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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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郭公案

佚名 著

第 一 編 欺昧

富戶重騙私債

斷客人失銀

女婿欺騙妻舅家財

羅端欺死霸佔

斷妻給還原夫

設計斷還二婦

第 二 編 人命

吳旺打死人命

爭水打傷父命

累騙書客傷命

斷問驛卒償命

遊旆謀毒三命

強僧殺人偷屍

第 三 編 謀害

猿猴代主伸冤

斷拿烏七償命

木匠謀害二命

井中究出兩屍首

鱷渚究陳起謀命

第 四 編 劫盜

問石拿取劫賊

金簪究出劫財案

雙頭魚殺命

賭博謀殺童生

第 五 編 賴騙

做柴混打害叔命

爭鵝判還鄉人

判人爭盜茄子

爭子辨其真僞

騙馬斷還原主

第 六 編 伸冤

水蛙爲人鳴冤

究辨女子之孕

剖決寡婦生子

前子代父報仇

捉拿“東風”伸冤

第 七 編 姦淫

判問妖僧誑俗

江頭擒拿盜僧

淨寺救秀才

和尚術奸烈婦

第 八 編 霸佔

改契霸佔田產

兄弟爭產訐告

追究惡弟田產

豪奴侵佔主墳

佃戶爭佔耕牛

鄰舍爭佔小駒

郭公案

第一 編欺 昧

富戶重騙私債

浦城縣北鄉九日街,有一鄉民劉知幾,因郡知府命他爲北京解戶,解銀五鞘入京。劉知幾因缺盤纏,託保立批與本鄉富戶曾節,借出紋銀一百兩,前去過京。知幾領得銀來,遂別家中,到府押鞘,前往京去交納。來往耽擱一年。舊年八月出門,今年八月始回。且喜平安無事,入府繳了批文。適家中時年大熟,遂將田上稻穀糶銀一百三十兩,竟到曾宅,完納前債。曾節喜其老誠,留之酒飯。忽值劉家着人來叫知幾回家幹場急事,又值曾節被縣中催去完糧甚緊,兩在忙迫之中,曾亦忘寫受數,劉亦忘取借批,兩下就此拜別。不想過了數年,曾節在帳簿中尋出劉知幾親筆借批,陡然昧起心來,即時着家人到劉家索前銀,說他逋欠多年,怎麼不還。知幾見他家人來說,一時忘記。

少間忖得,即答曰 :“債無重取,罪無重科。前年本利盡數完納,止因你家主往縣事迫,我又歸家甚緊,故未上簿,未取原批。此乃人心天理,爾去拜上家主,昧心事做不得,頭上有青天 !”家人只得回去報知主人。曾節又着人來取。劉知幾見他再來,遂閉門不理,說道 :“爾家曝了天理 ,就是知縣上門,我亦不該重還 。”那家人無奈 ,亦只得歸去,報與主人知道。 曾節初時只說:“劉不記憶。”誰知弄假成真,遂具狀告於浦城縣朱大尹臺下:告狀人曾節,系三十九都民籍,告爲地虎矇騙事。曾苦治家產 ,積蓄贍命銀一百兩,預備葬資。地虎劉知幾,領府錢糧 、元寶五鞘解京,稱言缺少路費,串中王玉七,蜜言立批,盡行借去,約至本年交還。不料虎食無饜。自京抵家,公然延挨,不理屢取,揚言已還。銀上百兩,身命所繫,文契血證,債敢重科?懇乞仁天,追銀活命。上告。

朱大尹接了狀詞,細看一遍,即票差承刑前去拘得劉知幾,前來對理。知幾見拘,即寫下狀,赴縣訴曰:訴狀人劉知幾,甲年在籍,訴爲平空黑天事。身充解戶,託中借銀是實。彼年京回,八月初三即將銀本利一百三十兩,一併全完。兩因忙迫,彼無受數,故未取批。節欺鄉民愚蠢,又無證據,故執前券責償,哄告爺臺。銀上百餘,五年寂不來催,明欺原批在手,得肆虎吞。懇乞辨冤,生死感德。

朱大尹看了訴辭,即叫曾節到堂對理。曾節曰 :“小人全賴此銀活命,今被劉知幾盡行騙去,一家等斃。望乞老爺申冤!”

劉知幾曰 :“小人彼年八月,委實本利全還。只是曾節見無受數,尚存批文,故來重取。”大尹曰:“借銀既是實,則欠銀亦是實。但或還本還利,必有一欠,未必兩還。爾莫昧心 !”曾節曰 :“莫說本錢,就是這幾年連利錢,分文也不肯還 。”知幾辯曰:“焉有一百餘兩銀,借五年並不提起?”曾節曰:“焉有還了銀子,不取批文,不寫受數,並不憑一中人?”兩下爭辯起來 。朱大尹大怒,即將劉知幾責打十板,押出要還前銀。

劉知幾延了半月 ,只是不還 。曾節又來催狀 。朱大尹怒曰: “鄉間有此刁民 !”拿劉知幾到衙,又打十板,罵曰 :“莫說曾節之銀你不肯還,就是我押你出去,你亦延挨半月 !”吩咐手下 :“把這狗才監起追給。”劉知幾聽得要監,乃告知縣曰:“限小的出去三日,辦銀來還。”大尹準限。劉知幾走出衙前,思量半晌,自忖只有府中郭四府,善能爲民申冤。即時搭舡下府,明日五鼓即寫狀,到理刑館郭爺處去告:告狀人劉知幾 ,系浦城三十九都民籍,告爲撈救事。

前年身充解戶,憑保明借同鄉富戶曾節紋銀一百兩正。京回,彼年八月初三,連本利一百三十兩,一併還足。禍因促歸,未寫受數 ,未繳原批。不料豪乘兩隙,捏告本縣。

縣官不理,只是追銀。小人冤不得申,奔臺控告,乞憐申冤,銜恩無任!

郭爺將狀從頭至尾詳閱數次,問曰 :“你果借銀還銀,從實說來,我好斷理。”劉知幾曰:“小的借銀經今五年,若是未還,豈得到今不取?只爲當時事忙,未討得受數,未取得借批,釀成此禍。縣中朱爺一時被他瞞過,望青天老爺代小的申得此冤,萬代感恩 !”郭爺曰:“爾不要弔謊。”劉曰:“小的弔謊,就該萬死。”郭爺曰:“也憑不得爾,且把收監 。”禁子帶劉入監去了 。郭爺即吩咐承發房寫下一紙拿強盜窩主牌票,說道:“本府已拿得劫人強盜周同、蔣異,供得窩主系浦成三十九都曾節,金銀財物悉藏曾家 。仰該縣速拘犯人,連贓解府聽審。

承差捕盜遊信 。”遊信當堂領得此牌,就帶三四跟隨徑到縣堂下了公文。朱大尹看了來文,說道 :“曾節原是富戶,怎麼幹這勾當?莫非這人果反?前日劉知幾一場公事,卻不是我誤他?”

乃即發縣差兩個,同府差四五人執票徑到曾節家中。遊信問曰:“誰是曾節?”曾節答曰:“小老便是。”遊信取出鐵鏈,登時鎖了。曾節不知來頭,乃曰 :“愚老平昔無事幹犯府上,長官 何事鎖我?”遊信取出牌來,望曾節面上一擲。曾節取牌一看,見是強盜扳他窩主,乃對公差曰 :“這是白日黑天!但官差吏差,來人不差 。”即整酒款待,府差每人打發一兩,縣差每人三錢。即收拾家中生放銀兩及流水逐日帳簿,同差人徑赴縣中。

知縣發牌,起解入府。遊信進館稟曰:“拿得窩主犯人到了。”

郭爺叫帶人來。郭爺一見曾節,連說 :“好個窩主!看此人橫惡,不消三推六問,取贓上來,驗過便是。”曾節哭訴曰:“小的銀雖有數兩,卻是自己經營得的。原有流水簿兩扇記載逐日出入,並無絲毫外來之財。望老爺觀簿,便知端的。”郭爺曰:“拿上簿來。”先觀出簿,從頭詳查。見內一行載道:“癸酉年八月十一日,劉知幾解糧上京,借去紋銀一百兩正作盤纏,憑中葉文。”又觀入簿,尋至內中一行,又載道:“甲戊年八月初三日,收劉知幾本利紋銀一百三十兩,大小六錠,知幾自交無中 。”郭爺觀罷,將簿發與曾節,叫手下取粗板過來,將曾節打下二十。打到十五,曾節忍痛不過,喊曰 :“小的委實不是窩主,爺爺忍把屈棒打死良民 !”郭爺曰 :“你不是窩主?”

叫禁子取前日那強盜來對辭。禁子取得劉知幾來到,曾節見了知幾,便伺曰:“爾是強盜,爾自承當。何得妄扳我做窩主?”

知幾曰 :“爾不是窩主,怎麼昔年還了你一百三十兩銀子,爾平白在朱爺處結告,更與我取 ?”曾節曰 :“那時有借無還,我來告爾 。”郭爺曰:“這個老畜生,益發該死。爾那出入簿,俱載明白,何得昧心騙人?本該重打,看爾老面,罪卻不饒。”

曾節情知理虧,低頭畫招。郭爺笑曰 :“這刁老畜生,我若不把窩主扳爾,殺死爾也不認。”即援筆判曰:爲富不仁,見憎於陽虎。取之有道,不犯乎明條。執故伎而重徵,欲以一手掩人雙目。恃無憑而勒算,將爲愚人可以術籠 。曾借劉還 ,取予自當。券存再騙,財利迷 心。據出入簿,曾節不合,乘機構釁還兩次債。劉豈肯畏法從奸?利銀三十兩,給斷還劉,以懲曾之科騙。罰谷五十石,交納上官,以儆曾之橫豪。縣官朦朧不決,罰米七石。知幾冤恨得伸,釋之寧室。

郭公案

斷客人失銀

建安縣大州園範達,以磨豆腐營生。一母一妻,勤苦持家。

三口只是安分度日,並無嗟怨。一日,年至十二月二十六日五鼓,其妻陳氏呼之起曰 :“人傢俱在備辦過年物件,我知爾雖貧,亦要早起,做幾作豆腐去賣。倘攢得分毫,亦好買些柴米過年 。”達聽妻言,即來往河下挑水做豆腐。天尚黑暗,走到水邊 ,卻在人糞邊腳踏着一銀包,將之舉起,約有兩斤多重。

達想 :“此是誰人早起淨手掉落在此,且待他來時還他 。”候了多時,不見有人,乃挑水歸家。放下水桶,將銀報與母、妻。

其母王氏曰 :“我等小心做生意,尚討不得喫。這銀子一定是什麼客人歸去,起早失落在此。客人這銀子是一家性命。爾若拿了他的,他尋不見銀子,或是赴水自盡,或是一家埋怨。爾可速將此銀,送在原處去還他。”

範達聽母之言,連忙執銀走到原處。只見一客人走在那裏啼哭尋銀。範達向前問曰:“客官爲甚啼哭?”那客人曰:“我是徽州人汪元 ,在家將田典得三十兩本錢,打漆在你府中賣。

昨日收得本利銀四十餘兩,包作一包,清早起來大便,一時遺失,不知下落。若有人拾得,我情願與他平分。”範達曰:“爾銀是甚麼包的?”汪元曰 :“我銀是青絹包袱包的。”範達曰:“我才見人拾去,你肯分一半與他,我便引你去見 。”範達乃領汪元到家,便報母親曰:“我尋得失銀客人來了。”一時轟動,兩邊鄰里俱來觀看。範達即拿銀出來,對汪元曰 :“憑衆人在此,我也不要你平分,你只把四兩與我做本錢也罷。若我日後做得好時 ,這四兩亦奉還你 。”汪元不得銀到手,即時許諾。 範達遞過銀子,汪元便將銀收起說道 :“這銀俱是整錠,難以鑿開。我店在臨江門,你同我到店中,取銀與爾 。”衆人見汪元欺心,大家罵他 :“你這客人好不知禮!先前許分一半,如今連四兩亦不肯秤。若到爾店中,我想一分也無。今日我衆人在此,範達亦是一片好心 ,你可將銀拿出來,剪四兩與他。”

汪元陡然變色曰 :“範達與我討銀,幹你衆人何事?”衆人不忿,揪倒汪元,亂打一頓。汪元翻轉臉皮,反喊叫地方說範達搶他客本八十兩,欺凌孤客。

大家扭到府上,正值邵廉知府坐堂。汪元即口告曰 :“小人徽州客人汪元,販漆在爺臺發賣,得銀八十五兩。年終促歸甚急,五更獨自出門,陡撞惡棍範達挑水,撞倒他水,扭身亂打,乘渾搶去漆銀罄空。彼時喊叫地方,追出原銀一包,只得四十五兩,餘有四十,吞歸不吐。衆人偏證無銀。自忿財命相連,若無前銀,一傢俱死。萬乞天台作主,殄惡追銀。”

邵爺聽了口詞,乃問範達曰 :“爾怎麼搶去他的銀?”範達曰 :“小人五鼓上河邊挑水,天黑未明,在人糞堆上腳踏着一絹包 ,不知銀有幾多重。彼時只在等候交還。候久不見人,挑水歸家復來尋人。偶見汪元啼哭尋銀,小的即認拾得,汪元即許分一半。領元到家交還。元得銀入手,先許四兩,後分文不與。衆見不平,將他亂打是實。今不與銀,反陷搶奪。望乞做主,究申冤枉。”汪元曰:“範達一片假辭!哪有人拾得銀子,肯平空認帳送還?”範達曰 :“ 小的本是好意送還 ,反遭冤陷。”邵爺曰:“此銀一定是爾偷他的。如今還他四十,則那四十不消問了。若是拾得,怎肯拿出?爾速去取那四十還他,免受刑法。”範達曰:“小人委實拾得這包銀子盡數還他,哪有八十?”邵爺怒曰 :“狗才不打不招!”即時喝令皁隸重責二十。

範達有屈無處伸,打得皮開肉綻,叫苦連天。汪元曰 :“望老 爺念小的異鄉人氏可憐,追銀不得,不得還鄉。”邵爺曰:“範達爾這強盜,好好把銀還他 !”範達曰:“小的真個一釐未得,把甚還他?”邵爺曰 :“且把這狗才監起,明日再問。汪元推在外面伺候。”

範達家中母親、妻子聽得兒子打了二十,又監禁在監。思量無計,婆媳乃頭頂黃錢,雙雙滿街拜天呼屈,說道 :“我只有一個兒子,要他活命。今日監了,坑我三口活活餓死 !”一邊拜一邊哭。看看拜到大中寺前,忽撞着郭四府老爺來,婆媳迴避不及。郭爺叫皁隸帶那婦人前來問他。王氏、陳氏跪在轎前 ,將拾銀情由細訴一遍 。郭爺知其冤枉 ,乃吩咐王氏曰:“你不必拜,我去放你兒子回來。”婆媳磕頭去了。

郭爺乃親到堂上 ,單請範達一場公事去問。邵公畏郭公,即在監中取出範達送入館去。郭爺坐館,細問範達緣由。範達細把始末緣由,從頭至尾明訴一遍。郭爺密吩咐曰 :“霎時取那客人來問,爾也要受些刑法,就認偷了他銀,去家變賣妻子還他。爾將妻子送開一日,我這裏把四十兩銀與你拿去,你說賣妻子來的。那時且看他怎麼理由說 。”吩咐已定,即出牌喚汪元聽審。

汪元入到館中,郭爺問曰 :“範達怎麼搶了你銀?”汪元曰 :“小的賣漆銀八十五兩,廿六日五鼓趕回家去。突撞範達河邊挑水,嗔小的撞傾他水,因此扭住小人亂打,便搶去客本一空。小的趕至家不放,衆人勸解,只還本銀四十五兩,餘有四十,定然不還 。小的銀命相連,故此結告邵爺,得蒙追給。

今蒙爺爺提問,又是青天開眼 。”郭爺叫取出範達來問。取得範達到臺,郭爺罵曰:“你怎麼搶了客人銀子?”範達曰:“小人拾得他銀一包是實,彼時他許與我平分,後賺銀入手,一釐也不分與小的,兩鄰不肯,將他打了數下。他便在大爺處誣告 小的,望老爺推情。”郭爺曰:“想爾賣豆腐爲由入他店中,見他出去大便,你便帶來是實。還他一半也是實,還有那半怎麼不還?狗才好膽!”範達曰:“小的原未偷他的。”郭爺曰:“賊骨頭,不打不招!禁子將夾棍夾起 !”範達見夾 ,即忙招曰:“小的情願去家賣妻子賠他。”汪元曰:“我只要我原銀,哪裏要你賣妻子!”郭爺曰:“皁隸可押範達到家取銀來還汪元。”

皁隸押範達到家,密把郭爺事情與母、妻說了一遍。母曰:“既是如此,爾可速行。”乃將妻子寄去別家,故意在家推延。

汪元又催郭爺曰 :“範達去了一日,並不取銀來還小的,明是欺負老爺 。”郭爺叫該值皁隸過來 。丁申向前,郭爺即批手:速拘範達還銀。丁申走到范家,只見皁隸已押範達出門,乃同帶見郭爺。郭爺罵曰:“狗才怎麼去了許久?”範達曰:“小的變賣妻子 ,得銀十四兩,後又在各親戚家揭借,共湊四十兩,因此耽擱。”郭爺曰:“拿銀上來。”叫吏對過,足足重四十兩。

郭爺曰 :“我若不用刑,爾便騙了汪元之銀。叫汪元補領來領去。”汪元即時補領狀來。

郭爺發銀與汪元,因問曰:“此銀是爾的不是?”汪元曰:“青天爺爺!此銀果系小的賣漆之銀。”郭爺曰:“此銀範達說是他賣妻子之銀,怎麼說就是你原銀?只怕不是你的,看錯了。”

汪元曰 :“小人手中之銀 ,怎麼會錯。”郭爺始起身大罵曰:“這等欺心畜生!我郭爺之銀,你也思量騙去,莫說範達爾不騙他。這銀是我內庫取來之糧銀 ,你也認作你的。這等可惡,叫皁隸選大號粗板過來,與我重責三十 !”汪元情知理虧,啞口無言,低頭受刑。

皁隸打了三十,郭爺叫 :“汪元,取前所失之銀過來付與範達。”吩咐範達曰:“此銀合該你的。你拿去做本錢,我批執照與你 。”範達接了銀與執照,拜謝而去。郭爺叫抬一面大枷 過來,將汪元枷號一月,以儆後來欺心之人。乃援筆判曰:以德報德,報施之常,未聞有德而以仇報者也。故用治命,而老人結草絕羣纓 ,而戰將效力。此皆知恩酬恩,不敢忘其所自也。今汪元失銀於散地,已是滄海遺針;而範達見取,全璧交還:此在達則見利而思義,在元則得財而忘恩。比之殺人顛越而奪其貨,心何異哉?合宜重究枷號,以儆刁風。

郭公案

女婿欺騙妻舅家財

崇安縣九都石灰街葉毓,種田營生,積有家貲近萬,五十無子。其妻張氏單生一女,名玉蘭,年方十八,不忍出嫁,乃央媒人顧寬招贅同都黃土壚遊幹第三子游吉爲婿。擇定十月十七日過門成親。吉雖女婿,葉毓夫婦待之猶如親子,略無形跡。

