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通論
正文
詩經通論 清 姚際恆
序
卷前
詩經通論序
顧頡剛
古人習熟於口耳者惟詩,無往而不引,無事而不歌。以其託物抒情,宛轉掩抑,辭義不若他經之彰者,故經師所爲恆多索隱行怪之論。漢人治學,其標的爲通經致用。三百篇之教,儒生所極意經營者,惟在如何而使天子后妃諸侯王蹈夫規矩,故一意就勸懲以立說,不得其說則實其人事於冥漠之鄉,信之不疑,若曾親接。自今日視之,固當斥其妄誕,而在彼時則自有致治之苦心存焉。世代推嬗,史事積累日多,其可爲勸懲者何限,奚必猶以髣之詞求之於經。然糾纏既甚,擺脫爲難。以晦庵朱子魄力之雄,舉毛傳、衛序、鄭箋、孔疏而悉摧陷之,自爲集傳,獨樹赤幟,顧察其所言,因仍舊說者復不,知盪滌之功非一日之事矣。姚首源先生崛起清初,受自由立論之風,遍考九經,存真別僞,其詩經通論十八卷,實承晦庵之規模而更進者,其詆之也即所以繼之也。序中謂涵泳篇章,尋繹文義,以從是黜非,明非先懸一成見而曲就之者。其以文學說詩,置經文於平易近人之境,尤爲直探討人之深情,開創批評之新徑。自標論旨,謂寧可獲罪前人,不欲遺誤後人,何言之偉也!遭時不造,漢學勃興,回覆於信古之途,其書爲儒者所排擯,若存若亡,不見錄於諸家。百年後韓城王篤督學四川,出所藏鈔本刻之,世始見其書,而行猶未廣。雲南方玉潤遊蜀得之,喜其立說之新,擴之爲詩經原始。凡其傳播與推崇者不出雍、梁一隅,蓋傳統束縛之力稍微,始得吸受其豪傑之精神爾!二十年前,適之先生讀方氏言而善之,知天壤間有一姚氏通論在,索之於藏書最富之北平,久而不獲。其後新繁吳又陵先生北上,行篋中攜有王刻本,適之、玄同兩先生歡躍相告,予乃得假歸讀之,當時曾鈔一本,施以標點、欲重刊之而未能也。民國十四年,編錄古史辨,以適之先生與予討論姚氏遺着,實開予等治史之門,因綴往還函牘於書首。一時波濤激盪。人鹹知有姚氏其人與通論其書矣。十六年,雙流鄭氏之覆刻本遂出。歲月遷流,迄今又十八年,鄭氏舉所刻版贈北泉圖書館,館長楊家駱先生輯印叢書,列之爲第一集,以予與有夙契也,命作弁言。噫,此書版刻三嬗皆在蜀中,茲予避寇託廛於此,而新印本適出,其偶然之遇合耶﹖抑洵有所待耶﹖姚氏九經通論,竭一生心力爲之,積稿等身,未付劂氏,竟亡佚而難求。予尋訪之至今日,可得爲同好告者:古文尚書通論,閻百詩疏證中曾附載十數條;禮記通論,杭大宗集說中散入各篇,玄同先生欲輯錄之而未成,予當完其遺志;春秋通論,民國十八年東莞倫哲如先生購自北平某書肆,惜已殘缺六之一;儀禮通論,民國二十三年餘登杭州崔氏藏書樓所發見,複寫一本,觀其紙張行格與春秋書悉同,知併爲海峯閣中清稿。以沈霾近三百年之物,而歷劫不磨,天假吾手而出之,爲之喜而不寐。計九經中惟詩、禮兩經獨全。倭寇侵浙,崔氏一樓書聞已被席捲而去,餘所鈔者尚留舊京,他日燕雲收復,倘青樓無恙,願歸家駱先生並刊之,俾與此書若珠之貫,若瑞之輯,其克豫許我乎﹖頃蒞北泉,得休靜室,遙望峽中風物,想見當年湖山一角,閣照殘霞,首源先生棲止其中,矻矻一經會心微笑之情狀。此間秀甲巴渝,嶽嶽者縉雲,湯湯者嘉陵,潺潺者溫塘,此書之版藏於斯,裒然居籍之首,若明珠之在驪頷,騰其光輝,攝人心目,況又得賢主人爲之護持而宣揚之,先生其當釋久閟之憾於九京哉!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顧頡剛序於北碚北泉公園之木屋
自序
姚際恆
諸經中詩之爲教獨大,而釋詩者較諸經爲獨難。
曷言乎詩之爲教獨大也易、詩、書皆夫子前所有。夫子一言易曰:「五十學易,可無大過。」一引書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如是而已。於詩異是。詔子曰:「學詩乎」又曰:「女爲周南、召南矣乎」詔門人曰:「小子何莫學夫詩!」其平日自論,一則曰「詩三百」,再則曰「誦詩三百」,又曰「興於詩」,又論關雎之義,又論樂而言關雎,言雅、頌,其與門人問答及見於孟子之引其說詩者,且數十而未已焉,謂非夫子於易、詩、書三者獨重於詩不可也,間嘗竊窺之,易與書之外不復有易與書,即夫子春秋之外亦不復有春秋;後世之史固與書異體,揚雄太玄、王通元經,直妄作耳。是彼三經者,一傳不再。惟詩也旁流而爲騷,爲賦;直接之者漢、魏、六朝,爲四言、五言、七言,唐爲律,以致復旁流爲ㄠ麼之詞、曲,雖同支異派,無非本諸大海,其中於人心,流爲風俗,與天地而無窮,未有若斯之甚者也。夫子之獨重於詩,豈無故哉!
曷言乎釋詩爲獨難也欲通詩教,無論辭義宜詳,而正旨篇題尤爲切要。如世傳所謂詩序者,不得乎此,則與瞽者之倀倀何異。意夫子當時日以詩教門人,弟子定曉然明白,第不知載在簡編而失之,抑本無簡編而口授也其見於經傳,如所謂詩序者,略舉言之:鴟鶚之爲周公貽王,見於書;載馳之爲許穆夫人,碩人之爲美莊姜,清人之爲惡高克,黃鳥之爲殉秦穆,見於左傳;時邁、思文之爲周公作,見於國語;若此者真詩之序也。惜其它不盡然,意此必孟子時已亡。說者鹹謂孟子之釋北山必有所本;予謂非也,此亦尋繹詩意而得之。不然,胡爲有「以意逆志,是爲得之」之訓乎自東漢衛宏始出詩序,首惟一語,本之師傳,大抵以簡略示古,以渾淪見該,雖不無一二宛合,而固滯、膠結、寬泛、填湊,諸弊叢集。其下宏所自撰,尤極踳駁,皆不待識者而知其非古矣。自宋晁說之、程泰之、鄭漁仲皆起而排之。而朱仲晦亦承焉,作爲辨說,力詆序之妄,由是自爲集傳,得以肆然行其說;而時復陽違序而陰從之,而且違其所是,從其所非焉。武斷自用,尤足惑世。因嘆前之遵序者,集傳出而盡反之,以遵集傳;後之駁集傳者,又盡反之而仍遵序;更端相循,靡有止極。窮經之士將安適從哉予嘗論之,詩解行世者有序,有傳,有箋,有疏,有集傳,特爲致多,初學茫然,罔知專一。予以爲傳、箋可略,今日折中是非者,惟在序與集傳而已、毛傳古矣,惟事訓詁,與爾雅略同,無關經旨,雖有得失,可備觀而弗論。鄭箋鹵莽滅裂,世多不從,又無論已。惟序則昧者尊之,以爲子夏作也,集傳則今世宗之,泰爲繩尺也。予謂漢人之失在於固,宋人之失在於妄;固之失僅以類夫高叟,妄之失且爲鹹丘蒙以北山四言爲天子臣父之證矣。間觀周頌潛之序曰:「季冬薦魚,春獻鮪」,本於不韋月令,明爲漢人所作,奈何玷我西河!世人固可曉然分別觀之,無事凜遵矣。集傳紕繆不少,其大者尤在誤讀夫子「鄭聲淫」一語,妄以鄭詩爲淫,且及於衛,且及於他國。是使三百篇爲訓淫之書,吾夫子爲導淫之人,此舉世之所切齒而嘆恨者。予謂若止目爲淫詩,亦已耳,其流之弊,必將並詩而廢之。王柏之言曰:「今世三百五篇豈盡定於夫子之手!所刪之詩,容或存於閭巷遊蕩之口,漢儒取以補亡耳。」於是以爲失次,多所移易;復黜召南野有死及鄭、衛風集傳所目爲淫奔者,其說儼載於宋史儒林傳。明程敏政、王守仁、茅坤從而和之。嗟乎,以遵集傳之故而至於廢經,集傳本以釋經而使人至於廢經,其始念亦不及此,爲禍之烈何致若是!安知後之人不又有起而踵其事者乎此予所以切切然抱杞、宋憂也。夫季札觀樂,與今詩次序同,而左傳列國大夫所賦詩,多集傳目爲淫奔者,乃以爲失次,及漢攙入,同於目不識丁,他何言哉!
我嘗緬思,如經傳所言可爲詩序者,而不能悉得,渺無畔岸,蠡之測海,其與幾何!又見明人說詩之失在於鑿,於是欲出臆論則仍鄰鑿空,欲喜新譚則終涉附會,斂手縮筆,未敢昌言,惟是涵泳篇章,尋繹文義,辨別前說,以從其是而黜其非,庶使詩意不致大歧,埋沒於若固、若妄、若鑿之中;其不可詳者,寧爲未定之辭,務守闕疑之訓,俾原詩之真面目悉存,猶愈於漫加粉蠹,遺誤後世而已。若夫經之正旨篇題固未能有以逆知也。論成,因詳述其所以釋詩爲獨難之故,且以志吾媿。
康熙四十四年乙酉冬十月,新安首原姚際恆識。
序
鄂山
餘制蜀六年,恆以公餘課士。蜀士穎異者衆;求所爲根柢之學則十無二三。竊念朱子小學可以端其趨,王伯厚困學紀聞、顧亭林日知錄可以擴其識而練其才,先後鏤板貯之。文翁石室舊有藏書;鄙意尤欲於御纂諸經及十三經注疏外,求所未見者增刻數種,志焉而未之逮也。
王寶珊侍御來督學,其校士一以通經爲主。今年秋。取新安姚氏詩經通論十八卷刻之。此書爲侍御家藏,外間未有刻本,侍御意在嘉惠士林,故不以自祕。夫崇厲經術,助流教化,學臣之責,亦守土者責也。顧餘志焉而未之逮,侍御既自盡其職,並能匡餘之不逮,謂非餘之厚幸耶!
工竣,侍御屬弁言,因志其顛末如此。至此書宗旨,姚氏自序已晰,善學者必有得焉,不復贅雲。
道光十七年,歲次丁酉,孟冬,長白鄂山謹序。
序
蘇廷玉
溫柔敦厚,詩教也。孟子之說詩曰:「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爲得之。」數語已括其全。後人或泥古而疑其辭,或求奇而昧其義,或執一偏而近鑿,或匯衆說而易浠,詁經者其說互異,而作詩之意幾晦。
新安姚首源着詩經通論十八卷,力排衆說,以求合於溫柔敦厚之旨;而世無刻本。韓城王寶珊侍御督學蜀中,出其家藏抄本,校而梓之,不以自祕,其嘉惠士林之意,即其羽翼詩教之功也,而侍御之心可見矣。
道光丁酉小春,同安蘇廷玉序於四川瀋廨。
序
周貽徽
餘與寶珊先後入詞館,嗣復同在諫垣。癸巳冬,餘外補來蜀。明年,寶珊亦來視學,公餘過從益密。寶珊通經術,尤善說詩,每出一語,輒非恆解。餘謂匡鼎說詩解人頤,今乃於君見之,毋亦有枕中祕耶寶珊因言家有姚氏通論藏本,行且付梓以廣其傳。越日:手一捲見示。餘讀之而躍然曰:今而知讀書貴乎能疑;非能疑之貴,貴乎疑而能自析其疑,並能以釋人之疑。即以關雎章言之,序以爲后妃作,集傳則以爲宮人作,朱子非有所受之也,心疑之而因以析其疑已耳。今姚氏不以序爲然,並不以集傳爲然,抑豈有所受之耶心疑之而因以析其疑已耳。吾人讀古人書,未嘗不竊有所疑;然重視古人,不敢排擊,非不敢也,不能也。偶獲創解,而不能貫串全書,綜覈衆說,自成一家言,則平日之竊有所疑者與一無所疑者何異!若姚氏者,真善疑者也。夫姚氏善疑古人,安知後人不又以所疑疑姚氏然姚氏之疑自諸家啓之,析其疑而姚氏之心一快;人之讀是書者亦爲之一快。後人有善疑者,倘復自姚氏啓之,析其疑而後人之心一快;而姚氏亦可以無憾也。夫姚氏豈以排擊爲能哉!天下之理無窮,人心之靈不蔽,亦惟其是焉已耳,亦存乎人之好學深思已耳。若姚氏者,真善說詩者也。
寶珊言:「姚氏固六義之功臣,諸家之諍友;先生此言,亦姚氏之知己矣。即以此言序此書,可乎」餘曰:「諾!」遂錄之。
道光丁酉仲冬,桂林周貽徽拜序於錦江鹺署。
序
王篤
餘髫齡就外傅張筱原師,首以毛詩訓。漸長,稍解字義,每讀蓼莪、風雨諸章,輒有所感,欲歌欲泣,不能自已。而於他詩雖習誦而仍無所悟。竊以爲詩之感人,或然或不然耳。
嘉慶癸酉秋,霪雨浹旬,書樓滲漏,重整舊籍,移置他所。於時得詩經通論十八卷,伏而誦之,如歷異境,如獲奇珍。始悟曏者讀詩,但以備取材之路,即世所傳體注、大全,亦祇訓詁字句,於興、觀、羣、怨之旨究無當也。先大父文端服官四十年,他無嗜好,獨於書籍蒐羅殆遍,購藏凡數十萬卷,而此書獨有鈔本。意或有刊行者,偶未之見。洎通籍入詞館,供職餘暇,每於坊肆留心物色,欲再購以備考訂,而卒不可得,藏書家亦迄無知者。餘益什襲珍之,偶於友人聚談時拈一二章說之,聽者欣然,以爲得未曾聞。由是勸餘付梓者頗衆,餘亦慨然思肩其任,數年來,輶車馳驟,未遑也。今歲試竣,旋錦官,新秋薦爽,居多閒晷,檢行篋出此,悉心校,並命子福徵襄其事,兩閱月而輯定無訛,亟付鋟工,以廣其傳。
夫詩之爲用,與天地而無窮,況三百篇乃詩之祖,苟能別具心眼,何妨標舉以爲好學深思之助。則是書之作也,誠所謂歎賞感激不能自已耳,非有意標奇示異也。讀者於此潛心體玩,庶有以得作者之微情,窺刪存之本旨,感發善心,懲創逸志,於是乎益驗,亦可見先達苦心着論,其有裨於詩教正復不淺。若謂旁着圈評,有類月峯、竟陵之見,是豈知言者所肯出哉!刊成,因綴數語以弁其首。
道光十七年,歲在丁酉,季秋上浣,韓城寶珊王篤謹序於四川督學署。
詩經通論卷前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詩經論旨
詩有賦、比、興之說,由來舊矣,此不可去也。蓋有關於解詩之義,以便學者閱之即得其解也。賦義甚明,不必言。惟是興、比二者,恆有遊移不一之病。然在學者亦實無以細爲區別,使其鑿然歸一也。第今世習讀者一本集傳,集傳之言曰:「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語鄰鶻突,未爲定論。故郝仲輿駁之,謂「先言他物」與「彼物比此物」有何差別是也。愚意當雲:「興者,但借物以起興,不必與正意相關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如是,則興、比之義差足分明。然又有未全爲比,而借物起興與正意相關者,此類甚多,將何以處之嚴坦叔得之矣。其言曰:「凡曰『興也』,皆兼比;其不兼比者,則曰『興之不兼比者也』。」然辭義之間,未免有痕。今愚用其意,分興爲二:一曰「興而比也」,一曰「興也」。其興而比也者,如關雎是也。其雲「關關雎鳩」,似比矣;其雲「在河之洲」,則又似興矣。其興也者,如殷其雷是也;但借雷以興起下義,不必與雷相關也。如是,使比非全比,興非全興,興或模擬,比或類興者,增其一途焉,則興、比可以無浠亂矣。其比亦有二:有一篇或一章純比者,有先言比物而下言所比之事者,亦比「比」疑係「分」之誤。之;一曰「比也」,一曰「比而賦也」。如是,則興、比之義瞭然,而學者可即是以得其解矣。若郝氏直謂興、比、賦非判然三體,每詩皆有之,混三者而爲一,邪說也。
興、比、賦尤不可少者,以其可驗其人之說詩也。古今說詩者多不同,人各一義,則各爲其興、比、賦。就愚着以觀,如卷耳舊皆以爲賦,愚本左傳解之,則爲比。野有死,舊皆以爲興,無故以死爲興,必無此理,則詳求三體,正是釋詩之要。愚以贄禮解之,則爲賦。如是之類,詩旨失傳,既無一定之解,則興、比、賦亦爲活物,安可不標之使人詳求說詩之是非乎!詩序者,後漢書雲,「衛宏從謝曼卿受學,作毛詩序。」是東漢衛宏作也。舊傳爲子夏作,宋初歐陽永叔、蘇子由輩皆信之;不信者始於晁說之。其後朱仲晦作爲辨說,極意詆譭,使序幾無生活處。馬貴與忽吹已冷之燼,又復尊崇,至謂有詩即有序,序在夫子之前,此本王介甫。以有序者存之,無者刪之,凡數千言;無識妄談,不顧世駭。其末雲:「或曰:『諸小序之說固有舛馳鄙薄而不可解者,可盡信之乎』愚曰:『序非一人之言也。或曰出於國史之採錄,或出於講師之傳授,如渭陽之首尾異說,絲衣之兩義並存,其舛馳固有之;擇善而從之可耳。至於辭語鄙薄,則序所以釋經,非作文也,古人安有鄙薄辭語。祖其意可矣。』」按貴與尊序若此,而猶爲是遁辭,蓋自有所不能揜也。愚欲駁序,第取尊序者之言駁之,則學者可以思過半矣。詩序庸謬者多,而其謬之大及顯露弊竇者,無過大雅抑詩、周頌潛詩兩篇,並詳本文下。抑詩前後諸詩,皆爲刺厲王,又以國語有武公作懿戒以自儆之說,故不敢置舍,於是兩存之曰「刺厲王」,又曰「亦以自警」;其首鼠兩端,周章無主,可見矣。潛詩則全襲月令,故知其爲漢人。夫既爲漢人,則其言三百篇時事定無可信矣。觀此兩篇,猶必尊信其說,可乎!
毛傳不釋序,且其言亦全不知有序者。毛萇,文帝時人;衛宏,後漢人,距毛公甚遠。大抵序之首一語爲衛宏講師傳授,即謝曼卿之屬。而其下則宏所自爲也。毛公不見序,從來人罕言者,何也則以有鄭氏之說。鄭氏曰:「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自有此說,人方以爲毛公亦作序,又何不見之有乎!嗟乎,世人讀書鹵莽,未嘗細心審究,故甘爲古人所愚耳。茲摘一篇言之。鄭風出其東門,小序謂:「閔亂,思保其室家」;毛傳:「『縞衣』,男服;『綦巾』,女服。願爲室家相樂。」此絕不同。餘可類推。今而知詩序既與子夏無干,亦與毛公不涉矣。鄭又曰,「詩序本一篇,毛公始分以置諸篇之首。」其言並無稽。
詩序來歷,其詳見於古今僞書考,茲不更述。鄭氏於序「關雎,后妃之德」下曰:「舊雲起此,至『用之邦國焉』,名關雎序,謂之小序;自『風,風也』訖末,名爲大序。」然鄭詩譜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又以小序爲大序,大序爲小序,不可曉。又或謂關雎序爲大序,餘爲小序,尤非。今小、大之名相傳既無一定,愚着中仍從舊說,以上一句爲小序,下數句爲大序雲。或又以小序名前序、古序,大序名後序。愚着於小序必辨論其是非;大序頗爲蛇足,不多置辨。宋人不信序,以序實多不滿人意;於是朱仲晦得以自行己說者着爲集傳,自此人多宗之。是人之遵集傳者,以序驅之也。集傳思與序異,目鄭、衛爲淫詩,不知已犯大不韙,於是近人之不滿集傳者且十倍於序,仍反而遵序焉。則人之遵序者,又以集傳驅之也。此總由惟事耳食,未用心思,是以從違靡定。苟取二書而深思熟審焉,其互有得失,自可見矣。
集傳使世人羣加指摘者,自無過淫詩一節。其謂淫詩,今亦無事多辨。夫子曰「鄭聲淫」,聲者,音調之謂,詩者,篇章之謂;迥不相合。世多發明之,意夫人知之矣。且春秋諸大夫燕享,賦詩贈答,多集傳所目爲淫詩者,受者善之,不聞不樂,豈其甘居於淫佚也!季札觀樂,於鄭、衛皆曰「美哉」,無一淫字。此皆足證人亦盡知。然予謂第莫若證以夫子之言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如謂淫詩,則思之邪甚矣,曷爲以此一言蔽之耶蓋其時間有淫風,詩人舉其事與其言以爲刺,此正「思無邪」之確證。何也淫者,邪也;惡而刺之,思無邪矣。今尚以爲淫詩,得無大背聖人之訓乎!乃其作論語集註,因是而妄爲之解,則其罪更大矣。見論語通論。
集傳每於序之實者虛之,貞者淫之。實者虛之,猶可也;貞者淫之,不可也。
今有人非前人之書,於是自作一書,必其義勝於彼乃得。集傳於其不爲淫者而悉以爲淫,義反大劣於彼,於是仍使人畔而遵序,則爲計亦左矣。況其從序者十之五,又有外示不從而陰合之者,又有意實不然之而終不能出其範圍者,十之二三。故愚謂「遵序者莫若集傳」,蓋深刺其隱也。且其所從者偏取其非,而所違者偏遺其是,更不可解。要而論之,集傳只是反序中諸詩爲淫詩一着耳,其它更無勝序處。夫兩書角立,互有得失,則可並存;今如此,則詩序固當存,集傳直可廢也。
集傳主淫詩之外,其謬戾處更自不少。愚於其所關義理之大者,必加指出;其餘則從略焉。總以其書爲世所共習,寧可獲罪前人,不欲遺誤後人,此素志也。天地鬼神庶鑑之耳!
毛傳依爾雅作詩詁訓,不論詩旨,此最近古。其中雖不無舛,然自爲三百篇不可少之書。第漢人於詩加以其姓者,所以別齊、魯、韓。齊、魯、韓原本無此「齊魯韓」三字,疑脫,今補。詩既皆不傳。俗猶沿稱毛詩,非是。人謂鄭康成長於禮,詩非其所長,多以三禮釋詩,故不得詩之意。予謂康成詩固非長,禮亦何長之有!苟使真長於禮,必不以禮釋詩矣。況其以禮釋詩,又皆謬解之理也。夫以禮釋詩且不可,況謬解之理乎!今世既不用鄭箋,窮經之士亦往往知其謬,故悉不辨論,其間有駁者,以集傳用其說故也。
歐陽永叔首起而辨大序及鄭之非,其詆鄭尤甚;在當時可謂有識,然仍自囿於小序,拘牽墨守。人之識見固有明於此而闇於彼,不能全者耶其自作本義,頗未能善,時有與鄭在伯仲之間者,又足哂也。
蘇子由詩傳大概一本於序、傳、箋,其闡發處甚少;與子瞻易、書二傳亦相似。才人解經,固非其所長也。
呂伯公詩記,纂輯舊說,最爲平庸。
嚴坦叔詩緝,其才長於詩,故其運辭宛轉曲折,能肖詩人之意;亦能時出別解。第總囿於詩序,間有齟齬而已。惜其識小而未及遠大;然自爲宋人說詩第一。
近日崑山新刊唐、宋、元人詩解,約十餘種,竟少佳者,似亦不必刊也。
郝仲輿九經解,其中莫善於儀禮,莫不善於詩。蓋彼於詩恪遵序說,寸尺不移,雖明知其未允,亦必委曲遷就以爲之辭,所謂專己守殘者。其書令人一覽可擲,何也觀序足矣,何必其書耶!其遵序之意全在敵朱。予謂集傳驅之仍使人遵序者,此也。大抵遵集傳以敵序,固不可;遵序以敵集傳,亦終不得。
子貢詩傳、申培詩說,皆豐道生一人之所僞作也。名爲二書,實則陰相表裏,彼此互證,無大同異。又暗襲集傳甚多;又襲序爲朱之所不辨者,見識卑陋,於斯已極,何苦作僞以欺世既而思之,有學問識見人豈肯作僞,作僞者正若輩耳!二書忽出於嘉靖中,稱香山黃佐所得;當時人翕然惑之,幾於一鬨之市。張元平刻之成都,李本寧刻之白下,淩濛初爲詩傳適冢,鄒忠徹爲詩傳闡,姚允恭爲傳說合參皆盛行於世。道生又自爲魯詩世學,專宗說而間及於傳,意以說之本傳也。又多引黃泰泉說,泰泉即佐,乃道生座師,着詩經通解者,故二書多襲之。因謂出於佐家,又以見佐有此二書,故通解中襲之也。其用意狡獪如此,今世此二書已灰冷,然終在世,故詳之,無俾後人更惑焉。其尤可惡者,在於更定篇次,紊亂聖經,又啓夫何玄子以爲之先聲焉,豐氏魯詩世學極罵季本。按季明德詩學解頤亦頗平庸,與豐氏在伯仲間,何爲罵之想以仇故耶
朱鬱儀詩故,亦平淺,間有一二可採。
鄒肇敏詩傳闡,文辭斐然;惜其入僞書之魔而不悟耳。何玄子詩經世本古義,其法紊亂詩之原編,妄以臆見定爲時代,始於公劉,終於下泉,分列某詩爲某王之世,蓋祖述僞傳、說之餘智而益肆其猖狂者也。不知其親見某詩作於某代某王之世否乎苟其未然,將何以取信於人也即此亦見其愚矣。其意執孟子「知人論世」之說而思以任之,抑又妄矣。其罪尤大者,在於滅詩之風、雅、頌。夫子曰:「女爲周南、召南矣乎」又曰:「雅、頌各得其所」。觀季札論樂,與今詩編次無不符合。而乃紊亂大聖人所手定,變更三千載之成經,國風不分,雅、頌失所,罪可勝誅耶!其釋詩旨,漁獵古傳,摭拾僻書,共其採擇,用志不可謂不過勤,用意不可謂不過巧;然而一往鑿空,喜新好異,武斷自爲,又復過於冗繁,多填無用之說,可以芟其大半。予嘗論之,固執之士不可以爲詩;聰明之士亦不可以爲詩。固執之弊,人所知也;聰明之弊,人所未及知也。如明之豐坊、何楷是矣。抑予謂解詩,漢人失之固,宋人失之妄,明人失之鑿,亦爲此也。鑿亦兼妄,未有鑿而不妄者也,故歷敘古今說詩諸家。於有明豐、何二氏譸張爲幻,眩目搖心,不能無三嘆焉,何氏書刻於崇禎末年;刻成,旋遭變亂,玄子官閩朝、爲鄭氏所害時,逃去,或雲鄭氏割其耳,或雲中途害之。印行無多,板亦毀失。杭城惟葉又生家一帙,予於其後人重購得之。問之閩人,雲彼閩中亦未見有也。大抵此書詩學固所必黜,而亦時可備觀,以其能廣收博覽。凡涉古今詩說及他說之有關於詩者靡不兼收並錄;復以經、傳、子、詩所引詩辭之不同者,句櫛字比,一一詳註於下;如此之類,故云可備觀爾。有志詩學者於此書不可惑之,又不可棄之也。然將來此書日就澌滅,世不可見,重刻亦須千金,恐無此好事者矣。
以上論列自漢至明諸詩解,皆能論其大概如此。若夫衆說紛紜,其解獨確,則不問何書,必有取焉。
詩韻一道,向靡有定,罔知指歸,予謂亦莫不善於宋人矣。吳才老始爲音之說,而集傳奉爲準繩焉,音者,改其本字之音以他字之音也。蓋其但知有今昔,不知有古韻變音,強以求而讀之,此古韻所以亡也。如「天」、「人」本同韻,乃於「天」字爲「鐵因反」,以「人」字;「將」、「明」本同韻,乃於「明」字爲「謨郎反」,以「將」字。此不知古韻之本同而妄爲其說也。夫同爲一韻,奚之有!且世無呼「天地」爲「訂地」,「明德」爲「盲德」者。又既曰,此彼,彼亦宜此。今試以「天」字爲主而改「人」字之音以之,以「明」字爲主而改「將」字之音以之,不知「人」、「將」二字又當作何音耶不可通矣。古人用韻自有一定之理,一字不可遊移,亦無邦土殊音之說,亦非人可以私智揣摩而自爲其說者。大抵字有其音,音出於口,皆從喉、●、舌、齒、脣分別得之。如今韻之東、冬、江、陽、庚、青、蒸,屬喉;真、文、元、寒、刪、先,屬●;魚、虞、歌、麻、尤、蕭、餚、豪,屬舌;支、微、齊、佳、灰,屬齒;其魚、虞、歌、麻、尤又以舌兼齒,故與支、微亦共爲一韻;侵、覃、鹹、鹽,屬脣。如此之類,凡直呼其音則自然相,不必改音紐捏以爲音也。若夫音,必其韻之本不通者,始可加以名。愚今分爲三:一曰「本韻」,見上。一曰「通韻」,此以韻之自爲通者而通之也;有入聲與無入聲自爲通,見後。一曰「韻」,此則其本不相通者也。大抵詩中爲本韻者十之九而有餘,爲通韻者十之一而不足,爲韻者尤寥寥無幾。此或古之字音原與今別,今不可考耳,究竟不可謂之韻。韻者,不相通者也。古人決不以不相通之韻爲韻。自此而三百篇之韻可以一意貫通,暢然無疑,使古韻昌明於世;其餘紛紛之說可盡廢矣。詳見後詩韻譜。
詩何以必加圈評,得無類月峯、竟陵之見乎曰:非也,予亦以明詩旨也。知其辭之妙而其義可知;知其義之妙而其旨亦可知。學者於此可以思過半矣。且詩之爲用與天地而無窮,三百篇固始祖也,苟能別出心眼,無妨標舉。忍使千古佳文遂爾埋沒乎!爰是歎賞感激,不能自已;加以圈評,抑亦好學深思之一助爾。
孔子曰:「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予謂人多錯解聖言。聖人第教人識其名耳;苟因是必欲爲之多方穿鑿以求其解,則失矣。如「雎鳩」,識其爲鳥名可也,乃解者爲之說曰「摯而有別」,以附會於「淑女」、「君子」之義。如「喬木」,識其爲高木可也,乃解者爲之說曰「上疏無枝」,以附會於「不可休息」之義。各詳本文下。如此之類,陳言習語,鑿論妄談,吾覽而輒厭之鄙之。是欲識鳥、獸、草、木之名,或反致昧鳥、獸、草、木之實者有之;且或因而誤及詩旨者有之;若此者,非惟吾不暇爲,亦不敢爲也。故編中悉從所略,並志於此。作是編訖,侄炳以所作詩識名解來就正,其中有關詩旨者,間採數條,足輔予所不逮;則又不徒如予以上所論也;深喜家學之未墜雲。
詩韻譜
三百篇自爲古韻。今從約法,以今韻該之,分本韻、通韻、韻三者,各注於詩句之下;檢此可一覽而辨雲。
本韻
平聲凡五部。
東、冬、江、陽、庚、青、蒸。
支、微、齊、佳、灰、魚、虞、歌、麻、尤。
魚、虞、歌、麻、尤、蕭、餚、豪。
真、文、元、寒、刪、先。
侵、覃、鹽、鹹。
上、去聲
即同平聲。惟入聲不通。
入聲
與去聲通。不與平、上通。其無入聲之去聲,與有入聲之去「去」,原作「入」今改。聲,見下通韻。此二聲尤通用。
通韻
東、冬、江、真、文、元、寒、刪、先、陽、庚、青、蒸、侵、覃、鹽、鹹。有入聲者自爲通。
支、微、魚、虞、齊、佳、灰、蕭、餚、豪、歌、麻、尤。無入聲者自爲通。
韻
不相通者偶通之,謂之。間有四聲通用者,即同音。
詩經通論卷一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國 風
大序曰:「王道衰,禮樂廢,政教失,國異政,家殊俗,而變風、變雅作矣。」說者遂以二南爲正風,十三國爲變風。此謬也。詩無正、變。孔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變則必邪,今皆無邪,何變之有!且曰:「可以羣,可以怨。」未嘗言變也。季札論詩,論其得失,亦未嘗言變也。夫風者,假天運之風以名之者也。天行之風遞運乎四時,安有正、變乎!若夫雅既分大、小,未有大、小中又分正、變也。果爾,當時何不直分正、變而分大、小耶故謂風、雅有正、變者,此自後人之說;質之聖人,無是也。
周 南
周南、召南,周家王業所本,以文王時當其中,上之爲太王、王季,下之爲武王,皆該其內。故孔子曰:「人而不爲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周、召皆雍州岐山下地名,武王得天下以後,封旦與奭爲采邑,故謂之周公、召公。此詩當日言周、召,只屬采詩地名,不屬周公、召公也。鄭氏乃謂文王受命,作邑於豐,分岐邦周、召之地爲周公旦、召公奭之采邑,非也。文王爲諸侯,安得輒封公之采地!詩第稱文王「作邑於豐」,非有所他及也。孔氏爲之說曰:「文王既遷於豐,而岐邦地空,故分賜二公以爲采邑。」此屬臆測,無所證據。故知文王之世未封周、召,則釋二南之詩者不必切合於二公亦明矣。召地後封召公,故以甘棠之召伯者附焉。若周南,則固無周公事也。孔氏曰:「周南無美周公,或時不作,或錄不傳也。」此遁辭。大序曰:「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系之周公。鵲巢、騶虞,諸侯之風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既以二南系之二公,遂以其詩皆爲文王之詩;見關雎、葛覃爲婦人,詩序以他詩亦皆爲婦人。文王一人,何以在周南則以爲王者,在召南則以爲諸侯太姒一人,何以在周南則以爲后妃,在召南則以爲夫人皆不可通也。集傳最惡小序,而於此等大端處皆不能出其藩籬,而又何惡而辨之之爲!故愚謂遵序者莫若集傳也。「南」者,雍岐之南,即周、召地也。又或因鼓鍾「以雅以南」,禮「胥鼓南」,左傳「見舞象箾、南鑰者」,遂謂二南爲南,十三國爲風,甚至謂詩有南無國風,皆邪說。鼓鍾及諸語皆以樂惟用南,而不及他國之風,故名之;豈可漫據以亂夫風、雅、頌之名,而且以滅夫十三國之風哉!周南、召南,同爲國風也。大抵詩因說詩者致晦,且以致亡。此等陳言習語,在在皆是,固辨之不勝辨雲。
關雎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本韻。○興而比也。
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興而比也。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如字讀。集傳雲「蒲北反」,非;後皆放此。悠。哉。悠。哉。輾。轉。反。側。本韻,賦也。[評]通篇關鍵在此一章。
參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本韻。之。興而比也,下同。
參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鐘鼓樂本韻。之。
小序謂「后妃之德」,大序曰:「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因「德」字衍爲此說,則是以爲后妃自,以淑女指妾媵。其不可通者四。「雎鳩」,雌雄和鳴,有夫婦之象,故託以起興。今以妾媵爲與君和鳴,不可通一也。「淑女」、「君子」,的的妙對,今以妾媵與君對,不可通二也。「逑」,「仇」同,反之爲「匹」。今以妾媵匹君,不可通三也。棠棣篇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今雲「琴瑟友」,正是夫婦之義。若以妾媵爲與君琴瑟友,則僭亂;以後妃爲與妾媵琴瑟友,未聞後與妾媵可以琴瑟喻者也。不可通四也。夫婦人不妒則亦已矣,豈有以己之坤位甘遜他人而後謂之不妒乎!此迂而不近情理之論也。集傳因其不可通,則以爲宮中之人作。夫謂王季之宮人耶淑女得否何預其哀樂之情!謂文王之宮人耶諸侯娶妻,侄娣從之,未有未娶而先有妾媵者。前人已多駁之。況「琴瑟友之」,非若妾媵所敢與后妃言也。集傳雲:「故其喜樂尊奉之意,不能自已,又如此雲。」蓋遁辭。並說不去。於此「此」字疑衍。是僞子貢傳出,以爲姒氏思淑女而作,欲與集傳異,而不知仍歸舊說也。要之,自小序有「后妃之德」一語,大序因而附會爲不妒之說,以致後儒兩說角立,皆有難通;而關雎淑女、君子相配合之原旨竟不知何在矣!此詩只是當時詩人美世子娶妃初昏之作,以見嘉耦之合初非偶然,爲周家發祥之兆,自此可以正邦國,風天下,不必實指太姒、文王,非若大明、思齊等篇實有文王、太姒名也;世多遵序,即序中亦何嘗有之乎!大抵善說詩者,有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傳。如可以意會,文王、太姒是也;不可以言傳,文王、太姒未有實證,則安知非大王大任、武王邑姜乎!如此方可謂之善說詩矣。或謂:如謂出於詩人之作,則寤寐反側之說云何曰:此全重一「求」字。男必先求女,天地之常經,人道之至正也。因「求」字生出「得、不得」二義來,反覆以形容君子求之之意,而又見其哀樂得性情之正。此詩人之善言也。
[一章]詩意只以雎鳩之和鳴興比淑女、君子之好匹。「關關」,和聲。或言「關關」者,彼此相關,是聲中見意,亦新。雎鳩有此關關之和聲,在於河洲游泳並樂,其匹偶不亂之意自可於言外想見。毛傳雲「摯而有別」,夫曰「摯」,猶是雎鳩食魚,有搏擊之象。然此但釋鳩之性習,不必於正意有關會也。若雲「有別」,則附會矣。孟子述契之教人倫,曰:「夫婦有別」,此「有別」字所從出,豈必以夫婦字加於雎鳩上哉!詩人體物縱精,安能擇一物之有別者以比夫婦,而後人又安知詩人之意果如是耶!列女傳因雲:「雎鳩之鳥,人未嘗見其乘居而匹處也。」尤附會。夫謂之有別,猶雲「不亂羣」之謂耳,非異處之謂也。今雲未嘗見其乘居匹處,則非所以比夫婦,亦大乘關關之旨矣。歐陽永叔曰,「不取其摯,取其別。」蘇子由曰:「物之摯者不淫」。若然,又不取其別,取其摯也,其無定論如此。大抵皆從傳之「摯而有別」而舍經之「關關」以爲說也。集傳曰:「言其相與和樂而恭敬,亦若雎鳩之情摯而有別也。」此依鄭氏以「摯」作「至」,謂情至之至。其謬歐陽氏已辨之。以「和樂」貼「至」字;以「恭敬」貼「有別」字。按下尚有「求之」與「求之不得」二義,此遽作成婦以後立論,謂之「和樂恭敬」,且引匡衡疏語,而謂之善說詩,亦老大孟浪矣。此亦因「摯而有別」一語展轉失真,以至於此也。「窈窕」字從穴,與「窬」、「窩」等字同,猶後世言「深閨」之意。魯靈光殿賦雲:「旋室便娟之窈窕」,駱賓王詩云:「椒房窈窕連金屋」,元稹詩云:「文窈窕紗猶綠」,皆是。毛傳訓「幽閒」,「幽」或有之,「閒」則於窈窕何見乎!
[二章]毛傳曰:「后妃有關雎之德,乃能供荇菜,備庶物,以事宗廟也。」若然,以荇菜爲共祭祀用,故后妃及之,則是直賦其事,何雲興乎!是誤以採蘋釋關雎矣。自毛爲此說,鄭氏執泥「左右」字,附會爲妾媵助而求之,以實其太姒求淑女之說。詳下。或不從其說者,謂荇菜取喻其柔,又謂取喻其潔,皆謬。按「荇菜」只是承上「雎鳩」來,亦河洲所有之物,故即所見以起興耳,不必求之過深。毛傳雲:「流,求也。」此本爾雅;今惟據毛傳言,不更及爾雅。後放此。未聞「流」之訓「求」者。且下即言「求」,上亦不應作「流」也。「寤寐求之」下,緊接「求之不得」,則此處正以荇菜喻其左右無方,隨水而流,未即得也。集傳雲:「流,順水之流而取之也。」不從「流」之訓「求」,是已。「取之」二字則又添出。
[三章]前後四章,章四句,辭義悉協。今夾此四句於「寤寐求之」之下,「友之」、「樂之」二章之上,承上遞下,通篇精神全在此處。蓋必着此四句,方使下「友」、「樂」二義快足滿意。若無此,則上之雲「求」,下之雲「友」、「樂」,氣勢弱而不振矣。此古人文章爭扼要法,其調亦迫促,與前後平緩之音別。故此當自爲一章;若綴於「寤寐求之」之下共爲一章,未免沓拖矣。且因此共一章爲八句,亦以下兩章四句者爲一章八句,更未協。
[四章、五章]兩章言「荇菜」既得而「採之」、「芼之」,以興淑女既得而「友之」、「樂之」也。此兩「左右」亦順承上「左右」字用來,不必泥。詩多有如此者。自舊解皆實泥左右爲助義,故致上以「流」訓「求」之誤,又致此末章以「芼」訓「擇」之誤。芼爲熟義,非擇義,甚明。今毛必以爲擇者,以其可謂之助而擇,不可謂之助而熟故也。按第二章爲左右無方之義,此兩「左右」即謂以制荇菜之宜,亦無不可。必執泥求之,所謂「固哉爲詩」矣!
【關雎五章,章四句。】從鄭氏。
葛覃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首二句不用韻。維葉萋萋。黃、鳥、於、飛,集、於、灌、木,其、鳴、喈、喈、本韻。○賦也,下同。[評]三句寫景,湊成一章。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莫莫。是刈是濩,爲絺爲綌,服之無斁。本韻。
言。告。師。氏。言。告。言。歸。薄。污。我。私。薄。澣。我。衣。本韻。[評]不作治葛畢思歸寧解,方見其妙。害。澣。害。否。歸。寧。父。母。本韻。
小序謂「后妃之本」,此「本」字甚鶻突。故大序以爲「在父母家」,此誤循「本」字爲說也。按詩曰「歸寧」,豈得謂其在父母家乎!陳少南又循大序「在父母家」,以爲「本在父母家」,尤可哂。孔氏以「本」爲「后妃之本性」,李迂仲以「本」爲「務本」,紛然摹儗,皆小序下字鶻突之故也。集傳不用其說,良是。然又謂「小序以爲『后妃之本』,庶幾近之。」不可解。
集傳雲:「此詩后妃所自作」,殊武斷。此亦詩人指后妃治葛之事而之,以見后妃富貴不忘勤儉也。上二章言其勤,末章言其儉。首章敘葛之始生,次章敘后妃治葛爲服,末章因治服而及其服澣濯之衣焉。凡婦人出行,必潔其衣,故借歸寧言之。觀其言「薄污」、「薄澣」而又繼之以「害澣害否歸寧父母。」其旨昭然可見。如此,則敘事次第亦與他篇同,固詩人之例也。若作后妃自,則必謂絺綌既成而作,於是不得不以首章爲追敘,既屬迂折;且後處深宮,安得見葛之延於谷中,以及此原野之間,鳥鳴叢木景象乎豈目想之而成乎必說不去。
此篇解者有重「治葛」者,有重「歸寧」者。按重治葛,則遺末章之義;重歸寧,尤謬。婦人歸寧,乃事之常,此何足見后妃之賢而之乎!又多作治葛甫畢,即圖歸寧,以是聯絡上下,尤滯。說得后妃如小家女相似,毫無意義。故解此篇者,於首章或謂后妃治絺綌既成,追敘初夏,或謂黃鳥鳴動女工之思;於末章或謂潔清以事君子,或謂已嫁而孝不衰於父母,或謂勤於女工原是父母之教,或謂尊敬師傅:皆同囈語。
[一章]言后妃治葛,則先敘葛之始生,此作詩者義例。下三句借景點綴,足成一章六句,與上三句其義不必相連。集傳雲:「葛葉方盛而有黃鳥鳴於其上」,按已言葛延蔓於谷中矣,如其說,是必葛又延於灌木,而黃鳥亦集於灌木以鳴其上,夫豈可通!「喈喈」,只是和意,毛傳加「遠聞」字,未然。意以後妃處深宮而聞之,然安見深宮必鄰於產葛地耶!
[二章]鄭氏訓「服」爲「整治」,謂「整治之無厭倦」,亦可通。然禮緇衣引此句以言衣敝,「服」作衣服之服。今從緇衣。「服之無斁」,便爲本章作起。
[三章]何以見「服之無斁」則必於其服澣濯之衣見之。又於何見其服澣濯之衣則借歸寧以見之。蓋歸寧,婦人所時有也。此言「污」、「澣」與上絺綌之服又不必相涉,然而映帶生情,在有意無意間;此風人之妙致也。「私」,衵服;「衣」,蒙服;非禮衣。禮衣不澣也。「害澣害否」,何玄子謂「何者已澣何者未澣」較集傳「何者當澣何者可以未澣」爲直捷。此詩不重末章,而餘波若聯若斷;一篇精神生動處則在末章也。
【葛覃三章,章六句。】
卷耳
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嗟我懷人,寘彼周行。本韻。○比也。
陟彼崔嵬,我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維以不永懷。本韻。○賦也,下同。
陟彼高岡,我馬玄黃。我姑酌彼兕觥,維以不永傷。本韻。
陟、彼、砠、矣,我、馬、瘏、矣,我、僕、痡、矣,雲、何、籲、本韻。矣、[評]四「矣」字有急管繁弦之意。
按襄十五年左傳曰:「君子謂楚於是乎能官人。官人,國之急也。能官人,則民無覦心。詩云:『嗟我懷人,寘彼周行。』能官人也。王及公、侯、伯、子、男、採、衛、大夫各居其列,所謂『周行』也。」左傳解詩意如此。小序謂「后妃之志」,亦屬鶻突。大序謂「后妃求賢審官」,本小序之言后妃,而又用左傳之說附會之。歐陽氏駁之曰:「婦人無外事;求賢審官,非后妃之責。又不知臣下之勤勞,闕宴勞之常禮,重貽后妃之憂傷;如此,則文王之志荒矣。」其說是。郝氏曰:「婦人無外事,然則雞鳴之解佩,十亂之邑姜,非乎」此謬說,與「求賢審官」不倫。然其自解曰:「后妃以採卷耳之不盈,而知求賢之難得。因物託意,諷其君子,以謂賢才難得,宜愛惜之;因其勤勞而宴犒之,酌以金罍,不爲過禮;但不可長懷於飲樂爾。」按此仍類婦人預外事矣。且解下二章尤牽強。集傳則謂「后妃以君子不在而思念之」,解下一章爲「託言欲登山以望所懷之人而往從之,則馬罷病而不能進;於是且酌金罍之酒,而欲其不至於常以爲念也。」楊用修駁之曰:「婦人思夫,而陟岡飲酒,攜僕徂望;雖曰言之,亦傷於大義矣。原詩人之旨,以後妃思文王之行役而言也。『陟岡』者,文王陟之。『玄黃』者,文王之馬。『痡』者,文王之僕。『金罍』、『兕觥』,悉文王酌以消憂也。蓋身在閨門而思在道路,若後世詩詞所謂『計程應說到涼州』意耳。」解下二章與集傳雖別,而正旨仍作文王行役;同爲臆測。又如以上諸說,后妃執頃筐而遵大路,亦頗不類;其由蓋皆執泥小序「后妃」二字耳。周南諸什豈皆言后妃乎!左傳無「后妃」字,必泥是爲解,所以失之。僞傳曰:「文王遣使求賢,而閔行役之艱。」撇去後妃,近是;然曰「遣使求賢」,又多迂折。至若張敬夫、嚴坦叔謂「后妃備酒漿而作」尤鑿。王雪山謂「后妃勞妾媵之歸寧」,楊維新直撇去文王、后妃,謂「大夫行役之作」,並無稽。
此詩固難詳,然且當依左傳,謂文王求賢官人,以其道遠未至,閔其在途勞苦而作,似爲直捷;但採耳執筐終近婦人事。或者首章爲比體,言採卷耳恐其不盈,以況求賢置周行,亦惟恐朝之不盈也。亦可通。
[一章]解見上。「周行」,左傳作「周之行列」,毛、鄭依之。嚴氏雲:「詩有三『周行』,卷耳、鹿鳴、大東也。鄭皆以爲『周之行列』,惟卷耳可通。鹿鳴『示我周行』,破『示』爲『寘』,自不安矣。大東『行彼周行』,又爲發幣於列位,其義尤迂。毛以卷耳爲『列位』,鹿鳴爲『大道』,大東無傳;則『周行』二字有兩義:一爲列位,二爲道;而『道』又鹿鳴爲道義之道,大東爲道路之道。」按嚴謂「周行」有二義:一爲列位,一爲道;猶近是。蓋卷耳曰「寘」,鹿鳴、大東曰「示」曰「行」,用字原有別。若謂「道」又一爲道義之道,一爲道路之道,則未然;均爲道路也,解見鹿鳴。按荀子解蔽篇曰:「頃筐,易盈也。卷耳,易得已。然而不可以貳周行。」以用心不可疑貳爲言。諸子引經,隨事取義,不可爲據;蘇氏、劉氏並祖述之爲解,非也。又淮南子引此,以爲言慕遠世,亦不可用「行」。
[二章、三章]「崔嵬」,毛傳雲「土山之戴石者」,爾雅雲「石戴土」;相互異,愚以爲皆不可通。「崔嵬」字皆不從「石」,安得謂之石戴土、土戴石耶!按說文:「崔,大高也;嵬,高不平也。」只言其高,於義爲當。
[四章]「砠」,毛傳雲「石山戴土」,是。
二章,言山高,馬難行。三章,言山脊,馬益難行。四章,言石山,馬更難行。二、三章言馬病,四章言僕病,皆詩例之次敘。
【卷耳四章,章四句。】
樛木
南有樛木,葛藟累之。樂只君子,福履綏本韻。之。興而比也,下同。
南有樛木,葛藟荒之。樂只君子,福履將本韻。之。
南有樛木,葛藟縈之。樂只君子,福履成本韻。之。
小序謂「后妃逮下」。今按僞傳雲:「南國諸侯慕文王之化,而歸心於周。」然則以妾附後,以臣附君,義可並通矣;且僞傳之說亦有可證者。南有嘉魚曰:「南有樛木,甘瓠累之。君子有酒,嘉賓式燕綏之。」旱麓曰:「莫莫葛藟,施於條枚。豈弟君子,求福不回。」語意皆相近。惟此迭,故爲風體。此說可存,不必以僞傳而棄之也。
集傳依序說,且以「君子」爲指后妃,殊乖;故多致諸儒之駁。然即謂指文王,奚不可者!又必謂衆妾所作,尤固。
[二章]鄭氏謂此章申殷勤之意。按風詩多迭體,然其用字自有先後、淺深不同,安得概謂之申殷勤之意乎!必若桃夭「室家」、「家室」顛倒以取協韻,斯無義耳;後放此。
【樛木三章,章四句。】
螽斯
螽斯羽,詵詵兮;宜爾子孫振振本韻。兮。比也,下同。
螽斯羽,薨薨兮;宜爾子孫繩繩本韻。兮。
螽斯羽,揖揖兮;宜爾子孫蟄蟄本韻。兮
小序言「后妃子孫衆多」,近是。但兼文王言亦可,何必單言后妃乎!大序謂「言若螽斯不妒忌,則子孫衆多。」以螽斯爲不妒忌,附會無理;前人已駁之。集傳亦謂此詩衆妾所。鄒肇敏曰:「朱子以關雎爲宮人作,樛木、螽斯爲衆妾作;豈當時周室充下陳者,盡如班姬、左貴嬪、上官昭容之流耶!」其說良快。予謂其必謂諸詩爲后妃、宮人作,非詩人作者,蓋有故:欲以後之詩涉於淫者,皆以爲男女自作,而非詩人諷刺之辭也。本意爲此,他人不及知也。故凡集傳謂某某者,多詩人所。後仿此。
[一章]「螽斯」之斯,語辭;猶「鹿斯」、「鷽斯」也。豳風「斯螽動股」,則又以「斯」居上,猶「斯干」、「斯稗」也;不可以「螽斯」二字爲名。蘇氏謂螽斯一生八十一子,朱氏謂一生九十九子,今俗謂蝗一生百子,皆不知何從數之而得此數耶「爾」指人,集傳必以爲指螽斯,亦不知何意。如謂不便「爾」后妃,「天保定爾」,臣爾君矣。且欲以通章皆言螽斯,比體歟比體何必以不出正旨方謂之比也!且稱螽斯之子孫,亦無理。
【螽斯三章,四句】
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評]豔甚;華,平韻。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桃之夭夭,有蕡其實。[評]實,變,轉仄。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本韻。
桃之夭夭,其葉蓁蓁。[評]葉,倒,轉平。之子于歸,宜其家人。本韻。
小序謂「后妃之所致」;每篇必屬后妃,竟成習套。夫堯、舜之世亦有四凶,太姒之世亦安能使女子盡賢,凡於歸者皆「宜室」、「宜家」乎!即使非后妃之世,其時男女又豈盡踰垣、鑽隙乎!此迂而不通之論也。大序復謂「不妒忌,則男女以正,昏姻以時,國無民。」按孟子言「大王好色。內無怨女,外無曠夫」,此雖譎諫之言,然於理猶近。若后妃不妒忌於宮中,與「國無民」何涉,豈不可笑之甚哉!故集傳不言后妃而言文王,亦可也;僞傳則以爲美后妃而作,即謂后妃,亦可也;皆較愈於謂后妃之德化所致矣。然集傳單指文王,終覺偏;僞傳呼后妃爲「之子」,亦似輕褻:俱未安。季明德曰:「之子,指嫁者而言,但不知爲何人之女。其必文王之公子、公孫而後妃所教於宮中者與」雖屬臆測,於理似近。第將嫁教於公宮三月,不知此體周初已有否耶愚意,此指王之公族之女而言,詩人於其始嫁而嘆美之,謂其將來必能盡婦道也。
集傳曰:「詩人因所見以起興,而嘆其女子之賢,而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全屬虛衍,竟不成語。其尤謬者,附會周禮「仲春,令會男女」,曰「桃之有華,正昏姻之時」;絕類婦稚語。且不但「其實」、「其葉」又屬夏時,說不去;竟似目不睹下文者。而大序所云「昏姻以時」者,謂男子三十、女子二十之時;若「桃夭」者,毛、鄭皆爲喻女少壯盛時。孔氏曰:「此言『年盛時』,謂以年盛二十之時,非時月之時;下雲『宜其室家』,乃據時月「月」,原誤「言」,據校改。耳。」又曰:「正於「於」,原誤「者」,據校改。秋、冬行嫁。」孔氏恐後人誤解,故明白疏之如此;乃猶以桃之有華爲婚姻之時,又豈目不睹註疏乎!蓋古嫁女在農事畢,霜降之後,冰泮之前,故孔謂「秋、冬」。說詳匏有苦葉篇。況周禮僞書,尤不可據。且如其說,是賦矣,何謂之興乎!種種紕繆,豈可勝辨!
[一章、二章、三章]桃花色最豔,故以取喻女子;開千古詞賦美人之祖。本以華喻色,而其實、其葉因華及之,詩例次第如此。毛傳以「實」爲喻德,以「葉」爲喻形體至盛,近滯;而「形體至盛」語尤未妥。呂東萊曰:「桃夭既其華,又其實,又其葉,非有他義,蓋餘興未已而反覆嘆之耳。」如此,又說得太無意義。大抵說詩貴在神會,不必着跡。如「華」,喻色矣。「實」,喻德可,喻子亦可,蓋婦人貴有子也。有實之時,其「葉」方盛,即承有實來,唐人詩「綠葉成陰子滿枝」。不必定有所喻耳。「家人」即與「室家」、「家室」一義,不必分別。
【桃夭三章,章四句】
兔罝
肅肅兔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隔句,謂之「轆轤韻」;後仿此。凡雲「隔句」及「與某字」者,皆本韻,不更注;其它韻則注之。[評]隔句對。公侯幹。城。本韻。○賦也,下同。
肅肅兔罝,施於中逵。赳赳武夫,公侯好。仇。本韻。[評]變。
肅肅兔罝,施於中林。赳赳武夫,公侯腹。心。本韻。[評]又變。
小序謂「后妃之化」。「武夫」於後妃何與!益迂而無理。胡林仲曰:「誦此篇之義,必有人焉當之。如文王狩獵而得呂望之類也。即是以觀,藏器隱鱗,才固難量。若曰觸目琳琅,山輝川媚,則武王何止十亂,尼父不稱才難矣。」其說特爲有見,可謂不隨附和者也。按墨子曰:「文王舉閎夭、太顛於罟網之中,西土服。」金仁山主其說,近是也。
[一章]集傳但據舊說,釋「丁丁」爲椓杙聲,然未詳悉何以使人知之。「椓」,通;說文「擊也」。「杙」,謂之齻,先擊齻於地中,然後佈置其上也。「干城」、「好仇」、「腹心」,人知一節深一節,然又非若他章同類例。「干城」,捍蔽之物。「仇」逑同;「好仇」直借用淑女、君子字。「腹心」,人身以內物。章法皆極變。
【兔罝三章,章四句】
芣
采采芣,薄言採之;采采芣,薄言有本韻。之。賦也,下同。
采采芣,薄言掇之;采采芣,薄言捋之。
采采芣,薄言袺之;采采芣,薄言襭本韻。之。
此詩未詳。小序謂「后妃之美」,尤混。大序謂「和平則婦人樂有子矣」。毛傳謂:「芣,車前,宜懷妊焉。」大序謂「婦人樂有子」者,本竊毛傳「宜懷妊」之說;蓋毛公,文帝時人,衛宏,東漢人也;後放此,不更詳。按車前,通利之藥;謂治產難或有之,非能宜子也。故毛謂之「宜懷妊」;大序因謂之「樂有子」,尤謬矣。車前豈宜男草乎!集傳無以言之,虛衍爲說曰:「化行俗美,家室和平;婦人無事,相與採此芣而賦其事以相樂也。」尤無意義。夫婦人以蠶織爲事,採桑乃其所宜;今舍此不事,而於原野採草相與嬉遊娛樂,而謂之風俗之美,可乎!是以僞傳、說有「兒童鬥草」之說。說詩至此,真堪絕倒;豈止解人頤而已耶!韓詩序以爲「傷夫有惡疾「有惡疾」三字原脫,據校改。也」,「芣雖惡臭,我猶采采「采采」原誤作「採之」,據校。而不已。」,以興「君子有惡疾,我猶守而不離去」。列女傳又實之以「宋女、蔡妻」焉。按芣爲車前,未嘗惡臭也;此雖舊說,亦不敢從。季明德謂芣爲宜子,何玄子又謂爲墮胎;皆邪說。以韻分三章,章四句;然每二句只換一字,實六章,章二句也。章法極爲奇變。
【芣三章,章四句。】
漢廣
南有喬木,不可休息。「休」與下「求」。韓詩「息」作「思」,當從之。漢有遊女,不可求本韻。思。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本韻。思。興而比也。
翹翹錯薪,言刈其楚。之子于歸,言秣其馬。本韻。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賦而比也。下同。
翹翹錯薪,言刈其蔞。之子于歸,言秣其駒。本韻。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評]三章一字不換,此方謂之「一唱三嘆」。
小序謂「德廣所及」,亦近之;但不必就用詩「廣」字耳。大序謂「求而不可得」,語有病。歐陽氏駁之,謂「化行於男,不行於女」,是也。大抵謂男女皆守以正爲得;而其發情止性之意,屬乎詩人之諷,可思而不必義也。
[一章]孔氏曰:「疑『休息』作『休思』。何則詩之大體,韻在辭上。疑『休』、『求』字爲韻;二字俱作『思』。但未見如此之本,未敢輒改耳。」按韓詩傳如此,孔偶未見耳。「喬」,高也。借言喬木可休而不可休,以況遊女本可求而不可求;不必實泥謂喬本不可休也。毛傳訓「喬」爲「上竦」,未免作俑。鄭氏爲之說曰「高其枝葉之故」,夫高其枝葉,何不可休集傳又附會爲「上竦無枝」,益謬。然則孟子「喬木故國」、「遷於喬木」之說,皆上竦無枝者耶如此說詩,則又非特「固哉」而已矣!
[二章、三章]古者賓客至,必共其芻、薪。是「芻薪」本屬連言者,薪以爲釁,芻以秣馬也。此兩章上二句皆爲秣馬,故云「刈」也。楚,薪類;蔞,芻類。本言芻而先薪以興之,詩意如此。鄭氏不喻,乃曰:「楚,雜薪之中尤翹翹者,我欲刈取之;以喻衆女皆貞潔,我又取其尤高潔者。」意稚而迂折尤甚。向來皆從之,以不得其解故也。且詩言「翹翹錯薪」,安得以「翹翹」屬「楚」與「蔞」乎!「翹翹」,薪貌,狀薪之錯起不平也。正形容「錯」字意,後世因此爲「翹楚」之說,亦非。兩章上四句,言其女子有夫,彼將刈楚刈蔞以秣馬,待其歸而親迎矣;不可得矣,猶樂府所謂「羅敷自有夫」也。歐陽謂「雖爲執鞭,所忻慕」之意;若然,仍近於調之矣。集傳謂「悅之至」,尤非。因言「悅之至」,遂以「漢廣」四句爲「敬之深」以對之。不知敬意安在祇欲湊對成文,而不顧其理如此。
【漢廣三章,章八句。】
汝墳
遵彼汝墳,伐其條枚。未見君子,惄。如。調。飢。本韻,賦也。[評]妙喻。
遵彼汝墳,伐其條肄。既見君子,不我遐棄。本韻,賦也。
魴、魚、赬、尾,[評]造句奧。王室如、毀、雖。則。如毀,父母孔邇。本韻,比而賦也。[評]虛字轉有力,詩多此句法。
小序謂「道化行」,全鶻突,何篇不可用之!按此詩有二說。大序以爲婦人作;則「君子」指其夫也,「父母」指夫之父母也。僞說爲商人苦紂之虐,歸心文王,作是詩;則「君子」、「父母」皆指文王也。二說皆若可通。蘇氏謂婦人作而「父母」則指文王;集傳本之。按婦人知有家事而已,國事未必與聞。在商世蚤知歸心文王,呼爲「父母」,絕不類。又韓詩外傳「二親不待;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似以「孔邇」爲「死期孔邇」者,不可通;且於上兩章「君子」何解後漢周盤讀汝墳之卒章,慨然興嘆,乃就孝廉之舉,蓋本韓雲。
按上二說,前一說於「王室如毀」句未免意懈。劉向列女傳:「其妻謂國家多難,惟勉強之,無有譴怒,遺父母憂。」嚴氏解「王室如毀」,謂「王室之事雖急如火,然父母甚近,不必念家而怠王事也」,亦甚牽強。且父母遠,固可怠王事乎後一說,於「王室如毀」句義甚協而殊有關係,蓋謂商之王室如焚燬而將滅亡也。「君子」、「父母」亦不嫌其迭,如「豈弟君子,民之父母」,「樂只君子,民之父母」,皆是。「君子」,人君之通稱;「父母」,則益加親親之辭。故後一說較勝。
[一章]「調」,一作「輖」,重也;不必依韓詩改作「朝」。
[二章]何玄子曰:「時蓋文王以修職貢之故,往來於商,汝墳之人得見而喜之。」雖想象爲說,然亦可存。
[三章]「魴魚赬尾」,喻民之勞苦。「孔邇」,正應上「不遐棄」意。
【汝墳三章,章四句。】
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本韻。於。嗟。麟。兮。!末句無韻,下同。此而賦也,下同。[評]只一「麟」字,餘俱遠神。
麟之定,振振公姓。本韻。於。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本韻。於。嗟。麟。兮。!
小序謂「關雎之應」,其義甚迂。集傳以爲得之。蓋本於毛傳雲「麟信而「而」原誤「於」,據校改。應禮」,其言本難解;故呂氏因小序「應」字,以爲應對之應;嚴氏以爲效應之應。應對之應,則爲古者行關雎之化,以麟出爲瑞應也。效應之應,則爲有關雎之德而致此效也。紛然摹擬如此。大序謂「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時」;其雲「麟趾之時」,歐陽氏、蘇氏、程氏皆譏其不通矣;即其謂「衰世之公子」,「衰世」二字亦難通。意謂古者治世當有麟應;商、周之際爲衰世,文王公族亦如麟應。然則謂治世有麟應者,指何世乎可謂誕甚。衰世又何不以麟應而以人應乎夫人重於獸,不將衰世反優於治世乎何以解也
此詩只以麟比王之子孫族人。蓋麟爲神獸,世不常出;王之子孫亦各非常人,所以興比而嘆美之耳。
[一章、二章、三章]解此詩者最多穿鑿附會,悉不可通。詩因言麟,而舉麟之「趾」、「定」、「角」爲辭,詩例次敘本如此;不必論其趾爲若何,定爲若何,角爲若何也。又「趾」、「子」、「定」、「姓」、「角」、「族」,弟取協韻。不必有義;亦不必有以趾若何喻子若何,定若何喻姓若何,角若何喻族若何也。惟是趾、定、角由下而及上,子、姓、族由近而及遠,此則詩之章法也。「振振」,起振興意。毛傳訓仁厚,意欲附會麟趾。雲:「麟信而應禮,以足至者也。」不知振字豈是仁厚義乎!且其以趾之故,故訓「振振」爲仁厚,然則定與角又何以無解乎毛傳於此訓「振振」爲仁厚,於螽斯亦然;是因此而遷就於彼也。集傳則於此訓「仁厚」,於螽斯訓「盛貌」;又兩爲其說。並可笑。末句「于嗟麟兮」,口中言麟,心中卻注公子;純是遠神,亦不可執泥分疏也。
集傳解此詩最多謬誤,雲:「麟性仁厚,故其趾亦仁厚。文王、后妃仁厚,故其子亦仁厚」。其謬有五:詩本以麟喻公子、公姓、公族,非喻文王、后妃,謬一。不以麟喻公子等,而以趾喻公子等,謬二。一麟喻文王,又喻后妃,詩從無此比例,謬三。趾與麟非二物,子與父母一而二矣;安得以麟與父母、趾與子分配!謬四。此以趾之仁厚喻子之仁厚,於「定」則雲「未聞」,又云「或曰:不以抵也。」,於「角」則雲「有肉」,何以皆無如仁厚之確解乎謬五。其解「于嗟麟兮」雲「言是乃麟也」,尤執滯不得神情語氣。又云:「何必身、牛尾而馬蹄,然後爲王者之瑞哉!」按「于嗟」,嘆美麟之辭,若然,則爲外之之辭矣。首、尾沖決,比、興盡失,全不可通。且既以麟比文王、后妃,又以麟爲王者之瑞;麟既爲王者之瑞,文王亦王者,何以麟不出而呈瑞乎既以麟比文王、后妃,趾比公子,則人即麟矣,古王者之瑞又何以不生人而止生麟乎是盛世反不若衰世也。此皆徇序之過,故迷亂至此。予謂遵序莫若集傳,洵不誣也。
漢廣篇每章四句迭;此篇每章一句迭,且不用韻:章法皆極奇變。
【麟之趾三章,章三句。】
詩經通論卷二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召 南
說見前。
鵲巢
維。鵲。有。巢。維。鳩。居。之。[評]妙語,誤盡後世解詩人。之子于歸,百兩御音迓,本韻。之。興而比也,下同。
維鵲有巢,維鳩方之。之子于歸,百兩將本韻。之。
維鵲有巢,維鳩盈之。之子于歸,百兩成本韻。之。
小序謂「夫人之德」。旨意且無論;其謂「夫人」者,本於關雎序,以周南爲「王者之風」,召南爲「諸侯之風」。故於周南言「后妃」,召南言「夫人」,以是爲分別;此解二南之最不通者也。孔氏曰:「召南,諸侯之風,故以夫人、國君言之。」又曰:「夫人,太姒也。」均此太姒,何以在周南則爲后妃,在召南則爲夫人若以爲初昏,文王爲世子,太姒爲夫人,則關雎非初昏乎集傳於召南諸篇,皆謂「南國諸侯被文王之化」,凜遵序說,寸尺不移;其何能闢序,而尚欲去之哉!
此篇孔氏謂太姒歸文王;毛傳謂諸侯之子嫁於諸侯;僞傳謂公子歸於諸侯,意指文王女也;其說不一。愚意大抵爲文王公族之女,往嫁於諸大夫之家,詩人見而美之,與桃夭篇略同。然均之不可考矣。
[一章]「鵲巢鳩居」,自傳、序以來,無不附會爲說,失風人之旨。大序曰:「德如鳲鳩,乃可以配。」鄭氏因以爲「均壹之德」。嗟乎,一鳩耳,有何德,而且以知其爲均壹哉此附會之一也。毛傳雲:「鳲鳩不自爲巢,居鵲之成巢。」安見其不自爲巢而居成巢乎此附會之二也。歐陽氏曰:「今人直謂之鳩者,拙鳥也,不能作巢;多在屋瓦間或於樹上架構樹枝,初不成窠巢,便以生子,往往墜、殞雛而死。鵲作巢甚堅,既生雛散飛,則棄而去,在於物理,容有鳩來處彼空巢。」按其謂鳩性拙既無據,且謂鳩性拙不能作巢者,取喻女子,然則可謂女性拙不能作家乎女子從男配合,此天地自然之理;非以其性拙不能作家而居男子之家也。且男以有女方謂之有室家,則作家正宜屬女耳。又謂「在屋瓦間」,幾曾見屋瓦間有鳩者又謂「或於樹上架構樹枝」,夫樹上架枝,此即巢矣,何謂不成巢乎又謂「鳩生子,墜鷲、殞雛而死。」,又謂「鵲生雛,散飛,棄巢而去。」,今皆未曾見。此附會之三也。王雪山曰:「詩人偶見鵲有空巢而鳩來居,而後人必以爲常,此譚詩之病也。」若然,是既於道上見嫁女,而又適見鳩居鵲巢,因以爲興;恐無此事,其說名爲擺脫,實成固滯。此附會之四也。僅舉其說之傳世者數端,其說「其說」疑「其它」之誤。雜說不能殫述。按此詩之意,其言「鵲」、「鳩」者,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也。其言「巢」與「居」者,以鳩之居鵲巢況女之居男室也,其義止此。不穿鑿,不刻畫,方可說詩;一切紛紜儘可掃卻矣。據上述諸說,無論其附會,即使果然,亦味如嚼蠟。據愚所說,極似平淺,其味反覺深長,請思之。「百兩」,百爲成數,極言其多;以爲天子嫁女可,以爲諸侯嫁女可,以爲大夫嫁女可。毛傳曰:「諸侯之子嫁於諸侯,送御皆百乘。」此滯說,出何典乎
【鵲巢三章,章四句。】
采蘩
於以采蘩於沼於沚。於以用之公侯之事。本韻。○賦也。下同。
於以采蘩於澗之中。於以用之公侯之宮。本韻。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本韻。[評]末章每以變調見長。被、之、祁、祁,薄、言、還、歸、本韻。
小序謂「夫人不失職」。按射義雲:「士以采蘩爲節,樂不失職也。」明襲僞說,非附會而何!大序謂「夫人奉祭祀」,涉泛。集傳載「或曰:『後、夫人親蠶之禮』」,此出陸農師說。謂「蘩,白蒿,今覆蠶尚用蒿」,此說近是。七月篇「采蘩祁祁」文承採桑之下,亦可證也。
此篇序言夫人;何玄子謂指太姒,以文王在紂時爲三公也。阿序殊謬,豈可泥周南爲天子后妃、召南爲諸侯夫人之說乎!
[三章]「被」字從衣。儀禮少牢,「主婦被錫衣,侈袂。」錫衣,禮衣。此雲「被」者,必當時以被禮衣,即呼禮衣爲「被」也。毛傳以「被」爲首飾,未有所據。鄭氏注,鬄同;附會周禮」,儀禮,誤以「被錫」爲句,「衣侈袂」爲句,而以「被錫」爲「髲」附會於詩之「被」字,據其謂「古者或剔賤者刑者追師之「次」,甚爲謬妄。此又以「髲」二字本相連,安得以詩之「被」爲「髲」」,則「髲之發,以被婦人之紒爲飾,因名髲,且惟用一「髲」字乎!」」,是書傳惟見「左傳「以爲呂姜字,亦未見「髲」字也;況以「被」爲「髲」乎!或據周禮鄭注髲爲次,次非祭服,故解此章爲親蠶。或又據周禮鄭注,次亦非后妃親蠶服,或是三夫人、世婦之服。周禮,僞書,不足據;鄭注尤不足據,並及之。「僮僮」,未詳。「祁祁」,衆多貌,與「祁祁如雲」義同。
【采蘩三章,章四句。】
草蟲
喓。喓。草。蟲。趯。趯。阜螽。[評]字法。未見君子,憂心忡忡;亦既見止,亦。既。覯。止。[評]增一句,深,深。我心則降。本韻。○賦也。下同。
陟彼南山,言採其蕨。未見君子,憂心惙惙;亦既見止,亦既覯止,我心則說。本韻。
陟彼南山,言採其薇。未見君子,我心傷悲;亦既見止,亦既覯止,我心則夷。本韻。
小序謂「大夫妻能以禮自防」;按爲大夫妻,豈尚慮其有非禮相犯而不自防者乎!此不通之論也。大夫妻能以禮自防,何足見其賢與文王之化耶!毛傳以嫁時在途言之;夫方嫁在途之女,而即以未見、既見君子爲憂、喜,可乎歐陽氏以爲「召南之大夫出而行役,其妻所」,庶幾近之。餘說仍附合序「以禮自防」意,俱非。又按小雅出車篇有此「喓喓草蟲」六句,爲室家念南仲行役意,亦合。三百篇中多有重辭,未知孰先孰後,不必執泥以求也。何玄子直以爲思南仲作,鑿甚;文既互見,又相異同,必不是。僞傳謂「南國大夫聘於京師,睹召公而歸心切」,合召公,尤武斷。說者又以左傳襄二十七年,子展與趙武賦草蟲實之;此皆當時人斷章取義,不可從也。
鄭氏曰:「草蟲鳴,阜螽躍而從之。」邪辭也;歐陽氏本之,又謂「喻非所合而合」;前輩說詩至此,真堪一唾!朱鬱儀曰:「草蟲,阜螽,深秋候也。採蕨,采薇,季春候也。秋暮而往,春暮未還,是以用憂。」庶幾爲近。歐陽氏但謂「感時物之變動」;集傳從之,未若此之詳也。
【草蟲三章,章七句。】
採蘋
於以採蘋南澗之濱。本韻。於、以、採藻於彼行潦。本韻。○賦也。下同。
於、以、盛之維筐及莒。於、以、湘之維錡及釜。本韻。
於、以、奠之[評]承於以轉之字。宗室牖下。誰其屍。之。[評]承之字有力。有齊季女。本韻。
小序謂「大夫妻能循法度」。按射義雲,「卿、大夫以採蘋爲節,樂循法也」。序襲之。其雲「大夫妻」,非也。古者五十始爲大夫,其妻安得稱「季女」耶!大序謂「承先祖共祭祀」,尤泛。且大夫主祭,妻助祭,何言「屍」乎毛傳曰:「古之將嫁女者,必先禮之於宗室;牲用魚,芼之以蘋、藻。」鄭氏曰:「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於公宮;祖廟既毀,教於宮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之祭,牲用魚,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婦順也。」此皆昏義文,毛、鄭引之以解此篇爲合,然又有別。毛、鄭惟知以禮解詩,而不知詩在前,禮在後,蓋禮之本詩爲說也。吾用禮之本詩爲說者以解詩,非以禮解詩也。其合者有四:「芼之以蘋、藻」,即本首章之「採蘋、採藻」爲說,一也。禮正祭在奧,而此雲「牖下」。按士昏禮,「尊於室中北牖下」,此家酳婦之禮;其婦饋舅姑亦「席於北牖下」。若然,父家嫁女之祭亦在牖下可知。此本末章之「牖下」爲說,鄭氏曰,「祭不於室中者,凡昏事,於女禮設几筵於戶外」,孔氏以「昏禮筵於戶西,西上右幾」釋之,皆非也。祭安有不於室中而設几筵於戶外者!禮雲「戶西」,非戶外也。二也。不雲宗廟,雲「宗室」。宗室,宗子之室也。三也。雲「季女」,四也。集傳依小序「謂大夫妻能奉祭祀」,固非矣;又謂「牖下」爲室西南隅,尤錯。既曰室西南隅,豈牖下乎!牖豈在室西南隅乎!古人之室,戶、牖並列,故爾雅雲「戶、牖之間謂之扆」,扆在戶西、牖東也。
[二章]「湘」,韓詩作「鬺」;鬺,烹也。似宜從韓。不然,「湘」之訓「烹」,恐未允。
[三章]「季女」,猶言少女,不必泥解。「季女斯飢」,亦是也。孔氏謂將嫁,故以少言之。夫嫁豈有不少者,何必以少言乎!且前次則更少矣,將何以別之乎!集傳主大夫妻言,謂「少而能敬,尤見其質之美」。夫能敬安論老、少;且少不敬而壯老始敬,亦非所以爲賢矣!
