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四書大全說

清 · 王夫之 · 儒藏 › 四書

正文

讀四書大全說

大學序

一

凡“仁義禮智”兼說處,言性之四德。知字,大端在是非上說。人有人之是非,事有事之是非,而人與事之是非,心裏直下分明,只此是智。胡云峯據朱子解“致知”知字:“ 心之神明,所以妙衆理、宰萬物”,釋此智字,大妄。知字帶用說,到才上方有;此智字則是性體。“妙衆理,宰萬物”,在性體卻是義、禮上發底。朱子釋義曰“心之制,事之宜” ,豈非以“宰萬物”者乎?釋禮曰“天理之節文”,豈非以“妙衆理”者乎?

沈氏之說,特爲精當。雲“涵”雲“具”,分明是個性體。其雲“天理動靜之機”,方靜則有是而無非,方動則是非現,則“動靜之機”,即“是非之鑑”也。惟其有是無非,故非者可現;若原有非,則是非無所折衷矣。非不對是,非者非是也。如人本無病,故知其或病或愈。若人本當有病,則方病時亦其恆也,不名爲病矣。

二

先王以樂教人,固如朱子說,以調易人性情。抑樂之爲道,其精微者既徹乎形而下之器,其度數聲名亦皆以載夫形而上之道;如律度量衡,皆自黃鐘生之類是也。解會及此,則天下之理亦思過半矣。若專以“急不得、緩不得”借爲調心之法,將與釋氏參沒意味話頭相似,非聖教也。

三

“書”有識字、寫字兩件工夫。識字便須知六書之旨,寫字卻須端妍合法。合法者,如今人不寫省字之類。註疏家專以六書言,卻遺下了一半。

聖 經

一

緣“德”上著一“明”字,所以朱子直指爲心。但此所謂心,包含極大,託體最先,與“正心”心字固別。性是二氣五行妙合凝結以生底物事,此則合得停勻,結得清爽,終留不失,使人別於物之矇昧者也。德者有得之謂,人得之以爲人也。繇有此明德,故知有其可致而致之,意有其不可欺而必誠焉,心有所取正以爲正,而其所著,發於四肢,見於事業者,則身修以應家國天下矣。明德唯人有之,則已專屬之人。屬之人,則不可複名爲性。性者,天人授受之總名也。故朱子直以爲心。而以其所自得者則亦性也,故又舉張子“統性情”之言以明之。乃既以應萬事,則兼乎情,上統性而不純乎性矣。

性自不可拘蔽。盡人拘蔽他,終奈他不何,有時還迸露出來。如乍見孺子入井等。即不迸露,其理不失。既不可拘蔽,則亦不可加以明之之功。心便扣定在一人身上,受拘之故。又會敷施翕受,受蔽之故。所以氣稟得以拘之,物慾得以蔽之,而格、致、誠、正亦可施功以復其明矣。

二

朱子“心屬火”之說,單舉一髒,與肝脾肺腎分治者,其亦泥矣。此處說心,則五臟五官,四肢百骸,一切“虛靈不昧”底都在裏面。如手能持等。“虛”者,本未有私慾之謂也。不可雲如虛空。“靈”者,曲折洞達而鹹善也。尚書靈字,只作善解,孟子所言仁術,此也,不可作機警訓。“不昧”有初終、表裏二義:初之所得,終不昧之;於表有得,裏亦不昧。不可雲常惺惺。只此三義,“明”字之旨已盡,切不可以光訓“明”。

孟子曰:“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明自明,光自光。如鏡明而無光,火光而不明,內景外景之別也。“明德”只是體上明,到“致知”知字上,則漸繇體達用,有光義矣。

三

“舊染之污”有二義,而暴君之風化、末世之習俗不與焉。大學之道,初不爲承亂之君師言也。一則民自少至長,不承德教,只索性流入污下去。一則人之爲善,須是日遷,若偶行一善,自恃爲善人,則不但其餘皆惡,即此一善,已挾之而成驕陵。故傳雲“日新”,雲“作新”,皆有更進、重新之意。

新安引書“舊染污俗,鹹與惟新”以釋此,則是過泥出處而成滯累。如湯之自銘“日新”也,豈亦染桀之污俗乎?況書雲“鹹與惟新”,只是除前不究意,與此何干?

四

“必至於是”是未得求得,“不遷”是已得勿失。“止於至善”須一氣讀下,歸重“ 至善”一“至”字。言必到至善地位,方是歸宿,而既到至善地位,不可退轉也。朱子以“ 不能守”反“不遷”,最爲明切。此中原無太過,只有不及。語錄中作無太過不及說,自不如章句之當。蓋既雲至善,則終無有能過之者也。

或疑明德固無太過之慮,若新民,安得不以過爲防?假令要民爲善,教格過密,立法過峻,豈非太過?然使但向事蹟上論,則明德亦將有之。如去私慾而至於絕婚宦,行仁而從井救人,立義而爲宰辭粟,亦似太過。不知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以明明德,安得有太過?補傳雲“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何等繁重!誠意傳雲“如惡惡臭,如好好色”,何等峻切!而有能過是以爲功者乎?

新民者,以孝、弟、慈齊家而成教於國,須令國人皆從而皆喻。又如仁人於妨賢病國之人,乃至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舉賢唯恐不先,退不善唯恐不遠,則亦鰓鰓然惟不及之爲憂,安得遽防太過,而早覓休止乎?“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是學問中精密之極致;親賢樂利,須漸被於沒世後之君子小人而不窮。柰何訓止爲歇息,而棄“至善”至字於不問耶?或問雲“非可以私意苟且而爲”,盡之矣。

五

“在”雲者,言大學教人之目雖有八,其所學之事雖繁重廣大,而約其道則在三者也。大學一篇,乃是指示古之大學教人之法,初終條理一貫之大旨,非夫子始爲是書建立科條,以責學者。

章句三“當”字,是推開論理。張氏曰“在猶當也”,鹵莽甚矣。藉令以此教學者“ 當明明德”,亦令彼茫然不知從何處明起。

六

黃氏說“氣稟所拘有分數,物慾所蔽則全遮而昏”。不知物慾之蔽,亦有分數。如淫聲淺而美色深者,則去耳之慾亦易,未全昏也。

曾見魏黨中有一二士大夫,果然不貪。他只被愛官做一段私慾,遮卻羞出幸門一段名義,卻於利輕微,所以財利蔽他不得;而其臨財毋苟得一點良心,也究竟不曾受蔽。此亦分數偏全之不齊也。

七

朱子說“定、靜、安、慮、得是功效次第,不是工夫節目”。謂之工夫,固必不可。乃所謂功效者,只是做工夫時自喻其所得之效,非如中庸形、著、明、動,逐位各有事實。故又云:“才知止,自然相因而見。”

總之,此五者之效,原不逐段歇息見功,非今日定而明日靜也。自“知止”到“能得 ”,徹首徹尾,五者次見而不捨。合而言之,與學相終始;分而言之,格一物亦須有五者之效方格得,乃至平天下亦然。又格一易格之物,今日格之而明日已格,亦然。戒一念之欺,自其念之起,至於念之成,亦無不然。若論其極,則自始教“格物”,直至“明明德於天下 ”,自“欲明明德於天下”立志之始,乃至天下可平,亦只於用功處見此五者耳。爲學者當自知之。

“知止”是知道者明德新民底全體大用,必要到此方休。節雲知止,具雲知止於至善。“定”則於至善中曲折相因之致,委悉了當。內不拘小身心意知而喪其用,外不侈大天下國家而喪其體,十分大全,一眼覷定,則定理現,故曰有定。定體立矣。偏曲之學,功利之術,不足以搖之,從此下手做去,更無移易矣。此即從“知止”中得,故曰:“才知止,自然相因而見。”

後四者其相因之速亦然。就此下手做去時,心中更無恐懼疑惑,即此而“心不妄動” ,是謂之靜。妄動者,只是無根而動。大要識不穩,故氣不充,非必有外物感之。如格一物,正當作如是解,卻無故若警若悟,而又以爲不然,此唯定理不見,定志不堅也。若一定不易去做,自然不爾,而氣隨志靜,專於所事以致其密用矣。唯然,則身之所處,物之來交,無不順而無不安,靜以待之故也。如好善如好好色,則善雖有不利,善雖不易好,而無往不安心於好。此隨舉一條目,皆可類推得之。要唯靜者能之,心不內動,故物亦不能動之也。

慮而云“處事精詳”者,所謂事,即求止至善之事也。所以謂之事者,以學者所處之事,無有出於明德新民之外也。才一知當止於至善,即必求至焉;而求止至善,必條理施爲,精詳曲至。唯內不妄動,而於外皆順,則條理粲然,無復疏脫矣。不亂於外,故能盡於其中也。

於內有主,於外不疑,條理既得,唯在決行之而已矣。行斯得矣。一日具知,則慮而得可見於一日之閒;終身不捨,則定靜安相養於終身之久要。則定靜安慮相因之際,不無相長之功,而不假更端之力。惟至於得,則篤行之事,要終而亦創始。故或問雲“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而止之”三字在能得後。亦明非得之爲盡境也。

九

朱子於正心之心,但云“心者身之所主也”,小注亦未有委悉及之者,將使身與意中閒一重本領,不得分明。非曰“心者身之所主也”其說不當,但止在過關上著語,而本等分位不顯,將使卑者以意爲心,而高者以統性情者言之,則正心之功,亦因以無實。

夫曰正其心,則正其所不正也,有不正者而正始爲功。統性情之心,虛靈不昧,何有不正,而初不受正。抑或以以視、以聽、以言、以動者爲心,則業發此心而與物相爲感通矣,是意也,誠之所有事,而非正之能爲功者也。蓋以其生之於心者傳之於外,旋生旋見,不留俄頃,即欲正之,而施功亦不徹也。

蓋曰“心統性情”者,自其所含之原而言之也。乃性之凝也,其形見則身也,其密藏則心也。是心雖統性,而其自爲體也,則性之所生,與五官百骸並生而爲之君主,常在人胸臆之中,而有爲者則據之以爲志。故欲知此所正之心,則孟子所謂志者近之矣。

惟夫志,則有所感而意發,其志固在,無所感而意不發,其志亦未嘗不在,而隱然有一欲爲可爲之體,於不睹不聞之中。欲修其身者,則心亦欲修之。心不欲修其身者,非供情慾之用,則直無之矣。傳所謂“視不見,聽不聞,食不知味”者是已。夫唯有其心,則所爲視、所爲聽、所欲言、所自動者,胥此以爲之主。惟然,則可使正,可使不正,可使浮寄於正不正之閒而聽命於意焉。不於此早授之以正,則雖善其意,而亦如雷龍之火,無恆而易爲起滅,故必欲正其心者,乃能於意求誠。乃於以修身,而及於家、國、天下,固無本矣。

夫此心之原,固統乎性而爲性之所凝,乃此心所取正之則;而此心既立,則一觸即知,效用無窮,百爲千意而不迷其所持。故大學之道,必於此授之以正,既防閒之使不向於邪,又輔相之使必於正,而無或倚靡無託於無正無不正之交。當其發爲意而恆爲之主,則以其正者爲誠之則。中庸所謂“無惡於志”。當其意之未發,則不必有不誠之好惡用吾慎焉,亦不必有可好可惡之現前驗吾從焉;而恆存恆持,使好善惡惡之理,隱然立不可犯之壁壘,帥吾氣以待物之方來,則不睹不聞之中,而修齊治平之理皆具足矣。此則身意之交,心之本體也;此則修誠之際,正之實功也。故曰“心者身之所主 ”,主乎視聽言動者也,則唯志而已矣。

十

朱子說“格物、致知只是一事,非今日格物,明日又致知”,此是就者兩條目發出大端道理,非竟混致知、格物爲一也。正心、誠意,亦非今日誠意,明日又正心。乃至平天下,無不皆然,非但格致爲爾。

若統論之,則自格物至平天下,皆止一事。如用人理財,分明是格物事等。若分言之,則格物之成功爲物格,“物格而後知至”,中閒有三轉折。藉令概而爲一,則廉級不清,竟雲格物則知自至,竟刪抹下“致”字一段工夫矣。

若雲格物以外言,致知以內言,內外異名而功用則一,夫物誠外也,吾之格之者而豈外乎?功用既一,又云“致知在格物”,則豈可雲格物在格物,致知在致知也?

今人說誠意先致知,鹹雲知善知惡而後可誠其意,則是知者以知善知惡言矣。及說格物致知,則又云知天下之物,便是致知。均一致知,而隨上下文轉,打作兩橛,其迷謬有如此者。

至如或問小注所引語錄,有謂“父子本同一氣,只是一人之身分成兩個”爲物理,於此格去,則知子之所以孝,父之所以慈。如此迂誕鄙陋之說,必非朱子之言而爲門人所假託附會者無疑。天下豈有欲爲孝子者,而癡癡呆呆,將我與父所以相親之故去格去致,必待曉得當初本一人之身,而後知所以當孝乎?即此一事求之,便知吾心之知,有不從格物而得者,而非即格物即致知審矣。

且如知善知惡是知,而善惡有在物者,如大惡人不可與交,觀察他舉動詳細,則雖巧於藏奸,而無不洞見;如砒毒殺人,看本草,聽人言,便知其不可食:此固於物格之而知可至也。至如吾心一念之非幾,但有愧於屋漏,則即與蹠爲徒;又如酒肉黍稻本以養生,只自家食量有大小,過則傷人:此若於物格之,終不能知,而唯求諸己之自喻,則固分明不昧者也。

是故孝者不學而知,不慮而能,慈者不學養子而後嫁,意不因知而知不因物,固矣。唯夫事親之道,有在經爲宜,在變爲權者,其或私意自用,則且如申生、匡章之陷於不孝,乃藉格物以推致其理,使無纖毫之疑似,而後可用其誠。此則格致相因,而致知在格物者,但謂此也。

天下之物無涯,吾之格之也有涯。吾之所知者有量,而及其致之也不復拘於量。顏子聞一知十,格一而致十也。子貢聞一知二,格一而致二也。必待格盡天下之物而後盡知萬事之理,既必不可得之數。是以補傳雲“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初不雲積其所格,而吾之知已無不至也。知至者,“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也。則致知者,亦以求盡夫吾心之全體大用,而豈但於物求之哉?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 規矩者物也,可格者也;巧者非物也,知也,不可格者也。巧固在規矩之中,故曰“致知在格物”;規矩之中無巧,則格物、致知亦自爲二,而不可偏廢矣。

大抵格物之功,心官與耳目均用,學問爲主,而思辨輔之,所思所辨者皆其所學問之事。致知之功則唯在心官,思辨爲主,而學問輔之,所學問者乃以決其思辨之疑。“致知在格物”,以耳目資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權而心可廢也。朱門諸子,唯不知此,反貽鵝湖之笑。乃有數字句、匯同異以爲學,如朱氏公遷者。嗚呼!以此爲致知,恐古人小學之所不暇,而況大學乎?勿軒熊氏亦然。

一一

大學於治國平天下,言教不言養。蓋養民之道,王者自制爲成憲,子孫守之,臣民奉之。入官守法,仕者之所遵,而非學者之事,故大學不以之立教。所云厚薄,如論語“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之旨,即所謂“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也。其雲以推恩之次第言者,非是。

傳第一章

章句雲:“明命即天之所以與我,而我之所以爲德者。”須活看一“即”字。如“性即理也”,倘刪去“即”字,而云“性理也”,則固不可。即者,言即者個物事,非有異也。

當有生之初,天以是命之爲性;有生以後,時時處處,天命赫然以臨於人,亦只是此。蓋天無心成化,只是恁地去施其命令,總不知道。人之初生而壯、而老、而死,只妙合處遇可受者便成其化。在天既無或命或不命之時,則在人固非初生受命而後無所受也。

孟子言“順受其正”,原在生後。彼雖爲禍福之命,而既已雲“正”,則是理矣,理則亦明命矣。若以爲初生所受之命,則必凝滯久留而爲一物。朱子曰:“不成有一物可見其形象。”又曰:“無時而不發現於日用之閒。”其非但爲初生所受明矣。吳季子專屬之有生之初,乃不達朱子之微言。使然,則湯常以心目注想初生時所得,其與參本來面目者,相去幾何耶?

愚於周易尚書傳義中,說生初有天命,向後日日皆有天命,天命之謂性,則亦日日成之爲性,其說似與先儒不合。今讀朱子“無時而不發現於日用之閒”一語,幸先得我心之所然。

傳第二章

君德可言新,於民不可言明。“明明德於天下”,固如朱子所云“規模須如此”,亦自我之推致而言,非實以其明明德者施教於民也。新則曰“作新”,則實以日新之道鼓舞之矣。

明是復性,須在心意知上做工夫。若民,則勿論誠正,即格物亦斷非其所能。新只是修身上,止除卻身上一段染污,即日新矣。故章句釋盤銘,亦曰“舊染之污”。但在湯所謂染污者細,民之所染污者粗。且此亦湯爲銘自警之詞,固無妨非有染污而以染污爲戒。

傳第三章

一

“敬”字有二義:有所施敬而敬之敬是工夫,若但言敬而無所施,乃是直指心德之體。故先儒言“主敬”,言“持敬”,工夫在“主”、“持”二字上。敬爲德體,而非言畏言慎之比。章句雲“無不敬”,猶言無不仁,無不義。現成下一“敬”字,又現成統下一“止 ”字,故又曰“安所止”,皆贊其已成之德。工夫只在“緝熙”上。“緝熙”者,即章句所謂“常目在之”,傳所謂“日日新,又日新”也。

繇其天理恆明,昏污淨盡,則實理存於心,而莊敬日強。繇其莊敬日強,而欲無不淨,理無不明,則德造其極而無所遷退。此“緝熙敬止”相因之序也。

敬但在心體上說,止則在事上見。仁敬孝慈信,皆“安所止”之事也。緝熙者,明新之功。敬止者,明新之效。熙而緝,則不已於明新,而必止於至善也。無不敬而止之安,則明新不已,而既止於至善矣。實釋“在止於至善”意,喫緊在“緝熙”二字。諸家拈“敬止 ”作主者非是。

二

朱子謂恂慄威儀爲成就後氣象,拈出極精。其又云“嚴敬存乎中,光輝著乎外”,“ 存”字但從中外上與“著”字爲對,非若“存心”、“存誠”之“存”,爲用力存之也。既雲“存乎中”,又云“氣象”,此亦大不易見。唯日近大人君子,而用意觀之,則“存乎中 ”者,自有其氣象,可望而知耳。

所以知恂慄之爲氣象,而非雲存恂慄於中者,以學修之中原有嚴密學修皆有。武毅修之功,不待更詠瑟僩。且詩云“瑟兮僩兮”,“兮”之爲義,固爲語助,而皆就旁觀者可見可聞,寓目警心上說。如“挑兮達兮”、“侈兮哆兮”、“發兮揭兮”之類,皆是。其藏於密而致存養之功者,不得以“兮”詠歎之。

此“恂慄”字,與上“敬”字略同,皆以言乎已成之德。但彼言敬,看文王處較深遠闊大,在仁敬孝慈信之無貳無懈上說;此以“瑟兮僩兮”詠“恂慄”,專於氣象上相喻耳。

“恂慄”二字,與“威儀”一例,雖俱爲氣象之善者,而所包亦廣。“恂慄”而不能 “瑟兮僩兮”者有之矣,唯此君子之“恂慄”爲“瑟兮僩兮”,所以爲存中氣象之至善。詠學修放此,亦道此君子學修之精密,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極其至也。止此一氣象,其嚴密武毅者則屬“恂慄”,其宣著盛大者則屬“威儀”。章句兩“貌”字,是合併寫出,一人不容有二貌也。

但其宣著盛大者,多在衣冠舉動上見,衣冠如“襜如也”之類。嚴密武毅則就神情氣魄上見。徒有其威儀,而神情嚴密。氣魄,武毅。或疏或弛,則以知其非根心所生之色,故以“存乎中”言之。然亦有神情氣魄不失有道者之色,而舉動周旋,或脫略而不一中於禮,則其感人者不著不盛,故又須威儀之宣著盛大有以傳之,方是至善。

補 傳凡大全所輯無關疑義者,則不復著說,故第四章傳闕。中庸、論語、孟子如此類者尤多。

小注謂“已知之理”,承小學說來,此乃看得朱子胸中原委節次不妄處。乃既以小學所習爲已知之理,則亦灑掃應對進退之當然,禮樂射御書數之所以然者是也。

以此求之,傳文“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八字,未免有疵。只此灑掃應對進退、禮樂射御書數,約略旁通,已括盡修齊治平之事。自此以外,天下之物,固莫不有理,而要非學者之所必格。若遇一物而必窮之,則或如張華、段成式之以成其記誦詞章之俗儒,或且就翠竹黃花、燈籠露柱索覓神通,爲寂滅無實之異端矣。

傳第六章

一

先儒分致知格物屬知,誠意以下屬行,是通將大學分作兩節。大分段處且如此說,若逐項下手工夫,則致知格物亦有行,誠意以下至平天下亦無不有知。

格致有行者,如人學弈棋相似,但終日打譜,亦不能盡達殺活之機;必亦與人對弈,而後譜中譜外之理,皆有以悉喻其故。且方其迸著心力去打譜,已早屬力行矣。

蓋天下之事,固因豫立,而亦無先知完了方纔去行之理。使爾,無論事到身上,繇你從容去致知不得;便盡有暇日,揣摩得十餘年,及至用時,不相應者多矣。如爲子而必誠於孝,觸目警心,自有許多痛癢相關處,隨在宜加細察,亦硬靠著平日知道的定省溫清樣子做不得。是故致知之功,非抹下行之之功於不試,而姑儲其知以爲誠正之用。是知中亦有行也。

知此,則誠意以下亦有知之之功,亦可知矣。如意才起處,其爲善爲惡之分界有顯然易別者,夙昔所致之知可見其效,而無待於更審矣。其疑善疑惡,因事幾以決,亦有非夙昔之可豫知者。則方慎之際,其加警省而爲分別也,亦必用知。

即以好好色惡惡臭言之。起念好惡時,惺然不昧,豈不屬知?好而求得,惡而求去,方始屬行。世豈有在心意上做工夫,而死守舊聞,一直做去,更不忖度之理?使然,非果敢而窒者,則亦硜硜之小人而已。

大要致知上總煞分明,亦只是大端顯現;研幾審理,終其身而無可輟也。倘雲如白日麗天,更無勞其再用照燭,此聖神功化極致之所未逮,而況於學者?而方格致之始,固事在求知,亦終不似俗儒之記誦講解以爲格物,異端之面壁觀心以爲致知,乃判然置行於他日,而姑少待之也。

知此,則第六章傳章句所云“己所獨知”,第八章傳文所云“知惡”、“知美”之類,皆行中之知,無待紛紜爭誠意之功在致知前、致知後矣。經言先後,不言前後。前後者,昨今之謂也。先後者,緩急之謂也。

二

或問雲:“無不好者拒之於內,無不惡者挽之於中。”夫好惡而必聽命於中之所爲主者,則亦必有固好者挽之於內,固惡者拒之於中矣。

傳文原非以“毋自欺”爲“誠其意”硬地作註腳,乃就意不誠者轉念之弊而反形之。自欺是不誠。若無不誠,亦須有誠。要此誠意之功,則是將所知之理,遇著意發時撞將去,教他喫個滿懷;及將吾固正之心,喫緊通透到吾所將應底事物上,符合穿徹,教吾意便從者上面發將出來,似竹筍般始終是者個則樣。如此撲滿條達,一直誠將去,更不教他中閒招致自欺,便謂之毋自欺也。

傳者只爲“誠其意”上更無可下之語,只說誠意已足。故通梢說個“毋自欺”。章句雲“毋者禁止之辭”,如今郡縣禁止詞訟,只是不受,非拏著來訟者以刑罰治之也。不然,虛內事外,只管把者意揀擇分派,此爲非自欺而聽其發,此爲自欺而遏絕之,勿論意發於倉卒,勢不及禁,而中心交戰,意爲之亂,抑不能滋長善萌。況乎內無取正之則、篤實之理爲克敵制勝之具,豈非張空弮而入白刃乎?經傳皆雲“ 誠其意”,不雲“擇其意”、“嚴其意”,後人蓋未之思耳。

但當未有意時,其將來之善幾惡幾,不可預爲擬製,而務於從容涵養,不可急迫迫地逼教好意出來。及其意已發而可知之後,不可強爲補飾,以涉於小人之掩著。故待己所及知,抑僅己所獨知之時而加之慎。實則以誠灌注乎意,徹表徹裏,徹始徹終,強固精明,非但於獨知而防之也。

慎字不可作防字解,乃縝密詳謹之意。惡惡臭,好好色,豈有所防哉?無不好,無不惡,即是慎。蓋此誠字,雖是用功字,原不與僞字對;僞者,欺人者也。乃與不誠爲對;如中庸言“不誠無物”之不誠。不誠則或僞,僞不僅於不誠。不誠者,自欺者也;不誠則自欺,自欺則自體不成,故無物。若僞,則反有僞物矣。總爲理不滿足,所以大概說得去、行得去便休。

詩云“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只爲是個貧家,所以扯拽教過。若誠其意者,須是金粟充滿,而用之如流水,一無吝嗇,則更不使有支撐之意耳。此則慎獨爲誠意扣緊之功,而非誠意之全恃乎此,及人所共知之後,遂無所用其力也。雖至人所共知,尚有有其意而未有其事之時。意中千條百緒,統名爲意。

只爲意不得誠,沒奈何只索自欺。平常不肯開者自欺一條活路,則發意時所以力致其誠者,當何如敦篤也。故誠意者必不自欺,而預禁自欺者亦誠意之法,互相爲成也。

三

惡惡臭,好好色,是誠之本體。誠其意而毋自欺,以至其用意如惡惡臭、好好色,乃是工夫至到,本體透露。將此以驗吾之意果誠與否則可,若立意要如此,而徑以如惡惡臭、如好好色,則直是無下手處。

好好色、惡惡臭者,已然則不可按遏,未然則無假安排,是以得謂之誠。其不爾者,如閹宦之不好色,鼽窒人之不惡臭,豈有所得用其力哉?

四

章句之說,與或問異。看來,或問於傳文理勢較順。傳雲“此之謂自謙”,明是指點出誠好誠惡時心體,非用功語。章句中“務”字、“求”字,於語勢既不符合,不如或問中 “既如此矣”“則庶乎”七字之當。或問雖有“而須臾之頃,纖芥之微,念念相承,無少閒斷 ”一段,自以補傳意之所必有,非於此始著力,如章句“務決去,求必得”之喫緊下工夫也。其雲“內外昭融,表裏澄徹”,正是自謙時意象;而心正身修,直自謙者之所得耳。如此,則“故君子”一“故”字亦傳遞有因,不爾,亦鶻突不分明矣。此文勢順不順之分也。

若以理言,章句雲“使其惡惡則如惡惡臭,好善則如好好色”,所謂使者,制之於此而彼自聽令乎?抑處置有權而俾從吾令乎?若制之於此而彼自聽令,是亦明夫非“決去、求得”之爲功矣。如處置有權而“務決去之”,“求必得之”,竊恐意之方發,更不容人逗留而施其挾持也。

且求善去惡之功,自在既好既惡之餘,修身之事,而非誠意之事。但云好好色、惡惡臭,則人固未有務惡惡臭、求好好色之理。意本不然而強其然,亦安得謂之誠耶?

子夏入見聖道之時,非不求必得也。而唯其起念之際,非有根心不已之誠,意根心便是誠。則出見紛華而意移。繇此言之,求必得者,固不能如好好色矣。

章句爲初學者陷溺已深,尋不著誠意線路,開此一法門,且教他有入處。若大學徹首徹尾一段大學問,則以此爲助長無益之功,特以“毋自欺”三字示以警省反觀之法,非扣緊著好惡之末流以力用其誠也。

唯誠其意而毋自欺,則其意之好善惡惡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無乎不誠,而乃可謂之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以致其誠之之功焉。本文自如此說,固文順而理安也。

“自謙”雲者,意誠也,非誠其意也。故或問以“內外昭融”一段,接遞到心正身修上,與經文“意誠而後心正”二句合轍,而非以釋經文“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之旨。此之不察,故難免於惑亂矣。

小注中有“要自謙”之語,須活看。若要自謙,須慎獨,須毋自欺,須誠其意。不然,雖欲自謙,其將能乎?

五

“自欺”、“自謙”一“自”字,章句、或問未與分明拈出。或問雲“苟焉自欺,而意之所發有不誠者”,將在意上一層說,亦微有分別。此自字元不與人相對。其立一欺人以相對者,全不惺忪之俗儒也,其謬固不待破。且自欺既爾,其於自謙也,亦可立一謙人之名以相形乎?

不爾,則必以意爲自。雖未見有顯指意爲自者,然夫人胸中若有所解,而憚出諸口,則亦曰意而已矣。苟以意爲自,則欺不欺,慊不慊,既一意矣,毋自欺而自謙,又別立一意以治之,是其爲兩意也明甚。若雲以後意治前意,終是亡羊補牢之下策。過後知悔,特良心之發見,而可雲誠意而意誠哉?況其所發之意而善也,則已早無所欺矣;如其所發而不善也,此豈可使之謙焉快足者乎?

今以一言斷之曰:意無恆體。無恆體者,不可執之爲自,不受欺,而亦無可謙也。乃既破自非意,則必有所謂自者。此之不審,苟務深求,於是乎“本來面目”、“主人翁”、 “無位真人”,一切邪說,得以乘閒惑人。聖賢之學,既不容如此,無已,曷亦求之經、傳乎?則愚請破從來之所未破,而直就經以釋之曰:所謂自者,心也,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也。蓋心之正者,志之持也,是以知其恆存乎中,善而非惡也。心之所存,善而非惡。意之已動,或有惡焉,以陵奪其素正之心,則自欺矣。意欺心。唯誠其意者,充此心之善,以灌注乎所動之意而皆實,則吾所存之心周流滿愜而無有餒也,此之謂自謙也。意謙心。

且以本傳求之,則好好色、惡惡臭者,亦心而已。意或無感而生,如不因有色現前而思色等。心則未有所感而不現。如存惻隱之心,無孺子入井事則不現等。好色惡臭之不當前,人則無所好而無所惡。雖妄思色,終不作好。意則起念於此,而取境於彼。心則固有焉而不待起,受境而非取境。今此惡惡臭、好好色者,未嘗起念以求好之惡之,而亦不往取焉,特境至斯受,因以如其好惡之素。且好則固好,惡則固惡,雖境有閒斷,因伏不發,而其體自恆,是其屬心而不屬意明矣。

傳之釋經,皆以明其條理之相貫,前三章雖分引古以徵之,第四章則言其相貫。故下雲“誠中形外”、“心廣體胖”,皆以明夫意爲心身之關鑰,意居心身之介,此不可泥經文爲次。而非以戒欺求謙爲誠意之實功。藉雲戒欺求謙,則亦資以正其心,而非以誠其意。故章末雲:“故君子必誠其意。”猶言故欲正其心者,必誠其意。以心之不可欺而期于謙,則不得不誠其意,以使此心終始一致,正變一揆,而無不慊於其正也。即中庸所謂“無惡於志”。

夫唯能知傳文所謂自者,則大義貫通,而可免於妄矣。故亟爲顯之如此,以補先儒之未及。

六

小人之“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固不可謂心之能正,而亦心之暫欲正者也。特其意之一於惡,則雖欲使其暫欲正之心得附於正而終不能。以此推之,則君子之慾正其心者,意有不誠,雖欲恃其素正而無不正,其終不能亦審矣。故君子欲正其心,必慎其獨。

“閒居”,獨也。“無所不至”,不慎之下流也。“如見其肺肝”者,終無有諒其忸怩知愧之心,而心爲意累,同入於惡而不可解也。

今以掩著爲自欺欺人,跡則似矣。假令無所不至之小人,並此掩著之心而無之,是所謂“笑罵繇他笑罵,好官任我爲之”者,表裏皆惡,公無忌憚,而又豈可哉?蓋語君子自盡之學,則文過爲過之大,而論小人爲惡之害,則猶知有君子而掩著,其惡較輕也。

總以此一段傳文,特明心之權操於意,而終不與上“自欺”、“自謙”相對。況乎欺之爲義,謂因其弱而陵奪之,非掩蓋和哄之謂。如石勒言“欺人孤兒寡婦”,豈和哄人孤兒寡婦耶?厭然掩著,正小人之不敢欺君子處。藉不掩不著,則其欺陵君子不更甚乎?小人既非欺人,而其志於爲惡者,求快求足,則尤非自欺。則朱子自欺欺人之說,其亦疏矣。

七

三山陳氏謂心爲內,體爲外,繇心廣故體胖。審爾,則但當正心,無問意矣。新安以心廣體胖爲誠意者之形外,其說自正。

若不細心靜察,則心之爲內也固然。乃心內身外,將位置意於何地?夫心內身外,則意固居內外之交。是充繇內達外之說,當繇心正而意誠,意誠而身修,與經文之序異矣。今既不爾,則心廣亦形外之驗也。心廣既爲形外之驗,則於此言心爲內者,其粗疏不審甚矣。

蓋中外原無定名,固不可執一而論。自一事之發而言,則心未發,意將發,心靜爲內,意動爲外。又以意之肖其心者而言,則因心發意,心先意後,先者爲體於中,後者發用於外,固也。

然意不盡緣心而起,則意固自爲體,而以感通爲因。故心自有心之用,意自有意之體。人所不及知而己所獨知者,意也。心則己所不睹不聞而恆存矣。乃己之睹聞,雖所不及而心亦在。乃既有其心,如好惡等,皆素志也。則天下皆得而見之,是與夫意之爲人所不及知者較顯也。故以此言之,則意隱而心著,故可雲外。

體胖之效,固未必不因心廣,而尤因乎意之已誠。若心廣之形焉而見效者,則不但體胖也。禹“惡旨酒而好善言”,武王“不泄邇,不忘遠”,其居心之遠大而無拘累,天下後世皆具知之,豈必驗之於體之胖哉?小人之爲不善而人見其肺肝,亦心之形見者也。不可作意說。故形於外者,兼身心而言也。

八

“十目所視”一段,唯雲峯胡氏引中庸“莫見乎隱”一節以證此,極爲吻合。章句謂此承上文而言。乃上文所引小人之爲不善,特假以徵誠中形外之旨,而業已以“故君子慎其獨也”一句結正之,則不復更有餘意。慎獨之學,爲誠意者而發,亦何暇取小人而諄諄戒之耶?

且小人之掩著,特其見君子則然耳,若其無所不至,初不畏天下之手目也。況爲不善而無所不至矣,使其能逃天下之手目,亦復何補?“何益”雲者,言掩著之心雖近於知恥,而終不足以蓋其愆,豈以幸人之不知爲有益哉?既非幸人之不知爲有益,則手目之指視,不足爲小人戒也。

且雲“無所不至”,則非但有其意,而繁有其事矣,正萬手萬目之共指共視,而何但於十?藉雲“閒居”者獨也,固人所不及知也;則夫君子之慎獨也,以人所不及知而己獨知之,故其幾尚託於靜,而自喻最明。若業已爲十目十手之所指視,則人皆知之矣,而何名爲獨?凡此皆足以徵章句之疏矣。

中庸雲“莫見乎隱,莫顯乎微”,謂君子之自知也。此言十目十手,亦言誠意者之自知其意。如一物於此,十目視之而無所遁,十手指之而無所匿,其爲理爲欲,顯見在中,纖毫不昧,正可以施慎之之功。故曰:“其嚴乎!”謂其尚於此而謹嚴之乎!能致其嚴,則心可正而身可修矣。其義備中庸說中,可參觀之。

傳第七章

一

程子謂“忿懥、恐懼、好樂、憂患,非是要無此數者,只是不以此動其心”,乃探本立論,以顯實學,非若後人之逐句求義而不知通。

不動其心,元不在不動上做工夫。孟子曰:“不動心有道。”若無道,如何得不動?其道固因乎意誠,而頓下處自有本等當盡之功,故程子又云:“未到不動處,須是執持其志。”不動者,心正也;執持其志者,正其心也。大全所輯此章諸說,唯“執持其志”四字分曉。朱子所稱“敬以直內”,尚未與此工夫相應。

逐句求義者見傳雲“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必疑謂無所忿懥而後得其正。如此戲論,朱子亦既破之矣,以其顯爲悖謬也。而又曰“湛然虛明,心如太虛,如鏡先未有象,方始照見事物”,則其所破者用上無,而其所主者體上無也。體用元不可分作兩截,安見體上無者之賢於用上無耶?況乎其所謂“如一個鏡,先未有象”,虛明之心固如此矣。即忿懥等之 “不得其正”者,豈無事無物時,常懷著忿懼樂患之心?天下乃無此人。假令有無可忿當前而心恆懊惱,則亦病而已矣。是則“不得其正”者,亦先未有所忿懥,而因所感以忿懥耳。若其正者則樂多良友,未得其人而展轉願見;憂宗國之淪亡,覆敗無形,而耿耿不寐,亦何妨於正哉?

又其大不可者,如雲“未來不期,已過不留,正應事時不爲繫縛”,此或門人增益朱子之言,而非定論。不然,則何朱子顯用佛氏之邪說而不恤耶?佛氏有“坐斷兩頭,中閒不立”之說,正是此理。彼蓋謂大圓智鏡,本無一物,而心空及第,乃以隨緣赴感,無不周爾。迨其末流,不至於無父無君而不止。大學之正其心以修齊治平者,豈其然哉?既欲其虛矣,又欲其不期、不留而不繫矣,則其於心也,但還其如如不動者而止,而又何事於正

故釋氏之談心,但云明心、了心、安心、死心,而不言正。何也?以苟欲正之,則已有期、有留、有系,實而不虛也。今有物於此,其位有定向,其體可執持,或置之不正而後從而正之。若窅窅空空之太虛,手挪不動,氣吹不移,則從何而施其正?且東西南北,無非太虛之位,而又何所正耶?

用“如太虛”之說以釋“明明德”,則其所爭,尚隱而難見。以此言“明”,則猶近老氏“虛生白”之旨。以此言“正心”,則天地懸隔,一思而即知之矣。故程子直以孟子持志而不動心爲正心,顯其實功,用昭千古不傳之絕學,其功偉矣。

孟子之論養氣,曰“配義與道”。養氣以不動心,而曰“配義與道”,則心爲道義之心可知。以道義爲心者,孟子之志也。持其志者,持此也。夫然,而後即有忿懥、恐懼、好樂、憂患,而無不得其正。何也?心在故也。而耳目口體,可得言修矣。此數句正從傳文反勘出。

傳者於此章,只用半截活文,寫出一心不正、身不修之象,第一節心不正之象。以見身心之一貫。故章首雲“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章末雲“此謂修身在正心”,但爲兩“在”字顯現條理,以見欲修其身者,不可竟於身上安排,而大學正心之條目,非故爲迂玄之教。若正心工夫,則初未之及,誠意修身等傳,俱未嘗實說本等工夫。固不以無所忿懥云云者爲正之之功,而亦不以致察於四者之生,使不以累虛明之本體爲正也。

夫不察則不正,固然矣。乃慮其不正而察之者,何物也哉?必其如鑑如衡而後能察,究竟察是誠意事。則所以能如鑑如衡者,亦必有其道矣。故曰“不動心有道”也。

蓋朱子所說,乃心得正後更加保護之功,此自是誠意以正心事。而非欲修其身者,爲吾身之言行動立主宰之學。故一則曰“聖人之心瑩然虛明”,一則曰“至虛至靜,鑑空衡平”,終於不正之繇與得正之故,全無指證。則似朱子於此“心”字,尚未的尋落處,不如程子全無忌諱,直下“志”字之爲了當。此“心”字在明德中,與身、意、知各只分得一分,不可作全體說。若雲至虛至明,鑑空衡平,則只消說個正心,便是明明德,不須更有身、意、知之妙。其引伸傳文,亦似誤認此章實論正心工夫,而於文義有所不詳。蓋刻求工夫而不問條理,則將並工夫而或差矣。

今看此書,須高著眼,籠著一章作一句讀,本文“所謂”、“此謂”,原是一句首尾。然後知正心工夫之在言外,而不牽文害義,以虛明無物爲正。則程子之說,雖不釋本文,而大義已自無遺。傳蓋曰: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以凡不能正其心者,一有所忿懥、恐懼、好樂、憂患,則不得其正矣,意不動尚無敗露,意一動則心之不正者遂現。唯其心不在也。持之不定,則不在意發處作主。心不在焉,而不見、不聞、不知味,則雖欲修其身而身不聽,此經所謂“修身在正其心”也。釋本文。

“不得其正”,心不正也,非不正其心。“不見”、“不聞”、“不知味”,身不受修也,非身不修也。“心不在”者,孟子所謂“放其心”也。“放其心”者,豈放其虛明之心乎?放其仁義之心也。

蓋既是虛虛明明地,則全不可收,更於何放?止防窒塞,無患開張。故其不可有者,留也、期也、系也。留則過去亦在,期則未來亦在,系則現前亦在。統無所在,而後心得其虛明,佛亦不作。何以又云“心不在焉”,而其弊如彼乎?朱子亦已明知其不然,故又以操則存、求放心、從大體爲徵。夫操者,操其存乎人者仁義之心也;求者,求夫仁人心、義人路也;從者,先立夫天之所與我者也。正其心於仁義,而持之恆在,豈但如一鏡之明哉?惜乎其不能暢言之於章句,而啓後學之紛紜也!

二

切須知以何者爲心,不可將他處言心者混看。抑且須知忿懥、恐懼、好樂、憂患之屬心與否。以無忿懥等爲心之本體,是“心如太虛”之說也,不可施正,而亦無待正矣。又將以忿懥等爲心之用,則體無而用有,既不相應。如鏡既空,則但有影而終無光。且人之釋心意之分,必曰心靜而意動,今使有忿懥等以爲用,則心亦乘於動矣。只此處從來不得分明。

不知大學工夫次第,固雲“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然煞認此作先後,則又不得。且如身不修,固能令家不齊;乃不能齊其家,而過用其好惡,則亦身之不修也。況心之與意,動之與靜,相爲體用,而無分於主輔,故曰“動靜無端”。故欲正其心者必誠其意,而心苟不正,則其害亦必達於意,而無所施其誠。

凡忿懥、恐懼、好樂、憂患,皆意也。不能正其心,意一發而即向於邪,以成乎身之不修。此意既隨心不正,則不復問其欺不欺、慊不慊矣。若使快足,入邪愈深。故愚謂意居身心之交,八條目自天下至心,是步步向內說;自心而意而知而物,是步步向外說。而中庸末章,先動察而後靜存,與大學之序並行不悖。則以心之與意,互相爲因,互相爲用,互相爲功,互相爲效,可雲繇誠而正而修,不可雲自意而心而身也。心之爲功過於身者,必以意爲之傳送。

三

朱子說“鑑空衡平之體,鬼神不得窺其際”,此語大有病在。南陽忠國師勘胡僧公案,與列子所紀壺子事,正是此意。凡人心中無事,不思善,不思惡,則鬼神真無窺處。世有猜棋子戲術,握棋子者自不知數,則彼亦不知,亦是此理。此只是諺所云“陰陽怕懵懂”,將作何用,豈可謂之心正?心正者,直是質諸鬼神而無疑。若其光明洞達,匹夫匹婦亦可盡見其心,豈但窺其際也而已哉?

四

“仰面貪看鳥,回頭錯應人”,恁般時,心恰虛虛地,鬼神亦不能窺其際,唯無以正之故也。不然,豈杜子美於鳥未到眼時,預期一鳥而看之;鳥已飛去後,尚留一鳥於胸中;鳥正當前時,並將心繫著一鳥乎?唯其無留、無期、無系,適然一鳥過目,而心即趨之,故不覺應人之錯也。

正心者,過去不忘,未來必豫,當前無絲毫放過。則雖有忿懥、恐懼、好樂、憂患,而有主者固不亂也。

傳第八章

一

或問之論敖惰,足破羣疑。但朱子大概說待物之理,而此傳之旨,乃以發修身、齊家相因之理。則在家言家,而所謂“泛泛然之塗人”與夫求見之孺悲,留行之齊客,固非其類。

又“親愛”以下五者,亦比類而相反。敖惰者畏敬之反,賤惡者親愛、哀矜之反。各有所反,則親愛、哀矜者,其或在所敖惰也有矣。敖者,亢敖自尊而卑之也。惰者,適意自便而簡之也。敖必相與爲禮時始見,如扶杖而受卑幼之拜是已。惰則閒居治事,未與爲禮時乃然,雖過吾前,不爲改容也。此則一家之中,繁有其人,亦繁有其時,外之家臣僕隸,大夫而後可雲家。內則子孫羣從,日侍吾前者皆是也。然使其闢,則自處過亢而情不下接,有所使令,亦憚其尊嚴而不敢自白,則好不知惡,惡不知美,自此積矣。是身之不修,家緣不齊之一端也。

凡釋字義,須補先儒之所未備,逐一清出,不可將次帶過。一部十三經,初無一字因彼字帶出混下者。如此章“親愛”等十字,其類則五,而要爲十義。親者相洽相近之謂,愛則有護惜而願得之意。已得則護惜,未得則願得。孟子云“彼以愛兄之道來”,不可雲親兄;以“鬱陶思君”之言有護念而願見之意。畏者畏其威,敬者敬其儀。畏存乎人,敬盡乎己。父兼畏敬,母兄唯敬。哀則因其有所喪而悼之,矜則因其未足以成而憐之。喪則哀,病不成人則矜。賤以待庸陋,惡以待頑惡。近取之家,自不乏此十種。敖惰前已釋。或以人別,或以事別,其類則有五,其實凡十也。

二

好知惡,惡知美,知子之惡,知苗之碩,要未可謂身修,未可謂家齊,亦不可以務知之明爲修其身、齊其家之功。修身在於去闢,無所闢而後身修。若齊家之功,則教孝、教弟、教慈,非但知之,而必教之也。

唯身之有闢,故隨其闢以爲好惡,須玩本文一“故” 字。而教之失宜。如其無闢,則於身取則,而自有以洞知人之美惡。知其如此者之爲不孝、不弟、不慈,則嚴戒之得矣。知其如此者之爲能孝、能弟、能慈,則獎掖之得矣。故章句著「所以”二字。“所以”雲者,於以爲立教之本而利用之也。

到知美知惡,大要著力不得。假令好而欲知其惡,惡而欲知其美,其起念已矯揉不誠。強制其情而挾術以爲譏察,乃欲如吳季子所云鏡明衡平者,亦萬不可得之數。故傳意但於闢不闢上致克治之功。此以外製內之道,親愛等見於事,故屬外。知與好惡屬內。自與正心殊科。

蓋所謂修身者,則修之於言行動而已。繇言行動而內之,則心意知爲功,乃所以修身之本,而非於身致修之實。知美知惡,自致知事。好惡,自正心事。而人終日所言、所行、所動,必因人因事而發,抑必及於物;而受之者,則所親愛、賤惡、畏敬、哀矜、敖惰者是已。君子而入大學,則固非憂患困窮,避世土室者之所可例,又豈至如浮屠之棄家離俗,杜足荒山,習四威儀於人所不接之地也與?故列數所施之地,以驗其言行動闢與不闢之實。然則修其身而使不闢者,必施之得宜,而非但平情以治其好惡,此自正心誠意事。如吳季子鏡衡之說,內求之心知而略於身,外求之物理而內失己也。

纔有所闢,言必過言,行必過行,動必過動。抑言有過言,行有過行,動有過動,而後爲用情之闢。闢者偏也,非邪也。邪生心而偏在事。非施之言行動而何以雲闢哉?故修身者,修其言行動之闢也。

欲得不闢,須有一天成之矩爲之範圍,爲之防閒,則禮是已。故曰“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齊明”是助修,“非禮不動”乃是正修。禮以簡束其身,矯偏而使一於正,則以此準己之得失者,即以此而定人之美惡,不待於好求惡,於惡求美,而美惡粲然,無或蔽之矣。此修身所以爲齊家之本。舍是,則雖欲平情以齊其家,不可得也。

親愛、賤惡、畏敬、哀矜、敖惰而云“其所”,乃以謂身之所施,而非言情之所發。或問“今有人焉”一段,亦甚深切著明矣。惜乎門人之不察,求之於情而不求之於事,徒區區於愛最易偏,辨平情之次第,入荊棘而求蹊徑,勞而無益久矣!

三

有所當言,因親愛而黷,因畏敬而隱,因賤惡而厲,因哀矜而柔,因敖惰而簡;有所當行,因親愛而荏,因畏敬而葸,因賤惡而矯,因哀矜而沮,因敖惰而吝;於其動也,因親愛而媟,因畏敬而餒,因賤惡而暴,因哀矜而靡,因敖惰而驕:皆身之不修也。

君子所貴乎道者,鄙倍、暴慢、淫匿之不作,雖因親疏貴賤賢不肖而異施,亦何闢之有哉?如是,方是修身。若但云平情如衡,則苟所當致其親愛者,雖極用其親之愛之之心,如舜之於象,亦未爲闢,敬畏等放此。豈酌彼損此,漫無差等,抑所有餘以就不足之得爲齊哉?唯然,故身不修而欲齊其家,必不可也。

傳第九章

一

章句“立教之本”云云,亦但從性情會通處,發明家國之一理,以見教家之即以教國耳。“識端推廣”,乃朱子從言外衍說,非傳意所有。緣恐人將孝弟慈說得太容易,以爲不待學而自能,竟同處子之不學養子一例,故補此一說,見教家教國,理則一而分自殊;事之已殊,有不待推而不可者。

其雲“立教之本”,即指上孝弟慈,金仁山之說爲近。所云本者,以家國對勘:教家者教國之本,孝弟慈者事君、事長、使衆之本也。唯其不假強爲,則同命於天,同率於性,天理流行,性命各正,非僅可通於家而不可行於國也。唯養子不待學,則使衆亦不待別有所學,而自無不可推矣。故立教之本,有端可識,而推廣無難也。

章句恰緊在一“耳”字,而朱子又言“此且未說到推上”,直爾分明。玉溪無端添出明德,仁山以“心誠求之”爲推,皆是胡亂忖度。“心誠求之”元是公共說的,保赤子亦如此,保民亦如此。且此但言教而不言學。一家之教,止教以孝於親、弟於長、慈於幼,何嘗教之以推?所謂推者,乃推教家以教國也,非君子推其慈於家者以使國之衆也。

所引書詞,斷章立義。但據一“如”字,明二者之相如;而教有通理,但在推廣,而不待出家以別立一教。認章句之旨不明,乃謂君子推其慈家之恩以慈國,其於經傳“齊”“ 治”二字何與,而傳文前後六“教”字,亦付之不問。小儒見杌驚鬼,其瞀亂有如此者,亦可嘆也已!

二

徑以孝弟慈爲“明明德”者,黃氏之邪說也。朱門支裔,背其先師之訓,淫於鵝湖者,莫此爲甚。其始亦但牽枝分段,如今俗所謂章旨者,而其悖遂至於是。王陽明疑有子支離,只欲將仁與孝弟並作一個。若論孝弟慈之出於天性,亦何莫非“明德”?盡孝、盡弟、盡慈,亦何不可雲“明明德”?而實則不然。如廿一史所載孝友、獨行傳中人物,乃至王祥、李密一流,不可雲他孝弟有虧欠在;而其背君趨利,詎便可許之爲克明其德?

至如所云“天明地察”,則又不可以此章所言孝者例之。此但據教家教國而言,則有七八分帶得過,而君子之教已成。故曰:“敬敷五教在寬。”且不敢遽責其爲王祥、李密,而況其進焉者乎?

明明德之事,經文所云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缺一不成,章句已分明言之。倘必待格致誠正之已盡,而後可雲孝子、弟弟、慈長,則即令堯、舜爲之長,取一家之人,戒休董威之,且沒世而不能。如但以保赤子之慈,而即可許之明明德,則凡今之婦嫗,十九而明其明德矣。

於德言明,於民言新,經文固自有差等。陸、王亂禪,只在此處,而屈孟子不學不慮之說以附會己見,其實則佛氏呴呴嘔嘔之大慈大悲而已。聖賢之道,理一分殊,斷不以乳媼推幹就溼、哺乳嚼粒之恩爲天地之大德。故朱子預防其弊,而言識、言推,顯出家國殊等來。家國且有分別,而況於君德之與民俗,直是萬仞壁立,分疆畫界。比而同之,亂天下之道也。

三

程子所云“慈愛之心出於至誠”,乃以引伸養子不待學之意,初不因傳文“誠求”“ 誠”字而設。凡母之於子,性自天者,皆本無不誠,非以“誠”字爲工夫語。吳季子無端蔓及誠意,此如拈字酒令,搭著即與安上,更不顧理。學者最忌以此種戲心戲論窺聖賢之旨。如母之於赤子,豈嘗戒欺求謙,慎其獨知,而後知保哉?

誠之爲說,中庸詳矣。程子所云“出於至誠”者,“誠者天之道也”。天以是生人。“誠其意”者,“誠之者人之道也”。須擇善而固執。天道不遺於夫婦,人道則唯君子爲能盡之。若傳文“心誠求之”之“誠”,則不過與“苟”字義通。言“心”言“求”,則不待言“誠 ”而其真實不妄自顯矣。

經傳之旨,有大義,有微言,亦有相助成文之語。字字求義,而不顧其安,鮮有不悖者。況此但據立教而言,以明家國之一理。家之人固不能與於誠意之學,矧國之人萬有不齊,不因其固有之良,導之以易從之功,而率之與講靜存動察之學,不亦傎乎!

若雲君子之自誠其意者,當以母之保子爲法,則既非傳者之本意;而率入大學之君子,相與呴呴嘔嘔以求誠,“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此之謂夫!故戲論之害理,劇於邪說,以其似是而非也。

四

機者發動之繇,只是動於此而至於彼意,要非論其速不速也。國之作亂,作亂自是分爭草竊,非但不仁不讓而已也。非一人之甫爲貪戾而即然。且如無道如隋煬帝,亦延得許久方亂;漢桓帝之後無靈帝,黃巾之禍亦不如是之酷。且傳文此喻,極有意在。如弩機一發,近者亦至之有準,遠者亦至之有準,一條驀直去,終無迂曲走移。一人貪戾,則近而受之者家,遠而受之者國,其必至而不差,一也。

矢之中物,必有從來。仁讓作亂之成於民,亦必有從來。如雲禮達分定,則民易使,實是上之人爲達之而爲定之,豈但氣機相感之浮說乎?一家之仁讓,非自仁自讓也,能齊其家者教之也。教成於家而推以教國者,即此仁讓,而國無不興焉。蓋實恃吾教仁教讓者以爲之機也。若但以氣機感通言之,則氣無畛域,無頓舍,直可雲身修而天下平矣。

大學一部,恰緊在次序上,不許人作無翼而飛見解。吳季子“瞬息不留”之淫詞,爲害不小。既瞬息不留,則一念初起,遍十方界,所有衆生,成佛已竟,何事言修、言齊、言治、言平之不已哉?

五

韋齊[齋]雲“有諸己不必求諸人,無諸己不必非諸人”,斷章取義,以明君子自治之功則然。子曰“攻其惡,無攻人之惡”,要爲修慝者言之爾。蓋明德之功而未及於新民也。經雲:“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既欲治其國矣,而可不必求,不必非乎?但有諸己者與求諸人者,無諸己者與非諸人者,亦自有淺深之不同。如舜之事父母,必至於“烝烝乂不格奸”,而後自謂可以爲人子。其求於天下之孝者,亦不過服勞奉養之不匱而已。

細爲分之,則非但身之與國,不可以一律相求,即身之於家,家之於國,亦有厚薄之差。曾子固不以己之孝責曾元,而天子使吏治象之國,亦不概施夫異姓不韙之諸侯也。故曰理一而分殊。然原其分殊,而理未嘗不一,要以帥人而後望人之從,其道同也。故在家無怨者,在邦亦無怨也。

傳第十章

一

第十章傳,且俱說治國,故云“有國者不可以不慎”,雲“得衆則得國”,雲“此謂國不以利爲利”。潔矩之道、忠信之德、外末內本、以財發身、見賢先舉、遠退不善,凡此皆治國之大經,而可通之於天下者也。若平天下之事,則自有命德討罪、制禮作樂之大政,要亦可以此通之。而其必待推者,傳所未及,且[則]所謂“文武之政,布在方策”,而非入學者所預習也。

先儒未能推傳意之所未及,而以體經文言“天下平”不言“平天下”之旨,竟於此傳言“天下”,則似治國之外,別無平天下之道。既不順夫理一分殊之義,而抑不察夫古之天下爲封建,故國必先治;今之天下爲郡縣,故不須殊直隸於司道;固難以今之天下統爲一國者,爲古之天下釋。孟子論世之說,真讀書者第一入門法。惜乎朱子之略此也!

自秦以後,有治而無平,則雖有王者起,亦竟省下一重事業。唯其然,是以天下終不易平。即以聖神之功化蒞之,亦自難使長鞭之及馬腹。今以說古者大學之道,那得不還他層次,以知三代有道之長,其規模如彼哉?

二

“是以君子有潔矩之道”,須於教孝、教弟、教慈之外,別有一教之之道在。章句雲 “亦可以見人心之所同”云云,“是以君子必當因其所同,推以度物”,明分兩折。而所謂潔矩者,自與藏身之恕不同。所云“毋以使下”、“毋以事上”雲者,與“勿施於人”,文似而義實殊也。

唯東陽許氏深達此理,故云:“天下之大,此句有病。兆民之衆,須有規矩制度,使各守其分,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品量位置以爲之限。”則明乎君子以潔矩之道治民,而非自潔矩以施之民也。朱子“交代官”、“東西鄰”之說,及周陽繇、王肅之事,皆且就潔矩上體認學問,姑取一人之身以顯潔矩之義,而非以論潔矩之道。

齊家之教,要於老老、長長、恤孤,而可推此以教國矣。乃國之於家,人地既殊,理勢自別,則情不相侔,道須別建。雖其心理之同,固可類通,而終不能如家之人,可以盡知其美惡以因勢而利導之。乃君子因其理之一,而求之於大公之矩,既有以得其致遠而無差者,則不患夫分之懸殊,而困於美惡之不知,使教有所不行也。

一國之人,爲臣爲民,其分之相臨,情之相比,事之相與,則上下、左右、前後盡之矣。爲立之道焉,取此六者情之所必至、理之所應得者,以矩潔之,使之均齊方正,厚薄必出於一,輕重各如其等,則人得以消其怨尤,以成孝弟慈之化,而國乃治矣。其授之以可以盡孝弟慈之具,則朱子所謂“仰足事,俯足育”者,固其一端;而爲之品節位置,使人皆可共率繇夫君子之教者,則必東陽所謂“規矩制度”者,而後爲治道之全也。

唯然,則一國之人雖衆,即不孤恃其教家者以教國,而實則因理因情,變通以成典禮,則固與齊家之教相爲通理,而推廣固以其端矣。矩之既潔,則君子使一國之人並行於恕之中,而上下、前後、左右無不以恕相接者,非但君子之以恕待物而國即治也。

若傳所謂內德外財,則是[非]爭鬥其民而施之以劫奪之教;愛賢惡不肖,爲嚴放流之法,而不使媢疾者得以病有技、彥聖之人:要皆品節斯民,限以一程之法,使相胥而共繇於矩之中者也。

齊家恃教而不恃法,故立教之本不假外求。治國推教而必有恆政,故既以孝弟慈爲教本,而尤必通其意於法制,以旁行於理財用人之中,而納民於清明公正之道。故教與養有兼成,而政與教無殊理。則大學之道,所以新其民者,實有以範圍之於寡過之地,不徒恃氣機之感也。此則以治其國,而推之天下亦無不可矣。

三

周陽繇、王肅所以能爾者,自是亂世事,此固不足道。如叔孫通所草漢儀,蕭何所制漢法,何嘗從大公之矩潔得整齊?固原留一滲漏,教郡守、教尉可以互相陵傲。而繇則以武帝爲之君,又施劫奪之教,而好人所惡,如何不教成他胡亂?若伯鯀只一方命圮族,以惡於下者事上,方命。惡於上者使下,圮族。便迸諸四夷,則虞廷上下,交好於仁讓之中,如繇、肅者,豈得以肆其志哉?

故治國之道,須畫一以立潔矩之道。既不可全恃感發興起,以致捍格於不受感之人;而或問謂“潔矩必自窮理正心來”,一皆本自新者以新民,則傲很苟不如伯鯀者,亦可教而不待刑也。周陽繇便教不入,若王肅自可教。

四

民之所好,民之所惡,矩之所自出也。有潔矩之道,則已好民之好,惡民之惡矣。乃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則爲上者必有不利其私者矣;“所惡於下,毋以事上”,則爲下者必有不遂其欲者矣。君子只於天理人情上潔著個均平方正之矩,使一國率而繇之。則好民之所好,民即有不好者,要非其所不可好也;惡民之所惡,民即有不惡者,要非其所不當惡也。

如妨賢病國之人,又豈無朋黨私匿幸其得位而恐其見逐者?乃至爭民施奪之政,亦豈盡人而皆惡之?若王介甫散青苗錢,當其始散,或踊躍而願得之,迨其既散,或亦因之而獲利,未嘗一出於抑配。故民之好惡,直恁參差,利於甲者病於乙,如何能用其好惡而如父母?唯恃此潔矩之道,以整齊其好惡而平施之,則天下之理得,而君子之心亦無不安矣。

所謂父母者,鳲鳩七子之義,均平專壹而不偏不吝也。不然,則七子待哺,豈不願己之多得,而哺在此,且怨在彼矣。曰“民”者,公辭也,合上下、前後、左右而皆無惡者也。故或問曰:“物格知至,有以通天下之志;意誠心正,有以勝一己之私。”又曰:“人之爲心,必當窮理以正之,使其所以愛己治人者皆出於正,然後可以即是而推之人。”民不能然,故須上爲潔之。蓋物格知至,則所好所惡者曲盡其變,不致恃其私意,而失之於偏;意誠心正,則所好所惡者一準於道,不致推私慾以利物,而導民於淫。故傳於好人所惡、惡人所好者,斥其“拂人之性”,而不言“拂人之情”也。

自然天理應得之處,性命各正者,無不可使遂仰事俯育之情,君子之道,斯以與天地同流,知明處當,而人情皆協者也。此之爲道,在齊家已然,而以推之天下,亦無不宜。特以在家則情近易迷,而治好惡也以知;在國則情殊難一,而齊好惡也以矩。故家政在教而別無政,國教在政而政皆教,斯理一分殊之準也。

五

“先慎乎德”,“德即所謂明德”,章句、或問凡兩言之,而愚竊疑其爲非。朱子之釋明德曰:“人之所得於天,而虛靈不昧,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者也。”若夫慎之雲者,臨其所事,揀夫不善而執夫善之謂也。故書曰:“慎厥身。”身則小體大體之異從而善惡分也。論語曰:“子之所慎,齊、戰、疾。”臨夫存亡得失之交,保其存與得而遠夫失與亡也。禮記凡三言慎獨,獨則意之先幾、善惡之未審者也。乃若虛靈不昧之本體,存乎在我,有善而無惡,有得而無失,抑何待揀其不善者以孤保其善哉?此以知明德之可言明,而不可言慎也。

或朱子之意,以明其明德者謂之明德。則當其未明,不可言明,及其已明,亦無待慎,而豈其雲君子先慎明其德哉?且明德之功,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是已。傳獨於誠意言慎者,以意緣事有,以意臨事,則亦以心臨意也。若夫心固不可言慎矣。是以意在省察,而心唯存養。省察故不可不慎,而存養則無待於慎,以心之未緣物而之於惡也。至於致知格物,則博學、審問、明辨,而慎思特居其一,是慎不可以盡格致之功明矣。安得以慎之一言,蔽明德之全學乎?是故以德爲明德者,無之而可也。

德者,行焉而有得於心之謂也。則凡行而有得者,皆可謂之德矣。故書曰“德二三,動罔不兇”;易曰“不恆其德”;詩曰“二三其德”。審夫德者,未必其均爲善而無惡,乃至遷徙無恆,佹得以自據者,亦謂之德,故不可以不慎也。

是以所得於天而虛靈不昧者,必系之以明,而後其純乎善焉。但夫人之遷徙無恆,佹得以自據者,雖非無得於心,而反諸心之同然者,則所得者其浮動翕取之情,而所喪者多。故凡言德者,十九而皆善。十九而善,故既慎之餘,竟言“有德”,而不必言“有懿德”。然以不善者之非無所得也,故君子之於德,必慎之也。

慎者,慎之於正而不使有闢也。慎於正而不使有闢者,好惡也。好惡者,君子之以內嚴於意,而外修其身者也。唯意爲好惡之見端,而身爲好惡之所效動,身以言行動言。則君子出身加民,而措其有得於心者以見之行事,故曰:“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是故”雲者,以潔民之好惡而好惡之,則爲“民之父母”;任其好惡之闢而德二三,則“爲天下僇”。故君子之撫有人土財用者,必先慎之乎此也。又曰“有德此有人”,則以慎其好惡之幾得之於心者,慊乎人心之所同然;而措夫好惡之用行之於道者,盡夫衆心之攸好;故臣民一率其舉錯用緩之公,知其大公至正而歸之也。

且大學之教,理一分殊。本理之一,則衆善同原於明德,故曰“明德爲本”。因分之殊,則身自有其身事,家自有其家範,國自有其國政,天下自有其天下之經。本統乎末,而繇本向末,莖條枝葉之不容夷也。今雲“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則一國之效乎治者,其次序相因,必如是以爲漸及之詞,而後足以見國之不易抵於治。乃雲君子有其明德而遂有人,則躐等而爲迫促之詞,是何其無序耶!

夫明德爲新民之本,而非可早計其效於民新,故身修之後,必三累而至乎天下平。則新民者固原本於已明之君德,而必加之以齊治平之功。豈德之既明,而天下即無不明[平]乎?故格致誠正,其報成在身修,而修齊治之底績在天下平。是以明德、新民,理雖一貫,而顯立兩綱,如日月之並行而不相悖。今此以言治平之理,則有德有人,以是功,取是效,捷如影響,必其爲新民之德審矣。

新民之德,非不原本於明德,而固自有所及於民之德。故好惡之爲功,內嚴於誠意,而必外著之潔矩之道,然後人土財用之應成焉。使其不然,則大學之道,一明德盡之,而何以又云“在新民”乎?又況爲格、爲致、爲誠、爲正者,未嘗有以及乎民,而遽期夫人土財用之歸,是以其心身之學,坐弋崇高富貴之獲,抑異夫先事後得、成章後達之教者矣。

大學一書,自始至終,其次第節目,統以理一分殊爲之經緯。故程子以此書與西銘併爲入德之門。朱子或有不察,則躐等而不待盈科之進,如此類者,亦所不免。董氏彝雲“明德言自修,慎德言治天下”,不徇章句,乃以爲有功於朱子。

六

吳季子以發鉅橋之粟爲“財散”,不知彼固武王一時之權,而爲不可繼之善政也。倘不經紂積來,何所得粟而發之?故孟子以發棠擬之馮婦,而謂見笑於士,以其不務制民之產,而呴呴以行小惠也。

財聚者,必因有聚財者而後聚。財散者,財固自散,不聚之而自無不散也。東陽許氏雲“取其當得者而不過”,其論自當。

乃財聚者,非僅聚於君而已。如詩所云“亶侯多藏”,盤庚所云“總於貨寶”者,強豪兼併之家,皆能漁獵小民,而使之流離失所。潔矩之道行,則不得爲爾矣。

民散雲者,詩所謂“逝將去女,適彼樂土”者也。即此,亦以知此爲治國而言。若以天下統言之,共此四海之內,散亦無所往。故郡縣之天下,財殫於上,民有死有叛而已矣,不能散也。

七

忠信之所得,驕泰之所失,章句以天理存亡言之,極不易曉。雙峯早已自惑亂在。其雲“忠信則得善之道,驕泰則失善之道”,竟將二“之”字指道說。俗儒見得此說易於了帳,便一意從之。唯吳季子云:“忠信則能潔矩,而所行皆善,豈不得衆乎?驕泰則不能潔矩,而所行皆不善,豈不失衆乎?”一串穿下,卻是不差。

章句雲:“君子以位言之,道謂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術。”是道與位相配,而凝道即以守位,一如“生財有大道”,非“生衆、食寡,爲疾、用舒”,則失其道而財不能生也。雙峯認天理不盡,如何省得朱子意?

倘只靠定潔矩不潔矩作天理,乃不知天生人而立之君,君承天理民,而保其大寶,那一般不是天理來?古人於此見得透亮,不將福之與德打作兩片。故“天命之謂性”,與“武王末受命”,統喚作命。化跡則殊而大本則一,此自非靠文字求解者之所能知。

若論到倒子處,則必“得衆得國”,“失衆失國”,方可雲“以得之”、“以失之” 。特爲忠信、驕泰原本君心而言,不可直恁疏疏闊闊,籠統說去,故須找出能潔矩不能潔矩,與他做條理。但如吳季子之說,意雖明盡,而於本文直截處不無騰頓,則終不如朱子以“ 天理”二字大概融會之爲廣大深切而無滲也。

若抹下得衆得國一層,只在得道失道上捎煞,則忠信之外有道,而忠信爲求道之敲門磚子,不亦悖與!君子之大道,雖是盡有事在,然那一件不是忠信充滿發現底?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只於此看得真,便知雙峯之非。雙峯則以道作傀儡,忠信作線索,拽動他一似生活,知道者必不作此言也。

或疑雙峯之說,與程子所云“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而後周官之法度可行”義同,則忠信豈非所以得道者?不知程子所云,元是無病。後人沒理會,將周官法度作散錢,關雎、麟趾之精意作索子,所以大差。錢與索子,原是兩項物事,判然本不相維繫,而人爲穿之。當其受穿,終是拘繫強合,而漠不相知。若一部周官法度,那一條不是關雎、麟趾之精意來?周公作此法度,原是精意在中,遇物發現,故程子直指出周公底本領教人看。所謂“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者,即周公是也。豈後人先丟下者法度,去學個精意,然後可把者法度來行之謂乎?如王介甫去學周禮,他不曾隨處體認者精意,便法度也何曾相似?看他青苗錢,與國服之制差得許遠!

故大學之道,以明德者推廣之新民,而云“明德爲本,新民爲末”。末者,本之所生也。可雲生,不可雲得。豈以明德作骨子,撐架著新民使掙扎著;以明德作機關,作弄著新民使動盪;以明德作矰矢敫,弋射著新民使速獲之謂乎?知此,則羣疑可以冰釋矣。

八

古人說個忠信,直爾明易近情,恰似人人省得。伊川乃雲“盡己之謂忠,以實之謂信 ”,明道則雲“發己自盡爲忠,循物無違爲信”,有如增以高深隱晦之語,而反使人不知畔岸者然。嗚呼!此之不察,則所謂微言絕而大義因之以隱也。

二程先生之語,乃以顯忠信之德,實實指出個下手處,非以之而釋忠信也。蓋謂夫必如是而後爲忠,如是而後爲信也。二先生固有而自知之,則並將工夫、體段一齊說出。未嘗得到者地位人,自然反疑他故爲隱晦之語。而二先生於此發己所見,無不自盡,循忠信之義,毫釐不違,以教天下之學爲忠信者,深切著明。除是他胸中口下,方說得者幾字出,而後學亦有津涘之可問,不患夫求忠而非忠,求信而不信矣。

所謂“發己自盡”者,即“盡己”之謂也。所謂“以實”者,則“循物無違”之謂也。說“忠”字,伊川較直截;而非明道之語,則不知其條理。說“信”字,明道乃有指徵;而伊川所謂“以實”者,文易求而旨特深也。

蓋所謂“己”者,言乎己之所存也,“發己”者,發其所存也。發之爲義,不無有功,而朱子以凡出於己者言“發己”,見性理。則以其門人所問發爲奮發之義,嫌於矯強,故爲平詞以答之。乃此發字,要如發生之發,有繇體生用之意;亦如發粟之發,有散所藏以行於衆之意;固不可但以凡出諸己者言之也。唯發非泛然之詞,然後所發之己,非私慾私意,而自盡者非違道以幹譽矣。

若所謂“自盡”者,則以其發而言,義亦易曉。凡己學之所得,知之所及,思之所通,心之所信,遇其所當發,沛然出之而無所吝。以事徵之,則孟子所謂“知其非義,斯速已 ”而無所待者,乃其發之之功;而當其方發,直徹底煥然,“萬紫千紅總是春”者是也。

若伊川所云“盡己”“盡”字,大有力在,兼“發”字意在內。亦如天地生物,除卻已死已槁,但可施生,莫不將兩閒元氣,一齊迸將去。所以一言忠,則在己之無虛無僞者已盡。而“以實謂信”之“實”,則固非對虛僞而言,乃因物之實然者而用之也。於此不了,則忠外更無信;不然,亦且於忠之外,更待無虛無僞而始爲信,則所謂忠者亦非忠矣。

“信”者不爽也,名實不爽、先後不爽之謂也。唯名實爽而後先後爽。如五行志所載李樹生瓜,名實既爽,故前此初不生瓜,後此仍不生瓜而生李,則先後亦因之而爽矣。

“循”者,依緣而率繇之謂也。依物之實,緣物之理,率繇其固然,而不平白地畫一個葫蘆與他安上,則物之可以成質而有功者,皆足以驗吾所行於彼之不可爽。抑順其道而無陵駕倒逆之心,則方春而生,方秋而落,遇老而安,遇少而懷,在桃成桃,在李成李,心乎上則忠,心乎下則禮,徹始徹終,一如其素,而無參差二三之德矣。

君子於此,看得物之備於我,己之行於物者,無一不從天理流行,血脈貫通來。故在天則“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天之“發己自盡”者,不復吝留而以自私於己;“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循物無違”者,不恣己意以生殺而變動無恆。則君子之“首出庶物,萬國咸寧”者,道以此而大,矩以此而立,潔以此而均,衆以此而得,命以此而永。故天理之存也,無有不存;而幾之決也,決於此退藏之密而已矣。

不然,則內不盡發其己,而使私慾據之;外不順循乎物,而以私意違之。私慾據乎己,則與物約而取物泰;私意違乎物,則芻狗視物而自處驕。其極,乃至好佞人之諛己,而違人之性以寵用之;利聚財之用,而不顧悖入之多畜以厚亡。失物之矩,安所施潔,而失國失命,皆天理之必然矣。故曰:“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君子之大道所必擇所從而違其害者也。

上推之天理,知天之爲理乎物者則然。下推之人事,知天理之流行於善惡吉凶者無不然。此非傳者得聖學之宗,不能一言決之如此。而非兩程子,則亦不能極之天道,反之己心,而見其爲功之如是者。不然,則不欺之謂忠,無爽之謂信,此解亦是。人具知之,而何以能不欺,何以能無爽?究其懷來,如盲人熟記路程,亦安知發足之何自哉?則謂南爲北,疑江爲淮,固不免矣。

九

明道曰:“忠信,表裏之謂。”伊川曰:“忠信,內外也。”表裏、內外,字自別。南軒以體用言,則誤矣。表裏只共一件衣,內外共是一件物,忠信只是一個德。若以居爲內,以行爲外,則忠信皆出己及物之事,不可作此分別。緣程子看得天理渾淪,其存於吾心者謂之裏,其散見於物理者謂之表,於此理之在己、在物者分,非以事之藏於己、施於物者分也。

如生財之道,自家先已理會得詳明,胸中有此“生衆食寡、爲疾用舒”的經綸條理,此謂之裏。便徹底將來爲一國料理,不緣於己未利,知而有所不爲,此是“發己自盡”。乃以外循物理,生須如此而衆,食須如此而寡,爲須如此而疾,用須如此而舒,可以順人情,愜物理,而經久不忒,此之謂表。不恃己意橫做去,教有頭無尾,此是“循物無違”。及至兩者交盡,共成一“生衆食寡、爲疾用舒”之道,則盡己者即循物無違者也,循物無違者即盡己者也。故曰只是一個德。

此之爲德,凡百俱用得去。緣天理之流行敦化,共此一原,故精粗內外,無所不在。既以此爲道,而道抑以此而行,君子修己治人,至此而合。且如生財之道,在人君止有“生衆食寡、爲疾用舒”爲所當自盡之道,而即己盡之;而財之爲理,唯“生衆食寡、爲疾用舒 ”則恆足,而即循用其理而無違。此是忠信合一的大腔殼,大道必待忠信而有者也。

乃隨舉一節,如“生之者衆”,必須盡己之心以求夫所以衆之道而力行之。乃民之爲道,其力足以任生財者本衆也,即因其可生而教之生,以順其性,此是忠信細密處,忠信流行於大道之中者也。

而君子則統以己無不盡、物無或違之心,一於無妄之誠,遇物便發得去。理財以此,用人以此,立教於國,施政於天下,無不以此。是忠信底大敷施,而天之所以爲命以福善禍淫,人之所以爲情而後撫仇虐,亦皆此所發之不謬於所存,而物理之信然不可違者也。故操之一念,而天理之存亡以決也。

十

“發”字、“循”字,若作等閒看,不作有工夫字,則自盡、無違,只在事上見,而忠信之本不立矣。發者,以心生髮之也。循者,以心緣求之也。非此,則亦無以自盡而能無違也。“盡己”,功在“盡”字上;“以實”,功在“以”字上;以,用也。與此一理。“以實”者,不用己之私意,而用事物固然之實理。

中庸序

隨見別白曰知,觸心警悟曰覺。隨見別白,則當然者可以名言矣。觸心警悟,則所以然者微喻於己,即不能名言而已自了矣。知者,本末具鑑也。覺者,如痛癢之自省也。知或疏而覺則必親,覺者隱而知則能顯。趙格庵但據知覺之成效爲言耳,於義未盡。

名篇大旨

中庸之名,其所自立,則以聖人繼天理物,修之於上,治之於下,皇建有極,而錫民之極者言也。二“極”字是中,“建”字“錫”字是庸。故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又曰:“中庸不可能也。”是明夫中庸者,古有此教,而唯待其人而行;而非虛就舉凡君子之道而贊之,謂其“不偏不倚,無過不及 ”之能中,“平常不易”之庸矣。

天下之理統於一中:合仁、義、禮、知而一中也,析仁、義、禮、知而一中也。合者不雜,猶兩儀五行、乾男坤女統於一太極而不亂也。離者不孤,猶五行男女之各爲一0,而實與太極之0無有異也。審此,則“中和”之中,與“時中”之中,均一而無二矣。朱子既爲分而兩存之,又爲合而貫通之,是已。然其專以中和之中爲體則可,而專以時中之中爲用則所未安。

但言體,其爲必有用者可知;言未發則必有發。而但言用,則不足以見體。“時中”之中,何者爲體耶?“時中”之中,非但用也。中,體也;時而措之,然後其爲用也。喜怒哀樂之未發,體也;發而皆中節,亦不得謂之非體也。所以然者,喜自有喜之體,怒自有怒之體,哀樂自有哀樂之體。喜而賞,怒而刑,哀而喪,樂而樂,音嶽。則用也。雖然,賞亦自有賞之體,刑亦自有刑之體,喪亦自有喪之體,樂音嶽亦自有樂之體,是亦終不離乎體也。書曰:“允執厥中。”中,體也;執中而後用也。子曰:“君子而時中。”又曰:“用其中於民。”中皆體也;時措之喜怒哀樂之閒,而用之於民者,則用也。以此知夫凡言中者,皆體而非用矣。

周子曰:“中也者,和也。”言發皆中節之和,即此中之所爲體撰者以爲節也。未發者未有用,而已發者固然其有體。則“中和”之和,統乎一中以有體,不但中爲體而和非體也。“時中”之中,兼和爲言。和固爲體,“時中”之中不但爲用也明矣。

中無往而不爲體。未發而不偏不倚,全體之體,猶人四體而共名爲一體也。發而無過不及,猶人四體而各名一體也。固不得以分而效之爲用者之爲非體也。若朱子以已發之中爲用,而別之以無過不及焉,則將自其已措咸宜之後,見其無過焉而贊之以無過,見其無不及焉而贊之以無不及。是虛加之詞,而非有一至道焉實爲中庸,胥古今天下之人,乃至中材以下,得一行焉無過無不及,而即可以此名歸之矣。夫子何以言“民鮮能久”,乃至“白刃可蹈”,而此不可能哉?

以實求之:中者體也,庸者用也。未發之中,不偏不倚以爲體,而君子之存養,乃至聖人之敦化,胥用也。已發之中,無過不及以爲體,而君子之省察,乃至聖人之川流,胥用也。未發未有用,而君子則自有其不顯篤恭之用。已發既成乎用,而天理則固有其察上察下之體。中爲體,故曰“建中”,曰“執中”,曰“時中”,曰“用中”;渾然在中者,大而萬理萬化在焉,小而一事一物亦莫不在焉。庸爲用,則中之流行於喜怒哀樂之中,爲之節文,爲之等殺,皆庸也。

故“性”、“道”,中也;“教”,庸也。“修道之謂教”,是庸皆用中而用乎體,用中爲庸而即以體爲用。故中庸一篇,無不緣本乎德而以成乎道,則以中之爲德本天德,性道。而庸之爲道成王道,天德、王道一以貫之。是以天命之性,不離乎一動一靜之閒,而喜怒哀樂之本乎性、見乎情者,可以通天地萬物之理。如其不然,則君子之存養爲無用,而省察爲無體,判然二致,將何以合一而成位育之功哉?

夫手足,體也;持行,用也。淺而言之,可雲但言手足而未有持行之用;其可雲方在持行,手足遂名爲用而不名爲體乎?夫唯中之爲義,專就體而言,而中之爲用,則不得不以 “庸”字顯之,故新安陳氏所云“‘中庸’之中爲中之用”者,其謬自見。

若夫庸之爲義,在說文則雲“庸,用也”;字從庚從用,言用之更新而不窮。尚書之言庸者,無不與用義同。自朱子以前,無有將此字作平常解者。莊子言“寓諸庸”,庸亦用也。易系[文言]所云“庸行”“庸言”者,亦但謂有用之行、有用之言也。蓋以庸爲日用則可,日用亦更新意。而於日用之下加“尋常”二字,則贅矣。道之見於事物者,日用而不窮,在常而常,在變而變,總此吾性所得之中以爲之體而見乎用,非但以平常無奇而言審矣。

朱子既立庸常之義,乃謂湯、武放伐,亦止平常。夫放君伐主而謂之非過不及,則可矣,倘必謂之平常而無奇,則天下何者而可謂之奇也?若必以異端之教而後謂之奇,則楊、墨之無父無君,亦充義至盡而授之以罪名,猶未至如放君伐主之爲可駭。故彼但可責其不以中爲庸,而不可責之以奇怪而非平常。況中庸一篇元不與楊、墨爲敵,當子思之時,楊、墨之說未昌。且子言“民鮮能久”,則中庸之教,著自古者道同俗一之世,其時並未有異端起焉,則何有奇怪之可闢,而須標一平常之目耶?

子所云過不及者,猶言賢者俯而就,不肖者企而及,謂夫用其喜怒哀樂者,或過於情,或不及夫情,如閔子、子夏之釋服鼓琴者爾。至其所辨異於小人之道無忌憚而的然日亡者,蓋亦不能察識夫天命之理,以盡其靜存動察之功,而強立政教如管、商之類,爲法苛細,的然分明,而違理拂情,不能久行於天下而已。豈其無忌憚也,果有吞刀吐火、御風入甕之幻術,爲尤異於湯、武之放伐也乎?

朱子生佛、老方熾之後,充類而以佛、老爲無忌憚之小人,固無不可。乃佛、老之妄,亦唯不識吾性之中而充之以爲用,故其教亦淺鄙動俗,而終不能奇;則亦無事立平常之名,以樹吾道之壘也。

況世所謂無奇而爲庸者,其字本作“傭”。言如爲人役用之人,識陋而行卑,中庸所謂“鮮能知味”之下游也。君子之修道立教而爲傭焉,其以望配天達天之大德,不亦遠哉?故知曰“中庸”者,言中之用也。

第一章

一

章句言“命猶令也”。小注朱子曰:“命如朝廷差除。”又曰:“命猶誥勅。”謂如朝廷固有此差除之典,遇其人則授之,而受職者領此誥勅去,便自居其位而領其事。以此喻之,則天無心而人有成能,審矣。

董仲舒對策有云“天令之謂命”,朱子語本於此。以實求之,董語尤精。令者,天自行其政令,如月令、軍令之謂,初不因命此人此物而設,然而人受之以爲命矣。令只作去聲讀。若如北溪所云“分付命令他”,則讀“令”如“零”,便大差謬。人之所性,皆天使令之,人其如傀儡,而天其如提彄者乎?

天只陰陽五行,流蕩出內於兩閒,何嘗屑屑然使令其如此哉?必逐人而使令之,則一人而有一使令,是釋氏所謂分段生死也。天即此爲體,即此爲化。若其命人但使令之,則命亦其機權之緒餘而已。如此立說,何以知天人之際!

二

章句於性、道,俱兼人物說,或問則具爲分疏:於命則兼言“賦與萬物”,於性則曰 “吾之得乎是命以生”;於命則曰“庶物萬化繇是以出”,於性則曰“萬物萬事之理”。與事類言而曰理,則固以人所知而所處者言之也。其於道也,則雖旁及鳥獸草木、虎狼蜂蟻之類,而終之曰“可以見天命之本然,而道亦未嘗不在是”,則顯以類通而證吾所應之事物,其理本一,而非概統人物而一之也。

章句之旨,本自程子。雖緣此篇雲“育物”,雲“盡物之性”,不容閒棄其實,則程、朱於此一節文字,斷章取義,以發明性道之統宗,固不必盡閤中庸之旨者有之矣。兩先生是統說道理,須教他十全,又胸中具得者一段經綸,隨地迸出,而借古人之言以證己之是。

若子思首發此三言之旨,直爲下戒懼慎獨作緣起。蓋所謂中庸者,天下事物之理而以措諸日用者也。若然,則君子亦將於事物求中,而日用自可施行。然而有不能者,則以教沿修道而設,而道則一因之性命,固不容不於一動一靜之閒,審其誠幾,靜存誠,動研幾。而反乎天則。是行乎事物而皆以洗心於密者,本吾藏密之地,天授吾以大中之用也。審乎此,則所謂性、道者,專言人而不及乎物,亦明矣。

天命之人者爲人之性,天命之物者爲物之性。今即不可言物無性而非天所命,然盡物之性者,亦但盡吾性中皆備之物性,使私慾不以害之,私意不以悖之,故存養省察之功起焉。

如必欲觀物性而以盡之,則功與學爲不相準。故或問於此,增入學問思辨以爲之斡旋,則強取大學格物之義,施之於存養省察之上。乃中庸首末二章,深明入德之門,未嘗及夫格致,第二十章說學問思辨,乃以言道之費耳。則番陽李氏所云“中庸明道之書,教者之事”,其說爲通。亦自物既格、知既致而言。下學上達之理,固不待反而求之於格致也。

況夫所云盡人物之性者,要亦於吾所接之人、所用之物以備道而成教者,爲之知明處當,而贊天地之化育。若東海巨魚,南山玄豹,鄰穴之蟻,遠浦之蘋,雖天下至聖,亦無所庸施其功。即在父子君臣之閒,而不王不禘,親盡則祧,禮衰則去,位卑則言不及高。要於志可動氣、氣可動志者盡其誠,而非於不相及之地,爲之燮理。故理一分殊,自行於仁至義盡之中,何事撤去藩籬,混人物於一性哉?

程子此語,大費斡旋,自不如呂氏之爲得旨。故朱子亦許呂爲精密,而特謂其率性之解,有所窒礙;非如潛室所云,但言人性,不得周普也。

至程子所云馬率馬性,牛率牛性者,其言性爲已賤。彼物不可雲非性,而已殊言之爲馬之性、牛之性矣,可謂命於天者有同原,而可謂性於己者無異理乎?程子於是顯用告子“ 生之謂性”之說,而以知覺運動爲性,以馬牛皆爲有道。

夫人使馬乘而使牛耕,固人道之當然爾。人命之,非天命之。若馬之性則豈以不乘而遂失,牛之性豈以不耕而遂拂乎?巴豆之爲下劑者,爲人言也,若鼠則食之而肥矣。倘舍人而言,則又安得謂巴豆之性果以克伐而不以滋補乎?

反之於命而一本,凝之爲性而萬殊。在人言人,在君子言君子。則存養省察而即以盡吾性之中和,亦不待周普和同,求性道於貓兒狗子、黃花翠竹也。固當以或問爲正,而無輕議藍田之專言人也。

三

章句“人知己之有性”一段,是朱子借中庸說道理,以辨異端,故或問備言釋、老、俗儒、雜伯之流以實之,而曰“然學者能因其所指而反身以驗之”,則亦明非子思之本旨也。小注所載元本,乃正釋本文大義,以爲下文張本。其曰“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則“是故君子”二段理事相應之義,皎如白日矣。

程、朱二先生從戴記中抽出者一篇文字,以作宗盟,抑佛、老,故隨拈一句,即與他下一痛砭,學者亦須分別觀之始得。子思之時,莊、列未出,老氏之學不顯,佛則初未入中國。人之鮮能夫中庸者,自飲食而不知味;即苟遵夫教,亦杳不知有所謂性道,而非誤認性道之弊。子思於此,但以明中庸之道藏密而用顯,示君子內外一貫之學,亦無暇與異端爭是非也。

他本皆用元注,自不可易。唯祝氏本獨別。此或朱子因他有所論辨,引中庸以證之,非正釋此章語。輯章句者,喜其足以建立門庭,遂用祝本語,非善承先教、成全書者也。自當一從元本。

四

所謂性者,中之本體也;道者,中和之大用也;教者,中庸之成能也。然自此以後,凡言道皆是說教,聖人修道以立教,賢人繇教以入道也。生聖人之後,前聖已修之爲教矣,乃不謂之教而謂之道,則以教立則道即在教,而聖人之修明之者,一肖夫道而非有加也。

故程子曰“世教衰,民不興行”,亦明夫行道者之一循夫教爾。不然,各率其性之所有而即爲道,是道之流行於天下者不息,而何以雲“不明”“不行”哉?不行、不明者,教也。教即是中庸,即是君子之道,聖人之道。章句、或問言禮、樂、刑、政,而不提出“中庸”字,則似以中庸贊教,而異於聖言矣。然其雲“日用事物”,是說庸。雲“過不及者有以取中”,是中之所以爲庸。則亦顯然中庸之爲教矣。

三句一直趕下,至“修道之爲教”句,方顯出中庸來,此所謂到頭一穴也。李氏雲“ 道爲三言之綱領”,陳氏雲“‘道’字上包‘性’字,下包‘教’字”,皆爲下“道也者” 單舉“道”字所惑,而不知兩“道”字文同義異。呂氏於“率”字說工夫,亦於此差。“率性之謂道”一句是脈絡,不可於此急覓工夫。若認定第二句作綱,則“修道”句不幾成蛇足耶?

五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以者用也,即用此陰陽五行之體也。猶言人以目視,以耳聽,以手持,以足行,以心思也。若夫以規矩成方員,以六律正五音,體不費費煩之費而用別成也。天運而不息,只此是體,只此是用。北溪言“天固是上天之天,要即是理”,乃似不知有天在。又云“藉陰陽五行之氣”,藉者借也,則天外有陰陽五行而借用之矣。

人卻於仁、義、禮、智之外,別有人心;天則於元、亨、利、貞之外,別無天體。通考乃雲“非形體之天”,尤爲可笑。天豈是有形底?不見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乃此所云“天”者,則又自象之所成爲言,而兼乎形之所發。“大哉乾元,萬物資始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即資此天地之所以爲天地者以始以生也。而又曰“乃統天” ,則天之爲天,即此資始萬物者統之矣。有形未有形,有象未有象,統謂之天;則健順無體而非無體,五行有形而不窮於形也。只此求解人不易。

六

拆著便叫作陰陽五行,有二殊,又有五位;合著便叫作天。猶合耳、目、手、足、心思即是人。不成耳、目、手、足、心思之外,更有用耳、目、手、足、心思者!則豈陰陽五行之外,別有用陰陽五行者乎?

七

章句“人物各有當行之路”,語自有弊,不如或問言“事物”之當。蓋言“事物”,則人所應之事、所接之物也。以物與人並言,則人行人道,而物亦行物道矣。即可雲物有物之性,終不可雲物有物之道,故經傳無有言物道者。此是不可紊之人紀。

今以一言蔽之曰:物直是無道。如虎狼之父子,他那有一條逕路要如此來?只是依稀見得如此。萬不得已,或可強名之曰德,如言虎狼之仁、蜂蟻之義是也。而必不可謂之道。

若牛之耕,馬之乘,乃人所以用物之道。不成者牛馬當得如此拖犂帶鞍!倘人不使牛耕而乘之,不使馬乘而耕之,亦但是人失當然,於牛馬何與?乃至蠶之爲絲,豕之充食,彼何恩於人,而捐軀以效用,爲其所當然而必繇者哉?則物之有道,固人應事接物之道而已。是故道者,專以人而言也。

八

教之爲義,章句言“禮樂刑政之屬”,盡說得開闊。然以愚意窺之,則似朱子緣中庸出於戴記,而欲尊之於三禮之上,故諱專言禮而增樂、刑、政以配之。

二十七章說“禮儀三百”,孔子說“殷因於夏禮”,韓宣子言“周禮在魯”,皆統治教政刑,繇天理以生節文者而謂之禮。若樂之合於禮也,經有明文。其不得以樂與刑政析言之,審矣。或問“親疏之殺”四段,顯畫出一個禮來,何等精切!呂氏“感應重輕”一段文字,俱與一部中庸相爲檃括。章句中言品節,亦與“禮者天理之節文”一意,但有所規避,不直說出耳。

自其德之體用言之,曰中庸;自聖人立此以齊天下者,曰教。自備之於至德之人者,曰聖人之道;自凝之於修德之人者,曰君子之道。要其出於天而顯於日用者,曰禮而已矣。故禮生仁義之用,而君子不可以不知天,亦明夫此爲中庸之極至也。

九

章句“皆性之德而具於心”,是從“天命之謂性”說來;“無物不有,無時不然”,則亦就教而言之矣。“道也者”三句,與“莫見乎隱”兩句,皆從章首三句遞下到脈絡處,以言天人之際,一靜一動,莫不足以見天命,而體道以爲教本。

“戒慎不睹,恐懼不聞”,泰道也。所謂“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所以配天德也。“慎其獨”,複道也。所謂“不遠復,無祗悔”,“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 ”,所以見天心也。道教因於性命,君子之功不如是而不得也。

十

朱子所云“非謂不戒懼乎所睹、所聞,而只戒懼乎不睹、不聞”,自是活語,以破專於靜處用功、動則任其自然之說。然於所睹所聞而戒懼者,則即下文所謂慎獨者是。而自隱微可知以後,大段只是循此順行,亦不消十分怯葸矣。

後人見朱子此語,便添一句說“不睹不聞且然,則所睹所聞者,其戒懼益可知”,則竟將下慎獨工夫包在裏面,較或問所破一直串下之說而更悖矣。

一一

聖賢之所謂道,原麗乎事物而有,而事物之所接於耳目與耳目之得被於事物者,則有限矣。故或問以目不及見、耳不及聞爲言,而朱子又引尚書“不見是圖”以證之。夫事物之交於吾者,或有睹而不聞者矣,或有聞而不睹者矣,且非必有一刻焉爲睹聞兩不至之地,而又豈目之概無所睹,耳之概無所聞之謂哉?則知雲峯所云“特須臾之頃”者,其言甚謬。蓋有多歷年所而不睹不聞者矣。唯其如是,是以不可須臾離也。

父在而君不在,則君其所不睹也。聞父命而未聞君命,則君命其所不聞也。乃何以使其事君而忠之道隨感而遂通?此豈於不睹君之時,預有以測夫所以事之之宜;而事君之道,又豈可於此離之,待方事而始圖哉?

君子之學,唯知吾性之所有,雖無其事而理不閒。唯先有以蔽之,則人慾遂入而道以隱。故於此力防夫人慾之蔽,如朱子所云“塞其來路”者,則蔽之者無因而生矣。

然理既未彰,欲亦無跡,不得預擬一欲焉而爲之堤防。斯所謂“塞其來路”者,亦非曲尋罅隙而窒之也。故此存養之功,幾疑無下手之處。而蛟峯所云“保守天理”,初非天理之各有名目。朱子答門人持敬之問,而曰“亦是”,亦未嘗如雙峯諸人之竟以敬當之。

乃君子之於此,則固非無其事矣。夫其所有得於天理者,不因事之未即現前而遽忘也。只恁精精采採,不昏不惰,打迸着精神,無使幾之相悖,而觀其會通,以立乎其道之可生,不有所專注流倚,以得偏而失其大中,自然天理之皆備者,撲實在腔子裏,耿然不昧,而條理鹹彰。則所以塞夫人慾之來路者,亦無事驅遣,而自然不崛起相侵矣。

使其能然,則所睹聞在此,而在彼之未嘗睹、未嘗聞者,雖萬事萬物,皆無所荒遺。而不動之敬,不言之信,如江河之待決,要非無實而爲之名也。要以不睹不聞之地,事物本自森然,盡天下之大,而皆須臾不離於己,故不可倚於所睹所聞者,以致相悖害。

戒慎恐懼之功,謹此者也。非定有一事之待睹待聞而歇之須臾,亦非一有所睹遂無不睹,一有所聞遂無不聞,必處暗室,絕音響,而後爲不睹不聞之時。況如雲峯所言“特須臾之頃”者,尤如佛氏“石火電光”之謂乎?微言既絕,聖學無徵,舍康莊而求蹊閒,良可嘆也!

一二

大學言慎獨,爲正心之君子言也。中庸言慎獨,爲存養之君子言也。唯欲正其心,而後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有以知善而知惡。唯戒慎恐懼於不睹不聞,而後隱者知其見,微者知其顯。故章句雲“君子既常戒懼”,或問亦云“夫既已如此矣”,則以明夫未嘗有存養之功者,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昏焉而莫辨其善惡之所終,則雖欲慎而有所不能也。

蓋凡人起念之時,閒向於善,亦乘俄頃偶至之聰明,如隔霧看花,而不能知其善之所著。若其向於惡也,則方貿貿然求以遂其欲者,且據爲應得之理,而或亦幸陰謀之密成,而不至於氾濫。又其下焉者,則安其危,利其災,樂其所以亡,乃至昭然於人之耳目,而己猶不知其所自起。則牀笫階庭之外,已漠然如夢,而安所得獨知之地,知隱之莫見,微之莫顯也哉?

唯嘗從事於存養者,則心已習於善,而一念之發爲善,則善中之條理以動天下而有餘者,人不知而己知之矣。心習於善,而惡非其所素有,則惡之叛善而去,其相差之遠,吉凶得失之相爲懸絕者,其所自生與其所必至,人不知而己知之矣。

乃君子則以方動之際,耳目乘權,而物慾交引,則毫釐未克,而人慾滋長,以卒勝夫天理,乃或雖明知之,猶復爲之,故於此尤致其慎焉,然後不欺其素,而存養者乃以向於動而弗失也。“有不善未嘗不知”,“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之謂也。“知之未嘗復爲”,慎獨之謂也。使非存養之已豫,安能早覺於隱微哉?此朱子徹底窮原,以探得莫見莫顯之境,而不但如呂氏以“人心至靈”一言,爲儱侗覆蓋之語也。若程子舉伯喈彈琴之事以證之,而謂爲人所早知爲顯見,或問雖有兩存之語,章句已不之從矣。

所傳伯喈彈琴事,出於小說,既不足盡信。小說又有夫子鼓琴,見狸捕鼠,顏淵疑而退避事,與螳螂捕蟬事同,要皆好事之言。且自非夔、曠之知,固不能察其心手相通之妙。是彈者之與聞者,相遇於微茫之地,而不得雲莫見莫顯。且方彈之時,伯喈且不能知捕蟬之心必傳於弦指,則固己所不知而人知之,又與獨之爲義相背而不相通。況夫畏人之知而始憚於爲惡,此淮南之於汲黯,曹操之於孔融,可以暫伏一時之邪,而終不禁其橫流之發。曾君子之省察而若此哉?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自知自覺於“清明在躬、志氣如神”者之胸中。即此見天理流行,方動不昧,而性中不昧之真體,率之而道在焉,特不能爲失性者言爾。則喜怒哀樂之節,粲然具於君子之動幾,亦猶夫未發之中,貫徹純全於至靜之地。而特以靜則善惡無幾,而普遍不差,不以人之邪正爲道之有無,天命之所以不息也;動則人事乘權,而昏迷易起,故必待存養之有功,而後知顯見之具足,率性之道所以繇不行而不明也。一章首尾,大義微言,相爲互發者如此。章句之立義精矣。

一三

若謂“顯”“見”在人,直載不上二“莫”字。即無論悠悠之心眼,雖有知人之鑑者,亦但因其人之素志而決之;若淵魚之察,固謂不祥,而能察者又幾人也?須是到下梢頭,皁白分明,方見十分“顯”“見”。螳螂捕蟬之殺機,聞而不覺者衆矣。小人閒居爲不善,須無所不至,君子方解見其肺肝。不然,亦不可逆而億之。

唯夫在己之自知者,則當念之已成,事之已起,只一頭趁着做去,直爾不覺;雖善惡之分明者未嘗即昧,爲是君子故。而中閒千條萬緒,盡有可以自恕之方,而不及初幾之明察者多矣。故曰“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也。

然必存養之君子而始知者,則以庸人後念明於前念,而君子則初幾捷於後幾。其分量之不同,實有然者。知此,則程子之言,蓋斷章立義,以警小人之邪心,而非聖學之大義,益明矣。

一四

章首三個“之謂”,第四節兩個“謂之”,是明分支節處。章句“首言道之本原”一段,分此章作三截,固於文義不協;而“喜怒哀樂”四句,亦犯重複。或問既以“道也者” 兩節各一“故”字爲“語勢自相唱和”,明分“道也者”二句作靜中天理之流行。章句於第四節復統已發、未發而云“以明道不可離之意”,亦是滲漏。

繹朱子之意,本以存養之功無閒於動靜,而省察則尤於動加功;本緣道之流行無靜無動而或離,而隱微已覺則尤爲顯見;故“道不可離”之雲,或分或合,可以並行而不悖,則微言雖礙,而大義自通。然不可離者,相與存之義也。若一乘乎動,則必且有擴充發見之功,而不但不離矣。倘該動靜而一於不離,則將與佛氏所云“行住坐臥不離者個”者同,究以廢吾心之大用,而道之全體亦妄矣。此既於大義不能無損,故或問於後二節,不復更及“不可離”之說。而章句言“以明”言“之意”,亦彼此互證之詞,與“性情之德”直雲“此言 ”者自別。朱子於此,言下自有活徑,特終不如或問之爲直截耳。

者一章書,顯分兩段,條理自著,以參之中庸全篇,無不合者,故不須以“道不可離 ”爲關鎖。十二章以下亦然。“天命之謂性”三句,是從大原頭處說到當人身上來。“喜怒哀樂之未發”二句,是從人心一靜一動上說到本原去。唯繇“天命”、“率性”、“修道”以有教,則君子之體夫中庸也,不得但循教之跡,而必於一動一靜之交,體道之藏,而儘性以至於命。唯喜怒哀樂之未發者即中,發而中節者即和,而天下之大本達道即此而在,則君子之存養省察以致夫中和也,不外此而成“天地位、萬物育”之功。是兩段文字,自相唱和,各有原委,固然其不可紊矣。

後章所云“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天道誠,故人道誠之,而擇善固執之功起焉。功必與理而相符,即前段之旨也。其雲“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 ”,不

外自成、自道而誠道在,天在人中。不外物之終始而誠理著,而仁知之措,以此咸宜焉。盡人之能,成己成物。而固與性合撰,功必與效而不爽,一後段之旨也。以此推夫“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本天以言至誠,推人道以合天道,要不外此二段一順一逆之理,而楊氏所謂“一篇之體要”,於此已見。

若前三言而曰“之謂”,則以天命大而性小,統人物故大,在一己故小。率性虛而道實,修道深而教淺,故先指之而後證之。以天命不止爲己性而有,率性而後道現,修道兼修其體用而教唯用,故不容不緩其詞,而無俾偏執。謂命即性則偏,謂道即性則執。實則君子之以當然之功應自然之理者,切相當而非緩也。故下二“故”字爲急詞。

後兩言曰“謂之”者,則以四情之未發與其已發,近取之己而即合乎道之大原,則繹此所謂而隨以證之於彼。渾然未發而中在,粲然中節而和在,故不容不急其詞,而無所疑待。實則於中而立大本,於和而行達道,致之之功,亦有漸焉,而弗能急也。致者漸致,故章句雲“自戒懼”云云,緩詞也。功不可緩而效無速致,天不可恃而己有成能,俱於此見矣。

乃前段推原天命,後段言性道而不及命,前段言教,而後段不及修道之功,則以溯言繇人合天之理,但當論在人之天性,而不必索之人生以上,與前之論本天治人者不同。若夫教,則“致中和”者,固必繇乎修道之功,而靜存動察,前已詳言,不必贅也。章句爲補出之,其當。

若後段言效而前不及者,則以人備道教,而受性於天,亦懼只承之不逮,而不當急言效,以失君子戒懼、慎獨、兢惕之心。故必別開端緒於中和之謂,以明位育之功,乃其理之所應有,而非君子之緣此而存養省察也。嗚呼!密矣。

要以援天治人爲高舉之,以責功之不可略,推人合天爲切言之,以彰理之勿或爽;則中庸之德,其所自來,爲人必盡之道;而中庸之道,其所徵著,爲天所不違之德。一篇之旨,盡於此矣。故知或問之略分兩支,密於章句一頭雙腳之解也。

一五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是儒者第一難透底關。此不可以私智索,而亦不可執前人之一言,遂謂其然,而偷以爲安。

今詳諸大儒之言,爲同爲異,蓋不一矣。其說之必不可從者,則謂但未喜、未怒、未哀、未樂而即謂之中也。夫喜、怒、哀、樂之發,必因乎可喜、可怒、可哀、可樂。乃夫人終日之閒,其值夫無可喜樂、無可哀怒之境,而因以不喜、不怒、不哀、不樂者多矣,此其皆謂之中乎?

於是或爲之說曰:“只當此時,雖未有善,而亦無惡,則固不偏不倚,而亦何不可謂之中?則大用鹹儲,而天下之何思何慮者,即道體也。”

夫中者,以不偏不倚而言也。今曰但不爲惡而已固無偏倚,則雖不可名之爲偏倚,而亦何所據以爲不偏不倚哉?如一室之中,空虛無物,以無物故,則亦無有偏倚者;乃既無物矣,抑將何者不偏,何者不倚耶?必置一物於中庭,而後可謂之不偏於東西,不倚於楹壁。審此,則但無惡而固無善,但莫之偏而固無不偏,但莫之倚而固無不倚,必不可謂之爲中,審矣。此程子“在中”之說,與林擇之所云“裏面底道理”,其有實而不爲戲語者,皆真知實踐之言也。

乃所云在中之義及裏面道理之說,自是活語。要以指夫所謂中者,而非正釋此“中” 字之義。曰在中者,對在外而言也。曰裏面者,對錶而言也。緣此文上雲“喜怒哀樂之未發 ”,而非雲“一念不起”,則明有一喜怒哀樂,而特未發耳。後之所發者,皆全具於內而無缺,是故曰在中。乃其曰在中者,即喜怒哀樂未發之雲,而未及釋夫“謂之中”也。若子思之本旨,則謂此在中者“謂之中”也。

朱子以此所言中與“時中”之中,各一其解,就人之見不見而爲言也。時中而體現,則人得見其無過不及矣。未發之中,體在中而未現,則於己而喻其不偏不倚耳,天下固莫之見也。未發之中,誠也,實有之而不妄也。時中之中,形也,誠則形,而實有者隨所著以爲體也。

實則所謂中者一爾。誠則形,而形以形其誠也。故所謂不偏不倚者,不偏倚夫喜而失怒、哀、樂,抑不偏倚夫喜而反失喜,乃抑不偏倚夫未有喜而失喜。餘三情亦然。是則已發之節,即此未發之中,特以未發,故不可名之爲節耳。蓋吾性中固有此必喜、必怒、必哀、必樂之理,以效健順五常之能,而爲情之所繇生。則渾然在中者,充塞兩閒,而不僅供一節之用也,斯以謂之中也。

以在天而言,則中之爲理,流行而無不在。以在人而言,則庸人之放其心於物交未引之先,異端措其心於一念不起之域,其失此中也亦久矣。故延平之自爲學與其爲教,皆於未發之前,體驗所謂中者,乃其所心得;而名言之,則亦不過曰性善而已。善者,中之實體,而性者則未發之藏也。

若延平終日危坐以體驗之,亦其用力之際,專心致志,以求吾所性之善,其專靜有如此爾;非以危坐終日,不起一念爲可以存吾中也。蓋雲未發者,喜、怒、哀、樂之未及乎發而有言、行、聲、容之可徵耳。且方其喜,則爲怒、哀、樂之未發;方其或怒、或哀、或樂,則爲喜之未發。然則至動之際,固饒有靜存者焉。聖賢學問,於此卻至明白顯易,而無有槁木死灰之一時爲必靜之候也。

在中則謂之中,見於外則謂之和。在中則謂之善,延平所云。見於外則謂之節。乃此中者,於其未發而早已具徹乎中節之候,而喜、怒、哀、樂無不得之以爲庸。非此,則已發者亦無從得節而中之。故中該天下之道以爲之本,而要即夫人喜、怒、哀、樂四境未接,四情未見於言動聲容者而即在焉。所以或問言“不外於吾心”者,以此也。

抑是中也,雖雲庸人放其心而不知有則失之;乃自夫中節者之有以體夫此中,則下逮乎至愚不肖之人,以及夫賢知之過者,莫不有以大得乎其心,而知其立之有本;唯異端以空爲本,則竟失之。然使逃而歸儒,居然仍在。則人心之同然者,然,可也。彼初未嘗不有此自然之天則,藏於私意私慾之中而無有喪。乃君子之爲喜、爲怒、爲哀、爲樂,其發而中節者,必有所自中,非但用力於發以增益其所本無,而品節皆自外來;則亦明夫夫人未發之地,皆有此中,而非但君子爲然也。此延平性善之說所以深切著明,而爲有德之言也。

子思之旨,本以言道之易修,而要非謂夫人之現前而已具足。程、朱、延平之旨,本以言中之不易見,而要非謂君子獨有,而衆人則無。互考參觀,並行不悖,存乎其人而已。

一六

序引“人心惟危”四語,爲中庸道統之所自傳,而曰“天命率性,則道心之謂也”,然則此所謂中者即道心矣。乃喜、怒、哀、樂,情也。延平曰:“情可以爲善。”可以爲善,則抑可以爲不善,是所謂惟危之人心也。而本文不言仁、義、禮、知之未發,而云喜、怒、哀、樂,此固不能無疑。

朱子爲貼出“各有攸當”四字,是喫緊語。喜、怒、哀、樂,只是人心,不是人慾。 “各有攸當”者,仁、義、禮、知以爲之體也。仁、義、禮、知,亦必於喜、怒、哀、樂顯之。性中有此仁、義、禮、知以爲之本,故遇其攸當,而四情以生。乃其所生者,必各如其量,而終始一致。

若夫情之下游,於非其所攸當者而亦發焉,則固危殆不安,大段不得自在。亦緣他未發時,無喜、怒、哀、樂之理,所以隨物意移,或過或不及,而不能如其量。迨其後,有如耽樂酒色者,向後生出許多怒、哀之情來。故有樂極悲生之類者,唯無根故,則終始異致,而情亦非其情也。

惟性生情,情以顯性,故人心原以資道心之用。道心之中有人心,非人心之中有道心也。則喜、怒、哀、樂固人心,而其未發者,則雖有四情之根,而實爲道心也。

一七

看先儒文字,須看他安頓處,一毫不差。或問“喜、怒、哀、樂,各有攸當”二句,安在“方其未發”上,補本文言外之意,是別嫌明微,千鈞一髮語。“渾然在中”者,即此 “各有攸當”者也。到下段卻雲“皆得其當”,“得”字極精切。言得,則有不得者。既即延平“其不中節也則有不和”之意,而得者即以得其攸當者也,顯下一“節”字在未發之中已固有之矣。

又於中而曰“狀性之德”,則亦顯此與下言“謂之和”者,文同而義異。不是喜怒哀樂之未發便喚作中,乃此性之未發爲情者,其德中也。下雲“著情之正”,著者,分別而顯其實也。有不中節者則不和,唯中節者斯謂之和,故分別言之。其中節者即和,而非中節之中有和存,則即以和著其實也。

此等處,不可苟且讀過。朱子於此見之真,而下語斟酌,非躁心所易測也。

自相乖悖之謂乖,互相違戾之謂戾。凡無端之喜怒,到頭來卻沒收煞,以致樂極悲生,前倨後恭,乖也。其有喜則不能復怒,怒則不能復喜,哀樂亦爾。陷溺一偏,而極重難返,至有臨喪而歌,方享而嘆者,戾也。中節則無所乖,皆中節則無所戾矣。

一八

雲“‘天地位,萬物育’,以理言”者,誠爲未盡。蓋天地所以位之理,則中是也;萬物所以育之理,則和是也。今但言得位育之理於己,是亦不過致中而至於中,致和而至乎和,而未有加焉,則其詞不已贅乎?

但以事言之,而又有功與效之別。本文用兩“焉”字,是言乎其功也。章句改用兩“ 矣”字,則是言乎其效也。今亦不謂聖神功化之極,不足以感天地而動萬物,而考之本文,初無此意。泛求之中庸全書,其雲“配天”者,則“莫不尊親”之謂爾;其雲“譬如天地” 者,則“祖述”“憲章”之謂爾;其雲“如神”者,則“前知”之謂爾;其雲“參天地”者,則“盡人、物之性”之謂爾。未嘗有所謂三辰得軌,鳳見河清也。

或問所云“吾身之天地萬物”,專以窮而在下者言之。則達而在上者,必於吾身以外之天地萬物,著其位育之效矣。夫其不切於吾身者,非徒萬物,即天地亦非聖人之所有事。而不切於吾身之天地萬物,非徒孔、孟,即堯、舜亦無容越位而相求。

帝堯之時,洪水未治,所謂天下之一亂也。其時草木暢茂,禽獸繁殖,則爲草木禽獸者,非不各遂其育也,而聖人則以其育爲憂。是知不切於身之萬物,育之未必爲利,不育未必爲害。達而在上,用於天下者廣,則其所取於萬物者弘;窮而在下,用於天下者約,則取於萬物者少;要非吾身之所見功,則亦無事於彼焉,其道一也。

至於雨暘寒燠之在天,墳埴山林之在地,其欲奠位於各得者,亦以濟人物之用者爲位。而穹谷之山或崩,幽澗之水或湧,與夫非煙非霧之雲,如蜜如餳之露,不與於身之所資與身之所被及者,亦不勞爲之燮理也。

若其爲吾身所有事之天地萬物,則其位也,非但修吾德而聽其自位,聖人固必有以位之。其位之者,則吾致中之典禮也。非但修吾德而期其自育,聖人固有以育之。其育之者,則吾致和之事業也。祀帝於郊而百神享,在璇璣玉衡而四時正,一存中於敬以位天也,而天以此位焉。奠名山大川而秩祀通,正溝洫田疇而經界定,一用中於無過不及以位地也,而地以此位焉。若夫於己無貪,於物無害,以無所乖戾之情,推及萬物,而俾農不奪、草不竊、胎不伐、夭不斬,以遂百穀之昌、禽魚之長者,尤必非取效於影響也。萬物須用之,方育之,故言百穀禽魚。若兔葵、燕麥、蠑螈、蚯蚓,君子育之何爲?又況堇草虺蛇之爲害者耶?

或問雲“於此乎位,於此乎育”,亦言中和之德所加被於天地萬物者如是。又云“聖神之能事,學問之極功”,則不但如章句之言效驗。且章句推致其效,要歸於修道之教,則亦以禮樂刑政之裁成天地、品節萬物者言之,固不以三辰河嶽之瑞、麟鳳芝草之祥爲徵。是其爲功而非效亦明矣。

抑所云“吾身之天地萬物”,亦推身之所過所存者而言。既不得以一鄉一家爲無位之聖人分界段,而百世以下,流風遺教所及,遂無與於致中和之功。而孝格父母,慈化子孫,又但發皆中節之始事。據此爲言,義固不廣。

若不求其實,而於影中之影、象外之象,虛立一吾身之天地萬物以彷彿其意象,而曰即此而已位育矣,則尤釋氏“自性衆生”之邪說。而云:“一曼答辣之內,四大部洲以之建立;一滴化爲乳海,一粒化爲須彌,一切衆生,鹹得飽滿。”其幻妄不經,適足資達人之一笑而已。

今請爲引經以質言之曰:“會通以行其典禮”,“以裁成天地之宜,輔相天地之道” ,“位焉、育焉”之謂也,庶不誣爾。自十二章至二十章,皆其事也。

一九

以父父、子子、夫夫、婦婦爲天地位,則亦可以鳥飛於上、魚遊於下爲天地位矣。父、夫爲天,子、婦爲地,是名言配出來的。鳥屬陽,亦天也;魚屬陰,亦地也。如此,則天地之外,更有何萬物來?且言一家有一家之天地,一國有一國之天地,則亦可雲一身有一身之天地,頭圓象天,足方象地,非無說也。然則倒懸之人,足上而首下,而後爲一身之天地不位乎?

總緣在效驗上作夢想,故生出許多虛脾果子話來。致中和者,原不可以不中不和者相反勘。不中不和者,天地未嘗不位,萬物未嘗不育,特非其位焉育焉之能有功爾。“爾所不知,人其舍諸!”聖賢之言,原自平實,幾曾捏目生花,說戶牖閒有天地萬物在裏面也?

二十

使雲一家有一家之萬物,一國有一國之萬物,猶之可也。以語天地,真是說夢。或窮或達,只共此一天地。不成堯、舜之天地,到孔子便縮小了!孔子刪詩書,定禮樂,立百王之大法,盡有許多位天地之事。只此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以爲之範圍,曾何異於堯、舜?故曰“無不持載”,“無不覆幬”。倘以一家一國之效言,則其不持載覆幬者多矣。且孔子相魯時,將魯之天地位,而齊之天地有薄蝕崩湧之災否耶?

第二章

或問於第二章、第三章,皆有“未遽及”之語。此朱子一部中庸渾然在胸中,自然流出來底節目,非漢人隨句詮解者所逮,而況後人之爲字誘句迷,妄立邪解者乎?

中庸第一章既徹底鋪排,到第二章以後,卻又放開,從容廣說,乃有德之言涵泳寬和處,亦成一書者條理之必然也。不則爲皮日休天隱子、劉蛻山書,隨意有無,全無節次矣。

自第二章以下十章,皆淺淺說,漸向深處。第二章只言君子小人之別,劈開小人在一邊,是入門一大分別。如教人往燕,迎頭且教他向北去,若向南行,則是往粵。而既知北轅以後,其不可東北而之於齊,西北而之於晉,皆所未論。中庸只此一章辨小人,逕路既分,到後面不復與小人爲辨,行險徼倖是就情事上說,非論小人之道。直至末章,從下學說起,乃更一及之。

或問於第三章雲:“承上章小人反中庸之意而泛論之。”喫緊在“泛論”二字。不可誤認朱子之意,以民之鮮能爲反中庸。小人自小人,民自民。反則有以反之,鮮能只是鮮能。末章雲“小人之道”,小人固自有道,與不興行之民漫無有道者不同。民無小人陷溺之深,則雖不興行,而尚不敢恣爲反中庸之事。民亦無小人爲不善之力,則既鮮能中庸,而亦不得成其反中庸之道。

向後賢知之過,愚不肖之不及,則又從鮮能之民,揀出中閒不安於不知味者言之。所謂愚不肖者,亦特對賢知而言天資之滯鈍者也,與夫因世教衰而不興行、可繇而不知之民,自進一格。到十一章所言“索隱行怪”,則又就賢知之專志體道而爲之有力者身上撇開不論,而後就遵道之君子進而求作聖之功。此中庸前十章書次第之井井者也。

“小人反中庸”,只如叔孫通之綿蕞,歐陽永叔之濮議,王介甫之新法,直恁大不可而有害於世,故先儒以鄉原當之,極是。若鮮能之民,則凡今之人而皆然。賢知之過,愚不肖之不及,則孔、孟之門多有之。要亦自其見地操履處,顯其過不及,而未嘗顯標一過不及者以爲道。且過不及,亦皆以行乎中庸之教,而初未反戾乎中庸。抑過則業亦有所能,而不及者亦非全乎其不能,與不興行之民自別。至於“索隱行怪”,則又從天理上用力推測安排,有私意而無私慾,其厭惡小人而不用其道者,更不待說,蓋莊、列、陸、王之類是也。

小人只是陷於流俗功利而有權力者,如歐陽濮議,但以逢君;王介甫狼狽處,尤猥下。隱怪方是異端,過不及乃儒之疵者。三種人各有天淵之別。此十章書步步與他分別,漸撇到精密處,方以十二章以後八章,顯出“君子之道”,妄既闢而真乃現也。一書之條理,原爾分明不亂。

“舜知”、“回仁”、“夫子論強”三章,乃隨破妄處,隨示真理,皆只借證,且未及用功實際,終不似“道不遠人”諸章之直示歸宿。蓋閱盡天下之人,閱盡天下之學術,終無有得當於中庸,而其效亦可睹,所以雲“中庸其至矣乎”。北溪所云“天下之理無以加” 者,此之謂也。

或以隱怪爲小人,或以賢知爲隱怪,自章句之失。而後人徇之,益入於棼迷而不可別白。取中庸全書,作一眼照破,則曲暢旁通矣。

第三章

一

“天下之理無以加”,是贊“至”字語。若以此爲“至”字本釋,則於文句爲歇後,其下更須著一字,如大學言“至善”方盡。後人於此添入至平、至奇、至微、至大一切活套話,皆於此未諦。所以章句用“未至”、“爲至”二語反形,乃得親切。

“至”字有二義:極也,到也。章句卻用至到一釋,不作至極說。所行者至於所道,則事

理合轍,而即天理即人心,相應相關。猶適燕而至於燕,則燕之風物,切於耳目肌膚,而己所言行,皆得施於燕也。

此中庸之爲德,上達天地鬼神,下徹夫婦飲食,俱恰與他誠然無妄之理相爲通合。若射者之中鵠,鏃已入侯,而非浮游依倚,相近而實相遠,故曰至也。論語“知及之”“及” 字,及十二章“察”字,正可作此註腳。

二

“中庸之爲德”,“德”字淺,猶言功德;亦與“鬼神之爲德”“德”字一例,則亦可以性情功效言之。但中庸是渾然一道理,說不得性情。其原本可與鬼神之性通,其發生可與鬼神之情通,而大要在功效上說。可令人得之而見德於人,則亦可雲德之爲言得也。特與行道而有得於心不同,以未嘗言及行之者,而心亦無主名故。

三

唯道不行、不明,故民鮮能。民者,凡民也,待文王而後興。有文王,則此道大明,而流行於家、邦、天下,民皆率繇之矣。江漢之遊女,兔罝之野人,鹹有以效其能於中庸。唯有德位者或過或不及,以壞世教,而後民胥夢夢也。

中庸之道,聖以之合天,賢以之作聖,凡民亦以之而寡過。國無異政,家無殊俗,民之能也。豈盡人而具川流敦化之德,成容、執、敬、別之業,乃雲能哉?三山陳氏逆說,不成理。

第四章

或問“揣摩事變”四字,說近平淺,卻甚諦當。所謂“知者過之”,只是如此。本文一“之”字,原指道而言。賢知者亦在此道上用其知行,固與異端之別立宗風者迥別。如老子說“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佛氏說“本覺妙明,性覺明妙”,他發端便不走者條路,到用處便要守雌守黑,空諸所有,乃至取禮樂刑政,一概掃除,則相去天淵,不可但云“ 過之”矣。如人往燕,過之者誤逾延慶、保安,到口外去;異端則是發軔時便已南轅。故知知者之過,亦測度揣摩,就事而失其則耳。

此章及下章三“道”字,明是“修道之謂教”一“教”字在事上說。章句所云“天理之當然”,乃以推本教之所自出,而贊其已成之妙。雲峯以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分釋,依稀亦似見得。以朱子元在發而皆中之節上言無過不及,則亦言道之用而已。

道之用即是教。就子臣弟友以及於制禮作樂,中閒自有許多變在。先王所修之道,固已盡其變,而特待人擇而執之。若但乘一時之聰明志意,以推測求合,則隨物意移,非不盡一事之致,極乎明察,而要非經遠可行之道,此知者之過也。若賢者之過,則亦如徐積之孝,不忍履石,屈原之忠,自沈於淵,乃至禮過繁而樂過清,刑過核而政過密,亦豈如異端之絕聖智而叛君親也哉?此等區處,切須揀別,勿以異端混入。

第六章

一

行道者,行此道以成化也。明道者,明此道以立教也。舜惟知之,故道行於民。顏子惟服膺而弗失,故可與明道。若賢知之過,愚不肖之不及,則已失立教之本,而況能與天下明之而行於天下哉?與天下明之而行於天下,則教不衰;而民雖愚賤,亦不至鮮能之久矣。就中顯出明行相因,只舉一舜、顏便見。而舜之行道,顏子之明道,則不待更結言之也。

二

或問前雲“舜之知而不過”,“回之賢而不過”,單反“過”一邊,後卻雙影“過” “不及”分說,此等處極不易看。當知說書者,須是如此開合盡理。說個賢知,自然是美名。舜之知,亦止與過者同其知;回之賢,亦止與過者同其賢。及至德之已成,則雖舜、顏,亦但無不及而已。

抑論天資之難易,自然盡着賢知一流,而付以行道、明道之任。若愚不肖者,則其用功固必倍也。乃言賢知,則愚不肖之當企及亦見。於此活看,足知或問之密,而中庸之爲有歸宿矣。

第七章

擇乎中庸而不能守,兼過不及兩種說。須知愚不肖者,亦未嘗不曰“予知”也。或問 “刻意尚行,驚世駭俗”,亦偏舉一端。總繇他擇乎中庸後,便靠硬做,則或過高而不可繼。蓋於制行時無加一倍謹始慎微之力,則中閒甘苦條理,不得親切,故不能守之期月而不失。是賢者之過,大端因孟浪疏粗而得,其不能守其所知也固然。若不肖者,雖知之而守之無力,又不待言矣。

第八章

章句於舜用中,說個“行之至”,“至”字微有病,似只在身上說,未及於天下。則是舜行道而道因以行矣。至顏子,卻作三節說,又於 “擇乎中庸”上,加“真知”一層。愚意中庸引夫子說,既只重行,而夫子所言顏子之“擇乎中庸”,亦與“予知”之人同詞而無異,則更不須添一“真知”於上。

且章句以“言能守”系之“奉持而著之心胸之閒”之下,則“弗失之矣”四字,別是一意。此一句不是帶下語,勿僅於“拳拳服膺”句僅作一讀。“弗失”者,“默而識”之“ 識”也。顏子既能得之於己,則至道皆成家珍,了了識念,使以之立教,可無恍惚億中、不顯不實之病矣。顏子早世,固不得見其明道之功,與舜之行道於天下者等。然觀夫子“喪予 ”之嘆,則所以期顏子者,非但取其自明也。

第九章

一

第九章之義,章句、或問本無疵瑕,小注所載朱子語錄,則大段可疑。程、朱雖摘出中庸於戴記之中,不使等於諸禮,而實不可掩者,則於“修道之謂教”注中,已明中庸之非無定體矣。今乃雲“中庸便是三者之閒,非是別有一個道理”,則竟抹殺聖賢帝王一段大學術、大治道,而使爲浮游不定之名,寄於一切。則堯、舜、禹之所以授受,上因天理自然、不偏不倚之節文,下以盡人物之性者,果何所擇而何所執乎?

此一章書,明放着“子路問成人”一章是顯證據。“天下國家可均”,“冉求之藝” 也。“爵祿可辭”,“公綽之不欲”也。“白刃可蹈”,“卞莊子之勇”也。“文之以禮樂” ,則“中庸”是已。到中庸上,須另有一爐錘在,則於以善成其藝、廉、勇之用,而非僅從均之、辭之、蹈之之中,斟酌較好,便謂中庸。使然,則本文只平說可均、可辭、可蹈,固徹上徹下而爲言,何所見其有太過不及而非中也哉?

中庸一書,下自合妻子、翕兄弟,上至格鬼神、受天命,可謂盡矣,而終未及夫辭祿蹈刃。則以就事言之,其局量狹小,僅以盡之在己,而不足於位天地、育萬物之大;以人言之,則彼其爲人,稱其性之所近,硬直做去,初未知天下有所謂中庸者而學之也。

唯均天下國家,則亦中庸之所有事。而但言均而已,不過爲差等其土宇昄章,位置其殷輔人民,則子路所謂“何必讀書然後爲學”者,固可治千乘之賦。求之後世,則漢文幾至刑措,可謂均之至矣;而至於禮樂,固謙讓而未遑。唯其內無存養省察之功、見天命流行之實體,而外不能備三重之權以寡過也。

存養省察者,三重之本,天理悉著於動靜,而知天知人之道見。靜見天心則知天,動察物理則知人。三重者,存養省察中所爲慎獨樂發,以備中和之理而行於天下者也。中庸一篇,始終開合,無非此理。今乃區區於均天下、辭祿、蹈刃之中求中庸,又奚可哉?均天下國家者,須撇下他那名法權術,如賈生、晁錯議定諸侯等。別與一番經綸,使上安民治,風移俗易,方展得中庸之用出。若以辭爵祿言之,則道不可行,而退以明道爲己任,如孔子歸老於魯,著刪定之功,方在中庸上顯其能,而非一辭爵祿之得其宜,便可謂之中庸。至蹈白刃,則雖極其當如比干者,要亦逢時命之不猶,道既不可行而又不可明,弗獲已而自靖於死,不得愛身以存道矣。

本文前三“也”字,一氣趨下,末一“也”字結正之。謂可乎彼者之不可乎此,非謂盡人而不可能;亦能均天下、能辭祿、能蹈刃者之不可許以能乎中庸爾。可均、可辭、可蹈者而不可能,則能中庸者,必資乎存養省察、修德凝道以致中和之用者而後可。故下雲“唯聖者能之”,語意相爲唱和,義自顯也。中庸之爲德,存之爲天下之大本,發之爲天下之達道,須與盡天下底人日用之,而以成篤恭而天下平之化,豈僅於一才一節之閒爭得失哉?

或問雲“蓋三者之事,亦知、仁、勇之屬”,一“屬”字安頓極活;較小注“三者亦就知、仁、勇說來,蓋賢者過之之事”等語,便自不同。三者之於中庸,堂室迥別,逵徑早殊。僅能三者,而無事於中庸,則且未嘗不及,而況於過?

前章所云過不及者,皆就從事於中庸者言也。若就三者以言乎過不及:則均天下者,黃、老過也,申、商不及也;辭爵祿者,季札過也,蚳蛙不及也;蹈白刃者,屈原過也,裏克不及也。乃其過亦過夫三者,其不及亦不及夫三者,何嘗與中庸爲過不及哉?

若其爲知、仁、勇之屬,則就夫人性中之達德而言,亦可謂有此三者之資,足以入中庸之德,猶冉求、公綽、卞莊之可與進文禮樂而已。至於用中之知,服膺之仁,中和而不流不倚之勇,彼固未嘗問津焉,而何足以與於斯?

故或問以“取必於行”指其不能中庸之病根,則謂其就事求可而置大道於未講也;抑雲“事勢之迫”,則又以原夫辭爵祿、蹈白刃者不能中庸之故。而比干之剖心,一往之士可引決焉;箕子之陳範,則非箕子者終不能託跡也。後儒不察,乃於三者之中求中庸,亦相率而入於無本之學矣。

二

章句雲“三者難而易,中庸易而難”,固已分明作兩項說。若雲“三者做得恰好,便是中庸”,則三者既難矣,做得恰好抑又加難,當雲“中庸難而且難”,何以雲易哉?三者之中,隨一可焉,中庸不可能也;三者而皆可焉,中庸亦不可能也。張子房奮擊秦始皇而不畏死,佐漢高定天下,已乃謝人閒事,從赤松遊,顧於存養省察之心學,堯、舜、文、武三重徵民之大道,一未之講。是三者均可,而中庸不可能之一證。安得謂中庸即在三者之中哉?

第十章

“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俱就功用說。章句雲“非有以自勝其人慾之私,不能擇而守”,是推原語。君子之所以能爲強者在勝欲,而強之可見者,則於和不流、中立不倚徵之。故與下二段一例,用“強哉矯”以贊其德之已成。四段只是一副本領。其能爲爾者,則勝欲而守乎理也。就其與物無競,則見其和。就其行己不失,則見其中立。就其不隨物意移,則見其不流。就其不挾私意以爲畔岸,則見其不倚。

所以知此中和爲德成之用,而非成德之功者:若存養而立本,則不待言不倚;省察而中節,則不待言不流。故擇守之外,別無工夫,而唯加之勝欲,以貞二者之用而已。

知、仁是性之全體,勇是氣之大用。以知、仁行道者,功在存理。以勇行道者,功在遏欲。至於和不流,中立不倚,則克勝人慾,而使天理得其正也。須知此一節,只寫出大勇氣象;其所以能爲勇者,未嘗言也。

第十一章

一

小注謂“深求隱僻,如鄒衍推五德,後漢讖緯之說”,大屬未審。章句於“隱”下添一“僻”字,亦贅入。隱對顯而言,只人所不易見者是,僻則邪僻而不正矣。五德之推,讖緯之說,僻而不正,不得謂隱。凡言隱者,必實有之而特未發見耳。鄒衍一流,直是無故作此妄想,白平撰出,又何所隱?