一日,葉毓有一通房婢女名喚月梅,頗有姿色,毓乃乘酒興牽之強合。月梅欣然受之,遂覺有孕,迨至十月生一男子。毓夫婦心中甚喜 ,三日湯餅會,大開筵宴,賓朋滿座,賀禮盈門,因取名葉自芳。只有玉蘭夫婦,不喜父養兒子,心中常存妒忌,幾欲謀害,每被家人看破,不敢下手。一日,葉毓年至六十二歲,得病將終 ,乃對孺人張氏商議曰 :“自芳母子年俱幼稚,我若過世,有爾尚在,此家事他還不敢獨佔。若是他日你亦死了,誰人與自芳母子作是主張?”張氏曰 :“我今正爲此事日夜憂慮。自古女生外嚮,他夫婦終是不顧我們。”毓曰:“我今有個計較,明日你去託得鄰人王正嶽、秦韜二人來我家,我寫個撥約,將家財盡數與女婿掌管,自芳一毫不要與他。但內中暗藏字義,他日子大 ,必然與姐夫結告官府,那時清官辨出,豈不省得使他郎舅相戕 。”張氏曰:“爾的主意甚善。”及至天明,張氏乃命月梅整起酒筵 ,着人請鄰親王正嶽、秦韜來家,乃把要分撥傢俬之情由說與二人知道。王、秦二人曰 :“他日有我在世,小官定然無事 。”二人牀前說罷,遂出庭前。張氏命女婿陪酒,王、秦二人曰 :“你令岳分撥家財與你掌理,叫我二人作證。”遊吉曰:“霎時分家,千萬便言多分些與我,我當厚謝 。”王、秦二人曰:“謹領教。”葉毓乃叫張氏取紙筆到 他牀上,叫月梅扶起,乃執筆撥約曰:崇安縣九都二圖葉毓,止因五十以前無子,正妻張氏,止有一女玉蘭,招贅同都遊吉爲婿,生則事奉,死則殯葬。

迨至五十三歲,娶妾月梅在身,特產一子葉自芳爲傳代之血。此僅可語繼續 ,而不得與我出嫁之女招贅之婿並論。

今有傳代之田四百頃、瓦房五十七間、金子三百兩、銀子一千三百兩,什物、家財等項,悉付女婿前去管業,外人不得爭佔所有。幼子葉自芳,出世既遲,生年又晏,合族鄰右,不得以子道、婿道並論。已撥家財婿自收執全與幼子無乾女婿之事,悉遵前約爲照。

葉毓寫罷,吩咐遺囑,叫張氏拿與王、秦二人看罷,遊吉接過從頭讀過數次,見丈人盡數分撥與己,心中不勝歡喜,遂取了王、秦花押,當席收了。王、秦作別回去。不想葉毓既立了撥約,知大事已定,遂叫女婿同女兒近牀吩咐曰 :“我今諒無生理!爾夫婦務要孝順丈母,勤謹持家。月梅母於若是長進,爾把隻眼看他;若不長進,隨他自去過活。”遊吉曰:“小婿必待他有始有終。小舅若是長大,我還分半家財與他。”葉毓曰:“那家財是爾本分內的,決不可與他。只是如今,我生前還積有銀五十兩在此,賢婿可收三十,這二十把與他子母也罷 。”

遊吉曰:“一併把與小舅。”月梅只受二十,張氏叫遊吉收去三十。不覺過了一日,葉毓一氣不來,已歸大夢。遊吉感丈人厚恩,哭之極哀,大爲厚斂,葬祭盡禮。玉蘭亦感父親之恩,其待月梅子母視昔日尤加厚一分。謀妒之心,夫婦至此盡釋。

張氏見女兒、女婿改變心腸,亦覺葉氏有後,幾度與月梅同坐,敘及己與丈夫所處之事,月梅感德不淺。

迨至數年,自芳漸已長成。在學攻書,衆學生都笑他靠姐夫討飯喫,白白一個大家,不能管理。自芳不知其故,歸問其 母。其母與大娘私下備說其詳 ,叮嚀他權且隱忍,不要說破。

自芳心性聰明 ,即會其意。後到學中,任人取笑,只作不知。

不想再過一年,張氏亦壽終正寢。自芳來治孝成禮,遊吉遂不用他來理孝事 。玉蘭說 :“自芳 ,你自去讀書,這不幹爾之事。”自芳曰:“妻分大小,子無嫡庶。雖非生母,實系我嫡母。

何敢不來治喪 !”玉蘭說 :“我的母,要爾拜她做甚?好不羞人!”自芳曰:“爾遊家人,怎管得我葉家事!”玉蘭曰:“依你這等說,這家是你的?”自芳曰:“不是我的,是哪個的。”玉芳曰 :“你這丫頭小種養的,你骨頭才硬,便來作怪 !”自芳曰 :“我有父母養我,要你養我 ?”只見姐弟兩個大鬧起來。

遊吉在孝堂聽得,說道 :“你兩人爭些什麼?”玉蘭將自芳言語告訴丈夫一遍。遊吉曰 :“自芳,你不得無理,你父死後哪見你來。今日你便來胡講,若不看當日先人分上,將你母子一頓亂打,趕你出去,且看你在哪裏去安身?”自芳聽得遊吉之罵,也不回言,即出門去了,竟至縣中寫狀,往本縣魏良靜大尹處去告遊吉。行到縣前,只見大尹坐堂,葉自芳即手執狀辭,告曰:告狀人葉自芳,系九都二圖民,告爲欺孤吞噬事。芳父先年無嗣 ,嫡母生女玉蘭,招贅同都遊吉爲養老女婿,家財悉付管理。五十歲娶妾生芳,遊吉夫婦懼分家財,屢欲謀害。父終慮吉行兇,故央鄰右王正嶽、秦韜作證,整將田產悉撥吉管。蓋爲將取,姑與之計,以塞吉凶心,保全蟻命。不料,惡果瞞昧,欺身無親作主,竟行趕逐,不容入門。鵲巢鳩據,已自寒心。孤寡遭冤,先人絕祀。懇天作主,以杜梟風。上告。

魏大尹看了狀辭,即命承行發牌,差鄒陵領牌前去,提遊吉及鄰右來審。遊吉見提,亦寫訴狀,奔縣訴曰: 訴狀人遊吉,年甲在籍,訴爲欺死瞞生事。吉系葉毓嫡婿,代毓頂戶當差,供養二老,存歿不衰。獸舅葉自芳,出自通房 ,毓疑年老未真,故將田產、屋舍,盡撥身理,所積餘銀五百金付自芳,憑中議定,各守所有,不行爭意。

豈料芳銀花費,復來爭產。虛詞聳告,明竟謊言。似此欺瞞,刁風益熾。只得乞爺爺斧斷,立見真情。

魏爺看罷訴狀 ,即叫兩家同鄰右來審 。魏爺問遊吉曰 :“自芳怎麼告你吞併家財?”遊吉曰 :“小的是葉毓招贅上門養老女婿。禍因岳丈臨死,將家財分撥。見自芳出自通房,恐非真正血脈,故把田產、屋舍、傢俬,憑中王正嶽、秦韜盡付小的,算計價錢止值三百兩。當付銀五百兩與自芳母親,折作家業 。誰想他母子蕩廢殆盡,今日故捏趕逐,虛情哄爺爺。”

魏爺曰 :“葉自芳 ,你這小小年紀,敢來告此假狀 !哪個教你?”自芳曰 :“當日父親臨死時,怕遊吉害死小的,絕了宗嗣,故把田產悉撥與他,以塞惡獸貪心。父親死時,止遺銀五十兩,小的止得二十,餘三十遊吉當父親面前親手拿去。哪有五百兩銀與小人?望老爺審問鄰右 。”魏爺即喚鄰右來問。誰知王正嶽 、秦韜兩人俱死,今只是二人之子,不知前面來歷,乃曰 :“葉毓原有揆與父親,原有花押,乞老爺追看撥契便知端的。”魏爺叫取撥約上來。誰知遊吉欺心,即將撥約另寫過,竊取王、秦花押在上。魏爺一看撥約,便問鄰右曰 :“此是你父親花號不是?”二人仔細一看,說道:“這是父親親筆花號。”

魏爺聽了口辭,即叫自芳曰 :“你父說遊吉代你頂戶當差,送他夫婦過世,故憑鄰右將家產盡撥與他,故不與你干涉,爾何得冒爭 ?況你父寫得明白,你若再來纏擾,我要重重責你!”

自芳哭曰 :“此撥約是遊吉假寫的。”魏爺曰:“鄰右認得他父親花號 ,你反說是假 !”喝令皁隸責打十板。自芳叫屈起來。 魏爺叫:“趕將出去,任你哪裏告來。”一起人犯俱發放畢。遊吉歸到家中,歡天喜地,置酒謝了鄰人。玉蘭即翻轉臉皮,把月梅趕出,不容入門。自芳哭到家來,見母在門外啼哭,自芳備將官府不準之事 ,一一報知母親。母曰 :“是你失於計較,你父我收有他字跡在 ,如今再不要入縣去告,府中郭爺清廉,我這裏有簪一對五錢重,你可拿去做盤纏,我權在秦韜媽媽家借住幾日 。”自芳帶了父親親筆跡,搭舡徑到府中。適值郭爺在朝天門送官,即具狀告曰:崇安縣九都二圖告狀人葉自芳,告爲有冤難伸事。芳父母雙亡,身系庶出年幼。嫡母張氏,生姐玉蘭,招遊吉爲婿養老。先父臨歿,怕吉害芳,故將家產撥吉,憑鄰爲證。吉見約存人亡,遂作假約,哄瞞縣官,責打趕出,不與作主。芳不得已,奔投爺爺明照覆盆,追給原業,感恩。

上告。

郭爺接了葉自芳狀,帶回館中審問明白,遂行牌縣中,提得遊吉一干人犯,到府親問。遊吉訴曰 :“小的丈人葉毓,五十無子,招贅小人爲婿,養生送死,頂戶當差。年至五十三歲,與通房生自芳,毓疑非真血脈,故把家產不撥與他,原有撥批存照。魏爺審問明白 。”郭爺叫取撥約上來,遊吉又將假的呈上去。郭爺叫自芳來看:“此是你父真字不是?”自芳曰:“父寫遺囑小的年幼,小的今帶有父親筆跡數紙在此 。”郭爺展開一看,全然不同。郭爺曰:“怎麼是兩樣字跡?”遊吉曰:“丈人臨死手顫難寫,故此與生前字不同。”郭爺想:“不同只是生熟,怎麼筆法大異?”郭爺故意罵自芳曰 :“這事糊塗,我這裏難明。”自芳哭訴曰:“爺爺若不肯理,小的母子死無葬身之地 。”郭爺曰 :“你要我問,拿這拔約抄去,問你母親明白再來。”丟下撥約與自芳抄。自芳知郭爺意思,只推說:“小的不 會寫字。”郭爺曰:“自芳不會寫字,遊吉替他抄去。”

遊吉不知是計,拿筆連真帶草抄了 ,遞與自芳。郭爺叫:“拿上來,我看詳細。”一認,字雖有真有草,筆勢卻是一樣。

乃指遊吉大罵曰 :“這等狗才,你自假寫撥約,欺死瞞生。”

吩咐皁隸,重責二十。遊吉初不肯認,郭爺吩咐 :“與我夾起來!”遊吉心忖:“我丈人撥約,亦未把與自芳,拿出何妨?”

即叫曰:“爺爺息怒!小的拿出真的,爺爺觀看。”覆在懷中取出丈人親筆撥約遞上。郭爺從頭看了一遍,笑曰 :“你那丈人就是神見,內中說‘不得與我出嫁之女、招贅之婿並論 ’,又曰‘全與幼子,無乾女婿之事。悉遵前約’。他怕你謀害他子,故把此約穩你之心。你出嫁、招人之人,安得佔他家業、金銀?

葉自芳你上來 ,我吩咐你,你看父親、嫡母面上,田撥百畝,屋撥三間,傢俬每十分撥一分,金銀各撥一百與他,以念骨肉之親。”葉自芳曰:“爺爺公斷。小的萬代感恩!”郭爺曰:“我將這撥約批作執照與你。所撥之產業,亦明批在上 。”用印鈐記,付與葉自芳收執,仍立案存照。判曰:審得葉自芳與遊吉本郎舅至親。葉毓當年無子,嫡妻一女,招吉養老,是實。老得妾子承後,慮吉謀害,臨死設計,全撥家產 ,蓋爲留兒而姑不敢留財也。吉肆貪號,便欲一網打盡,不思強客,不當奪主。強欲以姊而佔弟家。

理合斷還原產,諒情隨撥全親。立案懲奸,永杜欺騙。

郭公案

羅端欺死霸佔

建安縣吉陽街湯墩湯聘尹,屢世殷富。因爲無子,娶妾何氏,止生一子,名喚湯隆。剛纔三歲,湯聘尹一旦死去,壽止三十六歲。何氏與大娘葉氏,共哺孤兒,撐持家業。先夫在日,蓄有祖田八百畝。每冬,葉氏叫家奴湯旺催取各莊苗租,變銀完納錢糧。各處租谷無欠,只有順昌地方萬全坑有田二百四十畝,離家遠,屢年未曾取足。葉氏每見收到萬全坑租,不勝忿怒。

適有王孫街刁民王虎,立心甚險,爲謀詭譎,亦買得有田七畝,在彼與湯聘尹之田疊疊相連。王虎遂欲吞爲己業,乃設巧計 ,來哄葉氏曰 :“萬全一路,田土甚瘦,百姓狡猾無比,佃戶拖欠,乃爲常事。若遇天一干旱,便升合不與,年年捱欠,不奈他何。我今有田八十餘畝在彼地方,逐年亦虛破錢糧,受多少嘔氣。去取只是逃躲,告縣便託人情。千方百計,亦只忍氣。況爾家主不在,爾乃寡婦孤兒,如何徵得租起!不如以田佃於我們,年年替爾取租,完納錢糧,豈不甚妙 。”葉氏被他巧計所哄,遂以萬全坑租田二百四十畝,盡租與王虎,苗租果然收得完足。及過三年,王虎往囑各田佃戶曰 :“前者葉寡婦以田租我,收苗準息,今已俱賣與我。爾衆佃戶,各要立佃批與我,然後給表約 ,方許諸人去佃。將來租谷俱要送至我莊,明白交還,不得短少升合。”各佃戶不知其謀,遂信此言是實。

此時王虎外收佃戶之租,內納葉氏之苗,衆佃戶自後聽命惟謹,蓋惟知王虎是他田主,而不知湯隆之爲田主也。

不覺奄忽便過二十餘載,葉氏已故,王虎遂僞造契書,用 茶染紙成淡黃顏色,相似遠年舊紙,以爲告狀之本,遂不納湯隆之租。湯隆着家人往王宅取討,王虎曰:“我家有田數百頃,哪有餘力佃別人之田?”湯隆知得,遂不向王虎取租,乃親自到萬全坑去取。衆佃戶曰 :“我只知此田是王虎收租,哪見你來 ?”遂各不理 。湯隆復到王虎家中 ,請問明白。王虎曰:“往日我租你家田,當還你租谷,故不敢少。今你令堂已將前田二百四十畝,一概賣與我,當時田價未完,故權納三年租谷,補準息錢。今價已完足,田是我家的,豈復再納爾家租乎?”

湯隆曰 :“我家只把田租與你,代收租谷,何曾賣與你?你若不還我租谷,我去郭爺處告你!”王虎曰:“莫說郭爺,就是皇帝處去告,我決不怕你 !”湯隆忍氣不過,遂寫下狀詞,竟赴府中郭爺處去告:告狀人湯隆,年甲在籍。告爲土豪騙產事。隆孤母寡,佃多頑欠。土豪王虎計租隆田二百四十畝,代收租谷。一向完納無欠 ,經今已二十載。詎豪久造深謀,熟交各佃,冒稱母賣,欺死瞞生。竊思千金之產,一旦謀佔,王法何存?冤慘無地。告懇天台懲惡追租,斷田還主,庶杜刁風。

上告。

郭爺接了湯隆狀詞,反覆翻閱,細思此必王虎之奸,遂出牌拘王虎。虎思湯隆雛弱無力,此必積歇劉雲教唆他告狀。遂將金銀賂幹證,安排衙門、吏書、門皁,乃始入府訴狀:訴狀人王虎,年甲在籍,訴爲唆騙事。虎先年用價銀三百六十七兩,買到湯隆之田二百四十畝,契書明白,中見可證。歷今二十餘年,兩經大造不旨過產,歲貼糧差銀一十二兩五錢,釐毫無欠。積歇劉雲唆索補價。奸謀未遂,復唆聳告,捏稱佔田。竊思時價明買,契書存照。乞天剪唆究誣,民不遭枉。 郭爺準了訴狀,遂呼對理。湯隆曰:“王虎做小的家總佃,只代收租,小的交他租銀,已經一十九載,今一旦冒稱買到小的田主,平白佔產,情理何堪?”王虎曰:“小人有契書執照,隆母葉氏親手花押,親手受價。中見人等俱存可證。賣產二十餘年,今日何得聽人教唆,強來爭業?”郭爺一看契書,紙張顏色俱黃,即知王虎所造假契,幹證人等俱是買囑來的。全不動問,惟問湯隆曰 :“爾既收他有十九年租谷,亦有日記、苗簿,可拿來看 。”隆即以前後所記租簿呈上。郭爺見簿上逐年記載租谷 、銀數明白,知隆是實。乃罵王虎曰 :“湯隆之母,何曾賣田與你?你只代他作總佃,收租銀而已。”王虎曰:“遠年買田,舊契可證。隆母雖亡,中人可證。”郭爺曰:“選過粗板,把王虎着實打四十板。”復罵曰:“爾能謀佔隆田二百四十畝,豈不能以數十金,買賂幹證來證?你說舊契可證,此契只是近日僞造,不是二十年前的。湯隆二十年之簿,爾看顏色何如 !”又叫書手何清,取過二十年前案卷紙色來對。只見外面堆塵則黃,內中尚白,恰與湯隆之簿一樣顏色。王虎假契,紙色內外俱黃,乃是用茶染的,故知其爲僞造。遂叫取夾棍夾起。

王虎初不肯認,喝令重敲一百,若不招認,再加嚴刑,必欲重夾。中人陳嵩見王虎僞造契書是真,已被郭爺識破,不必代他受刑,遂不待夾,即自招曰 :“小的原日並未曾與他作中,特因王虎許謝銀二十兩 ,買我作證 。望乞老爺超活。”郭爺曰:“陳嵩未敢欺瞞,乃釋放不究。”即擬王虎欺佔田業,杖一百、徒三年,追田給還湯隆管業。判曰:審得王虎財利迷心,貪饕溺志,既詭智以籠人,復乘機而罔世,代收寡婦之租,重剜佃戶之肉,蠶食百家,強威日肆,狼貪一里,惡氣風生。田寡婦之既卒,欺孤兒之無知,僞作契書,強佔產業二百餘畝。膏腴安可白佔?一 千餘斛白米,難容強吞。嚴加刑罰,痛懲貪殘。杖以一百、徒三年,田業悉追還主湯隆照管無疑。

郭公案

斷妻給還原夫

弋陽縣有一做馬尾帽客人路十九,在於福寧州南街做帽多年,積得有二十多兩本錢 。因店主艾俊有一女子,年方十八,未曾許聘他人 。見路十九勤勵,肯做生意,年亦止二十四歲。

俊妻秦氏心甚愛之 ,乃與隔壁呂榮商議曰 :“我看這路師父,一雙好手藝,他家中又無妻子,我欲招他爲女婿。央爾替我作伐,何如?”呂榮答曰:“既媽媽愛他,我便與你去說。”乃至店上,對路十九說曰:“爾自十七八歲在我這裏,今日長成了,生意又好,爾家店主媽有一令愛,要招你爲女婿,你意如何?”