何玄子曰,「美邑姜也。古者婦人將嫁,教於宗廟,有蘋、藻之祭。武王元妃邑姜,教成能修此禮,詩人美之。知爲美邑姜者,以『有齊季女』之語知之。羅泌雲:『齊,伯陵之故國,以天齊淵名。伯益書「炎帝生器,器生伯陵」。周語謂「天黿之分,我之皇妣,太姜之侄,伯陵之後,逢公之所馮神」。伯陵,太姜之祖;逢公,伯陵之後,爲商侯伯,封於魯地,而太公其繼焉者也。』左傳晏子云:『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季萴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後太公因之』。按太公本齊後,仍封於齊;當文王爲西伯時,以女邑姜妻武王。又左襄二十八年,穆叔曰:『敬,民之主也,而棄之,何以承守!濟澤之阿,行潦之蘋、藻,寘諸宗室。季蘭屍之,敬也;敬可棄乎』!所謂季蘭,意即邑姜之名不可知;而其言『濟澤之阿』,則尤齊地之證。據舊說相傳,皆讀『齊』爲『齋』,誤矣」。按何氏此說,頗覺新奇,且似鑿鑿有據,足以動人;然實穿鑿,不可用也。周語及左傳晏子之說,皆未嘗謂太公未封之前爲齊;惟羅泌「有齊,伯陵之國」,語本子、傳、諸書之說,而加以有齊,非可據也。又按周語曰,「賜姓曰姜,氏曰有呂」,未雲有齊也。左傳穆叔正解此詩,其意主於言敬,則「齊」爲莊敬之義甚明,安得以爲齊國乎!杜注云:「獨言濟者,以濟在魯國,故穆叔特舉所見而言」,則又安可據爲齊地也!傳雲「季蘭」者,杜注曰:「使服蘭之女而爲之主,神猶享之」。孔氏曰:「詩言『季女』而此言『季蘭』,謂季女服蘭草也。宣五年傳曰:『蘭有國香,入服媚之』,知是女之服蘭也」。揆此傳易「女」字爲「蘭」字者,乃其用字法也,又安得據爲邑姜之名乎!古婦人無他名,以姓稱之;邑姜即其名也。何氏說詩穿鑿無理甚多;而此其意巧而足以動人者,故附辨於此以例其餘焉。
【採蘋三章,章四句。】
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本韻。○賦也。下同
蔽芾甘棠,勿翦勿敗!召伯所茇。本韻。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說。本韻。
集傳雲,「召伯循行南國,以布文王之德」。此泥序,必謂二南爲文王詩也。故曰遵序者莫若集傳。夫曰召伯,則武王時矣。召伯已去,人追思之,且武王以後之詩矣。
【甘棠三章,章三句。】
行露
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二「露」字爲韻。○比也。[評]重韻句,古。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本韻。[評]奇想,奇語。誰謂女無家!此句非韻,集傳強之,非。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隔句。「墉」、「家」字不,集傳強之,尤非。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本韻。
此篇玩「室家不足」一語,當是女既許嫁,而見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因不肯往以致爭訟。蓋亦適有此事而傳其詩,以見此女子之賢,不必執泥謂被文王之化也。苟必執泥,所以王雪山有「豈有化獨及女而不及男」之疑也。集傳曰:「南國之人遵召伯之教,服文王之化,有以革其前日淫亂之俗,故貞女有能以禮自守,而不爲強暴所污者。」不獨只說得女而遺男,且若是,則此女不將前日亦淫亂,因被服召伯、文王之化而始以禮自守耶!說詩最忌固滯,此類是也。
[一章]此比也。三句取喻違禮而行,必有污辱之意。集傳以爲賦。若然,女子何事蚤夜獨行,名爲貞守,跡類淫奔,不可通矣。或謂蚤夜往訴,亦非。
【行露三章,一章三句,二章章六句。】
羔羊
羔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本韻。○賦也。下同。[評]摹神。
羔羊之革,素絲五緎。委蛇委蛇,自。公。退。食。本韻。[評]倒字。
羔羊之縫,素絲五總。委蛇委蛇,退。食。自。公。本韻。[評]倒句。
小序謂「鵲巢之功緻」,甚迂,難解。大序謂「節儉正直,德如羔羊」。其謂「德如羔羊」,謬不待辨;即所謂「節儉正直」,詩中於何見耶大夫羔裘,乃當時之制,何得謂之節儉!此詩固讚美大夫,然無一字及其賢,又何以獨知其正直乎!蘇氏駁「德如羔羊」之非,而以爲羔裘婦人所爲寘功,仍附合「鵲巢之功緻」意;集傳不用序他說,而仍曰「節儉正直」,可見後人之不能擺脫詩序如此。若夫或以其爲服羊裘,孔氏明辨是羔裘,非羊裘。及以二章、三章言「革」言「縫」爲節儉;或以爲羊性柔順,逆牽不進,象士難進易退,爲正直:所謂「豈徒順之,又從爲之辭」是已。此篇美大夫之詩,詩人適見其羔裘而退食,即其服飾、步履之間以嘆美之;而大夫之賢不益一字,自可於言外想見:此風人之妙致也。
[一章]毛傳雲「大夫羔裘以居」,此說本無據。孔氏曰:「言『大夫羔裘以居』者,由大夫服之以居,故詩人見而稱之也;謂居於朝廷,非居於家也。」論語曰「狐貉之厚以居」,注云「在家所以接賓客」,則在家不服羔裘矣。集傳以爲「大夫燕居之服」,蓋誤解毛傳;然豈不見孔疏耶又謂「美其衣服有常」,夫服飾本有定製,衣服有常何足見其美!此贅辭也。又謂「退朝而食於家」,亦非。大夫自朝退後,各有治事之館,退食於此,非私家也。若請假休沐,始歸家耳。
【羔羊三章,章四句。】
殷其
殷其,在南山之陽。何斯違斯,莫敢或遑本韻。振振君子,歸哉歸首句。哉!興也。下同。
殷其,在南山之側。何斯違斯,莫敢遑息本韻。振振君子,歸哉歸哉!
殷其,在南山之下。何斯違斯,莫敢遑處本韻。振振君子,歸哉歸哉!
小序謂「勸以義」,難解。大序因謂「大夫遠行從政,不遑寧處;其室家能閔其勤勞,勸以義」。按詩「歸哉歸哉」,是望其歸之辭,絕不見有「勸以義」之意,嚴氏曰:「謂冀其蚤事來歸,而不敢爲決辭,知其未可以歸也。」此徇序之曲說也。「振振」,按螽斯、麟趾之「振振」,皆振起、振興意;毛傳皆以「仁厚」訓之,而於此又訓以「信厚」。振振之爲仁厚、信厚,吾未敢信也。集傳從之,其爲解曰:「於是又美其德,且冀其早畢事而還歸也。」夫冀其歸,可也,何必美其德耶!二義難以合併,詩人語意斷不如是;其爲支辭飾說,夫復何疑。蓋振爲振起、振興意,亦爲衆盛意。集傳於螽斯訓「盛貌」。若訓「衆盛」,則婦人無患衆盛之夫之理;故毛傳、集傳皆訓「信厚」,然而非矣。於是後人反其思夫者,以爲臣之從君焉。僞傳曰:「召公宣佈文王之命,諸侯歸焉。」僞說曰:「武王克商,諸侯受命於周廟。」僞傳以「振振君子」指文王,猶如所言振作、振起意也。僞說以「振振」爲衆多貌,指衆君子。其于振振固皆可通,然於「何斯違斯」二句何何玄子謂其終非踊躍受命氣象,是也。愚謂「何斯違斯」二句,似婦人思夫之辭;然「振振」是振起、振興及衆盛意,于思夫又不倫。依僞傳說,解「振振君子」似可通;然於「何斯違斯」二句又不相協。故此詩之義當闕疑。
【殷其三章,章六句。】
摽有梅
摽、有、梅,[評]倒句。其實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本韻。兮。興而比也。下同。
摽有梅,其實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本韻。兮。
摽有梅,頃。筐。塈。之。[評]變。求我庶士,迨其謂。本韻。之。[評]變。
小序謂「男女及時」。毛傳解首章爲「當盛不嫁,至於始衰」;二章爲「急辭」;三章爲「不待備禮」。鄭氏說不辨。歐陽氏以爲「終篇無一人得及時者」是也。集傳且以爲女子自作。或因其太不雅,以爲擇之辭。嗟乎!天下乎地,男求乎女,此天地之大義。乃以爲女求男,此「求」字必不可通。而且憂煩急迫至於如此,廉恥道喪,尚謂之二南之風,文王之化,可乎!按「求我庶士」句,凡四字,「求」字既不可通,而尤不可通者「庶」字也。庶,衆也。若謂女求夫,或謂父擇,但云「士」可矣;或美之爲「吉士」,如野有死麜篇亦可矣;奈何雲「衆士」乎!即主擇 之說者,曲爲解曰:求衆士而擇之,然而詩無此言也。至若以此詩爲比體,夫女子不比華而比實,亦不倫。比華者,「灼灼其華」、「唐棣之華」、「華如桃李」,皆是。若以此詩爲賦體,則梅實之落爲春、夏時,古嫁女於秋、冬,詳匏有苦葉篇。春、夏非婚嫁時,於秋、冬非過則不及,尤不可以爲及時也。
愚意,此篇乃卿、大夫爲君求庶士之詩。書大誥曰「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酒誥曰:「厥誥毖庶邦、庶士」;立政曰:「庶常吉士」;是「庶士」爲周家衆職之通稱,則庶士者乃國家之所宜亟求者也。以梅實爲興比,其有「鹽梅、和羹」及「實稱其位」之意與又月令「孟夏,命太尉贊傑俊,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必當其位」。或古有是說而月令言之,則梅實正當孟夏,直賦其事,亦未可知也。吉者,左傳所謂「枚卜,曰「曰」,原亦作「卜」,據校改。吉」之吉也。今者既已卜吉,乃可求矣。「謂」者,猶「帝謂文王」之謂,即「疇諮命官」之意;以見庶士既得,告語相親之辭也。
【摽有梅三章,章四句。】
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東。肅肅宵征,隔句。夙夜在公。實、命、不、同、!本韻。○興也,下同。[評]增一句格。
嘒彼小星,維參與昴。毛傳雲「昴留也」。疏引元命苞雲「昴之爲言留也」。史律書雲「北至於留」,索隱雲「留即昴」。則此當音留。肅肅宵征,抱衾與裯。實命不猶!本韻。
此篇章俊卿以爲「小臣行役之作」,是也。今推廣其意言之。山川原隰之間,仰頭見星,東西曆歷可指,所謂「戴星而行」也。若宮闈永巷之地,不類一也。「肅」、「速」同,疾行貌。若爲婦人步屧之貌,不類二也。「宵」徵雲者,奔馳道路之辭。若爲來往宮闈之辭,不類三也。嬪御分期夕宿,此鄭氏之邪說。若禮雲「妾御莫敢當夕」,此固有之,然要不離宮寢之地。必謂見星往還,則來於何處去於何所不知幾許道里,露行見星,如是之疾速徵行不可通一也。據鄭氏邪說,謂八十一御女,九人一夜。按夜,陰象也,宜靜;女,陰類也,尤宜靜:乃於黑夜羣行,豈成景象!不可通二也。前人之以爲妾媵作者,以「抱衾與裯」一句也。予正以此句而疑其非。何則進御於君,君豈無衾、裯,豈必待其衾、裯乎!衆妾各抱衾、裯,安置何所不可通三也。蓋「抱衾、裯」雲者,猶後人言「幞被」之謂。雖行李自有役夫攜持,言之者,猶北山詩云「或息偃在牀」,以見己之不得寢息意耳。「實命不同」較「我從事獨賢」稍爲渾厚。若謂衆妾作,則是乃其常分,安見后妃之「惠及下」乎!小序語。且委命之辭幾鄰於怨,又安見下之感激而爲美后妃之詩乎!
【小星二章,章五句。】
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本韻。
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本韻。
此篇序謂「嫡不以媵備數,媵無怨,嫡亦自悔」,是也。集傳謂「媵有待年於國而嫡不與之偕行」。夫既曰「待年」,自宜不與偕行,媵亦何怨!迨其及年而迎之,嫡亦何悔乎!迂曲難通。
[三章]「其嘯也歌」,「嘯」、「歌」二字本一類。今欲押「歌」字,因易去「後」字,遂以「嘯」字當之;仍用「也」字調,分「嘯」、「歌」爲兩,似乎難解,而但覺其神情飛動,爲滿心滿意之辭,故是妙筆。集傳以「嘯」貼「悔」,以「歌」貼「處」,意味索然。
【江有汜三章,章五句。】
野有死
,白茅包之。有女懷春,野有死隔句。[評]倩甚。吉。士。誘。本韻。之。賦也。下同。
林、有、樸、樕,[評]增此句下少一句。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本韻。[評]頓住妙。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本韻。[評]錯互成文。
此篇若以爲刺淫之詩,歐陽氏說。則何爲男稱「吉士」,女稱「如玉」若以爲貞女不爲強暴所污,集傳。則何爲女稱「懷春」,男稱「吉士」且末章之辭尤無以見其貞意也。若直以爲淫詩,季明德說。、亦謬。若以爲凶荒禮殺,以死死鹿之肉爲禮而來,毛、鄭說。及以爲野人求昏而不能具禮,女氏拒之,僞傳。總於「女懷春」、「吉士誘」及末章之辭皆說不去,難以通解。
愚意,此篇是山野之民相與及時爲昏姻之、死鹿乃其山詩。昏禮,贄用鴈,不以死;皮、帛必以制。皮、帛,儷皮、束帛也。今死中射獵所有,故曰「野有」,以當儷皮;「白茅」,潔白之物,以當束帛。所謂「吉士」者,其「赳赳武夫」者流耶「林有樸樕」,亦「中林」景象也。總而論之,女懷,士誘,言及時也;吉士,玉女,言相當也。定情之夕,女屬其舒徐而無使帨感、犬吠,亦情慾之感所不諱也歟
[三章]「感」,「撼」同。
一章,詩人男;二章,詩人女;三章,詩人述女之辭。
此篇章法、句法皆覺兀突,意含不露,故難解。
三章:二章章四句;一章三句 【野有死。】
何彼襛矣
何彼襛矣唐棣之華。古音孚,不音花。後仿此。曷不肅雝。隔句。王姬之車。古音居,不音屍遮反。後仿此。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何彼襛矣華、如、桃、李、[評]倒字句。平王之孫,齊侯之子。本韻。
其、釣、維、何、[評]奇喻。維、絲、伊、緡、齊侯之子,平王之孫。本韻。
此篇或謂「平王」指文王,或謂即春秋時平王。凡主一說者,必堅其辭,是此而非彼。然愚按主春秋時平王說者居多,亦可見人心之同然也。其主平王之說,固合於春秋;其主文王之說,不通者有三。說者曰「平王」猶書言「寧王」;「平正之王」,「齊一之侯」,益不通,不辨。按周書辭多詰曲,故其稱名亦時別;詩則凡稱人名皆顯然明白:不可以書例詩。一也。武王娶太公望之女,謂之邑姜;則武王之女與太公之子爲甥舅,恐不宜昏姻。二也。武王元女降陳胡公;若依媵禮,則其娣宜媵陳,不當又嫁齊。三也。若是則爲東周之詩,何以在二南乎章俊卿曰:「爲詩之時,則東周也;采詩之地,則召南也。於召南所得之詩而列於東周,此不可也。」亦爲有見。
【何彼襛矣三章,章四句。】
騶虞
彼茁者葭,壹發五豝。本韻。于嗟乎,句。騶虞!末句無韻,下同。○賦也。下同。
彼茁者蓬,壹發五豵。本韻。于嗟乎,騶虞!集傳以上「虞」音牙,下「虞」音於紅反;一字兩音,謬甚。
小序謂「鵲巢之應」。毛傳以「騶虞」爲義獸,謬並同。歐陽氏曰:「下句直嘆騶虞不食生物;若此,乃是刺文王曾騶「騶」,原作「鄒」,今改。虞之不若也。」愚以爲不必推論及此。即以獸比君上,可乎!集傳曰:「是即真所謂騶虞矣。」實泥獸比君上爲言,一何可笑!歐陽氏以「騶」爲「騶囿」,「虞」爲「虞官」,其說至正。蓋本之賈誼禮篇,曰:「騶者,天子之囿也。虞者,囿之司獸者也。」又爾雅釋獸無騶虞,尤是確證。而射義雲「天子以騶虞爲節,樂官備也」,亦足證之。但騶之爲囿,此爲一說。嚴氏據說文,以「騶」爲「廄」,引月令「七騶鹹駕」,及左傳「使程鄭爲乘馬,御六騶屬焉」,則別以騶爲騶御之官。此又一說,未知孰是。魯詩傳雲「古有梁騶,天子之田也」;說者直以騶虞爲天子掌鳥獸官,又不知然否。若夫淮南子謂「文王囚羑里,散宜生得騶虞、雞斯之乘,以獻於紂」,以騶虞爲馬名。東方朔呼異獸爲「騶牙」,山海經有「騶吾」,皆不必援引以證,徒滋紛紛之論也。騶,鄒,古字通。僞傳以爲姓鄒,尤謬。
此爲詩人美騶虞之官克稱其職也。若爲美文王仁心之至,一發五豝,何以見其仁心之至耶!總之,以二南皆爲文王之詩,其始終窒礙難通如此。且既不用騶虞爲獸之說,即上爲美文王,下呼騶虞之官而嘆美之,義亦兩截;不若謂美騶虞之官爲一串矣。
「豝」,釋獸:「牝豕。」集傳謂「牡豕」,必誤。「一發五豝」,毛傳謂「翼五豝以待公之發」;此亦同賈誼文,謂「驅五豝以待君之一發,不盡物命」也。集傳謂「中必迭雙,是爲四矢;其三矢中三,一矢迭雙,爲五」。無論一發非乘矢之謂,乘矢爲四。若然,則允巧射侈取物命,何以見其仁矣!
豐道生引郊特牲「迎虎,謂其食田豕也」,以、豝、豵爲田豕,害稼之獸。若是,則殺之雖多亦可矣。此別一說,存之。
【騶虞二章,章三句。】
詩經通論卷三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邶
柏舟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隱憂。微我無酒,以敖以遊。本韻。○比而賦也。
我心。匪。鑑,[評]三匪前後錯綜。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據。薄言往愬,逢彼之怒。本韻。○賦也。
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儀棣棣,不可選本韻。也。賦也。
憂心悄悄,慍於羣小。覯閔既多,受侮不少。靜言思之,寤闢有摽!本韻。○賦也。
日居月諸,胡迭而微心之憂矣,如匪。澣。衣。[評]仍用匪字。靜言思之,不能奮飛!本韻。○比而賦也。
小序謂「仁而不遇」,近是。大序以衛頃公實之,未可信。既知爲衛頃公,亦當知「仁人」爲何人矣,奚爲知君而不知臣乎!大抵此詩是賢者受贊於小人之作,故孟子因「不理於口」,引此以孔子當之。劉向列女傳謂衛宣姜作。鄒肇敏曰:「宣姜之不淑甚矣,向豈目淫爲貞乎!」或因是疑有兩宣姜;若然,何不聞有兩宣公乎原向作傳之意,特因燕尾垂涎,輯閨範以示諷諭,取其通俗易曉,故其書龐而無擇,泛而未檢,何得取以釋詩!馬貴與曰,「劉向上封事,論恭、顯傾陷正人,引是詩『憂心悄悄,慍於羣小』,而繼之曰『小人成羣,亦足慍也』,此正合序意。夫一劉向也,列女傳之說可信,封事之說獨不可信乎!」愚按,此說是。然即以其淺近者言,篇中無一語涉夫婦事,亦無一語像婦人語。若夫「飲酒」、「敖、遊」、「威儀棣棣」,尤皆男子語。且如是,孟子引婦人詩以言孔子,亦大不倫。觀其以太王詩言文王,其相倫近可證也。集傳既從列女傳之說,以爲婦人作,又以爲莊姜作;及其注孟子,仍謂衛之仁人作:其周章無定,亦可想見矣。
[一章]「柏舟」,自喻也。舟不必柏;言柏舟者,取其堅也。
[二章]「我心匪鑑」二句,歐陽氏之解是。其曰:「『我心匪石』四句,毛、鄭解雲『石雖堅,尚可轉;席雖平,尚可卷』者,其意謂石、席可轉、卷,我心匪石、席,故不可轉、卷也。然則鑑可以茹,我心匪鑑,故不可茹,文理易明;而毛、鄭反其義,以爲『鑑不可茹而我心可茹』者,其失在於以『茹』爲『度』也。詩曰「剛亦不吐,柔亦不茹」,茹,納也。蓋鑑之於物,納景在內;凡物不擇妍媸,皆納其景。詩人謂衛之仁人其心匪鑑,不能善惡皆納,善者納之,惡者不納;以其不能兼容,是以見嫉於衛之羣小而不遇也」。集傳曰「言我心匪鑑而不能度物」,依鄭氏說。故錄歐陽之說,則其非自見。後仿此。
[三章]「選」字未詳。解者謂「簡擇」,終費解。何玄子曰:「古字『選』、『算』通用。論語『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漢書『算』作『選』,故『不可選』當爲『算』。」此說存之。
[五章]「日月」二句,鄭氏謂「君道當常明如日,而月有盈虧。今君失道而任小人,大臣專恣,其日如月」,甚迂折。集傳本之,而以言婦人。歐陽氏謂「傷衛日朘月削」,亦牽強。按十月之交詩曰:「彼月而微,此「此」原誤「彼」,今校改。日而微」,言日、月之食甚明。今詩言與彼章同,謂日、月胡爲更迭而微,以喻衛之君、臣皆昏而不明之意。「如匪澣衣」有二說,蘇氏謂「憂不去於心,如衣垢之不澣不忘濯也」,亦迂。嚴氏曰:「我心之憂,如不澣濯其衣,言處亂君之朝,與小人同列,其忍垢含辱如此。」此說爲是。
【柏舟五章,章六句。】
綠衣
綠兮衣兮,綠、衣、黃、裏、[評]妙喻。心之憂隔句。矣,曷維其已!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綠兮衣兮,綠衣黃裳。心之憂矣,曷維其亡!本韻。
綠。兮。絲。兮。[評]由綠及絲。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無訧本韻。兮。
絺。兮。綌。兮。[評]由絲及絺綌。悽。其。以。風。我思古人,實、獲、我、心、!通韻。
小序謂「莊姜傷己」。按左傳:「衛莊姜美而無子。公子州籲,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詳味自此至後數篇皆婦人語氣,又皆怨而不怒,是爲賢婦;則以爲莊姜作,宜也。集傳曰:「此詩無所考,姑從序說;下三篇同。」夫柏舟篇非婦人語而以爲婦人,又以爲莊姜;此篇爲莊姜固無可疑,而反作疑辭何耶
[二章]說詩定不可泥。如此篇,只以上章爲主,其意在「綠衣」喻妾也。綠,間色,不可爲衣;黃,正色,不可爲裏:喻妾爲正而嫡爲側之意。此章「綠衣黃裳」不必與上章分淺深,仍主綠衣上其黃裳,取協韻,而正嫡不分之意自在其中。按易曰「黃裳元吉」,則黃本可爲裳。即儀禮士冠禮亦曰「玄裳、黃裳」,若必依玉藻「衣正色,裳間色」之言例之,以爲上下倒置,較黃裏爲甚,未免義礙。且如其言,必「黃衣綠裳」而後可,然則「黃衣綠裳」出何經傳耶
[三章]「綠兮絲兮」,謂此綠也,本絲也,前此素潔之時,汝之所治,何爲而染成此綠也猶墨子悲絲,謂其「可以黃、可以黑」之意。此章不言「黃」而專言「綠」,予謂只重綠衣,亦可見矣。二句全是怨辭而不露意,若無端怨及於綠而追思及絲。此種情理,最爲微妙,令人可思而難以言。「女」字泛指治絲之人,或謂指君子,或謂指妾,或謂莊姜自指,皆味如嚼蠟矣。集傳曰「綠方爲絲而女又治之,以比妾方少艾而女又嬖之」,不惟執泥牽纏,絕無文理,且亦安知此妾爲少艾,又安知莊姜之亦非少艾也可笑也!
先從「綠衣」言「黃裏」,又從「綠衣」言「絲」,又從「絲」言「絺綌」,似乎無頭無緒,卻又若斷若連,最足令人尋繹。
【綠衣四章,章四句。】
燕燕
燕燕于飛,差池其羽。之子于歸,隔句。遠送於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本韻。○興而比也。
燕燕于飛,頡、之、頏、之、[評]變。之子于歸,遠於將本韻。之。瞻望弗及,佇立以泣。本韻。○興而比也。
燕燕于飛,下、上、其、音、[評]又變。之子于歸,遠送於南。瞻望弗及,實勞我心。本韻。○興而比也。
仲氏任只,其心塞淵。終溫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本韻。○賦也。
序謂「莊姜送歸妾」。孔氏曰:「隱三年左傳曰:『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又娶於陳,曰厲嬀,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嬀,生桓公;莊姜以爲己子。』四年春,州籲殺桓公,由其子見殺,故戴嬀於是大歸。莊姜養其子,與之相善,故作此詩。知歸是戴嬀者,經雲『先君之思』,則莊公薨矣。桓公之時,母不當輒歸,雖歸非莊姜所當送歸;明桓公死後,其母見子之殺故歸,莊姜養其子,同傷桓公之死,故泣涕而送之也。」孔疏此事甚詳,故錄之。
[一章]侄炳識名解曰:「釋鳥曰『燕燕,鳦』。又漢書童謠雲『燕燕尾涎涎』。按鳦鳥本名『燕燕』,不名『燕』,以其雙飛往來,遂以雙聲名之,若週週、蛩蛩、猩猩、狒狒之類,近古之書凡三見而適合,此經及爾雅、漢書是也。若夫單言『燕』者,乃烏也。釋鳥曰『燕,白脰烏』,可據。孔鮒亦謂之『燕烏』。故以『燕燕』爲兩燕及曲爲重言之說者,皆非也。『差池其羽』,專以尾言,燕尾雙歧如剪,故曰『差池』,不必溺兩燕之說。『遠送於野』,黃實夫曰:『婦人迎送不出門,詩人所謂「送於野」者,不必以禮文求之。』此說亦通。若僞說執泥其辭,因謂莊姜爲州籲所逐,亦歸,故同出衛野,則杜撰可恨。」
[二章]侄炳曰:「毛傳曰:『飛而上曰頡,飛而下曰頏。』按說文『頡,直項也』。頏,舊說同『亢』,釋鳥曰『鳥嚨也』;何玄子曰『鳥高飛直上,故見其項頸上向也』。然則此亦當以孤燕言,有引吭高飛之意,如戴嬀涕泣而長往也。毛氏據下章『下上』以釋此,未確。」
[三章]侄炳曰:「毛傳曰,『飛而上曰下音,飛而下曰下音。』按『上下』當作『低昂』訓,以音之輕重、疾徐言,猶雲『高下其手』之意,毛傳實泥『上下』字,必從飛論音,亦非也。或以雙燕飛而上下其音,然則雄雉章亦曰『上下其音』,雄雉一也,豈亦雙乎!」
【燕燕四章,章六句。】
日月
日居月諸,照臨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胡能有定,寧不我顧!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日居月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寧不我報!本韻。
日居月諸,出自東方。乃如之人兮,德音無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本韻。
日居月諸,東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報我不述!本韻。
此篇與下篇皆莊公在時之詩。大序謂「遭州籲之難」,前人已駁,茲不贅。
[一章]舊解「日、月」爲喻君與夫人。集傳謂「呼日、月而訴之」,甚迂。
[三章]「德音無良」,「音」字不必泥,猶雲「其德不良」耳。集傳作兩平解,非。「俾也可忘」,接「有定」言,謂胡能有定乎,則使我可忘其憂矣。集傳曰:「言何獨使我爲可忘者耶」語義晦。
【日月四章,章六句。】
終風
終、風、且暴,顧我則笑。謔、浪、笑、敖,[評]承笑字。中心是悼。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終風且霾,惠然肯來。莫、往、莫、來,[評]承來字。悠悠我思。本韻。
終風且曀,不日有曀。寤言不寐,願言則嚏。本韻。
曀。曀。其。陰。[評]承上兩曀字。虺、虺、其、雷、[評]陪句。寤言不寐,願言則懷。本韻。
說見上。
[一章]「顧我則笑」,即起下「謔浪笑敖」,意謂其笑也不由於正,乃謔浪笑敖也。集傳曰:「然亦有顧我而笑之時,但皆出於戲慢之意。」用「然」字起,又用「但」字轉,絕失語氣。且貞女豈望夫顧而笑者哉!「惠然肯來」亦起下「莫往莫來」,意謂其來也亦無有定,乃莫往莫來也。
【終風四章,章四句。】
擊鼓
擊鼓其鏜,踊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本韻。○賦也。下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本韻。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本韻。[評]懈散之況可掬。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本韻。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本韻。
于嗟闊。兮,不我活本韻。兮!于嗟洵。兮,[評]陪。不我信音申,本韻。兮!
小序謂「怨州籲」。鄭氏以隱四年州籲伐鄭之事實之。左傳曰:「衛州籲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爲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人、陳侯、蔡人、衛人伐鄭。」是也。按此事與經不合者六。當時以伐鄭爲主,經何以不言鄭而言陳、宋一也。又衛本要宋伐鄭,而陳、蔡亦以睦衛而助之,何爲以陳、宋並言,主、客無分二也。且何以但言陳而遺蔡三也。未有同陳、宋伐鄭而謂之「平陳與宋者」。平者,因其亂而平之,即伐也。若是乃伐陳、宋矣。四也。隱四年夏,衛伐鄭,左傳雲「圍其東門,五日而還」,可謂至速矣。經何以雲「不我以歸」,及爲此「居、處、喪馬」之辭,與死生莫保之嘆乎絕不相類,五也。閔二年,衛懿公爲狄所滅,宋立戴公以廬於曹。漕同。其後僖十二年左傳曰「諸侯城衛楚丘之郛」。定之方中詩,文公始徙楚丘,「升虛望楚」。毛、鄭謂升漕墟,望楚丘。楚丘與漕不遠,皆在河南。夫左傳曰「廬」者,野處也,其非城明矣。州籲之時不獨漕未城,即楚丘亦未城,安得有「城漕」之語乎六也。鄭氏屈經以就己說,種種不合如此,而千餘年以來,人亦必知其不合,直是無可奈何,只得且依他說耳。無怪乎季明德求其說而不得,又以左傳爲誤也。
按此乃衛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陳,爲宋所伐,平陳、宋之難,數興軍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詩也。舊謂詩下迄陳靈,以陳風之株林爲據。考陳靈公亡於宣公之年,此正宣公時事。旄丘,黎爲狄滅,亦衛穆公時。春秋宣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左傳曰:「晉原谷、宋華椒、衛孔遠、曹人同盟於清丘,曰『恤病、討貳』。於是卿不書,不實其言也。」又曰:「宋爲盟故,伐陳,衛人救之。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若大國討,我則死之』。」又曰:「君子曰『清丘之盟,惟宋可以免焉』。」杜注曰:「宋伐陳,衛求之,不討貳也,故曰『不實』。其言宋伐陳,討貳也。背盟之罪,惟宋可免。於是晉以衛之救陳討衛,衛遂殺孔達以求免焉。」揆此,穆公之背盟爭構,師出無名,輕犯大國致釁,兵端相尋不已,故軍士怨之以作此詩。因陳、宋之爭而平之,故曰「平陳與宋」。陳、宋在衛之南,故曰「我獨南行」。其時衛有孫桓子良夫,良夫之子文子林父。良夫爲大夫,忠於國;林父嗣爲卿、穆公亡後爲定公所惡,出奔。所云「孫子仲」者,不知即其父若子否也若城漕之事,他經傳無見。穆公爲文公孫,或因楚丘既城,此時始城漕耳。則城漕自是城楚丘後事,亦約略當在穆公時。合「土國」之事觀之,而穆公之好兵役衆蓋可見矣。
[一章]「擊鼓」,擊鼛鼓以役衆也,喚「土國」句。「踊躍用兵」,喚「南行」句。
【擊鼓五章,章四句。】
凱風
凱、風、自南,吹彼棘心。本韻。棘心夭夭,母氏劬勞!本韻。○興而比也。
凱風自南,吹彼棘薪。母氏聖善,我無令人!本韻。四韻變上。○興而比也。集傳以上章爲比,此章爲興,非。
爰、有、寒、泉,[評]喻雅。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勞苦!本韻。○興也。下同。
睍、睆、黃、鳥、[評]喻雅。載、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本韻。
小序謂「美孝子」;此孝子自作,豈他人作乎!大序謂「母不能安其室家」,是也。季明德疑之,以爲若是豈得爲「小過」,因以爲子闕奉養而母憤怒;要是杜撰。按孟子曰「親之過小」,若子闕奉養而母憤怒,乃子之過,非親之過矣。過小云者,較小弁「親之過大」而言。古婦人改適亦爲常事,故曰過小。
[四章]「睍」,說文「出目也」;一曰,好視也。睆,亦目視貌;大車「睆彼牽牛」是也。集傳以「睍睆」爲聲,非;且與下「好音」復。
【凱風四章,章四句。】
雄雉
雄雉于飛,泄泄其羽。我之懷矣,自貽伊阻。本韻。○興也。
雄雉于飛,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實勞我心!本韻。○興也。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雲遠,曷雲能來!本韻。○賦也。下同。
百爾君子,不知德行。如字。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本韻。[評]名言。
小序謂「刺衛宣公,大序謂「淫亂不恤國事」。按篇中無刺譏淫亂之意。集傳則謂「婦人思夫從役於外」。按此意於上三章可通,於末章「百爾君子」難通,故不敢強說此詩也。
【雄雉四章,章四句。】
匏有苦葉
匏有苦葉。濟有深涉。本韻。深。則。厲。淺。則。揭。本韻。○比也。
有、彌、濟、盈、有、鷕、雉、鳴、本韻。濟、盈、不、濡、軌、雉、鳴、求、其、牡、本韻。○比也。
雝雝鳴雁,旭日始旦。士如歸妻,迨。冰。未。泮。本韻。○賦也。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本韻。○比也。
小序謂「刺衛宣公」;大序謂「公與夫人併爲淫亂」,其說可從。「濟盈」二句明是刺亂,且刺婦人也。鄭氏謂夷姜,亦是;或連夷姜、宣姜並言,非。孔氏曰:「知非宣姜者,以宣姜本適伋子,但爲公所要,故有『魚網鴻離』之刺。此責夫人,雲『雉鳴求其牡』,非宣姜之所爲,明是夷姜求宣公,故云『併爲淫亂』。」集傳但以爲刺淫亂之詩,欲與序異,不知即序旨耳。
[三章]集傳曰,「歸妻以冰泮,而納采、請期,迨冰未泮之時」,此本鄭氏謬說也。鄭執周禮「仲春令會男女」,故謂冰泮正是仲春,可以爲昏,而以「迨冰未泮」爲請期。集傳加「納采」。按詩明雲「如歸妻,迨冰未泮」,而解者則謂「如歸妻,迨冰泮;如納采、請期,迨冰未泮」,世有此解經者否改經以就己說,不可恨乎!古人行嫁娶必於秋、冬農隙之時,故云「迨冰未泮」,猶是正月中以前,不逾冬期。若冰泮則涉二月,不可昏矣。荀子大略篇雲,「霜降迎女,冰泮殺內」,正解此詩語也。
四章各自立義,不爲連類之辭;而三章、四章其義雖別,仍帶涉水爲說,如蛛絲馬跡,尤妙。
【匏有苦葉四章,章四句。】
穀風
習習谷、風,[評]邶詩有終風、凱風、穀風。以陰以雨。黽勉同心,不宜有怒。本韻。採葑採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本韻。○比而賦也。
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畿。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宴爾新昏,如兄如弟。本韻。○賦而比也。
涇以渭濁,湜湜其沚。宴爾新昏,不我屑以。本韻。毋逝我梁,毋發我笱。我躬不閱,遑恤我後!本韻。○比而賦也。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淺、矣,泳、之、遊、之、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本韻。之。比而賦也。
不我能慉,反以我爲讎。既阻我德,賈用不售。本韻。昔育恐育鞠,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於毒!本韻。○賦也。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爾、新、昏,以、我、御、窮、本韻。有洸有潰,既詒我肄。不念昔者,伊餘來塈。本韻。○比而賦也。
[一章]「穀風」,嚴氏曰:「來自大谷之風,大風也,桑柔詩『大風有隊』,『有空大谷』。盛怒之風也。又習習然連續不絕,所謂『終風』也。又陰又雨,無清明開霽之意,所謂『曀曀其陰』也。皆喻其夫之暴怒無休息也。舊說穀風爲生長之風,以『谷』爲『谷』,固已不安。又『習習』爲和調;小雅穀風二章言『維風及頹』,『頹』,暴風也。非和調也。三章言草木萎死,非生長也。其說不可通矣。」愚按,首二句正喚下「怒」字,嚴說是。「採葑」二句,左傳僖三十三年:「晉臼季使過冀,見冀缺耨,其妻饁之,敬,相待如賓。與之歸,言諸文公,請用之。公曰:『其父有罪,可乎』曰,『舜之罪也殛鯀,其舉也興禹。管敬仲,桓之賊也,實相以濟。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詩曰:「採葑採菲,無以下體。」君取節焉可也。』」又坊記言「君子不盡利以遺民」,引此二句。揆此,「下體」爲根。葑、菲之根本可食。以「葑、菲」喻己,「下體」喻新昏者,謂採葑、菲者只可取節,不可盡利,猶之男子惟當取妻,不可更奢於色也。故言「我昔者本望爾之德音莫違,及爾同死」也。
[二章]此章言其去也。「遲遲」二字妙,猶孔子「去父母國」之意。「誰謂」二句,「荼」亦喻新昏者,謂其夫不當以苦物而爲甘;「宴爾新昏,如兄如弟」,所以狀「其甘如薺」也。如此,則上下義貫通矣。夫婦和協,有兄弟之象,關雎「琴瑟友之」是也。
[三章]涇濁渭清,涇喻新昏者,渭喻己,謂涇誣以渭爲濁,渭何嘗濁哉!其沚固已湜湜然清見底矣,奈何因新昏而不以我爲潔乎!應取喻渭清意。「不我屑以」,倒字句也。既去而思在室之梁與笱,系我平日所取魚者,欲人毋逝、毋發。既又思之,我躬且不閱矣,遑暇憂恤我已去之後哉!「閱」,說文「取數於門中」;不閱,謂不在門中也。舊以「毋逝」二句爲比,非。
[四章]「深」、「淺」喻「有、亡」;「方舟」、「泳」、「遊」喻「勉求」。舊以深淺、有亡一例平說,非。
[五章]「育」字「生」字皆言生子;古婦人有子則不出。
[六章]「洸潰」,舊謂怒意,是應首章「怒」字。「不念昔者」二句,承上直下,謂「豈不念昔者我始來止息之時耶」
【穀風六章,章八句。】
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歸本韻。微君之故,胡爲乎中。露。本韻。○賦也。下同。
式微,式微,胡不歸微君之躬,胡爲乎泥。中。本韻。
小序謂「黎侯寄於衛,其臣勸以歸」。集傳增「失國」二字。既失國矣,將安歸乎
「微君」「微」字,或謂與上「微」字同訓,謂衛微之。若訓「非」,則主憂臣辱,分所當然,非臣子所宜言,亦似有理。然據下句「胡爲」語氣,則上句「微」字又應訓「非」。更詳之。
【式微二章,章四句。】
旄丘
旄丘之葛兮,何誕之節本韻。兮叔兮伯兮,何多日本韻。也興也。
何。其。處。也。必。有。與。本韻。也。何。其。久。也。必。有。以。本韻。也。賦也。[評]自問自答,望人情景如畫。
狐裘蒙茸,匪車不東。叔兮伯兮,靡所與同。本韻。○賦也。
瑣兮尾兮,流離之子。叔兮伯兮,褎、如、充、耳、本韻。○比而賦也。[評]末句直刺。
[一章]侄炳曰:「毛傳訓『誕』爲『闊』,無義。『誕』與『覃』通,猶葛覃之覃也。書之『誕敷』亦作『覃敷』,可證。覃,延也。『誕』從『延』,有延長意。詩蓋曰:彼旄丘之上有葛,其節何蔓延而長雖前高後下之丘,猶遠相及。我之伯、叔同處一地,乃多日而不相恤,何也」此說存之。
[二章]「與」,與我伐狄也。能左右之,曰「以」。
[三章]晉士蒍曰「狐裘蒙茸,一國三公」,此斷章取義,不必執彼解此。黎在衛西,故言非我君之車不東來於衛。如此解,自直捷。或謂黎寓衛東,言非衛大夫之車不東來云云,甚迂,不可用。
[四章]「瑣尾」,細微意。「流離」,毛傳謂鳥。若以「流離」爲漂散意,則「之子」二字似鮮着落;而釋鳥但有鶹鷅,無流離,未詳。「褎」,當從毛傳,謂盛服貌。漢武帝制策原誤作「曹氏漢策」,今改。曰「今子「子」字原脫,今補。大夫褎然爲舉首」,師古注曰「褎然,盛服貌」。鄭氏謂「笑貌」,謬。
【旄丘四章,章四句。】
簡兮
簡兮、簡兮,方將萬舞。日之方中,在前上處。本韻。○賦也。
碩人俁俁,公庭萬舞。有、力、如、虎,執、轡、如、組、本韻。○賦也。
左手執鑰,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錫爵。本韻。○賦也。
山有榛,隰有苓。雲、誰、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本韻。兮。!興也。[評]重將上四句倒作二句,神味無窮。
小序謂「刺不用賢」,似可從。蓋以當時賢者爲餞官,故讚美其人,嘆其爲卑賤之職,而終思西周盛王如此之賢,自必見用也。集傳謂此詩賢者自言,皆不似。一章「簡」字以爲「簡易不恭」;二章謂「自譽其才之無所不備」;三章謂「亦玩世不恭之意」。若然,如此之矜誇不恭,亦何足爲賢而乃謂之賢者乎以詩中「碩人」爲自稱,尤說不去。
[一章]「簡」,說文「分別之」也。謂方將萬舞,故先分別舞人,如「諸侯用六」是也。「萬舞」,商頌曰「萬舞有奕」,則其名已久。毛傳謂「幹、羽」,按幹爲武舞,羽爲文舞,兼文、武言。鄭氏謂「幹舞」,則單指武舞。按左傳莊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爲館於其宮側而振萬焉。夫人聞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足證萬舞爲武舞矣。「日之方中」,孔氏引月令「仲春之月,命樂正習舞入學」,謂「二月日夜中」也,亦通。
[二章]「碩人」當依舊解,指賢者;或謂指公,非。下「公言錫爵」,別稱公矣。
[三章]鄭氏曰「又能鑰舞,言文、武道備」,則此是言文舞。上章言「公庭萬舞」,而以「有力如虎」二句承之,正狀其武與
[四章]「山榛」、「隰苓」,亦當依舊解,謂物生各得其所,以諷賢者處非其位;不必鑿解。「西方」,西周;「美人」,西周王者。鄭氏以上「美人」爲周室之賢,下「美人」謂碩人,非也。美人者,美德之人,猶聖人、彥士之稱;後世以婦人色美,亦稱美人。集傳曰:「『西方美人』,託言以指西周之盛王,如離騷亦以美人目其君也。」徇後世之說,反謂以婦人指君,可謂循流而忘源矣。靜女篇「美人之貽」,謂美其人之貽也。
【簡兮四章:三章,章四句;一章,六句。】從集傳。
泉水
毖彼泉水,亦流於淇。有懷於衛,靡日不思。孌彼諸姬,聊與之謀。本韻。○興而比也。
出宿於泲,飲餞於禰。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問、我、諸、姑,遂、及、伯姊。本韻。○賦也。下同。[評]左傳謂有禮。
出宿於幹,飲餞於言。本韻。載脂載舝,還車言邁。遄臻於衛,不瑕有害。本韻。
我思肥泉,茲之永嘆。本韻。思須與漕,我心悠悠。駕、言、出、遊,以、寫、我、憂、本韻。
此衛女媵於諸侯,思歸寧而不得之詩。於何知之於詩中「諸姑」、「伯姊」而知之也。諸侯娶妻,嫡長有以侄、娣從者;此稱「姑」,則爲侄也;稱「姊」,則爲娣也。其時宮中有爲之姑者,有爲之姊者,故欲歸寧不得,與之謀而問之也。
何玄子以此篇及竹竿一例與載馳爲許穆夫人不能救衛,思控他國之作。其言似鑿鑿可信,故錄而辨之。載馳篇曰「歸唁衛侯」,曰「言至於漕」,曰「許人尤之」,曰「控於大邦」,凡數處,皆明點事實,加以左傳曰「許穆夫人賦載馳」,皆確證也。此篇則無一語可證據。何氏所取證者,首章之「孌彼諸姬」,次章之「諸姑、伯姊」也。其曰:「諸姬,周同姓之國也,左氏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是已。然於「孌」字引說文訓「慕」,按說文訓「順」,又訓「慕」,未可據。然即雲「慕彼諸姬」,亦牽強。況「孌」字正義實爲美好貌;即以詩言之,本風「靜女其孌」,曹風「婉兮孌兮,季女斯飢」,小雅「思孌季女逝兮」,皆屬女言,可證也。又曰:「此『諸姑』、『伯姊』指齊桓公宮中之諸姬,言穆姬望救於齊。桓公夫人曰王姬,內嬖如夫人者六人,自長、少二衛姬外,尚有鄭姬、密姬,皆衛同姓,不能定其輩次,故但以尊行稱之曰『諸姑』也。『伯姊』則穆姬之長姊齊子,即長衛姬是也。」此說於「諸姑、伯姊」皆屬模糊臆測,未能瞭然。且齊桓宮中之人,在許宮中相隔遼遠之甚,何雲「聊與之謀」,雲「問我」,雲「遂及」乎必不可通。大抵載馳篇爲許穆夫人作無疑,左傳亦惟言此,不及他篇也。此篇與竹竿既無實證,不如且還他空說。必求其事以實之,在作者非不自快,豈能必後人之信從乎!說詩者宜知此。
凡夫人嫁必有媵。即如何氏以衛侯失國之事言之,安知此詩非許穆夫人之媵所賦乎許穆夫人賦載馳,其媵賦泉水,奚不可者嫡長有人,侄、娣中豈無人乎然終以詩無實證,不敢附會,又以來後人之指摘耳。
[一章]「諸姬」,即下章之「諸姑、伯姊」也。衛女,姬姓,故曰諸姬。
[二章]上章「諸姬」,即此「諸姑、伯姊」。集傳於上章曰「諸姬,謂侄、娣也」,於此章曰「諸姑、伯姊,即所謂諸姬也」,絕不可曉。
[三章]「不瑕有害」,謂我之歸不爲瑕過而有害也。鄭氏以「害」訓「何」,集傳又謂「瑕」即「何」,皆難信。
[四章]寫瀉通輸泄之意。
【泉水四章,章六句。】
北門
出自北門,憂心殷殷。終窶且貧,莫知我艱。本韻。已焉哉,天實爲之,謂之何哉!「哉」、「之」,本韻。○賦也。下同。
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謫本韻。我。已焉哉,天實爲之,謂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遺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摧本韻。我。已焉哉,天實爲之,謂之何哉!
[一章]何玄子曰:「窶,說文『無禮居也』。徐鍇雲『階、阼升降,所以行禮。貧無禮,故先見於屋室』。」
[三章]「敦」,敦迫也。「摧」,說文「擠也」,猶雲「排擠」。
【北門三章,章七句。】
北風
北風其涼,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攜手同行。如字。本韻。其虛其邪,既亟只且!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北風其喈,雨雪其霏。惠而好我,攜手同歸。本韻。其虛其邪,既亟只且!
莫。赤。匪。狐。;莫。黑。匪。烏。[評]變得崚峭,聽其不可解,亦妙。惠而好我,攜手同車。本韻。其虛其邪,既亟只且!
此篇自是賢者見幾之作,不必說及百姓。
[三章]「莫赤」二句,在作者自有意;後人無徑路可尋,遂難窺測。多方求解,終不得一當;不如但賞其詞之妙可耳。集傳雲:「『同行』、『同歸』,猶賤者也;『同車』,則貴者亦去矣。」按「同車」字本取協韻,安得據以遂分貴、賤!此說詩之固。且雲「同歸」,安知非車乎或雲:北方賤者亦乘車也。
【北風三章,章六句。】
靜女
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踟、躕、本韻。○賦也。下同。[評]善摹。
靜女其孌,貽我彤管。本韻。彤管有煒。說。懌。女。汝美。本韻。
自牧歸荑,洵美且異,匪。女。汝之。爲。美。[評]變上句。美。人。之。貽。本韻。
小序謂「刺時」,是,此刺淫之詩也。毛、鄭必反之,牽強爲說,不知何意。
[二章]「彤管」,即內則「右佩箴管」之管;其色赤,故曰「彤管」。毛、 鄭以爲筆管,未然。「女」指彤管,謂悅懌此彤管之美也。
[三章]「荑」即「手如柔荑」之荑,細茅也。「女」指荑,又云非此荑之爲美,乃美其人之所貽耳。兩章自爲翻駁之辭。集傳以上「女」字爲如字,下「女」字音汝,大非。予侄炳詩識名解曰:「荑,茅也。古茅所以藉物。易曰『藉用白茅』,此荑其藉彤管者與」此說甚佳。或謂荑爲男贈女,於下二句難通。或謂女又以荑贈男,亦不似。
【靜女三章,章四句。】
新臺
新臺有泚,河水瀰瀰。燕婉之求,籧篨不鮮!通韻。○興而比也。
新臺有灑,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本韻。○興而比也。
魚、網、之、設,鴻、則、離、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本韻。○比而賦也。
「籧篨」、「戚施」,藉以醜詆宣公。國語謂「籧篨不能俯,戚施不能仰」,是也。解者當知其爲借意,不可實泥宣公身上求解。鄭氏執爾雅「口柔、面柔」之文說宣公,固非;歐陽氏謂「國人不能俯、仰新臺」,尤鑿。季明德謂宣公始尊大如籧篨,後見齊女,俯而求之,如戚施,更鄙褻不堪。
【新臺三章,章四句。】
二子乘舟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願言思子,中心養養。本韻。○賦也。下同。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願言思子,不瑕有害。本韻。
小序謂「思伋、壽」,此有可疑。按左傳桓十六年曰:「衛宣公烝於夷姜,生伋子,屬諸右公子;爲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是爲宣姜;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伋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伋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夫殺二子於莘,當乘車往,不當乘舟。且壽先行,伋後至,二子亦未嘗並行也。又衛未渡河,莘爲衛地,渡河則齊地矣。皆不相合。毛傳則謂「待於隘而殺之」,亦與「乘舟」不合。其解則以「乘舟」爲比,謂「如乘舟而無所薄,泛泛然迅疾而不礙也」,甚牽強,不可從。集傳則直載其事,而於「乘舟」,以爲賦,漫不加考,尤疏。
劉向新序曰:「使人與伋乘舟於河中,將沈而殺之。壽知不能止也,因與之同舟;舟人不得殺伋。方乘舟時,伋傅母恐其死也,閔而作詩。」其後又載殺伋、壽之事,與左傳同。何玄子引之,以爲此詩之證。按向之前說,明是因與左傳不合,故造前一事以合於詩,附會顯然;謂傅母作此詩,尤牽強迂折,豈可爲據!故此詩當用闕疑。大抵小序說詩非真有所傳授,不過影響猜度,故往往有合有不合。如邶、墉及衛皆摭衛事以合於詩,綠衣、新臺以言莊姜、衛宣,此合者也;二子乘舟以言伋、壽,此不合者也。正當分別求之;豈可漫無權衡,一例依從者哉!
【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
詩經通論卷四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墉
柏舟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本韻。母也天只,不諒人本韻。只!興而比也。下同。
泛彼柏舟,在彼河測。髧彼兩髦,實維我特。之死矢靡慝!本韻。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小序曰「共姜自誓」。大序曰:「衛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此皆謬也。孔氏曰:「世家『武公 和篡共伯而立,五十五年卒』。楚語曰『昔衛武公年九十有五矣,猶箴儆於國』,則未必有死年九十五以後也,則武公即位四十一、二以上;共伯是其兄,則長矣。」呂氏見此疏,因而曰:「共伯見弒之時,其齒又加長武公,安得謂之『蚤之』乎!髦者,子事父母之飾;諸侯既小斂則脫之。史記謂『釐侯葬而共伯自殺』,則是時共伯已脫髦矣,詩安得謂之『髧彼兩髦』乎!是共伯未嘗有見弒之事,武公未嘗有篡弒之事也。」愚按,史記摭述他事及義理之間或有謬誤,若本紀、世家,天子、諸侯世次傳授,皆據世本無誤。詩小序乃不知作於何人,安可信詩序而疑史記耶!宋儒無識,妄爲武斷,類如此。後人無不以東萊之言爲真而確,又信東萊而疑史記,且曰叡聖武公必無篡弒之事;千載而下無故代爲武公洗過,亦可笑矣!當時「叡聖」之稱,猶今人言「聰明」之謂;古「聖」字不甚重。予別有論「聖」字說,見書多方篇。武公不過僅能聰明好學耳,能保其不篡弒乎自古聰明能文章之士,其不淑者亦多矣,寧獨武公哉!故東萊讀疏語而謂史記爲誤,愚讀疏語而知詩序爲妄。序謂「共姜自誓」,共伯已四十五、六歲,共姜爲之妻,豈有父母欲其改嫁之理。至於共伯已爲諸侯,乃爲武公攻於墓上,共伯戊釐侯羨,羨,墓道也。自殺,則大序謂共伯爲「世子」及「蚤死」之言尤悖矣。故此詩不可以事實之;當是貞婦有夫蚤死,其母欲嫁之,而誓死不願之作也。
【柏舟二章,章七句。】
牆有茨
牆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醜 本韻。也!比而賦也。下同。
牆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詳也。所可詳也,言之長 本韻。也!
牆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讀也。所可讀也,言之辱 本韻。也!
大序謂「公子頑通乎君母,國人刺之」,可從。「茨」,即書梓材「既勤垣墉,其塗暨茨」之茨。茨,所以覆牆也。言牆上有茨,本不可埽,以比中冓之言本不可道,不必多爲鑿論也。毛、鄭以爾雅釋茨爲蒺藜,謂牆生蒺藜,當埽去之,不可從。冓,構同,說文雲「交積材也」。漢梁共王傳「聽聞中冓之言」,師古注云「謂舍之交積材木也」。蓋謂室中結構深密之處,故曰「中冓」。
【牆有茨三章,章六句。】
君子偕老
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評]奇,奇語。象服是宜。子之不淑,雲如之何本韻。○賦也。下同。
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鬒、發、如、雲,不、屑、也、玉、之、瑱、也,象、之、揥、也,揚、且、之、皙、也、胡。然。而。天。也。[評]奇語。胡。然。而。帝。本韻。也。
瑳兮瑳兮,其之展也。蒙、彼、縐、絺,是、紲、袢、也、子之清揚,揚且之顏也。展如之人兮,邦、之、媛、本韻。也、!
小序謂刺衛夫人宣姜,可從。
[一章]鄭氏曰「珈,古之制所有,未聞」。按,加於笄上,故名「珈」。猶今之釵頭,以滿玉爲之;狀如小菱,兩角向下;廣五分,高三分。予家有數枚。漢時,三代玉物多殉土中,未出人間,鄭故未見。鄙儒以鄭去古未遠,謂其言多可信,於此乃知真瞽說也。
[二章]「屑」,說文「動作切切也」。「」,髲也,猶今之假髮。以發美故,不切切於用,可謂善詠發者。
[三章]「邦之媛」,猶後世言「國色」。
此篇遂爲神女、感甄之濫觴。「山、河」、「天、帝」,廣攬遐觀,驚心動魄;傳神寫意,有非言辭可釋之妙。
【君子偕老三章,一章七句,一章九句,一章八句。】
桑中
爰採唐矣,沬之鄉矣。雲誰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本韻。矣。賦也。下同。
爰採麥矣,沬之北矣。雲誰之思美孟弋本韻。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本韻。矣。賦也。
爰採葑矣,沬之東矣。雲誰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本韻。矣。
小序謂「刺奔」,是。大序謂「男女相奔,至於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期於幽遠,政散、民流而不可止」。按左傳成二年:「巫臣盡室以行,申叔跪遇之曰:『夫子有三軍之懼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將竊妻以逃者也』。」大序本之爲說。傳所言「桑中」固是此詩,然傳因巫臣之事而引此詩,豈可反據巫臣之事以說此詩,大是可笑。其曰「政散、民流而不可止」,亦本樂記語。按樂記雲:「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比於慢矣。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誣上、行私而不可止也。」「桑間」,亦即指此詩。「濮上」,用史記衛靈公至濮水,聞琴聲,師曠謂紂亡國之音事,故以爲「亡國之音」。其實此詩在宣、惠之世,國未嘗亡也,故曰「其政散」云云。樂記之文紐合二者爲一處,本屬亂拈,不可爲據。今大序又用樂記,尤不可據。朱仲晦但知執序用樂記之說,便謂「桑間」即此詩,並不詳其源委若何,故及之。
集傳謂此詩其人自言,必欲實其爲淫詩而非刺淫。夫既有三人,必歷三地,豈此一人者於一時而歷三地,要三人乎大不可通。
「桑中」即桑之中,古衛地多桑,故云然。「上宮」,孟子「館於上宮」,趙岐注「樓也」。謂期於桑中,要於桑中之樓上也。毛傳謂「桑中、上宮,所期之地」,集傳謂「沬鄉之中小地名」,並非。
【桑中三章,章七句。】
鶉之奔奔
鶉之奔奔,鵲之強強。人之無良,我以爲兄!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鵲之強強,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爲君!本韻。
小序謂「刺衛宣姜」。毛、鄭以「我以爲兄」謂「我君以爲兄」,「君」謂惠公,「兄」謂頑;以「我以爲君」爲「小君」,小君謂宣姜,皆迂;上章「我」字謂「我君」,下章「我」字「國人自我」,亦未允。且均曰「人之無良」,何以謂一指頑,一指宣姜也大抵「人」即一人,「我」皆自我,而「爲兄」、「爲君」乃國君之弟所言耳,蓋刺宣公也。陸農師以上章爲「娣刺宣姜」,下章爲「妾刺宣姜」,尤鑿。夫娣即妾,何所分焉切合「兄」字、「君」字,稚甚!
毛、鄭以上章之「我」爲我君,下章之「我」國人自我,雖非,然猶愈集傳以上章爲代惠公之言,下章爲國人自言也。
【鶉之奔奔二章,章四句。】
定之方中
定之方中,作於楚宮。本韻。揆之以日,作於楚室。樹、之、榛、慄,[評]樹字貫下句。椅、桐、梓、漆,爰。伐。琴。、瑟。本韻。○賦也。下同。[評]妙,結語勿泥。
升彼虛矣,以望楚本韻。矣。望楚與堂,景山與京;降觀於桑。卜雲其吉,終焉允臧。本韻。
靈、雨、既、零,命、彼、倌、人,通韻。[評]整而雅。星、言、夙、駕,說、於、桑、田、匪、直、也、人。秉心塞淵,騋牝三千。本韻。
小序謂「美衛文公」,是。僞傳以爲魯僖公城楚丘以備戎,史克頌之。按僖二年經書「春王正月,城楚丘」。季明德以爲魯地,近是。若此詩則自衛事也。僞傳襲季氏之說以解此詩,不可從。
[一章]「定」,星名。爾雅「營室謂之定」。「椅、桐、梓、漆」頂「樹之榛、慄」句;「爰伐琴、瑟」結「椅、桐、梓、漆」句。順因桐、梓以言琴、瑟,意主祝其久居於此,所植之木異時直可伐爲琴、瑟之用,猶唐人詩「種松皆作老龍鱗」也。下「終焉戍臧」正其意,非真欲伐之也。孟子云「故國喬木」,可見喬木亦爲故國之徵,豈有伐之者哉!鄭氏曰「豫備也」。蘇氏曰「種樹者求用於十年之後,其不求近功凡類此矣」。皆謂真欲伐之,其固執而陋如此。
[二章]「虛」,何玄子曰:「按管子大匡篇雲:『狄人伐衛,衛君出致於虛,桓公且封之。』所謂『出致於虛』者,言出於虛地以致其告急之詞。命於齊,則虛爲衛地信矣。」「觀桑」,侄炳曰:「舊謂桑木。按此章通是相地形勢,似不應夾入桑木;疑『桑』亦地名。墉風『桑中』,舊謂沬鄉中小地,今意當在楚丘之傍,與漕墟相屬,故從虛而降觀之。且詩云『望楚』,亦第望之而已,猶未身歷楚丘,何緣便降至其下,察樹木而辨土宜哉」
[三章]「靈雨」,舊謂「善雨」,是。或謂靈,星名,不可從。「星言」,猶今人言「星速」、「星夜」。舊謂雨止見星,則「言」字無着落。「匪直也人」,嚴氏曰:「直,猶特也。孟子曰『非直爲觀美也』。言文公務農以蕃育其人,非特人也。文公操心塞實而淵深,故能致國富強,至於騋馬與牝馬共有三千匹。舉物之蕃息,則人之蕃息可知矣。」此說是。或疑文公薄德,不足以當「秉心塞淵」之語。不知此語本不甚重,「仲氏任只,其心塞淵」,婦人亦足當之,文公何不可當乎!「塞」,實也,「淵」,深也,其義止此。自解者誤援「剛而塞」及「齊聖廣淵」等語爲解,是以執泥不通。左傳曰:「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務財,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授方,任能。元年,革車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與此詩合。
【定之方中三章,章七句。】
蝃蝀
蝃蝀在東,莫之敢指。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本韻。○比而賦也。
朝隮於東,崇朝其雨。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本韻。○比而賦也。
乃如之人也,懷昏姻也,大無信也!不知命本韻。也!賦也
此詩未敢強解。小序謂「刺奔」,雖近似,大序謂文公,尤無據。然「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泉水、竹竿二篇皆有之,豈亦刺奔耶此語乃婦人作,則此篇亦作於婦人未可知。必以爲刺奔,於此二句未免費解。僞傳、說謂衛靈公事;詩迄陳靈,不迄衛靈也。何玄子謂刺宣公奪太子伋婦,徒以詩中「無信」二字。然此豈可據況已有新臺,不當更有此詩也。季明德謂「女子在母家與人私,及既嫁而猶與所私者通,詩人刺之」,尤爲可恨。總之,說詩各逞新意,如此亂拈,亦復何難。然而顯悖經旨,害道惑世,可如且安於緘默爲得也虹暮見於東則雨止,朝見於西則爲雨。「崇」,終也,謂終朝雨也。鄭氏曰:「朝有升氣於西方,終其朝,則雨氣應自然。」此說是。孟子「若大旱之望雲霓」,亦此義。今人多見晚虹而雨止;若朝虹者,在日影初出時,多臥而未見,故誤認虹惟止雨。集傳雲「方雨而虹見,則其雨終朝而止矣」,既迂折難通,且詩言「雨」,釋之者言「雨止」,明與經違。於孟子「若大旱之望雲霓」,亦曰「霓,虹也,虹見則雨止」。然則何爲大旱而望虹見乎
【蝃蝀三章,章四句。】
相鼠
相鼠有皮,人有無儀!人而無儀,不死何爲!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相鼠有齒,人有無止!人而無止,不死何俟!本韻。
相鼠有體,人有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本韻。[評]賓,變調。
嚴氏曰:「舊說『鼠尚有皮,人而無儀則鼠之不若;以人之儀喻鼠之皮』,非也。詩言鼠則只有皮,人則不可以無儀;人而無儀,則何異於鼠如此,語意方瑩。」此說是。
【相鼠三章,章四句。】
幹旄
孑孑幹旄,在浚之郊。本韻。素絲紕之,良馬四、之。[評]主。彼姝者子,何以畀本韻。之賦也。下同。
孑孑幹旟,在浚之都。素絲組之,良馬五之。彼姝者子,何以予本韻。之
孑孑幹旌,在浚之城。本韻。素絲祝之,良馬六、之。彼姝者子,何以告本韻。之
序謂「美好善」,意近是,故向來從之,謂大夫乘此車馬以見賢者。然邶風「靜女其姝」,稱女以姝。鄭風東方之日亦曰「彼姝者子」,以稱女子。今稱賢者以姝,似覺未安。姑闕疑。「郊」、「都」、「城」,由遠而近也;「四」、「五」、「六」,由少而多也:詩人章法自是如此,不可泥。以首章「四馬」爲主,「五」、「六」則從「四」陪說。不然,五馬起於漢,六馬起於秦,當時已有秦、漢制耶嚴氏亦以爲疑,故別爲解曰:「乘善馬而來,凡有四輩、五輩、六輩也。」絕非語氣。
以上三詩,大序皆以爲文公時,無據。集傳曰:「以上三詩,序皆以爲文公時詩,蓋見其列於定中、載馳之間故爾,他無所考也。」此說亦誤。文公時詩列於定中之後可也;列於載馳之前,何耶
【幹旄三章,章六句。】
載馳
載馳載馳,歸唁衛侯。驅馬悠悠,言至於漕。大夫跋涉,我心則憂。本韻。○賦也。下同。
既。不。我。嘉。不。能。旋。反。[評]其辭纏綿繚繞。視。爾。不。臧。我。思。不。遠。本韻。
既。不。我。嘉。不。能。旋。濟。視。爾。不。臧。我。思。不。閟。本韻。
陟彼阿丘,言採其。女子善懷,亦各有行。許人尤之,衆且狂。本韻。
我行其野,芃芃其麥。控於大邦,誰因誰極本韻。大夫、君子,無我有尤!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本韻。
左傳謂「許穆夫人賦載馳」。
嚴氏說此詩最善,曰:「味詩之意,夫人蓋欲越愬於方伯,以圖救衛,而託歸唁爲辭耳。」餘見下。
[一章]凡詩人之言,婉者直之,直者婉之,全不可執泥。集傳以其直言馳驅至衛,遂謂「許穆夫人真至衛,未至,而許之大夫有奔走跋涉而來者;夫人知其必將不可歸之義來告,故心以爲憂」。如此說詩,真可發笑!按「大夫跋涉」有二說:鄭氏謂衛大夫來告難於許;蘇氏謂許大夫之吊衛者,夫人將歸親唁其兄,雖大夫之往而不足以解憂也。二說皆可通。乃集傳獨以爲許大夫奔走來追夫人而還,此何意見耶嚴氏曰「首章婉而未露」。
[二章、三章]嚴氏曰:「言爾未必是,我未必非,始微露己之意見與許人別,而猶未遽言之也。」
[四章]嚴氏曰:「蓋至是始慨然責之,而不得不言其情矣。下章發之。」
[五章]嚴氏曰:「末章乃言其情,謂我之所思無他,思所以救衛耳。我將控告於大國而求其能救衛者。誰可因藉誰肯來至多方圖之,必有所濟。我所思蓋在此,非徒歸也。以許之小而責其救衛,則爲不通曉於事。今欲求大國之援,其說非迂遠難行也,非閟塞不通也。其後齊桓卒救衛而存之,然後信夫人所思爲有理,而許人真狂無謀矣。」
【載馳五章:一章六句,二章、三章章四句,四章六句,五章八句。】孔氏曰:「左傳 ,叔孫豹、鄭子家賦載馳之四章。然彼賦載馳,義取控引大國,今「控於大邦」乃在卒章。言賦四章者,杜預雲:『並賦四章以下。賦詩雖意有所主,爲首引之,勢並上章而賦之也。』」。其說甚明。蘇氏錄章句之後,又載「或言四章,一章、三章章六句,二章、四章章八句」。此本引或說,非以爲然。集傳乃謂「今從蘇氏」,是未見孔疏而並不詳蘇語耳。
衛
淇奧
瞻彼淇奧,綠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本韻。[評]虛寫,未成學。瑟、兮、兮,[評]儀容。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終、不、可、諼、兮本韻。兮、興也。下同。
瞻彼淇奧,綠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瑩。會。弁。如。星。本韻。[評]實寫。瑟、兮、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終、不、可、諼、兮。
瞻彼淇奧,綠竹如簀。[評]變。有匪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本韻。[評]虛寫。現成,已成。德。寬。兮。綽。兮。[評]變。猗。重。較。兮。[評]儀容妙旨。善。戲。謔。兮。不。爲。虐。本韻。兮。[評]言語妙旨。
小序謂「美武公之德」,未有據;姑依之。
學者於此每疑武公弒兄篡位,不足當此。予以爲不然,於柏舟篇已略論之。今閱孔氏曰:「按世家雲『武公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而殺兄篡國,得爲美者,美其逆取順守,德流於民,故美之。齊桓、晉文皆篡弒而立,終建大功,亦此類也。」
切、磋、琢、磨,皆所以治器,屬虛狀武公用功於學也。荀子曰:「人之於文學也,猶玉之於琢磨也。詩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謂學問也。」其言可證,不涉自修。上二章文變。「充耳琇瑩,會弁如星」,實指武公之服飾而言。三章「如金,如錫,如璧」文仍首章,亦屬虛狀。「金、錫」,現成物,「圭、璧」,已成物,言其德也。其首章「瑟、僩、赫、咺」,皆美其儀容而贊之,與上「切、磋、琢、磨」不涉。二章重述一遍。三章文變。「寬綽」二句亦言其儀容,「善謔」二句又言其言語。此詩三章之章法也。
[一章]「綠竹」,爾雅謂「綠」爲王芻,「竹」爲篇蓄,是使爲綠色之竹,二章不當又云「青青」矣。「切、磋、琢、磨」四字,大抵皆治玉、石、骨諸物之名,本不必分;而爾雅分之曰「骨謂之切,象謂之磋,玉謂之琢,石謂之磨」,亦自有義。集傳則以「切、磋」屬骨、角,「琢、磨」屬玉,石,又以「切、磋」與「琢、磨」各分先、後,並不可解;又全引大學之文以釋此詩。按大學釋「切磋」爲「道學」,「琢磨」爲「自修」,「瑟僩」爲「恂慄」,「赫咺」爲「威儀」,此古文斷章取義,全不可據。豈有「切、磋、琢、磨」四字平列,而知其分「學」與「修」之理!又「瑟、僩、赫、咺」別爲贊儀容之辭,與上義不連,亦不得平釋爲四事也。大學非解詩;今以其爲解詩而用以解詩,豈不謬哉!
[三章]錫即銀。古人銀、錫不分,稱銀亦曰「錫」。禹貢「惟金三品」,爲黃、白、赤三色。史平準書,「黃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即三品之義。「黃金」,金也;「白金」,銀也;「赤金」,銅也。金本爲金、銀、銅、錫、鐵、鉛之總名,其鐵、鉛以賤故不列「三品」之內,而錫即屬於銀,統名「白金」也。考工記攻金之工皆曰「金、錫」,金即銅,錫即銀,故曰金幾分,錫居幾,以爲斧、斤、戟、刃之屬。「●氏爲量,煎金、錫,聲中黃鐘之宮」。假如以今之錫,豈可攙和作斧、斤、戟、刃,而量安能聲中宮乎自爾雅曰,「黃金謂之璗,白金謂之銀,錫謂之鈏」,始分銀、錫之名,而單以銀爲白金。此週末秦人之論也。然史平準書、漢食貨志猶皆稱「銀錫」,又言「漢武帝造銀錫爲白金」,其稱皆近古。說文則釋錫曰「銀、鉛之間」,蓋亦疑之而無可爲辭,故如是雲耳。今世錫與鉛近,與銀則絕遠,豈銀、鉛之間哉!此予昔時庸言錄中語,今錄於此。又閱何玄子於此詩論錫亦見及之,益信其有同然。然予論有異何處,不全同也。「寬、綽」,書無逸曰「不寬綽厥心」,則古蓋以「寬、綽」爲善字,後世鮮用矣!「猗」,倚也。倚車之時而覺其寬綽,又不言其言語若何,而但言「善戲謔」,皆一往摹神。古人體察之妙如此,其心坎非後世人所易測也。
【淇奧三章,章九句。】
考盤
考盤在澗,碩人之寬。獨寐寤言,永矢弗諼!本韻。○賦也。下同。
考盤在阿,碩人之薖。獨寐寤歌,永矢弗過!本韻。
考盤在陸,碩人之軸。獨寐寤宿,永矢弗告!本韻。
此詩人贊賢者隱居自矢,不求世用之詩。小序謂「刺莊公」,無謂;集傳不從,是。
[一章]「考」,成也。左傳「考仲子之宮」,雜記「路寢成則考之」,是也。「盤」,疑是架木爲屋之名;或以其依山水盤結,故名之與毛傳訓「考盤」爲「成樂」,未允。陳氏以「考」爲扣,以「盤」爲器名,不可從。使爲擊器,則不當雲「在澗」、「在谷」,且雲「在陸」矣。「在澗」云云者,正謂或依澗、谷,或於平原架屋以處之意耳。又下句接以「之寬」、「之薖」、「之軸」,亦貼居處言。使爲擊器,義亦不蒙。「碩人」指隱者,「寬」謂屋宇寬廣也。集傳解「碩人之寬」,謂「碩大寬廣」,刪去「人」字,可駭。「永失弗諼」,謂自誓弗忘習隱初志。集傳謂「不忘此樂」,亦非。
[二章]「薖」,朱鬱儀謂與「輠」通,甚牽強。楊用修引說文「草也」,諺雲「心安茅屋穩」也,亦鑿。李氏曰:「『薖』與『窩』同,因阿而言窩,見其爲斂藏之處也。」此近是。
[三章]「軸」,集傳謂「盤桓不行」,乃反說;軸,正是行物也。嚴氏謂「如軸之卷,收藏不用」,此以後世畫軸爲言,益非。軸,車軸也,軸以運車,取義盤旋於其中也。「弗告」,猶不以姓名告人之意。集傳謂「不以此樂告人」,皆非。集傳本於歐陽氏。
【考盤三章,章四句。】
碩人
碩人其、頎,衣錦、褧衣。齊、侯、之、子,衛、侯、之、妻,東、宮、之、妹,邢、侯、之、姨,譚、公、惟、私、本韻。○賦也。下同。[評]敘得詳核而妙。
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蠐。齒。如。瓠。犀。螓。首。、蛾。眉。本韻。巧。笑。倩。兮。美。目。盼。本韻。兮。[評]千古頌美人者無出其右,是爲絕唱。
碩人敖敖,說於農郊。四牡有驕,朱幩鑣鑣,翟茀以朝。「大。夫。夙。退。無。使。君。勞。!」本韻。[評]妙。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鱣。、鮪。發。發。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本韻。[評]間敘處措菶極工,有珠璣錯落之妙。
小序謂「閔莊姜」,詩中無閔意,此徒以莊姜後事論耳;安知莊姜初嫁時何嘗不盛,何嘗不美,又安知莊公何嘗不相得而謂之「閔」乎!左傳雲:「初,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爲賦碩人也」,亦但謂碩人之詩爲莊姜。其雲「無子」,亦據後事爲說,不可執泥。小序蓋執泥左傳耳;大序謂「終以無子」,尤襲傳顯然。
僞傳曰「衛莊公取於齊,國人美之,賦碩人」,孫文融亦曰「此當是莊姜初至衛時,國人美之而作者」,所見皆與予合。
[一章]「衣錦」,夫人用錦衣而嫁,貴也。鄭氏曰「國君夫人翟衣而嫁,今衣錦者在塗之服也」,非也。「褧衣」,「褧」或作「熲」,或作「絅」,或作「景」,皆同,乃襌衣也。士昏禮雲:女登車,「姆爲加景,乃驅」,即此也。古婦人平時盛服必加襌衣於外,中庸「謂其文之着」是也。若嫁時加褧,則爲塗間闢塵也,又不同。
[三章]「大夫夙退」二句,正美君、夫人新昏相得,代爲摹儗之辭,最爲妙筆。乃曲解以爲諷,豈可通乎!