此“隱”字不可貶剝,與下“費而隱”“隱”字亦大略相同,其病自在“索”上。索者,強相搜求之義。如秦皇大索天下,直繇他不知椎擊者之主名,橫空去搜索。若有跡可按,有主名可指求,則雖在伏匿,自可擒捕,不勞索矣。

道之隱者,非無在也,如何遙空索去?形而上者隱也,形而下者顯也。才說個形而上,早已有一“形”字爲可按之跡、可指求之主名,就者上面窮將去,雖深求而亦無不可。唯一概丟抹下者形,籠統向那沒邊際處去搜索,如釋氏之七處徵心,全不依物理推測將去,方是索隱。

又如老氏刪下者“可道”“可名”的,別去尋個“綿綿若存”。他便說有,我亦無從以證其無;及我謂不然,彼亦無執以證其必有。則如秦皇之索張良,彼張良者,亦未嘗不在所索之地界上住,說他索差了不得;究竟索之不獲,則其所索者之差已久矣。

下章說到“鳶飛戾天,魚躍於淵”,可謂妙矣,卻也須在天淵、鳶魚、飛躍上理會。鬼神之德,不見、不聞而不可度,也須在仁人孝子、齊明盛服上遇將去。終不只恁空空窅窅,便觀十方世界如掌中,果無數億佛自他國來也。

道家說“有有者,有未始有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者”,到第三層,卻脫了氣,白平去安立尋覓。君子之道,則自於己性上存養者仁義禮知之德,己情中省察者喜怒哀樂之則。天之顯道,人之恆性,以達鬼神後聖之知能,皆求之於顯以知其隱,則隱者自顯。亦非舍隱不知,而特不索耳。

索隱則行必怪。原其索而弋獲者非隱之真,則據之爲行,固已趨入於僻異矣。若夫鄒衍之流,則所索已怪,迨其所行,全無執據,更依附正道以自解免,將有爲怪而不得者。故愚定以此爲異端佛老之類,而非鄒衍之流也。

二

勇帶一分氣質上的資助,雖原本於性,亦知仁之所生故。而已屬人情。中庸全在天理上生節文,故第二十章言“人道敏政”,人道,立人之道,即性也。只說“修道以仁”,說“知天知人”,而不言勇;到後兼困勉,方說到勇去,性有不足而氣乃爲功也。

知、仁以存天理,勇以遏人慾。欲重者,則先勝人慾而後能存理,如以干戈致太平而後文教可修。若聖者,所性之德已足,於人欲未嘗深染,雖有少須克勝處,亦不以之爲先務;止存養得知、仁底天德完全充滿,而欲自屏除。此如舜之舞幹羽而苗自格,不賴勇而裕如矣。

朱子於前數章平敘知、仁、勇之功,到此卻刪抹下勇而曰“不賴”,才得作聖者功用之淺深,性學之主輔。許東陽“皆出於自然”之說,惡足以知此!

第十二章

一

愚不肖之與知與能,聖人之不知不能,天地之有憾,皆就君子之道而言。語大、語小,則天下固然之道,而非君子之所已修者也。本文用“故君子”三字作廉隅,章句以“君子之道”冠於節首,俱是喫緊節目,不可略過。

唯君子修明之以俟後聖,故聖人必於此致其知能,而因有不知不能之事。君子修之以位天地,故天地亦有不能如君子所位之時。若夫鳶飛魚躍,則道之固然而無所待者,日充盈流蕩於兩閒,而無一成之體,知能定有不至之域,不待言聖人之有所詘矣。

且如“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聖人如何能得,而亦何用能之?抑又何有不能飛天躍淵、爲鳶爲魚者?道之不遐遺於已然之物也,而既已然矣。故君子但於存心上體認得此段真理,以效之於所當知、所當能之事,則已足配其莫載之大,莫破之小,而經綸滿盈;實未須於鳶之飛、魚之躍,有所致其修也。

道有道之上下,天地有天地之上下,君子有君子之上下。上下者,無盡之詞。天地者,有所依之上下也。“察乎天地”,已修之道昭著之見功也。故不言察乎上下,而云“察乎天地”,亦以人之所親者爲依耳。

察乎天而不必察乎鳶飛之上,察乎地而不必察乎魚躍之下。認取時不得不極其廣大,故不以鳶魚爲外,而以存充周流行、固然之體於心。至其所以經之、紀之者,則或問固雲“ 在人則日用之際,人倫之間”,已分明揀出在天在人之不同矣。此中有一本萬殊之辨,而吾儒之與異端逕庭者,正不以蟲臂、鼠肝、翠竹、黃花爲道也。

二

“君子之道”而聖人有所不知不能者,自修道而言,則以人盡天,便爲君子之事。章句以夫子問禮、問官當之,極爲精當。少昊之官,三代之禮,亦非必盡出於聖人之所定,故僅曰君子。知能相因,不知則亦不能矣。或有知而不能,如堯非不知治水之理,而下手處自不及禹是也。只此亦見君子之道非天地自然之道,而有其實事矣。

然到第二十七章,又以此爲“聖人之道”,則以言乎聖人之行而明者,以君子所修爲則;君子之修而凝者,以聖人之所行所明爲則也。因事立詞,兩義互出,無不通爾。

三

“語小,天下莫能破”,言天下之事物莫有能破之者。章句一“內”字極難看。“內 ”字作中閒空隙處解,謂到極細地位,中閒亦皆灌注撲滿,無有空洞處也。以此言天理流行、一實無閒之理,非不深切。然愚意本文言“莫破”,既就天下而言,則似不當作此解。

破者,分析教成兩片,一彼一此之謂也。則疑天下之事物,其或得道之此而不得道之彼者有矣。乃君子推而小之,以至於一物之細、一事之微,論其所自來與其所自成,莫非一陰一陽、和劑均平之構撰;論其所體備,莫不有健順五常,鹹在其中而無所偏遺。故欲破此一物爲有陰而無陽,彼一物爲有陽而無陰,此一事道在仁而不在義,彼一事道在義而不在仁,而俱不可得。

大而大之,道之全者如大海之吞吸,無有堤畔;小而小之,道之全者亦如春霖灌乎百昌,一滴之中也是者陽蒸陰潤所交致之雨。則“禮儀三百”,三百之中,隨一焉而仁至義盡;“威儀三千”,三千之中,隨一焉而仁無不至,義無不盡也。此亦借在人者以徵天地固然之道。

故“鳶飛戾天”,疑於陽升,而非無陰降;“魚躍於淵”,疑於陰降,而非無陽升。健順五常,和成一大料藥,隨奿一丸,味味具足,斯則以爲天下莫能破也。如此,方得與“ 天下”親切。

四

唯是個活底,所以充滿天地之閒。若是煞著底,則自然成堆垛。有堆垛則有閒斷矣,間斷處又是甚來?故知空虛無物之地,者道理密密綿綿地。所以不睹之中,衆象臚陳;不聞之中,羣聲節奏。

潑潑者,如水潑物,着處皆溼也。在空亦溼空。空不受溼,溼理自在。與“鱍鱍”字音義俱別。潑,普活切。鱍,北末切。鱍鱍即是活意,潑潑則言其發散充周,無所不活也。

但非有事於存心者,則不見他生而不竭之盛。即如“鳶飛戾天,魚躍於淵”二語,直恁分明覺得,必非與物交而爲物所引蔽,及私意用事索隱於不然之域者,能以此而起興。程子所謂“必有事,而勿正”,意止如此,不可誤作從容自然,變動不居解。於此一錯,則老氏所謂“泛兮其可左右”,佛氏所謂“渠今是我,我不是渠”,一例狂解而已。

五

“造端乎夫婦”,自是省文,猶雲“造端乎夫婦之所知能”也。不知道之謂愚,不能行道之謂不肖,非謂其不曉了天下之事而拙鈍無能也。只此與聖人對看,盡他俗情上千伶百俐,勤敏了當,也只是愚不肖。以此知“夫婦”雲者,非以居室而言也。

今亦不可謂居室之非道,乃若匹夫匹婦之居室,卻說是能知、能行此道不得。況上文原以“君子之道”而言,則固非一陰一陽之道矣。人喚作夫婦,大率是卑下之稱,猶俗所謂小男女,非必夫婦具而後云然。論語云“匹夫匹婦……自經溝瀆”,亦豈伉儷之謂哉?

易雲“一陰一陽之謂道”,是大概須如此說。實則可雲三陰三陽之謂道,亦可雲六陰六陽之謂道,亦可雲百九十二陰、百九十二陽,乃至五千七百六十陰、五千七百六十陽之謂道。而幹之純陽,亦一陽也;坤之純陰,亦一陰也;夬、姤之五陽,亦一陰也;剝、復之五陰,亦一陽也。師、比、同人、大有等皆然。所以下雲 “繼之者善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則亦一仁一知之謂道矣。

或問此處夾雜參同契中語。彼唯以配合爲道,故其下流緣託“好逑”之義,附會其彼家之邪說。朱子於此辨之不早,履霜堅冰,其弗懼哉!

第十三章

一

“道不遠人”,與上章所引旱麓詩詞原無二義。雲峯謂上章言性體之廣大,此言率性者之篤實,大是妄分支節。率,循也,言循其性之所有而皆道也。豈率性者之別有階梯,而不必遽如性之廣大乎?

“以人治人”,觀乎人而得治人之道也。“不願勿施”,觀乎人之施己而得愛人之道也。“庸德庸言之慥慥”,觀乎人之得失而得治己之道也。盈天地之效於我者,人而已矣。一吾目之見鳶見魚而心知其飛躍,鳶魚之在天淵以其飛躍接吾之心目者也。而道不遠於此,則亦何篤實之非廣大哉?

內顧,而己之願不願者,盡乎人之情矣。外顧,而人之宜盡第二節與其不克盡者,盡乎物之理矣。不能觸處得理以擇而執之,則必以私意爲道,拂乎人而揉亂之矣。此“皆曰予知”而好自用之愚者是也。陳氏以老、莊當之,亦未爲得。

二

己所不願,則推人之必不願而勿施之,是恕。推己所不願,而必然其勿施,則忠矣。忠恕在用心上是兩件工夫,到事上卻共此一事。

章句雲“忠恕之事”,一“事”字顯出在事上合一。後來諸儒俱欠了當在,乃以忠爲體,恕爲用,似代他人述夢,自家卻全未見影響。

三

史伯璇添上己所欲而以施之於人一層,大是蛇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是仁者性命得正後功用廣大事。若說恕處,只在己所不欲上推。蓋己所不欲,凡百皆不可施於人,即飲食男女,亦須準己情以待人。若己所欲,則其不能推與夫不可推、不當推者多矣。仁者無不正之慾。且其所推者,但立達而已。文王固不以昌歜飽客,而況未至於仁者哉?

四

此章之義,章句盡之矣。其他則唯藍田之說爲允。或問改藍田一段,不及元本“其治衆人也”、“其愛人也”、“其治己也”分三段爲切當。若雙峯以下諸說,則一無足取。緣其所失,皆硬擒住“忠恕”二字作主。要以論語一貫之旨,橫據胸中,無識無膽,不能於聖賢言語,求一本萬殊之妙。朱子一片苦心,爲分差等,正以防此混亂,何諸子之習而不察也!

本文雲“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只此是忠恕事。顯然見此但爲人之爲道者,能近取譬,一入德之門而已。若子曰“吾道一以貫之”,而曾子乃雲“夫子之道,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而已矣”,則豈可哉?

此亦可言忠恕者,如孟子言“親親仁也,敬長義也”,親親敬長可言仁義,其得以孩提之親親敬兄,謂仁義之全體大用盡於此乎?知此忠恕專在施上說,則其上之不足以統治人,下之不足以統自治,亦明矣。且本文所云“忠恕違道不遠”者,就人心道體而言,所包猶廣;而其雲“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則指事而言,尤一節之專詞耳。

史伯璇心無忠恕,漫爲指射,乃以末節爲“推己所欲者施之於人”。舉君父與兄而爲衆賤之詞曰“人”,事君、事父、事兄而爲下逮之詞曰“施”,言不順則事不成,其顛悖莫此爲甚!

故本文但於朋友言施,而尤必以先施爲情禮之當。則朋友且不可僅言施,而況於君父?故可言施者,必誼疏而卑於己者也。其可言人者,必並不在朋友之科,而爲泛然無交,特其事勢相干、言行相接之人也。

故自有文字來,無有言施忠於君、施孝於父者。至於上雲“治人”,其所治之人,則已固有君師之任,事在教而不在養。治之之術,戒休董威,不問其可願不可願也。

且末節言所求乎子、臣、弟、友,其所求之子、臣、弟、友,朱子謂爲己之子臣若弟,亦以在己者痛癢自知,而其求之也較悉爾。實則天下固有年未有子,位未有臣,而爲人之季弟者,其又將何所取則以事其上哉?是所求雲者,不論求己之子、臣、弟、友,與從旁公論天下之爲子臣、爲弟友者,而皆可取彼旁觀之明,以破當局之暗也。則抑知我之所求者,亦得其理於人,故曰“道不遠人”。而非爲在己之所欲,如史氏之所云者。人事人父以孝,於己何欲哉?

要此三段文字,每段分兩截。“伐柯伐柯”五句,言治人之道不遠於人也;“以人治人,改而止”,則不遠人以爲治人之道也。“忠恕違道不遠”,言愛人之道不遠於人也;“ 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則不遠人以爲愛人之道也。“君子之道四”十句,言治己之道不遠於人也;“庸德之行”以下,則不遠人以爲自治之道也。

“道不遠人”一“人”字,唯黃勉齋兼人己而言之之說爲近。緣忠恕一段,謂以愛己之心愛人,故可兼己而言。乃施諸己者他人也,於人之施者,得勿施於人之道,則雖雲以愛己之心爲準,而實取順逆之度於人矣。

大抵此章之旨,本言費之小者,故極乎淺易。然於以見斯道之流行,散見於生人情理之內,其得失順逆,無非顯教,與鳶飛魚躍,同一昭著於兩間。故盡人之類,其與知與能,與其所未知未能,皆可以觀察,而盡乎修己治人之理。蓋以明斯道之充滿形著,無所遺略,無所閒斷,而即費可以得隱。則其意原非欲反求之己,而謂取之一心而已足也。

中庸以觀物而論天理之行,論語以存心而備萬物之理。中庸致廣大,而論語觀會通。固宜忠恕之義,大小偏全之不一,而“不願勿施”,但爲忠恕之一端也。守朱子之詁,而勿爲後儒所惑,是以讀大全者之貴於刪也。

第十四章

一

目前之人,不可遠之以爲道;唯斯道之體,發見於人無所間,則人皆載道之器,其與鳶魚之足以見道者一幾矣。現在之境,皆可順應而行道;唯斯道之[用],散見於境無所息,則境皆麗道之墟,其與天淵之足以著道者一理矣。目前之人,道皆不遠,是於鳶得飛、於魚得躍之幾也。現在之境,皆可行道,是在天則飛、在淵則躍之理也。無人不可取則,無境不可反求,即此便是活潑潑地。邵子觀物兩篇,全從此處得意。

雙峯乃以十三章爲就身而言,十四章爲就位而言,則前雲子、臣、弟、友者,未嘗不居乎子、臣、弟、友之位;後雲“反求諸其身”者,亦既歸之於身矣。彼殊未見此兩章大意,在只此是費之小者,就人、境兩端,顯道之莫能破。故新安謂“第十五章承上言道無不在,此四字好。而進道有序”,極爲諦當。但新安所云承上者,似專承素位一章。如愚意,則必兩承,而後見道之無不在也。

二

章句分“素位而行”與“不願其外”爲兩支,道雖相因,而義自有別。“素位而行” ,事之盡乎道也;“不願其外”,心之遠乎非道也。觀上言“行”而不言“願”,可知矣。

乃“不願乎其外”一支,又有兩層:“不陵”、“不援”者,據他人所居之位以爲外也;“不怨”、“不尤”者,據己所未得之位以爲外也。乃人之有所覬於未得者,必因他人之已然而生歆羨,故“不陵”、“不援”爲“無怨”之本;而所謂“正己”者,亦別於上文隨位盡道之實,但以心之無邪而即謂之正矣。“正己”如言立身,“行”則言乎行己,行與立固有分也。

抑“不陵”、“不援”而統謂之“不求”,且於在上位者而亦云無怨尤,此疑乎說之不可通者。以在上位而願乎其外,必將以諸侯幹天子,大夫幹諸侯。若但陵其下,則非有求於下,勢可恣爲,不至於不得而懷怨。若在上位而願下,則又疑人情之所必無。

按春秋傳,凡言強凌弱者,字皆作“凌”,左傍從“冰”,謂如寒威之逼人也。其雲 “侵陵”,雲“陵替”者,字則作“陵”,左傍從“阜”。陵者,山之向卑者也。離乎上而侵乎下,若山之漸降於陵而就平地也。則“不陵”、“不援”,義正相類。陵下者,言侵下之事以爲己事也。

夫人之樂上而不樂下,固情也。乃當其居上而覆願爲下之所爲者,亦卞躁自喜者之情也。如人當在臺諫之職,未嘗不思登八座;及登八座而不能與臺諫爭搏擊之權,則固有願爲臺諫者矣。乃以此心而居八座,則必身爲大臣,不恤國體,而侵陵臺諫之職,欲與小臣爭一言之得失。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又人之方爲子,豈不願己之有子?及身老而子孫漸長,則動成拘忌,乃濱老而有童心,思與子孫爭一旦之憂樂。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夫唯天子則不宜願爲臣民,而唐宣且自稱進士,武皇且自稱大將軍。況所云“在上位”者,初非至尊無偶之謂乎?

審乎此,則“陵下”“援上”,皆據一時妄動之心而言。而除取現在所居之位爲昔之所居而今懷之,他日之所必至而今期之,其爲外也,一而已矣。此聖賢之言,所以範圍天下之人情物理而無遺。藍田雲“陵下不從則罪其下”,既於“陵”字之義未當;又云“反仁反知所以不陵”,則是素位而行之事,而非不願乎外之心:胥失之已。

三

“徼”只是求意。小注雲“取所不當得”,於義卻疏。求者,其心願得之;取,則以智力往取而獲之矣。若幸可取而得焉,則不復有命矣。富貴福澤,盡有不可知者。君子俟之,則曰“命”。小人徼之,則雖其得也,未嘗不有命在;而據其心之欣幸者偶遂其願,不可雲“命”,而謂之“幸”矣。

章句雲“謂所不當得而得者”,亦是奚落小人語,其實不然。如以孟郊之文,登一進士,亦豈其不當得?乃未得之時,則雲“榜前下淚,衆裏嫌身”,既視爲幾幸不可得之事;迨其既得,而云“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遍長安花”,其欣幸無已,如自天隕者然。則不特人以小人爲幸,而小人亦自以爲幸;乃至人不以小人爲幸;而小人亦自以爲幸:則唯其位外之願無聊故也。

第十六章

一

章句一“然”字及“是其”二字,一串寫得生活。“弗見”、“弗聞”,微也;“體物不可遺”,顯也。義既兩分,故不得不用“然”字一轉。乃如朱氏伸竟爲分別,則又成窒礙矣。弗見弗聞者,即以言夫體物者也。體物不遺者,乃此弗見弗聞者體之也。

侯氏形而上下之言,朱子既明斥之矣。雙峯猶拾其餘沈而以爲家珍,則何其迷也!形而下者只是物,體物則是形而上。形而下者,可見可聞者也。形而上者,弗見弗聞者也。如一株柳,其爲枝、爲葉可見矣,其生而非死,亦可見矣。所以體之而使枝爲枝,葉爲葉,如此而生,如彼而死者,夫豈可得而見聞者哉?

物之體則是形。所以體夫物者,則分明是形以上那一層事,故曰“形而上”。然形而上者,亦有形之詞,而非無形之謂。則形形皆有,即此弗見弗聞之不可遺矣。

不可見、不可聞者之體物不遺,鬼神之性情固然。此弗見弗聞之體物不遺,以使物得之爲物者,則其功效也。三句全寫性情,而功效則在言外,不可以體物不遺爲功效。

二

於鬼神內摘出祭祀一段說,是從弗見弗聞中略示一可見可聞之跡。延平雲“令學者有入頭處”一語,甚精。此不可見聞者,物物而有。直是把一株柳去理會,則儘量只在可見可聞上去討,急切閒如何能曉得者裏面有那弗見弗聞底是怎麼生。及至到祭祀上,卻得通個消息。

“天下之人”四字,是大概說。除下那嫚侮鬼神底不道,其餘則淺者有淺者之見,深者有深者之見。是他一時精氣凝聚,散亂之心不生,便愾乎如將見之,如將聞之,而信不遺者之真不可遺也。若到聖賢地位,齊明盛服以修其身,出門使民,皆以承祭之心臨之,則不但於祭祀時見其洋洋,而隨舉一物,皆於其不可見者,雖不以目見而亦見之;不可聞者,雖不以耳聞而亦聞之矣。

乃此理氣之洋洋者,下逮於天下之人,固亦時與之相遇,特習而不察,繇而不知,窮視聽於耳目之間,而要亦何嘗遠人而託於希微之際也?故曰:“誠之不可掩如此夫!”東陽許氏以祭祀爲“識其大者”,殊屬孟浪。

第十七章

“舜其大孝也與!”只此一句是實贊其德,下面俱是說道用之廣。舜之所以爲舜者,一“孝”盡之矣,所以“造端乎夫婦”而“察乎天地”也。東陽許氏說“下五句爲孝之目” ,極是乖謬。舜之孝,固有“五十而慕”及“烝烝乂,不格奸”之實,爲極其大,豈可將此等抹煞,但以聖人而爲天子爲其孝乎?

孟子說:“天下之士悅之。”士者,賢人君子之稱;悅者,悅其德也。天下皆悅其德,乃聖人“莫不尊親”之實。而孟子固曰“人悅之、貴爲天子、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憂” ,則舜之不以此爲孝明矣。

就中唯“德爲聖人”一語,可附會立義,謂修德立身,乃孝之大者。其說大抵出於孝經。而論、孟中說孝,總不如此汗漫。人子之於父母,使不得轉一計較在。故先儒疑孝經非孔子之舊文,以其苟務規恢而無實也。孔子說“父母惟其疾之憂”,曾子說“全而生之,全而歸之”。此是痛癢關心處,不容不於此身而見父母之在是。孟子謂“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 ”,但云“不失”,則已載夔夔惻惻之意,而不敢張大其詞,以及於德業。若孝經所稱立身成名,揚於後世,卻總是寬皮話,搭不上。以此爲教,則將舍其恩義不容解之實,而求之於畔援、歆羨之地,於是一切功名苟簡之士,得託之以爲藏身之區藪矣。

人所疑者,“德爲聖人”,實有聖學、聖功、聖德、聖業在,不與尊富之俟命於天者同。不見尚書說“天錫勇知”,詩稱“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羨”,子貢亦曰“固天縱之將聖”?德至聖人,徒可以人力強爲之乎?若雲不全恃天而廢人,則位祿與壽,得其名即爲聖人。亦非無臨御保守、尊生永命之道,豈但聖德之爲有功耶?有子曰:“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與!”則爲仁之事,皆自孝弟而生。倘雲修德以爲孝,則是爲仁爲孝弟之本矣,豈不顛倒本末而逆施先後哉?

況子思引夫子此言,以見中庸之道即匹夫匹婦所知能者;馴至其極,而德無不備,命無不可受。此以爲察乎天地之實,則一本萬殊之旨;斯以顯君子之道,費無不徹,而隱不易知。若雲修德受命而後爲能盡孝,則是造端乎大,而以成夫婦之知能矣。是天地位,萬物育,而後能致中和,不已逆乎?故唯章句“道用之廣”四字爲不可易,其餘皆不足觀也。

第十八章

所云“無憂者其唯文王”,亦但以統論周家一代之事,前自太王、王季而開王業,後至武王、周公而成王道,以見積數世聖賢之功德以建治統,而文王適際夫俟命之時也。初非上下古今帝王,而但謂文王爲無憂。則海陵、雲峯之說皆不足存。

“憂”字有兩義:有事不遂志而可憂者,在文王固有之,系傳言“作易者其有憂患” 之謂也;有事在可爲而不必勞其憂思者,則此言“無憂”是也。天命未至,人事未起,不當預計天下之何以治、何以教,而但守先德以俟。故武王之纘緒克商,周公之制禮作樂、憂勤以圖成者,皆文王之所不爲,而非其不足以體道之廣,乃唯文王宜然耳。使武王、周公而亦猶是,則是忘天下,而道之不行不明也,無所託矣。自非文王,則道用本廣,不得以憚於憂而置之也。

若如二胡氏所云舜、禹無聖父,堯、舜無肖子,則父之不令,既非人子所可用其憂者,故舜亦但以不順父母爲憂,而不以瞽瞍之頑爲憂。孟子謂瞽瞍殺人,舜竊負而逃,終身欣然,深見人子之心,唯知有親,而其賢不肖,直不以改其一日之歡。至子之不肖,則天也。樂天知命夫何憂!杜子美非知道者,且雲“有子賢與愚,何必掛懷抱”,況以此而得窺聖人之憂樂哉?若其以“父作子述”爲言者,則以明文王雖無憂,而先世後昆,相爲開繼,則周之體道以承天者,未嘗息也。

在夫子立言之旨,則以見時未至而事未起,則文王遵養以爲道;時已至而事已集,則武、周憂勞以見功。若子思引此以釋道用之廣,則見三聖開周,因仍次序,以集武功而成文德,故製作隆而中和之極建,乃以體君子之道而無所曠。率性之道,自唐、虞以前而未有異;修道之教,至成周而始隆。所爲道有顯微,不可掩而抑不可盡,非一聖人之知能所得竟也。彼屑屑然較父子之賢愚於往古者,其何當焉!

第十九章

一

章句雲“以其所制祭祀之禮,通於上下者言之”,蓋謂推其孝思以立則於天下,禮雖有同異,而以敬其所尊、愛其所親者同也。“春秋修其祖廟”以下三節,皆通上下而言。故章句於祖廟備紀諸侯、大夫、適士、官師之制,則亦以明夫非但武、周所自行之禮也。

然就中有兼言者,有分言者,有上下一例者,有差等各殊者,直不可執一立解。雜舉自天子以至於士之禮,或全或偏,正以見其周遍。即其獨爲天子之禮,亦必有其可通於大夫、士之道。如大夫以下助祭者,無爵可序,而自有貴賤之可辨。非若郊、社、禘、嘗,專言王侯而不及大夫也。

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諸侯大夫亦固有之。章句雲“若周之赤刀、大訓”云云,舉一週以例其餘,故曰“若”。亦可雲若魯之寶玉、大弓,衛孔悝氏之鼎也。許東陽徒以顧命所陳之寶當之,自屬泥窒。而裳衣、時食,凡有廟者之必設必薦,又不待言矣。

其雲“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者,謂以禘祫序列祖宗昭穆之禮,行之於凡祭,以序助祭之同姓,乃通合祖之義以合族也。死者既各有廟,唯禘祫則合於太廟,以父南子北序之,此唯王侯之大享爲然。而以此禮通諸合族之義,則自大享以達於時祭,自天子以達於士,自太廟以達於禰廟,苟其有同姓在助祭之列者,皆不復問其爵之有無、族之親疏,而一以昭穆序之。舉夫朝廷之貴賤有級,宗室之大宗、小宗有別,宗室謂宗子之家。至此而尊尊之義皆絀焉,而一以行輩爲等夷,所以加恩於庶賤而聯之也。特牲饋食禮有“衆兄弟”、“兄弟子”之文,則雖士祭其禰,同姓鹹在,豈必天子之大享而後序昭穆哉?

其爲王侯之制,而下不概於大夫者,唯序爵耳。以士不受命,不得稱爵,大夫之祭,唯士與焉,則固無爵之可序也。若序事辨賢,自通乎上下而言。在特牲饋食禮,固有公有司及私臣爲宗、祝、佐食者;而少牢饋食,則司士、司馬、宰夫、雍人鹹備焉。其在諸侯之備官,又無論矣。乃若旅酬之典,下逮於士,祭畢之燕,於士無禁,禮有明文,固可考也。

是知章句所云“通於上下”者,括修廟以至燕毛而統言之矣。然則所云“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既承上文而無特起之詞,則亦通上下之承祭者而言也。踐主祭之位,得致敬以昭對於祖考,曰“踐其位”;位謂阼階。行其所得爲之禮,以秩神而敘人,曰“行其禮”;奏其所得奏之樂,以合漠而娛神,曰“奏其樂”。此三“其”字,乃泛指之詞。泛言“其”,而隆殺差等之不一者見矣。

又云“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亦謂武、周既以此禮自敬其先王之所尊,愛其先王之所親;而使諸侯以達於士,皆得以敬愛其先人之所尊親者,而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文無不稱,情無不盡,斯以廣愛敬之德於天下,而先王之志以繼,事以述也。故曰“孝之至也”。

章句前雲“禮通上下”,而此乃雲“‘其’指先王”,則有自相矛盾之病。特其所云 “‘其’指先王”者,則以釋“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之“其”,而不以上累乎“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之“其”。觀朱子引虞禮“反哭升堂,主婦入室”之文以明之,則亦顯夫“ 其”者,指主祭者而非先王之謂。上章言祭用生者之禮,正與此“其”字合。而章句中文義未爲界斷,斯後人積疑之所自生。乃“其”專以先王而言,則句自成疵。固當統言先人,而後與通於上下之旨不相背也。黃氏雲“上下通踐其位” ,大破羣疑,而於以爲功於朱子者不小矣。

總以此章之旨,謂武王、周公盡其孝之道,而創制立法,推行上下,無不各俾盡其性之仁孝;於以見道用之廣,而夫婦所知能之理,孝。極其至而察乎上下。故末復以郊禘之義明而治國無餘蘊者終之。若但以天子之自承其祭者言之,則極乎煩重,而但以畢其孝思;則本大末小,體廣用微,豈不與中庸之道相爲刺謬?而異端“萬法歸一”之逆說,自此生矣。

知此,則廣平之言表,固賢於藍田之言裏。是以朱子或問中雖兼採遊、呂之說,而語錄獨稱廣平之周密。若譚氏致敬之論,則其泥而不通也久矣。

二

序事辨賢,唯龜山之說爲當,藍田殊未分曉。人之當爲宗、當爲祝、當爲有司,固先已各居其職矣。至有事於廟中,則太宰贊鬯,宗伯蒞裸,舉王侯以例其餘。祝自爲祝,有司自各司其事,非臨時差遣,隨命一人而授以事也,明甚。

其雲“所以辨賢”者,辨者昭著之義。以平日之量德授位,因能授職,至此而有事爲榮,則以顯賢者之別於不賢者;而堂室異地,貴賤異器,又以彰大賢者之殊於小賢也。上言 “辨貴賤”,亦是此意。不然,爵之貴賤,豈素無班序,而直待廟中始從而分別之哉?辨賢只是辨官,位事惟能,建官惟賢。賢也者,即位之謂也。

其別於上所云“序爵”者,則公、侯、伯、子、男、卿、大夫之謂爵,六官之屬之謂位。爵如今王、公、侯、伯及光祿大夫至修職佐郎是。位則內閣、六部至倉巡、驛遞等衙門是。辨賢者,即辨此之尊卑。古今原分作兩等,此序爵、序事之所以別,而貴賤與賢,亦可以互文見意也。

周禮固有“澤宮選士”之文,然所選者士爾。太宰、宗伯之類,既以尊而不待選,在大夫則家老亦然。祝則世其職而不容旁選。唯如宰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有二人,具員已繁,不能盡與於祭,則以射擇之耳。而供戒具、薦羞、眂滌濯者,亦必就此五十六人中擇之,終不他取於別官之賢者,而一聽之於射。故曰“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亦如諸侯之得與祭,亦以射擇,而宋公之有淫威,魯侯之爲懿親,則不待選於射而必與焉。蓋爵之貴,賢之尊,雖素有等威之別,而合之於廟中,俾其貴其賢得昭著以爲榮焉,此“愛其所親”之道也。

第二十章

一

“修道以仁”,只陳新安引“志道、據德、依仁”爲據,及倪氏“自身上說歸心上” 之說爲了當。“修身以道”,只說得修身邊事;“修道以仁”,則修身之必先正心誠意者也。

道者,學術事功之正者也。學術事功之正,大要在五倫上做去。章句以“天下之達道 ”當之,乃爲指出道所奠麗之大者,非竟以“達道”之道釋此“道”字。

若仁者,則心學之凝夫天理者也,其與三達德之仁,自不相蒙。彼以當人性中之德而言,故曰“天下之達德”;此以聖賢心學之存主言,故章句雲“能仁其身”。必不獲已,則可雲與下“誠”字相近,然就中須有分別。此仁字之可與誠字通者,擇善固執之誠也。三達德之仁言天德,此仁言聖學。亦彼以性言而此以理言也。

二

不意朱門之荑稗,乃有如雙峯以鬼對人之說!史伯璇譏之,當矣。然雙峯豈解能奇,只是傍門求活見地。“仁者人也”,豈可雲不仁者鬼乎?夫子謂“鬼神之爲德”爲“誠之不可掩”,鬼豈是不仁底?雙峯引論語“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作話柄,早已失據。在論語,本謂幽明無二理。既無二理,則非人仁而鬼不仁,審矣。

彼似在氣上說,生氣仁,死氣不仁,則以氣主理,其悖既甚。而彼意中之所謂死氣者,又非消息自然之氣,乃夭枉厲害之邪氣。使然,則人之有不正而害物者多矣,統雲“仁者人也”,不已礙乎?子曰“人之生也直”,於直不直而分死生,且不於之而分人鬼,人鬼自與死生異。而況於仁乎?

聖人斬截說個“仁者人也”,者“人”字內便有徹始徹終、屈伸往來之理。如何把鬼隔開作對壘得?必不獲已,則或可以“物”字對。然孟子以“萬物皆備”爲仁,中庸亦云“ 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者“人”字也撇“物”字不下。特可就不仁者之心行而斥之,曰不仁者禽也,爲稍近理。要此“仁”字,不與不仁相對,直不消爲樹此一層藩籬。

“仁者”屬人道而言,“人也”屬天道而言。蓋曰君子之用以修道之仁,即天道之所以立人者也。天道立人,即是人道。則知“親親爲大” ,是推入一層語,非放出一層語。親親是天性之仁見端極大處,故章句雲“自然便有惻怛慈愛之意”。此處不是初有事於仁者之能親切,故曰“深體味之可見”,是朱子感動學者令自知人道處。雙峯之孟浪,其不足以語此,又何責焉!

三

“仁”字說得來深闊,引來歸之於人,又引而歸之於“親親”,乃要歸到人道上。“ 親親”、“尊賢”,自然不可泯滅,與自然不顛倒之節文者,人道也;而尊親在此,等殺在此,修道修身者以此,故知人道之敏政也。中庸此處,費盡心力寫出,關生明切,諸儒全然未省。

四

“仁者人也”二句,精推夫仁,而見端於天理自然之愛。“義者宜也”,因仁義之並行,推義之所自立,則天理當然之則,於應事接物而吾心固有其不昧者,因以推夫人心秉彝之好,自然有其所必尊而無容苟,則“尊賢”是也。

仁義之相得以立人道,猶陰陽之並行以立天道。故朱子曰“仁便有義,陽便有陰”。非謂陽之中有陰,仁之中有義。如此則亦可雲義之中有仁矣。乃天地閒既有陰[陽],則陽[陰]自生;人道中既有仁,則義自顯也。而仁義之施,有其必不容不爲之等殺者,則禮所以貫仁義而生起此仁義之大用也。

仁與義如首之應尾,呼之應吸,故下雲“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禮貫於仁義之中而生仁義之大用,故下雲“不可以不知天”。若統論之:則知天者,仁、知之品節者也;知人者,知、仁之同流者也。故曰“修道以仁”,而不勞曰以義、以禮也。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故曰“人道敏政”者,仁義之謂也。仁義之用,因於禮之體,則禮爲仁義之所會通,而天所以其自然之品節以立人道者也。禮生仁義,而仁義以修道,取人爲政,鹹此具焉,故曰“人道敏政”也。

此言仁義禮者,總以實指人道之目,言天所立人之道而人所率繇之道者若是。皆爲人道之自然,則皆爲天理之實然。與夫知之爲德,人以其形其質受天靈明之用,得以爲用,應乎衆理萬事而不適有體者自別。故仁義禮可雲道,而知不可雲道。雙峯眩於“知天”、“知人”兩“知”字,而以仁、知分支,則文義既爲牽扭割裂,而於理亦悖。

凡此三節,用兩“故”字,一順一逆,俱以發明人道之足以敏政者。但務言人道可以敏政之理,而未及夫所以敏之功。是以下文三達德、三“近”之文,必相繼立言,而後意盡。或可以此一段作致知,下四節作力行分,則以明人道之如是,仁義禮。而後有以施吾敏之之功,知仁勇皆所以敏之。亦與知先行後之理相符合。然而有不盡然者。則以此論人道之當然,爲知中之知;而下“知斯三者”論人道之能然,能然之道即德也。則固猶爲行中之知,必待推其原於一,顯其功於豫,立其程於擇善固執,而後全乎其爲力行之實矣。用其知仁勇者,必用之於學、問、思、辨、篤行。

或疑如此說,則仁義禮皆天所立人之道,而人得以爲道,是自然之辭也。而又何以雲知仁勇爲天性之德,而仁義禮非以心德言耶?然而有不礙者。則以仁也,義也,仁之親親、義之尊賢也,親親之殺、尊賢之等也,皆就君子之修而言也。仁、義之有撰,禮之有體,則就君子之所修者而言也。故新安以依於仁證此。依者修之也,所依之仁所修者也,顯然天理之實有此仁義禮,而爲人所自立之道。故章句雲:“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所謂 ‘元者善之長也’。”亦可雲:義者天地利物之理,而人得以宜;禮者天地秩物之文,而人得以立。是皆固然之道,而非若知仁勇,二“仁”字不同。人得受於有生之後,乘乎志氣仁依志,勇依氣,知兼依志氣。以爲德於人,而人用之以行道者比矣。

故愚前雲“心學之存主”,亦謂心學之所存所主,非謂君子之以吾心之仁存之主之也。若夫知仁勇,則人之所用以行道者,而非道之條理,人道有仁,而抑有義禮,是謂條理。與其本原。仁故親親,義故尊賢,禮故等殺生焉。是其爲道之體與性之用,其相去不紊亦明矣。

五

人道有兩義,必備舉而後其可敏政之理著焉。道也,修身以道。仁也,義也,禮也,此立人之道,人之所當修者。猶地道之於樹,必爲莖、爲葉、爲華、爲實者也。仁也,知也,勇也,此成乎其人之道,而人得斯道以爲德者。猶地道之於樹,有所以生莖、生葉、生華、生實者也。道者,天與人所同也,天所與立而人必繇之者也。德者,己所有也,天授之人而人用以行也。然人所得者,亦成其爲條理,知以知,仁以守,勇以作。而各有其徑術,知入道,仁凝道,勇向道。故達德而亦人道也。以德行道,而所以行之者必一焉,則敏之之事也。故此一章,唯誠爲樞紐。

六

“誠”爲仁義禮之樞,“誠之”爲知仁勇之樞,而後分言“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須知天道者,在人之天道,要皆敏政之人道爾。

七

事親亦須知以知之,仁以守之,勇以作之。知人亦然,知天亦然。如郭公善善而不能用,仁勇不給,則亦無以知人。又事親亦須好學以明其理,力行以盡其道,知恥以遠於非。足知雙峯“三達德便是事親之仁,知人之知”,牽合失理。又況如陳氏所云“有師友之賢,則親親之道益明”,其爲膚陋更不待言者乎?況所云“與不肖處,則必辱身以及親”,乃閭巷小人朋兇忤逆之所爲,曾何足爲知天知人之君子道?而於人君有志行文、武之政者,其相去豈止萬里也!

釋書之大忌,在那移聖賢言語,教庸俗人易討巴鼻。直將天德王道之微言,作村塾小兒所習明心寶鑑理會,其辱沒五經、四子書,不亦酷哉!

八

“所以行之者三”,行者,推蕩流動之謂,言以身行於五達道之中,而此三者所資以行者也。若“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則曰修。修者,品節之謂:以道爲準,而使身得所裁成;以仁爲依,而使道得所存主也。

亦有不以道修身者,如文、景之恭儉,而不足與於先王之典禮。亦有不以仁修道者,如蘇威之五教,非果有惻怛愛民之心,而徒以強民也。若行於五者之閒,而不以知仁勇行之,則世之庸流皆然:正牆面而立,一物不能見,一步不能行矣。二者之辨井然,取之本文而已足。

九

以生、安爲知,學、利爲仁,困、勉爲勇,直不消如此說。此兩條文字,上承“所以行之者一”而言,則俱帶一“誠”字在內。後面明放著「從容中道”者,生、安也,“擇善固執”者,學、利也,“愚之明”、“柔之強”者,困、勉也。生知者,“誠明”也;安行者,“至誠”也;學知者,“明誠”也;利行者,“誠之爲貴”也;困知、勉行者,“致曲 ”也。以其皆能極人道之“誠之”,以爲德爲學,故知之、成功,莫不一也。各致其誠而知用其知,知用其仁,知用其勇;行其知以知之,行其仁以守之,行其勇以作之。上言“所以行之”“之”字,指知仁勇。是三達德者,皆有知行之二用,且不得以知屬知、行屬仁,而況於以生、安分知,學、利分仁,困、勉分勇乎?

所以謂知去聲有行者,如博學屬知,而學之弗博弗措,則行矣。至於仁之有知,如字。尤爲顯別。顏子之服膺弗失者,其擇乎中庸者也。若勇之亦有知者,則固曰“知恥近乎勇”矣。今必從而區分之,則誠明無合一之理。於行無知,則釋氏之驀直做去,不許商量。於知無仁,則釋氏之心花頓開,不落蹊徑。至於以仁爲學、利而非生、安,既無以明辨夫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之與此迥異;以勇爲困、勉,則書所謂“天錫勇知”,孟子所謂“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御 ”者,又豈非舜、湯之勇乎?

朱子與諸家之說,彼此各成一家言,而要無當於大義,則唯此二段之言,以誠行達德,而非以知仁勇行達道也。

十

章句“未及乎達德”句有病,不如小注所載朱子“恐學者無所從入”一段文字爲安。達德者,人之所得於天也,以本體言,以功用言,而不以成德言。非行道而有得於心。如何可雲及與未及?

知仁勇之德,或至或曲,固盡人而皆有之。特驟語人以皆有此德,則初學者且不知吾心之中何者爲知,何者爲仁,何者爲勇,自有其德而自忘之久矣。唯是好學、力行、知恥之三心者,人則或至或曲,而莫不見端以給用,莫不有之,而亦各自知此爲[吾]好學之心,此爲吾力行之心,此爲吾知恥之心也。則即此三者以求之,天德不遠,而所以修身者不患無其具矣。

此猶孟子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故遇孺子入井而怵惕、惻隱,心之驗於情也。唯有得於知,故遇學知好;唯有得於仁,故於行能力;唯有得於勇,故可恥必知:性之驗於心也。唯達德之充滿具足於中,故雖在蔽蝕,而斯三者之見端也不泯。盡其心則知其性,雖在聖人,未嘗不於斯致功,而修身治物之道畢致焉。豈得謂其“未及乎達德”而僅爲“勇之次 ”哉?

舜之好問好察,亦其知之發端於好學。回之拳拳服膺,亦其仁之發端於力行。君子之至死不變,亦其勇之發端於知恥。性爲天德,不識不知,而合於帝則。心爲思官,有發有徵,而見於人事。天德遠而人用邇,涉於用非盡本體。而資乎氣,不但爲性。故謂之“三近”。從所近以通其真,故曰“從入”,曰“繇是以求之”,曰“入德”。朱子此說,其善達聖言而有功於初學者極大,章句顧不取之,何也?

一一

既雲“修身以道”,抑雲“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此又云“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 ”,說若龐雜,此中庸之所以不易讀也。唯熟繹本文,以求其條理,則自得之。雲“以道” 、雲“不可不事親”者,言修身之事也;雲“知斯三者”,言修之之功也。事則互相待而統於成,故可雲“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抑可雲“順親有道,反身不誠,不順乎親”;功則有所循以爲資,故知“三近”,而後修身之所以者不迷也。舍其從入之資,則亦茫然無所用以爲修矣。

人道之固然其誠者,身之理著於道;人道之能誠之者,德之幾見於心也。固然與能然者,而一合乎誠,則亦同乎所性而不悖,故統之曰“人道敏政”。“修身以道”者,太極之有其陰陽也。“知斯三者,知所以修身”,陰陽之有其變合也。陰陽,質也;變合,幾也:皆人之所以爲人道也。君子修之吉,修此者也。嗚呼!微矣。君子之道斯以爲託體於隱,而豈雲峯逆推順推,膚蔓之說所得而知!

一二

“修身則道立”,雲峯以爲“道即天下之達道”。字義相肖,輒以類從,此說書之最陋者也。朱子引書“皇建其有極”以釋此,極爲典核。洪範說“皇極”,則是“無有作好,無有作惡,無偏無黨,無反無側”,其與“達道”豈有交涉?下雲“齊明盛服,非禮不動” ,止在君身之正直上做工夫,而以天下之無奇邪者爲效驗。然則章句所云“道成於己而可爲民表”,正謂君之身修,而可爲斯民不修之身示之則也。

修身自有修身之事,盡倫自有盡倫之事。“親親”以下,乃五達道事。理雖相因,而事自殊致。無有私好,而天下無偏黨反側之好;無有私惡,而天下無偏黨反側之惡:則所謂“上見意而表異,上見欲而姑息”,與夫“宮中好高髻,城中高一尺”之弊,可無慮矣。是道德一而風俗同也。

若五達道之事,則“親親”爲盡父子兄弟之倫,“敬大臣”、“體羣臣”、“子庶民 ”爲盡君臣之倫,“尊賢”、“懷諸侯”爲盡朋友之倫。事各有施,效各有當。君於盡倫之外,自有建極之德;民於明倫之外,亦自有會極之猷。且如陳之奢而無節、魏之儉而已褊者,夫亦何損於父子、昆弟、夫婦、朋友之恩義?而其君爲失道之君,國爲無道之國,則唯君之好惡不裁於禮而無可遵之道也。雲峯既不知此,乃雲“以下八者,皆道立之效”。其因蔽而陷,因陷而離,蓋不待辨而自明矣。

一三

所謂“賓旅”者,賓以諸侯大夫之來覲問者言之,旅則他國之使修好於鄰而假道者。又如失位之寓公,與出亡之羈臣,皆旅也。唯其然,故須“嘉善而矜不能”。

當時禮際極重一言一動之失得,而所以待之者即異矣。然善自宜嘉,而不能者亦當以其漂泊而矜之。以重耳之賢,而曹人裸而觀之,不能嘉善也。周人掠欒盈之財,而不念其先人之功,非以矜不能也。若孟子所言“行旅”,則兼遊說之士將適他國者說。傳易者以孔子爲旅人,亦此類也。

一四

“豫”之爲義,自與“一”不同。一者,誠也;誠者,約天下之理而無不盡,貫萬事之中而無不通也。豫則凡事有凡事之豫,而不啻一矣;素定一而以臨事,將無爲異端之執一耶?一者,徹乎始終而莫不一。豫者,修乎始而後遂利用之也。一與豫既不可比而同之,則橫渠之說爲不可易矣。

橫渠之所云“精義入神”者,則明善是已。夫朱子其能不以明善爲豫乎?章句雲“以在下位者推言素定之意”,則是該治民以上,至於明善,而統以引伸素定之功也。是朱子固不容不以明善爲豫,而或問又駁之,以爲張子之私言,則愚所不解。

夫明善,則擇之乎未執之先也,所謂素定者也。誠則成物之始,而必以成物之終也。不息則久,悠久而乃以成物,純亦不已,而非但取其素定者而即可以立事。是誠不以豫爲功,猶夫明善之不得以一爲功,而陷於異端之執一也。故以前定言誠,則事既有所不能,而理尤見其不合。浸雲“先立其誠”,則“先”者,立於未有事物之前也,是物外有誠,事外有誠。斯亦遊於虛以待物之用,而豈一實無閒之理哉?

言誠者曰:“外有事親之禮,而內有愛敬之實。”則愛敬與事親之禮而同將,豈其於未嘗事親之先,而豫立其愛敬乎?且亦將以何一日者爲未嘗事親之日耶?抑知慎終追遠,誠也。雖當承歡之日,而終所以慎,遠所以追,不可不學問思辨以求其理,是則可豫也。若慎之誠乎慎,追之誠乎追,斯豈可前定而以待用者哉?

又曰“表裏皆仁義,而無一毫之不仁不義”,則亦初終皆仁義,而無一刻之不仁不義矣。無一刻之可不仁不義,則隨時求盡而無前後之分也。明一善而可以給終身之用,立一誠而不足以及他物之感。如不順乎親,固不信乎友。然使順乎親矣,而爲賣友之事,則友其信之耶?故君子之誠之,必致曲而無所不盡焉。

唯學問思辨之功,則未有此事而理自可以預擇。擇之既素,則繇此而執之,可使所明者之必踐,而善以至。故曰“凡事豫則立”。事之立者誠也,豫者明也。明則誠,誠則立也。

一乎誠,則盡人道以合天德,而察至乎其極。豫乎明,則儲天德以敏人道,而已大明於其始。雖誠之爲理不待物有,誠之之功不於靜廢;而徹有者不殊其徹乎未有,存養於其靜者尤省察於其動。安得如明善之功,事未至而可早盡其理,事至則取諸素定者以順應之而不勞哉?

若雲存誠主敬,養之於靜以待動;夫所謂養之於靜者,初非爲待動計也。此處一差,則亦老子所謂“執大象,天下往”,“衝,而用之或不盈”之邪說,而賊道甚矣。

夫朱子之以誠爲豫者,則以中庸以誠爲樞紐,故不得不以誠爲先務。而樞紐之與先務,正自不妨異也。以天道言,則唯有一誠,而明非其本原。以人道言,則必明善而後誠身,而明以爲基,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是明善乃立誠之豫圖,審矣。

後此言天道,則誠以統明,而曰“至誠之道,可以前知”,曰“知天地之化育”,有如誠前而明後。然在天道之固然,則亦何前何後,何豫何不豫,何立何廢之有?

言“豫”言“立”者,爲人道之當然而設也。故二十五章雲“是故君子誠之爲貴”, “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也”;二十七章雲“道問學”,道者,所取塗以尊德性之謂。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二十九章雲“知天”、“知人 ”。蓋無有不以明爲先者也。

道一乎誠,故曰“所以行之者一”。學始乎明,故曰“凡事豫則立”。若以誠爲豫,而誠身者必因乎明善焉,則豈豫之前而更有豫哉?“誠則明”者一也,不言豫也。“明則誠 ”者豫也,而乃以一也。此自然之分,不容紊者也。

中庸詳言誠而略言明,則以其爲明道之書,而略於言學。然當其言學,則必前明而

後誠。即至末章,以動察靜存爲聖功之歸宿,而其語“入德”也,則在知幾。入德者,豫之事也。

張子顯以明善爲豫,正開示學者入德之要,而求之全篇,求之本文,無往不合。朱子雖不取其說,而亦無以折正其非,理之至者不可得而易也。

一五

“外有事親之禮,而內盡愛敬之實”二句,不可欹重。內無愛敬之實,而外修其禮,固是裏不誠;不可誤作表不誠說。內有愛敬之實,而外略其禮,則是表不誠。事親之禮,皆愛敬之實所形;而愛敬之實,必於事親之禮而著。愛敬之實,不可見、不可聞者也。事親之禮,體物而不可遺也。

中庸說“君子之道費而隱”,費必依隱,而隱者必費。若專求誠於內心,則打作兩片,外內不合矣。“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教者皆性,而性必有教,體用不可得而分也。

一六

誠之爲道,不盡於愛敬之實。朱子特舉順親之誠一端以例其餘耳。到得誠之至處,則無事不然,無物不通。故或問以順親、信友、獲上、治民無施不效而言。

上雲“所以行之者一”,孟子謂“至誠未有不動”,一實則皆實、行則胥行之旨。且就君、民、親、友而言之,猶是誠身一半事,但說得盡物之性、所以成物、經綸大經一邊。若誠身之全功,固有儘性成己、立本知化之成能;而存心致知之學,以尊德性、道問學者,自有其事。若本文特頂事親一項說,則以其成物之誠,本末親疏之施,聊分次第爾。況此原但就在下位者而推之,而非以統括事理之全也。

不知此,則將以孝經立身揚名之說,爲誠身事親之脈絡。才以揚名爲孝,則早有不誠矣。故曰孝經非孔氏之舊文。

一七

中庸一部書,大綱在用上說。即有言體者,亦用之體也。乃至言天,亦言天之用;即言天體,亦天用之體。大率聖賢言天,必不捨用,與後儒所謂“太虛”者不同。若未有用之體,則不可言“誠者天之道”矣。舍此化育流行之外,別問窅窅空空之太虛,雖未嘗有妄,而亦無所謂誠。佛、老二家,都向那畔去說,所以盡着鑽研,只是捏謊。

或問“一元之氣”、“天下之物”二段,扎住氣化上立義,正是人鬼關頭分界語。所以中庸劈頭言天,便言命。命者,令也。令猶政也。末尾言天,必言載。載者,事也。此在天之天道,亦未嘗遺乎人物而別有其體。易言“天行健”,喫緊拈出“行”來說。又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只此萬物之資始者,便足以統盡乎天,此外亦無有天也。況乎在人之天道,其顯諸仁者尤切,藏諸用者尤密乎?

天道之以用言,只在“天”字上見,不在“道”字上始顯。道者天之大用所流行,其必繇之路也。周子言誠,以爲靜無而動有,朱子謂爲言人道。其實天道之誠,亦必動而始有。無動則亦無誠,而抑未可以道言矣。

一八

北溪分“天道之本然”與“在人之天道”,極爲精細。其以孩提之知愛、稍長之知敬爲在人之天道,尤切。知此,則知“誠者天之道”,盡人而皆有之。故曰“造端乎夫婦”,以夫婦之亦具天道也。只此不思不勉,是夫婦與聖人合撰處,豈非天哉?

北溪雖是恁樣分別疏明,然學者仍不可將在人之天道與天道之本然,判爲二物。如兩閒固有之火,與傳之於薪之火,原無異火。特麗之於器者,氣聚而加著耳。乃此所云“誠者天之道”,未嘗不原本於天道之本然,而以其聚而加著者言之,則在人之天道也。

天道之本然是命,在人之天道是性。性者命也,命不僅性也。若夫所謂“誠之者人之道”,則以才而言。才者性之才也,性不僅才也。惟有才,故可學。“擇善而固執之”,學也。其以擇善而善可得而擇,固執而善可得而執者,才也。此人道敏政之極致。有是性固有是才,有是纔則可以有是學,人之非無路以合乎天也。有是才必有是學,而後能盡其才,人之所當率循是路以合乎天也。

人之可以盡其才而至於誠者,則北溪所謂忠信。其開示蘊奧,可謂深切著明矣。擇善固執者,誠之之事。忠信者,所以盡其擇執之功。弗能弗措,而己百己千,則盡己以實之功也。雖愚,而於忠信則無有愚;雖柔,而於忠信則無有柔者。故曰:“十室之邑,必有如夫子者焉。”人道本於天故。而君子之學,必此爲主。三達德以此行故。

若知仁勇,則雖爲性之德,亦誠之發見,而須俟之愚明柔強之餘,始得以給吾之用。故行知仁勇者以一,而不藉知仁勇以存誠。雙峯、雲峯之說,徒爲葛藤而喪其本矣。

繇明而誠者,誠之者也。明則誠者,人之道也。惟盡己以實,而明乃無不用,則誠乃可得而執。是以統天下之道於一,而要人事於豫也。豫斯誠也。

一九

仁義禮是善,善者一誠之顯道也,天之道也。唯人爲有仁義禮之必修,在人之天道也,則亦人道也。知仁勇,所以至於善而誠其身也。“誠乎身” 之誠,是天人合一之功效。所以能行此知之所知、仁之所守、勇之所作於五倫九經者,忠信也,人之道也。人於知仁勇,有愚明、柔強之分,而忠信無弗具焉,人道之率於天者也。

人道惟忠信爲鹹具,而於用尤無不通。土寄王四行,而爲其王。雒書中宮之五,一六、二七、三八、四

九所同資,無非此理。敏政者全在此。其見德也爲知仁勇。其所至之善爲仁義禮。其用之也於學、問、思、辨、行,而以博、以審、以慎、以明、以篤,則知仁勇可行焉,仁義禮可修焉,故曰“人道敏政”。朱子所云“表裏皆仁義,而無一毫不仁不義”,及雲“外有事親之文,內盡愛敬之實”,皆忠信之謂,特引而未發。北溪顯天德、聖功、王道之要於二字之中,嗚呼至矣哉!

二十

聖人可以言誠者,而不可以言天道。非謂聖人之不能如天道,亦以天道之不盡於聖人也。

“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人皆有其一端,即或問所謂惻隱羞惡之發者,皆不假于思勉。特在中人以下,則爲忮害貪昧之所雜,而違天者多矣。乃其藉擇執之功,己千己百而後得者,必於私慾之發,力相遏閟,使之出而無所施於外,入而無所藏於中,如此迫切用功,方與道中。若聖人,則人之所不學慮而知能者,既鹹備而無雜,於以擇執,亦無勞其理欲交戰之功,則從容而中道矣。

其然,則此一誠無妄之理,在聖人形器之中,與其在天而爲化育者無殊。表裏融徹,形色皆性,斯亦與天道同名爲誠者,而要在聖人則終爲人道之極致。故章句雲“則亦天之道 ”,語意自有分寸,不得竟以天道言聖人審矣。 二一

“不思而得,不勉而中”,在人之天道所發見,而非爲聖人之所獨得。“擇善而固執 ”,君子之所學聖,而非聖人之所不用。所以然者,則以聖人之德合乎天道,而君子之學依乎聖功也。

故自此以後十三章,皆言聖合天,賢合聖,天人一理,聖賢一致之旨。使不思不勉者爲聖人之所獨得,則不可名爲天道;天無私,凡物皆天道所成。使君子之擇善固執爲聖人之所不用,則君子終不能循此以至於聖人之域矣。而下雲 “明則誠”,雲“曲能有誠”以至於化,雲“性之德也”,“時措之宜也”,又豈因他塗而底聖境哉?

且所謂聖人者,堯、舜、文王、孔子而已矣。堯、舜之“惟精”,擇善也;“惟一” ,固執也;“問察”,擇善也;“用中”,固執也。文王之“緝熙”,擇善也;“不回”,固執也。孔子之“學而不厭”,擇善也;“默而識之”,固執也。特於所謂己百己千者,則從容可中,無事此耳。而弗能弗措,己百己千,爲學、利、困、勉者之同功,非學知、利行之必不須爾。此自體驗而知之,非可徒於文字求支派也。

截分三品,推高聖人,既非中庸之本旨。且求諸本文,順勢趨下,又初未嘗爲之界斷。章句於是不能無訓詁氣矣。

二二

修道,聖人之事,而非君子之事,章句已言之明矣。既須修道,則有擇有執。君子者,擇聖人之所擇,執聖人之所執而已。即如博學審問,豈聖人之不事?但聖人則問禮於老聃,問官於郯子,賢不賢而焉不學?君子則須就聖人而學問之,不然,則不能隱其惡,揚其善,執兩端而用其中,而反爲之惑矣。耳順不順之分也。

聖人不廢擇執,唯聖人而後能盡人道。若天道之誠,則聖人固有所不能,而夫婦之愚不肖可以與知與能者也。聖人體天道之誠,合天,而要不可謂之天道。君子凝聖人之道,盡人,而要不可曰聖人。然盡人,則德幾聖矣;合天,則道皆天矣。此又後十三章所以明一致之旨也。

讀者須於此兩“誠者”兩“誠之者”,合處得分,分處得合,認他語意聯貫之妙。儱侗割裂,皆爲失之。

二三

章句分知仁勇處,殊少分曉。前言知仁勇,只平數三德,何嘗尊知仁而卑勇?且雲“ 三者天下之達德,所以行之者一”,則自天道而言,唯命人以誠,故人性得以有其知仁勇,自人事而言,則以忠信爲主,而後可以行其知仁勇之德於五達道之閒。朱子所謂“無施而不利”者,知仁勇之資誠以爲功也。“及其知之”,“及其成功”,則自從容中道;以至於未免愚柔者,知皆如舜,仁皆如顏,勇皆如不流不倚之君子。既不繇知仁勇以得誠,況可析學利爲知仁,困勉爲勇哉?且朱子前業以生安爲知,學利爲仁,而此復統知仁於學利,足見語之蔓者,必有所窒也。

唯章句“而爲”二字,較爲得之。以誠之者之功,乃以爲功於知仁也。然如此說,亦僅無弊,而於大義固然無關。至於雙峯、雲峯之爲說,割裂牽纏,於學問之道,釋經之義,兩無交涉。則吾不知諸儒之能有幾歲月,而以消之於此,豈“博弈猶賢”之謂乎!若雙峯以從容爲勇,則益可資一笑。其曰“談笑而舉百鈞”,則有力之人,而非有勇之人也。要離之順風而頹,羊祜之射不穿札,豈不勇哉?若烏獲者,則又止可雲力,而不可雲勇。勇、力之判久矣。有力者可以配仁守,而不可以配勇。力任重,而勇禦侮。故朱子以遏欲屬勇,存理屬仁。存仁之功,則有從容、竭蹷之別。禦侮之勇,則不問其從容與否。項羽之喑惡叱吒,豈得謂其勇之未至哉?故朱子曰:“不賴勇而裕如。”如賴勇矣,則千古無從容之勇士。子之語大勇曰:“雖千萬人,吾往矣。”是何等震動嚴毅,先人奪人,豈談笑舉鼎之謂哉?

二四

學、問、思、辨、行,章句言目而不言序。目者若網之有目,千目齊用;又如人之有目,兩目同明。故存程子廢一不可之說以證之。或問言序,則爲初學者一向全未理會,故不得不緩議行,而以學爲始。其於誠之者擇執之全功,固無當也。

朱子語錄有云“無先後而有緩急”,差足通或問之窮。乃以學爲急,行爲緩,亦但爲全未理會者言爾。實則學之弗能,則急須辨;問之弗知,則急須思;思之弗得,則又須學;辨之弗明,仍須問;行之弗篤,則當更以學問思辨養其力;而方學問思辨之時,遇著當行,便一力急於行去,不可曰吾學問思辨之不至,而俟之異日。

若論五者第一不容緩,則莫如行,故曰“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弟子尚然,而況君子之以其誠行於五達道之閒,人君一日萬幾而求敏其政者哉?

第二十一章

一

曰“性”、曰“道”、曰“教”,有質而成章者也。曰“天命”、曰“率性”、曰“ 修道”,則事致於虛而未有其名實者也。溯其有質成章者於致虛之際,以知其所自來,故曰 “之謂”。

曰“自誠明”,有其實理矣;曰“自明誠”,有其實事矣。“性”,爲功於天者也; “教”,爲功於人者也。因其實而知其所以爲功,故曰“謂之”。

天命大而性小,性屬一人而言。率性虛而道實,修道方爲而教已然。命外無性,性外無道,道外無教,故曰“之謂”,彼固然而我授之名也。

誠明皆性,亦皆教也。得之自然者性,復其自然者亦性,而教亦無非自然之理。明之所生者性,明之所麗者亦性,如仁義禮等。而教亦本乎天明之所生。特其相因之際,有繼、有存,成性存存,道義之門。有通、有復,則且於彼固然無分之地而可爲之分,故曰“謂之”,我爲之名而辨以著也。

黃洵饒緩急之訓,未當二者之義。

二

章句雲“所性而有”、“繇教而入”,則就性之所凝與教之所成者言,是移下一層說。因取聖賢而分實之以其人,語自可通。小注所載朱子語錄及或問所取藍田之說,則畢竟於“性”、“教”兩字不安。

孟子言“君子所性”一“所”字,與“所欲”、“所樂”一例,言君子所見以爲己性者也。觀孟子言耳目口鼻之慾“君子不謂之性”,則知“所性”者,君子所謂之性,非言君子性中之境界,而謂見性後之所依據也。若其雲“堯、舜性之”,則要就堯、舜之功用而言。如“動容周旋中禮”四事,皆推本其性之撰,而原其所以得自然咸宜者,性之德也,而非以性爲自然之詞也。

至於教非學,學非教,義之必不可通也,則尤明甚。“繇教而入”者,賢人之學,而必不可謂教者賢人之事。故藍田於此,亦有所不能誣,而必雲“聖人之所教”。夫學以學夫所教,而學必非教;教以教人之學,而教必非學。學者,有事之詞也;教者,成法之謂也。此而可屈使從我之所說,則亦何不可抑古人以徇其私見哉?

要此一節文字,自分兩段。上二句以理言,下二句以事言。於理而見其分,則性原天而教自人。於事而著其合,則合天者亦同乎人,而盡人者亦同乎天。既顯分兩段,則陳氏“ 下二句結上意”之說,真成鹵莽。

若夫理之分者未嘗不合,則首章已顯明其旨。性、教原自一貫:才言性則固有其教,凡言教則無不率於性。事之合者固有其分:則“自誠明謂之性”,而因性自然者,爲功於天;“自明誠謂之教”,則待教而成者,爲功於人。前二句固已足達其理,不待後之復爲申說也。

愚欲於兩段相承之際爲之語曰:聖人之儘性,誠也;賢人之奉教,明也。“誠則明矣 ”,教斯立矣。“明則誠矣”,性斯盡矣。如此,則轉合明而可以破此章之疑。

然本文雲“誠則明矣”,而不雲性則無不明矣;“明則誠矣”,而不雲教則可以至於誠矣。是亦足見上二句之未及乎聖人賢人,必待下二句“誠則明矣”一“誠”字,方以言聖人之德足乎誠;“明則誠矣”一“明”字,方以言賢人之學因乎明。是章句“德無不實”八句,僅可用以釋下二句“誠”、“明”二字,而上二句則未之釋,此章句之疏也。

聖人之德自誠而明,而所以爾者,則天命之性“自誠明”也。賢人之學自明而誠,而其能然者,惟聖人之教“自明誠”也。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而翕闢變化,有其實然,則爲等爲殺,粲然昭著於萬物之中,一鳶飛魚躍之可以仰觀俯察而無不顯。自誠而明者,惟其有之,是以著之也。於天爲命,而於人爲性也。然其所以不言命者,則命唯一誠,而性乃有此虛靈不昧之明也。

聖人之德,以其喻乎己者,紀綱條理,昭晰不忒,得以列爲禮、樂、刑、政,確然行於天下後世,使匹夫匹婦可以與知與能而盡其性。自明而誠者,推其所已明,以爲明爲不誠者,明夫天理之固誠,而有章有質,反之天理而皆非妄也;於聖人爲道,而於天下爲教也。然其所以不言道者,則聖人之於道,唯率其本明,而既立爲教,乃使理麗於實也。

天不容已於誠,而無心於明。誠者天之道也,明者人之天也。聖人有功於明,而不能必天下之誠明者,聖人立教之本也。誠者教中所有之德也。賢人志於誠,而豫其事於明,則 “不明乎善,不誠乎身”,學、問、思、辨所以因聖而爲功者也。此在天、在人,聖修教、賢繇教之差等,固然其有別。上二句之旨。而在天爲誠者,在人則必有其明,明授於性,而非性之有誠而無明。

故聖人有其誠而必有明,聖之所以儘性而合天者,固其自然之發見。聖之所明者,賢者得之而可以誠,明開於聖教,而非教之但可以明而無當於誠。故賢人明聖人之所明,而亦誠聖人之所誠。賢之所以學聖人而幾於天者,明尤其用功之資始。然則性必有明而後教立,學必繇明而後因教以入道,故曰“不明乎善,不誠乎身”。明雖在天所未有而聖必有,“自明誠”“明”字屬聖人說。在賢必用,“明則誠矣”“明”字屬賢人說。中庸所以要功於誠,而必以明爲之階牖也。

一章之旨,大概如此。乃以求以下十二章,無不合符。末章指示入德之功,必以知幾爲首。首章平列性、道、教,而必以教爲歸,亦無不合符者。然則於此章竟刪抹節次,混合爲一,如陳氏所云“下結上”者,要其立義漫無歸宿,而大義不顯。子思亦何事爲此區別之言,絕天下以作聖之功哉?

第二十二章

一

二十二章以下,章句系之語云“言天道也”,“言人道也”。須知朱子是櫽括來說個題目,便人記憶。其實則所云“言天道”者,言聖人之具體乎天道也;“言人道”者,言君子之克盡乎人道也。聖人自聖人,天自天,故曰“可以贊”,“可以參”,曰“如神”,曰“ 配天”,俱有比擬,有差等。“可以”者,未可而可之詞也。曰“如”、曰“配”者,雖異而相如、相配也。

孟子言“聖人之於天道”,固有分別,一如言“仁之於父子”。仁者心德,父子者天倫。仁非即父子,則天道亦非即聖人審矣。

又獨以人道歸君子,亦不可。人道須是聖人方盡得。故言人道章亦曰“唯天下至誠爲能化”,曰“大哉聖人之道”;言天道章亦云“能盡其性”。在天爲命,在人爲性。儘性,固盡人道也。論語言“性與天道”,性、天之分審矣。直至贊化育,參天地,而後聖人之體天道者見焉。要其體天道者,亦以其盡人道者體之爾。

此等處,中庸原要說合,見得“知之”、“成功”之一。故於聖人分上,說“天地之化育”,“天地之道”,“維天之命”,“天地之所以爲大”;於君子分上,說“聖人之道,峻極於天”,說“誠者自成,所以成物”,說“建諸天地而不悖”,乃至動察靜存之功,馴至於“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無非此理。聖則合天矣,賢則合聖矣。合聖,而於天又豈遠哉?諸儒徒區區於生安、學利、困勉之分,而不知儘性即以至命之合,大失本旨。

二

或問於第二十章說誠之處,推天人之本合,而其後,人遂有不誠以異乎天者,其害在人慾;至此章言至誠儘性,而以“無人慾之私”爲之脈絡。此朱子喫緊示人語,轉折分明,首尾具足,更不囫圇蓋覆。其不取程子“窮理便是至命”之說,亦爭此耳。

蓋誠者性之撰也,性者誠之所麗也。性無不誠,仁義禮知,皆載忠信。非但言誠而即性。性有仁義禮知。誠以行乎性之德,非性之無他可名而但以誠也。性實有其典禮,誠虛應以爲會通。性備乎善,誠依乎性。誠者天之用也,性之通也。性者天用之體也,誠之所幹也。故曰“惟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可以分誠與性爲二,而相因言之。天用之體,不閒於聖人之與夫婦。無誠以爲之幹,則忮害雜仁,貪昧雜義,而甚者奪之。因我所固有之大用誠,以行乎天所命我之本體性,充實無雜,則人慾不得以乘之,忮害等無所假託則不雜。而誠無不幹乎性,性無不通乎誠矣。

抑朱子以盡心爲盡其妙用,儘性爲盡其全體,以體言性,與愚說同。而盡其虛靈知覺之妙用者,豈即誠乎?於此則更有辨。

孟子以知言,此以行言。則“知性”與“儘性”對,而於“知”與“盡”分知行;“ 盡心”與“至誠”對,而於“心”與“誠”分知行。問者有所未察,故以“盡心”“儘性” 爲疑,朱子則已別白之矣。“盡心”者,盡其虛靈知覺之妙用,所謂“明善”也。“至誠” 者,極至其篤實充滿之大用,所謂“誠身”也。“存心養性”者,誠之之事也。“儘性”者,事天之效也。

君子學繇教入,自明而誠,則以“盡心”爲始事。聖人德與天合,自誠而明,則略“ 盡心”而但從“誠身”始。聖人無慾,不待“盡心”以揀乎理欲之界。賢人遏欲以存理者也,而遏欲必始於晰欲,故務“盡心”;存理必資乎察理,故務“知性”。孟子爲思誠言其義,與下言人道諸章義通,不可引作此章之證。

三

章句雲“此自誠而明之事”,則盡人物之性,贊化育,參天地,皆以極明之用也。“ 知無不明”,固明也。“處無不當”,則是誠以成物,而亦爲明之效者,明之所至,誠用皆達也。

盡人物之性,明只是教,而不可謂性;則“自明誠謂之教”,乃以言“自誠明”者明後之功用。既誠以生明而明覆立誠,其非竟言賢人之學可知已。若賢人則須於人物之性,求知之明,求處之當,於己之性,察而繇之,其不能即謂之教,審矣。

以此知“自明誠”“明”字,亦以成德言,而無工夫。“自誠明”者亦有其“自明誠 ”也。直至“明則誠矣”“明”字,方爲賢人之學而有力。不然,則此“自誠明”之事,何以不自明止?必處之當故。而朱子所云“教化開通處得其理”,又豈非教之謂乎?

大抵此等處須要活看。如下章言“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固非“自誠明”之事,而抑何以先誠而後明耶?自明誠者,亦自誠而復明。

四

說此“至誠”必是有德有位,陳氏之膚見也。本文雲“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盡”字自在性上說,不在人物上說。一人亦人也,千萬人亦人也;用物之宏亦物也,用物之寡亦物也。豈孔子之未得位而遂不能盡人物之性耶?

此與作禮樂不同。彼以行於天下言,則須位。此就其所知、所處之人物言,則不須位。陳氏死認朱子“黎民於變時雍,鳥獸魚鱉鹹若”之語,便煞著堯、舜說。不知朱子本文一 “如”字,是活語,極其至處,則時雍鹹若而皆非分外。然抑豈必時雍鹹若而後能盡人物之性,以幾於贊化參天也哉?

第二十三章

一

“曲”雲者,如山一曲、水一曲之曲,非一方一隅之謂也。從縱上說,不從方上說。斯道之流行者不息,而曲者據得現前一段田地,亦其全體流行之一截也。

總緣此指誠而言,固不可以仁義之一端代之。“致曲”而“曲能有誠”,此等天資,與乍見孺子入井而惻隱之今人,自不一格。彼特一念之善,發於不知不覺之際,恍惚靈動,而非有無妄之可據。其於未見孺子之前,孺子見已之餘,猶夫人之不仁也。若此之“曲”,則大概皆循義理而行,特不能於痛癢關心之處,親切警惺,如固有之。唯此一“曲”,則實有之而無妄,苟能所擇皆善,則所信益弘,而無有不誠,遂俾形、著、明、動、變、化之效,無不捷得,足以知非乍見孺子入井之心所可幾也。程、朱之言,特藉以顯“曲”爲全體盡露之一節,而以擴充盡“致”字之義,非謂四端之即爲“曲”也。

小注“既是四端,安得謂之曲”一問,問者先不曉了。朱子亦但就其問處答,故不可據爲典要。若朱子“須於事上論,不當於人上論”之說,斯爲近之。曲者,獨於一事上灌注得者誠親切。其實此誠,元是萬行共載的。則養繇基之於射,亦是誠之全體見於一曲,其事小則其所誠者亦小耳。程子引喻,亦未爲過。但所云“用志不分”,則屬乎好學力行而非誠耳。

誠者,周流乎萬事萬物,而一有則全真無二者也。一念之誠,一事之誠,即全體之誠;直至儘性合天,更無增加。與見孺子入井之心,有端而無仁之大用者不同。非猶夫四端爲一星之火,涓涓之水也。

抑四端如人之有四體,手自手而足自足。誠如人之有心,無定在而無在非其定在也。故一事一念,原該全體,致之即充,而不待於取譬以旁通。則或問“悉有衆善”之說,亦從此而生,特未爲之靠定“誠”字,不免有所窒礙,如四端之說者。蓋惻隱與羞惡殊心,餘二亦爾。故可目言之爲四,並列之爲端。誠則同歸而行乎殊塗,一致而被乎千慮,雖其一曲,亦無有可分派而並立也。唯察乎“曲”之爲“曲”,則衆說紛紜,不辨而自定矣。

二

黃氏“物格知至之後,致曲與固執並行”之說,甚爲有功於聖學;似與龜山學、問、思、辨、篤行之說,相爲異同。

乃所謂篤行者,元有二義。一事之已行者,專力以造其極,此以執爲篤也。衆事之待行者,推廣而皆盡其理,此以致爲篤也。故曰“行之弗篤弗措”,與上言“弗知”、“弗能 ”、“弗得”不同。行但期於篤,而不可雲行之弗成弗措,初非以一行之成爲止境也。“致曲”二字,收拾盡“誠之者”一大段工夫。學、問、思、辨者,“致”前之功也。非博、審、慎、明,則曲無以致。一曲能誠,則既不患其執之不固,而唯是致之宜弘也。至於能致,則其執一曲而能固者不待言,而其用力於學、問、思、辨之深,亦可見矣。則黃氏之說以著夫擇善以後之功而析爲二;二者皆篤行事。龜山之旨,則以包乎固執之前而統其成也;又在讀者之善通爾。

三

在己爲“形”,被物爲“著”,己之感物曰“動”,物之應感曰“變”。六“則”字皆爲急辭,而“形則著、動則變”二層,尤是一串事。如瞽瞍允若,“化”也,非但“變” 也;瞽瞍底豫,則“變”也。舜之感瞍而生其豫者“動”也,瞍因自豫悅而忘其頑者“變” 也。起念爲“動”,其幾在動之者,而彼未能自主。成念爲“變”,變其未動以前之心,而得善於己矣。

四

“形”兼言、行、動而言。“著”則人聞其言而知其爲善言,見其行與動而知其爲善行善動。“明”則言爲法,行爲則,動爲道,與天下共明斯道矣。此“明”字與“明則誠矣 ”“明”字大異,而與“自誠明”“明”字亦無甚分。

所謂“光輝”者,教之行於天下後世者也。天下後世之道大明於己之謂光,君子之道及於天下後世之謂輝。光如日月輪郭裏的赤光白光,輝則其芒耀之自天而下屬於地中閒的暉焰。“明”字與“光輝”字自別。茹者之謂明,吐者之謂光。此言及物之光輝而云明者,言物之所資以爲明,己之所施物以明者也。如日之光輝,令目與鏡得之以爲明,故“明則動” 分己與物處,雖是一大界限,而亦以“則”字急承之。

五

章句所謂“誠能動物”者,在孟子但就治民、獲上、順親、信友而言。實則孟子所言,行也,而未及於教也。此言“明則動”者,包括甚大,兼行之所感與教之所啓而統言之。曰 “著”、曰“明”,則有制禮、作樂、詳刑、勅政之事矣。若無位之君子,則有道足興,聞風而起,皆其動物之效。愚所舉瞽瞍底豫,亦聊指一端,以發字義爾。

第二十四章

一

或問所云“術數推驗之煩”,正以破至誠之不以祥妖、蓍龜爲知。其雲“意想測度之私”,正以破至誠之不緣四體之動而知。子貢知二君之死亡,而夫子以爲“不幸”,以其爲測度也。

小注所載朱子語錄,是門人記成文字時下語不精通。其雲“但人不能見”者,就理之形見而言,已撇開妖祥、蓍龜、四體等項上面說。彼亦皆是此理,而此理則非常人之所見,其所見必繇象數也。至其雲“蓍龜所告之吉凶,非至誠人不能見”,此又就俗情中借一引證。所謂“至誠人”者,亦就其術中之篤信者言之耳,故加“人”字以別之。人者微詞也。雲峯不知此意,乃認定在象數上知吉凶,則甚矣其愚也。

禎祥、妖孽之必有,蓍龜、四體之先見,此是鬼神之誠。鬼神體物而不可遺,無心於知,而昭察兆見者不誣,故人得憑之以前知,斯鬼神之明也。唯“誠則明”,鬼神之誠不可掩者也,是以不待至誠,而人得因以前知。

天地閒只是理與氣,氣載理而理以秩敘乎氣。理無形,氣則有象,象則有數。此理或紊,則象不正而數不均,大而顯著,細而微動。非至誠之實有其理,則據其顯者以爲徵,迎其微者以爲兆,象數之學所自興也。

至誠者理誠乎己,則“惠迪吉”,迪乎我而即吉也;“從逆兇”,逆乎我而即兇也。如會做文字人看人試闈文字,當於其心則知其售,不當於其心則知其不售,卻與精於卜筮者一例取準。所以書雲“唯先蔽志,昆命於元龜”,則固已先天而天不違矣。

鬼神之爲妖爲祥,在蓍龜而見,在四體而動者,非有意想也,至誠之道也。在天之至誠。人之用此以知鬼神之所知者,則推測之小道也。“至誠如神”,與鬼神同以至誠之道而前知之。而善爲術數、精於測度者,則藉鬼神之誠明以知之,是神自效也,非彼之能如神也。如董五經知程子之至,卻雲“聲息甚大”,其所藉者聲息也,非聲息則彼且惘然矣。

俗有本命元辰來告之說,亦是藉當體之鬼神。而程子所云“知不如不知之愈”,直以吾身之誠有不足,故藉乎神以爲明,而非其明也。藉乎神,則己與神爲二。令其知者一,因而知者又一,此二之說也。與神爲二,則神固誠而己不誠。己既不誠,乃以篤信夫神之區區者爲誠,其亦微矣。

乃其大端之別,則至誠所知者,國家之興亡也,善不善之禍福也。若今日晴,明日雨,程先生之來不來,此亦何煩屑屑然而知之哉?聖人所以須前知者,亦只爲調燮補救,思患預防,與夫規恢法制,俟後聖而不惑耳;一切尖尖酸酸底人事家計,則直無心情到上面去。

又如“亡秦者胡”,“點撿作天子”,既無可如何區處,亦不勞知得。如夫子說子路不得其死,亦須是警戒他,教涵養其行行之氣。不成只似張憬藏一流,判斷生死以炫其術?但國家之興亡,夫人之禍福,徒以一端之理斷之,則失者亦衆。如孔子言衛靈公之不喪,即非季康子之所知。康子之言,非無理也。

乃必如孔子,於善惡得失,如冷暖之喻於體,亦如王者之自操賞罰,酌量皆平,則輕重長短緩急宜稱,在理上分得分數清切。而氣之受成於理,爲順爲逆,爲舒爲促,爲有可變救,爲無可變救,直似明醫人又曾自療過己身此病來,及看人此病,斷不浪憂浪喜,而所以施之藥石者,一無妄投,苟嘗試焉,而未有不能生之者也。

其在他人,則或以數測而反知之,以理度而反失之。唯其理之未實而不達乎神之所以誠也。以數測者,非其人之能知也,因其一念之篤信而神憑之也。鬼神之體乎誠而不可掩,其道可以前知也。以理知者,無待於鬼神,而與鬼神同其吉凶也。至誠之能體夫誠,而“誠則明”,其道可以前知也。其道同,故“至誠如神”;神可以知者,無不知矣。雲峯無此境界,故信不能及,而謂必繇妖祥卜筮,亦其宜矣。

二

章句雲“無一毫私僞盡己則無私,以實則無僞。留於心目之閒”一句,是透徹重圍語。私者私意也,僞者襲義也。

以己之私意論順逆,順於己之私者則以爲順,逆於己之私者則以爲逆。如子路言“何必讀書然後爲學”,則亦不知爲宰之足以賊子羔也。

以口耳所得,襲義而取之,則所謂順者必有其不順,所謂逆者未必其果逆。如徒聞“ 喪欲速貧,死欲速朽”,非實得於己而見其必然,則速貧而無以仰事俯育,速朽而作不孝之俑矣。

義理本自廣大,容不得私;本自精微,非僞所及。而禍福興亡,一受成於廣大精微之天道,則必其廣大無私、精微不僞者,然後可與鬼神合其吉凶而不爽。若此者,豈但如小注所云“能見蓍龜吉凶之至誠人”乎?故章句、或問而外,朱門諸子所記師言,過口成酸,讀者當知節取。

第二十五章

一

此章本文,良自清順,而諸儒之言,故爲紛糾,徒俾歧路亡羊。總以此等區處,一字不審,則入迷津。如第一句,章句下個“物”字,第二句下個“人”字,止爲道理須是如此說,不容於誠則遺夫物而以道委之物。實則兩“自”字,卻是一般,皆指當人身上說。故或問復取程子“至誠事親則成人子,至誠事君則成人臣”之說,以爲之歸。

繇章句言,則該乎物而論其本然。繇程子之言,則歸乎當人之身而論其能然。兩說豈不自相矛盾?須知章句於此下一“物”字,是盡著道體說,教圓滿,而所取程子之說,則以距遊、楊“無待”之言誤以“自”爲“自然”之自,而大謬于歸其事於人之旨也。故章句又云“誠以心言”。曰“心”,則非在天之成萬物者可知矣。

乃此所云心,又與或問解第二節以實理、實心分者不同。或問所云實心者,人之以實心行道者也。章句所云心者,謂天予人以誠而人得之以爲心也。

此“心”字與“性”字大略相近。然不可言性,而但可言心,則以性爲天所命之體,心爲天所授之用。仁義禮知,性也,有成體而莫之流行者也。誠,心也,無定體而行其性者也。心統性,故誠貫四德,而四德分一,不足以盡誠。性與生俱,而心繇性發。故誠必託乎仁義禮知以著其用,而仁義禮知靜處以待誠而行。是以胡、史諸儒竟以誠爲性者,不如章句之言心也。

乃所謂心,則亦自人固有之心備萬物於我者而言之。其與或問所云“實心”,固大別也。知此,則程子之以能然言者,一章句之說爲本然者也。

抑所謂以心言、以理言者,爲“誠者”“而道”四字釋耳,非以釋夫“自成”“自道 ”也。若本文之旨,則“誠”與“道”皆以其固然之體言之,又皆兼人物而言之。“自成” “自道”,則皆當然而務致其功之詞,而略物以歸之當人之身。若曰:天所命物以誠而我得之以爲心者,乃我之所以成其德也;天所命我以性而人率之爲道者,乃我之所必自行焉而後得爲道也。以誠自成,而後天道之誠不虛;自道夫道,而後率性之道不離。誠麗乎物以見功,物得夫誠以爲幹。萬物皆備之誠心,乃萬物大成之終始。誠不至而物不備於我,物不備則無物矣。

故君子知人心固有其誠,而非自成之,則於物無以爲之終始而無物;則吾誠之之功,所以凝其誠而行乎道,其所爲“自成”“自道”者,一皆天道之誠、率性之道之所見功。是其以體天而復性者,誠可貴也。而又非恃天之畀我以誠,顯我以道,遂可因任而自得之爲貴。則所貴者,必在己之“自成”而“自道”也,惟君子之能誠之也。誠之,則有其誠矣。有其誠,則非但“成己”,而亦以成物矣。從此以下,理事雙顯。

以此,誠也者,原足以成己,而無不足於成物,則誠之而底於成,其必成物審矣。成己者,仁之體也。成物者,知之用也。天命之性,固有之德也;而能成己焉,則是仁之體立也;能成物焉,則是知之用行也。仁、知鹹得,則是復其性之德也。統乎一誠,而己、物胥成焉,則同此一道,而外內固合焉,道本無不宜也。性乎誠而仁、知盡焉,準諸道而合外內焉,斯以時措之而宜也。君子誠之之功,其能有誠也如此。

是其自成者即誠也,人而天者也;自道者即道也,身而性焉。惟天道不息之妙,必因人道而成能,故人事自盡之極,合諸天道而不貳。此繇教入道者所以明則誠焉,而成功一也。此章大旨,不過如此。以是考諸儒之失得,庶不差矣。

二

此章之大迷,在數字互混上。朱子爲分析之以啓其迷,乃後來諸儒又執所析以成迷,此訓詁之學所以愈繁而愈離也。

“自成”“自”字,與“己”字不同。己,對物之詞,專乎吾身之事而言也。自,則攝物歸己之謂也。朱子恐人以“自成”爲專成夫己,將有如雙峯之誤者,故於章句兼物爲言。乃迷者執此,而以爲物之成也,固有天成之,而不因乎人者矣,遂舉“自成”而一屬之天理之自然,則又暗中遊、楊“無待”之妄而不覺。

乃本文之旨,則謂天道之誠,此無待。我可以自成其心而始可有夫物也。此有待。故“誠”之爲言,兼乎物之理,而“自成”則專乎己之功。誠者,己之所成,物之所成;而成之者,己固自我成之,物亦自我成之也。

又言“誠”而更言“道”,前雲“誠者天之道”,此雙峯之所繇迷也。不知道者率乎性,誠者成乎心,心性固非有二,而性爲體,心爲用,心涵性,性麗心,故朱子以心言誠,以理言道,章句已雲“性即理也”。則道爲性所賅存之體,誠爲心所流行之用。賅用存故可雲費,流行故可雲無息。諸儒不察,乃以性言誠,則雙峯既不知朱子異中之異,而諸儒抑不知朱子同中之異也。

又章中四“物”字,前二“物”字兼己與物而言,兼物與事而言,則或下逮於草木禽獸者有之。然君子之誠之也,自以處人接事爲本務。如小注所云“視不明、聽不聰,則不聞是物、不見是物,而同於無物”,不聞不見者,同於己之無耳無目也;不聞是物、不見是物者,同於己之未視是物、未聽是物也。然要必爲己所當有事者,而其終始之條理,乃不可略。若飛鳥之啼我側,流螢之過我前,即不明不聰,而亦何有於大害哉?“誠者物之終始”,不擇於我之能有是物與否而皆固然,則可下洎於鳥獸草木而爲言;若夫“不誠無物”,固已舍草木鳥獸而專言人事矣。

顧此“無物”字,則猶兼己而言,而不如下“成物”“物”字之與“己”爲對設之詞。蓋“無物”之物,大要作“事”字解,或問言之極詳;特不可以“事”字易之,則如楊氏無君之非不忠,墨氏無父之非不孝也。言筌之易墮,有倚則偏,故北溪引季氏跛倚以祭,雖爲切當,而末雲“與不祭何異”,語終有疵,不如雲“與無鬼神何異”或雲“與無祭主何異 ”之爲當也。

又“物之終始”一“終”字,與下“無物”一“無”字,相去天淵。無者無始也,並無終也。始者固有始也,而終者亦有終也。程子以徹頭徹尾言終始,則如有頭有尾,共成一魚,有始有終,共成一物。其可以頭爲有,尾爲無乎?

小注中“向於有”、“向於無”之雲,乃偏自天之所以賦物者而言,而不該乎人之所受於天之誠。須知“誠者天之道”,大段以在人之天爲言,而在天之天,則人所無事,而特不可謂其非以誠爲道耳。

乃“向於無”一“無”字,止當“死”字看,與本文“無”字不同。即在天而言,如生一趙姓者爲始,趙姓者之死爲終,其生之也向於有,其死之也向於無。若夫誠所不至而無此物,則如天下原無此趙姓之人,既已不生,何得有死?況於在人之天而兼乎理與事矣,則始者事之初也,終者事之成也,尤非始有而終無也。若以生死而言,則必全而生之,全而歸之,而後爲誠之終。若泛然之人,氣盡神離而死也,則其不誠固已久矣,而又何得謂之終哉?

故曰:“君子曰終,小人曰死。”是知終者成之詞,與大學“事有終始”之終相近,而不可以澌滅殆盡爲言。且死者亦既有死矣,異於無之謂矣。無者非所得有也,非其終之謂也。楊氏無君而可謂君之終,墨氏無父而可謂父之死乎?

以此知程子徹首徹尾之義爲不可易。朱子推廣之曰“自始至終,皆實理之所爲”,言尤明切。乃又曰“至焉之終始,即其物之終始”,則又以閒斷處爲終,則亦或問之疵,不可不揀其毫釐之謬者也。

又章句釋“性之德也”,雲“是皆吾性之固有”,以理言而不以功效言。乃上雲“仁者體之存”,則必有存其體者矣;“知者用之發”,則必有發其用者矣。則小注所云“盡己而無一毫之私僞”,“因物成就,各得其當”,“克己復禮”,“知周萬物”,而或問抑雲 “子思之言主於行”,固皆就君子之功效而立說。“性之德也”二句,順頂上文,更無轉折,不得以仁知非成己成物者已成之德,則亦不得以“性之德”“合外內之道”爲自然之理矣。

故愚於此,以理事雙說,該盡此七句之義,而“性”字之釋,則既可與性道之性一例,亦可以“堯、舜性之也”之性爲擬。猶夫“唯天下至誠爲能化”,即爲“不思不勉”之至誠,亦即“致曲有誠”之至誠也。

中庸每恁渾淪說,極令學者誤墮一邊。唯朱子爲能雙取之,方足顯君子合聖,聖合天,事必稱理,道凝於德之妙。下此如譚、顧諸儒,則株守破裂,文且不達,而於理何當哉?至於史伯璇、許東陽之以自成爲自然而成,饒雙峯之以合外內而仁知者爲誠,雲峯之以性之德爲未發之中,則如卜人之射覆,恍惚億測,歸於妄而已。

第二十六章

一

天之所以爲天者不可見,繇其博厚、高明、悠久而生物不測也,則可以知其誠之不貳。至誠之所存者非夫人之易知,唯聖知之。繇其博厚、高明、悠久之見於所徵者,則可以知其誠之不息。此自用而察識其體。中庸確然有以知之,而曰“故至誠無息”,“故”字須涵泳始見。

章句以其非大義所關而略之。饒、胡智不足以知此,乃雲“承上章而言”。上章末已雲“故時措之宜也”,連用兩“故”字,豈成文理?朱子業已分章矣,猶如此葛藤,何也?

二

所謂徵者,即二十二章盡人物之性之事,亦即二十七章發育峻極、禮儀威儀之事,亦即三十一章見而敬、言而信、行而說之事。悠遠、博厚、高明,即以狀彼之德被於人物者,無大小久暫而無不然也;則至誠之一言一動一行,皆其悠遠之徵。文王之時,周道未成,而德之純也,已與天同其不已。北溪“唯堯、舜爲能然”之說,是以年壽論悠久也,其亦末矣。

三

一二者數也,壹貳者非數也。壹,專壹也。貳,閒貳也。遊氏得一之說,不特意犯異端,而字義亦失。老氏雲:“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其所謂一者,生二生三之一,即道失而後有德、德失而後有仁義之旨。“玄之又玄”、“衝而不盈”者曰一。有德,則與道爲二矣。有仁義,則終二而不一矣。得一者,無二之謂。必無仁無義,而後其一不失也。維摩經所言“不二法門”者,亦即此旨。是豈非邪說之宗耶?

若中庸之言“不貳”也,則“元亨利貞”,“時乘六龍”而“大明終始”,固無所不誠,而豈但二哉?二亦不貳,三亦不貳,即千萬無算而亦不貳也。彼言一粒粟中藏世界,而此言“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豈相涉哉?

且誠之不至而有貳焉者,以不誠閒乎誠也。若夫天,則其化無窮,而無有不誠之時,無有不誠之處,化育生殺,日新無已,而莫有止息焉;爲元、爲亨、爲利、爲貞,德無不有,行無不健,而元亦不貳,亨、利、貞亦無弗不貳。豈孤建一元,而遂無亨、利、貞以與爲對待之謂乎?故至誠之合天也,仁亦不貳,義亦不貳,三百三千,森然無閒,而洗心於密。又豈如老氏所云“得一以爲天下貞”哉?得一則必不可爲天下貞。如得南則不正乎東,得仁則不正乎義。故曰:“所惡於執一者,爲其賊道,舉一而廢百也。”

若其雲“可一言而盡”者,則與第二十章所云“所以行之者一也”一例,不斥言誠,而姑爲引而不發之詞;非謂一言可盡,而二言即不可盡也。猶夫子之言“一以貫之”,而不容斥指其所貫之一。曾子以“忠恕”答門人,則猶章句之實一以誠也。聖人於此等處,非不欲顯,而修辭立誠,不能予人以易知而煞爲之說,以致銖絫之戾於理。繇忠恕者,曾子之所得於一,而聖人非執忠恕以爲一。天地之道,可以在人之誠配,而天地則無不誠,而不可以誠言也。雲“誠者天之道”,以在人之天言耳。

乃天地之所以“生物不測”者,惟其一言可盡之道;“爲物不貳”者,即在至誠之所謂誠。至誠之所以必徵爲博厚、高明、悠久者,惟其得乎天地一言可盡之道,以誠至而無息。一言而盡,配以聖人之至誠;爲物不貳,配以聖人之無息。非謂一言之居要而無待於二,審矣。

無息也,不貳也,不已也,其義一也。章句雲“誠故不息”,明以“不息”代“不貳 ”。蔡節齋爲引伸之,尤極分曉。陳氏不察,乃混不貳與誠爲一,而以一與不貳作對,則甚矣其惑也!

天地之不貳,惟其終古而無一息之閒。若其無妄之流行,並育並行,川流而萬殊者,何嘗有一之可得?諸儒不察,乃以主一不雜之說,強入而爲之證,豈天地之化,以行日則不復行月,方生柳則不復生桃也哉?

至誠者,以其表裏皆實言也。無息者,以其初終不閒言也。表裏皆實者,抑以初終無閒,故曰“至誠無息”,而不曰至誠則不息。“可一言而盡”者,天載之藏無妄也。“其爲物不貳”者,天行之健不息也。藏諸用而無妄者,顯諸仁而抑不息,故曰道可一言而盡而爲物不息。道以幹物,物以行道,道者化之實,物者化之用。不曰道不雜二而生物不測也。道者本也,物者體也,化也。道統天,體位天,而化行天也。嗚呼!言聖、言天,其亦難爲辭矣,而更益之妄乎?

第二十七章

一

如修祖廟、陳宗器、設裳衣、薦時食,以至旅酬、燕毛等,則“禮儀”、“威儀”之著爲道者也。如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明之而治國如示諸掌者,則聖人之道所以“發育萬物,峻極於天”者,亦可見矣。關雎、麟趾之精意,發育、峻極者也,故下以“高明”、“廣大”言之。得此以爲之統宗,而周官之法度以行,則“禮儀”、“威儀”之備其“精微”而合乎“中庸”也。自聖人以其無私無慾者盡其性而盡人物之性,則“發育萬物”之道建矣。盡人物之性,而贊化育、參天地,則“峻極於天”之道建矣。中庸一力見得聖人有功於天地萬物,故發端即說位育。如何可雲“不成要使他發育”?故知小注朱子之所云,必其門人之誤記之也。

況其所云“充塞”者,亦必有以充之塞之,而豈道之固然者本充塞乎?道之固然者天也,其可雲天充塞天地耶?即使雲天地之化育充塞天地,此亦不待言而自然,言之爲贅矣。

章首說個“大哉聖人之道”,則是聖人所修之道,如何胡亂說理說氣?易雲“聖人以茂對時育萬物”,詩云“文王在上,於昭於天”,須是實有此氣象,實有此功能。而其所以然者,則亦其無私無慾,盡高明廣大之性,以盡人物之性者也。乃聖人修之爲道,亦必使天下之可共繇,則所謂精一執中,所謂不動而敬、不言而信者,皆道之可以詔夫後之君子者也。

中庸說人道章,更不從天論起,義例甚明。於此更著「聖人”二字,尤爲顯切。德性者,天道也。亦在人之天道。德性之尊者,聖人之道也。“尊德性”者,君子之功也。雙峯用小注之意,而益引人入棘,刪之爲宜。

二

章句以存心、致知分兩截,此是千了萬當語。雙峯以力行生入,史伯璇業知其非,而其自爲說,又於致知中割一半作力行,此正所謂騎兩頭馬者。總緣他於本文未得清切,故爾膠轕。

知行之分,有從大段分界限者,則如講求義理爲知,應事接物爲行是也。乃講求之中,力其講求之事,則亦有行矣;應接之際,不廢審慮之功,則亦有知矣。是則知行終始不相離,存心亦有知行,致知亦有知行,而更不可分一事以爲知而非行,行而非知。故饒、史之說,亦得以立也。

乃此章句所云致知者,則與力行大段分界限者也。本文雲“盡精微”,盡者析之極也,非行之極也。於察之則見其精微,於行之則亦顯著矣。“道中庸”者,以之爲道路而不迷於所往也。如人取道以有所適,其取道也在欲行之日,而不在方行之日也。“知新”之爲知,固已。“崇”之爲言,尚也,以“禮”爲尚,知所擇也。使以爲力行之事,則豈禮本卑而君子增高之乎?是本文之旨,固未及乎力行,審矣。

乃其所以不及力行者,則以此章言聖人之道之大,而君子學之之事,則本以言學,而未及功用。“其次致曲”一章,自君子德之成而言之,故不述至誠之道以發端,而但從成德發論,乃因以推其行之誠、著、明,而效之動、變、化。此章以君子修德而言,故須上引聖道之大,以著其功之所自準,而其後但以凝道爲要歸,而更不言行道。凝也者,道之有於心也。行也者,道之措於事也。有於心而後措於事,故行在凝之後。待第二十九章言本身、徵民,而後言行。則方其修德,固以凝爲期,而未嘗期於行也。

且君子之所凝者,“至道”也,聖人之大道也,發育峻極、禮儀威儀之道也。於以修夫“至德”,而凝其育物極天之道,則靜而存之於不言、不動、不賞、不怒之中,於私於欲,能不行焉,而非所措諸躬行者也,固不可謂之行也。於以修夫禮儀威儀之道,而凝之以待行焉,則行之有時矣,生今不能反古也;行之有位矣,賤不能自專也。唯其道之凝而品節之具在己也,居上而際乎有道,則以其所凝者行之;居下而際乎無道,則不能行而固凝焉。說夏而學殷、周,夫子固已凝之,而不信弗從,固未之行也。

要此以聖道之大者爲言,而優優之大用,又必德位相資而後可行者。故於“精微”盡之,“中庸”道之,“新”知之,“禮”崇之,使斯道體驗於己,而皆有其條理,則居上可以行,而爲下則雖不行而固已凝矣。此子與顏淵論治,所以可損益四代之禮樂,而非以爲倍,亦凝也而非行也。至於孔子作春秋,而行天子之事,則固在從心不逾矩之餘,變化達天,而非君子修德凝道之所至。是以中庸言聖,必推其合天,言君子則但推其合聖,亦自然不可齊之分數也。

蓋此章所謂道,與第十三章、十五章言“君子之道”者不同。此聖人儘性參天、創制顯庸之大用,必時位相配,而後足以行。非猶夫子臣弟友,隨地自盡之道,無日無地而可不行,則必以力行爲亟也。知此,則饒、史之論,不足以存。而“道中庸”者,但顏子之拳拳服膺而即然,非必如大舜之用中於民;“崇禮”者,孔子之學三代而即然,非必周公之成德也。

三

“溫故”者,乃尋繹其舊之所得,而以爲非“道問學”之事,乃“尊德性”之功,此極不易理會。乃言舊所得,則行焉而有得於心者矣;而其所以有得者,豈非性之見功乎?章句以“時習”證此。“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似此境界,豈不是尊德性事?

以性之德言之,人之有知有能也,皆人心固有之知能,得學而適遇之者也。若性無此知能,則應如夢,不相接續。故曰“唯狂克唸作聖”。念不忘也,求之心而得其已知已能者也。抑曰“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此天之所與我者”。心官能思,所以思而即得,得之則爲“故”矣。此固天之所與我者,而豈非性之成能乎?

以德之成性者言之,則凡觸於事,興於物,開通於前言往行者,皆天理流行之實,以日生其性者也。“繼之者善”,而成之爲性者,與形始之性也;成以爲性,而存存以爲道義之門者,形而有之性也。今人皆不能知此性。性以爲德,而德即其性,“故”之爲德性也明矣;奉而勿失,使此心之明者常明焉,斯其爲存心而非致知也,亦明矣。

第二十八章

一

“考文”,只是辨其點畫形似,若漢獄史以“止句”爲“苛”,馬援所論將軍印篆錯謬,宋人陝、失冉切,從夾。陝侯夾切,從夾。二州印文相亂之類,須與考定。然此又以建國之初,定一代之文者爲言。如博古圖所繪商器款識文字,盡與周異,質文之別,居然可見,皆周公於商之舊文所損益者多矣。或問引秦以小篆、隸書爲法證此,極當。洪武正韻有御定“羣”“昹” 等字,亦其遺意。若文已頒而或亂之,則雖非天子,亦得而糾正之也。

朱子語錄謂“如‘大’徒蓋切字喚作‘大 ’一駕切字”及東陽所云“名其字之聲”者皆誤。五方聲音之不正,如閩、粵人呼“花”爲敷巴切,“紅”爲房容切,北人呼“師”爲商知切,“ 賊”爲旬爲切,雖聖人而在天子之位,亦無如之何也。 二

朱子語錄分有位無德而不敢作禮樂爲不自用,有德無位而不敢作禮樂爲不自專,孔子不從夏、商爲不反古,文義極順。章句雲“孔子不得位,則從周而已”,語有疵。在孔子之必從周者,以時也。孔子即大用於當時,亦不得擅改周制。必若周公居鼎革之際,方得成其製作之功。然無位而擅爲斟酌損益,亦是自專。若能說夏禮,便純用夏禮,既學殷禮,便純用殷禮,方是反古。“非天子”一節,以見賤之不可自專,“今天下”一節,以見生今之不可反古。下章言“上焉者”、“下焉者”,正從此分去。

第二十九章

章句雲:“鬼神者,造化之跡也。”造化者天地之用,故黃洵饒“與天地同用”之言,甚爲分曉。乃細玩章句,於“造化”下加一“跡”字,則又自造化之已然者而言之,而非但用與體之別。雲“考”、雲“質”、雲“俟”,無殊其雲“本”、雲“徵”、雲“建”,則考之、質之、俟之者,皆君子也。質如“質成”之質,是君子嘗以此道質正於鬼神矣。

天地之所以爲道者,直無形跡。故君子之道:託體高明,便不悖於天之撰;流行不息,便不悖於天之序;立體博厚,便不悖於地之撰;安土各正,便不悖於地之理。然而天地之所見於人者,又止屈伸往來、陰陽動靜之化,則已非天地之本體。故可雲“小德川流”,而不分此德曰仁、曰義、曰禮、曰知;可雲“大德敦化”,而不可曰誠;則亦無所取正而質,而特可曰“建”。

若鬼神,則可以誠言之矣,以其屈伸往來,盡其實而必信也,斯亦可以仁義禮智言之矣。其生者仁,其止者義,其充滿者禮,其昭明者知也。故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 。禮樂固以法陰陽之化,而亦可通鬼神於求之聲、求之氣之閒矣。

質以其所贊乎造化者爲禮、爲度、爲文,非抑鬼神之所伸而揚鬼神之所屈。質以其對越乎靈爽者,則以禮、以度、以文,而有事乎鬼神,伸者可迎其來,屈者可紹其往。君子之以其三重之道質之於鬼神,以證其得失,蓋無異於三王之有其成憲而可考。其質之而無疑也,乃以毅然行其三重;而即或損造化之有餘,益造化之不足,亦無憂其心跡之差,蓋不異於庶民之有好惡而可徵。

中庸此語,原非虛設,果有其可質之理,果有其質之之事。非但如小注所云“龜從、筮從”,取諸不可必之影響。而北溪之言曰“鬼神天理之至”,語尤顢頇。天理之至者,天地是也,建之而不悖者也,豈鬼神哉?

第三十章

章句“此言聖人之德”一句,專就“譬如天地”四句說。雙峯乃雲“此章言孔子之德 ”,大爲不審。

或問言“上律”、“下襲”之跡,夏時、周易云云,皆言道也,非言德也;又推之於古聖王迎日推策云云,亦言道也,非言德也。下雲“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 ,亦言天地之道也,非言天地之德也。天覆地載,日月之明,四時之行,只是天道。其所以能括此道而統之,分爲道而各紀之,則章句所謂“所以不害不悖”,“所以並育並行”者,乃德也。於堯、舜曰道,於文、武曰法,言道言法,則皆非德也。述其道,明其法,則亦仲尼之道也。

故“祖述”、“憲章”、“上律”、“下襲”者,道也;其爲斟酌帝王律天襲地之統紀,以咸宜而不息者,德也。其統之也,則如無不覆載之鹹備無缺,四時之具以成歲,日月之昱乎晝夜,仲尼敦化之德也。其紀之也,則如天所覆、地所載之品彙各成,四時之各正其序,日月之各行其陸,仲尼川流之德也。

凡此一章,皆以見天道、聖道,其大也一本於德,與二十七章意略相同。彼言君子之所以凝聖道者在修德,以聖人之道原繇聖德而凝;此言聖人之能合天道也唯其德,以天之所以爲大者,原依天德而成。

中庸三支,皆始乎道,而極乎德。“中庸其至矣乎”以下八章,言道也;至“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見知而不悔”,則以見行道明道者唯聖德也。“道不遠人”以下,皆言道也;至“哀公問政”一章,始推知、仁、勇爲行道之德,而一本於誠,於以見自子臣弟友,五達道。以至天人制作,九經。其修之者唯德也。“唯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以下,皆言道也;天地、聖人、君子之道。至二十七章而後言君子之凝此著、明、變、化,成己成物之至道,本於尊性道學之德;至此而後言聖人之備此盡人物、參天地、博厚高明悠久之道,本於川流、敦化之德。德至而道乃以至,德大而道乃以大也。

故末章一歸重於德,而始推德之自入,以明致中和而以位以育之本,終贊德之所極,以著靜存動察、儘性至命之功。全篇大義,以德爲基,以誠爲紐,其旨備矣。明乎此,則許、史諸儒強以知、仁、勇立柱,及強以費隱、小大爲第三支作骨脈者,徒增葛藤,曾何當耶?

第一支知、仁、勇之義,至第二支而始顯;第二十章。第二支誠之爲義,至第三支而始詳。乃其言德也:以知、仁、勇爲性之德,所以修率性之道,而爲教之本;以誠爲心之德,則以盡天命之性,而以爲道之依。紀乎教,是以有其萬殊,而知、仁、勇則所以應事酬物,而川流不遺。統夫道,是以有其一本,而誠者則不貳以生不測,而敦化不息。此又小德、大德,合知、仁、勇於一誠,而以一誠行乎三達德者也。

以天地言之,則其“大明終始”者知也,“品物流形”者仁也,“時乘六龍”者勇也。其無妄以爲大宗者,則所謂“一言可盡”而在人爲誠者也。自其化而言,則見功於人物者,誠爲天之道。自其敦化而言之,則立載於無聲無臭者,誠固爲天地之德。然在道而可名言之曰“誠”,在德則不可斥言誠而但曰“大”,則誠爲心德,而天固無心也。乃天地之德,雖不可名之曰“誠”,而仲尼配天之德,則可曰“所以行之者一”,而亦可曰“誠”,故下又以“唯天下至誠”爲言。合離之際,微矣哉!

第三十一章

“聰明睿知”,以至誠之本體言。“誠則明矣”,明非但知之謂也。或問兼安行言之,爲盡其義。如大學之言“明德”,該盡緝熙敬止、恂慄威儀、具衆理、應萬事者,統以一明;與“致知”之知,偏全迥別。耳無所蔽其聞之謂聰,目無所蔽其見之謂明,思無所蔽其覺之謂睿,心無所蔽其知之謂知。人慾淨盡,天理流行,則以之知,不待困學;以之行,不待勉強也。

若下四德,則因事而用:仁以容其所待容之衆,義以執其所必執之宜,禮以敬其所用敬之事物,知以別其所當別之是非。其雲“文理密察”,原以晰事之知言,自與“睿知”之知不同。“睿知”之知,乃靜中見理,感則能通,其辨在昭昏,而不在是非也。

小注所載朱子之說,顯與或問相悖。至所云“破作四片”,“破作八片”,矇頭塞耳,全無端緒,必其門人之傳訛,非朱子之言也。 第三十二章

一

章句雲“夫豈有所倚著於物”,一“物”字,定何所指,小注中自有兩說:其雲“爲仁繇己而繇人乎哉”,則是物者,與己對者也;其雲“不靠心力去思勉”,則是物者,事也。兩說似乎難通。乃孟子曰“物交物”,則外物與己耳目之力而皆謂之物,蓋形器以下之統稱也。

本文三句之中,理事異致,各有其倚,則各有其不倚。所云“倚”者,統詞也。凡其所倚,即謂之物。則章句所云物者,亦統詞也。

以“經綸天下之大經”言之,則其所不倚者,不倚於外物,而非不倚於心力之謂。所以然者,人倫之事,以人相與爲倫而道立焉,則不特盡之於己,而必有以動乎物也。盡乎己者,己之可恃也。動乎物者,疑非己之可恃也:自非天下之至誠,則倚父之慈而親始可順,倚君之仁而上以易獲。其修之於己者既然,則以立天下之教,亦但可爲處順者之所可率繇,而處變則已異致。唯夫天下之至誠,“肫肫其仁”,極至而無不可通,則雖如舜之父、文王之君,而我所以事之者,一無不可與天下共見而共繇之,初不倚君父之易順易獲而相得以章也。乃若心力之必盡,則如舜,如文,其爲怨慕,爲竭力,爲小心,爲服事,則固同於困勉者之篤行,非不思不勉而無待於心力。此以知:以物爲外物而云“不繇人”者,爲“大經”言也。

至於“立天下之大本”,則初無所因於人,即欲倚之而固不得。特其“不聞亦式,不諫亦入”之卓然,有以存之於喜怒哀樂未發之中,斯至誠之“淵淵其淵”者,涵天下萬事萬物之節於靜深之地,不但學問之事無所藉於耳目,而警覺之幾亦無所資於省察。理以不妄而存,而非擇理以固執;欲以從心而不逾,而非執理以拒欲。未有所喜樂,而天下之待喜待樂者受益焉;未有所怒哀,而天下之待怒待哀者聽裁焉。要皆藏密以立道義之門,而擇執之心力不與焉。此“不靠心力”之說,爲“大本”言也。

若夫“知天地之化育”,則至誠之“浩浩其天”者:其心之正,即天地之心;其氣之順,即萬物之氣;於其所必化而知其化,於其所必育而知其育;不但非恃心力以推測,而亦不如介然通天地之情、介然知萬物之感者,倚天地之所著見、萬物之所往來者以爲知之之逕。此如仁恕之分:恕有推有譬,而即倚於情;仁之慾立欲達,無所倚於感也。知化之事,其爲用最密,而所攝最大,則其有倚、無倚之分,爲際尤微。此朱子所云“自知得飽,何用靠他物去”。此“物”字之義,又即以天地制化育之理、萬物受化育之跡而言也,則不但不以對己之物爲物,並不但以在己之耳目心力爲言矣。

經綸,有跡者也;立本,有主者也;知化,則無閒如字者也。其見功愈微,則其所倚者愈微,而其所謂物者益愈細。乃在立本之所謂物,以性爲主,而以形爲客;知化之所謂物,則凝於我之誠爲主,而誠之察於天地萬物與我相爲動者爲客。則在立本而言物者,專於己之中;在知化而言物者,通於己之外:此又以翕闢而分表裏也。

勉齋“不思不勉”之說,亦止可爲立本言,而不能通於經綸、知化,合朱子所言而後盡其旨。均雲“倚”,均雲“物”,同中之異不明,欲以一語煞盡之,鮮不泥矣。

二

既雲“至誠之道非至聖不能知,至聖之德非至誠不能爲”,又云“其淵其天,非特如之而已”,則似至誠之德非至聖所能比擬。潛室、雙峯苦執此語,強爲分析,如夢中爭夢,析空立界,徒費口舌。

乃朱子又謂“外人觀其表,但見其如天如淵;至誠所以爲德,自家裏面真是其天其淵 ”,雖小異前說,終是捕風捉影。上章雲“溥博如天,淵泉如淵”,系之“時出之”上,則固自其足出未出者言之。章句固曰“五者之德充積於中”,則亦自家裏面之獨喻者,而非外人之所能見,可知已。

東陽迷謬執泥,乃謂“聖人見得聖人真是天、真是淵,衆人見其如天如淵”,似此戲論,尤爲可惡。楞嚴經言比丘入定,鄰僧窺之,唯見水而不見人。如此,方是聖人見聖人真是天淵之的實證據,不然則亦如之而已爾。聖德既不易知,而又撮弄字影,橫生億計,其妄更無瘳矣!

如實思之,言“如”、言“其”,果有別耶?前章所云“如天”、“如淵”之天淵,兼德與形體而言。天者青霄之謂也,淵者深澤之謂也,指天淵之形體以擬其德之相肖也。此雲“其淵”、“其天”之天淵,則以德言耳。化育之廣大即謂之天,有本之靜深即謂之淵,非指青霄深澤而爲言也。前章雲“溥博”,即此“其天”者也;雲“淵泉”,即此“其淵” 者也。此所云“淵淵”,即“如淵”之謂也;“浩浩”,即“如天”之謂也。是詞有一順一逆之別,而文義一也。

非“聰明聖知達天德者”,但不知其經綸、立本、知化之統於誠以敦化;而經綸之篤厚、立本之靜深、知化之廣大,即不謂盡人知之,而亦弗待於至聖。凡有血氣者之尊親,亦但於其見而敬之、言而信之、行而說之。至於足以有臨、足以容、執、敬、別之德,充積在中,溥博淵泉,與天淵合撰者,自非至聖之自知,亦孰能知之?

朱子煞認三“其”字,其說本於遊氏。遊氏之言,多所支離,或借逕佛、老以侈高明,朱子固嘗屢闢之矣。至此,復喜其新奇而曲從之,則已浸淫於釋氏。而不知釋氏所謂理事一相,地、水、火、風皆從如來藏中隨影出現,正“自家裏面真是天淵”之旨。若聖人之教,理一分殊,天自天也,淵自淵也,至誠自至誠也,豈能於如淵如天之上,更有其淵其天、當體無別之一境哉?

三

廣平以上章爲至聖之德,此爲至誠之道,語本有病,必得朱子“誠即所以爲德”一語以挽救之,而後說亦可通。使其不然,則“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可不謂之德而謂之道乎?經綸、立本、知化,道之大者也。乃唯天下至誠爲能之,則非備三者之乃爲至誠,而至誠之能爲三者。故曰“誠即所以爲德”,德大以敦化而道乃大也。

上章因聖而推其藏,故五德必顯,然至於言及“時出”,則亦道矣。蓋言聖則已屬道,有臨而容、執、敬、別,皆道也。故推其“足以”者有川流之德,以原本其道之鹹具於德也。

此章之言道者,唯大經、大本、化育,則道也;所以經綸之、立之、知之者,固德也。肫肫、淵淵、浩浩之無倚者,皆以狀其德矣。蓋言誠則已屬德,仁也、淵也、天也,皆其德也。故推其所爲顯見於天下者,而莫非道之大也。

以此言之,則廣平道、德之分,亦無當於大義,而可以不立矣。是以朱子雖取其說,而必曰“非二”以救正之。乃朱子之自爲釋也,則固曰“承上章而言‘大德敦化’”,又已明其言德而非言道矣。

然其所爲存遊氏之論者,則以末一節,或執鄭康成之說,將疑夫至誠、至聖之爲兩人;故必分別大經、大本、化育之爲道,而聰明睿知、仁義禮知之爲德,固有不妄、達以一誠者之爲大德;有其大德而聖德乃全,有其聖德而至誠之所以能體夫大道之蘊奧可得而知,誠則明,明而後誠無不至也。故朱子曰“此非二物”,又云“此不是兩人事”,其以言至聖之躬體而自喻之,固已明矣。

然朱子於此,則已多費轉折,而啓後人之疑。是其爲疵,不在存遊氏瓜分道、德之說,而在輕用康成“唯聖知聖”之膚解。康成之於禮,其得當者不少,而語及道、德之際,則豈彼所能知者哉?因仍文句,而曰“唯聖知聖”,則其訓詁之事畢矣。朱子輕用其說,而又曲爲斡旋之,則胡不直以經綸、立本、知化爲聖人之化,而以至誠之不待有倚而自肫肫、淵淵、浩浩者爲敦化之德之爲安乎?

惟無倚之仁、無倚之淵、無倚之天,肫肫、淵淵而浩浩,故根本盛大而出不窮,而大德之所顯所藏,極爲深厚,自非躬備小德者不足以知之。唯其有之,乃能知之。因有其敦化者,而後川流不息;既極乎川流之盛,自有以喻其化之所自敦矣。如此,則豈不曉了串徹,有以盡夫中庸之條貫而不爽。

夫章句之支節,何居乎又存康成之言以爲疑府,而復假廣平之說以理亂絲耶?鄭說汰,則遊說亦可不留矣。至有吮康成之餘沈,如新安所云“知堯、舜唯孔子”者,則適足以供一哂而已。

第三十三章

一

末章唯言德而更不及道,所以爲歸宿之地,而見君子之得體夫中庸者,實有德以爲之體也。民勸、民威而天下平,道亦大矣,而非遵道而行之可致也。君子之道,皆君子之德成之,前已詳釋。

二

“君子之道”,言君子爲學修教之方。此一段且統說自立心之始,至德成道盛之日,一“闇然而日章”也。固與“費隱”諸章言“君子之道”者別。然曰“闇然”,則有其闇然之實矣;存養、省察是。曰“日章”,則有其日章之事矣。馴至於天下平。

雲峯誤看章句“下學立心”四字,遂以君子小人立心之不同,求異於第二章,殊爲不審。小人是不知而妄作者,如叔孫通之類。其亦有道,則所妄作之道也。既已妄作,故的然可觀,而後不可繼。若但其立心也,則何的然之可見?的然者,如射的之可見也。且本未嘗有,而

又何亡哉?

三

爲己是立心之始,規畫得別。君子小人到底分別,即從此差異。“知遠之近”三句,乃入德之初幾,方是揀着下手工夫。以詩證之:爲己者,惡文著而不尚錦也;“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則知錦而衣之也。到此,卻不更說尚絅事。

或問“用心於內,不求人知,然後可以慎獨”,一轉甚清切。爲己是大架步,始終皆然。知近、知自、知微,是慎獨入手工夫,內省無惡,從此而起。陳氏用“又能”二字轉下,則爲己、慎獨,平分兩事,非知學者也。慎獨固爲己之一大端也。

四

知者,知其然而未必其能然。乃能然者,必繇於知其然。故“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則可與省察、存養而入“無言”、“不顯”之德矣。

知見於彼者繇於此,則知民勸、民威而天下平之不在賞罰之施,而[在]德之顯也。知著乎外者之本乎內,則知敬之著於動、信之著於言者不在其動與言,而在不動不言之所存也。知有諸內者之形諸外,則知潛雖伏而孔昭,內省無惡,而不可及之德成也。

三語一步漸緊一步,而以意爲入德之門。是三知相爲次,而入德之門唯在慎獨。先儒謂誠意爲“玉鑰匙”,蓋本於此。諸說唯何潛齋得之,惜於“知遠之近”句未與貼明。何意蓋疑“奏假無言”二段爲成德之效,非入德之事。不知知德之所成,則知所以入之功效,原相準也。

五

存養、省察之先後,史伯璇之論,可謂能見其大者矣。其雲“有則俱有”,誠有以察夫聖功之不息;其雲“動靜無端”,則又以見夫理事之自然。而“立言之序,互有先後”,所以“無不可”者,則抑有說。

中庸之言存養者,即大學之正心也;其言省察者,即大學之誠意也。大學雲:“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是學者明明德之功,以正心爲主,而誠意爲正心加慎之事。則必欲正其心,而後以誠意爲務;若心之未正,則更不足與言誠意。此存養之功,所以得居省察之先。蓋不正其心,則人所不知之處,己亦無以自辨其孰爲善而孰爲惡;且昏睯狂迷,並所謂獨者而無之矣。此章句於首章有“既嘗戒懼”之說,而大學所謂“毋自欺”者,必有其不可欺之心;此雲“無惡於志”者,必有其惡疚之志。如其未嘗一日用力於存養,則凡今之人,醉夢於利慾之中,直無所欺而反得慊,無所惡而反遂其志矣。故大學以正心次修身,而誠意之學則爲正心者設。中庸以道不可離,蚤著君子之靜存爲須臾不離之功,而以慎獨爲加謹之事。此存養先而省察後,其序固不紊也。

大學雲:“意誠而後心正。”要其學之所得,則當其靜存,事未兆而念未起,且有自見爲正而非必正者矣。動而之於意焉,所以誠乎善者不欺其心之正也,則靜者可以動而不爽其靜,夫乃以成其心之正矣。然非用意於獨之時一責乎意,而於其存養之無閒斷者爲遂疏焉。亦猶“家齊而後國治”,欲治其國之心始終以之,而治國之功大行於家齊之後,則君子之化爲尤遠也。知動之足以累靜,而本靜之所得以治動。乃動有息機,而靜無閒隙;動有靜,而靜無動;動不能該靜,而靜可以該動;則論其德之成也,必以靜之無閒爲純一之效。蓋省察不恆,而隨事報功;存養無期,而與身終始。故心正必在意誠之後,而不言之信、不動之敬,較無惡之志而益密也。此省察先而存養後,其序亦不紊也。

蓋於學言之,則必存養以先立乎其本,而省察因之以受。則首章之先言戒懼以及慎獨者,因道之本然以責成於學之詞也。即大學“欲正其心”先於“欲誠其意”之旨。

於德言之,則省察之無惡者,遏欲之功徵於動,而動固有閒;存養之恆敬恆信者,存理之功效於靜,而靜則無息。此章之繇“入德”而“內省不疚”,繇“無惡於志”而“不動而敬”、“不言而信”,因學之馴至以紀其德之詞也。即大學“意誠而後心正”之旨。

功加謹者,用力之循常而益倍;德加密者,有得之繇勉以趨安。審乎此,則先後之序,各有攸當,不但如伯璇所云“無不可”,而實有其必不可逆者矣。

六

雙峯分“奏假無言”二段,各承上一節,其條理自清。史伯璇以章句所云“加密”及 “愈深愈遠”之言證之,誠爲有據。

且動之所省者意也,意則必著乎事矣。意之發爲喜也,勸民者也;發爲怒也,威民者也。民之於君子也,不能喻其靜存之德,而感通於動發之幾。喜怒不爽於節以慊其所正之志,則早已昭著其好惡之公,而可相信以濫賞淫刑之不作,其勸其威,民之變焉必也。

若敬信之存於心也,未有喜也,未有怒也,欲未見端而理未著於事也,不顯者也,民之所不能與知也。唯百辟之於君子也,受侯度而觀德者也,固不但感於其喜怒之不忒而以爲勸威矣。進前而窺其德容之盛,求之於素而有以知其聖功之密,則相觀以化,而奉若以正其家邦者,無不正矣。

故“奏假無言”者,省察之極功,而動誠之至也;“不顯惟德”者,存養之極功,而靜正之至也。然則所云“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者,一言其“不動而敬,不言而信”之德而已矣。

天不可謂之敬,而其無妄不貳者敬之屬。天不可謂之信,而其無妄不爽者信之屬。而天之不言不動,乃至聲臭之俱泯,其固然已;而抑於聲臭俱泯之中,自有其無妄者以爲之載,是以於穆而不已。則以配君子之德,密存而不顯於言動未形之中,乃至思勉之俱化;而抑於言動不形之地,自有其篤厚之恭,以存其誠,是以敦化而不息。乃要其存誠不息而與天同載如字,事也。者,則於喜、怒、哀、樂之未發,致中者是也;自戒慎恐懼而約之,以至於至靜之中無所偏倚,其守不失者是也。而爲顯其實,則亦敬信而已矣。

乃此專紀靜存之德而不復及動察者,則以慎獨之事,功在遏欲,故唯修德之始,於存理之中,尤加省察;及乎意無不誠而私慾不行矣,則發皆中節,一率其性之大中,以達爲和而節無不中。則所謂義精仁熟,不待勇而自裕如者,又何動靜之殊功哉?

約而言之,德至於敬信,德至於“不動而敬,不言而信”,則誠無息矣,人合天矣,命以此至、性以此盡、道以此修、教以此明而行矣。故程子統之以敬,而先儒謂主敬爲存誠之本。在動曰“敬”,在言曰“信”,一也。則此章於誠之上更顯一“篤恭”,以爲徹上徹下居德之本。若遊氏“離人立獨”之雲,蓋敬之賊也,誠之蠹也,久矣其索隱而亡實矣!

七

誠者所以行德,敬者所以居德。無聲無臭,居德之地也;不捨斯謂敬矣。化之所敦,行德之主也;無妄之謂誠矣。盡己以實則無妄。無妄者,行焉而見其無妄也。無聲無臭,無有妄之可名也。無有妄,則亦無無妄。故誠,天行也,天道也;敬,天載也,天德也。君子以誠行知、仁、勇,而以敬居誠,聖功極矣。中庸至末章而始言“篤恭”,甚矣其重言之也!

學而篇

一

讀論語須是別一法在,與學、庸、孟子不同。論語是聖人徹上徹下語,須於此看得下學、上達同中之別,別中之同。

如“學而時習之”一章,聖人分中亦有此三種:“時習”則自“說”,“朋來”則自 “樂”,“不慍”則固已“君子”。初學分中亦有此三種:但“時習”即“說”,但“朋來 ”即“樂”,但“不慍”則已爲“君子”。

又“時習”、“朋來”而“不慍”,斯“說”、“樂”而“君子”,則學者內以安其心,外以成其身,渾然具足而無所歉。抑“時習”而已“說”,“朋來”而已“樂”,“不慍”而已“君子”,則學者可無求“說”、“樂”於外物,而他有待以成其德。

且學者之於學,將以求“說”、“樂”也,將以爲“君子”也。乃必於此而得之,則亦當自勉於“習”,廣益於“朋”,而無以“知”“不知”動其心,固可以開初學入德之門。乃言乎“說”而天理之來複者盡矣,言乎“樂”而天理之流行者著矣,言乎“君子”而天德之攸凝者至矣,則亦可以統作聖之功。

果其爲“學”,則“習”自不容中止,“朋”自來,“不知”自“不慍”,德即成於不已。然“學”而不“習”,“習”而不“時”,“時習”而不能推以及人,得“朋”爲“ 樂”,而“不知”則有所“慍”,亦學者之通病。故必“時習”而抑有以得夫“朋來”之“ 樂”,“樂”在“朋來”而抑不以“不知”爲“慍”,乃以有其“說”、“樂”,而德以成,則“說”、“樂”、“君子”所以著「時習”、“朋來”、“不慍”之效。然非其能“說 ”、能“樂”、能爲“君子”,要不足以言“學”,則亦以紀學者必至之功。

夫子只就其所得者,約略著此數語,而加之以詠歎,使學者一日用力於學,早已有逢原之妙,終身率循於學,而不能盡所得之深。此聖人之言,所爲與天同覆,與地同載,上下一致,始終合轍;非若異端之有權有實,懸羊頭賣狗腿也。集註兼採衆說,不倚一端,可謂備矣。然亦止於此而已矣。他如雙峯所云“說”之深而後能“樂”,“樂”之深而後能“不慍”,則“時習”之“說”,與“朋來”之“樂”,一似分所得之淺深;而外重於中,以“ 朋來”之“樂”遣“不知”之“慍”,尤爲流俗之恆情,而非聖人之心德。

又小注爲此三段立始、中、終三時,尤爲戲論。“朋來”之後,豈遂無事於“時習” ?安見“人不知”者,非以“朋”之未“來”言耶?至於專挈“時習”爲主,如雲峯之說,則直不知樂行憂違,成物以成己,安土而樂天,爲聖賢爲己之實功,而但以學、問、思、辨概聖學而小之,則甚矣其陋也!

論語一部,其本義之無窮者,固然其不可損,而聖意之所不然,則又不可附益。遠異端之竊似,去俗情之億中,庶幾得之。

二

本文一“學”字,是兼所學之事與爲學之功言,包括原盡,徹乎“時習”而皆以雲“ 學”。若集註所云“既學而又時時習之”一“學”字,則但以其初從事於學者而言耳。“既 ”字、“又”字,皆以貼本文“時”字,故集註爲無病。小注所載朱子語,則似學自爲一事,習自爲一事,便成差錯。胡氏之說,自剔得集註分明。集註雲“必效先覺之所爲,乃可以明善而復其初”,此豈暫一嘗試於學之謂乎?“時習”兼“溫故知新”在內,非但溫理其舊聞而已。

學有對問、對思、對修而言者,講習討論是也。此“學”字與“大學之道”“學”字同,該括廣大,故上蔡以“坐如屍、立如齊”言之。昨日之坐屍、立齊者,自昨日事;今日之坐立,又今日事。事無窮,道自無窮。豈今日之坐立,以溫理昨日之如屍、如齊者乎?

馮厚齋專就講習討論上說,只作今經生家溫書解。此俗學、聖學大別白處,不容草次。知集註“既學”之“學”,非實詮本文“學”字,則此疑冰釋矣。

三

前後統言孝弟,而朱子以前所言孝弟爲“資質好底人”,則又分上一層說得容易,下一層說得鄭重。是以金仁山有“前以質言,後以學言”之說。乃集註直雲“上文所謂孝弟” ,則又似乎無分。是以陳新安有“善事之中有無限難能”之說。

以實求之,則朱子謂上言資質者本無病,而仁山所云下以學言,則不成語也。此處亦易分曉。世豈有孝弟而可謂之學耶?學也者,後覺效先覺之所爲。孝弟卻用此依樣葫蘆不得。雖所爲盡道以事親者,未嘗無學,而但以輔其儘性之功,則輔而非主。爲孝子、悌弟者,止勉求遠乎不孝、不弟,而非容有效孝、效弟之心。效則不名爲孝弟矣。以孝弟爲學,故姚江得譏有子爲支離。而有子豈支離者哉?集註言“爲仁猶言行仁”,只在用上說,故小注有水流三坎之喻,言其推行有漸,而非學孝、學弟以爲學仁民、學愛物之本。故注又云“學者務此”,但如本文言務而不言學。“學”字與“務”字,義本不同。學者,收天下之理以益其心;務者,行己之德以施於天下。知此,則知爲仁也,不犯也,不亂也,皆以見於天下之作用言而一揆也。

大抵有子此章,言德而不言學,故程子曰“孝弟,順德也”。不犯、不亂,德之淺者也。爲仁,德之大者也。孝弟,德之本也。要以言德而非言學也。

乃孝弟而不犯、不亂,極乎下以淺言之,而深者亦在其中。不特善事之難能,而推夫不犯不亂之至,則文王之服事小心,周公之“赤舄几几”,亦但以免夫犯亂。特就其淺者言之,則鄉黨自好者之守法安分,亦得與焉。此極乎下以通上也。

孝弟爲爲仁之本,極乎上而大言之,而小者亦在其中。不特孝弟之無異文,而即夫人之恩施姻亞、睦輯鄉黨而仁及人,不殺一啓蟄、不折一方長而仁及物,亦莫非仁道之生。特就其大者言之,則君子之以弘夫愛之理,而全夫心之德,亦此道焉。此極乎上以通下也。

要則孝弟皆以儘性言,而淺者則因其性之所近而得合,深者則有以盡夫性而無所缺耳。在夫人,固因其質之美,而實不無專心竭力之功。在君子,甚有至德弘道之功,而要不可謂之學。故支離之病,仁山實啓之,非有子之過也。

四

“鮮矣”與“未之有也”,文勢低昂,以分輕重耳,正不當於此細碎分裂。潛室之說,殊增葛藤。

或人“若說鮮矣,則未以爲絕無”一問,極不惺忪。總緣他泥著下章注“專言鮮”一 “專”字。且如“知德者鮮矣”,千里一聖,猶比肩也,使當世而有一二知德者焉,詎致勞聖人之嘆?

