北地,以畜牧爲事。援父嘗爲牧帥令,兄員爲護〔苑〕 (宛)〔使〕(吏)者〔八〕,故人賓客多從之。轉安定、天水、隴西數郡,豪傑望風而至,賓客自環嘗數十人。援田畜日廣,羊五、六千頭,馬數百羣,谷萬斛 〔九〕。乃歡曰:“凡殖財者,貴以施也,不則守錢奴耳。 ”乃散以賑昆弟舊故,乃還至長安。

〔一〕 東觀記曰:“況字君平。”

〔二〕 東觀記曰:“餘字聖卿。” 蔡邕集曰:“餘爲中水侯。”按援三兄,況、餘、員也。餘乃況之弟,紀文上既言“長兄況”,餘上得復言“ 況兄”,次況形近而訛,故正之。

〔三〕 東觀記曰:“員字季主。” 增山連率,即上郡太守也。

〔四〕 東觀記曰:“受齊詩,師事潁川蒲昌。”惠棟曰:“前書雲:蒲昌字君都,受詩於匡衡,爲詹事。”按“蒲”或作“滿”,誤。

〔五〕 老子曰:“大方無隅,大器晚成。”

〔六〕 範書馬援傳作“郡督郵”。東觀記亦同。續漢百官志“皆置諸曹掾史”下引本注曰:“諸曹略如公府曹,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故亦稱“曹督郵”。

〔七〕 李賢曰:“王莽置司命官,上公以下皆糾察。”

〔八〕 李賢注引續漢書:“自援祖賓,本客天水,父仲又嘗爲牧帥令。是時員爲護苑使者,故人賓客皆依援。”袁紀“宛”、“吏”當分別是“ 苑”、“使”之誤,故正之。

〔九〕 範書馬援傳作“數萬斛”。

王莽末,盜賊起,求雄傑之士,援與。原涉爲穎川太守,援爲漢中太守〔一〕。適至官,王莽敗,員亦亡去增山,俱之梁州。會隗囂冀用援爲綬德將軍。

〔一〕 範書馬援傳曰:“莽從弟衛將軍林廣招雄俊,乃闢援及同縣原涉爲掾,薦之於莽。莽以涉爲鎮戎大尹,援爲新成大尹。”又按漢書遊俠傳,王莽末, 東方兵起,莽拜涉爲“鎮戎大尹天水太守”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按王莽改天水曰鎮戎,太守爲大尹。既雲鎮戎大尹,不當更雲天水太守,疑本註文,後人誤入正文。”錢說是。袁紀作潁川太守,誤。又 新城大尹即漢中太守,依袁紀前例,亦當從莽稱。

而公孫述稱帝於蜀,囂意未知所附,乃遣援南視述。素與援舊,以到當握手相迎也,乃盛陳陛戟見援〔一〕,語言未悉,延援就客館。述備威儀,會百 官,爲援立舊交之位。述罄折而入〔二〕,鸞旗旄騎,警蹕〔就〕車,盛器服,賓客甚盛〔三〕,欲留援。援曰:“ 天下雌雄未定,公孫不吐哺走迎國士〔四〕,與圖成敗,乃修飾邊幅,如偶人形,此何足久留乎?”數月辭去。還謂囂曰:“子陽若井底蛙〔五〕,妄自尊耳,不如 專意東方。”

〔一〕 範書馬援傳曰:“援素與述同里閈,相善,以爲既至當握手歡如平生,而述盛陳陛衛,以延援入。”東觀記與範書大同小異。疑袁紀多有記脫。“素與援舊”恐當作“援素與述舊”,“乃盛” 上又恐脫“述”字。

〔二〕 李賢曰:“磬折者,屈身如磬之曲折,敬也。”罄同磬,石制敲打樂器也,作》形。

〔三〕 據東觀記及範書補。範書“ 賓客”作“官屬”。

〔四〕 史記魯世家曰:“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於天下亦不賤矣。然我一沐三捉髮, 一飯三吐哺,起以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子之魯,慎無以國驕人。’”

〔五〕 典出莊子秋水篇。

於是遣援與拒蜀侯國遊先俱奉章詣京師。初到,召詣尚書。有頃,中黃門一人引入,時在宣德殿。援拜,上大笑曰:“卿遨遊二帝間,見卿大慚。”援頓 首辭謝,因曰:“當今之世,不但君擇臣,臣亦擇君〔一〕。臣與公孫述同縣,少有娛。臣前至蜀,陛戟乃見臣。臣援異方來,陛下何以知臣非刺客奸人,而簡易若 是? ”上覆大笑曰:“卿非刺客,顧說客耳。”援對曰:“ 天下傾覆,盜賊自立名姓者不可勝數。今得見陛下,寥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上壯之,使從征伐,每召見宴言,夜至天明。援才略兼人,又好縱 橫之畫,故未得官,待詔而已。

〔一〕 見晏子春秋內篇。

上遣太中大夫來歙持節送援、國遊先至長安。怨家殺遊先,其弟爲囂雲旗將軍,來歙恐其怨恨,即與援俱還長安〔一〕。

〔一〕 按通鑑考異引袁紀曰:“援與拒蜀侯國遊先俱奉使,遊先至長安,爲仇家所殺;其弟爲囂雲旗將軍。來歙恐其怨恨,與援俱還長安。”與今本異,乃 節略過甚所致。今本既雲俱至長安,何復還長安之有?按範書隤囂傳曰:“初,囂與來歙、馬援相善,故帝數使歙、援奉使往來。”則今本“與俱還長安 ”之“長安”,恐是“隴西”之誤。歙必 請光武允其與援俱往,一則向囂宣喻光武招納之意,二則安撫雲旗將軍思兄之念,方與事理相合。又範書“國遊先”作“周遊”,二者未知孰是:通鑑標點者據範書 將考異所引之“國遊先”斷作“

國遊”,失袁紀之舊矣。而惠棟後漢書補註引此文,又於‘先’下加‘生’字,尤謬。

後漢光武皇帝紀五卷第五

五年(己丑、二九)

春二月丙午,大赦天下。

周建兄子誦以垂惠降,劉紆、周建、蘇茂走下邳,建道死。

封孔子後孔安爲殷紹嘉公。

初,彭寵徵書至潞縣,有火災城中飛出城外,燔千餘家,殺人甚多。寵堂上聞蝦蟆聲在爐火下〔一〕,鑿地求之,無所得。數有變怪,卜筮及望氣者皆言當從中起。寵以其從弟子後、蘭卿本上府所使來,故不相親也,令將屯於外。

〔一〕 範書彭寵傳注引東觀記,“ 爐火”作“火爐”,袁紀恐誤倒置。

寵奴子密等三人謀共劫寵。寵齋於便室〔一〕,晝臥。三奴共縛着牀,告外吏:“大王解齋〔二〕,吏皆休,旦乃白事。”乃從。次呼諸奴婢,以寵教責 問,便收縛,各置空室中。以寵聲呼其妻,妻入室,見寵縛,驚曰:“奴反邪!”奴格妻頭,擊頰。寵曰:“趣爲諸將軍辦裝!”〔三〕兩奴將妻入取物,一奴守 寵。寵謂守奴曰:“若小兒,我素所愛也,爲子密逼劫耳。解我縛,出閣則活矣。用女珠妻汝,家中財物皆以與汝。 ”奴意解之,視戶外,見子密聽其語,遂不解。子密將妻入,取寵男女悉閉室中,收金珠衣物,至寵所裝之,被馬六匹〔四〕,使妻縫縑囊。昏夜後,解寵手,令作 記告城門將軍:“令遣子密等至子後蘭卿所,開城門出,勿稽留。”書成,斷寵及妻頭,置縑囊中,馳詣闕。封子密爲無義侯。

〔一〕 便室,李賢注曰:“便坐之室,非正室也。”

〔二〕 東觀記亦作“解齋”,唯範書作“齋禁”。

〔三〕 趣,趨也。朱駿聲謂假借爲趨。又李賢曰:“呼奴爲將軍,欲其赦己也。”

〔四〕 胡三省曰:“加馬以鞍勒曰被馬。”

寵尚書韓立、高宣等共立寵子午爲燕王,子後、蘭卿爲將軍。數日,寵國師韓利斬午首詣祭遵。遵將兵誅寵支黨,漁陽遂平。

上嘉耿況之功,以其父勞於邊,使光祿大夫樊密持節徵況還京師〔一〕,賜以大第,甚見尊重。況年老多病,天子親數臨問,徵弇視疾。弇、舒並封列 侯,國爲射聲校尉,復除二子廣、舉爲郎〔二〕。諸子侍疾,並垂青紫,當世以爲榮。及薨,贈賜甚厚,諡曰烈侯〔三〕。子國以當嗣,辭曰:“先侯愛少子霸。” 上疏讓,天子許焉。國有籌策,數言邊事,天子器之,官至大司農。

〔一〕 範書耿弇傳注引袁山松書曰:“使光祿大夫樊宏詔況曰:‘

惟況功大,不宜監察從事。邊郡寒苦,不足久居。其詣行在所。’”又範書樊宏傳亦作光祿大夫樊宏。他書均有樊宏,無樊密。袁紀作“

密”,誤。又通鑑考異曰:“宏,袁紀皆作密。”則宋本如此。而明本中黃本多作“密” ,然紀文卷一已作‘宏’。南監本則均改作“宏”,蔣本從南監本,改卷七之“密”皆作“宏”,而本卷之“ 密”,偶失改耳。今亦留此“密”字,以存宋本之舊。

〔二〕 範書耿弇傳作“併爲中郎將 ”。

〔三〕 袁紀“烈”原誤作“列”,逕改之。

三月,徙廣陽王良爲趙王。

山陽人龐萌爲更始冀州牧,與世祖、謝躬俱平邯鄲。萌謂躬曰:“劉公不可信也。”躬以告世祖,世祖喻而安之。及上誅謝躬,而萌率衆降。上奪其衆,謂萌曰:“前在邯鄲,知之何速邪?”萌曰:“

知之久矣。”萌爲人婉順,上親愛之,以爲侍中。嘗對諸將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一〕,龐萌是矣。”使萌爲平狄將軍,與蓋延俱定梁、楚地。萌與延爭權,懼延譖己,遂勒兵反。

〔一〕 李賢曰:“六尺,謂年十五以下。”胡三省曰:“論語孔子之言。呂與叔曰:‘託六尺之孤,謂輔幼主;寄百里之命,謂爲諸侯。’”今按此語出論 語泰伯篇,非孔子之語,乃曾參之言也。孔安國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所謂“寄百里之命 ”,孔解作“攝君之政令”。此二語實言可委託以幼君,當國攝政如周公、霍光者也,呂作“諸侯”解, 非也。

夏四月,平狄將軍龐萌反,襲蓋延,破楚相孫萌〔一〕,自號東平王,引兵與董憲、蘇茂合。上嗟嘆曰:“人不可知乃如是!”下詔曰:“吾嘗於衆人中言萌可爲社稷臣,將軍等得無笑吾言?老賊當族,其〔各〕勵兵馬〔二〕,會睢陽!”

〔一〕 楚相,範書光武帝紀作“楚郡太守”。按漢書楚元王傳及宣帝紀,地節元年,楚王延壽謀反,自殺國除。又據範書,至建武十五年始復建楚國。在此 期間,不當有“楚相”之稱。通鑑從範書,是。又通鑑考異曰:“東觀記、漢書皆雲:萌攻延,延與戰,破之。詔書勞延曰:‘龐萌一夜反畔,相去不遠,營壁不 堅,殆令人齒欲相擊,而將軍有不可動之節,吾甚美之。’延傳言‘僅而得免’,與彼不同,今從延傳。”按考異所引東觀記、漢書之文,實出範書延傳注,且“漢 書”上脫“續”字。袁紀顯然未採納此二書之說,而又不明言誰勝誰負,較爲謹慎。

〔二〕 據全後漢文補。

六月,上幸蒙。龐萌、董憲、蘇茂等將三萬人功桃城。桃城告急,上將輕騎二千、步兵數萬,晨夜至亢父。百官疲倦,可且宿〔一〕。上不聽,復行十 裏,宿任城。明旦,諸將欲攻賊,賊亦勒兵待戰,上令諸將不得出。是時吳漢兵在東郡,馳使召之。萌等驚曰:“數百里晨夜行,以爲到當戰,而堅坐任城,致人城 下,真不可測也!〔二〕”積二十餘日,吳漢到,乃進擊,大破之。萌、憲、茂復將數萬人屯昌慮,以兵拒新陽。吳漢進擊破之,遂守昌慮。

〔一〕 袁紀此句必有脫文。通鑑“ 百官”上有“或言”二字。惠棟以爲“可”上脫“請” 字。二說皆可通,錄此以供參考。

〔二〕 “測”,黃本及通鑑均作“ 往”。

是時,河西隔遠,世祖都洛陽,未能自通,以隗囂稱漢年號,竇融等從受正朔〔一〕。囂外受民望,內圖異計,遣說客張玄遊說河西〔二〕,言:“一姓 不再興,今豪傑兢逐,雌雄未分,宜與隴蜀合從,高爲六國之勢,下成尉他之事〔三〕。”融乃聚其衆而議之,曰:“漢承堯運,歷數延長,上之姓號,具見於天文 〔四〕,自前博物道術之士言之久矣〔五〕。故劉子駿改易名字,以應其佔,此皆近事暴着所共見也。以人事言之,今稱天子者數人,而洛陽甲兵最彊,號令最明, 加以祖宗之重,百姓所歸服。天人之應如此,他姓未能爭也。”衆皆以爲然。梁統恐衆惑其言,乃刺殺玄。

〔一〕 馮班曰:“從受建武正朔。 ”

〔二〕 原誤作“西河”,逕改之。

〔三〕 尉他即趙佗。因其秦時行南海尉事,故亦稱尉佗。他爲佗之隸變。尉他後雖受漢封爲南粵王,卻乘黃屋左纛,稱制,與中國侔。其使天子,稱王朝命如諸侯。

〔四〕 “天文”,範書作“圖書” ,即河圖赤伏符。

〔五〕 道術博物之士,範書作“穀子雲、夏賀良等”。按漢書谷永傳永曰:“陛下承八世之功業,當陽數之標季,涉三七之節紀,遭無妄之卦運,直百六之災阨。”又哀帝紀曰:“待詔夏賀良等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歷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

是夏,竇融及五郡太守遣使詣闕。上先聞五郡全,實在隗囂、公孫述之間,常欲招引之,會得其表,甚悅。遣使拜融爲涼州牧,璽書褒納之。

秋八月,吳漢破昌慮,軍士高扈斬梁王紆降。蘇茂奔張步,董憲、龐萌走之朐。漢復守之。

冬十月,上幸魯,使大司空祠孔子。

使耿弇諸將擊張步。步盛兵祝阿,列營鍾城。弇攻祝阿,拔之,開其角,令奔鍾城,皆空壁走。將軍費敢以精兵守巨裏,弇令軍中益治攻具,將攻巨裏。 步濟南王費邑聞之,將兵救巨裏。弇告諸將曰:“此即所求者。野兵不擊,何以城爲。所以治攻具者,欲以誘致邑耳。”弇分兵守巨裏,自與邑戰,大破之。弇乃收 所斬級以歸示巨裏城中,城中恟懼,夜空城走。弇收其積聚,縱兵擊諸未下者,平三十餘營〔一〕。

〔一〕 範書耿弇傳作“平四十餘營 ”。

時張步都劇,使弟藍將兵守西安,西安距臨淄三十里〔一〕。弇引營居臨淄、西安之間。西安城小而兵精,臨淄名大而不實,弇令軍中曰:“後五日攻西 安。 ”藍聞之,晨夜爲守備。至其夜半〔二〕,令軍皆食,會明至臨淄城。軍吏爭之!以爲攻臨淄而西安必救,攻西安,臨淄不能救。弇曰:“然吾故攻西安〔三〕;今 自憂城守〔四〕;而吾攻臨淄,一日必拔,何救之有?吾得臨淄則西安孤,藍與劇斷絕,必復亡去,所謂擊一而得兩者也。且西安城堅兵精,攻之未可卒下,衆必多 死傷。正使得其城,張藍引兵奔臨淄,如是臨淄更彊。勒兵憑城,觀人虛實。吾深入敵境,後無轉輸,旬日之間,不戰而困。諸君適不見是耳。”弇遂攻臨淄,拔 之。張藍聞臨淄拔,果將其衆走。

〔一〕 東觀記、範書耿弇傳均作“ 四十里”。

〔二〕 “其”,東觀記、範書均作 “期”。袁紀上文作“後五日攻西安”,故此“其”當作“期”。

〔三〕 範書耿弇傳及通鑑“然”上有“不”字,東觀記與袁紀同。

〔四〕 疑“今”系“令”之訛。

劇去臨淄九十里,弇令軍中無得掠劇下,須步至臨淄乃擊之。步聞弇言大笑曰:“以尤來、大彤十餘萬衆,吾皆破之。今大兵少於彼〔一〕,又皆疲勞, 何足破乎!”弇上書曰:“臣據臨淄,深塹〔高〕壘〔二〕,張步必自來攻臣。以逸待勞,以實擊〔虛〕(步)〔三〕,旬日之間,步首自可獲。”上然其計。步果 與三弟、故大彤帥重異將二十萬衆〔四〕,至臨淄。弇令都尉劉歆、泰山太守陳俊勒兵城上,分陣城下。賊至北門,歆、俊兵皆交,步等乘虛併入,攻弇營。弇登臺 望之,見其營擾,乃下臺安之。既而將精兵擊步於東〔城〕下〔五〕,大破之。飛矢中弇股,引刀截之,軍中無知者。弇欲以疲步兵,明日將戰,陳俊曰:“步兵 多,且可須上至。”弇曰:“上至,臣子當擊牛釃酒以待百官,反欲以賊遺君父邪〔六〕?”遂縱兵合戰,復大破之。弇度步已困,乃罷兵置左右翼。步夜果引去, 伏兵夾擊,死者城中溝塹皆滿,得輜重二千餘兩。弇縱兵追擊,至鉅昧水上,八十餘里殭屍相屬。

〔一〕 範書耿弇傳“大兵”作“大耿兵”,注曰:“弇,況之長子故呼爲大耿。”袁紀恐脫“耿”字。

〔二〕 塹可深,壘豈可深!範書耿弇傳注引袁山松書作“深塹高壘”,故據以補。

〔三〕 據黃本改。袁山松書亦作“ 虛”。

〔四〕 重異,黃本作“董異”。然範書、通鑑均作“重異”,而東觀記作“大彤帥樊重” ,未知孰是。

〔五〕 據範書耿弇傳補。

〔六〕 “遺”本作“遣”,據黃本逕改之。

後數日,上至臨淄勞軍,百官列坐。上謂弇曰: “將軍正韓信也。韓信擊歷下以着名〔一〕,今將軍攻祝阿以發跡。此非齊西界邪?”弇曰:“歷下即歷城,在祝阿東五十里,皆齊西界也。”上曰:“

將軍嘗爲吾言,因上谷兵以擊涿郡、漁陽〔二〕,進擊富平、獲索,因東攻張步,平齊地。以爲落落難合〔三〕,今皆如將軍策。有其志者,事竟成也。將軍有定齊之功,功出於大司馬,明如日月也。”

〔一〕 史記淮陰侯列傳曰:“齊已聽酈生,即留縱酒,罷備漢守禦。信因襲歷下軍,遂至臨災。”

〔二〕 “因”本作“困”據南監本逕改之。

〔三〕 李賢曰:“落落,猶疏闊也。”

張步既破,走還劇。而蘇茂適至,讓步曰:“我南陽兵精,不可待茂邪?”〔一〕步曰:“負卿何言!兄弟走平壽。”上曰:“能相斬降者,封之。”步乃斬蘇茂,肉袒軍門降。弇勒兵入城,樹十二郡旗,各以本郡詣旗下,衆尚十餘萬,輜重七千餘兩。封步爲安丘侯。

〔一〕 按範書張步傳曰:“茂讓步曰:‘以南陽兵精,延岑善戰,而耿弇走之。大王奈何就攻其營?既呼茂,不能待耶?’”又茂乃陳留人,更始之討難將軍。曾降光武,復殺淮陽太守而叛,稱臣於永,不得自稱“我南陽兵精”。袁紀此句必多有脫誤。

於是琅邪未平,徙陳俊爲琅邪太守。齊地素聞俊名,始入界,盜賊大散。頃之,張步兄弟謀反,亡歸琅邪,俊擒討,盡誅之。上美其功,賜俊璽書曰: “將軍元勳大着,威振青、徐,兩州有警,實得徵之。”俊撫貧弱,悉有義〔一〕,令行郡中,百姓歌之。數上書,自請擊隴蜀,上報曰:“東州新平,大將軍之功 也。負海猾夏,盜賊之處,國家以爲重憂,且勉鎮撫之。”

〔一〕 範書陳俊傳、北堂書鈔卷七引續漢書均作“表有義”,袁紀作“悉”恐誤。

初起太學宮。

十二月,盧芳自稱天子,入居九泉,略有數郡。

初,上問來歙曰:“今西州未附,子陽稱帝,吾方務靜關東,西略未知所任,計將何如?”歙因自請曰:“臣嘗與隗囂相遇關中,其人始建爲漢之計。今 階下聖德隆興,臣願得奉一節,開以丹青之信,〔一〕囂必歸命,則公孫自亡,勢不足圖也。”上然之,使歙持節喻指,往來數年矣。

〔一〕 楊樹達曰:“說文丹部青下雲‘丹青之信言必然’。”

於是歙復與馬援使喻隗囂,囂與馬援臥起,問京師善惡。援答曰:“前到京師,凡數十見〔一〕,每侍對,夜至天明,援事主未常見也。材德驚人,勇略 非人敵。開心見誠,好醜無所隱,圖畫天下事良備,量敵決勝,闊達多大略,與高帝等。經學博覽,政事文辯,未睹其比也。”囂曰:“必如卿言,勝高帝邪?”援 曰: “不如也。高帝大度,無可無不可〔二〕;今上好吏事,動循軌度,又不飲酒,所不如也。”囂大笑曰:“若是,反不勝邪?”囂雖內不信,不得已遣太子恂入侍, 拜爲胡騎校尉,封鐫□侯。援亦將家至京師,上書求將賓客屯田上林中。因宣揚國威,招來豪傑,以立尺寸之功,上許焉。

〔一〕 東觀記作“十四見”,範書與袁紀同。

〔二〕 語見論語微子篇。

是冬,大司徒伏湛免,尚書令侯霸爲司徒。

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矜嚴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產業,篤志詩書。成哀間,仕爲郎。王莽時,歷職有稱,爲臨淮太守〔一〕。莽敗,霸保郡自守, 吏民安之。更始初,遣謁者徵霸,百姓老弱相攜啼泣,遮使者車,或當道臥。皆曰:“願乞復留侯君期年。”民至戒乳婦勿舉子,侯君當去,俱不能全耳。謁者恐霸 就徵,失亡臨淮,於是不敢〔授〕(受)璽書〔二〕,具以狀聞。會更始敗,世祖即位,徵霸爲尚書令。是時朝廷新立,制度草創,政令有不便於民者,霸輒奏省 之。

〔一〕 臨淮太守,莽時改作“淮平大尹”,此從漢稱。

〔二〕 據東觀記及範書改。

霸闢太原人閔仲叔〔一〕,既至,霸勞問之〔二〕,不及政事。〔仲〕叔對曰〔三〕:“始得明公闢,且喜且懼。何者?喜於爲明公所知,懼於虛薄,不 能宣益拾遺。今未越府閫〔四〕,喜懼才半。親知政教,已見掾吏。及見明公,喜懼皆去。何則?望明公問屬何以明政美俗,調陰陽,訓五品〔五〕,令宇內乂安 也。以〔仲〕叔爲不足問邪?不當闢也。如以爲任用而不使陳之,則爲失人。智者不私人以位,亦不失人,是以喜懼皆去。”因自劾去。後博士徵不至,終於家。

〔一〕 李賢注引謝承書曰:“閔貢字仲叔。”

〔二〕 李賢曰:“勞其勤苦也。”

〔三〕 稱字不當僅呼末字,範書作 “仲叔”,故補之。下同。

〔四〕 閫音捆,即門檻。府閫,府門也。

〔五〕 書堯典曰:“百姓不親,五品不遜。”傳曰:“五品謂五帝。”疏曰:“品謂品秩,一家之內,尊卑之差,即父、母、兄、弟、子是也。教之義、慈、友、恭、孝,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 ”

太子少傅王丹被徵將至,侯霸遣子昱迎拜之,丹下車答拜。昱曰:“家公欲與公俱定恩分〔一〕,何爲拜子孫邪?”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許也。” 〔二〕丹常受人言,有所薦及舉者有罪,丹坐免官,終不言,客甚慚,自絕於丹。丹俄爲太子太傅,使人呼客見之:“何遇丹之薄也?”〔三〕客自安如故。其子有 同門生遭親喪,白丹欲奔之,丹撻之五十。或問其故,丹曰:“世稱鮑叔、管夷吾〔四〕,次則百里奚、蹇叔〔五〕,近則王陽、貢禹〔六〕,歷載彌久,如此其難 也。張、陳兇其終〔七〕,蕭、朱隙其末〔八〕,故敕子孫,友道難立,非保慎不惑,焉能終乎?”

〔一〕 惠棟曰:“丹時爲三公,故曰家公。”楊樹達曰:“家公,猶今人稱‘家君’,謂其父也。”楊說是。“家公”乃昱自稱其父霸也,非謂王丹。

〔二〕 王先謙曰:“丹蓋因霸爲中常侍任子,又仕王莽,故輕之。”

〔三〕 範書王丹傳“何遇”上有“ 謂曰”二字,袁紀當有脫字。

〔四〕 史記管晏列傳曰:管夷吾貧困,常欺鮑叔,鮑叔終善遇之,不以爲言。後鮑叔事公子小白,管夷吾事公子糾。小白立爲桓公,糾死,夷吾囚。鮑叔進夷吾,任政於齊,桓公以霸。管夷吾曰:“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於 是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

〔五〕 史記秦本紀曰:秦穆公聞百里奚賢,以五羖皮贖之於楚,授以國政。百里奚讓曰: “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賢而世莫知。”於是穆公使人厚幣迎蹇叔,以爲上大夫。

〔六〕 王吉與貢禹俱昭宣時琅邪人。漢書王吉傳曰:“吉與貢禹爲友,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取捨同也。”

〔七〕 張,張耳;陳,陳餘。史記張耳陳餘傳曰:戰國時,張耳、陳餘俱爲大梁人。餘年少,父事張耳,兩人相與爲刎頸交。秦末,張耳以陳餘不肯救趙,收餘兵,遂有郤。楚漢相爭時,張耳隨韓信擊趙,破井陘,斬陳餘泜水上。

〔八〕 漢書蕭望之傳曰:蕭育少與陳鹹、朱博爲友,着聞當世。往者有王陽、貢禹,故長安語曰“蕭朱結綬,王貢彈冠”,言其相薦達也。朱博攀援鹹、育而進,雖晚出而先至將軍上卿,位極亞相。育與博遂有隙,不能終,故世以交爲難。

丹字仲回,京兆下邽人。王莽時,連徵不至,避世隴西,隱居養志。家累千金,好施周急。每歲時農畢,察彊力多收者,載酒餚而勞之。其墮懶不收者, 恥不獲勞,無不力田者。聚落化之,遂以殷富。閭里犯罪者,喻其父兄而致之法。喪憂者,量其資財,爲之制度,丹親任其事。行之十年,民皆敦厚。陳遵者,豪傑 之士也。遵友人喪,親賻縑百匹,丹獨送縑一匹,曰:“如丹是縑,皆出機杼也。”遵有慚色,欲與丹相結,丹未之許也。更始時,遵北使匈奴,過辭于丹,丹謂遵 曰: “俱遭亂世,唯我二人爲天地所遺。今子使絕域,無以相贈,贈子以不拜〔一〕。”其高抗不屈,皆此類也。衛尉銚期、執金吾寇恂亦慕而友之,名重當世。頃之遜 位,卒於家。

〔一〕 東觀記曰:“遂揖而別,遵甚悅之。”按史記汲黯傳曰:“

大將軍青既益尊,然黯與亢禮,曰:‘夫以大將軍有揖客,反不重邪?’”王丹長揖不拜,正用汲黯故事,故遵悅而去。

是歲,徵會稽嚴光〔一〕、太原周黨。

〔一〕 沈欽韓曰:“吳志注會稽典錄曰:‘徵士餘姚嚴遵,王莽徵聘,抗節不行。’董斯張曰:光本新野人,避亂會稽。任延傳雲:‘

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亂江南者,皆未還中土。會稽頗稱多士,延爲會稽都尉,如董子儀、嚴子陵皆待以師友之禮。’以此證之,子陵非會稽人明矣。”

光字子陵,少與世祖同學。世祖即位,下詔徵光。光變名姓,漁釣川澤。至是復以禮求光,光不得已,舁疾詣京師〔一〕。上就見光曰:“子陵不可相助邪? ”光臥而應曰:“士固有執節者,何至相逼乎?”天子欲以爲三公,光稱病而退,不可得而爵也。

〔一〕 說文曰:“舁,共舉也。讀若餘。”

黨字伯況,舉動必以禮。赤眉之亂,所在殘破,至太原,聞黨德行,不入其邑,由是名重天下。三徵然後至,黨着短布單衣,榖皮綃頭〔一〕,見於尚 書。欲令黨改冠服,黨曰:“朝廷本以是故徵之,安可復更邪?”遂見,自陳願守所志,上聽之。詔曰:“許由不仕有唐〔二〕,帝德不衰;夷齊不食周粟〔三〕, 王道不虧。不忍使黨久逡巡於污居之朝,其賜帛四十匹,遣歸田裏。”博士範升奏毀黨曰:“臣聞堯不須許由、巢父而天下治,周不待伯夷、叔齊而王道成。巍巍蕩 蕩,至今不絕。臣伏見太原周黨,使者三聘,乃肯就車。陛下親見,詣庭,黨伏而不謁。偃蹇自高,逡巡求退,釣採華名,以誇主上。臣愚以爲黨等不達政事,未足 進用。臣願與黨並論雲臺之上〔四〕,考試圖國之道。不如臣言,請伏虛誣之罪。”書奏,天子示公卿。詔曰:“自古堯有許由、巢父,周有伯夷、叔齊,自朕高祖 有南山四皓〔五〕,自古聖王,皆有異士,非獨今也。伯夷、叔齊不食周粟,太原周黨不食朕祿,亦各有志焉。”黨既退,着書上下篇,終於沔池〔六〕,百姓賢而 祠之。

〔一〕 李賢曰:“說文:‘綃,生絲也,從系肖聲,音消。’案:此字當作‘幧’,音此消反,其字從巾。古詩云:‘少年見羅敷,脫巾着幧頭。’鄭玄注儀禮雲:‘如今着幓頭,自項中而前,交額上,卻繞髻也。’而此乃以榖樹皮爲綃頭也。”

〔二〕 史記伯夷列傳曰:“說者曰堯讓天下於許由,許由不受,恥之逃隱。”正義引皇甫謐高士傳曰:“許由字武仲。堯聞致天下而讓焉,乃退而遁於中嶽 潁水之陽,箕山之下隱。堯又召爲九州長,由不欲聞之,洗耳於潁水濱。時有巢父牽犢欲飲之,見由洗耳,問其故。對曰:‘堯欲召我爲九州長,惡聞其聲,是故洗 耳。’巢父曰:“子若處高岸深谷,人道不通,誰能見子?子故浮游,欲聞求其名譽,污吾犢口。 ’牽犢上流飲之。”

〔三〕 夷齊,即伯夷、叔齊也。武王滅殷,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齊恥之,不食周粟,遂餓死於首陽山。事見史記本傳。

〔四〕 續漢志曰:“雲臺,國家之所造,圖書、術籍、珍玩、寶怪藏焉。”

〔五〕 四皓,即東園公、角里先生、綺裏季、夏黃公。漢高祖求之數歲,皆匿逃不就。高祖欲廢太子而立趙王如意。 呂后從張良計,卑辭厚禮,迎此四人營護太子。高祖見而大驚,廢立事遂寢。事見史記留侯世家。因四人隱匿於熊耳山中又稱商山故史稱“商山四皓”。又陳留耆舊 傳曰:“避地南山。”陶淵明詩亦曰“黃綺之南山。”則以商山在長安南,故又稱其爲南山矣。

〔六〕 惠棟曰:“袁紀‘終於沔池 ’,疑即澠池也。”按範書逸民傳作“黽池”。

是時太原王霸、北海逢萌亦隱居養志,俱被聘。霸到尚書,拜不稱臣。問其故,答曰:“天子有所不臣,諸侯有所不友。”〔一〕遂以疾歸,茅屋蓬戶, 不厭其樂。萌少給事亭長,慨然嘆曰:“大丈夫焉能爲人役哉。”遂去就師。聞王莽居攝,子宇諫莽,殺之。萌會友人曰:“三綱絕矣,禍將及人。”即解衣冠掛東 都城門,將家屬客於遼東。天下定,乃還琅邪不其山中〔二〕,以德讓導鄰里,聚落化之。詔書徵萌上道,迷不知東西,萌曰:“朝廷所以徵我者,以吾聰明睿智, 有益於政耳。今方面尚不知,安能濟政?”即歸,後連徵不起。

〔一〕 禮記儒行篇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王霸之言,蓋本於此。

〔二〕 範書逸民傳作“乃之琅邪勞山”。按御覽卷四二引伏琛齊記曰:“不其城南二十里有大勞山、小勞山,在海側。”又按續漢郡國志,東萊郡有不其侯國,舊屬琅邪郡。劉昭注引三齊記曰:“鄭玄教授不其山。”則勞山因其所在侯國之名而稱不其山,袁紀用其別名也。

袁宏曰:夫金剛水柔,性之別也;員行方止,器之異也。故善御性者,不違金水之質;善爲器者,不易方員之用。物誠有之,人亦宜然。故肆然獨 往,不可襲以章服者,山林之性也;鞠躬履方,可屈而爲用者,廟堂之材也。是以先王順而通之,使各得其性,故有內外隱顯之道焉。末世凌遲治亂多端,隱者之 作,其流衆矣。或利競滋興,靜以鎮世;或時難迍邅〔一〕,處以全身;或性不和物,退以圖安;或情不能嘿,卷以避禍。凡此之徒,有爲而然,非真性也。而有道 之君,皆禮而崇之,所以抑進取而止躁競也。嗚呼!世俗之賓,方抵掌而擊之,以爲譏笑,豈不哀哉!

〔一〕 易屯曰:“屯如邅如。”疏曰:“屯是屯難,邅是邅回。”迍邅一詞,謂時運艱難,畏難而徘徊也。

自王莽末,天下旱蝗,稼谷不成。至建武之初,一石粟直黃金一斤〔一〕,而人相食。二年秋,野谷旅生〔二〕,野蠶成繭,民收其實,以爲衣糧。是歲,野谷生漸少,南畝益墾矣。

〔一〕 範書作“黃金一斤,易粟一斛”。東觀記與袁紀同。

〔二〕 晉灼曰:“野生曰旅。”

六年(庚寅、三〇)

春正月丙辰,改舂陵爲章陵,複比豐、沛。

劉隆等破舒城,斬李憲。

二月,吳漢拔朐城,董憲、龐萌逃出,漢執其妻子。憲流涕謝吏士曰:“妻子皆已得矣。久苦諸公。” 將十餘騎欲從間道詣上降,追兵至,皆斬之。於是天下粗定,唯隴蜀未平。

上乃休諸將於洛陽,分軍士於河內,數置酒,會諸將,輒加賞賜。每幸郡國,見父老掾吏,問數十年事,吏民皆驚喜令自以見識,各盡力命焉。初,軍旅間賊檄日以百數,上猶以餘暇講誦經書,自河圖洛書,讖記之文,無不畢覽。

王元說隗囂曰:“天下成敗未可知,天水完富,士馬最彊。宜北取西河,東收關中,按秦舊跡,表裏河山。元請以一丸泥,爲大王東封函谷關,此萬世之 一時也。既不能爲此,且畜養士馬,據隘自守,曠日持久,以待四方之變,圖王不成,其弊猶足以霸。要之,魚不可以脫於泉〔一〕,一失權柄,神龍還與螾同 〔二〕。前更始都長安,四方向應,以爲真定也。一朝壞敗,大王幾無所據。今南有公孫,北有文伯,江湖海濱,王公十數,而欲信儒生之語〔三〕,棄千乘之基, 羈旅危國,以求安全,是由覆車之軌,計之不可者也。”囂心然之。

〔一〕 見老子三十六章。“泉”作 “淵”,袁紀作“泉”乃唐人避諱所改。

〔二〕 語出慎子。螾,蚯蚓也。

〔三〕 按儒生指班彪、鄭興。班彪作王命論以諷囂;鄭興諫囂止稱王,又阻囂廣置職位以自尊高。詳見後文。

是時公孫述遣兵出江關,敗南郡〔一〕。上因欲從天水伐蜀,從褒、斜,江關路遠而多阻,莫若從西州,因便以舉,則兵彊財富。囂雖遣子入侍,而心懷 兩端,常思王元之言,欲據一方,不欲早定。乃覆上書,盛言:“蜀道危險,棧閣敗絕〔二〕,丈尺之地,側不得通。述性嚴酷,上下相患,須其罪惡孰着,大呼向 應之勢也。”

〔一〕 範書公孫述傳曰:“六年,述遣戎與將軍任滿出江關,下臨沮、夷陵間,招其故衆,因欲取荊州諸郡,竟不能克。”戎者,田戎也。南郡即屬荊州。據此則袁紀“敗”下恐脫“於”字。

〔二〕 李賢曰:“棧閣者,山路懸險,棧木爲閣道。”

來歙素剛,聞囂有異議,遂發憤責囂曰:“國家以君爲知臧否,曉興廢,故爲手書,以暢聖意。既遣伯春〔一〕,複用邪惑之言,族滅之計,叛主負子, 背忠信,傷仁義。吉凶之決,在於今日。”欲前刺囂,而左右兵多,囂欲害歙,歙持節就車。囂逾怒,欲殺歙,王遵諫曰:“愚聞爲國者慎名與器,爲家者畏怨重 禍。各器俱慎則下伏其令,怨禍不輕即家受其福〔二〕。今將軍遣子質漢,而外懷他心,名器逆矣。既違其命,又殺其使,輕怨禍矣。古者列國兵交,不絕其使,所 以重兵貴和而不任戰也。春秋傳曰:交兵,使通可也〔三〕。何況持王命質而犯之哉?上不合於正義,內不周於長利,苟行盜賊之短策,又何是非之能識!加以伯春 委身,已在闕庭,而屠漢使,此踐機試劍,授刃於頸也。君叔雖單居〔四〕,陛下之外兄也〔五〕。屠之未損於漢,而隨以族敗。昔宋執楚使,遂有易子之禍 〔六〕。小國猶不可辱,況萬乘之主乎?”歙知黨多在西州,救助非一,遂得免。王遵亦豪傑士也,既而降漢,封上雒侯。

〔一〕 伯春,隗囂長子恂之字,時在洛陽爲人質。

〔二〕 “怨禍不輕”,範書來歙傳作“輕用怨禍”。不輕,重視之意。怨禍不輕即謹慎對待,不加重怨禍,故能家受其福。聯繫下文,袁紀是。

〔三〕 成公九年左傳曰:“兵交,使在其間可也。”

〔四〕 範書來歙傳作“單車遠使” 。

〔五〕 李賢曰:“光武之姑子,故曰外兄也。”

〔六〕 宣公十四年左傳曰:楚子使申舟聘於齊,曰“無假道於宋”。及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 亡也。亡一也。”乃殺申舟。又宣公十五年左傳曰:楚師欲久圍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楚帥子反之牀,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 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

初,囂問班彪曰:“往者周亡,戰國並爭,天下分裂,數世然後始定。意者縱橫之事復起於今日乎?將承運迭興,在一人也?願先生論之。”對曰“周之 興廢,與漢不同。周立爵五等,諸侯從政,本根既微,枝葉彊大,故其末流有縱橫之事,其勢然也。漢家乘秦之制,郡縣治民,臣無百年之柄。至成帝,假借外家, 哀平短祚,國嗣三絕〔一〕。危自上起,傷不及下,故王氏之貴,傾擅朝廷,能竊號位,而不根於民,是以即真之後,天下莫不引領而思漢。十餘年間,天下中外騷 擾〔二〕,遠近俱發,假號雲合,鹹稱劉氏,不謀而同辭。方今雄傑跨州城者,皆無七國世業之資。詩云:‘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視四方,求民之瘼。’〔三〕 今民謳吟思漢,向仰劉氏,已可知矣。”囂曰:“先生言周、漢之勢可也;至於但見愚民習識劉氏姓號之故,而謂漢家復興,疏矣。昔秦失其鹿,劉季逐而得之 〔四〕,時民復知漢乎?”

〔一〕 李賢曰:“哀帝在位六年,平帝在位五年,故曰短祚。成、哀、平俱無子,是三絕也。”

〔二〕 範書班彪傳此句無“天下” 二字,恐系衍文。

〔三〕 見詩大雅皇矣。

〔四〕 李賢引太公六韜曰:“取天下如逐鹿,鹿得,天下共分其肉也。”按劉季即漢高祖劉邦,其字季。

彪既感囂言,又愍狂狡之不息,迺着王命論,以救時難。曰:

昔在帝堯之禪曰:“諮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舜亦以命禹〔一〕。洎於稷、契,鹹佐唐堯,光濟四海,奕世載德,至於湯、武,而有天下。雖遭 遇異時,而禪代不同,至於應天順民,其揆一也。故劉氏承堯之祚,氏族之世,着乎春秋〔二〕。唐據火德,而漢紹之,始起沛澤,則神母夜號,以彰赤帝之符。由 是言之,帝王之祚,必有明聖顯懿之德,豐功厚利積累之業,然後精誠通乎神明,流澤加乎生民,故能爲鬼神所福向,天下所歸往,未見運世無本,功德不紀,而得 掘起在此位者也。世俗見高祖興於布衣,不達其故,以爲適遭暴亂,得奮其劍,遊說之士至比天下於逐鹿,捷者幸而得之,不知神器有命,不可以智力求。悲夫,亂 世所以多亂臣賊子者也!若然者,豈獨闇於天道哉?又不睹之於人事矣!

〔一〕 以上語見論語堯曰篇。

〔二〕 文公十三年左傳曰: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乃使魏壽餘僞以魏叛者,以誘士會。既歸,“魏人噪而還。秦人歸其帑。其處者爲劉氏”。楊伯駿曰:“士 會之子孫有未返晉而仍居秦者,以爲劉氏。所以氏劉者,士會堯後,昭二十九年傳稱‘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則爲劉累之胤,故復累之姓也。”

夫饑饉流離,單寒道路,思有短福之襲〔一〕,擔石之蓄,所願不過一金,然終不免轉死溝壑。何則?貧窮亦有命也。況乎天子之貴,四海之富,神 明之祚,可得而妄處哉?故遭罹厄會,竊其權柄,勇如信、布〔二〕,彊如梁、籍〔三〕,成如王莽,然卒潤鑊伏質,烹俎分裂;又況麼麼〔四〕,不及數子,而欲 晻奸天位者乎?是故駑蹇之乘,不騁千里之路;鷰雀之儔,不奮六翮之用;楶梲之材,不荷棟樑之任;斗筲之子,不秉帝王之重。易曰“鼎折足,覆公餗”,言不勝 其任也。

〔一〕 漢書敘傳“襲”作“褻”。師古曰:“謂親身之衣也。”又曰:“一說雲衣破壞之餘曰褻。”文稍異。

〔二〕 信,韓信;布,英布。

〔三〕 梁,項梁;籍,項籍,即項羽也。

〔四〕 漢書敘傳“麼”作“□”。師古引鄭玄曰:“□音麼,小也。”

當秦之末,豪傑共推陳嬰而王之,其母止之曰:“自吾爲子家婦,而世貧賤,今卒富貴,不祥,不如以兵屬人,事成受其利,不成禍其所歸。”嬰從 其言,而陳氏以寧。王陵之母,亦見項氏之必亡,劉氏之將興也。是時陵爲漢將,而母獲於楚,有漢使來,陵母見之,謂曰:“願告吾子,漢王長者,必得天下,子 謹事之,無有二心。”遂對漢使伏劍〔一〕,以固勉陵。其後果定於漢,陵爲宰相封侯。夫以匹婦之明,猶能推事理之致,探禍福之機,全宗祀於無窮,重冊書於春 秋〔二〕,而況大丈夫之事乎!是故窮達有命,吉凶由人。嬰母知廢,陵母知興,審此二者,帝王之分決矣。

〔一〕 漢書敘傳“伏劍”下有“而死”二字,袁紀恐脫。

〔二〕 此春秋乃史書之總稱也。

蓋在高祖,其興也有五:一曰帝堯之苗裔,二曰體貌多奇異,三曰神武有徵應,四曰寬明而仁恕,五曰知人善任使。加以信誠好謀,達於聽受,見善 如不及,用人如由己,從諫如順流,趨時如向起〔一〕;當食吐哺,納子房之策〔二〕;濯足揮洗,揖酈生之說〔三〕;悟戍卒之言,斷懷土之情〔四〕;高四皓之 名,割肌膚之愛〔五〕;舉韓信於行陣,收陳平於亡命;英雄陳力,羣策畢舉,此高祖之大略,所以成帝業也。若乃靈瑞符應,又可略聞矣。初,劉媼妊高祖,而夢 與神遇,震電晦暝,有龍蛇之怪。及長而多靈,有異於衆。是以王、武感物而折契〔六〕,呂公觀形而進女,秦始皇東遊以厭其氣,呂后望雲而知其所處,始受命則 白蛇分,西入關則五星聚。故淮陰、留侯謂之天授,非人力。

〔一〕 “起”,漢書敘傳作“赴” 。

〔二〕 項羽圍劉邦於滎陽,酈食其勸劉邦復立六國之後,以撓楚權。時高祖方食,張良從外來謁,聞之諫以八不可,劉邦輟食吐哺,罵曰:“豎儒,幾敗而公事!”令趣銷印。事見史記留侯世家。

〔三〕 劉邦於高陽傳舍,使人召酈食其。食其至,邦倨坐令兩女子洗足。食其長揖不拜曰:“必聚徒合義兵誅無道秦,不宜倨見長者。”於是邦輟洗,起攝衣,延食其上坐。事見史記酈生陸賈傳。按漢書敘傳、荀悅漢紀、文選引王命論均作“拔足揮洗” 。

〔四〕 戍卒,婁敬也。時劉邦羣臣皆山東人,願都洛陽。敬衣羊裘,入說劉邦,“入關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搤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張良亦言入關便,劉邦即日西都關中。事見史記劉敬傳。又師古曰:“洛陽近沛,高祖耒都關中,故云斷懷土之情也。”

〔五〕 以四皓輔佐太子,而止趙王之代立。

〔六〕 王,王媼;武,武負。劉邦從之貰酒,此兩家常折券棄責以待之。事見史記高祖本紀。

歷古今之得失,驗行事之成敗,稽帝王之世運,考五者之所謂,趣舍不厭斯位,符應不同斯度,而苟昧權利,越次妄據,外不量力,內不知命,必喪 保家之主,失天年之壽,遇折足之兇,伏斧鉞之誅。英雄誠知覺寤,畏若禍戒〔一〕,超然遠覽,淵然深識,收陵、嬰之明分,絕信、布之覬覦,拒逐鹿之瞽說,審 神器之有授,無貪不可幾〔二〕,爲二母之所笑,則福祚流於子孫,天祿永終矣!

〔一〕 師古曰:“若,順也。”

〔二〕 師古曰:“不可幾,謂不可庶幾而望也。一說,幾讀曰冀。”

囂不寤,彪乃轉之河西,大將軍竇融諮訪焉。

彪字叔皮,右扶風安陵人。成帝時,彪姑爲倢妤,諸父昆弟,貴幸當世。父稚,王莽時爲廣平太守〔一〕。莽攝政,欲文致太平,使侯者分行風俗,採頌 聲。稚無所上,被劾爲延陵園郎,由是班氏不顯莽朝。彪幼好學,家有賜書〔二〕,內足於財,好古之士,父黨揚子云已下,莫不造其門。年二十而天下亂,因避地 西州。

〔一〕 漢書敘傳作“哀帝即位,出稚爲西河屬國都尉,遷廣平相”。範書班彪傳作“哀帝時爲廣平太守”。洪頤烜曰:“諸侯王表:‘

平幹繆王元,五鳳二年坐殺謁者,會薨,不得代。’則自平幹廢后,廣平仍爲郡。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王漢以夷王弟,詔封廣平。是稚先遷廣平太守,後隨國改爲相。敘傳據終後言之,故所載不同。 ”又今按:袁紀“王莽時”恐當作“哀帝時”,方與下文“莽攝政”相合。

〔二〕 漢書敘傳曰:“班斿博學有俊材,與劉向校祕書,上器其能,賜以祕書之副。”

及囂將背漢,竇融與書責讓之曰:“將軍當厄會之際,乘不利之時,承事本朝,委身於國,忠孝冠周、霍〔一〕,德讓配吳、札〔二〕,融等所以服高 義,願爲役者也。忿悁之間,改節易圖,百年累之,一朝毀之,豈不惜乎!殆執事者貪功建謀,以至於此,融竊痛之!融聞智者不危衆以舉事,仁者不達義以要利。 初事本朝,稽首北面,忠臣節也。及遣伯春,重涕相送,慈父恩也。俄而背之,謂吏士何?忍而出之,謂留子何〔三〕?自起兵以來,轉相攻擊,城郭皆爲丘墟,生 民轉於溝壑。今其存者,非鋒刃之餘,則流亡之孤。今傷痍之體未愈,哭泣之聲未絕。幸賴天運少還,而大將軍復重其難,是使瘡痍不得遂瘳,幼孤復見流離。庸人 且爲流涕,況仁者乎?惟將軍省察之。”囂不納,融乃與五郡太守請師期。世祖嘉美之。

〔一〕 周,周勃;霍,霍光。

〔二〕 吳,吳太伯仲雍;札,吳季札。

〔三〕 楊樹達曰:“留子,謂留漢之子耳。”按即隗恂字伯春者也。

夏四月,上幸長安,謁園陵。

諸將議,欲“延囂日月之期,許爵其將帥,以散其謀”。祭遵曰:“囂奸計久矣。今若案兵引日,則其謀益深,而公孫得固其奸謀,不如遂進。”上從之,遣吳漢、耿弇諸將從隴道擊蜀。隗囂使王元據隴坻,伐樹木以塞隴道。諸將與戰,不利,還屯三輔。

馬援上書曰:“援自念事陛下,本無公輔之薦,左右之助。臣不自陳,陛下何因聞之。故臣不復避瞽言,昧死陳誠。臣與囂往爲知交,今聞與來歙書,深 更怨臣,自計無負於囂。遣臣東,謂臣曰:‘僕北面稱臣,加以本欲爲漢,足下往觀其政,於汝意可,即專心矣。 ’臣還報以赤心,欲囂善耳,非欲陷於非義也。囂自挾奸心,盜憎主人〔一〕,反欲歸怨於臣。臣欲遂退不言,則無以報陛下。願詣行在所,得露心腹,陳滅西州之 術,然後退就壟畝,飯蔬飲水,隨四民之職〔二〕,死無所恨。”上報許。援東詣京師,具言擊囂之計,上大悅,謂援曰:“吾方西誅隗囂,待詔勉卒所志。”

〔一〕 成公十五年左傳曰:“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盜憎主人,民惡其上。子好直言,必及於難。’”楊伯峻曰:“意謂盜不能憎恨主人,百姓 不能厭惡統治者。此二語蓋當時俗諺,周語中單襄公引諺‘獸惡其網,民惡其上’,說苑敬慎篇引金人銘‘盜怨主人,民害其貴’,孔子家語觀周篇亦引金人銘,作 ‘盜憎主人,民怨其上’,大致相同。”

〔二〕 成公元年穀梁傳曰:“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此四民乃平民布衣之總稱。

是時建威將軍耿弇屯漆,徵虜將軍祭遵屯汧,徵西將軍馮異屯上林,大司馬吳漢在長安,中郎將來歙〔監〕(堅)領衆軍在安民〔一〕。援始將突騎五千匹,諸將每疑議,更請呼援,鹹敬重焉,而來歙深與援善。

〔一〕 堅監形近而訛,故改之。

囂覆上疏曰:“吏民聞大兵卒至,驚恐自救,臣囂不能禁止。兵雖有大利,不敢廢臣子之節,親自追還。昔虞舜事父,大杖則走,小杖則受〔一〕。臣雖 不敏,不敢不勉。今臣之在本朝,如遂蒙恩,更得洗心,死骨不朽。”有司以囂慢,誅其子恂〔二〕。上不忍,復使歙至汧,賜囂書曰:“昔柴將軍與韓信書雲: ‘陛下寬仁,雖有亡叛而後歸,輒復位號,不誅也。’〔三〕故復賜書。深言則似不遜,略言則事不決。今若束手,復遣恂弟詣闕,有全爵祿之福。吾年已〔三〕 (五)十餘〔四〕,在甲兵中十年,厭浮語虛辭。即不欲,勿報。”囂知世祖籌之明,乃遣使稱臣於蜀。公孔述以囂爲朔寧王,數遣兵助囂。

〔一〕 李賢曰:“家語孔子謂曾子之辭。”

〔二〕 範書隗囂傳“誅”上有“請 ”字,袁紀恐脫。

〔三〕 以上見史記韓信盧綰傳。此韓信非淮陰侯,實韓王信也。信音申。

〔四〕 南監本作“五十餘”,蔣本從之,而黃本作“三十餘”。按範書作“年垂四十”,與黃本略同。光武帝二十八起兵,至此建武六年,實三十七歲,故黃本是,據以改定。

太原人溫序,爲護羌校尉〔一〕,行〔部〕(步)至襄武〔二〕,爲囂將苟宇所執。欲生降之,謂序曰:“並勢力,天下可圖也。”序曰:“受國重任, 本當效死,義不貪生。”宇復曉喻序,序怒叱之曰:“虜何敢脅漢將!”左右欲殺之,宇止之曰:“義士欲死節,賜劍令自裁。”序受劍,銜須嘆曰:“既爲賊所 迫,無令須污土。”遂伏劍。上聞而憐之,賜洛陽城旁□地,谷千斛,縑五百匹,除序子壽爲郎,遷鄒平侯相。壽夢序告之曰:“久客思鄉里。”壽即棄官,上書乞 將序骸骨葬舊塋,詔許焉。

〔一〕 範書獨行傳亦作“護羌校尉 ”。而通鑑考異曰:“檢西羌傳,九年方置此官,牛邯爲之。又云:‘邯卒,職省。’則序無緣作‘

護羌’,今但云校尉。”又沈欽韓曰:“案前此敘州爲隗囂竇融,無庸置此官。傳在六年誤矣。”今按東觀記亦同袁紀,然類聚卷二〇引續漢書作“護軍校尉”。據考異及沈欽韓之說,此時既不當有 “護羌校尉”一職,則“羌”系“軍”之誤,無疑焉。

〔二〕 行步,殊不辭。其本意系按行其部,則“步”系“部”之誤。

冬十二月癸巳,詔曰:“間者以軍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十一之稅。今往往屯田,其令郡國田租三十稅一,如舊制焉。”

馮異在關中久,求還京師,上不聽。有人上書言馮異專制關中,威福自由,號“咸陽王”。上以章示異,惶恐謝曰:“臣本諸生,遇受命之會,過蒙顧 盼,充備行伍,班大將,爵爲通侯;雖受任方面,豫有微功,此皆國家謨謀,非臣所及也。臣伏自思惟:奉承詔旨,則戰無不克;率臣私心,則未嘗不悔。陛下獨見 之明,久而益遠,乃知‘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一〕。當兵革始起,豪傑競逐。臣在傾側之中,尚無過差之志,況天下平定,上尊下卑者乎!誠宜謹守愚忠, 以自終始。伏願明主,知臣素心。”詔曰:“將軍之於國家,義則君臣,恩猶父子。何嫌何疑,而有懼意?”

〔一〕 見論語公冶長,子貢之語。

是冬,馮異、岑彭朝京師。上謂公卿曰:“馮將軍是我兵起時主簿也。”使中黃門賜異珍寶、衣服。詔曰:“倉卒無蕪蔞亭豆粥,呼沱河麥飯也。” 〔一〕異謝曰:“臣聞管仲謂桓公曰:‘願君無忘射鉤,臣無忘檻車。’〔二〕齊國賴之。臣願陛下無忘父城〔三〕,則百僚蒙恩,天下幸甚。”後遣異將妻子西。 彭亦數宴見,寬加賞賜。既而還南,使過家上先人冢,詔大長秋朔望問〔太〕夫人起居〔四〕。

〔一〕 範書馮異傳詔文尚有“厚意久不報”五字。

〔二〕 管仲曾射桓公中鉤;桓公立,魯曾囚管仲於檻車,送之齊。新序又曰:“齊桓公與管仲飲,酒酣,管仲上壽曰:‘願君無忘出奔於莒也,臣亦無忘束縛於魯也。”

〔三〕 範書馮異傳此句作“臣亦願國家無忘河北之難,小臣不敢忘巾車之恩。”袁紀“無忘父城”,依管仲文例,當是馮異不忘之事。時異佐父城長苗萌拒漢兵,出行被俘於巾車鄉,始降光武。事見卷一。故“陛下”下當脫“無忘河北,臣”五字。

〔四〕 據範書岑彭傳補。

詔諸侯就國。耿純上書,願奮擊公孫述。又陳前在東郡,誅涿郡太守朱英親屬,涿郡誠不自安〔一〕。乃更封純爲東光侯。上曰:“

文帝謂周勃曰:‘丞相吾所重也,君爲我率諸侯就國。’〔二〕今亦然哉。”純遂就國,吊死問傷,國中愛之。

〔一〕 耿純封高陽侯,高陽縣屬涿郡,故不自安。

〔二〕 語出漢書周勃傳。然“君” 作“其”,“吾”、“我”均作“朕”,“諸侯”作“ 列侯”,“就”作“之”。袁紀所引多失其舊。

袁宏曰:夫萬物云爲趣舍不同,愛惡生殺,最其甚大者也。縱而不一,亂亡之道。故明王制設號令,所以一物心而治亂亡也。今誅惡之臣,內懼私憾,不慮其弊,從而易之,是下用情而法不一也。不一則多變,多變則害生。故王者之所保,在於法一而不變乎!

靈壽侯邳彤薨。

世祖既平邯鄲,遣任光還信都,更封陵鄉侯。李忠爲中水侯,遷丹陽太守,治甚有稱,爲天下第一。

後漢光武皇帝紀六卷第六

七年(辛卯、三一)

春正月丙申,詔天下繫囚非殊死者,一切勿治。

是時海內新安,民得休息,皆樂吏職而勸農桑,風俗和 同,人自修飾。上惟王莽僞薄之化,思有以改其弊,於是黜虛華,進淳樸,聽言觀行,明試以功,名實不相冒,而能否彰矣。又念前世,園陵太盛,王侯吏人,轉相 仿競。乃下詔曰:“世俗不以厚〔葬〕(薄)爲鄙陋〔一〕,富者過奢,貧者殫財,刑法不能禁〔二〕,禮義不能止,倉卒以來,乃知其咎。佈告天下,令知忠臣孝 子薄葬送終之義。”

〔一〕 據果親王校而改。

〔二〕 “刑”原作“形”,據黃本逕改。

癸亥晦,日有蝕之〔一〕。詔曰:“陰陽錯謬,日月薄蝕。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其赦天下。公卿百寮,各上封事,無有所諱,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二〕於是馮衍上書陳事:一曰顯文德,二曰褒武烈,三曰修舊功,四曰招俊傑,五曰明好惡,六曰簡法令,七曰差祿秩,八曰撫邊境〔三〕。書奏,上將召見之。 後以讒不得入。

〔一〕 此係重文,當刪。詳見下文之注。

〔二〕 範書此詔乃夏四月壬午所下,此段及袁宏曰皆當移置“衆不染於辭”之後。

〔三〕 馮衍上此書,範書本傳作建武六年事。

袁宏曰:夫讒之爲害,天下之患也。闇主則理固然矣,賢君而讒言不絕者,豈不哀哉!夫人君之情,不能太形於外。夫好惡是非之情形於外,則愛憎 譭譽之變應於事矣。故因其所好而進之,因其所惡而退之,因其所是而美之,因其所非而疾之。惡而於無嫌之地,而人主不必悟者,讒人之所資也。夫讒人之心,非 專在傷物,處之不以忠信,其言多害也。何以知其然?夫欲合主之情,必務求其所欲。所惡者一人,所害者萬物,故其毀傷,不亦衆乎?若夫聲色喜怒之際,虛實利 害之間,以微售其言,焉可數哉?是以古之明君,知視聽之所屬,不能不關於物也;知一己之明,不能不滯於情也。求忠信之人,而置之左右,故好惡是非之情,未 嘗宣於外,而愛憎譭譽之言,無由而至矣。

〔三〕(二)月癸亥晦,日有蝕之〔一〕。是時宰相多以功舉,官人率由舊恩,天子勤吏治,俗頗苛刻,因是變也。

〔一〕 按二月癸巳晦,三月乃癸亥晦,續漢五行志正作“三月”,範書亦同,故據以改。又前文正月亦有“癸亥晦,日有食之”七字。按正月甲子晦,紀文亦不合,明系錯簡重出。

太中大夫鄭興上疏曰:“臣聞‘國無政,不用善,則取謫於日月之□,故政不可不慎也。其道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一〕,此應 變之要也。昔在帝堯,洪水滔天,帝求俾乂〔二〕,嶽曰‘ 鯀哉’。帝知鯀不可,然猶屈己之是,從嶽之非,重違衆也。昔齊桓公避亂於莒,鮑叔從焉;既反國,鮑叔舉管仲,桓公從之,遂立九合之功。晉文公奔翟,從者五 人;既得晉國,將謀元帥,趙衰以□谷爲閱禮樂,敦詩書,使將中軍,而五子下之,故能伏彊楚於城濮,納天子於王城。今兗職有闕,朝論輒議功臣。功臣用,則 鮑、趙之舉息矣。願陛下上師陶唐,下覽齊晉,以成屈己從衆之德,以濟羣臣舉善之美。臣聞上竭聰明,則下懼其罪。故日者君象也,月者臣象也。君威亢急,則臣 道迫促。願陛下留神寬恕,以崇柔克之德。”不從。

〔一〕 出昭公七年左傳晉士文伯之語。

〔二〕 書堯典作“有能俾乂”。俾,使也;乂,治也。所求乃能治水者也。

興字少贛,河南開封人。嘗從劉歆學講議,歆美其才,學者皆師之。興既之敘州,坐事免。會赤眉作亂,東道不通,興乃歸隗囂〔一〕。囂貳於漢,興每 匡諫,言辭懇至,囂雖內不能悅,而外相崇禮。興求歸葬父母,囂不聽,而徙舍益祿。興見囂曰:“昔嘗同僚,故歸骸骨,非敢爲用也,求爲先人遺類耳。幸蒙覆 載,得自保全。今乞骸骨,而徙舍益祿。興聞事親之道,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奉以周旋,不敢失墜。今爲父母乞身,得益祿而止,是以父母爲請 也,無禮甚矣。將軍焉用之!”囂曰:“幸甚。”乃爲辦裝,使與妻子俱。

〔一〕 範書鄭興傳曰:更始都長安,“拜興爲諫議大夫,使安集關西,乃朔方、敘、益三州。還,拜敘州刺史。會天水有反者,攻殺郡守,興坐免。時赤眉入關,東道不通,興迺西歸”。興、囂俱曾事更始故興曰“昔嘗同僚”。袁紀失於過簡,意反不明。

上聞興歸,徵爲太中大夫。光祿勳杜林上書薦興曰:“執義堅固,敦於詩書,好古博物,見疑不惑,宜侍帷幄,以益萬分。”於是敬異焉,每朝有大議, 輒訪問興。上嘗以郊祀事問曰:“欲以讖決之,何如?”興曰:“臣不爲讖。”上怒曰:“卿不言讖,非之邪?” 興曰:“臣於書有所未學,而無敢非。”上乃解曰:“ 言不當若是邪。”興數言事,文辭溫雅,然以不合旨,又不善讖,故不得親用。

有子曰衆,以才學知名。其後皇太子及山陽王〔一〕,因虎賁將梁松束帛聘衆。衆謂松曰:“太子儲君,無外交之義。漢有舊制,藩王不得私通賓客。” 遂辭不受。松曰:“長者意,不可逆也。”衆曰:“犯禁得罪,不如守正而死。”太子及王聞之,嘉而不彊。及梁氏敗,賓客多坐之,衆不染於辭。

〔一〕 小陽王,劉荊也,陰皇后所生。

夏五月,前將軍李通爲大司空。

秋,隗囂遣步騎三萬侵三輔,耿弇遣數百騎與戰,爲囂所破。囂將分兵取栒邑,馮異聞之,馳據其城。諸將皆曰:“虜兵乘勝,不可爭鋒。”異曰:“若 虜得栒邑,則三輔動矣。攻者不足,守者有餘。今先據栒邑,以逸待勞,非所謂爭鋒也。”遂馳入栒邑〔一〕,閉城,偃旗鼓。囂將不知,直來攻城〔二〕。異擊鼓 建旗,成列而出。囂軍亂道,異大破之,追奔數十里。於是北地諸豪帥相率而降。諸將多有言功者,異獨默然。上璽書勞異曰:“栒邑孤危,亡在旦夕。諸將狐疑, 莫有先發。將軍獨決奇算,摧敵殄寇,功如丘山,猶若不足。雖孟反後入〔三〕,無以過也。今遣太中大夫賚醫藥、殯殮之具,以賜吏士,其死傷者,大司馬已下親 弔問之,以崇謙讓。”於是三軍之士,莫不感悅。

〔一〕 通鑑考異曰:帝紀:“六年冬,隗囂將行□寇扶風,馮異拒破之。”馮異傳:“六年夏,諸將上隴,爲隗囂所敗,乃詔異軍栒邑。未及至,囂乘勝使 王元、行巡將二萬人下隴,分遣巡取栒邑。異即先據栒邑,破巡。”又云:“祭遵亦破王元於汧。 ”隗囂傳,侵三輔事亦同。按此文勢,緣諸將才敗還,隗囂即遣二將追之,故得雲乘勝,又云“馮異未及至栒邑也”。然則馮異、祭遵之破王元、行巡,實在六年明 矣。至七年八月,紀文有“隗囂寇安定,馮異、祭 遵擊卻之”,此即隗囂傳所書“秋,囂侵安定,至陰槃,馮異拒之,又令別將攻祭遵於汧,兵並無利”者也。據此,是囂兩歲各嘗攻馮異、祭遵矣,故遵傳亦云“數 挫隗囂”也。而袁紀不載六年事,並在七年秋紀之,且傳之“囂乘勝”,若事已一年,安可雲乘勝!又馮異何緣稽緩爾久不至栒邑!故知袁紀誤矣。

〔二〕 “直”原作“且”,據黃本逕改。

〔三〕 按範書馮異傳“孟反”作“ 孟之反”,論語雍也篇亦同。然哀公十一年左傳作“孟之側”,杜預曰:“之側,孟氏族也,字反。”則袁紀作“孟反”亦有所本也。時魯齊戰於郊,魯右師奔散,齊人逐之,孟反後入以爲殿。待其入,不言其功而謙曰:“馬不進也。”

袁宏曰:謙尊而光,於是信矣。馮異能讓,三軍賴之。善乎,王之言謙也〔一〕。楊朱有言:“行賢而去自賢之心,無所往而不美。”因斯以談,聖 莫盛於唐虞,賢莫高於顏回。虞書數德,以克讓爲首;仲尼稱顏回之仁,以不伐爲先。□至矜善,兵在其頸〔二〕;處父上人,終喪其族〔三〕。然則克讓不伐者, 聖賢之上美;矜善上人者,小人之惡行也。司馬法曰:“苟不伐則無求,無求則不爭,不爭則不相掩。”由此言之,民之所以和,下之所以順,功之所以成,名之所 以立者,皆好乎能讓而不自賢矣。

〔一〕 “言”下恐脫“其”字。

〔二〕 成公十六年左傳曰:“晉侯使卻至獻楚捷於周,與單襄公語,驟稱其伐。單子語諸大夫曰:‘溫季其亡乎!位於七人之下,而求掩其上,怨之所聚,亂之本也。多怨而階亂,何以在位?’”溫季即卻至,其以溫爲採 邑。第二年,果爲晉厲公所殺。

〔三〕 文公五年左傳曰:□嬴以爲陽處父太剛,曰:“天爲剛德,猶不幹時,況在人乎?且華而不實,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 時狐射姑已定爲中軍主將,而處父易之,狐鞫居遂誅殺之。

夫人君者,必量材任以授官,參善惡以譭譽,課功過以賞罰者也。士苟自賢,必貴其身,雖官當才,斯賤之矣。苟矜其功,必蒙其過,雖賞當事,斯 薄之矣。苟伐其善,必忘其惡,雖譽當名,斯少之矣。於是怨責之情,必存於心;希望之氣,必形於色。此矜伐之士,自賢之人,所以爲薄,而先王甚惡之者也。

君子則不然,勞而不伐,施而不德;致恭以存其德,下人以隱其功;處不避污,官不辭卑;惟懼不任,唯患不能。故力有餘而智不屈,身遠咎悔而行 成名立也。且天道害盈,而鬼神福謙〔一〕。凡有血氣,必有爭心。功之高者,自伐之責起焉。故宋公三命,考父傴僂〔二〕;晉師有功,士燮後歸〔三〕;孟側殿 軍,策馬而入〔四〕;三卿謀寇,冉有不對〔五〕。其所以降身匿跡,如此之甚也何?誠知民惡其上,衆不可蓋也。

〔一〕 易謙卦曰:天道虧盈而益謙。鬼神害盈而福謙。

〔二〕 昭公九年左傳曰:孔子之先正考父,佐宋戴、武、宣三君,“三命茲益共,故其鼎銘雲:‘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餘敢侮。’”杜預曰:“三命,上卿也。言位高益共。”按共即恭也。

〔三〕 成公二年左傳曰:晉侯敗齊師,歸國,士燮後入,曰:“師有功,國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屬耳目焉,是代帥 受名也,故不敢。”

〔四〕 孟側即孟之側,詳見前注。

〔五〕 哀公十一年左傳曰:齊師伐魯,季孫、叔孫、孟孫三卿問冉有禦敵之策。冉有一對叔孫之問曰:“君子有遠慮,小人何知?”再對孟孫之強問曰:“小人慮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

夫逆旅之妾,惡者自以爲惡,主忘其惡而貴焉;美者自以爲美,主忘其美而賤焉。夫色之美惡,定於妾之面;美惡之情,變於主之心。況君子之人,有善不敢識,有過不敢忘者乎!其爲美,亦以弘矣。故楊子之言足師,逆旅之妾足誡也〔一〕。

〔一〕 韓非子說林上曰:“楊朱過於宋東之逆旅,有妾二人,其惡者貴,美者賤。楊子問其故,逆旅之父答曰:‘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惡者自惡,吾不知其惡也。’楊子謂弟子曰:‘行賢而去自賢之心,焉往而不美。’”此事亦見列子黃帝篇,而 “逆旅之父”作“

逆旅小子”,莊子山木篇同列子。 “楊子”原作“揚子”,前既作“

楊朱”,故逕改之。

八年(壬辰、三二)

春正月,來歙自陽城將二千人,斬山開道,徑至略陽。襲囂將金梁等殺之,因保其城。上聞之,喜甚。左右怪上數破大敵, 今得小城,何足以喜。上以略陽,囂之所阻,腹心已壞,則制其支體。先是吳漢諸將在長安者,兵雖盛,以梁屯守,不得上隴〔一〕。及梁死,歙據略陽,乃爭馳赴 之。上以爲囂失所恃矣,亡其要城,勢必悉以精銳來攻。曠日久圍,而城不拔,士卒頓弊,乃可乘危而進。皆追漢等還。囂果自將數萬人攻略陽,激水灌城,晝夜攻 歙。歙率勵吏士,同心固守。數月不拔,囂衆疲弊。

〔一〕 馮班曰:“通典曰:‘漢陽有大阪,曰隴坻,亦曰隴山。’案隴山南連秦嶺,北抵黃河,東西百八十里,其阪九回,上者七日乃越。登隴東望秦川,極目泯然。隴外無蠶桑,五月凍解,八月乃麥。”

夏閏四月〔一〕,上西征至漆。議者以爲車駕不宜入險,且遣諸將觀虛實。議未定,會馬援夜至,勸上曰:“囂衆瓦解,兵進必破。”以米爲山谷,於上前指衆軍所入處。上笑曰:“虜在吾目中矣。”車駕遂進。

〔一〕 通鑑與袁紀同。然是年閏六月,兩書均誤。

竇融與五郡太守將步騎數萬,輜重五千兩,與上會第一。上置酒引見融等,待以殊禮。囂衆大潰,城邑皆降。囂將妻子保西州,吳漢、岑彭引兵追守之。 囂將王元入蜀。上嘉融功,以四縣封融爲安豐侯,融弟友爲顯親侯。於是以次封竺曾爲助義侯,梁統爲歸義侯〔一〕,史苞爲褒義侯,庫均爲輔義侯,辛彤爲扶義 侯,既而皆遣還西。融兄弟並受爵位,久專方面,懼不自安,數上書求代,上不許。

〔一〕 範書竇融傳、梁統傳均作“ 成義侯”。

蜀人聞隗囂敗,百姓震動。成都郭外,有秦時舊倉,王莽以來常空。公孫述乃詐使人言:“下倉出谷〔一〕,積如山陵。”百姓空市廛往觀之。述乃會百官,問曰:“下倉竟出谷乎?”對曰:“無有。”述曰:“ 言隗王敗,亦復如此矣。”欲以此安衆心者也。

〔一〕 下倉範書公孫述傳作“白帝倉”,乃述以色尚白而改。袁紀從舊稱。

蜀人荊邯說述曰:“兵者,帝王之大器,古今所不能廢也。昔秦失其政,豪傑並起,漢祖無前人遺蹟,立錐之地,起於行陣之間,身自奮擊,與項羽戰大 小百餘,軍破身困者數矣,然猶不止。故軍敗複合,創愈復往。何則?前死成功,愈於就滅亡也。隗囂遭遇運會,割有雍州,兵彊士附,威加山東。時漢更始,復失 天下,衆心引領,四方瓦解。囂不及此時以爭天命,而退欲爲西伯之事〔一〕,尊師章句,賓友處士〔二〕,偃武息兵,卑辭事漢,喟然自以爲文王復生也。今漢帝 釋西顧之憂,專精東伐,四分天下而有其三;則西州豪俊鹹居心於山東,間使相聞〔三〕,至於五分而有其四;則舉兵伐之,遂以屠潰,是則然矣。若天水已平,漢 九分天下而有其八。陛下以梁州之地,內奉萬乘,外給三軍,百姓愁困,不堪上命,將有王氏自潰之變。臣之愚計,以爲宜與漢和親。不者,當及天下之望未絕,豪 傑尚可驅動,急以時悉發國內精兵,令田戎據江陵,臨江南之會,築壁堅守,傳檄吳、楚,則長沙以南必隨風而靡。令延岑出漢中,定三輔,天水、隴西拱手自得。 如此,海內震搖,冀有大利也。”述欲從其言,蜀人及述兄弟以爲不可,述遂止。延岑等數請兵,願立功,終疑而不聽。由是皆怨,唯公孫氏任政。

〔一〕 西伯,周文王也。

〔二〕 李賢曰:“章句,謂鄭興等也。處士,謂方望等也。”

〔三〕 李賢曰:“間使謂馬援、來歙等也。”

述性酷急,數誅殺。察於小事,如治清水而已。少爲郎,習漢家制度,出入法駕〔一〕,鸞旗旄騎,置陳陛戟,輦出房闥。又立其兩子爲王,食犍爲、廣漢各數縣。或諫曰:“成敗未可知,戎士暴露,而王愛子,示無大志。”述不勝情,卒皆王之。

〔一〕 續漢輿服志曰:“乘輿法駕,公卿不在鹵簿中。河南尹、執金吾、雒陽令奉引,奉車郎御,侍中參乘,屬車三十六乘,前驅有九斿雲罕,鳳皇闟戟,皮軒鸞旗,皆大夫載。”又曰:“後有金鉦黃鉞,黃門鼓車。”

潁川盜賊起,京都騷動。

秋八月,上還洛陽。謂執金吾寇恂曰:“卿着威信於潁川,獨卿能平之。從九卿復爲二千石以憂國可也。”恂對曰:“潁川聞陛下西征,以爲隴蜀未定, 故狂狡乘間相詿誤耳〔一〕。如陛下升輿南面,臣願執銳在前,賊必惶恐歸死。”即日車駕南轅,至潁川,盜賊悉降。百姓遮道曰:“願從陛下復借寇君一年。”上 乃留恂潁川,撫吏民,受餘降。

〔一〕 詿,說文曰:“誤也,從言,圭聲。”

冬十一月,公孫述將救囂,乘高卒至。漢兵未及陣,囂得逃出,入冀。漢軍食盡,吳漢、岑彭燒輜重,歸長安。天水諸縣復反爲囂。

十二月,高句麗王遣使奉貢。

東郡、濟陰盜賊起。大司空李通、橫野將軍王常率舟師擊之。上以耿純威信着於衛地,即拜純爲太中大夫,與兵會於東郡。東郡聞純入界,盜賊九千餘人降,兵不戰而還。璽書復以純爲東郡太守。

九年(癸巳、三三)

春正月,徵虜將軍祭遵薨。遵忠藎廉潔〔一〕,毀己財爲國,賞賜皆以賑吏士,身寢布被,妻子惡衣食,上以是重焉。雖在 軍旅,其所進禮,皆儒術之士,宴會遊處,必雅歌投壺〔二〕。遵喪至河南,詔遣百官詣喪所,上乃素服臨之,望城舉音,哀動左右。既還,復幸城門,過其車騎, 涕泣不能已。詔河南尹護喪事,大司農給其費。喪禮成,復臨祠以太牢,如孝宣帝臨霍光故事,贈以將軍、侯印綬,諡曰威侯〔三〕,賜朱輪容車〔四〕,介士 〔道〕(遵)引〔五〕。既葬,車駕復親臨墳墓,問其室家。上嘆曰:“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徵虜者乎!”衛尉銚期進曰:“陛下念祭遵不已,羣臣皆內懷慚 懼。”遵之見思若此。

〔一〕 藎,忠誠也。詩大雅曰:“ 王之藎臣。”

〔二〕 李賢曰:“雅歌謂歌雅詩也。禮記投壺經曰:‘壺頸脩七寸,腹修五寸,口徑二寸半,容鬥五升。壺中實小豆焉, 爲其矢之躍而出也。矢以柘若棘,長二尺八寸,無去其皮,取其堅而重。投之勝者飲不勝者,‘以爲優劣也。’ ”

〔三〕 威侯,範書祭遵傳作“成侯 ”。

〔四〕 李賢曰:“容車,容飾之車。”按沈欽韓曰:“續志:大駕甘泉,鹵簿金根容車,中黃門尚衣奉衣登容,則容車載死者衣冠,所謂魂事也。”沈說是。

〔五〕 據陳澧校而改。範書祭遵傳作“介士軍陳送葬”。李賢曰:“介士,甲士也。東觀記曰:‘遣校尉發騎士四百人,被玄甲兜鍪,兵車軍陳送葬。’”

是春,隗囂病死,囂將皆降,唯高峻不下。峻嘗降漢,已復歸囂,故懼誅不降,立囂小子純〔一〕。

〔一〕 範書光武帝紀作“其將王元、周宗復立囂子純爲王”。

初,王莽末,天水童謠曰:“出吳門,望緹雲〔一〕。見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可上,地安得民〔二〕!”囂少病蹇,吳門者,即冀郭門也。

〔一〕 範書囂傳注引續漢志作“望緹羣”,續漢五行志亦同,且曰:“緹羣,山名也。” 袁紀恐誤。

〔二〕 續漢志“令”下有“天”字,“地”下有“上”字,袁紀亦恐脫。

來歙說上曰:“隗囂既死,西州未平。公孫述以隴西、天水爲蕃蔽,故得延其軀命。如二郡既平,則述計窮矣。昔趙以賈人爲將,高祖懸以重賞〔一〕。 今隴右新破,百姓饑饉,可以利動時也。宜益資軍實,以誘未附。今誠知國用未足,民勞於內。然天下未定,不得休息。”上從之。於是糧谷器物,不絕於道。

〔一〕 史記盧綰傳曰:“於是上曰:‘陳豨將誰?’曰:‘王黃、曼丘臣,皆故賈人。’ 上曰:‘吾知之矣。’迺各以千金購黃、臣等。”

冬,來歙、馮異入天水,破述將王匡、田弇〔一〕,諸縣悉降。

〔一〕 王匡,範書來歙傳作“趙匡 ”。

自王莽末,西羌寇隴西、金城,入塞內。隗囂不能討,因撫集以爲彊。歙奏言非馬援莫能定,乃以援爲隴西太守。援至,擊先零,大破之,降者萬餘人。 援上疏曰:“〔允〕(亢)吾以西〔一〕,數十里一城,城皆完堅。舊制置塞,因山阻海,其蹊徑輒有候尉,故虜不得妄動。即棄允吾以西,北爲殖養虜根〔二〕, 內自迫促,宜及兵威,疾往除之。金城諸縣,皆田地肥美,溉灌流通,自有本民,易還充實,誠不宜有所斷棄。若二郡平定,流民還本業,不復爲國家憂。”於是詔 竇融悉還金城客民三千餘戶〔三〕,援爲置長吏,繕治城郭,起塢候,勸耕田,郡〔中〕(未)樂業〔四〕,羌虜悉降。

〔一〕 允吾,音鉛牙,屬金城郡。袁紀允亢形近而訛,現據範書及續漢志改。下同。

〔二〕 “北”恐是“外”之誤。

〔三〕 東觀記作詔武威太守梁統,與此異。

〔四〕 據範書改。

援以郡新復,務開寬信,舉大體而已。賓客故人滿門下。諸曹時白事,輒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若大姓侵小民,黠羌不從令,此乃太守事 耳。”旁縣嘗有報怨者,吏民警言羌反,百姓奔城郭。狄道長請閉城門發兵。援時方與賓客飲,大笑曰:“羌虜何敢復犯我。曉狄道長令歸寺〔一〕,良怖急者,各 牀下伏。 ”後稍定,郡中乃服。

〔一〕 漢書元帝紀師古注:“凡府庭所在皆謂之寺。”

三月,封楚王子般爲災丘侯。頃之,徙封抒秋侯。上幸沛,詔問郡中諸侯有事行者。太守言般至行,爲諸侯師。天子嘉之,恩禮甚厚。

吳漢、王霸諸將徵劉芳於高柳。匈奴救芳,漢兵不利,引軍還。璽書以霸爲上谷太守。

十年(甲午、三四)

夏,徵西大將軍馮異攻洛門,未下,薨。諡曰節侯。

異謙退不伐,每軍行止舍,諸將爭功,異嘗屏處大樹下,軍中號爲“大樹將軍”。上嘗分諸營吏士,問曰:“屬誰營邪?”皆曰:“

願屬大樹將軍。”上以此重之。非合戰受敵,異嘗處衆營後,與諸將相逢,引車避之。士卒不得爭功,進止皆有旗幟,號爲嚴整。子彰嗣。上追思異功,封小子欣爲祈鄉侯〔一〕。

〔一〕 範書馮異傳作“析鄉侯”。

秋八月己卯〔一〕,幸長安,祠高祖廟。

〔一〕 範書光武帝紀作“己亥”。按八月乙亥朔,己卯爲第五日,己亥爲第二十七日,當在戊戌後,而範書己亥置戊戌前,則當以袁紀作“己卯 ”爲是。

上將討高峻,寇恂諫曰:“車駕止長安,隴西足以震懼。且去關東不遠,此從容一處而制四方。今士馬勞倦,遠履險阻,非萬乘之固也。前年潁川之役,可以爲戒。”上不從,進及汧。

高峻不降,上謂恂曰:“公前止吾,今爲吾行矣。”恂至第一,峻遣軍師皇甫文詣恂,辭禮不屈。恂怒,將斬之。諸將曰:“高峻兵精,今欲降之,而斬 其使,不可。”恂遂斬之,遣其副歸。峻即日開城,與隗純等降〔一〕。諸將皆賀,因曰:“敢問殺其軍師,何以反降?”恂曰:“皇甫文,峻之腹心所取也 〔二〕。今來觀望,其意不屈,是不欲降。殺之,峻亡其半〔三〕,以是動心,故知其必降。”諸將皆曰:“非所及也。 ”峻與諸隗徙關東。頃之,隗純將數十騎亡入匈奴〔四〕,追斬之。

〔一〕 範書光武帝紀曰:秋八月,隗囂將高峻降。冬十月,中郎將來歙等大破隗純於落門,其將王元奔蜀,純與周宗降。與袁紀異。

〔二〕 範書寇恂傳“所取也”作“ 其所取計者也”。

〔三〕 範書寇恂傳“半”作“膽” 。

〔四〕 範書隗囂傳曰:十八年,純與賓客數十騎亡入胡,至武威,捕得,誅之。按此則八年後始亡,與袁紀作“頃之”異。

吳漢、王霸擊劉芳,芳將胡騎會平城下,連戰大破之。是時芳與匈奴連兵,烏丸數爲寇盜,緣邊愁苦。霸乃築塢候,起亭鄣,自代郡至平城三百餘里。霸 數上書言邊事,宜與匈奴和親〔一〕。又言委輸可從溫水,以省陸轉之勞。後皆施行。霸愛士卒,死者解衣以斂之,傷者輟食以哺之。在上谷二十餘年,與匈奴數十 百戰,士卒皆爭爲效力。

〔一〕 按建武二十二年,匈奴薁□日逐王比遣使詣漁陽請和親,光武使中郎將李茂報命。比遂內附,二十四年自立爲南單于,於是有南北匈奴之分。此乃匈奴主動要求和親,與王霸上書無直接聯繫。

是歲執金吾寇恂、衛尉銚期薨〔一〕。

〔一〕 按範書寇恂傳,恂薨於十二年,與此異。

恂居九卿位,饗大國租,皆以施朋友,賑給故人。常曰:“吾所以自至於此者,士大夫之力也,可不共乎!”恂學行並修,名重朝廷,議者稱其有宰相器。會恂早薨,莫不痛惜。諡曰威侯。恂兄弟及兄子、姊子以軍功侯者八人。恂數言閔業之忠〔一〕,上以爲關內侯,官至遼東太守。

〔一〕 閔業初爲上谷門下掾,與恂共勸耿況拒王郎,發兵助劉秀。詳見卷二。

袁宏曰:夫世之所患,患時之無才也;雖有其才,患主之不知也;主既知之,患任之不盡也。彼三患者,古今所同,而御世之所難也。觀寇恂之才, 足居內外之任,雖蹔撫河內,再綏潁川,未足展其所能也。及在汝南,延儒生受左氏,何其閒也!晚節從容,不得預於治體。夫以世祖之明,如寇生之智能,猶不得 自盡於時,況庸主乎?

期爲將,嘗先登陷陣,手自斬獲。軍每不利,賴期得振者甚數。爲人重信義,雖破邑降城,未嘗虜掠。在朝見不善,必犯主之顏。上嘗與期門近出 〔一〕,期頓首車前曰:“臣聞古今之戒,變生不意,臣誠不願陛下微行數出。”天子爲之回輿。期疾病,其母問嗣者。期曰:“受國重恩,常懷慚負,若死有知, 何以報國,何議嗣乎!”上親自臨襚,諡曰忠侯。

〔一〕 李賢曰:“前書:武帝將出,必與北地良家子期於殿門,故曰‘期門’。”

十一年(乙未、三五)

春三月己酉,上幸南陽〔一〕,過章陵祠園廟。

〔一〕 範書光武帝紀作“二月”。通鑑考異曰:“以長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卯八日也。己酉、庚午,皆在三月。蓋帝紀‘己酉’上脫‘三月 ’字。今從袁紀。

初,公孫述遣大司徒任滿、翼江王田戎將數萬人據荊門,浮橋橫江,以絕水道;營壘跨山,以塞陸路。上遣吳漢、岑彭、臧宮將六萬兵擊荊門。詔岑彭曰:“ 大司馬習用騎兵,不曉水戰。荊門之事,一由徵南而已〔一〕。”

〔一〕 時岑彭任徵南大將軍,故曰 “一由徵南”。

閏月,吳漢、岑彭率師攻之。時大東風〔一〕,吹船逆流,直衝浮橋,因放火燒之,風怒火盛,短兵接戰,蜀兵驚怖。大軍遂順風並進,所擊無前。 〔斬〕任滿〔二〕,溺死者數千人〔三〕,田戎退保江州。岑彭遂長驅入江關,令兵無得滷掠,所過不受牛酒,見耆老陳漢恩德。百姓無不欣悅,開門請降。吳漢、 臧宮自後而進。

〔一〕 黃本“大”作“天”,範書岑彭傳亦同。按錢大昕三史拾遺曰:“‘天’當爲‘大 ’字之訛。”陳灃亦主此說。明南監本正作“

大”。蔣本從南監本,是。

〔二〕 據範書岑彭傳補。

〔三〕 “溺死”上恐脫“蜀兵”二字。

六月,來歙、蓋延入武都,攻述將王元,破之,乘勝遂進。蜀人震恐,遣刺客刺歙。刀未出,歙召蓋延。延至見歙,涕泣不能仰視。歙叱延曰:“虎牙何 以敢爾〔一〕!今使者中刺客,無以報國,故呼巨卿,欲相屬以軍事,而反效兒女子啼泣乎!刀雖在身,不能勒兵斬卿邪!”延拭淚,具受所敕。辭畢,抽刀而卒。

〔一〕 延時任虎牙大將軍,故歙以虎牙稱之。巨卿,延字也。

上聞之,悼痛無已,贈中郎將印綬,諡曰節侯。喪還洛陽,車駕臨吊送葬,哀慟歔欷,所褒顯賞賜甚厚。長子褒嗣。上嘉歙忠節,封歙弟由爲宜西侯。歙爲人信厚,言行不相違。雖銜命數年,出以喻囂,然往來之言,皆可復也〔一〕。

〔一〕 復,告也。言來歙光明磊落,所言無隱私,皆可告人也。

上之臨喪,趙王良與張邯相逢城門中。道迫狹,敕邯旋,車傾。〔一〕良怒召門候岑遵困辱之〔二〕。司隸校尉鮑永奏良“大不敬”。良尊重莫貳,上雖不從,而羣臣嚴憚焉。永闢平陵人鮑恢爲都官從事。恢亦抗直,不避彊禦。詔曰:“貴戚且斂手,以避二鮑。”其見重如此。

〔一〕 “敕”,範書鮑永傳注引東觀記及黃本均作“叱”,蔣本恐誤。

〔二〕 東觀記“岑遵”作“岑尊” ,又載鮑永之奏曰:“召侯岑尊詰責,使前走數十步。按良諸侯藩臣,蒙恩入侍,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而肄意加怒,令叩頭都道,奔走馬頭前,無藩臣之禮,大不敬也。”

永字君長,上黨屯留人。父宣守正不虧,爲王莽所誅〔一〕。莽欲滅其子孫,上黨都尉路平承旨,欲害永。太守苟諫嘉宣忠節,置永府中,護全之。永數 爲諫陳安漢室、禽奸臣之策,諫戒永曰:“機事不密則害生,禍倚人門。”會諫喪,路平復收永弟升。會新太守趙興至,嘆曰:“我受漢茅土,不能致身立節,鮑宣 之死,豈可害其子邪!”敕縣出升,復召永爲功曹。時有稱侍中止傳舍者,興欲出謁。永以爲非真,不宜。興遂駕往,永當州門,拔佩刀截鞅,興爲還車。數日,詔 書下捕之,果矯稱使者,由是知名。

〔一〕 漢書鮑宣傳曰:“平帝即位,王莽秉政,陰有篡國之心,乃風州郡以□法案誅諸豪傑及漢忠直不附己者,宣及何武等皆死。時名捕隴西辛興,興與宣女婿許紺俱過宣,一飯去,宣不知情,坐繫獄,自殺。”

自魯郡太守爲司隸,行縣至霸陵,過更始冢,引車將下,從事諫止之。永曰:“北面事人,〔何〕忍不過其墓〔一〕?雖以獲罪司隸不避也。”遂下車, 盡哀。至右扶風,上苟諫冢。上曰:“奉使如此可乎?”太中大夫張湛對曰〔二〕:“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禮義之主。仁不遺舊,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 悅。

〔一〕 據東觀記補。

〔二〕 範書鮑永傳亦依東觀記作“ 太中大夫”。王先謙曰:“據湛傳,當是光祿大夫。太中二字誤。拜太中大夫,已在稱疾不朝之後也。”王說是。

初,雲陽人宣秉,字巨卿〔一〕,爲御史中丞,遷司隸校尉。務舉大體,闊滿微細,其政嚴而不苛,百僚亦敬憚之。上幸其府,見秉布被瓦器,食則魚□,嘆曰:“雖楚之二龔〔二〕,不能過也。”即賜幃帳器物,拜爲司徒司直。奉祿皆以分九族,家無擔石之儲。

〔一〕 續漢書作“字鉅公”,範書宣秉傳亦同。袁紀恐涉蓋延之字而誤。

〔二〕 漢書兩龔傳曰:“兩龔皆楚人也,勝字君賓,舍字君倩。二人相友,並着名節,故世謂之楚兩龔。”

東海王良,字仲子,亦爲司徒司直,行大司徒事。居貧守約,妻子不之官。司徒掾鮑恢嘗以事至蘭陵,過良家,見一婦人負柴而入,不知是良妻也。恢謂 曰: “我司徒掾也,將歸京師,夫人得無有書乎?”婦人曰:“苦掾,無書。”既而問焉,乃良之妻也。恢嘆息而去,故良之清貧聞於天下。良謝病歸,天子備禮徵,不 得已載病至京師。道過友人,友人闔門不內,曰:“不有忠言奇謨,以取大位,是無其德也。曷爲往來屑屑不憚煩邪?”謝而不見。良遂稱病篤而歸,終身不起。

冬,岑彭以江州城固而糧多,留馮俊守之〔一〕。彭引軍從涪江擊平曲〔二〕。述遣汝寧王延岑、大司空公孫恢、將軍王元距廣漢,大司徒侯丹距黃石。 彭令臧宮擊岑等,自溯都江擊侯丹,破之。時岑等盛兵沆水〔三〕,〔宮〕(官)兵財千餘人〔四〕,降附者四、五萬口,軍食不足。蜀民各堅壁,觀形勢。宮欲 還,恐爲虜所制。會謁者將數百兵詣岑彭,宮乃矯制取謁者兵,疏行陣而多旗鼓。蜀人聞漢兵卒至,登山望之,旌旗滿谷,呼聲動山,莫不震懼。宮因其懼,縱兵大 破之,斬公孫恢,死者萬餘人,王元降。即遂乘勝而前,所至皆降。岑彭既破侯丹,晨夜兼行二千餘里,徑赴武陽。別遣精騎馳廣都,去成都數十里,所至皆奔散。 述大驚,以杖擊地曰:“是何神也!”

〔一〕 範書岑彭傳“馮俊”作“馮駿”,袁紀下文亦同,此作“馮俊”,誤。

〔二〕 範書臧宮傳亦作“涪水”,而岑彭傳作“墊江”。按水經注梓潼水曰:“亦言涪水至此入漢水,亦謂之爲內水也。北逕墊江,昔岑彭與臧宮自江水從涪水上。”據此兩書所記均不誤。

〔三〕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按光武紀,建武十一年,臧宮與公孫述將延岑戰於瀋水。注引水經注:‘瀋水出廣漢縣,下入涪水。’本或作沉水及沆水者,疑非。”惠棟亦曰:“續志:廣漢有瀋水。帝紀亦作瀋水。”則袁紀“沆水”當是“瀋水”之誤。令存其異文。

〔四〕 宮官形近而訛,訂正之。又 “財”黃本作“則”,財與裁通,蔣本是。

彭所營地名彭亡,彭惡之,欲徙。會日暮,其夜蜀遣刺客刺彭,彭死。彭首破荊門,長驅武陽,將兵齊整,爲巴蜀所稱,百姓思之,爲立廟武陽。諡曰壯侯。上思彭功,封其庶子淮爲谷陽侯。

上爲書喻公孫述,示以成敗。述得書嘆息,以示光祿勳張隆。隆勸述降,述曰:“廢興,命也,豈有降天子哉!”左右莫敢言。

岑彭之死,吳漢將精兵二萬自夷陵出犍爲。

十二年(丙申、三六)

春,吳漢到南安,擊述弟永於魚涪津,破之,遂降武陽〔一〕。

〔一〕 範書吳漢傳作“遂圍武陽” 。

初,漢入犍爲界,諸縣多城守。詔令漢直到廣都,據其心腹,諸城自下。漢意難之,既進兵廣都,諸城皆降。又詔漢曰:“廣都去成都五十里,述若來 攻,待其困弊而攻之,勿與爭鋒。述若不來,轉營逼之,彼必堅壁。”漢以連戰輒勝,便進兵,去成都十里。漢自將步騎二萬餘人水北作營,遣副將劉尚將萬餘人於 南爲營,相去二十餘里。上聞之,大驚,讓漢曰:“如述出兵連綴副營,副營破,即公營亦破矣,恐公不能還自天上也。幸尚無他者,急還廣都。”

三月癸酉,詔曰:“巴蜀民爲人所掠者,免爲庶人。”

夏六月,黃龍見於河東。

秋七月,馮駿鼓江州,殺田戎。

九月,述遣司徒謝豐、執金吾袁吉將十餘萬人攻吳漢,分兵守劉尚。漢力戰不利,漢謂諸將曰:“吾與諸軍逾越險阻,轉戰千里。今深入敵地,在其城 下。勝則成功,敗則無餘,成敗在一舉矣。前夾江爲營,戰數不利。今欲徙水北營合於水南,同心一力,人自爲戰,何有不克哉!”饗士秣馬,潛軍夜合水南營。述 不知,乃分兵距水北營,自將攻水南營。漢迎擊,大破之,斬謝豐、袁吉。會藏宮至,兵馬甚盛,遂進軍城下。述自將數萬人出戰,吳漢縱銳士奔之,刺述洞胸。輿 至營,以兵屬延岑。其夜述死。明旦,岑舉城降。吳漢悉滅公孫氏,並誅延岑。漢燔燒百姓,縱兵大掠。上聞之,詔讓吳漢、劉尚曰:“城中老母嬰兒,口以萬數, 兵火大縱,可爲痠痛,甚達古人弔民之義!公等戴天履地,何忍行此邪!”

初,漢軍糧盡,具舟將退,謂蜀郡太守張堪曰: “禍將至矣!軍有七日糧,而轉運不至,必爲虜擒,不如退也。”堪乃止漢,使毀軍以挑述,述果出戰,遂以破述。成都既平,堪先入其城,府藏珍寶,皆有簿券, 秋毫無所取,慰撫吏民,蜀人喜悅。後遷漁陽太守,匈奴嘗以萬騎入漁陽,堪以數千騎擊破之,威震北邊,漁陽大治。

堪字君遊,南陽宛人。明帝時問蜀郡計掾樊顯曰:“前後太守誰最賢?”顯曰:“漁陽太守張堪仁足以惠下,威足以擒奸。前公孫述破時,珍寶山積,卷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獨乘折轅車,布被囊而已。”上聞顯言,嘆息良久。方徵堪,會病卒,天子悼惜之。

大司空李通以疾罷。通以布衣唱謀,有佐命之功,又尚寧平公主,甚見親重。通性謙恭,常欲避權勢,自爲宰相,謝病不視事,連年乞骸骨,上輒優喻之。以三公歸第養疾,通後固請罷相,以特進侯奉朝請,常與高密、膠東侯〔一〕參議大事。車駕每幸南陽,遣使使祠通父守冢。

〔一〕 高密侯,鄧禹也;膠東侯,賈復也。

竇融與五郡太守還京師,官屬賓客轉轂千餘兩。融至,上涼州牧、張掖屬國都尉、安豐侯印綬。上遣使還侯印綬,引見就諸侯位,賞賜恩寵傾京師。以梁 統爲太中大夫。數月,拜竇融爲冀州牧,俄拜大司空。融以非國家舊臣,而爵位與吳公並〔一〕,每朝會進見,辭禮甚恭,上愈親厚之。融久不自安,數辭讓爵位, 因侍中金遷口達至誠。又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子年十五,質性頑鈍。臣朝夕教以經藝,不得令見天文、讖記。誠欲令肅恭畏事,恂恂修道,不願其才能,何 況乃當傳以連城王侯故國哉?”每請間求見,上輒不許。融嘗罷朝,逡巡席後。上知融欲讓,使左右扶出之。他日將會,先詔融曰:“曩者知公欲讓,今相見宜論他 事,勿復言。”其殷勤若此。

〔一〕 吳公,吳漢也。時任大司馬,故稱公。

梁統在朝,數言便宜。上書陳法令輕重,宜遵舊典〔一〕,曰:“臣聞人君之道,仁義爲主,仁者愛人,義者治理,愛人故爲之除殘,治理則爲之去亂。 是以五帝有流殛之誅〔二〕,三王有大辟之刑,〔三〕所以經世教民,除殘去亂也。故孔子曰:‘理財正辭,禁民爲非曰義。’〔四〕高帝受命,奄有天下,製法定 律,傳之後也,不易之科也。文帝寬柔,省去肉刑,他皆率由舊章,幾致刑措。武帝因資財富,多出兵,命將征伐遠方,軍沒民疲,豪傑犯禁,故增其二科,〔五〕 懲不盡節。宣帝聰明,親覽萬機,臣下奉憲,不失繩墨。元帝法令,少所改更,而天下稱治。至於成帝繼體,哀、平即位日淺,丞相嘉等猥以數年之間,虧除先帝舊 律百有餘事〔六〕,鹹不厭人心,尤妨政事。伏見陛下,權時撥亂,博施濟民,功逾文、武,德侔高皇,而反循季世末節,襲秉衰微之軌,非所以還初反本,據元更 始也。願陛下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定不易之典,垂無窮之制,天下幸甚。”

〔一〕 範書梁統傳未明言上疏年月,而杜林傳及通鑑均作“建武十四年”,與此異。

〔二〕 唐虞時,流共工,殛鯀也。

〔三〕 大辟,死刑也。

〔四〕 見易繫辭。

〔五〕 漢書刑法志曰:孝武之時,招進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法,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師古曰:“見知人犯法不舉告爲故縱,而所監臨部主有罪並連坐也。”此即所謂新增二科。

〔六〕 李賢曰:“按嘉傳及刑法志並無此事,統與嘉時代相接,所引固不妄矣,但班固略而不載也。”惠棟曰:“東觀記載統奏曰:‘ 元帝法律 少所改更,孝成、孝哀即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等,猥以數年之間,虧除先帝舊約定令斷律,凡百餘事。’云云。統言王嘉等,明不專指嘉也。何焯以嘉爲相 不過二期,安得數年之間,虧除舊律,蓋考之未審也。”按惠棟所引奏文,乃袁紀之文,非東觀記也。東觀記梁統傳曰:“統疏稱:元帝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 事,哀帝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惠棟曰“不專指嘉”,是也,東觀記之文是有力證明。

事下公卿,光祿勳杜林諫曰:“夫人情挫辱則節義之心損,刑網繁密則苟免之行生。聖帝明王知其如此,故深識遠慮,動居其厚。故湯去三面之網 〔一〕,易着三驅之義〔二〕,所以德刑參用而示民有恥。漢德寬厚,民無二心,軍士左袒,樂爲劉氏〔三〕,多恩之所致也。至其後世,不能以德而勤於法,故有 吹毛求疵,詆欺無限;桃李之饋,集以成事。於是家無全行,國無廉夫,上下相循,法不能正,而仁義之風替矣。陛下覽得失之要,深知其原,故破觚爲圓,建斫爲 樸〔四〕。法簡易遵,網疏易從,海內頌政,不勝其喜,宜如舊制。”上從林議。

〔一〕 史記殷本紀曰:“湯出,見野張網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湯曰: ‘嘻,盡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網。’諸侯聞之,曰:‘湯德至矣,及禽獸。’”

〔二〕 易比卦曰:“王用三驅,失前禽。”疏曰:“三度驅禽而射之也。”

〔三〕 史記呂太后本紀曰:呂太后死,周勃入北軍,行令軍中曰:“爲呂氏右袒,爲劉氏左袒。”軍中皆左袒爲劉氏。

〔四〕 “建斫”,史記及範書均作 “斫雕”,袁紀恐誤。

統徙封陵鄉侯,出爲九江太守,治甚有跡,吏民畏愛之。統有子九人,而松最知名。次竦,弱冠能教授,善屬文。

袁宏曰:自古在昔,有治之始,聖人順人心以濟亂,因去亂以立法。故濟亂所以爲安,而兆衆仰其德。立法所以成治,而民氓悅其理。是以有法有 理,以通乎樂治之心,而順人物之情者。豈可使法逆人心,而可使衆兆仰德,治與法違,而可使民氓悅服哉!由是言之,資大順以臨民,上古之道也。通分理以統 物,不易之數也。

降逮中世,政繁民弊。牧之者忘簡易之可以致治,御之者忽逆順之所以爲理,遂隳先王之大務,營一時之私議。於是乎變詐攻奪之事興,而巧僞奸吏 之俗長矣。陵遲至於戰國,商鞅設連坐之令以治秦〔一〕,韓非論捐灰之禁以教國〔二〕。而修之者不足以濟一時,持之者不能以經易世。何則?彼誠任一切之權 利,而不通分理之至數也。

〔一〕 史記商君列傳曰:“令民爲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二〕 韓非子內儲說上曰:“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以爲重,問之仲尼,仲尼曰:‘ 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鬥,鬥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也,雖刑之可也。且夫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 行之所易,而無離所惡,此治之道。’”又曰:“一日。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曰:‘棄灰之罪輕,斷手之罰重,古人何太毅也?’曰:‘無棄灰所易 也,斷手所惡也,行所易不關所惡,古人以爲易,故行之。’”

故論法治之大體,必以聖人爲準格;聖人之所務,必以大道通其法。考之上世,則如彼;論之末世,則如此。然則非理分而可以成治者,未之聞也。 若乃變詐攻奪之事興,而飾智謀權冊以勝之;巧僞奸利之俗長,而設禁網陷阱以餌之;患時世之莫從,懸財賞行罰以驅之;毒爲下之訐逆,厚威網殺伐以服之。斯所 謂勢〔利〕(力)苟合之末事〔一〕,焉可論之以治哉?先王則不然,匡其變奪,則去其所事;救其巧僞,則塞其淫情。人心安樂,乃濟其難以悅之,又何不從之有 焉?人情惡侵,則正其分以齊之,又何訐逆之有焉?推此以治,則雖愚悖兇戾者,其於身也,猶知法治所以使之得所而安其性者也。故或犯治逆順亂倫反性者,皆衆 之所疾,而法之所以加。是警一人而千萬人悅,則法理之分得也。夫然,則上下安和,天下悅服,又何論於法逆於理,理與法違哉?

〔一〕 據黃本、南監本改。

後漢光武皇帝紀七卷第七

十三年(丁酉、三七)

春正月戊子,詔曰:“往年敕郡國,勿因計吏有所進獻,今故未止,非徒勞役,道途所過未免煩費。已敕太官勿復 受。其遠方食物乘輿口實可以薦宗廟者,即如舊制。”時有獻善馬,日行千里,寶劍直百金。馬以駕鼓車,劍以賜騎士。上雅性不喜聽音樂〔一〕,手不持珠玉,徵 伐常乘革車用事而已。及公孫述平,傳送鼓師葆車〔二〕,然後乘輿器服漸備物焉。

〔一〕 東觀記曰:“召譚,拜議郎給事中。上每宴輒令鼓琴,好其繁聲。”袁紀上文亦同。則光武未嘗不喜聽音樂也。乃國家草創,百廢待興,未敢縱情慾,故經宋弘諫止,即不復令桓譚給事中也。

〔二〕 按東觀記、範書“鼓師”均作“瞽師”。李賢曰:“瞽,無目之人也。爲樂師,取其無所見,於音聲審也。”瞽通鼓,釋名釋疾病曰:“ 瞽,鼓也,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

二月,馬武軍下曲陽,以備胡寇。

丁亥,太原王章爲齊公,魯王興爲魯公〔一〕。

〔一〕 乃依朱佑“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之奏,改諸王爲公。又按二月庚寅朔,無丁亥。範書光武帝紀作“丁巳”,是。

五月,殷紹嘉公爲宋公,周承休公爲衛公〔一〕。徙鄧禹爲高密侯,食四縣。上以禹功大,封弟寬爲明親侯,禹以特進奉朝請。

〔一〕 改封宋、衛二公,範書作二月庚午日事。按二月無庚午,當系三月事,疑袁紀“五 ”系“三”之訛。又範書鄧禹徙封作四月事,時功臣增邑更封,凡三六五人。

袁宏曰:古之明君,必降己虛求,以近輔佐之臣,所以寄通羣方,和睦天人。古之賢臣,必擇木● 集,以佐高世之主。主務宣明,不以道勝而不招;臣務對●〔一〕,不以時艱而不進。及其相遇,若合符契,功高而尊禮其人,師喪而不咎其敗。此三代君臣,所以 上下休嘉,比德天地。

〔一〕 ●,說也,音易。見篇海。

末世推移,其道不純,務己尚功,釁自外入,君臣之契,多不全矣。唯燕然和樂,終始如一,風塗擬議,古之流矣。高祖之興,蕭公之力也,且暫 亡,若失左右手〔一〕。及天下已定,無所用之,賴鮑生之說,以濟其身〔二〕,狼顧塗跣,卒入囹圄〔三〕。子房玄算,高祖之蓍龜也〔四〕,始者相得,非子房 不謀也。海內既安,杜門不出,假託神仙,僅乃獲免〔五〕。

〔一〕 史記淮陰侯列傳曰:“何聞信亡,不及以聞,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 ’上大怒,如失左右手。”

〔二〕 史記蕭相國世家曰:“漢三年,漢王與項羽相距京索之間,上數使使勞苦丞相。鮑生謂丞相曰:‘王暴衣露蓋,數使使勞苦君者,有疑君心也。爲君 計,莫若遺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上必益信君。’於是何從其計,漢王大悅。”則此時非 “天下已定”也。而“天下已定”,復安何者,首乃漢十一年召平勸何讓封,以傢俬助佐軍,取悅高祖心。次乃漢十二年秋,客某說何多買田地,賤貰貸以自污,以 安高祖心。事亦均見蕭相國世家。

〔三〕 史記蕭相國世家曰:高祖以蕭何請上林空地令民得入田怒,下何廷尉,械繫之。後納王衛尉諫,出蕭何。何素恭謹,入見高祖,徒跣謝。

〔四〕 蓍所以筮,龜所以卜,古所謂神物,以定天下之事,以明狐疑之事。此則作智囊解。

〔五〕 史記留侯世家曰:“留侯從入關,留侯性多病,即道引不食谷,杜門不出歲餘。” 張良又曾曰:“願棄人間事,欲從赤松子遊耳。”

光武之在河北,未知身首安寄也。鄧生杖策,深陳天人之會,舉才任使,開拓帝王之略。當此之時,臣主歡然,以千載俄頃也。洎關中一敗,終身不 得列於三公,俛首頓足,與夫列侯齊伍。嗚呼!彼諸君子,皆嘗乘雲龍之會,當帝者之心。鞠躬謹密,猶有若斯之難,而況以勢相從,不以義合者乎?山桑侯王常、 東光侯耿純薨〔一〕。

〔一〕 範書曰:王常薨於建武十二年,耿純薨於十三年。通鑑均作薨於十二年。三書互異,未知孰是。

是時有上書言,宜令司隸校尉督察三公〔一〕。司徒據蒼梧陳元上疏曰〔二〕:“臣聞師臣者帝,賓臣者王〔三〕。故武王以太公爲師,齊桓公以管夷吾 爲仲父,古之道也。近魏文侯友田子,諸侯不敢入其境。高皇帝令相國奏事不拜,入殿不趨,所以寵大臣也。及新室王莽,遭漢中衰,獨操國柄,以偷天下,況己自 喻〔四〕,不信羣臣。奪公輔之任,損宰相之威。然不能禁天下之謀,身爲世戮。故人君患在自驕,不患驕臣;失在自任,不在任人。方今四方未集,百姓未一,觀 聽者注耳目之時也。陛下宜修文武之典,襲祖宗之德,屈節待賢,以示將來,不宜有司察公輔之名也。”上善其言。

〔一〕 上書者,大司農江馮也。

〔二〕 按範書本傳作“闢司空李通府”,李通罷,“復辟司徒歐陽歙府”。然歐陽歙於建武十五年始任司徒,則陳元此時不當爲司徒掾也。沈欽韓曰:“案 經典序錄,元爲司空南閣祭酒。北堂書鈔引華嶠書雲:‘元闢司空掾,宋弘受罪,上書訟之,言甚切直。’案弘建武六年坐考上黨太守無所據免。七年,李通爲司 空。是元闢司空府當於宋弘時也。”據此則陳元初闢司空宋弘府,后辟司空李通府,袁紀“

司徒掾”恐是“司空掾”之誤。且範、袁二書均曰李通罷於建武十二年,則此事亦不當繫於十三年。按江馮任大司農,當在李通之後,高詡之前,即建武五年至建武十一年之間,而李通任司空在建武七年,則陳元上疏當是七至十一年間事。

〔三〕 範書陳元傳作“賓臣者霸” 。按戰國策燕策引郭隗語曰:“

帝者與師處,王者與友處,霸者與臣處,亡國與役處。”賓即友也,則袁紀是。

〔四〕 “況”原作“足”,據黃本及範書逕改之。

南陽太守杜詩上書曰:“臣聞唐虞以股肱康,而文王以多士寧。是故詩稱‘濟濟’,書曰‘良哉’〔一〕。臣詩竊見故大司徒伏湛,自行束脩〔二〕,無 所毀玷,篤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爲人師,行爲儀表。在平原,吏民畏愛。遭世反覆,城郭不傾,秉節持重,不可推移。陛下深見臧否,顯以宰相,微過斥退 〔三〕,久而不用。湛德足以左右王室〔四〕,名足以昭示遠人。前者選擇諸侯以爲公卿,所以砥礪藩屏,勸進忠信。湛宜任宰相輔佐之官。”

〔一〕 詩大雅文王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又書益稷曰:“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

〔二〕 李賢曰:“謂年十五以上。 ”師古曰:“束脩謂初學官之時。”周壽昌曰:“蓋漢時年十五而始入學官也,故注云年十五以上。”

〔三〕 範書伏湛傳曰:“時蒸祭高廟,而河南尹、司隸校尉於廟中爭論,湛不舉奏,坐策免。”

〔四〕 左右,相助也。易泰卦“以左右民”疏曰:“左右,助也。”

夏,詔徵湛。既到,即入見,賞賜浸渥。將用之,暴病薨。賜祕器,上親吊祠。伏氏世以經學清約相承,東州號曰“伏不鬥”,由家風化導然也。湛兄子恭,明帝時爲司空。

大司徒侯霸薨〔一〕。上傷惜之,親自臨吊。詔曰:“惟霸積善之德,久而益彰;清潔之操,白首彌厲。漢之舊制,丞相拜日,封爲列侯。頃以軍旅暴 露,功臣未受國邑,緣忠臣之心,不欲先饗其寵,故未爵命。其追爵諡霸,使襲其後。”於是封霸爲則鄉侯〔二〕,諡曰哀侯。臨淮吏民聞霸薨,莫不隕涕,共爲立 祠,四時祭之。

〔一〕 範書光武帝紀曰:霸薨於春正月庚申。

〔二〕 隸釋卷八金鄉長侯成碑曰: “光武中興,玄孫霸爲臨淮太守,擁兵從光武平定天下,轉拜執法右刺奸、五威司命、大司徒公,封於陵侯。 ”洪适曰:“侯霸傳雲:五威司命陳崇舉霸德行,遷隨宰,再遷執法刺奸,後爲淮平大尹。淮平即臨淮也。王莽傳:置執法刺奸,選侯霸等分督六尉,如漢刺史。謂 霸嘗作五威司命及執法、臨淮在光武時,皆非也。丞相封侯自平津始,光武以功臣未封,故霸但侯關內,既薨方追封則鄉,其子昱徙封於陵,又非也。”漢碑雖可用 來證史,然亦多有訛謬,不可輕信,侯成碑即爲一例。

十四年(戊戌、三八)

春正月,匈奴遣使來獻。中郎將劉襄使匈奴。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後孔志爲褒城侯。越嶲人任貴遣使降。

九月,莎車王賢、〔鄯〕善王〔安〕(心信)遣使奉獻〔一〕。

〔一〕 據袁紀本卷末之文及範書改。

濟南太守王梁薨。初,梁爲河南尹,穿渠引谷水,以注洛陽城下。渠成而不流,有司奏劾梁。梁慚懼,上書乞骸骨。上乃徙梁爲濟南相〔一〕,更封阜城侯。

〔一〕 袁紀上文作“濟南太守”,範書王梁傳引詔文亦同,又濟南國建武十五年始建,此作“濟南相”,誤。

十五年(己亥、三九)

春二月,大司馬吳漢將馬武等徙雁門、代郡、上谷民,遷中山,〔一〕以備胡寇。

〔一〕 範書作“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常山關西漢時屬代郡,東漢時屬中山國。又續漢志曰:徙吏民六萬餘口。

於是馬武殺軍吏,詔命武將妻子就侯國。武自歸京師,天子削武五百戶,更封爲楊虛侯。武好酒,敢直言,時醉在上前,面折同列,言其短長,無所回 避。上恣聽之。上嘗與功臣宴飲,歷問曰:“諸君不遭際會,與朕相遇,能何爲乎?”鄧禹對曰:“臣嘗學問,可郡文學。”上笑曰:“言何謙也?卿鄧氏子,志行 修整,可掾功曹。”各以次對,至武,曰:“臣以武勇顯,可爲守尉督盜賊。”帝笑曰:“

且不爲盜賊,自致亭長,斯可矣。”

袁宏曰:夫壽夭窮達,有生之分也。得失悲欣,萬物之情也。故推分而觀,帝王之與布衣,竹柏之與朝菌〔一〕,焉足言哉?以情而誤,一顧之與蹔 毀,傾蓋之與脫驂〔二〕,猶尚可爲歡戚,而況大斯哉?夫能與造化推移,而不以哀樂爲心者,達節之人也。自斯以還,屬於方域。得之不能不欣,喪之不能不戚。 故原得失之大,而天下所必同者,莫尚於通塞乎?然才高者宜通,而懷寶以之陸沈;德薄者必卑,而鄙夫以之竊位。是則通塞可得而遇,否泰難得而期也。君子或因 風雲之勢,以建山嶽之功;乘日月之末光,以成一匱之業。雖着功美於當年,猶欣一遇於千載。若夫版築漁釣,織箔鼓刀,韞櫝胸懷〔三〕,與之朽爛者,焉可數 哉!至如樂毅之遇於燕昭,屈原之事於楚懷,白起之用於秦王,范增之奉於項籍,雖終同顛沛,猶一申其志,誠未足以語夫通塞者乎!白首抱關,轉死溝壑者,何殊 間哉!夫以鄧生之才,參擬王佐之略,損翮弭鱗,棲遲刀筆之間,豈以爲謙,勢誠然也。及其遇雲雨,騰龍津,豈猶吳漢之疇,能就成天之構,馬武之徒,亦與鸞鳳 參飛。由此觀之,向之所謂通塞者,豈不然乎?

〔一〕 論語子罕篇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又莊子消遙遊曰:“朝菌不知晦朔。”王引之曰:“淮南道應篇引此,朝菌作朝秀。高注曰:‘朝 秀,朝出暮死之蟲也,生水上,狀如蠶蛾,一名孳母。’據此則朝秀蟲名也。”郭慶藩曰:“王說是也。廣雅正作朝●”宏因莊子舊文,不知其誤也。

〔二〕 範書朱穆傳論曰“紵衣傾蓋 ”。李賢曰:“孔叢子曰:‘孔子與程子相遇於塗,傾蓋而語。’傾蓋謂駐車交蓋也。”

〔三〕 版築者,孟子告子曰:“傅說舉於版築之間。”注曰:“傅說築傅巖,武丁舉以爲相。”漁釣者,史記齊太公世家曰:“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織箔者,史記絳侯世家曰:“

勃 以織簿曲爲生。”鼓刀者,楚辭曰:“師望在肆昌何識,鼓刀揚聲後何喜。”言呂望於市肆而屠,文王不識其才,見其鼓刀乃始悟。然此鼓刀,恐指狗屠樊噲。韞櫝 者,範書張衡傳曰:“且韞櫝以待價,踵顏氏行止。”注曰:“論語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價而沽諸?’”乃言匿才而待時運之至。

初,有司請封皇子,天子弗許也。固請連年,乃從之。

四月戊申,封皇子輔爲右翊公,英爲楚公,陽爲東海公,康爲濟南公,〔蒼爲東平〕〔公〕〔一〕,延爲淮陽公,荊爲山陽公,衡爲臨淮公,焉爲左翊公,京爲琅邪公。是日,天子思李通之功,乃封通少子雄爲邵陵侯。

〔一〕 據範書補。

袁宏曰:書稱“協和萬邦”,易曰“萬國咸寧”。然則諸侯之治,建於上古,未有知其所始者也。嘗試言之曰:夫百人聚,不亂則散;以一人爲主, 則斯治矣。有主則治,無主則亂。故分而主之,則諸侯之勢成矣;總而君之,則王者之權定矣。然分而主之,必經綸而後寧;總而君之,必統體而後安。然則經綸之 方,在乎設官分職,因萬物之所能。統體之道,在乎至公無私,與天下均其欲。故帝王之作,必建萬國而樹親賢,置百司而班羣才。所以不私諸己,共饗天下,分其 力任,以濟民事。周禮: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之田方五百里,侯伯子男降殺之,謂之五等。雖富有天下,綜理不過王畿,臨饗一國,政刑不出封域。故衆務簡而纔有 餘,所任輕而事不滯。諸侯朝聘,所以述職納賦,盡其禮敬也。天子巡狩,所以觀察風教,知其善惡也。功德着於民者,加地進律;其有不善者,則明九伐之制 〔一〕。是以世祿承襲之徒,保其富厚,而無苟且之慮,修績述官之疇,務善其禮,不爲進取之計。故信義着而道化成,名器固而風俗淳,推之百世,可久之道也。

〔一〕 周禮夏官大司馬曰:“以九伐之法正邦國,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

爰自唐虞,至於三代,文質相因,損益有物,諸侯之制,存而不革,長世育民,所由遠矣。及王略不震,諸侯違度,官失其序,民移其業。然而衆國 扶持,大小相制,雖彊毅之國,不能擅一時之勢,豪傑之士,無所騁嘯吒之心。昔周室微弱,政教陵遲,桓文翼戴,〔一〕二國是賴。憂勤王室,則諸侯慕而率從; 振而驕之,則九國判而不至〔二〕。楚恃江、漢,秦據崤、函,心希九鼎,志存神器,然畏迫宗姬,忌憚齊晉。歷載八百,然後降爲庶人。豈非列國扶疏,根深難 拔,已然之效哉!戰國之時,志在兼併。伐國而貪其民,得邑而置其私,而郡縣之勢萌矣。秦有天下,覽周之弊,毀廢五等,因而用之。傾天下之珍,以奉一身之 欲;舉四海之務,以關一人之聽。故財有餘而天下分,怨不理而四海叛。高祖既帝,鑑秦之失,分裂膏腴,封殖子弟。至於將相功臣,租稅而已,郡縣之官,即而弗 改。夫畫土分民,止於親戚,班爵施勞,不逮功賢。猶賴宗室之固,以折諸呂之難,況萬國親賢兼樹者哉!文帝時,賈誼言曰:“夫欲天下之安,莫若衆建諸侯而少 其力。使海內之勢,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則諸國之君,莫有異心,輻湊並進,而歸命天子矣。”文帝不從,卒有吳、楚之變。忿而懲之,大懼諸侯。推恩以分其 國,因事以削其邑,枝葉既落,本根從焉,遂使王莽假託恩道,揖讓稱帝,豈不易哉!光武中興,振而復之,奄有天下,不失舊物,而建封略,一遵前制。諸侯禁 網,日月增密,末世衰微,遂以卑弱。宗室懼於罪敗,同姓挫於庶民,一夫攘臂,故以能亂天下矣。

〔一〕 齊桓、晉文也。

〔二〕 史記齊太公世家曰:“三十五年夏,會諸侯於葵丘。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彤弓矢、大路,命無拜。桓公欲許之,管仲曰“不可” ,乃下拜受賜。秋,復會諸侯於葵丘,益有驕色。周使宰孔會。諸侯頗有叛者。”集解曰:“公羊傳:‘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

由此觀之,五等之治,歷載彌長,君臣世及,莫有遷去。雖元首不康,諸侯不爲失政;一國不治,天下不爲之亂。故時有革代之變,而無土崩之勢。 郡縣之立,禍亂實多。君無常君之民,尊卑迭而無別,去來似於過客。人務一時之功,家有苟且之計。機務充於王府,權重並於京師。一人休明,則王政略班海內; 元首昏闇,則匹夫擬議神器。是以閨闥不淨,四海爲之鼎沸;天網一弛,六合爲之窮兵。夫安危之勢,着於古今,歷代之君,莫能創改,而欲天下不亂,其可得乎? 嗚呼!帝王之道,可不鑑歟?

癸丑,追尊兄縯曰齊武公,仲曰魯哀公。

盧芳自匈奴入高柳〔一〕。

〔一〕 範書作十二月之事,袁紀恐脫之。下亦同。

左馮翊蓋延薨。

是時天下墾田多不實,百姓嗟怨。諸郡各使吏奏事,帝見陳留吏其牘下疏雲:“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詰〕(詔)吏〔一〕,吏誑言 於長壽街上得之〔二〕。東海公陽在幄後〔三〕,因言曰: “吏受郡敕,欲以墾田(民)相比方耳〔四〕。”詔難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 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故田宅不可問。” 乃詰吏,吏具服,如陽言。由是帝彌重陽也。

〔一〕 詰詔形近而訛,據東觀記、範書改。

〔二〕 吳樹平輯風俗通義佚文曰: “京師有長壽街、萬歲街、士馬街,若此非一。街者,攜也,離也,四出之路攜離而別。”

〔三〕 陽,即顯宗也,時爲東海公。初名陽,後改名莊,字子麗。見類聚卷十二引袁山松書。

〔四〕 “民”系衍文,據東觀記、範書刪。

十六年(庚子、四〇)

春二月,交址女子徵側、徵貳反,九真、日南、合浦併爲盜賊。

三月辛丑,日有食之。

冬十月,盧芳降。封芳爲代王。

是時天下刺史、太守以墾田不實下獄死者十餘人。於是南郡太守劉隆亦繫獄,上以隆功臣也,免爲庶人。

上從容問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牧守多也。”援曰:“死得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復生。”上大笑。其順時不忤,皆此類也。援長 七尺五寸,疏眉美髯,博通多聞,閒於進對,善說前言往事。與上言舊時三輔長者、閭里豪傑,皇太子、諸王聽之無倦。上知援智有餘,甚見親重。

十七年(辛丑、四一)

春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一〕。

〔一〕 通鑑考異曰:“帝紀‘乙亥晦’,袁紀‘乙未’。據長曆,三月丙申朔。帝紀誤。 ”按續漢五行志亦作“乙未”。

夏四月,上幸滎陽、潁川、章陵。

六月癸巳,臨淮公衡薨。

秋七月,廬江費登等反〔一〕,虎賁中郎將馬援平之。

〔一〕 範書馬援傳曰:“初,卷人維泛,訞言稱神,有弟子數百人,坐法誅。後其弟子李廣等,宣言泛神化不死,以誑惑百姓。十七年,遂共聚會徒黨,攻 沒皖城,殺皖侯劉閔,自稱南嶽大師。遣謁者張宗,將兵數千人討之,復爲廣 所敗。於是使援發諸郡兵,合萬餘人,擊破廣等,斬之。 ”據郡國志,皖城屬廬江郡。又惠棟曰:“袁紀作‘費登’,當亦是卷人維泛之弟子,所載者異耳。”

冬十月辛巳,皇后郭氏廢,立皇后陰氏。

初,郭後寵衰,數懷怨恚,廢。〔上〕東門候郅憚上書曰〔一〕:“臣聞夫婦之間,父不能得之於子,君不能得之於臣,況臣欲得之於君乎〔二〕?是臣 所不敢也。雖然,願陛下念其不可,勿亂大倫,使天下有議社稷者。”上善之曰:“憚恕己而量主,知我必不可以所私而輕天下者也。”

〔一〕 袁紀原誤作“東門侯”,據東觀記、範書改補。

〔二〕 史記外戚世家曰:“妃匹之愛,君不能得之於臣,父不能得之於子,況卑下乎!” 索隱曰:“以言夫婦親愛之情,雖君父之尊而不奪臣子所好愛,使移其本意,是不能得也。故曰‘匹夫不可奪志’是也。”

陰後,南陽新野人。更始元年,世祖納後於宛,方北之洛陽〔一〕,令後歸新野,止宛。宛中少黨,諸陰、鄧鄉里豪居,能自讓。建武初,迎後於育陽, 爲貴人。上以後性寬仁,欲立之。後輒退讓,自陳不足以當大位。時郭後以生太子彊,故遂立郭後。及後生東海王陽,而寵益盛。後性慈仁,十歲喪父〔二〕,語及 之,未嘗不流涕。上常言希見親,不在已數十年,語及之,輒涕者。追爵諡後父隆爲宣恩侯〔三〕,以兄識爲侍中,封元庶侯,識弟興爲期門僕射,興弟就襲父爵, 更封新陽侯。

〔一〕 範書作“方西之洛陽”。按洛陽在宛之北,袁紀是。

〔二〕 範書作“七歲喪父”。

〔三〕 東觀記作“父睦”,續漢書作“宣恩哀侯陸”,範書闕書,三書互異,未知孰是。

識字次伯,齊武王時,以率宗人賓客爲偏裨矣。及隨世祖征伐,數有戰功。將益其邑,識辭曰:“天下初定,將帥有功者衆,臣幸託屬掖庭,賞賜豐衍,如復加爵邑,此親戚受賞,國人計功也,不可以示天下。” 上甚美之。

興字君陵,筋力過人。其從出入,常操小蓋〔一〕,鄣翳風雨,泥塗狹隘,躬自履涉。上所幸止,必先入清宮。居則博觀五經,訪問政事,尊賢下士,廣 求得失,獻善替否,薦達後進,好施接人,門無遊俠。與張宗等不相好〔二〕,知其有用,猶稱其所長而達之。張泛之徒與興厚善,以爲華而少實,但私之以財,終 不爲言。是以世稱其忠。起第宅,採椽粗樸,足避風雨。常稱:“豐屋之戒,若不修德,雖有崇臺廣□,猶傳舍也。”上嘗封興,置印綬〔於〕前〔三〕,興固讓 曰:“ 未有先登陷陣之功,而一家數人受爵土,令天下觖望,臣誠不願〔四〕。臣蒙陛下中〔宮〕(官)恩澤至厚〔五〕,可謂富貴已極,不可復加。”上見其讓切,不奪 其志。皇后問故,興曰:“後不讀書記邪?‘亢龍有悔 ’〔六〕,多見不知量。外戚家苦不知謙,嫁女欲得因力配尊貴,娶婦求公主,愚心實不安也。富貴有極,當知足,驕奢益爲觀聽所議。”後悅其言,不爲宗親求 位,以幹王政。

〔一〕 惠棟曰:“周禮‘王后輦車有羽蓋’。鄭康成雲:‘以羽作小蓋,爲翳日。’又輪人注云‘乘輿無蓋’,賈公彥雲:‘凡蓋所以表尊,亦所以御雨。’”

〔二〕 張宗,字諸君,南陽魯陽人。曾爲更始偏將軍,後歸鄧禹,戰甚力,諸將服其勇。復任京輔都尉,助馮異擊關中。天下大定,遷琅邪相。永平初卒官。範書有傳。

〔三〕 據範書補。

〔四〕 黃本“臣誠”作“至讓”。範書本傳作“至誠”。

〔五〕 鈕永建曰:“按‘官’當作 ‘宮’。”漢舊儀曰:“皇后稱中宮。”袁紀下文既稱 “後”,鈕說是,故據改。然此乃建武九年事,時陰後爲貴人,不當有中宮之稱,範書陰興傳“中宮”作“貴人”,較袁紀審慎。

〔六〕 見易乾卦,下句作“窮之災也”。

就剛彊,不順理,頗以貴勢傲物。扶風人井丹,高抗之士也。諸王、貴人更請丹,莫能致。就自以爲能致丹,詭諸王錢二萬,使人通丹致之〔一〕。丹不 得已乃詣。就爲丹設麥飯蔬食,丹推去之,曰:“以君侯爲能供美食,故相過耳,何謂如此!”就更爲置盛饌。及就起,左右進輦,丹笑曰:“聞桀乘人車〔二〕, 此其是邪?”坐中皆失色,莫之敢應。就即爲去輦,談論盡日乃去。以其名高,就等無敢失意者,丹亦終身不仕。明帝初,就爲少府。子豐尚酈邑公主,公主驕妒, 豐亦狷狹,遂殺公主。豐誅死,就自殺,家屬歸本郡。

〔一〕 範書逸民傳作“乃詭說五王,求錢千萬,約能致丹,而別使人要劫之”。

〔二〕 李賢曰:“帝王紀曰:‘桀以人駕車。’”

郭後既廢,太子太傅張湛稱疾引退,爲太中大夫。上欲以湛爲大司徒,湛至朝堂,坐遺小便,自稱疾篤,遂不用,卒於家。

湛字子孝,右扶風平陵人。舉動必以禮,雖幽室閒處,不易其度,閨門之內,若嚴君焉。三輔歸之,以爲儀表。成、哀間爲二千石,王莽時歷守尉。建武 初爲左馮翊。修禮教,明好惡,政化大行。嘗告歸平陵,望縣門而下車。主簿進曰:“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輕。 ”湛曰:“禮,下公門,式〔輅〕(路)馬〔一〕。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父母之國,所宜盡禮。”湛被徵當還,馮翊曰〔二〕:“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 ”湛曰:“君以德進,湛以罪退。”逡巡而去。湛常乘白馬,上每有異政,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

〔一〕 據禮記及範書本傳改。

〔二〕 疑“馮翊”上脫“新”字。華嶠書曰鮮于褒曾任馮翊尹。嚴耕望兩漢太守刺史表置鮮于褒於張湛之後。此“馮翊”當是褒也。

壬午,徙〔右〕(左)馮翊公〔輔〕(輒)爲中山王〔一〕,諸國公皆爲王。

〔一〕 範書沛獻王輔傳亦作“右馮翊公”。劉攽曰:“光武紀,輔封右翊公,此多馮字,誤。天下亦無右馮翊郡也。”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 光武紀無馮字。中山王焉傳,封左馮翊公,與此傳同,皆衍文也。左翊、右翊蓋取嘉名,非分馮翊地爲左右。 ”袁紀本捲上文正作“封皇子輔爲右翊公”,劉、錢二說是。現據改“左”爲“右”,“輒”爲“輔”,依範書例,留“馮”字以存異文。

是歲鳳皇五集潁川郡,衆鳥並從,行列蓋地數頃,留止七十日。〔一〕

〔一〕 東觀記作“一十七日”,袁紀與事理不合,誤也。

十八年(壬寅、四二)

春二月,蜀郡史歆反,巴郡宕渠楊偉、徐客等各起兵以應歆〔一〕。大司馬吳漢、臧宮擊之。

〔一〕 範書馬援傳徐客作“徐容” 。

壬午,上幸長安,祠園陵。

夏四月,伏波將軍馬援、扶樂侯劉隆、樓船將軍殷志〔一〕、平樂侯韓宇擊交址。至合浦,殷志病死。援當浮海入交址,船少不足渡,乃問山行者,遂 〔緣〕(浮)海隨山開道千餘里〔二〕,自西至浪泊。擊徵貳等,降者數千人。韓宇後病死,援並將其衆,追徵貳等至禁溪,連破之。貳等各將數百人走。

〔一〕 範書作“段志”。

〔二〕 據範書改。

戊申〔一〕,上幸河內。

〔一〕 按是月庚申朔,無戊申。範書殿本考證改作“甲申”,甚是。

五月,代王芳復入匈奴。

六月壬戌,赦益州殊死已下亡命者。

秋,史歆等平。吳漢徙偉、客等二百餘戶於長沙。

冬十月庚辰,上幸南郡,還祠章陵。

辛丑〔一〕,追諡外祖父樊重爲壽張敬侯。重字君雲,家世溫厚,三世不分財。重居家有法,子孫進見如吏。其治家,僮僕無遊手,身自隱親〔二〕,故 能殖其財,田至三百頃,資至鉅萬。其興工造作,爲無窮之規。欲治器物,則先種梓漆,人皆笑之,然卒得其用。居家擬於邦君。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 二頃解其訟。由是縣邑敬其德讓。重八十餘而終。不索假貸者可百餘萬,臨困,悉削文書,下告兒子。債家聞之,皆爭往償之,諸子不受也。

〔一〕 十月丁巳朔,無辛丑,疑其上脫“十一月”三字。

〔二〕 李賢曰:“隱親,謂身自隱恤之。”王先謙曰:“隱親,猶恤愛,謂撫卹而慰愛之也。”樊重慣用小恩小惠籠絡族人 童隸,故史稱其莊園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

中子宏,字靡卿。初,與齊武王共起義兵。湖陽收系妻子,將殺之。湖陽令曰:“樊重父子有禮行於鄉里,正有大罪,且當在後,何可殺邪?”宗家亦有 系者〔一〕,多被害,唯宏妻子得免。後隨世祖征伐,數有勤勞,封壽張侯。宏謙恭畏慎,不汲汲於官位。父子內相敕戒,以“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吾非不嘉榮 勢也,天道惡盈而好謙,畏天道耳。前世貴戚,可明戒也。保身全命,何不樂哉”!每當朝會,輒俯伏須漏盡。雖令不朝,恐有謬誤,猶晨詣闕下。上以是尤重之。 時見得失,乃獻便宜,輒自手書削□。公卿朝見,訪政事,終不敢對。疾病,上自臨視,垂涕問所欲。宏自陳:“ 身無功,食大國,誠恐子孫不能保全大恩,令臣魂神慚負黃泉。願還壽張,食小鄉亭。”上悲傷其言,後復封宏小子茂爲平望侯。臨薨,敕諸子薄葬,靜埽閉戶,物 不得有所下。與夫人同冢異藏〔二〕,各自一延道,以死生各異〔三〕,棺柩一藏,不當復見,如有腐敗,傷孝子心。朝廷善,諡曰恭侯。

〔一〕 楊樹達曰:“前書韋賢傳: ‘賢門下生博士義倩等與宗家計議。’顏注:‘宗家,賢之同族也。’”又“正”,誠也,讀亦如誠。

〔二〕 胡三省曰:“古夫婦合葬,詩曰‘谷則異室,死者同穴’是也。時墳異藏自宏始。 ”

〔三〕 “異”原作“裏”,據黃本逕改。

初,兵革起,而皇妣薨。宗人樊鉅公獨親殯斂。世祖即位,擢爲中大夫。

固始侯李通薨,諡曰恭侯。賜甚盛,上及皇后親吊送葬。

十九年(癸卯、四三)

春正月,〔卷〕(巷)人傅鎮反〔一〕,臧宮擊之。東海王陽曰:“賊相迫劫反耳,其中必有欲悔者。今圍之急,不如小緩之,令得亡逃,亡逃,亭長足以取之。”從之,賊果破走。

〔一〕 範書臧宮傳:“十九年,妖巫維泛弟子單臣、傅鎮等,復妖言相聚,入原武城,劫吏人,自稱將軍。”據馬援傳,維泛系卷人,傅鎮等爲其弟子,恐亦是卷人。郡國志無巷縣,而卷與原武均屬河南尹轄縣,故據以改。

馬援斬徵貳等。二月,封援爲新息侯。設牛酒勞軍士,因撫觴而言曰:“吾從弟少遊哀吾慷慨多大志,曰:‘人生一世,但求衣食,仕宦不過郡掾吏,守 墳墓,護妻子,鄉里稱善人,斯可矣。安用餘爲?’當吾在浪泊西時,下潦上霧,毒氣浮蒸,仰視飛鳶跕跕墮水中,憶少遊語,何可得也!今賴諸士大夫之力,而吾 先受其賜,所以喜且愧也。”坐者聞之,莫不嘆息之。

袁宏曰:少遊之言有心哉!人之性分,靜躁不同。或安卑素,守隱約,顧視榮名,忽若脫履。彼二塗者,終之以道,亦各一家之趣也。然功業難就, 而卑素易從。古今之士,莫不自託於功務,而莫肯於閒逸者,將自負其才,顧衆而動乎!然則榮名功業,非爲不善也。千載一遇,處智之地難也。若夫安素守隱,其 於人間之歡,故以易而無累矣。然苟非夷塗,外物難必,螻蟻且能爲害,而況萬物乎?故久處貧賤,誠有志者之所恥也。歸終而言,取保家之主乎?

詔援復擊九真,自無功至居風,斬首五千餘級,徙其渠帥數百家於零陵。援所過,令治城郭,修溉灌,申舊制,明約束。是後駱越常奉馬將軍故事。

自郭氏廢后,太子彊不自安。郅惲勸之曰:“久處疑位,上違孝道,下近老殆。昔高宗賢君,吉甫令臣,及有纖芥,放逐孝子〔一〕。春秋之義,母以子貴〔二〕。太子宜引愆退身。”彊遂因左右陳誠,願備藩輔。世祖遲迴者久之,乃許焉。

〔一〕 李賢曰:“家語曰:曾參妻爲黎蒸不熟,因出之,終身不娶。其子請焉。曾參曰: ‘高宗以後妻殺孝子,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知其得免於非乎!’遂不娶。”

〔二〕 隱公元年公羊傳曰:“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何以子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十月戊申,皇太子彊封東海王,食東海、魯國二郡租賦之稅,車服之飾加於諸王。彊上書讓東海,又因太子口陳至誠。上不許,以彊章示公卿,而嘉嘆之。

袁宏曰:夫建太子以爲儲貳〔一〕,所以重宗統,一民心也。非有大惡於天下,不可移也。世祖中興後漢之業,宜遵統一之道,以爲後嗣之法。今太 子之德未虧於外,內寵既多,適子遷位,可謂失矣。然東海歸藩,謙恭之心彌亮;明帝承統,友于之情愈篤〔二〕。雖長幼易位,興廢不同,父子兄弟,至性無間。 夫以三代之道處之,亦何以過乎!