[四章]此體是賦,末章又似興、比而賦,以河水等興比庶姜、庶士也。或皆作喻意解,謬。孽孽,旁出之意。毛傳謂盛飾,非。「庶姜」,媵女;「庶士」,媵臣。媵女不必定是親侄、娣,亦有他國來媵者,其本國大夫之女亦媵也。漢人說禮,必謂夫人之親侄、娣,此迂論也。即以衛莊姜言之,「可證者二:一,莊公又娶戴嬀生子,則非莊姜之同姓也;一,此詩云「邢侯之姨,譚公維私」,則莊姜之姊妹亦嫁於他國而不來媵也。
解此詩者皆狃於序說,必於每章之下補閔莊姜而咎莊公不見答之意,徒費紛紛斡旋,絕不切合,而末章結束處尤相霄壤,不知何苦爲此
【碩人四章,章七句。】
氓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爲、期、本韻。○賦也。[評]風致語行以曲折,口角宛然。
乘彼垝垣,以望復關。不見覆關,泣涕漣漣。既見覆關,載笑載言。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本韻。○賦也。[評]不曰人曰賄,妙。
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本韻。於、嗟、鳩、兮,無、食、桑、葚、![評]賦中之比。于嗟女兮,無與士耽!本韻。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二「說」字爲韻。也!比而賦也。
桑之落矣,其黃而隕。自我徂爾,三歲食貧。本韻。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女也不爽,士貳其行。本韻。士、也、罔、極,二、三、其、德、本韻。○比而賦也,下同。[評]足貳其行意。
三歲爲婦,靡室勞矣。[評]實言不爽意。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靜言思之,躬自悼本韻。矣!
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則。有。岸。[評]就本地作喻,妙。隰。則。有。泮。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本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本韻。
[一章]此氓必責其愆期,故曰非我愆期也,子無良媒來請期耳。既無良媒請期,願子無怒,秋以爲期可也。古之嫁娶皆在秋冬。
[二章、三章]以桑「未落」及「落」比己色之盛衰,不可指時言。若指時,則賦、比既不清,且桑未落及落只在數月間,下言「三歲」,說不去矣。
[四章]「老使我怨」,「老」字即承「偕老」字來,言汝曾言「及爾偕老」,今偕老之說徒使我怨而已。詩人之詞多是如此。集傳泥之,謂「不知老而見棄如此」。夫方「總角之宴」以及「三歲爲婦」,豈便老耶!
【氓六章,章十句。】
竹竿
籊籊竹竿,以釣於淇。豈不爾思,遠莫致之!本韻。○賦也。下同。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本韻。○集傳誤「作父母兄弟」。
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儺。本韻。[評]簡,妙,風致嫣然。
淇水鑴鑴,檜楫、松舟。駕言出遊,以寫我憂。本韻。
小序謂「衛女思歸」,是。大序增以「不見答」,臆說也。何玄子謂泉水及此篇皆許穆夫人作。按泉水雲「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又云「駕言出遊,以寫我憂」,此篇亦皆有之。夫兩人之作,或前或後,用其語可也,必無一人之作而兩篇重複者。餘詳泉水。此或許穆夫人之媵亦──亦衛女──而思歸,和其嫡夫人之作,如此則用其語乃可耳。故愚於兩篇重句,益知主許穆夫人之作之說爲非,而信其媵之作者之或是也。
【竹竿四章,章四句。】
芄蘭
芄蘭之支,童子佩觿。雖則佩觿,能不我知!本韻。容兮遂兮,垂帶悸本韻。兮。興而比也。下同。
芄蘭之葉,童子佩韘。雖則佩韘,能不我甲!本韻。容兮遂兮,垂帶悸兮。
小序謂「刺惠公」。按左傳雲「初,惠公之即位也少」,杜注云「蓋年十五六」。序蓋本傳而意逆之耳;然未有以見其必然也。
[一章]「支」,「枝」同。芄蘭枝葉細弱,故以興比童子。「觿」,成人佩以解結。上古或用角,故字從角;後以玉爲之。今世有傳者,大小不等,其身曲而末銳,俗名「解錐」。集傳謂「象骨爲之」,蓋循禮記注之誤。「容」、「遂」及「悸」義皆未詳,不敢強解。
[二章]「韘」,毛傳謂「玦」。按士喪禮「纊極二」,大射儀「朱極三」,詩言「拾決」,大抵一物異名。上古必以韋爲之,故字從韋;後亦用玉。今世有傳者,俗名「指機決」,又非所佩之玦也。鄭氏謂「沓,所以彄沓手指」,蓋彷佛儀禮爲說,然實無沓名也。集傳謂「象骨爲之」,亦非。又既曰「韘,決也」,復引鄭氏曰「沓也」,發明殊混。「甲」,毛傳訓「狎」,近之。
【芄蘭二章,章六句。】
河廣
誰謂河廣一。葦。杭。之。![評]奇語。誰謂宋遠跂予望本韻。之!賦也。下同。
誰謂河廣曾。不。容。刀。![評]奇語。誰謂宋遠曾不崇朝!本韻。
小序謂「宋襄公母歸於衛,思而不止,故作是詩」。鄭氏因謂「襄公即位,夫人思之」。嚴氏以其言「河廣」,則是在衛未渡河之先;時宋襄公方爲世子,衛之戴、文俱未立也。是矣。
[一章]「杭」,「斻」通,方舟也;後作「航」。史秦始皇南遊至錢塘,浙江水惡,乃西百二十里,從狹「從狹」,原誤作「從峽」,據校史記改。中渡,因置餘杭縣。「餘杭」,舟名,謂以餘杭渡狹也。「餘」,「艅」通。左傳「吳國有餘皇」,一作「艅航」。隋因餘杭舊名,置杭州,及斻、航本字也。一蘆葦可渡,甚言其易,故爲奇語。或謂河方冰時,布一束之葦,便可履之而渡。如此說詩,呆哉!不特「固哉」矣!
[二章]「刀」,「舠」通,亦作「刁」、「舠」。
【河廣二章,章四句。】
伯兮
伯兮朅兮,邦之桀本韻。兮。伯也執殳,爲王前驅。本韻。○賦也。
自。伯。之。東。首。如。飛。蓬。豈。無。膏。沐。誰。適。爲。容。!本韻。○賦也。[評]宛然閨閣中人語。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願言思伯,甘心首疾。本韻。○興也。
焉。得。諼。草。[評]奇想。言樹之背。願言思伯,使我心痗。本韻。○賦也。
小序謂「刺時」,混。鄭氏曰「衛宣公之時,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桓五年經也」,此說是。何也據詩「王」字也。不然,衛人何以爲王前驅乎「自伯之東」,從王而東也。鄭在王國之東。
[二章]「蓬」,侄炳曰:「集傳雲,『蓬華如柳絮,聚而飛如亂髮』。按,蓬草叢生,風飛散亂,故以發似之。今言『蓬華聚而飛』,甚迂。」
[三章]「首疾」,頭痛也,猶言「疾首」。
[四章]毛傳曰「諼草令人忘憂」,此語鶻突不可解。孔氏曰:「『諼』訓爲忘,非草名;故傳本其意,謂欲得令人善忘憂之草;不謂『諼』爲草名。故釋訓雲『諼,忘也』。」按孔說是矣,然毛傳之失未詳順,其增「憂」字亦非也。考盤「永矢弗諼」,淇奧「終不可諼」,皆訓「忘」。詩中本謂欲暫忘思伯之心而不可得,故思焉得能忘之草而植之北堂乎其「憂」字,毛傳添出,不必定謂是忘憂也。尤可異者,說文誤以「諼」與「」即萱。同音,遂以諼爲草名,因以爲忘憂草,則不止於毛氏於「忘」下增「憂」字之失,而直犯孔氏「不謂諼爲草名」之戒矣。無論諼之非萱,今即以萱言之,一卉耳,何以能令人忘憂即詢之三尺童子而亦不信者,此傳訛之絕可笑者也。況萱草是處有之,詩何爲言「焉得」焉得者,以其必不可得也。惟其必不可得,故下仍接之曰「願言思伯」云云,則非實語明矣。說文又見「諼」字終不似草,又作「」,然實無此字也。集傳曰「諼草,合歡」。按,合歡,木也,又名合棔。故嵇康養生論雲「合歡蠲忿,萱草忘憂」,其忘憂之說本於昔人傳訛,若其以「合歡」與「萱草」對,一草、一木,正不誤。自鄭漁仲又誤謂「萱草一名合歡」,朱遂仍鄭之誤也。又曰「食之令人忘憂」,增「食之」字尤怪誕,不知亦曾食之有驗否因嘆以諼爲草,誤也;又因而誤以諼草爲萱;又因而誤以萱爲忘憂草;又因而誤以爲食之令人忘憂:古今以來,以誤及誤其稠迭如此。若其以爲合歡木,則又旁出之誤也。集傳既雲「食之令人忘憂」,然則萱草易得,取而食之可也,則於下文接不去;於是曰「然終不忍忘也,是以寧不求此草,而但願言思伯,雖至於心痗而不辭耳」。嗟乎,「遁辭知其所窮」,孟子豈欺我哉!是又以誤而及於詩也。「背」,堂背也。堂面向南,背向北,故背爲北堂。解者亦從未分析及此。
【伯兮四章,章四句。】
有狐
有狐綏綏,在彼淇梁。心之憂矣,之子無裳。本韻。○興也。下同。
有狐綏綏,在彼淇厲。心之憂矣,之子無帶。本韻。
有狐綏綏,在彼淇側。心之憂矣,之子無服。本韻。
此詩是婦人以夫從役於外,而憂其無衣之作。自小序以「刺時」解,悉不可用。
[一章]「綏綏」,毛傳曰「匹行貌」。按,「綏」訓安;「綏綏」,兩相安意。其說是。集傳曰「獨行求匹之貌」,與毛傳正相反,不知從何取義,可怪甚矣。「之子」指人,集傳以爲指狐,更可笑。且雲「在梁,則可以裳矣」,又不可解。
【有狐三章,章四句。】
木瓜
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本韻。匪、報、也,永、以、爲、好、本韻。也、!賦也。下同。[評]綢繆語。
投我以木、桃,[評]木字因上。報之以瓊瑤。本韻。匪報也,永以爲好也!
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本韻。匪報也,永以爲好也!
小序謂「美齊桓公」;大序謂「齊桓救而封之,遺以車馬、器服焉,衛人思欲厚報之而作是詩」。按此說不合者有四。衛被狄難,本未嘗滅,而桓公亦不過爲之城楚丘及贈以車馬、器服而已;乃以爲美桓公之救而封之,一也。以是爲衛君作與衛文乘齊五子之亂而伐其喪,實爲背德,則必不作此詩。以爲衛人作與衛人,民也,何以力能報齊乎二也。既曰桓公救而封之,則爲再造之恩;乃僅以果實喻其所投之甚微,豈可謂之美桓公乎三也。衛人始終毫末未報齊,而遽自儗以重寶爲報,徒以空言妄自矜詡,又不應若是喪心。四也。或知其不通,以爲詩人追思桓公,以諷衛人之背德,益迂。且詩中皆綢繆和好之音,絕無諷背德意。集傳反之,謂「男女相贈答之辭」。然以爲朋友相贈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
瓜種甚多,古今同然,故此特呼「木瓜」以別之。「木桃」、「木李」乃因木瓜而順呼之。詩中如此類甚多,不可泥。其實桃、李生於木,亦可謂之「木桃」、「木李」也。從來人鮮知此意。徐氏謂「桃有羊桃,李有雀李,故言木以別」,漫引後世小說異名以證詩;詩人之意果如是乎姚寬謂以木爲桃、李,益可笑!
【木瓜三章,章四句。原本脫此行,今補。】
詩經通論卷五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王
集傳曰:「自平王徙居東都王城,於是王室遂卑,與諸侯無異;故其詩不爲雅而爲風。」按此乃歷來相傳瞽說也。孔子曰「雅、頌各得其所」。夫雅之所得,則風之所亦得。風、雅自有定體:其體風,即系之風;其體雅,即系之雅。非以王室卑之故,不爲雅而爲風也。苟以王室卑之故,不爲雅而爲風,則豈「各得其所」之謂哉!
黍離
彼黍離離,彼稷之苗。行邁靡靡,中心搖搖。本韻。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本韻。悠悠蒼天,此何人本韻。哉興也。下同。
彼黍離離,彼稷之穗。行邁靡靡,中心如醉。本韻。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彼黍離離,彼稷之實。行邁靡靡,中心如噎。本韻。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小序謂「閔宗周」。按史載箕子麥秀歌曰「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兮」,一商一週,何以皆託黍、稷爲辭,豈周襲商乎非也。按尚書載箕、微之語皆甚拗曲不順,不應作此平易歌辭。是此詩本爲閔宗周作,而後人仿之,僞爲箕子之歌耳。若夫小序,則又泥箕子之歌爲說而偶中者耳。
劉向新序謂「衛伋見害,弟壽閔之,爲作憂離之詩以求之」,無稽之甚。而相傳韓詩云:「黍離,伯封作也。詩人求之不得,憂懣不識於物,視彼黍離離然,反以爲稷之苗。」曹植亦曰:「昔尹吉甫信後妻之讒,殺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離詩。」此亦與伋、壽事相類,皆依託妄言。而僞說本之,亦以爲尹伯封作;又稍變其意以合序說,謂「秦逐犬戎,平王命尹伯封犒秦師,過故宗廟、宮室而作」。說詩者牛鬼蛇神,至此而極矣!黍、稷並言,黍同而稷異,說者以稷之「苗」、「穗」、「實」爲歷時所見,行役之久。嚴氏駁之曰:「使果爲行役之久,不應黍惟言『離離』也。」不知毛傳已言之。其曰「詩人自黍離離,見稷之苗,之穗,之實」矣。何玄子且曲爲實之曰「黍有早、晚三輩,則當離離時而或植稷之苗,稷之穗,稷之實」,殊鑿。又韓詩以爲「視黍爲稷」,亦鑿。大抵此爲一時所賦,「稷」之「苗」、「穗」、「實」合初、終言,以取變文換韻,而「黍」爲首句不變,與他篇格調多同,何必泥耶!且寫黍、稷處亦正見錯綜法。
【黍離三章,章十句。】
君子于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評]句法錯落。雞。棲。於。塒。;日。之。夕。矣。羊。、牛。下。來。[評]日落懷人,真情實況。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本韻。○賦也。下同。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雞棲於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評]此一句關上下,上同。君子于役,苟無飢渴!本韻。
此婦人思夫行役之作。僞說謂「戍申者之妻所作」,雖鑿而亦略近。
【君子于役二章,章八句。】
君子陽陽
君子陽陽,左執簧,右招我由房。本韻。其樂只且!賦也。下同。
君子陶陶,左執翿,右招我由敖。本韻。其樂只且!
大序謂「君子遭亂,相招爲祿仕」,此據「招」之一字爲說,臆測也。集傳謂「疑亦前篇婦人所作」,此據「房」之一字爲說,更鄙而稚。大抵樂必用詩,故作樂者亦作詩以摹寫之;然其人其事不可考矣。
史記稱「晏子御,意氣陽陽甚自得」,蓋本此。後作「揚揚」。「房」,疑即房中之樂。「敖」,未詳。
【君子陽陽二章,章四句。】
揚之水
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本韻。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本韻。哉興而比也。下同。
揚之水,不流束、楚、[評]輕。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本韻。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流束、蒲、[評]又輕。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本韻。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據序謂「刺平王使民戍母家,其民怨之,而作此詩」。集傳因謂「申侯爲王法必誅」,及謂「平王與申侯爲不共戴天之仇」。此等語與詩旨絕無涉,何曉曉爲然據二、三章言「戍甫」,「戍許」,則序亦恐臆說。申侯爲平王母舅,甫、許則非,安得實指爲平王及謂戍母家乎孔氏解之曰:「言甫、許者,以其同出四嶽,俱爲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借甫、許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按詩於閒文自多變換,戍甫、戍申乃實事也,亦可變換,然耶否耶吾不得而知之也。
「彼其之子」,鄭氏謂「處鄉里者」,歐陽氏謂「國人怨諸侯不戍申」,皆可通。集傳謂「指室家」,則謬矣!
[三章]「蒲」,毛傳曰「草也」。鄭氏以爲「蒲柳」,屬木,非草矣。集傳從鄭,非。
【揚之水三章,章六句。】
中谷有蓷
中谷有蓷,暵其幹矣。有女仳離,其矣。其嘆矣,遇人之艱難本韻。矣!興也。下同。
中谷有蓷,暵其修矣。有女仳離,條其矣。條其矣,遇人之不淑本韻。矣!
中谷有蓷,暵其溼矣。有女仳離,啜其泣矣。啜其泣矣,何嗟及本韻。矣!
此詩閔婦人遭饑饉而作:故云「有女」。集傳謂「婦人自作」,絕不類。
「仳離」,「仳」字未詳;合來恐只是「流離失所」之義。毛傳訓爲「別」,按「別離」以後人語,未可以「仳」之音近「別」而遂爲別也。孔氏曰:「以『仳』與『離』共文,故知當爲別義。」如此說,其無確義可知。因以「仳離」爲「別離」,故以爲夫棄其妻;其實不然。愚意,此或閔嫠婦之詩,猶杜詩所謂「無食無兒一婦人」也。先言「艱難」,夫貧也。再言「不淑」,夫死也。禮「問死曰『如何不淑』」。末更無可言,故變文曰「何嗟及矣」。「幹」、「修」、「溼」,由淺及深;「嘆」、「」、「泣」亦然。
【中谷有蓷三章,章六句。】
兔爰
有兔爰爰,雉離於羅。我生之初尚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尚。寐。無。吪。!本韻。○比而賦也。下同。[評]奇語。
有兔爰爰,雉離於罦。我生之初尚無造,我生之後逢此百憂。尚。寐。無。覺。!本韻。
有兔爰爰,雉離於罿。我生之初尚無庸,我生之後逢此百兇。尚。寐。無。聰。!本韻。
歐陽氏曰:「『我生之初尚無爲』,謂昔尚幸r1「幸」字原脫,據校增。世無事,閒緩如兔之爰爰也。『我生之後逢此百罹』,謂今時不幸,遭此亂世,如雉陷於羅網也。」按以一人比兔,又比雉,似未安。蘇氏曰:「兔狡而難取,雉介而易執。世亂則輕狡之人肆,而耿介之人常被其禍。」亦求之過深。作此詩者,大抵軍士,若桓王好戰,他國名爲合從,實無肯爲王出力者,故以兔比他國之卒,以雉自比歟「吪」字從「口」,從「言」之「訛」亦同,小雅「或寢或訛」即此。吪,方寤動而有聲也。「無吪」,不言之意;「無覺」,不見之意;「無聰」,不聞之意。凡人寤則憂,寐則不知,故願熟寐以無聞見。奇想奇語,較苕之華「不如無生」自勝多矣。集傳句句增出「死」字,大失詩旨,絕不成語。此詩不欲爲「不如無生」之直率,而集傳偏以「不如無生」意解之,是可笑也!
繻葛之戰以前,周室尚無事;自是而桓、文迭興,霸升王降,天下大亂矣。詩人以「我生初、後」爲言,此詩史也。
【兔爰三章,章七句。】
葛藟
綿綿葛藟,在河之滸。終遠兄弟,謂他人父。謂他人父,亦莫我顧!本韻。○興也。下同。
綿綿葛藟,在河之涘。終遠兄弟,謂他人母。謂他人母,亦莫我有!本韻。
綿綿葛藟,在河之漘。終、遠、兄、弟。謂他人昆。謂他人昆,亦莫我聞!本韻。
序必謂「刺平王棄其九族」,甚無據。且如鄭氏謂平王以他人之父爲父,固覺突然。嚴氏爲之解曰:「言王終遠我兄弟者,謂父是他人之父乎不然,胡爲不顧我也」於「亦」字亦不協。不若依集傳作「民去其鄉里,家族流離失所」解,較可。
以三章之義例之,則由「父」而「母」,由「母」而「昆」也。以三章皆有「終遠兄弟」一語例之,則末章乃直敘,一章、二章因「昆」而先及「父」、「母」也。
【葛藟三章,章六句。】
采葛
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本韻。兮!興也。下同。
彼採蕭兮。一日不見,如三秋本韻。兮![評]摘取,佳
彼採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本韻。兮!
小序謂「懼讒」,無據。且謂「一日不見於君,便如三月以至三歲」,夫人君遠處深宮,而人臣各有職事,不得常見君者亦多矣;必欲日日見君,方免於讒,則人臣之不被讒者幾何!豈爲通論。集傳謂「淫奔」,尤可恨。即謂婦人思夫,亦奚不可,何必淫奔!然終非義之正,當作懷友之詩可也。
「葛」、「月」,「蕭」、「秋」,「艾」、「歲」,本取協韻。而後人解之,謂葛生於初夏,採於盛夏,故言「三月」;蕭採於秋,故言「三秋」;艾必三年方可治病,故言「三歲」。雖詩人之意未必如此,然亦巧合,大有思致。「歲」、「月」,一定字樣,四時而獨言秋,秋風蕭瑟,最易懷人,亦見詩人之善言也。
【采葛三章,章三句。】
大車
大車檻檻,毳衣如菼。豈不爾思,畏子不敢!本韻。○賦也。下同。
大車啍啍,毳衣如璊。豈不爾思,畏子不奔!本韻。
谷。則。異。室。死。則。同。穴。[評]工語。謂、予、不、信,有、如、皦、日、!本韻。[評]誓辭之始。
小序謂「刺周大夫」,大序謂「男女淫奔,故陳古以刺今大夫不能聽男女之訟焉」,頗爲迂折。且夫婦有別,豈「異室」之謂乎古大夫何爲使夫婦異室也集傳謂「周衰,大夫猶能以刑政治其私邑者,故淫奔者畏而歌之」,然於「同穴」之言不可通。淫奔苟合之人,死後何人爲之同穴哉此目睫之論也。季明德謂「棄婦誓死不嫁之詩」,然以「爾」與「子」皆指其夫,思夫自可,何雲「畏而不敢」乎僞傳、說皆以爲周人從軍,訊其室家之詩,似可通。「爾」,指室家。「子」,指主之者。「奔」,逃亡也。
[一章]「大車」,牛車。「毳衣」,毛布衣。
【大車三章,章四句。】
丘中有麻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將其來施施。本韻。○興也。下同。
丘中有麥,彼留子國。彼留子國,將其來食。本韻。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貽我佩玖。本韻。
小序謂「思賢」,可從。愚按,此詩固難解,然「留」字是留住之留;「子嗟」、「子國」,「子」字即下「之子」之「子」,「之子」既非人名,則「子嗟」、「子國」亦必非人名;「嗟」、「國」字只同助辭,蓋詩人意中必先有「麻」、「麥」字而後以此協其韻也。意謂丘園之中有麻、麥、李,彼且留而不出,故望其「來施施」與「來食」,而彼且不棄我,貽我以佩也。當時作詩者,婦人、孺子皆有之,故間有趁韻者,此等處正不必強解耳。拘儒不知此意,必欲執泥求解,是自惑矣。如墉風之「孟弋」、「孟庸」,鄭風之「子充」,亦皆是也。如此說詩,千古無敢者。然請玩此篇末章「之子」二字,則上二章「子」字可明。「子」字既明,則餘字只爲助辭,其非共「子」字爲人名亦自可明矣。此可爲知者道耳。毛傳以「留」爲姓,以「子嗟」、「子國」爲名;「子嗟」爲子,「子國」爲父,「之子」又爲子。集傳則不從其姓,從其名;「之子」謂並指二人。皆迂折、武斷無理。且集傳謂「婦人望其所與私者」,一婦人望二男子來,不知如何行淫法言之大污齒。
【丘中有麻三章,章四句。】
鄭
緇 衣
緇衣之宜兮,敝。一字句。予又改爲本韻。兮。適子之館兮,還。一字句。予授子之餐本韻。兮。賦也。下同。
緇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本韻。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餐兮。
緇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本韻。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餐兮。
予嘗謂解經以後出而勝,斷爲不誣。如此詩,序、傳皆謂「國人美武公」;集傳、詩緝皆從之,無異說。自季明德始以爲「武公好賢之詩」,則「改衣」、「適館」、「授餐」皆合。不然,此豈國人所宜施於君上者哉!說不去矣。何玄子又以爲「武公有功周室,平王愛之而作此詩」,若是,第以其德己也,私也,豈得謂之好賢乎!
「緇衣」下加「敝」字,「適館」下加「還」字,妙有層次,亦使文不排熟。
【緇衣三章,章四句。】當作章六句。
將仲子
將仲子兮,無踰我裏,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評]宕。畏我父母。本韻。仲。可。懷。也。;[評]宕。父母之言,亦可畏本韻。也。賦也。下同。
將仲子兮,無踰我牆,無折我樹桑!豈敢愛之,畏我諸兄。本韻。仲可懷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無踰我園,無折我樹檀!豈敢愛之,畏人之多言。本韻。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小序謂「刺莊公」。予謂就詩論詩,以意逆志,無論其爲鄭事也,淫詩也,其合者吾從之而已。今按以此詩言鄭事多不合,以爲淫詩則合,吾安能不從之,而故爲強解以不合此詩之旨耶!其曰「豈敢愛之」,語氣自承上「折杞」言。今以「無踰我裏,無折我樹祀」爲比,謂無與我家事,無害我兄弟也。莊公與弟共叔段。以「豈敢愛之,畏我父母」爲賦,謂我豈敢愛弟而不誅,以父母之故,故不爲也。然則豈有比、賦相連爲辭之理乎!是「豈敢愛之」明接上文,謂「豈敢愛此杞」,不得以爲比,昭然矣。且以「仲可懷」爲「祭仲之言可懷」,既必增「之言」二字,非言氣,而「懷」字亦不穩切。諸家主此說者,嚴氏最爲委曲以求合,其曰:「公非拒祭仲也,國人知公與祭仲有殺段之謀,乃反其意,設爲公拒祭仲之辭以諷之。」又曰:「公未嘗有是言也,而詩人代公言之,若謂『公縱不愛段,獨不畏父母乎!』蓋譎諫也。」如此爲辭,可謂迂折之甚矣。
此雖屬淫,然女子爲此婉轉之辭以謝男子,而以父母、諸兄弟及人言爲可畏,大有廉恥,又豈得爲淫者哉!
季明德曰:「篇內言『折』,謂因踰牆而壓折,非採折之折。」此解尤明。
【將仲子三章,章八句。】
叔于田
叔于田,巷。無。居。人。[評]奇語。豈、無、居、人,[評]又接。不如叔也;洵美且仁!本韻。○賦也。下同。
叔於狩,巷。無。飲。酒。豈、無、飲、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本韻。
叔適野,巷。無。服。馬。豈、無、服、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本韻
小序謂「刺莊公」;篇中絕無刺莊公之意。大序於下篇謂「叔不義而得衆」,尤非。既不義矣,安能得衆乎!集傳本之,以爲「不義得衆,國人愛之而作」。按莊公入京,京人即畔叔,左傳曰「京叛大叔段」是也。是必其多行不義,民久怨之,可知。乃雲得衆人愛,可乎!大抵以此詩主叔段者,第以「叔」之一字耳,然何可泥也!如必欲泥「叔」字,則謂叔之左右近習之人美之,始得;一切不義得衆之說刪去可也。餘說見下篇。
【叔于田三章,章五句。】
大叔于田
叔△於△田△,乘乘馬,執轡如。組。兩驂如。舞。叔△在△藪△,火烈具。舉。襢裼暴虎,[評]此章言暴虎。獻。於。公。所。將。叔。無。狃。戒。其。傷。女。!本韻。○賦也。下同。[評]夾入親愛語意。
叔△於△田△,乘乘黃,兩服上。襄。兩驂鴈。行。叔△在△藪△,火烈具。揚。本韻。叔。善。射。忌。又。良。御。本韻。忌。[評]此章言射獵。抑。磬。控。忌。抑。縱。送。本韻。忌。[評]詞調工絕。
叔△於△田△,乘乘鴇,兩服齊。首。兩驂如。手。叔△在△藪△,火烈具。阜。本韻。叔。馬。慢。忌。叔。發。罕。本韻。忌。抑。釋。掤。忌。抑。鬯。弓。本韻。忌。[評]此章言射獵,描摹尤妙。
匡衡封事曰,「鄭伯好勇而國人暴虎」。匡稱善說詩者,不曰叔段而曰「國人」,然則此兩篇亦未必爲叔段矣。
兩馬在車中曰「服」,在旁曰「驂」。首章以「執轡」藏「兩服」二字。
描摹工豔,鋪張亦復淋漓盡致,便爲長楊、羽獵之祖。
【大叔于田三章,章十句。】
清人
清人在彭△,駟介旁旁,二矛重英,河、上、乎、翔、本韻。○賦也。下同。
清人在消△,駟介麃麃,二矛重喬,河、上、乎、逍、遙、本韻。
清人在軸△,駟介陶陶,右、旋、右、抽,中、軍、作、好、本韻。[評]變文渾古。
據左傳「高克奔陳,鄭人爲之賦清人」。是時師已潰散,而賦詩者猶爲此言,可見詩人之意微婉如此。使非傳有明文,豈能知爲春秋「鄭棄其師」之事哉!於此見釋詩之難也。
「彭」、「消」、「軸」,必非地名,不可泥「在」字。「彭」,說文「鼓聲」;又齊風「行人彭彭」,小雅「出車彭彭」,皆作「衆」意;》未詳孰是。「軸」,車軸也,「左旋右抽」及「中軍」正言兵車,故上言「在軸」。「消」,未詳。
【清人三章,章四句。】
羔裘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捨命不渝。本韻。○賦也。下同。
羔裘豹、飾,[評]變。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本韻。
羔裘晏、兮,[評]變。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彥本韻。兮。
此鄭人美其大夫之詩,不知何指也。
[一章]「侯」韓詩云,「美也」。此即諸侯之侯。當時稱諸侯者亦取美義也。
[三章]「三英」,自是裘飾,如紽、緎之類。
【羔裘三章,章四句。】
遵大路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袪。兮。無我惡兮,不寁故本韻。也。賦也。下同。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手。兮。無我兮,不寁好本韻。也。
序謂「君子去莊公」,無據。集傳謂「淫婦爲人所棄」,夫夫既棄之,何爲猶送至大路,使婦執其袪與手乎又曰「宋玉賦有『遵大路,攬子袪』之句,亦男女「女」,原誤「子」,據校改。下同。相悅之辭也」。然則男女相悅,又非棄婦矣。且宋玉引用詩辭,豈可據以解詩乎然其不以男女相悅置於前者,以男女不應於大路爲私也;然則亦何以置於後乎!
此只是故舊於道左言情,相和好之辭,今不可考;不得強以事實之。
執袪言「故」,執手言「好」,下字不失分寸。
【遵大路二章,章四句。】
女曰雞鳴
女△曰△[評]態。雞。鳴。[評]醜。士△曰△[評]態。昧。旦。[評]寅。子△興△[評]態。視△夜△,明。星。有。爛。[評]卯。將。將。翔。弋鳧與鴈。本韻。○賦也。下同。[評]先寫鳧鴈奇。
弋。讀。[評]承上二。言加之,與子宜本韻。之。宜。讀。[評]承上字。言飲酒,與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靜。好。本韻。[評]佳語。
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韻,或謂「貽」字之誤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本韻。之、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本韻。之、[評]末章有急管繁弦之意。
只是夫婦幃房之詩,然而見此士、女之賢矣。
[一章]古未以地支紀時,故曰「雞鳴」,曰「味旦」,曰「明星有爛」,皆指時言也。小星不見爲卯,詩不言小星不見而言「明星有爛」,妙筆。「女曰雞鳴」,蚤矣。「士曰昧旦」,則稍遲矣。女於是促之以興而視夜,則又遲矣。此賢婦也。「將將翔」,指鳧、鴈言。鳧、鴈宿沙際蘆葦中,亦將起而翔,是可以弋之之時矣。此詩人閒筆涉趣也。
[二章]「加」,「籩豆有加」之加,指熟薦鳧、鴈也,故根「弋」字來。「宜」,宜於食也;既食而飲酒,故根「宜」字來。既飲酒而琴瑟間作,乃見其莫不靜好矣。
[三章]見不止於閨房之雍和巳也,其好賢用以遺贈之具,婦亦有以成之如此。
【女曰雞鳴三章,章六句。】
有女同車
有女同車,顏如舜華。將。將。翔。[評]預摹一筆。佩玉瓊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本韻。○賦也。下同。
有女同車,顏如舜英。將翔,佩玉將將。彼美孟姜,德音不忘。本韻。
小序謂「刺忽」,必不是。解者因以「同車」爲親迎,然親迎豈是同車乎!明系曲解。且忽已辭昏,安得言親迎耶!又謂「孟姜」爲文姜,文姜淫亂殺夫,幾亡魯國,何以贊其「德音不忘」乎!孔氏謂前欲以文姜妻之,後又欲以他女妻之,他女必幼於文姜,而經謂之「孟姜」者,刺忽應娶不娶,何必實賢實長也。此依大序,謂「忽有功於齊」,故又謂非文姜,其周章無定說如此。詩人之辭多有相同者,如採唐曰「美孟姜矣」,豈亦文姜乎是必當時齊國有長女美而賢,故詩人多以「孟姜」稱之耳。若集傳謂「淫詩」,更不足辨。
舊解以上「有女」與「孟姜」爲一人。嚴氏謂其文重複,當爲兩人;然其解仍依舊說。季明德謂「同車」爲侄、娣之從嫁者,「孟姜」指適夫人也。其說存之。
以其下車而行,始聞其佩玉之聲,故以「將將翔」先之,善於摹神者。「翔」字從羽,故上時言鳧、鴈,此則藉以言美人,亦如羽族之翔也。神女賦「婉若游龍乘雲翔」,洛神賦「若將飛而未翔」,又「翩若驚鴻」,又「體迅飛鳧」,又「或翔神渚」,皆從此脫出。
【有女同車二章,章六句。】
山有扶蘇
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山有橋松,隰有游龍。不見子充,乃見狡童!本韻。
小序謂「刺忽」,大序謂「所美非美然」,皆影響之辭。大序意以若不類忽辭昏事,因雲「所美非美」,則「用人」亦可通之,故後人多作「用人」解。然則以上篇爲辭昏者,其非確亦可知矣。集傳以序之不足服人也,於是起而全叛之,以爲淫詩,則更妄矣。
「扶蘇」,毛傳謂小木,非也;蓋謂枝葉扶蘇,乃大木也。「扶蘇」、「橋松」比「子都」、「子充」,「荷華」、「游龍」比「狂」、「狡」,義甚明。然人不敢爲此解者,以「荷華」亦佳卉也。宋儒尤重之,以周茂叔有愛蓮說也。不知詩意只以在山之高大者喻美,在隰之卑弱者喻不美,初未嘗拘。自解者拘之,於是不得不以「扶蘇」爲小木而以喻不美,以「荷華」喻美,下章則又以「橋松」喻美,以「游龍」喻不美,使「山」、「隰」倒置,此物錯互,非也。子都必古之美人,故孟子曰「子都之姣」。「子充」恐只是趁下「童」字韻,不必亦爲古之美人。觀「子都」下以「且」字助辭趁韻,亦可悟「童」字上以「充」字趁韻矣。
【山有扶蘇二章,章四句。】
蘀兮
蘀、兮、蘀、兮,風、其、吹、女、[評]大見衰颯況。叔兮伯兮,倡,予和本韻。女。比而賦也。○下同。
蘀兮。蘀兮。風。其。漂。女。叔兮伯兮,倡,予要本韻。女。
小序謂「刺忽」,無據。集傳謂「淫詩」,尤可恨。何玄子曰「女雖善淫,不應呼『叔兮』,又呼『伯兮』,殆非人理」,言之污人齒頰矣。
蘇氏曰:「木槁則其蘀懼風,風至而隕矣。譬如人君不能自立於國,其附之者亦不可以久也。故懼而相告曰『叔兮伯兮,子苟倡之,予將和女』,蓋有異志矣。」此說可存。愚按,或謂賢者憂國亂被伐而望救於他國,亦可。邶風旄丘亦有「叔兮伯兮」,是也。
「倡、和」,成語。「倡、要」,則否,蓋爲協「漂」字耳。觀此當信予謂「詩有趁韻」之說矣。
【蘀兮二章,章四句。】
狡童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本韻。兮。賦也。下同。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評]即承不能餐來,無人解此。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本韻。兮。
小序謂「刺忽」,呼君爲「狡童」,似未安。或謂刺祭仲,祭仲此時非童也,前人已辨之。
此篇與上篇皆有深於憂時之大意,大抵在鄭之亂朝;其所指何人何事,不可知矣。
[二章]「不與我食」,此句難通,蓋以世無人怨不與我食者。毛傳謂「不與賢人共食祿」,然則賢人豈有以不食祿懟君之理!以不食祿懟君,豈得爲賢!且既不食祿,又何必如此憂時困苦,以至寢食俱廢耶嚴氏不從,以爲「共食則可以從容謀事」,亦甚牽強。蓋皆不知詩人之意,隨筆轉換,絕不拘泥繩束似後人爲文。此即承上章「不能餐」來,「不能餐」,猶之「不與我食」也。上章言「不能餐」指飲食,此章言「不能息」指起居,猶言「寢、食俱廢」也。只重上章「不與我言」,以至寢食俱廢之義;其「不與我食」,只順下湊合成文。勿爲所瞞,方可謂之善說詩。
史載箕子麥秀歌,襲此。
【狡童二章,章四句。】
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豈無他人!本韻。狂童之狂也且!無韻。下同。○賦也。下同。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豈無他士!本韻。狂童之狂也且!
舊解皆謂忽、突爭國,國人思大國正己;「狂童」指突。其不指忽者,以忽爲世子嗣位,其立也正,國人初不怨之;且年長於突,不得爲「童」,又國人不得稱君爲「狂童」也。後人以集傳言淫詩之妄也,故多從之。然其實不然。春秋,突以桓十五年奔蔡;年冬,公會宋公、衛侯。陳侯於袲,伐鄭。十六年,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左傳曰「謀伐鄭,將納厲公也」。是諸侯皆助突伐忽,今乃謂國人怨突篡國而望他國來見正,豈非夢語耶!且「士」字亦說不去。或謂「童」指祭仲,尤謬,不辨。又或者仍惑集傳,以爲淫詩。按左氏,鄭六卿餞韓宣子而子太叔賦之,豈敢以本國之淫詩贈大國之卿哉!必不然矣。因嘆序說「思見正」,本循韓宣子、子太叔之言而云,而集傳以爲淫詩,又不一顧之,皆非也。
【褰裳二章,章五句。】
豐
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本韻兮。賦也。下同。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悔予不將本韻兮。
衣錦褧衣,裳錦褧裳。叔兮伯兮,駕予與行。本韻。
裳錦褧裳,衣錦褧衣。叔兮伯兮,駕予與歸。本韻。
此女子于歸自之詩。「俟巷」,「俟堂」,男子親迎也。女子在房觀之,悔不能送將也。於是復自言其登車之時,衣錦衣、錦裳,且有加衣如此。「叔、伯」,指送者士昏禮 有送者,不必定是兄弟,即送者之長幼而言也。乃駕予而行以歸之矣。何玄子曰:「朱子謂『婦人與男子失配,既乃悔之而作』,則是奔也,豈有奔其人而乃具禮服以待車馬者乎且堂上非所私之地,既稱『伯』,又稱『叔』,何所私之衆哉」
【豐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句。】
東門之墠
東門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則。邇。其。人。甚。遠。本韻。○興也。下同。[評]人在室中,何分遠邇妙義請參。
東門之慄,有踐家室。豈不爾思,子不我即。本韻。
此詩自序、傳以來,無不目爲淫詩者,吾以爲貞詩亦奚不可。男子欲求此女,此女貞潔自守,不肯苟從,故男子有「室邇人遠」之嘆。下章「不我即」者,所以寫其人遠也。女子貞矣,然則男子雖萌其心而遂止,亦不得爲淫矣。
「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較論語所引「豈不爾思,室是遠而」所勝爲多。彼言「室遠」,此偏言「室邇」,而以「遠」字屬人,靈心妙手。又八字中不露一「思」字,乃覺無非思,尤妙。「思」字於下章始露之。「子不我即」,正釋「人遠」,又以見人遠之非果遠也。
【東門之墠二章,章四句。】
風雨
風雨悽。悽。[評]晦。雞鳴喈。喈。[評]初號。既見君子,雲胡不夷!本韻。○興也。下同。
風雨瀟。瀟。[評]晦。雞鳴膠。膠。[評]再號。既見君子,雲胡不瘳!本韻。
風雨如。晦。[評]黎明。雞鳴不。已。[評]三號。既見君子,雲胡不喜!本韻。
小序謂「思君子」,此何必言。
「喈」爲衆聲和;初鳴聲尚微,但覺其衆和耳。再鳴則聲漸高,「膠膠」;同聲高大也。三號以後,天將曉,相續不已矣;「如晦」,正寫其明也。惟其明,故曰「如晦」。惟其爲「如晦」,則「悽悽」、「瀟瀟」時尚晦可知。詩意之妙如此,無人領會,可與語而心賞者,如何如何
【風雨三章,章四句。】
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本韻。○賦也。下同。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縱我不往,子寧不來!本韻。
挑兮達兮,在城闕兮。一日不見,如三月本韻。兮。
小序謂「刺學校廢」,無據。此疑亦思友之詩。玩「縱我不往」之言,當是師之於弟子也。禮雲「禮聞來學,不聞往教」,是也。又禮雲「父母在,衣純以青」,故曰「青衿」。其於佩亦曰「青青」者,順承上文也。
【子衿三章,章四句。】
揚之水
揚之水,不流束楚。終鮮兄弟,維予與女。無信人之言,人實女!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揚之水,不流束薪。終鮮兄弟,維予二人。無信人之言,人實不信!本韻。
序謂「閔忽之無忠臣」。曹氏曰:「左傳莊十四年,忽與子儀、子亹皆已死,而原繁謂厲公曰『莊公之子猶有八人』,不得爲『鮮』,然則非閔忽詩明矣。」
【揚之水二章,章六句。】
出其東門
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雖則如雲,匪我思存。縞。衣。綦。巾。[評]妙飾。聊樂我員。本韻。○賦也。下同。
出其闉闍,有女如荼。雖則如荼,匪我思且。縞衣茹藘,聊可與娛。本韻。
小序謂「閔亂」,詩絕無此意,按鄭國春月,士女出遊,士人見之,自言無所繫思,而室家聊足與娛樂也。男固貞矣,女不必淫。以「如雲」、「如荼」之女而皆謂之淫,罪過罪過,人孰無母、妻、女哉!
【出其東門二章,章六句。】
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本韻。兮。興也。下同。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揚。[評]迴文之祖。邂逅相遇,與子偕臧本韻。
小序謂「思遇時」,絕無意。或以爲邂逅賢者作,然則賢其「清揚婉兮」之美耶
此似男女及時昏姻之詩。
【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
溱洧
溱與洧,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蕑本韻。兮。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本韻。洧。之。外。洵。籲。且。樂。!」[評]詩中敘問答,甚奇。此亦士語。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本韻。○賦也。下同。
溱與洧,瀏其清矣。士與女,殷其盈本韻。矣。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洧之外,洵籲且樂!」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
序謂淫詩,此刺淫詩也。篇中「士、女」字甚多,非士與女所自作明矣。
集傳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辰,採蘭水上以祓除不祥」,此本後漢書薛君注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桃花水下之時,於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蕑草,祓除不祥。」韓詩傳亦云之。按此即所謂「祓禊」,乃起於漢時,後謂之「修禊事」;今以言詩,蓋附會之說也。又「秉蕑」者,禮內則「佩帨、蘭」,「男女皆佩容臭」也。秉者,身秉之,不必定是手執也。集傳以「秉蕑」爲採蘭,尤誤。蘭生谷中,豈生水中乎!且手中既秉蕑,又秉勺以贈,亦稠迭不合矣。又謂「勺藥,香草也」,亦謬。「勺藥」,即今牡丹,古名勺藥。自唐玄宗始得木勺藥於宮中,因呼「牡丹」。詳見予庸言錄。其花香,根葉不香,何得混雲「香草」乎!又名以「藥」者,其根藥中用此甚廣,故獨擅藥名,即今所謂「白芍」也。漢人醫方有「白芍」,無牡丹皮;其「丹皮」亦唐後醫方始見之。或曰:芍藥善理血,爲婦人要藥,故以贈之。又鄭即今河南地。今河南牡丹甚多,蓋古時已然,故詩人所及之焉。
歷觀鄭風諸詩,其類淫詩者,惟將仲子及此篇而已。將仲子爲女謝男之詩,此篇則刺淫者也,皆非淫詩。若以其論,召南之野有死,邶風之靜女,墉風之桑中,齊風之東方之日,亦孰非鄰於淫者,何獨咎鄭也蓋貞、淫間雜,采詩者皆所不廢;第以出諸諷刺之口,其要旨歸於「思無邪」而已。且鄭詩之善者亦未嘗少於他國也。緇衣之好賢,羔裘之美德,尚矣。女曰雞鳴大有脫簪之風,出其東門亦類漢廣之義,率皆嚴氣正性,奚淫之有!特以陋儒誤讀魯論「放鄭聲」一語,於是堅執成見,曲解經文,謂之「淫詩」;且謂之「女惑男」。直是失其本心,於以犯大不韙,爲名教罪人。此千載以下人人所共惡者,予更何贅焉!特自作序者「固哉」爲詩,必欲切合鄭事。夫言詩而有關國是,疇不願之,然其如不類何!故予謂漢儒言詩不類,以致宋儒起而叛之,於是肆其邪說,無所忌憚。予固不憾漢儒言詩不類;憾其言詩不類,使後人一折而入於淫耳。予讀鄭風諸篇,於漢、宋之儒不能無三嘆焉。然漢儒之誤也猶正,宋儒之誤也則邪。宋儒之罪實浮於漢儒多矣。或曰:子既兩不許可,何以多無說處此曰:生數千載以下,必欲妄解數千載之上之詩,是仍踵漢、宋之餘習,不則且爲明之豐坊、何楷也,吾不敢也。故寧甘寡昧,所不得辭。後之人亦可諒予志矣!
【溱洧二章,章十二句。】
詩經通論卷六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齊
雞鳴
雞。既。鳴。矣。[評]寤。虛。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聲。!本韻。○賦也。下同。[評]審聽。實。
東。方。明。矣。[評]再寤。虛。朝既昌矣。──匪。東。方。則。明。月。出。之。光。!本韻。[評]諦視。實。
蟲。飛。薨。薨。[評]將曉。甘。與。子。同。夢。──[評]工語。會且歸矣,無、庶、予、子、憎、!本韻。[評]倒字句。
序謂「思賢妃,刺哀公」。朱鬱儀謂「美乙公之王姬」。僞說謂「衛姬勸桓公」。衆說不一,皆無確據。然則序亦安可從也。
此似刺齊侯之詩。嚴氏謂「上二章大史奏雞鳴,公乃謂『此非雞之鳴,是蒼蠅之聲耳』,以見其荒淫昏亂」,似是。二章仿此。三章,「爲語其所暱之辭」,亦可通。舊說皆謂三章爲賢妃之辭;「匪雞則鳴」,忽下斷語,又稱君爲「子」,皆未安。
此詩大指,予從嚴氏。若夫嚴氏曰:「舊說以爲古之賢妃警其夫,欲令早起,誤以蠅聲爲雞聲。蠅以天將明乃飛而有聲,雞未鳴之前無蠅聲也。」此說誤矣。即作賢妃誤以蠅聲爲雞聲解,亦可。何也蠅聲夜中雖間有之,今小蠅無聲,惟大者有聲。然亦不必泥。蒼蠅之聲,猶雲蟲鳴聲耳。秋夜有蟲鳴;此必夏夜,故云蒼蠅。或謂賢妃誤聽,或謂君誤指,皆無不可。乃謂「蠅以天將明乃飛而有聲」,是誤以蚊聲爲蠅聲也。蚊則天將明飛而有聲,即下所謂「蟲飛薨薨」是也。自嚴氏爲此說,後人均疑蠅聲在雞鳴後,與下「月光」不一例,於是紛紛鑿解。朱鬱儀謂「月」字乃「日」字之誤。季明德以一章爲「疑其已遲」,二章爲「幸其尚蚤」。何玄子曰:「賢妃謂君毋謂雞聲爲蚤,過此以往,不但聞雞聲,將有蒼蠅之聲矣。」因嘆詩人本謂誤以蠅聲爲雞聲,解詩者又誤以蠅聲爲蚊聲,真堪捧腹。埤雅,鷉喜亂飛,似蚊而小,望之如霧。荀子所謂「酰酸而鷉聚」者也。因雨而生,與蚊實異。說文「秦謂之鷉,楚謂之蚊」,似未深考。
[三章]「會且歸矣」,君謂朝會者且欲歸而治事矣;「無庶予、子憎」謂庶幾無使人憎予與子也。是倒字句法,以見君天明方起,尚留戀於色而爲辭也。嚴氏謂「吾會朝即歸,庶無爲吾子所憎也」,鄙而稚。集傳主賢妃言,謂「俟君不出,則將散而歸矣」,並無理。
[增]此詩謂賢妃作亦可,即謂賢大夫之妻作亦何不可。總之,警其夫欲令早起,故終夜關心,乍寐乍覺,誤以蠅聲爲雞聲,以月光爲東方明,真情實境,寫來活現。此亦夏月廿四、五、六、七等夜常有之事,惟知者可與道耳。庭燎不安於寢,間「夜何其」,亦同此意。乃解詩者不知領會微旨,專在字句紛紛聚辯,使人不見詩之妙,何耶愚謂此詩妙處須於句外求之;如以辭而已,非惟索解爲難,且將怪作者矛盾矣。
【雞鳴三章,章四句。】
還
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評]多以我字見姿。並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本韻。兮。賦也。下同。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並驅從兩牡兮,揖我謂我好本韻。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陽兮。並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本韻。兮。
序謂「刺哀公」,無據。按田獵亦男子所有事,豳風之「於貉」、「爲裘」,秦風之「奉時辰牡」,安在其爲「荒」哉!且此無「君、公」字,乃民庶耳,則尤不當刺。第詩之贈答處若有矜誇之意,以爲見齊俗之尚功利則可,若必曰「不自知其非」,曰「其俗不美」,無乃矮人觀場之見乎!
【還三章,章四句。】
着
俟我於着、乎而,[評]實。充耳以素、乎而,[評]實。尚之以瓊、華、本韻乎而。賦也。下同。[評]虛。
俟我於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瓊瑩本韻。乎而。
俟我於堂乎而,充耳以黃乎而,尚之以瓊英本韻。乎而。
序謂「刺時不親迎」。按此本言親迎。必欲反之爲刺,何居若是,則凡美者皆可爲刺矣。又可異者,呂氏祖其「刺不親迎」之說,以爲「女至門,始見其俟己」,安見此「着」與「庭」、「堂」爲家而非女家乎鄭風 豐篇亦有「俟我乎堂」句,解者皆以爲女家,又何居況即謂女至家,安知其前不至女家耶
此女子于歸見親迎之詩,今不可知其爲何人。觀充耳以瓊玉,則亦貴人矣。「瓊」,赤玉,貴者用之。「華」、「瑩」、「英」,取協韻,以贊其玉之色澤也。毛傳分「瓊華」、「瓊瑩」、「瓊英」爲三種物,已自可笑;而又以瓊華爲「石」,瓊瑩、瓊英爲「石似玉」,又以分君、卿、大夫、士,尤謬。集傳本之,皆以三者爲「石似玉」,亦不可解。
「着」、「庭」、「堂」,三地。「素」、「青」、「黃」,紞之三色。瓊惟一玉,而以「華」、「瑩」、「英」贊之,虛、實位置如此。
【着三章,章三句。】
東方之日
東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本韻。兮。興也。下同。
東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闥兮。在我闥兮,履我發本韻。兮。
小序謂「刺衰」,孔氏謂「刺哀公」,僞傳、說謂「刺莊公」,何玄子謂「刺襄公」,說詩者果可以羣逞臆見如是乎!
此刺淫之詩,以「日」、「月」爲興,作兩章韻頭耳。執泥「日」、「月」求解,皆非是。
【東方之日二章,章五句。】
東方未明
東方未明,顛倒衣、裳。本韻。顛之倒之,自公召本韻。之。賦也。
東方未晞,顛倒裳、衣。本韻。倒之顛之,自公令本韻。之。賦也。
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則莫。本韻。○比也。
小序謂「刺無節」,然古人雞鳴而起,雞鳴時正東方未明,可以起矣,並不爲蚤,何言「無節」乎!此泥後世晏起而妄論古,可笑也。末章難詳。
【東方未明三章,章四句。】
南山
南山崔崔,雄狐綏綏。魯道有蕩,齊子由歸。既、曰、歸止,[評]刺辭。曷又懷本韻。止比而賦也。下同。
葛屨五兩,冠緌雙止。魯道有蕩,齊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從本韻。止
蓺麻如之何,衡、從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本韻。既曰告止,曷又鞠本韻。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極本韻。止
詩中曰「魯道」,曰「齊子」,明是齊襄公、文姜之事。又四章皆有「既曰」及「曷又」字,其爲刺辭亦甚顯然。
小序謂「刺齊襄公」,只似籠統語。集傳謂「前二章刺齊襄,後二章刺魯桓」,未免割裂,辭意不貴。季明德謂「通篇刺文姜」,然則「雄狐」之說爲何何玄子謂「惟首章首二句刺齊襄,首章『懷』字刺文姜,二章『從』字刺魯桓,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婦成昏之始」,尤鑿。惟嚴氏謂「通篇刺魯桓」,似得之,蓋謂齊人不當以「雄狐」目其君也。其曰「雄狐綏綏然求匹,喻魯桓求昏於齊也」。又曰「齊人不敢斥言其君之惡而歸咎於魯之辭也。辭雖歸咎於魯,所以刺襄公者深矣」。如此,則辭旨歸一而意亦周匝。
[二章]「五」,伍通,「參伍」之伍。葛屨相伍必兩,冠緌必雙。下句不用「伍」字,即承上意而以「止」字足之。
【南山四章,章六句。】
甫田
無田甫田,維莠驕驕。無思遠人,勞心忉忉。本韻。○比而賦也。
無田甫田,維莠桀桀。無思遠人,勞心怛怛。本韻。○比而賦也。
婉兮孌兮,總角丱兮。未幾見兮,突而弁本韻。兮。非比,然未詳。
此詩未詳。小序謂「刺襄公」,無據。大序謂「無禮義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諸侯」云云,集傳且謂「戒時人厭小而務大,忽近而圖遠」云云,大抵皆影響之論。而集傳說理,於詩尤遠,又以末章爲比;按未章明是賦,必無此比體,惟知者可與道耳。何玄子謂「刺魯莊公」,以末章雲「婉兮孌兮」,猗嗟亦云「猗嗟孌兮,清揚婉兮」也。按詩多同句,而上二章之辭則全不合。
【甫田三章,章四句。】
盧令
盧令。令。[評]聲。其人美且。仁。通韻。○賦也。下同。[評]心。
盧重。環。[評]形。其人美且。鬈。本韻。[評]形。
盧重。鎇。[評]形。其人美且。偲。本韻。[評]形。
序「刺襄公」。何玄子曰:「公羊傳載莊四年,公與齊侯狩於禚。左傳載莊八年,齊侯田於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於車,因遂爲無知所弒。此足爲襄公好田之證。」
「令令」,即環、鎇之聲。「鬈」,說文「發好也」。「偲」,集傳曰「多須之貌。春秋傳所謂『于思』。偲、思,古通用」。按以上「鬈」字例之,則此說是。
【盧令三章,章二句。】
敝笱
敝笱在梁,其魚魴。齊子歸止,其從如。雲。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敝笱在梁,其魚魴鱮。齊子歸止,其從如。雨。本韻。[評]承雲。
敝笱在梁,其魚唯唯。[評]變。齊子歸止,其從如。水。本韻。[評]承雨。
此指文姜詩。「歸」,指于歸;「從」,指從嫁,自順。集傳以文姜如齊多在莊公之世,故以爲刺莊公,非也。因以「歸」爲歸寧,既牽強,而不能防閒其母之罪,孰若不能防閒其妻之罪爲尤重耶!
[一章、二章]「魴」、「魴鱮」總連「魴」字,蓋魴爲魚之絕美,陳風曰「豈其食魚,必河之魴」,是也。「」與「鱮」取換韻腳耳,不必泥。
[三章]「唯唯」,毛傳謂「出入不制」,雖非「唯」字正義,然於詩旨則合,姑從之。鄭氏謂「行相隨順之貌」,若是,則爲心下「從」者。夫詩意本取敝笱不能制魚況魯桓不能制妻,乃況從者,何耶不可從。
「魚」,陰類,故比文姜。「雲」、「雨」、「水」,亦皆陰氣,故比從者。
【敝笱三章,章四句。】
載驅
載驅薄薄,簟茀、朱鞹。魯道有蕩,齊子發夕。本韻。○賦也。下同。
四驪濟濟,垂轡沵沵。魯道有蕩,齊子豈。弟。本韻。[評]意。
汶水湯湯,行人彭彭。魯道有蕩,齊子翔。本韻。
汶水滔滔,行人儦儦。魯道有蕩,齊子游敖。本韻。
小序謂「刺齊襄」,因以前二章上句指襄公。集傳皆以爲指文姜,意亦貫。
【載驅四章,章四句。】
猗嗟
猗嗟昌兮,頎而長兮。抑、若、揚、兮,[評]摹神。美、目、揚、兮;巧趨蹌兮;射。則。臧。本韻。兮。賦也。下同。[評]先虛言射。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儀既成兮;終。日。射。侯。不。出。正。兮。;[評]此言射而中。展我甥本韻。兮。
猗嗟孌兮,清、揚、婉兮。舞則選兮;射。則。貫。兮。四。矢。反。兮。;以。御。亂。本韻。兮。[評]此言射而貫,貫必有力,故言御亂。
小序謂「刺莊公」,是。
何玄子曰:「春秋莊四年冬『公及齊人狩於禚』,此詩疑即狩禚事,蓋公朝齊而因以狩也。古者諸侯相朝則有賓射,故所言者皆賓射之禮。又詩曰『展我甥兮』,自是莊公初至齊而人驟見之之語。」此說似有理。
[二章]「巧趨蹌兮」,何玄子曰:「蓋升階、降階、就位、復位之時。」
[三章]何玄子曰:「『貫』,貫布也。禮,射布侯中必貫,始釋算。鄉射禮雲『不貫不釋』,是也。『反』者,反其矢於受矢之處,即楅是也。」大序曰「夫人莊公爲齊侯之子焉」,蓋本公、谷二傳爲說。春秋「子同生」,穀梁曰「疑,故志之」。公羊曰「夫人譖於齊侯,『公曰:「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按此事曖昧,序據以說詩,謬。鄭氏於「展我甥兮」之下雲「展,誠也,言誠者,拒時人言齊侯之子」,又本序說。然詩人未必果有此意也。後之解詩者,不信序說,則不用可也。集傳既用序說,又爲之辨誣,尤可笑。
集傳於「美目揚兮」釋曰「揚,目之動也」,於「清揚婉兮」又曰「揚,眉之美也」,何居
三章皆言射,極有條理,而敘法錯綜入妙。
【猗嗟三章,章六句。】
魏
葛屨
糾糾葛屨,可以屨霜。摻摻女手,可以縫裳。本韻。要之襋之,好人服本韻。之。興也。
好人提提,宛然左闢,佩其象揥。維是褊心,是以爲刺。本韻。○賦也。
此詩「刺褊」,已見本文。大序因「糾糾葛屨」二句,併爲刺「儉嗇」,非也。儉爲美德,「與其奢也寧儉」,夫子不云乎!序之以爲「儉嗇」者,誤泥首章首二句,以爲賦也。不知此是興。詩人取興多有難詳者,不必執泥強求。集傳既以爲興,是已,乃亦依序謂「刺儉嗇」,何耶毛傳以「女」爲嫁未三月之女,武斷殊甚。集傳亦謬從之。
此詩疑其時夫人之妾媵所作,以刺夫人者。
[一章]「糾糾」,毛傳曰「猶繚繚也」。集傳曰「繚戾寒涼之意」。以傳字作「繚戾寒涼」合下「履霜」意,杜撰而稚。詩取興謂雖糾糾之葛屨亦可以履霜,則摻摻之女手亦可以縫裳矣,於是要之襋之,使好人服之。「好人」,猶美人,指夫人也。以見其服事之勤如此。
[二章]於是承「好人」而言,見其提提然安諦也,其儀容宛然左避而退讓也,其服飾佩其象揥也;維是其心褊急,是以爲刺耳。
【葛屨二章:一章六句,一章五句。】
汾沮洳
彼汾沮洳,言採其莫。彼其之子,美無度;美無度,殊異乎公路本韻。○興也。下同。
彼汾一方,言採其桑。彼其之子,美如英;美如英,殊異乎公行。本韻。
彼汾一曲,言採其藚。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異乎公族。本韻。
小序謂「刺儉」,此蒙上篇之誤而爲說也。此篇不惟絕不見刺意,且亦無儉意。乃謂魏君親採莫與桑與藚以合「刺儉」「刺儉」,原誤作「儉之」,今改。之說,豈不稚其可笑乎!且詩亦無人採莫、又採桑、又採藚者,其爲興義甚明。彼蓋直以每章上二句爲賦也。集傳既以爲興,而亦序謂「刺儉」,何耶其曰,「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之辭也」,則採莫爲他物矣,刺儉之意於何而見又曰「儉嗇、褊急之態」,並連上篇褊急以入此篇,尤可笑。又毛、鄭諸解以「美無度」爲美辭,以「殊異乎公路」爲刺辭;方美而忽刺,亦無此理。
此詩人贊其公族大夫之詩,託言採物而見其人以起興也。當時公族之人多習爲驕貴,不循禮法故言此子美不可量,殊異乎公路之輩,猶言「超出流輩」也。正意在末章「公族」二字。「公路」、「公行」亦公族官名,取換韻耳。左傳晉有公族、公行之官,不必據以解此,安知魏之制度同於晉乎
【汾沮洳三章,章六句。】
園有桃
園有桃,其實之殽。心之憂矣,我、歌、且、謠、不。知。我。者。謂。我。士。也。驕。本韻。彼。人。是。哉。子。曰。何。其。[評]詩如行文,極縱橫排宕之致。心之憂矣,其。誰。知。之。[評]總不知。其誰知之,蓋。亦。勿。思。本韻。○興也。下同。[評]答不知我者。
園有棘,其實之食。心之憂矣,聊。以。行。國。不。知。我。者。謂。我。士。也。罔。極。本韻。[評]摹神。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心之憂矣,其誰知之其誰知之,蓋亦勿思。
小序謂「刺時」,大序謂「國小而無德教」,集傳承之,大抵皆依摹上三篇爲說也。
此賢者憂時之詩。
「園有桃」二句,毛傳、集傳皆以爲興,是已。然毛傳謂「園有桃其實之殽,國有民得其力」,非是。集傳謂「園有桃,則其實之殽矣;心之憂,則我歌且謠矣」,亦無意義。此蓋謂桃、棘,果實之賤者,園有之,猶可以爲食,興國之無人也,故直接以「心之憂矣」云云。詩之興體不一,在乎善會之而已。
【園有桃二章,章十二句。】
陟岵
陟彼岵兮,瞻望父本韻。兮。父曰:「嗟予子,句。行役夙夜無已。上慎旃哉,猶來無止!」本韻。○賦也。下同。
陟彼屺兮,瞻望母本韻。兮。母曰:「嗟予季,句。行役夙夜無寐。上慎旃哉,猶來無棄!」本韻。
陟彼岡兮,瞻望兄本韻。兮。兄曰:「嗟予弟,句。行役夙夜必偕。上慎旃哉,猶來無死!」本韻。
小序謂「孝子行役,思念父母」,是。
爾雅「有草木,岵;無草木,峐」。●同。毛傳反之,非。「父曰」以下,皆父於其臨行教戒之辭。「無止」,謂無止於彼而不來也。「無棄」,謂無棄我而不歸也。「無死」,則加激切矣。集傳於上二章皆預纏「死」字,無謂。
【陟岵三章,章六句。】
十畝之間
十畝之間兮,桑者閒閒兮,「行與子還本韻。兮!」賦也。下同。
十畝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與子逝本韻。兮!」
此類刺淫之詩,蓋以「桑者」爲婦人古稱,採桑皆婦人,無稱男子者。若爲君子思隱,則何爲及於婦人耶。毛傳解「閒閒」之義曰「閒閒然男女無別往來之貌」,蓋已知桑者爲女子,微見其意矣。曹植詩云「美女妖且閒,採桑歧路間」,亦得此意。古西北之地多植桑,與今絕異,故指男女之私者必曰「桑中」也。此描摹桑者閒閒、泄泄之態,而行將與之還而往,正類其意。不然,則夫之呼其妻,亦未可知也。因嘆此詩若雜鄭風中,集傳必以爲淫詩,今在魏風,遂不之覺,於此見其有耳而無目。則其謂鄭風爲淫詩者,其非淫詩可知矣。
孟子云「五畝之宅,樹之以桑」。此十畝者合兩宅而言,故曰「之間」。「泄泄」,亦「閒閒」之義。
【十畝之間二章,章三句。】
伐檀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幹兮。河水清且漣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懸。貆。兮。[評]只是借形君子,莫認作實。寫西北人家如畫。彼君子兮,不素餐本韻。兮!興也。下同。
坎坎伐輻兮,寘之河之側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億。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懸。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本韻。兮!
坎坎伐輪兮,寘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淪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懸。鶉。兮。彼君子兮,不素飧本韻。兮!
小序謂「刺貪」;大序謂「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祿,君子不得進仕爾」。謂「刺貪」者,指「不稼」以下而言也。謂「不得進仕」者,指章首三句而言也。「刺貪」與「不得進仕」各自爲義,兩不相蒙。又首三句,解詩者不爲賦則爲比。今按之,以爲賦者,毛、鄭解,集傳從之。則以伐檀爲實事。夫君子之人豈必從事力作即從事力作,如伐檀及稼穡、狩獵諸事,庸夫類爲之,皆自食其力;君子爲此,何以見其賢既有難通,而「河水清且漣猗」一句竟無着落:言君子不仕,伐檀以自給,而置於河干,可也,何爲贊河水耶毛傳雲「若俟河水清且漣」,此仿左傳「俟河之清,人壽幾何」爲說,添出「若俟」字,殊非語氣。以爲比者,蘇氏解。謂伐檀宜爲車,今河非用車之處,仍只君子不得進仕之義,與下義不蒙。而「河水」一句雖竭力曲解,亦終不合。
再四思之,此首三句非賦,非比,乃興也。興體不必盡與下所合,不可固執求之。只是君子者適見有伐檀爲車,用置於河干,而河水正清且漣猗之時,即所見以爲興,而下乃其事也。
此詩美君子之不素餐,「不稼」四句只是借小人以形君子,亦借君子以罵小人,乃反襯「不素餐」之義耳。末二句始露其旨。若以爲「刺貪」,失之矣。
【伐檀三章,章九句。】
碩鼠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逝將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評]津津。爰得我所。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碩鼠,碩鼠,無食我麥!三歲貫女,莫我肯德。逝將去女,適彼樂國。樂國樂國,爰得我直。本韻。
碩鼠,碩鼠,無食我苗!三歲貫女,莫我肯勞。逝將去女,適彼樂郊。樂郊樂郊,誰之永號。本韻。
此詩刺重斂苛政,特爲明顯。
【碩鼠三章,章八句。】
唐
蟋蟀
蟋、蟀、在、堂,歲、聿、其、莫、今、我、不、樂,日、月、其、除、[評]感時惜物詩肇端於此。無已大康,職思其居。好樂無荒,良士瞿瞿。本韻。○賦也。下同。
蟋蟀在堂,歲聿其逝。今我不樂,日月其邁。無已大康,職思其外。好樂無荒,良士蹶蹶。本韻。
蟋蟀在堂,役車其休。今我不樂,日月其慆。無已大康,職思其憂。好樂無荒,良士休休。本韻。
小序謂「刺晉僖「僖」,原誤「昭」,據校改。公。集傳謂「民間終歲勞苦之詩」。觀詩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盡是細民,乃士大夫之詩也。
每章八句,上四句一意,下四句一意。上四句言及時行樂,下四句又戒無過甚也。蘇氏以其前後不類,作君、臣告語之辭,鑿矣。
【蟋蟀三章,章八句。】
山有樞
山有樞,隰有榆。子有衣裳,弗曳弗婁。子有車馬,弗馳弗驅。宛其死矣,他人是愉!本韻。○興也。下同。
山有栲,隰有杻。子有庭內,弗灑弗掃。子有鐘鼓,弗鼓弗考。宛其死矣,他人是保!本韻。
山有漆,隰有慄。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評]漢魏詩鼻祖。且以喜樂,且以永日。宛其死矣 ,他人入室!本韻。
小序謂「刺晉昭公」,無據。集傳謂「答前篇之意而解其憂」,亦謬。前篇先言及時爲樂,後言無過甚;此篇惟言樂而已,何謂答之乎!朱子辨序曰「『宛其死矣』之言,非臣子所得施於君父者」。何玄子因以爲諸大夫哀昭公之將亡而私相告語之辭。解詩若此,豈有定見者耶!季明德謂「刺儉不中禮之詩」,差可通。然未有以見其必然也。
若直依詩詞作及時行樂解,則類曠達者流,未可爲訓。且其人無子耶若有之,則以子孫爲「他人」,是莊子之「委蛻」,佛家之「本空」矣。故諸家謂刺時君之敗亡者,意本近是;然無所考,烏得鑿然以爲刺某公乎!
[三章]「且以永日」,猶雲「盡此一日」也。集傳雲「人多憂則覺日短,飲食作樂可以永長此日」,既昧「永日」之義,且人憂則苦日長,樂則嫌日短,嚴氏已譏其反說矣。
【山有樞三章,章八句。】
揚之水
揚之水,白石鑿鑿。素衣、朱襮,從子於沃。既見君子,云何不樂!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揚之水,白石皓皓。素衣、朱繡,從子於鵠。既見君子,云何不憂!本韻。
揚之水,白石粼粼。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本韻。[評]正是告人處。
大序謂「昭公分國以封沃,沃盛強,昭公微弱,國人將叛而歸沃」。嚴氏曰:「將叛者潘父之徒而已,國人拳拳於昭公,無叛心也,彼「彼」,原作「後」,今改。序言過矣。異時潘父弒昭公,迎桓叔,晉人發兵攻桓叔,桓叔敗,還,歸曲沃,皆可以見國人之心矣。」嚴氏此說得詩之正意。集傳誤從序,故予謂遵序者莫若集傳也。
[一章]「揚之水」,水之淺而緩者。「白石鑿鑿」,喻隱謀之彰露也。「子」,指叛者。「君子」,指桓叔。嚴氏曰:「設言其人,其意謂國中有將與爲叛以應曲沃者矣。此微詞以泄其謀,欲昭公聞之而戒懼,早爲之備也。若真欲從沃,則是潘父之黨,必不作此詩以泄漏其事,且自取敗也。」
[三章]「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若爲國人將叛而作,則爲反詩矣,可乎哉!
【揚之水三章:二章章六句,一章四句。】
椒聊
椒聊之實,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碩大無朋。本韻。椒聊且,遠條本韻。且!比而賦也。下同。
椒聊之實,蕃衍盈匊。彼其之子,碩舊本皆作「實」,疑誤,今正之。大且篤。本韻。椒聊且,遠條且!
大序謂「君子見沃之盛強,知其蕃衍盛大,子孫將有晉國焉」。觀詩曰「蕃衍」,曰「碩大」,曰「遠」,似指桓公,故無疑也。
何玄子曰:「『聊』,舊以爲語助辭,似非文理。愚按,「且」既爲語助,「聊」不應更爲語助也。按爾雅雲『朹,檕梅;朻者,聊』。檕梅名朹,其朻者名聊也。朻,說文『高木也』。聊,即朹之高者。」按此說是,則是「椒聊且」嘆其枝之高也。「遠條且」嘆其條之遠也。
【椒聊二章,章六句。】
綢繆
綢繆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今。夕。[評]惝怳。見、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本韻。何。!興也。下同。[評]惝怳。
綢繆束芻「芻」、「楚」兩字原均誤作「薪」,今改。三星在、隅、[評]即在天。今夕今夕見此邂、逅、[評]變。子兮子兮,如此邂逅本韻。何。!