潛室不與直截決去其疑,乃爲“縱是有之”之說,則愈入棘叢。且即使謂鮮非絕無,亦以人而言。猶雲天下之能孝能弟者而好犯上,千百人之中不過一二人而已。豈謂此一人者少作犯上之事哉?犯上之事,止一已足。況本文不但云“犯上”,而必雲“好”。好則不厭頻爲,偶一過誤爲之,不可謂好。中心之好惡,寧可較量多少?

下章“鮮矣仁”語,意亦如此。言凡天下之巧言令色者,鮮矣其能仁也。方於“矣” 字文理無礙。知此,則知程子“非仁”之說,甚合本旨。不然,夫人心德之仁,必無不仁而後可爲仁,故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豈可以多少論哉?

五

集註“必其務學之至”六字,是朱子活看末二語處,極駴俗目。玩小注所引朱子之言,則似朱子初年亦將“未學”當真煞說。逮其論定而筆於集註,添一“或”字,與“吾”字作對,意謂:人或疑其未學,而我則信其已學;使未學也,則亦安能爾哉?所以兼採遊、吳二說以存疑。而所云“苟非生質之美”者,則除下聖人生知、安行一例以爲言,亦理有固然,而非故作兩頭馬之詞也。

蓋本文之旨,原以考學之成,而非泛論人品。使其抑學揚行,則當雲雖其未學,亦與學者均矣。子夏到底重學,以破一切高遠之說,謂此親賢盡倫之事,人有妄謂其無假於學者,而我必謂非務學之至者不足與此。則天下豈有不學而能之聖賢哉?

上四段原是據現成人品說,非就用力敦行者說。則亦憑空立此一規格,以驗學之所至耳。“吾必謂之學矣”六字,是聖學、異端一大界限,破盡“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一流邪說。於此見子夏篤信聖人處。知此而後知集註之精。

六

雙峯雲“有子論仁論禮,只說得下面一截”。東陽雲“有子是說用禮”。只此二語,見得此章在集註自從本源上別起一番議論,非正釋也。

所以然者,以有子說“禮之用,和爲貴”,言“爲貴”,則非以其體言,而亦不即以用言也。“用”只當“行”字說,故可雲“貴”。若“和”竟是用,則不須揀出說“貴”矣。“用”者,用之於天下也。故曰“先王之道”,曰“小大繇之”,全在以禮施之於人而人用之上立論。此“用”字不與“體”字對。“貴”者,即所謂道之美而大小之所共繇也。“ 和”者,以和順於人心之謂也。用之中有和,而和非用禮者也。有子蓋曰:禮之行於天下而使人繇之以應夫事者,唯和順於夫人之心而無所矯強之爲貴;唯其然,斯先王之以禮爲小大共繇之道者,以純粹而無滯也。

集註以從容不迫釋“和”之義,則是謂人之用禮,必須自然嫺適而後爲貴。使然,將困勉以下者終無當於禮,而天下之不能繇禮者多。且先王之道,亦但著爲禮而已,未嘗有所謂和也。從容不迫者,行禮者之自爲之也。必從容不迫而後可爲貴,則先王之道非美,待人之和而後美矣。

且所云“和”者,有以德言,則中庸發皆中節之和是也。此則爲禮之本,而非禮之用。繇其有和,可使喜、怒、哀、樂之中節,則禮於是起焉。和,性情之德也。禮,天下之達道也。唯和乃中節而禮以達,斯和體而禮用,不得雲“禮之用,和爲貴”矣。

若雲繇吾性之德有禮,仁義禮智,性之四德。而情之德乃有和,則中庸之所謂和者,又情之根夫仁義禮智具足之性以生,而不專倚於禮。且在性之所謂仁義禮智者,有其本而已,繼乎天之元亨利貞而得名者也,在率性之前而不在修道之後。今曰“先王之道,斯爲美,小大繇之”,則固指教而言矣。如之何紜紛膠轕,而以此和爲性情之德耶?

夫性情之德,則盡人有之。而君子致之者,其功在省察、存養,而乃以經緯乎天地。是所貴在戒懼慎獨而不在和,又何以雲“禮之用,和爲貴”哉?

況乎中庸之言“和”者,又非從容不迫之謂,乃情之不戾於節者也。故彼之言“和” ,乃以贊夫人情中固有之德,而亦以贊君子省察極致、動必中禮之德,故曰“謂之”,而非有所致力之詞,以與“敬”相爲對者也。未發謂中,已發謂和。可雲敬以致中者,以靜存之功,主敬爲本;則亦當雲誠以致和,以動察之功,存誠爲要。今此以敬、和相對而言,其可雲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敬乎?

禮之爲節,具足於喜怒哀樂之未發;而發皆中節,則情以率夫性者也。敬者人事也,和者天德也。繇人事以達天德,則敬以爲禮之本,而因以得和。和者德之情也,樂者情之用也。推德以起用,則和以爲樂之所自生,而樂以起。此禮樂相因一致之理有然者,故程、範得並言樂而不悖。而有子則固曰:禮原中天下之節,有節則必有和,節者皆以和也;是以禮之用於天下者,使人繇之而人皆安之,非其情之所不堪,亦非其力之所待勉,斯以爲貴。故制禮者當知此意,勿過爲嚴束以強天下,而言禮者不得視禮爲嚴束天下之具而賤之。勿過爲嚴束以強天下,先王之道所以無弊,而無小大之可或逾。不得視爲嚴束天下之具而賤之,則以先王之道既盡其美,而小大皆不能逾。原非可雲“前識之華”,“忠信之薄”也。

乃非以爲嚴束,而要以和順夫人心,亦必不廢禮之節而後得和,此文質同體之固然者。如有見夫節者之不過以和順夫心,因以謂節以效和,而所貴非節,則將有如老聃之知禮而反賤禮者。要之,舍禮亦終不能和,而又何以行哉?故東陽以前節爲正意,後節爲防弊之言,深得有子之旨;非前節重和,後節重節,爲兩相回互之語也。

有子大旨,只是重禮。前三句謂能知禮意,則洵爲貴美而不可廢。後四句則以爲能達禮意,而或廢禮者之防。若夫不知禮之用而可貴者,唯以和故,乃貿貿然以禮爲程限,而深其畏葸,以自役而役人,則必將見禮之不足貴,而與於無禮之甚者矣。知其用於天下之本旨,則禮未嘗不可損益,以即乎人心;而知人心必於禮得和,而舍禮無和,則雖有可損益,而必不可過乎其節。此斟酌百王、節文自性者所必謹也。

大抵有子在製作上立言,故曰“用”,曰“繇”,曰“行”。是故雙峯以爲在下面一截說,與前論仁而言行仁一例,而君子之靜存動察以立大本而行達道者,固未及也。王陽明疑有子之支離以此,而有子之切事理以立言,終異於姚江之淪於禪者,亦正在此。固不必更就上面一截起論,爲頭上安頭之說矣。

且使從本而言之,則禮固以敬爲本,而非以和。若曰“敬之碎底是和”,則和者敬之分體也。此不成義。知敬之分而用之,其於禮必加詳,何爲不以禮節而不可行哉?且抑與從容不迫之釋,自相背戾矣。

要以中庸之所謂和,乃本然德體之天則,此之謂和,乃妙用推行之善道,固不可強合爲一。況即集註所云從容不迫者,自非可有意以之爲貴而用之。使功未至而機未熟,則有意貴和者,正墮“知和而和”之病。如其必自然得和而後可爲貴,則於和之上,又加一自然,而豈不贅歟?矧自然從容不迫者,乃動容周旋中禮,盛德已至之聖符,非可與天下共率繇之,更不必言“爲貴”、“爲美”,而抑以不節爲慮。有子本以言王道,而不以言天德。徒爲深入之言,則所在皆成齟齬,此不能強徇集註而廢饒、許也。

七

朱子又曰“敬爲體,和爲用”,須是撇開有子另說方可。朱子自說學,有子自是說道。先王之道,賢者俯就,不肖企及,豈可以君子之爲學律之?他言王道者,可與天德合轍,而此必不可。如朱子之意,蓋謂未發而主敬,必發而從容不迫,乃爲可貴;未發能合,已發能分,乃散應事物而無不宜。以此言之,烏可不知和,烏可不“知和而和”哉?

且中庸章句、語錄,括已發未發而一之於敬。愚謂未發功在敬,不顯之篤恭是也;發則功在誠,大學之慎獨以誠意,中庸之“行之者一”是也。致中者敬之至,致和者誠之功。存養、省察,爲學之體;敬以具節而禮明,和以達節而樂備,爲學之用。故程、範之說,小異於有子而可相通,而小注朱子所云,則皆成矛盾。

唯“嚴而泰、和而節”以下一段,集註明切可觀。其曰“禮之全體也”,可見章首一 “禮”字,原以體言,而本文“用”字,非與體爲對待之詞,則從容不迫之義,固不得立矣。“毫釐有差,失其中正”,恰在製作上說,而非生疏拘迫、不能從容之謂差也。拘迫不從容,正是掙扎得不差處。唯製作不和順於心,而苦人以所難,方成差謬。

朱子此注,與前注早已不同。實則此爲諦當,不必更說向深妙處去。雲峯乃爲割裂而曲徇之,過矣。雲峯之篤信,乃以成朱子之失;饒、許之分別,乃以通朱子之窮。故有功先儒者,不在阿也。

爲政篇

一

北辰之說,唯程氏復心之言爲精當。朱子輪藏心、射糖盤子之喻,俱不似,其雲“極似一物橫亙於中”,尤爲疏矣。

使天之有樞,如車之有軸,轂動而軸不動,則自南極至北極,中閒有一貫串不動的物事在。其爲物也,氣耶?抑形耶?氣,則安能積而不散,凝而不流?若夫形,則天地之閒未有此一物審矣。且形,固能運形而不能運氣者也。天樞之於天,原無異體。天之運行,一氣俱轉,初不與樞相脫,既與同體,動則俱動。特二十八宿、三垣在廣處動,北辰在微處動,其動不可見耳。今將一圓盤,點墨記於中心,旋盤使轉。盤既動,則其墨記之在中心者,亦東西南北易位矣。特墨記圓纖,不可得而辨也。

夫子將此擬“爲政以德”者之治象,取類不虛。“爲政以德”而云不動,雲無爲,言其不恃賞勸刑威而民自正也。蓋以施於民者言,而非以君德言也。若夫德之非無爲,則與北辰之非不動均也。不顯、篤恭之德,原靜存、動察之極功。而況“德之爲言得”者,即“政之爲言正”之意,故言“爲”言“以”。如欲正人以孝,則君必行孝道而有得於心;欲正人以慈,則君必行慈道而有得於心。其以此爲政也,動之於微而未嘗有及於民之事,而理之相共爲經綸、氣之相與爲鼓盪者,以居高主倡,自有以移風易俗而天下動矣。

故其不急於動民者,“北辰居其所”之象也;天下共效其動者,“衆星共”之象也。 “居其所”雲者,猶言自做自事,無牽帶衆星之事也。北辰即不爲衆星須動之故,而彼亦自不容不運之於微。人君即不爲人有不正而須正之故,亦自不容不內修其德。各修其所當爲,而星之環繞以動者,自與北辰俱轉;民之自新不已者,自與人君同正。只此乃德之用微,而其化顯。若以軸喻,則脫然兩物,故爲不動以持轂而迫之轉;則是有意不動,以役使羣動。此老氏所謂“王侯得一以爲天下貞”,陽爲靜而陰挾之以動,守乎雌以奔走天下之雄。其流爲申、韓者,正此道也。此則以無爲爲德,因正於天下而己無所正,豈以己之正正人之不正之謂乎?是故“居其所”者,非北辰之德也,北辰之勢也。

陳氏雲“譬爲政以德之君”,其說自確,以不雲“譬爲政所以之德”也。程子曰“爲政以德,然後無爲”,朱子曰“則無爲而天下歸之”,無爲者,治象也,非德體也。動於微而不動於顯,德微,政顯。動於獨而不動於衆。北辰之與君德合者,慎動以不息而已矣。

極論此章,亦不過大學“以修身爲本”之意,孟子至誠動物之旨,而特推上下理氣感通之機,以顯其象於天,見爲理之不可易者而已。若更於德之上加一“無爲”以爲化本,則已淫入於老氏“無爲自正”之旨。抑於北辰立一不動之義,既於天象不合,且陷入於老氏“ 輕爲重君,靜爲躁根”之說。毫釐千里,其可謬與?

二

以“志學”爲知,“立”爲行;“不惑”、“知命”、“耳順”爲知,“從欲不逾矩 ”爲行;此乃強將自己立下的柱子栽入聖言內,如炙鐵相似,亦能令其微熱而津出,究於彼無涉也。

“十五而志於學”是何等志,何等學,乃但以屬知!豈但講習討論,儲以待三十而行之,如蘇秦之習爲揣摩,須羽毛豐滿以高飛乎?“三十而立”又是何等爲立!到者地位,所知所行,皆已臻至處,又豈只守著前所知者,埋頭行去耶?

只此十五年,是夫子一大段聖功在。“志於學”者,博文、約禮之謂也。聖人於此,不容與學者有異。故其教人,亦以此二者,而曰“可以弗畔”。弗畔,則幾於立矣。博合於約,而文皆其心得;約合於博,而禮顯於文章:行既定而知益審矣。

東陽所謂“知行並進”者,則亦以此二位而言爾。若過此以往,固不可分知與行,且不可雲“知行並進”。聖人之爲功者,固非人所易知矣。

蓋雲知行者,致知、力行之謂也。唯其爲致知、力行,故功可得而分。功可得而分,則可立先後之序。可立先後之序,而先後又互相爲成,則繇知而知所行,繇行而行則知之,亦可雲並進而有功。

乃聖人既立之後:其知也,非待於致也,豁然貫通之餘,全體明而大用行也;其行也,非待於力也,其所立者條理不爽,而循繇之則因乎事物之至也。故既立之後,“誠則明矣 ”。明誠合一,則其知焉者即行矣,行焉者鹹知矣。顏子之“欲從末繇”者在此,而豈可以 “知行並進”言哉?

乃至於此,其所行者,大端亦不離於“三十而立”之所行。知至而幾,知終而存義,其行也有精微而無改徙,是以唯就明言之,而不復就誠言之。然“不惑”則純乎理而無閒, “知天命”則理無不窮而性無不盡,“耳順”則聞言無違逆,而於土皆安,“從欲不逾矩” 則於我皆真而知化不貳。故“不惑”、“耳順”,皆順乎彼之詞,而“知命”、“從欲”,皆達乎此之意。要以所行者聽乎知,而其知也愈廣大愈精微,則行之合轍者,愈高明愈博厚矣。

故以跡言之,則至於“不惑”以上,而知之事爲多。以實求之,則“立”者誠之復,而“不惑”以上,誠之通也。復已極乎知行之至,而通唯窮神知化以爲德之盛,非待有所加於行,以至乎昔之所不能至者。

若夫“從心所欲,不逾矩”,固未嘗不於德業有可徵者。要亦“耳順”以還,明誠合而無閒,明者一誠,更不可雲誠中所生之明矣。

集註分“耳順”爲“不思而中”,“從欲不逾”爲“不勉而得”,亦跡似而無實。不思而中,斯不勉而得,是皆“耳順”之境也。豈不思而中之時,尚有難得之慮哉?故唯胡氏 “心即體、欲即用”之說爲當。“即”字速妙。而心之與欲,亦無分界,則體用合,誠明一,如天之非自明而誠矣。

要以“志學”與“立”,聖學固有事於心,而皆著於事;“不惑”以後,雖不離事以爲道,而凝德唯心;斯可名爲聖德之進,而不可名爲學矣。在學則知行分,在德則誠明合。朱子曰“聖人自有聖人底事”,不可以初學之級求,明矣。

三

“耳順”自就聽言上說。集註一“聲”字,但因“耳”字上生出,在言者謂之言,聞者謂之聲也。除卻言語,耳更何順?

樂固聲也,而彼自有專家之學。聖人亦不過與摯、襄同能,而無與於進德。乃近見有人說,凡松聲、水響,鶯囀、蛩吟,皆無所違逆。此是聖學、異端一大分界處。彼所云者,不過釋氏“木樨無隱”之唾餘耳。

然即就聽言說,又不可似陳氏取“聞滄浪之歌”以作證。陳氏語有兩種病。以深言之,隨觸即悟,則亦釋氏聽人唱“他若無情我也休”而悟道之旨。以淺言之,感物警心,則人之苟有學思之功者,亦即能然。如韓嬰說詩,往往觸類旁通。至於遊、夏之徒,則固久矣優爲之矣。

總此一段聖功,極難下思索,作的實解。憑虛言之,則只是釋家妙悟。徵事言之,又不過小小靈警的聰明。慶源“是非判然”四字,差爲有據。而判然者,亦不足以爲順,且當其“不惑”而早已判然矣。

愚按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從大而小不能奪者爲大人。聖人則大而化之矣,卻將這不思而蔽於物之官,踐其本順乎天則者以受天下之言,而不恃心以防其奪,則不思之官,齊思官之用。唯其思者心亦臻於不思,不思而中。故不思之用齊乎思也。

集註雲:“聲入心通,無所違逆。”夫所謂無違逆者,以爲無逆於聲,是“木樨無隱 ”之說也;以爲無逆於耳,是“聞滄浪之歌”之說也。朱子之意,亦謂無逆於心耳。耳之受聲不逆於心,則言之至於耳也,或是或非,吾心之明,皆不患其陵奪;耳之受夫聲者,因可因否,皆不假心之明而自不昧。進德至此,而耳之形已踐矣。耳,形色也;形色,一天性也;固原以順而不以逆於大體也。於形得性,無小不大,斯以爲聖人與!

然耳目者,固順而無逆者也,非有蔽,而蔽之者欲也。踐耳之形,盡耳之性,而聞皆順心,能用受蔽之官,而未能用夫蔽耳目之欲也。“從心所欲,不逾矩”,則蔽耳目者亦從之而即於順矣。耳雖在我,而順者天下之言;欲麗於物,而發之自己。故愚以“耳順”爲於土皆安,“從欲不逾”爲於我皆真也。嗚呼!難言之矣。

四

“違”字原有兩義。有知其然而故相違背,如“違道以幹百姓之譽”是也。有相去而未逮,如“忠恕違道不遠”是也。乃此兩義,要亦相通。如此所言生事、死葬而祭不以禮者謂之違;其於品物器飾,鋪排得輝煌,便將者個喚作禮、喚作孝,只此一念,早是苟且,而事之愛、葬之哀、祭之敬,爲人子所自致者,以有所藉以自解而其不盡者多矣。且僭禮之心,豈果以尊親故與?無亦曰,爲我之親者必如是其隆,而後張己之無不可得於魯也。則是假親以鳴其豫,而所當效於親者,其可致而不致者從可知矣。

聖人之言,一眼透過,知其故相背者之非能有過而唯不逮,故大端說個禮。無違者求之心,禮者求之於事,此亦內外交相省察之意。蓋自孝子而言,則所當致於親者,無違中之條理品節,精義入神,晨幹夕惕以赴之,盡心竭力以幾之,沒身而固不逮,豈有餘力以溢出於非禮之奢僭,是以無違而中禮也。自求爲孝子者而言,雖盡心竭力以求無違,而未知所見爲無違者,果能無違否也。故授之禮以爲之則,質準其文,文生於質,畫然昭著,而知自庶人以達於天子,皆有隨分得爲之事,可以不背於理,而無所不逮於事親之心,是以禮而得無違也。因無違而自中禮者,聖人之孝,繇內達外,誠而明者也。必以禮而得無違者,以外治內,明而誠者,則無違其綱而禮其目也。

懿子無請事之心,不能自求下手之著,故夫子於樊遲發之。如懿子者,豈能不立禮爲標準而得無違者哉?孝爲百行之源,孝道盡則人事鹹順。故曰“中於事君,終於立身”,亦曰“資以事君而敬同”。使懿子於孝而無不逮,則僭不期去而自去。

聖人之言廣矣,大矣。若其所問者孝也,乃借孝以爲立言之端而責其僭,是孝爲末而不僭爲本,既已拂乎天理之序;且人幸有返本親始之一念以請教,乃摘其惡於他以窮之,而又爲隱語以誹之,是豈聖人之言哉?

朱子雙立苟且與僭二義,東陽發明“不及之意,亦在其中”,確爲大全。若集註雲“ 三家僭禮,以是警之”,是未免以私意窺聖人。且此三言者,曾子嘗述之,而孟子稱之矣,其又何所警哉?

胡氏雲“心無窮而分有限”,說尤疏妄。分固有限,初不可以限孝子之心。故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至如歌雍舞勺,私慾之無窮耳,自尊以蔑上而辱親之邪心無窮耳,豈欲孝其親之心無窮哉?

五

中庸言學,則是方有事之詞,故“溫故”之中,即有引伸精義之意,而知其故中之新,亦在“溫故”項下說;若“知新”,則更端以求知昔所未知也。論語說教學,未到大綱成就處,尚有所全未及知而須知者,其不可爲師也,固然不待論;所以故之外無新,而“知新 ”者即知故中之新也。此學以言未至,而師言已至之別也。

乃君子修德凝道之事,直是廣大精微,則其日新者亦無窮。故無有盡天下之理皆已爲故之一日,而已精已密,尚有其新。若此雲“可以爲師”,則亦專言講習討論之事。雖徹上言之,極乎聖人之教;乃徹下言之,則古人自二十博學不教之後,便有爲人師之道。修一業、通一藝者,皆可以教,則其爲見聞,固可有程限,但於故中得新焉,即可以爲師矣。爲師非修德凝道之了境,故說命曰“斅學半”。夫子進德,七十未已,而四十時弟子已日進矣。爲師非了境,則守故得新,隨分可以誨人,特不容以記問之學當之而已。此朱子所以有與中庸不同之辨也。

若朱公遷以中庸“故”字爲“存乎己”,此爲“聞於人”,則謬。存於己者,既非空空地有不立文字、不墮見聞之德性;聞於人者,非用其德性不昧之明以存持之,是亦記問之學而已。故集註雲“所學在我”,亦爲溫故而言也。

記問之學,只爲他初頭便錯了。非得於己,不可名爲故。不可名爲故。則漠然無餘味,不欲溫之,而亦何用溫之耶?注云“無得於心”,業無得矣,而尚可謂之故哉?如人之有故舊,必其與我素相親匿無閒者。因人相與,僅識姓名,其可謂之故舊否耶?

六

夫子尋常只說君子,不言聖人,爲他已到者地位,不容推高立名,只君子便是至極處。小注“夷清、惠和,亦只做得一件事”。觀伯夷待天下之清,柳下惠不易三公之介,豈無全副本領?特所以行其大用者有未妙耳。夷、惠且未能不器,則不器者豈非聖人哉?足知朱子所云“君子體不如聖人之大,用不如聖人之妙”,乃爲他處以君子、聖人並論者言,而輯大全者誤繫於此。

其曰“通上下而言”,則所謂上者固聖人矣;所謂下者,則謂凡學爲君子者,便須立志於高明廣大之域,以體此無方無體之道,則其爲學之始,規模已自不同,而不區區向一事求精,一行求至也。下學者下也,上達者上也。下學敦其體,上達顯其用,效異而量同也。

七

論語一書,先儒每有藥病之說,愚盡謂不然。聖人之語,自如元氣流行,人得之以爲人,物得之以爲物,性命各正,而栽者自培,傾者自覆。如必區區畫其病而施之藥,有所攻,必有所損矣。釋氏唯欲爲醫王,故藥人之貪,則欲令其割血肉以施;藥人之淫,則絕父子之倫。蓋凡藥必有毒,即以人蔘、甘草之和平,而參能殺肺熱者,甘草爲中滿人所忌,況其他乎?

且病之著者,如子張學幹祿,子貢方人,夫子固急欲療之矣,乃曰“祿在其中”,曰 “賜也賢乎哉”,亦終不謂祿之污人,而人之不可方也。言祿污人,則廢君臣之義;言人不可方,則是非之性拂矣。

又如子路曰“何必讀書,然後爲學”,病癒深矣。夫子亦但斥其佞,使自知病而已矣。如欲藥之,則必將曰必讀書而後爲學,是限古今之聖學於記誦詞章之中,病者病而藥者愈病矣。是知夫子即遇涸寒烈熱之疾,終不以附子、大黃嘗試而著爲局方;又況本未有病者,億其或病而妄投之藥哉?

子貢問君子,自是問求爲君子者親切用力之功,記者櫽括其問語如此。因問而答之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夫子生平作聖之功,喫緊處無如此言之切。亦以子貢穎悟過人,從學已深,所言所行,於君子之道皆已具得,特示以入手工夫,使判然於從事之際耳。至於所言者皆其已行而行無不至,所行者著之爲言而言皆有徵,則德盛業隆,道率而教修,此唯夫子足以當之。而心法之精微,直以一語括聖功之始末,斯言也,固統天、資始之文章也,而僅以藥子貢之病耶?

範氏曰“子貢非言之艱而行之艱”,其語猶自活在。然“非言之艱而行之艱”,不獨子貢也。且雲“先行其言”,則“其言”雲者,未嘗言之,特知其理而可以言耳。此固說命所謂“非知之艱,行之惟艱”之旨,古帝王聖賢之所同病,亦人道自然有餘不足之數也。即非子貢,其有易於行而難於言,行非艱而知惟艱者哉?易於行者,其行非行。則範氏固已指夫人之通病以爲子貢病。

至於小注所載朱子語,有“子貢多言”之說,則其誣尤甚。子貢之多言,後之人亦何從而知之?將無以其居言語之科耶?夫子貢之以言語著者,以其善爲辭命也。春秋之時,會盟征伐交錯,而唯辭命是賴。官行人而銜使命,乃其職分之所當修。國語所載定魯、破齊、伯越、亡吳之事,既不足信。即使有之,亦修辭不誠、以智損德之咎,而非未行而遽言之爲病。如以此爲病在不先行其言,豈子貢之拒百牢、辭尋盟者,爲其所不能行,而徒騰口說乎?

夫此所謂言,非善說辭命之言,而善言德行之言也。善言德行者顏、閔也,非子貢也。且亦非徒口說之爲言也,著書、立說,答問、講論,皆言也。要以言所行而非應對之文也。聖門如曾子、有子、子游、子夏,皆有論著,而子貢獨無。其言聖道也,曰“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蓋兢兢乎慎重於所見,而不敢輕置一詞矣。則寡言者,莫子貢若,而何以雲多言耶?子貢既已無病,夫子端非用藥,而先行後言,自是徹上徹下、入德作聖之極功,徹始徹終、立教修道之大業,豈僅以療一人之病哉?

因此推之,語子路以知,自致知之實學,而謂“子路強不知以爲知”,亦懸坐無據。而陳新安以仕輒而死爲徵,乃不知子路之死輒,自始事不謹之害,而非有自欺之蔽。如謂不知仕輒之不義,不當固執以至於捐軀,抑將如趙盾之拒雍,祭仲之逐突,食言背主,而可謂之“不知爲不知”耶?

要此爲致知言,而不爲行言;故可曰隨所至之量,以自信而不強。如以行言,其可曰能行則行之,不能行則不行也哉?故言知則但可曰“困而知之”,不可曰勉強而知之,而行則曰“勉強而行之”。知、行之不同功久矣。子路勇於行,而非勇於知,有何病而又何藥也?

至於四子問孝,答教雖殊,而理自一貫。總以孝無可質言之事,而相動者唯此心耳。故於武伯則指此心之相通者以動所性之愛;若雲“無違”,雲“敬”,雲“色難”,則一而已矣。生事、死葬、祭而以禮,則亦非但“能養”;而奉饌服勞,正今之“能養”者也。內敬則外必和,心乎敬則行必以禮。致其色養,則不待取非禮之外物以爲孝;而無違於理者,唯無違其父子同氣、此心相與貫通之理。順乎生事之理,必敬於所養,而色自柔、聲自怡。順乎葬祭之理,必敬以慎終,敬以思成,而喪紀祭祀之容各效其正。明乎此,則同條共貫,殊塗同歸。奚必懸坐武伯之輕身召疾,而億揣子夏以北宮黝之色加於其親,誣以病而強之藥哉?

又其甚者,聖門後進諸賢,自曾子外,其沉潛篤實、切問近思者,莫如樊遲。跡其踐履,當在冉、閔之閒。夫子所樂與造就者,亦莫遲若。乃謂其粗鄙近利,則病本弓蛇,藥益胡越。文致古人之惡,而屈聖言以從己,非愚之所敢與聞也。

八

集註所引程子之言,博學、審問、篤行屬學,慎思、明辨屬思。明辨者,思其當然;慎思者,思其所以然。當然者,唯求其明;其非當然者,辨之即無不明也。所以然者,卻無憑據在,故加之以慎。不然,則至謂天地不仁,四大皆妄,亦不能證其非是,如黑白之列於前也。思中有二段工夫,缺一不成。至於學之必兼篤行,則以效先覺之爲,乃學之本義;自非曰“博學”、曰“學文”,必以踐履爲主,不徒講習討論而可雲學也。

九

記言“子張學幹祿”,是當世實有一干祿之學,而子張習之矣。程子既有定心之說,及小注所引朱子之語,曰“意”,曰“心”,乃似子張所學者亦聖人之學,而特有歆羨祿位之心。使然,則子張亦只是恁地學將去,記者乃懸揣其心而以深文中之,曰其學也以幹祿也;夫子亦逆億而責之,曰汝外修天爵而實要人爵也。雲峯語。此酷吏莫須有之機械,豈君子之以處師友之閒乎?

春秋齊、鄭如紀,本欲襲紀,且不書曰“齊、鄭襲紀不克”,但因其已著之跡而書曰 “如”,使讀者於言外得誅意之效,而不爲苛詞以摘發人之陰私。豈子張偶一動念於祿,而即加以“學幹祿”之名耶?

幹祿之學,隨世而改,於後世爲徵辟、爲科舉。今不知春秋之時其所以取士者何法,然“敷奏以言,明試以功”,唐、虞已然,於周亦應未改。王制大司馬造士、進士之法,亦必有所論試矣。士而學此,亦不爲大害。故朱子之教人,亦謂不得不隨時以就科舉,特所爲科舉文字,當誠於立言,不爲曲學阿世而已。夫子之告子張,大意亦如此。蓋幹祿之學,當亦不外言行;而或摭拾爲言,敏給爲行,以合主者之好,則古今仕學之通病,於是俗學與聖學始同終異。其失在俗學之移人,而不在學之者之心。故夫子亦不斥其心之非,而但告以學之正:“寡尤”、“寡悔”。就言行而示以正學,使端其術而不爲俗學所亂,非使定其心而不爲利祿動也。

聖人之教,如天覆地載,無所偏倚,故雖雲“不志於谷,不易得也”,而終不以辭祿爲正。學者之心,不可有欲祿之意,亦不可有賤天職、天祿之念。況如子張者,高明而無實,故終身不仕,而一傳之後,流爲莊周,安得以偶然涉獵於俗學,誣其心之不潔乎?

十

集註雲:“凡雲‘在其中’者,皆不求而自至之辭”,此語亦未圓在。如雲“餒在其中”,豈可雲不求餒?天下無求餒者,則固不得雲不求餒也。新安泥注而不達,乃雲“直在其中,仁在其中,其訓皆同”。父子相隱,雖非以求直,而豈可雲不求直如不求祿之比?祿自不可求,直其不可求乎?況“博學、篤志,切問、近思”,正求仁之先務哉?藉不求仁,則學、問、志、思以何爲?且仁而可以不求自至,是道弘人而非人弘道矣。知彼二者在中無不求之意,則此之不學幹祿而祿自至,亦於言外見意,而不藉在中以顯不求之義。

在中者,猶言在裏許,相爲包函之詞。有以大包小言者,則此與“直在其中”一例。 “寡尤、寡悔”,自君子大亨至正、修己治人之道,於以得祿,亦其中功效之一端。“父爲子隱,子爲父隱”,自君子盡倫率性、貞常利變之道,而於以言直,亦其中無所矯拂之一德。此以大包小,而小在大中也。有以顯含藏者,則“仁在其中”是也。學、志、問、思,功之顯;仁,德之藏也。顯以顯仁,而藏固藏於用,則道問學而即以尊德性,致知而即以存心,即其博者而約不離博,即其著者而微不離著,故曰“仁在其中”。此以顯含藏者也。

以顯含藏而曰“在其中”,則見其中已深,而更無內之可入。以大包小而曰“在其中 ”,則見其中已備,而更無外之可求。證父攘羊,索直於人心天理之外者也。幹祿之學,求祿於博文約禮之外者也。闕、慎只是以禮約之。人心天理[之外]有沽直之行,而此中原自有直,何事蹈證父之惡?博文約禮之外有幹祿之學,而此中原自有祿,則亦何事習幹祿之俗學哉?

要此以辨學術之邪正,而非以責其心之妄求。妄求之心,因富貴而起。幹祿之學,沿流俗而成。子張終身不仕,非屑屑於富貴者。徒以才高意廣,欲兼人而盡知天下之學,以俯同流俗,如晚宋葉適、陳亮之所爲,初不可以有求祿之心責之。子張既無求祿之心,則夫子亦何必以不求自至歆動之耶?

一一

古帝王治天下之大經大法,統謂之禮,故六官謂之周禮。三綱五常,是禮之本原。忠、質、文之異尚,即此三綱五常見諸行事者品節之詳略耳。所損所益,即損益此禮也。故本文以“所”字直頂上說。馬季長不識禮字,將打作兩橛,三綱五常之外,別有忠、質、文。然則三綱五常爲虛器而無所事,夏之忠、商之質、周之文,又不在者三綱五常上行其品節而別有施爲。只此便是漢儒不知道、大胡亂處。

夫三綱五常者,禮之體也;忠、質、文者,禮之用也。所損益者固在用,而用即體之用,要不可分。況如先賞後罰,則損義之有餘,益仁之不足;先罰後賞,則損仁之有餘,益義之不足:是五常亦有損益也。商道親親,舍孫而立子,則損君臣之義,益父子之恩;周道尊尊,舍子而立孫,則損父子之恩,益君臣之義:是三綱亦有損益也,豈但品物文章之小者哉?至如以正朔三統爲損益,則尤其不學無識之大者。

夫三統者:天統以上古甲子歲,春前仲冬月,甲子朔夜半冬至爲曆元;地統以次古甲辰歲,地化自醜,畢於辰。春前季冬乙丑月,甲辰朔雞鳴冬至爲曆元;人統以又次古甲申歲,人生於寅,成於申。孟春丙寅月,甲申朔平旦立春爲曆元。曆元者,日月合璧,五星連珠,七曜複合,一元之始也。繇此而步閏、步餘、步五星之法生焉。古之治歷,有此三法,其閒雖有小異,歸於大同。特人統寅正,以曆元近步法差易而密耳。三代以其受命之數相符合者,循環迭用,而於推步之法,未嘗有所損益也。推之者人,而曆元實因天體之自然。天其可以損益之也哉?

東陽不知此理,乃謂“改正朔,易服色,以新視聽”。使徒欲新視聽而已,則秦爲無道,實用天正歷,而特易建亥爲歲首以愚民,視聽亦新,而逆天背數。三代之王,豈亦等暴秦之爲哉?

又其舛者,謂夏承唐、虞用人統,則尤杜撰。不審胤徵已有三正之文,堯固以甲辰爲曆元,用地正,舜紹堯未改,而禹改之也。故曰“行夏之時”,不曰行唐之時。要以歷不可聽人之損益,而損益者,人治之先後詳略也。故經禮、儀禮,治法畢具,而獨不及歷,歷非禮之所攝也明矣。

八佾篇

一

黃勉齋分爲二說以言本,極爲別白。所以謂奢儉[易]皆不中禮者,以“天下之大本”言也。其以儉戚爲本者,“初爲本、終爲末”之謂也。勉齋之以“初爲本、終爲末”者,爲範、楊言之,而非夫子之本旨也。

林放問禮之本,他只見人之爲禮,皆無根生出者儀文來,而意禮之必不然,固未嘗料量到那大本之中上去。夫子於此,亦難下語在。若說吾性所固有於喜怒哀樂之未發者,原具此天則,則語既迂遠;而此天則者,行乎豐儉戚易之中而無所不在,自非德之既修而善凝其道者,反藉口以開無忌憚之端矣。故但從夫人所行之禮上較量先後,則始爲禮者,於儉行禮,以戚居喪,雖儉而已有儀文,但戚而已有喪紀,本未有奢,而不能極乎其易,然而禮已行焉,是禮之初也。

抑此心也,在古人未有奢、未盡易者既然;而後人既從乎奢、既務爲易之後,亦豈遂迷其本哉?苟其用意於禮,而不但以奢、易夸人之耳目,則夫人之情固有其量,與其取之奢與易而情不給也,無寧取之儉與戚而量適盈也。將繇儉與戚而因文之相稱者以觀乎情之正,繇此而天則之本不遠焉。情之正者,已發之節。天則之本,未發之中。迨其得之,則充乎儉之有餘,而不終於儉,極乎戚之所不忍不盡,而易之事又起,則不必守儉而專乎戚,而禮之本固不離也。

蓋以人事言之,以初終爲本末;以天理言之,以體用爲本末。而初因於性之所近,終因乎習之所成。則儉與戚有所不極而尚因於性之不容已,用皆載體而天下之大本亦立。此古道之不離於本也。奢則有意爲奢,易則有意爲易;儉則無意爲儉而見禮之備於儉,有意則爲吝而非儉。戚則無意爲戚而但戚以盡其哀。有意則非戚。故儉不至於廢禮而戚之非以偷安於不易者,此自性生情,自情生文者也。

故知楊氏“其本儉”、“其本戚”之說,滯而未達也。儉者見豐而不見儉,繇奢故有儉之名。戚者可戚而亦可易,繇有專乎易者而戚始孤行。初者繇有終而謂之初,本者非繇有末而固有本。故儉戚原不與奢易爲對。使儉戚而與奢易爲對,則禮有兩端,古人僅有本,而今人亦得有末矣。無本則並不得有末。

唯有繇體達用、因性生情、因情生文之德,則繇乎儉戚而禮自日充。不然,而棄禮以爲儉戚,則又不足名爲儉戚,而但名爲無禮。業已有禮矣,繇儉流奢,繇戚生易,故儉戚可以雲本。若徒奢與易,則既離乎本,而末亦非禮。故奢與吝對,易與苟且對,而不可與儉戚對。此範、楊所以可謂儉戚爲本。然而終以繇奢名儉,繇易見戚,則必以禮所行乎儉戚者爲本,而不可徑雲儉戚爲本。則本自本,儉戚自儉戚。林放問本,而夫子姑取初爲禮者使有所循以見本,而非直指之詞也。

若求其實,則上章所云“人而不仁如禮何”者,乃爲徑遂。儉與戚近乎仁,而非仁之全體大用;奢與易不可謂仁,而亦非必其不仁。仁也,中也,誠也,禮之本也。勉齋言“天下之本”,得之矣,通範、楊之窮而達聖人之微言者也。小注“樂於喪而非戚”之說,失之遠矣。

二

仁孝誠敬之至,可以與於禘之說,則可以治天下,乃自治天下言之。苟其爲仁孝誠敬之至者,雖不得天下而治之,而天德王道之經綸化裁,鹹備於躬而無所讓,隨其所得爲者而效即著,君民親友未有不動者。乃自禘言之,雖其爲仁孝誠敬之至,苟不得天子之位,即欲減殺典禮以祀其所自出之祖,理不至,則誠必不達而神必不格。於此思之,須更有說在。

“不王不禘”,原不是先王自尊而卑人,安下者界限,所以易雲“聖人之大寶曰位” 。到者上面,天子與聖人敵等;而德之有聖人,位之有天子,則亦初無二理。書曰“亶聰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理一串而事雙行也。天子有天子的脈絡,聖人有聖人的脈絡。仁孝誠敬,聖人之脈絡也。“不王不禘”,天子之脈絡也。子產“取精用物”之說,可即以尋此處條理。故“不王不禘”,不但法所當然,亦理之必明而誠之可格者也。聖人,合理體誠者也。天子爲理之所當尊,而理之所當尊者固有而無妄,則亦誠也。

仁孝誠敬之不至,而不足以禘者,易知。仁孝誠敬之至,而允可以禘者,難知。“不王不禘”之法易知,而王者之禘難知。不然,則仁孝誠敬以格鬼神,因於理氣之本合;而“ 不王不禘”,則徒因於名以立分,分以立法,是人爲而非天理,何以見先王之精義入神也哉?

倘但云“遠難格而近易孚”,則伯禽之於文王,與杞、宋之於上帝,相去何若,而杞、宋乃得行天子之事守,魯何以不但不可以禘嚳,雖密邇如文王而亦不可乎?此“不王不禘 ”之說,亦必天理現前,充周流貫,本末精粗,合爲一致,而實知幹之不息、坤之厚德,與天尊地卑、上下以定、方以類聚、物以羣分之理,合同無閒,然後即此爲法,即此爲仁孝,即此爲理,即此爲誠。聖人所以但贊其知之妙,而終不言所以知之。嗚呼!誠有難言者。

此章乃論語中天德王道絕頂文字,不許小儒下口處。而集註雲“魯所當諱”,則猶屈千鈞之弩爲鼷鼠發機也。

三

範氏說“誠是實,禮是虛”二句,大有理會處。虛卻非虛妄之謂,唯禮之虛,所以載誠之實。此一“實”字,與易“縕”字、書“衷”字一義。實體虛,虛函實也。須著實底,方持得虛底教有;而虛者,所以裝裹運動此實者也。

慶源說攝祭之禮爲虛,卻誤。攝祭,權也,非禮也。使可謂之禮,則亦何至“如不祭 ”耶?

新安雲“誠是實心”,語自無病。誠是實心,禮是實理;心爲實,理爲虛,相因互用。無此心,則亦無此理。攝祭雖權有此理,而心不充之,實者缺,則虛者亦廢。故聖人以爲 “如不祭”矣。

知此,則知小注“非所當祭而祭,則爲無是理矣;若有是誠心,還亦有神否”一問,極爲粗率。非所當祭而祭,則無是理矣。無理,則更無誠。無實者尚可容虛者之有其郛郭,無虛者則實者必無所麗矣。盡他癡敬、癡畏、癡媚,也總是虛妄,不可謂之誠。或有時召得那鬼神來,亦所謂以妄召妄而已。

理便無妄,氣則有妄。生人之妄,緣氣而生。鬼神既不純乎理,而因乎氣之屈伸,故亦有妄。以妄召妄,則妄或應,如腐肉之召蠅蚋,亡國之致妖孽一理。君子從其不爽者而言之,亦謂之誠有;而與仁人孝子所以格帝饗親之誠心,則話分兩頭,全無干涉矣。

唯禮行而誠不相及,則君子以爲深戒。在聖人則又無此患,故唯有故不與之爲歉然。知此,則“禮爲虛”雲者,非不誠之謂,而待誠之詞。凡禮皆然,不獨指攝祭而言也。

四

若說“入太廟”是助祭,則當“奏假無言”之時而諄諄詰難,更成甚禮!荀子所記孔子觀欹器事,亦是閒時得入。想古宗廟,既無像主,又藏於寢,蓋不禁人遊觀;而諸侯覲、問、冠、昏皆行於廟中,或有執事之職,君未至而先於此待君,故得問也。

“每事問”,即非不知,亦必有所未信。從好古敏求得者,若未手拊而目擊之,終只疑其爲未然。聖人豈必有異於人哉?尋常人一知便休,則以疑爲信,知得來盡是粗疏,如何會因器以見道!夫子則知問者信之繇,不問者疑之府;而禮之許人問者,乃使賢者俯就,不肖者企及,以大明此禮於天下也。

若已知已信,而故作謹縟之狀,此正朱子所云石慶數馬之類,又何足以爲聖人?尹和靖“雖知亦問”之說,祗要斡旋聖人一個無所不知、無所不謹,而誠僞關頭,早已鶻突。蓋不知不信,原有深淺之分,而聖人之知,則必以信爲知。未信而問,問出於誠,聖人之所以忠信好學不可及者,正以此耳。

五

集註謂管仲“不知聖賢大學之道,故局量褊淺,規模卑狹”,此爲探本之論。乃繇此而東陽執一死印板爲大學之序,以歸本於“格物致知工夫未到”。其在管仲,既非對證之藥,而其於大學本末始終之序,久矣其泥而未通也。

大學固以格物爲始教,而經文具曰“以修身爲本”,不曰格物爲本。章句雲“本始所先”,夫豈有二先哉?格物致知,一修身之事也。經雲“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云云,必先欲之而後有所先,喫緊頂著修身工夫,卻是正心、誠意。正心、誠意之於修身,就地下工夫也。致知、格物之於誠正,藉資以廣益也。只劈頭說“欲明明德於天下”,便是“知止爲始”。從此雖六言“先”,而內外本末,主輔自分。

今以管氏言之,其遺書具在,其行事亦班然可考。既非如霍光、寇準之不學無術,又非如釋氏之不立文字,瞎著去參;而其所以察乎事物以應其用者,亦可謂格矣;其周知乎是非得失,以通志而成務者,亦可謂致矣。如雲“招攜以禮,懷遠以德”,豈爲知不及道,但仁不能守之耳。以視小儒之專己保殘,以精訓詁,不猶賢乎?然而終以成其爲小器者,則不以欲修、欲正、欲誠之學爲本,而格非所格、致非所致也。

譬之作器者,格物如庀梓漆,致知如精雕鏤。器之大者,亦此材也,亦此巧也;器之小者,亦此材也,亦此巧也;規模異而已矣。物不格則材未庀,知不致則巧未工。欲以作大器而大器不成,孔子之所謂“太簡”是已;即以作小器而小器亦不成,此則欲爲管仲而不能,宋襄公、物不格。王介甫知不致。之流是已。管仲既已得成爲器,則其材非不庀,而巧非不精。特其不知止至善以爲始,而無“欲明明德於天下”之心,故規模以隘;不以欲誠、欲正之心從事焉,故局量益褊爾。

大學之格物,亦與權謀術數之所格者,初無異事。權謀術數之所知,亦未嘗與大學所致之知,是非得失背道而馳。楚書、秦誓可見。但在欲修、欲正、欲誠之學者,則即此而見天德、王道之條理;其非欲修、欲正、欲誠者,則徒以資其假仁義、致知。致富強之術而已。

以格物爲始教者,爲異端之虛無寂滅、高過於大學而無實者言也。彼未嘗不有求於心意,而以理不窮、知不致之故,則心之所存,益託於邪,意之所察,益析於妄。此則過在擇執之未精,物累心而知蕩意也。

以知止爲始者,爲權謀術數、苟且以就功名者言也。彼未嘗不格物以充其用,致知以審夫幾,乃以不知明德、新民、至善之功,在存養以正、省察以誠之故,知益流於權謀之巧變,物但供其術數之億度。此則差在志學之未端,心役物而意詭知也。

今縱不得謂管仲之所格者爲盡物理之當然,所致者爲盡吾心之所能致,乃于格致責用力者,爲學問思辨之淺深、勤怠言也,若其或大或小,或正或駁,不於其本求之,而但於知與物責其功效,則且拘葸猶豫,天下之物皆爲疑府,而吾心之知,不有誠者以爲天則,亦知孰爲妄之非所宜致者哉?故曰,誠意者,天德、王道之關也。欲誠其意,而意期無妄;欲正其心,而心矢不邪;則以之格物而物皆有則,以之致知而知一民義,意益實而心益廣矣。此大學之條目,相爲首尾,端不自格物始而以平天下終;特其效之已成,則自物格以向於天下平,爲以次而益大耳。

曾西之所以下視管仲者,正在誠意正心之德。故朱子亦曰“生平所學,止此四字”。若以格物、致知之功言之,則聖門諸子,雖如求、路,必不能爲管仲之所爲,則亦其博識深通之有未逮,又豈東陽所得議其長短哉?

大學之道,天德也,王道也;顯則爲周官之法度,微則爲關雎、麟趾之精意者也。徒于格物、致知爭學之大小乎?今使朱子以正心、誠意之學,正告管仲,彼雖不能改而從我,而不敢自誣爲已得。使東陽以其所謂格物致知者勸勉之,直足供其一笑而已。如小學之弟子職,亦出管子。蓋朱子之重言格致者,爲陸子靜救也。其於陳同父,則必以誠正告之。聖道大全,而正經以防邪慝者自別。此又與藥病之說異。舉一廢百,固矣哉!

六

雙峯分始、從、成爲三節,東陽奉之以駁上蔡。看來,饒、許自是不審,上蔡未甚失也。

“以成”二字,緊頂上三句,原不另分支節。而上蔡之小疵,在“故曰‘繹如也,以成’”七字,似專以“繹如”屬成。蔡覺軒亦然。“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 ”;十三字本是一句。言既從之後,以此而成樂之一終也。止有兩節,不分爲三。本文一“ 以”字是現成語,而“繹如也”連上二句一滾趨下,斷不可以“純”“皦”屬“從”,“繹如”屬“成”。上蔡語病,正在強分三支,割裂全錦。東陽反以不分三支咎上蔡,其愈誤矣。

以樂理言之,元聲之發,固非無歸,而必不別立之歸。故曰“禮主其減”,減者,有變易之節也;“樂主其盈”,盈者,無孤立之餘也。“禮減而進”,進非加益,不兩端隆而中殺,在變不忘則進也。“樂盈而反”,反非拆合,不中放而兩端收,一止無餘爲反也。若已盈而又減之以反,是氣不昌而爲樂極之悲矣。故“以成”者,即以此三者爲“成”,終其 “成”而不易也。

今之鼓琴者,鄭聲也,是以有泛;今之填詞,淫樂也,是以端有引而尾有煞。若夫古之雅樂,與天地四時同其氣序,則貞元渾合而非孤餘以終,亦非更端以終也。

鬥合於人紀,而日合於天紀。一陽之復,在去冬之半,而大寒之末,不足以爲歲終。故曰“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始於同,從於殊;始於一,成於百。逮其殊塗百慮,而不復束之以歸,斯與異端“萬法歸一”之說相爲霄壤。而易終於未濟,亦用泰三陰三陽之盛而極致其文耳。從者泰也,成者未濟也,豈有二哉?

故中呂之實,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必倍用其全,爲十三萬一千七十二;而其增也,則又起於未之大呂,而不於中呂。斯“成”與“從”無二致之理,尤自然之不可閒矣。“始 ”可異於“從”而爲二節者,盈之漸也;“成”不可離乎“從”而非三節者,盈即反而反於盈也。

唯樂之理通於文藝,故古之工於文者,微有發端,而終無掉尾收合之體。其有此者,則世之所謂“八大家”是已。和不充而氣不持,汲汲然斷續鉤鎖,以爲首尾,如蚓之斷,僅有生氣施於顛末,是鄭聲之變,哀音亂節之徵也。乃欲以此例先王之樂,豈不誣哉!

七

孟子七篇不言樂,自其不逮處,故大而未化。唯其無得於樂,是以爲書亦爾:若上篇以好辯終,下篇以道統終,而一章之末,鹹有尾煞。孔子作春秋,即不如此。雖絕筆獲麟,而但看上面兩三條,則全不知此書之將竟。王通竊仿爲元經,到後面便有曉風殘月、酒闌人散之象。故曰“不學詩,無以言”。

詩與樂相爲表裏。如大明之卒章,才說到“會朝清明”便休,綿之卒章,平平序“四有”,都似不曾完著,所以爲雅;關雎之卒章,兩興兩序,更不收束,所以爲南;皆即從即成,斯以不淫、不傷也。若穀風之詩,便須說“不念昔者,伊予來塈”,總束上“黽勉同心” 之意;崧高、烝民,兩道作誦之意旨以終之;所以爲淫、爲變。雅與南之如彼者,非有意爲之,其心順者言自達也。其心或變或淫,非照顧束裹,則自疑於離散。上推之樂而亦爾,下推之爲文詞而亦爾,此理自非韓、蘇所知。

里仁篇

一

“做工夫且須利仁”,爲此問者,定是不曾做工夫底。如要去“利仁”,則已不利矣。若雲見仁之利而不仁之不利,此正是謀利計功之心,五伯之假仁是已。

“安仁”、“利仁”,總是成德後境界。利字如易“利有攸往”之利,一路順利,無有阻難,原不可作“獲利”字說。若說到岸爲獲利,則上蔡所云“謂之有所得則未可”者,已自破得分明。若雲利其有獲,顯與“先難後獲”相反,不得謂之仁矣。

仁固有得於理,亦可有得於效。抑不特效之得不得,不可預期;即理之得不得,亦不可早生歆羨。顏子說“雖欲從之,末繇也已”,具此心期,方能勾“不改其樂”。若刻畫著理中所必得之功,立地要做仁人,到蹭蹬處,卻大是一場麼懜,而“不可以久處約,長處樂”,正在此矣。

足知“利”字上用工夫不得。唯知者見得分明,一徑做去,自然無不利耳。唯爾,所以雲味之無窮,而所守者不易也。工夫自在仁者知者上一層。如所云“克復”、“敬恕”、 “先難後獲”,都是安仁的本領;“務民之義”,便是利仁的本領。在此章,則以寫仁知之心德,固不曾煞緊說工夫。聖賢文字,亦須參觀,不可隨句尋頭尾也。

二

“不仁者”三字,在夫子口中,說得極嚴,與孟子所稱“不可與言”、“不保四體” 等不同。孟子在發用上說,孔子在全體上說,故又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除下安仁、利仁,便是不仁者。集註“失其本心”四字,下得忒重。但不得其本心便不仁,非必失也。

聖人言“久”言“長”,言“約”言“樂”,字字皆有意味。今人說天下只有約、樂兩境,又云只有富貴、貧賤兩塗,總孟浪語。約者,窘迫拘束不得自在之謂。樂者,在君子則須是“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在常人也須有志得意滿、縱橫皆適之事。以此思之,則非約、非樂之境多矣。若鮑焦、黔婁,則允爲貧賤;如天子、諸侯,則洵爲富貴。至於孔、孟之在當時,固不可雲富貴,而又豈可謂之貧賤乎?則貧富之外,自有不貧不富,貴賤之外,自有不貴不賤之境也。

想來,不仁者只恁平平地不約不樂,也還不見大敗缺在。則他本領上無個主宰,而於所措施盡有安頓發付不得底,故既處約樂,便露乖張,待其長久,則益不自攝持,逢處皆破綻矣。所以上蔡說“仁者心無內外、遠近、精粗之閒”,又說“不亡”、“不亂”,俱謂其有恆也。

不可久長者,則所謂“不恆其德,或承之羞”也。“或承之羞”者,非必然之羞,事久情變,羞出於所不自持也。乃夫人之德,唯仁斯恆。若陳仲子者,非不克意以處約,而以妻則食,以井李則匍匐而就,義可襲取而仁不適主爾。

除卻聖賢心德,“克己復禮”而“務民之義”,必能乎暫,而不能乎久,能乎不約不樂,而不能乎約樂。聖人於此勘人,極盡事理。不然,則慼慼於貧賤、汲汲於富貴者,與安仁、利仁之心體,天地懸隔,豈足與同類而相形哉?

吳氏說“不仁者不可一日處約樂,聖人之言待人以厚,故以久長言之爾”。夫聖人之厚,豈吞吐含糊,說一半留一半,爲不肖者存餘地之謂哉?其曰“鄉原,德之賊”,又曰“ 譬諸小人,其猶穿窬之盜”,是何等風霜雪霰語!此不仁者原無主名,而何事爲之諱耶?

三

“不處”、“不去”,是該括始末語,本文原是大段說。集註“審富貴,安貧賤”,亦寬說在,下得“審”字、“安”字極好。審有臨幾分明之義,如射者鏃鵠齊入目之謂審是也;亦有詳察之義,如審錄之審是也。安有安頓之義,如易言“安其身”是也;亦有相安之義,如書言“安安”是也。自其詳察而安頓者,則所謂“取捨之分明”也。自其臨幾分明而相安者,則所謂“取捨之分益明”也。

“君子去仁”兩句,只結上文,無生下意。雙峯所言未是。只“不處”、“不去”,便是存仁、去仁一大界限。到得“君子無終食之閒違仁”,則他境界自別:赫然天理相爲合一,視聽言動,出門使民,不但防人慾之見侵,雖人慾不侵,而亦唯恐天理之不現前矣。

人自有人慾不侵而天理不存之時。在爲學者,撇除得人慾潔淨,而志不定、氣不充,理便不恆;境當前,則因事見理;境未當前,天理便不相依住。即在未學者,天理了不相依,而私智俗緣未起之時,亦自有清清楚楚底時候。在此際,教他設法去取富貴,舍貧賤,亦非所樂爲。此其可謂之君子乎?可謂之仁乎?

所以一意在富貴貧賤上用工夫,只掙扎得者段境界,便是他極致,而於天理自然之則,全未搭著涯際。蓋當天理未存之先,其誘人以去仁者,莫大於富貴、貧賤之兩端;而於私慾既遏之後,其無所誘而亦違仁者,不在富貴、貧賤,而在終食之積與造次、顛沛之頃。所以集註說“不但富貴貧賤之閒而已”。

唯存養之既密,則其於“不處”、“不去”,卻是泰山壓卵之勢,立下粉碎。而所以精夫“不處”、“不去”之義以入神審,順夫“不處” 、“不去”之心以樂天者安,要亦完其“不處”、“不去”之道。事境分明,入目不亂,亦可謂之審。心境泰定,順物無逆,亦可謂之安。此始學之與極致,可同予以“不處”、“不去”之名,而其所不同者,則言“去”,言“違”,淺深自別也。

“去”者,對存而言,有意存之爲不去,有意去之爲去。“違”者對依而言,未與相依之謂違,依而無閒之謂無違。無違則不但存,而更不可以不去言矣。小注“須是審”、“ 卻要安”之說,只說得上截,與程子“特立者能之”一例。聖人本旨,則大綱說下,不墮一邊也。

四

遏欲有兩層,都未到存理分上:其一,事境當前,卻立著個取捨之分,一力壓住,則雖有欲富貴、惡貧賤之心,也按捺不發。其於取捨之分,也是大綱曉得,硬地執認,此釋氏所謂“折服現行煩惱”也。其一,則一向欲惡上情染得輕,又向那高明透脫上走,使此心得以恆虛,而於富貴之樂、貧賤之苦未交心目之時,空空洞洞著,則雖富貴有可得之機,貧賤有可去之勢,他也總不起念。繇他打點得者心體清閒,故能爾爾,則釋氏所謂“自性煩惱永斷無餘”也。

釋氏棋力、酒量,只到此處,便爲絕頂。繇此無所損害於物,而其所謂“七菩提”、 “八聖道”等,亦只在者上面做些水墨工夫。聖學則不然。雖以奉當然之理壓住欲惡、按捺不發者爲未至,卻不恃欲惡之情輕,走那高明透脫一路。到底只奉此當然之理以爲依,而但繇淺向深,繇偏向全,繇生向熟,繇有事之擇執向無事之精一上做去;則心純乎理,而擇夫富貴貧賤者,精義入神,應乎富貴貧賤者,敦仁守土。繇此大用以顯,便是天秩天敘。所以說 “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非但無損於物而以虛願往來也。

集註說兩個“明”字,中閒有多少條理在。貧無諂、富無驕之上,有貧樂、富好禮。德業經綸,都從此“明”字生出。

五

集註將終食、造次、顛沛,作一氣三平說,玩本文兩雲“必於是”,語氣既緊,而“ 必”字亦有力在,足知集註之精。真西山分三段,卻錯。西山似將末兩句作效說,又將終食說得易,造次、顛沛說得難。不知此之難易,原以人資稟之所近而分,非有畫然一定之差等也。

以淺言之,如陶靖節一流,要他大段不昧此心卻易,到造次、顛沛時,未免弱在。若張睢陽、段太尉,盡在造次、顛沛上生色,以無終食之閒違仁之功期之,不特未嘗從事於此,且恐其雖欲從之而力亦不給也。

所以君子不但恃其資之所近,而動靜交養,常變一心,既以志帥氣而持之於恆,亦以氣配義而貞之於險。只此方是依仁之全功。不可謂終食無違爲“可勉而至”,造次顛沛必“存養之熟而後不失”也。故謂此章分兩節則可,分三段則不可。

所以分二節而可者,終食之閒,未有可欲、可惡之事接於心,故必靜存天理以於仁無違,非但動遏人慾以不去夫仁。若造次、顛沛,苟非至不仁之人,若項煜、馮銓之類,亦無暇有所欲,有所惡矣。即此以見欲惡不至之境,除天理現前、充周應用者,遏欲之功,全無可恃。何也?以此境之無慾可遏也。

六

在入手工夫,只富貴貧賤有依據,分得者取捨之限界明白;若說造次顛沛該是怎生,卻說不得。到造次顛沛時,只此心此理是一致,事蹟上全無粉本,故但恃功之密而不恃分之明。殷之三仁,“自靖,人自獻於先王”,隨所取捨,無不可也。若先說該是怎生,如非道之富貴不可處,非道之貧賤不可去者,然則趙孟俯之仕元,一微子也;劉休炳之同豕食,一箕子也;泄冶之死,一比干也。

大抵在欲惡持權之地,遠去仁之害,則界限自有其常,如藥之治病,可以配合分兩。在欲惡不至之境,生死得失之地,求仁以得仁,則此理之周流六虛者,原不可爲典要,如食之養生,不可額設一餐必喫多少,屬飽而已矣。到不違仁而於仁無違地位,其以處夫富貴貧賤者,中閒有多少精義入神之用在。所以夫子只迤說下,更不回互。而集註所云“取捨之分益明”,雖爲回互語,乃其雲“益明”者,非但向之不以欲惡去仁已也。

七

“一日用力於仁”,較前所云“好仁、惡不仁者”,只揀下能好惡者一段入手工夫說,原不可在資稟上分利、勉。朱子雲“用力,說氣較多,志亦在上面”,此語雖重說氣;又云“志之所至,氣必至焉;志立,自是奮發敢爲”,則抑以氣聽於志,而志固爲主也。“氣 ”字是代本文“力”字,“志”字乃補帖出“用力”“用”字底本領。其曰“志,氣之帥也 ”,則顯然氣爲志用矣。

用力於仁,既志用氣,則人各有力,何故不能用之於仁?可見只是不志於仁。不志於仁,便有力也不用,便用力也不在仁上用。有目力而以察惡色,有耳力而以審惡聲,有可習勞茹苦之力,卻如懶婦魚油燈,只照博弈,不照機杼。夫子從者處所看破不好仁、不惡不仁者之明效,所以道“我未見力不足者”。

如蘇秦刺股懸樑,慧可立雪斷臂,以此用之於仁,何難之不可爲?下至無賴子弟,投瓊賭採,連宵徹曙,及至父母病,教他坐侍一夜,瞌睡便驅不去。又如歸安茅元徵割股以療其妾,怎生他父母疾時,卻不能?即此可知:盡不肖者,皆有做忠臣、孝子底力在;而其所以於彼偏用,於此偏不用者,則唯志也。其志之偏,志於彼而不志於此者,則唯其所好所惡者異也。

顯然,須是好仁、惡不仁,方能勾用力於仁。如人不好酒,則志不在酒;志不在酒,則氣不勝酒,安能拚著一日之醉以浮白痛飲耶?故夫子提出病根在好惡上,札著古今人不能用力於仁的血髓。曰“我未見力不足者”,非力不足,則其過豈非好惡之不誠哉?

好惡還是始事,用力纔是實著。唯好仁、惡不仁,而後能用力。非好仁、惡不仁,雖欲用力,而恆見力之不足。是非好仁、惡不仁之爲安行,而高過於用力者之勉行,可知矣。

若說好仁、惡不仁,已成之境,用力乃求成之功,則必將謂用力以好仁,用力以惡不仁,此又大屬不審。且試體驗看,好惡如何用得力?好之誠如好好色,惡之誠如惡惡臭,天下有好好色、惡惡臭而須用力者乎?抑人之或不好好色、惡惡臭者,其能用力以好惡乎?

朱子但緣本文“無以尚之”二段,說得鄭重,故以前一節爲成德,後一節爲勉強。不知夫子之須鄭重以言好惡者,緣上文驀地說“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恰似懸空遙斷;而好惡隱於人心,人固可曰何以知我之不能好惡也,故說兩個榜樣與他看。好惡隱,而“無以尚之”、“不使加身”,顯也。繇其不能“無以尚之”,知其非好;繇其不能“不使加身 ”,知其非惡。使有能好仁、惡不仁者,則必有“無以尚之”、“不使加身”者,現其誠中形外之符。而既“無以尚之”,則必壹志以求仁;“不使加身”,則必正志以去不仁。繇此亙亙綿綿,篤實精靈,一力到底,以從事於仁,何憂力之不足哉?

乃即一日之用力,雖暫而未久,生而未熟,然亦必其一日之中,好之誠而“無以尚之 ”,惡之誠而“不使加身”,情專志壹,氣亦至焉,而後耳目口體,一聽令於心之所之,有力而不憚用,用而不詭其施也。

前一節是大綱說,兼生熟、久暫在內。後言一日,則摘下功未久而習未熟者爲言。實則因好惡而後用力,終身、一日,自然、勉強,其致一也。

至雲“我未見力不足者”,則但以徵好惡誠而力必逮,初不雲我未見一日用力於仁者。其雲“蓋有之而我未見”,雖寬一步說,要爲聖人修辭立誠,不詭於理一分殊之節目;不似釋氏所云“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之誣,謂人之性情已正,而氣力不堪,在大造無心賦予中,莫須有此。而終曰“我未之見”,則以氣力之得於天者略同,而性情之爲物慾所蔽者頓異。性情言好惡。蓋志靈而動,親聽於情,故受蔽;氣動而不靈,壹聽於志,而與情疏遠,故不受蔽。其志不蔽而氣受蔽者,於理可或有,以氣賤於志故。而於事則無也。

“我未見力不足者”以下三句文字,如水行地,曲折皆順。乃集註阻其順下之勢,強爲分折,將兩個“未見”作一例解。不知夫子要見者用力而力不足底人何用?若果有之,固聖人之所深爲矜閔,如瞽之廢視,凶服者之廢禮然;曾願見之,而以未見爲嘆哉?

八

雙峯以下諸儒,將禮讓對爭奪說,朱子原不如此。只此是微言絕而大義隱。朱子之遺意,至宋末而蕩然,良可悼已!

本文雲“如禮何”,言其有事於禮而終不得當也。乃雲上下之分不得截然,不奪不饜。若到怎[恁]即[郎]當地,還有甚麼禮?豈但不能“如禮何”,而禮亦直無如此人、此世界何矣。

讓固有對爭而言者,然字義之有對待者,其例不一。如聖對狂,是盡著兩頭對也。聖亦可對賢,則不能聖而但至於賢,以相近而相形也。今曰“不能以禮讓爲國”,則亦就能以禮讓者形而見之,如賢不能聖之比也,而豈遂至於爭乎?

“不能以禮讓爲國”者,自世主庸臣之恆。如雲以爭爲國,則古今之兇頑貪鄙者,亦但爭而已矣,無有以之爲國者也。齊桓公殺其弟以爭國,初不立一殺弟奪財之令以施之民;季氏四分公室而逐君,卻不許南蒯子仲之叛;則世之無以爭爲國者,審矣。

不能讓,不可謂之爭;而但不爭,亦不可謂之讓。抑以臨財讓多取、步趨讓先行之謂讓,則此之爲讓,特禮之末節耳。並此不能,亦無禮之甚,而抑不可雲“如禮何”也。黃氏讓畔、讓路之說,但趁著「讓”字類填古語,自不曾曉得讓畔、讓路是何等境界。讓畔、讓路,乃是“爲國乎何有”極至處底聖功神化,豈爲人君者修爲政而立爲教,以之爲國而使人遵者乎?使然,且見道周田畔,彼責此之不先讓,而此責彼之不速讓,亦交爭告訐而不可止矣。

此章乃聖人本天治人,因心作極,天德王道底本領。如何抹下,將爭不爭說,又在儀文上計較推遜!故集註曰“讓者禮之實也”。

朱子又云“若以好爭之心,而徒欲行禮文之末以動人,如何感化得他!”又云“先王之爲禮讓,正要樸實頭用”。看來,所謂“樸實頭”者,正與巧笑章注中“忠信”字一脈相通。曲禮曰“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只是反求之心德,必忠而已無不盡,信而已無不實,則在人恆見其有餘,而在己恆見其不足。故於物無敢慢,於事無敢侈,於儀文無敢過情,自然見得者“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皆天理固然之則,以自治而治人者,盡著自家志氣,精神收斂,遜順做去,虧欠他一點不得。如此,方能與禮相應,而經之緯之以治國者,有餘裕矣。此所謂“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而後周官之法度可行”也。

關雎不得之思,既得之樂,都是從愛敬之心上發出來,以尊親夫淑女而無所侈肆;麟趾之不踐、不觸、不抵,一倍自然底忠厚,以無犯於物,此就二詩一分禮讓底精意而說。夫是之謂讓。豈但上下截然,不奪不攘之謂哉?湯之“聖敬日躋”,文之“小心翼翼”,皆此謂也。其非訓詁之儒所得與知,宜矣。

九

上下不爭,以淺言之,亦不是讓。天子有天下,諸侯有國,大夫有家,相安而不爭奪,豈諸侯讓天下於天子,大夫以國讓諸侯,士庶人以家讓大夫乎?故以淺言之,亦曰推己所有以與人者,讓也。雙峯不思,乃至於此。

緣其意,但爲春秋時執政爭權,疑夫子刺之。乃不知聖人見地,“上下與天地同流” ,“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若隨處隨說,只辦一口氣,與趙鞅、陳恆、季斯、叔州仇幾個沒行檢的廝哄,何以爲孔子?此類以孔子相魯事徵之,自見。

十

朱子雖雲“忠是一,恕是貫”,卻必不可雲忠以恕之。看來“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兩“己”字微有分別。至聖人地位,乃無分別。若無分別,則推而不盡,不可謂推,盡而不推,何以言盡,亦不須言忠復言恕矣。

忠亦在應事接物上見。無所應接時,不特忠之用不著,而忠之體亦隱。即如說“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是忠,也須在命上方有已不已。命者,天之命物也,即與物以爲性命者也。然則言忠是體、恕是用者,初不可截然分作兩段,以居於己者爲體,被於物者爲用矣。

盡與推都是繇己及物之事,則兩字更不得分曉。故知合盡己言之,則所謂己者,性也、理也;合推己言之,則所謂己者,情也、欲也。如堯授天下於舜,所性之理,大公無私,而順受得宜者,既盡乎己性之德;乃舜之德必爲天子而後盡其用,舜之情也;天下臣民必得舜爲天子而後安,天下之情也。舜欲兼善天下之情,亦堯所有之情;天下欲得聖人以爲君之情,亦堯所有之情。推此情以給天下之慾,則所謂推己者,又於情慾見之也。

唯其如是,所以說忠恕是學者事。何也?未至於聖人之域,則不能從心所欲而皆天理,於是乎潔之於理而性盡焉,抑將潔之於情而欲推焉。兩者交勘,得其合一,而推所無滯者亦盡所無歉,斯以行乎萬事萬物而無不可貫也。

若聖人,則欲即理也,情一性也,所以不須求之忠而又求之恕,以於分而得合;但所自盡其己,而在己之情、天下之慾無不通志而成務。故曰“惟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物之性”。不須復如大賢以降,其所盡之己,須壁立一面,撇開人慾以爲天理;於其所推,則以欲觀欲而後志可通矣。

才盡乎己,恕道亦存;而但言忠,則疑夫己之所盡者,必理之當盡,而未徹於天下之情。所以於聖人物我咸宜處,單說是忠不得,而必曰誠、曰仁、曰儘性。誠者,誠於理,亦誠於欲也。仁者,心之德,情之性也;愛之理,性之情也。性者,情之所自生也。

又推而上之,以言乎天,則忠恕直安不上。何也?天無己也,天亦無性也。性,在形中者,而天無形也。即此時行物生者,斯爲天道不息,而非有生死之閒斷,則大公而無彼此之區宇也,是無己也。故但有命而非有性,命則無適,丁歷切。而性有疆矣。

但其無息而不窮於施,有其理則畢出以生成者,即此爲在人所盡之己,而己之無不盡。其於物之性情,可以養其欲給其求,向於善遠於惡,無不各得,而無一物之或強,即此爲在人所推之己,而己之無不推。所以不可以忠恕言聖言天,而亦可於聖人與天見忠恕也。

曾子見夫子所以貫之者,欲合乎理,性通於情,執大中而於理皆實,隨萬化而於情皆順;到此說誠,說盡性,則又成孤另,而似乎以其誠、以其性入物之虛以舉其實,則且暗與後世“散錢索子”鄙倍之說相似;故於其流行上以忠恕爲言,然後聖道之撲滿充周、理無不得、情無不通者,浹洽言之而無所礙。

要以忠恕之貫於天下而物受之者飽滿於其性情,則雖天道、聖人,亦可以忠恕言之。而方其盡己、推己,兩俱不廢,以求萬事之理、萬物之情,則唯學者爲然,而聖人不爾。

乃聖人不可以恕言,而非不可以忠言。故朱子謂“下不得一個‘推’字”,亦以見聖人有必盡之己,而無己之可推。聖人才儘性,即盡情,即盡乎欲。要盡乎理欲,有分界可以言推,理本大同,不可以推言也。

然竟舍恕言忠,則又疑於一盡於理,而不達於情。故至誠無息者,即萬物各得之所;萬物各得之所,即聖人自得之所。理唯公,故不待推;欲到大公處,亦不待推;而所與給萬物之慾者,仍聖人所固有之情。則曾子以忠恕言夫子之道,非淺於擬聖。而宋儒以忠恕專屬學者,正以明夫人作聖之階,理亦未嘗不合符也。而以此思“一以貫之”之旨,亦約略可識矣。

一一

聖人有欲,其欲即天之理。天無慾,其理即人之慾。學者有理有欲,理盡則合人之慾,欲推即合天之理。於此可見:人慾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無人慾之或異。治民有道,此道也;獲上有道,此道也;信友有道,此道也;順親有道,此道也;誠身有道,此道也。故曰“吾道一以貫之”也。

如此下語,則諸說同異可合,而較程子“有心、無心”之說爲明切,可以有功於程子。愚此解,樸實有味。解此章者,但從此求之,則不墮俗儒,不入異端矣。

一二

於天理達人慾,更無轉折;於人欲見天理,須有安排:只此爲仁恕之別。

一三

只理便謂之天,只欲便謂之人。飢則食、寒則衣,天也。食各有所甘,衣亦各有所好,人也。但以“食不厭精”、“不以紺緅飾”兩章觀之,則以此而裁成萬物,輔相天地,忠動以天,恕亦動以天矣。

一四

勉齋說“忠近未發”,體程子“大本、達道”之說,甚精。者所盡之己,雖在事物應接處現前應用,卻於物感未交時,也分明在。和非未發時所有,中則直到已發後依舊在中,不隨所發而散。故存養無閒於動靜,省察必待於動時。但言忠,固將有恕,但言恕,或離於忠,故曰“忠近未發”。須玩一“近”字。

動則欲見,聖人之所不能無也。只未發之理,誠實滿足,包括下者動中之情在內,不別於動上省其情,斯言忠而恕已具矣。若於喜、怒、哀、樂之發,情慾見端處,卻尋上去,則欲外有理,理外有欲,必須盡己、推己並行合用矣。

倘以盡己之理壓伏其欲,則於天下多有所不通。若只推其所欲,不盡乎理,則人己利害,勢相捍格,而有不能推;一力推去,又做成一個墨子兼愛,及忘身徇物之仁矣。

曾子見得聖人動靜一致、天人一理處,故雖無所於推,而求之於盡己而無不盡者,即以求之於推己而無不推,確然道個“忠恕而已矣”,更無不徹處。

一五

天無可推,則可雲“不待推”。天雖無心於盡,及看到“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 、絪縕化醇、雷雨滿盈處,已自盡著在,但無己而已。只此是命,只此是天,只此是理,只此是象數,只此是化育亭毒之天。此理落在人上,故爲誠,爲仁,爲忠恕,而一以貫之,道無不立,無不行矣。

朱子引詩“於穆不已”、易“乾道變化”爲言,顯然是體用合一之旨。若雲“天不待盡”,則別有一清虛自然無爲之天,而必盡必推之忠恕,即貫此天道不得矣。

非別有一天,則“一以貫之”。如別有清虛無爲之天,則必別有清虛無爲之道,以虛貫實,是“以一貫之”,非“一以貫之”也。此是聖學、異端一大界限,故言道者必慎言天。

一六

詩說“於穆不已”,是贊天命無閒斷。朱子斷章引來,卻是說天命不閒斷,中庸意亦如此。盡著者太極絪縕,陰陽變合,以命萬物而無所已也。知此,則“不待盡”之說,未免犯道家“天地不仁”疆界。言天差,則言道皆差也。

中庸說“無爲而成”,以其不因名法、智力而就功耳。經綸、立本、知化,見而敬、言而信、行而說,何嘗不是全副本領,盡著用去?以此配天,天可知矣。

一七

潛室看來不用朱子“忠是一、恕是貫”之說,解自分明。其言“生熟”亦好。熟非不待推,只所推者無別已耳。朱子拆下一“恕”字,分學者、聖人。曾子合言“忠恕”,則下學而上達矣。一事作兩件下工夫,唯其生也。合下做一件做,唯其熟也。下學上達,天人合一,熟而已矣。

一八

潛室倒述易語,錯謬之甚也。易雲“同歸殊途,一致百慮”,是“一以貫之”。若雲 “殊途同歸,百慮一致”,則是貫之以一也。釋氏“萬法歸一”之說,正從此出。

此中分別,一線千里。“同歸殊塗,一致百慮”者,若將一粒粟種下,生出無數粟來,既天理之自然,亦聖人成能之事也。其雲“殊塗同歸,百慮一致”,則是將太倉之粟,倒並作一粒,天地之閒,既無此理,亦無此事。

而釋氏所以云爾者,他只要消滅得者世界到那一無所有底田地,但留此石火電光、依稀若有者,謂之曰一,已而並此一而欲除之,則又曰“一歸何處”,所以有蕉心之喻,芭蕉直是無心也。

若夫盡己者,己之盡也;推己者,己之推也;己者“同歸”“一致”,盡以推者“殊塗”“百慮”也。若倒著易文說,則收攝天下固有之道而反之,硬執一己以爲歸宿,豈非“ 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之唾餘哉?比見俗儒倒用此二語甚多,不意潛室已爲之作俑!

一九

小注中有問“‘幾諫’是見微而諫否”者,說甚有理。以字義言,“幾”雖訓“微” ,而“微”字之義,有弱也、細也、緩也、隱也四意。“幾”之爲“微”,則但取細微之一義,而無當於弱、緩與隱。微可謂之隱,幾固不可謂之隱也。檀弓所云“有隱無犯”,隱原不對犯而言。觀下雲“事師無犯無隱”,倘以直詞爲犯,微言爲隱,則無隱何以復得無犯,無犯何以復得無隱?然則所謂隱者,但不昌言於衆之謂耳。

父子之際,恃談言微中以解紛,此諺所謂“逢人且說三分話”者,中閒留一抽身法,而真愛早已滅裂矣。且微詞之所動,必慧了人而後能喻。使其父母而或樸鈍也,兼母言之,尤必婦人所得喻。將如以棘刺切骨之疽,其不相及遠矣,豈事父母之通義乎?

內則雲“下氣、怡聲、柔色”,彼亦但言辭氣之和,而非謂言句之隱。氣雖下,色雖柔,聲雖怡,而辭抑不得不盡。假令父母欲殺人,而姑雲“此人似不當殺,請舍之,以體好生之德”,豈非“越人關弓,談笑而道”之比哉?

以此知“幾諫”者,非微言不盡之謂,而“見微先諫”之說爲允當也。到郎當地位,自非危言苦色不能止燎原之火;而在幾微初見之際,無一發難收之勢,可無用其垂涕之怨,則唯“幾諫”爲體,而後“下氣、怡聲、柔色”得以爲用,二者相因,而益以知“見微先諫” 之妙也。

“見志不從”一“志”字,明是過之未成。不從則漸成矣,故以“又敬不違”之道繼之。若其必不從而至於“勞”,則亦必己之直詞盡言有以嬰父母之怒。若微言不盡,約略含吐,則雖甚暴之父母,亦何至有撻之流血之事?既雲微言不盡,又云得罪於父母,一章之中,前後自相矛盾矣。

凡此,皆可以知“見微而諫”之說爲優。蓋人子於親,不忍陷之於惡,關心至處,時刻警,遇有萌芽,早知差錯,恰與自家慎獨工夫一樣細密。而家庭之閒,父母雖善蓋覆,亦自無微不著,與臣之事君,勢位闊殊,必待顯著而後可言者自別。故臣以幾諫,則事涉影響,其君必以爲謗己,而父母則不能。且君臣主義,故人臣以君之改過爲榮;而親之於己,直爲一體,必待其有過之可改,則孝子之心,直若己之有惡,爲人攻發,雖可補救於後,而已慚恧於先矣。

朱子之答問者曰:人做事,亦自有驀地做出來,那裏去討幾微處?”此正不足以破見微之說。驀地做來底,自是處事接物之際,輕許輕信、輕受輕辭之類。此是合商量底事體,即[既]有商量,不名爲諫。所必諫者,必其聲色貨利之溺,與夫爭鬥仇訟之事也。此其眈之必有素,而釀之必有因。天下豈有驀地撞著一個女子,便摟之入室;忽然一念想及非分之財,驀地便有橫財湊手之理?則爲之於一時,而計之已夙,他人不知其幾,而子固已知之矣。

至於一朝之忿,或發於無根。乃以惡本無根,則發之速而成之亦速,迨其已成,則已爲既往之不咎,而無所於諫。若雲列其前愆,以防其貳過,則於前過爲著,而於後過爲幾。足知凡當諫者,必其有幾,而驀地之失不與焉。驀地之失,在事而不在志,安得有志之不從,以待“又敬”之再諫乎?以本文推之,大義炳然。惜乎問者之不能引伸以相長於斅學也。

二十

子之諫親,只爲不忍陷親於惡,故須權以審乎輕重。內則雲“與其”、雲“寧”者,正人子處變之時,千迴百折,熟思審處來底。以此,益知朱子所云“驀地做出來”底,不在諫例。“驀地做出來”底,其惡必淺,較之怙過愎諫,而撻子流血以賊父子之恩,則彼輕而此重矣。

即至忽然一棒打死一人,雖於常情見其大,然亦只是過誤殺人,不陷重闢,鄉黨州閭亦且憐之,不得雲“得罪於鄉黨”。故孟子亦唯立一竊負而逃之法,以惡出無心,不可責善以賊恩,而業已殺人,諫亦無益也。

假使因酗酒而誤殺,則固有可諫之幾在。其平日痛飲無節,使酒妄怒時,正好預陳酒中或有誤殺之害,卻於彼時則須垂涕泣以盡其辭。“不怨”雲者,不以己之被撻痛楚爲怨也。不怨而後諫之再三不已,怨則不復諫矣。若親方將陷於惡,己乃歡容笑口,緩頰而談,則豈復有人之心哉?

二一

西山推“幾諫”之義,而及於天子、諸侯之子,此未嘗審之於義也。天子、諸侯之子,卻無諫諍之禮。所以內則但云“得罪於鄉黨州閭”,非文有所遺,待西山之補疏也。

天子、諸侯之有過,自公卿以至於矇瞍、工輿,不患諫者之無人矣。所以世子自問安視膳之外,皆非其職。朝廷之政,既非其所與聞;宮壺之閒有所失德,則正爲嫌隙窺伺之府。夫以救過以全恩之不暇,而敢以空言激成實釁,以賊父子之仁哉?即其萬不得已而有所言,必其關於君身之安危,亦以情而不以理。若如西山所云“得罪於天下”者,固非青宮之所得與聞也。

蓋天子、諸侯之子,於其父有子道,抑有臣道;當世及之天下,則又有先後相承、時位相逼之道。既不患諫諍之無人,是可藉手以全恩矣,何事效草野之倨侮,以犯危疑耶?

漢明帝“河南、南陽不可問”之對,亦偶爾與聞,微言以釋上怒耳,初非諫也。然且以成君父易儲之過,疑於炫才以奪嫡,不得與叔齊同其仁矣。若懿文太子之懷疑以致夭折,非不遇明主慈父,且以召過傷恩,釀再世之禍,況其下此者乎?故曰“爲人臣子而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宜,遭變事而不知權”。權者,輕重之所取定也。

夫曰“諫”而必曰“不從”,曰“勞”,則諫之至於不從而且勞者,固其恆也。特在士庶之家,則父母有不順之志,所發露而見端者,止此兄弟僕妾之儔,無相乘以取厚利之事。其在天子、諸侯,則屬垣之耳,傾危伏焉。志一見端,將李泌所謂“就舒王而獻首謀”者,於此起矣,況“不從”之,且至於“勞”也?

士庶之子,撻而已矣,撻而流血而已矣。夫人即以非道撻其子,即至於流血,而要非其過之大者。以權之於“得罪於鄉黨州閭”,其爲善惡、利害,皆彼輕而此重。若天子、諸侯之於子,而豈徒爾哉?小者爲宜臼,而大者爲申生。要亦一怒也,亦一撻也。以惡言之,則戕國本以危宗廟。雖有他惡,曾莫得與比重。以害言之,則小者爲晉之亂,而大者爲西周之亡。亦害之莫有重焉者也。故士庶之子,以不諫而陷親於不義;天子、諸侯之子,正恐以諫而陷親於大惡。故曰“處變事而知權”,言其其輕重之審也。內則之雲“與其”、雲“寧”者,亦審乎輕重之詞也。

士庶之子,蒙撻流血而道在不怨,則以撻子流血,親之過小者也。天子、諸侯之子,蒙怒見廢,則親之過大矣。親之過大而不怨,是爲不孝,孟子於小弁,言之詳矣。不審其始,冒昧以諫,卒逢親怒,禍首宮庭,怨耶?不怨耶?其又何以自靖耶?

聖人酌權以立萬世之經,故不爲天子、諸侯立以子諫父之禮。蓋親而賢也,則端人正士自盡其讜言,而無待於子。若其不賢也,則可使有誅逐諫臣之事,而不可使搖國本以召天下之兵端。嫌疑之際,微子且不能效諸不肖之弟,而況子之於親乎?西山不知春秋之義,以士庶例天子、諸侯,將使仁而陷於愚,義而流於訐,啓不善讀書者無窮之害。故君子之立言,不可不慎也。

二二

雙峯雲“聖人言常不言變”,看得聖人言語忒煞小了。流俗謂“儒者當置之高閣,以待太平”,皆此等啓之也。

聖人一語,如天覆地載,那有滲漏?只他就一事而言,則條派原分。子曰“不遠遊” ,但以言遊耳,非概不遠行之謂。遊者,遊學、遊宦也。仕與學雖是大事,卻儘可從容著,故有閒遊之意。若業已仕而君命臨之,如蘇武之母雖存,匈奴之行,十九年也辭不得。蓋武之行原非遊比也。遊固常也,即銜君命而遠使,亦常也,何變之可言而聖人不言哉?至於避仇避難,則與父母俱行;若商賈之走四方,所謂“禮不下於庶人”:非所論也。“父母在不遠游”,一言而定爲子者之經,何有變之未盡?

二三

馮氏以“講說”釋“言”字,可補集註之疏。有講說則必有流傳,故從千百年後,而知其“言之不出”。若日用之閒有所酬答,措施之際有所曉譬,則古人言之煩簡,夫子亦何從而知之?

孟子說“見知”、“聞知”,皆傳道之古人也。太公望、散宜生既無傳書,伊尹、萊朱所作訓誥,亦皆因事而作,不似老、莊、管、呂,特地做出一篇文字。叔孫豹曰“其次有立言”,至春秋時習尚已然,而古人不爾。“恥躬之不逮”者,不逮其所撰述之理,非不踐其所告語之事,本文自明。朱子雲“空言無實”,“空言”字從夫子“我欲託之空言”來,明是說著述。範氏“出諸口”一“口”字,便有病。

此章與孟子“人之患在好爲人師”一理,卻與“仁者其言也訒”不同。辭之多寡靜躁,繫於存心;著述之有無,則好名、務實之異。古人非必存心之皆醇,特其務實之異於後世耳。

二四

行道而有得於心之謂“德”,唯行道之所得者爲“不孤”。若只依附著道,襲取而無所得,則直是浮游於倫物之際,自家先不關切,而聚散無恆,物亦莫之應矣。

“德”在心,“不孤”在物。到此痛癢相關之處,名言將窮。所以陳新安著個“天理自然之合”六字,大概說來,微妙親切。伯夷便必有叔齊,太伯便必有仲雍。乃至蕭、曹,丙、魏,自爾相成。若謝靈運,盡他說“忠義感君子”,畢竟無助之者。

此與“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意旨正同。故朱子以小人之德反證,以驗其理之同,則亦大學桀、紂帥暴民從之義爾。讀小注當分別活看,大率類然。

二五

“德不孤”是從原頭說起,朱子所謂以理言是也。唯有其理,斯有其事。不然,則古今俱爲疑府,如何孔子之門便有許多英材?事既良然,而所以然者不易知也,則唯德之不孤也。

至於德之所以不孤,則除是孔子見得親切,說得如此斬截;不但有上觀千古、下觀萬年識量,而痛癢關心之際,直自血脈分明。鄰者,“如居之有鄰”,偶然相遭而遂合,非有心招致之也。其爲德先於天則志動氣,其爲德後於天則氣動志,特不可爲無德者道耳。所以集註雲“故有德者必有其類”。於“德不孤”之下添個“有德者”,集註之補帖精密如此類者,自不可粗心看過,方信得有德者必有鄰之上,有德本不孤的道理。

易雲“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人也;又云“水流溼,火就燥”,天也。水無心而赴溼,溼亦無心而致水;火無心而趨燥,燥亦無心而延火。到此處,說感應已差一層,故曰“ 天理自然之合”。乃近海之區,一勺之水,亦自達於海;枯暵之候,一星之火而焚林。與夫黃河經萬里堅燥之壤以赴海;通都大邑,火發既烈,則溼薪生芻,亦不轉盼而灰飛。前者氣動志,而後者志動氣,其歸一也。

蓋德之深淺,與時之難易,亦天理自然之消息,而伯夷能得之叔齊,季札不能得之闔廬,不足疑也。要其爲“德不孤”之理,聖人則已洞見之矣。

論語中,唯言及德處爲不易知。“爲政以德”,則“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此又驀地說個“德不孤”,皆夫子搬出家藏底珍寶,大段說與人知。知者知其所以然,不知者可以知其必然而已。嗚呼,難言之矣!

公冶長篇

一

除孔子是上下千萬年語,自孟子以下,則莫不因時以立言。程子曰“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自程子從儒學、治道晦蒙否塞後作此一語,後人不可苦向上面討滋味,致墮疑網。蓋自秦以後,所謂儒學者,止於記誦詞章,所謂治道者,不過權謀術數,而身心之學,反以付之釋、老。故程子於此說,吾道中原有此不從事蹟上立功名,文字上討血脈,端居無爲而可以立萬事萬物之本者。爲天德、王道大意之存,而二子爲能見之也。

及乎朱子之時,則雖有浙學,而高明者已羞爲之,以奔騖於鵝湖,則須直顯漆雕開之本旨,以閒程子之言,使不爲淫辭之所託,故實指之曰,“‘斯’指此理而言”。恐其不然,則將有以“斯”爲此心者,抑將有以“斯”爲眼前境物、翠竹黃花、燈籠露柱者。以故,朱子於此,有功於程子甚大。

而又曰“夫子說其篤志”,則以夫子之門,除求、路一輩頗在事蹟上做去,若顏、閔、冉、曾之徒,則莫不從事於斯理,固不但開爲能然;而子之所以說開者,說其不自信之切於求己,而非與程子所謂“見大意”者同也。

朱子謂“未能決其將然”,陳氏謂“工夫不到頭,止於見大意”,下語自實。春秋之世,夫子之門,其爲俗儒者正少,必不得已而以子路、冉有當之,然其視蕭、曹、房、杜,則固已別矣。即至劉子,也解說“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威儀所以定命”。則當時士大夫風味習尚可知,而“見大意”者,豈獨一開哉?

上蔡雲“不安於小成”,成者亦事功之成也,而事功必有本領。朱子於此,卻以仁義忠孝帖出,直是親切。若朱子又云“推其極只是性”,則原程子言外之旨,原有“性學”二字,以別於俗儒、俗吏之學,故爲引伸以推其極至如此。若漆雕開言“斯”之時,初未嘗即含一“性”字在內。

仁、義、忠、孝,固無非性者,而現前萬殊,根原一本,亦自不容籠統。性即理也,而有於“性”學者,抑有於“理”學者。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固已顯分差等。性藏夫理,而理顯夫性,故必窮理而乃以儘性,則自明誠者,所以不可躐等夫自誠明之天道。學必有其依,性必有其致。然則開之求信者,亦但於事言理,初未於理言性。即其言而熟繹之,當自知其所指矣。

程子之言,有爲而言也。從俗儒、俗吏風尚浮詭之餘,而悠悠然於千載之上,有開與點,求諸此心、此理以爲仕學,程子所爲當諸心,而見其可說也。

開之言,非有爲而言也。當洙、泗教隆之日,纔可有爲,而略小以圖大,欿然求諸己以必其無不信者,則所爭者在矢志之厚薄敬肆,而不在事理之精粗。斯朱子“說其篤志”之言爲尤切也。

朱子固欲表章程子之說以正聖學而絀事功,是以存其言,而顯其實曰“性”;亦恐性學說顯之後,將有以“三界惟心,自性普攝”之邪說,文致此章“信斯”之旨,是以別之曰理、曰篤志、曰仁義忠孝,反覆於異同之閒,而知良工之心獨苦矣。讀者毋驚其異而有所去取,抑毋強爲之同,如雙峯之所附會者,則可無負先儒矣。

二

程子曰“浮海之嘆,傷天下之無賢君也”,只此語最得。慶源不省程子之意,而云“ 憤世長往”,則既失之矣。至胡氏又云“無所容其身”,則愈謬甚。

無所容其身者,則張儉之望門投止是已,而夫子豈其然!道雖不行,容身自有餘地也。若雲“憤世長往”,則苟其欲隱,奚必於海?自衛反魯以後,夫子固不仕矣,何至悻悻然投身於無人之境而後遂其志哉?

程子傳春秋,於魯桓公及戎盟而書“至”,發其意曰“此聖人居夷浮海之意”。蓋謂聖人傷中國之無君,欲行道於海濱之國也,豈長往不返如管寧之避兵耶?海值魯東費、沂之境,其南則吳、越,其北則九夷、燕,其東則朝鮮、追貊。聖人不輕絕人,故亦聊致其想望。

然夷之於越,終視諸夏爲難化,斯反覆思之,要不可輕舍中華以冀非常之事,則裁度事理,不得徒爲苟難者也。子路勇於行道,不憚化夷之難,故曰“好勇過我”。或謂好勇爲勇退,則仕衛輒、使子羔之子路,豈勇退者哉?

三

臧文仲不仁者三,不知者三,繇其不善之積成,著而不可掩,則但據此六者,而其人之陷溺於惡已極矣。此六者是文仲相魯下很手、顯伎倆處,此外尚其惡之小者。故夫子他日直斥其竊位,而春秋於其告糴,特目言其罪。安得有如吳氏所云“善者多”哉?

若子產有君子之道四,其四者則修己、治人、敦倫、篤行之大德也。子產之於君子,其不得當者,蓋亦鮮矣。吳氏揚積惡之臧辰,抑備美之子產,吾不知其何見也!

若區區於“三”“四”兩字上較全缺,則人之不善者,豈必千不仁、萬不知之可指數;而夫子雲“君子之道四”,“君子道者三”,亦爲闕陷之詞耶?

臧孫之惡,若躋僖下展,隨得其一,即天理蔑盡;居蔡之事,猶其小者,特以徵其昏迷狂妄之本耳。以其躋僖公之心,得當爲之,弒父與君可也。以其下展禽之心,使宰天下,李林甫、史彌遠蔑以加也。若子產,自三代以上人物,垂、益、呂、散之流亞,自非吳氏章句之智所知。

四

“不知其仁”,是說當時人物有屬望之意,言不決絕。“未知,焉得仁”,則心既不可知,跡猶不可許,故直曰焉得而謂之仁,是竟置之不仁之等矣。故集註向後補出“不仁可見”一段,原非分外。其雲“所謀者無非僭王猾夏之事”,找定他君臣之閒,新舊之際,所爲忘榮辱、忘恩怨者,只要大家一心攛掇教楚做個亂首。而文子仕齊,既不討賊,未幾而復反,則避亂之意居多,亦自此可見。唯然,故夫子決言之曰“焉得仁”,猶言“焉得儉”、 “焉得剛”也。

乃所以必雲“未知”者,非但聖人不輕絕人之德,而於理亦自有難以一概言者。據此,二子大體,則是不仁。特此二事,或其去位之際,避難之時,偶然天理髮見,而子文前之所謀僭王猾夏之志,因而脫然如失,文子後日之復反於齊,仍與崔、慶同列者,亦持守之不足,轉念爲之,而非其初心;乃若當事一念,則與乍見孺子入井之惻怛同其發現。故不能直斥此二事之不仁,而以“未知”疑之。

然使其當事一念,即無所私而發於天理,要爲仁之見端而非即仁,況其猶在不可知之天者乎?子文只是盡心所事,文子只是利祿情過輕。遇著平居時,兩件無所見長,則敗缺盡見;一蒞乎變,恰恰好教者忠、清露穎而出,故一似中當事之理而若無私,然亦一事之忠、清而已。若夷、齊之清,比干之忠,卻千回萬折,打迭到天理人心極處,才與他個恰好底忠、清。故箕子之與比干言者,曰“自靖,人自獻於先王”;夫子之論夷、齊,曰“求仁而得仁”;明其非信著一往之志氣,一直做去便好。子文心有所主,故事堪持久,而所失愈遠;文子心未有主,故驀地暢快,且若無病,而後不可繼。託體卑小,而用乘於偶然,其與全體不息以當理而無私者,直相去如天淵矣。

繇此思之,則程子有云“聖人爲之,亦止是忠、清”者,或亦砭門人執事忘理之失,而非允論也。聖人之去位而不慍、辭祿而不吝者,必不可以忠、清盡之。乃聖人之所爲者,則亦必不同於二子。使聖人而爲子文,其所告於僚友者,既萬不如子文之所告矣。使聖人而爲文子,則不但以棄十乘爲高,而前乎所以消弒逆之萌,後乎所以正討賊之義者,其必有爲矣。則聖人之所以爲聖人者,正以不爲二子之所爲,而豈可云爲之亦但忠、清也哉?

仁、不仁之別,須在本體上分別,不但以用。然有其體者,必有其用,則聖人之異於人者,亦可於用徵之,而非其異以體者有同用,異於德者有同道也。曾聖人而僅忠、清也乎?凡小注所引程子之說爲集註所不收者,大抵多得理遺事之論,讀者分別觀之可也。

南軒所云“類此”二字,較爲精密;而又云“不妨”,則亦有弊。聖人正於此等去處見仁之全體大用,豈但不妨而已耶?

五

程子言思,在善一邊說,方得聖人之旨。那胡思亂想,卻叫不得思。洪範言“思作睿 ”,孟子言“思則得之”。思原是人心之良能,那得有惡來?思者,思其是非,亦思其利害。只緣思利害之思亦云思,便疑思有惡之一路。乃不知天下之工於趨利而避害,必竟是浮情囂氣,趁著者耳目之官,揀肥擇軟。若其能思,則天然之則,即此爲是,即此爲利矣。故洪範以思配土。如“水曰潤下”,便遊移不貞,隨地而潤,隨下而下。若“土爰稼穡”,則用必有功也。

季文子三思而行,夫子卻說“再斯可矣”,顯然思未有失,而失在三。若向利慾上著想,則一且不可,而況於再?三思者,只是在者一條路上三思。如先兩次是審擇天理,落尾在利慾上作計較,則叫做爲善不終,而不肯於善之一途畢用其思,落尾掉向一邊去,如何可總計而目言之曰三?

後人只爲宣公篡弒一事,徯落得文子不值一錢。看來,夫子原不於文子施誅心之法,以其心無可誅也。金仁山摘其黜莒僕一事,爲奪宣公之權。如此吹毛求疵,人之得免於亂賊者無幾矣。

文子之黜莒僕,乃其打草驚蛇之大用,正是一段正氣之初幾,爲逆亂之廷作砥柱。到後來不討賊而爲之納賂,則亦非但避一身一家之禍,而特恐其不當之反以誤國,故如齊以視強鄰之從違而爲之計。文子始終一觀釁待時之心,直算到逐歸父之日,是他不從賊一大結果。看來,做得也好,幾與狄梁公同。

且弒嗣君者,仲遂也,敬嬴也,非盡宣公也。屈之於宣公,而伸之於東門氏,亦是義理極細處。宣公亦文公之子也。惡、視既死,而宣公又伏其辜,則文公之血脈摧殘幾盡矣。故文子於此熟思到底,也在義理上遲迴審處。不然,則妾不衣帛,馬不食粟,遇苕丘之難而不屈,豈懷祿畏死而甘爲逆黨者哉?特其圖畫深沉,作法巧妙,而非居易俟命之正道,則反不如逐莒僕時之忠勇足任爾。

其對宣公之詞曰“見無禮於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又曰“於舜之功二十之一”,皆諷宣公以誅仲遂。仲遂誅,則宣公固不妨如叔孫舍之得立也。宣公既不之聽,便想從容自下手做。乃以夫子“再斯可矣”之義處之,則當亟正討賊之詞,即事不克,此心已靖,而不必決逐東門之爲快耳。除聖人之大中至正,則文子之與溫太真、狄梁公,自是千古血性人,勿事輕爲彈射。

六

凡爲惡者,只是不思。曹操之揣摩計量,可謂窮工極巧矣,讀他讓還三縣令,卻是發付不下。緣他迎天子都許時,也只拚著膽做去,萬一官渡之役不勝,則亦郎當無狀矣。又如王莽於漢,也只乘著時勢莽撞,那一事是心坎中流出的作用,後來所以一倍蠢拙可笑。三代而下,唯漢光武能用其思,則已節節中理。掣滿帆,入危地,饒他奸險,總是此心不靈,季文子則不然。後世唯魏相、李泌似之。益以知思之有善而無惡也。

七

緣說孔子之志大於顏子,又云氣象如天地,故不知者務恢廓以言其大,即此便極差謬。如以人之多少、功之廣狹分聖賢,則除是空虛盡、世界盡、我願無盡,方到極處,而孔子之言,亦眇乎小矣。繇此不審,乃有老者、朋友、少者“該盡天下人”之一說,跡是實非,誤後學不淺。

且勿論夫子言老者、少者,初非以盡乎天下之老少,必須其老、其少與我相接,方可施其安之、懷之之事。而所謂朋友者,則必非年齒與我上下而即可謂之朋友,則尤明甚。天下之人,非老、非少,林林總總皆是也。若鹹以爲朋友,則屠羊酤酒之夫,亦君子之應求乎?於孺悲則無疾而言疾,於陽貨則瞷亡而往拜,如此類者,不以信朋友者信之,蓋多矣。

同門曰朋,同志曰友。同門、同志,而後信以先施也。朋友既然,老少可知。不可與安者,亦不得而強安之;不可與信者,亦不得而強信之;不可與懷者,亦不得而強懷之。特聖人胸中,不預畜一不安、不信、不懷之心,以待此等,則已廓然大公矣。

安一老者亦安也,安天下之老者亦安也。懷一少者亦懷也,懷天下之少者亦懷也。而朋友之多寡,尤其不可強焉者也。時之所值不同,位之得爲有別,勢之所可伸者亦有其差等。聖人本兼小大、多少而爲言,而其不可施吾安、信、懷者,正如天地之化有所不能生成而非私耳。

特在爲老、爲少,則原爲愛敬、哀矜之理所託,故親疏雖有等殺,而即在疏者,苟與吾以事相接,亦必酌致其安之、懷之之心。若其非老、非少,則非愛敬所宜加隆、哀矜所宜加厚者。其爲塗之人也,雖與我名相聞而事相接,終亦塗之人而已矣。終爲塗之人,則吾忠告善道、鶴鳴子和之孚,自不容於妄投。故夫盡天下之人,苟非朋友,特勿虞勿詐而已足矣。信之者,豈但勿虞勿詐而已哉?言必以情,事必加厚,踐之於終,必其循而無違於始也。

安、信、懷者,施之以德也,非但無損於彼之謂也。如天地之有明必聚於日月,五性之靈必授於人,而禽獸草木不與焉。即此可想聖人氣象與造化同其撰處。若雲盡天下之人,非安即信,非信即懷,泛泛然求諸物而先喪其己,爲墨而已矣,爲佛而已矣。善觀聖人氣象者,勿徒爲荒遠而失實也。

八

子路願共敝裘、馬,顏子願無伐、無施,其氣象不如夫子之大處,正在消息未到恰好地。老、少、朋友三者,已分節目,而三者之外,尤爲一大界限,所以體不失而用不匱。張子西銘一篇,顯得理一分殊,才與天道聖性相爲合符。終不可說會萬物爲一己者,其唯聖人也。出釋氏肇論。

雍也篇

一

說“居敬則行自簡”,亦天理自然之相應者。如湯之“聖敬日躋”,則其寬仁而不苛責於民,固條理之相因,無待已敬而又別求簡也。故朱子曰“程子之言,自不相害”,集註雖不用其說,而必存之。

然繇敬得簡者,敬德已成之功也。若方事居敬之始,則不得不用力於敬;用力於敬,則心已密,而是非得失之不自欺者,必無小、無大、無人、無己而不見其一致,則且不安於簡而至於求物已煩者多矣。故不得不將居於己與行於民者,分作兩事,而一以敬、一以簡也。

程子怕人將敬、簡分作兩橛,則將居以仲弓、行以伯子,而血脈不相貫通,故要其極致而言之,謂敬則必簡,以示敬德之大,坤之直方所以不習而無不利者,天德、王道之全也。

朱子則以南面臨民,居雖其本,而行乃其實;既不容姑待我敬德之充實光輝而後見諸臨民之事,則持己以敬,御人以簡,兩者之功,同時並舉,斯德以嚴而日成,教以寬而漸喻,不躐求之於理之一,而相因於分之殊,此修天德、行王道之津涘也。

仲弓只是論簡,而於簡之上更加一敬,以著修己治人之節目不可紊亂,則“居簡而行簡”者病也,居敬而責人以敬者亦病也。簡爲夫子之所已可,故其言若歸重於敬,而實以論簡之可;則在簡者必求諸敬,而不能簡者,其規模之狹隘,舉動之瑣屑,曾不足以臨民,又不待言矣。仲弓蓋就行簡者進求純粹之功,非驀頭從敬說起,以敬統簡之謂。求之事理,求之本文,知朱子之說,視程子爲密切矣。

二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無不以居敬爲德,敬者非但南面之所有事也。行簡則唯君道宜然。唯君道爲然,則仲弓之語,於行簡上進一步說居敬,實於君子之學,居敬上更加一法曰行簡也。

且如“畜馬乘,不察於雞豚”,雖以遠利,若在命士以下,即與料理,亦未必不爲敬而爲煩。蓋就非南面者而言之,則只是敬;敬德之成,將有如程子所云“中心無物”者,自然一切可已而不已之事,不矜意肆志去攬著做。若其爲南面也,則不待矜意肆志以生事,而本所應求於民之務,亦有所不可責備。

只此處規模自別,故曰理一而分殊。窮居之不簡,必其所不當爲者;若所當爲,本自不煩。帝王,則所當爲者固有不得盡爲者矣;直到無不敬而安所止田地,方得以其易知簡能者統馭天下,如一身一家之事。若其未逮於此,但以窮居獨善之居行而心中無物者試之人上,恐正不能得簡也。

仲弓且未到“從心不逾矩”地位,故夫子於見賓、承祭之外,更須說不欲勿施,使之身世兩盡,寬嚴各致。程子遽以一貫之理印合之,則亦未免爲躐等矣。

三

直到伯子不衣冠而處,大不可地位,以之治民,自亦無不可。若君人者必使其民法冠深衣,動必以禮,非但擾民無已,而勢亦不可行矣。到行於民處,豈特仲弓之行簡無以異於伯子,即五帝、三王亦無異也。

兩“行簡”字,更無分別。伯子有得於名法之外,則必不以自弛者張之於民,於以治人,人且易從,故夫子曰“可也”,言其亦可以南面也。居者,所以自處也;行者,行之於民也。

程子似將居屬心、行屬事看,此王通“心、跡之判”,所以爲謬。假令以堯、舜兢業之心,行伯子不衣冠之事,其可乎?

出令於己曰行,施令於民曰臨。臨者即以所行臨之也。“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猶言自治敬而治人簡也。謂自治敬則治人必簡,亦躐等在;須到“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時,方得貫串。夫子曰“可使南面”,仲弓曰“不亦可乎”,下語俱有斟酌,且不恁地高遠。

四

居敬既不易,行簡亦自難。故朱子以行簡歸之心,而以呂進伯爲戒。看來,居敬有餘,行簡不足,是儒者一大病痛;以其責於己者求之人,則人固不勝責矣。且如醉飽之過,居處之失,在己必不可有,而在人必不能無。故曰“以人治人”,不可執己柯以伐人柯也。

曹參飲酒歡呼以掩外舍吏之罪,則先已自居不敬,固爲不可。若置吏之喧豗於不問,以徐感其自新,亦奚病哉!欲得臨民,亦須着意行簡,未可即以一“敬”字統攝。

五

朱子既雲“不遷怒、貳過,是顏子好學之符驗”,又云不是“工夫未到,而遷怒貳過只且聽之”,只此處極不易分曉。朱子苦心苦口,左右怕人執語成滯;總爲資質魯鈍人,須教他分明,而道在目前,舉似即難。後人讀書,正好於此左疑右礙處,披沙得金,若未揀出,直是所向成棘。

蓋不遷怒者,因怒而見其不遷也;不貳過者,因過而見其不貳也。若無怒、無過時,豈便一無所學?且捨本以治末,則欲得不遷而反遷,欲得不貳而又貳矣。故曰“卻不是隻學此二事。不遷不貳,是其成效”。然無怒無過時,既有學在,則方怒方過時,豈反不學?此扼要處放鬆了,更不得力。故又曰“但克己工夫未到時,也須照管”。總原要看出顏子心地純粹謹嚴、無間斷處,故兩說相異,其實一揆。易雲“有不善未嘗不知”,此是克己上的符驗;“知之未嘗復行”,是當有過時工夫。可見亦效亦功,並行不廢。

以此推之,則不遷怒亦是兩層該括作一句說。若是無故妄怒於所不當怒者,則不復論其遷不遷矣。怒待遷而後見其不可,則其以不遷言者,必其當怒者也。怒但不遷而即無害於怒,效也;於怒而不遷焉,功也;則亦功、效雙顯之語也。然夫子於顏子既沒之後,追論其成德,則所言功者,亦已成之詞矣。

朱子不說效驗之語,爲問者總把這兩件說得難,似無可下手處,而一聽之克己既熟之後,則直忘下臨幾加慎一段工夫,故不嫌與前說相背。

而集註雲“顏子克己之功,至於如此”八字,下得十成妥穩,更無滲漏。其言“至於如此”,則驗也;而其曰“功”者,則又以見夫雖不專於二者爲學,而二者固有功焉,則不可言效至如此而必言功也。

此段唯黃勉齋說得該括精允。所云“未怒之初,鑑空衡平;方過之萌,瑕纇莫逃”,是通計其功之熟也。其雲“既怒之後,冰消霧釋;既知之後,根株悉拔”,則亦於怒與過加功,而非坐收成效之謂矣。嗚呼!此勉齋之親證親知,以踐履印師言而不墮者,爲不可及也。

六

自爲學者言,則怒與過是己私將熾時大段累處,喫是要緊,故即此正當用力。自顏子言,則不遷、不貳,是天理已熟,恰在己私用事時見他力量,則未過未怒時,其爲學可知已。

克己之功,“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所謂非禮者,於物見其非禮也,非己之已有夫非禮也。若怒與過,則己情之發,不繇外至矣。外物雖感,己情未發,則屬靜;己情已發,與物爲感,則屬動。靜時所存,本以善其所發,則不遷、不貳者,四勿之驗也。所發不忒於所存,而後知所存者之密,而非託於虛矣。

動靜不可偏廢。靜有功,動豈得無功?而此所謂動者,則又難乎其爲功者也。餘怒不忘,即已是遷。後過之生,不必與前過爲類,無此過,更有彼過,亦是貳。到此地位,豈是把捉可以取效?顏子之學,已自篤實而光輝矣。“篤實光輝” 四字,方形容得他出。

蓋學之未至者,天理之所著,自在天理上見功,不能在己私上得力。怒,情也,又情之不平者也。過則又不待言矣。情者,己也。情之不平者,尤己之不能大公者也。故怒與喜同爲情,而從出自異。凡喜之發,雖己喜之,而必因物有可喜,以外而歆動乎中者也。若怒之發,則因乎己先有所然、有所不然,物觸於己之所不然而怒生焉。故天下之可怒者未必怒,而吾情之所怒者非必其可怒。雖等爲可怒,而見盜則怒,見豺狼蛇蠍則惡之,畏之,而怒不生;豈非己先有怒,而不徒因其能爲人害也哉?

己先有怒,則不因於物;不因於物,故物已去而怒仍留,遷之所自來也。故人有遷愛,無遷喜;無遷哀,而有遷怒。喜因物,則彼物與此物殊,而雖當甚喜,有怒必怒。怒在己,則物換而己不換,當其盛怒,投之以喜而或怒也。感乎物而動己,則外拒而克之易;發乎己而加物,則中制而克之難。故克己之功,必驗之怒而後極焉。

因於己則怒遷,因於物則怒不遷。喜怒哀樂,本因於物;昏者不知,以己徇物,而己始爲害。故廓然知其因於物,則即物之己可克矣。而以其本因於物,則蕩而忘反之己,較易知而易克。怒因於己,不盡因物,而今且克之使因於物,則固執之己私,亦蕩然而無餘矣。

夫在物者天理也,在己者私慾也。於其因於己而亦順於天理之公,則克己之功,固蔑以加矣。是豈非靜存之密,天理流行,光輝發見之不容掩者哉?故以知顏子之功爲已至也。

怒與過,總是不容把制處。所以然者,則唯其皆成於己也。過者,亦非所遇之境必於得過也,己自過也。己有過,而誰知之乎?知之,而誰使之不復行乎?夫人之有過,則不自知也,雖知之而未嘗自懼其復行。既不以爲懼而復過者,固然矣。假令他人之有過,則無不知也,則無不疑其後之復然也。有過而知,知而不復行,此非以大公之心,視在己者如其在人而無所迷,因以速知其不可而預戒於後者,詎能然乎?蓋以己察人之過者,是非之心,天理之正也。即奉此大公無私之天理以自治,則私己之心,淨盡無餘,亦可見矣。

夫子於此,直從天理人慾,輕重、淺深,內外、標本上,揀着此兩項,以驗顏子克己之功至密至熟、發見不差者而稱之。非顏子不能以此爲學,非夫子亦不深知如此之爲好學,非程、朱二子亦無以洗髮其本原之深,而豈易言哉!若於怒於過,雖功未至而必有事,則爲初學者言,正未可盡不遷不貳之德也。

七

情中原有攻取二塗:喜,取於彼也;怒,以我攻也。故無濫取者,易於屬厭;無妄攻者,發不及收。攻一因物之可攻,而己無必攻之心,則克己之功,豈不至乎!

取緣己之不足,攻緣己之有餘。所不足、所有餘者,氣也,非理也。氣不足,則理之來複易;氣有餘,則將與理捍格而不受其復。唯奉理以御氣,理足在中而氣不乘權,斯可發而亦可收,非天理流行充足者不能也。

理居盈以治氣,乃不遷怒;理居中以察動,乃不貳過。慶源所云“遇怒則克,遇過則克”,是志學事。朱子所云“全在非禮勿視、聽、言、動上”,是“適道”與“立”事。“ 遇怒則克,遇過則克”,不怒、不過時,又將如何?此慶源之言所以使人學爲顏子,而朱子之言則顏子之學爲聖人也,其亦有辨矣。

八

“遇怒則克,遇過則克”,克不得,不成便休?又豈只痛自悔艾於無已乎?固知朱子之言四勿,正與慶源一下手處。然人亦有依樣去視、聽、言、動上循禮而行,卻於怒、過乘權時不得力;則正好因此遷、貳之非幾,以生警省而自求病根。故慶源之說,亦不可廢。

此項須困心衡慮,到克不去時,方知四勿之功是如此做,而悔悟夫向之從事於視、聽、言、動者,徒描模畫樣,而不足與於復禮之學也。故可因怒、因過以生其篤志,而功則不盡於此。

九

小注朱子答問中,有“聖人無怒”一語,多是門人因無過之說而附會成論,非朱子之言也。集註引舜誅四凶一段,明說聖人亦但不遷怒耳。喜、怒、哀、樂,發皆和也,豈怒獨無必中之節哉?鯀爲禹父,又位在八議之條,豈舜恬然愉然而殛之,如伐惡木、除蕪草相似?孔子歷階而升,以責齊侯,命樂頎、申句須下伐郈人時,當自不作謝安圍棋賭墅風味。此方是天理大公,因物付物之正。朱子嘗曰“談笑殺人,斷乎不可”,則豈有聖人無怒之理哉?

怒者緣己之有餘。氣有餘者,衆人之怒也;理有餘者,聖人之怒也。其以攻己之所異,則一而已矣。今不敢謂顏子之無異於聖,然不遷怒者,聖學之成,聖功之至也。顏子非學聖而何學?學而不與聖人合,何雲好學?區區於此較量淺深,固矣夫!

十

莊子說列禦寇“食豕如食人”,釋氏說“我爲歌利王割截支體時,不生我見、人見” ,所謂“聖人無怒”者,止此而已矣。春秋書“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只此九字,千載後如聞雷霆之迅發!

一一

許衡雲“顏子雖有心過,無身過”,甚矣,其敢以愚賊之心誣聖賢也!

橫渠雲“慊於己者不使萌於再”。慊者,心慊之也,而心之所慊者,則以心而慊其身之過也。心動於非,迷而誰覺之乎?心之有惡,則謂之慝,不但爲過。若其一念之動,不中於禮,而未見之行事,斯又但謂之此心之失,而不成乎過。過者有跡者也,如適楚而誤至於越也。失則可以旋得,過則已成之跡不可掩,而但懲諸將來以不貳。倘於心既有不可復掩之愆,徒於容貌動作之間,粉飾周遮,使若無瑕疵之可摘,是正孔子所謂鄉原,而許衡之規行矩步,以講道學於蒙古之廷,天理民彝,不顧此心之安,徒矜立坊表、炫人耳目、苟免譏非者。衡之所以爲衡者此也,而顏子其然乎?

蓋唯顏子心德已純,而發見於外者,不能幾於耳順、從心之妙,則如曾子襲裘而吊之類,言動不中於禮者,時或有之;乃其心體之明,不待遲之俄頃,而即覺其不安,是以觸類引伸,可以旁通典禮,而後不復有如此之誤矣。

衡雲“無身過易”,何其談之容易也!心者,性情之所統也,好學者之所得而自主也。身者,氣稟之所拘,物交之所引者,形質爲累,而患不從心。自非盛德之至,安能動容周旋而一中於禮!故以曾子之臨深履薄,而臨終之頃,且忘易大夫之簀。衡乃雲“無身過易” ,吾以知其心之久迷於流俗,而恃其“非之無舉,刺之無刺”者爲藏身之僞術矣。

總以大賢以上,於性見性易,於情見性難;不遷怒,則於情而見性。於道見道易,於器見道難;不貳過,則於器而見道。此以爲天理渾然,身心一致者也,而豈悖天理、亂民彝之許衡所得知哉!

一二

“三月不違仁”,夫子亦且在顏子用功上說。“其心”二字,是指他宅心如此。如以心體之成效言,則與“日月至焉”者,不相對照矣。只集註數語精切不差,程、張之說亦未得諦當。諸小注只向程、張說處尋逕路,則愈求愈遠。

集註言“能造其域”,謂心至仁也,非謂仁之來至也。從其不閒而言,則謂之“不違 ”;從其有依有違而言,則謂之“至”;而當其“至”,與其“不違”則亦無所別。勉齋雲 “心爲賓,在仁之外”,几几乎其有言說而無實義矣。

注言“無私慾而有其德”,究在“有其德”三字上顯出聖學,而非“煩惱斷盡即是菩提”之謂。西山雲“諸子寡慾,顏子無慾”,則寡慾者斷現行煩惱之謂,無慾者斷根本煩惱之謂。只到此便休去、歇去,一條白練去,古廟香罏去,則亦安得有聖學哉?

以此思之,則朱子所謂“仁爲主,私慾爲客”,亦擇張子之語有所未精,而與“見聞覺知只許一度”者相亂。朱子“知至意誠”,不是配來話。此等處,唯朱子肯盡情示人,程、張卻有引而不發之意。

孔顏之學,見於六經、四書者,大要在存天理。何曾只把這人慾做蛇蠍來治,必要與他一刀兩段,千死千休?且如其餘之“日月至”者,豈當其未至之時,念念從人慾發,事事從人慾做去耶?此不但孔門諸賢,即如今尋常非有積惡之人,亦何嘗念念不停,唯欲之爲汲汲哉?既飽則不欲食矣,睡足則不欲寢矣。司馬遷說盡天下之人奔走不休,只是爲利,此亦流俗已甚之說耳。平心論之,何至如是?既然,則以人慾不起爲仁者,將凡今之人,其爲日一至、月一至者,亦車載斗量而不可勝紀。李林甫未入偃月堂時,殺機未動,而可許彼暫息之時爲至於仁乎?

異端所尚,只掙到人慾淨處,便是威音王那畔事,卻原來當不得甚緊要。聖賢學問,明明有仁,明明須不違,明明可至,顯則在視、聽、言、動之間,而藏之有萬物皆備之實。 “三月不違”,不違此也;“日月至焉”,至於此也。豈可誣哉!豈可誣哉!

一三

張子賓主之分,只以乍去乍來爲賓,安居久住爲主。其內外之辨,亦以所存之理應外至之感爲內,於外至之感求當然之理爲外。其雲“賓”者,既不必別立一主;其雲“主”者,亦初非對待有賓。

朱子雲“在外不穩,纔出便入”,亦乍來久住之別也。其借屋爲喻,亦須活看。不可以仁爲屋,心爲居屋之人;尤不可以心爲屋,仁爲出入之人;更不可將腔子內爲屋裏,腔子外爲屋外。緣張子之意,但以戒人逐事求理,事在理在,事亡理亡,說得來略帶含糊;而“ 賓主”二字,又自釋氏來,所以微有不妥。後人只向此處尋討別白,則愈亂矣。

顏子“三月不違仁”,也只三月之內克己復禮,怒不遷,過不貳,博文約禮,欲罷不能而已。聖學到者一步,是喫緊處,卻也樸實,所以道“闇然而日章”。更不可爲他添之,繞弄虛脾也。

一四

“三月不違仁”中有“雷雨之動滿盈”意思,故曰“唯天下至誠,爲能經綸天下之大經……肫肫其仁”。朱子鏡明之說,非愚之所敢據。若只與鏡相似,只是個鏡,鏡也而仁乎哉!

一五

紛紛賓主之論,只爲“心外無仁”四字所膠轕。不知心外無仁,猶言心中有仁,與“ 即心即佛”邪說,正爾天淵。且此“心”字是活底,在虛靈知覺之用上說。將此竟與仁爲一,正釋氏“作用是性”之狂解,烏乎可!

一六

聖人亟於稱三子之長,雙峯巧以索三子之短,而下斷案處又淺薄。學者如此以爲窮理,最是大病。且如“賜也達”,是何等地位,豈容輕施貶剝?如雲達於事,未達於理,天下有無理之達乎?

一七

朱子以“有生之初,氣稟一定而不可易者”言命,自他處語,修大全者誤編此。胡光大諸公,直恁粗莽!

伯牛不可起之疾,無論癩與非癩,皆不可歸之氣稟。以氣言,則是李虛中生克旺廢之說;以稟言,則素問三陰三陽相法而已;君子正不以此言命。術之所可測者,致遠則泥也。如雲氣稟弱荏,不足以禦寒暑風日,而感疾以劇,則洪範六極,分弱、疾、短折爲三,初非弱者之必疾,疾者之必折也。夫“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則無時無鄉,非可執有生之初以限之矣。氣稟定於有生之初,則定於有生之初者亦氣稟耳,而豈命哉?

先儒言有氣稟之性。性凝於人,可以氣稟言;命行於天,不可以氣稟言也。如稻之在畝,忽然被風所射,便不成實,豈禾之氣稟有以致之乎?氣有相召之機,氣實召實,氣虛召虛;稟有相受之量,稟大受大,稟小受小。此如稻之或早、或遲,得粟或多、或少,與疾原不相爲類。風不時而粟虛於穗,氣不淑而病中於身,此天之所被,人莫之致而自至,故謂之命,其於氣稟何與哉!謂有生之初,便栽定伯牛必有此疾,必有此不可起之疾,唯相命之說爲然,要歸於妄而已矣。

聖人說命,皆就在天之氣化無心而及物者言之。天無一日而息其命,人無一日而不承命於天,故曰“凝命”,曰“受命”。若在有生之初,則亦知識未開,人事未起,誰爲凝之,而又何大德之必受哉?

只此陰變陽合,推蕩兩間,自然於易簡之中有許多險阻。化在天,受在人。其德,則及爾出王遊衍而爲性;其福,其[則]化亭生殺而始終爲命。德屬理,福屬氣。此有生以後之命,功埒生初,而有生以後之所造爲尤倍也。

天命無心而不息,豈知此爲人生之初,而盡施以一生之具;此爲人生之後,遂已其事而聽之乎?又豈初生之頃,有可迓命之資;而有生之後,一同於死而不能受耶?一歸之於初生,而術數之小道繇此興矣。

一八

夫子說顏子“不改其樂”,賢其不改也。周、程兩先生卻且不問其改不改,而亟明其樂,其言較高一步,而尤切實。樂而後有改不改,倘無其樂,則亦何改之有哉?

不改是樂之極致,於貧而見之,樂則不待貧而固有也。學者且無安排不改,而但問其樂何如。未究其樂而先求不改,則且向“山寺日高僧未起”、“莫笑田家老瓦盆”上作生活,氣質剛者爲傲而已矣,其柔者爲慵而已矣。此所謂“樂驕樂、樂佚遊”之損者也。

一九

程子謂顏子非以道爲樂,後人卻在上面說是一是二,這便是弄風捉影語。唯朱子委實親切,故爲之易其語曰:“要之,說樂道亦無害。”蓋樂道而有害,則伊尹、孟子都是“將道爲一物而玩弄之”矣。真西山語。

但以道爲樂雖無害,而大概不能得樂。如嗜酒人,自然於酒而樂。若雲以酒爲樂,則本非嗜酒,特借酒以消其磊砢不平之氣,到底他臨觴之下,費盡消遣。

且人若任着此情以求樂,則天下之可樂者,畢竟非道,如何能勾以道爲樂而不改!唯不先生一樂之之心,而後於道有可樂之實。此天理現前,左右逢原、從容自得之妙,豈可雲 “以”,而豈可雲“爲”哉?以道爲樂,只在樂上做工夫,而顏子之樂,乃在道上做工夫,此其所以別也。

在樂上做工夫,便是硬把住心,告子之所以無恐懼疑惑也。在道上做工夫,則樂爲禮復仁至之候,舉凡動靜云爲,如馳輕車、下飛鳥,又如殺低棋相似,隨手輒碎,如之何無樂!如之何其改也!

二十

要知顏子如何“不改其樂”,須看“人不堪其憂”是怎生地。或問朱子“顏路甘旨有闕時如何”,此處正好着眼。

道之未有諸己,仁之未復於禮,一事也發付不下;休說簞瓢陋巷,便有天下,也是憔悴。天理爛熟,則千條萬歧,皆以不昧於當然;休說簞瓢陋巷,便白刃臨頭,正復優遊自適。樂者,意得之謂。於天理上意無不得,豈但如黃勉齋所云“凡可憂可戚之事,舉不足以累其心”哉?直有以得之矣。

二一

真西山所云“簞瓢陋巷不知其爲貧,萬鍾九鼎不知其爲富”,一莊生逍遙遊之旨爾。簞瓢陋巷,偃鼠、鷦鷯之境也。萬鍾九鼎,南溟、北溟之境也。不知其貧,南溟、北溟之觀也。不知其富,偃鼠、鷦鷯之觀也。將外物撇下一壁看,則食豕食人、呼牛呼馬而皆不知矣。聖賢之道,聖賢之學,終不如是。“綠滿窗前草不除,與自家意思一般”,豈漫然不知而已哉?

如唐人詩“薰風自南來,殿角生微涼”,與“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落處固自懸隔。自非聖賢,則總到說樂處,須撇開實際,玩弄風光。西山不知貧富之說,亦只到者一步。陶靖節雲“衆鳥欣有託,吾亦愛吾廬”,意思盡好;到下面卻說“泛覽周王傳,流觀山海圖”,便與孔、顏之樂,相去一方。緣他到此須覓個療愁蠲忿方法,忘卻目前逆境也。孔、顏、程、朱現身說法,只在人倫物理上縱橫自得,非西山所庶幾可得。

二二

聖人尋常不輕道一“謙”字,而於贊易,唯以天之“益”、地之“流”、鬼神之“福 ”、人之“好”言之,則亦應物之德柄,柄有權意。非入德之始功也。故曰:“謙,亨,君子有終。”必君子而乃有終,未君子而難乎其始矣。

上蔡雲“人能操無慾上人之心,則人慾日消,天理日明”,此語未得周浹。在上蔡氣質剛明,一向多在矜伐上放去,故其自爲學也,以去矜爲氣質變化之候。然亦上蔡一人之益,一時之功,而不可據爲典要。若人慾未消,無誠意之功;天理未明,無致知之力;但以孟之反一得之長爲法,則必流入於老氏之教。孟之反原是老子門下人,特其不伐一節,近於君子之爲己。亦其聞老氏之風而悅之已深,故漸漬成就,至於奔敗倉皇之時,居然不昧。蓋於謙退一路,已爲爛熟,而孟之反之爲人,亦如此而止矣,未聞其能繇是而日進於理明欲消之域也。

以淺言之,伐者亦私慾之一端,能去伐者,自是除下人慾中一分細過。細對粗而言。固有能去伐而他欲不必除者,如馮異、曹彬之流,其於聲色貨利之粗過,詎得淡泊?亦有不待去伐而欲已消、理已明者,則雖伯夷恐未能於此得釋然也。

若以深言之,則不伐之成德,自爲遠怨息爭之一道,而聖賢以之爲居德之量,是易所謂“善世而不伐”,書所謂“女唯不伐,天下莫與女爭功”。此在功德已盛之後,以自極於高明廣大之至,而即以移風易俗,成廷野相讓之化者,非待此而始有事於消欲、明理也。故顏子以之爲願,即孔子大道、爲公之志,事有所待,而非與克己之功、亟請從事之比。聖賢之道,以此而善其成,故曰“君子有終”;以此而利行於天下,故曰“謙,亨”。明理消欲之始,焉用此哉?

既亦聖賢居德善世之妙用,故夫子亦稱許之反。然之反之能此,則亦徒具下此腔殼,可以居大德,載大功,而所居、所載之實,未之逮者多矣。微獨之反,即彼所宗之老子,其大端已非,而此“盛德,容貌若愚”之量,夫子亦不能沒其善。至於所居、所載,虛無亡實,乃至陰取陽與,而與“良賈深藏”同一機械,則終未免於私慾潛行、天理不明之病。唯其欲恃此以消欲而明理,則消者非其所消,明者非其所明。克伐不行,不足以爲仁者,此也。

或問中有“先知得是合當做底事”之語,自是去伐之功,靠硬向聖賢學問中下手事。朱子不然其說,而云“只是心地平,所以消磨容得去”,乃就之反論之反,知其“知雄守雌 ”、“無門無毒”之心如此耳。朱子看來識得之反破,故始終說他別是一家門風;而曰“孟之反他事不可知,只此一事可爲法”,則即愚所謂“除下人慾一分細過”之說,亦不教人全身從此下手也。

若上蔡之學,其流入於老氏與否,吾不敢知,特以彼變化自家一偏氣質之事,以概天下之爲學者,則有所不可。“無慾上人”四字,亦是一病。夫子說“君子矜而不爭”,特不與人對壘相角而已;到壁立萬仞處,豈容下人?孟子曰:“不恥不若人,何若人有!”斯學者立志之始事,爲消欲明理之門也。

二三

“人之生也”一“生”字,與“罔之生也”“生”字,義無不同。小注中有不同之說,蓋不審也。不但本文兩句,連類相形,且夫子之意,原以警人直道而行;則上句固自有責成意,非但推原所以不可罔之故,而意全歸下句也。

二句之中,原有不直則不足以生之意。細玩本文,此意寓於上句之中,而云“人之生也直”,而不直則不生,義固系之矣。其又云“罔之生也幸而免”,則以天下之罔者亦且得生,而斷之以理,用解天下之疑耳。使上句但明有生之初,則下文不更言既生以後之當直,而遽雲罔之幸生,於文字爲無條理,而喫緊警人處,反含而不吐矣。此章是夫子苦口戒世語,不當如是。

且人生之初,所以生者,天德也;既生之後,所以盡其生之事而持其生之氣者,人道也。若夫直也者,則道也,而非德也,其亦明矣。以生初而言,則人之生也,仁也,而豈直耶?