路十九曰 :“出鄉人賤,她女怎肯嫁我?”呂榮曰 :“委的是實。”路十九曰 :“既她肯招我,不知要幾多聘禮?”呂榮曰:“她既招你,必不計較 。”路十九笑曰:“爾去說來。”呂榮即入裏面去說。秦氏曰 :“我只要他十兩銀子,打些首飾,妝扮女兒便是。他不消費用。”只見艾俊亦喜招他,遂叫呂榮:“爾快去說,今日日子吉利。”呂榮出店與路十九說,只要銀十兩。

路十九有銀二十餘兩在身,遂將一半遞與呂榮,託他送作禮儀。

呂榮送與艾俊夫婦,遂安擇成親酒禮,邀請兩鄰諸親六眷,與女兒合巹交杯,成其親事。

自後路十九在艾家,敬奉二老,孝順妻子,和睦鄰里,一連三年,買賣興旺。忽值家中信到,報道家中父母病重,要他帶妻子同歸,相見公婆一面,再來事岳丈。路十九得信,日夜啼哭,只是要歸。丈人、丈母亦留他不住,遂打發他夫婦歸去。

時路十九妻子已生一子,年方一歲,亦帶同歸。河下遂僱了一隻快舡 ,別了岳丈諸人,徑望福州進發。來到福州停舡在岸, 路十九上岸,買些零碎貨物歸去。正買了貨,遇着蘭溪一個算命先生徐二十,背個包袱,要搭舡上建寧,走到舡邊。艄公圖他舡錢,遂許搭他 。路十九見是一人,亦不阻擋。乃開了舡,望上水而進。

誰想徐二十是個奸險、油嘴光棍,朝暮在舡,與路十九答話,又替他抱兒子,連艾氏亦不防嫌,或同坐敘話,或同食茶飯。十九知他會算命,遂將妻子八字,與他推算。又將丈人一家八字,與他推算。徐二十既得其年月,遂究問其丈人家及艾氏姓名,路十九是無心人 ,但事一一對他說及。後兒子喫乳,艾氏胸前亦不遮掩。迨至旬日,舡至建寧通都橋下,徐二十卻翻了臉皮,手中抱了兒子,要艾氏同他上去歸家。艾氏不知來歷,徐二十便將大拳打來,便把路十九揪住說 :“你怎麼奸我妻子,哄弄她變了心腸,是何道理?”喊叫地方,地方俱來究問緣故。路十九說:“這個浙江人,搭我舡的,今日騙我妻子,說是他的。”徐二十曰:“這個是江西人,平白在舡,哄弄我妻子與之通姦,如今遂不睬我。”地方曰:“難憑你二人說。府中郭爺決訟,極是明白。”即將二人送至府中。

適值郭爺坐館,地方即帶二人進稟曰 :“小的是通都橋地方,見這兩人在舟中廝打,爭取妻子,喊叫地方,小人恐怕打傷人命,故此解到爺爺臺下申究。”郭爺問曰:“爾二人怎麼相爭?”徐二十訴曰 :“小的是浙江蘭溪人氏,在福建福寧州做客。娶得艾氏爲妻,三年生子醜兒,年已歲半。不料此人亦在福寧州作客,終日在店,往來甚密,妻子被他哄奸。在舟又搭我舡,妻子益發與他相好,合作一路,反把小人來打,不認我爲夫。平空騙去,情理何堪?望乞老爺作主,萬代感恩 。”路十九訴曰 :“小人弋陽人氏,在於福寧州作帽營生,積銀二十餘兩,贅入艾俊家爲婿,憑媒呂榮說合,夫妻已經三載,子已 歲半。前日因父病重促歸,討舡徑至福州,上岸買貨。回遇此光棍,稱能算命 ,舡家利其舡錢,搭他同舡,小人不自提防,舟中無分爾我。今至爺臺,不料他起此歹心,白騙我妻。有此不法,從古未聞。懇乞爺爺撈救小人,懲治刁棍,萬代感激!”

郭爺曰 :“據你兩人口詞,江刁浙詐,實難準信。且從舟中拘得婦人來問。”不一時間,拘得婦人到臺。郭爺問曰:“兩夫爭妻,爾可從實說來。”艾氏曰:“小婦人憑媒呂榮,嫁與路十九爲妻,經過三載 。聞得家中公婆有病,迴歸看視。來至福州,冤遇此光棍搭舡,旬日之間,言語無忌,飲食同席。不想到此,陡然說是他妻子,平空黑天,望乞老爺審察。”徐二十哭告曰:“小的妻子,三年與路十九心情厚了,故不認小的。爺爺且把一小事來證,此婦若是路十九的,他說婦人身上哪裏有疤痣?”

路十九曰:“我妻結髮三年,哪裏有甚疤痣?”徐二十曰:“小的妻子左乳下有一黑痣爲記,乞爺爺究驗。”郭爺着門子一看,艾氏左乳下果有個黑痣。徐二十即將婦人罵曰:“我拋家做客,明婚正娶 ,取爾歸家,接紹宗支,爾反愛上別人,拋開親夫,是何道理?”路十九與艾氏都說光棍不過,放聲大哭起來,只叫:“爺爺作主!”

郭爺思想半晌,叫把三人監作三處。即吩咐承發房,寫關文到福寧州,將艾俊夫婦及男艾節、媒人呂榮,俱到臺下。郭爺升堂,叫先取出路十九與艾氏出來。艾氏夫婦一見父母、兄弟人等,相抱大哭,十分傷情,說道中途遇光棍來歷之事。郭爺又叫取出徐二十來。二十認不得艾氏父母,一直走到堂上跪下。郭爺笑曰 :“你的丈人來了,想你嫌他女兒養漢,故此不瞅不睬。不然,他一家哭做一團在那裏,你怎的不顧看?”徐二十自忖失了打點 ,連忙下去,扯住丈人啼哭。不想扯錯了,把呂榮扯住,連叫丈人。郭爺仔細觀看,忍笑不住,叫皁隸一 齊帶將上來。郭爺罵曰 :“你這光棍,丈人也認不得,敢說艾氏是你妻子?”叫取過粗板子來,將徐二十重打三十板。徐二十尚辯說 :“艾俊亦愛了路十九,故不認小人。”郭爺曰:“你把呂榮叫作丈人,哪是丈人不認你?”叫取短夾棍過來,將徐二十夾起,重敲三百榔槌,要他招認。徐二十還強辯不認。郭爺曰:“這等刁棍,你敢抗拒我!”叫把腦箍上了,將沸湯煮過鐵鏈過來,把二十衣服剝了。禁子抬得一桶滾水煮得鐵鏈來到,郭爺叫把二十身上纏住。禁不用鐵鏈鏈在二十身上。彼時二十頭上是腦箍,腳裏又夾,身上又纏,熬刑不過,只得叫 :“小的情願招罪,望爺爺寬刑。”郭爺曰:“要你招了,我才放你。”

二十乃招曰 :“小的算命營生,不合福州搭路十九舡,見他夫婦意思殷勤,內外無忌,將他一家年命推算,故探出名姓。因他兒子喫乳,得知他疤痣,即起歹心,意圖白騙。蒙爺爺明燭。

所供是實 。”郭爺叫放了他刑,遂用好言發放路十九等一干人歸去,再吩咐路上仔細,切記不要和歹人同行。路十九一家大小磕頭而去。

郭爺甚怒徐二十,叫禁子取過大枷,將二十枷於通衢,限三個月爲期,方解還原籍。因執筆判曰:審得徐二十無籍光棍,濫稱算命覓食,技微心險,專逞刁舌,愚弄鄉民。不思微技止可掣騙分文,必難劫騙人妻子者也。弋陽路十九,載妻艾氏、子醜兒歸家。二十得附舟尾 ,復思以術愚路,意路必然中術。算命以識年庚,抱子而知氏體,執此便希白騙艾氏,且以奸稔挾制。若不辨其哭之真僞,則俊幾兩婿而艾無專夫矣。枷號三月,鎖解原籍。庶使棍徒知此儆畏。

郭公案

設計斷還二婦

壽寧縣五福街,有一村人家姓毛,亦有三百人煙。有毛榮、毛華兄弟二人,專一販鹽爲生。一日出外販鹽,毛榮妻姚氏生一子五歲,毛華妻陳氏生一子半歲,正當八月天道,棉花正熟,適逢丈夫皆不在家,姆嬸二人乃各抱兒子,去到埂地收撿棉花。

此埂乃在河邊,離家一里路。陳氏將兒把衣服盛起,安在埂上,令姚氏之子看顧,姆嬸二人發狠撿花。

只見一隻小舡蕩攏岸邊,有兩個客人上岸,問二婦借茶溼口。二婦對雲:“未曾帶來。”那客人即取自己所食燒餅付與姚氏之子。其子接過便喫,客人又取幾個付與二婦,說道 :“我要去五福街屯鹽。”二婦聽得,低聲答曰:“我家丈夫正去販鹽,今夜必定回來,二位財主就在我家去歇便是。”二客曰:“既你家官人有鹽,我要得二三十兩,便在你家去買 。”二婦只說是真 。又把一個燒餅與姚氏兒子 ,又把一個付與姚氏 ,說道:“餅在舟中,未曾多帶,此是爾府中來的,且是一分銀子止買得四片。”姚氏、陳氏只說是實,姆嬸遂分開食之。一食入口,登時被暈倒在地上。二客拋了她倆兒子,各背一婦,放於舟中,順流而下,連夜撐到延平。客人略將些溪水灌入口中,二婦醒來,見是客人騙在舡,二婦即時放死放生。客人狠將起來,用大挽手將婦毒打 。二婦受刑不過,只得隱忍屈從,被他奸宿。

將至十日,已到福州,遂買衣服將二婦梳洗,扮作娼家,放在洪塘街上接客。

二婦丈夫彼日將暮歸來,經過埂上,只見二子在那裏啼哭尋母。毛榮、毛華放下鹽擔,抱起兒子到家中,門已鎖上,未 見妻在。及問鄰舍,俱言姆嬸兩人下午去地收棉,各抱兒子同去,至今未回 。毛榮兄弟慌了,若說是老虎咬去,又無血跡;若說是跌落河中,並無人見。天色已晚,兄弟哭回家中。天早又各處去尋討,寂無蹤跡。毛榮兄弟無奈,請近寺和尚做功課超度。 過了一年,姚克廉在書坊販得書籍,往福州發賣。舡灣洪塘,上岸往娼家戲耍。行至一衚衕,仔細一看,認得是姐姐姆嬸兩個,即裝做在她家歇夜,共包兩個,房錢銀六錢一晚。誰知那客人是湖州東鄉人王際明、趙成讓在此開娼。姚克廉人在姐姐房內,先時作喧譁,唱曲行令、擲骰飲酒,待至更盡,忘八睡去,姚克廉哭曰 :“姐姐怎麼遭此不幸,同嬸嬸在這裏做此勾當?”姚氏把先前事備細對兄弟說了一遍。彼時,姆嬸一牀,姚克廉獨睡一牀。待至天明,克廉對姐姐曰 :“爾切不可說破!我到福州就去告來,拿這忘八 。”三人約會已了,克廉起來梳洗,食早作別。回至船中,將舡直抵省城,將書發人鋪中已畢,即具狀到按察司周爺處投告:告狀人姚克廉 ,系壽寧縣五都一圖民,告爲阱陷事。

親姐幼適毛榮,姐嬸毛華,嫡親妯娌,冤因榮、華出外買鹽,姆嬸出地帶幼孩撿拾棉花。惡龜王際明、趙成讓私駕小舡泊岸,借茶爲由,將麻藥作餅,賺姐誤食,登時口不能言,強背入舡 ,打作娼婦,洪塘接客。身嫖方識姦情,良家白騙爲娼 。禁逼令喪節,活拆人夫婦,作賤人妻孥。

懇天斧劈梟,惟庶得室家完聚。上告。

周憲臺接得姚克廉狀詞 ,從頭一看 ,乃叫廉向前審曰 :“爾果見姐不曾?”廉曰 :“ 小的昨晚親在他家假歇,與姐、嬸商議一晚,今方奔告爺臺。”周爺曰:“你是壽寧縣人,就批建寧府郭推官去問。”姚曰:“若批郭爺,青天開眼 。”周爺即 將狀詞及人解到郭爺處。郭爺看了狀,乃問姚克廉曰 :“你曾洪塘走了消息不曾?”廉曰:“小人密不通風,只是姐姐得知。”

郭爺即行牌到洪塘,拘王際明、趙成讓及鄰右陶松、範大章來館究問。王際明得知消息不好,即將二婦寄在漳州海口周林富戶家藏起,卻移兩個別家娼婦在原處;又將銀二十兩買了鄰舍竇呈、彭貴之心;將銀十兩買了本妓忘八塗婁之心。打點端正,遂請一干人犯,同館差來到建寧府理刑廳上。王際明取出訴狀訴曰:訴狀樂戶王際明等 ,系湖州東鄉人。身因訓蒙不贍,買婦開娼洪塘,十有餘年。禍因壽寧客人姚克廉,騁酒入院耍嫖 ,嗔身慢於應接,扭娼亂打,院內什物悉遭打破,浼鄰贈婦,賠宿求歡。天明不容,狗命捏身騙姐作娼。毛氏人煙三百,孤客安能劫婦?酒色昧心,冤恨莫籲!乞天殲此大奸,賤人鼎德。上訴。

郭爺看罷訴狀,叫鄰人竇呈上前問曰 :“姚克廉告王際明之事,從實說來。”竇呈曰:“前月克廉在州賣書,乘醉來洪塘嫖院,嫌際明接待稽延,即把院內什物罄空打碎。際明怕觸客人,仍將一姐與他陪宿。小人隔鄰親來賠話。不想天早又告周爺臺下,批來老爺究問。原宿一姐,尚在洪塘。”郭爺曰:“彭貴怎麼說?”彭貴所說亦與竇呈無異。郭爺曰 :“再拘娼婦來到,便見明白 。”公差承牌,不日就拘得兩個娼婦到臺。郭爺叫克廉問曰:“這是你宿的娼婦不是?”克廉曰:“當日是我姐姐,小的痛哭一晚,哪裏見此二婦?”那一姐曰 :“你逞醉撒潑,來我家把什物盡行打破,我又相陪爾宿,肉面來證,還說假事?”郭爺叫把婦人拶起。禁於用刑,二婦着實忍住,只是不說。郭爺叫:“且把各人犯監禁起,明日再問。”

到晚,郭爺復取出姚克廉私下審曰 :“你實見爾姐姐,與 她商議未曾?”廉曰 :“姐姐骨肉同胞,受這冤辱,望爺爺作主 。”郭爺仍叫廉去監中坐住。乃遣兩名親隨捕盜馬如彪、章明,裝作客人前到洪塘訪察,就在王際明對門娼家去嫖。飲酒之間,乃問娼婦蘭娥、菊娥曰 :“你對門先有兩個好婦人,今日怎麼都不見 ,在哪裏去?”蘭娥低聲答曰 :“那忘八欺心,將麻藥騙得壽寧兩個姆嬸來此接客。前日,婦人兄弟到這賣書看見,即具狀。按察司批四府郭爺處問。忘八買囑兩鄰及他同鄉,忘八先把兩個婦人寄在海口富戶周林家住,卻將塗忘八兩個娼婦買去抵搪 。世間豈有此欺心異事 !”馬如彪得知在心,徉作不知,只管飲酒猜枚,擲骰作樂,歇了一晚。天早還了歇錢,二人徑奔建寧。見了郭爺,將忘八際明之事報知。

郭爺即起文書,差八名快手,到漳州說道 :“福州強盜王際明,劫得壽寧毛榮金銀及婦女,俱寄在海口周林家中 。”漳州知府丁永祚見是按察司詞訟,發郭四府審問,即差本府皁隸四名 ,同前快手俱到海口周家去 。府差認得周林 ,即叫曰:“丁爺有牌在此 。”周林聽得丁爺牌到,心中猶豫,不知是什麼干係,連忙請衆公差上廳坐定。喫罷茶後,請牌看。郭爺快手罵曰:“老不知死,按察司牌票,這等易看!”兩人走上面前,便打兩掌,取出鐵鏈來鎖。周林見鎖,心中慌了,便吩咐家中宰豬相待。酒飯中間,周林再三求牌一看。快手劉夫取出牌來,周林細讀一遍:建寧府理刑廳,蒙按察司周爺批據,本府壽寧縣姚克廉狀告強盜劫擄事。拿得強盜王際明等,供招財帛、婦女真贓 ,俱寄海口周林窩藏,理合拿究。今差捕盜劉夫等,速拿窩主及財物、婦女,到廳對理。毋違。

周林見牌票,乃對劉差曰 :“我原不知王際明爲盜。他委實將兩個婦人及衣銀數事寄在我家。今既扳我作窩主,只得對 理 。”即打發府差銀四兩,本府皁隸銀八錢,即日將婦人、衣銀一齊起身,解到建寧府來見郭爺。劉夫稟曰 :“今解得周林等到了。”郭爺叫放出姚克廉來認。克廉一見姐姐,上前扯住,兩下大哭。郭爺叫姚氏、陳氏且在外面俟候。復取出際明及鄰右、娼婦、克廉來審。王際明諸人,仍舊是前日之言,遂不更改。郭爺曰 :“姚克廉真是與此婦歇宿?”竇呈曰 :“委實無假。”娼婦曰:“同睡一夜,怎麼敢謊。”郭爺曰:“只怕是謊。”

王際明曰:“若是謊,甘當死罪。”郭爺曰 :”外面取姚、陳二婦過來。”際明聽說姚、陳名字,心中不勝驚恐。

二婦來到臺前 ,見了王、趙二賊,亦不怕法,上前揪住,用口把二賊臉上連咬幾口,哭訴曰 :“小婦人良家之女,本存節操,遭此二賊用麻藥拐走,打作娼婦,彼時即欲自盡,止爲未見丈夫兒子,故此隱忍到此。今得爺爺申究,終身不忘大恩!”