〔一〕 蔣本誤脫“夫”字,據黃本及通鑑逕補之。

〔二〕 書君陳曰:“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

惲字君章,汝南西平人。志氣高抗,不慕當世。王莽末,民不堪命。惲西至長安,上書諫莽曰:“臣聞智者順(命)以成德,愚者逆以取害〔一〕,神器 有命,正不可虛獲。上天垂戒,欲以陛下就臣位,陛下宜順天命,轉禍爲福。如不早圖,是不免於竊位也。天爲陛下嚴父,臣爲陛下孝子。父教不可廢,子諫不可 難,惟陛下留神。”莽大怒,即下詔獄,劾惲大逆。猶以惲據正義〔二〕,難即害之,使黃門近臣脅導惲,令爲病狂恍惚,不自知所言。惲終不轉曰:“所言皆天文 聖意,非狂人所能造。”遂系經冬,會赦得免,因南遊蒼梧。

〔一〕 “命”系衍文,據範書郅惲傳刪。

〔二〕 “正義”,指天文經識。按範書憚傳,惲明天文歷數,曾謂友人曰:“方今鎮、歲、熒惑,並在漢分翼軫之域,去而復來,漢必再受命。 ”故西至長安,據以上書諫莽。時人信天文讖記,故莽不敢驟然害之。

建武初,自蒼梧還鄉里。縣令卑身崇禮,以爲門下掾。惲感其意,遂爲之屈。惲友人董子張,父及叔父爲人所害〔一〕。子張病困,惲往候子張。子張 絕,良久氣復還,視惲歔欷。惲曰:“吾知子不悲天命長短,而痛心二父讎不復也。”子張臥,目擊惲〔二〕。惲即起,將客追仇人,取其頭以示子張。子張悲喜, 氣便絕。惲即詣令自首,令應之遲,惲曰:“爲父報讎,吏之私也;奉法不阿,君之義也。虧君生身,非節也。”趨出詣獄。令跣追之,拔刀自向曰:“子不出,吾 以死明之。”惲隨令出。久之,爲郡功曹。

〔一〕 範書郅惲傳作“父先爲鄉人所害”。而注引東觀記則與袁紀同,且言仇家爲“盛氏 ”。袁紀實取資東觀記,而範書略言之耳。

〔二〕 李賢曰:“目擊,謂熟視之也。莊子曰:‘目擊而道存也。’”

汝南舊事,冬饗,百里內縣皆持牛酒到府宴飲。時太守歐陽歙饗禮訖,教曰:“西部督郵繇延,天資忠貞,稟性公方,典部折衝〔一〕,摧破奸雄。書 曰:‘ 安民則惠,黎民懷之。’蓋舉善以教,則不能者勸。今與衆儒共論延功,顯之於朝。太守敬嘉厥休,牛酒以養德。”主簿讀教,戶曹引延受賜。惲前跪曰:“司正舉 觥〔二〕,以君之罪告謝於天。明府有言而誤,不可掩覆。按延質性貪邪,所在荒亂,虐而不治,冤慝並作,百姓怨之。而明府以惡爲善,股肱莫爭,此既無君,又 復無臣,君臣俱喪,孰舉有罪?君雖顛危,臣子扶持,不至於亡。惲敢再拜奉觥。”歙甚慚,門下掾鄭次都〔三〕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之德也。可無受 觥哉?”太守曰:“實歙罪也,敬舉觥〔四〕。”惲乃免冠曰:“昔虞舜輔堯,四罪鹹服〔五〕,讒言弗行,故能作股肱,帝用有歌〔六〕。惲不忠,孔壬是昭 〔七〕,績言象龍,射獸從政,既誹謗而又露言,罪莫重焉。請收惲、延,以明好惡。”歙曰:“是吾過也。”遂不宴而罷。〔惲〕(歙)歸府,因稱病〔八〕,延 亦退。

〔一〕 “衝”原誤作“衡”。

〔二〕 李賢曰:“司正,舉禮義者。觥,罰爵也,以角爲之。”

〔三〕 鄭次都,即鄭敬,字次都。

〔四〕 李賢曰:“遂受罰也。”

〔五〕 書舜典曰:“流共工於幽州,放歡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

〔六〕 書益稷曰:帝庸乃歌曰:“ 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

〔七〕 書皋陶謨曰:“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李賢曰:“孔,甚也;壬,佞也。”

〔八〕 據黃本及範書改。

次都素清高,與惲厚,招惲去曰:“道不同不相爲謀,自古而然。子直心誠,三代之道〔一〕。繇延雖去,必復還。吾不忍見子有不容君之危,盍去 乎?”惲曰:“孟軻以彊其君所不能爲忠也,量君之所不能爲賊也〔二〕。惲業彊之矣。障君於朝,而不死職以求直,罪也。延退,惲又去,不可。”次都遂去,隱 於弋陽山中。居數月,延果復召,惲即去,從次都止,漁釣甚娛。留數十日,惲喟然嘆曰:“

天生俊士以爲民,無乃違命而亂倫乎?鳥獸不可與同羣,子從我爲伊尹乎?將爲巢、許而辭堯也〔三〕?” 次都曰:“吾足矣。幸得全軀種類,還奉墳墓,盡其學問,道雖不行,施之有政,是亦爲政也〔四〕。吾年耄矣,安得從子?子勉正命,勿勞神以害生。”各別去。

〔一〕 書洪範曰:“無反無側,王道正直。”又論語衛靈公曰:“

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二〕 孟子公孫丑上曰:“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謂其君不能者,賊其君也。”疑“量”下脫“其”字。

〔三〕 範書“伊尹”作“伊呂”。

〔四〕 論語爲政曰:“子曰:‘書雲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爲政。’” 書者,尚書君陳篇也,詳見前文注。

惲客於江夏,郡舉孝廉,爲郎,遷上東門候。世祖嘗夜出,還,詔開門人,惲不內。上令從門舉火射帝面,惲對曰:“火明燎遠。”遂距不開。明日,惲 諫曰:“昔文王不敢盤遊于田,以萬民惟正〔一〕。陛下既遊獵山林,夜以繼晝,其如社稷宗廟何?暴虎馮河〔二〕,可爲至戒,小臣所竊憂也。”由是上重之,令 授太子詩,常講殿中。後爲梁令、長沙太守,崇教化,表異行。

〔一〕 書無逸曰:“文王不敢槃於遊田,以萬民惟政之共也。”

〔二〕 見論語述而。疏曰:“空手搏虎爲暴虎,無舟渡河爲馮河。”以喻有勇無謀,做事莽撞。

上使執金吾陰識護太子家,博士桓榮授太子經。二人者皆專心輔導,勸以德義,太子亦虛納焉。

秋九月壬申,上幸南陽。

冬十二月,越嶲太守任貴反,武威將軍劉尚平之。

二十年(甲辰、四四)

夏六月,徙中山王輔爲沛王。

秋,馬援自交址還,位班九卿,賞賜甚厚。援將至京師,故舊迎之。平陵人孟冀,計謀之士也。以援自遠而還,勞而賀之。援曰:“

我 望卿有奇也,但復與衆人同語邪?武帝時伏波將軍路博德開七郡,封符離侯,數百戶。今我但平亂郡爾,猥封近縣,且三千戶。國家追錄我和汧隴間功,我自視功薄 賞厚。人當功厚賞薄,於後乃長。先生欲何用相濟?”冀曰:“愚不及是。”援曰:“今尚有匈奴、烏桓擾北邊,我欲自請擊匈奴。男兒要欲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屍 還葬矣〔一〕,反臥牀上於兒女子手中死邪!”冀曰:“諒爲烈士,當如此矣。”會匈奴入右北平,詔以事示援,遂自〔請〕擊北邊〔二〕。

〔一〕 惠棟曰:“史記鄒陽傳雲:子胥鴟夷服。服虔雲:用馬革作囊以裹屍。”

〔二〕 據範書及袁紀上文補。

十月,上幸東海、沛國。省五原郡,徙其吏民於河東。

十二月,伏波將軍馬援出定襄。上以援勤勞,賜縑千疋援謂黃門竇固、太僕梁松曰:“凡人富貴,當使可復賤也。如公等貴,欲不可賤,居高益堅,願思吾言。”有識聞援言,無不嘆息。

大司馬吳漢薨〔一〕,諡曰忠侯,葬如霍光故事。漢性彊力,每從征伐,上未安,漢不敢息。軍有利鈍,諸將或失其度,漢常自屬吏士,益治兵器。上時 令人視之,曰:“吳公方修戰攻具。”上嘗曰:“吳公如此,隱若一敵國矣〔二〕。”及在朝廷,唯公。天下嘗旱,公卿請雨不得,漢乃悉出其僮僕,一時免之。漢 又嚐出徵,妻子在後,買田安業。漢還,讓妻子曰:“軍師在外〔三〕,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付昆弟、外家。其忠自天性,故能常任〔職〕(禮) 〔四〕,以功名終。

〔一〕 範書光武帝紀作五月辛亥薨。

〔二〕 史記遊俠列傳曰:“吳楚反時,條侯爲太尉,乘傳車將至河南,得劇孟,喜曰:‘ 吳楚舉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無能爲已矣。’天下騷動,宰相得之若得一敵國雲。”又李賢曰:“隱,威重之貌,言其威重若敵國。”

〔三〕 “師”原作“帥”,乃避晉諱,今正之。

〔四〕 據東觀記及範書改。

是時上欲以衛尉陰興爲大司馬,興叩頭曰:“臣不敢惜身,誠恐虧損聖德。”辭讓至切,上以此聽之。乃以扶樂侯劉隆爲驃騎將軍,行大司馬事。

二十一年(乙已、四五)

秋八月,馬援以三千騎出高柳,失道還。

匈奴、鮮卑寇遼東,太守祭彤率吏士擊之,斬首二千餘級。遂窮追出塞,復斬首千餘級,收其兵器,得馬數千匹。由是匈奴、鮮卑震服,不敢窺塞。彤乃思所以離間二寇,以分其勢,招呼鮮卑,示以財利。鮮卑後不款塞,彤之計也。

冬十月,匈奴入上谷、中山,殺掠吏民。

西域鄯善王安、莎車王賢等十六國遣使奉獻,鹹願請都護。上以中國初定,未遑外事,厚加賞賜,遣之。

大司空竇融以疾策罷,歲餘行衛尉事。融數稱疾乞骸骨,賜錢帛,大官致珍奇。弟顯親侯友薨。上愍融年衰,遣中常侍即其臥內,彊進酒食。

是時郡國皆大水,百姓饑饉。光祿勳杜林上疏曰:“臣聞先王之道,明聖用而治同也。其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勿使能殖〔一〕,防其漸 也。狼子野心,奔馬善驚。成王深知其患,故以殷民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懷姓九族分唐叔,〔檢〕(收)其奸軌〔二〕,又遷其餘衆於成周,所以挫其彊禦之 力,黜其驕恣之志。及漢初興,上稽舊章,同符在昔,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之後,以削弱六國彊宗。故邑里無見利之家,山澤無兼併之民,萬 裏一統,海內賴安。其後輒因衰粗之痛,脅以送終之義,故遂相率而陪園陵,無反顧之心。追觀往政,皆神道設教,彊幹〔弱枝〕,百世之要也〔三〕。是以永享康 寧之福,而無●惕之憂,繼嗣承業,恭己而治,蓋此之助也。今被災之民輕薄無重者,可徙於饒谷之郡,所以〔消〕(清)散其兇〔四〕,全其性命也。昔魯隱有賢 行,將致國於桓,猶留連貪位,不能早退。況草創豪帥,本無業徒,因攘擾之時,擅有山川之利,雖遇災,然其狃泰之意〔五〕,徼倖之望,蔓延無足,不可不察 也。” 上察林材堪任宰相,會司空□,乃以林爲司空。

〔一〕 隱公六年左傳“君子曰”引周任之語。“蘊”或作“□”。蘊崇,積聚也。堆積雜草,使發酵以肥田。

〔二〕 據黃本及續漢五行志注引東觀記改。

〔三〕 據續漢五行志注引東觀記補。

〔四〕 消、清形近而訛。

〔五〕 “狃泰”,東觀記作“狙猱 ”。

〔六〕 續漢五行志三注引東觀記作建武八年時事。又範書本傳言林任光祿勳在二十二年,亦異。未詳孰是。

林自爲九卿至三公,輒每上封事及與朝廷之議,常依經附古,不苟隨於衆。爲任職相,上亦雅善之。雖在公卿,講授不倦,學者朝夕滿堂,士以此慕之。

初,林薦杜陵人申屠剛,抗直之士,嘗慕史魚、汲黯之爲人〔一〕。避亂西州,每諫爭隗囂,義形於色。上以剛爲侍御史,遷尚書,謇謇多直言,無所屈 撓。是時隴蜀未平,上嘗欲近出,剛諫,上不聽,剛以頭軔乘輿車輪〔二〕,不得前乃止。剛數犯嚴顏,由是出爲陰平令,徵爲大中大夫,以病去,終於家。

〔一〕 李賢曰:“史記曰:‘史□ 字子魚,衛大夫也。’論語孔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前書:汲黯字長孺,武帝時爲主爵都尉,好直諫,時人謂之‘汲直’。”

〔二〕 說文曰:“軔,礙車也,從車,刃聲。”

後漢光武皇帝紀八卷第八

二十二年(丙午、四六)

春閏月丙戌,上幸長安,祠園陵〔一〕。

〔一〕 陵原作“邑”,據黃本改。

夏五月乙未晦,日有蝕之。

六月,伏波將軍馬援還京師。

是時梁松貴幸,百僚憚之。援嘗小病,松來候援,獨拜牀下,援安然受之。松意不平。諸子曰:“梁伯孫貴重〔一〕,將軍宜爲之禮。”援曰:“我乃其父友也,雖貴,何得失禮?”由是不爲權貴所愛。

〔一〕 伯孫,梁松之字。

援外坦薄而內備禮,事寡嫂,不衣冠不入閨。其於人泛愛多容。然見爵位而無實者,笑曰:“刀不應齒,士不聞耳,何足畜乎?”有奇異於衆者,雖在少賤,必異待之。援有籌策,世祖曰:“伏波論兵,常與吾合。”

初,援交址還書戒其兄子嚴、敦曰:“吾欲汝曹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如論議人長短是非,此吾所大惡也,寧死不願聞子 孫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惡之甚矣,所以復言,欲汝曹不忘之爾。龍伯高敦厚周慎〔一〕,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吾重之愛之,願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俠好 義,憂人之急,父喪致客,數郡畢至,吾愛之重之,不願汝曹效之。效龍伯高之正不就,猶爲謹敕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二〕。效杜季良而不成,陷爲天下 輕薄子,所謂畫虎不就反類狗者也。迄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將下車輒切齒,州郡以爲言,吾常爲之寒心,是以不願子孫效也。”季良名保,爲越騎司馬。保怨家上書 言保 “所在惑衆,伏波將軍萬里還書以戒孤兄子,今在京師,與梁松、竇固等交”。上召責松,松叩頭流血。乃召問援,因取所與嚴、敦書,即日免保官。時龍伯高爲山 都長,擢爲零陵太守。

〔一〕 伯高,龍述之字。

〔二〕 李賢曰:“鶩,鴨也。”胡三省曰:“毛晃曰:舒鳧,俗謂之鴨,可畜而不能高飛曰鴨,野生而高飛者曰鶩。”

秋九月,地震。詔南陽郡勿輸今年田租,南陽繫囚減死罪一等。

是歲匈奴國中亂,諸將皆言可擊者。上以問朗陵侯臧宮,宮曰:“願得五千騎,足以立功!”上笑曰: “常勝之家,難與慮敵。吾方自思之。”遂不出師。

匈奴之族由來尚矣,其在殷、周,則有山戎、獫狁之難。逮於秦、漢,而有匈奴,彊弱之勢,中國徵之事詳矣。王莽時欲分匈奴,匈奴大怒,縱兵犯塞, 傷殺吏民。莽乃盛兵以擊匈奴,嚴尤諫曰:“臣聞匈奴爲害,所從來久矣。周、秦、漢徵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周得中策,漢得下策,秦無策也。當周宣王時,獫 狁內侵,至於涇陽。命徵之,盡境而還,視戎狄之侵,譬猶蚊虻之蟲,驅之而已。故天下稱明,是爲中策。武帝選將練兵,深入遠戍,雖有克獲之功,胡輒報之,兵 連禍結,三十餘年,中國疲耗,匈奴亦困,而天下弊。是爲下策。秦始皇不忍小恥,而輕民力,長城之固,延袤萬里,轉輸之行,起於負海,疆境既完,中國內竭, 以喪社稷。是爲無策也。”莽不從,匈奴遂叛,北邊大擾。世祖之初,方憂中國,未遑外事也。初匈奴右日逐王比,單于知牙斯之長子也〔一〕。自呼韓邪單于死 後,更令兄弟相傳。知牙斯死,傳弟臧鹹〔二〕;臧鹹死,傳弟輿。輿立,欲傳其子,然其弟知牙師以次當爲單于者也〔三〕。比曰〔四〕:“以兄弟言之,知牙師 當立;以子言之,我前單于長子也。”輿疑之。輿死,子焉鞮立〔五〕;鞮死,弟漢奴立〔六〕。比遂失次怨恨。而匈奴國中旱、蝗連年,草木皆盡,人畜死者過 半。比乃遣人奉匈奴圖詣西河,求和親,盡〔收〕(牧)南邊諸部呼衍、日逐等叛匈奴〔七〕。匈奴遣萬餘騎擊比,不勝,呼衍、日逐等共立比爲呼韓邪單于。孝宣 時,其大父呼韓邪歸漢得成,故襲其號,於是有南、北單于〔八〕。

〔一〕 漢書匈奴傳作“囊知牙斯” 。

〔二〕 漢書匈奴傳作“鹹”。

〔三〕 “師以”原誤作“帥川”,據範書改。

〔四〕 “比曰”原誤作“皆”。

〔五〕 範書南匈奴傳作“烏達鞮侯 ”。

〔六〕 範書南匈奴傳作“蒲奴”。

〔七〕 收、牧形近而訛,範書作“ 斂”。

〔八〕 正式立南單于,東觀記、範書均作建武二十四年,袁紀恐別有所據。

二十三年(丁未、四七)

春正月,南郡蠻夷反,武威將軍劉尚擊破之,置江夏郡。

三月,南單于遣使稱藩,願修舊約。天子議於 公卿,鹹以爲蠻夷猾夏,情僞難知,不可許。大司農耿國以爲〔一〕:“今天下初定,尤宜受之。令東撫烏桓,北拒匈奴,邊陲永息干戈之役,萬世之策也。”上善 而從之。使中郎將段柳使匈奴〔二〕,於是單于拜伏受詔,遣弟左賢王將兵擊北單于,連破之。北單于震怖,卻地千里。單于既稱臣,入居塞內,上書遣子貢獻。漢 賜單于冠帶、衣裳、黃龜金璽、什物各有數。單于乃分部諸帥,以鄣北邊。北單于惶恐,願還所略漢人,數遣使詣武威,求使者。皇太子以爲南單于新立,今若遣 使,恐阻南單于意,故但報其書,不遣使者。

〔一〕 東觀記、續漢書均曰:國爲大司農,曉邊事,能論議,數上便宜事,天子器之。然皆不詳任期。而範書耿國傳曰國建武二十七年代馮勤爲大司農,時任五官中郎將,且此事系建武二十四年。

〔二〕 範書南匈奴傳作“段郴”。

冬十二月,武〔陵五〕溪蠻夷反〔一〕,遣劉尚擊之〔二〕,尚軍沒。

〔一〕 據東觀記、範書補。李賢曰:“酈元注水經雲:武陵有五溪,謂雄溪、樠溪、酉溪、潕溪、辰溪,悉是蠻夷所居,故謂五溪蠻。”

〔二〕 東觀記馬援傳作“武威將軍劉禹”,當誤。

驃騎大將軍杜茂、鬲侯朱佑、祝阿侯陳俊薨。

朱佑貴儒學,論議常依古法。爲將帥受降,追奔逐北,以破敵爲功,不問斬首多少。軍吏以不得滷掠,故或有怨者,徙封鬲侯,食邑七千餘戶,自陳功薄 而賞大,願受南陽五百戶足矣。上不許。初,上學長安,嘗過佑。佑方講,留上,須講竟乃共宴語。及上幸佑第,語及平生,上曰:“主人得無舍我講乎?”

二十四年(戊申、四八)

春正月乙亥,大赦天下。

大司空杜林薨,太僕張純爲大司空。

林字伯山,右扶風茂陵人。父業以文章顯〔一〕。林少有俊才,好學問,沈深好古,家既多書,又外家張竦父子善文章,林從竦受書,漸漬內外,爲當世 通儒〔二〕。王莽敗,盜賊並起,林與弟成,俱至河西。隗囂聞林名,故深敬待之,以爲治書。後以病去。囂欲超用之,遂稱痼疾。囂心恨林,曰:“杜伯山天子所 不能臣,諸侯所不能友〔三〕,蓋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也。今且從師友之位,以從其志焉。”林雖睏乏,終爲不屈。林嘗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獨寶愛之,每遭困 阨,自以不能濟於衆也,猶握抱此經,獨嘆息曰:“古文之學將絕於此邪?”至建武初,弟成死,故林持喪東歸。囂既遣林,後悔,令刺客楊賢於隴遮刺林。賢見林 自推車,載弟喪,嘆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者?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亡去。

〔一〕 範書“業”作“鄴”。李賢曰:“鄴字子夏,祖父皆至郡守。鄴少孤,其母張敞女也。鄴從敞子吉學,得其家書。”

〔二〕 李賢曰:“竦即吉之子也,博學文雅過於敞,見前書。”惠棟曰:“書斷雲:林尤工古文,過於鄴也,故世言小學由杜公。”又李賢注引風俗通曰: “儒者,區也,言其區別古今,居則玩聖哲之詞,動則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制,立當時之事,此通儒也。若能納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講誦而已,無能往來, 此俗儒也。”

〔三〕 典出禮記儒行。

上聞林已還,乃徵林,拜侍御史。引見問經書、故舊及西州事,上甚悅,賜車馬衣被。歲餘,遷司〔徒〕(馬)〔司〕直〔一〕。百僚知林以名德用,甚 敬憚之。林既至京師,與英俊集會,鹹敬林之博雅洽聞。河南鄭興、東海衛宏等皆長於古學,從劉歆受左氏春秋,定三統曆,及見林,皆推服焉。濟南徐兆始事衛宏 〔二〕,後皆更受林。以前所得一卷古文尚書示宏曰:“林危阨西州時,常以爲此道將絕也。何意東海衛宏、濟南徐生復得之邪?是道不墜於地矣。

〔一〕 範書杜林傳作“代王良爲大司徒司直”,東觀記亦然。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曰:“袁宏後漢紀第八卷作‘遷司馬直’,脫去下‘司’字,固屬顯然,而司徒之作司馬,亦傳寫之誤無疑。王良傳亦作‘

大司徒司直’。蓋司直乃司徒掾屬,見司馬彪百官志,司馬無之。”王說是,故據以正之。

〔二〕 範書杜林傳“徐兆”作“徐巡”。惠棟曰:“案說文引徐巡說。又書斷所載皆作‘ 巡’,袁氏誤也。”惠說是。

二十五年(己酉、四九)

春正月,烏桓大人郝且等率衆貢獻〔一〕,封其渠帥爲侯、王。

〔一〕 郝且,範書作“郝旦”。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與袁紀同,而標點本從範書逕改,未出校記。且旦形近易誤,恐當依陳、袁二書作“且” 爲是。

烏桓者,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伐其國,餘類保烏桓山,因以爲號焉。其俗善騎射,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刻木爲信,無文字,而衆不敢違犯。其先爲〔一〕……匈奴中亂,烏桓始盛,鈔擊匈奴,匈奴爲之轉徙數千裏,漢南遂空。

〔一〕 袁紀下有佚文。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曰:“自其先爲匈奴所破之後,人衆孤弱,爲匈奴臣服,常歲輸牛馬羊,過時不具,輒虜其妻子。至匈奴壹衍 鞮單于時,烏丸轉彊。”範書曰:“烏桓自爲冒頓所破,衆遂孤弱,常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皮,過時不具,輒沒其妻子。”則袁紀下文當脫去爲匈奴所破,臣伏匈 奴,歲輸牛馬羊等句。

戊申晦〔一〕,日有食之。

〔一〕 按正月己酉晦,三月乃戊申晦,疑袁紀此上脫“三月”二字。

初,劉尚軍沒,議復遣將帥。時馬援年六十二矣,上憫其老,方內選擇,未有所定。援自請曰:“臣尚能披鎧上馬。”上試焉,援既據鞍,左右顧乃下,遂遣之。

冬十月,伏波將軍馬援、楊虛侯馬武、東牟侯耿舒擊武溪〔一〕。援謂所親杜愔曰:“吾受恩深厚,常恐不得死國事也,今得所,甘心瞑目。但畏長者家兒,或在左右,或與共事,殊難得調,獨惡是爾〔二〕。”

〔一〕 當是“五溪”或“武陵五溪 ”之誤,詳見前注。

〔二〕 李賢曰:“長者家兒,謂權要子弟等。”又胡三省曰:“餘謂調,和也。援固已慮耿舒之難與共事,梁松、竇固之邇言矣。”

南鄉侯鄧晨薨。初,晨爲常山、汝南太守,皆有名跡,爲吏民所愛。在汝南,起鴻〔郤〕陂〔一〕,溉灌田數千頃。百姓於今利之。徵爲光祿大夫,數與 宴見,陳說平生。晨從容白上曰:“僕竟辦之。”〔二〕上大笑。晨疾病,天子手書慰問,中宮及寧平公主皆爲垂泣。既薨,使謁者招新野主魂,備官屬,合葬於北 邙山,上與皇后親臨送葬,賞賜甚厚,諡曰惠侯。

〔一〕 據東觀記、範書補。

〔二〕 指當年笑議蔡少公“劉秀當爲天子”之讖事,詳見卷一。

二十六年(庚戌、五〇)

春正月,增吏俸,自三公至於佐吏各有差。

二月,馬援至臨鄉,大破蠻軍,斬首千餘級。

蠻有二道:一曰壺頭,二曰充(中)〔一〕。壺頭徑近而多險,充(中)遠而運糧難。初,上與諸將議所先擊,因以疑而未決。軍至長沙,中郎將耿舒上 言先擊充(中)賊,援以爲延日費糧,不如進攻壺頭。賊乘高守隘,船不得進。會夏暑熱,吏士疫死者多。援亦病困,穿岸爲室,以避暑氣。賊每乘高鼓譟,援輒扶 人觀之,左右壯其意,皆爲之流涕。耿舒與兄好畤侯弇書言:“舒前上言擊充(中)賊,糧雖難致,兵馬得用,軍人數萬,爭欲奮擊。今壺頭竟不得上,又大軍疾 疫,皆如舒言。”弇奏舒書,上遣梁松驛責問援,因代監軍。松未至而援已死,松與馬武等毀惡援於上。上大怒,收援將軍、侯印綬。

〔一〕 範書馬援傳及續漢志均作“ 充”,袁紀“中”字衍,故刪。下同。

是時軍士死者太半,謁者宋均〔慮〕軍不得返〔一〕,與諸將議,欲承製降賊,諸將莫敢應。均曰:“ 夫忠臣出境,有可安國家,專之可也。”均勒兵成列,稱詔降之。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降均。均爲置長吏而還。均自請矯制罪,天子嘉其功,賜以金帛。其後每 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一〕 “慮”字據範書補。又胡三省曰:“‘宗均’,列傳作‘宋均’。趙明誠金石錄有漢司空宗俱碑。按後漢宋均傳:均族子意,意孫俱,靈帝時爲司 空。餘嘗得宗資墓前碑龜膊上刻字,因以後漢帝紀及姓苑、姓纂諸書參考,以謂自均以下,其姓皆作 ‘宗’,而列傳轉寫爲‘宋’,誤也。後得此碑,益知前言之不繆。”王先謙亦曰:黨錮傳注引謝承書,正作謁者宗均。又曰:廣韻:宗姓,周卿宗伯之後,出南 陽。論衡程才篇:東海宗叔犀。即此宗叔庠也。胡、王二說是。今按袁紀卷十二亦作“宗意”,此作“宋”,誤。今存其異文。

於是援家屬惶怖,不敢歸舊墓,買城西數畝地,葬其中,賓客故人不敢送葬。故云陽令朱勃詣闕上書曰:

臣聞王德聖政,不忘人功〔一〕,採其策,不求備於衆〔二〕。故高祖赦蒯通,以王禮葬田橫〔三〕,令大臣曠然,鹹不自疑。夫大將在外,讒言在 內,微過輒記,大功不計,誠爲國之所慎也。故章邯畏誅而奔楚〔四〕,燕將據聊而不下〔五〕,豈其甘心末規哉,悼巧言之傷類也。

〔一〕 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爲君也。”

〔二〕 論語微子曰:“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三〕 初蒯通曾說韓信據彊齊,存項羽,參分天下,待機而動。後信族夷滅,高祖詔捕通而釋不誅。又田橫初自立爲齊王,漢定天下,橫與其徒屬五百餘人避居海島中。高祖強徵橫,橫行至屍鄉自殺。高祖發卒二千人,以王者禮葬之。事並見史記。

〔四〕 章邯敗於鉅鹿,使人至咸陽,趙高拒而不見,有不信之心。邯畏高懼誅,遂降項羽。事見史記。

〔五〕 燕將攻下聊城,聊城人或讒之燕,燕將懼誅,因保守聊城,不敢歸。田單攻之久不下,魯仲連爲書射城中,燕將泣而自殺。事見史記。

竊見故伏波將軍新息侯馬援,以四年冬始歸正朔。當此之時,虜述矯號於益州,隗囂擁兵於隴、冀,豪傑盱睢〔一〕,且自爲政。援拔自西州,慕德 效死,孤立貴人之間,曾無一言之佐,自知當要十郡之使〔二〕,徼封侯之福邪?八年,車駕西征,衆議狐疑,援深建西州可破之策,隗囂克定,援有力焉。及隴右 未清,羌虜擾邊,援奉使隴西,奮不顧身,行間關山谷之中,揮戈先零之野,兵動有功,師進輒克。徵在虎賁,則忠策嘉謀,於國用之。南征交址,克平一州,使王 府納越裳之貢,邊境無兵革之憂。間者使南,立陷臨鄉,師已有業,未竟而卒,吏士雖疫,援不獨存。夫戰或以久而立功,或以速而沒師,深入未必爲是,不退未必 爲非,人情豈樂久在遠地不生歸哉!惟援得事朝廷二十二年,北征出塞,再南渡江,觸冒害氣,殭屍軍中,名滅爵絕,國土不傳,海內不知其過,衆庶不聞其罪,卒 遇三夫之言〔三〕,被誣罔之讒,家屬杜門,葬不歸墓,怨隙並攻,宗親怖慄,死者不能自列,生者莫爲之訟,臣竊傷之!

〔一〕 盱,音虛,作張目解。睢,音雖,作張目仰視貌。盱睢,即、跋扈驕恣之狀貌也。

〔二〕 陳澧以爲“自知”上脫“寧 ”字。範書馬援傳有“寧”字,且“十”作“七”。

〔三〕 戰國策魏策曰:“龐蔥與太子質於邯鄲,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 疑之矣。’‘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 王曰:“寡人信之矣。’龐蔥曰:“夫市之無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鄲去大梁也遠於市,而議臣者過於三人矣,願王察之矣。’”“蔥”,韓非子作“恭 ”,諸類書所引作“共”。朱勃奏疏之“三夫”,實源出於此,而以喻耿舒、馬武、梁松等之誣罔毀惡援也。

夫操孤危之忠,而不能自免於讒,此義士之所悲也。惟陛下思豎儒之言,無使功臣懷恨於黃泉也。

書奏,不報,歸田裏〔一〕。

〔一〕 範書馬援傳作“報,歸田裏 ”。通鑑作“帝意稍解”。王補以爲範書本傳“報”上奪“不”字。黃山曰:“案袁紀‘不’字,必系誤衍。果不報,則但書不報,文意已足,歸田裏不必書也。又 罷歸田裏,乃漢制廢斥名詞,因不報而自歸,亦不必言歸田裏。當時帝方盛怒,勃固無不待報而擅歸之理。勃書本自陳年已六十,當伏田裏,故帝報許 之,不以其訟伏波爲罪,即意稍解也。”聯繫下文,黃說是。

時梁松、竇固等在中,上問:“知朱勃乎?”對曰:“故云陽令也。”以所上章使讀之,松、固驚相謂曰:“如是,陛下不甚罪伏波也!”

袁宏曰:馬援才氣志略,足爲風雲之器,躍馬委質,編名功臣之錄,遇其時矣。天下既定,偃然休息,猶復垂白,據鞍慷慨,不亦過乎!

嘗試言之:所以保才者,智也。才智之用,通物爲貴。苟才大者濟,智小者獨善,則涉乎通濟者,其智彌廣矣。夫觀雲梯之功,則知班匠之巧;睹太 平之業,則悟聖人之明。降斯以還,參差百品,雖智效一官,功覆一簣,亦才力之所會也。古之君子,遇有爲之時,不能默然而止,擊節驅馳,有事四方者,蓋爲斯 也。然自非賢達,不能量也。遭命世之君,傍日月餘光,廢興指授,稟其規略,故功名保全,身有餘地。若不值其主而獨任其心,得一旅而志一邑〔一〕,得一邑而 圖一國,故事捷而攻之者衆,勳立而日就於難,又況顛沛險巇不測之慮哉!夫才智有餘,功名不足者有矣;事業未半,而勳過者有矣;所乘之勢異,而難易之功殊 也。而有爲之人,幸而要之,雖徼一時之功,暴居視聽之右,外有駭物之患,內懷思慮之憂爾。中路悵然,欲退無途,其勢然也。善爲功者則不然,不遇其主,則弗 爲也。及其不得已,必量力而後處。力止於一戰,則事易而功全;勞足於一邑,則慮少而身安。推斯以往,焉有毀敗之禍哉?馬援親遇明主,動應銜轡,然身死之 後,怨謗並興,豈非過其才,爲之不已者乎?

〔一〕 哀公元年左傳曰:“夏少康有田一成,有衆一旅。”杜注曰:“五百人爲旅。”

夏四月,初營壽陵。依孝文故事,務從有約,使迭興之後〔一〕,與丘隴同體。凡帝即位,必營壽陵,具終器,漢之制也。

〔一〕 胡三省曰:“迭興,謂易姓而王者。”

上常聽朝至於日昃,講經至於夜分。或與羣臣論政事,或說古今言行,鄉黨舊故,及忠臣孝子義夫節婦,侍對之臣,莫不悽愴激揚,欣然自得。雖非大 政,進止之宜,必遣問焉,所以勸羣能也。皇太子從容言曰: “陛下有禹湯之明,而失黃老養性之道。今天下乂安,願省思慮,養精神,優遊以自寬。”上答曰:“吾自以爲樂矣。”

二十七年(辛亥、五一)

夏,太僕趙喜爲太尉〔一〕。

〔一〕 東觀記亦作“喜”,而範書作“□”,故四庫館臣改東觀記“喜”作 “□”。又續漢書作“熹”。惠棟曰:“喜與熹,古字通。小顏匡謬正俗曰:‘熹,熾盛也,音與僖同。’故趙熹字伯陽,取此義耳。末世傳寫誤爲喜字。”按徐灝 說文段注箋曰:“□、喜古今字。”則三字均可通。

是時南單于新稱藩,烏桓始入朝,上命喜思安邊之策,爲長久之計。喜乃議復代郡、朔方、五原、雲中、定襄、雁門郡,遣諸王之國。

喜字伯陽,宛人也。喜從兄爲人所殺,無子,喜年十五,結客爲報讎。更始初,舞陰大姓李氏擁兵自守,更始遣將降之,不下,曰:“聞趙氏有孤孫喜, 信義着聞,願降之。”更始乃徵喜。時未二十,更始笑曰: “繭栗犢能服重致遠乎?”〔一〕即以爲偏將軍,詣舞陰,降李氏。因入潁川,轉擊諸未下者。更始大喜曰: “卿名家駒也,努力勉之!”昆陽之戰,喜頗有功,拜爲中郎將,封勇功侯。更始敗,喜歸鄉里。

〔一〕 惠棟曰:“葉氏愛日齋叢鈔曰:記王祭之牛繭栗。左氏外傳:楚觀射父曰:‘郊禘不過繭栗。’漢書志:天地牲角繭栗。顏師古注:‘牛角之形,或如繭,或如慄,言其小。’西京雜記:惠莊聞朱雲折五鹿充宗之角,嘆曰:‘繭栗犢能爾耶?’慄謂小而不謂其角。”

初,喜與鄧奉善。奉之叛也,喜數與書切責之。時有言喜爲鄧奉計策,以毀惡之者。詔喜屬建威將軍〔一〕,以功自贖,喜不自言。奉死後,上得書,驚 曰: “趙喜真長者也!”即徵喜,待公車。時江南未通,以喜守簡陽侯相。將給兵騎之官,喜自請不願〔二〕,請單騎馳往,度其形勢,臨敵制宜,若將兵騎往,彼必爲 吏民所疑。上許之。喜至簡陽,民閉城門,不肯納。喜便止城門外,問國中大夫素爲百姓所親信者,乃召問之。對曰:“夫擁兵欲以自守,而至於爲賊,恐懼不能自 反耳。”喜因告以倉卒之時,非國家所疾,無自疑阻,懇爲陳恩信,賊遂自縛詣喜降。後爲平原太守,甚有治跡,百姓歌誦之。

〔一〕 建威將軍者,耿弇也。

〔二〕 據範書及東觀記,疑“不願 ”下脫“受兵”二字。

二十八年(壬子、五二)

春正月,遣諸王就國。

三月,臧宮上書,勸上徵匈奴。詔曰:“有德之君,以所樂樂民;無德之君,以所樂樂身〔一〕。樂民者其祚延長,樂身者不久而亡。故曰:地廣者荒,德廣者彊。今無善政,災變不息,憂念歲闕。論語云:‘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二〕而欲復遠征乎?”

〔一〕 北堂書鈔卷十五識治篇引“ 以樂樂民”。注曰出黃石公。又卷二十九君道篇所引無兩“所”字,餘均與袁紀同,注曰引自東觀記。今本東觀記均脫。

〔二〕 李賢曰:“顓臾,魯附庸之國。魯卿季氏貪其土地,欲伐而兼之。時孔子弟子冉有仕於季氏,孔子責之。冉有曰:‘今夫顓臾固而近季氏之邑,今不 取,恐爲子孫之憂。’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按孔子此言乃曰禍非自外起,而□將發於內也。後季桓子果爲家臣陽虎所囚。

冬十月癸酉,詔死罪下蠶室,其女子者宮。

上會羣臣,問曰:“誰可傅太子者?”皆曰:“ 執金吾陰識可也。”博士張佚正色曰:“今陛下立太子,爲陰氏乎?爲天下乎?即爲陰氏,則陰侯可。爲天下,則固宜用天下之賢。”上曰:“善。欲置傅者,以輔 太子,今博士不難正朕,況太子乎!”即拜佚爲太子太傅,而以桓榮爲少傅,賜以輜車乘馬。乃大會子弟〔一〕,陳其車馬、印綬曰:“此皆稽古之力也,可不勉 邪!”

〔一〕 子弟,範書桓榮傳作“諸生 ”。則此子弟恐是“弟子”之誤倒置耳。

於是皇太子經學始成,少傅桓榮上疏曰:“臣幸得侍惟幄,經學淺短,無所補益聖質,夙夜慚愧。今太子經學已通,自有識以來儲君副主莫能傳之,今太 子獨能傳之,此誠萬國之福也。臣師道已盡,皆在太子矣。謹遣掾臣泛再拜歸道〔一〕。”太子報曰:“陽以童蒙,承訓九載,不深達師意,而猥見褒獎,非其實 也。夫五經之道廣大,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二〕!自宰予之從親事孔門,閒邪以度,猶尚怠懈晝寢〔三〕,況於不才者乎?苟非其人,道不虛受。冉求 曰:‘非不悅子之道,力不足也。’〔四〕歸道受謝,非所敢聞。”

〔一〕 李賢曰:“歸,猶謝也。”

〔二〕 “非天下”以下二句出易繫辭上。

〔三〕 論語公冶長曰:“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

〔四〕 語出論語雍也。

是時禁網疏闊,王侯貴人多通賓客。壽光侯劉悝〔一〕,更始少子也,得幸於沛王輔。悝怨盆子殺其父,因輔結客,報殺盆子兄故式侯恭。輔坐繫獄三日。由是捕諸王賓客,死者千餘人。

〔一〕 範書劉玄傳作“劉鯉”。袁紀恐誤。

初,馬援謂其司馬呂種曰:“建武初,名爲天地始開,從今已後,海內日當安樂耳。顧我嘗獨有所憂,國家諸子並壯,皆不防微,廣通賓客,門庭如市, 吾恐自此大獄起矣。卿其慎之。”援兄女婿王礱,故平阿侯子也。好施愛士,名振江,淮間。後遊京師,交結諸侯。援謂所親曰:“王子石傑士也,今若在京師長者 間用氣自行〔一〕,陵折者多,必用亡身。”於是呂種、王礱、馮衍皆以諸王賓客下獄。種嘆曰:“馬生之言,其神乎!”種、礱死獄中。衍被赦出,廢於家。上言 曰: “臣伏念帝王大體,古今通論,常獨慨然。夫以高祖之略,而陳平之謀,毀之則疏,與之則親〔二〕。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爲罪,施之以德則爲功 〔三〕。逮至晚出,董仲舒言道德,見妒於公孫弘〔四〕;李廣奮節於匈奴,見排於衛青〔五〕,此忠臣所爲流涕也。臣衍自惟〔六〕,上無無知之薦,下無馮唐之 說,乏董生之才,寡李廣之勞,而欲免讒口於當世,豈不難哉!臣之先祖以忠貞之故,成私門之禍。而臣值兵革之際,不敢回行苟容,以求世利,事君無傾邪之謀, 將帥無滷掠之心。今幸遭清明之世,飭躬自行之秋,而怨讎藂雜,譏議橫世。蓋富貴易爲善,貧賤難爲工也。疏遠隴畝之臣,無望高闕之日,惶恐自陳,以救罪過。 ”書奏,天子不用,猶以前過也。

〔一〕 “在”原誤刊“京師”之下,今正之。

〔二〕 與,譽也。見廣雅釋詁。範書作“譽”。按事見史記陳丞相世家。時楚漢相爭,平因魏無知見漢王,拜爲都尉,使典護軍。周勃、灌嬰等譖平盜嫂受 金,輾轉魏、楚、漢,乃反覆亂臣。漢王疑之。無知曰:“臣所言者,能也;陛下所問者,行也。今有尾生孝己之行,而無處於勝負之數,陛下何暇用之乎?臣進奇 謀之士,顧其計誠足以利國家不耳。且盜嫂受金又何足疑乎?”漢王復拜平爲護軍。

〔三〕 文帝時,賞輕罰重。魏尚爲雲中守,匈奴遠避,而坐上功首虜差六級,削爵,罰作之。馮唐諫,帝乃赦尚,復爲雲中守。事見史記馮唐傳。

〔四〕 史記儒林傳曰:“公孫弘治春秋,不如董仲舒,而弘希世用事,位至公卿。董仲舒以弘爲從腴。弘疾之,乃言上曰:‘獨董仲舒可使相膠西王。’膠西王素聞董仲舒有行,亦善待之。董仲舒恐久獲罪,疾免居家。”

〔五〕 李廣擊匈奴,數有功,號“ 飛將軍”。元狩四年,從大將軍衛青伐匈奴,失道後期。衛青使長史急責廣之幕府對簿,廣不願復對刀筆吏,遂引刀自剄。事見史記李將軍列傳。

〔六〕 範書馮衍傳“自惟”下有“ 微賤之臣”四字,疑袁紀脫之。

衍字敬通,馮奉世之後〔一〕,有奇才,博通,無所不覽。王莽時諸公多薦之者,衍辭不肯仕。衍有大度,自度其才,不能耦世取容〔二〕,故遂坎□失志〔三〕,居常慷慨,庶幾名賢之風。家貧年老,常爲司隸從事。

〔一〕 馮奉世,武帝末爲郎,歷仕昭、宣、元諸帝、官至左將軍,爲折衝宿將,功名次趙充國。有男九人,譚、野生、逡、立、參皆至高位。惠棟曰:“衍之祖,東觀記及本傳皆雲野王,唯華嶠書以爲馮立。”

〔二〕 廣雅釋詁曰:“耦,諧也。 ”

〔三〕 楚辭九辯曰:“坎廩兮貧士,失職而志不平。”

全椒侯馬成薨。

二十九年(癸丑、五三)

春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遣使者舉冤獄,問鰥寡。庚申,賜天下男子爵,各二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乙丑,詔天下繫囚自殊死已下減本罪各一等,不孝不道,不在此書。

三十年(甲寅、五四)

春二月甲子,上幸魯國、濟南。

夏四月,徙左(馮)翊公焉爲中山王。

五月,旱〔一〕。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一〕 範書光武帝紀“旱”作“大水”。

冬十月丁酉,上幸魯國〔一〕。

〔一〕 範書光武帝紀作“秋七月丁酉”。按七月己酉朔,無丁酉日。十月丁丑朔,丁酉乃第二十一日,袁紀不誤。通鑑依範書作“秋七月丁酉,上行幸魯;冬十一月丁酉,還宮”,誤也。

太尉喜、司空純上書曰:“自古帝王治道之隆,未嘗不登封太山,以告成功。書曰:‘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封禪之義也。陛下受命中興,順天行 誅,修復祖宗,撫寧萬國,天下曠然,鹹蒙更生,夷狄慕義,符瑞並應。詩云:‘受天之福,四海來賀。”誠宜封禪告成,以順天心。”詔曰:“是何言也?當今日 月薄蝕,災異並臻,吏失其職,百姓怨讟〔一〕。吾誰欺,欺天乎〔二〕?”於是羣臣不敢言。

〔一〕 說文曰:“痛怨也。春秋傳曰‘民無怨讟’。”讟音獨。

〔二〕 乃論語子罕孔子之語。

膠東侯賈復薨,諡曰剛侯〔一〕。復嘗戰,被創甚。上大驚曰:“我所不令復別將者,爲其輕敵也,果然失吾名將。”聞復婦孕,上曰:“女邪,我 〔子〕取之〔二〕;男也,我與之女。勿憂妻子。”複數從征伐,未嘗破敗,數爲諸將潰圍解陣,身被十二創。上以復敢深入,稀令遠征,欲自將之,故少方面之 功。諸將每論功,人人自伐、復獨默不言。上曰:“賈君之勳,我自知之。”功臣中最見親禮。左將軍官罷〔三〕,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爲人剛毅方直,慷慨有 大節,闔門守靜。朱佑等薦復宜爲宰相,世祖方以吏事責三公,故遂不用功臣。是時列侯唯膠東侯賈復、高密侯鄧禹、固始侯李通與公卿參議國事。

〔一〕 範書系此事於建武三十一年。

〔二〕 據範書賈復傳補。

〔三〕 左將軍官罷,鈕永建以爲當補“右”字。然此僅述賈復事,復任左將軍,故不必及右將軍也。

三十一年(乙卯、五五)

夏五月戊辰,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癸酉晦,日有食之。

秋九月甲辰,詔死罪下蠶室,其女子者宮。

鮮卑大人於仇賁率其種人貢獻。封賁爲王。鮮卑亦東胡之餘也,別居鮮卑山,因號焉。其言語習俗與烏桓同。自爲冒頓所破,遠竄遼東,未有名通於漢,而與烏桓接。當是時南北單于更相攻伐,而鮮卑遂以彊盛。

中元元年(丙辰、五六)〔一〕

〔一〕 通鑑胡注:“洪氏隸釋曰:成都有漢蜀郡太守何君造尊犍閣碑,其末雲‘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範史本 紀,建武止三十一年,次年改爲中元,直書中元元年。觀此所刻,乃是雖別爲中元,猶冠以建武,如文、景中元、後元之類 也。又祭祀志載封禪後赦天下詔,明言‘改建武三十二年爲建武中元元年’。東夷倭國傳,‘建武中元二年,來奉貢’,證據甚明。宋莒公紀元通譜雲:‘紀志俱出 範史,必傳寫脫誤,學者失於精審,以意刪去。梁武帝大同、大通俱有‘中’字,是亦憲章於此。’司馬公作通鑑,不取其說。餘按考異,溫公非不取宋說也,從 袁、範書中元者,從簡易耳。”今按胡說是也。又惠棟曰: “沈約撰符瑞志,亦言‘建武中元元年’。”

春正月,天子覽河圖會昌符〔一〕,而感其言。於是太僕梁松復奏封禪之事〔二〕,乃許焉。

〔一〕 續漢祭祀志載其文曰:“赤劉之九,會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於承。誠善用之,奸僞不萌。”按此符及赤伏符均系承旨杜撰之文,所謂 “神道設教”者也。

〔二〕 範書及續漢志“太僕”均作 “虎賁中郎將”。按松任太僕乃明帝永平元年事,袁紀誤。

二月辛卯,上登封於太山,事畢,乃下。是日山上雲氣成宮闕,百姓皆見之。

甲午,禪於梁父。

袁宏曰:夫天地者,萬物之官府〔一〕;山川者,雲〔雨〕(氣)之丘墟〔二〕。萬物之生遂,則官府之功大;雲雨施其潤,則丘墟之德厚。故化洽 天下,則功配於天地;澤流一國,則德合於山川。是以王者經略,必以天地爲本;諸侯述職,必以山川爲主。體而象之,取其陶育;禮而告之,歸其宗本。書雲: “東巡狩,至於岱宗,柴〔三〕。”傳曰:“郊祀后稷,以祈農事。”夫巡狩觀化之常事,祈農撫民之定業,猶潔誠殷薦,以告昊天,況創制改物,人神易聽者乎! 夫揖讓受終,必有至德於〔天下〕(萬物),〔征伐革命,則有大功〕〔於萬物〕〔四〕。是故王者初基,則有封禪之事,蓋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

〔一〕 “官”原誤作“宮”,據黃本及續漢祭祀志注引袁紀之文改。

〔二〕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改,下文正作“雲雨”。

〔三〕 範書張純傳“柴”亦作“柴 ”,而標點本改作“祡”。按說文曰:“祡,燒柴焚燎,以祭天神,從示此聲。虞書曰:‘至於岱宗,祡。’ ”校者當本於此。然今本尚書亦作“柴”,續漢祭祀志注引袁紀亦同,故不必改。

〔四〕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補。

夫東方者,萬物之所始;山嶽者,靈氣之所宅。故求之物本,必於其始;取其所通,必於所宅。崇其壇場,則謂之封;明其代興,則謂之禪。然則封禪 者,王者開務之大〔禮〕(體)也〔一〕。德不周洽,不得擬議斯建〔二〕;功不弘濟,不得髣佛斯禮。曠代一有,其道至高。故自黃帝、堯、舜,至於三代,各一 封禪,未有中修其禮者也。雖繼體之君,時有功德,此蓋率復舊業,增修前政,不得仰齊造國,同符改物者也。夫神道貞一,其用不煩;天地易簡,其禮尚質。故藉 用白茅,貴其誠素,器用陶匏,取其易從。然則封禪之禮,簡易可也。若夫石函玉牒〔三〕,非天地之性也。

〔一〕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改。

〔二〕 續漢志注引袁紀“建”作“ 事”。

〔三〕 續漢祭祀志曰:時使泰山郡及魯趣石工,取完青石,刻方石,皆方五尺,厚一尺。並用玉牒書藏方石,牒 厚五寸,長尺三寸,廣五寸,有玉檢。

三月丙辰,司空張純薨。

純字伯仁,京兆杜陵人。父放,襲爵〔富〕(昌)平侯〔一〕。成帝時以遊宴得幸,而純以學行稱。哀、平世爲侍中、諸曹校尉。王莽時爲九卿,遭亂 世,保全侯爵。建武初,以先詣闕,復封故國,拜太中大夫,遷五官中郎將。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復國,上以純宿衛久,弗奪也。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純歷 事先朝,明習故事。是時朝廷草創,舊典多闕,每有疑議,輒訪問純,自郊廟冠婚之禮,多所正定。純重慎周密,時有上書,輒削□草。上甚重之,一日至數引見。 及爲宰相,務存無爲,慕曹參之跡,所辟召皆當世通儒。

〔一〕 漢書張湯傳、範書張純傳均作“富平侯”,袁紀下文亦作“

富平”,故正之。

純臨薨,敕家丞曰〔一〕:“司空無功勞於國,猥蒙大恩,爵不當及子孫,其勿紹嗣。”純長子根常被病,大行問嗣〔二〕,家上小子奮。奮辭讓曰: “先臣遺令,臣兄弟不得襲爵,故臣不即是正。猥聞詔書,驚愕惶怖。臣兄哀臣幼小,故託稱疾病〔三〕。”不聽。奮字〔稚〕(釋)通〔四〕,謙約節儉,闔門雍 睦,租稅賑給宗族,常自睏乏,官至司空。

〔一〕 聚珍版東觀記“家丞”下有 “翕”字。按翕乃家臣之名,而姚之駰所輯東觀記及類聚、書鈔所引衡無“翕”字,此恐是四庫館臣據張奮所上書之文而補,奮書見〔三〕注。

〔二〕 “大行”即大鴻臚。漢書百官公卿表曰:秦時稱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又續漢百官志曰:其職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及拜諸侯、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

〔三〕 東觀記曰:“奮上書曰:‘ 根不病,哀臣小稱病,令翕移臣。臣時在河南家廬,見純前告翕語,自以兄弟不當蒙爵土之恩,願下有司。’ 帝以奮違詔,收下獄。奮惶怖,乃襲封。”按此文怪譎,子直呼其父之名,尤謬。

〔四〕 據東觀記、續漢書、範書改。

夏四月己卯,大赦天下。復梁父、奉高、嬴勿出今年田租〔一〕。

〔一〕 範書光武帝紀除袁紀所述三縣外,尚有博縣。

戊子,上幸長安,祀長陵。

是時醴泉出,京師百姓痼疾飲者皆愈。又有赤草生於泉側。郡國三十一上言甘露降。有司奏曰:“孝宣帝時,每有嘉瑞,輒爲之改元,故有神雀、五鳳之號,所以奉答神祗,表彰德信也。”天子拒而不納,是以史官不得而記焉。

六月,衛尉馮魴爲司空〔一〕,賜爵關內侯。

〔一〕 馮魴時以太僕行衛尉事。

冬十月甲申,使司空魴告禮高廟曰:“高帝與羣臣約,非劉氏不得王。呂太后王諸呂,滅亡三趙〔一〕,賴神靈諸呂伏誅,國家永寧。呂后不宜配食地祗高廟。薄太后慈仁,孝文皇帝賢明,子孫賴之,福延至於今,宜配食地祗高廟。今上薄太后尊號爲高皇后,遷呂后尊號爲高後。”

〔一〕 據漢書高五王傳,高祖崩,呂后徵趙王如意到長安,鴆殺之。呂后七年,又幽殺趙幽王友。呂產女復鴆殺其夫趙共王恢。故稱滅亡三趙。

袁宏曰:夫越人而臧否者,非憎於彼也。親戚而加譽者,非優於此也。處情之地殊,故公私之心異也。聖人知其如此,故明彼此之理,開公私之塗, 則隱諱之義着,而親尊之道長矣。古之人以爲先君〔之〕體,猶今爲君之體〔一〕,推近以知遠,則先後之義均也。而況彰其大惡,以爲貶黜者乎?

〔一〕 據續漢祭祀志注引袁紀補。

是歲起明堂、闢雝、靈臺。

初議靈臺位,上問議郎桓譚曰:“吾欲以讖決之,何如!”譚默然良久曰:“臣不讀讖。”上問其故,譚復言讖之非。上大怒曰:“

桓譚非聖人無法〔一〕,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解。譚以屢不合旨,出爲六安太守丞,失意,忽忽不樂,道病卒,時年七十餘。

〔一〕 孝經五刑章作“非聖人者無法”注曰:“聖人制作禮樂而敢非之,是無法也。”

南陽人尹敏,字幼季。才學深通,能論議,以司空據掾校圖讖。敏言於上曰:“讖書聖人所作,然其中多近語〔別〕(以)字,〔頗〕(取)類俗人之辭 〔一〕,虛實難識,恐誤後生。”上不然其言,敏因書之闕,因增之曰:“君無口,爲漢輔。”上讀怪之〔二〕,召敏問其故。敏曰:“臣見前人多增損圖書,是以 因自着,罪無狀。”上深非之而不罪,但令削去之。然以是沈滯,官止長陵令。

〔一〕 皆據東觀記及範書改。

〔二〕 “怪”原作“得”,據南監本逕改。

敏性恬淡,不慕功名,專好聖哲之書。初與班彪相善,每相與談,常日晏不食,晝即至夜,夜即至旦。彪曰:“相與久語,爲俗人所怪。然鍾子期死,伯牙破琴〔一〕;惠施沒,莊周杜門〔二〕。相遇之難也。”

〔一〕 呂氏春秋孝行覽曰:“伯牙鼓琴,志在泰山,鍾子期曰:‘

巍巍乎若泰山。’覆在流水,曰: ‘湯湯乎若流水。’鍾子期死,伯牙絕弦破琴,不鼓也。”

〔二〕 莊子送葬,遇惠施之墓,對從者言郢斫之事,嘆曰:“自夫子之死,吾無以爲質矣。”事見莊子徐無鬼。

二年(丁巳、五七)

春正月辛未,初起北郊,祀后土。

丁丑,倭奴國王遣使奉獻〔一〕

〔一〕 範書東夷列傳曰:“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國奉貢朝賀,使人自稱大夫,倭國之極南界也。光武賜以印綬。”日本天明四年(公元一七八四年)於志賀 島的葉崎出土“漢委奴國王”印,可爲佐證。目前日本學界關於此印頗有 歧見,總括有松浦道輔的僞印說、三宅米吉的真印說和慄原朋信的私印說等三種觀點。問題尚待進一步考證。

二月戊戌,帝崩南〔宮〕前殿〔一〕。遺詔曰: “朕無益百姓,如孝文帝制度,務從約有,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無遣使因督郵奉奏。”

〔一〕 據範書補。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二十四。尊皇后曰皇太后。凡帝妃稱皇后,帝母稱皇太后,祖母稱太皇太后,妾臣昭儀已下至中家人子二十等,漢之制也。光武中興,悉闕昭儀、家人之號,唯有貴人,金印紫綬。自美人、宮人、緣女皆無秩祿,四時賞賜而已。

是時諸王皆徵還。國遭大憂,新承王莽之亂,國失舊典,嗣帝與諸王居止同席,時上下沿襲,莫之與正。太尉趙喜橫劍正色,扶諸王下,以正尊卑,乃申宮衛,整禮儀,百官肅然。

三月丁卯,葬光武皇帝於原陵。

慎侯劉隆薨。

夏四月丙辰,詔曰:“予末小子〔一〕,奉承聖業,夙夜祗畏,不敢荒寧。先帝受命中興,德侔五帝。朕繼體守文,不知稼穡之艱,懼有廢失,以墮先 業。公卿百僚,將何以輔朕之不逮?特進高密侯禹,明允篤誠,元功之首。其以禹爲朕之太傅,進見東向,以明殊禮。東平王蒼,寬博有謀,可以託六尺之孤,臨大 節而不可奪也。以蒼爲驃騎將軍。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粟,人十斛。”

〔一〕 出尚書顧命。孔傳曰其語自稱微微淺末小子,乃謙讓之辭。

上新即位,欲崇引親賢,優寵大臣,乃以山林之勞,封太尉喜爲節鄉侯,司徒欣爲安鄉侯,司空魴爲楊邑侯〔一〕。

〔一〕 司徒原作“司空”,司空原作“司徒”,袁紀上下文魴亦作“司空”,現並據東觀記、範書逕改。

蒼上疏讓曰:“陛下慈恩,哀臣蒼,臨朝之日,以爲命首。舉負薪之才,升君子之器〔一〕,令勸賞之士,怠於力行。臣誠內迫頑愚,辱污輔將之位,必 被詩人‘赤紱’之刺〔二〕。今方域宴然,要荒無警,將遵上德無爲之時也。文官猶宜並省,武官尤不宜建。昔虞舜克諧,君象有鼻〔三〕,不及以政,誠不忍揚其 惡也。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也〔四〕。自漢以來,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唯陛下遠遵舊典,終畜養之恩。不勝至願,願上驃騎將軍印綬。”不上聽。

〔一〕 李賢曰:“負薪,喻小人也。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乘也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則盜思奪之矣。”

〔二〕 李賢曰:“赤紱,大夫之服也。詩曹風曰:‘彼己之子,三百赤紱。’刺其無德居位者多也。”

〔三〕 象,舜之弟也,封於有鼻爲國君也。事見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帝王紀。

〔四〕 沈欽韓曰:“趙策張孟談語。賈子過秦論引作鄙諺。”

蒼以母弟輔政,盡心王室,其所賓禮,皆當世名士。初,太原人郇恁隱居山澤,不求於世。匈奴嘗入太原,素聞其名,乃不入,郇氏舉宗賴之。建武中, 徵恁不至。於是蒼復辟恁,而敬禮焉。嘗朝會,上戲恁曰: “先帝徵君不至,驃騎闢君反來,何也?”對曰:“先帝秉德以惠下,故得不來〔一〕。驃騎執法以檢下,臣不敢不至。”月餘辭去,終於家。

〔一〕 原作“故不得來”,據陳澧校逕改。秋九月,隴西羌反。

冬十一月,中郎將竇固、楊虛侯馬武徵羌。

十二月甲寅,詔自殊死已下,聽贖罪,各有差。

後漢孝明皇帝紀上卷第九

永平元年

四月癸卯,封故衛尉陰興子慶爲鮦陽侯,博爲隱彊侯〔一〕。楚王舅子許昌爲龍舒侯。

〔一〕 範書、續漢郡國志“隱”均作“濦”,二字古通用。又論衡恢國篇曰:“隱強侯傅懸書市裏,誹謗聖政,今上海恩,免奪爵土。”按東觀記“博”亦作“傅”,而範書與袁紀同,二者未知孰是。

東海恭王彊,建武二年立。母郭氏爲後,彊爲皇太子。十七年而郭後廢,彊常慼慼不自安,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墾誠,願備藩國。光武不忍,遲迴者數 歲,乃許焉。十九年封爲東海王,二十八年就國。帝以彊去就有禮,故優以大封,兼食魯郡,合二十九縣,賜虎賁旄頭,宮設鐘鼓之懸,擬於乘輿。彊臨之國,數上 書讓東海,又因皇太子固辭,帝不許,深嘉嘆之,以彊書宣示公卿。初,魯共王好宮室,起靈光殿,甚壯麗,是時猶存,故詔彊都魯。中元元年入朝,〔從〕(徙)封岱〔一〕,因留京師。明年春,帝崩。冬,歸國。

〔一〕 從、徙形近而訛。

永平元年,彊病。顯宗遣中常侍、鉤盾令將太醫乘驛視疾〔一〕,詔沛王輔、濟南王康、淮〔陽〕(南)王延詣魯〔二〕。

〔一〕 續漢百官志曰:“鉤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諸近池苑囿遊觀之處。 ”

〔二〕 據範書改,袁紀本卷永平六年紀文亦作“淮陽王”。凡下作“淮南王”者,均逕正之。

五月戊寅,彊病困,臨命終,上疏謝曰:“臣蒙恩得備藩輔,特受二國榮寵,巍巍無量,訖無報稱。自修不謹,連年被病,爲朝廷憂。皇太后、陛下慈憫 惻至,動發中心。臣內省視,氣力羸劣,日夜寢劇,終不望復見闕庭,奉承惟幄,辜負重恩,銜恨黃泉,言之絕腸。惟皇太后,陛下加供養,數進御,食避風氣,終始天道。臣彊困劣,言不能盡意,願悉謝諸王,不意長不復相見。臣將蒙大恩,兼大國。政〔一〕,小人也,猥當襲臣封,非所以全利之也。如皇太后、陛下深爲規 度,誠願還東海。以臣無男之故〔二〕,則處臣三女小國侯,〔三〕此臣夙夜之願也。”

〔一〕 範書“政”上有“息”字,袁紀恐脫。

〔二〕 李賢曰:“無男,無多男也。”按彊此言指雖有一子,淫慾無行,不堪襲封,如同無男。彊辭讓封國,唯恐不許,豈能以無多男故而封耶?其求處三女爲縣公主,實欲換取廢政嗣封。李賢所言,望文生義,未達彊深意也。

〔三〕 周壽昌曰:“漢制:皇女封縣公主,視列侯。諸王女封鄉亭公主,視鄉亭侯。彊長女沘陽公主適竇勳,沘陽爲縣,視列侯,故云小國侯也。餘二女無考,想亦封縣公主矣。東漢無婦人封侯之事,後東平王蒼五女,皆封縣公主,亦異數也。”

彊薨,問至〔一〕,上與皇太后悲慟不自勝,乃詔諸王、京師親家皆詣東海奔喪,遣司空魴持節視喪事,賜旄頭、鸞輅、龍旗、虎賁,榮寵之盛,無與爲 比,諡曰恭王。詔東海傅相曰:“王謙恭好禮,以德自終。其葬送之具,務從省約,以彰王卓爾之美〔二〕。”子政嗣,淫慾無行,故彊以爲言。

〔一〕 問,告也。

〔二〕 論語子罕篇顏淵美孔子之語。注曰:“卓爾,卓然不可及也。”

秋七月,西羌破走,餘種悉降,徙三輔。

羌之先,三苗之裔也。其俗以父名母家姓爲號,出十二世,相與婚姻,妻後母,報□〔一〕,無鰥男寡婦,故種類系息。其爲兵,長於山谷,短於平地。 男子兵死有名,且以爲吉,病終謂之劣,又以爲不祥。婦人產乳,丈夫被創,不避霜雪,得西方金氣焉。夏后氏衰,戎狄在邠、岐之問;殷衰,周太王自邠之岐;周衰,幽王爲西戎所滅。故羌之爲患,自三代然也。

〔一〕 廣雅釋詁曰:“報,淫也。 ”□同●,亦作嫂。“報□”,即範書西羌傳所言“兄亡則納釐嫂”之意。

袁宏曰:夫民之性也,各有所稟,生其山川,習其土風。山川不同則剛柔異氣,土風乖則楚夏殊音。是以五方之民,厥性不均,阻險平易,其俗亦 異。況乃殊類絕域,不賓之旅,以其所稟受,有異於人。先王知其如此,故分其內外,阻以山川,戎狄蠻夷,即而序之〔一〕。夫中國者,先王之桑梓也,德禮陶 鑄,爲日久矣。有一士一民,不行先王之道,必投之四裔,以同殊類〔二〕。今承而內之,以亂大倫,違天地之性,錯聖人之化,不亦弊乎!昔伊川之祭,其禮先 亡,識者觀之,知其必戎〔三〕。況西戎、北狄,雜居華土。嗚呼!六夷之有中國,其漸久矣。

〔一〕 周禮職方氏鄭司農注:“東方曰夷,南方曰蠻,西方曰戎,北方曰貉狄。”

〔二〕 文公十八年左傳魯大史克曰:“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楊伯峻曰:“裔,荒裔也。四裔者,四方之邊裔也:”

〔三〕 僖公二十二年左傳曰:“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曰: ‘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

八月戊子,徙山陽王爲廣陵王。

是歲太傅鄧禹、好畤侯耿弇薨,諡禹曰元侯,弇曰愍侯。

禹疾病,天子親數問,除二子爲郎;分禹國,封三子爲列侯。禹內文明,外溫恭,不事產業,常欲避權勢。有十三男,各命通一經,其閨門之訓,皆可爲 後世法。長子震爲高密侯,次襲爲昌安侯,次爲車騎將軍,坐出塞追叛胡,下獄死〔一〕。第六子訓,不好文學,禹以此非之。然好施愛士,濟人之急,士無貴賤, 見之如舊。以謁者使外國,爲烏丸校尉,徙杼秋侯〔二〕。股爲居巢侯,揚州刺史。詔以股“口無擇言,行無怨惡,宜蒙褒顯,以勸天下”,及徵股行執金吾事 〔三〕。

〔一〕 範書鄧禹傳曰:“帝分禹封爲三國:長子震爲高密侯,襲爲昌安侯,珍爲夷安侯。 ”袁紀上文亦言“分禹國,封三子爲列侯”,則“昌安侯次”下當脫“珍爲夷安侯”句。又據禹傳,任車騎將軍者乃少子鴻也,和帝永元中隨竇憲出擊匈奴有功,徵 行車騎將軍事,且作“出塞追畔胡逢侯,坐逗留,下獄死”。袁紀“爲車騎將軍”上恐脫“少子鴻”三字,又 “叛胡”下亦恐脫“逗留”二字。

〔二〕 按範書鄧禹傳,鄧訓生前未曾封侯,死後追封“平壽敬侯”,與袁紀異。

〔三〕 鄧股事蹟,諸家後漢書均不載,僅此一見。

二年(己未、五九)

春正月辛未,祀光武皇帝於明堂。始服冕佩玉。禮畢,登〔靈〕(雲)臺〔一〕,觀雲物。大赦天下。

〔一〕 據東觀記、範書改。

自三代,服章皆有典禮,周衰而其制漸微。至戰國時,各爲靡麗之服。秦有天下,收而用之,上以供至尊,下以賜百官,而先王服章於是殘毀矣。漢初,文學既闕,時亦草創,輿服旗幟,一承秦制,故雖少改,所用尚多。至是天子依周官禮記制度,冠冕、衣裳、佩玉、乘輿擬古式矣。

袁宏曰:昔聖人興天下之大利,除天下之大患,躬親其事,身履其勤,使天下之民,各安性命,而無夭昏之災。是以天下之民,親而愛之,敬而尊 之。夫親之者,欲其閒敞平懌,而無疾苦之患也,故爲之宮室,衛以垣牆,重門擊柝,以待暴客〔一〕。敬之者,欲其崇高榮顯,殊異於衆,故爲之旗旌,表以服 章,陛級懸絕,不可得而逾也。後之聖人,知其如此,自民之心,而天下所欲爲。故因而作制,爲之節文,始自衣裳,至於車服、棟宇、垣牆,各有品數,明其制 度,盡其器用,備物而不以爲奢,適務而不以爲儉。大典既載,陳於天下,後嗣因循,守其成法。故上無異事,下無移業,先王之道也。末世之主,行其淫志,恥基 堂之不廣,必壯大以開宮;恨衣裳之不麗,必美盛以修服;崇屋而不厭其高,玄黃而未盡其飾。於是民力殫盡,而天下鹹怨,所以弊也。故有道之主,睹先王之規 矩,察秦漢之失制,作營建務求厥中,則人心悅固,而國祚長世也。

〔一〕 出易繫辭。柝,守夜者所擊之木梆也。暴客,指盜賊。

二月甲子,立皇后馬氏,皇子〔炟〕(坦)爲皇太子〔一〕。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

〔一〕 據東觀記、續漢書、範書改。又此事三書均繫於永平三年。按二年二月壬午朔,無甲子。三年二月丙午朔,甲子爲第十九日,則袁紀誤。

後,馬援女也。後有四兄二姊,長兄廖及防、光、二姊與後同母。兄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謀議之士集於門下,客卿年六歲,能 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器之,以爲壯大,必任將相,故以秦時官號字焉。援薨後,客卿早死,太夫人悲傷發疾,恍 惚昏亂。後時年十歲,幹治家事,敕制僮僕,昆弟親屬,各得其宜。諸家皆以爲太夫人所爲也,後問之,鹹驚異焉。嘗疾,令卜者筮之,曰:“此女當爲帝妃,貴不 可言。”久之,太夫人亡珠,直數萬錢。問相者,相者指一御婢,“此人盜之”,果如其言。太夫人奇之,乃令相諸女。見後驚曰:“我必爲此女稱臣,貴而少 子。”太夫人曰:“得無無子乎?”相者曰:“有一子,遽失;得人子,力愈於自生子也。”

年十三,以選入太子家,接侍同列,如承貴尊,先人後己,發於至誠,由是見寵。及有司奏立長秋宮,太后曰:“馬貴人德冠後宮,即其人也。”嘗從容 問以政事,後輒推心以對,無不當意。時後宮未有妊育者,嘗言繼嗣當以位,薦達左右,如恐不及。其見寵者與之恩隆,未嘗與侍御者私語,其防閒慎微,皆此類 也。性不喜出入遊觀,上時幸苑囿、離宮,輒諫諍,辭意甚美,上納焉。誦易經,習詩、論語、春秋,略記大義,聽言觀論,摘發其要。讀光武本紀〔一〕,至於獻 千里馬、寶劍,賜騎士,手不持珠玉,未嘗不嘆息也。後志在克己,不以私家幹朝廷。兄廖爲虎賁中郎,防、光爲黃門郎,訖明帝世,不易官。

〔一〕 範書班固傳曰:永平中,帝召固詣校書部,除蘭臺令史,與前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馬後所讀即此紀也。此紀乃東觀漢記編撰之始。

三月,上初禮於學,臨辟雍,行大射禮。使天下郡國行鄉飲酒禮於學校。

秋九月,沛王、濟南王、淮陽王、東海王來朝。

冬十月壬子,上臨辟雍,初養三老、五更〔一〕。於是士效禮樂,三雍儀制備矣。詔曰:“五更桓榮以尚書教朕,十有餘年。周頌曰‘視我顯德〔二〕。 ’又曰‘無德不報’。其賜榮爵關內侯,食邑五千戶〔三〕。”榮病篤,上疏謝恩,讓還爵土。上憫傷之,臨幸其家,入巷下車,擁經趨進,躬自撫循,賜以牀帳衣 服。於是諸侯、大夫問疾者,皆拜於牀下。及終,贈賜甚厚,上親變服臨送,賜冢塋。

〔一〕 馮班曰:“上幸辟雍,初行養老禮,以李躬爲三老,桓榮爲五更。顏師古曰:‘選三公老者爲三老,卿大夫中老者爲五更。’禮記鄭玄注:皆年老更 事致仕者也。名三五者,象三辰五星。又謂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按東觀記曰:“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學明,以二千石祿養終身。”躬非三公老者,顏說恐非。鄭 說近是。

〔二〕 出詩周頌敬之章。十三經注疏本毛詩“視”作“示”,“德”下有“行”字。

〔三〕 範書亦作“五千戶”,而東觀記作“五百戶”。沈欽韓曰:“東觀記作五百戶爲是。”沈說是。

初,榮爲太常,上幸其府,令榮東面坐〔一〕,設几杖之禮。而百官能通經義者及榮門下生數百人,上親自下說。時有問難者,上謙而不答,曰:“太師在是也。”供賜畢,悉以饌賜。

〔一〕 楊樹達曰:“說苑君道篇,載郭隗說燕昭王,謂‘東面求臣,則廝役之材至;南面聽朝,則人臣之材至;西面等禮相亢,則朋友之材至;北面求臣, 則師傅之材至’。知戰國以來,習俗以東面爲最尊,南面、西面次之,北面最下。新序記秦欲伐楚,使使者往觀楚之寶器,昭奚恤爲壇,使客東面,自居西面之壇, 此先東後西也。鴻門之宴,項王項伯東向坐,亞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項王自尊,亞父次之,置沛公於卑坐也。項羽置王陵母軍中,陵使至,東向坐陵母,尊陵母 也。周勃東向坐責諸生;田蚡自坐東向,皆自居尊位也。”此說甚是。明帝令榮東面坐,將以尊位寵禮榮也。

榮字春卿,沛國〔龍〕亢人〔一〕。少給事郡縣長,師事九江朱文〔二〕。家貧,常賃自供,晝夜誦讀,無懈怠,十五年不歸家,京師以此稱之。〔文〕 (父)卒〔三〕,榮奔喪九江,負土成墳。因留教授,徒衆數百人。王莽末,天下擾攘,兵革之間,窮厄絕糧。然抱持經書,與諸生逃匿山谷,講授不輟。建武中, 大司徒闢榮〔四〕,年已六十餘矣。

〔一〕 據東觀記、範書、續漢郡國志補。

〔二〕 漢書儒林傳、範書桓榮傳均作“朱普,字公文”。惠棟曰:“東觀記曰:‘榮事九江朱文。’文即普字,見經典序錄。”又曰:“前書曰:琅邪房鳳 字士元,九江太守。穀梁春秋有房氏之學。傳曰‘房元’者,蓋舉其字,猶朱普字公文,東觀記稱朱文是也。”然今本東觀記作“朱文剛”,與諸書均異。未詳所 是。

〔三〕 文父形近而訛,榮赴九江奔喪,必指朱文,非其父也,故正之。

〔四〕 洪亮吉曰:“時大司徒戴涉。”

時虎賁中郎將豫章何湯〔一〕,榮門下生也,以選授皇太子經。世祖問湯何所師,對曰:“桓榮。”世祖即召榮,令說尚書,善其說。拜郎,賜錢十萬。 入授皇太子,甚見尊重。每朝會,世祖輒令榮於公卿前說,因問長安時舊事。世祖曰:“得卿幾晚,善博士也。” 榮叩頭曰:“臣經學淺薄,不如同門生揚州從事皋弘〔二〕、郎中彭〔閎〕(閔)〔三〕。”世祖曰:“愈,汝諧〔四〕。 ”因除榮爲博士。榮謙恭有蘊籍,每論難於前,常持禮讓,以義理相喻,不苟以言辭取勝,儒者以此高之。

〔一〕 範書桓榮傳注引謝承書曰: “何湯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榮門徒常四百餘人湯爲高第,以才明知名。榮年四十,無子,湯乃去榮妻,爲更娶,生三子,榮甚重之。後拜郎中,守開陽門候。上 微行夜還,湯閉門不納,更從中東門入。明旦,召詣大官賜食,諸門候皆奪俸。建武十六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請雨,洛陽令着車蓋出門,湯將衛士鉤令車收案。有詔 免令官,拜湯虎賁中郎將。上嘗嘆曰:‘糾糾武夫,公侯干城,何湯之謂也。’湯以明經,當授太子,推薦榮,榮拜五更,封關內侯。榮嘗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 也。’”

〔二〕 範書桓榮傳注引謝承書曰: “皋弘字奉卿,吳郡人也。家代爲冠族。少有英才,與桓榮相善,子徽至司徒長史。”

〔三〕 據東觀記、續漢書、範書改。

〔四〕 範書作“俞,往,女諧。” 注曰:“俞,然也。然其所舉,敕令往,言汝能和諧此官。”按俞通愈,女通汝,袁紀恐脫“往”字。

少子鬱,字仲恩,傳父業,以任爲郎。榮卒,鬱當襲爵,上書讓孤兄子,上不許。遷侍中,上以鬱先師子,有禮讓,甚親厚焉,常居中論經,問以政事。

甲子,幸長安,祠陵廟。遣使者祠蕭何、霍光。車駕過,軾墓所〔一〕,賜二千石、令、長已下各有差。

〔一〕 李賢曰:“式,敬也。禮記曰:行過墓必式。”

十月,護羌校尉竇林有罪,下獄死。

三年(庚申、六〇)

春二月,太尉趙喜、司徒李欣坐事免。左馮翊郭丹爲司徒,南陽太守虞延爲太尉。

延,陳留東昏人。初爲細陽令,信行於民。棄官還家,太守傅宗聞其名〔一〕,署功曹。宗輿服出入,擬於王侯。延每常進諫曰:“

晏 嬰相齊,裘不補〔二〕;公儀相魯,拔園葵,去織婦〔三〕。夫以約失之者,鮮矣!”宗勃然不悅曰:“ 昔者諸侯,今之二千石也。延以陪臣喻諸侯,豈其謂也!”延以不合意,退去。宗後果以奢麗得罪,臨當伏刑,世祖使小黃門往視之,宗乃仰天嘆曰:“恨不用功曹 虞延之諫!”後車駕過外黃〔四〕,詔問陳留太守:“ 寧有功曹虞延邪?”太守對曰:“今爲南部督郵。”乃引見,問諫前太守時事,延具以狀對。詔問延外黃園陵、寢殿、祭器、俎豆,悉曉其禮。由是遂見謝焉 〔五〕,賜錢百萬,郡中聞之,易視聽。

〔一〕 範書虞延傳作“富宗”。

〔二〕 禮記檀弓下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

〔三〕 史記循吏傳曰:“公儀休爲魯相,食茹而美,拔其園葵而棄之。見其家織布好,而疾出其家婦,燔其機,雲‘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 ’?”

〔四〕 範書虞延傳作“小黃”,東觀記亦然。而類聚卷八八引謝承書,與袁紀同。外黃、小黃同屬陳留郡,而續漢志注引漢舊儀曰:“

高祖母起兵時死縣北,爲作陵廟於小黃。”光武問延高帝母昭靈後園陵事,則作“小黃” 是。則謝袁二書誤,下同。

〔五〕 謝,拜賜也。

闢司徒府〔一〕,遷洛陽令。是時陰皇后家客馬成嘗爲奸宄,延收系之。陰將軍書請之〔二〕,前後不絕。延得一書,輒加笞二百。陰氏知延必殺之,乃 言於世祖,以延多所枉濫。世祖親臨御道,敕延出獄中囚。其已論者居東,罪未決者居西。成自以罪已決,欲起就東,延前擊其頭曰:“此民之蠹也,久依城社,不 畏煙燒〔三〕。今方考實,奸未窮盡。”成大呼稱冤,戟郎以戟承延頸,叱使置之。世祖知延不移,因謂成曰:“ 汝犯法,身自取之,何以爲冤!”後數日,遂伏誅。

〔一〕 司徒者,玉況也。玉音肅。

〔二〕 陰氏無任將軍者,範書作“ 陰氏”,袁紀下文亦同,此作“將軍”,誤。

〔三〕 晏子春秋曰:“景公問晏子治國何患,對曰:‘社鼠者,不可燻,不可灌,君之左右,出賣寒熱,入則比周,此之謂社鼠也。’”又應璩詩曰:“城狐不可掘。”言欲掘狐恐壞城牆。所謂城狐社鼠,皆喻指依仗權勢而爲非作歹者,因有主人保護,無人敢於懲治,難以剷除。

上即位,遷南陽太守。新野功曹鄧衍以外戚小侯得朝會〔一〕,趨過殿庭,姿容甚麗。上顧謂左右曰: “朕之儀容,豈能若此!”左右曰:“陛下天子,此凡人,何足比焉。”雖然,上心好之,特賜輿馬、衣服。南陽計吏歸,具白延。延知衍行不配容,積三年而不 用。於是上乃敕衍令稱南陽功曹詣闕,拜郎中。後爲玄武司馬,不爲父行服。上聞之,慨然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虞延之言,信哉!”衍慚懼,遂退位。上益 奇延。

〔一〕 鄧衍,東觀記作“鄧寅”。

甲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一〕。

〔一〕 範書明帝紀,此事乃因立皇后馬氏、立皇太子炟而行。袁紀繫於二年二月,非,詳見前注。疑袁紀錯簡,立皇后、太子事,及馬後事蹟,均當置於此。

夏四月辛酉,立皇子建爲千乘王,當爲廣平王〔一〕。

〔一〕 範書“當”作“羨”。

秋八月,有司議世祖廟樂。東平王倉議曰〔一〕:“漢制舊典,宗廟各奏其樂,不必相襲,以明其德也。高帝受命龍興,誅暴秦,天下各得其所,作武德 之舞。孝文皇帝躬行節儉,澤施四海,制盛德之舞。光武皇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登封告成,功德巍巍。夫歌所以詠德,舞所以象功,廟樂宜曰‘大武之舞’。” 徙之。

〔一〕 倉即蒼,詩黍離“悠悠蒼天 ”,傳曰:“蒼本亦作倉。”

初起北宮。尚書僕射鍾離意諫曰:“陛下以天旱不雨,每自刻責,避正殿,損常膳,而天猶不雨,豈舉動失所,而政違天心者邪?昔湯遇旱,以六事自責 曰: ‘政不節邪?使民疾邪?宮室營邪?女謁盛邪?苞苴行邪?讒夫昌邪?’〔一〕今百姓須雨而天久旱,竊以爲北宮大作,是宮室營,政不節之類也。自古已來,非患 宮室小,但患民之不安。詩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二〕言君臣相濟,上下同憂也。今天下疲弊,衣食不充,可謂憂矣。食祿於朝,備在近列,敢不以聞。 ”

〔一〕 王應麟困學紀聞曰:“鍾離意謂成湯遭旱,以六事自責,本於荀子。”按荀子大略篇曰:“湯旱而禱曰:‘政不節與?使民疾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宮室榮與?婦謁盛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苞苴行與?讒夫興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苞苴,賄賂也。

〔二〕 出小雅大田之章。

時詔賜降鬍子縑。尚書〔案〕(素)事〔一〕,誤以十爲百,上大怒,詔郎欲鞭之〔二〕。意曰:“過誤者,人所有也。若以懈慢爲罪,臣居大官,皆在 臣,臣請先受坐。”解衣就撻。上意解,皆原之。上性急,好以小察爲明,公卿大臣數被誣毀,尚書近臣尤甚。由是朝廷悚慄,事爲多苟且,以避誅責。意獨犯顏論 事,數封還詔書。羣臣獲怒者,輒救請之。

〔一〕 據東觀記、範書改。

〔二〕 郎原作“即”,亦據東觀記、範書逕改。

意薦彭城劉平,徵爲議郎,上數引見,遷侍中、宗正。平薦舉承宮、郇恁,皆名士也。以老病乞骸骨,歸鄉里。

平字公子,始以孝行稱。爲郡吏,守災丘長,政教大行。每屬縣賊,輒令平守之,所至皆治。更始時,天下亂,平弟仲爲賊所害,平抱仲女,棄己子而 走。母欲還取之,平曰:“力不能兩全,仲不可以絕類也〔一〕。”遂去,不顧。平嚐出,爲母求食。賊得平,將食之,平叩頭涕泣曰:“今旦爲老母採莒〔二〕, 母飢,待平爲命,願得反食母而還就死。”賊見其至誠,哀而遣之。平還,既食母,即白曰:“屬與賊期,義不可欺。”遂復還。賊皆大驚,相謂曰:“常聞烈士, 今乃見之矣。吾不忍食子!”建武初,平狄將軍龐萌反,攻太守孫萌。平爲主簿,冒白刃伏萌上,身被匕創,嗥泣曰:“願以身代明府。”賊乃相顧曰:“義士也, 勿殺。 ”遂解去。萌絕而復甦,因涕泣相抱。後數日,萌竟死。後太守嘉其節義,舉孝廉,爲全椒長。使掾、吏、卒五日一來治所,餘日令各就農桑,官閒事簡,民人懷 感,盜賊屏息,資賦增益,爲諸邑最。刺史、太守行部獄,無囚徒,民各自以得職,不知所問。

〔一〕 絕類,謂胤嗣絕滅也。

〔二〕 範書“莒”作“菜”,黃本作“苕”。

沛人趙孝,亦以義行,獲寵。孝字長平。初天下亂,人相食。孝弟禮爲賊所得,孝聞之,則自縛詣賊,曰:“禮久餓羸瘦,不如孝肥飽。”賊大驚,不忍 食,兩放之,謂曰:“歸持米糧來。”孝不能得,即復往,願就烹。賊義之,不害。建武初,天下新定,民皆乏食。孝每炊待熟,輒使禮夫婦出有所役,自在後與妻 共疏菜食。及禮還,告以食,而以糧飯食之。如此者久,禮心怪之,微察,悵恨獨然,遂不肯復出。兄弟怡怡,鄉黨服其義。州郡召,進退必以禮。天子素聞其行, 詔拜爲諫議大夫、長樂衛尉。後復徵弟爲御史中丞。禮亦以恭謙,有禮讓。上嘉孝兄弟篤行,欲寵異之,率常十日,使禮至衛尉府,太官供食,令其相對盡歡,其見 優若此。數年,禮卒,贈賻甚厚,令孝以長樂衛尉從官屬送喪,葬於家。

壬申〔一〕,日有食之。是時刑法嚴峻,人懷憂懼,因是變也。

〔一〕 晦日也。疑袁紀脫“晦”字。

鍾離意上疏曰:“陛下躬行孝道,修明經術,敬畏天地之禮,勞恤黎元之恩。然而天氣未和,日月不明,水泉湧溢,漂殺人民。咎在羣臣不能宣化理職, 人懷恐急。故百官不親,吏民不和,至於骨肉相殘,以逆和氣,雖加殺罰,猶不能止。故百姓可以德勝,不可以刑服。願陛下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 極。” 上雖不能用,然知其忠直,故不得久留中。出爲魯國相,爲治存大體,不求細過,百姓愛之。將終遺言,上書陳刑法太峻,宜少寬假。上感其言,賜錢二十萬。意之 出也,遂就北宮。及德陽殿成,會百官,上曰:“鍾離尚書在,不得成此殿也。”

意字子阿,會稽山陰人。少爲督郵,亭長有受民酒禮者,府下記案治。意答曰:“詩曰:‘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一〕’明政化之本,由 近及遠。今宜明府內以及諸外,且闕略遠縣細微事。”太守甚賢之,遂任以屬縣事。會稽大疾疫,死者以萬數,獨身自隱視,經給醫藥,全濟者甚多。闢司徒府 〔二〕,爲(耿憲)堂邑令〔三〕,視民如子,百姓懷之。邑民防廣,遺腹子也,爲父報讎,繫獄。其母病死,廣哭泣,不飲食。意憐傷之,解遣廣歸家,使得殯 斂。丞掾皆以爲不可,意曰:“自令,罪非丞掾也。”廣殮母訖,即還入獄,意以狀聞,竟得以減死論。

〔一〕 出大雅思齊章。箋雲:“寡妻,寡有之妻,言賢也。御,治也。文王以禮法接待其妻,至於宗族,以此又能爲政,治於家邦也。”

〔二〕 司徒者,侯霸也。

〔三〕 “耿憲”爲衍文,故刪。或系“取慮”之誤,屬下邳國。

冬十月,有事於世祖廟,初獻大武之舞,改太樂〔曰予〕〔一〕。

〔一〕 黃本“曰予”作“曰宜”。蔣氏字句異同考以爲“恐有闕文”,故闕而不刊。按範書明帝紀作“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予樂”。注曰: “尚書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故據琁機鈐改之。漢官儀曰:‘大予樂令一人,秩六百石。’ ”又東觀記曰:“

其改郊廟樂曰大予樂,樂官曰大予樂官,以應圖讖。”則黃本作“宜”,誤。今據琁機鈐讖文“予”以正之。大,太也,乃虛稱。前既言“太樂 ”,故袁紀省之,今亦不復補入。

袁宏曰:樂之爲用,有自來矣。大章、簫韶於唐虞〔一〕,韶濩、大武於殷周〔二〕,所以殷薦上帝,饗祀宗廟,陳之朝廷,以穆人倫,古之道也。 末世製作,不達音聲之本,感物乖化,失序乎情性之宜。故雖鐘鼓不足以動天地,金石不足以感人神。因輕音聲之用,以忽感導之方,豈不惑乎?

〔一〕 大章,堯樂名,言堯德章明也。簫韶,舜樂名,言舜能繼紹堯之德,一作大韶。皆傳說中之樂舞名,今已不可考。

〔二〕 韶濩,商湯樂名,以其能紹繼禹也,亦作大濩。大武,周武王樂名,以武王伐紂,言其德成武功。

善乎!嵇生之言音聲曰〔一〕:古之王者,承天理〔物〕,〔二〕必崇簡易之數,仰無爲之理〔三〕。君靜於上,臣順於下,大化潛通,天下交泰 〔四〕。羣臣安逸〔五〕,自求多福,默然化道,〔六〕懷忠抱義,而不覺其所以然也〔七〕。和心足於內,則美言發於外〔八〕。故歌以敘志,舞以宣情,然後文 之以採章,昭之以風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導其神氣,養而就之,迎其悅情,致而明之,使心與理相順,言與聲相應〔九〕,合乎會通,以濟其美。故凱樂 之情,見於金石,含弘光大,顯於音聲也。若此以往,則萬國同風,芳榮齊茂,馥如秋蘭,不期而信。大道之隆,莫盛於茲,太平之業,莫顯於此,故曰“移風易 俗,莫善於樂”〔十〕。然樂之爲體,以心爲主。故無聲之樂,民之父母也。

〔一〕 嵇生之言音聲,指嵇康所着之聲無哀樂論。

〔二〕 據聲無哀樂論補。

〔三〕 聲無哀樂論“仰”作“御” 。

〔四〕 “下”蓋指“地”。

〔五〕 聲無哀樂論“臣”作“生” 。

〔六〕 聲無哀樂論“化”作“從” 。

〔七〕 “也”原作“蓋”,屬下句。據黃本及聲無哀樂論逕改。

〔八〕 聲無哀樂論“美言”作“和氣”。

〔九〕 聲無哀樂論“言”作“氣” 。

〔十〕 乃孝經廣要道之章載孔子之語。注曰:“風俗移易,先入樂聲,變隨人心,正由君德,正之與變,因樂而彰,故曰莫善於樂。”

夫音聲和,此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不可放,故抑其所通〔一〕;知欲不可絕,故因以致殺〔二〕。故爲可奉之禮,制可遵之聲也 〔三〕。口不盡味,耳不極音〔四〕,揆〔終〕始〔之宜〕,〔度賢愚〕之中〔五〕,爲之檢則,使遠近同風,〔用〕而不竭〔六〕,亦所以結忠信,着不遷也。故 鄉教庠序,革不修之〔七〕,使絲竹與俎豆並存,羽旄與揖讓俱用,正言與和聲同發。使將聽是聲也,必聞此言;將觀是容也,必崇其禮。猶賓主升降,然後酬行 焉。於是言語之節,音聲之度,揖讓之宜〔八〕,動止之致,進退相須,共爲一體。君臣用之於朝,士庶用之於家,少而習之,長而不怠,心安志固,從善日遷,此 先王用樂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樂必存。是以國史採風俗之盛衰,寄之樂工,宣之以管絃,使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戒〔九〕,此〔又〕先王用樂之意也 〔十〕。

〔一〕 聲無哀樂論“通”作“遁” 。

〔二〕 聲無哀樂論此句作“故自以爲致”。

〔三〕 聲無哀樂論“遵”作“導” ,“聲”作“樂”。

〔四〕 聲無哀樂論“耳”作“樂” 。

〔五〕 均據聲無哀樂論補。

〔六〕 據聲無哀樂論補。

〔七〕 聲無哀樂論此四字作“亦隨之”,且上句“教”作“校”,“序”作“塾”。

〔八〕 聲無哀樂論“宜”作“儀” 。

〔九〕 出毛詩周南關雎序。

〔十〕 據聲無哀樂論補。

上與皇太(子)後幸南陽章陵〔一〕,周觀舊廬,召見陰、鄧故人,賞賜各有差。

〔一〕 據東觀記、範書刪。

四年(辛酉、六一)

春二月辛亥,上親耕於藉田。

將獵河內,驃騎將軍、王蒼諫曰:“臣聞盛春,農事始興,於時令,不聚民興 功〔一〕。傳曰:‘田獵不宿,食飲不享,出入不節,則木不曲直。’〔二〕此失春令故也。臣知車駕至約省,所過吏民諷誦甘棠之德〔三〕,雖然,動之不以禮, 非示四方規準也。陛下因行田野,見稼穡,經覽河山,消遙駐留,弭節周旋〔四〕。至秋冬,乃振威靈,整法駕,備周衛,設羽旄,詩云:‘抑抑威儀,惟民之隅 ’。‘敬慎威儀,惟民之則 ’〔五〕。不勝至心,謹手書陳愚。”上從之。

〔一〕 禮記月令曰:“孟春之月,毋聚大衆,毋置城郭。”傳曰:“爲妨農之始。”又仲春之月曰:“毋作大事,以妨農之事。”傳曰:“大事,兵役之屬。”

〔二〕 李賢曰:出尚書五行傳。又鄭注曰:“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爲器者也。無故生不暢茂,多有折槁,是爲不曲直也。”

〔三〕 甘棠之意,詳見卷一“詩人之思邵公也”注。

〔四〕 前書音義曰:“弭節,猶案節也,言不盡意馳驅也。”

〔五〕 均出詩大雅抑章。其“惟民之隅”之“民”字作“德”。箋雲:“人密審於威儀抑抑然,是其德必嚴正也。古之賢者,道行心平,可外古而知內,如宮室之制,內有繩直,則外有廉隅。”又箋雲:“則,法也。”

秋九月戊寅,千乘王建薨。

隴西太守鄧融下獄死。初,融在職不稱,功曹廉範知其必獲罪,乃謝病去,融甚望之。範改姓名,求爲廷尉卒。無何,融果徵下獄。範衛侍有異於常,融 不意是範也,怪而問之曰:“卿何類我功曹?”範曰:“君誤耳,非是也。”融疾病,及死,範養視舊篤,終不自言。身自將車送葬至南陽,葬畢而去。

範字叔度,杜陵人。祖父丹,王莽時爲大司馬。範父遭亂,客死於蜀。範與母流離西州。天下定,乃歸鄉里。範年十五,辭母入蜀,迎父喪,母憐其小, 謂曰:“汝家惟汝一身,遭世亂,恐滅絕,不得奉宗祀。今僅得全,奈何復棄我遠去?”範固自請,母不能止,遂與客俱西入蜀。蜀郡太守張穆,丹之故吏也,聞範 迎喪,遣吏資車馬、布帛送範,範還不受。自〔與〕客步負喪〔一〕,經涉塗險,至葭萌,下喪載船。船觸石,破沒,範持骸骨,人前接範,不動,遂沒石間。衆傷 其義,相與共鉤,求一日乃得,共抱懸,良久乃蘇。穆聞之大驚,復馳遣〔吏〕將前資追與範〔二〕,範曰:“前後相違,範所不行也。”遂辭不受。歸葬行服,關 中高其行。

〔一〕 據陳澧校補。

〔二〕 範書“遣”下有“使”字,據袁紀前文,當補“吏”字,文意始備。

袁宏曰:古之人明救恤之義,開取與之分,所以周急拯難,通乎人之否泰也。廉範厲然獨行,以任所重,其身殆亡,而親柩幾喪,非全通之道也。

範既歸,事博士薛漢〔一〕。初,范家之入蜀,以良田百餘頃屬故吏毛仲。範歸,仲子叔奉仲遺命,以田歸範。範以物無常主,在人即有,悉推田與之。 闢公府據,會薛漢坐楚事誅,故人門生莫敢哭視,範獨往收之。吏以聞,帝大怒,召入,詰責範曰:“楚王無道,狡亂天下。範,公府據,不與朝廷同心,而反收斂 罪人,何邪?”範叩頭曰:“臣無狀,以謂漢等皆已伏誅,故不勝師資弟子之情〔二〕,當萬死。”上怒稍解。問範:“爲廉頗後邪?”範對曰:“臣本趙人廉頗之 後,大父丹爲王莽大司馬。”上乃曰:“怪範能若此!”因釋之。

〔一〕 薛漢字公子,淮陽人。世習韓詩,漢尤善說災異讖緯,教授常數百人。建武初爲博士,受詔校定圖讖。永平中,爲千乘太守,政有異跡。後坐楚事下獄死。事見範書儒林傳。

〔二〕 老子道經二十七章曰:“善人爲不善人之師,不善人爲善人之資。”

舉茂才,爲溫令。數月,遷雲中太守。會胡虜反。故事,虜人入塞過五千人,移書旁郡,救至乃出。範聞警,即自以精兵赴之,虜盛,漢兵不能敵。範乃 令軍士皆持炬,晨奔虜軍,大炬如星,虜見之驚走,追擊,大破之。自此後,虜震怖,不敢犯雲中。累遷武〔威、武都〕(侯)、蜀郡太守〔一〕,所在有名跡。蜀 郡好文辯,喜相長短,範以寬厚化下,人民懷之。坐事免歸家,多散財物,以賑宗族。與洛陽亭長慶鴻爲刎頸之交,時人稱曰:“前有管鮑,後有慶廉。”鴻官至琅 邪太守,所在有異跡。

〔一〕 廉範無封侯事,袁紀作“武侯”必有誤。範書本傳作“後頻歷武威、武都二郡太守,隨俗化導,各須治宜。建初中,遷蜀郡太守。”又華嶠書曰:“廉範爲武原太守,下車申明賞罰,誅鋤奸猾,表用良吏。”按武原屬彭城國,爲一縣治,當稱令長,華書誤。今據範書改補。

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馮魴免。

丹字少卿,南陽穣人。少事淮陽公孫昌,西入關,棄符嘆曰:“

不乘傳車,終不出關。”是時昌爲王莽講學大夫,門下生甚衆,而昌獨禮異丹 〔一〕。由是嚴尤、王尋更闢請,皆不就。莽亦徵之,逃避十餘年。而更始立,徵丹爲諫議大夫,持節出關,安集南陽。初,世祖即位,諸將悉降,受爵邑,丹獨城 守不下。乃裹節荷擔,經歷險阻,謁更始妻子,還其節傳,然後歸田裏。後舉高第,稍遷幷州牧、左馮翊,皆有稱績。及在相位,清廉公正,與侯霸、杜林相善,亦 齊名跡。

〔一〕 太平御覽卷七〇九引東觀記曰:“郭丹師事公孫昌,敬重,常持蒲編席,人異之。 ”聚珍本末句作“常待重編席顯異之”。

十二月,陵鄉侯梁松下獄死。松有才能,明習漢家故事,以遷尚舞陰公主,爲虎賁中郎將。世祖時貴幸用事。上即位,遷太僕卿。數爲私書,請託郡縣,事發覺,免官。由是怨望,下獄誅。

安豐侯竇融薨。融子穆尚內黃公主,而顯親侯〔友〕(及)子固尚沮陽公主〔一〕,穆長子勳尚東海恭王女〔比〕(北)陽公主〔二〕。穆爲城門校尉, 固爲中郎將,監羽林,融從兄子林爲護羌校尉。竇氏一公、兩侯、三公主,四二千石,自祖及孫,官府邸第相望,奴婢千餘人,於親戚功臣中,莫與爲比。融年老, 子孫放縱,多不法度。帝不能容,數下詔,比以竇嬰、田蚡故事〔三〕。融惶懼,乞骸骨,上賜牛酒,策罷。穆以國在安豐,欲以六安侯歸〔四〕,遂假作故六安王 國,矯稱長公主家,上書自言〔五〕。帝大怒,乃盡免穆等官,諸竇爲郎吏者,皆遣歸故郡,留融京師。會融病薨,諡曰戴侯。

〔一〕 據東觀記、範書改。又東觀記亦作“沮陽公主”,而範書皇后紀、竇融傳均作“涅陽公主”。惠棟曰:“皇后紀、本傳是也。”

〔二〕 比北形近而訛。範書東海恭王彊傳作“比陽公主”,竇融傳作“沘陽公主”。柳從辰曰:“比讀作沘。”袁紀卷十一正作“沘”。此作“ 北”,必爲“比”之誤,故正之。

〔三〕 竇嬰,孝文後從兄子。田蚡,孝景後同母弟。俱爲外戚,名顯於朝。武帝在位,嬰、蚡爭權交惡,蚡構成嬰罪,嬰棄市。不久,蚡亦驚懼死。事見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四〕 “六安侯”原誤作“安六侯 ”,逕改。

〔五〕 範書竇融傳曰:“穆等遂交通輕薄,屬託郡縣,幹亂政事。以封在安豐,欲令姻戚悉據故六安國,遂矯稱陰太后詔,令六安侯劉盱去婦,因以女妻之。五年,盱婦家上書言狀,帝大怒,乃盡免穆官。”與袁紀異。

穆居大第,富於財,天子使謁者監護其家,欲以全之。居數年,穆父子自以失勢,出怨言,使者奏焉,乃遣歸故郡。坐賂遺小吏,爲郡所考,穆及勳皆死獄中。詔融夫人與一孫還洛陽。固有才能,世祖時貴顯用事,及穆得罪,固亦廢於家。

東平王蒼以輔政久,固請歸藩。

五年(壬戌、六二)

春二月,詔曰:“東平王比上書,願歸藩,上將軍印綬,謙讓日聞,至誠懇惻。蓋‘君子成人之美’〔一〕,今其聽焉。以 驃騎長史爲東平王太傅,掾吏爲中大夫,令史爲王家郎,勿上將軍印綬。”蒼體貌長大,進止有禮,好古多聞,儒雅有識度。上嘗問蒼:“在家何者最爲樂?”對: “爲善最樂。”上嗟嘆之。

〔一〕 見論語顏淵篇。

冬十一月,上幸鄴。

六年(癸亥、六三)

春正月,沛王、楚王、濟南王、東平王、淮陽王、琅邪王、中山王、東海王來朝〔一〕。

〔一〕 範書明帝紀無“濟南王”,而別有趙王、北海王、齊王。

廬江獲寶鼎〔一〕,納於太廟。

〔一〕 東觀記曰“出王雒山”。

冬十一月〔一〕,行幸魯,祠東海恭王。沛王、楚王、濟南王、東平王、淮陽王、琅邪王皆會於魯。

〔一〕 範書明帝紀作“冬十月”。

十二月,還過陽城,遣使者祠中嶽。

太尉虞延爲司徒〔一〕。延立朝正色,多所匡弼。陰氏憾延,欲毀傷之,使人告延與楚王英謀反〔二〕,延以英帝親,以爲不然,不受其言。後英事發覺,上切讓之。

〔一〕 範書作“八年,代範遷爲司徒”。

〔二〕 範書作“使人私以楚謀告延 ”。疑此“與”字爲衍文。

七年(甲子、六四)

春正月癸酉〔一〕,皇太后陰氏崩。

〔一〕 正月甲申朔,無癸酉。範書作“癸卯”,是。

二月庚申,葬光烈陰皇后。

徵東海相宋均爲尚書令。嘗有疑事,上大怒,召尚書郎執之。諸尚書皆叩頭謝,均獨正色曰:“夫忠臣守正,敢有二心?均雖死,不易!”上聞而善之, 即舍之。遷司隸校尉、河〔內〕(南)太守〔一〕,政化大行,每疾,百姓耆老皆爲禱請,旦夕至府,問訊起居。天子方欲以爲相,會有痼疾。上召入,自視其疾。 均見上,流涕謝曰:“天罰有罪,所苦浸篤,不復奉望帷幄。”上甚傷之,賜錢三十萬,卒於家。

〔一〕 據範書改。

初,上好用能吏,卒多暴虐殘刻,終皆毀敗。均罷朝,相與言曰:“今選舉不得幽隱側陋,但得見長吏耳。太始初〔一〕,京兆則趙廣漢、尹翁歸、蕭望 之,丞相則魏相、黃霸,此數公者,治皆致平。今二千石殊無比,國家喜文法吏,以定止奸也。然文吏習爲欺謾,而廉吏清在一己,無益百姓流亡,盜賊所由而作 也。均自欲叩頭爭之,時未可改也,久將自苦之,乃可言耳。 ”未及言,遷爲司隸校尉。後上聞其言,追而悲之。

〔一〕 太始,武帝時年號,乃自公元前九十六年起,至前九十三年止。

均字叔庠,南陽安衆人。初爲上蔡長,誅鋤豪右,奸猾震慄。府下禁民葬不得過制,均不行,督郵以讓縣。均曰:“夫送終逾制,過之厚也。國有不義之 民,而罰其過禮者,恐非政治之先。”遷九江太守,五日一聽事,悉省掾吏,閉督郵府內,令與諸曹分休,屬縣無事,百姓安業〔一〕。九江多虎,數傷民。先時常 募吏民設檻餌捕之,均曰:“夫虎豹在山,黿鼉在淵,物性之所託也。江淮之間有猛獸,猶江北之有雞豚也。今數爲民害,咎在貪殘居職使然也,而令吏捕虎,非憂 民之本也。今務退貪殘,進忠良,去窞餌,勿復課。”其後民傳言虎皆去,東渡江。

〔一〕 胡三省曰:“郡有五部督郵,監屬縣。閉之府內者,恐以司察爲功能,侵擾屬縣,適以多事故也。”

北海王薨,諡曰靜王。

後漢孝明皇帝紀下卷第十

八年(乙丑、六五)

冬十一月丙子〔一〕,上臨辟雍。詔天下死罪贖各有差。

〔一〕 十一月癸卯朔,無丙子。範書作“十月”,是。

壬寅〔一〕,日有蝕之。詔羣臣上封事,言得失。

〔一〕 範書作“十月壬寅晦”,是。

是時北單于外求和親,而數爲邊害,上使越騎司馬鄭衆使匈奴。單于欲令衆拜,衆不爲之屈;單于圍守衆,欲脅服之,衆拔刃以自誓,單于恐,乃止。乃發使隨衆還漢。朝議復使衆報之,衆疏諫曰:“

臣 伏料北單于所欲致漢使者,欲以離南單于,令西域諸國耳,故汲汲於致漢使。使既到,偃蹇自若。臣愚以爲於今宜且勿答。南單于本來歸義者,望呼韓邪之助,故歸 心不二。烏桓慕化,併力保蕃。今聞北單于不屈,漢復通史不止,恐南單于必懷疑,而烏桓亦有二心。單于久居漢地,具知形勢,萬分離析,規爲邊害,其憂不輕。 今幸有渡遼之衆〔一〕,揚威北垂,雖勿答,不敢爲害。”上不從而卒遣衆。衆又上言:“臣前使匈奴,與單于不和,而今復往,恐其必取勝於臣,臣誠不忍持大漢 節信,對旃裘跪拜,令以益匈奴之名,損大漢之強。”詔不聽。衆既西,道路間連續上書固爭,上大怒,追還,系廷尉獄,會赦,歸家。其後帝見匈奴使來者,問衆 使時與單于爭禮狀,皆言匈奴中傳以爲衆壯勇,往時蘇武不能過也。上乃復召衆爲軍司馬,稍遷大司農。

〔一〕 本年初置度遼將軍,以中郎將吳常行此職,屯五原之曼柏。通鑑作“吳棠”。

九年(丙寅、六六)

夏四月,詔以公田賜貧民各有差,長吏居職三年尤異者與計偕。〔一〕

〔一〕 馮班曰:“計者,上計簿使也。偕,俱也。與上計使者偕來也。”按範書明帝紀“ 尤異者”下有“各一人”三字,並曰:“及尤不政理者,亦以聞。”欲以獎善懲惡。

封皇子恭爲靈壽王,黨爲重喜王〔一〕。

〔一〕 均爲美號,並無國邑。

十年(丁卯、六七)

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

荊,上母弟也,性急刻,喜文法。初封山陽王。世祖崩,荊與東海王彊書,勸 彊起兵,彊恐懼,封上其書。天子祕其事,徙荊爲廣陵王。荊謂相工曰:“吾貌類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 相者告吏,荊自繫獄。上覆不忍考訊,詔曰:“荊數年之間,大罪二矣,其赦荊罪,不得臣其吏民。”荊猶不悛,使巫祝詛上。上使長水校尉樊倏、任隗雜治荊獄, 奏荊大惡當誅。上怒曰:“諸卿以我弟故,敢請誅之,即我子,卿等豈敢邪?”倏曰:“天下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誅之’ 。〔一〕是以周公誅弟〔二〕,季友鴆兄〔三〕。臣等以荊屬託母弟,陛下留心,故復請之耳。如令陛下子,臣等專誅之矣。”荊自殺,上憐傷之,諡曰思王 〔四〕。封荊子元壽爲廣陵侯,食荊故國,不得臣吏民。

〔一〕 莊公三十二年公羊傳之文。李賢曰:“將者,將爲殺逆之事也。”

〔二〕 襄公廿一年左傳曰:“管蔡爲戮,周公右王。”又昭元年曰:“周公殺管叔而□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杜預注曰“□,放也。”

〔三〕 莊公三十二年左傳曰:“公疾,問後於叔牙。對曰:‘慶父材。’問於季友。對曰:‘臣以死奉般。’公曰:‘鄉者牙曰“慶父材”。’ 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於針巫氏,使針季酖之。”楊伯峻曰:“成季即季友,僖叔即叔牙。魯世家敘此更詳,可參閱。”

〔四〕 諡法曰:“追悔前過曰思。 ”

倏字長魚,樊宏之子也。建武中,諸王爭招致賓客,好事者皆與之周旋。更遣人請倏,倏精義於學,一無所應。及捕諸王客,倏不在其中,世祖以是器 之。永平初,與公卿雜定郊祀禮儀及五經異義,立朝居正,多所匡諫,上亦敬重焉。倏弟鮪爲其子賞求楚王英女敬鄉公主,倏止之曰:“建武時吾家並蒙榮寵,一宗 五侯〔一〕,時特進一言〔二〕,男可以尚主,女可以配王。但以臣子不當有外心,不宜與藩國婚姻,貴〔盛〕(戚)爲宗族患〔三〕,故不爲也。今爾有一子,奈 何棄於楚乎?”鮪不從,遂與楚婚〔四〕。是時倏卒,諡曰哀侯。倏病患困,猶不忘忠,悉條政不便於民者,未及言而薨。上遣小黃門張音問何遺言,音奏焉,上爲 之流涕。以倏兩子郴、梵爲郎。〔梵〕謹於言行〔五〕,二十餘年未嘗被奏劾。

〔一〕 樊宏壽張侯,宏弟丹射陽侯,宏兄子尋玄鄉侯,宏族兄忠更父侯,宏少子茂平望侯,是爲五侯。

〔二〕 特進,指樊宏也。建武初,宏拜光祿大夫,位特進,次三公。

〔三〕 據黃本及範書改。

〔四〕 範書樊倏傳曰:“其後楚事發覺,帝追念倏謹恪,又聞其止鮪婚事,故其諸子得不坐焉。

〔五〕 據陳澧校補。

初倏與郎承宮友善,薦之於朝,拜博士,遷左(右)中郎將〔一〕,數納忠言,守正不希苟容,朝臣憚其節,名聞於匈奴。單于遣使來貢,求見宮,詔敕 宮自整頓。宮對曰:“夷狄眩名,非識實也,聞臣虛稱,故欲見臣。臣醜陋貌寢,見臣必生輕賤臣,不如選長大有威容者示之。”時以大鴻臚魏應示之〔二〕。

〔一〕 據東觀記、範書刪“右”字。

〔二〕 末句據黃本、南監本逕補。

夏四月戊子,大赦天下。

閏月甲午,行幸南陽,祠章陵,祭於舊宅,作雅樂,奏鹿鳴〔一〕,天子親御壎篪〔二〕,以娛嘉賓。

〔一〕 詩小雅有鹿鳴之章,乃宴羣臣嘉賓之詩歌。

〔二〕 周禮言壎乃小師所掌之樂器,注曰:“壎,燒土爲之,大如雁卵。”鄭司農曰:“ 壎,六孔。”爾雅釋樂曰:“大壎謂之嘂。”注曰:“ 大如鵝子,銳上平底,形如稱錘,六孔。小者如雞子。 ”又說文曰:“壎爲樂器,亦作壎也。壎謂聲濁而喧喧然,今雅樂部用也。”山西荊村曾出土有新石器時代的陶壎三件。其一幾成管狀,高七點八釐米,底徑三釐 米,只頂端有一吹孔。其二近似橢圓形,高五點四釐米,底寬二點八釐米,除頂孔外,中體尚有一孔。其三成不規則球狀,高四點三釐米,共三孔。文獻所言之壎, 乃古壎之改進型。又詩小雅何人斯曰:“仲氏吹篪。”注曰:“竹曰篪。”爾雅釋樂曰:“大篪謂之沂。”注曰:“篪,以竹爲之,長一尺四寸,圍三寸,一孔上出 寸三分,名翹,橫吹之。小者尺二。”釋名曰:“篪,啼也。聲從孔出,如嬰兒啼聲也。”則篪乃竹樂器也。

十一年(戊寅、六八)

春正月,沛王、楚王、濟南王、東平王、淮陽王、中山王、琅邪王、東海王來朝。

十二年(己巳、六九)

春正月,置永昌郡。

夏五月丙辰,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弟、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二斛。上以天下無事,俗頗奢靡,乃詔有司申舊章,整車服。

乙亥〔一〕,司空伏恭以老病罷。大司農牟融爲司空。是時天子勤於萬機,公卿數朝會,輒延坐論事。融明經術,善論議,朝廷皆服其能,天子數嗟嘆,以爲良宰相。

〔一〕 範書作秋七月事。

融字子夏〔一〕,北海安丘人也。少以名德稱,舉茂才,爲豐令,治有異跡。司徒範逡薦融忠正公方〔二〕,經行純備,宜在本朝,並上其治狀。由是徵入爲司隸校尉,多所舉正,百僚敬憚之。數年,擢遷大鴻臚、大司農。

〔一〕 東觀記、續漢書、範書均作 “字子優”,袁紀恐誤。

〔二〕 華嶠書、範書均作“範遷” ,與袁紀作“範逡”異。

十三年(庚午、七〇)

春二月,上耕於藉田,賜觀者食。有一諸生蒙首而言曰:“善哉,太公之遇文王也。”上使人報之曰:“ 生非太公,予亦非文王。”

夏四月辛巳,幸滎陽,巡河渠,作水門,遂至太行,幸上黨。

冬十月甲辰晦〔一〕,日有食之。詔有司陳便宜,靡有所諱。刺史太守詳理冤獄,存恤鰥寡,勉思所蒞焉。

〔一〕 範書明帝紀作“冬十月壬辰晦”。標點本校記曰:“按是年十月甲辰朔,不得有‘ 壬辰’。續五行志作‘甲辰晦’亦非。今查是年九、十、十一等月皆無日食。”按疑“晦”或系“朔”之訛。

十二月,楚王英謀反〔一〕。

〔一〕 範書作“十一月”事。

初,郭後生東海恭王彊、沛獻王輔、濟南安王康,阜陵質王延、中山簡王焉;陰後生明帝、東平獻王蒼、臨淮王衡、廣陵思王荊、琅邪孝王京;許姬生楚 王英,號楚太后,世祖無寵。英最小,自帝爲太子時,英獨歸附上,上特親愛之,數加賞賜。英好遊俠,交通賓客,晚節喜黃老,修浮屠祠〔一〕。八年,上臨闢 雍,禮畢,詔天下死罪得以縑贖〔二〕。英遣郎中令詣彭城曰:“臣託在藩蔽,無以率先天下,過惡素積,喜聞大恩,謹上黃縑二十五匹、白紈五匹,以贖其愆。” 楚相以聞,詔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爲誓,有何嫌懼,而贖其罪。”因還其贖〔三〕。

〔一〕 洪頤烜曰:“襄楷傳,又聞宮中立黃老浮屠之祠。皇甫嵩傳,初,鉅鹿張角奉事黃老道,畜養弟子,拜跪首過。劉焉傳本注:典略曰:‘ 以老子五千文,使都習(號)。’三國志烏丸傳裴注: ‘浮屠經曰:浮屠所載,與中國老子經相出入。佛經未入中土以前,學浮屠者,皆誦黃老之言。’”

〔二〕 御覽卷六五四引袁紀,“贖 ”下有“罪”字。

〔三〕 御覽卷六五四引袁紀,“因還其贖”作“令還縑、紈,以供桑門之盛饌”。與範書明帝詔文多同,恐非袁紀舊文。

男子燕廣告英與顏忠、王平等造圖書,謀反。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請誅。上以至親不忍,徙丹陽涇縣,陽沐邑五百戶,英男〔女〕(

子)爲侯、公主者,食邑如故〔一〕,楚太后留楚,宮婢、才人、鼓吹從英者無限,皆乘輜軿,帶持兵馬,行道射獵,極意歡娛。遣大鴻臚持節護送英丹陽〔二〕。

〔一〕 侯公主原誤作“公侯王”,今與上文“女”字皆據範書改。

〔二〕 疑“英”下脫“之”字。

浮屠者,佛也,西域天竺〔國〕有佛道焉〔一〕。佛者,漢言覺,將〔以覺〕悟羣生也〔二〕。其教以修善慈心爲主,不殺生,專務清淨。其精者號爲沙 門。沙門者,漢言息心,蓋息意去欲而歸於無爲也〔三〕。又以爲人死精神不滅,隨復受形,生時所行,善惡皆有報應。故所貴行善修道,以煉精神而不已,以至無 爲而得爲佛也〔四〕。佛身長一丈六尺,黃金色,項中佩日月光,變化無方,無所不入,故能化通萬物而大濟羣生。

〔一〕 據範書楚王英傳注引袁紀補。

〔二〕 據範書及通鑑注引袁紀補。

〔三〕 範書及通鑑注引袁紀“息心 ”作“息也”。

〔四〕 範書及通鑑注引袁紀“無爲 ”作“無生”。

初,帝夢見金人長大,項有日月光,以問羣臣。或曰〔一〕:“

西方有神,其名曰佛,其形長大。〔陛下所夢,得無是乎〕〔二〕?”〔於是 遣使天竺〕〔三〕,而問其道術,遂於中國而圖其形象焉。有經數千萬〔言〕〔四〕,以虛無爲宗,苞羅精粗,無所不統,善爲宏闊勝大之言,所求在一體之內,而 所明在視聽之外,世俗之人,以爲虛誕,然歸於玄微深遠,難得而測,故王公大人觀死生報應之際,莫不矍然自失〔五〕。

〔一〕 世說新語注引牟子作“傅毅對曰”,其文雲:“臣聞天竺有道者號曰佛,輕舉能飛身,有日光,殆將其神也?”

〔二〕 據範書、通鑑注引袁紀補。

〔三〕 同右。

〔四〕 據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袁宏論佛法條補。

〔五〕 魏收魏書釋老志曰:“漢武帝遣霍去病討匈奴,獲休屠王金人,以爲大神,列於甘泉宮,不祭祀,但燒香禮拜而已。此則佛道流通之漸也。張騫使大 夏,傳其旁有身毒國,一名天竺,始聞有浮屠之教。哀帝元壽元年,博士弟子秦景憲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經,中國聞之,未信了也。後明帝夜夢金人,項有白 光,飛行殿庭,乃訪羣臣,傅毅始以佛對。帝遣郎中蔡愔等使天竺,寫浮屠遺範,仍與沙門攝摩騰、竺法蘭東還洛陽,中國有沙門跪拜之法自此始。”按世說注引牟 子,“博士弟子秦景憲”作“羽林將軍秦景、博士弟子王遵等十二人”,且言是明帝所遣。又世說注引魏略西戎傳作“博士弟子景慮”,餘與釋老志多同。三書各 異,未衷一是。

是歲匈奴頻犯塞,中郎耿秉上書曰:“中國虛費,邊陲不寧,其患專在匈奴,以戰去戰可也〔一〕。故君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合戰,破之以仁 義,爲國之寶矣。”天子內有圖匈奴志,陰納秉言,乃召入見,使具陳其狀。上善其言,以爲可任將帥,拜謁者僕射,每公卿論邊事,秉輒預其議。

〔一〕 司馬法仁本曰:“以戰止戰,雖戰可也。”

頃之,太僕祭彤、虎賁中郎將馬庚、顯親侯竇固、下博侯劉張、好畤侯耿忠等俱見議兵事。秉以爲:“ 孝武時,始事匈奴,匈奴援引弓之類,並左衽之屬,故不可得而制也。漢既得河西四郡,及居延、朔方,徙民以充之,根據未堅,匈奴猶出爲寇。其後羌胡分離,四 郡堅固,居延、朔方不可傾拔,虜遂失其肥饒畜兵之地,惟有西域,俄復內屬,呼韓邪單于請款塞,是故其勢易乘也。今有南單于,形勢相似,然西域尚未內屬,北 虜未有亹作。臣愚以爲當先擊白山,得夷吾,破車師,通使烏孫諸國,以斷其右臂,未可先擊匈奴也。伊吾亦有匈奴南呼衍一部,破此復爲折其左角。觀往者漢兵 出,匈奴輒爲亂,五單于爭,〔未〕(來)必不以五將出之故也〔一〕。今可先擊白山,以觀其變,擊匈奴未晚也〔二〕。”上喜秉言。議者或以爲:“今兵出白 山,匈奴必並兵相助,又當分其東,以離衆。”與秉計〔議〕〔三〕,上更然之。

〔一〕 五將,指祁連將軍田廣明、度遼將軍範明友、前將軍韓增、蒲類將軍趙充國、虎牙將軍田順等。此五將宣帝本始二年率兵二十餘萬擊匈奴,匈奴轉 衰。五鳳年間,匈奴內亂,除呼韓邪單于外,日逐王薄胥貴立爲屠耆單于,呼揭王自立爲呼揭單于,右奧□王自立爲車犁單于,烏藉都尉自立爲烏藉單于。五單于相 爭,匈奴勢更衰,甘露三年,呼韓邪單于來朝,郅支單于遠遁,匈奴遂定。事見漢書匈奴傳及宣帝紀。又來未形近而訛,亦正之。

〔二〕 沈欽韓曰:“案其後竇固出酒泉,擊呼衍,破白山,皆如其計。”

〔三〕 據南監本補。黃本作“異” ,誤。議者所言非推翻秉計,實補充之。故帝與秉復論議,以爲有益而採納之。更,復也。

十四年(辛未、七一)

夏四月,故楚王英自殺,以諸侯禮葬之。上遣中黃門視英妻子,慰勞楚太后,悉釋諸與英謀者,而封燕廣爲折奸侯。

初英獄起,內及京師諸侯,外連州郡豪傑,坐死及徙者以千數,而繫獄者尚數千人。顏忠、王平辭及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灌澤侯劉鯉、曲成侯竇建〔一〕。 御史寋朗治其獄〔二〕,奏建等未嘗與忠相見,詰驗無實,爲平所枉,疑〔天〕下無辜者衆〔三〕。上曰:“建等未嘗見平、忠,何故引之?”朗曰:“所犯不道, 冀引建等以自明。”上曰:“若四侯無事,何不出之而輕系邪?”朗曰:“考之無事,恐海內發其奸者,故未奏之。”上怒曰:“吏持兩端,巧爲其辭。將下捶 之!”朗曰:“願一言而死。”上曰:“誰共作章?” 朗曰:“臣獨作之。”上曰:“何以不與三府議?”朗曰:“臣自知當族滅,不敢多污良善。”上曰:“何故族滅?”朗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窮盡奸狀,反爲罪 人訟,自知無狀,雖族滅不恨。夫陷人死地,復無憂責,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公卿每朝,陛下問得失,皆言‘天下之惡,禍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於身,天 下幸甚’。歸舍皆仰屋竊嘆,雖口不言,指揮可知,皆謂多冤獄,莫敢言者。今建等無驗,而陛下殺之,誠願留神有察,得其情實,使刑有不怨,死者不恨。故臣冒 死懇言,誠不敢爲私。”上深納朗言。自幸洛陽寺,出者千餘人,天下即大雨。

〔一〕 範書寒朗傳作“護澤侯鄧鯉 ”、“曲成侯劉建”。胡三省曰:“鄧鯉、劉建無考。 ”王先謙曰:“案袁宏紀作灌澤侯劉鯉、曲成侯竇建。劉玄傳:“玄三子求、歆、鯉。求爲襄邑侯,鯉爲壽光侯。求卒,子巡嗣,徙封灌澤侯。然則灌澤侯乃劉巡,非鯉也。竇建亦無考。”

〔二〕 “寋”原作“寒”。通鑑考異曰:“範書作“寒”。陸龜蒙離合詩雲:‘初寒朗詠徘徊立。’袁紀作‘寋’。按今有寋姓,音件,與袁紀合。今從之。”可知宋本本作“寋”,今本袁紀皆作“ 寒”,乃校刻者依範書而改。今復其舊。

〔三〕 據範書補。

是時楚獄系者數千人,天子盛怒,吏治之急,自誣死者甚衆。於是有司舉能治劇者。以袁安爲楚郡太守〔一〕,安之郡,不入府舍,遙至獄所,案驗無實者,條上出之。府丞、掾吏皆叩頭爭之,曰:“

不 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當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別具奏。會帝感悟,即報許,得出四百餘家。頃之,徵入爲河南尹〔二〕。召入見,上問以考楚事,名簿 甚備,安具奏對,無所遺失,上以爲能也。問安: “本自何爲官?”對曰:“臣本諸生。”上曰:“以尹故吏也,何意諸生邪?”安爲河南尹十年,號爲嚴明,然未嘗加罪鞫人。常稱曰:“凡士學問,上慾望宰相, 下則牧守,錮人於聖代,尹所不爲也。”其下聞之,皆自激厲,名重朝廷。

〔一〕 袁安碑曰:“十三年十二月丙辰,拜楚郡太守。”載河北第一博物院半月刊一九三三年第二期。而範書系於永平十四年,與袁紀同。張宗芳釋碑文 曰:“以上皆就楚事終言之,非爲安敘官閥也,不得以諸書爲誤。且按劉義叟長曆,永平十三年十二月癸卯朔,丙辰乃十四日,庸知安非是日被命,至明年始上任 邪?”

〔二〕 袁安碑曰:“十七年八月庚申,徵拜河南尹。”當以碑文爲是。範書作“歲餘”,亦誤。

安字邵公,汝南〔汝陽〕(宛)人〔一〕。嚴重有威,州里敬之,爲縣功曹。奉檄從事,從事因安致書於令,安曰:“公事邪?則有郵驛;今因功曹,是有私也。”辭不肯受,從事瞿然而止。舉孝廉爲郎、謁者、陰平長、任城令〔二〕,所在吏民畏而愛之。

〔一〕 汝南無宛縣。範書本傳作“ 汝南汝陽人”。偃師出土之袁安碑亦然。袁紀作“宛” ,明系刻誤,故正之。

〔二〕 袁安碑曰:“永平三年二月庚午,以孝廉除郎中。四年十一月庚午,除給事謁者。五年四月,遷東海陰平長。十年二月辛巳,遷東平任城令。”

夏五月,封故廣陵王荊子六人爲列侯。

詔曰:“執金吾魴侍衛歷年,數進忠言,其還爵土,封爲楊邑侯。”封竇融孫嘉爲安豐侯。

十五年(壬申、七二)

春二月庚子,令天下亡命贖,各有差。行幸彭城,止楚王館,悲慟左右,百官悽然。

三月,行幸琅邪,及魯,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幸東平、定陶,祠定陶恭王。

夏四月,封皇子暢爲汝南王,建爲千乘王,羨爲陳留王〔一〕,衍爲下邳王,昺爲常山王,長爲濟陰王,徙重喜王黨爲樂成王〔二〕。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民酺五日。

〔一〕 範書無封建、羨二王事,有 “封皇子恭爲鉅鹿王”事。

〔二〕 樂成原作“樂城”,據範書及續漢志逕改。

上使越騎校尉桓鬱、郎中張酺授太子經。二人朝夕侍講,勸以經學。是時太子家頗爲奢侈,酺每正諫,甚見嚴憚。會平陽公主薨,太子同生也,哀慼過 禮。酺以爲太子舉措,宜動合禮度,於是上疏曰:“臣伏見皇太子仁厚寬明,發言高遠,卓然絕異,非人所能及也。今平陽公主薨,悲哀發中,形體骨立,恩愛惻 隱,世希是見。臣愚淺不識大體,以爲宜選名儒高行,以充師傅。門訊起居之日,太傅時賜宴所,以宣德音,以成聖德也。侍中丁鴻仁而有讓,達於從政。謁者費惲 〔一〕,資性敦篤,遵令法度。如並侍左右,必能發起微意,增廣徽猷者也〔二〕。”

〔一〕 費惲僅見此紀,事蹟無考。

〔二〕 詩小雅角弓曰:“君子有徽猷。”箋曰:“君子有美道,以得聲譽。”

乙巳,大赦天下。

冬十一月乙卯〔一〕,太白入於月,其佔曰:“ 大將戮死,不出三年,人主崩。”本志稱:“昔庖犧氏之王天下,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二〕。然則天地設位,而星辰運度備矣。易曰:‘天垂象,聖人則 之。’〔三〕星官之書,始自黃帝。至高陽氏,使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四〕。唐虞之時,則羲、和氏掌焉〔五〕。夏有昆吾〔六〕,殷有巫咸〔七〕,周有史 佚〔八〕,皆職典預睹成敗,以佐時政者也。秦燔詩書,愚百姓,六經典籍殘爲灰燼,星官之書全而不毀。漢興,司馬談父子以世家重、黎氏之後〔九〕,着天官 書。班固序漢書,又有天文志。”〔十〕

〔一〕 續漢天文志作“乙丑”日。按十一月癸亥朔,無乙卯,袁紀誤。

〔二〕 語出易繫辭下。

〔三〕 易繫辭上曰:“天垂象,見兇吉,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四〕 昭公二十九年左傳載蔡墨語曰:“少□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及水。使重爲句芒,該爲蓐收,修及熙爲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又曰:“顓頊氏有子曰犁,爲祝融。”杜預注:“犁,火正。”

〔五〕 史記五帝本紀集解引孔安國曰:“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世掌天地之官。”又正義引呂刑傳曰:“重即羲、黎即和,雖別爲氏族,而出自重、黎也。”

〔六〕 史記天官書正義曰:“昆吾,陸終之子。虞翻曰:‘昆吾名樊,爲己姓,封昆吾。 ’世本雲昆吾衛者也。”

〔七〕 史記天官書正義曰:“巫咸,殷賢臣也,本吳人,冢在蘇州常熟海隅山上。”

〔八〕 史記天官書正義曰:“史佚,周武王時太史尹佚也。”

〔九〕 史記太史公自序曰:昔在顓頊,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復典之,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 休甫也。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爲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間,司馬氏去周適晉。其人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在秦名錯,司馬遷,錯之後也。

〔十〕 此本志稱乃東觀記天文志之文也。四庫館臣輯東觀記,言天文志全闕,可謂失之眉睫也。自範書出,袁紀遂不大爲人所重視,館臣之疏漏,即爲一例。

(乙巳,大赦天下〔一〕。)匈奴寇河西。

〔一〕 事已見前,此係重出,故刪。

十六年(癸酉、七三)

春,天子遂前議,遣奉車都尉竇固、駙馬都尉耿秉、太僕祭彤、度遼將軍吳常各將萬騎擊匈奴〔一〕。固出敦煌〔昆〕侖 塞〔二〕,擊南呼衍王。出塞千五百里,到蒲類海,破白山,走呼衍王,斬首千餘級。秉出張掖居延塞,擊〔句〕(匈)林王〔三〕。到沐樓山〔四〕,渡漠六百餘 裏,絕無水草,得生口辭雲“句林王轉北逐水草”,秉欲將輕騎追之,都尉秦彭止之而還。彤嘗與南單于左賢王信出朔方〔高〕(鬲)闕塞〔五〕,擊溫禹犢王於涿 邪山。出塞九百餘里,見小山,爲信所誤雲是涿邪(王)山〔六〕,無所得而還。是時秉獨有功〔七〕,吳常抵罪,彤下獄免。

〔一〕 範書明帝紀所載無“吳常” ,有“騎都尉來苗出平城,伐北匈奴”句。竇固傳“吳常”作“吳棠”,乃副祭彤出征,故共得罪。

〔二〕 據範書及通鑑補。崑崙塞在敦煌郡廣至縣北。範書此事繫於十七年冬十一月事。十六年春二月,固所出乃酒泉塞,與袁紀異。

〔三〕 據範書及胡三省注改。

〔四〕 範書竇固傳作“三木樓山” 。黃本作“沐樓山”。

〔五〕 據範書、通鑑改。

〔六〕 “王”系衍文,故刪。

〔七〕 範書竇固傳作“時諸將唯固有功,加位特進。耿秉無功而還,而祭彤、吳棠坐不至涿邪山,免爲庶人”。觀袁紀上文,亦當作“固獨有功”,袁紀誤。

彤性剛嚴,行道不與信相得,故爲信所誤。彤自恨無功,出獄數日,歐血死。敕其子曰:“吾奉使不稱,微功不立,身死慚恨,義不可以受賞賜。汝等齎 兵馬詣邊,乞效死前行,以副吾心。”其子逢上疏陳彤遺言,上方任彤,聞之,嗟嘆者良久。子參從擊車師有功,遷遼東太守。烏丸、鮮卑追思彤不已,每朝京師, 輒過拜彤冢,仰天號泣。

彤字次孫,潁陽人。少孤,值更始之際,天下大亂,盜賊縱橫,野無煙火,而彤常在墓側,盡其哀心。賊每過,見其號泣,不畏死亡,皆不犯也。後隨從 兄遵從世祖,世祖以彤爲黃門郎,常宿衛左右。及遵薨,無子,追傷之,以彤爲偃師長,令附近遵墓,四時祀之。遷襄賁令,皆有名跡。詔書勉勵,增秩一等,賜縑 百匹。及在遼東,着續北邊。彤氣勇過人,開弓三百斤,多恩信,善權略,士卒爭爲效力。永平初,胡夷內附,野無風塵,乃悉罷邊兵,而徵彤爲太僕卿。彤在遼東 十餘年〔一〕,無十金之資,天下知其清。拜日,賜錢百萬,馬三匹,衣被、刀劍下至居家器物,無不備焉。每見,上輒嗟嘆,以爲可屬以重任,嘗謂左右曰:“太 僕,吾之禦侮者也。”

〔一〕 範書祭彤傳以彤建武十七年拜遼東太守,至永平十二年徵爲太僕,故言“彤在遼東幾三十年”。而袁紀言永平初征爲太僕,則自當言“十餘年”。二者未知孰是。

竇固之破白山,遣從事郭恂、假司馬班超使西域。

超到鄯善,鄯善王廣事超禮敬甚備。一旦勿疏,超謂官屬曰:“寧覺廣禮意益不如前日乎?”官屬曰:“胡人不能久,變無他故。”超曰: “明者觀於未萌〔一〕,況兆已見此,必有北虜使來,故令其疑耳。”乃召侍胡逆問曰:“匈奴使到日,何故不白?”侍胡怖恐曰:“到已三日,去此三十里。”超 使閉侍胡,悉會所將吏士三十六人,大飲之。酒酣,超激怒之曰:“卿曹與我俱在絕域,欲成大功,以求富貴。今虜使到才數日,而廣禮意即廢,如令鄯善收吾屬送 匈奴,骸骨棄捐,爲豺狼食,爲之奈何?”官屬鹹曰:“今既在危亡之地,死生從司馬。”超復曰:“丈夫不入虎穴,不得虎子,寧我圖人,不爲人所圖。當今之 計,獨有夜圍虜使,放火攻之,使不知我多少,震驚,可盡彌也。滅此虜,則鄯善破膽,功成事立矣。不然盡爲所擒,悔將何及!”皆曰:“當與從事議之。”超怒 曰:“從事文墨吏,聞此必恐而謀泄,謀泄爲鄯善所吞,死而無益,非壯士也!”衆曰:“善。”超夜將吏士奔之,令十人持鼓,餘皆兵弩,乃順風縱 火,擊鼓大呼,虜驚走,超手殺三人,吏士斬首數十級,餘悉燒死。明日具告恂,恂大驚,又內恐超獨擅其功。超曰:“本與掾俱受任,此一家事,掾雖不行,超何 心獨擅之,大小當共其禍福。”恂喜。超乃召鄯善王廣,示以虜使首〔二〕,舉國怖慄。超告以漢家威德,“自今以後,勿復與此虜通”。廣叩頭,“樂屬漢,無二 心”。超還入塞,奉虜使首詣固。固具上超前後功,詔以超爲司馬,賜布二百匹。

〔一〕 商君書更法篇曰:“愚者闇於成事,智者見於未萌。”

〔二〕 東觀記曰:“斬得匈奴節使屋賴帶、副使比離支首及節也。”

遣超詣於置國,欲增益其吏士,超自請願但將所從三十六人。超曰:“於置大國且遠,今欲出萬死,立尺寸之功,雖將數百人往,無益於彊,如有不虞, 多益爲累耳。”遂出塞。是時於置王廣德新破車師〔一〕,生得其王,匈奴遣節使監護其國。超至於置,於置俗信巫,疑事輒巫決之。超到數日,廣德以匈奴使在其 國,禮意不備,未有定心。會巫言:“神怒,何故向漢?屬匈奴者。”言“漢使有馬,急取以祠神,神怒乃解。” 廣德遣國相私來比白超,願請馬以祠神。超曰:“馬可得,令巫自來受之。”有頃,巫到,超叱吏執之,遂斷巫頭,收私來比,鞭笞數百,遣持巫頭,往責讓廣德。 廣德聞超前於鄯善誅虜使,納其貢,恐怖,遂舉兵攻殺匈奴使五十餘人,降超。超重賜王以鎮撫之,因留於置竟冬。

〔一〕 範書西域傳“車師”作“莎車”。莎車近於置,袁紀誤。

先是龜茲王建爲匈奴所立,倚其威,功破疏勒〔一〕,殺其王忠,誅貴臣,因立左侯兜題以爲疏勒〔王〕〔二〕。超令廣德發專驛,自到疏勒。去兜題所 治盤橐城九十里,遣吏陳憲等往降之〔三〕,敕“兜題本非疏勒種人,如不降,便劫之”。憲既見兜題無降意,又輕其卑弱無備,憲遂前,劫縛兜題,左右皆驚走, 留二人守之,憲馳白超。超即往,悉召疏勒掾吏,告以“龜茲爲匈奴擊疏勒,盡殺汝貴人,而立兜題。兜題非汝本種,今漢使來,欲立故王種,爲汝除害,無得恐 怖”。衆皆喜。超亦求索故王近屬,得兄榆勒立之,更名忠,國中大悅〔四〕。超問忠及官屬:“當殺兜題邪?生遣之邪?”鹹曰:“當殺之。”超曰:“殺之,無益於事。當令龜茲知漢威德。”遂解遣之。疏勒由是與龜茲結怨,專心向漢。超守盤橐城,忠據疏勒。

〔一〕 釋名釋言語曰:“功,攻也,攻治之乃成也。”

〔二〕 據文意補。

〔三〕 範書班超傳“陳憲”作“田慮”。惠棟曰:“古陳田字通,‘憲’當是‘慮’字之誤也。”愚意不可妄下斷語,各存其舊以侍來日爲上。

〔四〕 範書作“立其故王兄子忠爲王”,續漢書作“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曰忠” ,疑袁紀“兄”下脫“子”字。

超字仲升,彪之子也。俶儻不修小節,而內行甚謹。家貧,嘗傭寫書,投筆而嘆曰:“丈夫當爲傅介子、張博望〔一〕,立功絕域,以取封侯耳,安能久 執刀筆乎!”坐者笑之。超曰:“小子安知壯士之志哉!” 行遇相者,謂超曰:“君布衣諸生耳,而相法當封侯萬里之外。”超問其故,相者曰:“君鷰頷虎頸,飛而食肉,以此知之。”

〔一〕 傳介子,元帝時使西域,殺樓蘭王而封義陽侯。張博望,騫也。武帝時兩次出使西域,以其鑿空,建漢威德,封博望侯。事並見漢書。

秋七月,淮陽王延謀反,徙爲阜陵王,食二縣。

九月丁卯〔一〕,令罪死囚徒非大逆無道,減死一等,徙戍邊。

〔一〕 範書同。然是月戊子朔,無丁卯,疑有訛。

北海王睦薨,諡曰敬王。

睦少好學,世祖器之。上爲太子時,數侍宴會,入則談論接席,出則遊觀同輿,甚見親禮。是時法網尚疏,諸國得通賓客,睦不遠千里,交結知識,宿德 名儒莫不造其門,睦虛己折節,以禮接之,由是名聲籍甚。自爲王后,法禁益峻,睦乃謝絕賓客,放心音樂。歲終,遣使朝京師,睦召使者問曰:“朝廷設問寡人, 大夫何辭以對?”使者曰:“大王忠孝慈仁,敬賢樂士,臣雖螻螘,敢不實對!”王曰:“籲!危我哉!是乃孤幼時進趨之行也。大夫其對以孤寵爵以來,志意衰 墮,聲色是娛,犬馬是好。”使者受命而行,其抑絕名跡,深識機微如此。睦父靖王興薨,悉推財產與諸弟,雖車服珍寶,皆不以介意,有要,然後隨以金帛贖之 〔一〕。能屬文,善史書〔二〕,作春秋指意終始論及賦、頌數十篇。病臨困,帝以驛馬詔睦爲草書尺牘十首〔三〕。

〔一〕 範書作“非列侯制,皆以爲分”。

〔二〕 “史書”一辭,多見於兩漢史傳。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曰:“元紀贊曰:‘元帝多材藝,善史書。’應劭注曰:‘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大 篆。’又王尊傳:‘少善史書。’又貢禹傳:‘武帝時,盜賊起郡國,擇便巧史書者以爲右職,俗皆曰:“何以禮義爲?史書而仕宦。”’又西域傳:‘楚王侍者馮 嫽能史書。’ 又外戚傳:‘孝成許皇后聰慧善史書。’後書安帝紀: ‘年十歲,好學史書。’又皇后紀:和熹鄧皇后六歲能史書。順烈梁皇后少好史書。又章八王傳清河孝王慶傳:安帝所生母左姬,字小峨,善史書。又齊武王縯傳: 北海靜王興之子敬王睦善史書,當世以爲楷則。明八王傳:樂成靖王黨善史書,喜正文字。”按許慎說文解字敘曰:“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 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是時秦燒滅經書,滌除舊典,大發隸卒, 興役戍。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自爾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 曰隸書。漢興有草書。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爲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並課最者,以爲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此乃“史 書而仕宦”之意也。北京大學歷史系論衡註釋小組釋程材篇“趨學史書”曰:“史,令史,漢代掌管文書的低級官吏。”史書,指當文吏所必須掌握的文字、書法。 ”此說甚是,然意猶未盡。帝王、皇后、諸侯而善史書,則顯非欲作吏。故史書實乃學僮必修之課,即學僮所當掌握之文字及諸體書法。因漢法取文史必試以吏書, 故史書也就成爲追逐名利者的敲門磚。日本京都大學富谷至撰有史書考一文,載西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一九八三年第一期,可供參閱。

〔三〕 沈欽韓曰:“張懷瓘書斷:章草者,漢黃門令史游所作也。衛恆、李誕並雲:漢初有草法,不知其始。王愔雲:元帝時,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隸體兼 書之。漢俗簡惰,漸以行之。此乃存字之梗概,損隸之規矩:縱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創之義,謂之草書。北海王睦,此開創草書之先也。至建初中,杜度善草, 見稱於章帝,詔使草書上奏。魏文帝亦令劉廣通草書上事。蓋因章奏,後世謂之章草。”

十七年(甲戌、七四)

秋八月丙寅,詔宥武威、張掖、酒泉、敦煌繫囚〔右〕(交)趾以下〔一〕。

〔一〕 範書明帝紀作“繫囚右趾已下任兵者,皆一切勿治其罪,詣軍營”。袁紀繫囚誤倒,“右”誤“交”,皆據以正之。

冬十月〔一〕,竇固、耿秉將萬餘騎師擊車師,王請降。於是固奏置西域都護、戊己校尉。陳〔睦〕(穆)爲都護〔二〕,耿恭爲戊己校尉,關寵爲戊己校尉〔三〕;恭屯金蒲城,寵屯〔柳〕(折)中城〔四〕,相去千餘里。

〔一〕 範書明帝紀作“冬十一月” 。

〔二〕 據範書西域傳改。袁紀卷十三亦作“陳睦”。李賢曰:“宣帝初置,鄭吉爲都護,護三十六國,秩比二千石。元帝置戊己校尉,有丞、司馬各一人,秩比六百石。戊己,中央也,鎮覆四方。見漢官儀。”

〔三〕 通鑑耿恭作“戊校尉”,關寵作“己校尉”。按範書、東觀記、續漢書皆與袁紀同。吳仁杰刊誤補遺、惠棟之補註均主張不改恭傳本文,甚是。戊己,解見上注。

〔四〕 據範書、續漢書改。

恭乃移檄烏孫、大昆彌,宣喻威德,皆遣使獻馬,求入侍天子。恭字伯宗,況之孫,性慷慨多大略,好將帥之事。

十八年(乙亥、七五)

春二月,詔固等罷兵還京師。

三月,北匈奴左鹿蠡王將二萬騎,率焉耆、龜茲來。車師王安得死。焉耆、龜茲殺都護陳睦、副校尉郭恂,遂攻金蒲城。耿恭令軍士皆持滿勿得發,告匈奴曰:“漢家神箭,所中創中皆沸。”於是乃發弩,皆應弦而倒,虜中矢者,創中沸〔一〕,大驚曰:“漢神,可畏!”遂皆遁去。

〔一〕 恭以毒藥傅矢,故創中沸。

恭以疏勒傍有水,去王忠所據近,引兵居之。匈奴〔復〕(後)來攻恭〔一〕,恭募先登士四十人出城奔,斬首數十級〔二〕。匈奴乃相與議曰:“前疏 勒王守此城,攻不能下,絕其澗水即降。”因絕澗水。吏士無飲,窮困,至柞馬糞汁飲之。恭於(是)城中穿井十五丈〔三〕,不得水,吏士失色。恭嘆曰:“昔蘇武困於北海,猶能奮節,況恭擁兵近道而不蒙佑哉?聞貳師將軍拔佩刀以刺山,而飛泉湧出,今漢神明,豈有當窮者乎?”乃整衣服,向井再拜,爲吏士禱水,身自 率士挽籠。有頃,飛泉湧出,大得水,吏士驚喜,皆稱萬歲。於是將水以示虜,虜兵大驚而去。

〔一〕 據範書改。

〔二〕 範書作“募先登士數千人。按耿恭傳上文已言“屯各置數百人”,則恭部不滿千人。恭又曾遣司馬將兵三百人救車師,道皆戰歿,則恭所餘兵更少,豈能募先登數千?募敢死者出擊,乃欲挫匈奴銳氣,故兵不在多而在精,範書必誤“十”爲“千” 矣。

〔三〕 “是”系衍文,刪之。

丁亥,令天下亡命者贖罪各有差。

夏四月,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秋八月壬子,帝崩於東宮,遺詔不起寢廟,藏主於世祖廟更衣臺〔一〕。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八〔二〕。

〔一〕 範書作“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別室”。

〔二〕 範書作“年十九”。按御覽卷九一引東觀記曰:“永平三年二月,以皇子立爲太子,年四歲。”則至永平十八年,正當十九歲。袁紀誤。

壬戌,葬孝明皇帝於顯節陵。

冬十月乙未,大赦天下〔一〕。賜男子爵,人二級;其爲人父後者及三老、孝弟、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以衛尉趙喜爲太傅,司空牟融爲太尉,錄尚書事。

〔一〕 範書作“丁未”日事。按是月丙午朔,不當有乙未,袁紀誤。

戊戌,蜀郡太守第五倫爲司空〔一〕。

〔一〕 楊樹達曰:“論衡恢國篇雲:‘第五司空股肱國維,轉谷振贍,民不乏餓,天下慕德,雖老不亂。’”又範書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紀脫。

倫字伯魚,京兆長陵人。其先齊諸田,徙充園陵,宗族多,故以次第爲氏。倫好黃老,以孝行稱。王莽末,天下兵起,宗族及閭里聞勇而有義,爭往附 之。倫相率厲,堅壘壁,銅馬、赤眉數十輩皆不能下。時米石萬錢,人相食,倫獨收養孤子、外孫,分糧共食,死生相守,鄉里以此賢之。

太守鮮于褒見而異之,署倫爲吏。後褒坐事徵,把倫臂曰:“恨相知晚!”會蓋延爲京兆尹,事多犯法〔一〕,倫數諫爭,不合,遂沈滯曹吏。頃之,鮮 於褒左遷爲高唐令,倫去吏,荷檐往候褒,褒引倫升堂,屬其妻子。復歸縣爲嗇夫。倫以久宦不達,乃將家屬客河東,變易姓字,自稱王伯春〔二〕,常載鹽往來太 原、上黨,每所止客舍,輒爲埽除而去,道上號曰道士。久之,鮮于褒爲謁者,從車駕至長安。時閻興爲京兆尹,褒言倫於興,興聘求倫,倫復出爲郡吏。倫每讀詔 書〔三〕,常嘆曰:“此真聖主也,當何由得一見也?”等輩笑之曰:“說將尚不下,安能動萬乘邪?”倫曰:“ 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一〕 範書蓋延傳曰:“拜爲左馮翊,將軍如故。”李賢注引續漢書曰:“視事四年,人敬其威信。”惠棟曰:“袁宏紀:延爲京兆尹,事多犯法。華嶠書亦云:延代鮮于褒爲馮翊,多非法。續書所載,非實錄也。宏以爲京兆尹亦訛。”

〔二〕 東觀記、範書作“王伯齊” 。

〔三〕 惠棟曰:“劉知幾雲:古者詔命,皆人主所爲。至近古則不然,凡有詔敕,皆責成羣下。王應麟雲:漢詔令,人主自親其文,猶近於書之典誥也。”

舉孝廉,除郎中,補淮陽王醫工長。隨王朝京師,官屬得會見世祖,因問政事,倫具言治道所宜,世祖大悅。明日,復召,至日夕,世祖謂倫曰:“聞卿 爲吏榜婦公,不過從兄飯,寧有之邪?”倫對曰:“臣三娶妻,皆無父;臣遭饑饉,米一石萬錢,不敢妄過人飯。 ”世祖曰:“爲市掾,人有遺卿母一個餅者,卿從外來見之,奪母探口中餅出,信有之乎?”〔一〕倫曰:“ 實無此,衆人以臣愚蔽,故爲生此語。”

〔一〕 範書第五倫傳注引華嶠書, “個”作“笥”,又“奪母”下亦有“笥”字。

有詔拜倫爲扶夷長,至〔宛〕(苑)〔一〕,遷會稽太守。爲政清淨不煩,化行於民,性節儉,雖爲二千石,常衣布襦,自斬馬草,妻子自炊。會稽俗信 淫祀,皆以牛羊請禱,是以財盡於鬼神,產盡於祭祀,或家貧不能以時禱祀,至諱言牛,不敢食其肉,發病且死,先爲牛鳴,其畏懼如此〔二〕。倫乃禁絕之,掾吏 皆請諫不可,倫曰:“夫建功立事在於爲政,爲政當信經義,經言‘淫祀無福’〔三〕,‘非其鬼而祭之,諂也’ 〔四〕。今鬼神而祭之,有知,不妄飲食於民間;使其無知,又何能禍人。”遂移書屬縣,曉喻百姓,民不得有出門之祀,違者案論之,有屠牛,輒行罰。民初恐 怖,頗搖動不安。倫敕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遂以安業。永平中,坐事徵,百姓老小闐府門,皆攀車啼呼,朝發至日中,纔行五里。倫乃止亭舍,密乘船去,吏民 上書守闕千餘人。是時上方案梁松事,多爲訟冤者,上患之。有詔公車諸爲梁氏及會稽太守書,皆勿受。倫免歸田裏,躬耕以自給。

〔一〕 鈕永建曰“苑”當作“官” 。陳璞曰當作“縣”。按範書本傳,倫未至官,於中道追拜會稽太守,則鈕、陳二說均誤。又按兩漢志,皆無苑縣。自京師至零陵郡之扶夷,必經宛,則“苑”系“宛”之誤。

〔二〕 範書本傳作“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爲牛鳴,前後郡將莫敢禁” 。與袁紀稍異。

〔三〕 禮記曲禮下曰:“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

〔四〕 見論語爲政,乃孔子之語。

起家守宕渠令,遷蜀郡太守。蜀地肥饒,民多富實,掾吏官屬皆鮮車肥馬。倫欲革化之,乃舉貧而有志者,多至公卿、郡守名爲知人〔一〕。上新即位,倫以遠郡入爲三司,舉清能也〔二〕。

〔一〕 類聚卷九十三引袁紀曰:“ 第五倫爲司空,有人與倫千里馬者,倫雖不取,每三公有所選舉,倫心不忘也,然亦終不用。”亦見御覽卷二〇八。今本不載,恐脫,今補註於此。

〔二〕 沈欽韓曰:“華陽國志:漢中趙瑤,自扶風太守徙蜀郡,司空張溫謂之曰:‘昔第五伯魚自蜀郡爲司空,今掃吾第以待足下矣。’蓋漢世以爲美談。”

初,耿恭被圍,明帝怒甚,將遣兵救之,師未出而帝崩。匈奴聞中國有喪,遂復圍之。糧盡,乃煮弩筋食之,恭與士卒同,厲以恩義,皆無二心。匈奴遣使謂恭曰:“空於城中餓死,爲何不早降?降者封爲白屋侯〔一〕,妻以子女。”恭手劍殺其使,相拒數月,吏士消盡。

〔一〕 範書耿恭傳作“白屋王”。惠棟曰:“張華博物志:北方五狄:一曰匈奴,二曰穢貊,三曰密吉,四曰單于,五曰白屋。潘勖魏公九錫文曰‘單于白屋,請吏率職’。李善雲:‘白屋,今靺鞨也。’”

戊己校尉關寵上書求救,事下公卿,司空第五倫以爲不可救,司徒鮑昱以爲:“使人於死亡之地,有急,如棄之,外示弱戎夷,內傷死難之臣。此際若不 救之,後或邊上有警,陛下如何使人也?又,戊己校尉才十數人〔一〕,匈奴圍之,數十日不下,是其弱效。兵家先名後實,可令敦煌、酒泉太守各將精騎,多其幡 幟,倍道兼行,以赴其急,匈奴疲睏之兵必走。”〔遣〕徵西將軍耿秉屯酒泉〔二〕,發敦煌、酒泉兵擊車師。

〔一〕 範書耿恭傳作“二部兵人裁各數十”,疑袁紀有誤。

〔二〕 據範書補。

甲辰晦〔一〕,日有食之,天子避正殿,不聽事。詔曰:“朕以眇年,奉承宗祖,不能聿修洪業,以致災眚,思惟厥咎,在予一人。又羣司百僚,其勉修所職,各言其上封事,靡有所諱。”

〔一〕 亦十一月事。

是歲兗、豫、徐州民被水旱災害,令勿收田租,以見谷廩賜貧民焉。

後漢孝章皇帝紀上卷第十一

建初元年(丙子、七六)

春正月,敦煌太守王遵、酒泉太守殷彭將兵五千人破車師〔一〕。耿恭遣吏範羌迎軍資於敦煌,羌還與大軍俱西。 及車師破,諸將欲還,羌請迎恭,諸將不肯,羌固請之,乃分兵二千人至疏勒城。城中夜聞兵聲,以爲虜至,皆恐。羌呼曰:“我範羌也,漢兵來相迎。” 恭等皆稱萬歲,乃開城門,恭見悲喜,垂涕相持。明日,隨軍俱還敦煌,吏士餘十三人。關寵病死,以喪歸,西域遂絕。

〔一〕 範書章帝紀“殷彭” 作“段彭”。而耿恭傳曰:“徵西將軍耿秉屯酒泉,行太守事,遣秦彭與謁者王蒙、皇甫援發張掖、酒泉、敦煌三郡及鄯善兵,合七千餘人。建初元年正月,會柳 中,擊車師。”惠棟曰:“彭時爲騎都尉,副耿秉,或作段彭,非也。段彭時爲酒泉太守。”王補曰:“帝紀:遣酒泉太守段彭救戊己校尉耿恭。通鑑從之。惠說 非。”按範書耿秉傳、竇固傳、郭躬傳、南匈奴傳、確有秦彭其人。永平十五年以開陽城門候職隨竇固出征匈奴,後以功拜騎都尉,與段彭非一人,惠說不誤。段彭 乃酒泉太守,耿秉遣秦彭所發者。帝紀以秦彭乃承耿秉之命者,故略之。袁紀“段”作“殷”,恐非。

恭至,司徒鮑昱以恭“節過蘇武,宜蒙爵土之賞 ”,不從。上拜恭爲騎都尉。先恭未還,恭母亡,自恨不得親飯唅〔一〕,追行喪服,詔使五官中郎將馬嚴以牛酒釋恭服。

〔一〕 周禮春官典瑞曰:“大喪,共飯玉、含玉、贈玉。”禮記檀弓下曰:“飯用米貝,弗忍虛也。”春秋說題辭曰:“口實曰唅,象生時食也。天子以珠,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貝。”說文曰:“琀,送死口中玉也。”釋名曰:“ 唅,以珠貝,含其口中也。”

初,班超與疏勒城王忠首尾,吏士單少,徒以恩義相撫,數歲,幾爲龜茲所得。及西域沒,超孤絕,有詔召超。超發疏勒,都尉黎弇以刀自刺曰:“漢使 棄我去,勢不能白首,當復爲龜茲所屠,誠不忍見漢使去,故先自殺。”超到于闐,王侯以下涕泣抱持超馬:“依漢如父母,誠不可去。”超度于闐終不聽其東,又 畢成本志,乃復從於闐還疏勒。超去後而兩城降龜茲,超收捕反者斬之,疏勒復安。

是時天小旱,谷貴民飢。丙寅,詔曰:“比年飢旱,民頻流亡,朕甚懼之。公卿二千石各推精誠,專以民事爲急,罪非殊死,且勿案驗,立秋如故事。有 司明慎選舉,進柔良,退貪殘,順時令,理冤獄。‘五教在寬’,帝典所美〔一〕;‘愷悌君子’,大雅所嘆〔二〕。露布天下,使明朕意。”於是旱甚,上問司徒 鮑昱曰:“將何以復災?”昱曰:“臣聞聖人治國,三年有成〔三〕。陛下即位未久,就政有得失,未足致異。雖修禮樂,崇德教,亦足以移風。臣前爲汝南太守, 典治楚事,但汝南一郡,系者千餘人,恐未能盡當其罪。先帝定〔四〕,大獄一起,冤者過半。又諸徙家,骨肉離散,孤魂不祀,骸骨流離,死生被毒,一人呼嗟,王道爲虧。宜一切還諸徙家,使生者悅懌,死者得歸,興滅繼絕,和氣可致。”上從之,即詔坐楚、淮陽事徙者,令歸本郡。

〔一〕 出書舜典。疏曰:“文十八年左傳雲: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是布五常之教也。論語云:寬則得衆,故務在寬,所以得民心也。”

〔二〕 出詩大雅旱麓、泂酌、卷阿諸章。愷,樂也;悌,易也。愷悌君子,言如大王王季,有樂易之德而施於民者也。

〔三〕 論語子路曰:“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四〕 疑“定”上脫“所”字,範書作“先帝詔言”。

袁宏曰:“夫物有方,事有類。陽者從陽,陰者從陰。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天地人物各以理應矣。故幹其一物,是虧其氣,所犯彌衆, 所以寒暑不調,四時失序,蓋由斯也。古之哲王,知治化本於天理,陶和在於物類。故導之德禮,威以刑戮,使賞必當功,罰必有罪,然後天地羣生,穆然文泰。故 斬一木,傷一生,有不得其理,以爲治道未盡也,而況百姓之命乎?夫致之也有物,則病之也必深;化之也有由,則穣之也有術。是以炎夏餘虐,以成水旱之災也。 堯湯蹔撫,足免黎民之患。由斯觀之,自三代以下,刑罰失中,枉死無辜幾將半,而欲陰陽和調,水旱以時,其可得乎?若能寬以臨民,簡以役物,罰懼其濫,雖不 能萬物調暢,同符在昔,免夫甚泰之災固遠矣。

三月丙午,隱強侯陰博坐驕溢,膠東侯賈敏坐不孝,皆免爲庶人。

甲寅,山陽、東平地震。詔三公、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夏四月丙戌,詔曰:“蓋褒德賞功,興亡繼絕,所以昭孝事親,以旌善人。故仁不遺德,義不忘勞,先王之令典也。故特進膠東侯〔賈〕復佐命河北〔一〕,列在元功;衛尉陰興忠貞愛國,先帝休之。今興子博、復孫敏頑兇失道,自陷刑以喪爵土,朕甚憐之。其封復子邯爲膠東侯,興子員爲隱強侯。”

〔一〕 黃本無“復”字。按全後漢文卷四作“賈復”,依下文“陰興”例,嚴校是,故從之。

秋七月辛亥,詔以上林〔池〕(兩)御田賜鰥寡貧窮不能自存者〔一〕。

〔一〕 據範書改。又漢書宣帝紀注引蘇林曰:“析木以繩綿連禁□,使人不得往來,律名爲□。”應劭曰:“池者,陂池也;□者,禁苑也。” 御,借作□。

冬十一月,阜陵王延與子男魴等謀反。延奢泰驕佚,待下嚴刻。永平中有上書告延謀反者,辭所連及坐死徙者甚衆。有司奏誅延,明帝以至親不忍,徙阜 陵王〔一〕。延因以見侵怨望,至是復有告延與子男魴等謀反者,有司〔奏請〕檻車徵延詣廷尉〔二〕,帝不聽。詔:“貶延爲阜陵侯,赦魴等罪一切勿治。延在 國,謁者一人當監護,不得與吏民通。”

〔一〕 延原爲淮陽王。

〔二〕 據範書阜陵質王延傳補。

司空長史江革爲五官郎將〔一〕,每朝會,天子常目禮之。時有疾不會,輒令大官送餐醪,恩寵莫與爲比。於是京師貴戚衛尉馬廖、侍中竇憲等慕其行,各奉書致禮,革畏慎,一無所受,上益善之。

〔一〕 郎將上省一“中”字。

革字次伯,齊國臨淄人也。居家專心於孝養,不爲修飾之行,務適親意而已。嘗自爲母炊爨,不任妻子。每至歲時,當案比〔一〕,革以母老,不欲勞動,自在轅中挽車,不用牛馬。由是鄰里稱之曰“

江 巨孝”。太守嘗以禮召之,〔以〕母老不應〔二〕。及母卒,哭泣不絕聲,常寢冢廬,服竟,不忍除。太守遣掾釋服,固請以爲吏。舉孝廉,爲郎,補楚太僕。月 餘,自劾去,楚王英馳遣官屬追之,遂不肯還,復使中傅贈送,辭不受。既爲中郎將,覆上書乞骸骨,轉諫議大夫。告歸,遣子奐詣闕謝病篤。天子思革篤行,詔齊 相曰:“諫議大夫江革前以病歸,今起居如何?夫孝,百行之(本)冠〔三〕,衆善之始也。國家每惟忠孝之士,未嘗不及革也。縣以見谷千斛賜‘巨孝’,嘗以八 月長吏存問,致羊一頭,酒二斛,〔以厥〕終身〔四〕,以顯異行。如有不幸,祠以中牢〔五〕。”由是“ 巨孝”之名,行於天下。

〔一〕 周禮地官小司徒曰:“三年則大比,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注曰:“大比,謂使天下更簡閱民數及是其財物也。受邦國之比要,則亦受鄉遂矣。鄭 司農雲:‘五家爲比,故以比爲名。今時八月案比是也。要,謂其簿。’”據此可知,漢時每歲八月檢查戶口地宅,因需貌閱,故江革自挽車,載其母以往。

〔二〕 據範書江革傳補。

〔三〕 “本”字據範書刪。全後漢文以“冠”字爲衍文,刪去之。然“冠”與下文“始” 相應,當以範書爲是。

〔四〕 據全後漢文嚴校而補。

〔五〕 惠棟曰:“案章帝此詔,用昭帝賜韓福故事也。”按漢書王貢兩龔鮑傳曰:“自昭帝時,涿郡韓福以德行徵至京師,賜策書束帛遣歸。詔曰:‘朕閔 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以教鄉里,行道舍傳舍,縣次具酒肉,食從者及馬。長吏以時存問,常以歲八月賜羊一頭,酒二斛。不幸死者,賜復衾一,祠以中牢。 ’”又傳言王莽依韓福故事,復詔遣楚龔勝、琅邪邴漢歸故里。漢標榜以孝道治天下,故優待孝悌清行之士,屢有發生。袁宏類書江革、毛義、薛苞諸孝子,實本華 嶠書之孝義傳,而范曄亦因而不革,兩漢風俗於此可見一斑。

廬江毛義以孝行稱,南陽人張奉慕其名,故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適至,以義爲守令,義喜甚,動於顏色。奉者,志尚士也,心賤之,自恨來,固辭去。 義母死,棄官行服,進退必以禮,賢良公車徵,皆不至。張奉嘆曰:“賢者之心,故不可測。往日之喜,乃爲親也,所謂‘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也〔一〕。”天 子聞而嘉之,賜谷千斛,八月長吏問起居,加賜羊、酒。

〔一〕 語出韓詩外傳第一章曾子語。

汝南薛苞〔一〕,字孟嘗。喪母,以至孝聞。後母憎苞,出令別居。日夜號泣,不肯去,被歐打,不得已廬住門外,旦夕灑埽進養。父怒之,又廬於裏 頭,晨昏不廢。積歲,父母慚而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其哀,而弟子求出居,苞不能止。乃中分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 荒者,曰:“吾少時所治,意所戀也。”器取朽者,曰:“我服之久,身所安也。”徵拜侍中。苞性恬虛,以死自乞,有詔聽焉,禮如毛義。

〔一〕 範書作“薛包”。東觀記與袁紀同。惠棟曰:“先賢傳雲西平人。”按西平屬汝南郡。

華嶠曰:孔子稱:“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一〕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養,死無以葬。”子曰:“啜菽飲水, 孝也。”〔二〕鐘鼓非樂雲之本,而器不可去;〔三〕三牲非孝養之主〔四〕,而養不可廢。夫務器而忘本〔五〕,樂之過也〔六〕;崇養以傷行,養之累也 〔七〕。故〔言〕(定)以道養,周公之禮〔八〕,致四海之祭;〔言〕(定)以義養,則仲由之粥,無驕慢之性〔九〕。夫患啜菽粥之粗〔十〕,幹祿以求養,是 以〔恥〕祿親也〔十一〕。孜孜於致孝,孝成而祿厚者〔十二〕,此能以義養也。孔子稱:“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兄弟之言。”〔十三〕言其孝皆合於道, 莫可復間也。先代石氏父子稱孝,子慶相齊,人慕其孝而治〔十四〕。此殆所謂‘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爲政’也〔十五〕。若二子者,推至誠以 爲行,行信於心而感於人,以成名受祿,可謂能孝養也。

〔一〕 出孝經聖治章。

〔二〕 禮記檀弓下曰:“子路曰: ‘傷哉貧也!生無以爲養,死無以爲禮也。’孔子曰: ‘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斂手足形,還葬而無樽,稱其財,斯之謂禮。’”

〔三〕 “樂雲”,典出論語陽貨,其文曰:“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馬融曰:“樂之所貴者,移風易俗,非謂鐘鼓而已。”

〔四〕 範書孝義傳所錄華嶠序,“ 孝養”作“致孝”。按孝經紀孝行章曰:“事親者,居上不驕,爲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爲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爲不孝也。”故華嶠言“三牲非孝養之主”。

〔五〕 “務”,範引華嶠序作“存 ”。

〔六〕 “過”,範引華嶠序作“遁 ”。

〔七〕 範引華嶠序,“養”作“孝 ”。

〔八〕 範引華嶠序,此句作“脩己以致祿,養之大也。故言能道養”云云。袁紀恐有脫文。且“定”系“言”之誤。陳璞曰:“‘言’,草書似 ‘定’也。”故據以改,下句同。又“禮”,範引華嶠序作“祀”。

〔九〕 範引華嶠序作“則仲由之菽,甘於東鄰之牲”。

〔十〕 範引華嶠序作“患小菽之薄 ”。

〔十一〕據範引華嶠序補。

〔十二〕範引華嶠序作“存誠以盡行,孝積而祿厚者”。

〔十三〕語出論語先進。陳羣曰:“ 言閔子騫上事父母,下順兄弟,動靜盡善,故人不得有非間之言。”疏曰:“間,謂非毀間廁。”

〔十四〕漢書石奮傳曰:石奮“無文學,恭謹,舉無與比”。“奮長子建,次甲,次乙,次慶,皆以馴行孝謹,官至二千石”,於是“號奮爲萬石君”。又曰:“慶於兄弟最爲簡易。出爲齊相,齊國慕其家行,不治而齊國大治,爲立石相祠。”又汪文臺輯華嶠書,末句作“

人慕其言而治”,黃本亦作“言” ,然按漢書作“慕其家行”,仍當以蔣本爲是。

〔十五〕語出論語爲政孔子之言。按尚書君陳曰:“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子之言,蓋本於此。

二年(丁丑、七七)

夏四月,徙羌降者於河東。

封汝南王舅陰堂爲西陵侯。楚王英子五人爲列侯,勿置相臣吏人。

戊子,有司依舊典奏封諸舅〔一〕,太后詔曰: “有舊典,舅氏一人封也。吾非謙而不爲,誠昧所可耳。今水旱連年,民流滿道,至有餓餒者,而欲施封爵,上行之爲失政,臣受之爲喪軀,不可明矣。先帝嘗言: ‘諸王財令半楚、淮陽〔二〕,吾子不當與光武帝子等。’〔三〕今何以馬氏比陰氏乎?且陰衛尉天下稱之,省中御者出,不及履而至門,此蘧伯玉之敬也〔四〕。 又有好賢下士吐握之名〔五〕。〔新〕(親)陽侯雖剛強〔六〕,微失理,然有方略,據地談論,一朝無雙。原鹿貞侯勇猛誠信〔七〕,此三人者天下選臣,豈可及 哉,馬氏不及陰氏遠矣!吾不才,夙夜累息,常恐虧先後之法,有毛髮之罪,吾不釋也,言之不捨晝夜,而親屬犯之不止,治喪起墳,又不時覺,是吾言之不立,耳 目之塞也。

〔一〕 初學記卷二四引袁紀,“奏封”作“請封”。太平御覽卷一八二引袁紀,同今本。

〔二〕 範書皇后紀“財”作“裁” ,二字古通用。

〔三〕 明帝永平十五年夏四月封諸皇子詔文。

〔四〕 史記仲尼弟子傳索隱引大戴禮曰:“外寬而內直,自娛於隱括之中,直己而不直人,汲汲於仁,以善存亡,蘧伯玉之行也。”蘧伯玉,衛大夫也。

〔五〕 詳見卷四“公孫不吐哺走迎國士”注。

〔六〕 據袁紀卷七及範書改。新陽侯,陰就也。

〔七〕 原鹿貞侯,即陰識。

吾萬乘主〔一〕,身服大練,食不求甘,左右旁人無香薰之飾,衣但布帛。如是者,欲以身率服衆也。以爲外親見之,當傷心自刻,但發笑言‘太后素好儉’ 。前過濯龍門上,見外家車如流水馬如龍。吾亦不譴怒之,但絕其歲用,冀以默媿其心〔二〕,而猶駑怠無憂國忘家者

〔三〕 。知臣莫若君,況親屬乎?”