蓋道,虛跡也;德,實得也。故仁、義、禮、智曰四德,知、仁、勇曰三德。而若誠,若直,則虛行乎諸德者。故中庸言“誠者天道,誠之者人道”。而言直也,必曰“直道” ,而不可曰直德。直爲虛,德爲實。虛不可以爲實。必執虛跡以爲實得,則不復問所直者爲何事,而孤立一直,據之以爲德,是其不證父攘羊者鮮矣。

若人生之初,所以得生者,則實有之而可據者矣。“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一闔一闢,充盈流動,與目爲明,與耳爲聰,與頂爲圓,與踵爲方正,自有雷雨滿盈、絪縕蕃變之妙。而豈有即爲有,無即爲無,翕即不闢,闢即不翕之足以生人乎?

德也者,所以行夫道也。道也者,所以載夫德也。仁也者,所以行其直也。直也者,所以載夫仁也。仁爲德,則天以爲德,命以爲德,性以爲德,而情亦以爲德。直爲道,則在天而天道直也,直道以示人,天之事也;在人而人道直也,遵直道以自生,人之事也。

子曰“人之生也直”,固言人也。言人以直道載天所生我之德,而順事之無違也;言天德之流行變化以使各正其性命者,非直道而不能載,如江海之不能實漏卮、春風之不能發枯乾也,如慈父之不能育悖子、膏粱之不能飽病夫也。故人必直道以受命,而後天產之陽德、地產之陰德,受之而不逆也;而後天下之至險可以易知,天下之至阻可以簡行,強不凌弱,智不賊愚,仁可壽,義可貴,兇莫之嬰,而吉非妄獲也。

故南軒雲“直者生之道”,蓋亦自有生以後,所以善其生之事而保其生理者言。其曰 “生之道”,猶老子所言“生之徒”、“死之徒”也。聖人之言此,原以吉凶得失之常理,惠迪從逆之恆數,括之於直罔之分,徹上知、下愚而爲之戒,非專爲儘性知天之君子言;則亦不待推之有生之初所受於天,與天地生生之德也。天地生生之德,固不可以直言之。而人之不能一體夫天地生生之理者,亦未即至於宜得死而爲倖免之生。

龜山雲“君子無所往而不用直”,語自有病。君子之無往不用者,仁、義、忠、正也。豈悻然挾一直以孤行天下乎?凡言仁,不但不暴之謂;言知,非但不愚之謂;言勇,非但不怯之謂。言德必有得,既去凶德,而抑必得夫令德。若言直,則即不罔之謂。道者,離乎非道而即道也。故天地生生,必有以生之,而非止不害其生。直特不害,而無所益。人之祈天永命、自求多福者,則不可期以必得,而但可守以不失。故仁、智以進德,而直以遵道。進德者以精義入神,遵道者以利用安身。聖賢之言,統同別異,其條理豈可紊哉!於此不察,則將任直爲性,而任氣失理以自用。逮其末流,石之頑、羊之很、雁之信、螳之躁,不與相亂者幾何哉!

二四

“知之者”之所知,“好之者”之所好,“樂之者”之所樂,更不須下一語。小注有云“當求所知、所好、所樂爲何物”,語自差謬。若只漫空想去,則落釋氏“本來面目”一種狂解。若必求依據,則雙峯之以格物、致知爲知,誠意爲好,意誠、心正、身修爲樂,仔細思之,終是“捉着鄰人當里長,沒奈何也有些交涉”,實乃大誣。

近見一僧舉“學而時習之”一“之”字問人云:“‘之’者,有所指之詞。此‘之’ 字何所指?”一時人也無以答之。他者總是鬼計、禽魚計,與聖學何與?緣他胸中先有那昭昭靈靈、石火電光的活計,故將此一“之”字,捏合作證。若吾儒不以天德王道、理一分殊、大而發育峻極、小而三千三百者作黃鉞白旄、奉天討罪之魁柄,則直是出他圈套不得。假若以雙峯之見,區區於大學文字中分支配搭,則於“學而時習之”,亦必曰“之”者謂知行而言,適足供羣髡一笑而已。故曰“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聖人之言,重門洞開,初無喉下之涎,那用如彼猜度!

尹氏說個“此道”,早已近誕;賴他一“此”字不泛、不着。且其統下一“此”字,則三“之”字共爲一事,非有身、心、意、知之分。聖人於此三語,明白顯切,既非隱射一物;而其廣大該括,則又遇方成圭,遇圓成璧,初不專指一事。凡論語中泛泛下一“之”字者,類皆如此。總之是說爲學者之功用境界,而非以顯道。聖人從不作半句話,引人妄想。若欲顯道,則直須分明向人說出。今既不質言,而但曰“知之”、“好之”、“樂之”,則學者亦但求如何爲知、如何爲好、如何爲樂而已。何事向“之”字求巴鼻耶?

以大學爲依據,若以括其全者爲說,意亦無害。而雙峯之病,則在割裂。大學雲“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豈當致知之日而意不誠哉?則亦豈當意誠之日,而心不正、身不修哉?有修身而未從事於誠意者矣,有誠其意而身不修者乎?則何以雲“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也?

夫子以此三“之”字,統古今學者之全事,凡聖學之極至,皆以此三級處之。然合之而大學皆備者,分之而隨一條目亦各有之。如致知,則有知致知者,好致知者,知已致而樂者。乃至修身,亦無不然。從此思之,則知此三“之”字,既可全舉一切,亦可偏指一事。所以朱子以“樂斯二者”、“樂循理”當之,而云“顏子之樂較深”。則在孝弟而指孝弟,在循理而指循理,既非可憑空參去,將一物當此“之”字,如所云“當求‘之’爲何物”之妄語。抑事親從兄之道,固身、心、意、知之所同有事;所循之理,亦必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之兼至,而不可屑屑焉爲之分也。

從乎“當求所知、所好、所樂爲何物”之說,而於虛空卜度一理,以爲衆妙之歸,則必入釋氏之邪說。從乎雙峯之所分析,則且因此誤認大學以今年格物,明年致知,逮乎心無不正,而始講修身,以敝敝窮年,卒無明明德於天下之一日。且誠意者不如身修,是其內外主輔之間,亦顛倒而無序矣。五經、四書,多少綱領條目,顯爲學者所學之事,一切不求,偏尋此一“之”字覓下落,舍康莊而入荊棘,何其愚也!

二五

如彼僧所問“學而時習之”“之”字何指,自可答之曰“指所習者”。僧必且問“所習者又甚麼”,則將答之曰“你習你底,我習我底”。噫!世之能以此折羣髡者鮮矣。

或問:“彼僧習其所習,亦還悅否?”曰:“如何不悅?豈但彼僧,即學唱曲子、下圍棋人,到熟時,也自欣豫。”曰:“其悅還同否?”曰:“不見道:‘天理人慾同行異情?’天理與人慾同行,故君子之悅,同乎彼僧;人慾與天理異情,故彼僧之悅,異乎君子。既已同,則俱爲悅。既已異,則有不同。如一人嗜睡,一人嗜夜飲,兩得所欲,則皆悅。而得睡之悅,與得飲之悅,必竟不是一般歡暢。”

以此思之,則雖工匠技術,亦有知、有好、有樂,而所知、所好、所樂者即其事。但聖人所言,則爲君子之學耳。顏子便以“克己復禮”爲知、好、樂。仲弓便以“居敬行簡” 爲知、好、樂。隨所志學,工夫皆有此三者淺深之候也。孟子曰:“詖詞知其所蔽。”有所偏指,則必有所蔽矣,詞安得不詖哉!

二六

不但以資質,而必以工夫,故孔子一貫之說,以語曾子,而不以語曾晢。但人而至於中人者,則十九可至,不問其質。若在中人以上[下],用工夫而能至於中人以上,則非其人亦自不肯用力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而無好學者,何故?如人不善飲酒,則亦不喜飲也。朱子謂“不裝定恁地”說工夫,說資質,自是見徹一垣,此原不可以一偏言也。

南軒下一“質”字,是成質意。如良田之稻,飯以香美,稻則質也,亦是栽培芟灌得宜,非但種之美而已。朱子雲“聖人只說‘中人以上,中人以下’”,且據現在而言,不須分質、分學,徒爲無益之訟。

二七

上與非上,不可在事目上分。灑掃應對,自小學事,不在所語之中。豈中人以下者,便只將如何灑掃,如何應對,諄諄然語之乎?雖不可語上,亦無語下之理。若事親事長,則盡有上在。子游說“喪致乎哀而止”,便是躐等說上一層。

真西山以“道德性命爲理之精,事親事長爲事之粗”,分得鹵莽。事親事長,豈在道德性命之外?上下是兩端語,實共一物。盡其事親事長之道,須是大舜、文王始得,如何不是上?聖人微言,後人分剝而喪其真如此者,可慨也!

二八

樊遲是下力做工夫的人,更不虛問道理是如何,直以致知、求仁之方爲問。故夫子如其所問,以從事居心之法告之,則因其志之篤,問之切,而可與語也。

就中“仁者”二字,猶言求仁者,特以欲仁則仁至,故即以仁者之名與之。又智是初時用功,到後來已知,則現成不更用力。仁則雖當已熟之餘,存心不可間斷,與初入德時亦不甚相遠。知有盡而仁無盡,事有數而心無量也。

其雲“仁者”,又云“可謂仁矣”,蓋括始終以爲言也。知者無不知,唯民義之盡,而鬼神之通。仁者心德之全,則日進於難,而日有獲也。故務民義、敬遠鬼神,是居要之務;先難後獲,是徹底之功。夫子與他人言,未嘗如此開示喫緊。朱子雲“因樊遲之失而告之 ”,非愚所知。

二九

慶源於理上帶一“氣”字說,其體認之深切,真足以補程、朱之不逮。孟子養氣之學,直從此出,較之言情、言體者,爲精切不浮。

情發於性之所不容已;體爲固然之成形與成就之規模,有其量而非其實。樂水、樂山,動、靜,樂、壽,俱氣之用。以理養氣,則氣受命於理,而調御習熟,則氣之爲動爲靜,以樂以壽,於水而樂、于山而樂者成矣。

先儒以知動似水、仁靜似山爲言,其說本於春秋繁露;然大要只說山水形質,想來大不分曉。樂水者樂游水濱,樂山者樂居山中耳。塊然之土石,與流於坎、汲於井之水,豈其所樂哉?山中自靜,山氣靜也。水濱自動,水氣動也。不然,則糞壤之積,亦頹然不動;洪波巨浪,覆舟蝕岸,尤爲動極;而所樂豈在彼耶?

水濱以曠而氣舒,魚鳥風雲,清吹遠目,自與知者之氣相應。山中以奧而氣斂,日長人靜,響寂陰幽,自與仁者之氣相應。氣足以與萬物相應而無所阻,曰動。氣守乎中而不過乎則,曰靜。氣以無阻於物而得舒,則樂。氣以守中而不喪,則壽。

故知此章之旨,以言仁者、知者,備其理以養其氣之後,而有生以降,所可儘性以至於命者,唯於氣而見功,亦可見矣。慶源遇微言於千載,讀者勿忽也。

三十

博文、約禮,只集註解無破綻。小注所引朱子語,自多鶻突。集註“約,要平聲。也”,小注作去聲讀者誤。勉齋亦疑要去聲我以禮爲不成文,而猶未免將“約”字與“博”字對看。不知此“約”字,與“博學”二字相對,則“要”原讀作平聲,與“束”同義。

集註添一“動”字,博其學於文,而束其動以禮,則上句言知,下句言行,分明是兩項說。朱子尊德性、道問學,驗諸事、體諸身,及行夏之時、非禮勿動等說,皆不混作一串。“約之”一“之”字,指君子之身而言也,與“約我以禮”“我”字正合。其雲“前之博而今之約,以博對約,有一貫意”,皆狂解也。

文與禮原亦無別。所學之文,其有爲禮外之文者乎?朱子固曰“禮不可只作‘理’ 字看,是持守有節文”,則禮安得少而文安得多乎?在學謂之文,自踐履之則謂之禮,其實一而已。但學則不必今日所行而後學之,如雖無治歷之事,亦須考究夏時。其服身而見之言動者,則因乎目前之素履,故文言博,而禮不可言博。然不可謂學欲致其多,守欲致其少。如顏子未仕,自不去改易正朔,則行夏時之禮,特時地之所未然,而非治歷明時爲廣遠而置之,視聽言動爲居要而持之也。

約者,收斂身心不放縱之謂。不使放而之非禮,豈不使放而流乎博哉?學文愈博,則擇理益精而自守益嚴,正相成,非相矯也。博文約禮是一齊事,原不可分今昔。如當讀書時,正襟危坐,不散不亂,即此博文,即此便是約禮。而“孝弟謹信,泛愛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緩急之序,尤自不誣,原不待前已博而今始約也。

若雲博學欲知要,則亦是學中工夫,與約禮無與。且古人之所謂知要者,唯在隨處體認天理,與今人揀扼要、省工夫的惰漢不同。夫子正惡人如此鹵莽放恣,故特地立個博文約禮,以訂此真虛枵、假高明之失。而急向所學之文求一貫,未有不至於狂悖者。雙峯“相爲開闔”之語,乃似隔壁聽人猜謎,勿論可也。

三一

朱子語錄以有位言聖,卻於集註不用。緣說有位爲聖,是求巴鼻語,移近教庸俗易知,而聖人語意既不然,於理亦礙,故割愛刪之。寧使學者急不得其端,而不忍微言之絕也。

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又曰“聖則吾不能”,豈以位言乎?下言堯、舜,自是有位之聖。然夫子意中似不以聖許禹、湯、夷、尹以下,則亦歷選古今,得此二聖,而偶其位之爲天子爾。程子言聖仁合一處,自是廣大精微之論,看到天德普遍周流處,聖之所不盡者,仁亦無所不至。且可雲仁量大而聖功小,其可得雲聖大而仁小乎?

仁者聖之體,聖之體非仁者所歉也;聖者仁之用,仁之用卻又非聖所可盡。子貢說“ 博施濟衆”,忒煞輕易,夫子看透他此四字實不稱名。不知所謂博者、衆者,有量耶?無量耶?子貢大端以有量言博衆,亦非果如程子所謂不五十而帛,不七十而肉,九州四海之外皆兼濟之。但既雲博雲衆,則自是無有涯量。浸令能濟萬人,可謂衆矣。而萬人之外,豈便見得不如此萬人者之當濟?則子貢所謂博者非博,衆者非衆,徒侈其名而無實矣。故夫子正其名實,以實子貢之所虛,而極其量曰:“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則所謂“博施濟衆 ”者,必聖人之或能,與堯、舜之猶病,而後足以當此。倘非堯、舜之所猶病,則亦不足以爲“博施濟衆”矣。

蓋“博施濟衆”,須於實事上一件件考覈出來;而抑必須以己所欲立欲達者施之於人,而後可雲施;以己之慾立欲達者立人達人,而後可雲能濟。故唯仁者之功用已至其極而爲聖,月犬[然]後非沾沾之惠、一切之功。若其不然,則施非所施,濟不能濟,自見爲仁,而不中於天理之則者多矣。

夫仁者其所從入,與沾沾之惠、一切之功,則已有天淵之隔。他立達一人,也是如己之慾立欲達;立達千萬人,也是如己之慾立欲達。體真則用不妄。繇此而聖,則施自不狹,濟自不虛。而即當功用未見之時,已無有何者爲博、何者爲約、何者爲衆、何者爲寡以爲之界限。且其所施所濟者,一中於天理人情自然合轍之妙,而一無所徇,一無所矯。不然,則豈待博且衆,即二桃可以致三士之死,而一夫無厭之慾,天地亦不能給之也。

乃子貢所云“博施濟衆”者,初非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實,則固不可以言仁。而但云“博施濟衆”,則夫子亦無以正其爲非仁之事。而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仁言,如是以博施,如是以濟衆,乃以極體仁之大用,從聖人一爲想之。然而終有不能,則亦以見非沾沾之惠、一切之功,世無有自信爲能博施而能濟衆之人。即“何事於仁”三句中,而已折倒子貢不見實體、不知實用之失,故下直以“夫仁者”三字顯仁之實。則使子貢繇是以思焉,而如是以施,其不易言博,如是以濟,其不易言衆,亦不待夫子之言而自愧其失辭矣。程子謂子貢不識仁,看來子貢且不識施濟。使其有“能近取譬”之心,而敢輕言博衆哉?

程子不小仁而大聖,是眼底分明語,而云“仁通上下”,則語猶未醇。仁是近己着裏之德,就中更無上下,但微有熟、不熟之分,體之熟則用之便。故以上下言仁,則且有瓶中亦水、大海亦水之說。而乍見孺子之心,特仁之端,而亦遽指爲仁,則[與]夫子所言仁者之心體全有不肖。只顏子簞瓢陋巷中,即已有仁之體,則即有聖之用,而特必在三月不違時,方得體立用具。若一念間至,直自瓶水,而豈得謂之海水哉?

蓋仁之用有大小,仁之體無大小。體熟則用大,體未熟則用小,而體終不小。體小,直不謂之仁矣。於物立體,則體有小大。於己立體,則體無可小,而亦安得分之爲或小而或大?若海水之大,瓶水之小,則用之小因乎體之小,而豈仁之比哉?將吝於施而鮮所濟者,亦可謂之仁與?亦失聖人之旨矣。子貢所云者,體不立而託體必小。夫子所言者,用不必大,而體已極乎天地萬物,更何博與衆之云乎?知此,則有位無位之說,曾何當耶?

三二

“立人”“達人”二“人”字,不可分大小說。一人亦人,千萬人亦人,卻於立達之實體無異。故用或小而體終不小。不得已而姑爲之喻曰:如大海水,一卮挹之亦滿,億萬卮挹之亦滿。然仁之體,終不可以海喻。他只認得自家心體,何嘗欲擴其量於天地萬物之表哉?

三三

程子手足不仁一喻,大有微言在,亦待學者之自求。如平人氣脈通貫時,四肢皆仁,唯心所使;然心終不使手撮炭而足蹈湯,亦不使指肥於股,足大於腹,手視色而足聽音。“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即此是施濟中各正性命之實理。堯、舜不欲竄殛,而以施之共、歡;孟子惡齊王之託疾,而己以疾辭;正心與手足各相知而授以宜之爲仁也。

述而篇

一

“不言而存諸心”,乃靜存動察工夫,不因語顯,不以默藏,與“不聞亦式,不諫亦入”一義,只在識不識上爭生熟,不在默不默上爭淺深。特以人於不默時有警,則易識;而方默亦識,乃以徵存諸心者之無所間也。南軒雲“森然於不睹不聞之中”,正是此意,那得作知識之識解!作知識解者,則釋氏所謂現量照成也。識如字而不識音志,非淺人之推測,則釋氏之知有是事便休而已。

然聖學說識志,釋氏亦說識志,其所云“保任”者是也。達磨九年面壁,亦是知識後存識事。故“默而識之”,聖人亦然,釋氏亦然,朱子亦然,象山亦然,分別不盡在此,特其所識者不同耳。倘必以此爲別,則聖人之“誨人不倦”,抑豈必異於瞿曇之四十九年邪?

異端存個“廓然無聖”,須於默中得力;聖人則存此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在默不忘。釋氏說一切放下,似不言存,然要放下,卻又恐上來,常令如此放下,則亦存其所放者矣。故云“恰恰無心用,恰恰用心時”,用心以無心,豈非識哉?

夫子此三句,是虛籠語,隨處移得去,下至博弈、圖畫、吟詩、作字亦然。聖人別有填實款項,如“入孝出弟”、“不重不威”等章是事實,此等乃是工夫。工夫可與異端同之,事實則天地懸隔矣。如舜、蹠同一雞鳴而起,孳孳以爲,其分在利與善;而其不孳孳者,善不得爲舜之徒,利不得爲蹠之徒也。

識如字識志之辨,亦在淺深上分,非朱、陸大異處。子靜之病,只泥看一“默”字耳。故朱子又云“三者非聖人之極致”,則以初學之識,易於默時不警省,須默無異於不默;向上後,則靜裏分明,動難效用,須不默亦無異於默。故曰“存諸中者之謂聖,行於天壤者之謂神”。故學者急須先理會識,後理會默,乃於聖功不逆。不識則何有於默哉?待默而後不識,猶賢於一切鶻突之狂夫,全不惺忪之愚人也。“識”字對“學”“誨”,“默”字對 “不厭”“不倦”。學是格物、致知事,識是正心、誠意事;不厭只是終始於學,默識止是純熟其識耳。

朱子於“父母之年不可不知”注,說個“記憶”,正可於此處參觀。如記憶父母之年,固不待有語而後生警,而非謂口言之、耳聞之而即有損於孝思,須刪除見聞而密持之也。 “視於無形”,豈有形而不視?“聽於無聲”,豈有聲而不聽?不然,則又白晝求螢以待夜讀之妄人矣。足知象山之學,差於一“默”字着力,而與面壁九年同其幻悖。聖人之學,正於獨居靜坐、大庭廣衆,一色操存,不可將不默時看作不好耳。朱門諸儒,將此一“識”字安在格物、致知上,以侵下“學”字分位,用拒象山,則亦不善承師說矣。

二

行道而有得於心之謂德。得爲心得,則修亦修之於心,故朱子以誠意、正心言此。又云“無慾害人,得之於心矣,害人之心或有時而萌,是不能修”,此全在戒懼慎獨上用功。若徙義、改過,則修身應物之事,並齊、治、平在裏許矣。

如不欲害人之心,心心不斷,德已無玷。若不能審義樂遷,則信爲不害人者,或且有害於人;或功用未熟,則心未有失而行處疏漏,因涉於害人而不自知。是須以徙義善其用,改過防其疏。乃聖人之學,不徑遣人從修身應物上做去,故徙義、改過之功,待修德之餘而尤加進。若世儒無本之學,則即於聞義時、不善時作入路,子路亦然,故未入室。到熟處方理會心德,則本末倒置矣。

故世儒見徙義、改過粗於修德,聖人則以此二者爲全體已立、大用推行之妙。是徙義、改過,正廣大精微之極至矣。就中內外、身心、體用,分別甚明。小注或雲“遷善、改過是修德中要緊事”,新安雲“修德之條目”,俱不足存。

三

集註“先後之序,輕重之倫”,自慶源以下,皆不了此語。朱子嘗自雲“註文無一字虛設”,讀者當知其有字之必有義,無字之不可增益,斯不謬耳。

集註雲:“據德則道得於心而不失,依仁則德性常用而物慾不行。”德緣志道而得,而特進以據之功,斯所服膺者不失也。仁緣據德而性足用,而進以依之功,則用可常而欲不行也。此所謂“先後之序”也。

又云:“遊藝則小物不遺而動息有養。”不遺者,言體道之本費也。動有養者,德之助也;息有養者,仁之助也。而云“不遺”,則明道無可遺,苟志於道而即不可遺也;雲“ 有養”,則養之以據德,養之以依仁,爲據德、依仁之所資養也。此遊藝之功,不待依仁之後,而與志道、據德、依仁相爲終始,特以內治爲主,外益爲輔,則所謂“輕重之倫”也。

志道、據德、依仁,有先後而無輕重;志道、據德、依仁之與遊藝,有輕重而無先後。故前分四支,相承立義,而後以先後、輕重分兩法,此集註之精,得諸躬行自證而密疏之,非但從文字覓針線也。

集註於德雲“行道而有得於心”,於仁雲“心德之全”。德因行道而有,仁則涵動靜,故曰全。蓋志道篤則德成於心,據德熟則仁顯於性。德爲道之實,而仁爲德之全;據與依,則所以保其志道之所得,而恆其據德之所安。若藝,則與道相爲表裏,而非因依仁而始有。其不先依仁而後遊藝,甚著明矣。

潛室不察於此,乃雲:“教之六藝,小學之初事;遊於藝,又成德之餘功。小學之初習其文,成德之遊適於意。”此亦舍康莊而取逕於荊棘之蹊矣。蓋六藝之學,小學雖稍習其文,而其實爲大經大法,與夫日用常行之所有事者,即道之所發見。故大學之始教,即在格物、致知,以續小學之所成,而歸之於道。夫子教人以博文約禮爲弗畔之則,初非小學則姑習之,一志於道而遂廢輟,以待依仁之後而復理焉,既不可雲僅爲小學之初事;若其所云“ 成德之後適於意”者,則尤依託“遊”字之影響,而初無實義也。以爲德已成矣,理熟於胸,則遇物皆順,而藝之與志,得逢原之樂乎?是藝之遊也,乃依仁之後耳順、從心之效,不當平列四者節目之中,以示學者之當如是矣。今與前三者同爲爲學之目,而以成本末具舉、內外交養之功,則實於據德、依仁之外,有事於斯,而非聽其自然,遇物皆適之謂矣。如以恣志自得,遊戲徜徉之爲適意邪?則即以夫子末年刪定爲德成以後所發之光輝,而要以定百王之大法,正萬世之人心,且凜凜於知我罪我之間,不敢以自恣自適。況在方成其德者,乃遽求自適其意,如陶元亮之“時還讀我書”者,以遣日夕而悅心目,其可乎?

潛室但欲斡旋“先後之序”四字,遂曲爲附會,以幸無弊。乃不知朱子之雲“先後” 者,固不於遊藝云然,則又無待潛室施無病之藥也。且前三者之有先後,特因德得於志道之餘,而仁現於據德之熟,以立此繇淺入深、繇偏向全之序;固非依仁則無事於據德,據德則無事於志道,當其志道且勿據德,當其據德且勿依仁,一事竟即報一事之成,而舍故就新以更圖其次。況乎依仁之功,與生終始,何有一日爲仁之已依而無憂不依,何有一日爲依之已盡而不用再依,乃告成功於依仁,而他圖遊藝也哉?

所以集註雖有先後之說,而尤雲“日用之間,無少間歇”,以見四者始終不離之實學;且獨於立志言先,而據德、依仁不言先,亦不言次,肯綮精確,一字不妄。何居乎於下三者逐節施以先後,而穿鑿以求伸其說?嗣者無人,良負前賢之苦心矣。

四

說聖人樂處,須於程、朱注中篤信而深求之,外此不足觀也。程子云“須知所樂者何事”,固非刻定一事爲聖人之所樂,然亦何嘗不於事而見其樂哉?朱子雲“‘從心所欲不逾矩’,左來右去,盡是天理”,其非脫略事物,灑然不着,可知也。

於此一差,則成大妄。莊子開口便說“逍遙遊”,弁髦軒冕,亦是他本分事,到來只是不近刑名,以至於嗒然喪耦而極矣。陳氏所謂“萬里明澈,私慾淨盡,胸中灑然,無纖毫窒礙”者此也。萬里明澈則樂,有片雲點染便覺悶頓,所以他怕一點相干,遂成窒礙,而視天下爲畏塗;則所謂終日遊羿彀之中者,亦相因必至之憂。

聖人說“於我如浮雲”,明是以天自處。於我皆真,於土皆安,聖人之天體也。若必萬里明澈而乃以得樂,則且厭風雲、憎雷雨,若將浼焉,而屯之經綸,需之宴樂,皆適以爲累矣。使然,則疏水曲肱而後樂,非疏水曲肱則不樂也。不義而富貴則不處,以義而錦衣玉食則亦不去,豈漫然任運而無心哉?

遇富貴則不逾富貴之矩,遇貧賤則不逾貧賤之矩,乃是得。“左右來去,盡是天理” ,方於疏水曲肱之外,自有其樂,而其樂乃以行於疏水曲肱之中。聖人所以安於疏水曲肱者,以樂爲之骨子,此非蕩然一無掛礙可知已。使但無慾則無得,無得則無喪,如是以爲樂,則貧賤之得此也易,富貴之得此也難,必將如莊子所稱王倪、支父之流,雖義富、義貴,亦辭之唯恐不夙矣。此是聖學極至處,亦是聖學、異端皁白溝分處。若不了此,則袁安、張翰、韋應物、白居易,皆優入聖域矣,而況於蒙莊!

五

朱子“即當時所處”一語,諦當精切,讀者須先從此着眼,則更不差謬。雙峯雲“樂在富貴中見得不分曉,在貧賤方別出”,語亦近似。然要似夫子設爲此貧境以驗樂,則於聖人於土皆安之道不合矣。

夫子此章,自是蚤年語,到後來爲大夫而不復徒行,則居食亦必相稱。既非虛設一貧以驗樂,亦無事追昔日之貧而憶其曾樂於彼,作在富貴而思貧賤願外之想也。樂不逐物,不因事,然必與事物相麗。事物未接,則所謂“喜、怒、哀、樂之未發”,豈但以月好風清,日長山靜,身心泰順,而爲之欣暢也乎?既以左宜右有、逢源而不逾矩爲樂,則所用者廣,而所藏者益舒。是樂者,固君子處義富、義貴之恆也。故曰“樂亦在其中”。言“亦”,則當富貴而樂,亦審矣。

使夫子而如夏啓、周成,生即富貴,直不須虛設一貧以言樂。而又豈隨物意移,貿貿然日用而不知,遂使其樂不分曉乎?即在夫子攝相之時,位且尊矣,道且泰矣,豈其所爲樂者,遂較疏水曲肱時爲鶻突不分明,而不能自喻邪?聖人之於土皆安者,於我皆真,富貴、貧賤,兩無礙其發生流行之大用,樂主發散在外,故必於用上現。故曰“樂亦在中”,貧賤無殊於富貴也。

此雙峯之語所以似是而非。如雲:使在富貴,則君子之行乎富貴者,可以不言樂;而唯貧賤亦然,乃以見性情之和,天理之順,無往不在;而聖賢之樂,周遍給足,當境自現,亦可見矣。如此,斯爲得之。

六

唯知夫子爲當時所處之現境,則知爲夫子蚤年語;知爲夫子蚤年語,則亦不用向孔、顏之樂,強分異同。今即雲顏子所得,同於聖人,固不敢知;然孔子“三十而立”之時,想亦與顏子無大分別。俗儒不知有樂,便覺是神化之境,實則不然。在聖賢分中,且恁等閒。故周、程二先生教學者從此尋去,亦明是有階可升之地,非“欲從末繇”之境也。

朱子以不逾矩言樂,乃要其終而言之,愚所謂到後亦只是樂者也。而“三十而立”時,不逾之矩已分明更無差忒。若所欲者動與矩違,則亦不能立矣。即未到發念皆順、於我皆真地位,而矩已現前,無有不可居、不可行之患,則資深逢原,已不勝其在己之樂矣。如小兒食乳得飽,亦無異於壯夫之飽。陳、饒、許諸子,強爲分判,固須以朱子“孔、顏之樂不必分”一語折之。

七

天地之化,與君子之德,原無異理。天地有川流之德,有敦化之德,德一而大小殊,內外具別,則君子亦無不然。天地之化、天地之德,本無垠鄂,唯人顯之。人知寒,乃以謂天地有寒化;人知暑,乃以謂天地有暑化;人貴生,乃以謂“天地之大德曰生”;人性仁義,乃以曰“立天之道,陰與陽;立地之道,柔與剛”。易是天地之全化、天地之全德,豈但於物見天,而不於天見天,於感通見人事,而不於退藏見人道乎?集註專以進退存亡之道言易,則是獨以化跡言,而於川流、敦化之德,忘其上下一致之理矣。

如說個“天行健”,何嘗在進退存亡上論化跡?孔子贊易,第一句說“君子以自強不息”,只是無過之本,非但需之“飲食宴樂”,困之“致命遂志”也。真西山單舉仕、止、久、速,說孔子全體皆易,則但有利用安身之易,而無精義入神之易矣。慶源雲“履憂患之塗,不可以不學易”,尤將易看作不得志於時人下梢學問。如此說書,只似不曾見易來,恰將火珠林作經讀。

聖人於系易,多少底蘊精微,只有兩章說憂患,而又但以九卦爲處憂患之用,則餘五十五卦,皆非有憂患之情可知矣。文言四序爻辭,言信,言謹行,閒邪存誠、進德修業、學問寬仁,皆修己無過之道也。“潛龍勿用,下也”一段,治人無過之道也。只末後一段,說進退存亡,爲亢龍言爾。舍大中至正之道,而但以變化推移言天人之際,甚矣其誣也!

八

“發憤忘食,樂以忘憂”,集註、語錄開示聖奧,至矣。就中“與天合契”一段,尤爲不妄。於憤、樂見得天理流行之不息,於忘食、忘憂見得人慾淨盡之無餘;而天之無私者,唯其不息,則所謂“發憤便能忘食,樂便能忘憂”也。

天無究竟地位。今日之化,無缺無滯者,爲已得。明日之化,方來未兆者,爲其未得。觀天之必有未得,則聖人之必有未得,不足爲疑矣。大綱說來,夫子“十五志學”一章,以自顯其漸進之功。若密而求之,則夫子之益得其未得者,日日新而不已,豈一有成型,而終身不捨乎?

朱子雲“直做到底”,“底”字亦無究竟處。有所究竟則執一,執一則賊道,釋氏所謂“末後句”者是也。觀之於天,其有一成之日月寒暑,建立已定,終古而用其故物哉?

小注中有“聖人未必有未得,且如此說”之言,必朱子因拙人認定有一件事全不解了之爲未得,故爲此權詞以應之;後人不審,漫然錄之,遂成大妄。

九

集註“氣質清明,義理昭著”,是兩分語。“氣質清明”以人言,“義理昭著”以理言。非“氣質清明”者,則雖義理之昭著而不能知;然非義理之昭著者,則雖“氣質清明” ,而亦未必其知之也。緣朱子看得此一“者”字活,大概不指人而言,與下句“者”字一例。豈“好古敏以求之”,爲夫子之自言,而亦以人言之乎?

“義理昭著”四字,較和靖說更密。慶源、雙峯只會得和靖說,不曾會得朱子說。但言義理,則對事物而言之。既雲義理之昭著,則自昭著以外,雖未及於事物之蕃變,而亦有非生所能知者矣,故朱子雲“聖人看得地步闊”。

總在說知處不同。精義入神,聖人方自信曰知。如生而知孝,自與不知孝者不同,乃中心愛敬,即可自喻,而事親之際,不但禮文之繁,即其恰得乎心而應乎理,以爲天明地察之本者,自非敏求於古而不得,矧在仁義中正之縕藏乎?

聖人於此,業以生知自命,而見夫生知者,生之所知,固不足以企及乎己之所知,若曰“我非但生知,而所求有進焉者”,特其語氣從容,非淺人之所測耳。徇齊、敦敏之說,見於稗官,與釋氏墮地七步之邪詞,同其誕妄。乃疑古今有生而即聖之人,亦陋矣夫!

十

聖人從不作一戲語。如雲不善亦師,爲謔而已。以此求之,集註未免有疵在。老子曰 “善人,不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是很毒語。將謂紂爲武王之資,楊、墨爲孟子之資,利人之不善,而己之功資以成,道資以伸!若此,既非君子之存心;乃老子且僅曰“ 資”,而夫子顧以反其道而用之者爲“師”邪?

“其不善者而改”,是補出“擇”字餘意,師則但云“從之”者,所以雲“三人”而不雲“二人”。彼兩人者均善,必有一尤善者,均不善,必有差善者,即我師也。且其人業與我而並行,亦既非絕不相倫之人矣。故以善爲師,則得師矣;不善而改,則不妄師矣。人苟知擇,豈患無師哉?

一一

夫子將善人、有恆作一類說。南軒雲“善人、有恆,以質言”,此處極難看得合。若如曾氏所云“善人明乎善者,有恆雖未明乎善,亦必有一節終身不易”,則相去遠矣。

此二種人全、欠、大、小之異致,而一皆率任其所本明,非有能明、不能明之別也。有恆者,無處則是無,有處則恆有,虛約則只是虛約,盈則恆盈,泰則恆泰;於其所無、所虛、所約,固不襲取而冒居之,然亦不能擴充以求益也;特以其不冒居之故,則求益也有端矣。若善人之別於有恆者,大概與理相得,求所謂無、虛、約者已鮮;而所有、所盈、所泰,未能精其義而利其用,便亦任其自然,條條達達,如此做去;其不能造其極而會其通者,亦與有恆之不能擴充以求益,同之爲未學也。

質之美者,不求擴充,則必能恆;若求擴充,則反有杌木圼窒礙,思爲變通,而或不能恆矣。此有恆之進機也。又其上者,任其自然,則所爲皆可,欲繇是而求精其義而利其用,則初幾反滯,轍跡不熟,而未必即能盡善矣。此善人之進機也。

善人大而不切,有恆既不能大,而亦未必其能切。大抵皆氣壹動志,只如此做去,更無商量回護,其爲全爲欠,則天定之矣。若不能大而已切,則君子也,志爲主而氣爲輔者也。於此辨之,乃知君子、善人、有恆之同異。

一二

善人亦是有恆。他所爲皆善,如何不恆?有所不恆,則有所不善矣。但恆而曰“有” ,自是在一節上說。若凡有皆恆,即不可名之爲有恆。總之,有恆得善人之一體,君子具聖人之體而微者也。如此類,須分別看。倘以一例求之,而云有恆篤實,而善人近於虛,則不足以爲善人;聖人全而君子偏,則不足以爲君子矣。

一三

南軒說梁武、商紂同咈天理,可謂正大精嚴之論。南軒於此等處,看得源流清白。其論酒誥篇文字,極爲朱子推服。古今儒者,能如此深切斬截者,蓋亦鮮矣。

然劈頭說個“聖人之心,天地生物之心”,安在此處,卻不恰好。聖人於此,卻是裁成輔相,順天理之當然,何曾兜攬天地生物之心以爲心?若方釣弋時,以生物之心爲心,則必並釣弋而廢之矣。

聖人只是聖人,天地只是天地。中庸說“配天”,如婦配夫,固不純用夫道。其雲“ 浩浩其天”,則亦就知化之所涵喻者言爾。無端將聖人體用,一併與天地合符,此佛、老放蕩僭誣之詞,不知而妄作。聖人立千古之人極,以贊天地,固不爲此虛誕,而反喪其本也。

泰誓曰:“唯天地萬物父母,元后作民父母。”理一分殊,大義昭著。古人之修辭立誠,鮮不如此。若雲“不綱”、“不射宿”便是天地生物之心,以大言之,天地固不爲是區區者;以精言之,天地亦不能如是之允當也。

天地不需養於物,人則不能。而天地之或殺,則無心而無擇;方秋禾槁,固不復揀稚者而更長養之;夭札所及,不與人以得避之地。成周之治,可以數百年而無兵;七國、五胡之際,不復更有完土。必欲規規然一與天地相肖,非愚而無成,必且流於異端之虛僞矣。

天地之元、亨、利、貞,大而無跡;聖人仁至義盡,中而不偏。聖人之同乎天地者一本,聖人之異乎天地者分殊。不然,彼梁武之流,固且以究竟如虛空、廣大如法界,爲行願一天地也,而何以罪均於商紂哉?

泰伯篇

一

集註言“夫以泰伯之德,當商、周之際,固足以朝諸侯而有天下矣,乃棄不取”;又云“其心即夷、齊扣馬之心”;於義明甚。金仁山徒費筆舌,止欲斡旋太王無翦商之志,乃謂泰伯之讓天下,讓於王季。不知太王而非有翦商之事,則泰伯又何處得天下讓之王季耶?

小儒以淺識遙斷古人,樂引異說以自證,乃不知所引者之適以自攻。吳越春秋一書,漢人所撰,誕誣不足信,不可與左傳參觀異同。且彼書記太王之言曰:“興王業者,其在昌乎!”則太王之不忘翦商,亦可見矣。夫子稱泰伯爲“至德”,而於太王未施一讚詞,仁山乃苦欲曲美太王,而不知其以抑泰伯也殊甚,何其矛盾聖言而不之恤也!

使泰伯而逆計王季、文王之有天下,因順太王之志而讓之季歷,如所云遂父志而成其遠大,若雲周有天下,繇泰伯之逃;則是泰伯以此一讓,陽辭陰取,而兄弟協合以成奪商之事,是與曹操所云“吾其爲周文王”者,同爲僭詐。而夫子稱之曰“至德”,不已僭與!

古者封建之天下,易侯而王,亦甚尋常事;既非若後世亂賊,起自寒微,資君之祿位靈寵,欺孤寡而攘奪之。商之歷祀已六百,而失道之主相仍。太王以後稷之裔,奕世君公,則於以代商而王,顯然有其志事,而抑何損?若夫泰伯懷必得之心,擇弟與從子之賢,使可固有而不失,則其爲諼也甚矣。此辨太王無翦商之志者,不足以伸太王,而唯以抑泰伯,叛聖言也。

仁山雲:“太王前日猶能棄國於狄人侵邠之時,而今日乃欲取天下於商家未亂之日,太王之心,決不若此其悖也。”夫太王之避狄,豈讓狄哉?鰓鰓賂狄,冀以全邠,殆不得免焉,而後爲此全民避地之計,孟子固曰“不得已”也。狄不可爭則去之,商有可代則思代之,太王之創業垂統,如此而已。至於柞棫拔而昆夷駾,太王豈終讓狄人者哉?朱子確然有見於此,而援引魯頌及春秋傳以闢諸儒迴護之說,用以見太王之無不可翦之商,而泰伯猶且不從父命,確爾求仁之爲至德,其深切著明至矣。仁山之言,烏足爲有無邪?

本文雲“三以天下讓”,是天下其所固有也。若因後日之有天下而大爲之名,則使文、武終不有天下,而泰伯遂無所讓邪?唯泰伯可以有天下而不有,則即使文、武不有天下,而泰伯之讓天下也固然。特所云讓者,謙遜不居之辭,非必讓之人而後謂之讓也。書曰“舜讓於德弗嗣”,謂己德之不足嗣,則不敢受,非以讓之四嶽羣牧也。子曰“其言不讓”,謂己可有之而即自任之,非謂不讓之求、赤與點也。知此,則俗儒讓周、讓商之說,兩無容相攻擊,而不得謂商固有天下,無待於泰伯之讓,以破泰伯不從之說矣。

蓋以德、以時,天下本泰伯之所有,今以君臣之大義,不從父命而不居,至他日之或爲季歷子孫所有,或商之子孫仍無失墜,總以聽之天,而己不與焉。盡道於己,而爲仁不繇乎人,此其得於心者已極,而非人之所能喻也。使泰伯從太王而代商,則人知其躬任天下矣。今無其事,是以民不知而弗得稱也。藉雲以讓之王季、文王,則昭然於天下後世,而何“ 無得而稱”哉?拘儒多忌,不足達聖人之旨,自當以集註爲正。

二

後人釋書,於字句上作奇特纖新之解,薄古人爲未審,不知先儒固嘗作此解,已知其非而舍之。曾子本文三“斯”字,作現成說,而以爲存省之驗者,朱子蓋嘗作此解矣。然而集註不爾者,以謂作現成說,則是動容周旋中禮,自然發見之光輝,乃生知安行、化不可爲之事,既非曾子言“所貴乎道”、言“遠”、言“近”之義;若謂三者爲化跡,而道之所貴,別有存主之地,則所謂存主者,豈離鉤三寸,別有金鱗耶?此正聖學、異端一大界限。聖賢學問,縱教聖不可知,亦只是一實。舍吾耳目口體、動靜語默,而別求根本;抑踐此形形色色,而別立一至貴者,此唯釋氏爲然爾。

先儒說曾子得聖學之宗,而以授之子思、孟子。所授者爲何事,但與他一個可依可據者而已。故其臨終之言,亦別無付囑,止此身之爲體爲用者,即爲道之所貴;修此身以立體而行用,即是“君子所貴乎道”。其後子思之言中和,則曰“喜怒哀樂”,不離乎身之用也。容貌、顏色、辭氣者,喜怒哀樂之所現也。鄙之與雅,倍之與順,正之與邪,信之與僞,暴之與和,慢之與莊,中節不中節之分也。孟子言天性,曰“形色”。容貌、顏色、辭氣者,形色也。暴慢、鄙倍之遠,信之近,踐形者也。

靜而存養於心,凝以其身之靜也。動而省察於意,慎以其身之動也。所存者,即此不暴慢、不鄙倍、近信之實,故曰“儼若思”。所察者,即此暴慢、鄙倍、不信之幾,故曰“ 無不敬”。不然,則理於何存?欲於何辨?非此遠暴慢、鄙倍而近信者,亦孰爲天理顯仁藏用之真?非其剛爲暴、柔爲慢、淫於鄙、闢於倍、飾情爲不信者,何以見所欲之爲私也?曾子喫緊爲人,只在此身著力,而以微見天心,顯徵王道者,率莫不在此。若但以爲效驗而用力不繫乎此,其不流於禪學者鮮矣。

三

顏子所至,與聖人相去遠近,固非易知,然以“犯而不校”想之,則亦可彷彿其端。

上蔡雲:“幾於無我。”所謂無我者,聖人也。朱子謂:“卻尚有個人與我相對。在聖人,便知[和]人我都無了。”此話不加審別,則已與釋氏“無我相、無人相”之說相亂。所以於此,須求一實際在。

聖人所謂“無我”者,豈其於人我而無之!於人我而無之,則是本有人我,而銷之於空,是所謂“空諸所有”也。抑謂人我本無,而我不實之以有,是所謂“慎勿實諸所無”也。夫聖人之無人我,豈其然哉!

一理而已矣。人我有異,而理則同。同則無異,故曰無也。無慾害人者,理也。在我無慾害人,在人無慾害我,其理同也。無慾受爾汝者,理也。我無慾受,人無慾受,其理同也。同乎理,則一理而已矣,而安有人與我之或異?

乃理則有等殺矣,均而同之,而尚非理也。因其尊而尊之,因其卑而卑之;我之居尊與人之居尊,我之處卑與人之處卑,同也。同此而已矣,非必我尊人卑,而抑我以就卑也。因其親而親之,因其疏而疏之;我之所親與人之親我,我之所疏與人之疏我,同也。同此而已矣,非必忘親忘疏,而引疏者以爲親也。因其曲而曲之,因其直而直之;直在我之必伸,猶在人之不可屈,曲在我之必屈,猶在人之不可伸,同也。同此而已矣,非必屈己伸物,而恆以曲自予,以直予人也。

故“犯而不校”,能忘乎人,而非必能大順乎理之同。蓋於克己有餘,而於復禮未能合符,是以重於己而輕於物,故人之以非禮相干者,未一準之天理之大同。斯以爲始事之始功,而未入於化也。

聖人只是天理渾成,逢原取給,遇順逆之兩境,一破兩分,皆以合符不爽,更無所謂己私者而克之。顏子則去一分私,顯一分公,除彼己之轍跡,而顯其和平。先儒謂孟子爲有圭角,竊意顏子亦然。用力克去己私,即此便是英氣。有英氣,便有圭角矣。

要以有生之後,爲天理之蔽者,唯此以己勝人之心爲最烈。故顏子雖未入化,而作聖之功,莫有過焉。蓋己私已淨,但不墮教空去,則天理之發見,自不容已。如磨古鏡,去一分垢,則顯一分光,自有不能遏抑者矣。迨其垢盡光生,而不但作鏡中之影,渾然於天理一致之中,則無階可升,而爲道義之門。此顏子所謂“欲從末繇”者也。觀聖賢無我之深淺,當於此思之,庶不婪入釋氏“歌利截體”之妄。

四

慶源因有周公之才者,尚當以驕吝爲戒,遂疑才爲可善可惡之具,而曰“德出於理,纔出於氣”。竊以知慶源說書,多出億度,而非能豁然見理者。

德有性之德,有行道有得之德,皆涵於心者也。心固統性,而不可即以心爲性。以心爲性,則心、性之名,不必互立,心不出於性,德不出於理矣。如行道而有得,則得自學後。得自學後,非恃所性之理也。今不可雲周公質非生安,而亦不可謂周公之德不繇學得,則亦不必出於性者之爲德,而何得對氣而言之,理爲德之所自出也?

凡言理者有二:一則天地萬物已然之條理,一則健順五常、天以命人而人受爲性之至理。二者皆全乎天之事。而“德出於理”,將凡有德者,一因乎天理之自然而人不與哉?抑慶源之意,或淺之乎其爲言,若曰:出於理者爲德,未出於理而僅出於氣者爲才。則是拒諫飾非,工書畫、穿寶鞍之才耳,而豈周公之才哉?是雲“德出於理”,業已不可,而況雲“ 纔出於氣”乎?

一動一靜,皆氣任之。氣之妙者,斯即爲理。氣以成形,而理即在焉。兩閒無離氣之理,則安得別爲一宗,而各有所出?氣凝爲形,其所以成形而非有形者爲理。夫才,非有形者也;氣之足以勝之,亦理之足以善之也。不勝則無才,不善抑不足以爲才。是亦理氣均焉,審矣。寂然不動,性著而才藏;感而遂通,則性成才以效用。故才雖居性後,而實與性爲體。性者,有是氣以凝是理者也。其可雲“纔出於氣”而非理乎?

孟子曰:“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才盡,則人皆可以爲堯、舜矣。雖雲氣原無過,氣失其理則有過;才原無過,才失其用則有過。然而氣失其理,猶然氣也;才失其用,則不可謂才。且此既雲“才之美”矣,則盡之而無不善矣,則才無過而有功矣,豈遂爲召驕致吝之媒乎?

程子云:“有周公之德,自無驕吝。”此據已然而言爾,非謂有周公之才者,能致驕吝也。驕者氣盈,吝者氣歉。驕吝者,則氣之過也。不驕不吝者,能善其氣者也。氣有盈歉,則爲驕,爲吝。故夫天下之驕吝者,不必皆有才,而且以不盡其才。故聖人於此言才,又言驕吝,正是教人以人輔天、以道養性,善其氣以不害其性之意。使天以此理此氣授之人而爲才者,得盡其用而成其能,其爲功在學,而不恃所性之理。何居乎慶源之孤恃一理,以彈壓夫才,廢人工而不講也!

耳聰、目明、言從、動善、心睿,所謂才也,則皆理也,而僅氣乎哉?氣只是能生,氣只是不詘,氣只是能勝;過此以往,氣之有功者皆理也。德固理也,而德之能生、不詘而能勝者,亦氣也。才非不資乎氣也,而其美者即理也。理氣無分體,而德才有合用。不驕、不吝,所以善吾才,即所以成吾德,曾何歧出溝分之有!

五

慶源雲“世固有優於德而短於才者”,此乃未成德者文飾迂疏之語,聖賢從不於[如]此說。德到優時,橫天際地,左宜右有,更何短之有哉!

假令一人有孝德以事親,而無事親之才,則必將欲順而反得忤。申生之所以僅爲恭,而許世子且不免於大惡,其可謂孝德之優乎?必能如大舜、文王,方可雲優於孝德。而草野倨侮、呴呴咻咻者,一短則蔑不短也。

優者,綽有餘裕之謂。短於才,正是德之不優處。誠優於德矣,則凡爲道義之所出,事物之待治,何一不有自然之條理?凡周公之才,固即以行周公之德,而實周公之德優裕不窮所必發之光輝。德者得其理,才者善其用。必理之得,而後用以善;亦必善其用,而後理無不得也。故短於才者,不可謂無德,而德要不優。必如周公平禍亂,制禮樂,以成其純忠達孝之德,而後爲德之優,爲才之美。若馬鈞、何稠、楊修、劉晏之流,亦奚足以雲才,而況得見美於聖人!

驕吝之不可有,固善才之用,而亦居德之方。然則有曾、閔之孝,龍、比之忠,而驕且吝焉,則亦爲居德之忌,而不但爲才言也。特以驕吝於用處發見,而才者德之用,故專言才以統德;而鮑焦、申屠狄、李膺、範滂之以驕吝居德者,亦自不乏。然則有德而短於才者,無亦驕吝之使然;正不得以才短爲無損於德而自恣也。如雲德不憂驕吝,而有才者則然,則非但病才,而且以賊德,固儒者之大患也。

六

聖人於“篤信好學,守死善道”之後,必須說“危邦不入”以下一段文字,丁寧嚴切,語下自見。若以效言,則成德以後,內以成身,外以成物,不可勝數,而何但於出處上序績不一詞而足哉?此唯晁氏數語,說得簡要精通。雖去就出處之較學守,以體用而分本末,然總系之曰“然後爲君子之全德”,則“去就義潔,出處分明”,亦非坐致之效可知。

聖賢學問,內外標本,無一不用全力。若學守功深,而去就出處,一聽其自善,則用力於此,而收功於彼,如農耕之、耘之而不獲稼,亦豈其稼哉?所以靜而存養者,必動而省察。君子之法天,唯是“自強不息”,“終日干幹,夕惕若”,何嘗靠着一二十年學守工夫,便東衝西撞去,如王安石之所爲者!

安石之博聞深思,廉潔自好,亦可謂有主矣,向後卻成一無忌憚之小人。此閉門造車,出門合轍之說,以誤學人不小。所以文言說“忠信以進德,修辭立誠以居業”,學守之盡詞也;而又云“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則不驕不憂,亦必有知幾存義之功焉。

故夫子悅漆雕開之未信,則以開之可仕者,學守有得,而不能自信者,現前應用之物理也。物之理本非性外之理。性外之物理,則隔嶺孤松,前溪危石,固已付之度外;而經心即目,切諸己者,自無非吾率性之事。則豈有成功之一日,望危邦而必不入,亂邦而必不居,有道則必不後時,無道則必無滯跡也哉?

唯佛氏有直截頓悟之一說,故云“知有大事便休”,而酒肆淫坊,無非覺位,但一按指,海印發光。緣他欲壞一切,而無可壞之實,則但壞自心,即無不壞,故孤守自性,總棄外緣。

聖人於下梢處,一倍精神,欲成一切,而此物之成,不能速成彼物,故理自相通,而功無偏廢。是以終之曰“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則以見學之已明,守之已至,到臨幾應物上,一失其幾,則雖期許無慚,而俯仰天人,已不能自免於恥。所以見天理流行,初無閒斷,不容有精粗、內外之別,而以精蒙粗,以內忘外,貽亢龍之悔,以一眚累全德也。斯聖功之極至,成德之終事,其慎其難,日慎一日,亦不知老之將至矣。

朱子雲“此唯篤信好學,守死善道者能之”,語自蘊藉。言必能乎彼,而後能乎此,以著本末相生一致之理,非謂能乎彼,則即能乎此,恃本而遺末,舉一而廢百也。慶源遽以效言,不但昧於聖言,亦以病其師說矣。

七

鄭氏以許行、陳相爲篤信而不好學,大屬孟浪。篤信者,若不問其何所信,則信佛、老以至於信師巫邪說者,至死迷而不悟,亦可許之篤信耶?且陳相學許行之學,許行學神農之言,豈其不學,而抑豈其不好?

乃鄭氏之失,總緣誤將“信”字作虛位說。朱子雲“篤信是信得深厚牢固”,亦自有病。但云信得深固,其所信者果爲何事?朱子意中、言外,有一“道”字在,而鄭氏且未之察。乃夫子豈隱一“道”字於臆中,而姑爲歇後語耶?

熟繹本文八字,下四字俱事實,上四字俱工夫。若雲“信道”,則“信”字亦屬工夫,連下兩工夫字而無落處,豈不令癡人迷其所往?逢著一說,便爾不疑,此信如何得篤?且如陳相之事陳良,已數十年,一見許行,遂盡棄其學,正唯不能疑者之信不篤也,而病不在於好學之不誠。事陳良而信陳良,見許行而信許行,如柳絮因風,逢蛛網而即掛,亦何足道哉!

但言信而不得所信,則其弊必至於此。以實求之,則此所謂信者,有實位,而非用工之虛詞也。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正此謂矣,故皆與“好學”相資,而著其功。特彼之言信,以德之性諸天者言,此之言信,以德之據於己者言,爲小異耳。

“篤信”,猶中庸言“敦厚”也。“好學”,猶中庸言“崇禮”也。蓋君子於古今之聖教,天下之顯道,固所深信,而疑之與信,以相反而相成,信者以堅其志,疑者亦欲以研其微,故曰“信而好古”,亦曰“疑思問”。此不容步步趨趨,漫然無擇,惟事深厚牢固之區區也,審矣。

唯夫吾心固有之誠,喻諸己而無妄者,即此是道之真體效於人心而資深、居安者,於此而加之培植壅護之功,則良能不喪,而長養益弘,所謂“敦篤其所已能”者,正此謂已。

此心分明不昧,仰不愧天,俯不怍人,言則可言,行則可行者,是曰信。而量之未充,體之未極,益加念焉,使已能者不忘,可能者不詘,是曰篤。如此則仁爲誠仁,義爲誠義,而體之或僞,猶恐用之或窮,則好學之功,所繇並進而不可缺也。

彼陳相一流,心無真理,濛濛瞀瞀,乘俄頃之信而陷溺不反,雖好其所好而學其所學,曾何益哉?使陳相者,能於己之性、物之理,於[如]痛癢之關心,固有而誠喻之,則雖其學未至,亦何悖謬之若此耶?

聖人言爲學之本基,只一“信”字爲四德之統宗,故曰“主忠信”,曰“忠信以得之 ”,而先儒釋之曰“以實”,曰“循物無違”。“以實”者,實有此仁義禮智之天德於心,而可以也。以,用也。“循物無違”者,事物之則,曉了洞悉於吾心,如信夏之熱,信冬之寒,非但聽歷官之推測,吾之所通,與彼之所感,自然而不忒也。

道自在天下,而以喻諸吾心者,爲靜可爲體、動可爲用之實;即其發之不妄,以揆諸心而與千聖合符,則繇一念之不忒,以敦篤而固執之。雖學之未至,而本已不失,雖有異端窮工極巧以誘吾之信而終不亂,豈徒恃所學以立門庭而折之耶?

乃至父子君臣之際,苟非恩義之根於性者有信在心,而徒聞見是資,則將有信伯禽東征之爲孝,而成李賢、楊嗣昌之忘親;信譙周勸降之爲忠,而成吳堅、賈餘慶之賣國;信之益以牢固,而爲惡益大。聖人何以切切然以“篤信”冠於“學、守、善道”之上,爲成德之始基也?彼鄭氏者,惡足以知之!

八

古樂既無可考,其見之儀禮者,朱子業信而徵之,以定笙詩之次第。蓋繇今以知古樂之略者,唯恃此耳。關雎爲合樂之首,居葛覃、卷耳、鵲巢、採繁、採蘋之先,既後有五篇,則不可雲“自‘關關雎鳩’至‘鐘鼓樂之’皆是亂”。陳新安雲“當以關雎之末章爲亂” ,其說與儀禮合。

合樂六詩,每篇當爲一終。合樂者,歌與衆樂合作,而當其歌,則必不雜奏衆樂使掩人聲,一篇已闋,始備奏羣音以寫其餘,故曰“洋洋乎盈耳”。言關雎,則葛覃以下五詩放此矣。

九

若琴張、曾晢、牧皮之流,豈復有不直之憂?蓋彼已成乎其爲狂,則資稟既然,而志之所就,學之所至,蔑不然也。此雲“狂而不直”,則專以資稟言。潛室之論,較朱子“要做聖賢”之說爲是。

十

“猶恐失之”,唯陳新安末一說爲有分別。朱子將合上句一氣讀下,意味新巧。然二句之義,用心共在一時,而致力則各有方,不可作夾帶解。“失”者,必其曾得而復失之謂。若心有所期得而不能獲,則但可謂之不得,而不可謂之失。且有所期而不能獲,即“不及 ”之謂爾。若雲如不及矣,而猶恐不能得,則文句復而無義。且輕說上句,勢急趨下,於理尤礙。既以“如不及”之心力爲學,而猶以不得爲恐,則勢必出於助長而先獲。

此二句,顯分兩段。“如不及”者,以進其所未得;“猶恐失”者,以保其所已得也。未得者在前而不我親,如追前人而不之及也。已得者執之不固則遺忘之,如己所有而失之也。看書須詳分眉目,令字字有落,若貪於求巧,而捷取於形聲之似,則於大義有害矣。

一一

先須識取一“天”字。豈夐絕在上,清虛曠杳,去人閒遼闊之宇而別有一天哉?且如此以爲大,則亦無與於人,而何以曰“大哉堯之爲君也”?堯之爲君,則天之爲天。天之爲天,非僅有空曠之體。“萬物資始”,“雲行雨施,品物流行”,“各正性命,保合太和” ,此則天也。

集註言德,德者君德也,明俊德、親九族、平章百姓、協和萬邦,德之蕩蕩者也。天之於物,有長、有養,有收、有藏,有利用、有厚生、有正德;而既不可名之曰長物之天,養物之天,收藏夫物之天,利物用、厚物生、正物德之天,如天子之富,固不可以多金粟、多泉貨言之,則堯之不可以一德稱者,亦如此矣。

且天之所以長養、收藏乎物,利物用、厚物生、正物德者,未嘗取此物而長養收藏、利厚而正之,旋復取彼物長養收藏、利厚而正之,故物受功於不可見,而不能就所施受相知之垠鄂以爲之名。則堯之非此明俊德,彼親九族,既平百姓,旋和萬邦者,民亦不能於政教之已及未及、先後遠近閒,酌取要領而名其德也。

乃其所及於民者,豈無事哉?其事可久,故不於斷續而見新;其事可大,故不以推與而見至。則其“成功”“文章”之可大可久者,即“無能名”之實也。“成功”非“巍巍” 則可名,湯之“割正”、武之“清明”是也,有推與也。“文章”非“煥乎”則可名,禹貢之敷錫、周官之法度是也,有斷續也。乃凡此者,無不在堯所有之中,而終不足以盡堯之所有。意黃、頊以上之天下,別有一風氣,而虞、夏、商、周之所以爲君者,一皆祖用;堯之成功、文章,古必有傳,而今不可考耳。若以心德言之,則既與夫子“大哉爲君”之言相背,而以準之天,則將謂天有“巍巍”之體段,其亦陋矣。

先儒說天如水晶相似,透亮通明,結一蓋殼子在上。以實思之,良同兒戲語。其或不然,以心德比天之主宰,則亦老子“橐籥”之說。蕩蕩兩閒,何所置其橐,而又誰爲鼓其籥哉?夫子只一直說下,後人死拈“無名”作主,惹下許多疵病,而竟以道家之餘沈,所謂清淨幽玄者當之。噫,亦誣矣!

一二

異色成採之謂文,一色昭著之謂章。文以異色,顯條理之別;章以一色,見遠而不雜。乃合文以成章,而所合之文各成其章,則曰文章。文合異而統同,章統同而合異。以文全、章偏言之,則文該章;以章括始終、文爲條理言之,則章該文。凡禮樂法度之分析、等殺、差別、厚薄者文;始末具舉、先後咸宜者章。文以分,分於合顯。章以合,合令分成。而分不妨合,合不昧分,異以通於同,同以昭所異,相得而成,相涵而不亂,斯文章之謂也。舊注未悉。

子罕篇

一

天之命人物也,以理以氣。然理不是一物,與氣爲兩,而天之命人,一半用理以爲健順五常,一半用氣以爲窮通壽夭。理只在氣上見,其一陰一陽、多少分合,主持調劑者即理也。凡氣皆有理在,則亦凡命皆氣而凡命皆理矣。故朱子曰“命只是一個命”。只此爲健順五常、元亨利貞之命,只此爲窮通得失、壽夭吉凶之命。若所云“惠迪吉、從逆兇”者,既無不合矣;而伯牛之疾,孔子之不得衛卿,季孫之惑於公伯寮,在原頭上看,亦與“從逆兇 ”之理一也。人事之逆,天數之逆,等之爲逆,則皆兇矣。

二

或疑天數之不當有逆,則人事又豈當有逆哉?唯天之德,以生物、利物,而非以殺、以害。唯人之性,以仁、以義,而非以爲戕、爲賊。乃乘於其不容已之數,則相失在毫釐之差,而善惡吉凶已不可中徙,則健順五常之理微,而吉凶禍福之理亦甚微也。

健順五常,理也。而健者氣之剛,順者氣之柔,五常者五行生王之氣,則亦氣之理矣。壽夭窮通,氣也。而長短豐殺,各有其條理,以爲或順或逆之數,則亦非無理之氣矣。陳新安未達朱子之微言,而曰“集註雲命之理微,則此命以理言”,其泥甚矣。

或疑天命之理,愚者可明,柔者可強,所以可變者,唯其命之一也;人之習變其氣質,而命自一,故變其習之不一者而可歸於一。是則然矣。若夫氣數之命,窮者不可使通,夭者不可使壽,則所命不齊;命不齊,則是理無定矣。理不一,則唯氣之所成,而豈得與健順五常之命爲性者同哉?乃於此正有說在,可以例相通,而不可執一例觀也。

天命之理,愚者可使明,而明者則不可使愚;柔者可使強,而強者則不可使柔。故鯀不能得之於子,紂不能得之於臣。此猶夫仲尼之不能使伯牛壽,樂正之不能使孟子通也。

氣數之命,夭者不可使壽,而壽者可使夭;窮者不可使通,而通者可使窮。故有耽酒嗜色以戕其天年,賊仁賊義以喪其邦家。此猶夫愚而好學則近知,柔而知恥則近勇也。

故曰:“富與貴,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無終食之閒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嗚呼!二者之胥爲命,致上、致下之不同,而胥協於一也,此其所以爲理之微與!

三

程子云:“意發而當,即是理也;發而不當,是私意也。”胡氏雲:“意不可以孤行,必根於理。”皆精審允當之語。而微言引伸,則在讀者之善通;不然,則胡不雲無私而云 “毋意”耶?此既顯然。但此言意之即不可有,而大學雲“誠其意”,則又似一篤實其意,而不待於揀擇。然則此之言意,與大學之言意,固有別矣。而統言意,則又未見其別也。

蓋均之意也,而大學雲“其身”、“其心”、“其意”、“其知”,四“其”字俱指 “古之慾明明德者”而言;而“其意”“其知”二“其”字,又微有別。身兼修與未修,故言修,修者節其過也。心兼正與不正,故言正,正者防其邪也。意已無邪,故言誠;知已無過,故言致。誠者即此而實之,致者即此而充之也。則其雲“其意”者,爲正心者言之。欲正其心者之意,已遠於私,則不復憂其發之不中於理,而特恐其介於動者之不篤耳。則凡言意,不可遽言誠,而特欲正其心者之意則當誠也。

蓋漫然因事而起,欲有所爲者曰意;而正其心者,存養有本,因事而發,欲有所爲者,亦可雲意。自其欲有所爲者則同,而其有本、無本也則異。意因心之所正,無惡於志,如日與火之有光焰,此非人所得與,而唯明明德者則然。故大學必雲“誠其意”,而不可但云誠意。

假令非正心所發之意,有好而即如好好色,有惡而即如惡惡臭,則王安石之好呂惠卿,牛僧孺之惡李德裕,其迷而不復,亦未嘗不如好好色、惡惡臭,而要亦爲意、爲必、爲固、爲我而已矣,豈足道哉?

意生於已正之心,則因事而名之曰意;而實則心也,志也,心之發用而志之見功也,可雲“其意”而不可雲意也。今此言“子絕四”而云“毋意”者,新安所云“以常人之私慾細分之,有此四者”是已。

因常人之有,而見夫子之絕,則此意爲常人而言,而爲意之統詞。統常人而言,則其爲漫然因事欲有所爲者,亦明矣。既爲漫然因事欲有所爲,則不問其爲是爲非,俱如雷龍之火,乘陰虛動而妄發,不可必出於私,而固不可有矣。知此,則但言意可無言私,而但於孤行與有本察之,則曉然矣。

四

朱子因釋氏有破除知見之說,恐後學不察,誤引聖言以證彼教,故以“無知”爲謙詞。實則聖人之言,雖溫厚不矜,而亦非故自損抑,謂人當有知而己無之也。道明斯行,則知豈可無?然此自對世人疑夫子有知者而言,則聖人無所不知而謂之有知,可乎?

以聖人無所不知而謂之有知,此正墮釋氏家言,及陸子靜頓悟之說。蓋人疑聖爲有知者,謂無所不知者其枝葉,而必有知爲之本也。異端行無本而知有本,故舉一廢百。聖人行有本而知無本,誠則明矣。固有此理,則因是見知;而一切物理現前者,又因天下之誠有是事,則誠有此理,而無不可見:所謂叩兩端而竭也。若古今名物象數,雖聖人亦只是畜積得日新富有耳。此與帝王之富,但因天下之財,自無與敵一例。

若釋氏,則如俗說聚寶盆相似,只一祕密妙悟,心花頓開。拋下者金山粟海,驀地尋去,既萬萬於事理無當,即使偶爾弋獲,而聖人如勤耕多粟,彼猶奸富者之安坐不勞,“五斗十年三十擔”,禍患之來無日矣。世人因不能如聖人之叩兩端而竭,便疑聖人有一聚寶盆在,故夫子洞開心胸以教之,而豈但爲自謙之詞!

五

緣顏淵無上事而發此嘆,遂啓後學無限狐疑。如實思之,真是鏤空畫火。“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此是何物事?莫有一個道,離了自己,卻在眼前閃閃爍爍,刁刁蹬蹬,顏子卻要捉著他不能勾?在釋氏說“不得觸,不得背,金剛圈,棘慄蓬,離鉤三寸,十石油麻”,正是這話。仔細思之,作甚兒戲!

近有一僧問一學究說:“‘之’者,有所指之詞。‘仰之彌高’‘之’字何指?”學究答雲:“指道。”僧雲:“然則可道‘仰道彌高’否?”其人無語。此學究與僧固不足道,尋常理學先生錯作“仰道彌高”解,爲此僧所敲駁者不少。

此等區處,切忌胡思亂想,將道作一物,浩浩而“無窮盡”,鱍鱍而“無方體”。自伏羲畫易,直至顏、孟、程、朱,誰曾懸空立一個道,教人拈鏡花、捉水月去?若道而高也,則須有丈裏;道而堅也,則須有質模;道而在前、在後也,則行必有跡而遷必有徑,如何說得“無窮盡,無方體”?乃顏子於此,卻是指著一件說。在粗心浮氣中二氏之毒者,無惑其狂求不已也。

顏子既非懸空擬一道之形影而言之,又實爲有指。思及此,然後知朱子之言,真授瞽者以目也。朱子雲“不是別有個物事”,則既足以破懸空擬道形影者之妄;又云“只是做來做去,只管不到聖人處”,則現前將聖人立一法則,而非無所指矣。

要此一章,是顏子自言其學聖之功,而非以論道。喟然之嘆,知其難而自感也,非有所見而嘆美之也。聖人之“無行不與”,只此語默動靜,擬議而成變化,便是天理流行。如雲“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亦止在身心上體認得“精義入神”、“利用安身”之事,非有一性焉、命焉,如釋氏之慾見之也。

“見性”二字,在聖人分上,當不得十分緊要,而又非驀地相逢、通身透露之謂見。孟子所言乍見孺子入井之心,亦是爲人慾蔽錮、不足以保妻子之人下一冷點。若聖賢學問,則只一個“無不敬”、“安所止”,就此現前之人倫物理,此心之一操一縱,以凝天德;而何有如光、如水、如蚓鳴、如絲縷之性,而將窺見之?

緣夫子義精仁熟,從心所欲而不逾矩,故即一止一作、一言一動之間,皆自然合符;而其不可及者即爲高,不能達者即爲堅,不可執一以求者即爲在前而在後。即如鄙夫之問,叩兩端而竭;見齊衰者、冕衣裳者、瞽者而必作、必趨;感斯應,應斯善,善必至,至善必不息,不息而化:此所謂“彌高彌堅,忽焉在後”者矣。

顏子親承夫子“無行不與”之教,較夫子生千聖之後而無常師者,其用功之易自倍,故專壹以學聖爲己事,想來更不暇旁求。朱子深知顏子之學,而直以學聖言之,可謂深切著明矣。彼泛言道而億道之如此其高堅無定者,真釀蜜以爲毒也。

六

朱子“三關”之說,集註不用,想早年所見如此,而後知其不然。善學者,正好於此觀古人用心處:不恃偶見以爲安,而必求至極。如何陳新安、金仁山尚取朱子之所棄以爲寶也!

爲彼說者,止據“夫子循循然”一段,在“忽焉在後”之下,將作自己無所得,依步驟學作文字一例商量。聖賢性命之文,何嘗如此命局布格?顏子於“欲從末繇”之時,發此喟然之嘆,直以目前所見,衝口說出。若雲歷憶初終履歷而敘之,其於喟然一嘆之深心,早已迂緩而不親矣。

除卻博文約禮,何以仰,何以鑽,何以瞻?非“如有所立”而“卓爾”,“雖欲從之末繇”,又何以爲彌高彌堅而忽在後?既已仰之、瞻之,如此其盡心力以學聖矣,而又在文未博、禮未約之前,則豈聖人之始教,但教以脈脈迢迢,尋本來面目也?聖學中既不弄此鬼技,而況子固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已夫”,顯爲君子之始事,聖人之始教哉?將聖人於顏子之明睿,尚然不與一端緒,待其白地瞻鑽,計無所出,然後示之以博文約禮,則顏子以下,不愈增其終身之迷耶?

陳子禽只緣在博文約禮上不能承受聖教,故直鹵莽,以子貢爲賢於仲尼。漫無把捉者,真見聖而不知聖,聞道而不信道。顏子即不其然,而未博文、未約禮之前,亦知聖道之高堅可耳,而何以知其彌高彌堅,既見在前而猶未已哉?

顏子之嘆,蓋曰:夫子之道,其無窮盡、無方體者,乃至是耶!此非夫子之吝於教,非我之不勤於學也,而教則善誘,學則竭才,乃其如有所立而卓爾,其末繇也,則見其彌高也,彌堅也,瞻在前而忽在後也。則甚矣聖人之難學也!故集註於首節言“此顏子深知夫子而嘆之”,末節言“此顏子自言其學之所至”,語錄有云“合下做時,便下者十分工夫去做 ”,此朱子之定論,學者所宜篤信者耳。

七

“與道爲體”一“與”字,有相與之義。凡言“體”,皆函一“用”字在。體可見,用不可見;川流可見,道不可見;則川流爲道之體,而道以善川流之用。此一義也。必有體而後有用,唯有道而後有川流,非有川流而後有道,則道爲川流之體,而川流以顯道之用。此亦一義也。緣此,因川流而興嘆,則就川流言道,故可且就川流爲道體上說,不曰道與川流爲體。然終不可但曰川流爲道之體,而必曰川流與道爲體,則語仍雙帶而無偏遺。故朱子曰:“‘與道爲體’一句,最妙。”

八

程子“此道體也”一句,未免太盡。朱子“因有此四者,乃見那無聲無臭底”兩句,亦須活看。竟將此不捨晝夜者,盡無聲無臭之藏,則不可。易象於坎曰“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於兌曰“君子以朋友講習”,看來只是如此。集註雲“自此至終篇,皆勉人進學不已之辭”,初不曾打併道理盡在內。

夫子只說“逝者如斯”,一“者”字,是分下一款項說底,如說仁者便未該知,說知者便未該仁。逝亦是天地化理之一端。有逝則有止,有動則有靜,有變則有合,有幾則有誠。若說天地之化,斯道之體,無不如此水之逝而不捨,則莊子藏山、釋氏剎那之說矣。

於動幾見其不息者,於靜誠亦見其不遷。程子“天德、王道”之言,亦就動幾一段上推勘到極處;而其雲“慎獨”,則亦以研動察之幾,而不足以該靜存,審矣。程子推廣極大,朱子似不盡宗其說,故有“愚按”云云一段。想來,不消如此張皇。禮雲“安安而能遷” ,夫子雲“主忠信”,“徙義”,方是十成具足底道理。

九

程子“君子法之”四字,卻與“與道爲體”之說,參差不合。新安祖此說,雲“欲學者於川流上察識道體之自然不息而法之”,愈成泥滯。慶源“人能即此而有發焉”一句,方得吻合。此等處,差之毫釐,便成千裏。

川流既與道爲體,逝者即道體之本然。川流體道,有其逝者之不捨;道體之在人心,亦自有其逝者,不待以道爲成型而法之。此逝者浩浩於兩間,豈但水爲然哉!易象下六十四個“以”字,以者,即以此而用之,非法之之謂也。言法,則彼爲規矩,此爲方員,道在天下而不在己矣。天德干,地德坤,君子固自有天行之健、地勢之坤,而以之自強,以之載物,無所煩其執柯睨視之勞也。

“逝者”二字是統說,“斯”字方指水。“如斯”者,言天理之運亦如斯,人心之幾亦如斯也。此聖人見徹內外,備道於身之語。目刻刻有可視之明,耳刻刻有可聽之聰,入即事父兄,出即事公卿,此皆逝者之“不捨晝夜”也。朱子“如水被些障塞,不得恁地滔滔” 之語,亦有疵在。道體自然,如何障塞得?只人自間斷,不能如道體何也。天地無心而成化,故其體道也,川流自然而不息。人必有心而後成能,非有以用之,則逝者自如斯而習矣不察,抑或反以此孳孳而起者爲蹠之徒,未嘗礙道不行而人自躓耳。此固不可以水之塞與不塞爲擬,明矣。

道日行於人,人不能塞,而亦無事捨己之固有,外觀之物,以考道而法之。若雲以道爲法,淺之則謂道遠人;而推其極,必將於若有若無之中,立一物曰道。老氏緣此而曰:“ 人法天,天法道。”嗚呼!道而可法,則亦虛器而離於人矣,奚可哉!

十

程子是一語之疵,新安則見處差錯。程子既雲“與道爲體”,則猶言目與明爲體,耳與聰爲體,固不可雲君子法目之明以視色,法耳之聰以聽聲,其言自相窒礙,故知是一時文字上失簡點。若雲君子以之自強不息,則無病矣。

若新安雲“欲學者於川流上察識道體之自然不息而法之”,則是道有道之不息,君子有君子之不息,分明打作兩片,而借爲式樣。猶言見飛蓬而制車,蓬無車體,亦無車用,依稀形似此而已。以此知新安之昧昧。

一一

“君子以自強不息”,是用天德,不是法水。水之“不捨晝夜”,是他得天德一分剛健處。逝者,天德之化跡也,於水亦有,於人亦有。到水上,只做得個“不捨晝夜”。於人,更覺光輝發越,一倍日新。天德活潑,充塞兩間,日行身內,不之察識而察識夫水,亦以末矣。 一二

圈外注引史記南子同車事,自是不然。史遷雜引附會,多不足信。且史所云者,亦謂見靈公之好色,而因嘆天下好德者之不如此,非以譏靈公也。乃夫子即不因靈公之狎南子,而豈遂不知夫人好色之誠倍於好德?則朱子存史遷之說,尚爲失裁,況如新安之雲,則似以譏靈公之不能“賢賢易色”,是責盜蹠以不能讓國,而嘆商臣之不能盡孝也,亦迂矣。

且子曰“吾未見”者,盡詞也。靈公之荒淫耄悖,當時諸侯所不多見,而況於士大夫之賢者?乃因此一事,而遂概天下之君若臣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其何以厭伏天下之自好者哉?

且雲“好德如好色”,兩相擬之詞,則正爲好德者言,而非爲不好德者。道好德,即不[如]好色,然亦已好矣。靈公之無道,秉懿牿亡,其不好德也,豈但不能如好色而已哉?靈公爲南子所制,召宋朝,逐太子,老孱被脅,大略與唐高宗同。其於南子,亦無可如何,含憤忍辱,姑求苟安而已。好德者如此,則已不誠之甚,而何足取哉?史遷之誣,新安之陋,當削之爲正。

一三

朱子之言權,與程子亦無大差別。其雲“於精微曲折處曲盡其宜”,與程子“權輕重,使合義”正同。“曲盡其宜”一“宜”字,即義也。不要妙、不微密,不足以爲義也。

朱子曲全漢人“反經合道”之說,則終與權變、權術相亂,而於此章之旨不合。反經合道,就事上說。此繇“共學”、“適道”進於“立”、“權”而言,則就心德學問言之。學問心德,豈容有反經者哉?

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初不雲“可與經,未可與權”,“經”字與“權”爲對。古云“處經事而不知宜,遭變事而不知權”,就天下之事而言之,“經”字自與“變”字對。以吾之所以處事物者言之,則在經曰“宜”,在變曰“權”,權亦宜也。於天下之事言經,則未該乎曲折,如雲“天下之大經”,經疏而緯密也。於學問心德言經,則“經”字自該一切,如雲“君子以經綸”,凡理其緒而分之者,不容有曲折之或差,則經固有權,非經疏而權密也。

朱子似將一“經”字作“疏闊”理會。以實求之,輕重不審,而何以經乎?經非疏而權非密,則權不與經爲對。既不與經爲對,亦不可雲經、權有辨矣。

以已成之經言之,則經者天下之體也,權者吾心之用也。如以“經綸”之經言之,則非權不足以經,而經外亦無權也。經外無權,而況可反乎?在治絲曰“經”,在稱物曰“權 ”;其爲分析微密,挈持要妙,一也。特經以分厚薄、定長短,權以審輕重,爲稍異耳。物之輕重既審,而後吾之厚薄長短得施焉。是又權先而經後矣。

至如孟子云“嫂溺援之以手”,乃在事變上說。豈未可與權者,視嫂溺而不援乎?若伊尹放太甲,周公誅管、蔡,則尤不可以證此。

周公若有反經合權之意,則必釋管、蔡而後可。蓋人臣挾私怨,朋仇讎,乘國危主幼而作亂,其必誅不赦者,自國家之大經大法。是其誅之也,正經也。周公即微有未愜處,亦守法太過,遭變事而必守經耳,安得謂之反經?

若太甲之事,則聖人之所不道,夫子似有不滿於伊尹處。其不見刪於書,亦以太甲之事爲後戒;且亦如五子之歌,存其詞之正而已。且伊尹之放太甲,亦歷數千載而僅見,堯、舜、禹、文、孔子,俱未嘗有此舉動。孔子於魯,且不放逐三桓,而況其君?如使進乎“可與立”者,必須有此驚天動地一大段作爲,而後許之曰“可與權”,亦豈垂世立教之道哉?浸假太甲賢而伊尹不放,則千古無一人一事爲可與權者矣,其將進祭仲、霍光而許之乎?

若嫂溺手援,乃淳于髡草野鄙嫚之說,孟子姑就事之變者言之。自非豺狼,皆可信其必援。只是一時索性感愴做下來的,既非朱子“精微曲折,曲盡其宜”之義,而又豈聖賢胸中有此本領,以待嫂之溺,爲反經而合道耶?

朱子雲:“‘可與立,未可與權’,亦是甚不得已,方說此話。”使然,則獨伊、周爲當有權,而堯、禹爲無權乎?孟子譏“執中無權”,初不論得已、不得已。易稱“精義入神,利用安身”,則雖履平世,居尊位,行所得爲,亦必於既立之餘,加此一段心德。而況此但言學者進德之序,初未嘗有不得已之時勢,若或迫之者。

故唯程子之言爲最深密。程子云“聖人則不以權衡而知輕重矣,聖人則是權衡也”,顯此爲“從心所欲,不逾矩”之妙。權之定輕重,猶矩之定句股;而權之隨在得平,無所限量,尤精於矩;則必從欲不逾矩,而後即心即權,爲“可與權”也。如鄉黨一篇,無不見聖人之權。若一往自立,則冉有、子貢侍於夫子而“侃侃如也”,夫豈不正,乃以準之於輕重,固已失倫。自非聖人盛德積中,大用時出,其孰能必施之下大夫而不爽哉?

萬事交於身,萬理交於事,事與物之輕重無常,待審於權者正等。目前天理爛漫,人事推移,即在和樂安平之中,而已不勝其繁雜,奚待不得已之時,而後需權耶?

況聖賢之權,正在制治未亂上,用其聰明睿知、神武不殺之功。若到不得已臨頭,卻只守正。舜之“夔夔齊慄”,周公之雲“我之弗闢,我無以告我先王”,知勇不登,而唯仁可以自靖。故詩云“公孫碩膚,赤舄几几”,言不改其恆也。若張良之辟穀,郭子儀之奢侈,聖賢胸中原無此學術,而況祭仲、霍光之所爲哉?

聖賢之權,每用之常而不用之變。桐宮一節,亦未免夾雜英雄氣在。孟子有英氣,故爾針芥而推之爲聖。論語稱夷、惠而不及伊尹,聖人之情可見矣。

易雲“巽以行權”,巽,入也,謂以巽入之德,極深研幾而權乃定也。如風達物,無微不徹,和順於義理而發其光輝,焉有不得已而反經以行者乎?故權之義,自當以程子爲正。

一四

天下無一定之輕重,而有一定之權。若因輕重之不同而輒易焉,則不足以爲權矣。大而鈞石,小而銖絫,止用其常而無不定,此乃天理自然恰當之用。若雲不得已而用權,則執秤稱物者,皆日行於不得已之塗矣,而豈其然哉!

鄉黨篇

一

說聖人言語容色皆中禮處,唯朱子及慶源之論得之。龜山下語,極乎高玄,亦向虛空打之繞耳。孟子曰“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蓋“小德川流,大德敦化”之謂。德盛而至,無所不用其極,如日月之明,容光必照。固不可雲日月之明,察察然入一隙而施其照;而亦不可謂高懸於天,不施一照,而容光自曜也。

慶源“細密近實”四字,道得聖人全體大用正著。其雲“實”者,即朱子“身上迸出來”之意;其雲“密”者,即朱子“做得甚分曉”之意。

學者切忌將聖人作一了百了理會。中庸說“聰明睿知”,必兼“寬裕溫柔”等十六種天德,方見天下之理皆誠,而至聖之心無不誠。密斯實,實斯誠也。

一了百了,唯釋氏作此言。只一時大徹大悟,向後便作一條白練去,磕著撞著,無非妙道。所以他到爛漫時,便道“事事無礙”,即其所甚戒之淫殺酒肉,而亦有公然爲之者。其端既亂,委自不清。細究其說,亦惠子尺棰之旨爾。只此便終日用之而不窮,故其言曰“ 元來黃檗佛法無多子”。

聖賢天德王道,一誠而爲物之終始者,何嘗如是!使盛德在中,而動容周旋,自然不勞而咸宜於外,則鄉黨一篇,直是仙人手中扇,不消如此說得委悉矣。孔門諸弟子,爲萬世學聖者如此留心寫出,乃舍此而欲求之自然,求之玄妙,亦大負昔人苦心矣。易謂“天地不與聖人同憂”,又云“天地設位,聖人成能”,那有拈槌豎拂、大用應機、如如不動一種狂邪見解!龜山早已中其毒而不自知矣。

聖人只是一實,亦只是一密;於義但精,於仁但熟,到用時,須與他一段亹亹勉勉在。且如“色惡不食,臭惡不食”,而藉雲自然,非出有心,則天下之好潔而擇食者,亦自然不食,而非有所勉。正當於此處,揀取分別。故知說玄說妙者,反墮淺陋。如佛氏說清淨,說極樂,到底不過一蓮花心、金銀樓閣而已。故吾願言聖人者,勿拾彼之唾餘也。

二

“使擯”“執圭”兩條,晁氏以孔子仕魯四年之內無列國之交,疑非孔子已然之事,但嘗言其禮如此。晁氏所據,春秋之所書耳。乃春秋之紀邦交,非君與貴大夫,不登於史冊。以孔子之位言之,固不可據春秋爲證。

乃雙峯因晁氏十三年適齊之訛,以折晁說,亦未足以折晁之非。雙峯雲:“夫子擯聘時,弟子隨從,見而記之。”乃令孔子銜命出使,則所與俱行者,必其家臣,而非弟子。即或原思之屬,得以官從,而當禮行之際,自非介旅,誰得闌入諸侯之廟廷哉?其在擯也,既不容弟子之隨從;即或從焉,亦不得雜沓於賓主之間,恣其屬目。弟子而已仕也,則各有官守矣。如其未仕,豈容以庶人而躡足側目於公門,如觀倡優之排場者?而夫子抑胡聽之而不禁耶?

足知雙峯之言,草野倨侮,自不如晁氏之審。但尋繹事理,可信其然,不必以邦交之有無爲徵耳。

三

衣服、飲食二節,亦須自聖人之德,愈細愈密、愈近愈實上尋取,方有入處。朱子天理人慾之說,但於已然上見聖德,而未於當然處見聖功。使然,但云“大德敦化”已足,而何以必雲“小德川流,天地之所以爲大”哉?仲虺雲:“以義制事,以禮制心。”義是心中見得宜處,以之制事;禮乃事物當然之節文,以之制心:此是內外交相養之道。固不可雲以義制心,以禮制事。以禮制事,則禮外矣;以義制心,則義又外矣。若但於可食、不可食上,分得天理、人慾分明,則以禮制事之謂,飲食亦在外而非內矣。此正與聖學相反。

朱子又云:“口腹之人,不時也食,不正也食,失飪也食,便都是人慾。”此其說愈疏。世自有一種忒煞高簡之士,將衣食作沒緊要關切看,便只胡亂去。如王介甫之蝨緣須而不知,蘇子瞻在嶺外,食湯餅不顧粗糲。將他說作人慾,甚則名之爲口腹之人,固必不可,只是天理上欠缺耳。

乃於此處簡點天理,令無欠缺,也急切難分曉在。如魚餒肉敗,那些見得天理上必不當食?無已,則傷生之說盡之矣。衛生固理也,而舉食中之天理,盡之於衛生,則亦褊甚。到此,卻須徹根徹底,見得聖人正衣服、慎飲食一段靜存動察、極密極實之功,所謂“致中和”者,即此便在,方於作聖之功,得門而入。

蓋不正之服食,始以不正之心,失其本然之節,胡亂衣之、食之,此內不能制外也。迨其衣不正之衣而心隨以蕩,食不正之食而性隨以遷,此外不能養內也。內外交養,缺一邊則不足以見聖。且如今人衣紅紫綺麗之服,此心便隨他靡靡搖搖去;衣葛而無所表出,此心便栩栩軒軒去。即此推之,凡服之不衷者,皆足以生人驕奢僭忒之心;服之不盛者,皆足以生人苟且猥下之心。況於食之於人,乃以生氣,氣清則理晰,氣濁則理隱,氣充則義立,氣餒則義喪:諸能使氣濁而不充者,豈但傷生,而抑以戕性矣。

聖人敬其身以建中和之極,故曰:“以天產作陰德,以中禮防之;以地產作陽德,以和樂防之。”中和養其氣,而禮樂亦報焉,交相成也。故天子齊則食玉以交於明禋,行以佩玉爲節,在車以和鸞爲節,則志不慆,而忠信篤敬乃常在目。然則一服之失宜,一食之不當,於聖人氣體中,便有三辰失軌、山崩川竭之意。學者未能從事於“無不敬,儼若思”之功,使“清明在躬,志氣如神”,則不足以見之爾。

膏粱之子,衣錦紈,食甘脆,則情必柔弱。田野之夫,衣草木,食藜藿,則氣必戇鄙。故夫子之容色言動,施之於上下親疏而中其等者,以吾心之宜制事也;飲食衣服,必期於正而遠其鹵莽者,以事物之宜養心也。內外交相養而無有忒者,聖功也。內外得所養而自不忒者,聖德也。故慶源以爲聖學之正傳,其旨微矣。

嗚呼!以此爲言,世之說玄說妙者,應且笑其捨本而徇末;乃彼之所謂玄妙者,亦非愚之所敢知也。

四

以迅雷風烈爲天之怒,亦從影響上捉摸,幾與小說家電爲天笑之誕說,同一鄙猥。張子正蒙中說得分明,不容到此又胡亂去。

詩云“敬天之怒”,天之怒從何察識,亦即此民心、國勢見之耳。喜事賞,怒事罰。 “上帝闆闆,下民卒癉”,天之罰也,即天之怒也。若雷之迅、風之烈,未必其爲災害於人物,而且以啓蟄而吹枯,何得妄相猜卜爲天之怒哉?

雷不必迅,迅則陰之拒陽已激,而陽之疾出無擇者也。風不宜烈,烈則虛者已虛而吸之迫,實者已實而施之驟也。只此是陰陽不和平處,天亦乘於不容已之勢而然。如人之有疾,呼號似怒,而因氣之不和,豈關怒哉?

陰陽不和,其始必有以感之,其繼則抑必有以受之者。夫子以天自處,而以裁成、輔相爲己事,故不得不自省所感者之或在吾身,而防夫不和之受,將爲性情氣體之傷。繇其心之純於天德而不息,故遇變則反求諸己而不安耳。從此思之,乃於理事不悖。

五

爾雅言“鵲,鵙醜,其飛翪”,謂竦翅上下,一收一張也;“鳶,烏醜,其飛翔”,謂運翅迴翔也;“鷹,隼醜,其飛翬”,謂布翅翬翬然疾也。今觀雉之飛,但忽然竦翅,一直衝過隴間,便落草中,差可謂“翪”,而何嘗有所謂運翅迴翔而後集者哉?雌雉之在山樑,夫子、子路交至乎其側而猶不去,則又豈“色斯舉矣”之謂?新安雲“色舉、翔集,即謂雉也”,亦不審之甚矣!

“時哉”雲者,非贊雉也,以警雉也。鳥之知時者,“色斯舉矣,翔而後集”。今兩人至乎其前,而猶立乎山樑,時已迫矣,過此則成禽矣。古稱雉爲耿介之禽,守死不移,知常而不知變,故夫子以翔鳥之義警之,徒然介立而不知幾,難乎免矣。人之拱己而始三嗅以作,何其鈍也!

然此亦聖人觀物之一意而已,非謂色舉、翔集,便可與聖人之“時中”同一作用。西山以孔子去魯、衛,伯夷就養文王比之,則大悖矣。有雉之介,而後當進以翔鳥之幾。如其爲翔鳥也,則又何足道哉!馮道之於君臣,楊畏之於朋友,佔風望氣,以趨利而避害,烏鳶而已矣。

先進篇

一

胡氏所述閔子蘆花事,猥雲出自韓詩外傳。今韓詩外傳十卷固在,與漢藝文志卷帙不差,當無逸者,卷中並無此文,蓋齊東野人之語爾。宋末諸公,其鄙倍乃至於此。

“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單”,其言猥弱,非先秦以上語,一望而即可知。“單”之爲義:其正釋,大也;其借用,盡也;唐、宋以前,無有作單薄用者。況抑似五言惡詩,而又用沈約韻耶?

且使如彼所云,則閔子之孝,固不順乎其母矣。今子曰“人不閒於其父母昆弟之言” ,而不雲父母昆弟不閒於人言,故勉齋雲“父母昆弟之言或出於私情”,慶源雲“或溺於愛,蔽於私”。則可以知閔子之父母昆弟,其相信相愛者,已先於外人,而必無繼母忮害之事矣。

朱門弟子,初不用此邪說,而集註所引胡氏之言,亦與黃、輔符同,則輯大全者所引之胡氏,必即雲峯而非文定父子可知已。此說與公冶長鳥語事,同一鄙穢。俗儒無心無目而信之,亦可哀矣!

至雲“處人倫之常者,孝無可稱”,則以天明地察之至德要道,而僅以爲窮愁失所者之畸行,其害名教爲不小。夫子之稱武、周,孟子之推曾子,豈亦有不慈之父母以使得炫其名乎?

二

易言“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始終”字,自不可作“生死”字看。使雲“原生反死,故知死生之說”,則不待辨而自知其不可矣。所以然者,言死生則兼乎氣,言始終則但言其理而已。如雲氣聚而生,散而死,可以聚爲始而散爲終乎?死生自有定期,方生之日謂之生,正死之日謂之死。但自形氣言之,則初生者吾之始也,正死者吾之終也。原始反終而知死生之說,則死生所指有定,而終始所包者廣矣。

愚於此,竊疑先儒說死生處都有病在。以聖人之言而體驗之於身心形色之閒,則有不然者。今且可說死只是一死,而必不可雲生只是一次生。生既非一次生,則始亦非一日始矣。莊子藏山、佛氏剎那之旨,皆雲新故密移,則死亦非頓然而盡,其言要爲不誣;而所差者,詳於言死而略於言生。

以理言之,天下止有生而無所謂死,到不生處便喚作死耳。死者生之終,此一句自說得不易。如雲生者死之始,則無是理矣。又云死者人之終,亦庶幾成理,以人無定名,因生而得名爲人也。如雲生者人之始,則雖差可成語,而於意又成背戾。蓋因生而有人,則一日之生自生之一日,其可雲生者生之始乎?然則嬰兒之初生而即死者,其又爲何者之始耶?生既非死之始,又不可爲生之始,則“始終”二字,當自有義,斷不可以初生之一日爲始,正死之一日爲終也。

要以未死以前統謂之生,刻刻皆生氣,刻刻皆生理;雖綿連不絕,不可爲端,而細求其生,則無刻不有肇造之朕。若守定初生一日之時刻,說此爲生,說此爲始,則一受之成型,而終古不易,以形言之,更不須養,以德言之,更不待修矣。

異端說“□力地一聲”,正死認著者劈初一點靈光,如陶人做甕相似,一出窯後,便盡著只將者個用到底去。彼但欲絕聖棄知,空諸所有,故將有生以後,德撰體用,都說是閒粉黛。其雲“一條白練去”,正以此爲娘生面耳。

古之聖人畫卦序疇,於有生以後,顯出許多顯仁、藏用之妙,故云“窮理盡性以至於命”,雲“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雲“莫非命也,順受其正”,直是有一刻之生,便須謹一刻之始。到曾子易簀時,也只是謹始,更不可謂之慎終。何嘗喫緊將兩頭作主,而丟漾下中閒一大段正位,作不生不死、非始非終之過脈乎?

書曰“惠迪吉,從逆兇”,與孟子“順受其正”之說,相爲表裏。“莫非命也”,則天無時無地而不命於人,故無時無地不當順受,無時無地不以惠迪得吉、從逆得兇。若靠定初生一日,則只有迎頭一命,向後更無命矣,而何以雲“莫非命也”哉?此理不達,則世之爲推算之術者,以生年月日懸斷吉凶,猥鄙之說昌矣。

凡自未有而有者皆謂之始,而其成也,則皆謂之終。既生以後,刻刻有所成,則刻刻有所終;刻刻有所生於未有,則刻刻有所始。故曰曾子易簀,亦始也,而非終也。反諸其所成之理,以原其所生之道,則全而生之者,必全而歸之;而欲畢其生之事者,必先善其成之之功:此所謂知生而知死矣。

故夫子正告子路,謂當於未死之前,正生之日,即境現在,反求諸己,求之於“昊天曰明,及爾出王,昊天曰旦,及爾遊衍”之中,以知生之命;求之於“不聞亦式,不諫亦入,不顯亦臨,無斁亦保”之中,以知生之性;求之於“直養無害,塞乎天地之閒”者,以知生之氣。只此是可致之知,只此是“知之爲知之”,而豈令哼枯木,撮風聲,向□力地一聲時討消息哉?此是聖賢異端一大鐵界限,走漏一絲,即成天壤,而廢仁義、絕倫理之教,皆其下游之必至矣。

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此如有人問到家路程,則教以迤行去,少一步也到不得,且舉足趁著走,則息駕之日,自不差耳。且如子路死於孔悝,他死上也分明不錯,而其陷於不義者,則在仕輒之日,即此是未知生而欲知死之一大病。釋氏唯不然,故說個“生死事大,只辦臘月三十日一套除夕筵席”。卻不知除夕之前,衣食全不料理,則早已凍餒而死,到臘月三十日,便煞鋪設焜煌,也無用處。乃徒欲據元旦以知除夕,不亦傎乎!

愚以此求之,益見聖言之正大精密,與化工同其自然。先儒諸說,唯朱子“生理已盡,安於死而無愧”一語,爲有津涯;其餘則非愚所知,而閒亂於釋、老者多矣。語錄有云“ 能原始而知其聚以生,則必知其後必散而死”,既即釋氏假合成形之說,且此氣之聚散,聽之壽命者,何用知之,而亦何難於知,乃消得聖人如許鄭重耶?而朱子答之曰“死便是都散了”,亦聊以破釋氏死此生彼之妄,其於聖人之言,則全無交涉,所謂不揣其本而爭於末也。診其受病之原,只誤認一“生”字作生誕之日“生”字解,而其或鄙或倍,乃至於此,是以辨貴明而思貴慎也。

三

釋氏說生死有分段,其語固陋。乃諸儒於此,撇下理說氣,而云死便散盡,又云須繇造化生生,則與聖人之言相背。氣不載理,只隨壽命聚散,倘然而生,溘然而死,直不消得知生,亦將於吾之生無所爲而不可矣。

生生雖繇造化,而造化則不與聖人同憂,故須知死生之說,以爲功於造化。此處了無指徵,難以名言,但取孟子“直養無害,塞乎天地之閒”兩句,尋個入路,則既不使造化無權,而在人固有其當自盡者。夫子說“朝聞道,夕死可矣”,亦是此意。蓋孟子合理於氣,故條理分明;諸儒離氣於理,則直以氣之聚散爲生死,而理反退聽。充其說,則人物一造化之芻狗矣。

諸儒於此,苦怕犯手,故拿著個氣,硬地作理會。乃不知釋氏輪迴之說,原不如此。詳見愚所著周易外傳,當以俟之知者。

四

夫子只許閔子之言爲中。中者,當於理也,集註釋此自當。雙峯、新安添上“和悅雍容”一義,聖人既不如此說,且論語一書,皆經記者櫽括成文,非閔子當日止用此二冷語論此一事。且其雲“何必”者,則以長府之弊,別有所在,而不繫於改不改,不正於其本而徒然改作,則不如無改之爲愈,若用之得宜,則仍舊貫而亦何弊,故不雲不可,而云“何必” ,酌事而爲言,非故爲雍容和悅也。若明知其不可而故爲緩詞,則直是騎兩頭馬,柔奸行徑耳。以爲無與於己,則何如弗言?既已言之,而又何避忌?不痛不癢,做款段而匿肝腸,此小人之尤也,而閔子豈其然!爲長府,改錢法也,詳稗疏。 五

孔子既沒而道裂,小儒抑爲支言稗說以亂之。如家語、孔叢子、韓詩外傳、新序、說苑諸書,真僞駁雜,其害聖教不小。學者不以聖言折之,鮮不爲其所欺。

家語、說苑稱子路鼓瑟,有北鄙殺伐之聲,說甚猥陋。夫子謂子路升堂而未入室,今須看升堂入室,是何地步。子之論善人,曰“亦不入於室”,聖人豈有兩室,而室豈有異入哉?善人有善而無惡,特於天德、王道之精微處,未盡其節文之妙,止一往行去教好,所以雲“未入於室”。看來,子路亦是如此。

孟子曰“可欲之謂善”,一“欲”字有褒有貶。合於人心之所同然,故人見可欲。而其但能爲人之所欲,不能於人之所不知欲、不能欲者,充實內蘊而光輝遠發,則盡流俗而皆欲之矣。故夫子曰“由也喭”。喭者,粗俗也。粗者不密,俗者不雅。未能精義入神以利用,故曰粗。不知文之以禮樂,而好惡同於流俗,故曰俗。

聖人雖不爲異人之行,然其所以節太過,文不及,備陰陽之撰者,固非流俗之所能與知。粗俗者,雖不爲合流俗、同污世之邪慝,而稱意直行,往往與衆人一種皮膚道理相就。所以他於衆睹衆聞上,赫赫奕奕,有以動人,而求之於天理之節文,自然精密、自然卓爾者,深造以禮樂而後得入,則一向似不信有此理,故其言曰“何必讀書,然後爲學”。則亦“ 不踐跡”之意也。

唯其如此,是以雖復鼓瑟,亦聊以供其判奐,而不必合於先王之雅音,則雖鄭、衛之音,且自謂無妨一奏。其於夫子之門,必以先王之正聲,盪滌人心志,融洽人肌膚,以導性情之和者,殊爲背戾。故曰“奚爲於丘之門”。

合子路生平與夫子之言類觀之,則可見矣。使如家語、說苑之猥談,則子路無故而常懷一殺心,將與宋萬、州綽、高昂、彭樂之流,同其兇狡,則亦名教之戎首,斯人之梟鷹,而何得要夫子“升堂”之譽哉?

子路好勇,自在聞義必爲、聞過必改上見得勇於爲義耳,初非有好戰樂殺之事。雖孔悝之難,親與戎行,而春秋時文武之塗未分,冉有、樊遲,皆嘗親御戈戟,非但一子路爲然。家語抑有戴雄雞、佩豭豕之說,尤爲誣罔,固非君子之所宜取信也。程子曰“言其聲之不和”,自與聖言相符。

六

中庸就教上說,則過、不及之閒,尚可立一“中”以爲則。然或問已有“揣摩事理” 之語,則過、不及自就知行上見,不與中庸之顯道相對。此言二子學之所至,其非子夏在前面一層,子張在過背一層做,審矣。

“中庸”二字,必不可與過、不及相參立而言。先儒於此,似有所未悉。說似一“川 ”字相似,開手一筆是不及,落尾一筆是過,中一豎是中庸,則豈不大悖?中庸之爲德,一全“川”字在內。若論至到處,落尾第三筆結構方成。一直到人倫之至,治民如堯,事君如舜,方是得中,則豈有能過之者哉?

斯道之體,與學者致道之功,總不可捉煞一定盤星。但就差忒處說,有過、不及兩種之病。不可說是伸著不及,縮著太過,兩頭一般長,四圍一般齊,一個樞紐。如此理會,所謬非小。且如河圖中宮之十、五,雒書中宮之五,卻是全圖全書之數;與樂律家說天數五、地數六,合之十一,遂將六作中聲不同。天垂象,聖人立教,固無不然。所以無過、不及處,只叫做“至”,不叫做“中”。近日天主教夷人畫一十字,其邪正墮於此。

今以道體言之,則程子固曰“中是裏面底”,裏只與外相對。不至者外,至者裏也。非裏面過去,更有一太過底地位在。若以學言,則不得已,且將射作喻。不及鵠者謂之不及,從鵠上蓋過去之謂過。若正向鵠去,則雖射穿鵠,透過百步,亦不可謂之過,初不以地界爲分別。只在箭筈離弦時,前手高便飄過去,前手低便就近落耳。則或過或不及,只緣一錯。而豈鵠立於百步,便以百步爲中,九十步內爲不及,百一十步外爲過之謂哉?

作聖之功,必知足以及之,仁足以守之,斯能至而不忒。今二子之爲學,亦既俱以聖人爲鵠矣。子夏只恁望著聖人做去,而未免爲人慾所累帶著,就近處落。子張亦只恁望著聖人做去,卻自揣其力之不足試於人欲之域以得天理,乃便盡著私意往外面鋪張,希圖蓋覆得十分合轍。所以二子之所造不同,然其不能用力於靜存動察、精義入神,則一也。故曰“過猶不及”。

故夫子以“小人儒”戒子夏,而記稱其有厚子薄親之罪。曾子斥子張之“難與爲仁” ,而其言曰“喪思哀,祭思敬,其可已矣”。

譬之於射,則子夏亦知平水箭爲百中之技,卻力有不逮,不覺臨發時前手便落,早插入流俗裏去。子張亦緣力之不加,恐怕落近,便一直抬起前手,庶幾起處高,落處合,而不知心目無一成之鵠,則必不能至,而徒爲勞耳。

故子夏知有儒,而不知儒之或不免於小人,則一念之私利未忘,即爲欲所泥,而於理必不逮。子張謂喪盡於哀,祭盡於敬,可一直相取,乃不知存之無本,則有雖欲哀而不得哀,雖欲敬而不得敬者。所以於其志學之始,與其究竟之失,爲之要言曰“過”,曰“不及” ;乃統其知之不能及,仁之不能守,爲之要言曰“過猶不及”。總以洞見其用功之差,而既不僅以天資言,尤不得謂兩者之外別有中庸,兩者之閒不前不後之爲中庸也。假令節子張之過,則亦不掙扎之子張;伸子夏之不及,亦一無歸宿之子夏;且求爲二子而不能得,況望其能至於聖人哉?

在他行跡處,見得有此兩種共依於聖功而不能至之病。若以聖功之至言之,則子固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矣。”則顏子亦唯不及之爲憂,而況子張?聖人之道,斷無透過那一邊還有地位之理,所以雲“仰之彌高,鑽之彌堅”。二子之失,皆仰鑽之未竭其才耳。而豈子張之已逾其高,過顏子之所仰;已抉其堅,過顏子之所鑽乎?

子思贊中庸之德,說贊化育、參天地,說“無聲無臭”,那有一重道理得陵而過之?尹氏“抑過、引不及”之說,自是見處未確。夫子之於子張,亦引之而已,而何有抑哉?如子張言“喪思哀,祭思敬”,自是粗疏不至語。藉令教之,亦引之於情文相稱之實,俾得以盡其哀敬,豈抑之使毋過哀,毋過敬,而姑但已乎?故知以過、不及、中庸爲三塗論者,不墮於子莫之中,其無幾矣!

七

“夫子不幸而與匡人之難”一轉,甚是蛇足。諸老先生只管曏者上面窮理,好沒去就。不如桃應所問瞽瞍殺人爲有是事者遠矣。杞人憂天,而更憂何以支撐耶?

顏淵之後,大略是迂道相避,故致參差。彼此相信以不死,原不待於目擊。其雲“ 子在,回何敢死”,言夫子既有道以出險,己亦不恃勇以犯難。想來匡人之暴,亦不是莽莽殺人,處之有道,則自斂輯。上蔡訓“敢”爲果敢,極是分明。不果敢則不死矣。

胡氏告天子方伯請討之說,尤迂疏無理。傷人者刑,殺人者死,司寇治之耳。夫子非有國之君,匡人亦非能阻兵負固者,何待天子方伯之討哉?然要不須如此論,亦聊破胡氏之謬耳。

此胡氏未目言號諡,以其言考之,蓋致堂也。文定春秋傳中,不作此無稽之言。致堂不善承其家學,讀史管見中往往有如此者。

八

程、朱論曾皙處,須是別看,不可煞著猜卜。如以爲無所期慕,只自灑落去,則韋應物之“微雨夜來過,不知春草生”,足以當之矣。如將景物人事,逐一比配,以童子、冠者擬老、友、少,以浴風、詠歸擬安、信、懷,以謂於物得理,於事得情,則曾皙不向誠然處直截理會,乃在影似中求血脈,其亦末矣。

但拽著架子,闌闌珊珊,如算家之有粗率,則到用處,十九不通。朱子謂三子不如曾點之細,又云“曾點所見乃是大根大本”。只此可思,豈兵農禮樂反是末,是枝葉,春遊沂詠反爲根本哉?又豈隨事致功之爲粗,而一概籠罩著去之爲細耶?看此二段語錄,須尋入處。“身心無慾,直得‘清明在躬,志氣如神’,天下無不可爲之事。”讀語錄者,須知“清明在躬”時有“志氣如神”事,方解朱子實落見地。

九

集註雲“人慾淨盡,天理流行”,朱子又云“須先教心直得無慾”,此字卻推勘得精嚴,較他處爲細。蓋凡聲色、貨利、權勢、事功之可欲而我欲之者,皆謂之慾。乃以三子反證,則彼之“有勇”“知方”“足民”“相禮”者,豈聲色貨利之先系其心哉?只緣他預立一願欲要得如此,得如此而爲之,則其欲遂,不得如此而爲之,則長似懷挾著一腔子悒怏歆羨在,即此便是人慾。而天理之或當如此,或且不當如此,或雖如此而不盡如此者,則先爲願欲所窒礙而不能通。

以此知夫子“則何以哉”一問,緣他“不吾知也”之嘆,原有悒怏歆羨在內,一面且教他自揣其才,而意實先知其無可與而思奪之也。前雲“則何以哉”,後雲“爲國以禮”。言及於禮,則豈欣欣戚戚,思以天下利見吾才者之所得與哉?

懷挾著一件,便只是一件,又只在者一件上做把柄。天理既該夫萬事萬物,而又只一以貫之,不是且令教民有勇知方,且令足民,且令相禮,攬載著千伶百俐,與他焜耀。故朱子發明根本枝葉之論,而曰“一”、曰“忠”、曰“大本”。凡若此者,豈可先擬而偏據之乎?故三子作“願”說,作“撰”說,便是人慾,便不是天理。欲者,己之所欲爲,非必理之所必爲也。

夫子老安、友信、少懷之志,只是道理如此,人人可爲,人人做不徹底,亦且不曾扣定如何去安老者、信朋友、懷少者。聖人只說末後規模,而即以末後之規模爲當前之志願;一切下手煞著,即是枝葉,亦即不能盡己以忠,亦即是不能一以貫之;故唯一禮撲滿周遍之外,更無閉門所造之車。

如夫子向後相魯、卻萊兵、墮郈、費,豈非聖人大道之公、三代志中之事?然使雲“ 我願墮三都,服強齊”,則豈復有夫子哉?惡三都之逼、強齊之侵陵,而不因其勢在可墮,理在可屈,徒立一志以必欲如此,即此是人慾未淨而天理不能流行。三代以下,忠節之士,功名之流,磨拳擦掌,在燈窗下要如何與國家出力,十九不成,便成也不足以致主安民,只爲他將天理邊事以人慾行之耳。

曾點且未說到老安、友信、少懷處,而一往不墮,故曰“人慾淨盡”。人慾淨盡,則天理可以流行矣。乃此抑未可作水到渠成會。水到渠成者,任乎物,曾皙則任乎己。看他言次自得之。故曰“與漆雕開俱見大意”。“吾斯之未能信”,亦任乎己也。

十

慶源雲“須是人慾淨盡,然後天理自然流行”,此語大有病在。以體言之,則苟天理不充實於中,何所爲主以拒人慾之發?以用言之,則天理所不流行之處,人事不容不接,才一相接,則必以人慾接之,如是而望人慾之淨盡,亦必不可得之數也。故大學誠意之功,以格物致知爲先,而存養與省察,先後互用。則以天理未復,但淨人慾,則且有空虛寂滅之一境,以爲其息肩之棲託矣。

凡諸聲色臭味,皆理之所顯。非理,則何以知其或公或私,或得或失?故夫子曰“爲國以禮”。禮者,天理之節文也。識得此禮,則兵農禮樂無非天理流行處。故曰:“子路若達,卻便是者氣象。”倘須淨盡人慾,而後天理流行,則但帶兵農禮樂一切功利事,便於天理窒礙,叩其實際,豈非“空諸所有”之邪說乎?

但慶源以此言曾皙,則又未嘗不可。曾皙自大段向淨人慾上做去,以無所偏據者爲無所障礙,廓然無物,而後天地萬物之理以章。只此淨欲以行理,與聖人心體庶幾合轍。而所以其行不掩者,亦正在此,故未可據爲學聖之功也。

一一

“曾點未便做老、莊,只怕其流入於老、莊”,朱子於千載後,從何見得?只看“暮春”數語,直恁斬截,不於上面添一重變動,亦可以知其實矣。不然,則謂之天理流行,豈非誣哉?

天理、人慾,只爭公私誠僞。如兵農禮樂,亦可天理,亦可人慾。春風沂水,亦可天理,亦可人慾。才落機處即僞。夫人何樂乎爲僞,則亦爲己私計而已矣。

莊子直恁說得輕爽快利,風流脫灑;總是一個“機”字,看著有難處便躲閃,所以將人閒世作羿之彀中,則亦與釋氏火宅之喻一也。看他說大鵬也不逍遙,斥鷃也不逍遙,則兵農禮樂、春風沂水了無著手處,謂之不凝滯於物。

曾點所言,雖撇下兵農禮樂、時未至而助長一段唐突才猷爲不屑,然其言春風沂水者,亦無異於言兵農禮樂,則在在有實境,在在而不慊其志矣。不慊其志者,不慊於理也。無所逃匿,無所弄玩,則在在有實理者,在在無僞也。此豈可與莊周同日語哉?

聖人誠明同德;曾點能明其誠,而或未能誠其明;老、莊則有事於明,翻以有所明而喪其誠。此三種區別,自是黑白分明。緣曾點明上得力爲多,故懼徒明者之且入於機而用其僞,故曰“怕其流入於老、莊”。此朱子踞泰山而仰視日、旁視羣山、下視培塿眼力。嗚呼,微矣!

顏淵篇

一

“克”字有力,夫人而知之矣,乃不知“復”字之亦有力也。集註言“復,反也”,反猶“撥亂反正”之反;慶源謂“猶歸也”,非是。春秋穀梁傳雲“歸者,順詞也,易詞也 ”,其言復歸,則難詞矣。於此不審,聖功無據。蓋將以“復禮”爲順易之詞,則必但有克己之功,而復禮無事,一克己即歸於禮矣。

夫謂克己、復禮,工夫相爲互成而無待改轍,則可;即謂己不克則禮不復,故復禮者必資克己,亦猶之可也;若雲克己便能復禮,克己之外,無別復禮之功,則悖道甚矣。可雲不克己則禮不可復,亦可雲不復禮則己不可克。若漫不知復禮之功,只猛著一股氣力,求己克之,則何者爲己,何者爲非己,直是不得分明。

如匡章出妻屏子,子路結纓而死,到妻子之恩、生死之際也拚得斬截,則又何私慾之難克,而詎可許之復禮耶?諺雲“咬得菜根斷,百事可爲”,乃若陳仲子者,至有母而不能事,是一事亦不可爲,而況於百乎?則唯不知復禮,區區於己所欲者而求戰勝也。

佛氏也只墮此一路,直到剿絕命根,煩惱斷盡,而本無禮以爲之則,則或己或非己之際,嫌不別,微不明,無刑典,無秩敘,硬把一切與己相干涉之天理都猜作妄。若聖學之所謂“克己復禮”者,真妄分明,法則不遠,自無此病也。

然則復禮之功,何如精嚴,何如廣大,而可雲己之既克,便自然順易以歸於禮乎?精而言之,禮之未復,即爲己私。實而求之,己之既克,未即爲禮。必將天所授我耳目心思之則,復將轉來,一些也不虧欠在,斯有一現成具足之天理昭然不昧於吾心,以統衆理而應萬事。若其與此不合者,便是非禮,便可判斷作己,而無疑於克,故曰“非禮勿視”云云。使非然者,則孰爲禮,孰爲非禮,孰當視,孰不當視而勿視,直如以餅餌與千金授小兒,必棄千金而取餅餌矣。聖人扼要下四個“非禮”字,卻不更言“己”,即此可知。

二

遇著有一時一事,但克己則已復禮;遇著有一時一事,但復禮則無己可克;遇著有一時一事,克己後更須復禮;遇著有一時一事,復禮後更須克己。此與存養、省察一例,時無先後,功無粗細,只要相扶相長,到天理純全地位去。

乃既致力於克己,尚須復禮,此是聖學據德、依仁一扼要工夫。而天理現前之後,尚恐恃己之持循有據,便將後一段蓋覆將去,大綱近理,即休於此,卻被己私闌入視聽言動之中,而不知早已違仁,則一直通梢,防非禮而務克之。此聖學極深研幾,謹微以全天德事。故下“四勿”之目,尤嚴爲顏子告也。

三

未克己,不可驟言復禮,恐裝做個“堂堂乎難與爲仁”模樣,顏子已自久不墮此窠臼。未復禮,不可漫言克己,卻做個“煩惱斷盡,即是菩提”勾當,聖門從無此教意。故此兩項俱不可摻入此章話下。克己必須復禮,“約我以禮”之善誘也;既復於禮,仍須克去非禮,則“約我以禮”之上更施一重時雨之化也。此不容不審。

四

但於“天下歸仁”見效之速,不可於“一日克己復禮”言速。以“一日克己復禮”爲速,則釋氏一念相應之旨矣。經雲“一日克己復禮”,非雲“一日己克禮復”。克己復禮,如何得有倒斷!所以堯、舜、文王、孔子終無自謂心花頓開、大事了畢之一日。因以言其動物之可必,故爲之詞曰“一日”耳。

乃“天下歸仁”,亦且不是圖他一番讚歎便休;特在本原上做工夫,便終身也只依此做去,別無他法,故可歸功於一日。若“天下歸仁”之盡境,則亦必其“克己復禮”之功無有止息,而施爲次第,時措咸宜,然後天理流行,人心各得也。“天下歸仁”不可以一日爲效之極,“克己復禮”其可以一日爲德之成乎?

所以朱子又補“日日克之,不以爲難”一段,以見“天下歸仁”非功成息肩之地,而 “一日”之非爲止境。雙峯成功之說,殊不省此。“終則有始,天行也。”“存吾順事,沒吾寧也。”豈如剿一寇、築一城之一事已竟,即報成功也哉?

五

“天下歸仁”,不可謂不大,“天下歸仁”之外,亦別無進境。乃說個“天下歸仁” ,則亦未括始終,但言其規模耳。“天下歸仁”,須日日常恁地見德於天下,豈一歸之而永終譽乎?如孔子相魯時,天下歸其政之仁;及致政刪修,天下又歸其教之仁;何曾把一件大功名蓋覆一生去?“天下歸仁”非一日之小效,“克己復禮”又何一日之成功耶?

六

自“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之前,到此一日,則有維新氣象,物我同之。既已“ 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矣,則只是純純常常,相與不息去。故雖非止境,而亦不可謂效之不速也。

七

私意、私慾,先儒分作兩項說。程子曰“非禮處便是私意”,則與朱子“未能復禮,都把做人慾斷定”之言,似相齟齬。以實求之,朱子說“欲”字極細、極嚴。程子說“意” 字就發處立名,而要之所謂私意者,即人慾也。

意不能無端而起,畢竟因乎己之所欲。己所不欲,意自不生。且如非禮之視,人亦何意視之,目所樂取,意斯生耳。如人好窺察人之隱微,以攻發其陰私,自私意也。然必不施之於寵妾愛子,則非其所欲,意之不生,固矣。又如立不能如齊,而故爲跳蕩,亦跳蕩易而如齊難,欲逸惡勞之心爲之也。則雲“未能復禮,便是人慾”,摉簡將來,無可逃罪,而非懸坐以不韙之名矣。

但此等在無意處,欲乘虛而見端。若程子所言,則爲有意者論。既有意而非其甚不肖,然且非禮,則似乎非欲之過。乃天下之以私意悖禮者,亦必非己所不欲。特已立一意,則可以襲取道義之影似,以成其欲而蓋覆其私。如莊子說許多汗漫道理,顯與禮悖,而擺脫陷溺之跡,以自居於聲色貨利不到之境。到底推他意思,不過要瀟灑活泛,到處討便宜。緣他人慾落在淡泊一邊,便向那邊欲去,而據之以爲私。故古今不耐煩劇漢,都順著他走,圖個安佚活動。此情也,此意也,其可不謂一己之私慾乎!則凡以非禮爲意者,其必因於欲,審矣。

然程子云“非禮處便是私意”,朱子則雲“未能復禮,都做人慾”,二先生下語,自有分別。非禮者,必如前所云,立一意以襲取道義之影似,成欲而蓋其私,而非但未能復禮者也。未能復禮者,則但其無意而使欲得乘虛以見端者也。若業已有事於仁而未能復禮者,意之所起,或過或不及而不中於禮,雖幾幾乎不免於人慾,而其發念之本,將於此心之不安、理之不得者,以求其安且得,則亦困知勉行者;中閒生熟未調、離合相半之幾,雖不當於禮,而憤悱將通,正爲可以復禮之基。是一己之意見,非即天下之公理,而裁成有機,反正有力,不得以私意故貶其爲爲仁之害也。若並此而欲克去之,則必一念不起,如枯木寒厓而後可矣。此程子“私意”之說,不善讀者,其敝將有如此。

朱子謂“即無不屬天理,又不屬人慾底”,乃一念不起,枯木寒崖者,則已不屬人慾,而終無當於天理。特此段光景,最難立腳,才一蕩著,又早墮去。所以釋氏自家,也把做石火、電光相擬,稍爲俄延,依舊入人慾窠臼。終不如吾儒步步有個禮在,充實光輝,壁立千仞,如虎有威,狐狸不敢犯;只恁依樣擇執,到底精嚴,則天理一味流行,人慾永無侵染。此邪正之分,誠僞之界,恆與無恆之所自別,未可爲冥趨妄作者道也。

二先生歸同說異,須有分別,無作一例看。乃聖人之所以語顏子者,則在既知約禮之後,偶然無意,使人慾瞥爾乘虛見端上說。觀其以“克己”冠“復禮”之上,而目在“四勿 ”者,可知。程子推聖意以闢妄,朱子爲釋經之正義,不可紊也。

八

非禮而視聽,非禮而言動,未便是人慾。故朱子曰“自是而流,則爲人慾”。夫子此說,與“放鄭聲,遠佞人”一意。聖學極頂處,只是愈精愈嚴,不恃自家見得透,立得定,便無事去也。

謂私慾曰“己”,須是自己心意上發出不好底來。瞥然視,泛然聽,率爾一言,偶爾一動,此豈先有不正之心以必爲此哉?然因視聽而引吾耳目,因言動而失吾樞機,則己私遂因以成,而爲禮之蠹矣。故四者之非禮,未可謂己私,而己私之所繇成也。

然夫子竟以此爲“克己復禮”之目者,中之有主,則己私固不自根本上有原有委的生髮將來;然此耳目口體之或與非禮相取者,亦終非其心之所不欲,則以私慾離乎心君而因緣於形氣者,雖無根而猶爲浮動。夫苟爲形氣之所類附,則亦不可不謂之“己”矣。故朱子曰 “索性克去”,是復禮之後,更加克治之密功也。

乃己私雖無所容於內而禮已充實,然猶浮動於外而以遏禮之光輝,使不得發越,則禮終有缺陷之處。是又復禮之後,再加克己,而己無不克,乃以禮無不復。此所謂“人慾淨盡,天理流行”也。

非禮而視,則禮不流行於視;非禮而聽言動,則禮不流行於聽言動。聖賢純全天德,豈雲內之以禮制心者,其事繇己,外之因應交物者,其事不繇己乎?天地萬物且備於我,而況吾有耳目口體,胡容孤守一心,任其侵陵,而自貽之咎也!舜之戒禹於“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後,又曰“無稽之言勿聽,弗詢之謀勿庸,唯口出好興戎”,亦是此意。武王之銘曰“無曰胡傷,其禍將長;無曰無害,其禍將大”,亦是此意。終不如異端說個知有是事便休,大事了畢,只須保任,將耳目口體、天下國家作不相干涉之物而聽之,以爲無如我何也。嗚呼!此“四勿”之訓,所以爲天德,爲乾道,而極於至善也與!

九

言“出門”則統乎未出門,言“使民”則該乎使民之外,此與“無衆寡,無小大”一意。出門原不可作動說。動者必有所加於天下,但一出門,何所加於天下而可雲動哉!周子曰“動靜無端”,則固不可以事境分矣。凡靜之中,必有動焉。如以己所獨知爲動之類,則雖燕居深處而皆動也。凡動之中,必有靜焉。當其睹色則聽爲靜,當其聞聲則視爲靜,所動者一,而不睹不聞者衆也。總於意之已起未起爲動靜之分。但言“出門”,其或有意無意,皆不可知,而奚有定耶?

若以見諸事者爲動,則出門未有事也,使民業有事也。曲禮雲“無不敬,儼若思”,自分動靜。而“出門如見大賓”,則自非“無不敬”之所攝,正所謂“儼若思”者是已。必不獲已,自宜以出門屬靜,使民屬動,不可於出門、使民之外,別立一靜也。

或者所問,程子所答,俱似未當。雙峯雲:“平時固是敬謹,出門、使民時尤加敬謹。”出門、使民之外,何者更爲平日?聖人是揀極易忽者言之,以見心法之密。見賓、承祭,方是常情加謹之地。出門之外,有大廷廣衆、順逆不一之境,推致於“雖之夷狄”;使民之上,有入事父兄、出事公卿,無限待敬待愛之人。則此所舉者,極乎境之靜、事之微而言也。謹微慎獨,該括廣大,何平日之不在內乎?

十

“心常存”是根本,“事不苟”是事實。繇心存,故見事之不苟;乃繇不苟於事,則此不苟之心便爲心存。到成德地位,但此心存而常醒,則事自不苟,言自不易。若求仁之功,則且以事不苟爲當務。聖人從“爲之難”說起,即從此入,不容別問存心。

蓋凡天下不仁之事皆容易,而仁則必難。所以然者,仁是心德,其他皆耳目之欲。耳目輕交於物,不思而即通,引之而速去,所以盡他曲折艱深,到底容易。若心官之德,“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已自不能疾獲;又須挽著耳目之用,可以得意馳騁處,都教把住,則且目失視,耳失聽,口失言,四肢失其利動,而心亦疲於思,只此極難。所以盡古今大聰明、大決斷、大疾速的人,到此都不得滋味。若其爲此,方見其難,而誠“爲之難”也,則豈非仁者終身用力之實際哉!夫子曰“用力於仁”,又曰“先難”,意俱如是。故知“爲之難”三字,是本根莖幹一齊說出語。而朱子所云“存心”,自不若聖言之深切也。

初入門人,謹言以存心,是溯末反本事。成德之後,心無不存,而爲自難、言自訒,是自然氣象。若仁者之實功,則雲“爲之難”足矣,加以存心,則又是捷徑法矣。觀小注“ 學者即當自謹言語,以操存此心”及“仁者心常醒”等語,分疏別白,則知非於爲難之上,別立存心之法也。

一一

晁氏所云“非實有憂懼而強排遣之也”,亦虛設此疑,以證君子之不然耳。慶源雲“ 不憂不懼者,疑若有之而強排遣之也”,則煞認有人排遣得“不憂不懼”矣。

從古至今,盡上知、下愚,卻無一人排遣得“不憂不懼”者。盡強有力者,但能眉不顰、口不嘆、肌不粟而已。咄咄書空,屐齒忘折,其鬱陶惕慄,更倍於人。故說個“不憂不懼”,便是極致。豈“不憂不懼”之上,更有“何憂何懼”之一境哉?

必欲求一非君子而能不憂懼者,則唯朱子所謂“塊然頑石”者,而後可以當之。唐太宗攻高麗,一軍士肉薄至堞墜死,一軍士復繼之,太宗亟稱其勇。許敬宗曰:“此人只是不解思量。”塊然頑石而不知懼者,大要不解思量耳。

其塊然頑石而不憂者,直是一和哄漢,得過且過,故司馬牛亦疑而賤之。自此以上,則更無有人排遣得“不憂不懼”也。此等處,反求之日用身心,則自知之,非可以文言生疑信。“若要消愁除是酒,奈愁回酒醒還依舊!”此言雖鄙,實盡人情。故凡看聖賢文字,非實實體認,於己取之,則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求以達事理而遇微言,難矣哉! 一二

集註兩釋“信”字,俱加“於我”二字,亦似贅出。子曰“民無信不立”,不雲“民不信不立”,則非信於我之謂,審矣。集註又云“失信”,一“失”字尤不安。言“失信” ,則是有所期約而故爽之。看來,子貢問政是大綱問,非緣國勢危而號令期約以相救,則又何期,而又何失乎?

此“信”字,是盡民之德而言,與易言“履信”同。民之所奉上教,而自成其道德之一,風俗之同者,至於信而止矣。孟子所謂“恆心”者是也。“信之”“之”字,固若隱然指君而言,然亦要君之所以教民者而概言之,非專指君身與其所令也。於此不審,則將“自古皆有死”一句,煞認作餓死說,而“民無信不立”,作守死不食言解,則大失聖人之旨矣。

“自古皆有死”二句,以文義、事理求之,非但承“去食”說,亦承“去兵”說。無食之死,與無兵之死,等也。而無兵之可以得死,尤甚於無食。朱子雲“有信則相守以死” ,不知所謂相守者何人?古者即民爲兵,有與相守者,則是雖無食而有兵矣。子貢曰“於斯二者何先”,則業已無兵矣,更何從得人而相守乎?

“足食”者,民之食與國之食而兩足也。“足兵”者,訓練之而使戰不北、守不潰也。“去兵”者,貧弱之國,恐以訓練妨本業,且無言兵,而使盡力於耕作也。“去食”者,極乎貧弱之國,耕戰兩不能給,且教之以爲善去惡,而勿急督其農桑也。

世儒錯看一“去”字,說作已有而故去之。夫已有兵有食矣,則又何害於信,而必欲去之哉?“必不得已”之雲,自以施爲之次序而言,而非謂其有內患外逼、旦夕立亡之勢。食竭兵潰,坐以待斃,亦何政之足爲耶?君子不居危亂之邦,而何爲執其政哉?倘雲先已執政,而一旦至此,則平日之足之者,漫無可恃,而徒議銷兵棄粟於危亡之日,其不足有爲甚矣。子貢亦何屑爲此童昏敗亡之君臣計耶?

“必不得已而去句,於斯三者何先句”,謂必不得已而有所去矣,於其所不去者,當以何爲先務也。先者,先足,非先去也。去者,不先之謂耳。唯或先兵,或先食,或先信,則去者可以緩待後日。倘雲先去,則豈去兵之後乃去食,去食之後乃去信乎?三者皆有可爲之勢,則兵食與信,同時共修,不相悖害。若積敝之餘,初議收拾,則先教民而後議食,先足食而後議兵,其施爲之次第如此。不然,則如富強之流,或先食,或先兵,亟以耕戰立國,而置風俗之淳薄爲緩圖,固當世言政者之大敝也。

而其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則見天之爲民立君,非但相聚以生,而必欲相成以有立。失立民之道,而民亦無以自立,則不達於死生之正理以爲民極,而但呴呴然如禽獸之相餔相衛,求以趨利而避害,則雖食足兵強,其建國迪民者,適以敗壞人道久矣。此夫子徹底將天德、王道合一之理,與子貢言爲國之大經,以定緩急之次序;而非向傾危敗亂之國,作君民同盡計也。熟繹本文,當自得之。

一三

子貢之言“文猶質也,質猶文也”,自無病;病在“虎豹之鞟,猶犬羊之鞟”二語。緣質之爲義,不但是個意思,須已實有其質。以“商尚質”思之,可見質與文,都是忠敬做出來底。質是一色,文是異色;質是實實中用底,文是分外好看底。所以君子忠敬之心,或可雲野人得而同之;而君子之質,則已大異於小人之質矣。

故朱子曰“虎皮、羊皮,雖除了毛,畢竟自別”,此喻甚精切。虎之所以爲虎,羊之所以爲羊,既不但以毛別,且亦不但以皮別,徹底自是分明在。豈一除去毛,便可雲虎豹猶犬羊哉?