訴罷啼哭不止。郭爺聞說,不覺淚下,叫取粗板子將王、趙二賊各責四十;鄰右竇呈等各責三十。王、趙該擬用毒殺人之律,問發陝西丹衛充軍 ;竇呈等人受賂偏證,擬杖一百,徒三年,追贓發配大安驛擺站;其二娼婦判與姚氏、陳氏爲婢,叫克廉帶婦歸家。遂命各犯畫招已畢,克廉、姚、陳二氏磕頭謝恩而去。郭爺即判曰:審得王際明、趙成讓買良爲娼,良心盡喪,只圖苟利肥家,不顧名節掃地。路經壽寧,欺婦野處,計獻餅食幼童,遂賺二婦入圈,舟載洪塘,勒爲賤妓,鰥人之夫,孤人之子。毛氏驚遭虎水,姚生陡識勾闌,不思憲司,法守難逃,敢囑鄰右、妓婦妄證,若不究出周林,必難杜此賊惡。王、趙減死,充軍山丹;竇、彭黨惡,擺站大安;二妓撥付姚、陳爲婢。克廉爲姐申究,罰罪無私,立案存照,招報按察司。

郭公案

第二 編人 命

吳旺打死人命

甌寧縣三都項龍街吳旺,三代豪富,錢糧一百五十石。放債取利,每要對本加五,鄉中人皆怨惡詈罵。只有一等極窮無聊之人,要銀供給衣食,不得不喫虧與他揭借。

時有羅灘羅子義,賣米營生,攢得升合供家,有兄子仁亦要買米去賣。一日,託保葉貴立批,借出吳旺銀九兩一錢,準作十兩 ,本外要加利五兩。羅子仁要去買米,只得忍氣受去。

誰想羅子仁一下有些時運,買米去銀七兩,載到福州去,適逢州中米缺,不消三日,變出價銀一十六兩。就在州下買得魚貨,上到浦城去賣。又值貨貴,遂得兩倍利錢,收銀三十六兩。除了費用,即在浦城又買米去福州賣,仍是前價,又得本利五十七兩。復買魚貨 ,到建寧府來賣了十日,剛剛算得銀一百兩。

羅子仁心中大喜,連夜趕到家,將銀與兄弟、妻子看了,即買辦三牲,酬還願信。

天早請得中人葉貴來家,酒餚相待。葉貴問曰 :“爾今去了半年,生意頗得利乎?”子仁曰 :“托賴洪福,也攢得四五兩銀子。今日央你來,我把吳旺財主這項債還了他,年月雖未滿足,也對銀一十五兩 。”自同葉貴到吳宅交還前債。吳旺出 來相陪,問曰:“得利乎?”羅子仁曰:“托賴財主造化,亦攢得二三十金 。”吳旺知他得利,即取天平來對。中人葉貴將銀對了一十五兩。吳旺說:“如何對這些?”羅子仁曰:“批字原加五利息,況且年月未滿,止是半年,只該二兩五錢利息,只是小人多得財主提攜,亦不敢論年月。”吳旺曰:“我這裏放債,哪管年月?出門便要加一日,今你得許多利錢,合該還我二十五兩,中人可再對來。”羅子仁曰:“鄉中借債,自然只照原批、鄉例還息,你今何得蠻來疊算,違禁取利?國有律法,私債事情,要人心服。安可如此強橫?”吳旺被他說得無理,遂翻過臉皮,將羅子仁罵道 :“爾當初手無分釐銀子,一貧如洗,縱有擎天本事,亦無施展。今得我銀做買賣,不消半年,身衣口食,一家件件充足,合該一本十利,歡喜還我。自古錢歸算路。

爾這欺心狗骨頭!”羅子仁曰:“我不還你,乃是欺心!前得你九兩一錢成色銀子,今還一十五兩紋銀利息,不爲不多。你要我再對,違禁取利,法外科騙,我心怎服 !”吳旺大怒,便將羅子仁當面兩掌,大罵曰 :“州城府縣,遠近人等,誰不來借我債?誰不依憑我算?你獨憊賴,偏與我鬧!若不打你,他日我債亦放不得!”遂喝令家僕數人,一頓亂打,打得遍身青腫,即時氣絕。葉貴勸不能止,飛忙走到羅宅報知其弟子義,即具狀到本縣王大尹處告:告狀人羅子義 ,系九都民籍,告爲土豪放債食兄事。

縣豪吳旺。家財百萬 ,奴僕百餘,梟勇兇謀,人人側目。

兄子仁託保葉貴,借旺銀九兩一錢,準作十兩,買米營生。

半年即還銀一十五兩。惡嗔短息,勒要廿五兩。兄辯觸豪,喝令家僮,登時打死,氣絕身亡。原中葉貴見證。違禁取利,死者含冤。私債食兄,一家泣血。人命關天,冤情慘地。懇天。上告。 王大尹廣東人,貧賤出身,素惡土豪,見了狀詞,心中大怒,即差民壯聶寅、江文承牌,即到項龍街拿吳旺。吳旺謂聶、江二人曰 :“羅子仁兄弟盜我家財物,被我家小廝捉獲,黑夜登時打死,但不曾稟官,何曾是爲私債打他 。”遂整酒飯,相待來差。次日早到縣,即寫了訴狀。投告:訴狀人吳旺 ,年甲在籍,訴爲燭誣事。慣賊羅子仁,竊盜害人,一鄉不容。本月初三日,夜潛入室,偷盜財物,僕見捉獲,當即打死。不料賊弟羅子義,捏造違禁取利情由,誑臺誣陷。人命至重,賊害難禁。僕人黑夜殺賊,未嘗白晝毆人。籲天詳燭,蟻命霑恩。

王大尹接了訴詞,詳閱一番,即拘原、被、中人對理。羅子義哭訴:“小的哥郎,借他成色銀九兩作十,已賠加一在內,不滿半年,憑中還他一十五兩。這等重息,怎麼當得?吳旺勒要二十五兩,哥郎心中不甘,觸犯了他,一時被他打死。望爺爺作主詳究。”吳旺曰:“小的雖有分毫剩銀,未借與他。羅子仁兄弟鄉間爲賊,衆所共知。前日挖穴偷盜,誰不知小的捉賊,律法雲:‘半夜入人家,登時打死勿論。’況小的現有牆穴見證,爺爺可審四鄰。”誰知吳旺已先用銀四十兩,買囑四鄰陶興郎、金五郎、遊申、謝本來證。

王爺復出牌,拘得四鄰來到。王爺曰:“你是吳旺鄰右?”

陶興郎曰:“小的四人俱是。”王爺問曰 :“前日吳旺打死羅子仁是真否?”陶興郎曰:“打死是真。”王爺曰:“怎麼打死?”

陶興郎曰 :“那時半夜後些,小人俱已睡去,夢中只聽得喊叫拿賊。小的連忙起來,只見賊已打死,小人俱來看視,認得是羅灘羅子仁。小人只說吳旺天明必在爺爺臺告明,不想他未告明,合得應死不該擅殺之罪 。”遊申曰:“羅子仁是小的母舅,他雖竊盜,乃是初犯,亦不該死。望乞爺爺問他償命 。”吳旺 忙叫屈曰 :“羅子義與遊申俱是賊黨,買他偏證。”羅子義曰:“小的一貧徹骨,借銀是實,哪裏是賊?況賊豈一人做,豈無夥伴?”王爺曰 :“你哥既是做賊,被他打死,亦只問得他一個擅殺之罪。”羅子義見王爺不准他告,便指吳旺罵曰:“你這活強盜,用錢囑託官府,買倒鄰右,屈死我哥,我恨不得咬你的肉!王爺聽你,上司還有府道司多少衙門,終不然你都去買得他聽你說話!”

王爺見羅子義把言語衝撞自己,怒將起來,喝令把子義打十五板,趕出不理。羅子義無計可施,思量如今只有郭四府老爺明決,即寫狀,徑到理刑廳告:告狀人羅子義 ,系甌寧縣九都民,告爲買囑人命事。

兄貧,揭借虎豪吳旺本銀九兩,半年還本利一十五兩,豪要廿五兩。兄辯遭嗔,當被率僕羣打,登時氣絕。豪囑鄰右衙門,本縣不爲做主,反問半夜偷盜該殺,白晝活活打死。私債扭爲竊盜,晝夜懸隔,債賊異情。乞拘原中葉貴,立辨冤誣。上告。

郭爺看了狀辭,叫將羅子義收監。行牌即下縣中,提得吳旺一干人犯來到館中。便叫 :“吳旺私債殺人,誣善罔衆,該得何罪?”吳旺即懷中扯出訴狀,呈上:訴狀人吳旺,系甌寧縣三都民,訴爲刁賊賴騙事。富遭人怨,賊計百端。本月初三夜,被賊掘開房壁,盜出籠箱。僕見逞怒,失手打死。當喊鄰右明證。羅子義同惡相濟,捏兄還債稱冤,本縣訊明趕出。惡復虛訴賴騙。半夜殺賊,衆目難瞞 。掩賊作債,一片罔法。乞臺殄奸扶弱。

上訴。

郭爺看罷訴狀,即叫遊申上前問曰 :“吳旺取債打死羅子仁乎?”遊申曰 :“羅子仁是小的母舅,向傳爲竊盜,又未見 真贓,不合前夜入吳旺家,挖壁入房,財物並未偷出,被吳旺僕衆捉獲,喊叫四鄰,登時打死。小的近前看視,方知是母舅,悔救來遲。彼時衆欲呈縣,吳旺說他自己承當,應死不該擅殺。

乞爺爺搭救母舅初犯。”郭爺曰:“你母舅不才,死有餘辜,只是你該來首 。”再叫謝本上來罵曰:“你這狗骨頭,擅自殺賊,藐視官府,賊不該死,你該償命。”謝本曰:“吳旺殺賊,他說自來首明,不幹系小的,因此小的未來呈首。”郭爺笑曰:“未首減一等充軍,擅殺問雜犯擬斬 。”遂拋紙下來畫招。興郎四人見是問軍,私相謂曰 :“我等只得他十兩銀子,替他去充軍不成?他今日自己也問死罪。就是證出人命,亦只是死罪,我等何故做這冤家?”大傢俬相埋怨。郭爺喝令畫招,吳旺辯曰:“殺賊反該死罪,殺死平人不該凌剝?”興郎等曰 :“不首賊死,該即充軍;不首平民,就該雜犯?”郭爺曰 :“將吳旺打四十,興郎等打三十 。”皁隸如數打了,郭爺曰:“白日還債,捏爲夜間竊盜,十兩勒要三倍,豈不能將銀買你爲證?”叫取葉貴來問。葉貴見提,連忙上前訴曰 :“羅子仁賣米營生,託小的借銀是實,不上半年,九兩還成一十五兩,還要算他三倍。

不容小的勸解,喝令羣僕揪打,說道:今若不加威勢將子仁打,恐怕後來鄉民爲例 。不想登時打死,反嫁夜盜,一片虛辭!”

郭爺叫取夾棍來,把遊申夾起來重敲一百 。“你受賂冒認母舅擅殺,減等擬徒。你這奸計,只瞞得王爺,敢來瞞我?你從實招來 !”遊申還不肯認,郭爺叫上腦箍,與我再夾起來。遊申受刑不過,招道 :“吳旺疊債打死羅子仁之時,小的四人俱不在家,直至王爺拿問,小的四人俱得他銀十兩。今日爺爺審出,葉貴所言是實。”郭爺曰:“這等活強盜!你說擅殺良民就該凌遲,不首良民就該雜犯。今復何說?”吳旺等低頭畫招,只叫:“小的有罪,望爺爺超豁 !”郭爺乃問吳旺大辟典刑,秋後議 斬;興郎四人受財妄證,擬徒五年。羅子義領兄屍埋葬,葉貴無罪還家。判曰:審得吳旺以萬金土豪,肆惡無厭,鄉民屢遭蠶食殆盡。

今乃違例累算,活活打死羅子仁,反誣子仁半夜入室偷盜財物,計圖脫網。夫以九兩低銀,不及半年,勒騙二十五兩,此等閻王之債,連命勾去,豈止爲富不仁哉!妄捏賊情,興郎等昧心受銀十兩,以擅殺賊情虛證,此正是爲人須向損邊生,陽爲有羅而陰實附旺也。以日改夜,隱債駕賊,而興郎等同惡相濟,似此梟鷙,合擬如律。

郭公案

爭水打傷父命

建安縣湯墩湯盤 ,父子兄弟,歷代務農,專力田間水道。

每遇天旱,便恃父子人多,專一霸佔水利,自己田畝皆要田田水蔭,禾苗豐盛 。若是別人之田,憑他旱死,亦不分水與他。

即有人小心哀告,偶或許他,倏即阻截。此其立心甚狠毒,操行甚刻薄,蓋一鄉之虎狼,湯墩之蛇蠍也。

時有同鄉楊大目,亦種田業,其田落在湯盤田心,節次謀奪之,不遂。適值天旱,乃四下阻截水路,不容大目承蔭。大目乃曰 :“田雖上萬,小利通行。你田要納錢糧,我田亦要納錢糧;你田要收成,我田亦要收成!均是田土,均是水利,奈何恃強倚勢阻截我水,只圖你家飽暖,不管我家餓死?”湯盤怒罵曰 :“蠢奴才 ,你田遠,我田近,水勢必自近流到遠處;爾田少,我田多 ,必先蔭多田而後蔭少田;你田低,我田高,必先潤高田而後潤低田,皆是一定之理,哪個敢來強爭?”楊大目曰 :“放水只可論先後,豈可日日阻住,不許我放!你是口蜜心苦,利己損人,天眼恢恢,必定監察。俱同是一塊土上住,你田丘丘有水,我田幹得發裂,虧你下得狠心腸,斷送我一家性命 !”湯盤大怒曰:“誰是誰蜚,誰濁誰清,你要仔細,莫惹我打你!”楊大目說:“你便打來!”湯盤遂把楊大目揪倒,一頓拳頭亂打。大目力弱,打他不過,喊叫救命。其父楊閔聽得,即忙奔救,口稱 :“你這惡人,何故阻我兒子田水,又打傷我兒?你明日天不容地不載 !”湯盤聽了楊閔之言,心中愈怒,遂罵:“老叫化!你兒子強橫與人相打,你又來火上添油,何等可惡!今日不打你,我恨氣怎消得 !”乃將鋤頭頭上連打 幾下,血流滿地。楊大目無奈他何,只得揹回家中,頃劾氣絕,冤不得伸,只得寫狀去告。就在大市街撞見郭爺,即攔轎跪告:告狀人楊大目,系建安縣民,告爲傷命事。地虎湯盤,惡膽包天 ,橫行鄉曲,官水獨佔。稻枯食絕,身論觸毆,父閔聞兇奔救,遭惡鋤頭破腦,背歸登時身死,陳位見證。

父死家破,冤慘天昏。叩法檢填負冤。哀告。

郭爺接了狀子,遂即審問情由,帶轉本廳,即爲準理,發牌拘拿湯盤赴府問斷。大目見狀準了,還家。其弟大受等三十餘人,遂抬屍首直入湯盤中堂,因便乘風,卷擄財物,打破門壁,騷擾一場。湯盤具狀入府訴雲:訴狀人湯盤,系建安縣民籍,訴爲冤陷事。天年大旱,本月初七日,身與楊大目爭水,遭毆暈地。石昆救證,並無楊閔在旁。次早稱父被身打死,統集羣虎弟侄數十餘人,破屋劫財,謊狀捏告。哭思爭水田間,去家二里。惡父瞽病多年 ,不出戶庭半步,貧無飛石,安能打死病父?

乞究根源超撥。懇訴。

郭爺看了訴詞,遂拘原、被二犯,並兩家幹證人等,到館略審。明日親自去到屍場,喚仵作一一檢驗,楊閔果有破腦重傷是的,理合問湯盤償命。盤即將金銀買賄承行吏書,滯卷莫進,謀緩複審,欲待郭爺升遷,翻案告脫死罪。大目知盤奸謀,遂復催告一狀:告催狀人楊大目,告懇急取供招事。爺政清明,萬民瞻仰。兇惡湯盤打死父命,告蒙檢明致命重傷,將經一月,朱蒙複審成招。惡錢廣用,日久奸生。仁臺早夕喬遷,冤民無處控告。乞速取供,免遭奸計,生死感恩。上催。

郭爺望見大目催狀,即奮然嘆曰 :“一時是我事多,亦必書吏按卷不呈。若不早斷,他日我設若升去,大目怎麼爭得他 過?必定脫了死罪 。死者無辜,生者受罪,豈不是我誤他!”

遂呼承書吏急取供招 ,歸結前件事情。湯盤放刁,不肯供招、苦推人命,哭訴擄財。郭爺復將兩家幹證研審,皆雲:湯盤打死楊閔是實,大受擄掠湯盤家財亦是實,總乞爺爺公斷。郭爺見幹證訴說明白,即判曰:審得湯盤虎踞一方,霸截衆人水利,恃強毆打楊大目,已爲行兇。況父楊閔親見兒子被打,奔救號冤,此亦父子常情耳。盤胡逞兇之甚,喪其命於鋤頭乎?大受痛父身亡,統集族衆,抬屍入湯,乘機擄撿,雖曰妄舉,亦以忿虎之咥人,快虎見誅而並欲空虎之巢穴也。湯盤合擬填命,大受姑罰不應。

郭公案

累騙書客傷命

建寧府大市街有一滕寵 ,屢代世宦,家富石崇。生放延、建兩府,取利甚重 。專一與府、縣官員往來,恃強逼取息錢。

內中有不聽算者,即呼奴僕狠打不休,重則送官懲治。或有逼死人命,亦只罰得他納谷數十石 ;或遇對頭,他亦廣錢買囑,拒捕不赴審對。滿城人皆號他霸王 。彼亦自誇 :“纏我老滕,必難脫身。”

一日,有浙江龍游販書客人龔十三、童八十在大中寺賣書,折了本錢,託保陳正,寫批往滕寵處借出本銀二十兩。未及一年,已倍息還足,當憑原保,立有收完票帖爲照,自後龔、童二客人,勤儉克苦,朝夕不怠,生意順遂,大有所得,遂在府前開一大書鋪。

滕寵一日府前經過,知是龔、童二書客,見他不來禮,便生騙心。歸家即叫原保陳正來說:“龔十三、童八十兩人開店,生意大利,皆是借我銀爲本,奈何不還我銀?屢次取討,竟未見分毫,他是何等主意,特欲欺負我耶?”陳正曰 :“當日他就還了,是我寫完批,大官人怎麼又取?”滕寵喝曰 :“你得客人銀子,故此代他爭辯 。”陳正曰:“憑爾去取,我不管。”

滕寵遂呼強奴五六個,一齊往龍游書鋪,叫家童罵龔、童二客人:“你數年錢債,屢取不還,是何道理?況得我家銀子作本,今已多趁利息,若不還我,天理難容!”龔十三答曰:“借銀未及週年,本利倍還,立有收帖厚照,今何可復來索取?”滕龍怒曰 :“你們借我銀爲本,買書開店,今生許多財帛,負債不還,反把假收票在此抵搪。你既還了,爲何不取原日借批?”

龔、童心中不服,遂與爭辯起來。滕寵乃喝令手下多人,將龔、 童捉往狠打,破其頭面,折傷左股。冤屈莫伸,於是寫狀,即在清廉郭爺處告:告狀人龔十三、童八十,系浙江龍游人氏,告爲黑騙傷命事。緣龔 、童府前賣書,舊年揭借滕寵本銀二十兩,半年倍還 ,收批血證。豈意惡復執借券重騙,理論觸兇,喝令家僮毒打,重傷可驗。周傍救證,二命懸絲。懇臺親究,殄惡保辜。上告。

郭爺準狀,即遣醫生驗明,連發五牌嚴提滕寵。寵廣將酒食、金銀,買囑衙門、人役,抗拒不赴對理。龔、童二人復催一狀:催狀人龔十三等,催爲抗提玩法事。兇豪滕寵,毒打孤客重傷,醫生驗明。五拘抗牌不到。天台視民病若己傷,兇惡藐官法如故紙。身在歇家,調養無人,僱借抬歸,審理不便。即目血髓時流,朝不保暮。遷延屈死,上負天恩。

哭懇爺臺速拘歸結。上催。

郭爺一見龔、童催狀,心中大怒,即刻嚴差守提,風火雷霆,十分緊急。滕無計可逃,只得赴館訴告:訴狀人滕寵,訴爲沉冤陷害事。梟客龔十三、童八十,約借老母衣棺銀兩,過期不還,坐取觸恨,呼黨擒身,棍石亂打,渾身寸節有傷,幸得張松救歸,幾死三次。惡反詐傷二命。蒙牌五提,痛難起牀。死殼回生,匍匐上訴。

郭爺看了滕寵訴詞,遂拘原、被告並保人幹證,一一鞫問。

衆皆受寵賄囑,偏證客人。郭爺遂用重刑,將張松夾起,大怒喝曰 :“你這奸刁,私受滕寵多少銀財,買來偏證客人?若不從實說來 ,即夾至死亦不少放 !”張松受刑不過,乃直言曰:“龔十三當日借銀爲本,未過限期,已一一還訖,並無分毫少欠,滕寵親筆寫立收帖是實。今見龔、童賣書,多獲財利。因 昨日寵在店前經過,未曾與他作禮,故持陳券索騙,累算前債。

龔、童不服,理辯滔滔。寵心怒起,隨呼手下,將龔、童扭打破頭、折股,俱有實傷,小的不敢隱瞞。兄原中陳正,見他欺心,因此逃去。”郭爺曰:“我未加刑,你便不認。”松曰:“未入府時,寵已置酒店中,哭說四五一二,實未敢受其錢財。望乞爺爺大施惻隱,超拔小民。感戴無任!”郭爺乃取筆判曰:審得滕寵宦虎踞市,累債戕民,流毒鄉方,已非朝夕之故。今乃持已償之廢券,賊無欠之良民,破龔十三之頭額,折童八十之左股,五拘不至,百計逃躲,乃又撓法之尤者也。尚欲捏無作有,將假搪真,詐言遭打致病,賣脫前件愆尤,詎知身無傷跡,何得口報遭冤?夫強附己於傷人之列,欲脫刑于無刑之中。合剪刁風,擬罪如律。張松誤飲其酒,姑免究治。二商既受保辜,已得湯藥歸家寧養。

郭公案

斷問驛卒償命

萬曆乙亥年八月,郭爺在府理事,聞報楊公四知代巡來閩,已入分水關,衆官俱要到關迎接。郭公一日府中起馬,行至葉坊驛,天色已晚,不能前進,即吩咐衆俱去睡,明早好行。公秉燭獨坐,忽聞窗外有女人聲音吟曰:夜月懸金鏡,春風揚錦帆。

紅花如有意,飛點繡衣衫。

女子吟罷,郭爺仔細靜聽,其女又吟曰:旭日轉洪鈞,園林萬樹新。

畫屏朝弄色,彩檻夜移春。

巢鵲俱堪託,人家盡不貧。

獨憐寒谷底,黃葉尚凝塵。

公聽罷女子之吟,心大詫曰:“有是哉!女子何以至此?”