綢繆束楚「芻」、「楚」兩字原均誤作「薪」,今改。三星在、戶、[評]即在天。今夕今夕見此粲、者、[評]又變。子兮子兮,如此粲者本韻。何。
據「子兮」之詞,是詩人見人成昏而作。序謂「國亂,昏姻不得其時」,恐亦臆測。如今人賀人作花燭詩,亦無不可也。
「三」,「參」通。毛傳謂「參」,是也。王肅謂「十月」,亦是。其曰「在天」,統言之;「在隅」,言其方;「在戶」,據人在戶中而言:皆一意也。一章「子兮」指女;二章「子兮」合指;三章「子兮」指男。
【綢繆三章,章六句。】
杕杜
有杕之杜,其葉湑湑。獨行踽踽。豈無他人,不如我同父。本韻。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無兄弟,胡不佽本韻。焉興也。下同。
有杕之杜,其葉菁菁。獨行鵁鵁。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本韻。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無兄弟,胡不佽焉
此詩之意,似不得於兄弟而終望兄弟比助之辭。言我獨行無偶,豈無他人可共行乎,然終不如我兄弟也。使他人而苟如兄弟也,則嗟彼行道之人胡不親比我,而人無兄弟者胡不佽助我乎「行之人」即上「他人」,以見他人莫如我兄弟也,即棠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之意。「嗟行之人」以下意貫至末;兩「胡不」,反問之詞,猶雲行人胡不比我佽我耳。「人無兄弟」一句,是夾入成章者,不重,亦不必泥。註疏及蘇、嚴二氏解此四句,皆不合,而集傳尤謬。其曰:「然豈無他人之可與同行也哉,特以其不如我兄弟,是以不免於踽踽耳。於是嗟嘆行路之人,何不閔我之獨行而見親,憐我之無兄弟而見助乎」按上既曰「豈無他人可與同行,不如我兄弟」,下又仍望他人閔我憐我,自爲乖反,甚可笑。且世安有望行路之人而閔憐我者乎若是,則乞人耳。又「不如我同父」明是有兄弟人口氣,乃曰「此無兄弟者自傷其孤特」,並謬。
【杕杜二章,章九句。】
羔裘
羔裘、豹袪,自我人居居。豈無他人,維子之故。本韻。○賦也。下同。
羔裘、豹褎,自我人究究。豈無他人,維子之好。本韻。
序謂「刺在位之詩。毛傳釋「居居」曰「懷「懷」,原作「壞」,據校改。惡不相親比之貌」,釋「究究」曰「猶居居也」。爾雅曰「居居,究究,惡也」。合二者之言,序說或是。
【羔裘二章,章四句。】
鴇羽
肅肅鴇羽,集於苞栩。王事靡盬,不能蓺稷黍。父母何怙悠悠蒼天,曷其有所!本韻。○興也。下同。
肅肅鴇翼,集於苞棘。王事靡盬,不能蓺黍稷。父母何食悠悠蒼天,曷其有極!本韻。
肅肅鴇行,集於苞桑。王事靡盬,不能蓺稻粱。父母何嘗悠悠蒼天,曷其有常!本韻。
大序謂「晉昭公之後,大亂五世,君子下從徵役,不得養父母之詩」。今以詩中「王事」二字而信其說。
【鴇羽三章,章七句。】
無衣
豈。曰。無。衣。七。兮。![評]起得兀突飄忽。不、如、子、之、衣,安且吉本韻。兮、賦也。下同。[評]二句只一意,無他襯句,章法亦奇。
豈曰無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本韻。兮。
小序謂「美晉武公」,是美者其詩人美之,傳之於世,人則以爲刺耳,正不相妨。朱仲晦不喻其意,力詆小序,謂「小序之陋固多,然其顛倒順逆,亂理悖倫,未有如此之甚者」,甚無謂。篇中「子兮」指武公,序以爲「請命於天子之使」,意以「子」屬「天子之使」也,然增出矣。集傳以「子」爲武公自指「天子」,謬。
【無衣二章,章三句。】
有杕之杜
有杕之杜,生於道左。彼君子兮,噬肯適我本韻。中心好之,[評]真情。曷飲食本韻。之興也。下同。
有杕之杜,生於道周。彼君子兮,噬肯來遊本韻。中心好之,曷飲食之
集傳謂「此人好賢而不足以致之」,是。
首二句是興,不必作比解。
賢者初不望人飲食,而好賢之人則惟思以飲食申其殷勤之意。緇衣「改衣、授餐」亦然。此真善體人情以爲言也。
【有杕之杜二章,章六句。】
葛生
葛生蒙楚,蔓於野。予美亡此,誰、與、獨、處、本韻。○興也。
葛生蒙棘,蔓於域。予美亡此,誰與獨息。本韻。○興也。
角、枕、粲、兮,錦、衾、爛、兮、予美亡此,誰與獨旦。本韻。○賦也。下同。
夏。之。日。冬。之。夜。[評]不露思字妙。百歲之後,歸於其居。本韻。
冬之夜,夏之日。[評]此換句特妙,見時光流轉。百歲之後,歸於其室。本韻。
小序謂「刺晉獻公」,是。曹氏數獻公二十三年之間凡十一戰,則婦人於夫徵役而思之者多矣。
此詩或謂「思存」,或謂「悼亡」,據思存爲是。末章「百歲之後」,謂此時不得共處,百歲之後擬同歸於九泉之居,矢其志之守義無他也。雲「百歲」者,即偕老之意。若夫已死,而自雲「己百歲之後同歸於居」,便非語氣。
[一章]首二句是興;或以爲賦,或以爲比,皆非。「誰與獨處」,何玄子曰「我其誰與乎但獨處而已」。後章仿此。各以二字爲文,遞轉而下,與易「匪寇,昏媾」句法同。
[四章]言「夏、冬」者,取時變之大,猶今人言「寒暑迭更,裘葛屢易」也,見其無時不思,此義也。雲「日、夜」者,見其無刻不思,此又一義也。以「日」屬「夏」,以「夜」屬「冬」,則各以其長者言之,此又一義也。末章轉換,亦以見時之轉換,此又一義也。詩義之耐人尋繹如此。
【葛生五章,章四句。】
采苓
採、苓,採、苓,首、陽、之、顛、人、之、爲、言,苟、亦、無、信、!通韻。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爲言,胡得焉!本韻。○興也。下同。[評]通篇以迭詞重句纏綿動聽,而姿態亦復搖曳。
採苦,採苦,首陽之下。人之爲言,苟亦無與!本韻。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爲言,胡得焉!
採葑,採葑,首陽之東。人之爲言,苟亦無從!本韻。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爲言,胡得焉!
序謂「刺晉獻公聽讒」,是。
首二句是興;以爲比,非。
首陽,山名。集傳以首陽爲「首山之南」,然則下何以雲「首陽之東」乎
【采苓三章,章八句。】
詩經通論卷七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秦
車鄰
有車鄰鄰,有馬白顛。未、見、君子,[評]未見一章。寺人之令。通韻。○賦也。
阪有漆,隰有慄。既、見、君子,[評]既見二章。並坐鼓瑟。今者不樂,逝者其耋!本韻。○興也。下同。
阪有桑,隰有楊。既、見、君子,並坐鼓簧。今者不樂,逝者其亡!本韻。
小序謂「美秦仲」,劉公瑾疑爲「美襄公」,無有定也。小序謂下篇爲「美襄公」,故此雲「美秦仲」,以其爲秦風首耳。其臆測亦可見。僞說謂「襄公爲諸侯,周大夫與燕,美之而作」,以詩中有「並坐」字,謂臣不當與君並坐也。然亦武斷。何玄子謂「鼓瑟者並坐」,亦非語氣。意或草創之時,君、臣習狎,容有之耶
【車鄰三章:一章四句,二章章六句。】
駟驖
駟驖孔阜,六轡在手。公之媚子,從公於狩。本韻。○賦也。下同。
奉時辰牡,辰牡孔碩。公、曰、「左、之、」,舍、拔、則、獲、本韻。[評]迅快自喜如見。
遊於北園,四馬既閒。本韻。輶車鸞鑣,載獫歇驕。本韻。
小序謂「美襄公」,然未知爲何公。其曰「媚子從狩」,恐亦未必爲美也。
「歇驕」,依舊解作犬名爲是。若作「歇其驕」解,非古人語氣。秦風諸詩多慓悍自喜之意,洵乎言乃心之聲也。
【駟驖三章,章四句。】
小戎
小、戎、俴、收,[評]戎車制。五、楘、梁、輈,本韻。[評]馭兩服。遊、環、脅、驅,陰、靷、鋈、續,[評]馭兩驂。文、茵、暢、轂,[評]又寫車。駕、我、騏、馵、[評]寫兩服。言念君子,溫其如玉;在、其、板、屋,亂、我、心、曲、本韻。○賦也。下同。
四、牡、孔、阜,六、轡、在、手,本韻。[評]承上駕我句。騏、 、是、中,[評]兩服。騧、驪、是、驂、本韻。[評]兩驂。龍、盾、之、合,[評]車蔽。鋈、以、觼、軜、[評]驂轡飾。言念君子,溫其在邑。本韻。方、何、爲、期、胡、然、我、念、之、本韻。
俴、駟、孔、羣,厹、矛、鋈、錞,[評]承上龍盾兩句,言矛盾。蒙、伐、有、苑、虎、韔、鏤、膺,[評]弓室。交、韔、二、弓,竹、閉、緄、縢、[評]弓檠。言念君子,載、寢、載、興、厭、厭、良、人,秩、秩、德、音、本韻。
序謂「美襄公,國人則矜其車甲,婦人能閔其君子焉」。一詩作兩義,非也。僞傳謂「襄公遣大夫徵戎而勞之」,意近是。何玄子曰:「襄公當幽王時爲西垂之大夫,未爲諸侯也,而所遣者亦大夫耶」此駁非,大夫之臣亦可稱「大夫」也。鄒肇敏曰:「凡勞詩或代爲其人言,或代爲其室家言。而此詩『言念居子』,則襄公自念其居子。」予初亦疑「厭厭良人」爲婦目夫之詞;以孟子「其良人出」,唐風「如此良人何」證之,殆合。然黃鳥哀三良,亦曰「殲我良人」,雅之桑柔亦曰「維此良人,作爲式谷」,何也若爲室家代述,則種種軍容固無煩如此縷耳。何玄子曰:「先秦之世,『良人』爲君子通稱。呂氏紀序意曰『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請問十二紀』,注亦謂『良人,君子也』。」二說皆通。
[二章]戎車爲駟馬,兩服、兩驂。上章言兩服曰「騏、馵」,此章曰「騏、」,「」即「馵」,特變字耳,故「騏」字不變也。何玄子曰,「爾雅謂『,白駁』。蓋馬有色,有白色,故曰『駁』。上章曰『馵』,因其白之在足也。此章曰『』,因其之在體也。」亦有理。
[三章]「鏤膺」,補傳曰:「韔以虎皮爲之,而以金鏤飾其膺也。膺,胸也,謂弓室之胸也。」嚴氏曰:「此首言『虎韔』,繼言『鏤膺』,下文又言『交韔二弓,竹閉緄滕』,則皆言弓耳,不得以此『鏤膺』爲彼鉤膺也。補傳爲長。」二說皆是。寫軍容之盛,細述其實馬、器械制度,刻琢典奧,於斯極矣;漢賦迥不能及。「言念君子」以下,忽又爲平淺之音,空淡之句。一篇之中,氣候不齊,陰、晴各異,宜乎作序者不知之,以爲兩義也。
【小戎三章,章十句。】
蒹葭
蒹、葭、蒼、蒼,白、露、爲、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洄、從、之,道阻且長。、遊、從、之,宛。在。水中央。本韻。○興也。下同。[評]此四句即上在字註腳,特加描摹一番耳,故增宛字。
蒹、葭、悽、悽,白、露、未、晞、所謂伊人,在水之湄。洄從之,道阻且躋。遊從之,宛在水中坻。本韻。
蒹、葭、採、採,白、露、未、已、所謂伊人,在水之涘。洄從之,道阻且右。遊從之,宛在水中沚。本韻。
此自是賢人隱居水濱,而人慕而思見之詩。「在水之湄」,此一句已了。重加「洄」、「遊」兩番摹擬,所以寫其深企願見之狀,於是於「在」字上原作「於上在字」,今按語氣改爲「於在字上」。加一「宛」字,遂覺點睛欲飛,入神之筆。上曰「在水」,下曰「宛在水」,愚之以爲賢人隱居水濱,亦以此知之也。集傳曰「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詩明先曰「道阻且長」,後曰「宛在」,乃以爲皆不可得,何耶如此粗淺文理,尚不之知,遑言其它!既昧詩旨,且使人不見詩之妙,可嘆哉!
【蒹葭三章,章八句。】
終南
終南何、有、有條、有梅。君子至止,錦衣、狐裘,顏如渥丹,其、君、也、哉、本韻。○興也。下同。
終南何有有紀、有堂。君子至止,黻衣、繡裳,佩玉將將;壽考不忘!本韻。
小序謂「戒襄公」。按此乃美耳,無戒意。
【終南二章,章六句。】
黃鳥
交交黃鳥,止於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本韻。臨其穴,惴惴其慄。本韻。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本韻。○興也。下同。
交交黃鳥,止於桑。誰從穆公子車仲行。維此仲行,百夫之防。本韻。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於楚。誰從穆公子車針虎。維此針虎,百夫之御。本韻。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秦穆公卒,以子車氏三子爲殉;國人哀之,爲之賦黃鳥」,見文六年左傳。
集傳雲:「今觀『臨穴惴慄』之言,則是康公從父之亂命,迫而納之於壙,其罪有所歸矣。」其言蓋本之蘇氏,曰:「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從其言而不改,其亦異於魏顆矣。」子由又本之子瞻,其過秦穆公墓曰:「穆公生不誅孟明,豈有死之日而忍用其良!」按詩三章明言穆公,又左傳曰:「秦穆公之不爲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鄭氏曰:「從死,自殺以從死。」孔氏曰:「不刺康公而刺穆公者,是穆公命從己死,此臣自殺從之,非後主之過。」此唐以上人所論,知此偏是宋人有此深文,何也其意以穆公尚爲賢主,康公庸鄙,故舉而歸其罪。不知從死乃秦戎狄之俗,非關君之賢否也;何必爲穆公迴護而歸罪康公哉!朱又執「臨穴惴慄」之詞,爲康公迫死。鄭氏則以爲三人自殺;其臨穴惴慄,爲秦人視其壙語。今平心按之,其事出於穆公之命,三人自殺,要皆不得已焉耳,豈樂死哉!即使臨穴惴慄,亦自人情,不必爲之諱也。
【黃鳥三章,章十二句。】
晨風
鴥彼晨風,鬱彼北林。未見君子,憂心欽欽。本韻。如何!如何!忘我實多。本韻。○興也。下同。
山有苞櫟,隰有六駁。未見君子,憂心靡樂。本韻。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山有苞棣,隰有樹檖。未見君子,憂心如醉。本韻。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序謂「刺康公棄其賢臣」,此臆測語。集傳屬之婦人,亦無謂。僞說謂「秦君遇賢,始勤終怠」,稍近之。
【晨風三章,章六句。】
無衣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本韻。○興也。下同。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本韻。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本韻。
小序謂「刺用兵」,無刺意。集傳仿之,謂「秦俗強悍,樂於戰鬥」。詩明有「王於興師」之語,豈可徒責之秦俗哉!觀其詩詞,謂秦俗強悍,樂於用命,則可矣。僞傳、說謂「秦襄公以王命徵戎,周人赴之,賦此」,近是;然不必雲周人也。犬戎殺幽王,乃周人之仇;秦人言之,故曰「同仇」。「子」,指周人也。
首二句毛傳謂興,是,取下「與子同」之意也。如以爲賦,則夾雜矣。
【無衣三章,章五句。】
渭陽
我送舅氏,曰至渭陽。何以贈之路車、乘黃。本韻。○賦也。下同。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評]變。何以贈之瓊瑰、玉佩。本韻。
秦康公爲太子,送母舅晉重耳歸國之詩。小序謂「念母」以「悠悠我思」句也。未知果然否大序謂「即位後思而作」,尤迂。
[增]「悠悠我思」句,情意悱惻動人,往復尋味,非惟思母,兼有諸舅存亡之感。
【渭陽二章,章四句。】
權輿
於我乎,夏、屋、渠、渠、[評]居。今也每、食、無、餘、[評]食。于嗟乎,句。不承權輿!本韻。○賦也。下同。
於我乎,每、食、四、簋、[評]單承上食。今也每、食、不、飽、本韻。于嗟乎,不承權輿!
此賢者嘆君禮意寖衰之意。
一章先言居,再言食,即「適館、授餐」意。二章單承食言,由「無餘」而至「不飽」,條理井然。其「每食四簋」句,承上接下,在有餘、無餘之間;可以意會,初不有礙。其上一言居,下皆言食者,以食可減而居不移故也。又「夏屋渠渠」句,即藏「食有餘」在內,故是妙筆。自鄭氏不喻此意,以「夏屋」爲餐具;近世楊用修力證之,謬也。然即知夏屋之非餐具,而知此詩意之妙者辭矣。
【權輿二章,章五句。】
陳
宛丘
子之湯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無望本韻。兮。賦也。下同。
坎其擊鼓,宛丘之下。無冬無夏,值其鷺羽。本韻
坎其擊缶,宛丘之道。無冬無夏,值其鷺翿。本韻
此詩刺遊蕩之意昭然。小序謂「刺幽公」,恐「子」字未安,毛傳謂「子」爲大夫,不與序同。然具此樂舞,自屬君大夫之列。
【宛丘三章,章四句。】
東門之枌
東門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本韻。○賦也。下同。[評]畫。
穀旦於差,南方之原。此句不用韻。不績其麻,市漢王符潛夫篇作「女」。也婆娑。本韻。
穀旦於逝,越以鬷邁。本韻。視爾如荍,貽我握椒。本韻。
大序謂「男女淫荒」,是寬泛語。何玄子謂「陳風巫、覡盛行」,似近之。蓋以舊傳大姬好巫,而陳俗化之。「婆娑」,舞貌;巫者必舞也。漢王符潛夫論曰「詩刺『不績其麻,女也婆娑』。今多不修中饋,休其蠶織,而起學巫、覡,鼓舞事神,以欺誑細民」云云,足證詩意。又按其於「市」作「女」,亦疑是。蓋「市也」二字未順,而上既雲「南方之原」,又云「市」,亦重迭。若果爲「女」字,則上「子仲之子」當爲男言。男既婆娑,女也婆娑,是爲男巫、女覡也。不然,兩「婆娑」亦迭。
【東門之枌三章,章四句。】
衡門
衡門之下,可、以、棲遲。泌之洋洋,可、以、樂飢。本韻。○賦也。下同。[評]倒字。
豈、其、食魚,必、河之魴!豈、其、取妻,必、齊之姜!本韻。
豈其食魚,必河之鯉!豈其取妻,必宋之子!本韻。
此賢者隱居甘貧而無求於外之詩。一章,甘貧也。二、三章,無求也。唯能甘貧,故無求。唯能無求,故甘貧。故一章雲「可以」,即「豈其、必」之意也。二、三章雲「豈其、必」,即「可以」之意也。一章與二、三章詞異意同。又因飢而言食,因食而言取妻,皆飲食、男女之事,尤一意貫通。
「樂飢」,毛傳雲「樂道忘飢」。集傳雲「玩樂忘飢」。皆添字,非。鄭氏以樂作「●」,意與「療」同,撰字,更武斷。且飲水果可以療飢乎大抵皆不知古文有倒字法也。倒字趁韻爲多。樂飢,猶飢樂,謂雖飢亦樂也,猶孔子「蔬食,飲水,曲肱而枕,樂在其中」之意。
【衡門三章,章四句。】
東門之池
東門之池,可、以、漚麻。彼美淑姬,可、與、晤歌。本韻。○興也。下同。
東門之池,可、以、漚紵。彼美淑姬,可、與、晤語。本韻。
東門之池,可、以、漚菅。彼美淑姬,可、與、晤言。本韻。
玩「可以」、「可與」字法,疑即上篇之意。取妻不必齊姜、宋子,即此淑姬,可與晤對、歌耳。又是上篇註腳,所謂「可以」即「豈其、必」之意,是矣。
「晤」,本訓「明」。今毛傳曰「遇也」,鄭氏曰「猶『對』也」。孔氏曰「釋言『遇,偶也』,是『遇』亦爲對、偶之義」,與鄭同。按此雖皆非確義,然猶可通。集傳雲「晤,猶『解』也」,則無此理矣。
【東門之池三章,章四句。】
東門之楊
東門之楊,其葉牂牂。昏以爲期,明星煌煌。本韻。○興也。下同。
東門之楊,其葉肺肺。昏以爲期,明星晢晢「晢」原作「」,今改。本韻。
此詩未詳。
【東門之楊二章,章四句。】
墓門
墓門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國人知本韻。之。知而不已,誰、昔、然矣!本韻。○比而賦也。下同。[評]倒字。
墓門有梅,有、鴞、萃、止、[評]變。夫也不良,歌以訊本韻。之。訊、予、不、顧,顛倒思予。本韻。
小序謂「刺陳佗」「佗」原作「陀」,下同,今改。是。觀詩中雲「夫」,雲「國人」,則爲君國之事而非民間之事矣。蘇氏曰:「陳佗,陳文公之子而桓公之弟也。桓公疾病,佗殺其太子免而代之。桓公之世,陳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於亂。是以國人追咎桓公,以爲智不及其後,故以墓門刺焉。『夫』,指陳佗也。佗之不良,國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誰爲此乎」可謂善說此詩矣。集傳以「誰昔」爲「疇昔」,大謬。
[一章]「墓門有棘」,必須「斧以斯之」,以比國有不良,必須去之。
[二章]鴞止於梅,亦比佗之在國也。「歌以訊之」,非別有歌,意即此詩也。「予不顧」猶「不顧予」。
【墓門二章,章六句。】
防有鵲巢
防有鵲巢,邛有旨苕。誰侜予美心焉忉忉。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中唐有甓,邛有旨鷊。誰侜予美心焉惕惕。本韻。
小序謂「憂讒賊」,大序以陳宣公「陳宣公」,原作「陳靈公」,據校改實之,不知是否。
朱鬱儀解每章首二句曰:「水堤曰『防』,陵霄曰『苕』。鵲巢於木,不於防;苕生於下溼,不於丘。唐中,非甓所也。『鷊』謂綬草,亦生下溼,非邛之所產也。」此說似通。何玄子以「鷊」爲鳥名,亦近是。
【防有鵲巢二章,章四句。】
月出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糾、兮,勞、心、悄、兮、賦也。下同。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懮、受、兮,勞、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紹、兮,勞、心、慘、本韻。○三章皆同韻。兮、
自小序以來,皆作男女之詩,而未有以事實之者。朱鬱儀以爲刺靈公之詩。何玄子因以三章「舒」字爲指夏徵舒,意更巧妙,存之。
似方言之聱牙,又似亂辭之急促;尤妙在三章一韻。此真風之變體,愈出愈奇者。每章四句,又全在第三句使前後句法不排。蓋前後三句皆上二字雙,下一字單;第三句上一字單,下二字雙也。後世作律詩,欲求精妙,全講此法。
【月出三章,章四句。】
株林
胡。爲。乎。株。林。從。夏。南。本韻。[評]先作問者信辭。匪。適。株。林。從。夏。南。賦也。下同。[評]答以疑辭。
駕。我。乘。馬。說。於。株。野。本韻。乘。我。乘。車。朝。食。於。株。本韻。[評]再答以信辭,不更露夏南字,仍若疑辭妙絕。
刺陳靈公淫夏姬之詩。
設問:「『胡爲乎株林,從夏南』乎」曰,「『匪適株林、從夏南』,或他適耳。然見其駕我乘車以舍於株野,且乘我乘車以朝食於株,則信乎其適株林矣。但其從夏南與否則不得而知也。」二章一意,意若在疑、信之間,辭已在隱躍之際,詩人之忠厚也,亦詩人之善言也。
集傳雲:「蓋淫於夏姬,不可言也,故以從其子言之。詩人之忠厚如此。」按夫死從子,夏姬在子家,言夏姬則必言夏南,此定理也。詎以是見詩人之忠厚哉!
首章詞急迫,次章承以平緩,章法絕妙。曰「株林」,曰「株野」,曰「株」,三處亦不雷同。「說於株野」、「朝食於株」兩句,字法亦參差。短章無多,能曲盡其妙。
【株林二章,章四句。】
澤陂
彼澤之陂,有蒲與荷。有美一人,傷、如、之、何、![評]先傷之。寤寐無爲,涕泗滂沱。本韻。○興也。下同。
彼澤之陂,有蒲與蕑。有美一人,碩、大、且、卷、[評]後寫其形貌。寤寐無爲,中心悁悁。本韻。
彼澤之陂,有蒲菡萏。有美一人,碩、大、且、儼、寤寐無爲,輾轉伏枕。本韻。
序謂「刺時男女相悅」;集傳謂「與月出相類」。但詩云「傷如之何」,雲「涕泗滂沱」,苟男女相念,奚至於此是必傷逝之作。或謂傷泄冶之見殺,則興意不合,未詳此詩之旨也。
陳詩十篇,集傳以爲淫詩者六。既誤解「鄭聲淫」,豈陳聲亦淫耶
【澤陂三章,章六句。】
檜
羔裘
羔裘逍遙,狐裘以朝。豈不爾思勞心忉忉!本韻。○賦也。下同。
羔裘翔,狐裘在堂。豈不爾思我心憂傷!本韻。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豈不爾思中心是悼!本韻。
小序謂「大夫以道去其君」,以詩中「豈不爾思」句也。大序謂「君好絜其衣服」,則執泥矣。鄭語,史伯謂鄭桓公曰「鄶仲恃險,有驕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貪冒」,此詩云「逍遙」、「翔」,意近之矣。
[三章]「日出有曜」,陸農師曰:「言『日出有曜』,然後見其『如膏』,且亦聽朝之時也;而反以燕遊,又與『狐裘以朝』、『狐裘在堂』異矣。」亦新。
【羔裘三章,章四句。】
素冠
庶見素冠兮,棘人、欒、欒、兮,[評]此句下章無。勞心慱慱本韻。兮。 賦也。下同。
庶見素衣兮,我心傷悲兮,聊、與、子、同、歸、本韻。兮、[評]此句上章無。
庶見素兮,我心蘊結兮,聊與子如一本韻。兮。
小序謂「刺不能三年」;舊皆從之,無異說。今按之,其不可信者十。時人不行三年喪,皆然也,非一人事;何必作詩以刺凡衆之人於情理不近。一也、思行三年喪之人何至於「勞心慱慱」以及「傷悲」、「蘊結」之如是;此人無乃近於人耶二也。玩「勞心」諸句,「與子同歸」諸句,必實有其人,非虛想之辭。三也。舊訓「庶」爲「幸」,是思見而不可得,設想幸見之也。既幸見之,下當接以「我心喜悅」之句方合;今乃雲「傷悲」,何耶四也。喪禮從無「素冠」之文。毛傳雲「素冠,練也」。鄭氏不以爲練冠而以爲締冠,孔氏曰:「鄭以練冠者練布爲之,而經傳之言素者皆謂白絹,未有以布爲素者,則知素冠非練也。」據玉藻「縞冠、素紕,既祥之冠也」爲說。觀此,則毛、鄭已自齟齬。然鄭爲縞冠,亦非也。玉藻「縞冠、素紕」,間傳鄭注云「黑絲白緯曰縞」案此處有誤,鄭注作「黑經白緯曰纖」。此何得以「素冠」爲縞冠乎!玉藻鄭注云「紕,緣邊也」,此何得以「素紕」爲素冠乎!五也。喪禮從無「素衣」之文。毛傳曰「素冠,故素衣」,混甚。鄭氏據喪服小記「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縞冠」爲說,曰「朝服緇衣、素裳。然則此言『素衣』者,謂素裳也」。按朝服緇衣、素裳,禮無具文,乃鄭自撰,以士冠禮雲「主人玄冠、朝服、緇帶、素」,以爲從裳色,故知素裳。然則士冠禮止言「素」,非言素裳也。即使爲素裳,非言素衣也。何得明改詩之「素衣」以爲素裳乎!六也。喪禮從無「素」之文。孔氏曰「喪服斬衰,有衰裳、絰帶而已,不言有。檀弓說既練之服,雲『練衣黃裏、縓緣、要絰、繩屨、角瑱、鹿裘』,亦不言。有則喪服始終皆無」,可爲明證。七也。且鄭之解「素衣」、「素」,唯據小記「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縞冠」之「朝服」爲說,其於「素衣」、「素」既已毫不相涉;且朝服,吉服也,小記不過言祥祭之日得以借用其服,非朝服爲祥祭之服也。安得以朝服惟爲祥祭之服而言此詩爲祥祭服耶!可笑也。八也。且小記之說本以「成喪」對「殤喪」言,此期、功之喪皆是,非言三年也。誤而又誤。九也。不特此也,詩思行三年之人,何不直言「齊衰」等項而必言祥後之祭服,如是之迂曲乎則以上亦皆不必辯也。十也。而素冠等之爲常服,又皆有可證者。「素冠」,孟子「『許子冠乎』此句原作「許子曰冠素」,不合孟子本文,故今增「冠乎」二字。曰『冠素』」。又皮弁,尊貴所服,亦白色也。「素衣」,論語「素衣、麑裘」。曹風「麻衣如雪」,鄭雲「麻衣,深衣也」。鄭風女子亦着「縞衣」。古人多素冠、素衣,不似今人以白爲喪服而忌之也。古人喪服唯以麻之升數爲重輕;不關於色也。「素」,士冠禮「主人玄冠、朝服、緇帶、素」;又於皮弁服雲「素積、緇帶、素」。玉藻雲「,君朱,大夫素」,則又不必言矣。
此詩本不知指何事何人,但「勞心」、「傷悲」之詞,「同歸」、「如一」之語,或如諸篇以爲思君子可,以爲婦人思男亦可;何必泥「素」之一字,逐迂其說以爲「刺不能三年」乎!「素冠」者,指所見其人而言;因素冠而及衣、,即承上「素」字,以「衣」、「」爲換韻:不必泥也。「棘人」,其人當罪之時,易坎六爻曰,「系用徽纆,寘於叢棘」,是也。「欒欒」,拘欒之意。若如舊解,以「棘」訓急,孔氏謂「急於哀慼」,甚牽強。至以「欒欒」爲瘠貌,尤不切合。
【素冠三章,章三句。】
隰有萇楚
隰有萇楚,猗儺其枝。夭之沃沃,樂子之無知!本韻。○比也。下同。
隰有萇楚,猗儺其華。夭之沃沃,樂子之無、家、!本韻。
隰有萇楚,猗儺其實。夭之沃沃,樂子之無、室、!本韻。
序謂「疾恣,思無情慾者」。解者因以「夭」爲「少」,「無知」爲「無妃匹」之意,殊牽強。集傳謂「政繁、賦重,人不堪其苦」;然何爲怨及「家、室」乎「家、室」明是指妻,乃以無家爲無累,豈非飾辭乎!
愚意,此篇爲遭亂而貧窶,不能贍其妻子之詩。指萇楚而比之,不能如彼之「無知」、「無家、室」之累也。以正意論,「無知」是「無家、室」前一層意,正意在「無家、室」上。以比意論,「無知」指萇楚,又爲正意,而「無家、室」則寓言耳。
【隰有萇楚三章,章四句。】
匪風
匪、風、發、兮,匪、車、偈、兮、[評]起得飄忽。顧瞻周道,中心怛本韻。兮。賦也。
匪風飄兮,匪車嘌兮。顧瞻周道,中心吊本韻。兮。賦也。
誰、能、亨、魚、溉、之、釜、鬵、誰、將、西、歸、懷、之、好、音、本韻。○興也。[評]風致絕勝。
小序謂「思周道」,是。辨說謂「『周道』但謂適周之路,如四牡所謂『周道逶遲』耳」。然「西歸」、「好音」之說爲何
[三章]首二句是興,乃覺其妙。或以爲比。「若烹小鮮」,由於老子,不應先有之;且意味亦酸腐矣。
【匪風三章,章四句。】
曹
蜉蝣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憂矣,於我歸處。本韻。○興也。下同。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憂矣,於我歸息。本韻。
蜉蝣掘閱,麻、衣、如、雪、[評]實指麻言,奇。心之憂矣,於我歸說。本韻。
大序謂「刺昭公」,第以下篇刺共公,此在共公前也。或謂刺共公,或謂刺曹羈,皆臆測。大抵是刺曹君奢慢,憂國之詞也。
「掘閱」,朱鬱儀曰:「管子云『掘閱得玉』,是『閱』、『穴』字通也」。「麻衣」,鄭氏謂「深衣」,是也。古禮服、喪服,布皆是麻,未有木棉也。吉、兇唯以升數爲別。
【蜉蝣三章,章四句。】
候人
彼候人兮,何戈與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本韻。○興也。
維鵜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稱其服。本韻。○興也。
維鵜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本韻。○興也。
薈、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孌、兮,季、女、斯、飢。本韻。○比也。[評]取喻皆不猶人。
大序謂「共公遠君子而好近小人」。按左傳,僖二十八年春,晉文公伐曹。三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遂執曹伯襄以畀宋人,即共公也。序不言傳文者,示其爲在傳之前也。然曰「共公」,則用傳明矣。
[一章]毛傳謂候人爲「賢者」,似鹵莽。或謂候人即在「三百赤芾」之中;然詩明有兩「彼」字,亦非。按此亦興意,言彼候人尚何戈與祋,任其職則必供其事,彼「三百赤芾」者何爲耶
【候人四章,章四句。】
鳲鳩
鳲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本韻。兮。興也。下同。
鳲鳩在桑,其子在梅。淑人君子,其、帶、伊、絲、其、帶、伊、絲,其、弁、伊、騏、本韻。[評]此實寫前後言儀處。
鳲鳩在桑,其子在棘。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其儀不忒,正、是、四、國、本韻。[評]從上言儀,卸出末句。
鳲鳩在桑,其子在榛。淑人君子,正是國人。正是國人,胡、不、萬、年、!本韻。[評]從上言正國,卸出末句。
小序謂「刺不壹」;詩中純美,無刺意。或謂美振鐸,或謂美公子臧,皆無據。唯何玄子謂曹人美晉文公,意雖鑿,頗有似處。今錄而存之。曰:「左傳晉文公爲公子時,出亡,過曹,曹伯不禮焉。及即位,伐曹,執曹伯以畀宋人,事在僖二十九「九」當作「八」。年。於是周襄王策命晉侯爲侯伯,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遂盟諸侯於踐土。十月,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爲解』云云。公悅,乃復曹伯。此詩之作,蓋在曹伯復國之後。其取興於『鳲鳩』者,以鳲鳩養子均平,頌文公之待曹國與他國無異也。尊之爲『鳲鳩』而自居於『子』者,亦猶文王之時,大邦畏力,小邦懷德,皆怙文王如父也。其曰『正是四國』,則亦唯晉爲盟主,始足當之;襄王策命中所謂『以綏四國』,是也。」愚按,曹爲蕞爾國,凡詩四篇;前後三篇氣象皆衰颯不振,不應此篇獨爲盛美讚頌之辭。又「正是四國」及「胡不萬年」,等句,皆近頌天子語;曹君安得有此。今何氏謂頌晉文,頗覺合。蓋其時小時於霸主尊之若天子與
【鳲鳩四章,章六句。】
下泉
冽彼下泉,浸彼苞稂。愾我寤嘆,念彼周京。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冽彼下泉,浸彼苞蕭。愾我寤嘆,念彼京周。本韻。
冽彼下泉,浸彼苞蓍。愾我寤嘆,念彼京師。本韻。
芃芃黍苗,陰雨膏之。四國有王,郇伯勞本韻。之。
此曹人思治之詩。大序必謂共公時,無據。
[四章]郇伯爲文王子,曹人必不遠及之;是必其後人亦爲郇伯者,然不可考其世矣。
【下泉四章,章四句。】
詩經通論卷八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豳
豳風者何七月一篇也。何以繫於諸風之末蓋豳風志王業之本;雖爲王業之本,然既不可入於周、召,又不可雜於諸國,故繫於末也;猶之系商頌於周、魯之後之意。然何以不入雅其體爲風,非雅也,故不入雅也。自餘爲周公之詩,與豳無與,而同爲豳風者何蓋二南之詩以二公未封前之地而名,非周公、召公之謂也,則周公之詩未可盡入周南;又其體爲風,不可入雅;又周公未之國,不可以名魯風;故附於豳風之後,以豳風惟一篇,合之可當一國之風雲爾。此豳風之大旨也。或謂豳公爲諸侯,故不得入周、召之正風;非美、刺成王,故不得入成王之正雅。或謂周公居東都,思先公憂勞民事,比敘己志而作鴟鴞;以下亦周公之事,尊周公使專一國,故併爲豳風。或謂周公以冢宰攝政,作豳風一篇以戒成王;後人因取公所作,及凡爲周公而作之詩附焉。諸說皆所不取。又或謂君、臣相誚,不得爲正,故爲變風;居變風之末,言變之可正,尤非。又或妄以豳雅、豳頌爲言;或因三分七月之詩以當之;或因謂本有豳雅、豳頌而亡之;或因謂七月全篇,其爲風、雅、頌,隨事而變其音節;或謂雅、頌之中,凡爲農事皆可冠以豳號:並邪說。
七月
七月流、火、[評]時,下同。九月授、衣、本韻。[評]人事,下同。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慄、烈、本韻。[評]去十言一二,奇。無衣無褐,何以卒歲本韻。三。之。日。於、耜、四。之。日。舉、趾、[評]蒙上一二,以一二爲三四,奇。同我婦子,饁彼南畝;田畯至喜。本韻。○賦也。下同。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載、陽,有、鳴、倉、庚、[評]物,下同。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本韻。[評]言女,皆字字貼女,意奇。春、日、遲、遲、[評]又夾一句。采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本韻。[評]閒着悽婉之詞,妙絕,妙絕!
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本韻。蠶。月。條、桑,[評]隱三月。取、彼、斧、斨,以、伐、遠、揚,猗、彼、女、桑、本韻。[評]如畫。七、月鳴鵙,八月載、績、本韻。[評]補麻。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爲。公。子。裳。本韻。[評]應上公子。
四月莠、葽、五月鳴、蜩、本韻。八月其、獲、十月隕、蘀、一之日於、貉,本韻。取。彼。狐。、狸。爲。公。子。裘。本韻。[評]應前句。二之日其、同,載、纘、武、功、言、私、其、豵,獻、豜、於、公、本韻。[評]並及曰獵。
五月斯、螽、動。股。;[評]體物。六月莎、雞、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評]空寫三句,奇橫十。月。蟋。蟀。入。我。牀。下。[評]無寒字,覺寒氣逼人。穹、窒、燻、鼠,塞、向、墐、戶、[評]奇語。「嗟我婦子,曰爲改歲,入此室處。」本韻。[評]風俗。
六月食、鬱、及、薁、七月亨、葵、及、菽、本韻。八月剝、棗、十月獲、稻、本韻。[評]食譜細碎,逐月嘗新,妙!爲。此。春。酒。以。介。眉。壽。本韻。[評]佳語。七月食、瓜、八月斷、壺、九月叔、苴,採、荼、薪、樗,食、我、農、夫、本韻。
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本韻。黍、稷、重、穋,禾、麻、菽、麥、本韻。[評]谷譜。「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本韻。晝、爾、於茅,宵、爾、索綯。本韻。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本韻。[評]俗。始終循環。
二、之、日、鑿、冰、衝、衝、三、之、日、納、於、凌、陰、本韻。[評]並及藏冰。上多言備寒,此補備暑,妙!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本韻。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本韻。[評]鄭重語結。
小序謂「陳王業」,大序謂「周公遭變,故陳后稷、先公風化之所由」,皆非也。豳風與周公何與!以下有周公詩及爲公之詩,遂以爲周公作,此揣摹附會之說也。周公去公劉之世已遠,豈能代寫其人民風俗至於如是之詳且悉耶篇中無言后稷事;大序及之,尤無謂。集傳皆誤承之。
[一章]首章以衣、食開端:「七月」至「卒歲」言衣;「三之日」至末言食。衣以禦寒,故以秋、冬言之;農事則以春言之。十一月至二月,此四月,篇中皆以「日」爲言,殊不可曉。愚意只是變文取新,非有別義。吾見求其義者既無確論,反因是以失詩之妙,可嘆也。集傳雲「周之先公已用此以記候,故周有天下,遂以爲一代之正朔」,其言尤不可解。
[二章]「蘩」,毛傳雲「白蒿也,所以生蠶」,非謂蠶啖也。集傳謂「蠶生未齊,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幾曾見蠶啖白蒿來彼講格物之學者,有此格物否「公子」,豳公之子,乃女公子也。此採桑之女,在豳公之宮,將隨女公子嫁爲媵,故治蠶以備衣裝之用,而於採桑時忽然傷悲,以其將及公子同於歸也。如此,則詩之情境宛合。從來不得其解。且寫小兒女無端哀怨,最爲神肖。或以爲春女思男,何其媟慢!或以爲悲遠離父母,又何其板腐哉!
[三章]「蠶月」,三月也,亦變文取新。「猗」,孔氏曰「掎「掎」,原作「猗」,據校改。也;低小之桑不斬其條,但就樹以採其葉」,是也。集傳謂「取葉存條,曰猗」,本蘇氏,謬。「公子裳」,說見上。
[四章]此章言取獸爲裘。首章言「無衣無褐」;蠶桑以爲衣,取獸爲裘,亦兼爲褐意。「於貉」,猶上下「於耜」、「於茅」。先言「於貉」者,往取貉也。鄭氏謂「搏貉以自爲裘,狐狸以共尊者」,是也。集傳曰「貉,狐狸也」。不惟貉非狐狸,狐與狸亦別,稚子皆知;乃以「貉」、「狐」、「狸」三者爲一物,有此格物否且若曰「往取狐、狸」,又曰「取彼狐、狸」,亦無此重迭文法也。「爲公子裘」,應上「爲公子裳」。
[五章]此章主言時寒,以見其改歲入室之俗,又因衣、褐之餘而及之也。言時寒,皆於物類上見。五月斯螽已動股矣;六月莎雞已振羽矣;七月猶在野,八月則已依人之宇下,九月依人之戶內;十月蟋蟀且入我之牀下矣。以見豳地孟冬蚤寒如此。五、六、七、八、九、十月六句,一氣直下,文義自明。首言「斯螽」、「莎雞」;末言「蟋蟀」;中三句兼三物言之。特以斯螽、莎雞不入人牀下,惟蟋蟀則然,故點蟋蟀於後。古人文章之妙,不顧世眼如此。然道破亦甚平淺。第從無人能解及此,則使古人平淺之文變爲深奇矣。鄭氏曰「自『七月在野』,至『十月入我牀下』,皆謂蟋蟀也」。笨伯哉!後人皆從之。且有今世自詡爲知文者,謂「七月」三句全不露「蟋蟀」字,於下始出,以爲文字之奇,則又癡叔矣!羅願曰:「莎雞鳴時,正當絡絲之候;故豳詩云,『六月莎雞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也。」此又以「七月」三句單承「莎雞」言,益不足與論矣。集傳曰「斯螽、莎雞、蟋蟀,一物,隨時變化而異其名」。按陸璣雲:「斯螽,蝗類,長而青,或謂之蚱蜢。莎雞,色青褐,六月作作聲如紡絲,故又名絡緯。」今人呼「紡績娘」。若夫蟋蟀,則人人識之。幾曾見三物爲一物之變化乎且月令六月「蟋蟀居壁」,詩言「六月莎雞振羽」,二物同在六月,經傳有明文,何雲變化乎依其言,則必如詩五月之斯螽,六月變爲莎雞,七月變爲蟋蟀,整整一月一變乃可。世有此格物之學否豳詩皆夏正,十月曰「改歲」者,以冬成也。今人於孟冬便有徂年傷暮之思,古、今一也。集傳引呂氏說,亦非。
[六章]「叔」,當訓「收」,聲之轉也。
[七章]「上入執宮功」,治邑居也。「亟其乘屋」,治野廬也。集傳謂「二畝半爲廬,在田;二畝半爲宅,在邑」,非。辨見孟子「五畝之宅」下。「索」,繩索也。「綯」,爾雅「絞也」。「索綯」,猶雲「綯索」,亦倒字法。集傳曰「索,絞也;綯,索也」,全相反,絕可怪。若以「索」讀本字,「綯」訓「索」字,則爲「索索」;若依「綯」本訓「絞」,今「索」又訓「絞」,則爲「絞絞」:通乎不通孟子集註又曰「綯,絞也」,何不檢至此!又曰「可以上入都邑而執治宮室之事矣」,連上章,合本章,混而爲一,謬。解見上。又曰「故晝往取茅,夜而絞索,亟升其屋而治之」,尤謬。「於茅」、「索綯」,豈爲治屋用治屋用索何爲鄭氏於「於茅」、「索綯」曰「以待時用」;不言其何所用。孔氏曰「爲蠶用」,恐亦臆說。然總未有以爲治屋用也。註疏竟不睹,亦奇。愚按,「於茅」、「索綯」,亦非一事。茅非可爲索也。茅或爲蠶用。古人藉物多用茅。索則不知其何用也。
[八章]「朋酒」,毛傳曰,「兩樽曰朋」以鄉飲酒禮雲「尊兩壺於房戶間,……有玄酒」,是用兩樽也。按殷世質樸,不知已有此禮否而邠民尤處田野,亦未必備設兩樽。其雲「朋酒」,當是朋儕爲酒,乃「歲時伏臘,田家作苦」之意耳。「躋彼」以下,另是一事。其雲「稱彼兕觥」,與「朋酒」句明不相涉。「公堂」,毛傳謂「學校」,近是。蓋殷曰序,豳公國中亦必有之;農人躋堂稱觥;以慶君上,非必至豳公之堂也。
此篇首章言衣、食之原,前段言衣,後段言食;二章至五章終前段言衣之意;六章至八章終後段言食之意;人皆知之矣。獨是每章中凡爲正筆、閒筆,人未必細檢而知之也。大抵古人爲文,正筆處少,閒筆處多;蓋以正筆不易討好,討好全在閒筆處,亦猶擊鼓者注意於旁聲,作繪者留心於畫角也。古唯史記得此意,所以傳於千古。此首章言衣、食之原,所謂正筆也。二章至五章言衣:中唯「載玄載黃,我朱孔陽」二句爲正筆;餘俱閒筆。二章從春日鳥鳴,寫女之採桑;自「執懿筐」起,以至忽地心傷,描摹此女盡態極妍,後世採桑女,作閨情詩,無以復加;使讀者竟忘其爲「言衣、食爲王業之本」正意也。三章曰「條桑」,曰「遠揚」,曰「女桑」,寫大小之桑並採無遺,與上章「始求柔桑」境界又別;何其筆妙!雖正寫「玄黃」帛成,而曰「爲公子裳」,仍應上「公子」;閒情別趣,溢於紙上,而章法亦復渾然。「八月載績」一句,言麻;古絲、麻並重也。此又爲補筆。四章則由衣裳以及裘,又由裘以及田獵,閒而又閒,遠者益遠。五章終之以「改歲」、「入室」,與衣若相關,若不相關。自五月至十月,寫以漸寒之意,筆端尤爲超絕。妙在只言物,使人自可知人「人」字疑衍。物由在野而至入室,人亦如此也;兩「入」字正相照應。六章至八章,言食,中唯「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麥」四句爲正筆,餘俱閒筆。六章分寫老、壯食物,凡菜、豆、瓜、果,以及釀酒、取薪,靡不瑣細詳述,機趣橫生;然須知皆是佐食之物,非食之正品也,故爲閒筆。七章「稼同」以後,並及公、私作勞,仍點「播百穀」三字以應正旨。八章並及藏冰之事,與食若不相關,若相關。而終之以田家歡樂,尊君、親上,口角津津然,使人如見豳民忠厚之意至今猶未泯也。
鳥語、蟲鳴,草榮、木實,似月令。婦子入室,茅、綯、升屋,似風俗書。流火、寒風,似五行志。養老、慈幼,躋堂稱觥,似庠序禮。田官、染職,狩獵、藏冰,祭、獻、執功,似國家典制書。其中又有似採桑圖、田家樂圖、食譜、谷譜、酒經。一詩之中無不具備,洵天下之至文也。
[增]「七月在野」三句,應兼指農人棲息而言,方有意味。七月秋暑未清,尚可在野,猶書所謂「厥民因」也。謹按御纂詩義折中「聖人觀物以宜民。一夫授五畝之宅,其半在田,其半在邑。春令民畢出,如在野而動股、振羽也。冬令民畢入,如在宇、在戶而入牀下也。豳民習此久矣」云云,自是此章確解。前上說詩者似亦見及,而未能如此詳明也。
【七月八章,章十一句】
鴟鴞
鴟鴞,鴟鴞,既取我子,無毀我室!本韻。恩斯勤斯,鬻子之閔本韻。斯!比也。下同。
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今此下民,或敢侮予。本韻。
予。手、拮、據,予。所、捋、荼,予。所、畜、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本韻。[評]承上予字,二章逐句以之裝首,奇文,奇文!
予。羽、譙、譙,予。尾、翛、翛,予。室、翹、翹、風、雨、所、漂、搖,予。維、音、嘵、嘵、!本韻。[評]上章下二實字,此章雙聲字。增此句,方不板。
金縢曰:「管叔及其羣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告二公曰:『我之弗闢,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於後,公乃爲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按「於後」之辭,是既誅管、蔡而作;恐成王猶疑其殺二叔,故作詩貽之。「王亦未敢誚公」;迨風雷之變,乃親迎公歸。或必從鄭氏解書之義,以「闢」爲「避」,以「居東」爲「居國之東」,因主此詩爲未誅管、蔡之前作,曰「以鴟鴞爲武庚」。庚既已誅,豈猶慮其毀王室耶不知此乃指前日而言;且誅管、蔡後,殷人尚未靖也,安得不慮其毀王室乎!又曰:「使此詩作於殷人畔後,則所云『未雨綢繆』者謂何」不知此謂武庚雖誅,殷民不靖,正當蚤爲計耳。上雖以「毀室」屬鴟鴞言,此又言「下民」,則旨益露矣。又曰,「既誅管、蔡,而成王尚未知周公之意,則王心之蔽深矣」。夫書不雲「王亦未敢誚公」乎且如彼說,其尤說不去者,在「既取我子」一句。「子」自指管、蔡。今以指成王,爲之說曰「洛誥『朕復子明辟』可證」,此是已;然「取」字終作何解乎或以「子」爲「民」,益謬。
[一章]「恩斯勤斯」二句承上「子」而言;本意重在「室」,故下復言「子」二句,下章則單言「室」矣。古人文自是如此。集傳爲補之曰「況又毀我室乎!」不必。
[二章]集傳曰「誰敢有侮予者!」大失「或」字語氣。
【鴟鴞四章,章五句。】
東山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起二句不用韻。我來自東,零雨其蒙。我、東、曰、歸,我、心、西、悲、[評]互字句。制彼裳衣,勿士行枚。本韻。蜎蜎者蠋,烝在桑野。[評]賦中興。敦彼獨宿,亦在車下。本韻。○賦也。下同。[評]爲末章地。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蒙。果、臝、之、實,亦、施、於、宇、伊、威、在、室、蠨、蛸、在、戶、本韻。町、畽、鹿、場,熠、耀、宵、行、本韻。[評]曲盡荒涼之態。亦、可、畏、也,伊、可、懷、本韻。也、!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蒙。鸛、鳴、於、垤、婦、嘆、於、室、[評]賦中興。爲末章地,應上章之意。灑、掃、穹、窒,我、徵、聿、至、本韻。有、敦、瓜、苦,烝、在、慄、薪、自、我、不、見,於、今、三、年、!本韻。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蒙。倉庚于飛,熠耀其羽。之。子。於。歸。皇。駁。其。馬。本韻。親。結。其。褵。九。十。其。儀。本韻。[評]凱旋詩乃作此香豔幽情之語,妙絕!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本韻。[評]應前「獨宿」、「婦嘆」。
小序謂「周公東征」,大序謂「士大夫美之,作是詩」,皆是。或謂周公作,未然。大序「一章言其完也,二章言其思也,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猶是,謂「四章爲男女之得及時」,則非矣,蓋不知詩意之妙也。說見下。
[一章]「勿士行枚」,當如鄭解,謂「不必事行陳銜枚」。
[二章]「熠耀」,螢也;「宵行」,夜行也:人人知之。集傳因下「熠耀其羽」,遂疑「熠耀」,非蟲而以「宵行」當之。既以蟲名爲辭語,而又自造一蟲名,甚奇。楊用修已極駁之,謂下「熠耀其羽」言倉庚,猶小雅「交交桑扈」、「有鶯其羽」用字法也。既言「可畏」,何以又言「可懷」蓋畏者畏其荒涼,懷者懷其舊居也。
[三章]以「鸛鳴於垤」與「婦嘆於室」,猶首章以「蠋」與「獨宿」之意。「垤」,土之隆起,蓋小丘也。左傳曰「劍「劍」,原誤作「斂」,據校改。及於垤皇」,謂寢門闕也。又曰「葬於垤皇」,謂墓門闕也。凡闕者,壘土爲之,皆曰垤。方言曰「楚、鄧以南,蟻土謂之垤」,則西北不爾可知。毛傳謂「蟻冢」,夫蟻冢其大幾何,而鸛可鳴其上耶又謂「將陰雨則穴處先知之」,亦鑿。詩已言「零雨」矣,豈特「將雨」乎!集傳又附會爲「將陰雨,蟻出垤,而鸛就食之」,尤可笑;幾曾見鸛食蟻來鄭氏謂「鸛將陰雨則鳴」,亦鑿謬。總之,皆不離高叟之見耳。
[四章]「倉庚于飛」二句,興下「之子于歸」。鄭氏謂「嫁取之候」,謬。且果臝結實,瓜苦在薪,乃秋時景,忽又入春乎此章言其歸之樂也。解者謂軍中有新娶者,意味索然。鄭氏曰,「其新來時甚善,至今則久矣,不知其何如也,又極序其情樂而戲之」,其意稍近。但其解「如之何」曰「不知其何如」,竟不成語,令人發嘔。彼不知「如之何」者,乃是勝於新之辭也。古、今人情一也,作詩者亦猶人情耳;俗雲「新娶不如遠歸」,即此意。若詩不合人情,亦何貴有詩哉!「舊如之何」,杜詩已爲註腳矣,曰「夜闌更秉燭,相對如夢寐!」
末章駘蕩之極,直是出人意表。後人作從軍詩必描畫閨情,全祖之。不深察乎此,泛然依人,謂三百篇爲詩之祖,奚當也!
【東山四章,章十二句】
破斧
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東征,四國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將!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既破我斧,又缺我錡。周公東征,四國是吪。哀我人斯,亦孔之嘉!本韻。
既破我斧,又缺我銶。周公東征,四國是遒。哀我人斯,亦孔之休!本韻。
此四國「四國」解見下。之民美周公之詩。中有「哀我人斯」句,明是民矣。大序謂「周大夫」,非也。集傳謂「軍士答周公前篇」,尤武斷。其以爲軍士作者,以有「我斧」、「我斨」等字也。然非此解。見下。
每章首二句,是比。以斧比周公;以斨、錡、銶比成王。猶雲「既危我周公矣,又將危及我成王」也。鄭氏曰「四國流言,既破毀我周公,又損傷我成王,以此二者爲大罪」,得之。自歐陽氏誤以斧、斨爲殺伐之用;集傳從之。嚴氏已不信,謂「詩人言兵器必曰弓、矢、幹、戈、矛、戟,無言斧、斨、錡、銶者。斧與斨並言,乃豳人所用之採桑者。又錡爲鑿屬,銶爲木屬,皆非兵器」,是已。按下篇雲「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尤可證。然其謂「行師有除道、樵蘇之事,故用斧、斨」, 則迂矣;況非此解乎!「四國」,商與管、蔡、霍也。毛氏謂管、蔡、商、奄,非也。其時奄已封魯矣。集傳謂「四方之國」。何玄子曰:「書多方篇曰『告爾四國多方』,既於『四國』之下復言『多方』,則四國非泛指四方明矣。」
【破斧三章,章六句】
伐柯
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本韻。○比也。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我覯之子,籩豆有踐。本韻。○比而賦也。
周人喜周公還歸之詩。
齊風曰「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與此同。蓋必當時習語,故首章全用爲比。下章又單承「伐柯」爲比,謂伐柯者以斧,則「其則不遠」矣;今我覯此之子,則「籩豆有踐」矣。「之子」,指周公也。「籩豆有踐」,言周公歸,其待之禮如此也。通篇正旨在此二句。舊解太支離。集傳分首章爲欲見周公之難,次章爲得見周公之易,亦臆解。且以末二句皆爲比體,承上「取妻」而言。按下篇「我覯之子」,明指周公,則此當不異;而「籩豆有踐」亦不似同牢語也。
【伐柯二章,章四句。】
九罭
九罭之魚,鱒、魴。我覯之子,袞衣、繡裳。本韻。○興也。
鴻飛遵渚。公歸無所,於女信處。本韻。○興也。
鴻飛遵陸。公歸不復,於女信宿。本韻。○興也。
是、以、有、袞、衣、兮,無、以、我、公、歸、兮,無、使、我、心、悲、本韻。兮、!賦也。[評]忽入急調,扳留情狀如見。
大序謂「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其說甚支離。鄭氏以「鴻飛」二章爲周人曉東都人之詞,於末章又言「東都人以公西歸而心悲」,前後不貫。嚴氏以「鴻飛」二章爲西人謂東人,末章爲東人答西人,亦鑿。集傳以爲皆東人作,是已。但以首章爲「周公居東之時,東人喜得見之」,又未然。下章皆言公歸,周公居東已二年,豈方喜得見便即歸乎蓋此詩東人以周公將西歸,留之不得,心悲而作。首章以「九罭」「鱒、魴」爲興,追憶其始見也。二章、三章以「鴻遵渚、陸」爲興,見公歸將不復矣;暫時信處、信宿於女耳。「女」者,指公於我;公以我爲「女」也。末章乃道其情焉。
解此詩者,最多執滯。於「九罭」或以爲小網,或以爲大網;於「袞衣、繡裳」以爲迎歸之服;於「遵渚」、「遵陸」或以爲鴻不宜在渚、陸,或以爲鴻當在渚不當在陸;於「女」字或以爲東人指西人,或以爲西人指東人:皆非。集傳只取大意,得之。
【九罭四章:一章四句,三章章三句。】
狼跋
狼跋其胡,載疐其尾。公孫碩膚,赤。舄。幾。幾。本韻。○比而賦也。下同。[評]意。
狼疐其尾,載跋其胡。公孫碩膚,德音不瑕。本韻。
此美周公之詩。
此反比也。「几几」正「跋」、「疐」之反。章法奇變。
狼之跋胡、疐尾也,毛傳以爲「有胡」,殊混。嚴氏以爲「落」;或以爲「食滿」。大抵此等處不能詳求,亦不必詳求耳。
【狼跋二章,章四句】
詩經通論卷九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小雅
大小雅之分,或主政事,或主道德,或主聲音。唯嚴氏主辭體者近之。曰:「二雅之別,先儒皆未有至當之論。竊謂雅之大、小特以其體之不同耳。蓋優柔委曲,意在言外者,風之體也。明白正大,直言其事者,雅之體也。純乎雅之體者,爲雅之大。雜乎風之體者,爲雅之小。離騷出於國風,而世以『風、騷』並稱,謂其體之多同也。太史公亦曰『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若離騷者,可謂兼之』。言離騷兼國風、小雅而不言兼大雅,可證。『呦呦鹿鳴』、『文王在上』,則大雅、小雅之氣象自見矣。」其餘言大、小雅之正、變,非是,不錄。何玄子辨之曰:「棫樸、旱麓、靈臺、鳧鷖,非雜乎風者耶何以載於大天保、六月、車攻、吉日,非純乎雅者耶何以載於小」愚按,此其小者,亦論其大段焉耳。
集傳雲,「雅者,正也」,是已。然又云「正小雅」、「正大雅」若是,則「正小正」、「雅小雅」可通乎故知正、變之說於二雅尤不可用也。
鹿鳴
呦呦鹿鳴,食野之苹。我有嘉賓,鼓、瑟、吹、笙、本韻。[評]樂。吹笙鼓簧,承、筐、是、將、[評]幣。人之好我,示我周行。本韻。○興也。下同。
呦呦鹿鳴,食野之蒿。我有嘉賓,德音孔昭;視民不恌;君子是則是效。我、有、旨、灑,[評]酒。嘉賓式燕以敖。本韻。
呦呦鹿鳴,食野之芩。我有嘉賓,鼓、瑟、鼓、琴、[評]末章合樂、酒。鼓瑟、鼓琴,和樂且湛。我、有、旨、灑,以燕樂嘉賓以心。本韻。
此燕羣臣之詩。小序謂「燕羣臣、嘉賓」。按,「嘉賓」,詩之言也;實則「嘉賓」即「羣臣」耳。彤弓篇亦云「我有嘉賓」,可證。序必以「嘉賓」連言者,以儀禮燕禮、鄉飲酒禮皆歌此詩,意兼四方之賓及鄉之賓言之。不知燕禮、鄉飲酒禮作於詩後,正謂凡燕賓取此詩而歌之,非此詩之爲燕賓而作也。彤弓篇之「嘉賓」,豈亦兼凡賓而言乎序界於兩歧,實贅,然猶可也;集傳則專謂燕賓客而作,益非矣。總之,說詩不可據禮;集傳每蹈此病。
[一章]「周行」,大路也。毛傳訓「至道」,集傳訓「大道」,皆非。此與大東「行彼周行」之「周行」同,猶雲指我途路耳。
[二章]「視」,鄭氏謂古「示」字。按上有「示」字,不應又作「視」。蓋「視民」猶「民視」,謂小民視之,不敢習爲偷薄之行;而君子則「是則是效」也。
首章言作樂與遺幣;二章言飲酒;三章又合作樂,飲酒而言之。故首章言二事則用「人之好我」二句;二章言一事則用「德音孔昭」三句;三章則更無他句。看他作法。
【鹿鳴三章,章八句。】
四牡
四牡騑騑;周道倭遲。豈不懷歸王事靡盬,我、心、傷、悲、!本韻。○賦也。[評]一章一義。
四牡騑騑;嘽嘽駱馬。豈不懷歸王事靡盬,不、遑、啓、處、本韻。○賦也。
翩翩者鵻,載飛載下,集於苞栩。王事靡盬,不、遑、將、父、本韻。○興也。
翩翩者鵻,載飛載止,集於苞杞。王事靡盬,不、遑、將、母、本韻。○興也。
駕彼四駱,載驟駸駸。豈不懷歸是、用、作、歌,將。母。來。諗。本韻。○賦也。[評]變。
此使臣自之詩,王者採之,後或因以爲勞使臣之詩焉。故左襄四年穆叔曰「四牡,君所以勞使臣也」。小序但據左傳,謂「勞使臣」之來。後之解詩者,因作「君探其情而代之言」。試將此詩平心讀去,作使臣極順,作代使臣極不順。解詩何不取順而偏取逆乎若夫儀禮燕禮、鄉飲酒禮皆歌此詩及下皇皇者華,則第因鹿鳴而及之耳。此詩作於使臣,源也;勞使臣,流也;燕禮、鄉飲酒禮歌之,流而又流也。
首章「我心傷悲」,所以啓下三章三「不遑」之意;末意道之所以作歌之意;章法井然。
[二章]「啓」,作也。「處」,息也。言作、息皆匆遽不得暇也。下采薇篇「不遑啓、居」同。舊解以「啓」作「跪」,甚迂。
[三章]「將」,奉也,持也,奉持之意。
[五章]獨言「將母」,集傳謂因上章之文。然不止此,實有義在。「哀哀父、母,生我劬勞」,上句並言「父」、「母」,下句單言「母」,即此意。
【四牡五章,章五句。】
皇皇者華
皇皇者華,於彼原隰。駪駪征夫,每、懷、靡、及、本韻。○興也。[評]總上文意思。
我馬維駒,六轡如濡。載馳載驅,周爰諮諏。本韻。
我馬維騏,六轡如絲。載馳載驅,周爰諮謀。本韻。○賦也。下同。
我馬維駱,六轡沃若。載馳載驅,周爰諮度。本韻。
我馬維駰,六轡既均。載馳載驅,周爰諮詢。本韻。
小序謂「君遣使臣」,是。
「諏、謀、度、詢」,春秋內、外傳所解亦有異同,不必盡從。然以爲無別,則又不然。大抵「諏」爲聚議之意,「謀」爲計劃之意,「度」爲酌量之意,「詢」爲究問之意,則有然耳。
【皇皇者華五章,章四句】
棠棣
常棣之華,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本韻。○興也。[評]起下四章義。
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原隰裒矣,兄弟求本韻。矣。賦也。
脊令在原,兄弟急難。每有良、朋,況也永嘆。本韻。○興而比也。
兄弟鬩於牆,外御其務。左、國俱作「侮」,從之。每有良、朋,烝也無戎。「務」,韻;餘本韻。劉氏謂「戎」疑當作「戍」;戍亦御也,以協「侮」字。未知是否。○賦也。下同。
喪。亂。既。平。既。安。且。寧。雖。有。兄。弟。不。如。友。生。本韻。[評]思兄弟也,非是反言,讀之酸鼻。
儐爾籩豆,飲酒之飫。兄弟既具,和樂且孺。本韻。
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湛。本韻。
宜爾室家,樂爾妻、孥、是究是圖,亶其然乎!本韻。
小序謂「燕兄弟」,大序謂「閔管、蔡之失道」,蓋本左、國爲說也。然不言何人作。鄭氏誤解傳,以爲周公時召公作,非也。左傳「周襄王以狄伐鄭氏,富辰諫曰:『不可!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所侮;捍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國語「富辰諫曰:『不可!人有言「兄弟讒鬩,侮人百里」。周文公之詩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按國語謂周公之詩。左傳曰「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又曰「猶懼有所侮」。雖無明文,亦是周公作也。又韋昭雲,「召康公之後,穆公虎也,去周公歷九王矣。周公作常棣之篇,以閔管、蔡而親兄弟。其後周室既衰,厲王無道,骨肉恩缺,親親禮廢,宴兄弟之樂絕。故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而合其宗族於成周,復作棠棣之歌以親之。鄭、唐二君以爲穆公所作,失之矣」。按韋說尤明。然鄭本謂召康公,非穆公也。鄭之以爲康公者,以鹿鳴至魚麗爲文、武時詩也。
集傳於首章謂「此燕兄弟之樂歌」,於次章謂「此詩蓋周公既誅管、蔡而作」,分兩義說,甚失注詩之體,蓋於首章切合小序,於次章切合大序也。不知大、小序出於兩人,故屬兩義;今一人之作豈可如此!當併合而云「此周公既誅管、蔡而作,後因以爲燕兄弟之樂歌」,如此乃明耳。予故謂遵序者莫若集傳,不誣也。
[一章]「鄂」,「萼」同,花苞也。唐明皇以「花萼」名樓,取此。「不」,「跗」同,花蒂也。集傳以「鄂」爲「鄂然」,本毛傳之謬。又云「不,猶『豈不』也」,並謬。
[二章]「原隰裒」,只說原隰廣野之地,不相值則兄弟必求,故下「脊令」亦用「原」字。「裒」,損少意,易雲「裒多益寡」,謂少其人,猶後世詩「遍插茱萸少一人」也。集傳「屍裒聚於原野之間」,令人可畏復可笑也。且「死喪」、「原隰」之下各有「兄弟」字,豈可爲蒙上之詞,又不達文義矣。
[三章]「況」,怳同,出車篇「況瘁」亦是。毛傳訓「茲」。按,下雲「烝也」,烝是實字,此不當作虛字。集傳謂「發語聲「聲」,原作「辭」,據校改。」,益非。
[四章]「烝」,衆也;「戎」,兵也。言有外侮,朋雖衆也,無以兵相助矣。此兩章主言兄弟,不得不屈朋友;不必泥。
[五章]首章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三章至此章,皆反覆明其「莫如兄弟」之意也。三章、四章言「每有良朋」亦不如兄弟;此章言喪亂既平而安寧矣,乃雖有兄弟反不如友生,何哉蓋此時兄弟已亡,所與周旋者唯友生而已,故爲深痛。皆反覆明其「莫如兄弟」之意。上「莫如」,此「不如」,正相應。舊解謂安寧之後,乃有視兄弟不如友生者;泛罵世情,殊無謂。觀「喪亂既平」之語,酷似周公當日情事,故主爲公作。
[六、七、八章]又追思兄弟之宜和樂也。上以「良朋」陪說,此又以「妻子」陪說。然有不同:「良朋」陪說,屈之也;「妻子」陪說,以見一家內外之和樂也。
【棠棣八章,章四句。】
伐木
伐木丁丁,鳥鳴嚶嚶。本韻。出。自。幽。谷。遷。於。喬。木。本韻。[評]佳語,似閒非閒。嚶其鳴矣,求其友、聲、相彼鳥矣,猶求友聲;矧伊人矣,不求△友△生!神之聽之,終和且平。本韻。○興而比也。
伐木許許,釃酒有藇。既有肥羜,以速△父△。寧適不來,微我弗顧本韻。於粲灑掃,陳饋八簋。既有肥牡,以速諸△舅△。寧適不來,微我有咎本韻。○興也。下同。
伐木於阪,釃酒有衍。籩豆有踐,兄△弟△無遠。民之失德,乾餱以愆。本韻。有酒湑我。無酒酤我。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評]以「我」字作助字,妙。迨我暇矣,飲此湑本韻。矣。
此燕朋友、親戚、兄弟之樂歌。一章言朋友也;二章言諸父,親也;諸舅,戚也;三章言兄弟也。解者唯以朋友爲言,非也。下二章言燕饗之事。首章不及者,反覆言朋友之義,故不暇及,以下數章互見也。深得前虛後實之妙。篇中曰「八簋」,曰「民之失德」,自是天子之詩。
[一章]「伐木」是興,「鳥鳴」是比:蓋以「鳥鳴」比朋友,以「伐木」興「鳥鳴」也。章法奇變。舊解皆以爲興,或以「伐木」亦作比朋友義,皆非。鳥以據喬木而嚶鳴相應爲樂,若幽谷則不堪,故以「出自幽谷,遷於喬木」二句承上起下;綽有妙致。「神聽」二句又接得出人意外;作盟神矢詞解,自可。
[二章、三章]下二章惟以「伐木」爲興,則上「鳥鳴」之爲比自明。此處「伐木」爲興,亦承上來,又不必與下旨有關會也。看詩全要圓通無滯方佳。「寧適不來,微我弗顧」,謂「寧得不來乎,無乃不我肯顧也」「微我有咎」,謂「無乃以我有咎也」自反之意,較前益深。集傳雲「謂寧使彼適有故而不來,而無使我思意之有不至也」,迂拙之甚。
【伐木三章,章十二句。】從集傳引劉氏說。
天保
天保定爾,亦孔之固。俾爾單厚,何福不除。俾爾多益,以莫不庶。本韻。○賦也。下同。
天保定爾,俾爾戩穀。罄無不宜,受天百祿。降爾遐福,維日不足。本韻。
天保定爾,以莫不興。如山,如阜,如岡,如陵,如、川、之、方、至,[評]妙喻。以莫不增。本韻。
吉蠲爲饎,是用孝享。禴、祠、烝、嘗,於公、先王。君曰卜爾,萬壽無疆。本韻。
神之吊矣,詒爾多福。民之質矣,日用飲食。羣黎百姓,遍爲爾德。本韻。
如月之恆;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壽,[評]妙喻。不騫不崩。如松、柏之茂,無不爾或承。本韻。
此臣致祝於君之詞。鄭氏因小序雲「下報上」,遂謂「鹿鳴至伐木,皆君所以下臣也;臣亦宜歸美於王,以崇君之尊而福祿之,以答其歌」。如此說詩,固執已甚。季明德曰:「若此則出於有意,而非平時愛君之本心矣。況前五詩者,所用異時;不知爲何時之燕而作耶將先作此詩,隨其燕而皆以此答耶蓋有求其說而不得者矣。」
篇中多用「爾」字:天爾之;先王爾之也。忠愛之至,故多復辭。「山」、「阜」、「岡」、「陵」無大異。又云「如南山之壽」,皆涉復也。
【天保六章,章六句。】
采薇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歸曰歸,歲亦莫本韻。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啓居,玁狁之故。本韻。○賦也。下同。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歸曰歸,心亦憂止。本韻。憂心烈烈,載飢載渴。本韻。我戍未定,靡使歸聘。本韻。
采薇采薇,薇亦剛止。曰歸曰歸,歲亦陽本韻。止。王事靡盬,不遑啓處。本韻。憂心孔疚,我行不來!本韻。
彼爾維何維常之華。彼路斯何君子之車。本韻。戎車既駕,四牡業業。豈敢定居,一月、三、捷、本韻。
駕彼四牡,四牡騤騤。君、子、所、依,小、人、所、腓、本韻。[評]此車戰之法。四牡翼翼,象弭、魚服。豈不日戒,玁狁孔棘!本韻。
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評]全逗後世詩意。行道遲遲,載渴載飢。我心傷悲,莫知我哀!本韻。
此戍役還歸之詩。小序謂「遣戍役」,非。詩明言「曰歸曰歸,歲亦莫止」,「今我來思,雨雪霏霏」等語,皆既歸之詞;豈方遣即已逆料其歸時乎!又「一月三捷」,亦言實事,非逆料之詞也。此不知何王之世。大序謂文王,文王無伐玁狁事,辨說已駁之。或謂宣王,然與六月又不同時。或謂季歷,益妄。
【采薇六章,章八句。】
出車
我出我車,於彼牧矣。自天子所,謂我來矣,召彼僕伕,謂之載矣。王事多難,維其棘「棘」,韻。餘本韻。矣。賦也。下同。
我出我車,於彼郊矣。設此旐矣;建彼旄本韻。矣。彼旟、旐斯,胡不旆旆。憂心悄悄,僕伕況瘁。本韻。
王命南仲,往城於方。出車彭彭;旗、旐央央。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於襄。本韻。
昔我往矣,黍、稷方華;今我來思,雨雪載塗。王事多難,不遑啓居。豈。不。懷。歸。畏。此。簡。書。!本韻。
喓喓草蟲,趯趯阜螽。未見君子,憂心忡忡;既見君子,我心則降。赫赫南仲,薄伐西戎。本韻。
春日遲遲;卉木萋萋;倉庚喈喈;采蘩祁祁。執訊獲醜,薄言還歸。赫赫南仲,玁狁於夷。本韻。
小序謂「勞還率」,非。此與上篇亦同爲還歸之作;但二篇似乎同,又不同,難以臆斷。采薇言玁狁,此篇亦言之,似乎同也;采薇不言南仲,不言西戎,而此篇言之,又不同也。采薇「雨雪霏霏」,此篇「雨雪載塗」,似乎同也;而「春日遲遲」諸句又不同也。故曰不敢臆斷。若鄭氏以爲文王詩,因文王不爲天子,而以天子歸之殷王,殊迂。季明德及僞傳、說皆以爲宣王,因常武有「南仲太祖」一語。然正以此語而可知其非宣王也,何嘵嘵爲!