〔一〕 範書皇后紀作“吾爲天下母 ”。

〔二〕 初學記卷二四引袁紀作“冀知默止”。

〔三〕 範書皇后紀“駑怠”作“懈怠”。駑怠不辭,或系“駑駘”之誤。

上固請封之,太后詔曰:“吾反覆念之,欲令兩善,豈徒欲獲謙虛之名,而令帝受不外施之嫌哉!竇太后欲封皇父〔一〕,曲周侯言‘高祖要無軍功非劉 氏不封’〔二〕。今馬氏無功於漢,不得與陰、郭中興之後等也。今輦轂下民食不造,歲湯火之憂也,奈何以此時封爵舅氏,令吾無面目於園陵,而令帝不知稼穡之 艱難,不可明矣。吾懼富貴重疊,若再實木,根必傷也〔三〕。且人所以欲封侯者,欲以祿養親,奉祭祀,身溫飽也。祭祀則受大官之賜,其身則御府之餘,〔四〕 尚未足邪,而必當一縣封乎?吾計之孰矣,勿有疑。

〔一〕 範書皇后紀“皇父”作“王皇后之兄”。按漢書周亞夫傳正作“竇皇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袁紀誤。

〔二〕 範書皇后紀“曲周侯”作“ 丞相條侯”。按曲周侯乃酈商也,呂氏敗後即薨,不得預此議。其子酈寄嗣,史記、漢書亦不載此事。而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曰:“丞相議之,亞夫曰:‘高皇帝約“ 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約,天下共擊之” 。今信雖皇后兄,無功,侯之,非約也。’景帝默然而止。”則袁紀誤也。

〔三〕 李賢曰:“文子曰:‘再實之木,根必傷;掘藏之家,後必殃也。’”

〔四〕 胡三省曰:“自西都以來,皇后家祀其父母,太官供具。御府令,掌中衣服及補澣之屬;飲食則太官主之。此言衣食皆資於御府,概言之也。”

至孝之行,安親爲上〔一〕。今遭變異,谷價數倍,憂惶晝夜,坐起不安,而欲違慈母之拳拳!吾素剛急,有胸中氣,不可不慎。子之未冠,由於父母; 已冠成人,則子之志。念帝,人君也,吾以未逾三年之故,自吾家族,故得專之。穣歲之後,行子之志,吾但當含飴弄孫〔二〕,不能復知政。”於是止,不封。

〔一〕 胡三省曰:“揚子曰:孝莫大於寧親,寧親莫大於四表之歡心。”

〔二〕 釋名曰:“餳,洋也,煮米消爛,洋洋然也。飴,小弱於餳,形怡怡也。”方言曰:“餳謂之□。凡飴謂之餳,自關而東,陳、楚、宋、衛之通語也。”因以芽米煎熬,味甜而易消化,多爲老幼之食也。

初,明帝寢疾,馬防爲黃門郎,參侍醫藥,及太后爲明帝起居注,削去防名。上即位,太后詔三輔:諸馬婚親有囑託郡縣幹亂吏治者,以法聞。防等治母 喪,起墳逾制度〔一〕,太后以爲言,即時削減。自後諸王公主家莫敢犯者,率相效以素,被服如一,上下相承,不嚴而化。太后置織室於濯龍中,內以自娛,外以 先女功。衣大練〔二〕,御者禿□不緣〔三〕。諸主家朝請,望見後袍極粗疏,反以爲侍婢之數,就視乃非,人知者莫不嘆息。

〔一〕 胡三省曰:“漢列侯墳高四丈,關內侯以下至庶人有差。”

〔二〕 李賢曰:“大練,大帛也。杜預注左傳曰:‘大帛,厚繒也。’太后兄廖上書曰‘ 今陛下躬服厚繒’是也。”

〔三〕 □,即裙。釋名曰:“裙,下羣也,連接裙幅也。”又曰:“緣裙,裙施緣也。” 又方言曰:“繞衿謂之□。懸裺謂之緣。”沈從文中國古代服飾研究一書,以長沙陳家大山楚墓出土的梳髻貴族婦女帛畫爲例,根據其衣袖口及下襬,均加深色寬緣,即寬邊,證明“

衣作□,飾爲緣”是春秋戰國以至漢代貴族男女衣着的通常式樣。據上可知馬後好儉,欲以身率下,故反常服,裙不加緣也。

是時廖爲衛尉,防爲城門校尉,光爲越騎校尉。廖等皆好施愛士,藉以名勢,賓客爭歸之,言事者多以爲譏,雖天子亦不善也。

秋,盧水羌反,以城門校尉馬防行車騎將軍,與長水校尉耿恭率師徵之。司空第五倫諫曰:“臣愚以爲貴戚可封侯當之,不當豫於國事。何者?有過繩以法則負下〔一〕。竊聞馬防當西征,臣誠以防親舅,皇太后慈仁,脫有纖芥之難爲意,此陛下之憂。”不從。防遂出征,大破羌。

〔一〕 範書第五倫傳作“繩以法則傷恩,私以親則違憲”。袁紀恐有脫誤。

恭到隴西,上言:“宜令車騎將軍防屯漢陽,以爲威重。昔安封侯竇融懷集羌胡,開其歡心,子孫於今,樂聞竇氏。大鴻臚固前擊白山,盧水聞固至,三 日而兵合,卒克白山,(盧水)固之力也〔一〕。宜復遣固奉大使。”又薦臨邑侯劉復〔二〕“素好邊事,明略卓異,反以微過歸國,宜令以功自效。令復將烏桓 兵,所向必克”。由是忤於防。防令謁者李譚奏恭不憂軍,被詔怨望。徵下獄,免官〔歸〕本郡〔三〕。

〔一〕 據範書及袁紀上文文意刪。盧水者,盧水羌胡也,永平十五年冬隨竇固出酒泉塞擊匈奴者。

〔二〕 劉復,北海靖王劉興子。範書宗室四王三侯傳曰:“臨邑侯復,好學能文章。永平中,每有講學事,輒令復典掌焉。與班固、賈逵共述漢史,傳毅等皆宗事之。”耿恭之奏,惟見此紀,則復又兼有武略矣。又袁紀之“要”,即約也。

〔三〕 據範書耿恭傳補。

上欲爲原陵、顯節陵置國,於是東平王蒼上疏諫曰:“臣竊見光武皇帝躬儉約之質,睹終始之分,初營壽陵,具遵古制。孝明皇帝大孝不違,奉而行之, 不敢有所加焉。至於自奉之禮,尤爲儉約,謙謙之美〔一〕,於斯爲盛。臣愚以爲國邑之興,由秦以來,非古之制,丘隴且不欲其着明〔二〕,豈況郛郭哉〔三〕! 上違先帝之心,下造無益之功,虛費國用,動搖百姓,非所以致和氣,祈豐年也。又以吉凶之教言之〔四〕,俗不欲無故繕修丘墓,有所興起。考之古法,則乖禮 典;稽之時宜,則違民欲;求之吉凶,未見其福。陛下追考祖禰,思慕無已,誠恐左右過議,以累聖心。臣蒼誠傷二帝之美,不暢於無窮也。”帝雅敬蒼,從之而 止。

〔一〕 易謙卦曰:“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正義曰:“

恆以謙卑自養其德也。”

〔二〕 禮記檀弓上曰“古也墓而不墳”,又曰“古不修墓”,皆不欲其着明之意也。

〔三〕 釋名曰:“郭,廓也,廓落在城外也。”又杜預曰:“郛,郭也。”

〔四〕 論衡卜筮篇曰:“夫卜曰‘ 逢’,筮曰‘遇’,實遭遇所得,非善惡所致也。善則逢吉,惡則遇兇,天道自然,非爲人也。推此以論,人君之治有吉凶之應,亦猶此也。君德遭賢,時適當平,嘉物奇瑞偶至。不省之君,亦反此焉。”

三年(戊寅、七八)

春正月己酉,大赦天下。

詔東平王曰:“聞於師曰:‘其物存,其人亡,不言哀而哀自至。’惟王孝友之 性,豈不然哉!今以光烈皇后衣一篋遺王,可時禮瞻,以慰凱風寒泉之思〔一〕,又令後生子孫得見先後衣服。迄今魯國孔氏,猶有仲尼衣車,明德盛者,光靈遠 也。京都子孫亦各得一篋光武皇帝衣,以賦諸國〔二〕,故不復送。”

〔一〕 詩邶風凱風序曰:“凱風蓋孝子也。衛之淫風流行,雖有七子之母,猶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盡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爾。” 其詩曰:“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勞苦。”正義曰:“此孝子自責無益於母,使母不安也。”

〔二〕 賦,予也。

乙卯,廣平王、鉅鹿王、樂成王就國。

三月癸巳,立皇后竇氏。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弟、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竇後,勳女也。勳尚沘陽公主,生四男二女。男憲,次景、篤、瑰;及後,有容貌才能。帝聞之,數以問諸家,及後女弟隨沘陽主入見長樂宮,進止得 適,人事脩備,奉事太后,下及侍御、貢御、問遺,皆得其歡心。太后異之,上可意焉,遂召入掖庭。後性敏給,稱譽日聞,太后緣上意,乃立爲後,專後宮。追爵 諡勳爲安成思侯。

憲兄弟親倖,並侍宮省,賞賜日盛,自馬氏侯及王主親家,莫不畏憚。憲乘勢放縱,奪沁水公主田,主畏憲,不敢爭,左右莫敢言。上嘗幸公主第,問以 田事,憲託言借之。後上知焉,大怒,詔以田還主,切責憲曰:“此何異指鹿爲馬〔一〕,久念使人驚怖。昔先帝每以舅氏田宅爲言,而憲反奪貴主田,何況小民 哉!難雕之人,不可汲引,吾捐棄汝等如孤雛腐鼠爾!”皇后毀服謝,良久乃解。由是帝不大授以位,唯憲至侍中,虎賁郎將,篤、景、瑰皆黃門郎。

〔一〕 史記秦始皇本紀曰:“趙高欲爲亂,恐羣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於二世曰:‘ 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邪?謂鹿爲馬。’問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馬以阿順趙高,或言鹿,高因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羣臣皆畏高。”

秋八月辛巳,行車騎將軍防還京師。車駕親倖其第,厚加賞賜。上美防功,令史官爲之頌,又使防歲舉吏二人〔一〕。

〔一〕 續漢百官志注引漢官目錄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 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各一人。”馬防以城門校尉行車騎將軍事,故得依將兵將軍歲察廉吏 二人例以行之。

冬十二月丁酉,以〔防〕行車騎將軍、城門校尉如故〔一〕,位逾九卿,班同三府,置掾吏十人。上欲令衛尉馬廖朝會居防上,將以優廖也。辭曰:“朝廷以爵,王道所由,黜陟之序,子得先父,大臣列國之綱紀。今以一臣亂朝廷,臣不敢當也。”

〔一〕 據文意補。

是歲班超率疏勒諸國破姑墨城,上書求助〔曰〕〔一〕:“臣竊見先帝欲開西域,置校尉,計思慮十有餘年,乃發大策,北擊匈奴,西使諸國。於是鄯善 諸國鹹願盡力,破滅龜茲,平通〔漢〕道〔二〕。若爲百分西域,未得其一〔三〕。臣誠願棄身曠野,竟卒聖朝本志。昔魏絳以晉大夫和集諸戎〔四〕,況臣乘聖漢 之威,萬死之志,冀必立鉛刀一割之用〔五〕。前世議者皆曰取三十六國,號爲斬匈奴右臂,遂定西域〔六〕。於今諸國,西至日所入〔七〕,莫不向化,各奉國 珍,前後不絕,唯獨焉耆、龜茲未服從。臣初與官屬三十六人在疏勒,更遭厄難,今已五歲矣,大小皆言依漢與天等。以是效臣之能,通蔥領〔八〕,蔥領通則龜茲 可伐。今宜拜龜茲侍子白霸爲其國王,以步騎數百送之,與諸國連兵,歲月之間,龜茲可擒。今來,四月到疏勒,臣請于闐、莎車、疏勒兵擊蠻夷,計之上也。臣區 區竊幸西域平定,陛下舉萬年之觴,布大喜於天下。”天子覽超奏,知西域可成〔九〕,議欲給超兵卒。平陵人徐幹等素善超,上疏願奮身佐超。上以幹爲假司馬, 將弛刑及義從千人詣超。

〔一〕 據陳澧校改補。

〔二〕 據範書補。

〔三〕 乃未得者百分之一之意。

〔四〕 襄公四年左傳曰:“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如晉,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以請和諸戎。 ”晉侯欲伐之,魏絳諫晉侯,遂使魏絳盟諸戎,修民事,田以畤。

〔五〕 李賢曰:“賈誼曰:‘莫邪爲鈍兮,鉛刀爲銛。’楚辭曰:‘捐棄太阿,寶鉛刀兮。’”又漢書賈誼傳晉灼注曰:“世俗爲利爲銛徹。” 惠棟曰:“韓詩外傳雲:‘陳饒謂宋燕曰:“鉛刀畜之,而干將用之,不亦難乎?”’”據此則鉛刀與干將、莫邪、大阿等寶劍相對,一鈍一利,所見明矣。淮南子 曰:“鉛不可爲刀。”亦言其鈍不足用也。班超之言,乃自謙之辭。

〔六〕 李賢曰:“哀帝時劉歆上議曰,西伐大宛,結烏孫,裂匈奴之右臂。南面以西爲右也。”

〔七〕 漢書西域傳曰:“自條支國乘水西行,可百餘日,近日所入也。”

〔八〕 領即嶺,古字通,下同。

〔九〕 陳澧以爲“西域”下當補“ 功”字。

四年(己卯、七九)

春二月庚辰〔一〕,太尉牟融薨。上痛惜,親自臨喪,賵賜出於豐厚。時融長子歸田裏,上以其餘子多小,恐其喪有闕也,乃使太尉掾史教其威儀〔二〕。

〔一〕 二月丙戌朔,無庚辰。範書作“庚寅”,是。

〔二〕 “史”原作“吏”。按續漢百官志,太尉官屬曰“掾史”,範書亦同,故逕改之。

初,光武勤治,孝明好吏事,風聲相勸,俗頗苛刻。司空第五倫以爲政化之本,宜以寬和爲先。及上即位,崇寬而多恕,於是倫上疏褒稱,因以諷曰: “陛下即位,以寬臨下,舉賢良,選寬博,聖明殊絕,非羣下所能及。詔書每下,務寬和而政急不解,欲節儉而奢泰不止,咎在俗弊,臣下不稱故也。臣聞‘爲政三 年有成,必世而後仁’〔一〕。光武皇帝承王莽之後,加嚴猛爲政,因以成俗,是以郡國並舉,皆多辦職俗吏,不應寬博之選。臣聞‘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二〕是以從上之行,不從其言,故曰‘以身教者從’〔三〕。今但進仁賢節儉者,不過數人,則俗必自化,由形直者則影不得曲矣。臣所以嘗懇懇欲行寬和者,書 記秦以酷急亡,王莽亦以苛法自滅,臣以爲大戒。夫陰陽和則歲豐,君臣同則化成。刺史、太守以下,初拜京師及道出洛陽者,宜皆召見,可以博觀四方,因以察其 人。諸上書言事有不合者,但報歸田裏,不宜加過怒,以明在寬。 ”

〔一〕 論語子路曰:“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孔安國曰:“三十年曰世,如有受命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

〔二〕 語見論語子路。

〔三〕 黃本“以身教者從”作“以身教者訟”,誤。範書與蔣本同,而下有“以言教者訟 ”句,疑袁紀恐脫此句,黃本誤“從”爲“訟”,非無故。

夏四月戊子,立皇子慶爲皇太子。賜天下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己巳,靈壽王恭爲彭城王〔一〕,常山王炳爲淮南王〔二〕,汝南王暢爲梁王。

〔一〕 範書章帝紀作“鉅鹿王恭爲江陵王。”又“己巳”作“己丑”。按是月乙酉朔,無己巳日,袁紀誤。

〔二〕 範書章帝紀“淮南王”作“ 淮陽王”。

辛卯,封皇子伉爲千乘〔王〕,〔全〕(令)〔爲〕平春王〔一〕。

〔一〕 據範書改補。

癸卯,封車騎將軍防爲〔潁〕(順)陽侯,衛尉廖爲〔順〕(穎)陽侯,執金吾光爲親汲侯〔一〕。廖等既受封,上書讓位,天子許焉,皆以特進歸第。

〔一〕 範書馬援傳,廖“爲順陽侯 ”,防爲“潁陽侯”,光爲“許侯”,均與袁紀異。按東觀記亦言防爲“潁陽侯”,袁紀下卷防正作“潁陽侯 ”,故正之。

於是竇氏始貴,司空第五倫上疏曰:“當今〔承〕百王之弊〔一〕,人民文巧,鹹趣邪路,莫能守正。虎賁將軍竇憲,椒房之親〔二〕,出入省闥,年盛 志美,卑謙樂善,此其好士之風也。然諸出入貴戚者,率皆疵瑕,禁固州縣,無守約安貧之節,希求進苟得之志,更相扇動,浮譽成雷〔三〕,蓋驕佚所生也。三輔 議者至雲以貴戚澣濯之,猶解酲當以酒也。險陂趨勢之徒〔四〕,誠不可親。臣愚願陛下、中宮嚴敕憲閉門自守,無妄交通士大夫。防其未萌,慮於無形,令憲永保 福祿,君臣交歡,無纖介之隙,此臣之願也。”

〔一〕 據範書補。

〔二〕 李賢曰:“后妃以椒塗壁,取其繁衍多子,故曰椒房。”

〔三〕 範書第五倫傳作“聚蚊成雷 ”。語出漢書景十三王傳,師古曰:“言衆蚊飛聲有若雷也。”此作“浮譽”,其義一也,皆指獻媚虛妄之言如雷。

〔四〕 範書“陂”作“詖”,古字通,蒼頡篇曰:“詖,佞諂也。”

倫志在奉公,言事無所隱,諸子或時諫止,輒叱遣之。每上事,自爲草,不復示掾,吏民或奏記,輒便封上之,曰:“臣任重憂深,不能出奇策異謀,吏民責讓臣者多,謹並封上。”其無私若此,然少蘊藉,不修威儀,以此見輕。

甲戌〔一〕,司徒鮑昱爲太尉,南陽太守桓虞爲司徒。

〔一〕 此乃五月事,疑袁紀上脫“ 五月”二字。

虞字仲春〔一〕,左馮翊萬年人也。初爲魯令,以父母老去官,二親既終,訖乃仕。稍遷南陽太守,表賢黜惡,校練名實,豪吏無所容其奸,百姓悅之。自建武以來,太守名稱無及虞者,及爲三公,無他異政。

〔一〕 範書章帝紀李賢注同。然北堂書鈔卷五九引東觀記作“字伯春”。

六月癸丑,皇太后馬氏崩。

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太后。

八月甲午,詔曰:“賈貴人者奉侍先帝,劬勞帷幄。建初之後,以至親供養長樂宮,昏定晨省,夙夜匪懈。今賜貴人赤綬〔一〕,安車一駟,永巷宮人二百,御府雜帛二萬匹,大司農黃金千斤、錢二〔千〕萬〔二〕。朕既早離皇太后,幸復承子道,中心依依,昊天罔極。”

〔一〕 續漢輿服志曰:“諸侯王赤綬。”又曰:“長公主、天子貴人與諸侯王同綬者,加特也。”章帝以賈貴人爲其生母,故特加王赤綬也。

〔二〕 據範書補。按黃金且贈千斤,錢豈能僅賜二萬?故補之。

貴人南陽人,明德馬後姊子也,以選入宮爲貴人,生章帝。馬後無子,母而養之。明帝謂馬後曰:“人未當自生子也〔一〕,但患養之不勤,愛如己子,則愛敬如親生矣。”於是馬後遇帝厚,帝感養育之恩,遂名馬氏爲外家,故賈氏不蒙舅氏之寵。

〔一〕 疑“人未”下脫“必”字。

袁宏曰:夫剛健獨運,幹之德也;柔和順從,坤之性也。是以制教者本於斯,男有專行之道,女有三從之義〔一〕。君尊用專,故人子不加爵於其父;優柔體順,故國君可得崇禮於其母,古之道也。能封賈氏之號,不盡名稱之極,求之典籍,異乎春秋之義也。

〔一〕 儀禮喪朋篇,傳曰:“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是秋,詔諸儒會白虎觀〔一〕,議五經同異,曰白虎通。

〔一〕 諸儒者,楊終、魏應、淳于恭、丁鴻、樓望、桓鬱、班固、賈逵等人也。

五年(庚辰、八〇)

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一〕。詔曰:“朕新離供養,罪惡着衆,上天降異,止於朕躬,非羣司之咎,其咎朕而已。公卿能極諫朕過失者,各舉一人〔二〕,巖穴之德爲先,勿取浮華。”

〔一〕 據範書補。

〔二〕 範書章帝紀作“公卿巳下,其舉直言極諫、能指朕過失者各一人,遣詣公車,將親覽問焉”。袁紀必有脫誤,疑“各舉”二字當在“公卿 ”之下。

是時用永平故事,吏治尚嚴,尚書決事,類近於重。尚書陳寵上疏曰:“臣聞先王之政,必以刑罰爲首,諮嘆相戒者,重刑之至也。往者治獄嚴明,以刑 奸慝,奸慝既平,宜濟之以寬。陛下即位,率由此義,數詔羣寮,弘崇晏晏〔一〕,而有司執事,未悉奉承,治獄者急於榜格,執憲者煩於詐欺,或因公行私,以騁 威福,違本離實,捶楚爲奸。夫爲政猶張琴瑟,大弦急者小弦絕。故子貢非臧孫之行猛,而美鄭僑之仁政〔二〕。詩云:‘不剛不柔,佈政優優。’〔三〕方今聖德 充塞,照於上下,宜因此時,隆先聖之務,盪滌煩苛,輕薄捶楚,以佑蒼生,廣至德也。”帝納寵言,每事務於寬厚,其後遂詔有司,禁絕慘酷之制五十餘事。

〔一〕 詩衛風氓曰“言笑晏晏”。傳曰:“晏晏,和柔也。”

〔二〕 劉向新序曰:“臧孫行猛政,子貢非之曰:‘夫政猶張琴瑟也,大弦急則小弦絕矣。是以位尊者,德不可以薄;宮大者,治不可以小;地廣者,制不 可以狹;民衆者,政不可以苛。獨不聞子產相鄭乎?其掄材推賢,抑惡而揚善。故有大略者,不問其所短;有德學者,不非其小疵。其牧民之道,養之以仁,教之以 禮,因其所欲而與之,從其所好而勸之,賞之疑者從重,罰之疑者從輕,家給人足,囹圄空虛。子產卒,國人皆叩心流涕,三月不聞竽琴之音。’”今按:僑字子 產。鄭僑者,即鄭相子產也。

〔三〕 見詩商頌長髮之章。

寵性周密,時有所表薦,手書削草,人不得知。嘗稱人臣之義,苦不能慎,自在樞機,謝遣門人,不復教授,絕知交,惟在公家,朝廷器之。皇后弟竇憲,侍中貴幸,憲薦真定張林爲尚書,上以問寵,對曰:“林雖有才能,而行貪穢。”憲深以恨寵,而上竟徵用林,卒以贓污抵罪。

夏五月戊辰,太傅趙喜薨。

是時承平久,宮室臺榭漸爲壯麗,扶風梁鴻作五噫歌曰:“陟彼北邙兮,噫!覽觀帝京兮,噫!宮室崔嵬兮,噫!民之劬勞兮,噫!燎燎未央兮,噫!” 上聞而非之〔一〕,求索不得。鴻乃逃會稽,依大家皋伯通以賃舂爲事,其妻息具食於鴻前,不敢失。伯通知其賢,以客禮待之。鴻當門吟詠着書十餘篇。鴻病因 篤,與伯通及會稽大夫語曰〔二〕:“昔延陵季札葬子於嬴、博之間,不歸其鄉里,慎勿令我妻子持屍具柩去。”衆曰:“要離古之烈士,今伯鸞之清高,可令相 近,葬要離墓旁〔三〕,子孫歸扶風。”

〔一〕 惠棟曰:“案御覽、郭茂倩樂府引三輔決錄,皆雲‘肅宗聞而悲之’,今作‘非’ ,乃傳寫之誤。”

〔二〕 御覽卷五五三引東觀記作“ 會稽士大夫”。疑袁紀脫“士”字。

〔三〕 李賢曰:“要離刺吳王僚子慶忌者,冢在今蘇州吳縣西,伯鸞墓在其北。”沈欽韓曰:“陸龜蒙笠澤叢書:伯鸞墓在吳西門金昌亭下幾一里。”

鴻字伯鸞,高抗不羣。初,扶風世家多慕其名,欲以女妻之,被服華麗,鴻甚惡之。後鄉里孟氏有女,容貌醜而有節操,多求者,女不肯往,至年三十無 嫁處。父母問其所欲,曰:“得賢如梁伯鸞者可矣。”父母曰:“伯鸞清高,汝安能稱之哉?”後鴻聞而求之,遂許焉。爲服畢,女求作布麻履及織作之具,乃衣新 婦衣。入門積七日,鴻不答,婦跪牀下曰:“竊聞夫子高義,曾逐數婦,而妾亦偃蹇數夫,故來歸夫子,而不見採擇。”鴻曰:“吾欲得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 爾。今若乃衣綺縞,〔傅〕白黑〔一〕,豈梁鴻所願者哉!” 於是婦對曰:“妾恐夫子不願爾,妾有隱居之具。”乃起,椎髻衣布,操作具而前,鴻大悅曰:“此真梁鴻之妻也,能成我矣!”字之德耀,名孟光〔二〕。無幾何 〔三〕,妻曰:“常聞夫子欲隱居避世,不欲榮爵,以致憂患,今何其嘿嘿也?得無慾低頭就之邪?”鴻曰:“諾。”乃相隨之霸陵山,耕耘織作,以供衣食,彈琴誦書〔四〕,以娛其志。

〔一〕 據果親王校補。

〔二〕 蔣本“名孟光”三字闕,黃本僅有“孟光”二字。惠棟曰:“田藝衡曰:‘案多一孟字。’棟案:續列女傳曰:‘字之曰德曜,名孟光。自名曰運期,字侯光。’似‘孟’非衍字。”故據以補。

〔三〕 無幾何,蔣本亦闕,據黃本補。又龍溪精舍本“何”作“也”。

〔四〕 蔣本“誦”下闕“書”字。範書逸民傳作“詠詩書”。而東觀記作“誦書”,黃本亦然,故據以補。

六年(辛巳、八一)

春三月辛卯〔一〕,琅邪王京薨,諡曰孝王。京,光烈皇后少子,而明帝母弟也,恩愛特隆,寵異諸國。京亦孝友謙讓,雅好經書。光烈皇后崩,帝手書以後之珍寶賜京。京好治宮室,窮極技巧,殿宇牆壁,皆飾以金銀。

〔一〕 三月甲辰朔,無辛卯。範書作“二月”,是。

六月丙辰,太尉鮑昱薨。

昱字文淵,永之子也。初爲司隸校尉,時匈奴新降,召昱詣尚書,使封降胡檄。世祖遣小黃門宗厲問昱有所怪不,昱對曰:“故事:通官文書不着姓,又 當司徒露布,怪司隸下書也。”世祖曰:“欲令天下知忠臣子復爲司隸也。”及居三司,善其事,雖剛直不及永,猶其風也。昱子德,少爲黃門侍郎,修至節,有名 稱,官至大司農。

辛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癸巳,大司農鄧彪爲太尉。

東平王上疏請詔諸王朝。各賜裝錢千萬,東平王加五百萬。

七年(壬午、八二)

春正月,沛王、東平王、中山王、東海王、琅邪王、廣陵王、榆鄉侯、東鄉侯朝〔一〕。使中謁者以乘輿、服、太官珍膳迎蒼於郊。

〔一〕  範書章帝紀無“廣陵王”,而有“濟南王”。按範書廣陵思王荊傳,荊於明帝永平十年自殺。永平十四年,封荊子元壽爲廣陵侯,服王璽綬,又封元壽弟三人爲鄉 侯。至建初七年,“肅宗詔元壽兄弟與諸王俱朝京師。”據此則廣陵侯雖名曰侯,實與王等,故袁紀以“王”稱之。而“榆鄉侯”、“東鄉侯”必元壽之弟也。

是時國邸皆豫受賜,金帛牀帷充實其中,駕親自循行。上欲蒼先至,侍以殊禮,詔滎陽令,東平王至者徑追會。蒼與諸王俱至滎陽,使大鴻臚持節郊迎, 詔沛王、東平王、中山王贊拜不名〔一〕;天子親答拜,所以寵光榮顯,加於古典。每入宮殿,輒以〔輦〕迎至省闥,及下〔宴〕(廡)會,上嘗坐〔席〕(段), 皇后親拜於內〔二〕。蒼等皆鞠躬辭謝,不自安。

〔一〕 胡三省曰:“賢曰:‘謂贊者不唱其名。’餘謂四王,帝諸父也,故異其禮。”今按白虎通曰:禮王者臣有不名者,即先王老臣,諸父、諸兄。而“諸父、諸兄者親,與己父兄有敵體之義也” 。則漢禮本如此也。然“天子親答拜”,則“加於常典 ”也。

〔二〕 均據範書東平王蒼傳補改。

歲餘〔一〕,大鴻臚奏遣諸王歸國,上〔持〕(將)留蒼〔二〕,封女三人皆爲公主〔三〕,賜以祕列圖〔四〕。有司復奏遣,上乃手書與蒼曰:“骨肉 天性,昔念王久勞歷時,欲署大鴻臚奏,不忍下筆,顧授小黃門,中心戀戀,惻然不能言。”蒼髮,上臨送之,流涕而別。復賜乘輿服御物、珍寶、輿馬,錢布以億 萬計,詔遣中使追問起居,相望於道。

〔一〕 範書作“三月”。

〔二〕 據陳澧校改。

〔三〕 乃封縣公主也。詳見卷九“ 處臣三女小國侯”注。

〔四〕 蔣本“圖”字闕。南監本作 “國”,學海堂本依範書作“列仙圖,龍溪精舍本亦然,唯黃本作“圖”。按東觀記正作“列圖”,他本皆誤,故據黃本補。

袁宏曰:章帝尊禮父兄,敦厚親戚,發自中心,非由外入者也,雖三代之道,亦何以過乎?嘗試言之曰:夫不足則相資,相資則見足,見足則無求, 無求則相疏,常人之性也。何以知其然乎?夫終朝之飯,糟糠不飽,壺餐之饋,必習其鄰人者,甘所不足也。貴爲王侯,富有國家,聲色之娛,而忘其親戚者,安其 餘也。故處不足,則壺餐豆羹不忘其鄰人,安其有餘,徒鈞天廣樂必遺其親戚,其勢然也。故親戚之弊,常在於富貴,不在於貧賤,其可知矣。

夫同陰以憩,眷然相應者,一遇之歡也;同生異處,敖然相忘者,不接之患也。故形神不接,雖兄弟親戚,可同之於胡越;交以言色,雖殊塗之人, 猶有眷恨之心。由斯觀之,王侯貴人乘有餘之勢,處不接之地,唯意而欲恩情含暢〔一〕,六親和睦,蓋以鮮矣。古之聖人,懼其如此,故明儉素之道,顯謙恭之 義,使富者不極其欲,貴者不博其高,里老且猶矜愛,而況兄弟乎?朝會以敘其儀,燕享以篤其親,聘問以通其意,玉帛以將其心,故欲不滿而和愛生,情意交而恩 義着也。嗚呼!有國有家者,可不親乎?

〔一〕 “唯意”二字,陳璞疑衍。或有脫誤,亦未可知。

夏六月甲寅,廢皇太子慶爲清河王,皇子肇爲皇太子〔一〕。

〔一〕 說文‘肇’作‘□’。說文通訓定聲曰:“許氏不箸說解,當爲肇之本字。”

初,宋貴人有寵,生太子慶。會竇後寵盛,心惡貴人,外令兄弟求宋氏微過,內令御者伺察貴人。貴人嘗病,思生菟,令家求之。竇後誣言欲咒詛,上信 之,出貴人姊妹於丙舍〔一〕,使小黃門蔡倫考之。竇後諷厲考者,皆致以巫蠱事,送暴室〔二〕,二貴人同時飲藥死,並葬於濯龍中。

〔一〕 胡三省曰:“丙舍,宮中之室,以甲乙丙爲次也。續漢志:南宮有丙署。”

〔二〕 續漢志曰:“暴室,署名,主中婦人疾病也。”

貴人,扶風平陵人,其先惠將軍宋昌後也。父陽〔一〕,恬於榮勢,不願仕宦,專以事親色養。陽有女〔二〕(三)人〔二〕,選入掖庭,小貴人生太子慶,拜陽爲議郎。二貴人既死,陽免歸本郡,幽閉之。陽爲人仁厚,時人多救請者,遂得免焉。

〔一〕 範書清河孝王慶傳作“父楊 ”。續漢書亦同。王先謙曰:“

官本作‘楊’。考證雲:案‘楊’ 北宋本作‘揚’。”三說未知孰是。

〔二〕 據範書及下文文意改。

秋九月,行幸河內、魏郡。

辛卯,令天下繫囚減罪各有差。

冬十月,行幸長安,祀園陵。

上召奉車(騎)都尉韋彪〔一〕,問以三輔舊事。彪對訖,因言巡省舊都,宜錄先帝功臣及其子孫,上嘉納焉。即封蕭何、曹參、霍光後爲列侯〔二〕,擢〔彪〕爲鴻臚卿〔三〕。

〔一〕 陳璞曰:“奉”字衍。今按範書韋彪傳作“奉車都尉”,袁紀下文亦然。續漢百官志曰:奉車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掌御乘輿事。乃光祿 勳屬官。則非衍“奉”而實衍“騎”也。陳說非。又範書曰:“建初七年,車駕西巡狩,以彪行太常從,數召入,問以三輔舊事、禮儀風俗。”則彪時以奉車都尉行 太常事也。

〔二〕 範書韋彪傳曰:“時光無苗裔,唯封何末孫熊爲酆侯。”又曰:“建初二年已封曹參後曹湛爲平陽侯,故不復及焉。”

〔三〕 據文意補。

彪字孟達,右扶風平陵人。高祖賢、曾祖玄成皆致位丞相。彪父母卒,三年不出廬,毀瘠骨立,醫治數年乃能起,以至行聞。舉孝廉,爲郎中,以教授爲 事〔一〕,安貧樂道,恬於進趨,三輔自耆儒後學,莫不慕之。明帝聞彪之名,有詔拜謁者,賜以車馬衣服。稍遷尚書、魏郡太守。上即位,以病〔免〕〔二〕,復 爲議郎,遷左(右)中郎將〔三〕、長樂衛尉。數陳政事,歸於寬厚。彪比上疏乞骸骨,天子重彪禮讓,拜爲奉車都尉,秩中二千石,賞賜禮〔敬〕,侔於親戚 〔四〕。

〔一〕 範書本傳作“以病免,復歸教授”。疑袁紀“以”下有脫文。

〔二〕 據範書補。

〔三〕 據範書及續漢志刪。

〔四〕 以己意補,範書作“賞賜恩寵”。

是時言事者多言“郡國貢舉不以功次,養虛名者累進,故守職者益懈,而吏事陵遲”。彪議曰:“伏惟明詔,憂勞百姓,察察不捨晝夜〔一〕,垂恩選 舉,必務得人。夫國以賢爲本,以孝爲行。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官,是以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二〕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綽優於趙、魏老,不 可以爲滕、薛大夫〔三〕。忠孝之人,治心近厚;鍛鍊之人,治心近薄。斯三代所以直道而行〔四〕,在其所以磨之故〔五〕。在士雖不磨吏職,有行美材高者,不 可純以閥閱取〔六〕。然要歸在於選二千石,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

〔一〕 老子曰“俗人察察”,又曰 “其政察察”。焦竑曰:“察察,古本皆作□□。”朱謙之曰:“傅、範本察察作□□。”按二字古通用。說文曰:“察,覆也。”“不捨晝夜”,出論語子罕。察察不捨晝夜,言帝親自查覆,不分晝夜,以求得人。

〔二〕 孝經緯之文。範書“官”作 “君”。

〔三〕 語出論語憲問孔子曰。傳曰:“公綽,魯大夫,趙、魏皆晉卿,家臣稱老公。綽性寡慾,趙、魏貪賢,家老無職故優。滕、薛小國,大夫職煩,故不可爲。”

〔四〕 見論語衛靈公。言三代用民無所呵私,不虛舉也。

〔五〕 李賢曰:“言古之用賢,皆磨礪選練,然後用之。”

〔六〕 閥閱,亦作伐閱。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曰:“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廟定社稷曰勳,以言曰勞,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積日曰閱。”漢書 車千秋傳曰“無伐閱功勞”。師古曰:“伐,積功也。閱,經歷也。”其本指官吏的資歷和政績,後轉爲指門第的高低,故又稱爲門閥。門閥形成於東漢中後期,東 晉時進入高潮,南北朝由盛轉衰。

頃之,彪複稱疾歸家,賜布帛百匹,谷三千斛。彪清儉好施,祿賜分與宗族,家無餘財,着書十二篇,號韋卿子。

後漢孝章皇帝紀下卷第十二

八年(癸未、八三)

春正月壬辰,東平王蒼薨。

初,蒼疾病,上憂念蒼,使道上置驛馬,以知疾之增損。薨問至,上悲不自 勝,詔東平傅錄王建武以來所上章奏及作詞賦,悉封上,不得妄有闕。司空第五倫見上悼愴不已,求依東海王故事,自請護喪事〔一〕。上〔以〕東海王行天子禮 〔二〕,舊制無三公出者,乃遣大鴻臚持節護喪事,詔諸王及公主、京師諸侯悉詣東平王葬,哀策曰:“諮王丕顯,勤〔勞〕王室〔三〕,親命受策,昭於前世,出 作蕃輔,克慎明德。昊天不弔,不報上仁,使屏餘一人,煢煢靡有所終。今詔有司加賜鸞輅車、乘〔馬〕〔四〕、龍旗九旒、虎賁百人,諡曰獻王〔五〕。”

〔一〕 事見卷九明帝紀上。時東海王彊薨,明帝遣司空馮魴持節護喪事。

〔二〕 據惠棟說補。

〔三〕 據範書補。

〔四〕 據東觀記、範書補。

〔五〕 東觀記、續漢書、範書均作 “憲王”,惟通鑑取袁紀說。

秋,即擇班超爲將兵長史,以徐幹爲司馬。遣衛侯李邑使烏孫,到于闐,上言西域功不可成,盛毀超雲:“擁愛妻,抱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超 聞邑言,嘆曰:“身非曾參,而有三至之讒〔一〕,恐見疑於當世。”遂出其妻。上知超無二心,乃詔責邑,〔超〕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二〕。徐幹謂超曰: “邑前親毀君,欲敗西域,今可緣詔留之,遣他吏送侍子。” 超曰:“是言之狹也。以邑毀超,故遣之,內省不疚〔三〕,何恤邑言。今留之,一時快意,然非忠臣也。”

〔一〕 戰國策秦策甘茂對秦武王曰:“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

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牆而走。”

〔二〕 範書班超傳曰:“令邑詣超受節度。詔超:‘若邑任在外者,便留與從事。’超即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袁紀恐多有脫文,今補一“ 超”字。

〔三〕 見論語顏淵。子曰:“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

於是疏勒王忠反,保烏即城。超乃立其府丞成大爲疏勒王。其後忠設詐僞降,願棄前罪,爲殺新王。超內知其謀,而僞許之。忠大喜,將輕騎三百詣超。超密勒兵,待酒數行,超叱吏執忠,斬之,放擊其衆,大破之。

冬十二月,行幸陳留、梁國、淮陽、潁川。

戊申,詔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傳說,難以正義,恐先師道喪,微言遂絕,非所稽古求道也。其令諸儒學古文尚書、毛詩、穀梁、左氏傳,以扶明學教,網羅聖旨。”

古文尚書者,出孔安國。武〔帝〕世〔一〕,魯恭王壞孔子宅,欲廣其宮,得古文尚書及禮〔二〕、論語、孝經數十篇,皆古字也。恭王入其宅,聞琴瑟鐘磬之音,瞿然而止。孔安國者,孔子後也,盡得其書。尚書多於伏生所傳(六)十〔六〕篇〔三〕,安國獻之。

〔一〕 據漢書藝文志補。

〔二〕 禮,禮記也,見漢書藝文志。

〔三〕 據漢書藝文志改。

毛詩者,出於魯人毛萇。自謂子夏所傳,河間獻王好之。

穀梁者,瑕丘江公受之魯申公。武帝時,董仲舒善說公羊,江公訥於口辯,義不如董仲舒,故穀梁學寢微,唯衛太子善穀梁。宣帝即位,聞衛太子好谷 梁,乃求能爲穀梁學者,得沛人蔡子秋〔一〕,與公羊家並說。上善穀梁,後大儒蕭望之等廷論二家同異,多從穀梁,由是穀梁學復興。

〔一〕 漢書儒林傳作“蔡千秋”。

漢初張蒼、賈誼、張敞皆修春秋左傳,誼爲左氏訓故。御史張禹與蕭生同官〔一〕,數言左氏於望之,望之善之,及翟方進、賈〔護〕(誼)、劉歆並傳左氏學〔二〕。故言左氏者,本之賈〔護〕(誼)、劉歆。

〔一〕 蕭生,即蕭望之也,時亦任御史。

〔二〕 漢書儒林傳曰:“禹與蕭望之同時爲御史,數爲望之言左氏,望之善之,上書數以稱說。……授尹更始,更始傳子鹹及翟方進、胡常。常授黎陽賈護 季君,哀帝時待詔爲郎,授蒼梧陳欽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至將軍。而劉歆從尹鹹及翟方進受。由是言左氏者本之賈護、劉歆。”袁紀此文實取資於此,作“誼”、 乃涉前“賈誼”而誤,故據以改。下同。

此四學雖傳於世,至建武初議立左氏學,博士範〔升〕(舛)議譏毀左氏〔一〕,以爲不宜立。〔章〕(愍)帝即位〔二〕,左氏學廢,乃使郎中賈逵敘明左氏大義。逵又言古文尚書多與經傳爾雅相應,於是古文尚書、毛詩、周官皆置弟子,學者益廣。

〔一〕 據範書改。

〔二〕 陳璞以爲“愍帝”是“明帝 ”之誤。今按範書賈逵傳及袁紀下文,乃“章帝”之誤。陳說甚失考。

逵字景伯,右扶風平陵人。身長八尺二寸,弱冠能誦五經、左傳,兼通穀梁諸家之說,沈深有用,其所學者,可爲人師。明帝時爲郎,使與班固校書。帝 即位,雅好古學,詔逵入講白虎觀,使說左氏傳,上善其說。逵母嘗病,上以逵居貧,欲賜之,以校書比例多,乃以錢二十萬,使潁陽侯馬防與逵。逵讓曰:“逵母 病甚,子貧無事於外,屢空,且從孤竹於首陽矣〔一〕。” 其思厚若此。遷衛士令。逵才學皆通,其所着論,爲學者所宗。性佚,不修小節,當世以此譏焉,故不至大官。

〔一〕 範書賈逵傳,此乃章帝囑馬防之語,按袁紀下文作“其恩厚若此”,則袁紀“逵讓曰”當是“謂防曰”之誤。又範書“無事”作“無人事 ”。李賢曰:“謂不廣交通也。”賢又曰:“史記曰:伯夷、叔齊,孤竹君之子也,隱於首陽山,卒餓死也。 ”

袁宏曰:堯舜之傳賢,夏禹、殷湯授其子,此趣之不同者也。夏后氏賞而不罰,殷人罰而不賞,周人兼而用之,此德刑之不同者。殷人親盡則婚,周 人百世不通,此婚姻之不同也。立子以長,三代之典也,文王廢伯邑考而立武王,廢立之不同者也。“君親無將,將而必誅。”〔一〕周之制也;春秋殺君之賊,一 會諸侯,遂得列於天下,此褒貶之不同者。彼數聖者,受之哲王也,然而會通異議,質文不同,其故何耶?所遇之時異。

〔一〕 詳見卷十注。

夫奕者之思,盡於一局者也;聖人之明,周於天下者也。苟一局之勢未嘗盡同,則天下之事豈必相襲哉!故記載廢興,謂之典謨;集敘歌謠,謂之詩 頌;擬議吉凶,謂之易象;撰錄制度,謂之禮儀;編述名跡,謂之春秋。然則經籍者,寫載先聖之軌跡者也。聖人之跡不同如彼,後之學者欲齊之如此,焉可得哉! 故曰 “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一〕,不可不察。聖人所以存先代之禮,兼六籍之文,將以廣物慣心,通於古今之道。

〔一〕 語出禮記經解篇。注曰:“ 失,謂不能節其教者也。詩敦厚近愚;書知遠近誣;易精微,愛惡相攻,遠近相取,則不能容人,近於傷害;春秋習戰爭之事,近亂。”

今去聖人之世,幾將千年矣,風俗民情,治化之術,將數變矣。而漢初諸儒,多案春秋之中,復有同異。其後殷書禮傳,往往間出,是非之倫,不可 勝言。六經之道可得詳,而治體云爲遷易無度矣。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諸子之言紛然殽亂。太史公談判而定之,以爲六家〔一〕;班固演其說, 而明九流〔二〕。觀其所由,皆聖王之道也,支流區別,各成一家之說。夫物必有宗,事必有主,雖治道彌綸,所明殊方,舉其綱契,必有所歸。尋史談之言,以道 家爲統;班固之論,以儒家爲高。二家之說,未知所辯。

〔一〕 六家者,陰陽、儒、墨、名、法、道也。

〔二〕 九流者,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農也。

嘗試論之曰:夫百司而可以總百司,非君道如何情動〔一〕,動而非已也。虛無以應其變,變而非爲也。夫以天下之事,而爲以一人,即精神內竭, 禍亂外作。故明者爲之視,聰者爲之聽,能者爲之使,惟三者爲之慮,不行而可以至,不爲而可以治,精神平粹,萬物自得,斯道家之大旨,而人君自處之術也 〔二〕。夫愛之者,非徒美其車服,厚其滋味,必將導之訓典,輔其正性,納之義方,閒其邪物。故仁而欲其通,愛而欲其濟,仁愛之至,於是兼善也。然則百司弘 宣,在於通物之方,則儒家之算,先王教化之道。居極則玄默之以司契,運通則仁愛之以教化。故道明其本,儒言其用,其可知也矣。

〔一〕 “百司”,“非居道如何情動”九字,乃據黃本而補。

〔二〕 袁宏所論,乃時人儒道合流說之濫觴。張湛列子說符篇注:“自賢者即上所謂孤而無輔;知賢則智者爲之謀,能者爲之使,物無棄才,則國易治 也。”又仲尼篇注:“不能知衆人之所知,不能爲衆人之所能,羣才併爲之用者,不居知能之地,而無惡無好,無彼無此,則以無爲心者也。故明者爲視,聰者爲 聽,智者爲謀,勇者爲戰,而我無事焉。”此與袁宏之論道家,可謂一源之水。

夫大道行,則仁愛直達而無傷;及其不足,則抑參差而並陳。患萬物之多惑,故推四時以順,此明陰陽家之所生也。懼天下擾擾,竟故辯加位以歸真 〔一〕,此名家之所起。畏衆寡之相犯,故立法制以止殺,此法家之所興也。慮有國之奢弊,故明節儉以示人,此墨家之所因也。斯乃隨時之跡,總而爲治者也。後 之言者,各演一家之理,以爲天下法,儒道且猶紛然,而況四家者乎!夫爲棺槨,遂有厚葬之弊;喪欲速朽,亦有棄屍之患。因聖人之言跡,而爲支辯之說者,焉可 數哉?故自此以往,略而不論。

〔一〕 “竟故”二字據黃本補。

元和元年(甲申、八四)

春正月,日南獻白雉。

夏四月己卯,封東平王子尚爲成都王〔一〕。

〔一〕 範書東平王蒼傳及章帝紀均作“任城王”。袁紀恐誤。

六月辛酉,沛王輔薨。諡曰獻王。輔好經書,矜嚴有法度,在國終始可觀,稱爲賢王。

秋八月甲子,太尉鄧彪以老病罷,大司農鄭弘爲太尉。

彪字智伯,南陽新野人。〔少〕(父)以孝行稱,〔父〕(及)薨,讓國與異母弟〔一〕。明帝高其節,詔聽之。闢府掾,稍遷太僕卿。遭後母喪,固疾 乞身,以光祿大夫行服。服竟,遷大司農。數月,爲太尉。彪以禮讓帥下,在位爲百寮規誡。以疾上書乞骸骨。策曰:“惟君以曾閔之行,禮讓之高,故慕君德禮, 以屬黎民。貪與君意,其上太尉印綬,賜錢三十萬,俸二千石,祿終厥身。君專精養和,以輔天年。”詔太常四時致祭宗廟之胙〔二〕;河南尹常以八月旦奉羊、酒 〔三〕。

〔一〕 據範書本傳及東觀記改。及父形近而訛。

〔二〕 李賢曰:“胙,祭廟肉也。禮,凡預祭,異姓則歸之胙,同姓則留之宴。彪不預祭而賜胙,重之。”

〔三〕 李賢曰:“東觀記曰‘賜羊一頭,酒二石’也。”

癸酉,令天下繫囚減罪一等,死罪徙邊戍。

九月,行幸陵〔一〕,祠舊宅園廟。

〔一〕 陵,章陵也。疑紀文有脫。

故臨淮太守朱暉爲尚書僕射。

暉字文秀〔一〕,南陽人也。少以節操聞。初,帝舅信陽侯陰就方貴,慕暉名,自往候之,暉避不見;復遣家丞致禮,暉閉門不受。後爲郡吏,太守阮況 嘗以事幹暉,暉不從;及卒,暉厚送其家〔二〕。左右鹹怪之,暉曰:“前阮君有求於我,恐以貨污君,故不與言。今重送者,欲以明吾心。”驃騎將軍蒼聞而闢 之,甚禮敬焉。

〔一〕 東觀記、範書均作“文季” 。

〔二〕 類聚卷三五引東觀記曰:“ 朱暉爲郡督郵,太守阮況當嫁女,欲買暉婢,暉不與。及況卒,暉送金三斤。”

正月朔旦,蒼應奉璧入賀〔一〕。故事,少府給璧。陰就驕貴,吏傲不奉法,求璧不可得。蒼坐朝堂,漏且盡而璧不至,不知所爲,顧謂掾屬曰:“若之 何? ”暉望見府主簿持璧,即往紿之曰:“我聞璧而未曾見,試觀之。”主簿以璧授暉,暉顧召令史奉之。主簿驚曰:“少府當以朝。”暉叱之曰:“將歸,暉獨不朝 也!”〔二〕主簿遽以白就,就曰:“朱掾義士,勿復求。更以他璧朝。”蒼罷,謂暉曰:“屬者掾自視孰與藺相如邪?”

〔一〕 周壽昌曰:“案:禮儀志: ‘歲首朝賀,公侯璧。’蔡邕獨斷曰:‘三公奉璧上殿。’又決疑要注曰:‘古朝會皆執贄,侯伯執珪,子男執璧。漢公卿以下,所執如古禮。’茲雲公侯璧,則無 所爲珪,但有璧而已。公侯三公之璧,想皆自備,惟藩王則由少府給之也。續漢百官志:‘少府掌中服御諸物,衣服珍寶貨珍膳之屬。’藩王亦與中服御諸物等,故 少府所掌也。”又周壽昌曰:“東平王朝正,當是章帝建初七年。”楊樹達曰:“蒼傳:顯宗即位,拜驃騎將軍,永平五年歸藩就國。據下文,陰就爲少府,就自殺 於永平二年。則此朝正當是永平二年事。周說殆誤。”

〔二〕 惠棟引此語,改“暉”爲“ 將軍”,當是。

明帝幸長安,欲嚴宿衛,以暉爲衛士令。稍遷臨淮太守。暉好節概,其所拔用,皆厲行士。其諸報怨,以義犯法者,率皆爲求門戶而生宥之〔一〕。其不 義者,即時僵仆,不以污獄門,故吏民畏愛之。暉剛於爲吏,見忌於上,故所在數被劾。去臨淮,屏居野澤,布衣蔬食,不與邑里通,鄉黨譏其介〔二〕。南陽人大 飢,暉盡其家貨,分宗族故舊,不問餘焉。初,同縣張堪素有名,見暉甚重之,接以友道。暉以其先達,未敢當也。後俱爲二千石,絕不復通。及南陽飢,而堪已 卒,暉聞其妻子貧窮,乃自往候視,贍賑之。其子頡怪而問之,暉曰:“吾以信心也。”〔三〕其信義慎終皆此類也。

〔一〕 王先謙集解引蘇輿曰:“謂以私人之義,犯國家之法。如郅惲爲友人董子張報父仇殺人,詣縣自首,令趣出獄。陳公思以叔父仇,格殺王子佑,汝南 太守胡廣特爲原遣,並其事也。張敏傳載,建初中有侮辱人父,而其子殺之,肅宗貰其死刑,遂定輕侮法。敏駁議不可,蓋吏生之,爲權宜,律赦之,則長奸耳。”

〔二〕 李賢曰:“介,特也,言不與衆同。”

〔三〕 御覽卷四七六引東觀記曰: “堪至把暉臂曰:‘欲妻子託朱生。’暉舉手不敢答。 ”李賢曰:“以堪先託妻子,心已許之,故言信於心也。”

冬十月,行幸江陵。

十二月,除諸禁固不得仕者,令得仕。

二年(乙酉、八五)

春正月,初令婦人懷胎者,當以二月賜谷三斛,復夫勿算一歲。

二月,鳳皇集於肥,行幸太山。

丙子,大赦天下。復博、奉高、嬴三縣,無出租賦。

三月,行幸魯,祠東海恭王。庚寅,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

壬辰,行幸東平(王),幸〔王〕蒼宮〔一〕,謂諸子曰:“思其人,至其鄉;其處存,其人亡。”因泣下沾襟。上幸蒼陵,爲備虎賁、鸞輅、龍旗,以 章顯之,賜御劍於陵前。初,蒼所將驃騎時吏丁周栩〔二〕,以蒼敬賢下士,不忍去,爲王家大夫數十年,事祖及孫〔三〕。引見,嗟嘆之,擇爲議郎。

〔一〕 據黃本改。

〔二〕 範書東平王蒼傳作“丁牧、周栩”,袁紀恐脫“牧”字。

〔三〕 胡三省曰:“獻王及子懷王忠及今王敬。”

遂幸魏郡、河內,登太行。

五月丙戌〔一〕,詔曰:“鳳皇、黃龍、鸞鳥比集七郡,神雀、甘露降自京都。祖宗舊事,或班恩施。其賜百官錢各有差;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令天下大酺五日;鳳皇、黃龍所集亭皆無出今年租賦;見者及太守、令、長、丞、尉帛各有差。”

〔一〕 範書章帝紀作“五月戊申” 。

冬十一月壬辰,詔曰:“餘末小子,託於君位,曷以恢崇〔祖宗〕〔一〕,仁濟天下?三代推益,優劣殊軌,況於頑陋,無以易民視聽,雖欲從之,末由 也已。”博士曹褒睹茲詔也,知上有製作意,乃上疏曰:“ 昔聖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禮作樂,以着功德。功成作樂,治定製禮,所以協和天人,示人軌則也,故御應見瑞乃作。今皇天降禮,嘉瑞並臻,製作之符,甚於言語, 宜定諸議,以成漢禮。”章下太常,巢堪以爲不可許。

〔一〕 據陳璞校記補。

是歲班超發諸國兵步騎二萬擊莎車,莎車求救於龜茲,王遣左將軍發溫宿、姑墨、尉頭兵合五萬人助之。超召部曲及於闐、疏勒王議曰:“兵少不敵,計 莫若各散去,于闐從此西,吾亦從此東〔一〕,夜半聞鼓聲便發。”衆以爲然,乃陰緩所得莎車生口。龜茲聞之喜,使左將軍將萬騎於西界,欲遮于闐王。人定後, 超乃召諸司馬勒兵厲衆,雞鳴馳赴莎車營,奄覆之。莎車驚怖,斬首五千餘級,大獲其馬畜財物,分兵收其谷,莎車遂降。自是威震天下,西域恐。

〔一〕 範書班超傳作“於置從是而東,長史亦於此西歸”。與袁紀所述恰相反。按班超據疏勒,在莎車之西,而於闐在莎車之東,則範書是。

三年(丙戌、八六)

三月丙寅〔一〕,太尉鄭弘薨。丁卯,大司〔農〕(馬)〔宋〕(宗)由爲太尉〔二〕。

〔一〕 三月甲戌朔,無丙寅。範書作“四月”,是。

〔二〕 宋由系宋嵩之子,宋弘之侄。袁紀本卷章和元年史文即作“

太尉宋由”。又大司馬明系大司農之誤,今均正之。

鄭弘字巨君,會稽山陰人也。曾祖自齊徙山陰。事博士焦貺〔一〕。門徒數百人,當舉明經,其妻勸貺曰:“鄭生有卿相才,應此舉〔者〕也。”〔二〕 從之。楚王英之謀反,誣天下知名者,貺爲河東太守,及楚事〔徵〕(遇),疫病道死〔三〕,妻子閉詔獄,考掠連年。諸〔生〕故人〔四〕,皆易姓名以避禍,弘 獨髡首負鑕訟貺罪。明帝感悟,乃原免家屬。弘送貺喪及妻子於陳留,畢葬旋鄉里,爲鄉嗇夫〔五〕。

〔一〕 惠棟曰:“袁宏紀雲:弘事博士陳留焦貺。”周壽昌曰:“

傳雲同郡河東太守焦貺,則貺應爲會稽人,袁作陳留人有異。至紀作博士,此作太守,則袁紀述其始,傳述其後也。”按所謂貺陳留人,乃據送喪至陳留而言。

〔二〕 據御覽卷四七九引袁紀補。

〔三〕 亦據御覽卷四七九引袁紀補 “徵”字,又“疫”,御覽引作“疾”。

〔四〕 據御覽卷四七九引袁紀補。

〔五〕 範書本傳注引謝承書作“靈文鄉嗇夫”。惠棟引虞預會稽典錄曰:“弘爲靈文鄉嗇夫。民有弟用兄錢者,未還之,嫂詐訟之弘,弘賣中單,爲叔還錢。兄聞之,慚愧,遣其婢索錢還弘,弘不受。”

太守第五倫行部見弘〔一〕,問民得失,弘對甚明,倫甚奇之,擢爲督郵。舉孝廉,稍遷尚書僕射。上問弘:“欲三河、三輔選尚書、御史、孝廉、茂 才,餘郡不得選。”弘對曰:“虞舜出於姚墟,夏禹生於石紐,二聖豈復出於三輔乎?陛下但當明敕有司,使得人爾。”上善其言。是時烏孫王遣子入侍,上問弘: “當答其使不?”弘對曰:“烏孫前爲大單于所攻,陛下使小單于往救之,尚未賞;今如答之,小單于不當怨乎?” 上以弘議問侍中竇憲,對曰:“禮曰‘禮有往來’〔二〕,易曰‘無往不復’〔三〕,天地際也。弘章句諸生,不達國體。”上遂答烏孫使。小單于忿〔恚〕(悉) 〔四〕,攻金城郡,殺太守任昌。上謂弘曰:“朕前不從君議,果如此。”弘對曰:“竇憲奸臣也,有少正卯之行,未被兩觀之誅〔五〕,陛下前何用其議!”

〔一〕 李賢曰:“太守常以春行所主縣,勸人農桑,振救乏絕,見續漢志。”故範書鄭弘傳作“行春”,御覽卷一九引續漢書作“春行”。

〔二〕 禮記曲禮上曰:“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袁紀“有” 恐系“尚”之誤。

〔三〕 易解卦曰:“無所往,其來複。”

〔四〕 恚悉形近而訛,故正之。通鑑考異曰:“肅宗時無小單于寇金城事。”故通鑑不取袁紀。

〔五〕 孔子家語曰:“孔子爲魯司寇,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於兩觀之下。子貢曰:‘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爲政而始誅之,或者爲失乎? ’孔子曰:‘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僞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 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居處足以撮徒成黨,談說足以褒飾熒衆,強御足以反是獨立,此乃小人之奸雄,不可不除。’”五惡之言原見於荀子宥坐篇,稍有出入。又楊伯 峻左傳注曰:“兩觀在雉門之兩旁,積土爲臺,臺上爲重屋曰樓(非今居人之樓),可以觀望,故曰觀。”按袁紀此對及下臨終所上之書,均不見範書。

遷大司農、太尉。數陳竇憲勢太盛,放權海內,言苦切,爲憲不容。奏弘漏泄奏事,坐詰讓,收印綬〔一〕。弘乞骸未許,病篤,上書曰:“臣東野頑 闇,本無尺寸之功,橫蒙大恩,仍登上司,中夜怵惕,懼有折足之戒〔二〕。自揆愚薄,無益國家之事,雖有殺身,焉可謝責。是以不敢雷同,指陳竇憲奸,不慣漏 露,言出患入。竇憲之奸惡,貫天達地,毒流八荒,虐聞四極。海內疑惑,賢愚疾惡,‘憲何術以迷主上’〔三〕?流言噂□〔四〕,深可嘆息。昔田氏篡齊,六卿 分晉,漢事不遠,炳然可見。陛下處天子之尊,自謂保萬世之祚,無復累卵之危〔五〕,信讒佞之臣,不計存亡之機。臣雖弱疾,命在移晷,身沒之日,死不忘忠。 願陛下爲堯舜之君,誅四凶之罪,以素厭人鬼憤結之望。”章省,上遣太醫佔弘疾。臨薨,悉皆還賜物,敕妻子葛巾布衣,殯以素棺。

〔一〕 北堂書鈔卷五一引東觀記曰:“太尉張酺、鄭弘、徐防、趙熹、虞延並以日蝕免。 ”

〔二〕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 ”疏曰:“知小而謀大,力薄而任重,如此必受其至辱,災及其身也。”

〔三〕 疑此句上脫“謂”字。

〔四〕 詩小雅十月之交曰:“噂沓背憎。”箋雲:“噂噂沓沓,相對談語。”

〔五〕 史記範睢傳曰:“秦王之國,危於累卵。”正義引說苑曰:“晉靈公造九層之臺,費用千金,謂左右曰:‘敢有諫者斬。’荀息聞之,上書求見。靈 公張弩持矢見之。曰:‘臣不敢諫也。臣能累十二博棋,加九雞子其上。’公曰:‘子爲寡人作之。’荀息正顏色,定志意,以棋子置下,加九雞子其上,左右懼懾 息,靈公氣息不續。公曰:‘危哉!危哉! ’荀息曰:‘此殆不危也,復有危於此者。’公曰:‘ 願見之。’荀息曰:‘九層之臺,三年不成,男不耕,女不織,國用空虛,鄰國謀議將興,社稷亡滅,君欲何望?’靈公曰:‘

寡人之過也乃至於此!’即壞九層臺也。”

初,弘爲第五倫舉吏,其後併爲三公,當世以爲榮。

是時歲比不登,而諸王皆留京師,賞賜過厚。太尉掾何敞說太尉宋由曰:“禮,一谷不登,則損服徹膳;五穀不登,則廢祭祀,乘馬就牧,天下有飢寒 者,若己使然〔一〕。今比年傷於水旱,民不收,緣邊方外域,〔捐〕(損)妻子〔二〕,流離道路,中州內郡,公私屈竭,此宜損徹節用之時。國恩覆載,賞賜過 度,但聞臘賜,王、主已下,傾竭帑藏。夫明君行賜以制,忠臣受賞盡度。明公位尊任重,責深負大,上當匡正綱紀,下當安利元元,豈容無違而已哉!宜先正己率 下,奉還所賜,因陳得失,條奏王侯就國。”〔三〕

〔一〕 禮記曲禮下曰:“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谷,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

〔二〕 捐損形近而訛。

〔三〕 通鑑考異曰:“敞傳,此事在肅宗崩後,雲‘竇氏專政,外戚奢侈,賞賜過制,敞奏記云云’。袁紀在元和三年。按敞記雲:‘

明公視事,出入再期’,又言臘賜,知在此時。”其所謂“此時”,指章和二年。沈欽韓以通鑑爲是。

孔僖〔與崔篆〕孫駰同習春秋〔一〕,語吳王夫差時事,僖廢書而嘆曰:“若是,所謂畫龍不成,反爲狗者。”〔二〕駰曰:“昔者孝武皇帝始爲天子, 方年十八,崇信聖道,師則先王,五、六年間,號勝文、景。及後放恣,忘其前善。”僖曰:“書傳若此者多矣。 ”鄰房生梁鬱遙和之曰:“如武帝亦爲畫龍不成復是狗邪?”僖、駰默然不答。鬱怒恨之,陰上書告駰、僖誹謗先帝,譏刺世事。下有司,駰詣吏受詰,僖上書曰: “凡言誹謗者,謂無事而虛加誣罔也。至如孝武之政,善惡顯在漢史,明如日月,是爲直說實事,非虛謗也。夫帝王爲善,則天下之善鹹歸焉;其不善,則天下之患 亦萃焉,斯皆有以致之,不可以責人也。陛下即位已來,政教未過,德澤有加,天下所共見也,臣等獨何譏刺哉?假使所言是也,則朝廷所宜改;所言非也,亦王者 所宜含容。陛下不推其原,苟肆私忿,臣等即死,顧天下必回視易聽,以此窺陛下心矣。”上始無罪駰等意,及得僖奏,下制勿問。

〔一〕 據範書儒林傳補。按下文曰 “駰子瑗,瑗子寔”,明姓崔非孫氏也。

〔二〕 王先謙曰:“劉攽曰:正文畫龍不成。案古語皆雲畫虎不成,此誤。惠棟曰:王懋雲章懷避唐諱,非誤也。唐避虎字,諱改作龍。前書人表,虎臣改 作龍臣,皆正文也。範書馬援傳仍作畫虎不成反類狗也。”按袁紀卷八馬援與兄子書亦作“畫虎不成”,與範書同。恐唐鈔本東觀記改諱未盡,諸書復因之也。

僖以才學爲郎,校書東觀,上言圖讖非聖人書。駰子瑗,瑗子寔,皆以才文顯〔一〕。

〔一〕 御覽卷四七四引袁紀曰:“ 崔駰詣竇憲,始及門,憲倒屣迎之,曰:‘吾受詔交公,公何得薄哉?’”又卷九四九引袁紀曰:“

崔駰上書:‘竊聞春陽發而倉庚鳴,秋風厲而蟋蟀吟,蓋氣使之然也。’”二引均不見今本。疑“駰子瑗”之上,原有崔駰生平簡述,久已脫之,此二條即其中之語。或系御覽引書之誤,亦未可知。

冬十月,西羌寇張掖、隴西、金城,護羌校尉傅育將兵擊之。

章和元年(丁亥、八七)

春正月,詔曰:“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夙夜祗畏,無以章於先王。漢遭莽弊〔一〕,禮壞樂崩,因循故事,多非經 典。知其說者之於天下,豈不遠乎!”曹褒喟然嘆曰:“昔奚斯頌魯〔二〕,考甫詠殷〔三〕,竭忠顯主之美者,當仁不讓,奈何疑焉?”遂覆上疏,陳制禮意。事 下三公,未奏。上曰:“諺言:‘作舍道邊,三年不成。’”乃使褒於南宮東觀差序禮事,依舊儀,參五經,驗以讖記,自天子至於庶人,百五十篇。

〔一〕 範書曹褒傳作“漢遭秦餘” 。

〔二〕 詩魯頌閟宮曰:“新廟奕奕,奚斯所作。”奚斯,魯大夫公子,作閔公廟。

〔三〕 詩商頌譜曰:“有正考甫者,得商頌十二篇於周之大師,以那爲首。”

褒字叔通,魯國薛人也。父充,建武中爲博士,議定封禪、七郊〔一〕、三雍、大射、養老禮儀〔二〕。明帝即位,充上言:“漢家再受命,乃有封禪之 事,禮樂崩闕,不可爲後嗣法。五帝不相遵樂,三王不相襲禮〔三〕,大漢宜制禮樂。”褒少有大度,結髮傳充學,尤多好禮事,常慕叔孫通爲漢制儀,晝夜研精, 當其屬思,不覺旁之有人。舉孝廉,除郎,遷陳留圉令。捕得他郡盜徒五人,守馬嚴風縣殺之,褒曰:“夫絕人命者,天亦絕之。皋陶不爲盜制死刑〔四〕,昔管仲 遇盜而升諸公〔五〕。今承旨而殺之,是逆天心,俯順人意,其罰重矣。如得全此,而身坐之,願也。”遂不爲殺。嚴奏褒軟弱,免官,百姓號泣送之。

〔一〕 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處,祀天地五帝,是爲七郊。詳見續漢祭祀志。

〔二〕 三雍,明堂,辟雍、靈臺也。大射,李賢曰:“王將祭射宮擇士以助祭也。張虎侯、熊侯、豹侯,其制若今之射的矣。謂之爲侯者,天子射中之,可以服諸侯也。”養老禮,乃尊養三老五更,以示孝道於天下。上三禮乃充制於建武末,至明帝初始行之。

〔三〕 禮記樂記曰:“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注曰:“言其有損益也。”

〔四〕 尚書大禹謨曰:“皋陶曰:帝德罔愆,臨下以簡,御衆以寬,罰弗及嗣,賞延於世,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於民心,茲用不犯於有司。”

〔五〕 禮記雜記下曰:“孔子曰:管仲遇盜,取二人焉,上以爲公臣,曰:‘其所與遊羣也,可人也。’”

三月,護羌校尉傅育追虜出塞,戰歿。

夏四月丙子,令天下死罪囚減死一等,徙戍邊。廷尉郭躬上疏曰:“聖恩所以減天下死罪使戍邊者,欲實疆境而重人命也。去死就生,與老弱復相見,莫 不歡喜。自丙子已來,犯罪者甚多,應入重〔論〕〔一〕。今已牢獄者,蒙更生之恩也。而始被執錄者,獨受大辟之刑,示不均也。書曰:‘王道蕩蕩,無偏無黨。 ’〔二〕均大恩以令民。”上喜之,即詔悉赦焉。

〔一〕 據範書補。又範書“犯罪” 作“死罪”。而陳澧以爲“犯罪”下脫“亡命”二字。

〔二〕 出書洪範,而此引上下句倒置。

躬字仲孫,潁川陽翟人也。父弘及寇恂等時,爲決曹掾,諸罹文爲弘所決者無恨,治獄三十餘年,郡中稱之,比之東海於公〔一〕。躬復以明法稱,稍遷 尚書、廷尉。其決斷在哀矜,所免者甚衆,悉條諸文致重者四十餘事,奏除之。躬弟子鎮知名,後至廷尉,封侯。子孫皆修家業,以名理相待,爲公者一人,廷尉者 八人〔二〕,爲刺史二十餘人〔三〕。

〔一〕 漢書於定國傳曰:“其父於公爲縣獄吏,郡決曹,決獄平,罹文法者於公所決皆不恨。”

〔二〕 範書郭躬傳作“七人”。初學記卷十二引華嶠書亦同。又範書其上尚有“侯者三人 ”,袁紀恐脫。

〔三〕 範書作“刺史、二千石、侍中、中郎將者二十餘人,侍御史、正、監、平者甚衆” 。袁紀必有脫文。

六月戊辰,司徒桓虞策免,司空袁安爲司徒,光祿勳任隗爲司空。

自元和已來,鳳皇、麒麟、白虎、黃龍、鸞鳥、嘉禾、朱草、三足鳥、木連理爲異者數百,不可勝紀,鹹曰福祥,以爲瑞應。何敞闢太尉宋由府,乃言於 宋由、袁安曰:“瑞應依政而生,昔海鳥止,魯文仲祀之,君子譏焉〔一〕。鴝鵒來巢,奪陽之象〔二〕,孔子睹麟而泣曰:‘吾道窮矣!’〔三〕其後季氏有逐君 之變〔四〕,孔子有兩楹之殯〔五〕。今非常鳥獸,品物非一,似鳳翔屋,怪草生庭,不可不察也。”由、安不敢應。

〔一〕 國語魯語曰:海鳥曰爰居,止於魯東門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曰:“ 越哉,臧孫之爲政也。夫祀,國之大節也,而節,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爲國典。今無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又曰:“今海鳥至,己不知而祀之,以爲國典, 難以爲仁且智矣。夫仁者講功,而智者處物。無功而祀之,非仁也;不知而不能問,非智也。今茲海其有災乎?夫廣川之鳥獸,恆知避其災也。”是歲也,海多大 風,冬暖。文仲聞柳下季之言,曰:“信吾過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

〔二〕 見昭公二十五年春秋經。“ 鴝”作“□”。楊伯峻曰:“□同鴝,音劬。□鵒即今之八哥,中國各地多有之,春秋記此,以爲昭公出走之先兆,蓋古代迷信。”

〔三〕 見哀公十四年公羊傳。古者以麟爲太平之符,聖人之類。時得麟而死,孔子自以爲是己將死之徵,故涕泣而感嘆。

〔四〕 昭公二十五年左傳曰:公伐季平子,叔孫、孟孫伐公徒以助季氏,昭公哭於墓而去國。

〔五〕 禮記檀弓上曰:“夫子曰: ‘賜,爾來何遲也?夏后氏殯於東階之上,則猶在阼也。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則與賓主夾之也。周人殯於西階之上,則猶賓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疇昔之夜,夢坐奠於兩楹之間。予殆將死也。’寢疾七日而歿。”集韻曰:“楹,柱也。”

秋七月,齊王晃坐事母不孝,貶爲蕪湖侯。

壬戌,令死罪囚減戍邊。

八月,行幸九江。

戊子,行幸湘〔一〕,祠沛獻王。

〔一〕 “湘”當作“相”,屬沛,乃王國所在,見續漢郡國志。

九月,行幸彭城及壽春。詔阜陵侯延與車駕會壽春。帝見延及妻子,愴然傷之,乃下詔曰:“蓋周封千八百,而姬姓居半,所以楨幹王室也。朕巡狩望江 淮,意在阜陵。與王相見,志意衰落,形體非故,一則以懼。今復阜陵侯爲阜陵王,增封四縣,並前爲五縣。以阜陵下溼,徙都壽春。加賜錢千萬,安車一乘,夫人 及諸子賞賜各有差。”

冬十月,北匈奴爲鮮卑所殺,降者十餘萬。南單于上言:“宜及北虜分爭,人民離散,出兵破北〔成〕(城)南〔北〕,共爲一國,〔一〕令漢家長無北 顧之憂。臣素愚淺,兵衆單少,不足以防外。內顧與執金吾耿秉、度遼將軍鄧弘〔二〕、緣邊諸郡太守併力,冀因天時,乘聖帝威神,一舉平定。”上將許之,尚書 宗意上疏曰:“匈奴處北種,介以沙漠〔三〕,簡賤禮儀,衣食殊俗,此乃天一種民也。自漢興已來,數發兵攻之,所得輒不足以復所害。呼韓邪單于奉藩,然中國 亦疲於送迎之勞矣。光武皇帝躬擐金甲之難,深明天地之界,〔四〕故因其來降,寵立以爲單于,羈縻畜養,邊民得以休息,迄今四十餘年。今鮮卑奉順威靈 〔五〕,斬獲北單于名王已下萬計,中國坐享其功,而百姓不知其勞,漢興功烈,於斯爲盛。今南單于還塞外,所謂虎出於檻也,必興兵要利,內恃於漢,其事得浸 滋不息,而設費不得已。無故以萬全之計,而徵不可必之功,未見其聖也。”詔問執金吾耿秉,言可聽,師未出,而帝寢疾。

〔一〕 黃本此句作“出兵破北城南兵爲一國”。按通鑑考異引袁紀作“求出兵破北成南” ,又袁紀卷十五袁安等亦言“以終先帝破北成南之策” ,則“城”當作“成”,黃本“兵”乃“共”之誤,蔣本誤增“北”字,皆正之。

〔二〕 鄧弘,東觀記及範書均作“ 鄧鴻”。

〔三〕 介,間也,即界。黃本作“ 分”,古通用。

〔四〕 範書作“深昭天地之明”。黃本“界”亦作“明”。

〔五〕 “今”原誤作“令”,逕改。

二年(戊子、八八)〔一〕

〔一〕 原誤作“元年”。

春二月壬辰,帝崩於章德殿。遺詔:“無起寢廟,如光武故事。”是日,太子即位,年十歲,太后臨朝。

袁宏曰:非古也。易稱:“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一〕禮有婦人三從之義。然則后妃之在於欽承天敬恭中饋而已。故雖人母之尊,不得令於國,必 有從於臣子者,則柔之性也。夫男女之別,自然之理;君臣酬諮,通物所因也。故百司並在,相與率職,必祠焉而後行。故有朝會享燕之禮,造膝請問之事,此蓋內 外之分,不可得而同者也。古之王者,必闢四門,開四聰〔二〕,兼親賢而聽受焉,所以通天下之才,而示物至公也。自母后臨朝,必舅氏專權,非疏賢而樹親暱 也。蓋管其號令者,必寄外氏,是實違天封,而訓民以私,政之所階,〔國〕家制教〔三〕,關諸盛衰,建百司,修廢官,設冢卿以任權,重〔牧〕(收)…… 〔四〕,王薨君幼〔五〕,百官執事,總己思齊,聽於冢宰,所以大明公道,人自爲用,上下竟業,而名器已固,三代之道也。

〔一〕 見易坤卦。正義曰:“地道卑柔,無敢先唱成物,必待陽始先唱,而代陽有終也。 ”

〔二〕 出書舜典。

〔三〕 據陳璞校記補。

〔四〕 此有脫文,恐系重牧守以治民之類語。

〔五〕 原作“王君薨幼”。

三月癸卯,葬孝章皇帝於敬陵。

庚戌,太后詔曰:“皇帝幼年,惸惸在疚,朕且佐助德政〔一〕。守文之際,必有內輔。故太尉鄧彪三讓彌高,海內歸仁。其以彪爲太傅,賜爵關內侯,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

〔一〕 範書和帝紀作“佐助聽政” 。

於是侍中竇憲管掌機密,三弟羅列,並據大位。上幼小,太后當朝,憲以外戚秉政,欲以經學爲名,乃上疏曰:“天下之命,縣於天子,善在於所習。習 與智長,則〔切〕(功)而不勤〔一〕;化與心成,則中道若性。昔周成王幼在襁褓,周公在前,史佚在後,太公在左,召公在右,中立聽朝,四聖維之,是以慮無 遺計,舉〔無過事〕〔二〕。孝昭皇帝八歲即位,大臣輔政,亦選名儒韋賢、蔡義、夏侯勝入授詩書于禁中。伏惟皇帝躬天然之資,不肅而成,然以至尊之德,獨對 小臣,非所以揄揚聖心,增益輝光者。竊見屯騎校尉桓鬱,結髮受學,白首不倦,經爲人師,行爲儒宗。昔侍帷幄,入授先帝,父子奕世,併爲帝師。愚以爲可長樂 少府,入授帝經。”於是以鬱爲長樂少府,侍講禁中。歲餘,遷太常。鬱授二帝,恩寵甚篤(厚)。〔

子〕焉傳家業,至太傅〔三〕。

〔一〕 據大戴禮及範書改。

〔二〕 據大戴禮補。李賢曰:“以上皆大戴禮之文也。切而不勤,謂皆與智長,則常自切厲,而不須勤敕,若性猶自然也。”又曰:“

史佚,成王時官史,名佚。”

〔三〕 以己意改。

憲性褊急,數自困,輔政之後,遂作威福,睚眥之怨無不報。初,憲恨尚書陳寵,欲因事毀傷之,使與喪事。黃門郎鮑德與憲弟瑰厚善,懼寵不能自免, 說瑰曰:“寵奉事先帝,深見委任。若以歲月言之,宜蒙功勞之報;以才量言之,應受器用之賞。不可以幾微之故,以傷輔政之德。”於是憲出寵爲廣漢太守,抑強 扶弱,人無訟者。先時廣漢城南有鬼哭聲聞於府中〔一〕,積數年,寵案行有骸骨不葬者多,乃嘆曰:“儻在是乎?”使縣收斂埋藏之,由是遂止。

〔一〕 範書陳寵傳作“洛縣城南”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洛’當作‘雒’,廣漢郡所治。”據此則袁紀是。

時齊〔煬〕(殤)王子〔都〕(鬱)鄉侯暢奔章帝哀〔一〕,上書未報,憲使客刺殺暢。太尉掾何敞請自往問變狀,太尉宋由不聽。敞固謂曰:“春秋稱 三公爲宰者,言無不統也〔二〕。暢宗室肺腑,茅土蕃臣,來即國憂,上書未報,而於城內見害。幹國之紀,擅殺列侯,罪惡(之)次於大逆〔三〕。奉憲大吏,莫 敢追捕,明公處宰相之位,亦復不恤,四方聞之,謂京師何?昔陳平之言宰相曰:‘外鎮四夷,內撫諸夏,使卿大夫各得其宜。’〔四〕今列侯私刃,不可謂撫;京 尹廢職,不可謂宜。綱紀虧壞,責系不小。”遂驅而去。司徒、司空聞之,亦遽〔遣〕(追)掾吏〔五〕。詔書疑暢弟陽,遣御史之齊考劾。尚書令韓〔棱〕(陵) 以爲奸在京師〔六〕,不宜舍近問遠。詔書遣棱,棱固執不從。後事發覺,憲懼誅,自請擊匈奴,功以贖死。

〔一〕 王先謙曰:“劉攽曰:案‘ ●’者,不成人之名。今王石立二十四年,不可以‘殤 ’諡,蓋是‘煬’字。”又曰:“彼既有子,不得諡‘ 殤’明矣。”惠棟曰:“何敞傳作煬王。”又範書竇憲傳“

鬱鄉侯”作“都鄉侯”。皆據以改。

〔二〕 書伊訓曰:“百官總己以聽冢宰。”傳曰:“伊尹制百官,以三公攝冢宰。”典當本於此,非春秋也。

〔三〕 據陳璞校記刪。

〔四〕 見史記陳丞相世家。其文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古人引書多以己意刪改,敞亦然。

〔五〕 遣追形近易訛,故正之。

〔六〕 棱、陵形近而訛,據袁紀卷十四及範書改,下同。

夏五月,京師旱。

冬十月,侍中竇憲爲車騎將軍,與執金吾耿秉〔發〕三萬騎徵匈奴〔一〕。司徒袁安與諸公卿詣朝堂諫曰:“今國用度不足,匈奴不犯塞,而勞軍遠攻, 輕沙漠之難,徼功萬里,非社稷計也。兵,兇器,聖王之所重。”不從。太尉宋由不署名,公卿稍亦止。安獨與司空任隗固爭,前後且十上,不從。

〔一〕 據範書補。

是時諫者甚衆,尚書僕射郅壽下獄。御史何敞上疏諫曰:“臣聞聖主開直言之路,有不諱之詔,猶恐下情不達,復聽歌謠之詞〔一〕。故天人並應,傳福 無窮。臣伏見尚書僕射郅壽坐與諸尚書論擊匈奴下獄,奏劾大不敬。臣愚以爲壽備機密近臣,以匡輔爲職,若朝廷有失,默而不言,悖義背恩,其罪當誅。今壽違衆 正議,以安宗廟,爲國永福也,豈有私心!如壽被誅,臣恐天下以壽忠直之故,橫加誹謗之誅,殺傷和氣,忤逆陰陽,此誠不可。所以敢犯嚴威,不避夷滅,觸死瞽 言,〔非〕爲壽也〔二〕。”乃免壽。壽,郅惲之子也。

〔一〕 李賢曰:“歌謠,謂詩也。禮記王制曰‘命太師陳詩觀民風’。鄭玄注云:陳詩,謂採其詩而示之。”

〔二〕 瞽言,論語季氏曰:“孔子曰:‘待於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又“

非”字據範書補。

憲遂出師。侍御史魯恭上疏諫曰:“夫天愛人猶父之愛子也。一物有不得其所,則天氣爲之錯亂,而況人乎?故愛民者天下愛之。夷狄者,四方之異氣 也。蹲夷鋸肆〔一〕,與(烏)鳥〔獸〕無異〔二〕,雜居中國,則錯亂天氣。是以聖王之制,夷狄羈縻不絕而已,不以傷害中國也。今邊境幸無事,宜當修仁行 義,尚於無爲,令家給人足,各安產業。夫人〔道〕(遂)得於下〔三〕,則陰陽和於上,然後祥風時雨,覆被遠方,則夷狄慕德,重譯而至矣〔四〕。惟陛下留聖 恩,徵還二將,休罷士卒,以順天下心。”於是竇氏橫甚,司徒袁安輒舉奏之,上雖不從,而權戚嚴憚焉。

〔一〕 李賢曰:“夷,平地;肆,放也。言平生踞傲,肆放無禮也。”

〔二〕 據範書魯恭傳改。

〔三〕 據果親王校而改。

〔四〕 禮記王制曰:“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慾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疏曰:“ 譯,陳也,謂陳說外內之言。”據此則重譯乃輾轉翻譯,以明達其意也。

後漢孝和皇帝紀上卷第十三

永元元年〔一〕(己丑、八九)

〔一〕 原誤作“二年”。

夏六月,竇憲、耿秉自朔方出塞三千里〔一〕,斬首大獲,銘燕然山而還。即拜憲爲大將軍,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戶;耿秉爲〔美〕(算)陽侯〔二〕。憲讓不受,還京師。

〔一〕 原誤作“三十里”,據範書逕改。

〔二〕 據東觀記、範書改。

於是竇篤爲衛尉,景執金吾,瑰光祿勳;尊太后母比陽主爲長公主,益比陽湯沐邑二千戶。憲等驕奢,不遵法度,唯瑰恭儉自守。尚書何敞上封事曰: “臣聞忠臣憂世,譏刺貴臣,至以殺身滅家,而猶爲之者何?誠君臣義重,情不能已也。臣見國之將危,家之將兇,皆有所由,較然易知,不可不察也。昔鄭莊不防 叔段之禍也〔一〕,後更滋蔓〔二〕。竇憲兄弟〔專〕(尊)朝〔三〕,虐用百姓,殺戮盈溢,鹹曰叔段、州籲將生於漢也〔四〕。是臣前連上便宜,承陳得失,非 爲嫉妒憲等也,誠欲絕其綿綿,塞其涓涓〔五〕,上不欲皇太后損文母之號,使陛下有失教之議,不使憲等得保其福。然臧獲之謀,〔六〕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猶 不免於嚴怒,況臣微末,敢竭愚忠哉!然臣累世蒙恩,位典機密,每念厚德,忽然忘生,雖知言必夷滅,誠不忍目見禍至,故敢書寫肝膽,舒度愚情。駙馬都尉瑰忠 孝愛主,最自修整。聞瑰比自申陳,願抑損家權,退身避賢。宜順其意,斯誠宗廟之至計,竇氏之大福也。”敞辭旨切直,深爲憲等所怨。濟南王康,光武之子也, 最爲尊重,而驕奢太甚,於是左遷敞爲濟南王太傅。

〔一〕 範書何敞傳作“昔鄭武姜之幸叔段,衛莊公之寵州籲,愛而不教,終至兇戾”。按袁紀下文言及叔段和州籲,此恐有脫文。又“

叔段”二字原誤倒,逕正。

〔二〕 隱公元年左傳曰:“祭仲諫莊公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爲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 ‘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三〕 據陳澧校改。

〔四〕 叔段事見左傳隱公元年之文。武姜愛少子共叔段,莊公立,爲請大邑京。段將襲鄭,武姜將啓門納之。莊公見時機已成,克段於鄢。州籲事見隱公三 年左傳。公子州籲,莊公嬖人所生,有寵而好兵,公勿禁。桓公立,州籲遂弒桓公而立。後衛人殺州籲,而迎公子晉於邢,立爲宣公。

〔五〕 李賢曰:“周金人銘曰‘涓涓不壅,終成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網羅’也。”

〔六〕 方言曰:“臧、甬、侮、獲,奴婢賤稱也。荊淮海岱之間,罵奴曰臧,罵婢曰獲。齊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謂之臧,女而婦奴,謂之獲;亡奴謂之臧,亡婢謂之獲,皆異方罵奴婢之醜稱也。”

司隸校尉司空蔡、河南尹王調、洛陽令李阜皆竇氏之黨也,乘憲之勢,枉法任情。尚書僕射樂恢奏免蔡等,外以清京都,內欲繩外戚,由是爲憲等所忌。 瑰常欲往候恢,使人先言恢,恢謝而絕之。憲兄弟怒其異己,常欲陷害之。恢妻諫恢曰:“古有容身之道,何必以言取怒?”嘆曰:“何忍素餐立人朝乎!”〔一〕 乃上疏曰:“臣聞百王之失,鹹以陰盛凌陽,而權移於下,大臣專朝,而勢去公室。未有君德休明,而臣下窺□,主一其柄,而社稷傾危者。先帝早棄天下,況陛下 富於春秋,今諸舅執政,外戚盈朝,非所以寧王室,示天下也。夫天地不交,則衆生夭傷;君臣失序,則萬民受殃。政失不救,其弊不測。當今所急,上宜以義自 割,下宜以謙自別,四舅保爵土於子孫,皇太后永無慚於宗廟,誠計之上者。”書御不省,恢乃乞骸骨。詔授恢爲騎都尉〔二〕。憲風郡縣,使迫脅恢,恢遂飲藥而 死。天下聞之,皆以爲怨。

〔一〕 詩魏風伐檀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素,空也。素餐言無功而受祿也。惠棟引韓詩薛君章句,以爲“但有質樸而無治民之封,故曰素餐”,非也。

〔二〕 範書樂恢傳其下又曰:恢復上疏辭謝,詔聽上印綬,歸鄉里。按袁紀下文既言“風郡縣”,則恢已告歸鄉里,此句必有脫文。

恢字伯奇,京兆長陵人也。父爲吏得罪於令,令將殺之。恢年十二〔一〕,伏寺門外啼泣,不捨晝夜。令嘉其孝,赦其父罪。恢事博士焦貺〔二〕,貺爲 河東太守,恢隨之官,閉廬專精,不與掾吏交。後貺有事被考,諸生皆繫獄,恢皎然得免。恢爲人廉潔抗厲,〔新〕(衡)陽侯陰就聞〔三〕,以禮請之,恢絕不 答。杜陵人楊正嘗毀惡恢,然舉正子爲孝廉。恢善潁川〔杜〕安(王)〔四〕,〔安〕(王)上書得爲巴郡太守,遣使貽恢書,恢不就,答之曰:“幹主求祿,非平 生操也。”其不念舊惡,恥交進趨,皆此類也。

〔一〕 東觀記及範書樂恢傳均作“ 年十一”,袁紀恐誤。

〔二〕 範書樂恢傳作“焦永”。惠棟曰:“案鄭弘傳,弘師河東太守焦貺,坐楚王英事被收。袁紀稱貺嘗爲博士,後爲河東太守,則永當爲貺也。”袁紀是。

〔三〕 “衡陽侯”乃“新陽侯”之誤,詳見卷十一“親陽侯”注。又範書作“信陽侯”。沈欽韓曰:“就封新陽侯,屬汝南郡。信、新古通。二漢志‘信’作‘新’。”

〔四〕 據範書及範書注引華嶠書改。

何敞既傅濟南,盡心輔道。歲餘,遷爲汝南太守。敞常疾俗吏苛刻,以要名譽,爲政務從寬和。立春日,乃召督郵還府,復遣吏案行屬縣,顯孝行,舉仁義。由是郡中翕然,百姓化之,其歸養老母,推財相讓者數百人。

秋七月,會稽山崩。本志稱:“劉向曰:‘山,陽君也;水,臣也。’君道崩壞,百姓失所,竇太后攝政,竇憲專權之應也。”〔一〕

〔一〕 此乃東觀記五行志之文。

二年(庚寅、九〇)

春正月,大赦天下。

夏,耿秉出塞,至涿邪山,與北單于相遇,大戰破之。

秉字伯初,國之子也。魁梧有才略,善說司馬法〔一〕,爲將常爲士卒先,休息不部陳,然遠斥候,〔明〕要誓〔二〕,士卒爭爲致死。秉薨,諡壯侯 〔三〕。南單于聞秉薨,舉國發喪,□面流血,得外國心如此。秉弟夔,壯勇有氣力,以軍功拜騎都尉。常以精騎八百出塞,於金微山斬閼氏、名王以下,自漢軍所 未至,封粟邑侯〔四〕。

〔一〕 按漢書藝文志,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入禮類。又曰:兵家者,蓋出古司馬之職,王官之武備也。洪範八政,八曰師,明兵之重也。下及湯武受命,以師克亂而濟百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又按隋書經籍志及新、舊唐志,均作司馬穣苴撰。史記司馬穣苴傳曰:“

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穣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穣苴兵法。”則司馬法乃古兵法,非穣苴所撰明矣,三志乃僞記耳。

〔二〕 據東觀記及範書補。又“要 ”,約也。

〔三〕 範書作“桓侯”。

〔四〕 原作“慄邑侯”。範書作“ 粟邑侯”,兩漢志無慄邑而有粟邑,屬左馮翊,故逕正。

五月丙辰,立皇弟惠爲〔濟〕北(海)王,開爲河間王,瑕爲城陽王〔一〕。立故淮〔陽〕(南)閔王昺子惻爲常山王,故齊王晃子忍爲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爲北海王〔二〕。

〔一〕 按袁紀下文有“北海王”,此不當作“北海王”,故據範書改作“濟北王”。又範書和帝紀“惠”作“壽”,“瑕”作“淑”,未知孰是。

〔二〕 據範書改“淮南”爲“淮陽 ”。又範書和帝紀“惻”作“側”。明八王傳“閔王” 作“頃王”。又和帝紀“忍”作“無忌”,且作“丁卯 ”日所改封。與袁紀多異。

車師遣使奉獻。

六月庚辰,封竇憲爲〔冠軍〕(武陽)侯〔一〕,篤〔郾〕(偃)侯〔二〕,景汝陽侯,瓖夏陽侯。憲獨不受封。

〔一〕 範書作“冠軍侯”。按東觀記曰:“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戶。憲固辭封。詔曰:‘ 大將軍憲,前歲出徵,克滅北狄,朝加封賞,固辭不受。舅氏舊典,並蒙爵土,其封憲冠軍侯,邑二萬戶。’ ”按本卷永元元年六月已言封武陽侯,此不當復言之,故依東觀記以正之。

〔二〕 據範書及兩漢志改。

辛卯,中山王焉薨,諡曰簡王。

光武時,諸王皆就國,焉以郭後少子故留京師。至永平初乃就國,詔賜羽林右騎爲虎賁,又令上官屬子弟以爲官騎焉。皆上疏辭讓,詔曰:“諸侯出境,必有武備〔一〕,夾谷之會,司馬以從〔二〕。夫有文事,必有武備〔三〕,所以重蕃也。王無辭焉。”

〔一〕 定公四年左傳,子魚對衛靈公曰:“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於是乎出境。若嘉好之事,君行師從,卿行旅從。”

〔二〕 定公十年穀梁傳曰:“類谷之會,孔子相焉,兩君就壇,兩相相揖。齊人鼓譟而起,欲以執魯君。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而視歸乎齊侯,曰:‘兩君合好,夷狄之民何爲來爲?’命司馬止之。齊侯逡巡而謝曰:‘寡人之過也。’”

〔三〕 見定公十年穀梁傳之文。

是夏,月氏王謝將七萬騎攻班超〔一〕,超衆大恐。超曰:“月氏兵雖多,千里逾蔥嶺,何足憂哉!但當收谷堅守,飢窮自降,不過數十日決矣!”謝攻 超,不能下,抄掠無所得。超度其糧盡,必從龜茲求食,乃遣數千兵伏東界要之。謝果遣騎賚金銀珠玉往龜茲,伏兵遮擊,盡殺之。遣持所斬以示謝,謝大驚,即遣 使請罪,願得生歸,超縱遣之。月氏震怖,歲歲奉貢。

〔一〕 範書班超傳曰謝乃是月氏副王。

秋七月,大將軍竇憲出屯敘州。

九月,匈奴北單于遣使款塞,願朝見憲。中護軍班固迎單于,單于爲南單于所破,遠遁漠北,固至私渠海而還。於是北單于地空,憲欲自爲功,乃立降者鹿蠡王阿修爲單于〔一〕,因置中郎將領護軍,如南單于故事。事下公卿,司徒袁安、太尉宋由、太常丁鴻、少府〔

尹〕睦(識)以爲〔二〕:“阿修,誅君之子,又與鮮卑、烏桓爲父兄之讎,不可立。南單于先帝所置,今首破北虜,新建大功,宜令並領降衆,以終先帝破北成南之策。”

〔一〕 範書袁安傳作“阿佟”,南匈奴傳作“於除鞬”。惠棟曰:“袁紀作‘阿修’。” 錢大昭曰:“疑即於除鞬也。”集解引黃山曰:“案南匈奴傳:‘章和元年,鮮卑擊北匈奴,斬優留單于。’ 又‘

永 元三年,北單于復爲耿夔所破,逃亡不知所在,其弟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爲單于,遣使款塞。竇憲上書,立爲北單于,朝廷疑之’。似阿修別爲一人,乃優留之弟。若 於除鞬之兄,是爲嗣單于,但逃亡,未嘗爲二虜殺也。惟袁紀謂阿修誅君之子,又與烏丸、鮮卑爲父兄之讎,則似即爲於除鞬。故通鑑不更及阿修之名也。”按錢說 是。

〔二〕 據通鑑考異改。然按範書,永元二年,任少府一職者,竇嘉也。時尹睦任大司農,與袁紀異。又範書袁安傳載,同安議者乃任隗、劉方、尹睦也,而 宋由、丁鴻、耿秉等皆可憲議,亦與袁紀異。宋由乃竇氏之黨,不當從安議,且太尉不當列司徒下,此“太尉宋由”恐系“司空任隗”之誤。

議未定,安懼憲計遂行,復獨上封事曰:“臣聞功有難圖不可豫見者,事有較然易料不疑者。臣謂懼守正執平者,臣請以先帝旨意明之。光武皇帝本所以 立南單于者,欲以安南定北,分匈奴之勢也。孝明皇帝欲褒成先帝之功,故赫然發怒,命將征伐。陛下奉承洪業,大開彊宇,大將軍遠出籍勝,此誠宣明祖宗餘志之 弘勳也。自南單于歸德已來,四十餘年矣,三帝積累,以遺陛下,孳孳所成也。今南單于屯建大謀〔一〕,深入匈奴,空盡北虜,屯之大功也。輟而不圖,改立新 降,以一朝之計,違三代之業,背先祖,棄舊恩,非計之長也。夫言行,君子之樞機〔二〕;賞罰,治國之綱紀〔三〕。論語曰:‘

言忠信,行篤敬, 雖蠻貊之邦,行矣。’今失信封南一屯,則百蠻不敢復保誓矣。阿修誅君子,於春秋之義所不當立〔四〕。而烏丸、鮮卑新殺北單于,情莫不忿惡其讎,今而立之, 則失意而懷怒矣。兵、食可廢,信不可去〔五〕。且漢故事,供給南單于費值歲一億九千餘萬〔六〕。今北廬彌遠,其費過倍,是所以空盡天下也。”詔下其議,與 憲更相難十餘條〔七〕。憲負恃貴勢,言辭驕慢,安終不移,上卒從安議〔八〕。

〔一〕 屯,即屯屠阿也。

〔二〕 見易繫辭上。

〔三〕 類聚卷五二引韓子曰:“言先王仁義,無益於治,必賞罰則國治。”按此乃顯學篇之文,而陳奇猷韓非子集解無“必賞罰則國治”句,注引陶鴻慶語 “必吾賞罰”下有脫文,陳補“則倍其始法度賞罰”八字。按太平御覽卷六二四引,作“必賞罰則國富而治”,下接“法度賞罰者,國之脂澤粉黛也”,與類聚同。 陳所補恐非。

〔四〕 昭公十一年公羊傳曰:“誅君子不立。”

〔五〕 論語顏淵曰:“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六〕 範書袁安傳作“一億九十餘萬”,恐非。

〔七〕 “與”原作“於”,據範書逕改。

〔八〕 範書作“竟立阿佟爲單于” 。通鑑從範書,作“上竟從憲策”。

三年(辛卯、九一)

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儀用新禮。賜王公列侯在京師者黃金,〔將〕(列)大夫郎吏帛〔一〕,及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人帛一匹,酺飲五日。繫囚亡命贖罪各有差。

〔一〕 據黃本及範書改。

擢曹裒爲射聲校尉〔一〕。尚書張敏奏裒擅制禮儀,破亂聖術,宜加削誅。上寢其奏。是後衆人不能信裒所制,又會禮儀轉迨,遂寢而不行。

〔一〕 “裒”即褒,古通用,見爾雅釋文。

袁宏曰:夫禮也,治心軌物,用之人道者也。其本所由在於愛敬自然,發於心誠而揚於事業者。聖人因其自然,而輔其性情,爲之節文,而宣以禮 物,於是有尊卑親疏之序焉。推而長之,觸類而申之,天地鬼神之事,莫不備矣。古者民人淳樸,制禮至簡,污樽抔飲〔一〕,可以盡歡於君親;蕢桴土鼓〔二〕, 可以致敬於鬼神〔三〕。將之以誠,雖微物而可重,獻之由心,雖蒲質而可薦。此蓋先王制禮之本也。中古損益,教行文質,範金合土,而棟宇之制麗矣;繪集採 色,而衣裳之度彰矣;比聲諧音,而金石之品繁矣。夫簡樸不足以周務,故備物以致用;卑素不足以崇高,故富以成業〔四〕。此又先王用禮之意也。夫尊卑長幼不 得而移者也,器服制度有時而變者也。小則凶荒殊典,大則革伏異禮,所以隨用合宜,易民視聽者也。此又先王變禮之旨也〔五〕。是故王者之興,必先制禮,損益 隨時,然後風教從焉。故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六〕。

〔一〕 禮記鄭注曰:“污尊,鑿地爲尊也。抔飲,手掬之也。”

〔二〕 禮記明堂位曰:“土鼓、蕢桴、葦籥,伊耆氏之樂也。”按土鼓是在陶缶基礎上形成的陶製鼓樂器。而蕢桴則是用蕢草束作成的鼓槌,擊土鼓而伴歌舞。

〔三〕 禮記禮運篇曰:“污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鄭注曰: “言其物雖質略,有齊敬之心,則可以薦羞於鬼神,鬼神饗德不饗味也。”

〔四〕 “卑”字據黃本補。又陳璞疑“富”下有脫字,是。

〔五〕 漢書禮樂志曰:“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製作。”

〔六〕 見論語爲政。

漢興撥亂,日不暇給,禮儀制度闕如也。賈誼曰:“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綱紀有序,六親和睦。此非天之所設也,人之所爲,不修則壞。宜定製 度,典禮樂,使諸侯軌道,百姓素樸。”〔一〕乃草具儀,寢而不行。後之學者董劉之徒〔二〕,亦言禮樂之用,而不能詳備其制度。夫政治綱紀之禮,哀樂死葬之 節,有異於古矣,而言禮者必證於古,古不可用,而事各有宜,是以人用其心,而家殊其禮,起而治之,不能紀其得失者,無禮之弊也。曹裒父子慨然發憤,可謂得 其時矣。然裒之所撰,多案古式,建用失宜,異於損益之道,所以廢而不修也。

〔一〕 出漢書禮樂志,文字稍有出入。

〔二〕 董,董仲舒;劉,劉向也。

冬十月,幸長安,祠園陵。詔令大將軍憲與車駕會長安。時尚書見憲,皆欲釋仗稱萬歲,尚書令韓棱曰:“枉道事人臣,非所以立身也。且禮,無爲人臣稱萬歲之制。”左右皆慚,遂已。

十二月,龜茲、姑墨、溫宿國皆降。乃以班超爲西域都護,徐幹爲長史,復戊己校尉。唯焉耆、〔危〕須、尉黎以前殺都護陳睦不內附〔一〕。

〔一〕 據範書補。殺陳睦事見卷十永平十八年。

四年(壬辰、九二)

春正月,龜茲王遣子奉獻。

三月,司徒袁安薨。是時天子幼弱,外戚擅權,安每朝會,及在朝廷,議國家〔事〕〔一〕,未嘗不慷慨流涕,〔形〕於言色〔二〕,自天子及朝中大臣皆倚安。會病薨,朝野痛惜焉。

〔一〕 據範書補。

〔二〕 據陳璞校記補。

初,安妻早卒,葬鄉里。臨終遺令曰:“備位宰相,當陪山陵,不得歸骨舊葬。若母先在祖考墳壟,若鬼神有知,當留供養也。其無知,不煩徙也。”諸子不敢違〔一〕。子賞車騎校尉,京〔蜀〕(屬)郡太守〔二〕,敞司空,京子湯官至公輔。

〔一〕 袁安碑曰:“閏月庚午葬。 ”

〔二〕 蜀、屬形近而訛,範書作“ 蜀郡太守”,據改。

初,安闢廬江周榮,與語甚器之,每預大議。及奏論竇憲,憲客徐齮脅之曰〔一〕:“子爲袁公腹心,排大夫,竇氏刺客今至矣,子宜備之。”榮曰: “榮乃江淮孤生,蒙先帝大恩,備宰士〔二〕,正爲竇氏所害,誠所甘心。”常敕妻子:“倉卒遇飛禍,無得殯斂,冀以區區腐身,以悟朝廷。”及竇氏敗,榮召爲 顯官,至尚書、郡守。〔三〕有孫曰景,至太尉。

〔一〕 齮時任太尉掾。

〔二〕 惠棟曰:“王應麟雲:周官太宰之屬,有上士、下士。公羊所云宰士,隱元年,宰恆。鹽鐵論:文學謂丞相史曰‘處宰士之列,無忠正之心’是也。又見翟方進傳。”今按古稱三公曰宰,故其掾史亦得稱宰士。

〔三〕 按範書本傳,榮先後任潁川、山陽太守。

四月丁丑,太常丁鴻上封事曰〔一〕:“臣聞日者,陽之〔精〕(積)〔二〕,守實不虧,君之象也。月者,陰之精,盈縮有常,臣之表也。故日蝕者, 陰凌陽;月盛者,下驕盈也。變不虛生,各以類應。遠觀往古,近察漢興,傾危之禍,靡不由茲。故三桓專魯,陳氏擅齊,六卿分晉,呂族覆漢,哀平之末,廟不血 食,此皆失其權柄,以勢假人者也。故有周公之親,無其德,不得行其勢。伏見大將軍竇憲,雖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大小望風,莫不影 從。寵極則驕,驗見於天,雖欲隱諱,神明垂象。間者,月滿不虧,此大臣驕溢之應也。陛下未悟,故天重見誡,日有蝕之,誠宜畏慎以防其禍也。詩云:‘畏天之 怒,不敢戲豫。’〔三〕夫疏巖絕崖之水,由於涓涓;乾雲蔽日之木,起於毫末〔四〕。前事之不忘,後事之明鏡。宜因天變,匡正其失,以塞天意。”上深納之。

〔一〕 範書和帝紀作“閏月丁丑,太常丁鴻爲司徒”,又曰“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續漢志亦同。袁紀恐誤。

〔二〕 據黃本及說文、全後漢文改。

〔三〕 出詩大雅板章。“畏”作“ 敬”。

〔四〕 老子曰:“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丙辰,京師地震。

是時竇氏驕橫,威震海內,其所置樹,皆名都大郡,乘勢賦斂,爭相賂遺,州郡望風,天下騷動,競侵陵小民,掠奪財物,攻亭驅吏,略人婦女,暴虐日 甚,百姓苦之。又擅檄緣邊郡突騎善射有財力者,二千石畏威,不敢不送。司徒袁安、(太尉)〔司空〕任隗及有司數奏劾〔一〕,皆寢。

〔一〕 太尉乃宋由,任隗任司空,閱本捲上下文可知。

初,憲女婿射聲〔校尉〕郭舉、衛尉鄧疊母〔元〕(兄)出入禁中〔一〕,謀圖不軌。上漸覺之,與清河王慶圖其事,使慶求外戚傳〔二〕,因與中官鄭 衆密謀之。衆勸上亟行其誅,上曰:“憲在外,恐變生,不可。”是月,憲還京師。衆白太后:“帝當謹護璽綬。 ”〔三〕庚申,上幸北宮,詔公卿百官,使執金吾衛南、北宮,詔收憲大將軍印綬,封憲爲(親)〔冠〕軍侯〔四〕,篤、景、瑰皆就國。郭舉、鄧疊下獄誅。上以 太后故,不欲極其獄,乃守憲等,選能相以逼迫之,憲、篤、景皆自殺,宗族免歸本〔郡〕(部)〔五〕。

〔一〕 據範書改補。

〔二〕 求漢書外戚傳,欲行文帝誅薄昭、武帝誅竇嬰故事。

〔三〕 “衆白”以下據龍溪精舍本、學海堂本補。蔣本闕,黃本“

衆白”誤作“象由”。

〔四〕 胡三省曰:“憲先已封冠軍侯,不受,今復封,以侯就國。”

〔五〕 郡部形近而訛,故正之。

河南尹張酺上疏曰:“臣愚以爲竇氏之事,宜下理官,與天下共平其罪,恐後世不見其事。竇氏盛時,羣臣莫不阿附,唯恐在後,皆以憲爲伊、呂,比鄧 夫人於文母〔一〕。及陛下發雷電之怒,皆以爲罪不容誅,何前後之相背也!賴聖朝明達析其中。伏見夏陽候瑰前爲光祿勳,每與臣相見,常有勵節竭忠庶幾之心, 檢敕賓客,未嘗犯法。聞王政有三宥之義〔二〕,故蔡叔流言,周公原本而誅〔三〕。臣愚以爲可黜瑰爵關內侯,還京師,竭忠供養比陽主,以優屬重示厚德。”上 感酺言,徙瑰爲長沙侯。

〔一〕 李賢曰:“按鄧夫人,即穣侯鄧疊母元。張酺論憲兼及其黨,稱鄧夫人,猶如前書霍光妻稱霍顯,祁大伯母號祁夫人之類。”按文母,文王之妃太姒 也。詩周頌雝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 ”又王引之經義述聞曰:“列女傳母儀傳:‘太姒仁而明道,號曰文母。’然則文母之稱,專美太姒之文德明矣。漢書元后傳:‘太皇太后,當爲新室文母太皇太 後。’後書鄧騭傳:‘伏帷和熹皇后聖善之德,爲漢文母。’何敞傳:‘伏惟皇太后秉文母之操。’皆本週頌爲義。”可知文母乃漢代褒美皇后文德之雅稱。時鄧夫 人貴盛,故憲黨皆爭以文母諛媚之。

〔二〕 禮記文王世子曰:“公族其有死罪,則磬於甸人,其刑罪,則纖剸,亦告於甸人。公族無宮刑。獄成,有司讞於公,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 ’。其刑罪,則曰‘某之罪在小闢’。公曰: ‘宥之。’有司又曰:‘在闢。’公又曰:‘宥之。’ 有司又曰:‘在闢。’及三宥不對,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雖然,必赦之。’有司對曰: ‘無及也。’反命於公。公素服不舉,爲之變,如其倫之喪,無服,親哭之。”

〔三〕 書蔡仲之命曰:“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羣叔流言,乃致闢管叔於商;囚蔡叔於郭鄰,以車七乘;降霍叔於庶人,三年不齒。”據此則袁紀“蔡叔”恐系“管叔”之誤。

於是何敞、班固免歸家,敞子與瑰善,固黨於竇氏也。

初,固不教兒子,兒子負固勢不遵法度,吏民苦之。洛陽令種競嚐出〔一〕,固奴幹車,訶奴,醉罵辱競〔二〕,競大怒,畏憲不敢發,心銜之。及憲賓客皆被系,競因此捕系固,遂死獄中。詔譴責競,而主者極罪〔三〕。固字孟堅,彪之子也。

〔一〕 範書班固傳作“種競”。按說文曰:“競,從二兄,二兄競意,從豐聲,讀若矜。一曰競,敬也。”二字通。

〔二〕 “醉”原作闕文,黃本作“ 辭”,此據陳澧校而補。龍溪精舍本亦作“醉”。

〔三〕 極罪,範書作“抵罪”。

初,世祖問竇融,在西州時每所上章奏,誰與參之,融對曰“皆班彪所爲也。”世祖雅聞彪名,將召之,會彪舉茂才,〔爲徐〕(除)令,以病免 〔一〕。後應三公之命,輒謝病去,復以司徙掾望都長〔二〕,所歷二縣,皆爲吏民所愛。彪既才高,而專心文史之間。司馬遷着史記,自太初已後闕而不錄。其後 好事者或頗綴錄其時事〔三〕,然多鄙俗,不足以繼其書。彪乃採前人遺事,旁貫異聞,作後傳數十篇〔四〕。因斟酌前史,而譏正其失。略曰:

唐虞三代,詩書所及,世有史官,以司典籍。至於諸侯,國自有史,故孟子曰:‘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其事一也。’定、哀之間,魯君子 左丘明論集其文,作左傳三十篇,又撰異同,號曰國語二十篇〔五〕。由是乘、檮杌之事遂闇,而左氏、國語獨彰。又有記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帝王公侯卿大夫,號 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後,七國並爭,秦並諸侯,則有戰國策三十二篇〔六〕。漢定天下,大夫陸賈記錄時功,作楚漢春秋九篇。孝武之世,太史令司馬遷採左氏、國 語,刪世本、戰國策,據楚漢列國時事,上自黃帝,下訖獲麟,作本紀、世家、列傳、書、表凡百三十篇,而十篇缺焉〔七〕。

遷之所記,從漢元至武帝,則紀其功〔八〕,至其〔採〕摭經傳,分散數家之事〔九〕,甚多疏略,務欲以多聞廣博爲功,論議淺而不篤。其論術 學,則崇黃老而薄五經;序貨殖,則輕仁義而羞貧窮;尊遊俠,則賤守節而貴俗功。此其大弊傷道,所以遇極刑之咎也。然善述事〔理〕〔十〕,辯而不華,質而不 野,文質相稱,蓋良史之才也。誠令遷依五經之法言,同聖人之是非,意亦庶幾矣。

夫百家之書,猶可法也。若左氏、國語、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太史公書,今之所以知古,後之所由觀前,聖人之耳目也,焉可闕哉!

〔一〕 據範書敘傳改補。又舉將,範書作“司隸”。按萬斯同東漢九卿年表,時司隸乃鮑永也。

〔二〕 範書班彪傳作“後察司徒廉爲望都長”,袁紀此必有脫誤。

〔三〕 李賢曰:“好事者謂揚雄、劉歆、陽城衡、褚少孫、史孝山之徒也。”沈欽韓曰: “史通五史篇,諸好事者若馮商、衛衡、揚雄、史岑、梁審、肆仁、晉馮、段肅、金丹、馮衍、韋融、蕭奮、劉恂等相次撰續,迄於哀平間,猶名史記。”楊樹達曰:“東觀漢記:‘

東平王蒼上光武受命中興頌,明帝問校書郎,此與誰等,皆言類相如揚雄前代史岑之比。 ’知史岑爲西漢人。晉馮段肅見下文固奏記,文稱‘京兆祭酒晉馮、弘農功曹史殷肅’。‘殷’與‘段’形近誤也。”

〔四〕 楊樹達曰:“論衡佚文篇雲:‘班叔皮續太史公書,載鄉里人以爲惡戒,叔皮不爲恩撓。’”

〔五〕 範書標點本作“二十二篇” ,汲古閣本作“二十篇”。按四庫提要曰:“漢志作二十一篇。其諸家所注,隋志虞翻、唐固本皆二十一卷,王肅本二十二卷,賈逵本二十卷,互有增減,蓋偶然分 並,非有異同。而此本首尾完具,實二十一卷。諸家所傳南(惟昭所注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北宋版,無不相同,知隋志誤一字,唐志脫一字也。 ”

〔六〕 漢志及範書均作“三十三卷 ”,袁紀恐誤。

〔七〕 李賢曰:“十篇謂遷歿之後,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兵書、將相年表、日者傳、三王世家、龜策傳、傅靳列傳。”按賢注乃本張晏說,分見史 記自序集解、索隱,漢書司馬遷傳注。餘嘉錫太史公亡篇考曰:“卒者,終也,終述之至麟止,則武帝以前,無不成之篇,故篇末總敘之曰:‘上記軒轅,下至於 茲,着十二本紀,作十表、八書、七十列傳,凡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篇數字數之詳如此,是其書皆已寫定,不獨無有錄無書之篇,亦不當有草創未成 之作矣。蓋十篇之缺,實在遷死之後,故曰‘ 其書稍出’,明其出之未全。逮楊惲宣佈其書,而此十篇竟不復傳,但有錄而已。”

〔八〕 範書作“則其功也”。

〔九〕 “採”字據範書補。又“數家”範書作“百家”。

〔十〕 據範書班彪傳補。

固九歲能屬文,五經百家之言,無不究覽,其學無常師,又不爲章句,訓詁通而已。性多愛,不以所長傲物,人皆重之。弱冠早孤。固以唐虞三代,詩書 所及,世有典籍。故雖堯之盛,必有典謨之篇,然後冠德百王。漢紹堯運,以建帝業六世,史臣乃追述功德,私作本紀,編於百王之末,廁於秦、項之列,太初以 後,闕而不錄,故採撰前紀,綴集所聞,以述漢書。元起高祖,終於孝平王莽之誅,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綜其行事,旁貫五經,上下洽通,凡百篇。未成,明帝 初,人有上書言固私改史記者,詔收固京兆獄,悉斂家書封上。是時扶風人蘇朗僞言圖讖事,下獄死。固弟超〔恐固〕爲郡所誣〔一〕,乃詣闕上書,具陳固着述 意。會郡亦封上固書,天子甚奇〔之〕〔二〕。徵詣校書部,除蘭臺令史。〔與故〕(舉)睢陽令陳宗、故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作世祖本紀及世祖功臣、平 林、新市、公孫述二十八篇〔三〕,奏之〔四〕。帝迺復使成前書。自永平始,研精積思二十餘年,至建初中,其書乃成。世甚重其書,學者靡不諷誦焉。

〔一〕 據範書補。

〔二〕 據陳璞校記補。

〔三〕 據範書改補。又惠棟曰:“ 異當作冀,扶風茂陵人,見馬援、杜林等傳。”又史通正作“孟冀”,袁範兩書均誤。

〔四〕 此乃撰修東觀漢記之始。

自爲郎後,遂見親近,賞賜恩寵優渥。章帝好文章,逾益進幸,數入讀書禁中,或連日逮夜。每行巡狩,輒獻上賦頌。朝廷時有大議,令固問難於前,然 位不過郎。固雖篤志於學,以述作爲務,然好傅會權寵,以文自通。其序事不激詭,不抑亢,贍而不穢,詳而有體,使讀之者亹亹而不厭,亦良史之才也〔一〕。至 於排死節,否正直,以苟免爲通,傷名教也。史遷之作,皆推之於談;彪經序其謀,略以舉矣,而固盡有功〔二〕,豈不勝哉!