世儒言文不可離於質,此說自通。抑雲質不可離於文,則舛甚矣。離文自有質,若去毛自有皮也。與皮去則毛不得存,其義自別。知此,則足以知子貢差處。然則當週未尚文之先,夏、商之君子小人,豈遂無別哉?

其雲“文猶質也,質猶文也”,但說個“猶”,固未嘗不可有輕重、本末之差。若雲本猶末也,末猶本也,亦何不可。蓋本末之俱有而不可無者,一也。而本自本,末自末,正自差等分明。

子貢蓋謂文之以昭此忠敬之華者,與質所以將此忠敬之實者,以內外、本末言之,則同爲因物顯志,繼起之事;而就天下所必有之事而言,則同爲忠敬所麗之物。是以商之尚質,以質之可以盡忠敬;亦猶周之尚文,以文之可以昭忠敬也。如此說來,更有何弊!

特質如皮,文如毛,忠敬如虎之所以爲虎、羊之所以爲羊。以本末言之,則忠敬爲主,質近內而文近外,質可生文而文不能生質。則同此一虎豹,毛原不害於皮,但須有皮而後有毛;同此一君子,文原非以賊質,但須既盡其質,而後聽生其文。別以質,固可又別以文,別以文,非遂無別以質,不得竟以質而無文者爲同於犬羊耳。

一四

雙峯謂“忠信是德,徙義是崇”,破碎文義,於理無當。崇者即以崇其德,德者即其所崇,豈有分乎?不能徙義,則直不可謂之德。德者,行道而有得於心之謂。有得於心者,必其有得於事理者也。若執一端之義,莽撞用去,不復問現前所值之境,事理所宜,則日用之閒,不得於心而妄爲者多矣。是知日新而益盛者,皆德也。

崇者,對卑而言。不以忠信爲主,徒於事跡上見德,將有如管仲之所爲者,非不操之有本,行之有合,於心非無所得,而抑見德於天下矣;乃唯假仁襲義,弗能敦以不息之誠,則所得者涼菲而德以卑。故唯主忠信者爲崇德也。

崇德原有兩義:一爲所崇者德,一爲能崇其德。而所崇者德,則其德以崇;能崇其德,則崇者皆德。此二意,兩句中俱有。特主忠信則以心合道;徙義則於道見心;義內故。內外合揆,而後所崇無非德,其德無不崇也。

雙峯“愈遷愈高”之說,但有言句而無實義。崇德與修慝、辨惑並列,則崇固加功之詞。若雲“愈遷愈高”,則功在遷而效在高,是謂德崇,而非崇德矣。況雲徙義,亦初無愈遷愈高之理。緣事物之宜,不可執一,故須徙以曲成。豈始終一義,今日姑處其卑,而他日乃造其高乎?

如“臨財毋苟得”者,義也;而孟子受薛、宋之金,亦無非義也。同歸於義,辭非卑而受非高。藉雲“愈高”,則豈前日於齊之不受者爲未高,而今日之受乃高耶?以此知雙峯所云,但描畫字影,而無當於理,亦釋經之害馬也矣!

一五

只忠信是德,“主忠信”是崇德;義是德,“徙義”是崇德。不尚機權而立其誠,不守聞見而必揆夫宜,則所崇皆德;誠日敦而義日富,則能崇其德;心極忠信而行無不宜,則其德崇矣。看書只須如此,自然理明義足。徒務纖新,鮮有不悖也。

一六

但云“愛之”“惡之”,非必不當理之愛惡。如其當理,欲其生死,亦復何妨!唯仁者能愛人,則祝之曰“萬壽無疆”;唯仁者能惡人,則刺之曰“胡不遄死”。好賢如緇衣,豈不欲其生乎?惡惡如巷伯,豈不欲其死乎?倘雲“彼之生死有定分,用心於不能必之地,而實無所損益”,則天下之最難必者,莫若在天之晴雨,雲漢之詩,祈願迫切,不尤惑耶?

且使得位乘權而操生殺之柄,其所生所殺,必先有欲生欲死之之心。即無權位,而愛子則欲其生,惡盜賊則欲其死,亦自性情之正。詎生死有分,己不可必,而遂漫然置之耶?天下事勘得太破,不趨刻薄,必趨苟且,亦庸愈於惑哉?唯“既欲其生,又欲其死”,先後雜投於一人之身,斯與一朝之忿,忘身及親者,同爲心無適主,乘俄頃之意氣,而陷於昏瞀耳。

一七

集註雲“君子小人,所存既有厚薄之殊,而其所好又有善惡之異”,上句指小人亦知美之當成,惡之不當成,而欲排陷人使入於罪者;下句謂小人之不知孰爲美,孰爲惡,而反以不成人之美、成人之惡爲德者。故用“既”“又”二字,雙窮小人之情,而謂唯君子忠厚愛人,而不忍人之陷於非;亦深知美之當爲,惡之不當爲,故樂見美成,而惡聞惡就。兩句注,該括曲盡。胡氏“唯恐人之不厚,唯恐人之不薄”云云,殊未分曉。

一八

康子奪嫡,事在已往,且其事既成,不但欲之。使夫子以此譏其爲盜之魁,亦徒搶白一場,而彼終無自新之路矣。季孫意如、季孫斯,則奸雄之流。至康子,則已苟且冒昧不堪矣。故哀、悼以降,三家益弱,不能如陳氏世濟其厚施之奸,終以篡齊也。觀夫子三對康子之問政,固不以奸逆待之,直從其陷溺非闢之深而責之爾。如胡氏所云,則不但咎既往而爲已甚,且錯看康子作莽、操、師、昭一流矣,而豈其然!故讀書者,以知人論世爲先務。

一九

“察言而觀色”,是聖人見得天理爛漫、充塞兩閒處。唯此理日充滿流行於天地之閒,故其幾自不容閟。而理以人爲麗,幾以人之言與色爲徵,只在此觀察得去,則自然極乎人情,而順乎天理矣。只集註“審於接物”四字,極妥。小注似將“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 九字作一句讀下,便大差著。

抑雲“驗吾言之是與不是”,亦未當理。蓋作一句讀下,觀察人之言色以下人,則伺顏色,承意旨,以求媚於世,此又下於“居之不疑”者一等,孟子所謂妾婦是也。若憑此以驗吾之是非,而人之言與色,其喜怒、從違亦不齊矣,未必其喜且從者之爲是,而怒且違者之爲非也。舍在己之權衡而一聽於人,又奚當哉?

曰“察”,則詳加審辨之謂也。曰“觀”,則非常瞻視之謂也。即天下之人,因不可掩之幾,沉潛而加警以觀察焉,則不特吾之是非,可即喜怒從違以知之;而凡天下之人情物理,其爲公欲公惡與或一人之偏好偏惡者,無不皎然如黑白之在前;則雖兇人匪類,言必與惡相取,色必與戾相應,而吉凶善惡、誠不可掩之幾,亦自此見矣。故吾之接之者,知之必明而處之必當,邦、家之達,不可必哉!知此,則雙峯“是一件事”之說,不待攻而自無足採矣。

二十

仁知合一之說,始於曾吉甫,而朱子取之。乃程子及和靖所云,則不添入此一重意。看來,“樊遲未達”,記者只記此一句,不言所未達者何在,曾氏亦但猜度得云爾。

細味下文夫子、子夏之言,初未嘗有申明仁知合一之意。且聖人並論仁知處,每分開作對待。若以爲疑於相悖,則更有甚於此者。易雲“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明與分開兩支。若樂山、樂水,動、靜,樂、壽,則尤相對待,而要不嫌於相悖。“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知,子曰:‘知人。’”此自日月經天語,何曾有相悖處?不成疑其或相悖,而可不於仁言愛人,於知不言知人乎?

若說知妨愛,愛妨知,作此粗疏料量,則天下事理,聖賢言說,無一不相牴牾。且如食以養陰,飲以養陽,亦可疑食之養陰,且使陰盛幹陽;飲之養陽,或令陽亢消陰乎?食養陰而不廢飲,則陰不毗;飲養陽而不廢食,則陽不孤。愛人而抑知人,則所愛不泛;知人而抑愛人,則雖知不刻:此自灼然易見之理。使遲曾此之未達,則又何其愚也!故云知妨愛,愛妨知,疑於相悖者,曾氏之臆說也。

程、尹曙然於此,故不作此較量。尹氏之言,特發程子之意,而分貼經文,尤爲清切。其雲“不獨欲聞其說”者,“知人、愛人”之說也;雲“又必欲知其方”者,舉直錯枉之方也;雲“又必欲爲其事”者,選衆而舉之事也。

子曰“愛人”、曰“知人”二語,極大極簡。大則疑淺,簡則疑疏。太易理會,則太難證入。故曰有其說而未有其方也。今言仁知,孰不知仁爲愛人而知爲知人者?乃愛人而何以愛之,知人而何以知之,未得其方,則雖日念愛人,而人終不被其澤;日求知人,而人終相惑以相欺。此猶飢而語之以食,渴而語之以飲,乃未謀其何所得食,何所得飲,何者當食,何者當飲,則非不欲食慾飲,而乃以無所從得,或不擇而陷於毒。此遲所爲疑其但有言說而無方趣,闊大簡略而迷所向也。

乃愛人則權在我,而知人則權在人,故曰“知人則哲,惟帝其難之”。是以遲之未達,於知人而更甚,罔然無措之情,遂形於色。而子乃授之以方,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苟知是,不患知人之無方矣。

蓋人之難知,不在於賢不肖,而在於枉直。賢之無嫌於不肖,不肖之迥異於賢,亦粲然矣。特有枉者起焉,飾惡爲善,矯非爲是,於是乎欲與辨之而愈爲所惑。今且不問其善惡是非之跡,而一以枉直爲之斷。其直也,非,可正之以是也,陷於惡,可使向於善也,則舉之也。其枉也,則雖若是焉若善焉,而錯之必也。如此,而人不相飾以善,不相爭於是,不相掩於惡,不相匿於非,而但相戒以枉。枉者直,則善者著其善,不善者服其不善,是者顯其是,非者不護其非,於以分別善惡是非而不忒,又何難哉!此所謂知人之方也。以此通乎仁之愛人,近譬諸己,以爲施濟,先篤其親,以及於民物,亦不患愛之無方矣。

乃方者,事所從入之始功也。始之爲方者約,而繼之爲事也博,故方有未可以該事者。以方該事,而或流於術,此遲之所爲再疑也。今使規規然舍賢不肖之跡,而一從直與不直以求之,則是操術以深其察察之明,而於御世之大權,或以纖用而不給於行遠,則“能使枉者直”之效,亦未必其不爽。而子夏之以事徵其必然者,既可以證聖言之不虛,且舜、湯之以治天下,道不外是,則非一曲之方術。而知人之大用與其大功,通始終,包遐邇,無不富有於兩言之內;則方者即事,而非僅其從入之徑,故曰“然後有以知之”;則施爲之次第條理,爲要爲詳,統無不喻,故曰“包含無所不盡”也。

曰“直”,曰“枉”,非盡乎賢不肖之詞也。枉者固不肖,而不肖者固不盡於枉;賢者必直,而直非賢之極致。乃極而論之,則極乎賢者,亦但極乎直。故皋陶、伊尹,德亦盛矣,而要其所備之德,總以無所掩冒者爲盛。故舉直者,必若舉皋陶、伊尹而後爲極致。則始以爲方,或可於不能賢之中姑取其直;而終以大其事,則極直之致,於無不賢之中得其無不直。要不可謂於舉直之外,別有知人之法也。此所謂“語近不遺遠,語遠不捨近”者也。而後知人之事,洵無異量,則可無憂人之不易知。以此例之,亦可知人之無難愛矣。

程子、尹氏之意,大都如此。特其爲言,簡要疏遠,既不易曉了,而其取義務實,不似曾氏之尖新可喜,則或以淺近忽之。乃必欲求聖賢之大旨,自當以此爲正。

二一

曾氏之說所以不當者,以不擇而愛,不可謂愛;知而不能容,不可謂知。使愛不肖亦如愛賢,愛疏亦如愛親,則其於親賢亦薄矣。使一味苛察,絕無回互,則徼以爲知,其不知者多矣。如此而後可疑知愛之相悖。豈樊遲之拙,亦至於是?

將聖人言語,作此理會,即令樊遲粗疏不審,而夫子“愛人”、“知人”二言,說得直恁分曉,原不曾說博施其愛而無別,察用其知以吝於愛。曰“愛人”,自然是知所愛;曰 “知人”,自然是欲知可愛者而愛之。如日昱乎晝,自然施明於月;月昱乎夜,自然映明於日。又何足疑之有!

二二

即欲如曾氏之說,亦但可如小注雲“仁裏面有知,知裏面有仁”理會。雙峯雲“舉直錯枉,依舊是從仁上發來”,此說斡旋較可。“能舉直,則是發此天理之公,是亦仁也”。大學說“唯仁人能愛人,能惡人”,孟子說“堯、舜之仁,不遍愛人,急親賢也”,皆將舉錯作仁者之用,故可雲仁中有知,知中有仁。

集註未免徇曾氏太過,將“舉直錯枉”作知,“能使枉者直”作仁,便成大滲漏。“ 舉直錯枉”是作用,“能使枉者直”是效驗,豈知有作用而不見效,仁待知以得效而本無功乎?且曾氏雲二者相悖,既謂知悖愛,亦謂愛悖知也。今此但釋知不悖愛,而不及愛不悖知,又豈知能統仁,而仁不能統知乎?

且以此言知以成仁,則雖不必並舉,而亦當令其義可通於仁以成知之旨,然後舉一而達二。試令以此例,爲仁以成知作一轉語,其可雲泛愛天下而賢不肖之品自清乎?仁以成知一邊,既不能下一語,但在知以成仁上說此兩句,以釋相悖之疑,則是知可成仁,而仁不能成知也。是帝王之治世,學者之成德,但當務知,而不必求仁矣。仁爲四德之首,今乃爲知所統,而不能爲功於知,不亦傎乎!

故必不獲已,亦當從朱子語錄及雙峯之說,無徒拘集註以爲曾氏墨守,猶賢乎爾。

二三

小注“或問聖人何故但以仁知之用告樊遲,卻不告以仁知之體?”此等問頭極劣。想來,此公全未見道,又不解思索,只管胡問。在朱子婆心,猶爲解釋,以愚當此,直付之不答可也。仁知之體,如何可以言語說得!不但聖人不言,門人亦未嘗問也。

問答之例,答者必如其所問。問仁知之用,則以用答,問爲仁知之功,則以功答。“ 先難後獲,務民之義”,“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以功問,以功答也。此則以用問,以用答也。當其問也,必有其辭。使記者全舉之,則尋行數墨人可無用疑矣。緣記者無此閒筆舌,爲此曹分疏,遂使疑樊遲問何者爲仁,何者爲知一般,直得慚惶殺人!

聖人答問仁者,直迨顏淵,從不一言及體。五經、四書,亦但言仁則曰仁,言知則曰知而已,即此爲體,而更無可引喻而博說之者。朱子於仁,說個“心之德,愛之理”,錘鍊極精。然亦必知有仁者,而後能知其心之所得、愛之所秩。學者不省,而益其迷誤者不少。至於知,則朱子亦不能以訓詁顯之。下此,則如韓退之言“博愛之謂仁”,一出口便成疵病。

仁之爲仁,知之爲知,其爲體也,唯有者能見之,見者能喻之。苟非所有,則非所見;非所見,則非所喻;非所喻,則雖引譬博說,而祗益其昏瞀。倘漫然未識而問焉,不答可也。

蓋凡天下之爲體者,可見,可喻,而不可以名言。如言目,則但言其司視,言耳,則但言其司聽,皆用也。假令有人問耳目之體爲何如,則其必不能答,而亦不足答,審矣。

北人有不識稻者,南人有不識麥者。如欲告之,則亦曰麥似稻,稻似麥,以其有飽人之用,一也。若令以一言蔽其體之何若,便通身是口,也不得親切。即能親切於吾言,亦必不能親切於彼心,固矣。今試令爲此問者言仁之體,亦不過曰“心之德、愛之理”而已。此自祖朱子之言爾。彼且不能自喻,而況喻諸人乎?

故善問者必不以體爲問,善答者必不以體告人。聖門諸賢,於仁知之體,已反身而自見,故但於其工夫作用請事,終不似晚宋諸公,除卻先生言語,自家一如黑漆。如將欲行而問何者爲足,將欲視而問何者爲目,徒騰口說,爭是非,而終其身於盤籥以爲日也。乃以己之愚,疑聖言之未著,其可哀也夫!

子路篇

一

胡氏立郢之論,雙峯辨其非是,甚當。孟子所言易位者,唯貴戚之卿可耳。據馮厚齋所考,子路此問,在輒立十二年之後,雖貴戚之卿,爲之已晚矣。春秋書齊“弒其君商人” 。商人弒君之賊,齊人君之而又殺之,則書“弒”。豈有十二年之後,業已爲之臣,而敢行廢置者乎?胡氏此等議論,極粗疏,墨守其春秋之家學而誤焉者也。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爲政”,夫子不拒,而但言“正名”,則固許委贄於衛輒之廷矣。子貢“夫子不爲”之說,在輒初立之時;子路此問,在十二年之後。聖人因時措宜,視天下無不可爲之事,豈介介焉必立郢而後可哉?

且考之春秋傳,公子郢非能爲子臧、季札者也。其辭而不受者,知蒯瞶之父子之安忍無親,而不欲罹於禍耳。靈公薨,郢可以遵治命而有國矣,而且曰“亡人之子輒在”,則是郢之終不肯立也。蓋靈公之於其子,非真有深惡痛絕之心,受制於悍妻而不能不逐之耳。以義,則輒可以立,以先君之志,則且欲立輒以寄其不忍於蒯瞶之心,故蒯瞶逐而輒可以容於衛。使郢受大夫之扳而遂立焉,是亦違分義以替先君之志,因便竊位,而何賢於輒耶?郢固終不聽焉,則徒爲亂首,而終無濟於衛,豈夫子而爲爾哉?

論及此,夫子即爲貴戚之卿,亦不能任立郢之事。能任此者,其唯有道之天子、方伯乎!乃輒之罪不在於得國,而在於拒父。則靈公初薨,輒未稱兵以拒蒯瞶,即爲天子、方伯者,立輒亦無不可。天子、方伯固立輒,輒固不立而讓其父,然後以大義抑輒而使立焉,仕蒯瞶於王國可也,迎蒯瞶以終養可也。蒯瞶怙惡不聽,天討且加,而後輒可逃也。輒逃而君衛者,猶有靈公之嫡孫疾在,而不必郢。此中子之所以君孤竹也。

然凡此者,天子、方伯任之,而非臣子之事。故夫子且許之爲政,而曰“必也正名乎!”則亦就其既陷於罪之後,弭其拒父之惡,去禰祖之名,迎父以歸養而已。蒯瞶之爭,輒激之也。輒之逆,南子之黨成之也。輒而正名以迎養,得夫子以爲之相,則蒯瞶之安於歸而就養也,亦可十九得也。使其不然,而輒乃有逃之一策在。顧其逃也,須待之蒯瞶歸而不戢之日。爲臣子者,何事豫爲非常之舉動,輕與廢立,效董卓、桓溫之所爲哉?父子君臣之際,自當力爲其難,不可率然任意於一擲也。

二

宋光宗之不孝,而方踞大位,趙汝愚廢之,立寧宗,乃以奉光宗爲上皇,而社稷未嘗不安。朱子固深許趙相之忠,而深哀其死矣。以此推之,則父廢子立,亦何不可哉!

或疑光宗昏愞,而蒯瞶兇悍。然公子郢之以義立輒而國人安之矣,則蒯瞶亦何足以有爲?況以聖人處此,強齊可服,三都可墮,而奚有於蒯瞶?蒯瞶以失其應得之國而爭,較瞽瞍之無故而欲殺其孝子者,情猶可原。以聖人爲之,瞽瞍且允若,而況蒯瞶乎?

處此等大變,只是至誠動物,順道而無憂;才弄手段,圖輕快,便是私意。但不能盡誠孝於己,便生許多憂慮怨尤,故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人臣則利害計深,怕向舊窠中尋兔,鏟地舍卻他父子,別立一主,則大小安貼。趙忠定貶死衡州,也只爲寧宗是光宗之子,到底無恩而有怨;使別立一人,則居然門生天子,居不拔之地矣。君子欲以盡大倫而安社稷,豈可作此思量!

唯爲君者,將社稷作公器,信天理而不疑,卻於自家父子天性,與不立乎其位一般,盡敬盡愛,則何憂何怨!爲臣者,但依著天理人情,一直擔任,不計利害,成則爲伊、周,敗亦爲趙相,又奚事張皇妄作哉?故立郢之說,非天理之安,而利害亂之也。

三

蒯瞶初無怨於輒,所恨者南子之黨耳。奸人懼禍,遂爲“不拒父禰祖則輒不可立”之說,而輒童昏聽之。聖人見得名之既正,輒未嘗不可君衛,則奸人無所售其奸矣。若雲必須立郢,則正墮奸人術中。故見道不弘者,不足與權也。

徐有貞只“今日之舉爲無名”七字,弄出許多傾危伎倆。李南陽從容打破此言之妄,上心冰釋。處人家國者,不可不知此意。

四

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專對”者,謂以己意應對合宜,不必君命也。朱子雲“不假衆介之助”,未是。雖正使辭詘,亦無衆介聚訟一堂之理。

五

所謂政者,謂刑賞科條之下於民也。魯、衛俱秉先王之遺教,而昭、定、靈、出之際,初務更改,以圮先法,其隳棄舊章者已多,而特不若齊、晉之盡棄周禮耳,故曰“兄弟也 ”。衛之爲政,於春秋無考,是以傳注家難言之耳。若君臣父子之大倫,雖夫子嘗以此爲政,答齊景之問;乃魯雖見逼於強臣,自與齊之田氏、晉之六卿等,不至如衛之父子稱兵,滅絕天理也。蘇氏之說不審。

六

朱子謂“聖人爲政,一年之閒,想見已前不好底事都革得盡”,不如南軒所云“三年之所成者,即其期月所立之規模”,爲深見王道施行之次第也。儒者任天下事,有一大病,將平日許多悲天閔人之心,因乘權得位,便如鬱火之發於陶,迫爲更改,只此便近私意,而國體民命,已受其剝落矣。

且將孔子相魯觀之。自宣公以來,履畝而稅,是民閒一大病;而三桓逐君立君,是朝廷一大賊。於此稍動一分意氣,則罷畝稅,逐三桓,豈非第一喫緊當革之弊,而孔子何嘗如此?微獨孔子,即如舜之相堯,位極尊,權極重,君臣推任之誠,無有加矣,而共、鯀同朝者二十八載,則興利之先於除害,必矣。今人粗心,說“害不除,利不可興”者,都是一往之氣。天下大器,自非褊衷所能任。

想來,聖賢開治平之業,與爲學一致。爲學而先遏欲,做得十分上緊,淺之只得個“ 克、伐、怨、欲不行”,深之則流入於寂滅。爲治而先革弊,到頭只是鬨鬧一場,引身而退。蓋正氣未昌,與邪戰而恆見不敵也。故爲學必先存理,而後欲可遏;有戒慎不睹、恐懼不聞之本,以貞勝於敬義,而慎獨之功乃以不惑。爲治必先建德,而後弊可革;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行乎家國,則兔罝之野人,江漢之遊女,無患其雄心冶志之不一向於正也。醫家有谷氣昌之說,正合此理。若悁悁然以革弊爲先,恐烏、附、硝、黃之以誤人不少。況當夫子之時,尤久病羸弱之國,不可以壯年盛氣之法療之者哉?

七

雙峯雲:“纔要速成,便只是見得目前小小利便處。”使然,則但言“欲速”,而“ 大事不成”因之矣,何須如此分項說下!見大者,亦或欲速;不欲速者,亦或終身於小利之中。如禹之治水,是爲天下萬世興大利,除大害,便欲急切堙之決之,豈必其利之小,而徐治之八年之後也?只同此一利,非速則利小而緩則利大也。宋襄公不重傷,不禽二毛,不可謂見小利也。只爲欲伯功之速成,便致傷敗。王介甫立意亦盡從容,他本意要復燕、雲,卻雲“將欲取之,必固與之”,不可謂欲速也。乃其銖銖絫絫,積財以爲用兵之地,在小利上收拾,故終不能成大事。舉此二端,則“欲速”“見小利”之不相因也,明矣。聖言如江河行地,條派分明,不用曲爲扭合,大都如此。

八

雙峯說狂、狷各有過、不及處,自是諦當。然看他下“過、不及”語,俱因“中”字反形而出,則是中行、狂、狷,如三叉路,狂、狷走兩邊,中行在中央相似。此種見解,但有影響,了無實義。蓋狂、狷兩分;中行中立,則是相敵之勢;聖道之別,復有兩道。其視中行,既已狹隘而不足以冒天下之道;其視狂、狷,直爲異端背道而旁馳也。

中行者,若不包裹著「進取”與“有所不爲”在內,何以爲中行?進取者,進取乎斯道也;有所不爲者,道之所不可爲而不爲也。中行者,進取而極至之,有所不爲而可以有爲耳。如此看來,狂、狷總是不及,何所得過?聖道爲皇極,爲至善,爲巍巍而則天,何從得過?才妄想過之,便是異端,今釋、老之言是已。

究竟釋、老之教,也只是不及,而不能過。盡他嗒然喪耦,栩然逍遙,面壁九年,無心可安,都是向懶處躲閃,丟下一大段不去料理。乃狂、狷,則猶不若此。狂者志大言大,亦聖人之志與言也;狷者不屑不潔,亦聖人之所不屑也。言之大,初不說“一粒粟中藏世界 ”;志之大,亦不想威音王那畔事;不屑不潔,亦終不曾視父子爲冤,夫妻爲業。

同此一聖道,而各因其力之所可爲而爲之,不更求進,便是狂、狷;做得恰好,恰合於天地至誠之道,一實不歉,便是中行。此一“中”字,如俗所言“中用”之中。道當如是行,便極力與他如是行,斯曰“中行”,下學上達而以合天德也。狂者虧欠著下學,狷者虧欠著上達。乃虧欠下學者,其上達必有所壅;虧欠上達者,其下學亦盡粗疏。故曰狂、狷皆不及,而無所過也。

過、不及之不與中參立,愚屢辨之矣。要以中爲極至,參天地,贊化育,而無有可過,不欲使人謂道有止境,而偷安於苟得之域。雖與先儒小異,弗恤也。

九

“不驕矣,而未能泰者有之”,南軒真做工夫人,方解爲此語。若只在不驕上用功,則且流入巽愞拘葸去。不驕是遏欲之效,泰是存理之效。須先在存理邊致功,教篤實光輝,而於私慾起時加以克治,則不驕也而實能泰,泰矣而抑又不驕也。和同、周比俱然。亦有泰而或失之驕者。孟子亦微坐此病,故程子言其有圭角。其他如顏蠋、嚴光,則其尤也。所以中庸之教,既存諸靜,抑察諸動。然兩者或各有未至,則驕之病小,不泰之病大,顏蠋、嚴光之所以賢於萬石君、婁師德一流也。

憲問篇

一

因執藥病之說,遂向藥求病,謂“邦無道谷”之爲恥,爲憲之所已知已能,唯“邦有道谷”之爲恥,非憲所及。憲仕於孔子,可謂遇有道矣,與之粟則辭,豈漫然於有道之谷者耶?

聖人言語,一皆十成,如春夏秋冬,合同而化。此二句不可分析。如“邦有道,貧且賤焉”,“邦無道,富且貴焉”,便下兩“恥也”;此以一“恥也”該之。蓋唯不問有道無道,而一以得祿爲事,不復問所以居此祿者,然後爲君子之所恥。恥者,已賤之詞也。

如魏徵事無道之建成,不能止其邪謀,徒耽宮僚之榮而不去,及事太宗,便恁地犯顏敢諫,此無道谷,而有道非徒以谷。劉琨當西晉未亂之日,且與賈謐爲友,以固其位,及永嘉之難,大節凜然,此有道谷,而無道則不安於谷。若此兩者,雖不得爲全人,而於徵則可雲遇主而後志行,於琨則可雲小不正而大正。唯皆不然,遇昏亂則爲持祿之魏徵,遇安寧則爲附勢之劉琨,斯則雖具官修職,而與廝役同矣。

硬直說個“恥也”,是最下一流,故聖人必以此當之。而不然者,則猶不謂之恥。固聖人不輕絕人之德,亦廣原思之狷隘,使知不至於是,則無容引以爲恥,同匹夫匹婦之節,如鮑焦之見窮於子貢,仲子之見譏於孟子也。即爲藥病之說,亦無寧取此。

二

先儒疑原思之言,冠“克、伐、怨、欲”於“不行”之上,爲有“克、伐、怨、欲” 在裏,特“不行”於外,便謂其但能強制,而根苗常留。如此看文字,殊未通透。若不當雲 “克、伐、怨、欲不行”,則且雲“不行克、伐、怨、欲焉”,既不成文句,抑似人所固有而不行之矣。

且如懷著一腔怨恨,但不仇害,但不詛罵,其可謂之怨不行乎?天下盡有陰險柔愞之流,有此四者,全不能見之於事。又如措大未中第時,預想如何以廣田宅,如何以報睚眥,雖終老無可行之日,而豈其能不行耶?則知所言“不行”者,亦必無“克、伐、怨、欲”而後可以當之也。若滿腹私慾,遏捺教住,正如病人寒中陰藏,其毒彌甚,而孔子何以雲“可以爲難”耶?

“可以爲難”,明非容易事。子之言仁,曰“爲之難”,又曰“先難”,難亦求仁者事也。且人之情才,不甚相遠。業已有“克、伐、怨、欲”矣,一事忍之,他事不能,一日忍之,他日不能,如善飲人終不免醉。使終日懷挾四者於心,而禁之一絲不露,恐盡天下,通古今,無此強力之人也。明乎此,則知“克、伐、怨、欲不行”,即是克己。即或當念未嘗不動,而從事於非幾將構之際,以力用其遏抑,而不能純熟淨盡,則學者之始事,固無不然者。先儒言克己之功,雲“難克處克將去”,正此謂也。亦安得以強制病之哉?

乃朱子抑有“合下連根鏟去”之說,則尤愚所深疑。合下不合下,連根不連根,正釋氏所謂“折服現行煩惱”、“斷盡根本煩惱”之別爾。欲得一刀兩斷,當下冰釋,除用釋氏 “白骨微塵觀”法。無已,則亦所謂“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而已極矣。聖學中原不作此商量。

乃“克、伐、怨、欲不行”,既即爲克己,而子曰“仁則吾不知”,此固大疑之歸也。雖然,無容疑。子之言仁,曰“克己復禮爲仁”,初不徒言克己;抑曰“能行五者於天下 ”,初不徒言不行不仁。以體言之,則有所復也,而乃以克所克;克所克矣,而尤必復所復。以用言之,則其所不當行者不行,尤必其所當行者行之也。

蓋必使吾心之仁泛應曲當於天下而無所滯,天下事物之理秩然鹹有天則於靜存之中而無所缺,然後仁之全體大用以賅存焉。故存養與省察交修,而存養爲主,行天理於人欲之內,而欲皆從理,然後仁德歸焉。

故子之言克己,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奉一禮以爲則。其爲禮也,既視、聽、言、動之所必繇;而其勿視、勿聽、勿言、勿動者,一取則於禮以定其非。則克己以復禮,而實秉禮以克己也,不辨之己而辨之禮。

故繇其成而觀之,則克、伐、怨、欲固不行矣;繇其致功之實而考之,則不僅克、伐、怨、欲之不行,亦不僅己私之克,而清虛澹泊於人欲已也。從不仁者而反觀之,則但其克己之無餘;若從其爲仁也而體察之,則固有所復之禮,靜與立而動與行,非但克己而畢也。今曰“克、伐、怨、欲不行焉”,則是徒於己致克,而未講夫復禮之功,惡知其中存者之禮與非禮哉?

禮之中無己,而己之外非即是禮。故“居處恭”,必其恭也,非但不慢而已也;“執事敬”,必其敬也,非但不肆而已也;“與人忠”,必其忠也,非但不詐而已也。天理充周,原不與人慾相爲對壘。理至處,則欲無非理。欲盡處,理尚不得流行,如鑿池而無水,其不足以畜魚者與無池同;病已療而食不給,則不死於病而死於餒。故曰“仁則吾不知也”。此聖學、異端之大界,不可或爲假借者也。

三

胡氏以“無愧怍而真有得”論“貧而無怨”者,真體驗語。知必此而後無怨,則無怨之勝無諂也,明矣。

蓋人處貧而怨,非必不甘貧也。凡怨之起,必因人情有可怨之端而後怨焉。而天下之加非分於我者,則唯貧嬰之。不但橫逆之施,畏用之富而偏用之貧;且在我既貧,則其所致於人者,即人所應得於我者而亦不能致之,於是人固疑我之驕吝刻薄,而因以不愜於我。我乃反而自思,凡吾所不滿於人者,非有他故,而特以貧。貧固遇之窮也,而何不相諒以遇之窮,而相求於無已哉?此其爲怨,即甘貧而不動心於富貴者,亦不免矣。

然人之以貧故責我,其所責者以貧也;而我之所以不滿於人者,若但以貧故而他無不盡,則雖橫逆之施,自可安受之而無挍於物矣。何也?以人之責我以貧,曲自在彼,而無待我怨也。此所謂無愧怍而不怨也。如其不然,則此事之啓釁也但以貧故,而我居平之所自立與自他之接物者,或以利,或以欲,乃於彼則屈己以徇物,於此則稱有無以徑行;則人之非分責我也,在彼亦持之有故,而在我則但據此事之曲直以歸其咎於貧,於是乎匿其所詘,標其所伸,以與天下爭而怨熾矣。

故知非終身之行不愧天、不怍人者,固不能受物之笑罵欺陵而甘之也。若無諂者,則苟可以勝一時之食淡衣粗,極至於忍飢耐寒,而優爲之矣;不必終身所爲,屋漏所覺,皆順天理而無邪僻也。何得易言無怨哉!

自修身而言,則言必中倫,行必中慮,而愧怍免矣。自所以修身者而言,則非有得於斯道者,固不能必其行之無愧怍也。此以推其制行之原,必本之心得以爲躬行,則幾與“不改其樂”者同矣。

雙峯易夫子之所難,而以與“富而無驕”並言,謂與無諂者同科。不知經傳之文,淺深各

致,初不可以例求。蓋無諂與樂,相去自遠,貧而樂者,固不可以諂不諂論;若富而好禮,則亦就無驕者而深言之耳。故無諂與樂之中,更有無怨之一位;而無驕之與好禮中閒,更不容著一位次也。貧境逆,故屢進而後極其至。富境順,則繇無驕以好禮,亦直截而易幾。通於身世之故,而反求之身心,當自知之。

四

自荀、孟有貴王賤伯之說,儒者遂爲已甚之論,雖折衷以聖人之言而猶未定也。子曰 “齊桓公正而不譎”,既已以正許之矣,而朱子猶曰“心皆不正”。夫舍心而言正,則聖人豈但正以其跡哉?如以跡,則宋襄“不重傷、禽二毛,不鼓不成列”,亦可許之正矣,而況於晉文?臧武仲之要君,微生高之不直,亦唯其心爾。則聖人之不略心而言跡,審矣。

孟子曰“以力假仁者伯”,又云“五伯,假之也”,凡此皆統論五伯之詞,而要未可以定齊桓。何以知之?即以夫子許以正者知之也。若王則必貴之,伯則必賤之,凡言伯者無不賤,因而小伯者之事功,而以王業之成爲湯、武之所可貴,此又非已。

浸使孔子而當齊桓之時,居齊桓之位,必且如湯、武乎?抑且如齊桓邪?放伐之事,既夫子之所靳言。若夫文王,則其伐密伐崇,三分有二,相率以修職貢者,亦大略與齊桓同。其所異者,則文王遇兇暴之主,而桓之時,主非紂爾。主非紂,則固可奉天子而不當摟諸侯,凡有所爲,必請命而行。乃桓主雖非紂,而陷溺昏庸之惠王,其不足與爲善,一也。楚,夷也,亢王之罪人也,而陽使王世子爲首止之會,陰召鄭伯,欲撫之以從楚,是尚足請命而行乎?其王國之臣,雖非崇侯、惡來等也,而宰孔、齊盟於葵丘,口血未乾,已陰使晉背齊,而不恤五禁之申。使桓一一而受命,其可哉?若雲君不君,臣不可以不臣,此卿大夫之義,而不可通於諸侯。文王而唯紂命是聽,伐崇之役,又豈紂所樂從耶?以斯知不請命之未足爲桓責也。

乃桓之不能望文王者,以夫子之言考之,於文王曰“至德”,於桓公曰“正而不譎” ,其相去已遠矣。夫正亦德也,而其去德之至者,其差猶甚。蓋德無不正,而正不足以盡德之什一。故易屢言“貞兇”。貞者,正而固也。正而能固,乃足以幹事,而兇或隨之。則正者德之郛郭,而不足以與其精蘊,明矣。故曰“正而不譎”,則已知其於治道之大端不失而已疏也。

君子之以其道應天下之事者,初不恃一正而無憂。是故義必精,仁必熟,聰明睿知而必神武之不殺,然後盡天德、王道之微,而非孤奉名義之可以裁物而止,斯文王之所以爲“ 文”也。

桓公則唯其所秉者正,遂奉一正以急正夫物,是以隘不可大,迫不可久,身沒而周即內亂,楚即幹盟,嗣子即失伯而陵夷。然亦唯其秉正以行,而不屈計成敗,是以詐謀不行而未流於邪。

若晉文之譎而不正,則委曲以赴事幾,而其爲謀之深,反有密到於齊桓者,是以世主夏盟,而楚不能與爭。

蓋凡不能體天德以備王道,而亦足以建功業者,恆有二途,而得失各因之:其守正以行者,恆患其粗疏,而無以致遠行久。密謀曲計者,可以持天下之成敗,而人心風俗,亦繇以壞。功之遲速,效之淺深,莫不各肖其量也。故齊桓圖伯三十年而後成,而晉文得之於五年之中;齊不再世,而晉以久長。乃其假仁義,尚詐利,如荀、孟、董、賈所譏,則皆晉文之所爲,而非桓之過也。

故以桓之大事論之:使桓必欲得天子之歡心,挾持以令天下,則必不違惠王偏愛子帶之心而開隙於王與宰孔,抑將爲王立帶而周之君唯桓是聽矣;然而桓不爲也,正也。莒,奉桓者也;魯,桓之仇也;哀姜,桓娣也。終莊公之世,魯未嘗爲齊下,哀姜託於莒以壞魯。桓黨莒挾娣以多求於仇之魯,可以得志;而桓終討哀姜,定魯難,而不徇莒之請。若此者,皆所謂皎然揭日月而行,內求自正,外以正人,而不區區於求成求可者矣。斯豈三代以下唐宗、宋祖之所能及哉?

“正而不譎”,跡之正,亦唯其心之無邪也。唯其正,是以不譎。唯其不譎,是以謀不深而功易敗。唯其不譎,是以不致壞人心而蠱風俗。乃唯其止於正而不至於德,是以功不可大,而業不可久。以此論桓,聖人之意見矣。何事過爲已甚,與聖言背馳哉?

五

德爲體,功爲用。天下無無用之體,無無體之用。使不必有是德而有是功,聖賢亦何事爲此規規者耶?苟無其德,則雖彷彿以圖其功,而去之愈遠。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而子曰“管仲之力也”。夫曰“力”,則其所以能勝此者,其本領不可昧矣。慶源但以“不假威力,無所殺傷”稱其功之大,豈仲才一進不以兵車之謀而徼成其功,夫子遂以亟稱其仁耶?宋襄公亦嘗以乘車會諸侯矣,而適爲楚人之擒,則知無其力者,雖以兵車而且不勝任,況不以哉?周公東征,斧破斨缺,斯亦豈必廢兵,而其所以仁覆天下者,則在有“四國是皇 ”之力也。

德者,得於心也。得於心者有本,則其舉天下也,任無不勝。春秋之時,諸侯之不相信而唯兵是恃者,已極矣。“不以兵車”,而能志喻信孚於諸侯,便有合天下爲一體,痾癢相知,彼此相忘之氣象。此非得於心者有仁之實,而能任此而無憂其不濟乎?

力者,仁之力也。其所爲講信修睦於天下,惇信明義於國中,而以全乎“愛之理”爲 “心之德”者,固非虛枵襲取之仁,明矣。世所傳管子書,言多詭雜,蓋後人之贗作。而仲之言見於春秋傳者,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匿,不可棄也”;曰“招攜以禮,懷遠以德;德禮不易,無人不懷”;曰“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體道已實,而執德已固,於此驗矣。故君子稱之曰“豈弟君子,神所勞矣”。斯非正誼明道而不謀利計功之實哉?而必曰管仲無其德,何也?

孟子之譏仲,以救時也。無仲之力,而襲仲之跡,則趨入於功利而不仁,非仲之過也。孟子以仲伯而不王,鄙其功烈之卑,亦初不言其心術之不正。而宋儒以詭遇獲禽擬之,終爲深文中人,而非論之正。諸子之論,折衷於聖人。聖人難言仁而以許仲,又何必吹毛求疵而後快哉!

六

程子謂王圭、魏徵害於義,功不足贖;朱子則謂王、魏功罪不相掩。如實求之,程子之言,自爲精允。

夫子不辨管、召之不宜黨弟以爭國,想來初不以此寬仲而鄙忽。蓋齊之難,起於襄公之見弒,則爲襄公之子者,俱有可反國以存宗社之義,非國家無事,長幼有定序,而糾故作逆謀以爭兄位也。

桓公與糾皆避難而出,彼此不相通謀。雍廩既殺無知,齊人亟於得主,從魯受盟,而春秋書曰“公及齊大夫盟於蔇”。言“大夫”者,衆詞也。桓之自莒來也,在盟蔇之後,故春秋於盟蔇無貶魯之文,而但譏其納糾。當其始時,齊大夫且不知小白之存亡,而況爲管、召者,亦安得舍現在可奉先君之子,而遠求其兄於不可知之域哉?迨其後,桓公已自莒返,而魯與召忽輩乃猶挾糾以爭,斯則過也。先君之賊已討,國已有君,而猶稱兵以向國,此則全副私慾小忿,護其愆而僥倖富貴,以賈無益之勇,故曰“匹夫匹婦之爲諒”。

若王、魏之於建成,則兄弟當父在之日而構大難,俱爲不仁不義;而建成則高祖所立之冢嗣也,已受父命而正大位,非糾比矣。王、魏受命於高祖爲宮僚,則義不容於不死。又況夫子之稱管仲,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向令唐無王、魏,天下豈遂淪胥乎?

管仲是周室衰微後斯世斯民一大關係人。王圭既無赫赫之稱,即如徵者,特粉飾太平一諫臣耳。有太宗爲君,房、杜爲相,雖無王、魏,唐自晏然,其視管仲之有無,遠矣。管仲不死請囚之時,胸中已安排下一個“一匡天下”底規模,只須此身不死,得中材之主而無不可爲。魏徵不死之時,有何把柄?幸逢納牖之主,遇事有言,遂見忠效;倘遇愎忌之君,則更無可自見矣。管仲是仁者,仁之道大,不得以諒不諒論之。魏徵所欲爲者,忠臣也。忠則不欺其君者也。不欺生君而欺死君,口舌之功,安足以贖中心之慝!故朱子之寬假王、魏,不如程子之明允。而管仲、魏徵之得失,不僅在子糾幼而建成長也。

七

“思不出其位”,只如集註自當。看聖賢言句,卻須還他本色,無事攀緣求妙。此處原是說思,與先儒所言“主一爲存心之功”不同。黃勉齋早已鶻突,雲“當食則思食,當寢則思寢”,直不成義理。使人終日之閒言行居止,截分千百段,立之疆界,則無論氣脈閒斷,不成規模,且待事至而後思,則思之力亦不給矣。

夫所謂思食思寢者,思其理乎?則理之當豫立,而不待事至以困跲也,固也。若雲心在是而以應其事之謂思,則夫寢食者,亦何所容其思?豈將以求安求飽耶?夫子不食不寢以思,然則當食當寢,而所未睹未聞之事理爲君子之所經綸者,多矣。

知此,則唯南軒“時、地”之說爲得之。然所謂地者,亦自有分地者而言也。所謂時者,亦自時有所任而言也。出位以思,則適以弛時、地中之當思者耳。若爲君而不思臣道,則何以知人而任之?爲臣而不思君道,則何以引君當道而格其非?易言“不獲其身,不見其人”,亦但謂內不顧己私,外不求人之知我助我而已。若拘分時地,而置天下古今之理於不思,則豈君子之學哉!故此“位”字,必如範氏之以職言而後顯。徒爲深妙,則不陷入釋氏 “行住坐臥”之說者,鮮矣。

八

“過”字,唯朱子引易小過象傳之言爲當。雙峯、厚齋乃謂欲使行過其言,因而有“ 說七分而行十分”之鄙論。使然,則“善言德行”者之行爲倍難,而期期艾艾之夫,苟欲自過其言,亦甚易矣。

雙峯錯處,只煞將中庸、過、不及,作一塊疑團,遂爾周章遮避。今求行之過者,至於不憚死而止矣。乃匹夫匹婦之自經,疑若過也,要其實,大概是下梢頭,氣蕭索而神昏瞀,收煞不下,無已而爲此耳。若仁人之殺身成仁,崢嶸猛烈,則唯其過也,是以仁也。故成仁者,亦僅免於不及,而匹夫匹婦之非能過也。夫至於死而且多失之不及,而不患其過,而況其力之所得爲與事之所當盡者哉?

朱子於“恥”下一“意”字,於“過”下一“欲”字,貼補有實味。當其慎言敏行之心,必如此而後得耳。及至言之已出,則危論昌談,固不嚅嚅囁囁,如易之所謂“其辭慚” 者;行之已成,則亦恰與理及,而又未嘗過也。盡古今人,無有能過其行者,而亦何必以太過爲防!

九

鮑焦、申屠狄似過矣,乃過於求人,而不能過於求己。君子之過其行,求己者也。“ 小人求諸人”,求諸人者,皆小人之屬。故焦、狄之死,直與匹夫匹婦之自經等。匹夫匹婦之自經,有不因怨忿於人而決裂者乎?於己之不及,不肯自求者多矣。

十

微生畝,看來亦老、莊之徒。老子曰“善者不辨,辨者不善”,又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他看得道理直恁高峻,才近人情,即虧道體。故莊子以臚傳發冢爲儒誚。自家識得,更不須細碎與人說,一有辨論,則是非失其固然而爲佞矣。其意只直待解人自會。若人之不能“相視而笑,莫逆於心”者,則置之可也。

即此是他固執不通處。將者道理,死拏定作一處,而視天下無可喻者。其離人以立於獨,既已賤視生人之同得,而刪抹半截道理,孤尋向上去,直將現前充塞之全體、大用,一概以是非之無定而割之。故其言曰:“子之依依然與不知者言道,而刪定述作,以辨是非於不已,則無有以是爲非,以非爲是,而徒資口給者乎?”熟繹本文,意自如此。新安以立身待人言之,亦謂此也。

雙峯但從仕隱上說,於畝語中作一曲折,雲“丘何爲是棲棲者與!夫棲棲者必佞,而無乃爲佞乎!”殊失本文之旨。而子曰“非敢爲佞也,疾固也”,則以辨其務通理而非亂是非,其言正相登折。如雙峯解之,則此二語亦多捍格。集註記微生爲隱者,則以名不見於史策,而釋其爲人之生平,初非謂其欲率孔子以隱也。

一一

“不怨天,不尤人”,如何“有人不及知而天獨知之妙”?此處最難見得。故朱子又有“及其上達而與天爲一焉,則又有非人之所及知者”一解。乃此語不可混看。“及其上達 ”,自言上達之所至;“與天爲一”,則以贊不怨不尤之妙也。

不怨不尤,非忘情之謂。集註“反己自修”,是順夫子之言,那下著實說。“與天爲一”,則推夫子之言而觀其深。“反己自修”者,下言之也。“與天爲一”,上言之也。上下分,而合轍者一也。非聖人之始而“反己自修”,繼而“與天爲一”也。“反己自修”,其用功與學者等,而反聖人之己,修聖人之修,則有“與天爲一”之實焉。

胡氏春秋傳雲“於土皆安而無所避也,於我皆真而無所妄也”,只此是“反己自修” ,只此是“與天合一”。若未及於聖人者,反己而未盡己之量,自修而未造修之極,有所偏見獨得,則必有所獨是;有所獨是,則有所獨非;有私是非,則有私得失。天下之故萬變,撞他學術不著,而無餘地以自處,則怨尤之所必起。藉令不怨不尤焉,而其所以自命者失矣。如屈原不作離騷,其忠孝亦無以自顯。以此求之,夷、惠、孟子,俱所未免。“反己自修 ”而“與天爲一”,即以“與天爲一”者“反己自修”,非孔子無此大用,亦無此全體也。則固夫人思慮之所不至矣。

今舉一端而言:如春秋一書,本孔子不得志於時之所作,後人讀之,不敢不以爲大經大法之宗,乃至亂臣賊子亦知懼焉。然求其疾惡憂亂之跡,慷慨動人於百世之下者,固不若屈氏之騷也。是以遊、夏不能贊一辭,而後之傳經者,且合且離,而無以見聖人之情。其體備於己,而上合天載者,世莫知也。聖人之言行,何一而不如此哉!

即此以思,豈不與天之生殺不以喜怒者一理。若雷動、風入,晴雲、甘雨,則六子之用,有所欣而有所拒,感人固深,而要非易簡之大德;唯其有獨至,是以有獨違也。嗚呼,微矣!

一二

只下學處有聖功在,到上達卻用力不得。故朱子雲“下學而不能上達者,只緣下學得不是當”。此說最分明。乃朱子抑有“忽然上達”之語,則愚所未安。若立個時節因緣,作迷悟關頭,則已入釋氏窠臼。朱子於大學補傳,亦云“一旦豁然貫通焉”,“一旦”二字亦下得驟。想朱子生平,或有此一日,要未可以爲據也。

孟子曰“是集義所生者”,一“生”字較精切不妄。循循者日生而已,豁然貫通,固不可爲期也。曰“一旦”,則自知其期矣。自知爲貫通之“一旦”,恐此“一旦”者,未即合轍。“下學而上達”,一“而”字說得順易從容。雲“一旦”,雲“忽然”,則有極難極速之意,且如懸之解,而不謂之達矣。

“忽然上達”,既與下學打作兩片,上達以後,便可一切無事,正釋氏“磚子敲門,門忽開而磚無用”之旨。釋氏以頓滅爲悟,故其教有然者。聖人“反己自修”而“與天爲一 ”,步步是實,盈科而進,豈其然哉!故曰天積衆陽以自剛,天之不已,聖人之純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聖人之上達,不得一旦忽然也,明矣。

一三

朱子“也不須揀”一語,包括甚富。下文說“不是揀大底理會”,則亦偏指一端之不須揀者也。

學者之病,急於大而忘其小者固多,乃亦有於下見下,而不於上見下者,則亦未足以盡下學之量。如“坐如屍,立如齊”,此中便有“無不敬,儼若思”全副道理,達上“聖敬日躋”去,及早便須知得。然則人之所見爲極難極大者,亦不撇下,待之他日,而且就其易知易得者埋頭做去也。即此是下學,即此是“先難”。以其但爲下學,若不足以上達,卻須與一倍體認,到浹洽融貫處,即此是“先難”工夫。朱子抑雲“撞著便與理會”一語,極好。有始有卒,不可分爲兩截也,何揀之有!

一四

聖人有聖人之不怨尤,賢人有賢人之不怨尤;乃至天資淡泊和緩者,亦自有其不怨尤。居德既別,當境亦異。若疑其不待聖人而能,則總是未見聖人階級在。如朱氏可傳所云,此“聖人自道之辭”,素位之君子亦能之,則又何以雲“知我者其天”也?

今且以當境言之。夫子攝行相事,乃至化成俗易,郈、費已墮,男女別塗,一旦舍之而去齊,乃斯道興衰、天下治亂、生民生死之一大關,卻更有反己自修、安土合天之道以處此。是豈尋常“寵辱不驚”者可得施其恬淡之雅量哉?而奈何其易言之!

一五

“避地”以下,三言“其次”,以優劣論固不可,然雲“其次”,則固必有次第差等矣。程子以爲所遇不同。乃如夫子之時,天下之無道甚矣,豈猶有可不避之地哉?而聖人何以僅避言、色也?蓋所云“次”者,就避之淺深而言也。“避世”,避之尤者也;“避地” 以降,漸不欲避者也,志益平而心益苦矣。

一六

磬之爲聲,古人以爲樂節,故詩云“依我磬聲”。其爲響也,戛然而已,如後世之用拍板然,非有餘韻可寫深長之思,若琴瑟笙簫之足以傳心也。荷蕢者雖達樂理,亦何能以此而見聖人之志哉?

磬無獨擊,必與衆樂俱作。子擊磬於衛者,蓋與弟子修習雅樂,緣磬爲樂節,夫子自擊之,故專言擊磬。荷蕢以謂禮樂者,先王治定功成以和神人者也,明王不作,禮樂固不興矣,而猶修習此應世之文焉,則志雖深而不達於時矣。集註之說深妙,而不稱其實。

一七

但不忘天下,亦不可謂之難。集註“聖人心同天地”一段,是因此以贊聖人語,非實指出難處。故云“且言人之出處,若但如此,則亦無難”。“ 且言”二字轉入本解。

慶源雲“因時卷舒,與道消息”,所謂“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又云“濟世之用,其出無窮”,所謂“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只此是實見得聖人難處。雙峯但言知,新安但言心,俱未達聖意。知出處之不可偏,是見處自然見得大;心不能忘世而不隱,也是索性做去;聖人不以此二者爲難也。

衛靈公篇

一

“吾道一以貫之”,“之”字所指,包括周遍。“予一以貫之”,“之”字所指,則子貢所疑爲“多學而識之”者也。於此有別,故集註曰“彼以行言,而此以知言”。若雲“ 一”雲“貫”,則未嘗有異,故集註雲“說見第四篇”。以實求之,此所云“貫”,以言知,而未該夫行;若“吾道一以貫之”,則言行,而豈遺夫知哉?使遺夫知,則所知者亦夫子之道也,而彼所云“一”,“一”外更有“一”;彼所云“貫”,有所“貫”而有所不“貫” 矣。

凡知者或未能行,而行者則無不知。且知行二義,有時相爲對待,有時不相爲對待。如“明明德”者,行之極也,而其功以格物、致知爲先焉。是故知有不統行,而行必統知也。故“吾道一以貫之”者,並子貢所疑爲“多學而識之”者而亦貫也。

然則“予一以貫之”者,亦可受貫於忠恕乎?此讀書者之所必疑也。雖然,惡在其非忠恕耶?謝氏曰:“‘予一以貫之。’‘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夫所謂“上天之載”者:其於天,則誠也,“其爲物不貳,而生物不測”者也,是即所謂“維天之命,於穆不已”,“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者也;其於人,則誠之者也,“篤恭而天下平”也,是即所謂“一理渾然而泛應曲當”者也。乃於行見此易,而於知見此則難,故疑一以貫乎所知之理者,不可以忠恕言也。嗚呼!苟非知聖學之津涘者,固不足以知之。然唯不知此,則不得不疑爲“多學而識之”矣。藉令不此之疑,則又以爲神靈天縱,而智睿不繇心思,則其荒唐迂誕,率天下以廢學聖之功,其愈爲邪說淫詞之歸矣!

二

“予一以貫之”,亦非不可以曾子“忠恕”之旨通之。此非知德者不足以與於斯,先儒之所重言,而愚何敢言。雖然,其無已言之。忠,盡己也;恕,推己也。盡己之理而忠,則以貫天下之理;推己之情而恕,則以貫天下之情。推其所盡之己而忠恕,則天下之情理無不貫也。斯“一以貫之”矣。

夫聖人之所知者,豈果有如俗儒所傳“萍實”、“商羊”,在情理之表者哉?亦物之理無不明、物之情無不得之謂也,得理以達情而即情以通理之謂也。如是而古今之遠,四海之大,倫常禮法之賾,人官物曲之繁,無不皆備於我矣。

所以“皆備”者何也?理在心,而心盡則理盡也;情沿性,而知性則知情也;理之不爽,情之不遠,於己取之而皆備矣。己之理盡,則可以達天下之情;己之情推,則遂以通天下之理。故盡之以其理,推之以其情,學者之所以格物致知也,學者之忠恕也。理盡而情即通,情不待推而理已喻,聖人之所以窮神知化也,聖人之忠恕也。

天下之事,無不依理而起;天下之物,無不如情而生。誠有其理,故誠有其事;誠有其情,故誠有其物。事物萬有者,乾道之變化;理情一致者,性命之各正。此“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而“生物不測”,皆示人以易知者也,天道之忠恕也。

故烏吾知其黑,鵠吾知其白,繭吾知其可絲,稼吾知其可粒,天道以恆而無不忠,以充滿發見於兩閒,推之無吝、如之不妄而無不恕。聖人以此貫事物之情理,學焉而即知,識焉而不忘,非所學、非所識者,即以折衷之而不惑;祖述、憲章,以大本生達道,而敦化者自有其川流。以要言之,一誠而已矣。誠者天之道也,物之終始也,大明終始而無不知也。嗚呼!過此以往,則固不可以言傳矣。

三

或問中“語子貢一貫之理”一段,中閒駁雜特甚。朱子曰“此說亦善”,取其“不躐等”數語,爲學有津涘耳。乃其曰“一體該攝乎萬殊”,則固然矣;抑曰“萬殊還歸乎一原 ”,則聖賢之道,從無此顛倒也。周易及太極圖說、西銘等篇,一件大界限,正在此分別。此語一倒,縱復盡心力而爲之,愈陷異端。愚於此辨之詳矣。

又曰“聖人生知,固不待多學而識”,則愚所謂荒唐迂誕之邪說也。

又曰“學者必格物窮理以致其博,主敬力行以反諸約,及夫積累既久,豁然貫通,則向之多學而得之者,始有以知其一本而無二”,此雖與大學補傳相似,而揆之聖言,則既背戾;且其言亦有自相剌謬而不知者。朱門諸子,用一死印板,摹朱子語作生活,其於朱子之微言且不得達,況聖人之旨耶!

子曰“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又曰“予一以貫之”,凡兩言“以”。“以”者用也,謂聖功之所自成,而非以言乎聖功之已成也。然則夫子自志學以來,即從事於“一以貫之”,而非其用功在多,得悟在一也。若雲“向之多學而得者,始有以知其一本而無二”,則夫子之能“一以貫”者,其得力正在“多學而識”,子貢之所曰“然”者,正有以見聖功之本原,而何以雲“非也”?則揆之聖言,豈不爲背戾耶?

其雲“格物窮理以致其博,主敬力行以反諸約”,固與夫子博文、約禮之訓相爲符合,乃既雲“主敬力行以反諸約”,又云“積累既久,始有以知其一本而無二”,則敬既爲主矣,於此之外而別有一本以待他日之知,是始之一本,而既之又一本也。此所謂自相剌謬者也。

繇此問者初不知有何者爲一,妄億他日且有□力地光明、芥子納須彌、粒粟藏世界之境,而姑從繁重以求之。子貢之疑,初不如是,子且急斥之曰“非也”,況其以學識爲敲門磚子者哉?

天地之道,所性之德,即凡可學可識者,皆一也。故朱子曰“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理一而物備焉,豈一物一理,打破方通也哉?

程子自讀史,一字不遺,見人讀史,則斥爲“玩物喪志”。“玩物喪志”者,以學識爲學識,而俟一貫於他日者也。若程子之讀史,則一以貫乎所學所識也。若不會向“一以貫之”上求入處,則學識徒爲玩物。古人之學,日新有得,必如以前半截學識,後半截一貫,用功在學識,而取效在一貫,是顏子早年不應有“亦足以發”之幾,而夫子在志學之年,且應不察本原,貿貿然求之,而未知所歸也。

無已,則曰,彼所言者,乃爲初學言耳。然學者之始事,固無能貫之力,而要不可昧於一之理。“明則誠”者,聖人之德也。“誠則明”者,君子之功也。故彼所謂“主敬力行以反於約”者,即初學入德之“一以貫之”也。子固曰“予一以貫之”,而不曰“予既已能貫之於一”也,則聖固以爲功焉,而非豁然貫通之速效矣。

故博文、約禮,並致爲功。方博而即方約,方文而即方禮;於文見禮,而以禮徵文。禮者,天理自然之則也。約而反身求之,以盡己之理,而推己之情,則天理自然之則著焉。故大學修身、正心、誠意、致知、格物,初不以前日爲之之謂先,後日爲之之謂後,而必以明德爲本,知止爲始,非姑從事於末而幾弋獲其本也。

乃既曰“反諸約”,又曰“然後知其一本而不二”,若反約之日,猶將迷於一本者然。足以知發此問者,不知何者爲一,而妄億有單傳末後之句,得之於“言語道斷、心行路絕 ”之日,則豈不誣哉!

若其功之淺深,幾之生熟,固必有之。其爲聖人也,而後篤實光輝,以知則耳順,以行則從欲。其未至者,多有捍格不合之處。然其不合者,亦非不可必合;積誠於會通之觀,典禮之行,而“誠則明”矣。非當其未之能貫,則姑“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且埋頭瞎撞,依樣循持而不求其故。然則爲朱、陸之辨者,始終原自異致,正不前半修考亭之功,後半期鵝湖之效,遂可傲陸氏而自立門戶。必如此說,則鵝湖且得以格物窮理爲敲門磚子傲人矣。

子夏“先傳後倦”之說,其失正在此。自非聖人,固不能有始而即有卒,而方其始不知所卒,則亦適越而北轅,又奚可哉!

孟子曰:“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其雲“將以”者,言將此以說約也,非今之姑爲博且詳,以爲他日說約之資也。約者博之約,而博者約之博。故將以反說夫約,於是乎博學而詳說之,凡其爲博且詳者,皆爲約致其功也。若不以說約故博學而詳說之,則其博其詳,假道謬塗而深勞反覆,果何爲哉!此優孟衣冠與說鈴、書廚之士,與聖賢同其學識,而無理以爲之則,無情以爲之準,所以祗成其俗儒,而以希頓悟之一旦,幾何而不爲裴休、楊億之歸哉!聖學隱,大義乖,亦可閔已!

四

雙峯雲“德與道不同”,一語甚是斬截。顧下文云云,又不足以發明其意。集註雲“ 義理之得於己者”七字,包括周至。雙峯似於“得於己”上,添一既字,如雲“義理之行焉而既有得者”。

慶源亦坐此誤,故曰“不徒以知爲尚,要在實有諸己”。使然,則當雲“有德者鮮” ,不當雲“知”,以有則未有不知者也。乃不可雲“有德者鮮”,以人苟有志於道而從事於學,則豈窮年之不能有一德哉?如子路勇於行,其所行者,豈皆彷彿依傍,心所不得主而強行之者乎?而夫子胡爲輕絕人而遽謂其“鮮”?以實求之,雙峯於此“德”字,未得曉了;其於集註“得於己”三字,亦未知其意味。

德者,得也。有得於天者,性之得也;有得於人者,學之得也。學之得者,知道而力行之,則亦可得之爲德矣。性之得者,非靜存動察以見天地之心者,不足與於斯也。故不知德者,未嘗無德,而其爲德也,所謂弋獲也,從道而得者也。唯知德者,則灼見夫所性之中,知、仁、勇之本體,自足以行天下之達道;而非緣道在天下,其名其法在所必行,因行之而生其心也。

天下之大本者,性之德也;發而中節者,天下之道也。於天下見道者,如子路固優爲之;於吾心見德者,非達天德者不能。從道而生德,可雲有得,不可雲知德。其所已得則自喻,其所未行則不知。從德以凝道,則行焉而道無不行,未行焉而固有得於己。未行焉而固有得於己,則以其得於己者行之,乃以“泛應曲當而渾然一理”也。

此其爲功,靜存爲主,動察爲輔。動察者,以復見天地之心;靜存者,以反身而誠,萬物皆備;於是而天之所以與我,我之所得於天,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者,經綸條理,粲然現前而無有妄矣。元亨利貞,天之德也。仁義禮知,人之德也。“君子行此四德者”,則以與天合德,而道行乎其閒矣。此子路未入之室,抑顏子之“欲從末繇”者也,故曰“知德者鮮” 。

五

三代以上,與後世不同,大經大法,皆所未備,故一帝王出,則必有所創作,以前民用。易傳、世本、史記備記之矣。其聰明睿知,苟不足以有爲,則不能以治著。唯舜承堯,而又得賢,則時所當爲者,堯已爲之,其臣又能爲之損益而緣飾之;舜且必欲有所改創,以與前聖擬功,則反以累道而傷物。舜之“無爲”,與孔子之“不作”同,因時而利用之以集其成也。集註雲“既無所爲”,自是此意。小注以巡守、封浚、舉元愷、誅四凶爲疑,而朱子言踐位以後並不爲此,則以不言不動、因仍縱弛爲無爲,此老氏之旨,而非聖人之治矣。

“恭己”者,修德於己也。“正南面”者,施治於民也。此皆君道之常,不可謂之有爲。然則巡守、封浚、舉賢、誅兇,自是“正南面”之事,夫子固已大綱言之,而讀書者不察耳。

集註謂“恭己爲敬德之容”,乃未能識一“己”字。身心言行皆己也,豈徒貌哉?且夫子去舜千餘載,當時史冊雖存,亦必無繪其容貌以寫盛德之理,則夫子亦惡從而知之?史稱漢成帝“穆穆皇皇”,班氏所以刺也。其大者不言,而但言其小者,必其大者不足道也。敬但在容,而敬亦末矣。

“南面”,出治之所也。“正”雲者,所謂以其正而正人之不正也。後人蒙注不察,連“恭己”爲文,亦若端坐於上,如泥塑神像之爲“正南面”者,然則甚矣其陋也。

唯以創作言“爲”,斯與集註“紹堯”“得人”意相承貫。雙峯分兩節說,是紹堯、得人爲贅設矣。集註雲“聖人德盛而民化”,則以釋經文一“治”字,非爲“無爲”言也。此是聖人與老、莊大分判處,不可朦朧叛去。集註唯“敬德之容”四字有礙,其他自正,爲後來諸儒所爚亂,爲害不細。

六

堯命羲、和迎日以作歷,舜則“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在者,因固有之器而察之也。然則璣、衡亦堯所作,而舜特加之察爾。察即“正南面”之事,他皆放此。

七

朱子雲“口裏如此說,驗之於事卻不如此,是不信也”,解猶未當。此卻是行不信言,非言之過。始終一致、內外一實曰信。昔如此說,今又不如此,心不如此,口中徒如此說,乃是言不信。

八

雙峯雲“篤自篤,敬自敬”,得之。然以“凡事詳審不輕發”爲篤,則又慎也,非篤也。慎亦敬之屬也。集註雲:“篤,厚也。”厚者,不薄之謂,一如“民德歸厚”之厚。則篤亦與“君子篤於親”之篤義通。凡有所爲,務厚至而不爲刻薄浮輕之事曰篤。如此,方與敬並行而相成。行,兼執事、與人說。執事敬,敬也;與人忠,篤也。

九

朱子既雲“常若有見”,又云“不成是有一塊物事,光輝輝在那裏”。既無物可見,則“常若有見”者又何見耶?潛室雲“令自家實有者個道理鎮在眼前”。夫其曰“自家實有 ”,則在中之謂矣。在中者,其可使在眼前乎?此與人不能自見其臟腑一理。

書曰:“顧諟天之明命。”天之爲命,雖行於無聲無臭之中,而凡民物之化,治亂之幾,則未嘗不麗於形色,故言“常目在之”可也。自家所有之理,固將不假於物,而何以可使在目前耶?

此說既非,則當但云“念之[念]不忘 ”,如朱子所謂“言必欲其忠信,行必欲其篤敬”可耳。乃欲者志願也,未能如此而欲之也。凡人之所欲者,非其即能見者也。其或見而後欲者,則見無權而欲乃有功。乃熟繹經文,必如此見之而後能行,則不但以欲爲功,而得力在見矣,已能忠信篤敬而見爲加密也。是則以 “必欲”爲“常見”,義亦疏矣。

既非有諸內者之可見,又非但常欲之不忘而即得雲見,宜夫求其實而不得,必將以爲有一光輝輝物事在面前矣。此又釋氏“處處逢渠”之邪說,非聖教也。

夫所謂見者,見夫忠信篤敬也。此四者,與仁義禮知之固有於己者不侔。仁實有仁,不待有不仁者而後顯其仁;義、禮、知之不待不義、無禮、不知之相形而顯其有也,亦然。若夫忠,則待有不忠而後顯其忠,信與篤敬亦無不然者。是故仁義禮知,不以用之不顯而體亦隱。若夫忠信篤敬者,則必待言行而後有,且無不忠而即已忠,無不敬而即已敬,非別有體也。若仁,則無不仁未便是仁。是則欲於其未言、未行之際而在前在衡,實無物之可見也。

無物可見而“常若有見”,此不容不疑已。乃其必有可見者,則以忠信篤敬者,合乎人與事以生者也,是己與天下相爲貫通之幾也。故忠信篤敬無體,而言行有體。即未言而有其可言之體,未行而有其可行之體,故言行之體無閒斷。夫未言而有言之體,未行而有行之體者,言行之體隱而人與事之受吾言行之體者不隱也。無體者不可見,而有體者可見。體隱者有時不見,而不隱者無時而不可見。

今夫或立,或在輿,未有言而未有行,然而盈吾目者,皆人與事之待吾言行者也。君子之慾忠信篤敬者,既不忘於心,而效於天下之動以爲之則,故必有人焉,必有事焉,寓於目者無不有以察其理。苟有人也,苟有事也,則必有其必盡之實,必有其不可渝之故,必有其相恤而不容薄、相警而不容肆之情。理取之目前,而皆忠信篤敬用之所行,則皆忠信篤敬體之所著。斯所謂無須臾之離而“其則不遠”者也。

常若見之,而後吾之慾忠信、欲篤敬者,益以警覺其心而無可息矣。取精多而用物弘,則以言而忠信,以行而篤敬,道以豫而不窮矣。此集註“念念不忘”、“常若有見”之二義,相須而始盡也。

乃或疑夫人與事之當前,則以人事見其理矣;若其人事之未接,而君子之忠信篤敬其隱乎?此又無容疑也。

夫子之言此,以答子張之問行也,進論及言行之未出諸身者而已密矣。故曰“立”,曰“在輿”,而不及乎不睹不聞也;曰“忠信”,曰“篤敬”,而不及乎仁義禮知之德也。忠信篤敬者,動而善其幾也。仁義禮知者,固有乎靜以統動者也。其但爲行言也,則因人之情、因事之理,而行其德於動也。其曰“參前”,曰“倚衡”者,是物來接己,而己往治物之介也。若夫人所不接,事所不及,則君子之存養夫所性之德以爲忠信篤敬之本,則不但於行而見功;而以之言行,則嫌於動幾之未警。聖人之教,各有攸宜,固無所用其疑也。

十

仁義禮知,在天地之道爲陰陽剛柔之體;忠信篤敬,在天地之道爲化育。中庸立本、知化,分作兩項說,思之自見。

陰陽有定用,化育無定體,故陰陽可見,化育不可見。“體物而不可遺”,其不遺夫物者,未嘗成能於物之時,不可見也,須於物見之,須於物之不可遺者見之。如稻不得水則槁,此即可見。未言之忠信,未行之篤敬,須於所立之前、所駕行之衡邊,見不可不忠信、不可不篤敬之理。初時須隨在盡心觀察,亦與察言觀色相近。既則充滿目前,應接不暇矣。

一一

胡氏謂“有志之士,慷慨就死;成德之人,從容就死也”,此亦不可執。時當其不得從容,則仁人亦須索性著。若時合從容,志士亦豈必決裂哉?劉越石、顏清臣,皆志士也,到死時卻盡暇豫不迫。夫子直於此處看得志士、仁人合一,不當更爲分別。近瞿、張二公殉難桂林,別山義形於色,稼軒言動音容不改其素,此又氣質之高明、沉潛固別,非二公之一爲志士,一爲仁人,可分優劣也。

一二

死生之際,下工夫不得,全在平日日用之閒,朱子此說,極好著眼。乃平日工夫,不問大小,皆欲即於義理之安,自君子之素履;要不爲死生須分明,而固以彼養之也。仁人只是盡生理,卻不計較到死上去。即當殺身之時,一刻未死,則此一刻固生也,生須便有生理在。於此有求生之心,便害此刻之生理。故聖人原只言生,不言死;但不惜死以枉生,非以處置夫死也。

若於死上尋道理,須教如何死,此便是子路問死之意。子路唯想著求個好處死,如賣物不復問價。到底子路死之道則得,而失身仕輒,生之日已害仁矣。仁人必不將死作一件事,爲之豫施料理,只此與釋氏所言“生死事大”者迥別。

至於志士,則平日未皆合義,特於君父大倫加倍分明;故一力只要奪日補天,到行不去處,轉折不得,則亦付之一死而已,亦初不於平日以死爲志也。

一三

朱子引邵康節、吳氏引蔡西山說三正,俱於此“行夏之時”訓證不切。故後人胡亂只將三建作三正大題目。若然,則商、周之王者,止換下一個正月,有甚要緊?天運循環無端,不可爲首,但略有取義,即與改易歲首,則秦之建亥,今回回家之建巳,亦無不可矣。

三正者,其本在曆元,而歲首其末也。歲首之建子、建醜、建寅者,以曆元之起於此三辰者異也。其法,以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所起之次、七合之時爲元,因以推步七政行躔之度,上推其始,而以下極其終。其說備於劉歆三統曆。古固迭用此法,夏則改堯、舜所用顓頊之地正,而覆上古之人正也。

夏曆曆元,甲寅歲,甲子月,先年仲冬。甲寅日,平旦冬至朔。商曆曆元,甲辰歲,乙丑月,先年季冬。甲辰日,雞鳴冬至朔。周曆曆元,甲子歲,甲子月,甲子日,夜半冬至朔。其算:積二人統爲一地統,三人統爲一天統,愈遠則疏,愈近則密。謂鬥分歲差等。故夫子以夏曆之簡密爲合天,於春秋譏日食之失朔,而此曰 “行夏之時”,不專謂歲首也。歲首之三建,因曆元而取其義,以歲配一元耳,於歷無大關係。

一四

“遠慮”“近憂”,朱子只用蘇注,已無餘義。蔡覺軒說“以時言,恐亦可通”,猶有慎疑之意。其雲“如國家立一法度”云云,則與聖言相刺謬矣。

“人無”雲者,爲恆人言,既非有國家者之詞。且即在國家立法,也只要與天下宜之,而道之不易者,自可以傳子孫,俟後聖。若隨事計慮將去,如何得久遠無弊,則事故之變,雖聖人有所不知;而於未變防變,則即其所防者爲近憂矣。秦之愚黔首,宋之釋兵權是已。

“君子創業垂統,爲可繼也。”可繼者,必有待於繼之者。“若夫成功,則天也”,而何能爲之慮哉?雙峯不審,而曰“慮不及千百年之遠,則患在旦夕之近矣”。一人一事而慮及千百年,則夫子當藏書於秦火不及之地矣。況凡人之慮,只爲算計到底,故利謀深而私意惑。冉有言“後世必爲子孫憂”,而夫子斥其憂在蕭牆之內,此以知慮遠者之得憂近也。患得患失,無所不至,俱從此來。故曰“君子素其位而行”。而其行於蠻貊、洽於四國者,只是素位中寬大廣遠規模,斷不作百年料量,如田舍之積粟收絲也。此人事自然之勢,亦人心義利之分。蘇說自正。

一五

若無以爲義之本,則待一事方思一事之義,即令得合,亦襲取爾。義在事,則謂之宜;方其未有事,則亦未有所宜。而天德之義存於吾心者,則敬是已。故曰“行吾敬”,敬行則宜矣。程子推本於敬,真知義之言也。

新安陳氏謂此章本無“敬以直內”意,夫子因君子制事而贊之,故但云然。乃制事,因乎事者也。事無分於常變,無分於緩急,猝然當前以待君子之制,如何安頓得者四段精密貫通?唯其爲君子也,而後能然,故曰“君子哉”。然則開口說一“君子”,便有一“敬以直內”在裏許,特新安不察耳。

一六

“沒世”是通算語,猶言終身,皆指在生之日說。雙峯以蓋棺論定言此,大錯。所謂蓋棺論定者,言一日未死,或不免於失節而敗其名,非此之謂也。若生前得失,付之不較,卻但求身死之後有稱於來者,則李西涯之屈膝以求美諡,未爲過矣。聖人只說“天下歸仁”, “邦家無怨”,初不索知己於泉路。

一七

朱子說“道體無爲”,是統論道;張子言性,則似以在人者言之。所以雙峯雲“此‘ 道’字是就自家心上說,不是說道體”,與朱子之言相背。以實思之,道體亦何嘗不待人弘也!

有天地之道,有君子之道,莫不有體。君子之道,如子臣弟友,其體也。人之爲倫,固有父子,而非緣人心之孝慈乃始有父有子,則既非徒心有之而實無體矣;乃得至誠之經綸,而子臣弟友之倫始弘,固已。天地之道雖無爲而不息,然聖人以裁成輔相之,則陰陽可使和,五行可使協,彝倫可使敘,贊之以大其用,知之以顯其教,凡此皆人之能。豈如雙峯所云“蟠天際地,何待人弘”也哉?

張子說“心能儘性,性不知撿其心”,其大義微言,自難與章句之儒道。張子原不將 “心”字代“人”字,“性”字代“道”字。心者,人之能弘道者也。若性之與道,在大儒眼底,從條理粲然中,看得血脈貫通,故不妨移近一層與人說。道體自流行於天下,而與吾性相附麗,唯人有性,故天下之道得與己而相親。此張子之所以言性也。“心能儘性”,性盡則道以弘矣。“性不知撿心”,故道無繇以弘人也。性涵道,則道在性中,乃性抑在道中,此不可煞說。而非性即道、道即性也。

雙峯煞認性作道,遂雲“四端甚微,擴而充之,則不可勝用”。夫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皆心也。人之有是四端,則其所以能弘道者也。若以擴充爲弘,則是心弘心而人弘人矣。如其不然,而以四端爲道,則夫仁義禮智者,德也;即其在性,亦所性之德也。夫子固不曰人能弘德也。雙峯之徒爲枝蔓,固不如熊勿軒所云“唯學故能廓而大之”,語雖淺而不失也。

若張子之意,則以發聖言之大指,謂:“心能儘性”,苟有是心者皆可以作聖;“性不知撿其心”,則人之有不善者,其過在心而不在性;心該情才言。唯心不足以儘性,病亦在不學。而非性不足以凝道;道本靜,故性雖靜,而道自凝焉。性繼道以無爲,則不善而非其過;繼善成性,故曰性繼道。以釋天下之疑:謂人之不弘者爲道本不弘,而人無容強致其功,因以倡邪說而趨詖行。其以發夫子之微言,至深遠矣,宜乎雙峯之未逮也。

一八

但言仁,則爲心德之全。今曰“仁能守之”,此其爲德,唯在能守,而所守者又但其知之所及,則不可遽以全德歸之。倘其爲全德矣,則如見賓、承祭,而何有不莊;‘克己復禮,天下歸仁’,而何動之不善也?

此章四段,一步切實一步,所以約高明於平實。自非聖人徹底示人,則必顛倒看去,說動之以禮爲最易,而以知之能及爲極至;將其用功,急於求明,而以禮爲末矣。乃合始末功用而言,則繇得以幾於盡善,其次第固有如此。若君子之以知止至善爲學也,則迎頭便須從禮上分明,而抑先簡治威儀以爲之則,只此兩者是學者有捉摸處,功極於此,而事始於此。

故夫君子之德,以通民物之志而成天下之務者,莫不以“知及”利“精義入神”之用。然而其所從入者,則必內持之以仁,外持之以莊,而受其法則於禮。蓋不如是,則雖知及之而有得矣,然而始事未密,則其末流之病,且有如此者。是以內外交養,知行並懋,大其功於始,斯以備其效於終也。

知此,則爲學之次序可知,固不當如小注所云“以仁爲主”矣。仁爲心德之全者,上統知而下統莊、禮,以之守而即以之及;以蒞,以動,莫不於此。今但云“能守”,則其爲 “拳拳服膺而弗失”之功能,亦宅心之純而非心德之固純,力行之至而非萬行之統宗也。

蓋仁者,無私慾也,欲亂之則不能守,汲黯所謂“內多欲而外行仁義”是也;仁者,無私意也,私意惑其所見則不能守,季文子之所以陷於逆而不決是也;仁者,固執其所擇者也,執之不固則怠乘之而不能守,冉有所云“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者”是也。去私慾,屏私意,固執其知之所及而不怠,此三者足以言仁矣。豈必天理渾全,廓然大公,物來順應,以統四端而兼萬善,然後爲能守哉?

夫所患於知者,以與理不相及也;抑有及有不及,而不能必其及也。曰“知及之”矣,是吾之於理,已徹其表裏,而全體皆章,大用無隱矣。故知及者,與道體相稱之盡詞也。仁之所守,莊之所出,禮之所行,皆無有能過於知及者之所及。故以言乎其至,則知及爲尚,而以仁守,以莊蒞,以禮動,率循夫簡易平實,非知及淺而仁守深。不得獨以仁守爲全功,固矣。

從其已至而言之,則仁守之詣入,較莊、禮而深。乃從入德之從事者言之,則不重不威,非禮而動,固無從以望仁之能守。從其成事而觀之,則知及者至動以禮而德始全。若從其適道而言之,則以明夫高明無實與得內忘外者爲無本之學也。

直到上達處,方知下學之益,故曰“下學而上達”。得而無失,民敬之而極乎至善,然後知君子之學,謹於禮以爲節文,修之於言動容色以定威儀,而知行並進,不但用其聰明以幾覺悟者,其用益顯而取效益深也。

此與大學格致、誠正、修齊、治平,效以相因而至,而事之始終必以知止至善爲先務一理。故朱子引大學以證此,誠爲合符。而特其以知及爲知至則是,而以莊蒞配修身正心爲未葉耳。若其以仁守配誠意,亦自好善而必欲得,惡惡而必欲去者言之,則其非心德之全可知矣。諸儒冗說紛紛,如霧行舟,不知津步,汰之可也。

一九

集註“德愈全而責愈備”句,須活看。其雲“不可以小節而忽之”,蓋當入德之始,便不可忽,非謂仁守之後始當不忽於莊,莊蒞之餘始當不忽於禮;則亦非謂業已得而始責其不失,逮乎不失而始責其生民之敬,民已敬而始責其盡善也。唯稽其成功而責之愈備,則當其爲學,而所責者已密矣。

凡聖賢文字若此類者,須以學問實爲體驗,則聖意自見,不可泥文句而執爲次序。語言之次第,自不容不如此迤說來,其實卻是始終一致。如天道循環無端,而言四時者,不得不以春爲始,非春前之一日不爲方春之日先也。

要此一章,原以反覆推求,而從成功之中,揀序其醇疵之大小,以爲立言之次,而聖教之方,自在言外。動之以禮,必須詳其節文度數之則;格物致知,功即在此。莊以蒞之,必須有遠暴慢鄙倍之功;仁,必須有勝欲勝怠之事;知,必[須]有知天知人之學。方博於文,即約於禮;其以成己,即以成物。學者須別自體驗。事雖有漸而規模必宏,安得於文句求線路,以惘然於所從入哉!

二十

凡小人與君子並言,則既非卑污已甚之小人;君子與小人並言,亦非必才全德備之君子。雙峯之說,可通於“和同”、“驕泰”、“求人求己”諸章。

二一

“未見蹈仁而死”,與“殺身成仁”義不雙立,問者自是好個問頭。看聖人文字,須如此較量,方見敦化、川流之妙。惜乎潛室之不給於答,而爲之強詞也。

夫子決言蹈仁者不死。若雲比干雖死而不死,則必身名俱殞之謂死,蹈仁者之不然,豈待論哉?且如屈原,既是蹈仁而死,亦是蹈水而死。其蹈而死,均也,更何以相形而見仁之無害耶?

繇夫子之決言,則蹈仁而死者,盡古今求一人不得。若殺身成仁者之死,則值時命之不造。時死之也,命死之也,豈仁死之哉?使以比干之自靖自獻,遇堯、舜之主,且可忘言;即使值漢文帝、唐太宗,亦且傾聽;又其不幸而遇庸主,禍亦不至剖心。故忠諫者,本尊主安民之道,而非致死之道也。

諫無致死之道,則比干之死,非蹈仁之過。與水火本有殺人之道,而死者之過在蹈水火,正自懸隔。故曰“殺身以成仁”,而非繇仁故殺身也。以此求聖人之言,同條一貫,如冬寒之不礙於夏暑矣。

二二

殺身以成仁則宜,殺身以求仁則不可,故知蹈死者之非能蹈仁也。秦始皇之流毒甚矣,荊軻之刺之,豈曰不當?然軻所以不得爲仁者,非軻所當成之仁而刺之,則非誅暴之道。徒蹈死地以求仁,便是爲名,非天理人心固有之理。此與蹈水火者同,非蹈仁也。

二三

“不復論其類之善惡,如雨露之施於萬物”,此說與釋氏一轍。易言“見惡人,一尢咎”,亦但謂見之而已,非遂可收之爲吾徒也,故子曰“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而稗官小說言顏涿父爲盜之類,自訛傳無實。

釋氏唯不加揀別,故云“衆生無邊誓願度”。既徒有其言而必不能踐,而以此爲教,則必移挪向下說,令下愚不肖略可解了信慕;抑取俗情所豔以歆動之,如說西方世界七寶裝成等。取下愚所畏以迫脅之,如說地獄諸苦等。意本無餘而多爲之詞以丁囑之。如煩詞不已,又說偈言等。其稍爲出脫者,則又開徑截一門,以使之功省而自謂所得者全。如“元來黃檗佛法無多子”等。不揀善惡而教者,勢必出於此。

若聖人之教,洋洋優優者,待其人而行,廣大高明,精微敦厚,必不合流俗而同污世。及其言吉凶成敗之理,則苦節大貞而不諱其兇,邦家必聞而以爲非達,初不以利誘威脅,強惡人而使向於善。即如雲“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亦至簡易矣,然使陷溺深固者聞之,其有能信以爲然者乎?

故惡人必不遊君子之門,而君子必不取惡人而教。其行乎其所行,止乎其所止,與天之不以人之聰明畀之鳥獸,其揆一也。今雲“不復論其類之善惡”,豈其然哉!

夫言“有教”者,言君子之有其教也,非謂盡人而有之以爲教也。“教”之爲言,非授也,以言乎所以誨人之條教也。其言“類”者,言教也,非言人也,言君子設教以教學者,其爲道也:高者無所私授,卑者無所曲引;示之以大中至正之矩,而不徇以其類,或與深言之而或與淺言之也。

故博文、約禮,所以教衆人之弗畔,即以教顏子之竭才;下學之即以上達,而無不上達之下學也。有其已高已美,而不可引之以近;有其極博極詳,而不姑與之略。若分類以教,則道本一而二之,教之乃適以迷之矣。夫子之言此,以闢立教者之無本徇物,而止望教者使可企及之妄冀。傳注於此不審,其不叛而之釋氏者幾何哉!

或疑一貫之旨,僅以授之曾子,固有類矣。乃夫子之於曾子也,孰與顏子?語顏子以仁,而但曰“非禮勿視”云云,此固衆人所可從事也。何獨於曾子而別爲一類,以單傳直指耶?“一貫”之呼,門人鹹聞之矣。則教曾子者,即以教門人。且以推夫子之言,何一而非一貫之理,又何嘗以萬殊分貫教衆人哉?曾子曰“忠恕而已矣”,則以見夫子平日之教,鹹與此同而無有別也,又奚疑焉!

二四

“達”有兩義,言達其意而意達於理也。然此兩者又相爲因,意不達於理,則言必不足以達其意。雲“而已矣”,則世固有於達外爲辭者矣。於達外爲辭者,求之言而不恤其意,立之意而不恤其理也。

其病,大端有二:一則於言求工,或無意而乖於理;一則於意求明,則理不著而言亦鄙。如雲“黃鳥于飛,其鳴喈喈”,亦足寫景物之和矣;如必雲“風暖鳥聲碎”,則有言而非必至之意也。又如雲“匪直也人,秉心塞淵,騋牝三千”,斯用意遠而取理近也;如必雲 “太虛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則徒立一意而無其理矣。理在淺,而深言之以爲奇;理在深,而故淺言之以爲平;理本質,而文言之以爲麗;理本文,而故質言之以爲高:其不求之達而徒爲之辭,一也。

集註雲“不以富麗爲工”,則只偏墮一邊。豈不富而貧、不麗而陋者之遂足以達哉?韓退之唯不達於理,苟異齊、梁,以刪洗刻削,自雄一代,遂詫爲得六經之遺旨。不知止“ 博愛之謂仁”五字,早已不達,而爲梗塞至道之敗葉朽壤,奚待富麗而後爲病哉!

季氏篇

一

“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以下,意分兩支,但聖人說成一片耳。話到聖人口裏,便怎融液曲折,不消分支作柱,而理意交盡!孟子即不能然,而況其他!故辭至聖人而始達,繇其胸中共一大爐冶,隨傾鑄而成象。然學者讀此,正當於合處得分,而後可以知聖筆化工之妙。

前雲“君子疾夫舍曰欲之”,則夫子之所責於季氏者,唯其欲也。若冉有之言憂也,則折之曰“而必爲之辭”,知其憂不在此,而彼亦初不爲子孫慮也。雲“不患寡”,“不患貧”,“修文德以來遠人”,蓋以理言,而責其以患貧、寡故,妄欲人之土地也。雲“患不均”,“患不安”,“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則以事言,而見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云“ 後世必爲子孫憂”者,非其本心,而徒爲之辭也。雲“均無貧,和無寡”,則以引伸其不當欲之故。雲“安無傾”,則以質言顓臾之不足爲季孫憂也。乃自聖人言之,彼此合成一理,初無垠鄂,不期於立言之妙而妙自無窮。豈若後世文人,必分支立柱,以自爲疏理哉?

均則無貧矣,安則無傾矣。然君子之所以患不均者,非以欲無貧故;患不安者,非以欲無傾故。若其欲無貧、無傾而始以不均、不安爲患,則是亦患貧、患寡而已矣。有國有家之道,不若是也。

君子之所不患者,直以不當患而不患,豈所患在彼,乃故不患彼而患此,以巧免其患哉?不當患而不患者,心之無慾也。無慾而後可以行王道,則文德自此而修矣。若夫其無貧、無寡、無傾,則唯患不均、患不安,自能以遠慮而絕近憂。不此之患,則分崩離析,而憂在蕭牆之內矣。

明於其所當憂者,則以顓臾爲憂之強辭可折;明於其所不當患者,則不容患得患失而肆其私慾,固矣。乃以其安分無求而不動於惡者在是,其以制治保邦而免於傾危者亦即在是,故可即以折其強辭者抑其私慾。故聖人互言之,不待歧說而事理交盡。若不患貧、寡之實,則以修文德爲歸;患不均、患不安之道,則以扶邦之分崩、整邦之離析爲效。意各有屬,讀者固不容紊也。

乃夫子於此,則以不患貧、寡而修文德以來遠人爲主,而以均無離析、安無分崩爲賓。蓋因伐顓臾以啓論端,則即事以遏其欲,而顓臾之不可伐著矣。若其爲季氏憂蕭牆之禍,則冉求之言憂也,本非如情之辭,亦且姑與折之,而季氏之攘奪以召禍,則不可亟挽之旦夕者也。以理以事揣之,而緩急輕重分矣。此又善觀聖言者所宜通也。

二

“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豈徒孔子知之,冉有亦知之,即季孫亦未嘗不知之。探其意中所懷挾者而告之曰,吾恐在此不在彼,亦因其所懼者而懼之也。使季孫、冉子不知蕭牆之內有憂,則其以“固而近費”爲子孫慮患,亦爲子孫謀長久者深計之所必然,非夫“舍曰欲之而必爲之辭”矣。季孫之憂,自在蕭牆,而其欲則在顓臾。知憂不在此而曰憂,是以爲君子之所疾。

三

若所當憂,則雖遠而必憂。其不當憂,則近固無憂。若置遠爲不足慮,而日收前後以爲之防,亦徒操同室之戈而已。雙峯雲“顓臾遠,蕭牆近”,大是不審。且如朱子所云“哀公以越伐魯”,則禍在越矣,越豈近於顓臾哉!蕭牆之內,只是禍發不測意。

四

羅豫章以陽虎囚桓子爲蕭牆之憂,朱子不宗其說,而以哀公興越師易之。蓋以冉有仕季氏在康子之世,固知豫章之失考。然哀公欲去三桓,謀雖謬而事則正,孔子不當使季氏憂之而豫爲之防。且哀公於時,事尚未形,而先爲微詞以發其密謀,是夫子不以待白公者待吾君矣。

聖人所言,但以理論,所謂“三桓之子孫微矣”者是也。眼前看得他不好,便知其必有禍亂。若禍之所自發,雖聖人亦不能知也。不能豫測而忽發,故曰“蕭牆之內”。魯至悼公以後,三桓之子孫不復能執魯政,後來更別用一番人,若公儀子之類。三桓後裔,大段蕭索去,特史不記其所終,無從考爾。

五

陪臣三世之後,所失之國命屬之何人?天子諸侯豈能遽收之,大段是彼此相移,迭爲興廢,以成大亂之勢耳。近華亭陳氏子龍說此,謂陪臣之失,失於庶人,其義亦通。春秋以後,無干出一班蓽門圭竇之士,立談而收卿相,以傾危人國。據此,則庶人之議,非私議於草野,乃議於廟廷之上也,與孟子所云“處士橫議”同。

集註言“上無失政,則下無私議”。三代之世,工執藝事以諫,輿人獻箴,雖明主亦安能無失政?雖聖世之民,亦安能無私議耶?但不抵掌談天下之事,以操國柄而已。

六

“言未及之而言”,問他人而己對也。“未見顏色而言”,君子一無與人言之意,而己冒昧以言也。“言未及之而言”,是攔橫搶先說話。“未見顏色而言”,是不避厭惡,唐突得去。

勉齋謂“‘未見顏色’者,言雖及之而言,亦須觀長者顏色,或意他在,或有不樂” ,則方與人言而意又移,愆在君子,不在己也。瞽者之愆甚於躁,固知未見顏色者之尤妄。

七

若但戒人言以時發,則“與人恭而有禮”,初不擇人也,故曰“言滿天下無口過”。今雲“侍於君子有三愆”,則是因侍君子而始有之也。因侍君子而始有,則將不侍君子而可無乎?非不侍君子而可無愆,而何以雲“有”?蓋不侍君子,非可無愆也,有愆而不自知其有也。

以位言之,則朝廷者,禮法之宗也;以德言之,則君子言動以禮,而非禮者以相形而易見也。若只隨行逐隊,與草野鄙陋人一例爲伍,則彼亦愆也,此亦愆也,一堂之上不相照應,只管任情胡哄去,蓋有終日皆愆而自以爲無愆者矣。人不可以有愆,而當其有愆,則尤不可不自知其有,不知則終不能知愧而思改。故君子者,夫人之衡鑑也,不可不求親近之以就正者也。

或疑有德之君子,則固人所當就正者矣,若有位之君子,豈其必足以爲斯人撿點言行之資。乃抑不然。章楓山居林下二十年,或欲舉之以充講官,一老先生謂其不可曰:“楓山久在田閒,未免有樸野倨侮之色;使之日進於上前,且使人主輕士大夫。”崇禎閒,郝給事土膏十餘年閒住,一旦賜環,召對之下,不問而對,高聲闊視,致動上怒,卻將溫體仁陷害東林事決裂而不可挽。自非盛德之士,動容中禮,則不與有位之君子相晉接,亦且陷於愆而不自知。以此思之,然後知聖人此語爲曲盡物理也。

八

以“戒”字意求之,則朱子言理,不如範氏言志之親切。大要此章是遏欲事,且未到存理處。其言君子者,言外有一小人在,是人品大分別處,且須立個崖岸,不墮小人去,故曰“戒”。至於存理之全功,在“三戒”以上一層,且非此處所及。

乃但言遏欲而不及存理,則此三戒者,將無與釋氏共之:好色,癡也;好鬥,嗔也;好得,貪也。然則聖人其以釋氏爲君子乎?曰:釋氏雖不得爲君子,而與任血氣以自恣之小人,豈不猶賢乎!

乃君子之所以終別於釋氏者,則以隨時消息,不流於已甚,而未嘗剷除之以無餘也。故血氣之所趨則戒之,而非其血氣之所必趨者則未嘗力致其戒也,豈與釋氏之自少至老,必廢昏姻、絕殺害,而日中一食、樹下一宿之餘,皆非其所得者[同]哉?繇此思之,朱子之以理言者,亦可得而通矣。

九

集註“血陰而氣陽”一句,乍看覺得插入無謂。及觀範氏血氣、志氣之論,及朱子所云“氣只是一個氣,便浩然之氣,也只此氣”,乃知集註用意之深。雙峯雲“能持其志,則血氣皆聽於心”,則已贅一“血”字矣。大要氣能爲善,而抑能爲不善。如血,則能制其不爲惡而已足,不能望其爲善也。

蓋氣陽而血陰,氣清而血濁,氣動而血靜,氣無形而血有形。有形而靜,則滯累而不能受命於志;濁,則樂與外物相爲攻取,且能拘繫夫氣但隨己以趨其所欲。故好色、好鬥、好得者,血役氣也。而君子之戒此三者,則志帥氣而氣役血也。今以好色、好鬥時驗之,覺得全是血分管事。及至淫很之心戢退,則直忘此身之有血,而唯氣爲用事矣。

乃夫子於此,分任其過於血氣者,以氣本可與爲善,而隨血盛衰,不自持權,見累於血以爲之役,氣亦不得而辭其過也。氣能聽志,而血不能聽志。心之不戒者,聽命於氣,而抑聽命於血。雙峯“心是魂、魄之合”一語,極有理會。唯其兩合於陽魂、陰魄,是以亦聽命於血。

乃魄雖靈,終是凝滯重濁物事,而心卻輕微,役使他不動,則不得不資氣抑而扶之。魂清於魄,而心又清於魂。心是魂、魄之輕清者合成底,故君子專有事於此,以治魂、魄。則心,君也;氣,將也;血,卒也。潰卒脅將以幹君,而明君必任將以制卒,其理一也。

十

知命有知命之功,畏命有畏命之事。新安以格致、誠正分配之,精矣。既知天命以後,尚須有事於畏。孟子說“知性、知天”,又說“事天、立命”,事天立命,喫緊工夫正在畏上。不知則必不畏,而知者未必其能畏也。

夫子以說到天命上,則君子小人相差懸絕,與畏大人之與狎、畏聖言之與侮,只爭一敬肆者又別,故於“小人”上[下]加“不知” 二字,言且不知,而何望其畏。若夫雖若知之而不畏者,則既異乎醉夢之小人,而抑不得爲君子,自別是一流。故可雲君子知命,小人不知,就其大分段處立之辨也;亦可雲君子畏命,小人不畏,就其極至處終言之也。

只君子知命,小人不知,與君子畏大人、聖言,小人狎、侮之一例,是君子小人之坊界。進此以言君子,則有畏命之學;就此以窺小人,則其行險徼倖者,固不畏也。知此,則大人、聖言,不得復以知不知添入,明矣。

大人、聖言,其顯者自易知也,雖小人亦未嘗不知也。若其爲大寶所凝、至道所出之微者,則必能畏之,而後其道之宜畏、德之可畏者始可得而喻也。是其大端之別,在畏不畏,而不在知不知。且小人之不畏天命,唯不知之,是以終不得而玩之。若夫大人、聖言,唯其不能深知而亦或知焉,是亦得而狎侮之。則小人之不畏大人、聖言,罪不在不知也。小人之罪不在不知,則君子之功亦不徒在知,審矣。

乃亦有於天命求知而反不畏者,則老、莊及釋氏是也。乃老氏之於天命,雖用其抵巇投閒之巧,而其所操爲雌、黑、溪、谷之術,亦終不敢求勝夫天而拂其命,故夫子亦終不以老氏爲小人,則已與釋氏之小天而自大、卑天而自高、滅天而自存者異矣。故有事於知天而自謂知之,乃以增其褻慢者,唯釋氏獨耳。後世從夷入華,當夫子時,無此小人也。朱子以 “知”字括“三畏”,自不如和靖言“誠”之爲切。而雙峯[新安]分析知畏各致之功,亦大有功於朱門矣。

一一

曰“知之”、曰“學之”,“之”字所指,不當有異。然則以“知之”“之”字指此理而言,謂洞見本源,該括萬理,則夫“困而學之”者,亦豈盡天下之理,全體、大用,一學焉而無遺乎?學此者以漸,則知此者亦何得獨爲頓也?

史記稱黃帝“生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其說出於內經。內經者,固周、秦之際精於醫者之贗作耳。史氏據之以爲實,誕矣。且雲“幼而徇齊”,則亦徇齊焉耳;“長而敦敏”,則亦敦敏焉耳;豈無所不知,而一如聰明睿知達天德者之極至哉!至雲“生而能言”,則亦佛氏“墮地能言,唯吾獨尊”之猥說也。

夫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以其知覺之有漸,寂然不動,待感而通也。若禽之初出於鷇,獸之初墜於胎,其啄齕之能,趨避之智,啁啾求母,呴噳相呼,及其長而無以過。使有人焉,生而能言,則亦智侔雛麑,而爲不祥之尤矣。是何也?禽獸有天明而無己明,去天近,而其明較現。人則有天道命而抑有人道性,去天道遠,而人道始持權也。

耳有聰,目有明,心思有睿知,入天下之聲色而研其理者,人之道也。聰必歷於聲而始辨,明必擇於色而始晰,心出思而得之,不思則不得也。豈驀然有聞,瞥然有見,心不待思,洞洞輝輝,如螢乍曜之得爲生知哉!果爾,則天下之生知,無若禽獸。故羔雛之能親其母,不可謂之孝,唯其天光乍露,而於己無得也。今乃曰生而知之者,不待學而能,是羔雛賢於野人,而野人賢於君子矣。

橫渠學問思辨之功,古今無兩,其言物理也,特精於諸老先生,而曰“想孔子也大段辛苦來”,可謂片言居要。然則所云“生而知之者”,其言“知之”,隨指所知之一端,而非無所不通之謂。其言“生”,則如其性之所發,已樂與其所欲知者而相取,於色用明,於聲用聰,於事物之幾一致其心思,早已符合深至而無所蔽。故天下一事有一事之知,而知者各有生與學之別,即各分上與次之等。上者易而次者固難,乃及其知之則一,而所繇以得知者亦無大異也。

上者,以知而不盡知,因於所知而學焉。次者,未學之先,一未嘗知,循名以學,率教以習,而後漸得其條理。師襄之於琴也,上也;夫子之於琴也,次也。推此而或道或藝,各有先後難易之殊,非必聖人之爲上,而賢人之爲次矣。

朱子以堯、舜、孔子爲生知,禹、稷、顏子爲學知。千載而下,吾無以知此六聖賢者之所自知者何如。而夫子之自言曰“發憤忘食”,詩稱后稷之“克岐克嶷”,顏子之“有不善未嘗不知”,初不待師友之告戒,亦安見夫子之不學,而稷與顏子之非生也?夫子略於生、學分上、次,而後人苦於上、次分生、學。乃不知上、次雲者,亦就夫知之難易遲速而言;困而不學,終於不知,斯爲下爾。

且夫所云“生”者,猶言“性”之謂也。未死以前,均謂之生。人日受命於天,命訖則死。則日受性於命。日受性命,則日生其生。安在初之爲生,而壯且老之非生耶?迨其壯且老焉,聰明發而志氣通,雖未嘗不從事於學,乃不拘拘然效之於此,而即覺之於此,是不可不謂之生知也。

荀卿五十始學,朱雲四十始受易與論語。乃以其所知者,與世之黠慧小兒較,果誰爲上而誰爲次也?其將以王雱之答麐鹿者爲聖,而衛武公之“睿聖”,反出於其下耶?必將推高堯、舜、孔子,以爲無思無爲而天明自現,童年靈異而不待壯學,斯亦釋氏夸誕之淫詞。學者不察,其不亂人於禽獸也鮮矣!

一二

朱子語錄極有參差處,甚難揀取。想來朱子未免拏定“隨病下藥”作教法,故彼此異致,乃至屈聖言以伸己說者有之,不能如聖言之川流各別而不相害悖也。

其答問者,有云“視不爲惡色所蔽爲明,聽不爲奸人所欺爲聰”,乃他處又以“主一 ”言思明思聰,此二說便早自乖張。夫君子之於惡色奸言,直不視不聽,還他一刀兩斷,若向此處思聰思明,則立腳不穩,早已被他搖動矣。只惡色奸言,亦何所容吾聰明哉?

如毛嬙、西施之色,不宜狎者也,不視之則不亂耳,此心之正而非目之明也。如使與不美者同至吾前,乃揀美麗者斥爲女戎,而取醜陋者以爲正色,無論人情之必不能,而亦不得謂之明矣。故曰“不知子都之姣,無目者也”。故君子之明,必不用之於此。以其明亦不可,不明亦不可也。

奸言之不聽,其道在遠佞人,亦一刀兩斷法。如業許其抵掌縱談,而又用吾思以曲爲摘發,則衛嗣君之所以亡其國者,而何聰之有?

且天下盡有不貪惡色、不惑奸言而不聰不明者。且盡有未嘗見惡色、未嘗聞奸言而不聰不明者。其不聰不明者,唯不思故也,豈有壅蔽之者哉?“聽言則對,誦言如醉”,寧奸言欺之,善言固不足啓其蔽矣。

此二語是君子警昏策惰以盡耳目之才,乃復性語也,存理語也,而非遏欲語也。遏欲之功在辨,存理之功在思。遠惡色,拒奸言,辨之事也,非思也。

夫人之從事於學,各因其所近以爲從入之功。有先遏欲以存理者,則不爲惡色奸言所蔽,乃可進而思明與聰。其先存理以遏欲者,則唯思明而明,思聰而聰,而後惡色奸言不得而欺蔽之。內以盡其形色之性,則視聽必復其聰明;外以察夫事物之幾,則於聲色不得苟用其視聽。故大而法象之在天地,道教之在古今,小而一物之當前,一聲之入耳,有弗視,視則必思其無不見;有弗聽,聽則必思其無不聞。若惡色奸聲不使交吾耳目者,則所謂“非禮勿視,非禮勿聽”,而非既視聽之而又加以思也。

藉不恤非禮而視聽之矣,則雖視惡色亦有其明焉,雖聽奸聲亦有其聰焉。漢元帝之於洞簫,宋徽宗之於書畫,其爲惑也固然,而要不可不謂之聰明。唯屏此不正之聲色於聰明之外,而乃專用其思於當聰當明之視聽,斯君子思誠之功也。故思明思聰,不在去蔽,而但在主一。去蔽者,遏欲者也,辨之明也。主一者,存理者也,思之慎也。慎謂詳謹而不忽略。

集註雲“視無所蔽則明無不見,聽無所壅則聰無不聞”,泛言所蔽所壅,則於義自可。以人之昏惰苟簡、粗疏籠罩而未得謂得者,皆足以壅蔽固有之聰明,故爲授以除蔽去壅之道曰“思”。而語錄加以“惡色”“奸言”之目,則或因有溺於聲色者而與言此,是專以藥一人之病,而戾於聖言之大義矣。

乃即如彼言,亦當雲“視不爲惡色所蔽而後可以思明,聽不爲奸聲所惑而後可以思聰 ”,不得竟以無二者之蔽,遂當此九思之實學也。如學詩者,固當以惡詩爲戒,然但不讀惡詩,不墮惡詩窠臼,而不匠心於興比情景之中,則亦窮年苦吟而不成矣。聖人踐形、儘性之學,豈但空空洞洞立於無過之地而已哉!

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聲令人耳聾”,而不知天下之盲聾者,其害在於聲色者十之三,而害非因於聲色者十之六;其害正墮於無聲無色者十之一,則老氏是已。君子之學,則須就“有物有則”上察識擴充,教篤實光輝,盡全體以成大用,而後聖功可得而至。朱子曰“內外夾持,積累成熟,便無些子滲漏”,斯則盡之矣。

一三

朱子“若閒時不思量義理”一段,說得來別。求其大旨,則所謂學思並進而已,故終以“博學、審問、慎思、明辨”,則明其爲學之事。中庸說“慎思”,乃就學而言思,以思其所學也,與此“思”字別。若非思所學,只驀地思去,其有所思也,孔子既雲“以思無益 ”;倘不持一道理,空著去想,是釋氏之以坐斷一切爲真參實究矣。

乃朱子此語,殊費周折,不得暢快。其故在問者不審,乃令答者迂迴。問者曰:“無事而思,則莫是妄想?”如此而問,鹵莽殺人!夫唯忿與見得,則因事而有;疑之思問,且不因事而起。若視聽容貌,則未嘗有一刻離著在。聖學中,原無收視反聽,形若槁木的時候。倘其有此,即謂之怠荒,而夫子且比之爲“朽木”“糞土”,賤之爲“飽食終日”矣。

視之所該最廣,除睡時無有不視。容之爲功最密,除盛德之至者,一刻忘下便不得“ 溫”。以此九者詳求之日用之閒,豈復有無事之時哉?而何憂妄想之生!不得已而姑雲有閒時,則君子固有讀書窮理之功,而用其思於學。學、思固分致之功,而方學即思所學。乃所云“視思明,聽思聰,疑思問”者,固已該乎方學之思爲言。是君子終日於此九者,該動靜,統存發,而更不得有無事之時矣。

知此,則知南軒所云“養之於未發之前”者,亦屬支離。唯喜怒哀樂爲有未發,視聽色貌無未發也。蓋視聽色貌者,即體之用;喜怒哀樂者,離體之用。離體之用者,體生用生,則有生有不生;而其生也,因乎物感,故有發有未發。即體之用者,即以體爲用,不因物感而生,視雖因色,然天下無無色之時,無時不感,不得雲感。且色自在天下,非如可喜可怒之事加於吾身,不可雲感。不待發而亦無未發矣。

若其相與爲用也,則喜怒哀樂,亦因視聽色貌言事而顯。當其發,則視聽色貌言事皆爲喜怒哀樂用。乃喜怒哀樂一去一留於此六者之閒,而六者不隨喜怒哀樂爲去留。當其爲喜怒哀樂之時,則聰明溫恭忠敬,要以成發皆中節之和;而當夫喜怒哀樂之已去與其未來,則聰明溫恭忠敬之思之不忘者,即所謂於未發時存中也。

故此雲“思明”、“思聰”、“思溫”、“思恭”者,兼乎動靜,動以中節,而靜以篤恭。就本文中原有未發存養之功,何更得頭上安頭,而別求未發哉?豈所云未發者,必一物不視,一聲不聞,柳生左肘色,雀乳頭上貌,以求養於洞洞墨墨之中乎?此毫釐之差,南軒且入於禪而不知已!

先儒言靜存之功,統以主敬。“思明”、“思聰”、“思溫”、“思恭”,正主敬之謂也。朱子亦云“主一”,“敬故一”。舍此四者,更用何物爲靜中之敬?思則敬,不思則肆。敬肆之分,思不思而已矣。既要敬,又不著思,即全是禪。視聽色貌,即源即流,無久刻刻異。無暫。常不廢。倘以此爲流且暫,已發乃暫然之流。而別求一可久之源,未發天下之大本,故無閒斷。非愚之所敢知也。佛氏之真知。

若言與事,則固屬乎動矣。然其屬乎動也,亦自其有不言無事之時以分動靜耳。乃以求諸喜怒哀樂,則雖見於言事,而猶有爲喜怒哀樂之未發者。此其理亦易知,特人不察耳。

中庸言“未發”,但就四情而言,不該一切。則以聖賢之學,靜含動機,而動含靜德,終日干幹而不墮於虛,極深研幾而不逐於跡。其不立一藤枯樹倒、拆肉析骨之時地,以用其虛空筋斗之功者,正不許異端闌入處。儒者於此,壁立萬仞,乃爲聖人之徒。故上蔡雲“ 此之謂‘思誠’”。思而言誠,是即天之道而性之德已,復何有一未發者以爲之本哉!

陽貨篇

一

程子創說個氣質之性,殊覺崚嶒。先儒於此,不盡力說與人知,或亦待人之自喻。乃緣此而初學不悟,遂疑人有兩性在,今不得已而爲顯之。

所謂“氣質之性”者,猶言氣質中之性也。質是人之形質,範圍著者生理在內;形質之內,則氣充之。而盈天地閒,人身以內人身以外,無非氣者,故亦無非理者。理,行乎氣之中,而與氣爲主持分劑者也。故質以函氣,而氣以函理。質以函氣,故一人有一人之生;氣以函理,一人有一人之性也。若當其未函時,則且是天地之理氣,蓋未有人者是也。未有人,非混沌之謂。只如趙甲以甲子生,當癸亥歲未有趙甲,則趙甲一分理氣,便屬之天。乃其既有質以居氣,而氣必有理,自人言之,則一人之生,一人之性;而其爲天之流行者,初不以人故阻隔,而非復天之有。是氣質中之性,依然一本然之性也。

以物喻之:質如笛之有笛身、有笛孔相似,氣則所以成聲者,理則吹之而合於律者也。以氣吹笛,則其清濁高下,固自有律在。特笛身之非其材,而制之不中於度,又或吹之者不善,而使氣過於輕重,則乖戾而不中於譜。故必得良笛而吹之抑善,然後其音律不爽。

造化無心,而其生又廣,則凝合之際,質固不能以皆良。醫家所傳靈樞經中,言三陰三陽之人形體之別、情才之殊,雖未免泥數而不察於微,而要不爲無理。抑彼經中但言質而不言氣,則義猶未備。如雖不得良笛,而吹之善,則抑可中律。氣之在天,合離呼吸、剛柔清濁之不同,亦乘於時與地而無定。故偶值乎其所不善,則雖以良質而不能有其善也。此理以笛譬之,自得其八九。

乃其有異於笛者,則笛全用其竅之虛,氣不能行於竹內。人之爲靈,其虛者成象,而其實者成形,固效靈於軀殼之所竅牖,而軀殼亦無不效焉。凡諸生氣之可至,則理皆在中,不猶夫人造之死質,虛爲用,而實則糟粕也。

氣麗於質,則性以之殊,故不得必於一致,而但可雲“相近”。乃均之爲笛,則固與簫、管殊類,人之性所以異於犬羊之性,而其情其才皆可以爲善,則是概乎善不善之異致,而其固然者未嘗不相近也。

氣因於化,則性又以之差,亦不得必於一致,而但可雲“相近”。乃均之爲人之吹笛,則固非無吹之者,人之性所以異於草木之有生而無覺,而其情其才皆有所以爲善者,則是概乎善不善之異致,而其能然者未嘗不相近也。

程子之意固如此。乃有質則氣必充,有氣則理必在,雖殊之以其氣質之相函相吹,而不能殊之以性。是故必雲氣質中之性,而後程子之意顯。

以愚言之,則性之本一,而究以成乎相近而不盡一者,大端在質而不在氣。蓋質,一成者也;氣,日生者也。一成,則難乎變;日生,則乍息而乍消矣。夫氣之在天,或有失其和者,當人之始生而與爲建立,所以有質者,亦氣爲之。於是而因氣之失,以成質之不正。乃既已爲之質矣,則其不正者固在質也。在質,則不必追其所自建立,而歸咎夫氣矣。若已生以後,日受天氣以生,而氣必有理。即其氣理之失和以至於戾,然亦時消時息,而不居之以久其所也。

今且爲體驗之:凡人思慮之所蔽、聰明之所窮、知之所不能至、行之所不能勉、昏惰嗜慾之相乘,與夫思之可通、知之可悉、行之可任、昏惰嗜慾之能克,若氣爲之也,而實非氣爲之也。氣餒者,質之量不足;氣濁者,質之牖不清也;故氣以失其條理而或亂,抑亦不相繼續而或撓也。

若夫氣之日入於人中者,在天之化,或和或乖,而人任其自至以受之,則固不爲之變也。苟爲不肖,則無時而清剛;苟爲賢,則無時而濁弱也。苟一聽之氣,則氣之消息無恆,和不和一因於化而莫之定,其以移人於清剛、濁弱者,且將如疾風暴雨、乍寒忽暑之能病於人。而又豈其然哉!即令如病,而亦唯體之羸弱者多受之,是亦質之召沴,而非氣之過也。

質能爲氣之累,故氣雖得其理,而不能使之善。氣不能爲質之害,故氣雖不得其理,而不能使之不善。又或不然,而謂氣亦受於生初,以有一定之清剛、濁弱,則是人有陳陳久積之氣藏於身內,而氣豈有形而不能聚散之一物哉!故知過在質而不在氣也。

乃其爲質也,均爲人之質,則既異乎草木之質、犬羊之質矣。是以其爲氣也,亦異乎草木之氣、生氣。犬羊之氣也,故曰“近”也。孟子所以即形色而言天性也。

乃人之清濁剛柔不一者,其過專在質,而於以使愚明而柔強者,其功則專在氣。質,一成者也,故過不復爲功。氣,日生者也,則不爲質分過,而能[爲]功於質。且質之所建立者,固氣矣。氣可建立之,則亦操其張弛經緯之權矣。氣日生,故性亦日生。生者氣中之理。性本氣之理而即存乎氣,故言性必言氣而始得其所藏。

乃氣可與質爲功,而必有其與爲功者,則言氣而早已與習相攝矣。是故質之良者,雖有失理之氣乘化以入,而不留之以爲害。然日任其質,而質之力亦窮,則逮其久而氣之不能爲害者且害之矣。蓋氣任生質,亦足以易質之型。型雖一成,而亦無時不有其消息。始則消息因仍其型,逮樂與失理之氣相取,而型亦遷矣。若夫繇不善以遷於善者,則亦善養其氣,至於久而質且爲之改也。故曰“居移氣,養移體”,氣移則體亦移矣。

乃其所以移之者,不可於質見功。質,凝滯而不應乎心者也。故唯移氣,斯以移體。其能於體而致其移養之所移者,肌肉、榮魄而已矣,則又體之賤者也。體移,則氣得其理,而體之移也以氣。乃所以養其氣而使爲功者何恃乎?此人之能也,則習是也。是故氣隨習易,而習且與性成也。

質者,性之府也;性者,氣之紀也;氣者,質之充而習之所能御者也。然則氣效於習,以生化乎質,而與性爲體,故可言氣質中之性;而非本然之性以外,別有一氣質之性也。

性以紀氣,而與氣爲體。可雲氣與性爲體,即可雲性與氣爲體。質受生於氣,而氣以理生質。此句緊要。唯一任夫氣之自化、質之自成者以觀之,則得理與其失理,亦因乎時數之偶然,而善不善者以別。若推其胥爲太極之所生以效用於兩閒,則就氣言之,其得理者理也,其失理者亦何莫非理也?就質言之,其得正者正也,其不正者亦何莫非正也?

氣之失理,非理之失也,失亦於其理之中:已剛而亦幹之健,已柔而亦坤之順,已清而象亦成,已濁而形亦成。亦均夫祁寒之以成其寒之能,盛暑而以成其暑之能也。善養者,何往而不足與天地同流哉!質之不正,非犬羊、草木之不正也,亦大正之中,偏於此而全於彼,長於此而短於彼。乃有其全與長之可因,而其偏與短者之未嘗不可擴,是故好色、好貨之不害於王道,好貨、好色,質之偏也,過不在氣。而欲立、欲達之以立人、達人也。欲立、欲達,亦質所欲。能踐形者,亦此形而“萬物皆備於我矣”。

孟子惟並其相近而不一者,推其所自而見無不一,故曰“性善”。孔子則就其已分而不一者,於質見異而於理見同,同以大始而異以殊生,故曰“相近”。乃若性,則必自主持分劑夫氣者而言之,亦必自夫既屬之一人之身者而言之。孔子固不捨夫理以言氣質,孟子亦不能裂其氣質之畛域而以觀理於未生之先,則豈孔子所言者一性,而孟子所言者別一性哉?

雖然,孟子之言性,近於命矣。性之善者,命之善也,命無不善也。命善故性善,則因命之善以言性之善可也。若夫性,則隨質以分凝矣。一本萬殊,而萬殊不可復歸於一。易曰“繼之者善也”,言命也;命者,天人之相繼者也。“成之者性也”,言質也;既成乎質,而性斯凝也。質中之命謂之性,此句緊切。亦不容以言命者言性也。故惟“性相近也”之言,爲大公而至正也。

二

新安雲“性寓於氣質之中”,不得已而姑如此言之可也;及雲“非氣質則性安所寓” ,則舛甚矣。

在天謂之理,在天之授人物也謂之命,在人受之於氣質也謂之性。若非質,則直未有性,何論有寓無寓?若此理之日流行於兩閒,雖無人亦不憂其無所寓也。若氣,則雖不待人物之生,原自充塞,何處得個非氣來?即至於人之死也,而焄蒿悽愴、昭明於上者,亦氣也。且言“寓”,則性在氣質中,若人之寓於館舍。今可言氣質中之性,以別性於天,實不可言性在氣質中也。

蓋性即理也,即此氣質之理。主持此氣,以有其健順;分劑此氣,以品節斯而利其流行;主持此質,以有其魂魄;分劑此質,以疏浚斯而發其光輝。即此爲用,即此爲體。不成一個性,一個氣,一個質,脫然是三件物事,氣質已立而性始入,氣質常在而性時往來耶?說到性上,一字那移,不但不成文義,其害道必多矣。

三

新安又云有“天地之性”,一語乖謬。在天地直不可謂之性,故曰天道,曰天德。繇天地無未生與死,則亦無生。其化無形埒,無方體,如何得謂之性!“天命之謂性”,亦就人物上見得。天道雖不息,天德雖無閒,而無人物處則無命也,況得有性!

且新安之言天而並言地,尤爲不審。以體言之,則天地既不得以性言矣。以化言之,則地有化跡,而化理一屬之天。故中庸但言“天之所以爲天”,而不雲“地之所以爲地”。地之所以爲地,亦天之爲也。故曰“無成有終”。有終者,化之跡也;無成者,天成之也。若就人性而言之,則性,天德也;氣,天化也;質,天以地成之者也。以,猶用也。不得以天地並言,亦審矣。

四

五常百行,何一而不以恭、寬、信、敏、惠行之?五常百行,道也。恭、寬、信、敏、惠,行道、凝道之德也。於理言之,則善有萬;於心言之,則五者盡之矣。故知夫子之以此五者答子張,理已極,功已全,更無遺也。

看聖人言語,須看得合一處透,如“克己復禮”,“ 主敬行恕”等,無不以此五者行之。則全體、大用,互相成而無礙。若執定藥病一死法,卻去尋他病外之藥,謂恭、寬、信、敏、惠外更有何道。總成迷妄。聖人之教,如天地之有元氣,以之生物,即以之已疾,非以藥治病。則梔、芩不必與烏、附合,而人蔘亦且反藜蘆。凡藥之於病,生於此者,誤用之彼,則爲殺。將所以藥子張者,必且以賊他人。而此五者,自上智至下愚,有一而不當行者乎?故知聖人之言,必不爲藥。

五

雙峯“剛體勇用”之說,殊不分曉。凡言體用,初非二致。有是體則必有是用,有是用必固有是體,是言體而用固在,言用而體固存矣。勇而無勇之體,則勇爲浮氣而不成其勇。剛而無用,則中懷內毖,而亦何以知其爲剛!故剛亦有剛之用,勇自有勇之體,亦與仁、知、信、直之各爲體用者等。

蓋剛者,自守則厲體、不爲物屈用之謂也。勇者,果決敢爲體、遇事不怯用之謂也。故體雖不剛,要不害其爲勇。如劉琨、祖逖一流人,自守不峻而勇於爲義,是不剛而勇也。用雖不勇,要不害其爲剛。如汲黯、包拯一流人,固無喜於任事之意,而終不爲物下,是不勇而剛也。

好剛而不好學,所謂剛愎自用也。狂者,妄自尊大、輕世陵物之謂。好勇而不好學,如劉穆之、王融,只是勇於有爲,便不復顧名節,故其蔽亂。此剛、勇之別,體用各異,不可紊也。

六

程子言“序”,朱子言“敬”,趙、饒二氏無所見而姑爲之調停,雲“二說相須,其義始備”。朱子若看得程子之言序也爲允當,則何故易一敬字?若以序字之義爲未備,更須添一敬字,亦當兼言敬以有序,不宜竟廢言序也。唯朱子看得程子之言序者於此處不切,故斷然以敬代之。若其仍存程說於圈外者,則取其“天下無一物無禮樂”一段而已。

釋此章之義,乃使人因禮樂而釋其所以然。禮之所以然者敬也,樂之所以然者和也。以序配和,乃就禮樂之已成而贊其德。禮行而序著,樂備而和昭。故曰“禮只是一個序,樂只是一個和”。行禮行樂時,大段道理如此。故凡天下之有序者,皆禮之屬也;凡天下之和者,皆樂之屬也。唯然,則序非禮之所以爲禮,而配序之和亦非樂之所以爲樂。朱子雲“敬而將之”,“和而發之”。程子所云序與和,只說得將邊、發邊事。其所將、所發者,則固吾心之敬與和也。

程子推天理之本然,而云“盜賊亦有禮樂”,此爲老、莊家說禮樂是聖人添上底,故與指天理之在人者以破其“前識之華”一種妄說。若夫子則緣流俗以容之有序、聲之能和者爲禮樂,故曰“人而不仁,如禮樂何”。不仁者不能如之何,又豈盜賊之相總屬、相聽順者之得與哉!

夫不仁之人所以不得與於禮樂者,唯其無敬、和之心也。若天道之自然有此必相總屬之序、必相聽順之和,則固流行而不息,人雖不仁,而亦不能違之。而凡人之將玉帛、鳴鐘鼓者,正恃此以爲禮樂也。程子此段,是門人雜記來底,想爲有人疑禮樂非人心之固有,故爲反其言而折之如此,乃非以正釋此章之義。其說規模甚大,卻空闊,令人無入手處,以視聖人之言深切警省、動人於微者遠矣。

且言序者,亦因敬而生其序也。若不敬,則亦無以爲序。盜賊之相總屬,終叫作序不得。天下之序四:親疏也,尊卑也,長幼也,賢不肖也。乃盜賊之有總屬,於此四者,其何當也?凡其所奉爲渠帥者,徒以拳勇狙詐相尚,而可謂天理自然之序乎?

若夫禮之有序者,如事父事兄之殺,此是胸中至敬在父,次乃敬兄,自然之敬而因生其序,序者敬之所生也。倘以敬父者敬兄,則是夷父於兄,而以敬兄者敬父矣。敬兄之殺於敬父而爲之序者,乃所以專致其敬於父也。禮所謂以仁率親、以義率祖、等上順下,皆爲至敬言也。然則禮之所以雲禮者,以敬言而不以序言,審矣。

馮厚齋求其說而不得,乃以諸侯大夫之僭爲無序之實。此既與程子盜賊之說顯相矛盾。僭竊者,充類至義之盡,而始與盜賊等。豈盜賊之賢於僭竊者哉?夫子言禮非玉帛之雲,所以通警天下之失實。若但云僭竊者徒有玉帛而無序,則周之時王舉行其所得爲之禮,雖以跛踦臨之,而已無憾於禮耶?且僭禮者亦僭樂矣,是樂之失實,亦惟不序之故,而何以只言和哉?

宋、元之際,諸儒鄙陋,隨處將僭竊插入。如“問禘說”、“入太廟”諸章,俱靠此作白賴祕訣,恰似夫子當年終日只尋著者幾個諸侯大夫廝罵,更不知此外有天德、王道在。虞伯生以此注杜甫詩,且一倍酸鄙,不知有杜,而況其望聖人之門牆也哉!

七

盜賊之有渠帥,有僂儸,一般底尊卑之序,也恰象個禮。禮雲禮雲,拜跪、先後云乎哉?即不仁之人行禮,也須有序。於此正好看他別處。禮中自然之序,從敬生來,便是天理。盜賊之序,因畏故爾,便是人慾。以此思之,則凡脩敬父、敬君之儀,而實以畏君父之威,及爲法制清議所束縛,不敢不爾者,皆與盜賊等,而終不知禮之雲者也。

程子此段言語,想被門人記來不真,而以己意添換,遂成差謬。其語酷似侯河東,繇他貪於規模之大,而切體無實,程子所云“只好隔壁聽”者是也。不然,則或有問者,程子以其有不知序之病,以此藥之,而藥即成病也。凡藥病者,藥無非病。

八

夫子驀地說個“予欲無言”,看來意義自是廣遠深至。先儒於此,只向子貢轉語中求意旨,卻不在夫子發言之本旨上理會,徒增枝葉,益入迷離矣。

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此是子貢從無言中抽出小子之待述一種來,致其疑問;而夫子所答,則又於成己成物一本原處,見得雖爲小子述計,亦不在言也。若子貢未問以前,則夫子初不從教人起義。

向後再言“天何言哉”,非複詞也。前雲“天何言哉”,言天之所以爲天者不言也。後雲“天何言哉”,言其生百物、行四時者,亦不在言也。集註雲“學者多以言語觀聖人,而不得其所以言,故發此以警之”,只此殊失聖人氣象。

慶源於此作兩種解,要皆無實。一雲:“學者體察之意常少,徒得其言而不得其所以言。”使然,則是夫子故爲此憤激之詞矣。苟夫子爲此憤激之詞,而子貢且雲“小子何述” ,是何其一堂之上,先生悻悻而弟子煩瀆耶?此說之最陋者也。

一雲:“天理流行之實,凡動靜語默皆是,初不待言而著。學者惟不察乎此,而但以言語觀聖人,是以徒得其言而不得其所以言。”夫繇言而知其所以言,與不繇言而知其所以言,是孰難而孰易?學者且不能於言而知其所以言,乃欲使於動靜語默得之,不愈增其茫昧乎?

且夫言之不足以盡道者,唯其爲形而下者也。起居動靜之威儀,或語或默之節度,則尤形而下之枝葉也。雖天理流行於其中,而於以察理也,愈有得筌蹄而失魚兔之憂。夫子以姊之喪,拱而尚右,而門人皆學之,是學者固未嘗不於動靜語默觀聖人。乃得其拱而不得其所以拱,其執象以遺理,更有甚於執言者。則子又將曰“予欲不動不靜不語不默”哉!

逃影於月而就燈,不知燈之爲影且甚於月也!凡此戲論,既皆無實,則知所云“予欲無言”者,非爲學者言也。

蓋自言曰“言”,語人曰“語”,言非語也。抑非必喋喋多出於口而後爲言也,有所論辨而著之於簡編者皆是也。聖人見道之大,非可以言說爲功;而抑見道之切,誠有其德,斯誠有其道,知而言之以著其道,不如默成者之厚其德以敦化也。故嘗曰“訥”,曰“恥” ,曰“怍”,曰“訒”,抑至此而更雲“無言”。則終日干幹以體天之健而流行於品物、各正其性命者,不以言閒之而有所息,不以言顯之而替所藏也。此所云“品物流行”,“各正性命”,皆以成己之德言。

朱子感興詩深達此理,較集註自別。其雲“萬物各生遂,言天。德容自溫清言仲尼。”,則固以德容之溫清,配天之生物,而非雲天以生遂爲功於物,聖以溫清爲不言之教也。又云“發憤永刊落,奇功收一原”。所謂“發憤刊落”者,即訒言之極致而無言也;“奇功收一原”者,以言大德敦化之功有以立天下之大本,而不在擬議之閒也。

繇此思之,聖人之慾無言者,亦當體實踐以自盡夫天德,而收奇功於一原矣。豈徒悻悻然憤門人之不喻,而爲此相激之詞,如西江學究之於蒙童也哉?曰“天何言哉”,則體天德者不當以言矣。曰“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則雖如子貢之爲小子慮者,亦即以成己者成之,而不在言矣。

嗚呼!論至此而微矣。非老氏“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之說也,非釋氏“言語道斷,心行路絕”之說也,聖人所以“自強不息”,“顯諸仁,藏諸用”,“洗心而退藏於密”者也。聖人之德,耳順矣,從欲不逾矣,盈前而皆道,則終日而皆德,敦化者敦厚以化成也,川流者不捨晝夜也。夫何言哉!密與萬物爲裁成輔相,而顯與達道達德爲誠明也。以此成己,而致中和以位天地、育萬物;以此成物,而篤恭以天下平矣。小子而欲學焉,相與終日於博文、約禮之中,亦下學而上達矣。

是夫子非虛欲之也。欲無言,則終無言也。時而行也,則周流以行道於七十二君之國。時而藏也,則祖二帝,述三王,刪詩、書,定禮、樂,皆述而不作。因魯史成春秋,春秋文成數萬,聖人未嘗有所論斷。而百王之大法以昭。蓋未嘗取其心之所得者見之言也。故曰“我欲託之空言,不如見諸行事”,而天下萬世無不被其時行物生之功矣。此聖人所以成己而成物者,夫何言哉!嗚呼!亦微矣,非可以淺見一二測也。

九

“小子何述”,非小子何法之謂。述者,轉稱之以傳於人也。子貢之意,欲夫子著書立教,而使弟子述之以詔後世,亦非但自爲學也。夫子雲天何言而時行物生,則在己固不待言,而小子亦無容述矣。

嗚呼!聖人之去今,幾二千歲,而天下雖在夷狄盜賊之世,且未盡人而禽也,豈徒以聖人之言哉?如以言,則誦聖人之言者,且不免於禽行;而其能與知與行夫聖人之道者,或未得耳聞口誦夫聖教。天命之性,聖人顯道而神德行,莫之爲而爲之,固非人之所易知也。嗚呼!愚之所言者,如此而已。過此以往,不可得而言矣。雖然,其與釋氏“自性衆生,一念普度”者,則薰蕕矣。熟讀張子正蒙而有得於心焉,或知其旨。此二段文字,愚雖不肖,不敢爲欺人之語。抑不能顯指其所以然,則力有所不逮,而言者本不能盡意者也。

十

切須知,言與語異。子曰“予欲無言”,若有人問時,惡得不“叩兩端而竭焉”!今一部論語具在,且說夫子所言者是那一段道理?若老子五千言中,徹首徹尾,只是一句子作宗風。即孟子亦所未免。聖人且就一時一事說去,自止至善。即此可想其天行之健、於穆不已氣象。若問而亦以無言答,則天龍一指、臨濟三拳而已。

一一

小注中“邪僻”二字,所該甚廣。愚不肖者有愚不肖之邪僻,賢智者有賢智者之邪僻。

不正之謂邪,因而深陷於邪之謂僻。然則莊子之嗒然喪偶,釋氏之面壁九年、一念不起,皆邪僻也,皆“飽食終日,無所用心”者也。

雙峯言“靜坐時須主敬”,大有功於聖學。當知靜坐無敬字,不如博弈。抑謂無事不可兜攬事做,讀書窮理不可煎迫而失涵泳,故有靜坐時,則以主敬工夫當之。若謂主敬工夫,須靜坐方做得,但靜坐而他無所用心,以便主敬,則又僻矣。

程子論“復見天地之心”,是動中見得復下一陽動也。聖人於此,直教將此心有可用處盡著用,無有一法教人向靜坐中求。

微子篇

一

微子之去,若以存祀之故,則微子必殷之亡矣。知殷之亡則可,必殷之亡則不可。如父母之病,雖知其不起,不忍必也。且古之帝王失天下者,其祀必不廢,則雖無微子,殷祀豈遂斬乎?