南仲,史匈奴傳雲「在襄王時」;又云「在懿王時」。漢書人表有南中,在厲王時;匈奴傳又引出車之詩,謂宣王命將征伐玁狁,則又在宣王時。史之矛盾如此。若鄭氏謂文王時人,止因以鹿鳴至魚麗爲文、武時詩,故以南仲爲文王時人,益不足憑。故南仲既不知爲何時人,則亦不知此詩爲何王矣。據常武爲宣王詩,其雲「南仲太祖」,則在宣王之上世可知;但不必文王耳。
[二章]「況」,與常棣篇「況也」之「況」同義。集傳曰「況,茲也;或曰,常作怳」。於常棣篇又曰「況,發語辭」。一「況」字作三解,何居
[四章]「簡書」,天子策命也。毛傳謂「戒命;鄰國有急,以簡書相召,則奔命救之」,此用左傳而誤也。閔元年,狄人伐邢,管敬仲言於齊侯曰:「詩云『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請救邢以從簡書!」此第謂當時天子有此簡書,其中有「同惡相恤」之語,非鄰國之簡書也。其後鄰國有戒命,則亦謂之「簡書」耳。
【出車六章,章八句。】
杕杜
有杕之杜,有睆其實。王事靡盬,繼嗣我日。本韻。日、月陽止,女心傷止,征夫遑本韻。止。興也。
有杕之杜,其葉萋萋。王事靡盬,我心傷悲。卉、木萋止,女心悲止,征夫歸本韻。止。興也。
陟彼南山,言採其杞。王事靡盬,憂我父母。本韻。檀、車、幝、幝,四、牡、痯、痯,徵、夫、不、遠、本韻。○賦也。下同。[評]想象甚妙。
匪載匪來,憂心孔疚。期逝不至,而多爲恤。本韻。卜、筮偕止,會言近止,征夫邇本韻。止。
此室家思其夫歸之詩。小序謂「勞還役」,亦非。勞之而代其妻思夫,豈不甚迂乎!大抵小序皆謂「勞」者,本於四牡篇,左傳謂「天子所以勞使臣」一語也。然則篇篇皆勞乎鄭氏遂附會之,曰:「遣將率及戍役,同歌;同時,欲其同心也。反而勞之,異歌,異日,殊尊卑也。禮記曰『賜君子、小人不同日』,此其義也。」悉支離之說。
【杕杜四章,章七句】
魚麗
魚麗於罶,鱨、鯊。君子有酒,隔句。旨且多。本韻。○賦也。下同。
魚麗於罶,魴、鱧。君子有酒,多且旨。本韻。
魚麗於罶,鰋、鯉。君子有酒,旨且有。本韻。
物。其。多。矣。維。其。嘉。本韻。矣。[評]描一層,此畫家渲染法。
物。其。旨。矣。維。其。偕。本韻。矣。
物。其。有。矣。維。其。時。本韻。矣。
此王者燕饗臣工之樂歌。大序謂「文、武始於憂勤,終於逸樂」,贅說失理,前人已辨之。集傳謂「燕、饗通用之樂歌」,謬。彼見燕禮、鄉飲酒禮皆用之,故云;然豈作者預立其程,使上、下通用乎!
【魚麗六章:三章章四句;三章章二句。】
南有嘉魚
南有嘉魚,烝然罩罩。君子有酒,嘉賓式燕以樂。本韻。○賦也。
南有嘉魚,烝然汕汕。君子有酒,嘉賓式燕以衎。本韻。○賦也。
南、有、樛、木,甘、瓠、累、之、[評]興意變。君子有酒,嘉賓式燕綏本韻。之。興也。下同。
翩、翩、者、鵻,烝、然、來、思、[評]又變。君子有酒,嘉賓式燕又。本韻。思。[評]用字淡,妙。
與前篇同意。
【南有嘉魚四章,章四句。】
南山有臺
南山有臺,北山有萊。樂只君子,邦家之基。樂只君子,萬壽無期。本韻。○興也。下同。
南山有桑,北山有楊。樂只君子,邦家之光。樂只君子,萬壽無疆。本韻。
南山有杞,北山有李。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樂只君子,德音不已。本韻。
南山有栲,北山有杻。樂只君子,遐不眉壽。樂只君子,德音是茂。本韻。
南山有枸,北山有楰。樂只君子,遐不黃耇。樂只君子,保艾爾後。本韻。
小序謂「樂得賢」。按序以前篇南有嘉魚爲「樂與賢」,此篇爲「樂得賢」,「與」之與「得」,所差幾何如此說詩,不近稚乎!集傳謂「燕饗通用之樂」,辨見魚麗。
此臣工頌天子之詩。
【南山有臺五章,章六句。】
蓼蕭
蓼彼蕭斯,零露湑兮。既見君子,我心寫兮。燕笑語兮,是以有譽處本韻。兮。興也。下同。
蓼彼蕭斯,零露瀼瀼。既見君子,爲龍爲光。其德不爽,壽考不忘。本韻。
蓼彼蕭斯,零露泥泥。既見君子,孔燕豈弟。宜兄宜弟,令德壽豈。本韻
蓼彼蕭斯,零露濃濃。既見君子,鞗革沖沖。和、鸞雝雝,萬福攸同。本韻
此諸侯朝天子,天子美之之詞。嚴氏謂「諸侯答天子湛露、彤弓之歌」,恐未然。左傳襄二十六年「齊侯賦蓼蕭,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又昭二十六年「宋華定來聘,通嗣君也。享之,爲賦蓼蕭;弗知,又弗答賦。昭子曰:『必亡!宴語之不懷,寵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將何以在!』」觀此,則非諸侯答天子明矣。
【蓼蕭四章,章六句。】
湛露
湛湛露斯,匪陽不晞。厭。厭。夜。飲。不。醉。無。歸。本韻。○興也。下同。[評]佳語。
湛湛露斯,在彼豐草。厭、厭、夜、飲,在、宗、[評]於古。載、考、本韻。
湛湛露斯,在彼杞、棘。顯允君子,莫不令德。本韻。
其桐其椅,其實離離。豈弟君子,莫不令儀。本韻。
左傳文四年「衛甯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爲賦湛露……。不拜;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爲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爲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故小序謂「天子燕諸侯」,是。鄭氏二章「在宗載考」之文,遂謂「宴同姓諸侯」;其解「在宗載考」誤。詳下。左傳統言「諸侯」,不言「同姓」也。且鄭於首章引燕禮「宵則兩階及庭門皆設大燭」,若然,此亦同姓乎!
[二章]「在宗載考」,宗,宗廟也。大雅鳧鷖亦云「既燕於宗」。若燕禮則在寢。儀禮,後世之書,不可以解詩。古朝、聘、享皆於廟,則燕亦在廟也。「載」,再也。「考」,擊也,擊鐘也。唐風「子有鍾、鼓,弗鼓弗考」。再考鍾,所謂「金奏肆夏」也;入門、客出及燕之時皆用之。毛傳以宗子之法解「不醉無歸」,固已疏矣;又以「宗」爲宗室,尤非。「宗室」,宗子之室也。王者亦有宗室乎集傳即依毛傳,謂宗室;又曰「蓋路寢之屬」,益可笑。「路寢」,聽朝之所也。路寢其宗室耶宗室其路寢耶
【湛露四章,章四句。】
彤弓
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賓,中心貺之。鍾、鼓既設,一朝饗本韻。之。賦也。下同。
彤弓弨兮,受言載之。我有嘉賓,中心喜之。鍾、鼓既設,一朝右本韻。之。
彤弓弨兮,受言橐之。我有嘉賓,中心好之。鍾、鼓既設,一朝本韻。之。
左傳文四年「衛甯武子曰:『古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覺報宴。』」,故小序謂「天子錫有功諸侯」也。
[一章]「一朝饗之」,謂既賜彤弓之日即饗之,同在一朝也。毛傳謂「一朝」猶「早朝」,集傳引呂氏說,謂「言其速」,皆非。
[二章]「右」,嚴氏曰:「助也。『右』與『宥』、『侑』通,皆助也。左傳言『饗醴命宥』,注云『以幣物助歡也』」。
【彤弓三章,章六句。】
菁菁者莪
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見君子,樂且有儀。本韻。○興也。
菁菁者莪,在彼中沚。既見君子,我心則喜。本韻。○興也。
菁菁者莪,在彼中陵。既見君子,錫、我、百、朋、本韻。○興也。
泛泛楊舟,載沈載浮。既見君子,我心則休。本韻。○比而賦也。
小序謂「樂育材」,不切。集傳謂「亦燕飲賓客之詩」,篇中無燕飲字面,尤不切。大抵是人君喜得見賢之詩,其餘則不可以臆斷也。
[一章]「既見君子」之下句,嚴氏謂「從來皆承見君子者言」,是「樂且有儀」自言其既樂而且以儀將之也;猶「享多儀」之儀。
[三章]「百朋」,兩貝爲朋。從來言「朋」是兩偶之義。鄭氏謂「五貝爲朋」,謬。漢食貨志「貝有五等:其四等皆兩貝爲朋;其一不成貝,不爲朋」。鄭必是誤以五等爲五貝耳。集傳漫不加考,從之,非也。前人所論如此。
【菁菁者莪四章,章四句。】
六月
六月棲棲,戎車既飭。四牡騤騤,載是常服。玁狁孔熾,我是用急。王於出征,以匡王國。本韻。○賦也。下同。
比物四驪,閒之維則。維此六月,既成我服。本韻。我服既成,於三十里。王於出征,以佐天子。本韻。
四牡修廣,其大有顒。薄伐玁狁,以奏膚公。本韻。有嚴有翼,共武之服。共武之服,以定王國。本韻。
玁狁匪茹,整居焦、獲,本韻。侵鎬及方,至於涇陽。織文鳥章,白旆央央,元戎十乘,以先啓行。本韻。
戎車既安,如、輊、如、軒、四牡既佶,既佶且閒。薄伐玁狁,至於大原。文武吉甫,萬邦爲憲。本韻。
吉甫燕喜,既多受祉。來歸自鎬,我行永久。飲御諸友,炰 、鯉。侯。誰。在。矣。張。仲。孝。友。[評]如許大篇,結得冷而妙。
小序謂「宣王北伐」,是篇中「王於出征」乃王親征;鄭氏以「於」訓「曰」,非也。「以佐天子」,言吉甫佐天子也。但此篇則系吉甫有功而歸,燕飲諸友,詩人美之而作也。若飲至之禮,末章雲「吉甫燕喜,既多受祉」,則是前此已行之矣。
[一章]「常服」,「常」,旗屬也。「服」,屬也,言常之屬也。毛傳謂戎服,戎服何謂之常服乎!鄭氏謂「韋弁服」,集傳謂「戎事之常服」,並非。且以「服」爲衣服,與下章「既成我服」亦復矣。通章三「服」字,凡三義。
[二章]「我服」,戎服也。觀上雲「維此六月」,其亦夏時之戎服,故曰「既成」與何玄子謂「兩服」之服,與上句不接。
[六章]「燕喜」,天子燕之而有喜也,故言「吉甫燕喜,既多受祉」矣。又以來歸自鎬,爲日永久,於以「飲御諸友」焉,此道吉甫之意。私燕曰飲;「炰、膾鯉」亦非燕禮所設也。「侯誰在矣張仲孝友」,誇其有賢客也。毛傳雲「使文武之臣征伐,與孝友之臣處內」,此亦臆度。安知張仲仕而非隱又安知其仕而在內非外也籲,張仲何人,附吉甫而傳;作者又何人,本以餘意作結,見其章法之妙,而適以傳其人也。
【六月六章,章八句。】
採
薄言採,於彼新田,於此菑畝。方叔止,其車三千,本韻。師幹之試。方叔率止,本韻。乘其四騏,四騏翼翼。路車有奭,簟笰、魚服,鉤膺、鞗革。本韻。○興也。
薄言採,於彼新田,於此中鄉。方叔止,其車三千,見上。旗、旐央央。方叔率止,約軧、錯衡,八鸞瑲瑲。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瑲蔥珩。本韻。○興也。
鴥彼飛隼,其飛戾天,亦集爰止。方叔止,其車三千,見上。師幹之試。方叔率止,見上。鉦人伐鼓,陳師鞠旅。本韻。顯允方叔,伐鼓淵淵,振旅闐闐。本韻。○興也。
蠢爾蠻荊,大邦爲讎!方。叔。元。老。克。壯。其。猶。[評]「老」、「壯」字並用不覺。方叔止,執訊獲醜。戎、車、嘽、嘽,嘽、嘽、焞、焞,如、霆、如、雷、顯允方叔,征伐玁狁,蠻荊來威。本韻。○賦也。
此宣王命方叔南征蠻荊,詩人美之而作;大概作於出師之時。或謂班師時作,非也。篇中「振旅」,只訓軍之入,非班師之謂也。一、二章言軍容之盛;三章言節制之嚴;四章歸功於大將,而謂其北伐之聲靈可以不戰而來服也。
[一章]「魚服」,沈無回曰:「此章言車馬,不言器械,不當獨言矢服。左氏雲『歸夫人魚軒』,服虔注云『魚,獸名』,則魚皮可以飾車也。」
[二章]「服其命服」,三命也。玉藻雲「三命赤韍,蔥珩」,本此。
[四章]「元老」,尊稱之也。「克壯其猶」,言其尚謀不尚力而勇愈壯,以起下之「執訊獲醜」及「蠻荊來威」也。「老」字「壯」字二句中正對映,用來卻隱而無跡,令人可思,所以爲妙。集傳雲「言方叔雖老而其謀則壯也」,何其索然。
【採四章,章十二句。】
車攻
我、車、既、攻,我、馬、既、同、四牡龐龐,駕言徂東。本韻。○賦也。下同。[評]先言「東」。
田車既好,四牡孔阜。東、有、甫、草,,[評]從「東」出「甫草」。駕言行狩。本韻。
之子於苗,選徒囂囂。建旐設旄,搏獸於敖。本韻。
駕彼四牡,四牡奕奕。赤芾、金舄,會同有繹。本韻。
決、拾既佽,弓、矢既調,射夫既同,助我舉柴。如字,與上「調」通韻。
四黃既駕,兩驂不猗。不、失、其、馳,舍、矢、如、破、本韻。
蕭。蕭。馬。鳴。悠。悠。旆。、旌。[評]二語神到。徒、御、不、驚,大、庖、不、盈、本韻。
之子於徵,有聞無聲。允、矣、君、子,展、也、大、成、!本韻。[評]結得莊重。
大序謂「宣王復會諸侯於東都,因田獵而選車徒焉」,是。
[二章]「甫草」,毛傳謂「大芟草以爲防」,則「有」字無着落,非也。鄭氏謂「甫草者,甫田之草也;鄭有圃田」。按「甫」,圃同,鄭說是。田必芟草爲防,故有取於圃田之草也。集傳直以「甫草」爲圃田,謬。
[五章]「柴」,今之佳韻,「調」,今之蕭韻,皆無入聲,故爲通韻。說文以「柴」作「●」,與首句「佽」協;意以二句「調」與三句「同」協也。不知東、蕭韻不相通,故以「柴」作「●」未然。毛、鄭訓「●」爲積,以爲「舉積禽」。按下章方言獵事,此不應遽言積禽,亦非。何玄子謂「即毛傳『大芟草以爲防,褐纏旃以爲門』之意。防限之設必有門,故用柴」,未知然否。
[七章]「不驚」不可作反說,則「不盈」亦自宜作正說矣。
【車攻八章,章四句。】
吉日
吉日維戊,既伯既禱。田車既好,四牡孔阜。升彼大阜,從其羣醜。本韻。○賦也。下同。
吉日庚午,既差我馬。獸之所同,麀鹿麌麌。漆、沮之從,天子之所。本韻。
瞻彼中原,其祁孔有。儦、儦、俟、俟,或、羣、或、友、悉率左右,以燕天子。本韻。
既張我弓,既挾我矢。發、彼、小、豝,殪、此、大、兕、[評]互文。以御賓客,且以酌醴。本韻。
此宣王獵於西都之詩。舊傳岐陽石鼓爲宣王獵碣,或即此時也。詩中「漆、沮」正近岐陽。
【吉日四章,章六句。】
詩經通論卷十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小雅
鴻雁
鴻雁于飛,肅肅其羽。之子於徵,劬勞於野。爰及矜人,哀此寡。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鴻雁于飛,集於中澤。之子於垣,百堵皆作。雖則劬勞,其究安宅。本韻。
鴻雁于飛,哀鳴嗷嗷。維此哲人,謂我劬勞。維彼愚人,謂我宣驕。本韻。
小序謂「美宣王」。謂宣王,亦近是,然美之者何人乎集傳因以爲「流民喜而作此詩」,非也。「哀此寡」,此者,上之人指民而言,未有自以爲「此」者也。「之子」明指他人;今以「之子」爲流民自相謂,亦不類。嚴氏謂「流民美使臣之詩」,然以首章「劬勞」指使臣,下二章「劬勞」自相謂,亦非。陳道掌曰:「鹿鳴至此二十餘篇。皆朝廷製作;不應忽採民謠一篇雜入其中。」其說是也。
此詩爲宣王命使臣安集流民而作;「之子」,指使臣也。篇中三「劬勞」皆屬使臣言;末章「謂我劬勞」,亦代使臣「我」也。「宣驕」,即「可與圖終,難與慮始」之意。
「鴻、雁」,皆比意。集傳以上二章爲興,下一章爲比,不可解。
【鴻雁三章,章六句。】
庭燎
夜。如。何。其。[評]問夜自妙。夜未央。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鸞聲將將。本韻。○賦也。下同。
夜如何其夜未艾。庭燎晰晰。君子至止,鸞聲噦噦。本韻。
夜如何其夜鄉晨。庭、燎、有、輝、君子至止,言。觀。其。旗。本韻。[評]妙旨。
小序謂「美宣王,因之箴之」,作兩義說。其「箴之」之意未明言;詩中亦無見也。朱鬱儀因謂「此姜後脫簪、珥之時所」,季明德因謂「刺不早朝」,皆規小序「箴之」之說取義,並非。程伊川、嚴坦叔因謂「規宣王過勤」,又足哂矣。
【庭燎三章,章五句。】
沔水
沔彼流水,朝宗於海。鴥彼飛隼,載飛載止。嗟我兄弟,邦人諸友,莫肯念亂,誰無父母!本韻。○興也。下同。
沔彼流水,其流湯湯。鴥彼飛隼,載飛載揚。念彼不跡,載起載行。心之憂矣,不可弭忘。本韻。
鴥彼飛隼,率彼中陵。民之訛言,寧莫之懲。我友敬矣,讒言其興!本韻。
小序謂「規宣王」;集傳謂「憂亂之」。謂規宣王者,以詩中「讒言其興」也;謂憂亂者,詩中「莫肯念亂」也。不知作何歸着。其餘諸解紛紛,悉屬猜摹,更不能悉詳也。
【沔水三章:二章章八句,一章六句。】集傳雲「疑當作三章,章八句;卒章脫前兩句耳」,是。
鶴鳴
鶴、鳴、於、九、皋,聲、聞、於、野、[評]通篇皆比意,章法絕奇。一比。魚、潛、在、淵,或、在、於、渚、本韻。[評]二比。樂、彼、之、園,爰、有、樹、檀,本韻。其、下、維、蘀、[評]三比。他、山、之、石,可、以、爲、錯、本韻。[評]四比。○比也。下同。
鶴、鳴、於、九、皋,聲、聞、於、天、魚、在、於、渚,或、潛、在、淵、本韻。樂、彼、之、園,爰、有、樹、檀,見上。其、下、維、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韻。[評]即爲錯。
小序謂「誨宣王」,「誨」字意似近。陸農師曰「記曰『能博喻,然後能爲師』。鶴鳴二章,皆比而不賦也,則以誨誘故也」。此解「誨」字意也。鄭氏謂「教宣王求賢人之未仕者」。求賢之者,通篇亦差可通。「鶴鳴」二句,言賢者自有聞也。「魚潛」二句,言賢者進退不常也。「樂彼」,三句,言用舍位置宜審也。「他山」二句,言必藉賢以成君德也。至於謂宣王之詩,未有以見其必然。序於大雅雲漢、韓奕、崧高、烝民皆謂「美宣王」,於小雅諸篇,或以爲「規」,或以爲「誨」,何不倫乎!
解此篇最紕繆者,莫過集傳。以「鶴鳴」二句言「誠之不可揜」;「魚潛」二句言「理之無定在」;「樂彼」三句言「愛當知其惡」;「他山」二句言「憎當知其善」,又曰「一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理其庶幾乎」後二比雖言用人,亦矇混。且此言用人而上言「誠」言「理」,迥不類。蓋其意以第一比合中庸「鬼神之爲德」章;第二比合論語「仰之彌高」章;後二比合大學「修身、齊家」章。以詩爲言理之書,切合大、中、論語,立論腐氣不堪;此說詩之魔也。又其小者,曰「鶴身白,頸、尾黑」。按鶴兩翼末端黑,非尾黑也。彼第見立鶴,未見飛鶴,立者常斂其兩翼,翼末黑毛垂於後,有似乎尾,故誤以爲尾黑耳。格物者固如是乎陳晦叔經典稽疑已駁之。
【鶴鳴二章,章九句。】
祈父
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轉予於恤,靡所止居本韻。○賦也。下同。
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轉予於恤,靡所底止本韻。
祈、父,亶、不、聰、![評]三呼而責之。胡轉予於恤,有、母、之、屍、饔本韻。[評]末始露情。
小序謂「刺宣王」,毛、鄭以戰於千畝而敗之事實之,亦可從。何玄子曰:「千畝之戰,諸侯之師皆無恙,而王師受其敗,則以勤王不力故耳,故恨而責之。此祈父必侯國之祈父,故其人自稱爲王之爪牙。若對王朝之大司馬言,則無此文矣。」議論是而細。
【祈父三章,章四句。】
白駒
皎皎白駒,食我場苗。縶、之、維、之,以、永、今、朝、[評]始且妙。所謂伊、人,於焉逍遙。本韻。○賦也。下同。
皎皎白駒,食我場藿。縶之維之,以、永、今、夕、所謂伊、人,於焉嘉客。本韻。
皎皎白駒,賁、然、來、思、[評]變。爾、公、爾、侯,逸、豫、無、期、慎、爾、優、遊,勉、爾、遁、思、本韻。[評]四句四「爾」字,纏綿之音。
皎。皎。白。駒。在。彼。空。谷。[評]氣象全變。生。芻。一。束。[評]言駒。其。人。如。玉。本韻。[評]言人。毋。金。玉。爾。音。而。有。遐。心。!本韻。[評]曲終之句,益覺纏綿。
此思賢者之詩。小序必謂「刺宣王」,未見其確。鄭氏謂「不能留賢」,以合序意;諸家從之。觀此詩所以留賢者亦至矣,豈「不能留」乎!或必欲以爲刺王,則謂大王欲留之,以見王之不能留,庶可耳。
[三章]「爾公爾侯」二句,毛傳曰「爾公耶,爾侯耶,何爲逸樂無期以反也」,非語氣。嚴氏曰:「爾賢者若爲公爲侯,則將勤勞國事,無有逸豫之期。今爾肥遯『優哉遊哉』以自樂,願加保重耳。」若是,則反願其不仕矣;亦非。蘇氏曰:「子苟來,將待爾以公、侯,其爲樂顧豈少哉!」以上「賁然來思」句觀之,近是。然語太直率,少含蓄。賢者果公、侯可餌,亦不得爲賢矣。當雲「爾乃公、侯之器,恐不能常守其逸豫;此時慎勉爾之優遊遁思,終以待時耳」,較爲宛合。若集傳謂「猶言『橫來,大者王,小者侯』也」,以漢高語釋詩,大是笑資。宜乎其不識詩人辭意,凡以己語所釋自多不類也。
[四章]上二句曰「伊人」,猶欲留之之意。末章曰「其人」,則其人不可留矣。詩之下字皆有眼目如此。
【白駒四章,章六句。】
黃鳥
黃鳥、黃鳥,無集於谷,無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谷。言旋言歸,復我邦族!本韻。○興也。下同。
黃鳥、黃鳥,無集於桑,無啄我粱!此邦之人,不我與明。言旋言歸,復我諸兄!本韻。
黃鳥、黃鳥,無集於栩,無啄我黍!此邦之人,不我與處。言旋言歸,復我諸父!本韻。
小序謂「刺宣王」。集傳謂「民適異國,不得其所,於是思歸,故作此詩」。若是,民仍歸於宣王,則非刺矣。朱鬱儀曰:「宣王之世,諸侯兄弟有失所而來依於王室者。及其季年,政體怠荒,禮意衰薄,思返故國而賦是詩」。此又必欲切合刺王之意者。正不知孰是也。黃鳥,黃雀也,非黃鶯;鶯不啄粟。
【黃鳥三章,章七句。】
我行其野
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昏姻之故,言就爾居。爾不我畜,復我邦家。本韻。○賦也。下同。
我行其野,言採其蓫。昏姻之故,言就爾宿。爾不我畜,言歸斯復。本韻。
我行其野,言採其葍。不思舊姻,求爾新特。誠不以富,亦祇以異。本韻。
此詩與上篇相類,亦未詳。小序謂「刺宣王」。蘇氏因謂「甥、舅之諸侯,求入爲王卿而不獲者所作」,似臆測。且呼王爲「爾」,亦不似。集傳謂「民適異國,依其昏姻而不見收恤」,於此詩固類,然無所關係也。
【我行其野三章,章六句。】
斯干
秩、秩、斯、幹,幽、幽、南、山、本韻。[評]以形勝起。如、竹、苞、矣、如、松、茂、矣、[評]植物。兄、及、弟、矣,式、相、好、矣,無、相、猶、本韻。矣、[評]再敘天倫。○賦也。下同。
似、續、妣、祖,築、室、百、堵,[評]始及築室。西、南、其、戶、爰、居、爰、處,爰、笑、爰、語、本韻。
約、之、閣、閣,椓、之、橐、橐、本韻。[評]一往密練。風、雨、攸、除,鳥、鼠、攸、去,君子攸芋。本韻。
如跂斯翼,如矢斯棘,如、鳥、斯、革,本韻。如、翬、斯、飛,君子攸躋。本韻。
殖、殖、其、庭,有、覺、其、楹、噲、噲、其、正,噦、噦、其、冥,君子攸寧。本韻。
下。莞。上。簟。乃。安。斯。寢。[評]從上「寧」出「寢」。乃。寢。乃。興。乃。佔。我。夢。本韻。[評]從「寢」出「夢」。吉。夢。維。何。[評]正言夢。維。熊。維。羆。;維。虺。維。蛇。本韻。[評]此兩章幻。
大。人。佔。之。:[評]言占夢。「維。熊,維羆,本韻。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二「祥」字爲韻。
乃。生。男。子。載寢之牀,載衣之裳,載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本韻。[評]從夢出「生男、女」,直作二比;收章法尤奇。
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無、父、母、詒、罹、!本韻。[評]說女職千古至言。
小序謂「宣王考室」。朱鬱儀謂成王營洛時作。何玄子踵之。鄒肇敏又謂武王。按南山自是終南山,在鎬京,則謂武王、宣王者近是。若謂在洛,則南山無着落。何氏因以「南面所對之山」解之,則其非顯然矣。然謂武王者,武王詩不應廁於宣王諸詩中;而下無羊篇亦有「大人佔之」語,其非武王益可見;故不若依序謂宣王也。集傳但曰「此築室既成,而燕飲以落之」,不言何王。然則篇中「室家君王」者豈民間語耶!
集傳疑新宮即此詩。此亦必前人語。僞傳、說及鄒氏、何氏並祖之。按儀禮有新宮,此當時之樂章,非三百篇之詩也。左傳宋元公所賦,亦即樂章之新宮耳。鄒氏曰:「後漢明帝永平二年詔亦曰『升歌鹿鳴,下管新宮』,然則此何詩也豈古所無者,後漢反有之乎!」尤不足據。或又謂命名亦有不必合詩者;然詩中唯有「室」字,並無「宮」字,不應全不合也。
[一章]「如竹苞」二句,因其地所有而之。王雪山曰「『如』非喻,乃枚舉焉爾」,此善於解虛字也。集傳謂「此室下之固如竹之苞,上之密如松之茂」,築室在下,此處豈宜先爲形容!所謂「眼不見其睫」也。
[二章]此章言築室也。先統言之。
[三章]此章言築牆也。「約之」二句言版築之事;牆堅密,則風、雨不能侵,鳥、鼠不能穿矣。
[四章]此章言堂成,蓋路寢也。「鳥革,翬飛」,棟宇、檐阿皆可形容。集傳分「鳥革」言棟宇,「翬飛」言檐阿,非。
[五章]此章言室成,蓋燕寢也。
[六章、七章]堂、室之制已備言之,下乃爲頌禱之詞,猶後世作上梁文也。居室之慶莫過於子孫繁衍,故言其生男子、女子;且必願其男、女之善,方可承先啓後,爲父母光。然男、女之善於何可見,乃借物類之熊、羆、虺、蛇比之。然何以見其可比於熊、羆、虺、蛇,則又借夢言之。夢何以知,則又借大人佔之而知之。於是下始以「乃生男子」、「乃生女子」二章結之。如此層層結構,深見作者用意之精妙。正大之言出之奇幻,斯爲至文。又室成而與后妃寢處,方能誕育;今但輕輕言「莞、簟安寢」,即接入夢,其與后妃寢處略而不道,而已在隱約之間。起雅去俗,妙筆妙筆!又居此室者,一家和樂好合,無過兄弟、妻子;首章已言兄弟,此處當言妻子。於兄弟則明言之,於妻子則隱言之,此尤作者之自得。而不望後世之人知之也。
[八章、九章]今世傳有三代玉璋,長一、二寸,至長不過三寸;其制不一;有孔可穿絲繩,故初生子可弄。「瓦」,毛傳以紡磚解之;不可以磚爲瓦。黃東發謂「湖州風俗,婦人以麻線爲業,人各一瓦,索麻線於其上」,尤可笑。瓦質重大,豈初生子所能弄哉!孔氏曰「璋爲全器,則瓦非瓦礫而已」,彼意亦恐人疑瓦質重大,或是瓦礫也。予又見三代古玉,長、闊寸許,如瓦形,或即是此,未可知也。「載寢之地」,取地卑之義,亦以其陰類相感也。
【斯干九章:四章章七句,五章章五句。】
無羊
誰、謂、爾、無、羊、三、百、維、羣、誰、謂、爾、無、牛、九、十、其、犉、本韻。[評]起得兀突。爾羊來思,其、角、濈、濈、爾牛來思,其、耳、溼、溼、本韻。○賦也。下同。
或、降、於、阿,或、飲、於、池,或、寢、或、訛、爾牧來思,本韻。何、蓑、何、笠、或、負、其、餱、[評]此兩章是羣牧圖,或寫物態,或寫人情、深得人、物兩忘之妙。三十維物,爾、牲、則、具、本韻。[評]露正旨。
爾牧來思,以。薪。以。蒸。以。雌。以。雄。爾羊來思,矜。矜。兢。兢。不。騫。不。崩。麾。之。以。肱。畢。來。既。升。本韻。[評]此章雖圖繪亦不能到。
牧。人。乃。夢。衆。維。魚。矣。旐。維。旟。本韻。矣。大。人。佔。之。:「衆。維。魚。矣。實。維。豐。年。;旐。維。旟。矣。室。家。溱。溱。」本韻。[評]末章忽出奇幻。
小序謂「宣王考牧」,亦近是。考室,考牧,皆是既廢而中興之事也。
[一章]「爾」,指牧人。其指牧人,即指王之意。首敘羊、牛,先用排整,下乃參錯言之。
[二章]祭饗謂之「牲」;畜牧,凡以爲祭饗也。「爾牲則具」一句是正意,餘皆閒筆,所以爲佳。
[三章]「爾牧來思」,「爾羊來思」,人、物夾雜並言,以見其兩相得,亦兩相忘也。牧人聽羊、牛之降阿、飲柒及寢、訛,以其餘間採薪、弋鳥,所必有之事。雌、雄字從隹,即鳥也,故以「雌、雄」言鳥。上二「以」字貼取薪,下二「以」字貼取鳥言,本甚明白。解者何爲不知,或以雌、雄言羊、牛,又或並言禽、獸耶羊之步履欲爭先而實緩,「矜矜兢兢」四字描摹物理尤妙。「不騫」,不虧損也;「不崩」,崎嶇險仄之處不傾跌也。彼篇以言南山,此以言畜,詩之觸處圓通如此。不言牛者,羊性剛逆,尚能馴擾,則牛性之本順者可知矣。
[四章]牧事蕃育底成,亦當有頌禱之詞以終之,故法亦同上篇。此就牧人言夢,尤幻。畜牧蕃盛固富國之一端,而年豐民庶,家給人足,尤爲治平攸賴,故頌禱必及之。然何以遽及,則借夢言之。魚麗「麗」字疑係「衆」字之誤。爲萬物盛多之象,故爲豐年;旟、旐所以聚衆,故爲民庶。假微賤之夢通乎國計民生,此豈常人思慮所及!或以爲牧人真夢,或且以爲占夢者得而獻之於王,所謂「癡人前不得說夢」也。
【無羊四章,章八句。】
節南山
節彼南山,維石巖巖。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憂心如惔,不敢戲談。國既卒斬,何用不監!本韻。○興也。
節彼南山,有實其猗。赫赫師尹,不平謂何![評]怨。天方薦瘥,喪亂弘多。民言無嘉,憯莫懲嗟。本韻。○興也。
尹氏大師,維、周、之、氐、秉、國、之、均,四、方、是、維,天、子、是、毗,俾、民、不、迷、[評]上言「師尹」,此特分民與臣言之,以見其任重如此,正所以深責之。妙,妙!不、吊、昊、天,不、宜、空、我、師、!本韻。○賦也。下同。
弗躬弗親,庶民弗信。本韻。弗問弗仕,勿罔君子。式夷式已,無小人殆。瑣瑣姻亞,則無膴仕。本韻。
昊天不傭,降此鞠!本韻。昊天不惠,降此大戾!本韻。君子如屆,俾民心闋。本韻。君子如夷,惡怒是違。本韻。
不弔昊天,亂靡有定,式月斯生,俾民不寧!憂、心、如、酲,誰、秉、國。成。[評]應第三章。不、自、爲、政,卒、勞、百、姓、本韻。
駕彼四牡,四牡項領。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騁、!本韻。[評]悽苦。
方茂爾惡,相爾矛矣。既夷既懌,如相本韻。矣。
昊天不平,我、王、不、寧、![評]始出「王」字。不懲其心,覆怨其正。本韻。
家父作誦,以、究、王、酗、[評]應「降此鞠酗」。式訛爾心,以畜萬邦。本韻。
小序謂「家父刺幽王」。以詩中「南山」證之,是終南山也。自歐陽氏執春秋家父在桓王之世,而集傳亦疑之。季明德、僞傳、說、何玄子遂皆以爲桓王時,非也。集傳雲「大抵序之時代皆不足信」。予謂序不足信,詩亦不足信乎!東遷以後,曷爲南山哉
[一章]「憂心如惔,不敢戲談」,正應上「赫赫」意。詩人愁苦,必用危言聳聽,如曰「國既卒斬」及下篇「褒姒之」是也。其實未斬、未 也。
[二章]以「不平謂何」起下「秉國之均」諸語。
[三章]「不弔昊天」,應上「天方薦瘥」而尹氏不恤也。
[四章]「仕」,非事也。「君子」,非指王也。以君子而弗諮詢之,弗仕使之,是誣罔君子也,故戒其「勿」。小人則平其心而休廢之;以小人危殆也,故戒其「無」。「無」,毋同。「瑣瑣姻亞」,指其事而言之;蓋此輩不唯仕,而且膴仕矣,故亦戒其「無」,應上君子弗仕意。
[五章]二「君子」即上「君子」,言用君子可以迴天意及順民情也。「如夷」,應上「式夷」。
[六章]「誰秉國成」,應三章「尹氏大師」以下六句。誰乎尹氏大師也。
[八章]「既夷」二句,嚴氏曰:「若能夷平懌,則同僚相與歡然,如賓主之相酢,何至相疾如仇哉!舊說『夷、懌』爲小人喜、怒不常,今不從。」愚按上言其惡,下言其夷懌,正是一反一正。「夷」字亦應上二「夷」字。
[九章]此處方出「我王」字,則以前皆指尹氏甚明。古人文極有條理,而解者顧亂之,何也「懲其心」,應前「懲嗟」懲字。
[十章]「以究王酗」,承上「我王不寧」來;「酗」,應上「鞠酗」字:謂窮究王之所以致此鞠也。「爾」,指尹氏,尚冀其變化此心以畜養乎萬邦也;應前「空我師」不得其養之意。通篇唯末二章及王,餘指尹氏。觀此,則家父之愛王切矣,其責恨尹氏深矣。
【節南山十章:六章章八句,四章章四句。】
正月
正月繁霜,我心憂傷。民之訛言,亦孔之將。念我獨兮,憂心京京。哀我小心,癙憂以癢。本韻。○賦也。
父母生我,胡俾我愈。不自我先,不自我後。好言自口,莠言自口。憂心愈愈,是以有侮。本韻。○賦也。
憂心惸惸,念我無祿。民之無辜,並其臣僕。哀我人斯,於何從祿瞻、烏、爰、止,於、誰、之、屋、本韻。○賦也。
瞻彼中林,侯薪侯蒸。民今方殆,視天夢夢。既克有定,靡人弗勝。有。皇。上。帝。伊。誰、雲。憎。本韻。[評]大議論。○興而比也。
謂、山、蓋、卑,爲、岡、爲、陵、民之訛言,寧莫之懲!召彼故老,訊之占夢。具曰「予聖」,誰知烏之雌、雄!本韻。○賦也。
「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蹐、」維號去聲。斯言,有倫有脊。哀今之人,胡爲虺、蜴本韻。○賦也。
瞻彼阪田,有菀其特。天、之、扤、我,如、不、我、克、彼、求、我、則,如、不、我、得、執、我、仇、仇,亦、不、我、力、本韻。[評]六句中用「我」字弄姿。○興而比也。
心之憂矣,如或結之。今茲之正,胡然厲矣燎之方揚,寧或滅之赫、赫、宗、周,褒、姒、本韻。之、!賦也。
終其永懷,又、窘、陰、雨、其、車、既、載,乃、棄、爾、輔、載、如字。輸、爾、載,音在。「將、伯、助、手!」本韻。○比也。
無。棄。爾。輔。員。於。爾。輻。[評]承上純作比意,妙。屢。顧。爾。僕,不。輸。爾。載。[評]一往摹神。終。踰。絕。險,曾。是。不。意。本韻。○比也。
魚在於沼,亦匪克樂。潛雖伏矣,亦孔之照。憂心慘慘,念國之爲虐!本韻。○比而賦也。
彼有旨酒,又有嘉殽。洽比其鄰,昏姻孔雲。念我獨兮,憂心殷殷。本韻。○賦也。
佌佌彼有屋,蓛蓛方有谷;民今之無祿,天夭是椓。「哿矣富人,哀此惸獨!」本韻。○賦也。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是。詩中明有褒姒,而集傳猶疑之,以爲東遷以後詩,謂時宗周已滅矣。不知此詩刺時也,非感舊也。若褒姒已往,鎬京已亡,言之亦復何益;與前後文意皆不類矣。
[二章]「好言」、「莠言」承上「訛言」言之。
[三章]「瞻烏」二句,即前篇「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騁」意。「於何從祿」、「於誰之屋」相應,猶之興意而倒於下也。
[六章]「謂天蓋高」四句,即唐人詩曰「出門即有礙,誰雲天地寬」也。此必古語,故承之曰「維號斯言」。「號」,去聲,猶名號之號。
[八章]「褒姒之」,或疑直斥時人,似非宜。不知當時作詩者皆有骨力之人,猶前篇不畏尹氏而自紀作者之名也。又疑宗周未,何遽作未來語,得毋過否。不知以上文讀之,非過也。上文雲「寧或滅之」,故順承以爲言耳。細繹自得。且「」與「滅」字微不同,古人用字必有其義;今此二字義無考矣。
[九章]「終其永懷」,此一句承上起下,謂當深思遠慮也。「又窘陰雨」,義連下,謂其車方載,又窘於陰雨之時。「雨」在上,取協韻也。「輔」,左傳雲「輔車相依」是也。「伯」,長稱也。
[十章]「無棄爾輔」,承上「乃棄爾輔」,言有輔既員輻矣。「屢顧」至末一氣讀,皆言其行之迅速而無難也。北人言車,猶南人言舟,大有「風利不得泊」,及「青惜峯、巒,黃知橘、柚」之意,妙絕,妙絕!集傳謂「一說,王曾不以爲意乎」贅,不可用。
[十三章]嚴氏曰:「厲王之亂,民之室廬蓄積蕩然矣。宣王勞來還定,於是彼有佌佌然之小屋,方有蔌蔌然之少谷。正望繼其後者愛養培植之,今乃不幸,又逢幽王之亂,是天爲夭孽以椓害之也。」此解是;正與下「哿矣富人,哀此惸獨」義連。「天夭」,何玄子曰:「商書肜日篇曰『非天夭民,民中絕命』,正與此天夭同義。」
【正月十三章:八章章八句;五章章六句。】
十月之交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評]春秋用之。亦孔之醜。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本韻。○賦也。下同。
日月告兇,不用其行。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於何不臧!本韻。
熚、熚、震、電,不、寧、不、令、百、川、沸、騰,山、冢、崒、崩、高、岸、爲、谷、深、谷、爲、陵、[評]寫得直是怕人。哀今之人,胡憯莫懲!本韻。
皇父卿士;番維司徒;家伯維宰;仲允膳夫;本韻。棸子內史;蹶維趣馬;楀維師氏;豔、妻、煽、方、處、本韻。[評]以五字句別收,妙。
抑、此、皇父,[評]單提皇父。豈曰不時!胡爲我作,不即我謀徹我牆屋,田卒污萊。本韻。曰、「予、不、戕,禮、則、然、通韻。矣、!」[評]可恨在此。
皇父[評]再提。孔聖,作都於向。擇三有事,亶侯多藏。不。憖。遺。一。老。[評]哀公用之。俾守我王。擇有車馬,以、居、徂、向、[評]倒字句。○本韻。
黽勉從事,不敢告勞。無罪無辜,讒口囂囂。本韻。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職競由人。本韻。
悠悠我裏,亦孔之痗。本韻。四方有羨,我獨居憂。民莫不逸,我獨不敢休。本韻。天命不徹,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本韻。[評]八字句收。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實刺皇父也。朱鬱儀曰:「向在東都,『桓王與鄭人蘇忿生之田,向、盟、州、陘』是也;去西都千里而遙。皇父恃寵請城,規避戎禍,土木繁興,徙世家巨族以實之。人情懷土重遷,傷其獨見蒐括,故賦是詩。」此說得之。愚按,皇父都向,即平王東遷之兆也,可感也夫!
[三章]「高岸爲谷」二句,承「山冢崒崩」而言。
[四章]「家伯」之下,註疏及蘇氏、嚴氏本皆作「維宰」。蘇氏曰:「維宰,未知何宰也」鄭氏則以冢宰釋之。集傳本直改作「冢宰」,更非。
[五章]以後單言「皇父」,此言徙民居田也。
[六章]「三有事」,即後篇「三事大夫」。「以居徂向」,本是「徂向以居」,取協韻也;然彌覺其古。古人作文,討便宜處正在此。
[七章]此言被讒也。
[八章]「民莫不逸」,「我友自逸」,皆指七子輩也。
【十月之交八章,章八句。】
雨無正
浩浩昊天,不駿其德。降喪饑饉,斬伐四國。本韻。昊天疾威,弗慮弗圖。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胥以鋪。本韻。○賦也。下同。
周宗既滅,靡所止戾。正大夫離居,莫知我勩;本韻。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諸侯,莫肯朝夕。庶曰式臧,覆出爲惡。本韻。
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如彼行邁,則靡所臻。凡百君子,各敬爾身。胡不相畏,不畏於天!本韻。
戎成不退,飢成不遂。曾我御,憯憯日瘁。凡百君子,莫肯用訊。聽言則答,譖言則退。本韻。
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維、躬、是、瘁、本韻。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處、休、本韻。[評]兩對。
維曰於仕,孔棘且殆。雲不可使,得罪於天子;亦云可使,怨及朋友。本韻。
謂「爾遷於王都」,曰「予未有室家」。本韻。「鼠思泣血,無言不疾!昔、爾、出、居,誰、從、作、爾、室、」本韻。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雲「大夫刺」,非也。詩中雲「正大夫離居」及「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豈己身爲大夫而若是言乎!集傳謂「正大夫離居之後, 御之臣所作」,是也。
[一章]「昊天疾威」以下,別言刑罰不中之事。集傳根上「饑饉」,謂「有罪無罪皆以飢死」,謬。詩之所謂有罪者皆在位爲惡之人,何由以飢死乎「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者,亦倒句,猶雲「有罪伏辜者反舍之」也。
[二章]「正大夫」,上大夫也,即卿。「三事」,書立政篇爲「常伯、常任、準人」,亦大夫之職也。集傳以前篇「擇三有事」爲三卿,此「三事」爲三公,既不一,且皆謬。又以大夫爲六卿中下大夫亦謬。且「三事大夫」連言,謂三事之大夫也;今分之,並謬。詳古今文尚書立政、周官篇。「正大夫離居」,猶前篇皇父出而「作都於向」之類。
[三章]「凡百君子」,總上章「正大夫」、「三事大夫」、「邦君、諸侯」言之。
[五章]此承上「譖言」而言,作兩對文字。指忠者曰:「哀哉此不能言之人也!」不能爲巧言,故曰「匪舌是出」,謂樸拙不從口舌上見也。如此,則適以瘁其躬而已。指佞者曰:「可矣此能言之人也!」全以口舌爲事,故曰「巧言如流」。如此,則使其身處於安樂矣。
[六章]「雲不可使」四句,謂雲不能爲諛佞便辟,則得罪於天子;亦將雲諛佞便辟,則見怨於責善之朋友。「朋友」,猶後世雲「清議」也。集傳欠明。
[七章]離居者,不居於王都也,故謂之宜仍歸於王都。彼雲:「王都已無室家矣!」於是復自嗟曰:「我憂思而至於泣血,無一言不見疾於人如此!」既而思之,復恨之曰:「爾昔之出居於外,誰爲爾作室乎奈何以無室爲辭也!」「昔」,前日也。此當犬戎攻幽王之時而王都廬室亦被毀乎不然,何以有「予未有室家」之答也其人尚思安復舊都,不願遷徙,所以至於鼠思而泣血也。
【雨無正七章:二章章十句;二章章八句;三章章六句。】此篇名雨無正,不可考;或誤:不必強論。
小旻
旻天疾威,敷於下土。謀猶回遹,何日斯沮本韻。謀臧不從;不臧覆用。我視謀猶,亦孔之邛!本韻。○賦也。下同。
潝潝訿訿,亦孔之哀。謀之其臧,則具是違;謀之不臧,則具是依。我視謀猶,伊于胡底!本韻。
我龜既厭,不我告猶。謀夫孔多,是用不集。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如、匪、行、邁、謀,是、用、不、得、於、道、本韻。
哀哉爲猶,匪先民是程,匪大猶是經;維邇言是聽,維邇言是爭!如、彼、築、室、於、道、謀,是、用、不、潰、於、成、本韻。[評]對上。
國雖靡止,或聖,或否。民雖靡膴,或哲,或謀,本韻。或肅,或艾。如彼泉流,無淪胥以敗!本韻。[評]爲此「謀」字,故借洪範五德言之。凡八「謀」字。
不、敢、暴、虎,不、敢、馮、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本韻。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本韻。[評]末章別作寓言感嘆,真有呻吟不盡之意。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集傳謂「以王惑於邪謀,不能斷以從善」,皆是。
[一章]「謀臧不從」四句,指王言。
[二章]「謀之其臧」四句,指臣言。小人羣然和之如此。
[三章]「我龜既厭」二句,起下「謀夫孔多」二句,意只類興,莫認作實事。
[四章]「邇言」,便辟習近之言。
[五章]此篇本主謀說,故引用洪範五事之「謀」,而以「聖、哲、肅、艾」連言陪之。讀古人書,須覷破其意旨所在,以分主、客,毋徒忽略混過也。
[六章]「他」字押得妙,包括無限在內。
【小旻六章:三章章八句;三章章七句。】篇名以「旻」加「小」字,不可詳。集傳引蘇氏曰:「小旻、小宛、小弁、小明四詩皆以『小』名,所以別其爲小雅也」。郝氏駁之,謂「本有二雅,先有篇目,非先有小雅而後以此詩從之也。頌有小毖,又焉得有『大毖』乎!」其說是也。愚按,小宛、小弁以其止「宛」、「弁」二字,故加以「小」字。小明以其「明明」二字,故改「小」字。此篇或以「旻天」涉泛,故去「天」字,加「小」字與然必用「小」字,又何也
小宛
宛彼鳴鳩,翰飛戾天。我心憂傷,念昔先人。明發不寐,有懷二人。本韻。○興也。
人之齊聖,飲酒溫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本韻。各敬爾儀,天命不又!本韻。○賦也。
中原有菽,庶民採之。螟、蛉、有、子,蜾、蠃、負、之、[評]奇思。教誨爾子,式谷似本韻。之。興而比也。
題彼脊令,載飛載鳴。我日斯邁,而月斯徵。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本韻。○興也。
交交桑扈,率場啄粟。哀我填寡,宜岸宜獄。握粟出卜,自何能谷!本韻。○興也。
溫溫恭人,如、集、於、木、惴惴小心,如、臨、於、谷、本韻。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本韻。○賦也。
小序謂「刺幽王」,註疏本誤作「宣王」。孔疏、蘇傳、詩緝皆引序作「幽王」。愚意,此爲同姓兄弟刺王之詩,故有「念我先人」諸語。嚴氏謂「刺不能自強而昏於酒,下不能撫其子,上不能紹其先」,是也。集傳則謂「大夫遭時之亂,兄弟相戒以免禍」,寬泛殊甚。且謂「說者必欲爲刺王之言,故其說穿鑿破碎,無理尤甚」。按「彼昏不知」二句明是刺王;乃闢其「刺王」之言,弗思甚矣!即如其說「遭亂相戒以免禍」,亦何嘗非「刺王」,安見彼爲「穿鑿破碎,無理尤甚」乎
[一章]若爲刺幽王,則先人指宣王也。嚴氏說。
[三章]「中原」二句,「螟蛉」二句,此雙興法,亦奇。嚴氏曰:「以比宜臼奔申侯,申侯挾之而去。」
[四章]嚴氏曰:「一曰『先人』,一曰『所生』,以其所親見者勉之,言非上世久遠難知之事也」。
[五章]持粟問卜,古人常事。近代以來,然後用銀、錢也。古不唯不用錢,其「錢」字諸經亦無見。謂太公作者,妄也。始見於國語「周景王鑄大錢」。大抵用錢起於周之季世,詳見庸言錄。管子曰「握粟而筮者屢中」,史日者傳曰「卜而有不當,不見奪糈」,皆可證。集傳謂「言握粟,以見其貧窶之甚」,此以後世事說古,非也。
【小宛六章,章六句。】
小弁
弁彼鸒斯,歸飛提提。民莫不穀,我獨於罹!何辜於天,我罪伊何心之憂矣,雲如之何!本韻。○興也。
踧、踧、周、道,鞠、爲、茂、草、我心憂傷,惄、焉、如、搗、假、寐、永、嘆,維、憂、用、老、心之憂矣,疢如疾首本韻。○賦也。
維、桑、與、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不、屬、於、毛、不、離、於、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本韻。○興也。
菀彼柳斯,鳴蜩嘒嘒。有漼者淵,萑葦淠淠。譬、彼、舟、流,不、知、所、屆、心之憂矣,不遑假寐。本韻。○興也。
鹿斯之奔,維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譬、彼、壞、木,疾、用、無、枝、[評]對上。心之憂矣,寧莫之知!本韻。○興也。
相彼投兔,尚或先之。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維其忍之。心之憂矣,涕既隕之。本韻。○興而比也。
君子信讒,如或之。君子不惠,不舒究之。伐木掎矣;析薪杝矣。舍彼有罪,予之佗本韻。矣!賦而比也。
莫高匪山;莫浚匪泉。君、子、無、易、由、言,耳、屬、於、垣、本韻。[評]名論。無逝我梁;無發我笱。我躬不閱,遑恤我後!本韻。○比而賦也。
小序謂「刺幽王」,不言何人作,指何事。大序謂「太子之傅作焉」,則宜臼事也。然謂其傅作,有可疑。詩可代作;哀怨出於中情,豈可代乎!況此詩尤哀怨痛切之甚,異於他詩也。若謂宜臼自作,宜臼實不德,孟子何爲以「親親之仁」許之又思雖曰「固哉高叟」,然何至以爲「小人之詩」意者其果宜臼作耶而孟子特原其被廢之情,姑許之以爲仁爾。又云「舜其至孝矣」,則亦未嘗深許之可知也。
趙岐注孟子,以爲伯奇作。伯奇事僅見琴操,不足據。且「踧踧周道,鞠爲茂草」,此豈伯奇之言哉!
[三章]「維桑與梓」二句,似言桑、梓人賴其用,亦必恭敬之;以興父、子相與,豈特如人之視桑、梓而已。今稱父母之邦爲「桑梓」,非也。毛傳以爲「父所樹」,亦屬增添。「辰」,日辰也。古唯以幹、支紀日,不紀年、月、時。以幹、支系年、月,以地支系時,始於漢。離騷「唯庚寅吾以降」,謂庚寅日也。王充論衡謂「祿命而知骨體」,許慎訓「巳」字有「小運」之說,是祿命之說始見於漢末而盛於唐;然亦只用年、月、日之干支,不用十二時也。宋始以時配之,謂之「八字」雲。詳見庸言錄。毛傳曰「辰,時也」,鄭氏曰「謂六物之吉凶」,蘇氏謂「日月所會」,皆影響之說。
[七章]「佗」,即「他」;謂音「唾」訓「加」,似無意義。「予」、「與」同。謂舍彼之有罪而予之他人耳。
【小弁八章,章八句。】
詩經通論卷十一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小雅
巧言
悠悠昊天,曰父母且!無罪無辜,亂如此幠本章二「幠」字原均誤「憮」,今校改。昊天已威,予慎無罪。昊天泰幠,予慎無辜。本韻。○賦也。
亂之初生,僭始既涵。亂之又生,君子信讒。本韻。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君子如祉,亂庶遄已。本韻。○賦也。
君、子、屢、盟,亂、是、用、長、本韻。[評]名言。君子信盜,亂是用暴。本韻。盜。言。孔。甘。亂。是。用。餤。本韻。[評]「甘」、「餤」字相應,奇語。匪其止共,維王之邛。本韻。○賦也。
奕奕寢廟,君子作之。秩秩大猷,聖人莫之。他、人、有、心,予、忖、度、之、躍躍毚兔,遇犬獲本韻。之。興而比也。
荏染柔木,君子樹之。往來行言,心焉數本韻。之。蛇蛇碩言,出自口矣。巧、言、如、簧,顏、之、厚、本韻。矣、興也。
彼、何、人、斯、居、何、之、麋、無、拳、無、勇,職、爲、亂、階、「既、微、且、●,爾、勇、幾、何、爲、猶、將、多,爾、居、徒、幾、何、」本韻。○賦也。
此幽王時之大夫以小人讒謀啓亂,將甘心焉,而賦是詩。
[二章]「餤」,啖同。毛傳訓「進」,非。以信讒如食之甘,則亦惟亂是餤而已。
[四章]「他人有心,予忖度之」,猶之「躍躍毚兔,遇犬獲之」矣。比意亦在下,又起末章將獲是人而殺之之意。
[六章]識其所居之處,既無勇力,又有微、之疾,復言有幾何之勇,乃讒謀將日益多,所與居之徒衆能有幾何,我將殺之而甘心焉矣。
【巧言六章,章八句。】
何人斯
彼何人斯其心孔艱。胡逝我梁,不入我門伊誰雲從維暴之雲。本韻。○賦也。下同。
二人從行,誰爲此禍胡逝我梁,不入唁我始者不如今,雲不我可。本韻。
彼何人斯,胡逝我陳我、聞、其、聲,不、見、其、身、[評]便起下「鬼蜮」語。不愧於人,不畏於天。本韻。
彼何人斯其爲飄風,胡不自北,胡不自南胡逝我梁,祇攪我心「風」字通韻。餘本韻。
爾之安行,亦不遑舍。爾之亟行,遑脂爾車。壹者之來,云何其盱本韻。
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評]偏爲此軟緩之調。壹者之來,俾我祇本韻。也。
伯、氏、吹、壎,仲、氏、吹、箎、[評]偏作和好之辭。及爾如貫,諒不我知。出此三物,以詛爾斯!本韻。
爲鬼爲蜮,則不可得。有靦面目,視人罔極。作此好歌,以極反側!本韻。
小序謂「蘇公刺暴公」有可疑。其謂暴公者,以詩中「維暴之雲」句也。然上篇亦有「亂是用暴」句矣。「蘇」字,詩則無之。又不言何王之朝。其雲「蘇」者,得毋以左 隱十一年,桓王以蘇忿生之田與鄭人而附會耶若是,又非幽王之世矣。集傳雲「此詩與上篇文意相似,疑出一手」,則又謬。若論相似,三百篇何嘗不相似此篇與上篇同爲刺讒,卻絕不相似也。
[一章]「伊誰雲從,維暴之雲」,或不斥指其名,以「暴」呼之耳。
[二章]觀下章「胡逝我陳」,則「胡逝我梁」本借設之辭。他篇亦可知。
[三章]「不愧於人」二句,本直下,謂於人不慚愧,於天不敬畏也。集傳作轉折,非語氣。
[六章]「還」,自王朝還也。
【何人斯八章,章六句。】
巷伯
萋、兮、斐、兮,成。是。貝。錦。[評]妙喻。彼譖人者,亦已太甚。本韻。○比而賦也。
哆、兮、侈、兮,成。是、南。箕。[評]妙喻。彼譖人者,誰適與謀本韻。○比而賦也。
緝、緝、翩、翩,謀欲譖人。慎、爾、言、也,謂、爾、不、信、本韻。○賦也。
捷、捷、幡、幡,謀欲譖言。豈、不、爾、受,既、其、女、遷、本韻。○賦也。
驕、人、好、好,勞、人、草、草、本韻。「蒼天蒼天,視彼驕人,矜此勞人!」本韻。[評]較前意深。○賦也。
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本韻。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本韻。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本韻。[評]刺讒諸詩無如此之快利,暢所欲言。○賦也。
楊園之道,猗於畝丘。寺人孟子,作爲此詩。凡百君子,敬而聽之!本韻。○興也。
小序謂「刺幽王」,大序謂「寺人傷於讒,故作是詩」。按謂寺人傷於讒,特一說耳。或是本爲士夫,以被讒而宮刑者,又一說也。或是寺人見人之被讒,作此詩以恨讒人而儆君子,又一說也。然如序說,寺人最近於王,又安得有人譖之或同類則可。
集傳不信序,故多不注何王之世。於末章忽引劉氏曰「其後王后、太子及大夫果多以讒廢者」,殊令人不解。
[二章]「成是南箕」下,大東篇已自注矣,曰「載翕其舌」。
【巷伯七章:四章章四句,一章五句,一章八句,一章六句。】
穀風
習習穀風,維風及雨。將恐將懼,維予與女,將安將樂,女轉棄予。本韻。○興也。下同。
習習穀風,維風及頹。將恐將懼,寘、予、於、懷、將安將樂,棄、予、如、遺、本韻。[評]俱較前深。
習習穀風,維山崔嵬。無草不死;無木不萎。本韻。忘我大德,思我小怨。通韻。
小序謂「刺幽王」,泛甚。此固朋友相怨之詩,然何以列於雅,而其體亦絕類風不可解。嚴氏曰:「來自大谷之風,大風也。又習習然連續不斷,繼之以雨,喻連變恐懼之時,猶後人以『震風、凌雨』喻不安也。二章言『維風及頹』,頹,暴風也。三章言草、木萎死,無生長之意。舊說『穀風』爲生長,『習習』爲和調,難通矣。」
三章皆言「習習穀風」,集傳以上二章爲興,下一章爲比,何也
【穀風三章,章六句。】
蓼莪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本韻。○比而賦也。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勞瘁!本韻。○比而賦也。
缾、之、罄、矣,維、罍、之、恥、[評]奇想。鮮民之生,不如死之久本韻。矣!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出、則、銜、恤,入、則、靡、至、本韻。○比而賦也。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本韻。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本韻。○賦也。[評]實言所以「劬勞」、「勞瘁」,勾人淚眼全在此無數「我」字,何必王褒!
南山烈烈,飄風發發。民莫不穀,我獨何害!本韻。○興也。下同。
南山律律,飄風弗弗。民莫不穀,我獨不卒!本韻。○興也。下同。
小序謂「刺幽王」,亦混。大序謂「民人勞苦,孝子不得終養」,以「民人勞苦」合「刺王」之意。不知詩云「民莫不穀,我獨何害」,則止系一人之事,豈得泛言「民」乎!集傳從之,非。鄭氏謂「二親病亡之時,時在役所,不得見」,據末二章「南山」、「飄風」而云也。不知「南山」二句是興,非賦也。若行役則當遠,何爲只在南山地耶且亦未有適在役所而二親齊病亡者。詩之事不可考,而孝子之情感傷痛極,則千古爲昭也。
[三章]缾小,罍大,皆盛水器,缾所以注水於罍也。缾喻子,罍喻父母。缾既罄竭則罍無所資,爲罍之恥,猶子不得養父母而貽親之辱也。集傳以缾喻父母,罍喻子,正是反見。
【蓼莪六章:四章章四句,二章章八句。】
大東
有饛簋飧,有捄棘匕。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視。睠焉顧之,潸焉出涕。本韻。○興也。
小東、大東,杼、柚其空。糾糾葛屨,可以履霜。佻佻公子,行彼周行。本韻。既往既來,使我心疚。本韻。○賦也。
有冽氿泉,無浸獲薪。契契寤嘆,哀我憚人。本韻。薪是獲薪,尚可載也。哀我憚人,亦可息。本韻。也。興而比也。
東人之子,職勞不來。西人之子,粲粲衣服。本韻。舟人之子,熊、羆是裘。私人之子,百僚是試。本韻。
或、以、其、酒,不、以、其、漿、鞙、鞙、佩、璲,不、以、其、長、本韻。○賦也。下同。維。天。有。漢。監。亦。有。光。跂。彼。織。女。終。日。七。襄。[評]以下忽入天文志,光怪陸離,非人世所有。
雖。則。七。襄。不。成。報。章。睆。彼。牽。牛。不。以。服。箱。本韻。東。有。啓。明。西。有。長。庚。有。捄。天。畢。載。施。之。行。
維。南。有。箕。不。可。以。簸。揚。維。北。有。鬥。不。可。以。挹。酒。漿。本韻。維。南。有。箕。載。翕。其。舌。維。北。有。鬥。西。柄。之。揭。本韻。
大序謂「東國困於役而傷於財」,是已。謂「譚大夫作」,則無可稽。幽王之時,號令猶行於諸侯,故東國諸侯之民愁怨如此。若東遷之後,則不能爾矣。
[一章]「有饛簋飧」二句,興「周道如砥」二句。周道,周行之道路也,亦興意。謂道路平直,君子之所履行,小人之所瞻視,喻爲政平直,君子行之而小人攸賴焉;今則不然也。
[二章]「杼柚其空」,唯此一句實寫正旨。
[五章]「或以其酒」四句,單言西人,皆寫其暴侈奢取意。或用其酒,曾漿之不若;雖鞙鞙然之佩璲,亦不以爲長也。「酒漿」句,毛傳謂「或醉於酒,或不得其漿」,「佩璲」句,鄭氏謂「美其佩而無其德」,二義不貫。集傳雲:「東人或饋之以酒,而西人曾不以爲漿;東人或與以鞙然之佩,而西人曾不以爲長。」增添太多,未宜用。
[六章]「維天有漢,監亦有光」,此二句不必有義。蓋是時方中夜,仰天感嘆,適見天河爛然有光,即所見以抒寫其悲哀也。又跂織女,不覺動「杼柚其空」之意。又因織女及牽牛,以見其輸載之勞,無可諉也。啓明、長庚、天畢又因織女、牽牛及之,亦望中所見,所曰「載施之行」。不必有取義。蓋其所取義者,上惟牛、女,下唯箕、鬥耳。從來解者,於啓明諸星,亦以「有星名而無實用」爲解,不但毫無意義,且使上下牛、女、箕、鬥之義反覺平常,不見其奇妙矣。孰知此之無義處,正藉以陪其上下,其味更長也。「跂」,「跂予望之」之謂。「睆」,視也。集傳依舊說,皆非。
[七章]後四句,歐陽氏曰:「箕、鬥非徒不可用而已:箕張其舌,反若有所噬;鬥西其柄,反若有所挹取於東。」其解自不可易。
【大東七章,章八句。】
四月
四月維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寧忍予本韻。○賦也。
秋日悽悽,百卉具腓。亂離瘼「瘼」,原誤「漠」,今校改。矣,奚其適歸本韻。○賦也。
冬日烈烈,飄風發發。民莫不穀,我獨何害!本韻。○賦也。
山有嘉卉,侯慄侯梅。廢爲殘賊,莫知其尤。本韻。○興也。
相彼泉水,載清載濁。我日構禍,曷雲能谷本韻。○興也。
滔滔、江、漢,南、國、之、紀、盡瘁以仕,寧莫我有。本韻。○興也。
匪、鶉、匪、鳶,翰、飛、戾、天、匪、鱣、匪、鮪,潛、逃、於、淵、本韻。○比也。[評]即大雅旱麓「鳶飛戾天」二句,他爲四句。
山有蕨、薇,隰有杞、桋。君子作歌,維以告哀!本韻。○興也。
此疑大夫之後爲仕者遭小人構禍,身歷南國,而嘆其無所容身也。或單主行役言,非。或主思祭祖言,亦鑿。
[一章]「先祖」必先朝之大夫有功於國者,故曰,「先祖非人乎胡不念之,而忍其子孫如此也!」指王而言。
[二章]「腓」,當依爾雅作「痱」。「痱」訓病,若「腓」則屬足趾r1「趾」,原誤「肚」,今校改。
[六章]西京之人何緣忽及江、漢其或身歷南國荊、揚之地,即所見而起興與
【四月八章,章四句。】
北山
陟彼北山,言採其杞。偕偕士子,朝夕從事。王事靡盬,憂我父母。本韻。○賦也。下同。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本韻。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本韻。
四牡彭彭,王事傍傍。嘉我未老,鮮我方將。旅力方剛,經營四方。本韻。或。燕燕居息;或。盡瘁治國。本韻。或。息偃在牀;或。不已於行。本韻。或。不知叫號;或。慘慘劬勞。本韻。或。棲遲偃仰;或。王事鞅掌。本韻。或。湛樂飲酒;或。慘慘畏咎。本韻。或。出、入、風、「風」,原誤「諷」,今校改。議,或。靡、事、不、爲、本韻。[評]「或」字作十二迭,甚奇。末更無收結,尤奇。
孟子曰「勞於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但此爲爲士者所作以怨大夫也,故曰「偕偕士子」,曰「大夫不均」有明文矣。集傳謂「大夫行役而作」,謬。
[一章]「偕偕」,同也。時行役之士非一人,而此詩則一人所作也。
[二章]「獨賢」,王介甫曰:「取數多謂之賢。禮記曰『某賢於某若干純』。」
【北山四章:三章章六句,一章十二句。】末舊分三章,今當爲一章,以其文法相同也。
無將大車
無將大車,祗自塵兮。無思百、憂,祇自疧「疧」,原誤「●」,今校改。本韻。「疧」,何玄子謂古「」、「昏」字同寫,則此當作「●」。兮。興也。下同。
無將大車,維塵冥冥。無思百憂,不出於熲。本韻。[評]句古。
無將大車,維塵雝音壅。兮。無思百憂,祇自重本韻。兮。
此詩以「將大車」而起塵興「思百憂」而自病,故戒其「無」。觀上下同用「無」字及「祇自」字可見。他篇若此甚多。此尤興體之最明者。自小序誤作比意,因大車用「將」字,遂曰「大夫悔將小人」,甚迂。集傳則謂「行役勞苦而憂思之作」。觀三章「無思百憂」二句,並無行役之意,是必以「將大車」爲行役,甚可笑。且若是則爲賦,何雲興乎其辯說又謂「序不識興而誤爲比」,何也或亦以「大車」爲比,謂「君子任重」及「小人任重」諸說,皆不可用。
此賢者傷亂世,憂思百出;既而欲暫已,慮其甚病,無聊之至也。
[二章]「維塵冥冥」,障蔽昏晦也。「熲」,大光。「不出於熲」,謂思百憂則亦同爲冥冥,不能出於光明也。
【無將大車三章,章四句。】
小明
明明上天,照臨下土。我徵徂西,至於艽野。二月初吉,載離寒暑。心之憂矣,其毒大音泰。苦。念彼共人,涕零如雨。豈不懷歸,畏此罪罟!本韻。○賦也。下同。
昔我往矣,日月方除,曷雲其還,歲聿雲莫念我獨兮,我事孔庶。心之憂矣,憚我不暇。念彼共人,睠睠懷顧,豈不懷歸,畏此譴怒!本韻。
昔我往矣,日月方奧,曷雲其還,政事愈蹙歲聿雲莫,採蕭、獲菽。心之憂矣,自詒伊戚。念彼共人,興言出宿,豈不懷歸,畏此反覆!本韻。
嗟爾君子,無恆安處!靖共爾位,正直是與。神之聽之,式谷以女。本韻。
嗟爾君子,無恆安息!靖共爾位,好是正直,神之聽之,介爾景福。本韻。
小序謂「大夫悔仕於亂世」。按此特以詩中「自詒伊戚」一語摹擬爲此說,非也。士君子出處之道早宜自審;世既亂,何爲而仕既仕,何爲而悔進退無據,此中下之人,何足爲賢而傳其詩乎蓋「自詒伊戚」不過自責之辭,不必泥也。此詩自宜以行役爲主,勞逸不均,與北山同意;而此篇辭意尤爲渾厚矣。
[一章]「共」,恭同。「共人」,即「靖恭爾位」之人,大抵謂僚友之共處者,當時必有所指也。
[四章、五章]「君子」,即「共人」;以下雲「靖共爾位」,故避之。呼之以「君子」,勉之以「靖共」,祝之以「式谷」、「介福」,其忠厚之意藹然可見。孫文融曰「怨苦何能盡,須得此正言收束,意乃完足」,亦善於論文也。
【小明五章:三章章十二句,二章章六句。】
鼓鍾
鼓鍾將將,淮水湯湯。憂心且傷。淑人、君子,懷允不忘。本韻。○賦也。下同。
鼓鍾喈喈,淮水湝湝。憂心且悲。淑人、君子,其德不回。本韻。
鼓、鍾、伐、鼛,淮、有、三、洲、憂心且妯。淑人、君子,其德不猶。本韻。
鼓鍾欽欽,鼓瑟鼓琴,笙。、磬。同。音。[評]妙音。以、雅、以、南,以、鑰、不、僭、本韻。
小序謂「刺幽王」,甚混。幽王無至淮之事,固不待歐陽氏而後疑之矣。嚴氏謂「古事亦有不見於史者」,此遵序之過也。孔疏謂韓詩以爲昭王,以左傳有「南征」之說也。後人多從之;然亦未敢信。集傳既雲「此詩之義未詳」,又引王氏指幽王之說,何耶
[四章]「笙、磬同音」,以其異器也;若琴、瑟則不言同音矣。此固夫人知之。然別有妙旨:笙在堂上,磬在堂下,言堂上、堂下之樂皆和也。然尤有妙旨:小雅言「鼓瑟吹笙」,則瑟依於笙,商頌「鼓淵淵,嘒嘒管聲」,又曰「依我磬聲」,則鼓、管依於磬,故言「笙、磬」,以統堂上、堂下之樂。詩人之善言如此。「南」,二南也。二南爲文王之詩,後世子孫必以用之爲樂矣。唯「雅」未詳,或大雅與大抵制「制」,原誤「諸」,今改。禮作樂之說出於三百篇後,不可據以解三百篇也。然二南亦非如禮所言以爲歌,蓋以爲鑰耳。「鑰」,管鑰也,吹以應舞也。季札觀樂,所謂「見舞象箾、南鑰者」是矣。此南鑰也,故承之曰「以鑰不僭」,謂以鑰南,以鑰雅也。集傳釋「不僭」之義,曰「言三者皆不僭也」,以鑰與雅、南爲三者,謬。
【鼓鍾四章,章五句。】
楚茨
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自昔何爲我蓺黍、稷。我黍與與,我稷翼翼。我倉既盈,我庾維億。以爲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本韻。○賦也。下同。
濟濟蹌蹌,絜爾牛、羊,以往烝、嘗,或剝或亨,或肆或將。祝、祭、於、祊,[評]祭之始。祀事孔明。先祖是皇,神保是饗,「孝孫有慶,報以介福,萬壽無疆!」本韻。
執、爨、踖、踖,爲俎孔碩,或燔或炙,君。婦。莫。莫。[評]摹神。爲豆孔庶,爲賓爲客,獻酬交錯。禮儀卒度,笑語卒獲。神△保△是△格△,「報以介福,萬壽攸酢!」本韻。
我。孔。熯。矣。式。禮。莫。愆。[評]承上接下,妙於無痕。工、祝、致、告,「徂、賚、孝、孫、本韻。苾芬孝祀,神嗜飲食。卜爾百福,如幾如式,既齊既稷,既匡既敕,永錫爾極,時萬時億!」本韻。
禮儀既備,鐘鼓既戒,孝、孫、徂、位、本韻。工、祝、致、告,[評]應上章二句而倒之。「神具醉止」,皇戶載起。本韻。鼓鍾送屍,神△保△聿△歸△。諸、宰、君、婦,廢、徹、不、遲、[評]祭之後。諸父、兄弟,備言燕私。本韻。
樂具入奏,以綏後、祿,本韻。爾殽既將,莫怨具慶。本韻。既醉既飽,小大稽首。「神嗜飲食,使君壽考。本韻。孔惠孔時,維其盡之。子子孫孫,勿替引本韻。之!」
小序謂「刺幽王」,說者因謂「思古以見今之不然」。按此唯泥「自昔何爲」一句耳。不知此句正喚起下「黍、稷」句,以見黍、稷之所由來也。其餘皆詳敘祭祀,自始至終,極其繁盛,無一字刺意。而說者猶爭之,何也集傳不用序說,是已;然以爲公卿之詩,又非也。彼第以儀禮少牢饋食例之,謂其爲公卿。不知鼓鍾送屍,儀禮所無;祝稱「萬壽無疆」,天保篇亦云「君曰卜爾,萬壽無疆」,此豈臣子所可當乎!