〔一〕 胡三省曰:“賢曰:激,揚也。詭,毀也。抑,退也。亢,進也。餘謂激詭抑亢,皆指史家作意以爲文之病。”又李賢引爾雅曰:亹亹, “猶勉勉也”。

〔二〕 據黃本補“有”字,蔣本闕。

竇氏既廢,天子追覽前議,嘉袁安之忠,知宋由之不正也,乃策免由。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有罪自殺。

八月,司空任隗薨。字仲和,光之子。初,光濟世祖於信都,封〔阿〕陵侯〔一〕。光薨,隗襲爵。隗好黃老,清靜少欲,以功臣子行異於衆,擢爲虎賁 中郎將,稍遷九卿、三公。隗玄默守直,不求名譽,然內行仁義,世人以此服之,帝亦雅重焉。竇憲之專政,朝臣莫違,隗與袁安屢抗異議。於是天子追思隗忠,擢 子屯爲步兵校尉。

〔一〕 據範書任光傳補。

辛丑,大司農尹睦爲太尉,太傅鄧彪以老病罷,太尉睦代錄尚書事。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爲司空。

五年(癸巳、九三)

春正月己亥〔一〕,大赦天下。

〔一〕 範書作“乙亥”。按是月乙丑朔,無己亥日,袁紀乃涉前“

己亥”而誤。

辛卯,立皇弟萬歲爲宋王〔一〕。

〔一〕 範書和帝紀作“廣宗王”,袁紀誤。又水經注清水曰:“和帝永元五年,封皇太子萬年爲王國。”“太”系衍文,又“年”即“

歲”也。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內外廄馬及上林池圃,悉以假貧民。

甲寅,太傅鄧彪薨。竇氏之專權,彪守己而已。御史中丞周紆,國之司直也,屢忤竇氏,彪嘗以事奏免紆,世以此譏之,然修禮教。

(二月)戊午〔一〕,隴西地震。

〔一〕 “二月”已見前,此乃衍文,故刪。

三月庚寅,遣使分行貧民,開倉振廩。

夏六月丁酉,郡國雨雹,大如雁子。

冬十月辛未〔一〕,太尉尹睦薨。

〔一〕 範書亦同,然十月庚寅朔,無辛未,二書皆誤。

十一月己丑〔一〕,太僕張酺爲太尉。

〔一〕 按是月甲寅朔,無己丑日,範書作“乙丑”是。袁紀“乙”多誤作“己”。

六年(甲午、九四)

春正月,永昌夷獻犀、象。

司徒丁鴻字孝公,潁川定陵人也。父綝從世祖征伐有功,封〔陵〕(潁)陽侯 〔一〕。鴻年十二〔二〕,事太常桓榮,十六而章句通,布衣荷擔,不遠千里質問異義,是以能成其名。初,綝從上時,鴻獨與弟盛居,困苦飢寒。〔常〕(帝)憐 盛〔三〕,有委國志。及綝薨,既葬,鴻掛衰絰於冢廬而逃去,留書與盛曰:“ 鴻貪經書,不顧恩義,生不供養,死不飯唅,皇天先祖,並所不祜,身被大病,上不任爲蕃輔,下不能守土。先上病狀,辭爵封於仲公〔四〕,章寢不報。謹身放 棄,求良醫,如遂不瘳,永歸溝壑。”始鴻與九江人鮑俊友善〔五〕,俊遇於東海,鴻佯狂不識俊,俊乃止而誚讓之曰:“自昔伯夷、吳札亂世權行,故得申志。漢 有舊制,春秋不以家事廢王事,故與衛輒之〔立〕(子)〔六〕。今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未可謂智也。”鴻感悟垂泣,嘆息而還,就國教授,揚州稱之。 鮑俊亦上書具言鴻至行,明帝甚然之,詔徵鴻。召見,說文侯一篇〔七〕,賜御衣及綬,廩食公車〔八〕,與博士同禮。頃之,拜侍中,徙封魯陽侯〔九〕。

〔一〕 類聚卷五一引東觀記曰:“ 丁綝從上渡河,及封功臣,上令各言所樂,謂綝曰:‘ 諸將皆欲縣,子獨求鄉何也?’綝曰:‘昔孫叔敖敕其子受封,必求磽确之地。今綝能薄功微,得鄉厚矣。’ 上從之,封爲定陵新安鄉侯,後徙封陵陽侯。”範書丁鴻傳亦同。袁紀乃涉前潁而誤,故正之。

〔二〕 東觀記、範書均作“年十三 ”,袁紀恐誤。

〔三〕 據陳璞校記改。

〔四〕 李賢曰:“仲公,盛之字也。”

〔五〕 東觀記、範書均作“鮑駿” 。

〔六〕 哀公二年公羊傳曰:“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輒,輒者曷爲者也?蒯聵之子也。然則曷爲不立蒯聵而立輒?蒯聵爲無道,靈公逐蒯聵而立輒。然則輒之 義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亡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鮑俊之言,取義於此。 又陳璞引陳澧校曰“

立誤子”,甚是。範書正作“立” ,故正之。

〔七〕 即尚書周書文侯之命篇也。鴻師事桓榮,其所主乃歐陽尚書學。

〔八〕 李賢曰:“稟,給也。公車,署名,公車所在,因以名。諸待詔者皆居以待命,故令給食焉。”

〔九〕 乃鄉侯,範書注引東觀記曰:“魯陽鄉在尋陽縣也。”

華嶠曰:論語稱“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 行首乎〔一〕?故嘗請論之:孔子曰:“太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德而稱焉。”〔二〕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三〕 然則太伯出於不苟得,未始有於讓也。是以太伯稱賢人,後之人慕而徇之。夫有徇則激詭生,而取與妄矣。故夫鄧彪、劉愷讓其弟以取義,使弟非服而己享其名,其 於義不亦薄乎?又況乎於有國之紀,而使將來者妄舉措哉!古之君子立言,非〔苟顯其理〕,將以啓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將以訓乎〔天下之方動者〕 哉〔四〕!原丁鴻之心,其本主於忠愛,何其終悟而從義也?以此殆知其徇尚異於數世也。

〔一〕 出論語學而。

〔二〕 見論語泰伯。

〔三〕 見孟子盡心章句下。

〔四〕 據範書丁鴻傳論引華嶠語補。

二月乙未,司空劉方爲司徒,太常張奮爲司空。

三月丙寅,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六月,初伏日閉關〔一〕。

〔一〕 李賢曰:“漢官舊儀曰:‘ 伏日萬鬼行,故晝日閉,不干它事。’”乃時人迷信所致。

秋七月,京都旱。司空張奮上疏曰:“歲比不登,人食不足。今復旱,秋稼未立,陽氣垂盡,日月迫促。夫國以民爲本,〔民〕以谷爲命〔一〕,政之急 務,憂之重者也。臣〔蒙〕(義)恩尤深厚〔二〕,受職過任,夙夜憂惶,章奏不能序心,願對中常侍,口陳得失。”上即引見,明日車駕親倖洛陽寺,省錄囚徒, 於是大雨三〔日〕(月)〔三〕。

〔一〕 據範書張奮傳補。

〔二〕 據範書張奮傳改。

〔三〕 據範書改。

南單于安國〔初〕爲左賢王〔一〕,師子〔於宣〕(次當)爲單于時〔二〕,數輕兵出塞,斬獲有功,故國中皆敬師子而不附安國,安國由是病師子 〔三〕。匈奴降者異時居塞外,數爲師子所掠,故亦怨之。安國乃委計降者,使圖師子。安國既〔爲單于〕(僞嚴於),師子〔爲〕(而)左賢王〔四〕,覺知安國 之謀,乃陰爲之備。每會議事召師子,輒稱病不往,安國益忿。

〔一〕 據通鑑補。

〔二〕 據範書改。“單于”二字據黃本補,蔣本原闕。

〔三〕 “病”字蔣本亦闕,據黃本補。

〔四〕 黃本“僞”作“爲”,“而 ”亦作“爲”。又範書南匈奴傳曰:“安國既立爲單于,師子以次轉爲左賢王。”則“嚴於”系“單于”之誤,故據補正。

是時中郎將杜崇使安國,安國心不平,因上書告崇。崇敕西河太守令斷,安國欲自訴不得。而崇與度遼將軍朱徽上言:“南單于安國疏遠舊胡,親近新 降,欲殺左賢王師子,宜徵西河〔安〕定上郡兵以爲之備〔一〕。”公卿處議,聽崇,遂發郡兵。南單于聞漢兵起,因舉兵誅師子。師子聞之,悉將衆入曼柏城,單 於圍守之,殺傷甚多。於是杜崇、朱徽將兵〔赴之〕〔二〕,而單于爲其〔骨〕(胥)都侯所殺〔三〕,師子爲單于。既而天子知杜崇、朱徽之侵擾匈奴也,乃誅 崇、徽。

〔一〕 據範書補。

〔二〕 據果親王校補。

〔三〕 據陳澧校改。

七年(乙未、九五)

春三月,班超發龜茲等八國兵七萬人討焉耆、尉黎二國〔一〕。超遣人慰諭二國:“欲改過向善者,當遣大人來迎。”焉耆 王廣與國中議曰:“先王前殺陳都護,今超都護將大兵來〔二〕,故且〔詐〕(作)降〔三〕,重獻遺,令無入國。”北□支本匈奴人,舉國敬信之,乃遣奉牛酒迎 超。超聞焉耆取信北□支,遂反縛,責曰:“汝匈奴侍子,恃焉耆擁。今都護來,王不以時迎,皆汝罪也。”欲斬之。或謂超曰:“可便殺。”超曰:“非汝所及, 此人權重於王,今未入其國而殺之,遂令自疑〔四〕,設備守險,遑得到其城哉!”因責讓,加賞賜遣〔之〕〔五〕。北□支還曰:“都護不疑我國矣。”廣乃與大 人迎超於尉黎,奉上金銀、奴婢、牛馬。超受〔馬〕(焉)〔六〕,以給軍,餘總悉還之。超到焉耆,去城二十里大澤中,超乃揚聲欲重賜王以下。明日置酒,悉召 諸國王,焉耆王廣、尉黎王泛與□支等四十一人詣超〔七〕,其國相腹久等十七人逃不至。超怒曰:“腹久何故不到?焉耆欲復反邪?”遂叱吏收廣、泛等,于都護 陳睦故城斬之,更立爲王〔八〕。持廣、泛首詣京師,因大縱兵抄掠。超留焉耆半歲,西域遂平。上嘉超,封超爲定遠侯。

〔一〕 按範書西域傳作“討焉耆、危須、尉黎、山國”,且繫於六年,與袁紀稍異。

〔二〕 “超”字據黃本補。然據陳都護例,恐當作班都護。蔣本疑之,故闕。

〔三〕 詐作形近而訛。

〔四〕 “疑”原在“遂”之上,據陳璞校記改。範書亦作“遂令自疑”。

〔五〕 據果親王校補。

〔六〕 據黃本改。

〔七〕 據黃本及範書逕改“況”作 “泛”。

〔八〕 更立者,焉耆左候元孟也。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秋九月辛卯〔一〕,京都地震。

〔一〕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癸卯。袁紀恐誤。

八年(丙申、九六)

春三月己丑〔一〕,立皇后陰氏。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後,原〔鹿〕(庶)侯識曾孫也〔二〕。祖父永,明帝時爲侍中,親倖左右。(異寵)〔以先〕後近(屬)〔三〕,故有異寵。父綱爲屯騎校尉。

〔一〕 範書作“二月”。按二月丁未朔,無己丑,袁紀是。

〔二〕 鹿庶形近而訛。

〔三〕 據範書皇后紀刪補。

八月辛酉,令天下死罪減一等,徙邊戍;亡命贖罪各有差。

九月,京都蝗蟲。

冬十月,北海王有罪自殺〔一〕,國除。

〔一〕 北海王,威也,以非敬王子,又坐誹謗,自殺。

十二月丁巳,南宮宣室災。

後漢孝和皇帝紀下卷第十四

九年(丁酉、九七)

春三月癸巳,濟南王康薨,諡曰安王。

康不修法度,通賓客。人有上書告康使中郎將張陽、董臣招來州 郡奸猾顏忠、劉子產等,案圖書,謀議不軌。有司舉奏,明帝以至親不忍窮竟,削祝阿、隰陰、東〔朝〕(胡)陽、安德、西平昌五縣。〔一〕康殖財貨,治宮室, 奴婢至千餘人,廄馬千餘匹,田八百餘頃。何敞之爲傅,上疏諫曰:“蓋聞諸侯之義,以制節謹度爲忠,然後能保其社稷,和其民人〔二〕。昔管仲相齊,九合之功 〔三〕,而孔子譏其器小,以奢侈逼上,不知禮也〔四〕。今大王以骨肉之親,享蕃國之尊,當率先天下,以爲化首。今國家制度,王侯車服章事有其科,不可越 也。夫文繁者質枯〔五〕,木勝則人亡〔六〕,經傳所載也。且君國者以道德仁義爲營,豈飾宮室,充實廄馬爲尊哉!楚作章華,吳興姑蘇,卒亡;景公千駟,民無 所稱〔七〕,其效也。如大王數遊諸第,出入無節,或涉晨夜,非所以遠防未然,臨深履薄〔八〕,垂示後嗣之法也。願大王修恭儉,遵古制,以法自治,以禮率 下,省奴婢之數,減乘馬之費,以禮起居,則敞之願。藥酒苦於口而利於病,至言逆耳而便於行〔九〕,惟大王深察愚言。”王甚敬禮而不能改。

〔一〕 據範書及續漢志改。

〔二〕 以上取孝經諸侯章之文。

〔三〕 史記齊太公世家曰:齊桓公稱曰:“寡人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史記正義曰:“左傳雲魯莊公十三年,會北杏以平宋 亂;僖四年,侵蔡,遂伐楚;六年,伐鄭,圍新城也。”此所謂兵車之會。正義又曰:“左傳雲魯莊公十四年,會於鄄,十五年,又會鄄;十六年,同盟於幽;僖五 年,會首止,八年,盟於洮,九年,會葵丘是也。”此所謂乘車之會。

〔四〕 論語八佾曰:“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然則管仲知禮乎?’曰: ‘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爲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禮記雜記下亦引孔氏類此之譏。樹,旅樹,即門屏也。反坫, 反爵之坫。皆諸侯之禮,而管仲用之,故孔子斥其逼上不知禮。

〔五〕 論語雍也曰:“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敞言蓋脫胎於此。

〔六〕 惠棟曰:“晉語云:士茁謂知襄子曰:‘今土木勝,臣懼其不安人也。’室成三年而知氏亡。此木勝人亡之說也。”

〔七〕 見論語季氏。

〔八〕 詩小雅小旻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九〕 史記留侯世家及孔子家語均載此語,字句稍有不同。

夏五月,封皇后父陰綱爲防侯〔一〕。綱上疏辭位,以特進侯就第。綱弟鳳、謁爲郎中,子軼、政、比黃門郎〔二〕。陰氏自建武以來,緣戚屬之故,世爲卿校,外典禁兵,內侍帷幄,賞賜恩寵,貴重當世。

〔一〕 範書陰識傳作“吳房侯”。又胡三省曰:“吳房蓋合吳城、房國以名縣也。”其屬汝南郡。袁紀作防侯,誤。

〔二〕 範書“政”作“敞”。

秋八月,蝗蟲飛過京都。

閏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太尉張酺與司空、司徒共上〔奏〕,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一〕,貶竇太后尊號,勿葬敬陵。百官言之者亦多。上手報酺 曰: “禮,臣子無貶親之義。今皇太后家雖不遵法度,然常欲自減損,奉事十年,恩不忍虧。案前世上官太后〔亦〕(子)奉終從義〔二〕,其勿複議。”丙申,葬章德 竇皇后。

〔一〕 皆據範書皇后紀補。又“司空”當在“司徒”之下。時司徒劉方,司空張奮。

〔二〕 據嚴可均校改。

隴西羌犯塞,執金吾劉尚將三萬騎擊平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有罪自殺。

初,梁貴人生和帝,竇後以爲己子,養而隱之。貴人者,梁竦女也。

永平初,竦兄陵鄉侯松因事徙邊,後詔書聽還本郡,闔門不出,作經書數篇,名曰七序。班固見而稱之曰:“昔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一〕,梁竦作 七序而竊位素餐者慚。”輕財好施,不治產業。兄嫂舞陰長公主振施諸梁,親疏有序,然猶獨敬異竦,衣裘品物事殊別。竦未嘗獨饗,常與宗族共之。竦少長京師, 逮父兄時遊士林,故不樂歸鄉里。雅有大志,每登高望遠,未曾不嘆息曰:“大丈夫居世,生當封侯,死當廟食。詩書足以自娛,州郡之職,但勞人耳。”竦生二男 三女,長男棠及翟,長女憑及二貴人〔二〕。

〔一〕 見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二〕 “憑”,蔣本據範書改作“ 嫕”。通鑑考異曰:“嫕”,袁紀皆作“憑”,是宋本即如是,而黃本亦然,故仍復其舊,以存異文。

初,馬太后〔求〕良家女〔一〕,貴人與姊以選入宮,得幸於帝,生和帝。竦不勝喜,與舞陰長公主私相慶,語泄,聞於竇氏。竇氏欲專名太子外家,心 惡梁氏,欲毀貶之。乃誣以惡逆,詔郡縣考竦,死獄中,家屬〔復徙九真〕〔二〕,舞陰公主居新野,使者護守之。〔三〕貴人與姊以憂死,葬禮有闕。

〔一〕 據範書補。

〔二〕 據範書梁竦傳及袁紀文義補。

〔三〕 範書作“坐徙新城”,注曰:“新城,今洛州伊闕縣也。”與袁紀異。

竇後崩,舞陰公主子梁扈遣從兄擅奏記三府曰〔一〕:“春秋之義,母以子貴〔二〕,漢家舊典也。今梁貴人親育聖躬,而不蒙尊號。”三府甫得記〔三〕,謝遣擅。太尉張酺獨見擅,具問之,曰:“此公之職,而梁氏之福也。”會以蝗飛過京師,召見對說,因具言擅記。上曰:“意雲如酺,不知葬禮有闕也?”對曰:“陵上宜置長史,加祠祭之禮,收錄諸舅,以 明親親〔四〕。”上覆曰:“於義如何?”酺曰: “今春秋之義,漢家有行事。梁、竇併爲名姓,保守河西,以忠獲封。竇憲兄弟不軌,太后謗議籍籍,聞於天下。姓族〔無〕(死)以逾梁氏〔五〕,加以親外家, 誠宜尊顯。”上曰:“非君孰爲朝廷思〔六〕!大家事籍籍〔七〕,君所知。”上深納酺言。會貴人姊憑上書曰:“同產女弟貴人前充後宮,蒙先帝厚恩,得見寵 幸,皇天所授,誕育陛下。爲竇憲兄弟譖虐,妾父竦冤死牢獄,骸骨不掩,母、孤弟遠徙萬里,獨妾遺脫,逃伏草野,常恐沒命,無由自達。值陛下神聖之德,統覽 萬機,憲兄弟皆已伏誅,海內曠然,各得其所。妾得蘇息,拭目更視,乃敢昧死自陳。妾竊悲死父既冤,不可復生,母年七十,遠在絕域,不知死生,願乞母、弟還 本郡,收葬竦骨。妾聞文帝既立,薄氏蒙榮〔八〕;宣帝繼統,史氏復興〔九〕。妾自悲有薄、史之親,獨不蒙外戚餘恩。”辭甚悲切,上惻然感悟,使中常侍掖庭 令雜訊問,憑辭語證明。

〔一〕 範書梁竦傳,“擅”作“□ ”。

〔二〕 隱公元年公羊傳曰:“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三〕 蔣本原闕“甫”字,南監本作“捕”,黃本作“補”,並無“三府”二字。疑“捕 ”、“補”均系“甫”之誤,其意言三府始得記,不敢受理,謝而遣之也。故補。

〔四〕 禮記中庸曰:“仁者人也,親親爲大。”又曰:“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

〔五〕 據果親王改。

〔六〕 “思”原誤作“恩”,逕改。

〔七〕 正字通曰:“宮中稱太后及皇后之無太后者,皆曰大家。”此乃和帝稱其生母梁貴人也。

〔八〕 史記外戚世家曰:文帝立,薄太后改號曰皇太后,弟薄昭封爲軹侯。“於是乃追尊薄父爲靈文侯,會稽郡置園邑三百家,長丞已下吏奉守冢,寢廟上食祠如法。而櫟陽北亦置靈文侯夫人園,如靈文侯園儀”。

〔九〕 漢書外戚傳曰:衛太子史良娣,宣帝祖母也,死於武帝末巫蠱事。宣帝即位,封史良娣母兄恭之三子爲侯:長子高爲樂陵侯,曾爲將陵侯,玄爲平臺侯,及高子丹以功德封武陽侯。史高後位至大司馬車騎將軍。

甲子,改殯梁貴人於承光宮,追尊爲皇太后,諡曰恭懷,葬於西陵。

上乃別見憑,憑具自陳說,上歔欷流涕,留憑宮中,連日不出,〔一〕賞財物第宅,旬月之間,貲累千萬。憑素有行,遂寵之,加號梁貴夫人,擢獎憑夫 調爲羽林佐監〔二〕。追加諡竦爲〔褒〕親愍侯〔三〕,遣中謁者迎竦喪於京師,改殯之,賜東園畫棺、玉匣,冢葬於西陵旁,上親臨送。徵竦妻子還京師。

〔一〕 範書梁竦傳作“連月不出” 。

〔二〕 調,樊調,南陽人,樊宏兄之曾孫。

〔三〕 按東觀記、謝承書、續漢書、範書皆作“褒親愍侯”據補。

宋貴人遇竇氏之譖,葬禮有闕,清河王慶涕泣不敢言,常私祭於室。及梁後改葬,慶乃上書求貴人冢,詔聽許。悲喜曰:“生雖不得供養,終得奉祭祀,私願畢矣。”

太尉張酺上疏乞骸骨,上使中黃門問疾,加以珍羞。酺稱篤,詔曰:“元首不明,黎民困窮。朕與君同其憂責,豈可引退邪?其勿復言。”是時酺子蕃以 郎侍講,上覆詔蕃曰:“陰陽不調,朝廷望公以爲憂,託病自退,潔己而已,誰當與朕同心者?非所望於公也。” 酺惶恐詣闕謝,因起視事。

酺自爲三公,父尚在。酺每遷,父輒自田裏來。適會歲臘,公卿罷朝,共詣酺父,上酒爲酺壽,極歡移日,當時以爲榮。

冬十月癸卯〔一〕,光祿勳呂蓋爲司徒。

〔一〕 是月丁卯朔,無癸卯。範書作十一月,甚是。

十一月丙寅,司空張奮老病致仕。壬申,太僕韓棱爲司〔空〕(徒)〔一〕。

〔一〕 據袁紀上下文及範書改。又東觀記、華嶠書、範書“棱”均作“棱”。王先謙曰: “官本‘棱’皆從木,此或從禾,乃俗體字。”按王說蓋本廣韻。又按範書均作十二月事,袁紀誤。

奮在家上疏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一〕又曰:‘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二〕先王之道,於斯爲盛。故曰:‘ 禮樂不興,刑罰不中,民無所措手足。’〔三〕漢既受命,禮樂宜作,圖讖明文若是,以先帝聖德遠監,每存禮樂,衆儒不達,多生駭異。臣累世輔位〔四〕,而漢禮樂未定,誠切以爲憂。負臣犬馬齒盡,誠冀先死及見禮樂之定。”上善之。

〔一〕 見孝經廣要道章。原文後句居前。

〔二〕 出禮記樂記。

〔三〕 出論語子路。孔子語。

〔四〕 李賢曰:“奮七代祖湯,武帝時爲御史大夫;代祖子儒,宣帝時爲衛將軍領尚書;純,光武時爲司空。”又範書本傳曰:‘自昭帝封安世至吉,傳國八世,經歷篡亂,二百年間,未嘗譴黜,封者莫與爲比。”

十年(戊戌、九八)

夏五月,封梁〔棠〕(堂)爲樂平侯〔一〕,雍爲乘氏侯,翟爲單父侯,位特進。〔棠〕(堂)等自九真還,過長沙,迫從竇瑰,令自殺。

〔一〕 範書“梁堂”作“梁棠”。袁紀上文亦同,皆正之。

秋九月庚戌,初復□犧官〔一〕。

〔一〕 按廩犧官,原屬大司農,中興後屬河南尹,六百石,掌祭祀犧牲雁鶩之屬。見續漢百官志。

冬十二月戊辰〔一〕,梁王暢薨,諡曰節王。

〔一〕 範書作“戊寅”,未詳孰是。

王母陰貴人,有寵於明帝,暢尤愛幸,國土租入,倍於諸國。章帝立,緣明帝意,賞賜恩寵,務加篤厚,乃封暢舅陰棠爲西陵侯。暢性聰慧,然少驕貴, 頗不遵法度。暢常夢見星宿,從官卞忌自言善占夢,又能使六丁神,暢使忌占夢卜筮。又使乳母王禮、侍史李阿與忌祠祭求福,言王當爲天子,暢心喜。永元初,豫 州刺史舉奏暢,考訊辭不服。有司請徵暢詣獄,天子以加恩不忍聽。復奏徙九真,有詔削城武、單父二縣。暢懼,上疏辭謝曰:“臣天性狂愚,少長深宮。從官、侍 史利臣財物,暢無所照見,與相然諾。不自知,陷死罪,自負自悔,無所復及。陛下聖德弘裕,枉法赦臣,上念以負先帝,而令陛下收恥天下,誠無氣以息,筋骨不 相連。臣暢知大貸不可再得,束身不敢復出入。乞裁食睢陽、谷熟、虞、蒙、寧陵五縣,還餘所食四縣。臣暢小妻三十七,願還其無子者。選擇謹敕奴婢三百人,其 餘所受虎賁、官騎、鼓吹、蒼頭、兵弩、廄馬皆上還本署〔一〕。陛下加大恩,開臣自悔之門,假臣小善之路,令天下知臣得去死就生,頗能自悔。若不聽許,臣實 無顏以久生,下入黃泉,無以見先帝。”詔曰:“唯王至親之屬,純淑之美,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紛紛,彰於內外。今王深思悔過,以自克責,朕惻然傷 之。傳曰:‘克己復禮,天下歸仁。’〔二〕其安心靜意,茂休厥德,強食自愛,其何讓哉!”暢固請,章數十上〔三〕,卒不許。

〔一〕 胡三省曰:“虎賁士,屬虎賁中郎將。官騎,騶騎也。漢官儀曰:騶騎,王家名官騎,與廄馬皆屬太僕。鼓吹,屬黃門。倉頭,奴婢,屬永巷、御府、奚官等令。兵弩,屬考工令。各有本署也。”

〔二〕 見論語顏淵。其言“傳曰” ,乃昭公十二年左傳曰:“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信善哉!’”可見古有此言,孔子用之,演爲“克己復禮,天下歸仁”。

〔三〕 範書作“數上”,無“十” 字。

十一年(己亥、九九)

春三月〔一〕,遣使行郡國,水旱災貧不能自存者廩貸穀食,令山林池澤勿收假稅。

〔一〕 範書和帝紀作“二月”。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十二年(庚子、一〇〇)

春三月,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二斛,博士弟子布三匹。

夏閏四月戊辰,南郡秭歸山崩,壓殺百餘人。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初,太尉張酺與司隸晏稱會於朝堂,酺從容謂稱曰:“三府掾史,多非其人。”既罷,稱奏令三府長吏各實其掾史。酺以恨稱。會復共謝,以責稱。稱辭 色不順,酺怒,廷叱之,稱乃奏酺以爲怨望。上以酺先帝師,優遊不斷,詔公卿廷議之。司徒呂蓋以爲:“酺知公門有儀,不屏氣鞠躬,而作色大言,不可示四 方。”乃策免酺曰:“詩云:‘節彼南山,惟石巖巖,赫赫師尹,民具爾瞻。’〔一〕今君在位,八年於茲。‘康哉’ 之歌〔二〕,既無聞焉。而於兩觀之下,有醜慢之者,傷南山之體,虧穆穆之風〔三〕,將何以宣示四方,儀刑百寮!履霜如冰〔四〕,朕甚懼焉。君其上太尉印 綬。君自取之,靡有後言。”

〔一〕 見詩小雅節南山章。言尹居三公之位,天下之民皆視其所爲。此喻三公當爲吏民表率之意。

〔二〕 書益稷曰:“乃賡載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三〕 前引詩小雅節南山鄭箋:“ 喻三公之位,人所尊嚴。”又穆穆,美也。詩魯頌泮水曰:“穆穆魯侯,敬明其德,敬慎威儀,維民之則。” 張酺身爲三公之首,而廷爭失儀,難爲民法則,故帝言其傷體虧風,而黜免之。

〔四〕 易坤卦曰:“履霜堅冰至。 ”孔疏:“所謂陰道初雖柔順,漸漸積着,乃至堅剛。 ”

九月,太尉張酺策免,歸里舍,謝遣門生,闔門不通賓客。中郎將敞等多言酺公直忠正,不宜久棄草廬,上亦雅重之。數年。復以酺爲光祿勳。

丙辰,大司農張免爲太尉〔一〕。

〔一〕 範書和帝紀作“丙寅”。

冬,西域蒙奇、兜勒二國內屬。

十三年(辛丑、一〇一)

秋九月,詔曰:“水旱不節,蝗螟茲生。令天下田租皆半入,被災者除之。貧民受貸種食,皆勿收責。”

冬十月,安息國獻師子,大雀〔一〕。

〔一〕 範書和帝紀作“十一月”。

班超上書求代,曰:“臣聞太公封齊,五世葬周,故狐死首丘,〔一〕代馬依風〔二〕。夫周齊同在中土千里之間,爾況於萬里絕域,小臣能無依風首丘 之思哉?蠻夷畏壯侮老,自其天〔性〕(姓)。〔三〕臣犬馬齒殲,常恐奄忽僵仆,孤魂棄捐。臣義不營私,竊恐後世以臣爲沒西域。不敢望到酒泉郡,但願生入玉 門關,以示邊境〔四〕,威外夷。臣老病衰困,冒死瞽言,謹先遣子勇隨獻物入塞。以臣生在,令勇見中土。”

〔一〕 禮記檀弓上曰:“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疏曰:“狐死所以正首而向丘者,丘是狐窟穴根本之處,雖狼狽而死,意猶向此丘,是亦有仁恩之心也。”

〔二〕 李賢曰:“韓詩外傳曰:‘ 代馬依北風,飛鳥揚故巢’也。”惠棟曰:“呂氏春秋曰:‘馬郡宜馬,代君以善馬奉襄子。’高誘曰:‘冀之北土,馬之所生,故謂代爲馬郡也。’”

〔三〕 據黃本改。

〔四〕 “示”字蔣本原闕,據黃本補。

超妹昭懼超遂死於邊,上書曰:“妾同產兄西域都護超,捐軀爲國,以功自效。賴陛下神靈,得待罪沙漠,至今積三十年矣。骨肉妻子,生不復相識,時 人士衆,皆已死亡。超年至七十,衰老被病,扶杖而行,雖以竭盡其力,以報大恩,迫於歲暮,犬馬齒盡。蠻夷之性,悖逆侮老,恐開奸宄之源,生逆亂之心,而公 卿大夫鹹懷一切,而莫肯遠慮。如有卒暴,超之氣力不能從心,即恐上損國家累世之功,下棄忠臣竭力之用,以榮爲辱,誠可痛也。故超萬里歸誠,自陳苦急,延頸 逾望,三年於茲。超有書與妾生訣,恐不復相見。妾誠傷超以壯年竭力忠孝於沙漠,罷老則使捐棄於曠野〔一〕,誠可哀憐。如不蒙救護,超後有一旦之變,冀幸超 家得蒙趙母、衛姬先請之貸〔二〕。”書奏,上感其言,乃徵超還,以校尉任尚代超。

〔一〕 罷,疲之或字。

〔二〕 李賢曰:“趙母,謂趙奢之妻,趙括之母也。懼括敗,先請得不坐。事見史記。衛姬者,齊桓公之姬,桓公與管仲謀伐衛,桓公入,姬請衛之罪。事見列女傳。”

超到,拜射聲校尉。數月,薨〔一〕。朝廷愍惜之,賵贈甚多。子勇復有功西域。

〔一〕 範書班超傳作“十四年八月至洛陽,拜爲射聲校尉”,“其年九月卒”,與袁紀作 “數月”異。

初,尚與超書〔一〕,曰:“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而小人猥承君後,任重慮淺,宜有以誨之。”超曰:“任君數當大位,豈班超所能及哉!必不得已, 願進愚言。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順孫,皆以過補屯部。蠻夷獸心,難養易動。今君性嚴急,清水無大魚〔二〕,將軍宜寬小過,總大綱而已。”尚私謂所親曰:“我 以班君當贈以奇策,今所云平平耳。”尚後竟遭邊禍,如超所言。

〔一〕 範書作“與超交待,尚謂超曰”云云,與袁紀作“與超書”異。

〔二〕 孔子家語:“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袁宏曰:古之有天下者,非欲制御之也,貴在安靜之。故修己無求於物,治內不務於外。自小至大,自近及遠,樹之有本,枝之有葉。故郊畿固而九 服寧〔一〕,中國實而四夷賓。夫唐虞之盛,德澤之濃,正朔所及,五千而已〔二〕。自此以外,羈縻而弗有也。三代建國,弗勤遠略。岐、邠、江、淮之間,習其 故俗;朔野、遼海之域,戎服不改。然而冕旒端委,南面稱王,君臣泰然,不以區宇爲狹也。故能天下乂安,享國長久。至於秦漢,開其土宇,方於三五之宅 〔三〕,故以數倍矣。然顏瞻天下,未厭其心,乃復西通諸國,東略海外。故地廣而威刑不制,境遠而風化不同,禍亂荐臻,豈不斯失!

〔一〕 周禮夏官職方氏曰:“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 採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此乃理想化的疆界版圖,九服 實指諸藩屬。

〔二〕 書益稷曰:“弼成五服,至於五千。”“五千”,即方五千裏之意。

〔三〕 王先謙引劉奉世曰:“三五似指三世、五世而言,謂文武之時也。”

當世之主,好爲身後之名;有爲之人,非能守其貧賤。故城外之事興,徼倖之人至矣。夫聖人爲治,貴英才,安天下,資羣才,故徼倖之人,王制之所去也。班超之功,非不謂奇也,未有以益中國,正足以伏四夷,故王道所不取也。

戊辰,司徒呂蓋老病致仕。

十二月丁丑,光祿勳魯恭爲司徒。

恭字仲康,右扶風平陵人也。父武陵太守,卒官時恭年十二,弟丕年七歲,晝夜號泣,哀動路人,郡吏贈送,一皆不受,處喪如禮,鄉里奇之。年十五, 與弟俱居太學,詣博士受業,閉門講誦,不隨儔黨〔一〕,兄弟知名,爲學者所宗。扶風數以禮請,謝而不應。母強遣之,不得已而去,同業隨之者,前後盈路。恭 乃始爲新豐教授〔二〕。以丕年小,欲就其名,常託病不仕。及丕舉方正,乃始爲郡吏。

〔一〕 不隨儔黨,即不與人交之意,即範書“絕人間事”也。

〔二〕 範書魯恭傳作“因留新豐教授”,可知恭未赴郡任職,留新豐私授門徒。疑袁紀“ 以丕年小,欲就其名,常託病不仕”句當移至“扶風數以禮請”之上,文意始通。

闢太尉掾〔一〕,遷中牟令。民李勉爲母所言,恭召就責問,因爲陳父母恩德,勉慚悔返。恭爲政專以德化,不任刑罰。敕令亭長還牛〔二〕,亭長不 還,如是者三,遂不還。恭涕泣曰:“德化不行也。”欲解印綬去。掾吏涕泣固爭,亭長即還牛,詣獄參罪,恭貰出不問,於是吏民敬信,皆不忍欺。

〔一〕 範書作太傅趙熹聞而闢之。按熹任太尉時,恭及弟丕居太學習魯詩,未嘗應徵闢,疑袁紀“太尉”系“太傅”之誤。

〔二〕 蔣校以爲當依範書作“召亭長敕令還牛”,黃本作“亭長敕令還牛”,疑其上脫“ 召”字。

是時天嘗蝗,獨不入中牟界。河南尹袁安恐有不實,使部掾肥親案行之,皆如所言。恭隨親行阡陌,坐桑下,雉過止其側。旁有小兒,親曰:“兒,何不 擊雉?”小兒曰:“雉方將雛雊。”親默然而起曰:“今來考君之短耳,蟲不犯境,此一異也;化及鳥獸,此二異也;豎子有仁心,此三異也。府掾久留但擾賢 〔者〕〔一〕。”因還府以狀白安,安美其治。是年嘉禾生縣庭中,安具以狀上。詔舉賢良方正,恭薦中牟人王方,天子徵方公車,禮之與公卿舉賢者同。

〔一〕 據東觀記補。

上即位,徵爲博士、侍中,車駕每出郊廟,恭常陪乘。上顧問之,語及政治,有便於民者,無所隱諱。

十四年(壬寅、一〇二)

春二月,修西海郡〔一〕。

〔一〕 西海郡,漢平帝元始四年置,此乃復置也。

三月戊辰,上臨辟雍,亭射,大赦天下。

夏六月,封中常侍鄭衆爲列侯,賞討竇氏之謀也〔一〕。

〔一〕 衆封鄛鄉侯,食邑千五百戶。宦官封侯自此始。

衆,南陽人。明帝時以謹慎事太子家。章帝即位,爲中常侍。竇憲專權,內外螘附,衆獨不交結,一心王室。竇氏既誅,遷大長秋。天子常與謀國事,閹官專權自衆始焉。

辛卯,皇后陰氏廢。初,後與外祖母鄧祀咒詛〔一〕,詔中常侍張禎〔二〕、尚書陳褒於掖庭窮治其獄。父綱自殺,兄軼等徙合浦,母及後二姨母徙日南。祀等內外親皆免歸本郡〔三〕。

〔一〕 範書及續漢書“鄧祀”均作 “鄧朱”。

〔二〕 範書皇后紀作“張慎”。

〔三〕 範書皇后紀曰:“軼、敞及朱家屬徙日南比景縣。”陰識傳亦同。又曰軼乃後之弟。與袁紀均異。

冬十月辛卯,立皇后鄧氏。

後,鄧訓女也。訓閨庭甚嚴,諸子進見,未嘗賜席,至於後,事無大小,每輒諮之。弟邠曰:“平生不與諸男語,今豈年衰邪?”訓曰:“我不衰,是女 也雖小,諸兒無及者,必有益於我家,是以奇之。”初,鄧禹佐命,位冠諸臣,常言曰:“我常將百萬衆,秋毫不犯,未嘗妄殺一人,子孫必當大興。”訓嘗爲謁 者,治石臼河甚有方,活數千人。謂弟邠曰:“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豈其然乎?〔一〕”訓生五男三女,長男騭,次京,次悝,次弘,次閶〔二〕;長女燕, 次綏,即後也,次容。

〔一〕 範書“弟邠”作後叔父“陔 ”。

〔二〕 黃本此“閶”作“誾”,下與蔣本俱作“闓”。按:範書作“閶”,太平御覽卷二二一引東觀記亦同。通鑑考異曰:“袁紀前作‘閶’,後作‘闓’。”據此則宋本已有誤“閶”爲“闓”者,今逕改作“閶”。

後年五歲,祖母爲翦發,老人目冥,並中後額,忍痛不言,一額盡傷。左右怪而問之,後曰:“大夫人慈恩爲斷髮,難傷老人意,故忍之耳。”後姊燕早 卒,有遺腹女娥在襁褓。後年十二,傷娥早孤,躬自養撫,由爲閨門所敬。與叔父邠及諸兄語,常問祖父禹爲布衣佐命時事。邠爲說結髮殖業,着名鄉閭。遭世祖龍 飛,杖策歸德,征伐四方,天下大定。功成之後,閉門自守,事寡姊盡禮敬,訓子孫有法。遭光武皇帝憂,悲哀吐血,因發病薨。後未嘗不嘆息流涕,言:“

立 德之苦,乃至於斯。”後通論語,志在經書,不問家事。後母非之曰:“女人書足註疏,通一孝經而已。今不務女工,長大寧舉博士邪?”後不欲重違母意,晝則修 女工,夜則讀經傳,宗族皆號曰“諸生”。初,相工蘇大遍相家人,至後,大驚曰:“此成湯之骨法也,貴不可言。”室家乃竊喜,而不敢傳。

後長七尺二寸,年十六,以選入掖庭,爲貴人。承事陰後,夙夜競競,撫接同列,常克己以下之,遂有寵。每疾,上輒令母兄入侍醫藥,不拘以日數。後 輒言:“外家久在省中,上令陛下有私妾之譏,下令妾被內顧不知足之謗,上下有損,誠不願也。”上曰:“他人以數入爲榮,而鄧貴人反爲憂,誠難及也。”諸貴 人競自修飾,後獨衣不求彩裳,令侍者齎羸衣,設與陰氏同服,即時解易,不欲同服,避正適也。上乃嘆曰:“修德之苦,乃如是也。”上每訪問政事,謙退不敢 對,欲令陰後得進,不獲已然後塞所問。陰後短小,舉止時〔有〕失儀〔一〕,左右掩口而笑,後獨愴然不樂,爲之隱諱,若己之失。及與陰後進止,不敢正立,坐 則爲之僂,所以苦心曲體,勞謙甚至,上愈重之。後每當進見,輒以疾退。御左右,常爲上言繼嗣不多,當普施恩惠,以獲子孫,發言懇惻,形於顏色。

〔一〕 據御覽卷三七八引袁紀補。

陰後素妒,見後寵甚多,設方巧欲以危後。上嘗病,陰後曰:“

我得意之後,皆當夷滅之。”後恐舉宗受禍,流涕曰:“竭節以事陰後,可謂 至矣,竟不爲所佑,而當獲罪於天,無相禱〔一〕。婦人雖無從死之節,然越姬有必死之志〔二〕,上可以報上厚恩,次可解宗親之禍,下不令陰氏有人豕之譏 〔三〕。”即欲飲藥。會宮人救止,因詐言“屬有來者〔四〕,陛下病以差”。信以爲然,故止。其後宮人告陰後巫事蠱,後涕泣救護,無所不至。自陰後之廢,上 嘆曰:“

聖後之尊,與帝同體,承宗廟母,天下誰能當之?唯鄧貴人德冠後庭,爲能光之耳。”

〔一〕 論語八佾:“子曰:‘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二〕 李賢引列女傳曰:“楚昭王姬,乃越王句踐之女。王病,周太史建言移病於將相,王曰:‘將相於孤,猶股肱也。’不聽。姬聞之,以死許昭王‘願與子生死若此’之信。”

〔三〕 高祖死,呂后令斷戚夫人手足,去眼,輝耳,飲喑藥,使居廁中,名之曰“人彘” 。事見史記呂太后本紀。

〔四〕 胡三省曰:“屬,會也。”

初,陰後時諸家四時貢獻,以奢侈相高,器物皆飾以金銀。後不好玩弄,珠玉之物,不過於目。諸家歲時裁供紙墨,通殷勤而已。後自入宮後,遂博覽五 經,百家圖讖,無不畢覽,善易及陰陽占候希有者。上每欲官秩後諸兄,輒推誠固讓,自抑爲務,故騭終帝世,不過虎賁中郎將。騭虎賁郎時,京、悝、弘、閶黃門 郎。京早卒,贈以騎〔都〕尉印綬〔一〕。

〔一〕 袁紀誤脫“都”,補之。

丁酉,司空韓棱薨〔一〕。大司農徐防爲司空。

〔一〕 範書和帝紀作“司空巢堪罷 ”。

棱字伯師,潁川舞陽人。幼失父母,與孤弟居,壯大,推家財數百萬與從昆弟,鄉里高之。仕郡至功曹,太守葛興疾,錯亂,棱輔助經年〔一〕,政令無 闕。興子嚐出教轉吏〔二〕,棱封還不聽。訟書以棱掩蔽興疾,專郡事,不得復爲吏〔三〕。後解禁網,闢司空府,稍遷至尚事令,在機密,數爲忠言,進用良吏。 章帝以棱憂國忘家,夙夜匪懈,數賞賜之。是時,郅壽、陳寵俱爲尚書,皆以才能見重。帝賞三人寶劍,手自題其名:“韓棱龍泉、郅壽漢文、陳寵鍛成〔四〕。” 論者以爲棱淵深有謀,故得龍泉;壽含章明達,故得漢文;寵敦樸內濟,故得鍛成。

〔一〕 惠棟曰:“漢典:吏病百日應免。故棱代之視事也。”

〔二〕 轉吏,範書作“欲署吏”。

〔三〕 乃葛興子因怨者告之,故棱遭禁錮。

〔四〕 按東觀記、謝承書、漢官儀皆作“鍛成”,唯範書作“椎成”。據蒼頡篇,鍛可作椎解,然字不得通,袁紀是。

防字謁卿,沛國銍人也。矜嚴有容貌。初爲郎,明帝見而異之,權爲尚書郎,在臺閣十餘年,未嘗有過。稍遷至少府、大司農,憂勤於政事,所在着名跡。

十五年(癸卯、一〇三)

春二月,出廩貸郡國被災貧民各有差。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蝕之。

冬十月戊申,行幸章陵,祠舊宅園廟。

戊午,行幸雲夢。

是時,廣〔漢〕(陵)人王渙爲洛陽令〔一〕,治有異跡。初,渙遊俠尚氣,晚節好儒術,爲治脩名責實,抑彊扶弱,並官職,吏輒兼書佐,小史無事, 皆令讀孝經。病卒官,百姓無老幼,皆叩心泣涕,相賦斂爲祭者數千人。渙喪當還鄉里,新安道以西道旁,往往會聚設祭。吏問其故,盛言平常〔到〕洛〔二〕,爲 吏卒所抄奪;王君到洛,不復侵擾,故欲報恩,後民思其德,爲立祠安陽亭西,每有酒食,輒絃歌薦之。

〔一〕 範書作“廣漢郪人”,華陽國志亦言渙蜀人,字稚子。按廣陵屬揚州,喪還鄉里當東南去,袁紀卻言西行,則“陵”乃“漢”之誤無疑矣,故正之。

〔二〕 據文意補。範書作“鹹言平常持米到洛”。

十六年(甲辰、一〇四)

二月,以兗、豫、徐、冀民谷不登,遣三府掾分行貧民〔一〕,勸民盡地利,貧無所耕者爲僱〔牛直〕〔二〕。

〔一〕 “遣三府”原誤作“三遣府 ”,據陳澧校改。

〔二〕 據範書和帝紀補。

夏,客星入紫微宮。

秋七月辛酉,司徒魯恭策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爲司徒。

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

酺病困,敕其子曰:“顯節陵掃地露祭,欲率天下以儉也。吾爲三公,不能使從制,豈可犯之乎?無起祠堂,露祭而已。”上聞酺薨,愍焉縞素,即賜以印綬、冢塋,恩寵隆加於相。

酺字孟侯,汝南細陽人。永平中,崇尚儒(術)學,自皇太子,諸王侯及〔功〕(大)臣子弟,莫不受經。又爲外戚樊氏、郭氏、〔陰氏〕、 馬氏諸子弟立學,號曰四姓小侯。置五經師,酺以明經充焉〔一〕。除廣平郎中〔二〕,每朝會進見,輒講於上前,辭義高亮,音動左右。上新即位,應在祠,朝廷 爲出爲外郡。內不自得,上疏願留左右。上不聽,賜錢三十萬,丞發之官。酺雖儒者,剛而有斷,下車擢用賢俊,挫擊豪彊,旬月之間,郡中肅然,酺既出,上見諸 王師傅曰:“東郡太守張酺講授畢,輒諫正誾誾,時有小善,稱之不已,〔三〕忠言謇謇,有史魚之風〔四〕。”

〔一〕 以上均據範書明帝紀注引袁紀刪補。

〔二〕 範書張酺傳作“除爲郎”。按廣平國於建武十三年省,明帝時不當有廣平郎中一職,且酺時授皇太子經書,更不當爲王國之郎,袁紀誤。

〔三〕 疑“稱之不已”四字當移“ 史魚之風”下。

〔四〕 論語衛靈公曰:“子曰:‘ 直哉子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史魚,即衛大夫史□也,正直無私,不隨世阿屈。

初,賈〔逵〕(遠)明古學〔一〕,曹酺制漢禮,酺常非之。及爲太尉,上疏陳其不可,書五奏,上知酺守學不通〔二〕,寢其奏。

〔一〕 逵、遠形近而誤。

〔二〕 言守其家學師法,不博通諸家之言,尤不讀古文學。

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爲司徒,大鴻臚陳寵爲司空。徵鉅鹿太守魏霸爲將作大匠。

霸,濟陰人也。少失父母,兄弟同居數十年,妻子數執勤苦,動則推讓。爲郡〔一〕,妻子不之官。霸以兄嫂勤〔苦〕〔二〕,而己獨榮樂,常衣布蔬 食,敕妻子親之耕蠶,與兄弟子侄同勞逸。爲〔政〕寬恕而已〔三〕,不求備於一人。掾吏有過,輒私責改,不改,休罷之,終不暴揚其惡。吏有相譖者,輒嘆息 曰:“某甲賢者也,不及人短,太守以是重之。”其人慚責,自引退,郡中化之,皆和睦。後拜太常,以病致仕,爲光祿大夫。霸妻死,長兄伯爲霸取妻,送至官 舍。霸笑曰:“年老,兒子備具,何養他家婦邪?”自入拜其妻曰:“夫人視老夫何(空)中,直而空遠來〔失〕(使)計,義不相屈。”〔四〕即拜而出。妻慚求 去,遂送還之。

〔一〕 東觀記曰“爲鉅鹿太守”。

〔二〕 據東觀記補。

〔三〕 據陳澧校補。

〔四〕 東觀記作“夫人視老夫復何中,而遂失計,義不敢相屈”。據此袁紀“何空”之“ 空”系衍文,而“使”乃“失”之訛。

匈奴北單于遣使奉獻。

元興元年(乙巳、一〇五)

春三月,追爵諡皇后父鄧訓爲平壽敬侯。司空寵以非舊典也,太尉張禹、司徒徐防以爲宜封,爭之連日,乃從禹、防議。由是虎賁中郎將有恨寵〔一〕。

〔一〕 虎賁中郎將,鄧騭也。

夏四月,封鄧禹、馮魴後爲列侯〔一〕。

〔一〕 按範書和帝紀無此文,而鄧禹傳曰:“永元十四年,陰皇后巫蠱事發,幹從兄奉,以後舅被誅,幹從坐,國除。元興元年,和帝復封幹本國,拜侍中。”幹,鄧禹長子震之嗣子也。然封馮魴後之事無考。

丙午,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和帝紀作“庚午”。按是月甲申朔,無庚午日,範書誤。

五月癸酉,扶風、雍地震。

十二月辛未,帝崩於嘉德殿〔一〕。

〔一〕 東觀記、範書均作“章德前殿”。

初,數失皇(太)子,養於民間〔一〕,羣臣無知者,莫不惶懼。鄧後乃收皇(太)子於民間。皇子勝長,有疾;皇子隆生百餘日,後養之。太后乃引兄 等定策禁中,立隆爲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太后攝朝。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封皇子勝爲平原王。

〔一〕 按範書鄧皇后紀言“長子平原王有疾,而諸皇子夭沒前後十數,後生者輒隱祕養於人間”。時未立皇太子,袁紀兩“太”字皆系衍文。

詔曰:“昔唐虞之盛,猶待四輔〔一〕;周文之寧,實在多士。〔二〕漢興,舊制咸宜保傅,並建左右,以參聽斷。太尉禹三世在位,黃髮罔愆〔三〕;司徒防竭力致身,先帝嘉之。其以禹爲太傅,防爲太尉,參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政)〔四〕。”

〔一〕 禮記文王世子曰:“虞、夏、商、周,有師保,有疑丞,設四輔及三公。”

〔二〕 詩大雅文王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

〔三〕 詩魯頌閟宮曰:“黃髮臺背。”又曰:“黃髮兒齒。”箋雲:“皆壽徵也。”按黃髮,長者之象也。又罔,無也;愆,愆之俗字。罔愆,無過失也。

〔四〕 據書鈔五九引應劭漢官儀所載之殤帝策刪。

初,郡國定符瑞八十餘品,和帝恐虛妄,抑而不宣。

後漢孝殤皇帝紀卷第十五

延平元年(丙午、一〇六)

春正月癸卯,光祿勳梁鮪爲司徒。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於順陵〔一〕。

〔一〕 範書殤帝紀作“慎陵”。注曰:“俗本作‘順’者,誤。”按劉攽東漢刊誤曰:“ 案皇后紀,和熹皇后葬順陵,以爲皇后紀誤。而靈帝父孝仁皇稱慎陵,世數不遠,陵名必不相襲。參校前後,孝和實葬順陵,言慎乃更爲誤耳。”按御覽卷九一引東 觀記正作“順陵”,範書及李賢注誤也。

初,賜周、馮貴人歸園。太后詔曰:“朕與貴人託配後庭,十有餘年。上天不弔,先帝早棄天下,孤心煢煢〔一〕,無所瞻仰。貴人當以舊典分歸外園〔二〕,相戀之情,感增悲嘆,燕燕之詩,曷能喻焉〔三〕?其賜貴人青蓋車,驂馬各一〔四〕,黃金四十斤〔五〕,雜彩三千匹。”

〔一〕 李賢曰:“煢煢,孤特之貌也。詩曰‘煢煢在疚’。”

〔二〕 此句原作“貴人當以舊歸典分園外”,據範書和熹鄧皇后紀以正之。

〔三〕 李賢曰:“詩邶鄘序曰‘衛莊姜送歸妾也。’其詩曰:‘燕燕于飛,差池其羽。之子于歸,遠送於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

〔四〕 鈕永建曰:“鄧皇后紀作‘ 其賜貴人王青蓋車、採飾輅、驂馬各一駟’。考王青蓋車見續漢輿服志,採飾輅未詳。輿服志雲‘大貴人、貴人公主、王妃、封君油畫軿車。大貴人加節畫輈。皆右 騑而已’。雲‘油畫’,雲‘畫輈’,疑即採飾輅。雲 ‘右騑而已’,見此車無左驂,故賜驂爲殊禮。範書雲各一駟者,兼王青蓋車驂車而言也。紀文脫誤,誼不可通。”

〔五〕 範書皇后紀作“三十斤”。

初,和帝宮人吉成,成御者志恨成,乃爲相人,書太后姓字埋之。事下掖庭考驗,皆以吉成所爲。太后獨念吉成“我待之有恩,雖下賤猶人,託賴上在時,未嘗聞有惡言,今我遇過於平常,何緣生此,不合人情” 。即自呼見,反覆實劾,果其御者所爲。

夏四月,虎賁中郎將鄧騭爲車騎將軍。

初,騭與同郡袁良爲布衣之交,及騭當路,欲延良共議世事,良謝而絕之。

司空陳寵薨。

寵字昭公,沛國〔洨〕(佼)人也〔一〕。曾祖父鹹,成哀間以律令爲尚書,常誡子曰:“爲人議法,當依於輕,雖有百金之利,慎無案人也。”王莽之 誅何武、鮑宣,鹹乃嘆曰:“易稱‘君子見機而作,不俟終日’〔二〕,吾可逝矣。”即乞骸骨。莽篡位,召鹹爲掌寇大夫,謝病不肯應。時鹹三子皆在位〔三〕, 乃悉令去官,父子相與歸田,斂家中律令文書壁藏之。寵父躬復以律令爲廷尉監〔四〕。

〔一〕 據範書、續漢郡國志改。

〔二〕 出易繫辭下。疏曰:“君子既見事之幾微,則須動作而應之,不得待終其日。言赴幾之速也。”

〔三〕 鹹三子,參、豐、欽也。

〔四〕 躬乃欽之子,建武初爲廷尉左監。

寵少習家法,闢太尉鮑昱府〔一〕。是時三府掾屬以不肯親事爲尚,專務交遊。寵嘗以事君之義,當供所職,以佐政治,何得但出入養虛。故獨勤心於 事,數爲昱陳當世治化。昱高其能,使掌天下獄訟,所平決無不壓伏。寵以律訟多錯,不良吏得生因緣致〔輕〕重〔二〕,乃爲撰科條辭訟比例,使事類相從,以塞 奸源。其後公府奉以爲法。寵雖〔傳〕(傅)文法〔三〕,然兼通經籍,奏議溫邃,號爲名相。子忠,字伯〔始〕〔四〕,傳家業,〔收〕才能甚有聲譽〔五〕。

〔一〕 鈕永建曰:“陳寵傳‘太尉 ’作‘司徒’。按鮑永傳,永平十七年,昱代王敏爲司徒。建初四年,代牟融爲太尉,六年薨。是昱先爲司徒,終於太尉。章懷注引東觀記雲,時司徒辭訟久者至數 十年,比例輕重,非其事類,錯雜難知。昱奏定辭訟比七卷,決事都目八卷,以齊同法令,息遏民訟也。考陳寵傳,寵闢司徒鮑昱府,時司徒辭訟久者數十年,事類 混錯,易爲輕重,不良吏得生因緣。寵爲昱撰辭訟比七卷,決事科條,皆以事類相從,昱奏上之。據此則昱爲司徒時所上辭訟比七卷、決事都目八卷,即陳寵所撰, 昱之闢寵,其在司徒府無疑。紀文作太尉,誤。”

〔二〕 據東觀記、範書補。

〔三〕 據黃本改。

〔四〕 據範書補。

〔五〕 據範書補。

五月辛卯,大赦天下。

壬辰,河東恆山崩〔一〕。

〔一〕 續漢五行志與袁紀同,而範書殤帝紀作“垣山崩”。洪亮吉以爲恆山在上曲陽,不屬河東,應如殤紀作“垣山”爲是。其說是。按續漢郡國志,河東郡有垣縣,縣有王屋山。注引博物記曰:“ 山在東,狀如垣。”則垣山即垣縣王屋山。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爲司空。

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思惟愆失,深自克責。新遭大憂,接以未和,徹膳擯服,庶有益焉。其減太官、上方諸服御靡麗難成之物。”

丁卯,詔免掖庭宮人六百餘人皆爲庶人。

尚敏上疏陳興廣學校曰〔一〕:“臣聞五經所以治學爲人,五經不修,世道陵遲,學校不弘,則人名行不廣。故秦以坑儒而滅,漢以崇學而興。所以罔羅 天下,統理陰陽,彌綸治道,而示民軌則也。光武中興,修繕太學,博士得具,五人五經〔二〕,各敘其義,故能化澤霑洽,天下和平。自頃以來,五經頗廢,後進 之士,趣於文俗,宿儒舊學,無與傳業。由是俗吏繁熾,儒生寡少。其在京師,不務經學,競於人事,爭於貨賄。太學之中,不聞談論之聲;從橫之下,不睹講說之 士。臣恐五經六藝,浸以陵遲;儒林學肆,於是廢失。所以制御四夷者,以有道德仁義也。傳曰:‘王者之臣,其實師也。’言其道德可師也。今百官伐閱,皆以通 經爲名,無一人能稱。孔子曰:‘無而爲有,虛而爲盈,難乎有恆矣。’〔三〕自今官人,宜令取經學者,公府孝廉皆應詔,則人心專一,風化可淳也。”

〔一〕 尚敏,範書無傳,不詳邑里生平,此疏僅見袁紀。

〔二〕 範書儒林傳序曰:“於是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秋嚴、顏,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總領焉。”袁紀作“五人五經”當有脫誤。

〔三〕 見論語述而。

於是詔曰:“易稱‘天垂象,聖人則之’。又云 ‘聖人之情見於辭’〔一〕。然則文章之作,將以幽贊神明,變暢萬物。秦燔詩書,禮毀樂崩。大漢之興,拾而弘之。至乎元康、五鳳之間〔二〕,英豪四集,文章 煥炳,六經之學,於斯爲盛。自頃以來,學者怠惰,遂以陵遲,宜令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隱逸大儒,碩德高操,以勸後進。”

〔一〕 易繫辭曰:“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僞,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

〔二〕 元康、五鳳皆宣帝時年號,公元前六五年至前五四年間。漢書儒林傳曰:“初,書唯有歐陽,易楊,春秋公羊而已。至孝宣世,復立大小夏侯尚書、大小戴禮、施、孟、梁丘易、穀梁春秋。”

初,陳留李充三徵不至,由是徵充爲博士,俄遷侍中。車騎將軍鄧騭屈己禮之〔一〕,嘗設酒饌,請充及朝大夫。酒酣,騭曰:“幸得託椒房,位上將, 幕府初開,欲延天下英俊,君其未聞?”充曰:“將軍誠能招延俊乂,以光本朝,不爲難矣,但患不爲耳!”因說海內隱士,頗不合,騭舉炙〔啖〕充曰〔二〕: “君宜及溫食之。”充受炙擲地曰:“說士之樂,甘於啖炙。 ”遂拂衣而出。侍中張孟諫曰〔三〕:“聞足下面折鄧將軍以讜言〔四〕,責之過矣,非所以光祚子孫,誠不爲足下取此。”充曰:“大丈夫居世,貴行其志耳。我 躬不閱,遑恤我後〔五〕,何能爲子孫計!”由是不爲權貴所容,遷左中郎將。年八十三後爲三老五更〔六〕,天子賜几杖,訪以國政。

〔一〕 按範書此事繫於永初二年十一月鄧騭任大將軍之後,時騭幕府初開,推進天下賢士何熙、祋諷、羊浸、李郃、陶敦等列於朝廷,闢楊震、朱寵、陳禪置之幕府。此等與袁紀騭之語正合,疑袁紀置此誤。

〔二〕 據範書補。

〔三〕 範書李充傳作“汝南張孟舉 ”。

〔四〕 讜言,說文曰:“直言也。 ”讜音黨。

〔五〕 出詩邶風穀風。言自身尚且難保,何暇顧及子孫。

〔六〕 範書李充傳作“年八十八” ,惠棟引袁紀作“年八十四”,錄以存疑。

秋七月辛亥〔一〕,帝崩崇德殿。

〔一〕 範書作“八月辛亥”,按七月丙子朔,不當有辛亥,當以範書爲是。通鑑作“八月辛卯”,亦誤。

初,清河王慶子佑〔一〕,生而有神光、赤蛇之異。年十歲善史書,善經傳。和帝甚器之,號〔曰諸生〕(日請)〔二〕,賞賜恩寵,異於諸子。和帝 崩,殤帝在抱,太后詔留清河邸,以爲儲副。及殤帝崩,羣臣皆爲屬意平原王勝。太后以前不立勝,恐爲患,與車騎將軍騭、虎賁中郎將悝等定策禁中,其夜,使 〔騭〕持節以青蓋車以迎佑於清河邸〔三〕。

〔一〕 範書章帝八王傳與袁紀同,而安帝紀作“恭宗孝安皇帝諱祜”。東觀記、通鑑均作 “祜”。惠棟引說文曰:“祜,上諱。”徐鉉雲:“安帝名也。”則袁紀作“佑”,誤。今存其異文。

〔二〕 據東觀記改補。

〔三〕 據範書補。

癸丑,立爲長安侯〔一〕。太后詔曰:“先帝聖德淑茂,早棄天下。朕撫育幼帝,日月有望,遭家不造,仍罹兇禍。朕惟平原王素被錮疾,念宗廟之重, 思繼嗣之統。長安侯佑稟性忠孝,小心翼翼〔二〕,年已十三,嶷然有成人之體。禮:昆弟之子猶子也〔三〕。其以佑爲孝和皇帝嗣,即皇帝位。”

〔一〕 楊樹達曰:“宣帝將立,先封陽武侯,此用其故事也。”

〔二〕 見詩大雅大明之章。

〔三〕 見禮記檀弓上,“昆”作“ 兄”。

自延平初,鄧騭兄弟常在禁中,至是乃就第。

丙寅〔一〕,葬孝殤皇帝於康陵。

〔一〕 範書作九月事。按九月乙亥朔,無丙寅,當以袁紀爲是。

己亥,隕石於陳留〔一〕。

〔一〕 範書作“乙亥”,是。疑袁紀上脫“九月”二字。

冬,西域諸國反。都護任尚上書求救。遣騎都尉班雄、校尉梁慬將五千人出塞〔一〕,會尚自疏勒還,與慬共保龜茲。溫宿、姑墨二國將數萬人圍慬,月餘,慬擊破之,斬首數萬級。道不通,慬遂留龜茲。

〔一〕 範書梁慬傳作“延平元年拜西域副校尉”。按續漢百官志無西域副校尉一職。而漢書百官公卿表載西域都護屬官有副校尉一職,秩比二千石,官居元 帝所置戊己校尉之上。然何以不見西域校尉一職?陳直先生漢書新證曰:“西域都護,有時稱爲西域校尉。”居延漢簡釋文所載“鄯善以西校尉吉”,即西域都護鄭 吉,故都護之外不另設校尉之職。東漢始建,無暇西顧,未設都護及其屬官。明帝永平十七年始置都護、戊己校尉,而未言及副校尉。按範書西域傳:“ 永平末,焉耆與龜茲共攻沒都護陳睦、副校尉郭恂,殺吏士二千餘人。”可見已設副校尉一職,且系都護之主要助手。又竇憲傳載,和帝永元二年,憲曾遣副校尉閻 槃擊伊吾。安帝永初初,詔罷西域都護,副校尉一職亦隨之取締。至元初六年,鄧太后詔許班勇所奏復置護西域副校尉居敦煌事,其職始復立。據此袁紀“校尉梁慬 ”之上當脫“副”字。

初,西域自武帝時始通,三十六國其俗頗率着城郭田畜。地在匈奴之西,烏孫之南,〔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東西六〔千〕(十)餘里,東則接漢, 阨以玉門、陽關〔一〕。出西域有兩道:從鄯善傍南山,北〔陂〕(渡)河〔二〕,西行至莎車,爲南道。南道西逾蔥嶺,則出大月氏、安息。〔自〕車師前王庭 〔三〕,隨北山,陂河西行,至疏勒,爲北道。北道而逾蔥嶺,則出大宛、康〔居〕、奄蔡焉(耆)〔四〕。

〔一〕 據漢書西域傳改補,“東西六千餘里”下恐尚脫“南北千餘里”句。

〔二〕 據南監本改,漢書西域傳作 “波河”。波,循也,與陂通。

〔三〕 據漢書西域傳補。

〔四〕 據王念孫說改。

匈奴彊盛,常屬役匈奴。宣帝神雀中,漢置西域都護。王莽時,數遣五威德軍出西域〔一〕,車師諸國貧困,由是故叛。而(諸)都護李宗抄暴南道 〔二〕,改其國號,以疏勒爲世善,姑墨爲積善,或易置王侯,於是西域與中國遂絕。和帝永元中,西域都護班超遣掾甘英臨大海而還,具言蔥嶺西諸國地形風俗, 而班勇亦見記其事,或與前史異,然近以審矣。

〔一〕 漢書西域傳、王莽傳均作“ 五威將王駿”。疑“德”系“將”之誤。

〔二〕 漢書西域傳“李宗”作“李崇”。“諸”字是衍文。

自敦煌西出玉門、陽關,涉鄯善,通伊吾(五)千里〔一〕。自伊吾通車師前部高昌壁,北通後部五百里,是匈奴西域之門也〔二〕。伊吾地宜五穀、桑、麻、葡萄。其北有柳中,皆膏腴之地。故與匈奴爭車師、伊吾虛之地,以制西域。

〔一〕 範書西域傳作“千餘里”,袁紀之“五”字乃涉上文“吾”字而衍,故刪。

〔二〕 指後部之金滿城。又伊吾至前部高昌壁,範書作“千二百里”,袁紀恐脫之。

故自鄯善國治歡泥城,去洛陽七千一百里。此通車師前、后王及車且彌、旱陸、蒲類、〔移〕(條)支是爲車師六國〔一〕,北與匈奴接。前部西通〔焉〕耆北道〔二〕,後部西通烏孫。漢欲隔絕西域、匈奴,必得車師,屯田伊吾。

〔一〕 車且彌,範書作“東且彌” ,漢書分作“東且彌”、“西且彌”。旱陸,漢書作“ 卑陸”,範書與袁紀同。又條支遠在西海之濱,不當列入車師之國。範書作“移支”,故據以正。

〔二〕 據範書補。

焉耆治河南城〔一〕,去洛陽八千二百里。東南與山離國接,其餘危須、尉黎、龜茲、姑墨、溫宿、疏勒、休修〔二〕、大宛、康居、大月氏、安息、大秦、烏弋、罽賓、莎車、于闐、且〔末〕、〔拘〕彌〔三〕諸國轉相通。

〔一〕 範書作“南河城”。沈家本後漢書瑣言曰:“前書治員渠城。按‘南河’,漢書考證(齊召南)引此作‘南柯’,未知所據何本。”

〔二〕 黃本作“沭修”,漢書西域傳作“休循”。

〔三〕 據範書西域傳補。

是秦爲西域〔一〕,大月〔氏國治藍氏〕城〔二〕,去洛陽萬六千三百七十里。其東南數千裏通天竺。

〔一〕 此句錯訛已甚,不解其意。

〔二〕 據範書西域傳補。

天竺,一名身毒,俗與月氏同。臨大水,西通大秦。從月氏南至西海,東至盤越國,皆身毒地〔一〕。又有別城數十,置王〔二〕,而皆總名身毒。其俗 修浮圖,道不伐殺,弱而畏戰。本傳曰:西域郭俗造浮圖,本佛道,故大國之內衆數萬〔三〕,小國數千,而終不相兼併。及內屬之後,漢之奸猾與無行好利者●守 其中,至東京時,〔詐〕(作)謀茲生〔四〕,轉相吞滅,習俗不可不慎所以動之哉〔五〕。

〔一〕 範書西域傳“盤越國”作“ 磐起國”。鈕永建曰:“考太平御覽四夷部有磐越國,引魏書雲在天竺東南數千裏。又梁書海南諸國傳雲:中天竺國,一名身毒,從月氏、高附西,南至西海,東至磐越云云。此文正用後書語,亦作磐越,則範書作‘磐起’蓋誤,當以袁紀正。”

〔二〕 範書作“有別城數百,城置長。別國數十,國置王”袁紀當有脫誤。

〔三〕 內與衆原倒置,逕正之。

〔四〕 詐作形近而訛,故正之。

〔五〕 以上所謂本傳語乃東觀記西域傳之文。四庫館臣輯東觀記,亦失錄。

西域之遠者,安息國也,去洛陽二萬五千裏。北與康居,南與烏弋、山離相接,其地方數〔千里〕(百)〔一〕。西至條支,馬行六〔十〕(千)日,臨 〔西〕海〔二〕。暑熱卑溼,出師子、犀牛、犎牛,孔雀卵大如甕。(與西海接)〔三〕自安息西關西至阿蠻國三千四百里。自阿蠻西至斯賓國〔三千六百里〕 〔四〕。渡河西南至於羅國,有九百六十里。安息西界極〔矣〕〔五〕。其南乘海,乃通大秦,或數月雲。

〔一〕 範書西域傳作“地方數千裏 ”,袁紀誤“千”爲“百”,下又脫“裏”,皆正之。

〔二〕 據範書改補。

〔三〕 此乃衍文,刪。

〔四〕 依上下文例,據範書補。

〔五〕 據範書補。

大秦國,一名黎軒〔一〕,在海西。漢使皆自烏弋還,莫能通條支者。甘英逾懸度烏弋、山離,抵條支,臨大海。欲渡,人謂英曰:“〔海〕(漢)廣大 〔二〕,水鹹苦不可食。往來者逢善風時,三月而渡;如風遲則三歲〔三〕。故入海者皆賚三歲糧。海中善使人思土戀慕,數有死亡者。”英聞之乃止,具問其土 俗。

〔一〕 班書作“犁靬”,範書作“ □鞬”,三載互異。

〔二〕 據範書改。

〔三〕 範書作“二歲”。

大秦地方數千〔裏〕〔一〕,四百餘城,小國役屬者數〔十〕(

千)〔二〕。〔石〕(戶)爲城郭〔三〕,別置郵亭,皆堊塈之;有松柏諸 木、百草,民俗力田,作種植,樹蠶桑。國王髡頭而衣文繡,乘輜軿、白蓋〔小車〕(山中)〔四〕,出入擊鼓,有旌旗幡幟,起宮室,以水精爲柱,及餘食器。王 所治城,周環百餘里,王有五宮,各相去十里。平旦至一宮聽事,止宿;明旦復至一宮,五日一遍而復還。常使一人持囊隨王車,民欲有言事者,即以書投囊中,王 至宮散省,分理其枉直。各有官曹,又置三十六相〔五〕,皆會乃議事。王無常人,國中有災異,風不時節,輒放去之,而更求賢人以爲王,〔放〕者 終無怨〔六〕。多金銀、真珠、珊瑚、琥魄、琉璃、金縷、罽繡、雜色綾、塗布,又有細布,或言水羊毛,野蠶繭所作。會諸香煎以爲蘇合,凡外國諸珍異皆出焉。 以金銀〔爲錢,銀〕錢十當金錢一〔七〕。與天竺、安息交市於海中,其利十倍。其民質直,市無二價,穀食常賤,國內富饒。鄰國使到其界首者,乘驛詣王都,至 則廩以金錢。

〔一〕 據範書補。

〔二〕 據陳澧校改。

〔三〕 據範書改。

〔四〕 據範書改。

〔五〕 範書“相”作“將”。

〔六〕 據範書補。

〔七〕 據範書補。

及安帝元初中,日南塞外檀國獻幻人,能變化吐火,自支解,又善跳丸,能跳十丸。其人曰:“我海西人。”則是大秦也。自交州塞外檀國諸蠻夷相通也,又有一道與益州塞外通。

大秦人皆粗長大,平正若中國人,故云外國之大秦,而其國中常自言是〔中〕國一別〔一〕。其王常欲通使於漢奉貢獻,而安息欲以漢繒絲與之交市,故遮不得令通。及桓帝建初中〔二〕,王安都遣使者奉獻象牙、犀角、玳瑁,始一通焉〔三〕。

〔一〕 “國中”原作“中國”。陳璞曰:“魏志注引魏略,作其人長大,平正似中國人而胡服,自雲本中國一別也。”今據以改補。

〔二〕 建初乃章帝年號,範書作“ 延熹”,是。

〔三〕 安都,羅馬帝國皇帝安東尼,範書作“安敦”。

其長老或傳言其國西有弱水,近日入所矣。又云從安息陸道繞海北行,出西〔海〕至大〔秦〕(海)〔一〕,人相連屬,十里一亭,三十里一署〔二〕, 終無盜賊驚。而有猛虎、師子遮食行者,不有百餘人賚其器,輒害之,不得過。又言旁國渡海飛橋數百里,所出奇異玉石諸物,多譎怪不經,故不述雲。

〔一〕 據範書改補。

〔二〕 範書“署”作“置”。

西南極矣山離,還自條支,東北通烏弋山離,可百餘日行。而烏弋山離、罽賓、莎車、於置、寧彌諸國相接〔一〕,遠者去洛陽二萬一千里,近者萬餘里焉。

〔一〕 寧彌,班書作“扜彌”。

十二月甲子,清河王慶薨,諡曰孝王。

慶善爲威容,進止可觀。自被廢黜,常居慎密,在宮省,語不及外。和帝爲太子,與慶相親,入則共室,出則同輿。及即位,政之大小,與慶議之。慶逾 益畏慎,夙夜戰慄。每當朝會,輒服候〔一〕,且常謂左右曰:“我誠一國王,車馬器物亦足已矣。”內以論議,外以說左右,其一絕名此〔二〕,皆此類也。

〔一〕 範書章帝八王傳言慶“每朝謁陵廟,常夜分嚴裝,衣冠待明”。

〔二〕 疑“此”系“位”之誤。

初,宋貴人冢上無祠堂,慶每露祭,未嘗不流涕。和、殤二帝崩,慶常居倚廬,哭泣哀慟,遂以發病。病困,謂舅宋衍曰:“清河土地下溼,欲乞骸骨於 貴人冢傍下棺而已。朝廷大恩,猶當有屋宇,子母並食,魂靈不暴露,死復何恨!”乃上書求葬於樊濯中貴人冢旁,不聽。慶將薨,嘆曰:“不惜死也,但恨不見上 爲貴人報讎耳!”因泣不能自勝,左右皆流涕。既薨,使司空持節護喪事〔一〕,賜龍旗九旒,虎賁百人,儀比東海恭王。分清河封慶小子爲廣川王〔二〕。

〔一〕 範書作“使司空持節弔祭,車騎將軍鄧騭護喪事”。時司空,尹勤也。

〔二〕 按範書慶小子名常保。

後漢孝安皇帝紀上卷第十六

永初元年(丁未、一〇七)

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青、兗、豫、徐、冀、並六州民飢。

三月癸酉,日有食之。詔公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夏四月,太傅張禹爲安鄉侯,太尉徐防爲龍〔鄉〕(節)侯〔一〕,司空尹勤爲傅亭侯〔二〕,車騎將軍鄧騭爲上蔡侯,城門校尉悝爲〔葉〕(業)侯〔三〕,虎賁中郎將弘爲西平侯,黃門郎閶爲西華侯,食邑各萬戶。騭奉節親迎,增封三千戶。騭逃避使者,詣闕上書固辭,乃許。

〔一〕 據範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二〕 範書陳寵傳作“福亭侯”。

〔三〕 據範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五月戊寅,熒惑逆行守心。本志以爲後周章謀廢帝之應也〔一〕。

〔一〕 四庫館臣輯東觀記,謂天文志全闕,實未考此“本志曰”也。此“本志”,非東觀記無以應之。袁紀另一引,見卷十八,片言隻語,彌足珍貴。又按 尚書孔疏,引蔡邕天文志曰:“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絕無師說,周髀術數具在,考驗天象,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惟渾天者, 近得其情,今史所用候臺銅儀,則其法也。 ”則今天文志可考者三條也。

立壽光侯併爲北海王〔一〕。

〔一〕 範書安帝紀“並”作“普” 。

甲戌,長樂衛尉魯恭爲司徒。

是時詔書令〔麥秋〕得案驗薄罪〔一〕。恭上疏諫曰:“詔書憂萬民,而郡國〔託〕(記)言勞來貧民〔二〕,多爲煩擾,逮證一人,有疑罪,延及良人 數十人〔三〕,上逆時氣,妨廢農功。案易消息,四月乾卦用事,經曰‘幹以美利利天下’。又曰‘時乘六龍以御天’。五月姤卦用事,經曰‘後以施命誥四方’。 君以夏至之日,止四方行者,助陰氣也。況於逮召考掠,擾百姓哉!月令‘孟夏斷薄刑’,謂正罪,不欲令久系,不謂可考正罪法也。故出輕系,明不欲拘之也。月 令周世所造,而所據皆夏之時也,所變者唯正朔、衣裳、犧牲、徽號、器械而已〔四〕。易曰‘潛龍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也〔五〕。又曰‘馴致其道,至堅冰 也’ 〔六〕,言五月微陰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十一月中孚曰〔七〕:‘君子以議獄緩死。’可令疑罪皆詳議其法,大辟之罪,極盡冬月乃斷其獄。其立春在十二月中 者,勿以報囚〔八〕。”詔從之。

〔一〕 據範書魯恭傳補。

〔二〕 託記形近而訛,範書作“託 ”。

〔三〕 據龍溪精舍本補“延”字。蔣本原闕,黃本作“近”,誤。

〔四〕 李賢曰:“夏以建寅爲正,服色、犧牲、徽號、器械皆尚黑。殷以建醜爲正,尚白。周以建子爲正,尚赤。周以夜半爲朔,殷以雞鳴爲朔,夏以平旦 爲朔。祭天地宗廟曰犧,卜得吉曰牲。徽號,旌旗之名也。器械,禮樂之器及甲兵也。”黃本下有 “不可變易者也”句,乃衍文,故蔣本闕而不錄。

〔五〕 見易乾卦。

〔六〕 見易坤卦。

〔七〕 範書作十二月中孚,誤。標點本從袁紀以正之。

〔八〕 範書魯恭傳“月令周世所造 ”以下,乃鄧太后詔令公卿會議時恭之奏文,袁紀合二奏爲一。

爵太后鄧氏母新野君〔一〕。

〔一〕 此乃六月事。

西羌叛,車騎將軍鄧騭率師擊之。

是時水雨屢降,災虐並生,百姓饑饉,盜賊羣起。於是策免太尉防、司空勤〔一〕。太傅禹稱疾告退。

〔一〕 徐防於九月庚午以災異、盜賊免。三公以災異免自防始。辛未,尹勤以水雨漂流免。袁紀月份多脫。

丙戌,死罪以下及亡命贖罪各有差。

庚寅,太傅張禹爲太尉,太常周章爲司空。

十月,倭國遣使奉獻。

初,上立,非大臣意也。司空周章謀誅鄧騭兄弟,廢太后及上,立平原王爲帝。事發覺。

十一月丁亥,司空周章有罪自殺。潁川太守張敏爲司空。

十二月,郡國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動。” 太后攝政之應也。

騎都尉王仁將兵迎〔慬〕(悝)將吏還入塞〔一〕,遂棄西域。都護任尚抵罪。

〔一〕 範書梁慬傳“王仁”作“王弘”以迎滯留龜茲之梁慬,此誤作“悝”,故正之。

二年(戊申、一〇八)

春,京師旱〔一〕,太后親倖洛陽獄省罪囚繫。

〔一〕 範書安帝紀作五月之事。

夏四月甲寅,濮陽阿城中失火〔一〕,燃殺三千餘人。

〔一〕 範書安帝紀作“漢陽城中災 ”。按續漢五行志作“漢陽阿陽城中失火”。又據郡國志漢陽郡有阿陽城,則袁紀“濮陽”系“漢陽”之誤,又“阿”下脫“陽”字。

冬十一月,車騎將軍鄧騭與羌戰平襄,羌詐降,既而復叛,侵掠邊郡,吏民死者無數,並敘遂虛。

十二月,徵車騎將軍鄧騭還京師,遣使者迎拜騭爲大將軍,詔大鴻臚親迎,中常侍郊勞以乘馬、束帛。於是悝爲執金吾,弘爲屯騎校尉,閶爲步兵校尉〔一〕。

〔一〕 “步”蔣本闕,黃本作“捕 ”誤,現據學海堂及龍溪精舍二本補。

郎中潁川杜根與同署郎共諫太后不宜久攝政,太后怒以絹囊盛根〔等〕於殿〔一〕,撲殺之。諫者皆以被撲死〔二〕,根先知〔名〕(召),司撲者陰共 爲意,乃使執撲者不加力〔三〕,既畢,皆載出城外。根以撲輕得免,逃竄宜城山中,爲酒家傭積十年餘。天子知根等忠,普告天下,使錄其子孫,根乃自出。公車 徵,轉遷至濟陰太守,以德讓爲政,移風易俗。

〔一〕 據範書補。

〔二〕 黃本“諫者”上有“其”字,蔣本以爲衍而闕之。

〔三〕 根與同署郎同時被收,豈能未卜先知必受撲刑,而私召司撲者密議?範書“召”作 “名”,甚是,據以正。

是歲郡國十地震〔一〕。

〔一〕 範書、續漢五行志均作“郡國十二”。

三年(己酉、一〇九)

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賜公卿已下天下男子爵各有差。

騎都尉任仁將兵討敘州〔一〕。

〔一〕 討敘州金城郡西之先零羌。

三月,京都飢,人相食。癸巳,司徒魯恭以災異策罷〔一〕。

〔一〕 範書安帝紀“癸巳”作“壬寅”。又恭傳作“以老病策罷”。觀袁紀下文,恐當以恭傳爲是。

恭再爲宰相,掾屬至卿大夫者數十人。恭門下耆生或望恭爲之論議〔一〕,恭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不有鄉舉乎?”終無所言。學者受業,必躬核 問難,道成,然後謝遣之。學者曰:“魯公謝與議論,不可虛得也。”謙退不伐,有善終不自顯,是以在位不以亮直稱。自爲三公,常稱病不視事。上輒遣小黃門問 疾,喻令強起者數矣。至是,遂稱疾篤,賜錢二十萬。年八十餘,終於家。賜至厚,以兩子爲郎。

〔一〕 範書“門下耆生”作“耆舊大姓”。通鑑從袁紀。

弟丕,字叔陵〔一〕。以篤學質直稱,仕至侍中、三老。章帝初,對策曰:“政莫先於從民之所欲,除民之所惡,先教後刑〔二〕,先近後遠。君爲陽, 臣爲陰;君子爲陽,小人爲陰;京師爲陽,諸夏爲陰;男爲陽,女爲陰;樂和爲陽憂苦爲陰。各得其所則和調,精誠之所發,無不感浹。吏多不良,在於賤德而貴 功,欲速,莫能修長久之道〔三〕。

〔一〕 惠棟曰:“東觀記作平。隸法,丕平字相類,未詳孰是。李充傳亦作平。”王先謙曰:“丕,亦作平,就僞爲平耳。”王說是。

〔二〕 荀子宥坐篇:“孔子曰:‘ 不教其民而聽其獄,殺不辜也。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罪不在民也。嫚令謹誅,賊也;今生也有時,斂也無時,暴也;不教而責成功,虐也。 已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書曰“義刑義殺,勿庸以即,予維曰未有順事”,言先教也。’”

〔三〕 論語子路曰:“欲速則不達。”

古者貢士,得其人者有慶,不得其人者有讓〔一〕,是以舉者務力行。選舉不實,咎在刺史二千石。書曰:‘天工,人其代之。’〔二〕觀人之道,幼則觀其孝順而好學,長則觀其慈愛而能教,設難以觀其謀,煩事以觀其治,窮則觀其所守,達則觀其所施,此所以核之也。

〔一〕 李賢注引尚書大傳曰:“古者諸侯之於天子,三年一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賜以車服弓矢,號曰命。諸 侯不貢士,謂之不率正,一不適謂之過,再不適謂之傲,三不適謂之誣。誣者,天子絀之。一絀以爵,再絀以地,三絀而爵地畢也。”按史記范雎傳曰: “范雎任鄭安平,使擊趙。鄭安平爲趙所圍,急,以兵二萬人降趙。應侯席稿請罪。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於是應侯罪當收三族。秦昭王恐傷 應侯之意,乃令國中:‘有敢言鄭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則可知秦人行古貢士“不得其人有讓”之道。昭王赦應侯乃法外超恩,僅爲特例。漢初,詔舉賢良方 正,州郡察孝廉秀才,亦貢士之方也。武帝元朔元年冬,有司奏議:“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武帝可之。而選舉不實亦受坐。 有削戶者,若漢書陳湯傳,張勃舉湯,司隸奏湯無循行,勃遂以選舉不實,坐削戶二百。有貶秩者,如嚴延年傳:延年坐選舉不實貶秩。又有免官者,如百官公卿表 曰:執金吾韓立、御史大夫張譚並坐選舉不實免。甚至有因此而被刑者,如功臣表曰:山陽侯張當居坐爲太常擇博士弟子故不以實,完爲城旦。光武中興,亦行其 道,其詔曰:“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覆,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不習官事, 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並正舉者。”袁紀言左雄任尚書時,郡國守相坐舉者百餘人。然所舉得人,則亦有勞來之制。範書胡廣傳注引續漢書曰:“故 事:孝廉高第,三公及尚書輒優之,特勞來其舉將。”時胡廣由法雄舉爲孝廉,至京師試章奏,廣爲天下第一,故公府特下詔書勞來雄。但武帝以降,選舉多非其 人,言官多議之,至東漢時尤甚,所謂古貢士之道,名存而實失之遠矣。然鼓勵舉才,並制定法律予以保證,得其人者有慶,失其人者有罰,不失爲秦漢人事制度中 之有益經驗,至今尚足借鑑。

〔二〕 見書皋陶謨。注曰:“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

民多貧困者急,急則致寒,寒則萬物多不成,去本就末,奢所致也。制度明則民用足,刑罰不中則於名不正。正名之道,所以明上下之稱,班爵號之制〔一〕,定卿大夫之位也。

〔一〕 困學紀聞卷十三翁元圻注引袁紀,“爵號”作“爵祿”,不知所據何本。

獄訟不息,在爭奪之心不絕。法者,民之儀表也,法正則民愨。吏民凋弊,所從久矣。不求其本,浸以益甚。吏政多欲速,又州官秩卑而任重,競爲小功,以求進取,生凋弊之俗。

救弊莫若忠,故孔子曰:‘孝慈則忠。’〔一〕治奸詭之道,必明慎刑罰。孔子曰:‘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二〕〔說〕以犯難,民忘其死〔三〕。死且忘之,況使爲禮義乎?”

〔一〕 見論語爲政。

〔二〕 見孝經三才章。

〔三〕 據嚴可均校補。

丕後爲青州刺史,遷拜趙相,門徒數百人,吏民愛之。趙王嘗欲避疾便時,止於學宮〔一〕,丕不聽。王上書自言,詔下丕。丕上言曰:“禮,諸侯薨於路寢,大夫卒於適室〔二〕,死生有命,本無偏旁可避者。學宮傳先王之禮樂,教化之處,不宜妨塞之。”詔書從之。

〔一〕 便時,楊樹達曰:“前書外戚傳雲‘便時上林延壽門’。顏注:‘取時日之便也。 ’潛夫論浮侈篇雲:‘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誣細民,熒惑百姓。疾病之家皆易恐懼,至使奔走便時,去離正宅。’‘便時’或稱‘避時’,史記呂不韋傳:‘太后詐 卜,當避時徙居宮雍。’漢書天文志:‘太皇太后避時昆明東觀’是也。或稱‘避疾’,漢書遊俠原涉傳:‘ 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裏宅者,涉即往候’是也。或稱 ‘避衰’,論衡辨崇篇:‘宅盛即留,衰則避之。’晉書庾翼傳:‘自武昌移鎮襄陽,議者謂其避衰也。’範書來歷傳:‘皇太子驚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 聖舍。’皆‘避疾便時’之事。故‘避疾’下不連‘便時’爲讀,非也。”又“學宮”,王先謙言官本範書作 “學官”是,黃本亦作“學官”,而汲古閣本範書與蔣本同。恐當以王說爲是,今存其異文。李賢曰:“學官者,學舍也。”下同。

〔二〕 禮記喪大記曰:“君、夫人卒於路寢,大夫、世婦卒於適寢。”注曰:“言死者必皆於正處也。寢、室通耳,其尊者所不燕焉。君謂之路寢,大夫謂之適寢,士或謂之適室。”

丕每論難,稱曰:“〔說〕經者〔一〕,傳先師之言,非從己出,不可相讓;相讓則道不明,若規矩權衡之不可枉也。難者必明其據,說者務力其義,浮華無用之言不陳於前,故精〔思〕不勞而道術愈彰也〔二〕。”

〔一〕 據範書補。

〔二〕 據範書補。

夏四月丙寅,大鴻臚夏勤爲司徒。

以用度不足,令吏人入錢穀爲關內侯。以上林、廣成苑可墾闢者與貧民。

五月丙申,立樂安侯子延平爲清河王〔一〕。

〔一〕 樂安侯,範書安帝紀作“樂安王”章帝八王傳曰:“千乘王伉薨,子寵嗣。永元七年,改國名樂安,是爲夷王。”袁紀作“侯”,誤。

六月,烏桓寇代郡。

秋七月,太后有疾,左右請禱,以人爲代。太后聞之怒,即敕掖庭令:“何故有此不祥之言?自今已後,但謝過而已,不得復有此言。”

冬十月,南單于擅叛。行車騎將軍大司〔農〕(馬)何熙將兵徵擅〔一〕,擅降。

〔一〕 據範書梁慬傳及華嶠書改。又範書“擅”作“檀”。

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有星孛於天苑。

四年(庚戌、一一〇)

春二月,匈奴寇常山。

於時西北有事,民飢,國用不足。大將軍鄧騭欲棄敘州,專務北邊,曰:“譬家人 衣壞,取一以相補,猶有所完,若不如此,將兩無所保。”公卿皆以爲然。郎中虞詡說太尉張禹曰〔一〕:“若大將軍之策不可者三。”禹曰:“奈何?”詡曰: “先帝開土闢境,而今棄之,此不可一也;棄敘州即以三輔爲塞,園陵單外,此不可二也;諺曰:‘關西出將,關東出相。’〔二〕烈士武臣出敘州,土風壯猛,便 習兵事。今羌胡所以不過三輔爲腹心之害者,以敘州在其後也。敘州士民所以推鋒執銳,蒙矢石於行陣,不避危亡,父死於前,子戰於後,無反顧之心者,爲臣屬於 漢也。今推而捐之,割而棄之,庶人安土,不肯遷徙,必引領而怨曰:‘中國棄我於夷狄!’雖赴義從善之人,不能無怨恨。卒然起謀,以圖不軌,因天下之飢弊, 乘海內之虛弱,豪傑相聚,量才立帥,驅氐羌以爲前鋒,席捲而東,雖賁、育爲卒,太公爲將,猶不能當。如此,則函谷以西,園陵舊京,非復漢有,此不可三也。 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詡恐疽食侵淫而無限極也〔三〕。”禹曰:“意不及此,微君大計幾敗。然則計將安出?”詡曰:“所憂與明公異,恐敘州一旦有囂、述 之變,宜且羅其雄傑,收其冠帶,引其牧守子弟於朝,令諸府各闢數人,外以勸其勤,內以散其謀,計之長者。”從之。

〔一〕 範書虞詡傳作“說李脩”。按安帝紀及張禹傳,禹永初元年秋更拜太尉,永初五年以陰陽不和策免,與虞詡傳亦相牴牾。通鑑從袁紀。陳璞曰:“範 書作‘說李脩’是也。”鈕永建曰:“疑虞詡之說在永初五年,紀文類敘於永初四年,後人遂妄改張禹也。”按鄧騭於四年冬罷,則非五年事明矣。陳、鈕二說均 非。當以袁紀爲是。

〔二〕 李賢曰:“說文曰:‘諺,傳言也。’前書曰:‘秦漢以來,山東出相,山西出將。’秦時郿白起,頻陽王翦。漢興,義渠公孫賀、傅介子,成紀李 廣、李蔡,上邽趙充國,狄道辛武賢,皆名將也。丞相則蕭、曹、魏、邴、韋、平、孔、翟之類也。”按關西近羌胡,可武備,善騎射,詩秦風子戎曰: “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皆行。”尚武之風,自古已然。而關東乃詩書禮樂之鄉,諸子百家之說,多興於此,故出文人謀士。賢所舉者即蕭何、曹參、魏相、邴 吉、韋賢、平當、孔光、翟方進也。

〔三〕 惠棟曰:“言如疽之食肉,浸淫腐潰而無止極也。”

俄而,詡遷朝歌長。時朝歌多盜賊,連年不解。親舊皆勞吊之曰:“得朝歌可哀也!”〔一〕詡笑曰: “難者不避,易者必從〔二〕,君之節也。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堅利,此乃吾立功之秋,怪吾子以此相勞也。”詡謁河內太守馬棱〔三〕,棱曰:“君儒者,當謀 謨廟堂,乃在朝歌,甚爲君憂之!”詡曰:“此賊犬羊相聚,以求溫飽耳,明府無以爲憂。”棱曰:“何以言之?”對曰:“賊去敖倉不過千里,不知取以爲糧; 青、冀流人前後連屬,不知略以爲衆;出入河山守阨塞,此爲斷天下之右臂〔四〕。今則不然,此無大計之效也。”於是詡悉罷戎兵,而設方略,即時皆平。

〔一〕 範書“可哀”作“何衰”,可、何古通用。黃本作“何”。

〔二〕 範書作“事不避難,志不求易”。疑袁紀“必從”亦當作“不從”爲是。

〔三〕 棱乃棱之俗字。李賢曰:“ 棱字伯威,援族孫也。”

〔四〕 李賢曰:“右臂,喻要便也。”胡三省曰:“餘謂右臂之說祖張儀。”按戰國策趙策張儀說趙王曰:“今楚與秦爲昆弟之國,而韓、魏稱爲東蕃之臣,齊獻魚鹽之地,此斷趙之右臂也。夫斷右臂而求與人鬥,失其黨而孤居,求欲無危,豈可得哉! ”胡說近是。

乙亥,詔曰:“自建初元年徙邊者各歸本郡,沒入爲官奴婢者免爲庶人〔一〕。

〔一〕 官原作“宮”,據黃本逕改之。

三月,西羌寇漢中。

戊子,杜陵園火。

夏四月丁丑,大赦天下。

新野君有疾,太后與上親倖其第,宿止連日。太尉張禹、司徒夏勤、司空張敏固諫,乃還。甲戌,新野君薨。太后制齊衰,上緦麻,贈送禮一依東海恭王,司空持節護喪事,騭等皆棄官行服。服除,有司奏騭等復輔政,固請乃止,非朝廷大議不聞。

元初中,悝、弘、閶並卒,未大斂,天子並封爵,太后輒不許。太后、上制服,新野君贈賵甚厚,使九卿護喪事〔一〕。悝子廣宗襲爵爲葉侯,弘子廣德爲西平侯,封京子寶爲安陽侯〔二〕,騭子鳳爲侍中。

〔一〕 範書鄧騭傳曰:弘卒於元初二年,但白蓋雙騎,門生挽送。悝、閶皆卒於元初五年,均薄葬。時新野君已死多年,豈能贈賵!亦無九卿護喪之事。袁紀誤。

〔二〕 範書作“封京子黃門侍郎珍爲陽安侯”。安陽、陽安均屬汝南郡,未知孰是。沈欽韓曰:“京子於夷安侯珍爲從祖,不應同名。”則當以作“寶”爲是。

初,都護任尚致鳳馬,及尚坐事,檻車徵,鳳懼其及己。私屬中郎馬融宜在臺閣〔一〕。事發覺,鳳先自首,騭乃髡妻及鳳,上疏謝罪。

〔一〕 按範書鄧騭傳,任尚致鳳馬爲一事,嘗與尚書郎張龕書,屬郎中馬融宜在臺閣別爲一事,袁紀“私”上恐脫“嘗”字,又“中郎”當是“ 郎中”之誤倒。

新野君薨後,太后〔諒闇〕(崩上)〔一〕,見白首者,未嘗不流涕,宗族耆老皆加親禮,讀書至孝子事親、喪親之禮,嘗廢書噓欷。

〔一〕 據陳澧校改。

太后久執朝政,從〔兄〕(子)樂安侯康內懼盛滿〔一〕,數上書諫宜崇公室,抑損私權,言甚切至。太后怒,康迺託病不朝,太后使家舊〔婢〕往問之 〔二〕初,外給使以宮中婢年長者爲“中夫人”〔三〕,因自以通,康曰:“汝非我家婢也?何自謂中夫人!”婢聞之怒,因言託病不遜,遂免康官,遣歸國,絕康 屬籍。

〔一〕 黃本無“子”字。按康乃鄧珍之子,與太后爲從兄妹。禹傳注亦曰:“康,太后從兄。”蔣本誤補“子”,今正。又胡三省曰:“案範書鄧禹傳,明帝分禹國爲三,封其三子,季子珍爲夷安侯。康以珍之子紹封,‘樂安’當作‘夷安’。”胡說是。

〔二〕 據袁紀下文文意補。

〔三〕 範書作“中大人”,通鑑從範書。

五年(辛亥、一一一)

春正月庚辰朔,日有蝕之。本志以爲正旦,王者聽朝之日也。是時太后攝政,天子守虛位,不得行其號令,蓋陽不克之象也。

乙巳,太尉張禹以災異策罷〔一〕。

〔一〕 範書安帝紀作“己丑”。

閏月戊戌,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與衆卓異者。

冬,謁者劉珍上言曰:“竊見永平初虎賁中郎將梁松言‘皇太后宜入廟與陛下交獻,以彰至孝之心’。孝明皇帝務遵經典,使公卿、博士議,時太傅鄧禹 奏宜如松言,光烈皇后於是入廟。惟皇太后聖德通靈,與神合契,宜入宗廟如光烈皇后故事,率禮復古,垂示萬代。”事下公卿,僉曰:“宜如珍言。”

六年(壬子、一一二)

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親祭於宗廟,與皇帝交獻,大臣命婦相禮儀〔一〕。

〔一〕 範書安帝紀、皇后紀均系此事於七年春正月庚戌。李賢案:東觀、續漢、袁山松、謝沈書、古今注並雲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此雲七年庚戌,疑紀誤也。今按袁紀亦復爲一證,足明範書之誤。

夏四月乙亥〔一〕,司空張敏以久病策罷。太常劉愷爲司空。

〔一〕 範書作“乙丑”。徐紹楨曰:“四月癸酉朔。紀有己卯,爲七日,又有乙丑,在己卯前,疑乙亥之誤。”徐說是。

五月丙寅,羣吏復秩,賜爵有差。

丁卯,封鄧禹、馮異等後九人爲列侯。

六月辛巳,大赦天下。

丙申,河東水變色,皆赤如血。本志以爲鄧太后攝政之應也。

七年(癸丑、一一三)

春,郡國十八地震。

夏四月丙申晦,日有蝕之。

元初元年(甲寅、一一四)

春正月甲子,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一〕。

〔一〕 原“帛人”倒置,據範書逕正。

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長一百餘里〔一〕。

〔一〕 範書安帝紀作“二月”,通鑑同之,而“己卯”作“乙卯”。續漢五行志同袁紀。沈家本曰:“按上文書正月甲子,下文書三月癸酉,甲子與己卯相 距十六日,似此文二三月乃月之訛。然續志所書,日月相同,恐三月癸酉日食爲衍文,而此文己卯爲第二個己卯,與甲子相距七十六日,故得書三月也。 ”可知袁紀是。

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詔三公、卿士舉敦厚質直各一人。

九月辛未,大司農司馬苞爲太尉。

冬十月戊子朔,日有蝕之。

是歲郡國十五地震。

(高句麗王宮數寇幽部……句麗由是服焉)〔一〕

〔一〕 本段九十二字移至下卷建光元年十二月末,詳見其注。

二年(乙卯、一一五)

春,以郡國被災,賑粟貧民。自上即位至於是年,頗有水旱之災,百姓饑饉,每歲遣使者開倉賑饑民。

三月癸亥,京都大風拔樹。

夏四月丙午,立皇后閻氏,河南滎陽人暢之女也。暢有五男二女,長男顯及術、景、曜、昆,長女迎,次姬即後也。以選入掖庭,爲貴人,有寵,立爲皇后。暢爲長水校尉。

太尉司馬苞薨。

秋七月,西羌犯境,右扶風太守種皓,南安太守杜佐擊之,皆被害〔一〕。

〔一〕 範書西羌傳曰:詔遣左馮翊司馬鉤行徵西將軍,督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風都尉皇甫旗等,合八千餘人,遂並北擊之。光等違鉤節度,中伏並沒。又按種皓傳,皓順帝時始任涼州刺史治羌事,不當及此難。東觀記作“種光”,恐與範書之“仲光”爲一人。又兩漢無南安郡,恐系安定之誤,“杜佐”即範書之“杜恢”,東觀記亦作“杜恢”。袁紀皆誤。

九月壬午晦,日有蝕之。

冬十月,中郎將任尚將兵屯三輔。懷令虞詡說尚曰:“使君奉國威靈,討捕叛羌,兵出巳久,而未有伏誅者。三州屯兵二十萬,民棄農桑,戶無聊生。於 此上聞,誠竊危之。”尚曰:“憂惶久矣,不知所出。”詡曰:“兵法,弱不攻強:走不逐飛,自然之勢也。今虜皆騎,馬尤良,一日之間行數百里,來如風雨,去如絕弦,以步追之,勢不相及,故所以曠日而無功也。爲君計者,莫如罷郡兵,令二十人共市一馬,民出數千錢得免甲冑,去行伍,以萬騎之衆,逐數千之虜,追尾 掩截〔一〕,其道自窮。便民利事,大功必立。”尚從之,大破羌戎,餘種悉降。上問:“何從發此計?”尚表之受於懷令虞詡,由是知名。

〔一〕 胡三省曰:“尾者,隨其後而擊之也。掩,襲也;截,邀也。”

詡有將帥之任,乃遷武都太守。羌數千人於陳倉、崤谷欲遮道擊詡。詡乃宣言上書請兵,兵至乃發。虜聞之,將謂實然。乃晨夜進道,時冬月多雪,使騾 驢居首,人隨其後,日行百五、六十里,敕吏士作兩竈,日增之。或問曰:“孫臏減竈,而君增之。兵法:日行三十里而戒不虞。今日且二百里,何也?”詡曰: “虜多吾少,勢不相敵,緩行即爲虜所及,故兼道取疾,若舌之避齒耳。虜見吾竈多,謂郡兵來迎,追吾必遲。孫臏見弱,吾欲見強,勢固不同也。”

詡既到,郡兵不滿三千人。虜衆萬餘人,攻赤亭,詡便出戰,敕曰:“吾言強弩發,於是小弩先發。” 虜以爲弩力極不能至,即皆解弛。乃使強弩射之,發無不中,虜前行潰,乘勝追之,殺百餘人。詡謂掾吏曰: “何如?”皆謝曰:“所不及。”明日令從東郭門出,北郭門入,貿易衣服,四轉無已,虜不知其數,謀將退。詡乃分數百兵險要處設伏,虜果引去,迎擊大破之。 於是羌畏伏,武都遂安。詡乃佔相地勢,築營壁百八十所,招還流民三千餘戶,郡以富實。

冬十一月庚申,郡國十一地震。

十二月庚戌,司空劉愷爲司徒,光祿勳袁敞爲司空。

三年(丙辰、一一六)

春二月,郡國十地震。

夏四月壬寅,封皇后父閻暢爲北宜春侯。

冬十一月丙戌,初聽大臣行三年喪。

郡國九地震。

四年(丁巳、一一七)

春二月乙巳,日有蝕之。九江太守以聞。

乙卯,大赦天下。

壬戌,武庫火。

夏四月戊申,司空袁敞薨。

敞字〔叔〕(升)平〔一〕,少有節操,及在朝廷,廉潔無私。坐子與尚書郎張俊交通,漏泄省中語,策罷。敞不阿權勢,失鄧氏旨,遂自殺,朝廷隱之。敞死,葬以公禮,復位其子。

〔一〕 範書作“字叔平”,叔草書與升字似,袁紀誤作“升”,今正。

五月丁丑,太常李〔郃〕(鹹)爲司空〔一〕。

〔一〕 按李鹹靈帝時始入三公,今據範書改。

五年(戊午、一一八)

秋七月丙子,詔有司申舊令,崇節儉,嫁娶送終,不得奢侈。

八月,鮮卑寇代郡。

是歲郡國十四地震。

六年(己未、一一九)

春正月乙巳,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一〕,水泉湧出,壞城郭宇舍,壓殺人。

〔一〕 按正月甲子朔,無乙巳日。範書、續漢五行志均作“二月”,是。又二書均作“郡國四十二”,亦與袁紀異。

三月庚戌〔一〕,初祀六宗於國北,儀比太社〔二〕。

〔一〕 三月癸亥朔,無庚戌。續漢祭祀志作“庚辰”,是。

〔二〕 續漢祭祀志曰:“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書歐陽家說,謂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爲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謂六宗易六子之氣日、 月、雷公、風伯、山、澤者爲非是。”按六宗之說,紛紜錯雜,詳見劉昭注,然終不得其要領。洪亮吉曰:“案昭七年左氏傳,晉侯問伯瑕,曰:‘何謂六物?’對 曰:‘歲月日時星辰六宗,當即此六物。’以古證古,較諸家稍直捷也。”洪說近是。

夏五月,京師旱。

七月,鮮卑入塞。

冬十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一〕。郡國八地震。

〔一〕 範書、續漢志均作“戊午朔 ”,是。

是歲,北單于與車師後部王攻敦煌長史索班,殺之。遂略有北道,逐太守曹宗。宗請兵擊匈奴,報索班之恥,因復取西域。司〔馬〕(空)班勇議曰 〔一〕: “愚以爲邊境者,中國之脣齒,脣亡則齒寒,其理然也。先帝命將征伐,曠引年歲,然後西域內屬,邊境獲安。宗不度當時之宜,自見有喪敗之負,欲舉兵荒外,以 要功名,是爲始禍倡兵〔二〕,其患難量也。今府藏未充而當遠出師,師無後繼,是示弱於遠夷,暴短於海內。臣愚以爲不可許。敦煌郡舊有營兵三百人,今宜復置 之。西域長史屯樓蘭〔三〕,樓蘭西當焉耆、龜茲,是則周遊一處,而所制者多也。”公卿皆從勇議。

〔一〕 據範書改。司馬者,軍司馬也。

〔二〕 定公十三年左傳曰:“晉國有命,始禍者死,爲後可也。”

〔三〕 樓蘭,即鄯善也。

勇習邊事,有籌策,於是以勇爲西域長史。頃之,勇發鄯善、車師前部王兵擊後部王,大破之,捕得後部王、匈奴使者,將至索班所沒處斬之,傳首洛陽。

永寧元年(庚申、一二〇)

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爲皇太子。大赦天下。賜公卿已下金帛;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癃篤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一〕。

〔一〕 “粟人”、“帛人”原皆誤倒,今正之。

己巳,立濟北王子萇爲樂城王,立河間王子翼爲平原王。

萇驕淫失度,冀州刺史舉奏萇罪至不道。尚書侍郎岑宏議以爲“

非聖人不能無過,故王侯世子生〔一〕,爲立賢師傅以訓導之,所以目不見 〔惡〕(異)〔二〕,耳不聞非,能保其社稷,高明令終。萇少長藩國,內無過庭之訓〔三〕,外無師傅之道,血氣方剛,卒受榮爵,幾微生過,遂陷不義。臣聞周 官議親,蠢愚見赦,萇不殺無辜,以譴訶爲非,無赫赫大惡,可裁削奪,損其租賦,令得改過自新,革心向道。”〔四〕詔貶萇爲臨湖侯。

〔一〕 範書孝明八王傳注引袁紀“ 世”作“太”,當系章懷避唐諱所改。

〔二〕 據範書孝明八王傳注引袁紀改。

〔三〕 論語季氏曰:“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

〔四〕 按範書注引袁紀“岑宏”作 “冷宏”。又李賢曰:“按黃香集,香與宏共奏,此香之辭也。”

袁宏曰:昔王侯身能衣而宰設服,足能行而相者導進,口能言而行人稱辭,閒之有禮,輔之有物。少而習之,長而不改,和睦之性,與教而淳,淫僻 之心,無由得生。若縱而任之,不爲師保,恣其嗜慾,而莫之禁御,性氣既成,不可變易,情意流蕩,不可收復。故動之凶德,而國殄身亡也。

六月,羌寇張掖〔一〕。

〔一〕 原誤置“秋七月”條後,今移正之。

秋七月乙丑〔一〕,日有蝕之。酒泉太守以聞。

〔一〕 範書及續漢五行志均作“乙酉朔”,袁紀誤。

十一月〔一〕,司徒劉愷固疾策罷。太常揚震爲司徒。

〔一〕 範書安帝紀作“十二月”。

後漢孝安皇帝紀下卷第十七

建光元年(辛酉、一二一)

春正月,高麗寇玄菟。

二月辛亥〔一〕,大赦天下。

〔一〕 範書安帝紀作“癸亥”。按二月壬子朔,不當有辛亥,袁紀誤。

三月辛巳〔一〕,皇太后鄧氏崩。癸未,大斂,封大將軍騭爲上蔡侯〔二〕。丙子,葬和熹鄧後〔三〕。

〔一〕 範書安帝紀作“癸巳”。

〔二〕 復申永初元年之命。

〔三〕 範書作“丙午”,續漢書亦同。按是月辛巳朔,無丙子日,袁紀誤。

初,上少號聰明,故太后立之。後有不可意,上乳母王聖知之,見太后久不歸政,恐有廢置意。中常侍、黃門郎李閏爲上伺候,及後崩,因言鄧悝兄弟嘗從尚書鄧防取廢帝故事〔一〕,謀欲立平原王爲帝。

〔一〕 範書“鄧防”作“鄧訪”。

五月庚申〔一〕,有司奏故〔執〕金吾悝〔二〕、屯騎校尉弘、步兵校尉閶大逆無道,宜追奪爵土,以明褒貶。遂免悝子廣宗、弘子廣德等爵,宗族皆免 歸本郡。以騭不豫謀,徙封沙羅侯〔三〕。行道爲郡縣所逼,騭與鳳自殺,廣宗、騭從弟遵、〔豹〕(約)皆自殺,〔四〕唯廣德母與閻後同產故得免。以樂安侯康 賢而有行,徵爲太僕卿。

〔一〕 是月庚辰朔,無庚申。範書作“庚辰”,是。

〔二〕 據範書補。

〔三〕 範書鄧騭傳作“羅侯”。注曰:“羅,縣,屬長沙郡。”

〔四〕 範書除遵、豹外,將作大匠鄧暢亦一同自殺。

初,河間孝王子蠡吾侯翼與諸王子朝京師〔一〕,鄧太后善翼之爲人也,封翼爲平原王,因留京師。及太后崩,上以翼謀圖不軌,竊窺神器,乃貶翼復蠡吾侯〔二〕。

〔一〕 據範書章帝八王傳言,漢順帝永建五年,因翼父開上書願分蠡吾縣以封翼,帝許之,始爲蠡吾侯。此時爲諸侯王之子也。袁紀誤。

〔二〕 範書作“貶爲都鄉侯”,是。

封中常侍李閏、江京爲列侯,賞發鄧氏之謀也。

大司〔農〕(徒)朱寵〔一〕,騭之所舉,乃肉袒輿櫬上疏曰:“和熹皇后聖善之德,爲漢文母。兄弟忠孝,同心憂國,宗廟有主,王室是賴。功成身 退,讓國遜位,歷世外戚,無與爲比。當享積善之佑〔二〕,宜蒙謙約之報〔三〕。橫以宮人單辭〔四〕,事不可信。騭等父母羣從,不以壽終,屍喪流離,逆天威 人。宜皆還葬,寵其遺孤,以答亡魂。”

〔一〕 據範書改。

〔二〕 易坤文言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三〕 易謙卦曰:“鬼神害盈而福謙。”又曰:“勞謙君子有終吉。”

〔四〕 胡三省曰:“兩造不備,又無徵左者爲單辭。”

安帝初,天災疫,百姓饑饉,死者相望,盜賊羣起,四夷反叛。騭等祭節儉,罷力役,推賢進能,盡心王室,故天下賴以復安。乃被誅責,其事闇昧,衆庶多稱其冤。上既聞之,又感寵之言,乃切詔州郡,還騭等喪,葬於舊塋,使使祠以中牢〔一〕,諸從兄弟歸京師。

〔一〕 中牢,即少牢,以羊豕爲牲,諸侯禮也。見禮記王制。

袁宏曰:“夫吉凶由人〔一〕,而存亡有地,擇地而處,君子所以無咎也。長木之摽,其勢必顛〔二〕,勢極故也。勢極則受患,故無全物焉。然則 貴盛之極,傾覆之所由也,外戚則尤甚焉。得之不以至公,宰割之日久也。夫人君之勢,非不高且極也,置君於無過之地,萬人莫之計。人臣則不然,比肩而立,相 與一體也,操大權於天下,萬物之所惡也。周公且猶狼狽,而況其餘乎〔三〕?夫憑寵作威,以取傾覆,理用等矣。若乃推心向善,而不免闇昧之誅,所處之地危 也。死而不異二者,自處之道,然未達擇地之方。昔楚人三世殺其君,將立王子搜,搜逃之丹穴。楚人承以玉輿,燻之以薪,乃出。〔四〕故曰王子搜非惡爲王,惡 其爲己患也。然則外戚之患也,非徒一己焦爛,而歷代貴寵,未有不患其爲患〔五〕,豈不哀哉!”

〔一〕 襄公二十三年左傳曰:“禍福無門,唯人所召。”

〔二〕 哀公十二年左傳曰:“長木之斃,無不摽也。”

〔三〕 史記魯周公世家曰:“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成王發府,見周公禱書,乃泣,反周公。”

〔四〕 事見莊子讓王篇,“楚人” 作“越人”。袁紀誤。

戊申,有司奏尊清河王爲孝德皇帝,左姬爲孝德皇后,宋貴人爲敬隱皇后。左姬,犍爲武陽人。父坐事,姬與姊妹俱入掖庭〔一〕。和帝時,詔分宮人賜諸王,以姬〔與〕(爲)清河孝王〔二〕。姬有令色,王絕重之,生孝安帝。

〔一〕 範書言左姬伯父聖坐妖言伏誅,左姬字小峨,與其姊大娥沒官爲婢,入掖庭。

〔二〕 據範書改。

於是天子始親萬機。尚書陳忠以爲首政之初,宜徵天下隱逸。乃詔公車以玄纁徵南陽馮良、汝南周燮,皆稱疾不至。

良字君卿〔一〕,少爲縣吏,從尉迎督郵。良恥冢役,因毀其車馬,壞其衣冠,絕跡遠遁。妻子見敗車壞衣,皆以猛獸所食,遂發喪制服。良至犍爲,從師受業十餘年〔二〕,還鄉里。雖處幽闇,必自整頓,非禮不動,鄉里以爲師。舉賢良、方正、敦樸皆不行。

〔一〕 東觀記,範書皆作“字君郎 ”。

〔二〕 按範書周燮傳言良師乃犍爲武陽人杜撫。杜撫雖於鄉里授弟子千餘人,然後應東平王蒼之闢,至永平五年蒼就國始歸。不久復辟太尉府,建初中,卒 於公車令職。傳言良年三十入蜀,七十餘歲卒。若以永平元年撫應闢計,至建光元年,近百歲矣;以建初元年計,亦八十餘年,良豈能於蜀從撫受學達十餘年之久! 袁紀不言其師之名,恐其亦疑焉。

燮字彥祖,敦詩書,非法不言,所與交遊者不過數四人,室家相待如賓客,化行鄉黨,舉孝廉茂才,公車再徵,皆不就。

上新聽政,開諫諍路。尚書陳忠以直言爲名,而人主不能容,乃上書通廣帝意曰:“臣聞人君廣山藪之大,納切直之言。忠臣盡蹇蹇之節〔一〕,不畏逆 耳之誅。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紂之譬〔二〕,孝文嘉袁盎人豕之喻〔三〕,世宗納東方朔宣宏之正〔四〕,孝元容薛廣德自刎之諫〔五〕。陛下崇寬厚之德,推宋景 之誠〔六〕,引咎責躬,諮訪羣吏。言事者新蒙採錄,顯列二臺〔七〕,必承風而靡,爭效切直,如有管窺愚見,妄陳得失,雖苦口逆耳,不得事實,宜優遊寬容, 以遵四帝之緒也。”

〔一〕 易蹇卦曰‘王臣蹇蹇’。蹇通謇,履正居中,正直敢言之意。

〔二〕 史記張丞相傳曰:“昌嘗燕時入奏事,高帝方擁戚姬,昌還走,高帝逐得,騎周昌項,問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紂之主也。’於是上笑之,然尤憚周昌。”

〔三〕 史記袁盎傳曰:“上幸上林,皇后、慎夫人從。其在禁中,常同席坐。及坐,郎署長布席,袁盎引郤慎夫人坐。慎夫人怒,不肯坐。上亦怒,起,入 禁中。盎因前說曰:‘臣聞尊卑有序則上下和。今陛下既已立後,慎夫人乃妾,妾主豈可與同坐哉!適所以失尊卑矣。且陛下幸之,即厚賜之。陛下所以爲慎夫人, 適所以禍之。陛下獨不見“人彘”乎?’於是上乃說,召語慎夫人。慎夫人賜盎金五十斤。”

〔四〕 漢書東方朔傳曰:武帝爲竇太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董偃,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淫亂之漸,其變爲篡,是以豎貂爲淫而易牙作患,慶父死而魯國全,管蔡誅而周室安。”上曰:“善。”又世宗乃武帝廟號,宣帝本始二年所議定。

〔五〕 漢書薛廣德傳曰:元帝酎祭宗廟,出便門,欲御樓船,廣德當乘輿車,免冠頓首曰:“宜從橋。”詔曰:“大夫冠。”廣德曰:“陛下不聽臣,臣自 刎,以血污車輪,陛下不得入廟矣!”上不說。光祿大夫張猛進曰:“臣聞主聖臣直,乘船危,就橋安,聖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聽。”上曰:“曉人不當如是 邪!”乃從橋。

〔六〕 史記宋微子世家曰:“熒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憂之。司星子韋曰:‘可移於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於民。’景公 曰:‘君者待民。’曰:‘可移於歲。’景公曰:‘歲饑民困,吾誰爲君!’子韋曰:‘天高聽卑。君有君人之言三,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三度。”

〔七〕 範書陳忠傳曰:言事者,杜根、成翊世也。皆陳忠所薦者。時杜根爲侍御史,成翊世爲尚書郎。胡三省曰:“漢制:尚書、御史皆曰臺。 ”

秋七月己亥,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作“己卯”。時改元建光,故赦天下。按己卯爲朔日,己亥乃第二十一日,未知孰是。

八月甲子,故司徒劉愷爲太尉。

九月戊子,上幸衛尉馮石〔府〕,〔賜〕(上)寶劍、玉玦〔一〕。(冬十二月)丙申,乃還宮〔二〕。

〔一〕 據範書馮魴傳改補。

〔二〕 安帝幸馮石府不過十許日,豈能住長達三月之久。戊子至丙申,乃九天。“冬十二月”四字衍文也。

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一〕,壞城郭,壓殺人。本志以爲安帝不明、宮人與王聖專權之應也。

〔一〕 續漢五行志作“九月己丑” ,正與袁紀合。範書安帝紀作“

冬十一月己丑”,陳璞據以改袁紀 “冬十二月丙申”爲“冬十一月丙申”,誤也。

鮮卑寇玄菟。

庚子,絕大臣行三年喪〔一〕。尚書陳忠上疏曰:“昔先王孝治天下,始於愛親,終於哀慼〔二〕。上自天子,至於庶人,尊卑貴賤,其義一也。夫人生 三年,乃免父母之懷〔三〕,先聖緣情,着其節制。故曰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四〕。周室陵遲,禮制衰廢,蓼莪之人作詩自傷曰:‘瓶之罄矣,惟罍之恥。 ’〔五〕言己不得終竟子道者,亦上之恥也。高祖受命,蕭何創制,大臣有寧告之科〔六〕,合於致憂之義〔七〕。建武初,撥亂之世,國政草創,人倫未厚,鮮循 三年之喪,以報顧復之恩〔八〕,禮義之廢,實由於此。然仁道無遠弘之即,是故籍田之科起於太宗〔九〕,孝廉之貢發於孝武,〔十〕郊祀之禮定於元、成〔十 一〕,三雍之序備於永平〔十二〕,大臣送終,於今乃章,聖功美業,於是乎在。孟子有言:‘老以及老,幼以及幼,天下可運於掌。’〔十三〕臣願陛下登高北 望,以井陵之思揆臣子之心〔十四〕,則海內羣生得其所。”上不從。

〔一〕 元初三年初聽大臣行三年喪,至此復斷絕之。

〔二〕 孝經序曰:“昔者明王以孝理天下也。”開宗明義章曰:“

夫孝始於事親。”喪親章曰:“生事愛敬,死事哀感,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陳忠之言,皆本於此。

〔三〕 惠棟曰:“馬融論語注云:子生三歲,爲父母所懷抱。”

〔四〕 見宣公元年公羊傳。

〔五〕 出詩小雅蓼莪。其言瓶小而盡,罍大而盈,諷王不以財富恤貧濟弱,民不得儘子道,示王之恥也。

〔六〕 漢書高祖本紀師古注曰:“ 告者,請謁之言,謂請休耳。或謂之謝,謝亦告也。” 又哀帝紀師古注曰:“寧謂處家持喪服。”漢書揚雄傳注引應劭曰:“漢律以不爲親行三年服不得選舉。”又哀帝紀綏和二年六月詔曰:“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 年。”程樹德漢律考曰:“按陳忠傳:元初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喪,建光中尚書復奏請絕告寧之典,如建武故事着於令。劉愷傳雲:“舊制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 喪,由是內外衆職並廢喪禮。是終漢之世,士人小吏得行三年喪,大臣二千石例不得行也。”

〔七〕 論語子張曰:“曾子曰:‘ 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馬融曰:“言人雖未能自致盡於他事,至於喪親,必自致盡。”

〔八〕 徐天麟曰:“兩漢喪服之制,雖不合於古禮,然士大夫至孝出於天性者,未嘗不服三年之喪。在西都則公孫弘、原涉、河間王良:在東京則桓榮、韋 彪、銚期、鮑昂及東平王敞、東海王臻兄弟,皆事親盡愛,送終竭哀。二史書之,以爲罕見,所以貶時俗之不能盡其通喪也。”又詩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 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蓼莪者,子長大之狀貌。陳忠上文所言“蓼莪之人作詩”,亦指此詩。

〔九〕 太宗,文帝廟號也。文帝二年詔曰:“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也。”袁紀“藉 ”作“籍”,二字可通。又範書“科”作“耕”。

〔十〕 孝武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師古曰:“孝謂善事父母者。廉謂清潔有廉隅者。”

〔十一〕漢書韋賢傳末引司徒掾班彪曰:“漢承亡秦絕學之後,祖宗之制因時施宜。自元、成後學者蕃滋,貢禹毀宗廟,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後皆數復,故紛紛不定。何者?禮文缺微,古今異制,各爲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觀諸儒之議,劉歆博而篤矣。”

〔十二〕事見前明帝紀上卷永平二年史文。

〔十三〕見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前兩句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十四〕李賢曰:“井陵,帝父母陵在,陵在清河,故北望也。”

袁宏曰:古之帝王所以篤化美俗,率民爲善者也。因其自然而不奪其情,民猶有不及〔者〕〔一〕,而況毀禮止哀,滅其天性乎!

〔一〕 據通鑑卷五十引袁紀補。

冬十月,羌寇張掖、武威。

十二月,高句麗圍玄菟。

是歲宮死,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喪,發遼東、樂浪三郡兵出擊之。議者以爲可許。尚書陳忠曰:“ 前者宮桀惡,光不能討。今自死,宜遣使者弔問,因責讓宮時所犯,告以赦令,不加誅責,取其後善。”後之。句麗由是服焉〔一〕。

〔一〕 按範書東夷傳,宮死於建光元年,通鑑亦同,而袁紀卻置此段於上卷元初元年。按陳忠傳,其任尚書在劉愷任司徒之後。據安帝紀,劉愷元初二年始 代夏勤爲司徒,故元初元年不可能有陳忠任尚書諫伐高句麗事。又袁紀此事之前有“是歲郡國十五地震”句,同一段不可能有兩個“是歲”重出,且之後高句麗仍多 次進犯,非“服焉”,至延光元年七月高句麗王始乞降,足明袁紀此記系誤置,今移正之。

延光元年(壬戌、一二二)

春,夫餘王遣兵助玄菟,使貢獻。

三月丙午,大赦天下。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三匹。

夏四月,京師地震〔一〕。

〔一〕 範書安帝紀作“京師郡國二十一雨雹”,續漢五行志作“延光元年四月,郡國二十雨雹”。三書各異。按陳忠之書“近以地震策免三公” 及“猶有風雷之變”句,當是先有地震,復有雨雹。

癸巳,司空陳褒以災異免。

於是猶有風雷之變,有司復以追究三公。尚書僕射陳忠上書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一〕。故(天子)三公入則參議政事〔二〕,出則司察 羣后。然王者虛己,待以殊禮,在輿爲軾,在坐爲起〔三〕。漢典舊事,丞相所總,靡有不聽。今之三公,有古之名而無其實,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尚書之任,重 於三公,凌夷已來,其漸久矣。近以地震策免司空,今言者復欲切讓三公,以解天意。臣愚闇竊信宋景克己之誠。孝成皇帝時,妖星守心,納賁麗之說,令丞相方進 自裁,卒不蒙其福〔四〕。以此況之,是非之分,具可詳見。今尚書奏事,有所請造,及決天下罪法不依故事者,宜使左右責求其意,割而勿聽。上順古典之義,下 防威福之專,置方圓於規矩,審輕重於權衡,誠國家之典,萬世之法也。”忠意在褒崇大臣,待下以禮,九卿疾病,使者臨問,加賜錢帛,皆忠之議也。遷尚書令、 司隸校尉。

〔一〕 見論語八佾孔子對魯定公之語。

〔二〕 “天子”系衍文,刪。

〔三〕 李賢引漢舊儀曰:“皇帝見丞相起,謁者贊稱曰‘皇帝爲丞相起立’,乃坐。皇帝在道,丞相迎,謁者替稱曰‘皇帝爲丞相下輿立’,乃升車。”

〔四〕 事見漢書翟方進傳。時賁麗爲郎,善爲星,見熒惑守心,言大臣宜當之,故成帝賜策迫方進自殺,以塞天責。

初,忠父太尉寵守正,不事諸鄧,故忠不得志於其門。及鄧氏被誅,衆庶多冤之,而忠數上書,陷成其惡。奏劾司農朱寵。太子之廢〔一〕,諸名臣來歷等守闕固爭,忠又劾奏,當世以此譏忠。

〔一〕 太子,即順帝劉保,永寧元年立,延光三年廢,事見下文。

五月庚戌,宗正劉授爲司空。

秋七月癸卯,京師地震〔一〕。

〔一〕 範書、續漢志“京師”下均有“郡國十三”四字,袁紀恐脫。

庚申〔一〕,高句麗王乞降。

〔一〕 本作“庚辰”。七月癸卯朔,無庚辰,據四部叢刊本逕改。

八月,羌寇敘州〔一〕。

〔一〕 範書作“七月”時事。

戊子,陽陵寢殿火。本志曰:棄法律:逐大臣,殺太子,以妾爲妻,則火不炎上,謂火失其性而爲災也。今發於先陵,此天子將變象也。若曰:“不當廢太子以自翦,如火不當害先陵之寢也。”

辛卯,黃龍見九真。

九月戊申,郡國二十七地震〔一〕。

〔一〕 範書作“九月甲戌”,續漢志同袁紀。按是月壬寅朔,不當有“甲戌”,範書誤。

冬十月,鮮卑寇雁門、定襄。

十一月,鮮卑攻〔太〕(九)原〔一〕。

〔一〕 東漢無“九原”。範書作“ 太原”,據改。

二年(癸亥、一二三)

春正月,敦煌太守張璫上書陳邊事曰:“臣在京師亦以爲西域宜棄,今親踐其土地,乃知棄西域則河西不能自存。謹陳西 域三策:今北虜呼衍王等展轉蒲類、秦海左右,可發張掖、酒泉屬國之吏士、義從,合三千五百人集崑崙塞,先擊呼衍王,絕其根本;因發鄯善兵五千人脅車師後 部,此上計也。若不能出兵,可置軍司馬,將士五百人,四〔郡〕(部)供其穀食,出據柳中,此中計也〔一〕。如亦不能,則棄交河城,收鄯善等悉使入塞,此下 計也。”

〔一〕 四郡,指河西四郡。蔣本誤作“部”,據黃本改。

尚書陳忠上疏曰:“臣聞八蠻之寇,莫甚北虜。漢興,高祖窘平城之圍〔一〕,太宗屈供奉之恥〔二〕。故孝武忿怒,深惟久長之計,命遣虎臣浮河絕 漠,窮其虜庭。當斯之時,黔首隕於狼望之北(山),中國弊於廬山之壑〔三〕,府庫殫竭,杼軸空虛,算至車船,貲及六畜〔四〕。夫豈不懷慮久故也,遂規酒 泉、敦煌四郡,以隔南羌〔五〕,開三十六國,妻以公主,以斷其右臂。是以單于孤特,竄遁遠藏。至於宣、元,遂備蕃臣,關徼不閉,羽檄不行。由此察之,戎狄 可以威服,難以化洽。西藏內附日久,區區東望,叩關者數矣。此其不樂匈奴,慕漢之效也。今北虜已破車師,勢必南攻鄯善,棄而不救,則諸國從矣。若然,則北 虜財賄益增,膽勢益殖,威臨南羌,與之交連。如此,河西四郡危逼,不得不救,則百倍之役興,不貲之費發矣。今議者但念西域絕遠,恤之煩費,不見先世苦心勤 勞之意。方今邊郡守禦之具不精,內郡武衛之備不修,敦煌孤危,遠來告急,復不輔助,內無慰勞民吏,外無威示百蠻,蹙國減土,經有明戒〔六〕。臣以爲敦煌宜 置校尉,案舊增四郡屯兵,以西撫三十六國。建屯益兵,宣揚雷風,冀以折衝萬里,震怖匈奴。”於是從之。

〔一〕 漢初,匈奴南侵,高祖率軍進擊,被困於平城白登,後納陳平之謀,僥倖解圍而歸。事見史記匈奴傳。

〔二〕 漢書賈誼傳載誼疏曰:“今匈奴嫚侮侵掠,至不敬也,爲天下患,至亡已也,而漢歲致金絮採繒以奉之。夷狄徵令,是主上之操也,天子共貢,是臣下之禮也。”故言其恥。

〔三〕 “山”據範書西域傳刪。又範書“中國”作“財幣”。

〔四〕 李賢曰:“武帝時”國用不足,算至車船及六畜,言皆計其所得以出算。軺車一算,商賈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六畜無文。以此言之,無物不算。”算,稅也,一百二十錢爲一算。此係資產稅。

〔五〕 蔣校曰:“以隔南羌,一本作以隔兩羌。”而“南”字闕而不刊。黃本作“兩羌” ,龍溪精舍本作“戎羌”。按漢書西域傳贊、範書西域傳均作“南羌”,以羌在四郡之南故也。四郡如利刃,直插匈奴及婼羌之間,截斷了他們聯繫。作“兩”,作 “戎”皆誤,故逕補“南”字。

〔六〕 詩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闢國百里。今也,日蹙國百里。於乎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

夏四月戊子,爵乳母王聖爲野王君,聖女婿劉瑰爲朝陽侯。

司〔徒〕(空)揚震詣闕上書曰〔一〕:“臣聞高祖與羣后約,非功臣不得封。攻城野戰,棄身沙漠,降服百蠻不羈之虜,然後得受茅土。故經制父死子 繼,兄亡弟及〔二〕,所以別親疏,殊適庶,尊國體,重繼嗣,防淫篡,絕奸謀,百王不易之道。天子(不)專封,封有功;諸侯(不)專爵,爵有德〔三〕。今瑰 無他功德,但以配阿母女,既忝位侍中,一時之間,超至封侯。稽之舊制〔四〕不合經義,行人喧譁,百寮不安。臣誠知言與罪俱,辭與辜會,忝當臺翰之任,故不 敢不盡言之。”上不從。

〔一〕 前明言劉方爲司空,下文有言“司徒楊震爲太尉”,此作“

司空”,誤也,故正之。範書、通鑑均系此事於建光元年未改元之前。

〔二〕 見昭公二十二年公羊傳。

〔三〕 據範書及通鑑刪。

〔四〕 範書楊震傳作“不稽舊制” 。

又爲阿母起第舍,震覆上疏曰:“臣聞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儲;九年耕,有三年之儲。故堯之遭洪水,民無菜色。傳曰:‘國無三年之儲,非其國也。’〔一〕故豐年知禮,凶年減除。臣伏念災害發起,彌以滋甚,百姓空虛,不能自贍。重以羌虜抄掠,二邊雲擾〔二〕,戰鬥之役,至今未息,兵甲軍糧,恆不足 給,殆非社稷安寧之術。伏見興起津城門內第舍〔三〕,雕繕之飾,窮極巧妙,使者將作,轉相逼促,盛夏土王,攻山採石,百姓布野,農民廢業。臣聞‘上之所 取,財盡則怨,力盡則叛’〔四〕。怨叛之民,不可復使。故曰‘ 百姓不足,君孰與足’〔五〕。”上不從。

〔一〕 見莊公二十八年穀梁傳。其文曰:“國無九年之畜曰不足,無六年之畜曰急,無三年之畜曰國非其國也。”又淮南子主術篇曰:“二十七年而有九年之儲。”,亦三年一儲之意也。

〔二〕 範書、通鑑均作“三邊雲擾 ”,胡注曰:“三邊,東、西、北也。”

〔三〕 李賢曰:“洛陽南面西頭門也。”

〔四〕 見莊公三十一年穀梁傳。“ 叛”作“懟”。注曰“懟,恚恨也。”

〔五〕 見論語顏淵有若對哀公問。

冬十月辛未,太尉愷久病罷,司徒楊震爲太尉。

是時京都、郡國三十七地震〔一〕。

〔一〕 範書安帝紀作“京師及郡國三地震”。續漢志作“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未知孰是。

三年(甲子、一二四)

春二月丙寅〔一〕,上與太子行幸泰山,復濟陽今年田租。

〔一〕 範書安帝紀作“丙子”。

戊子,鳳皇集濟陽,賜見者帛二十匹,鳳皇所過亭部,無出今年租。賜天下男子爵二級。

壬辰,祠五帝於汶上明堂。

戊戌,祠孔子於闕里,及七十二弟子〔一〕。

〔一〕 按戊戌上當脫“三月”二字。

遂幸東平、魏郡、河內。

壬戌,太尉楊震策免。

初,河內人趙騰詣闕上書陳得失〔一〕,收考治,詔下獄。震隱其狂直,上疏曰:“臣聞堯、舜之朝,設直諫之鼓,誹謗之木〔二〕,蓋欲闢廣四門 〔三〕,開直言之路,〔博〕(轉)採負薪〔四〕,盡賢愚之情也。乞全騰性命,以納□蕘之言〔五〕。”不從。騰竟死於都市。中常侍樊豐等由是共稱讚震,騰死 之後深用怨懟。乃策免,收震印綬,遣歸本郡。到洛陽沈亭〔六〕,震顧諸子,謂門生曰:“

人非金石,死者士之常。吾蒙恩居上司,疾奸臣樊豐之狡猾而不能誅,惡□女王聖之傾亂而不能禁,知帑藏虛竭,賞賜不節而不能實,何面目見日月!身死之日,但雜木爲棺,勿漆,布單衣,才足蓋形,勿歸冢次,勿設祭祀。”遂仰鴆而死。

〔一〕 趙騰,範書作“河間男子” 。鈕永建曰:“袁紀蓋涉上河內而誤。”

〔二〕 李賢曰:“帝王紀曰: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

〔三〕 書舜典曰:“詢於四嶽,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乃廣致衆賢,極視聽於四方之意。

〔四〕 據範書改。又李賢曰:“負薪,賤人也。”詳見“□蕘”之注。

〔五〕 詩大雅板曰:“先民有言,詢於芻蕘。”注曰:“芻蕘,薪採者。”疏曰:“我有疑事,常詢謀於芻蕘薪採者。以樵採之賤者,猶當與之謀,況我與汝之同寮,得棄其言也!”

〔六〕 沈亭,東觀記作“雒陽都亭 ”。範書標點本作“城西幾陽亭”,汲本、殿本作“夕陽亭”,續漢書亦然。未知孰是。

震字伯起,弘農華陰人也。博學無所不究,數十年不應州郡之命,衆人謂晚暮,而震志業逾篤。年過五十乃應州郡之命。大將軍鄧騭聞而闢之,以爲賢, 舉茂才,累遷荊州刺史、東萊太守。當之郡,道經昌邑,故茂才王密爲昌邑令〔一〕,謁見,至夜懷金十斤遺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也。”密曰:“暮 夜無知者。”震曰:“君知,我知,天知,地知〔二〕,何故無知?”密慚愧而出。震言行不媿於心,皆此類也。

〔一〕 乃震任荊州刺史時所舉之茂才。

〔二〕 東觀記、續漢書、範書“地知”均作“神知”。

子孫常蔬食步行,故舊長者或諫,令爲開產業,震曰:“使後世稱曰清吏子孫〔一〕,以此遺之,不亦貴乎!”及爲公卿,敦古守樸,推其誠心,每言事不爲文辭,意在匡主〔疾〕(絕)奸而已〔二〕。子秉以義正知名。

〔一〕 東觀記、範書均作“使後世稱爲清白吏子孫”。疑袁紀傳寫中“清白”誤倒,復又妄改“白”爲“曰”。

〔二〕 據黃本、南監本改。

袁宏曰:夫生而樂存,天之性也;困而思通,物之勢也;愛而效忠,情之用也。故生苟宜存,則四體之重不可輕也;困必宜通,則天下之慾不可去 也,愛必宜用,則北面之節不可廢也。此三塗者,其於趣舍之分,則有同異之辨矣。統體而觀,亦各天人之理也。是以君子行己業,必所託焉。

古之道術,有在於此者:明夷隱困而不恥,箕子之心也〔一〕,璩寧聞其風而悅之〔二〕;舍否之通,利見大人,微子之趣也,〔三〕叔孫通聞其風 而行之〔四〕;諫以弼君,死而不貳,比干之志也〔五〕,楊震聞其風而守之。此數賢者,雖行其所聞,殉託不同,皆終始之道,而不內媿於心者也。是以聖人知天 理之區別,即物性之所託,混衆流以弘通,不有滯於一方,然後品類不失其所,而天下各遂其生矣。

〔一〕 易明夷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又史記宋微子世家 曰:“紂爲淫泆,箕子諫,不聽。人或曰:‘ 可以去矣。’箕子曰:‘爲人臣諫不聽而去,是彰君之惡而自說於民,吾不忍爲也。’乃被髮佯狂而爲奴。”

〔二〕 璩寧,璩瑗也。璩同蘧。瑗字伯玉,衛大夫。論語衛靈公曰:“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

〔三〕 易否卦上九曰:“傾否,先否後喜。”注曰:“始以傾爲否,後得通乃喜。”又史記宋微子世家曰:“紂王殺比干,囚箕子,微子曰:‘ 人臣三諫不聽,則其義可以去矣。”遂行。周武王克殷,微子肉袒面縛,造于軍門。武王釋之,復其位如初。

〔四〕 叔孫通,秦博士。二世末,亡之薛,復事項王。漢二年,劉邦入彭城,通又降漢王,拜爲博士而制漢禮儀。事見史記本傳。

〔五〕 史記宋微子世家曰:“見箕子諫不聽而爲奴,則曰:‘君有過而不以死爭,則百姓何辜!’乃直言諫紂。紂怒,遂殺比干,刳視其心。”

然君子之動,非謀於衆也〔一〕,求之天地之中,款之胸懷之內,苟當其心,雖殺身糜軀,未爲難也。苟非其志,雖舉世非之而不沮也。

〔一〕 商君書更法篇曰:“成大功者不謀於衆。”

夏四月戊辰,光祿勳馮石爲太尉。

五月,南單于左〔日〕(屍)逐燒當郡部扶渠當等反〔一〕。

〔一〕 範書南匈奴傳“扶渠當”作 “新降一部大人阿族”。又安帝紀作“南匈奴左日逐王叛”。按反者乃左日逐王所轄之新降一部,因不堪徵發煩劇而反,非左日逐王叛。安帝紀失於簡而致誤。又袁紀之“屍”字乃“日”字之訛,正之。

秋八月辛巳,大鴻臚耿珍爲大將軍〔一〕。

〔一〕 範書作“耿寶”,恐系避諱所改。

戊子,麒麟一、白虎二同見陽翟。

九月丁酉,廢皇太子保爲濟陰王。

太子嘗有疾,避於野王君王聖第。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古與中常侍江京、樊豐及聖、永等爭言相是非〔一〕,遂誣譖男等,皆幽死獄,父母妻子徙日 南。太子思戀男等,數爲嘆息。聖、永懼有後患,乃與京、豐共譖構太子。是時閻後寵盛,京、豐媚於閻顯等,信之,遂與後共助毀太子。上召大將軍、公卿議太子 應廢。大將軍耿珍等曰:“是不宜奉適嗣。”太常桓焉、太僕來歷、廷尉張皓曰:“邴古等所議謀,太子不知。經說年未十五,過惡不在身〔二〕。太子少,宜選忠 良師友,輔以禮義。廢置重事,此誠聖思所宜詳審。”上使中常侍奉詔脅諸大臣,大臣皆失色。來歷獨固爭之,上乃免歷官,削爵土。

〔一〕 東觀記、範書“邴古”作“ 邴吉”。

〔二〕 王先謙曰:“王補曰:‘昭公二十三年公羊傳:尹氏立王子朝。何休注:尹氏貶,王子朝不貶者,年未滿十歲,未知欲富貴,不當坐,明罪在尹氏。此議言經說“年未滿十五,過惡不在其身” ,蓋漢時治經者舊有此說,故來歷等據之,以爭濟陰王。’”按時濟陰王才十歲。

是日,太子廢。於是光祿勳〔祋〕(祝)諷〔一〕、中郎將閭丘弘〔二〕、符節令張敬、太中大夫第五頡、中散大夫曹成、諫議大夫李泰〔三〕、羽林右監孔顯、治書侍御史龍調〔四〕、衛尉丞樂闈、城門司馬徐崇、開封人鄭安世等守闕上書,訴太子之冤〔五〕。

〔一〕 據範書、華陽國志蜀志改。

〔二〕 中郎將,範書來歷傳作“侍中”。

〔三〕 範書來歷傳作“李尤”,惠棟以爲袁紀作“李泰”,誤。

〔四〕 範書來歷傳作“龔調”。惠棟曰:“華陽國志曰:調字叔侯,巴郡安漢人,官至荊州刺史。”今按惠所引見華陽國志卷一二益梁寧三州先漢以來士女 巴郡士女,其文曰:“志士荊州刺史龔調字叔侯。”注曰:“安漢人。”後又有“文學掾龔策”,注作“墊江人”。而巴志所載官至荊州刺史者,乃龔榮也,且系墊 江人,桓帝時任巴郡文學掾。則即巴郡士女所言之“龔策”也,“策”系“榮”之誤。而巴志敘安漢縣,曰:“號出人士,大姓陳、範、閻、趙。”不及龔姓。按 調、榮二人,先後同時,恐不當俱官至荊州刺史,苦無旁證,未知孰是。

〔五〕 據範書所載,此上十一人皆系來歷邀集守闕上書者。

癸巳〔一〕,令天下死罪減一等,徙邊戍,亡命贖罪者各有差。

〔一〕 範書安帝記作“乙巳”。按癸巳在丁酉之前,而史文置於後,則當以“乙巳”爲是。

辛亥,黃龍見歷城。

庚申晦,日有蝕之。

冬十月壬午,鳳凰見新豐。本志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時則有龍蛇之孽。”又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時則有羽蟲之孽。鳳皇者,陽明之應也,故非明王則隱而不見。凡五色大鳥似鳳皇者多爲羽蟲之孽。”是時上信讒,免楊震,廢太子,不哲之異也。

丁亥,行幸長安,祠陵廟。

十二月乙未,黃龍見琅邪。

是歲京師、郡國二十二地震〔一〕。

〔一〕 範書、續漢志均作“二十三 ”。

四年(乙丑、一二五)

春正月壬午,黃龍二、麒麟一見濮陽。

三月戊午朔,日有蝕之。

庚申,上幸宛,當祠章陵,覺體不安。乙丑,疾篤,自宛還。徵濟北、河間王子年十四已下、七歲已上詣京師。進號皇后母北宜春夫人爲滎陽君。丁卯,帝崩於葉,不發喪。庚午,還宮。辛未,乃發喪。

皇后與兄閻顯謀,以所徵濟北王子北鄉侯懿爲帝嗣〔一〕,以閻顯爲車騎將軍。

〔一〕 東觀記、續漢書作“北鄉侯犢”。通鑑從袁記、範書作“懿”。李賢曰:“蓋二名。”

乙酉,北鄉侯即皇帝位,太后臨朝。

夏四月丁酉,太尉馮石爲太傅,司徒劉喜爲太尉〔一〕,參錄尚書事,故司空李郃爲司徒。

〔一〕 範書安帝紀作“劉熹”,而馮魴傳與袁紀同。喜、熹可通,詳見卷八趙喜注。

有司奏大將軍耿珍、中常侍樊豐、野王君王聖女永下獄誅。

己酉,葬孝安皇帝恭陵。

六月乙巳,大赦天下。

冬十月丙午,蜀郡越嶲山崩,殺四百餘人。

辛亥,北鄉侯薨。

車騎將軍閻顯、中常侍江京等謀曰:“前不用濟〔陰〕(北)王〔一〕,今立之,後必怨人。”乃言於太后,徵濟北王、河間王子,將以爲嗣。

〔一〕 據袁紀上下文及範書改。

初,太子之廢,居於德陽殿西鐘下。中常侍黃門孫程、王成〔一〕、王國等常懷憤懣,謀欲立之。以告中常侍侯生、李閏,殺中常侍江京、陳達、劉安於 省門之外。王成以劍脅李閏曰:“太子之廢,天下鹹怨。今北鄉早薨,安帝無嗣,太子聰明,天將啓之,從我乎? ”閏許諾。成乃與閏列尚書〔令〕(將)〔二〕、僕射已下到西鐘下,立濟陰王爲皇帝,時年十一。升雲臺,詔百官。

〔一〕 範書宦者傳作“王康”。

〔二〕 據範書改。

顯聞帝立,懼不知所爲。小黃門樊登曰:“何不發兵擊之。”顯以太后詔〔召〕越騎校尉馮詩、虎賁中郎將閻〔崇〕(景)將兵屯平朔門〔一〕。登引詩 等入省,顯謂詩曰:“濟陰王立,非皇太后意,璽綬在此,苟盡力效功,封侯可得。”太后使授詩等〔印〕曰〔二〕:“能得濟陰王者封萬戶侯,李閏者五千戶。” 詩等皆許諾:“卒被召,所將吏士少。”顯使詩與登迎吏士於左掖門外。

〔一〕 據範書補“召”字,改“景 ”字。顯弟景乃任衛尉,亦不需如此懸賞遣之,當是崇、景形近而致訛。又平朔門,範書作“朔平門”,而通鑑從袁記。胡三省曰:“餘按百官志,朔平門,北宮北門也,恐當以宦者傳爲是。”

〔二〕 據範書補。

詩因歸營,知事將敗,乃格殺登。閻景歸衛府,收兵將欲作亂。是時尚書郭鎮勒兵詣闕,遇景於公車門。鎮下車召景,景以刃斫鎮,鎮抽劍斬景。

戊午,使御史詣崇德殿,收顯等親族下獄誅,妻子徙日南。

初,上之廢,閻後豫焉,議郎陳禪議以爲:“太后與上無母子之恩,當廢。”羣臣鹹以爲宜。司徒掾周舉說司徒李〔郃〕(鹹)曰:〔一〕“昔瞽瞍常欲 殺舜,舜事之逾謹〔二〕;鄭武姜謀殺莊公、秦始皇與母隔絕,感考叔、茅焦之言,修復子道〔三〕,斯皆前世之跡,書傳之所美也。今諸閻新誅,太后前宮恐悲生 疾,如從禪〔議〕(

讓)〔四〕,若有變異,後世歸咎明公,不刊之事也。”以聞,上從之。

〔一〕 據袁紀上下文改。

〔二〕 胡三省曰:“瞽瞍使舜塗廩,而自下焚廩;使浚井,既入,從而掩之。其欲殺者屢矣,而舜事瞽瞍彌謹。書曰:‘祗載見瞽瞍,夔人齋慄。’”

〔三〕 武姜助共叔段,欲奪莊公位,公克段於鄢,閉武姜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既而悔之,納潁考叔之諫,隧而見母。事見隱公元年左傳。又秦始皇誅嫪毐,流呂不韋,遷太后於雍。齊人茅焦諫,始皇悟,復迎太后居甘泉宮。事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四〕 讓議形近而訛,今正。

丁卯〔一〕,以王禮葬北鄉侯。

〔一〕 範書作“己卯”。

辛巳,封孫程、王國等十九人爲列侯。司空劉授以阿附惡逆免。

十二月,詔曰:“朕以不德,纂承洪緒。今陰陽不和,疾疫爲害,思聞忠正,以匡不逮。其令三公、卿士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楊震門下人訟震之冤,天子嘉震之忠,除二子爲郎,賜錢二十萬。以禮改葬之日,有大鳥翼廣一丈三尺〔一〕,集於柩前,低頭淚出,衆人莫不驚睹,葬畢,飛而沖天。

〔一〕 範書楊震傳注引謝承書作“ 二丈三尺”。

甲申,少府陶敦爲司空。

後漢孝順皇帝紀上卷第十八

永建元年(丙寅、一二六)

春正月甲寅,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五石;貞婦帛,人三匹。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喜以阿黨權〔貴〕(臣)免〔一〕,司徒李郃以疾疫策罷。

〔一〕 黃本無“臣”字,“臣”系蔣氏所加。按範書順帝紀注引東觀記作“以阿黨權貴” ,故據以補“貴”字。

二月甲申,葬安思閻皇后。

丙戌,太常桓焉爲太傅,大鴻臚朱寵爲太尉,長樂少府朱倀爲司徒。凡三公居位或不書,史失之也。封尚書郭鎮爲定顛侯。

是時司隸校尉虞詡糾正邪枉,無所迴避。中常侍張防等專權縱肆,詡奏免之。防遂譖訴詡等作威福〔一〕,帝怒,下詡獄。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等知 詡以忠獲罪,乃相率請詡,上引見之,程賢曰:“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常疾奸臣,知其傾國。今即位而自爲,何以非先帝乎!司隸校尉虞詡爲陛下盡忠,無所回 避,反拘繫;常侍張防贓罪明正,陷構忠良。今星守羽林,其佔宮中有奸臣,宜急出詡,收防送獄,以塞天變。” 時防直上後,程叱防曰:“奸臣張防,何不下殿!”即趨東廂。上召問諸尚書,尚書賈服素與防善〔二〕,遂諷尚書奏詡,會赦,以贖罪免死〔三〕。

〔一〕 書洪範曰:“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於而家,兇於而國。”

〔二〕 範書虞詡傳作“賈朗”。

〔三〕 範書虞詡傳作“詡坐論輸左校”。又曰:“詡子顗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乃入言之,防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詡。”

秋九月,有司奏:“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爲司隸校尉虞詡訶叱左右〔一〕,謗訕大臣,妄造不祥,幹亂悖逆。王國等皆與程黨,久留京師,益其驕溢。” 詔免程等,徙爲都梁侯。程怨恨,封還印綬,更封爲宜城侯。

〔一〕 “詡”原誤作“翻”,逕改之。

冬十月辛巳,天下囚減死一等徙戍邊,亡命贖罪各有差。

丁亥,司徒朱倀以疾疫罷〔一〕,司空陶敦有罪免。光祿勳許敬爲司徒,廷尉張皓爲司空。

〔一〕 範書順帝紀作永建二年七月壬午罷。按風俗通義卷五十反篇:“司徒朱倀,以年老爲司隸虞詡所奏耳目不聰明,見掾屬大怒,曰‘顛而不扶。焉用彼相!君勞臣辱,何用爲!’”恐當以袁紀爲是。

甲辰,詔曰:“朕以不德,統承大業,虐氣流行,厲疾爲災,重以水潦,秋稼漂沒,每州郡所出,惻然自刻。其令當輸今年租者,一切勿責。”

二年(丁卯、一二七)

春二月,鮮卑寇遼東。

二月戊申,詔徵南陽樊英、江夏黃瓊、會稽賀純、廣漢楊厚。

英字季齊,南陽魯陽人也。隱居教授,受業者自四方至。安帝時,博士、公車徵皆不至,及於是時,又固辭疾篤,乃詔郡縣禮致之。英既至,天子爲設壇 席〔一〕,延問得失,拜五官中郎將。遂稱疾篤,賜告歸,復追下詔以光祿大夫,居在所縣賜谷千斛,常以八月存問高年,時致羊酒如前世故事〔二〕。英辭讓不 受,有詔喻旨勿聽。

〔一〕 按因英善風角、星算、河洛七緯、推步災異,帝遂於席前設壇,故稱壇席。

〔二〕 範書樊英傳作“致牛一頭、酒三斛”。前世故事指禮遇江革、毛義、薛苞等,詳見章帝紀上卷。

英居家有法度,篤於鄉里。自陳寔之徒,少時從英。英嘗臥病便坐,妻遣婢拜問疾,英下牀答拜。寔問之,英曰:“妻,齊也,共奉祭祀,禮無不答〔一〕。 ”又有鄰人子止英家,每醉呴呼,〔英〕曰〔二〕:“ 其父臨死,以相委屬,故收養之。”寔常以此稱之。

〔一〕 禮記哀公問篇孔子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親之主也,敢不敬與?”又惠棟曰:“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答拜。”

〔二〕 據文意補。

公卿大臣多薦江夏黃瓊之賢,於是公車徵瓊,至即稱疾不進。有司劾以不敬,詔下縣次引致,瓊不得已前就徵,拜侍中。賀純、楊厚亦篤行士。

夏六月乙酉,改殯皇妣李氏,追尊曰恭愍皇后。初,皇妣以宮人得幸於安帝,而生上。閻後妒之,賜酖死,〔葬〕於城北〔一〕。上即位,左右以聞,上歔欷發哀,乃親到瘞所,號啕斷絕。

〔一〕 據範書、續漢書補。

秋七月丙戌朔,日有蝕之〔一〕。

〔一〕 範書順帝紀、續漢志均作“ 甲戌朔”,袁紀誤。

西域長史班勇請兵擊焉耆,漢發河西四郡兵三千人詣勇。敦煌太守張朗有罪,欲以功自贖,即便宜領諸郡兵出塞。初,勇發諸國兵,使龜茲、鄯善自南道 入,勇將諸郡兵,率車師六國兵自北道入。會張朗乃要經自尉黎入,焉耆王請降於朗,既而不出,漢兵罷還,焉耆王卒不加誅。漢以兩將不和,皆徵免,故勇不論 〔一〕。

〔一〕 範書本傳作“朗遂得免誅。勇以後期,徵下獄,免”。

三年(戊辰、一二八)

春正月丙子,京師、漢陽地震,屋壓殺人。乙未,詔曰:“京都地動,漢陽尤甚,加以比年饑饉,夙夜忯懍。羣公卿士,其深思古典,有以消災復異,救此下民,忠信嘉謀,靡有所諱。其勿收漢陽今年田租。”

秋七月丁酉,茂陵園火。

九月,鮮卑寇漁陽。

十二月乙亥〔一〕,太傅桓焉以辟召非其人免。

〔一〕 是月丙申朔,無乙亥。範書作“己亥”,是。

四年(己巳、一二九)

春正月丙寅,大赦天下。

丙子,帝加元服。賜公卿已下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帛,人一匹。

五月,漢陽都尉獻大珠〔一〕。詔曰:“海內有災,太官減膳。都尉不宣揚本朝,而獻珠求媚,今其封還。”

〔一〕 範書順帝紀言獻大珠者乃“ 桂陽太守文礱”。按東觀記曰:“漢陽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陽太守文礱獻大明珠以求媚,今封珠還蒲密。”則獻珠者實蒲密也。範書失於過簡而障翳首惡也。

袁宏曰:夫飢而思食,寒而欲衣,生之所資也。遇其資則粳糧縕袍,快然自足矣。然富有天下者,其欲彌廣,雖方丈黼黻,猶曰不足,必求河海之 珍,以充耳目之玩,則神勞於上,民疲於下矣。夫萬物之性,非能自止者也。上之所爲,民之準的也。今以不止之性,而殉準的於上,是彌而開之,使其侈競也。古 之帝王不爲靡麗之服,不貴難得之貨,所以去華競,以嘿止喧也。夫上苟不欲,則物無由貴;物無由貴,則難得之貨息;難得之貨息,則民安本業;民安本業,則衣 食周,力任全矣。夫不明其本而禁其末,不去其華而密其實,雖誅殺日加,而奢麗逾滋矣。

秋八月丁巳,太尉朱寵、司空張皓以陰陽不和免〔一〕。

〔一〕 東觀記、範書“朱寵”均作 “劉光”。

癸酉〔一〕,大鴻臚龐參爲太尉,太常王龔爲司空。

〔一〕 按八月癸巳朔,無癸酉。範書作“九月癸酉”,是。疑袁紀脫“九月”二字。

冬十一月,司徒許敬策免,宗正劉〔崎〕(俊)爲司徒〔一〕。

〔一〕 東觀記曰:“崎字叔峻,華陰人也。”鈕永建曰:“蓋紀文涉字而誤。”是。

朱寵字仲威,京兆杜陵人也。初爲潁川太守,表孝悌儒義,理冤獄,撫孤老,功曹、主簿皆選明經有高行者。每出行縣,使文學祭酒佩經書前驅,頓止亭 傳,輒復教授。周旋阡陌,觀課農桑,吏安其政,民愛其禮。所至縣界,父老迎者常數千人,寵乃使三老御車,問人得失,百姓翕然,治甚有聲。

寵以正月歲首宴賜羣吏,問功曹史鄭凱曰〔一〕:“聞貴郡山川多產奇士,前賢往哲,可得聞乎?”對曰:“鄙郡炳嵩山之靈,受中嶽之精,是以聖賢龍 蟠,俊乂鳳集。昔許由、巢父恥受堯禪,洗耳河濱,重道輕帝,遁也高跱〔二〕。樊仲父者,志潔心遐,恥飲山河之功,賤天下之重,抗節參雲〔三〕。公儀、許 由,俱出陽城〔四〕。留侯張良,奇謀輔世,玄算入微,濟生民之命,恢帝王之略,功成而不居,爵厚而不受,出於〔父城〕(輔成)〔五〕。胡元安體曾參之至 行,履樂正之純業,喪親泣血,骨立形存,精誠洞於神明,雉兔集其左右,出於潁陽〔六〕。彪義山英姿秀偉,逸才挺出,究孔聖之房奧,存文武於將墜,文麗春 華,辭蔚藻績,出於昆陽〔七〕。杜伯夷經學稱於師門,政事熙於國朝,清身不苟,有於陵之操,損己存公,有公儀之節,以榮華爲塵埃,以富貴爲厚累,草廬蓬 門,藜藿不供,出於定陵〔八〕。”寵曰:“太原周伯況,汝南周彥祖〔九〕,皆辭徵聘之寵,隱林藪之中,清邁夷齊,德擬古人,恐貴郡之士未有如此者也。”凱 對曰:“此二賢但讓公卿之榮耳!若許由不受堯位,樊仲父不屈當世,以此準之,不以遠乎?”