抑雲微子爲殷王元子,義當存祀,則尤不審。當帝乙立紂爲冢嗣之日,微子已不復以元子自居矣。若胸中更挾一“元子”二字,則微子亦建成矣。

且紂固有必亡之道,而亡不亡則尤系乎天。夏之太康,唐之懿、僖二宗,其宜亡也,亦不下於紂。使紂早死,而國立賢君,商祚再延,則微子之去以存祀者,作何收煞?蓋微子之去,本以遠害而全親親之恩。尚書“舊雲刻子”一段,分明說得有原委。愚於尚書引義中辨之詳矣。

二

柳下惠於魯爲“父母之邦”,較孔子所云“父母之國”者又別。柳下惠,展氏之子。展之賜氏,自無駭之卒,而惠之生去無駭不遠,應只是無駭之子、夷伯之孫,於魯公室在五世袒免之中,故義不得去而云然。春秋之法,公子不得去國,自是當時通義。士師官亦不卑,但無駭爲上卿,執國政,而其子爲士師,則卑矣。胡泳引蚳蛙事爲證,“士師在邑宰之下,官小可知”。戰國之時,天下分裂,一國乃無數邑,邑宰官固不小。如楚申公、沈尹皆爲大臣,而平陸距心,爵亦大夫,與今日縣令不同,不得以邑宰之小證士師也。

三

集註於“佞人殆”與此“殆而”之“殆”,皆雲“危也”,初無異釋。慶源雲“既幸其或止,而又慮其殆”,則似謂孔子若從政,則有仕路風波之憂。如此下語,恐非接輿之意。接輿一流人,直是意致高遠,亦不甚把禍福做件事在心裏,特其憤世嫉邪,不耐與此曹爲伍爾。

人若畏禍福,直是隱不得。飢寒風雨皆危機也。又況末世人情之所樂與爲難者,偏在無勢位之人耶!“今之從政者殆而”,與夫子所言“斗筲之人”同意。殆,危也,危亦險也。亦其奸邪傾險,不足與同有爲也。集註太略,以言佞人者參觀之自得。

四

伊川說荷蓧稍高。但就其待孔子、子路之禮際,見得如此,不知日暮留宿,自不得不爾,與道左相逢者勢異,非荷蓧之獨厚於聖賢也。若雲荷蓧知長幼之節,則安見接輿、沮、溺之並此不知耶?

今此諸人,無從詳考。但以風味想之,則接輿似較勝。記者加以“楚狂”之名,亦且許之爲狂矣。狂者,聖人之所欲得而與之者也。夫子於荷蓧,使子路反見而不自往;於沮、溺,則直不與語;於接輿則下而欲與之言。聖人待之,亦自有差等。且接輿直欲以其道感動聖人,三子則漠然自是而不顧,即此可想其胸次。接輿雖憤世嫉邪,而於心自樂。三子只氣很很地埋頭恁做去,且與鳥獸同羣矣。楚狂自有虞仲、夷逸之風,三子則幾與於陵仲子等輩。

若謂丈人見其二子一事,與仲子避兄離母不同,則又不然。仲子之於妻,亦有冀缺、梁鴻之風,不可以其小者信其大者也。雲峯以“楚狂”二字冠此三章,言沮、溺、丈人皆楚之狂士,直是不識得狂。三子者謂之爲狷或可。狂不可得,乃思狷,是又其次也。

五

禮,王大食三侑,則雖天子初飯亦不用樂。魯有亞、三、四飯,明用王禮。齊氏言“ 不言一飯,孔子正樂而去其一”。孔子正樂,但能論定樂之聲容,所云“雅、頌各得其所” 者是也,豈能取魯君之樂官而裁革之?藉令裁樂,則亦當裁四飯,而不裁其初。後儒苟欲推尊聖人之功化,如此類者,直是不通。

六

樂官之去,雙峯謂魯專尚淫哇故去,是也。潛室歸咎於三家強僭,則三家之僭已久,此諸子者,當其始便不應受職矣。

讀書者最忌先立一意,隨處插入作案,舉一廢百,而聖人高明廣大之義蘊隱矣。子曰 “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原不屑屑與此曹爭是非。及雲“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則又未嘗不矜其愚以召禍也。楚狂雲“今之從政者殆而”,早已不中聖人之意。鄭聲亂雅,自是世道人心一大關係。區區自起自滅之三家,值得甚緊要來!

子張篇

一

子張所說三章,皆繆於聖人之旨。“論交”一章,集註折之,當矣。“見危授[致]命”一章,朱子以微詞貶之,而又爲之救正;“若執德不弘”一章,則爲之周旋以曲成其是。乃若朱子所言量貴弘而志貴篤,則誠不易矣,然而子張之說,則不如此。

聖門諸子,晚年受業者,別是一般氣象。如曾子、子游、樊遲諸賢,蚤歲即遊聖人之門,踐履言語,精密深遠,較先進諸子,已有升堂、入室之別。故夫子在陳,思狂簡之小子,而欲爲裁之。裁之者,直爲品節之而已,不似子張、子路輩須與脫胎換骨也。原其學於夫子之時,年已過矣,習氣已深而不易革矣;唯天資之高,故亦能以聖人爲法則,而不陷於邪。至於聖人之微言大義,則有所不能領略,而況其能詣入也!

就中,子張最爲粗疏,總不入聖人條理,故曾子、子游直斥其不仁而非爲苛。其雲“ 執德不弘,信道不篤”,就此二語,已全不知入處,而安望其爲仁!

“執”雲者,守也,執之以爲固有也。聖人說“吾道一以貫之”,固是渾淪廣大。而於道大者,於德則約,故曾子以“忠恕”一言爲得其宗。乃彼則曰“執德弘”。德者,得之於心者也。執所得於心者而欲其弘,則是此一德,而彼又一德矣。不然,則欲盡取夫德而執之矣。吾以知其不能弘而抑非德也。何也?雜用其心以求德於天下,則其所謂德者,豈其能以自喻而有以自慊乎?繇他說“見危致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只在事上見德,便只向事上求德。故孔子曰“知德者鮮矣”,蓋爲子張輩嘆也。

今即以“見危致命”等語思之。其雲“見危致命,見得思義”,猶之可也,以夫子嘗言之也。乃子所云“見危授命”者,固但以爲“今之成人”,以其異於仁人之以成仁故而殺身,而不因見危以生其激烈也。“見得思義”居九思之一者,則唯君子業於靜存動察而全夫聰明忠敬之體矣,則於義擇之爲已精;而當其見得,加以警省,取吾心所喻之義合同比勘,以證其當得與否,則其審義者爲尤密耳。初非未見之前,思誠之功未密,迨夫得者之當前,而後思執義以爲德也。乃雲“其可已矣”,則是取天下之可有得者以自矜其不取而爲德也,此固近似聖言而無實矣。

至雲“祭思敬,喪思哀”,則待祭待喪而後思,是不必仁人而後可以享帝,孝子而後可以享親也。且方喪思哀,吾不知其所思者何也?若思死者之可哀而哀之,則是本無哀而求哀也。若思吾之當哀而哀焉,是以哀爲不得已,而聊相應酬,吾恐其有聲而無淚,有淚而不生於心也。

方祭乃思敬,則必不能敬;方喪乃思哀,則必不能哀。唯子張天資高,才力大,或可以臨時取給,而敬與哀之來赴其思者,能令人見其有餘。乃即使其無不給矣,而一念以承祭而臨喪,一念以思哀而思敬,則其所謂敬者,亦特不惰於儀容;所謂哀者,亦特不衰於哭踊。求夫所謂愾乎有聞,惝然有見,洋洋如在而綏我思成,皇皇如有求而不得,充充如有所窮,往如慕而反如疑者,我有以知其必不能也。何也?則唯其務弘以執德,而不知存養夫大本之至一者以貞夫動也。

書曰:“德唯一,動罔不吉;德二三,動罔不兇。”今且於危執致命之德,於得執義德,於祭執敬德,於喪執哀德,以是爲取之天下者各足,而效之吾心者各得其主,逐物意移而無以相成,猝至互起而無以相周,“德二三,罔不兇”矣。

且於見危而致命,於得而思義,於祭而敬,於喪而哀,初非有本,而因事以執,以爲肆應於無窮。方其因事而執也,豈果有得於心哉?亦曰道之於危當授命,於得當以義,於祭當敬,於喪當哀,道之當然者吾篤信之而可矣。

夫不信吾心之所固有,而信以道之所已然,則亦耳聞目見,據一成之名法,而不知死生之理、取捨之衡、通神合漠之誠、惻怛根心之實,一率夫吾心不容已之天德;以舍其所自喻者而弗之信,則亦求諸人而不求諸己,執器以爲道而不凝道以其德。雖雲篤也,吾已知其痛癢相關之地,無有生死與共、寤寐勿諼之誠矣。是雲篤者,必不得篤也。乃但規規然執一成之侀,拘其身心以取必於信,則其爲賊道也不小。

夫君子之於道,雖無或疑之也,雖未嘗不率循之也,而窮變通久以曲成夫道者,則曰 “善道”。其於德也,雖不執一以廢百也,雖擴充之而達乎天下也,而洗心藏密以復其性之德者,則必曰“篤信”。故道可弘也,而不用夫篤信也;德必篤信也,而不弘以執之也。唯篤吾所自信之德,而不徒信夫道,故患有所不避,而有時乎不死,以異匹夫之諒;非義所必不取,而有時不辭,以成上下之交。皆道之弘處。唯執德於未發之一本,以成既發之殊節,而不於已發之用弘者遍執以爲德,則體一而用自弘,將不期弘而弘焉。故於祭不期敬,而洋洋如在者,相與爲顯承;於喪不期哀,而瞿瞿梅梅者,必自致而無之有悔。

今乃倒行逆施,恃其才之可取給於俄頃,以淺量夫道之不過如是而別無可疑,乃執此彷彿乎道者以鹹執爲己德,曰吾之爲德弘矣,非硜硜孤信其心者也;吾之於道無疑矣,非有所隱深而不可知者也。乃居德於弘,則正心誠意之不講,而天下之大本以遺;自謂無疑於道,則格物致知之不用,而天地之化育,其日遷於吾前者,具忘之矣。此其所以爲“子張氏之儒”,而“難與併爲仁”矣。夫子嘗告之曰“主忠信,徙義”。忠信以爲主,無誇弘也;徙義則日新無固信也。而奈何其不喻也!

後世之爲此者,則陳亮是已。固自許以能爲有亡,而譏朱子之於德不弘,於道不篤也。

其言“金銀銅鐵合爲一冶”者,則“執德弘”之說也。其曰“君父之仇不報,則心於何正,而意於何誠”,是唯篤信道而不信德也。雜取俠烈事功,以盡皇帝王伯之藏,而嫚罵諸儒爲無實,則“其可已矣,焉能爲有亡”之說也。

春秋之季,與晚宋略同。士大夫漸染於功利之私者已深,特以先王之名教猶有存者,姑相與擬議以爲道。其賢智之資,既行此以有餘,則雖日聞聖教而不能洗滌其習氣。此夫子所以有“不行、不明”之嘆。迨其後,魯之小子,自幼學而受聖人之薰陶,則習氣不能爲之染污,是以夫子深取其狂簡。狂則拔於流俗,而進取夫精義窮神之德,不拘於聞見所得之道,坦然信之而遽謂可已。簡則擇善於所獨得之真以專致其功,而不逐物求理,隨事察義,以自矜所得之富。故知子游、樊遲之所至,非子張所得問其津涘也。

或疑子張所言,何以知其與朱子“量弘志篤”爲不同。乃取其說而釋之:曰“執”,則非量之謂也。曰“信”,則非志之謂也。志道篤可也,信道篤不可也。志道者以道爲志,則有得於心,而所信亦德矣。故朱子之曲爲救正者,非子張之所及也。使子張在朱子之門,且與陳亮等,而況聖門狂簡之士!

二

集註“則心不外馳而所存自熟”,是兩截語,勉齋、潛室俱作一句讀下,其誤不小。集註

喫緊在一“所”字。所存者,固有所存也,與元稿雲“事皆有益”,意亦無殊。特以言“ 事”不如言“所存”之該乎事理,言“有益”不如言“熟”之有得者深耳。圈外注載二程夫子之言,前一條是“心不外馳”之意,第二條是“所存自熟”之旨,只此極分明。勉齋、潛室似說“心不外馳”則“存之自熟”,毫釐之差,千里之謬矣。

存者,存其理也,存學、問、思、志所得之理也。若空立心體,泛言存之,既已偏遺仁之大用,而於鳶飛魚躍、活潑潑地見得仁理昭著者,一概刪抹,徒孤守其洞洞惺惺、覺了能知之主,則亦靈巖三喚主人之旨而已。

彼蓋誤認“在中”之義,以爲不求仁而得仁,藉此“博學、篤志、切問、近思”做個收攝身心的法,以消歸其心,使之日有所用而不放。審爾,則是以此四者爲敲門磚子矣。使其然也,又何必學、問、志、思之屑屑哉?運水搬柴,與拈一句沒意味話頭,吞不下、吐不出,死教參去,其以收攝此心,更爲直截矣。程子所云“徹上徹下”,固自有意。如黃、陳之說,則道固不徹於下,直假此以消妄心,亦不能徹上也。悲哉!朱子沒而門人亂其師說以叛即於禪,有如此也!

朱子之意,緣人之求仁者,或只在應事接物上尋討,如子張等。則始於事物求仁,繼且因應事接物之多歧,遂引著此心向功利上去,此外馳之粗者也。若其不然,則又空置此心,教

且向空洞無物處索見本體,因與高遠無實之興致相取,此外馳之精者也。粗者之入於害也易見,而其害猶淺。精者害愈深則馳愈甚,日日自以爲存心,而心之放而不求,以駸駸入於無父無君之教,載胥及溺而不自知。若能於此四者用功,不即與事物俱流,而實以與萬事萬物成極深研幾之體,則心之所存,皆仁之所在,必不使一念之馳於仁外矣。而豈假此以閒制其心,如授毬於獅子以消其悍鷙,使人慾不得而起之謂哉?

雲“所存”者,即存仁也,存仁之顯諸事理者也,存夫所學所志所問所思之擇乎仁而有得者也。蓋心原以應事,而事必有其理。其事其理,則皆散見於文而可學也。博學而切問,則事之有其理者可得而見矣。篤志以必爲,而又近思之以求體驗之有得,則以理應心,而理之得皆心之得矣。以此爲功而不捨,則於仁之即吾身而具、即事理而顯者,無不見焉。亦如此以爲功,則所以體仁者皆得其實,固即此學、問、志、思之中有以得夫仁而體之也,故曰“仁在其中”。

子夏此語,極是平實樸滿,見得仁處,而深以戒夫枯坐觀心、求之寂靜而不知所止宿者。故明道言“徹上徹下”,其意亦謂即下即上,不當舍下而別求上。故將古今聖賢修道之教授學者,而使之深求焉,仁即此中而在,直到與天地萬物爲一體,也只在此中。其言十全警切,可謂體用俱彰。乃諸子不察,猶且立一存心爲主,而以學、問、志、思爲賓,則是學、

問、志、思之外,別有仁焉,而不在其中矣。勉齋雲“不可以爲求此而得彼”,是也。乃又云“心常有所繫著”,則顯用釋氏“系驢橛”之旨,夫且自言而自背之矣。

朱子說仁是“心之德,愛之理”。博學、切問者,求知其理也。篤志、近思者,求其有得於心也。只此斬截作解,便與子夏之意合。“仁在其中”者,言仁本在所學、所志、所問、所思之中,於此體仁而力行之,則天理爛熟,存之於己,而不患其與仁相背矣。不然,或將外馳以求仁,而反失之身心事理之中,非徒無益而又害之矣。通程、朱之微言,以求子夏之大義,盡於此耳。

三

“憚於自欺”一“憚”字,意味極長。君子之不自欺,誠憚之也。謂之曰“過”,則雖在小人,於此一事亦不是立意爲惡,而特偶然之失爾。

君子胸中原有一天理在,則自欺處直是倒縮將來,雖欲爲之而力不任。故必發露出來,怕得要如此遮掩。小人良心已牿亡,胸中全無天理,而偏多顛倒回互之才,他看著首尾中外,原不消相應,蓋覆得去便與蓋覆,有何難之有!學者須教此心有憚於自欺時,方是天理來複之幾。

四

子夏之以灑掃應對教其門人,其能習爲之而即已通其所以然與否,今不可考,要之則似但習其文而未能。灑掃應對之所以然,其難於即見者,較之精義入神爲尤甚。於此下學而上達,聖功之極境也。

程、朱於此,分四層說:灑掃應對爲事之小者,精義入神爲事之大者,灑掃應對之所以然爲理之小者,精義入神之所以然爲理之大者。乃自初學言之,則事亦有其小大,理亦有其小大;而自上達言之,則事自分小大而理一貫也。以此如實求之,則未至乎上達、一貫之極致者,固不得執灑掃應對之所以然,爲即精義入神之所以然,而便以此括天下之理。灑掃應對之所以然,終是不過如此,便說慎獨,也只是慎此灑掃應對之節耳。

子游抹去下者一節,作無理之事,固是不識天理之全體。朱子又慮人卻拈著者灑掃應對之形而上者以爲至極,而以之貫天下之道,則其害之淺者,有致遠則泥之憂,其害之深者,且如釋氏之運水搬柴爲神通妙用,將視天下之事,除取現前更無有法,而君子之以彌綸參贊乎天地者盡廢矣。

灑掃應對,形也。有形,則必有形而上者。精義入神,形而上者也。然形而上,則固有其形矣。故所言治心修身、詩書禮樂之大教,皆精義入神之形也。灑掃應對有道,精義入神有器。道爲器之本,器爲道之末,此本末一貫之說也。

物之有本末,本者必末之本,末者必本之末。以此言本末,於義爲葉。而子游之言本末也則異是,以大且精者爲本,小且粗者爲末。乃不知自其形而上者言之,則理一也,而亦未嘗不以事之大小分理之大小。若以其形而下者言之,則彼此各有其事,各有其用,各有其時,各有其地,各有其功,各有其效,分致而不相爲成,安得謂大且精者爲小者之本乎哉?

唯其大且精者之不能即攝小且粗者而共爲本末,故曰大小精粗,俱學者所不可遺之事。而以小子質性之不齊,姑且使修其小且粗者,俾其事之易盡,而以漸得其理,然後授之以大且精者之事,而以用力之熟,擴充有自,則大且精者之事可得而學矣。合小大精粗而皆習其事,所存既熟而心不外馳,則夫灑掃應對之所以然可得而見也,精義入神之所以然可得而見也,灑掃應對之所以然,與精義入神之所以然,其即下學即上達、一以貫之者,夫亦可得而見也。

於事有大小精粗之分,於理亦有大小精粗之分。乃於大小精粗之分,而又有大小精粗之合。事理之各殊者分爲四,一、事之粗小,二、事之精大,三、粗小之理,四、精大之理。與理之合一者爲五,粗小之理即精大之理。此事理之序也。始教之以粗小之事,繼教之以精大之事,繼教以精大之理,乃使具知粗小之理,而終以大小精粗理之合一,如夫子之告曾子。此立教之序亦有五焉,而學者因之以上達矣。子夏立教之序,其意蓋如此。

乃事因理立,則理即事在。是方其初學之時,有所事於事,即其有所事於理。而如程子所云“慎獨”者,則徹上徹下所共用之功,則雖姑教之以粗小之事,而精大之理與合一之理,亦既在焉。是故迨其豁然貫通之後,則已知吾向之所有事於粗小之形而下者,皆以獲左右逢原之樂也。此則程子所以深信聖道之誠然,而朱子所以闢鵝湖之邪說,以抑子游末有本無之偏詞也。合集註、語錄觀之,自當爲分析如此。勉齋、雙峯之說,治亂絲而益紛之,芟之可也。

五

於行上說,則灑掃應對之授全體於天則,與精義入神之有其天則,一也。而學者之以慎獨爲要,則慎之於灑掃應對,與慎之於身、心、意、知、家、國、天下,亦一也。於知上說,則精義入神之形而下者大,其形而上者精;灑掃應對之形而下者小,其形而上者粗。自非聖人一以貫之,則知之者實各有所知,而不可以此通彼。子游欲於知上統一,而以本貫末,故誤。程子推子夏之意,於知分次第,教者但能教人以知;行則存乎其人,非教者所可傳。而所以行之者一,則雖有次第,而非灑掃應對之得末而喪本也。如此看來,乃有分疏,有津涘。雙峯說慎獨處大錯,雲峯闢之爲當。

六

爲不學者言,則不問其仕之優不優,固不可不學也。當雲“學而優方仕”,不當雲“ 仕而優則學”。爲不仕無義者言,則亦當以分義責之,非徒以學優之故,須急售其所學也。或問“各有所指”,慶源分已仕、未仕說,自與集註“當事自盡”之說恰合,餘說俱不足取。

七

自致與盡己不同。盡己者,盡己之所當盡也。自致者,盡乎用情之極致也。南軒添個 “推是心”一層,胡氏又云“非專爲喪禮發也”,則欲人以所致於親喪者,施之於疏遠之人、平常之事,此二本而無分矣。親其鄰之赤子若親兄子然,且不可,況以終天之憾,移諸人之疏、事之小者哉!

資於事父以事君,敬同而愛且不同。兄弟之服期,而其仇讎也但不與同國。因其所當與者,稱中心之則而無所吝,即盡己之忠矣。安得以執親之喪者概施之?即至於父母之養,而猶不足以當大事,唯其爲可繼也。則世之埋兒、割股者,皆爲已甚。夫子說個“人未有自致”,具顯理一分殊之義。於此不察,將有如釋氏之投崖飼虎者,而大倫蔑矣。

堯曰篇

一

小注雲“理之在事而無過不及之地也”,乃自已用中後見得恰好如此,非天下事理本有此三條路,一過、一中、一不及,卻撇下兩頭,拿住中閒做之謂。中者,天之德也,天德那有不周遍處!無過者,消鎔著世之所謂過而皆無之也。無不及者,本皆至極,自無不及也。

中庸言擇,但云“擇善”,不雲擇中。俗儒不省,便曏者裏捏怪義,分中、過、不及爲三塗,直兒戲不成道理。看中庸說擇之之功,只學、問、辨、思、篤行,己千己百而弗措,何曾有揀選不錯,孤孤另另一條驀直去意!朱子雲“凡物剖判之初,且當論其善不善,‘ 惟精惟一’,所以審其善不善”,非精一以求中也。又云“精則察夫二者之閒而不雜也”。所云“察夫二者”,人心、道心之分而已,豈擇於過、不及與中三者之閒哉?無已,則將雲過不及便是人心。夫不及者,亦從事乎理而不逮,既非人心之陷溺者比。抑既爲人心矣,其視道心有云泥之隔,而安能有過於道心者乎?聖賢於此,只在人慾淨處得天理之流行,原不曾審量彼此,截過補不及,而作一不長不短、不粗不細之則。朱子雲:“後面說‘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舉逸民’,皆是恰好的事。”如此數者,豈有過在一頭,不及在一頭,而此居其中者乎?

盈天下只是箇中,更無東西南北。盈目前只是箇中,更無前後左右。河圖中宮十、五,已括盡一、六,二、七,三、八,四、九在內。帝王用之,大而大宜,小而小宜,精而精宜,粗而粗宜;賢者亦做不到,不肖者亦做不到;知者亦知不徹,愚者亦知不徹;參天地,質鬼神,繼前王,俟後聖,恰恰好好,天理純至,而無毫髮之閒缺,使私意私慾得以相參用事而不足於大公至正之天則。故曰“皇極”,曰“至善”,胥此中也。不及者自畫於半塗,而過者豈能越之!非聖人之獨爲其難,以理本應爾,更無過、不及旁開之轍跡也。

特自後人觀之,而以小康之世、中材之主較之,則有不及者焉,因有過夫不及者焉;有過夫不及者焉,因有不及夫過者焉。是以可即其類而名之曰過、曰不及。而帝王之所執以用於天下者無是也。故既無不及也,而抑非過夫不及者也,因可贊之曰此無過、不及之德也。而乃以恰稱乎理,則亦以知理之在事者,固有此無過、不及之地,而非過、不及者之所得企而及也。俯而就,但以情言,不以理言。

二

“無過、不及”一“無”字,是盡情之詞,非本有而爲無之,亦非此無而彼有,只是從來沒有意。既無其實,即無其名。無其名又說個過、不及,是從世俗上借來反勘底。若大中之爲道,其無過、不及也,猶人之無角無尾,更不待言也。先儒緣不爲之文句以反形之,則初學不知,故就其從來所本無,向後所必無,而斯道不行不明之世,則有此兩種互相譏非之名,因取而形之曰無此也。如以禽獸擬人,而謂無角與尾,虛立之名以彰其不然爾。

過者謂不及者不及,不及者謂過者過,故夫子亦就師、商二子所互相非者以言之。其實,則只是差錯了。無論道必無可過,過者終未嘗已經過乎道而又越之;即不及者之於道,亦全未有分在。如訪人於百里之外,至五十里見似其人者,而遽謂得遇焉,既終非所訪之人,則並此所已行之五十里,都成枉步,只如一步也不曾行得相似。雲峯諸子固未足以解此。

梁惠王上篇

一

龜山雲“孟子一書,只是要正人心”,此語亦該括不下。向聖賢言語中尋一句作紐子,便遮蔽卻無窮之理。以此爲學,博約之序已迷;將此釋經,紕戾不少。到不可通處,又勉強挽回搭合去,則雖[與]古人之精義顯相乖背,亦不惜矣。

如將“正人心”三字看得闊,則盡古今有德者之言,誰非以正人心者,而何獨孟子?如以孟子之自言“我亦欲正人心”者以爲據,則彼所云者,以人心之陷於楊、墨之邪而不正也,故以距楊、墨者正之。七篇之大義微言,豈一一與楊、墨爲對壘哉?孟子說心處極詳,學者正須於此求見吾心之全體、大用,奈何以“正人心”“心”字蓋過去?所云欲正之人心,則是仁義充塞後,邪說之生心者爾。若大學言“正心”,自是天淵。大學之所謂心,豈有邪說害之?其雲正,亦豈矯不正以使正耶?

大學夾身與意而言。心者,身之所自修,而未介於動,尚無其意者也。唯學者嚮明德上做工夫,而後此心之體立,而此心之用現。若夫未知爲學者,除卻身便是意,更不復能有其心矣。乃惟如是,則其爲心也,分主於靜,而見功於欲修之身,較孟子所言統乎性情之心且不侔矣。

孟子云“存其心”,又云“求其放心”,則亦“道性善”之旨。其既言性而又言心,或言心而不言性,則以性繼善而無爲,天之德也;心含性而效動,人之德也。乃其雲“存” ,雲“養”,“苟得其養”。雲“求”,則以心之所有即性之善,而爲仁義之心也。

仁義,善者也,性之德也。心含性而效動,故曰仁義之心也。仁義者,心之實也,若天之有陰陽也。知覺運動,心之幾也,若陰陽之有變合也。若舍其實而但言其幾,則此知覺運動之惺惺者,放之而固爲放辟邪侈,即求之而亦但盡乎好惡攻取之用;浸令存之,亦不過如釋氏之三喚主人而已。

學者切須認得“心”字,勿被他伶俐精明的物事佔據了,卻忘其所含之實。邪說之生於其心,與君心之非而待格謂之心者,乃“名從主人”之義。以彼本心既失,而但以變動無恆,見役於小體而效靈者爲心也。若夫言“存”,言“養”,言“求”,言“盡”,則皆赫然有仁義在其中,故抑直顯之曰“仁,人心也”。而性爲心之所統,心爲性之所生,則心與性直不得分爲二,故孟子言心與言性善無別。“盡其心者知其性”,唯一故也。

是則龜山之語病,誠有如朱子所譏者。龜山於此言心、言性,以闢歐陽永叔無本之學,亦誠有功斯道。然其歧心與性爲二,而以邪說者蔽、陷、離、窮之心,人君一暴十寒之心,同乎君子所存之心,又浸入於異端覺了能知之說,則甚矣言道者之難也。

二

雲峯分“心之德”、“心之制”爲體,“愛之理”、“事之宜”爲用,如此讀先賢文字,只在他光影邊佔度,何曾得見古人見地來!朱子爲仁義下此四語,是札心出血句,亦是籠罩乾坤句,亙古今之所未喻,與彼說出,卻以體用發付去,鹵莽可恨!

說性便是體,才說心已是用。說道便是體,才說德便已是用。說愛是用,說愛之理依舊是體。說制便是以心制事,觀朱子利斧劈將去之喻自見。利斧是體,劈將去便則是用。如何不是用?說宜是用,說事之宜便是體。事是天下固有之事。乃其大義,則總與他分析不得。若將體用分作兩截,即非性之德矣。

天下唯無性之物,人所造作者,如弓劍筆硯等。便方其有體,用故不成,待乎用之而後用著。仁義,性之德也。性之德者,天德也,其有可析言之體用乎?當其有體,用已現;及其用之,無非體。蓋用者用其體,而即以此體爲用也。故曰“天地絪縕,萬物化生”,天地之絪縕,而萬物之化生即於此也。學者須如此窮理,乃可於性命道德上體認本色風光,一切俗情妄見,將作比擬不得。

三

“禮者仁之餘,智者義之歸”,此如說夏者春之餘,冬者秋之歸一般。以天道言,則在變合之几上說,卻不在固有之實上說。故可雲夏者春之餘,而不可雲火者木之餘;可雲冬者秋之歸,不可雲水者金之歸也。太極圖說注中分五行次序作兩支,一、水火木金土。一、木火土金水。學者須與他分明。孟子此所言仁義,大都在發用上說,故朱子得以其餘者歸統禮智。若以固有言之,則水火木金土之序,以微、著爲先後。而智禮,文也;仁義,質也。文者跡著而撰微,質者跡微而撰著:則固並行而無衰王之差矣。

孟子七篇不言禮,其言樂也,則雲“今之樂猶古之樂”,此語大有瑕。大率多主質家之言,是他不及孔子全體天德處。顏子親承孔子,亦不爾也。

四

覺軒以“而已矣”與“何必”之辭爲斬釘截鐵,大不解孟子語意。人君之當行仁義,自是體上天命我作君師之心,而盡君道以爲民父母,是切身第一當修之天職,如何說得“亦有”?當雲“唯有”。利,則世主嗜殺人而胥及溺之病根,生死關頭,切須痛戒,如何但云“何必”?當雲“不可” 。

不知此乃孟子就梁王問利處婉轉說入,言即欲利國,亦有仁義而已矣,何必言利而後爲利也!此與夫子說“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一例。仁義,自大不遺親,不後君,而無篡奪之禍,自是落尾一段功效。故雖以淺言之,而不遽斥梁王沈錮之非心,以引之當道。實則天理、人情,元無二致。

孟子從大綱看來,亦不妨如此說得,所以移下一步,且緩其詞。學者讀此,於天理、人事合一無偏枯,固須看透;然不可煞認他言之已及,便謂聖賢之斬釘截鐵在此也。

五

有子說孝弟之人不犯上作亂,卻須補說君子爲仁之本。孟子於此說仁義,只說得有子前半段,總緣他對梁王一派下根人語故爾。學者須知有向上事,不可拋下一截,說此是斬釘截鐵處。然非孟子之姑示淺近而變其彀率也。繇其已言,達其所未言,則周易“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一段蘊奧,都在裏面。

六

東陽謂“麋鹿魚鳥各得其所,鹹遂其性,可見文王之德被萬物”,如此弄虛脾語,於義何當?書言“草木鹹若”,謂陰晴得宜,生殺得正爾。若麋鹿魚鳥在囿中者,原不關人主之德。桀臺池中之鳥獸,其濯濯鶴鶴也,必較靈囿而更盛。漢武帝之上林,宋徽宗之艮嶽,其德之及物又何如也?

孟子說“樂其有麋鹿魚鱉”,在百姓稱道他濯濯、鶴鶴、攸伏、於牣處,寫出文王一段可樂情景。不然,則將如“庖有肥肉,廄有肥馬”,說他有,說他肥,便似眼中荊棘物,何足以召民之哀樂哉?因治亂而異情爾。孟子此等說話,全是撇開物理,向大處說,與嵇康 “聲無哀樂”意相似,故抑曰“今樂猶古樂”。拘拘者乃隨執一語,便求義理,然則說太王 “爰及姜女”,亦將可雲是太王德及妻孥,非太王則遷國時各自逃生,不相收恤耶?

七

熊勿軒謂孟子獨惓惓於齊、梁,不入秦、楚,以彼二國爲□□之後,使其得志,必非天下之福。悲哉斯言!□□□□已。乃以論孟子之與秦、楚,則不然。

秦伯翳之後,楚祝融之後,先世皆有元德顯功,而爲先王所封建之國。孔子以楚僭稱王,故明“民無二王”之義,而號舉“荊人”,貶之爲夷耳。至於戰國,則齊、梁之自王,一楚矣。若秦則詩列之十五國,而書與魯並存。如雲二國地界戎狄,則秦既周之故都,而江、漢爲二南風化之地。孟子之不往者,自其“不見諸侯”之義。齊、梁之幣交相及,則義可以見;秦、楚未嘗相爲知聞,則不得躡屩踵門,如蘇、張、範、蔡之自媒矣。

讀書當還他本旨,分外增入,說雖可觀,必有所泥也。

八

嗜殺人,自在人慾之外。蓋謂之曰“人慾”,則猶爲人之所欲也,如口嗜芻豢,自異於鳥獸之嗜薦草。“愛之慾其生,惡之慾其死”,猶人慾也;若興兵構怨之君,非所惡而亦欲殺之,直是虎狼之慾、蛇蠍之慾。此唯亂世多有之,好戰樂殺以快其兇性,乃天地不祥之氣,不可以人理論。此種人便聲色貨利上不深,也是獸心用事。推而極之,如包拯、海瑞之類,任他清直自炫,終爲名教之罪人,以其所嗜者在毛擊也。陳新安以遏人慾說此一章,牽合,大謬。

九

孟子迎頭便將桓、文之事撇在一畔去,向後唯說施仁制產處,隱隱與桓、文對治。所謂“無以則王”者,謂此也。

先儒說一計功利,便是桓、文之事。想來,若到不要計功利,或唯堯、舜則然;故夫子以分韶、武之美善。既其德之有差,亦時爲之也。若在湯、武,則固不可忒煞與他撇脫。只如太王遷邠,固非於百年之前代子孫擇地利以幸成功,然創業垂統,亦須立一可以興王之規模。現前天下所當爲之事,不得夷然不屑,且只圖自家方寸教清淨無求便休也。孔子曰“吾其爲東周乎”,抑豈不有大欲存焉?爲天下須他作君師,則欲即是志。人所必不可有者私慾爾。如爲肥甘等。若志欲如此,則從此做去以底於成功,聖賢亦不廢也。

唯文王不以天下系其心,則與桓、文迥別。然以文王勘桓、文之失則可,執文王以繩戰國之君則不可。文王有商之可事,而當時諸侯,又無與周角智爭力以逐商鹿者。若齊宣王而有安天下之心,豈得於位均分敵之秦、楚,坐視彼陷溺其民而反服事之哉?“闢土地,覲秦、楚,蒞中國,撫四夷”,與孟子所言“無以則王”者何異?而必謂此亦桓、文之事,奚可哉!夫桓、文之事,爲仲尼之徒所不道者,則朱子所云“營霸之事”是已。營霸之事,固非不藉兵威,然豈危士臣以構怨而緣木求魚,如宋偃、齊湣之所爲者?桓公作內政,寄軍令,晉文用原田、州兵之制,而三搜以講武,皆其經營霸業之事。以其異於王者施仁制產之德政,故聖門不道爾。

齊宣喫緊誤謬,在唯恃興兵,而不知本務,固非有大欲而即不可王。故孟子曰“以若所爲,求若所欲,猶緣木而求魚”,顯他過處在爲,不在欲。所以不當緣木者,以其不得魚也。豈若怪誕之士持竿爲戲,而云意不在魚也哉!宣王之所爲,並不逮桓、文之所爲。特以舍宣王之所爲而效桓、文之所爲,亦若舍木不緣而乞索於鮑肆,終不能如臨流舉網者之日給於鮮也。

桓、文不可有宣王之慾,以周命未改故。而宣王可欲湯、武之慾。桓、文不能爲湯、武之爲,不知反本行仁。故宣王不當學桓、文之事。宣王且不當學桓、文之事,而況可爲緣木求魚之爲?故孟子終不斥宣王之慾,而但責其所爲。先儒執董生謀利計功之說,以概此章之旨,失之遠矣。董生之對江都者,自以折其跋扈不臣之心,而豈古今之通論哉?

十

“王坐於堂上”一段事,喫緊在釁鐘一節。欲全牛則廢釁鐘,欲不廢釁鐘則不能全牛,此中兩難區處,正與後“王之所大欲”一段作則樣。欲求大欲,則不得不興兵構怨,欲不興兵構怨,則大欲似不可得。齊王於此處求其術而不得,故且遏抑其老老幼幼之本心,而忍於置無罪之士民於死地。乃不知不廢釁鐘而牛固可全,術在以未見之羊易之;則不廢求大欲之事,而士民固可不危,其本在施仁制產也。

朱子於此,有幾處說得精切,卻被輔、饒、胡、陳諸子胡亂只將“察識”二字,作楞嚴七處徵心例,只叫齊王認取初心。但此一念之不忍,若無術而孤行,聖賢道中元用他不著。術者,道也,是四通八達之道。月令“審端經術”“術”字,原不但作變通說,乃仁中所自有之周行,千條萬緒處處逢原者也。則全此觳觫之牛,豈患與先王樂器必釁之禮通達不去;而老老幼幼不忍人危之心,抑豈必坐困一國,而於王者平禍亂、一天下之道有所阻窒哉!

朱子所謂“察識”者,亦謂察識此愛牛之心,必有全牛之術;則有不忍人之心,必有不忍人之政也。全牛之術,不廢釁鐘;不忍人之政,正以王天下。唯此最不易自喻,故須顛倒使自察識。蓋初心易見,仁術難知,仁中自有之術固難知也。道其常,則有遠庖廚之禮;處其變,則倉卒之閒牛過堂下,抑有羊易之術;而其揆未嘗不一。以未見之羊易牛,即遠庖廚以全不忍之道也。則當其守天下,自可偃武以息民;即當其時在取天下,亦可以吾之仁招懷天下使之歸己,而其君自不能御,則不敢致怨於我,而士臣可以不危。仁者之師,不勞血刃,又豈與偃武息民有異致哉?此仁中縱橫八達、隨往皆通之術徑,王暗合其一,而反爲百姓之浮議所動,此孟子所爲使之察識者也。察識及此,而後知“是心之足以王”,而後知若王者之“可以保民”。雲“足”,雲“可”,非但其心之能任之,其術固能成之。所以然者,則有其心而術固具其中也。

孟子於此看得天理通透,內外一致,經權一揆,故重與心以有用之權,而非有所爲則必有所廢,亦非有所欲而無以爲,全在天理上顯他本色風光,以明萬物皆備之全體。諸儒不審,乃謂但不忍一觳觫之心,便足保民而王,而齊王自忘其心,須令自認。此釋氏之所謂“ 才發菩提,即成正覺”,更不容生後念,而孤守其忽然一悟之得,保任終身者。乃不見鳶飛魚躍,察乎上下之誠理。一指之隔,邈若萬重山矣!

一一

“遠庖廚”即是仁術。古之君子制此法,以使後之君子得以全其不忍之心。君子以位言。集註說“預養是心”,說“廣爲仁之術”,則已含胡生枝節,所以啓慶源“不必屑屑然以其所不見而易其所見”之妄論。乃不知釁鐘之牛須過堂下,非庖廚之可遠比也。遠庖廚是一定之術,以羊易牛是無窮之術。先王之分田制產是一定之術,以之發政施仁而令民歸莫御,須有個無窮之術。然以羊易牛,亦不過爲不見羊故,則所爲[謂]無窮之術者,初不出於一定之範圍。然則發政施仁,亦豈能出明君制產之範圍哉?

曰“是以君子遠庖廚”者,見王所爲曲折以全其不忍之術,皆古人術中之已有;繇此則知今人之仁心,與古人之仁術,無不合轍,則亦無疑於“保民而王”之難矣。乃其所以難於保民者,不爲也,而疑於保民之難者,則以所大欲也;而實非求大欲之難於保民,唯以若所爲之背道而馳也。若古人之興王也,因心爲術,固有以保以王、左右逢原之妙,豈異於遠庖廚之法,示人以未見者之可全其不忍也哉?

知此,則集註所云“預養是心,廣爲仁之術”,徒滋枝蔓而已。蓋遠庖廚者,雖亦以預養爲道,而即是爲仁術之所自全,則亦古之君子義精仁熟所建立之矩範,以俾後之君子率而繇之以全其仁,而非姑以此養其心之不習於殺。若雲“廣爲仁之術”,則古人有一定之術,而廣之者則存乎後人。故齊王不師古而暗與古合,正其可以保民而足王之本,豈復更有所資於廣而後乃不窮哉?

若夫養其心而廣其術,固不爲無道;而養心之功則在遏欲存理、靜存動察之學,廣術之功則在學問思辨、格物窮理之事,要不能急爲齊王道者。“舉一隅不以三隅反”,王之不智,一暴十寒,固不足以及此也,而要豈以遠庖廚之一法爲養心廣術之教乎?

至如慶源謂以羊易牛爲屑屑然不能擴充其仁術,則齊王初未嘗親至庖廚而見觳觫之牛,有司亦不於王前殺牛而僅牽之以過。浸令慶源處此,其將加罰牽牛之人,以爲無故進前,亂我仁術;抑將並堂上而不敢坐,唯恐牛之或過我前耶?則甚矣,其持論之鄙也!

一二

“推”字不可添入“親疏遠近”立義。集註攙入張子西銘一本萬殊意,大非所安。君子之愛物,止遠庖廚便休,齊王之全牛,亦止舍之便休,何曾不有等殺?所以到此,更不須疑慮愛物之心爲順爲逆。所云“推”者,擴充也;所云“擴充”者,則“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也。不忍牛之心,以羊易而舍之,則推矣。老老幼幼之心,發政施仁,而使民得仰事俯畜,則推矣。

夫老吾老、幼吾幼者,豈徒有心哉?必有以老之、幼之矣。則及人之老、及人之幼,亦豈徒心恤之哉?必實有以及之矣。此所謂“舉此心而加諸彼”也。若徒此心之憐其老而恤其幼,而無以加諸彼,則是不推恩不足以保妻子。非其心之不相及,無術,則欲保而不足也。若以繇親向疏、繇近及遠之謂推,而云推養吾老、恤吾幼之恩澤以養人之老、恤人之幼,則雖其不推,而吾之老幼則既有恩澤加之矣,是業已保之矣,而又何雲妻子之不保耶?且保四海也,則推保妻子之恩以保之;其保妻子也,又將推何恩以保之?而亦云推恩,何也?

恩,心也;推之者政也。恩,仁也;推之者術也。善推者,盡其術而常變一致、難易一揆者也。推而不善,則有所窮而遂阻;推而善,則無所求而不得。推而善,則雖不廢釁鐘而牛固可全,雖所殺在羊而不害其不忍。是雖求大欲以使天下之莫能御,而民無不保,抑但保吾民而王業以成。若不善推,則必並羊不殺,並鐘不釁,而後牛可不死。不然,則必將屈不忍之心,聽牛之死,而不忍之心中枯。是亦必不求所大欲而後民可保,苟求大欲則必興兵構怨以危士臣也。

古人之大過人者,只是極心之量,盡心之才,凡所欲爲,皆善推以成其所爲。推爲,非推心。則有其心,必加諸物,而以老吾老、幼吾幼,則吾老吾幼即受其安懷;及人之老、及人之幼,而人老人幼亦莫不實受其安懷也。擴大而無所窮,充實而無所虛,以保妻子,以保四海,一而已矣,則惟其有恩之必推者同也。

推者,舉心加物之謂也。若以爲推愛牛以愛百姓,則既已倒推,如慶源之所譏者。是王之全牛,正以拂乎王道之大經,且不足以保妻子,而何雲“是心足以王”哉!

孟子因齊王之善全一牛,舉小例大,徵王心之有仁術,而繇是以知保民之可,唯在反求其本心固有之術。豈僅據石火電光乍見之惻隱,遂欲王追尋之以認爲真心,便死生不忘,拏定做個本領,將來三翻四覆,逆推一次,順推一次,若雙峯之所云者?此種見解,的從佛詰阿難從佛出家最初一念來。“邪說誣民,充塞仁義”,其爲害豈小哉!

若西山竟以宣王爲不善推,則顯與孟子本旨相背。當時孟子直下便應一“可”字,一段善誘苦心,抹殺殆盡矣。

一三

王曰“若無罪而就死地”,牛則豈有有罪無罪之別哉?其曰“若”者,謂若人之無罪而陷於死也。則王之於士臣無罪而就危,其不忍之心惻然在中者,可知已。“吾何快於是” ,非欺也。以不忍人無罪就死之心,例之於牛而不忍於牛,正是達愛人之心以愛物,何得雲逆?特其不忍人之心,以求大欲故,無術而免之,則不能如全一牛之善推而已。故曰“恩足以及禽獸”,術足及也;“功不至於百姓”,無其術,則雖有其心而功不至也。西山誣以爲不善推,未之思爾。

一四

但除舜、禹之受禪,則不可有其志;有其志,則爲人慾橫流。既爲人慾橫流,則不問其所爲之得失;所爲必得,則其惡亦大。王莽把周禮井田事事都學來,以所爲求所欲而魚以得矣,只爲他所欲者亂賊之慾,便千差萬謬。若湯、武之放伐,一向無此志,只等天命到來,則必無此理,故曰“上帝臨女,無貳爾心”。乃謂齊王之大欲是人慾橫流,其愚甚矣。若有大欲便是人慾橫流,則孟子當直斥其欲之妄。乃其不然,而復以緣木求魚責其所以求欲者之失計,豈非導其欲而長其惡哉?

“闢土地”云云,有何過妄?“廣土衆民,中天下而立”,君子之所欲所樂,亦此而已。若不思覲秦、楚,則必覲於秦、楚。覲秦、楚之爲人慾,豈如辛垣衍之使魏帝秦者爲天理耶?就中唯闢土地一件,較是功利邊事。然即行仁政而王天下,亦須有此次第。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其始事也;到後滅韋、顧、昆吾,滅崇、滅密,地日啓矣。詩稱召公“日闢國百里”,非周初之事哉?唯齊已千里,足爲王畿,則土地可以不闢,而亦非闢之必不可也。

齊王可與有爲,正在有此大欲上。若梁惠王,怒吽吽地只思報怨殺人,更不立一規模,樂其所以亡,不可與言矣。又其下者,如梁襄王,算定天下不能一,便只向肥甘輕暖中了過一生,其可謂之循天理而無願外之求哉?孟子固曰“以齊王猶反手”,則人慾橫流者,莫孟子若矣!

一五

“舉斯心加諸彼”,一“加”字便有事在,故上雲“可運於掌”。因民之利,不勞而運,非制產而何?龜山分兩截說,將舉心加彼,只作“仁心仁聞”,誤矣。前面是規模,後面是事實。制產而仰足事、俯足畜,非即老老幼幼之恩耶?若但有仁心仁聞,而不行先王之政,何以“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御家邦”哉?

“彼”字兼寡妻、兄弟、家邦說,故下雲“不推恩不足以保妻子”。“斯心”猶言此心,“心”字有“術”字在內,全體、大用,擴之而有其廣大,充之而有其篤實者也。此一 “心”字,是孟子“萬物皆備於我”裏面流出來的。不成心之外更有一王道!“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正是不能“舉斯心加諸彼”,正是不推恩而功不至於百姓。若但以吾心起處便謂之舉,靜念所及便謂之加,則此詩之旨,一釋氏“蒙燻”“加被”之說而已。聖賢之言,說到玄微處,字字俱有事實,不與填出,則鮮不入於異端矣。

梁惠王下篇

一

“樂天”、“畏天”,皆謂之天,則皆理也。然亦自有分別。此與“斯二者天也”“ 天”字一例。大當字小,則是天理極至處,仁者所體之天也。以小事大,則有非天理之極至處者矣,則智者所知之天也。

慶源說“小者自當事大,此坤之所以承幹”,說得太彳亍衎著。太王、句踐可自處以坤道,獯鬻、夫差其如干之當承乎?太王之事獯鬻在殷之末造,句踐之事吳在春秋之季年,皆無道之天下也。無道之天下,小役大,弱役強,非弱小者有必役於強大之理,非強大者有可以役弱小之理,但以疆域兵甲爭主客耳。安得如大當字小,爲與“天無不覆”之理同哉?乃其得謂之天者,則以強大之所以強大,弱小之所以弱小,亦莫之爲而爲,則豈非天耶?雖莫之爲而爲,而順之存,逆之亡,則亦不得謂之非理矣。

其時天下既已無道,則志壹動氣,天不能違乎人,而存亡之理遂因是以立。則雖無必然之理,而其必然者即理也。說見離婁篇。於斯時也,天之所以待智者,止予以保國之理,則安於其理而福之,越位以思而禍之矣。禍福所繫,故引詩之言天者曰“天威”。若仁者所樂之天,固以德與人相陟降,而不以威者也。固不得謂言天、言理,而皆極其至也。

二

集註“非但當與賢者共之”,從“人不得”上生出此意,蓋齊王時與孟子同遊故也。雲峯不審,遂謂“賢者亦有此樂”爲問孟子之亦有此樂與否。乃不知“有”者,有之之謂,雪宮安得遂爲孟子之所有哉?

雲峯所疑,在一“見”字,意將謂孟子先館於雪宮而王往見。近人如此說。不知王若往見,當雲“就見”,若但言“見”,則有二義:一音現,往見之也,“孟子見梁惠王”是已。一如字讀,彼來見而接之也,如“孔子不見”、 “吾今則可以見”是也。細繹本文,初終皆以言人君遊觀之事,則可謂孟子同遊,而不可謂孟子所館。“賢者”亦賢君也。

三

於“好貨、好色,與百姓同之”上體認出“‘克己復禮’之端”,朱子於此,指示學者入處,甚爲深切著明。慶源乃雲“體察於所謂毫髮之際,然後力求所以循天理”,則仍未得其端也。夫雲“‘克己復禮’之端”,則克己之端在是,復禮之端亦在是矣。緣學者求克己之端則易,求復禮之端則難,故朱子於此顯夫禮之所麗,令人有所致力。奈何慶源之當前不省而猶外索之?

孔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此從乎天理已得現前者而言也。天理現前,而後其爲非禮者,不待擇而有自然之則以爲之對照,但致力於勿視聽之,勿言動焉,而己無不克,禮無不復矣。若夫天理之節文未能實有諸心,則將待視聽言動之發,且擇而且禁焉。天下之聲色相引者沓至,而吾之爲言動也,亦發不及待之幾。以不給之心力,接無窮之因應,非謬入於非禮之禮,則抑將盡絀吾耳目口體之用,爲槁木死灰以免於咎矣。此必能審夫復禮之端而後己可克。而慶源“然後力求所以循天理”之說,其妄明矣。

乃復禮之端,將於何而體認之?夫克復之道,複道也。復之“見天地之心”,復之動而見天地之心也。震下一陽。動則見天地之心,則天理之節文隨動而現也。人性之有禮也,二殊五常之實也。二殊之爲五常,則陰變、陽合而生者也。故陽一也,合於陰之變而有仁禮;仁少陽,禮老陽。陰一也,變以之陽合而有義知。義少陰,知老陰。仁所以爲少陽,義所以爲少陰者,仁本陰而變陽,義本陽而合陰。陽合於陰而有仁禮,則禮雖爲純陽而寓於陰。夏至則一陰生。是禮雖純爲天理之節文,而必寓於人慾以見;飲食,貨。男女,色。雖居靜而爲感通之則,然因乎變合以章其用。飲食變之用,男女合之用。唯然,故終不離人而別有天,禮,天道也,故中庸曰“不可以不知天”。終不離欲而別有理也。

離欲而別爲理,其唯釋氏爲然。蓋厭棄物則,而廢人之大倫矣。今雲“然後力求所以循天理”,則是離欲而別有所循之理也,非釋氏之詖辭哉!五峯曰“天理人慾,同行異情” ,韙哉!能合顏、孟之學而一原者,其斯言也夫!

即此好貨、好色之心,而天之以陰騭萬物,人之以載天地之大德者,皆其以是爲所藏之用;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於此聲色臭味,廓然見萬物之公欲,而即爲萬物之公理;大公廓然,物來順應,則視之聽之,以言以動,率循斯而無待外求。非如老子所云“五色令人目盲,五聲令人耳聾”,與釋氏之賤以爲塵、惡以爲賊也。

因是而節文章焉,則其有淫泆而太過、鄙僿而不及者,固已如衾中蚤蝨,克去之而後寢得安焉。當幾但加警察,則已淨盡而無餘。是故“克己”“復禮”,互待爲功,不得雲克己先而復禮後,業已克己然後力求復禮也。

使無禮以爲則,則己亦何以克?使不於人欲之與天理同行者,即是以察夫天理,則雖若有理之可爲依據,老之重玄,釋之見性。而總於吾視聽言動之感通而有其貞者,不相交涉。乃斷棄生人之大用,芟剃無餘,日中一食而後不與貨爲緣,樹下一宿而後不與色相取,絕天地之大德,蔑聖人之大寶,毀裂典禮,虧替節文,己私熾然,而人道以滅,正如雷龍之火,愈克而愈無已也。

孟子承孔子之學,隨處見人慾,即隨處見天理。學者循此以求之,所謂“不遠之復” 者,又豈遠哉?不然,則非以純陰之靜爲無極之妙,則以夬之“厲”、大壯之“往”爲見心之功,仁義充塞,而無父無君之言盈天下,悲夫!

四

齊威、宣之初,以有盼子、種子諸臣,皆田氏公族,相與用命,故齊以之強。其後宣王喜納辯士而聽用之,稷下之館客日進,而田嬰之流且以外向,此則非徒不足以有爲,抑取亡之道矣。

凡此挾策而遊之士,恃其小慧之無往不合,交遊之散在列國,可以或去或來,而不與人同其成敗,故苟可以利其身,則雖一言之覆人邦家而不恤。方其巧幹人主以奪卿相之位,則多詆譭舊臣,勸人主以迸逐而誅殺之;迨乎醜跡且露,則一旦逃去而無餘戀。此“昔所進而今不知亡”,齊王且逐虎進狼而莫之覺也。一遊士退,一遊士進,其來去乘權,顛倒於遊士,而與之爲終始,則世臣勢益衰落,亦將棄故國以他往矣。

齊唯長此不悛,故未數十年而蘇代、公玉丹之流得以入其肺腑而亡其國。其僅存也,則又公族之田單;其終亡也,則餓王建於松柏者固客也。孟子知其禍本之所在,故危言以動之,而王但言舍而不言留,言“識不才而舍”,而不知小有才之爲害更甚,則其不智久矣。

蓋登進大賢以興王業,如商、周之用伊、呂,自是非常舉動。使卑疏逾尊戚而人無怨者,緣此一人關於興廢之大,則雖欲已而弗用而不得。是破格求賢以躐舊臣而代其任,自非王者之於名世,固不容授諸小有才之佞人。以朝廷自有大體,而斯民之所尊親者自有其素也。民志定而後因尊以尊其上,因親以親其上,斯以一國如一家,君民如父子。今信遊士之立談,遂取民之素相尊親者去之、殺之而無忌,則斯民不知有尊親,而情勢瓦解,尚能立其上而爲之父母乎?

孟子逆探齊之將傾,故深著其輕聽之爲禍媒,而害莫慘於誅逐故舊,以快遊士之意,是以於去、於殺,詞繁不殺,其用意深矣。王唯不改,終使淳于髡之流得排去孟子以行其志,國以濱亡,其自取已。

宋李沆以不用梅詢、曾致堯爲生平報國之事,良亦此意。漢用谷永、杜欽而斥劉向,唐用令狐綯而竄李德裕,近者陳啓新乘閒入諫垣而資格盡壞,古今一轍,禍亂同歸。猶且有執破庸人之論,開功名之門,以惑人主如蘇氏者,豈非浮薄之前茅而敗亡之左券也哉?朱子謂蘇氏得用,禍更甚於王氏,洵非誣也。

有所用則必有所舍,而禍成於殺,至於妄殺而國乃亡。新安乃雲“因用舍而及刑殺,亦是孟子敷演以明其意”,何其疏陋而不思也!

五

孟子之對梁襄王曰:“定於一。”七篇之中,但言興王業事,而於天下已定,所以經理之,如孔子所言興滅國、繼絕世,一切均平天下之事,曾不一及。想來戰國時天下受瓜分之禍已極,孟子亦知封建之不能復矣。

孟子而爲王者師,雖未必盡廢封建,如嬴秦之所爲,乃周之千八百國,其子孫之亡滅者已不可復求,而當時所存諸侯,自七雄而外,宋、衛、中山、鄒、魯、滕、薛而已,季任爲任處守,任即薛也。舊說曹交曹君之弟,非是。魯哀公八年,曹已亡。豈得寥寥然建此數國,各據千里,以成尾大之形哉!

後來項羽封諸侯王,只緣可封者無幾,故剖土皆大,而爭戰不息。如將盡一時之貴戚功臣而封之,則周公所不以施及閎、散、顛、容之裔者,而欲加諸屠沽盜賊之武人,使與元德顯功之子孫均立民上,其亦拂天經而違民欲矣。

古之封建,是五帝、三王以前相沿而立國,故民志素定,戴之不衰。太皞之裔,至春秋而尚有須句、顓臾之得存,雖天下屢易而其國不改。即偶滅亡,而子孫之譜系自相承可考。周之末造,其勢之不同而理之不一也,明矣。乃徒孤存此數強大無道之子孫,與爲分割,又豈足以爲公天下哉!

故孟子於齊王勝燕之時,但欲其出民於水火,而不爲燕之子孫計。則燕之子孫而有賢者,官之可也,祿之可也,即或復其百里之封,使守召公之祀可也;其胥不肖也,則如湯之於韋、顧、昆吾,文王之於密、崇,不復立其嗣焉,亦可也。此孟子之初志,所欲定燕地以一天下,止此而已矣。

迨其後,齊已肆暴於燕而不可復爲收拾,燕昭已自立,而國人固擁之以求脫齊禍,乃進置君之策,以謝咎於諸侯,而不復顧前功之可惜,故曰“則猶可及止也”。不得已而姑出於此,豈孟子之初志哉?

雙峯、新安乃謂齊爲燕置後而不有,乃與湯誅君弔民之義同。不知齊之克燕,是何等機會,孟子以湯、武望之,便欲因此而興王業以安天下。若使初封百里之燕,因吞併而盡有幽、並,仍其亂而置君以私王其土,則雖義師四徵,而七雄之割據者猶七雄也。天下之定於一也,其何日之有?且湯之於葛,亦未嘗有置君而去之事。不得已而置君以免諸侯之兵,其不能如湯,已明矣。諸儒之說,有但務名高而無實者,要非天理、人情之極至也。

六

孟子於王道,有前半截,無後半截。時君固不可與語,奈何不一與弟子論之!看他說 “今樂猶古樂”,一似粗疏。此雲“拯民於水火”,則亦沛公除秦苛政,約法三章,權宜之術而已。又說“周公兼夷狄、驅猛獸”等,亦有英氣而無密理。故其倒了處,只規畫得個“ 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便休。到已王后,又待如何?

禹、湯、文、武,喫緊卻在後半截,此理須求之論語、大學,方有歸宿。然孟子閒架來得恁好,則繇後以定一代之治,亦可馴致漸進,不須湔洗過別用。觀其自言曰“天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捨我其誰”,胸中應自有個主張。乃諸儒多爲孟子補出,卻又總不中理。如言仍置燕君而不有,則固與孟子“在所損益”之語顯相背戾矣。

七

集註“遷國以圖存者權也,守正而俟死者義也”,“權”“義”兩字,正不必對。或問欲改作“權也”“經也”,則於跡近似,而於理反不協。經、權一也,因事之常變而分爾。“效死勿去”,自處變之義,已早非經矣。後人不識“權”字,更不識“經”字。曰“經緯”,經持緯也;曰“經綸”,理其緒也;固非有體而無用。事無可爲,只拚一死,更何經之有哉!

言“權”則故不爽乎經,言“經”則自有輕重取裁之意,故曰“變而不失其經之謂‘ 權’”。有可權者,則權以合經,故遷國圖存,自保國之經也。無可權矣,則亦無經,而所守者唯捨生取義而已。此“義”字,但求之心,不求之事,本無隨時合宜意。集註自精當,無庸更添蛇足。

八

雙峯以“天之未喪斯文”與“不遇魯侯,天也”分聖賢優劣,乃向石田中求罅隙。孔子是臨生死關頭說底,孟子在遇合上說底,原有分別。魯侯之不來見,豈遂如匡人之不逞乎?君子之於死生,雖看得平易,然較之遇合,則自有內外、輕重之分。且遇不遇之權,魯侯可以主之,臧倉可以操之。孟子爲看高一層,說到天上去,則已極其至。若匡人之肆暴,原在情理之外,忽然烏合做下者事來,此並非匡人所可主,則明白是天操其權。故孔子須把天理天心,細看出不喪斯文,方盡理之精微。且孔子固曰“天不喪斯文”,非曰“我能使天不喪我”也。

子曰:“不知命,無以爲君子。”此是君子小人分界處,不容有聖賢之別。於彌子曰 “有命”,於顏淵死曰“天喪予”,於公伯寮曰“命也”,皆與孟子意同。若謂“孔子告子服景伯,低一等說”,聖賢元無此移下一層、同流合污之教。浸令更與不如景伯者言,又當何如耶?以此區別法看聖賢文字,以自誤誤人不小!

公孫丑上篇

一

慶源雲:“子路是範我馳驅而不遇王者,故不獲禽;管仲則詭遇以逢桓公之爲,故得禽多耳。”說管仲處是,說子路處則非。子路若得君專而行政久,亦豈遂足以成伊、傅之業哉?其賢於管仲者,子路得王道之偏,管仲則別是一帆風耳。故有王者起,子路可以其所長備垂、益九官之用;若管仲所學所爲,必逢顯絀矣。

道之大者功必至,而道之未全者功不能大。若夫有功者,不必能合於道,乃其功亦不小;顧其功雖大,而終不能高。蓋大小在成績,而高卑在規模也。

集註所云獲不獲,以功言,而非以遇言。管仲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一朝而獲十也。子路範我馳驅,而疏漏處不少,其失禽也亦多矣,豈但不遇王者之故哉?

二

陵陽李氏因集註“道明德立”語生先後見,謂道明而後德立,必先知言而後養氣。此種語,說得似有逕路,而於聖學之津涘,則杳未有見。今且看知言是如何用功,養氣是如何用功。若人將集義事且置下不料理,且一味求爲知言之學,有不流而爲小人儒者哉?知言是孟子極頂處,唯灼然見義於內而精義入神,方得知言。苟不集義,如何見得義在內?既不灼然精義之在吾心,而以求知天下是非得失之論,非屑屑然但從事於記誦詞章,則逆詐、億不信,爲揣摩鉤距之術而已矣。

集註於“知言”下個“盡心知性”,是何等語!此豈漫未集義者初學之始事?知言至處,是“大而化之”之境;養氣至處,只得“充實而有光輝”。若以爲學之序言之,養氣以徙義爲初功,知言以窮理爲始事,內外、主輔雖並進,而自有別。此與大學格、致、誠、正之序同。知不至,固意不能皆誠,然抑非待物之盡格,知之已至,而後始有事於誠正也。故曰 “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後其內而先其外,豈知本之學哉!

三

慶源雲“曾子之自反,以縮不縮爲勇怯”一語,大失本旨。自反雖是處世一樞機,然曾子之言大勇,與孟子之引此,則意在縮,而不在自反。縮者,集義也。唯其縮,乃能生浩然之氣而塞兩閒。若不縮,則固爲欺人負理之事,雖自反而怯,亦何救哉!齊宣以不縮,千里而畏人,正所謂“胡不惴焉”者。既惴矣,而猶可謂勇乎?

慶源惟不察於此,故又云“所守之要,非舍之所能知”,竟將自反爲約。不知此之言約,是與不約者相形出底。前雲“孟施捨守約”,此雲“曾子守約”,亦是一例。自黝視之,則舍之守氣爲約;自舍視之,則曾子之守氣又爲約矣。

孟子喫緊工夫在氣上。集註雲“一身之氣”,意與下言塞兩閒之氣分大小。然後雲“ 氣,體之充也”,則塞乎兩閒者,又安在非一身之氣耶?氣是個不恐懼的本領,除告子外,則下而北宮黝,上至曾、孟,皆以此爲不動心之道,特其所以守之者有約不約之分耳。

內裏有個義作骨子,義即縮也,故曰“義以直內” 。以聽氣之自生,則守之功約,而其用大。若其不然,則守之氣之末流,其功不約,而用反有所詘爾。約以言其守氣者,而非與氣爲對。氣只其[共]此一個氣。曾、孟之氣,較黝、舍百倍剛大而塞兩閒;非曾、孟舍氣不守,而別守一自反以爲約法也。不出吾心而守之,乃以塞乎兩閒,則曰約。所守在此,其氣亦盡於此,則頻用氣而頻須守,斯不約矣。若北宮黝者,日奔命於褐夫、萬乘、挫事、惡聲之閒而不給也。

四

“不得於言”一“言”字,所該者甚大。凡天下事物之理,可名之爲言者,皆言也。孟子向後說詖、淫、邪、遁之辭,卻但從言之差謬者一邊說,則以當其世而爲齊之卿相,則異端說士雜沓進前,自勢所必有,須與之距其邪說爾。

乃欲闢人之妄,則豈徒在逆億鉤距之閒哉?己之真不顯,則人之妄不可得而闢。故知言之成效,在邪說之不能亂;而知言之全體大用,則唯義精仁熟,於是非得失之百致,炳然如日光之被物,容光必照,而天下之理自莫有能遁焉者矣。

知此,則告子之“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也,亦謂:天下之理,本非吾心之所有而不可勝窮。即是非得失之不能解了者,姑且是與爲是,非與爲非,因應乎天下,聽物論之不齊而無庸其察。若求於心者,役心於學問思辨以有得,而與天下爭,則疑信相參,其疑愈積。不如聽其自得自失於天地之閒,可以全吾心之虛白,而繇虛生白、白以無疑之可不動其心也。

若雲告子於己言之有失,不反而求之以期其必是,則亦孟浪狂躁之妄人耳,何以能先孟子而不動心耶?抑謂“杞柳”“湍水”,屢易其說,爲“勿求於心”之證。乃不知論性三說,立喻不同而指歸則一,非有不得於“杞柳”之說,遂順脣舌之波而改爲“湍水”之喻也。說見後篇。

五

先須識得告子是如何底蘊,方於此一章大義得貫徹分明。先儒於此,俱皁白不下。

告子謂“不得於言,勿求於心”,只緣他自認此心與天下之言判然爲二,不當強引言入,而役心以出。直安頓者心,教在未有名言上一層,籠罩著天下,俾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者,至我之前,如蚊子咂鐵牛,絲毫搖動他不得,所謂“你若無情他也休”也。若必求之於心,則將役其心以窮理格物,是非得失先積於我而心爲之動。故程、朱於此,識得他外義處。乃其雲“生之謂性”者,亦謂有義有理,因而言有得有不得,皆非性之所有,非其所有,故不當求也。

其謂“不得於心,勿求於氣”者,他只認定此昭昭靈靈底便作主人,卻將氣爲客感之媒,但任著氣,便攬下天下底事物來,去外面求個義以與物爭。乃能勝乎物者,物亦能勝之矣,故即使吾心有不能自主之時,亦且任之而俟其自定,如公子牟之所謂勿“重傷”者是已。若求助於氣,則氣本濁而善流,有所勝,即有所不勝矣。蓋氣者吾身之與天下相接者也,不任其所相接者以爲功,則不求勝於物,而物固莫能勝之,斯以榮辱利害之交於前而莫之動也。告子之爲學術,大要如此。蓋亦源本老、莊,而後世佛氏之言亦相承以立說焉。

乃孟子則以爲:天下之言,其是非得失不可枉於當然者,本吾心固有之義,見其是則不容以爲非,見其非則不容以爲是也。惟吾性固有其義以制天下之是非得失,則天下之言本待治於吾心。而苟盡吾心之制,則萬物自有其貞形,萬事自有其貞則,吾心自有其貞觀,雖日與詖、淫、邪、遁者接,而其根苗枝葉之所爲起止,我具知之而無所疑惑,則何用籠罩天下,棄物理於不求,而後可以使心得寧哉!

故學、問、思、辨之下學也,始於疑,而聰明睿知之上達也,終以成夫大信,則天下之名言,顯諸仁者皆通,而藏於用者各得矣。此孔子之所以時措咸宜者,固即在“學不厭、教不倦”以爲聖功也。

若吾心之虛靈不昧以有所發而善於所往者,志也,固性之所自含也。乃吾身之流動充滿以應物而貞勝者,氣也,亦何莫非天地之正氣而爲吾性之變焉合焉者乎?性善,則不昧而宰事者善矣。其流動充滿以與物相接者,亦何不善也?虛靈之宰,具夫衆理,而理者原以理夫氣者也,理治夫氣,爲氣之條理。則理以治氣,而固託乎氣以有其理。是故舍氣以言理,而不得理。則君子之有志,固以取向於理,而志之所往,欲成其始終條理之大用,則舍氣言志,志亦無所得而無所成矣。

以志之無所成,即偷安於其無成者,自謂不失其心而天下亦莫能吾勝。乃本以不能勝之故,匿其不勝,而云百戰百勝不如不戰,遂廢己所受持天下之資,以絕天下,則是自反不縮,而恃不侮褐夫以無懼。乃不知自反而縮者,原無懼於千萬人也。氣唯不以義動則餒,而豈有多所成即多所敗、有所勝即有所不勝、一盈一虛之憂?氣從義生,而因與義爲流行,則以我之制治天下之不足畏者,初非以求勝於物,而自成勝物之用。又豈理外有氣,心外有義,襲而取之,以攬天下,而爭一旦之勝,如告子之所譏者哉?

故但慎其動於進退取捨之閒,充而至於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而不爲,積小以大,繇著徹微,坦然終日,無所愧怍,極夫朝諸侯、有天下,而終無所逢迎規避以求事之成、功之可,俾志不能主而授其權於外物;則即此氣之大以剛者,可日與天下相接于吉兇生死之塗而無所懼矣。此孟子所爲不爲告子之爲,而伯王之任亦終不能動其心也。以此折衷,則諸家之說,其合其否,可考而知也。

六

集註不詳“暴”字之義,但云“致養其氣”。讀孟子集註,須於其所略者,循本文以求之,不可胡亂成悖。致養之功,雖有“有事勿忘”、“勿正勿助”兩段,然其所云“勿正勿助”者,亦非以防夫太過也。凡人做工夫而有期待之心,只是畏難而望其止息。其助長者,則如宋人之揠苗,不耐得薅鋤培壅,索性拚一番勞苦,便歇下也。暴者,虐而害之之謂。故不芸苗而任其草滿者,暴其苗也;助之長而揠死之者,亦暴其苗也。陵壓其氣,教他一向屈而不伸者,暴其氣也;執著一段假名理,便要使氣,求勝於人,到頭來卻討個沒趣,向後便摧殘不復振起者,亦暴其氣也。

潛室不察,倒著本文,將“暴其氣”作氣暴說。不知此所謂氣,乃以擔當霸王之業而無懼者,非但聲音笑貌之節,則亦何有發得暴之憂邪?一字之顛倒,滿盤皆錯。

無干說得和鸞、佩玉去,直向黃瓜蔓上求瓠子,一倍可笑!和鸞、佩玉,養心於靜者也。此之無暴,養氣於動者也,故曰“浩然”,曰“至大至剛”;而其不養也,則曰“餒” ,曰“害”。抑其盛大流行,塞乎兩閒之大用,而使若莊子“養雞”“承蜩”之邪說,此正 “暴其氣”者也。學問事,不知用功之各有攸當,鮮不倒行而逆施矣。

七

志是大綱趣向底主宰,雖亦以義爲歸,乃孟子之言義也,曰“集”,則不但其心之專向者一於義,而所志之外,事物瞥爾當前,不論小大常變,一切都與他一個義,以爲之處分。乃使吾氣得以自反無不縮之故,恆充而不餒,則於其所志者,優有餘地,坦然行之而無懼也。若夫所志之義,以事物未當前,則但謂之道,而不名爲義。義散見而日新,道居靜而體一也。故孔子言“志於道”,而孟子“以集義”爲養氣之功。志主道而氣主義,明矣。其曰 “配義與道”,是志氣合用底。氣配義以不餒其氣,即配道以不餒其志也。

集註“敬”字,與“主敬”“敬”字別。敬者,謹持之謂爾。使如雲峯所引易“敬以直內”以釋此,則當雲守其志以敬,不當但云敬。守志只是道做骨子,不消添入敬來。且敬之爲德,乃靜時存養,無把持中以此爲依據。有志則有可持,故知其所持在道而不在敬。

八

“志壹則動氣”一段三“動”字,只是感動意,即其相爲感動者以見其俱不可“勿求 ”,元與“不動心”“動”字不同。“不動心”者,無恐懼疑惑也。但以氣之壹而動其志,豈遂至於恐懼疑惑!且志壹動氣,氣其知恐懼而生疑惑者哉!此本以志氣之專壹有爲者言之。“持其志”者,志固壹也;“心勿忘”者,氣固壹也。推而極之,天理人事,莫不皆然。胡文定以“先天而天弗違”爲志動氣,“後天而奉天時”爲氣動志,雖與孟子立言之指別,而理則一也。

集註中一“從”字,極下得活。小注謂“喜怒過度,志反爲動”,則誤。喜怒過度時,直把志喪了,而豈但動乎?下雲“反動其心”,心又非志之謂,志者心之用。不可雲蹶者趨者反動其志也。氣壹動志,乃是氣之既充,必將專壹以有爲,則先未有此志,亦便動著教生長者志來。如子路只緣他氣之兼人,故“未之能行,唯恐有聞”,動得志上如此上緊。與志之專者,弱可使強一理。說個“壹”,便是好底。悠悠而任其喜怒者,志則時此時彼,氣亦時盈時虛,而安得壹哉!

九

“蹶”之爲義,自當從說文正訓雲“跳也”。促步曰趨,高步曰蹶。若作顛躓解,則既害文而抑害義。顛者非氣也,形也,形動氣而非氣動心也。蹶、趨亦不是不好事。古人於朝廷宗廟必趨,臨戎登車則蹶。孟子之言此,只是借喻意,故加以“今夫”二字,非謂蹶者趨者之暴其氣也。

此言氣言心,但在血氣之氣、知覺運動之心上立喻,與上言志爲“志道”之志,言氣爲“浩然之氣”者不同。蓋謂凡人之爲善爲惡,此兼善惡說。先有其心,無定志則但名爲心。而氣爲之用者固多矣;然亦有時本無是心,而因氣以動作焉。如今人言乘興而爲。如方在蹶、趨,則心亦爲之疾速,與緩步時不同。則心雖有覺,氣雖無覺,而偶然之頃,氣且乘權以動一時之心。然則專壹之氣,其以感動常存之心,亦於此而可推矣。

或問“志養得堅定,蹶、趨亦不能動得”之疑,全是隔籬猜物話。朱子所答,亦不分明。不察於此,而“和鸞、佩玉”之說得以闌入,而黃四如“文武火二三十年”之邪說亦以倡矣。

十

盡心、知性是知言本領,非知言後功效。蓋繇盡心知性以知言,其功雖似不可企及,而本末固順。若從揀別詖、淫、邪、遁上下工夫,以求心之盡、性之知,則如拔壯士之爪而欲僕之也。

集註先說“盡心、知性”,後說“於凡天下之言”云云,甚是分明。東陽倒著說,即是門外語。中庸謂“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孔子謂“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俱是此理。苟非盡心知性,何以能不逆億而先覺耶?

知言與窮理自別。“知”字是現成字,“窮”字是工夫字。窮理則爲知性者入德之門,知言乃知性後全體大用之發。循本以知末,與即末以求本,跡同而實大異。程子斥人讀史爲“玩物喪志”,及自看史,一字不遺,其所以用心者不同,本末逆順而已。

一一

所謂“天地之閒”者,只是有人物的去處。上而碧落,下而黃泉,原不在君子分內。聖賢下語,盡大說,也有著落,不似異端,便說向那高深無極,廣大無邊去。“閒”字古與“ 閒空”“閒”字通。天地之化相入,而其際至密無分段,那得有閒空處來?只是有人物底去處,則天地之化已屬於人物,便不盡繇天地,故曰“閒”。所謂“塞乎天地之閒”,也只是盡天下之人,盡天下之物,盡天下之事,要擔當便與擔當,要宰制便與宰制,險者使之易,阻者使之簡,無有畏難而葸怯者。但以此在未嘗有所作爲處說,故且雲“塞乎天地之閒”。天地之閒,皆理之所至也。理之所至,此氣無不可至。言乎其體而無理不可勝者,言乎其用而無事不可任矣。

集註雲“充塞無閒”。閒者,隙漏之謂,言無一理一事之不周也。新安雲“無有間斷之者”,有句無義。

一二

天下固有之理謂之道,吾心所以宰制乎天下者謂之義。道自在天地之閒,人且合將去,義則正所以合者也。均自人而言之,則現成之理,因事物而著於心者道也;事之至前,其道隱而不可見,乃以吾心之制,裁度以求道之中者義也。故道者,所以正吾志者也。志於道而以道正其志,則志有所持也。蓋志,初終一揆者也,處乎靜以待物。道有一成之則而統乎大,故志可與之相守。若以義持志,則事易而義徙。守一曲之宜,將有爲匹夫匹婦之諒者,而其所遺之義多矣。

義,日生者也。日生,則一事之義,止了一事之用;必須積集,而後所行之無非義。氣亦日生者也,一段氣止擔當得一事,無以繼之則又餒。集義以養之,則義日充,而氣因以無衰王之閒隙,然後成其浩然者以無往而不浩然也。

小注“父當慈、子當孝”云云,只是道,不是義;又云“道義是公共無形影的物事” ,尤謬。義亦云公共,則義外矣。此門人記錄失實,必非朱子之語。朱子固曰“道是物我公共自然之理,義則吾心之能斷制者”,何等分明!

大要須知:道是志上事,義是氣上事。告子貴心而賤氣,故內仁而外義;孟子尊氣以盡心,故集義以擴充其志之所持。於此辨得分明,更無混亂矣。

一三

此“義”字,大段在生死、行藏、進退、取捨上說,孟子以羞惡之心言義是也。孔子說義處較不同,如雲“行義以達其道”,則小注所云“父當慈,子當孝,君當仁,臣當敬” 者是。亦止是此一理,孔子見得大,孟子說得精,故程子以孟子言義爲有功於孔子。

孟子唯在羞惡之心上見義,故云“義內”。呼蹴之食,至死不屑,豈在外哉?唯此羞惡之心,人皆有而各自有,彼此不能相襲,襲如“襲裘”之襲,表蒙裏也,猶今俗言“套”。集註引齊侯襲莒,非是。故宋、薛不受則爲不恭,受齊之饋則爲貨取;有伊尹之志則忠,無伊尹之志則篡:唯不可襲,襲而取之必餒也。

亦唯此羞惡之心,最與氣相爲體用,彼君臣父子之義,但與理合,不資氣用。氣柔者,大抵羞惡之心失也。故云“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爲”。只以保全此羞惡之心,內之無微而不謹,外之無大之可搖,則至大至剛之氣自無所惴矣。

一四

小注中一段,說“是集義所生”一段,甚爲明快,集註卻未能如彼清楚。“是”字與 “非”字相呼應,蓋以自白其如此而非如彼也。譬之南人知稻田而不知麥隴,乃告之曰“此麥也,是高田秋種而夏獲者,非水田夏植而秋獲者”也。此兩句文字,直承上“其爲氣也” 四字,一氣趕下,不可以集註分節而割裂之。天下必無有低田瀦水、夏種秋獲之麥,猶之乎必無有以義襲而取之之浩然之氣。麥隴之水一未分瀉,種之稍後於秋,則麥不登矣,況水田而夏種之乎?行一有不慊於心,則餒矣,況可雲以義襲而取之哉!

“取之”“之”字,指浩然之氣說,非泛言氣也。義惟在吾心之內,氣亦在吾身之內,故義與氣互相爲配。氣配義,義即生氣。若雲義在外,則義既在外,其可雲氣亦在外乎?義在吾身心之外,而氣固在吾身之內,乃引義入以求益其氣,則氣有虛而義乘其虛以襲之,因挾取此氣以爲義用矣。

如實求之,吾身之氣,豈身外之物可襲而可取者哉!其有謂義襲而取氣者,則告子之說是已。告子以吾心本無義,但有此昭昭靈靈之體,堪爲主而不爲萬物所搖,則心既恆寧,而氣亦順適,泊然無爭而天下莫之能勝。今無故外求一義,闖入吾心之內,使吾氣不得以寧,而挾與俱往,以與物爭勝於是非得失之林,則吾之氣不得以順安其居,與心相守,而受奪於義,以紛紜而鬥構。故我唯不得於心,抑唯務安其心,而不外求義以襲取夫氣而妄用之,則心不動而氣亦不傷。

此告子之邪說固然。而孟子曰:我之養此浩然之氣者,非義在外,使之入襲吾氣而取之也,乃義在內而集之,則氣之浩然者以生也。明其是,白其非,而告子之誣其所不知,以妄譏吾養氣之非,其失自見矣。蓋告子不能測孟子之所得,故妄譏孟子以外求義而襲取夫氣。實則孟子既已不然,而天下亦必無外求義以襲而取氣之人。且外之與內,不相爲配,則不相爲取。既雲義外,則義固無爲者矣。無爲者安能致其襲取之事哉?

乃告子之致疑於襲取者,繇其不知有義,而以天下之是非得失爲義,則且曰大道既隱,人心之純白者既失而後有此也。是其徒以當世無實之是非爲義,而於其心羞惡之見端者,昏不自知久矣。夫告子而豈無羞惡之心哉?乃繇其蔽陷之深,則雖有所羞惡,而反自誣其固有之良,以爲客感之所生。固將曰呼馬應馬,呼牛應牛,而又何羞?食豕無異於食人,盜蹠不殊於伯夷,而又何惡?是如己有目,不知其可以視,乃以謂白黑之班然者足障吾明,而欲棄之!

告子蓋自有義而不自知,因不自知而義以喪。非然,則義本在內,與氣相配而生其浩然,而何以雲義外哉?繇其不識義,是故外義;如子久逃,不識其父,故以父爲外人。繇其不識義而外義,故以養氣者爲義襲取氣。則亦猶夫不識麥者之謂麥爲水田夏種之苗,遂謂種麥者必瀦水以防夏旱,我所耕之田,皆平原爽塏,本無水之可瀦,不當種麥也。

以不種麥故,雖旱而無可槁之麥,乃曰賴我之不種而免於槁。孟子所謂“不芸苗”者,正此謂也。故於此而深辨之,以自明其長。答“惡乎長”之問。集註“事皆合義”,“一事偶合”云云,俱未得立言之旨。

一五

說“必有事勿忘”處易,說“勿正、無助長”處,不知養浩然之氣當何如用功,則入鬼窠臼去。黃四如說“如煉丹,有文武火,惟慢火常在爐中,可使二三十年伏火”,真鬼語也!

孟子說養氣,元不曾說調息遣魔,又不曾說降伏者氣,教他純純善善,不與人爭鬧,露圭角。乃以當大任而無恐懼者,其功只在集義;集義之事,亹亹日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何怕猛火熾然。

塞乎天地,須窮時索與他窮,須困時索與他困,乃至須死時亦索與他死,方得培壅此羞惡之心,與氣配而成其浩然,此火之有武而無文者也。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則得天下而不爲;非其義也,非其道也,則一介不取,一介不與;恰緊通梢,簞食豆羹與萬鍾之粟,無不從羞惡之心上打過,乃以長養此氣而成其浩然,則又火之有武而無文者也。今雲“火猛則丹走”,其將一半拏住,一半放鬆,遇肉三片,遇酒三杯,且教渾俗和光而可乎哉?

黃四如者豈以爲然,特其茫然不知何者爲“養氣”,何者爲“勿正、無助長”,黑撞著便與他比方兩句,恰得此村道士口頭內丹語,隨便胡銃出來,故曰“鬼語”也。

此“勿正、無助長”,是明白分曉,有可指證語,與前義襲取氣,爲有其言而必無其事者不同。孟子固曰“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須於此看出天下之人是如何助長。

蓋盡人之情,自非奴隸傭保之不堪者,與夫鉅奸極險之夫,以陰柔而濟其惡,則雖無志可持之人,亦未嘗不以其氣而求勝於物;而當其求勝之時,則皆有不懼之心。若此者何也?氣之至大至剛者,人所共有而與性俱生者也。乃又唯暴戾兇狠之人,則不論曲直而概施其血氣之勇。若其較爲自好之士者,固且以義自居,而折人之不義矣。乃方其以義自居,則亦用其羞惡之心以爲制,不可謂“不芸苗”矣。而所守之義,不過刻苦以自樹立於一日,遂恃此以爲可以折人之具而無所惴,以任其非所任而敵其非所敵。此宋人所謂“今日病矣”,亦未可謂爲之不力也。而所任非所堪,所敵非所勝,根本不固而枝葉徒繁,則果有千駟萬鍾以誘之,得生失死以脅之,而義力未厚,氣焰徒浮,將有摧撓屈折,一挫而不能更振者矣。此助長者之無益而反害乎氣也。

抑或見義思爲,而無久大之志,立一近小之規,以爲吾之所能乎義如此,而苟善是,是亦足以求伸於天下矣。如戴盈之所謂“請損之”者,則其義易成,而其氣亦易振,以刻期而見功。此所謂“正”也。

夫欲去二者之病,則亦唯一倍精嚴,規恢廣大,於其羞惡之本心,擴而充之,如火始然,愈昌愈熾,更無回互,更無貶損,方得無任不勝,無難可畏,而以成其氣盛大流行之用。若畏火之太猛,從而緩之,又從而伏之,一日暴而十日寒,亦終身於首鼠之域而已矣。

斯唯異端之慾抑其氣爲嬰兒者則然。故曰“爲善無近名,文火帶武。爲惡無近刑武火帶文。”,以遁於“知雄”常在爐中三十年。“守雌”伏火。之詭道。其緒餘以爲養生,則於取與翕闢之際,不即不離,而偷其視息。若聖賢之學:無論經大經、立大本、雲行雨施、直內方外者,壁立萬仞;即其祈天永命以保其生者,亦“所其無逸”,而憂勤惕厲,以絕伐性戕生之害。又奚火之必伏而文武兼用者乎?

在四如本不知而妄言,竊鬼語以欺人,亦非果有得於異端之教。乃讀者不察,或反屈誣孟子以證彼內養之邪說,則其害大矣。若此類,愚讀大全而深有懼焉者也。

一六

“勿助長”原不與告子對治,集註語自未審。告子只是不芸苗,以氣爲無益而舍之,故“勿求於氣”。繇他錯認苗爲稂莠,謂其不可以充食,故遂不芸。且不芸矣,又何助長之有?

前段“告子未嘗知義”二句,已辨盡告子之短。“必有事焉”四句,孟子自言其集義、養氣之功,不復與告子相比擬。前段集註“行一事偶合於義”云云,正好在此處作注。

集義、養氣,卻不是拚一日之病,須終歲勤動,方得有力田之秋。若如齊桓之定王世子,晉文之伐原示信,陳仲子之與之齊國而不受,以一日之勞表一日之義,遂鼓其氣以陵天下,而不顧本根之拔,此則助長者也。告子卻不喫者茶飯,方且疑孟子之爲助長,而彼豈其然?

一七

諸儒之失,在錯看一“養”字,將作馴服調御說,故其下流遂有如黃四如伏火之誕者。孟子之所謂養,乃長養之謂也。直到北宮黝恁般猛烈,亦謂之養,豈馴服調御之謂乎?孟子於此,看得吾身之有心有氣,無非天理。故後篇言養心,而曰“無物不長”,直教他萌櫱發達,依舊得牛山之木參天。此言養氣,只是以義生髮此不餒不惴之氣,盛大流行,塞乎天地之閒而無所屈。

異端則不然。將此心作獼猴相似,唯恐其拘桎之不密;而於氣也,則尤以爲害苗之草,摧殘之而唯恐其不消。莊子木雞,潙山水牯,皆此而已。古人即在聞和鸞、聽佩玉時,亦不作此蚰蜒倒縮氣象。森森慄慄中,正有“雷雨之動滿盈”在內,故曰“立於禮”。“立” 字中,便有泰山岩巖意。

後人不察,夾雜佛老,遂有靜養氣之說,極爲害事。聖賢靜而存養,乃存養此仁義之心於靜中,雖靜不息。豈撞機息牙,暴害其氣而使不能動,如三日新婦,婉娩作閨態耶?

一八

“願學孔子”一段,自“宰我、子貢善爲說辭”起。孟子但從大架步說,卻未顯出示人,集註、語錄亦未爲發明。雙峯謂“孟子章句長,須看教前後血脈貫通”。如此“願學孔子”一語,乃通章要領,若於前後貫通有礙,則不但文義雙躓,而聖學喫緊處亦終湮晦,令學者無入手處。

夫願學孔子,則必有以學之矣。孟子曰“可以仕則仕云云,孔子也”。然則將於此而學之耶?乃此四者則何易學也?仕、止、久、速之可者,初無定可,而孔子之“則仕”、“ 則止”、“則久”、“則速”也,自其義精仁熟,繇誠達幾,繇幾入神之妙。倘無其聖功,而徒彷彿其化,則亦王莽之學周公矣。夫化繇德顯,德自學成。孔子曰“下學而上達”,達者自然順序之通也。達不可學,而學乃以達,孔子且然,而況學孔子者乎?

既明夫非於仕、止、久、速而學之,則將曰知言、養氣,其學孔子者也。此固然矣。然其雲養氣者,集義是也。夫集義而氣以不餒,則至大至剛,無所貶撓,而兩閒之事,皆足以任之,孔子固然。而伯夷、伊尹之“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而不爲”,“君百里之地,而足以有天下”,其氣之配道義以終無餒者,夫豈有讓哉?而孟子又何以略二子而獨學孔子也?故養氣者,聖功也,抑聖者之所同也,非孔子之所以異也。

今但從末一段文字原委看來,跌入子貢問聖一段孔子自言處,則孟子之所以學孔子者,固可考矣。公孫丑“夫子既聖”一問,先以“辭命未能”發端,則其疑孟子之聖也,固在聖人復起之所不易。而子貢信夫子之聖也,以學不厭而教不倦爲仁知之大用。即此觀之,則可直詞以決之曰:養氣者,夷、尹、孔子之所同也;知言者,孔子之所以異也;學孔子者,知言而以養其氣也。

先儒謂知言、養氣,二者合一;又云告子外義,故不知言。是則孟子唯能見義於內,故於天下之言,無所求而不得,而浩然之氣日生。夫其見義於內者,豈斤斤之明足以察之哉?以無私之仁體藏密之知,故自喻其性之善,而灼然見義之至足於吾心。乃其所繇以致此者,則唯不厭、不倦以爲學教,而即物窮理,以豁然貫通於吾心之全體大用者也。全體大用即義。此即大學之格物、致知以知至善而止者也。繇其知之大明,則爲知言;繇其行之造極,則爲養氣。義無不集,故造極。行造其極則聖矣。

夷、尹之所以皆得爲聖也,尹之格於皇天,夷之風起百世者,氣之盛大流行、塞乎兩閒者也。乃繇其行之已至,則得天下而不爲,固有所不可矣;君百里而有天下,則抑有所可矣。若夫隨可而可,不但有其必可,斯豈特行足以造之而氣足以任之哉?孟子曰:“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力者,義無不集而氣足以舉其任也。巧者,盡心知性而耳順乎天下之理,是非得失判然冰釋而無纖芥之疑也。是知孔子之獨至,非二子之所得同者,在知言。

而孔子之所以聲入心通,無疑於天下之理,而爲萬事萬物之權衡,以時措而咸宜者,一其下學上達者之條理蚤成也。學不厭、教不倦,下學之功也。乃即此以學而即此以達,則唯盡吾性之善、充吾心之義而無不達矣。故其爲學,始於格物、致知,而要於明德之明。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則物之所自格者,即吾德之本明者也。以盡吾心皆備之物,而天下之是非得失,無不待我以爲權衡,此孔子所謂“可與權”者。養氣則可與立,知言乃可與權。乃以應夫仕、止、久、速之幾,如日月之明,容光必照,而廓然其無疑矣。

若夷與尹,非其知之不真也,知其所至,而未極乎物之所至,則至其所知,而或未中乎幾之莫知。其不能從容於仕、止、久、速合一無滯之義也,亦極其所極,而未達乎無用不極之妙。易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事始於精義,則下學皆有可學之資;化極於窮神,則雖夷與尹不足以盡其上達之妙。然則孟子之所以學孔子者,一言以蔽之曰,知言而已矣。

乃微其詞而不直以告醜者,則緣此之爲學,事甚易而幾甚微,達者自可得之於無行不與之中,而苟標此以爲宗,將使愚者不察,苟求之外而遺吾本明之德,則且玩物喪志,以終身於罔、殆之中。乃以前段所答知言之問,但就齊卿相所知之言,顯其救時之大用,而未著夫知言之全體與其所自知言之本原,故於此復申言其從入之事在學誨之中,而推致其權度之精,則有時中之妙。蓋七篇本孟子所自作,故問答之際,一合一離,一微一顯,一偏一全,經緯成文,而大義、微言交相引伸,使知者自得之。“引而不發,躍如也”,亦於此信矣。

一九

“不忍人”“忍”字,誤作“必有忍”“忍”字一例看,極爲害理。雙峯“忍不住” 之說,其謬甚矣!“忍”字從刃、從心,只是割棄下不顧之意。朱[孟]子於此,已說得分明。事親、從兄,是從順處見;惻隱、羞惡,是因逆而見。觀下稱孺子入井則知之。若無入井之事,但見一孺子,便痛惜憐愛,忍禁不住,骨與俱靡,則亦婦人之仁耳。

此章言“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其雲“先王”者,湯、武是也。人之陷於水火者爲勢已逆,而我始創法立制以拯之也。若承治之主,便無可動其惻隱者,則又如下篇所云“人能充無慾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但無害之而已足矣。君子之於民也,當其順,則無慾害之而止;當其逆,則有不忍之之心。非仁之有二心也,仁術之因乎物者自不同也。

若雲惻隱之心從中發出便忍不住,則當雲“不忍惻隱之心”,而何以雲“不忍人”?此處喫緊在一“人”字。言人,則本爲一氣,痛癢相關之情自見。朱子雲“見一蟻子,豈無此心”,語自有病。理一分殊,昭然自別於吾心,不可籠統帶說。均是人矣,則雖有貴賤親疏之別,而情自相喻,性自相函,所以遇其不得恰好處,割捨下將作犬馬土芥般看不得。此求之人之天良,固自炯炯不昧,非徒有言說而不能喻於心也。浸令蟻子濱危,則又較犬馬差一格,而況於人乎?

至若忍禁之忍,自以能忍爲得。若忍不住,自是不好事。忍者,情慾發而禁之毋發,須有力持之事焉。若人之不仁,則直是喪其本心,豈有惻隱之心發於中而用力以禁其不發者哉?苟其爲仁義之心,雖至愚不肖,既有之,亦必聽之,特不能發之,而未有忍之者也。且雲“不忍人之政”,亦豈先王之有此政也,技癢不禁,而急於自見也乎?甚哉,饒氏之以小言破道!將牽率夫人樂用其婦人之仁、小丈夫之悻悻而有餘矣。

二十

集註“全體此心”四字,恰與“端”字對說。孟子之學,大旨把內外、精粗看作一致,故曰“萬物皆備於我”。“萬物皆備於我”,萬事皆備於心也。心之發端,則是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到全體上,卻一部全禮樂刑政在內。只緣仁、義、禮、知之德,彌綸兩閒,或順或逆,莫不左右而逢原也。

雙峯雲“斯,猶即也”。若下得“即”字,便不當下“斯”字。“即”字雖疾速,然有彼此相躡之意。如人言“行一步,即行第二步”,第一步之中無第二步,但行一步亦自可止,不必定行第二步;特行之疾者,不止而加進,遂相因以即有耳。此言“斯有”則不然。須爲之釋曰“斯,即此也”,方得恰合。即此不忍人之心,便有不忍人之政在內,非有待也。如齊宣之易牛,孟子許之爲“仁術”。仁,心也;術,政也。不忍殺牛之心,自有此全牛之術;非既有此心,又有此術也。

先王固不無學問思辨之事,存養省察之功,然俱於事未至前之先,務求吾心之全體大用而全體之;非待有其心後,卻方講求其事,以爲心樹枝葉。說“即”字雖疾速,以實求之,則終成蹭蹬。識得孟子本領,自然不作此文句。

二一

納交、要譽、惡聲,便說是“人慾之私”,亦不得。上蔡之說太高著,高過則無實矣。孟子之意,特以此三者之心,原不與乍見孺子入井時相應,故所感值其所通,惻隱之心生,而三者之心不生也。

乃其必言非此三者,則以如救孺子,則須有此三種利益,固其功之所必收,而非乍見之頃有心期待而得耳。若以此爲人慾之私,則子貢贖人而卻其資,孔子不應非之。且不救人之聲,惡聲也;惡聲可惡而惡之,又豈非羞惡之心乎?

上蔡之意,若將以此分王霸之誠僞。然霸者之疵,乃在攬著未有之事以鬻仁義,若伐原示信,到底無益有損。若其覿面相遇、發不及慮之時,亦未便起功利之想。不然,則豈桓、文之心,求一念如悠悠行路之人乍見孺子入井時而不得耶?

雲峯雲“稍涉安排商量,便非本心”,則尤陷溺異端而大違聖教矣。孟子到底也須說個“擴充”。擴充之功,乃以會通四端而經緯萬善,究莫非天理之固然。且如乍見孺子將入於井,便有怵惕惻隱之心,及到少閒,問知此孺子之父母卻與我有不共戴天之,則救之爲逆,不救爲順,即此豈不須商量?而孔子所謂“可逝也,不可陷也”,又豈不安頓自身而排置得所乎?惻隱之心,元與羞惡、辭讓、是非,同條互用,那得只任此一念一直做去,更無回顧?且此章言不忍人之心裏面便有不忍人之政,則先王所以定上下之交,永夙夜之譽,遠不仁之聲者,鴻名大業,俱在裏許。若只許直用,不許商量安排,則只消此心已足,而何以又云有政耶?

聖賢帝王之學,元無孤孤另另作一條白練去之理。不用商量者,釋氏之所謂“驀直去 ”。不用安排者,又莊子之唾餘耳。故曰云峯之說,陷溺異端而大違聖教也。

二二

朱子“動處發出”一段文字,有一部全易在內。易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又云“復其見天地之心”,只是此理。動便是陽,靜便是陰。從其質而言之,則爲陰陽;從陰陽之所自生者而言之,則只是動靜。陰在天地,也未便是不好底。動以出,靜以納。出者所以虛而受納,納者所以實而給出。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然到生物之化上,則動者生也,靜者殺也,仁不仁亦遂以分矣。

聖人官天府地,自知擇而用之,所以“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須作兩項說。“立天下之大本”,則須兼動靜而致功,合陰陽以成能。喜怒哀樂未發處,必肖天地之動靜無端,納以實而善其出。若其“知天地之化育”,則只在動處體會,以動者生而靜者殺也。

又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與義卻俱在動處發見。從動中又分此兩支:仁,動之靜也;義,動之動也。義雖以配肅殺,然其殺也,亦羞惡極至之用,非與天地之無所羞惡而殺者同。故殺人刑人,而不因於己所甚羞與所大惡,則必殘忍兇酷之徒矣。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只是動而不已。而動者必因於物之感,故易言“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此是天地之心,所謂“一陽來複,數點梅花”者是已。樂記以感而遂通爲性之慾,便大差謬。所以他後面說“物至知知”一段,直入異端窟臼裏去。聖賢以體天知化,居德行仁,只在一“動”字上。故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不相一而疑相礙者,合之於動則四德同功矣。

且如此章上言內交、要譽、惡聲,在乍見孺子入井時用他不著,若靜中豈無此三者?亦豈遽成大過?只爲動處不與此事相應,則人固有之心便不向那邊動;若本非所動而強爲之,則是霸者之假仁。若恰好當機而動,便盡商量其宜,安排得當,正以盡此心之大用。故即納交、要譽、惡聲之心,遇彼恰好用著處,亦即以從彼動者爲正,而怵惕惻隱之心,在彼又爲不相交涉。此中內外感通、良心各見處,只在當念自喻,不可懸揣與判王霸之分。

若見大賓時,內交之心,從中而發,便是禮之端;不韙之聲,思以避之,便是義之端;畏鄉黨之清議而思得盛名,便是智之端。此唯“要”字有病,“譽”字自無嫌。唯孺子入井之時,非彼三者之動幾,故孟子別言之。雖在人慾橫流之人,亦未有從彼發者。天地自然之理,與吾心固有之性,符合相迎,則動幾自應。此天地聖人之所不能違,而一切商量安排,皆從此而善其用。故君子之致其功者,唯慎諸此之爲兢兢也。

二三

“心統性情”,“統”字只作“兼”字看。其不言兼而言統者,性情有先後之序而非並立者也。實則所云“統”者,自其函受而言。若說個“主”字,則是性情顯而心藏矣,此又不成義理。性自是心之主,心但爲情之主,心不能主性也。

乃孟子此言四端,則又在發處觀心、繇情以知性、繇端以知本之說。蔡西山竟將“端 ”字作“尾”字看,固是十分膽識。但就衆人全體隱晦、僅有此心言之,則爲尾。若先王全體此心,則如火炎昆岡,水決金堤,通梢一致,更無首尾矣。

抑此但可雲從情上說心,統性在內。卻不可竟將四者爲情。情自是喜怒哀樂,人心也。此四端者,道心也。道心終不離人心而別出,故可於情說心;而其體已異,則不可竟謂之情。

若張子所謂“心統性情”者,則又概言心而非可用釋此“心”字。此所言心,乃自性情相介之几上說。集註引此,則以明“心統性情”,故性之於情上見者,亦得謂之心也。“ 心統性情”,自其函受而言也。此於性之發見,乘情而出者言心,則謂性在心,而性爲體、心爲用也。仁義禮智體,四端用。

要此四者之心,是性上發生有力底。乃以與情相近,故介乎情而發。惻隱近哀,辭讓近喜,羞惡、是非近怒。性本於天而無爲,心位於人而有權,是以謂之心而不謂之性。若以情言,則爲情之貞而作喜怒哀樂之節四端是情上半截,爲性之尾。喜怒哀樂是情下半截,情純用事。者也。情又從此心上發生,而或與之爲終始,或與之爲擴充,擴充則情皆中節。或背而他出以淫濫無節者有之矣。故不得竟謂之情,必雲情上之道心,斯以義協而無毫髮之差爾。

二四

小注雲“仁義禮智本體自無形影,‘本’字有病。只將他發動處看”,此爲人皆有之而言也。若君子之靜而存,動而省,功深理熟,天理來複者,則不然。仁義禮智自森森地,於動於靜皆不昧。於此中循之有實,發之有據,故曰“反身而誠”。豈但有形影而已?

“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一倍篤實光輝,皆一尢妄者。孟子只且如此指出,不獲已爲已放其心者言耳。不然,則爲聖賢者,亦但從端緒上尋求,舍其富有而與寡婦爭遺秉滯穗之利,那得充滿周遍,經綸大經,立大本,知化育來!擴充四端,以幾乎四海之保,已是忒煞費力,所謂“再回頭是百年人”也。

“人有四端,猶其有四體”,其有四德,猶其有此心。愚下人但知有四體,不知有心,故且與如是作喻。

二五

不能擴充,只爲不知,“知”字上有工夫,固是。然此知上工夫,須辨別在,不可錯雲識得此心,便大事了畢。

“知”字連下“皆擴而充之”五字一氣。知者,知擴而知充也。“強恕而行”,知擴者也;“反身而誠”,知充者也。擴充之中,便有全部不忍人之政在內。大用無非全體,須一一揀別,令與此四端相應相成。大學之所謂“致知”,正此是也。

若在長養四端,令恆不昧上做工夫,則須用戒欺求慊之實學,不僅用知。知有此心,便大段休去,此釋氏之邪說;只一發心,功德便不可量,乃以隳名教、戕生理而皆不恤。嗚呼!重言知而無實,其爲害之烈,可勝道哉!

二六

“矢人豈不仁於函人”一章,唯雙峯爲得之。慶源、西山只在心上說,卻不顧下文“ 不仁不智”一段,亦且不顧矢函,巫匠兩喻。矢人匠人之心,與巫函同,所以不同者,術而已矣。

上章與此章,共是一意。上章就高遠處說先王所以平治天下之理,此章就卑近處說,爲諸侯見役者發動其恥心,然大要都在仁術上著意。擴而充之者,盡心所本有之術也。如乍見孺子入井時,既有怵惕惻隱之心,則其所以救之者不遺餘力可知已。先王於心見全體,則術自無不得其宜,以心之固有夫術也。若矢人之心無異函人,而卒至以傷人爲心者,術亦能易心也。心有其術,則上智者當盡其心以行其政。術能易心,則下愚者當正其術以養其心。故云“擇”,雲“莫之御”,皆爲術言也。

若心,則固有之而無待於擇,藏之於己,亦何有於御不御哉?心、術元爲一貫,而心外無術,故可盡心以廣其術,亦可因術以善其心。畏罪而強仁者,何望其見術於心哉?且範圍其心於術之中而不習於惡,則亦可以保其國家而免於恥矣。集註“仁道之大”四字,須著眼在一“道”字上。

公孫丑下篇

一

齊王之召孟子,過只在召上。若以託疾爲不誠,則使齊王更不託疾,直使人來召,其侮嫚更何以堪?託疾則亦若知其不可召,而屈於自尊自安之私意,不能勉於下賢,故情雖不至,而其禮貌之閒,猶有可觀。其遣醫問疾亦然。此皆禮貌未衰處,所以孟子猶與周旋,而託景醜以進其誨。不然,則抑去之唯恐不速矣。

朱子雲“未論託疾”,意自斬截;又云“託疾又不誠”,未免蛇足。以王之託疾爲不誠,則孟子之託疾亦不誠矣。以不誠報不誠,狙詐相高而內喪己,又何以爲孟子!

世儒每誤看一“誠”字,將作直情徑行解,其亂德非小。誠,實也,至也,有其實而用之至也。故質,誠也;文,亦誠也。質之誠,天道也,以天治人者也;文之誠,人道也,以人盡天者也。若不盡其實,而但一直無僞以爲誠,則謂之直而不謂之誠;且抑證父攘羊之直,並不得謂之直矣。自四先生而外,後儒多不識得“誠”字。此是天理撲滿處,經緯鹹備,變通不爽,豈得以喬野戇絞、直情徑行之夷行當之?

二

聞召則赴,自是臣禮,豈遂爲僕妾之敬,如南軒之所云?又豈但爲敬之以貌,如慶源之所云者?唯當戰國時,上無適主,下無適臣,士之仕者,恆舍其父母之國而他遊,故有此客卿之禮,與本國之臣不同,亦仕局之一變也。

業已不得不爲客卿,則唯道以自尊,而後顯其出以道也;若以臣自處,則是其遊以祿也。故君臣之義,不容輕定,故曰“學焉而後臣之”。信其道之必行而後正君臣之分,則道重而祿輕。乃遊士之失守者,唯恐不得爲臣,而蚤定臣禮,於是晨秦暮楚,無國而不爲臣,無君而非其君。此與失節之婦,盡人可夫者無以異,則不但毀道輕身,而君臣之倫亦喪。

孟子所爭在臣不臣,而不在召不召,與孔子之仕於魯不同。孔子唯已臣於魯,故雖告老之餘,欲討陳恆,則沐浴而請,安在其有謀之必就也?孟子之志,故[固]欲齊之王天下,而己爲之佐。當斯時,齊宣尚未成爲王者,則與劉先主以左將軍見諸葛時同。迨先主已稱帝於蜀,而亮爲之相,則居然臣主,召之亦無不可矣。從“而後臣之”四字求端的便知。若爲臣,則無不可召之禮,而聞召則赴者,非僕妾,非貌敬也。

三

“未有處”,謂齊王處置者百鎰之金不得,處置不得而饋之。乃齊王又豈無以處此哉?其處之者,謂以貨取孟子也。乃虛將百鎰,而徒生賢者不屑之心,則齊王仍無以處之矣。此“處”字,若從孟子說,則是取捨之權因乎物矣。

朱、張二子之說,皆於心上見義,深得孟子義內之旨。南軒雲:“當受不受,亦是爲物所動。何則?以其蔽於物而見物之大。”抉出小丈夫病根,而顯君子之大,真探本之言也。

陳仲子把者一鵝之義,大於母兄,便是他逆天理處。乃其所以然者,於物見義,而不於心見義也。於物見義,則瑣屑向物上料理,忒把者飲食貨賄,看得十分鄭重。孟子推其用心之小,而知其簞食豆羹之必見於色,則當取而不取者,其必有當舍而不捨者矣,不知求義於內故也。

慶源雲“學者觀此,亦可知所予矣”,看義亦得通透。不知所予之病,亦緣於貨見重,於貨見重則吾心之義無權。要之亦爲物蔽,故不當與而與以示恩,亦必當與不與而成吝矣,所謂簞食豆羹見於色也。君子以官天府地,則兩閒之物,皆以供吾心宰制之用,豈於彼而見輕重厚薄之等哉?

四

小注謂:“孟子若探沈同之慾伐燕,而預設辭以拒之,便是猜防險陂。”使然,則爲君子者,必如夢囈答人,不相登對而後可。陳賈以周公之事問,孟子即逆折其文過之心,又豈不爲猜防險陂之尤耶?

孔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君子固不可逆億夫詐不信,而何得不先覺?且沈同之問,固未挾詐不信而來,而昌言可伐,則亦覺所已覺而非先覺矣。此猶不覺,亶不聰矣。

齊、燕本接跡之邦,伐國非一日之事。計其偵之於境,謀之於廷,治兵轉餉,亦必見之行事矣,則非但情之可探,而已爲形之可見。沈同至前而問伐燕,豈爲他人問哉?

戰國之時,時王皆齊類也。如謂燕可伐,而齊不可伐燕,則又豈三晉、秦、楚之獨可伐也?盡當時之侯王無可伐者,而孟子乃雲可伐,將待諸數百年後有王者起而後伐之耶?充彼之說,雖漢高即起而亦不可伐,子之之裔至今存可矣。既無有可勝伐之之任者,則是不可伐也。若烏頭以人不可食之故,遂謂之不可食。然則孟子所謂可者,非即齊之無不可哉?

孟子曰:“爲天吏則可以伐之。”天吏,命於天者也。天無諄諄之命,自民視聽而已矣。簞食壺漿以迎之,誅君弔民而綏之,則即此而已爲天吏矣。然則天吏亦唯人所爲,而何獨齊之不可爲天吏也?

“以燕伐燕”,亦就水火之亦運者言之耳。齊之君臣不聽命於孟子,一任諸匡章、沈同之流恣兵威而不知戢,故孟子見其不可勸。若就孟子而謀之,戒飭將士,禁殺掠於師入之日,而預爲條畫虐政之當除者,以除之於既伐之後,則勸齊伐燕,自協孟子之素志,而何不可哉?其曰“何爲勸之”者,鄙其不足與有爲而不任爲之謀也。

龜山雲“何不可之有”,亦謂齊可也。齊既可伐,則直應之曰可。彼此心目之閒,瞭然共作一伐燕之計,而又奚但逆探其情耶?

但龜山謂或人歸咎孟子,則失之。或人之問,在齊初得燕之時,而不在燕人復畔之後,本文以“齊人伐燕”冠其上,於義自明。或人心駭於五旬之舉,而健羨夫俘掠之功,故以勸伐得計,歸功孟子。乃孟子以其殺掠之淫,深惡而痛惜之,則曰此不足爲天吏者,我固不願爲之謀也,激詞也。如必謂齊之素行不足以爲湯、武,而不奉命於避債無地之衰周爲不可以興師,是暴君污吏,當同昏之世,幸湯、武之不作,一恣其虐民,而人莫敢問矣。

聖賢待入,只是教他立地做去,更不追咎其既往。孟子且以好貨、好色之心爲可以王,而何況伐有罪之燕?春秋序齊桓之績,許楚子以討陳,恰是此理。湯之徵葛,固不奉命於桀。周命已訖,義不得如曹操之挾孱主爲名以制天下。故孟子爲齊策燕者四,而無一不言當伐。藉以王命爲嫌,則專封之罪,重於專伐,置君而去,又豈諸侯之所得爲乎?

聖賢言語,句句是理,句句是事。才說可伐,則既有伐之者。若但言燕有可伐之理,而實無可行伐燕之事者,夢中影中,幻出一天吏,乃似思量彌勒佛下生一般,則其愚騃狂誕,可勝道哉!

五

龜山謂或人歸咎孟子,當繇誤讀“彼然而伐之”一句,於“然”字一讀,爲孟子自辨之詞。燕人畔,王且曰“吾甚慚於孟子”,則齊之君臣,固自知其不能聽孟子之言矣。孟子之答沈同也,辭雖未盡,而繇“慚於孟子”言之,則所以伐燕而定燕者,必嘗爲王言矣。孟子言之而王不聽,若或人無知,更以伐燕爲孟子咎,此乃門外漢趁口胡哄,孟子復屑屑然曲自辨其不然,豈不鄙哉?

其雲“彼然而伐之”者,“然而”二字作一氣讀,不當於“然”字斷句,將作“然否 ”之然訓。古人用“然而”字,往往有此例。如春秋傳雲“然而甲起於宮中”,“然而”者,猶言“於是”也。孟子云“然而文王猶方百里起”,“然而”者,此時如是也。此言“彼然而伐之”者,謂彼於是時遂往伐燕,不復求所以伐之之道也。

其曰“爲天吏則可以伐之”,則言齊若能爲天吏則可伐之也。如謂沈同以孟子之言爲然而伐之,則考之當時,沈同未嘗執齊之政。伐燕之役,屍其事者爲匡章。且沈同之問,不奉王命而以其私問,安得據此私議之一言,而遽興舉國之師?藉令孟子閒居片語,同以告王,而王即爲興大役,則王之信孟子,百倍於湯尹、桓仲之交,而孟子之志,久行於齊矣。

故齊之伐燕,不因孟子之言,夫人而知之。齊不因孟子而伐燕,孟子乃自以爲然吾言而伐之,妄自居功,妄自引咎,而又屑屑然辨之,鄉黨自好者之所不爲矣。故讀古人文字,當求語助變通之例,不可執腐儒“之乎者也”之死法,以拘文而破義。

六

孟子拒齊王萬鍾一段文字,最難看。無端說個子叔疑,又無端說個“賤丈夫”,又無端說到“徵商”去,與齊王授室爲師語意全不登對。

集註雲“又有難顯言者”,慶源雲“顯言之則訐揚齊王之失”,此固然矣。乃必知孟子所以去齊之故,而後可以得其不欲顯言之實。孟子曰“王猶足用爲善”,是非諫不行、言不聽之比矣。王既可用爲善,而終於不可用者何也?孟子嘗言之,“一日暴之,十日寒之,吾退而寒之者至”,是孟子之所以終不能用王也。

而寒王者誰也?王歡之徒,雖爲佞幸,乃觀其欲徼孟子之一言,而借輔行以自重,則其不敢顯排孟子於王前,以爭寒暴之勢也,明矣。其能以邪說寒王而使王不聽孟子者,則所謂登壟斷之“賤丈夫”也。

踞人國而樹子弟,得位則爲客卿以持國是,失位則寄館於人國,受其養而遙持其權,以賓師友士爲名,而實府其利。齊王浮慕好士之名,而籠絡此輩以爲招致遊談之囮,是以稷下之客,羣居飽食,行小慧,攻淫辭,以詆譭聖賢、破壞王道爲己事。乃其言之辨而智之足以取人主,則孟子所不能得之王而彼能得之於王也。以其時,度其人,齊蓋繁有之,而無如淳于髡之爲尤。觀其稱權禮,責名實,以誚孟子而激之去,蓋已不遺餘力矣。

而寒暑之勢,必不兩立。彼之必欲排孟子也固然,而孟子以“逾尊”、“逾親”責王之不慎,則使得大用於齊,若此流者,其尚能飽食羣居於齊之中國乎?

唯如髡者,固孟子之所深惡而賤之者也;亦使人君自此而輕士,與賤丈夫之開徵商之禍者均也。乃王昏不知,且欲以髡輩之禮待孟子。時、陳二子,目移於陋習,而不知其不可。將使齊之君臣視孟子之與髡曾無差別,聽其一彼一此,或進或退,互相辨難,以資談笑。則固齊之君臣狂迷不察,而實若髡者流辱人賤行,有以啓之。

乃孟子既已摘發其可賤可惡之實,而終不顯言之,則以其人猥不足道,而無徒增其侮嫚。其折髡者曰“君子之所爲,衆人固不識”,所不屑置之口舌者久矣。

七

魯繆公之有人於子思之側,繆公使之也。齊之待孟子不及子思,自王之過,與留行者何與?孟子以責客之“絕長者”,此微辭也。

其時齊王既不遣人留行,則固已不及子思矣。客當亟見於王,道孟子所以去之故,與其可以留之幾,然後奉王命而來,則初不妨以泄柳、申詳之事行之;待王之悔悟而使之追留,然後可以繆公待子思之禮爲之文焉。

乃自孟子自言之,則亦惟曰“不及子思”足矣。若意中所有泄柳、申詳安身於魯之一法,則固嫌於自辱,而不可見之言也。故當客初入見之時,隱几不應,以使彼自得其意,則必思所以進諫於王而調護之。乃此客者,雖有敬愛攀留之忱,而樸鈍已甚。孟子閔其齋宿之虔,故不得已爲言留賢之道,當爭之於君,而不宜先勸其委曲,此魯人所以能使繆公安泄柳、申詳,而不俾泄柳、申詳之自求安以召辱。

蓋自此言一出,則其人雖退而告王,因銜命來留,而孟子愈不可留矣。至是,已無所復望於客矣。乃其復爾云云者,特教客以留賢事長之禮而已。而要必不可曰“不及泄柳、申詳”,則以事關進退之大節,故教人雖務詳明,而終不可以失己,如其不悟,亦無如之何也。

知此,則不宜於子思、申、泄橫分高下,而但於繆公待賢之禮分次第。王業不能如繆公之於子思,不得已而抑思其次耳。倪氏“次焉而齊之羣臣”一段,甚爲得之。又云“泄柳、申詳之事,姑引以言齊之無賢臣”,則猶未達孟子告客之意。

滕文公上篇

一

程子云“故凡言善惡,皆先善而後惡”云云,須看一“故”字。乃謂天理之見於人心而發於言詞,其已然之跡不昧於固然者如此;非繇先言善、吉、是,後言惡、兇、非,而知性之善也。言之先後,只是人所撰之序,非天也,如何可以言而見性?特雲善惡、吉凶、是非,須如此說方順口,則亦莫非天理之不可掩耳。

程子且從此近而易見處說似不知性者,使知人心安處便是天理。其實性之善也,則非可從言語上比擬度量底。孟子之言性善,除孟子胸中自然了得如此,更不可尋影響推測。故曰 “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方解性善,此豈從言語證佐得者哉?言語只是習邊事,足以明道,不足以顯性;足以盡人道,不足以著天道。知此,則苟非知性者而輕言性,縱然撞合,畢竟不親。

二

易曰“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善在性先。孟子言性善,則善通性後。若論其理,則固然如此,故朱子曰:“雖曰已生,然其本體,初不相離也。”

乃易之爲言,惟其繼之者善,於是人成之而爲性。成,猶凝也。孟子卻於性言善,而即以善爲性,則未免以繼之者爲性矣。繼之者,恐且喚作性不得。

乃於此則又有說:孟子直將人之生理、人之生氣、人之生形、人之生色,一切都歸之於天。只是天生人,便喚作人,便喚作人之性,其實則莫非天也,故曰“形色,天性也。” 說得直恁斬截。

程子將性分作兩截說,只爲人之有惡,豈無所自來,故舉而歸之於氣稟。孟子說性,是天性。程子說性,是己性,故氣稟亦得謂之性。乃抑雲“性出於天,纔出於氣”,則又謂氣稟爲才,而不謂之性矣。

天唯其大,是以一陰一陽皆道,而無不善。氣稟唯小,是以有偏。天之命人,與形俱始。人之有氣稟,則是將此氣稟凝著者性在內。孟子所言,與形始者也。程子所言,氣稟之所凝也。

易雲“成之者性”,語極通貫包括,而其幾則甚微。孟子重看“成之者”一“之”字,將以屬天,然卻沒煞“繼之者善”一層,則未免偏言其所括,而幾有未析也。孟子英氣包舉,不肯如此細碎分剖。程子重看一“成”字,謂到成處方是性,則於易言“成之者”即道成之,即善成之,其始終一貫處,未得融浹。

氣稟之所凝者,在有其區量、有所忻合上生出不善來。有區量,有忻合,則小。小即或偏,偏即或惡。與形始之性,以未有區量而無所忻合,天只公共還他個生人之理,無心而成化,唯此則固莫有大焉者矣。

氣稟之所凝者,形而有者也。形而有之性,既有區量,有忻合,唯此則固小也。程子之言氣稟,雖有偏,而要非不善,則謂形而有者上通於無極,小者非不可使大也。此終費一轉折。

程子以氣稟屬之人,若謂此氣稟者,一受之成侀而莫能或易。孟子以氣稟歸之天,故曰“莫非命也”。終身而莫非命,終身而莫非性也。時時在在,其成皆性;時時在在,其繼皆善;蓋時時在在,一陰一陽之莫非道也。

故孟子將此形形色色,都恁看得瓏在。凡不善者,皆非固不善也。其爲不善者,則只是物交相引,不相值而不審於出耳。惟然,故好勇、好貨、好色,即是天德、王道之見端;而惻隱、羞惡、辭讓、是非,苟其但緣物動而不緣性動,則亦成其不善也。孟子此處,極看得徹。蓋從性動,則爲仁、義、禮、智之見端;但緣物動,則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且但成乎喜、怒、哀、樂,於是而不中節也亦不保矣。

然天所成之人而爲性者,則固但有元、亨、利、貞,以爲仁、義、禮、智;而見端於人者,則唯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而已矣。自形而上以徹乎形而下,莫非性也,莫非命也,則亦莫非天也。但以其天者著之,則無不善;以物之交者興發其動,則不善也。故物之不能蔽,不能引,則氣稟雖偏,偏亦何莫非正哉?

或全而該,或偏而至。該者善之廣大,至者善之精微。廣大之可以盡於精微,與精微之可以致夫廣大,則何殊耶?雖極世之所指以爲惡者,如好貨、好色。發之正,則無不善;發之不正,則無有善。發之正者,果發其所存也,性之情也。發之不正,則非有存而發也,物之觸也。

自內生者善;內生者,天也,天在己者也,君子所性也。唯君子自知其所有之性而以之爲性。自外生者不善;外生者,物來取而我不知也,天所無也,非己之所欲所爲也。故好貨、好色,不足以爲不善;貨、色進前,目淫不審而欲獵之,斯不善也。物搖氣而氣乃搖志,則氣不守中而志不持氣。此非氣之過也,氣亦善也。其所以善者,氣亦天也。孟子性善之旨,盡於此矣。

蓋孟子即於形而下處見形而上之理,則形色皆靈,全乎天道之誠,而不善者在形色之外。程子以形而下之器爲載道之具,若杯之盛水,杯有方圓而水有異象。乃以實求之,則孟子之言,較合於前聖之旨。蓋使氣稟若杯,性若水,則判然兩物而不相知。唯器則一成不改,而性終託於虛而未有質也,易又何以雲“成之者性”哉?

唯物慾之交,或淺或深,不但聖、狂之迥異,即在衆人等夷之中,亦有不同者,則不得謂繇中發者之皆一致。然孔子固曰“習相遠也”。人之無感而思不善者,亦必非其所未習者也。如從未食河肫人,終不思食河肫。而習者,亦以外物爲習也,習於外而生於中,故曰“習與性成”。此後天之性所以有不善,故言氣稟不如言後天之得也。後天謂形生、神發之後,感於天化而得者。

三

後天之性,亦何得有不善?“習與性成”之謂也。先天之性天成之,後天之性習成之也。乃習之所以能成乎不善者,物也。夫物亦何不善之有哉?如人不淫,美色不能令之淫。取物而後受其蔽,此程子之所以歸咎於氣稟也。雖然,氣稟亦何不善之有哉?如公劉好貨,太王好色,亦是氣稟之偏。然而不善之所從來,必有所自起,則在氣稟與物相授受之交也。氣稟能往,往非不善也;物能來,來非不善也。而一往一來之閒,有其地焉,有其時焉。化之相與往來者,不能恆當其時與地,於是而有不當之物。物不當,而往來者發不及收,則不善生矣。

故六畫皆陽,不害爲幹;六畫皆陰,不害爲坤。乃至孤陽、畸陰,陵蹂雜亂而皆不害也。其兇咎悔吝者,位也。乘乎不得已之動,而所值之位不能合符而相與於正,於是來者成蔽,往者成逆,而不善之習成矣。業已成乎習,則薰染以成固有,雖莫之感而私意私慾且發矣。

夫陰陽之位有定,變合之幾無定,豈非天哉?惟其天而猝不與人之當位者相值,是以得位而中乎道者鮮。故聖人之乘天行地者,知所取捨以應乎位,其功大焉。

先天之動,亦有得位,有不得位者,化之無心而莫齊也。然得位,則秀以靈而爲人矣;不得位,則禽獸草木、有性無性之類蕃矣。既爲人焉,固無不得位而善者也。

後天之動,有得位,有不得位,亦化之無心而莫齊也。得位,則物不害習而習不害性。不得位,則物以移習於惡而習以成性於不善矣。此非吾形、吾色之咎也,亦非物形、物色之咎也,咎在吾之形色與物之形色往來相遇之幾也。

天地無不善之物,而物有不善之幾。非相值之位則不善。物亦非必有不善之幾,吾之動幾有不善於物之幾。吾之動幾亦非有不善之幾,物之來幾與吾之往幾不相應以其正,而不善之幾以成。

故唯聖人爲能知幾。知幾則審位,審位則內有以盡吾形、吾色之才,而外有以正物形、物色之命,因天地自然之化,無不可以得吾心順受之正。如是而後知天命之性無不善,吾形色之性無不善,即吾取夫物而相習以成後天之性者亦無不善矣,故曰“性善”也。嗚呼,微矣!

四

未發時之怵惕惻隱與愛親敬長之心,固性也;乍見孺子時怵惕惻隱之動於心也,亦莫非性也。朱子曰“少閒發出來,即是未發底物事;靜也只是這物事,動也只是這物事”,此語極直截。

若情固繇性生,乃已生則一合而一離。如竹根生筍,筍之與竹終各爲一物事,特其相通相成而已。又如父子,父實生子,而子之已長,則禁抑他舉動教一一肖吾不得。情之於性,亦若是也。則喜、怒、哀、樂之與性,一合一離者是也。故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但可以心言而不可謂之情,以其與未發時之所存者,只是一個物事也。性,道心也;情,人心也。惻隱、羞惡、辭讓、是非,道心也;喜、怒、哀、樂,人心也。其義詳尚書引義。

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爲善矣”,可以爲善,則亦可以爲不善也。說見後篇。唯其不能即善,故曰“可以爲善”。如固然其善,則不待“爲”而抑不僅“可”矣。若惻隱等心,則即此一念便是善,不但“可以爲善”也。

性,無爲也;心,有爲也。無爲固善之性,於有爲之心上發出,此是滿腔仁義禮智之性,在者裏見其錐末。亦爲受囊故。故西山以尾言端,則已非萌芽之謂矣。萌芽即筍義。

若孟子言“今人乍見”而生其心者,則爲不能存養者言爾。若存心養性者,一向此性不失,則萬物皆備於我,即其未見孺子入井時,愛雖無寄,而愛之理充滿不忘,那纔是性用事的體撰。他寂然不動處,者怵惕惻隱、愛親敬長之心,油然炯然,與見孺子入井時不異。非猶夫喜、怒、哀、樂之情,當未發時,雖可以喜、可以怒、可以哀樂,而實無喜怒哀樂也。

發而始有、未發則無者謂之情,乃心之動幾與物相往來者,雖統於心而與性無與。即其統於心者,亦承性之流而相通相成,然終如筍之於竹,父之於子,判然爲兩個物事矣。

大抵不善之所自來,於情始有而性則無。孟子言“情可以爲善”者,言情之中者可善,其過、不及者亦未嘗不可善,以性固行於情之中也。情以性爲幹,則亦無不善;離性而自爲情,則可以爲不善矣。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固未嘗不入於喜、怒、哀、樂之中而相爲用,而要非一也。

或人誤以情爲性,故曰“性可以爲善,可以爲不善”。今以怵惕惻隱爲情,則又誤以性爲情,知發皆中節之“和”而不知未發之“中”也。言“中節”則有節而中之,非一物事矣。性者節也,中之者情也,情中性也。曰繇性善故情善,此一本萬殊之理也,順也。若曰以情之善知性之善,則情固有或不善者,亦將以知性之不善與?此孟子所以於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見端於心者言性,而不於喜、怒、哀、樂之中節者徵性也。有中節者,則有不中節者。若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固全乎善而無有不善矣。

總以人之有性,均也;而或能知性,或不能知性,則異。孟子自知其性,故一言以蔽之曰“善”,而以其知性者知天,則性或疑異而天必同,因以知天下之人性無不善,而曰“ 道一而已矣”。

蓋以性知天者,性即理也,天一理也,本無不可合而知也。若以情知性,則性純乎天也,情純乎人也,時位異而撰不合矣,又惡可合而知之哉?故以怵惕惻隱之心爲情者,自集註未審之說。觀朱子語錄所以答或問者,則固知其不然矣。

五

須從喪禮、經界上看得與性善義合,方見當時之求小功小利者,皆唯不盡其才,而非能於道一之外別有道也。極乎下愚不肖,做出欺天滅理事,也只是可爲而不爲。可爲而不爲,於是乎爲所不當爲。不當爲者,乃情上生的枝葉,不擇其所當位者,而妄與物相取也。正經心上做的事,不一直去,直到物來待應時,又不能不有所爲,遂任情中之枝葉,不擇而妄取;及一妄取而無所不爲者,終不能大有爲矣。

且如三年之喪,人心固有之愛裏面元有此節文,但盡著吾性之愛,不教怠惰,便無不可行。才一有規避之心,則恰好湊著者父兄百官爲他引向不善之習去。故雖大逆元惡,如楚商臣者,也只是不能勉盡其天性之愛,以致開罪於君親,遂相激而流於極下,若果有窮兇奇惡在其性中也。

又以經界言之,暴君污吏,也只是一“慢”字害事。慢便是不能盡其性之所可盡者。及至所當爲者不盡,則一切破阡陌、厚稅斂底事,順手順眼,便只管與物相取,則亦情不動於正,而又不容不動,遂以動於非其位者,而日趨於污暴也。一不慢而君子野人各得其養,則耳目口腹之必資於民者,一萬民惟正之供,而何有不善乎?