女曰:“妾非人也!有沉冤欲訴。”公曰:“爾試訴來。”女即趨前,跪於燈下,泣訴曰:告狀妾徐氏,系衢州常山縣人,父徐材選晉江罔川巡檢。禍因辛未年九月初七日,從父赴任,抵驛安宿。驛夫楊重見妾貌美,毒父犯妾。妾固不從,羅巾縊死,屍掩園中,淺土僅足覆面。命官遭毒,室女含冤,陰魂飄揚,望光哀告。

女曰 :“望乞爺爺詳察施行。”訴罷不見。郭公聽了狀辭,一夜不寐。迨至天明,公集羣驛夫庭下問曰 :“五年前有徐巡檢在北京犯了重罪,逃至此間,上司着我來訪,若何人能捕獲,捉得來見宮,給賞銀五十兩。”有一驛夫向前稟回:“小人曾聽 得有人已殺之矣!”公曰:“爾姓甚名誰?”答曰 :“小的姓楊名重。”公曰:“你見甚人殺他?”楊重見問得古怪,遂改口說:“小的只聞此語,未知真否?”公大罵曰 :“思奸人女,而遂殺人之父;縱一時之慾 ,而傷兩人之命 !”叫手下選粗板子,將楊重重打三十。楊重受刑不過,乃哭訴曰:訴狀人楊重,系葉坊本驛驛夫。身貧入驛作夫,曾經三載。五年巡檢被殺,止得風聞,人命事幹重大,指殺必執實證。巡檢雖職卑,從行諒有跟隨;女父既同行,相伴不離母婢。未有一女一父可以朝夕相隨,驛失一人應難行刺。乞爺爺囑冤,死生佩德。上訴。

郭爺聽了訴辭,大怒曰:“這賊骨頭,不打不招!”叫將夾棍夾起。楊重曰 :“小的不知來歷,莫說是夾,就是加刀,小的情願伸頸 ,此事決不敢招 !”郭爺叫只管夾起。敲了一百,楊重只是不認。郭爺曰:“這奴才總是該凌遲!與我再打三十,拶起來。”楊重只當郭爺也是風聞,又無對證,只懸熬刑不招。

郭爺曰 :“你貪她美貌,毒死她父,女不從允,羅巾自縊,葬在園中淺土,爾尚來辯!”楊重聽得郭爺說出真事,自知理虧,只得供招。郭爺遂判曰:審得楊重以積年淫棍充當葉坊驛夫,瞰徐巡檢父女兩口入驛 ,身無僕從,悅女貌美,遂毒父命,女抗節自縊,父旅魂銜冤。依依淺土,兩命誰歸?一點遊魂,燈前訴屈。

似此縱慾吞去,合擬凌遲處死。仰地方具棺改葬徐材父女,庶使冤魂不遭沉滯。立案解府,地方免罪。

郭公案

遊旆謀毒三命

政和縣五都徐村有遊旗、遊旆、遊方寫兄弟三人,藉祖父餘蔭,家業鉅萬,富饒堂室,田連阡陌。但遊旆年雖第二,立心甚毒,每行利己損人之事。雖憑族長分家,往往欺兄本分,田產要取附近,承蔭房屋要取高大精潔,衣服器皿要取華麗新美,凡一切家中動用,俱要佔哥弟便宜。

遊旆心下猶不自足,乃與其子游志高商議曰 :“我欲盡取大伯伯之家,你有何計可以一網打來?”遊志高曰 :“我伯尚有哥哥遊志廣、侄兒遊自成,一家三人卓然,奈何能盡取得?”

遊旆曰 :“事由人幹。若有好計策,莫說三口,即三十口亦不難置之死地。”志高曰:“若欲謀他家業,必應先毒死伯伯,後毒死哥哥,又毒死侄兒,方能斬草除根,方能奪其家業。況又有小叔遊方寫,亦要擺佈他,方可成事。若有一個不死,他日我等必難存濟 。”遊旆喜曰,“我兒實有機謀。”遂日夜伺候遊旗動靜。 一日,遊旗往田中耕田,婢女送飯並攜老酒一罐,行至無人去處,遊旆故意叫婢女後面路上代他接耕田飯來。其婢放飯在路,遊旆見婢去遠,遂將毒藥傾在酒內,向後來接婢飯。婢仍攜前飯,與主人去喫。遊旗耕田辛苦,即先取酒來連喫數碗,不覺肚中又餓,毒藥發作,遍身發熱,望塘中去浸,登時死於塘中。婢只說酒醉投水,連忙來報家中。旆、方寫諸子侄俱來痛哭,具棺收殮,誰知此是遊旆毒死。

過了數日,遊方寫似覺略有風行草偃,在外言三語四。遊旆知得,心中深恨。一日誌廣偶得傷寒,遊旆曰 :“傷寒亦是大 病,也要請醫服藥 。”志廣遂着家人,請得縣中劉醫士來家醫治。服藥數帖,其病少愈,劉醫士曰 :“爾病漸漸要好,我家中有事要歸,明早我叫小介,再送兩帖藥來,便可斷根 。”說罷辭去。遊旆遂置毒藥手中,及至天明,在總路去等,果見劉醫士送得藥來。遊旆曰 :“此藥是我家去的 ?”小童曰:“是也 。”遊旆接過手來,開包一一看過,遂將毒藥盡放在內,仍舊包了。小童送到遊志廣家,辭別歸去。志廣煎藥服去,一時毒發,遂不可救。遊旆見侄已死,乃假裝怒曰 :“劉郎中素號明醫,百無一誤,今獨醫死志廣,必有緣故,我想此必遊方寫那畜生,欺奸侄婦陳氏,故串醫人毒死志廣。不然,何其死亡如此之速,有此異事 ?淫人妻子,毒人丈夫,我必代爲伸冤!”

遂寫狀往縣中洪大尹處去告:告狀人遊旆,告爲代侄伸冤事。惡弟遊方寫,禽獸邪行,穢污閨房,調奸侄婦陳氏至稔,恐侄志廣聞知不便,乘伊傷寒,遂買串醫士劉一梁,毒死死志廣。骨肉相殘,人倫大變。乞天究治,存感霑恩。上告。

然志廣之死,實系遊旆用藥,乃嫁禍於遊方寫耳。且又密囑其子志高 ,包藥於糖餅內,再毒廣子自成,意欲斬草除根耳。

自成不食,故誤殺其家僮。通族尊長,舉皆知之,莫不忿恨遊旆,且罵曰 :“至親手足,安可以如此狠毒?既害其父,又害其子,猶欲害其孫,何等過當!我和你若不舉首,則惡暴日甚,冤鬼悲號。凡有人心,不可坐視!”遂召集一族三十三人連名,於洪爺臺下出首:首狀人遊忠 、遊恕等,系五都民,首爲不公不法事。

族惡遊旆,兄弟寇仇,操戈入室。先年與兄遊旗爭財不和,密謀毒命。又虎吞幼產,毒死旗子志廣、孫自成,反陷遊方寫 抵罪。夫遊方寫既恤其孤 ,安有殺孤之理?遊旆既殺其 父,豈無殺其子之心?三代兩父子,俱各銜冤;一族百男婦,莫不切齒。況今田產入囊,復欲陷方寫同死。黑夜冤魂號天,白晝怨聲載道。懇乞天台鋤強翊善,感德無涯。上呈。

洪爺接了狀辭及首詞,遂拘原告及通族人等,一一細加推究,皆曰 :“虎不食子,狼不殘親。遊旆父子只知有田業,不知有骨肉。望爺爺憫察。遊方寫本以憫孤恤侄,觸怒遊旆,遂誣陷奸謀,然皆虛情,乞寬恩蘇釋 。”遊旆見衆俱壓倒他,遂哭訴曰 :“長兄當父,幼弟當子,父子縱是無狀,必不忍食父而吞子,況難得者兄弟,易得者田地,焉有輕其難得者,而重其易得者,乃低頭受刑 。”並不供服。洪爺又恐遊旆特立而爲人所共惡,難好決問,遂寫申文,把遊旆一干人犯,遂解入刑館郭爺處參詳 。郭爺看了申文,心中已有了然,遂喚遊忠上前,問曰 :“遊旆父子謀兄家財,喪他父子三口,果是真否?”遊忠曰:“毒兄水死,侄病加砒,毒孫誤中其僕。”郭爺曰:“遊方寫亦旆親兄弟乎?”遊忠曰:“系同胞共乳。”郭爺曰 :“旆死哥哥一家,已自遂志;幼弟遊方寫未死,兄家豈不二人平分?故毒行於兄而奸陷於弟。此騎虎之勢,安得放下者也?”遂喝令皁隸,將遊旆父子每人重打四十。遂舉筆判曰:審得遊旆與兄遊旗爭財,骨肉冰炭,用藥毒死,立心奸險,當時一家,疑已不決矣。今又毒殺兄子志廣,則兇謀欲蓋彌彰,反誣幼弟與侄婦陳氏通姦,串醫士劉一梁藥死,此籠絡一家,一舉兩利之計也。況又日囑男志高,糖餅下毒 ,害志廣之子自成,是欲剪草除根,絕其血脈耳。

幸而自成不食,誤殺其僕,此天意耳!在不絕善人之後也。

夫遊旆既殺其父,又殺其子,曷爲又殘害其孫,並陷遊方寫死於非命?此等極殘極忍,雖蝮蛇窮奇之心,未有若此之 甚也!合擬凌遲,法所不赦。其子志高仍擬同謀,律例取供。遊方寫本系無辜,陳氏姦情殊假,一梁之藥無毒,毒出遊旆,旆無逃刑 。遊旆家財,悉斷與遊方寫、遊自成掌管。

立案存照,以儆將來。

郭公案

強僧殺人偷屍

甌寧縣鬥峯寺有一極富僧官柯一空 ,田產家財不止數千。

四鄉租谷甚多,少人催取,處處佃戶延挨都不完足。

一日,縣中催納錢糧,缺少銀兩,一空思曰 :“各處佃戶租俱未完,錢糧把甚來納?不得不下鄉去取租谷 。”由是遂往茶埠問佃戶黃質、黃樸算明數年租谷。交還之外,尚欠三百餘石。一空怒罵曰 :“爾年年種我田,拖欠我租谷許多,坑我無銀納糧,受官府催逼,天理何存?今年算明前後新舊租谷,一一要完。再若延捱,定行告官,決不輕放你!”黃質曰:“田中無谷,教我哪裏討來?憑你去告!我也有口,決不該死 !”一空大怒,罵曰 :“你白得田種,自在無憂。我替爾賠錢糧,又替你承板子,天下有這道理,教我這氣怎消?”劈頭把黃質揪翻在地,亂打一頓,登時嘔血身死。一空還說假死,又踢兩腳。

黃質妻子見丈夫被打死,哭做一團。兄弟黃樸自外而歸,見哥子死在地上,乃大罵曰:“這禿驢敢如此無狀!就是拖欠錢糧,亦不就該打死 !況你只是寺中舍來的租田,又值這幾年荒旱,自古租糧無利,你來累算,括活打死我哥子。若不告你,這冤怎麼得申?”寫下狀子,聞得楊大巡巡至建寧,遂至察院投告:告狀人黃樸,系建安縣七都民,告爲活活打死兄命事。

痛兄貧懦,佃田度活,冤遭孽僧柯一空,十月初二來家取租,嗔兄酒饌不厚,打碎盤桌。兄辯觸孽,逞兇揪打,登時吐血身死。鄰里範清見證。乞委廉能槍填,籲天哀告。

楊大巡見是人命重情,遂準了黃樸狀辭,即批仰本府理刑廳郭推官,問明解報。此時柯僧聞得黃樸出門告狀,知他家只 是兩個婦人,遂統惡僧一羣,扮作強盜,黑夜明火持槍,驚得兩個婦人走了,遂將黃質屍首,偷入寺中園內,埋在兩棵大樹下,寂無人知。自以爲人命無屍可驗,決難問我償命。遂寫訴狀亦到大巡處訴:訴狀僧綱司僧人柯一空,年籍在牒,訴爲圖賴事。僧幼離俗,素守清規。冤遭地虎黃質、黃樸,轄佃僧民三十九畝,屢年捱欠租谷三百餘石。十月初二,往算租銀,完納錢糧,適質病危,後來身故,與僧無干。豈惡弟黃樸頃立歹心,圖騙租谷,懸捏人命,賴陷僧身。乞調檢驗,有無傷害,真假立分,租銀不致圖賴。上訴。

楊大巡準了柯一空訴狀,亦批郭推官問報。柯一空既準訴狀,遂自赴理刑廳郭爺處報到。郭爺遂拘黃樸對理。黃樸哭訴曰:“孽僧活活打死兄命,情慘黑天,乞爺爺做主 。”一空曰:“惡佃圖騙租銀,嫁陷人命,天理何在?”郭爺叫皁隸把一空夾起,重敲一百,讓他招來。一空曰:“那日小的到他家取租,黃質病重在牀,不曾見面,焉能打死?若有重傷,乞調死屍一檢,情願小的填命,死而無怨 !”郭爺遂發牌,調屍檢驗。黃樸曰 :“小人前日往察院告狀去了,黑夜被孽僧裝做強盜,偷去兄屍 ,不知棄在何處?他故以調屍檢驗以辭。既打死兄命,又盜去兄屍,似此立心,奸毒猶甚!乞爺爺詳察。”一空辯曰:“既是死屍,日夜人都燒香不絕,小的何能偷得?全是假詞。”

黃樸哭曰 :“村居小戶,小的出來,止有兩個寡婦在家,安能守得屍住?況他那晚明火執仗,小的妻、嫂只說強盜,連忙逃躲不暇,豈敢顧屍?”郭爺聽此兩家辯論紛紛,乃提四鄰居民及幹證來問。華房、柏森皆說離黃樸家遠,不知誰人盜去黃質屍首。郭爺復將一空夾起,只是固爭不認。華房、柏森亦遭拶夾,亦不肯認。郭爺叫把犯人通監起,遂退入後堂,焚香禱告 上蒼。一夜明燭後堂,坐以待旦。時當半夜,一時桌上隱几而臥。耳邊忽覺人報四句詩曰:屬耳垣牆不見天,鬥峯寺裏是神仙。

人間莫道無明報,新土離離舊草添。

郭爺聽了詩詞,忽然醒覺,復對天拜曰 :“此乃神明告我這場人命也。”早起即使吏書、門皁人等,親自往鬥峯寺一遊,假言要謁伽藍 。一路心中自忖:這四句詩詞,下三句皆易曉,只首句解意不到。及入寺中,衆和尚迎接坐於觀音堂,吩咐衆人外面俟候 。公乃焚香禮拜而禱之曰 :“本職奉命察院明文,爲問黃質人命。無屍可檢,事體難明。聞有神人語詩四句,只有首說‘屬耳垣牆不見天’一句不悟。觀音娘娘顯靈顯聖,若是屍在竹牆園中深處,乞求三個陰筴 。”公擲下三次,果皆三個陰筴。公乃心中自喜,辭了觀音,出外茶飯,復登觀音閣上觀望,果望見寺後有一大園,兩邊俱是修竹圍住,茂盛遮蔽天日。公曰 :“屍在其間矣!”即下閣要往後園觀看,衆僧曰:“後園污穢,不堪龍步。”郭爺曰:“神得之矣。”叫門皁跟隨,徑入到牆竹之間。他細一看,見前面竹下一團爛草之下似有新土。叫皁隸揭去其草,果是一個新墳。遂叫仵作掘開,便帶黃樸來認,果是他哥子。黃樸抱屍大哭。郭爺遂命檢驗,果有重傷。即將一空重打八十,又將葉、柏二人各打三十,問他接了一空幾多銀買囑 。二人受刑不過,只得供言,各得他酒一席、銀五兩來證,是實。郭爺即判曰:審得僧官柯一空,名一奸宄,外空中實。貪財利而惡同閻王,欺佃戶而勢如馬面。不思田乃檀越之田,惟知租爲肺腑之租;全無捨身之仁,恣行剜肉之兇;不論荒旱無收,只逐年疊算。怒質理辯,登時打死方休。初二受打吐血,初三早死無辜。搶屍希圖漏網,賂證意在逃生。茂竹 牆中埋屍雖密,神明報處,擬償允宜。一空秋後取斬,華、柏三年擺站,具由解道,用戒孽僧。

郭公案

第三 編謀 害

猿猴代主伸冤

甌寧縣八角樓下有一積年叫化,乃建陽同由橋頭方池。只因好賭傾家,遊手好閒,酗酒忘返,遂爲鄉人所賤,難討飯喫,乃爲乞丐多年,羞愧盡忘。乃買一猴教之,搬演作戲,人家去討錢米。教猴熟了,遂別了家鄉,往府八角樓下去住,日日街上弄猴。過卻數年,間遂積有空銀十三四兩,年已將老。

一日,思到家去訪親眷、故人,求個結果,乃到葉坊驛鋪中借歇。晚間買酒露出白來,被府中一民壯謝能看見,遂起歹心,買酒來與此弄猴者同喫,假認亦是建陽人氏,在府前居住。

那方池見是同縣,一發放心喫酒,將大甌一連飲了數甌,不覺醉倒,就連衣服上牀睡了。謝能見他睡得熟,即解下牽猴之索把方池勒死,腰上銀子,解將去訖。

猴見謝能勒死方池,乃跳起把謝能滿面抓破,跳在屋上去了。謝能待至夜靜無人,開了店門,把方池背去丟在深潭之中。

不想猴在屋上,望得分明。謝能見天未明,亦不待炊飯,即望府去訖。店家起來開店,看昨晚借宿並弄猴者俱不見影,止見猴在屋上悲鳴,似有告訴之意。店主亦不解其意。店主呼猴下來將飯與它喫,其猴兩眼垂淚,丟飯不食,一直出門走向樹上 高坐。 店主心下正在躊躇 ,忽報郭爺、邵武查盤訖,從此回府,在驛打中。大猴在樹上見郭爺轎到,即跳下樹,攀住轎槓叫號不已。皁隸不敢下去,回報郭爺。郭爺叫猴問 :“爾曾有主人否?”猴即點頭前行。郭爺帶猴入驛中坐定,只見猴跪在案前,悲號垂淚,若似告狀形象。郭爺曰 :“爾有冤來告乎?”猴即點頭。“爾有冤在何處?我差皁隸與你拿來 。”猴即踊躍前導。

即差兩個皁隸,隨猴同去。行至前面水邊深潭之中,用手指住水中叫號。皁隸隨猴到一店中,手扯主人,皁隸即帶店主人到驛。郭爺問曰 :“你是何處人氏?在此開店?昨夜什麼人在你店歇?”店主訴曰 :“小的系本府臨江門人,姓徐名殿,在此開店十數餘年,只是平易討喫。昨晚有一弄猴叫化在此借歇買酒喫,後有一民壯來 ,說是與他鄉里,亦買酒與他兩個痛飲,後即還了小的店錢,因此未曾起來看。只聽得五更早,民壯叫我一聲而去。小的天明起來,只見其猴坐在小的屋上,小的呼它下來喫飯,它悲鳴而不肯食,跳到樹上去了。今日在爺爺臺下告狀,想必那叫化是民壯謀死了。”郭爺曰:“你叫兩個會游水的來 。”徐殿即叫得兩個拿魚人來見郭爺。郭爺叫皁隸同猴俱到深潭邊。猴向水中一指,拿魚的下至水中,撈起丐子上來。