〔一〕 功曹史,原作“公曹吏”,誤。續漢百官志曰:“功曹吏,主選署功勞。”故寵詢之以地方前賢往哲。

〔二〕 事見史記正義引皇甫謐高士傳。詳見卷五注。

〔三〕 樊仲父,即樊仲子,亦作樊穆仲。本名仲山甫,因封於樊,故亦稱樊仲山父,乃周宣王時名臣。

〔四〕 公儀,公儀休也,魯博士。詳見史記循吏傳。

〔五〕 據續漢郡國志及水經注改。

〔六〕 惠棟引汝南先賢傳曰:“胡定,字元安,潁川潁陽人也。至行絕人,在喪,雉兔遊其庭,雪霜覆其室。縣令遣戶曹掾排闥問定,定已絕谷,妻子皆臥在牀。令遣掾以幹糒就遺之,定乃受半。” 又樂正,樂正子春也。曾子弟子。禮記檀弓下曰:“樂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

〔七〕 彪義山,事蹟無考。

〔八〕 杜伯夷,即杜安。範書樂恢傳注引華嶠書曰:“安擢爲宛令,以病去。章帝行過潁川,安上書,召拜侍御史,遷至巴郡太守。而恢在家,安與恢書通 問,恢告吏口謝,且讓之曰:‘爲宛令不合志,病去可也。幹人主以窺□,非也。違平生操,故不報。’安亦節士也,年十三入太學,號奇童。洛陽令周紆自往候 安,安謝不見。京師貴戚慕其行,或遺之書,安不發,悉壁藏之。及後捕案貴戚賓客,安開壁出書,印封如故。”

〔九〕 周伯況,周黨也。周彥祖,周燮也。

寵徵入爲大鴻臚,拜太尉。自爲宰相,數抗直言,雖爲三公,臥布被,僅能覆身,食脫粟米,藜藿不厭。子弟同衣而出,並日而食。將薨,遺其子曰: “吾本寒賤諸生,才非周幹,橫受朝恩,位過其任,不能竭身報國,負責深重。身沒之後,百僚所賻贈,一無所受。素棺殯斂,疏布單衣,無設紱冕。斂畢,便以所 有牛車,夜載喪還鄉里,勿告羣僚,以密靜爲務。”

許敬字鴻卿,汝南平輿人也。爲吏有誣君者,會於縣令坐,敬拔刀斷席曰:“敬不忍與惡人連席。”由是知名。舉茂才,除南昌令。以土地卑溼,不可迎 親,親老,則棄官歸供養。闢司徒府,稍遷江夏、沛相〔一〕,自光祿勳入爲司徒。敬以臧否爲己任,仕於和、安之間,當竇、鄧、閻氏之盛,直道而進,無所屈 撓。三家既敗,多有染污者,敬居然自適,引謗不及己,當世以此奇之。

〔一〕 疑“江夏”下脫“太守”二字。

五年(庚午、一三0)

春正月,疏勒、大宛、莎車王遣使貢獻。

夏四月,京都旱。

冬十月丙寅〔一〕,天下繫囚皆免死一等,徙邊戍。

〔一〕 範書順帝紀作“丙辰”。

六年(辛未、一三一)

無事。

陽嘉元年(壬申、一三二)

春正月乙丑〔一〕,立皇后梁氏。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一〕 是月戊寅朔,無乙丑。範書作“乙巳”,是。

後,梁商女也。初,梁竦中子雍生商,商襲父爵爲乘氏侯。商生三男四女:長曰冀,次曰不疑,次曰蒙;長女田,次〔妠〕(姬),即後也〔一〕,次阿 重。後生,有光影之祥。及長,好史書,治韓詩,大義略舉,以列女圖常在左右〔二〕,宗族中外鹹敬異焉。商謂諸弟子曰:“我先人鎮撫西河,全濟生民,使免虎 口之害,所活者不可勝數,而大位不究。夫積德之報,不及其身,必流福子孫,當因此女興邪?”選入掖庭,相工茅通見之,驚曰:“此所謂日角偃月,相之極貴, 臣未嘗見之。”於是以爲貴人。拜商侍中、屯騎校尉。貴人有寵,從容言於上曰:“陽以博施爲德,陰以不專爲義。蓋螽斯之福,則百祚之興也〔三〕。願陛下思天 行之普〔逮〕(達)〔四〕,均貫魚之次序,使小妾得免罪謗之累。”於是上愈嘉之,親寵益固。

〔一〕 範書皇后紀“姬”作“妠” 。按此乃涉閻後諱而誤,故改。

〔二〕 李賢曰:“劉向撰列女傳八篇,圖畫其像。”惠棟曰:“劉向七略別錄曰:‘臣向與黃門侍郎歆所校列女傳,種類相從,爲七篇,以着禍福榮辱之效,是非得失之分,畫之於屏風四堵。’”

〔三〕 詩國風螽斯序曰:“言若螽斯不妒忌,則子孫衆多也。”又詩大雅思齊曰:“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疏曰:“大姒一人有十子,不妒忌而進衆妾,則宜有百子。”

〔四〕 據續漢志及鈕永建說改。說文曰:“逮,及也。”

三月庚辰〔一〕,大赦天下。

〔一〕 範書作“庚寅”。

夏四月,有司依舊制加梁商位特進,增國土。商上書讓曰:“祿命過厚,受祖考多福,又託日月末光,以斗筲之材〔一〕,乘君子之器,懼有負乘之累, 不守歷世之榮。誠不如舊制,與左賢同科。”書十餘上,帝輒敦喻之。商又上書讓校尉曰:“臣託椒房,被蒙榮寵,兼官二職,非材可堪。受寵戰慄,驚懼惶戚,不 遑寧處,披露赤誠,敢遂狂狷。謹上屯騎校尉印綬。”上乃許焉,以特進就第,賜安車駟馬。頃之,拜執金吾。

〔一〕 論語子路曰:“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斗筲,言其器小,以喻寡能少識之人。

冬十月,望都狼食數十人〔一〕。本志曰:“言之不從,則有毛蟲之孽。京房易曰:‘君無道,害將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災狼食人。’〔二〕”

〔一〕 範書作“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陰狼殺女子九十七人”。又續漢志作“十月中,望都、蒲陰,狼殺童兒九十七人”。而東觀記作“望都、蒲陰狼殺子女九十七人,爲不祠北嶽所致,害加孕婦。”據此則被害人乃孕婦也。袁紀恐脫“蒲陰”二字。

〔二〕 “以”字據惠棟說補。又此乃京房易傳之文。

辛酉,詔天下死罪囚減罪一等,亡命贖罪各有差。

鮮卑寇遼東。

十一月丁未,東平王敞薨〔一〕。敞有孝行,喪母,三年如禮,詔書增戶五千。

〔一〕 範書作十二月事。按十一月甲戌朔,無丁未,袁紀“十一”當系“十二”之誤。

是時長吏數易,去就煩費。尚書左雄上疏曰:“ 臣聞柔遠能邇,莫大寧民,寧民之務,莫重用賢,是以皋繇對禹:‘貴在知人,安人則惠,黎民懷之。’〔一〕”

〔一〕 見尚書皋陶謨。“貴在知人 ”作“知人則哲”。

昔三代垂統,封建侯伯,世位親親,民用和睦。宗周既滅,六國並秦,坑儒泯典,革除五等,郡縣設令,封冢黎民〔一〕。大漢受命,蠲免苛政,寬以三 章〔二〕,撫以因循。至於文、景,天下康乂,誠由玄靖淵默,使萬民不擾也。宣帝興於側陋,知世所疾,綜名覈實,賞罰必行。刺史、守、相初拜,輒親見問之, 觀其所由,退而考察,以質其言。常嘆曰:‘民所以安而無愁者,政平吏良也。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 以爲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民知不久,則詐以求過。故二千石有治能者,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爵至封侯,公卿時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民安其 業,故能降來儀之瑞,建中興之功〔三〕。

〔一〕 漢書揚雄傳引長楊賦曰:“ 封豕其士,窫窳其民。”應劭曰:“淮南子云,堯之時窫窳、封豨、鑿齒皆爲民害。窫窳類貙,虎爪,食人。 ”李奇曰:“以喻秦貪婪,殘食其民也。”

〔二〕 劉邦初入關,與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三〕 胡三省曰:“謂尹翁歸、韓延壽、朱邑、龔遂、黃霸之屬也。事並見宣帝紀。”

漢元至今,三百餘載,俗浸雕弊,巧僞滋萌,下飾其詐,上肆其殘。列城百里,轉動煩數。以殺害爲賢,以循理爲劣,以聚斂爲辨,以修己爲弱。髡鉗之 戮,生於睚眥;覆屍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稅之如狼〔一〕。監司相望,見非不舉,觀政於亭傳,責成於耳目〔二〕,言善不稱德,論功不覈實。虛誕者獲 佑,束脩者見黜;或因罪而致高,或處危以成名。所以天災屢降,治道未寧,皆由於此也。

〔一〕 哀公元年左傳曰:“子西曰:‘今聞夫差,珍異是聚,觀樂是務;視民如讎,而用之日新。’”又國語楚語曰:鬥且語令尹子常弟曰:“ 吾見令尹,令尹問蓄聚積實,如餓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二〕 沈欽韓曰:“言監司按部,但一過亭傳而已,未嘗深考其治狀也。”

臣愚以爲長吏理績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一〕。其不從,王制錮之終身,雖赦令不在齒列。必競修善政,親撫百姓,率土之民,各寧其所。追配文宣中興之軌,流光垂祚,永世不刊。”於是復申無故去官之禁〔二〕。

〔一〕 趙翼廿二史札記曰:“賈琮爲冀州刺史,有司有贓過者,望風解印綬去。朱穆爲冀州刺史,令長解印綬去者四十餘人。及穆到任,劾奏至有自殺者。 李膺爲青州刺史,有威政,屬城聞風皆自引去。範滂爲清詔使,案察貪吏,守令自知贓污,皆望風解印綬。陳寔爲太邱長,以沛相賦斂無法,乃解印綬去。宗慈爲修 武令,太守貪賄,慈遂棄官去。按令長丞尉各有官守,何以欲去即去。據左雄疏雲:今之墨綬,拜爵王廷,而齊於匹庶,動輒避負,非所以崇憲明理也。請自今守相 長吏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遵法禁者,錮之終身,若被劾奏,逃亡不就法者,家屬徙邊,以懲其後。黃巾賊起,詔諸府掾屬不得妄有法就。可見平時朝廷無禁人 擅去官之令,聽其自來自去,而不追問也。法網亦太疏矣。”

〔二〕 胡三省曰:“先已有此禁,今復申嚴之。”然不詳前令之所自出。且範書左雄傳亦言因宦者擅權,此令終不能用。故漢末又復申之,亦無實效也。

閏月壬子,恭陵廟災〔一〕。

〔一〕 閏月癸酉朔,無壬子。範書順帝紀作“庚子”,是。而續漢志注引古今注又言“十二月,河南郡國火燒廬舍,殺人”,與袁、範書又異。

北海人郎顗上書曰:“臣聞天垂誡,地見災異,所以譴告人主,克己修德也。故應天以誠而不以言,導下以躬而不以刑。頃者宮殿官府,多所治飾。昔盤 庚遷殷,去奢即儉〔一〕;夏後卑宮,盡力以致美〔二〕。愚以爲諸所繕治,事可減省,以恤貧民,以賑孤寡,天之意也,人之願也。陛下躬親庶事,詔書每下,廣 開不諱之路,以天下爲憂,百姓爲念,而不數見公卿,責以政事,誠優遊養德之道也。然三公者,調和陰陽,儀刑百寮。今水旱連年,五穀不登,不能憂也。官失其 序,庶事不治,不能正也。但遲迴偃仰,稱病自逸,忘天下之憂,甘宴安之樂,豈不謬哉!”尚書問狀,顗對多言術數、占候之事〔三〕,大旨以三公非其人,將有 饑饉、水旱、地震、盜賊之變。其後海賊攻會稽,而青、徐盜賊起,西羌反,明年四月京師地震,其夏大旱,略如其言〔四〕。

〔一〕 李賢引帝王紀曰:“盤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自祖辛以來,奢淫不絕,乃渡河,將徙都亳之殷地。人諮絕相怨,不欲徙,盤庚乃作書三篇以告喻之。”

〔二〕 論語泰伯曰:“子曰:‘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至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疑袁紀“盡力以致美 ”句有訛。

〔三〕 “術數”原誤倒,逕改。

〔四〕 範書系郎顗上此書於二年正月。

華嶠曰:漢之十葉,王莽篡位,聞道術之士西門君惠、李守等多稱讖雲“劉秀爲天子”〔一〕。自光武爲布衣時,數言此,及後終爲天子,故甚信其 書。鄭興以忤意見疏,桓譚以遠斥憂死。及明、章二帝祖述此意,故後世爭爲圖緯之學,以矯世取資。是以通儒賈逵、馬融、張衡、朱穆、崔寔、荀爽之徒,忿其若 此,奏皆以爲虛妄不經,宜悉收藏之。惟斯事深奧,善言古者必有驗於今,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而託雲天之歷數、陰陽、占候,今所宜急也。占候、術數,能仰瞻 俯察,參諸人事,禍福吉凶既應,引之教義,亦有着明。此蓋道術之有益於後世,爲後人所尚也。

〔一〕 按漢書王莽傳曰:“衛將軍王涉素養道士西門君惠。君惠好天文讖記,爲涉言:‘ 星孛掃宮室,劉氏當復興,國師公姓名是也。’”又範書及袁紀載李守讖曰:“劉氏復興,李氏爲輔”。而直言“

劉秀當爲天子”者,蔡少公也。見袁紀卷一。

二年(癸酉、一三三)

夏四月丁丑,封虎賁中郎將冀爲襄邑侯。執金吾商上書陳讓,辭意惻至,書十餘上,上遂聽許。

爵阿母 〔宋〕(宗)娥爲山陽君〔一〕。尚書左雄諫曰:“臣聞高祖約,非劉氏不王,非功臣不封。孝安皇帝封江京、王聖等,皆有地震之異。永建二年,封陰謀之功 〔二〕,又有日蝕之變。通道術之士,或歸於封爵不時之咎。方今青、徐饑饉,盜賊未息,陛下乾乾勞思以濟民〔三〕,宜清淨無爲,以求天意。誠不應追錄小恩, 以虧大典。”上不從。

〔一〕 據範書、續漢書及袁紀本卷永和二年五月史文改。

〔二〕 胡三省曰:“不見於史。”

〔三〕 易乾卦曰:“君子,終日干幹。”疏曰:“乾乾,言每恆終竟此日,健健自強,勉力不有止息。”

雄復諫曰:“臣聞君莫不好忠正,惡讒諛;而臣莫不以忠得罪,以讒得幸。蓋忠言難入,讒言順耳易從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惡也。是以世俗爲忠者 少,而習諛者多。故令人主數聞其美,稀知其過,迷而不悟,至於危亡。臣伏見尚書故事〔一〕,無乳母賜爵之制。唯先帝時阿母王聖爲野王君,造生殘賊廢立之 禍,生則爲天下所咀嚼,死則爲海內所共快。桀、紂貴爲天子,而庸僕惡以爲比,以其富而無義也。夷、齊賤於匹夫,而王侯爭與爲類,以其貧而有德也。今阿母躬 蹈儉約,以身率下,羣僚蒸庶,莫不向風。而與王氏並同爵號,懼違本操,失其常願。愚以爲人心不相遠,其所不安,遠近一也。王聖之禍,未絕於口,傾覆之勢, 危於壘卵。臣請歲以錢千萬給阿母,內可以盡恩愛之親,外可以不爲吏民之所怪也。”上卒不從。

〔一〕 胡三省曰:“漢故事,皆尚書主之。”

雄字伯豪,南〔陽〕郡涅陽人也〔一〕。居貧好學經,常以“服勤不足,學足。學者懈怠,宜崇經術,繕治太學”。既爲尚書而陳之,帝從其言,更增弟子科〔二〕,除儒者爲郎百餘人。

〔一〕 據洪亮吉說補。

〔二〕 範書左雄傳曰:“詔試明經者補弟子,增甲乙兩科:員各十人。”

雄上言曰:“郡國孝廉,古之貢士,出則宰民,宣協風教。若其面牆,無以施化,招災致禍,爲害不細。孔子曰:‘四十而不惑。’〔一〕禮:‘四十彊 而仕。’〔二〕請自今孝廉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三〕,文吏試箋奏〔四〕,覆之端門〔五〕,練其虛實,以觀異能,以美風俗;有不承 科,正其罪法。”帝從之。詔“郡國孝廉年四十已上,考德行,試其經。奏其茂才異行如顏淵、子奇,不拘年齒”。

〔一〕 見論語爲政。

〔二〕 見禮記曲禮上,“彊”上原有“曰”字。

〔三〕 李賢曰:“儒有一家之學,故稱家法。”

〔四〕 胡三省引漢雜事曰:“凡羣臣之書,通於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駁議。章者需頭稱‘稽首上聞’,謝恩陳事,詣闕通者也。奏 者亦需頭,其京師官但言‘稽首言’,下言 ‘稽首以聞’,其中有所請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臺,卿校送謁者臺也。表者不需頭,上言‘臣某言’,下言‘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 ‘某官臣某甲、乙上。’”

〔五〕 胡三省曰:“宮之正南門曰端門,尚書於此受天下章奏,令舉者先詣公府謂試,以副本納之端門,尚書審覆之。”

今舉孝廉徐淑年未滿限〔一〕,臺郎詰之,對曰:“詔書有‘顏淵、子奇,不拘年齒’,是以本郡以臣充選。郎不能屈。雄詰之曰:“昔顏淵、子奇問一知十〔二〕,孝廉問一知幾邪?”淑無以對。乃卻歸,郡守坐免。時郡國守相坐舉者百餘人。

〔一〕 疑“今”系“廣陵”之誤。

〔二〕 問,聞也,古通用。

初,明帝時,政嚴事峻,九卿皆鞭杖。雄上言曰:“九卿位亞三〔事〕(等)〔一〕,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節,動有庠序之儀,加以鞭杖,誠非古典。”上即除之。

〔一〕 據黃本改。三事,即三公也。

袁宏曰:夫謀事作制令,以經世訓物,使必可爲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謂彈冠之會〔一〕,必將是年也。以爲可仕之時,在於彊盛,故舉大限,以爲民表。且顏淵、子奇,曠代一有,而欲以斯爲格,豈不偏乎!

〔一〕 師古曰:“彈冠,雲入仕也。”

己亥,京都地震。

五月庚子,詔曰:“朕以不德,統奉洪業,無以承順幹坤,協和陰陽,災眚屢見,咎徵仍彰。羣公卿士將何以匡輔朕之不逮,奉答災異?災異不空設,必有所應,其各舉敦樸之士一人,直言厥咎,靡有所諱。”

漢中李固對曰:

愚以爲天不言,以災異爲譴告。政之治亂,主之得失,皆上帝所伺,而應以災祥者也。王者父天母地〔一〕,體〔具〕(其)山川〔二〕。今日蝕地 動,山崩晝晦,主將安立?物將安寄?昔江京之奸,禍及骨肉,至令陛下幽廢,親履艱難。天誘其衷,陛下龍興,海內莫不忻悅。實有沛然改圖,抑退權臣,詢求善 政,以順天意。夜而得之,坐而待旦。今則不然,政令紛紜,以復仿蹈前軌矣。臣伏在草澤,痛心疾首。誠以陛下聖德應朝,實當嘉會,反衰弊之政,弘中興之美, 其功甚易,譬猶指掌。

〔一〕 李賢引春秋感精符曰:“人主日月同明,四時合信。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宋均曰:“父天於圜丘之祀也,母地於方澤之祭也。”

〔二〕 據嚴可均全後漢文改。範書李固傳作“寶有山川”。

臣聞善罰不如善政,善賞不如善教,善教之道,宜從內起。昔周宣、孝文,中興之主也,皆改華服,霈然易規,乃能移風易俗,〔反〕(及)之於古 〔一〕。今封阿母,恩賞太過,常侍近臣,威權太重。臣案圖書,災異之發,亦以爲然。今宜斥退邪佞,投之四裔,〔二〕引納方直,令在左右。陛下親發德音,以 招羣俊,臨御座,見公卿,言有稱意,即時施行,顯拔其人,以旌忠善。則陛下日有所聞,忠臣日有所獻,君臣相體,上下交泰。阿保雖有大功,勤勞之恩,可賜以 貨賄,傳之子孫,列土分爵,實非天意。漢興以來,賢君相繼,豈無保乳之養?非不寵貴之。然上畏天威,俯察經典,不可,故不封也。

〔一〕 據全後漢文改。

〔二〕 投之四裔,見文公十八年左傳載史克之言。

梁氏子弟羣從,徵爲列侯,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妃後之家,所以少有存全者,非天性皆然,但坐權寵太過,天道惡盈也。

天有北斗,所以斟酌元氣;帝有尚書,所以出納王命。若賦役平均,則百姓以安;萬機不治,則天下以亂。今陛下所共治天下者,外則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內,一家之事,安則共其福,危則同其禍。由是觀之,權柄不可不慎,號令不可不詳。

夫人君之有政,猶水之有堤防,堤防完全,雖遭雨水霖潦,不能爲變。政教一立,暫遭凶年,不足爲憂。誠令堤防穿漏,萬夫同力,不復能救。政教 一壞,賢智馳騖,不能復還。今堤防雖堅,漸有孔穴。譬之一人之身,本朝者,心腹也;州郡者,四支也。心腹痛則四支不舉,故臣所憂,在腹心之疾,非四支之 患。臣以爲堅堤防,務政教,先安心腹,釐理本朝,雖有寇賊、水旱之變,不足介意也。〔誠〕(臣)令堤防壞〔漏〕(陋)〔一〕,心腹有疾,雖無水旱之災,天下固不可不憂矣。

〔一〕 皆據黃本改。

臣父故司徒臣郃,受先帝厚恩,子孫不敢自比於餘隸〔一〕,故敢圖書,悉心以對,不敢虛進。

〔一〕 隸本賤稱,此乃官宦子弟自謙之辭。

扶風馬融獨對曰:

臣聞“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一〕。夫陰陽剛柔,天地所以立也。取仁於陽,資義於陰,柔以施德,剛以行刑,各順時月,以厚 羣生。帝王之法,天地設位,四時代序。王者奉順,則風雨時至,嘉禾繁植;天失其度,則咎徵並至,饑饉薦臻。今科條品制,〔四時〕禁令〔二〕,所以承天順民 者,備矣,悉矣,不可加矣。然而〔天猶有〕不平之效,〔民〕猶有諮嗟之怨者〔三〕,百姓屢聞恩澤之聲,而未見惠和之實也。

〔一〕 見易說卦。

〔二〕 據通鑑卷五十一引補。

〔三〕 皆據通鑑卷五十一引補。

今從政者變忽法度,以殺戮威刑爲能賢。問其國守、相及令、長何如?其稱之也曰“太急”,其毀之也曰“太緩”。夫急致寒,緩致燠,二者罪同, 而論者許急,此陰陽所以不和也。復之之道,審察緩急之謗譽,鈞同寒燠之罪罰,以崇王政,則陰陽和也。好惡既明,則宰官之吏,知所避就。又正身以先之,嚴以 □之,不變則刑罰之。夫知爲善之必利,爲惡之必害,孰能不化?則官良矣。

臣聞洪範八政,以食爲首〔一〕;周禮九職,以農爲本〔二〕。民失耕桑,飢寒並至,盜賊之原所由起也。古之足民,仰足以養父母,府足以畜妻 子。然後敦五教,宣三德,〔三〕則休嘉之化可致也。夫足者,非能家給而人足,量其財用,爲其制度。故嫁娶之禮儉,則昏姻以時矣;喪制之禮約,則終者掩藏 矣;不奪其時,則農夫不失矣。夫妻子以累其心,產業以重其志,舍此而爲非者,雖有必不多矣。今則不然,此盜賊所以不息。誠使制度必行,禁令必止,則士者不 濫法式之外,百工不作無用之器,商賈不通難得之貨,農夫不失三時之務〔四〕,各安所業,則盜賊消除,災害不起矣。

〔一〕 八政者:一曰食,二曰貨,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賓,八曰師。洪範注曰:“食,勸農業也。”

〔二〕 周禮大宰曰:“以九職任萬民:一曰三農,生九穀。二曰園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澤之材。四曰藪牧,養蕃鳥獸。五曰百工,飭化八材。六曰 商賈,阜通貨賄。七曰嬪婦,化治絲枲。八曰臣妾,聚斂疏材。九曰閒民,無常職,轉移執事。” 鄭司農雲:“三農,平地山澤也。九穀,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麥”

〔三〕 五教,文公十八年左傳史克曰:“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內平外成。”三德,書洪範曰:“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剛克, 三曰柔克。”又周禮師氏曰:“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爲道本,二曰敏德以爲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又禮記中庸曰:“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 也。”按袁紀所言三德,當以周禮說應之。

〔四〕 周禮考工記曰:“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審曲面執,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通四方之珍異以資之,謂之商旅。飭力以長地財,謂之農夫。”

太史張衛對曰:

臣聞政善則休祥降〔一〕,政惡則咎徵見。苟非聖人,或有失誤。昔成王疑周公而大風拔樹木,開金縢而反風至〔二〕,天人之應,速於影響。故詩稱曰:“無曰高高在上,……日監在茲。”〔三〕間者,京師地震,雷電赫怒。夫動靜無常,變改正道,則有奔雷土裂之異。

〔一〕 “政善”原誤倒,據黃本逕正。

〔二〕 史記魯世家曰:“周公卒後,秋未獲,暴風雷,禾盡偃,大石盡拔。周國大恐。成王與大夫朝服以開金縢書,王乃得周公所自以爲功代武王之說。……成王執書以泣,……出郊,天乃雨,反風,禾盡起。”

〔三〕 見詩周頌敬之章。其意曰莫言天高高在上,實因日月所照,瞻視人世,不可謂遠也。

自初舉孝廉,迄今二百歲矣〔一〕,皆先孝行,行有餘力,始及文法。辛卯詔以能宣章句奏案爲限,雖有至孝,猶不應科,此棄本而就末〔二〕曾子 長於孝,然實魯鈍〔三〕,文學不若遊、夏,政事不若冉、季。今欲使一人兼之,苟外可觀,內必有闕,則違選舉孝廉之制矣。且郡國守相,割符寧境,爲〔國〕大 臣〔四〕,一旦免黜十有餘人,吏民罷於送迎之役,新故交際,公私放濫,或臨政□民,爲百姓取便,而以小過免之,是爲奪人父母使嗟號也〔五〕。

〔一〕 胡三省曰:“武帝元光六年初舉孝廉,至是年凡二百七年。”

〔二〕 指上文左雄上言“諸生試家法,文吏試箋奏”,帝納之而下詔。袁紀未言下詔之日,範書作十一月辛卯,與衡言“辛卯詔”正合。

〔三〕 論語先進孔子曰:“參也魯。”

〔四〕 據通鑑補。

〔五〕 時胡廣等上書駁左雄之議,出爲濟陰太守。頃之。與諸郡守十餘人皆坐謬舉受黜。衡此對以駁雄議爲主,爲廣等鳴冤也。

又察選舉,一任三府,臺閣祕密,振暴於外,貨賂多行,人事流通。今真僞渾淆,昏亂清朝,此爲上陵下替,分威共德,災異之興,不亦宜乎?

易不遠復,論不憚改〔一〕,朋友交接且不宿過,況於帝王,承天理物,以天下爲公者乎!中間以來,妖星見於上,震裂着於下〔二〕,天誡詳矣,可爲寒心。明者消禍於未萌,今既見矣,修政恐懼,則轉禍爲福矣。

〔一〕 胡三省曰:易曰:“不遠復,無祇悔。”論語曰:“過則勿憚改。”

〔二〕 裂原作“烈”,據黃本逕改。

上覽衆對,以李固對爲第一〔一〕,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

〔一〕 沈欽韓曰:“案融對碌碌無取,衡乃歸咎於左雄,爲胡廣等訟冤。文人固陋如此,視固之直指近幸外戚,以感悟人主,有天壤之別矣。惜袁範各以意刊削,二書相校,同者才十之三,遂不見元本。”按融、衡二對不見範書,唯通鑑刪取袁紀而引之。

拜固爲議郎,權臣皆切齒於固,將加之罪。朝中名臣黃瓊等救解之。歲中,梁商請爲從事中郎。商以後父輔政,柔和自守,內豎亂政,不能有所裁。固奏 記於商曰:“今四海雲擾,背義趨利,父勸其子,兄勉其弟,皆先論價而後定位。夫致一賢則國賴其功,招一惡則天下被其害。數年已來,妖怪屢起,宮省之中,必 有陰謀。將軍位尊勢重,誠令王政一整,必享不朽之福。” 商不能用。

戊午,太尉龐參、司〔空〕(徒)王龔以災異免〔一〕。

〔一〕 據黃本改。又龐參罷,範書乃七月事。

六月,太常孔扶爲司空。

丁丑,洛陽宣德亭地坼八十五丈。本志稱李固曰:“陰類專恣,將有分坼之象。”其後中常侍專權忿爭之應也。

八月己巳,大鴻臚施延爲太尉。

冬十月,初隨月律作應鐘。

三年(甲戌、一三四)

夏戊戌,大赦天下〔一〕。賜民爵;八十已上米,人一斛;九十已上帛,人一匹,絮三斤。

〔一〕 範書順帝紀“夏”下有“五月”二字,袁紀脫。

秋七月,羌寇〔漢〕(濮)陽〔一〕。

〔一〕 漢濮形近而訛。

冬十一月,羌寇武都。

壬寅,司徒劉〔崎〕(愷)、司空孔扶以災異免〔一〕。

〔一〕 愷死於延光二年,此“愷” 乃“崎”之誤。

己巳〔一〕,大司農黃尚爲司徒,光祿勳王卓爲司空。

〔一〕 是月壬辰朔,無己巳。“己巳”乃“乙巳”之訛。與壬寅隔二日,與事合。

四年(乙亥、一三五)

春二月丙子,詔曰:“自今中官得以養子爲後。”

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以選舉貪污免。

戊寅,執金吾梁商爲大將軍,故太尉龐參爲太尉。

商推誠實不爲華飾,嘗病多藏厚亡爲子孫累,故衣裘車馬供用而已,租俸賞賜分與昆弟故舊,虛心下士,門無停賓,檢約宗族親戚,莫敢犯禁,朝廷由是敬憚之。在位所辟召,皆四海英俊,其所招引推進如李固、周舉等數十人。

時魏郡霍諝舅宋光,爲人所誣,引〔以〕刊定詔書系洛陽獄〔一〕,考訊楚毒。諝年十五,奏記於商曰:“諝聞春秋之義,原情定罪〔二〕。傳曰:‘人 心不同,其若面焉。’〔三〕斯蓋謂天下窊隆廣狹高卑之形耳,至於鼻從目橫,眉在眼上,未有不然者。人心異者,剛柔舒急倨敬之間,至於趨利避害,畏死樂生, 亦復同也。諝與光骨肉之親,義有相隱,言光冤結,未有可信,請以人情平之。光衣冠子孫,徑路平易,位極州郡,日望徵辟,亦無瑕穢纖介之累,無故刊定詔書, 欲何救解?就有所疑,當以道理求便,安能觸冒死禍,以解微細?譬諸附子療飢〔四〕,鴆毒止渴,未入腹胃,咽喉已絕,豈可爲哉!光不定製書,情既可原,臺閣 執事,知而不治,吁嗟紫宮之門,泣血兩觀之下,傷和致災,爲害滋甚。明將軍德盛位尊,人臣無二,言行動天地,舉措移陰陽,誠肯留神省察,沛然信理,必有於 公高門之福〔五〕,和氣立應,天下幸甚。”商嘉諝辭意,即奏原光罪。

〔一〕 據範書補。

〔二〕 昭公十九年公羊傳言許止雖弒君而不罪之事也。

〔三〕 襄公三十一年左傳曰:子產對子皮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吾豈敢謂子面如吾面乎!”故疑袁紀“其若”二字誤倒。

〔四〕 戰國策燕策曰:蘇秦爲燕說齊宣王曰:“人之飢,所以不食烏喙者,以爲雖偷充腹而與死同患也。”沈欽韓引急就篇注曰:“烏喙,形如烏之嘴也。 附子,附大根而旁出者。一歲爲側子,二歲爲鳥喙,三歲爲附子,四歲爲烏頭,五歲爲天雄。”附子乃毛莨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根、莖、葉俱有毒,根尤甚。

〔五〕 漢書於定國傳載於公語曰: “少高大閭門,令容駟馬高蓋車。我治獄多陰德,未嘗有所冤,子孫必有興者。”

閏月丁亥,日有蝕之。

十二月甲寅,京都地震。詔百寮上封事,靡有所諱。

永和元年(丙子,一三六)

春正月己巳,大赦天下。

詔問公卿北鄉侯宜加諡列昭穆與木主否,羣僚皆謂宜加諡。司隸校尉周舉議曰:“北鄉侯本非正統,奸臣所立,立未逾歲,年號未改,皇天不佑,大命夭昏。孔子作春秋爲制,王子猛不稱崩〔一〕,魯子野不書葬〔二〕。北鄉無他功德,以王禮葬,於事已崇,不宜稱諡。”上從之。

夏四月壬寅,追號皇后母開封君。

冬十月丁未,永福殿火〔一〕。

〔一〕 範書順帝紀、揚厚傳及續漢志均作“承福殿”。

丙子,太尉龐參以久病策罷。故司空王龔爲太尉〔一〕。

〔一〕 按十年辛巳朔,無丙子。範書作“十一月”是。又王龔爲太尉,範書作“十一月乙巳”。

十月〔一〕,武陵太守奏蠻夷望上恩,請入貢,比漢民。議者以爲可聽。尚書令虞詡曰:“自古聖王,不臣異俗。非德不能及,威不能加,以蠻夷獸心, 貪婪難整。是故羈縻綏撫,受而不逆,叛而不追。今賦而稅之,必有怨叛,叛而伐之,必復興士衆。計其所得,不價所費,必有後悔之不追。”上不從。

〔一〕 前有十月,此不當復出。或系衍文,或乃十一、二月之誤。

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人。祖父經爲獄吏,常效於公之治獄。及詡之生,經曰:“吾雖不能及於公,子孫可至九卿。”故字曰升卿。少失父母,與祖父母居。年十三通尚書,國相見而奇之,欲以爲吏。詡曰:“祖母年九十,居貧,非詡無以供養。”乃止。

二年(丁丑、一三七)

春,武陵蠻夷以貢非舊約叛。

三月乙卯,司空王卓薨。丁丑,光祿勳郭〔虔〕(幹)爲司空。〔一〕

〔一〕 據範書及袁紀下文改。

夏四月丙申,地震。

五月癸丑,山陽君宋姚有罪,歸里舍。

秋七月,日南蠻反。交址刺史樊演出討失利,寇遂攻掠郡縣。上甚憂之,議者宜遣大將軍發荊、揚、兗、豫四萬人赴救。

大將軍從事中郎李固議曰:“荊、揚安穩,發其吏救之可也。今荊、揚盜賊盤結,武陵、南郡〔蠻〕夷未集〔一〕,長沙、桂陽數被徵發,難復擾動,其 不可一也。兗、豫之民,聞萬里徵役,無有還期,恐十五萬戶不得一士,郡縣迫促,懼有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溫暑,〔加〕(如)有瘴氣〔二〕,恐死者十 四五,必道路奔散不能禁,其不可三也。士卒比到,萬里疲勞,不可復鬥,其不可四也。軍行三十里爲程,九千餘里,三百日乃到。計人日五升,用米〔六〕十萬斛 〔三〕,尚不計將吏驢馬之食,但自致費〔且〕(但)若此,〔四〕其不可五也。設使軍到,死亡者衆,不足當,復益發,此爲刻割心腹而樂四支〔五〕,其不可六 也。今二郡徒叛,還自相攻,但坐徵發之故,何況乃發四州赴萬里哉!其不可七也。前中郎將尹就使益州,益州諺曰:‘虜來尚可,尹來殺我。’後就徵還,以兵付 刺史張喬,因其民困,旬月破滅殄盡。此發將無益之效,州郡(不)可任之驗也〔六〕。可但選有勇略仁惠,以爲刺史、太守,勿與爭鋒,以恩信招來,赦殺傷之 罪,以息發軍。故幷州刺史祝良性多勇決;及張喬前在益州,實有破虜之功,皆可任用也。文帝遣馮唐即赦魏尚〔爲〕雲中太守,就拜龔舍爲泰山太守〔七〕,祝良 等可用,皆宜即拜,便道之官。”於是拜祝良爲九真太守,張喬爲交址太守,二郡即安。

〔一〕 據範書南蠻傳補。

〔二〕 據範書南蠻傳改。

〔三〕 據範書南蠻傳補。

〔四〕 據陳澧校而改。

〔五〕 範書南蠻傳“樂”作“補” 。

〔六〕 據文意刪。

〔七〕 據鈕永建校而補。又魏尚事見漢書馮唐傳,龔舍事見漢書兩龔傳。

冬十月,行幸長安,祀陵廟。

丁卯〔一〕,京師地震。

〔一〕 十月乙亥朔,無丁卯。範書作十一月事,疑袁紀有脫文。

三年(戊寅、一三八)

春二月乙亥,京師地震。

夏閏月己酉,京師地震。

秋八月乙卯,太白晝見。本志以爲大將軍梁商父子貴盛之象也。〔一〕

〔一〕 此亦東觀記天文志之文。

己未,司徒黃尚以災異罷。

九月癸酉,光祿勳劉壽爲司徒〔一〕。

〔一〕 範書作“九月己酉”。按是月庚午朔,無己酉,範書誤。又袁紀“光祿”下原脫“ 勳”字,逕補。

十二月戊申,日有蝕之〔一〕。會稽(九)郡以聞〔二〕,京師不見。

〔一〕 續漢志及範書均作“十二月戊戌朔”。

〔二〕 據續漢志刪。

後漢孝順皇帝紀下卷第十九

四年(己卯、一三九)

春二月乙亥,京師地震〔一〕。

〔一〕 範書、續漢志均作“三月” ,黃本正作“三月”,蔣本見下文有“二月”,妄改之耳。按此條當移至“夏四月戊午”條前。袁紀於此當脫 “春正月庚辰,中常侍張達等有罪誅”句,故下述此事始末。又梁商所言“達和氣”,即指春正月皇帝親率三公九卿迎春於東郊,以致和氣之意。

初,上之立,閹官之力也,由是寵之,始專政事,爭執權勢。中常侍張達等乃讒中常侍曹騰、孟賁與將軍商召諸王子〔一〕,請收之。上曰:“將軍父子 我所親,必是共嫉之耳。”乃誅達等,辭及在位大臣。商上表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在首惡〔二〕,賞不僣溢,刑不淫濫,五帝三王所以致康乂也。竊聞考 故中常侍張達等,語多所〔牽〕及大臣〔三〕,大獄一起,無辜者衆,非所以達和氣,平政化也。宜早決竟,以息逮捕之煩。”上從之。

〔一〕 範書梁冀傳“張達”作“張逵”。

〔二〕 成公二年左傳曰:晉郤克率魯、衛、曹敗齊於鞍。晉師歸,範文子後入。武子曰: “無爲吾望爾也乎?”對曰:“師有功,國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屬耳目焉,是代帥受名也,故不敢。”此即 “功在元帥”之意也。又僖公二年公羊傳曰:“虞,微國也,曷爲使虞首惡?虞受賂,假滅國者道,以取亡焉。”其解經“虞師、晉師滅下陽”句,乃“罪在首惡” 之意也。

〔三〕 據陳璞校記補。

二月,以商少子虎賁中郎將不疑爲步兵校尉。商上書曰:“不疑童孺,猥處成人之位,是以寢不安席,食不甘味。昔者晏平仲辭鄁殿以守其富〔一〕,公 〔儀〕(魚)休不〔受〕(愛)魚食以定其位。〔二〕臣雖不才,亦願固福祿於聖世。故敢布腹心,觸罪歸誠。” 上許之,以不疑爲侍中、奉車都尉。

〔一〕 襄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慶氏亡,與晏子鄁殿其鄙六十,弗受。晏子對子尾曰:“ 不受鄁殿,非惡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爲之制度,使無遷也。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使無黜嫚,謂之幅利。利過則爲敗。吾 不敢貪多,所謂幅也。”後與北郭佐邑六十,受之。

〔二〕 史記循吏傳曰:“公儀休爲魯相,客有遺相魚者,相不受。客曰:‘聞君嗜魚,遺君魚,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魚,故不受也。今爲相,能自給魚;今受魚而免,誰復給我魚者?吾故不受也。’”按袁紀之“魚”據黃本改作“儀”。“愛” 據史記改作“受”。

商疾邊吏失和,使羌戎不靜。幷州刺史來機、敘州刺史劉康當之官,商親喻之曰:“戎狄荒服,蠻夷要服,言其荒忽無常、統領之道,亦無常法,臨事制 〔宜〕(官)〔一〕,略依其俗。二君皆表素疾惡,欲分明黑白。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三〕況戎狄乎!宜防其大惡,忍其小過。”機、康不 從,羌戎擾動,機、康皆坐事徵。

〔一〕 據陳璞校記改。

〔二〕 見論語泰伯。

夏四月戊午,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篤癃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貞婦帛,人三匹;九十以上人二匹。

是時良二千石初有任峻、蘇章,後有陳琦、吳佑、第五訪之徒,海內稱之。

峻字叔高,渤海□人也。爲劇令。洛陽自王奐之後,連詔三公特選,皆不稱職。峻以公能召拜,選文武吏各盡其用,發剔奸盜,不得旋踵,民間皆畏之。斷獄歲不過數十人,其威禁猛於王奐,而文理政教不如也。後爲太山太守。

蘇章字孺文,京兆杜陵人也〔一〕。爲冀州刺史,勤恤百姓,摧破豪俠,坐免歸養,高於鄉里。時天下不治,民多悲苦,論者日夜稱章,朝廷遂不能複用之。

〔一〕 黃本作“京兆茂陵人”,而京兆無茂陵,有杜陵,故蔣氏本作“杜陵”。然範書蘇章傳作“扶風平陵人”。二者互異,未知孰是。又謝承書:“蘇章字士成,北海人,負籍追師,不遠千里。” 則是別一蘇章也。

陳琦字公魯,陳留人也。爲徐州刺史,時有盜賊,與吏士同寒苦,爭爲用。後遷琅邪相,天大旱,用功曹伏禹之言,條前相所賊殺無辜,齋戒設壇而祭之,數日,天下大雨。

第五訪字仲謀,京兆人也〔一〕。初爲新都令,恩化大行,二年之間〔二〕,鄰縣歸之,戶口十倍。遷張掖太守,民飢,米石數千。訪開倉廩賑之,不待 上詔,謂掾吏曰:“民命在溝壑,太守權救之。”由此一郡得全,朝廷降璽書嘉之。既而從輕騎循行田畝,勸民耕農,其年穀石百錢。後爲南陽太守,護羌、烏桓校 尉,邊境伏其威信。

〔一〕 訪乃第五倫之族孫,京兆長陵人也。

〔二〕 範書循吏傳作“三年之間” 。

五年(庚辰、一四0)

春二月戊申,京師地震。

夏四月,南單于寇河西,天子開以恩信,喻而降之。單于脫帽闢帳謝罪,中郎將陳龜以單于無足可效,迫切令自殺。龜下獄。

五月己丑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羌寇金城及三輔,將遣西師,謀元帥,僉曰:“護羌校尉馬賢。”大將軍梁商曰:“賢本西方斗筲之子,雖有割雞之效,然齒以老矣,不如太中大夫宋漢。”不從。

丁丑,赦死罪以下及亡命贖罪各有差。

八月,以弘農太守賢爲徵西將軍,稽久不進。

馬融知其將敗,上疏乞自效曰:“今雜種諸羌,轉相鈔盜,宜及其未並,亟遣深入,破其支黨。而馬賢等處處留滯,羌胡百里望塵,千里聽聲〔一〕,飲 酒高會,不以爲慮,坐食穀米,未聞所擊,臣竊惑之。夫事不復校,而可收名覆實,斯乃征討者之私便,非國家之公利也。臣聽輿人之頌雲〔二〕,賢欲目前受降, 使譁聲東聞。且懼士卒將不堪命,有高克潰叛之變也〔三〕。臣又聞吳起爲將,暑不張蓋,寒不披裘,戎事不邇女器。今賢野次垂幕,珍餚雜遝,兒子侍妾,事與古 反。臣兄弟受恩,誠私憤悒。鉛錫之刀,以效一割之用,臣願請兵五千,才加部隊之號,庶自率勵,與之齊勇。昔毛遂願處囊中,趙之冢養欲說燕,初爲衆笑,後效 其功〔四〕。臣託儒者,不便武職,猥陳此言,訪之羣司,知當受虛誕之辜,唯加裁省。”不聽。

〔一〕 沈欽韓曰:“御覽三十七兵書曰:名將望塵,知馬、步之多少也。北齊書斛律金傳:金行兵用匈奴法,望塵識馬、步多少,嗅地知軍度遠近。”

〔二〕 僖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晉侯圍曹,聽輿人之頌,舍於曹人墓地。曹人懼,晉人因其兇也而攻之,遂入曹。疑袁紀此句有脫誤。

〔三〕 閔公二年左傳曰:“鄭人惡高克,使帥師次於河上,久而弗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

〔四〕 毛遂之事見史記平原君列傳。趙廝養卒事見張耳陳餘列傳。

融字季長,援兄子嚴之子也。兄續博覽古今,同郡班固着漢書,缺其七表及天文志,有錄無書,續盡踵而成之。融少篤學,多所通覽。大將軍鄧騭聞其才 學,召爲舍人。非其好也,避地至〔敘〕(梁)州〔一〕。會羌戎擾攘,邊谷踊貴,困厄甚,乃嘆曰:“古人有言:‘左手據天下圖,右手刎其喉,愚夫不爲也。” 何則?生貴於天下。今以咫尺之恥,而喪千金之軀,非老莊之意也。”乃還應騭命,轉爲郎中〔三〕,校書東觀十餘年,窮覽典籍。稍遷尚書、南郡太守,坐事髡徙 朔方,遇赦,還爲議郎。

〔一〕 據黃本改。蔣本“敘”多作 “梁”。

〔二〕 李賢曰:“莊子曰。言不以名害其生者。”

〔三〕 郎中原作“中郎”,據範書、謝承書、續漢書逕改。

融美才貌,解音聲,學不師受,皆爲之訓詁〔一〕,弟子自遠方來受業者常千餘人。融外戚家,雖好儒術,而服飾甚麗,坐絳紗帳,侍婢數十,聲妓不乏於前,弟子以次相授,鮮有睹其面者。

〔一〕 範書本傳曰:“着春秋三傳異同,注孝經、論語、詩、易、三禮、尚書。”

是時朝政多僻,競崇侈靡。侍中張衡上書曰:“ 臣伏惟陛下宣哲克明,繼體承天。中道傾覆之變,以應潛龍之德〔一〕。及乘雲高濟,盤桓天位,誠所謂將隆大任,必先倥傯之也〔二〕。親履艱難,猶知物情,故 能一貫萬機,無所疑惑。宜獲神祗之應,受黎庶之譽。而陰陽未和,災眚屢見,天道幽遠,成敗易睹。近世鄭、蔡、江、樊、周廣、王聖,皆爲效矣〔三〕。恭儉畏 惡,必蒙福祉,奢淫諂慢,鮮不夷戮,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夫情勝其性,流遁忘返,豈惟不肖,中才皆然。苟非大賢,不能思義,故過結罪成。向使能瞻前顧 後,援鏡自戒〔四〕,則何陷於兇患乎!貴寵之臣,衆所屬仰,其有愆尤,上下知之。褒美戒惡,有心皆同,故怨讟溢乎四海,神明降其禍孽。頃年雨常不足,思求 所失,則洪範所謂‘僣恆暘若’也〔五〕。懼羣臣奢泰,昏迷典式,自下逼上,用速咎徵。又前年京都地震土裂,土裂者威分,地震者民擾也。君以靜唱,臣以動 和,威自上出,不趣於下,禮之正也。竊懼君有厭倦,制不專己,恩不忍割,與衆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洪範曰:‘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於而家,兇於而 國。 ’天監孔明,雖疏不失。災異示人,前後數矣,未見所革,以復往悔。自非聖人,不能無過。願陛下思惟所見,稽古率舊〔六〕,勿令刑德大柄〔七〕,不由天斷。 懲忿窒欲,事依禮制,禮制修〔則〕奢僣息〔八〕,事合宜則無兇咎。然後神聖允塞,災沴不至矣。”

〔一〕 易乾卦曰“潛龍勿用”。疏曰:“潛者,隱伏之名也;龍者,變化之物。潛龍之時,小人道盛,聖人雖有龍德,於此時唯宜潛藏,勿可施用。”

〔二〕 李賢曰:“埤蒼曰:倥傯,窮困也。亦謂順帝被廢時也。”

〔三〕 鄭,鄭衆;蔡,蔡倫;江,江革;樊,樊豐也。

〔四〕 李賢曰:“楚辭曰:‘瞻前而顧後兮,援鏡自戒。’謂引前事以爲鏡而自戒敕也。韓詩外傳曰:‘明鏡所以照形,往古所以知今。’”

〔五〕 書洪範注曰:“君行僣差,則常暘順之,常暘則多旱也。”

〔六〕 範書張衡傳“所見”作“所 □”。□,以也。

〔七〕 大柄,即八柄也,謂爵、祿、予、置、生、奪、廢、誅也。見周禮大宰。

〔八〕 據範書補。

衡雅……〔一〕劉向父子領校祕書,閱定九流,復無讖書。讖書出於哀、平之際,皆虛僞之徒以矯世取容,不可信也。衡乃上書具陳讖不可用。

〔一〕 雅字下原闕三十九字,當與圖讖事有關。

衡字平子,南陽鄂人也〔一〕。和帝世爲尚書郎。是時承平日久,天下奢泰,自王公至於庶人,莫不逾制,故衡作二京賦諷焉。衡精微有文思,善於天文 陰陽之數,由是遷太史令。衡作地動儀,以銅爲器,圓徑八尺,形似酒樽,合蓋充隆,飾以山龜鳥獸。樽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關發機;外有八方兆龍,首銜銅 丸,蟾蜍承之。其牙機巧制,皆隱樽中,張訖,覆之以蓋,周密無際,若一體焉。地動搖樽,所從來龍機發則吐丸,蟾蜍張口受之。丸聲震揚,〔伺〕(同)音覺知 〔二〕,即有龍機,其餘七首不發,則知地震所起從來也。合契若神,自此之後,地動史官註記,記所從方起。來觀之者,莫不服其奇。又作渾天儀。衡深嘆揚雄太 玄經,謂崔瑗曰:“觀太玄經,知子云殆盡陰陽之數也。非特記傳之屬,實與五經相擬,漢得天下二百歲之書也〔三〕。所以作者之數,必顯一世,常然之符也。太 玄,四百歲,其興乎?竭己之精思,以揆其義,更使人難論陰陽之事。”久之,出爲河間相。衡所着述,皆傳於世。

〔一〕 範書作“西鄂人”。漢書地理志之應劭注曰:“江夏有鄂,故加西雲。”則本亦名鄂也。

〔二〕 伺同形近而訛,故正之。

〔三〕 李賢曰:“子云當哀帝時,着太玄經,自漢初至哀帝二百歲也。”

九月,太尉王龔以疾罷。

初,龔患宦官之亂,上疏言其罪,宜罷遣逐之。宦官乃使客作飛章,欲陷龔以罪。詔太尉龔亟自實。從事中郎李固說大將軍梁商曰:“王公束脩勵節,而 受讒佞之患。夫三公尊重,舊典不有大罪,不至輕問也〔一〕。王公沈靜內明,若有他變,朝廷獲害忠良之名。語曰:‘善人在患,飢不及餐。’宜救其艱。”商從 之,由是得免。

〔一〕 範書王龔傳作“不至重問” 。李賢曰:“大臣獄重,故曰重問。武帝時,丞相薛宣、御史大夫瞿方進有罪,上使五二千石雜問。音義雲:大獄重,故以二千石五人同問之。”袁紀作“輕”,誤。

龔字伯宗,山陽高平人。安帝時爲司隸校尉,京邑肅然,有高名於天下。初,龔夫人卒,龔與諸子並扶杖行服。是時山陽太守薛勤喪妻不哭,將殯臨之曰:“ 幸不爲夭,復何恨哉!”議者兩譏焉。

十一月,遣匈奴中郎將將兵討南匈奴叛者,斬首二千餘級,叛者乞降〔一〕。

〔一〕 所遣者,張耽也。此段原誤置本捲上文“是□朝政多僻”前,今移正之。

六年(辛巳、一四一)

春正月丙子,徵西將軍馬賢討羌到射姑山回〔一〕。

〔一〕 賢軍敗於此,賢及二子並死於此役,袁紀必有脫文。

三月庚午〔一〕,司空郭虔久病策罷。丙午,太僕趙誡爲司空。〔二〕

〔一〕 範書順帝紀作“庚子”。按是月乙酉朔,無庚午。庚子乃第十六日,丙午二十二日。袁紀誤。

〔二〕 謝承書、範書作“趙戒”。

秋八月丙午〔一〕,大將軍梁商薨。

〔一〕 範書作“丙辰”。按是月癸丑朔,無丙午,袁紀亦誤。

初,商會於洛水,請從事中郎周舉,舉稱疾不行,商親暱皆會焉。倡樂即畢,終以殲露之歌〔一〕,坐中皆流涕。舉聞而嘆曰:“此所謂哀樂失時,非其 所也,懼將有禍。”俄商疾困,移歸舊弟,敕冀、不疑曰: “吾以無德受恩深厚,生無補益朝廷,死必耗費帑藏。衣〔衾〕(食)飯含玉珠神物〔二〕,無益朽骨,但增塵埃。我生平所不願,雖有聖人〔之〕制〔三〕,亦有 權時之宜。方今邊境未寧,盜賊未息,朝廷用度,常〔苦〕(若)不足〔四〕。氣絕之後,便斂以時服,殯已便關,關畢便葬。上無損於國,下從我本意。孝子善述 人之志,忠臣每事依先公。必從吾言,使魂神有知,無恨於黃泉。”冀、不疑欲奉行,朝廷不聽。車駕親臨,諡曰忠侯。以河南尹冀爲〔大〕將軍〔五〕,不疑爲河 南尹。

〔一〕 古今注音樂曰:薤露、蒿里並喪歌也,出田橫門人。橫自殺,門人傷之,爲之悲歌,言人命如薤上之露,易晞滅也。其辭曰:“

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還復滋,人死一去何時歸。”孝武時,李延年爲之曲,薤露送王公貴人,挽柩者歌之,世呼爲輓歌。

〔二〕 據範書改。

〔三〕 據龍溪精含本、學海堂本補。蔣本原闕,黃本作“神”,誤。

〔四〕 據陳澧校改。

〔五〕 據範書補。

九月,羌寇武威。

辛亥晦,日有蝕之。

冬十一月,行車騎將軍、執金吾張喬屯兵三輔。

漢安元年(壬午、一四二)

春正月癸巳,大赦天下。

二月丙辰,詔大將軍、公卿舉賢良方正、探賾索隱者各一人。

夏六月,以匈奴立義王兜樓儲爲南單于,立於京師。公卿備位,使大鴻臚授印綬,引上殿,賞賜閼氏以下各有差。

初,商病篤,上親臨幸,問以遺言。商對曰:“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臣從事中郎(將)周舉〔一〕,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是上拜舉諫議大夫。

〔一〕 據範書刪。

及是之時,連有變異。上思商言,召舉於顯親殿問之。舉對曰:“陛下初即位,遵修舊典,遠近肅然。頃年以來,稍違於前,朝多寵幸,祿不原德,府藏 空匱,有瓦解之心。觀天察人,方古準今,誠可危懼。書曰:“僣恆暘若。’夫僣差無度,則言不從而下不治。陽無以制,則上擾下竭。宜密嚴敕州郡,察彊豪大 奸,以時擒討。”於是下不循法,盜賊並起,殺長吏二千石,橫行州郡不能禁,歸罪刺史、二千石。上乃召舉與羣議遣八使〔一〕。

〔一〕 疑“羣”下脫“臣”字。

秋八月,遣光祿大夫張綱、侍中杜喬等八人持節循行天下〔一〕,表賢良,顯忠勤,貪污有罪者,雖刺史輒收以聞。

〔一〕 按範書周舉傳,時拜舉爲侍中,與侍中杜喬、守光祿大夫周栩、前青州刺史馮羨、尚書欒巴、侍御史張綱、兗州刺史郭遵、太尉長史劉班,並守光祿大夫,分行天下。據此張綱實任侍御史,與袁紀作“光祿大夫”異。

喬等奉命而行,唯綱獨埋車輪于都亭不動〔一〕,曰:“豺狼當道,安問狐狸!”遂上書曰:“大將軍梁冀、河南尹不疑蒙外戚之援,荷過厚之恩,以芻 蕘之姿,居阿保之任,不能敷揚五教,翼贊日月,而專爲封豕長蛇〔二〕,肆其貪饕,甘心貨賄,縱恣無厭,多結諂諛,以害忠良,誠天威所不赦,大辟所宜加也。 謹條其無君之心一十五事於左,皆忠臣之所切齒也。”書奏,京師振竦。時皇后內寵方盛,冀兄弟權重於主,諸梁姻族冠冕盈朝。上雖信綱言然卒不罪冀。

〔一〕 王先謙曰:“蘇輿曰:案孫子九地篇‘方馬埋輪’注:‘埋輪,持不動也。’馬融傳‘埋根行道,以先吏士’,注:‘埋根言不退。’傳亦謂駐車輪於此不肯之部,非真埋之於地也。”

〔二〕 定公四年左傳曰: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爲封豕長蛇,以薦食上國,虐始於楚。 ”揚伯峻曰:“淮南子本經訓雲‘堯之時,封豨、脩蛇爲民害,乃使羿斷脩蛇於洞庭,擒封豨於桑林。’‘封豨’,文選辨命論注引作‘封豕’。淮南子不用‘長’ 字,改‘長’爲‘脩’,避其父諱。”

侍中杜喬奏免陳留太守梁讓、濟陽太守泛宮、濟北太守崔瑗,贓罪狼籍,梁氏親黨也。薦泰山太守李固在郡忠能,徵固爲將作大匠。

固亦方直不撓,好推賢士。上疏曰:“臣聞‘氣之清者爲精,人之清者爲賢。治身者以積精爲寶,治國者以積賢爲道’〔一〕。昔秦欲謀楚,遣使觀寶。 楚王乃列其賢臣以爲國寶,秦使懼之,遂爲寢兵〔二〕。魏文侯師子夏,友田子方,軾段幹木之閭,羣俊競至,名過齊桓〔三〕,斯誠積賢之符效也。陛下撥亂龍 飛,初登大位,聘南陽樊英,徵江夏黃瓊,廣漢揚厚,會稽賀純,策書嗟嘆,待以優位,是以巖穴幽人,肥遯之士〔四〕,莫不彈冠振衣,樂爲時用,四海歡然,歸 服聖德。自頃以來,漸更陵遲,諸侍中皆膏粱之餘,勢家子弟,無宿德名儒可顧問者。愚以爲瓊等久處郎署,已且十年。誠恨陛下隆崇於始,而棄之於末也。光祿大 夫周舉、侍中杜喬深沈正直,當世名臣,宜登常伯,豫聞國政者也。”天子納焉。

〔一〕 見春秋繁露通國身篇。

〔二〕 事見新序。

〔三〕 史記魏世家曰:“秦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

〔四〕 易履卦曰:“幽人貞吉,中不亂自也。”疏曰:“既能謙退幽居,何有危險自亂之事。”惠棟以爲漢人皆以幽人爲幽系之人,疑幽人一辭經范曄改 竄。今按袁紀亦作“幽人”,則漢人亦將幽人作隱居之士解,范曄依袁紀,何曾改竄?又易遯卦曰: “肥遯,無不利。”疏曰:遯者,隱退逃避之名。”又曰:“遯之最優,故曰肥遯。”

大將軍梁冀怨張綱之奏己也,會廣陵賊張嬰殺刺史、二千石,冀以綱爲廣陵太守,若不爲嬰所殺,則欲以法繩之。

前太守往輒多請兵〔一〕,及綱受拜,詔問:“ 當須兵幾何?”對曰:“無用兵爲。”遂單車之官。徑詣嬰壘門,嬰大驚,劇走閉壘。綱又於門外罷遣吏兵,獨留所親者十餘人,以書喻其長老素爲嬰所信者,請與 相見,問以本變,因示以詔恩,使還嬰。嬰見綱推誠,即出見綱。綱延置上坐,問所疾苦。禮畢,乃喻之曰: “前後二千石多非其人,杜塞國恩,肆其私求。〔卿〕(鄉)郡遠〔二〕,天子不能朝問之也,故民相聚以避害也。二千石信有罪矣,爲之者又非義也。忠臣不虧君 以求榮,孝子不損父以求富。天子仁聖,欲文德以來之,故使太守來,思以爵祿相榮,不願以刑罰〔相加〕也〔三〕。今誠轉禍爲福。若聞義不服,天子赫然發怒, 大兵雲合,豈不危乎?今不料彊弱,非明也;棄福取禍,非智也;去順效逆,非忠也;身絕無嗣,非孝也;背正從邪,非直也;見義不爲,非勇也。六者,禍福之機 也,宜深計其利害。”嬰聞泣曰:“荒裔愚臣,不能自通王室,數爲二千石所枉,不堪困苦,故遂相聚偷生,若魚游釜中,知其不〔可〕久,(可)且以喘息須臾耳 〔四〕。明府仁及草木,乃嬰等更生之澤也。愚戇自陷不義,實恐投兵之日,不免孥戮也。”綱曰:“豈其然乎?要之以天地,誓之以日月,方當相顯以爵位,何禍 戮之有!”嬰曰:“苟赦其罪,得全首領,以就農畝,則抱戴沒齒,爵位非望也。”嬰雖爲大賊,起於狂暴,自分必及禍,得綱言,曠若開明,乃辭還營。明日,遂 將所部萬餘人與妻子,面縛謁綱〔五〕。綱悉釋縛慰納,單車將嬰入營,置酒爲樂,大會月餘,撫循以意,莫不委心。謂嬰曰:“卿諸人積年爲害,一旦解散,方垂 蕩然,當條名上,必受封賞。”嬰曰:“乞歸故業,不願復以穢名污明時也。”綱以其至誠,乃各從其意,親悉爲安處居宅。子弟欲爲吏者,聽之;不欲,不彊。爲 吏則隨才任職,爲民則勸以農桑,四業並興,南州晏然。

〔一〕 “輒多”原誤作“多輒”,據黃本改。

〔二〕 卿鄉形近而訛,今正之。

〔三〕 據範書張綱傳補。

〔四〕 據陳澧校改正。

〔五〕 通鑑考異曰:“帝紀:‘九月,張嬰寇郡縣。’又云:‘是歲,嬰詣綱降。’按張綱傳雲‘寇亂十餘年’,則非今年九月始寇郡縣也。袁紀置嬰降事 於八月下、十月上。今從之。”王先謙以通鑑爲非。按袁紀乃以綱之郡之月爲準,通敘此事,非〔嬰〕必降於是月也。通鑑依袁紀而書,實循編年史體“ 通比其事”之成法,甚是。

論綱功當封,爲冀所遏絕,故不侯。天子美其功,徵用之。疾病卒官,時年四十六〔一〕。朝廷甚惜之,嬰等三百餘人〔二〕,皆衰杖送喪,哀同考妣。

〔一〕 範書汲古閣本作“三十六” ,標點本同袁紀。

〔二〕 範書作“五百餘人”。

封中常侍鞏順爲列侯。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劉壽以災異罷。

十一月,司隸校尉趙峻爲太尉,大司農胡廣爲司徒。

十二月,封故徵西將軍馬賢孫承光爲列侯,以賢死王事也。

二年(癸未、一四三)

冬十月辛丑,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犯大逆以下出縑贖罪,禁吏民無沽酒〔一〕。

〔一〕 漢世吏民酤酒,時 禁時弛。酒禁多因災害頻仍,禾稼多傷而立。漢文帝后元年,詔曰:“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爲酒醪以靡谷者多與?”故景帝 中三年夏,旱,即禁酤酒。中興後,和帝永元十六年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順帝於此復禁,恐亦此意。後桓帝永興二年,復以旱 蝗,禁郡國不得賣酒。然此等禁令,乃官樣文章,並無多大實效。

十二月辛丑〔一〕,死罪不能入贖者遣詣臨羌居二歲。

〔一〕 範書作“十月辛丑”詔之文。鈕永建曰:“按‘十二月辛丑’五字衍文。”疑此條恐系補下之詔文,未必是袁紀之衍文。

匈奴中郎將馬寔有功於邊,詔書褒獎,賜錢十萬〔一〕。

〔一〕 時寔遣人刺殺南匈奴叛首句龍王吾斯。

寔字伯騫,扶風茂陵人也。晝誦經書,夜習弓兵,希慕名流,交結豪傑,荷擔徒走,不遠千里。山陽王暢知名當時,寔慕其名,故往之。暢欲觀其舉措, 不即見,敕門曰:“行經日未還。”寔留住彌日,而故云未還。寔謂從者曰:“夫孝子事親,行不逾日而至〔一〕。今不歸,非孝子也。”暢聞之,即引俱入,知其 異士也。既入見其母,結好而退。寔臨退,執暢手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幸俱生盛明之世,當垂名千載,不可徒存天壤之間,各遇當仁之功,勿相忘也。”歸 舉孝廉,補尚書郎。西羌之難,王暢薦寔於執事,由是爲匈奴中郎將。

〔一〕 論語里仁曰:“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建康元年(甲申、一四四)

春,尚書僕射黃瓊上疏曰:“臣聞古之帝王,莫不敬恭神明,劬勞農事,必躬郊廟之禮,親籍田之〔勤〕(勸) 〔一〕,所以率先羣萌,勉勸農功。昔宣王不籍千畝,虢公以爲大譏〔二〕。伏惟陛下,遵稽古之鴻業,體虔肅以應天,順時奉元,懷柔百神。雖詩詠成湯,書美文 王,誠不能加。今廟祀適訖,而祈谷方至,恐左右忠孝不欲屢勞聖躬,以爲親耕可廢。臣聞先王制典,籍田有日,司徒鹹戒,司空除壇,所以迎氣東郊〔三〕,以應 時風。伏願陛下率羣后,冕旒三推〔四〕,則和澤滂流,蒼生有賴。”上從之。

〔一〕 據範書黃瓊傳改。

〔二〕 國語周語曰:“宣王即位,不籍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農,上帝之粢盛於是乎出,民之蕃庶於是乎生,事之供給於是乎在,和協 輯睦於是乎興,財用蕃殖於是乎始,敦龐純固於是乎成,是故稷爲大官。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緒,而棄其大功,匱神乏祀而困民之財,將何以求福用民?’ 王不聽。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續於姜氏之戎。 ”

〔三〕 國語周語虢文公諫宣王時曰:“先時九日,太史告稷曰:‘

自今至於初吉,陽氣俱蒸,土膏其動,弗震弗渝。脈其滿眚,谷乃不殖。’稷 以告王曰: ‘史帥陽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動,王其祗監農不易。”王乃使司徒鹹戒公卿百吏庶民,司空除壇於籍,命農夫鹹戒農用。”又禮記月令曰:“立春之 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東郊。 ”

〔四〕 禮記月令曰:孟春之月,“ 天子親載耒耜,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九推。”注曰:“推謂伐也。”

夏四月辛巳,立皇子炳爲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

上使中常侍高梵迎太子,不齎詔書,直詣承光宮,以車載太子出。太子太傅杜喬不能止,不知所爲。御史種皓適至,橫劍當車曰:“

太子國之儲貳,〔民〕(巨)命所繫〔一〕。常侍來無詔書,何得將太子去!安知常侍非奸邪?今日之事,有死而已。”梵不敢爭,遣詣尚書,得報,乃聽。太子既至,上嘉皓持重,稱善者良久。

〔一〕 據鈕永建校改。

秋八月,徐、揚州盜賊羣起,遣御史中丞馮放督州郡兵討之〔一〕。

〔一〕 範書順帝紀作“馮赦”。惠棟曰:“滕撫傳:九江範容、周生等相聚反亂,屯據歷陽,爲江淮巨患。遣御史中丞馮緄將兵,督揚州刺史燿、九江太守鄧顯討之。案此則馮赦當作馮緄。袁宏紀作馮放,亦誤。”惠說是。通鑑即作“馮緄”。

庚午,帝崩於玉臺。遺詔:“無起寢廟,衣皆以故,珠玉玩好皆不得下。”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二歲。太后臨朝,以太尉趙峻錄尚書事。

九月丙午,葬孝順皇帝於憲陵。尚書欒巴坐諫作陵不欲壞民冢下獄,免爲庶人。

丙午〔一〕,京都地震。詔公卿、持進、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一〕 範書作“是日”。時除京師外,太原、雁門亦地震。

皇甫規對策曰:“陛下聖德欽明,聞災責躬,諮 ●羣僚,招延敢諫。臣得踐天庭,承大問,此誠臣寫憤畢命之期也。臣伏見孝順皇帝初勤王事,綱紀四方,天下欣然,幾以獲治。自後中常侍、小黃門凡數十人,同 氣相求,如市賈焉。競思作變,導上以非,因緣嬖倖,受賂賣爵,分贓解罪,以攘天威。公卿已下,至於佐吏,交私其門,終無紀極。頑兇子弟,佈列州郡,併爲豺 狼,暴虐羣生。天下擾擾,從亂如歸,至令風敗俗壞,招災致寇。今宜庭問百寮,常侍以下尤無狀者,亟便絀遣,與衆共之,披埽其黨,盪滌其賄,以答天誡。大雅 曰:‘敬天之怒,無敢戲豫。’此之謂也。大將軍、河南尹,處周、邵之任,爲社稷之鎮,加與王室舊有姻族,今日立號,雖尊可也。而天下區區,願其霈然增脩謙 節,省去遊娛不急之費,減廬第無益之飾,近儒術考論經書,輔佐日月,宜有至效。夫〔君〕(朝)者〔一〕,舟也;民者,水也;朝之羣臣,乘舟人也。大將軍兄 弟,操楫者也。雖曰衆也,在所欲之。苟能卒志畢力,守遵常軌,以度元元,所謂福也;或乃怠弛中流,而捐楫放桌,將淪波濤,歸咎受愆,可不慎乎!臣生長邊 遠,希步紫庭〔二〕,怖懾失守,言不盡心。”梁冀忿其間己,以規對下第。拜郎中,託疾免歸。

〔一〕 語出荀子王制篇。其文曰: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 ”亦見孔子家語。範書正作“君”,故據改。

〔二〕 文選宋孝武宣貴妃誄李善注曰:“王者之宮,以象紫微,故謂宮中爲紫禁。”王宮亦稱紫宮、紫庭,其意一也。

冬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鳳稱上將軍〔一〕殺掠吏民。

〔一〕 範書衝帝紀作“無上將軍” 。

己酉,令郡國死罪繫囚減死一等,徙邊戍。

於是殤帝廟次在順帝下,鴻臚周舉議曰:“春秋魯閔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躋僖公於閔公上,孔子譏之〔一〕。經書曰:‘大事於太廟,躋僖公。’傳 曰: ‘逆祀也。’至定公正而下之,孔子是之。經曰:‘從祀先公。’爲萬代法也。殤帝在先,於親爲父;順帝在後,於親爲子。先後之義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亂。” 上不從〔二〕。

〔一〕 文公二年左傳曰:“仲尼曰:‘臧文仲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禮記禮器曰:“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禮?夏父弗忌逆祀而弗止也。’”

〔二〕 範書周舉傳作“太后下詔從之”。按袁紀以梁太后詔繫於永嘉元年五月,則範書遺漏“上不從”一事。

舉字宣光,汝南汝陽人也。聰敏多識,善屬文。學者爲之頌曰:“五經縱橫周宣光。”初闢司徒掾,稍遷〔並〕州刺史〔一〕。尚書令左雄薦舉爲尚書。 俄而雄爲司隸,詔書選武猛任將帥者,選故冀州刺史馮直。直卒坐罪減死,又無猛驗,舉劾奏雄。後復爲尚書令,雄謂舉曰:“詔書使我選武猛,不使選清高。”舉 曰: “詔書選武猛,不使君選貪污也。”雄曰:“進君實所以自伐也。”舉曰:“昔趙宣子任韓厥爲司馬,厥以軍法戮宣子僕。宣子謂大夫曰:‘可賀我矣!選厥也,任 其事。’〔二〕今君不以舉之不才,誤升諸朝,不敢阿君,以爲君羞,不悟君之與宣子殊也。”雄謝而服之〔三〕。舉公亮不撓,皆此類也。

〔一〕 據範書周舉傳補。

〔二〕 見國語晉語五。

〔三〕 範書左雄傳曰:“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以爲將帥。而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悅曰:‘吾嘗事馮直之父,而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韓厥之舉也。”由是天下服焉。明年,坐法免,後復爲尚書。”與袁紀異。

後漢孝質皇帝紀卷第二十

元嘉元年〔一〕(乙酉、一四五)

〔一〕 按範書衝帝紀及通鑑均作“永嘉”,“元嘉”乃漢桓帝年號,故通鑑考異曰“袁紀作 ‘元嘉’誤”。然錢大昕三史拾遺曰:“史繩祖學齊佔畢,記淳熙二年邛州蒲江縣上乘院僧,闢地得古竁,封石有文二十九字雲:‘永□元年二月十二日,蜀郡臨邛 漢安鄉安定裏公乘校官掾王幽字珍儒。’繩祖大父勤齋先生子堅跋之。略雲:永□之號,不見於史漢,衝帝即位改元,史傳相承,以爲永嘉,□嘉文字易亂,一年而 改,見於它文者幾希,非此刻出於今日,孰知衝帝永嘉之爲永□也。”王先謙曰:“按左雄傳中,有‘迄於永 □,察選清平’之文,則永嘉者,永□之誤也。”標點本範書據集解引錢說及惠棟說改“永嘉”爲“永□”。按左雄傳之文,一作“永□”,一作“永嘉”。又太平 御覽卷九二引東觀記亦作“永嘉”,袁紀又作“嘉”。於文獻中“永□”僅一見,焉知非誤?且石刻多有誤刻,又系孤證,亦不可盡信。故袁紀“元嘉”實爲“永嘉 ”之誤,錄“永□”說以存疑。

春正月戊戌,帝崩於玉堂。

是時徐、揚州盜賊起,太后畏懼,欲徵諸國王侯到乃發喪。太尉李固曰:“帝雖幼弱,乃天下之君也。今日崩亡,百神感動,豈有臣子反共掩匿不舉哀 耶?昔始皇崩於沙丘,胡亥、趙高隱而不發,詐定璽書,以賜扶蘇,斂裹屍,載鮑魚二千餘里。近安帝崩於葉,阿母王聖、耿珍、閻顯等遂倍濟陰,更議平原,載屍 驅馳,還宮乃發。北鄉侯薨,閻後兄弟及江京等亦共隱祕,卒有孫程手刃之變。三主崩沒,臣子掩蓋,日不移晷,旋受大禍,此天下之至忌,不可之至者也。”太后 從之,即暮發喪。

時清河王●年二十餘,最有名德,大臣歸心。固意欲立,謂冀曰:“今當立帝,宜擇長年明德,付以政事。願將軍審詳大計,陳平、周勃之引代王〔一〕,霍光、安世之立宣帝,可以爲法。”

〔一〕 代王,文帝也,初爲代王。

初,章帝生千乘貞王伉,伉生樂安夷王胡〔一〕,胡生嗣王鴻,〔二〕鴻生建平侯續〔三〕。梁冀欲立幼主而專其權,與太后定策禁中,丙寅詔曰 〔四〕:“ 先帝早棄天下,胤嗣幼衝,何悟倉卒,仍遭不造。惟太后定之,考人神之誠,唯建平侯續幼而岐嶷,師傅不煩,年已八歲,克昌化之形於體貌。春秋之義,‘爲人後 者爲之子’〔五〕,其以續爲孝順皇帝嗣。”使〔冀〕(使)持節迎續于都亭〔六〕。是日即皇帝位,太后臨朝。於是●罷歸國。

〔一〕 按範書“胡”作“伏胡”,是。

〔二〕 鈕永建曰:“範紀作勃海孝王鴻。太平御覽九十二引東觀記亦作勃海王。按章帝八王傳樂安夷王子鴻嗣。質帝立,梁太后下詔,以樂安國土卑溼,租委鮮簿,改鴻封勃海王。據此則鴻爲渤海王在質帝既立之後。此紀作嗣王是。”

〔三〕 範書質帝紀及御覽卷九二引東觀記均作“纘”,袁紀誤。今存此異文。

〔四〕 範書質帝紀作“丙辰”。按是月癸巳朔,無丙寅,袁紀誤。

〔五〕 見成公十五年公羊傳。

〔六〕 “使使”黃本作“使帝”,皆誤。按範書質帝紀作“使冀”,據改。

太尉固言於太后曰:“今東面有事〔一〕,役費方興,新有獻陵之役〔二〕,百姓疲矣。大行皇帝尚幼,可於憲陵塋中造陵,依康陵之制,三分減一,以舒人力。”從之。太后以頻遭大憂,政之大小,悉委冢宰,是以固得盡心,多所匡正。數與梁冀違忤,由是疏之。

〔一〕 指九江徐鳳、馬勉、黃虎等義軍縱橫徐、揚二州之事。

〔二〕 “獻陵”,範書作“憲陵” ,即順帝陵也,袁紀作“獻”,誤。又“憲陵”通鑑作 “建陵”,亦誤。康陵乃殤帝之陵,以其幼薨,建陵於慎陵塋內。

己未,葬孝衝帝於懷陵。

二月乙酉,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二匹。

三月,揚州盜賊馬勉自稱皇帝〔一〕,伏誅。

〔一〕 按殤帝紀曰:“馬勉稱‘黃帝’。”而通鑑從袁紀。然據下文華蓋稱“黑帝”,恐當以範書作“黃帝”是。

夏五月丙辰,太后詔曰:“孝殤皇帝雖不永祚,即位逾年,君臣禮成。孝安皇帝承襲統業,而前世命恭陵爲康陵之上。追覽前代位第之宜,先後相逾。昔定公追順祀禮,春秋善之。其令恭陵次康陵,憲陵次恭陵。 ”

六月,鮮卑寇代郡,殺掠吏民〔一〕。

〔一〕 “吏民”原誤倒,故正之。

秋九月庚戌,太傅趙〔峻〕(岐)薨〔一〕。

〔一〕 據袁紀上文及範書改。

冬十二月,九江盜賊華蓋自稱“黑帝”,伏誅。

本初元年(丙戌、一四六)

春正月,詔曰:“昔堯命四子,以欽天道〔一〕。洪範九疇,休咎有象〔二〕。夫瑞以和降,異以逆感,休徵應天, 前聖所重〔三〕。頓州郡輕慢,競逞殘暴,陷人於罪,民罹其害,惡氣傷和,以致災眚。書曰:‘ 明德慎罰。’〔四〕方春東作,育養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以崇在寬。”

〔一〕 書堯典曰:乃命羲和,欽若昊天。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訛。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

〔二〕 九疇者,一曰五行,二曰敬用五事,三曰農用八政,四曰協用五化,五曰建用皇極,六曰乂用三德,七曰明用稽疑,八曰念用庶徵,九曰向用五福, 威用六極。見書洪範。按每疇各有其辭。其八庶徵,疏曰:“庶,衆也;徵,驗也。上爲善政則衆。驗有美惡,休徵敘美行之驗,咎徵敘惡行之驗。”

〔三〕 惠棟曰以上乃據洪範五行傳之文也。

〔四〕 見書康誥。

三月庚申〔一〕,詔曰:“九江、廣陵二郡,俱罹寇害,殘夷最甚,民失農業,生者飢乏,死者委棄。昔之爲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有之〔二〕。今我元元,嬰此饑饉,方春賑貸,掩骼之時〔三〕。其調比郡見谷〔四〕,出廩大小口各有差。收葬骸骨,悉心經營,以稱朕意。”

〔一〕 範書作“二月庚辰”。按三月丙戌朔,無庚申,庚申乃二月第四日。則袁紀“三” 當是“二”之誤。

〔二〕 書說命下曰:“一夫不獲,則曰時予之辜。”注曰:“伊尹見一夫不得其所,則以爲己罪。”

〔三〕 禮記月令言:孟春之月,“ 掩骼埋胔”。注曰:“謂死氣逆生也。骨枯曰骼,肉腐曰胔。”

〔四〕 楊樹達曰:“比郡,謂鄰近之郡。”

夏四月,令將軍以下至六百石,遣子詣太學試受業,滿歲課試,以高第五人補郎,次第五人太子舍人。

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三匹。

閏月甲申,帝崩於玉堂。

初,帝雖幼,知梁冀專權,頗以爲言〔一〕。冀懼後不免,因行酖毒。帝暴不豫,太尉固入問疾,帝曰:“食煮餅,今腹中悶,得水尚可活。”冀曰:“吐利,不可飲水。”語未絕而崩。固號哭,欲推醫,冀不聽。

〔一〕 嘗因朝會,質帝目梁冀曰: “此跋扈將軍也!”故冀深惡之,而行鴆毒。

固復欲立清河王●,與大鴻臚杜喬言之於朝,衆皆同焉。初,章帝生河間王開,開生蠡吾侯翼,翼生志。梁冀以女弟配志,徵至京師。會帝崩,冀欲立 志,逼於李固之議,至日暮而不定。中常侍曹騰聞之,恐,夜見大將軍冀曰:“將軍累世攝政,賓客縱橫,多有過差。清河王嚴明,若即位,將軍受禍不久矣。若立 蠡吾侯,則富貴可保。”冀因言太后,定策禁中,先策免太尉李固。

袁宏曰:“若李固者,幾古之善人也。將立昏闇,先廢李固;李固若存,則明必建而天下弗違也。嘗試言之曰:夫稱善人者,不必無一惡;言惡人 者,不必無一善。故惡惡極有,時而然善,惡不絕善,中人皆是也。善不絕惡,故善人務去其惡;惡不絕善,故惡人猶貴於善。夫然故惡理常賤,而善理常貴。今所 以爲君子者,以其秉善理也。苟善理常貴,則君子之道存也。夫善殊積者物逾重,義殊多者世逾貴。善義之積,一人之身耳,非有萬物之助,而天下莫敢違,豈非道 存故也。古之帝王恐年命不長,懼季氏之陵遲〔一〕,故辨方設位,明其輕重,選羣臣之善,以爲社稷之寄,蓋取其道存,能爲天下正。嗚呼!善人之益,豈不大 哉!

〔一〕 疑“季氏”乃“季世”之誤。

於是司徒胡廣爲太尉〔一〕,司空趙誠爲司徒,太僕袁〔湯〕(

陽)爲司空〔二〕。

〔一〕 “司徒”誤作“司空”,逕改。

〔二〕 據袁紀下文及範書改。又惠棟曰:“華嶠書作‘陽’。案湯子逢,字周陽,湯不得爲陽也。”

太后詔曰:“孝質皇帝胤嗣不遂,奄忽天昏。以社稷之重,考宗室之賢,莫若蠡吾侯志。年已十五,嘉姿卓茂,又近爲孝順皇帝嗣。”庚寅,大將軍持節迎於夏門亭。是日,即皇帝位。太后臨朝,太尉胡廣錄尚書事。封帝弟名爲都鄉侯,悝爲蠡吾侯。

秋九月,尊河間孝王曰孝穆皇帝,趙姬曰孝穆皇后〔一〕;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匽姬曰孝崇博園貴人。

〔一〕 範書及獨斷均作“孝穆皇” 、“孝穆後”。

是歲,梁冀第池中船無故自覆。冀以問掾朱穆,穆對曰:“易稱:‘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一〕災異記曰:‘利涉大川,濟渡萬民也。’舟船所濟渡萬民,不絕遊戲。船覆者,天誡將軍,以爲有德宰相,當濟渡萬民於難,不可長念樂身務遊戲而已。”

〔一〕 見易中孚。

及帝即位,太后臨朝,穆素善推災異,欲輔道冀,以扶王室,乃奏記於冀曰:“宜專心公門,庶能斥逐邪惡。明年丁亥之歲,刑德合於幹位〔一〕。易稱 龍戰之會,其文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二〕謂陽〔道〕將勝而陰道負也〔三〕。今年九月天氣鬱冒,五位四候〔四〕,連失正氣,此互相明也。天地大 驗,善道屬陽,惡道屬陰,若修正守陽,摧折陰類,則福從之矣。穆每事不逮,所好唯學,傳行師言,時有可試。願將軍少察愚言,申納諸儒,而親其忠正,絕其姑 息。夫人君不可不學,當以天地順道,漸漬其心。宜爲皇帝選置師傅及侍講者,得小心忠篤敦禮之士,將軍與之俱入,參勸講授,師賢法古,此猶倚南山而坐平原 也,誰能傾之!”

〔一〕 李賢曰:“歷儀:太歲在丁壬,歲德在北宮。太歲在亥卯未,歲刑亦在北宮。故合於幹位也。”錢大昕曰:“幹位謂北方也。”

〔二〕 見易坤卦。

〔三〕 據範書朱穆傳補。

〔四〕 惠棟曰:“五位,謂侯大夫卿公闢也。四候,坎、離、震、兌也。”

穆意欲言宦官,恐冀漏泄之,然不能已,復附以密記曰:“今年夏,月暈房星,明年又有小厄,當急誅奸臣爲天下所怨毒者,以塞天咎。議郎、大夫之位,本以試儒術高行之士,今多非其人;九卿之中,有非任者。”

穆又薦名士種皓、欒巴等。而其後劉文等謀反事起,有黃龍見沛國,於是冀以穆龍戰之言爲然,乃請皓爲從事中郎,薦巴爲議郎,舉穆高第爲侍御史。

穆自以冀故吏,數奏記諫曰:“今宦官俱用,水螽爲害〔一〕,而京師之費,十倍於前。河內一郡,嘗調縑素綺縠才八萬餘匹,今乃十五萬匹。官無見 錢,皆出於民;民多流亡,皆虛張戶口;戶口既少,而無貲者多,當復割剝,公賦重斂。二千石長吏遇民如虜,或賣用田宅,或絕命捶楚,大小無聊,朝不保暮。又 有浮游之人,稱矯賈販,不良長吏,望爲驅使,令家人詐乘其勢。此類交錯,不可分別,輒以託名尊府〔二〕,結怨取譏。昔秦之末,不恤四方,近親市人,數如 此,故以爲安穩。一旦瓦解,陳、項並起,至於土崩。近永和之末〔三〕,人有離心,興徒發使,不復應命,懷糧廩兵,雲當向誰〔四〕。幸賴順烈皇后初政清淨, 乃獲安寧。今民心事勢,復更慼慼,困於永和,撫安之急,誠在大將軍。先易二千石長吏非其人者,減廬第園池之作,距絕州郡貢獻。內以明己,外以解人之厄,今 日行之,則今日從矣。”

〔一〕 水,水災;螽,蝗也。

〔二〕 尊府,指大將軍梁冀府也。

〔三〕 永和,順帝年號,故稱近也。

〔四〕 “誰”,蔣本原闕,黃本作 “雜”,誤。龍溪精舍本作“誰”,是,故據以補。雲當向誰,乃指馬勉、徐鳳起兵徐揚,時人心浮動,不知所從。

冀既貪放,而復納賂遺,承事國家,左右宦者,與之通爲奸利,任其子弟賓客,以爲刺史、二千石。穆又奏記曰:“大將軍內有貴親之固,外有功業之 重,誠不可復枉道散財,以事左右。近臣宦者,選舉刑賞,有幹典制,輒率公卿詣朝堂,案其罪咎,則改節從訓,猶影響也。今反越津逾序,以大事小,以明事闇, 從其過言,隨其失行。天下之事,受其枉戾,傷損財物,壞亂綱紀。左右近官,並以私情干擾,天下雖大,而民無所容足也。餘尚可忍,官位之事,尤不可私,毒害 流佈,日夜廣遠。願大將軍省廢他事,十刻之間,考案古今官民之極,度數作趣,較然可見。如不早悟,舟中之人,皆敵國也。若以穆輕愚,不信其言,可呼所親識 古今者,請徵核其實,不可不誡,懼有後恨。”冀終不悟,報書雲:“如此,僕亦無一可也!”其言雖切,然不甚罪也〔一〕。

〔一〕 範書朱穆傳“其言”作“穆言”。通鑑則意同袁紀。

初,大將軍商獻美人於順帝,美人姓●〔一〕,字通期。順帝以歸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冀即遣客盜通期還。會商薨,冀行服於城西廬,常與之居。冀 妻孫壽伺冀出,即多從倉頭,篡通期歸,治掠之,因言當上書告之。冀大恐,頓首請之於壽母,壽亦不得已而止之,遂幽閉通期。冀復私召往來,生子伯玉,匿不敢 出。壽知之,使其子河南尹徹滅●氏家〔二〕。冀恐壽害伯玉,常置複壁中,至年十五,冀被誅乃出。

〔一〕 範書亦作“●”。“●”即友也,東觀記即作“友”。

〔二〕 鈕永建曰:“按徹字武帝諱,不應爲名,梁冀傳作‘胤’。”

孫壽甚美,而善爲妖惑,性鉗忌,能制御冀,冀不敢違。冀愛監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得出入壽所。每往來,屏御者而私語,遂與宮通。威振百寮,刺 史、二千石皆謁辭之。冀用壽言,多斥奪諸梁在位者,外以爲謙讓。唯孫氏宗親,相冒名爲侍中、中郎、校尉、〔郡〕守、長吏者十餘人〔一〕,皆貪叨兇淫。使私 客籍屬縣豪富大家,被以誹謗之罪,閉獄掠笞,使出錢自贖,不滿意者,至於死徙,哀號之聲滿天下。

〔一〕 據範書補。

四方調發貢獻,半入冀家,先輸上第,而乘輿乃用其次〔一〕。又競上禮奉贄,及吏民齎貨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多遣賓客、車騎出塞,交通外國,致汗血馬、奇珍異物。因行道路,發取妓女御者〔二〕,而所使人又乘勢橫暴,略人妻妾,弄人婦女,毆撾吏卒,與盜賊無異。

〔一〕 “用”字蔣本原闕,黃本作 “問”。今據龍溪精舍本、學海堂本補。

〔二〕 王先謙曰:“劉攽曰:‘案古無妓字,當作伎。’”

冀於洛陽城門內起甲第,而壽於對街起宅,競與冀相高。作陰陽殿,連閣通房,魚池釣臺,樑柱門戶,銅沓紵漆,青瑣丹墀,刻鏤爲青龍白虎,畫以丹青雲氣;又採土築山,十里九阪,以象二殽,窮極工匠之巧,積金玉明珠,充仞其中;起家廬周環亦如之。

又多規苑囿,西到弘農,東到滎陽,南及魯陽,北徑河渠,周旋千里,諸有山藪丘麓,皆樹旗大題雲“ 民不得犯”。又起〔兔〕苑於〔河〕南城西〔一〕,繚繞數十里,大興樓觀,發屬縣卒從,繕治數年乃成。移檄發生兔,刻其毛以爲識,犯者罪至死。又發鷹犬於邊 郡,部民護送驅羊,傳廚其食,募人求名馬至數千匹。西域嘗有賈客來,不知禁,誤殺一兔,轉相告言,死者十餘人〔二〕。

〔一〕 據範書補。

〔二〕 水經谷水注引張璠紀作“十三人”。

又妒害諸梁長者及諸弟,不欲令與己同。其〔弟〕不疑及蒙私遣人出獵上黨〔一〕,冀聞,追捕其賓客,一時殺三十餘人,無生還者。冀又起別第於城 西,以納奸亡命者置其中,或取良民以爲奴婢,名曰“自賣民 ”,至千人。因負勢,放縱道市,莫敢問者。冀與壽共乘輦,張羽蓋,飾以金銀,遊戲第中。賓客詣門不得通,請謝門者,門者累千金。

〔一〕 據鈕永建校補。

十月,冀與壽及諸子相隨遊獵諸苑中,縱酒作倡樂。

後漢孝桓皇帝紀上卷第二十一

建和元年(丁亥、一四七)

春正月戊午, 大赦天下。 賜男子爵各有差; 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 人三斛; 貞婦帛,人三匹。

二月,黃龍見譙。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京師地震” 。續漢五行志作“京都地震”。

以定策功益封大將軍梁冀萬戶,太尉胡廣爲安樂侯〔一〕,司徒趙誡爲江南侯〔二〕,司空袁湯爲安國侯〔三〕。

〔一〕 胡三省曰:“封淯陽縣之安樂鄉。”範書及續漢志直書鄉侯。

〔二〕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廚亭侯 ”。

〔三〕 範書及續漢志均直書作亭侯,不詳安國亭所屬之縣。又“司空”原誤作“司徒”, “湯”誤作“陽”,皆逕正。

六月,太尉胡廣以病〔罷〕(薨)〔一〕。光祿勳杜喬爲太尉。〔二〕

〔一〕 據範書改。廣熹平元年薨,閱袁紀下文可知。

〔二〕 範書桓帝紀作“大司農杜喬爲太尉”。按杜喬傳,喬任大司農在漢安元年,後累遷至大鴻臚,建和元年時已遷光祿勳。則桓帝紀誤也。通鑑亦作“光祿勳”。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爲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爲潁陽侯,不疑弟蒙爲西平侯,梁冀子胡狗爲襄邑侯,不疑子焉爲潁陰侯,冀孫祧爲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劉廣等爲列侯〔二〕。

〔一〕 範書梁冀傳“焉”作“馬” ,“祧”作“桃”,又言皆受封於永興二年。而杜喬傳言“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無功並封”,且繫於喬任大司農時。恐皆當以袁紀爲是。

〔二〕 範書宦者傳曰:“騰與長樂太僕州輔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騰爲費亭侯。 ”騰,曹騰也。又隸釋吉成侯州輔碑曰:“其封輔葉吉成侯。”

太尉喬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賢賞罰爲務。失國之主,其朝豈無貞幹之臣,典誥之篇哉〔一〕?患得賢不用其謀,韜書不施其教,聞善不信其義,聽讒 不詳其理也。昔桀、紂之時,非無先王之書,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難移〔三〕,卒以亡國,已然之鑑也。陛下越從蕃王,龍飛即位〔四〕,應天順人,萬夫側 望,不急忠賢之賞,而先左右之封,傷善害德,讒諛暴興。大將軍梁冀,兄弟奸邪,傾動天下,皆有正卯之惡,未被兩觀之誅,而橫見式敘,各受封爵,天下惆悵, 人神共憤,非所爲賞必當功,罰必有罪也〔五〕。夫有功而不賞,則爲善失其望;奸回而不誅〔六〕,則爲惡遂其性。故陳斧鉞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樂善。苟 遂斯道,非徒傷治殄民爲亂而已,至於喪身滅國,豈不慎哉! ”

〔一〕 胡三省曰:“貞與楨同,干與幹同。築垣牆必順楨幹,以喻立國必順賢才。”又曰:典誥“謂封爵之典策詔誥,以授有功,具有故事”。

〔二〕 漢書貢禹傳曰:“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師古曰:“折,斷也。非孔子之言則無以爲中也。”折中之臣,即中正決斷之臣也。

〔三〕 論語陽貨曰:“子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上智下愚非以地位貴賤而分,此即一證。

〔四〕 “龍飛”原誤倒,據黃本及範書、全後漢文逕正。

〔五〕 “非所爲”即“非所謂”,爲謂通假。

〔六〕 範書、通鑑、全後漢文“誅 ”皆作“詰”。

喬字叔榮,河內林慮人也。少以孝悌稱,歷位尚書、九卿,皆有名跡。是時梁氏貴盛,羣臣莫不傾意,惟喬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爲不及也。

八月,立皇后梁氏〔一〕,太后之妹也。初爲蠡吾侯妃,未及成禮,而帝即位,後入掖庭,數月立爲皇后。

〔一〕 通鑑考異曰:“皇后紀、袁紀皆雲八月而無日,帝紀雲‘七月,乙未’。以長曆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九月,京師地震。

甘陵人劉文謀立清河王爲帝,●閉門拒文,事發覺伏誅。貶●爲尉氏侯,徙桂陽郡,●自殺。

冀於是誣太尉杜喬、故太尉李固與文通謀,喬、固皆下獄。固門生勃海王調等十餘人負鈇鑕詣闕理固。大將軍長史吳佑傷固之枉,與冀爭之,冀怒不從。 從事中郎馬融主爲冀作章表,融時在坐,佑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若誅,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喬、固遂死獄中,郡守承旨殺之。

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父郃爲漢司徒〔一〕。固耽志於學,雖三公子,嘗自負書,千里尋師,親給灑埽,學行根深,無所不貫。四方之士自遠而來,僉曰: “復至公輔矣。”

〔一〕 郃,原錯作“邰”,逕改之。

初,固二子憲公、季公,併爲長吏,聞策免,皆棄官歸。固知罪之將及,乃命二公將小子燮還鄉里。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滅矣!自太公以來,積德累仁,何故遇此?”密與二公謀共逃燮,實言還京師矣〔一〕,鄉人信之。後被郡書,二公皆受害〔二〕。

〔一〕 “實”,黃本作“室”,皆誤。疑當作“宣”。範書作“託”。

〔二〕 範書李固傳注引袁宏紀曰: “基字憲公,茲字季公,併爲長史,聞固策免,並棄官亡歸巴漢。南鄭趙子賤爲郡功曹,詔下郡殺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子託服藥夭,具棺器,欲因出 逃。子賤畏法,敕吏驗實,就殺之。”今本多有脫誤,然難以補入,錄此備考。又續漢書曰:“基,郾師長。 ”又範書李固傳曰:“州郡收固二子基、茲於郾城,皆死獄中。”沈欽韓曰:“傳雲遣二子歸鄉里,又云下郡收固三子,基、茲之死,當在漢中本郡,雲郾城誤。” 按,沈說是。

王成者,固之僕隸也〔一〕。文姬厚爲其資,以燮屬成曰:“君執義於公家,其日久矣,是以臨危託君以六尺之孤。若李氏復存,君之名義齊於程杵,富 貴榮華與君同之。”成爲義士,乃將燮往徐州界,變姓名,爲酒家僕,〔而成〕賣卜於市,陰相往來。會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時祭焉〔二〕。

〔一〕 範書李固傳作“門生”。續漢書、華陽國志亦同。沈欽韓曰:“案傳雲燮從受學,則非僕隸也。”

〔二〕 “而成”二字據範書、續漢書補。又華陽國志漢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時,二兄亦死。燮爲姊所遣,隨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 傭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可補袁紀之不足。又範書李固傳注引謝承書曰:“燮遠遁身於北海劇,託命滕諮家以得免。”與諸書均異。

燮既歸,文姬涕泣相對,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爲漢忠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然梁氏久暴,動脅主威,令弟幸全血屬,豈非天乎!宜杜絕衆 人,慎勿令斥言加於梁氏。加梁氏則連主上,連主上則禍重至矣。”燮敬從姊言,卒以獲全〔一〕。燮學行才藝亞於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 華陽國志漢中士女趙子賤妻韓樹南傳曰:“及固小子燮得還,子賤慮燮報仇,賃人刺之。燮覺,告郡殺子賤。”

〔二〕 範書作“河南尹”。然華陽國志漢中士女作“遷京兆尹”,與袁紀同。恐範書誤。

吳佑字季英,陳留長垣人。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簡寫尚書章句。時佑年十二,諫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嶺,僻在海邊,風俗雖陋,然多珍玩,上爲朝 廷所疑,下爲權豪所望〔一〕,此書若成,必載兼兩〔二〕。昔馬援以薏苡興謗〔三〕,王陽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際,先賢所慎,願君少留意矣。”恢笑而撫 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五〕。”遂然其意,輟而不寫。佑年二十,喪父,服除,居無擔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遺,牧豬長羅澤中〔六〕。年四十餘,乃爲郡 吏,舉孝廉,遷膠東侯相,政尚清靜,以身率下,以褒賢賞善爲務。吏民有以罪過相告訴者,佑輒閉閣自責,良久然後問之。民有詞訟,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 解,佑身至閭里自和之,自是之後,吏民不忍欺。

〔一〕 李賢曰:望,“希望其贈遺也”。

〔二〕 李賢曰:“車有兩輪,故稱兩也。”

〔三〕 範書馬援傳曰:“初援在交址,常餌薏苡實,用能輕身省欲,以勝瘴氣。軍還,載之一車。及卒,有上書譖之者,以爲前所載還皆明珠文犀。馬武與於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狀,帝益怒援。”袁紀未載此事。

〔四〕 漢書王吉傳曰:吉字子陽。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車馬衣服,其自奉養極爲鮮明,而亡金銀錦繡之物。及遷徙去處,所載不過囊衣,不畜積餘財,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傳“王陽能作黃金”。

〔五〕 周壽昌曰:“佑字季英,故其父恢以季札喻之。”按季札乃吳之賢人,而佑姓吳,字又作季英,故謂吳氏不乏季子。

〔六〕 範書吳佑傳作“牧豕於長垣澤中”。東觀記、續漢書亦同。按水經注濟水曰:“圈稱又言:‘長垣縣有羅亭,故長羅縣也。’地理志曰: ‘王莽更長羅爲惠澤。’後漢省並。長垣有長羅澤,即吳季英牧豬處也。”據此長垣澤本名長羅澤,以後歸長垣縣,故亦稱長垣澤,袁紀因其舊稱。

十月,司徒趙誡爲太尉,司空袁湯爲司徒,故太尉胡廣爲司空。

二年(戊子、一四八)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號〔一〕。

〔一〕 範書作“加元服”。按禮記大傳曰:“聖人南面治天下,必自人道始 矣。立權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注曰:“徽號,旌旗之名也。”元服,漢書昭帝紀師古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着, 故曰元服。” 加徽號,加元服,皆新帝即位後必行之禮。

庚午,大赦天下,賜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鄉侯子爲平原王〔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帝弟碩爲平原王”。皇后紀作“帝弟平原王石”,河間孝王開傳同帝紀。又通鑑“碩”作“顧”。侯康以爲“碩”是,“ 石”乃聲近之誤。按袁紀上卷言封帝弟名爲都鄉侯,此又言名子爲平原王,與範書、通鑑又異,未知孰是。

五月癸丑,北宮德陽殿火。

六月,立〔經〕(徑)城侯〔理〕(悝)爲清河王,改清河爲甘陵〔一〕。

〔一〕 據範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七月,京師大水。

十月,長平盜賊陳景自號爲皇帝子〔一〕,伏誅。

〔一〕 範書桓帝紀作“黃帝子”。

三年(己丑、一四九)

二月己丑,詔曰:“昔在前代,封墓軾閭〔一〕,所以激忠厲俗,以光後昆。故光祿大夫周舉性侔夷、齊,直同史魚。入參贊納,出司京輦,有密靜之風。予欽乃勳,將登三事,不幸夙終,朕甚惜焉。詩不云乎,‘ 肇敏戎功,用錫爾祉。’〔二〕其賜錢千萬,以旌素節。”

〔一〕 書武成篇曰:武王入殷,釋箕子囚,封比干墓,軾商容閭,皆禮賢之舉也。

〔二〕 詩大雅江漢之辭,美召康公也。“功”今本作“公”,古通用。

四月丁卯晦,雨肉大如手〔一〕。本志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時則赤祥。雨肉近赤祥也。是時太后攝政,梁冀專權,枉誅良臣李固、杜喬,天下冤之。

〔一〕 範書及續漢五行志“丁卯晦 ”下均作“日有食之”。又五行志系雨肉於“秋七月” ,乃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疑袁紀“丁卯晦”下有脫文。

十月,太尉趙誡以疾罷(太尉)〔一〕。司徒袁湯爲太尉。

〔一〕 後之“太尉”,明系衍文,故刪。

和平元年(庚寅、一五0)

正月甲子,大赦天下。

己丑〔一〕,太后詔曰:“曩者遭家不造,大禍荐臻。欽惟宗廟之重,社稷之大,奚立明哲,將即委授。而東南西北,醜類未賓,故且總攝,助理萬機。今悉討除,遠慕復子明辟之義〔二〕,其及今辰,皇帝稱制。”

〔一〕 範書標點本校勘記曰:“按汲本、殿本作‘己亥’,袁紀作‘己丑’,通鑑作‘乙丑’,校補謂當以通鑑爲正。今據改。”按正月甲子朔,無己亥,故範書誤。乙丑乃第二日,己丑爲二十六日。袁紀“乙”多誤作“己”,當以校補之說爲是。

〔二〕 書洛誥曰:“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復子明辟。’”注曰:“周公盡禮致敬,言我復還明君之政於子。子成王年二十,成人,故必歸政而退老。”此乃梁太后病重,不得已而歸政。

二月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甲午〔一〕,葬順烈皇后。

〔一〕 三月癸亥朔,無甲午,疑乃甲申之誤,故置乙酉之前。

乙酉,爵大將軍冀夫人爲襄城君。

夏五月庚辰,尊匽貴人爲孝崇皇后,宮曰永樂,皆如長樂宮故事,以蕃後不得至京師,居真定〔王宮〕(五官)〔一〕。

〔一〕 王宮、五官形近而訛。範書皇后紀曰:“起宮室,分鉅鹿九縣爲後湯沐邑。”與袁紀異。

元嘉元年(辛卯、一五一)

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四月己丑,上微服幸河〔南〕(東)〔尹〕梁不疑府〔一〕。

〔一〕 據黃本改“東”作“南”, “尹”乃脫文,補之。範書楊秉傳作“私過幸河南尹梁胤府”,通鑑從之。而沈欽韓曰:“梁冀子爲河南尹在元嘉初元之後,袁紀是。”

是日天大風,尚書楊秉諫曰:“臣聞瑞由德至,災應事興。傳曰:‘禍福無門,惟人所召。’〔一〕乃者暴風迅疾,殆必有異,上天不言,以災異譴告。 是以孔子曰:‘迅雷烈風,必有變動。’〔二〕詩云:‘敬天之怒,不敢驅馳。’〔三〕王者至尊,出入有常,敬蹕而行,清室而止,自非郊廟,鸞旗不駕〔四〕。 故詩稱‘自郊徂宮’〔五〕,易曰:‘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六〕。未有私從意志,日般遊諸臣之家,降尊亂卑,等威無別,宿衛守空宮,璽紱委女妾,設有非 常之變,任章之謀〔七〕,上負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得備納言,又以薄學充在勸講,特蒙光識,見照日月,恩重命輕,敢陳其愚。”大將軍冀怨秉,出爲 扶風太守。初秉侍講,以經學見重。太常黃瓊以秉勸講帷幄,不宜外遷,留拜光祿大夫。當冀之時,抑而不用。

〔一〕 見左傳襄公二十三年閔子馬之語。楊伯峻曰:“此蓋古時習語。荀子大略篇‘禍與福鄰,莫知其門’,淮南子人間篇‘夫禍之來也,人自生之;福之來也,人自成之。禍與福同門,利與害爲鄰 ’,文子微明篇亦有此語。其意相近。”

〔二〕 見論語鄉黨,原文無“有” 、“動”二字。

〔三〕 出詩大雅板。

〔四〕 李賢引漢官儀曰:“前驅有云罕、皮軒、鑾旗車也。”

〔五〕 見詩大雅雲漢。宮,宗廟也。

〔六〕 見易萃卦。

〔七〕 漢書儒林傳曰:“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宣子章,爲公車丞,亡在渭城界中,夜玄服入廟,居郎間,執戟立廟門,待上至,欲爲逆,發覺,伏誅。”

十月,司空胡廣〔罷〕(薨)。太常黃瓊爲司空〔一〕。

〔一〕 範書桓帝紀言瓊任司空於“ 閏月庚午”。

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詔百官上封事,靡有所諱。〔舉至孝〕獨行之士各一人〔一〕。

〔一〕 據範書崔寔傳補。

安平崔寔郡舉詣公車,稱病不對。退而論世事曰:“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其患在世承平,政漸衰而不改,俗漸弊而不悟,習亂安危,忽不自覺。或耽荒嗜慾,不恤萬機;或悅衆言,莫知所從;或見信之臣,懷寵苟免;或疏遠之士,言以賤廢。是以紀綱弛而不振,智士捐而不用,悲夫!

自漢興以來,三百餘年矣〔一〕,政令刓瀆,上下懈怠,風俗雕弊,人民僞巧,百姓囂然,復思中興之功矣。救世之術,豈必〔體〕堯舜而治哉〔二〕? 期於狃絕拯撓,去其煩惑而已。是以受命之君,創制改物;中興之主,匡時補失。昔盤庚遷都,以易殷民之弊;周穆改刑,而正天下之失〔三〕。俗人守古,不達權 變,苟執所聞,忽略所見,焉可與論國家之事哉!故言事者,頗合聖聽,於今須有可採,輒見掎奪〔四〕。何者?其頑士則闇於時權,其達者則寡於勝負〔五〕。斯 賈誼所以見悲於上世也,雖使稷、契〔復存〕〔六〕,猶不能行其志,而況下斯者乎?

〔一〕 範書崔寔傳作“三百五十餘歲矣”。

〔二〕 據政論補。

〔三〕 書呂刑:“穆王訓夏贖刑,作呂刑。”注曰:“呂侯以穆王命作書訓,暢夏禹贖刑之法,更從輕,以佈告天下。”

〔四〕 賈逵國語注曰:“從後牽曰掎。”

〔五〕 政論“寡於勝負”作“寡不勝衆”。

〔六〕 據政論補。

春秋之義,量力而舉,度德而行〔一〕。今已不能用三代之法,故宜以霸道而理之。重賞罰,明法術,自非上德,嚴之則治,寬之則亂,其理然也。爲國 之法,有似理身,平則致養,疾則致攻。故德教者,治世之粱肉;刑法者,救亂之藥石也。今以德除殘,是猶粱肉治疾也,慾望療除,其可得乎?自數世以來,政多 恩貸,御安轡馬而忘其銜,四牡橫馳,皇路險傾,必將鉗勒鞭撻,以救奔敗,豈暇鳴鑾,從容平路哉〔二〕!”

〔一〕 隱公十一年左傳曰:“息侯伐鄭,大敗而還。君子曰:‘不度德,不量力,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二〕 李賢引家語曰:“古者天子以德法爲銜勒,以百官爲轡策。善御馬者,正銜勒,齊轡策,鉤馬力,和馬心,故口無聲而極千里。善御人者,一其德法,正其百官,均齊人物,和安人心,故刑不用而天下化也。”

袁宏曰:觀崔寔之言,未達王霸之道也。常試言之:夫禮備者德成,禮順者情泰。德苟成,故能儀刑家室,化流天下〔一〕;禮苟順,故能影響無 遺,翼宣風化。古之聖人,知人倫本乎德義,萬物由乎化風,陶鑄因乎所受,訓導在乎對揚〔二〕。崇軌儀於化始,必理備而居宗;明恭肅以弘治,則理盡而向化。 斯乃君臣尊卑之基,而德和洽之本也。是以大道之行,上下順序,君唱臣和,其至德風教,系乎一人,政化行於四海,無犯禮而王跡彰矣。

〔一〕 詩大雅思齊曰:“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注曰:“文王以禮法接待其妻,至於宗族,以此又能爲政治於家邦。

〔二〕 書說命下:“說拜稽首曰: ‘敢對揚天子之休命。’”注曰:“對,答也,答受美命而稱揚之。”說者,傅說也。

及哲王不存,禮樂凌遲,風俗自興,戶皆爲政,君位且猶未固,而況萬物乎!於斯時也,臣子自盡之日,將守先王之故典,則元首有降替之憂,欲修 封域之舊職,則根本無傾拔之慮。故忠奮之臣,推其義心,不忍其事,思屏王室。故有自下匡上之功,以卑援尊之事,雖失順序之道,然效忠之跡也。欲齊王體,則 異乎承宣之美;欲同之不順,而終有翼戴之功。故聖人因事作制,以通其變,而霸名生焉。春秋書齊晉之功,仲尼美管仲之勳,所以括囊盛衰,彌綸名教者也。

夫失仁而後義,必由於仁〔一〕;失王而後霸,以致於霸,必出於忠。義誠仁之不足,然未失其爲忠也〔二〕。推此以觀,則王霸之義於是見矣。

〔一〕 此句有脫文。

〔二〕 老子曰:“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初,上欲封大將軍梁冀,使公卿會議其禮。特進安樂侯胡廣、太常羊儒〔一〕,司隸校尉祝恬、太中大夫邊韶等稱冀之德宜比周公,錫之山川,封以附庸 〔二〕。司空黃瓊議曰:“昔周公輔相成王,制禮作樂,是以大啓土宇,賜以山川,郊祀天地,行天子禮,此百世未有,唯周公宜之耳。蕭何識高祖於泗上,霍光輔 昭、宣於中興,皆益戶增封,以顯其功〔三〕。冀合食四縣,賞賜皆如霍光。使天下知賞必當功,爵不越德。”冀恨之,因地動策免瓊。

〔一〕 範書黃瓊傳作“羊溥”。

〔二〕 詩魯頌閟宮曰:“錫之山川,土田附庸。”

〔三〕 史記蕭相國世家曰:天下大定,何封酇侯,食邑多,不久益封二千戶。後高祖聞韓信誅,又使使拜何爲相國,益封五千戶,令卒五百人,一都尉,爲相國衛。又漢書霍光傳曰:光廢昌邑王而立宣帝,以策立功,帝益封光萬七千戶,與故所食凡二萬戶。

丁亥,司空黃瓊以災異策免〔一〕。

〔一〕 範書作元嘉二年十一月免。然瓊傳言以朝廷從瓊議,冀恨之,會以地動策免。事必不久,則當以袁紀爲是。然按是月辛巳,京師地震,而朔日爲甲寅,故無丁亥日。按元嘉二年十一月乙亥地震,是月有丁亥日,通鑑即以此從範書桓帝紀系此事於二年。錄以存疑。

是月,五色大鳥見己氏,時以爲鳳皇。本志以“ 政理衰缺,梁冀專權,皆羽孽之異也”。

二年(壬辰、一五二)

正月丙辰〔一〕,京師地震。

〔一〕 範書亦同。按是月壬午朔,無丙辰,疑皆誤。

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崩。帝舉哀洛陽西鄉。有司奏“禮爲人後,制服有降,公卿已下各有差。贈送之禮儀,比恭懷皇后”。是時大將軍梁冀輔政,匽氏無在位者。

八月,黃龍見句陽,又見允〔街〕(衙)〔一〕。

〔一〕 據範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十月乙亥,京師地震。

永興元年(癸巳、一五三)

五月丙申,大赦天下。

十一月丁丑,減天下人死罪一等。民飢流亡數十萬口,詔所在賑給〔一〕。

〔一〕 範書言民飢流亡乃秋七月,郡國三十三地震,及河水溢所致。又“口”作“戶”。

太尉袁湯致仕。湯字仲河。初爲陳留太守,褒善敘舊,以勸風俗。嘗曰:“不值仲尼,夷、齊西山餓夫,柳下東國黜臣,致聲名不泯者,篇籍使然也〔一〕。 ”乃使戶曹吏追錄舊聞,以爲耆舊傳〔二〕。數年薨,追贈特進,諡曰康侯。子成左中郎將,逢及隗併爲三公。

〔一〕 論語公冶長孔子曰:“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又衛靈公孔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

〔二〕 隋書經籍志有漢議郎圈稱撰陳留耆舊傳。東漢時地方撰述耆舊傳成風,不詳圈稱所撰與袁湯所命是否爲一書。

太常胡廣爲太尉,太僕黃瓊爲司徒。

二年(甲午、一五四)

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初聽刺史、二千石三年喪〔一〕。

〔一〕 按安帝元初三年初聽行三年喪,建光元年復斷之。此當作“

復聽”。範書及通鑑即作“復聽” 。袁紀作“初”誤。

癸卯,京師地震。詔公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潁川荀淑對策譏切貴幸,爲梁冀所忌,出爲朗陵侯相,吏民敬愛,稱爲神君焉。淑字季和,棄官隱居,以壽終。

是時潁川鍾皓字季明,以德行稱,官至林慮長。初,皓爲本郡功曹,西門亭長陳寔未知名,皓獨敬異焉。皓初闢公府,太守問:“有誰可代君者?”皓曰:“ 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門亭長陳寔可也。”自是名重海內。寔曰:“鍾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獨識我?”

潁川李膺嘗嘆曰:“荀君清識難尚,鍾君至德可師。”皓之嫂,膺之姑也。有子曰覲〔一〕,與膺同年,而並有令名。覲爲人好學慕古,有進退之行。膺祖太尉修常言:“覲似我家性,國有道不廢,國無道免於刑戮者也。”復以膺妹妻之。覲屢被辟命,未嘗屈就。膺謂覲曰:“孟軻以爲‘人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二〕,弟於是何太無皁白邪?”覲嘗以膺言告人曰:“元禮祖〔公〕(父)在位,諸〔父〕(從)並盛〔三〕,又〔諱〕(鍾)公之甥〔四〕,故得然乎。國武子 好招人過,以爲忽本〔五〕。豈其得保身全家!”〔六〕

〔一〕 範書鍾皓傳“覲”作“瑾” 。而三國志鍾繇傳注引先賢行狀,與袁紀同。

〔二〕 見孟子公孫丑章句上。

〔三〕 皆據裴注引先賢行狀改。

〔四〕 據黃本改,子言其父,不當直呼其姓,蔣本誤改。

〔五〕 國語周語曰:齊國佐對單襄公曰:“雖齊國子亦將興焉,立於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後齊人殺國武子。又成公十七年左傳曰: 齊慶克通於聲孟子,鮑牽見之,以告國武子。武子召慶克而責之。聲孟子怒,訴於靈公,靈公遂刖鮑牽而逐高無咎。又韋昭曰:“招,舉也。”範書作“ 昭”。

〔六〕 先賢行狀及範書以上鍾皓之語。

袁宏曰:鍾生之言,君子之道。古之善人,內修諸己,躬自厚而薄責於人。至其通者,嘉善而矜不能;其狹者,正身而不及於物。若其立朝,爲不得 已而後明焉。事至而應之,非司人之短者也。如得其情,猶復託以藜蒸,使過而可得悔,失而自新之路長。君子道廣,而處身之塗全矣。末世陵遲,臧否聿興,執銓 提衡,稱量天下之人,揚清激濁,繩墨四海之士,於是德不周而怨有餘。故君子道亢,而無必全之體;小人塗窮,而有害勝之心。風俗雕薄,大路險巇,其在斯矣。

六月乙丑,封乳母馬惠子初爲列侯。

九月丁卯朔,日有蝕之。太尉胡廣免,司徒黃瓊爲太尉,光祿勳尹頌爲司徒。

閏月,蜀郡盜賊李伯自稱“太初皇帝”,伏誅。

元壽元年〔一〕(乙未、一五五)

〔一〕 範書、續漢書、通鑑均作“永壽”。又玄文先生李休碑(見蔡中郎集)、魯相韓敕造孔廟禮器碑、吉成侯州輔碑(以上見隸釋)亦均有“永壽”年號。袁紀作“元壽”,誤。

正月戊申,大赦天下。

二月,司、冀民飢,人民相食。詔所在賑給各有差。

時梁氏威勢傾天下,而上無繼嗣,災異數見。潁陰人劉陶上疏曰:“蓋人非天地無以寓生,天地非人無以爲靈〔一〕。是故常非民不立,民非帝不寧。夫 天地之與帝,帝之與民,猶〔首〕(手)之與足〔二〕,相須而行,混同一體,自然之勢也。臣竊觀之,今玄象錯度,日月不明,地裂川溢,妖祥並興,胤嗣仍絕, 民率流亡。昔夏癸由此而廢,商辛以斯而喪〔三〕,若不悔寤,恐懼將無及矣。

〔一〕 書泰誓曰:“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

〔二〕 據黃本改,範書劉陶傳作“ 頭”。

〔三〕 夏桀名履癸,商紂名辛。

伏惟陛下,年隆德茂,中天稱號〔一〕,襲常存之爵,修不易之制。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檀車之聲〔二〕,天災不卒有痛於肌膚,震蝕不卒有損於己 身〔三〕。故蔑三光之錯,不畏上天之怒,怡民飢之憂,忽震烈之變,輕無嗣之禍,殆國家之命,非所以彰美祖業,克保天祉者也。當今忠諫者誅,諛進者賞,嘉言 結於忠舌,國命在於讒口,擅閻樂以咸陽,授趙高以車府〔四〕。夫危非仁不扶,亂非智不救。故武丁得傅說,以消鼎雉之變〔五〕:周宣用山甫,以濟〔夷〕 (幽)、厲之荒〔六〕。竊見冀州刺史朱穆、烏桓校尉李膺,皆履正清修,貞介絕俗。穆前在冀州,彈糾豪傑,埽滅饕惡,肅清萬里,不仁者遠,雖山甫不畏強禦, 誠無以逾也。膺前後歷職,正身率下。及掌戎馬,鎮撫北疆,神武揚於朔州,彊胡懾於漠北。文既俎豆,武亦干戈,功遂身退,家無私積。斯則中興之良佐,國家之 柱臣也。宜還本朝,夾輔王室,不合久屈間曹,委於草莽〔七〕。

〔一〕 惠棟曰:“法言云:‘漢興二百一十載而中天。’柳宗元雲:‘揚子極陰陽之數,此言知漢祚之方半耳。陶在靈帝而稱中天,非也。’愚謂中天,猶日之中天,言歷數方永耳。”惠說是,而柳所言“靈帝”乃“桓帝”之誤。

〔二〕 胡三省曰:“餘按大雅大明之詩曰:‘牧野洋洋,檀車煌煌。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陶蓋用此檀車事,言桀紂貴爲天子,得罪於天,流毒於民,而湯武伐之;亡國之事不接於帝之耳目,帝不知爲戒也。”

〔三〕 “損”原誤作“捐”,據範書逕改。

〔四〕 李賢曰:“趙高爲車府令,與婿咸陽令閻樂謀殺胡亥,事見史記也。”按謀誅胡亥時,趙高爲丞相。其任車府令在始皇末年。因其轄符璽事,故能於始皇崩後,作僞書,賜死扶蘇,而立二世。袁紀此二語之意,乃言授惡人以要職,必至大禍也。

〔五〕 書高宗肜日曰:“高宗祭成湯,有飛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訓諸王,作高宗肜日。” 疏曰:“祖己以爲王有失德而致此祥,遂以道義訓王,勸王以脩德政。”高宗,武丁之尊號,其使百工求諸野,得傅說以爲相,國勢日盛。

〔六〕 夷王,厲王之父;宣王,厲王之子。史記正義引紀年曰:夷王三年,致諸侯,烹齊哀公於鼎。又厲王立,好利,暴虐侈傲,國人叛,厲王逃至彘而亡。事並見史記周本紀。幽王乃宣王之子,於文意不合,袁紀作“幽”,誤。

〔七〕 胡三省曰:“前年朱穆得罪,李膺時亦免居綸氏。”

臣恐小人道長,遂成其敗,犯冒天顏,言誠非議,知必以身脂鼎鑊,爲海內先笑,所學之事,將復何恨!不學鬼谷之於東齊,而習秦儀之於周魏〔一〕, 賈王孫於蜀郡,交猗頓之貨殖,如此,亦可以示王室之爵,置天地之位矣。臣始悲天下之可悲,今天下亦悲臣之愚惑矣。”書奏,上善其言〔二〕。

〔一〕 鬼谷子隱居深山,終身不仕。秦、蘇秦;儀,張儀。皆戰國時着名說士,各主合縱連橫,奔走於列國之間,以取卿相。

〔二〕 範書作“書奏不省”。按永壽二年,拜膺爲度遼將軍,穆爲尚書,則袁紀是。

六月,匈奴叛,中郎將張奐擊降之。

太常韓縯爲司空。

二年(丙申、一五六)

春正月,初聽中常侍行三年喪〔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中官”。李賢曰:“中官,常侍以下。”

七月,鮮卑寇雲中。

十月,京師地震〔一〕。

〔一〕 範書及續漢五行志均作“十二月”,袁紀恐誤。

三年(丁酉、一五七)

春正月癸未,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春正月己未 ”。徐紹楨曰:“永壽三年正月癸未朔,紀有己未,疑誤。”

六月,司徒尹頌薨。司空韓縯爲司徒〔一〕。

〔一〕 範書桓帝紀系此事於“冬十一月”。

是時有人上書言人所以貧困者,貨輕也,欲更鑄錢。事下羣臣及太學之士。

時劉陶等在太學議曰:“夫讀鑄錢之詔,下及幽微,不遺窮賤,是以藿食之人〔一〕,敢懸書象魏〔二〕,聽罪絳闕〔三〕。蓋以爲當今之憂,不在於 此,在民有飢勞之怨,海內無耳目之變,乃箕子所謂佯愚而對也。臣不達殷人佯愚之慮,欲於不問而言甲子之事〔四〕。故念生鮮死久,復不敢極諫陳其要,請粗言 生民之業。

〔一〕 李賢引說苑曰:“有東郭祖朝者,上書於晉獻公曰:‘願聞國家之計。’獻公使人告之曰:‘肉食者已慮之矣,藿食者尚何預焉?’祖朝曰:‘肉食者一旦失計於廟堂之上,若臣等藿食,寧得無肝膽塗地於中原之野?其禍亦及臣之身,安得無預國家之計乎?”

〔二〕 周禮天官大宰曰:“乃懸治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鄭司農曰:“象魏,闕也。”即宮外之闕也。

〔三〕 絳闕,宮闕也,猶言丹墀、紫宸。

〔四〕 甲子事,指紂兵甲子日敗於牧野,紂赴火而死。事見史記殷本紀。

夫食者,有國之大寶,生民之至貴也。竊見比年以來,良苗盡於蝗螟之口,杼軸空於公孫之衣,野無青草,室如懸罄〔一〕,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監之 事,豈謂錢之鍥薄、銖兩輕重哉?今議者不達農殖之本〔二〕,多言鑄錢之便。或欲因緣行詐,以賈國利。國利將盡,取者爭競,故造鑄錢之端,於是乎生。萬人鑄 之,一人奪之,猶不能給;設令一人鑄之,則萬人奪之,雖以陰陽爲炭,萬物爲銅〔三〕,役不食之民,使不飢之士,猶不足無厭之求也。陛下聖德,愍海內之憂, 感天下之難,欲鑄錢齊貨,以救其厄,此猶養魚於沸鼎之中,棲鳥於烈火之上。

〔一〕 出僖公二十六年左傳載齊侯之語。“室如”四字本在“野無”句之上。

〔二〕 “今”字原闕,據黃本補。

〔三〕 “陰陽爲炭,萬物爲銅”八字出賈誼服賦,見漢書賈誼傳。

夫火土湯水,魚鳥之所生,用之不時,必也焦爛。當今地廣而不得耕,民衆而無所食,羣小競逐,吞噬無厭。誠恐卒有役夫窮匠,起於板築之間〔一〕, 投斤攘臂,登高大呼,則愁怨之人,狼跳虎駭,響應雲會,八方分崩,中夏魚潰〔二〕。雖方尺之錢,不能救此,若不早寤,恐將及之。”上從之。

〔一〕 胡三省曰:“賢曰:‘役夫,謂如陳涉起蘄也。窮匠,謂如驪山之徒也。’餘謂陳涉、黥布皆可以言役夫,窮匠則山陽鐵官徒蘇令等是也。”

〔二〕 僖公十九年公羊傳曰:“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魚爛而亡也。”注云:“梁君嚴刑峻法,一國之中無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狀若魚爛,魚爛從內發,故云爾者。”

延〔熹〕(嘉)元年(戊戌、一五八)〔一〕

〔一〕 據東觀記、續漢書、範書及漢碑改。

夏五月甲戌晦,日有蝕之。京師蝗。

六月,大赦天下。

丙戌,初置博陵郡。

誅侍中寇榮。榮,恂之曾孫,辯潔自善,少與人交,以此見害於貴寵。榮從兄子尚益陽長公主,帝又娶其從孫女於後宮。左右益惡之,乃陷榮以罪,宗族 遂免歸故郡。吏持之急,榮懼不免,奔闕自訟。未至,刺史張敬追劾榮以擅去邊,有詔捕榮。榮亡命數年,會赦令,不得免,窮困,乃亡命山中上書曰:

臣聞天地之於萬物也好生,帝王之於萬民也慈愛。陛下統天理物,作民父母,自生育已上,鹹蒙德澤。而臣兄弟獨爲權門所嫉,以臣昏姻王室,謂臣 將撫其背,奪其位,退其身,受其勢。於是造作飛章,被以臣榮〔一〕,欲使墜於萬仞之坑,踐於必死之地。陛下忽慈母之仁,發投杼之怒〔二〕,有司承旨,驅逐 臣門。臣輒奔走本郡,沒齒無怨。臣誠恐卒爲豺狼橫見噬食,故冒死詣闕,披布肝膽。

〔一〕 “榮”字據蔣校補,黃本作 “宗”。

〔二〕 借曾參母聽三人誤傳曾參殺人,懼而投杼下機,逾牆而走一事,以喻桓帝聽信讒言,陷其於死地。

刺史張敬好爲諂諛,張設機牢,令陛下復興雷霆之怒。司隸校尉應奉、河南尹何豹、洛陽令袁騰三官並驅,若赴讎敵,威加亡罪,罰及朽骨,但未掘 壙出骸,剖棺露胔耳。殘酷之吏,不顧無辜之害,欲使聖朝必加罰於臣榮〔一〕,是以不敢觸突天威,而自竄山林,以陛下發神聖之聽,啓獨見之明,距讒慝之謗, 絕邪巧之言,救可濟之民,援沒溺之命,臣不意滯怒不爲春夏息,淹恚不爲順時怠,佈告遠邇,求臣甚切,張羅海隅,置罝萬里〔二〕,逐者窮人跡,追者極車軌, 雖楚購伍員,漢求季布〔三〕,無以復過也。

〔一〕 “榮”字亦據蔣校補。

〔二〕 置,音苴,免網也。見說文。

〔三〕 楚平王誅殺伍奢,奢子員奔吳。楚懸賞粟五萬石、爵執珪以購員。又漢初劉邦以曾數窘於項羽將季布,故購季布以千金,令敢藏匿者罪三族。事並見史記。

自臣遇罰以來,三蒙赦令,無〔驗〕(厭)之罰〔一〕,足以蠲除。而陛下疾臣逾深,有司咎臣〔甫〕(轉)力〔二〕,止則見埽滅,行則爲亡虜, 苟生則爲窮民,極死則爲怨鬼,天廣而無以自覆,地厚而無以自載,蹈陸有沈淪之憂,〔遠〕巖牆有鎮壓之患〔三〕。精誠足以感天,而陛下不悟。如臣元惡大憝, 足備刀鋸,陛下當班之市朝,坐之王庭,使三槐九棘平臣之罪〔四〕。無緣〔至〕萬乘之前〔五〕,永無見信之期也。

〔一〕 據黃本及範書改。

〔二〕 據黃本及範書改。

〔三〕 據黃本及範書補。

〔四〕 周禮秋官朝士曰:“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羣士在其後。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羣吏在其後。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衆庶在其後。”棘者,取其赤心而外刺;槐者,懷也,取其懷來人而與之謀。三槐九棘,實指在朝之三公九卿諸大臣。

〔五〕 據範書補。

勇者不逃死,智者不毀名〔一〕,豈惜垂盡之命,願赴湘沅之波〔二〕。故假須臾之期,不勝首丘之情,欲犯主怒,觸帝禁,伏於兩觀之下,陳寫痛 毒之冤,然後登金鑊,入沸湯,雖死而不恨。悲夫!久生亦復何聊賴!願陛下使臣一門頗有遺類,以崇天地寬厚之惠。謹先死陳情,臨章泣血。

〔一〕 國語魯語申生曰:“吾聞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範書“毀名”作 “重困”。名者,孝名也。

〔二〕 欲效屈原赴湘沅而死。

上不省,遂滅寇氏〔一〕。

〔一〕 範書作“上省章益怒”。又範書寇榮傳作“延熹中被罪”,又言“遇罰以來,三赦再贖”,則榮被誅不當在元年。

袁宏曰:寇榮之心,良可哀矣,然終至滅亡者,豈非命也哉!性命之致,古人豈肯明之,其可略言乎?易稱“天之所助者〔順,人之所助者〕信”〔一〕,然 則順之與信,其天人之道乎,得失存亡,斯亦性命之極也。夫向之則吉,背之則兇,順之至也。推誠則通,易慮則塞,信之極也。故順之與信,存乎一己者也。而吉 兇通塞,自外而入,豈非性命之理,致之由己者乎?夫以六合之大,萬物之衆,一體之所棲宅,猶秋毫之在馬背也。其所資因,小許處耳。而賢者順之以通,不肖者 逆之以塞,彼之所乘,豈異塗轍哉?致之在己,故禍福無門之殊應也。

〔一〕 語見易繫辭上,袁紀多有脫文,據以補。

夫松竹貞秀,經寒暑而不衰;榆柳虛撓,盡一時而零落。此草木之性,修短之不同者也。廉潔者必有貪濁之對,剛毅者必遇彊勇之敵,此人事之對, 感時之不同者也。鹹自取之,豈有爲之者哉?萬物之爲,莫不皆然,動之由己,應之在彼,猶影響形聲,不可得而差者也。故君子之人,知動靜,爲否泰,致之在己 也。繕性治心,不敢違理,知外物之來,由內而至,故得失吉凶,不敢怨天。夫然遇泰而不變其情,遭否而不慍其心,未嘗非己,夫何悲哉!

二年(己亥、一五九)

三月甲午〔一〕,絕刺史、二千石三年喪。

〔一〕 三月辛丑朔,無甲午,或系甲子之錯誤。

六月,鮮卑寇遼東。度遼將軍李膺擊破之。

膺字元禮,潁川襄城人。初爲蜀郡太守,威德並行。後轉護烏桓校尉,會匈奴攻雲中〔一〕,殺略吏民。膺親率步騎,臨陣交戰,斬首二千級,羌寇遠退 〔二〕,邊城安靜。後以公事免官。天子賢劉陶之言,而嘉膺之能,遷度遼將軍。先時疏勒、龜茲數抄張掖、酒泉、雲中諸郡,吏民苦之。自膺在邊,皆不復爲害。 匈奴、莎車、烏孫、鮮卑諸國,常不賓附者,聞膺威名,莫不威服。先時略取民,男女皆送還塞下。遷河南尹、司隸校尉。膺風格秀整,高自標持,欲以天下風教是 非爲己任,後進之士有升其堂者,皆以爲登龍門。

〔一〕 範書李膺傳“匈奴”作“鮮卑”。

〔二〕 疑“羌”系“虜”之誤。

七月,太尉黃瓊免,太常胡廣爲太尉〔一〕。

〔一〕 範書作延熹元年七月甲子以日食免。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梁皇后。

於是梁冀專權,其同己者榮顯,違忤者劾死,百僚側目,莫不從命,省中咳唾之音,冀必知之,臺閣機事,先以聞冀乃得奏御。內外恐懼,上下鉗口,而 帝不得有所親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專殺議郎邴尊〔一〕,上益怒之。於是亳貴人見幸〔二〕,冀嫉其寵,遣客夜盜其家,欲刺貴人母〔三〕。母入宮求 哀,因言冀之罪。

〔一〕 邴尊,鄧猛之姊婿也。冀恐其沮敗猛易鄧姓爲梁姓,迺遣刺客殺尊於偃城。

〔二〕 亳,黃本作“豪”,蔣本此作“毫”,下文仍作“亳”。龍溪精舍本、學海堂本並作“亳”。按續漢書鄧猛立爲後,惡梁氏之姓,改姓亳。範書皇后紀作“薄”。亳乃薄之俗字,其以薄太后家謹良故改而爲姓。黃本誤,蔣本此作“毫”亦誤,逕改。

〔三〕 貴人母名宣,初適鄧香,生桓帝鄧皇后猛。後改嫁梁紀,猛遂冒姓梁氏。

八月癸酉,上問小黃門唐衡曰:“左右誰與冀不相得者?”衡曰:“單超、左悺前詣河南尹不疑,禮敬極簡。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陽獄,二人詣謝而得免。 徐璜、貝瑗非常私忿梁氏放橫〔一〕,口不敢言。”於是上呼超、悺入室。上曰:“梁將軍兄弟專朝,〔迫〕(追)脅內外〔二〕,公卿以下,從其風旨。今欲誅 之,於常侍意如何?”皆對:“誠爲國賊,當誅日久。臣等弱劣,未知聖意何如耳。”上曰:“審然者,常侍密圖之。”對曰:“圖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 上曰: “奸臣脅國,當伏其罪,復何狐疑!”於是令衡呼璜、瑗,五人遂於宅中定議。上齧臂出血以爲盟。超等曰: “陛下今計已定,勿復更言,恐爲人所疑。”

〔一〕 貝瑗,範書作“具瑗”。

〔二〕 據範書、通鑑及龍溪精舍本改。

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黃門張惲入省宿,以防其變〔一〕。瑗敕吏收惲,以“自外來,謀圖不軌”。於是帝幸前殿,召公卿,勒兵,遣使者要冀大將軍 印綬,更封〔比〕(北)景都鄉侯〔二〕。黃門令瑗將虎賁士千人,與司隸共捕冀宗親洛陽獄,無少長皆誅之。冀自殺。追廢懿獻後爲貴人。

〔一〕 胡三省曰:“使惲入禁中直宿,以防超等,而無上旨,徑使惲入,自恃威行宮省,故敢然。”

〔二〕 據範書改。

初,上既與中官成謀,乃召尚書令尹勳,使任其事。上素惡冀,倉卒恐不能辦。勳臨事明斷,甚有方略。冀既誅,上嘉其能。

坐冀所連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冀故吏、賓客免絀者三百餘人,朝廷爲之一空,唯光祿勳王躬、廷尉邯鄲義在焉〔一〕。是時從禁中發使者交馳道路,公卿失其度,州府市朝閭里鼎沸,數日乃定,百姓莫不稱快。冀財貨已充王府用,減天下租稅之半。

〔一〕 範書及通鑑“王躬”均作“ 袁盱”。

先時立名行高節之士,多遭梁冀之害,免身苟榮而已,莫敢潔去就矣。唯周協不屈其志〔一〕,而獨能自免於難,故士以此服之也。

〔一〕 範書“協”作“勰”。

協字巨勝,周舉之子,玄虛養道,以典墳自娛。初以父任爲郎,自免歸,徵辟不就,杜門不出十餘年。及延〔熹〕(嘉)初,乃開門延客,遊談宴樂。是秋梁冀誅,而協亦病卒,識者以爲知命〔一〕。

〔一〕 識者,蔡邕也。

初,冀之盛也,尚書陳霸上疏言其罪,請誅之。上不省。霸知爲冀所害,七日不食而死。

戊寅,太尉胡廣、司徒韓縯以阿附梁冀減死一等。

壬午,立皇后亳氏,實鄧後也。後即鄧香之女,香則禹之孫〔一〕。初後母宣起於微賤,間香生後。後適梁紀,故後冒姓梁氏。紀姊子孫壽,冀之妻也,進後入掖庭,有寵。立爲皇后,惡梁姓之同,改爲亳氏。

〔一〕 按範書梁冀傳注曰:“香蓋掖庭署人之名也。”不言是鄧禹之孫。又續漢五行志曰:“先是亳後因賤人得幸。”鄧氏貴重,不當屢易其姓,且立爲後,不即復鄧氏姓,其非鄧禹後裔明矣。

封宣爲長安君,追尊香爲車騎將軍,安陽侯。宣子演封南頓侯,位特進。

後複姓鄧氏,徙宣爲昆陽君,演子康〔比〕(北)陽侯〔一〕,賞賜鉅萬。封平梁冀之功也〔一〕。

〔一〕 據黃本改。續漢郡國志中南陽郡有比陽縣,範書作“沘陽”。

〔二〕 “封平梁冀之功也”上當脫封宦者五侯事,即單超新豐侯、徐璜武原侯、貝瑗東武陽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陽侯。

白馬令李雲上書,移副三府曰:“故大將軍梁冀雖持權日久,今得誅之,猶召家臣殪而殺也。而猥封謀臣萬戶,高祖聞之,得無見非?西北列將,得無不 事?孔子曰:‘帝者,諦也。’〔一〕今官位錯亂,小人日進,財貨公行,政治日消,是帝欲不諦乎?”上得雲奏,大怒,送雲黃門北寺,使中常侍管霸與御史、廷 尉雜考之。弘農五官掾杜衆傷雲以忠獲罪,上書願與同日死。帝愈怒,遂並下廷尉。

〔一〕 李賢引春秋運鬥樞曰:“五帝脩名立功,修德成化,統調陰陽,招類使神,故稱帝。帝之言諦也。”鄭玄注云:“審諦於物色也。”

廷尉奏“雲不遜,欲獲抗直之名;衆遠爲邀訴,皆大逆不道,請論如律”。霸入奏,上在濯龍池,霸跪言曰:“雲,野澤愚夫;衆,郡中小吏,出於狂戇,不足加罪。”上謂霸曰:“使‘帝欲不諦’,是何等語,而常侍欲原之邪?”顧小黃門吳伉可其奏。

大鴻臚陳蕃上疏救雲曰:“臣聞所言,雖不識禁忌於上,其意歸於憂國,但違將順之禮。禮譏暴諫,然亦有狂狷愚忠。不顧誅族之禍者,古今有之。是以 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言,孝成皇帝赦朱雲腰領之誅〔一〕。二主非不忿,此二臣以忠不思難,皆不罪之。今日殺李雲,天下猶言陛下誅諫臣,所以臣敢觸龍鱗也。”上 不從,雲、衆死獄中,蕃免歸田裏。

〔一〕 漢書朱雲傳曰:雲於公卿前,斥宣帝師張禹尸位素餐,願得尚方斬馬劍以誅之。帝怒,令御史將下死不赦。左將軍辛慶忌免冠叩頭流血諫,上意解。並留雲所折殿檻曰:“勿易!以旌直臣。”

袁宏曰:夫欲之則至,仁心獨行,人君之所易,人臣之所難也。動而有悔,希意循制,人臣之所易,人君之所難也。右之君臣,必觀其所易,而閒其 所難。故上下恬然,莫不雍睦。逮於末世,斯道不存,居臣異心,上下乖違,各行所易,不顧其所難,難易之事交,而諫爭之議生也。

夫諫之爲用,政之所難者也。處諫之情不同,故有三科焉。推誠心言之於隱,貴於誠入,不求其功,諫之上也。率其所見,形於言色,面折庭爭,退 無後言,諫之中也。顯其所短,明其不可,彰君之失,以爲己名,諫之下也。夫不吝其過,與衆功之,明君之所易,庸主之所難。觸其所難,暴而揚之,中諫其猶致 患,而況下諫乎?故諫之爲道,天下之難事,死而爲之,忠臣之所易也。

古之王者,辯方正位,各有其事〔一〕。在朝者必諫,在野者不言,所以明職分,別親疏也。忠愛心至,釋耒而言者,王制所不禁也。無因而去,處言之地難,故君子罕爲也。

〔一〕 周禮天官冢宰曰:“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十月,行幸長安,祠章陵。

壬寅〔一〕,中常侍單超爲車騎將軍。

〔一〕 十月戊辰朔,無壬寅。範書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紀有脫文。

十二月,西戎犯塞。護羌校尉段熲討之。

天竺國來獻。

故太尉黃瓊爲太尉,光祿大夫祝恬爲司徒〔一〕。詔曰:“太尉黃瓊清儉不撓,數有忠謇,加以典謀深奧,有師傅之義。連在三司,不阿權貴,疾風知勁草,朕甚嘉焉。其封瓊邟鄉侯。”瓊固讓,不聽。

〔一〕 此事範書系於十月之前,時胡廣、韓縯以阿附梁冀免。又範書本傳曰:“瓊辭疾讓封六七上,言旨懇惻,乃許之。”

是時新誅梁冀,天下想望異政。故瓊首爲三公,多奏州縣諸不法,死徙者十餘人,海內翕然,副其耳目,上委任之。會單超等五侯擅權,瓊自度力不能 制,乃稱疾不朝,上表曰:臣聞天者務剛其氣,君者務彊其政〔一〕。是以王者居高履貴,則以德義爲首;臨危處難,則以忠賢爲助,故能長守萬國,保其社稷。而 陛下即位以來,諸梁秉政,宦豎充朝,富擬王公,勢傾海內。言之者輒族滅,稱之者必顯榮。忠臣懼死而杜口,萬夫畏禍而括囊。故太尉李固、杜喬以直言干政,遂 見殘滅,賢愚傷心。故白馬令李雲指言宦官,以忠獲罪,是使天下結舌,以忠爲諱也。徐璜、唐衡、單超、貝瑗等於梁冀之盛,苟免相連,及其當誅,說以要賞。陛 下不復澄清善惡,俱與忠臣尚書令尹勳等並時顯封,使朱紫不別,粉墨雜糅,所謂銷金玉於沙礫,碎珪璧於泥塗。四方聞之,莫不叩心,傷陛下失賞於見誣,虧爵於 奸臣。夫讒諛相與,無高而不升;阿黨相抑,無深而不淪。陛下年在方剛,聖慮未衰,願還既誤之封,折後族之勢。夫懷寶者須世,抱璞者待時。〔二〕陛下誠能行 臣所陳,則懷寶抱璞之徒,特將竭力致身,以趨聖世。臣身輕任重,勤不補過,敢以垂死之年,陳不諱之言。”〔三〕

〔一〕 春秋繁露曰:“天不剛則列星亂其行,居不堅則邪臣亂其官。故爲天者務剛其氣,爲君者務堅其政。”

〔二〕 指和氏先後獻玉璞於楚厲王、武王,玉人不識,指璞爲石,因此被刖左右足。文王即位,始命玉人理之,而得寶玉璧。事見韓非子。

〔三〕 範書系此表於延熹七年。

三年(庚子、一六0)

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車騎將軍單超薨。

閏月,羌寇張掖。護羌校尉段熲討之。

五月甲戌,詔曰:“汝南太守張彪、故河南尹鮑吉,與朕有潛龍之舊,皆封列侯。”

六月辛酉〔一〕,司徒祝恬薨。光祿勳種皓爲司徒〔二〕。

〔一〕 範書桓帝紀作“辛丑”。

〔二〕 範書桓帝紀作“司空盛允爲司徒”。通鑑考異曰:“按祝恬薨後有盛允,允免,皓爲司徒,相去半年,袁紀誤也。”

九月,泰山盜賊羣起。

十二月,中郎將宗資討之。

後漢孝桓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二

四年(辛丑、一六一)

春正月辛丑,南宮嘉德殿火〔一〕。

〔一〕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辛酉” 。按是月庚申朔,無辛丑日,袁紀誤。

二月壬申,武庫火〔一〕。

〔一〕 二月庚寅朔,無壬申日。範書及續漢志作“壬辰”,是。

夏四月甲寅,河間孝王開子博爲任城王。

五月,有星孛於大辰〔一〕。

〔一〕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辛酉日事。大辰即心星,故範書、續漢志均作“心”。

丁卯,原陵長壽門火〔一〕。

〔一〕 原陵,即光武陵。

六月,羌寇金城、安定、漢陽、武威,殺吏民。中郎將皇甫規討羌,大破之。

先是敘州刺史郭宏、漢陽太守趙喜、安定太守孫俊皆不任職,倚恃貴戚,有司不敢糾。規悉條奏其罪,羌人聞之,翕然乃喜,一時降者二十餘萬口。徵拜 議郎。論功未畢,常侍左悺私求於規,規執正不許,悺遂以餘寇不絕,收規下獄。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守闕訟規,終不省,規竟坐論。會赦,復徵爲尚書。頃之,復 爲中郎將。討敘、益叛羌有功,封喜城侯,固讓不受。

規字威明,安定朝那人。初,譏切梁氏,謝病歸,教授十餘年。冀既誅,旬月之間,禮闢五至皆不就。公車徵,乃起爲太山太守。規好推賢達士,太傅陳蕃、太尉楊秉、長樂少府李膺、太守張奐皆規所教授,致顯名於世。

秋八月,關內侯以……〔一〕

〔一〕 袁紀此文必有脫文,範書作 “佔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則袁紀此句恐當作“佔賣關內侯以下錢各有差” 。

〔五年〕(壬寅、一六二)〔一〕

〔一〕 據通鑑補。

張掖、酒泉〔一〕……

〔一〕 此句亦有脫誤。範書作“三月,沈氏羌寇張掖、酒泉”。

尚書令陳蕃薦五處士曰〔一〕:“臣聞善人者,天地之紀,治之所由也〔二〕。詩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國。’〔三〕天誕俊乂,爲陛下出,當輔明 時,左右大業者也。處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閎、京兆韋着、潁川李曇德行純備,着於民聽,宜登論道,協亮天工,終能翼宣威德,增光日月者也。”詔公 車備禮徵〔四〕,皆辭疾不至。

〔一〕 通鑑考異曰:“範書徐稚傳雲:‘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書薦稚。 ’袁紀:‘五年,尚書令陳蕃薦五處士。’按二年,胡廣已爲太尉;五年,蕃已爲光祿勳。今置在二年,從範書;去廣名,從袁紀。”

〔二〕 成公十五年左傳曰:“晉三卻害伯宗,譖而殺之,及欒弗忌。伯州□奔楚。韓獻子曰:‘卻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紀也,而驟絕之,不亡何待?’”