故天下別無有惡,只不善便是惡。猶然此君子,猶然此野人,猶然此野人之養君子,配合得不當,不自吾心之經緯盡力度量出的,只物之易取者取之不厭,把吾性之才理撇著全不用事,而一任乎喜怒,遂以爲暴君污吏而有餘。豈但其氣稟之偏於好貨者爲之哉?不善已著而人見其可惡,去聲。便謂之惡。

暴君污吏,初無本領與天德王道分路並馳,故曰“夫道一而已矣”。言外之物、內之性,無一不善,但交互處錯亂雜揉,將善底物事做得不好爾。須與猛力,有才皆盡,則藥雖瞑眩,疾無不瘳矣。

六

陽虎偶然見得仁、富之相反,遂作此語。其雲“不仁”者,言爲富者之必不求仁也;其言“不富”者,言爲仁之必不求富也。自說得君子小人心術分明,故孟子不以人廢言而舉之。若雲“害仁”“害富”,則是仁者必貧而富者必暴。雖雲“天理人慾,不容並立”,乃可言人慾之害天理,而終不可言天理之害人慾。害人慾者,則終非天理之極至也。

必雲陽虎終身無一近理之語,而言此者以戒爲富者之不當以仁害之;虎雖匪人,然其面詆齊侯而辭其祿,則亦非區區爲守財虜者。令有言皆悖,則亦不成爲奸矣。且此兩言之得,元救陽虎生平不得,何必又從而文致之!

七

朱子於論語注,以“通力合作,計畝均收”言徹,於孟子注,則以“都鄙用助,鄉遂用貢”爲徹,前後固無定論。緣徹之爲法,自孟子外,別無可考,兩者俱以意揣其然耳。故朱子又云:“此亦不可詳知,或但耕則通力而耕,收則各得其畝,亦未可知也。”

乃使爲通力合作,則公田、私田之分,有名無實,而八家亦無固有之業,說得來似好,卻行不得。諺所謂“共船漏、共馬瘦”者,雖三代之民,恐亦不能免也。若於其勤惰之不一者,使田官以刑隨其後,則爭訟日繁而俗益偷矣。先王通人情、酌中道以致久行遠,應不宜爾。

“徹田爲糧”,公劉之詩也,“徹”之名始於此。公劉當夏之季葉而遷徙僅存,勢不能違時王而創制。乃夏用貢法,而井田則始自黃帝。公劉初得民以居,而上下之等級未立,闢草披荊,不能盡同中國之法,故野外、國中,或遵時王之貢法,或用軒後之井田,以順民而利導之。傳至於周興,因仍其遺制,以通貢、助之窮而合用之。則此集註所云“通也,均也”,謂通貢、助而使其法均也,較論語注爲尤通。

八

大抵井田之制,不可考者甚多,孟子亦說個梗概耳。如周禮言不易之田百畝,一易之田二百畝,再易之田三百畝,則其廣狹不等,溝澮、塗徑,如何能合井字之形!故朱子雲“ 恐終不能有定論”。

至如袁氏以殷家一夫七十畝,八家於八百畝之中以二百四十畝爲萊田,則以遷就井形而不成理。田之或易或不易,因乎地力,若一概以“七熟、三萊”之法準之,則下地之宜一易、再易者,名雖七十畝,而實或五十畝,或三十三畝;上地之不易者,又無故而棄三十畝之腴土於不耕也。

想來黃帝作井田時,偶於其畿內無一易、再易之田,區畫使成井形。殷、周以後,雖其溝洫、塗徑用此爲式,若其授田之數,則八家或授二井,或授三井,不必一井之必八夫矣。至於七十、百畝,殷所以少而周所以多者,真不可曉。則或七十、百畝者,亦夫田賦稅之法,而非果限諸民也。周既增殷三十畝,則經界必須盡改,其煩勞亦已太甚;而漸次推移,則有棄其故壤而授田於百里之外者,得無有捐墳墓、異風土之悲乎?

考諸考工記,匠人治野之事,既常立一官以司之,而執其功者,取諸公旬三日之役。意者近或十年,久或數十年,有須改正者,則爲之改作。故孟子言“暴君污吏,必慢其經界 ”。慢者,不修理改正之謂也。其法,想亦與今法十年大造黃冊,推收過戶之制略同。但在井田,則須加一番土功爾。

大要作一死“井”字看不得。所謂一夫百畝者,蓋亦百畝一夫之謂。從田立戶,而非必因戶制田也。周禮考工及何休、鄭玄諸說,亦只記其大略,到細微處,又多齟齬。更不可於其閒曲加算法,遷就使合。有所通,則必有所泥。古制已湮,闕疑焉可矣。

九

龍子想亦是孔子以後人,觀其文辭,自非西周以上人語。林氏謂以言當時諸侯用貢法之弊,甚爲得之。若謂夏后氏之貢即有糞田不足、稱貸而益之害,則懸揣千年之上,亦安知其有老稚轉死之慘,而代之流涕以談耶?

以實求之,助之異於貢者名也,而實無異也。孟子曰“其實皆什一也”,以言其無異也。尋常說助法用民之力,而不取其財。乃民之財何從而得之?亦不過取諸其力而已矣。可耕之時,能耕之人,通計只有此數。以其九之一而治公田,則於以治私者必有所不及矣。向令不用其力,彼又豈不可以多得哉?未見農民之有餘力暇晷而以唯上之用也。

變貢爲助,只是做教好看。故曰:“夏尚忠,殷尚質,周尚文。”質雖簡於文,而較忠則已多曲折矣。上之宜取於民,義也。其所取於民者,爲其力之所獲,又均也。實同,而爲著其名曰,非有所取於爾也,特借爾之力而已矣,此殷道所以降於夏道之忠也。君子、野人之分,自天顯民只之大常,更何用如此之迴護耶?

唯於助法既壞之餘,反而用貢,以恝處人上、不課勤惰、不恤勞苦、不辨兇豐之官吏而刻責於民,則其爲害如此。若貢法既壞之餘,又從而改助,其誣罔農民而以恣農官之漁獵,更有不可言者矣。

總之,法之既壞,且務與收拾整頓,以求其安。若人心已敝,勢重難返,而不揣其本,區區辨法制之得失,以驅疲民而數改之,則其爲禍尤烈。井田者,軒轅氏之良法也,歷久已弊,而禹改爲貢,家天下之大用,莫有甚焉者矣。殷、周偶改之,而諸侯不能率從,故變助而貢,有如龍子之所譏。阡陌既破,古制已湮,人心已革,使復變而助,其不爲王莽者幾何矣。此論古者之不可不知也。

十

“不暇耕”,以勢言;“不必耕”,以理言。雲“獨可耕且爲與”,雲“是率天下而路也”,皆言勢之不暇耕也。不暇爲而爲之,爲陶冶則害於耕,猶耕害於治天下也。是勢之不暇者,亦理之不可也。雲“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雲“或勞心,或勞力”云云,是 “天下之通義也”,皆言理之不必耕也。不必自爲而後用之,而非以厲農夫,猶不妨以倉廩府庫自養而得人以仁天下,爲則天以君天下之大德,不得以百畝而分其憂也。是理之不必耕者,實義之不可耕也。此孟子兩頭分破許行處,讀者須與分曉。

集註雲“不惟不暇耕,而亦不必耕矣”,乃承上轉入“堯以不得舜”一段線索。慶源於後段亦云“不暇耕”,則埋沒殺“天下之通義也”一段正理。然則使其暇耕也,遂將廢君道而滅尊卑之義哉?後段言“亦不用於耕”,謂雖暇用而亦不用也,與上言“而暇耕乎”、 “雖欲耕得乎”自別。 一一

集註雲“放逸怠惰而或失之”,似於“飽食暖衣”四字斷句,“逸居”連下“而無教 ”五字作句。以文義求之,非是。逸居者,即所謂人得平土而居之也。

逸之爲言,安也,非放也。“放佚”之佚,從人從失。此“逸”字,自對勞而言。上巢下窟,禽獸逼人,遷徙構架,驅避禽獸,則居之不安。人之得“飽食暖衣”者,后稷樹藝之功;得“逸居”者,禹平水土、益驅禽獸之功也。此六字統結上文,轉入“無教”去,見衣之、食之、居之,道各得矣,而聖人之憂猶未已也。不然,則安逸以居,豈便近於禽獸?五品之教,亦非必有大勞焉;而禽獸之躑躅內步於榛樾之中者,亦非以其安逸故而不得同於人也。

一二

欲辨異端,亦必知其立說之始末,而後可以攻之。許行之齊物,齊市物之賈也。莊子以“齊物論”名篇,則謂物論之是非,當任其自鳴於天地之閒,而不足與較同異也。“物論 ”二字一連讀,“齊”字微斷。慶源以莊、許齊物爲同旨,則似生來不曾見莊子,聽得說莊有此篇題,謬猜作“齊物之論”,豈不令莊子笑人地下!雙峯說許行似老子,亦錯。許行微似墨者,皆無君故然。史遷所紀九家,道家,老、莊也,墨家,墨翟、禽滑釐也,許行則所謂農家者流爾。

一三

夷子二本之旨,注、錄俱未看出。朱子雲“何止二本,蓋千萬本也”,則既不知墨,而於孟子之言亦礙。夫苟千萬其本,則是散漫無本矣,孟子胡不直斥之曰生物皆有本而夷子無本耶?

邪說之立,亦必有所以立者。若無會歸之地,則亦不成其說。墨之與儒,公然對壘者數百年,豈漫然哉?天地之閒,有正道則必有邪徑。以尋常流俗,只是全不理會道理,及至理會道理,劈頭一層便得個稍寬一步、稍深一步見解,苟異其昔日之醉夢無覺者,遂不審而以爲至極,而喜其乍新,利其易致,遂相驅以從之。此邪之與正,自有教以來,只是者個窠臼。與聖道亢衡而爭,在漢以後爲佛,在漢以前爲墨,其實一也。

佛雖出於西夷,而引伸文致之者,則中國之人士也。墨衰而佛盛,蓋移彼成此,枝葉異而根柢同爾。墨氏尚鬼而薄葬,唯佛亦然,此皆其見諸用者也。若其持之以爲體者,則二本是已。

聖人之道,從太極順下,至於“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亦說“人受天地之中以生” 。然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則形而上之道與形而下之器,莫非乾坤之道所成也。天之干與父之幹,地之坤與母之坤,其理一也。唯其爲天之幹、地之坤所成,則固不得以吾形之所自生者非天。然天之幹一父之幹,地之坤一母之坤,則固不得以吾性之所自成者非父母。故西銘之言,先儒於其順序而不逆、相合而一貫者,有以知夫橫渠之深有得於一本之旨。

若墨之與佛,則以性與形爲二矣。性與形二者,末之二也。性受於無始,形受於父母者,本之二也。以性爲貴,以形爲賤,則一末真而一末妄。末之真者,其本大而亦真。末之妄者,其本寄託和合以生,不足以大而亦妄。性本於天,人所同也,亦物所同也。人所同者,兄之子猶鄰之子也。物所同者,則釋氏所謂萬物與我共命也。故從其大本而真者視之,無所別也,安得異愛親於愛人物也?至於父母之使我有是形,雖未嘗不爲之本;乃一妄之興,如漚之發,而赤白和合,與妄相吸,因有此粉骷髏、臭皮囊之身,束我於分段生死之中;則其本原以妄立,而其末亦無非妄矣。若執妄末以區宇於妄本之所生,“區宇”說出楞嚴。橫據異同,視鄰子不若兄子,則是逐妄末以堅其妄本,而喪其真本也。故生則愛之,惟其性之存也;死則棄之,墨薄葬,佛茶[荼]毗。惟其形之賤也。形本妄而銷隕無餘,故生不以形。性恆存而生滅無異,故死亦有覺。故薄葬、尚鬼之說立焉。

要其所謂二本者:一、性本天地也,真而大者也;一、形本父母也,妄而小者也。打破黑漆桶,別有安身立命之地。父母未生前,原有本來面目,則父母何親,何況兄子,而此朽骨腐肉,直當與糞壤俱捐。其說大都如此。蓋惟不知形色之即天性,而父母之即乾坤也。

形色即天性,天性真而形色亦不妄。父母即乾坤,乾坤大而父母亦不小。順而下之,太極而兩儀,兩儀而有乾道、坤道,乾坤道立而父母以生我。則太極固爲大本,而以遠則疏;父母固亦乾道、坤道之所成者,而以近則親。繇近以達遠,先親而後疏,即形而見性,因心而得理。此吾儒之所爲[謂]一本而萬殊也。

然唯儘性至命、依中庸而行素位之君子,然後能擇而守之;而非彼乍出於利慾昏呶之中,才得脫灑便住下不進,妄謂已得者之所能知也。發其藏,知其所據者如此,墨、佛之妄,不訊而伏其辜矣。惜乎先儒之慾詰盜而不獲其贓也,徒懸坐之曰“千萬其本”,彼豈服哉!

滕文公下篇

一

“不智之罪小,不勇之罪大”,此等語句,纔有偏激處,便早紊亂。夫所謂不勇者,自智者言之也。若既已不智矣,更何處得勇來?倘使其無知妄作,晨更夕改,胡亂撞去,其流害於天下,更不可言。故罪莫大於不智,而不勇者猶可矜。雖日攘一雞而不知其爲竊,厚斂困農、橫徵困商而恬然不知其非義,以此爲罪小,而以“損之,以待來年”者爲罪大,則王維之罪重於安、史,匡章之惡浮於商臣矣!

看聖賢文字而爲之下語,須如天平兌過,一銖黍也差不得。故三達德之序,曰知,曰仁,曰勇。不知則更無仁,不仁則勇非其勇。故必知及而後仁守,若徒勇者則不必有仁。聖賢已自示萬世以權衡,奈何新安之不審而妄言也!如雲如不知其非義,則已無足責矣,既知而不速已,則律以責備賢者之條,其罪尤不容逭也,斯乃折中之論。

二

聖賢只做得人分上事,人分上事便是己分上事也。中庸言“盡物之性”,也只是物之與人相干涉者,索與他知明處當,使其有可效於人者無不效,而其不可亂夫人者無或亂也。若天際孤鴻,江干小草,既不效於人,而亦無能相亂,須一刀割斷,立個大界限,毋使彼侵此陵,失其人紀。

故孟子說“天下之生”,集註爲顯之曰“生謂生民也”,正與剔出界限處。其“一治 ”者,人道治也。其“一亂”者,禽獸之道亂乎人道也。後面說“蛇龍”“鳥獸”,說“沛澤多而禽獸至”,說“虎豹犀象”,說“亂臣賊子”,“無父無君,是禽獸也”,那一端不在者人、禽上分辨!殷、周以上,禽獸之亂人也,傷人之生;衰周之降,禽獸之亂人也,戕人之性。傷人之生,人猶得與禽獸均敵於死生之際;戕人之性,人且爲禽獸驅遣,自相殘食而不悟也。一章之大旨,七篇之精義,盡於此爾。

三

“兼夷狄,驅猛獸”,是一時救亂之功;“鹹以正無缺”,方是大治。慶源此說,極爲精密。正德、利用、厚生無一之不備,高明、沉潛、平康無一之或陂,必若此而後可使夷狄、禽獸之患不中於中國。蓋驅飛廉、滅五十國、遠虎豹犀象者,兼夷狄之已滑夏,驅猛獸之已逼人者也;而明刑敕政、制禮作樂者,以防微杜漸,而遠狄行,捐獸心,以定生民之紀者也。

夏、商二代,承治千年,賢聖之君作者固非一也,而其守堯、舜之道者,以漸遠而精意漸失,於是非聖之人,乘道之替而導其君以禽狄之樂爲樂。如色荒、禽荒、牛飲、裸逐之類,皆夷狄、禽獸之樂。心既與禽狄相亂,則身自樂與禽狄相親,以類相求,以氣相召,而夷亂華獸逼人矣。自非力爲滌除更改,煥然一新其禮樂刑政以立人道之極,而遠爲之防,則五十國滅而又有五十國者興,前之虎豹犀象遠而後之虎豹犀象又進矣。此一片中原乾淨土,天生此一類衣冠劍佩之人,如何容得者般氣味來薰染!故兼之驅之,既已廓清,而尤不可使有缺之可乘,使得逾短垣而相干;鹹正無缺,以啓後人爲之君師。故成周之治,數百年夷不亂夏,獸不幹人,皆周公製作之功也。

四

“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非虛說也。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閒,弒君三十六,而遠國之不相通問者不與焉。春秋既成之後,以迄乎秦,弒父與君之事息矣。秦人焚書,而後胡亥死於趙高之手。自漢以來,春秋復傳,至今千五百餘年,弒君者唯王莽、蕭道成、蕭鸞、朱溫數賊而已,劉裕、蕭衍、郭威皆已篡而後弒。宦官宮妾,則本無知而陷於惡。其餘則夷狄也。然猶不敢稱兵而手刃;自非石宣、安慶緒、史懷義以夷種而爲盜賊,未有弒父者也。以戰國之糜爛瓦解;而田和、三晉之流,敢於篡而終不敢弒。以商鞅、魏冉、韓朋、田嬰、黃歇、呂不韋之狙詐無君,而“今將”之志,伏不敢動,故有妾婦之小人,而無梟獍之大逆。其視哀、定以前,挾目送之情,懷杯羹之恨,曾老畜之不若者,已天淵矣。

朱子曰“非說當時便一治,只是存得個治法”,則猶未知春秋之功如此其實也。

蓋當週之衰,大夫世官,而各擁都邑,臣主分治,莫有知其別者。不知其別,則直視弒君之與殺路人無以異。雖以冉有、季路之賢,亦且視私室如公家,唯知弗擾、佛肸之爲叛,而不知六卿、三桓之義在當討。則一切背公死黨之士,樂爲欒盈、崔杼、商臣、衛輒用者,方以義烈自許,而遑恤其他!

乃先王封建親賢以君一國,上奉天道,下順民心,故託之崇高而授之富貴。豈與夫六卿、三桓之流,苟藉一時之權寵,君予之祿而即以亢君者比乎?故春秋一書,正陪臣之不純乎爲臣,而略其叛大夫之責;正諸侯、大夫君臣之分,而篡弒者必目言其惡;乃使天下知君父之尊,自天授之,自王建之,非但富役貧,貴役賤,如大夫、陪臣之以勢合而相事使也。

自微春秋,則富貴者役人,貧賤者役於人,喜則相事相役,怒則相戕相殺,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復何有哉!春秋之德業與天地相終始者如此,豈有其名而無其實,但存治法於天下後世也耶?

五

“率獸食人,人將相食”,集註作譬喻說。看來,孟子從大本大原上推出,迎頭差一線,則其後之差遂相千萬裏,如羅盤走了字向一般。立教之始,才帶些禽獸氣,則習之所成,其流無極:天下之率獸食人者,亦從此生來;天下之人相食也,亦從此生。禍必見於行事,非但喻也。

如但爲我,則凡可以利己者,更不論人。但兼愛,則禽獸與人,亦又何別!釋氏投崖飼虎,也只是兼愛所誤。而取人之食以食禽獸,使民餓死,復何擇焉!又其甚者,則苟可爲我,雖人亦可食;苟視親疏、人物了無分別,則草木可食,禽獸可食,人亦可食矣。

楊朱、墨翟,他自是利慾淡泊枯槁底人,故雖錯亂而不至於此。乃教者,智教愚,賢教不肖者也。開一個門路,說“爲我、兼愛是道”,“拔一毛而不爲”,“鄰之赤子猶兄之子”,從此流傳將去,拔己一毛而利人不爲,則亦將害人軀命利己而爲之;親其鄰之子如兄之子,則亦將漠視其兄子如鄰之子,而兄子可同於鄰人,人肉亦可同於獸肉矣。聖賢之教,雖使愚不肖者擇不精,語不詳,而下游之弊必不至如此。唯其於人、禽之界,分得清楚也。

率獸食人,孟子時已自有此暴行。然楊、墨之教,近理者粗,惑人者淺,則其害止於率獸食人,而未有人相食之事,故曰“將”。春秋傳“易子而食”,甚言之也,猶雲“室如懸罄”。莊子稱盜蹠脯人肝肉,亦寓言而非實事。自後佛入中國,其說彌近理而彌失真,直將人之與禽,同作大海之漚,更不許立計較分別。故其言戒殺、戒食肉者愈嚴,而天下人之果於相食也亦因之而起。自漢明以後,如黑山賊、朱粲、劉洪起之類,啖人無異於菽麥,以張睢陽之賢而亦不免矣。悲夫!孟子之言“將相食”者,而果相食也,則佛之爲害其慘矣哉!

蓋苟視此臭皮囊爲赤白和合不淨之所成,亦如糞壤之生蔬谷,而父母未生前別有本來面目,則此泡之聚、捏目之花、燻成妄立之肉骨筋骸,而臠之烹之,以聊填我之飢瘡也,亦何不可哉!聖人不作,闢之者無力,人之日即於禽而相殘也,吾不知其所終矣!

六

墨氏二本,他到頭處,也只說一本。蓋以一本爲真,一本爲妄也。釋氏當初立教,也是如此,故有“萬法歸一”之說。程子勘出華嚴三觀處,華嚴當作楞嚴。拿得真贓矣。但釋氏又盡會脫卸尖巧,與朱子所云“楊、墨只硬恁地做”者抑別,故又有“束蘆相交,如藤倚樹”之說,妄既不立,真亦不建,所以有蕉心之喻,直是無本。乃抑於妄真兩舍之外,別尋個尖穎處掐,故於“萬法歸一”之上,又說個“一歸何處 ”。蓋二本之變爲歸一,歸一之變爲無本,無本之變,又爲枯木頭上開花,而釋氏之巧極矣。

仔細思量,好似說夢來。他只管在針頭線尾上覓天地,總爲那大化無心,莫也有時如此在無用上見用。然要之只是人思量不到,見聞不及,則人之所見爲無用者,在大化元自有至誠不息、洋洋發育之功。卻曏者閃爍影裏翻來覆去,尋消問息。嗚呼,則又何其愚也!

總爲他在者些伶伶俐俐處,費盡氣力,故把眼前忘了。只自家一腔子惻隱、羞惡,卻教入狹邪處去。天之所顯、民之所只底君臣父子,卻看作土芥相似。而窮極其情,則但欲將眼前萬理,銷隕無餘,討個直截快儻路走;許多做不徹處,只一味籠罩過,更不偢亻辨。則獸食人、人相食之禍,俱從根苗上生出,禍芽逢罅便發也,哀哉!

七

廉者,廉隅之謂。到迤邐不同處,若囫圇去,則便不成等級。只此是一個大界限,須令分明。人之大界限處,則與禽獸異者是也。此處囫圇沒分曉,便不成廉。

“仲子惡能廉”一句,是鐵斷案。不能廉,則已人而禽獸昆蟲之類矣。“充仲子之操,蚓而後可”,正是說他不廉。賴他尚居於陵之室,食妻之粟,稍與蚓別。若並此刪除,則愈與蚓無二。

乃仲子之尚能隱忍而就此二者,豈其志操之能然哉?猶夫人之情,猶夫人之理,不能逃耳。若充其操,則如釋氏之日中一食、樹下一宿,乃可信不失身於盜蹠而真蚓矣。

孟子力辨仲子,只爲人、禽大界限,正爭一“廉”字。想來,仲子一類人,只是他氣稟受得淡泊枯槁,便以此傲世而自賢。使其氣稟稍濃,則貪猥更不成模樣。觀其卞躁褊陋,全沒一些氣象。“出而哇之”,即不施於母,已自慚惶殺人!者數臠之鵝,於名義有何重輕,直恁驚天動地,視昊天罔極之父母也比並不得!即此與口腹之人、珍重丁寧夫殘羹冷炙者何以異!即此是禽蟲見解,而人之大廉已喪盡矣!

孟子於楊、墨說禽獸,於仲子說蚓,無非爲斯人立人極,以別於異類。似蚓即是不廉。蚓之食槁壤、飲黃泉時一段無心無腸、卞躁鄙吝,恰與仲子匍匐三咽時同一昏濁之情。看先王之禮,儷尊列俎,終日百拜,酒清不飲,肉乾不食,是甚氣象來,方是廉隅整飭,一絲不亂的節奏。集註“然後可以爲廉”、“未能如蚓之廉”,二“廉”字,非是。東陽爲分別周旋,差爲可通。若竟以蚓爲廉,則正以害人心不小。且天下必無有能如蚓者,而堯、舜、周、孔,豈皆其不廉者乎?

離婁上篇

一

以六律正五音,但爲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之五音言,而人聲之五音不在其中。蓋人聲之五音一因其自然,直是無可用力正得處。律之所能正者,以立長短、大小、多少、輕重之法,而取清濁、緩急、修促、洪細之定則也。耳無定準,藉數以立質,隨質以發聲,而八音之宮、商、角、徵、羽乃以分焉。蓋八音之有響,雖天地之產,使有可以得聲之材,而其成音也必繇人制。制之自人,則或增或損,無成則而必亂,故必以六律一成之數爲之準,而合於數者合於音矣。若人聲之清濁斂縱,一仍乎自然之喉、舌、脣、齒、齶,一成以還,莫之爲而自動於竅,雖有六律,亦安所施哉?此亦不待審樂者而後知也。

若夫歌唱之節,亦有所待以取和,則又恃五音已正之八音定其疾徐之度耳。故六律者以正五音於八音,而八音者又以其五音之葉正人聲之五音也。在古樂,則房中升歌以瑟,餘樂以笙磬。於今世俗之樂,則南以拍板,北以絃索。古樂今樂,雅、鄭不同,而人聲之受正於五音,不受正於六律,一也。

程氏復心只此不知,乃謂“聖人制五音以括人聲”,矮人觀場,無勞饒舌可已。

二

“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唯宋仁宗可以當之。其“不可法於後世者”,則漢文、景是已。齊宣王不忍一牛,孟子許其足以王者,猶謂乍見孺子而怵惕惻隱之人可以保四海,無慾穿窬之人可使義不勝用耳。偶然半明半滅之天良,安得遽謂之有仁心耶?

至若梁武帝者,篡其君而推之刃,懼冤報之相尋,思以苟免其人誅鬼謫之大罰,而又擇術不審,託於無父無君之教以自匿;抑且貪非所據,憤不自戢,殺人盈於城野,毒禍中於子孫。正孟子所謂“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不仁之尤者也。乃雲“天下知其慈仁”,知之者誰耶?不過遊食之髡,飽其利養,讚歎功德而已。若天怒人怨,衆叛親離,本紀可考,安所得“慈仁”之稱哉?

以齊宣愛牛之心而行先王之道,若因半星之火,欲成燎原之勢。自非孟子爲之吹噓播颺之,固必不能。蓋其一暴十寒之心元自不給於用,而擴充之也自非旦夕之功。若彼始爲亂賊、繼爲浮屠之蕭衍,即使依樣胡盧,行井田,立學校,亦與王莽之效周官以速亡者無以異。安所得澤被於民而法垂於後耶?範氏於是爲失言矣。

慶源雲“武帝有仁聞而非其真”,差爲近實。然衍之惡積而不可掩,不仁之聲,遺臭萬年,豈但失真而已哉!

三

“不愆不忘”兩“不”字,元是工夫字,與無愆無忘不同。不以有意而愆謬之,不以無意而遺忘之,乃能循用舊章以遵先王之道。在詩之以祝王之子孫者,固爲願望之詞,非有率用舊章者,而以贊其無愆無忘之美。孟子斷章引此,亦正於“不愆不忘”顯遵法者學古之功。不得以“不愆不忘”爲無過,“率繇舊章”爲遵法,逆文立意也。遵法而可無過,乃孟子引伸詩人言外之旨,故曰“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以補詩所未言之效。若詩已有無過意,則當以“此之謂也”直結之矣。集註未安。

四

法律之不可勝用,仁之覆天下,雖聖人之以爲法於後世者以此,乃聖人之自以制器審音,平治天下,先須用此。非在聖人獨恃其耳目心思已足給用,但爲天下後世不能如己之不待於法,故須與立個法度也。

集註似誤看一“繼”字,將耳目心思之既竭,作聖人自用之道,聖人已自了當後,又加上一種方便與後人。如此說來,未免害理。此雖爲上古聖人而言,然其雲竭目力之聖人者,豈其明之過於婁、班?竭耳力之聖人者,豈其聰之過於師曠?竭心思之聖人者,豈其睿智之過於堯、舜?則亦但竭其耳目心思,終不能制器審音而仁天下;於是繼求之一定之法,使目有憑以用其明,耳有憑以用其聰,心有依據以行其仁,然後知向之徒勤於耳目之力、心之思者,必至此而後非妄也。規矩準繩元不是目力看出來底,六律元不是耳力聽出來底,不忍人之政元不是師心億度想出來底。

集註“猶以爲未足”一語,殊不穩妥。豈但以爲未足哉!直是耳目心思之力,與形之方圓、聲之五音、天下治平之理,全然湊泊不著。規矩準繩因乎象,六律因乎數。聖人不於目求明,於耳求聰,而以吾心之能執象通數者爲耳目之則。故規矩、六律之所自制,不得之耳目者而得之於心思,以通天下固有之象數,此以心而治耳目也。不忍人之政,上因天時,下因地利,中因人情。聖人不任心以求天下,而以天下固然之理順之以爲政,此以理而裁心思也。故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察邇言以執兩端而用其中。豈有閉門造車、出門合轍之自用者哉!聖人用之而自不可勝用,乃以垂之後世而亦不可勝用,其理一,其效均也。

如謂先王爲天下後世故,制此法度,若聖人之自爲用者,一目擊而方圓即定,一流耳而五音即定,一致思而仁即被於天下,則此聖人者,將如佛氏之觀十方世界如掌中果,一按指而海印發光,一皆成就耶?言之無實,亦不祥矣。

既者,已事之詞也;繼者,遂事之詞也。“已竭耳目心思”雲者,勞已盡而績未成也。“繼之以規矩、準繩、六律、仁政”雲者,言彼無益,而得此術以繼之,乃以遂其所事也。雙峯乃雲“唯天下不能常有聖人,所以要繼之[以]不忍人之政”。然則使天下而恆有聖人,則更不須此不忍人之政乎?是孔子既作,而伏羲之易,唐、虞之典,殷、周之禮,皆可焚矣!此老子“剖鬥折衡”之緒論,釋氏“黃葉止啼”、“火宅”、“化城”之唾餘。奈何遊聖賢之門者,不揣而竊其旨也!

五

人君之所不得於天下者,亦唯不親、不治、不答以敬而已。其以蒞下土而定邦交者,亦唯愛之、治之、禮之而已。仁、智、敬之皆反求矣,則亦更有何道之可反求也?只此三者,包括以盡。“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是總括上文以起下義。雙峯乃雲“上面三句包括未盡,‘皆’字說得闊”,徒爲挑撥,了無實義,當亦未之思爾。

六

林氏所云“諸侯失德,巨室擅權”,自春秋時事。逮乎戰國,天下之持權者又不在世卿而在遊士矣。“不修其本,而遽欲勝之”,唯晉厲、魯昭、齊簡爲然。戰國時,列國之卿與公室爭強弱者,僅見於田嬰、韓朋,然亦終不能如三家、六卿之強逆也。以蟠根深固之魏冉,而范雎一言則救死之不暇。七國之貴公子者,劣以自保其富貴。安得有君欲勝之不能而取禍者哉?

孟子說“不得罪於巨室”,與周公“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意同,乃以收拾人心於忠厚仁慈之中,而非有稱兵犯順之王承宗、跋扈不恭之韓弘須爲駕馭,不然則效安、史、滔、泚之爲也。看孟子說“沛然德教溢乎四海”,則其雲“爲政不難”者,爲施德教之令主言也。若唐憲宗一流恩、威兩詘之君,本無德教,不足言矣。

孟子七篇,屢言興王業之事,而未詳所以定王業者。唯此一章是已得天下後經理措置之大業。所謂“爲政”者,言得天下而爲之也。得天下而爲之,而先以尊尊、親親、重賢、敦故之道行之於廟堂之上,君臣一德,以旬宣而綏理之,勿使遊談之士持輕重以亂天下之耳目,則指臂相使,而令下如流水之原矣。當此之時,君臣一心德而天下待命焉,安所得擅權之巨室,殺之不能,縱之不可,須以處置遙持其生命乎?

裴晉公之進說也,挾韓弘、承宗之叛服以爲辭,而云“非朝廷之力能制其死命”。此等章疏,便是三代以下人習氣。上失格君之道,下乖純臣之義,只靠著禍福聲勢脅持其君以伸己意,而其文字流傳,適以長藩鎮之惡而不恤。以皇甫鎛之不可使居相位爲老臣者,不能正君心於早以杜其萌,則唯稱引古誼,以明貴義、賤利、尊君子、遠小人之大道;若其不聽,無亦致位以去而已。今乃引叛臣之向背以怵其君,使之懼而庸吾言,則己志伸而國是定;即其不聽,而抑有所操挾以自免於誅逐。其於“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之義,相去遠矣。三代以下無大臣者,此也。奈何引孟子而同之!

七

粗疏就文字看,則有道之天似以理言,無道之天似以勢言,實則不然。既皆曰“役” ,則皆勢矣。集註雲“理勢之當然”,勢之當然者,又豈非理哉!所以慶源、雙峯從理勢上歸到理去,已極分明。

“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理也。理當然而然,則成乎勢矣。“小役大,弱役強 ”,勢也。勢既然而不得不然,則即此爲理矣。

大德大賢宜爲小德小賢之主,理所當尊,尊無歉也。小德小賢宜聽大德大賢之所役,理所當卑,卑斯安也。而因以成乎天子治方伯、方伯治諸侯、諸侯治卿大夫之勢。勢無不順也。

若夫大之役夫小,強之役夫弱,非其德其賢之宜強宜大,而乘勢以處乎尊,固非理也。然而弱小之德與賢既無以異於強大,藉復以其蕞爾之土、一割之力,妄逞其志欲,將以隕其宗社而死亡俘虜其人民,又豈理哉!故以無道之弱小,而無強大者以爲之統,則競爭無已,戕殺相尋,雖欲若無道之天下尚得以成其相役之勢而不能。則弱小固受制於強大,以戢其糜爛鼎沸之毒。而勢之順者,即理之當然者已。

曹操曰:“使天下無孤,則不知幾人稱帝,幾人稱王。”自操言之,固爲欺凌蔑上之語,若從旁曠觀,又豈不誠然耶?是雖不得謂強大之役人爲理之當然,而實不得謂弱小之役於人非理之所不可過也。故本文雲:“小役大,弱役強,天也。”自小弱言之,當役而役,豈非理哉!是非有道之天唯理,而無道之天唯勢,亦明矣。

雙峯以勢屬之氣,其說亦可通。然既雲天,則更不可析氣而別言之。天者,所以張主綱維是氣者也。理以治氣,氣所受成,斯謂之天。理與氣元不可分作兩截。若以此之言氣爲就氣運之一泰一否、一清一濁者而言,則氣之清以泰者,其可孤謂之理而非氣乎?

有道、無道,莫非氣也,此氣運、風氣之氣。則莫不成乎其勢也。氣之成乎治之理者爲有道,成乎亂之理者爲無道。均成其理,則均成乎勢矣。故曰:“斯二者,天也。”使謂泰有理而非氣,否但氣而無理,則否無卦德矣。是雙峯之分有道爲理,無道爲氣,其失明矣。

若使氣之成乎亂者而遂無理,則應當無道之天下,直無一定之役,人自爲政,一彼一此,不至相啖食垂盡而不止矣。其必如此以役也,即理也。如瘧之有信,豈非有必然之理哉!無理之氣,天地之閒即或有之,要俄頃而起,俄頃而滅。此大亂之極,如劉淵、石勒、敬瑭、知遠。百年而不返,則天地其不立矣!

理與氣不相離,而勢因理成,不但因氣。氣到紛亂時,如飄風飄[驟]雨,起滅聚散,迴旋來去,無有定方,又安所得勢哉!凡言勢者,皆順而不逆之謂也;從高趨卑,從大包小,不容違阻之謂也。夫然,又安往而非理乎?知理勢不可以兩截溝分,則雙峯之言氣,亦徒添蛇足而已。

八

言理勢者,猶言理之勢也,猶凡言理氣者,謂理之氣也。理本非一成可執之物,不可得而見;氣之條緒節文,乃理之可見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於氣上見理;迨已得理,則自然成勢,又只在勢之必然處見理。

雙峯錯處,在看理作一物事,有轍跡,與“道”字同解。道雖廣大,然尚可見,尚可守,未嘗無一成之侀。故云“天下有道”,不可雲“天下有理”。則天下無道之非無理,明矣。

道者,一定之理也。於理上加“一定”二字方是道。乃須雲“一定之理”,則是理有一定者而不盡於一定。氣不定,則理亦無定也。理是隨在分派位置得底。道則不然,現成之路,唯人率循而已。故弱小者可反無道之理爲有道之理,而當其未足有爲,則逆之而亡也。孟子於此,看得“勢”字精微,“理”字廣大,合而名之曰“天”。進可以興王,而退可以保國,總將理勢作一合說。曲爲分析,失其旨矣。

九

“安其危,利其災,樂其所以亡”,自是三項人。國削兵釁,猶自偷一日之安者,“ 安其危”也。能爲國家之災害者,而彼反以爲利,如虞公之璧馬,平原君之上黨,禍所自伏,而偏受其餌者,“利其災”也。荒淫暴虐,爲酒池、肉林、瓊林、大盈者,“樂其所以亡 ”也。

不仁者之有此三者,亦各有所因。昏惰而不能自強於政治,故“安其危”。貪利樂禍,小有才而忮害無已,故“利其災”。嗜慾蔽錮,沉湎而不知反,故“樂其所以亡”。三者有一,即不可與言矣。

如宋理宗亦無甚利災、樂亡之事,而但居危若安,直是鼓舞警戒他不動。梁武帝未嘗安危、樂亡,乃幸侯景之反覆,以希非望之利,故雖自憂其且敗而納景。首禍之心,終不自戢,則人言又何從而入?若唐玄宗之晚節,未嘗安危而利災也,特以沉湎酒色,而卒致喪敗,則雖知張九齡之忠,而終幸李林甫之能寬假以徵聲逐色之歲月,故言之而必不聽。

三者有一,則必至於亡國敗家。而若楚懷王、秦二世、隋煬帝、宋徽宗,則兼之者。以其昏惰安危貪忮利災沉溺嗜慾樂亡者而言之,則統爲不仁。然不仁者未必皆合有此三者也。

雙峯歸重末句,自未分曉。其意以爲唯荒淫暴虐者,則與集註“心不存”之說相爲合。乃集註“心不存則無以辨於存亡之著”一語,亦抬起此不仁者太高。若論到存心上,則中材之主能保其國家者,若問他仁義之心在腔子裏與否,則無論“三月不違”,即日月一至,乃至一念之分明不昧,亦不可得。然而以免敗亡而有餘者,則未能仁而猶不至於不仁,尚可與言也。人而謂之不仁,豈但不能存其心哉,直已喪其心矣!

心不存者,謂仁義之心不存也;喪其心者,並知覺運動之心而亦喪也。昏惰、貪忮、沉溺之人,他耳目口鼻、精神血氣,只堆垛向那一邊去,如醉相似,故君子終不可與言,弗能爲益而祗以自辱。若僅不能存其心,則太甲、成王之蚤歲固然,正伊尹、周公陳善責難之幾也,何遽雲不可與言耶?

十

“反身而誠”,與大學“誠意”“誠”字,實有不同處,不與分別,則了不知“思誠 ”之實際。“誠其意”,只在意上說,此外有正心,有修身。修身治外而誠意治內,正心治靜而誠意治動。在意發處說誠,只是“思誠”一節工夫。若“反身而誠”,則通動靜、合外內之全德也。靜而戒懼於不睹不聞,使此理之森森然在吾心者,誠也。動而慎於隱微,使此理隨發處一直充滿,無欠缺於意之初終者,誠也。外而以好以惡,以言以行,乃至加於家國天下,使此理洋溢周遍,無不足用於身者,誠也。三者一之弗至,則反身而不誠也。

唯其然,故知此之言誠者,無對之詞也。必求其反,則中庸之所云“不誠無物”者止矣,而終不可以欺與僞與之相對也。朱子曰:“不曾虧欠了他底。”又曰:“說仁時恐猶有不仁處,說義時恐猶有不義處,便須著思有以實之。”但依此數語,根究體驗,自不爲俗解所惑矣。

大學分心分意於動靜,而各爲一條目,故於“誠其意”者,說個“毋自欺”。以心之慾正者居靜而爲主,意之感物而有差別者居動而爲賓,故立心爲主,而以心之正者治意,使意從心,而毋以乍起之非幾凌奪其心,故曰“毋自欺”,外不欺內、賓不欺主之謂也。

今此通天人而言誠,可雲“思誠者”人不欺天,而“誠者天之道”,又將謂天下誰欺耶?故雖有誠不誠之分,而無欺僞之防。誠不誠之分者,一實有之,一實無之;一實全之,一實欠之。瞭然此有無、全欠之在天下,固不容有欺而當戒矣。

“誠者天之道也”,天固然其無僞矣。然以實思之,天其可以無僞言乎?本無所謂僞,則不得言不僞;如天有日,其可言此日非僞日乎?乃不得言不僞,而可言其道曰“誠”;本無所謂僞,則亦無有不僞;本無僞日,故此日更非不僞。乃無有不僞,而必有其誠。則誠者非但無僞之謂,則固不可雲“無僞者天之道”也,其可雲“思無僞者人之道”乎?

說到一個“誠”字,是極頂字,更無一字可以代釋,更無一語可以反形,盡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謂也,通吾身、心、意、知而無不一於善之謂也。若但無僞,正未可以言誠。但可名曰“有恆”。故思誠者,擇善固執之功,以學、問、思、辨、篤行也。己百己千而弗措,要以肖天之行,盡人之才,流動充滿於萬殊,達於變化而不息,非但存真去僞、戒欺求慊之足以當之也。盡天地只是個誠,盡聖賢學問只是個思誠。即是“皇建其有極”,即是二殊五實合撰而爲一。

一一

孟子言“皆備”,即是天道;言“擴充”,即是人道。在聖學固不屑與鄉原之似忠信、似廉潔者爲對,在王道亦不屑與五伯之假仁假義者爲對。學者先須識得此字,然後見處真,立處大,可有至百步之力,而亦不昧於中百步之巧。若將此“誠”字降一格,使與“欺” 字“僞”字作對,則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之小人便是配天之至誠矣。

格、致、誠、正、修、齊、治、平八大段事,只當得此“思誠”一“思”字,曰“命 ”、曰“性”、曰“道”、曰“教”,無不受統於此一“誠”字。於此不察,其引人入迷津者不小。

廣平引大學“欲誠先致”釋明善、誠身之序,自是不謬,以致知、誠意是思誠者知行分界大段處也。若慶源死認誠意爲誠身,而孤責之隱微之無欺,則執一礫石而謂太山之盡於是,亦烏知其涯際哉!

一二

文王當商命未改之時,猶然受商之鈇鉞以專征,故無圖天下之心,而後爲大公無私。若孟子所以期當時之侯王者,則異是。周德已訖,而民之憔悴甚矣。天命須是教有所歸,斯民須是令之有主,此亦有廣土衆民者義之所不得辭。則但行文王之政,不必心文王之心,而已無愧於文王。

況乎漢高之王漢中,秦已亡而天下裂,義帝之在郴南,初未嘗正一日君臣,如夏、商世德相承之天子,爲漢之所必戴也。至項羽之稔惡已盈,固不足以爲盟主,分漢王於漢中,非所宜順受之命。使漢君臣不以天下爲圖,徒保守一隅,養民致賢而一無所爲,爲之,則一吳芮、尉佗而已矣。集註以私罪漢,未合於時措之宜也。

到廓然大公處,卻在己在人,更不須立町畦,自貽胸中渣滓。上審天命,下察人心,天理所宜,無嫌可避。使文王而當七雄、秦、項之際,上無可服事之故主,下無可推讓之鄰國,又豈得不以天命不可曠、民望不可違爲大公至正之道哉!

七雄之不仁,項羽之不義,既惡劇於崇、密而必不可北面事之;苟有其德,允當其位,而當此兩不相下之勢,如項羽之不併天下不休者,又豈如四海乂安,僅保一方之三苗可舞幹而格?則以天下爲己任者,“勿貳爾心”,而夙夜以期乎必濟,正以其身爲天下用,而不徇小名小義以自私。藉令漢高而忘天下也,膜視此中國糜爛瓜分於項氏之手,又豈文王之所忍爲乎?

乃若漢高之德愧文王者,則其所致之賢非伯夷、太公、顛夭、宜生之屬,兩生、四皓終不見庸,而濫以天爵施及噲伍;其養民之政,因陋就簡,使五帝、三王強教悅安之大德斬焉不傳於後世,斯以爲周、漢醇疵之差別爾。若其圖天下於秦、項之手而往必求濟也,則與堯、舜、湯、文何異道之有哉?

一三

以手援嫂,自是驚天動地事。集註雲“非若嫂溺可手援”,忒把手援看作等閒,坐爲孟子“子欲手援”一語賺惑。孟子自緣淳于髡滑稽無賴,到底不屑與他正經說,只摺合得他便休。其與告子、任人輩語,皆然。“子欲手援天下乎”,非法語也。

此處唯南軒及朱氏公遷看得精析不亂。嫂溺自是用常禮不得處,與湯、武徵誅,伊、周放戮,大舜不告一例。若當時天下之溺只是正道上差錯了,要與他整頓卻易,只消得守道之常爲之匡正,則事半而功已倍矣,何用似以手援嫂,做出者樣非常事來!

故孟子之道,合則行,不合則止,猶男女無別時只依著授受不親之常禮,便足整頓。自生民以來,一治一亂,聖賢看來全無詫異;而繇亂向治之時,爲之撥亂反正,大經大法,如運之掌,固不消手忙腳亂也。其雲“子欲手援天下乎”,謂援處與溺處各有登對,無事張皇,如嫂命濱危,須破禮合權耳。

一四

雙峯說:“曾晢不私其口腹之奉,常有及物之心,這便是好底意思,曾子便能承順他。”此言害道不小。子之事親,若在飲食居處之際較量著孰得孰失,得則順之,失則逆之,即此便是不孝之尤。陳了翁雲:“臣弒君、子弒父者,常始於見其有不是處耳。”見其有是,即見其有不是矣。

以餘食及人,當甚好處?曾子、曾元皆處貧約,即撙節而俾無失肉,以得盡養,亦未便是不好。曾元胸中正執此道理與父母計較耳。且餘食之所及者,果飢寒待此以爲命者乎?或在童稚,或在僕妾,亦只是呴呴之愛。有如父索所餘之財貨,以授非所當得之愛妾,則固溺愛不明而陷於惡矣。

乃天下不孝之子,才於此辨是非,便做出逆天大惡來也不顧恤。故舜之琴、弤、幹、戈,自非象之所宜得,然使父母欲以與象,豈便固執不與?“天下無不是底父母”,則亦無是底父母也。凡此之類,父母即極其不是,也只欣然承順。雙峯雲“要諭之使合於道”,一諭便是責善,責善便是爭,爭便是忤逆。父子之閒,各執一是以相訟,而人道滅矣!

若禮所云有過則諫者,自是關係行檢大綱目處,豈在臠肉、杯酒、鬥粟、尺布之閒苛求其得失!貴戚之卿,且必君有大過而後諫,況子之事親耶?且過之大小,亦因乎人之生平。若文王、孔子以爲父,則一舉動之可疑,不妨以異同請益;若在瞽瞍,則但不格奸而已足。至於言行好惡之紕繆,一一而辨其得失,將終日疾首蹙頞於問安視膳之時,即欲求一刻之承歡而不得矣。

故唯親之可諭於道而不怙其惡者,乃可施其幾諫,要亦須於己所修之子職了無干涉,然後可見之言詞。此非以避嫌也,纔到干涉處,恆人之情便易動怒,相激而爲賊恩之事,所必至矣。故曰:“直情徑行,夷狄之道也。”新安雲“一飲一食之閒,尚承親志如此,況其立身行己之閒乎”,只此極得曾子之心。

一五

舜之於瞽瞍,便盡索其所有以與象,亦須欣然承順。至於舜之孳孳爲善,莫之能御,雖非瞽瞍之所欲,則又不敢量其親之必無此志而不以玄德爲承志也。

在親自有志、事之分,在我又有失身、不失身之別。親既不但有其志,而見之言語動靜,如問有餘之類。於我則雖不盡當於道,而終不至於失身,如以餘食與非所當與者。者處正好行其“天下無不是底父母”之心。故舜之牛羊、倉廩、琴、弤、干戈,便瞽瞍將授之盜賊,也不得留纖芥於胸中。

其不可者,唯欲使象代舜爲天子耳。以天子之位,天授之,堯禪之,非舜之有也。人子之於親,能有幾樁事物與舜之有天下一例,乃忍區區較其爲公爲私、爲得爲失哉!甚矣,雙峯之俗而悖也。

一六

唯瞽瞍欲以舜之天下與象,則不可承順;若泰伯、伯夷,則亦必欣然承順。舜受堯之天下,本非所有而以道受之。徇私親而以與象,便是失道,失道則失身矣。泰伯、伯夷以世及之國,幸親不以與異姓而欲授其弟,則承志而逃之,方是求仁,方是至德,方是不失其身。

叔齊之賢不能過伯夷,而以偏愛故,亂長幼之序,雙峯所云“不好底意思”,孰甚於此!浸令伯夷見親之過,而欲以諭孤竹君,使勿紊長幼之禮,豈非衛輒之流亞乎!且到者處所,豈但伯夷,即兇悍貪嚚之子,也難出口去諭。欲諭而不能,而又懷必諭之心,懷忿浸淫,而商臣之惡起矣。故曰:雙峯之說害道不小。

一七

“人之易其言”與“好爲人師”兩“人”字,雲峯以爲與大學“修齊”章“人”字不異,亦自分曉。但爲“易其言”者說,則所謂徵色發聲而後喻者,自不可與上智同年而語。然苟有責而不易其言,猶在困學之科。雲峯雲“爲泛然之衆人而言”,則又太屈抑之矣。泛然之衆人,一面受詬罵,一面讕言無忌也。若惠施之遇匡章,理愈窮則詞愈嫚,又何嘗肯自愧怍而息其邪說,況悠悠之人並不逮惠施者乎?至於“好爲人師”者,則泛然之衆人固不特無其事,而抑並無其志,且雖“好”之,而人終不師之,則亦何“患”之有?

雲峯緣書言“斅學半”,禮言“教然後知困”,孔子以朋來爲樂,孟子樂得英才而教育,疑聖賢之不以此爲患,故有“泛然衆人”之說,乃不知決一疑,又入一疑也。解聖賢文字,須如剝筍相似,去一層,又有一層在,不可便休,須到純淨無殼處,筍肉方見。

孟子此言,元對當時處士而言。聖賢既不以爲患,衆人又無好爲師之事,唯若惠施、公孫龍一流人,他不理會自家,只要開立法門,終日揣摩卜度,宛轉曲折以成其說,千枝萬葉,總欲璀璨動人,苟伸其一偏之旨,而以爲人所宗主。只此他劈頭便從虛誑上著力,故其學之也亦非不博,思之也亦非不深,執之也亦固,而推之也亦遠,乃其意中,唯有此爲師之好,將孔子也看做恁樣做出來底,則迎頭便差,墮入非闢。故曰人之患在此,以其蔽、陷、離、窮,“載胥及溺”而莫能淑也。

凡此一類,皆有過人之資,而又不無好學深思之事;乃以徇名求利、自尊好勝之心,可惜此一項有用人才墮入禽狄去,故曰患。患者,自外來者也,非其所應有之憂,而以一好累之,則既可深惡,而抑可深悼。如人之有病患,非形體所固有,乃以不正之氣所感,流傳腑藏,遂以傷生者然。

孟子當時,饒有此人,只貪一個北面皋比,“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便惹下人心世道一大害來。故直指他受病根本,爲此輩清夜鐘聲:言汝之所以舍正路,放本心,而放恣橫議者,只在此處,趁門風,圖利賴而已;若能去此一好,則以汝之才,亦何至充塞仁義而率獸食人乎!此所謂可深悼者也。

乃盡他說得天花亂墜,公然與堯、舜、周、孔爲對壘,也只是收合一起閒漢、做成一部文章的本願。勘破他此處,卻元來自家也不曾果有邪僻在,但爲些須名利,造下者場虛謊,此則所可深惡者也。

後來王仲淹全是此病,而韓退之亦所不免。通也,愈也,亦豈泛然之衆人哉!近世龍溪以下諸儒,傍釋氏之門庭,以入流合俗而建宗風,蓋亦不讀孟子此語耳。

一八

“實”與“本”確然不同。本者,枝葉之所自生;實者,華之所成也。集註謂“有子以孝弟爲爲仁之本,其意亦猶此”,是大綱說道理,恐煞說二者是實,則嫌於以仁民、愛物、貴貴、尊賢等爲虛花,故通諸有子之說,以證其有可推廣相生之義。實則有子之意,以孝弟爲爲仁之本,教學者從此立定根基發生去,孟子則言凡盡五常之德者,皆當以此爲實也。

若一向在外面去做,卻於二者有缺,則是心已不著在腔子裏,與自家根本真心相體認,盡著外面推排,都是虛殼子撐架著。尋常說仁、義、禮、知、樂,及至反躬自驗,而其或爲切近,或爲迂遠,或爲精實,或爲虛疏,一倍瞭然自喻,知唯此之爲實矣。

諸說唯西山說見大意。劈頭仁、義二條,即是教爲仁義者一依據緊要事,故五“實” 字一般元無差異。雲峯橫生異同,將前二“實”字作人本心說,便不得立言之旨。

若論原頭髮生處,但有遠近親疏之別,初無先後之序。人性之中,仁義之全體大用,一切皆備,非二者先而其餘皆後。一落後,則便是習,不是性矣。唯斯二者,痛癢關心,良心最爲難昧,故曰“實”。當身受用處,較其餘自別。如谷有實,乃是人喫得飽滿物事也。雙峯及張彭老之說,皆不合本旨。

一九

蔡氏將“知而弗去”作兩件說,真成詫異;向後引證,愈見支離。

說是、非爲二,又與此“知明”“守固”不相干涉。倏而此爲二,倏而彼爲二,就蔡氏言之,已爲四矣。況從是而往,盡智之用,有千萬而無算者乎?禮有三統,樂有五音,又豈禮有三實,樂有五實邪?

其曰“如五行水土,俱旺於子”,乃不知土生於申,是術家附會安排,大不恰好處。使土果生申而旺子,則月令位土於長夏之中宮,當午、未之餘尚在未得長生之地,而辰亦土位,恰當墓庫,又何說也?即以術家之言推之,亦當謂土生於辰、巳之交可耳。水、土相剋,故不得同宮俱王也。

且此亦何足爲四德五常徵!生王之說以化氣言,四德五常以體性言。如水生申,旺子,絕巳,豈人心之智,亦申生、子旺而巳遂絕耶?

又云“五臟,心、肝、脾、肺皆一,而腎獨二”,其說尤鄙。腎有二,肝與肺且不啻二矣。且以六腑言之,太陽寒水爲膀胱,膀胱亦有二耶?內形既然,外形亦爾。如口一而耳、目、鼻皆二,其於五常四德,又何象哉?

形而上之道與形而下之器,雖終始一理,卻不是一個死印板刷定底。蓋可以形而上之理位形而下之數,必不可以形而下之數執形而上之理。若撇下本領,只向畫影、圖形、握算子、分部位上討消息,雖其言巧妙可觀,而致遠必泥,君子不爲也。

孟子說“知斯二者弗去”,只是一套話,說教詳盡,何嘗分爲兩扇,如腎二枚相似!慶源雲“知既明,則自然弗去”,較之蔡說,自免於邪。然孟子一“知”字,只淺淺說,故加個“弗去”,未嘗如慶源於“知”字下加一“明”字說得盡也。

以實求之,事親從兄,初無深隱莫察之蘊,亦人所易知,而特難於弗去。其所以難於弗去者,以斯二者與其他事理不同。凡理之有所得而復去者,類爲私智邪說之所亂,故知之明則不復去。乃斯二者,雖極不孝不弟之人,亦無私智邪說爚亂他,別作一番假名理,只是其知之也不能常常不昧,一會惺忪,一會懵懂,遇昏著時便忘了也。

“去”字當如字讀,與“不違仁”“違”字一義。俗作上聲讀者不通。常知不昧,便是弗去。恰緊在弗去上見智,非恃其知之明而即以弗去也。故慶源之說賢於蔡氏,而要於此未當。

二十

事親方是仁之實,從兄方是義之實,知斯二者方是智之實,節文斯方是禮之實,樂斯方是樂之實。若不於斯二者盡得,則雖愛以爲仁,敬以爲義,明察以爲智,習儀以爲禮,嫺於音律舞蹈以爲樂,卻都是無實;無實便於己不切,即非心德。孟子立言之旨,大概如此。

所以到樂上,又須引伸一段。緣樂之爲教,先王以和人神,學者以治性情,似所用以廣吾孝弟者,而非孝弟之即能乎樂,故孟子又推出學樂者一段真情真理來。自非心有日生之樂,志和氣順以手舞足蹈,自然無不可中之節奏,則竟不可以言樂。故學者之學於樂,必足之蹈夫舞綴之位,手之舞夫幹羽之容,得之心,應之手足,不知其然而無不然,斯以爲樂之成。然使其心之樂不日生不已,則非其鬱滯,即其放佚,音節雖習,而不可謂樂也。

唯能以事親、從兄爲樂,而不復有苦難勉強之意,則心和而廣,氣和而順,即未嘗爲樂,而可以爲樂之道洋溢有餘;乃以之爲樂,則不知足蹈手舞之鹹中於律者,斯以情益和樂,而歌詠俯仰,乃覺性情之充足,非徒侈志意以取悅於外物也。此樂孝弟者所以爲樂之實也。

“樂斯二者”一“樂”字有力,是事親、從兄極頂位次。孔子所謂“色難”者,正難乎其樂也。故朱子曰:“要到樂處,實是難得。”不是現成樂底,須有功夫在。其始亦須著意,但在視無形、聽無聲上做去,調治得者身心細密和順,則自然之樂便生。自然之樂,是 “生”字上效驗,勿誤以解“樂”字。始樂時,一須加意去樂,此聖賢一步喫緊工夫,不可刪抹。

足蹈手舞,自當如慶源說,是作樂之事。不然,此二語更無歸宿。聖賢恰緊文字,斷不作有說無義、鏡花水月語也。若莆田黃氏向此段無“是也”二字作商量,一片閒言遊語,讀之令人慾噦!

說事親、從兄,便有知之弗去,節文而樂在裏面。抑能知之弗去,節文得當而樂之,方叫得事親、從兄。雙峯以智、禮、樂爲“道生”,大是差謬。作文字時,須如此宛轉分配,實則言人能常知事親、從兄,外盡其節文而內極其和樂,則仁、義、禮、智、樂之實皆在是也。

集註“然必知之明”云云,是朱子補出言外之意,非孟子大旨,其欹重知,亦微有病。蓋愛之推及民物,敬之施於貴與賢者,求以盡仁義之大用,則存乎知、行之並進;而事親、從兄,在孩提稍長而已知,其喫緊工夫,唯力行而已。天下之不能事親、從兄者,豈不知親之當事、兄之當從哉!故於智必言“弗去”,常提醒此心明瞭不忘,是之謂智。非未行之前,日取事親、從兄之理,學之問之,思之辨之,以致其知也。

論語集註“知猶記憶也”,恰與此處合。知處有工夫而無條目,只分明記憶得便是。若夫事親、從兄所應修之職,辨之須明而處之須當者,在此章則又屬禮之節文,而非智之事。故曰:“知”字說淺,不須加一“明”字。兼乎華,則並尚知,純乎實,則專尚行,集註於此,不無滲漏。

二一

“不可以爲人”,語意極嚴;“不可以爲子”,較寬一步說。“不順乎親”,是子道之未盡,而不可以爲吾父之子也。“不得乎親”,則人而禽矣。

朱子“人是大綱說”一段文字差錯。此處輕重失審,則將有輕天性之愛,而專意於責善者。舜恰緊在得親上,故曰“盡事親之道”。延平先生“無不是底父母”一語,正於此立萬世之權衡。

二二

“各止其所而無不安”,集註此語說得廣大。如申生固能爲人之所不能爲,卻令天下之父子許多疑難處依舊不得個安靜在。中材以下,要死既難,賢智者又慮死之猶未爲盡道,從此便開出歧路,以至不忍言之事而亦犯之。舜卻平平常常,移易得恰好,依舊父愛其子,子承其父,天下方知無難處之父子,何用奇特張皇,不安其所而強有事也!孟子此語,籠罩千萬世智愚賢不肖父子在內,故集註以廣大深微語配之,讀者勿忽。

離婁下篇

一

舜之於父,文王之於君,俱非“行乎中國”事,而尤不可謂之“得志”。孟子所言乃大行之常道,南軒所云乃憂患之微權,相去正猶逕庭。若論聖人處權變,則道固不同。舜傳賢而禹傳子,文服事而武伐商,一堂之父子君臣早已異矣,況千歲而可執一耶?

新安“此心此理”之說,自象山來。象山於此見得疏淺,故其論入於佛。其雲“東海、西海”云云,但在光影上取閒架,捉線索,只是“三界唯心”一籠統道理,如算家之粗率。乃孟子之言“一揆”也,於東夷西夷,千歲前後,若論心理,則何有於時地!以時地言者,其必以事蹟之因時而制地者審矣。

聖賢之立言也,正在天理爛漫、形著明動上徵道之誠然;終不向燭影螢光尋個相似處測其離合。而孟子一書,十九爲當時藥石,顯真理以破妄說。此一章書,自緣戰國遊談之士,非先王之道者,謂時異地殊,法必改作,不可以虞、周之治治今日,不可以蒲坂、岐陽之治治他國,故孟子顯示兩聖人所以行乎中國者,時地相去之遠如此,而所以揆度天下之務者無異。“揆”字自當如慶源解,玩“其揆一也”文義自見。則齊、楚、秦、趙何不可移易之風俗,而井田、學校何徒可行於古而不可行於今!彼壞法亂紀,苟簡趨時以就功名,如趙武靈、商鞅、李悝者,徒爲亂而已矣。

朱子於學庸章句、論語集註,屢易稿本,唯孟子注未經改定,故其閒多疏略,未盡立言之旨,如此類者不一。而門人後學以師說未定,輒借陸氏之詖詞附會成義,以叛入異端。後學之責,當相與修明,豈得雷同以遵注爲了境邪!

二

“行闢人”,亦是平政之事。尊卑等秩,各安其所,正所謂政也。君子之平其政,至於“行闢人”而可,則雖不近人情,而自尊卑人,亦以爲平也。此二語是救正子產不知大體處。焉有大夫之車而庶人可乘之以渡水者乎?此二句是一意。“焉得人人而濟之”,連下三句是一意。孟子文章簡妙處,不須立柱子,分對仗,只一氣說下,自有片段。蘇氏唯不知此,故以閒架文字學孟子,文且不相似,而況其道乎!

集註亦於此看不出。浸雲君子能平其政矣,則雖行闢人焉而亦可,然則政之未平者,便當罰教與百姓肩摩衽接,一場胡哄耶?

看文字,須向周、漢以上尋章法,不可據八大家割裂排仗,勾鎖分支。此其得失雖小,而始於害文者終於害意,始於害意者終於害道,亦非細故也。四書分節處,不可執作眼目,類如此。

三

朱子說子產有不忍人之心,而不能行不忍人之政,貼得孟子本意分明。唯其有不忍人之心,所以可謂之“惠”。慶源譏其有內交、要譽之心,此酷吏生入人罪語。儒者立法嚴而宅心恕,不宜爾也。

惟其有不忍人之心,故孟子以“不知爲政”箴之。令其有內交、要譽之心,則此種徹底詐僞人,不知爲政,奸亦不深;使其嫺於政理以濟其奸,則惡益滔天而無忌矣。

子產自是赤心救國一個社稷臣,終不似陳氏之厚施,王莽之謙恭,唯以內交、要譽爲心。王莽以有此心,故一部周禮依樣畫出,適以流毒天下。故曰:知爲政以濟其奸,而惡益滔天也。

孟子說“五伯假之也”,亦只在事上假。若論他立心處,雖有不端,卻一直做去。若觸處便起私心,雖在拯溺救焚時也只在內交、要譽上商量,則天下又豈可盡欺!只一兩端,便雪融屍現,直成一事不得,又何以爲五伯,何以爲子產,而孔、孟且以“惠”許之邪?

四

孝經雲:“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則君之與父,不得合敬而又同愛矣。“天下無不是底父母”,延平此語全從天性之愛上發出,卻與敬處不相干涉。若論敬,則陳善閉邪之謂也。苟不見邪,更何所閉?潛室套著說“天下無不是底君”,則於理一分殊之旨全不分明。其流弊則爲庸臣逢君者之嚆矢;其根原差錯則與墨氏二本同矣。

君之有不是處,諫之不聽,且無言易位,即以去言之,亦自須皁白分明。故湯、武、伊、霍之事,既[概]與子之事父天地懸隔,即在道合則從,不合則去,美則將順,惡則匡救。君之是不是,絲毫也不可帶過,如何說道“ 無不是底”去做得!若人子見[說]道“無不是底父母”,則諫而不從,終無去道也。

如雲此自君之加我者而言之,而非自其用人行政之失言也,乃去就之際,道固不可枉,而身亦不可失,故曰“士可殺而不可辱”,假令君使我居俳優之位,執猥賤之役,亦將雲 “天下無不是底君”,便欣然順受邪?

韓退之唯不知道,故其擬文王操有云“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顯出他沒本領、假鋪排勾當,又何曾夢見文王心事來!朱子從而稱之,亦未免爲其佞舌所欺。

夫使文王而以紂爲聖明也,果其心見以爲然邪,抑心固知其不然而姑爲此愛之之語邪?果其心見以爲然,則是非之心已爲恭敬所掩,所謂“之其所畏敬而闢”,愛而不知其惡矣。如知其不然而姑爲此語,則與王莽之泣禱於天,願代平帝之死者,又何以別?

聖人人倫之至,不是脣舌賣弄底。君之當敬,豈必聖明而後敬哉!故曰“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而豈得以舜之所以事瞽瞍者事君乎?如雲“臣罪當誅”,則文王自見當誅,必將以崇侯爲無罪矣,而又胡爲乎伐崇也?

聖人一誠而已矣。爲臣而盡敬於君,誠也。君之不善,不敢以爲聖明,己之無罪,不敢自以爲罪,亦莫非誠也。“臣罪當誅,天王聖明”,則欺天欺人,欺君欺己,以塗飾罔昧冥行於人倫之際,而可以爲誠乎?

孟子“國人”、“寇”之言,不爲無過,即以孟子去齊宿晝之事證其不然足矣。韓退之以私意窺聖人,慶源[潛室]以淺見學延平,非予所知。 五

即於唐、宋人詩辭求之,自有合理體語。如雲“執政方持法,明君無此心”,雲“不須愁日暮,天際乍輕陰”,既不失忠愛之旨,而緇素自在。較諸“臣罪當誅,天王聖明”之語,豈不有誠僞之分也!

說到自家忠孝分上,一剿襲即入大妄。退之是從凱風“母氏聖善,我無令人”剿來,正與慶源[潛室]之襲延平同病。胸中無真血性,只依他人見處,一線之差,便成萬里。如退之說“博愛之謂仁”,亦是如此。繇他胸中未嘗有仁,只攬取近似處,湊手作文字。其實他人品心術,卻在顏延之、庾信、杜甫、韋應物之下,細取其詩文讀之,敗露盡見也。

六

孟子所謂“大人”,皆自道也,是“充實之謂美”進一步地位,不屑屑與小人對。橫渠“精義入神,觀其會通”等語,極切。義理充實,方有可會通之勢。不得充實,便有缺陷處,則靠支貸處去補。補處早是窒礙,如何會通得?既已充實,而又致其精義入神之功,則光輝生於篤實之中,便禮義皆從天真流出,何至有“非禮之禮,非義之義”!

禮義從中流出,充滿篤實,大要得之“養氣”;其會通而入神以有其光輝者,大要得之“知言”。至此,便渾身在天理上恣其擇執,此幾與孔子“不惑”“耳順”同一境界。但須著「弗爲”字有力,則未至於從欲不逾、化、不可知之境耳。

以此知孟子之所云“大人”者,皆自道其所至,而非但對小人而言也。“非禮之禮,非義之義”,爲之者未便大差,豈至於與似是而非者同科!其雲“似是而非”者,雲峯之妄也。似是而非,則固非矣;今雲“非禮之禮,非義之義”,猶然爲禮義也。似是而非,乃鄉原之以亂德者。如原思辭粟,自是“非義之義”,豈遂如紫之奪朱、莠之亂苗哉!

只緣大人以降,義禮有不足處,如貧家請客,烹飪未能合宜,不獲已,且與遷就。若集義而無所餒,學不厭,教不倦,而言入心通,則如官山府海,隨所取捨,不至有“何有何亡,黽勉求之”之事矣,曾何小人之足雲!

七

言養,則自與教不同,非君子之須有異術,乃受教、受養者之品地別也。教是個大罏冶,“與其潔而不保其往”者,無不可施,故不可行之於子弟。養須是有可養之具,倘如荑稗,縱然養就,亦不成穡。

集註謂“無過不及之謂‘中’,足以有爲之謂‘才’”,即此二語,自有分曉。或過或不及而未足有爲者,自不至如“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之頑訟也。唯在所養之人爲有可養之材,故或不須董之以威,而待其自熟;乃欲養之,則必盡其壅培修剔之力,而非有所故爲寬假。此於“君子不教子”常法之外通一格,言子弟之可養者,不當執不教之律,坐視其可以有成而棄之。

養與棄相對說,只重在不棄,不須於“養”字上作從容縕藉解。書稱“敬敷五教在寬 ”,與此全別。彼言教愚蒙不可使知之民,此言可養之子弟;彼言敷五教,大綱不幹名犯義,是粗底事,此言養之使中且才,進德修業,是精底事。新安引據全差。

八

朱子說“著個[‘不失’字],便是不同處”,極須向不同處分曉。若認大人、赤子了無不同,則已早侵入異端界也。

凡看古人文字,有顛倒讀皆順理者,有隻如此順直說倒不得者。如“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則倒說“正己而物正者大人也”亦可;若此章,則倒說“不失其赤子之心者大人也”不可。“不失其赤子之心”,未便即是大人,特謂大人者雖其篤實光輝,而要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在“有諸己之謂信”者,已能不失其赤子之心矣。此數章書,自相連說下,反覆見意。大人者言雖不必信,行雖不必果,而赤子之心則必不失。無不誠之明,無無本之道也。

赤子之心,是在人之天。集註雲“無僞”,與易“一尢妄”一義,繇人見其無僞,非不爲僞之謂。赤子豈刻意而不爲僞者哉!

大抵人慾便妄,天理便真。赤子真有未全,而妄不相涉。大人之不失,所謂“無慾而後可以行王道”者是已。雙峯卻從飢便啼、喜便笑上著解,乃不知飢之啼、喜之笑,是赤子血氣分上事,元非赤子之心。煞認此爲真心,是所謂“直情徑行,戎狄之道”耳。釋氏以行住坐臥、運水搬柴爲神通妙用者,正在此處墮入禽狄去。孟子說個“赤子之心”,是從天道上見得,不容向一啼、一笑討消息。

孟子“道性善”,則固以善爲赤子之心可知。“心統性情”,赤子便有性而未有情,只性之善者便是,若知啼知笑,則已移入情矣。雙峯之說,正告子“食色性也”之邪說。

九

既曰“赤子之心即‘性善’之善”,則儘性者唯聖人,乃又云“有諸己之謂信,已能不失赤子之心,未便是大人”,豈不自相矛盾?此又不然。雖曰“性善”,性卻不能盡善之致,善亦不能儘性之藏。“可欲之謂善”,早已與性相應矣。“不失”,未便到盡處。可欲之善,有諸己之信,豈可謂之失其性乎?

孟子亦止道“性善”,卻不得以篤實、光輝、化、不可知全攝入初生之性中。中庸說 “昭昭”之天,“無窮”之天,雖無閒別,然亦須分作兩層說。此處漫無節奏,則釋氏“須彌入芥子”、“現成佛性”之邪見,皆繇此而生。愚每雲“性日生,命日受”,正於此處分別。在天之天“不貳”,在人之天“不測”也。

十

小注中朱子及輔、陳二氏之說,全以自然釋“自得”,與南軒別。乃集註既雲“自然 ”,又云“得之於己”,則兼採南軒之說以盡其義,亦不可定謂南軒之弊有如莊子也。

本文雲“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語相呼應。深造之功,正與自然之得相應。深造不以道,以道而造之不深,則其時有所得,是拏著一定要得,卻刻期取效,乍可有得而據之,此正與自然而得者相反。如諺雲“瓜熟蒂落”,則深造而得之不勞矣。

然所謂“自然而得”者,亦即於己得之之意。彼拏著守著、強勉求得者,唯其刻期取效於見聞,而非得於心。深造之以道,則以道養其心,而心受養於道,故其自然而得者,唯吾心之所自生也。

既深造以道,便已資於學問義理之養,則與莊子守此無物之己,墮耳目、棄聖智以孤求於心者不同。莊子撇下物理求自,孟子藉學問思辨之力以養其自,大分別處只在此。到頭來,莊子自得其己,而不問道之合離;孟子得道於己,而充其萬物皆備之體也。豈至一言“ 自”而即相混哉!

南軒唯“他人”二字下得不好,沒著落在,必求其歸,則疑與莊子同。看來,他意旨原不爾,只帶出一他人作反照,未免苟簡無實耳。所以朱子既用程子“自然而得”之解,仍須加“於己”二字,使學者無疑得諸己者之非,而靠定聞見,斷棄此心,從小體而失其大。

此“自”字唯不須立一“人”字作對,卻與“反身而誠”言“反身”者相近,亦與論語注“不言而識之於心”一“心”字相通,亦是學者喫緊論功取效處,不可刪抹。即以“自然而得”言之,所謂“自然”者,有所自而然之謂也。如人翦綵作花,即非自然,唯彩雖可花,而非其自體所固有,必待他翦。若桃李之花,自然而發,則以桃李自體固有其花,因其所自而無不然,無待於他。繇此言之,則吾心爲義理所養,親得親生,得之己而無倚,唯其有自而然,斯以自然而然,明矣。

天下之義理,皆吾心之固有;涵泳深長,則吾心之義理油然自生。得之自然者,皆心也;其不自然者,則唯其非吾心之得也。此是學問中功候語,與老、莊舍物求自以爲道者本自不同。若因跡近莊子,而遂以爲不然,則夫“自然”者,老、莊亦嘗言之矣,又何以可言 “自然”而無害邪!

一一

佛氏不立文字,莊子棄糟粕之說,他差錯處,非能背馳,只是躐等。天下那有兩個道理,許佛老與我並立而背馳?只是他顛倒用來,便於事理種種差錯。如稻麥之有苗葉,所以爲粟之房幹,而粟必繇是以生,非可輒於苗葉作可食不可食之想,因棄苗而求粟。

聖賢之學,則須說“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佛、老欲自得,即向自得上做去,全不理會何以得,何以自得,顛倒說深造之以道,便非自得。

聖賢則須說“博學而詳說之,以反說約”。佛、老欲說約,則一句便從約說起,而於約之所以爲約者,只據一星兩星,便籠罩遷就去,顛倒說博學詳說,便不得約。

此是喫谷種見解:見人雨谷于田,顛倒笑人,可惜此可食之谷,卻教墮泥土中變作草也。思及此,異端之愚真可笑可憫。儒者不察,乃謂彼有徑直門庭,我須與他分別,則是見彼喫谷種子之愚,便不粒食,又奚可哉!

聖賢之道則是“一以貫之”,異端則是以一貫之。他一字小,聖賢一字大。他以一爲工夫,屈抑物理,不愁他不貫;聖賢以一爲自得之驗,到貫時自無不通。

他“自”字孤另,聖賢“自”字充實。他“約”字巧妙,聖賢“約”字包括。他極頂處,說“佛法無多子”,只是趁此一線縈著去,便謂之約,謂之自,謂之一。聖賢卻看得無事無物非在己所當知明而處當者;此一個萬物皆備之身,須約束著萬事萬理,無使或逾。

故不深造之以道,必不能自得;不博學而詳說,必無以說約。天下只有約,說不盡,行不徹也。堯、舜之禪受,湯、武之徵誅,周公之用而行,孔子之舍而藏,六十四卦之錯綜,二百四十二年之天道王事,皆約中所貫徹之實,如何可以少見多怪而能說之?

集註“誇多鬥靡”云云,是專就俗儒記誦詞章之學反說。若孟子之意,則俗儒、異端之妄俱於此闢之。故徒博無益,徑約則謬。兩說若廢其一,不足以盡本文“將以”二字之旨。此言“將以”,前章言“欲其”,其義正同。言所以如彼者,乃以如此。而俗儒之徒博,異端之徑約,其皆舛錯可知已。

朱子答或問一段,極切當。蓋世閒所稱博學者,只在風雲、月露、花鳥、禽魚上用功,合下便不可謂之學,而所當學者全然不省,更何有於博?見之不真,言之無實,又如何喚得詳?既雲“博學而詳說”,則顯與俗儒不同年語矣。

喫緊破妄處,只緣不知約者,妄意一言片語穿插伶俐,做成一場大虛妄來,故孟子特地與說必博學而詳說,乃可說約。故君子將以反說夫約,必博且詳焉。則汝以我之博且詳爲與俗儒之鬥靡誇多者同病而乖異乎約者,真全不知學以自誣而誣人也。聖賢分別處,只是深造以道,只是博學、詳說,於此做得清楚有緒,更不消向自得及說約處立門庭矣。

一二

西山雲:“人物均有一心,人能存,物不能存。”此語鹵莽,害道不小。自古聖賢,喫緊在此處分別。孟子明白決斷說一個“異”字,西山卻將一“均”字換了。“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告子猶能知其不然,而西山卻滅裂此心,教同牛犬蛇蠍去,悲哉!

心便是統性情底,人之性善,全在此心凝之。只庶民便去,禽獸卻不會去。禽獸只一向濛濛昧昧。其或有精明處,則甘食悅色而已,此心存之,又將何用!朱子雲“今人自謂能存,只是存其與禽獸同者”,此語如迅雷驚蟄,除朱子外,無人解如此道。必知其異,而後可與言存。若雲與禽獸均有之心,但存得即好,其不致“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者幾何哉!

西山於此,似認取個昭昭靈靈、自然覺了能知底做心,而以喚醒著、不沈不掉爲存。此正朱子所謂存禽獸之心者。看孔子作春秋,天道備,人事浹,定王道之權衡而亂臣賊子自懼,全是雷雨滿盈、經綸草昧事,何曾與禽心獸心有毫髮相似,如所謂昭昭靈靈、喚醒主人者哉!

一三

鰥魚警夜,鵝鳴夜半,雞鳴將旦,布穀知春,鶡鴠知寒,蟋蟀吟秋,明駝測水,靈巖三喚主人翁,只是此物,此則與禽獸均有之心也。孟、朱兩夫子力爭人以異禽,西山死向釋氏腳跟討個存去,以求佛性於狗子。考亭沒而聖學充塞,西山且然,況其他乎!

一四

不識得“異”字,固是西山一大罪過,扣緊“存”字作工夫,則始於和靖之失,而朱子亦未之定也。

西山雲“人能存而物不能存”,若謂禽獸不能存人心,則彼本無人之心,而更何所存;若謂禽存禽心,獸存獸心,即與君子同功,愈不成說。

此“存”字,與“去”字對說。庶民之去,亦非決意用力而去之,但就其迷失無存,而謂之去。君子之存,亦非必有物焉爲其所據,但綱紀不紊,終遠禽獸而謂之存耳。“存之 ”,在成德上見天理、民彝,人官、物曲,節節分明。既不使此身此心墜於利慾之中,與麀之淫、虎之暴、狼之貪等,亦必不使此心孤據一空洞昭靈,以握固而守之,與鶴之警、鸚鵡之慧、眠牛飽豕之漠然無求同。乃以使吾人居天地之閒,疆界分明,參天地而盡其才,天下萬世乃以推其德成之效,而曰人之道於是而存也。

其曰“幾希”者,則謂其相去之際,出乎此則入乎彼,其界限不遠。乃所以異者既不遠,則凡終身所爲,終食所念,有幾希之不能異者,即以無別於禽獸。故“幾希”者嚴詞,亦大詞也。一指萬重山。而非有一物焉,孤孤另另,亭亭特特,爲人之獨得可執而存之,爲君子之所奉持,而彼庶民者取此一寶命而擲棄之也。

以要言之,此處添一個“心”字不得。人之自身而心,自內而外,自體而用,自甘食悅色,人甘芻豢,牛甘蒿芻;毛嬙、西施,魚見之深藏,鳥見之高飛。即食色亦自迥異。以至於五達道、三達德之用,那一件不異於禽獸,而何但於心?件件異,件件所異者幾希。異便是存,不存異便是去。若孤據一心,則既於心爭異,而又於心言均,其不自謂能存而但存禽獸之心者鮮矣。

雙峯說“說個存的樣子”一語,極好。君子之存,在德業上有樣子可見,如舜、禹所爲等,而非有下手工夫祕密法也。只如明倫察物、惡旨酒、好善言等事,便是禽獸斷做不到處。乃一不如此,倫不明,物不察,唯旨是好,善不知好,即便無異於禽獸,故曰“幾希” 。和靖說“舜是存,君子便是存之”,把定“存之”作工夫,則硬執“幾希”爲一物事,而爲君子者戰兢惕厲,拏定者些子不教放下,其與釋氏三喚主人相去幾何?恐其所謂“些子” 者,正朱子所謂與禽獸同者也。

硬認著些子作命脈,便是執一。要執一,即是異端,異端則是禽獸。釋氏說“三界惟心,萬法唯識”,正拏定“幾希”以爲所存之物。其二六時中不教放下者,和靖所謂“存之 ”也。其雲“恰恰用心時,恰恰無心用”者,和靖所謂“存”也。

乃不知聖賢全不恁地用功,仁義且不把作一物拏著來用,故曰“非行仁義”。在舜固然,禹、文、孔子亦無不然,湯、武、周公亦無不然。且如武王“不泄邇,不忘遠”,自是道理周匝,流通不竭,豈拏定遠邇作降伏其心之具而持之也乎?故“君子之澤”一章但言道統,不言心法。聖人、君子到此初無二致,只件件與立人綱,修人紀,更無安、勉之分。和靖強與分析,以犯異端之壘,朱子未與折衷,亦疏矣。

一五

若論異,則甘食、悅色處亦全不同;若論其異僅幾希,則仁義之異亦復無幾。虎狼之父子亦似仁,蜂蟻之君臣亦近義也。隨處須立個界限,壁立萬仞,方是“君子存之”。若庶民,便愛親敬君,也只似虎狼蜂蟻來,趁一點靈光做去也。苟知其所以異,則甘食、悅色之中井井分別處,即至仁大義之所在,不可概謂甘食、悅色便與禽獸同也。

聖賢喫緊在美中求惡,惡中求美,人慾中擇天理,天理中辨人慾,細細密密,絲分縷悉,與禽獸立個徹始終、盡內外底界址。若概愛敬以爲人,斷甘食、悅色以爲禽獸,潦草疏闊,便自矜崖岸,則從古無此苟簡徑截之君子。而充其類,抑必不婚不宦,日中一食,樹下一宿而後可矣。

朱子說人能推,禽獸不能推,亦但就才上見得末流異處,而未及於性。禽獸之似仁似義者,當下已差了。虎狼之父子,只是姑息之愛;蜂蟻之君臣,則以威相制而利相從耳。推得來又成甚倫理?

中庸說“誠之者,人之道也”,方是徹底顯出誠仁、誠知、誠勇,以行乎親、義、敬、別、信之中,而徹乎食色之內,經緯皆備,中正不忒,方是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而明倫察物,惡旨酒,好善言,以至於作春秋,明王道,皆從此做去。豈孤保其一念之善,而求助於推廣之才哉!

一六

目言“仁義之心”,則以“存之”爲工夫,孔子曰“操則存”,孟子曰“存其心”者是也。若人之異於禽獸,則自性而形,自道而器,極乎廣大,盡乎精微,莫非異者,則不可以“仁義”二字括之。故曰“非行仁義”,明夫非守“仁義”二字作把柄,遂可縱橫如意也。特其人紀之修,人極之建,則亦往往依仁義以爲用,故曰“繇仁義行”。此自舜至孔子,無不以之盡君子之道者。

此章將湯、武、周公與舜、孔子並敘,不可更分性、反。湯、武他處不及舜、孔,到此人禽關界,小有蹉跌,則已墮入異類,而舜、孔雖聖,亦不能於此上更加藻繢,何得又推高舜於君子之上,徒添蛇足!和靖扼“存之”作工夫,故橫立異同。循其說而不加之裁正,則必以頑守一心爲存,或且執虎狼之愛、蜂蟻之敬爲仁義,而務守其冥合之天明。則正朱子所謂存禽獸之所同者,其害豈小哉!

一七

集註說性兼說形,方是徹上徹下、知天知人之語。性之異者,人道也;形之異者,天道也。故曰“形色,天性也,唯聖人然後可以踐形”。中庸以至誠爲天道,亦是此理。

仁義只是性上事,卻未曾到元亨利貞、品物流行中揀出人禽異處。君子守先待後,爲天地古今立人極,須隨在體認,乃可以配天而治物,“行仁義”者不足以當之也。孔子作春秋,何曾有仁義作影本!只權衡來便是仁義。若論其實,也不過人之異於禽獸者耳。

古今此天下,許多大君子或如此作來,或如彼作來,或因之而加密,或創起而有作,豈有可傳之心法,直指單傳,與一物事教奉持保護哉!人自有性,人自有形,於性盡之,不盡禽性,於形踐之,不踐禽形,而創制顯庸,仁義之大用立矣。嗚呼!此孟子之所以爲大人,而功不在禹下也。

一八

古之善射者,類以羿名。孟子曰“羿之教人射”,蓋唐、虞之羿,以射教人者,非有窮後也。有窮後之死,自以淫田不道,非有人妒天子之善射而殺之者。集註以篡弒、黨逆爲言,要爲未審。如果羿與寒浞,則彼此俱爲亂賊,與安、史父子等,皆蹈滔天之惡,必誅不赦,而但以取友不審較量其罪之厚薄,不已迂乎!

集註又譏庾斯廢公全私,亦未察於春秋時事。春秋列國之相侵伐,固不以斬將陷陣爲功。如獻麋遺弓,奉漿攝飲,當時正以此服人,則不必其師友而釋之,亦未爲不可。蓋彼此均爲侯國,旦干戈而夕玉帛,殺一人未足以爲利,而徒深其怨,故雖縱敵而軍刑不加。其或勝或敗,初不關宗社之存亡,自不可以後世之武臣所與爭一旦之命者非夷狄則盜賊,勝則安而敗則危者比也。其必以折馘執俘、虔劉濱盡爲功,自戰國始有,而成於秦、項之際,要非可論於春秋疆埸之爭一彼一此者也。不然,則庾斯賣國全私,與秦檜之班師、周延儒之縱敵等,其罪又豈在逢蒙之下,而何以得稱爲“端人”!

一九

程子所云“此章專爲智而發”一句,極難看。雲峯孟浪聽得,便與勉強穿合,雲“本欲言智而先言性,智,五性之一也”。但作此見解,則上面“天下之言性也”一句作何安頓?孟子欲言智,而故爲此迂遠不相登答之說,作八寸三分幞頭起,古人未有此虛脾文字。

朱子雲“人之爲惡,水之在山,則非自然之故”;言水者,即通下治水。禹之治水,使之下也。又云“天下之理,本皆利順”。夫然,則朱子顯以“所惡於智者”一段申“故者以利爲本”之義,見言性之當循其利而不可鑿,而以禹之行所無事、順其利下之理者爲徵。是以智言性而非於性言智,明矣。乃又取程子之說,而贊之曰“得此章之旨”,則以天下之言性而不循利以爲故者,類皆聰敏辨慧之士,特以有智而不知所用,則遂至鑿其所本不可通者而強之使通,是不知用智之過,而以成乎言性之失,故曰“鑿以自私,則害於性而反爲不智”。蓋性隱於無形,而已然之跡,其利不利之幾亦不易察,自非智足觀理,則無以審之於微而傳之於顯,則智本有功於言性之具,而其所惡者特在鑿智耳。

其曰“害性”者,非傷害其性中淳樸天真之謂,乃言其說之蠹害於所性之理,猶孟子之所云“率天下而禍仁義”也。迨其說戾於性,而言以移心,心以害事,則邪說詖行,交相牿亡,即以自賊其性而有餘。然要爲智以害性而成不智,而非即以害性中之智,如雲峯牽合之說也。

說“性善”,便是行其所無事;說“性無善無不善”等,即是鑿。以水喻性,以行水喻言性,顯與下言治歷,同爲譬說,故亦與答告子“過顙”“在山”之說通。若謂智以應天下之事理者而言,則禹之行水即用智之事,而何以雲“若”,雲“亦”?其爲取類相譬,以喻言性者之當善用其智,固本文之極易知者也。

集註前後元無兩義,特以程子之言不易曉了,故爲曲通之如此,以防天下之誤解程說,割裂本文者,而云峯尚爾不知。學者之大病,纔讀一句書,便立地要從此解去,以趨悖謬。安得好學深思之士而與論大義哉!

二十

集註釋“鑿”字,上加一“穿”字,朱子沿俗語而失者也。“穿鑿”出淮南子,上音 “串”,下音纔到切。穿,筍也;鑿,孔也。穿鑿者,謂以方穿[筍]入圓鑿,不相受也。於此處不切。

此“鑿”字自如字讀,如鑿石鑿渠之鑿。本無罅徑,強用力以求通,如人性本無惡,卻強說惡,就桀、紂之喪失其性者鑿之成理,名之曰性,以曲成其說而使之通,則唯非已然之跡,而其不順利也久矣。若禹之疏瀹決排,則俱在故有底水道上施功,終不似夫差、煬帝、李垂、賈魯強於高原、平地上鑿一河以挽水使入。只此字喻極切,加“穿”字,則失之矣。

二一

“已然之跡”,謂可見之徵也。潛室雲“善惡皆已然之跡”一句,足折羣疑。乃均此已然之跡,而或利或不利,此正在當身體會。若但據跡以爲徵,則雖有其故,而不利者多矣。故天下之言性者,雲“有善有不善”,則有堯、舜、微、比、瞽瞍、象、紂以爲之故;雲 “可以爲善,可以爲不善”,則有文、武、幽、厲以爲之故。蓋鑿以言性,而性若實然,則鑿以言故,而故亦有其可徵者矣。唯反而求之以自得之,則利不利以別,此陳跡不足盡恃,而唯心理之安者爲有本也。

性藏於心,安於心者爲性之真,猶夫歷因於度數,順於度數者爲歷之合。仁山不知此,乃謂苟求已往日至之數,則將來者可坐而定,則是但有故而即可定,不論其利不利矣。充其說,則桀、紂亦已往之徵也,其亦可定性之惡矣!

“千歲之日至”一句,自兼已往、將來說。歷家亦無板局,故無可執之陳跡而務求之。求者,求其利也。如歲差之法,雖始於何承天、虞劆,乃杜預所推春秋長曆,往往與後人置歲差之歷合轍,想古法固有進退增減。唯如劉歆三統,執定一十九、八十一,遷就以使必合,則拘於故而不問其利不利,強鑿之以求通也。

古今曆法,唯郭守敬爲得理,用天而不用人,晷景長極便是冬至,短極便是夏至,曆元在數十年之內,周天定於萬分,因其自然之利,而盡撤黃鐘、大衍之死法,方與孟子言性就當人之心四端上求故一理。若旁引陳跡,不必其固然;而執以爲固然,未有能利者也。仁山之論歷,王安石之回河,荀、楊之言性,皆守故而不問其利,鑿而已矣。

二二

“禹、稷、顏子”一章,只集註說得好,諸小注皆過高而無實。和靖竟以“時”許三賢,亦非愚所敢知。章內說禹、稷處詳,說顏子處略,則疑顏子之但安貧不仕,便是時措合宜。慶源只就出處上說無偏無倚,無過、不及,忒把聖賢“致中和”之全體、大用說得容易。

南軒謂此即是聖賢之異於楊、墨。夫楊氏之失,雖同室鬥而不救,墨氏之病,雖鄉鄰而必披髮纓冠以救之,固也。乃即楊之爲己,豈其足以與於顏子之樂?墨之兼愛,豈其合於禹、稷之心?則聖賢之異於彼者,不但一或出、或處而盡之,實有其學術、德業之不同,本異而末亦殊也。

若以顏子不仕亂世而即合乎無偏、無倚,無過、無不及之時中,則與禹、稷同立於唐、虞之廷,若嶽、牧、百工以下,汔[訖]乎共、歡,及夫危亂之世,嫉俗自貴而不仕,若沮、溺、丈人以洎乎莊周、列禦寇、顏蠋、陳仲子之流,而皆時中矣。

集註“各盡其道”及“退則修己”八字,是扼要語。且不須抬高論到大本、達道、一貫、時中去。而“顏子不改其樂”,唯此一樂是與禹、稷同道底真血脈,不可以“曄曄紫芝,可以忘飢”,“衆鳥欣有託,吾亦愛吾廬”者當之。若但瀟瀟灑灑,全性命於亂世,正使有爲,只做得管仲、樂毅已足,何曾得見禹、稷項背來!

此須兼以論語集註中“所樂何事”求之。孟子於“萬物皆備”、“反身而誠”處,見得此道流動充滿,外不以世移,內不以事閒,無非以體天德而凝王道,故曰“禹、稷、顏子同道”。唯然,故其閉戶也,實有以異於楊朱之閉戶;其往救也,實有以異於墨翟之往救。而隱則爲沮、溺,出則爲管、樂者,皆不足雲矣。知此,則慶源喜怒應感之說,猶水上打毬,了無泊處,蓋亦不足爲有無矣。

萬章上篇

一

舜之處象,與周公之處管、蔡,其所以不同者,先儒論之詳矣。然所謂“管、蔡之叛,憂在社稷,孽在臣民;象之慾殺舜,其事在舜之身”,此語亦須分別看,非謂一身小而社稷臣民大也。

使象惡得成,則天下且無舜,而昏墊之害誰與拯之!舜之一身所繫固不輕,而以亂天下萬世君臣兄弟之大倫者又豈細故!此處只論舜與周公所處之不同,更不論象與管、蔡罪之大小與事之利害。到兄弟之性,更以利害較大小,則已落私慾。若以罪之大小言,象之親弒君親,又豈可以禍不及於臣民爲末減哉!

聖人之敦倫、儘性,只是爲己,故舜於此且須丟抹下象之不仁,不商較其惡之淺深、害之鉅細,而唯求吾心之仁。故象唯欲殺舜,則舜終不得怒而怨之。管、蔡唯欲危成王之社稷,故周公不得伸其兄弟之恩。以兄弟之恩視吾君宗社之存亡,則兄弟爲私;以己身之利害視兄弟之恩,則己身爲私。總爲不可因己身故,而藏怒宿怨於兄弟,故不特不忍加誅,而且必封之。若其比肩事主而借兵端於我以毀王室,則雖未至有安危存亡之大故,而國法自不可屈。故孟子言瞽瞍殺人,而舜不得禁皋陶之執;若象以殺舜爲事,事雖未遂,而弒械已成,其罪固浮於瞽瞍之殺人也遠甚,藉使皋陶欲執之以抵罪,則舜必禁之矣。

雖雲聖人大公無我,然到此處,亦須照顧自己先立於無憾之地,然後可以立情法之準。世儒不察,便謂聖人概將在己、在人作一視同等,無所分別,無所嫌忌,但以在彼善惡功罪之小大爲弛張,而曰此聖人之以天地爲一體者也。爲此說者,蔑差等以直情而徑行,其與異端所云“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共命”一流荒誕無實之邪說又何以異!所以聖人言禮,必先說個別嫌明微,以爲義盡仁至之效。若於所當避之嫌,一概將在己、在物看作一例,卻向上面辨理之曲直、害之大小,即此便是人慾橫行,迷失其心。

胡文定傳春秋,謂孔子自序其績,與齊桓等,爲聖人以天自處,視萬象異形而同體,亦是議論太高不切實處。使孔子視己之績如人之績,美詞序之而無嫌,則舜可視象之殺己與天下之殺其兄者同,則又何待其害及於宗社臣民而始加誅哉!堯授天下於舜,則舜必讓之。如但以社稷臣民爲大,則安社稷、綏臣民者,宜莫如舜,胡不慨然自任,而必逡巡以遜耶!

象之慾弒舜也,蓋在舜未爲天子之日,故小儒得以孽害之小大立說。向令舜已踐帝位,象仍不悛,率有庳之不逞以圖篡弒,豈不與管、蔡之流毒者同!將爲舜者遂可俘之馘之以正其辜耶?使然,則漢文之於淮南,且但遷之而未嘗加闢,然且“尺布、鬥粟”之譏,千古以爲慚德,然則使周公而身爲天子,其不可加管、蔡以上刑亦明矣。

夫周公者,人臣也,不得以有其身者也。身不得有,故兄弟亦不得而有。兄弟之道,視乎身者也,非父母之比也。不得有身,斯不得有其兄弟;得有其身,則得有其兄弟矣。身所有之社稷,身所有之臣民,何患乎無君而又何患乎亂之不治,乃虧天倫以曲全之!是猶剸首以救膚,割肌以飽腹也,不亦傎乎!

二

“百姓如喪考妣,喪如字,謂以父母之服服之。四海遏密八音”,書有明文;“帥天下諸侯爲堯三年喪”,孟子之釋書又已分曉。古者民不得稱百姓,至春秋時始通稱之。古之言百姓者,皆賜氏而有姓者也。周則大夫世官而賜氏,夏、商以上,唯諸侯爲有姓。“如喪考妣”者,即所謂“帥天下諸侯爲堯三年喪” 也。若甿黎之不得以父母之服服天子,自理一分殊、天理自然之節文,與諸侯之不得郊禘、庶子之不得喪其母、支子之不主祭一例。故曰“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且禮也者,文稱其質,物稱其情者也。天下之大,萬民之衆,知愚賢不肖之雜,即有君如堯,可以感其哀於倉卒,而必不能固其情於三年。民之質也,雖企及而必不逮者也。乃驅天下而服三年之喪,保無有斬衰菲屨,縱飲狂歌,以絰舞而以杖鬥者乎?則是亂禮喪真,而徒媟其君親矣。故於禮無庶人服天子之文。其言“百姓”者,實諸侯也。漢文短臣子之喪,而反令庶人同制二十七日之服,薄於親而厚於疏,亂上下之別,其悖甚矣。南軒以“天下臣民”爲言,亦未可與言禮也。

三

“人君爲不善,而天命去之”,於命言之,則非正命,於天言之則自正;於人之受命而言之,則非正,於天之命人而言則正。“惠迪吉,從逆兇,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正天命之正也。南軒於此,辨得未精。舜、禹之相歷年多,自是正;堯、舜之子不肖,自是不正。故朱子說“本是個不好底意思,被他轉得好了”。總之,正不正,只可於受命者身上說,不可以之言天,天直是無正無不正也。

故幹之四德,到說“貞”處,卻雲“各正性命”,亦就人物言正。天地“不與聖人同憂”,本體上只有元亨,到見功於人物上,方有利不利、貞不貞。利貞於此者,或不利不貞於彼;利貞於彼者,或不利不貞於此:天下無必然之利,一定之貞也。

堯、舜與天合德,故於此看得通透。子之不肖而不傳之,本不利而非正,卻順著天,用他所利所貞者,吾亦以之利而得其正,則所謂“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矣。

然此道唯施之子則可,若舜之於父母則不然。“號泣於昊天,於父母”,不受其不正也。舜之有父有子,皆命之非正者,特舜或順天,或相天,一受之以正耳。

若桎梏死者,天命自正,受之不正也。唯天無正無不正,故曰“莫之爲而爲,莫之致而至”。有爲有致,而後可以正不正言也,天豈然哉!

四

論舜、禹、益之避,集註“深谷可藏”四字大啓爭辨,自是立言不精。此豈避兵、避仇之比,且“南河之南”更有甚山谷如仇池、桃源也?

朱子抑雲“禮之常也”,乃是定論。自堯以前,帝王亦皆傳子,到堯時始有此君禪相攝之事。則三年喪畢,總己事終,自不得不避者,禮之正也。天下諸侯將迎推戴而出,自是奇特,非禮之所恆有;則亦舜、禹、益之所不謀。既必不冀望,亦不須防備。君有適嗣之可立,己亦有先君之顯命,兩者俱有可立之理,自無心於去留,一聽之天人而已,何容心焉!

想來,“有天下而不與”之心,亦如此則已純乎天理而無可加矣。朱子卻又深說一步,雲“唯恐天下之不吾釋,益則求仁而得仁”,則又成矯異。夫舜、禹豈求仁而不得仁乎?若必以天下之吾釋爲幸,向後堅臥不起,又誰能相強耶?

堯、舜禪授之說,愚於尚書引義中論之頗詳,想來當時亦不甚作驚天動地看。唯其然,故益之避亦甚尋常,天下之不歸益亦甚平淡。此處正可想古之聖賢廓然大公、物來順應之妙。若謂“唯恐天下之不吾釋”,則幾與越王薰穴、仲子居於陵一樣心胸。雖可以砥礪貪頑,而不足與於天理、人心之至。聖賢心跡,與莽、操、懿、裕天地懸隔,不但相反而已。

欲知聖賢者,當以季札、子臧、漢高帝、宋孝宗、諸葛孔明、郭子儀一流作對證,揀出仁至義盡來,方有合處。

五

或問“朱、均不順”一說,極爲俗陋,羅長源作路史,似亦爲此所惑。舜、禹當年是何等德業,朱、均雖不肖,固亦不得不服矣。劉裕心同懿、操,唯小有功於晉耳,然當其自立,晉恭帝且欣然命筆草詔,況聖人乎!有天下而爲天子,不是小可事,雲“不順”者,乃似朱、均可以手攬而襟系之者然,真三家村學究見地也!上世無傳國璽如漢元后之可執留者,不成朱、均介馬孤立,大聲疾呼以爭於衆曰“我欲爲天子”邪?俗儒樂翹異以自鳴,亦不知量而已。

六

慶源“遠而去,近而不去”之釋,兩“而”字下得不分明。此是通論聖人處。未仕之前,就之爲近,不就爲遠;既仕之後,義不可留則去,道有可行則不去。倘作一串說,則不特孟子爲敷衍駢贅之句,且既已遠矣,蓋未嘗來,而何得言去?方其近也,且自立於可去、可不去之勢,而亦何得遂定其不去邪?

七

呂氏說有命、無命處,極精當,正從孟子“求之有道,得之有命”上體出,顯義、命之異而後見其合。南軒雲“禮義之所在,固命之所在”,雖與呂氏小異,然亦以見禮義之所不在,便命之所不至也。

新安錯看“得之不得曰有命”,將不得亦作命說。不知“命”字自與“理”“數”字不同,言命,則必天有以命之矣。故中庸注、錄以差除、誥敕擬之。既不得矣,則是未嘗命之也。

孔子曰“有命”者,謂我若當得衛卿,天自命之也。“得之不得曰有命”者,言當其不得,則曰我若當得,則天自命我,而今未也。故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道則人有事焉,命則天有事焉之詞。若不求,則不可以道言;不得,則不可以命言矣。

或疑孔子以道之將廢爲命,孟子抑曰“莫非命也”,則不必受命得位而後可以命言矣。乃孔子之言廢者,則既得而復失之詞。孟子之言“莫非命”者,則以言乎吉凶禍福之至,猶朝廷之一予一奪皆有誥敕以行其令也。唯吉凶禍福大改異處,故以天之有所予奪者而謂之命。若人所本無,因不予之,人所本有,因不奪之,君子於此,唯有可行之法而無可受之命,故謂之曰“俟”。俟者,未至之詞也。藉當居平無得無喪之時,而莫不有命,則更何所俟哉?故生不可謂之命,而死則謂之命,以其無所奪、有所奪之異也;不得不可謂之命,而得則謂之命,以其無所予、有所予之異也。

若概乎予不予、奪不奪而皆曰命,則命直虛設之詞,而天無主宰矣!君子之素位而行,若概乎生與死、得與不得而皆曰有命,則一切委諸大造之悠悠,而無行法尊生之道矣!且不得而亦言命,則是得爲常而不得爲非常。君子而以非常視不得也,又豈非據願外以爲固有、驚寵辱而生怨尤也哉!

天既生人以後,士則學,農則耕,天子之子則富貴,士庶之子則貧賤,日用飲食,一切尋常事,都不屑屑勞勞授之以命,而唯人之自爲質。此天之所以大,而人之所以與能也。世俗不知,乃雲一飲一啄,莫非前定,於是有啖鱠餐糕、破枕蹂花之誕說,以恣慵惰放逸者之自棄。使然,則立乎巖牆之下亦無不可,而其自雲“知命”者,適以爲誣命而已矣。是與於無命之甚者也,而況義乎!鑑於此,而後知呂氏立說之精。

萬章下篇

一

集註“無不可事之君,無不可使之民”,是伊尹胸中至大至剛語,然須於此看出伊尹偏處。其雲至大至剛者,言氣足以舉之也,須與孔子“天下有道,丘不與易”自有分別。伊尹但在自家志力學術上見得恁地有餘,謂己有此格君救民之道,更不論他精粗軟硬,無往不成。若孔子則直與天地生物一般,須如此生生長長,收收成成,不徒恃在己者有此可化可育、可亭可毒之用。“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說得極平易,卻廣大高明,無可涯際在。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是學孔子處,不徒以己有兼善天下之才爲本領也。

二

孟子於“聖”上更加一“智”字,已顯示聖功、聖學更不容但在資稟上說。若說資稟,則人皆可以爲堯、舜,而況三子之於孔子!使孔子而天縱以智,爲三子之所必不逮,則孟子之願學,又從何處描摹耶?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不可認作託言以誘學者。使然,則夫子此語早已不忠不信矣。學者於此處若信聖人不過,則直是自棄者,不足與言。

夫射者之有巧力,力固可練,巧固可習,皆不全繇資稟;而巧之視力,其藉於學而不因於生也爲尤甚。總緣用功處難,學之不易得,庸人偷惰,便以歸之氣稟爾。

朱子言“顏子所進未可量”,又云“緣他合下[少]致知工夫,看得有偏”云云,深得孟子之旨。即如伊尹在畎畝之中樂堯、舜之道,便且就堯、舜之澤生民上著意;及雲“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只在以其知覺覺天下上看得仁義之用,則亦似未嘗向靜存動察中體備著位天地、育萬物大合煞處分明至極也。則使三子者以孔子之下學上達者爲作聖之功,亦何資稟之可限乎?

三子之得爲聖,是他人慾淨盡,天理流行,故造其極而無所雜。乃其以人慾之淨行天理之所流,則雖恁瑩澈條達,而一從乎天理流行之順直者一逕驀直做去,則固於天理之大無外而小無閒者,不能以廣大精微之性學凝之。蓋人慾之淨,天資之爲功半於人事,而要不可謂無人力。若天理之廣大精微,皆備而咸宜,則固無天資之可恃,而全資之人事矣。

孔子“吾十有五”一章,自說得工夫何等縝密!雖在知命以還,從容中道之妙,非期待刻畫以爲功,而其存養以洗心退藏者,要豈一聽之自然乎?故孟子言“聖、智之事”兩“ 事”字,恰緊與“必有事焉”之意同。此或未察,乃雲“爲學者言之”,則聖人之聖智既絕乎人事矣,學者乃以“事”學之,豈非擬登天而以梯耶?

夫射者之習爲巧也,固有內正外直、審幾發慮之功,學者之所必習,亦羿之所必習也。故人可使學爲羿,而豈羿之巧自性生,爲人事所必不至者哉!唯釋氏爲怪誕亡實之論以欺人,故裝點就“未離母胎已證菩提”、“墮地七步唯吾獨尊”一派淫邪之說。聖人之道,人道也,君子之學,聖學也,亦安有此耶!故知歸三子之偏於氣稟,蓋朱門諸子誣其師之印可,而非朱子之云然。

三

東陽雲“此章‘聖’字與‘大而化之’之聖不同”,非也。如伯夷求仁得仁而無怨,伊尹處畎畝樂堯、舜之道,幡然一改而伐夏救民,此豈更有未化者哉!“大而化”之化,與中庸之言“變則化”者,固有在己、在物之分。然於己未化,則必不能化物,而不能化物者,亦即己之未化也。如夷、惠之流風,興起百世之下,伊尹格正太甲,俾其處仁遷義,則既於物而見其化矣,是豈其居之爲德者猶有所絓礙,而不能達於變通者乎?

孟子曰“伯夷隘”,隘似與化相反,故東陽疑之,而其實不然。大同中之條理有其化,一致中之條理亦有其化也。人慾淨而天理行,則化自順。伯夷之隘,固不與鮑焦、申徒狄一流私意用事、悁戾疾物者等,故鮑焦、申徒狄滿腹是怨,而伯夷不然。求仁而得仁,固已優遊厭飫於天理之中,無往而不順矣。伯夷之隘,隘亦化,故曰“聖之清”。伯夷之化,化於隘中,則雖聖而亦隘也。

孟子之答浩生不害,於聖上又加神之一位,蓋以三子爲聖,而孔子爲神。曰“聖之時 ”,時則天,天一神矣。易曰“化不可知”,化自有可知者,有不可知者。如春之必溫,秋之必涼,木之必落,草之必榮,化之可知者也,三子所得與之化也;物之品物流形者而以各正性命,各正性命者而以保合太和,元亨利貞用於至微而體於至顯,春夏秋冬有其定位而無其專氣,化之不可知者也,孔子之所獨也。孔子之異於三子,不於其廣大高明之性,而於其中庸精微之德,故以射之巧譬之。不能化則無以行遠,猶射者之不能至。如鮑焦、申徒狄之清,鄧禹、陶侃之任,東方朔、阮籍之和,行將去便與道相齟齬。三子卻一直順行去,更無蹭蹬差池,是可謂“大而化之”矣。

不知者乃謂孔子能化而三子不能,直將“化”之一字看得玄妙無定體。唯孟子知聖之深,則直在洗心藏密處揀出極深研幾之妙。蓋化之粗者,便奇特亦自易知,日月之廣照、江海之汪洋是也;化之精者,即此易知處便不可知,水之瀾、日月之容光必照[是]也。兩者俱化,而可知、不可知分焉。不可知者,藏之密也,日新而富有者也。何嘗有超陵變幻,爲出於三子所化之外別有作用也哉!

化則聖也,不可知則聖之時也。化則力之至也,不可知則巧之審中於無形者也。以此辨之,則以言三子之德也不誣,而學孔子也亦有其津涘矣。

四

“不可知”只是不易見,非見之而不可識也。人之所不易見者,唯至精至密者而已。雖雲不可知,卻是一定在,如巧者之於正鵠然。天之有四時,其化可見,其爲化者不可見。若人所爲,便大綱露出本領來,分派下做作用,賞則喜之形,罰則怒之形,盡他奇特,都有跡在。如伯夷之清,其始如是,則終莫不如是,可以掐著搦著算定,總爲他在粗枝大葉上布規模,立軌則。若天之有時,綿綿密密,而所以爲寒暑生殺者,總在視不見、聽不聞之中。孔子之不顯其德以爲載於無聲無臭者,下學而上達,知之者唯天。人在作用上著心目,則更無親切處也。乃其所以示人,則又無所隱,而若未有知者。然非使人見之而不能測識之,如異端之所謂神通者比。此以中庸“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求之,則庶幾不差。學者未到孟子知聖地位,且就博文約禮上討線索,煞定仕、止、久、速看他功用,鮮不迷矣。

五

程子以孔子爲乘田則爲,爲司寇則爲,孟子必欲得賓師之位,定孔、孟差等。如此說道理,是將孔子竟作釋氏“一乘圓教”“四無礙”看。聖人精義入神,特人不易知爾,豈有於此亦可,於彼亦可,大小方圓,和光同塵之道哉!

孟子曰“孔子聖之時”,與易“六位時成”之義同,豈如世俗之所謂合時者耶!春夏秋冬固無一定之寒暑溫涼,而方其春則更不帶些秋氣,方其夏則了了與冬懸隔,其不定者皆一定者也。聖賢有必同之心理,斯有可同之道法,其不同者時位而已。一部周易,許多變易處,只在時位上分別;到正中、正當以亨吉而一尢咎,則同也。故孟子以論世爲尚友之要道。

孔子之先,自華督之難奔魯而仕於魯,到鄹大夫時,亦爲魯之世臣矣。春秋時,世祿之法未壞,而士之子必爲士,而仕者非有大故,必於其宗國。則孔子既嗣鄹大夫之祿,自不得不仕。乘田、委吏,爲職雖小,而亦筮仕者初登仕版所必循之階,豈可以我有聖德而操一不屑之心乎!古者五十始爵,乃命爲大夫,周禮固在,不容越也。孔子之爲此,自在蚤歲,義之宜,道之正,而豈故爲委屈耶!

孟子雖魯之公族,而失其祿位,降在氓黎者已久。魯繆、平之世,三家不復執魯政,疑悼公、元公盡去三桓,不復列其子孫於在廷矣。孟子於宗國無可仕之階,逮遊道既通,則已在五十受爵之年,固不容自乞卑官,以枉道辱己。且齊、梁之君卑禮厚幣聘之以來,若更自請散秩以受微祿,不承權輿而甘爲折節,愈不可矣。

抑樂正子固雲“前以士,後以大夫”,則孟子曾爲士矣,未嘗必得賓師而後仕也。孟子既以抱關擊柝爲祿仕之宜,則其不必賓師之位者可見。孔子道不行於魯,不脫冕而行,則其處司寇者,與處乘田、委吏之去就,固不同矣。

聖人居上不驕,在下不憂,方必至方,圓必至圓,當方而方則必不圓,當圓而圓則必不方,故曰“規矩方圓之至,聖人人倫之至”也,而豈有方圓無不可之理哉!學者之大忌,在推高聖人,以爲神化不測,而反失其精義入神、合規應矩之大經,則且流於俗學,入於異端,而成乎無忌憚之小人矣。

六

朱子譏賈誼失進言之序,斟酌事理,允爲定論。從來評賈生之得失者,未能及也。

古者大臣坐而論道,以至庶人、工、瞽,鹹可進言。然庶人、工、瞽之所言者,必非百官之所言;小臣之所言者,必非大臣之所言也。唯大臣所論者道,則朝廷之建立因革,一切制治保邦,文章度數,須通盤徹底,料理一成局而陳之,以授百工之作行。若居言職者,則必有愆而後繩,有繆而後糾,方無愆繆,且不可立意思,逞議論,徒增聚訟。有官守者,則在兵言兵,在農言農,在禮言禮,以專治其事則利害親而言之無妄也。至於庶人、工、瞽之諫,則又必國家顯著之事理,介於得失安危之大,在廷者矇蔽不以上聞,而後可陳其一得以待採焉。

今誼所言者,外製匈奴,內削侯王,上求主德,下正民俗,以洎乎禮樂制度,正朔服色,爲天子所操三重之權者鉅細畢舉,盡取漢家之天下,畫一成局,而欲竟授之有司,遵而行之。此大臣所從容坐論於燕閒之道,而誼以疏遠小生,輒以紙窗竹屋之所揣摩者握朝野中外以唯其所指使。則是以天下爲佹得佹失,試少年議論文章之物,而可哉!

故知位卑言高,急於自炫之罪,不可以加之朱雲、郇謨、鄭俠、陳東直言敢諫之士,而唯誼允當之。而孟子之旨,本以爲爲貧而仕者留一優遊進退之局,以盡其素位之道,非概以出位而言責小臣,而歸言責於大臣,義自著明,無容惑也。

七

不敢見,禮也;不可召,義也。一章之中,縱說橫說,乃於“義禮”二字,條理則自分明。如雲“且”,雲“何敢”,雲“奚可”,雲“豈敢”,雲“況乎”,直恁清出。

禮有常經,義繇事制。唯合夫義之宜者,則雖禮之所無,而禮自可以義起。如君欲有謀則就之,堯與舜迭爲賓主,一合於尊賢之義,則當其行之,不患乎禮之不中於節文,而不必引君尊臣卑之禮以守其不敢矣。若禮所本有,則義即不宜,而一以禮之經爲宜。如孔子非魯君之所可召,而召必赴焉,則禮有其常,爲禮屈而非爲勢屈,於義固宜,抑不必據不可召之義以自亢矣。

禮義相爲錯綜以成經緯,固有合一之理。乃聖賢審物度己,則必既求之禮,又求之義,雖求之義,亦必求之禮,無不可者,而後決然以行其志。此孟子所以不陷於一偏,其以養君子之剛大者,即以定人道之高卑。乃知“王前”、“士前”、“貧賤驕人”之說,苟自矜厲以虧典禮。而躡屩王門者,既以自辱其身,而犯上幹主,其越禮逾分,亦已甚矣。注、錄未悉。

八

易位之事,後世所以不可行者,非孟子之言不可通於來今也。霍光行之,畢竟是胡亂。蓋封建之天下自與郡縣異,到秦、漢以後,天下事大段改易,如此詫異事更不可倚古人行跡莽撞。

且孟子所言,要爲諸侯言爾。諸侯危社稷,則貴戚變置之,抑必上告天子,下告方伯,旁告四鄰,可以相信相從,而貴戚之卿雖首發策,亦無嫌於犯上。若夫天子之不可易者,非徒三仁不能行之於紂,三代之末主之失道者多矣,從未有爲此舉動者。蓋天子之於臣,純乎臣者也;古者諸侯之卿命於天子,則不純乎臣者也。亦幾與今之首領同。不純乎臣,而上又有天子可以請命,則雖貴戚之卿易之,而實天子易之矣。若四海一帝,九州一王,君雖不君,誰敢制命自己,而徼倖以成非常之事哉!“委任權力”,亦何足恃,而可以爲三仁之所不敢爲乎?此霍光之所以不學無術而釀山、禹之逆,司馬昭、桓溫所以爲梟獍之魁而不可逭也。 告子上篇

一

告子說“性猶杞柳”,“猶湍水”,只說個“猶”字便差。人之有性,卻將一物比似不得,他生要捉摸推測,說教似此似彼,總緣他不曾見得性是個甚麼;若能知性,則更無可比擬者。

孟子斬截說個“善”,是推究根原語。善且是繼之者,若論性,只喚做性便足也。性裏面自有仁、義、禮、智、信之五常,與天之元、亨、利、貞同體,不與惡作對。故說善,且不如說誠。唯其誠,是以善;誠於天,是以善於人。惟其善,斯以有其誠。天善之,故人能誠之。所有者誠也,有所有者善也。則孟子言善,且以可見者言之。可見者,可以儘性之定體,而未能即以顯性之本體。夫然,其得以萬物之形器動作爲變化所偶有者取喻之乎?先儒窮治告子之失,不曾至此,非所謂片言折獄也。

二

朱子謂告子只是認氣爲性,其實告子但知氣之用,未知氣之體,並不曾識得氣也。告子說“勿求於氣”,使其能識氣之體,則豈可雲“勿求”哉!若以告子所認爲性之氣乃氣質之氣,則荀悅、王充“三品”之言是已。告子且以凡生皆同,猶凡白皆白者爲性,中間並不分一人、禽等級,而又何有於氣質之差也!

理即是氣之理,氣當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氣不後。理善則氣無不善;氣之不善,理之未善也。如牛犬類。人之性只是理之善,是以氣之善;天之道惟其氣之善,是以理之善。“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氣也,唯其善,是以可儀也。所以幹之六陽,坤之六陰,皆備元、亨、利、貞之四德。和氣爲元,通氣爲亨,化氣爲利,成氣爲貞,在天之氣無不善。天以二氣成五行,人以二殊成五性。溫氣爲仁,肅氣爲義,昌氣爲禮,晶氣爲智,人之氣亦無不善矣。

理只是以象二儀之妙,氣方是二儀之實。健者,氣之健也;順者,氣之順也。天人之蘊,一氣而已。從乎氣之善而謂之理,氣外更無虛託孤立之理也。

乃既以氣而有所生,而專氣不能致功,固必因乎陰之變、陽之合矣。有變有合,而不能皆善。其善者則人也;其不善者則犬牛也,又推而有不能自爲杯棬之杞柳,可使過顙、在山之水也。天行於不容已,故不能有擇必善而無禽獸之與草木,杞柳等。然非陰陽之過,而變合之差。是在天之氣,其本無不善明矣。

天不能無生,生則必因於變合,變合而不善者或成。其在人也,性不能無動,動則必效於情才,情才而無必善之勢矣。在天爲陰陽者,在人爲仁義,皆二氣之實也。在天之氣以變合生,在人之氣於情才用,皆二氣之動也。此“動”字不對 “靜”字言。動、靜皆動也。繇動之靜,亦動也。

告子既全不知性,亦不知氣之實體,而但據氣之動者以爲性。動之有同異者,則情是已;動之於攻取者,則纔是已。若夫無有同異、未嘗攻取之時,而有氣之體焉,有氣之理焉,即性。則告子未嘗知也。

故曰“性猶杞柳也”,則但言才而已。又曰“性猶湍水也”,則但言情而已。又曰“ 生之謂性”,知覺者同異之情、運動者攻取之才而已矣。又曰“食色性也”,甘食悅色亦情而已矣。其曰“仁,內也”,則固以愛之情爲內也;愛者七情之一,與喜怒哀樂而同發者也。

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爲善矣。”可以爲善,則可以爲不善矣,“猶湍水”者此也;“若夫爲不善,非才之罪也。”爲不善非才之罪,則爲善非才之功矣,“猶杞柳”者此也。杞柳之爲杯棬,人爲之,非才之功。即以爲不善之器,亦人爲之,非才之罪。

若夫人之實有其理以調劑夫氣而效其陰陽之正者,則固有仁義禮智之德存於中,而爲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所從出,此則氣之實體,秉理以居,以流行於情而利導之於正者也。若夫天之以有則者位置夫有物,使氣之變不失正,合不失序,如耳聽目視,一時合用而自不紊。以顯陰陽固有之撰者,此則氣之良能,以範圍其才於不過者也。理以紀乎善者也,氣則有其善者也,氣是善體。情以應夫善者也,纔則成乎善者也。故合形而上、形而下而無不善。

乃應夫善,則固無適音“的”應也;成乎善,則有待於成也。無適應,則不必於善;湍水之喻。有待於成,則非固然其成;杞柳之喻。是故不可竟予情才以無有不善之名。若夫有其善,固無其不善,所有者善,則即此爲善,氣所以與兩閒相彌綸,人道相終始,唯此爲誠,唯此爲不貳,而何杞柳、湍水之能喻哉!故曰“誠者天之道”,“ 立天之道,曰陰與陽”而已;二氣。“誠之者人之道”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而已。仁生氣,義成氣。又安得尊性以爲善,而謂氣之有不善哉!

人有其氣,斯有其性;犬牛既有其氣,亦有其性。人之凝氣也善,故其成性也善;犬牛之凝氣也不善,故其成性也不善。氣充滿於天地之閒,即仁義充滿於天地之閒;充滿待用,而爲變爲合,因於造物之無心,故犬牛之性不善,無傷於天道之誠。在犬牛則不善,在造化之有犬牛則非不善。氣充滿於有生之後,則健順充滿於形色之中;而變合無恆,以流乎情而效乎才者亦無恆也,故情之可以爲不善,才之有善有不善,無傷於人道之善。

苟其識夫在天之氣,唯陰唯陽,而無潛無亢,則合二殊、五實而無非太極。氣皆有理。苟其識夫在人之氣,唯陰陽爲仁義,而無同異無攻取,則以配義與道而塞乎兩閒。因氣爲理。故心、氣交養,斯孟子以體天地之誠而存太極之實。若貴性賤氣,以歸不善於氣,則亦樂用其虛而棄其實,其弊亦將與告子等。夫告子之不知性也,則亦不知氣而已矣。

三

貴性賤氣之說,似將陰陽作理,變合作氣看,即此便不知氣。變合固是氣必然之用,其能謂陰陽之非氣乎!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義,一陰陽也。陰陽顯是氣,變合卻亦是理。純然一氣,無有不善,則理亦一也,且不得謂之善,而但可謂之誠。有變合則有善,善者即理。有變合則有不善,不善者謂之非理。謂之非理者,亦是理上反照出底,則亦何莫非理哉!

大要此處著不得理字,亦說不得非理。所以周子下個“誠”“幾”二字,甚爲深切著明。氣之誠,則是陰陽,則是仁義;氣之幾,則是變合,則是情才。情者陽之變,才者陰之合。若論氣本然之體,則未有幾時,固有誠也。故悽風苦雨,非陰之過,合之淫也;亢陽烈暑,非陽之過,變之甚也。且如呼者爲陽,吸者爲陰,不呼不吸,將又何屬?所呼所吸,抑爲何物?老氏唯不知此,故以橐籥言之。且看者橐籥一推一拽,鼓動底是甚麼?若無實有,盡橐籥鼓動,那得者風氣來?如吹火者,無火則吹亦不然。唯本有此一實之體,自然成理,以元以亨,以利以貞,故一推一拽,“動而愈出”者皆妙。實則未嘗動時,理固在氣之中,停凝渾合得住那一重合理之氣,便是“萬物資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底物事。故孟子言“水無有不下” ,水之下也,理也,而又豈非氣也?理一氣,氣一理,人之性也。

孟子此喻,與告子全別:告子專在俄頃變合上尋勢之所趨,孟子在亙古亙今、充滿有常上顯其一德。如言“潤下”,“潤”一德,“下”又一德。此唯中庸鄭注說得好:“木神仁,火神禮,金神義,水神信,土神知。”康成必有所授。火之炎上,水之潤下,木之曲直,金之從革,土之稼穡,十德。不待變合而固然,氣之誠然者也。天全以之生人,人全以之成性。故“水之就下”,亦人五性中十德之一也,其實則亦氣之誠然者而已。故以水之下言性,猶以目之明言性,即一端以徵其大全,即所自善以顯所有之善,非別借水以作譬,如告子之推測比擬也。

四

金仁山謂釋氏指人心爲性,而不知道心爲性,此千年暗室一燈也。於此決破,則釋氏盡他說得玄妙,總屬淺鄙。

他只認精魂,便向上面討消息,遂以作弄此精魂爲工夫。如人至京都,不能得見天子,卻說所謂天子者只此宮殿嵯峨、號令赫奕者是。凡人之有情有才,有好惡取捨,有知覺運動,都易分明見得,唯道心則不易見。如宮殿之易見,號令之易聞,而深居之一人,固難得而覿面也。故曰:“道心惟微。”

在人微者,在天則顯,故聖人知天以儘性;在天微者,在人則顯,故君子知性以知天。上“微顯”以小大言,下“微顯”以隱著言。孟子就 “四端”言之,亦就人之顯以徵天之微耳。孔子“一陰一陽之謂道”一章,則就天之顯以徵人之微也。要其顯者,在天則因於變合,在人則因於情才,而欲知其誠然之實,則非存養省察功深候到者不知。

釋氏只是急性著,立地便要見得,硬去搜索,看到人心盡頭未有善、未有惡處,便自止息。告子也是如此。他不信知覺運動、情才之外有未發之中,總緣他未曾得見天子,反怪近臣之日侍君側向人說知者爲妄立名色以欺衆,則亦可哀也已。

能活能動底,只是變合之幾。變合而情才以生;變已則化,合已則離,便是死也。釋氏說“蕉心倚蘆”,明是說合;說“夢幻泡影”,明是說變。而其所變所合者之爲何物,總不曾理會在,乃雲“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種法滅”。生之謂性,死即無性也。嗚呼,亦安得此鄙陋俗淺之言而稱之也哉!

五

仁山雲“釋氏指視聽言動之氣爲性,而不知所以視聽言動之理爲性”,語猶有病。蓋將理,氣分作二事,則是氣外有理矣。夫氣固在人之中,而此外別有理,豈非“義外”之說乎?所以視聽言動之理,在既視聽既言動後方顯,即可雲外;孔子言復禮爲仁,則禮徹乎未有視聽言動之先與既有之後,即氣而恆存也。

今以言與聽思之。聲音中自有此宮、商、角、徵、羽,而人之氣在口即能言之,在耳即能辨之。視之明於五色,動之中於五禮,亦莫不唯氣能然,非氣之用僅可使視見、聽聞、言有聲、動則至也。

人之性既異於犬牛之性,人之氣亦豈不異於犬牛之氣!人所以視聽言動之理,非犬牛之所能喻;人視聽言動之氣,亦豈遂與犬牛同耶!

人之甘食悅色,非自陷於禽獸者,則必不下齊於禽獸。乃呼蹴之食,乞人不屑,不屑則亦不甘矣,是即自陷於禽獸者,其氣之相取也亦異。況乎即無不屑,而所甘所悅亦自有精粗美惡之分。其所以迥然而爲人之甘悅者固理也,然亦豈非氣之以類相召者爲取捨哉!故曰:“形色,天性也。”氣而後成形,形而後成色,形色且即性,而況氣乎!

氣固只是一個氣,理別而後氣別。乃理別則氣別矣,唯氣之別而後見其理之別。氣無別,則亦安有理哉!

六

天下豈別有所謂理,氣得其理之謂理也。氣原是有理底,盡天地之閒無不是氣,即無不是理也。變合或非以理,則在天者本廣大,而不可以人之情理測知。聖人配天,只是因而用之,則已無不善矣。

朱子說:“堯、舜之子不肖,是不好底意思,被他轉得好了。”非堯、舜之能轉天也,在變化處覺得有些不善,其實須有好底在:子雖不可傳,而適以成其傳賢之善也。唯知其廣大而不執一偏,則無不善矣。

在天之變合,不知天者疑其不善,其實則無不善。惟在人之情才動而之於不善,斯不善矣。然情才之不善,亦何與於氣之本體哉!氣皆有理,偶爾發動,不均不浹,乃有非理,非氣之罪也。人不能與天同其大,而可與天同其善,只緣者氣一向是純善無惡,配道義而塞乎天地之閒故也。

凡氣之失其理者,即有所贏,要有所贏者必有所詘。故孟子曰“餒”,無理處便已無氣。故任氣無過,唯暴氣、害氣則有過。暴亦虐害意,義見前篇。不暴害乎氣,使全其剛大,則無非是理,而形以踐,性以盡矣。此孟子之所以爲功於人極,而爲聖學之正宗也。知氣之善,而義之非外亦可知矣。

七

“愛未是仁,愛之理方是仁”,雙峯之說此,韙矣。韓退之不知道,開口說“博愛之謂仁”,便是釋氏旖旎纏綿,弄精魂勾當。夫愛,情也;愛之理,乃性也。告子唯以情爲性,直將愛弟之愛與甘食悅色同一心看。今人若以粗浮之心就外面一層浮動底情上比擬,則愛弟之心與甘食悅色之心又何別哉!近日有一種邪說,謂“鍾情正在我輩,即此是忠臣孝子本領 ”,說得來也有些相似,只此害人心極大。

須知此處絕不可以庸陋流俗之情識揀別得。且如人之愛弟:吾弟則愛之,固人之所同也;然使其弟有殺之害之之事,而秦人之弟爲之救患解紛,則必舍其弟而愛秦人矣。此如人之嗜炙,本所同也,乃以多食炙故而致飽悶,則甘菜而不甘炙。無他,歆者同之,厭者異之,同者取之,異者攻之,情之緣感以生,而非性之正也。

故就凡人言之,吾弟則愛者,亦非仁也。必至於象日以殺舜爲事,而舜且親愛不改其恆,憂喜與同而無僞,方謂之仁。則固與食肉者之甘,好色者之悅,但以情之合離爲取捨者不侔。蓋人之愛弟也,亦止可雲愛;舜之愛象也,乃盡其同氣相感之理也。告子一流自無存養省察之功,不能於吾心見大本,則亦惡知吾弟則愛之外,更有愛弟之理哉!

朱子曰“仁者愛之理”,此語自可顛倒互看。緣以顯仁之藏,則曰“愛之理”;若欲於此分性情、仁未仁之別,則當雲“理之愛”。先言愛,則因愛而辨其理;先言理,則吾得理之氣,自然有此親親、仁民、愛物之成能油然順序而生也,故曰“性之德”也。以舜之愛象觀之,唯有本而愛遂不窮,豈但於其用愛得所而見爲理哉!待用愛得所而見爲理,則豈徒可雲義外哉?仁亦外矣!

八

潛室以“權度”言“義內”,亦未嘗知義也。若專在權度上見義,則權度者因物之有長短輕重而立,豈非外乎!公都子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此豈待權度而後審者哉!蓋唯有事於集義者,方知義內;若非其人,則但見義繇物設,如權度之因物而立,因物者固不繇內矣。有物則權度用,無物則無用權度處。兩物相衡則須權度,一物獨用則不須權度。然則弟未爲屍之時,不與叔父爭敬,而專伸其敬於叔父,便無義乎?只是一敬,則無長短輕重。

學者須於叔父未當前、弟未爲屍之時,看取敬叔父、敬屍之心何在,方知義之在內。庸人無集義之功而不知義,則一向將外物之至,感心以生權度而不得不授之權度者以爲義。如貧人本無金谷,必借貸始有,遂以借貸而得謂之富,而不知能治生者之固有其金谷也。

“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不因於外,人盡知之。故公都子言君子之知義在內者,猶汝之知飲湯飲水,不待權度而自不至於顛倒也。固有義而固知之,則義之在吾心內者,總非外物之可比擬。權度,人爲之外物也。故曰:“告子未嘗知義。”彼直不知何者爲義,非但誤其外、內之界而已。如說權度爲義,便不知義。

孟子至此,亦難與顯言,非有吝而不言也。喜怒哀樂未發之時,有所性之德存焉,此豈可與不知者名言之哉!不得已而以弟爲屍言之,則以人之愛敬或因情因感,因名因事,而相匿以愛,相畏以敬,非愛敬也。非愛敬,則安知愛敬之在內!唯至於宗廟之中,視無可見,聽無可聞,總無長短輕重之形,容吾權度,而神之不可射者,以其昭明、焄蒿、悽愴之氣此正金氣也,秋氣也,義氣也。相爲類動,而所自生之敬不倚聲色而發於中,如夏氣之感而嗜水,冬氣之感而嗜湯。於此思之,敬之繇內發而不緣物以立者,固可見矣。而人所以敬叔父者以天動天,亦如是而已矣。是中節者雖因於物,而所發者根於性也。

彼昏不知,而猶以敬屍之敬爲外物之輕重長短以移用其權度,則是爲孟季子者終身未嘗有一念之真敬,其謂之外也,則奚怪哉!夫苟無一念之合於敬,而億權度以爲義,則雖以飲湯飲水喻之,彼且曰:飲湯飲水,不待權度而喻者也,故內也;敬叔父敬弟,待權度而審者也,故外也。嗚呼,亦不可瘳已!