此農事既成,王者嘗、烝以祭宗廟之詩。
自此篇至大田,小序皆謂「刺幽王」,集傳皆謂指公卿,並謬,不悉辯。
[一章]從「自昔」言黍、稷起,見始事也。再言倉、庾,見收成也。然後入以爲酒食,以享祀事。
[二章]烝、嘗,秋冬之祭也,是此篇眼目。「神保是饗」,此迎神初獻也。「神保」,何玄子曰,「本其生存謂之祖,言其精氣謂之神」。朱子謂「神保」蓋屍之嘉號,猶楚辭所謂「靈保」者。按楚辭雲「思靈保兮賢姱」,乃謂神安附於巫身,以「賢姱」目巫,非以「靈保」目巫也。若以「神保」名屍,則於第三章,「神保是格」固自難通,而第五章「神保聿歸」之前不應變言「皇屍載起」矣。
[三章]「君婦」,後也,以祖考故稱「婦」。言君婦,則知亞獻也。言賓客獻酬,則知三獻畢也。故曰「神保是格」。
[四章]「我孔熯矣,式禮莫愆」,以此二句寫祭者,見祭事將畢,下及祝嘏之事也。是夾敘法。長篇大文用此略頓,承上起下,文章之妙法,後人鮮知。古人於祭,慮其不極誠敬則神不饗,故祝詞以「神嗜飲食」告之,而下諸父、昆弟亦告之以此語也。
[五章]此祭畢也。上章「徂賚孝孫」,時在主祭之位。此「孝孫徂位」,復未祭時之位也。又云「工祝致告」,告以「神具醉止」也。「神保聿歸」,應上「是饗是格」,以見其終也。諸宰徹諸饌,君婦徹籩豆,諸宰徹於先,君婦徹於後,故言「諸宰」在「君婦」先。何玄子以「君婦」在「諸宰」之後,遂謂君婦爲九嬪、世婦、女御之屬,鑿也。「諸父、昆弟,備言燕私」二句,爲末章起。「燕私」,祭畢,同姓燕於寢也。
[六章]此言燕私也。「後祿」二字妙,以見前之飲福、獻酬,是爲「前祿」也。煌煌大篇,備極典制。其中自始至終一一可按,雖繁不亂。儀禮特牲、少牢兩篇皆從此脫胎。
【楚茨六章,章十二句。】
信南山
信彼南山,維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孫田本韻。之。我、疆、我、理,南、東、其、畝、本韻。[評]經制。○賦也。下同。
上。天。同。雲。雨。雪。雰。雰。;益。之。以。霢。霂。[評]冬雪、春雨,寫景皆入微,後世不能到。既、優、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本韻。
疆埸翼翼,黍、稷彧彧。曾孫之穡,以爲酒、食。本韻。畀我屍、賓,壽考萬年!本韻。
中、田、有、廬,疆、埸、有、瓜、是、剝、是、菹,獻、之、皇、祖、[評]牲、酒之前,先及獻瓜爲一章,甚雅甚閒。曾孫壽考,受天之祜。本韻。
祭以清酒,從以騂牡,享於祖、考。本韻。執、其、鸞、刀,以、啓、其、毛,取、其、血、膋、本韻。
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報以介福,萬壽無疆!本韻。
此篇與楚茨略同。但彼篇言烝、嘗,此獨言烝,蓋言王者「烝祭歲」也。集傳亦以爲大指與楚茨相似,而以「曾孫」爲凡祭者皆得稱之。案首章從「南山」、「禹甸」言起。以疆理南、東之制屬之曾孫,此豈爲公卿者耶!謬矣。
[一章]借終南山爲言,言畿內之地耳,莫泥「山」字。禹平水土,始定則壤、成賦之制,故曰「禹甸」。此篇言「曾孫」與上篇「曾孫」別:上篇「曾孫」指主祭者,此言「我疆我理」則指成王也。蓋「我疆」二句,此初製爲徹法也。「畝」,畝身。凡有四方,言南、東以該北、西。南者亙於北,東者亙於西,即一縱一橫之謂,猶後世言「阡、陌」也。風俗通雲「南北曰阡,東西曰陌」,或曰「河南以東西爲阡,南北爲陌」,蓋由畝之南、東無定,故阡、陌之爲南爲東亦無定則,何如直言「南、東」之爲明也。其所以言「南、東」者,則因地勢之宜,左傳雲「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是也。又西北常高, 東南常下,言東南者亦順其水之所趨也。又取東南向陽,易於生長之義。詩多曰「南畝」,王制曰「東田」,皆是也。
[二章]上章言田制,此章言生長,下章方及收成以爲祭祀也。田事:冬雪宜大,春雨宜小。「雰雰」以言雪大,「霢霂」以言雨小。「優、渥、沾、足」皆承雨言,則夏亦可知矣。
[四章]公田,百畝中二十畝爲廬舍,故曰「中田有廬」,一夫各得二畝半,廬舍之外於其疆埸而種瓜菜焉,此孟子言井田之制所未及也。其瓜因民獻之,而曾孫因以獻皇祖耳。
[五章]先言酒,繼言牲,故郊特牲雲「既灌然後迎牲」。
[六章]此篇與楚茨篇互相備。楚茨但言牛羊剝亨,此言騂牡及鸞刀、啓毛、取膋,蓋益詳雲。
上篇鋪敘閎整,敘事詳密;此篇則稍略而加以跌蕩,多閒情別緻,格調又自不同。
【信南山六章,章六句。】
甫田
倬彼甫田,歲取十千。我、取、其、陳,食、我、農、人、[評]古農田逸事。自古有年。本韻。今適南畝,或耘或耔,黍、稷嶷嶷。攸介攸止,烝我髦士。本韻。○賦也。下同。
以我齊明,與我犧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臧,農夫之慶。本韻。琴、瑟擊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谷我士、女。本韻。
曾孫來止,以其婦、子,饁彼南畝,田畯至喜。攘、其、左、右,嘗、其、旨、否、[評]古省耕逸事。禾易長畝,終善且有。
曾、孫、不、怒,農、夫、克、敏、[評]雋句。「敏」字韻。餘本韻。曾孫之稼,如茨如梁。曾孫之庾,如坻如京。乃求千斯倉,乃求萬斯箱。黍、稷、稻、粱,農夫之慶。報以介福,萬壽無疆。本韻。
此王者祭方社及田祖,因而省耕也。詩云「或耘或耔」,又云「以祈甘雨」,皆夏時也。
[一章]「倬」,大也。毛傳謂「明貌」,不切。「我取其陳,食我農人」,二「我」字皆農夫自我也。「今適南畝,或耘或耔」,亦農人適南畝而耘、耔也。不特下章雲「曾孫來止」,今不當先雲「適南畝」,且「曾孫來止」爲農夫語氣,若作曾孫語氣亦不似。「烝我髦士」,當亦有司所擇而進之之事,並於此雲。
[二章]「齊明」,集傳雲:「齊,與『粢』同。曲禮『稷曰明粢』,此言『齊明』,便文以韻耳。」按曲禮後世之書,不可執以解詩;安知曲禮不以詩之「齊明」爲「明粢」,而謂詩以曲禮之「明齊」爲「齊明」,便文以協韻乎!又曰:「周禮鑰章,『凡國祈年于田祖,則吹豳雅,擊土鼓,以樂田畯』,是也。」後於大田篇下雲:「或疑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四篇即爲豳雅,亦未知其是否也。」其說之謬,固不必言。然於此處既引爲注,後又作此疑詞,何耶「以祈甘雨」,只是祭田祖而順祈之,非別爲雩祭也。
[三章]此曾孫始來省耕而之也。田事以出黍、稷,黍、稷莫先於祭祖,故田間之人順呼王者爲「曾孫」也。王者省耕,至於嘗其饁食,古王之愛民重農如此。
[四章]「黍、稷、稻、粱,農夫之慶」,農夫自言也。「報以介福,萬壽無疆」,祝上之詞也。集傳謂「歸美於下,厚報之」,蓋誤泥楚茨篇「報以介福」之上爲「孝孫有慶」系下祝上,則此雲「農夫之慶」當爲上祝下也。夫詩人語意,隨文各異,豈如制舉之文有一定程序;且爲上者愛民重農則有之,從未有祝民者,而且祝之以「萬壽無疆」乎!大有不通,此何止「固哉」而已乎!
【甫田四章,章十句。】
大田
大田多稼,既種既戒,既備乃事。以我覃耜,俶載南畝。本韻。播厥百穀,既庭且碩,曾孫是若。本韻。○賦也。下同。
既方既皁,既堅既好,不稂不莠。本韻。去其螟、螣,及其蟊賊,本韻。無害我田!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本韻。
有。渰。萋。萋。興。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評]正以無理語見其忠懇。彼。有。不。獲。此。有。不。斂。穧。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本韻。[評]描摹收穫之多全用閒情別緻。泥句下便非。
曾孫來止,以其婦、子,饁彼南畝;田畯至喜。來方禋祀本韻。以其騂、黑,與其黍、稷,以享以祀,以介景福。本韻。
此王者西成省斂也。集傳謂「農夫答前篇之意」,誤而又誤。且以前篇爲公卿,此雲「頌美其上」,何也豈以公卿爲「上」乎
[一章]此追敘方春始種而言。
[二章]爾雅雲「食苗心曰『螟』;食葉『蟘』;食節『賊』;食根『蟊』」。按「賊」乃賊害之義,以此押韻;以爲蟲名,恐非。
[三章]何玄子曰:「『渰』,說文『雲雨貌』。毛傳專以渰爲『雲興貌』,似無據。『祈祈』,當指雲言,韓奕之詩曰『祈祈如雲』可證。『有渰萋萋』雖兼雲而意專在雨,言隨雲之雨萋萋然。『興雨祈祈』雖專指雨而意獨在雲,言興雨之雲祈祈然也。」按此解特佳。因知呂覽、韓詩、漢書「興雨」皆作「興雲」,可不必從矣。後人主「興雲」之說者,謂雨宜云「降」,不得言「興」;不知正謂雲興雨耳。「彼有不獲」至末,極形其粟之多也,即上篇「千倉、萬箱」之意,而別以妙筆出之;非謂其有餘而不盡取也,非謂其與、寡共之也,非謂其爲不費之惠也,非謂其亦不棄於地也。而解者不知,偏以此等爲言,且以「粒米狼戾」爲反襯語。嗟乎,是安可與言詩哉!
【大田四章:二章章八句,二章章九句。】
瞻彼洛矣
瞻彼洛矣,維水泱泱。君子至止,本韻。福、祿如茨。韎、韐、有、奭,[評]韻。以作六師。本韻。○賦也。下同。
瞻彼洛矣,維水泱泱。君子至止,見上。鞞、琫、有、珌、[評]韻。君子萬年,保其家室。本韻。
瞻彼洛矣,維水泱泱。君子至止,見上。福、祿既同。君子萬年,保其家邦。本韻。○每章六句,三句一韻,首、末句協,甚爲創格。
何玄子曰:「紀東遷也。按史『周幽王十有一年,申侯與犬戎入寇,弒王於驪山下。鄭桓公死之;鄭共立其子掘突,是爲武公。時晉、衛、秦皆以兵來救,平戎。武公收父餘兵,從諸侯東迎故太子宜臼於申,立之,是爲平王。王以豐、鎬逼近戎狄,乃遷都於洛』。此詩正其事也。孔氏雲:『王制言「諸侯之世子未賜爵,視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國」,此言「韎韐」,故知諸侯子未賜爵命,服士服也。』按武公新喪父,故服韎韐。左傳謂『周之東遷,晉、鄭焉依』,故書有文侯之命,此爲鄭武公也。」按何氏此說近是。洛水既屬東都,韎韐亦自非天子服,故存其說。若孔疏本於鄭氏之以禮說詩,未可用也。
「琫」、「珌」字皆從玉。今世有古玉琫玉珌。毛傳謂「天子玉琫而珧珌」,說文「珧,蜃甲」,不可用。
【瞻彼洛矣三章,章六句。】
裳裳者華
裳裳者華,其葉湑兮。我覯之子,我心寫兮。我心寫兮,是以有譽處本韻。兮。興也。下同。
裳裳者華,芸其黃矣。我覯之子,維其有章矣。維其有章矣,是以有慶本韻。矣。
裳裳者華,或黃或白。我覯之子,乘其四駱。乘其四駱,六轡沃若。本韻。
左之左之,君子宜、本韻。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維其有、之,是以似、本韻。之、
何玄子亦以此詩爲美鄭武公,曰:「詩曰『維其有之,是以似之』,知其賦象賢也。終周之世,唯周公之後有魯公,鄭桓之後有鄭武足以當之。末章,毛傳曰『左,陽道,朝祀之事;右,陰道,喪戎之事』。按老子言『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毛傳本此。觀下文單以『維其有之』爲言,明是指武公帥師興復之事。」此說亦存之。
一說,「『左之左之』、『右之右之』,承上『六轡沃若』而言。兩章宜爲一章。『或黃或白』,當是『左之』、『右之』之興」。亦似有理。但謂與上章承接,不必謂共爲一章耳。
【裳裳者華四章,章六句。】
桑扈
交交桑扈,有、鶯、其、羽、君子樂胥,受天之祜。本韻。○興也。
交交桑扈,有、鶯、其、領、君子樂胥,萬邦之屏。本韻。○興也。
之、屏、之翰,百辟爲憲。本韻。不、戢、不、難,受、福、不、那、本韻。[評]規。○賦也。下同。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評]妙義。彼、交、匪、敖,萬、福、來、求、本韻。[評]規。
此天子饗諸侯之詩。左傳成十四「四」原誤作「三」,今校改。年:「衛侯饗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傲;寧子曰:『苦成叔其亡乎古之爲饗食也,以觀威儀,省禍福也。故詩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交匪傲,萬福來求」。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正解此詩之意。
按此詩頌不忘規,異於蓼蕭、湛露矣,其在周之上世乎
[一章、二章]「有鶯其羽」、「有鶯其領」,有如鶯之羽與領也。古用字多拗折如此。
[三章]「不戢不難」二句,皆正言之。「那」,語辭。「受福不那」,猶言不受福也,亦倒字句也。下章「萬福來求」,正應此句。若以此爲「受福豈不多」,下又云「來求」,義既復,味亦索然矣。
[四章]兕性剛,好觸,故以其角製爲觥飲酒,所以寓鑑戒之意,使人不敢剛而敖也。觩,角曲貌。故曰,持此兕觥之觩,飲此甘美之酒,當思所以柔和其德性。彼交於事者匪敖,則萬福來求矣。鄭氏謂「兕觥」爲「罰爵」,非也。罰爵偶用兕觥,非兕觥爲罰爵也。「躋彼公堂」,豈亦用罰爵乎!「思」,非語詞。
【桑扈四章,章四句。】
鴛鴦
鴛、鴦于飛,畢之羅之。君子萬年,福祿宜本韻。之。興也。下同。
鴛、鴦、在、梁,戢、其、左、翼、[評]畫。君子萬年,宜其遐福。本韻。
乘馬在廄,摧之秣之。君子萬年,福祿艾本韻。之。
乘馬在廄,秣「秣」原作「抹」,今校改。之摧之。君子萬年,福祿綏本韻。之。
說詩忌鑿,然有可取者。何玄子曰:「疑爲幽王娶申後而作。以白華之詩證之,其第七章曰『鴛、鴦在梁,戢其左翼。之子無良,二三其德』。是詩亦有『在梁』二語,詞旨昭然。詩人追美其初昏。凡詩言『于飛』者六:曰,『黃鳥于飛』,曰『倉庚于飛』,曰『雄雉于飛』,皆單舉一鳥。曰『燕燕于飛』,雖重言之,然以比莊姜、戴嬀,猶之乎皆雌燕也。今解以『燕燕』爲一燕,惜何未知。曰『鴻、雁于飛』,則以有大、小之異。其以雌、雄連言者,惟『鳳、凰于飛』及此『鴛、鴦于飛』耳。卷阿鳳、凰,雖不從配匹取義,而左傳載齊懿氏之卜妻陳敬仲也,其妻佔之曰『吉,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亦以雄鳳、雌凰之於飛比夫、婦也。然則此詩雙舉『鴛、鴦』以興夫、婦,何疑焉!興重『于飛』,不重『畢、羅』。『乘馬』二章,皆親迎之事而因以致其禱頌之意。漢廣之詩曰『之子于歸,言秣其馬』,亦同。」愚按此說始於鄒肇敏,謂成王初昏;而何氏因以爲幽王,較鄒自勝。何氏解詩純鑿,似此近理者絕少。恐其理於荊榛中,故表而出之。
自瞻彼洛矣至此篇,小序皆謂「刺幽王」,不辯。
【鴛鴦四章,章四句。】
詩經通論卷十二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小雅
頍弁
有頍者弁,實維伊何爾酒既旨,爾殽既嘉;豈伊異人,兄弟匪他。本韻。蔦與女蘿,施於松、柏。未見君子,憂心奕奕;既見君子,庶幾說懌。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有頍者弁,實維何期爾酒既旨,爾殽既時;豈伊異人,兄弟具來。本韻。蔦與女蘿,施於松上。未見君子,憂心怲怲;既見君子,庶幾有臧。本韻。
有頍者弁,實維在首。爾酒既旨,爾殽既阜;豈伊異人,兄弟、甥舅。本韻。如、彼、雨、雪,先、集、維、霰、死喪無日,無幾相見。樂、酒、今、夕,君子維宴。 本韻。
小序謂「諸公刺幽王」,是。集傳謂「燕兄弟、親戚之詩」。「死喪」語固可不忌,然「如彼雨雪」二句,確同「履霜堅冰」之義,則何以雲又每章有「豈伊異人」語,及雲「兄弟匪他」,亦非善辭也。
【頍弁三章,章十二句。】
車舝
間、關、車、之、舝、左傳作「轄」。兮,思、孌、季、女、逝、兮、[評]曼音靡麗。匪飢匪渴,德音來括。本韻。雖無好友,式燕且喜。本韻。○賦也。
依彼平林,有集維鷮。辰彼碩女,令德來教。本韻。式燕且譽,好爾無射。本韻。○興也。雖無旨酒,式、飲、庶、幾、雖無嘉殽,式、食、庶、幾、二「幾」字同韻。雖無德與女,式、歌、且、舞、本韻。○賦也。
陟彼高岡,析其柞薪。通韻。析其柞薪,其葉湑兮。鮮我覯爾,我心寫本韻。兮。興也。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本韻。四牡騑騑,六轡如琴。覯爾新昏,以慰我心。本韻。○興也。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大序謂「褒姒嫉妒無道,周人思得賢女以配君子,故作是詩」。鄒肇敏曰:「思得孌女以間其寵,則是張儀傾鄭袖、陳平紿閼氏之計耳。以嬖易嬖,其何能淑!且賦白華者安在,豈真以不賢見黜詩不諷王復故後而諷以別選新昏,無論豔妻驕扇,寵不再移,其爲倍義而傷教亦已甚矣」。閱此可以擊節。集傳謂「此燕樂其新昏之詩」。若是,則何關國故何玄子謂「幽王宮人思賢代褒姒爲後」,依序略變,彷佛關雎,又足哂焉。
按左昭二十五年:「宋元夫人生子,以妻季平子。叔孫昭子如宋聘,且逆之。宋公享昭子,賦新宮;昭子賦車轄」。固取此詩之得賢女爲昏也。然不可知其爲何人事矣。
【車舝五章,章六句。】
青蠅
營營青蠅,止於樊。豈弟君子,無信讒言!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營營青蠅,止於棘。讒人罔極,交亂四國。本韻。
營營青蠅,止於榛。讒人罔極,覯我二人。本韻。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近是。厲、幽二王雖皆無道,而幽之信讒爲尤着也。
【青蠅三章,章四句。】
賓之初筵
賓、之、初、筵,左、右、秩、秩、起二句無韻。[評]閱至後,方知此起之妙。籩、豆、有、楚,殽、核、維、旅、本韻。酒既和旨,飲酒孔偕。本韻。鍾、鼓既設,舉逸逸。本韻。大侯既抗,弓、矢斯張,射夫既同,獻爾發功。本韻。發彼有的,以祈爾爵。本韻。○賦也。下同。
鑰舞、笙鼓,樂既和奏。烝衎烈祖,以洽百禮。本韻。百禮既至,有壬有林。錫爾純嘏,子孫其湛,其湛曰樂,各奏爾能。本韻。賓、載、手、仇,室、人、入、又、酌、彼、康、爵,以奏爾時。本韻。
賓之初筵,溫溫其恭。見上。其未醉止,威儀反反。曰既醉止,威儀幡幡。舍。其。坐。遷。屢。舞。僊。僊。本韻。[評]「屢舞」,醉態。凡作三層寫,一層深一層。其未醉止,威儀抑抑。曰既醉止,威儀怭怭。是曰既醉,不知其秩。本韻。
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亂。我。籩。豆。[評]應首章「籩豆」。屢。舞。僛。僛。是曰既醉,不知其郵。側。弁。之。俄。屢。舞。傞。傞。「呶」字通韻,餘本韻。既。醉。而。出。並。受。其。福。[評]良言實理。醉而不出,是謂「伐德」。本韻。飲酒孔嘉,維其令儀。本韻。
凡此飲酒,或醉或否。本韻。既、立、之、監,或、佐、之、史、彼醉不臧,不醉反恥。本韻。式勿從謂,無俾大泰。怠。本韻。匪言勿言,匪由勿語。由醉之言,俾、出、童、羖、本韻。[評]奇語。三、爵、不、識,矧、敢、多、又、本韻。
「衛武公飲酒悔過」,出後漢書注引韓詩說,未知是否。小序因以爲「衛武公刺時」。
[一章]此章言唯射乃飲酒也。前八句言射初燕飲,下六句言大射之事。毛傳謂「燕射」;鄭氏謂「大射」。按君唯大射,射必以燕,即燕射也;燕必以賓,即賓射也。前人分別諸名,皆非。「以祈爾爵」,罰不勝者爵也,亦是爲射飲酒也。
[二章]此章言惟祭乃飲酒也。前八句言祭,後六句言飲福之事。「其湛曰樂」二句,子孫獻屍也。「子孫」即主人。「賓載手仇」二句,賓客獻屍也。「酌彼康爵」二句,屍酢主人及酢賓也。又祭畢而燕亦在其內,以其飲酒,故曰「康爵」。「康」,安也。「時」,時祭也,以見四時之祭皆飲酒也。以上二章,一言射,一言祭,以見古非射非祭不飲酒,故言此以爲戒飲之發端雲。
[三章、四章]以下三章皆言飲酒之失也。古人飲酒,酒酣必起舞以屬一人,所以極歡心、致誠意也;漢人謂之「屬某起舞」是也。故二章皆以舞言。然舞,可也,屢舞則不可,故皆以「屢舞」言其醉,以是爲眼目;而屢舞之中又有由初醉至極醉之不同。始曰「舍其坐遷,屢舞僊僊」,猶是僅遷徙其坐處耳。「僊僊」,蹁躚自得貌。再曰「亂我籩豆,屢舞僛僛」,則且亂其有楚之籩豆矣。「僛僛」,欹傾貌,無復僊僊之狀矣。亦唯其僛僛,故亂及籩豆也。終曰「側弁之俄,屢舞傞傞」,甚至冠弁亦不正矣。「傞傞」,盤旋不休貌。亦惟其傞傞,故使弁側。由淺入深,備極形容醉態之妙。昔人謂唐人詩中有畫,豈知亦原本於三百篇乎!三百篇中有畫處甚多,此醉客圖也。
[五章]「既立之監」二句是正言立制之善處;舊謂欲令皆醉,非也。謂凡此飲酒之人,有或醉者,或不醉者:爲醉者之不善,故立之監而佐之史,所以伺察其醉否也。今彼醉之不善者,胡反以不醉爲恥哉!集傳雲:「故既立監而佐之以史,則彼醉者所爲不善而不自知,使不醉者反爲之羞愧也」,語義欠明。「由醉之言」二句,謂其醉言無實,如可使出童羖然。此必無之物,甚言其不實也。集傳雲「則將罰汝使出童羖矣,設言必無之物以恐之也」。既曰必無之物,又烏足以恐之且醉者正以其變易情志,不畏於人,無所恐也;若猶有恐,則不醉矣。「三爵不識」二句,謂三爵之禮亦不識,況敢又多飲乎!集傳謂「飲至三爵,已昏然無所記矣」,夫人量有寬、窄,何以知其量止三爵乎醉而失德者多因寬量,飲而不止所致;若三爵便已昏醉,則亦不能再飲,何由至於失德耶況以「不識」爲無所記,更不知欲其記何事也大抵釋詩必須近人情,不可泥於字句之間。苟泥於字句以致不近人情,何貴釋詩哉!古人字句多折拗,不似後人馴順也。
【賓之初筵五章,章十四句。】
魚藻
魚在、在、藻,[評]二「在」字見姿。有頒其首。王在、在、鎬,隔句。豈樂飲酒。本韻。○興也。下同。
魚在在藻,有莘其尾。王在在鎬,飲酒樂豈。本韻。
魚在在藻,依、於、其、蒲、[評]皆變。王在在鎬,有、那、其、居、本韻。
小序謂「刺幽王」,非。阿序者大抵習爲曲說,不悉辨也。集傳謂「天子燕諸侯,而諸侯美天子之詩」,只得如此說。然雲「在鎬」,其爲西周王者固無疑。鄒肇敏以爲武王飲至。何玄子踵之,因以「豈樂」爲愷旋之樂,按「豈」,愷同、亦樂也。其雲「軍旅作愷樂」,他經未見,唯見於周禮,此僞書,不足信也。「愷旋」,疑秦、漢之說,武王時安得有之!必欲以爲武王詩,則謂武王初都鎬之作,亦可。味二「在」字及「有那其居」句,似有祝其永遠在是而奠安之意;然未敢以爲必然也。
[三章]「那」,語詞,猶晉人云「阿堵」,俗雲「這個」之類。諸解於桑扈篇「受福不那」,「那」字訓「多」,此篇「那」字訓「安」,豈可隨文改訓如是乎!
【魚藻三章,章四句。】
采菽
采菽采菽,筐之筥之。君子來朝,何錫予本韻。之雖、無、予、之,路車、乘馬。又、何、予、之、玄袞及黼。本韻。[評]承上作兩迭文法。○興也。
觱沸檻泉,言採其芹。本韻。君子來朝,言觀其旗。通韻。其旗淠淠,鸞聲噦噦。載驂載駟,君子所屆。本韻。○興也。
赤、芾、在、股,邪、幅、在、下、本韻。[評]寫服飾有別致妙義。彼、交、匪、紓,天、子、所、予、本韻。樂只君子,天子命之。樂只君子,福祿申本韻。之。賦也。
維柞之枝,其葉蓬蓬,樂只君子,殿天子之邦。樂只君子,萬福攸同。平平左右,亦是率從。本韻。○興也。
泛泛楊舟,紼纚維之。樂只君子,天子葵之。樂只君子,福祿膍本韻。之。優哉遊哉,亦是戾本韻。矣。興也。
小序謂「刺幽王」,非。集傳謂「天子所以答魚藻」,亦鑿。大抵西周盛王,諸侯來朝,加以錫命之詩。詩云「何錫予之」「天子命之」,是也。
[一章]「雖無予之」、「又何予之」,承上「予之」之文,轉出所與之物。解者謂意猶以爲薄,是泥其詞而誤也。觀「又何予之」句自明。
[四章]「平平」,韓詩作「便便」,安順義;亦作「辯」。毛傳雲「辯治」,未聞。
【采菽五章,章八句。】
角弓
騂騂角弓,翩其反矣。兄弟、昏姻,無胥遠本韻。矣。興也。
爾之遠矣,民胥然本韻。矣。爾之教矣,民胥效本韻。矣。賦也。
此令兄弟,綽綽有裕。不令兄弟,交相爲愈。本韻。○賦也。
民之無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讓,至於已斯亡。本韻。○賦也。
老、馬、反、爲、駒,不、顧、其、後、[評]取喻多奇。如食宜饇,如酌孔取。本韻。○比也。下同。
毋、教、猱、升、木,如、塗、塗、附、君子有徽猷,小人與屬。本韻。
雨、雪、瀌、瀌,見、晛、曰、消、莫肯下遺,式居婁驕。本韻。
雨雪浮浮,見晛曰流。如蠻如髦,我是用憂。本韻。
小序謂「刺幽王」。大序謂「不親九族而好讒佞」。謂刺幽王,或是因幽王好讒,必以此詩爲刺讒矣。然詩中無指讒之事。首章言兄弟帶昏姻,三章單言兄弟,以兄弟爲尤重也。何玄子謂「寵任昏姻,疏遠兄弟,故首章謂兄弟、昏姻不宜相遠,下章單言兄弟,不言昏姻」,此爲臆解。昏姻者指何人乎恐人惑其說,故及之。
[四章]「民之無良,相怨一方」,「一方」字不必泥。「民」通貴、賤而言,即不令之兄弟也;以疏遠之故,相怨於一處而已。集傳雲:「相怨者各據其一方耳,若以責人之心責己,愛己之心愛人,使彼己之間交見而無蔽,則豈有相怨者哉!」說詩入理障,宋人之大病也。
[五章]此言王寵任小人也。寵任小人,自然疏遠骨肉。「老馬」二句,喻其不勝任也。「如食」二句,喻其貪殘也。
[六章]此承第二章「爾教」、「民效」而言,謂小人如猱;本善升木,又反教之;塗已污矣,又塗附之:是益增其惡矣。故正言君子若有徽猷,則小人並屬之而爲善矣。
[七章]雨雪陰凝,喻兄弟疑怨。王若加以恩澤,則疑怨可釋,如雨雪見日而消也。今乃莫肯以恩澤下遺,其居處猶數數驕慢,何哉集傳引張說,謂「讒言遇明者自止」。既以「雨雪」喻讒言,於「莫肯下遺」意不貫,則解之曰「不肯貶下而遺棄之,更益以長慢」,迂折難通。
【角弓八章,章四句。】
菀柳
有菀者柳,不尚息焉。上帝甚蹈,無自暱焉。俾予靖之,後予極本韻。焉。興也。
有菀者柳,不尚愒焉。上帝甚蹈,無自瘵焉。俾予靖之,後予邁本韻。焉。興也。
有、鳥、高、飛,亦、傅、於、天、[評]喻得淡,妙。彼、人、之、心,於、何、其、臻、曷予靖之居以兇矜「矜」,通韻,餘本韻。○興而比也。
小序謂「刺幽王」,或謂厲王。大序謂「諸侯皆不欲朝」,集傳從之,非也。君雖不淑,臣節宜敦,不朝豈可訓耶!大概是王待諸侯不以禮,諸侯相與憂危之詩。
[一章]「上帝甚蹈」,戰國策、荀子作「上天甚神」。古人引詩類多字句錯互,學者宜從本書,不必言矣;然其解釋則可以依之。如以「上帝」爲「上天」,則上帝指天也。「蹈」,毛傳訓「動」。蹈者,足動而履之之謂,故訓動。郝仲輿謂猶樂記「發揚蹈厲」之「蹈」,亦可參證。謂上帝甚蹈厲,不可自暱於晏安也。集傳曰:「上帝,指王也;又不言何主。『蹈』,當作『神』。」既從國策諸書,以「蹈」作「神」,又不言出何書。而又別解「上帝」爲「王」,混亂之極。且言「王甚神」,是贊之,非刺之矣。「極」,何玄子曰:「『劇』同。劇者,古以爲勞倦之意,晉人所謂『小極』。」
[二章]「邁」,舊皆訓行,無可議。集傳訓「過」,曰「求之過其分」,曲解以合大序「不欲朝」之意,故遵序者莫若集傳也。
[三章]「居以兇矜」,舊皆謂居民以兇矜之地。「矜」,危也,亦無可議。集傳謂「乃徒然自取兇矜也」;「兇矜,遭兇禍而可憐也」,亦曲解以合序。
【菀柳三章,章六句。】
都人士
彼都人士,狐裘黃黃。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歸於周,萬民所望。本韻。○賦也。下同。
彼都人士,臺、笠、緇、撮、彼君子女,綢。直。如。發。我不見兮,我心不說!本韻。
彼都人士,充耳琇實。彼君子女,謂之尹、吉。我不見兮,我心苑結!本韻。
彼都人士,垂。帶。而。厲。彼君子女,卷。發。如。蠆。[評]倩句。我不見兮,言從之邁!本韻。
匪。伊。垂。之。帶。則。有。餘。匪。伊。卷。之。發。則。有。旟。[評]重加摹寫一層,真有形容不盡之意。我不見兮,云何盱本韻。矣!
小序謂「周人刺衣服無常」,此亦何止衣服乎!此襲禮緇衣爲說也。詩云「彼都」,明是東周人指西周而言;蓋想舊都人物之盛,傷今不見而作。
[一章]「周」,舊說謂「忠信」,集傳謂「鎬京」。當從集傳。
[二章]「臺笠、緇撮」,季明德曰:「臺笠,出田時所戴,以在野言;緇撮,居家時所戴,以在國言。」如此分疏,亦通。「君子女」,集傳謂「都人貴家之女」。據辭義,此章言庶民之家;下三章乃言貴家。今雖不必如是分疏,然「綢直如發」與「臺笠、緇撮」相當,何得以此爲貴家耶!「綢直如發」,毛謂「密直如發」;鄭謂「其性情密緻,操行正直,如發之本末無隆殺」,此說是。如此解,殊有味,正見古人罕譬之妙。且以「發」喻女,亦本地風光。此雲「如發」,下以發雲「如蠆」,用字分明,安得泥此以爲其發乎!又此其發,後又其發,亦復。又此其發之直,後又其發之曲,亦矛盾。此言「如發」者,以發之本末而言也;其「捲髮」者,以其綰髻也。孔疏謂其鬢邊短髮,未然。
[三章]「尹、吉」,鄭氏曰:「『吉』,讀爲『姞』。尹氏、姞氏,周室昏姻之舊姓。人見都人之家女,鹹謂之尹氏、姞氏之女,言有禮法。」按人皆謂尹氏、姞氏之女者,猶詩言「齊姜」、「宋子」,後世言「鍾禮、郝法」之類。其謂周室昏姻之舊姓者,謂周室之人皆與尹、姞舊姓爲昏,娶其女也。李氏何人,乃曰「尹、吉猶晉言王、謝,唐言崔、盧也」,誤認尹氏、姞氏互爲昏姻。集傳載之,可發一哂!
[四章]「捲髮如蠆」,與衛風「領如蝤蠐、螓首、蛾眉」是一例語。此等語美人,獨讓三百篇後人不能爲,亦不敢爲也。
【都人士五章,章六句。】
采綠
終朝采綠,不盈一匊。予、發、曲、局,薄、言、歸、沐、本韻。○賦也。下同。
終朝採藍,不盈一襜。五、日、爲、期,六、日、不、詹、本韻。
之子於狩,言、韔、其、弓、之子於釣,言、綸、之、繩、本韻。
其、釣、維、何、維、魴、及、鱮、維、魴、及、鱮,薄、言、觀、者、本韻。[評]只承「釣」言,大有言不盡意之妙。
此婦人思其夫之不至,既而敘其室家之樂,不知何取義也。
[一章]「曲局」字妙,與「捲髮如蠆」迥別。
[二章]「五日爲期」二句:「五日」,成言也;「六日」,調笑之意。言本五日爲期,今六日尚不瞻見;只是過期之意,不必定泥爲六日而也。鄭氏以其不近理,改爲「五月、六月」,籲,何其固哉!
[四章]單言釣,不言狩。已從簡言釣,亦只「維魴及鱮」一句,上下皆虛衍及過遞語,殆簡而又簡。
【采綠四章,章四句。】
黍苗
芃芃黍苗,陰雨膏之。悠悠南行,召伯勞本韻。之。興也。
我、任、我、輦,我、車、我、牛、我行既集,蓋雲歸本韻。哉!賦也。○下同。
我、徒、我、御,我、師、我、旅、我行既集,蓋雲歸處!本韻。
肅肅謝功,召伯營之。烈烈徵師,召伯成本韻。之。
原、隰、既、平,泉、流、既、清、[評]快。召、伯、有、成,王、心、則、寧、本韻。
宣王命召穆公營謝,功成,徒役作此。集傳謂「徒役南行,行者作此」,語意不明。如是,則下章何以雲「歸」雲「有成」乎小序謂「刺幽王」,黃東發曰:「詩中明言美召公,而詩序乃以爲刺幽王,此類亦何訝晦庵之去序耶!」
此篇與崧高同一事分大、小雅者,此爲士役美召伯之作,彼爲朝臣美申伯之作;此爲短章,彼爲大篇也。嚴氏以此第三章「我師我旅」,及第四章「烈烈徵師」爲平淮之役,非也。兩事非一時,豈有士役一詩中兼兩事者且崧高詩亦只言營謝,不言平淮也。左傳雲「君行師從,卿行旅從」,則天子之卿與諸侯同,故有師、旅也。
【黍苗五章,章四句。】
隰桑
隰桑有阿,其葉有難。既見君子,其樂如何本韻。○興也。
隰桑有阿,其葉有沃。既見君子,云何不樂本韻。○興也。
隰桑有阿,其葉有幽。既見君子,德音孔膠本韻。○興也。
心乎愛矣,遐不謂本韻。矣!中、心、藏、之,何、日、忘、本韻。之、賦也。
此思見君子之詩,亦不知其何所指也。何玄子曰:「朱子謂『此喜見君子之詩,詞意大概與菁莪相類』,今細味實有不同者。菁莪取興自『中阿』而『中沚』,而『中陵』,有離潛向升之象。此三章但皆曰『隰桑』耳,隰者卑下之地,其非在高明之位可知。況『其樂如何』,『云何不樂』,又皆未有是事而假設之語乎!」
【隰桑四章,章四句。】
白華
白。華。菅。兮。白。茅。束兮。[評]一比。之子之遠,俾我獨本韻。兮。比而賦也。下同。
英英白。雲。露彼菅。、茅。[評]二比。上二「白」總以「白雲」,妙筆。天。步。艱。難。之子不猶。本韻。
滮。池。北。流。浸、彼、稻、田、[評]三比。嘯、歌、傷、懷,念彼碩人。本韻。
樵、彼、桑、薪,卬、烘、於、煁、[評]四比。維彼碩人,實勞我心。本韻。
鼓、鍾、於、宮,聲、聞、於、外、[評]五比。念子懆懆,視我邁邁。本韻。
有、鶖、在、梁、有、鶴、在、林、[評]六比。維彼碩人,實勞我心。本韻。
鴛、鴦、在、梁,戢、其、左、翼、[評]七比。之子無良,二三其德。本韻。
有、扁、斯、石,履、之、卑、兮、[評]八比。之子之遠,俾我疧「疧」,原作「●」,今校改。本韻。兮。
小序謂「刺幽王」,大序謂「周人爲之作是詩」,集傳以爲申後作。按此詩情景淒涼,造語真率,以爲申後作自可。郝仲輿曰:「愚幼受朱傳,疑申後能爲白華之忠厚,胡不能戢父兄之逆謀宜臼能爲小弁之親愛,胡乃預驪山之大惡讀古序,始知二詩託刺,故序不可易也。」何玄子駁之曰:「驪山之事,不可舉以責申後。申後被廢,未必大歸。又幽王遇弒事在十一年,距廢后時蓋已九載。此時申後存亡亦未可知。鄒肇敏謂『觀「於宮」、「於外」、「在梁」、「在林」之,當時或廢處深宮;其賦白華,亦如後世之賦長門耳』。此論爲允。」愚按,郝氏佞序,最屬可恨,故錄何氏之駁於此,俾人無惑焉。
[一章]凡詩興、比之義,大抵不能盡詳。如「白華」、「白茅」,舊解皆以爲白華喻後,白茅喻妾。按,白者取潔白之義,白華、白茅何所分焉比意不楚。集傳謂「二物至微,猶必相須爲用,何之子之遠而俾我獨耶」又象以比夫、婦益疏。愚意,「白華」、「白茅」皆以比己之潔;「菅兮」、「束兮」者所以狀華與茅之用也。且下章總言「白雲」露此二物,更可見。
[二章]華、茅已白矣,又有英英之白雲而露之,使其滋養生長,又以比王無恩澤於我,不如白雲也。
[五章]「鼓鍾於宮」,即所見以喻之。
[六章]此則以「鶖」比妾,以「鶴」自比也。
[七章]此則以「鴛、鴦」比己與王也。
[八章]「有扁斯石」二句,言此扁石爲人踐履,何其甚卑,見其不可以卑爲尊也。集傳雲:「有扁然而卑之石,則履之者亦卑矣。如妾之賤,則寵之者亦賤矣。」此類悍妒之婦罵夫,古人必無此語意。
此詩八章,凡八比,甚奇。
【白華八章,章四句。】
●蠻
●蠻黃鳥,止於丘阿。道之雲遠,我、勞、如、何、!本韻。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命、彼、後、車,謂、之、載本韻。之、興也。下同。
●蠻黃鳥,止於丘隅。豈敢憚行,畏不能趨。本韻。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命彼後車,謂之載之。
●蠻黃鳥,止於丘側。豈敢憚行,畏不能極。本韻。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命彼後車,謂之載之。
小序謂「刺亂」,無刺意。集傳謂「此微賤勞苦而思有所託者,爲鳥言以自比也」。謂禽鳥亦有教、誨及後車之事,豈真誤讀大學「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而以此詩爲鳥言耶可嘆也!此疑王命大夫求賢,大夫爲此詩。五「之」字,自我而言。「飲、食、教、誨」,言平日教養之事。先言「飲、食」,後言「教、誨」者,先養後教也。「命後車載之」者,稱王之命也。又按,舊解謂「大臣出使,小臣爲介,依託於卿大夫,而望其飲、食、教、誨,後車以載」,然於末二句「命」字「謂」字不合;且意志卑陋,以飲食爲先,奚足錄焉!
【●蠻三章,章八句。】
瓠葉
幡幡瓠葉,採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嘗本韻。之。賦也。下同。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本韻。之。
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君子有酒,酌言酢本韻。之。
有兔斯首,燔之炮之。君子有酒,酌言本韻。之。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按詩中「君子有酒」句與他篇同;而下三章言「獻」、「酢」、「」,主賓之禮悉具,毫無刺意。毛、鄭謂「庶人」之禮,則篇中明雲「君子」矣。集傳第混雲「燕飲之詩」,亦只得如此說;但必以「瓠葉」、「兔首」爲薄物,未免執泥古人之意,後人豈知,或偶舉二物爲言,無不可耳。
【瓠葉四章,章四句。】
漸漸之石
漸漸之石,維其高矣。山川悠遠,維其勞矣。武人東征,不遑朝本韻。矣。賦也。下同。
漸漸之石,維其卒矣。山川悠遠,曷其沒矣。武人東征,不遑出本韻。矣。
有、豕、白、蹢,烝、涉、波、矣、[評]用事奇峭。月、離、於、畢,俾、滂、沱、矣、武人東征,不遑他本韻。矣。
將士東征,勞苦自嘆之詩。小序謂「刺幽王」,亦無據。
[一章]「不遑朝」,猶「不能晨夜」之意。
[三章]集傳引張子曰:「豕之負塗曳泥,其常性也。今其足皆白,衆與涉波而去,水患之多可知矣。」此正指既雨後爲言也。乃集傳又曰「豕涉波,月離畢,將雨之驗也」,何居侄炳曰,「將雨、既雨,諸說紛如,總因泥下『離畢』之義,認爲苦雨;與鸛鳴蟻垤之說同一可哂。愚謂出師日久,三年六月,不知幾歷雨暘,武人何沾沾以此爲苦若東山零雨,特就歸途所遇而言,不可以彼例此也。豕性或喜羣聚卑溼之所有之;若謂喜雨至於游泳波漣,鮮不『載胥及溺』矣。蓋二者皆以不得其所爲興:豕性負塗而今涉波,月行中道而今離畢;武人有家室而今東征,是以行役久病,不遑他事。兩兩相況,意直捷而味深雋。」此說甚佳,存之。
【漸漸之石三章,章六句。】
苕之華
苕之華,芸其黃矣。心之憂矣,維其傷本韻。矣!興也。下同。
苕之華,其葉青青。知、我、如、此,不、如、無、生、!本韻。[評]悲極。
牂。羊。墳。首。;三。星。在。罶。人、可、以、食,鮮、可、以、飽、!本韻。[評]尤刻鑿,匪夷所思。
此遭時飢亂之作,深悲其不幸而生此時也;與兔爰略同。
[三章]「牂羊」二句,但覺其奇妙,然不能深得其解。毛傳曰:「『牂羊墳首』,言無是道也。『三星在罶』,言不可久也。」集傳曰:「羊瘠則首大。罶中無雨而水靜,但見三星之光而已。言饑饉之餘,百物雕耗如此」。按,二說似皆非確義;然集傳較近。
【苕之華三章,章四句。】
何草不黃
何、草、不、黃、何日不行何人不將,經營四方本韻。○興也。下同。
何。草。不。玄。何人不矜哀我征夫,獨爲匪。民!本韻。
匪。兕。匪。虎,[評]順承上「匪」字。率彼曠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本韻。
有芃者狐,率彼幽草。有棧之車,行彼周道。本韻。
征伐不息,行者愁怨之詩。
[三章]「匪兕匪虎」,順承上「匪民」「匪」字用來,全不必泥,猶雲「此兕也,此虎也」。以兕、虎「率彼曠野」興征夫朝夕在途,與下以狐「率彼幽草」興棧車行於周道,同爲一例語。如必欲泥「匪」字,則以二句爲倒字法,曰「率彼曠野者非兕非虎耶」亦可也。從來人皆不知,執泥「匪」字求解。孔氏謂「今非是兕,非是虎,何爲久不得歸宿,常循彼空野之中,與兕、虎禽獸無異乎」後人皆從之。按詩人從不說理,如此解便與說理何異且語亦拙陋;又與下「有芃者狐」絕不一例。因悟大序謂「視民如禽獸」,亦已主此解矣。集傳以此章爲賦,下章爲興,豈有詞同而體異之理蓋亦沿舊解之誤,故致此也。因嘆千古少善說詩者!
【何草不黃四章,章四句。】
附論儀禮六笙詩
六笙詩者,儀禮所載南陔、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也。曷謂之「笙詩」儀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皆上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樂南陔、白華、華黍。後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臺,笙由儀。此「笙詩」所由名也。
六笙詩本不在三百篇中,系作序者所妄入;既無其詩,第存其篇名於詩中。今愚概從刪去,論之曰:古之作樂者取三百篇以爲歌,用其施於匏、竹諸器者,則準諸律、呂,別製爲詩,猶漢以下一代皆有樂章也。此六詩者,樂中用以吹笙者也。儀禮本文,以鹿鳴諸詩曰「歌」,以南陔諸詩曰「樂」,以魚麗諸詩曰「歌」,以由庚諸詩曰「笙」,皆可驗。郊特牲雲:「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貴人聲也。」樂以人聲爲貴,匏、竹爲賤;以堂上爲貴,堂下爲賤:故歌於堂上,用三百篇之詩;笙於堂下,用此六詩。既取其協於律、呂以爲樂章,且亦不敢褻用三百篇之意也。南陔三篇則獨奏之;由庚三篇則間歌奏之。此儀禮作樂用詩之大略也。
儀禮之書作於週末,去三百篇之世已遠,其雲作樂歌鹿鳴諸詩,與詩旨亦不相涉;況其爲笙詩,於三百篇更奚與哉!自序詩者又出儀禮之後,見儀禮此文,認以爲三百篇中所遺者,於是妄以六篇之名入於詩中;見儀禮以南陔、白華、華黍笙於鹿鳴三篇之後,故以之共爲鹿鳴之什;見儀禮間歌以由庚、崇丘、由儀笙於魚麗、南有嘉魚、南山有臺之中,故以之附於其後。既不見笙詩之辭,第據其名妄解其義,以示序存而詩亡。於南陔、白華皆言「孝子」,因前後諸詩爲忠,故以孝廁其間;用意甚稚。夫諸詩既爲朝廟所用,言臣之忠,可也,何由及於家庭之孝子乎於華黍爲宜黍、稷,此不必言矣;於由庚、崇丘、由儀則難揣摹其義,第泛言萬物得所之意,以合乎國家治平景象而已。其彷佛杜撰,昭然可見。由是傳之於世,詩有三百十一篇矣。
按:古所傳詩唯三百五篇。孔子曰「詩三百」,舉成數言之。史記言「古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於禮義者三百五篇」。龔遂謂昌邑王曰「大王誦詩三百五篇」。王式曰,「臣以三百五篇諫」。以及漢之讖緯諸書,亦無不言三百五篇者。皆歷歷可證漢世從無三百十一篇之說。且詩自秦後未有一篇缺失,不應唯經所用爲笙詩者則盡失之;此即問之童稚而亦不信也。況人謂序作於周人:詩既失矣,序何由存序既存矣,詩何由失此又不待言者也。
且儀禮之樂章甚多,不止此六篇。燕禮記、大射皆雲「奏肆夏」;禮記、左傳亦同。鄉飲酒、燕禮、大射皆雲「奏陔」。此即南陔。大射又云「奏狸首」及「公入,」。燕禮記又云「下管新宮」。此等皆樂章名,皆有辭也。笙詩六篇,同是一篇。觀此,則當時作樂,被於八音諸器,皆系別有樂章,唯用三百篇爲歌,甚明矣。左傳於文王之三、鹿鳴之三曰「工歌」,於肆夏之三曰「金奏」,亦可驗。第此諸樂章所習者爲工瞽之徒,附於樂以行,又篇帙寥寥無多,故樂亡而詩與之俱亡耳;不若三百篇經聖人手定,褎然巨帙,傳之於學士大夫,朝夕弦誦,宜乎其獨存也。幸而序詩者不以肆夏等篇名亦入於三百篇,若入之,又令後人枉生疑障,議論起矣。此愚之獨斷,自信爲確然無疑者。不知何以從來說詩家竟不一知之,於此六篇紛然猜擬,各出意見
毛傳謂「有其義而亡其辭」;鄭氏謂「辭、義皆亡」。夫他不亡,何以獨亡儀禮所用之爲「爲笙詩」之「爲」,疑是「六」之誤文。笙詩,前已辯之矣。劉原父以「亡」作「無」,謂「本有聲而無詞」。董氏、鄭樵氏主其說,而朱仲晦從之。朱謂「儀禮曰『笙』,曰『樂』,曰『奏』,而不言『歌』,則有聲而無詞明矣」。其據儀禮用字,亦略見及;而不虞其不知別爲樂章而以爲無詞也。
辯之者,嚴氏曰:「樂以人聲爲主,人聲即所歌之詩也。若本無其辭,則亦無由有其義矣。」郝氏曰:「辭生於心;聲託於器。樂由心生;聲由辭生。有辭然後有聲;聲無辭不成章。所謂『鼓瑟而歌』者,手彈、口和,故曰『歌』。口吹而辭奏乎其中,故曰『笙』,曰『樂』,曰『奏』,未可以此爲有聲無辭之證也。」以上辯「無辭」之非皆是,而惜其不知爲非三百篇之詩也。朱又曰:「意古經篇題之下必有譜焉,如投壺魯鼓、薛鼓之節;而亡之耳。」此尤可笑。射與投壺所歌者,狸首、騶虞,以鼓爲之節也。若以南陔諸詩爲鼓而無辭,則狸首、騶虞亦無辭乎既謂之譜,自無有辭;既有南陔諸名,自非爲譜:何貿貿也至於執儀禮工歌之序爲據,謂毛公所移篇次爲失,於是復移易之,沾沾自喜,謂悉依儀禮正之,嗟乎,則是以儀禮爲經,三百篇爲傳,顛倒惑亂至於如此,更何足與辯哉!
於是後人又有求其說而不可得,別爲怪誕之論者。鄒肇敏謂六篇之辭即在小雅之內,南陔即天保云云。何玄子踵其意而變之,謂南陔即草蟲云云。皆不備錄。競出新意,逞奇巧,滔滔奚止,更足嘆也!
故愚將此篇名直從刪去,俾還「三百五篇」之舊;勿令別制樂章,以亂聖人「各得其所」之雅、頌。爰詳述其意,附諸小雅末焉。
詩經通論卷十三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大雅
說見小雅
文王
文王在上,於昭於天。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本韻。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本韻。○賦也。下同。[評]每四句承上語作轉韻,委委屬屬,連成一片,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本此。
亹、亹、文、王,令聞不已。陳錫哉周,侯文王孫子。本韻。文王孫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顯亦世。本韻。
世、之、不、顯,厥猶翼翼。思皇多士,生此王國。本韻。王、國、克、生,維周之楨;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本韻。
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假哉天命,有商孫子。本韻。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於周服。本韻。
侯、服、於、周,天命靡常。殷士膚敏,祼將於京。本韻。厥、作、祼、將,常服黼冔。王之藎臣,無念爾祖!本韻。
無、念、爾、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本韻。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評]此以第二句承上第三句,奇變。宜鑑於殷,駿命不易!本韻。
命、之、不、易,無遏爾躬。宣昭義問,有虞殷自天。通韻。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評]奇語。儀刑文王,萬、邦、作、孚、!本韻。[評]須知此語一更不可作轉。
小序謂「文王受命作周」,非也。文王未嘗爲王,無受命之說。僞武成曰:「文王……誕膺天命,……惟九年,大統未集」,正與此同,皆誣文王也。呂覽引此詩,以爲周公作,近之。集傳因以爲「戒成王」,則亦可以想見爾。
[一章]「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有天下以後之辭,雖原本於文王,不可泥爲命文王耳。「不顯」,「不」字,楊慎、陸深皆作「丕」,謂古字通,從之;後放此。丕,說文「大也」。
[二章]「亹」,爾雅訓「勉」,毛傳亦云「亹亹,勉也」。集傳雲「勉強之貌」,增「強」字,非。又云「文王非有所勉也,純亦不已,而人見其若有所勉耳」。既不以爲勉,如何又加「強」字耶按聖人豈無勉功中庸雲「不勉而中」,非是。集傳乃爲此斡旋之說,豈信中庸,不信周公乎集傳亦謂周公作也。「不顯亦世」,倒句法。
[三章]此章單承「凡周之士」言,而歸美於文王也。
[四章]嚴氏曰:「侯,維也。服,釋文雲『事也,用也』,言服行其職也。」舊說以「侯」爲「君」,謂爲君於周九服之中。此解「侯於周服」則順,解「侯服於周」則不通。
[五章]「王之藎臣」,承上「殷士」言,謂「此殷士今皆爲王所進用之臣,豈得無念爾祖文王之德乎!」義自明順。集傳曰:「於是呼王之藎臣而告之曰:『得無念爾祖文王之德乎!』蓋以戒王而不敢斥言,猶所謂『敢告僕伕』云爾。」其自爲迂拙如此!
[六章]言殷「克配上帝」,與上「永言配命」對照,更覺可畏。所以宜鑑殷而知大命之難得也。
[七章]「上天之載,無聲無臭」,非寫天事微妙,無聲氣可尋,若是,亦何關於正旨哉!正言其可畏也。予庸言錄雲:「天畀人以是日,聽人之爲善爲惡,可畏哉!」正此意。
【文王七章,章八句。】
大明
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難忱斯,不易維王。天位殷適,使不挾四方。本韻。○賦也。下同。
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曰嬪於京。乃及王季,維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本韻。
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本韻。
天監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載,天。作。之。合。本韻。[評]佳語。在、洽、之、陽,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本韻。
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於渭。本韻。造、舟、爲、梁,不顯其光。本韻。
有命自天,命此文王,於、周、於、京,[評]總上二句。纘女維莘,長子維行,篤生武生。保右命爾,燮伐大商。本韻。
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於牧野,維予侯興。「上帝臨女,無貳爾心!」本韻。
牧野洋洋,檀車煌煌,駟騵彭彭。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會朝清明。本韻。
此敘周家二母以及文王、武王之事,亦所以告成王與毛稚黃「稚黃」原作「維黃」,今改。曰:「大明頌二母而末及尚父,邑姜已在其中,蓋芝本、醴源,文詞之妙,所謂意而筆不到耳。」
[一章]「挾」,猶持也。集傳訓「有」,非。
[二章]「摯仲氏任」,鄒肇敏曰:「漢儒謂禮惟嫁長女,餘皆爲媵,自殷以前皆然;然則摯任非耶」此說良是。「來嫁於周」二句,集傳雲「『嬪於京』迭言,以釋上句之意,猶曰『釐降二女於潙汭,嬪於虞』」。按,書曰「降」,言其下嫁也;曰「嬪」,言其成婦也;曰「潙汭」,詳其地名也;曰「虞」,詳其國名也。此詩正與之同。「來嫁」,始嫁也;「嬪」,成婦也;「周」,國名也;本地名,爲國。「京」,京師之地也。古人立言悉有文理,其層次毫忽不苟;乃皆誤以詩、書爲迭言,胡文理淺事尚不之知而談經耶!「身」,毛傳曰「重平聲。也」。鄭氏曰「重,謂懷孕也。」孔氏曰「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古人解析字義,其精如此。集傳但曰「身,懷孕也」,甚粗。
[三章]「方國」,爲方百里之國。孟子曰「文王猶方百里起」r1「猶」原誤「由」,「裏」字原脫,今補正。R是也。鄭氏謂「四方來附之國」,向來從之,非。
[五章]「俔」,未詳。韓詩作「磬」。說文雲「諭也」。孔氏曰「如今俗語譬喻物曰『磬作』然也」。集傳雲「俔,磬也」,「俔」不訓「磬」。又引說文雲「俔,譬也」,字亦誤。「妹」,少女之稱。女將歸,故易卦名歸妹。「天妹」,尊稱之也,猶王曰「天王」之義。「造舟爲梁」,當時適有此事,故詩及之。爾雅雲「天子造舟,諸侯維舟」云云,而毛傳用之,恐涉附會。
[六章]「於周於京,纘女維莘」連讀。「於周於京」總第二章大任「來嫁於周,曰嬪於京」言之,謂得纘大任之業者其女維莘也。「纘」字略斷,「女維莘」倒字法也。
[七章]「維予侯興」,鄭氏解「侯」爲諸侯,謂武王也。集傳以「侯」爲「維」,非。
[八章]「涼」,韓詩作「亮」。
【大明八章:四章章六句;四章章八句。】
●
●、●、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復、陶、穴,未、有、家、室、本韻。[評]不諱,妙。○比而賦也。
古公亶父,來朝走馬,率西水滸,至於岐下。爰、及、姜、女,聿來胥宇。本韻。○賦也。下同。
周原膴膴,堇、荼如飴。[評]閒點。爰始爰謀,爰契我龜,曰止曰時,築室於茲。本韻。
乃慰乃止,乃左乃右,乃疆乃理,乃宣乃畝。自西徂東,周爰執事本韻。
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本韻。其繩則直,縮版以載,作△廟△翼翼。本韻。
捄之陾陾,度之薨薨,築之登登,削屢馮馮。百△堵△皆興,鼛鼓弗勝。本韻。
乃立△門△,門有伉。乃立應△門△,應門將將。乃立冢△土△,戎醜攸行。本韻。
肆、不、殄、厥、慍,亦、不、隕、厥、問、本韻。柞、棫拔矣,行道兌矣,昆夷駾矣,維其喙本韻。矣。
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本韻。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予、曰、有、奔奏,予、曰、有、禦侮。[評]以四句直收,章法甚奇,亦饒姿態。
小序謂「文王之興本由大王」,亦是。集傳謂「周公戒成王之詩」,則臆測矣。孫文融曰:「若周公戒成王詩,豈應稱古公耶!」是也。
孫文融曰:「此詩不但稱『古公』,且仍書其名,乃後又稱『文王』,豈武王初克商,甫尊文王,尚未追王大王,是彼時作耶」按此誠不可曉。季明德以末章言文王,與大王不相連屬,疑爲錯簡,殊妄。左傳昭二年,已賦●之卒章,以晉侯比文王,以韓子比四輔矣。
[一章]「陶」,說文「瓦器也」,蓋瓴、甓之屬。「復」者,平地累土爲之,故曰復。「穴」者,土中室也。復、穴雖皆土所爲,而以瓴、甓之類甃之:復則以拒風、雨,穴則以隔土氣。集傳雲,「陶,也;復,重也」,絕不明。
[二章]「走馬」,顧野王作「趣馬」,是。古不乘馬而走,「趣」字或省作「走」耳。「趣馬」,亦官名。
[三章]嚴氏曰,「內則言婦養舅姑,公食禮言君待其臣,皆以堇,則堇是美菜。七月言食夫以荼,則荼非美菜也。雨、露所濡,甘若薺實。堇、荼皆甘如飴,言美、惡皆宜也。孔氏謂堇即烏頭,且引晉語驪姬『寘酖於酒,寘堇於肉』爲證,蓋以此堇爲爾雅『芨,堇』之堇也。說者皆祖之。若爲驪姬寘堇肉之堇,則與酖毒同類,與荼菜可食之物非其類矣。詩人稱周原之美,不應言其宜毒物也。且毒物不可食,何由知其如飴乎」○侄炳曰:「釋草曰:『齧,苦堇』,此堇乃苦堇,詩與苦荼並舉而見甘美耳;亦非美、惡咸宜之說也。」更是。
[四章]此章言其定民居、田畝也。
[五章]「司空」、「司徒」、「司馬」,商世所有之官,天子有之,諸侯亦有之,故武王牧誓呼此三官,而此詩以築室之故召此二官也。毛傳曰:「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爲先,廄、庫爲次,居室爲後。」釋詩者無不述之。予謂禮自言先、後之義。詩曰「俾立室家」,應前「未有家室」也;曰「作廟翼翼」,特重之辭也:不必定以禮爲證。然宗廟之重於室家,亦自可見矣。
[六章]集傳曰「此言治宮室」,非也。上章言治宮室矣,此言築牆也。予嘗聞木工言,必須築室畢,然後築牆。彼傳讖語云「先打牆,莫思量」。今可見古亦如此,又可見詩人立言之有次第也。
[七章]郭門曰「門」,正門曰「應門」,當時所命名,後因以爲天子門名耳。社則天子、諸侯皆立之。
[八章]「肆不殄厥慍」二句,必指當時與昆夷之事實言,今不可考矣。觀二「厥」字與下章「虞、芮質厥成」二句二「厥」字同,可見彼爲事實,則此章亦事實可知。
[九章]「文王蹶厥生」,「蹶」字難解,然其義自承上句「虞、芮質厥成」來,而文王乃爲之「蹶厥生」,大約是謂動其生讓畔之心耳。解者離上句釋之,便紛然摹儗,益無是處矣。
【●九章,章六句。】
棫樸
芃芃棫、樸,薪之槱之。濟濟闢王,左右趣平聲。本韻。之。興也。
濟濟闢王,左右奉璋。本韻。奉璋峨峨,髦士攸宜。本韻。○賦也。
淠、彼、涇、舟,烝、徒、楫、之、周王於邁,六師及本韻。之。比而賦也。下同。
倬。彼。雲。漢。爲。章。於。天。[評]天文也,文亦至文。周王壽考,遐不作人本韻。
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勉勉我王,綱紀四方本韻。
此言文王能作士也。小序謂「文王能官人」,差些,蓋襲左傳釋卷耳之說。
[一章、二章]此二章言文王得助祭之事也。鄭氏皆指文王祭言,是。觀兩章皆有「濟濟闢王」句及「左右」字可見。先言「左右趣之」,泛謂其趨蹌也;下則單指奉璋之事而言也。集傳循序「官人」之意,故但謂「德盛而人心歸附趨向」,泛甚;蓋本之歐、蘇。
[三章]此章言文王得征伐之士也。
[四章]此章言文王法天之文章,以興文治而作人材也。
[五章]此承上章而言。「追、琢」、「金、玉」皆人力勉然之事,又以見文王益加勉乎其文而綱紀此四方也。「倬彼雲漢,爲章於天」,天文也;「追、琢其章,金、玉其相」,人文也。
【棫樸五章,章四句。】
旱麓
瞻彼旱麓,榛、楛濟濟。豈弟君子,幹祿豈弟。本韻。○興也。
瑟、彼、玉、瓚,黃、流、在、中、[評]華語。豈弟君子,福、祿攸降。本韻。○興也。
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豈弟君子,遐不作人本韻。○興也。
清酒既載,騂牡既備,以享以祀,以介景福。本韻。○賦也。
瑟彼柞、棫,民所燎矣。豈弟君子,神所勞本韻。矣。興也。
莫莫葛藟,施於條枚。豈弟君子,求福不回。本韻。○興也。
小序謂「受祖」,大序因以爲「周之先祖世修后稷、公劉之業,大王、王季申以百福幹祿」。集傳、詩緝則以爲文王,或又以爲武王。愚意,此篇與上篇亦相似,大抵其祭祀而獲福,因祭祀及其助祭者以見其作人之盛,則謂文王爲近也。
[一章]「幹祿」,幹天之祿也,猶言「求福」,與下「福、祿攸降」及「求福不回」爲一例語。祿自我幹,福自我求,故福、祿攸降非他人所預也。集傳誤認作論語「子張學幹祿」爲不美字樣,因爲之迴護曰「『幹祿豈弟』,言其幹祿之有道,猶曰『其爭也君子』云爾」,絕可哂。且士人幹王者之祿,王者則幹何人之祿,而爲之迴護,並此亦不一思,何也
[二章]此言祭時用圭、瓚也。即所用金玉美器以之,而見君子既祭獲福、祿也。
[三章]此言作人也。上篇曰「倬彼雲漢,爲章於天」,此言「鳶戾天,魚躍淵」,亦見魚、鳥文藻掞及天、淵之意,故亦曰「豈弟君子,遐不作人」
下三章則皆以祭祀獲福言之。
【旱麓六章,章四句。】
思齊
思、齊、齋大任,文。王。之。母。[評]一篇眼目。思、媚、周姜,京室之婦。本韻。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本韻。○賦也。下同。
惠於宗公,神、罔、時、怨,神、罔、時、恫、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本韻。
雝、雝、在、宮,[評]以下皆選言而出,精工練淨。肅、肅、在、廟、不、顯、亦、臨,無、射、亦、保、本韻。
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韻。不、聞、亦、式,不、諫、亦、入、本韻。[評]妙旨。
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古之人無斁。譽髦斯士。通韻。
小序謂「文王所以聖」「聖」,原誤作「興」,今改。是。嚴氏謂「皆言文王之所以聖,謂文王之所以得聖,由其賢母所生,止是首章之意耳」。按,此詩自以首章爲主:首章特言文王之母,則以下言文王之聖即是言其所由以聖也;嚴說非是。此篇只重大任,其大姜固帶言而大姒亦不重。
[一章]「思齊」者,言其爲母道也。「思媚」者,言其爲婦道也。「大姒嗣徽音」,嗣其「思齊」、「思媚」也。
[二章]謂此篇不重大姒者,若重則不當言「刑于寡妻」矣。
下三章皆言文王之聖,正見其所由聖處。
【思齊五章:二章章六句;三章章四句。】
皇矣
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莫。維、此、二、國,其政不獲。維、彼、四、國,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顧。[評]雋語。此維與宅。本韻。○賦也。下同。
作、之、屏、之,其、菑、其、翳、修、之、平、之,其、灌、其、栵、本韻。啓、之、闢、之,其、檉、其、椐、攘、之、剔、之,其、齻、其、柘、帝遷明德,串夷載路。天立厥配,受命既固。本韻。
帝。省。其。山。[評]將上帝看作家人,語甚奇。柞、棫斯拔,松、柏斯兌。帝作邦作對,自大伯、王季。維此王季,因。心。則。友。本韻。則。友。其。兄。則。篤。其。慶。載。錫。之。光。受祿無喪,奄有四方。本韻。
維此王季,帝。度。其。心。貊其德音。本韻。其。德。克。明。克。明。克。類。克。長。克。君。通韻。王此大邦,克。順。克。比。[評]斷續得妙。比於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於孫子。本韻。
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羨,誕、先、登、於、岸、」。本韻。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本韻。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以篤於「於」字原脫,今補。周祜,以對於天下。本韻。
依其在京,侵自阮疆。陟我高岡。本韻。「無、矢、我、陵,我、陵、我、阿、無、飲、我、泉,我、泉、我、池」。本韻。度其鮮原,居岐之陽,在渭之將,萬邦之方,下民之王。本韻。
帝謂文王,「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不、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本韻。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兄弟,以爾鉤援,與爾臨衝,以伐崇墉」。本韻。
臨衝閒閒,崇墉言言,執訊連連,攸馘安安。本韻。是類是禡,是致是附,四、方、以、無、侮、本韻。臨衝茀茀,崇墉仡仡。是伐是肆,是絕是忽,四方以無拂。本韻。
小序謂「美周」,泛混。大抵上篇思齊與此篇皆文王:思齊則述文王之母大任,上及王母大姜,此篇則述文王之祖大王、父王季,皆推原其所生以見其爲聖也。
[一章]「二國」,商、周也。「獲」,得也。商、周之政大不相得,於是悉反之,承上天監民定而言。舊解「二國」爲夏、商;不應遠及夏。且「此」者,本國及紂雲也;若夏、商,亦不雲「此」矣。於是猶恐不達於天下民情也,維彼四方之國而究之度之,不敢自已也。
[二章]「串」,或作「患」。大意謂大王於岐周之地修治林木,上帝遷此明德之君,所患之夷亦滿路而不恣,內又有「天立厥配」之大姜爲助,而我周所受之命從茲堅固也。
[三章]「帝」,上帝也。柞、棫拔而松、柏兌,往來道通,人物蕃盛,於是始成其爲邦而有君矣,故曰「帝作邦作對」。「作對」,猶「對於天下」也。自大伯、王季以來,由大伯讓於王季而文王興,故言王季先及大伯。「因心」者,王季因大王之心也,故受大伯之讓而不辭,則是能友矣。下單承「則友」言,「則友其兄」,因以「篤慶」、「錫光」;描摹家庭一段,藹然致祥光景也。舊解皆切合受讓上糾纏作解,古人作詩要無此意。
[五章]此言帝告文王以爲西伯之事也。文王爲西伯,紂使之徵伐。「畔援」,猶跋扈也;「歆羨」,猶覬覦也;「無然」,謂無使其然;「誕先登於岸」,謂先據高以制下也。於是密人之不恭則徵之。「不恭」,即畔援、歆羨之類。「岸」,鄭氏謂「獄」,固非,集傳說作「道」,無論解詩不可說入理障,且下「密人不恭」如何接得去又以道爲岸:「彼岸」,釋氏之教也。解詩不可入吾儒之理,況可入釋氏之理耶!
[六章]此言定都也。謂依其在周京之時,蓋從伐密之侵阮來,在伐密以後也。集傳雲:「文王安然在周之京,而所整之兵既遏密人,遂從阮疆而出以侵密。」按既雲「遏密」,又云「出以侵密」,無異醉夢語,可怪殊甚。且侵阮本謂密人,即上「侵阮徂共」也,乃雲「侵密」,尤不通。「鮮原」必是地名,今無考。或據竹書紀年爲地名以證,此書不可信。
[七章]帝謂予懷文王之明德,其整旅、遏旅之時,不大其聲音與色相也,不長其侈大與變革也。集傳解「不大」句,謂「德之深微,不暴着其形跡」,全本中庸說理。不知中庸斷章取義,豈可從乎!
【皇矣八章,章十二句。】
靈臺
經始靈臺,經之營之,庶民攻之,不日成 本韻。之。經始勿亟,庶民子來!本韻。○賦也。下同。
王在靈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鳥、翯、翯、王在靈沼,於。牣。魚。躍。本韻。
虡、業維樅,賁鼓維鏞;於論鼓鍾,於樂辟廱。本韻。
於論鼓鍾,於樂辟廱。鼉鼓逢逢,蒙、瞍奏公。本韻。
小序謂「民始附」,混謬語。文王以前,民不附乎大王遷岐,何以從之如歸市也大序謂「民樂其有靈德以及鳥、獸、昆蟲焉」,規摹孟子「樂其有麋、鹿、魚、」爲說,然而遺下二章言作樂之義矣。呂氏曰:「前二章樂文王有臺、池、鳥、獸之樂也,後二章樂文王有鍾、鼓之樂也,皆述民樂之辭也。」予按其分章法是已;其謂「民樂」,亦是。孟子推說詩意以告齊王,詩但言「庶民攻之」之速,「子來」之誠,雖未嘗不可言同樂,然而詩則無此意也。
[一章]集傳雲:「謂之『靈』者,言其倏然而成,如神靈之所爲也」。此係臆解,且使「靈」字之義反說得小家矣。
[二章]「白鳥」大抵是鷺,然亦可謂之鶴也。鹿本駭而伏,魚本潛而躍,皆言其自得而無畏人之意,寫物理入妙。
[三章]「論」,論鍾、鼓之節度,不必改作倫。
[四章]「辟廱」非天子之學,戴仲培、楊用修皆闢之。今按毛傳第言「水旋丘如璧曰『辟廱』,以節觀者」,鄭氏於文王有聲篇曰「武王於鎬京行辟廱之禮」,皆不言天子之學。自王制曰「天子之學曰辟廱」。毛傳輯「輯」下疑脫「於」字。王制之時,鄭在其後而皆不之信,則王制之說果未然也。大抵「闢」,君也;「廱」,和也。文王有聲上章曰「皇王維闢」,下章曰「鎬京辟廱」,正可證。謂之「辟廱」者,作樂之地也;故莊子言歷代之樂曰「文王有辟廱」,是矣。「鎬京辟廱」者,築城池,建垣翰,以成京師,而亦法文王爲作樂之地焉。然則辟廱既非學,即毛傳「水旋丘如璧」之說亦非實。然自有此說,而以魯頌「泮水」爲半璧之形所自來矣。「鼉鼓」其新,則知革音不獨用牛矣。乃或反疑之,作爲別解,非。「公」,公庭;毛傳訓「事」,非。國風雲「公庭萬舞」;頌雲「有瞽有瞽,在周之庭」。或雲「公庭」,或雲「庭」,或雲「公」,皆取協韻耳。
【靈臺四章:二章章六句;二章章四句。】
下武
下武維周,世有哲王。三、後、在、天,王配於京。本韻。○賦也。下同。
王、配、於、京,世德作求。永言配命,成王之孚。本韻。
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維則。本韻。
媚茲一人,應侯順德。永、言、孝、思,[評]第三句應上第三句變。昭哉嗣服。本韻。
昭、茲、來、許,繩其祖武。於萬斯年,受天之祜。本韻。
受、天、之、祜,四方來賀。於萬斯年,不遐有佐。本韻。
小序謂「繼文」,是,蓋武王也。
[一章]「下」,後也;「武」,繼也,也,即下「繩其祖武」之武。謂下世而能步武乎前人者維周也,以其世世有哲王也。傳、箋解此亦皆明。集傳忽雲「『下』義未詳;或曰「曰」,原誤作「亦」,今校改。『字當作「文」』」。無論詩多拗字,處處皆然。且下言「三後」中有文王,豈有下言「三後」而上又言文、武者乎此不通於文義也。其雲「『下』義未詳」,吾患其「武」義未詳,豈止「下」義而已!此不通於字義也。自集傳爲此猜疑之說,故嚴氏因爲之解曰「武王之心上文不上武」。嗟乎,既不上武,何以諡爲武,而其樂亦名武乎武王取天下以武,故諡以武,樂亦名武,初未嘗諱也。下篇雲,「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文王伐崇伐密且以武名,況武王乎!僞傳、說又因以「下」作「大」,尤謬。此皆「『下』義未詳」之說害之,故如此。
[五章]「繩其祖武」,兼祖、考言。集傳曰「或疑此詩有『成王』字,當爲康王以後之詩;然考尋文義」云云。按,此等不通稚論直當遠屏,不必載之篇簡。乃有鯫生者拾其所吐棄,方奉爲至寶,又不足嗤已!