〔三〕 見詩大雅文王。

〔四〕 楊樹達曰:“抱朴子逸民篇雲:‘桓帝以玄纁玉帛聘韋休明。’”休明,韋着之字也。

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家貧嘗自耕稼,非其衣不服,非其力不食,恭儉義讓,非禮不言。所居服其德化,道不拾遺。陳蕃嘗爲豫章太守,以禮請署功 曹。稚爲之起,既謁而退,蕃饋之粟,受而分諸鄰里。舉有道,起家拜太原太守,皆不就。諸公所闢,雖不就,其有死喪者,負笈徒步,千里赴吊,斗酒隻雞,藉以 白茅,酹畢便退,喪主不得知也〔一〕。

〔一〕 謝承書曰:“常於家豫炙雞一隻,以一兩綿絮漬酒中,暴幹以裹雞,徑到所起冢隧外,以水漬綿使有酒氣,鬥米飯,白茅爲藉,以雞置前,醊酒畢,留謁則去,不見喪主。”

初,稚少年,遊國學中〔一〕,江夏黃瓊教授於家,故稚從之,諮訪大義。瓊後仕進,位至三司,稚絕不復交。及瓊薨,當葬,稚乃往赴吊,進酹哀哭而 去,人莫知者。時天下名士,四方遠近,無不會者,各言: “聞豫章徐孺子來,何不相見?”推問喪宰曰:“頃寧有書生來邪?”對曰:“先時有一書生來,衣粗薄而哭之哀,不記姓字。”僉曰:“必孺子也。”於是推選能 言語者陳留茅季偉候與相見,〔二〕酤酒市肉,稚爲飲食。季偉請國家之事,稚不答;更問稼穡之事,稚乃答之。季偉還爲諸君說之,或曰:“孔子云:‘可與言而 不與言,失人。’〔三〕稚其失人乎?”郭林宗曰:“ 不如君言也。孺子之爲人也,清潔高廉,飢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爲季偉飲酒食肉,此爲已知季偉之賢故也。所以不答國事者,是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 〔四〕,何不知之乎?”

〔一〕 疑國學二字誤倒。

〔二〕 茅季偉,即茅容。風俗通義愆禮篇“偉”作“瑋”。

〔三〕 見論語衛靈公。

〔四〕 論語公冶長曰:“子曰:‘ 甯武子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注曰:“佯愚似實,故曰不可及。”甯武子,衛國賢大夫也,名俞,武乃其諡也。

是時宦豎專政,漢室寢亂,林宗周旋京師,誨誘不息。稚以書誡之曰:“大木將顛,非一繩所維,何爲棲棲不遑寧處?”〔一〕林宗感悟曰:“謹拜斯言。” 以爲師表。

〔一〕 範書徐稚傳此語,乃稚與茅容臨別時所託轉之語,與袁紀作“以書”異。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隱居靜處,非義不行,敬奉舊老,訓導後進。常與小弟季江俱行,爲盜所劫,欲殺其弟。肱曰:“弟年稚弱,父母所矜,又未 聘娶,願自殺以濟家。”弟季江復言曰:“兄年德在前,家之英俊,何可害之,不如殺我。我頑闇,生無益於物,沒不損於數,乞自受戮,以代兄命。”二人各爭死 於路,盜戢刃曰:“二君所謂義士。”棄物而去。肱車中尚有數千錢在席下,盜不見也,使從者追以與之。賊感之,亦復不取。肱以物己歷盜手,因以付亭長委去。舉有道、方正,皆不就。

袁閎字夏甫,太傳安之玄孫。自安至閎,四世三公,貴傾天下。閎玄靜履貞,不慕榮宦,身安茅茨,妻子御糟糠。父爲彭城太守〔一〕,喪官,閎兄弟五人常步行隨柩車,號泣晝夜。從叔逢、槐併爲公輔,前後贈遺,一無所受,二公忿之。至於州府辟召,州郡禮命,皆不就。

〔一〕 範書作“彭城相”,是。

韋着字休明,京兆杜陵人。隱居講授,不修世務〔一〕。

〔一〕 範書韋着傳注引謝承書曰: “爲三輔冠族。着少修節操,持京氏易、韓詩,博通術藝。”

李曇字子云,潁川陽翟人。少喪父,事繼母。繼母酷烈,曇奉逾謹,率妻子執勤苦,不以爲怨。曇身耕農,以奉供養,得四時珍玩,未嘗不先拜而後進母。鄉里有父母者,宗其孝行,以爲法度。徵聘不應,唯以奉親爲歡。

夏四月戊辰〔一〕,虎賁掖門火。

〔一〕 四月癸未朔,無戊辰,疑有訛。

五月,康陵園火。

武陵蠻夷反〔一〕,車騎將軍馮緄討之。緄上書曰:“夫勢得容奸,伯夷可疑;不得容奸,盜蹠可信〔二〕。樂羊伐中山,反而語功,文侯示以謗書一篋 〔三〕。願請中常侍一人監軍財費。”尚書朱穆奏曰:“臣聞出郊之事,將軍制之,所以崇威信合事宜也。即緄有嫌,不當荷任;即緄無嫌,義不見疑。樂羊戰國陪 臣,猶賴見信之主,以全其功,況唐虞之朝,而有猜嫌之事哉!緄設虛端,以自阻衛,爲臣不忠。”帝寢其奏。

〔一〕 “武陵”原誤作“武陽”,逕改之。

〔二〕 沈欽韓言此語出商君書畫策篇。其文曰:“勢不能爲奸,雖蹠可信也。勢得爲奸,雖伯夷可疑也。”

〔三〕 事見戰國策秦策甘茂語。

穆又上書曰:“漢故事,中常侍或用士人。建武已來,乃悉用宦者,延平已來〔一〕,寢益貴盛,假貂璫之飾〔二〕,任常伯之職。〔三〕天朝政事,一 更其手,權傾天下,寵逼人主。子弟親戚,並荷職任,放濫驕逸,莫能禁御。無行之徒,媚求官爵,恃勢驕寵,漁食百姓。臣以爲可皆遣罷,率由舊章,博選天下清 純之士,達國體者,以補其虛。即陛下可爲堯舜之君,衆僚皆爲稷耇之臣矣〔四〕。”上不從。穆後復見,口陳奏,上不悅,穆伏不起,左右叱穆出。於是宦官更共 稱詔以詰讓,穆憤激發疽而卒。公卿以穆“立節忠清,守死善道,宜蒙旌寵,以勸忠勤”,乃追贈益州刺史。

〔一〕 延平,漢殤帝年號。時鄧太后臨朝,委用宦官。

〔二〕 李賢引漢官儀曰:“中常侍,秦官也。漢興或用士人,銀璫左貂。光武以後,專任宦者,右貂金璫。”又曰:“璫,以金爲之,當冠前,附以金貂也。”

〔三〕 常伯,侍中也。惠棟引漢官儀曰:“侍中,周官也。成王時號曰常伯,選於侯伯,轉補羇闕,言其道德可常尊也。”

〔四〕 司馬相如子虛賦曰:“禹不能名,耇不能計。”張揖注曰:“耇爲堯司徒,敷五教,率萬事。”又應劭曰:“契,善計也。”耇,音屑,亦作契。

穆字公叔,南陽宛人。初爲冀州刺史,始濟河,長史解印去者四十餘人。中常侍趙忠喪父,斂爲璵璠玉匣〔一〕。穆下郡考正,乃至發墓視屍。其家稱冤自訴,穆坐徵詣廷尉,髡輸左校。後得原歸家。頃之,朝臣多爲穆冤,由是徵命議郎、尚書。

〔一〕 斂通殮。趙忠僭越,以天子之制葬父,故穆考之。

十一月,武陵蠻夷降。

六年(癸卯、一六三)

春正月戊午〔一〕,司徒種皓薨。大鴻臚許栩爲司徒〔二〕。

〔一〕 範書作“春二月”。按正月戊寅朔,無戊午,作“二月”是。

〔二〕 範書作“衛尉潁川許栩”,並系此事於三月。

皓字景伯,河南洛陽人。父早亡,有財三千萬,皓皆以賑鄉里貧者。當時豪貴,莫不遂識知之〔一〕。年四十四,縣始召爲門下吏。時河南尹田歆外 〔甥〕(生)王諶名知人〔二〕,歆謂之曰:“河南當舉六孝廉,皆得貴人書命,不宜相違,欲以五副之。自舉一清名堪成就者,上以報國,下以託子孫,汝助我索 之。”諶答曰:“知臣莫如君。君爲二千石,當清察郡中,詢於賢良,諶安得知之?”歆曰:“郡中所送,固凡庸耳,欲因汝之明,求人之所不知而有奇者耳。”明 日諶東出送客,駐車太陽郭裏,見皓。還語歆曰:“爲君得孝廉矣。”問:“爲山澤?”答曰:“洛陽門下吏也。”歆笑曰:“當得隱滯之夫,乃洛陽吏邪?”答 曰:“夫異士不居山谷,但其居處異耳,德未必有也。處人間而有異,而人不知,己獨知之,乃奇耳。若不相信,可召而與之言。”歆便於府召見於庭中,詰問職事 長吏所施行,皓分別具對,皆有條理。乃署主簿、功曹〔三〕,舉孝廉,由是知名。

〔一〕 按御覽卷四七六引袁宏後漢書曰:“種皓字景伯,父爲定陶令,有財三千萬。父卒,皓皆以賑鄉里貧賤者。其進趣名利者,皆不與交通。 ”與此文異,而與範書本傳同。疑御覽引書有名誤,或系袁山松後漢書亦未可知。

〔二〕 據陳澧校而改。

〔三〕 範書本傳無“功曹”二字。

二月戊戌,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作“三月”。按二月戊申朔,無戊戌,袁紀誤。

夏四月辛亥,康陵東署大火。

秋七月甲午,平陵園寢火〔一〕。

〔一〕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甲申” ,袁紀誤。

十月,上〔幸〕廣城校獵〔一〕。光祿勳陳蕃上書諫曰:“臣聞人主有事於苑囿,唯西郊,順時講武,以殺〔禽〕(屬)助祭〔二〕,盡孝敬之道也。違 是則爲逸遊,肆樂情意。故皋陶誡舜曰:‘無敢遊佚。’〔三〕周公誡成王曰:‘無盤遊于田。’〔四〕虞舜、成王猶有此誡,況德不及二主者哉!當今兵戈未戢, 是陛下焦心〔五〕,坐而待旦之時也。而不以是,乃揚旌旗之耀,騁輿馬之觀,非聖賢恤民之意者也。”上不納。

〔一〕 “幸”字據文意補。或當作 “上校獵廣城”。又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城’當作‘成’,馬融上廣成頌,即此。”

〔二〕 據範書改。

〔三〕 見書皋陶謨。文曰:“無教逸欲有邦。”乃皋陶將爲帝舜謀而先語禹之語。

〔四〕 見書無逸,“遊于田”作“ 於遊田”,袁紀恐誤倒。

〔五〕 範書“焦心”下有“毀顏” 二字,袁紀恐脫。

七年(甲辰、一六四)

春二月,太尉黃瓊薨。

瓊字世英,江夏安陸人。清貞守正,進止必以禮。居宰相位,廉平公正,數納讜言,爲朝廷所重。上亦愍惜焉,贈車騎將軍、邟鄉侯印綬,諡曰昭侯〔一〕。有孫曰琬。

〔一〕 範書“昭侯”作“忠侯”。

三月癸亥,殞石於右扶風〔一〕。

〔一〕 殞石於右扶風之鄠縣也。又按三月壬申朔,無癸亥,疑係二月事。範書亦誤。

太常楊秉爲太尉〔一〕。

〔一〕 按範書桓帝紀,四年三月太尉黃瓊免,四月劉矩爲太尉。五年冬楊秉始代劉矩爲太尉,與袁紀異。通鑑從範書,是。

是時中常侍侯覽、貝瑗驕縱最甚,選舉不實,政以賄成。秉奏覽等佞諂便僻,竊國權柄,召樹奸黨,賊害忠良,請免官理罪。奏入,尚書詰秉掾曰 〔一〕:“ 夫設官分職,各有司存。三公統外,御史察內。今越左右,何所依據?其聞公具對。”秉〔使〕(便)對曰〔二〕:“除君之惡,惟力是視〔三〕。鄧通失禮,申屠 嘉召而責讓,文帝從而請之〔四〕。漢故事,三公鼎司,無所不統〔五〕。”尚書不能詰。上不得已,乃免覽官,瑗削國事〔六〕。於是奏免刺史、郡守已下六十餘 人,皆民之蠹也。

〔一〕 黃本作“掾”,蔣本改作“ 秉”,皆不當省,今並存之。

〔二〕 據範書改。即使掾復對尚書。

〔三〕 僖公二十四年左傳中晉寺人披之言。楊伯峻曰:“此猶竭盡己力而爲。”

〔四〕 事見漢書申屠嘉傳。

〔五〕 惠棟曰:“袁宏紀:何敞謂宗由曰‘春秋稱三公爲宰者,言無所不統也’。漢書翟方進雲‘春秋之義,尊上公謂之宰,海內無不統也’。又百官公卿表曰‘三公參天子,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爲官名’。”

〔六〕 範書楊秉傳作“延熹八年” 事。

夏四月乙丑,封皇后弟鄧庾爲育陽侯〔一〕。

〔一〕 範書皇后紀“庾”作“秉” ,乃鄧皇后兄鄧演之子,鄧統之弟。

秋九月,武陵蠻夷叛,寇掠數郡。荊州刺史度尚討之。將戰,尚召治中別駕曰:“今後無轉輸,前有彊敵,吏士捷獲已多,緩之則不肯力戰,急之則事情 切迫,潛有逃竄。今與諸君俱處虎口,勝則功成,敗則無餘,爲之奈何?”諸從事者莫知所出。尚宣言曰:“今兵實少,未可進,當復須諸郡兵至。且各休息,聽其 射獵。”軍中喜踊,大小皆出。尚密呼所親燔其積聚,獵者還,莫不涕泣。尚使人慰勞曰:“蠻人多寶,足富數世,諸卿但不併力耳,所亡何足介意!”其明旦,秣 馬蓐食,徑赴〔賊〕(城)屯〔一〕。賊見尚晏然,不圖其吏士憤激,遂克殄之。封尚右鄉侯,除一子爲郎。

〔一〕 據範書改。

尚字博平,山陽湖陸人也。初爲上虞長,糾摘姦伏,縣中謂之神明。擢門下書佐朱儁〔一〕,謂之幹世之才。俊後顯名,終如尚言。縣有孝女曹娥,年十 四,父旴溺於江,不得屍。娥號慕不已,遂赴江而死。前後長吏莫有紀者,尚至官,改葬娥,樹碑表墓,以彰孝行。〔二〕縣民故洛陽市長淳于翼學問淵深,大儒舊 名,常隱於田裏,希見長吏。尚往候之,晨到其門,翼不即相見,主簿曰:“還。”不聽,停車待之。翼晡乃見尚,尚宗其道德,極談乃退。其優賢表善,皆類此 也。

〔一〕 按謝承書、範書等“俊”皆作“□”,亦作“雋”。然其本字作“俊”。

〔二〕 水經注漸江水曰:“上虞縣東有龍頭山,南帶長江,東連上陂,江之道南有曹峨碑。縣令度尚使外甥邯鄲子禮爲碑文,以彰孝烈。”

冬十月,行幸章陵,祠舊宅,遂有事於陵廟。戊辰,行幸雲夢,臨水〔一〕。祠湖陽、新野公主、〔壽〕張敬侯、魯哀公廟〔二〕。

〔一〕 所臨之水,乃漢水也,袁紀恐脫“漢”字。又十月戊戌朔,無戊辰。或系十一月之事。

〔二〕 據範書補。又此句之首,恐脫“還幸新野”四字。

是時勃海王悝驕慢僭侈,不奉法度。見上無子,陰有嗣漢之望。北軍中候史弼上疏曰:“臣聞帝王之於親戚,愛之雖隆,必示之以威禮;寵之雖貴,必示 之以法度。如是則和親之道興,骨肉之情固。昔襄王恣甘昭公〔一〕,孝景帝驕梁孝王〔二〕,二弟階寵,卒用悖慢,周有播蕩之禍,漢有袁盎之變。竊聞勃海王悝 恃至親之屬,藉偏私之愛,有僣慢之心,頗不用制度。外聚輕薄不逞之徒,內荒酒樂,出入無常,所與羣居,皆家之棄子,朝之斥臣。有口無行,必有羊勝、伍被之 類〔三〕,州司不敢彈糾,傅相不能匡輔。陛下寬仁,隆於友于之義〔四〕,不忍遏絕,恐遂滋蔓,爲害彌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使議於朝,明言其失。然後詔 公卿平處其法,法決罪定,乃下不忍之詔,臣下固執,然後少有所許。如是則聖主無傷親之議,勃海長有享國之祚。不然懼大獄將興,使者相望於道矣。”上以至 親,不問其事。

〔一〕 僖公二十四年左傳曰:“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王復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頹叔、桃子曰: ‘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又曰:“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避母弟之難也。”楊伯峻曰:“甘昭公即惠王子、襄王弟王子帶, 封於甘,昭,其諡。”大叔,即王子帶也。“王復之” ,僖公二十二年,襄王迎其弟於齊,遂有此變。

〔二〕 梁王,竇後少子,賜天子旌旗,出警入蹕。太后欲景帝傳位於孝王,袁盎諫,梁王遂令人刺殺盎。事見漢書文三王傳。

〔三〕 羊勝,梁孝王謀主:伍被,勸淮南王反者。

〔四〕 見尚書君陳。友于兄弟之意。

弼字公謙,陳留考城人。歷職忠謇,無所傾撓。自尚書爲平原太守〔一〕,詔書下諸郡察黨人,時所在怖懼,皆有所舉,多至數千人〔二〕,弼獨上言無 黨人。從事主者坐問責曰〔三〕:“詔書憎嫉黨人極懇至,諸郡皆有,平原何獨無?”弼對曰:“先王疆理天下,畫爲九壤,物土不同,風俗亦異。他郡自有,平原 自無,胡可相比!若趨諾詔書,誣陷良善,平原之人,皆爲黨乎?”從事大怒,奏弼罪,以贖免。遷河東太守。弼初至郡,敕門下有請,一無所通。常侍侯覽遣諸生 齎書求假鹽稅及有所屬〔四〕,門長不爲通。生詐稱自言者以見弼,弼怒收付獄,即日考殺之。覽後以誣弼謗誹朝政,徵詣延尉,論棄市。平原吏民走詣闕訟弼,得 減死一等,刑竟歸田裏。後數爲公卿所薦,拜彭城相,爲政務抑豪彊,雖有縱放,然豪右斂手,小民有罪,率多恩貸。

〔一〕 範書作“平原相”是。蔡邕傳注引謝承書曰:“弼遷山陽太守,其妻鉅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轉拜平原相。”

〔二〕 範書作“數百人”。

〔三〕 從事,州刺史官屬。此乃刺史所遣督促屬郡察黨人者,故曰從事主者。

〔四〕 沈欽韓曰:“河東有兩鹽池,則後漢仍榷其稅。”

八年(乙巳、一六五)

春正月,使中常侍左悺之苦,祠老子。上始好神仙之事。

勃海王悝謀反,徙爲定陶王〔一〕。

〔一〕 範書作“癭陶王”。按續漢郡國志,廮陶屬鉅鹿郡。通鑑作“癭陶”。袁紀恐誤。

丙申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河南劉淑對曰〔一〕:“臣聞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故夫婦正則父子親,父子親則君臣通,君臣通則仁義立,仁義立則陰陽和而風雨時 矣。夫吉凶在人,水旱由政。故勢在臣下則地震坤裂,下情不通則日月失明,百姓怨恨則水旱暴興,主上驕淫則澤不下流。由此觀之,君其綱也,臣其紀也。綱紀正 則萬目張〔二〕,君臣正則萬國理,故能父慈子孝,夫信婦貞,兄愛弟順。如此則陰陽和,風雨時,萬物得所矣。 ”

〔一〕 範書黨錮傳作“河間樂成人 ”。又曰:“永興二年,司徒種皓舉淑賢良方正,辭以疾。桓帝聞淑高名,切責州郡,使輿病詣京師。淑不得己而赴洛陽,對策爲天下第一。”按種皓傳,皓延熹四 年始任司徒,在位三年薨。袁紀作三年任司徒,六年薨。故黨錮傳作“永興二年”誤。然種皓於六年薨,袁紀繫於八年始舉對策,亦有所不合。恐淑系皓生前所舉, 時辭以疾。至此不得已應桓帝詔,而赴洛陽對策也。

〔二〕 詩譜序曰:“舉一綱而萬目張。”

癸未,廢皇后鄧氏〔一〕。後驕忌,嘗與上所幸郭貴人更相譖訴,由是故廢,以憂死〔二〕,親屬皆免歸本郡。

〔一〕 範書作“癸亥”。按前有“ 丙申晦”,則癸未當屬二月。然二月乃丁酉朔,無癸未,袁紀誤。又其上恐脫“二月”兩字。

〔二〕 原“以”在“廢”上,據陳璞校記逕改。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丁巳,壞諸淫祀。

壬戌,河水清。

五月丙戌,太尉楊秉薨。

秉字叔節,少傳父業,隱居教授三十餘年,乃應司空之闢。稍遷刺史、二千石,所歷皆有政績。雖三公之子,經歷州郡,嘗布衣蔬食,老而不改。在公卿 位,朝廷每有得失,便盡心正諫,退而削草,雖子弟不知也。秉不飲酒,早喪夫人,遂不復娶,所在以〔淳〕(神)明稱〔一〕。嘗曰:“我有三不惑:財、酒、 色。” 有子曰賜,亦顯名儒行。

〔一〕 據黃本改。範書作“淳白稱 ”。明可訓作白。

六月,匈奴寇邊,〔中〕郎將度尚擊之〔一〕。

〔一〕 範書桓帝紀言度尚所擊系義軍桂陽胡蘭、朱蓋。尚晚年曾任遼東太守,擊破鮮卑,未曾與匈奴戰,袁紀誤。

九月,京師地震。

冬十月丙寅,太中大夫陳蕃爲太尉〔一〕。蕃讓曰:“不僭不忘,率由舊章〔二〕,臣不如太常胡廣;齊七政,訓五典,臣不如議郎王暢;文武兼資,折衝萬里,臣不如弛刑司隸李膺〔三〕。”上不許。

〔一〕 範書作“秋七月”事。

〔二〕 見詩大雅假樂。謂周公之禮法,不過誤,不遺失,率尊而循之。

〔三〕 範書本傳“弛刑司隸”作“ 弛刑徒”。按膺論輸左校前任河南尹,至延熹九年始任司隸校尉,故袁紀作“司隸”誤。

蕃又上書曰:“臣聞昔齊桓公任管仲,將正諸侯,先爲政令〔一〕。今寇賊在外,四肢之疾耳。臣竊寢不能寐,食不能飽,憂陛下內政未治,忠言日疏。 前梁冀、五侯弄權〔二〕,天啓陛下收而戮之。當時天下,號爲小清。其前監未遠,旋起覆車之軌矣。往年地動、日蝕、火災,皆陰盛之應,願陛下割塞左右豫政之 原,引納尚書朝省之事,簡練高潔,斥退佞邪。如此則天和於上,地洽於下矣。從陛下踐祚已來,大臣誰敢舉左右之罪?往者申屠嘉召鄧通,文帝遣詣嘉府,乃從而 請之,三公之職,何所不統?但今左右驕忿,欲令三公不得舉筆。臣蕃今擢自閭閻,特爲陛下日月所照,奈何受恩如臣,而當避難苟生,不敢正言。陛下雖厭毒臣言 〔三〕,人主有自勉彊。”書奏,〔四〕上不悅,愈以疾蕃。

〔一〕 國語齊語曰:“桓公曰:‘ 吾欲從事於諸侯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則難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國諸侯有守禦之備,則難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於天下 諸侯,則事可以隱,令可以寄政。’桓公曰:‘爲之若何?’管子對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韋昭曰: “內政,國政也,因國政以寄軍令也。”又曰:“匿軍令,託於國政,若有徵伐,鄰國不知。”

〔二〕 李賢曰:“五侯謂胤、讓、淑、忠、戟五人,與冀同時誅。”

〔三〕 原“毒臣”誤倒,據範書逕正。

辛巳,立皇后竇氏。

初憲之誅,家屬廢爲庶民。武字遊平,少有學行,常閒居大澤,不交世務。諸生自遠方來,授業百餘人,名聞關西。武生五男二女,長男紹,次機,次 恪;長女妙,即後也。上以武三輔大族,武有盛名,後入掖庭,逾月立爲皇后。武甚不樂,輿疾至京師,拜武爲特進、城門校尉,封槐裏侯。紹爲虎賁中郎將。武乃 稱疾篤,固辭爵位。

勃海盜賊蓋登自稱“太上皇帝”〔一〕,伏誅。

〔一〕 御覽券五八九引東觀記作“ 太皇帝”。

十二月,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祀老子。

九年(丙午、一六六)

春正月,沛國盜賊戴異自稱上皇帝〔一〕,伏誅。

〔一〕 範書桓帝紀作“太上皇”。疑袁紀“上”上脫“太”字。

辛酉,太常胡廣爲司徒〔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五月”。按五月己丑朔,無辛酉日。而二月庚申朔,辛酉乃第二日,疑袁紀上脫“二月”二字。二、五形近易訛,恐當以二月爲是。

三月辛巳〔一〕,京師夜有火光,轉相驚噪。

〔一〕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癸巳” 。按是月庚寅朔,無辛巳,袁紀誤。

平原人襄揩詣闕上書曰〔一〕:“臣聞天不言者,以文象設教。臣竊見往年五月,熒惑入紫微,犯帝座;其閏月太白犯房心;於佔天子兇。三月洛陽城中 夜無故云火光,人聲正喧,於佔皆不出三年,天子當之。春夏已來,皆有繁霜,皆用刑酷急,不當罪使之然也。自陛下即位已來,誅寇氏、孫氏、鄧氏〔二〕,其從 坐者非一。李雲之死,天下知其冤也。自漢興已來,未有諫主被誅,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能以一妻享十子之祚,今陛下宮女千人,不如文王之一妻者,明刑重 而無德也。臣聞布穀聞於孟夏,蟋蟀吟於始秋,物有微而至信,人有賤而必忠〔三〕。臣雖極賤,思效愚誠,願賜清閒,極盡所言。”

〔一〕 範書“襄揩”作“襄楷”。又姓解卷三曰:“魯公子襄中之後。後漢有襄楷。”則袁紀作“揩”誤。

〔二〕 範書尚有梁氏,袁紀脫。寇氏,寇榮;孫氏,孫壽;鄧氏,鄧萬世也。

〔三〕 李賢曰:“布穀,一名戴紝,一名戴勝。蟋蟀,促織也。春秋考異郵曰:‘孟夏戴勝降,立秋促織鳴。’言雖微物,不失信也。”

上即詔尚書召問,揩曰:“臣聞古者本無宦官,孝武末,春秋高,數遊後宮,始置之耳〔一〕。後稍見任,至孝順帝時,遂昌熾也。案天市內,宦者四星 不在太微中,而在市中,明宦者但當侍,不得預內〔二〕。今乃處古常伯之位,決謀於中,傾動內外,恐非天意也。”天子以揩章及對下有司,尚書奏:“自古有宦 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漢初張澤爲大謁者佐絳侯〔三〕,孝文使趙談參乘而子孫昌盛〔四〕。今揩不陳損益,而務析言破律,違背經義,僞託神靈。”於是論揩司 寇。

〔一〕 典出漢書蕭望之傳之蕭望之語。

〔二〕 陳璞曰:“‘侍’下疑脫‘ 內’字,‘預內’當作‘預外’。範書無此。”按漢時宦者擅權,皆決謀於中,而操縱尚書、朝臣來左右政局。其下所言“決謀於中”,即“預內”之意。陳說非。

〔三〕 張澤爲宦者令。絳侯周勃誅諸呂,欲迎代王入宮。時東牟侯興居與太僕滕公入清宮,顧麾左右執戟者釋兵去,有數人不肯去兵,澤諭告,遂去兵。事見史記呂太后本紀。範書“絳侯”下有“誅諸呂”三字,袁紀恐脫之。

〔四〕 文帝使宦者趙談參乘,袁盎諫曰:“今漢雖乏人,陛下獨奈何與刀鋸餘人載!”於是文帝笑,下趙談,談泣下車。事見史記袁盎傳。尚書承宦者旨,強辭奪理,阿諛逢迎,於此可窺知矣。

戊寅,特進竇武爲大將軍〔一〕。武移病洛陽都亭,固讓至於數十。詔公車勿復通章,武惶恐不得已就職。在公肅而不猛,其所交友若陳仲舉、李元禮等,皆爲之論議,而訪政事焉。妻子惡衣食車馬,苟全而已,卑身正己,率宗族內外僮僕莫敢違法者。

〔一〕 通鑑從範書,系此事於靈帝建寧元年正月。又三月庚寅朔,無戊寅,當系四月事。

六月庚午,祀老子濯龍中,用夜郊而樂〔一〕。

〔一〕 東觀記曰:“帝好音樂,善琴笙。立黃老祠北宮濯龍中,以文罽爲壇,飾淳金銀器,彩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飾珍饌,作倡樂,以求福祥也。”又範書系此事於七月,而東觀記作永康元年事。

鮮卑、烏〔桓〕(孫)寇邊〔一〕,匈奴中郎將張奐擊降之。

〔一〕 據範書改。

自是宦者專權在位,子弟親屬及苟進之士,連結依附,以取榮寵,乘勢肆意,陵暴天下。於是善人君子懼人倫虧廢,發憤忘難。

初,陽翟令張輿,黃門張讓弟也,多殺無辜,贓餘千金。李膺初爲河南尹,收輿考殺之。尚書詰膺曰: “尹視事無幾,而多殺伐乎?”膺對曰:“昔孔子爲魯司寇七日,誅少正卯於兩觀之下。今臣列官已積二旬,私懼留稽爲愆,反獲速疾之譏。膚受之愬〔一〕,以關 聖聽,自知罪死,期不旋踵。然臣愚計,乞留五月〔二〕,克殄元惡,然後退就湯鑊,始生之願也。”〔三〕上不省,論輸左校。頃之,起家爲司隸校尉,振綱直 繩,多所摧戮。

〔一〕 語出論語顏淵。疏曰:“愬,亦譖也。皮膚受塵垢,穢其外,不能入內也。以喻譖毀之言,但在外萋斐,構成其過惡,非其人內實有罪。 ”

〔二〕 範書作“五日”。

〔三〕 範書此對乃膺任司隸時所言,且作帝然其對,自此諸黃門皆鞠躬屏氣,休沐不敢復出宮省。與袁紀迥異。

河東太守單安、河內太守徐盛,中常侍單超、徐璜之弟也。憑寵幹紀,瀆貨害政。沛國朱宇嘗爲司隸校尉,奏安、盛曰:“此等皆宮豎昆叔,刀鋸之餘, 橫蒙恩私,剖符三河,不能思展命力,以答天地,敢張豺狼之口,吞噬百姓之命,罪深亹重,人鬼同疾。臣銜命操斤,翦其兇醜,輒考覈贓罪,事皆伏上。”詔安、 盛廷尉治罪。

汝南人範滂,字孟博〔一〕。郡召爲功曹,即褰衣就車,急痛於時也。進善退惡,風教肅然。郎中不便者,鹹共疾之,所舉者謂之朋黨。後爲太尉黃瓊所 闢,登車攬轡,有澄清天下之志。受詔使冀州,百姓聞滂名,其有贓污未發者,皆解印綬去。滂舉刺史、二千石二十餘人,罪惡者皆權豪之黨也。尚書詰滂曰:“所 舉無乃猥多,恐有冤疑,其更詳核,勿拘於前。”滂對曰: “臣之所舉,自非饕穢奸罪,豈以污臣簡札。臣以會日促迫〔二〕,故先舉所聞,其未審者,方當參實,以除兇類。臣聞農勤於除草,故谷稼豐茂〔三〕。忠臣務在 除奸,故令德道長。”滂睹時方艱難,知其志不行,乃投刺而去。於是中人恥懼,懷謀害正矣。

〔一〕 範書黨錮傳作“汝南征羌人 ”,注引謝承書作“汝南細陽人”。惠棟曰:“劉孝標案:張璠漢紀雲:滂,汝南伊陽人。案汝南無伊陽,或細陽之誤也。”

〔二〕 胡三省曰:“會日,謂三府掾屬會於朝堂之日也。”

〔三〕 隱公六年左傳曰:“周任有言曰:爲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

山陽人張儉,字元節。以正直知〔名〕〔一〕,州舉秀才,刺史非其人,謝病不起。太守翟超臨郡,請爲東部督郵,儉解巾應之。儉舉劾中常侍侯覽前後 請奪民田三百餘頃;第舍十六區,皆高樓四周,連閣洞殿,馳道周旋,類於宮省;豫作壽冢石槨,雙闕高十餘丈,以準陵廟;破人家居,發掘冢墓,及虜掠良人妻、 婦女,皆應沒入。儉比上書,爲覽所遮截,卒不得上。儉行〔部〕(步)至平陵〔二〕,逢覽母乘軒,道從盈衢。儉官屬呵,不避路。儉按劍怒曰:“何等女子幹督 〔郵〕〔三〕,此非賊邪!”使吏卒收覽母,殺之,追擒覽家屬、賓客,死者百餘人,皆殭屍道路。伐其園宅,井堙木刊,雞犬器物,悉無餘類〔四〕。

〔一〕 據鈕永建校補。

〔二〕 據通鑑引袁紀改。

〔三〕 據通鑑引袁紀補。

〔四〕 範書黨錮傳曰:“儉舉劾覽及其母罪惡,請誅之。覽遏絕章表,並不得通。”周壽昌曰:“據後苑康傳雲:儉殺常侍侯覽母,案其宗黨賓客云云。是 不待請而行誅矣。以常侍權勢燻灼,儉位止督郵,擅命誅殺,併案及宗黨賓客,儉自亦有罪矣,恐於情事不合。當以儉傳所言爲是。又侯覽傳,覽於建寧二年喪母, 還家大起塋冢,督郵張儉因舉奏覽貪侈奢縱云云。又奏覽母生時,交通賓客,幹亂郡國,復不得御,覽遂誣儉爲鉤黨。是覽母已前死,儉於其母死後劾之,特請誅覽 耳。儉得亡命,而覽傳乃雲夷滅之。三傳互相牴牾,當是蔚宗錄舊史及各家傳成書,未及審耳。” 按範書乃因諸書互異,是非難定,仿史遷史法,各仍其舊以存疑,非未及互審耳也。又袁宏畢竟是文人作史,失於審慎,儉追殺覽母及賓客,乃傳聞而非史實也。

覽素佞行,稱冤於上曰:“母及親屬無罪,橫爲儉所殘害,皆大將軍竇武、前太尉〔掾〕範滂所諷〔一〕。”上以儉郡吏,不先請奏,擅殺無辜,徵付廷 尉。詔收儉,儉乃亡命逃竄,吏捕之急。儉與魯國孔褒有舊,後事發覺,儉走至東萊李篤家。督郵毛欽操兵至篤家,〔二〕引欽就席〔三〕,曰:“明廷何爲枉駕自 屈? ”欽曰:“張儉負罪入君門,是以來耳。”篤曰:“儉負罪亡命,篤豈得藏之?若審在此,此人名士,明廷寧宜執之?”欽因起撫篤背曰:“蘧伯玉恥獨爲君子,足 下爲仁義,奈何獨專美邪?”篤曰:“今欲分之,明廷載半去矣。”欽嘆息而去。篤道儉經北海戲子然家,送入漁陽,出塞得免。其所經歷子然之徒皆伏誅,儉親屬 內外,並皆滅盡。於佞幸內憾,媚上思報矣。

〔一〕 滂曾應太尉黃瓊闢,爲府掾,故補“掾”字。

〔二〕 範書作“外黃令毛欽”。胡三省曰:“考兩漢志,外黃縣屬陳留郡,黃縣屬東萊郡。毛欽蓋爲黃縣令,‘外’字衍。”惠棟以爲毛欽爲外黃人, “令”字衍,乃督郵也。今按漢代地方屬吏,除三輔外,一般不得任用外郡人,惠說非。袁紀所稱“明廷”與“明府”同義,恐當以胡說爲是。

〔三〕 “引欽”上疑脫“篤”字。

初,河內張成,道術士也,知當大赦,使女殺人。李膺之爲司隸〔一〕,收成殺之。是秋,覽等教成弟子牢順上書曰〔二〕:“司隸李膺,御史中丞陳 〔翔〕(蕃)〔三〕、汝南範滂、潁川杜密、南陽岑晊等相與結爲黨,誹謗朝廷,迫脅公卿,自相薦舉。三桓專魯,六卿分晉,政在大夫,春秋所譏〔四〕。”

〔一〕 範書黨錮傳作“爲河南尹” ,非。又張成所使殺人者,範書作“子”,是。

〔二〕 範書黨錮傳作“牢脩”,續漢五行志作“牢川”。通鑑從範書。然按續志,“川” 當是“順”之濫缺。又範書“脩”或本作“循”,循順音義皆同,形近而訛。恐當以袁紀爲是。

〔三〕 按範書黨錮傳,爲御史中丞者,陳翔也。陳蕃乃太尉,閱下文可知。據以正。

〔四〕 論語季氏曰:“孔子曰:祿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

九月,詔收膺等三百餘人〔一〕,其逋逃不獲者,懸千金以購之,使者相望於道,其所連及死者不可勝數,而黨人之議始於此矣。

〔一〕 範書黨錮傳作“遂收執膺等,其辭所連及陳寔二百餘人”。

上使中常侍王甫治黨事,太尉陳蕃曰〔一〕:“ 所考者,皆憂國患時,當官不撓,是何罪而乃爾邪?” 不肯署名。上不從,遂皆下獄。獄吏曰:“諸人入獄者,當祭皋陶酒〔二〕。”範滂曰:“皋陶,古之直臣。如滂無罪,乃理滂於天;如其有罪,祭之何益?”衆人 聞之,皆不祭。膺等皆三木囊頭〔三〕,伏於階下。〔範滂〕(王甫)次在後,因越前對問,〔王甫〕曰〔四〕:“合黨連羣,必有盟誓,其所圖謀,皆何等邪?悉 以情對。”滂曰:“竊聞仲尼之言:‘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五〕欲使善善齊其清,惡惡同其污,謂王政之所願聞,不悟反以爲黨。”王甫曰:“卿輩皆 相拔舉,迭爲脣齒,其不合則見排擯,非黨而何?”滂乃仰天曰:“古之修善,自求多福。今之修善,乃陷大戮。死之日,願賜一畚,薄埋滂於首陽山側,上不負於 皇天,下不媿於伯夷、叔齊。”甫爲之改容,即解桎梏,去囊頭。

〔一〕 按範書陳蕃該年七月免,不當預此事。又通鑑考異曰:“按蕃免後有太尉周景。蓋袁紀誤也。”

〔二〕 惠棟曰:“摯虞集記雲:‘ 故事:祀皋陶於廷尉。’”

〔三〕 李賢曰:“三木,項及手足皆有械,更以物蒙覆其頭也。司馬遷曰:魏其,大將也,衣赭,關三木也。”

〔四〕 皆據範書改補。

〔五〕 見論語季氏篇。

尚書霍諝以爲黨事無驗,表諫赦之,皆歸田裏。滂發京師,道路迎者數千人。滂謂友人殷仲子、黃子敬曰〔一〕:“今子相隨,是重吾禍也。”遂逃歸鄉里焉。

〔一〕 殷陶,字仲子;黃穆,字子敬。

陳留人夏馥,字子治。安貧樂道,不求當世。郡內多豪族,奢而薄德,未嘗過門。躬耕澤畔,以經書自娛。由是爲豪勢所非,而馥志業逾固,爲海內所 稱。諸府交闢,天子玄纁徵,皆不就。嘗奔喪經洛陽,歷太學門。諸生曰:“此太學門也。”馥曰:“東野生希遊帝王之庭。”徑去不復顧。公卿聞而追之,不得而 見也。

黨事之興,馥名在捕中。馥乃髡髭發,易姓名,匿跡遠竄,爲人傭賃。馥弟靜駕車馬,載絹餉之。於滏陽縣客舍見馥〔一〕,顏色毀瘁,不能復識也,聞 其聲乃覺之,起向之拜。馥避之,不與言。夜至馥所,呼靜語曰:“吾疾惡邪佞,不與交通,以此獲罪。所以不恥飢寒者,求全身也,奈何載禍相餉也!”明旦,各 遂別去,以獲免。

〔一〕 範書本傳作“涅陽”,注曰:“涅陽,縣,屬南陽郡。”按馥亡命林慮山中,不當至南陽。惠棟曰:“魏郡鄴縣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陽。案漢末林慮、鄴縣皆屬魏郡。馥入林慮山,靜追之滏陽市中,爲得其實。”惠說是,範書誤。

於是袁閎築室於庭〔一〕,日於室中東向拜母,去前後門戶。及母喪,亦不制服位。如此十五年〔二〕,卒以壽終。

〔一〕 範書本傳曰:“以母老不宜遠遁,乃築土室,四周於庭,不爲戶,自牖納飲食而已。”

〔二〕 範書作“潛身十八年”。

是時太學生三萬餘人,皆推先陳蕃、李膺,被服其行。由是學生同聲競爲高論,上議執政,下議卿士。範滂、岑晊之徒,仰其風而扇之。於是天下翕然, 以臧否爲談,名行善惡,託以謠言曰:“不畏彊禦陳仲舉,天下模楷李元禮。”公卿以下皆畏,莫不側席。又爲三君、八俊、八顧、八及之目〔一〕,猶古之八元、 八凱也。陳蕃爲三君之冠,王暢、李膺爲八俊之首。海內諸爲名節志義者,皆附其風。膺等雖免廢,名逾盛,希之者唯恐不及。涉其流者,時雖免黜,未及家,公府 州郡爭禮命之。申屠蟠嘗遊太學,退而告人曰:“昔戰國之世,處士橫議〔二〕,列國之王,爭爲擁彗先驅〔三〕,卒有坑儒之禍,今之謂矣。”乃絕跡於梁、碭之 間,居三年而滂及難。

〔一〕 按袁紀恐脫“八廚”之目。三君者,竇武、劉淑、陳蕃也。八俊者,李膺、荀昱、杜密、王暢、劉佑、魏朗、趙典、朱寓也。八顧者,郭泰、宗慈、 巴肅、夏馥、範滂、尹勳、蔡衍、羊陟也。八及者,張儉、岑晊、劉表、陳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也。又以度尚、張邈、王考、劉儒、胡母班、秦周、蕃向、 王章爲八廚。

〔二〕 見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亦見漢書異姓諸侯王表。師古曰:“

處士謂不官於朝而居家者也。”

〔三〕 史記孟子荀卿傳曰:騶衍如燕,昭王擁彗先驅,請列弟子座而受業,築碣石宮,身親往師之。索隱曰:“按:彗,帚也。謂爲之埽地,以衣袂擁帚而郤行,恐塵埃之及長者,所以爲敬也。”

袁宏曰:夫人生合天地之道,感於事〔而〕動,性之用也。〔一〕故動用萬方,參差百品,莫不順乎道,本乎情性者也。是以爲道者清淨無爲,少思 少欲,衝其心而守之,雖爵以萬乘,養以天下,不榮也。爲德者言而不華,默而有信,推誠而行之,不媿於鬼神,而況於天下乎!爲仁者博施兼愛,崇善濟物,得其 志而中心傾之,然忘己以爲千載一時也。爲義者潔軌跡,崇名教,遇其節而明之,雖殺身糜軀,猶未悔也。故因其所弘則謂之風,節其所託則謂之流。自風而觀,則 同異之趣可得而見;以流而尋,則好惡之心於是乎區別。是以古先哲王,必節順羣風而導物,爲流之塗而各使自盡其業。故能班敘萬物之才以成務,經綸王略,直道 而行者也。

〔一〕 按禮記樂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慾也。”陳璞曰:“疑脫‘而’字。”是。故補。

中古陵遲,斯道替矣。上之纔不能以至公御物,率以所好求物。下之人不能博通爲善,必以合時爲貴,故一方通而羣方塞矣。夫好惡通塞,萬物之情 也;背異傾同,世俗之心也。中智且猶不免,而況常人乎?故欲進之心,斐然向風,相與矯性違真,以徇一時之好,故所去不必同而不敢暴,則風俗遷矣。

春秋之時,禮樂征伐,霸者迭興,以義相持。故道德仁義之風,往往不絕,雖文辭音制,漸相祖習,然憲章軌儀,先王之餘也。戰國縱橫,彊弱相 陵,臣主側席,憂在危亡,無不曠日持久,以延名業之士,而折節吐誠,以招救溺之賓。故有開一說而饗執珪,起徒步而登卿相〔一〕,而遊說之風盛矣。

〔一〕 指蘇秦、張儀、範睢、蔡澤之徒。

高祖之興,草創大倫,解赭衣而爲將相〔一〕,舍介冑而居廟堂〔二〕,皆風雲豪傑,屈起壯夫,非有師友淵深,可得而觀,徒以氣勇武功彰於天 下,而任俠之風盛矣。逮乎元、成、明、章之間,尊師稽古,賓禮儒術。故人重其學,各見是其業,徒守一家之說,以爭異同之辨,而守文之風盛矣。自茲以降,主 失其權,閹豎當朝,佞邪在位,忠義之士,發憤忘難,以明邪正之道,而肆直之風盛矣。

〔一〕 英布、季布、夏侯嬰、張蒼之屬。

〔二〕 周勃、王陵、樊噲、灌嬰之類。

夫排憂患,釋疑慮,論形勢,測虛實,則遊說之風有益於時矣。然猶尚譎詐,明去就,間君臣,疏骨肉,使天下之人專俟利害,弊亦大矣。輕貨財, 重信義,憂人之急,濟人之險,則任俠之風有益於時矣。然豎私惠,要名譽,感意氣,讎睚眥,使天下之人,輕犯敘之權,弊亦大矣。執誠說,修規矩,責名實,殊 等分,則守文之風有益於時矣。然立同異,結朋黨,信偏學,誣道理,使天下之人奔走爭競,弊亦大矣。崇君親,黨忠賢,潔名行,厲風俗,則肆直之風有益於時 矣。然定臧否,窮是非,觸萬乘,陵卿相,使天下之人,自置於必死之地,弊亦大矣。

古之爲政,必置三公以論道德,樹六卿以議庶事,百官箴規諷諫,閭閻講肆,以修明業。於是觀行於鄉閭,察議於親鄰,舉禮於朝廷,考績於所蒞。 使言足以宣彼我,而不至於辯也;義足以通物心,而不至於爲佞也;學足以通古今,而不至於爲文也;直足以明正順,而不至於爲狂也。野不議朝,處不談務,少不 論長,賤不辯貴,先王之教也。傳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一〕“天下有道,庶人不議。”〔二〕此之謂矣。苟失斯道,庶人干政,權移於下,物競所能, 人輕其死,所以亂也。至乃夏馥毀形以免死,袁閎滅禮以自全,豈不哀哉!

〔一〕 見論語泰伯。

〔二〕 見論語季氏。

時諸黃門無功而侯者,大將軍竇武上表曰:“陛下即位以來,梁、孫、鄧、亳貴戚專勢〔一〕,侵逼公卿,略驅吏民,惡孰罪深,或誅滅。相續以常侍黃 門,竊弄王命,欺罔競行,謗讟爭入。如忠臣李固、杜喬在朝,必竭忠奉之節,覺其奸萌,因造妖言,陷之禍門。陛下不察,加以大戮,冤感皇天,痛入后土,賢愚 悲悼,大小傷摧。固等既沒,宦黨受封,快兇慝之心,張豺狼之口,天下鹹言:‘直如弦,死道邊;曲如鉤,封公侯。’謠言之作,正爲於此。陛下違漢舊典,謂必 可行,自造制度,妄爵非人。今朝廷日衰,奸臣專政,臣恐有胡亥之難,在於不久,趙高之變,不朝則夕。臣實懷愚,不憚瞽言,使身死名着,碎體糞土,薦肉狐 鼠,猶生之年,雖尊官厚祿,不以易之也。謹冒死陳得失之要,凡七十餘條,伏惟陛下深思臣言,束骸候誅。”武數進忠言,辭旨懇惻,李膺等被赦,由武申救之 也。

〔一〕 範書竇武傳作“梁、孫、寇、鄧”。注曰:“梁冀、孫壽、寇榮、鄧萬代,見桓紀也。”按鄧萬代即鄧萬世,賢避唐諱而改。萬世乃亳後之從父,據 範書之說,則既列鄧氏,下不必再有亳氏,似當以作“寇”爲是。然寇氏未嘗以貴戚專勢,反被諸貴戚排斥誣陷,以至族滅,故不當與梁、孫同伍。又前已考鄧香非 鄧禹之後,則與鄧萬世同姓不不同宗,若鄧萬世之爲亳後從父,何嘗不是梁冀必以亳後冒姓梁之故伎重演呢?而亳氏又何嘗不想冒認鄧禹之後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呢? 故武之表一則作鄧,一則作亳,以相區別。當以袁紀爲是。

元康元年〔一〕(丁未、一六七)

〔一〕 “元康”系“永康”之誤。

春正月,西羌寇三輔。夫餘夷王寇玄菟。

夏四月,中郎將張奐以南單于車兒不能治國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紺爲單于。詔曰:“春秋大居正〔一〕,車兒一心同向化,何罪而黜?其遣還廷攝部落。 ”

〔一〕 隱公三年公羊傳曰:“故君子大居正。”疏曰:“君子之人,大其適子,居正,不勞違禮而讓庶也。”

五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六月甲寅,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各一人〔一〕。

〔一〕 範書系五月日食後,不如袁紀之細密也。

潁川荀爽對策曰〔一〕:“臣聞火生於木,故其德孝〔二〕。漢之諡,帝稱孝者,其義取此也。故漢制使天下皆講孝經,選〔吏〕能〔三〕,舉孝廉,皆 以孝爲務也。夫喪親,自盡孝之終也。今二千石不得終三年喪,恐非所以爲孝道而稱火德也。頃者胤嗣數乏,本枝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孝文勞謙自約,行過 乎儉,故有遺詔,以日易月〔四〕。此謂夷惠激俗,適身而已,不可貫之萬世,爲後嗣德者也。雖古今損益,未能諒陰,可存其禮,以示天下。又公卿二千石皆輔主 宣化,政之本也。而使不赴父母之喪,人義替矣。春秋傳曰:‘上之所爲,民之歸也。’〔五〕上使不爲,民或爲之,是以加罰;假若上之所爲,而民亦爲之,向其 化也,又何誅焉?假使大臣皆不行三年之喪,何以責之?古者臣有大喪,則君三年不呼其門〔六〕。可如舊禮,以美風俗。

〔一〕 範書本傳作延熹九年太常趙典舉爽至孝,拜郎中,對策陳便宜,與此稍異。

〔二〕 範書本傳爽言此語聞之於師。按裴注引虞翻別傳曰:“潁川荀諝號爲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諝,爽之別名也。範書儒林傳曰荀爽作易傳,自是費氏興。則此語當出自費氏易也。

〔三〕 據範書改。

〔四〕 王先謙引王補之說曰:“漢文遺詔,並無以日易月之語,此爽誤會詔意也。詔雲:以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釋服已下,謂已葬,其 葬前固有服,不盡於三十六日。且古喪服二十七月,不聞三十六月,何謂以日易之乎?蔡邕上封事雲:孝文皇帝制喪服三十六日。此尚可通,以葬前無改也。朱子答 餘正甫書:漢文葬後三易服,三十六日而除。讀漢書最審。”

〔五〕 見襄公二十一年左傳,乃臧武仲之語。

〔六〕 見宣公元年公羊傳。

臣聞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有禮義〔一〕。故夫婦之始,王教之端也。孔子曰:‘天尊地卑,幹坤定矣。’〔二〕書 曰‘ 釐降二女於嬀汭’〔三〕,言雖帝堯之女,下嫁於虞,猶屈體降下,婦道於虞氏也。春秋之義,王姬嫁齊侯,使魯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諸侯也〔四〕。今漢承秦 法,設尚主之儀,以妻制夫,失陽唱之義,以卑臨尊,違幹坤之道。今誠改尚主之制,稱尊卑之性,則嘉瑞降天,吉符出地,是以萬物各得其敘矣。”書奏,即棄去 之〔五〕。

〔一〕 出易序卦。原文“有父子” 下接“然後有君臣”,下接“有君臣,然後有上下”。範書亦然,袁紀恐脫之。

〔二〕 見易繫辭。

〔三〕 出尚書堯典。

〔四〕 見莊公元年公羊傳。又惠棟引京房易傳所載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尊而乘諸侯,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

〔五〕 範書作“棄官去”。

庚子,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黨錮,改元永康”。六月癸丑朔,無庚子,袁紀恐誤。

秋八月,黃龍見巴郡。

初,民就池浴〔一〕,相戲曰:“此中有黃龍。 ”因流行民間。太守上言,時史以書帝紀。是時政治衰缺,所居多言瑞應,皆此類也。本志曰:“瑞興非時,則爲妖孽,爲言雖虛,此爲龍孽也。”

〔一〕 範書桓帝紀注引續漢志“池 ”作“沱”。按今本續漢志與袁紀同,範書注誤。

冬十月壬戌,南宮平城內屋壞。

十二月丁丑,帝崩於德陽殿。

初,河間孝王生解瀆亭侯淑,淑生萇,萇生宏。帝崩無嗣,大將軍竇武召御史劉倏,倏盛稱宏於武,武與太后定策禁中。太后詔曰:“大行皇帝,德配天 地,光照上下,不獲胤嗣之祚,早棄萬國,朕憂心摧傷。追覽前代,法王后無適,即擇覽近親。考德敘才,莫若解瀆亭侯宏,年十有二,嶷然有周成之質。春秋之 義,爲人後者爲之子。其以宏爲大行皇帝嗣。”使光祿大夫劉倏持節之國奉迎。

後漢孝靈皇帝紀上卷第二十三

建寧元年(戊申、一六八)

春正月己亥,上徵至,大將軍竇武持節迎於夏門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陳蕃爲太傅,〔與〕(以)將軍竇武〔及〕(爲)司徒胡廣錄尚書事〔一〕。詔曰:“太傅陳蕃輔弼先帝,出納爲允,謇諤之節,宣於本朝。朕初踐祚,親授策命,忠篤之性,老而彌純。其封蕃爲高陽侯。 ”固讓不受,章十餘上乃許。

〔一〕 據範書靈帝紀改。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於宣陵〔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二月辛酉” 。按三月己卯朔,有辛丑,然無下文之庚午。二月己酉朔,辛酉乃第十三日,庚午乃第二十二日,故當以範書爲是。

庚午,大赦天下〔一〕。賜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一〕 範書作“辛未”,相差一日,未知孰是。

夏四月甲午〔一〕,追尊祖解瀆亭侯淑爲孝元皇帝,考嗣侯萇爲孝仁皇帝〔二〕,妃董姬爲慎園貴人。

〔一〕 範書作“閏月甲午”。朔閏考曰:“閏月戊申朔。穀雨丁未在三月晦日,小滿戊寅在四月朔日。楊統碑有三月癸丑,即月之六日,碑省言閏。紀有甲午疑誤。”

〔二〕 範書靈帝紀及獨斷均作“孝元皇”、“孝仁皇”,乃省文耳。

戊辰〔一〕,以長樂衛尉王暢爲司空。

〔一〕 四月戊寅朔,無戊辰,疑有訛。

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六月癸巳,錄定策功,封竇武、曹節等十一人爲列侯。

八月,司空王暢以災異策罷,宗正劉寵爲司空。

暢字叔茂,太尉龔之子也。初,暢爲南陽太守,設禁令,明賞罰。太守下車之後,而故犯法者,髮屋伐樹,塞井移竈〔一〕。豪彊戰慄,晏開早閉。功曹 張敞諫曰:“蓋聞諸經典,殷湯開三面之網,而四方歸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鹹服。高祖創業,約法三章;孝文寬刑,號稱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 嚴刻,務崇溫和。夫明哲之君,網漏吞舟之魚,然後三光明於上,民物和於下。愚謂舜舉皋陶,不仁者遠〔二〕;隨會爲政,晉盜奔秦〔三〕。治民在德,不在於 刑。” 暢於是崇寬慎刑,旌賢表德。

〔一〕 疑“移”系“夷”之誤。

〔二〕 出論語顏淵。

〔三〕 宣公十六年左傳曰:“晉侯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爲太傅。於是晉國之盜逃奔於秦。”“士會”即“隨會”也。

暢以郡俗奢富,欲約己以矯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車廄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劉表,時年十七,從暢受學,進諫曰:“蓋聞奢不僭上,儉不逼 下〔二〕,守道行禮,貴處可否之間。清不暴鱗,濁不污泥,蘧伯玉恥獨爲君子。府君不希孔門之明訓〔三〕,而慕夷齊之末操〔四〕,無乃皎然自貴於世。”暢答 曰: “昔公儀休在魯,拔園葵,去織婦;孫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

〔五〕 。夫以約失之者鮮矣〔六〕!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雖以不德,敢慕高風,且以矯俗也。”

〔一〕 疑“車”系衍文。

〔二〕 禮記雜記下曰:“君子上不僣上,下不逼下。”

〔三〕 黃本及範書均作“孔聖”,蔣本乃依南監本作“孔門”。

〔四〕 李賢曰:“論語:孔子曰‘ 奢則不遜,儉則固’言仲尼得奢儉之中,而夷齊飢死,是其末操也。”孔子語見述而,其意本在奢則僣上,儉失禮耳。與其僣上而不遜,不若儉之但失禮耳。

〔五〕 並見史記。前者乃循吏傳,後者乃滑稽傳也。

〔六〕 見論語里仁。

〔七〕 見孟子萬章章句下。

太后新攝政,政之鉅細,多委陳蕃、竇武,同心戮力,以獎王室,徵用天下名士參政事。於是天下英雋,知其風指,莫不人人延頸,想望太平。

其後中常侍曹節與上乳母趙嬈求諂於太后,太后信之,數出詔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諫,不許。會有日蝕之變,蕃謂武曰:“昔蕭望之爲石顯所殺, 李、杜禍及妻子〔一〕。有一石顯,望之尚爲之死,況數十人耶?趙夫人旦夕亂政,其患最甚。蕃以餘年,請爲將軍除之〔二〕 。因災之變,以除佞臣,誰曰不 可!”武亦謀之,深納蕃言,乃言之於太后曰:“故事,內官但典門戶,給事左右而已。今乃參政事,貴顯朝廷,父子兄弟,並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爲患,今可 悉除之。 ”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漢元以來,世世用事,國之舊典,何可廢也?但誅其惡耳。”武性詳重,疑而未決。

〔一〕 李,李固;杜,杜喬。範書 “李杜”上有“近者”二字,袁紀恐脫。

〔二〕 時蕃已八十歲,故曰“餘年 ”。

是時太白犯上將星,又入太微〔一〕。侍中劉瑜素善天文,與蕃書曰:“星辰錯亂,不利大臣。前所謀者,事宜速斷之。”蕃、武得書,將發。於是以朱 宇爲司隸校尉,劉佑爲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節、長樂食監王甫等,使侍中劉瑜內其奏。謀頗泄漏,節等及竊發瑜奏,且知其事,節曰:“前先帝宮人嫁,武父子 載取之,各且十餘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 中黃門朱瑀曰〔二〕:“其中放縱者罪當誅耳,我曹何罪!”乃與等輩十餘人結誅武等。是夜矯詔以王甫爲黃門令,持節誅尚書令尹勳,因共脅太后取璽綬。

〔一〕 通鑑與袁紀同。而範書竇武傳作“太白犯房左驂,上將星入太微”。按晉書天文志,房四星,第一星上將也。太微,天子庭也。則範書標點本斷句誤耳。續漢天文志入太微者亦太白,而非上將星也。

〔二〕 朱瑀原誤作朱宇,袁紀靈帝紀中卷及範書均作朱瑀,故逕改。

九月辛亥〔一〕,節請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隸校尉、河南尹,遣中謁者分守南、北宮。節稱詔收大將軍竇武,武不受詔。與子紹將北宮二千人屯洛陽都亭。

〔一〕 範書作“丁亥”。通鑑考異曰:“範書帝紀作‘丁亥’,袁紀作‘辛亥’。按長曆,是年九月乙已朔,無丁亥。今從袁紀。”標點本據以改範書。

太傅陳蕃聞起兵,將官屬諸生八十餘人到承明門。使者不內曰:“公未被詔召,何得勒兵入宮?”蕃曰:“趙鞅專兵向宮,以逐君側之惡。春秋義之 〔一〕。 ”有使者出開門〔二〕,蕃到尚書門,正色曰:“大將軍竇武忠以衛國,黃門、常侍無道,欲誣忠良邪?”黃門王甫曰:“先帝新棄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 弟父子並封三侯,又設樂飲宴,多取掖庭宮人,旬日之間,資財鉅萬。大臣如此,是爲道邪?公爲宰輔,苟相阿黨,復何求賊?”使劍士收蕃。蕃聲逾厲,辭氣不 撓,遂送蕃北寺獄〔三〕。

〔一〕 春秋以趙鞅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保晉陽,書曰“趙鞅以晉陽叛”,未嘗義之。後因韓、魏之請,鞅盟於公宮,亦無清君側之舉。春秋三傳均不見,未知陳蕃何據。

〔二〕 範書作“突入承明門”。通鑑從範書。

〔三〕 御覽卷三五二引漢南記曰: “陳蕃等欲除諸黃門,謀泄,閽寺之黨於宮中詐稱驚,雲外有反者。蕃奔入宮,小黃門朱宇逆以戟刺蕃。”範書作“蕃拔劍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圍之數十重,遂執蕃送獄”。通鑑從袁紀。

節又稱詔,以少府周靜行車騎將軍〔一〕,與匈奴中郎將張奐、王甫持節共以討武等,與武陳兵於闕下。武令其軍曰:“黃門、常侍反逆無道,何盡隨之 反乎?先降有重賞。”〔二〕中官執勢久,士皆畏之,於是(免)武兵數十人者各爲部,歸於甫軍,自旦至食時,兵降且盡。武自殺,紹等走,靖等皆斬〔三〕,紹 弟機、親族賓客悉誅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遷於雲臺。於是自公卿以下,嘗爲蕃、武所舉,皆免官禁錮。

〔一〕 範書“周靜”作“周靖”。袁紀下文之“靖”,乃紹弟靖。

〔二〕 範書竇武傳曰:“甫兵漸盛,使其士大呼武軍曰:‘竇武反,汝皆禁兵,當宿衛宮省,何故隨反者乎?先降有賞!’營府素畏服中官,於是武軍稍稍 歸甫。”按黃本“武令”作“甫令”,然與其所言身份不符;蔣本作“武令”,文雖可通,然與武軍散歸甫營又不合,疑袁紀脫誤恐多。通鑑兩存之,武令繫於屯兵 都亭之時,甫令繫於闕下對陣之際。又“中官”原誤作“中宮”,逕改之。

〔三〕 範書言武、紹並自殺,而未及靖被斬之事。

蕃字仲舉,汝南平輿人。初,袁〔閬〕(閎)爲郡功曹〔一〕,舉蕃以自代曰:“陳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禮致之。”於是爲郡功曹,舉賢良方 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徵拜爲議郎,起署爲尚書,稍遷九卿。初爲豫章太守,獨設一榻以候徐孺子,餘人不得而接〔二〕。其高簡亮正皆此類也。

〔一〕 據範書改。

〔二〕 世說新語德行篇注引袁紀曰:“蕃在豫章,爲稚獨設一榻,去則懸之,見禮如此。 ”古人引書多以己意改竄,於此可見。

丙辰,司徒胡廣爲太傅,錄尚書事。司空劉寵爲司徒。

寵字祖榮,東萊牟平人。初爲會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徵入爲將作大匠。山陰縣有數老父,年各八十餘,居若邪山下,去郡十里。聞寵當還,相 率共往送寵,人齎百錢。寵見老父曰:“何乃自苦來邪?” 對曰:“山谷鄙老〔一〕,生來嚐到郡縣。他時吏發〔二〕,不去民間,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車以來,吏稀至民間,狗不夜吠。老值聖化,今聞當見 棄,故自力來送。”寵曰:“吾何能及公〔言〕邪〔三〕?甚勤苦父老。”爲選一大錢受之。故會稽號爲“取一錢”〔四〕,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車馬,其與人交 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幹以私,閉門靜居,不接賓客,教誨子孫而已。故進不見惡,退無謗言。

〔一〕 範書作“山谷鄙生”。王補曰:“鄙生字,範書凡數數見,然承上文‘山民愿樸,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則袁紀爲合。”

〔二〕 發,發求,即征斂也。

〔三〕 據範書補。

〔四〕 範書作“號寵爲‘一錢太守 ’”。

封曹節十八人爲列侯,討陳、竇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蝕之。

鮮卑犯幽州,殺略吏民。自此以後,無歲不犯塞。

陳竇之誅,海內冤之。曹節善招禮名賢,以衛其罪。乃言於帝,就拜姜肱爲犍爲太守,韋着爲東海相。詔書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着不得已,遂解巾臨郡,爲政任威刑,妻子放恣,爲受罰家所告,論輸左校。刑竟歸鄉里,爲奸人所殺。

二年(己酉、一六九)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迎慎〔園〕(國)董貴人幸南宮嘉德殿〔二〕。

〔一〕 是月甲辰朔,無丁丑,疑有訛。

〔二〕 據本卷建寧元年紀文改。

二月己巳,尊董貴人爲孝文皇后〔一〕。後置永〔樂〕宮〔二〕,如匽貴人之禮。貴人,河間人。配解瀆侯萇,生帝。後兄子重爲五官中郎將〔三〕。

〔一〕 按範書作“三月己巳”。二月癸酉朔,無己巳,袁紀“二月”當是“三月”之誤。又範書及獨斷,“孝文後”皆作“孝仁後”,袁紀亦誤。

〔二〕 據續漢志補。

〔三〕 “官”原誤作“宮”,逕改之。

夏四月壬辰,青蛇見御座殿軒。癸巳,大風折木〔一〕。詔羣臣各上封事,靡有所諱。

〔一〕 範書靈帝紀不載青蛇事,又 “大風”下記有“雨雹”。通鑑兩採之。

議郎謝弼上疏曰:“蓋聞蛇者,女子之祥也。皇太后幽隔空宮,愁感天心所致也。皇太后定策帷幄,援立陛下,雖父兄不軌,非皇太后之罪。陛下當以其 誅滅之故,特加慰釋之念,而反隔絕,靡有朝問之禮,大虧孝道,不可以示四方。昔周襄王不能事母,夷狄交侵,天命去之,遂陵遲不復興〔一〕。禮:爲人後者爲 之子。今以孝桓皇帝爲父,豈得不以皇太后爲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邊境斥候,兵革蜂起,非孝無以濟之。願陛下上以堯舜爲法,下以襄 王爲戒,無令皇太后憂愁於北宮〔二〕。一旦有霧露之疾〔三〕,陛下當何面目以見天下乎?”

〔一〕 見前甘昭公注。

〔二〕 按太后徙靈臺,乃南宮也,此作北宮,非。又原脫“太”字,逕補。

〔三〕 “霧露”一詞出史記淮南厲王傳袁盎諫文帝之語中,本指受風寒一類的疾病,此乃但有不幸之意。

又匈奴中郎將張奐上書曰:“臣聞風〔爲〕(以)號令〔一〕,動物通氣。木者,火之本,相須乃明。蛇者屈伸,隱顯似龍。順至爲休徵,逆來爲災殃。 故大將軍竇武忠肅恭儉,有援立之功。太傅陳蕃敦方抗直,夙夜匪懈。一旦被誅,天下驚怛,海內嘿嘿,莫不哀心。昔周公既薨,成王葬不具禮,天乃大風,偃木折 樹。成王發書感悟,備禮改葬,天乃立反風,其木樹盡起〔二〕。今宜改葬蕃、武,選其家屬,諸被禁錮,一宜蠲除,則災變可消,昇平可致也。”

〔一〕 據黃本及範書改。李賢引翼氏風角曰:“凡風者,天之號令,所以譴告人君者也。 ”

〔二〕 見尚書大傳。

天子雖知奐言是,然迫於節等,不得從之。中官惡謝弼,出爲〔

廣〕陵府丞〔一〕。郡縣承旨,以他罪死獄中。

〔一〕 據範書補。

張奐字然明,敦煌酒泉人。少與安定皇甫規俱顯當世,而奐又與規善。初,奐爲梁冀所闢,冀被誅,奐廢錮。衆人莫敢爲言,唯規數薦奐。由是爲武威太 守、度遼將軍,幽、並清淨,吏民歌之。徵拜大司農,賜錢二十萬,除家一人爲郎。奐讓不受,願徙戶華陰。舊制:邊民不得內徙。唯奐因功得聽,故奐始爲弘農 人。

建寧初,奐新至未除,會陳、竇之事。中常侍曹節等承製,使奐率五營士圍武。武自殺,蕃下獄死,義士以此非奐。然素立清節,當可否之間,雖彊禦不 敢奪也。後以黨事免官禁錮。河東太守董卓慕其名,使兄遺奐縑百匹。奐不受,知卓有姦凶之心,遂與絕。至於朋友之饋,雖車馬不辭也。時被黨錮者,多不守靜, 或徙或死,唯奐杜門不出,養徒着書矣〔一〕。

〔一〕 奐養徒千人,着尚書記難三十餘萬言。

六月,司徒劉寵爲太尉。

九月,江夏丹陽蠻夷反。

李膺等以赦獲免,而黨人之名書在王府,詔書每下,輒伸黨人之禁。陳、竇當朝後,親而用之,皆勤王政而盡心力,拔忠賢而疾邪佞。陳、竇已誅,中官逾專威勢,既息陳、竇之黨,又懼善人謀己,乃諷有司奏“ 諸鉤黨者,請下州郡考治”。時上年十四,問節等曰:“

何 以爲鉤黨?”對曰:“鉤黨者,即黨人也。”上曰:“黨人何用爲而誅之邪?”對曰:“皆相舉羣輩,欲爲不軌。”上曰:“黨人而爲不軌,不軌欲如何?”對曰: “欲圖社稷。”上乃可其奏〔一〕。於是故司空王暢、太常趙典、大司〔農〕(空)劉佑〔二〕、長樂少府李膺、太僕杜密、尚書荀緄、朱宇、魏朗、侍中劉淑、劉 瑜、左中郎將丁栩,潁川太守巴肅、沛相荀昱〔三〕、議郎劉儒、故掾範滂,皆下獄誅,皆民望也。其餘死者百餘人。天下聞之,莫不垂泣。

〔一〕 “上”原作“帝”。依前文例,據黃本逕改之。

〔二〕 據範書黨錮傳改。又佑卒於家,未及此難,袁紀誤。

〔三〕 範書黨錮傳作“荀翌”,而荀淑傳作“荀昱”,與袁紀同。按翌乃昱之本字也。

袁宏曰:“夫稱至治者,非貴其無亂,貴萬物得所,而不失其情也。言善教者,非貴其無害,貴性理不傷,性命鹹遂也。故治之興,所以道通羣心, 在乎萬物之生也。古之聖人,知其如此,故作爲名教,平章天下。天下既寧,萬物之生全也。保生遂性,久而安之。故名教之益,萬物之情大也。當其治隆,則資教 以全生;及其不足,則立身以重教。然則教也者,存亡之所由也。夫道衰則教虧,倖免同乎苟生;教重則道存,滅身不爲徒死,所以固名教也。污隆者,世時之盛衰 也。所以亂而治理不盡〔一〕,世弊而教道不絕者,任教之人存也。夫稱誠而動,以理爲心,此情存乎名教者也。內不忘己以爲身,此利名教者也。情於名教者少, 故道深於千載;利名教者衆,故道顯於當年。蓋濃薄之誠異,而遠近之義殊也。體統而觀〔二〕,斯利名教之所取也。

〔一〕 疑“亂”上脫“政”字。

〔二〕 體統,總括之意也。此句作總而言之解。

鄉人謂李膺曰:“可逃之乎?”膺嘆曰:“事不辭難,罪不逃刑〔一〕,臣之節也。吾年已七十〔二〕,禍自己招,復可避乎!”

〔一〕 襄公三年左傳載羊舌赤對晉侯曰:“事君不避難,有罪不逃刑。”

〔二〕 範書作“年已六十”。

詔書至汝南,督郵吳道悲泣不忍出〔一〕,縣中不知所爲。範滂聞之曰:“督郵何泣哉?此必爲吾也。 ”徑詣縣獄。縣令郭揖見滂曰:“天下大矣,子何爲在此!”滂曰:“何敢彰罪於君,使禍及老母。”滂與母訣曰:“滂承順教訓,不能保全其身,得下奉亡君於九 泉,亦其願也。”母曰:“爾得李、杜齊名,吾復何恨!”

〔一〕 範書“吳道”作“吳導”。

三君八雋之死,郭泰私爲之慟曰〔一〕:“‘人之雲亡,邦國殄瘁’〔二〕,漢室滅矣。未知‘瞻烏爰止,於誰之屋’〔三〕。”

〔一〕 通鑑考異曰:“範書以泰此語爲哭陳、竇。袁紀以爲哭三君、八俊,今從之。”

〔二〕 見詩大雅瞻卬。箋曰:“賢人皆言奔之,邦國將盡困窮。”

〔三〕 見詩小雅正月。箋雲:“視烏集於富人之室,以言今民亦當求明君而歸之。”

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少孤養母,年二十,爲縣小吏,喟然嘆曰:“大丈夫焉能處斗筲之役!”乃言於母,欲就師問,母對之曰:“無資奈何?”林宗 曰: “無用資爲!”遂辭母而行。至成皋屈伯彥精廬,並日而食,衣不蓋形,人不堪其憂,林宗不改其樂。三年之後,藝兼遊、夏。同邑宗仲,字〔子〕雋〔一〕,有高 才,諷書日萬言,與相友善,閒居消遙。泰謂仲曰:“ 蓋昔之君子,會友輔仁〔二〕,夫周而不比,羣而不黨〔三〕,皆始於將順,終於匡救。濟俗變教,隆化之道也。於是仰慕仲尼,俯則孟軻,周流華夏,採諸幽滯。 ”泰始(中)至京師〔四〕,陳留人符融見而嘆曰:“ 高雅奇偉,達見清理,行不苟合,言不夸毗,此異士也。”言之於河南尹李膺,與相見曰:“吾見士多矣,未有如郭林宗者也。其聰識通朗,高雅密博,今之華夏, 鮮見其儔。”友而親之。陳留人韓卓有知人之鑑〔五〕,融見卓,以己言告之,卓曰:“此太原士也。”他日又以泰言告之,卓曰:“四海內士也,吾將見之。”於 是驟見泰,謂〔融〕(雄)曰〔六〕:“此子神氣沖和,言合規矩,高才妙識,罕見其倫。”

〔一〕 據陳澧校補。又水經汾水注載有“宋子浚碑”,然“仲”作“衝”,通鑑亦然。

〔二〕 論語顏淵曰:“曾子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

〔三〕 論語爲政:“君子周而不比。”又國語晉語中趙宣子曰:“

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夫周以舉義,比也;舉以其私,黨也。”韋昭曰:“忠信曰周。比,比義也。阿私曰黨。”又禮記三年問曰“因以飾羣 ”。疏曰:“羣,謂五服之親也。”

〔四〕 “中”系衍文,刪。

〔五〕 歲華紀麗引袁宏紀曰:“韓卓字子助,陳留人。臘日奴竊食,祭先人。卓義其心,矜而免之。”今本脫之。

陳留蒲亭亭長仇香年已長矣,泰見香,在而言之〔一〕。明日起朝之曰:“君泰之師,非泰之友。”

〔一〕 陳璞曰:“‘在’疑‘坐’ 。”

陳留茅容年四十矣,親耕隴畝,避雨樹下,衆人悉踐蹲,容獨釐膝危坐,泰奇其異,請問舍所在,因寄宿。容明旦殺雞作食,泰謂之爲己也。容分半食 母,餘半庋置〔一〕,自與泰素餐。泰曰:“卿賢哉遠矣!郭泰猶減三牲之具以供賓旅〔二〕,而卿如此,乃我友也。”起對之揖,勸令學問,卒成盛德。

〔一〕 胡三省曰:“毛晃曰:‘板爲閣以藏物曰庋。”

〔二〕 胡三省曰:“三牲之具,謂養親之具也。孝經曰:‘日用三牲之養。’賓旅,猶言賓客也。”

嘗止陳國,文孝童子魏昭求入其房〔一〕,供給灑埽。泰曰:“

年少當精義〔講〕書〔二〕,曷爲求近我乎?”昭曰:“蓋聞經師易遇,人師 難遭〔三〕,故欲以素絲之質,附近朱藍耳。”泰美其言,聽與共止。嘗不佳,夜後命昭作粥。粥成進泰,泰一呵之曰:“爲長者作粥,不加意敬,使不可食 〔四〕。”以杯擲地。昭更爲粥重進,泰復呵之,如此者三。昭姿無變容,顏色殊悅,泰曰:“吾始見子之面,而今而後,知卿心耳。”遂友而善之。

〔一〕 按御覽卷八一四引袁紀作“ 魏照”。

〔二〕 據御覽卷八一四引袁紀補。

〔三〕 胡三省曰:“經師,謂專門名家,教授有師法者。人師,謂謹身脩行,足以範俗者。”

〔四〕 困學記聞翁元圻注引袁紀作 “乃不可食”,不知所據爲何本。

鉅鹿孟敏,字叔達。客居太原,未有知名。叔達曾至市買甑,荷擔墮地,徑去不顧。時適遇林宗,林宗異而問之:“甑破可惜,何以不顧?”叔達曰: “甑既已破,視之無益。”林宗以爲有分決,與之言,知其德性,謂必爲善士,勸使讀書,遊學十年,知名當世。其宗人犯法,恐至大辟,父老令至縣請之。叔達 曰:“犯法當死,不應死,自活,此明理也,何請之有?”有父老董敦之〔一〕,曰:“儻其死者,此大事也。奈何以宜適而不受邪?”叔達不得已,乃行見楊氏 令,不言而退。令曰:“孟徵居高雅絕世,雖其不言,吾爲原之矣。”

〔一〕 董,督也;敦,亦督也。董敦者,督促也。

初,汝南袁〔閬〕(閎)〔一〕,盛名蓋世,泰見之,不宿而退。汝南黃憲,邦邑有聲,天下未重,泰見之,數日乃去。薛恭祖曰:〔二〕“聞足下見袁 奉高,車不停軌,鑾不輟軛。從黃叔度,乃彌日信宿,非其望也。”林宗答曰:“奉高之器,譬諸氾濫,雖清易挹。叔度汪汪如萬頃之波〔三〕,澄之而不清,撓之 而不濁,其器深廣,難測量也。雖住稽留,不亦可乎?”由是憲名重於海內。

〔一〕 按閎字夏甫,閬字奉高。袁紀下文既言“袁奉高”,當是袁閬,作閎非也。通鑑即作“閬”,故正之。袁閬與黃憲俱爲汝南慎陽人,袁閎乃汝南汝陽人。二袁既同時,又同郡,其名形亦相近,故常致誤。世說新語德行注引汝南先賢傳“閬”亦誤作 “宏”,而所言事蹟與袁閬同。

〔二〕 薛恭祖,名勤,汝南人,識陳蕃有清世志者。

〔三〕 範書郭泰傳注引謝承書作“ 汪汪若千頃波”,而範書黃憲傳、續漢書、世說新語均與袁紀同。

初,泰嘗止陳留學宮,學生左原犯事斥逐。泰具酒食勞原於路側,謂之曰:“昔顏涿聚,梁甫之大盜;段幹木,晉國之大駔,卒爲齊之忠臣,魏之名賢 〔一〕。且蘧伯玉,顏子淵猶有過〔二〕,誰能無乎?慎勿恨之,責躬而已。”或曰:“何爲禮慰小人?”泰曰:“ 諸君黜人,不託以藜蒸,無有掩惡含垢之義。‘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三〕。吾懼其致害,故訓之。 ”後原結客,謀構己者,至期曰:“林宗在此,負其前言。”於是去。後事發露,衆人鹹自以蒙更生之賜於泰。

〔一〕 李賢曰:“呂氏春秋曰:‘ 顏涿聚,梁父大盜也,學於孔子。’左傳曰‘晉伐齊,戰於黎丘,齊師敗績,(智伯)親禽顏庚。’杜預注: “顏庚,齊大夫顏涿聚也。’”又“段幹木”句亦出呂氏春秋。李賢引說文曰:“駔,會也。謂合兩家之賣買,如今之度市也。”又引新序曰:“魏文侯過段幹木之 閭而軾之,遂致祿百萬,而時往問之。國人皆喜,相與誦之曰:‘吾君好正,段幹木之敬;吾君好忠,段幹木之隆。’秦欲攻魏,司馬唐諫曰:‘段幹木賢者也,而 魏禮之,天下莫不聞,無乃不可加兵乎?’秦君以爲然。”

〔二〕 論語憲問:“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爲?’對曰: ‘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又雍也:“孔子對曰: ‘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

〔三〕 見論語泰伯。

泰謂濟陰黃元艾曰〔一〕:“卿高才絕人,足爲偉器。然年過四十,名聲着矣。於此際當自匡持,不然將失之矣。”元艾笑曰:“但恐才力不然至此年矣 〔二〕!若如所敕,敢自克保,庶不有累也。”林宗曰:“ 吾言方驗,卿其慎之。”元艾聲聞遂隆。後見司徒袁隗,隗嘆其英異,曰:“若索女婿如此,善矣!”有人以隗言告元艾,又自生意謂之曰:“袁公有女,得無慾嫁 與卿乎?”元艾婦夏侯氏,有三子,便遣歸家,將黜之,更索隗女也。夏侯氏父母曰〔三〕:“婦人見去,當分釵斷帶,請還之。”遂還。元艾爲主人,請親屬及賓 客二十餘人〔四〕。夏侯氏便於座中攘臂大呼,數元艾隱慝穢惡十五事,曰:“吾早欲棄卿去,而情所未忍耳,今反黜我!”遂越席而去。元艾諸事悉發露,由此之 故,廢棄當世。其弘明善惡皆此類也。

〔一〕 範書郭泰傳作“黃允字子艾 ”。

〔二〕 疑“然”字涉上文“不然” 而衍。

〔三〕 惠棟曰:“袁宏紀雲,夏侯氏謂父母曰:‘婦人見去,當分釵斷帶,請還之。’” 據此則蔣本恐脫“謂”字,然考諸本皆無“謂”字,當系惠氏據範書所補。範書郭泰傳作“婦謂姑曰”,與袁紀亦異。

〔四〕 範書作“於是大集賓客三百餘人”。

後遭母憂,喪過於哀。徐孺子荷擔來吊,以生□ 一束頓廬前,既唁而退。或問:“此誰也?”林宗曰: “南州高士徐孺子者,其人諸生,吾不堪其喻也。”鉅鹿孫威直來吊,既而介休賈子序亦來吊,林宗受之。威直不辭而去,門人告之。林宗遣人追之曰:“何去之疾 也?”威直曰:“君天下名士,門無雜賓,而受惡人之唁,誠失其所望,是以去耳。”林宗曰:“宜先相問,何以便去邪?鄉里賈子序者,實有匈險之行,爲國人所 棄〔一〕。聞我遭喪,而洗心來吊,此亦未被大道之訓,而有修善之志也,吾故受之。若其遂變化者,棄損物更爲貴用,如其不然,不保其往也〔二〕。且仲尼不逆 互鄉〔三〕,奈何使我拒子序也!”子序聞之,更自革修,終成善人。其善誘皆此類也。

〔一〕 範書作賈子厚,名淑。李賢注引謝承書曰:“淑爲舅宋瑗報仇於縣中,爲吏所捕,繫獄當死。泰與語,淑懇惻流涕。泰詣縣令應操,陳其報怨蹈義之士。被赦,縣不宥之。之郡上言,乃得原。 ”

〔二〕 論語述而曰:“子曰: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鄭注曰:“人虛己自潔而來,當與之進,亦何能保其去後之行。”

〔三〕 論語述而曰:“互鄉難與言,童子見,門人惑。”鄭注曰:“互鄉鄉名也。其鄉人言語自專,不達時宜,而有童子來見孔子,門人怪孔子見之。”

其所提拔在無聞之中,若陳元龍、何伯求終成秀異者六十餘人;〔一〕其所臨官,若陳仲弓、夏子治者十餘人,皆名德也〔二〕。

〔一〕 元龍,陳登之字。伯求,何顒之字。

〔二〕 仲弓,陳寔之字。子治,夏馥之字。

石雲考從容謂宋子俊曰:“吾與子不及郭生,譬諸由、賜不敢望回也〔一〕。今卿言稱宋郭,此河西之人疑卜商於夫子者也,若遇曾參之詰,何辭以對 乎?” 子俊曰:“魯人謂仲尼東家丘,蕩蕩體大,民不能名,子所明也。陳子禽以子貢賢於仲尼,淺見之言〔二〕,故然有定邪?吾嘗與杜周甫論林宗之德也〔三〕,清高 明雅,英達瑰瑋,學問淵深,妙有俊才。然其愷悌玄澹,格量高俊,含弘博恕,忠粹篤誠,非今之人,三代士也。漢元以來,未見其匹也。周甫深以爲然。此乃宋仲 之師表也,子何言哉!”

〔一〕 論語公冶長曰:“子謂子貢曰:‘汝與回也孰愈?’對曰:‘賜也何敢望回!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

〔二〕 論語子張曰:“陳子禽謂子貢曰:‘子爲恭也,仲尼豈賢於子乎?’子貢曰:‘君子一言以爲知,一言以爲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

〔三〕 杜周甫,即杜密也。時人諺曰:“天下良輔杜周甫。”

於是勸林宗仕,泰曰:“不然也。吾夜觀乾象,晝察人事,天之所廢,不可支也〔一〕。方今卦在明夷,爻直勿用之象,潛居利貞之秋也。猶恐滄海橫流,吾其魚也。吾將巖棲歸神,咀嚼元氣,以修伯陽、彭祖之術,爲優哉遊哉,聊以卒歲者。”遂辭王公之命,闔門教授。

〔一〕 定公元年左傳曰:“天之所壞,不可支也。”此乃晉女叔寬之語。又國語周語衛彪傒見單穆公曰:“周詩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壞也。其所壞,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作此詩也,以爲飫歌,名之曰支。”

泰身長八尺,儀貌魁岸,善談論,聲音如鍾,宵行幽闇,必正其衣服。家有書五千卷,率多圖緯星曆之事。與其等類行,晨則在前,暮則在後。所歷亭 傳,不處正堂,恆止逆旅之下,先加糞除而後處焉。及宿止,冬讓溫厚,夏讓清涼。如鄉里或有爾者,父母諺曰〔一〕:“欲作郭林宗邪?”

〔一〕 諺通喭,廣韻曰:“小笑貌。”

仇香字季智〔一〕,陳留考城人。行止純嘿,鄉黨無知者。年四十,召爲縣吏,以科選爲蒲亭長〔二〕。勸耕桑,合嫁娶,農事畢,令子弟羣居。同學喪 不辦者,躬自助之;其孤寡貧窮,令宗人相贍之;其剽輕無業者,宗人亦處業之;不從科者,罰之以谷;代公賦多少,有次行之,期月裏無盜竊。

〔一〕 香本名覽。

〔二〕 範書注引謝承書作“陽遂亭長”。

香初到亭,民有陳元者〔一〕,獨與母居,供養有違,母詣香告元不孝。香驚曰:“籲,是何謂乎?近日過舍,廬落整頓,耕耘以時,此非惡人,但教化 未至〔二〕。且婦人守寡養孤,上欲激貞名於當世,中欲不負於黃泉,下欲育遺嗣而繼宗也。此三節者,婦人之妙行也。母既若斯華髮矣,奈何以一旦之忿,棄歷年 之勤乎?且母養人孤遺,不能成濟,若死者有知,百歲之後,當何以見亡者?”母涕泣而起。香留爲具食,囑曰: “歸勿復言,吾方爲教之。”既而之田裏,於衆中厲言曰:“此裏當有孝子。陳元今何在?”衆指曰:“是也。”香起揖之,以孝行慰勉之。謂衆曰:“此孝義裏, 當見異。以陳元故,後諸鄉。”數日,齎酒禮到元家,上堂與相對,視其食飲之具有異於他日,遂復陳孝行,以誘其心。如是者數焉。元卒爲孝子,鄉邑所稱,縣表 其閭,丞掾致禮。

〔一〕 御覽卷六一0引謝承書作“ 羊元”,本傳注亦然。

〔二〕 範書本傳注引謝承書曰:“ 羊元兇惡不孝。其母詣覽言元。覽呼元,誚責元以子道,與一卷孝經,使誦讀之。元深以悔,到母牀下,謝罪曰:‘元少孤,爲母所驕,諺曰:孤犢觸乳,驕子篤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於是元益修孝道,後成佳士也。”與袁紀大異。

是時河內令王奐政尚嚴猛〔一〕,聞香以德化民,署香主簿,請與相見,謂之曰:“聞在蒲亭,陳元不罰而化之,得無少鷹鸇之志邪〔二〕?”香曰: “以鷹鸇不若鸞皇,故不爲也。”奐謝遣曰:“枳棘之林,非鸞鳳所集,百里非大賢之路〔三〕。”州郡並請,皆辭以疾。宴居必正衣服,妻子有過,免冠自責,妻 子庭謝思過。香冠,妻子乃敢升堂,終不加喜怒聲色。妻子事之,若事嚴君焉。

〔一〕 範書“奐”作“渙”。

〔二〕 文公十八年左傳載季文子所使大史克對文公曰:“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楊伯峻言漢翟方進奏亦曾引此言。

〔三〕 李賢曰:“時渙爲縣令,故自稱百里。”

黃憲字叔度,汝南慎陽人。父爲牛醫。憲識度淵深,時人莫得而測。年十四,潁川荀季和見而嘆曰〔一〕:“足下,吾之師也。”汝南周子居常曰 〔二〕:“ 吾旬月之間,不見黃叔度,則鄙吝之心生矣。”時汝南戴叔鸞者〔三〕,高邁之士也。當時意氣,人所推服。然每見憲,未嘗不悵然自失。母問之曰:“汝何爲不 樂?復從牛醫兒所來邪?”叔鸞跪曰:“良每自以才能不減叔度,至於面對其人,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四〕,可爲良之師也。”舉孝廉,無就之意。其僚輩皆瞻望 於憲,以爲準的,於是俱到京師,稱病而歸也。

〔一〕 荀季和,乃荀淑也。

〔二〕 範書黃憲傳作“同郡陳蕃、周舉常相謂曰”云云。然周舉字宣光,非子居也。惠棟曰:“案世說及袁宏紀皆作‘周子居’。汝南先賢傳:周乘字子 居,汝南安城人。天資聰明,高峙嶽立,非陳仲舉、黃叔度之儔,則不交也。爲泰山太守,甚有惠政。”則範書“周舉”恐系“周乘”之誤。

〔三〕 戴叔鸞,即戴良也。

〔四〕 見論語子罕。

陳實字仲弓〔一〕,穎川許人。少爲縣吏,常給廝役。時縣吏鄧劭每出候賓,見寔執書立誦。劭嘉之,即解錄,遣使詣太學。寔推純誠,不厲名行,然羅 居老少,皆親而敬之。鄉閭訟者,輒求正於寔,寔以理喻曲直,退無怨者,皆曰:“寧爲刑罰所及,不爲陳君所非。”寔嘗爲郡功曹,中常侍侯覽屬非其人,太守高 倫出教教之,寔固請不可,太守曰:“侯常侍不可違,君勿言。”寔乃封教入見:“必不得已,寔請自舉之,不足以損明德。”退而署文學掾。於是鄉里鹹以寔爲失 舉,寔宴然自若。倫去郡,故人送於傳舍,乃具言其狀:“ 善稱君,惡稱己,陳君之謂也。”由是衆談鹹服焉。闢黃瓊府,除聞喜、太丘長,其政不嚴而治,百姓愛敬之。

〔一〕 實、寔通,下文均作“寔” 。黃本此字亦作“寔”。今依蔣本,存其異文。

長子紀,字元方;小子淑,字季方,皆以儒業德禮稱。紀子羣,名重魏、晉。文帝嘗問羣:“卿何如父、祖?”羣對曰:“臣祖寔不言而治,臣父紀言而行之,至於臣羣有其言而必行。”

是歲,爵號乳母趙嬈爲平氏君。

三年(庚戌、一七0)

春,河內婦食夫,河南夫食婦。

冬,濟南盜賊羣起。

冬十月,大鴻臚喬玄爲司空〔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八月,大鴻臚橋玄爲司空”,袁紀此條恐當移於上條前。又下文“ 喬”亦作“橋”。按橋本作喬,二字通。

四年(辛亥、一七一)

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大赦天下。

二月癸卯,地震,河水清。

三月辛酉朔,日有蝕之。太尉劉寵、司空喬玄以災異策罷〔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太尉聞人襲免,太僕李鹹爲太尉”,又“司徒許訓免,司空橋玄爲司徒”。

夏四月,河東地裂十二處,各長十餘里〔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五月事。又續漢五行志亦作五月,且言“裂合長十里百七十步,廣者三十餘步,深不見底”。

秋七月癸丑,立皇后宋氏。宋隱之從孫也〔一〕。以選入掖庭,立爲皇后。父豐爲執金吾〔二〕,封不期侯〔三〕。

〔一〕 範書皇后紀作“肅宗宋貴人之從曾孫也”。劉攽以爲範書“

貴人”下脫“父”字。又御覽卷一三七引續漢書作“貴人之從孫”,與袁紀同。宋貴人被章德竇後誣陷而死。安帝立,追尊其爲敬隱皇后。則袁紀“宋隱”下恐脫“後”字,範書作“從曾孫”,誤。

〔二〕 範書“豐”作“酆”。

〔三〕 範書皇后紀作“不其鄉侯” 。不其,西漢時屬琅邪郡,爲縣名。東漢時省並,屬東萊郡,爲侯國。袁紀“期”當作“其”。

冬十月戊午〔一〕,上率羣臣朝皇太后於雲臺。初,太后有援立之功,竇氏雖誅,上心知之,故率羣臣俱朝焉。

〔一〕 是月戊子朔,無戊午。或系九月之誤。

黃門令董萌因上意,數爲太后〔訴怨〕〔一〕,上深納之,供給致養,每過於〔前〕(別)〔二〕。於是曹節、〔王〕(皇)甫共疾萌〔三〕,以“親附竇後,謗訕永樂”,萌下獄死。

〔一〕 據範書補。蔣本闕,黃本僅作“怨”。

〔二〕 前、別形近而訛,今正之。

〔三〕 據黃本改。

五年(壬子、一七二)

春正月,車駕上原陵,諸侯王,公主及外戚家婦女,郡國計吏、匈奴單于、西域三十六國侍子皆會焉,如會殿之儀,禮樂闋,百官受賜爵,計吏以次向殿前,上先帝御座,具言俗善惡,民所疾苦。

司徒掾蔡邕慨然嘆曰:“聞古不墓祭,而上陵之禮如此其備也。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惻隱,不易奪也。”或曰:“本意云何?”對曰:“西京之時,其禮 不可得而聞也。光武〔即〕世〔一〕,始葬於此。明帝嗣位逾年,羣臣朝正,感先帝不復見此禮,乃率公卿百僚,就陵而朝焉,蓋事亡如事存之意也。與先帝有瓜葛 之親,男女畢會,郡計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幾先帝魂神聞聽之也。今者,日月久遠,非其時人,但見其禮,不知其哀,煩而不省者,先帝孝思之心者也。”

〔一〕 據續漢禮儀志注引謝承書補。

僖平元年〔一〕

〔一〕 當作“熹平元年”。建寧五年五月改元。依袁紀前例,“五年”當作“熹平元年”。此自破其例也。下文言“五月”己未,大赦天下”,即爲改元而作。故疑此四字當置於“五月”之前。卷二四誤“僖”爲“嘉”,逕正之。

春三月壬戌,太傅胡廣薨。贈安鄉侯印綬,諡曰文侯〔一〕。

〔一〕 範書胡廣傳作“安樂鄉侯” ,“諡文恭侯”。袁紀恐有脫文。

廣字伯始,南郡華容人。初爲郡吏,在散輩中〔一〕。太守法雄有子曰真,善知人,言於父雄曰:“南郡掾吏,其民略可知。今當舉孝廉,爲國選士,不 可不擇。寧有其人乎?”雄曰:“未有所擬也。”真求與掾相見,獨奇廣。廣時年二十六,雄舉廣爲孝廉。至京師,廣爲天下第一。旬月,拜尚書郎,稍遷九卿。公 輔屢登,三事元老。〔二〕在位,國家多難,廢立邪正之間,以厚重自居,不能有所明。然年逾八十,繼母在堂,朝夕定省,子道不虧,旁無幾杖,言不稱老,居喪 盡禮。及廣薨,故吏自公卿大夫數百人,皆衰經殯〔位〕(泣)〔三〕,自漢興以來未嘗有也。

〔一〕 散輩,即散吏。沈欽韓曰: “散吏,隸釋碑陰所謂從掾位、從史位是也。晉職官志:郡國萬戶以上,職吏六十九人,散吏三十九人。”

〔二〕 範書胡廣傳曰:“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爲太傅。”

〔三〕 據範書胡廣傳改。

廣所臨治無秕政,世爲之諺曰:“天下中庸有胡公。”此時公輔者,或樹私恩爲子孫計,其後累世致公卿,而廣子孫無過二千石者。

夏四月甲午,青蛇見御座。詔問羣臣,靡有所諱。

光祿卿楊賜上書曰:“臣聞休徵則五福應〔一〕,咎徵則六極至〔二〕。夫善不妄來,災不空發,必應行而至。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未形顏色,則 五星推移,陰陽乖動。以此觀之,知天之與人,相去不遐。蛇者,於洪範鱗蟲之象,思心不逮之所致也。不逮之效,時則有龍蛇之孽。詩云:‘惟虺惟蛇,女子之 祥。’ 〔三〕春秋書鄭昭公時,兩蛇鬥於南門之外,其後昭公殆以女敗〔四〕。昔周王承文王之盛,一朝晏起,夫人不鳴璜,宮門不擊柝,關睢之人,見機而作〔五〕。夫 女謁行則讒夫昌,讒夫昌則苞苴通。殷湯以此自誡,即濟於旱亢之災〔五〕。唯陛下思幹剛之道,別內外之宜,崇帝乙之制,受元吉之祉〔六〕,抑皇〔甫〕(後) 之權,割豔妻之愛〔七〕,則蛇變可消,禎祥立應,殷戊宋景,其事甚明〔八〕。”上深納之。

〔一〕 李賢曰:“休,美也;徵,驗也。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見尚書洪範。

〔二〕 李賢曰:“咎,惡也。六極:一曰兇短折,二曰疾,三曰憂,四曰貧,五曰惡,六曰弱。”亦見書洪範。

〔三〕 見詩小雅斯干。

〔四〕 李賢注引洪範五行傳曰:“ 初鄭厲公劫相祭仲,而篡兄昭公,立爲鄭君。後雍糾之難,厲公出奔,鄭人立昭公。既立,內蛇與外蛇鬥鄭南門中,內蛇死。是時傅瑕仕於鄭,欲內厲公,故內蛇死 者,昭公將敗,厲公將勝之象也。昭公不覺,果殺於傅瑕,二子死而厲公入。詩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鄭昭公殆以女子敗矣。”惠棟曰:“案左傳,乃子儀,非昭公也。賜據洪範五行傳,故與左傳異。”按楊賜出今文世家,故不取古文學之左傳。

〔五〕 荀子大略篇:“湯旱而禱曰:“政不節與?使民疾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宮室榮與?婦謁盛與?何不雨至斯極也!苞苴行與?讒夫興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注曰:“貨賄必以物苞裹,故總謂之苞苴。”事亦見說苑。

〔六〕 易泰卦曰:“帝乙歸妹,以祉元吉也。”

〔七〕 據範書楊賜傳改。李賢曰: “皇甫卿士等皆後之黨,用後嬖寵而居位也。詩曰‘皇甫卿士,豔妻煽方處’也。”豔妻,原指周幽王後褒姒也。

〔八〕 李賢曰:“殷王太戊時,桑榖共生於朝,修德而桑榖死。景公時,熒惑守心,修德而星退舍。並見史記。”

五月己未,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己巳”。以改元“熹平”而大赦天下。

常侍張樂、太僕侯覽專權驕恣,詔收印綬。覽自殺,阿黨者皆免。

六月癸巳,皇太后竇氏崩。載衣車城南市舍。

將殯,曹節、王甫欲用貴人禮,上曰:“太后親立朕身,統承大業。詩云:‘無言不讎,無德不報。’ 〔一〕胡可用貴人禮!”於是發喪成服。

〔一〕 見詩大雅抑。

將葬,節、甫以竇氏之誅,不用太后禮,以馮貴人祔桓帝。公卿不敢諫。河南尹李鹹執藥上書曰〔一〕:“臣聞禹湯聞惡是用無過,桀紂聞善以亡其國。 中常侍曹節、張讓、王甫等因寵乘勢,賊害忠良,讒譖故大將軍竇武、太傅陳蕃,虛遭無形之亹,被以滔天之罪。陛下不復省覽,猥發雷霆之怒,海內賢愚,莫不痛 心。武以歿矣,無可奈何,皇太后親與孝桓皇帝共奉宗廟,母養蒸庶,繫於天心,仁風豐濡,四海所宗。禮,爲人後者爲人之子。陛下仰繼元帝,豈得不以太后爲 母?存既未蒙顧復之報〔二〕,沒又不聞諒闇之哀〔三〕。太后未崩,武先坐誅,存亡各異,事不相逮。而恚武不已,欲貶太后,非崇有虞之孝,昭蒸蒸之仁 〔四〕,八方聞之,莫不泣血。昔秦始皇〔母〕後不謹,諂幸郎吏〔五〕,始皇暴怒,幽閉母后。感茅焦之言,立駕迎母,置酒作樂,供養如初 〔六〕。夫以秦後之惡,始皇之悖,尚納茅焦之語,不失母子之恩;豈先太后不以罪沒,陛下之過有重始皇?臣謹冒昧陳誠,左手齎章,右手執藥,詣闕自聞。唯陛 下揆茅焦之諫,弘始皇之寤,復母子之恩,崇皇太后園陵之禮。上釋皇幹震動之怒,下解黎庶酸楚之情也。如遂不省,臣當飲鴆自裁,下覲先帝,具陳得失,終不爲 刀鋸所裁。”章省,上感其言,使公卿更議,詔中常侍趙忠監臨議〔七〕。

〔一〕 範書陳球傳作“太尉李鹹” 。

〔二〕 詩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顧我復我。”指養育之恩也。

〔三〕 書說命曰:“王宅憂,亮陰三祀。”亮陰即諒闇,亦作諒陰,或作梁闇,皆天子居喪之稱也。

〔四〕 書舜典曰:“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美舜之孝也。

〔五〕 據下文補“母”字。又“諂 ”,蔣本闕,黃本作“陷”。“

陷”當系“諂”之誤,逕補之。

〔六〕 史記秦始皇本紀曰:“齊人茅焦說秦王曰:‘秦方以天下爲事,而大王有遷母太后之名,恐諸國聞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於雍而入咸陽,復居甘泉宮。”

〔七〕 範書陳球傳,以衆議在前,鹹上疏在後。廷議時,陳球仗義直言,鹹觀望許久,才曰與球意合,會者皆爲之愧。通鑑考異曰:“

今按:史稱鹹廉幹知名,在朝清忠,權幸憚之。其能搗椒自隨,必死之心已固,不當臨議畏葸不言。且若無李鹹之先諫,中官擅權,無須延議而以馮貴人配桓帝,故當以袁紀爲是。”

時衆官數百人,各相顧望,無敢下議。廷尉陳球曰:“皇太后以舊姓盛德,選入椒房,宜配桓帝,是無所疑。”忠笑曰:“廷尉宜便下筆。”球遂下議 曰:“ 皇太后在椒房,有聰明母儀之德,遭天不造,援立聖明,承繼宗廟,功烈至重。先帝晏駕,而遇大獄,遷居空宮,不幸早世,家雖獲罪,非太后意。今若別葬,誠失 天下之望。且馮貴人冢墓,爲賊所掘,骸骨發露,與賊並屍,魂靈染污,不宜配至尊〔一〕。”忠省球議,作色曰:“陳廷尉此議甚健!”欲以蚩球,球曰:“陳、 竇既冤,皇太后無辜被幽,臣常痛之。今日言之,退而受罪,乃臣宿昔之願也。”諸公卿皆從球議。

〔一〕 李賢曰:“段熲爲河南尹,坐盜發馮貴人冢,左遷諫議大夫。”

奏御,節、甫復言曰:“竇氏罪深,無以爲此。 ”上曰:“雖犯惡逆,後有大德於朕。”節、甫於是不復言。

七月甲寅,葬桓思竇皇后。

冬十月丁亥,勃海王悝自殺。

初,悝有罪,貶爲奭陶王〔一〕。悝因黃門王甫求復其國,賂以租錢五十萬。桓帝不豫,詔復悝爲勃海王。甫以爲己功,趣責於悝。悝知帝意也,不與甫錢。由是甫謀悝大逆不道,諷司隸校尉段熲奏治其獄,悝遂自殺。

〔一〕 鈕永建曰:“按:悝貶爲癭陶王。袁紀前文訛作定陶王,此又訛作奭陶王,並當正。”鈕說是。

〔十一月,會稽人許生〕自稱“越王”〔一〕,攻破郡縣。

〔一〕 據蔣校補。

二年(癸丑、一七三)

春二月,大赦天下。

夏四月,司隸校尉段熲爲太尉〔一〕。

〔一〕 範書作“五月”。

秋七月,光祿勳楊賜爲司空〔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司空楊賜免,太常潁川唐珍爲司空”。按楊賜傳,熹平二年,代唐珍爲司空。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案靈帝紀,熹平二年正月,司 空宗俱薨。二月,以光祿勳楊賜爲司空。七月司空楊賜免,太常唐珍爲司空。是賜代宗俱,而珍代賜也。傳誤。”據此則七月任司空者,唐珍也。又續漢書亦曰: “熹平二年,太常潁川唐珍爲司空,中常侍唐衡弟。”袁紀恐誤。

三年(甲寅、一七四)

春二月己巳,大赦天下。

太尉段熲以久疾策免。河南尹李鹹爲太尉〔一〕。

〔一〕 按範書靈帝紀,段熲於熹平二年十二月罷。三年春二月,代段熲爲太尉者,乃太常陳耽,非李鹹也。又李鹹爲太尉,範書作建寧四年三月,而謝承書作建寧三年,三書所記各異。

夏四月,立河間王子虎爲濟南王〔一〕,奉孝仁皇帝祀。

〔一〕 範書靈帝紀“虎”作“康” 。

冬十二月癸酉〔一〕,日有蝕之。司空楊賜以疾策免〔二〕。

〔一〕 是月己亥朔,無癸酉,疑有訛。

〔二〕 按範書作“司空唐珍罷,永樂少府許訓爲司空”。

後漢孝靈皇帝紀中卷第二十四

〔熹〕(嘉)平四年(乙卯、一七五)

春三月,五經文字刻石立於太學之前〔一〕。

〔一〕 胡三省曰:“雒陽記:太學在雒陽 城南開陽門外,講堂長十丈,廣二丈,堂前石經四部,本碑凡四十六枚。西行,尚書、周易、公羊傳十六碑存,十三碑毀。南行,禮記十五碑悉崩壞。東行,論語三 碑毀。禮記碑上有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蔡邕名。又趙明誠金石錄曰:石經,蓋漢靈帝熹平四年所立,其字則蔡邕小字八分書也。後漢書儒林傳敘雲‘爲古文、篆、 隸三體’者,非也。蓋邕所書乃八分,而三體石經乃魏時所建也。”按水經注谷水曰:“東漢靈帝光和六年刻石鏤碑,載五經,立於太學講堂前,悉在東側。蔡邕以 熹平四年,與五官中郎將堂溪典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馴、韓說、太史令單颺等奏求正定六經文字,靈帝許之,邕乃自書丹於碑,使工鐫刻,立於 太學門外,於是後儒晚學,鹹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觀視及筆寫者,車乘日千餘輛,填塞街陌矣。今碑上悉銘刻蔡邕等名。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隸三字石經。 ”故隸釋以爲諸儒受詔在熹平,而碑成於光和年間。範書靈帝紀作“詔諸儒正五經文字,刻石於太學門外”,乃指下詔之日,非指刻石樹立之日,故袁紀“五經”之 上恐脫“詔諸儒正”諸字。

夏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園災。

冬十月改平準爲中準,使中官爲之令,列爲內署,令、丞悉用中官。

初,虞大家以選入掖庭,生衝帝,陳夫人生質帝。衝帝早崩,政在梁氏,故未有諡號。議郎畢整上疏曰〔一〕:“孝衝皇帝母虞大家,質帝母陳夫人,皆 誕育聖明,而未有諡號,今當以母氏序列於外戚。雖在薨沒,猶宜爵贈,況二母見存,而無寵榮者乎?即違母以子貴之義〔二〕,又不可以示後世。”上感其言,以 虞大家爲貴人,陳夫人爲孝王妃〔三〕,使中常侍持節告憲、懷二陵。

〔一〕 範書皇后紀作“卑整”。注引風俗通曰:“卑氏,鄭大夫卑諶之後,漢有卑躬,爲北平太守。”惠棟曰:“整,雁門人。案孫勉引胡太傅碑亦作‘卑整’。蔡邕集及袁紀皆作‘畢整’。作‘畢 ’字者,誤也。”今按續漢書亦作“畢正”,其必有所據。恐當以袁紀爲是。

〔二〕 見隱公元年公羊傳。

〔三〕 “孝王”,是勃海孝王鴻也。

大鴻臚袁隗爲司徒〔一〕。

〔一〕 範書作熹平元年十二月事。

五年(丙辰、一七六)

夏四月癸丑〔一〕,大赦天下。

〔一〕 範書作“癸亥”。按是月壬辰朔,無癸亥,袁紀是。

五月,太尉李鹹久病罷,光祿〔勳〕劉寬爲太尉〔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太尉陳耽罷,司空許訓爲太尉”。又劉寬爲太尉,範書系於“秋七月”。“勳”字據範書補。

閏月,永昌太守曹鸞下獄誅。

初,鸞上書訟黨人曰:“夫黨人者,或耆年淵德,或衣冠英賢,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錮,辱在泥塗。謀反大逆,尚蒙赦宥,黨人何 罪,獨不開恕乎!所以災異屢見,水旱荐臻,皆由於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有司奏檻車徵鸞棄市。鸞年九十,本郡憫其無辜。於是申黨人之例,父兄子弟、門 生故吏,皆免官禁錮。

冬十月,司徒袁隗久病策罷。

隗字次陽,累世三公,貴傾當時。兄弟逢及隗並喜人事,外結英俊,內附宦官。中常侍袁朗〔一〕,隗之宗人,用事於中,以逢、隗家世宰相,推而崇之 以爲援。故袁氏寵貴當世,富侈過度,自漢公族未之有也。逢兄子紹,好士着名,賓客輻輳,紹折節下之,不擇賢愚。逢子術亦任俠好士,故天下好事之人,爭赴其 門,輜軿柴車,常有千兩。寵臣、中官皆患之。

〔一〕 範書袁安傳作“袁赦”。

十二月丙戌〔一〕,光祿大夫楊賜爲司徒。

〔一〕 範書作“十一月”。按十一月戊子朔,無丙戌,範書誤。

是時拜爵過差,遊觀無度,賜嘆曰:“吾世受國恩,又備宰相,安得拱默哉!”覆上疏曰:“臣聞天生蒸民,不能自牧,故立君長,使司牧之。是以文王 日昃不食〔一〕,以立雍熙之化。頃聞拜爵過多,每被尚書劾,非衆所歸,或不知何人。昔堯用●〔二〕,猶尚先試考績,以成厥功。今之所用,無他名德,旬月之 間,累遷高位,守道之徒,歷載不轉,勞逸無別,善惡同流。又聞微行數出諸苑囿,觀鷹犬之勞,極般遊之樂,政事日隳,大化凌遲,忘乾乾不息,忽屢省之欽哉。 陛下不顧二祖之勤止,追慕五宗之高縱〔三〕,殆非所謂光昭之美,而欲以望太平,是由曲表而求直影〔四〕,卻行而求及前人。惟陛下絕慢遊之戲,念官人之重, 割超越之恩,慎貫魚之次,以慰遐邇憤怨之望。臣受恩偏厚,特添師傅之任,不敢自同凡臣,括囊解咎

〔五〕 ,謹自手書,皁囊密上。”

〔一〕 按尚書無逸篇曰:“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注曰:“昃音側,本亦作仄。 ”黃本作“夜”誤。龍溪精舍本作“昃”,是。

〔二〕 ●,舜,舜之本字,見說文。

〔三〕 二祖,高祖、光武也。“勤止”見詩周頌賚。其文曰:“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 ”言文王既勞心於政事,而有天下之業,我當而受之。又五宗者,指文帝太宗,武帝世宗,宣帝中宗,明帝顯宗,章帝肅宗。

〔四〕 荀子王霸篇曰:“猶立枉木而求其影直也。”

〔五〕 易坤卦曰:“括囊無咎無譽。”疏曰:“閒其知而不用,故曰括囊。不與物忤,故曰無咎。”

六年(丁巳、一七七)

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二月,武庫東垣自壞。

夏,鮮卑寇邊。烏丸校尉夏育上言:“鮮卑仍犯塞,百姓怨苦,自春以來,三十餘(人)發

〔一〕 。請幽州諸郡兵,出塞討之。”時故護羌校尉田晏以他事論刑,因中常侍王甫求爲將。甫建議當出軍與育併力,詔書遂用晏爲鮮卑中郎將,與匈奴中郎將臧旻、南單于,三道並出。

〔一〕 據範書鮮卑傳刪。

時大臣多以爲不便,議郎蔡邕議曰:“周有玁狁之役〔一〕,漢有瀚海之事〔二〕,徵罰四夷,所由來尚矣。然而時有同異,勢有可否,不可一也。天設 山河,秦築長城,漢起塞垣,所以分別內外,異殊俗也。其外則分之夷狄,其內則任之良吏,後嗣遵業,順奉所守。苟無〔蹙〕(戚)國之譏〔三〕,豈與蟲螘之 虜,校往來之所傷哉?乃欲度塞出攻,雖破之,不可弭盡,而本朝必爲之旰食〔四〕!昔淮南王安諫伐越曰:‘天子之兵,有征無戰。言其莫敢校也〔五〕。如使蒙 死儌倖,以逆執事廝養之卒,有不備而歸者,雖得越王之首,猶爲大漢羞之。’而育欲以齊民易醜虜,射干沒以要功〔六〕,就如其言,猶已危矣,況其得失不可知 也!昔朱提郡反〔七〕,孝元皇帝納賈捐之言,割而棄之。夫恤民救急,雖成郡列縣,猶尚棄之,況鄣塞之外,未嘗爲民居者乎?臣愚以爲宜止出攻之計,令諸郡修 垣,屯守衝要,以堅牢不動爲務。若乃守邊之術,李牧發其策〔八〕,嚴尤申其要〔九〕,遺業猶在,文章具存。循二子之策,守先帝之規,臣曰可矣。”育,下邳 淮浦人,以忠直稱,所歷皆有名跡。

〔一〕 詩小雅六月曰:“玁狁孔熾,我是用急。王於出征,以匡王國。”

〔二〕 史記霍去病傳言去病西擊匈奴,“獲屯須王、韓王等三人,將軍、相國、當戶、都尉八十三人,封狼居胥山,禪於姑衍,登臨瀚海。”索隱引崔浩曰:“北海名,羣鳥之所解羽,故云翰海。”

〔三〕 詩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闢國百里。今也,日蹙國百里。”範書蔡邕傳作“蹙”,據以改。

〔四〕 昭公二十年左傳曰:“伍尚歸,奢聞員不來,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 楊伯峻曰:“旰音幹,晚也。謂楚之君臣將有吳國來之憂患,不得早食。”按李賢注作伍子胥語,誤。

〔五〕 李賢曰:“校,報也。”

〔六〕 史記酷吏傳曰:“始爲小吏,乾沒。”服虔曰:“射成敗也。”楊樹達曰:“黃生雲:此言以公家財物入己,如水之淹沒,沉沒無跡也。不水而沒,故曰乾沒,與陸沉意同。”按袁紀邕文之意,當以服說應之。

〔七〕 按漢書賈捐之傳、範書鮮卑烏桓傳均作“珠□郡”,朱提在犍爲屬國境,從未“割而棄之”,楊說誤。

〔八〕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附李牧傳曰:李牧常居代雁門,備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輸入莫府,爲士卒費。日擊數牛饗士,習射騎,謹烽火,多間謀,厚遇戰士。爲約曰:“匈奴即入盜,悉入收保,有敢捕虜者斬。”匈奴每入,烽火謹,輒入收保,不敢戰。如是數歲,亦不亡失。

〔九〕 漢書匈奴傳曰:“嚴尤諫曰:‘臣聞匈奴爲害,所從來久矣,未聞上世有必徵之者也。後世三家周、秦、漢徵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得中策, 漢得下策,秦無策焉。當周宣王時,獫允內侵,至於涇陽,命將徵之,盡境而還。其視戎狄之侵,譬猶□□之螫,毆之而已。故天上稱明,是爲中策。漢武帝選將練 兵,約齎輕糧,深入遠戍,雖有克獲之功,胡輒報之,兵連禍結三十餘年,中國罷耗,匈奴亦創艾,而天下稱武,是爲下策。秦始皇不忍小恥而輕民力,築長城之 固,延袤萬里,轉輸之行,起於負海,疆境既完,中國內竭,以喪社稷,是爲無策。’”班固曰“嚴尤論之當矣”。

八月,鮮卑中郎將田晏、匈奴中郎將臧旻、獲烏丸校尉夏育各將步卒萬餘人擊鮮卑,三軍敗績,士馬死者萬數。

冬十月癸丑朔,日有蝕之,趙相以聞。京師地震〔一〕。

〔一〕 範書靈帝紀、續漢五行志均系京師地震於辛丑日。標點本範書校勘記曰:“按:是年十月癸丑朔,不得有辛丑,校補謂袁紀於癸丑朔日食下接書地震,不另出日,似兩事同日,‘辛丑’或即‘ 癸丑’之誤。”

十一月,太尉劉寬、司空陳球以災異罷。

十二月,太常孟鬱爲太尉〔一〕,太僕陳耽爲司空〔二〕。司徒楊賜以闢黨人免。

〔一〕 範書靈帝紀作“孟鬱”。按 “□”是“佾”本字。彧、鬱相通。王念孫廣雅疏證曰:“彧者,說文‘□,有文章也’。論語八佾‘鬱郁乎文哉’,彧、□、鬱並通。”

〔二〕 範書靈帝紀作“太常陳耽” 。

光和元年(戊午、一七八)

春二月辛亥朔,日有蝕之。

己未,京師地震〔一〕。

〔一〕 範書靈帝紀與袁紀同,而續漢五行志作“辛未”。

初置鴻都門生。本頗以經學相招,後諸能爲尺牘詞賦及工書鳥篆者至數千人。或出典州郡,入爲尚書、侍中,封賜侯爵〔一〕。

〔一〕 胡三省曰:“賜爵關內侯以下也。”

三月癸丑〔一〕,光祿勳袁滂爲司徒。

〔一〕 是月辛巳朔,無癸丑,或乃癸巳之誤。

辛未,大赦〔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辛丑”。按三月辛巳朔,無辛未,袁紀誤。此日改元光和。

夏四月丙辰,京師地震。

侍中寺雌雞一身皆成雄,惟頭冠未變。

五月壬午,無何白衣人入德陽門內,自稱梁伯夏,又復曰:“伯夏教我上殿爲天子。”中黃門桓覽收之〔一〕遂亡失不見。

〔一〕 範書靈帝紀注引東觀記、續漢五行志均作“中黃門桓賢”。又風俗通義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宮中門寺有一男子,長九尺,服白衣。中黃門解步呵問:‘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宮掖。’曰:‘ 我梁伯夏後,天使我爲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見。”與諸載均異,錄此備考。

蔡邕以爲:“貌之不恭,則有雞禍,頭爲元首,人君之象。今雞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事而不遂之象。”又云:“成帝時,男子王褒衣絳 衣入宮上殿曰:‘天帝令我居此。’后王莽篡位。今此與成帝相似,而被服不同,又未入雲龍門。以往方今,將有王氏之謀,其事不成。”其後張角作亂,尋被誅 滅。

是月,太尉孟鬱、司空陳耽以災異罷。太常〔來〕(袁)豔爲司空〔一〕。

〔一〕 據範書、華嶠書改,下同。

六月丁丑,溫明殿庭中有黑氣長十餘丈,形貌似龍。詔問光祿楊賜、議郎蔡邕曰:“祥異,禍福吉凶所在。以賜博學碩儒,故密詔問,宜極其意,靡有所 隱。 ”賜仰嘆曰:“臣每讀張禹傳,何嘗不憤恚乎〔一〕!吾以微學充先師之末,累世見寵,尚當上疏陳情,況今猥見訪問乎?”乃手書對曰:“臣聞經傳所載,或得神 以興,或得神以亡。國家休明,則降鑑其德;邪辟昏亂,則示其禍〔二〕。今嘉德殿所見黑氣,考之經傳,應虹蜺妖邪之氣,不正之象也。春秋讖曰:‘

天 投虹蜺,天下怨,海內亂。’加四百之期,亦復垂至。易曰:‘天重象,見吉凶,聖人則之。’〔三〕疑妾媵之中,有因愛放縱,左右嬖人,共專國朝,欺罔日月。 又鴻都門下,招會羣小,旬月之間,並各拔擢。縉紳之徒,委伏畎畝,冠履倒易,陵谷代處〔四〕。從小人之邪意,順無知之私慾,殆哉之危,莫過於今。幸賴皇 天,垂象譴告。周書曰:‘天子見怪則修德。’〔五〕唯陛下慎經典之誡,圖變復之道〔六〕,斥遠佞巧之臣,速徵鶴鳴之士〔七〕,內親張仲,外任山甫,抑止槃 遊,留思庶政,冀天還威,衆變可弭。老臣受師傅之任,數蒙寵異之恩,豈敢愛惜垂沒之年,而不盡其慺慺之心哉〔八〕!”

〔一〕 成帝時,丞相張禹以有師爲恩,每疾病,上親臨視。禹不獻安國定邦之策,一請調女婿張掖太守蕭鹹,上即徙鹹爲弘農太守。二數視其少子,上即禹牀下拜爲黃門郎給事中。事見漢書張禹傳。故楊賜憤恚之。

〔二〕 莊公三十二年左傳曰:“秋七月,有神降於莘。惠王問諸內史過曰:‘是何故也? ’對曰:‘國之將興,明神降之,監其德也。將亡,神又降之,觀其惡也。故有得神以興,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

〔三〕 見易繫辭上。

〔四〕 詩小雅十月曰:“高岸爲谷,深谷爲陵。”箋雲:“君子居下,小人處上之謂也。 ”

〔五〕 乃逸周書之辭。

〔六〕 惠棟曰:“漢時易家言災異者,有變復之說。”

〔七〕 詩小雅鶴鳴之詩,誨宣王求賢人之未仕者。其辭曰:“鶴鳴於九皋,聲聞於野。魚潛在淵,或在於渚。它山之石可以爲錯。”

〔八〕 李賢曰:“慺慺,猶勤勤也。”

邕對曰:“天於大漢,殷勤不已,故屢出祅變譴責,欲令人君感悟。災眚之發,不於他所,遠則門垣,近則寺署,其爲監戒,最爲切至。虹蜺墯,雌雞 化,皆婦人奸政之所致也。自踐祚已來,中宮無他逸寵,而乳母趙嬈貴重赫赫,生則貲富侔於帑藏,死則丘墓逾於園陵。續爲永樂門〔史〕(吏)霍玉〔一〕,依阻 城社,大爲奸猾侮惑之罪,晚乃發露。虹蜺集庭,雌雞變化,豈不爲此!今者,道路所言,復雲有程夫人者,宜深以趙、霍爲戒。近者不治,無以正遠。長水校尉趙 玹、屯騎校尉蓋〔升〕(延)〔二〕,其貴已足,其富已甚,當以見私之故,早自引身以解。〔宜念〕易傳‘小人在位之咎’〔三〕。廷尉郭禧敦龐純厚〔四〕,國 之老成;光祿大夫喬玄聰達方直,有山甫之姿;故太尉劉寵忠實守正,剛直不屈,宜爲謀主,數見訪問。宰相大臣,君之四體,不宜復聽納小吏,雕琢大臣〔五〕。 願陛下忍而絕之,思惟萬機,以答天望。朝廷既自約厲,左右亦宜從化。天道惡滿,鬼神好謙。但臣愚戇,感激忘身,觸冒忌諱,手書具對。夫君臣不密,上有漏言 之禍〔六〕。願寢臣表,庶使臣筆所及者,得佐陛下盡忠。” 書奏,趙玹、程黃聞之〔七〕,共譖邕下獄,當棄市。中常侍呂強愍邕無罪,從上請,邕減死罪一等,徙朔方,遇赦還本郡。

〔一〕 據範書及通鑑改。胡三省曰:“永樂門史,董太后宮官。”

〔二〕 據範書改。惠棟引蔡邕集曰:河間相升,以朝庭在藩國時,鄰近舊恩,歷河南太守、太中大夫,在郡受取數億以上,遷爲侍中也。

〔三〕 據範書補。

〔四〕 據袁紀前文及範書逕改“僖 ”作“禧”。

〔五〕 李賢曰:“雕琢,猶鐫削以成其罪也。”

〔六〕 易繫辭上曰:“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惠棟引公羊傳文公六年曰:“射姑殺,則稱其國以殺何?君漏言也。”何休雲:“自上言泄曰漏。”範書蔡邕傳此句作“上有漏言之戒,下有失身之禍”。袁紀當有脫文。

〔七〕 程黃,範書作“程璜”,即所謂“程夫人”者。錢大昕曰:“漢時宮人中耆宿,皆稱中大人,見鄧禹傳。韋昭雲:古者名男子爲丈夫,尊父嫗爲大人,故宮婢亦有大人之稱。”範書皆作“大人 ”,而通鑑與袁紀同。

秋八月,有星孛於天市。

冬十月〔一〕,太尉張顥、司空來豔久病罷。太常陳球爲太尉,射聲校尉袁逢爲司空〔二〕。

〔一〕 範書靈帝紀作“九月”。疑袁紀誤。

〔二〕 範書靈帝紀袁逢爲“屯騎校尉。”

十一月〔一〕,皇后宋氏廢。後無寵,宮人幸姬衆共譖愬,誣後以咒咀上,遂收後璽綬。後以憂死,父母兄弟皆被誅。諸常侍、小黃門憐宋氏無辜,乃共葬後及父母兄弟於皋門亭,宋氏舊塋也。

〔一〕 範書靈帝紀作“十月”。十月丁未朔,丙子晦。袁紀下文既作“丙子晦”,則作“ 十一月”誤。

丙子晦,日有蝕之。太尉陳球以災異罷。

十二月丁巳,光祿勳喬玄爲太尉〔一〕。

〔一〕 範書靈帝紀喬玄作“光祿大夫”。

是歲馬生人。京房易傳曰:“上亡太子,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

二年(己未、一七九)

春二月丁巳,司徒袁滂以災異罷。太鴻臚劉邵爲司徒〔一〕。

〔一〕 範書作“三月”,且“劉邵 ”作“劉郃”。

滂字公熙,(閎之孫也)〔一〕純素寡慾,終不言人之短。當權寵之盛,或以同異致禍,滂獨中立於朝,故愛憎不及焉。

〔一〕 閎乃袁安孫袁彭之孫,袁逢、袁隗爲其從父。乃汝南袁氏。袁滂系陳郡人,與袁閎雖同姓而不同宗,故非閎之孫明矣。又範書董卓傳注、三國志袁渙傳注所引袁紀均無此四字,當系衍文,故刪。又李賢注作“滂字公喜”,熙喜古通用。

乙丑,太尉喬玄、司空袁逢久病罷。太中大夫段熲爲太尉,太常張濟爲司空。

橋玄字公祖,梁國睢陽人。初爲梁州刺史,值梁州大飢,玄開倉以廩之。主者以舊典宜先表聞,玄曰: “民以死矣。”廩訖,乃上奏。詔書以玄有汲黯憂民之心〔一〕,復不得以爲常。玄有才名,長於知人。初見魏武帝於凡庸之中,玄甚異之,謂曰:“今天下將亂, 非命世之才不能定也。定天下者,其在君乎?”

〔一〕 武帝時,河內失火,使汲黯往視之。黯以河內失火事爲小,傷水旱,或父子相食事大,故矯詔發河內粟以賑貧民。武帝賢而不加罪。事見漢書汲黯傳。

夏四月丙戌,日有蝕之〔一〕。

〔一〕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甲戌朔 ”。按丙戌在辛巳之後,今紀文反居前,則系甲戌之誤明矣。

辛巳,太尉段熲有罪下獄誅。

初,黃門令王甫、大長秋曹節專權任勢,顥阿附甫等,尚書令楊球撫髀嘆曰〔一〕:“使球爲司隸,此等何得爾!”俄而球爲司隸,既拜,明日詣闕謝 恩,會甫沐下舍,球因奏曰:“中常侍、冠軍將軍王甫奉職多邪,奸以事上,其所彈糾,皆由睚眥。勃海之誅,宋後之廢,甫之罪也。太尉段熲以征伐微功,位極人 臣,不能竭忠報國,而諂佞幸,宜並誅戮,以示海內。”於是收躋、甫下獄,球親考之。甫子萌先爲司隸,遷永樂少府,亦並見收。萌謂球曰:“父子今當伏誅,亦 以先後之義〔二〕,少假借老父。”球罵萌曰:“若以權勢爲官,無忠,等者司隸,雲以先後之義乎?”萌曰:“若臨於坑相躋,憂汝獨不見隨吾後死邪?”於是球 操捶杖之,甫、萌皆前死杖下。球敕都官從事曰:“先舉權貴大猾,乃議其餘耳。公卿豪右若袁氏兒輩,從事自辨之,何須校尉邪?”於是權門股慄,京師肅然。

〔一〕 東觀記、續漢書、華嶠書、謝承書、範書“楊”均作“陽”,袁紀誤,今仍其舊,下同。

〔二〕 先後爲司隸校尉也。

球既誅甫後,欲收曹節,節等不敢出沐。會順帝虞貴人葬,百寮會葬,還入夏城門,曹節見謁於道旁,球大罵曰:“賊臣曹節!”節收淚於車中曰:“我 自相食肉,何宜使犬舐其汁乎〔一〕?”語諸常侍,且便入省,勿過里舍也。節入譖球酷暴益甚,不爲百姓所安。上乃徙球爲衛尉,球叩頭自陳曰:“臣無清高之 行,橫蒙犬鷹之任,前誅常侍王甫、太尉段熲,皆狐狸小丑,未足以宣示天下。今鴟梟翔於園林,豺狼噬於圍藪,臣誠恥之。願追詔書。”叩頭殿下。上呵曰:“衛 尉詎詔邪?”至於再三,乃受。

〔一〕 範書將此語系於見磔甫屍於道次而發,通鑑從之。

丁酉,大赦天下。

秋七月,匈奴中郎將純脩擅收斬單于呼演〔一〕,更立右賢王羌深爲單于〔二〕,脩抵罪。

〔一〕 範書“純脩”作“張脩”。 “呼演”,南匈奴傳作“呼微”,靈帝紀注作“呼徵” 。

〔二〕 範書南匈奴傳作“羌渠”。

冬十月,永樂少府陳球下獄死。

初球與司徒劉邵書曰:“公出自宗室,據臺鼎之位,天下所望。今曹節等放縱,爲天下害,而久令在左右。賢兄侍中,常爲節所害,可表徙尚書令楊球爲 司隸,以收節等誅之。政出聖主,天下太平,可翹足而待。 ”楊球小妻,程黃女。黃宮中用事,所謂程夫人也。節等頗聞知,乃重賂黃,且迫脅之。惶怖,告節等以球謀,因與節讒邵於上曰:“邵等常與陳、竇交通,又受取 狼籍。步兵校尉劉納、永樂少府陳球交通〔一〕,並通謀議。”上大怒,策邵、陳球、楊球、劉納皆下獄死。

〔一〕 疑“步兵”上脫“與”字, “陳球”下脫“衛尉楊球”四字。

楊球字方正,漁陽泉州人。有勇氣,郡吏常辱球母,球合年少數十人,殺吏滅其家,由是知名。九江山賊起,劫刺史。球以太尉掾爲九江太守,設方略, 即時摧破。誅鋤豪彊,郡中累足〔一〕,遷甘陵相。時天下旱,司空張顥奏郡中長吏嚴酷貪污者皆罷免之。球以嚴酷徵,詔書以九江時功拜議郎,遷將作大匠、尚書 令。

〔一〕 累足,即重足而立之意,畏懦狀。

十一月,太常楊賜爲司徒。

三年(庚申、一八0)

春正月癸丑,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作“癸酉”。按是月庚子朔,無癸酉,範書誤。

夏,虎見平樂觀下,又見憲陵。上詔問司徒楊賜,賜對曰:“虎者,金行參代之精,狼戾之獸也。今在位率多奢暴貪殘酷虐乎?”

中郎將張均上言曰〔一〕:“虎見憲陵,又見平樂觀下,皆隸訛言也。洪範之論,‘言之不從,則有毛蟲之〔孽〕(業)’〔二〕。虎者,西方之獸,爲 禽剛猛,彊梁之物也。居而穴處,不可睹見。今於先帝園陵爲害,又言見於城下,皆在位者仁恩不着,有苛克殺戮之意乎?此乃大兵劇賊之徵,不可不防也。”

〔一〕 範書作“郎中中山張鈞”。

〔二〕 據尚書大傳改。

秋七月,大長秋曹節爲車騎將軍〔一〕。

〔一〕 範書宦者傳曰:“四年,卒,贈車騎將軍。”

九月辛酉,日有蝕之。詔羣臣上封事,靡有所諱。

郎中審忠上書曰:“臣聞治國之要,得賢則安,失賢則危。故舜有五臣天下治〔一〕,湯舉伊尹,不仁者遠〔二〕。故太傅蕃、尚書令尹勳知中官奸亂, 考其黨與。華容侯朱瑀知事覺露,禍及其身,乃〔興〕(與)造逆謀〔三〕,迫脅陛下,聚會羣臣。因共割裂城社以相賞,父子兄弟被蒙尊榮。素所親厚,布在州 郡,皮剝小民,甚於狼虎。多言財貨,繕治殿舍,車馬服飾,擬於大家。羣公卿士,杜口吞聲,州郡承風順指。故蟲蝗爲之生,夷狄爲之起,天意憤盈,積十餘年 矣。故頻年日有蝕之於上,地震於下,所以譴戒人主,欲令覺悟。今瑀等並在左右,陛下春秋富盛,懼惑佞諂,以作不軌。願陛下留漏刻之聽,以省臣表,埽滅醜 類,以答天怒。”章寢。

〔一〕 五臣者,禹、稷、契、皋陶、伯益也。

〔二〕 見論語顏淵。

〔三〕 據範書宦者傳改。

有星孛於狼、〔弧〕(狐)〔一〕。

〔一〕 據續漢天文志及範書改。

初作〔靈昆〕(林泉)、畢圭苑〔一〕。

〔一〕 據範書改。黃本“林”亦作 “靈”。

司徒楊賜上書曰:“臣聞使者並出,規度城南民田,欲以爲苑者。昔先王制囿,裁足取牲,以備三驅〔一〕,薪採芻牧者往焉。故詩曰:‘王在靈囿,麀 鹿攸伏。’〔二〕傳曰:‘吾王不遊,吾何以休。’〔三〕皆被其德政,而樂所爲如此。至六國之際,取獸者有罪,傷槐者將誅,孟軻爲梁惠王極陳其事〔四〕。先 帝之制,左開鴻池,右作上林,不儉不泰,以合禮中。今猥規都城之側,以畜禽獸之物,非所以保養民庶赤子之義。築郎不時,春秋有譏〔五〕;盤於遊田,周公作 戒。其城外之苑,以有五六〔六〕,足用逞情,意順四時〔七〕,何必變革舊制,以罷民力。楚興章華,郢人乖叛〔八〕;秦作阿房,黎甿憤怨。宜思夏後卑室之意 〔九〕,太宗露臺之費〔十〕,慰此下民勞止之歌〔十一〕。”上欲止,侍中任芝、樂松等曰〔十二〕:“昔宣王囿五十里,民以爲大。文王百里,民以爲小〔十 三〕。今造二苑,與百姓共之,不妨於政,民蒙其澤。”上遂從之。

〔一〕 易比卦曰:“王用三驅,失前禽。”言三次田獵,必先以驅,故稱三驅。

〔二〕 見詩大雅靈臺。

〔三〕 見孟子梁惠王章句下,曰出夏諺。

〔四〕 見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借論文王,以明當與民同樂之意。

〔五〕 莊公三十一年公羊傳曰:“ 春,築臺於郎,何以書?譏。何譏爾?臨民之所漱浣也。”

〔六〕 李賢曰:“陽嘉元年起西苑。延熹二年造顯陽苑。洛陽宮殿名有平樂苑、上林苑。桓帝延熹元年置鴻德苑也。”

〔七〕 範書“時”作“節”。李賢曰:“春搜,夏苗,秋獮,冬狩也。”

〔八〕 楚靈王築章華之臺,“國民罷焉,財用盡焉,年穀敗焉,百官煩焉,舉國留之,數年乃成”。後有乾溪之亂,靈王死之。見國語楚語。

〔九〕 論語泰伯曰:“子曰:‘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

〔十〕 史記文帝紀曰:“嘗欲作露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產,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爲!’”