猴扯住屍身,叫號不已。郭爺亦爲惻然。徐殿曰 :“昨夜正是此人 。”郭爺細驗過了,叫地方取棺木收貯,停在溪畔,發落地方諸人回去。思想民壯既是府中,不難問出。乃帶猴藏於轎內,回府中,將猴收入私衙。

次日坐廳,乃言衙內有一坐椅,善能說話,知得人間休咎,凡城中但有不平之事,可都來問,椅自能替爾報出。一時喧鬨,城內城外,不問貧賤貴介、衙門廝役,俱來看郭爺坐椅。郭爺將椅子把錦被矇住,抬在月臺上,三推六問叫它說話,大開衙 門,人都相挨而進。郭爺私叫皁隸負猴於肩上,可在人叢中往來行走。猴在人肩上遍尋不見,行到二門,只見那民壯亦來看椅,那猴遂跳在那人身上,緊緊揸住不放。皁隸即扭進見郭爺。

其猴揸住猶不肯舍,將那人耳鼻俱咬爛。郭爺叫猴且放手,那猴遂伏在一邊悲號 。郭爺曰 :“我椅已對我說,此民壯謀人,但爾衆人未曾聽得,可都散去。”郭爺曰:“將刑具過來,先把謝能打三十,仍將夾棍夾起,敲下一百。”

謝能見猴在面前,又見郭爺呼他名字,遂自招曰 :“小的在鄉間去催糧,回到葉坊投店,不合見叫化方池腰露白銀一十四兩,遂將酒灌醉,背沉深水,惟猴脫走。今遇爺爺電燭,不敢一毫隱瞞,所供是實。”郭爺問:“前銀還有許多在?”謝能曰:“銀尚在身未動。”郭爺即吩咐承行的,將此銀把四兩與方池造墳,其餘十兩 ,行文書到縣,叫方池親人來領去作祭祀。

謝能問抵償,其猴釋放歸山。

猴見郭爺決斷明白 ,磕頭拜謝,遂大叫數聲,撞階而死。

郭爺見猴有義,亦命同葬方池墓中,立一個義猴石碑,以旌節。

郭爺爲之立案,以垂後世。遂判之曰:垂繮溼草,犬馬尚能戀生;跪乳返哺,鴉羊亦全孝恩。

謝能何以人而不如禽獸乎?方池弄猴生意,其銀積之甚艱。

葉坊露白,其亦防閒少密。謝以民壯徵糧,素懷狼貪虎顧。

見財動意,即謀醉死沉屍。豈知猴不忘主,則必不肯釋仇。

扳轎訴冤 ,椅言捉賊。發銀四兩,營葬方池;餘銀十兩,親人領去作祭祀。謝能秋後處決,猴則建節表揚。立案刑館,用昭天罰。

郭公案

斷拿烏七償命

郭爺承楊大巡命查盤漳州,轉府空閒無事。一日,在文案卷內揭出一張人命狀辭,郭爺拿出細看:告狀客人方文極 ,系徽州歙縣人,告爲追究父命事。

隆慶五年八月,父方烈揭銀八十兩,來建寧府前開店。十月,義男方興來店,寂無人跡。訪究四鄰,皆言未到。興歸,身奔細察,依路有蹤,惟到近府不見。切思清廉在上,道不拾遺;至仁之邦,路吞商旅,只得奔告爺臺,乞究父冤。上告。

郭爺看罷狀辭,即取狀在手,出廳問書吏曰 :“府前有一徽州方店,如今還在此間否?”書吏稟曰 :“隆慶五年正月收拾回去,彼年十月有子來告狀尋父,前阮爺見是無頭公事,亦未與他對理。這幾年他兒子亦未見來,只是他義男方興,還在那店中賣些貨。”郭爺正在答問之間,忽見七個烏鴉飛在廳上,連叫數聲,望南而去。郭爺曰:“‘好怪哉!”心中自忖:“若謀死方文極者,莫非烏七乎?”遂喚兩名捕盜施功、葛木上廳吩咐曰:“爾其與我不問城市、鄉下,但有烏七,可拿來見我。”

葛木曰:“無牌難拿。”郭爺即標一牌,用了關防。兩個捕盜走出府來,滿城去尋烏七,尋了一日,並無形影。明日清早,二人出鄉,窮土僻塢,俱去問過,亦無蹤跡。看看日晚,來到甌寧五都箬村地方,見一人往前跑走,施功問曰 :“老官往何處去的?我是府里人,去箬村追錢糧 ,可帶我去來 。”那人曰:“此去箬村只一里路,乃是大路,公差只管緩行,我要去得緊。”

葛木曰:“老官甚事去緊?”其人曰:“我要去叫屠戶殺豬就趕 轉,恐怕天黑,故此去得緊。”葛木曰:“屠戶甚人?”其人曰:“乃洪烏七。”施功曰:“我正要去他家催糧。一同前去便是。”

三人趲行,不一時間,已到烏七家中。其人叫曰 :“七官在家否?”烏七聽得門外人叫,連忙出來。其人日 :“勞七官明早我家來殺一小豬 。”說罷就行。烏七送出,轉來見兩個差人在堂上坐。烏七問曰:“公差何來?”施功曰:“縣中王爺喚你去對錢糧。”烏七曰:“我前日對完了。”施功曰:“金花借辦,銀子要緊,你且明早同我去對,不要去殺豬。”烏七曰:“便是稱銀付公差,代對也罷 。”葛木權應曰:“天光又作計較。”烏七整酒相待,安歇。待至天明,復整早飯喫完,烏七兌出紋銀三兩,託葛木代對。施功取出郭爺牌票,對烏七說道 :“我乃理刑廳差人,非是縣差,爾可就要去見他。”烏七曰:“我與郭爺並無干係,何事勾我 ?”施功曰 :“我亦不知 ,爾說明便是 。”烏七聞得郭爺之事,只得取了些盤纏,同二差到府來見郭爺。葛木稟曰:“小的拿了三日,方纔在箬村拿得烏七到了。”

郭爺曰:“帶上來。”烏七跪在下面,郭爺曰:“爾便是烏七乎?”

烏七曰:“小的便是。”郭爺是他橫眉蛇目、赤發,便知此人性惡,遂問曰 :“隆慶五年八月所幹之事,從實說來。”自古說,爲人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烏七聽得說八月所幹之事,心便慌了,口中糊塗應曰 :“老爺所問不知幹什麼事?”郭爺曰 :“方文極八十兩銀子乃爾幹去,又說甚事!”烏七曰:“小人山僻村嚴,朝夕只在田中,況小人所居之地又不通大路,有甚客人在此經過 ?”郭爺見他言語支吾,叫禁子取刑具過來,即將烏七雙手拶起,連敲數百,亦不招認。復叫取短夾棍夾起,敲上三百。烏七見事是實,想難脫罪,只得招曰 :“小人住在居箬村,大溪水通浦城。不合隆慶五年八月廿日晚,有客舡泊於岸下,內有方文極見舡艙狹隘上岸,小人店中借歇,秤銀買 酒,小人見財起心,遂用藥酒毒死,棄屍溪中,取銀入己。所供是實。”

郭爺見了招訴,大罵烏七 :“你既謀了他銀兩,亦該埋葬他屍。有此殘忍,天理何容?”遂出牌府前去叫方興來證。方興蒙提,即到衙內。郭爺曰:“此是殺你家主之人洪烏七。”方興見了烏七 ,切齒咬牙,罵烏七曰 :“千里做客,被爾謀死,恨不生啖爾肉!”郭爺曰:“今將烏七家產,悉斷與爾變賣歸去。

爾不要瞞昧家中小主。”方興曰:“小主人方烈在家讀書,這店中財物盡是主人的 ,老主母一切委小的掌管,小人事同一體,何有瞞昧?”郭爺遂拘烏七族長到衙吩咐一番,叫將烏七家產盡行賣付與方興,抵還前銀。把烏七即上了長板。判曰:審得洪烏七箬村瞰溪開店,意貪水利。蓋以舟客買貨急迫,得以刁睽分文,此則蚊蚋之毒,害人尤小者也。夫何孤客借宿買酒,見財遂行毒藥,褫其命而利其有?棄屍入水,情慘蔽天。若非舊卷現情,飛禽顯異,則文極固作溪畔怨魂,而方烈遂成蓼莪釀恨。似此網漏之囚,合加大辟之典,家產給還原客,立案永儆兇殘。

郭公案

木匠謀害二命

建安縣吉陽街五里亭起造祖師殿,化募道人鄭法海化得四方錢財上百,僱請江西臨川木匠蕭重、王遠、易俊、阮乾二十餘人,在於亭子上搭起木廠,造作佛殿。

時乃冬十二月,出外作客之人,俱趕歸過年。有三個客人是崇仁人 ,姓廖。一個叫廖明,一個叫廖彰,是嫡親兩兄弟;一個廖子成,是廖明之子。三人走到五里亭,天已昏黑,就到亭子上借歇。道人不肯留歇,木匠聽見鄉里,遂留於木廠中歇。

廖子成死要拗父到吉陽街歇,廖明走倦了,便不聽子之言。廖子成公然走到吉陽街去了。廖明兄弟入到廠中,蕭重是個頭目,素性兇狠,便叫徒弟燒水給客官洗澡,整夜飯來喫。廖明兄弟喫了夜飯,脫衣洗澡,身上露出搭包落地,連忙來藏。蕭重笑曰 :“我等至親鄉里,不必疑忌。鄉親若不放心,小老代爾收起 。”廖明只說是實,即付搭包交與蕭重。重略提起,約有二百餘兩。心中便生計較,叫徒弟多燙好酒與廖老官解辛苦。廖明兄弟見蕭重勸得殷勤 ,遂得盡醉。蕭重乃讓牀與他兄弟睡,自同徒弟去睡。

廖明兄弟被酒醉了 ,一睡遂不復醒。蕭重乃同幫作王遠、易俊、阮乾商量曰 :“此二客人有銀一百餘兩 ,交與我收起,今晚他又酒醉,不如一個奉承他一斧,抬到前面松林叢中,誰人識得是我等謀死?”王遠曰:“待我一人下手便是。”走向二客牀邊,一個劈一斧頭,寂無人知。蕭重、王遠、易俊、阮乾,兩人抬一個 ,遂抬在前山密松林內去了。轉來便把牀鋪打掃,斧頭洗淨。蕭重即把銀納起一半,遂打開搭包,取來平分,每 人得三十兩。收拾停當,時已半夜,乃各自睡去。不惟道人不知,衆徒夥伴亦無一人知得。

迨至次日早晨,廖子成在吉陽王規店中,專等父親、叔叔同行,不見形影 ,等得心焦 ,覆在亭子上來叫 。蕭重問曰:“爾叫甚人?”蕭子成曰 :“昨夜二客在爾這裏借歇,怎麼不見起來?”蕭重曰 :“昨夜果有兩個客人在此借宿。他說要去吉陽街趕兒子,因此睡到半夜,飯也未曾喫,二人背了包裹漏夜走了。”廖子成曰:“我早起望到此時,並不見影。”蕭重曰:“莫非趕上前去不定?”廖子成曰 :“莫非果是前去?”遂轉王店喫了早飯,星忙趕上前去。看看行到傍晚,沿路問人,皆言不見。子成曰 :“他兩人不成會飛,我這等走得快,如何不見?又曉得我身上無盤纏,焉有丟我之理?我今早在五里亭問信,只有道人師徒昨夜不容我歇,今日又不見他,我再去問那道人,便知端的 。”乃復轉五里亭,來見法海,問曰:“我父、叔二人,昨夜什麼時候到此,今往何方去了?”道人曰 :“客官好蠻,昨夜縱有二客借歇,我哪裏記得清?況我這裏屋宇又無,哪裏有客人借歇?”正在辯論之間,只見二三個樵夫在亭子上唧唧噥噥說:“前面松林內,被人謀死兩個客人。”廖子成聽說,大驚,忙到松林去看,果見父、叔兩人被殺死在地,血污頭面。抱屍大哭一場,連忙轉亭子上報了蕭重、王遠、地方韓浩山、鄰潘自成,一同相驗已了。蕭重是他鄉里,廖子成即向蕭重借銀一兩,爲告狀使用;權將三錢買兩領簟圍,遮堵其屍。遂問了道人名姓,奔入理刑廳郭爺處告:告狀客人廖子成 ,系江西崇仁人,告爲謀死二命事。

父廖明、叔廖彰同身福州賣布,貨完歸家。路經吉陽五里亭,天黑難行,身宿吉陽,父、叔匍匐道堂借歇,天明失伴。惡道鄭法海佯推不曉,死屍突見前山松林,蕭重、王 遠、韓浩山、潘自成見驗。切思生入亭庵,死暴松山。父、叔可憐遭謀,懇天撈究。上告。

郭爺接了狀詞,從頭細看,即出牌差民壯孔程、汪雲,前到吉陽街五里亭 ,拘得道人鄭法海、蕭重一干人犯到廳審問。

衆人見拘,即同民壯一齊赴廳聽審。道人鄭法海懼其人命重情,恐禍累己,遂出訴狀,洗己之身。訴狀雲:道人鄭法海,系歐寧縣吉陽街人,訴爲杜患事。身幼出家,亭庵住持,化緣度日。本月二十日晚,客人三個來庵借歇,身系草菴一間,僅容一人,固辭未納。不料天明,報客被殺死前山松林,當憑地方驗證是實。人命重大,禍必有原,預訴洗明,庶使不遭連累。上訴。

郭爺接了訴詞,遂問道人曰 :“昨夜果有三個借歇否?”

道人曰 :“三人借歇之時,天已將黑,小的庵中難堪居住,因此不敢停留。後不知歇在何處?今早只見殺死松林 。”郭爺叫蕭重、王遠等問曰:“爾見客人何處借宿?”重曰:“小的離庵半里,不是歇店 。”廖子成哭告曰:“小的昨夜與父、叔同行,行到庵邊,小的要赴吉陽大街居住,父、叔腳疼不能進前,墮落庵中,小的獨往吉陽借歇。天明父、叔不來,尋轉庵中,道人罵我不該亂尋。忽聽樵夫傳說松林謀死兩人,小人去看,果見松林中父、叔被砍死了。”郭爺曰:“松林離庵幾多路?”子成曰:“止一望之路。”郭爺叫道人上來,說 :“你好大膽,怎麼謀殺人?”鄭法海曰:“小的一人怎麼砍得兩命?”郭爺曰:“你不謀他,早上怎麼嗔他兒子來尋?好好供招。”道人哭曰:“小人平素戒酒除葷,暴言亦不敢自口出,況敢謀人?”郭爺曰:“你不謀人,偏你就出訴狀 ?”道人曰:“小的慈悲存性,懶管閒事,因此洗明。”郭爺曰:“庵中前後無人,必是你謀。”

遂把道人上了長板,問抵償命。道人曰 :“無贓不證賊,老爺 怎麼屈死小的 !”郭爺曰 :“你不償命,你可去收葬他屍首也罷。”道人曰:“小的情願收葬。”

廖子成哭白 :“小的父、叔活活被人砍死,謀去布銀二百餘兩,怎麼白白甘休?”郭爺曰 :“此等無頭公事,怎叫我郭爺填爾的命 !”乃吩咐衆人都去好生與他安葬,又用好言勸廖子成曰 :“死者不能復生 ,我這裏發銀二兩與你做盤纏歸去,來年着人載喪歸去也罷。”廖子成只得同一干人去葬父、叔。

郭爺乃差一親信家人,扮作江西客人,雨傘包袱,望塵跟隨,走到道人庵中借宿。道人曰 :“前日兩個客人我不曾接得他宿,後來客人被人謀死,幾乎累我填命。今你要宿,我情願明燈守你到天亮,免得有甚長短。”客人曰:“你專說此不吉利的話。”道人乃整茶飯與客人喫。客人問曰:“那邊甚人歌唱?”

道人曰 :“是江西一夥木匠代我造庵。”客人曰:“我出去聽他唱什麼曲。”道人曰:“你辛苦睡罷了。”客人曰:“我明日只上吉陽街去,無甚辛苦。”遂行至木廠邊,聽得人說:“客人之事,老郭想不能究得出來。”又一人問曰:“師傅、師傅,老郭曾問你否?”其人曰:“未曾。”其人曰:“如此卻好。”客人得知於心,轉來歇了。

及至天明,道人備辦衣棺,收葬二客之屍。蕭重及地方諸人俱來看證。廖子成取水洗過父、叔之屍,入殮。客人亦向前去看傷痕。客人仔細一看,見是斧頭砍碎;再把衣服一看,見沾有幾片木屑,只藏在於心。星忙轉府,將始末之事報知郭爺。

郭爺曰:“此即木匠謀死無疑。”次日又着孔和拘道人一干人犯再審。郭爺喝將道人重打十板,道人曰:“小的無罪!”郭爺曰:“爾請木匠造庵,怎麼瞞我?”道人曰 :“老爺未曾問及,小的不敢亂說。果蕭重、王遠就是。”郭爺曰:“爾是木匠?”蕭重曰 :“小的便是。”郭爺曰:“爾說老郭想不能究得出來,這 是怎麼說?”蕭重喫了一驚,正思量答對,郭爺又問曰:“‘師父、師父,老爺曾問你否?’此是什麼意思?”只見蕭、王二賊登時面色變了。郭爺又問曰:“你那殺人斧頭,放在哪裏?”