【下武六章,章四句。】
文王有聲
文王有聲,遹駿有聲,遹求厥寧,遹觀厥成。本韻。文、王、烝、哉、!賦也。
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於崇,作邑於豐。本韻。文、王、烝、哉、!賦也。
築城伊淢,作豐伊匹。匪棘其欲,遹追來孝。本韻。王、後、烝、哉、!賦也。
王公伊濯,維豐之垣。四方攸同,王后維翰。本韻。王、後、烝、哉、!賦也。
豐水東注,維禹之績。四方攸同,皇王維闢。本韻。皇、王、烝、哉、!賦也。
鎬京辟廱,自西自東,本韻。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本韻。皇、王、烝、哉、!賦也。
考卜維王,宅是鎬京。維龜正之,武王成本韻。之。武、王、烝、哉、賦也。
豐水有,武王豈不仕!詒厥孫謀,以燕翼子。本韻。武、王、烝、哉、!興也。
小序謂「繼伐」,以詩中「既伐於崇」而言;此詩豈重此句哉!集傳謂文王遷豐,武王遷鎬,是矣。
「烝」,說文「火氣上行」,贊其熾盛升進之意。舊說謂「君」,非是「是」,原誤作「如」,今改。;「王后」、「皇王」即君也,又曰「君哉」,可乎!首二章詩中皆有「文王」字,故下贊之曰「文王烝哉!」末二章詩中皆有「武王」字,故下贊之曰「武王烝哉!」首末言「文」、「武」者,以見文始之、武終之也。中四章皆言武王,鄧潛谷說如此。今爲推廣之:言「武王者,本其崩後之諡而言也。言「王后」、「皇王」者,本其在生爲君而言也。四章詩中有「王后」字,故三、四兩章皆言「王后烝哉!」三章「作豐伊匹」,書洛誥「作周匹休,謂營洛與周爲匹,此謂營鎬與豐爲匹也。「聿追來孝」,孝文王也。四章「維豐之垣」,謂作豐之藩籬也。「維翰」,作豐之屏翰也。「四方攸同」,大君之象,惟武王可當,文王不敢當也。五章「豐水東注」,直言鎬在豐水之東也。六、七兩章始露「鎬京」字,正見文筆隱顯之妙。然七章始言「宅是鎬京」,則以前皆是營鎬而寫其氣象如此也。八章,孔氏曰:「述用材也。豐水之傍以潤澤生谷,喻養成人材也。武王豈有不仕之以官者,言無不用之,無遺材也。蓋欲傳其孫之謀,而燕安輔翼其子耳。」
或必欲標此詩爲成王時之詩,愚謂正不必。夫曰「武王」,人豈有不知爲成王時詩乎!
【文王有聲八章,章五句。】
生民
厥初生民,時維姜嫄。本韻。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無、子、[評]倒字句。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本韻。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後。稷。本韻。[評]借事見奇,古人爲文已如此,又何疑焉。○賦也。下同。
誕彌厥月,先生如達。不坼不副,無菑無害。本韻。以赫厥靈,上帝不寧。本韻。不康禋祀,居。然。生。子。本韻。[評]奇句。
誕、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隔二句與下「之」。[評]極其弄姿,迭出奇致。誕、寘、之、平、林,會、伐、平、林、二「林」同韻。誕、寘、之、寒、冰,鳥、覆、翼、之、見上。鳥。乃。去。矣。後。稷。呱。矣。實覃實籲,厥、聲、載、路、本韻。
誕、實、匍、匐,克、岐、克、嶷,以、就、口、食、本韻。蓺之荏菽,荏、菽、旆、旆,禾、役、穟、穟、本韻。麻、麥、幪、幪,瓜、瓞、唪唪。本韻。
誕后稷之穡,有相之道。茀厥豐草,種之黃茂。實、方、實、苞,實、種、實、褎,實、發、實、秀,實、堅、實、好,本韻。實、穎、實、慄、即有邰家室。本韻。
誕降嘉種,維秬維秠,維穈維芑。恆、之、秬、秠,是、獲、是、畝、恆、之、穈、芑,是、任、是、負、以歸肇祀。本韻。
誕、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蹂、釋、之、叟、叟,烝、之、浮、浮、載謀載惟,取蕭、祭脂,本韻。取羝以軷;載燔載烈,以興嗣歲。本韻。
卬盛於豆,於豆於豋。其。香。始。升。本韻。上。帝。居。歆。與下「今」。胡臭亶時!后稷肇祀,庶、無、罪、悔,本韻。以、迄、於、今、見上。
小序謂「尊祖」;大序謂「文、武之功起於後稷,故推以配天」。集傳從之,謂「周公制禮,尊后稷配天,故作此詩」。何玄子謂此詩「郊祀后稷以祈谷也」,引左襄七年孟獻子曰:「郊祀后稷,以祈農事也,是故啓蟄而郊,郊而後耕。」按詩言「以歸肇祀」、「誕我祀如何」及「以興嗣歲」、「上帝居歆」等語,正言后稷種穀成,始修祀事,興嗣來歲,如後世祈谷之祭然。鄭氏以大序言郊祀以後稷配天,即解詩中所言爲后稷配天事,固紕謬無理,而後人以此詩爲郊祀后稷以祈谷者,亦取詩義以證此詩之用。按詩語自詩語,詩用自詩用;今將詩語、詩用混而爲一,吾未有以見其然也。集傳又謂「受釐、頒胙之禮」,詩中無一字及之,更不足辯。
此詩,周公述始祖后稷誕生之異,以及其播種百穀之功而肇修祀典也。
[一章]姜嫄,高辛氏之世妃,或雲元妃,歷來相傳如此。然有可疑。高辛氏,帝嚳也,與堯爲弟兄,何以堯不用而舜始用之或曰,堯官之矣;然後稷之生其異如此,是有聖德而宜有天下也,丹朱不肖,何不傳弟而必傳異姓耶且詩何不言帝嚳之子而言其母姜嫄,何也此皆可疑也。「以弗無子」,字拗難解,似謂弗使其無子。鄭氏以「弗」作「祓」,謂「祓除其無子之疾」,殊迂鑿。「履帝武敏歆」,按史記曰「姜嫄出野,見巨人跡,心欣然說,欲踐之;踐之而心動如孕者。」史記必有所本,與詩句合;列子亦云。但列子僞書,在史記後,不足信。故鄭氏循之爲解。又按魯頌亦述姜嫄事,括此詩爲言曰「上帝是依」,其微辭正可想見,亦是明證。自歐陽氏以來,辨其不經者多矣。然「履帝武」之義,如毛傳謂履高辛氏之跡,「從於帝而見於天」,亦自可通;其如「誕寘之隘巷」一章作何解豈有從帝禋祀所求而得之子,如是多方以棄寘之乎庶民之家尚不如此,奚況帝子!蓋棄之者怪之也,怪之者以其非人道之所感也。若鄧潛谷、季明德以爲姜嫄未嫁而生子,則又過矣。人惟知駁解詩者,而於詩第三章則不敢於議論,何也或謂羊七月而生,此亦七月,故棄之。然曰「誕爾厥月」,則「如達」明謂易生,魯頌亦曰「彌月不遲」,可證。大抵上古世事本多奇異,而詩人形容或不無過正,如後人作文,喜取異事妝點,使其文勝耳。不如且依舊解,存其異,賞其奇文可也。
[二章]「居然生子」,「居然」二字非拗文也,其於無人道之感意亦顯然。
[三章]「腓」,芘同。「字」,乳之也。「會伐平林」,但言伐木,不言人收。「鳥乃去矣」,亦但言鳥去,不言人收。皆用縮筆,有意到筆不到之妙。
[五章]「即邰家室」,毛傳曰:「邰,姜嫄之國也。堯見天因邰而生后稷,故國后稷於邰。」孔氏曰:「邰國當自有君;所以得封后稷者,或時君絕滅,遷之他所也。」羅泌駁之曰:「昔者帝嚳取於有駘氏,曰姜嫄,生后稷;而後稷之封亦曰駘。說者鹹謂帝堯以其母國封之。然及太王復取於有駘氏曰大姜,是姜姓之駘至周猶在,豈得雲以是而封稷哉!不知稷封之駘在於武功,而姜姓之駘在於琅琊,固不同也。」何玄子曰:「琅琊之駘,固齊地,乃有逢伯陵所居,大姜祖也。然大姜之『有臺』,據列女傳作『有呂』,『呂』、『臺』相似,疑但當作『呂』耳。呂,姜姓也。國語云『堯胙四嶽國,命爲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嫄固姜姓,或是訛『有呂』爲『有臺』,轉訛爲『有邰』,未可知也」。羅說是,何說亦存之。
[七章]「軷」爲祭行,月令冬「祀行」本此。「以興嗣歲」,祈來歲也。
[八章]「卬」,我也。鄭氏曰,「我后稷也。」終言「后稷肇祀」,至於今承而行之,幸得無罪悔也。以是作收,意淳辭質。
【生民八章,四章章十句;四章章八句。】從集傳。
詩經通論卷十四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大雅
行葦
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方、苞、[評]取興自佳。、方、體,維、葉、泥、泥、本韻。慼慼兄弟,莫遠具爾。或、肆、之、筵,或、授、之、幾、本韻。[評]爲末章地。○興也。
肆筵、設、席,授幾有、緝、御、或獻或酢,洗爵、奠斝。本韻。醓、醢之薦,或燔或炙。嘉殽脾臄,或、歌、或、咢、本韻。○賦也。下同。
敦弓既堅,四鍭既鈞,舍矢既均,序、賓、以、賢、本韻。敦弓既句,既挾四鍭。本韻。四、鍭、如。樹。[評]形容貫革,妙。序、賓、以、不、侮、本韻。
曾孫維、主,酒醴維、醹、[評]應上二「賓」字。酌、以、大、鬥,以、祈、黃、耇、本韻。黃。耇。臺。背。以。引。以。翼。[評]有致,如畫。壽考維祺,以介景福。本韻。
小序謂「忠厚」。按左傳曰「雅有行葦,昭忠信也」,此本之爲說。大序謂「內睦九族,外尊事黃耇,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焉」。朱仲晦謂「逐句生意,無復倫理」,是。蓋末章惟言優老,非養老之禮;而「乞言」尤涉附會,詩中無之也。乃其自撰,則謂「疑祭畢而燕父兄、耆老之詩」。鄒肇敏曰:「夫孔熯之餘,再欲逞破的之技,即少壯者不堪,又可苛求於高年乎!」何玄子曰:「此未免爲末章『曾孫』二字所誤。燕毛之禮,在祭畢賓興之後;如楚茨之燕,不及異姓;而況篇中又有『舍矢序賓』之事,其非燕毛之禮甚明。」二說駁朱,皆是。
然則是詩者,固燕同、異姓父兄、賓客之詩,而酢、射禮亦並行之,終之以尊優耆老焉。古禮不可考,不得以後世禮文執而求之也。
何玄子謂此詩美公劉:一徵之吳越春秋,曰「公劉慈仁,行不履生草,運車以避葭、葦」。一徵之列女傳,曰:「晉弓工妻謁於平公曰:『君聞昔者公劉之行乎牛、羊踐葭、葦,惻然爲痛之。』。」一徵之王符潛夫論,曰:「公劉厚德,恩及草、木,牛、羊、六畜且猶感德。」一徵之後漢書,桓榮曰:「昔文王葬枯骨,公劉敦行葦,世稱其仁。」按雜說所傳,王符、桓榮皆本列女傳。雖未必爲此詩正解,但何氏搜考可謂博矣;今載於此,以備一說。
[一章]「行葦」當音「杭」,謂成行列也。以「行」如字訓「道」,恐非。
[三章]「敦弓既堅」一段,此正射也。「敦弓既句」一段,此終射也。蓋初射不釋算,故略之不言。
[四章]上章言與賓射,此章則因老者不射,恐其寥落,而酌大斗以祈其年,相與引翼而出,所以優老也。
【行葦四章,章八句。】從集傳。
既醉
既醉以酒,既。飽。以。德。[評]不言「殽」,妙。君子萬年,介爾景福。本韻。○賦也。下同。
既醉以酒,爾。殽。既。將。[評]不言「飽」,妙。君子萬年,介爾昭明。本韻。
昭、明、有、融,高朗令終。令終有俶,公屍嘉告。本韻。
其、告、維、何、「籩豆靜喜。朋友攸攝,攝以威儀。本韻。
威、儀、孔、時,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匱,永、錫、爾、類、 本韻。
其、類、維、何、室家之壺。君子萬年,永錫祚胤。本韻。
其、胤、維、何、天被爾祿。君子萬子,景命有僕。本韻。
其、僕、維、何、釐爾女士。釐爾女士,從以孫子」。本韻。
小序謂「太平」,泛混。大序謂「醉酒、飽德,人有士君子之行」,規摹孟子,絕可笑。集傳謂「父兄所以答行葦」,行葦既未必爲祭詩,又何答也且後數章皆從「公屍嘉告」而衍之,非謝答之辭也。
此祀宗廟禮成,備述神嘏之詩。
[一章]「醉酒」言屍猶與生人同,「飽德」則與生人異,在不即不離間,真善於言屍之飽也。此豈後世摛詞家所能夢見!
[三章]「高朗令終」,鄭氏曰:「天既與女以光明之道,又使之長有高明之譽,而以善名終。」此說是;即「以永終譽」之意。自孔氏釋「令終」爲「考終命」,則又承鄭之誤而誤者。何也鄭氏妄以「景福」爲「五福」,故孔氏遂牽合之。集傳從之,非也。
[五章]「類」,鄭氏謂「族類」是。曰:「謂廣之以教道天下也。春秋傳曰『潁考叔,純孝也,……施及莊公』。」引證亦明。毛傳以「類」訓「善」,集傳從之,亦非。
【既醉八章,章四句。】
鳧鷖
鳧鷖在涇,公屍來燕來宜。爾酒既清,爾殽既馨。公屍燕飲,福、祿來成。本韻。○興也。下同。
鳧鷖在沙,公屍來燕來宜。爾酒既多,爾殽既嘉。公屍燕飲,福、祿來爲。本韻。
鳧鷖在渚,公屍來燕來處。爾酒既湑,爾殽伊脯。公屍燕飲,福、祿來下。本韻。
鳧鷖在潀,公屍來燕來宗。既燕於宗,福、祿攸降。公屍燕飲,福、祿來崇。本韻。
鳧鷖在亹,公屍來止熏熏。旨酒欣欣,燔炙芬芬。公屍燕飲,無、有、後、艱、本韻。
序謂「守成」,泛混。鄭氏於上章下曰:「祭祀既畢,明日又設禮而與屍燕,成王之時屍來燕也。」此說可爲詩旨。而集傳本之,因謂「祭之明日繹而賓屍之樂」;然又有誤。孔氏曰:「燕屍之禮,大夫謂之『賓屍』,即用其祭之日;今有司徹是其事也。天子、諸侯則謂之『繹』,以祭之明日。春秋宣八年言『辛巳,有事於大廟;壬午,猶繹』,是謂在明日也。」此「公屍燕飲」是繹祭之事,疏語分別明瞭,惜乎其未閱耳。
[一章]嚴氏曰:「渭水東流,先會豐而後會涇;豐水自南而入渭,涇水自西北而入渭。文王居豐,在豐水之西,則越豐而後至涇;武王居鎬,在豐水之東,則去涇近矣。」按此說則謂武王祭祀之詩。唯首章涇是水名,餘俱從涇上推說耳。其雲「公屍」者,組紺以上第祀以天子之禮,而不追王其屍;服以先公之服,故稱「公」與
【鳧鷖五章,章六句。】
假樂
假左傳、中庸作「嘉」。樂君子,顯顯令德。起二句無韻。宜民宜人,受祿於天。保右命之,自天申本韻。之。賦也。下同。
千祿、百福,子孫千億。本韻。穆穆皇皇,宜君宜王。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本韻。
威儀抑抑,德音秩秩。無、怨、無、惡,率、由、羣、匹、本韻。[評]對上。受祿無疆,四方之綱。本韻。
之、綱、之、紀,燕及朋友。百辟卿士,媚於天子。本韻。不解於位,民之攸塈。本韻。
小序謂「嘉成王」,想以「不愆不忘,率由舊章」二語耳。然何自而嘉之義亦疏矣。集傳謂公屍之所以答鳧鷖,又涉武斷。何玄子謂讚美武王之德,祭武王之詩;此出時藝作中庸「舜其大孝也與」章以武並舜之習說耳,豈可用於此詩!或是成王之朝,而其所用則不敢強解。
[三章、四章]集傳雲「此與下章皆稱願其子孫之辭」,絕不可解。
【假樂四章,章六句。】隔此分章從舊本;中庸引此詩首章可證。嚴氏分爲六章,章四句;季明德分爲三章,章八句,皆不必從。
公劉
篤公劉,匪居匪康,乃埸乃疆,乃積乃倉;乃裹餱糧,於橐於囊,思輯用光。弓、矢斯張,幹、戈、戚、揚,爰方啓行。本韻。○賦也。下同。
篤公劉,於胥斯原。既庶既繁,既順乃宣,而無永嘆。陟。則。在。巘。復。降。在。原。本韻。何。以。舟。之。維。玉。及。瑤。鞞。、琫。容。刀。本韻。[評]描摹極有致態,亦復精彩。
篤公劉,逝彼百泉,瞻彼溥原;乃陟南岡,乃觀於京。本韻。京師之野,於、時、處、處,於時廬旅,於、時、言、言,於、時、語、語、本韻。
篤公劉,於京斯依。蹌蹌濟濟,俾筵俾幾,既登乃依。本韻。乃造其曹,執、豕、於、牢,酌、之、用、匏、本韻。食之飲之,君之宗之。「之」字爲韻。
篤公劉,既溥既長,既景乃岡,相、其、陰、陽,觀、其、流、泉,其軍三單;度其隰、原,本韻。徹田爲糧,度、其、夕、陽,豳居允荒。本韻。
篤公劉,於豳斯館,涉、渭爲、亂,取、厲、取、鍛、本韻。止基乃理,爰衆爰有。本韻。夾。其皇澗,。其。過。澗。二「澗」字韻。止旅乃。密。芮。鞫。之。即。本韻。[評]分明圖畫。
小序謂「召康公戒成王」。按詩無戒辭,召康公亦未有據。集傳漫從之,何耶金仁山謂七月及篤公劉皆豳之遺詩,其言曰:「篤公劉下視商頌諸作,同一蹈厲,七月亦然,豈至周、召之時而後有此哉!且周詩固有追述先公之事者,然皆明着其爲後人之作。生民之詩,述后稷之事也,而終之曰『以迄於今』。●之詩,述古公之事也,而系之以文王之事。此皆後人之作也。若篤公劉之詩,極道岡阜、佩服、物用、里居之詳;七月之詩上至天文、氣候,下至草木、昆蟲,其聲音、名物,圖畫所不能及:安有去之七百歲而言情、狀物如此之詳,若身親見之者!又其末無一語追述之意。吾是以知決爲豳之舊詩也。」按此說深爲有理。然則此詩者固當日豳民公劉之舊詩,而周、召之徒傳之以陳於嗣王與
[一章]毛傳雲,「公劉居於邰;而遭夏人亂,迫逐公劉。公劉乃避中國之難,遂平西戎,而遷其民邑於豳焉」,非也。不窋以失官而 於戎、狄之間;公劉爲不窋之孫,乃自戎、狄處遷,非自邰遷也。大王爲狄人所侵,遷岐山;公劉自不安於戎、狄之地而遷之,非迫逐也。故曰「匪居匪康」。
[二章]「舟」,毛傳謂「帶」,或謂「佩」,今未詳。「維玉及瑤」,言佩玉也。「鞞、琫容刀」,言佩刀也。「鞞」,刀鞘也;「琫」,刀上玉飾;「珌」,刀下玉飾:小雅「鞞、琫有珌」是也。此但言「琫」,不言珌。「容刀」,謂鞞之容此刀也。毛傳謂「下曰鞞」,混「鞞」爲「珌」,非是。「珌」又與「」同,非鞞也,蓋誤以「鞞」作「」耳。集傳解「容刀」爲「容飾之刀」,謬。又上既解「鞞」爲「刀鞘」,又云「或雲『容刀』謂鞞、琫之中容此刀耳」,琫爲刀上玉飾,何能容刀,尤謬。總於諸字之義全未清楚耳。
[三章]「百泉」,嚴氏曰「泉,水也。今地理家言衆水所聚爲得水也」。曹氏據杜佑雲:「百泉在漢爲朝那縣,屬安定郡;在唐爲百泉縣,屬平涼郡;當是其地因詩『百泉』而得名。」何玄子曰:「不窋竄於西戎,其地即今慶陽府是也,有不窋城,又有不窋冢。春秋時爲義渠戎國。厥後公劉往遷於豳,蓋道慶陽,經平涼而後達於今西安府之邠州。邠州乃涇流所經;而百泉則入於涇水,自平涼而來者也。故詩人之。舊說但謂公劉自邰遷豳,而百泉遂茫然不知其處矣。」
[四章]何玄子曰:「京即上章『京』字。入既依乎此,則宗廟之禮亦依乎此矣。故營建甫畢,即是舉遷廟之禮。『蹌』,動也。『濟濟』,言齊也。『筵、幾』,乃供神者。『登』,謂登進神之衣服於坐也。『依』,神所依也。祭統雲『鋪筵、設同幾,爲依神也』,正此詩義。」此說可存。「乃造其曹」至末,言與羣臣燕飲之事。殺豕、酌匏,禮簡不諱,妙。「君之宗之」,謂公劉以一身爲羣臣之君宗也。以異姓之臣言,稱「君」;以同姓之臣言,稱「宗」。合上四「之」字,皆指羣臣言。
[五章]「單」,盡也,謂三軍盡出於是也。古「寓兵於農」之義如此。鄭氏謂「單」爲「無羨卒」,「丁夫適滿三軍之數」,迂鑿未然。「徹」,毛傳訓「治」。按井田起於三代,商人行助法,公劉仿而行之,故於此治田爲糧,以爲國用。助法,一夫七十畝;公劉想亦同。不然,爲商之臣敢變商之法乎!其後周公增爲百畝之制,因取此詩「徹」之一字以爲本朝變更之號焉。總之,商、周皆有公田,皆治公畢然後治私,故孟子讀「雨我公田」之詩而謂「雖周亦助也」。集傳曰:「一井之田九百畝;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耕則通力而作;收則計畝而分。周之徹法自此始。」其說謬也。孟子曰:「井九百畝,其中爲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八家各自耕百畝,同出力耕公田百畝,如今之「當官事」是也。若謂通力而作,計畝而分,是八家合耕九百畝田,均分其粟爲九處,公取其一,八家取其八,則是八家皆公九百畝,非「皆私百畝」矣,更不分「公事」與「私事」矣,不與孟子之文明相反乎!而乃引孟子文於前,何也且詩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既無公、私之分,又何先、後之別與如其說,九百畝之廣地安能一鼓而齊作其中勤惰、作止,誰爲之察多寡衡量,誰爲之分適以長其爭端,又安能相友助而親睦乎!必不可行也!論語「哀公問於有若」章注亦同,其混謬如此。餘詳論語通論。
[六章]「爰衆爰有」以下,嚴氏曰:「其所續而來者愈多愈有,於是或有夾皇澗而在澗兩邊以居者,或有溯過澗而開門向水以居者。既而來止之旅日以益密,皇澗、過澗之旁不足以容之,於是又就芮水之外而居之。」沈無回曰:「末章處新附民也。新附之民,公劉作館以居之。將治其宮室,於是先涉渭水取厲、鍛;既定其止居,乃疆其田、裏。其相率而來者遂日衆而日有也」。舊作「總其始、終」,不勝重複矣。
【公劉六章,章十句。】
泂酌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茲,可以、饎。豈弟君子,民之父母。本韻。○興也。下同。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茲,可以濯罍。豈弟君子,民之攸歸。本韻。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茲,可以濯溉。豈弟君子,民之攸塈。本韻。
小序謂「召康公戒成王」,未有以見其必然。大序謂「皇天親有德,饗有道也」,依仿左隱三年「周、鄭交質」中語,益鄙淺。
詩之取興,多有微微相關者,不必執泥求之。集傳曰:「言遠酌彼行潦,挹之於彼而注之於此,尚可饎;況豈弟之君子,豈不爲民之父母乎!」只此意亦足。或譏其以行潦比君子爲不倫,取蘇氏之說曰:「流潦,水之薄也,然苟挹而注之,則可以饎;言物無不可用者。是以君子之於人未嘗有所棄,猶父母之無棄子也。」或又曰:「雖行潦污賤之水,苟挹之於彼而注之於此,則遂可以饎。孟子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事上帝』。」按此二說曲合興義,未免迂滯。人必有喜其說者,故詳焉。
【泂酌三章,章五句。】
卷阿
有卷者阿,飄風自南。豈弟君子,來游來歌,與上「阿」。以矢其音。本韻。○興也。
伴、奐、爾、遊、矣,優、遊、爾、休、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似先公酋本韻。矣。賦也。
爾土宇昄章,亦孔之厚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百神爾主本韻。矣。賦也。
爾受命長矣,茀祿爾康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純嘏爾常本韻。矣。賦也。
有馮有翼,有孝有德,以引以翼。豈弟君子,四方爲則。本韻。○賦也。
顒顒卬卬,如圭如璋,令聞令望。豈弟君子,四方爲綱。本韻。○賦也。
鳳、凰、於、飛,翽、翽、其、羽,亦、集、爰、止、藹藹王多吉士。維君子使,媚、於、天、子、本韻。○比而賦也。
鳳凰于飛,翽翽其羽,亦、傅、於、天、藹藹王多吉人。維君子命,媚、於、庶、人、[評]媚庶人,妙。○本韻。○比而賦也。
鳳。凰。鳴。矣。於。彼。高。岡。梧。桐。生。隔句矣。於。彼。朝。陽。本韻。菶。菶。萋。萋。雝。雝。喈。喈。本韻[評]一章皆比意,全在空際描寫,甚奇。○比也。
君子之車,既庶且多。君子之馬,既閒且馳。矢、詩、不、多,維、以、遂、歌、本韻。○賦也。
小序謂「召康公戒成王」,未見其必然。按書立政曰,「繼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其唯吉士」,與此篇中語意相近,則亦謂周公也。或引竹書紀年,以爲「成王三十三年,遊於卷阿,召康公從」,政附會此而云,不足信。大序謂「求賢、用吉士」原作「用賢,求吉士」,誤,茲校改。無意義,且亦只說得後半。按此篇自七章至十章,始言求賢、用吉士之意。首章至六章,皆祝勸王之辭。唯五章亦見用賢意;然曰,「豈弟君子,四方爲則」,則仍祝勸之辭也。自鄭氏切合大序「求賢」之說,以通篇皆作「求賢」解,因以「豈弟君子」爲指賢者,非矣。「豈弟君子」從來指王,不應此篇獨指賢者。且如是,則章章讚美賢臣,豈對君賡歌之體況「四方爲則」、「四方爲綱」豈贊臣語耶嚴氏更爲鑿說,謂「周公有『明農』之請,將釋天下之重負以聽王之所自爲。康公慮周公歸政之後,成王涉歷尚淺,任用非人,故作卷阿之詩,反覆歌,欲以動悟成王」,因以每章「豈弟君子」鑿實爲指「賢」。噫,何其武斷也!
[二章]「彌」,釋文「益也」。「彌爾性」,謂充足其性,使無虧間也;不可解作「終命」,亦不可說入理障。「先公」似指文、武,當曰「先王」,抑亦可互稱與
[七章]集傳雲:「鄭氏以爲『因時鳳凰至,故以爲喻』,理或然也」。又云,「既曰『君子』,又曰『天子』,猶曰『王於出征,以佐天子』云爾。」皆是。
[九章]鳳凰之鳴在於高岡,梧桐之生亦在高岡,適當朝陽,而鳳凰棲止其上,喻賢人適彙集於朝寧之地;志一時之極盛也;其意不盡。又於梧桐申之以「菶菶萋妻」,鳳凰申之以「雝雝喈喈」,皆鏤空之筆,不着色相,斯爲至文。山向東爲「朝陽」,向西爲「夕陽」,詩意本是高岡朝陽,梧桐生其上,而鳳凰棲於梧桐之上鳴焉;今鳳凰言「高岡」,梧桐言r1原作「梧桐生朝陽」,體會語氣,「生」常作「言」,今改。「朝陽」,互見也。解者不知,見詩是鳳凰鳴高岡,梧桐生朝陽,則鳳凰、梧桐兩不相屬;雖漫引莊子「鳳凰非梧桐不棲」之言,而究不知所合一也。於是鄭氏以「鳳凰鳴高岡」喻賢者居高位,則於「梧桐」更無着落,只得以之喻君;且以「朝陽」爲溫仁之氣,亦喻君德。解者至今從之,豈不鑿而謬乎!嚴氏則以爲喻太平之時。未見「梧桐」可喻太平也!毛傳曰:「梧桐不生山岡,太平而後生朝陽。」幾曾見梧桐不生山岡,又必太平而後生朝陽且其語持兩端,亦模糊。「萋萋」,不特盛貌,有棲止之義。
[十章]末章言王朝雖多吉士,猶恐野有遺賢,欲王多盛其車馬以待之也。此餘意。集傳曰「承上章之興也」。以上章爲興,以此章爲所興之事,謬甚!且止既以爲比矣,此又以爲興,亦舛。又以「菶菶萋萋」興君子之車馬,「雝雝喈喈」興衆多而閒習,更不可解。「不多」貼「矢詩」言,雖童稚亦知。集傳雲「意若曰『是以足以待天下之賢者而不厭其多矣』」,並不可解。
【卷阿十章,六章章五句;四章章六句。】
民勞
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無、縱、詭、隨,以謹無良。式、遏、寇、虐,憯不畏明。柔遠、能邇,以定我王。本韻。○賦也。下同。
民亦勞止,汔可小休!惠此中國,以爲民逑。無縱詭隨,以謹怓。式遏寇虐,無俾民憂。無棄爾勞,以爲王休。本韻。
民亦勞止,汔可小息!惠此京師,以綏四國。無縱詭隨,以謹罔極。式遏寇虐,無俾作慝。敬慎威儀,以近有德。本韻。
民亦勞止,汔可小愒!惠此中國,俾民憂泄。無縱詭隨,以謹醜厲。式遏寇虐,無俾正敗。戎、雖、小、子,而、式、弘、大、本韻。
民亦勞止,汔可小安!惠此中國,國無有殘。無縱詭隨,以謹繾。綣。式遏寇虐,無俾正反。王、欲、玉、女,是、用、大、諫、本韻。
小序謂「召穆公刺厲王」。集傳謂「乃同列相戒之辭」,亦是;但云「同列相戒」,稍寬泛。今合兩家之說,當雲「召穆公刺厲王用事小人以戒王也」。
[一章]開口說「民勞」,便已悽楚。「汔可小康」,亦安於時運而不敢過望之辭。曰「可」者,又見唯此時爲可,他日恐將不及也;亦危之之辭。王所用之人,必陰爲詭隨以惑上意,而實爲寇虐以害生民,戒以無縱之而式遏之;每章皆提唱此二句,則其意最重乎此可知也。各章上八句皆一意,而以承接見變換;唯末二句則每章各出一義,此則正告之,望之以遠大也。
[二章]末二句,姑誘之以勉其終也。
[三章]末二句,教之以近君子也。
[四章]末二句,深責之也。
[五章]「繾綣」字妙。小人之固結其君,君之留戀此小人,被二字描摹殆盡。末二句言王雖愛女而我用大諫之,述作此詩之旨也。
【民勞五章,章十句。】
板
上、帝、闆闆,下、民、卒癉!出話不然,爲猶不遠。靡聖管管,不實於亶,猶之未遠,是用大諫!本韻。○賦也。下同。
天、之、方、難,無、然、憲、憲、本韻。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本韻。辭、之、輯、矣,民、之、洽、本韻。矣、辭、之、懌、矣,民、之、莫、本韻。矣。[評]此詩多用正言,極文章變化之妙。
我雖異事,及爾同僚。我即爾謀,聽我囂囂。我言唯服,勿以爲笑!先、民、有、言,「詢、於、芻、蕘、」。本韻。
天之方虐,無然謔謔。老夫灌灌,小子蹻蹻。匪我言耄,爾用憂謔。多、將、熇、熇,不、可、救、藥、本韻。
天、之、方、懠,無、爲、誇、毗、威儀卒迷,善人載屍。民之方殿屎,則莫我敢葵。喪亂蔑資,曾莫惠我師。本韻。
天。之。牖。民。[評]正言。如。壎。如。篪。[評]取喻奇。如。璋。如。圭。如。取。如。攜。[評]空喻一句。○本韻。攜、無、曰、益,牖、民、孔、易、民、之、多、闢,無、自、立、闢、!本韻。
價。人。維。藩。大。師。維。垣。大。邦。維。屏。大。宗。維。翰。本韻。懷。德。維。寧。[評]空一句。宗。子。維。城。本韻。[評]正言,絕大議論。無、俾、城、壞,無獨斯畏!本韻。
敬、天、之、怒,無、敢、戲、豫、敬、天、之、渝,無、敢、馳、驅、本韻。昊。天。曰。明。及。爾。出。王。本韻。昊。天。曰。旦。及。爾。遊。衍。本韻。[評]正言。
小序謂「凡伯刺厲王」。按厲王時唯召穆公、凡伯爲老臣,故分上篇爲召穆公,此篇爲凡伯,亦臆度之見。此蓋刺厲王用事小人而其旨歸於諫王也。
[一章]下句用「下民」,故上句用「上帝」以對之。「闆闆」,似遼隔之意;毛傳以「板」爲「反」,恐未然。「管管」,似小智自用之意,毛傳謂「無所依系」,亦未然。
[二章]「辭輯」四句,正言告之,承上章「出話不然」之意來。篇中正、反間雜,若無倫次然,正見意志迫切也。
[五章]毛傳曰「蔑,無也。資,財也」,故下接以「莫惠我師」,甚明白易解。集傳曰「『資』與『諮』同,嗟嘆聲也」,謬;且上「殿屎」既爲呻吟,此又爲嗟嘆乎!
[七章]「大宗」,君之宗族也。「宗子」,適子也。「價人」、「大師」、「大邦」、「大宗」、「宗子」,此五者也;「懷德維寧」空說一句,藉以聯絡上下,足成六句耳。集傳曰「言是六者皆君子之所恃以安」,大有語病。
[八章]「昊天曰明」四句,言天人相接處甚嚴而精。
【板八章,章八句。】
蕩
蕩蕩上、帝,下、民、之闢。疾威上帝,其、命、多闢。二「闢」字韻,而音義不同。天生烝民,其、命、匪諶。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本韻。○賦也。下同。
文。王。曰。「諮。諮女。殷。商。!起二句無韻。曾。是。強。御。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評]本二句,衍作四句,以「曾是」字弄姿態。天降滔德,女興是力」。本韻。
文王曰「諮,諮女殷商!而秉義類,強御多懟,流言以對,寇攘式內。本韻。侯作侯祝,靡屆靡究」。本韻。
文王曰「諮,諮女殷商!女炰烋於中國,斂怨以爲德。不、明、爾、德,時無背無側;本韻。爾德不明,以無陪無卿」。本韻。
文王曰「諮,諮女殷商!天。不。湎。爾。以。酒。不義從式。韻。既愆爾止,靡、明、靡、晦、本韻。式、號、式、呼,俾、晝、作、夜、」本韻。
文王曰「諮,諮女殷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喪,人尚乎由行。內、奰、於、中、國,覃、及、鬼、方、」。本韻。
文王曰「諮,諮女殷商!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本韻。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曾是莫聽,大命以傾!」本韻。
文王曰「諮,諮女殷商!人亦有言,『顛、沛、之、揭,枝、葉、未、有、害,本、實、先、撥、』。殷、鑑、不、遠,在、夏、後、 之、世、!」本韻。
小序謂「召穆公傷周室大壞」。嚴氏曰:「臣子作詩皆發於憂國之忠,欲以感悟其君,雖敝壞已極,猶幾其改圖,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也。」此詩託言文王嘆商,特借秦爲喻耳。或謂傷者傷嗟而已,非諫刺之比。如此,殆類後世詞人弔古之作,非當時臣子惓惓之義也。大序謂「天下蕩蕩無綱紀、文章」。蘇氏曰:「蕩之所以爲蕩,由詩之『蕩蕩上帝』也。序以爲『天下蕩蕩無綱紀、文章』,則非詩之意矣。」
[一章]孔氏曰:「以下諸章皆言『文王曰諮』,此獨不然者,見實非殷商之事,故於章首不言文王以起發其意也。」此說得之。「天生烝民」以下,謂天之生民其命難信,無不有初而鮮克有終者。「初」,謂文王也;「終」,謂厲王也。此於詩意爲近。集傳謂「人降命之初皆善,而少能以善道自終」,似迂。
[二章]作文王諮殷商之辭,猶後世指時事作詩而題爲史也。「曾是」字,怪之之辭如見。
[四章]「時無背無側」,「以無陪無卿」,何玄子曰:「反面爲『背』,不正爲『側』,俱非佳字,皆指小人之斂怨言也。舊說以『背』爲前後、左右之稱,背可謂之前乎!其不該明矣。漢書五行志曰:『詩云「爾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爾德,以無背無仄」,言上不明,闇昧蔽惑,則不能知善、惡,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殺。』顏注云:『言不別善、惡;有逆背傾仄者,有堪爲卿大夫者,皆不知之也。』按班、顏之解已得詩意,但『背』、『側』、『陪』、『卿』四字俱就小人身上說。」「無背無側」者,彼實背、側,不知其爲背、側,故明有而謂之無也。「無陪無卿」者,不知其不堪爲陪、卿而漫以之爲陪、卿,故雖有而猶之無也。
[五章]毛稚黃曰:「『俾晝作夜』不曰『俾夜作晝』,造語妙甚。此與『綢直如發』同,非倒句也,乃倒意也。」
[七章]「雖無老成人」二句,雖指紂時言,意實作者自謂。
[八章]「揭」,起也。「撥」,開也。大樹遭僕拔而揭起之時,其枝葉儼然尚未有害也,而其本實先已撥開土矣。言本實既無土滋,而枝葉必隨之以敝壞也。鄭氏訓「揭」爲「蹶」,「撥」爲「絕」,未然。
【蕩八章,章八句。】
詩經通論卷十五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大雅
抑
抑、抑、威、儀,維、德、之、隅、人亦有言,「靡。哲。不。愚。」。[評]實理。○本韻。庶人之愚,亦職維疾。哲人之愚,亦維斯戾。本韻。○賦也。下同。
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有覺德行,四國順本韻。之。籲謨定命,遠猶辰告。敬慎威儀,維民之則。本韻。
其在於今,興迷亂於政:本韻。顛覆厥德,荒湛於酒。女雖湛樂從,弗念厥紹。本韻。罔敷求先王,克共明刑。本韻。
肆皇天弗尚,如彼泉流,無淪胥以亡。本韻。夙、興、夜、寐,灑、埽、庭、內,[評]忙中着筆閒雅。○本韻。維民之章。修爾車馬、弓矢、戎兵,用戒戎作,用蠻方。本韻。
質爾人民,謹爾侯度,用戒不虞。慎爾出話,敬爾威儀,無不柔嘉。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爲、本韻。也!
無易由言,無曰苟矣!莫捫朕舌,言不可逝本韻。矣!無言不讎,無德不報。本韻。惠於朋友,庶民、小子。本韻。子孫繩繩,萬民靡不承。本韻。
視爾友君子,輯柔爾顏,不遐有愆。本韻。相在爾室,尚。不。愧。於。屋。漏。無曰「不顯,莫予雲覯!」本韻。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本韻。思。![評]大有神理。
闢爾爲德,俾臧俾嘉。淑慎爾止,不愆於儀。本韻。不僭不賊,鮮不爲則。本韻。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彼童而角,實虹小子。本韻。
荏染柔木,言緡之絲。溫溫恭人,惟德之基。本韻。其唯哲人,告之話言,順德之行。「行」字。通韻。其維愚人,覆謂我僭。民各有心!本韻。
於乎小子,未知臧否!匪、手、攜、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借、曰、未、知,亦、既、抱、子、本韻。民、之、靡、盈,誰、夙、知、而、莫、成、本韻。
昊天孔昭,我生靡樂。視爾夢夢,我心慘慘。誨爾諄諄,聽我藐藐。匪用爲教,覆用爲虐。借、曰、未、知,亦、聿、既、耄、本韻。
於乎小子,告爾舊止!聽用我謀,庶無大悔。本韻。天方艱難,曰喪厥國。取譬不遠,昊天不忒。回遹其德,俾民大棘。本韻。
此刺厲王之詩,不知何人所作也。
按楚語左使倚相曰:「昔衛武公年數九十五矣,猶箴儆於國曰:『自卿以下至於師長、士,苟在朝者,無謂我老「老」字原脫,今校增。耄而舍我,必恭恪於朝,朝「朝」字原脫,今校增。夕以交戒我!』於是乎作懿戒以自儆。」韋昭曰:「懿,大雅抑之篇也。『懿』讀爲『抑』。」序謂「亦以自警」,與韋說同;然又以詩中實多刺厲王之辭,則先之曰「衛武公刺厲王」。今按以此詩當懿戒,其不可信者有五。詩 賓之初筵及假樂篇皆有「威儀抑抑」之文,與此「抑抑威儀」同,未嘗有以「抑」爲「懿」之說。而他詩用「懿」字,如「好是懿德」、「懿厥哲婦」,亦未嘗有作爲「抑」也。「抑抑」,毛傳訓「密也」;若「懿」自訓「美」,義不相同。惟其嚴密,故曰「德隅」,內嚴密則外見廉隅也。若作「懿」,則爲美,「美威儀」句既淺俚,且下句義亦不貫,豈可以音之偶近而遂不別其義乎!一也。楚語云「懿戒」,今篇中無「戒」字,亦不合,二也。篇中句句刺王,無一語自警。如曰「借曰未知,亦既抱子」、「借曰未知,亦聿既耄」、「視爾夢夢,我心慘慘。誨爾諄諄,聽我藐藐」、「聽用我謀,庶無大悔」等語,絕非自警之辭。若夫切於王之尤著者,如曰「四方其訓之」、「四國順之」、「其在於今,興迷亂於政」、「罔敷求先王,克恭明刑」、「修爾車馬、弓矢、戎兵,用戒戎作,用蠻方」、「子孫繩繩,萬民靡不承」、「天方艱難,曰喪厥國」、「回遹其德,俾民大棘」等語皆是,固不待識者而知之矣。詩中既皆刺王,非自警。楚語何以反言「自警」而不言刺王乎則可知楚語所指非抑詩明矣。四也。若爲衛武公自警之詩,何以不入衛風並不入小雅而入大雅乎必不可通。五也。如是,則安得以抑詩當武公之懿戒哉!作序者見相傳說楚語如此,而詩則實爲刺王之辭,於是立兩歧之地,而曰「衛武公刺厲王」,又曰「亦以自警也」。其謬有三。夫人刺王則刺王,自警則自警,未有兩事夾雜可爲文者。自警既使人誦而聽,然則聽刺王之義何居刺王期王改悟,然則自警爲侯事,與王事又不相涉也。若然,何難作刺王一篇,自警一篇;而必以兩事夾雜爲一篇,此必無之理。一也。孔氏曰:「武公以宣王三十六年即位,則厲王之世,武公時爲諸侯庶子耳,未爲國君,未有職事,善惡無豫於物,不應作詩刺王。」此實錄也。或曲說謂「追刺」 ,何以雲「其在於今」、「聽用我謀」等語乎則武公無刺厲王之事甚明。二也。詩中毛傳、鄭箋句句皆言刺厲王,無一語及於武公與自警意。毛在序前,固無此說;鄭亦不依序:此明明可見者。奈何自序出而舉世皆以爲武公作乎三也。如是,則序說尚可用乎,否乎尤可異者,朱氏之辨序曰:「此詩之序有得有失。以詩考之,則其曰『刺厲王』者失之,而曰『自警』者得之也。」雖非武公刺厲王,然實爲刺厲王,乃反以爲失;若武公自警,則絕無此意,乃反以爲得,是非顛倒,黑白錯互,可笑殊甚!此本不必多辨,但恐人惑其說,故略舉而辨之。其曰「自警之所以爲得者,國語左史之言,一也」。按此非國語左史之言,乃韋昭之言也。又曰「詩曰『謹爾侯度』,二也」。按鄭氏解「質爾人民,謹爾侯度,用戒不虞」曰:「侯,君也,此時萬民失職,亦不肯趨公事,故又戒鄉邑之大夫及邦國之君,平女萬民之事,慎爲君之法度,用備不億度而至之事。」義自如此。試平心讀之可見,何嘗是使人告己之說乎!又曰「『曰喪厥國』,三也」。鄭氏解謂「下災異生兵寇,將以滅亡「亡」,原誤作「王」,今改。」。且「國」乃天下之通稱,節南山詩云「國既卒斬」,亦侯國乎又曰『亦聿既耄』,四也。」。嗟嗟,文義之不通而尚雲通經學乎!上章曰「亦既抱子」,此雲「亦聿既耄」,承上章而言。方抱子時,忽然耄矣,凡詩語一章深一層,皆然也,何爲指其一處而言之乎「既耄」爲指其年九十五,「既抱子」則在壯年,將作何解又曰:「詩意所指,與淇澳所美、賓筵所悔相表裏。五也。」按,淇澳所美,賓筵所悔,與此皆無涉。賓筵悔飲酒,此詩刺王荒湛於酒,豈以「酒」字偶同而遂謂之「相表裏」乎又曰:「既有得失,其佐驗明白如此,必去其失而取其得,然後此詩之意明。」予謂必去其序之失而後此詩之意明;其雲「取其得」者,正墮序之雲霧不淺耳。
或妄從集傳者,謂臣不可稱君爲「小子」,是武公自謂。按鄭氏以「小子」爲天子未除喪之稱此固近鑿。若嚴氏曰:「舊說以『小子』爲斥王。左傳襄四年魯人之歌雲『我君小子』,是古人稱幼君爲『小子』。武公時爲世子,則不可斥王爲『小子』也。然則此詩非武公爲世子作明矣」。何玄子曰:「又有引天保、卷耳之詩,謂古人亦『爾』其君。」嚴、何二氏皆從序,此爲辨駁之言。今錄取之者,以見宋、明之儒亦多有主「小子」爲斥王者,但其書不傳耳。今試將十章、十二章「於乎小子」下文平心讀去,還是自警,還是刺王必得其解,不煩多說矣。
[一章]「靡哲不愚」,此一句古今通病,猶俗雲「聰明人慣作懞懂事」是也。
[十章]「民之靡盈,誰夙知而莫成」蘇氏曰:「靡盈,不足也。人之才性有所不足,獨患不知。苟其蚤知,則蚤成;豈有蚤知而晚成之乎!言王之不能有成,由不知也。」此解爲順。集傳曰:「人若不自盈滿,能受教戒,則豈有既蚤知而反晚成者乎!」未允。
【抑十二章:三章章八句;九章章十句。】
桑柔
菀彼桑柔,其下侯旬,捋采其劉。瘼此下民,上句。通篇轆轤韻。不殄心憂。本韻。第一、第三句。倉兄填兮,倬彼昊天,寧不我矜本韻。○比而賦也。
四牡騤騤,旟、旐有翩。亂生不夷,靡國不泯。民、靡、有、黎,具禍以燼。於乎有哀,國步斯頻!本韻。○賦也。
國步蔑資,天不我將。靡所止疑,雲徂何往本韻。君子實維,秉心無競。誰、生、厲、階,第一、第三、第五句。至、今、爲、梗、本韻。○賦也。[評]恨詞。
憂心殷殷,念我土宇。我生不辰,逢天僤怒。自西徂東,靡所定處。多我覯痻,第一、第三句。其第五句通韻。孔棘我圉。本韻。○賦也。
爲謀爲毖,亂況斯削。告爾憂恤,誨爾序爵。誰、能、執、熱,逝、不、以、濯、其何能淑,第一、第三、第五句。載胥及溺!本韻。○賦也。
如彼風,亦孔之僾。民有肅心,第一句通韻。●雲不逮。本韻。好、是、稼、穡,力、民、代、食、本韻。稼、穡、維、寶,代、食、維、好、本韻。○比而賦也。
天降喪亂,滅我立王。降此蟊賊,稼穡卒癢。哀恫中國,具贅卒荒。靡有旅力,第三、第五句。以念穹蒼。本韻。○賦也。
維、此、惠君,民人所瞻。本韻。秉心宣猷,考慎其相。維、彼、不順,自獨俾臧。自、有、肺、腸,俾民卒狂。本韻。○賦也。
瞻彼中林,甡甡其鹿。朋友已譖,不胥以谷。人亦有言,「進、退、維、谷、」。本韻。○興也。
維、此、聖人,瞻言百里。維、彼、愚人,覆狂以喜。匪言不能,胡斯畏忌本韻。○賦也。
維、此、良人,弗求弗迪。維、彼、忍心,是顧是復。民之貪亂,寧爲荼毒本韻。○賦也。
大風有隧,有空大谷。維、此、良人,作爲式谷。維、彼、不順,徵以中垢本韻。○比而賦也。
大風有隧,貪人敗類。聽言則對,誦、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本韻。○比而賦也。
嗟爾朋友,予、豈、不、知、而、作、!如、彼、飛、蟲,時、亦、弋、獲、既之陰女,反予來赫。本韻。○賦也。
民之罔極,職涼善背。爲民不利,如雲不克。民之回遹,職競用力。本韻。○賦也。
民之未戾,職盜爲寇。涼曰不可,覆背善詈。本韻。雖、曰、匪、予,既、作、爾、歌、!本韻。○賦也。
左傳文元年,秦穆公引大風有隧篇,稱爲「芮良夫之詩」,故小序謂「芮伯刺厲王」。何玄子曰:「篇中不敢斥言王,而但斥當時執政者信用非人,貪利生事,以致禍亂,大抵爲榮夷公輩發也。」
[一章]「填」,填塞之意,愴怳填塞於胸也。
[二章]「民靡有黎」,猶「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之意,以八字縮爲四字,簡妙;亦倒字句,猶雲「黎民靡有」也。
[三章]「蔑資」,無所資賴也。集傳以「資」作「諮」,非。
[五章]「執熱」,執勞煩熱也;「逝」,往也;謂執勞煩熱之人誰能不往而洗濯其體乎「逝不以濯」,亦倒字句,猶雲「不以逝濯」也。自來解此皆以「執熱」爲執持熱物;幾曾見人執持熱物之後必濯以水乎餘詳孟子通論引此詩下。或亦知「執熱」爲執持熱物之非,孫文融解爲「熱氣盈身,如執之然」,鍾伯敬解爲「熱不可解」,何玄子解爲「盛暑之時,誰能執守此熱以往而不思澣濯」,竟無一通者。
[六章]「好是稼穡」諸句,爲下章「降此蟊賊」以害稼穡言也。
[九章]「維谷」,嚴氏曰「言進、退皆窮,如陷山谷然」。毛傳直訓爲「窮」,未明。
[十一章]侄炳曰:「荼惟以苦名,無毒。孔氏曰:『荼,苦葉;毒,螫蟲:皆惡物。』本爲二物。集傳乃曰:『荼,苦菜也,味苦氣辛,能殺物,故謂之荼毒。』其附會如此!」
[十二章]「徵以中垢」,謂行以中藏之污穢也。或謂「小人以內污之事誣君子」,非。
[十三章]「聽言則對,誦言如醉」,根上文來;謂聽彼之言則喜而對之,誦古人之言以告之則昏昏如醉。集傳曰,「王使貪人爲政,我以其或能聽我之言而對之;然亦知其不能聽也,故誦言而中心如醉」。一字不可解!
[十六章]「覆背善詈」,「背善」即上章「善背」,謂覆爲背善,且詈我也。從來以「善詈」連言,非。「雖日匪予」,匪,非也,謂雖必以予言爲非,然不能自已,既爲爾作歌,以冀爾之一悟也。
【桑柔十六章;八章章八句;八章章六句。】
雲漢
倬、彼、雲、漢,昭、回、於、天、王曰:「於乎!何辜今之人天降喪亂,饑饉薦臻。本韻。靡、神、不、舉,靡、愛、斯、牲、圭、璧、既、卒,寧、莫、我、聽、本韻。○賦也。下同。
旱既大 泰。甚,蘊隆蟲蟲。不殄禋祀,自郊徂宮。上下奠、瘞,靡神不宗。后稷不克,上帝不臨。耗斁下土,寧丁我躬「臨」字通韻;餘本韻。
旱既大甚,則不可推。兢兢業業,如霆如雷。周餘黎民,靡有孑遺。昊天上帝,則不我遺。胡不相畏,先祖於摧本韻。
早大甚,則不可沮。赫赫炎炎,雲我無所。大命近止,靡瞻靡顧。羣公、先正,則不我助。父母、先祖,胡寧忍予本韻。
旱既大甚,滌、滌、山、川、旱魃爲虐,如惔如焚。我心憚暑,憂心如燻。羣公、先正,則我不聞。昊天上帝,寧俾我遯本韻。
旱既大甚,黽勉畏去。胡、寧、瘨、我、以、旱,[評]雜長句有姿。憯、不、知、其、故、祈年孔、夙,方、社不、莫、昊天上帝,則不我虞。敬恭明神,宜無悔怒。本韻。
旱既大甚,散無友紀。鞫、哉、庶、正,疚、哉、冢、宰,趣、馬、師、氏、膳、夫、左、右,靡、人、不、周,無、不、能、止、瞻卬昊天,雲如何裏本韻。瞻卬昊天,有、嘒、其、星、[評]應上「雲漢」。大夫、君子,昭格無贏。大命近止,無棄爾成。何求爲我,以戾庶正瞻卬昊天,曷惠其寧」本韻。
此述宣王憂旱之詩。小序謂「仍叔美宣王」,未有考也。
[一章]棫樸篇以雲漢喻文章,則曰「爲章」;此以雲漢言旱,則曰「昭回」。
[七章]「散無友紀」,君以臣爲友,今以旱故,將離散無紀矣。亦倒字句,謂友散無紀也。集傳曰「友紀,猶言綱紀」,未聞「友」之訓「綱」也。「鞫哉庶正,疚哉冢宰」,此兩句嘆庶正、冢宰也。其趣馬也,師氏也,膳夫也,左右之臣也,此諸臣者無人不肯周救,無以不能而遂止也。周救只是各爲救旱之義,非周給百姓也。
【雲漢八章,章十句。】
崧高
崧、高、維、嶽,駿、極、於、天、[評]起得莊重。維、嶽、降、神,生、甫、及、申、維。申。及。甫。[評]急轉見主、客。維周之翰,四國於蕃,四方於宣。本韻。○賦也,下同。
亹亹申伯,王纘之事,於邑於謝,南國是式。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本韻。登是南邦,世執其功」。本韻。
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謝人,以作爾庸」。本韻。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
王命傅御,「遷其私人」。本韻。
申伯之功,召伯是營。本韻。有俶其城,寢廟既成,本韻。既成藐藐。王錫申伯,四牡蹻蹻,鉤膺濯濯。本韻。
王遣申伯,路車、乘馬,「我圖爾居,莫如南土。本韻。錫爾介圭,以作爾寶。往近王舅,南土是保」。本韻。
申伯信、邁,王餞於郿。申伯還南,謝於誠、歸、本韻。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疆,以峙其粻,式遄其行」。本韻。
申伯番番,既入於謝,徒御嘽嘽。周邦鹹喜,本韻。「戎有良翰」。不顯申伯,王之元舅,文、武是憲!本韻。首句。
申伯之德,柔嘉且直;揉此萬邦,聞於四國。本韻。吉甫作誦,其、詩、孔、碩,其、風、肆、好,以、贈、申、伯、
此尹吉甫所作詩,已言之矣。小序謂「美宣王」。集傳謂「王之元舅出封於謝,而尹吉甫作詩以送之」。集傳較是。或駁之,以爲如朋友送行之詩,不當列於大雅,非也。王之元舅出封於謝,何等大事,贈送之篇可無錄耶!
[一章]「甫」,舊皆謂甫侯。嚴氏則以爲仲山甫,曰:「舊說謂『姜氏之先主四嶽之祀,嶽神福興其子孫』,則執着於『嶽降』之文,以辭害義矣。此詩言『嶽降』,猶烝民言『天生仲山甫』耳。當時仲山甫爲相,申伯亞於山甫,借山甫以大申伯也。且申伯光輔中興,而遠取周道始衰之甫侯以匹之,非所以褒揚申伯也。或者疑『甫』爲字,『申』爲國,則名稱不類,故以『申』、『甫』皆爲國。不知古人文辭難以例拘,舜典稱『契、稷』,稷以官,契以名;漢稱『絳、灌』,絳以封邑,灌之姓:皆不類也。」此說似是。何玄子爲之核實曰,「或謂吉甫既爲作詩之人,二『甫』字同,必無自贊之理。然烝民之詩美仲山甫,篇中亦明着爲吉甫所作,則此詩以『申、甫』並言,乃似統爲二詩發端,亦可以見甫之爲仲山甫又斷斷無疑也」。並存之。
此與下篇皆吉甫所作,理明詞順,俊快自得,與桑柔、雲漢之古拗稍不類。宣王與厲王時文章風氣已有升降如此。
此雅也,而曰「其風肆好」,則知凡詩皆可稱「風」,第雅頌可稱「風」,風不可稱「雅、頌」耳。
【崧高八章,章八句。】
烝民
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本韻。[評]三百篇說理始此,蓋在宣王之世矣。天監有周,昭格於下;保茲天子,生仲山甫。本韻。○賦也。下同。
仲山甫之德,柔嘉維則,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古訓是式,威儀是力。天子是若,明命使賦。「賦」字韻;餘本韻。
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首二句無韻。纘戎祖考,王躬是保。本韻。出納王命,王之喉舌。賦政於外,四方爰發。」本韻。
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本韻。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懈,以事一人。本韻。
人亦有言,「柔、則、茹、之,剛、則、吐、之、」。[評]「人言」一層。維仲山甫,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強、御、本韻。[評]釋「不茹」、「不吐」一層。
人亦有言,「德。輶。如。毛。[評]奇語。民。鮮。克。舉。之。」。我、儀、圖、之,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評]多用「之」字,見纏綿之態。袞、職、有、闕,維、仲、山、甫、補、本韻。之。[評]上舉「德」,此補「袞」,句多寡不等。
仲山甫出祖,四牡業業,征夫捷捷,每懷靡及;本韻。四牡彭彭,八鸞鏘鏘。王命仲山甫,「城彼東方」。本韻。
四牡騤騤,八鸞喈喈。仲山甫徂齊,式遄其歸。本韻。吉甫作誦,穆。如。清。風。[評]亦用「風」字。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評]此更佳。○通韻。
宣王命樊侯仲山甫築城於齊,尹吉甫作詩美之。集傳謂「作詩送之」。按「美」與「送」所爭亦無多。郝仲輿佞序,必謂「美宣王」;駁集傳,謂僚友相送,非關獻納,何登於雅:真腐儒之見。詩末句明言「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並不及「美宣王」之意;何緣不讀詩乎
[一章]予向有庸言錄中一則,論釋經之義,今錄於此。曰:「孟子引詩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爲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孔子之釋詩也。『天生烝民』句可不用釋。『有物有則』句上用一『故』字,便見頂上文來;中加一『必』字,便見二『有』字是側落,非平對。『民之秉彝』下加一『也』字,『好是懿德』上加一『故』字,便使二句有磁引針、珀吸草之妙,而『秉彝』、『懿德』諸板實字亦復點睛欲飛。計本文十六字,釋之亦十六字,而惟用四虛字,餘俱本字。後人解一兩句,有用數十百字尚未如此明晰者,真可愧死;況乎猶有誤解者哉!」
[四章]「肅肅王命」二句,承上章「出、納王命」而言。「邦國若否」二句,承上章「賦政於外」而言。
【烝民八章,章八句。】
韓奕
奕、奕、梁、山,維、禹、甸、之。[評]起得莊重有體。有、倬、其、道,韓、侯、受、命、王親命之,「纘戎祖考,無廢朕命!本韻。夙夜匪懈,虔共爾位!本韻。朕命不易。幹不庭方,以佐戎闢」。本韻。○賦也。下同。
四牡奕奕,孔修且張。韓侯入覲,以其介圭,入覲於王。王錫韓侯,淑、旗、綏、章,簟、茀、錯、衡,本韻。玄、袞、赤、舄,鉤、膺、鏤、鍚,鞹、鞃,淺、幭,鞗、革、金、厄、本韻。[評]古人已善用前文。
韓侯出祖,出宿於屠。顯父餞之,清、酒、百、壺、其、殽、維、何、炰、鮮魚。其、蔌、維、何、維筍及蒲。其、贈、維、何、乘馬、路車。籩豆有且,侯、氏、燕、胥、本韻。
韓、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評]忽入「取妻」一段,絕有姿態;然正有關係,爲王甥,爲國戚,是極大事。韓、侯、迎、止,於、蹶、之、裏、本韻。百、兩、彭、彭,八、鸞、鏘、鏘,不、顯、其、光、本韻。諸、娣、從、之,祈、祈、如、雲、韓、侯、顧、之,爛、其、盈、門、本韻。[評]「百兩」以上親迎,以下入門。
蹶、父、孔、武,靡、國、不、到、爲、韓、姞、相、攸,莫、如、韓、樂、本韻。孔、樂、韓、土,川、澤、籲、籲,魴、鱮、甫、甫,鹿、鹿、噳、噳,有、熊、有、羆,有、貓、有、虎、[評]因取妻及擇於韓,見韓士之美,仍歸封國本旨,其聯絡脫卸處幾於無跡可尋。慶、既、令、居,韓、姞、燕、譽、[評]對「侯氏燕胥」。○本韻。
溥彼韓城,燕師所完。以先祖受命,因時百蠻。本韻。王錫韓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國,因以其伯。實墉實壑,實畝實籍。本韻。獻、其、貔、皮,赤、豹、黃、羆、本韻。[評]歸貢賦作收,有體。
小序謂「伊吉甫美宣王也,能錫命諸侯」。集傳謂「韓侯初立來朝,始受王命而歸,詩人作此以送之」。按序但謂宣王,涉泛。且謂能錫命諸侯,按「錫命」之語已見於詩,不必更標舉爲宣王誇大也。惟謂尹吉甫作,筆意差近;但未見其必然。集傳駁其未有據,然則亦非全無據耳。此韓侯初立,入覲宣王,遣其歸國,顯父餞之,詩人美之之作。
[一章]封韓侯,從韓地言起;言韓地,從「梁山」言起;言梁山,歸功於「禹甸」起:法律森然,亦仿信南山篇起法也。毛傳曰,「禹治梁山,除水災;宣王平大亂,命諸侯」,以宣王配禹,如此說詩,固矣!嚴氏則是毛傳而惟以孔疏「美韓侯復禹之功」語爲非,亦固。傳、箋及疏之失可勝駁耶!「王親命之」以下,命辭也。「不庭」,左傳曰「以王命討不庭」,本此。常武「徐方來庭」,「來庭」,「不庭」之反。「戎」,汝也。
[三章]「屠」、「杜」,古通用。晉有杜蒯,亦作「屠蒯」。漢志注云:「古杜伯國,漢宣帝葬其地,因曰杜陵,在長安南五十里。」
[四章]「汾王之甥」,指韓姞;或謂指蹶父,大謬:然則蹶父之父固尚帝女也。「韓侯顧之,爛其盈門」,韓侯之門也。此言御車入門時。詩由親迎言起,以至於歸,首尾周匝;而不言若何于歸,但從「韓侯顧之」上見筆意在隱躍之間,殊妙。予方賞之,適閱嚴氏曰:「出妻於蹶父之門,韓侯回顧而視之,增「回」字,可笑。見其鮮明粲爛,盈滿於蹶父之門也。」兩點「蹶父之門」,唯恐人不知然。使詩只有親迎,脫卻于歸一節,不覺索然。
[五章]爲擇而言。「靡國不到」,此詩人襯貼之辭,不必實然。
[六章]集傳曰:「韓初封時,召公爲司空,王命以其衆爲築此城,如召伯營謝,山甫城齊。」按韓爲燕之屬國,召公統之,故命以築韓,非以其爲司空也。然則召伯、山甫亦司空耶
詩中宣王冊命韓侯,韓侯入覲天子,韓侯取天子甥女爲國戚,皆絕大事。如此詩不入大雅,而必標曰「美宣王」,然後入大雅耶!
【韓奕六章,章十二句。】
江漢
江、漢、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遊,淮、夷、來、求、本韻。[評]倒字句,下同。既出我車,既設我旟。匪安匪舒,淮、夷、來、鋪、本韻。○賦也。下同。
江、漢湯湯,武夫洸洸。經營四方,告成於王。本韻。四方既平,王國庶定。時靡有爭,王心載寧。本韻。
江、漢之滸,王命△召虎,[評]在江、漢一命。「式闢四方,徹我疆土。本韻。匪疚匪棘,王國來極」。本韻。於疆於理。至、於、南、海、本韻。
王命△召虎,「來旬來宣。[評]在江、漢再命。文、武受命,召公維翰。本韻。無、曰、予、小、子,召、公、是、似、肇敏戎公,用錫爾祉」。本韻。[評]起下章。
「釐爾圭瓚,秬鬯一卣。起二句無韻。[評]王命在岐周。告、於、文、人、,錫山、土田。於周受命△,自召祖命」。
虎拜稽首,「天子萬年!」「命」字通韻;餘本韻。虎拜稽首,「對揚王休,作召公考,天子萬壽!」明明天子,令聞不已。本韻。矢、其、文、德,洽、此、四、國、本韻。
宣王命召穆公平淮夷,詩人美之之作。按,此篇平淮夷;下篇平徐國,亦夷也。據詩所稱爲說,自允。集傳必以此篇爲平淮南之夷,下篇爲平淮北之夷。雖徐本近淮,然如其說,則二篇人但知有淮而不知有徐矣,所以來後人之指摘也。鄒肇敏曰:「江漢明言伐淮夷,常武明言徵徐國,何必取南、北爲目!常武雲『淮浦』、『淮濆』,指所經歷之地,未嘗指淮夷也。」
劉汝楨曰,「宣王淮上之役,武功告成也。蓋六月北伐,首事四夷,採之南征次之,故曰『征伐玁狁,蠻荊來威』,此其證也。蠻荊既平,乃伐淮夷,故常武、江漢二篇,一是自將伐徐,一是命將伐淮,二師想一時併發,王將本國之六師,而穆公則徵兵江、漢以行者也。何也夷在淮之南、北,勢相犄角,假令穆公先平淮,則還兵北伐亦易易耳,何必侈言於王之親行假令王既北伐定徐,則淮夷之膽已破,穆公此行如發矇耳,何必張大其功而寵異若此哉故伐淮伐徐,以兩詩考之,知其必併發也」。此說可存。
[五章]「文人」,自指文王。毛傳但訓爲「文德之人」,非。集傳曰,「文人,先祖之有文德者也,謂文王也」,爲說雜而復,亦非。
【江漢六章,章八句。】
常武
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師、皇、父,「整我六師,以修我戎。「戎」韻,餘本韻。既敬既戒,惠此南國!」本韻。○賦也。下同。
王謂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陳行。戒我師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不、留、不、處,三、事、就、緒、本韻。
赫赫業業,有嚴天子。王舒保作,本韻。匪紹匪遊;徐方繹騷。本韻。震、驚、徐、方,如雷如霆,徐、方、震、驚、本韻。
王奮厥武,如震如怒。進厥虎臣,闞如虓虎。鋪敦淮濆,仍執醜虜。截彼淮浦,王師之所。本韻。
王旅嘽嘽,如、飛、如、翰,如、江、如、漢,[評]以本地喻。○本韻。如、山、之、苞,如、川、之、流、本韻。●。●。翼。翼。不。測。不。克。[評]兵家精語。濯、徵、徐、國、本韻。
王猶允塞,徐。方。既來。本韻。徐。方。既同,天子之功。本韻。四方既平,徐。方。來庭。本韻。徐。方。不回,王曰還歸。本韻。[評]八句「徐方」二字一上一下,絕奇之調。
小序謂「召穆公美宣王」,此臆說。大序謂「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爲戒然」,按此尤屬影響之論。詩起句無「常武」字,必因其「赫赫、明明」皆爲雙字,故不可用,名爲常武耳。「武」字是已;「常」字,作者之意則不可知。大序謂「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爲戒然」。按詩中極誇美王之武功,無戒其黷武意。毛、鄭亦無戒王之說。然則作序者其爲腐儒之見明矣。集傳於末章雲,「言王道甚大,而遠方懷之,非獨兵威然也。序所謂『因以爲戒』者是也。」又其言曰:「詩中無『常武』字,召穆公特名其篇。集傳謂詩人作此;此又依序,謂召穆公作,何也蓋有二義:有常德以立武則可;以武爲常則不可。此所以有美而有戒也。」故予謂佞序者莫若朱也,蓋喜其同爲腐儒之見耳。或依集傳之意,謂「王曰還歸」是所以戒之。按詩以「王曰還歸」收束,正見其首尾完善處;乃以爲戒辭,非夏蟲之見乎!且夷已平,不歸將安之尤可笑已。
此宣王自將以伐徐夷,命皇父統六軍以平之,詩人美之,作此詩。餘說見上篇。
[二章]「三事」,毛傳謂「爲之立三有事之臣」。按此即書立政篇「作三事」及詩十月篇「擇三有事」、雨無正篇「三事大夫」也。謂分主六軍之三事大夫無一不盡職以就緒也。鄭氏謂「三農之事」,謬。
[四章]「鋪」,布也。「敦」,頓也。布頓兵於淮水之濆。「截」,絕也。「截彼淮浦」,絕斷其出入之意。
[五章]「●●」,不斷也。「翼翼」,不單也。「不測」,不厭詐也。「不克」,陣堅也。「濯徵」,有洗濯其腥穢之意。
【常武六章,章八句。】
瞻卬
瞻卬昊天,則不我惠。孔填不寧,降此大厲。邦靡有定,士、民其瘵。蟊賊、蟊疾,靡有夷屆。本韻。罪罟不收,靡有夷瘳。本韻。○賦也。下同。
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上「田」。女、覆、奪之!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二「罪」字韻。女、覆、說。本韻。之!
哲。夫。成。城。;哲。婦。傾。城。二「城」字韻。[評]妙語。懿厥哲婦,爲梟爲鴟。婦有長、舌,維厲之階。本韻。亂、匪、降、自、天,生、自、婦、人、!本韻。匪教匪誨,時維婦、寺。本韻。
鞫人忮忒,譖始竟背。豈曰不極,伊胡爲慝如賈三倍,君子是識。婦、無、公、事,休、其、蠶、織、本韻。
天、何、以、刺、何、神、不、富、[評]拗語自佳。舍爾介狄,維予胥忌。不弔、不祥,威儀不類。人之雲亡,邦國殄瘁!本韻。
天之降罔,維其優矣。人之雲亡,上「罔」,下同。心之憂矣!本韻。天之降罔,維其幾矣。人之雲亡,心之悲本韻。矣!
觱沸檻泉,維其深矣。心之憂矣,寧自今本韻。矣!不自我先,不自我後。藐藐昊天,上「先」。無不克鞏。無忝皇祖,式救爾後!本韻。
此刺幽王寵褒姒致亂之詩。小序謂凡伯作,未見其然。集傳謂「刺幽王嬖褒姒,任奄人,以致亂之詩」,以詩中有「寺」字,故爲此說。按褒姒實有其人,實由以致亂;寺則史無其文。詩以「婦、寺」連言者,大抵內有女寵,寺人密邇,自必因緣爲奸,不過帶言之,非所重也。今實以奄人,與褒姒並舉爲,言然則何人乎周以前未聞有寺人之禍,自秦皇用趙高始有之。詩人因「婦」而及「寺」,亦可謂有先見之明矣。集傳又於三章下引「歐陽公嘗言宦者之禍甚於女寵,其言尤爲深切,有國家者可不戒哉!」按此自論後世事,與詩旨無涉,皆題外閒文;且以客爲主,尤無謂。
[三章]「長舌」,猶言長於舌,指其善爲譖言,故下曰「譖始竟背」,非謂多言也。譖言豈必在多乎!此正指譖申後、廢太子事,故曰「維厲之階」。「匪教匪誨」謂不待教誨而爲譖亂者,惟婦與寺。集傳毫不明。
[四章]「君子」,指有位者,卿大夫不當識商賈之行也。
[五章]「天何以刺何神不富」鄭氏曰:「王之爲政既無過惡,天何以責王見變異乎神何以不福王而有災害也」較集傳爲明。「人之雲亡」,必有所指,謂賢臣或死或去者,今不可知矣。
【瞻卬七章:三章章十句;四章章八句。】
召旻
旻天疾威,天篤降喪。瘨我饑饉,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本韻。○賦也。
天降罪罟,蟊賊內訌。椓靡共,潰潰回遹;實靖夷我邦。本韻。○賦也。
、訿、訿,曾不知其玷。兢、兢、業、業,孔填不寧,我位孔貶。本韻。○賦也。
如彼歲旱,草不潰茂,如彼棲苴。我相此邦,無不潰止。本韻,與「茂」。○賦也。
維、昔、之、富、不、如、時,句。維、今、之、疚、不、如、茲。句。[評]篇中多以長句見態。彼、疏、斯、粺,胡不自替職、兄、斯、引、「引」,韻;餘本韻。○賦也。
池之竭矣,不雲自頻。泉之竭矣,不雲自中。溥斯害矣,職、兄、斯、弘、不我躬!「頻」通韻;餘本韻。○比而賦也。
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闢、國、百、裏、今、也、日、蹙、國、百、裏、於乎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本韻。○賦也。
此刺幽王之詩。集傳謂「刺幽王任用小人」。按此詩仍指褒姒爲主。「蟊賊」,指褒姒也,故曰「內訌」,謂「任用小人」,涉泛,無着落。
[二章]「蟊賊內訌」指褒姒。「訌」,說文,「●也」。毛傳作「潰」,非。何玄子曰:「司馬氏曰『師多則人●』,蓋謂以言相惑亂也。」「椓」指內小臣、奄人因緣爲奸者。
[四章]「潰茂」及「潰止」之潰,皆訓散亂義。曹氏曰:「草散亂則茂盛;故歲旱無雨澤,則草不潰茂。」舊以上「潰」字訓逐,下「潰」字訓亂,非矣。
【召旻七章:五章章五句;二章章七句。】舊謂四章章五句,三章章七句;今正之。蘇氏曰:「因其首章稱『旻天』,卒章稱『召公』,故謂之召旻,以別小旻而已。」
詩經通論卷十六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頌
大序曰:「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孔氏曰:「此特釋周頌耳;魯、商之頌則異於是。商頌雖是祭祀之歌,祭其先王之廟,述其生時之功,正是死後頌功,非以成功告神,其體異於周頌也。魯頌主僖公功德,又與商頌異也。」又曰:「魯頌之文尤類小雅;比於商頌,體制又異。」蘇氏曰:「商、週二頌皆用以告神明,而魯頌乃用以爲善禱。後世文人獻頌,特效魯耳,非商、周之舊也。」按孔、蘇二氏說周、魯、商頌之異,可謂明瞭矣。
周頌
蘇氏曰:「周頌皆是所施於禮樂,蓋因禮而作頌,非如風、雅之詩有徒作而不用者也。」鄭氏曰:「周頌者,其作在周公攝政、成王即位之初」,非也。序、傳亦同其意。頌有在武王時作者,有在昭王時作者;必以此拘,釋詩所以多滯也。
清廟
於穆清廟,肅雝顯相。濟濟多士,秉文之德,對越在天,駿奔走在廟。不顯不承,無射於人斯!無韻。按頌爲奏樂所歌,尤當有韻;今多無韻者,舊謂一句爲一章,一人歌此句,三人和之,所謂「一唱三嘆」則成四韻。愚謂此說是已,然「一唱三嘆」恐不必如是泥解,即一人唱,一人和,便已成韻,未爲不可也。○賦也。
小序謂「祀文王」,是。大序謂「周公既作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謬也。按洛誥曰「則禋於文王、武王」又曰「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是洛邑既成,兼祀文、武,此詩專誥曰「則禋於文王、武王」又曰「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是洛邑既成,兼文、武,此詩專祀文王,豈可通乎!謂「朝諸侯,率以祀文王」,此本明堂位之邪說,謂周公踐天子位、朝諸侯也,尤爲誣妄。集傳偏從序,何耶
清廟,鄭氏曰:「祭有清明之德者之宮;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此釋清廟是。自杜預始以爲「清靜之廟」;集傳仍之,釋「清」爲清靜。夫「清」與「靜」其義各殊,安得以「靜」釋「清」乎!集傳於下篇維清,又釋「清」爲「清明」,何居「濟濟」,整齊之意。集傳釋爲「衆」,亦非也。於棫樸「濟濟闢王」則說不去,又釋爲「容貌之美」,何居然「濟濟闢王」之「濟濟」,亦只是儀度整齊,非容貌之美也。皆誤。「對越在天」緊頂「秉文之德」來,惟其秉文之德,故可以對越文王在天之靈也;不必以「駿奔走在廟」句泥「在天」、「在廟」爲對也。「不」,皆作「丕」。
【清廟一章,八句。】
維天之命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無韻。或下二「之」字爲韻。○賦也。
此亦祀文王之詩。小序謂「太平告文王」,乃贅語,蓋欲切合「六年,周公制禮、作樂」之說也。凡祀告文王諸詩,孰非告太平乎!