〔十一〕詩大雅民勞曰:“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

〔十二〕範書樂松作“中常侍”。通鑑考異曰:“松本鴻都文學,必非中常侍。袁紀雲‘侍中’,今從之。”

〔十三〕孟子梁惠王下曰:“齊宣王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猶以爲大,何也?’孟子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蕘者往來,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 民以爲小,不亦宜乎?臣聞郊關之內有囿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里爲阱於國中。民以爲大,不亦宜乎?’”可知松等所言文王乃周文王,而宣 王則是齊宣王也。而囿之裏數均異。齊宣之囿,通鑑作“五里”,誤甚。

閏月,司徒楊賜久病罷。

冬十月,太常陳耽爲司徒〔一〕。

〔一〕 範書作光和四年事,通鑑考異以爲袁紀誤。

十一月,立皇后何氏〔一〕。後,南陽〔宛〕(苑)人〔二〕。以良家子選入掖庭〔三〕,有寵,自貴人爲皇后。父真早卒,異母兄進爲河南尹,進弟苗越騎校尉。

〔一〕 範書作“十二月己巳”。

〔二〕 據範書改。

〔三〕 範書皇后紀作“家本屠者” 。惠棟曰:“續漢書:進父真死,以妹倚黃門得入掖庭。案何進傳蹇碩與趙忠書曰:‘中常侍郭勝,進同郡人也。太后及進之貴幸,勝有力焉。’然則幸由郭勝得入掖庭。”

十二月,車騎將軍曹節罷〔一〕。

〔一〕 “罷”當是“薨”之誤。範書作四年事。詳見前注。

四年(辛酉、一八一)

春,初置騄驥廄丞,領受郡國調馬,而豪右辜榷〔一〕,馬一匹至二百萬。

〔一〕 前書音義曰:“辜,障也;榷,專也。謂障餘人買賣而自取其利。”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庚子”。按是月癸亥朔,無庚子,範書誤。

司徒陳耽不堪其任罷。太常袁隗爲司徒〔一〕。

〔一〕 範書作光和五年事。

六月,追爵諡皇后父何真爲車騎將軍、舞陽宣懷侯。

秋七月,五色鳥見於新城,衆鳥隨之,民謂之鳳皇。

九月庚寅朔,日有蝕之。

冬十月,太尉許鬱〔坐〕辟召錯謬罷,太常楊賜爲太尉〔一〕。

〔一〕 範書本月作“太尉劉寬罷,衛尉許□爲太尉”。通鑑從範書。又“坐”字據通鑑考異引袁紀補。

車駕幸廣城。

是歲,於後宮與人爲列肆販賣,使相偷盜,爭着進賢冠。又於西園駕四驢,上躬自操轡,馳驅周旋,以爲歡樂。於是公卿貴戚轉相放效,至乘輜軿以爲騎 從,互相請奪,驢價與馬齊。本志曰:“行天者莫如龍,行地者莫如馬。詩曰:‘四牡騤騤,載是常服。’〔一〕驢乃服重致遠,野人之所用,非帝王君子之所宜驂 服。遲鈍之蓄,而今貴之,天意若曰:國且大亂,賢愚倒置,執政者皆如驢也。”

〔一〕 見詩小雅六月。

五年(壬戌、一八二)

春正月辛未,大赦天下。

二月,大疫。

三月,詔三公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貪污濁穢爲蠹害者。

夏,旱〔一〕。

〔一〕 範書靈帝紀“夏”下有“四月”兩字。

五月庚申,永樂宮署災。

秋七月,星孛於太微。

六年(癸亥、一八三)

春三月辛未,大赦天下。

夏,爵號皇后母爲舞陽君。

秋,金城河水溢出二十餘里。

中平元年(甲子、一八四)

春正月,鉅鹿人張角謀反。

初,角弟良,弟寶自稱大醫〔一〕,事善道〔二〕,疾病者輒跪拜首過 〔三〕,病者頗愈,轉相誑耀。十餘年間,弟子數十萬人,周遍天下,置三十六坊,各有所主。期三月五日起兵,同時俱發。角弟子濟陰人唐客上書告角〔四〕,天 子遣使者捕角。角等知事已露,因晨夜敕諸坊,促令起兵。

〔一〕 範書皇甫嵩傳作“角弟寶” ,“寶弟梁”。通鑑考異曰:“

司馬彪九州春秋雲:‘角弟梁,梁弟寶’,袁紀雲‘角弟良、寶’,今從範書。”按今本袁紀“寶”上皆有“弟”字,與通鑑考異所見本異。又 “大醫”,範書作“大賢良師”,注曰:良或作郎。

〔二〕 範書作“黃老道”。

〔三〕 胡三省曰:首過,“今道家所施符水,祖張道陵,蓋同此術也”。

〔四〕 範書皇甫嵩傳作“濟南唐周 ”。

二月,角等皆舉兵,往往屯聚數十百輩,大者萬餘人,小者六七千人。州郡倉卒失據,二千石長吏皆棄城遁走,京師振動。角黨皆着黃巾,故天下號曰“黃巾賊”。

初,司徒楊賜、衛尉劉寬、司空張濟、御史劉陶並陳角反謀,宜時捕討,以絕亂原。上不從。及角作亂,天子思陶言,封爲中陵侯。

陶字子奇,潁川潁陰人。沈勇有大謀,不修威儀,不拘小節。與人交,志好不同,雖富貴不顧也;所行齊趣,雖貧賤,必尊貴之。疾惡太甚,以此見憎。

闢司徒府,遷尚書侍中,以數直諫,爲權臣所惡,徙爲京兆尹。上素重陶才,徵爲諫議大夫。諸中官讒陶與張角通情,上遂疑之,收陶考黃門北寺。中官 諷考,楚毒極至。陶對使者曰:“朝廷前封臣云何?不恆其德,反用佞邪之譖,臣恨不與伊、周同儔,而與三人同輩〔一〕。今上殺忠謇之臣,下有憔悴之民,亦在 不久。然後悔於冤臣,將復何逮?”不食而死。

〔一〕 “三人”,即三仁也。論語微子曰:“殷有三仁焉,微子去之,箕子爲之奴,比干諫而死。”

三月戊申,河南尹何進爲大將軍,帥師次於都亭。自函谷、〔伊闕〕(關)、大谷、轘轅、盟津〔一〕,皆置都尉,備張角也。

〔一〕 “伊闕”據黃本補。範書靈帝紀作“置八關都尉官”。注曰:“八關謂函谷、廣城、伊闕、大谷、轘轅、旋門、小平津、孟津也。”袁紀 “八關”尚脫其三也。

於是考諸與角連反,宮省左右死者數千人。上內憂黃巾,問掖庭令呂強何以靜寇,對曰:“誅左右奸猾者。中常侍丁肅、徐演、李延、趙裕、郭耽〔一〕,朝廷五人,號爲忠清,誠可任用。赦黨人,簡選舉,何憂於賊!”上納其言。

〔一〕 按範書宦者傳,丁肅乃濟陰人。惠棟曰:“肅,濟陰句陽人,與太傅胡廣爲婚者。 ”徐演作“徐衍”,下邳人。李延作“汝陽李巡”。廿二史考異曰:“巡,即注爾雅者。”惠棟曰:“汝陽,經典序錄作‘汝南’。經籍志雲:中黃門李巡,注爾雅 三卷。又王愔文字志載:巡善書。”又趙裕作“北海趙佑”。與袁紀多異。

壬子,大赦黨人,皆除之。

強字漢盛,河南成皋人。忠貞奉公,不與佞幸同。是時權邪怙寵,政以賄成,郡國貢獻,皆先饋賂,然後得行,左右羣臣,好上私禮。強諫曰:“陛下物 出天下,然而所輸之府,輒有導行之財,皆出於民。今發十而貢一,費多而獻少,無爲使奸吏用巧,私門致富也。又阿媚之臣,好獻其私,客諂姑息,進入,其所奉 獻,皆御府所有,無爲使從諫之臣得自●黷也〔一〕。

舊選舉委任三府,尚書受奏御而已,各受試用,責以成功。功無可察,以事付尚書,尚書乃覆案虛實,行其罪罰。於是三公每有所選,參議掾屬,諮其行狀, 度其器能。然猶有溺職廢官,荒穢不治。今但任尚書,或有詔用,三公得免選舉之負,尚書又無考課之勤,陛下虛自勞苦,有廢亂之負,無所責也。”書奏,上以示 中常侍夏惲、趙忠。忠、惲曰:“此言是也。然強自負清潔,常怏怏有外心。”

〔一〕 ●,媟也。漢書枚乘傳曰“ 以故得媟黷貴辛”。注曰:“媟,狎也;黷,垢濁也。 ”此言狎習相慢,同流合污也。

及赦黨人,中官疾之,於是諸常侍人人求退。忠、惲共構會強雲:“與黨人謀,數讀霍光傳〔一〕。強兄弟所在,亦皆貪穢。”上聞強讀霍光傳,意不悅,使中黃門持兵召強。強聞上召,怒曰:“吾死,亂兵起矣。大丈夫欲書忠國史,無爲復對獄吏也。”遂自殺。

〔一〕 漢書霍光傳也。李賢曰:“ 言其欲謀廢立也。”

詔公卿百官出馬弩各有差。

中郎將盧植、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雋各持節徵黃巾。

護軍〔司馬〕(將軍)傅燮討賊形勢〔一〕,燮上書諫曰:“臣聞天下之禍,所由於外,皆興於內。是故虞舜升朝,先誅四凶,然後用十六相〔二〕。明 惡人不去,則善人無由進。張角起於趙、魏,黃巾亂於六州,此皆釁發蕭牆〔三〕,而禍延四海。臣受戎任,奉辭伐罪,始到潁川,戰無不克,黃巾雖遏,其釁由內 作耳。陛下仁德寬容,多所不忍,中官弄權,忠臣之憂逾深耳。何者?夫邪正之在國,猶冰炭不可同器而並存也。彼知正人之功顯,而危亡之兆見,皆將巧詞飾說, 共長虛僞。孝子疑於屢至,市虎惑於三人,陛下不詳察之,臣恐白起復賜死於杜郵〔四〕,而盡節效命之臣,無所陳其忠矣。唯陛下察虞舜四罪之舉,使讒佞受放殛 之罰,萬國知邪臣之爲誅。首忠正時,得竭其誠,則善人思進,姦凶不討而自滅矣。臣聞忠臣之事君,猶孝子之事父,〔子之事父〕,焉得不盡情以言〔五〕!使臣 伏鈇鉞之戮,陛下少用其言,國之福也。”書奏,中常侍趙忠見而怨焉。

〔一〕 據黃本改,範書亦作“司馬 ”。胡三省曰:“護軍司馬,官爲司馬,而使監護一軍。”又“討賊形勢”,語殊不類。

〔二〕 四凶,見前注。十六相者,指高陽氏之八才子:蒼舒、隤敳、檮戭、大臨、尨降、庭堅、仲容、叔達,亦稱八愷。又指高辛氏之八才子: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亦稱八元。見文公十八年左傳史克之語。

〔三〕 指張角遣人入京師,約中官爲內應之事。

〔四〕 事見史記白起列傳。

〔五〕 據黃本補。

夏四月,太尉楊賜以寇賊罷,太僕鄧盛爲太尉。司空張濟久病免,大司農張溫爲司空。

初賣官,自關內侯以下至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

皇甫嵩、朱雋連戰失利。遣騎都尉曹操將兵助嵩等。

五月乙卯,黃巾馬元義等於京都謀反,皆伏誅〔一〕。

〔一〕 範書皇甫嵩傳言馬元義死於唐周告密後不久,時尚未起義。又御覽卷六四五引續漢書曰:“張角別黨馬元義爲山陽所捕得,饋送京師,車裂於市。”諸載各有異,俟考。

皇甫嵩、朱雋擊黃巾波才於潁川,大破之,斬首數萬級。詔嵩行車騎將軍,封都鄉侯;雋,西鄉侯。於是傅燮功多應封,爲趙忠所譖。上識燮,不罪之,然不得封。

左中郎將盧植徵張角,不克,徵詣廷尉,減死罪一等。中郎將董卓代。

植既受命,累破黃巾,角等保廣宗,植圍塹修梯。垂當拔之,上遣小黃門左豐觀賊形勢。或勸植以賂送豐,植不從,豐言於上曰:“

廣宗賊易破耳,盧中郎固壘息軍,以待天誅。”上怒,植遂抵罪。

六月,中郎將張均上書曰:“張角所以能興兵作亂,萬民樂附之者,原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子兄弟、昏親賓客,典據州郡,辜榷財利,侵冤百姓。百姓之冤 無告訴,因起從角學道,謀議不軌,相聚爲賊。今悉斬十常侍,懸其頭於南郊,以謝天下,即兵自消,可一戰而克也。”上以章示十常侍,皆免冠頓首,乞自致雒陽 獄,家財助軍糧,子弟爲前鋒。上曰:“此則直狂子也,十常侍內有一人不善者耳!”天子使御史考諸爲角道者,御史奏均學黃巾道,收均死獄中。

秋八月,皇甫嵩擊黃巾卜已於東郡,大破之,斬首萬餘級。

中郎將董卓徵張角,不克,徵詣廷尉,減死罪一等。以皇甫嵩代之。

朱雋攻黃巾趙弘於南陽,自六月至八月不拔。有司奏徵雋,司空張溫議曰:“昔秦用白起,燕信樂毅,亦曠歷年載,乃能克敵。雋討潁川有效,引師南指,方略已設,臨軍易將,兵家所忌,可以少假日月,責其功效。”上從之,詔切責雋,雋懼誅,乃急擊弘,大破斬之。封雋上虞侯。

賊復以韓忠爲帥,衆號十萬,據宛拒雋。雋兵力不敵,然欲急攻,乃先結壘,起土山以臨之。因僞修攻具,耀兵於西南,雋身自披甲,將精卒乘其東北, 遂得入城。忠乞降,議郎蔡邕、司馬張超皆欲聽之〔一〕。雋曰:“兵有形同而勢異者。昔秦項之際,民無定主,故有賞以勸來者。今海內一統,惟黃巾造寇,降之 無可勸,罰之足以懲惡。今若受之,更開逆意,利則進戰,鈍則降服,縱敵長寇,非良計也。”因勒兵攻之,連戰不克。雋登土山望之,顧謂邕曰〔二〕:“

吾 知之矣,今外圍周固,內營逼急,忠故乞降。降又不受,所以死戰也。萬人同心猶不可當,況十萬人乎?其害多矣。不如徹圍解弛,勢當自出,出則意散,必易破 之。”即解圍入城,忠果自出。雋因自擊之,大破斬忠,乘勝逐北,斬首萬餘級。即拜雋爲車騎將軍〔三〕,封錢唐侯,徵入爲光祿大夫。

〔一〕 範書朱雋傳作“司馬張超及徐璆、秦頡皆欲聽之”,不及蔡邕。且邕傳亦不載此事,疑其有誤。

〔二〕 範書作“顧謂超曰”。

〔三〕 範書本傳作“右車騎將軍” 。

冬十月,皇甫嵩攻張角弟良於廣宗,大破之,斬首數萬級。角先病死,破棺戮屍。拜嵩爲車騎將軍〔一〕,封槐裏侯。

〔一〕 範書本傳作“左車騎將軍” 。

嵩既破黃巾,威振天下,故信都令漢陽閻忠說嵩曰:“夫難得而易失者,時也;時至而不旋踵者,機也。故聖人常順時而動,智者必見機而發。今將軍遭 難得之時,蹈之而不發,將何以權大名乎?”嵩曰:“何謂也?”忠曰:“天道無親〔一〕,百姓與能〔二〕,故有高人之功者,不受庸主之賞。今將軍受鈇鉞於暮 春,收成功於末秋,〔三〕兵動若神,謀不再計,攻堅易於折枯,摧敵甚於湯雪,旬月之間,神兵電埽,封〔屍〕(戶)刻石〔四〕,南面以報,威振本朝,聲馳海 外,是以羣雄回首,百姓企踵,雖有湯、武之舉,未有高將軍者也。身立高人之功,乃北面以事庸主,何以圖安也?”嵩曰:“夙夜在公,心不忘忠,何以不安?” 忠曰:“不然!昔韓信不忍一餐之遇,棄三分之利,拒蒯通之說,忽鼎峙之勢。利劍揣其喉,乃嘆息而悔何以見烹於女子也〔五〕。今主勢弱於劉項,將軍權重於淮 陰,指麾足以震風雨,叱吒足以興雷電。赫然奮發,因危抵頹,崇恩以綏前附,振武以臨後伏,徵冀方之士,勒七州之衆,羽檄先馳於前,大軍向振於後,蹈流漳 河,欽馬盟津,誅中官之罪,除羣怨之積。如此則攻無交兵,守無堅城,不招必影從,雖童兒可使奮空拳以致力,女子可使褰裳以用命,況厲熊羆之卒,因迅風之勢 哉!功業巳就,天下已順,乃請呼上帝,喻以大命,混齊六合,南面稱制,移神器於將興,推亡漢於已墜,實神機之至會,風發之良時。夫既朽不雕,衰世難佐。將 軍既欲委忠於難佐之朝,雕朽敗之木,猶逆阪走丸,必不可得也。乃今權宦羣居,同惡如市〔六〕上不自由,政出左右。庸主之下,難以久居,不賞之功,讒人側 目,如不早圖,後悔無及!”嵩懼曰:“黃巾小孽,非秦、項之敵也;新結易散,非我功策之能。民未忘主,而子欲逆求之,是虛造不冀之功,以速朝夕之禍。非移 祚之時也,孰與委忠本朝?雖有多讒,不過放廢,猶有令名,死且不朽。逆節之論,吾所不敢也。”忠知計不用,乃佯狂爲巫。

〔一〕 老子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二〕 易繫辭下曰:“人謀鬼謀,百姓與能。”言所謂聖人與衆謀以定得失,與神謀以定吉凶,則百姓親附,推戴其爲王。

〔三〕 冬十月破張梁,故曰“末秋 ”。

〔四〕 據範書皇甫嵩傳改。

〔五〕 蒯通勸韓信據齊地,“參分天下,鼎足而居”,以觀劉項成敗。韓信曰:“漢王遇我甚厚,載我以其車,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吾聞之乘人之車 者載人之忠,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豈可以鄉利倍義乎!”後呂后以詐謀縳信,特斬之,信曰:“吾悔不用蒯通之計,乃爲兒女子所詐,豈 非天哉!”事見史記淮陰侯列傳。

〔六〕 昭公十三年左傳曰:“韓宣子曰:‘同惡相求,如市賈焉。’”

十一月,嵩又進兵擊張寬於下曲陽,斬之。於是黃巾悉破,其餘州所誅,一郡數千人。

十二月,金城人邊章、韓約反〔一〕。

〔一〕 三國志馬超傳、範書皇甫嵩傳“韓約”皆作“韓遂”。按範書董卓傳注引獻帝春秋曰:“敘州義從宋建、王國等反,詐金城郡降,求見敘州大人故新 安令邊允、後事韓約。約不見,太守陳懿勸之使往,國等便劫質約等數十人。”又曰:“州購約、允各千戶侯。約、允被購,‘約’改爲‘遂’,‘允’ 改爲‘章’。”則“韓約”乃“

韓遂”本名,邊章原名邊允,而邊允既已從新名,則袁紀之韓約亦當作韓遂爲是。

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五

中〔平〕(和)二年〔一〕(乙丑、一八五)

〔一〕 據上卷改。

春二月丁卯,故太尉劉寬薨。贈車騎將軍,諡曰昭烈侯。

寬字文饒,弘農華陰人也。少好學,博通羣書。稍遷東海〔一〕、南陽太守,遇民如子,口無惡言,吏民有罪,以蒲鞭鞭之〔二〕,示恥辱而已。其善政 歸之於下,有不善輒自克責,庶民愛敬之。好與諸生論議,行縣使三老、學生自隨,到亭傳輒復講論,教化流行,不嚴而治。嘗有客遣奴酤酒,久而不還,及其還 也,客不堪之,罵詈曰:“畜產!”寬須臾遣人視之曰:“此人也,罵言畜產,恐其自殺。”夫人慾試寬一恚,伺當朝會,裝嚴已訖,使婢奉肉羹一盂,寬手未得 持,放羹衣上。婢急收羹,寬言:“徐,徐!羹爛汝手!”其寬裕如此,內外稱爲長者,上深悼之。

〔一〕 隸釋劉寬碑、範書均作“東海相”。

〔二〕 古者,鞭用生皮爲之,寬代之以蒲草。

袁宏曰:在溢則激,處平則恬,水之性也。急之則擾,緩之則靜,民之情也。故善治水者,引之使平,故無衝激之患。善治人者,雖不爲盜,終歸刻薄矣。以民心爲治者,下雖不時整,終歸敦厚矣。老子曰‘ 古之爲道者,不以明民,將以愚之。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也’〔一〕。

〔一〕 疑“古之”下脫“善”字。語見德經。

羌胡寇三輔,車騎將軍皇甫嵩徵之。

己酉,南宮雲臺災。庚戌,樂城門災〔一〕,延及北闕、嘉德殿、和歡殿。本志曰:“雲臺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圖書珍寶之所藏。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燃宮。’天戒若曰:‘刑濫賞淫,何以舊典爲!’故焚其祕府也。”

〔一〕 胡三省曰:“據續漢志,蓋樂成殿門也。‘城’當作‘成’。五行志作‘樂成門’ 。劉昭曰:‘南宮中門也。’”又按己酉、庚戌二日均在丁卯之前。或袁宏倒敘耳。

收天下田畝十〔錢〕(歲)〔一〕,以治宮室。州縣送材及石,貴戚〔因〕緣賤買入己〔二〕,官皆先經貴戚然後得中。宮室連年不成,天下騷擾,起爲盜賊。

〔一〕 據續漢書、範書靈帝紀改。

〔二〕 御覽卷九二引續漢書:“黃門常侍斷截州郡送林、文石,掌主史譴呼不中,退賣之,貴戚因緣賤買,十倍入官,其貴戚所入召者,然後得中。”範書改“送林文”作“送材木”,“石”作“召 ”。按袁紀之文,“林”作“材”是,“石”作“召” 非,而“文”乃“

及”之誤。按續漢書,袁紀脫“因 ”字,故補之。

司徒袁隗久病罷。

三月,廷尉崔烈爲司徒。

邊章、韓約寇三輔,中郎將董卓副皇甫嵩討之〔一〕。

〔一〕 範書皇甫嵩傳與袁紀同,而靈帝紀與通鑑均作“北宮伯玉等寇三輔”。按董卓傳,中元元年冬,“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關羣盜反叛,遂共立湟中義從 胡北宮伯玉、李文侯爲將軍,殺護羌校尉冷徵。伯玉等乃劫致金城人邊章、韓遂,使專任軍政。明年春,將數萬騎入寇三輔”。故諸記均不誤。

於是關隴擾攘,發役不供。司徒崔烈欲棄敘州,議郎傅燮進曰:“斬司徒,天下乃安!”有司奏燮廷辱大臣〔一〕。有詔問本意,對曰:“昔冒頓至逆 也,樊噲爲上將,雲:‘願得十萬衆,橫行匈奴中。”憤激奮勵,未失臣節也,不顧計之當與不當耳。季布猶廷斥曰:“噲可斬!”前朝是之〔二〕。今敘州天下之 衝要,國家之蕃衛也。堯舜時禹貢載之〔三〕,殷周之世列爲侯伯〔四〕。高祖平海內,使酈商別定隴右;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議者以爲斷匈奴之右臂。今牧御者 失理,使一州叛逆,天下騷動,陛下不安寢食。烈爲宰相,不念思所以緝之之策,乃欲棄一方萬里之〔土〕(士)〔五〕,臣竊惑之。左衽之虜得此地,爲患數世。 今以勁士堅甲利兵,奸雄因之爲亂,此社稷之深憂也。且無敘州則三輔危,三輔危則京都薄矣。若烈不知憂之,是極弊也;知而欲棄,是不忠也。二者擇而處之,烈 必有之。”遂從燮議,亦不罪烈。由是朝廷益重燮,每公卿缺議,輒歸燮。

〔一〕 “有司”,乃尚書郎楊贊。

〔二〕 冒頓爲書嫚呂后,廷議,噲作是言。時季布曰:“夫高帝將兵四十餘萬衆,困於平城,今噲柰何以十萬衆橫行匈奴中,面欺!且秦以事於胡,陳勝等起。於今創痍未瘳,噲又面腴,欲搖動天下。”事見史記季布傳。

〔三〕 尚書禹貢所言古雍州之地,即包括漢敘州也。

〔四〕 嬴姓於殷多貴顯,中潏即在西戎。周時非子居犬丘,邑之秦。秦襄公以兵送平王東遷,賜岐以西之地,封爲諸侯。事並見史記秦本紀。

〔五〕 據範書及通鑑改。

夏五月,太尉鄧盛久病罷。太僕張延爲太尉。

六月,以討張角功封中常侍張讓等十二人爲列侯。

秋七月,車騎將軍皇甫嵩徵邊章、韓約無功免〔一〕。

〔一〕 嵩前討張角,見中常侍趙忠舍宅逾制,奏沒入之。又中常侍張讓私求錢五千萬,嵩不與。故二人誣奏之,遂徵還,收左將軍印綬,削戶六千。

八月,司空張溫爲車騎將軍討章、約。

九月,特進臨晉侯楊賜爲司空。

冬十月,司空楊賜薨。策曰:“司空臨晉侯賜,華嶽所挺,九德純備〔一〕,三葉宰相〔二〕,輔國以忠。昔朕初載,受道帷幄,遂階成勳,以陟大猷。 師範之功,既昭於內;弼亮之勤,亦着於外。雖受茅土,未答厥勳,哲人既歿,將誰諮度?朕甚悼焉!今使左中郎將郭儀持節追贈特進司空驃騎將軍印綬〔三〕,諡 曰文烈侯。”

〔一〕 書皋陶謨曰:“寬而慄,柔而立,愿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彊而義。”此所謂九德。

〔二〕 楊震、楊秉、楊賜三世三公。

〔三〕 範書作“追位特進,贈司空驃騎將軍印綬”,是。

賜字子獻〔一〕,篤志於學,閒居教授,不應州郡之命。闢梁冀府,非其好也,因謝病去。舉高第,稍遷越騎校尉、光祿大夫。靈帝初,與劉寬、張濟侍 講於華德殿〔二〕。初,張角等誑耀百姓,天下惑之,襁負至者數十萬人。賜時居司徒。謂劉陶曰:“聞張角等黨輩熾盛,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討,恐驚動醜 類,遂成反亂。今欲切敕刺史、二千石,採別流民,鹹遣護送各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乃誅其渠帥,可不勞衆而定。何如?”陶曰:“此孫子所謂‘不戰而屈人 之兵’ 〔三〕,廟勝之術也〔四〕。”賜遂上書言之。會賜去位,事留中。后帝徙南宮,閱故事,得賜所上奏及講時注籍,乃感悟,遂下詔曰:“大司〔徒〕(馬)楊賜 〔五〕,敦德允元,忠愛恭懿,親以尚書侍講〔六〕。累評張角始謀,禍亹未彰,賜陳便宜,欲緩誅夷,令德既光,嘉謀怛然。詩不云乎:‘無德不報,無言不 讎。’ 故褒城君孔霸,故太尉黃瓊侍講先帝,並宜受茅土之封。”賜上言曰:“臣前與故太尉劉寬、司徒張濟並被侍講,俱受三事;張角謀亂,又共陳便宜,而獨蒙師傅之 澤,茅土之祚,而寬、濟不蒙雲雨之潤。乞減賜戶,以封寬、濟。”上雖不聽,嘉其至誠,乃封寬爲遂鄉侯、濟子根爲蔡陽侯。賜子彪忠厚有孝行,復纂其家業。

〔一〕 按東觀記、範書均作“字伯獻”,謝承書作“伯欽”,三載互異,未知孰是。

〔二〕 範書楊賜傳作“華光殿”。注引洛陽宮殿名曰:“華光殿在崇光殿北。”

〔三〕 見孫子兵法謀攻篇。

〔四〕 孫子兵法計篇曰:“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其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李筌曰:“夫戰者,決勝廟堂,然後與人爭利。”

〔五〕 前此賜任司徒,作“司馬” ,系傳刻之誤,故正之。

〔六〕 建寧初,常當受學,詔三公舉通尚書桓君章句。三公以楊震曾受歐陽尚書於桓鬱,後世傳其學,故舉震孫賜,入侍講禁中。

光祿勳許相爲司空〔一〕。

〔一〕 範書作“光祿大夫”。

十一月,張溫、董卓擊章、約,破之,約走金城。

是歲於後園造黃金堂,以爲私藏,閉司農金錢繒帛,積之於中。又還河間置田業,起第觀。上本侯家,居貧。即位常曰:“桓帝不能作家,曾無私錢。” 故爲私藏,復寄小黃門、常侍家錢至數千萬。由是中官專朝,奢僭無度,各起第宅,擬製宮室。上嘗登永安(樂)候臺〔一〕,黃門、常侍惡其登高,望見居處樓 殿,乃使左右諫曰:“

天子不當登高,登高則百姓虛。”自是之後,遂不敢復登臺榭。

〔一〕 據續漢書、範書刪“樂”字,逕改“侯”作“候”。

三年(丙寅、一八六)

春二月,太尉張延久病罷。

庚戌,大赦天下。

三月,車騎將軍張溫爲太尉〔一〕。

〔一〕 時溫駐車於長安,督討邊章、韓遂及先零羌。帝遣使就拜,三公在外自溫始。

夏五月壬辰晦,日有蝕之。詔公卿舉直言。

四年(丁卯、一八七)

春正月己卯,大赦天下。

二月,滎陽盜賊起。

三月,河南尹何苗擊破之。以苗爲車騎將軍,封濟陽侯。

夏,狄道人王國反。自黃巾之後,盜賊羣起,殺刺史、二千石者,往往而是。

夏四月,太尉張溫以寇賊未平罷。司徒崔烈爲太尉。

五月,司空許相爲司徒,光祿勳丁宮爲司空。

秋九月,大長秋趙忠爲車騎將軍。執金吾甄舉爲太僕,因謂忠曰:“傅南容有古人之節,前在軍有功不封,天下失望。今將軍當其任,宜進賢理枉,以副 衆望。”忠納其言,遣弟延齎書致殷勤曰:“南容少答我常侍,萬戶侯不足得也。”燮正色拒之曰:“遇與不遇,命也;有功不論,時也。傅燮豈無功而求私賞 哉!”遂不答其書。忠愈恨燮,然憚其高明,不敢害,出爲漢陽太守〔一〕。

〔一〕 範書系此事於中平三年,通鑑從範書。

冬十月,零陵盜賊寇長沙〔一〕,太守孫堅討破之。封堅烏程侯。

〔一〕 範書桓帝紀作“零陵人觀鵠 ”,所攻乃桂陽。三國志吳志孫堅傳作“長沙區星”。通鑑從吳志。盧弼以吳志下文有“周朝、郭石亦帥徒衆起於零、桂,與星相應”句,故曰區星“非長沙之賊 也,考異似誤以區星即觀鵠也”。按弼言區星非長沙人是,蓋其起於零陵,轉攻三郡之間,堅任長沙太守,而越境尋討,致三郡肅然可證。觀鵠恐系區星所遣別攻長 沙者。

十一月,太尉崔烈久病罷,大司農曹嵩爲太尉。

是歲漁陽人張純反。

初,發幽州烏桓以討敘州。故中山相張純請將之〔一〕,不聽,使涿令公孫瓚。純忿不得將,因說故太山太守張舉曰:“烏桓數被徵發,死亡略盡,今不 堪命,皆願作亂。國家作事如此,漢祚衰亡之徵,天下反覆,率監子故。若英雄起,則莫能御。吾今欲率烏桓奉子爲君,何如?”舉曰:“漢祚終訖,故當有代之 者,吾安可以若是!”純曰:“王者網漏鹿走,則智多者得之,子勿憂也。”遂共率烏桓作亂,故人喜悅歸純,日十餘萬〔二〕。

〔一〕 範書劉虞傳與袁紀同。而南匈奴傳、烏桓傳皆作“前中山太守”。按靈帝紀熹平二年三月,中山王暢薨,無子國除。然據光武十王傳,暢薨,子節王 稚嗣,無子國除。則暢之後尚有節王在,其在位年數雖不詳,但節爲上諡,在位必不甚短。熹平二年至中平四年,不過十餘載,純又系故相,則當以袁紀爲是。通鑑 亦作“故中山相”。

〔二〕 範書劉虞傳作“衆至十餘萬 ”,袁紀必有脫誤。

五年(戊辰、一八八)

春正月丁酉,大赦天下。太尉曹嵩罷〔一〕。

〔一〕 範書作“夏四月”。

二月,有星孛於紫宮。

三月,少府樊陵爲太尉〔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五月,永樂少府樊陵爲太尉”。

夏五月,敘州刺史耿鄙擊王國,敗績〔一〕。

〔一〕 範書系此事於四年。

初,鄙合六郡兵,將欲討國。漢陽太守傅燮諫之曰:“使君統政日淺,民未知化。孔子曰:‘不教民戰,是謂棄之。’〔一〕今率不教之民,越大隴之 危,賊聞大軍將至,必萬人同心,其鋒難當也。萬一內變,悔何及也。不若息軍養德,明賞罰以教民戰。賊得寬容,必謂我怯,羣惡爭勢,其離可必。然後率已教之 民,討離□之賊,其功可立。今不爲萬全之福,而就危敗之禍,不爲使君取也。”鄙不從。臨陣,前鋒果敗,鄙爲別駕所害。

〔一〕 出論語子路。

國遂圍漢陽太守傅燮。時北〔地〕胡騎數千在城外〔一〕,皆叩頭流涕,欲令燮棄郡歸鄉里。燮子幹進曰:“國家昏亂,賢人斥逐,大人以正不容於朝。 今天下以叛,兵不足守,鄉里羌胡被大人恩者,欲令棄郡而歸。願大人計之,徐歸鄉里,率賢士大夫子弟而輔之。 ”言未終,燮嘆曰:“汝知吾必死邪!蓋聖達節。次守節〔二〕。且殷紂之暴,伯夷不食周粟而死,仲尼以爲賢〔三〕。今朝廷不甚殷紂,吾德不及伯夷,吾行何之 乎?”王國使故酒泉太守黃衍說燮曰:“天下事已可知矣。先起者,上有霸王之業,下成伊呂之勳。天下非復漢有,府君寧有意爲吾屬師乎?”燮按劍叱之曰:“若 非國家剖符之臣邪!求利焉逃其難。且諸侯死社稷者,正也。”遂麾左右出戰,臨陣而死。上甚悼惜之,策諡曰壯節侯〔四〕。

〔一〕 據範書補。

〔二〕 成公十五年左傳曰:諸侯欲立曹公子子臧。子臧辭曰:“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爲君非吾節也。雖不能聖,敢失守乎! ”遂逃奔宋。子臧,乃公子欣時之字。李賢、胡三省注均作“曹公子臧”,誤。

〔三〕 論語述而曰:子貢入曰:“ 伯夷、叔齊何人也:”子曰:“古之賢人也。”

〔四〕 周壽昌曰:“案燮未封侯,豈死後贈爵邪!”

燮字南容,北地靈州人。身長八尺,嚴恪有志操,威容,性剛直履正,不爲權貴改節。

六月丙寅,風大起折木。太尉樊陵策罷。射聲校尉馬日磾爲太尉〔一〕。

〔一〕 範書靈帝紀以馬日磾爲太尉事繫於秋七月。

秋八月,置西園三軍及典軍、助軍。以小黃門蹇碩爲上軍校尉,虎賁中郎將袁紹爲中軍校尉,屯騎校尉鮑〔鴻〕(洪)爲下軍校尉,〔一〕議郎曹操爲典軍校尉〔二〕。初黃巾起,上留心戎事,碩壯健,有武略,故親任之,使爲元師,典護諸將,大將軍已下皆令屬焉。

〔一〕 據袁紀卷二十七之文及範書靈帝紀注引山陽公載記改。

〔二〕 範書靈帝紀尚有“趙融爲助軍左校尉,馮芳爲助軍右校尉,諫議大夫夏牟爲左校尉,淳于瓊爲右校尉”,袁紀前文既已言“助軍”,此當敘及所任,恐脫。

九月,司徒許相策免,司空丁宮爲司徒,光祿勳劉弘爲司空,特進董〔重〕(卓)爲驃騎將軍〔一〕。

〔一〕 據範書、續漢書改。

己未〔一〕,詔曰:頃選舉失所,多非其人,儒法雜揉,學道寢微。處士荀爽、陳紀、鄭玄、韓融、〔張〕(李)楷〔二〕,耽道樂古,志行高潔,清貧隱約,爲衆所歸。其以爽等各補博士。”皆不至。

〔一〕 九月庚辰朔,無己未。疑有誤。

〔二〕 據範書改。

融字元長,潁川人。博學不爲章句,皆究通其義,屢徵聘,皆不起。晚乃拜河南尹,歷鴻臚、太僕卿。年七十餘,弟兄同居,閨庭怡怡,至於沒齒也。

楷字公超,河南人。以至孝稱。棲遲山澤,學無不貫,徵聘皆不就。除平陵令〔一〕,視事三日,復棄官隱居,學者隨之,所在成市。華陰南土,遂有公超市。頻煩策命,就拜光祿大夫,固疾不起。乃命河南弘農致玄纁束帛,欲必致之,楷終不屈。

〔一〕 範書作“長陵令”。

袁宏曰:布衣韋帶,白首不仕者有矣。結髮纓冠,老而不退者有矣。此二途者,古今之所同也。久而安之,故無中立之地焉。語曰:“山林之士,往 而不能反;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往而不反,則能執意;入而不出,失之遠矣。古之爲士,將以兼政,可則進,不可則止。量分受官,分極則身退矣。故於仕與 不仕之聞,有止足焉,不仕則枯槁矣,遂仕則負累矣。若仕能止者,在於可否之間,不同心乎?

是時大將軍何進多闢海內名士,以爲己佐。鄭玄稱疾不到,州郡迫脅,不得已玄幅巾詣進,進設几杖之禮,一宿而退,莫知其所。

初,申屠蟠隱於梁、碭之間,免於黨人之禍,亦爲進所闢,逾年不至。進恨之,欲脅以威刑,使同郡黃忠與蟠書曰:“大將軍幕府初開,徵辟海內,並延 英俊,雖有高名盛德,不獲異遇。至如先生,特加殊禮,優而不名,設几杖之坐,引領東望,日夜以冀。彌秋歷冬,經邁二載,深拒以疾,無惠然之顧。重令奚中郎 曉暢殷勤〔一〕,至於再三,而先生抗志彌高,所執益固。將軍於是憮然失望,而有媿色,自以德薄,深用咎悔。僕竊論之,先生高則有餘,智則不足。當今西戎作 亂,師旅在外,軍國異容,動有刑憲。今潁川荀爽輿病在道,北〔海〕(郡)鄭玄北面受署〔二〕。彼豈樂羈牽者哉?知時不可佚豫也。且昔人之隱,雖遭其時,猶 放聲絕跡〔三〕,巢棲茹薇〔四〕。其不遇也,則裸身大笑,被髮狂歌〔五〕。今先生處平壤,遊人間,吟典籍,襲衣裳,行與昔人謬,而欲蹈其跡,擬其事,不亦 難乎?〔六〕僕願先生優遊俯仰,貴處可否之間,孔子可師〔七〕,何必首陽。備託臭味〔八〕,庶同休慼,是以假飛書以喻左右。”蟠不答其書,亦無懼色。

〔一〕 爰延,陳留外黃人,與蟠同鄉裏。此恐是其子驥,謝承書作“爰興字驥”。

〔二〕 據範書改。

〔三〕 李賢曰:“放,棄也。”

〔四〕 李賢曰:“巢棲,謂巢父也。”

〔五〕 李賢引楚辭曰:“桑扈裸行。”又論語微子曰:“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曰:‘鳳兮鳳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巳而巳而,今之從政者殆而!’”言世亂已甚,可追自止,當隱居以避亂。

〔六〕 惠棟曰:“藎思雲:處平壤,異於巢棲茹薇者也。遊人間,異於放聲滅跡者也。吟典籍,異於大笑狂歌者也。襲衣服,異於裸身被髮者也。故云‘事異昔人,而欲遠蹈其跡’也。”

〔七〕 論語微子載孔子使子路語隱者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黃忠欲蟠應仕,故曰 “孔子可師”。

〔八〕 襄公八年左傳載季武子答範宣子曰:“今譬於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歡以承命,何時之有?”楊伯峻曰:“臭味,氣味也。意謂魯君對於晉君,晉君爲花與果實,魯君只是其臭味,既以尊晉,又喻兩國情同一體。”此乃尊重對方,又喻手足情深的自謙之辭。

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同縣大女侯玉爲父報讎〔一〕,殺夫之從母兄,姑怒,執玉送吏。時縣令梁配將斷其獄。蟠年十五,自精舍詣縣奏記曰:“伏聞 大女侯玉爲父報讎,獄鞠以法,不勝感悼〔之〕(巳)情〔二〕,敢陳所聞。昔太原周黨感春秋之義,辭師復讎,當時論者,猶高其節〔三〕。況玉女弱,內無同生 之謀,外無交遊之助,直推父子之情,手刃莫大之讎。當時聞之,人無勇怯,莫不張膽增氣,輕身重義,攘臂高談,稱羨其美。今聞玉幽執牢檻,罪名已定,皆心低 意阻,惆悵悲嘆。蟠以玉之節義,歷代未有,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若其在昔,尚當旌閭表墓,以顯後嗣,況事在清聽,不加以義。”於是縣令具以狀聞, 得減死一等。

〔一〕 範書及續漢書“侯玉”均作 “緱玉”。

〔二〕 據文意改。

〔三〕 周黨之事,詳見範書本傳。按春秋公羊傳言復讎之義有三:莊公四年曰:“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莊公九年曰:“曷爲伐 敗?復讎也。”注曰:“復讎以死敗爲榮。”又定公四年曰:“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父受誅,子復讎,推刃之道也。復讎不除害,朋友相衛,而不相迿,古之道 也。”先秦、秦漢之時,復讎之風極盛,東漢尤甚。全國十三州,上至天子,下至婦孺,皆勉力而爲之,至於滅戶殄業,而終不悔。究其根源有三,一則距遠古較 近,血親復讎之遺風尚存。二則漢世標榜以孝道治天下,以春秋斷刑治獄,爲復讎提供了合法的依據。道德規範與法律的一致性,是復讎盛行的決定性因素。三則是 階級鬥爭以及統治階級內部鬥爭的反映。呂母就是先以爲子復讎起事,而終釀成農民起義之勢的。而門生故吏爲舉將座師復讎,爲朋友復讎,也給復讎抹上了強烈的 政治色彩。復讎一事,是秦漢風俗中不容忽視的一個重要因素。

蟠學無常師,博覽無不通。初在太學,濟陰王子居病困,臨卒託蟠致喪。蟠即自負其屍,遂致濟陰。道遇司隸從事,嘉蟠志義,愍其負重,爲封過所傳 〔一〕。蟠不受,投地而去。舉有司,公車徵,諸所聘禮皆不受。董卓初征天下賢雋,皆起家登宰相。蟠得徵書,時人皆勸之行,蟠笑而不答。居無何,而王室大 亂。蟠年七十餘,以壽終。

〔一〕 李賢曰:“傳,謂符牒,使人護送之。”按釋名曰:“至關津以示之也。”即通行證也。過所亦過關文書,同傳。然此乃敕所過諸驛站,助蟠以車馬,免其負重也。

十月甲子,上觀耀兵於平樂觀。

先是望氣者以爲京師當有大兵,流血兩宮。或說何進曰〔一〕:“太公六韜〔二〕,有天子將兵事,以示四方〔三〕。”進以爲然,乃言於上,大發兵,講武於平樂觀下。天子親擐甲冑,臨軍三匝,既罷,以兵屬大將軍進。

〔一〕 說者,大將軍司馬許敘、假司馬伍宕。

〔二〕 六韜,乃文韜、武韜、龍韜、虎韜、豹韜、犬韜是也。

〔三〕 意林引太公六韜曰:“武王問太公曰:‘吾欲令三軍親其將如父母,攻城則爭先,野戰則先赴,聞金聲而怒,聞鼓聲而喜,可乎?’”此乃龍韜勵軍篇之文也。

初,漢陽太守蓋勳,着績西州,知耿鄙之必敗也,自免歸家。於是徵爲武都太守,詔大將軍何進、上軍校尉蹇碩爲勳祖道〔一〕,京師榮之。

〔一〕 顏師古曰:“祖者,送行之祭,因設宴飲焉。”

未至武都,徵爲討虜校尉。上問勳曰:“天下何以反?”勳對曰:“倖臣子弟,擾之使然。”時碩子弟尤甚,天子顧而問碩,碩不能對。帝又謂勳曰: “吾以陳師於平樂觀,多出中藏以餌戰士,何如?”勳曰:“ 臣聞昔者,先王耀德而不觀兵〔一〕。今寇在遠,而設陣於近,不足以昭果毅,祗足以黷威武耳。”帝曰:“ 善!恨見卿晚,羣臣初無是言也。”勳與劉虞、袁紹等並典禁軍,勳謂虞、紹曰:“

吾見上,上甚聰明,但壅於左右耳。勇力誅嬖倖,然後徵拔英俊,以興漢室,功遂身退,豈不快邪?”虞、紹亦有宿謀,因共相結。未發,而司隸校尉張溫舉勳爲京兆尹。帝方倚勳,欲親近之,而碩等心憚〔之〕〔二〕並勸帝從溫議,遂拜京兆尹。

〔一〕 見國語周語,乃祭公謀父諫穆王之語。韋昭曰:“耀,明也。觀,示也。明德,尚道化也。不示兵者,有大罪惡然後致誅,不以小小示威武也。”

〔二〕 據文意補。

小黃門高望,皇子辯之愛臣也〔一〕,因碩屬望子於勳,欲以爲孝廉,勳不肯。或謂勳曰:“皇子,副主也;望,其保也;碩,帝之寵臣也。三怨成府〔二〕,豈可救也?”勳曰:“選賢所以報國也,非賢不舉,雖死可悔乎?”

〔一〕 原誤作“皇子愛之辯臣也” ,今正之。

〔二〕 國語魯語曰:“子叔聲伯曰:‘苦成氏有三亡:少德而多寵,位下而欲上政,無大功而欲大祿,皆怨府也。其君驕而多私,勝敵而歸,必立新家;不因民不能去舊,因民,非多怨民無所始。爲怨三府,可謂多矣。’”

是時王國衆十餘萬,三輔震動,勳自請發兵萬人,分屯三輔〔一〕。每有密事,帝〔手〕(呼)詔問勳〔二〕。勳雖身在外,甚見信重,乃着琴詩十二章奏之,帝善焉,數加賞賜。

〔一〕 續漢書:“因表用處士扶風士孫瑞爲鷹鷂都尉,桂陽魏傑爲破敵都尉,京兆杜楷爲威虜都尉,弘農楊儒爲鳥擊都尉,長陵第五雋爲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領屬勳。”

〔二〕 據範書及續漢書改。

十二月,左將軍皇甫嵩、前將軍董卓屯右扶風,討王國。

六年(己巳、一八九)

春正月,王國攻陳倉,董卓將救之,謂皇甫嵩曰: “智者不後時,勇者不留決。速救則城全,不救則城滅復何疑哉!”嵩曰:“不然,善用兵者全軍爲上,破軍次之,百戰百勝,不如不戰而屈人之兵也〔一〕。上兵 伐謀〔二〕,故見可而進,知難而退,故速戰爲下。是以先爲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我,可勝在彼,彼守不足,我攻有餘;有餘者在於九天之上,不足者 陷於九地之下〔三〕。陳倉雖小,城守備固,非九地之陷也。國兵雖攻我所不〔救〕(拔)〔四〕,非九天之勢也。夫勢非九天,攻者受害,陷非九地,守者不拔。 國今已陷受害之地,而陳倉保不拔之城,我可不煩兵而取全勝之功,〔五〕將何救乎?”不從。國圍陳倉八十餘日,城中堅守,竟不能拔,賊衆疲敝,果自解去。嵩 欲進兵擊之,卓曰:“不可!兵法窮寇勿迫,歸衆勿追〔六〕。今我追國,是追歸衆,迫窮寇也。困獸猶鬥,〔七〕蜂蠆有毒〔八〕,況大衆乎?”嵩曰:“不然! 前吾不擊,避其銳也。今而擊之,待其衰也。所擊疲墮,非歸衆也。國衆且走,莫有鬥志,以整擊亂,非窮寇也。”使卓爲殿,嵩自與國戰,大破斬之。由是卓恨 嵩,陰與嵩有隙。

〔一〕 見孫子兵法謀攻篇。

〔二〕 亦見孫子兵法謀攻篇。張預曰:“敵始發謀,我從而攻之,彼必喪計而屈服,若晏子之沮範昭是也。或曰伐謀者,陰謀以伐人也。言以奇策祕算取勝於不戰,兵之上也。”

〔三〕 見孫子兵法形篇,文字稍有變更。

〔四〕 據範書皇甫嵩傳改,此乃涉下文之“不拔”而誤。

〔五〕 尉繚子曰:“若祕於地,若邃於天是也。守則固,是自保也;攻則取,是全勝也。 ”

〔六〕 李賢曰:“司馬兵法之言。 ”按不見於今本司馬法。而孫子兵法軍爭篇作“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七〕 見宣公十二年左傳。楊伯峻曰:“荀子哀公雲‘獸窮則攫’,韓詩外傳雲‘獸窮則齧’,淮南子齊俗訓雲‘獸窮則觸’,數語俱與此義相近。”

〔八〕 出僖公二十二年左傳,乃臧文仲之語。螽,蜂也;蠆,蠍也。言其雖小而有毒,不可因其小而輕視之。

徵卓爲少府,卓不肯就,上書,輒行前將軍事。既而以卓爲幷州牧,以兵屬皇甫嵩,卓又上書,請將兵之官。嵩從子邐諫嵩曰〔一〕:“本朝失政,能安 危定傾者,惟大人與卓耳。今怨隙已結,二人不俱存。先人之言,兵家所重,卓被詔當放兵,而諷將士上書自請,此逆命也。彼度京師正亂,故敢躊躇,此懷奸也。 二者刑所不赦。卓兇虐無親,將士不附,公爲元帥,杖國威以討之,上顯忠義,下除奸兇,此桓文之舉也。”嵩曰:“專命亦罪也,不如顯奏,使朝廷裁之。”天子 以責讓,卓不受詔,選五千騎將自河津渡。

〔一〕 範書皇甫嵩傳“邐”作“酈 ”。

上軍校尉蹇碩惡大將軍進兵強,欲進在外,因而間之,乃與常侍通謀,說上使進徵邊章、韓約。帝從之,賜進戎車百乘,虎賁斧鉞。進亦知其謀,請中軍校尉袁紹東發徐、兗兵以稽其行。

三月己丑,光祿劉虞爲司馬領幽州牧,擊張純。虞使公孫瓚擊純,大戰破之。純客王政斬純首降。封虞爲襄賁侯,瓚爲都亭侯,並鎮北邊〔一〕。

〔一〕 範書劉虞傳作“靈帝遣使者就拜太尉,封容丘侯”。又曰:“及董卓秉政,遣使者授虞大司馬,進封襄賁侯。”通鑑取範書而棄袁紀。然三國志公孫 瓚傳曰:“虞以功即拜太尉,封襄賁侯。會董卓至洛陽,遷虞大司馬。”則袁紀所述,事出有據。又袁紀所言“司馬”,乃大將軍屬官,百官志曰:“司馬主兵,如 太尉。”非言其拜大司馬也。

夏四月,太尉馬日磾罷。

丙午朔,日有蝕之。

丙辰,帝崩於嘉德殿。

時蹇碩在省中,欲誅大將軍何進,使人迎進欲與計事。進即駕往,司馬潘隱出迎進,因而逆之〔一〕。進馳去,屯百郡邸〔二〕,稱疾不入。

〔一〕 疑“因”系“目”之誤。鈕永建以“逆”系“告”之誤,非。範書作“迎而目之” 。又潘隱所任乃軍司馬,比千石。

〔二〕 胡三省曰:“天下郡國百餘,皆置邸京師。謂之百郡邸者,百郡總爲一邸也。”

戊午,皇子辯即帝位,太后臨朝,大赦天下。封皇弟協爲勃海王。

初,帝數失皇子,何太后生皇子辯,養於史道人家〔一〕,故號爲“史侯”。王貴人生皇子協,養於董太后宮,號爲“董侯”。初,大臣請立太子,辯輕 佻無威儀,不可以爲宗廟主,然何後有寵,大將軍進權重,故久而不決。帝將崩,屬協於上軍校尉蹇碩。協疏幼,少在喪,哀感百官,見者爲之感慟。

〔一〕 史道人者,史子眇也,乃道術之士,後欲依其術善護皇子。

壬戌,詔曰:“朕以眇身,君主海內,夙夜憂懼,靡知所濟。夫天地人道,其用在三,必須輔佐,以昭其功。後將軍袁隗德量寬重,奕世忠恪〔一〕。今以隗爲太傅錄尚書事。朕且諒闇,委成羣后,各率其職,稱朕意焉。”

〔一〕 “恪”原誤作“格”,據南監本、黃本逕改。

上軍校尉蹇碩以帝輕佻不德,二舅好脩虛名,無股肱之才,懼不能安社稷也,欲誅進等,立勃海王。與常侍趙忠、宋典書曰:“大將軍兄弟秉國威權,欲 與天下黨人共誅內官,以碩有兵,尚且沈吟,觀其旨趣,必先誅碩,次及諸君。今欲除私讎,以輔公家。”是時上新崩,大行在前殿,左右悲哀,念在送終,碩雖 用,有謀策,其事未可知也。忠、典以碩書告大將軍進,進誘諸常侍共誅碩。或曰:“碩,先帝所置,所嘗倚仗,不可誅。”中常侍郭脈與進同郡〔一〕,素養育進 子弟,遇之曰:“進,我所成就,豈有異乎?可卒聽之。”

〔一〕 範書何進傳作“郭勝”。通鑑考異引九州春秋作“郎勝”。

庚午,上軍校尉蹇碩下獄誅,兵皆屬進。

中軍校尉袁紹說進曰:“黃門常侍秉權日久,永樂太后與之通謀,禍將至矣。將軍宜立大計,爲天下除患。”於是進、紹共圖中官。進厚遇紹及虎賁中郎將術,因以招引天下奇士陳紀、荀攸、何顒等,〔一〕與同腹心。

〔一〕 範書標點本校勘記據陳景雲說,改何進傳之“龐紀”爲“逄紀”。袁紀作“陳紀” ,亦誤。

初,驃騎將軍董重與大將軍何進權勢相害,中官協重,以爲黨助。永樂亦欲與政事,何後不聽,永樂後怒曰:“汝怙大將軍邪?敕驃騎斷大將軍頭如反手 耳! ”何後聞之,以告進。五月,進與三公奏:“故事,蕃後不同居京師,請永樂宮還故國。”於是驃騎將軍董重下獄死〔一〕。永樂後怖,暴崩,衆以爲何後殺之。

〔一〕 範書皇后紀作“重免官,自殺”。

紹復說進曰:“前竇氏之敗,但坐語言漏泄,以五營兵士故也。五營皆畏中官,而竇〔氏〕(後)反用之〔一〕,皆叛走,自取破滅。今將軍既有元舅之 尊,二府並領勁兵,部曲將吏皆英俊之士,樂盡死力,事在掌握,天贊之時也。功着名顯,重之後世,雖周之申伯,何足道哉!”進言之於太后,太后曰:“中官領 禁兵,自漢家故事,不可廢也。且先帝新棄天下,我奈何楚楚與士人共對乎?”進承太后意,但欲誅其放縱者。紹以中官近至尊,今不廢滅,後益大患。

〔一〕 據陳璞校記改。

初進寒賤,依諸中官得貴幸,內嘗感之,而外好大名,復欲從紹等計,久不能決。太后母舞陽君及弟車騎將軍苗謂進曰:“始從南陽來,依內宮以致富貴 〔一〕。國家亦不容易,深思之。覆水不可收,悔常在後〔二〕。”〔苗〕(進)入〔三〕,復言於太后曰:“大將軍專欲誅左右,以擅朝權。”太后疑焉。紹聞之 懼,復說進曰:“形勢已露,將軍何不早決?事久變生,復爲竇氏矣。”於是進以紹爲司隸校尉,王允爲河南尹,乃召武猛都尉丁原、幷州刺史董卓將兵向京師,以 脅太后,尚書廬植以爲:“誅中官,不足外徵兵,且董卓兇悍,而有精兵,必不可制。”進不從。

〔一〕 疑“內宮”系“內官”或“ 中官”之誤。

〔二〕 惠棟曰:“範書光武紀:馬武雲‘反水不收,後悔無及’。胡注:水覆於地,不可復收,言事發則不可收拾。”

〔三〕 據文意改。

原將數千人寇河內,燒宮府及居人,以誅中官爲言。太后猶未寤。

六月辛酉,葬孝靈皇帝於文陵。

秋七月,徙勃海王協爲陳留王。

董卓到澠池,上書曰:“中常侍張讓等竊幸乘寵,汩亂海內。昔趙鞅興晉陽之甲,以逐君側之惡〔一〕,乃鳴鐘鼓以如洛陽〔二〕。”進謂諸黃門曰:“天下洶洶,正患諸君耳。今董卓欲至,諸君何不各就國?” 於是黃門各就里舍。

〔一〕 定公十三年公羊傳曰:“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爲者也?君側之惡人也。此逐君側之惡人,曷爲以叛言之?無君命也。”

〔二〕 疑“乃”字上脫“今臣”二字。

是時進謀頗泄,諸黃門皆懼而思變。張讓子婦,太后之娣也。讓叩頭向子婦曰:“老臣得罪,當與新婦俱歸私門。惟受恩累世,今當離宮殿,情懷戀戀。願復一入直〔一〕,得暫奉望太后、陛下顏色,然後退就溝壑,死且不恨。”讓子婦言於舞陽君,入白,乃詔諸常侍皆復入直。

〔一〕 原“復一”誤倒,今逕正。

八月庚寅〔一〕,太白犯心星。

〔一〕 八月甲辰朔,無庚寅。戊辰之前,有丙寅。續漢天文志即作“丙寅”。袁紀“庚” 系“丙”之誤。

戊辰,大將軍何進白太后,將決其事,謀欲盡誅諸常侍,選三署郎補其處〔一〕。中常侍張讓、段珪相謂曰:“大將軍常稱疾,不臨喪葬,今忽入省,此 意何爲?竇氏意復起邪?”使侍者聽之,〔具〕(冥)聞進言〔二〕。出坐省戶下,讓謂進曰:“天下憤憤,亦非獨我曹也。又先帝嘗與太后不快,幾至成敗 〔三〕,我曹泣涕救解,各出家財且千萬,共爲禮,和悅上意,但欲託門戶於卿耳。今卿雲何欲滅我曹種族,不亦太甚乎!卿言省內濁穢,公卿已下忠清,爲誰 乎?”於是尚方監渠穆拔劍斬進〔四〕。珪、讓僞詔以故太尉樊陵爲司隸校尉,故司空許相爲河南尹。尚書得詔疑焉,請大將軍出議之。中黃門以進首與尚書曰: “何進謀反,以伏誅。”

〔一〕 馮班曰:“初,秦置郎中令,其屬官有三署五官中郎將、左右中郎將。凡三署中有郎中,主執戟更直侍宮殿,出則充車騎。漢因之。”

〔二〕 據鈕永建校而改。

〔三〕 言光和四年何太后酖殺勃海王協生母王美人,帝怒,欲廢后,中官救解乃止。

〔四〕 胡三省曰:“按百官志,尚方有令、丞而無監。桓靈之世,諸署令悉以宦者爲之,尚方監必置於是時也。”

進部曲將吳匡將兵在外,聞進被誅,欲將兵入,宮門閉。虎賁中郎將袁術燒南宮青瑣門〔一〕,欲以迫出珪等。珪等不出,持太后、天子、陳留王幸北宮 崇德殿〔二〕。苗聞進死,陳兵朱雀闕下。進、苗素不相友善,進死,匡恐爲苗所害,乃言曰:“大將軍欲誅諸常侍,車騎不欲。今大將軍死,車騎在,殺大將軍 者,即車騎也。吏士能爲大將軍復讎也?”進遇吏兵素有恩,皆涕泣曰:“願效死。”匡乃唼血爲誓〔三〕,引兵攻苗,戰於闕下,兵破,斬苗首。

〔一〕 範書何進傳作“因燒南宮九龍門及東西宮”。通鑑從袁紀。

〔二〕 範書作“德陽殿”。

〔三〕 唼血同歃血。漢書王陵傳曰:“始與高帝唼血爲盟。”注曰:“唼,小歠也。”

於是司隸校尉袁紹斬僞司隸校尉樊陵、河南尹許相,勒兵捕諸中官,無少長皆誅之,死者二千餘人。引兵入宮,珪等迫急,復將天子、陳留王夜至小平 津,六璽不自隨。是時宮中亂,百官無從者,惟河南部掾閔貢將十餘人從。會尚書盧植至,按劍責珪,珪等涕泣謝罪。又追兵至,珪等白上曰:“臣等死,天下大亂 矣。” 乃自投於河。

辛未,帝還宮,公卿百姓迎於道。幷州牧董卓適至,聞帝在外,單騎迎於北芒上。卓與帝言,不能對;與陳留王言,及禍亂之事。卓以王賢,有廢立之意。

是日,幸崇德殿,大赦天下。得六璽,失傳國璽。

武猛都尉丁原將河內救何氏,拜執金吾。何進兄弟既死,其部曲無所屬,皆歸卓。卓使原部曲司馬呂布〔殺原而〕盡並其衆〔一〕。京師兵權,惟卓爲盛。

〔一〕 據通鑑補。

先是進遣騎都尉太山鮑信募兵,亦適至。信謂紹曰:“卓擁強兵,有異志,今不早圖,將爲所制。及初至疲勞,襲之可擒也。”紹畏卓,不敢發,信遂還鄉里。

六月雨,至於九月乃止。卓諷有司以久雨免司徒丁宮、司空劉弘,卓代爲司〔空〕(徒),假節鉞虎賁〔一〕。

〔一〕 按三國志董卓傳作“以久不雨策免司空劉弘而卓代之,俄遷太尉,假節鉞虎賁”。範書、續漢書、袁紀下文均作“司空”,據改。

癸酉,卓謂司隸校尉袁紹曰:“人主宜立賢明,天下豈有常。每念靈帝,使人憤毒。今當立‘董侯’,不知能勝‘史侯’否?爲當且爾,劉氏種不足復遺 〔一〕。”紹曰:“今上未有不善害於天下,若明公違禮,任意廢嫡立庶,四海恐不從明公議也。”卓叱紹曰:“ 豎子!天下事豈不在我?我欲爲之,誰敢不從!”紹橫刀長揖曰:“天下健者豈唯董公!”既出,遂奔冀州。卓以廢帝議示太傅袁隗,隗報如議。

〔一〕 胡三省曰:“且爾,猶言且如此也。卓意欲廢漢自立。”

九月甲戌,卓大會羣臣於崇德殿。卓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爲治也。今皇帝闇弱,不可奉宗廟,爲天下主。今欲依伊尹、霍光故事,立陳留王 何如?”公卿已下,皆惶恐不敢對。盧植對曰:〔一〕“按尚書,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之桐宮〔二〕。又昌邑王立二十七日,罪過千條,是以霍光廢之。今上富 於春秋,行未有失,此非前事之比也。”卓大怒,欲誅植。議郎彭伯諫曰:“盧尚書海內大儒,天下之望也。今先害之,恐天下震怖。”卓乃止。

〔一〕 黃本無“對曰”二字。範書及通鑑作“獨曰”,於文義爲長。

〔二〕 見尚書太甲上。

是日,卓脅太后與羣臣廢帝爲弘農王,讀策,太后流涕,羣臣莫敢言。丁宮曰:“天禍漢室,喪亂弘多。昔祭仲廢忽立密,春秋善之〔一〕。今大臣量宜爲社稷計,誠合天心,請稱萬歲。”太傅袁隗解帝璽綬,立陳留王爲皇帝,年九歲。太后遷於永安宮。

〔一〕 桓公十一年公羊傳曰:“鄭莊公已葬,祭仲將往省於留。塗出於宋,宋人執之,謂之曰:‘爲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 從其言,則君可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後有鄭國。古之有權者,祭仲之權是也。權者何?權者反於經, 然後有善者也。”

袁宏曰:“丁宮可謂非人矣!以爲雖伊尹之事,猶將涕泣而從之,而況凌虐其君,而助贊其惡。夫仁義者,人心之所有也。濃薄不同,故有至與不至焉。當其至者,在君親之難,若身首之相衛也;其不至者,猶有兒女之愛焉。無情於斯者,不得豫夫人倫矣。

盧植稱病而退,從近關出,卓遣人殺之,不及,隱於上谷,數年後疾卒。

植字子幹,涿人也。師事扶風馬融,與北海鄭玄友善,所學不守章句,皆研精其旨。身長八尺二寸,剛毅多大節,嘗喟然有濟世之志,不苟合取容,言論 切直,不好文辭。飲酒至一石而不亂。融妃後家,絲竹歌舞者不絕於前,植侍坐,數年,目未嘗一眄。融以是尤敬異之。學終辭歸,闔門教授,不應州郡之命。建寧 中徵爲博士,補九江,廬江太守,爲政務在清淨,弘大體而已。病去官,徵拜議郎,與蔡邕、楊彪等並在東觀,補續漢記〔一〕。植將終,敕其子斂具單衣,葬以土 穴,其子從之。

〔一〕 “記”原誤作“紀”,即東觀漢記。

丙子,太后何氏崩。董卓殺之也。

乙酉,司空董卓爲太尉。

丙申,太中大夫楊彪爲司空,豫州牧黃琬爲司徒〔一〕。

〔一〕 範書獻帝紀中彪任司空於丙戌日,琬任司徒作甲午日。

冬十月乙巳,葬靈思何皇后〔一〕。

〔一〕 袁紀“十月”原誤作“十一月”。按十一月癸酉朔,無乙巳。而下文“十月”,乃 “十一月”之誤,今皆逕改。

白波賊寇河東。

十一月,太尉董卓爲相國。爵卓母爲池陽君。

司徒黃琬爲太尉,司空楊彪爲司徒,光祿勳荀爽爲司空。

卓雖無道,而外以禮賢爲名,黃琬、荀爽之舉,從民望也。又任侍中周毖、城門校尉伍瓊〔一〕,沙汰穢惡,顯拔幽滯。於是以尚書韓馥爲冀州,侍中劉岱爲兗州,陳留孔胄爲豫州〔二〕,潁川張諮爲南陽太守,東平張邈爲陳留太守。

〔一〕 範書董卓傳作“任吏部尚書漢陽周珌、侍中汝南伍瓊”。李賢曰:“英雄記‘珌’ 作‘毖’,字仲遠,武威人。瓊字德瑜。珌音祕。”而獻帝紀初平元年二月庚辰言“卓殺城門校尉伍瓊、督軍校尉周珌”。注引東觀記曰:“周珌,豫州刺史慎之子 也。”續漢書、魏志並作“毖”。又魏志伍瓊作“城門校尉”。據上引可知,諸書或言其前職,或言其所遷職,皆非有誤。又廿二史考異曰:“王懋竑曰:漢時尚書 六曹,止稱尚書,不以曹名官也。吏部則東漢初無稱,此範史之誤。予案:靈帝末,梁鵠爲選部尚書,見續漢百官志注。而蜀志許靖傳亦云以漢陽周毖爲吏部尚書, 似漢末已有吏部之稱矣。”

〔二〕 疑三“州”字上皆脫“刺史 ”二字。通鑑“冀州”下作“牧”,餘作“刺史”。又範書董卓傳,“孔胄”作“孔□”,注引九州春秋與袁紀同。

初,卓將兵東也,京兆尹蓋勳曰:“貪人敗類京師,其必有變。”乃爲之備。及卓廢帝,勳與卓書曰: “昔伊尹、霍光權以立功,人猶寒心,足下小丑,何以堪之?賀者在門,吊者在廬〔一〕,可不慎哉!”卓得書,甚憚之。時皇甫嵩尚三萬餘人在扶風,勳乃密語 嵩,欲討卓。卓亦深忌勳,使人安喻之,因徵勳爲議郎。

〔一〕 荀子大略篇曰:“下卿進曰:‘敬戒無怠。慶者在堂,吊者在閭。禍與福鄰,莫知其門。’”

後漢孝獻皇帝紀一卷第二十六

初平元年(庚午、一九〇)

春正月辛亥,大赦天下。

侍中周毖、城門校尉伍瓊說董卓曰:“夫廢立事大,非常人所及。袁紹 不達大體,恐懼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購之急,勢必爲變。袁氏樹恩四世,門生故吏遍於天下,若收豪傑以聚徒衆,英雄因之而起,山東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 一郡守,則紹喜於免罪,必無患矣。”卓以爲然,乃以紹爲勃海太守。

癸丑〔一〕,卓殺弘農王。

〔一〕 範書獻帝紀作“癸酉”。按正月壬寅朔,無癸酉,範書誤。

卓使郎中令〔李〕(王)儒進酖於王〔一〕,曰:“服藥可以辟惡。”王曰:“我無疾,是欲殺我爾。 ”不肯,強之。於是王與唐姬及宮人飲藥,王自歌曰: “天道易兮運何艱,棄萬乘兮退守藩。逆臣見迫兮命不延,逝將去汝兮往幽玄。”唐姬起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頹,身爲帝王兮命夭摧。死生異路兮從此乖,悼 我煢獨兮心中哀。”因泣下,坐者皆悲。王謂唐姬曰: “卿故王者妃,勢不爲吏民妻矣。自愛,從此與卿辭。 ”遂飲藥而死。帝聞之,降坐盡哀。

〔一〕 據袁紀下文及範書、袁山松書改。又山松書言李儒爲“弘農郎中”,按袁紀下卷曰:“儒前爲弘農王郎中令”,則作“郎中”非。郎中令,武帝時更名爲光祿勳,而王國如故。故此郎中令乃王國之官無疑矣。

是時冀州刺史韓馥、豫州刺史孔□、兗州刺史劉岱、陳留太守張邈、勃海太守袁紹、東海太守喬瑁、山陽太守袁遺、河南太守王匡、〔一〕濟北相鮑信、後將軍袁術、議郎曹操等並興義兵,將以誅卓,衆各數萬人,推紹爲盟主。紹自號車騎將軍,操行奮武將軍。

〔一〕 盧弼三國志集解曰:“馮本、官本‘內’作‘南’,各本俱作‘內’。範書、通鑑作‘內’,袁宏後漢紀作‘南’。按郡國志首列河南尹,百官志亦 曰河南尹,蓋京尹別於外郡之太守也。此稱太守,自當作‘河內’爲是。武紀初平元年及夏侯惇傳注引魏書俱稱‘河內太守王匡’。”盧說是。

長沙太守孫堅亦起兵誅卓,比至南陽,衆數萬人。卓以堅爲破虜將軍,冀其和弭〔一〕。堅討卓逾壯,進屯陽人。卓大怒,遣胡軫、呂布擊堅,戰於建平,堅大破之。

〔一〕 三國志孫堅傳言表堅行破虜將軍者乃袁術也。卓至陽人一戰敗後,始遣李傕等來求和親,令堅列疏子弟任刺史,許表用之。與袁紀大異。

卓以山東兵盛,欲徙都關中,召公卿議曰:“高祖都關中,十一世,後漢中興,東都洛陽。從光武至今復十二世〔一〕,案石苞室讖〔二〕,宜復還都長 安。 ”百官無敢應者。司徒楊彪曰:“遷都改制,天下大事,皆當因民之心,隨時之宜。昔盤庚五遷〔三〕,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曉諭之。往者王莽篡逆,變亂五常, 更始、赤眉之變,焚燒長安,殘害百姓,民人流亡,百無一存。光武受命,更都洛陽,此其宜也。方今建立聖主,光隆漢祚,而無故捐宗廟宮殿,棄先帝園陵,百姓 驚愕,不解此意,必糜沸螘聚,以致擾亂。石苞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卓作色曰:“楊公欲沮國家計邪?關東黃巾作亂〔四〕,所在賊起,長安崤函險固, 國之重防。又隴右取材木,功夫不難,杜陵南山下有孝武帝故陶作磚處,一朝一夕可辦,宮室官府,蓋何足言〔五〕!百姓小人,何足與議。若有前卻,以我大兵驅 之,豈得自在!”百寮皆失色。太尉黃琬曰:“此大事,楊公語得無可思乎?”司空荀爽曰:“相國豈樂遷都邪?今山東兵起,非可一日禁也,而關西尚靜,故當遷 之,以圖秦漢之勢也。堅爭不止〔六〕,禍必有所歸,吾不爲也。”卓使有司奏免二公〔七〕。

〔一〕 按範書楊彪傳作“於今亦十世矣”。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續漢書作“十一世”,通鑑因之,甚是。袁、範二書均誤。

〔二〕 胡三省曰:“當時緯書之外,又有石苞室讖,蓋時人附益爲之,如孔子閉房記之類。”

〔三〕 李賢曰:“湯遷亳,仲丁遷囂,河□甲居相,祖乙居耿,並盤庚五遷也。”

〔四〕 卓所言作亂者,乃指袁紹、袁術、曹操等起兵欲誅卓者,非黃巾也。疑“黃巾”二字爲衍文。又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續漢書正作“

關東方亂”。

〔五〕 “蓋”原誤作“盍”,逕改之。

〔六〕 範書楊彪傳此句上有“卓意小解,爽私謂彪曰諸君”等句,疑袁紀有脫文。

〔七〕 卓所使者乃司隸校尉宣播。

二月丁亥,太尉黃琬、司徒楊彪策罷。

初,卓用伍瓊、周毖之議,選天下名士馥等,既出,皆舉兵圖卓。卓以瓊、毖賣己,心怨之。及議西遷,瓊、毖固諫,卓大怒曰:“

君言當拔用善士,卓從二君計,不敢違天下心。諸君到官,舉兵相圖,卓何相負?”遂斬瓊、毖。彪、琬恐懼,詣卓謝曰:“因小人戀舊,非欲沮國事也,請以不及爲受罪〔一〕。”卓不勝當時之忿,既殺瓊、毖,旋亦悔之,故表彪、琬爲光祿大夫。

〔一〕 陳璞曰:“受字衍。”

卓以河南尹朱雋爲太僕,以爲己副。雋不肯受,因進曰:“國不宜遷,必孤天下望,成山東之釁,臣不見其可也。”有司曰:“召見君受拜,而君拒之; 不問徙事,而君陳之,何也?”雋曰:“副相國至重,非臣所堪。遷都非計,臣之所急也。辭所不堪,進其所急,臣之宜也。”有司曰:“遷都之事,初無此計也, 就有未露,何所受聞?”雋曰:“相國董卓具爲臣說。”有司不能屈。於是朝之大臣及尚書郎華歆等皆稱焉,由是止不副卓。卓愈恨之,懼必爲卓所陷,乃奔荊州。

光祿勳趙謙爲太僕。王允爲司徒,守尚書令。

丁亥,天子遷都長安。卓留屯洛陽,盡焚宮室,徙民長安。

壬辰,白虹貫日。

三月己巳〔一〕,車駕至長安。長安遭赤眉之亂,宮室焚盡,唯有高廟、京兆府舍,遂就都焉。

〔一〕 範書獻帝紀作“乙巳”。通鑑從範書。惠棟曰:“獻帝宗廟祝嘏辭雲:‘乃以二月丁亥耒祀雒,越三月丁巳,至於長安。’案下文雲:‘ 己酉,董卓焚洛陽宮廟。’己酉在丁巳前。袁紀又作‘ 己巳’,未知孰是。”按紀文下接,戊午則己巳恐系乙巳之誤。

戊午,卓殺太傅袁隗及其三子。

是時袁紹屯河內,陳留太守張邈、兗州刺史劉岱、東郡太守喬瑁、山陽太守袁遺屯酸棗,後將軍袁術屯南陽,豫州刺史〔孔□〕(韓馥)〔屯潁川〕 〔一〕。大會酸棗,將盟諸州郡更相推讓,莫有肯先者。廣陵功曹臧洪昇壇,操血曰:“漢室不幸,王綱失統。賊臣董卓,乘釁縱害,禍加至尊,虐流百姓。大懼淪 喪社稷,翦覆四海。兗州刺史劉岱、豫州刺史孔□、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喬瑁、廣陵太守超等,糾合義兵,並赴國難。凡我同盟,齊心戮力,以致臣節,殞首喪 元,必無二致。有渝此盟,俾墜其命,無克遺育。皇天后土,祖宗明靈,實皆監之。”洪辭氣慷慨,涕泣橫下,聞其言者,雖卒伍冢養,莫不激揚。

〔一〕 按韓馥爲冀州牧,時在鄴,未曾與盟,閱洪盟辭可知,範書亦然。“韓馥”明系“ 孔□”之誤,盟辭可證,故改。並據範書袁紹傳補“屯潁川”三字。

卓兵強,紹等莫敢先進。〔曹操〕(喟然)〔一〕曰:“舉義兵,誅暴亂,今衆已合,諸君何疑!而後使董卓聞山東兵起,倚王室之尊,據二週之險,東 向以臨天下,雖以無道行之,猶足以爲患。今焚燒宮室,劫遷天子,海內震動,不知所歸,此天亡之時也,一戰而天下定矣,不可失也!”其引軍西,戰於滎陽,操 兵大敗〔二〕。

〔一〕 據南監本、黃本改。

〔二〕 蔣校以“操兵大敗”四字疑有誤,故闕之。龍溪精舍本作“卓兵大敗。”均誤。今據南監本、黃本逕補之。

是時青州刺史焦和亦起兵討卓,〔務〕(和)及諸將西行〔一〕,不爲民人保鄣,始濟河,黃巾已入其境。青州殷實軍強,和望寇奔北,未嘗接風塵交旗 鼓也。好卜筮,信鬼神。入見其人,清談幹霄,出觀其政,賞罰潰亂,州遂蕭條,悉爲丘墟。頃之,和病卒,袁紹使臧洪領青州,撫和民衆,盜賊奔走。紹嘆其能, 徙爲東郡太守。

〔一〕 據四部叢刊本改。又三國志臧洪傳注引九州春秋、通鑑亦均作“務”。

夏四月,以大司馬劉虞爲太傅。

尚書令王允奏曰:“太史王立說孝經六隱事〔一〕,令朝廷行之,消卻災邪,有益聖躬。”詔曰:“聞王者當脩德爾,不聞孔子制孝經,有此而卻邪者 也。” 允固奏請曰:“立學深厚,此聖人祕奧,行之無損。” 帝乃從之。常以良日,王允與王立入,爲帝誦孝經一章,以丈二竹簞畫九宮其上,隨日時而去入焉。及允被害,乃不復行也。

〔一〕 按東觀記作“太史令王立” ,三國志武帝紀注引張璠紀亦同。疑袁紀脫“令”字。

袁宏曰:神實聰明正直,依人而行者也。王者崇德,殷薦以爲饗天地,可謂至矣。

若夫六隱之事,非聖人之道也,匹夫且猶不可,而況帝王之命乎?

五月,司空荀爽薨。

爽字慈明,朗陵令淑之子也〔一〕。年十二,太尉杜喬師焉〔二〕。舉孝廉賢良,黨事禁錮,隱於海上,又南匿漢濱。黨事解,辟命交至,有道、博士 徵,皆不就。獻帝初,董卓薦爽爲平原相,未到官,徵爲光祿勳,至府三日,遷司空。當是之時,忠正者慷慨,而懷道者深嘿。爽既解禍於董卓之朝,又旬日之間, 位極人臣,君子以此譏之。初,爽兄弟八人,號曰“八龍”,爽最有儒雅稱,兄子彧名重於世。

〔一〕 範書荀彧傳與袁紀同,而荀淑傳“朗陵令”作“朗陵侯相”。廿二史考異曰:“漢制,縣爲侯國,則置侯相一人治之,其職與令長同,故亦通稱爲令也。東萊之不其,亦侯國,而董恢傳稱除不其令。”

〔二〕 範書荀爽傳作“幼而好學,年十二,能通春秋、論語。太尉杜喬見而稱之,曰可爲人師”。而三國志荀彧傳注引張璠漢紀曰:“

爽字慈 明,幼好學,年十二,通春秋、論語。”與袁、範書有異。按爽傳,爽死於獻帝初平元年,時年六十三。上推至十二歲,爲永和四年,時太尉乃王襲。又按杜喬任太 尉爲桓帝建和元年,爽時年二十。則“年十二”恐系“年二十”之誤。又袁紀“師焉”恐當作“曰可爲人師焉”。又汪文臺七家後漢書中所輯張璠紀,有“太尉橋玄 稱其可爲人師”句。尋其所注出處,均無此句。必系妄增而又抄誤也。汪輯雖精,然多有妄增誤注,用之不可不慎。

六月辛未,光祿大夫種弗爲司空〔一〕。

〔一〕 範書作“六月辛丑,光祿大夫種拂爲司空”。按是月己巳朔,無辛丑,範書誤。又 “弗”乃“拂”之省文。

卓發洛陽諸陵及大臣冢墓。壞洛陽城中鍾虡,鑄以爲錢,皆不成文;更鑄五銖錢,文章輪郭〔一〕,不可把持。於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百萬。

〔一〕 “輪郭”,黃本、南監本均作“城郭”。蔣校以爲當作“輪郭”,而“輪”字從闕文。按三國志董卓傳、範書董卓傳均作“輪郭”,蔣說是,據以逕補。

遼東太守公孫度自號爲平州牧。立漢世祖廟〔一〕。

〔一〕 三國志公孫度傳作“立漢二祖廟”,通鑑從之,袁紀恐誤。

單于羌渠既爲國人所殺,其子(孫)於扶羅應立,國人立須卜爲單于,於扶羅詣闕訟〔一〕。會靈帝崩,王室亂,於扶羅將數千騎與白波賊寇冀州界,百姓皆高壁清野,抄掠少有所得。欲歸國,國人不受,遂止河東。

〔一〕 據範書南匈奴傳刪“孫”字。又南匈奴傳曰:“單于於扶羅,中平五年立。國人殺其父者遂畔,共立須卜骨都侯爲單于,而於扶羅詣闕自訟。”與袁紀異。又此事發生於靈帝末年,通鑑繫於中平六年。

二年(辛未、一九一)

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韓馥、袁紹自稱大將軍,遣使推大司馬劉虞爲帝,不聽;復勸虞承製封拜,又不聽,然猶與紹連結。

二月丁丑,相國董卓爲太師。

夏四月,卓西入關。卓使東中郎將董越屯澠池,寧輯將軍段煨屯華陰〔一〕,中郎將牛輔屯安邑,其餘中郎〔將〕〔二〕、校尉布在諸縣,不可勝紀,以御山東。

〔一〕 範書董卓傳“寧輯將軍”作 “中郎將”。又“煨”原誤作“猥”,逕改之。

〔二〕 據範書董卓傳補。

卓將至,公卿以下迎之,皆謁拜〔車〕下〔一〕,卓不爲禮。卓謂御史中丞皇甫嵩曰:“可以服未?” 嵩曰:“安知明公乃至於是。”卓曰:“鴻鵠固有遠志,但燕雀自不知爾。”嵩曰:“昔與公俱爲鴻鵠,但今日復變爲鳳皇爾。”卓乃大笑曰:“卿早服,可得不拜。”〔二〕

〔一〕 據三國志董卓傳補。

〔二〕 按此段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山陽公載記、範書皇甫嵩傳注引獻帝春秋同,而裴注引張璠漢紀曰:“卓抵其手謂皇甫嵩曰:‘義真怖未乎?’ 嵩對曰:‘明公以德輔朝廷,大慶方至,何怖之有?若淫刑以逞,將天下皆懼,豈獨嵩乎?’卓默然,遂與嵩和解。”與袁紀大異。通鑑取張璠紀。然何焯曰:“山 陽公載記之語尤近實。觀義真後此,其氣已衰,未必能爲是言,僅足以避兇人之鋒耳。”何說是。

卓既爲太師,復欲稱尚父,以問左中郎將蔡邕,邕曰:“昔武王受命,太公爲太師,輔佐周室,以伐無道,是以天下尊之,稱爲尚父。今之功德,誠爲巍巍,宜須關東悉定,車駕〔東〕(西)還〔一〕,然後議之。”卓乃止。

〔一〕 據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紀改。又範書蔡邕傳作“車駕還反舊京”。

於是卓乘金華青蓋車,時人號“竿摩車”,言逼上也。

卓弟旻爲左將軍,兄子璜爲中軍校尉,宗族內外,並列朝廷,呼召三臺、尚書以下,皆詣卓府啓事,然後得行。

築郿塢,城與長安城等,積穀爲三十年儲,雲: “事成,雄據天下;不成,守此足以畢老。”嘗行郿塢,公卿已下祖道於橫門外,誘北〔地〕降者三百餘人〔一〕,於坐中先披其舌,或斬其手,或鑿其眼,未死,偃轉杯案之間,會者戰慄失匕箸,卓飲食自若。

〔一〕 據三國志、範書之卓傳補。

初,卓飲衛尉張溫〔一〕,乃使人誣溫與袁術通謀,笞殺之。刑罰殘酷,愛憎相害,冤死者數千人,百姓嗷嗷,道路嘆息。

〔一〕 疑“飲”下脫“恨”字。

孫堅自陽人入洛陽,脩復諸陵,引軍還魯陽。卓謂長史劉艾曰:“關東諸將數敗矣,無能爲也,唯孫堅小敢,諸將軍慎之。堅昔西征,其計策略與人同, 無故從諸袁兒,終亦死爾。”艾曰:“堅用兵不如李傕、郭泛。堅前與羌戰於美陽〔一〕,殆死,無能爲!”卓曰:“堅時將烏合兵,且戰有利鈍。卿今論關東大勢 爾,亦終無所至,但殺二袁兒,則天下自服矣。”

〔一〕 三國志孫堅傳注引山陽公載記作“美陽亭北”。

建武初,立宗廟於洛陽。元帝之於光武,父之屬也,故光武上繼元帝。又立親廟於洛陽,祭祀而已,不加名號。光武崩,以中興之主,更爲起廟,上尊號 曰世祖廟。以元帝於光武爲禰,故雖非宗,不毀也。後遂爲常。明帝遺詔無起寢廟,藏主於世祖廟更衣。更衣者,帝王入廟之便殿也。孝章不敢違命,以更衣宜小別 〔一〕,上尊號曰顯宗。章帝崩,遺詔如先帝故事,和帝上尊號曰肅宗。后帝遵承,皆藏主於世祖廟,積多無別,是後顯宗但爲陵寢之號。和帝崩,上尊號曰穆宗。 殤帝崩,鄧太后以尚嬰孩,不列於廟,就陵寢祭之而已。安帝殺大臣,廢太子,及崩,無上祖宗之奏。以建武以來無毀者,遂因陵號恭宗。順帝崩,上尊號曰孝宗 〔二〕。衝、質帝皆年少早崩,依殤帝故事。桓帝崩,上尊號曰威宗。靈帝崩,而天下亂,故未議祖宗之事。於是有司奏議宗廟迭毀。左中郎將蔡邕議曰:

漢承秦滅學之後,宗廟之制,不用周禮。每帝即位,輒立一廟,不止於七,〔不列〕昭穆,不定宗廟迭毀〔三〕。孝元皇帝時,丞相匡衡、御史大夫 貢禹始建斯議,罷絀典禮〔四〕。孝文帝、孝武帝、孝宣帝皆功德茂盛,爲宗不毀。初孝昭尊崇孝武廟〔五〕,稱世宗,中正大臣夏侯勝猶執異議,不應爲宗。至孝 宣皇帝,議猶不定,太僕王舜、中壘校尉劉歆據經傳義,定不可毀〔六〕,上從其議。古人據正重慎,不敢私其君父,如此其至者也。後遭王莽之亂,光武皇帝受命 中興,廟稱世祖。孝明皇帝政參文宣,廟稱顯宗。孝章皇帝至孝烝烝,仁恩博大,廟稱肅宗,比方前世,得禮之宜。自此已下,政事多釁,權稱臣下,嗣帝殷勤,各 欲尊崇至親,而臣下懦弱,莫敢執正夏侯之議,故遂愆濫,無有防限。今聖朝遵復古禮,以求厥中,誠合事。宜孝元皇帝世在第八,光武皇帝世在第九,故元帝爲考 廟,尊而奉之。孝明因循,亦不敢毀。元帝今於廟九世,非宗,親盡宜毀。比惠、昭、成、哀、平帝,五年而再殷祭。孝安、孝桓〔在〕(孝)昭,孝和、孝靈在穆 〔七〕,四時常陳。

孝和以下,穆宗、恭宗、威宗之號〔八〕,皆宜省去,以遵先典,殊異祖宗不可參並之義。從之。

〔一〕 “宜”字,續漢祭祀志及黃本均作“有”字。

〔二〕 續漢祭祀志及注引東觀記“ 孝宗”均作“敬宗”,範書衝帝紀亦然,袁紀誤。

〔三〕 續漢祭祀志注引袁山松書作 “不列昭穆,不定迭毀”,全後漢文從之。故據以補“ 不列”二字。

〔四〕 袁山松書“罷絀”作“請依 ”。

〔五〕 袁山松書“孝昭”作“孝宣 ”。漢書宣帝紀載,本始二年夏五月宣帝下詔,次月尊孝武廟爲世宗廟。袁紀誤。

〔六〕 “定”,黃本作“處”,嚴可均以爲是“謂”字之訛。

〔七〕 據蔡中郎集改“孝”作“在 ”。又蔡中郎集“孝安”上有“

孝章”,“孝和”下有“孝順”,袁紀恐脫。

〔八〕 蔡中郎集“恭宗”下有“敬宗”二字,袁紀亦恐脫。

袁宏曰:光武之系元帝,可謂正矣。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則名教之作,何爲者也?蓋準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擬議以制其名,因循以弘 其教,辯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務者也。是以高下莫尚於天地,故貴賤擬斯以辯物;尊卑莫大於父子,故君臣象茲以成器。天地,無窮之道;父子,不易之體。夫以無 窮之天地,不易之父子,故尊卑永固而不逾,名教大定而不亂,置之六合,充塞宇宙,自今及古,其名不去者也。未有違夫天地之性,而可以序定人倫;失乎自然之 理,而可以彰明治體者也。末學庸淺,不達名教之本,牽於事用,以惑自然之性,見君臣同於父子,謂兄弟可以相傳爲體,謂友于齊於昭穆,違天地之本,滅自然之 性,豈不哀哉!夫天地靈長,不能無否泰之變;父子自然,不能無夭絕之異。故父子相承,正順之至也;兄弟相及,變異之極也。變則求之於正,異則本之於順,故 雖經百世而高卑之位常崇,涉變通而昭穆之序不亂。由斯而觀,則君臣父子之道焉可忘哉!

董卓問司徒王允曰:“欲得快司隸校尉,誰可者?”允曰:“唯有蓋京兆耳。”卓曰:“此人明智有餘,然則不可假以雄職也。”乃以勳爲越騎校尉。卓 又畏其司戎,復出爲潁川太守。頃之,徵還京師〔一〕。公卿見卓皆拜謁,勳獨長揖,與卓爭論,旁人皆失色,而勳意氣自若。初,河南尹朱雋數爲卓陳軍事,卓 曰:“ 我爲將百戰百勝,卿勿妄說,且污我刀鋸。”勳曰:“ 昔武丁之明,猶求箴諫〔二〕,明公猶未及武丁也。” 卓謝曰:“戲之爾。”勳強直而內懼於卓,不得意,疽發背卒,時年五十一。遺令慚無以報先帝,勿受賻贈。卓心雖憾勳,然外示寬厚,表賜東園祕器,送之如禮。

〔一〕 按範書蓋勳傳作“未及至郡,徵還京師”。然北堂書鈔卷七十六引謝承書曰:“勳遷潁川太守,民吏嘆詠,不容於口。”則勳非未及至郡也,實居職未久,即復徵還矣。袁紀近是。

〔二〕 胡三省曰:“賢曰:‘武丁,殷王高宗也,謂傅說曰:“啓乃心,沃朕心。”說復於王曰:“惟木從繩則正,後從諫則聖。”’餘謂蓋勳忠直之士, 時卓方謀僭逆,不應以武丁之事爲言。據國語,楚左史倚相曰:‘昔衛武公年數九十有五矣,猶箴儆於國曰:“毋謂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於朝,朝夕以交戒我。聞 一二之言,必誦志而納之,以訓道我。”及其沒也,謂之睿聖武公。’勳蓋以衛武公之事責卓也。史書傳寫,誤以‘公’爲‘丁’耳。”胡說甚是。

勳字元固,敦煌廣至人。舉孝廉,爲漢陽長史。素與武都蘇正和有隙,及正和爲州從事,劾武威太守倚權貴,恣行貪橫。敘州刺史梁鵠懼其貴戚,欲殺正 和以自解,以訪勳。或勸勳曰:“因此報仇。”勳曰:“不可!謀事殺良,非忠也;乘危,非仁也。忠仁棄之,人將不食我餘。”乃諫鵠曰:“夫□食鷹鸇,欲其鷙 也,鷙而烹之何用哉?”鵠從其言。正和喜而求見勳,勳曰:“吾爲梁使君謀,不爲蘇正和也。”怨之如初。

黃巾之起,故武威太守黃雋被徵失期,鵠欲奏誅雋,勳爲言得免。雋以黃金二〔十〕(千)斤與勳〔一〕,勳謂雋曰:“吾以子罪在八議〔二〕,故爲子言,豈賣評哉!”終辭不受。

〔一〕 據範書蓋勳傳注引續漢書改。

〔二〕 周禮秋官小司寇:“以八辟麗邦濃附刑罰:一曰議親之闢,二曰議故之闢,三曰議賢之闢,四曰議能之闢,五曰議功之闢,六曰議貴之闢,七曰議勤 之闢,八曰議賓之闢。”鄭注曰:“此八議輕重,不在刑書。”孫詒讓曰:“蓋凡入八議限者,輕罪則宥,重罪則改附輕比,仍有刑也。”

敘州刺史左昌因軍法斷盜數千萬,勳諫不聽,乃怒勳,使屯〔阿〕(河)陽〔一〕,欲因軍法罪之。而勳數有戰功,詔書勞勉焉。邊章之反,圍昌逼急, 昌以檄召勳。勳初與從事辛曾、孔常俱屯阿陽,曾、常疑,不肯應檄。勳怒曰:“昔莊賈后期,穣苴奮鉞〔二〕。今之從事,豈重於監軍哉!”常懼,乃從勳至冀。 親責數章等,責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從君言,以兵臨我,得自分明。今我罪已重,不可復降也。”皆泣涕而去。

〔一〕 據範書改。按兩漢志均作“ 阿陽”,西漢時屬天水郡,東漢屬漢陽郡。逕正之。下同。

〔二〕 事見史記司馬穣苴傳。齊景公寵臣莊賈爲監軍,後期,穣苴斬莊賈以徇三軍。晉燕之師聞之,皆不戰而退。

會叛羌圍護羌校尉夏育於畜官〔一〕。勳與州郡並兵救育,至孤磐〔二〕,爲羌所破,勳被三創,前陣多死。勳使人書木表曰:“使國家屍我於此!”羌 滇吾素爲勳所厚,乃以兵扞衆曰:“蓋長史清賢,汝曹殺之者爲負天。”勳仰罵曰:“死反虜,汝何知?促殺我! ”衆相視而驚。滇吾以馬與勳,勳曰:“吾欲死,不去也。”衆曰:“

金城購君羊萬頭,馬千匹,欲與君爲一。”勳咄咄曰:“我死不知也。”羌遂囚勳,勳辭氣不撓,羌不敢害,送還郡。

〔一〕 李賢曰:“前書尹翁歸傳曰:‘有論罪輸掌畜官。’音義曰:‘右扶風,畜牧所在,有苑師之屬,故曰畜官。’”

〔二〕 範書作“狐槃”。惠棟曰: “晉書載記曰狐槃在天水冀縣。”

於是以勳爲漢陽太守。民飢相食,勳調谷廩之,諸富室或匿不肯出。勳曰:“吾知罪矣。”乃自出家谷以率之。郡中聞之,不督而送冀倉者二千餘斛,賴勳以得存者千餘人。

六月丙戌,京師地震。卓問蔡邕,邕對曰:“地震陰盛,大臣逾制之所致也。公乘青蓋車,遠近以爲非宜。”卓從之,乘金華皁蓋車。

秋七月,司空種弗以地震策免。癸卯,光祿勳淳于嘉爲司空〔一〕。

〔一〕 範書獻帝紀作“光祿大夫濟南淳于嘉”。

董卓既入關,袁紹還軍延津,使潁川荀諶說冀州刺史韓馥曰:“公孫瓚乘勝來南,而諸郡應之。袁車騎引軍東向,此其意不可知,竊爲將軍危 之。”馥曰:“爲之柰何?” 諶曰:“公孫瓚提燕代之卒,其鋒不可當。袁氏一時之傑,必不爲將軍下。夫冀州天下之重資也,若兩雄併力,兵交於城下,危亡可立而待也。夫袁氏,將軍之舊 也,且已同盟。當今爲將軍計者,莫若舉州以讓袁氏。袁氏得冀州,則瓚不〔能〕與之爭〔一〕,必厚德將軍。冀州入於親友〔二〕,是將軍有讓賢之名,而身安於 泰山也。願將軍勿疑。”馥素恇怯,因然其計。馥長史耿武、別駕閔純〔三〕、治中李歷、騎都尉沮授諫曰〔四〕:“冀州雖鄙,帶甲百萬,谷支十年。袁紹孤客窮 軍,仰我鼻息,譬如嬰兒在股掌之上,絕其哺乳,立可餓殺。奈何欲以冀州與之?”馥曰:“吾袁氏故吏,且纔不如本初,度德而讓,古人所貴,諸君獨何病焉?” 乃遣子送印綬以讓紹。

〔一〕 據三國志、範書補。

〔二〕 範書、三國志袁紹傳“友” 作“交”。

〔三〕 李賢引英雄記曰:“耿武字文威,閔純字伯典。後袁紹至,馥從事十人,棄馥去唯恐在後,獨武、純杖刀執兵,不能禁。紹後令田豐殺此二人。”

〔四〕 按範書有沮授而無李歷,三國志有李歷而無沮授。王先謙引王補說曰:“觀授之附紹,意當日必未諫也。當以魏志爲是。”通鑑從魏志。餘謂先後事二主,竭誠謀畫,俱得信用,史不乏其例。袁紀李歷、沮授並存之,必有所據。

紹既有冀州,闢授爲別駕從事。紹謂授曰:“今賊臣作變,朝廷遷移,孤歷世受寵,欲竭命致死,以復漢室。然桓公非夷吾不能成霸,越王非范蠡無以存 國。今欲與君戮力同心,共安社稷。”授進曰:“將軍弱冠登朝,播名海內,值廢立之際,則忠義憤發,卓雖兇暴,弗能加兵。昔相如叱秦,晏嬰哭莊〔一〕,方之 將軍,曷足以喻。單騎出奔,則卓懷怖懼;濟河而北,則渤海稽首。擁一郡之卒,撮冀州之衆,威震河朔,名重天下。雖黃巾散亂,黑山跋扈〔二〕,舉兵東向,則 青州可定;還討黑山,則張燕可滅〔三〕,回師北首,則劉虞必喪〔四〕,震脅戎狄,則匈奴順從。橫大河之北,合四川之地,收英雄之用,擁百萬之衆,迎大駕於 長安,覆宗廟於洛邑,號令天下,以討未服,以此爭鋒,誰敢御之?比及數年,此功不難。”紹喜曰:“此孤之本心也。”即表授爲奮武將軍〔五〕,使監護諸將。

〔一〕 “相如叱秦”,指相如完璧歸趙之事,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又襄公二十五年左傳曰:“崔杼弒莊公,晏子枕屍股而哭。興,三踊而出。人謂崔子:‘必殺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二〕 李賢曰:“常山、趙郡、中山、上黨、河內諸山谷相通,號曰黑山。”

〔三〕 燕本姓褚。黃巾軍起,燕與博陵張牛角亦起事。牛角死,衆奉燕爲帥,更姓張,性剽悍,捷敏過人,號曰飛燕。

〔四〕 三國志袁紹傳作“公孫必喪 ”,範書亦然。柳從辰曰:“今按授欲使紹合四川之地,而紹奪冀州,在初平二年,其時幽州南屬劉虞,不屬公孫瓚。袁紀作劉虞,似亦可通。然虞不喜爭戰,非紹所忌。魏志原作公孫必喪。陳書出袁紀前,自可信。”

〔五〕 三國志袁紹傳作“奮威將軍 ”。範書與袁紀同。趙一清曰:“範書袁紹傳作奮武將軍是也。時以韓馥爲奮威將軍,不得回授沮生也。”周壽昌曰:“範書紹傳明雲以馥爲奮威將軍,而無所將 御,是僅畀以虛銜,而不與軍事。至授則表爲此官,即以監護諸將,安知非紹特以相形激馥使去邪?據此作奮威爲是。”又盧弼曰:“按呂布爲奮威將軍。宋書百官 志雲:奮武將軍呂布爲之。蓋此類雜號將軍,本無定員,故記載亦互有岐異也。”

袁紹以曹操爲東郡太守。

初,潁川人荀彧,字文若,舉孝廉,爲亢父令。見天下將亂,棄官歸家,謂父老曰:“潁川四戰之地,天下令有變,常爲兵衝,密雖有固,適可避小寇, 不足以扞大難,宜亟去。”鄉里人多懷土,不能從也。韓馥遣騎迎焉,會袁紹襲冀州,待彧以上賓之禮。彧弟諶及同郡辛評、郭圖皆爲紹仕。彧知紹不能有成也,遂 去紹歸曹操。操見彧悅曰:“吾子房也。”以爲司馬〔一〕。時董卓兵強,山東震恐,彧說操曰:“董卓暴虐已甚,必以亂終,無能爲也。”操善之。

〔一〕 範書荀彧傳作“奮武司馬,三國志與袁紀同。按時操爲奮武將軍,故彧稱奮武司馬。後操任鎮東將軍,彧又稱鎮東司馬。彧實任軍司馬也。

丙寅〔一〕,太尉趙謙久病策罷。辛酉,太常馬日磾爲太尉。

〔一〕 按七月癸已朔,無丙寅。辛酉乃第二十九日。三公替代,時必不久,丙寅或系丙辰,或系甲寅之誤,亦未可知。

公孫瓚以劉備爲平原相。

十二月,錄從入關者功,封侯賜爵各有差。

司徒王允爲溫侯,食邑五千戶,固讓不受。尚書僕射士孫瑞說允曰:“天子裂土班爵,所以庸勳也。與董太師並位俱封,而獨勵高節,愚竊不安也。”允納其言,乃受二千戶。

是歲,長沙、武陵人有死者,經月復活〔一〕。佔曰:“至陰爲陽,下民爲上。”將有自微賤而起者也。

〔一〕 續漢五行志載武陵女子李娥死而復活,繫於建安四年,與袁紀異。

後漢孝獻皇帝紀二卷第二十七

三年(壬申、一九二)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 徐紹楨曰:“正月庚寅朔,紀有丁丑疑誤。”

牛輔遣李傕、郭汜、張〔濟〕(倕)〔一〕、賈詡出兵擊關東,先向孫堅〔二〕。堅移屯梁東,大爲傕等所破。堅率千騎潰圍而去。復相合戰於陽人,大破傕軍〔三〕。傕遂掠至陳留、潁川,荀彧鄉人多被殺掠。

〔一〕 據袁紀下文及三國志、範書改。

〔二〕 範書董卓傳作“擊破河南尹朱雋於中牟”。

〔三〕 按三國志及範書,堅屯梁東及合戰陽人,均系初平二年事。袁紀上卷已述孫堅自陽人進據洛陽,此又重出,恐有誤奪。且堅於梁東一役,乃敗於徐榮之手;而勝於陽人,系破胡軫、呂布之師,袁紀誤也。

帝思東歸,使侍中劉和出關詣其父太傅劉虞,令將兵來迎。道經南陽,袁術利虞爲援,質劉和不遣,許以兵至俱西,命劉和爲書與虞。虞得書,遣數千騎 詣術。公孫瓚知術有異志,不欲遣,乃止虞,虞不從。瓚懼術聞而怨之,亦遣其從弟越將千騎詣術以自結,陰教術執和,奪其兵。由是虞、瓚有隙。

初,五原人呂布便弓馬,膂力過人。既殺丁原,董卓信愛之,誓爲父子。卓自以遇人無禮,恐人謀己,行止常以布自衛。卓性剛褊,忿不思難,嘗以小失 意,拔手戟擲布。布捷避之,爲卓致謝,卓意亦解。由是陰怨卓。卓嘗使布守中合,布與卓侍婢私通,恐事發覺,心自不安。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壯健,厚接納之。布詣允,陳卓幾見殺狀。允與僕射士孫瑞密謀誅卓,是以告布,使爲內應。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呂,本非骨肉。今憂死不暇,何謂父子?”遂許之。

夏四月辛巳,帝有疾,既瘳,大會羣臣於未央殿。卓置衛,自其營至於掖門。士孫瑞使騎都尉李順將呂布親兵十人〔一〕,僞着衛士服於掖門。卓將出, 馬敗不進,卓怪之,欲還。布勸之,遂行。入門,衛士以戟刺之。卓衣內有鎧,不入,傷臂墜車,大呼曰:“呂布何在!”對曰:“在此。”布曰:“有詔。”趣兵 斬之。卓罵曰:“庸狗,敢如是邪!”遂斬之。卓母子皆誅之,屍於市。司徒王允使人然火卓腹上,臭乃埋之〔二〕。

〔一〕 按三國志、範書“李順”均作“李肅”。李賢曰:“肅,呂布同郡人。”

〔二〕 三國志、範書均作“守屍吏自然火置卓臍中”,非王允所使。袁紀所述,與情理不合。

卓字仲潁,隴西臨洮人。少好任俠,嘗遊羌中,盡與諸帥相結。後歸耕於野,而豪帥有來從之者,卓與俱還,殺耕牛相與宴樂。諸豪帥感其意,歸相斂,得雜畜千餘頭以贈之。卓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爲羽林郎,有才武膂力,雙帶兩□,左右馳射。稍以軍功,遂至大將軍。

卓之死,蔡邕在允坐,聞卓死,有嘆惜之音。允責邕曰:“國之大賊,弒主殘臣,天地所不覆,人神所同疾。君爲王臣,世受國恩,國主危難,曾不倒 戈,卓受大誅,而更嗟嘆。禮之所去,邢之所取。”使吏收付廷尉治罪。邕謝允曰:“雖不忠,猶識大義。古今安危,耳所厭聞,口所常說,豈當以背國而向卓也。 狂瞽之言,謬出患入,正謂邕也。願黔首爲刑,以繼漢史。” 公卿惜邕才,鹹共諫允,允曰:“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於後世。方今國祚中微,戎馬在郊,不可令佞臣執筆在幼主左右,後令吾徒受謗議。”遂殺邕 〔一〕。

〔一〕 裴松之曰:“蔡邕雖爲卓所親任,情必不黨。寧不知卓之姦凶,爲天下所毒,聞其死亡,理無嘆惜,縱復令然,不應反言於王允之坐。斯殆謝承之妄 記也。史遷紀傳,博有奇功於世,而云王允謂孝武應早殺遷,此非識者之言。但遷爲不隱孝武之失,直書其事耳,何謗之有乎?王允之忠正,可謂內省不疚者矣,既 無懼於謗,且欲殺邕,當論邕應死與不,豈可慮其謗己而枉戮善人哉?此皆誣罔不通之甚者。”按司馬遷直書漢事,不避忌諱,故漢代祕其書,流佈不及漢書之廣。 類聚卷十引班固典引敘雲:“永平十七年,詔因曰:‘司馬遷着書成一家之言,揚名後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譏刺,貶損當世,非誼士也。’”此言代表漢代 官方對史遷的正式評價,故王允因之,言史記爲“謗書”,非其個人獨特之見也。

邕字伯喈,陳留圍人也。博學有雋才,善屬文,解音聲伎藝,並術數之事,無不精綜。初闢司徒府吏〔一〕,遷郎中,着作東觀,以直言被刑〔二〕。 初,太尉董卓見邕,甚重之,舉高第,補〔侍〕御史,又轉治書御史、尚書,三月之間,周曆三臺〔三〕,左中郎將,封高陽侯〔四〕。

〔一〕 司徒,橋玄也,見範書本傳。洪頤烜以爲“司徒”乃“司空”之誤。

〔二〕 以光和元年六月應詔對策,因直斥宦官權貴而被刑,詳見卷二十四。

〔三〕 按範書邕傳作“三日之間,周曆三臺”。又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張璠漢紀,亦作“卓爲太尉,闢爲掾,以高第爲侍御史、治書,三日中遂至尚書。”柳 從辰曰:“袁宏紀作‘三月之間’是也。御覽二百十二、書鈔六十引謝承書亦作‘三月’。遷轉雖速,亦當無一日一臺之理。範書既雲周曆,則是已歷三官,非未拜 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計,作‘月’固較長。但範書後論雲‘信宿三遷’,似仍作‘日’也。”按袁紀漢末之事嘗取資璠紀,其棄“三日”而作‘三月’ ,必有所據,當依袁紀爲是。又錢大昕三史拾遺卷四雲:“百官志:御史中丞爲御史臺率。應劭風俗通雲:尚書、御史臺,皆以官倉頭爲吏(見百官志 注、今本風俗通無此文)。是尚書、御史皆稱臺也。又百官志:謁者僕射爲謁者臺率,符節令爲符節臺率。則漢時稱臺者,亦不止尚書、御史矣。袁紹傳:坐召三 臺,專制朝政。注引晉書雲,漢官,尚書爲中颱,御史爲憲臺,謁者爲外臺,是謂三臺。然伯喈未受謁者,何以便有三臺之稱,豈侍御史與治書御史分爲二署耳?” 袁紀“御史”上脫“侍”字,故補。

〔四〕 範書作“高陽鄉侯”。通鑑從袁紀。按邕所封系鄉侯,作“高陽侯”者,乃省文也。

於是以呂布爲奮武將軍,假節、開府,如三公。

初,黃門郎荀攸與議郎鄭泰、何顒、侍中種輯謀曰:“董卓無道,甚於桀紂,天下怨之,雖資強兵,實一匹夫耳。今直刺殺之,以謝百姓。然後據殽函,挾王命號令天下,桓文之舉也。”事垂就而發覺,收顒、攸繫獄〔一〕。顒憂懼自殺,攸言笑飲食自若。會卓死得免,棄官歸鄉里。

〔一〕 通鑑考異曰:“魏志雲:攸與何顒、伍瓊同謀。按顒、瓊死已久,恐誤。”故通鑑略顒之名。考異之說是。

兗州刺史劉岱爲黃巾所殺,東郡〔太守〕(刺史)曹操爲兗州牧〔一〕,擊黃巾破之,降者三十餘萬人。

〔一〕 據上卷之文改。

五月丁未,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作“丁酉”。通鑑考異曰:“按是年正月丁丑,大赦。及李傕求赦,王允曰: ‘一歲不再赦。’然則五月必無赦也。”

徵西將軍皇甫嵩爲車騎將軍。

董卓既死,牛輔爲其麾下所殺。李傕等還,以輔死,衆無所依杖,欲各散歸。既無赦書,而聞長安中欲盡誅敘州人,憂恐不知所爲。賈詡曰:“聞長安中 議欲盡殺敘州人,而諸君棄衆單行,即一亭長能束君矣。不如率衆而西,所在收兵,以攻長安,爲董公報仇。幸而事濟,奉國家以正天下;若不濟,走未晚也。”衆 以爲然。遂將其衆而西,所在收兵,攻至長安,衆十餘萬。卓故部將樊稠等合兵圍長安。

劉表與袁紹連和,袁術怒召孫堅攻表,戰於新野。表退屯襄陽,堅悉衆圍之。表將黃祖自江夏來救表,堅逆擊破祖,乘勝將輕騎追之,爲祖伏兵所殺。堅子策、權皆隨袁術。

六月戊午,長安城陷,呂布與戰不勝,將數百騎奔冀州。傕等入城內,殺太常種弗、太僕魯猷、大鴻臚周奐、城門校尉崔烈、越騎校尉王順〔一〕,死者 數十人。司徒王允挾乘輿上宣平城門,允謂傕等曰:“臣無作威作福,而乃放兵縱橫,欲何爲乎?”傕曰:“董卓忠於陛下,而無辜爲呂布所殺,欲爲卓報布,不敢 爲逆爾。請事竟,詣廷尉受罪。”〔二〕。

〔一〕 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張璠漢紀,“魯猷”作“魯馗”,“王順”作“王頎”。範書董卓傳種弗爲“衛尉”,獻帝紀作“太常”,與袁紀同。又“順”亦作“頎”,而“猷”作“旭”。趙一清曰: “旭即馗也,字異耳。”旭乃魯恭之孫。

〔二〕 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張璠紀“ 允”作“帝”,“臣”作“卿”。袁山松書與袁紀同。然據文意,似璠紀是。

己未,大赦天下。拜李傕爲揚武將軍,郭汜爲揚烈將軍,樊稠等皆爲中郎將。

甲子,李傕殺故太尉黃琬、司徒王允及其妻子。衆庶爲之流涕,莫敢收允,故吏京兆趙戩葬允。上以允爲忠,封其孫異爲安樂侯〔一〕。

〔一〕 範書王允傳作“封其孫黑爲安樂亭侯”。

允字子師,太原祁人。容儀雅重,非禮不動。郭林宗稱允曰:“宰相才也。”與之友善。

仕爲郡主薄。太守劉偉受宦者趙津請託,召中都路拂爲五官掾。允以拂狡猾不良,封還偉教,至於四五,坐鞭杖數十,終不屈撓。拂由是廢棄,而允名震 遠近〔一〕。拂富於財,賓客數百,深怨允,常欲害之。允從者不過數人,每與拂遇,允常坐車中,按劍叱之,拂輒不敢當。闢司徒府,稍遷豫州刺史。

〔一〕 範書王允傳曰:“年十九,爲郡吏。時小黃門晉陽趙津貪橫放恣,爲一縣巨患,允討捕殺之。而津兄弟諂事宦官,因緣譖訴,桓帝震怒,徵太守劉 □,遂下獄死。允送喪還平原,終畢三年,然後歸家。複選仕,郡人有路拂者,少無名行,而太守王球召以補吏,允犯顏固爭,球怒,收允欲殺之。刺史鄧盛聞而馳 傳闢爲別駕從事。允由是知名,而路拂以之廢棄。”與袁紀大異。

黃巾賊別黨起於豫州,允擊,大破之。於是賊中得中常侍張讓書,允具以聞靈帝。帝深切責讓,讓辭謝,僅而得免。讓由是怨允,譖之於靈帝,詔徵允治 罪。道遇赦,還官。後百餘日,復見徵。太尉楊賜與允書曰:“若以張讓事,百日再徵,宜深思之。”允故吏流涕進藥,允棄而不飲。會大將軍何進請允,得減死一 等〔一〕。遂變名姓,隱遁山藪。後何進表允爲從事中郎,遷河南尹、太僕。及在公輔,值國家禍亂,允外相彌縫,內謀王室,甚有大臣之度。自天子及國中皆倚 允,卓亦雅信焉。

〔一〕 範書本傳言爲允請者尚有太尉袁隗、司徒楊賜。按中平元年,賜任太尉,隗乃司徒,範書誤置耳。

卓既死,與士孫瑞議赦卓部曲,既而疑曰:“部曲從其主耳,今若名之惡逆而赦之,恐適使深自疑,非所以安之也。”乃止。或說允曰:“卓部曲素憚袁 氏,而畏關東,若一旦解兵開關,必人人自危。不若使皇甫嵩領其衆,因使屯陝以安之,徐與關東通謀,以觀其變。”允曰:“不然。關東舉義兵者,皆吾徒也。今 若拒險屯守陝,雖安敘州人,而疑關東之心也。”呂布將奔,謂允曰:“公可去矣!”允曰:“安國家,吾之上願也。若其不獲,則殺身以奉朝廷。幼主恃我而已, 臨險難苟免,吾不爲也。努力謝關東諸公,當以國家爲念。 ”

黃琬字子琰,太尉瓊之孫也。爲五官中郎將,所選舉皆貧約守志者。諸權富郎共疾之,構琬以爲黨,遂免官禁錮,幾將二十年。司空楊賜深敬重之〔一〕,上書薦琬有撥亂之才。由是徵拜議郎,〔擢〕(權)爲青州刺史〔二〕,遷侍中、尚書。

〔一〕 範書黃琬傳作“太尉楊賜” 。按賜中平二年九月始拜司空,十月遂卒。賜薦琬有撥亂之才,乃光和元年之事,時賜任太尉,袁紀誤。

〔二〕 據範書黃琬傳改。

中平末,敘州叛,大將軍出征,軍調不足,富殖之徒多以財爲官者,或起家爲州郡。琬由是奏太尉樊棱、司徒許相,“皆竊位懷祿,苟進無恥,終無匡救 之益,必有覆公折足之患〔一〕。宜皆罷遣,以清治路。軍費雖急,禮義廉恥,國之大本也,苟非其選,飛隼在墉,〔二〕爲國生事,此猶負石救溺,不可不察”。 頃之,遷右扶風,歷九卿,徵爲豫州牧。值黃巾陸梁,民物凋敝,延納豪俊,整勒戎馬,征伐羣賊,威聲甚震。是時上遣下軍校尉鮑鴻徵葛陂賊,鴻因軍徵發,侵盜 官物,贓過千萬。琬乃糾奏其奸,論鴻如法。琬既名臣,又與王允同謀,故及於難。

〔一〕 疑“公”系“餗”之訛。

〔二〕 易解卦曰:“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隼,鷹鷂也。墉,牆也。此喻貪殘之人居高位,必致禍亂,而被人所誅討。

傕兵之入長安,太常種弗曰:“爲國大臣,不能禁暴禦侮,使白刃向宮,去將安之!”遂戰而死。弗字潁伯,司徒皓之子也。弗子邵爲使者,嘗忤於卓, 左遷敘州刺史。徵爲九卿,辭曰:“我昔盡忠於國,爲邪臣所妒。父以身徇國,爲賊所害。夫爲臣子不能除殘去逆,何面目復見明主哉!”三輔之臣聞之,莫不感慟 焉。

初,南陽何顒、河內鄭泰好爲奇畫。顒逮郭林宗,與之遊學。及黨事起,顒以被禁錮。乃變姓名,亡匿汝南,所至皆結豪傑,名顯荊豫之間。靈帝末,君 子多遇禍難。顒歲中率常再三私入洛陽,爲人解釋患難。泰知天下將亂,陰交結豪傑,家富於財,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足,名聞山東。王室西遷,泰以尚書郎從入 關〔一〕。是時京師飢乏,士人各各不得保其命,而泰日與賓客高會,作倡樂,仰泰全濟者甚衆。長安既亂,南奔袁術〔二〕。術以泰爲揚州刺史,未至而卒。

〔一〕 三國志鄭渾傳注引張璠紀作 “留拜議郎”,範書亦然。

〔二〕 三國志鄭渾傳注引張璠紀及範書均作“東歸”。

丙子,前將軍趙謙爲司徒。

尚書令朱雋之出奔也,與孫堅俱入洛陽,既而屯於中牟。李傕等既破長安,懼山東之圖己,而畏雋之名。傕用賈詡計,使人徵雋。軍吏皆不欲應,雋曰: “以君召臣,義不俟駕,況天子詔乎!且傕、汜小豎,樊稠庸兒,無他遠略,又勢均力敵,內難必作。吾乘其弊,事可圖也。”遂就徵爲太僕。

秋七月,李傕使樊稠至郿葬董卓,大風暴雨,流水入墓,漂其棺槨。

庚子,太尉馬日磾爲太傅,錄尚書事。

八月辛未,車騎將軍皇甫嵩爲太尉。使太傅馬日磾、太僕趙岐持節鎮關東。

初,孫堅殺南陽太守張諮,袁術得據其郡。南陽戶口數百萬,而術奢淫肆欲,徵發無度,百姓苦之。既而與紹有隙,又與劉表不平,引軍入陳留。曹操、 袁紹會擊術,大破之〔一〕。術將餘衆奔九江,殺揚州刺史陳溫,領其州〔二〕。李傕等欲術爲援,因令日磾即拜術爲左將軍,封陽翟侯,假節。日磾、趙岐俱在壽 春。岐守志不撓,術憚之。日磾頗有求於術,術侵侮之。從日磾借節視之〔三〕,因奪不還。日磾欲去,術又不遣,病其所守不及趙岐,嘔血而死〔四〕。

〔一〕 三國志袁術傳與袁紀同。然三國志武帝紀、範書袁術傳所載,操、紹會擊術,繫於初平三年;而引軍入陳留,繫於四年,與袁紀異。

〔二〕 三國志、範書均曰術殺陳溫,獨通鑑作“卒”。考異曰:“

裴松之按:英雄記,溫自病死,不爲術所殺。九州春秋曰:‘初平三年,揚州 刺史陳禕死,術以瑀領揚州。’蓋陳禕當爲陳溫,實以三年卒,今從之。”盧弼曰:“周壽昌曰:術更用陳瑀爲揚州,則亦非遽自領矣。弼按:範書鄭太傳,太與何 顒、荀攸謀殺董卓,事泄脫身,自武關走,東歸袁術。術上以爲揚州刺史,未至官,道卒。袁宏紀此事在初平三年,當在陳瑀爲揚州之先也。”通鑑及弼說是。

〔三〕 李賢曰:“節所以爲信,以竹爲之,長八尺,以旄牛尾爲眊三重。”

〔四〕 盧弼曰:“按當時割據自雄者,皆欲屈服前朝顯宦以自重,如曹丕之以鍾繇、華歆、王朗爲三公;劉備雲以許靖爲太傅,與袁術之慾屈日磾,事正相同。又按術又欲以故兗州刺史金尚爲太尉,尚不屈逃去,爲術所害。”

九月,揚武將軍李傕爲車騎將軍,封池陽侯,領司隸校尉,假節。郭汜爲後將軍,封郿陽侯,〔一〕。樊稠爲右將軍,封萬年侯。傕、汜、稠擅朝政。張濟爲驃騎將軍〔二〕、平陽侯,屯弘農。

〔一〕 三國志董卓傳作“美陽侯” 。

〔二〕 範書獻帝紀作“鎮東將軍,三國志董卓傳與袁紀同。

初,董卓入關,說韓遂、馬騰共圖山東。遂、騰見天下方亂,亦欲起兵倚卓。卓死,傕、汜攻破京師,遂、騰將兵救天子。是月遂屯郿,騰屯鄠〔一〕。

〔一〕 三國志董卓傳曰:“以遂爲鎮西將軍,遣還敘州,騰徵西將軍,屯郿。”

司徒趙謙以久病罷〔一〕。甲申〔二〕,司空淳于嘉爲司徒,光祿大夫楊彪爲司空,錄尚書事。

〔一〕 範書獻帝紀作“八月”事,通鑑從袁紀。

〔二〕 範書同。按九月丁亥朔,無甲申,疑有訛。

冬十月,荊州刺史劉表遣使貢獻,以表爲荊州牧。

初,弘農王唐姬者,故會稽太守唐瑁女也。王薨,〔父〕(人)欲嫁之〔一〕,不從。及關中破,爲李傕所略,不敢自說也。傕欲妻之,唐姬不聽。尚書賈詡聞之,以爲宜加爵號。於是迎置於園,拜爲弘農王妃。

〔一〕 據御覽卷四三九引袁紀改。

李傕舉博士李儒爲侍中,詔曰:“儒前爲弘農王郎中令,迫殺我兄,誠宜加罪。”辭曰:“董卓所爲,非儒本意,不可罰無辜也。”

丁卯,日有重暈〔一〕。

〔一〕 範書及續漢志無此事。又十月丙戌朔,無丁卯,疑袁紀誤。

太尉皇甫嵩以災異策免。光祿大夫周忠爲太尉,錄尚書事〔一〕。

〔一〕 範書作十二月事。

嵩字義真,規之兄子也。善用兵,爲將,飲食舍止,必先將士,然後至巳乃安焉。兵曹有所受賂者,嵩曰:“公素廉,必用乏也。”出錢賜之。吏慚,即自殺。

董卓之入,徵嵩爲城門校尉。嵩長史梁衍說嵩曰:“漢室微弱,宦豎亂朝。卓既誅之,不能盡忠奉主,而廢立縱意。今徵將軍,禍大則憂危,禍小則困 辱。卓在洛陽,天子來西,以將軍之衆,奉迎天子,發命海內。袁氏通其東,將軍逼其西,則成禽矣。”嵩不從,遂就徵。有司承旨,奏嵩下吏,將殺之。嵩子堅壽 與卓素善,詣卓請嵩,卓免之。

華嶠曰:臣父〔表〕(袁)每言臣祖歆雲〔一〕,當時人以皇甫嵩爲不伐。故汝、豫之戰,歸功於朱雋;張角之捷,本之於盧植。蓋功名者,士之所宜重〔二〕。誠能不爭,天下莫之與爭,則怨禍不深矣。

〔一〕 據範書嵩傳論引華嶠語及晉書華表傳改。

〔二〕 範書嵩傳論引華嶠語“士” 作“世”,當以袁紀爲是。

四年(癸酉、一九三)

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過度,無有變〔也〕(色)〔一〕。”於是朝臣皆賀。帝 密令尚書候焉,未晡一刻而蝕。尚書賈詡奏〔曰〕〔二〕:“立司候不明,疑誤上下;太尉周忠,職所典掌。請皆治罪。”詔曰:“天道幽遠,事驗難明。且災異應 政而至,雖探道知微,焉能不失?而欲歸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不從。於是避正殿,寢兵,不聽事五〔日〕(月)。〔三〕

〔一〕 據範書、續漢志注引袁紀改。

〔二〕 據範書、續漢志注引袁紀補。

〔三〕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改。下文丁卯,是正月第十四日,此不當作“五月”。

丁卯,大赦天下。

徐州刺史陶謙遣使奉貢,以謙爲徐州牧。

癸酉,無雲而雷〔一〕。

〔一〕 “癸酉”上當脫“夏五月” 三字。

六月,華山崩。

東海王子琬、琅邪王弟邈詣闕貢獻。以琬爲平原相,邈爲九江太守,皆封列侯〔一〕。

〔一〕 按範書光武十王傳,琬乃東海懿王祗之子,封汶陽侯,拜爲平原相。而琅邪順王容之弟邈拜陽都侯,爲九江太守,且繫於初平元年,與袁紀異。

太尉周忠以災異罷。太僕朱雋爲太尉,錄尚書事。

己酉,以平原相劉備爲豫州牧〔一〕。

〔一〕 三國志之陶謙傳、先主傳,範書之陶謙傳及通鑑,均系此事於興平元年。袁紀誤。

是時新遷都,宮人多無衣服。秋七月,帝欲發太府繒以作之。李傕不欲,曰:“宮中有衣,胡爲復作邪?”尚書郎吳碩素諂於傕,乃言曰:“關東未平, 用度不足,近幸衣服,乃陵轢同寮。”尚書梁紹劾奏:“碩以瓦器奉職天台,不思先公而務私家,背奧媚竈〔一〕,苟諂大臣。昔孔子誅少正卯,以顯刑戮。碩宜放 肆,以懲奸僞。若久舍不黜,必縱其邪惑,傷害忠正,爲患不細。”帝以碩傕所愛,寢其奏。

〔一〕 論語八佾:“王孫賈問:‘ 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注曰:“奧,內也,以喻近臣。竈,以喻執政。”於此奧以喻帝室也。

是時帝使侍御史裴茂之詔獄,原輕系者二百餘人,其中有善士爲傕所枉者。傕表之曰:“茂之擅出囚徒,疑有奸故,宜置於理。”詔曰:“災異數降,陰雨爲害,使者銜命,宣佈恩澤,原解輕微,庶合天心,欲解冤結而復罪之乎?一切勿問。”

七月甲午,試耆儒三十餘人〔一〕。上第賜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詔曰:“孔子嘆‘學之不講 ’〔二〕,不講則所識日忘矣。今耆儒年餘六十〔三〕,離本土,家餉不到,當展四體,以餬口腹。幼童始學,〔老〕(者)委農野〔四〕。朕甚愍焉。其不在第 者,爲太子舍人。”

〔一〕 範書獻帝紀作“九月”。按七月、九月均辛亥朔,無甲午日,或“甲午”系“甲子 ”之誤。又範書言所試儒生爲“四十餘人”。

〔二〕 孔子之言見論語述而。講,習也。

〔三〕 “餘”,範書作“逾”,是。

〔四〕 據黃本改。

冬十月,太學行禮。車駕幸宣平城門〔一〕,臨觀之。賜博士以下各有差。

〔一〕 範書獻帝紀作“永福城門” 。

辛丑,京師地震。有星孛於天〔市〕(井)〔一〕。佔曰:“民將徙,天子移都。”其後上東遷之應也。

〔一〕 據黃本改。範書獻帝紀及注引袁紀、續漢志均作“天市”。

司空楊彪以地震賜罷。丙午,太常趙溫爲司空,錄尚書事。

初,公瓚孫與劉虞有隙,虞懼其變,遣兵襲之,戒行人曰:“無傷餘人,殺一伯珪而已。”瓚放火燒虞營,虞兵悉還救火,虞懼,奔居庸,欲召烏桓、鮮 卑以自救。瓚引兵圍之,生執虞而歸。是時朝廷遣使者殷訓增虞封邑〔一〕,督六州事,以瓚爲前將軍,封易侯。瓚誣虞欲稱尊號,脅訓誅之。

〔一〕 三國志公孫瓚傳、範書劉虞傳均作“段訓”。

於是虞故吏漁陽鮮于輔率其州人及三郡烏桓、鮮卑,與瓚所置漁陽太守鄒丹戰於〔潞〕(蒯)北〔一〕,大破之,斬丹。既而持其衆,奉王命,帝嘉焉。

〔一〕 據三國志、範書改。

袁紹又遣其將曲義及虞子合擊瓚〔一〕,瓚敗,遂走還易。先有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唯有此中可避世。”瓚以爲易當之,乃築 京固守,積粟三百萬斛。瓚曰:“昔謂天下事可指麾而定。今日視之,非我所決,不如伏兵力田〔二〕,食盡此谷,足知天下事矣。”

〔一〕 按三國志公孫瓚傳,虞子乃和也,即昔曾被袁術所扣留者。

〔二〕 疑“伏”系“休”之誤。三國志、範書均作“休兵”。

初,劉虞嘆曰:“賊臣作亂,朝廷播蕩,四方俄然,莫有固志。吾爲宗室遺老,不得自同於衆。今欲奉使展效臣節,安得不辱之士乎?”衆鹹曰:“田疇 其人也。”疇字子泰〔一〕,右北平無終人也。好讀書,善擊劍,時年二十二。虞乃備禮請與相見,大悅之,遂署爲從事,與車騎。將行,疇曰:“今道路險遠,寇 虜縱橫,稱官奉使,爲衆所指。今願以私行,期於得通而已。”虞從之。疇乃選年少勇壯,募從二十騎。虞自出祖而遣之。疇出塞外,傍北山直馳,趣朔方,循間徑 去,遂至長安致命。詔拜騎都尉。疇以天子方蒙塵,不可荷佩榮寵,固辭不受。朝廷甚義之,三府並闢,皆不就。得報,馳還,未至,虞已爲公孫瓚所殺。

〔一〕 三國志田疇傳同袁紀,而範書劉虞傳注引魏志作“字子春”。

疇至,謁祭虞墓,陳發章表,哭泣而去。瓚聞之大怒,購求獲疇。謂曰:“汝何故自哭劉虞墓,而不送章報我乎?”疇曰:“章報所言,於將軍未美,恐 非所樂聞,故不進也。且將軍方舉大事,以求所欲,既滅無罪之君,又讎守義之臣。誠行此事,則燕趙之士將蹈東海而死〔一〕,豈有思從將軍者乎?”瓚壯其對, 釋而不誅,拘之軍下,禁其故人莫得與之通。或說瓚曰:“ 田疇義士,君不能禮而拘囚之,恐失衆心。”瓚乃遣疇。

〔一〕 史記魯仲連傳曰:“魯仲連曰:‘彼秦者,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權使其士,虜使其民。彼即肆然而爲帝,過而爲政於天下,則連有蹈東海而死耳。’”

疇北歸,率舉宗族,他附從者亦數百人〔一〕,掃地而盟曰:“

君仇不報,吾不可以立世。”遂入徐無山,營深險平曠地而居,躬耕以養父 母。百姓歸之,數年間至五千餘家。疇謂其父老曰:“諸君不以疇不肖,遠來相就。衆成都邑,而莫相統一,恐非久安之道。願擇賢良長者,以爲之主。”皆曰: “善。”僉共推疇。疇曰:“今來在此,〔非〕苟存而已〔二〕,將圖大事,復讎雪恥。竊恐未得其志,而輕薄之徒自相侵侮,愉快一時,無深計遠慮。疇有愚計, 若君行之可乎?”皆曰:“可。” 乃爲約東相殺傷〔犯〕(把)盜爭訟之法,〔三〕法重至死,其次抵罪,二十餘條〔四〕。又製爲婚姻嫁娶之禮,興學校講授之業。班行其衆,衆皆便之,道不拾 遺,北邊翕然服其威信,烏桓、鮮卑並各遣屬通好,疇悉撫納,令不得爲寇。袁紹數遣使命,又即授將軍印綬,皆距而不當之〔五〕。

〔一〕 三國志田疇傳言宗族及附從者共數百人,與袁紀稍異。

〔二〕 據三國志田疇傳補。

〔三〕 據三國志田疇傳改。

〔四〕 三國志田疇傳亦作“二十餘條”,而通鑑作“凡一十餘條”,誤也。

〔五〕 三國志田疇傳本作“當”,盧弼曰:“監本‘當’作‘留’。官本考證雲元本‘當 ’作‘受’。”標點本從何焯說改“當”作“

受”。按袁紀獻帝紀多本三國志,可證原即作“當”。

十二月辛丑,司空趙溫以地震罷。乙巳,衛尉張喜爲司空,錄尚書事。

分漢陽郡爲永陽郡。

是歲袁術使孫策略地江東〔一〕,軍及曲阿。揚州刺史劉繇敗績,將奔會稽,許邵曰〔二〕:“會稽富〔實〕,策之所貪,且窮在海〔隅〕(陽),不可 往也〔三〕。不如豫章,西接荊州,北連豫〔壤〕(章)〔四〕。若收合吏民,遺貢獻焉〔五〕。與曹兗州相聞,雖有袁公路隔在其間,其人豺狼,不能久也。足下 受王命,孟德、景升必相救濟。”繇從之。

〔一〕 通鑑考異曰:“魏志、袁紀皆雲,‘初平四年,策受袁術使渡江’。漢獻帝紀、吳志孫策傳皆雲‘興平元年’,虞溥江表傳雲‘

策興平三年渡江’。按袁術初平四年,始得壽春。策傳雲術欲攻徐州,從陸康求米,事必在劉備得徐州後也。劉繇傳稱吳景攻繇,歲餘不克,則策渡江不應在興平元年已前。今依江表傳爲定。”

〔二〕 範書作“許劭”。

〔三〕 據三國志劉繇傳注引袁紀改補。

〔四〕 據三國志劉繇傳注引袁紀改。

〔五〕 三國志劉繇傳注引袁紀作“ 遣使貢獻”。

邵字子將,汝南平輿人也。少讀書,雅好三史〔一〕,善與人論臧否之談,所題目,皆如其言,世稱‘ 郭〔許〕(詩)之鑑’焉〔二〕。廣陵徐球爲汝南太守〔三〕,請邵爲功曹。球亦名士,解褐事之。同郡陳仲舉,名重當時,鄉里後進,莫不造謁,邵獨不詣。蕃謂 人曰〔四〕:“長幼之序,不可廢也。許君欲廢之乎? ”邵曰:“陳侯崖岸高峻,百穀不得而往,遂不造焉。 ”嘗至潁川,不詣陳仲弓。或問其故,邵曰:“此君之道廣,廣則不周,故不行也。”同郡袁〔本〕(季)初〔五〕,公族豪俠,賓客輻輳。去濮陽令歸,從車甚 盛。將入郡界,嘆曰:“吾輿服豈可令許子將見之乎?” 謝遣賓客,以單車歸家。邵之見憚,皆此類也。

〔一〕 三史,史記、漢書、東觀記也。

〔二〕 許詩形近而訛。範書許劭傳曰:“天下言拔士者,鹹稱許、郭。”故正。郭者,郭泰也。

〔三〕 範書“徐球”作“徐璆”。璆乃球之或字,說見說文。汝南先賢傳曰球字孟本。

〔四〕 範書本傳作“或問其故”,袁紀作蕃自謂人,恐誤。

〔五〕 袁紹字本初,袁紀下文即作 “本初”,此作“季初”,誤。故正之。

司空楊彪闢,不就;舉方正,公車徵,不行。或勸邵,邵曰:“

方今小人道長,王室將亂,吾欲避地淮海,以全老幼。”及天下亂,邵至廣 陵,徐州刺史陶謙禮之甚厚。邵曰:“陶恭祖外好聲名,內非其真。今徐州谷貴,小人在側,方厭賓客,待吾雖厚,其勢必薄。”乃渡江投劉繇。其後謙捕諸寓士, 陳留史堅元,陳郡相仲華逃竄江湖,皆名士也。邵與劉繇俱行,終於豫章焉。

興平元年(甲戊、一九四)

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

甲子,帝加元服。

二月戊寅,有司奏立長秋〔宮〕〔一〕。詔曰: “皇妣宅兆未卜,三年之戚,禮不言吉。朕雖不能終身思慕,其何忍言後宮之選乎?”於是太尉朱雋、司徒淳于嘉、司空張喜奏曰:“春秋之義,母以子貴,宜改葬皇妣,追上尊號,比穆宗、〔敬〕(恭)宗故事〔二〕。”

〔一〕 據範書補。

〔二〕 “比”字蔣本闕,黃本作“ 日”,全後漢文作“如”,而範書皇后紀作“比”。比、日形近而訛,故據範書補。又和帝葬宋貴人於西陵,儀比敬園,上尊諡曰恭懷皇后。順帝葬母李氏,上尊諡 曰恭愍皇后,葬恭北陵。獻帝改葬王氏亦同此禮。和帝尊號曰穆宗,順帝尊號曰敬宗,此作恭宗,誤,亦正之。

甲申,改葬皇妣王氏,號曰靈懷皇后〔一〕。

〔一〕 範書獻帝紀曰:“二月壬午,追尊諡皇妣王氏爲靈懷皇后。甲申,改葬於文昭陵。 ”

後,邯鄲人。祖苞治尚書,爲五官中郎〔將〕〔一〕。父章襲苞業,居貧不仕。有子二人,男曰斌,女曰榮。榮則後也。後以選入掖庭,爲貴人,有寵妊 身。怖畏何後,服藥欲除胎,胎安不動,又夢負日而行,遂生帝。何後惡之,鴆殺後。靈帝大怒,欲廢何後,諸黃門請,僅而得止。靈帝憫上早孤,追思王后,乃作 令儀頌。

〔一〕 據範書皇后紀補。

初,上詔求斌。斌將妻子詣長安,賜第宅田業,遷執金吾,封都亭侯〔一〕。

〔一〕 範書皇后紀“田業”下有“ 拜奉車都尉”五字。下文既雲“

遷”,袁紀恐脫之。

丁亥,車駕耕於藉田。

是時李傕等專亂,馬騰等私求不獲,騰怒,以益州牧劉焉宗室大臣,遣使招引,欲共誅傕等。焉遣子範將兵就騰。岐州刺史種邵〔一〕,太常種拂之子。 拂爲傕所害,中郎將杜廩與賈詡有隙,並與騰合,報其讎隙。於是傕、騰攜貳,上遣使者和之,不從。〔韓〕(稟)遂率衆來〔二〕,欲和傕、騰,既而復與騰合。

〔一〕 按三國志董卓傳,時種邵任諫議大夫,又漢無“岐州”。範書董卓傳作“前敘州刺史種劭”,袁紀誤。

〔二〕 “稟”,黃本作“轉”,韓、轉形近而訛,故正之。

任申〔一〕,騰、遂勒兵屯平樂觀〔二〕,將圖長安。傕使樊稠、郭汜及兄子李利擊騰、遂,破之,邵、範等皆死。遂西走,稠追之,遂謂稠曰:“天地 反覆未可知。本所爭者非私怨,王家事耳。與足下州里〔人〕〔三〕,雖小有違,要當大同,欲相與善語,而不意後不可復。”乃交馬共語,良久別去。

〔一〕 此三月事,疑袁紀有脫文。又壬申乃第二十五日,在庚申後,疑有訛。

〔二〕 範書作“長平觀”,三國志亦然,袁紀恐誤。

〔三〕 據三國志董卓傳注引九州春秋及通鑑補。

庚申〔一〕,赦騰。

〔一〕 三月戊申朔,庚申乃第十三日。

夏四月,以馬騰爲安狄將軍,遂爲安羌將軍〔一〕。

〔一〕 通鑑與黃本均作“安降將軍 ”。胡三省曰:“二將軍號,一時暫置耳,後世不復置。”

徐州牧陶謙、北海相孔融謀迎天子還洛陽,會曹操襲曹州〔一〕而止。

〔一〕 東漢無曹州。時曹操爲父報仇,復徵陶謙,所襲者徐州也。袁紀乃涉上文“曹操” 而誤。

陳留太守張邈反,呂布爲兗州牧,郡縣皆應之,唯甄城、範(陽)〔一〕、東阿三縣不從。邈使人告荀彧曰:“呂布將軍來助曹使君擊陶謙,宜給其 食。”衆皆疑,彧知邈爲亂,即勒兵設備。時操軍攻謙,留守少,而(布)督將大吏多與邈〔通〕謀〔二〕。其夜,彧誅謀叛者數十人,衆乃定。

〔一〕 據三國志、範書刪。郡國志東郡有範縣,無范陽,“陽”系衍文。

〔二〕 據三國志荀彧傳刪補。

豫州刺史郭貢率衆數萬人來至城下。或言與呂布同謀,衆甚懼。貢求見彧,彧將往,或曰:“君一州鎮也,往必危,不可!”彧曰:“貢、邈分非素結, 今來速,計必未定;及其未定說之,縱不爲用,可使中立。若先疑之,彼將怒而成計。”貢見彧無懼意,謂甄城未易攻也,遂引兵去。

操引軍還攻呂布。

五月,即拜揚武將軍郭汜爲後將軍,更封美陽侯。安集將軍樊稠爲右將軍,開府如三公〔一〕。

〔一〕 按通鑑與此同,然前初平三年紀文已言汜爲後將軍、稠爲右將軍,皆封侯,此又重出恐誤。或當作“加後將軍郭汜、右將軍樊稠開府如三公”。

六月丙子,分河西〔四〕郡爲雍州〔一〕。

〔一〕 據範書補。

丁丑,京師地震。戊寅,又震。

乙酉晦〔一〕,日有蝕之。避正殿,寢兵不聽事五日。

〔一〕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乙巳晦 ”。按是月丙子朔,乙酉乃第十日,非晦日,作“乙巳 ”是。

秋七月壬子,太尉朱雋以災異策罷。戊午,太常楊彪爲太尉,錄尚書事。

甲子,即拜鎮南將軍楊定爲安西將軍,開府如三公。

自四月不雨,至於七月。詔使侍御史侯汶洗囚徒,原輕系。上避正殿。

於是谷貴,大豆一斛至二十萬。長安中人相食,餓死甚衆。帝遣侍御史候汶出太倉米豆,爲貧人作糜,米豆各半,大小各有差。餓死者甚衆,帝疑廩賦不 實,敕侍中劉艾取米豆各五升,燃火於御前,作糜得二盆〔一〕。於是艾出問尚書:“米豆五升,得糜二盆,而民委頓,何也?朕甚愍之!民不能自濟,故部使者出 米豆,冀有益焉。御史不加隱恤,乃如是乎?”尚書以下詣省合謝,奏收侯汶考實。詔曰:“未忍致於理,可杖五十!”亟遣上親所廩人名,於是悉得全濟。

〔一〕 範書獻帝紀注引袁紀作“得滿三盂”,下同。

八月,馮翊羌寇屬縣。後將軍郭汜、右將軍樊稠等率衆破之,斬首數萬級。

九月,曹操還甄城。呂布屯山陽。

冬十二月,司徒淳于嘉久病罷。衛尉趙溫爲司徒,錄尚書事〔一〕。

〔一〕 按範書獻帝紀,嘉罷作“九月”,溫爲司徒繫於“十月”。

後漢孝獻皇帝紀三卷第二十八

二年(乙亥、一九五)

春正月癸酉〔一〕,大赦天下。

〔一〕 按範書獻帝紀作“正月癸丑 ”。正月癸卯朔,無癸酉,袁紀誤。

即拜袁紹爲後將軍〔一〕,使持節冀州牧,封邧鄉侯。

〔一〕 範書袁紹傳作“拜紹右將軍 ”。

沮授說紹曰:“公累世輔弼,世濟忠義。今朝廷播越,宗廟毀壞。觀諸州郡,外託義兵,內懷相擒,君有存主恤民者也。今且州域粗定,宜迎大駕,安宮 鄴都,挾天子而令諸侯,畜士馬以討不庭,誰能御之?”紹說,將從之。郭圖、淳于瓊曰:“漢室陵遲,爲日久矣,今欲興之,不亦難乎?且英雄據有州郡,動衆萬 計,所謂秦失其鹿,先得者王〔一〕。今迎天子以自近,動輒表聞,從之則權輕,違之則拒命,非計之善也。”授曰:“今迎朝廷,至義也,又於時宜大計也。若不 早圖,必有先之者。權不失機,功在速捷,其孰圖之。”紹不能從〔二〕。

〔一〕 史記淮陰侯列傳:“蒯通曰:‘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 ’”

〔二〕 袁紀此段取自三國志袁紹傳注引獻帝傳。而本傳作“初,天子之立非紹意,及在河東,紹遣潁川郭圖使焉。圖還說紹迎天子都鄴,紹不從 ”。範書從袁紀。

是時以年不豐,民食不足,詔賣廄馬百餘匹,御府大司農出雜繒二萬匹,與馬值,賜公卿已下及貧民不能自存者。李傕曰:“我邸閣儲跱少〔一〕。”乃 不承詔,悉載置其營。賈詡曰:“此乃上意,不可拒也。” 不從。李傕、郭汜、樊稠各自以有功,爭權欲鬥者數矣。賈詡每以大體責之,雖內不能善,外相含容。

〔一〕 跱,三國志作“偫”,古通用。李賢曰:“跱,具也。”按說文曰:“偫,待也。 ”段注:“謂儲物以待用也。”或作崎、庤。

初,樊稠擊馬騰等,李利戰不甚用力,稠叱之曰:“人慾截汝父頭,何敢如此!我不能斬卿邪?”利等怒,共譖之於傕。傕見稠勇而得衆心,亦忌之。

二月,李傕殺右將軍樊稠、撫軍中郎將李〔蒙〕(象)〔一〕。由是諸將皆有疑心。

〔一〕 據範書董卓傳注引袁紀改。範書亦作“蒙”。

傕數設酒請汜,或留汜止宿。汜妻懼傕與汜婢妾而奪己愛〔一〕,思有以離間之。會傕送饋,汜妻乃以豉爲藥〔二〕。汜將食,妻曰:“食從外來,儻或 有故。”遂摘藥示之曰:“一棲無兩雄〔三〕,我固疑將軍〔之〕信李公也〔四〕。”他日傕復請汜,大醉,汜疑傕藥之,絞糞汁飲之乃解。於是遂相〔猜〕疑 〔五〕,治兵相攻矣。上使侍中、尚書和傕、汜,不從。乃謀迎天子幸其營,夜有亡者,告傕。

〔一〕 袁紀此句與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典略同。然範書董卓傳注引袁紀作“汜妻懼傕婢妾私而奪己愛”,御覽卷八五六引袁紀“傕”上有“與”字,餘同範書注。疑今本“傕與汜”當是“汜與傕”之誤,又“妾”下脫“私”字。又範書注亦脫“與”字。

〔二〕 據御覽卷八五六引袁紀補。

〔三〕 胡三省曰:“以雞爲喻也。一棲而兩雄,必鬥。”

〔四〕 據御覽卷八五六引袁紀補。三國志、範書均有“之”字。

〔五〕 亦據御覽引文補。

三月丙寅〔一〕,傕使兄子李暹將數千兵圍宮,以車三乘迎天子。太尉楊彪曰:“自古帝王無在人〔臣〕家者〔二〕,舉事當合天心,諸君作此非是 也。”暹曰:“將軍計定矣。”於是天子一乘,貴人伏氏一乘,黃門侍郎賈詡、左靈一乘,其餘諸臣皆步〔從〕〔三〕。司徒趙溫、司空張喜聞有急,自其府出隨。 乘輿既出,兵入殿中掠宮人、御物。

〔一〕 三月壬寅朔,無丙寅。疑有訛。

〔二〕 據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補。

〔三〕 據獻帝起居注補。

是日天子幸傕營。又徙御府金帛、乘輿、器服置其營,遂放火燒宮殿、官府、民居悉盡〔一〕。

〔一〕 “官府”原誤作“宮府”, “民居”誤作“居民”。前者據範書、後者據通鑑逕正。

天子復使公卿和傕、汜。汜又留太尉楊彪、司空張喜、尚書王隆、光祿勳劉淵、衛尉士孫瑞、太僕韓融、廷尉宣璠、大鴻臚榮郃、大司農朱雋、將作大匠梁〔邵〕(邰)〔一〕、屯騎校尉姜宣等。

〔一〕 據黃本及通鑑改。

夏四月,郭汜饗公卿,議攻李傕。楊彪曰:“羣臣共鬥,一人劫天子,一人質公卿,此可行乎!”汜怒,欲刃之。中郎〔將〕楊密說汜〔一〕,乃止。朱雋素剛直,遂發病死。

〔一〕 據黃本補。

雋字公偉,會稽上虞人。少好學,爲郡功曹。太守徐珪爲州所誣奏,郡吏謀賂宦官,雋曰:“明府爲州所枉,不思奮命,而欲行賂,以穢清政,是有君無 臣也。今州自有贓污,而求郡纖介,抱罪誣人。雋具知之,請詣京都,無以賂爲也。”珪曰:“卿之智情,我所知也,今州奏已去,恐無及也。”雋曰:“操所作 章,疾馬兼追,足以先州。且尋郵推之,州書可得矣。”珪曰:“善!”雋即夜發輕騎數十人,分伺州書,果得而鈔絕之。雋得獨至京師,上書告刺史罪,章即下, 乃徵刺史,珪事得解。刺史家聞,使刺客分遮道,欲殺雋。雋知,乃從洛陽尉司馬珍,自匿變服而去。珪大悅,雋由是顯名〔一〕。舉孝廉,爲尚書郎,遷蘭陵令。

〔一〕 範書朱雋傳曰:“熹平二年,端坐討賊許昭失利,爲州所奏,罪應棄市。雋乃羸服間行,輕齎數百金到京師,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端得輸作左校。端喜於降免,而不知所由,雋亦終無所言。後太守徐珪舉雋孝廉。”與此異。

光和初,交址賊樑龍等攻郡縣,以雋治蘭陵有名,即拜交址刺史。雋上書求過本郡募兵,天子許之,得以便宜從事。將家兵二千人,並郡所調合五千人,分兩道至州界。斬蒼梧太守陳紹,遣使喻以利害,降者數萬人〔一〕。乃勒兵擊斬龍,旬月盡定。封都亭侯,賜黃金五十斤。

〔一〕 範書朱雋傳此五字在“斬龍 ”句之後。

甲午,立皇后伏氏。後,琅邪東武人也。父完,深沉有大度。舉孝廉,稍遷五官中郎將、侍中,以選尚陽安長公主。主,桓帝女也,生五男一女:長男德,次雅,次後,次均,次尊,次朗。後以選入掖庭,爲貴人。完遷執金吾。

於是李傕召羌、胡數千人,先以御物、繒彩與之,許以宮人婦女,欲令攻郭汜。羌、胡知非正,不爲盡力。郭汜與傕中郎將張苞、張寵等謀攻傕〔一〕。丙申,兵交及帝殿前,又貫傕左耳。楊奉於外距汜,汜兵退,張苞、張寵因以所領兵詣汜。

〔一〕 範書董卓傳注引獻帝紀“張寵”作“張龍”。

是日,傕復移乘輿幸北塢,門內外隔絕〔一〕,諸侍臣皆有餓色。帝求米五斛,牛骨五具,以賜左右。傕曰:“御脯上飯,何用米爲!”乃與腐牛骨,皆 臭不可食。帝大怒,欲責詰之。侍中楊琦上封事曰:“傕,邊鄙之人,習於夷風,今又自知所犯悖逆,常有怏怏之色,欲轉車駕幸黃白城〔二〕,以舒其憤。臣願陛 下宜恕忍之,未可顯其罪也。”上納之。

〔一〕 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門”上有“使校尉監塢”五字,疑袁紀脫。

〔二〕 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轉”作“輔”,下文張溫與傕書之“轉”亦同。通鑑從袁紀,是。

初,傕屯黃白城,故謀欲徙。傕以司徒趙溫不與己同,乃內溫塢中。溫聞傕欲移乘輿黃白城,與傕書曰:“公前託爲董公報仇,然實屠陷王城,殺戮大 臣,天下不可,家見而戶喻也。今爭睚眥之隙,以成千〔鈞〕(金)之讎〔一〕,民在塗炭,各不聊生,曾不改悟,遂成禍亂。朝廷仍下明詔,欲令和解,詔令不 行,恩澤日損,而復欲轉乘輿黃白城,此老夫所不解也。於易, ‘一過,再爲涉,三而弗改,滅其頂,兇’〔二〕。不如早共和解,引軍還屯,上安萬乘,下全生民,豈不幸甚。”傕大怒,欲遣人害之。其弟應〔三〕,溫故吏 也,諫之數日乃止。帝聞溫與傕書,問侍中當洽曰〔四〕:“傕不知臧否,溫言大切,可爲寒心。”洽曰:“李應以解之矣。”上乃悅。

〔一〕 據裴注改。

〔二〕 此語出於易大過,其文曰: “過,涉,滅頂,兇。”溫推而衍之。裴注引獻帝起居注“一過”下尚有“爲過”二字。

〔三〕 應,傕之從弟,見獻帝起居注。

〔四〕 獻帝起居作“常洽”。

傕信鬼神,晝夜祭祀。爲董卓設坐,三牲祠之。祠畢,過問帝起居,因求入見。傕帶三刀,執一刀。侍中見傕〔一〕,亦帶刀入侍。值傕數汜之罪,上面答之,傕出,喜曰:“陛下,賢主也。”傕曰:“侍中皆持刀,欲圖我乎?”侍中曰:“軍中自爾,國家之故事也。”傕乃安。

〔一〕 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見傕”下有“帶杖”二字,袁紀恐脫。

閏月己卯,遣謁者僕射皇甫麗和傕、汜〔一〕。麗先詣汜,汜從命。又詣傕,傕不聽,曰:“我有誅呂布之功,輔助四年,三輔清淨,國家所知也。郭 多,盜馬虜耳,何敢欲與吾等邪?必誅之。君觀吾方略士衆,足辨郭多不〔二〕?多又劫質公卿,所爲如是,而君欲左右之邪〔三〕?”汜一名多。麗曰:“昔有窮 后羿恃其善射,不思患難,以至於斃〔四〕。近者董公強,將軍所知也。內有三公以爲主,外有縱橫以爲黨〔五〕,呂布受恩而反圖之,斯須之間,身首異處,此有 勇而無謀也。今將軍身爲上將,抱鉞持節,子孫親族,荷國寵榮。今汜質公卿,而將軍脅〔主〕(之),〔六〕,誰輕重乎?張濟與郭多、楊定有謀,又爲冠帶所 附。楊奉,白波帥耳,猶知將軍所爲非是,將軍雖寵之,猶不輸力也。”傕不從,訶遣麗。麗曰:“傕不從詔,亂語不順。”侍中胡邈,傕所薦也,謂麗曰:“李將 軍於卿非常也,又皇甫公爲太尉,將軍力也。是言何謂乎?”麗曰:“吾累世受恩,又常在帷幄,君辱臣死,就爲李傕所殺,志無顧也。”上懼傕聞麗言,敕麗令 去。傕遣虎賁王昌呼麗,欲殺之。昌諷麗令去,還曰:“臣追之不及。”

〔一〕 袁紀“麗”前作“邐”。範書及通鑑作均“酈”。

〔二〕 不,否也。

〔三〕 胡三省曰:“左右,助也。 ”

〔四〕 襄公四年左傳載魏絳語晉侯曰:“有窮氏之後羿,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脩民事,而淫於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鹹服。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衆殺而亨之。”

〔五〕 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作“外有董旻、承、璜以爲鯁毒”。

〔六〕 據範書董卓傳改。

辛巳,車騎將軍李傕爲大司馬。

是夏,陶謙病死。

劉備在徐州。曹操欲襲之,荀彧曰:“昔高祖保關中,光武據河內,皆深根固本,以制天下,進可以勝敵,退足以堅守,雖有困敗,而終濟大業。將軍本 以兗州首事,平山東之難,百姓歸心悅服。且河、濟,天下之要地也,〔今〕(人)雖殘壞〔一〕,猶易以自保,是亦將軍之關中、河內。若不先定之,根本將何寄 乎?今破李封、薛簡〔二〕,若分兵東擊陳宮,宮必不敢西顧,乘其間而收熟麥,約食畜谷,一舉而布可破也。布破,然後南結揚州〔三〕,共討袁術,以臨淮泗。 若舍布而東,多留兵則不足用,少留兵則民皆保城,不得樵採。布乘虛寇暴,民心益危,雖甄城、範、衛可全〔四〕,其餘非公之有,是無兗州也。若徐州不定,將 軍安所歸乎?且陶謙雖死,徐州未易亡。彼懲往年之敗,將懼而結親,相爲表裏。今東方皆已收麥,必堅壁清野,以待將軍。將軍攻之不拔,掠之無所獲,不出十 日,則十萬之衆未戰而自困也。前討徐州,威罰實行,其子弟念父兄,必人人自守,而無降心。就能破之,尚不可有也。事故有棄此取彼者,以大易小可也,以安易 危可也,權一時之勢,不患本之不固可也。今三者莫利,願將軍孰慮之。”操乃止,復定兗州。

〔一〕 據三國志荀彧傳改。

〔二〕 三國志荀彧傳“薛簡”作“ 薛蘭”。

〔三〕 “揚州”,指揚州刺史劉繇也。

〔四〕 胡三省曰:“衛,謂濮陽。杜預曰:濮陽古衛地。”

六月,侍中楊琦、黃門侍郎丁衝、鍾繇、尚書左丞魯充、尚書郎韓斌與傕將楊奉、軍吏楊帛謀共殺傕〔一〕。會傕以他事誅帛,奉將所領歸汜。

〔一〕 三國志董卓傳“楊帛”作“ 宋果等”。

庚午,鎮東將軍張濟自陝至,欲和傕、汜,遷乘輿幸他縣。使太官令〔孫〕(孤)篤〔一〕、綏民校尉張裁宣諭十反〔二〕。汜、傕許和,質其愛子。

〔一〕 據範書董卓傳注引袁紀改。

〔二〕 範書董卓傳注引袁紀“張裁 ”作“張式”。按“式”恐系涉下文傕之子式而誤。

傕妻愛式,和計未定,而羌、胡數來闕省問曰: “天子在此中邪?李將軍許我宮人美女,今皆何所在? ”帝患之,使侍中劉艾謂宣義將軍賈詡曰:“卿前奉職公忠,故仍升榮寵。今羌、胡滿路,宜思方略。”詡乃召大帥飲食之,許以封賞,羌、胡乃引去。傕由此單 弱。於是尚書王復言和解之意,計以士衆轉少,從之,不以男,各女爲質,封爲君,食邑。復以汜從弟、濟從子繡、傕從弟桓爲質〔一〕。

〔一〕 汜從弟脫名。

秋七月甲子〔一〕,車駕出宣平門。汜兵數百人前曰:“此天子非也?”左右皆將戟欲交,侍中劉艾前曰:“是天子也。”使參乘高舉帷,〔帝言〕諸兵:“ 何敢逼至尊邪?”〔二〕汜兵乃卻,士衆皆稱萬歲。夜到霸陵,從者皆飢,張濟賦給各有差。傕出屯河陽〔三〕。

〔一〕 七月庚午朔,無甲子。疑有訛。

〔二〕 據陳、範兩書注引獻帝起居注補。

〔三〕 範書董卓傳作“出屯曹陽” ,通鑑作“出屯池陽”。按續漢郡國志,河陽屬河南尹,曹陽乃弘農所屬之曹陽亭,皆在華陰之東,均誤。當以通鑑爲是。

丙寅,以張濟爲驃騎將軍,封平陽侯,假節,開府如三公。郭汜爲騎車將軍,假節〔一〕。楊定爲後將軍,封列侯。董承爲安集將軍。追號乳母呂貴爲平氏君。

〔一〕 範書獻帝紀言汜“自爲車騎將軍”。

郭汜欲令車駕幸高陵,公卿及濟以爲宜幸弘農,大會議之,不決。詔尚書郭浦喻汜〔一〕,曰:“朕遭艱難,越在西都,感惟宗廟靈爽,何日不嘆!天下 未定,厥心不革。武夫宣威,儒德合謀,今得東移,望遠若近,視險如夷。弘農近郊廟,勿有疑也。”汜不從。上曰:“祖宗皆在洛陽,靈懷皇后宅兆立,未遑謁 也,夢想東轅,日夜以冀,臨河誰謂其廣,望宋不謂其遠〔二〕,而汜復欲西乎?”遂終日不食。浦曰:“可且幸近縣。”〔三〕。

〔一〕 範書董卓傳注引帝王紀作“ 尚書郎郭溥”。

〔二〕 詩河廣曰:“誰謂河廣?一葦杭之。誰謂宋遠?跂予望之。”

〔三〕 通鑑“浦曰”作“汜聞之曰 ”,是。

八月甲辰,車駕幸新豐。張濟諷尚書徵河西太守劉玄,欲以所親人代之。上曰:“玄在郡連年,若有治理,迨遷之;若無異效,當有召罰,何緣無故徵 乎?” 尚書皆謝罪。上既罪濟所諷也,詔曰:“濟有拔車駕之功,何故無有表而私請邪?一切勿問。”濟聞之,免冠徒跣謝。後將軍楊定請侍中尹忠爲長史,詔曰:“侍中 近侍,就非其宜,必爲關東所笑。前在長安,李傕專政。今朕秉萬機,豈可復亂官爵邪?”時上年十五,每事出於胸懷,皆此類也。

丙子〔一〕,郭汜等令車駕幸郿。侍中種輯、城門校尉衆在汜營,密告後將軍楊定、安集將軍董承、興義將軍楊奉,令會新豐。定等欲將乘輿還洛陽,郭汜自知謀泄,乃棄軍入南山。

〔一〕 八月己亥朔,無丙子。疑上脫“九月”二字。

是月,曹操圍張超於雍丘,超曰:“救我者唯臧洪乎?”衆曰:“袁、曹方穆,而洪爲紹所用,必不敗好招禍,遠來赴此。”超曰:“子源天下義士〔一〕,必不背本也。但恐見禁制,不相及耳。”逮洪聞之,果徒跣號泣,並勒所領,又從袁紹請兵,欲救超,而紹終不聽。超遂族滅。

〔一〕 子源,臧洪字也。顧炎武金石文字記引唐臧懷恪碑作“子原”,以爲三點水乃後人所加。

洪由是怒紹,絕不與通,紹興兵圍之,不能下。紹使洪邑人陳琳以書喻洪,洪答曰:“隔闊想思,發於寤寐,幸相去步武之間耳〔一〕,而以趣舍異規,不得相見,其爲悵恨,難爲心哉。

〔一〕 出國語周語單穆公之語。韋昭曰:“六尺爲步,賈君以半步爲武。”

僕小人也,本因行役,遂竊大州,恩深分厚,寧樂今日自還接刃!每登城勒兵,望主人之旗鼓,感故友之周旋,撫弦搦矢,不覺流涕之覆面也。當受任之 初,自謂究竟大事,共尊王室也。豈寤天〔子〕(下)不悅〔一〕,本州見侵,郡將遘厄〔二〕,請師見下,辭行被拘,使洪故君有羑里之厄〔三〕。洪謀計棲遲, 喪忠孝之名;杖策攜背,虧交友之分。揆此二者,與其不得已,喪忠孝之名與虧交友之道,輕重殊塗,親疏異畫,故便收淚告絕,用命此城,正以君子之違,不適讎 國故也。

〔一〕 據三國志臧洪傳改。沈家本曰:“範書無‘天子不悅’四字。案,操之滅超,志在併吞,非有天子之命,故範書刪之。”

〔二〕 靈帝末,洪棄官還家,太守張超請洪爲功曹,故洪稱超曰郡將。

〔三〕 殷紂王聽崇侯虎之譖,囚西伯昌於羑里。事見史記周本紀。

吾聞之,義不背親,忠不違君。昔晏嬰不降志於白刃,南史不曲筆以求生〔一〕,故身着國篆,名重後世。況僕據金城之固,驅士民之力,散三年之畜, 以爲一年之資。但懼秋風揚塵,伯珪馬首南向,北鄙告倒縣之急,肱肱奏乞歸之記耳。主人宜反旌退師,治兵鄴垣,何久辱盛怒,暴威於吾城下哉?