蕭、王二賊強辯曰 :“小人是客人至親鄉里,他若來投宿,還要看顧他,怎敢下此毒手?”郭爺曰 :“還是銀子你更親,哪有些鄉親?左右與我將此二賊夾起,着實敲來 。”二賊捱刑不認。郭爺曰 :“死屍身上木屑哪裏來的?着實與我夾起 。”二賊熬刑不過,只得招認:半夜酒醉,蕭重用謀,王遠用斧劈死是實。贓銀二百五十兩,王遠、易俊、阮乾各付銀三十兩,遺下皆蕭重獨得。造謀蕭重,下手王遠,抬屍四人同在,餘皆不知。郭爺即叫快拘易、阮二賊,並取贓銀到來。不一時間,拿得銀、賊俱到。郭爺令廖子成領銀歸家,即將四賊每個各打四十,釘了長板,解道定罪。道人、諸幹證無干,皆放歸家。具由解道。判曰:審得廖子成父、叔三人,以黑夜匍匐,投店失伴。木匠蕭重以鄉里留宿,蓋以他鄉故知故也。見財動謀,灌醉行殺,而遺其屍於松林。又以木廠人不見其來,而半夜人不識其去也。子早尋父,自宜波及道人。若不遣人默訪其語、默驗其傷,幾何而不兔脫雉羅乎?斧痕、木屑、老爺之問,其殆天厭凶德,而不滅其真贓乎?蕭、王合加極刑,易、阮擬就大辟。銀給廖子成。道人鄭法海諸幹證釋放。

郭公案

井中究出兩屍首

建安富沙廟前有一賣棺材客人葉乾,乃連城人,立心奸險,極貪極殘。住在城外,專一謀害孤客。適有浙江開化客人方瀾,販得色綢兩擔 ,價值百餘兩銀子,來店借歇。已是二更時分,城門俱閉,無人看見,挑夫放下轉大洲去了。葉乾見其財物重大,即設酒餚,盡心勸醉。方瀾行路辛苦,喜飲杯壯神,乃開懷痛飲,遂成大醉,不省人事。葉乾即將客人勒死,丟屍後園井中,絕無人知。

兩年後仍有開化一客人,亦姓方,名廿五,少年人物,心卻乖覺,裝載各樣貨物,到建寧發賣,在富沙廟左邊滕清一店中安下。一日賣貨,看見對門裁縫店有一婦人,生得十分美麗,芳容可挹 。方廿五問店主曰 :“此是何人妻子?”滕清一曰:“此是邵武縣裁縫施明妻子江氏。這施明極是好手藝,做得好衣服 。”方廿五得知於心 ,色慾不能禁止,乃多買羅緞綢絹,來店便請施明裁剪。裝做款待甚厚,相語中絕不涉及女色。但綢絹等項若有剩的 ,輒曰 :“師父家有令政,可拿去做鞋面,我客中無用它處 。”施明十分大悅,但遇時節,亦得常常來往飲酒。一日,思慕江氏不得就手,遂染相思,其病甚重,各處帳目便不能去收取,乃寄書回家,叫父親方廷來店管帳。此時,施明卻有兩月未到方廿五店內,一聞其病,遂往店中來看其病。

廿五曰 :“賤疾久纏,日夜思兄,少敘心話。今日得見,實是萬幸!”施明曰:“有何心話,但說不妨。”廿五曰:“小弟此病除是兄肯醫救,方能安痊。不然不可救矣!”施明曰:“小人原不知醫,如何能救?”廿五曰:“只兄肯救,其病不難。”施明 曰:“但我幹得的事,無不盡心,況且執事常常照顧小人生意,恩德非小,豈有不從之理!”廿五曰:“感兄肯救賤疾,權奉白銀十兩爲開手謝儀。待病安痊,還當厚謝。”施明曰:“小人本不知病體,怎敢受此銀子?”廿五曰 :“爾只歡喜受過,我方敢說病症 。”施明乃拜而受之。廿五即下牀跪曰 :“我病非爲別的,只因相接令政,妄想成此症候,心中不能放下。公肯惠賜一宵衾枕,則虛火自消,始可服藥 。”明思之良久,乃徐應曰:“我心固不敢辭,但不知房下意思如何?”廿五曰:“兄既不棄,諒令政亦必從夫。”施明曰:“我試歸家達之。”

施明到家,佯爲不悅之色,默坐不語。江氏向前問曰:爾往日回來歡天喜地,今日何事煩惱?”施明曰 :“今日有一事難對爾說。”江氏曰:“夫婦一體,說之何妨?”施明曰 :“今早我去看方客人病,他說只爲愛上你不得相見,故染此相思病症。要你同宿一宵,方可救得。已奉紋銀十兩在此。我念主顧,一時誤許了他,但未知你意何如?”江氏曰 :“方客官本是個少年君子 ,且得他照顧甚多,今日病危,救他亦是一場陰騭。

況他盡禮求合,原非妄自行奸。你既有心,我當從命 。”施明得了妻之言 ,遂往方店報知,約定今宵相會。廿五得了約期,心中不勝歡喜,病遂減去一半,只得日晚,便去成親。誰想到晚,適逢父親方廷家中到了,廿五不敢離身,遂失其約。

施明是夜往別處去了。江氏在家修飾晚妝,明燭整饌,專候方客。等到二更,遂倚門懸望。對門有一漆匠甘燃,乃福州人,窺見江氏,遂暗藏一把刀,向前戲之曰 :“更闌夜靜,娘子倚門等甚相交的?”江氏曰:“守我官人,你休胡說。”隨即進去。甘燃即跟到房內,笑曰:“你丈夫今晚在大洲耍去了,斷不回來。我今來陪你同宿一宵,永不敢忘大恩 。”江氏大罵曰 :“死畜生敢如此大膽!明日官人回來,決不輕放過你 !” 甘燃曰:“你不從我,我便殺你!”江氏曰:“你殺來我看!”甘燃恨其不從,遂將江氏一刀砍死,割落頭來,走出門前。燃素恨葉乾不肯把棺材賒與他埋父,遂把頭吊在葉乾門首鋪上。葉乾早上起來大驚,忙取其頭丟在後園井中,寂無人知。及到次早時候,施明歸家,見妻被殺,頭亦不見,大哭大恨,遂往廿五店中哭曰:“你心這等狠毒,要我妻子救命,緣何把她殺死,頭亦不留?”廿五全不知情,連忙辯曰:“我昨晚因家父到了,相陪至今 ,並未曾往你家去,奈何冤屈殺人?”方廷亦辯曰:“小兒昨夜伴我,頃刻未離左右 ,怎麼說他殺爾妻子 ?”施明大罵曰:“必是你這老賊,恨子因我妻致病 ,故殺我妻,以絕子之妄想!”遂寫狀往邵太爺處去告:告狀人施明,系邵武縣人,告爲活殺妻命事。淫惡方廿五,嫖賭飄蕩,窺妻姿色,無計成奸,積思成病。伊父方廷,深懷忿恨,本月十九夜,挾刀瞰身出外,潛入妻房,砍頭匿無蹤跡。乞天究還妻頭,斷惡填命。激切上告。

方廷聞告 ,心中十分憂慮,深責廿五曰 :“爾不能務本,又不能保身,今又累及爲父,你心何安?施明告此大狀,爾將何以對理?”廿五被父大罵,乃不得已,只得帶病入府訴狀。

訴狀:客人方廿五,系浙江開化人,訴爲辨冤事。痛身孤客,病害相思,用銀十兩,買施明妻江氏救病,約以夜會,尚未出門,適父方廷遠到,未敢赴約。當夜明妻不知何人砍死,盜去頭首,嫁禍身父。哭思子買姦情,豈容父識?姦情既遂,安忍殺人?懇洞燭冤情,生死感恩。叩訴。

邵府尊準了方廿五訴詞,遂出牌拘原、被告赴審。施明曰:“我妻從來無有外交,左右鄰里人人通知,只因廿五貪妻成病,將銀十兩私求買奸,妻身既污,妻命又喪,妻首無存,非廿五 恨殺我妻,必方廷懷怨下此毒手,安能推得他人?”廿五亦曰:“我若恨殺他妻子 ,當在未遂謀之先。今既明白將銀爾夫婦,何故又去殺她 ?況此私情,我父初到,怎得遽知?殺爾妻者,必是仇人。”邵府尊乃究左右鄰人,衆幹證皆曰:“此婦素無外交,不知何人殺死。即廿五買奸之情,當初亦只施明自知,他人全未識得。”邵府尊曰:“此婦平素既是平生清潔,又無外交,獨廿五買奸,必是廿五害她性命。好將頭來還他,免得受刑。”

廿五泣曰 :“他人殺死他妻子,我哪裏去討頭來還他?”邵府尊曰:“你不招認,叫將夾棍夾起來!”廿五死也不認。邵府尊曰:“且將監候再問。”

到了一載,適楊大巡委郭四府清理刑獄,方廷乃置酒邀施明飲曰 :“我兒與爾平素相好,決不忍害你令政!今你令政死者不能復生,不如擇個上等的女子,我出禮銀與你續絃,你去府中遞一息狀,放我兒子出來也罷 !”施明應允,果到府遞息狀。適郭爺到堂,傳衆囚去審 。“見施明息辭,遂不許息,乃曰:“人命至重,何可容息?我當爲爾鞫問明白!”即發牌拘其鄰右問曰 :“婦人平生不與人通情,獨許廿五買奸,則殺之者必廿五也,定擬填命 !”即將廿五重打三十收監。隨差皁隸周泮曰 :“爾去街上密訪,看有誰人說廿五死罪冤枉,即拘來見我。”周泮上街去,見人人皆雲:“此婦被殺不明,又失去了頭,若謂非廿五殺他,彼夜又無他人,着實可疑可怪 。”甘燃有一徒弟問曰 :“廿五問成死罪,不知當否?”甘燃喝曰 :“莫管閒事,只管做你的漆,世上屈了多少人?”周泮聽得甘燃罵徒弟,即把甘燃拿見郭爺。郭爺遂命周泮取重夾棍過來,將甘燃夾起,大罵曰 :“施明妻子分明是你強姦不從,殺傷其命,砍去其頭,你好從實招來 !”甘燃硬受其刑,口叫平白冤枉。郭爺曰 :“方廿五不合買奸,我故打他三十,豈真問他填命?你 今快把婦人頭交出。不然活活夾死你 !”甘燃情知理虧,又受刑不過,只得招曰 :“委實當初是我見她倚門待人,我不合持刀趕去調奸不從,因此殺了。其頭彼時掛在葉乾鋪上,後不知丟了何處。”

郭爺即差周泮,拘得葉乾來審曰 :“去年七月十九夜,甘燃殺死施明妻子,將頭掛在你的鋪上,你埋在何處,從實說來,好問甘燃死罪 。”葉乾見說甘燃殺人,與己無干,一時忘記自己謀死方瀾,屍首亦丟在古井,遂直應曰 :“當日清晨,見一婦人頭吊着鋪上,恐有禍患,悄悄丟在後園古井 。”郭爺遂差仵作下井取頭。不想先取一副頭骨,後取一副全屍,一齊回報郭爺。郭爺見了,先驗施明妻頭明白,後問葉乾曰 :“此全屍必定是爾謀殺的。果是何州、何府人氏?何年、何月、何日下手?一一招來,免受刑法 !”葉乾心虧,曉得冤債來到,便一直招認曰 :“前年三月間,開化緞客方瀾,黑夜挑兩擔羅緞到我店中,當時不合將他謀殺,棄屍古井。”廿五聽說,大哭曰:“方瀾是小的至親叔子,拿我父本銀二百餘兩出販羅緞,不知死在何處,今日方知明白。”廿五磕頭謝郭爺日:“因究江氏之死,得見叔父之屍;江氏之冤得明,叔父之仇亦報。固是天理昭彰,實謝老爺神明 !”郭爺遂將甘燃、葉乾各打四十,上了長板,秋後處決。葉乾家財追給方廿五變賣,甘燃家財追給施明娶妻。廿五不合將銀買奸,誤傷人命,減一等罰谷五十石入官。餘皆免究。判曰:色、財人所同欲 ,一貪便壞法繩。故財示苟得之戒,而色謹非禮之求。今葉乾財利迷心,兇狠存性。瞰客人方瀾夜至無人,見其羅緞價重,遂行毒酒,縊死其身,遺屍古井 。情發於江氏之頭,實天理之不容昧也。斬罪奚疑?

甘燃身爲漆匠,不思色非己者休淫,乃於暮夜妄思江氏之 容,持刀挾奸 。恨其不從,即砍其頭,而置之葉乾之門。

此蓋欲貽禍報私仇,而思逃己實罪也。如此梟惡強姦固不可赦,而殺命猶當重刑。方廿五不合買奸傷人之命,施明不合賣姦以致妻之亡,各宜杖懲供罪。

郭公案

鱷渚究陳起謀命

潮州府東門巷有一宦家姓陳人家,世代仕宦,子弟皆膏粱紈絝,不諳世事 ,故後其家零替,而驕奢武縱之風不能頓革,專一結交四方遊籍、槍棒戲術之輩,飲酒宿娼,走馬射箭,賭博圍棋,無所不爲。

時有陳偉,乃陳白沙之嫡孫,聞得家中子弟俱不守先人規矩,敗壞門風,一日遇祠堂祭祖,合族皆在,遂叫衆少輩向前責之曰 :“我家世代非尋常閥閱,皆祖德父功,刻苦之所延留以裕後昆者也。爲宜爾輩世守其清規,庶幾光前裕後。近訪爾輩今日皆結交無籍,放辟邪侈,無所不爲。白沙公當日怎麼操修,方得個配享成此令名!今日爾們這等無恥,爲宜速改前非,方是我陳氏子孫!倘再稔惡不悛,小則祠堂重治,大則送官不赦 !”衆子弟聞言,一齊跪下稟曰:“不肖,一時爲邪人所惑,遂成此不諱之名以激怒宗長 。今既洞聞法訓,敢不毅然更新。

但吾輩之所爲皆此守祠家人陳春之子陳起、陳趨之所導引,望宗長亦要訓治他一番。”陳偉曰:“爾等且去,我言不再,無爲說而不繹,從而不改 。”陳氏諸子弟得偉之訓,皆改惡從善去了。

陳偉復叫陳起、陳趨過來,大罵曰 :“你本僕隸下人,我着爾父在此看守祠堂,穿衣食租無所事事,亦儘夠了。怎麼勾引無籍、賣藥教頭,哄弄我家諸子弟習此異端,恣酒撒潑,無所不爲,是何道理?”叫取粗板過來,每人重責二十,以戒將來。兩人受打皆曰 :“此俱衆大叔之所好爲,小人怎麼諫阻得他住?”陳偉曰:“你還爭辯,活活打死你這奴才!”喝之令退。 自後陳趨奮然改行,便爲良僕。只有陳起不悛,背地怨怒陳偉,說道 :“世間海闊天高 ,哪裏安我不得?只你陳家有些飯喫、有些衣穿?我有這等勇力,這等武藝,還要做些事業未定!豈肯甘心爲人僕乎 ?”即飄然出門,欲往大帽山塞去結黨造反。

去心如箭,不覺忘記帶了盤纏,行了半日之路,手軟腳倦,腹中飢餒,不能前進。

行至秦嶺,坐在路旁歇息。忽見一賣糕者,亦潮州東門外人,叫做鄭明,來至身邊。陳起遂把飢餓苦情告訴他一遍。鄭明念其同處,遂取數片糕與他充飢。起再三拜謝活命之恩。鄭明曰 :“此是什麼大事,窮途逆旅,同行同命,我身上尚有幾兩碎銀,還供得你兩日。你且隨我作伴,早晚供給喫我的。若他日或有相會,你休忘我便是 。”起深感謝,相將行至秦嶺下一蔡姓酒店,同時歇宿。鄭明又買酒同喫,現出碎銀三兩在前。

起心便思量:“此去大帽山尚有半月路程,無盤纏怎麼去得?”

遂對明曰 :“今日承兄厚意,謝不能盡。但我去贛州有半月路程,尊兄碎銀肯把幾錢借我做盤纏何如?”鄭明曰 :“小弟只有兩方銀子,要作本錢,不敢奉命 。”陳起見其不肯 ,笑曰:“我是戲言,得食足矣!何敢過望?”遂同睡到半夜後,鄭明起來做飯,飯熟呼起同食,食畢同行,天尚未曉,兩人緩緩而行。乃相將行到鱷渚,深不可測,起便動不良之心,即將鄭明推下水中 ,登時淹死於渚內,乃打開糕擔,內取出碎銀三兩,棄其糕擔,一直走了。走至前途十里,天還未亮,有一韓文公廟庭,起入內少歇片時,日光漸出。起舉目一看,只見廟前池中,恍若鄭明在水中掙命,心下十分着驚,向前一看,寂無動靜,遂取地下土塊,書於廟中粉壁上曰:我因家主趕,喫你飯數碗。

今日你下水,盤纏借三兩。 書罷於壁,遂行至廟庭,走到藍關十里鋪酒店歇息。此時,郭爺正在程鄉查盤海舡,回來亦行到韓文公廟邊,忽然風雨大作,不能前進,乃止於廟中躲雨。散步而行,忽見壁上有此四句詩。郭爺心中疑曰 :“此字卻是方纔寫的,點畫明白,人去想亦未遠。必有奸謀 。”欲究地方 ,又值天晚曠野並無人跡。

郭爺看雨止了欲行,衆人役皆稟曰 :“天黑無光,不如明日早行 。”乃宿於廟。是日,鄭明之弟鄭誠,自鄉賣糕而歸。路聞鱷渚有賣糕者被謀死,連忙奔到渚邊,果見哥哥糕擔丟在那裏,即放聲大哭曰 :“此我哥糕擔也。奈何被人謀死,連屍也不見了?”遂趕至前面 ,要往府中去告。只見郭爺正在廟中起馬,遂寫狀赴廟中告曰:告狀人鄭誠,系海陽東隅人。告爲剿賊撈屍事。兄鄭明賣糕度活,攢銀數兩在身,資贍糖本。本月初七,擔糕行至鱷渚,突被惡賊謀殺。屍骸不見,財本一空,止遺糕擔,現在道旁作證。竊思路當要津,白晝殺人,地方大變。

懇天殄賊究屍,生死銜恩。上告。

郭爺看了狀詞 ,乃曰 :“此正是壁上題詩的人謀死你兄。

其屍必在渚中。”即差步兵尹祚、陸加,去拿鱷渚兩黨裏來究。

渚東黨裏王化曰:“謀人在渚西,與我渚東無干。那邊是大路。”

渚西黨裏翁傑被步兵拿住,不得不到官來辯,乃具詞訴曰:訴狀人翁傑,系海陽八都人,訴爲分豁事。身充黨裏,遵守明文,鄉戶各守法度,寂無反人容隱地方,鹹稱道不拾遺。今本月初七清晨,鱷渚路旁,遺有糕擔,絕無人蹤。

鄭誠便認是伊兄故物,捏告爺臺。大路往過來續,劇賊胡容肆惡?執存物,究遺屍,焉知別處謀死?青天電燭,苦情哀訴。

郭爺一見翁傑訴詞,遂大罵曰 :“爾爲渚西黨裏,倘有謀 人賊情,地方即當救護迫趕。今乃袖手旁觀,玩法不理,又不告官星明。縱非知情,亦難容恕 !”翁傑曰 :“小人住居離渚三里,即有謀害,路遠亦不聞聲。今早正欲來訴,已蒙爺臺拘提。小人實不知情,望乞爺爺恩宥。”鄭誠曰:“謀兄賊人實在渚西,只是黨裏容隱,不肯吐出真情 。”郭爺乃取夾棍,把翁傑夾起。翁傑哭曰 :“小的地方本是無賊,安敢妄報有賊,害人性命?即殺死小的,亦只枉屈。”郭爺曰:“爾兄往來常宿哪裏?”鄭誠曰 :“小的哥子常宿秦嶺下蔡家酒店。此去只隔十五里田地 。”郭爺即差尹祚前去蔡家酒店,拿得蔡清來到。郭爺曰 :“初六晚,什麼人在你店中安歇?”蔡清曰 :“一個是賣糕的鄭明,小的相熟;還有一個同夥,小的只當是親眷,一夜同時飲酒 ,五更喫飯同行 。後來小的不知去向。”郭爺曰:“謀殺鄭明必是此人!但不知他的姓名。”遂焚香往文公神前,行香再拜,禱述前情。須臾之間,只見地下一匝塵灰飛起。郭爺曰:“賊人莫非陳起乎?”遂取籤決之,果爲陳起。郭爺曰:“想必此賊在前途不遠。”即差尹祚、陸加,星忙前途拿來。

兩人沿路追問 ,問到饒平鎮,只見一人逞酒,戲舞槍棒,乃自誇曰 :“我陳某今日在此顯個手段,明日要上大帽山去演武 。”尹祚即向前扯住曰 :“ 閣下莫非陳起乎?”起即答曰:“執事爲何知小人姓名?”陸加曰 :“郭老爺聞你英雄,請你講話。”遂綁縛了,解見郭爺。郭爺問曰:“你被主人趕逐無依,鄭明好意將飯供你,你倒不思報本,反謀害他命,拿去他銀子三兩,連累地方。”陳起初不肯認。郭爺即呼蔡清曰:“前夜宿你店中,是此人否?”蔡清曰:“正是此人。他先與他借盤纏,後不知如何?”郭爺曰 :“逆賊好欺天地!這粉壁上詩,是你明明寫的,你還要強辯!”起見冤不能逃,只得招認:“昨早不合行到鱷渚,將鄭明推落渚中,奪其碎銀三兩。情願償命,剩 二兩七錢,悉還鄭誠 。”郭爺以翁傑失於呈明,擬科不應。陳起謀財害命,問供填命。判曰:審得陳起 ,以宦室豪奴,不安爲下之分,縱恣撒潑,忿主責打,背義出逃。此誠反主忘恩,罪已不赦矣!行路匍匐,遇鄭明賣糕,濟其飢而活其命,此尤當沒世圖報者。