九

權之度音徒雒切。陳氏所云“權度”,乃如字。之,須吾心有用權度者在,固亦非外。然權度生於心,而人心之輕輕、重重、長長、短短者,但假權度以熟,而不因權度以生也。聖人到精義入神處,也須有觀物之智,取於物爲則。權度近智,與義無與。然謂輕重長短茫無定則於吾心,因以權稱之、以度量之而義以出,則與於外義之甚者矣。

當初者權度是何處來底?不成是天地閒生成一丈尺、一稱錘,能號於物曰我可以稱物之輕重、量物之長短哉?人心之則,假於物以爲正,先王制之,而使愚不肖相承用之,是以有權度。權度者,數也,理也;而爲此合理之數者,人心之義也。故朱子謂“義如利斧劈物 ”,則爲權度之所自出,而非權度明矣。

今世里胥、牙儈之流,有全靠算子算金谷、地畝者,算子猶權度。爲他心中本無了了之數,只仗學得來猾熟,算來也不差。乃一奪其算子,則一無所知。且方其用算子時,數之乘除多寡所以然之理,固懵然不省,一數已知,而復授一數,則須從頭另起,而先所用者全無用處。此豈非其心無權度之故!而敬叔父、敬弟之真敬,其如此之倚仗成法,茫然無得於心,旦變夕移,斷續而不相接也乎?潛室未之思爾。

十

若說弟重則敬弟、叔父重則敬叔父爲權度,此是料量物理,智之用也,且非智之體。不與敬之本體相應。若說權度者物之所取平者也,吾心之至平者謂之權度,則夫平者固無實體,特因無不平而謂之平耳。此但私慾不行邊事,未到天理處。以平爲義,則義亦有名而無實矣。義者以配四德之利、四時之秋,豈但平而已哉!

吾固有之氣,載此剛大之理,如利斧相似,嚴肅武毅,遇著難分別處,一直利用,更無荏苒,此方是義之實體。故以敬以方,以宜以制,而不倚於物。豈但料量以虛公,若衡鑑之無心,而因用以見功者乎!

一一

孟子不曾將情、才與性一例,竟直說個“善”字,本文自明。曰“[情]可以爲善”,即或人“性可以爲善”之說也;曰“若夫爲不善,非才之罪”,即告子“性無不善”之說也。彼二說者只說得情、才,便將情、才作性,故孟子特地與他分明破出,言性以行於情、才之中,而非情、才之即性也。

孟子言“情可以爲善”,而不言“可以爲不善”,言“不善非才之罪”,而不言“善非才之功”,此因性一直順下,從好處說。則其可以爲不善者,既非斯人所必有之情,固但見其可以爲善,而不見其可以爲不善。若夫爲善雖非才之功,而性克爲主,才自輔之,性與才合能而成其績,亦不須加以分別,專歸功於性而擯才也。此是大端看得渾淪處,說一邊便是,不似彼欲破性善之旨,須在不好處指擿也。然言“可以爲善”,則可以爲不善者自存;言“不善非才之罪”,則爲善非其功也亦可見矣。

孟子言“惻隱之心,仁也”云云,明是說性,不是說情。仁義禮智,性之四德也。雖其發也近於情以見端,然性是徹始徹終與生俱有者,不成到情上便沒有性!性感於物而動,則緣於情而爲四端;雖緣於情,其實止是性。如人自布衣而卿相,以位殊而作用殊,而不可謂一爲卿相,則已非布衣之故吾也。又如生理之於花果,爲花亦此,爲果亦此,花成爲果而生理均也;非性如花而情如果,至已爲果,則但爲果而更非花也。

孟子竟說此四者是仁義禮智,既爲仁義禮智矣,則即此而善矣。即此而善,則不得曰 “可以爲善”。惻隱即仁,豈惻隱之可以爲仁乎?有擴充,無造作。若雲惻隱可以爲仁,則是惻隱內而仁外矣。若夫情,則特可以爲善者爾。可以爲善者,非即善也,若杞柳之可以爲杯棬,非杞柳之即爲杯棬也。性不可戕賊,而情待裁削也。前以湍水喻情,此以杞柳喻情。蓋告子杞柳、湍水二喻,意元互見。故以知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性也,而非情也。夫情,則喜、怒、哀、樂、愛、惡、欲是已。

慶源說“喜怒哀樂未發,何嘗不善,發而中節,亦何往而不善”,語極有疵。喜怒哀樂未發,則更了無端倪,亦何善之有哉!中節而後善,則不中節者固不善矣,其善者則節也,而非喜怒哀樂也。學者須識得此心有個節在,不因喜怒哀樂而始有,則性、情之分迥然矣。若昏然不察,直將惻隱、羞惡、恭敬、是非與喜怒哀樂作一個看,此處不分明,更有甚性來!

孟子言情,只是說喜怒哀樂,不是說四端。今試體驗而細分之。乍見孺子入井之心,屬之哀乎,亦僅屬之愛乎?非有愛故。無慾穿窬之心,屬之怒乎,亦僅屬之惡乎?即穿窬者,亦有所惡。若恭敬、是非之心,其不與七情相互混者,尤明矣。學者切忌將惻隱之心屬之於愛,則與告子將愛弟之心與食色同爲性一例,在兒女之情上言仁。“漢以來儒者不識‘仁’字”,只在此處差謬。惻隱是仁,愛只是愛,情自情,性自性也。

情元是變合之幾,性只是一陰一陽之實。情之始有者,則甘食悅色;到後來蕃變流轉,則有喜怒哀樂愛惡欲之種種者。性自行於情之中,而非性之生情,亦非性之感物而動則化而爲情也。

情便是人心,性便是道心。道心微而不易見,人之不以人心爲吾俱生之本者鮮矣。故普天下人只識得個情,不識得性,卻於情上用工夫,則愈爲之而愈妄。性有自質,情無自質,故釋氏以“蕉心倚蘆”喻之;無自質則無恆體,故莊周以“藏山”言之。無質無恆,則亦可雲無性矣。甚矣,其逐妄而益狂也!

孟子曰:“若夫爲不善,非才之罪也。”不善非才罪,罪將安歸耶?集註雲“乃物慾陷溺而然”,而物之可欲者,亦天地之產也。不責之當人,而以咎天地自然之產,是猶舍盜罪而以罪主人之多藏矣。毛嬙、西施,魚見之而深藏,鳥見之而高飛,如何陷溺魚鳥不得?牛甘細草,豕嗜糟糠,細草、糟糠如何陷溺人不得?然則纔不任罪,性尤不任罪,物慾亦不任罪。其能使爲不善者,罪不在情而何在哉!

朱子曰“非才如此,乃自家使得才如此”,“自家”二字,尤開無窮之弊。除卻天所命我而我受之爲性者,更何物得謂之自家也?情固是自家底情,然竟名之曰“自家”,則必不可。蓋吾心之動幾,與物相取,物慾之足相引者,與吾之動幾交,而情以生。然則情者,不純在外,不純在內,或往或來,一來一往,吾之動幾與天地之動幾相合而成者也。釋氏之所謂心者,正指此也。

唯其爲然,則非吾之固有,而謂之“鑠”。金不自鑠,火亦不自鑠,金火相構而鑠生焉。鑠之善,則善矣,助性以成及物之幾,而可以爲善者其功矣。鑠之不善,則不善矣,率才以趨溺物之爲,而可以爲不善者其罪矣。故曰“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而不可雲“不能盡其情”。若盡其情,則喜怒哀樂愛惡欲之熾然充塞也,其害又安可言哉!

才之所可盡者,盡之於性也。能盡其才者,情之正也;不能盡其才者,受命於情而之於蕩也。惟情可以盡才,故耳之所聽,目之所視,口之所言,體之所動,情苟正而皆可使復於禮。亦惟情能屈其才而不使盡,則耳目之官本無不聰、不明、耽淫聲、嗜美色之咎,而情移於彼,則才以舍所應效而奔命焉。

蓋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其體微而其力亦微,故必乘之於喜怒哀樂以導其所發,然後能鼓舞其才以成大用。喜怒哀樂之情雖無自質,而其幾甚速亦甚盛。故非性授以節,則才本形而下之器,蠢不敵靈,靜不勝動,且聽命於情以爲作爲輟,爲攻爲取,而大爽乎其受型於性之良能。

告子之流既不足以見吾心固有之性,而但見夫情之乘權以役用夫才,億爲此身之主,遂以性之名加之於情。釋孟子者又不察於性之與情有質無質、有恆無恆、有節無節之異,乃以言性善者言情善。夫情苟善,而人之有不善者又何從而生?乃以歸之於物慾,則亦老氏“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之緒談。抑以歸之於氣,則誣一陰一陽之道以爲不善之具,是將賤二殊,厭五實,其不流於釋氏“海漚”、“陽焰”之說者幾何哉!

愚於此盡破先儒之說,不賤氣以孤性,而使性託於虛;不寵情以配性,而使性失其節。竊自意可不倍於聖賢,雖或加以好異之罪,不敢辭也。

一二

以在天之氣思之:春氣溫和,只是仁;夏氣昌明,只是禮;秋氣嚴肅,只是義;冬氣清冽,只是智。木德生生,只是仁;火德光輝,只是禮;金德勁利,只是義;水德淵渟,只是智。及其有變合也,冬變而春,則乍呴然而喜;凡此四情,皆可以其時風日雲物思之。春合於夏,則相因泰然而樂;夏合於秋,則疾激烈而怒;秋變而冬,則益悽切而哀。如雲“秋冬之際,尤難爲懷”,哀氣之動也。水合於木,則津潤而喜;新雨後見之。木合於火,則自遂而樂;火薪相得欲燃時見之。火變金,則相激而怒;金在冶不受變,火必變之,如此。金變水,則相離而哀。此差難見。金水不相就,雖合而離。

以在人之氣言之:陽本剛也,健德也;與陰合而靡,爲陰所變,則相隨而以喜以樂,男之感女、義之合利時如此。非剛質矣。陰本柔也,順德也;受陽之變,必有吝情,雖與陽合,而相迎之頃必怒,已易其故必哀,女制於男,小人屈於君子,必然。非柔體矣。

惟於其喜樂以仁禮爲則,則雖喜樂而不淫;於其怒哀以義智相裁,則雖怒哀而不傷。故知陰陽之撰,唯仁義禮智之德而爲性;變合之幾,成喜怒哀樂之發而爲情。性一於善,而情可以爲善,可以爲不善也。

一三

不善雖情之罪,而爲善則非情不爲功。蓋道心惟微,須藉此以流行充暢也。如行仁時,必以喜心助之。情雖不生於性,而亦兩閒自有之幾,發於不容已者。唯其然,則亦但將可以爲善獎之,而不須以可爲不善責之。故曰“乃所謂善也”,言其可以謂情善者此也。集註釋此句未明,蓋謂情也。

功罪一歸之情,則見性後亦須在情上用功。大學“誠意”章言好惡,正是此理。既存養以儘性,亦必省察以治情,使之爲功而免於罪。集註雲“性雖本善,而不可無省察矯揉之功 ”,此一語恰合。省察者,省察其情也,豈省察性而省察才也哉!

若不會此,則情既可以爲不善,何不去情以塞其不善之原,而異端之說繇此生矣。乃不知人苟無情,則不能爲惡,亦且不能爲善。便只管堆塌去,如何盡得才,更如何盡得性!

孟子言“情則可以爲善,乃所謂善也”,專就儘性者言之。愚所云爲不善者情之罪,專就不善者言之也。孟子道其常,愚盡其變也。若論情之本體,則如杞柳,如湍水,居於爲功爲罪之閒,而無固善固惡,以待人之修爲而決導之,而其本則在於儘性。是以非靜而存養者,不能與於省察之事。大學之所以必正其心者乃可與言誠意也。

一四

集註謂“情不可以爲惡”,只緣誤以惻隱等心爲情,故一直說煞了。若知惻隱等心乃性之見端於情者而非情,則夫喜怒哀樂者,其可以“不可爲惡”之名許之哉!

情如風然,寒便帶得寒氣來,暄便帶得暄氣來,和便帶得和氣來。惻隱等心行於情中者,如和氣之在風中,可雲和風,而不可據此爲風之質但可爲和,而不可以爲極寒、暄熱也。故君子慎獨以節其情也,若不於存養上有以致其中,則更無和之可致矣。喜怒哀樂之發,豈但有節而無無節者哉!

朱子未析得“情”字分明,故添上“不可以爲惡”五字,而與孟子之旨差異。若西山之言才,亦云“本可以爲善,而不可以爲惡”,則尤不揣而隨人口動爾。

人之爲惡,非才爲之,而誰爲之哉!唯其爲才爲之,故須分別,說非其罪。若本不與罪,更不須言非罪矣。如刺人而殺之,固不可歸罪於兵,然豈可雲兵但可以殺盜賊,而不可以殺無辜耶?

孟子以耳目之官爲小體,而又曰“形色,天性也”。若不會通,則兩語坐相乖戾。蓋自其居靜待用、不能爲功罪者而言,則曰“小體”;自其爲二殊、五實之撰,即道成器以待人之爲功者而言,則竟謂之“天性”。西山謂“纔不可以爲惡”,則與孟子“小體”之說相背;程子以才稟於氣,氣有清濁,歸不善於才,又與孟子“天性”之說相背。

孟子於“性”上加一“天”字,大有分曉。才之降自天者無所殊,而成形以後,蠢不敵靈,靜不勝動,則便小而不大。此等處,須看得四方透亮,不可滯一語作死局,固難爲不知者道也。

一五

程子全以不善歸之於才,愚於論語說中有笛身之喻,亦大略相似。然笛之爲身,縱不好,亦自與簫管殊,而與枯枝草莖尤有天淵之隔。故孔子言其“相近”,孟子亦言“非才之罪 ”,此處須活看。既是人之才,饒煞差異,亦未定可使爲惡。春秋傳記商臣目豺聲,王充便據以爲口實,不知使商臣而得慈仁之父、方正之傅,亦豈遂成其惡哉!舜之格瞽瞍及免象於惡,其究能不格奸者,亦瞍、象之才爲之也,又豈舜之於瞍、象能革其耳目,易其口體,而使別成一底豫之才哉!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其本在性,而其灼然終始不相假借者,則才也。故惻隱、羞惡、恭敬、是非,唯人有之,而禽獸所無也;人之形色足以率其仁義禮智之性者,亦唯人則然,而禽獸不然也。若夫喜怒哀樂愛惡欲之情,雖細察之,人亦自殊於禽獸,此可以爲善者。而亦豈人獨有七情,而爲禽獸之所必無,如四端也哉!一失其節,則喜禽所同喜、怒獸所同怒者多矣。此可以爲不善。乃雖其違禽獸不遠,而性自有幾希之別,才自有靈蠢之分,到底除卻者情之妄動者,不同於禽獸。則性無不善而才非有罪者自見矣。故愚決以罪歸情,異於程子之罪才也。

一六

情之不能不任罪者,可以爲罪之謂也。一部周易,都是此理。六陽六陰,才也。言六者,括百九十二。陽健、陰順,性也。當位、不當位之吉、兇、悔、吝,其上下來往者情也。如泰、否俱三陰三陽,其才同也;以情異,故德異。然在人則爲功爲罪,而不可疑天地之化何以有此,以滋悔吝之萌。天地直是廣大,險不害易,阻不害簡,到二五變合而爲人,則喫緊有功在此。故曰“天地不與聖人同憂”。慕天地之大而以變合之無害也,視情皆善,則人極不立矣。

天地之化,同萬物以情者,天地之仁也;異人之性與才於物者,天地之義也。天地以義異人,而人恃天地之仁以同於物,則高語知化,而實自陷於禽獸。此異端之病根,以滅性隳命而有餘惡也。

一七

孟子言“夜氣”,原爲放失其心者說。雲峯言“聖人無放心,故無夜氣”,非無夜氣也,氣之足以存其仁義之心者,通乎晝夜而若一也。聖人當體無非天者,昭事不違,一動一靜皆性命之所通。其次,則君子之見天心者,有過未嘗不知,知而未嘗復爲,“不遠復,無祗悔”也。又其次,雖日月至焉,而與天陟降之時,亦未嘗不在動靜云爲之際。如此,則亦何待嚮晦宴息,物慾不交,而後氣始得清哉!

審然,則不可以夜氣言者,非但聖人也。說到夜氣足以存仁義之心,即是極不好底消息。譬病已深重,六脈俱失其常,但谷氣未衰,則可以過其病所應死之期,如內經所云“安谷者過期而已”。若平人氣象,胃氣內榮,則不須問谷氣也。

在天者,命也;在人者,性也。命以氣而理即寓焉,天也;性爲心而仁義存焉,人也。故心者,人之德也;氣者,天之事也。心已放而恃氣存之,則人無功而孤恃天矣。

人之晝作而夜息者,豈人之慾爾哉!天使之然,不得不然。以象,則晝明而夜暗;以氣,則晝行於陽而夜行於陰。行於陰而息,非人自息,天息之也。故迨至於夜,而非人可用功之時;則言及於氣,而亦非人可用力之地。所以朱子斥謂氣有存亡而欲致養於氣者爲誤。異端之病,正在於此:舍人事之當修,而向天地虛無之氣捉搦賣弄。一部參同契,只在氣上用力,乃不知天地自然之氣行於人物之中,其昌大清虛,過而不可留,生而不可遏者,盡他作弄,何曾奈得他絲毫動!則人之所可存可養者,心而已矣。故孟子之言“養氣”,於義有事,而於氣無功也。

若說旦晝有爲之時爲牿亡之所集,卻便禁住此心不依羣動,而與夜之息也相似,以待清氣之生,此抑爲道家言者極頂處,喚作“玄牝”。乃不知天地之氣恒生於動而不生於靜,故程子謂“復其見天地之心”,乃初九一陽,數點梅花,固萬紫千紅之所自復。若一直向黑洞洞地枵然伏處,待其自生,則易當以坤之上六爲天地之心,而何以玄黃之疑戰正在此哉!若一向靜去,則在己者先已解散枯槁,如何凝得者氣住?氣不充體,則心已失其所存之基,則生而死,人而鬼,靈而蠢,人而物,其異於蚓之結而鱉之縮者幾何耶?

靜則氣爲政者,天事也;動則心爲政者,人道也。君子以人承天,故易於震之彖曰“ 不喪匕鬯”。人所有事於天者,心而已矣。喪其匕鬯,以待鬼神之至於徜徉,不亦妄乎!故朱子專以其功歸之養心,而不歸之氣,其旨定矣。

延平之說曰“若於旦晝之閒,不至牿亡,則夜氣愈清;夜氣清,則平旦未與物接之時,湛然虛明,氣象自可見矣”,非也。旦晝不牿亡者,其以存此心而帥其氣以清明者,即此應事接物、窮理致知孜孜不倦之際,無往不受天之命,以體健順之理;若逮其夜,則猶爲息機,氣象之不及夫晝也多矣。“昊天曰明,及爾出王;昊天曰旦,及爾遊衍”。出王、遊衍之際,氣無不充,性無不生,命無不受,無不明焉,無不旦焉。而豈待日入景晦,目閉其明,耳塞其聰,氣反於幽,神反於漠之候哉!

夜氣者,氣之無力者也。以無力,故不能受惡之染污;則以無力,故不能受善之薰陶。天不息,則夜亦無殊於晝,而夜非加清。人有息,則夜之所順受於天者微;而氣行陰中,則抑以魄受而不以魂承。是故苟非牿亡其心者,不須論夜也。

君子之夜氣,與牿亡者之夜氣,所差不遠,故牿亡者得以近其好惡。君子之晝氣,麗乎動靜云爲而順受其清剛正大者,則非牿亡者之所可與,而氣象固已遠矣。奈之何舍平人榮衛之和,而與危病者爭僅存之谷氣哉!達於朱子之旨,則延平之說可廢矣。

一八

愚嘗謂命日受,性日生,竊疑先儒之有異。今以孟子所言“平旦之氣”思之,乃幸此理之合符也。

朱子言“夜氣如雨露之潤”。雨露者,天不爲山木而有,而山木受之以生者也;則豈不與天之有陰陽、五行,而人受之爲健順、五常之性者同哉!在天降之爲雨露,在木受之爲萌櫱;在天命之爲健順之氣,在人受之爲仁義之心。而今之雨露,非昨之雨露;則今日平旦之氣,非昨者平旦之氣,亦明矣。到旦晝牿亡後,便將夙昔所受之良心都喪失了。若但伏而不顯,則不得謂之亡。且其復也,非有省察克念之功以尋繹其故,但因物慾稍間,而夜氣之清明不知其所自生。若此者,豈非天之日命而人之日生其性乎?

乃或曰,氣非性也,夜氣非即仁義之心,乃仁義之所存也,則將疑日生者氣耳,而性則在有生之初。而抑又思之:夫性即理也,理者理乎氣而爲氣之理也,是豈於氣之外別有一理以遊行於氣中者乎?夫言夜氣非即良心而爲良心之所存,猶言氣非即理,氣以成形而理具也。豈氣居於表以爲郛郭,而良心來去以之爲宅耶?故朱子說“夜氣不曾耗散,所以養得那良心”,以一“養”字代“存”字。只此天所與人清明之氣,健順故清明。養成而發見到好惡上不乖戾,即是良心,而非氣外別有心生,審矣。

理便在氣裏面,故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又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上者,不離乎一陰一陽也。故曰“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氣自生心,清明之氣自生仁義之心。有所觸,則生可見,即謂之生;無所觸,則生不可見,故謂之存:其實一也。

天與人以氣,必無無理之氣。陽則健,陰則順也。一陰一陽則道也,錯綜則變化也。天無無理之氣,而人以其才質之善,異於禽獸之但能承其知覺運動之氣,尤異於草木之但能承其生長收藏之氣。是以即在牿亡之餘,能牿亡其已有之良心,而不能牿亡其方受之理氣也。理氣謂有理之氣。

天之與人者,氣無閒斷,則理亦無閒斷,故命不息而性日生。學者正好於此放失良心不求亦復處,看出天命於穆不已之幾,出王、遊衍,無非昊天成命,相爲陟降之時;而君子所爲“不遠復,無祗悔”,以日見天心、日凝天命者,亦於此可察矣。

若雲唯有生之初天一命人以爲性,有生以後唯食天之氣而無覆命焉,則良心既放之後,如家世所藏之寶已爲盜竊,苟不尋求,終不自獲;乃胡爲牿亡之人非有困心衡慮反求故物之功,而但一夜之頃,物慾不接,即此天氣之爲生理者,能以存夫仁義之心哉?

故離理於氣而二之,則以生歸氣而性歸理,因以謂生初有命,既生而命息,初生受性,既生則但受氣而不復受性,其亦膠固而不達於天人之際矣。

一九

必須說個仁義之心,方是良心。言良以別於楛,明有不良之心作對。蓋但言心,則不過此靈明物事,必其仁義而後爲良也。心之爲德,只是虛、未有倚,然可以倚。靈、有所覺,不論善惡皆覺。不昧,能記憶親切,凡記憶親切者必不昧。所以具衆理、未即是理,而能具之。應萬事者,所應得失亦未定。大端只是無惡而能與善相應,然未能必其善也。須養其性以爲心之所存,方使仁義之理不失。

孔子曰“操則存”,言操此仁義之心而仁義存也;“舍則亡”,言舍此仁義之心而仁義亡也;“出入無時”,言仁義之心雖吾性之固有,而不能必其恆在也;“莫知其鄉”,言仁義之心不倚於事,不可執一定體以爲之方所也;“其心之謂與”,即言此仁義之心也。

說此書者,其大病在抹下“仁義”二字,單說個靈明底物事。集註已未免墮在,北溪更添上一段描畫,寫得恍恍惚惚,似水銀珠子樣,算來卻是甚行貨!大概釋氏之說恰是如此。看他七處徵心,“不在內,不在外”之語,正北溪所謂“忽在此,忽在彼”也。看他說“ 如我按指,海印發光,汝但起心,塵勞先起”,正北溪所謂“亡不是無,只是走作逐物去” 也。

范家女子只撩亂記得幾句禪語,便胡言道“孟子誤矣,心豈有出入”,伊川從而稱之,不亦過乎!者昭昭靈靈,才收著即在眼前底,正釋氏所謂“常住真心”。此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第一緊要真贓。果如彼說,則孔子之言句句可破,不但如範氏妖鬟所云也。

此靈明活動者,如荷葉上露水相似,直是操不得底,愈操而愈不存矣。此靈明活動者亦如影之隨形,不但不亡,而亦何容舍?開眼見明,閉眼見暗,未有能捨之者也。亦直不可說他“莫知其鄉”,“喚醒主人翁”,則端的“在家裏坐,行住坐臥不離者個”也。嗚呼,誰謂孔子之言而如斯其背謬耶!

總緣撇下“仁義”二字說心,便惹得許多無父無君之教涎沫來胡哄。聖賢之言,修辭立誠,不合弄此虛脾。聖賢之學,反身而誠,養其性以存其心,不將此圓陀陀、光閃閃的物事作本命元辰看得隆重。朱子自有“良心存亡只在眇忽之閒,舍便失去,操之勿放,放猶廢也,非逸也。則良心常存”一段語錄,千真萬當,爲聖學宗旨。其他畫出來活鬼相似一流虛脾語,刪之無疑。

二十

謂“欲生惡死是人心,唯義所在是道心”,則區別分明。乃朱子尤必雲“權輕重,卻又是義”,義在舍死取生,則即以生爲義矣。

人心者,唯危者也,可以爲義,可以爲不義,而俟取捨者也。故欲生惡死之心,人心也。慶源鹵莽不察,竟將得生避患作人慾說。則是遏人慾於不行者,必患不避而生不可得,以日求死而後可哉?孟子以魚與熊掌配生與義,魚雖不如熊掌之美,然豈有毒殺人而爲人所不可嗜耶?若夫人慾,則烏喙之毒而色惡、臭惡之不可入口者矣。

孟子於此,原以言人之本心純乎天理。本心即道心。即在人所當欲之生、當惡之死,亦且辨之明而無所苟;而況其爲非所當欲、非所當惡者,如“宮室之美”等。曾何足以亂之哉!若論在所當得,則雖宮室、妻妾、窮乏得我,且未是人慾橫行處,而況欲生惡死之情!唯不辨禮義而受萬鍾,斯則天理亡而人慾孤行者。

聖賢於此只論禮義,不論利害,故朱子雲“臨時比並,又卻只是擇利害處去”。若不於義理上審個孰爲當欲,孰爲當惡,孰爲且不當用其欲惡,而但以於身之緩急爲取捨,則世固有無心於宮室、妻妾之閒,安其粗陋,所識窮乏者吝一粟之施,雖怨不恤,而走死權勢,坐守金粟者。以不辨禮義而快其所欲受,其可謂之知所取捨乎?

飲食之人,人皆賤之。飲食之於人,其視宮室、妻妾、窮乏得我也,緩急利害,相去遠矣,詎可以飲食之人賢於富貴之人耶?是知宮室、妻妾、窮乏得我,以至得生避患,唯不知審,則可以爲遏抑天理之具,而成乎人慾。固不可以欲生惡死即爲人慾之私,而亦不當以宮室、妻妾、窮乏得我,與生之可欲、死之可惡,從利害分緩急也。

二一

心則只是心,仁者,心之德也。徑以心爲仁,則未免守此知覺運動之靈明以爲性,此程、朱所以必於孟子之言爲之分別也。

然孟子言此,則固無病。其言“仁,人心也”,猶言“義,人路也”。“義,人路也 ”,非人路之即義;則“仁,人心也”,亦非人心之即仁矣。除卻義,則非路。非無路也,或爲茅塞,或爲蹊徑,獸蹄鳥跡之道,非人路也。除卻仁,則非心。非無心也,知覺運動,將與物同,非人之心也。孟子之言明白簡易,只是如此。故不須更與分疏心即仁之與非即仁也。

朱子言“仁者心之德”,“德”字亦須分別看,不可以“有得於心”釋之。德自屬天。天予人以仁而人得之爲秉夷之心,天予人以義而人得之以爲率繇之路,其義一也。若於此不審,以心爲郛郭而仁在其中,然則亦以路爲轍跡而義在其中乎?若然,則仁內而義外乎!

孟子“義路”之說,若看不分曉,極易犯手,說似仁內義外去。此“路”字是心中之路,非天下之路也。路在天下,縱橫通達,而非吾所必繇。惟吾欲往燕往越,以至越陌度阡,此中卻分明有一路在,終不成只趁著大路便走!“君子喻於義”,路自在吾心,不在天下也。

潛室以不是血氣做成的心爲辨,語極膚淺。聖賢言心,皆以其具衆理而應萬事者言之,豈疑於此肉團之心哉!孟子言此具衆理而應萬事者,則仁以爲之德,而非能知能覺之識即可具衆理,能運能動之才即可應萬事。不然,則物之有其知覺運動者,何以於理昧而於事舛也?此遠不御而近自正者,則義以爲之制,而非任運自繇之可以達於天下而無所礙。不然,則物之意南而南、意北而北者,何以近無準而遠必泥也?

直以仁爲人心,而殊之於物之心,故下直言求心而不言仁。乃下直言心,而言心即以言仁,其非僅以知覺運動之靈明爲心者亦審矣。故雙峯爲之辨曰:“不應下文‘心’字又別是一意。若把求放心做收攝精神,不令昏放,則只從知覺上去,與‘仁,人心也’不相接。 ”偉哉其言之也!彼以知覺爲心而以收攝不昏爲求放心者,不特於文理有礙,而早已侵入異端之域矣!

程子云“才昏睡便放了”,朱子雲“收斂此心,不容一物”,看來都有疵病。求放心者,求仁耳。朱子雲“如‘我欲仁,斯仁至矣’”,多下一“如”字,只欲仁便是求放心也。仁者之事,雖“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也不容他昏去。乃昏而放失其仁,固也;然一不昏而即可謂之仁乎?既不昏,亦須有所存。先儒謂“隨處體認天理”,故亦必學問以爲之津涘。“克己復禮”,“主敬行恕”,“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能行恭寬信敏惠於天下”,皆求放心之道也。若但提醒此靈明,教不昏著睡著,則異端之徹夜達旦,死參死究者,莫有仁焉者矣。

放心只是失卻了仁,有私意私慾爲之阻隔而天理不現。天理現,則光輝篤實,萬物皆備,而豈一物不容哉!若但以不昏而無物爲心之存,則狂如李白,且有“桃波一步地,了了語聲聞”之時;而語其極至,將龐蘊所謂“但願空諸所有,慎勿實諸所無”者盡之矣。孟子喫緊教人求仁,程、朱卻指個不求自得、空洞虛玄底境界。異哉,非愚所敢知也!

雙峯承二賢之後,而能直領孟子之意,以折羣疑,其以正人心、辟邪說於毫釐之差者,功亦烈矣。

唯知此,則知所放所求之心,仁也;而求放心者,則以此靈明之心而求之也。仁爲人心,故即與靈明之心爲體;而既放以後,則仁去而靈明之心固存,則以此靈明之心而求吾所性之仁心。以本體言,雖不可竟析之爲二心,以效用言,則亦不可概之爲一心也。

而朱子所云“非以一心求一心,只求底便是已收之心”,亦覺與釋氏“無能、無所” ,“最初一念,即證菩提”,“因地果生”之說無以別。識得所求之心與求心之心本同而末異,而後聖賢正大誠實之學不混於異端。愚不敢避粗淺之譏以雷同先儒,亦自附於孟子距楊、墨之旨以俟知者耳。

二二

朱子雲:“心如一家主。有此家主,已求放心。然後能灑掃門戶,整頓事務。學問。使放心不收,則何者爲學、問、思、辨?”又云:“存得此心,方可做去。”凡此皆謂求放心爲學問之先務,須求放心而後能學問。若非勉齋、雙峯爲之發明,則是學問之外別有求放心一段工夫,既與孟子之言顯相矛盾,而直將此昭昭靈靈、能學知問之心爲當求之心,學唱曲子,也是此心。則於聖賢之學,其差遠矣。

只教此知覺之心不昏不雜,此異端之所同。而非但異端也,即俗儒之於記誦詞章,以至一技一術之士,也須要心不昏惰,不雜亂,方能習學。此又不過初入小學一段威儀,一個徑路耳,故小道得以同之,俗儒得以同之,而異端亦得以同之。求其實,則孟子所謂“專心致志”者而已。專心,不爲外物所誘。致志,收攝不令昏放。曾聖賢克己復禮、擇善固執之全體大用而止此乎?

孟子曰“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猶聖經所謂“大學之道,在明明德”也。大學者,自有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之道,而要所以明其明德。君子之學問,有擇善固執、存心致知之道,而要所以求仁。已放者謂之放心,未放者謂之仁而已。不然,即以明明德爲大學之道,則此虛靈不昧者從何處而施明?即以求放心爲學問之道,則此見聞覺知之心雖旁馳四出,而固不離乎現前,乃更起而求之,不且如釋氏“迷頭”之誚乎?

朱子之釋此章,大段宗程子之說。程子於此看得超忽,總緣他天資高,功候熟利,便徑向心有其仁而無不仁者一層說起。抑其於釋氏之學,曾未勘核,故一時偶犯其壘而不知。乃孟子之言既爲已放其心者而發,故明於學問之塗,而授以求仁之津涘。則雲即心即仁,但無昏放而不容一物者,其不然審矣。

程子規模直爾廣大,到魁柄處自不如橫渠之正。橫渠早年盡抉佛、老之藏,識破後,更無絲毫粘染,一誠之理,壁立萬仞,故其門人雖或失之近小,而終不失矩矱。程子自得後,卻落入空曠去,一傳而後,遂有淫於佛、老者,皆此等啓之也。此又善學古人者之所當知。

二三

“求放心”之心,與“心不若人”之心,須有分別。新安看得囫圇,便沒理會。學者須於同中顯異,方能於異中求同,切忌劈頭便從同處估量去,則直不知擇。所以中庸喫緊說一“擇”字,正人心、道心之所繇辨也。

既曰“即心即仁”,此從“即心即佛”來。即 “求放心”之心便是不放之心。心但不放,則即此是仁,則何以又云“心不若人”!不若人而系之心,則彼亦有心而未嘗放失矣。彼心固存,而所存者不善,斯不若人者也。

如公孫衍、張儀、劉穆之、劉晏一流人,他者知覺運動之心何嘗不瓏剔透,一倍精采?只他邪向權謀上去,便是“心不若人”。又如釋氏之徒,至有聞蟻拽蟲屍如人拽大木者,亦有三十年脅不粘席者,亦有一日三喚主人翁者,又豈不精細靈警,絲毫不走作;只他邪向虛寂上去,便是“心不若人”。此正爲“即心即仁”之毒所中。若一向醉生夢死,悠悠之徒,則與沈痾惡疾在身,不知惡之以求醫者等,聖賢從無心情與此輩較量。

夫一指不伸,求治千里之外,此亦須是皮下有血漢。杜子美“平生性僻耽佳句,語不驚人死不休”,司馬相如“誓不乘駟馬高車,不過此橋”,釋氏之徒有斷臂立雪,八十行腳者,乃是不遠秦、楚以求伸一指之人,纔可以“心不若人而不知惡”責之。於此分明,方知但言心,未便是至處;而以求放心者,竭心思以求仁,而非收攝精神以求一物不容之心也。

孟子始終要闢“生之謂性”一種邪說,程子乃以“生之謂性”爲未是告子錯處,故其差異如此。雖然,孟子之言至矣。

二四

若教人養其大者,便不養其小者,正是佛氏真贓實據。雙峯於此分別破明,其功偉矣。佛氏說甘食是填飢瘡,悅色是蒸砂作飯,只要敗壞者軀命。乃不知此固天性之形色而有則之物,亦何害於心耶!唯小體不能爲大體之害,故養大者不必棄小者。若小體便害大體,則是纔有人身,便不能爲聖賢矣。所以釋氏說此身爲業海,不淨合成,分段生死,到極處只是褊躁忿戾,要滅卻始甘休,則甚矣其劣而狂也。

乃小體既不能爲大體之害,則害大、害貴者,其罪何在?孟子固曰“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能左右之曰“以”。又曰“從其小體爲小人”,只“以”字“從”字是病根。乃此“以”之而“從”者,豈小體之自“以”哉!既非小體之自“以”,則其過豈不在心!昭昭靈靈者。所以大學說“修身在正其心”,心不固正而後須正也。特此“從”之“以”之之心,專是人心,專是知覺運動之心,固爲性所居,而離性亦有其體,性在則謂之“道心”,性離則謂之“人心”。性在而非遺其知覺運動之靈,故養大則必不失小;性離則唯知覺運動之持權,故養小而失大。知覺運動之心,與耳目相關生,而樂寄之耳目以得所藉。其主此心而爲道心者,則即耳目而不喪其體,離耳目而亦固有其體也。故言心者,不可不知所擇也。廣如下章之說。

二五

一部孟子,如“鈞是人也”一章,深切著明,示人以從入處者極少。讀者於此不精審體驗,則似不曾讀孟子。集註於此失之太略,諸儒亦未爲之引伸。乃熟繹本文,而以身心體之,則其義固有可求者。

“耳目之官不思”兩段,既以辨大體、小體功用之殊,從其大而爲大人,從其小而爲小人,以答公都子第一問;乃其以求夫大人所以從大體之蘊,而直勘夫小人所以從小體之繇,以答公都子第二問,意雖不盡於言,而言亦無不盡之意也。

自“耳目之官不思”至“則其小者不能奪也”,句句對照,抑或言此而彼之不然者以顯。只此數語,是聖賢當體反求,精以考之而不惑處。前章所云“於己取之而已”者,正謂此也。

“耳目之官不思”六字,緊對下“不思則不得也”句;“而蔽於物”四字,緊對下“ 思則得之”句;“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緊對下“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二句。

在心,則雲“心之官則思”,在耳目,則不雲耳目之官則視聽;在心,則雲“此天之所與我者”,在耳目,則不雲此成形之所有者;在從大體,則雲“此爲大人而已矣”,而於交物而引者,不雲此爲小人;則言此而彼之不然者顯也。

“耳目之官不思”,疑與“心之官則思”相爲對照,而今雲“耳目之官”四字含有“ 則視聽”三字,“不思”二字與“不思則不得也”相對者,以官之爲言司也,有其司則必有其事,抑必有其事而後有所司。今既雲“不思”矣,則是無其事也,無其事而言司,則豈耳目以不思爲所司之職?是猶君以無爲爲職也,耳目當爲君矣!此釋氏以前五識爲性境現量之說,反以賤第六、七識而貴前五識也。是以知言“耳目之官”,則固有其司者存,豈非以言目司視而耳司聽乎?乃耳目則有其所司矣,非猶夫血肉爪發之無所司矣。今但以其不能思者言之,則且與血肉爪發等,而雖在小人,亦惡乎從之?足知言“不思”者,謂不思而亦得也。

不思而亦得,故釋氏謂之現量。心之官不思則不得,故釋氏謂之非量。耳目不思而亦得,則其得色得聲也,逸而不勞,此小人之所以樂從。心之官不思則不得,逸無所得,勞而後得焉,此小人之所以憚從。釋氏樂獎現量,而取耳爲圓通,耳較目爲尤逸。正小人懷土懷惠、唯逸乃諺之情,與徵聲逐色者末雖異而本固同,以成乎無忌憚之小人也。

故不待思而得者,耳目之利也;不思而不得者,心之義也;義謂有制而不妄悅人。“而蔽於物”者,耳目之害也;“思則得”者,心之道也。故耳目者利害之府,心者道義之門也。

不思而得,不勞而可有功;而蔽於物,則雖勞而亦無益。聲色之麗耳目,一見聞之而然,雖進求之而亦但然。爲物所蔽而蔽盡於物。豈如心之愈思而愈得,物所已有者無不表裏之具悉,耳目但得其表。物所未有者可使之形著而明動哉!

小人喜用其逸,而又樂其所得之有量,易於得止而屬厭;大人重用其勞,而抑樂其所得之無窮,可以極深研幾而建天地、質鬼神、考前王、俟後聖;故各以其所樂者爲從,而善不善分矣。乃耳目之小,亦其定分,而誰令小人從之?故曰小不害大,罪在從之者也。

所以知“天之與我者”,專爲心言,而非耳目之所得共者。此與集註異。蓋天之所與我者性也,孟子固曰“耳之於聲,目之於色,君子不謂性也”。所以不言耳目非盡天所與者,又以有命焉故。蓋耳目之官,元因體而有,而耳目之體,則資養而成;雖天命之,而不得外物之養以助於有生之後,則亦不得有其聰明。此唯心爲天所與我,而耳目不得與也。心思之得於天者,不待取而與;耳目之得於天者,則人取之而後天與之也。

“先立乎其大者,則小者不能奪。”耳目不能奪,而況於物!“物交物則引之”,則耳目且受奪而不得守其官,求其從心之令也豈可得乎!始於小體而終於物,則小人之且失其人理。先以大體,則小體從令而物無不順,此大人所以備物而誠。

釋氏唯以現量爲大且貴,則始於現量者,終必緣物。現量主受故。故釋氏雖不緣物而緣空,空亦物也。有交引故。唯始於吾所受於天之明德而求盡其量,則當體無窮而不倚於物。故聖學雖盡物之性,而要無所倚:則以現量之光,的然著明,而已著則亡;不能持。心思之用,闇然未能即章,而思則日章;先難而後獲,先得而後喪,大小貴賤之分,繇此以別。

而小人之無所立以奔赴其便安,故見奪而“載胥及溺”。大人之有所立以上達而不已,故耳目各效其聰明之正。其或從乎此,或從乎彼,一義利勤惰之情所必至也。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心之所以爲無不得之道者,正以其有不得之義也。

學者明於此,而吾當體之中,可考、可擇,爲主、爲輔之分以明,則不患聖功之無其門;而彼釋氏推耳爲圓通之最,獎前五爲性境之智者,亦不待攻而自露矣。惜乎先儒之未能詳也。

二六

前既釋仁義之心與知覺運動之心雖同而實異,今此又概言心而即已別乎小體。若以此所言心爲仁義之心,則仁義爲實有而思爲虛位。若以此爲知覺運動之心,而何以又云知覺運動之心,俗儒亦求之,異端亦求之,而不但大人也?愚固曰“於同顯異,而後可於異明同” 也。

孟子於此,昌言之曰“心之官則思”,今試於當體而反考之。知爲思乎,覺爲思乎,運動爲思乎?知而能知,覺而能覺,運動而能運動,待思而得乎,不待思而能乎?所知、所覺、所運動者,非兩相交而相引者乎?所知所覺、以運以動之情理,有不蔽於物而能後物以存、先物而有者乎?所知一物,則止一物。如知鳩爲鳩,則蔽於鳩,不能通以知鷹。覺、運動亦如之。審此,則此之言心,非知覺運動之心可知已。

只緣後世佛、老之說充斥天下,人直不識得個心,將此知覺運動之靈明抵代了。其實者知覺運動之靈明,只喚作耳目之官。釋氏謂之見性、聞性,又喚他做性。雖說來分裂,則似五官有五性,其實此靈明之隨體發用者,未嘗不一。故釋氏說聞梅流涎、履高足酸,也只在者上面向荊榛尋路,稍通一線,便謂圓通。真陋哉其言之也!

孟子說此一“思”字,是千古未發之藏,與周書言“念”,論語言“識”,互明性體之大用。念與識則是聖之事,思則是智之事。範氏心箴偏遺下“思”字,只說得活動包含底,則雖有三軍而帥已奪矣。

今竟說此“思”字便是仁義之心,則固不能。然仁義自是性,天事也;思則是心官,人事也。天與人以仁義之心,只在心裏面。唯其有仁義之心,是以心有其思之能,不然,則但解知覺運動而已。犬牛有此四心,但不能思。此仁義爲本而生乎思也。蓋仁義者,在陰陽爲其必效之良能,在變合爲其至善之條理,元有紋理機芽在。紋理是條理,機芽是良能。故即此而發生乎思,如甲必坼,若勾必萌;非塊然一氣,混雜椎鈍,不能有所開牖也。故曰“天之所與我”,與我以仁義,即便與我以思也。此從乎生初而言也。

乃心唯有其思,則仁義於此而得,而所得亦必仁義。蓋人飢思食,渴思飲,少思色,壯思鬥,老思得,未嘗不可謂之思,而思之不必得,乃不思而亦未嘗不得。得之有命。其得不得之一因乎思者,唯仁義耳。此思爲本而發生乎仁義,亦但生仁義而不生其他也。釋氏“一切唯心造” 之說,原以誣天下之誠有者,而非實然。蓋思因仁義之心而有,則必親其始而不與他爲應,故思則已遠乎非道而即仁義之門矣。是天之與我以思,即與我以仁義也。此從乎成性而言也。

故“思”之一字,是繼善、成性、存存三者一條貫通梢底大用,括仁義而統性情,致知、格物、誠意、正心,都在者上面用工夫,與洪範之以“睿作聖”一語斬截該盡天道、聖功者同。孟子之功,不在禹下,此其一徵矣。

乃或疑思食思色等思,雖不能得,然不可謂之“不思”,則孟子所言固有滲漏;而今此所云,亦將無執得以言思而不足盡思也乎?則又不然。學者於此須破盡俗陋之見,特地與他正個疆界:只思義理便是思,便是心之官;思食思色等,直非心之官,則亦不可謂之思也。

孟子曰“先立乎其大者”,元只在心上守定著用功,不許寄在小體上用。以耳目有不思而得之長技,一寄其思於彼,則未有不被其奪者。今試體驗之:使其爲思仁思義,則不因色起,不因聲起;不假於視,不假於聽,此心亭亭特特,顯出他全體大用來。若思食色等,則雖未嘗見未嘗聞,卻目中若現其色,耳中若聞其聲,此雖不蔽於現前之物,而亦蔽於所欲得之物,不與現前之物交,而亦與天下之物交也。此卻是耳目效用,心爲之役。心替其功能以效於耳目之聰明,則亦耳目之官誘心從彼,而尚得謂之思哉?

釋氏不審,謂之見性、聞性。乃不知到見聞上,已離了性,只在魂魄上爲役,如水入酒中,一齊作酒味矣。蓋形而上之道,無可見,無可聞,則唯思爲獨效。形而下之有色有聲者,本耳目之所司,心即闌入而終非其本職,思亦徒勞而不爲功。故可見可聞者謂之物,而仁義不可謂之物,以其自微至著,乃至功效已成,而終無成形。若夫食、色等,則皆物也。是故唯思仁義者爲思,而思食色等非思也。

乃或疑乍見孺子將入於井而有惻隱之心,仁義亦因耳目之交物而生於心。則又不然。彼所言者,謂盡人而皆有,猶牿亡者之夜氣,天真未泯,偶一見端。彼唯心失其官以從役於耳目,則天良雖動,亦必借彼以爲功,非有根也。若大人先立其大,則不忍人之心充實在中,而當其乍見孺子入井之時,亦必不與行道之人怵然一驚、惕然一懼者同矣。

發得猛時,便是無本。故齊宣王易牛之心反求而不得,則唯其乍見觳觫之時,目交物而心從目,非思所得,以不思故終不得也。物交物則引之,雖是小人沉湎人慾之情事;乃小人即一念之明,與天理相交,也是耳目交物而相引。學者但可藉此察識本心,到大有爲時,卻用此爲本領不得。

且當乍見孺子入井之時,則惻隱之心,因目而動。若其當未見孺子入井之時,君子之思以存夫仁者,豈如思食者之幻立一美味於前,思色者之幻立一美色於前,此內視內聽,亦屬耳目之官,不屬心。而亦幻立一孺子入井之事,而作往救之觀去聲耶?釋氏用觀,只用耳目。

物引不動,經緯自全,方謂之思。故曰“萬物皆備於我”。不睹不聞中只有理,原無事也。無事而理固可思,此乃心官獨致之功。今人但不能於形而上用思,所以不知思之本位,而必假乎耳目以成思,則愚先言盡天下人不識得心,亦盡天下人不會得思也。

“萬物皆備於我”,唯思,故誠通焉。若使因耳目以起思之用而成其能,則不特已睹之睹,已聞之聞,即睹其所未睹,聞其所未聞,亦只蔽盡於一物,如何得萬物皆備來?“武王不泄邇,不忘遠”,正是專用思處。若兼用睹聞,則遠邇之形聲無涯,其能一時齊現於靜中乎?有不現,則泄而忘矣。

思乃心官之特用,當其未睹未聞,不假立色立聲以致其思;而迨其發用,則思抑行乎所睹所聞而以盡耳目之用。唯本乎思以役耳目,則或有所交,自其所當交;即有所蔽,亦不害乎其通。故曰“道心爲主,而人心皆聽命焉”。此又聖學之別於異端隳絀聰明,以爲道累而終不可用也。故乍見孺子入井之心,雖非心之全體大用,而亦可資之以爲擴充也。擴充則全用思。

乃前言所以求放心者,以知覺運動之心求之,今此又以思爲仁義之所自生。然則求仁者,將用思乎,抑用知覺運動之心乎?知覺運動之心固非即思,則何不以思求而以知覺運動求耶?則固有說於此。

夫所謂“求放心”者,猶夫夜氣與見孺子入井之心也。使其能思,則心固不放矣。唯不能思而放,故心官失職,而天明之僅存,寓於知覺運動者猶未亡也,是以可得而用之。

夫乍見孺子入井之人,放其心而未知求者也。故上言 “人皆有”。其怵惕、惻隱之憬然動者,心之寓於覺者也。或寓於知,或寓於覺,或寓於運動,則亦相依爲體而不能離。如水入酒中而作酒味,則更不得舍水以求酒矣。故在良心已放、一端偶露者,不得不於知覺運動之心以爲功。若夫仁義之本體存乎中,而與心官互相發生者,思則得之。大人“以洗心而退藏於密”,乃以善乎知覺而使從令;豈復恃此介然有知,欻然有覺,物示之而物警之,以成弋獲之能哉!

或又疑思食色等之爲耳目用事,而心不得主其官,則固已;若人思利思害,乃至察於無形,則非耳目之官用事,而過若在心。則又不然。夫思利害而不悖乎理也,即仁義也。仁義未嘗不利也。若趨利避害之背乎理者,有一不因於耳目之欲者哉!全軀保妻子,懷祿固寵,也只爲者宮室、妻妾、所識窮乏者得我,可以奉耳目之歡。所以呼蹴之食,乞人不屑,緣乞人便食之而不死,也無以供耳目一日之慾。故除卻耳目之交引,更無利害可以動人者,而於思乎何尤也!

乃又或疑思食色、思利害者之必爲小體所奪,固已;如異端之徒,所思亦理也,而詖、淫、邪、遁以充塞仁義,此豈耳目之過哉!愚固曰釋氏之耳爲圓通、前五識爲性境者,亦樂用其不勞而獲之聰明,與小人懷土便安之情同也。其或所思者正而爲賢者之太過,如季文子之三思,與夫子所謂“思而不學則殆”者,疑爲思過,而其有所過思也則必有所不及思,或極思之深而不能致思之大,或致思之大而不能極思之深,則亦有所不思而不得爾。深者大以廣之,大者深以致之,而抑以學輔之,必竟思爲主。以善其用,而後心之官乃盡也。學亦藉思。然即不能,亦特未至於大人而已,終遠於小人矣。

凡此數者,舉無足疑。乃益知孟子之言思,爲古今未發之藏,而曰“思誠者人之道” ,特以補明子思所言“誠之者”之實。思爲人道,即爲道心,乃天之寶命而性之良能。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唯斯而已。故曰“繇仁義行,非行仁義”,言以思繇之也。

二七

集註於“蔽”字無明釋。或問將作遮蔽解,而朱子以爲然,看來集註意亦如此。實則不然。色固不能遮明,聲固不能遮聰也。如說面前一山隔斷了,便不見山外物,此是形蔽,不是色蔽。五色現前時,一齊俱見,登高望遠,而云樹齊入目中,何曾遮蔽得!

釋氏不知此,故以目窮於隔垣爲不能圓通,而推耳有千二百功德。若但於此處較量,則耳目各有長短,固相匹敵也。目窮於隔垣,而可及百里之外;耳不窮於隔垣,而一里之外疾呼不聞矣。且耳目之聰明,在體者有遮,在官者原無遮。如幻想未見之色,雖遠而亦分明,豈有遮耶?不可誤認此爲心思。若專以心之不阻於山河險阻爲無蔽,則人之思食色、思利害也亦爾,豈此伶俐宛曲者而遂得爲大體哉!

若小注所云“目之視色,從他去時,便是爲他所遮蔽”,則尤粗疏不曉了。“從他去 ”只是引,引如何便遮?如一人引一人去,引者何嘗遮所引者!蓋“蔽”之訓遮,是遮盡義,非遮瞞義,與“一言以蔽之”義同。聲色以顯聰明之用,而非以壅閉乎聰明。先儒所云“ 物慾之蔽”者,亦謂其蔽心耳,而豈其即蔽乎耳目哉!

心之官“思則得之”,原不倚於物而無涯量,即物而理可窮,舉一隅則三隅可見。多學而識之者,一以貫之,不顯亦入,不聞亦式,物不足以盡之矣。若耳目之官,視盡於色,無色即無所視;聽盡於聲,無聲即無所聽;聰明盡於聞見之中,所聞所見之外便無聰明,與心之能徹乎形而上者不同,故曰“蔽於物”。既有所蔽,則雖凝目以視,傾耳以聽,更無絲毫之益,固不若心之愈思而愈得。則欲用此以察善惡之幾而通性命之微,則必不能,故曰“ 小體”。視其所不當視,聽其所不當聽者固蔽;即視其所當視,聽其所當聽者亦蔽也,不足以察微而藏往故也。知其有蔽,則知其小矣。

二八

仁之勝不仁,新安看得自好。朱子有正勝邪、天理勝人慾兩段解:其言正勝邪者,即新安之說;其言天理勝人慾者,推本正所以勝邪之理爾。集註卻專取趙氏之說,乃於本文有礙。夫以一念一事之仁不勝私慾,而遂歸咎於水之本不勝火,此其自暴棄也已甚。去仁唯恐不速,更不待其終而早亡矣。

二九

雲峯從規矩上看得與“離婁”章義同,自合。觀兩個“必”字,有無所遷就苟簡之義。規矩與志彀一意:彀是用力極至處,規矩是用法極密處。

孟子曰:“規矩,方圓之至。”若初學時不會得直到恁樣始得方圓,則且疑但方而可不必合矩,但圓而[可]不必合規,亦自成得器用,而爲之較易;乃降一格,且圖遷就易教,苟簡易學,則到底方不得方,圓不得圓,終身更無上達也。所以古人一入大學,即以明德、新民、止至善全體大用,立地做去,放他寬衍一步不得。

南軒“爲有漸,進有序”之說,未是。爲雖有漸,即在者上面漸做去;進雖有序,亦必此中之次序;非始終深淺迥別,且拋一半在後面也。

告子下篇

一

“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此言固有嫌於徑疾者,是以朱子須與分剖,以此爲對不孝不弟者之言。陳氏以“率性”爲脈絡,慶源加以“充量”之說,此義乃密。姚江錯看孟子,反以有子言“本立道生”爲支離。姚江於此,不但失之徑疾,而抑於所言孝弟處先已儱侗。孟子在孝弟上說得精微廣大,所以與有子別。有子謂孝弟之人免於犯上、作亂,卻只在愛上說。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又曰“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言事,言從,便有天理之節文在內。於此抑以行止疾徐言弟不弟,淺而言之,固不過一舉趾之分;如實體之,則一舉趾之不中,而即入於不弟焉。非堯、舜之“動容周旋中禮”、“ 經德不回”而“非以幹祿”者,固不足以與其藏之密矣。

姚江之言孝弟,則但以煦煦之愛爲良知、良能,此正告子以“吾弟則愛”爲仁。而其所從發之源,固與甘食悅色之心同爲七情所著。釋氏開口便柔軟纏綿,說得恁樣可憐生地,都是者個“愛”字。雖以施之吾父吾兄爲得其可施之人,而實則所以施者非其性之德矣。

故不於性言孝弟,則必淪於情;不於天理之節文言孝弟,則必以人慾而行乎天理。看曾子到易簀時說出君子、細人用愛之不同,則知堯、舜之“哭死而哀,非爲生者”,性、情之分,理、欲之別,其際嚴矣。則有子以鮮犯上、不作亂之孝弟爲“爲仁之本”,定非支離。孟子於疾徐先後之際,精審孝弟之則而慎其微,則以堯、舜之道爲即在是,乃敬、肆之分,天理、人慾之充塞無閒,亦非如姚江之躐等而淪於佛也。

二

若但從宗社傾覆上說親之過大,則於利害分大小,便已乖乎天理自然之則。如孟子言 “貴戚之卿,君有大過則諫”,彼言大過者,則當以宗社之安危爲斷。雖爲貴戚而分實君臣,臣者,社稷之臣。子者,親之子也,到父子上,那更將宗社看得隆重來!瞽瞍殺人,則舜竊負而逃,欣然樂而忘天下。者宗廟社稷,在幽王則重,在平王方爲世子固已如敝屣耳。故宗社之傾覆,雖幽王之大過,而平王不得以爲大。猶無故殺人,在瞽瞍爲大過,故皋陶必執。而舜不得以爲怨也。

且唯幽、平之父子,則有宗社,而凱風之母子固無宗社也。然則唯天子之子爲可怨,而庶人之子遂無可怨者乎?其兄關弓,又何涕泣也?舜當於田之日,無宗社也,瞽瞍欲殺之,則怨慕矣。及爲天子而棄天下若敝屣,欣然以樂而無怨焉。過之大小不在宗社,審矣。

士庶之有家室,亦猶天子之有宗社。家之不安,與宗社之危等。凱風之母不安其室,害亦中於家矣,而何以爲小過耶?君子言人父子之際,豈以富貴名位而分輕重哉!

夫幽王之過所以大者,絀申後,廢宜臼,亂父子君臣夫婦之大倫。且廆木有無枝之憂,析薪有絕理之懼,則黃臺抱蔓之事,尤慮其不免,而且不得與虎狼同其仁。夫是爲過之大者。

若七子之母,於婦道雖爲失節,於母道固未絕恩,則亦人慾之不戢,而非其天理之盡亡,故曰“過小”。向令其母有戕賊七子之心,則七子雖名位不顯,初無宗祧無主之悲,而抑豈僅爲小過耶?

若小弁之詩,固已曰“我躬不閱,遑恤我後”,則平王業已重視其身而輕視天下,所以得情之正,而合於親親之仁。申生唯不知此,是以僅爲恭而不得爲孝。而樂正子春視傷其足如喪宗社,身之重於天下,固已,而況其親之蔑恩害理,親欲推刃者乎!朱子曰“傷天地之太和,戾父子之至愛”,親之過大者也,義斯正矣。

三

新安雲“交兵不過殺人,言利則必蠱害人心”,此語說得好看,而於理則大悖。人心之害,至於互相賊殺而已極,故楊、墨之徒歸,斯受之,而爭地爭城者罪不容於死,此王道之權衡也。若說交兵只是殺他人,蠱害人心則君臣父子兄弟且相爲害,乃孟子說君臣、父子、兄弟“懷利以相接”,到頭流弊只是亡國,又豈殺人輕而亡國重耶?到殺人如莽時,君臣、父子、兄弟更不但“懷利以相接”,而懷害以相接矣。從古來有幾個紀信、韓成、吉翂、趙孝、鄧攸!白刃臨頭時,臣可移死於君,子可移死於父,弟可移死於兄,而恬然爲之者多矣,又何處更有人心?

殺人之禍,其始正緣於利;言利之弊,其禍必至於殺人。宋牼以利說罷兵,乃是抱薪救火。無王者起,而彼此相吞以淪於亡,則斯民之肝腦塗地者,正不忍言,故孟子不欲以利蠱害人心者,正以止殺。人心一害,殺必隨之。如趙貪上黨之利,及乎國之垂亡,而長平之死者四十萬矣,尚可雲“不過殺人”乎?“天地之大德曰生”。利者可使徙義,惡者可使遷善,死者則不可復生,而乃雲“不過殺人”!悲哉,新安之不思而忍爲此言也!

四

王制諸公地方五百里。若如鄭氏說,則除夏、商固有百里,須更並二十四個百里之國。開方之法,方五百里者,爲方百里者二十五也。朱子雲“須並四個百里國地”,誤。若提封止五萬井,則地方二百二十六里有奇耳。

五

華陽以“當道”爲工夫,謂引之當道,則君志以[於]仁。西山雲:“心存於仁,則其行無不合道。”

自君之自修而言,則以志仁爲本,不志於仁,便不能當道。故朱子於下章引“修道以仁”證之。乃以臣之引君而言,則君志之仁不仁無所施功,而引之以志於仁者,道也。大人格君心之非,亦不能向君心上用工夫,須開陳善道,而後能閉其邪心。若急與之言存養、省察之事,中材以下,百忙受不得也。伊尹之於太甲,周公之於成王,豈能日察其心之邪正而施之教哉!亦納之於軌物而已。

如仇士良教其徒,使日以聲色狗馬進,亦須以非道引之,方能使其志惑;若只但逐日教他以殺害貪頑爲心,雖至愚亦不聽也。君子之事君,正從此反勘出個入處。若伊川亟諫折柳,驀地從志上用功,所以無補。以道開之,使其於天理路上已熟,則向後者等兒嬉暴殄事自化矣。此華陽之說較西山爲得也。

新安以“當道”分貼不爭土地,“志仁”分貼不殃民,亦學究科場料耳。孟子曰“徒取諸彼以與此,然且仁者不爲”,則固以不以私利故動於爲惡爲仁也。二句自一串說。

六

“免死而已矣”,便是說去,非但受之有節,到稍稍有起色之時則亦去矣。雲峯言末一節不言去,未是。

於此正好看古人用心處。若當未睏乏之時,稍懷生計之心,則豈至“旦不食,夕不食,不能出門戶”哉!抑孟子有“爲貧而仕,抱關擊柝”之義,此何爲不就下位以免於飢餓?則以所居之國,原以應聘而至。雲“不能行其道、用其言”,則嘗欲行道而既有所言矣。如此而更以貧故居卑位,又成甚次第來?孔子爲委吏、乘田,乃年少而承世祿之緒,非有行道之望,魯又其宗國,不可輒去故也。

盡心上篇

一

集註謂心者“人之神明”,四字極斬截;新安益之曰“神明之舍”,則抑全不識心矣。想來新安病根在錯看太極圖上面一圈,將作輪郭看。先儒畫太極圖時,也只得如此畫,如人畫日,也須只在四圍描一輪郭。究竟日體中邊一樣赫赫地,何嘗有輪郭也!

太極圖中閒空白處,與四圍一墨線處何異。不成是一匡殼子,如圍竹作箍,中閒箍著他物在內!今試反求之於此心,那裏是他輪郭處,不成三焦空處盛此肉心,裏面孔子作包含事理地位耶?一身若虛若實,腑臟血肉,筋骨皮膚,神明何所不行,何所不在,只此身便是神明之舍,而豈心之謂與?

新安意,以心既是神明,則不當復能具夫衆理;唯其虛而爲舍,故可具理。此與老子 “當其無,有車、器之用”一種億測無實之說同。夫神明者,豈實爲一物,堅凝窒塞而不容理之得入者哉!以心與理相擬而言,則理又爲實,心又爲虛,故雖有體而自能涵理也。者個將作一物比擬不得。故不可與不知者言,須反求始得。

二

朱子以“物格”言知性,語甚奇特。非實有得於中而洞然見性,不能作此語也。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此孟子知性之驗也。若不從此做去,則性更無從知。其或舍此而別求知焉,則只是胡亂推測卜度得去,到水窮山盡時,更沒下落,則只得以此神明爲性。故釋氏用盡九年面壁之功,也只守定此神明作主,反將天所與我之理看作虛妄。是所謂“放其心而不知求”,不亦哀乎!

然此語須看得精審圓活,方能信其確然,不爾,則鮮有不疑其非然者。蓋格物者知性之功,而非即能知其性;物格者則於既格之後,性無不知也。故朱子以曾子之唯一貫者爲徵。“一以貫之”,物之既格也,而非多學而識之即能統於一以貫也。窮理格物只是工夫,理窮物格亦格物窮理之效。乃至於表裏精粗無不豁然貫通之日,則豈特於物見理哉!吾心之皆備夫萬物者固現前矣。

到此方識得喜怒哀樂未發之中。蓋吾之性,本天之理也,而天下之物理,亦同此理也。天下之理無不窮,則吾心之理無不現矣。吾心之理無不現,則雖喜怒哀樂之未發而中自立焉。萬物之皆備於我者,誠有之而無妄也。此非格物未至者所可知之境界,故難一一爲衆人道爾。

物理雖未嘗不在物,而於吾心自實。吾心之神明雖己所固有,而本變動不居。若不窮理以知性,則變動不居者不能極其神明之用也固矣。心原是不恆底,有恆性而後有恆心。有恆性以恆其心,而後吾之神明皆致之於所知之性,乃以極夫全體大用,具衆理而應萬事之才無不致矣。故曰“盡心則知至之謂也”,言於吾心之知無所吝留而盡其才也。此聖賢之學所以盡人道之極,而非異端之所得與也。嗚呼,嚴矣!

三

朱子曰:“梏於形氣之私,滯於聞見之小,是以有所蔽而不盡。”此三語極廣大精微,不可以鹵莽看過。所謂“形氣之私”、“聞見之小”者,即孟子所謂“小體”也;曰“梏 ”、曰“滯”者,即孟子所謂“從小體”也。蓋性,誠也;心,幾也。幾者誠之幾,而迨其爲幾,誠固藏焉,斯“心統性”之說也。然在誠則無不善,在幾則善惡歧出,故周子曰“幾善惡”。是以心也者,不可加以有善無惡之名。張子曰“合性與知覺”,則知惡、覺惡亦統此矣。

乃心統性而性未舍心,胡爲乎其有惡之幾也?蓋心之官爲思,而其變動之幾,則以爲耳目口體任知覺之用。故心守其本位以盡其官,則唯以其思與性相應;若以其思爲耳目口體任知覺之用爲務,則自曠其位,而逐物以著其能,於是而惡以起矣。

蓋唯無情、無覺者,則效於不窮而不以爲勞,性是也。誠無爲。心既靈明而有情覺矣,畏難幸易之情生矣。獨任則難,而倚物則易。耳目之官挾其不思亦得、自然逸獲之靈,心因樂往而與爲功,以速獲其當前捷取之效,而不獨任其“求則得,舍則失”之勞,是以往與之逐,“比匪傷”而不恤也。迨其相匿深而相即之機熟,權已失而受制之勢成,則心愈舍其可求可得者,以應乎彼。是故心之含性也,非不善也,其官非不可以獨有所得而必待乎小體之相成也;乃不以之思而以之視聽,舍其田以芸人之田,而己之田蕪矣。

夫舍其田以芸人田,病矣,而遊惰之氓往往然者,則以芸人之田易於見德,易於取償,力雖不盡,而不見咎於人,無歉於己也。今使知吾心之才本吾性之所生以應吾性之用,而思者其本業也,則竭盡無餘,以有者必備、爲者必成焉,又何暇乎就人田而芸也乎?故孟子曰“盡其才”,曰“盡其心”。足以知天下之能爲不善者,唯其不能爲善而然,而非果有不善之才爲心所有之咎,以成乎幾之即於惡也。

特心之爲幾,變動甚速,而又不能處於靜以待擇,故欲盡心者無能審其定職以致功。審者心也。以其職審,故不能自審。是故奉性以著其當盡之職,則非思而不與性相應;知覺皆與情相應,不與性應。以思御知覺,而後與性應。窮理以復性於所知,則又非思而不與理相應;但知覺則與欲相應,以思御知覺而後與理應。然後心之才一盡于思,而心之思自足以盡無窮之理。故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

然則不能盡其心者,亦唯知有情而誤以知覺受役焉,乍喜其靈明者之有效,乃以曠其職而不恤焉爾。故聖不觀無理之心,此一語扼要。斯以遠於小人而別於異端。

四

性只是理。“合理與氣,有性之名”,則不離於氣而爲氣之理也。爲氣之理,動者氣也,非理也,故曰“性不知撿其心”。心則合乎知覺矣。合乎知覺則成其才,有才則有能,故曰“心能撿性”。所以潛室說“非存心外別有養性工夫”。

然雖雲存心即以養性,而抑豈空洞無物之得爲存心耶?存則必有以存之者,抑必有爲其所存者。所以孟子以思爲心官,卻又須從其大體,而非“憧憧、爾思”者之即爲大人也。

朱子曰“氣不逐物而常守其至正”。“氣不逐物”,則動而省察之功,不使氣溢於耳目而逐外物之交,此只是遏人慾事。“常守其至正”,則靜而存夫理也。若無至正者以爲之守,則又何所奉以辨夫欲之不可逐者,而安居以弗逐耶?

天理、人慾,雖異情而亦同行。其辨之於毫髮之閒,俾人所不及知、己所獨知之地分明形著者,若非未發之中天理現前,則其所存非所當存者多矣。

存其心即以養其性,而非以養性爲存,則心亦莫有適存焉。存心爲養性之資,養性則存心之實。故遏欲、存理,偏廢則兩皆非據。欲不遏而欲存理,則其於理也,雖得復失。非存理而以遏欲,或強禁之,將如隔日瘧之未發;抑空守之,必入於異端之“三喚主人”,認空空洞洞地作“無位真人”也。但云“存其心以養其性”,則存心爲作用,而養性爲實績,亦可見矣。此潛室之說雖當,而猶遺本領也。

五

程子統心、性、天於一理,於以破異端妄以在人之幾爲心性而以“未始有”爲天者,則正矣。若其精思而實得之,極深研幾而顯示之,則橫渠之說尤爲著明。蓋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氣上說,若無氣處則俱無也。

張子云:“繇氣化,有道之名。”而朱子釋之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氣之化也。” 周易“陰”“陽”二字是說氣,著兩“一”字,方是說化。故朱子曰:“一陰而又一陽,一陽而又一陰者,氣之化也。”繇氣之化,則有道之名,然則其雲“繇太虛,有天之名”者,即以氣之不倚於化者言也。氣不倚於化,元只氣,故天即以氣言,道即以天之化言,固不得謂離乎氣而有天也。

大易六十四卦,百九十二陰,百九十二陽,實則六陰六陽之推移,乘乎三十有二之化而已矣。六陰六陽者,氣之實也。唯氣乃有象,有象則有數,於是乎生吉凶而定大業。使其非氣,則易所謂上進、下行、剛來、柔往者,果何物耶?

理雖無所不有,而當其爲此理,則固爲此理,有一定之侀,不能推移而上下往來也。程子言“天,理也”,既以理言天,則是亦以天爲理矣。以天爲理,而天固非離乎氣而得名者也,則理即氣之理,而後天爲理之義始成。浸其不然,而舍氣言理,則不得以天爲理矣。何也?天者,固積氣者也。

乃以理言天,亦推理之本而言之,故曰“天者理之所自出”。凡理皆天,固信然矣。而曰“天一理也”,則語猶有病。

凡言理者,必有非理者爲之對待,而後理之名以立。猶言道者必有非道者爲之對待,而後道之名以定。道,路也。大地不盡皆路,其可行者則爲路。是動而固有其正之謂也,既有當然而抑有所以然之謂也。是唯氣之已化,爲剛爲柔,爲中爲正,爲仁爲義,則謂之理而別於非理。

若夫天之爲天,雖未嘗有俄頃之閒、微塵之地、蜎孑之物或息其化,而化之者天也,非天即化也。化者,天之化也;而所化之實,則天也。天爲化之所自出,唯化現理,而抑必有所以爲化者,非虛挾一理以居也。

所以爲化者,剛柔、健順、中正、仁義,賅而存焉,靜而未嘗動焉。賅存,則萬理統於一理,一理含夫萬理,相統相含,而經緯錯綜之所以然者不顯;靜而未嘗動,則性情功效未起,而必繇此、不可繇彼之當然者無跡。若是者,固不可以理名矣。無有不正,不於動而見正;爲事物之所自立,而未著於當然;故可雲“天者理之自出”,而不可雲“天一理也” 。

太極最初一0,渾淪齊一,固不得名之爲理。殆其繼之者善,爲二儀,爲四象,爲八卦,同異彰而條理現,而後理之名以起焉。氣之化而人生焉,人生而性成焉。繇氣化而後理之實著,則道之名亦因以立。是理唯可以言性,而不可加諸天也,審矣。

就氣化之流行於天壤,各有其當然者,曰道。就氣化之成於人身,實有其當然者,則曰性。性與道,本於天者合,合之以理也;其既有內外之別者分,分則各成其理也。故以氣之理即於化而爲化之理者,正之以性之名,而不即以氣爲性,此君子之所反求而自得者也。所以張子云“合虛與氣,有性之名”,虛者理之所涵,氣者理之所凝也。

若夫天,則中庸固曰“誠者,天之道也”。誠者,合內外,包五德,渾然陰陽之實撰,固不自其一陰一陽、一之一之之化言矣。誠則能化,化理而誠天。天固爲理之自出,不可正名之爲理矣,故中庸之言誠也曰一,合同以啓變化,而無條理之可循矣。是程子之竟言“ 天一理也”,且令學者不審而成陵節之病,自不如張子之義精矣。

乃天爲理之所自出,則以理言天,雖得用而遺體,而苟信天爲理,亦以見天於己而得天之大用。是語雖有遺而意自正。若夫謂“心一理也”,則其弊將有流入於異端而不覺者,則尤不可以不辨。

原心之所自生,則固爲二氣五行之精,自然有其良能,良能者,“神”也。而性以託焉,知覺以著焉。性以託,故云“具衆理”。知覺以著,故云“應萬事”。此氣化之肇夫神明者,固亦理矣,而實則在天之氣化自然必有之幾,則但爲天之神明以成其變化之妙,斯亦可雲化理而已矣。

若其在人,則非人之道也。人之道,所謂“誠之”者是也。仁義禮智,智與知覺之知不同。知善知惡,乃謂之智。人得以爲功焉者也。故人之有心,天事也;天之俾人以性,人事也。

以本言之,則天以化生,而理以生心。以末言之,則人以承天,而心以具理。理以生心,故不可謂即心即理,諉人而獨任之天。心以具理,尤不可謂即心而即理,心苟非理,理亡而心尚寄於耳目口體之官以倖免於死也。

如其雲“心一理”矣,則是心外無理而理外無心也。以雲“心外無理”,猶之可也,然而固與釋氏唯心之說同矣。父慈子孝,理也。假令有人焉,未嘗有子,則雖無以牿亡其慈之理,而慈之理終不生於心,其可據此心之未嘗有慈,而遂謂天下無慈理乎?夫謂未嘗有子而慈之理固存於性,則得矣;如其言未嘗有子而慈之理具有於心,則豈可哉!故唯釋氏之認理皆幻,而後可以其認心爲空者言心外無理也。

若其雲“理外無心”,則舜之言曰“道心惟微,人心惟危”,人心者其能一於理哉?隨所知覺、隨所思慮而莫非理,將不肖者之放辟邪侈與夫異端之蔽、陷、離、窮者而莫非理乎?

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正以言心之不易盡,繇有非理以幹之,而舍其所當效之能以逐於妄。則以明夫心之未即理,而奉性以治心,心乃可盡其才以養性。棄性而任心,則愈求盡之,而愈將放蕩無涯,以失其當盡之職矣。伊川重言盡心而輕言知性,則其說有如此。

張子曰:“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性者,道心也;知覺者,人心也。人心、道心合而爲心,其不得謂之“心一理也”又審矣。

告子唯認定心上做,故終不知性。孟子唯知性以責心之求,故反身而誠,以充實光輝而爲大人。釋氏言“三界惟心”,則以無爲性。聖賢既以有爲性,則唯性爲天命之理,而心僅爲大體以司其用。伊川於此纖芥之疑未析,故或許告子“生之謂性”之說爲無過。然則欲知心、性、天、道之實者,舍橫渠其誰與歸!

六

謂之曰“命”,則須有予奪。若無所予而亦未嘗奪,則不得曰命。言吉言福,必有所予於天也;言兇言禍,必有所奪於天也。故富貴,命也;貧賤,非命也。繇富貴而貧賤,命也;其未嘗富貴而貧賤,非命也。死,命也;不死,非命也。夭者之命因其死而言,壽者之命亦要其終而言也。

知此,則盜蹠之終其天年,直不得謂之曰命。既不得謂之命,則不須復辨其正不正。自天而言,宜奪盜蹠之生,然而不奪者,是天之失所命也。失,謂忘失之。若在人而言,則盜蹠之不死,亦自其常耳。到盜蹠處,總無正命、非正命之別。盜蹠若早伏其辜,便是“桎梏死”,孟子既謂之非正命矣。盜蹠“桎梏死”既非正命,則其不死又何以謂之非正命乎?

總以孟子之言正命,原爲向上人說,不與小人較量,而況於盜蹠!孟子之言命,原爲有所得失而言,而不就此固然未死之生言也。若不於此分明,則看正命處有許多窒礙。桎梏死非正命,盜蹠不死又非正命,不揣其本而齊其末,長短亦安有定哉?

俗諺有云:“一飲一啄,莫非前定。”舉凡瑣屑固然之事而皆言命,將一盂殘羹冷炙也看得哄天動地,直慚惶殺人!且以未死之生、未富貴之貧賤統付之命,則必盡廢人爲,而以人之可致者爲莫之致,不亦舛乎!故士之貧賤,天無所奪;人之不死,國之不亡,天無所予;乃當人致力之地,而不可以歸之於天。

七

小注於“莫非命也”及“得之有命”,皆雲“‘命’字是指氣言”。意謂此生死得失之命,或有不當理者,故析而專屬之氣。愚於周易外傳有“德命”“福命”之分,推其所自來,乃陰陽虛實、高明沉潛之撰。則德命固理也,而非氣外之理也;福命固或不中乎理也,而於人見非理者,初無妨於天之理。則倘至之吉凶,又豈終舍乎理,而天地之閒有此非理之氣乎哉!除是當世一大關係,如孔子之不得位,方可疑氣之不順而命之非理。然一治一亂,其爲上天消息盈虛之道,則不可以夫人之情識論之。若其不然,則死巖牆之下非正命矣,乃巖牆之足以壓人致死者,又豈非理之必然者哉!故朱子雲“在天言之,皆是正命”,言“正” ,則無非理矣。

其或可以氣言者,亦謂天人之感通,以氣相授受耳。其實,言氣即離理不得。所以君子順受其正,亦但據理,終不據氣。新安謂“以理御氣”,固已。乃令此氣直不繇理,一橫一直,一順一逆,如飄風暴雨相似,則理亦御他不得。如馬則可御,而駕豺虎獼猴則終不能,以其原無此理也。無理之氣,恣爲禍福,又何必巖牆之下而後可以殺人哉!

張子云:“富貴福澤,將厚吾之生;貧賤憂戚,庸玉女於成。”到此方看得天人合轍,理氣同體,渾大精深處。故孔、孟道終不行,而上天作師之命,自以順受;夷、齊餓,比干剖,而乃以得其所求。貧賤患難,不以其道得者,又何莫而不有其理也?人不察耳。

人只將者富貴福澤看作受用事,故以聖賢之不備福爲疑,遂謂一出於氣而非理。此只是人慾之私,測度天理之廣大。中庸四素位,只作一例看,君子統以“居易”之心當之,則氣之爲悴爲屯,其理即在貧賤患難之中也。理與氣互相爲體,而氣外無理,理外亦不能成其氣,善言理氣者必不判然離析之。 八

若令孔子處繼世以有天下之位而失其天下,桀、紂自匹夫起而得天下,則可謂此氣之倘然無定,而不可以理言也。今既不然,則孔子之爲司寇,孟子之爲客卿,亦常也,豈可以其道盛於躬,而責天命之非理哉!桀、紂自有當得天下之理,天亦何得不以元后父母之任授之!彼自不盡其理,則爲亡而已矣。

一禪一繼,一治一亂,自是天之條理錯綜處。所以易有不當位之爻,而無失理之卦。未濟六位皆失,亦自有其未濟之理。陰陽變遷,原少此一卦不得。此其爲道,與天之命人以性,有惻隱則又必有羞惡,有辭讓則又必有是非一理。凡人不可無貴者、富者、壽者,則亦不可無貧者、賤者、夭者。天之命德於人,無擇人,不此獨仁而無義,彼獨義而無仁。則其命福於人,又豈有所擇而必厚之,必薄之也!

聖賢於此,唯從本分上看得真,不越位而思,故無怨尤。若以人之私意,事求可、功求成之心度之,則橫謂此氣之推移者無理,離其素位而願乎其外,此小人之所以不知命也。嚴嵩,匪人也,其被罪籍沒日,皁帽布衣,長揖所司曰:“今日依舊還我個窮秀才底本等。 ”豈君子之於窮約而咎天之非理,曾嵩之不若耶?

九

“富貴身外之物,得之於身心無分毫之益”,此語說得太褊。尋常老、釋之徒勸人,必如此說。富貴,但求之無益耳,豈以其得爲無益哉!若盡其道,則貧賤且有益於身心,而況富貴!易曰“崇高莫大於富貴”,又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聚人曰財”。若須弘斯道於天下,亦不得不以此爲用。

孔、孟之爲師,自是後世事,當前卻許多缺陷。“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悅”,非無益於身也。天下飢,由己飢之,天下溺,由己溺之,天下無飢溺而吾心亦釋,非無益於心也。故自未得者而言,雖不得而吾身心之量不損。若自得者而言,則居位乘權,明治禮樂,幽治鬼神,何一非吾身心之本務,而豈無益也?

齊湣王亡其國而三益其帶,紂之言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亦但蔑視此富貴爲身外物而已。聖賢樂行憂違,道在己,故以求爲無益。一曲之士孤保其軀命之身,枯寂之心,則以得爲無益。一偏之論,必與道悖。疑此非朱子之言,其門人之妄附己意者也。

十

甚矣,程氏復心之不思而叛道也!其曰“萬物之生同乎一本”,此固然矣。乃其爲之一本者何也?天也。此則張子西銘之旨也。然同之於天者,自其未有萬物者言也;抑自夫萬物之各爲一物,而理之一能爲分之殊者言也。非同之於天,則一而不能殊也。夫天,未有命而固有天矣。理者天之所自出,命者天之所與。天有命,而非命即天矣。故萬物之同乎一本者,以天言也。天則“不貳”以爲“不測”,可雲同也。而程氏乃曰“其所以生此一物者,即其所以生萬物之理”,則甚矣其舛也!

天之所以生此一物者,則命是已,夫命也而同乎哉?此一物之所以生之理者,則性也,性也而同乎哉?異端之說曰“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共命”,故狗子皆有佛性,而異類中可行也。使命而同矣,則天之命草木也,胡不命之爲禽獸;其命禽獸也,胡不一命之爲人哉?使性而同矣,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矣!

夫在天則同,而在命則異,故曰“理一而分殊”。“分”雲者,理之分也。迨其分殊,而理豈復一哉!夫不復一,則成乎殊矣。其同者知覺運動之生,而異以性;其同者絪縕化醇之氣,而異以理。乃生成性,而性亦主生,則性不同而生亦異;理彆氣,而氣必有理,則理既殊而氣亦不同。程氏乃曰“一物之中莫不有萬物之理”,則生同而性即同,氣同而理皆同矣。有者無不同,同而後皆能以相有。異端之說曰“若見相非相,是爲見如來”;唯相非相,乃如兩鏡相參,同異互攝,而還相爲有也。將此物之中有彼物,則附子有大黃之理,虎狼有蝦蚓之理乎?抑蠢物之中有靈物,則梟獍有麟鳳之理,犬牛有堯、舜之理乎?且靈物之中有蠢物,則龜鶴有菌耳之理,周、孔有豺虎之理乎?

孟子言“萬物皆備”,備於我也。程氏乃雲“所謂萬物皆備者,遺本文“於我”字。亦曰有其理而已矣”,則非我之備萬物,而萬物之備我也。二氣之精,五行之粹,得其秀而最靈者,唯人耳。唯君子知性以儘性,存其卓然異於禽獸者以相治而相統,乃廓然知禽獸草木之不能有我,而唯我能備物。即以行於人倫之內,君不能以禮使我而我自忠,則君不備臣而我備君;父不欲以慈養我而我自孝,則父不備子而我備父。至誠之動,且不恤他人之能備我與否,而一盡於己,況就彼悠悠無知、駁雜駤戾之物,求其互相爲備以滅等殺而喪人極也哉!故程氏之說,徒務籠罩以浸淫於釋氏,而窒塞乖刺,則莫有甚焉者矣。

夫孟子所云於我皆備之物,而號之曰萬,亦自其相接之不可預擬者大言之,而實非盡物之詞也。物爲君子之所當知者,而後知之必明;待君子之所處者,而後處之必當。故鹹之九四“朋從爾思”,而夫子贊之曰“精義入神,窮神知化”,極乎備之辭也。極乎備,則爲之坊曰“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吾所必知而必處,若其性而達其情,則所接之物無不備矣。無人慾以爲之閡,有天理以爲之則,則險可易而阻可簡,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若烏黑鵠白,鶴長鳧短,蟬之化覆育,楓之生菌耳,其生其死,其然其否,一一而備之,是徒爲荒幻而無實。爲人臣而思備湯、武放伐之理,爲人子而思備大舜號泣之理,則亦裂天理之則而積疑成乖矣。故集註之言物,必以君臣父子爲之紀,而括其旨於事物之細微,終不侈言飛潛動植之繁蕪,如程氏之夸誕以淪於異端,其旨嚴矣。

一一

先儒教學者尋仲尼、顏子樂處,而不及孟子之樂。集註雲“不待勉強而無不利” ,但與第三節對。語錄則以不愧不怍言樂,似欲以此傳孟子本色,且須說教近一格,與孔、顏不同。乃孟子於“萬物皆備於我”之下,說個“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是何等境界!愚意,即此與孔、顏無甚差異。

張子說心無不歉,只是說誠,未說得樂。“反身而誠”,自與“誠意”別。誠意只在意上滿足無歉,未發意時,且別有正心、致知、格物之功。“反身而誠”則是通體說,動時如此,靜際亦如此也。發而中節,身之誠乎動也。未發而立天下之大本者,“淵淵其淵”,身之誠乎靜也。至此方得萬物皆備。如尚不然,則但備所感之一物。動靜皆誠,則動靜皆樂,故曰“樂莫大焉”。若但以不愧不怍言之,則是事後計功,自考無惡於志,僅爲君子三樂之一,而非其樂之大者。抑以“不待勉強而無不利”爲樂,則但是得心應手、輕車熟路之趣,樂以情而不足與性量相充,未爲大矣。

此“誠”字從中庸來,故程子言“筆之於書,以授孟子”。窺見其淵源在此,自與大學有別。中庸誠身之旨,以人道合天道之全。大學說誠意,但誠之者固執中之一條目而已。故知心無不歉,未足以盡此。說誠處大,則說樂處不得獨小。此乃是廓然大公,物來順應,煞受用處,與易言“元亨”一理。唯元斯亨,亨者元亨也。“萬物資始,乃統天”,“萬物皆備於我”也。“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則“樂莫大焉”矣。是則孟子之樂,於孔、顏奚遠哉?

此元是孟子自道其存仁事,不可以集義當之。集義是養氣一段工夫,存仁是復性之全功。必如朱子所云,則孟子所學,一於集義,而不足與於仁乎?程子說孟子添個“義”字、 “氣”字,大有功於孔子,以其示學者以可循持之踐履,正大充實,則以求仁而不託於虛。若將孟子範圍於集義之中,則告子以下諸篇說性、說仁一段大本領全與抹煞,其待孟子也亦淺矣。

潛室雲“渾身是義理流行,何處不順裕”,差爲得之。但其雲“義理”,未足以盡誠之本體,若雲“渾身是天理流行”,斯得之矣。

一二

巧亦未即爲害,微而至,不勞而成,懸設而必中之謂也。若但巧者,固於恥不相妨。 “父爲子隱,子爲父隱”,若隱得周密圓好,則直亦在其中,正恥心中之條理也。一部周禮,細微曲中,皆以道御巧,而即以巧合道。故孟子言“智譬則巧”,“不能與人巧”,亦甚重乎其巧也。

但巧爲虛位,可善可惡,知覺運動之良能,而非性。唯以道御巧,而後其巧爲合道。若以機變爲務而求巧焉,則其用巧也與恥相爲違背,故不得複用恥也。一用恥,而機變早不能行矣。只機變是恥之大賊。機者,暗發於此而中彼,藏械以傷物而不覺者也。變者,立一言,作一事,即有可此可彼之勢,聽後之變易而皆可通,乃至食言改轍而人不得執前說以相覆責。只此便是與恥背馳,用恥不著處。其雲巧者,則但就此機變之做得密好者言耳。機變即不巧,亦豈復有恥心哉!

雲峯不歸其罪於機變,而一責之巧,乃以拙爲至極。曾不知五經、四書從無一獎拙之語,佛、老之徒始以拙爲藏身之妙術。僧道多以拙爲道號,儒者亦效之,陋已。若只拙將去,更不思量,無論馮道之癡頑徒爲敗類,即硬地用恥,曾無微中之智,亦如鮑焦之枯死道傍,陳仲子之出哇母食,其於聖賢精義入神以使義不可勝用者,相去亦天淵矣!

一三

小注曰“求所以生之而不得,然後殺之”,出歐陽永叔文集,朱子引以證此。此非“以生道殺”也。蓋曰“求而不得”,則無道矣。殺人者死,盜賊奸宄不待教而誅,法也,非道也。法如其辜,自知當死而不怨,雖在小康之世,乃至亂國,亦無不然。彼自有可死之道,非上之人所以生之之道也。“求所以生之”,乃刑官不忍殺人之心,而非王者生人之道。既曰“生道”,則必有其道矣。“以生道殺民”,即以殺之者爲生之道也。“雖死不怨殺者”,必王者之世爲然,則不但以刑抵其罪而言可知。

且曰“殺民”,與言“使民”一例。民者,衆庶之辭,非罪人之所得稱也。此蓋言王者之用兵,雖納之死地,而非以貪憤興師。暴不誅,亂不禁,則民且不保其生;故有所征伐以誅暴禁亂,乃以保衛斯民而奠其生。故兵刃臨頭,而固諒其不得已之心,不怨上之驅之死地也。若霸者之兵,則或以逞欲,或以泄忿,或以取威,故以乘勢,不緣救民而起,安得不歸咎於兵端之自開以致其怨哉?

慶源雲“雖不免於殺,然其本意,則乃欲生之;不然,只是私意妄作”,得之。

一四

擊壤謠自後世贗作。司馬遷謂“載籍極博,尤考信於詩、書”,詩、書之所不道,無信可也。“耕田而食,鑿井而飲,帝力何有於我”,只是道家“無爲自定、清靜自正”之唾餘耳。帝王以善政善教而得民心,其生也莫不尊親,其死也如喪考妣,而忍雲“帝力何有” 哉!

龜山雲“亦不令人喜,亦不令人怒”,慶源雲“當生則生,當殺則殺”,朱子雲“‘ 上下與天地同流’,重鑄一番過相似”,此方是王者經綸天下、移風易俗一大作用。其別於霸者,非霸有爲而王無爲也,蓋霸以小惠而王以大德也。以大德故,固不令人怒,而亦不令人喜。位置得周密,收攝得正大;當生則生,非以煦煦之仁而生之;當殺則殺,不以姑息而不殺,亦不以有所聳動張皇而故殺之。其使“民日遷善”者,則須盡革其舊染之惡,納之於軌物,齊之以禮樂,昭然使民衆著;而云“不知爲之者”,亦自其無醲賞重罰之激勸者言爾。

曰“不知爲之”,曰“化”,曰“神”,只此數字,不切實從理事上看取,則必爲黃、老家一派浮蕩無根之言所惑。此處唯朱子說得分明,曰“便神妙不測,亦是人見其如此” 。若以王者之心言之,則初無所謂“神”也。王者若操一使人莫測之心,則亦朝四暮三之術。

若雲王者雖不操此心,而其轉移靈妙,即此即彼,自無取與之勞,則與釋、老之徒所贊仙佛功德相似。而試思禹、湯、文、武之以經理天下者,曾有是哉!“上好禮而民莫敢不敬,上好義而民莫敢不服,上好信而民莫敢不用情”,“所過者化”,此而已矣。“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而周官之法度行焉”,“所存者神”,此而已矣。只此便是霸者所必不可至之境,而民之殺不怨,利不庸,遷善不知也。王、霸之辨,只在德之誠僞,量之大小,即於其殺之、利之、遷之上天地懸隔,非王者之神通妙用行於事爲之表,爲霸者所捉摸不得也。

“民不知爲之”,非上之無爲也。其爲人也孝弟,則犯上者鮮,作亂者未之有矣。王者但教孝教弟,使自修之於門內,舉立教之首務以例其餘。而民志既定,自舍其犯上作亂之習以遷於善。乃不似小補之法,什伍糾之,賞罰動之,明懸一犯上作亂之禁,虔束其民而劣免於惡。夫所務者本,而大道自行,彼愚者固不知其條理之相因,則以驚其莫之禁而自遷也。若夫君子之存諸中而以遷民者,經緯本末,纖悉自喻,即此雲雷之經綸,爲性命之各正;何嘗操不可測知之符,以聽物之自順而行於無跡也哉!

夫神者,二氣之良能也。春以生,秋以殺,稼者必穡,少者必壯,至仁大義,而性以恆焉。君子體此爲出身加民之大用,金聲而玉振之,始終條理之際,井井如也。如是以施,則必如是以得。如是以求,則必如是以與。實有以施,實有以與,取壞法亂紀之天下鹹與維新。仁義之用行而陰陽之撰著,則與天地同流矣。禹、湯、文、武之盛德大業盡此矣,安所得黃、老之言,徐徐于于,相與於無相與,一如禽飛獸走之在兩閒者而稱之耶?

一五

程子謂“良知、良能出於天”,則信然也。其雲“無所繇而不繫於人”,則非愚所知。此章書被禪學邪說污衊不小。若更不直顯孟子之旨,則姚江所云“無善無惡是良知”者,直以誣道,而無與知其非矣。

孟子曰“其良能也”,“其良知也”,二“其”字與上“人”字相承,安得謂“不繫於人”?

“人之所不學而能,不慮而知者”,即性之謂也。學、慮,習也。學者學此,慮者慮此,而未學則已能,未慮則已知,故學之、慮之,皆以踐其所與知、與能之實,而充其已知、已能之理耳。

乃此未學而已知、未慮而已能“不”字只可作“未” 字解。者,則既非不良之知、不良之能也,抑非或良或不良、能良能不良之知能也。皆良也。良即善也。良者何也?仁也,義也。能仁而不能不仁,能義而不能不義;知仁而不知不仁,知義而不知不義:人之性則然也。

顧人性之有仁義,非知性者不足以見其藏也。故新安曰“此蓋指良知、良能之先見而切近者以曉人也”。則繇其親親而知吾性之有仁也,繇其敬長而知吾心之有義也。何也?以親親者仁之實,而敬長者義之實也。乃此則已達之天下而皆然矣。其有不然者,習害之,而非性成之爾。達之天下而皆然,則即親親而可以知性之仁,即敬長而可以知性之義,豈待他求之哉!

孟子盡心一篇文字別是一體撰,往往不可以字句測索大意,順行中忽作一波,疑其門人所記,別是一手筆。善讀者須觀大旨,不當隨字句煞解。則“性善”二字括此一章之旨,而彼所云“無善無惡是良知”者,不待破而自明矣。

一六

古人文字,始終一致,蓋有定理則必有定言也。“大人”之名見於易,而孟子亟稱之。蓋孟子自審其所已至之德與可至之業,故言之親切。乃於答浩生不害之問,則臚列爲詳。然則爲大人者,其以未能化而不至於聖,審矣。

孟子謂伊尹聖之任,就其任之聖者而言,則已化矣。使其未化,則放君、反君之事,爲之必有所礙。若孟子則道不同,而不以伊尹爲學,而要亦自審其未能化也。故孟子學孔子而爲大人,伊尹雖不逮孔子而已聖。若天民者,列於大人之下,則是未至乎大者也。伊尹聖,而天民未至乎大,安得謂伊尹爲天民哉?伊尹曰“予天民之先覺者”,其言“天民”,猶言生民爾。此言“天民”,則以奉天理而成乎人也,其義殊矣。

此章俱就得位而言。“達可行於天下而後行之”,猶言達天下之可行者行之,初不雲達不可行而不行。夫唯事君人者,未得患得,而冒昧自炫。其在安社稷之臣,亦必社稷之責在己而後任之,不必天民也。大人之“正己而物正也”,則亦不能不乘乎時位。苟無其位,則孔子之聖,且不能正魯人女樂之受,況其下此者乎!是則朱子所云天民專指未得位者,殊爲未審。

蓋“安社稷臣者”,田單、樂毅足以當之矣。天民者,所學正且大矣,而於己之德未盛,則居位行志,亦不能令上之必行而下之必效,抑擇時之所可爲,因與補救,若夫時之所不能行者,不能必也。子產、蘧伯玉足以當之矣。蓋有君子之道,而未幾乎“與時偕行”之德。使太甲以爲之君,“多士”“多方”以爲之民,則彼有所窮矣。大人者,不用於時則爲孟子,用於時則皋陶、傅說其人矣。道備於己而光輝及物,故不仁之民可使遠,以高宗之憊,而厥修亦可使來也。可使來也。

進此而上,則有大而化之之聖,偏則爲伊尹,全則爲孔子,固爲孟子言之所未及。然至於正己物正,則道雖不得與聖侔,而德業亦與聖同矣。此章但就德業而言,則固可舉大以上統乎聖也。集註列伊尹於大人之下,未爲定論。

一七

前雲“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後雲“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樂之”,此固不容無差異之疑。乃雲峯謂前言樂在性中,後言樂在性外,則不足以釋其疑,而益以增疑矣。

不知前雲“君子有三樂”,在一“有”字上不同。言“有”者,有之則樂,而無之則願得有之也。父母兄弟之存,英才之至,既皆非非望之福;仰不愧、俯不怍,亦必求而後得。故當其既有,唯君子能以之爲樂,而非君子則不知其可樂。然當其不能有,則不愧不怍,正宜勉而自致;英才未至,亦宜厚德畜學以待之;而父母之不存,兄弟之有故,則君子之所耿耿於夙夜者。故有之而樂,無之而或以哀,或以思,或以悔恨而憂之不寧,而王天下之與否不以動其心也。

若所云“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者,則已然之詞也。業已得位而道無不行矣,非未有之而願有之以爲樂者也。作君師以覺斯民,與得英才而教育之,其於吾性中成物之德,又何別焉,而其事業則尤暢矣。

既不得以得位行道爲性分以外之事,抑若就性體之固然者言之,則前之三樂,亦非能於所性而有加損。蓋不愧不怍,在趙閱道、司馬君實已優有之,而君子之“反身而誠”,以見性於靜存而立天下之大本者,則豈得遽爲二公許!此於聖學中,自有升堂、入室之辨,而非一不愧不怍之即能儘性。若所性之孝,不以父母之不存而損;所性之弟,不以兄弟之有故而損。周公善繼人志,大舜與象俱喜,固不以有待爲加損也。至於英才之不得,則所謂“人不知而不慍”,其又何損於性中成己、成物之能耶?是不得以前言三樂在性中,異於後言樂之在性外,審矣。

要此兩章言樂,皆降一步說,與“樂莫大焉”之樂不同。而就所樂者較量,則又有可求、不可求之別,故不妨同而異、異而同也。

一八

“君子所性”一“所”字,豈是因前二“所”字混帶出底,亦須有意義在。集註雲“ 氣稟清明,無物慾之累”;語錄謂“君子合下生時,者個根便著土;衆人則合下生時,便爲氣稟物慾一重隔了”。如此,則竟以“所”字作“之”字看。上雲“所性不存焉”,若作“之 ”字說,則君子之性不存於“大行”,衆人之性存於“大行”乎?“所欲”者,以之爲欲也。“所樂”者,以之爲樂也。“所性”者,率之爲性也。

若論“合下生時”,則孟子固曰“人之有是四端,猶其有是四體”,抑曰“人無有不善”,今乃殊異君子之性於衆人,則豈不自相矛盾!且君子之四德以根心而生色者,若一恃其天資之美,而作聖之功無有焉,則孟子之言此,乃自炫其天分之至以傲人於攀躋不及之地。是其矜誇詫異,與釋氏所云“天上天下,惟吾獨尊”者,奚以別焉?

若雲氣稟之累,衆人所以不能如君子,孟子言性,從不以氣稟之性爲言,先儒論之詳矣。況本文明言“君子所性”,與“所樂”“所欲”一例,則更何天命、氣稟之別?豈衆人之慾樂陷於私利者,亦天使之然而不能自瘳耶?

性者,人之同也;命於天者同,則君子之性即衆人之性也。衆人不知性,君子知性;衆人不養性,君子養性;是君子之所性者,非衆人之所性也。聲色臭味安佚,衆人所性也。仁義禮智,君子所性也;實見其受於天者於未發之中,存省其得於己者於必中之節也。

“大行不加,窮居不損”,而知其爲“分定”者,唯君子知性也;不知,則非得位行志而不足以著仁義禮智之用矣。仁義禮智根心、生色以踐形而形著其化者,唯君子養性也;不養,則四德非不具於心,面、背、四體非不有自然之天則足以成乎德容,而根之既僕,生以槁也。

故性者,衆人之所同也;而以此爲性,因以盡之者,君子所獨也。知性,養性,是曰 “性之”。唯其性之,故曰“所性”。豈全乎天而無人之詞哉!周子曰:“性焉、安焉之謂聖。”唯其“性焉”,是以“安焉”。“性”雲者,聖功之極致也,而豈獨以天分表異求別於氣質之累不累者乎!孟子曰“君子不謂性也”,義通此矣。

一九

楊、墨所爲,正以賊仁、賊義。子莫卻調停,各用一半,只就他二家酌取,則仁、義皆賊矣。道總不恁地。楊、墨以私意窺道,略略見得一端。子莫並不曾用意去窺道,眼孔裏只曉得楊、墨,全在影響上和哄將去。此古今第一等沒搭亻夭韭人,故其教亦不傳於後。近日李贄用一半佛、一半老,恰與此人同其愚陋。

集註將“中”字“一”字,與聖道之“中”“一”辨,未免帶些呆氣。他“中”只是楊、墨之“中”,“一”只是楊、墨各成一家之“一”,何嫌何疑而置之齒頰!

二十

盡天下無非理者;只有氣處,便有理在。盡吾身無非性者;只有形處,性便充。孟子道個“形色,天性也”,忒煞奇特。此卻與程子所論“氣稟之性有不善”者大別。但是人之氣稟,則無有不善也。

蓋人之受命於天而有其性,天之命人以性而成之形,雖曰性具於心,乃所謂心者,又豈別有匡殼,空空洞洞立乎一處者哉!只者“不思而蔽於物”一層,便謂之“耳目之官”;其能思而有得者,即謂之“心官”,而爲性之所藏。究竟此小體、大體之分,如言“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實一貫也。

合下粗浮用來,便喚作“耳目之官”;釋氏所謂見性、聞性等。裏面密藏底,便喚作心。禮稱“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方其盛而有生,則形色以靈,只此是造化之跡,而誠即無不行於其閒;特不可掩者天幾之動,而其爲顯之微以體大道之誠者,不即現耳。故從其一本,則形色無非性,而必無性外之形色,以於小體之外別有大體之區宇。若聖人之所以爲聖功,則達其一實之理,於所可至者,無不至焉。

故程子曰“充其形”。形色則即是天性,而要以天性充形色,必不可於形色求作用。於形色求作用,則但得形色。合下一層粗浮底氣魄,乃造化之跡,而非吾形色之實。故必如顏子之復禮以行乎視聽言動者,而後爲踐形之實學。不知朱子何故於此有“耳無不聰,目無不明,口盡別味,鼻盡別臭”之語,極爲乖張。疑非朱子之言,而其門人之所附益也。

耳之聞,目之見,口之知味,鼻之知臭,只此是合下一層氣魄之盛者,才用時便是效靈。只此四者,人之所能,禽獸亦未嘗不能。既與禽獸而共其靈,則固已不能踐人之形矣。

人之形色所以異於禽獸者,只爲有天之元、亨、利、貞在裏面,思則得之,所以外面也自差異。人之形異於禽獸。故言“形色天性”者,謂人有人之性,斯以有人之形色,則即人之形色而天與人之性在是也。儘性斯以踐形,唯聖人能盡其性,斯以能踐其形。不然,則只是外面一段粗浮底靈明,化跡裏面卻空虛不曾踏著。故曰“踐”,曰“充”,與易言“蘊”、書言“衷”一理。蓋形色,氣也;性,理也。氣本有理之氣,故形色爲天性;而有理乃以達其氣,則唯儘性而後能踐形。

繇此言之,則大體固行乎小體之中,而小體不足以爲大體之累。特從小體者失其大而成乎小,則所從小而有害於大耳。小大異而體有合,從之者異,而小大則元一致也。

大人省察以成作聖之功,則屏其小而務其大,養其所以充者,而不使向外一重浮動之靈得以乘權。此作聖之始務也。

聖人光輝變化,而極乎大人之事,則凡氣皆理,而理無不充者氣無不效,則不復戒小體之奪,而渾然合於一矣。此又大人、聖人,化與未化之分,緩急先後之序也。

若夫雖在聖人,其審音、辨色、知味、察臭之能未嘗有異於衆人,而以視婁、曠、易牙,且或不逮焉,則終不於此致其踐之之事。故曰“君子不謂性也”,辨之審矣。

二一

“中道而立”之中,亦不可將“無過不及”說。此處正好用“不偏不倚”釋之。纔有遷就,便偏向一邊,倚著一物也。

公孫丑謂“若登天”者,謂四維俱峻,無一處是直入之逕,可容攀援。如說仁處且又說義,說志處且又說氣,說養氣處且又說知言,直恁浩浩地,面面皆從入之逕,面面皆無可專靠著得到的。若諸子百家之說,專主一端,則迤邐說下,便有逕路,只向一頭尋去,企及自易。不知彼異端者,謂之“執一”,執一則賊道矣。

孟子之教,正從願學孔子來:博文、約禮,內外一揆而無所偏倚;下學而上達,敦化而川流。學者於此,暫得成章,依然又不曾了竟,且須達去。故以躁心測之,真不知何日是歸宿之地。卻不知豁然貫通之餘,則此下學之川流者,一皆道之實體,何得有所倚而有所廢哉!

中斯不倚,不倚則無所廢。所以但務引滿以至於彀率,而不急求其中;必以規矩爲方圓之至,而不可苟簡以爲方圓也。

二二

仁山以“知施於動物而不知施於植物”譏釋氏之“不知類”。釋氏之慧者亦曾以此置問,乃未能從此轉歸於正,卻又閃躲去,所以終迷。施於動物而不施於植物,正是知類。此正釋氏不容泯之天理,自然須得如此。恰好引入理一分殊去,何反以此譏之?

植物之於人,其視動物之親疏,此當人心所自喻,不容欺者。故聖人之於動物,或施以帷蓋之恩,而其殺之也必有故,且遠庖廚以全恩。若於植物,則雖爲之厲禁,不過蕃息之以備國用,而薪蒸之,斫削之,芟柞之,薀火之,君子雖親履其側而不以動其惻怛,安得以一類類之耶?

蓋性同者與達其性,故於人必敦其教;情同者與達其情,故於動物則重其死。植物之性情漠然不與人合朕,則唯才之可用,用其才而已。

釋氏之病,方在妄謂“瓦礫有佛性”,“無情說法熾然”。幸此一覺,更欲泯亂之,不亦悖乎!

盡心下篇

一

父兄者,對子弟之稱。若因用兵而多所殺戮,則直謂之殺人耳。人固不可殺,奚論其有子弟而爲人父兄與否!殺人親,重矣,殺鰥寡孤獨者獨輕乎?緣子弟故而殺之,故曰“殺人之父兄”。此言當時法家置爲參夷、連坐之刑,上及父兄,迨其身自罹罪,則其父兄亦坐此刑,是作法自斃,禍同親殺。非但謂天道好還如老氏之旨,恩冤相報如釋氏之言也。

南軒以六代之君互相屠滅爲徵,戰國時未有此事。然其自啓禍門,使人仿而加之於己,理則一也。宋人“無令人主手滑”之說,亦有見於此夫!

二

南軒雲“後之取天下而立國差久者,其始亦庶幾於仁”,立論太刻。若漢之與昭代,豈但可雲“庶幾”也哉!

夫仁之用在愛民,而其體在無私。南軒所疑者,有愛民之用而不足於無私之德爾。乃如漢高入關,除秦苛政,釋子嬰而不貪其財物子女,亦豈非私慾不行,閒邪復禮者哉!倘以滎陽交爭之日,或用權力以取機會,爲異於湯、武之養晦以俟天命,乃暴秦已殄,懷王已弒,天下無君,向令漢高不乘時以夷項氏,寧可使山東之民塗炭於喑惡叱吒之主而不恤耶?

紂雖暴,固天下主也。武王一日未加兵焉,天下固有主也。項氏之子起於草澤,既非元德顯功之後,承世及以有其故國,而又任情廢置,安忍阻兵,尚欲養之,將無爲天下養癰耶?使鴻溝之割,漢且守硜硜之信而西歸,羽力稍完,其能不重困吾民以鋒鏑乎?率土之濱而有二天子,害且無窮,而豈天理之正哉!

故武王克殷,不更推戴祿父,亦以奉天下之公理,不得復守一己之私義。是唯唐、宋之有天下爲有歉焉,而非可論於漢。漢之德無愧軒轅矣,而況昭代之拯人於禽者哉!

三

變置諸侯,必有變置之者。假令丘民得以變置之,天下豈復有綱紀,亂亦何日而息耶?孟子謂貴戚之卿反覆諫其君而不聽則易位。到易位時,固必因方伯以告之天子,而非卿之所敢擅。今此言“變置”者,必方伯廉察其惡,貴戚與聞其議,而實自天子制之。

知此,則知孟子所云“民爲貴,社稷次之,君爲輕”者,以天子之馭諸侯而言也。故下言變置諸侯而不言天子。天子即無道如桀、紂,且亦聽其自亡以滅宗社,而無敢變置者。 “得乎丘民而爲天子”,則爲天下神人之主,奉民之好惡以進退天下之諸侯而立其社稷。社稷有當變置者,諸侯亦必請於天子而後改制焉。蓋始封之日,分茅而受五方之土以立社稷,以王命立之,則亦必以王命變之也。王所奉者民心,而諸侯社稷一唯王之建置,則其重輕審矣。

苟不酌於三代封建之制以考孟子立言之旨,則疑此言之太畸。三代之有諸侯,大者今之知府,小者今之州縣,特以其世國而司生殺爲異,則亦與土司等耳。故曰“君爲輕”者,非天子之謂也。集註於此爲疏。

四

中庸說“天命之謂性”,作一直說,於性、命無分。孟子說性、命處,往往有分別,非於中庸之旨有異也。中庸自是說性,推原到命上,指人之所與天通者在此,謂此性固天所命也。乃性爲天之所命,而豈形色、嗜慾、得喪、窮通非天之所命乎?故天命大而性專。天但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但以元、亨、利、貞爲之命。到人身上,則元、亨、利、貞所成之化跡,與元、亨、利、貞本然之撰自有不同。化跡者,天之事也。本然之撰以成乎仁義禮智之性者,人之事也。此性原於命,而命統性,不得域命於性中矣。

形色雖是天性,然以其成能於人,則性在焉,而仍屬之天。屬之天,則自然成能,而實亦天事。故孟子冠天於性上以別之。天以陰陽、五行爲生人之撰,而以元、亨、利、貞爲生人之資。元、亨、利、貞之理,人得之以爲仁義禮智;元、亨、利、貞之用,則以使人口知味,目辨色,耳察聲,鼻喻臭,四肢順其所安,而後天之於人乃以成其元、亨、利、貞之德。非然,則不足以資始流形,保合而各正也。故曰:此天事也。

若夫得喪窮通之化不齊,則以天行乎元而有其大正,或亨此而彼屯,利此而彼害,固不與聖人同其憂患,而亦天事之本然也。惟其爲天事,則雖吾仁義禮智之性,未嘗舍此以生其情,而不得不歸之天。

若夫健順、五常之理,則天所以生人者,率此道以生;而健順、五常非有質也,即此二氣之正、五行之均者是也。人得此無不正而不均者,既以自成其體,而不復聽予奪於天矣。則雖天之氣化不齊,人所遇者不能必承其正且均者於天,而業已自成其體,則於己取之而足。若更以天之氣化爲有權而己聽焉,乃天自行其正命而非以命我,則天雖正而於己不必正,天雖均而於己不必均,我不能自著其功,而因仍其不正、不均,斯亦成其自暴自棄而已矣。

蓋天命不息,而人性有恆。有恆者受之於不息,故曰“天命之謂性”。不息者用之繁而成之廣,非徒爲一人,而非必爲一理,故命不可謂性,性不可謂命也。此孟子之大言命而專言性,以人承天而不以天治人;其於子思之旨加察焉,而未有異也。

故唯小注中或說以“五者之命皆爲所值之不同,君子勉其在己而不歸之命”一段,平易切實,爲合孟子之旨。而集註所述延平之說,“世之人以前五者爲性,雖有不得,而必欲求之;以後五者爲命,有不至,則不復致力”,正與或說一段合。其他言理言氣,言品節限制、清濁厚薄,語雖深妙,要以曲合夫程子氣稟不同之說,而於孟子之旨不相干涉。

程子固以孟子言性未及氣稟爲不備矣,是孟子之終不言氣稟可知已。且孟子亦但曰“ 口之於味”云云爾,未嘗自其耽於嗜慾者言之也。“口之於味”,其貪食而求肥甘者,信非理矣。今但言“口之於味”,則已飢渴之飲食,與夫食精膾細之有其宜者,亦何莫非理!則前五者總無關於氣質之偏正清濁。若後五者之純乎天理,固也。乃不僅雲仁,而云“仁之於父子”,則不以未發之中性德靜存者爲言,而以言乎已發之用,介於中節與不中節之事,則固非離氣言理,而初不得有離氣之理,舍喜怒哀樂以著其仁義禮智之用,明矣。

若夫命,則本之天也。天之所用爲化者,氣也;其化成乎道者,理也。天以其理授氣於人,謂之命。人以其氣受理於天謂之性。即其所品節限制者,亦無心而成化。則是一言命,而皆氣以爲實,理以爲紀,固不容析之,以爲此兼理、此不兼理矣。

乃謂後“命”字專指氣而言,則天固有無理之命。有無理之命,是有無理之天矣,而不亦誣天也哉!

且其以所稟之厚薄清濁爲命,而成乎五德之有至有不至,則天既予之以必薄、必濁之命,而人亦何從得命外之性以自據爲厚且清焉!夫人必無命外之性,則濁者固不可清,薄者固不可厚,君子雖欲不謂之命,容何補乎?

且君子不以清濁厚薄爲性,則其謂清濁厚薄爲性者,必非君子矣。而程子抑言有氣質之性,則程子之說,不亦異於君子哉!況天下之不得於君親賓友者,苟爲怨天尤人之徒,則必歸咎於所遇之不齊,而無有引咎於吾氣稟之偏者也。故曰語雖深妙,而不合於孟子之旨也。

孟子曰“性善”,曰“形色天性”,曰“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生於色”,固無有離理之氣,而必不以氣稟之清濁厚薄爲性之異。其言命,則曰“莫之致而致”,曰“得之不得有命”,曰“夭壽不貳,所以立命”,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則皆以所遇之得失不齊者言命,而未嘗以品物之節制、此只是理。氣稟之清濁厚薄爲命。此程子之所謂性。胡爲乎至此而有異耶?

聖賢之學,其必盡者性爾;於命,則知之而無所事也。非不事也,欲有事焉而不得也。其曰“天命之謂性”者,推性道之所自出,亦專以有事於性也。使氣稟之偏亦得爲命,則命有非道者矣,而何以雲“率性之謂道”哉!故言道者,已高則偏,已密則紛。擇焉而執其正,論斯定矣。

五

慶源“才小道大”之說甚爲鹵莽,又云“纔出於氣而有限”,則不但誣才,而且以誣氣矣。孟子之言“小有才”,才本不小,有之者小,即是不能盡其才,若纔則何病之有!生人之才,本足以盡舉天下之道。天下之道,皆斯人以才率其性所闢之周行。若才所不至,則古今必無有此成能,又何者爲道?君子之道,行過一尺,方有一尺,行過一丈,方有一丈,不似異端向“言語道斷,心行路絕”處索廣大也。

蓋才生於氣,性依於道。氣之塞乎兩閒者,即以配道而無不足;而才言性即是人之性,才言道即是人之道。氣外無性,亦無道也。

盆成括之小有才也,替才所本大者而小之,以其小體之聰明爲才所見功之地,而未聞君子之大道,則才之所可爲而不能盡者多矣。君子之道,以才弘之則與鬼神同其吉凶,聰明睿知極其量則健順剛柔成其能,何至嬰禍而以咎其才哉!

六

義之發有羞、惡兩端:“無慾穿窬”,羞也;“無受爾汝”,惡也。羞則固羞諸己,即此用之而義已在。惡則於物見惡,於物見惡而無其實,不反求之己,而但以加物,將有如爲郡守則傲刺史,爲刺史則陵郡守,一酷吏而已矣。故孟子於惡必言其“實”。無實之惡,七情中之惡,非四端中之惡也。

小注所錄朱子用趙臺卿之說,自較集註爲當,新安從之,是也。若欲“充無受爾汝之實”,則非集義不能。乍然一事合義,便欲據義自尊,以求免於侮,其可得乎!所以說“無所往而不爲義”。蓋“無所往而不爲義”,然後在己有可以免於爾汝之實,而充其惡辱之心以反求免辱之實,初終表裏,無可閒斷,則不但不屑爲不義,而徙不義以集義者,義路熟而義用自周矣。

“無慾穿窬之心”,人皆有之;無受爾汝之心,亦人皆有之。特“無受爾汝之實”,則不欲受爾汝者未必有也。然苟其欲無受爾汝,而爾汝之權操之物,而何以能制諸己!苟非浪自尊大之妄人,亦求免不得而轉生其愧,即此是羞惡之惡,與七情之惡所自感而生者不同。一則虛浮向外,一則切實著裏也。故孟子於羞言“欲”,言“心”,而於惡必言“實”,以惡無實而但唯其所欲惡者惡之,情之動而非性之端也。乃於羞既言“穿窬”,而又充其類於言不言之餂,則以惡戒虛而羞戒不廣,又精義者之必察也。

七

曰“中禮”,曰“不回”,曰“必信”,亦有閒邪存誠之意。但他發念時便在好路上走,則謂之“性”。湯、武之“反”,則其起念時有未必恰中者,卻向動時折轉來,方得有善無惡。

謂堯、舜之所以能爾者,因其天資之爲上哲,則固然矣。然雲“無所污壞”則得,雲 “不假修爲”則不得。六經、四書,唯詩、書閒有說得張大處,誇美生質。乃讀書者亦須具眼。詩以歌之廟中者,固子孫揚詡先人,不嫌溢美;尚書贊德處,抑史臣之辭耳。孟子故曰 “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也。乃詩、書說聖功處,抑何嘗不著實!周公之稱文王,曰“不顯亦臨,無射亦保”;舜之所授禹,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三謨中所往復交儆者,皆一倍幹惕。何嘗以堯、舜爲不假修爲哉!

大易、論語說堯、舜,說聖人,一皆有實,不作自然之詞。謂聖人無修爲而自聖,乃漢儒夸誕之論爾。程、朱諸先生力破漢儒議論,而於此不無因仍,則以生當佛、老猖狂之日,若不如此稱頌聖人之德,推之於天授,則老氏之徒且將以敝其口耳譏聖賢之徒勞,釋氏之徒且將以無學無修者夷周、孔於聲聞之列。故諸先生不得已,亦須就本色風光上略加點染。乃知道者,當得其意而善通之,以求合孔、孟之旨,亦所謂“無以辭害意”也。

此一“性”字,但周子引用分明,曰“性焉、安焉之謂聖”。性下著個“焉”字,與孟子言“性之”、“性者”合轍。但奉性以正情,則謂之“性焉”。中庸雲“能盡其性”,有“能”有“盡”,豈不假修爲之謂哉!既雲“堯、舜性者也”,又云“人皆可以爲堯、舜 ”,此二處若何摺合?堯、舜之德自不可企及,何易言“人皆可爲”?所以可爲者,正在此一“性”字上。若雲天使之然,則成侀不易,其將戕賊人而爲之乎?

朱子謂喜怒哀樂未發之中爲性之德,已自分明。於不睹、不聞之中,存養其仁義禮智之德;迨其發也,則若決江河,莫之能御,而天下之和自致焉。此以性正情,以本生道,奉道心以御人心,而人心自聽命焉。是堯、舜之性之也。人皆此性,性皆此德,特無以敦其化於存養,而“罔唸作狂”耳。此堯、舜之性之所以退藏於密,上合天載,而要可與同類之人通其理以盡其善者,即此性也。

若夫君子之行法也,固非無靜存養性之功;而當其情之未發,天理未能充浹,待其繇靜向動之幾亦未有以暢其性之大用,以貫通於情而皆中,則必於動幾審之:有其欲而以義勝之,有其怠而以敬勝之,於情治性,於人心存道心,於末反本,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守義禮爲法,裁而行之,乃以鹹正而無缺。是湯、武之反身自治者也。

大正於存養而省察自利者,聖人之聖功;力用其省察以熟其存養,本所未熟。君子之聖學。要其不捨修爲者,則一而已矣。

天道自天也,人道自人也。人有其道,聖者盡之,則踐形儘性而至於命矣。聖賢之教,下以別人於物,而上不欲人之躐等於天。天則自然矣,物則自然矣。蜂蟻之義,相鼠之禮,不假修爲矣,任天故也。過持自然之說,欲以合天,恐名天而實物也,危矣哉!

八

多欲,“未便到邪僻不好底物事,只是眼前底事,纔多欲,本心便都紛雜了”,朱子此語,非過爲嚴也。凡天下之陷於邪僻者,揆其始,那一件不與吾所當得者同類!只此欲心,便無分別,初未嘗有意必求所謂不好者而欲得之也。良心喪盡時,又不在此論。其分別爲當得、不當得者,則吾性之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授之辨也。故寡慾者須一味寡去,以欲上討個分辨不得也。若心存而理得,則吾性之義,自如利斧,一劈兩分,又何屑屑然向人欲邊揀可不可哉!

如孟子所以處齊、宋、薛之饋:於齊之不受,固無慾金之心;於宋、薛之受,亦終無有欲金之心,而但以斟酌乎交際之禮。若既有欲金之心,卻去分別此爲當受,此爲不當受得,繇伊伶俐,總主張不得。故寡慾者,一概之詞,不揀好歹,一概寡之,心不緣欲而起,然後可不可一徑分明。君子之道,有正本而無治末。治末非但不能反本,末亦不可治也。

九

集註於孟子極略,緣朱子看得孟子文字發明自盡,不消更爲衍說,庶後人可致其三隅之反。乃傳之未久,說孟子者於其顯然著明處即已茫然,則又未嘗不惜集註之疏也。

如熊勿軒、朱公遷說“曾子不忍食羊棗”,扼定“不忍”二字爲主,則不但不知孟子之意,而於曾子之孝亦未見得在。若但一不食羊棗便是曾子之孝不可及處,則獨行之士一念關切者皆曾子矣。曾子於作聖之功是何等用力,而其言孝之見於禮者又是何等精微廣大,僅一忍其口腹於可以不食之羊棗,又何足稱焉!

且勿論孟子析理精微處,即公孫丑膾炙一問,是何如深妙!後人看文字,論古人,誰解如此細心察理,以致疑問?自四先生外,唯南軒往往能然,所以得爲朱子益友。

此段問答,正在“食膾炙”上審出天理人情之則,所以雲“聖人人倫之至”;而非獨行之士毀生滅性,以及夫足不履石、棄子全侄一流人有所過必有所不及者之可謂至也。若但以“不忍”言,則舉目動足,孰爲當忍者?從一同、一獨上求心之安,即以心之安者爲理之得,即此是“心之制”,即此是“心之德”,即此是“事之宜”,即此是“愛之理”。

佛氏也只昧此一段至誠無妄之仁義,卻盡著呴呴之恩,慼慼之愛,硜硜之貞,皎皎之白,便割須剃髮,無父無君,也不能滿其一往之私意。君子之道簡而文,溫而理,以成精義研幾之用;則文必及情,情必中理,而必無致遠恐泥之傷。乃其奉性以治情,非繇情以主性,則人皆可以爲堯、舜,亦此道爾。而以之定王道之權衡,俾爲民極,則後世一切刑名苛察之法,與夫小人託天理以行其賊害,如禁李賀之不得舉進士,責範滂之不當先父受辟命者,皆無所容其邪說。則即此膾炙一問,而天德、王道皆著明矣。

善讀書者如是以求之,斯無不窮之理。而死守章句者,其於聖賢之言,貌取而不以心,亦安足與于格物、致知之學哉!

十

朱子定馮道爲鄉原,乃就五代時人,說他俯仰屈伸以救殺戮,而詞貌謹厚,往往取夷狄盜賊之歡,亦“生斯世也,善斯可矣,閹然求媚”之事也。然馮道身爲宰相,旦此夕彼,如失節之婦二十年而五適人,人皆得而賤之,猶未足以爲“非之無舉,刺之無刺”之願人。且其隨波逐浪以苟全其軀命富貴,亦未敢“自以爲是”,而又何足以亂德?

夫能亂德而自以爲是,必其於道若有所得,而立言制事亦自有其始終。求之宋代,則蘇學、浙學,真鄉原爾。觀蘇子瞻所以非笑二程,及陳同父所答朱子書,則與鄉原之譏狂獧,而云“生斯世也,爲斯世也,善斯可矣”,自以爲是而悅於人者,真古今一軌。葉正則、陳同父說來鹵莽,天下宗尚之者幸少。蘇氏之學盛於北方者幾二百年,而其作爲文章,滑熟圓美,奄然媚於後世,乃使人悅之而不知堯、舜之道者,至於今而未艾。是真鄉原也,是真德之賊也。其源始於韓退之,而其流禍之深,則極於焦竑、李贄。嗚呼!遊於聖人之門者,可無厚爲之防哉!

詩譯

王仲淹氏之續經,見廢於先儒,舊矣。續而僭者,《七制》之詔策也。仲淹不任刪,《七制》之主臣尤不足述也。《春秋》者,衰世之事,聖人之刑書也。平、桓之天子,齊、晉之諸侯,荊、吳、徐、越之僭僞,其視六代、十六國,相去無幾,事不必廢也,而詩亦如之。衛宣、陳靈,下逮乎《溱洧》之士女,《葛屨》之公子,亦奚必賢於曹、劉、沈、謝乎?仲淹之刪,非聖人之刪也,而何損於採風之旨邪?故漢、魏以還之比興,可上通於《風雅》;檜、曹而上之條理,可近譯以三唐。元韻之機,兆在人心,流連泆宕,一出一入,均此情之哀樂,必永於言者也。故藝苑之士,不原本於《三百篇》之律度,則爲刻木之桃李;釋經之儒,不證臺於漢、魏、唐、宋之正變,抑爲株守之兔罝。陶冶性情,別有風旨,不可以典冊、簡牘、訓詁之學與焉也。隨舉兩端,可通三隅。

“《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羣,可以怨。”盡矣。辨漢、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以此,讀《三百篇》者必此也。“可以”雲者,隨所“以”而皆“可”也。於所興而可觀,其興也深;於所觀而可興,其觀也審。以其羣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羣,羣乃益摯。出於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遊於四情之中,情無所窒。作者用一致之思,讀者各以其情而自得。故《關雎》,興也;康王晏朝,而即爲冰鑑。“訐謨定命,遠猷辰告。”觀也。謝安欣賞,而增其遐心。人情之遊也無涯,而各以其情遇,斯所貴於有詩。是故延年不如康樂,而宋、唐之所由升降也。謝疊山、虞道園之說詩,井畫而根掘之,惡足知此!

“采采芣苜”意在言先,亦在言後,從容涵泳,自然生其氣象。即五言中,《十九首》猶有得此意者,陶令差能彷彿,下此絕矣。“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衆鳥欣有託,吾亦愛吾廬”,非韋應物“兵衛森畫戟,燕寢凝清香”所得而問津也。

“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以樂景寫哀,以哀景寫樂,一倍增其哀樂。知此,則“影靜千官裏,心蘇七挍前。”與“唯有終南山色在,晴明依舊滿長安”,情之深淺宏隘見矣。況孟郊之乍笑而心迷,乍啼而魂喪者乎!

唐人《少年行》雲:“白馬金鞍從武皇,旌旗十萬獵長楊。樓頭少婦鳴箏坐,遙見飛塵入建章。”想知少婦遙望之情,以自矜得意,善於取影者也。“春日遲遲,卉木萋萋;倉庚喈喈,采蘩祁祁。執訊獲醜,薄言還歸。赫赫南仲,玁狁於夷。”其妙正在此。訓詁家不能領悟,謂婦方采蘩而見歸師,旨趣索然矣。建旌旗,舉矛戟,車馬喧闐,凱樂競奏之下,倉庚何能不驚飛,而尚聞其喈喈?六師在道,雖曰勿擾,采蘩之婦亦何事暴面於三軍之側邪?徵人歸矣,度其婦方采蘩,而聞歸師之凱旋,故遲遲之日,萋萋之草,鳥鳴之和,皆爲助喜。而南仲之功,震於閨閣。室家之欣幸,遙想其然,而徵人之意得可知矣。乃以此而稱南仲,又影中取影,曲盡人情之極至者也。

始而欲得其歡,已而稱頌之,終乃有所求焉:細人必出於此。《鹿鳴》之一章曰:“示我周行。”二章曰:“示民不佻,君子是則是效。”三章曰:“以燕樂嘉賓之心。”異於彼矣。此之謂大音希聲。希聲,不如其始之勤勤也。杜子美之於韋左丞,亦嘗知此乎?

“庭燎有輝”,鄉晨之景,莫妙於此。晨色漸明,赤光雜煙而靉靆,但以“有輝”二字寫之。唐人《除夕》詩“殿庭銀燭上熏天”之句,寫除夜之景,與此彷彿,而簡至不逮遠矣。“花迎劍佩”四字,差爲曉色朦朧傳神;而又云“星初落”,則痕跡露盡。益嘆《三百篇》之不可及也。

蘇子瞻謂“桑之未落,其葉沃若”,體物之工,非“沃若”不足以言桑,非桑不足以當“沃若”,固也。然得物態,未得物理。“桃之夭夭,其葉蓁蓁”,“灼灼其華”,“有賁其實”,乃窮物理。夭夭者,桃之稚者也。桃至拱把以上,則液流蠹結,花不榮,葉不盛,實不蕃。小樹弱枝,婀娜妍茂爲有加耳。

“子之不淑,雲如之何”,“胡然我念之”,“亦可懷也”,皆意藏篇中。杜子美“故國平居有所思”,上下七首,於此維繫,其源出此。俗筆必於篇終結鎖,不然則迎頭便喝。

句絕而語不絕,韻變而意不變,此詩家必不容昧之幾也。“天命玄鳥,降而生商。”降者,玄鳥降也,句可絕而語未終也。“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歸寧父母。”意相承而韻移也。盡古今作者,未有不率由乎此;不然,氣絕神散,如斷蛇剖瓜矣。近有吳中顧夢麟者,以帖括塾師之識說詩,遇轉則割裂,別立一意;不以詩解詩,而以學究之陋解詩,令古人雅度微言,不相比附。陋於學詩,其弊必至於此。

知“池塘生春草”、“胡蝶飛南園”之妙,則知“楊柳依依”、“零雨其蒙”之聖於詩:司空表聖所謂“規以象外,得之圜中”者也。

“賜名大國虢與秦”,與“美孟姜矣”、“美孟弋矣”、“美孟庸矣”一轍,古有不諱之言也,乃《國風》之怨而誹、直而絞者也。夫子存而弗刪,以見衛之政散民離,人誣其上;而子美以得“詩史”之譽。夫詩之不可以史爲,若口與目之不相爲代也,久矣。《魯頌》,魯風也;《商頌》,宋風也:以其用天子之禮樂,故仍其名曰“頌”。其郊禘之升歌也,乃文之無慚,侈心形焉。“鼓咽咽,醉言歸,於胥樂兮。”與《鐃吹》、《白紵》同其管急弦繁之度,雜霸之風也,鮑昭、李白、曹鄴以之。

“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語似排偶,而下三語與上一語相匹。李白“劍閣重開蜀北門,上皇車馬若雲屯。少帝長安開紫極,雙懸日月照乾坤。”竊取此法而逆用之。蓋從無截然四方八段之風雅也。

謝靈運一意迴旋往復,以盡思理,吟之使人卞躁之意消。《小宛》抑不僅此,情相若,理尤居勝也。王敬美謂“詩有妙悟,非關理也。”非理抑將何悟?

用復字者,亦形容之意,“河水洋洋”一章是也。“青青河畔草,鬱郁園中柳”,顧用之以駘宕。善學詩者,何必有所規畫以取材?

興在有意無意之間,比亦不容雕刻。關情者景,自與情相爲珀芥也。情景雖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樂之觸,榮悴之迎,互藏其宅。天情物理,可哀而可樂,用之無窮,流而不滯;窮且滯者不知爾。“吳楚東南坼,乾坤日夜浮。”乍讀之若雄豪,然而適與“親朋無一字,老病有孤舟”相爲融浹。當知“倬彼雲漢”,頌作人者增其輝光,憂早甚者益其炎赫,無適而無不適也。唐末人不能及此,爲“玉合底蓋”之說,孟郊、溫庭筠分爲二壘。天與物其能爲爾闢分乎?

詩譯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