此篇文氣一直下,謂天命文王以興周;文王中道而崩,天命久而不已,王其後世,乃大顯文王之德,更以溢及於我;我今其承之,以大順文王之德不敢違,而爲曾孫者益宜篤承之也。歐、蘇二氏皆如此解。上四句猶之「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天監在下,有命既集」,「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諸語也。自中庸引用爲說理之辭,於此詩上二句曰「蓋曰天之所以爲天也」,下二句曰「蓋曰文之所以爲文也,純亦不已」,將「天命」與「文德」說作兩事,謂「文王之純」與「天之不已」無異,是爲與天爲一。按「天命」命字必不可作實字用,固已難通,詳下。且前古之人從未敢以人比天,此自後世意見。中庸引詩斷章取義,豈可據以作解!中庸亦在禮記中,凡禮記諸篇之引詩者可盡據以作解乎!前古之人又未嘗深刻談理,亦起於後世。必以「天命」與「文德」對,「於穆」與「不顯」對,「不已」與「純」對,有如是之深刻談理者乎!自鄭氏依中庸解詩,然於「天命」命字難通,乃訓爲「道」。嗟乎,詩之言「天命」者多矣,何以彼皆不訓「道」而此獨訓「道」乎!歐、蘇爲前宋之儒,故尚能闢鄭,不從其說,猶見詩之真面目;後此之人,陷溺理障,即微鄭亦如釋矣,況又有鄭以先得我心,於是毅然直解,更不復疑。至今天下人從之,乃盡沒詩之真面目,可嘆哉!「假以溢我,我其收之」,左襄二十七年,引詩曰「何以恤我,我其收之」,杜預以爲逸詩。然即此二句,非逸詩也。但古人引詩,原多異字,左傳、禮記皆然,不可爲據,自當依本詩作解,不必惑於所引詩也。「假」,使也。「溢」,歐陽氏曰「及也,如水溢而旁及也」,其解亦自明順。集傳曰:「『何』之爲『假』,聲之轉也。」按「何、遐」爲聲之轉,不聞「何、假」也。又曰:「『恤』之爲『溢』,字之訛也。」據傳以改經,失理甚矣!且不明標左傳而若自爲說者,更奇。烝民,宣王時之詩也,故予謂漸開說理之端。此詩周公作,豈亦說理乎!故中庸之說斷乎不可用於此詩也。
【維天之命一章,八句。】
維清
維、清,句。緝熙文王之典。句。肇、禋,句。迄用有成,維周之楨。「禋」字通韻;餘字本韻。○賦也。
小序謂「奏象舞」,妄也。朱仲晦不從,以爲詩中無此意,是已。然未嘗深考而明辨之,則何以使後人不惑乎!今按其說,莫詳於孔疏矣。孔疏本非闢序,今節錄其說可爲闢序用。其曰:「序者於此雲『奏象舞』,於武之篇不可復言『奏象』,故指其樂名,言『奏大武』耳。其實大武之樂亦爲象,故禮記文王世子、明堂位、祭統皆雲『升歌清廟,下管象』,象與清廟相對,俱是詩篇,故明堂位注『象,謂周頌武也』。謂武詩爲象,明大武之樂亦爲象矣。但記文於『管』之下別雲『舞大武』,謂武詩則簫、管以吹之,武樂則幹、戚以舞之,所以並設其文。故鄭並武解其意,於文王世子注云『象,周武王伐紂之樂也,以管播其聲,又爲之舞』,於祭統注云,『管象「管象」,原誤作「象管」,今校改。吹管而舞武、象之樂也』,皆武詩、武樂並解之也。必知彼象非此篇者,以彼三文皆雲『升歌清廟,下管象』,若是此篇,則與清廟俱是文王之事,不容一升一下;今清廟則『升歌』,象則『下管』,明有父子、尊卑之異,文王世子於『升歌、下管』之後覆述其意,雲『正君、臣之位,貴賤之等,而上、下之義行焉』,言君臣、上下之義,明象非文王之事,故知『下管象』者,謂武詩;但序者避此象名,不言象耳。」按孔說謂禮記諸篇「下管象」皆指武詩甚明。蓋象者,象武王之武功也。且謂武詩爲「象武」,可也,亦不得謂之「象舞」。蓋用以爲舞「舞」,原作「武」,體會語氣改。此後世事,當時原詩安得即以「舞」名乎!是武詩且不可謂之象舞,何況維清之詩於象舞何涉耶!諸儒好穿鑿者誤信序「象舞」之說,謂禮記諸篇所言「象」者即此篇,反以鄭注爲武詩及孔疏爲非,此佞序之過也。鄭注禮記皆是,獨於此篇下雲「象舞,象用兵時刺伐之舞,武王制焉」,似以用兵時刺伐屬文王者,謬矣。文王雖未嘗無武功,而武功豈足以盡文王!文王之德至矣,作樂象功,乃獨象其刺伐耶!又仲尼燕居雲「下管象武」,則直言武,此尤明證。而說者猶以「下管象」爲句,「武、夏鑰序興」爲句,斯誠何心哉!又墨子曰「武王因先王之樂,命曰象武」,董子曰「武王作象樂」,則象自屬武詩而不可混入維清之詩明矣。
「緝熙敬止」,言文王也,故「緝熙文王之典」爲句。若曰「維清緝熙」,則不類矣。且「清」字爲起韻。
【維清一章,五句。】
烈文
烈文闢公,錫茲祉福,惠我無疆;本韻。子孫保之。無封靡於爾邦,維王其崇之。念茲戎功,繼序其皇「邦」、「崇」、「功」、「皇」,本韻。之。無競維人,四方其訓本韻。之。不顯維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句。不。忘。!「刑」、「王」、「忘」,本韻。[評]神味無窮。○賦也。
小序謂「成王即政,諸侯助祭」。按謂成王或可,但不必即政耳。集傳謂「祭於宗廟而獻諸侯助祭之樂歌」。按「四方其訓」、「百辟其刑」,不類告諸侯語。又詔諸侯以不忘前王,亦不類。故歐陽氏分兩章:以「繼序其皇之」以上爲君敕其臣之辭;「無競維人」以下爲臣戒其君之辭。然以一詩作兩人語,未免「免」,原誤「勉」,今改。武斷。此詩當是周公作,以爲獻助祭諸侯之樂歌,而未因以勉王也。其「維王其崇之」,亦是周公語氣。若爲王語,不當云爾矣。「念茲戎功」,謂諸侯協力平定天下之武功。集傳謂「助祭錫福之大功」,謬。助祭可言「大功」耶!蘇氏謂「勉之以念祖父之功」;嚴氏駁之,謂成王時孟津諸侯固多存者,不應專戒其子孫也。
集傳於此篇「不顯維德」引中庸語,於「前王不忘」引大學語,與「維天之命」引中庸語、淇奧引大學語皆同。皆與詩旨無涉,悉爲閒文。其它如鴟鶚之引孔子語,靈臺之引孟子語,更不盡辨也。
【烈文一章,十三句。】
天作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評]起得兀突、軒舉。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矣岐,有夷之行;本韻。子孫保之。末句無韻。○賦也。
小序謂「祀先王、先公」,詩中何以無先公集傳謂祀大王,詩中何以又有文王皆非也。季明德曰:「竊意此蓋祀岐山之樂歌。按易升卦六四爻曰『王用「用」,原誤「周」,今改。享於岐山』,則周本有岐山之祭。」此說可存。鄒肇敏本之爲說曰「天子爲百神主。岐山王氣攸鍾,豈容無祭;祭豈容無樂章。不言及王季者,以所重在岐山,故止挈首、尾二君言之也。」又爲之核實如此。
「徂」,沈括筆談改作「岨」。妄改經文,以就我解,最爲武斷。集傳從之,何也王伯厚曰:「筆談引朱浮傳作『彼岨者岐』。今按後漢書朱浮傳無此語。西南夷傳,朱輔上疏曰『彼徂者岐,有夷之行』。注云『徂,往也』。蓋誤以朱輔爲朱浮,亦非『岨』字。」
【天作一章,七句。】
昊天有成命
昊、天、有、成、命,二、後、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緝、熙,單、厥、心,肆、其、靖、之、無韻。○賦也。[評]通首密練。
小序謂「郊祀天、地」,妄也。詩言天者多矣,何獨此爲郊祀天、地乎郊祀天、地,不但於成王無與,即武王亦非配天者,而言「二後」,何耶漢儒惑其說,宋儒且引此詩以爲合祀之證,其經術之疏謬可知矣。此詩「成王」,自是爲王之成王。國語叔向曰:「道成王之德,及武王能明文昭、定武烈。」此一證也。賈誼新書曰:「後,王也。二後,文王、武王也。成王者,武王之子,文王之孫也。文王有大德而功未既,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及成王承嗣,仁以蒞民,故稱『昊天』焉。」此一證也。楊雄謂「康王之時,頌聲「聲」,原誤「誇」,今改。作於下」班因謂「成、康沒而頌聲寢」「寢」,原誤「寖」,今改。此一證也。然則毛、鄭輩必以「成王」作「成其王」解,固泥於凡頌皆爲成王時周公作耳。
【昊天有成命一章,七句。】
我將
我將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本韻。、之儀式型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饗、本韻。、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於時保之!此三句無韻。或雲,此詩以三「之」字爲韻。○賦也。
小序謂「祀文王於明堂」,本孝經「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蓋當時有此說雲。
「將」,奉也,養也。「將」貼「羊」;「享」貼「牛」。大牢以牛爲主,故言「享」。位以右爲尊,故曰「右之」。「伊嘏文王,既右饗之」,亦主天言。先爲不敢必之辭,後乃既必之之辭,故先惟言「右」,後言「右饗」。集傳以「既右饗」屬文王言,此本鄭氏。然鄭以「右」訓「助」,故可如此解;今集傳既訓「右」爲「尊」,「右」亦不訓「尊」,蓋以右爲尊耳。然則天右文王,又右,不可通矣。「右」之不依訓「助」者,如「既右烈考,亦右文母」,不得訓助也。
【我將一章,十句。】
時邁
時邁其邦,昊天其子之實右序有周。薄、言、震、之,莫、不、震、迭、懷、柔、百、神,及、河、喬、嶽、允王維後!無韻;下同。○賦也;下同。
明昭有周,式序在位,載、戢、幹、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
此武王克商後,告祭柴望、朝會之樂歌,周公所作也。宣十二年左傳曰「昔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干戈』。故知爲武王克商後作。國語稱周文王之頌曰「載戢干戈」,故知周公作。
此武王初定天下,始作巡守。集傳舉周禮「周制,十有二年,王巡守殷國」。無論周禮僞書不足據,即曰周禮據稱周公所定,然則武王時已有之乎!亦爲閒文矣。「干戈、弓矢」,武也。「懿德」,文也。三句有偃武修文意。「時」,是也。「夏」,大也。鄭氏曰「陳其功於是,大而歌之」此得古文之意。集傳以「夏」訓「中國」,未然。
周禮:「鍾師,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祴夏、 夏」。予通論曰,「九夏即襲左傳『肆夏』及『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而附會爲說。以三作九。『肆夏』,襲左傳、禮記諸篇。『王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俱杜撰。『祴夏』,襲燕禮『賓醉而出,奏陔;陔作』,以『陔』作『祴』,取音近;『夏 』,襲大射儀『公入,』:其二『夏』字皆增。計九夏惟一肆夏,餘杜撰者六,又本非『夏』名而妄加者二,則周禮『九夏』可置而弗道矣。惟左傳雲『金奏肆夏之三』,國語云『夫先樂,金奏肆夏、繁、遏、渠』,玉藻雲『行以肆夏』,郊特牲雲『賓入大門而奏肆夏』,又云『大夫之奏肆夏,自趙文子始也』,儀禮大射、燕禮皆雲『奏肆夏』,則肆夏者,春秋時用之;或即此詩與否,不可知。然系後來所用,與初制此詩之旨原無交涉,可不必論。若國語之繁、遏、渠,詩中無之,尤不必論也。」
【時邁二章:一章八句;一章七句。】從何玄子本分章;下仿此。
執競
執。競。武。王。無。競。維。烈。不顯成、康,上帝是皇。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鐘鼓喤喤,磬、筦將將,降福穰穰。本韻。降福簡簡,威儀反反。既醉既飽,福、祿來反。本韻。○賦也。
小序謂「祀武王」,固非,集傳謂「祀武王、文王、康王」,是已;然三王並祭出何典禮,得毋鹵莽耶後之主祭三王之說者,鄒肇敏曰:「文王廟在豐,武王廟在鎬,其成、康亦祔於武廟可知。而此祭非祫非禘,故止及三王耳。」按成、康各有專廟,何得謂祔於武廟,此妄說也。維新主未成廟,乃祔廟,然亦只一王,如成王崩,康王祔之,武王廟不應有兩王也。朱允升曰:「祭三王無其例。然武王有世室,則必有專祭矣;豈昭王以後祭武世室而配以成、康與」此亦臆測,毫無稽據。主祭武王之說者,範景仁曰:「祀武王而述成、康,見子孫之善繼也。」呂涇野亦曰:「自成、康以來,其功則能崇天下,其德能和敬以奉祭祀,武王其必享之。」然則祀武王之詩,周公豈不曾作,而直待昭王之臣作乎!主祭成、康之說者,朱鬱儀曰:「祀成王、康王而推本於武王也。」按祭禮或分或合,昭王獨祀成、康二王,此何說也季明德曰:「此蓋昭王時以成、康二王祫食於武王廟之詩也。」又曰:「但不知何故而舉此祭耳。」按時祭不當祫,祫祭止一屍,其辭在已亦疑之,何待人駁乎!何玄子曰:「昭王之世,始以成、康備七廟。然武王崩,周人祀之於廟,則有昊天有成命及下武二詩,而康王祀廟之始無聞焉。執競之詩爲成、康作,但二詩而以二王並言,則又心疑之。已乃恍然悟曰,此即所謂『日祭』之詩也。周語祭公謀父曰:『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王」字原脫,今校補。先王之訓也。』楚語觀射父曰:『古者先王日祭、月享、時類「類」,原誤作「數」,今校改。、歲祀。』劉歆曰:『祖、禰則日祭。』按日祭之典雖於他經無所見,而國語兩及之,然則成於昭爲祖,康於昭爲禰,執競之詩當是於日祭上食時歌之,故以二王並言。」愚按,「日祭」雖出國語,而「祖、禰日祭」,僅見於劉歆之言,其然耶否耶然何氏搜索及止,亦爲難能,聊存之以逆此詩之難可也。
【執競一章,十四句。】
思文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本韻;第一句。貽我來牟,帝命率育;無。此。疆。爾。界。[評]妙語。陳常於時夏。「牟」、「界」、「夏」,本韻。○賦也。
此郊祀后稷以配天之樂歌,周公作也。按孝經雲「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指此也。國語云「周文公之爲頌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故知周公作也。郊祀有二:一冬至之郊,一祈谷之郊;此祈谷之郊也。小序謂「后稷配天」,此詩中語,是已。集傳猶不之信,但曰「言后稷之德真可配天」,意以無祀天之文也。古人作頌從簡,豈同雅體鋪張其辭乎!可謂稚見矣。
「陳常於時夏」,郊祀每歲常行;時,是;夏,大:爲陳此常行之禮於是大之樂歌也。集傳雲「陳其君臣、父子之常道於中國」,竊恐詩意正不明順如此。
【思文一章,八句。】
臣工
嗟、嗟、臣工!敬爾在公。本韻。王釐爾成,來諮來茹。嗟、嗟、保介!維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本韻。「茹」。[評]神味全在虛字。於皇來牟,本韻。「求」。將受厥明。明昭上帝,迄用康年。命我衆人:本韻,「年」。「庤、乃、錢、鎛,奄、觀、銍、艾、」。本韻,「帝」。○賦也。
小序謂「諸侯助祭遣於廟」,甚迂。詩既無祭事,天子於諸侯何不敢斥言之,而呼臣工、車右,如以卑告尊不敢斥言之例乎集傳謂「戒農官之詩」,若是,則當在雅,何以列於頌乎鄒肇敏曰:「明堂朝覲,則我將、載見諸詩是已。至耕籍豈容無詩!『嗟臣工』,正指公、卿、大夫之屬;至『嗟保介』,則義益顯然。其爲耕籍而戒農官,益可據矣。」其說近是。
今以耕籍之義解之。「在公」,公家之事,即耕籍之禮也。「茹」,度也。來謀來度,即戒其從耕籍以起下文也。「保介」,鄭氏曰:「車右也。月令,孟春,『天子親載耒耜,措之於參保介之御間』。介,甲也。車右,勇力之士,披甲、執兵也。」孔氏曰:「知『保介』爲車右,故即引月令以證之。彼說天子耕籍田之禮,天子親載耒、耜,措置之於參乘之人,保介之與御者二人間。君之車上止有御者與車右二人而已,今言『保介』與『御』,明保介即車右也。以農事敕車右者,此人與之同車而置田器於其間,常見勸農之事,故刺之也。不敕御人,以御人專主於御車也。」其說甚爲詳明。是保介爲車右,本無與於農事;此因農事而出,措耒、耜於車右,故敕之也。作集傳者並不閱註疏,或閱之不能了乎曰:「保介見月令、呂覽,其說不同,然皆爲籍田而言,蓋農官之副也。」以保介爲籍田之官,杜撰殊甚。夫保介爲農官之副,不知何者爲農官之正乎「維莫之春」,夏正三月也。鄭氏謂周之莫春,於夏爲孟春,以合月令孟春天子耕籍之說。夫月令作於秦人 ,此詩作於武王之世,安可以後證前;且寅月安得有來牟乎!
【臣工一章,十五句。】
噫嘻
噫。嘻。成王,既昭假爾!率時農夫,播厥百穀;駿發爾私,終、三、十、裏、本韻,「爾」。亦服爾耕,十、千、維、耦、本韻,「谷」。○賦也。
小序謂「春、夏祈谷於上帝」。按春爲祈谷,夏則雩矣。集傳謂「亦戒農官之詩」,辨見上。
何玄子曰:「康王春祈谷也。既得卜於禰廟,因戒農官之詩。家語孔子對定公曰:『臣聞天子卜郊,則受命於祖廟而作龜於禰宮,尊祖、親考之義也。』又左「左」,原誤「在」,今改。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從。孟獻子「子」字原脫,今補。曰:「吾乃今而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農事也。啓蟄而「而」,原誤「後」,今改。郊,郊而後耕。今既耕而不郊,宜其不從也。」』。愚以此詩章首有『成王昭格』之語,是此詩作於康王之世,乃主作龜禰宮而言。不然,周自後稷以農事開國,即欲敕農官,何不於始祖之廟舉始祖爲辭,而顧於成王,何取乎」其說亦巧合,存之。
集傳曰:「成王始置農官而常戒命之也。」季明德駁曰:「農事,古人所急。治農之官,自古有之。況武王所重者民食,豈待成王而始置哉!」是也。「駿發爾私,終三十里」,毛傳曰:「『私』,民田也,言上欲富其民而讓於下,欲民之大發其私田耳。『終三十里』,言各極其望也。」孔氏曰:「各極其望,謂人目之望所見極於三十,每各極望則遍及天下矣。『三十』以極望爲言,則『十千維耦』者,以萬爲盈數,故舉之以言,非謂三十里內有十千人也。」按傳、疏之說甚明,詩意只如此,非可鑿然以典制求之。是「三十里」與「十千」之義各別,不得聯合以解,明矣。自鄭氏篤信周禮,引之曰:「凡治野田,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此萬夫之地,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也。一川之間萬夫,故有萬耦。雲「萬耦」亦誤,當雲「五千耦」。言三十里者,舉成數。」孔氏又疏之曰:「計此萬夫之地,一夫百畝,方百步,積萬夫方之,是萬也。是廣、長各百夫,以百乘百,是萬也。既廣、長皆百夫,夫有百步,三夫爲一「一」字原脫,今校補。裏,則百夫爲三十三里又少半里也。」按周禮之說本襲考工記匠人「九夫爲井」句而增廣爲此說,必不可據。詳見周禮通論。孟子曰「方里而井」,則三十里爲三十井。一夫百畝,一井八夫,三十里之地僅二百四十夫耳,安得有萬夫!今欲以萬夫合三十里之地,只得謂以百乘百。嗟乎,詩意果如是乎!且一里八夫,乃雲「三夫爲一里」,尤謬。不特詩言萬夫,非百夫之以百乘百,而三十里亦非百夫也。其曲紐妄合,誤而又誤,欺世乃如此!集傳本之曰:「三十里萬夫之地,四旁有川,內方三十三里有奇。言『三十里』,舉成數也」。嗟乎,無論其不當從鄭之妄說也,且於鄭箋、孔疏毫釐不解。鄭、孔謂三十里百夫之地,非謂萬夫之地也。鄭引周禮「萬夫有川」之文,非謂「四旁有川」也。周禮「萬夫有川」,是一川萬夫;今作「四旁有川」,是爲四川,當有四萬夫矣。鄭謂三十三里少半里,今言三十三里有奇,又誤也。不詳來歷,不解文義,直與稚子塗鴉何異!乃以注經,而後世羣遵之而習讀之,不可曉也。又曰:「此必鄉、遂之官,司稼之屬,其職以萬夫爲界者。溝洫用貢法無公田,故皆謂之私。」亦謬。君言「私」,民言「公」,正見其交相忠愛處。乃因詩無「公」字,遂認「私」字爲無公田之貢法,可乎!且依其解,爲戒農官。國中地少,郊野地多,何爲僅戒國中之農官而不及郊野乎又其雲「溝洫用貢法」,亦誤。辨見孟子通論請野節。
【噫嘻一章,八句。】
詩經通論卷十七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周頌
振鷺
振。鷺。於。飛。於。彼。西。雝。[評]全在意象之間,絕不着。我。客。戾。止。亦。有。斯。容。本韻。○比而賦也。在、彼、無、惡,在、此、無、斁、中庸作「射」,音。庶、幾、夙、夜,以、永、終、譽、本韻。○賦也。
小序謂「二王之後來助祭」;宋人悉從之,無異說。自季明德始不從,曰:「序似臆說。武王既有天下,封堯後於薊,封舜後於陳,封禹「禹」,原誤作「商」,今改。後於杞,而陳與杞、宋爲三恪。此來助祭,獨言二王之後,何爲不及陳耶竊意此詩必專爲武庚而發,蓋武庚庸愚不知天命,故使之觀樂闢雝以養德,庶幾其能忠順耳。」鄒肇敏踵其意而爲說曰:「武王西雝之客,蓋指祿父,而夏之後不與。何者鷺,白鳥也。殷人尚白,武王立受子祿父爲殷公,以撫殷餘民,而不改其色,故『亦有斯容』與『亦白其馬』皆不改色之證也。後儒見武庚以叛見誅,舉而棄之不屑道,必以『我客』屬嗣封之微子。夫由後而知鴟鴞毀室,罪存不貰。由武王之世觀之,則武庚固殷之家嗣,亦由丹朱在虞,商均在夏,三恪莫敢望焉。周之嘉賓孰先武庚者,無問其賢否也。」較季說尤爲宛轉盡致矣。何玄子又踵兩家之意而別爲說曰:「周成王時,微子來助祭於祖廟,周人作詩美之。此與有瞽、有客皆一時之詩,爲微子作也。何以知其爲微子也微子之封宋也,統承先王,修其禮物,作賓於王家,故有客之詩曰『亦白其馬』。商尚白也,鷺乃白鳥,而『我客』、『有客』似之。意者其衣服、車旗之類皆用白與此以知其爲微子也。何以知其在成王時來助祭也書序曰:『成王既黜殷命,殺武庚,命微子啓,作微子之命』,是則微子之封宋自成王始命之,此以知微子在成王時來助祭也。」愚按,微子之命篇語乃僞古文,不足據。若以尚白爲言,則武庚亦必仍舊制,安見非武王時武庚來助祭,而必成王時微子來助祭乎是仍與季、鄒揣摩之說無異也。總之,序說原有可疑者三:周有三恪助祭,何以獨二王后,一也。詩但言「我客」,不言「二客」,二也。此篇言有振鷺之容,白也;有客篇明言「亦白其馬」,似指殷後而不指夏後,三也。有此三者,故或以爲武庚,或以爲微子,所自來矣。以今揆之,微子之說較優於武庚;且有左傳以證。左傳皇武子曰:「宋,先代之後,於周爲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按周之隆宋自愈於杞,蓋一近一遠,近親而遠,亦理勢所自然也。商頌亦稱「嘉客」,指夏後;此稱「客」,指殷後也。宋國之臣言宋事,則宜爲微子而非武庚也。「有事膰焉」,亦來助祭之證。集傳引序說者,乃引左傳「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之語,然則只說得宋,遺卻杞矣。
【振鷺二章,章四句。】
豐年
豐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廩,萬、億及秭。爲酒爲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降福孔皆。本韻。○賦也。
小序謂「秋、冬報」,不言其所祭,亦是闕疑之意。鄭氏謂「嘗、烝」,謬,蓋誤泥「烝畀祖、妣」句也。下不雲「以洽百禮」乎且亦未有一詩用爲二時之祭者。何玄子駁曰:「使當大祲之時,用享祀之禮而告神登歌,乃首舉『豐年』爲辭,毋乃不類之甚,而祖、妣獨無恫乎」是也。蘇氏以爲「秋祭四方,冬祭蠟」,亦揣摩之說,亦犯一詩兩用之弊。集傳曰:「此秋、冬報賽田事之樂歌,蓋祀田祖、先農、方社之屬也。」盡舉諸祭言之,蓋亦雜而無主矣。何玄子懲其弊,單以爲「冬報八蜡」,立意固是,然亦無確證,仍不若且依序,謂「秋、冬報」,以闕其所疑之爲得也。王介甫主祭上帝,更非。
【豐年一章,七句。】
有瞽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起二句無韻。設業、設虡,崇牙、樹羽,應、田、縣鼓,、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本韻。喤喤厥聲,肅雝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韻。○賦也。
小序謂「始作樂而合乎祖」,近是。「祖」,文王也;成王祭也。何玄子因以爲「大祫」,祫亦合也。又曰:「序意謂成王至是始行合祖之禮,大奏諸樂云爾,非謂以新樂始成之故合乎祖也。」
「我客戾止」,雖或有他王之後在,然自以微子爲重。書亦曰,「虞賓在位」,重先代後也。此詩微類商頌那篇,固知古人爲文亦有藍本也。
【有瞽一章,十三句。】
潛
猗與漆、沮,潛有多魚:本韻。有、鱣、有、鮪、鰷、鱨、鰋、鯉、本韻。以享以祀,以介景福。本韻。○賦也。
此周王薦魚於宗廟之樂歌。小序謂「季冬薦魚,春獻鮪」。按月令,季冬曰:「乃命魚師始漁,天子親往,乃嘗魚,先薦寢廟。」又季春曰「薦鮪於寢廟」。序全襲之爲說,則知作小序者漢人也。以秦月令釋周詩,謬一。一詩當冬、秋兩用,謬二。上雲「多魚」,下二句以六魚實之,「鮪」在六魚之內,而云「春獻鮪」,謬三。月令季冬,夏正建醜之月也。孔氏曰:「冬月魚不行,乃性定而肥,故特薦之」,此釋「潛」之義。今又引月令季春薦鮪之說,則魚是時已不潛矣,與詩意違,謬四。
集傳直錄月令之文以釋詩,謬。竊取序意,若示與序別者,尤陋。
【潛一章,六句。】
雝
有來雝雝,至止肅肅。相維闢公,上「雝」。天子穆穆。本韻。○賦也。下同。
於薦廣牡,相予肆祀。假哉皇考,上「牡」。綏於孝子。本韻。
宣、哲維人,文、武維後。燕及皇天,本韻。上「人」。克昌厥後。本韻。
綏我眉壽,介以繁祉。既、右、烈、考,本韻。上「壽」。亦、右、文、母、本韻。○此詩每句有韻,甚奇。又凡四章,二、三、四章皆「有」韻;而二、四兩章,皆先「有」韻,後「紙」韻。前後相關,音調纏綿繚繞,尤爲奇變。
小序謂「禘大祖」,謬。周之大祖,后稷也。據禮「禘其祖之所自出,而以其祖配之」。后稷所自出爲嚳,詩無及於嚳、稷,前人已辨之。今按篇末曰「烈考、文母」,於禘義尤萬里。
此武王祭文王徹時之樂歌。孔子曰「以雍徹」,可證。集傳亦援論語,而又引周禮鍾師「及徹,率學士而歌徹」之文,頗爲蛇足。此詩徹時用,豈名「徹」乎!周禮之妄也。
[三章]蘇氏曰,「周人以諱事神,文王名昌,而此詩曰『克昌厥後』,何也曰,周之所謂諱,不以其名號之耳,不遂廢其文也」。愚按,或謂周公始定諱,武王時尚未有此,亦一說。
[四章]「烈考」亦文王,集傳是。毛傳謂武王,嚴氏主之。「烈考」、「文母」,明相對偶,子豈可與母對而且居母上耶!右爲尊,故謂其神在右,猶雲「如在其上」也。毛傳訓「助」,於此處難通。
【雝四章,章四句。】
載見
載見闢王,曰求厥章。龍、旗、陽、陽,和、鈴、央、央,鞗、革、有、鶬,休有烈光。率見昭考,以孝以享。本韻。此八句惟一句出韻,餘皆一韻 。漢柏梁詩本此。以介眉壽,永言保之,思皇多祜。烈文闢公,綏以多福,俾緝熙於純嘏。本韻,上「祜」。「以介眉壽」下,凡三句一韻,秦功德碑本此。○賦也。
小序謂「諸侯始見乎武王廟」。按,當雲成王朝諸侯,始來助祭乎武王廟之詩也。詩首「載」字,毛、鄭皆訓 「始」。合之詩中「率見昭考」之句,則「載」之訓「始」無疑。集傳訓「則」,不知何謂;又曰,「發語辭」,夫既訓「則」,「則」不當雲「發語辭」矣。若爲虛字之「則」,則乃承接之辭,豈可作發語用也!「鞗革」,轡首也。「有鶬」,毛傳謂「有法度」,鄭謂「金飾貌」,其謂金飾貌者,韓奕「鞗革、金厄」,蓋依像金厄而言也;集傳謂「聲和」,蓋本商頌「八鸞鶬鶬」而言也。當於後二說中求之。
【載見一章,十四句。】
有客
有。客。有。客。亦。白。其。馬。[評]起得翩然。有、萋、有、且,敦、琢、其、旅、本韻。○賦也。下同。
有、客、宿、宿,、有客、信、信、言、授、之、縶,以、縶、其、馬、無韻。
薄言追之,左右綏之。既有淫威,降福孔夷。本韻。
小序謂「微子來見祖廟」,向來從之。惟鄒肇敏曰:「愚以爲箕子也。書載武王十三祀,王訪於箕子乃陳洪範。此詩之作,其因來朝而見廟乎『淫威、降福』,亦即就箕疇中『向用五福,威用六極』,遂用其意,言前之非常之兇禍,今當酬以莫大之福饗,蓋祝之也。」此說甚新。以「威、福」合洪範,尤巧而確,存之。蓋謂微子則當爲成王之朝,謂箕子則當爲武王之朝,故此說與序說皆可通。鄒又駁序曰:「微子在武王之世,既不爲周也羇,又不爲周也客,何緣來見祖廟乎」此說則非矣。上所謂謂微子,則當爲成王之朝是也,何曾必謂武王之朝乎!
[一章]「有萋有且,敦琢其旅」,鄒肇敏曰:「『有萋有且』,薦其籩豆也。『敦琢』爲玉,『旅』爲陳,蓋來朝之享禮,所謂『旅幣無方』也。禮器「禮器」,原作「禮記」,以下文引「郊特性」,同在禮記中,故改。雲:『籩豆之薦,四時之和氣也。內金,示和也。束帛加璧,尊德也。龜爲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見情也原作「內金示和見情也」,脫十八字,今補。丹、漆、絲、纊、竹、箭,與衆共財也。其餘無常貨,各以其國之所有,則致遠物也。』郊特牲曰:『旅幣無方,所以別土地之宜而節遠、邇之期也。龜爲前列,先知也。以鍾次之,以和居參之也。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往德也以此觀之,『萋且、敦琢』之義曉然矣。又按巷伯『萋兮斐兮』,韓奕原脫「奕」字,今補。『籩豆有且』,皆可互證,何以作『敬慎』解棫樸『追琢其章』,豈『選擇』之謂乎!」按鄒釋此二句詩,可謂發千古之蒙矣。何玄子因鄒言巷伯「萋斐」,遂謂「『萋』當作『緀』,『且』即『籩豆有且』之且。且乃薦帛之具,薦緀於且,故曰『有萋有且』。禮器言諸侯助祭之事,郊特牲言諸侯朝享之事,而皆言束帛加璧之禮,則此詩言『有萋有且』之即爲束帛,『敦琢其旅』之即爲加璧,明矣。」亦通。
【有客三章,章四句。】
武
於皇武王,無競維烈。允文文王,克開厥後。嗣武受之,勝殷遏、劉,耆定爾功。無韻。○賦也。
小序謂「奏大武」,是。即名大武,亦名象武。墨子曰:「武王因先王之樂,命曰象武。」凡禮記諸篇所云「下管象」,或雲「下管象武」,即此詩也。謂之「象」者,象其武也。詳見維清篇。又明堂位雲:「升歌清廟,下管象,朱幹、玉戚,冕而舞大武。」或疑象自象、大武自大武。按管爲吹,或吹或舞,皆此詩也。以其武,又或雲象舞「象舞」,疑當作「象武」。焉。此周公作。左宣十二年,楚莊王曰:「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幹、戈,載櫜弓、矢』。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是也。
集傳曰:「春秋傳以此詩爲武王所作,則篇內已有武王之諡,而其說誤矣。」按傳雲「武王克商作」,未嘗雲自作,豈可以辭害意!又曰「春秋傳以此爲大武之首章」,以「卒」作「首」,尤夢夢。自誤如此,而反泥「作」之一字謂前人誤,何耶或因左傳雲「卒章」,遂分上二句爲一章,下五句爲一章者,又非也。「卒章」「章」,原誤「意」,今改。即卒句,猶之此間疑有誤文。不可以辭害意也。
【武一章,七句。】
閔予小子
閔、予、小、子,遭、家、不、造,嬛、嬛、在、疚、於乎皇考,永世克孝!本韻。念茲皇祖,陟降庭止。維予小子,夙夜敬本韻。止。於乎皇王,繼序思不忘!本韻。○賦也。
小序謂「嗣王朝於廟」,然不言何時。何玄子引殷大白副墨曰「武王既喪而祔主於廟」,似爲得之。蓋以首三句爲方在喪之辭,曰「嬛嬛在疚」也。鄭氏曰:「除武王之喪,將始即政,朝於廟也。」集傳本之,曰:「成王免喪,始朝於先王之廟而作此詩。」按首二句必非除喪之辭。
【閔予小子一章,十一句。】
訪落
訪、予、落、止,率、時、 昭、考、於。乎。悠。哉。朕。未。有。艾。!將。予。就。之。繼。猶。判。渙。[評]多少宛轉曲折。維予小子,未堪家多難。紹庭上下,陟降厥家。休矣皇考,以保明其身!無韻。○賦也。
此成王既除喪,將始即政而朝於廟,以諮羣臣之詩。集傳曰:「成王既朝於廟,因作此詩以道延訪羣臣之意。」何玄子曰:「此詩雖對羣臣而作,以延訪發端,而意止屬望昭考;至小毖篇始道其延訪羣臣之意耳。」如此讀詩,細甚。
【訪落一章,十二句。】
敬之
敬。之。敬。之。天、維、顯、思,命、不、易、哉、![評]直起,妙。無、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監在茲。本韻。○賦也。下同。維予小子,不聰敬止。本韻。日就月將,學有緝熙於光明。佛時仔肩,示我顯德行。本韻。
此羣臣答訪落之意而成王又答之也。小序謂「羣臣進戒嗣王」,只說得上半。集傳於上章雲「成王受羣臣之戒而述其言」;於下章雲「此乃自爲答之之言」。愚曏者,亦不敢以一詩硬作兩人語,惟此篇則宛肖。上章先以「敬之」直陳,意甚警切,下皆規戒之辭,下章則純乎成王語,故敢定爲此說。今皆以爲成王,謂甚既受羣臣之戒而述其言,又述其自答之言,豈不迂而且拙乎!且凡頌詩豈必王者自作,大抵皆臣工述之耳。「日就月將,學有緝熙於光明」,此三百篇言「學」之始。
【敬之二章,章六句。】
小毖
予其懲而毖後患!莫予荓峯,自求辛螫。肇允彼桃蟲,本韻。拚飛維鳥。未堪家多難,予又集於蓼。本韻。○賦而比也。[評]憤懣、蟠鬱,發爲古奧之辭;偏取草蟲等作喻,以見姿致,尤奇。
小序謂「嗣王求助」,集傳謂「亦訪落之意」,皆近混。此爲成王既誅管、蔡之後,自懲以求助羣臣之詩。
「莫予荓螫,自求辛螯」,猶雲「莫予毒也已」。古文「莫予」、「莫我」之類,皆倒提「予」、「我」字以便文耳。「莫我肯德」,言無肯德於我;「莫予荓蜂」,言無荓蜂於我。此嚴氏說,甚明。「自求辛螫」,猶言「自己求之」也。「肇允彼桃蟲,拚飛維鳥」,毛傳雲「桃蟲,鷦也」。本爾雅。又云「鳥之始小而終大者」。郭璞曰「鷦●小鳥而生鵰、鴞」。陸璣曰「俗語,『鷦鷯生鵰』」。按,鷦鷯雖小鳥,亦鳥也,安得以蟲名且莊子謂所棲不過一枝,不雲桃枝也。爾雅之說已自難信,而郭璞復實之以生鵰、鶚之說,幾曾見鷦鷯生子爲鵰、鶚來其附會更何疑!若鷦鷯生子爲鵰、鶚,不知鷦鷯又何物所生乎且詩第雲「鳥」,不雲大鳥也。今爲彼說,以「桃蟲」爲小鳥,勢必以「鳥」爲大鳥,增添語字以就己說,可乎!總之,若使桃蟲爲鳥,詩決不又云「拚飛維鳥」矣。蓋謂蟲之小物忽變而爲飛鳥,以喻武庚其始甚微,而臣服後乃鴟張也。詩緝載張氏曰「猶言『向爲鼠,後爲虎』,不必謂桃蟲化爲鳥也」。其見與予合。
【小毖一章,八句。】
載芟
載芟載柞,其耕澤澤。千耦其耘,徂隰徂畛。侯。主。、侯。伯。本韻。侯。亞 。、侯。旅。侯。疆。、侯。以。[評]寫一家及工作人儼然在目。有。嗿。其。饁。[評]摹神。思。媚。其。婦。有。依。其。士。[評]工語。有略其耜,俶載南畝。本韻。○賦也。下同。
播厥百穀,實、函、斯、活、驛、驛、其、達,有、厭、其、傑,本韻。厭、厭、其、苗,綿、綿、其、麃、載、獲、濟、濟,有、實、其、積,萬、億及秭。爲酒爲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本韻。
有飶其香,邦、家之光。本韻。有椒其馨,胡考之寧!本韻。匪且有且,音疽。匪今斯今,振古如茲!本韻。
小序謂「春籍田而祈社、稷」,今按詩無耕籍事,亦未見有祈意也。劉公瑾謂「秋成之祭,薦新於宗廟而歌此」,亦第以詩中「烝畀祖、妣」一語耳。何玄子謂「孟冬臘先祖、五祀」,本月令文,以秦世事釋周世詩,當乎,否乎總不若集傳謂「此詩未詳所用」,闕疑之爲得也。然又曰「然辭意與豐年相似,其用應亦不殊」,蓋以「萬、億」四句與豐年同。然彼簡此詳,亦不得執彼以例此。
大抵此篇與下良耜相似,皆有報意,無祈意。
[一章]「澤澤」,鄭氏訓「解散」,若是,則以「澤」作「釋」,何如依本字,謂「方春土脈動,潤澤可耕」之爲得乎「耘」,芸同。釋文惟爲「除草」。集傳雲「去苗間草」。始耕之時,未嘗有苗,何雲「去苗間草」原作「去草間苗」,今循上文改。乎
[三章]「飶」,毛傳曰「芬香也」,非是。使飶爲芬香,不當又云「其香」矣。飶字從食,只是飯食之類,所謂「於豆於豋,其香始升」是也。「胡」,毛傳曰「壽也」。「胡」之訓「壽」,亦未聞。按儀禮士冠曰「胡福」,少牢曰「胡壽」,皆與「遐」通。使胡爲壽,少牢不當雲「胡壽」矣。又解頤新語曰:「說文雲,『胡,牛「牛」,原誤「生」,今改。頷垂也』。老狼亦垂胡。今老者或有此狀,故詩人取之」。然據此亦只是老人之狀,非訓壽也。「且」,猶「籩豆有且」之且,薦也;謂非謂薦親始有此薦也,非謂今豐年始獲此豐年也,蓋自後稷以來已如斯矣。
【載芟三章:二章十二句;一章七句。】
良耜
畟畟良耜,俶載南畝。本韻。播厥百穀,實函斯活。本韻。或來瞻女,載筐及筥,其饟伊黍。本韻。○賦也。下同。
其。笠。伊。糾。其。鎛。斯。趙。以。薅。荼。、蓼。本韻。[評]田家圖。荼、蓼朽止,黍、稷茂本韻。止。
獲之挃挃,積之慄慄。其。崇。如。墉。其。比。如。櫛。[評]工。以開百室。本韻。
百室盈止,婦、子寧本韻。止。殺時犉牡,有捄其角。以似以續,續古之人。本韻。
小序謂「秋報社、稷」,近是。詩云「殺時犉牡」,是王者以大牢祭也。嚴氏曰:「此詩爲報社、稷,必陳農功之本末,故當秋時而 追述春耕,預言冬獲也。」
[二章]「其笠伊糾」,謂以繩糾結於項下也。
[三章]「挃挃」,亦積實之意;毛傳謂「獲聲」,恐非。
【良耜四章:一章七句;二章五句;一章六句。】
絲衣
絲衣其紑,載弁俅俅。自、堂、徂、基,自、羊、徂、牛,[評]牲。鼐、鼎、及、鼒,二句上「基」。兕、觥、其、觩、[評]器。旨酒思柔。不吳不敖,胡考之休!上「俅」本韻。○賦也。
小序謂「繹、賓屍」,其非有三。天子、諸侯名「繹」,大夫名「賓屍」,此舊說,具見春秋、儀禮;今以「繹、賓屍」連言,一也。彼既以「賓屍」爲言,即以有司徹證之,其雲,「埽堂,燅屍俎」,非別殺牲先夕省視也。今何以告濯、告充、告潔一如正祭乎佞序之徒爲之說曰:「『自堂徂基』,屍儐於門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羊先出而牛從之,鼎先出而鼒從之。」意謂正祭日不即徹,至繹之日始徹於門外。然則詩何以言「廢徹不遲」乎即儀禮果如是,亦不可據儀禮以解詩也。二也。據舊解,絲衣、爵弁爲士服,然何以天子之繹獨使士鄭氏曰「繹禮輕,故使士」,非杜撰禮文乎三也。集傳不用「繹、賓屍」之說,是已。但謂祭而飲酒之詩,甚混。鄒肇敏主蜡祭,亦臆測。故且闕疑。
序下有「高子曰『靈星之屍也。』」按其言「屍」與序同,其言「靈星」與序大異。古祭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之屬無屍,其謂有屍者妄也。孔氏曰:「漢郊祀志雲『高祖詔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史傳之說『靈星』,惟有此耳。未知高子之言是此否而或者宗之,以爲祭靈星之詩。」愚按,漢志張晏注,附會「靈星」即「農祥」,故樂從其說者以爲即祭農祥之星。孔謂漢高始立靈星祠,他史傳無見、則是漢人之語無疑,而詭託之高子者也。又按,高子即公孫丑所引論小弁之詩、而孟子所斥爲「固哉」者。無論其僞,即使屬真,亦同爲固執而不可從矣。宋陳祥道宗之,而明之鄒氏、何氏,或竭力以證其說,甚矣末世之好誣也!又按,人謂序爲子夏作,高子爲孟子同時人,子夏何爲引戰國時人語耶
【絲衣一章,九句。】
酌
於、鑠、王、師,遵、養、時、晦、時純熙矣,是用大介。我。龍。受。之。蹻。蹻。王。之。造。[評]句雄健。載用有嗣,實、維、爾、公、允、師、本韻。「熙」、「之」、「嗣」、「師」,。○賦也。
小序謂「告成大武」,又謂「言能酌先祖之道以養天下也」。按左宣十二年,隨武子曰:「汋曰『於鑠王師,遵養時晦』。武曰『無競維烈』」,明分酌之與武,不得以此詩爲大武也。特以左宣十二年,楚子以「耆定爾功」爲武之卒章,賚爲三章,桓爲六章,其說支離,未可信。杜預曰「三、六之數與今頌篇次不同,蓋楚樂歌之次第」,其說當矣。不知者以楚子所云,缺一、二、四、五章,故以酌屬之大武耳。又漢書禮樂志曰:「周公作勺,勺言能酌先祖之道也。」序似襲之,而增以「養天下」,其於詩之言「遵養」者亦不切,故序說皆不可用也。集傳雲「頌武王之詩,但不知所用」,此固闕疑之意,然又云「酌及賚、般皆不用詩中字名篇,疑取節樂之名,如雲『武宿夜』云爾」。其說亦支離。他詩篇名亦有不用詩中字者,又何居「武宿夜」僅見於祭統,他經、傳亦無見也。
【酌一章,八句。】
桓
綏、萬、邦,屢、豐、年、天命匪解。桓桓武王,保有厥士,於以四方。本韻。「邦」、「王」、「方」,。克定厥家,於昭於天,皇、以、間、本韻,「天」。之、賦也。
小序謂「講武、類、禡」,純乎杜撰。又云「桓,武志也」,亦泛混。似亦因楚子以此篇爲武之六章而云。集傳謂此頌武王之功,固亦闕疑,然又曰「春秋傳以此爲大武之六章,今之篇次蓋已失其舊矣」,嗟乎,何其無學識至於此也!左傳杜注竟未曾閱,乃據楚樂章之篇次,見上。反疑詩之失舊乎!詩三百五篇經孔子手定,故曰「詩三百」,其無闕失可知。又曰「雅、頌各得其所」,則雅、頌尤自無闕失也。不然,何以雲「各得其所」耶楚子在魯宣公時,孔子去宣公僅百一二十年,其間初無若秦火者,何以大武一篇僅存三章,而失其一、二、四、五四章乎若然,孔子僅從闕失之餘掇拾其殘編斷簡而已,其何以明詩教於天下乎可謂不察而妄談矣。又曰「又篇內已有武王之諡,則其謂武王時作者亦誤矣」,辨見武篇。且既以此爲誤,何以獨信其前說乎況乎以不誤爲誤也!又曰,「序以爲『講武、類、禡』之詩,豈後世取其義而用之於其事也歟」仍依戀於序而不忍置,故愚謂佞序者莫若朱也。
「間」,毛傳曰「代也」。嚴氏曰「多方雲:『有邦間之。』」,鄒肇敏駁之曰:「按多方之誥曰:『乃惟有夏圖厥政,不集於享,天降時喪,有邦間之。』蓋言夏喪邦而殷代之,與此處『間之』不同。彼『之』字屬夏,此『之』字屬天。能左右之曰『以』。『於昭於天,皇以間之』,蓋儼然以武配天也。愚意,桓詩即明堂祀武之樂歌。」此意亦新,存之。
【桓一章,九句。】
賚
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敷、時、繹、思、我徂維求定,時周之命。於、繹、思、!二「思」字韻。○賦也。
小序謂「大封於廟」,此因篇名「賚」字而爲言也。按此等篇名實不知何人作,亦不知其意指所在,千載後人豈能測之,乃據此以釋詩,可乎!詩中無大封之義也。又曰:「賚,予也,言所以錫予善人也。」則直本論語「周有大賚,善人是富」爲辭矣。則愚謂其依篇名說詩何疑乎!集傳曰:「此頌文、武之功而言其大封功臣之意。」其言「大封功臣」固不能出序之範圍,而云「頌文、武之功」,尤謬。此篇與下般詩皆武王初有天下之辭,二篇皆無「武王」字,故知爲武王;又以詩中皆曰「時周之命」,是武王語氣也。此篇上言「文王」,下言「我」者,武王自我也。若謂頌文、武之功,則必作於成王,詩即無「武王」字,其雲「我應受之」及「我徂維求定,時周之命」,豈成王語氣耶!又曰「春秋傳以此爲大武之三章」,辨見上。
此武王初克商,歸祀文王廟,大告諸侯所以得天下之意也。
「敷」,布也,施也。「時」,是也。「繹」,聯續不絕意。「思」,語辭。佈施是政,使之續而不絕,不敢倦而中止也,正對上「文王勤止」意。「我徂維求定」二句。明是返商以來之辭,雲我往而求定者,是周之所以受天命而得王也。「於繹思」,又重申己與諸侯始終無倦勤之意。
【賚一章,六句。】
般
於皇時周!陟其高山,嶞。山。、喬。嶽。允。猶。翕。河。[評]寫得精采。敷、天、之、下,裒、時、之、對,時周之命。本韻。○賦也。
小序謂「巡守而祀四嶽、河、海」,近是。此亦武王之詩,時邁亦武王巡守。意彼之巡守,封賞諸侯;此則初克商,巡守柴望嶽、瀆,告所以得天下之意,固在時邁之先也。詩原無次第,不得拘求之。
嚴氏曰:「禹貢,河自大陸北『播爲九河,同爲逆河』,注云『同合爲一大河,名爲逆河』,然則翕河即逆河也。」是。
【般一章,七句。】
詩經通論卷十八
新安首源姚際恆着
魯頌
集傳雲:「成王以周公有大勳勞於天下,故賜伯禽以天子之禮樂,魯於是乎有頌,以爲廟樂。其後又自作詩以美其君,亦謂之頌。」按,謂成王賜周公以天子之禮樂,此本明堂位之邪說;且因之謂「魯於是乎有頌,以爲廟樂」,此非揣摩杜撰之說乎!於是明知其廟頌,謂「自作詩以美其君,亦謂之頌」,始指其實焉;然則以前何必爲此誣妄之說,多其曲折乎!又曰:「夫子因其實而着之,是非、得失自有不可掩者,亦春秋之法也。」嗟乎,豈不冤哉!魯頌有何非何失商、周之頌爲廟頌,惟天子有之,諸侯不得有也。今魯頌多變而爲頌其君上,若是,則天下之民可以頌天子,一國之民亦可以頌諸侯,安見諸侯之不可有頌而爲僭哉!說夫子存魯頌所以彰君上之過,爲春秋之法,既冤魯,又冤夫子,吾誠不知其何心也!
【般一章,七句。】
駉
駉駉牡馬,在垧之野。薄言駉者,本韻。下同。有驈有皇,有驪有黃;以車彭彭。思、無、疆,思馬斯臧。本韻。○賦也。下同。
駉駉牡馬,在垧之野。薄言駉者,有騅有駓,有騂有騏;以車伾伾。思、無、期,思馬斯才。本韻。
駉駉牡馬,在垧之野。薄言駉者,有驒有駱,有有雒;以車繹繹。思、無、斁,思馬斯作。本韻。
駉駉牡馬,在垧之野。薄言駉者,有駰有騢,有驔有魚;以車祛祛。思、無、邪,思馬斯徂。本韻。
小序謂「頌僖公」。黃東發力辨僖公非賢君;而季明德本之,以此詩爲美伯禽牧馬之盛,然亦無所據也。若大序謂「季孫行父請命於周,而史克作頌」,更無稽。
「思無邪」,本與上「無疆」、「無期」、「無斁」同爲一例。語自聖人,心眼迥別。斷章取義,以該全詩,千古遂不可磨滅。然與此詩之旨則無涉也。學者於此篇輒張皇言之,試思聖人言「詩三百,一言以蔽之」,不言駉篇也,蓋可知矣。
【駉四章,章八句。】
有駜
有駜有駜,駜彼乘黃。夙夜在公,在公明明。本韻。振、振、鷺,鷺、於、下、[評]見姿。鼓、咽、咽,醉、言、舞、本韻。於胥樂兮!結句無韻。○興也。下同。
有駜有駜,駜彼乘牡。夙夜在公,在公飲酒。本韻。振、振、鷺,鷺、於、飛、鼓、咽、咽,醉、言、歸、本韻。 於胥樂兮!
有駜有駜,駜彼乘駽。夙夜在公,在公載燕。本韻。自、今、以、始,歲、其、有君、子、有、谷,詒、孫、子、本韻。[評]四句實可作七言讀。於胥樂兮!
小序謂「頌僖公君、臣之有道」,雲「僖公」,未有據;雲「君、臣之有道」,尤不切合。集傳雲:「燕飲而禱頌之辭,無以定其爲何公何事也。」季明德以爲美伯禽君、臣,說見上篇。「振振鷺」,亦興也。集傳以爲鷺羽之舞。下文「醉言舞」,始言舞事,不應先言舞器。又二「二」,原誤「三」,今改。章「醉言歸」,不言舞,上何以言舞器乎
【有駜三章,章九句。】
泮水
思樂泮水,薄採其芹。魯侯戾止,本韻。言觀其旗;其旗筏。筏。鸞聲噦噦。本韻。無、小、無、大,從、公、於、邁、本韻。○賦也。
思樂泮水,薄採其藻。魯侯戾止,其馬蹻蹻;其馬蹻蹻,其音昭昭。載、色、載、笑,匪、怒、伊、教、本韻。○興也。
思樂泮水,薄採其茆。魯侯戾止,在泮飲酒。既飲旨酒,永、錫、難、老、順彼長道,屈此羣醜。本韻。○興也。
穆穆魯侯,敬明其德。敬慎威儀,維民之則。本韻。允文允武,昭格烈祖。靡有不孝,自求伊祜。本韻。○賦也。
明明魯侯,克明其德。既作泮宮,淮夷攸服。矯、矯、虎、臣,在、泮、獻、馘、本韻。淑、問、如、皋、陶,在、泮、獻、囚、本韻。○賦也。
濟濟多士,克廣德心。桓桓於徵,狄彼東南。本韻。烝烝皇皇,不吳不揚。不告於,在泮獻功。本韻。○賦也。
角、弓、其、觩,束、矢、其、搜、本韻。戎車孔博,徒御無斁。既克 淮夷,孔淑不逆。式固爾猶,淮夷卒獲。本韻。○賦也。
翩彼飛鴞,集於泮、林、食、我、桑、黮,懷、我、好、音、憬彼淮夷,來獻其琛,元、龜、象、齒,大、賂、南、金、本韻。○興而比也。
小序謂「頌僖公能修泮宮也」,既非頌僖公,又詩言「既『作』泮宮」,非「修」也。蓋本王制「泮宮」爲諸侯學宮之說,則泮宮其前此矣,故以爲「修」也。詳下。許魯齋謂頌伯禽之詩,蓋伯禽有徵淮夷事,見於費誓。若僖公則十六年冬從齊侯會於淮,而爲齊執;明年九月乃得釋歸。詩言縱誇大,不應以醜爲美至於如此也;奈何舍其可信而從其不可信哉!魯頌四篇,末篇爲僖公詩,有明據。此篇爲伯禽,亦有據。吾固未嘗敢因此篇爲伯禽而以前二篇皆爲伯禽。若序因末篇爲僖公,而概以前三篇爲僖公,則過矣。
「泮宮」宋載仲培、明楊用修皆以爲泮水之宮,非學宮。其說誠然。按通典載「魯郡泗水縣,泮水出焉」,泮爲水名可證。魯侯新作宮於其上,其水有芹、藻爲屬,故詩人作頌,因以采芹、藻爲興,謂既作泮宮而淮夷攸服,言其成宮之後發祥而獲吉也,故飲酒於是,獻馘於是,獻囚於是,獻功於是。末章乃盼泮水之前有林,而林上有飛鴞集之,因託以比淮夷之獻琛焉。通篇旨意如此。自王制以爲諸侯之學宮,此漢儒之說,未可信也。使「泮宮」爲諸侯學宮,則諸侯作學宮乃其常事,詩何以便謂使「淮夷攸服」乎說者曰「漢儒謂學者,以詩中『匪怒伊教』一語」。夫先之以「其馬蹻蹻,其音昭昭」,不過宴遊之和樂耳。又「濟濟多士,克廣德心」,下即繼以「桓桓於徵,狄彼東南」,此自指從邁之多賢言,非關學也。又有四說可以直折其非。詩曰「泮水」,又曰「泮宮」,言泮水者水名也,言泮宮者泮水之宮也,文義自明。名泮宮者,猶楚之渚宮,晉之虒祈之宮也。今解之者曰「築水形如半璧,以其半於辟廱,故曰泮水」。以泮水之「泮」作「半於辟廱」,已自杜撰無理;又以「半於辟廱」之水而作字爲「泮」以名之,何其展轉曲折可笑之甚乎!若泮宮本爲泮水之宮,今以「泮水」爲「泮宮」之水,顛倒不順,一也。詩又曰「泮林」,明是泮水之林。今既以泮爲半璧之形,而又以半璧之形呼其林爲「泮林」,可通乎亦將爲半林乎二也。首曰「思樂泮水,薄採其芹」,猶之如「觱沸檻泉,言採其芹」,於水澤之地多水草而云也。今以爲築土所制半璧之形,其水幾何,恐未必遂多芹、藻之類。又此詩爲魯人所,言「思樂泮水,薄採其芹」,就泮水所有以興作泮宮之意,必當時魯人原得入而遊樂焉,故如此雲。若以爲魯侯所制之「泮水」,則魯人安得思樂於此乎!故孔氏知其弊,爲之說曰:「此美僖公之修泮宮,述魯人之辭而云『思樂泮水』,故知『泮水』即泮宮之外水也」。此因說詩者不順其義,故疏之者每致難通,必爲之迂迴其說,以「泮水」爲「泮水之外」。試間詩言「思樂泮水」,固是思樂「泮水之外」否乎三也。詩曰「從公於邁」,曰「魯侯戾止」,泮宮必在郊外之地。若夫學校,豈有不在國都中者四也。此四者人自不細心察耳。作序者祖述王制以說詩,而其言遂牢不可破。後人且繪辟廱爲全璧之形,泮宮爲半璧之形;俗語不實,流爲丹青,不信然乎!又明堂位雲「頖,即泮。周學也」。說苑雲「泮,諸侯鄉射之宮」。鄭氏注禮記雲「頖,班也;所以班政教」。孔氏疏「魯人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頖宮」雲,「謂於頖宮之中告后稷,將以配天也」。當時解「泮宮」者,又或以謂周學,或以謂諸侯鄉射之宮,或以謂后稷廟,而鄭氏亦復二三其說,可見原無一定之說如此,則安得信王制謂諸侯學,鑿然不可易哉!集傳知於僖公不合,故但曰「此飲於泮宮而頌禱之辭」。於第三章下雲,「此章以下皆頌禱之辭」,謂獻馘、獻囚、獻功、獻琛,皆是末祝其未來事,尤堪絕倒。
【泮水八章,章八句。】
閟宮
閟、宮、有、侐,實實枚枚。赫赫姜△嫄△,其德不回。本韻。上帝是依,無災無害,彌月不遲。本韻。是生後△稷△,降之百福,黍、稷重、穋,稙、菽、麥。奄有下國,俾民稼穡。本韻。有稷有黍,有稻有秬。奄有下土,纘、禹、之、緒、本韻。[評]異代。○賦也。下同。
后稷之孫,實維大△王△、居岐之陽,實始翦商。本韻。至於文、武,纘、大、王、之、緒,[評]一本。致天之屆,於牧之野。「無貳無虞,上帝臨女!」敦商之旅,克鹹厥功。王、曰、「叔、父,建、爾、元、子,俾、侯、於、魯、大、啓、爾、宇,爲、周、室、輔、!」本韻。
乃命魯公,俾侯於東。錫、之、山、川,土、田、附、庸、本韻。周公之孫,莊公之子,龍旗承祀,六轡耳耳。本韻。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後、稷,本韻。享以騂犧,是饗是宜,降福既多。本韻。「周公皇祖,亦其福女!」本韻。
秋而載嘗,夏而楅衡,白、牡、騂、剛、犧尊將將,毛炰,胾羹,籩、豆、大房。萬舞洋洋,孝孫有慶。「俾爾熾而昌,俾爾壽而臧!保彼東方,魯邦是常。本韻。不虧不崩,不震不騰。三。壽。作。朋。如。岡。如。陵。」。本韻。[評]巧語。
公交車千乘,朱英、 綠縢,二矛、重弓。公徒三萬,貝冑、朱綅,烝徒增增。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莫我敢承。本韻。「俾爾昌而熾,俾爾壽而富!黃髮、臺背,壽胥與試。本韻。俾爾昌而大,俾爾耆而艾!萬有千歲,眉壽無有害」。本韻。
泰、山、巖、巖,魯、邦、所、詹、本韻。奄、有、龜、蒙,遂、荒、大、東,至於海邦,淮夷來同。莫不率從,魯侯之功。本韻。
保、有、鳧、繹,遂、荒、徐、宅,至於海邦,淮夷、蠻、貊,本韻。及彼南夷,莫不率從,莫敢不諾:魯侯是若。本韻。
「天錫公純嘏,眉壽保魯,居常與許,復周公之宇」。本韻。魯侯燕喜,令妻、壽母;宜大夫、庶士,邦國是有。既多受祉,黃髮、兒齒。本韻。
徂來之松,新甫之柏,是斷是度,是尋是尺。松桷有舄,路寢孔碩。新、廟、奕、奕,奚、斯、所、作、孔、曼、且、碩,萬、民、是、若、本韻。
小序謂「頌僖公能復周公之宇也」。人多非其「復周公之宇」句,予謂此即用詩中語,亦未爲非也。大抵時至春秋,諂諛之意多,規諫之風少;僖公庸主而頌之,則此時可知矣。集傳曰:「閟宮時蓋修之,故詩人歌其事以爲頌禱之辭,而推本后稷之生以下及僖公耳。」影響闕疑,要亦自可,然謂修閟宮則非也。泮水序以爲「修泮宮」者,以諸侯原有學宮,不因僖公而作,故強名曰「修」。今無故而拾序之殘唾,亦曰「修」,何耶末章雲「新廟奕奕,奚斯所作」,豈修舊廟乎!蓋「閟宮」即「新廟」,集傳未喻斯旨,遂使詩之首、尾不相貫通,成爲兩截矣。所作「新廟」,不知何廟。或謂后稷廟,固謬;或謂周公廟,亦非。大廟,魯原有之;若是,則亦修耳,何雲「作」乎意當時禰廟,莊公廟也。春秋閔二年「吉禘於莊公」,必是奚斯在閔公初立之時作,茲因僖公祀禰廟而追述其作者而言也。閔即以是年薨,故亦謂「新廟」也。然則此詩當爲僖公祀禰廟,而史臣作頌以誇大褎美之。又或謂僖公始僭郊祀之禮,以後稷配,及以天子禮樂祀周公,悉邪說。
[一、二章]祀先公直從姜嫄、后稷、大王、文王溯來,藉以鋪張祖宗之來之盛大,而後及於本國魯公之始封。如此長篇,應得此等冒頭也。
[三章]「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騂犧,是饗是宜」,此祈谷之郊,非冬至之郊也。祈谷之郊,諸侯皆得行之。
[四章]「白牡、騂剛」,見周亦不專用騂,言其無不備也。且以「白、騂」成文,猶後言「朱英、綠縢」之意。毛傳遂謂「白牡,周公牲;騂剛,魯公牲」,鑿說也;何據而分之耶集傳復爲之說曰:「白牡,殷牲也。周公有王禮,故不敢與文、武同。魯公則無所嫌,故用騂剛。」尤爲飾說。此絕類三家村老人說古事,毫無稽據也。犧尊,尊足或耳爲犧首之形;毛、鄭不見古器,故云「有沙飾」。解之者以「沙」作「娑」,謂刻鳳形於尊,其羽婆娑然,絕可笑。宋時古器大出,而集傳猶雲「犧尊,畫牛於尊腹」,「曾見」上疑脫「幾」字。曾見尊腹畫全牛之形者「三壽作朋」,當如集傳後一說,謂「與岡、陵等而爲三」。春秋時宜或有此巧語耳。
[五章]「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孟子以爲周公。意或取周公之事以誇大僖公之能法祖耳。
此三百篇中最爲長篇,然序事近冗而辭亦趨美熟一路,交章風氣洵有升降也。以語句多,不無複雜之病。如曰「春、秋匪解」,又曰「秋而載嘗,夏而楅衡」;曰「享以騂犧」,又曰「白牡、騂剛」;曰「黃髮、臺背」,又曰「黃髮、兒齒」,皆是也。
【閟宮九章:四章章十七句;一章十六句;二章章八句;二章章十句。】章從集傳。集傳謂第四章脫一句,故謂「五章,章十七句」。今按第四章本無脫句,又正之。
商頌
序謂「正考甫得商頌十二篇於周之大師」,本魯語閔馬父語也。
魯頌應附周後,商頌又附魯後者,以其爲前代也。次第當如此。
商頌五篇文字,風華高貴,寓質樸於敷腴,運清緩於古峭,文、質相宜,允爲至文。孰謂商尚質耶妄夫以爲春秋時人作,又不足置辨。虞廷賡歌,每句用韻。商頌多爲此體,正見去古未遠處。
集傳曰:「多闕文、疑義,今不敢強通」。按商頌無闕文,亦無疑義。
那
猗與那與,置我、鼓。奏鼓簡簡,衎我烈祖。本韻。湯孫奏假,綏我思成。、鼓、淵、淵,嘒、嘒、管、聲、[評]二句錯綜。既和且平,依、我、磬、聲、於赫湯孫,穆穆厥聲!本韻。庸鼓有斁,萬舞有奕。我有嘉客,亦不夷懌。本韻。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溫恭朝夕,執事有恪。本韻。顧予烝嘗。湯孫之將。本韻。○賦也。
小序謂「祀成湯」,是矣;但不知何人祀。鄭氏以爲大甲、金灨氏以爲武丁,皆揣摩之論。「磬」,鄭氏謂玉磬,未然。磬有玉,有石,古人隨用,何以知是玉磬乎孔氏因以爲非石磬,要是佞說。夫樂惟有八音,今分玉、石,不成有九音耶集傳曰「周以磬爲堂上升歌之樂」,尤謬。磬在堂下,玉、石同之,決無玉磬在堂上、石磬在堂下之理。堂上之樂,以笙爲主;堂下之樂,以磬爲主。故小雅謂「笙、磬同音」,此雲「依我磬聲」也。
【那一章,二十二句。】
烈祖
嗟嗟烈祖!有秩斯祜,申錫無疆,及爾斯所。本韻。既載清酤,賚我思成;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假、無、言,時、靡、有、爭、本韻。綏我眉壽,黃耇無疆。約軧錯衡,八鸞鶬鶬。以假以享,我、受、命、溥、將、[評]商頌多夾五言見姿。自天降康,豐年穰穰。來假來饗,降福無疆。顧予烝嘗,湯孫之將。本韻。賦也。
小序謂「祀中宗」,本無據。第取別於上篇,又以下篇而及之耳。然此與上篇末皆雲「湯孫之將」,疑同爲祀成湯,故集傳云然。然一祭兩詩,何所分別輔廣氏曰:「那與烈祖皆祀成湯之樂,然那詩則專言樂聲,至烈祖則及於酒饌焉。商人尚聲,豈始作樂之時則歌那,既祭而後歌烈祖歟」此說似有文理。
【烈祖一章,二十二句。】
玄鳥
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本韻。[評]古人爲文定不肯平淡,必借事以見異趣;不知者反以是誣古人。方命厥後,奄有九有。本韻。商之先後,受命不殆,在武丁孫子。本韻。武丁孫子,武王靡不勝。龍旗十乘,大殼是承。本韻。邦畿千里,維民斯止,肇域彼四、海、本韻。四海來假,來、假、祈祈。景員維河,殷受命咸宜,本韻;與「祈」。百祿是何。本韻;與「河」。○賦也。
詩明語「武丁孫子」,「孫子」者,對湯而言。上曰「商之先後」,是湯也。集傳猶不之信,第爲泛說,何耶其解「武丁孫子」,若謂武丁之孫子然,屬祭者自謂;於是以「武王靡不勝」亦爲自贊之辭,絕非理。
毛傳曰:「玄鳥,鳦也。春分玄鳥降。湯之先祖有娀氏女簡狄配高辛氏帝,帝率與子之祈於郊禖而生契,故本爲天所命,以玄鳥至而生焉。」依毛解詩,儘自明順,何必喜怪耶又蔡邕月令章句曰:「玄鳥感陽而至,其來主爲孚乳蕃滋,故重其至日,因以用事。契母簡狄,蓋以玄鳥至日有事高禖而生契焉。故詩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與毛傳亦合。自呂覽創爲異說,以爲吞鳦卵而生,而史記承之,諸緯書亦併爲其言,鄭氏乃以之說經,不可從也。今人居數千載下,豈能逆測古事。但依文說經,不必先立主見,如生民詩文義實似謂履跡而生者,不必爲之闢異也。此詩實無吞卵而生之文義,不必爲之好異也。「武王靡不勝」,湯有武功,故曰「武湯」。武丁伐鬼方,故亦曰「武王」,正見其繩祖武也。「景員維河」,朱鬱儀曰:「湯有景亳之命,高宗亦自河徂亳,此雲『景員維河,殷受命咸宜』者,舉湯暨武丁會諸侯之地而言也。『員』與『雲』通,語助辭。」
【玄鳥一章,二十二句。】
長髮
浚、哲、維、商,長、發、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國、是、疆,幅、隕、既、長,有、娀、方、將,帝、立、子、生、商、本韻。○賦也。下同。
玄王桓撥,受、小、國、是、達,受、大、國、是、達、率履不越,遂視既發。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本韻。
帝命不違,至於湯齊。湯降不遲,聖敬日躋,昭格遲遲,上帝是祗;帝命式於九圍。本韻。
受。小。球。、大。球。爲。下。國。綴。旒。[評]音節高華。何、天、之、休,不、競、不、絿,不、剛、不、柔,敷、政、優、優,百、祿、是、遒、本韻。
受。小。共。、大。共。爲。下。國。駿。龐。何、天、之、龍,敷、奏、其、勇,[評]對「敷政」,句移上。不、震、不、動,不、戁、不、竦,百祿是總。本韻。
武王載旆,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則莫我敢曷。苞。有。三。[評]巧語。莫遂莫達,九有有截。韋、顧、既、伐,[評]連上下。昆、吾、夏、桀、本韻。
昔在中葉,有震且業。本韻。允也天子,降予註疏本作「予」,今坊本作「於」。卿士。本韻。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本韻。
小序謂「大禘」。說者謂禘則功臣與祭,徵之於盤庚,曰:「茲予於享於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詩未有阿衡之語也。按禘者,據禮文「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今惟言契而不言契之所自出,似非禘矣。集傳謂「今按大禘不及羣廟之主,比疑爲祫祭之詩」。彼意似謂禘不及羣廟之主,惟祫及之;然詩中未嘗有及羣廟之主語。相土未爲王,無廟也,豈認相土爲廟耶更難曉。愚按祫祭之說更不如禘,抑或商之禘不必所自出耶
[三章]「至於湯齊」,蘇氏曰「至湯而王業興,與天命會也」,非也。「齊」,等齊,謂湯與契等齊也。韓詩外傳曰「先聖、後聖,其揆一也」,因引此詩,可證。「綴旒」、「駿龐」,何玄子曰:「綴,鄭雲『猶結也』。旒,毛雲『章,也』,章爲冕飾。襄十六年公羊曰,『君若綴旒然』,言諸侯反系屬於大夫也。此言『綴旒』與彼意相似,而詞有正、反之異。湯爲冕,下國爲綴旒者,取其相系屬之義也。說文『龐,石大貌』。爲下國駿龐者,下國恃湯以爲安,如倚賴於盤石然也。齊詩『駿龐』作『駿駹』「駹」,原誤「驪」,今改。謂馬也。以馬比先王,不倫甚矣。」其說皆可存。「共」,供同,即無逸「萬邦惟正之供」。集傳曰「『湯齊』之義未詳」。又曰「『小球、大球』之義未詳」。又曰,「『小共、大共、駿龐』之義未詳」。按諸義皆未甚僻奧,何遽雲「未詳」耶
【長髮七章:一章八句;四章章七句;一章九句;一章六句。】
殷武
撻、彼、殷、武,奮、伐、荊、楚、、入、其、阻,裒、荊、之、旅,有、截、其所:湯孫之緒。本韻。○賦也。下同。
維女荊楚,居國南鄉。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曰、商、是、常、本韻。
天命多闢,設、都、於、禹、之、績、歲事來闢,勿與禍適。本韻。稼穡匪解。此句無韻,或脫下一句。集傳謂「商頌多闕文」,然亦惟此耳。
天命降監, 下民有嚴。本韻。不僭不濫,不敢怠遑。通韻。命於下國,封建厥福。本韻。
商邑翼翼,四方之極。赫赫厥聲,濯濯厥靈,壽考且寧,以保我後生。本韻。
陟、彼、景、山,松、柏、丸、丸、是、斷、是、遷,方、斲、是、虔,松、桷、有、梴,旅、楹、有、閒、寢、成、孔、安、本韻。[評]較魯頌自簡古。
小序謂「祀高宗」。按鬼方在荊州之地,即今貴州。易稱「高宗伐鬼方」,固自無疑。此蓋後世特爲高宗立不遷之廟,祔而祭之之詩也。
[一章]「荊楚」,孔氏謂「荊」是州名,「楚」是國名,故人得兩稱也。「」,毛傳作「深」,是訓「冒」者未然。易稱「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此詩云「入其阻」,與之合,可見非暫事也。
[四章]「命於下國」,謂爲下國所歸命也,亦倒句。孟子曰「武丁朝諸侯,有天下」。
[六章]集傳曰:「此章與閟宮之卒章文意略同,未詳何謂。」按商在前,魯在後,明是魯以商爲藍本耳,何疑焉!無故自疑,以起人之疑,何也且不疑魯而獨疑商,又何也其多雲「未詳」者,無非欲實其「商頌多疑義」之說耳。
【殷武六章:三章章六句;二章章七句;一章五句。】按「稼穡匪解」下疑脫一句,則當爲四章章六句,二章章七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