〔一〕 襄公二十五年左傳曰:齊崔杼弒莊公而立景公,盟國人於太宮,晏嬰不從曰:“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楊伯浚注引淮南子精 神篇曰:“晏子與崔杼盟,臨死地而不易其義。”又云:“故晏子可迫於仁,而不可劫以兵。”左傳又言:“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 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

行矣孔璋〔一〕!足下徼利於境外,臧洪受命於君親;吾子託身於盟,主臧洪受命於君親;吾子託身於盟主,臧洪策名於長安。子謂餘身死而名滅,僕亦笑子生而無聞焉。悲哉!本同而末異,努力努力,夫復何言!”

〔一〕 孔璋,陳琳之字也。

紹見洪書,知無降意,增兵急攻之。城中谷盡,外無強救,洪自度必不免,呼吏士謂曰:“袁氏無道,所圖不軌,且不救洪郡將,義不得不死。念諸君無 事,空與此禍,可先城未敗,將妻子出。”吏士皆垂泣曰: “明府與袁氏本無怨隙,今一朝爲郡將之故,自致殘困,吏民何忍當舍明府去也?”男女七八千人相枕而死,莫有離叛。

城陷,紹生執洪。紹素親洪,施帷幔,大會諸將,見洪謂曰:“

臧洪,何相負若此,今日服未?”洪據地瞠目曰:“ 諸袁事漢,四世五公,可謂受恩。今王室衰弱,無輔翊之急,欲因際會,希冀非望,多殺忠良,以立奸威。洪親見呼張陳留爲兄〔一〕,則洪府君亦宜爲弟,同共戮 力,爲國除害,何有擁衆而觀人屠滅!惜力不能推刃爲天下報讎,何謂服乎!”紹本愛洪,意欲服而原之,見洪辭切,終不爲用,乃殺之。

〔一〕 張邈,張超之兄,原爲陳留太守,故呼之爲“張陳留”。

冬十月戊戌,汜黨夏育、高碩等欲共爲亂,脅乘輿西行〔一〕。侍中劉艾見火起不止,曰:“可出幸一營,以避火難。”楊定、董承將兵迎天子幸楊奉營,上將出,夏育等勒兵欲止乘輿,楊定、楊奉力戰破之,斬首五千級。

〔一〕 範書獻帝紀作“汜使其將伍習夜燒所幸學舍,逼脅乘輿”。通鑑從袁紀。

壬寅,行幸華陰。

寧輯將軍段猥具服御及公卿已下資儲,欲上幸其營。猥與楊定有隙,迎乘輿,不敢下馬,〔揖馬上〕〔一〕。侍中種輯素與定親,乃言段煨欲反。上曰: “煨屬來迎,何謂反?”對曰:“迎不至界,拜不下馬,其色變也,必有異心。”於是太尉楊彪、司徒趙溫、侍中劉艾、尚書梁紹等曰:“段煨不反,臣等敢以死 保,車駕可幸其營。”董承、楊定言曰:“郭汜來在煨營。” 詔曰:“何以知?”文禎、左靈曰:“弘農督郵知之。 ”因脅督郵曰:“今郭汜將七百騎來入煨營。”天子信之,遂路次於道南。

〔一〕 據範書董卓傳注引袁紀補。

丁未,楊奉、董承、楊定將攻煨,使種輯、左靈請帝爲詔。上曰:“王者攻伐,當上參天意,下合民心。司寇行刑,君爲之不舉,而欲令朕有詔邪?”不聽。輯固請,至夜半猶弗聽。奉乃輒攻煨營。

是夜,有赤氣貫紫宮。

定等攻煨營十餘日不下,煨供給御膳、百官,無有二意。司隸校尉管命以爲不宜攻煨,急應解圍,速至洛陽。定等患之,使楊奉請爲己副,欲殺之。帝知其謀,不聽。詔使侍中、尚書告喻之,定等奉詔還營。

李傕、郭汜悔令車駕東,聞定攻段煨,相招共救之,因欲追乘輿。楊定聞傕、汜至,欲還藍田,爲汜所遮,單騎亡走。

是時張濟復與催、汜合謀,欲留乘輿於弘農。

十二月〔一〕,行幸弘農。濟、汜、傕追乘輿,衛將軍楊奉、射聲校尉沮雋力戰,乘輿僅得免。雋被創墜馬,傕謂左右曰:“尚可活否?”雋罵之曰: “汝等凶逆,逼劫天子使公卿被害,宮人流離,亂臣賊子,未有此也。”傕乃殺之。雋時年二十五,其督戰訾置負其屍而瘞之〔二〕。濟等抄掠乘輿物及祕書典籍, 公卿已下、婦女死者不可勝數。

〔一〕 範書獻帝紀作“十一月”。按十二月丁酉朔,無壬申。袁紀下文有壬申,則當以範書爲是。

〔二〕 範書董卓傳注引袁山松書作 “督戰訾寶”。

壬申,行幸曹陽。傕、汜、濟併力來追。董卓、楊奉間使至河東,招故白波帥李樂、韓暹、胡才及匈奴右賢王去卑牽其衆來,與傕等戰,大破之,斬首數千級。

詔使侍中史恃、太僕韓融告張濟曰:“朕惟宗廟之重,社稷之靈,乃心東都,日夜以冀。洛陽丘墟,靡所庇廕,欲幸弘農,以漸還舊。諸軍不止其競,遂 成禍亂,今不爲〔定〕(足)〔一〕,民在塗炭。濟宿有忠亮,乃心王室,前者受命,來和傕、汜,元功既建,豈不惜乎?濟其□給百官,遂究前勳。昔晉文公爲踐土之會,垂勳周室,可不勉哉!”於是董承等以新破傕等,可復東引,詔曰:“傕、汜自知罪重,將遂唐突,爲吏民害。可復待韓融還,乃議進退。”承等固執宜 進。

〔一〕 據全後漢文改。

庚申〔一〕,車駕發東,董承、李樂衛乘輿,胡才、楊奉、韓暹、匈奴右賢王於後爲距。傕等來追,王師敗績,殺光祿勳鄧淵,廷尉宣璠、少府田芬、御史鄧聘、大司農張義〔二〕。

〔一〕 範書獻帝紀作“庚辰”,通鑑同袁紀。疑其上脫“十二月”三字。

〔二〕 範書獻帝紀“鄧淵”作“鄧泉”,避唐諱故也。“宣璠”作“宣播”,按範書注引獻帝春秋亦作“璠”,袁紀是。又此二人範書曰與沮雋同時遇難,系此事於十一月,與袁紀異。另外“田芬” ,續漢五行志作“田邠”,亦與袁紀異。

是時司徒趙溫、太常王絳、衛尉周忠、司隸校尉管郃爲傕所遮,欲殺之。賈詡曰:“此皆大臣,卿奈何害之也?”傕乃止。

李樂曰:“事急矣,陛下宜御馬!”上曰:“不可!舍百官而去,此何辜哉!”弗聽。

是時虎賁羽林行者不滿百人,傕等〔繞〕(統)營叫喚〔一〕,吏士失色,各有分散之意。李樂懼,欲令車駕御船過砥柱,出孟津。詔曰:“千金之子, 坐不垂堂。孔子慎馮河之危〔二〕,豈所謂安居之道乎?” 太尉楊彪曰:“臣弘農人也,自此東有三十六灘,非萬乘所〔當〕登也〔三〕。”宗正劉艾曰〔四〕:“臣前爲陝令,知其險。舊故有河師,猶有傾危,況今無師。 太尉所慮是也。”董承等以爲宜,令劉太陽使李樂夜渡具船,舉火爲應。

〔一〕 據範書董卓傳注引袁紀改。

〔二〕 論語述而篇曰:“子曰:‘ 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爾雅釋訓曰:“ 馮河,徒涉也。”

〔三〕 據範書董卓傳注引袁紀補。

〔四〕 範書“宗正”作“侍中”。

上與公卿步出營,臨河欲濟。岸高十餘丈,不得下。議欲續馬轡系帝腰。時後兄伏德扶後,一手挾絹十〔匹〕(四)〔一〕。董承使〔符節〕(荷)令孫 儼從人間斫後〔二〕,左靈曰:“〔卿〕(御)是何等人也!”〔三〕以刀扞之,殺旁侍者,血濺後衣。伏德以馬轡不可親腰,以絹爲輦下。校尉向弘居前負帝下, 至河邊。餘人皆匍匐下,或有從岸上自投,冠幘皆壞。

〔一〕 據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紀改。範書亦作“匹”,袁紀乃形近而訛。

〔二〕 據範書皇后紀改補,又“孫儼”作“孫徽”,未知孰是。

〔三〕 據陳璞校記改。

既至河邊,士卒爭赴舟,董承、李樂以戈擊破之。帝乃御船,同舟渡者皇后、貴人、郭趙二宮人、太尉楊彪、宗正劉艾、執金吾伏完、侍中種輯、羅邵、 尚書文禎、郭浦、中丞楊衆、侍郎趙泳、尚書郎馮碩、中官僕射伏德、侍郎王稠、羽林郎侯折〔一〕、衛將軍董承、南郡太守左靈,府史數十人。餘大官及吏民不得 渡甚衆,婦女皆爲兵所掠奪,凍溺死者不可勝數。衛尉士孫瑞爲傕所殺。

〔一〕 範書董卓傳注引袁紀作“議郎侯祈”。

傕見河北有火,遣騎候之,適見上渡河,呼曰: “汝等將天子去邪?”董承懼射之,以被爲幔〔一〕。既渡,幸李樂營。河東太守王邑來貢獻,勞百〔官〕(姓)〔二〕。

〔一〕 御覽卷七〇〇引袁紀“幔” 上有“帳”字。

〔二〕 據黃本改。又範書言河內太守張楊先遣數千人負米貢餉,帝乃御牛車,因都安邑。

丁亥,幸安邑〔一〕。王邑賦公卿以下綿絹各有差。封邑爲列侯〔二〕。

〔一〕 範書獻帝紀作“乙亥”。按十二月丁酉朔,無丁亥,也無乙亥。疑乃己亥之誤。範書系形近而訛,而袁紀則失之遠矣。

〔二〕 李賢曰:“邑字文都,北地涇陽人,鎮北將軍,見同歲名。”惠棟曰:“劉寬碑陰門生名有‘離石長北地泥陽王邑文都’;則邑當爲泥陽人。案獻帝起居注,邑封安陽亭侯。”

庚子,拜胡才爲徵北將軍,領幷州牧;李樂爲徵西將軍,領敘州牧;韓暹爲徵東將軍,領幽州牧,皆假節,開府如三公〔一〕。遣太僕韓融至弘農,與傕、汜連和,還所掠宮人、公卿、百官及乘輿、車駕數乘。

〔一〕 三國志董卓傳胡才作“徵西將軍”,李樂作“徵東將軍”。範書及通鑑胡才作“徵東將軍”。諸書俱無拜韓暹事。其時政亂,封拜倉卒,傳聞遂異,不足深究。

是時蝗蟲大起,歲旱無谷。後宮食煮棗菜,諸將不相能率,上下亂,糧食盡。於是安東將軍楊奉、衛將軍董承、徵東將軍韓暹謀以乘輿還洛陽。

乙卯,建義將軍張陽自野王來〔一〕,與董承謀迎乘輿還洛陽。〔拜〕安國將軍〔二〕,封晉陽侯,假節,開府如三公。

〔一〕 三國志、範書“張陽”均作 “張楊”,袁紀恐誤。

〔二〕 據文意補。其封拜之時,通鑑繫於庚子日。

袁術自依據江、淮,帶甲數萬,加累世公侯,天下豪傑無非故吏,以爲袁氏出陳,舜之後,以黃乘赤,得運之次〔一〕。時沛相陳珪,故太尉球之子也 〔二〕。術與珪俱公族子孫,少交遊,書與珪曰:“昔秦失其政,天下羣雄爭而取之,兼智勇者卒受其福。今世紛擾,復有瓦解之勢,誠英雄有爲之時也〔三〕。與 足下舊交,豈肯左右之乎?若集大事,子爲吾心膂。”珪答書曰:“昔秦末世,肆暴恣情,虐流天下,毒被生民,民不堪命,故遂土崩。今雖季世,未有秦苛暴之亂 也。曹將軍神武應期,興復典刑,埽平兇慝,清定海內,〔信〕有徵矣〔四〕。足下當戮力同心,匡翼漢室,而陰謀不軌,以身試禍,豈不痛哉!若迷而知反,尚可 以免。吾備舊知,請陳至情,雖逆於耳,骨肉之恩也。”

〔一〕 李賢曰:“陳大夫轅濤塗,袁氏其後也。五行火生土,故云以黃代赤。”

〔二〕 三國志袁術傳、範書陳球傳均作“球弟子也。”

〔三〕 “雄”,黃本作“人”。按三國志袁術傳作“乂”,黃本作“人”乃形近而訛,蔣本改作“雄”,失之遠矣。

〔四〕 據三國志袁術傳補。

天子之敗於曹陽,術會其衆謀曰:“劉氏微弱,海內鼎沸。吾家四世公輔,百姓所歸,欲應天順民,於諸君意何如?”衆莫敢對。主簿閻象進曰:“昔周 自後稷,〔至於〕文王〔一〕,積德累功,三分天下,猶服事殷〔二〕。明公雖奕世克昌,未有若周之盛;漢室雖微,未有殷紂之暴。”術默然不悅。遂造符命,置 百官焉。

〔一〕 據三國志、範書補。

〔二〕 範書與袁紀同,而三國志作 “三分天下有其二”。按論語泰伯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謂至德也已矣。”則當以三國志爲是。

後漢孝獻皇帝紀四卷第二十九

建安元年(丙子、一九六)

春二月,執金吾伏完爲輔國將軍,開府如三公。

是時董承、張陽欲天子還洛陽,楊奉、李樂不欲。尚書上官洪言還洛之議,李樂輔洪。由是諸將錯亂,更相疑貳。董承奔野王〔一〕,韓暹屯聞喜。胡才、楊奉之塢鄉,欲攻韓暹,上使人喻止之。

〔一〕 範書、通鑑在“董承”上均有“韓暹攻董承”句,袁紀恐脫。

夏五月丙寅,遣使至楊奉、李樂、韓暹營,求送至洛陽,奉等從詔。

六月乙未,車駕幸聞喜。楊奉、胡才悔令乘輿去,乃與李樂議,欲還大駕,詐言“當遊澠池東,以避匈奴”,上不從。

庚子,車駕從北道出,傍山而東,無匈奴寇。李樂媿其言,懼而辭還。

是時糧食乏盡,張陽自野王迎乘輿,賑給百官。

丙辰〔一〕,行至洛陽,幸故常侍趙忠宅。張陽治繕宮殿。

〔一〕 範書獻帝紀作“秋七月甲子 ”,三國志亦作“秋七月”。

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 六月乙未朔,無丁丑。此乃七月事,疑有脫文。

是月,孫策入會稽,太守王朗與策戰,敗績。

八月辛丑,天子入南宮陽安殿。陽以爲己功,故因以名。陽謂諸將曰:“天子當與天下共之,辜有公卿大臣,陽當扞外難,何事京都?”遂還野王。楊奉亦屯梁。

癸卯,張陽爲大司馬,楊奉爲車騎將軍、韓暹爲大將軍,領司隸校尉,皆假節鉞。

是以州郡各擁兵自爲,莫有至者。百官窮困,朝不及夕,尚書已下,自出採樵,或餓死牆壁間,〔或〕爲吏兵所殺〔一〕。暹等各矜其功,任意恣睢,幹亂政事。

〔一〕 據範書獻帝紀補。

於是曹操議欲迎乘輿。或曰:“山東未定,韓暹,楊奉親與天子還京,北連張陽,未可卒制。”司馬荀彧勸之曰:“昔高祖東征,爲義帝縞素,而天下歸 心〔一〕。自天子播越,將軍首倡義兵,徒以山東擾亂,未能遠赴關右,然猶分遣將帥,蒙險通使,雖御難於外,乃心無不在王室〔二〕,是將軍匡天下之素志也。 今車駕旋軫,義士有存本之思,百姓懷感舊之哀。誠因此時,奉主上以從民望,大義也;〔三〕秉至公以服雄傑,大略也;扶弘義以致英俊,大德也。天下雖有逆 節,必不能爲累明矣。韓暹、楊奉其敢爲害!若不時定,四方生心,後雖慮之,無能及也。”操從之。

〔一〕 項羽密令殺義帝於江南,劉邦聞之,遂爲義帝發喪,發使者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殺義帝於江南,大逆無道。寡人親爲發喪,諸侯皆縞素。悉發關內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事見史記高祖本紀。

〔二〕 書康王之誥曰:“雖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乃心,汝心也。

〔三〕 三國志、範書、通鑑均作“ 大順也”。

辛卯,操詣關貢獻,廩公卿以下。操陳韓暹、張陽之罪。暹怖,單騎奔走。上以暹、陽有翼駕還洛之功,一切勿罪。於是誅羽林郎侯折,尚書馮碩、侍中 臺崇〔一〕,討有罪也。封衛將軍董承、輔國將軍伏完、侍中〔丁衝〕種輯〔二〕、尚書僕射鍾繇、尚書郭浦、御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劉艾、左馮翊韓斌、東〔郡〕 (萊)太守楊衆〔三〕、〔議郎〕羅邵〔四〕、伏德、趙蕤爲列侯,賞有功也。追贈射聲校尉沮雋爲弘農太守,〔旌〕(矜)死節也〔五〕。

〔一〕 範書、通鑑二書注引袁紀均作“壺崇”,範書獻帝紀與袁紀同,而注引山陽公載記亦作“壺崇”。惠棟曰:“案:孫勉廣韻臺姓下雲,漢有侍中臺 崇,徒哀切。又十六國春秋,臺產字國初,上洛人,漢侍中臺崇之後。作壺者非。”惠說是。又八月甲午朔,無辛卯。範書獻帝紀作“辛亥”,是。

〔二〕 黃本作“丁種輯”。按範書董卓傳注引袁紀作“侍中丁衝、種輯”,是,據以補。

〔三〕 據範書注、通鑑注引袁紀改。

〔四〕 據範書及通鑑注引袁紀補。

〔五〕 據範書注引袁紀改。

符節令董昭說曹操曰:“將軍興義兵以誅暴亂,朝天子,輔翼王室,此五伯之功也〔一〕。已下諸將,人人殊異,未必服從。今留匡弼,事勢不便,唯有 移車駕幸許耳。然朝廷播越,新還舊都,遠近企望,冀一〔朝〕獲安〔二〕。今復徙車駕,不厭衆心。夫行非常之事,乃有非常之功,願將軍策其多者。”操曰: “此孤之本志也。”遂言幸許之計,上從之。

〔一〕 五伯,即五霸也。

〔二〕 據三國志董昭傳補。

庚申,車駕東。楊奉自梁欲要車駕,不及。

己巳,車駕到許,幸〔曹〕(東)營〔一〕。

〔一〕 曹古字作□,與東形近而訛,範書獻帝紀作“幸曹操營”,故正之。按八月無己巳,與下文甲戌,皆當是九月事。疑袁紀有脫文。

甲戌,鎮東將軍曹操爲大將軍,更封武平侯。操固讓,不許。太尉楊彪、司空張喜以疾遜位。

冬十月戊辰〔一〕,右將軍袁紹爲太尉。紹恥班在操下,不肯受。操乃辭大將軍。

〔一〕 十月癸巳朔,無戊辰。與下文合觀,疑當爲十一月事。

丙戌,以操爲司空〔一〕,領車騎將軍。

〔一〕 範書獻帝紀作“冬十一月丙戌,曹操自爲司空”。按十一月壬戌朔,有丙戌,亦有辛卯,範書是。

辛卯,曹操徵楊奉於梁,奉奔袁術。

呂布襲徐州,劉備奔曹操。

初,陳郡人袁渙爲劉備茂才〔一〕,避地江淮之間,爲呂布所拘。布令渙作書罵辱備,渙曰:“不可! ”再三強之,不許。布大怒,以兵脅之曰:“爲之則生,不爲則死。”渙顏色不變,笑而應曰:“

渙聞唯德可以辱人,不聞以罵。使彼固君子也,且不恥將軍之言;彼誠小人也,將復將軍之意,則辱在此,不在於彼。且渙他日之事劉備,猶今日之事將軍也。如一旦去此,復罵辱將軍,可乎?”布慚而止。

〔一〕 三國志袁渙傳作“渙”,而許靖傳作“煥”。趙一清曰:“

例以曜卿之字,‘渙’當作‘煥’ 。晉書袁環傳‘煥之曾孫’,亦從火作‘煥’。”王鳴盛曰:“義門何氏校雲:‘“渙”當作“煥”。今太康縣有魏袁煥碑。’案:北平黃叔璥玉圃輯中州金石考, 陳州府扶溝縣有魏袁渙碑。此縣又有漢國三老袁良碑。方輿紀要雲:‘金石林載入太康縣。’何氏因此遂以爲在太康,但作渙甚明,不知何以雲當作煥。惟是蜀志許 靖傳雲,靖與陳郡袁煥親善,且其字曰曜卿,則又似從火爲合。且其父名滂,不應渙亦從水,未知其審。”按袁紀諸本均作“渙”,渙又是袁宏之六世祖,不當致 誤,且有袁渙碑爲證,恐以作“渙”是。

渙字曜卿,司徒滂之子也。渙少與弟微俱以德行稱〔一〕。是時漢室衰微,天下將亂。渙與微閒居,從容謀安身避亂之地。渙慨然嘆曰:“漢室陵遲,亂 無日矣。苟天下不靖〔二〕,逃將安之?若天將喪道,民以義存,唯強而有禮,可以庇身乎?”微曰:“古人有言:‘知幾其神乎?’〔三〕見幾而作,君子所以元 吉也。天理盛衰,漢其已矣。夫有大功必有大事,此又君子之所深識,退藏於密者也〔四〕。且兵革之興,外患衆矣,微將遠蹈山海,以求免乎?”天下殽亂,各行 其所志。微避地至交州,渙展轉劉備、袁術、呂布之間,晚乃遇曹公。

〔一〕 三國志袁渙傳注引袁紀“微 ”作“徽”。

〔二〕 裴注引袁紀作“苟天下擾攘 ”。

〔三〕 易繫辭下載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幾”亦作“機”,黃本及裴注引袁紀均作“機”。

〔四〕 見易繫辭上。

渙說操曰:“夫兵者,兇器也,不得已而用之〔一〕。鼓之以道德,徵之以仁義,兼撫其民,而除其害。夫然,故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自大亂以來,十 數年矣,民之慾安,甚於倒懸,然而暴亂未息者,何也?豈政失其道與〔二〕?伏聞明君善於救世,亂則濟之以義,僞則鎮之以樸,世異事變,治國不同,不可不察 也。夫制度損益,此古今之不必同者也。若夫惠愛天下,而反之於正,雖以武平禍亂,而濟之以德,誠百王不易之道也。公明哲超世,古之所以得其民者,公既勤之 矣;今所以失其民者,公既戒之矣,海內賴公,得免於危亡之禍,然而民未知義,唯公所訓之,則天下幸甚。”操重渙言,以爲軍諮祭酒〔三〕。渙常謂人曰:“夫 居兵亂之間,非吾所長。”每〔謙〕(讓)不敢處也〔四〕。

〔一〕 老子道經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又呂氏春秋曰:“凡兵,天下之兇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興兇器,行兇德,不得已也。”

〔二〕 黃本無“豈”字。三國志袁渙傳“豈”作“意者”。

〔三〕 按三國志本傳作“拜爲沛南部都尉”。拜軍諮祭酒,乃以病去官,復任諫議大夫後之事。又“諮”原作“師”,避晉諱而改。此職始置於建安三年。

〔四〕 據黃本及裴注引袁紀改。

張濟自關中走南陽,爲飛矢所中死。從子繡領其衆,屯宛。天子既免於曹陽,賈詡去李傕,託於段煨。頃之,復歸張繡。

二年(丁丑、一九七)

春正月,曹操徵張繡,繡降。其季父濟妻,國色也,操以爲妾。繡由是謀叛,襲操七軍,大破之,殺其二子。

自曹操之迎乘輿也,袁紹內懷不服。紹既兼河朔,天子畏其強。操方東憂呂布,南距張繡。及繡敗操軍,紹益自驕,而與操書悖慢。操大怒,動止變於常,衆皆以 爲失利於繡故也。僕射鍾繇以問尚書令荀彧,彧曰:“公以明哲,必不追咎往事也,殆有他慮乎?”遂見操以問焉。操以紹書示之,且曰:“今將徵不義,而力不 敵,如何?”彧對曰:“古之成敗,誠有其材,雖弱必強;苟非其人,其強易弱,劉項之事足以觀矣。今與公爭天下者唯袁紹。紹貌外寬內忌,任人而疑其心。公明 達不拘,唯材所宜,不問疏賤,此度勝也。紹遲重少決,失在後機。公能斷大事,應變有方,此謀勝也。紹御軍寬緩,法令不一,士卒雖衆,而實難用。公法令嚴 明,賞罰必行,士卒雖寡,皆爭致死,此武勝也。紹憑世資,從容飾智,〔以〕收名譽〔一〕,故士之寡能好聞者歸之。公以至仁待士,又推誠心,不爲虛美,行己 謙恭儉約,而與有功者無吝,故忠正殺身之士,鹹願爲用,此德勝也。夫此四勝,仗義征伐,誰敢不從!紹以四失,背忠自專,強何能爲!”操悅。

〔一〕 據三國志補。

秋七月,即拜太尉袁紹爲大將軍。

於是馬日磾喪還京師,將欲加禮,少府孔融議曰:“日磾以上公之尊,秉旄節之使,銜命直指〔一〕,寧輯東夏。而曲媚賊臣,爲所牽率,章表署用,輒 使首名〔二〕,附下罔上,奸以事君。昔國佐當晉軍而不撓〔三〕,宜僚臨白刃而正色〔四〕,王室大臣不得以見脅爲辭。鄭人討幽公之亂,斫子家之棺〔五〕。聖 人哀矜,未忍追治。不宜加禮。”

〔一〕 李賢曰:“直指,無屈撓也。前書有繡衣直指。”周壽昌曰:“直,徑也,言銜命徑指其地也。若雲無屈撓,則與下‘曲媚奸臣,爲所牽率’語相背。馬日磾官太傅,較繡衣直指爲尊,示不得以直指二字相同引爲訓也。”周說是。

〔二〕 李賢曰:“所上章表及署補用,皆以日磾名爲首。”

〔三〕 成公二年公羊傳曰:“鞍之戰,齊師大敗。齊侯使國佐如師,郤克曰:‘與我紀侯之甗,反魯衛之侵地,使耕者東畝,且以蕭同侄子爲質,則吾舍子 矣。”國佐曰:“與我紀侯之甗,請諾。反魯衛之侵地,請諾。使耕者東畝,是則土齊也。蕭同侄子者,齊君之母也。齊君之母,猶晉君之母也,不可。請戰,壹戰 不勝,請再;再戰不勝,請三;三戰不勝,則齊國儘子之有也,何必以蕭同侄子爲質!’揖而去之。”

〔四〕 左傳有兩宜僚。昭公二十一年載宋之宜僚,華貙承之以劍訊之,懼盡以告,貙遂殺多僚,劫司馬以叛。哀公十六年載楚之熊宜僚,白公勝欲作亂,欲 得勇可當五百人者,遂至市南見宜僚。說之,宜僚辭;承之以劍,不動,勝曰:“不爲利諂,不爲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則融所言,熊宜僚也。

〔五〕 宣公十年左傳曰:“鄭子家卒。鄭人討幽公之亂,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以其弒鄭幽公也。

冬十月,謁者僕射裴茂督三輔諸軍討李傕也〔一〕。

〔一〕 範書系於三年夏四月,三國志與袁紀同。按傕之誅族當在三年,然諸軍出討日之當以袁紀爲是。

三年(戊寅、一九八)

春正月,破傕,斬之,夷三族。郭汜爲其將伍習所殺,李樂病死,胡才爲怨家所殺,張陽爲其將睦固所殺〔一〕。馬騰、韓遂敘州自相攻擊。

〔一〕 三國志張楊傳曰:“其將楊醜,殺楊以應太祖。楊將眭固殺醜,將其衆,欲北合袁紹。”又範書系此事於冬十一月,三國志武帝紀作“建安四年春二月”,均與袁紀異。另袁紀“眭”作“睦” ,恐誤,下卷同。

五月,韓暹、楊奉死。

秋七月,曹操徵張繡,破之。荀彧說曹操曰:“ 不先取呂布,河北未易圖也。”操曰:“若袁紹侵擾關中,西羌南誘蜀漢,是我獨以兗州抗天下,五分之一也〔一〕,爲之奈何?”彧曰:“關中將帥以十數,莫能 久相一,唯韓〔遂〕(暹)、馬騰最強〔二〕。彼見山東之敗,必各擁衆自保全,若撫以恩德,使連和相推,雖不能久〔安〕(要)〔三〕,公定山東,足以不動。 鍾繇可屬以西事,公無憂也。”操從之。

〔一〕 三國志荀彧傳作“抗天下六分之五”。

〔二〕 暹已死,此係“遂”之誤,故正之。

〔三〕 據三國志荀彧傳改。

九月,曹操徵呂布。

是歲袁術自立爲天子。

術與楊彪婚親也〔一〕,操忌彪忠正,收彪付獄,將殺之。孔融聞之,不及朝服,往見操曰:“楊彪累世清德,四葉重光。周書:‘

父子兄 弟,罪不相及。’〔二〕況袁氏之罪乎?易稱 ‘積善餘慶’,〔三〕但欺人耳。”操曰:“國家之意也。”融曰:“假使成王欲殺召公,則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纓緌搢紳之士〔四〕,所以仰瞻明公者,以 輔相漢室,舉直措枉,致之雍熙也。今橫殺無辜,則海內觀聽,誰不解體?孔融,魯國之男子〔五〕,明日便當拂衣而去,不復朝也。”操意解,乃免彪。彪睹漢祚 將微,自以累世公輔,恥事異姓,遂稱疾不行。

〔一〕 惠棟曰:“古文苑載曹公卞夫人與楊太尉夫人袁氏書,又楊夫人答書稱‘彪袁氏頓首’是也。”

〔二〕 僖公三十三年左傳載臼季曰:“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又昭公二十年苑何忌曰:“在康誥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況在羣臣?”今本尚書康誥脫此二文。

〔三〕 易坤文言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四〕 李賢曰:“說文曰:‘纓,冠索也。’鄭玄注禮記曰:‘緌,冠飾也。紳,帶也。搢,插也,插笏於紳也。’或作‘縉’者,淺赤,言帶之色。”按黃本作“縉”。

〔五〕 李賢曰:“若以非罪殺彪,融則還爲魯國一男子,不復更來朝也。”楊樹達曰:“ 案前書蕭望之傳:‘蕭育杜陵男子,何詣曹也?’顏注與李略同。今按凡雲‘某某男子’者,皆自豪壯之辭,顏李注並誤。”楊說是,然義猶未盡。漢代地方名姓, 往往以郡望自詡,所謂“某某男子”,則是某某地方名姓大族之意也,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

徵鄭玄爲大司農,不至。

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也。爲嗇夫,隱恤孤苦,閭里安之。家貧,雖得休假,常詣校官誦經。太守杜密異之,爲除吏錄,使得極學。玄之右扶風,事南郡 太守馬融。融門徒甚盛,弟子以次相授,至三年不得見。玄講習彌篤,晝夜不倦。融見奇之,引與相見,自篇籍之奧,無不精研,嘆曰:“詩書禮樂,皆以東矣!” 〔一〕會黨事起,而玄教授不輟,弟子數百人。中平初,悉解禁固,玄已六十餘矣,始爲王公辟命,一無所就者。

〔一〕 世說新語文學篇:“鄭玄在馬融門下,三年不得相見,高足弟子傳授而已。嘗算渾天,不合,諸弟子莫能解。或言玄能者,融召令算,一轉便決,衆 鹹駭服。及玄業成辭歸,既而融有禮樂皆東之嘆。”注引玄別傳曰:“年二十一,博極羣書,精歷數圖緯之言,兼精算術。”又曰:“時涿郡盧子幹爲門人冠首。季 長又不解剖裂七事,玄思得五,子幹得三。季長謂子幹曰:‘吾與汝皆弗如也。’季長臨別執玄手曰:‘大道東矣,子勉之。’”季長,融之字。子幹,盧植之字 也。

玄身長八尺,秀眉朗目,造次顛沛,非禮不動。黃巾賊數萬人經玄廬,皆爲之拜,高密一縣,不被抄掠。袁紹嘗遇玄而不禮也。趙融聞之曰:“賢人者,君子之望也。不禮賢,是失君子之望。夫有爲之君,不失萬民之歡心,況於君子乎?失君子之望,難乎有爲也。”

四年(己卯、一九九)

春,曹操獲呂布,斬之〔一〕。

〔一〕 範書獻帝紀作“三年十二月癸酉”。按三國志武帝紀,曹操十月始圍城,“灌其城三月”,則擒呂布在十二月底或第二年正月,袁紀亦不誤。疑“春”下脫“正月”二字。

二月,司空曹操讓位於太僕趙岐,不聽。

三月,衛將軍董承爲車騎將軍。

封操三千戶,討呂布之功也。固讓不受。

三月〔一〕,袁紹討公孫瓚。

〔一〕 此文重出,恐系衍文。

六月,拜孫策爲會稽太守、討逆將軍,封吳(陽)侯〔一〕。

〔一〕 據三國志本傳及注引江表傳刪。

初,彭城人張昭避亂淮南,策賓禮之。及策東略,遂爲之謀主。聞袁術僭號,昭爲策書諫術曰:“昔者董卓無道,陵虐王室,禍加太后,暴及弘農,天子 播越,宗廟焚燬。是以豪傑發憤,赫然俱起。元惡既斃,幼主東顧,乃使王人奉命,宣明朝恩,偃武脩文,與之更始。而河北異謀,黑山不順〔一〕,劉表僭亂於 南,公孫叛逆於北,劉繇阻兵,劉備爭盟,是以未獲承命,囊弓戢戈也。常謂使君與國同軌,舍是不恤,睆然有自取之志〔二〕,懼非海內企望之意。昔湯伐桀,稱 ‘有夏多罪’〔三〕;武王伐紂,曰‘殷有重罰’〔四〕。此二王者,雖有聖德,假使時無失道之過,何由逼而取之也。今主上豈有惡於天下,徒以幼小,脅於僣 臣,異於湯武之時也。又聞幼主明智聰敏,有夙成之德,天下雖未被恩,鹹以歸心焉。若輔而興之,旦、奭之美,率土之所望也。使君五世相承,爲漢宰輔,榮寵之 盛,莫與爲比,宜效忠守節,以報漢室。世人多惑圖緯之言,妄牽非類之文,苟以悅主爲美,不顧成敗之計,今古所慎也。忠言逆耳,駮議致憎,苟有益於尊明,則 無所敢辭。”術始自以爲有淮南之衆,料策之必與己同,及得其書,遂愁沮發疾。

〔一〕 李賢曰:“謂袁紹爲冀州牧,與黑山賊相連。”

〔二〕 睆,完也。睆然,自得之貌。

〔三〕 見書湯誓。

〔四〕 見史記周本紀。

袁紹自破公孫瓚,貢御希慢,私使主簿耿苞密白曰:“赤德運衰,歷數將改,宜順天意,以應民望。” 紹以苞白事諮于軍府,議者鹹以苞爲妖妄宜誅,紹殺苞以悅衆,然遂有逆謀。

於是紹將南出師,以攻曹操。沮授、田豐諫曰: “師出歷年,百姓疲敝,倉庫無積,賦役方殷,此國之深憂也。宜遣使獻捷天子,務農逸民。若不得通,乃表曹操隔我王路。然後進屯黎陽,漸營河南,益作船舫, 繕治器械,分遣精騎,抄掠邊鄙。令彼不得安,我處其逸,三年之內,事可坐定也。”審配、郭圖曰:“兵書之法,十圍五攻,敵則能戰〔一〕。今以明公之神武, 跨河朔之人衆,以伐曹氏,譬若覆手。今不時取,後難圖也。”授曰:“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恃衆憑強,謂之驕兵。兵義無敵,驕者先滅〔二〕。曹氏迎天子, 建宮許都,今興師南向,於義則違。且廟勝之策,不在強弱。曹氏法令既行,士卒精練,非公孫瓚坐而受圍者也。今棄萬安之術,而興無名之兵〔三〕,竊爲公危 之。”圖曰:“武王伐紂,不爲不義,況〔兵加〕曹氏而云無稱〔四〕!且公師武臣勇,將士憤怒,人思自騁。而不及時早定大業,慮之失者。夫‘天與不取,反受 其咎’〔五〕。此越之所以霸,吳之所以亡也。監軍之計,恐非見時知機之變。”紹從之。

〔一〕 孫子兵法謀攻篇:“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 ”

〔二〕 魏相之語,見漢書魏相傳。

〔三〕 漢書高帝紀曰:“新城三老董公遮說漢王曰:‘兵出無名,事故不成。’”

〔四〕 據三國志袁紹傳注引獻帝傳補,範書紹傳亦有“兵加”二字。

〔五〕 見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載范蠡之語。

圖等因是譖授曰:“授監統內外,威震三軍,若其浸盛,何以制之?夫臣與主同者昌,主與臣同者亡,黃石之所忌也〔一〕。且御衆於外,不宜知內。”紹疑焉,乃分監軍爲三都督,使授及郭圖、淳于瓊各典一軍,遂南。

〔一〕 按三國志袁紹傳注引獻帝傳作“夫臣與主不同者昌,主與臣同者亡”。範書、通鑑均作“臣與主同者亡”。李賢曰:“臣與主同者,權在於主也。主 與臣同者,權在臣也。”則臣不同於主,則權不在於主,豈能得昌?獻帝傳之“不”字系衍文。範書標點本據惠棟說補傳文與袁紀同,甚是。此乃張良所傳黃石公兵 法之文。

冬十一月,張繡、賈詡降曹操。

十二月甲辰,司隸校尉鍾繇持節鎮撫關中。

庚辰〔一〕,曹操率師拒袁紹於官渡。孔融謂荀彧曰:“紹地廣兵強;田豐、許攸,智計之士也,爲之謀;審配、逢紀,盡忠之臣也,任其事;顏良、文丑,勇冠三軍,統其兵,殆難克乎?”彧曰:“

紹兵雖強,而法不整。田豐剛而犯上,許攸貪而不治。審配專而無謀,逢紀果而自用,此二人留知後事者,攸〔家〕犯其法,必不能從也〔二〕,攸必爲變。顏良、文丑,一夫之勇耳,可一戰而擒也。”

〔一〕 十二月甲辰朔,無庚辰,疑有訛。

〔二〕 “家”字據三國志荀彧傳補。從即縱也,古通用。

袁術欲北至青州,曹操使劉備要擊之。會術病死,操悔遣備,追之不及。備遂據下邳。

五年(庚辰、二〇〇)

春正月壬午,車騎將軍董承、偏將軍王服謀殺曹操,發覺伏誅。

初,承與劉備同謀,未發而備出。〔承〕 謂服曰〔一〕:“郭汜有數百兵,壞李傕數萬人,但足下與吾同不耳!昔呂不韋之門,鬚子楚而後高〔二〕,今吾與子猶是也。”服〔曰〕〔三〕:“惶恐不敢當, 然兵又少。”承曰:“興事訖,得曹公成兵,不足邪?”服曰:“今京師豈有所任者乎?”承曰:“長水校尉種輯〔四〕、議郎吳碩,是吾腹心辦事者。”輯、碩皆 被誅。

〔一〕 據三國志先主傳注引獻帝起居注補。

〔二〕 史記呂不韋傳曰:呂不韋謂子楚曰:“子不知也,吾門待子門而大。”

〔三〕 據裴注引獻帝起居注補。

〔四〕 範書獻帝紀作“越騎校尉” 。而董卓傳、三國志先主傳注引獻帝起居注與袁紀同。

曹操攻劉備,備奔袁紹。

二月,紹遣沮授、郭圖、淳于瓊、顏良等攻劉延於白馬,紹引兵至黎陽。

沮授臨發,會其宗族,散貲財以與之曰:“夫勢存則威無不行,勢亡則不保一身,哀哉!”其弟宗曰: “曹公士馬不敵,兄何懼焉?”授曰:“以曹兗州之明略,又挾天子爲資,我雖克伯珪,衆實疲敝,而將校主銳〔一〕,軍之破敗,在此舉矣。揚雄有言曰:‘六國 蚩蚩,爲嬴弱姬〔二〕。’今之謂矣。”

〔一〕 三國志袁紹傳注引獻帝傳及範書均作“將驕主□”,袁紀恐誤。

〔二〕 語見法言。

夏四月,曹操救劉延,大戰,斬顏良。

秋七月辛巳,立皇子馮爲〔南〕(河)陽王〔一〕。

〔一〕 據範書改。此即下文之南陽王也。

壬午,南陽王薨。

八月,袁紹將濟河,沮授諫曰:“勝負變化,不可不詳。今宜留屯延津,分兵官渡。若克獲,還迎不晚;設其有難,衆不可還。”紹不從。授臨濟嘆曰:“上盈其志,下務其功,悠悠黃河,吾其反乎?”遂以疾辭。紹恨之,乃省其所部,並屬郭圖,遂軍官渡。

紹衆盛,操軍大懼,與荀彧書,議欲還許以引紹。彧報曰:“紹聚官渡,欲與決勝負。公以至弱當至強,若不制,必爲所乘,是天下之大機也。且紹布衣 之雄,能聚人而不能用也。以公神武明哲,而奉以大順,何向而不濟!今軍食雖少,未若楚漢在滎陽、成皋間也。是時劉、項莫能先退,先退者勢屈也。公以十分居 一之衆,畫地而守之,扼其喉而不能進,已半年矣。情見勢竭,必將有變。此用奇之時,不可失也。”操從之。

劉備去袁紹,南奔汝南。

九月庚子朔,日有蝕之〔一〕。詔公卿各上封事,靡有所諱。

〔一〕 範書、續漢志均作“庚午” ,袁紀誤。

袁、曹相持於官渡。孫策欲襲許,迎乘輿。部署未發,爲許貢客所害。

先是吳郡太守許貢爲策所殺,其小子與客謀報曰:“孫策勇銳,若多殺人於道,策必自出,則可擒也。 ”客從之,乃殺人於江邊。策聞之怒,單騎自出,客刺傷之。將死,謂張昭曰:“中國亂,以吳、越之衆,三江之固,足可觀成敗。公等善輔吾弟!”呼權,佩以印 綬曰:“舉江東之衆,決機於兩陣之間,與天下爭衡,卿不如我。任賢使能,各盡其力,以保江東,我不如卿。”

初,策在吳與張昭論曰:“今四海未定,當以武平之耳。”吳人陸績年少,在坐末大聲言曰:“昔管夷吾相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不用兵車。孔子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一〕今諸君不務道德懷取之術,而唯尚武,績雖童蒙,竊所未安也。” 昭等異焉。

〔一〕 見論語季氏。

績容貌雄壯,博學多識,星曆算數,無不該覽。及權統事,闢奏曹掾。以直道見憚,出爲鬱林太守,加偏將軍。績意在儒雅,非其志也,雖在軍旅,着述 不廢。作渾天圖〔一〕,注易釋玄〔二〕,皆傳於世。預自知亡日,乃爲辭曰:“有漢志人,吳郡陸績,幼敦詩書,長玩禮易,受命南征,遘疾逼厄,遭命不永,鳴 呼悲隔!”又曰:“

從今已去,六十年之外,車同軌,書同文,恨不及見也。”

〔一〕 開元佔經卷六十七載之。

〔二〕 隋志曰:周易十五卷,吳鬱林太守陸績注。新舊唐志均作十三卷。原本已佚,現存明姚士□所輯陸氏易解一卷。又隋志載揚子太玄經十卷,陸績、宋衷注。新舊唐志均作十二卷。亦佚。

十一月甲子,曹操與袁紹戰於官渡,紹師大潰。

沮授爲操軍人所執,授大呼曰:“授不降也,爲所執耳。”操與之有舊,逆謂之曰:“分野殊異,遂用阻絕,不圖今日乃相擒也。”授對曰:“冀州失 策,以取奔北。授智力俱困,宜其見擒。”操曰:“本初無謀,不相用計,今喪亂過紀,國家未定,當相與圖之。” 授曰:“叔父、母弟,懸命袁氏,若蒙公靈,速死爲福。”公嘆曰〔一〕:“孤早相得,天下不足慮也。”遂舍而厚遇之。頃之,謀歸袁氏,操殺之。

〔一〕 “公”字蔣本原闕,據黃本、南監本補,然據上文,恐當以作“操”爲是。

六年(辛巳、二〇一)

春三月,曹操以袁紹新敗,欲悉軍以徵劉表,以問尚書令荀彧曰。彧曰:“今紹之敗,其衆離心,宜因而遂定;而欲遠背兗豫,南軍江漢。夫困獸猶鬥,況在紹乎?若收紹其餘燼承虛以出,則公之事去矣。”

四月,曹操將兵於河上。

八月辛卯,侍中郗慮、尚書令荀彧、司隸校尉鍾繇侍講於內。

冬十一月,曹操徵劉備。備奔劉表,屯新野。

七年(壬申、二〇二)

夏五月庚戌,袁紹發病死。

初,紹有三子:譚、熙、尚。譚長而惠,尚少而美。紹妻愛尚,數稱其才。紹 以奇其貌,欲以爲後,乃出譚爲青州刺史。沮授諫曰:“世稱一兔走衢,萬人逐之,一人獲之,貪者悉止,分定故也〔一〕。且平均以賢,德均則卜,古之制也 〔二〕。願上推先代成敗之誡,下思逐兔分定之義。”紹曰:“孤欲令三子各據一州,以觀其能。”授出曰:“禍其始此矣。”及紹未命而死,其別駕審配、護軍逢 紀宿以驕侈,爲譚所疾,於是紀外順紹妻,內慮私害,乃矯〔紹〕(詔)遺命〔三〕,奉尚爲嗣。譚至不得立,自稱車騎將軍。由是有隙,譚軍黎陽。

〔一〕 商君書定分篇:“一兔走,百人逐之,非兔可分以爲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賣兔者滿市,而盜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堯、舜、禹、湯且皆●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貧盜不取。”慎子亦有此說。

〔二〕 昭公二十六年左傳載王子朝使告於諸侯曰:“昔先王之命曰:‘王后無適,則擇立長。年鈞以德,德均以卜,王不立愛,公卿無私,古之制也。’”又襄公三十一年左傳載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立長。年鈞擇賢,義均則卜,古之道也。”其義一也。

〔三〕 紹、詔形近而訛,故正之。

九月,曹操徵譚、尚。

越嶲男子化爲婦人。周羣曰:“將有易代之事者。”

八年(癸未、二〇三)

春,操破譚、尚。

秋七月,曹操上言:“守尚書令荀彧自在臣營,參同計畫,周旋征伐,每皆克捷,奇策 密謀,悉皆共決。及彧在臺,常私書往來,大小同策,詩美腹心〔一〕,傳貴廟勝〔二〕,勳業之定,彧之功也。而臣前後獨荷異寵,心所不安。彧與臣事通功並, 宜進封賞,以勸後進者。”於是封彧爲萬歲亭侯〔三〕。

〔一〕 詩周南兔罝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二〕 孫子兵法計篇曰:“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易見矣。”

〔三〕 盧弼曰:“胡三省曰:‘九域志,鄭州有萬歲亭。彧所封也。’潘眉曰:‘太平寰宇記九,新鄭漢舊縣,屬河南郡,有萬歲亭,後漢荀彧封萬歲亭侯於此。’弼按:韓浩封萬歲亭侯,見武紀建安十八年注。彧第六子顗,亦封萬歲亭侯,見晉書荀顗傳。”

八月,曹操徵劉表,軍次西平。

譚、尚爭冀州。

九月,公卿迎氣北郊,始用八佾〔一〕。

〔一〕 範書獻帝紀作“冬十月己巳 ”。又疑袁紀“始”下脫“復”字。範書及續漢祭祀志注引獻帝起居注均有“復”字。

冬十月,曹操至黎陽。

九年(甲申、二〇四)

夏四月,操拔邯鄲。

秋八月,曹操破鄴。袁尚、熙奔匈奴。

辛巳,封蕭何後爲安衆侯。

九月,太中大夫孔融上書曰:“臣聞先〔王〕分九圻〔一〕,以遠及近。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詩云: ‘封畿千里,惟民所止。’〔二〕故 曰天子之居,必以衆大言之〔三〕。周室既衰,六國力征授賂,割裂諸夏。鎬京之制,商邑之度,歷載彌久,遂以闇昧。秦兼天下,政不遵舊,革□五等〔四〕,埽 滅侯甸,築城萬里,濱海立門,欲以六合爲一區,五服爲一家,關衛不要,遂使陳項作難,家庭〔臨淵〕〔五〕,擊柝不救〔六〕。聖漢因循,未之匡改,猶依古 法。潁川、南陽、陳留、上黨,三河近郡,不封爵諸侯。臣愚以爲千里國內,可略從周官六鄉、六遂之文,分取北郡,皆令屬司隸校尉,以正王賦,以崇帝室。役自 近以寬遠〔七〕,繇華貢獻〔八〕,外薄四海,揆文舊武,各有典書。”帝從之。

〔一〕 據全後漢文補。

〔二〕 見詩商頌玄鳥。原文“封” 作“邦”。漢人避高祖諱而改,宏因之。

〔三〕 桓公九年公羊傳曰:“京師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師者何?衆也。天子之居,必以衆大之辭言之。”

〔四〕 禮記王制曰:“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孔疏、孟子、孫疏文字均異,此不併錄。此非三代貴族等級制之實,僅是理想之制。

〔五〕 黃本、全後漢文均作“臨海 ”,蔣本疑其訛而闕之。陳璞曰:“四字疑訛。”今按此當指詩“如臨深淵”之意,“海”當作“淵”,故補入。

〔六〕 易繫辭下曰:“重門系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系柝者,值夜打更,以防不豫者也。

〔七〕 “役”,蔣本闕,黃本作“ 投”。今據全後漢文補入。

〔八〕 此句疑訛,他書均無。

戊辰,以司空曹操領冀州牧。或說操曰:“宜復古制,置九州,則所制者廣大,天下服矣。”操將從之,荀彧言於操曰:“冀州求公領牧,以要民心,甚 善。至於分改九州,竊有疑焉。若是,冀州當取河東、馮翊、扶風、西河、並、幽之地,所奪者衆。前日公破袁尚,擒審配,海內震駭,人人自恐不保其土地,守其 兵衆也。今〔使〕(便)分屬冀州〔一〕,將皆動心。且人多說關右將士以〔閉關〕(動心)之計〔二〕,今聞此,必以爲次第見奪,一旦生變,有守 善者,〔三〕轉相脅爲非,則袁尚得寬其死,而袁譚懷貳,劉表遂保江漢之間,天下未易圖也。願公引兵先定河北,然後修復舊京,南臨荊州,責王貢之不入,則天 下鹹知其意,人人自安。天下大定,乃議古制。”操曰:“微足下,失之者多矣。”遂寢九州之議。

〔一〕 據三國志荀彧傳改。

〔二〕 作“動心”,乃涉上文而誤,今據三國志彧傳改。

〔三〕 “守善”原作“善守”,誤。據黃本改。

十月,有星孛於東井。分敘州四郡爲梁州〔一〕。

〔一〕 此事不見他書。按興平元年紀文分河西四郡爲雍州,此恐重出而致誤,當刪。

十年(乙酉、二〇五)

春正月,曹操攻袁譚於南皮,大破斬之。

丁丑〔一〕,增封操萬三千戶,平幽、冀之功也。

〔一〕 正月乙巳朔,無丁丑,疑有訛。

八月,侍中荀悅撰政治得失,名曰申監〔一〕。既成而奏之曰:

夫道之本,仁義而已〔二〕。五典以經之,羣籍以緯之,詠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監既明,後復申之。

致治之術,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僞,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僞亂俗,私壞法,放越軌,奢敗制。四者不除,則政末由行矣。其致也,俗亂則道荒,雖天〔地〕(下)不得保 其性也〔三〕;法壞則世傾,雖人主不得守其度也;軌越則禮亡,雖聖人不得全其行矣;制敗則欲肆,雖四表不得充其求矣〔四〕。是謂四患。

修農桑以養其生,審好惡以正其俗,〔宣〕(置)文教以章其化〔五〕,立武備以秉其威,制賞罰以統其法。是謂五政。

民不畏死,不可懼以罪;人不樂生,不可勸以善。雖使契布五教〔六〕,咎繇作士〔七〕,政不行矣。故在上者先豐民財,以定其志,帝耕藉田,後桑蠶宮,國無遊民,野無荒業,財(賈)不〔虛〕用〔八〕,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謂養生。

君子之所以動天地,感神明,正萬物,而成至治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審定好惡,好惡既定乎功罪,毀〔譽〕(舉)亦終於準驗〔九〕。聽言 責事,舉名察實,無或(作)詐僞淫巧〔十〕,以蕩衆心。故事無不核,物無不〔切〕(功)〔十一〕,善無不顯,惡無不彰,俗無奸詐,民無淫風。百姓上下,睹 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肅敬其心,內不回惑,外無異望,則民志平矣。是謂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榮辱者,賞罰之精華也。故禮教榮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撲〕〔十二〕,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 辱,況於刑乎?小人不忌刑,況於辱乎?若其在中人之倫,則禮刑兼焉。教化之廢,推中人而墮於小人之域;教行之行,引中人而納於君子之塗。是謂章化。

小人之情,緩則驕,驕則怠,怠則怨〔十三〕,怨則叛,危則謀亂,安則思欲,非威強無以懲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備,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則寄之內政,有事則用之軍旅〔十四〕。是謂秉威。

賞罰,政之柄也。賞明罰審,信順令行〔十五〕。賞以勸善,罰以懲惡。人主不妄賞,非徒愛其財也,賞妄行則善不勸矣。不妄罰,非徒矜其人也,罰妄行則惡不懲矣。賞不勸,謂之止善;罰不懲,謂之縱惡。在上者能不止下爲善,不縱下爲惡,則國法立矣。是謂統法。

四患既蠲,五政既立,行之以誠,守之以固,簡而不怠,疏而不失。無爲爲之,使自施之;無事事之,使自安之〔十六〕。不肅而成,不嚴而治,垂拱揖讓,而海內平矣。

古者天子諸侯有事,必告於廟。〔朝〕(廟)有二史〔十七〕,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十八〕。事爲春秋,言爲尚書。君舉必記,善惡成敗,無不存 焉。下及士庶,苟有茂異,鹹在載籍。或有欲顯而不得,欲隱而名彰,得失一朝,榮辱千載。善人勸焉,淫人懼焉。〔十九〕可備史官,掌其典常。

上覽而善焉。

〔一〕 按漢紀自序,漢紀始作於建安三年,成於建安五年,歷時二年左右。申監之作又早於漢紀,當系建安初年之事。袁紀系之於十年,恐誤。

〔二〕 易說卦:“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三〕 據申鑑及範書荀悅傳改。昭公八年左傳載師曠曰:“怨讟並作,莫保其性。”楊伯峻曰:“性之言生也,莫保其生,言無人能保其生活或生存。”

〔四〕 書堯典曰“光被四表”,指四方之地。

〔五〕 據申鑑及範書改。

〔六〕 書舜典曰:“帝曰:契,百姓不親,吾以不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七〕 書舜典曰:“帝曰:皋陶,蠻夷猾夏,寇賊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

〔八〕 據申鑑改。範書作“財不賈用”。

〔九〕 據黃本改。申鑑即作“譽” 。

〔十〕 據申鑑刪。

〔十一〕據申鑑改。

〔十二〕據申鑑補。

〔十三〕申鑑作“驕則恣,恣則急,急則怨”,範書作“驕則恣,恣則怨”,與袁紀迥異。

〔十四〕即管仲作內政而寄軍令之意,詳前。

〔十五〕申鑑及範書作“明賞必罰,審信慎令”。

〔十六〕“安”,申鑑作“交”。老子德經曰:“爲無爲,事無事。”又曰:“我無爲,人自化;我無事,人自富。”

〔十七〕據申鑑改。

〔十八〕禮記玉藻曰:“天子玄端而居,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十九〕成公十四年左傳曰:“君子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脩之?”

悅字仲豫,潁川人也。少有才理,兼綜儒史。是時曹公專政,天子端拱而已。上既好文章,頗有才意,以漢書爲繁,使悅刪取其要,爲漢紀三十篇。

冬十一月,幷州刺史高幹反。

十一年(丙戌、二〇六)

正月〔一〕,有星孛於北斗。佔曰:“人主易位。 ”

〔一〕 其上當脫“春”字。

曹操徵高幹,斬之。

己丑〔一〕,增封操並前三萬戶,食柘城、陽夏四縣,比鄧禹、吳漢故事。

〔一〕 正月己亥朔,無己丑。疑係乙丑之誤。

秋七月,武威太守張猛殺敘州刺史邯鄲商〔一〕。

〔一〕 原誤作“商邯”,據範書、通鑑逕改。又範書獻帝紀“敘州”作“雍州”。按興平元年,分敘州河西四郡置雍州,武威屬河西四郡,當以範書爲是。

後漢孝獻皇帝紀五卷第三十

十二年(丁亥、二〇七)

春,曹操上表曰:“昔袁紹入郊甸,戰於官渡,時兵少糧盡,圖欲還許。荀彧乃建進討之規,遂摧大逆,覆取其 衆。此彧睹勝敗之機,略不世出〔一〕。紹既破敗,臣糧亦盡,以爲河北未易圖也,欲南討劉表。彧復止臣,陳其得失。臣用反〔旆〕,於是遂平四州〔二〕。向使 臣退於官渡,紹必鼓行而前;遂徵劉表,則河北延其兇計。彧之二策,以亡爲存,以禍爲福,臣所不及也。是故先帝貴指縱之功,薄搏獲之賞〔三〕;古人尚帷幄之 規,下攻拔之捷〔四〕。原其績效,足享高爵,而海內未喻其狀,所受不侔其功,臣誠惜之。乞重平議,增疇戶邑。”彧深辭讓。操報之曰:“君之策謀,非但所表 二事而已,前後謙沖,欲慕魯連先生乎〔五〕?此聖人達節者所〔不〕(以)貴也〔六〕。昔介子推有言:‘竊人之財,猶謂之盜。’〔七〕況君密謀安衆,先於孤 者以百數乎?以二事相還而復辭,何取謙亮多邪?”

〔一〕 “世出”原誤倒作“出世” ,據三國志彧傳注引彧別傳逕改。

〔二〕 據裴注引彧別傳及範書補“ 旆”字。又四州者,冀、並、幽、青諸州也。

〔三〕 漢定天下,論功行封,高祖以蕭何爲最,諸將不服。高祖曰:“夫獵,追殺獸兔者,狗也;而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今諸君徒能走獸耳,功狗也; 至如蕭何,發蹤指示,功人也。”見史記蕭相國世家。按漢書蕭何傳“蹤”作“縱”。師古注:“ 發縱,謂解紲而放之也。指示者,以手指示之,今俗言放狗。縱音子用反,而讀者乃爲蹤跡之蹤,非也。書本皆不爲蹤字。”又範書荀彧傳亦作“縱”。注曰:“縱 或作蹤,兩通。”

〔四〕 史記留侯世家曰:漢元年正月,封功臣。良未嘗有戰鬥功,高帝曰:“運籌策帷帳中,決勝千里外,子房功也。自擇齊三萬戶。”

〔五〕 史記魯仲連列傳曰:“平原君欲封魯連,魯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爲魯連壽。魯連笑曰:‘

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爲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賈之事也,而連不忍爲也。’遂辭平原君而去。”

〔六〕 據裴注引彧別傳改。

〔七〕 見僖公三十四年左傳。

三月癸丑〔一〕,增封守尚書令彧戶一千,並前二千戶。操欲表彧爲三公,彧使荀攸申讓,至於十數,乃止。

〔一〕 是月壬戌朔,無癸丑,疑有訛。

是時〔一〕……“曹公世子聰明尊雋,宜選天下賢哲以師保之,輔成至德。及徵行軍,宜以爲副貳,使漸明御軍用兵之道。”操從之。

〔一〕 其下有脫文,且不詳語者爲何人。

秋八月,曹操登白狼山,與匈奴蹋頓戰〔一〕,大破斬之。

〔一〕 “蹋頓”原誤作“冒頓”,據三國志、範書、通鑑逕改之。

袁尚、熙奔遼東,太守公孫康斬尚、熙首送京師。

乙酉〔一〕,封操三子爲列侯,操不受。

〔一〕 八月庚寅朔,無乙酉。疑乃九月事。

冬十月,星孛於鶉尾。

乙酉〔一〕,濟南王斌爲黃巾所殺。

〔一〕 範書獻帝紀“乙酉”作“乙巳”,“斌”作“贇”。按十月己丑朔,無乙酉,當以範書爲是。

劉備屯新野,荊州豪傑歸者日衆。

琅邪陽都人諸葛亮,字孔明,躬耕隴畝,好爲梁甫吟〔一〕。身長八尺,嘗自比於管仲、樂毅,時人莫之許也。唯博陵崔州平、潁川徐元直與亮友善 〔二〕,謂之信然。於是徐庶見劉備曰:“諸葛孔明,臥龍也,將軍豈願見之乎?”備曰:“君與俱來。”庶曰:“此人宜可以就見,不可屈致。將軍且枉駕顧 之。”

〔一〕 盧弼曰:“按藝文類聚十九引陳武別傳曰:‘陳武字國本,休屠胡人。常騎驢牧羊,諸家牧豎十數人,或有知歌謠者,武遂學太山梁父吟,幽州馬客 吟及行路難之屬。’是梁父吟本爲古歌謠,諸葛亮吟之遣興耳。”又類聚卷十九載蜀志諸葛亮梁父吟曰:“步出齊城門,遙望蕩陰裏。裏中有三墳,累累正相似。問 是誰家冢?田強古冶子。力能排南山,文能絕地理。一朝被讒言,二桃殺三士。誰能爲此謀?國相齊晏子。”

〔二〕 崔州平,史失其名,僅以字見。徐元直,即徐庶也。

由是備三詣其廬,因屏人而言曰:“漢室傾頹,奸臣竊命,主上蒙塵。孤不量力度德,欲信大義於天下〔一〕,而智術淺短,遂用猖蹶,至於今日。然志 猶未已,君爲計將安出?”亮答曰:“自董卓以來,豪傑並起,跨州連郡,不可勝數。曹操比於袁紹,則名微而衆寡,遂能克紹,以弱爲彊,此非唯天時,抑亦人謀 也。今已擁百萬之衆,挾天子而令諸侯,此誠不可與爭鋒。孫權據有江東,已歷三世,國險而民附,賢能爲之謀,此可與之爲援,不可圖也。荊州北據漢、沔,利盡 南海,東連吳會〔二〕,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國,而其主不能〔守〕〔三〕,殆天將所以資將軍也。益州險塞沃野,天府之地,高祖因之,以成帝業。劉璋闇弱,張 魯在北,民殷國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後〔四〕。將軍既帝室之胄,信義着於四海,總覽英雄,思賢如渴。若跨有荊、益,保其巖阻,西和諸戎,南撫夷 越,結好孫權,內修政治。天下有變,命一上將,將荊州之軍以向宛、洛,將軍身率益州之衆,出於秦川,百姓孰不簞食壺漿以迎將軍者乎〔五〕?如是霸業可成, 漢室復興也。”備曰:“善!”於是與亮情好日密。諸將不悅,備解之曰:“孤之有孔明,猶魚之得水,願諸君勿復言。”

〔一〕 信讀如申。

〔二〕 胡三省曰:“吳會者,言吳爲東南一都會也。”

〔三〕 據三國志諸葛亮傳補。

〔四〕 三國志諸葛亮傳“後”作“ 君”,其意一也。

〔五〕 孟子梁惠王下曰:“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徵之,民以爲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簞食壺漿以迎王師。”

十三年(戊子、二〇八)

春正月癸未,司徒趙溫請置丞相〔一〕。

〔一〕 範書獻帝紀作“司徒趙溫免 ”。陳璞據以疑袁紀有訛。按三國志武帝紀曰:“十三年春正月,漢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爲丞相。”據此疑溫下脫“免”字,“丞相”下脫 “御史大夫”四字。又其後恐脫“夏六月,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以曹操爲丞相”等句,下接 □慮爲御史大夫事,方與事理合。

秋七月,曹操徵劉表。

八月丁未,光祿大夫□慮爲御史大夫。

初,操以谷少禁酒。太中大夫孔融以爲不可,與操相覆疏,因以不合意。時中州略平,惟有吳、蜀。融曰:“文德以來之〔一〕。”操聞之怒,以爲怨誹浮華,乃令軍諮祭酒路粹傅致其罪。壬子,太中大夫孔融下獄誅,妻子皆棄市。

〔一〕 出論語季氏。

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幼有異才,年十餘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有重名,敕門通簡賓客,非當世英賢及通家子孫不見也。融欲觀其 爲人,遂造膺門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孫。”門者白膺,請見曰:“高明父祖嘗與僕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與君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一〕,則僕 累世通家也。”衆坐莫不嘆息,僉曰:“異童子也!”太中大夫陳禕後至〔二〕,同坐以告,禕曰:“小時了了者,至大亦未能奇也。”融曰:“如足下幼時豈常惠 乎? ”膺大笑,謂融曰:“高明長大,必爲偉器。”年十三喪父,哀慕毀瘠,杖而後起,州里稱其至孝。

〔一〕 李賢引孔子家語曰:“孔子謂南宮敬叔曰:‘吾聞老聃博古而達今,通禮樂之源,明道德之歸,即吾之師也。今將往矣。’遂至周,問禮於老聃焉。”。

〔二〕 按三國志崔琰傳注引續漢書、範書孔融傳,“陳禕”均作“

陳煒”。又世說新語言語篇作“陳韙”。

初,山陽張儉與融兄裒友善〔一〕,亡命來詣,裒適出。時融年十六,儉不告。融知儉長者,有窘迫色,謂曰:“吾獨不能爲君主也!”因留舍藏之。後 以人客發泄,國相以下,密就掩捕,儉得脫走,收融及裒送獄。融曰:“保內藏舍者,融也,當坐之。”裒曰:“ 彼來求我,求我之由,非弟之過,我當坐之。”兄弟爭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讞。詔書令裒坐之,融由是顯名。

〔一〕 裒,範書作“褒”。按爾雅釋詁,裒古字本作褒。

年二十八,爲北海太守。先是黃巾破青州,融收合〔吏〕(夷)民〔一〕,起兵自守。賊張餘等過青州〔二〕,融逆擊,爲其所敗,收餘兵保朱虛。稱詔 誘吏民,復置城邑,崇學校庠序,舉賢貢士,表顯耆儒,以彭璆爲方正,邴原〔爲〕有道〔三〕,王修爲孝廉,告高密縣爲鄭玄特立鄉名曰鄭公鄉。又國人無後及四 方遊士有死亡,皆爲棺木而殯葬之。使甄子然臨配食縣社〔四〕,其禮賢如此。

〔一〕 吏、夷形近而訛,今正之。

〔二〕 範書孔融傳作“張饒”。

〔三〕 據裴注引續漢書補。

〔四〕 陳璞曰:“範書:甄子然臨孝存知名,早卒。似是兩人。魏志注云:郡人甄子然孝行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令配食縣社。據此則一人,‘臨’ 字當衍。”按惠棟曰:“孝存名碩,注見鄭玄傳。”然查玄傳並無此注,而有“答臨孝存周禮難” 之作,則臨孝存當是人名,疑袁紀“臨”下脫“孝存” 二字。又沈家本亦以爲魏志注引續漢書當據範書改之。

劉備表融領青州刺史。年餘,爲羣賊所攻,不能自守,建安初,徵爲將作大匠,遷少府。每朝會訪對,輒爲議主,諸卿大夫寄名而已。

初,穎川陳紀論復肉刑:〔一〕“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二〕易着劓、刖、滅趾之法,所以輔政助教,懲惡息殺也。且殺人償死,合於古 制;至於傷人,或殘毀其體,而才翦毛髮,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永無淫放穿窬之奸矣。”融難之曰:“古者吏端刑清,治無過差,百 姓有罪,皆不之濫。末世凌遲,風化壞亂,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之矣。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非所謂與時消息也〔三〕。紂斬一朝涉之脛, 〔四〕天下謂之無道;九牧之地,千八百居〔五〕,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紂也。求世休和,不可得已。且被刑之人,慮不全生,志在思死,類多趨惡。夙沙 亂齊〔六〕,伊戾禍宋〔七〕,趙高、英布,爲世大患〔八〕。雖忠如鬻權〔九〕,信如卞和〔十〕,智如孫臏〔十一〕,冤如巷伯〔十二〕,才如史遷〔十三〕, 違如子政〔十四〕,一離刀鋸,沒世不齒。是太甲之思庸〔十五〕,穆公之霸秦,〔十六〕陳湯之都賴〔十七〕,魏尚之邊功〔十八〕,無所復施也。”曹公將復肉 刑,以衆議不同乃止。

〔一〕 按三國志陳羣傳,此議乃陳羣發揮其父陳紀之論而封曹操之議復肉刑令。袁紀文義不清。

〔二〕 見書呂刑。注曰:“以成剛、柔、正直之三德也。”

〔三〕 易豐卦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四〕 書泰誓下:“斫朝涉之脛。 ”傳曰:“冬月,見朝涉水者,謂其脛耐寒,斬而視之。”

〔五〕 漢書賈山傳曰:“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民養千八百國之君,用民之力不過歲三日,什一而籍,君有餘財,民有餘力,而頌聲作。”

〔六〕 襄公十九年左傳曰:齊靈公廢太子光,徒之東鄙,使高厚傳新太子牙,夙沙衛爲少傅。靈公卒,崔杼迎太子光即位,是爲莊公。以夙沙衛易己,衛奔高唐以叛。十一月,莊公醢衛于軍。

〔七〕 襄公二十六年左傳曰:太子痤美而很,合左師畏而惡之,寺人伊戾爲太子內師而無寵。秋,楚客聘於晉,過宋。太子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 請從之。至,則欿,用牲,加書,徵之,而騁告公,曰:“太子將爲亂,既與楚客盟矣。”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乃縊而死。公後聞其無罪也,乃亨 伊戾。

〔八〕 趙高,秦之閹臣;英布,秦時被黥。高惑二世而亂秦,佈於漢初據淮南以叛故融舉以爲例。

〔九〕 莊公十九年左傳曰:“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

〔十〕 卞和,楚獻和氏璧者。詳見前。

〔十一〕臏嘗與龐涓俱學兵法。涓事魏爲將軍,陰忌臏賢於己,則以法斷其兩足而黥之。後齊侯陰載臏之齊,以計誘龐涓入馬陵道而誅之。又銀雀山出土之孫臏兵法擒龐涓篇言擒涓於桂陵之役,與史記孫子吳起傳異。

〔十二〕詩小雅巷伯序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傷於讒,故作是詩也。”

〔十三〕史遷以李陵事下蠶室,發憤而着史記。

〔十四〕子政,劉向之字。漢書楚元王傳贊曰:“博物洽聞,通達古今。”傳文曰:子政幼誦枕中鴻寶苑祕書,言黃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鑄作事,貴甚,多方不驗。上乃下向吏,系當死。上亦奇其材,得逾冬減死論。

〔十五〕書太甲上曰:“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思庸,念常道也。

〔十六〕文公三年左傳曰:“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晉人不出。遂自茅津濟,封殽屍而還。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又史記秦本紀曰:“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里,遂霸西戎。”

〔十七〕建昭三年,陳湯與甘延壽出西域,誅郅支單于于都賴水。事見漢書陳湯傳。

〔十八〕尚,文帝時雲中守,坐上首虜差六級,下吏削爵,罰作之。馮唐諫,遂赦尚,復爲雲中守。事見漢書馮唐傳。

袁宏曰:夫民心樂全而不能常〔全〕〔一〕,蓋利用之物懸於外,而嗜慾之情動於內也,於是有進〔取〕(即)陵競之行〔二〕。希求放肆不已 〔三〕,不能充其嗜慾也,則苟且僥倖之所生也。希求無厭,無以〔愜〕(疏)其欲也〔四〕,則奸僞忿怒之所興也。先王知其如此,而欲救弊,故先以德禮陶其 心,其心不化,然後加以刑辟。書雲:“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蠻夷猾夏,寇賊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然德刑之設,參而用之者也。三代相因,其義詳焉。周禮:“ 使墨者守門,劓者守〔關〕(

閭), 宮者守內,刖者守囿。”〔五〕此肉刑之制可得而論也。荀卿亦云:“殺人者死,傷人者刑,百王之所同,末〔有〕知其所由來者也。”〔六〕夫殺人者死,而大辟 可以懲未殺,不能使天下無殺。傷人者刑,而害物者不息,有黥劓可以懼未刑,不能使天下無刑也。故將欲止之,莫若先以德禮。夫罪過彰着,然後入於刑辟,是將 殺人者不必〔死,欲傷人者不必〕刑也〔七〕。縱而不〔化〕(死)〔八〕,則陷於刑辟矣。故刑之所制,在於不可移之〔地〕(也)〔九〕。禮教則不然。明其善 惡,所以潛勸其情,消於未〔殺〕(然)也〔十〕;示以恥辱,所以內化其心,治之未傷也。故過微而不至於着,罪薄而不及於刑也。終入辜闢者,非教化之所得 也。故雖殘一物之生,刑一人之體,是除天下之害,夫何傷哉!率斯道也,風化可以漸淳,刑罰可以漸少,其理然也。苟不化其心,而專任刑罰,民失義方,動陷刑 網,求世休和,焉可得哉!

〔一〕 據三國志鍾繇傳注引袁紀補。

〔二〕 據裴注引袁紀改。

〔三〕 裴注引袁紀此句作“希求放肆之事,進取不已”。

〔四〕 據裴注引袁紀改。

〔五〕 見周禮秋官司寇罪隸。據其文及裴注引袁紀改“閭”作“關”。

〔六〕 見荀子正論篇。據其文及裴注引袁紀補“有”字。

〔七〕 據裴注引袁紀補。

〔八〕 據裴注引袁紀改。

〔九〕 據裴注引袁紀改。

〔十〕 據裴注引袁紀改。

周之成、康,豈案三千之文〔一〕,而致刑措之美乎?蓋德化刑清所致〔二〕,斯有由也。漢初懲酷刑之弊,務寬厚之論,公卿大夫,相與恥言人 過。文帝登庸,加以玄默。張武受賂,賜金以愧其心;吳王不朝,崇禮以讓其失〔三〕。是以吏民樂業,風化篤厚,斷獄四百,幾於刑措〔四〕,豈非德刑〔兼〕用 之效哉〔五〕?世之論者,欲言刑罰之用,不先德教之益,失之遠矣。今大辟之罪,與古同制,免死以下,不過五歲,既釋鉗□,復齒於人。是以民不恥惡,數爲盜 奸,故刑徒多而亂不治也。苟教之所去〔六〕,一離刀鋸,沒身不齒,鄰里且猶恥之,〔而況鄉黨乎〕〔七〕?而況朝廷乎?如此,則夙沙、趙高之儔,無所施其 惡,則陳紀所謂“無淫放穿窬之奸”,於是全矣。

〔一〕 書呂刑曰:“五刑之屬三千。”“三千”乃刑法條文也。

〔二〕 “刑清”,裴注引袁紀作“ 漸漬”。

〔三〕 以上兩句出自漢書文帝紀贊。按張武受金之事,史焉不詳。吳王濞不朝,文帝納吳使者諫,則賜吳王几杖,老可不朝。事見漢書荊燕吳傳。

〔四〕 亦本自漢書文帝紀贊。

〔五〕 據裴注引袁紀補。

〔六〕 裴注引袁紀“教之所去”作 “罰當其罪”。

〔七〕 據裴注引袁紀補。

古者察言觀行,而善惡彰焉。然則君子之去刑辟,固已遠矣。設有不幸,則〔八〕(入)議之所宥也〔一〕。若夫卞和史遷之冤〔二〕,淫刑之所及 也。苟失其道,或不免於大辟,而況肉刑哉!又相刑之與枉殺人,其理不同,則死生之論善已疏矣。漢書:“斬右趾及殺人先自告;吏坐受〔賕〕(財),守官物而 即盜之,皆棄市。”〔三〕此班固所以謂當生而令死者也〔四〕。今不忍截刻之慘,而安剿絕之悲,此皆治體之所先,而有國所宜改者也。

〔一〕 據黃本、南監本及裴注改。

〔二〕 “夫卞”原誤作“天下”,逕改。

〔三〕 出漢書刑法志。據其文及裴注所引袁紀改“財”作“賕”。

〔四〕 漢書刑法志曰:“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 ”

劉表病死。少子琮領荊州。

九月,劉琮降曹操。

劉備率衆南行,曹操以精騎追之,及於當陽。備與諸葛亮等數十騎邪趣漢津〔一〕。

〔一〕 三國志先主傳“邪”作“斜 ”。按漢書司馬相如傳曰:“邪與肅慎爲鄰。”注“讀爲斜。謂東北接也。”袁紀此“邪”,亦當讀如“斜” 。時備東奔漢津,遇關羽,遂得渡沔水而至夏口。

徐庶母見獲,庶辭備而指其心曰:“本與將軍共圖王霸之業,以此方寸之地也。今失老母,方寸亂矣,無益於事,請從此辭。”遂詣曹操。

操既有荊州水軍十萬,將順流東伐,吳人振恐,議者鹹勸孫權迎操。周瑜曰:“不然。操雖託名漢相,其實漢賊。將軍以神武雄才,兼仗父兄之烈,割據 江東,地方數千裏,精兵足用,英豪樂業,尚當橫行天下,爲漢除殘去害。況操自送死,何迎之有?瑜得精兵三萬,保爲將軍破之。”權曰:“老賊欲廢漢天子自立 久矣,徒忌二袁、劉表與孤耳。今數雄巳滅,唯孤存。孤與老賊勢不兩立,君言當擊,甚與孤合,此天以君授孤也。”

劉備至夏口,諸葛亮謂備曰:“事急矣,請求救於孫將軍。”時權軍於柴桑,備使亮說權曰:“海內喪亂,將軍起兵江東,豫州亦收衆漢南,與曹操並爭 天下。今操芟夷大難,略平矣,遂破荊州,威振四海。英雄無所用武,故豫州遁逃至此。將軍量力而處之:若能以吳、越之衆與中國抗〔衡〕(行)〔一〕,不如早 與之絕;若不能,何不案戈束甲,北面而事之乎?今將軍外託服從之名,內懷猶豫之計,事急而不斷,禍至無日矣!”權曰:“苟如君言,劉豫州何不事之乎?”亮 曰: “田橫,齊之壯士耳,猶〔守〕義不辱〔二〕,況豫州王室之胄,英才蓋世,人之仰慕,若水之歸海,事之不濟,此乃天也,安能復爲之下!”權勃然曰:“吾不能 以全吳之地,十萬之衆,受制於人。吾計決矣!非劉豫州莫可當曹操者,然豫州新敗之後,復能抗此難乎?” 亮曰:“豫州雖敗,戰士還者精甲萬人。曹操之衆,遠來疲弊,聞追豫州,騎一日一夜行三百里,此所謂‘彊弩之末,不能穿魯縞’者也〔三〕。故兵法忌之,曰‘ 必蹶上將軍’〔四〕。且北方之人,不皆水戰;又荊州之民附操者,逼以兵勢耳,非心腹也〔五〕。將軍誠能命猛將統兵數萬,與豫州協規同契,破操必矣。操敗必 北還,如此則荊、吳之勢彊,鼎足之形成。成敗之機,在於今日。”權大悅,即遣周瑜將水軍三萬,隨亮詣備,併力拒操。

〔一〕 據三國志諸葛亮傳改。

〔二〕 據三國志諸葛亮傳補。

〔三〕 漢書韓安國傳曰:“臣聞之。衝風之衰,不能起毛羽;彊弩之末,力不能入魯縞。 ”師古曰:“縞,素也,曲阜之地,俗善作之,尤爲輕細,故以取喻也。”

〔四〕 孫子兵法軍爭篇曰:“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又曰:“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軍。”

〔五〕 蜀志諸葛亮傳及通鑑“腹” 均作“服”,疑袁紀誤。

冬十月癸未〔一〕日有蝕之。

〔一〕 疑“癸未”下脫“朔”字。

十二月壬午,徵前將軍馬騰爲衛尉。

是月,曹操與周瑜戰於赤壁,操師大敗。

十四年(己丑、二〇九)

劉備以孫權行車騎將軍,備自領荊州,屯公安。

七月,曹操徵孫權。

冬十月晦,日有蝕之〔一〕

〔一〕 冬十月,荊州有地震,見範書。諸書是月皆不言有地震,恐系前文“冬十月癸未,日有蝕之”之重出而致誤。

十五年(庚寅、二一〇)

春二月乙巳,日有蝕之〔一〕。

〔一〕 “乙巳”下當有“朔”字。

十六年(辛卯、二一一)

春正月辛巳,以曹操世子丕爲五官中郎將,副丞相〔一〕。

〔一〕 副丞相,乃丞相副手之意,非正式官名。胡三省曰:“漢五官中郎將,主五官郎而已,未嘗置官屬也。領屬光祿勳,未嘗爲丞相副也。” 以五官中郎將副丞相,僅此一例。

三月,馬超、韓遂反。

秋七月,操徵超、遂,大破之。

是歲,劉備入益州。

十七年(壬辰、二一二)

春正月,加曹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贊拜不名〔一〕。

〔一〕 如漢初蕭何故事。

夏五月癸未〔一〕,誅衛尉馬騰,超之父也〔二〕。

〔一〕 五月壬辰朔,無癸未,疑有訛。

〔二〕 初學記卷十引袁紀曰:“長樂衛尉馬騰,其長八尺,身體洪大,面鼻雄異,而性賢厚,人多敬之。”亦見御覽卷三七七。今本脫之。

六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庚戌,立皇子臨爲濟陰王〔一〕懿爲山陽王,邈爲濟北王,敦爲東海王〔二〕。

〔一〕 範書獻帝紀作“秋九月”,又“臨”作“熙”。

〔二〕 廿二史考異曰:“按:東海王祇以建安五年薨,子羨嗣。魏受禪始除。不應別封皇子,當是北海之訛。”錢說是。

冬十月,曹操徵孫權。侍中、尚書令荀彧勞軍於譙。

初,董昭等謂曹操宜進爵郡公〔一〕,九錫備物,以彰殊勳,密以語彧。彧曰:“曹公本興義兵,以匡朝寧國,秉忠貞之誠,守退讓之實。君之愛人以 〔德〕(禮)〔二〕,不宜如此。”操由是心不平之。是行也,操請彧勞軍,因留彧,以侍中、光祿大夫持節監丞相軍事。次壽春,彧以憂死〔三〕。

〔一〕 “昭”原誤作“紹”,逕改之。又“郡公”,三國志、範書均作“國公”,即以郡爲國,乃殊禮也。

〔二〕 禮記檀弓載曾子語曰:“君子之愛人也以德。”三國志及範書“禮”均作“德”,故據以改。

〔三〕 通鑑考異曰:“陳志彧傳曰:‘以憂薨。’範書彧傳曰:‘

操饋之食,發視,乃空器也,於是飲藥而卒。’孫盛魏氏春秋亦同。按彧之死,操隱其誅。陳壽雲以憂卒,蓋闕疑也。”

袁宏曰:夫默語者,賢人之略也〔一〕。政卷舒廢興之間,非所謂以智屈伸,貴其多算,權其輕重,而揣難易。君子之行已也,必推其心而達其道, 信其誠而行其義。義不違心,故百姓知其無私;道不失順,則天下以爲至當。其出也,忠着於時君,仁及於天下。匹夫匹婦,莫不諮嗟者,以其致功之本義和也。若 時不我與,中道而廢,內不負心,外不媿物,千載之下,觀其跡而悲其事,以爲功雖不就,道將可成也。及其默也,非義而後退,讓謀而後止。蓋取捨不同,故宛龍 蟠以求其志,雖仁者之心大存兼愛,授手而陷於不義,君子不爲也。苟違斯道,四體且猶致患,而況萬物乎?

〔一〕 易繫辭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又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漢自桓、靈,君失其柄,陵遲不振,亂殄海內,以弱致弊,虐不及民,劉氏之澤未盡,天下之望未改。故征伐者奉漢,拜爵賞者稱帝,名器之重,未 嘗一日非漢。魏之平亂,資漢之義,功之克濟,荀生之謀。謀適則勳隆,勳隆則移漢,劉氏之失天下,荀生爲之也。若始圖一匡,終與事乖,情見事屈,容身無所, 則荀生之識爲不智矣。若取濟生民,振其塗炭,百姓安而君位危,中原定而社稷亡,於魏雖親,於漢已疏,則荀生之功爲不義也。夫假人之器,乘人之權,既而以爲 己有,不以仁義之心終,亦君子所恥也。一污猶有慚色,而況爲之謀主!功奮於當年,跡聞於千載,異夫終身流涕,不敢謀燕之徒隸者。自己爲之功,而己死之,殺 身猶有餘媿,焉足以成名也!惜哉,雖名蓋天下,而道不合順,終以憂卒,不殞不與義。故曰非智之難,處智之難;非死之難,處死之難。嗚呼!後之君子,默語行 藏之際,可不慎哉〔一〕!

〔一〕 文選卷四七袁宏三國名臣序贊曰:“文若懷獨見之明,而有救世之心。論時則民方塗炭,計能則莫出魏武,故委麪霸朝,豫議世事。舉纔不以標鑑, 故久之而後顯;籌畫不以要功,故事至而後定,雖亡身明順,識亦高矣。”又曰“英英文若,靈鑑洞照。應變知微,探賾賞要。日月在躬,隱之彌曜。文明映心,鑽 之愈妙。滄海橫流,玉石同碎。達人兼善,廢己存愛。謀解時紛,功濟宇內。始救生人,終明風概。”所贊較之紀論,語氣平和,而不盡拘泥於名教矣。

十八年(癸巳、二一三)

春二月庚寅,省幽州、幷州,以其郡國並屬冀州;省司隸校尉,以其郡國分屬豫州、〔冀州、雍州〕;省敘州,以其郡國並屬〔雍〕(冀)州〔一〕。

〔一〕 按範書獻帝紀曰:“春正月庚寅,復禹貢九州。”注引獻帝春秋曰:“時省幽、幷州,以其郡國並於冀州;省司隸校尉及敘州,以其郡國併爲雍州;省交州,並荊州、益州。於是有兗、豫、青、徐、荊、揚、冀、益、雍也。”又按續漢百官志注引獻帝起居注曰:“

建 安十八年三月庚寅,省州並郡,復禹貢之九州。”所述時日與袁紀同。又曰:“冀州得魏郡、安平、鉅鹿、河間、清河、博陵、常山、趙國、勃海、甘陵、平原、太 原、上黨、西河、定襄、雁門、雲中、五原、朔方、河東、河內、涿郡、漁陽、廣陽、右北平、上谷、代郡、遼東、遼東屬國、遼西、玄菟、樂浪,凡三十二郡。省 司隸校尉,以司隸部分屬豫州、冀州、雍州。省敘州刺史,以並雍州部,郡得弘農、京兆、右馮翊、右扶風、上郡、安定、隴西、漢陽、北地、武都、武威、金城、 西平、西郡、張掖、張掖屬國、酒泉、敦煌、西海、漢興、永陽、東安南,凡二十二郡。省交州,以其郡屬荊州。荊州得交州之蒼梧、南海、九真、交趾、日南,與 其舊所部南陽、章陵、南郡、江夏、武陵、長沙、零陵、桂陽,凡十三郡。益州本部郡有廣漢、漢中、巴郡、犍爲、蜀郡、牂牁、越嶲、益州、永昌、犍爲屬國、蜀 郡屬國、廣漢屬國,今並得交州之鬱林、合浦,凡十四郡。豫州部郡本有潁川、陳國、汝南、沛國、梁國、魯國,今並得河南、滎陽都尉,凡八郡。徐州部郡得下 邳、廣陵、彭城、東海、琅邪、利城、城陽、東莞,凡八郡。青州得齊國、北海,東萊、濟南、樂安,凡五郡。”據此可知,袁紀之文出於起居注,其“豫州”下脫 “冀州、雍州”,又“並屬冀州” 是“並屬雍州”之誤,故皆據正之。又二月戊午朔,無庚寅,亦當以獻帝起居注作三月爲是。

夏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慮持節策命曹操爲公曰〔一〕:“朕以不德,少遭憫兇,越在西土,遷在唐、衛〔二〕。當此之時,殆若綴旒〔三〕,宗 廟乏祀,社稷無位;羣兇覬覦,分裂諸夏,率土之民〔四〕,朕無獲焉,即我高祖之命將墜於地。朕用夙興假寐,振悼於厥心,曰:‘惟考惟祖,股肱先正,其孰恤 朕躬〔五〕?’乃誘天衷〔六〕,誕育丞相,保乂我皇家,弘濟於艱難,朕實賴之。今將授君典禮,其敬聽朕命。

〔一〕 文選“策”作“冊”。此文乃潘勖所作。勖字元茂,獻帝時爲尚書郎,復拜尚書左丞。

〔二〕 李善曰:“獻帝初平元年,遷都長安。興平二年,車駕東歸,渡河幸安邑。建安元年,幸聞喜。七月,車駕至洛陽。河東郡有安邑縣、聞喜縣,然聞喜入洛必塗經河內。河內本衛國,河東本唐堯所封,故曰唐衛。”

〔三〕 襄公十六年公羊傳曰:“君若贅旒然。”注曰:“旒,旗旒。贅,系屬之辭。以旗旒喻者,爲下所執持東西。”綴,贅也。三國志武帝紀即作“綴”。

〔四〕 三國志武帝紀與袁紀同。文選作“一人尺土”。孟子公孫丑曰:“紂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遣俗,流風善政,猶有存者,故久而後失之也。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然而文王猶方百里起,是以難也。”

〔五〕 書文侯之命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又曰“亦惟先正”。鄭注:“先正,先臣,爲公卿大夫。”

〔六〕 僖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武子與衛人盟於宛濮曰:‘用昭乞盟於爾大神以誘天衷。 ’”楊伯峻曰:“天衷,天心之意。此謂乞天心向我也。”

昔者董卓初興國難,羣后釋位以謀王室〔一〕,君則首啓戎行,此君之忠於本朝也。後及黃巾反易天常,侵我三州〔二〕,延及平民,君又翦之,以寧東 夏,此又君之功也。韓暹,楊奉專用威命,君則致討,克黜其難,遂遷許都,造我京邑,設官兆祀,不失舊物〔三〕,天地鬼神,於是獲乂,此又君之功也。袁術僭 逆,肆於淮南,懾憚君靈,用丕顯謀,蘄陽之役,橋蕤授首,棱威南邁,術以殞潰,此又君之功也。回戈東征,呂布就戮;乘轅將反,張陽殂斃,睦固伏罪,張繡稽 服,此又君之功也。袁紹逆常,謀危社稷,憑恃其衆,稱兵內侮;當此之時,王師寡弱,天下寒心,莫有固志。君秉大節,精貫白日,奮其武怒,運其神策,致屆官 渡,大殲醜類,俾我國家,拯於危墜,此又君之功也。濟師黃河,拓定四州〔四〕,袁譚、高幹,鹹梟其首,海盜奔迸〔五〕,黑山順軌〔六〕,此又君之功也。烏 桓三種〔七〕,崇亂二世,袁尚因之,逼處塞北,束馬懸車,一徵而滅,此又君之功也。劉表背誕,不供貢賦,王師首路,威風先逝,百城八郡〔八〕,交臂屈膝, 此又君之功也。馬超、成宜,同惡相濟,濱據河、潼,求逞所欲,殄之渭南,獻馘萬計,遂定邊城,撫和戎狄,此又君之功也。鮮卑、丁零,重譯而至,〔箄〕 (單)於白屋〔九〕,諸吏率職,此又君之功也。君有定天下之功,重之以明德,班序海內,宣美風俗,旁施勤教,表繼絕世,舊德前功,罔不鹹秩;雖伊尹格於皇 天,周公光於四海,方之蔑如也。

〔一〕 魏志武帝紀注引左傳:“諸侯釋位,以聞王政。”服虔曰:“言諸侯釋其私政而佐王室。”

〔二〕 三州者,青州、兗州及東平國也。

〔三〕 哀公元年左傳伍員諫吳王曰:“祀夏配天,不失舊物。”楊伯峻曰:“依古禮,祀天以先祖配之,此則祀夏祖而同時祀天帝也。”

〔四〕 四州者,青、冀、幽、並也。

〔五〕 三國志武帝紀曰:“公東征海賊管承,至淳于,遣樂進、李典擊破之,承走入海島。”

〔六〕 三國志武帝紀曰:“黑山賊張燕率其衆降,封爲列侯。”

〔七〕 即三郡烏桓也。

〔八〕 李賢注引漢官儀曰:“荊州管長沙、零陵、桂陽、南陽、江陵、武陵、南郡、章陵是也。”洪亮吉言章陵不見諸地誌,而見於禰衛傳、趙儼傳、劉表 傳注引傅子,疑郡亦建安時所立。又江陵應作江夏。沈家本言章陵亦見魏志武帝紀。今按續漢百官志注引獻帝起居注,亦言荊州有章陵郡。詳見建安十八年注。

〔九〕 李善注引博物志曰:“北方五狄:一曰匈奴,二曰穢貊,三曰密吉,四曰箄於,五曰白屋。”以爲“單于”當作“箄於”。甚是,據以改。

朕聞先王並建明德,胙之以土,分之以民,崇其寵章,備其禮物,所以蕃衛王室,左右厥世也。其在周成,管蔡不靜,懲難念功,乃使邵康公賜齊太公履 〔二〕,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五侯九伯,實得徵之〔三〕,世祚太師,以表東海。爰及襄王,亦有楚人不恭王職,又命晉文登爲侯伯, 錫以二輅、虎賁、斧鉞、秬鬯、弓矢,〔四〕大啓南陽〔五〕,世作盟主。故周室之不壞,繄二國之是賴。今君稱丕顯德,明保朕躬,奉答天命,導揚弘烈,綏寧九 域,莫不率俾,功高伊、周,而賞卑於齊晉,朕甚恧焉〔六〕。朕以眇眇之身,託於兆民之上〔七〕,永思厥艱,若涉〔淵〕(泉)水,非君攸濟,朕無任焉 〔八〕。今以冀州之河東、河內、魏郡、趙國、中山、常山、鉅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封君爲魏國公,錫君玄土,苴以白茅,爰契爾龜,用建冢社〔九〕。 昔在周室,畢公、毛公,入爲卿佐,周、邵師保,生爲二伯。外內之任,君實宜之。其以丞相領冀州牧如故。又加君九錫。其敬聽朕命。以君經緯禮律,爲民軌儀, 使安職業,無或遷志。是用錫君大輅、戎輅各一,玄牡二駟。君勸分務本〔十〕,穡人昏作〔十一〕,粟帛滯積,大業惟興,是用錫君袞冕之服,赤舄副焉。君敦尚 廉讓,俾民興行,少長有禮,上下咸和,是用錫君軒懸之樂,八佾之舞〔十二〕。君宣冀風化,爰及四方,遠人回面,華夏充實,是用錫君朱戶以居。君研其明哲, 思帝所難,官才任賢,羣善必舉,是用錫君納陛以登。君秉國之鈞,正色處中,纖毫之惡,靡不抑退,是用錫君虎賁之士三百人。君糾逖天刑〔十三〕,章厥有罪, 犯關幹紀〔十四〕,莫匪誅殛,是用錫君斧鉞各一。君龍驤虎視,旁眺八維,掩討逆節,折衝四海,是用錫君彤弓一,彤矢百,玈弓十,盧矢千。君以溫恭爲基,孝 友爲德,明允篤誠,感於朕思,是用錫君秬鬯一卣,圭瓚副焉。魏國宜置丞相已下羣臣百僚,皆如漢初諸侯王制。往欽哉,敬服朕命!簡恤爾衆,時亮庶工,用終爾 顯德,封揚我高祖之休命。”

〔一〕 隱公八年左傳曰:“衆仲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二〕 楊伯峻以爲“履”,非指疆土,乃指得以征伐之範圍。可參閱桂馥札璞。

〔三〕 此以上見僖公四年左傳載管仲對楚使之語,文句稍有易置。

〔四〕 事見僖公二十八年左傳。

〔五〕 僖公二十五年左傳曰:晉文公朝見周王,王賜陽樊、溫、原、櫕茅之田,“晉於是始啓南陽”。

〔六〕 方言曰:“山之東西,自愧曰恧。”音匿。

〔七〕 此語脫胎於漢書文帝紀之遺詔。

〔八〕 書大誥曰:“予惟小子,若涉淵水。予惟往求,朕攸濟。”“淵”原作“泉”,乃避唐諱改。

〔九〕 李善曰:“尚書緯曰:‘天子社,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冒以黃土。將封諸侯,各取方土,苴以白茅以爲社。’毛詩曰: ‘爰始爰謀,爰契我龜。’毛萇曰:‘契,問也。’鄭玄曰:‘契約其龜。’毛詩曰:‘乃立冢社,戎醜攸行。’毛萇詩傳曰:‘冢土,大社也。’”

〔十〕 僖公二十一年左傳載臧文仲曰:“非旱備也。脩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楊伯峻曰:“勸分者,勸其有儲積者分施之也。”又曰:“務穡者,務稼穡之事。冊魏王九錫文之‘

勸分務本’,‘務本’即此‘務穡 ’。”

〔十一〕書盤庚上曰:“惰農自安,不昏作勞。”

〔十二〕“八佾”當是“六佾”之誤。李善注引鄭玄周禮注曰:“諸侯用六。”

〔十三〕國語魯語曰:“糾虔天刑。 ”韋昭曰:“糾,恭也;虔,敬也;刑,法也。”袁紀 “逖”當作“虔”。

〔十四〕李善曰:“左氏傳:季孫盟臧氏曰:‘無或如臧孫紇,幹國之紀,犯門斬關。’” 按乃襄公二十三年傳文。

六月己巳,徒趙王珪爲博陵王。

十九年(甲午、二一四)

春三月癸未,改授魏公金璽、赤黻、遠遊冠。

夏五月,劉備克成都,遂有益州。

諸葛亮爲股肱,乃峻刑法,自君子小人,鹹懷怨嘆,法正諫曰:“昔高祖入關,約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有一州,初有其國,未重惠撫; 且客主之義,宜相降下。願緩刑弛禁,以慰其望。”亮曰: “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以無道,政苛民怨,一夫掉臂,天下土崩,高祖因之,以成帝業。劉璋闇弱,自〔焉〕(是)已來,有累世之恩〔一〕,支柱羈縻,示相 承奉,德政不修,威刑不肅。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弊,實由此也。吾今先威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恩榮並濟, 上下有節。爲治之要,於此爲着。”

〔一〕 據三國志諸葛亮傳裴注改。焉,璋之父,靈帝末,爲監軍使者,領益州牧。

冬十一月丁卯,皇后伏氏廢,非上意也。

曹操使人收後,後被髮徙跣而出。上謂御史大夫 □慮曰:“□公,天下寧有是乎!”後見殺之日,後父完及宗族死者百有餘人。

二十年(乙未、二一五)

春正月,立皇后曹氏,操女也。初操以二女爲貴人,大貴人立爲皇后。

三月,曹操徵張魯。

秋七月,魯遂降。

二十一年(丙申、二一六)

春正月己丑〔一〕,封魏公子六人爲列侯。

〔一〕 正月辛丑朔,無己丑,疑係乙丑之訛。

夏四月甲午,進魏公爵爲王〔一〕。

〔一〕 範書獻帝紀作“曹操自進號魏王”。又魏志武帝紀作“夏五月”,未知孰是。

五月己亥朔,日有蝕之。

二十二年(丁酉、二一七)

夏四月,命魏王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

冬十月,命魏王冕,有十二旒〔一〕,乘金根車,設五時副車。

〔一〕 疑當作“十有二旒”。

是歲大疫。

二十三年(戊戌、二一八)

春正月甲子,太醫令吉平、少府耿熙等謀誅曹操〔一〕發覺伏誅。

〔一〕 三國志武帝紀作“太醫令吉本 與少府耿紀”。注引三輔決錄亦同。範書“耿熙”亦作“耿紀”,然“吉本”作“吉□”。注曰:“□或作平。”與袁紀同。盧弼曰:“按常林傳注引魏略、鄧艾傳 注引世語,均作‘吉本’。或魏臣避文帝諱,改□爲本。陳志仍其舊文也。”今按袁紀“耿熙”當作“耿紀 ”,“吉平”當作“吉□”。

三月,有星孛於東井〔一〕。

〔一〕 範書獻帝紀作“孛於東方” 。續漢天文志曰:“孛星晨見東方二十餘日,夕出西方,犯歷五車、東井、五諸侯、文昌、軒轅、后妃、太微,鋒炎指帝坐。”

二十四年(己亥、二一九)

春三月壬子晦,日有蝕之〔一〕。

〔一〕 範書作“二月”,續漢五行志亦同。按三月癸丑朔,無壬子,袁紀誤。

夏五月,劉備取漢中。

秋八月〔一〕,諸葛亮等上言曰:“唐堯至聖而四凶在朝,周成仁賢而四國作難〔二〕,高後稱制而諸呂竊命〔三〕,孝昭幼衝而上官逆謀〔四〕,皆憑 〔藉〕世寵,(藉)履國威權〔五〕,窮兇極亂,社稷幾危。非大舜,周公、朱虛、博陸〔六〕,則不能擒兇討逆,扶危定傾。伏惟陛下誕姿聖德,統理萬邦,而遭 家運不造之難。董卓首亂,蕩覆京畿;曹操階禍,竊執天衡;皇后太子,〔鴆〕(鳩)殺見害〔七〕,剝畏天下,殘毀民物。久令陛下蒙塵幽處,人神無位,遏絕王 命,厭昧皇極,欲佻神器〔八〕。左將軍領司隸校尉豫、荊、益等州牧宜城亭侯備,授朝爵秩,念在輸力,以□國難〔九〕。睹其機兆,赫然發憤,與車騎將軍董承 謀共誅操,將安國靜難,克寧舊都。會承不密,令操遊魂遂得長惡,殘泯海內。臣等每懼王室大有閻樂之禍,小有定安之變〔十〕,夙夜惴惴,戰慄累息。

〔一〕 範書作“秋七月庚子”。

〔二〕 周公攝政,管叔、蔡叔、霍叔、武庚相與叛周。事見史記周本紀。

〔三〕 呂后封呂產爲梁王,呂祿爲趙王,呂通爲燕王。呂后病甚,命呂祿領北軍,呂產領南軍。曰:“高帝巳定天下,與大臣約,曰‘

非劉氏王者,天下共擊之’。今呂氏王,大臣弗平。我即崩,帝年少,大臣恐爲變。必據兵衛宮,慎毋送喪,毋爲人所制。”事見史記呂后本紀。

〔四〕 上官桀,昭帝上官皇后安之父,與燕王旦謀殺霍光,因廢帝立桀,事覺皆伏誅。事見漢書霍光傳。

〔五〕 據陳璞校記改。

〔六〕 朱虛,朱虛侯劉章;博陸,博陸侯霍光。

〔七〕 據袁紀下文改。時曹操殺伏後而滅其族,並及二皇子。

〔八〕 國語周語曰:“郤至佻天之功,以爲己力。”

〔九〕 蜀志作“殉”。按□乃徇之俗字,而徇與殉通。

〔十〕 定安,即定安公王莽也。

昔在虞書,敦序九族〔一〕。周監二代,封建同姓〔二〕,詩着其義,歷載長久。漢興之初,割裂疆土,尊王子弟,是以卒折諸呂之難,而成太宗之基。 亮等以備肺腑枝葉,宗子蕃翰〔三〕,心存國家,念在弭亂。自備破收漢中,海內英雄望風螘附,而爵號不顯,九錫未加,非所以鎮衛社稷,光照萬世。奉辭在外, 詔命斷絕。昔西河太守梁統等值漢中興,限於河山,位同權均,不能相率,鹹推竇融以爲元帥,卒立績效,摧破隗囂。今社稷之難,甚於隴蜀,操外吞天下,內殘羣 僚,朝廷有蕭牆之危,而禦侮未立,可〔爲〕(謂)寒心〔四〕。臣等輒依舊典,立備爲漢中王,拜大司馬,董齊六軍,糾合同盟,埽滅凶逆。以漢中、巴、蜀、廣 漢、犍爲爲國,所置依漢初立諸侯王故典。夫權宜之制,苟利國家,專之可也。然後功成事立,臣等退伏矯罪,雖死無恨。”遂於〔沔〕(江)陽設壇場〔五〕,御 王冠於劉備。

〔一〕 見書皋陶謨。

〔二〕 二代,夏,商也,又昭公二十六年左傳王子朝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

〔三〕 詩大雅板曰:“大宗維翰。 ”。

〔四〕 據三國志先主傳改。

〔五〕 據三國志先主傳改。水經注沔水曰:“沔水又東逕沔陽縣故城南。城,舊言漢祖在漢中,蕭何所築也。漢建安二十四年,劉備並劉璋,北定漢中,始立壇,即漢中王位於此。”

備上言曰:“臣以具臣之才,荷上將之任,董督三軍,奉辭於外,不能除寇靜難,以匡王室,久使陛下聖教陵遲,六合否而不泰,惟憂反側,疢如疾首 〔一〕。曩者董卓造爲亂階,自是之後,羣兇縱橫,殘剝海內。賴陛下聖德威靈,人神同應,或忠義奮討,或上天降罰,暴逆並殪,以漸冰消。惟獨曹操久未梟除, 侵擅國〔權〕(威),〔二〕恣心極亂。臣等昔與車騎將軍董承同謀討操,機事不密,承見陷害。臣播越失據,忠義不果。遂得使操窮兇極逆,主後戮殺,皇子鳩 害。雖糾合同盟,念在奮力,懦弱不武,歷年無效。常恐殞歿,孤負國恩,假寐永嘆〔三〕,夕惕若厲〔四〕。

〔一〕 見詩小雅小弁。箋雲:“疢猶病也。”疏曰:“疾首,謂頭痛也。”

〔二〕 據三國志先主傳改。

〔三〕 亦見詩小雅小弁。箋雲:“ 不脫冠衣而寐曰假寐。”

〔四〕 見易乾卦。正義曰:“夕惕者,謂終竟此日,後至向夕之時,猶懷憂惕。若厲者,若,如也,厲,危也。言尋常憂懼,恆如傾危。”

今臣羣僚以爲昔在虞書,敦敘九族,庶明厲翼〔一〕,五帝以來,此道不廢。周監二代,建諸姬姓,實賴晉、鄭夾輔之福〔二〕高祖龍興,尊王子弟,大 啓九國〔三〕,卒斬諸呂,以安大宗。今操惡直醜正,寔繁有徒,包藏禍心,篡逆巳顯。既王室微弱,帝族無位,斟酌古式,依假權宜,上臣大司馬、漢中王。所獲 已過,不宜復忝高位,以重罪謗。羣臣見逼,迫以大義,追惟寇賊不梟,國難未已,宗廟傾危,社稷將墮,誠臣深憂之責。若應權通變,以寧聖主,雖越水火,所不 敢辭。常慮於懷,以防後悔。輒順衆議,拜授印璽,以崇國威。仰惟爵高寵厚,俯思自效,憂深責重,驚悸累息,如臨於谷。輒將率六軍,順時撲討,以寧社稷,以 報萬分。”

〔一〕 出書皋陶謨。注曰:“言庶民皆明其教,而自勉勵;冀戴上命。”

〔二〕 犬戎殺幽王,晉文侯、鄭武公立故太子宜臼,是爲平王。”

〔三〕 九國者,荊王劉賈、楚王劉交、齊王劉肥、代王劉仲、梁王劉恢、淮陽王劉友、淮南王劉長、吳王劉濞、燕王劉建也。

九月,丞相掾魏諷謀誅曹操,發覺伏誅。諷有威名,潛結義士,坐死者數千人〔一〕。

〔一〕 三國志武帝紀注引世語作“ 數十人”,黃本同。然通鑑亦作“數千人”。

二十五年(庚子、二二〇)

春正月庚子,魏王曹操薨,諡曰武王。

壬寅,詔曰:“魏太子丕:昔皇天〔授〕(據)乃顯考以冀我 皇家〔一〕,遂攘〔除〕羣兇,戡定九州〔二〕,弘功茂績,光於宇宙,朕用垂拱〔二〕(三)十有餘載〔三〕。天不憖遺一老〔四〕,永保餘一人,早世潛神,哀 悼切傷。丕奕世宣明,宜秉文武,紹熙前緒。今使使持節御史大夫華歆奉策詔,授丕丞相印綬、魏王璽黻,領冀州牧。方今外有遺慮,遐夷未賓,旗鼓尚在邊境,幹 戈不得韜刃,斯乃播揚洪烈,立功垂名之秋也。豈得修諒闇之禮,究曾、閔之志哉?甚敬服朕命,抑弭憂懷,旁祇厥序〔五〕,時亮天工〔六〕,以稱朕意。於戲, 可不勉乎!”

〔一〕 據三國志文帝紀注引袁紀改。

〔二〕 “除”據裴注引袁紀補,又 “戡”注作“拓”。

〔三〕 據裴注引袁紀改。盧弼亦曰:“今本袁紀‘二’作‘三’,誤。蓋指操遷帝都許二十五年也。”

〔四〕 “憖”原誤作“●”,據裴注引袁紀逕改之。語出哀公十六年左傳。

〔五〕 盧弼引錢儀吉曰:“‘旁’ 疑作‘方’。”是。

〔六〕 裴注引袁紀作“時亮庶功” 。

二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冬十月乙卯,詔曰:“朕在位三十有二載,遭天下蕩覆,幸賴宗廟之靈,危而復存。然瞻仰天文,俯察民心,炎精之數既終,行運在乎曹氏。是以前王既 樹神武之績,今王又光裕明德以應其期,是歷數昭明,亦可知矣。大〔道〕(人)之行,天下爲公,選賢與能〔一〕,故唐堯不私於厥子,而名播於無窮。朕羨而慕 之,今其追踵堯典,禪位於魏王。”

〔一〕 據魏志注引袁紀改。此十二字出禮記禮運篇。

乃告宗廟,使御史大夫張音奉皇帝璽綬,禪位於魏王曰:“諮爾魏王:昔者帝堯禪位於虞舜,舜亦以命禹,天命不於常,惟歸有德。漢道陵遲,世失其 序,降及朕躬,大亂滋昏,羣凶肆逆,宇宙傾覆。賴武王拯茲難於四方,惟清區夏,以〔保〕綬我宗廟〔一〕,豈餘一人獲乂,俾九服實受其賜。今王欽承前緒,光 於乃德,恢文武之大業,昭爾考之弘烈,皇天降瑞,人神告徵,誕惟亮採,師錫朕命,僉曰爾禮度克協於虞舜,用率我唐典,敬遜爾位。於戲!天之歷數在爾躬,允 執其中,天祿永終〔二〕;君其祇奉大化,饗茲萬國,以肅天道。”

〔一〕 據三國志文帝紀補。

〔二〕 自“天之歷數”至此,出自尚書大禹謨。

庚午,魏王即皇帝位,改年曰黃初。

魏帝既受禪,問尚書陳羣曰:“朕應天順民,卿等以爲何如?”羣對曰“臣與華歆俱事漢朝,難欣聖化,義形於色。”

袁宏曰:夫君位,萬物之所重,王道之至公。所重在德,則弘濟於仁義;至公無私,故變通極於代謝。是以古之聖人,知治亂盛衰有時而然也,故大 建名教,以統羣生,本諸天人,而深其關鍵。以德相傳,則禪讓之道也;暴極則變,則革代之義也。廢興取與,各有其會,因時觀民,理盡而動。然後可以經綸丕 業,弘貫千載。是以有德之興,靡不由之;百姓與能,人鬼同謀,屬於蒼生之類,未有不蒙其澤者也。其政化遺惠,施及子孫,微而復隆,替而復興,豈無僻王賴前 哲以免〔一〕。及其亡也,刑罰淫濫,民不堪命。匹夫匹婦,莫不憔悴於虐政;忠義之徒,無由自效其誠。故天下囂然,新主之望,由茲而言。君理既盡,雖庸夫得 自絕於桀、紂;暴虐未極,縱文王不得擬議於南面,其理然也。

〔一〕 疑文有脫誤。

漢自桓、靈。君道陵遲,朝綱雖替,虐不及民。雖宦豎乘間,竊弄權柄,然人君威尊,未有大去王室,世之忠賢,皆有寧本之心。若誅而正之,使各 率職,則二祖、明、章之業,復陳乎目前,雖曰微弱,亦可輔之。時獻帝幼衝,少遭兇亂,流離播越,罪不由己。故老後生未有過也。其上者悲而思之,人懷匡復之 志。故助漢者協從,背劉者衆乖,此蓋民未忘義,異乎秦漢之勢。魏之討亂,實因斯資,旌旗所指,則以伐罪爲名;爵賞所加,則以輔順爲首。然則劉氏之德未泯, 忠義之徒未盡,何言其亡也?漢苟未亡,則魏不可取。今以不可取之實,而冒揖讓之名,因輔弼之功,而當代德之號,欲比德堯舜,豈不誣哉!

初,魏王欲以楊彪爲太尉,彪辭曰:“嘗已爲漢三公,遭世衰亂,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復爲魏氏之臣,於義既無所爲,於國選亦不爲榮也。”遂聽所守。 及魏受禪,乃下詔曰:“夫先王制几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一〕,褒崇元老也。昔孔光、卓茂皆以淑德高年,受此嘉錫〔二〕。公故漢宰相,乃祖已來,世着忠 賢。公年過七十,行不逾矩,可謂老成人矣,所宜寵異,以彰舊德。其錫公延年杖及伏几,〔延〕(筵朝)請之日〔三〕,使杖入侍;又使着鹿皮帽冠。”彪上章固 讓,不聽。年八十四,以壽終。

〔一〕 儀禮士冠禮曰:“黃耇無疆,受天之慶。”注曰“黃,黃髮也。耇,凍梨也。皆壽徵也。”

〔二〕 漢書孔光傳曰:莽白太后,徙孔光爲太師。光稱病辭位,太后賜靈壽杖。又範書卓茂傳曰:光武初即位,以茂爲太傅,封褒德侯,賜几杖車馬。

〔三〕 據黃本刪改。三國志、範書之注引續漢書均作“延請”。

彪字文先,幼習祖考之業,以孝義稱。自爲公輔,值王室大亂,彪流離播越,經歷艱難,以身衛主,不失中正,天下以此重之。自震至彪,四世宰輔,皆 以儒素名德相承。秉、賜雖方節不及震,然其恭謹、孝友、篤誠,不忝前列也。有子曰修,少有俊才,而德業之風盡矣。至魏初,坐事誅〔一〕。

〔一〕 三國志陳思王傳曰:植既以才見異,而丁儀、丁廙、楊修等爲之羽翼。植寵衰。太祖既慮終始之變,以楊修頗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於是以罪誅修。

癸酉〔一〕,魏以河內之山陽,封漢帝爲山陽公,行漢正朔焉。

〔一〕 十一月癸酉朔,疑袁紀上脫 “十一月”三字。

明年,劉備自立爲天子。

附錄一:後漢紀佚文

基字憲公,茲字季公,併爲長史,聞固策免,並棄官亡歸巴漢。南鄭趙子賤爲郡功曹,詔下郡殺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人託服藥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賤畏法,敕吏驗實,就殺之。(

載範書李固傳注)

長樂衛尉馬騰,其長八尺,身體洪大,面鼻雄異,而性賢厚,人多敬之。(載初學記卷十九、太平御覽卷三七七)

崔駰詣竇憲,始及門,憲倒屣迎之,曰:“吾受詔交公,公何得薄哉?”(載太平御覽卷四七四)

崔駰上書曰:“竊聞春陽發而倉庚鳴,秋風厲而蟋蟀吟,蓋氣使之然也。”(載太平御覽卷九四九)

第五倫爲司空,有人與倫千里馬者,倫雖不取,每三公有所選舉,倫心不忘也,然亦終不用。(載太平御覽卷二0八)

種皓字景伯,父爲定陶令,有財三千萬。父卒,皓皆以賑鄉里貧賤者,其進趣名利者,皆不與交通。(載太平御覽卷四七六)

韓卓字子助,陳留人。臘日奴竊食,祭先人。卓義其心,矜而免之。(載歲華紀麗)

附錄二:袁宏傳及其軼事

(一)晉書袁宏傳

袁宏字彥伯,侍中猷之孫也。父勖,臨汝令。宏有逸才,文章絕美,曾爲詠史詩,是其風情所 寄。少孤貧,以運租自業。謝尚時鎮牛渚,秋夜乘月,率爾與左右微服泛江。會宏在舫中諷詠,聲既清會,辭又藻拔,遂駐聽久之,遣問焉。答雲:“是袁臨汝郎誦 詩。”即其詠史之作也。尚傾率有勝致,即迎升舟,與之譚論,申旦不寐,自此名譽日茂。

尚爲安西將軍、豫州刺史,引宏參其軍事。累遷大司馬 桓溫府記室。溫重其文筆,專綜書記。後爲東征賦,賦末列稱過江諸名德,而獨不載桓彝。時伏滔先在溫府,又與宏善,苦諫之。宏笑而不答。溫知之甚忿,而憚宏 一時文宗,不欲令人顯問。後遊青山飲歸,命宏同載,衆爲之懼。行數里,問宏雲:“聞君作東征賦,多稱先賢,何故不及家君?”宏答曰“尊公稱謂非下官敢專, 既未遑啓,不敢顯之耳。”溫疑不實,乃曰:“ 君欲爲何辭?”宏即答雲:“風鑑散朗,或搜或引,身雖可亡,道不可隕,宣城之節,信義爲允也。”溫泫然而止。宏賦又不及陶侃,侃子胡奴嘗於曲室抽刃問宏 曰:“家君勳跡如此,君賦云何相忽?”宏窘急,答曰: “我已盛述尊公,何乃言無?”因曰:“精金百汰,在割能斷,功以濟時,職思靜亂,長沙之勳,爲史所贊。 ”胡奴乃止。

後爲三國名臣頌曰:

夫百姓不能自牧,故立君以治之;明君不能獨治,則爲臣以佐之。然則三五迭隆,歷代承基,揖讓之與干戈,文德之與武功,莫不宗匠陶鈞而羣才緝熙, 元首經略而股肱肆力。雖遭罹不同,跡有優劣,至於體分冥固,道契不墜,風美所扇,訓革千載,其揆一也。故二八升而唐朝盛,伊呂用而湯武寧,三賢進而小白 興,五臣顯而重耳霸。中古陵遲,斯道替矣。居上者不以至公理物,爲下者必以私路斯榮,御員者不以信誠率衆,執方者必以權謀自顯。於是君臣離而名教薄,世多 亂而時不治,故蘧寧以之卷舒,柳下以之三黜,接輿以之行歌,魯連以之赴海。衰世之中,保持名節,君臣相體,若合符契,則燕昭、樂毅古之流矣。夫未遇伯樂, 則千載無一驥;時值龍顏,則當年控三傑,漢之得賢,於斯爲貴。高祖雖不以道勝御物,羣下得盡其忠;蕭曹雖不以三代事主,百姓不失其業。靜亂庇人,抑亦其 次。夫時方顛沛,則顯不如隱;萬物思治,則默不如語。是以古之君子不患弘道難,患遭時難,遭時匪難,遇君難。故有道無時,孟子所以諮嗟;有時無君,賈生所 以垂泣。夫萬歲一期,有生之通塗;千載一遇,賢智之嘉會。遇之不能無欣,喪之何能無慨。古人之言,信有情哉!餘以暇日常覽國志,考其君臣,比其行事,雖道 謝先代,亦異世一時也。

文若懷獨見之照,而有救世之心,論時則人方塗炭,計能則莫出魏武,故委圖霸朝,豫謀世事。舉纔不以標鑑,故人亡而後顯;籌畫不以要功,故事而至後定。雖亡身明順,識亦高矣。

董卓之亂,神器遷逼,公達慨然,志在致命。由斯而譚,故以大存名節。至如身爲漢隸而跡入魏幕,源流趣舍,抑亦文若之謂。所以存亡殊致,始終不同,將以文若既明且哲,名教有寄乎!夫仁義不可不明,則時宗舉其致;生理不可不全,故達識攝其契。相與弘道,豈不遠哉!

崔生高朗,折而不撓,所以策名魏武、執笏霸朝者,蓋以漢主當陽,魏後北面者哉!若乃一旦進璽,君臣易位,則崔生所以不與,魏氏所以不容。夫江湖所以濟舟,亦所以覆舟;仁義所以全身,亦所以亡身。然而先賢玉摧於前,來哲攘袂於後,豈天懷發中,而名教束物者乎!

孔明盤桓,俟時而動,遐想管樂,遠明風流,治國以禮,人無怨聲,刑罰不濫,沒有餘泣,雖古之遺愛,何以加茲!及其臨終顧託,受遺作相,劉後授之無疑心,武侯受之無懼色,繼體納之無貳情,百姓信之無異辭,君臣之際,良可詠矣!

公瑾卓爾,逸志不羣,總角料主,則素契於伯符;晚節曜奇,則三分於赤壁。惜其齡促,志未可量。

子布佐策,致延譽之美,輟哭止哀,有翼戴之功,神情所涉,豈徒謇諤而已哉!然杜門不用,登壇受譏。夫一人之身所照未異,而用舍之間俄有不同,況沈跡溝壑,遇與不遇者乎!

夫詩頌之作,有自來矣。或以吟詠情性,或以紀德顯功,雖大指同歸,所託或乖。若夫出處有道,名體不滯,風軌德音,爲世作範,不可廢也。復綴序所 懷,以爲之贊曰:火德既微,運纏大過。洪飆扇海,二溟揚波。虯獸雖驚,風雲未和。潛魚擇川,高鳥候柯。赫赫三雄,並回幹軸。競收杞梓,爭採松竹。鳳不及 棲,龍不暇伏。谷無幽蘭,嶺無停菊。

英英文若,靈鑑洞照。應變知微,頤奇賞要。日月在躬,隱之彌曜。文明映心,鑽之愈妙。滄海橫流,玉石俱碎。達人兼善,廢己存愛。謀解時紛,功濟宇內。始救生靈,終明風概。

公達潛朗,思同蓍蔡。運用無方,動攝羣會。爰初發跡,遘此顛沛。神情玄定,處之彌泰。愔愔幕裏,算無不經。亹亹通韻,跡不暫停。雖懷尺璧,顧哂連城。智能極物,愚足全生。

郎中溫雅,器識純素。貞而不諒,通而能固。恂恂德心,汪汪軌度。志成弱冠,道數歲暮。仁者必勇,德亦有言。雖遇履尾,神氣恬然。行不修飾,名節無愆。操不激切,素風愈鮮。

邈哉崔生,體正心直。天骨疏朗,牆岸高嶷。忠存軌跡,義形風色。思樹芳蘭,翦除荊棘。人惡其上,世不容哲。琅琅先生,雅杖名節。雖遇塵霧,猶震霜雪。運極道消,碎此明月。

景山恢誕,韻與道合。形器不存,方寸海納。和而不同,通而不雜。遇醉忘辭,在醒貽答。

長文通雅,義格終始。思戴元首,擬伊同恥。人未知德,懼若在己。嘉謀肆庭,讜言盈耳。玉生雖麗,光不逾把。德積雖微,道映天下。

邈哉太初,宇量高雅。器範自然,標準無假。全身由直,跡洿必僞。處死匪難,理存則易。萬物波盪,孰任其累!六合徒廣,容身靡寄。君親自然,匪由名教。愛敬既同,情禮兼到。

烈烈王生,知死不撓。求仁不遠,期在忠孝。

玄伯剛簡,大存名體。志在高構,增堂及陛。端委獸門,正言彌啓。臨危致命,盡其心禮。

堂堂孔明,基宇宏邈。器同生靈,獨稟先覺。標榜風流,遠明管樂。初九龍盤,雅志彌確。百六道喪,干戈迭用。苟非命世,孰掃氛雺!宗子思寧,薄言解控。釋褐中林,鬱爲時棟。

士元弘長,雅性內融。崇善愛物,觀始知終。喪亂備矣,勝塗未隆。先生標之,振起清風。綢繆哲後,無妄惟時。夙夜匪懈,義在緝熙。三略既陳,霸業已基。

公琰殖根,不忘中正。豈曰模擬,實在雅性。亦既羈勒,負荷時命。推賢恭己,久而可敬。

公衡衝達,秉志淵塞。媚茲一人,臨難不惑。疇昔不造,假翮鄰國。進能徽音,退不失德。六合紛紜,人心將變。鳥擇高梧,臣須顧眄。

公瑾英達,朗心獨見。披草求君,定交一面。桓桓魏武,外託霸跡。志掩衡霍,恃戰忘敵。卓卓若人,曜奇赤壁,三光參分,宇宙暫隔。

子布擅名,遭世方擾。撫翼桑梓,息肩江表。王略威夷,吳魏同寶。遂贊宏謨,匡此霸道。桓王之薨,大業未純。把臂託孤,惟賢與親。輟哭止哀,臨難忘身。成此南面,實由老臣。才爲世生,世亦須才。得而能任,貴在無猜。

昂昂子敬,拔跡草萊。荷檐吐奇,乃構雲臺。

子瑜都長,體性純懿。諫而不犯,正而不毅。將命公庭,退忘私位。豈無鶺鴒,固慎名器。

伯言謇謇,以道佐世。出能勤功,入亦獻替。謀寧社稷,解紛挫銳。正以招疑,忠而獲戾。

元嘆邈遠,神和形檢。如彼白珪,質無塵點。立行以恆,匡主以漸。清不增潔,濁不加染。

種翔高亮,性不和物。好是不羣,折而不屈。屢摧逆鱗,直道受黜。嘆過孫陽,放同賈屈。

莘莘衆賢,千載一遇。整轡高衢,驤首天路。仰揖玄流,俯弘時務。名節殊塗,雅緻同趣。日月麗天,瞻之不墜。仁義在躬,用之不匱。尚想遐風,載揖載味。後生擊節,懦夫增氣。

從桓溫北征,作北征賦,皆其文之高者。嘗與王珣、伏滔同在溫坐,溫令滔讀其北征賦,至“聞所傳於相傳,雲獲麟於此野,誕靈物以瑞德,奚授體於虞 者!疚巴父之洞泣,似實慟而非假。豈一性之足傷,乃致傷於天下”,其本至此便改韻。珣雲:“此賦方傳千載,無容率耳。今於‘天下’之後,移韻徙事,然於寫 送之致,似爲未盡。”滔雲:“得益寫韻一句,或爲小勝。 ”溫曰:“卿思益之。”宏應聲答曰:“感不絕於餘心,愬流風而獨寫。”珣誦味久之,謂滔曰:“當今文章之美,故當共推此生。”

性強正亮直,雖被溫禮遇,至於辯論,每不阿屈,故榮任不至。與伏滔同在溫府,府中呼爲“袁伏”。宏心恥之,每嘆曰:“公之厚恩未優國士,而與滔比肩,何辱之甚。”

謝安常賞其機對辯速。後安爲揚州刺史,宏自吏部郎出爲東陽郡,乃祖道於冶亭。時賢皆集,安欲以卒迫試之,臨別執其手,顧就左右取一扇而授之曰:“聊以贈行。”宏應聲答曰:“輒當奉揚仁風,慰彼黎庶。 ”時人嘆其率而能要焉。

宏見漢時傅毅作顯宗頌,辭甚典雅,乃作頌九章,頌簡文之德,上之於孝武。

太元初,卒於東陽,時年四十九。撰後漢紀三十卷及竹林名士傳三卷、詩賦誄表等雜文凡三百首,傳於世。

三子:長超子,次成子,次明子。明子有父風,最知名,官至臨賀太守。

(二)檀道鸞晉陽春秋

袁宏字彥伯,陳郡人。爲大司馬府記室參軍,稍遷至吏部郎,出爲東陽郡守,卒。(載文選卷四七袁宏三國名臣序贊李善注。按書名本當作續晉陽秋)

(三)世說新語

言語篇曰:“袁彥伯爲謝安南司馬,都下諸人送至瀨鄉。將別,既自悽惘,嘆曰:“江山遼落,居然有萬里之勢。”注曰:續晉陽秋曰:“袁宏字彥伯,陳郡人, 魏郎中令煥六世孫也。祖猷,侍中。父勖,臨汝令。宏起家建威參軍、安南司馬記室。太傅謝安賞宏機捷辯速,自吏部郎出爲東陽郡,乃祖之於冶亭。時賢皆集,安 欲卒迫試之,執手將別,顧左右取一扇而贈之。宏應聲答曰:‘輒當奉揚仁風,慰彼黎庶。’合坐嘆其要捷。性直亮,故位不顯也。在郡卒。”

文 學篇曰:袁虎少貧,嘗爲人傭載運租。謝鎮西經船行,其夜清風朗月,聞江渚間估客船上有詠詩聲,甚有情致,所誦五言,又其所未嘗聞,嘆美不能已。即遣委曲訊 問,乃是袁自詠其所作詠史詩。因此相要,大相賞得。”注曰:虎,袁宏小字也。續晉陽秋曰:“虎少有逸才,文章絕麗,曾爲詠史詩,是其風情所寄。少孤而貧, 以運租爲業。鎮西謝尚時鎮牛渚,乘秋佳風月,率爾與左右微服泛江。會虎在運租船中諷詠,聲既清會,辭文藻拔,非尚所曾聞,遂住聽之。乃遣問訊,答曰:‘是 袁臨汝郎誦詩。’即其詠史之作也。尚佳其率有勝致,即遣要迎,談話申旦,自此名譽日茂。”

又曰:桓宣武命袁彥伯作北征賦。既成,公與時賢共看,鹹嗟嘆之。時王珣在坐,雲“恨少一句得寫字足韻當佳”,袁即於坐攬筆益雲:“感不絕於餘 心,溯流風而獨寫。”公謂王曰:“當今不得不以此事推袁。 ”注曰:續晉陽秋曰:“宏從溫徵鮮卑,故作北征賦,宏文之高者。”宏集載其賦雲:“聞於相傳,雲獲麟於此野,誕靈物以瑞德,奚授體於虞者!悲尼父之慟泣, 似實慟而非假,豈一物之足傷,實致傷於天下。感不絕於餘心,□流風而獨寫。”晉陽秋曰:“宏嘗與王珣、伏滔同侍溫坐,溫令滔讀其賦,至‘致傷於天下’,於 此改韻。雲:‘此韻所詠,慨深千載。今於“天下”之後便移韻,於寫送之致,如爲未盡。’滔乃雲:‘得益寫一句,或當小勝。’桓公語宏:‘卿試思益之。’宏 應聲而益,王、伏稱善。”

又曰:“袁彥伯作名士傳成,見謝公,公笑曰: “我嘗與諸人道江北事,特作狡獪耳。”彥伯遂以箸書。注曰:宏以夏侯太初、何平叔、王輔嗣爲正始名士。阮嗣宗、嵇叔夜、山巨源、向子期、劉伯倫、阮仲容、 王浚仲爲竹林名士。裴叔則、樂彥輔、王夷甫、庾子嵩、王安期、阮千里、衛叔寶、謝幼輿爲中朝名士。

又曰:桓宣武北征,袁虎時從,被責免官。會須露布文,喚袁倚馬前,令作。手不輟筆,俄得七紙,殊可觀。東亭在側,極嘆其才。袁虎雲:“當令齒舌間得利。”

又曰:袁宏始作東征賦,不道陶公。胡奴誘之狹室中,臨以白刃曰:“先公勳業如是,君作東征賦云何相忽略?”宏窘蹙無計,便答:“我大道公,何以 雲無?”因誦曰:“精金百煉,在割能斷,功則治人,職思靖亂,長沙之勳,爲史所贊。”注曰:續晉陽秋曰:“ 宏爲大司馬記室參軍。後爲東征賦,悉稱過江諸名望。時桓溫在南州,宏語衆雲:‘我決不及桓宣城。’時伏滔在溫府,與宏善,苦諫之宏笑而不答。滔密以啓溫, 溫甚忿,以宏一時文宗,又聞此賦有聲,不欲令人顯問之。後遊青山,飲酌既歸,公命宏同載,衆爲危懼。行數里,問宏曰:‘聞君作東征賦,多稱先賢,何故不及 家君?’宏答曰:‘尊公稱謂,自非下官所敢專,故未呈啓,不敢顯之耳。’溫乃雲:‘君欲爲何辭?’宏即答雲:‘風鑑散朗,或搜或引,身雖可亡,道不可隕, 則宣城之節,信爲允也。’溫泫然而止。二說不同,故詳載焉。

寵禮篇曰:桓宣武嘗請參佐入宿,袁宏、伏滔相次而至,蒞名府中。復有袁參軍,彥伯疑焉,令傳教更質,傳教曰:“參軍是袁、伏之袁,復何所疑!”

輕詆篇曰:“桓公入洛,過淮泗,踐北境,與諸僚屬登平乘樓,眺矚中原,慨然曰:“遂使神州陸沈,百年丘墟,王夷甫諸人不得不任其責。”袁虎率而 對曰:“運自有廢興,豈必諸人之過?”桓公懍然作色,顧謂四坐曰:“諸君頗聞劉景升不?有大牛重千斤。啖芻豆十倍於常牛,負重致遠,曾不若一羸牸。魏武入 荊州,烹以饗士卒,於時莫不稱快。意以況袁,四坐既駭,袁亦失色。

又曰:袁虎、伏滔同在桓公府,桓公每遊宴,輒命袁伏。袁甚恥之,恆嘆曰:“公之厚意,未足以榮國士,與伏滔比肩,亦何辱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