胡乃利其銀,而沉其屍於鱷渚,且自誇人不能知,公然題詩韓廟,豈知舉頭三尺神明。既不能掩蔡店之目,又自逞於鎮上之豪。合治重刑,以伸死恨。

郭公案

第四編劫 盜

問石拿取劫賊

邵武客人龔一相,因大造黃冊年分,聞廣東潮州冊紙甚貴,遂往江西永豐七里街,販得毛鞭黃冊紙二十擔,載舡往潮州去賣。一日,已至潮州,離城五里海灣處泊宿 。時夜二鼓前後,並無舡伴。不想有潮州慣賊竹青看見,遂轉城中,糾得夥伴郎因、季正賢、梅廷春等,帶領兇黨二十餘人,明火執仗,走到舡中,將冊紙盡數劫去。明日清晨,即上與海陽諸紙鋪兌銀去了。龔一相躲在舡舵底下,天明辭了舡家,入府做狀,到郭爺府中去告。

告狀:客人龔一相,系福建邵武人,告爲打劫冊紙事。身販冊紙二十擔 ,上潮州發賣。本月十七夜,天黑海灣泊宿。

不料地方縱賊,時至半夜,盜賊三十餘人,蜂擁入舡,明火持仗,白白動去冊紙一空 。哭思財命相連,財去命絕。

懇天究賊、究財,不致異身流落,萬代感恩。上告。

郭爺看了狀詞,遂問客人曰 :“爾這紙乃是無頭狀子,教我哪裏代爾拿人 ?”龔一相曰 :“小的揭債買得二十擔發賣,指望攢得分釐,歸家供養老小。誰知一旦被劫,小的無計活命 了。”郭爺曰:“我與爾準下狀辭在此,爾權在店俟候 。”郭爺即差四個捕盜,遍城去訪。訪至城南門外,只見一個挑五六把冊紙在那裏賣。捕盜即連人帶得來見郭爺。郭爺問曰 :“爾是哪裏人氏 ?紙從何來 ?”其人曰 :“小的海灣人氏,姓胡名桂。”郭爺曰 :“叫那龔客人來看紙 。”皁隸叫得龔客人到府。

郭爺問曰 :“此紙是你的不是?”一相曰:“此紙正是小人的,但是裁去了印記。”郭爺叫把胡枉夾起:“你怎麼劫了客人的紙,敢來城外發賣?”胡桂曰 :“小的家中只一老母,小的又是跛了一足,怎麼能劫得他紙?”郭爺曰 :“爾非劫他的,是哪裏來的?直直說來 ,饒了你夾!”胡桂曰:“小的早上海灣挑水,見遺紙數把在地,拾得歸家。母家看見有印,叫小的裁去了印,拿在此處買幾升米,歸去養母。全不知是客人被劫的 。”郭爺曰:“且把監起,拿到真賊放爾!”胡桂哭曰 :“監死小的不打緊,餓死了老母。”郭爺曰:“這倒是個孝子,盡孝必不爲不義。

且放他歸去,明日賊來扳你,那時決不相饒 。”胡桂得放歸家去了。 郭爺思忖:“這紙怎麼計較得出。”乃問龔一相曰 :“你舡邊有些什麼物事?”龔一相曰 :“舡邊只有個石頭,在那裏系舡。”郭爺曰 :“這必石片知風 。”遂發民夫數十,走到海灣,去抬那石片,入府審問。衆皁隸聽得,莫不私相笑曰 :“我們老爺又不顛狂,叫人去抬石頭,終不然那石頭會說話乎?”民夫在海灣抬得石頭入府,鬨動潮州一府,城內、城外俱來看郭爺問石頭官事。但見府內百姓,挨肩接踵,塞滿衙內。皁隸呵叱使去 。郭爺叫人開兩門 ,放他進來 。郭爺乃起身問石曰:“龔一相紙被賊劫去,分明是爾知情,你可詳細報來 。”三問而石不能言,乃叫 :“皁隸將石打二十,再問 。”皁隸將石來打,衆皆譁然,笑將起來。郭爺怒曰 :“我這裏理辭訟,爾都 來笑我,是何體面 !”喝 :“皁隸,把頭門、二門,都與我閉上!”衆人看見閉門,都慌了手腳。郭爺問曰 :“爾這夥狗才,官長面前譁然大笑,本該問你重罪,爾今是願罰,還是願打?”

衆稟曰:“小的情願罰 。”郭爺曰:“無事入公門,各罰綿紙一刀,將簿下去,俱填了名姓、地方。”郭爺吩咐,俱放他去了。

郭爺曰:“且把石頭收監,”不一時間,只見衆人俱來納紙。須臾,滿城紙鋪,紙俱買盡。郭爺既見了這許多紙,想客人紙亦必在內,遂喚龔一相來認紙。一相將紙細看,內中有七刀紙是客人的,餘皆不是 。郭爺遂將先前胡桂的紙來比,果是一樣,但尾上亦去了印記。郭爺即問納紙的曰:“你這紙哪鋪買來的?”

其人曰:“小的紙,是城南門首謝惠鋪中買來的。”郭爺即差皁隸尹和,去南門勾得謝惠到府。問曰 :“你這紙是什麼客人賣與你的?”謝惠曰:“是城外十里鋪竹青,挑來賣與小的。”郭爺即吩咐 :“納紙衆人,俱各領得紙回。我這裏因要認贓,哪裏要罰你。”衆人俱磕頭領紙歸去。

郭爺止留謝惠對詞。周和即到十里鋪,鎖得竹青到。郭爺罵曰 :“爾這賊骨,怎麼糾黨,劫去龔一相冊紙二十擔?”竹青曰 :“ 小的上澄海買鹽去了 ,今日才歸,哪裏曉得劫人的紙?”郭爺曰 :“這紙是哪個賣的?”竹青曰:“小的不知。”

謝惠曰:“爾前日早上,挑四擔紙在我鋪內,止兌去價錢一半,今日不認 !”竹青見謝惠硬證 ,又見冊紙是實,遂低頭認罪,招曰 :“不合本月十七夜,見紙舡獨泊海灣,即時糾聚同黨郎因、季正賢、梅廷春等三十七人,劫去冊紙二十擔。在於胡桂屋後分贓,遺落八刀失取。十八早挑四擔,兌於謝鋪,收銀五兩是實 。”郭爺即差步兵數十,押竹青同到各地方,將三十七人一齊拿至府中。將冊紙悉追還龔一相前去發賣。龔一相拜謝,領紙去訖。謝惠亦釋放回店。遂把竹青等每人重打八十,上了 長板。各擬大辟,不時處決。判曰:苟非所有,雖一毫莫取,況行劫乎!竹青等賊性貪殘,立心狠毒。羣居而言不及義,聚黨而惟欲騙人。惡穿窬之無大獲,圖明火之可多求。四方到處,不知姦淫屠戮多少平民。不思海灣孤客,難可黑夜欺謀罄檢烹分,謝鋪明賣。

若非問石而探奸,易克紙來而贓現。強盜不分首從,各科大辟無疑。

郭公案

金簪究出劫財案

潮陽縣七都高坪坂有一富戶,姓魏名仁。家中有一女瓊英,年方二八。男家約定,十月初一完親。魏乃謂妻李氏曰 :“親家書來,約十月初一日歸親。今已七月到了。我明日到府內去買些綾羅緞匹,換得幾兩金子,歸來打發女兒。”李氏曰:“此也是時候,爾可作速去來 。”晚間乃收拾紋銀六十餘兩,用包袱展起。

清早喫飯,起身入府,行至海亭埂上,看看日子,趕店不上,只見一人挑酒路上賣 。魏仁口渴肚飢,即叫住與他買喫。

身上又無零碎銀,乃展開包袱,取銀一分,與他買酒。不覺被一短路劫賊周靈看見。魏仁喫罷酒,背了包袱,往前忙行。行到十里,有一鬆林,前後無人,周靈即走在後面,一刀把魏仁砍死,取了包袱 。又見魏仁頭上有一根鎦銀金簪,極是奇巧,亦拔之而去。棄屍林下。

後有四五個過路客人,見死屍殺在地上,喫了一驚,連忙走去。走到前途,只見秦嶺朱巡檢,帶有十數名弓兵來到。客人即稟曰 :“後面松林下,謀死一人,暴屍在地。乞老爺着落地方,收貯屍首,擒捉劫賊。庶使屍不朽爛,地方不遭連累。”

朱巡檢得知,即差弓兵蔣深、孟杞,前去看探。二人走到林中,果見屍橫在地,賊已無蹤。只見一後生挑酒來到,蔣深與他買酒止渴。其人曰:“我酒已賣盡了。”孟杞曰:“你不把酒賣我?

爾在此謀死了人,就拿你去見老爺!”其人曰:“人在哪裏?”

蔣深曰:“這裏不是 。”其人一看,連忙嘆曰:“此人先在海亭埂上,與我買酒。我親見他包袱內有五六十兩紋銀,怎麼被人 殺了?”蔣深曰:“你果真見?”其人曰:“不多時前還買我酒喫。”蔣深曰:“你既知得,且請你去見老爺 。”二弓兵即把其人扭到朱巡檢面前,稟道 :“林內殺人,此人知情 。”朱巡檢曰:“既是此人知情,叫綁了。”即時解到府中,來見郭爺。郭爺問曰 :“你是哪裏人氏,怎麼在林中謀人?”其人曰 :“小的東門口戴恩,素年賣酒營生。父親店中賣酒,小的挑酒四鄉去賣。今日挑酒在海亭埂上,遇見一客人與小的買酒。展開包袱,取銀一分買酒,內有紋銀五六十兩。不知後來甚人謀死他在松林內 。小的挑擔轉來,遇見這兩個弓兵,強要與小的買。

小的酒已賣盡了,怪小的不肯賣酒,便扭小的做賊。小的若是賊人謀了銀子,惟恐不能逃走,又肯轉至原路,又肯說出行跡?”

郭爺曰:“與你無干,你且出去。”

郭爺遂吩咐朱巡檢,前去着落地方,收貯死屍,密訪賊人來報。誰想那賊人周靈,既謀了魏仁,遂將十兩紋銀,在海陽南門交結一個小唱,名喚習翠兒,約年二八,十分美麗,善能彈唱,人人愛之,不啻美姬。那翠兒與周靈時常往來飲酒,見周靈頭上一根鎦銀金簪,遂抽去插在頭上。時有城中兩個幫閒謝良、陰順,原亦與翠兒相厚。及見她頭上那根金簪,遂問曰:“誰人送與你的?”翠兒初然不認。謝良再三詢究,翠兒報說:“是相交周靈哥送我的 。”謝良一向嫌他佔了他小唱,常要擺佈他無由 。及見金簪 ,即對陰順曰 :“此賊今日死在我手中了!”遂到魏家,去見魏仁之子魏承詔,曰:“前月我將鎦銀金簪與你令尊換了二兩銀子。今日我見戴在小唱習翠兒頭上。我後查考,卻是周靈送她。論此原故,令尊莫非周靈謀死乎?”

魏承詔一聞謝良之報,即大哭曰 :“吾父身死財散,坑我姊妹母子三人無依。幸公指教,冤有可伸,仇有可報矣!”謝良曰:“我時報知,千萬不要下我名字。”魏承詔即取錢,謝了謝良, 隨即寫狀赴府哀告:告狀人魏承詔 ,系潮陽縣五都人,告爲謀財殺父事。

慣賊周靈,素行謀劫,虎噬一方。本月十二日,父帶紋銀六十兩,隻身入府,買辦嫁妹奩儀。不料賊惡驀見,跟至深林,砍殺父命,銀兩整奪,拔去頭上鎦銀金簪一根。小唱習翠兒現插可證。竊思盜贓既出,謀命顯然。乞嚴究賊追贓,民得安生。哀告。

郭爺見了狀詞,即時出牌,差捕盜閔旺到南門捉拿。果見周靈同小唱正在那裏飲酒 、彈唱。走到酒店,就把二人鎖了,帶見郭爺。周靈見拿,便想此是謝良見他包了翠兒,來陷害他。

遂寫訴狀,向郭爺訴:告狀人周靈,系海陽南隅人,訴爲扳陷事。淫惡謝良,幫奸小唱習翠,妒身分愛,冤因習翠換身金簪。良捏謀人所得,妄報魏承詔,扳身謀殺伊父。竊思金簪妻幼嫁儀,安得獨良博換。仇淫陷命,指物證謀。平空天黑,情慘莫伸。懇恩哀訴。

郭爺看了周靈訴詞,遂並提魏承詔一干人來審。先呼小唱問曰:“金簪是周靈送你的,還是你換的?”習翠曰:“是周靈送的 。”郭爺再問周靈曰:“爾金簪從何得來?”周靈曰:“是小的妻子,幼年嫁來插戴的。”郭爺又問魏承詔曰:“爾父金簪是從何來的?”魏承詔曰 :“小的金簪是謝良前月拿來,與父親換銀子的。當時換去二兩五錢銀子。”郭爺問謝良曰:“爾在何處得此金簪?”謝良曰 :“小人是城東胡銀匠,打與妻子插的。因家中無食用,故將前去換銀使用 。”郭爺叫拿胡銀匠到此。民壯時真即往東門拿得胡銀匠來到。郭爺即取金簪與他觀看,問曰:“此是你幾時打的?”胡匠曰:“這是前年小的爲謝家娘子打的,得他工銀一錢。頭內還有一胡字在上 。”郭爺接 來觀看,果見一胡字。乃取周靈向前,叫將夾棍過來,把周靈夾起,重敲一百。靈初不認,強辯曰:“委的是小的妻子的。”

郭爺曰:“去拿他妻子來問。”時真走到南門,問周靈家屬。地方說 :“靈有家,倒不去打劫他。自幼我見他只一人,哪裏有家?”時真連忙轉來回話。郭爺曰 :“這等刁奴才,着實與我夾死他 !”皁隸再將重夾棍夾起 。周靈受刑不過,只得供招,說道:“靈不合在海埂上,遇見魏仁取銀買酒,見他包袱財物,隨跟至松林,用刀劈死,奪去銀六十五兩、金簪一根。所供是實 。”郭爺叫時真押周靈前去取贓。即在周靈臥房內,掘出金銀二包,約重二百餘兩,俱送到郭爺臺下。郭爺叫魏承詔前來認贓,承詔開了銀包,揀出紋銀六十三兩,折去二兩。郭爺曰:“還有二兩哪裏去了?”周靈曰 :“買酒請小唱花費了 。”郭爺叫:”那包把二兩湊他。”叫魏承詔領去。承詔拜謝歸去,卻將餘銀收寄官庫。謝良雖爲爭風,所報是實,賞銀一兩。小唱趕出不問。周靈謀人罪重,即時梟首示衆。判曰:審得周靈,以海陽慣賊,不務生營,專務匿林短路爲生。遇孤客則必行劫,見財利則必操戈。幽僻山窠,不知殺害多少性命。五更半夜,不知戕謀幾許生靈。海亭遇魏仁買酒,松林劫包袱揮刀。若非小唱爭風,安得金簪出世。

謝良口報 ,胡匠面呈,此雖天理不容,是亦冤魂不散也。

六十餘銀給還原主。一刀兩段,以儆奸貪。

郭公案

雙頭魚殺命

惠來縣有一舡艄,姓高名壽,專一駕舡海上,裝載往來客人、貨物。一日,來至海口,搭一徽州黟縣客人武元名,往廣州府買白藤、沉香。有銀一皮箱,重有八百餘兩,家人打發岸上先去了。舡上只是己與舡家兩個,並無他人。一日來至澄海,舡家見他銀子重大,久欲謀害,思量只難下手。元名恐人暗算,只在艙內 ,亦不輕出。行了數日,將到廣城,時夜月明如晝,水天一色。高壽見上下無舡往來,可以下手。遂紿之曰 :“武客人快出來,快出來!此處怎麼一個大魚有兩個頭?真是怪異之事 。”元名一時忘記防備,不覺伸出頭在艙外。高壽即入艙內,向後一託,元名後輕前重,不覺墮入水中。可憐萬里孤身客,化作茫茫海底塵。

高壽既謀了武元名銀子,遂駕舡歸到惠來,將舡賣與別人去撐。遂挑得客人許多銀子,往長平村,買一所小小房子,種些田地。過了一年,遂用客人銀子,娶一妻子李氏在家。再過一年,生一子,十分聰慧。漸漸將銀把近方田業,買得六七石糧。又將百數兩銀,造起大屋。兒子七歲讀書,先生取名高達。

既從師以後,日就月將,遂有儒者氣象。年至十三,提學來考,遂入惠來縣學。高壽與他娶王氏爲妻。自是高壽得了客人之銀,家道漸成富饒,心中思忖 :“不如請和尚作幾日功果,超度他上升也罷。”遂對李氏說:“我向在海上駕舡遭風,溺死多少客人,可憐遊魂沉於水內,我今思亦得他舡錢用,今請些和尚來做幾日功果 ,超度他,亦顯我等一點好心 。”李氏聽夫之說,遂整齋素 ,高壽即到北慈寺請得和尚萬大、惠汪、如海諸僧, 來家做三日三夜功德。夜放海燈,意旨簿上,即寫客人武元名打頭。功果圓滿,將經錢打發了衆僧歸寺。不想高壽做此功果,本爲超度武元名,誰想陰陽怕懵懂,一番叮囑,一番禍生。高達本是武元名恨氣未散,就在他家出身。一向性格溫存,孝順父母。及至功課做完,高達若有鬼神差使,時年已十八歲,遂私自在鐵鋪打了一把尖刀 ,藏在身上。幾度與父母同時說話,陡然舉刀就要殺死父親。被母看見,便喝開了。自後日日如此,父若提防不及,刀便加身。高壽乃對李氏曰 :“達兒不知害甚心癲 ,怎麼拿刀在身,只是要趕殺我,這是何意?”李氏曰:“待他學中歸來,我問他是什麼心病,好叫醫士與他醫治。莫致日久,遂成癲疾。”

及至晚高達歸來 ,李氏叫在身邊問曰 :“你又不瘋不癲,怎敢持刀殺父,是何道理?”高達曰 :“兒頗讀書半行,寄跡黌門,怎敢行此不韙之事?”剛纔說猶未了,達復拔刀,恨恨口中,要殺老賊。母親忙來擋住。高達徑自走入學中去了。高壽乃與李氏商議曰 :“明日我去告訴學裏師父,叫他懲治他一二,使他知所儆戒。”李氏說:“明早你可去來。”

高壽次日乃穿了禮服,徑到學中去。見鄒教官說道 :“小兒高達不知爲甚緣故,一把尖刀常常佩在身上,不時要殺老拙。

霎時小兒在此,萬望師尊訓誨他一二。”鄒教官曰:“謹領教。”

高壽辭別歸來 。飯後,高達入齋作揖,鄒教官叫達上前問曰:“詩言,‘ 邇之事父,遠之事君’。自古在家盡孝,在國盡忠,爾今已附籍仕途,怎麼身佩尖刀,日日趕殺父親,幹此逆天大罪,是何道理?”高達曰 :“門生讀書知禮 ,況且天堂父母,瞽瞍百般害舜,舜皆逆來順受。門生雖不能學舜,焉敢持刀殺父老?父年來老悖,師傅不要認真。”鄒師傅曰:“我固知爾不幹此事 。”言罷歸家,好好一團和氣。過了數日,依舊持刀把 父來殺。遇得父無走處,連忙呼李氏來救命。李氏一出,達即走了。一日 ,父在路看田水,達歸遇見,即持刀趕二三里地,口口只要殺死老賊方休。高壽捨命逃歸,忙叫李氏 :“你養得這好兒子 !今日路上,若我走得不快,幾乎喪於你兒子之手。

這樣畜生,我今不要他了。明日寫狀入府去,送了他性命。免得如此受他慪氣!”迨至天明,直入府中,即寫狀郭爺處去告:告狀人高壽,系惠來縣四都民。告爲逆子殺父事。貧事家業,生子高達,年曆一十八歲,附名縣學。不料心非癲癇,每每持刀趕殺,作此兇殘。似此忤逆不孝,不認一本天親 ,明理而敢爲悖禮,至親而忍於戕親。乞臺斧斷,誅此兇人,庶不罹於利刃。望光哀告。

郭爺接了高壽狀辭,詳細看罷,乃問壽曰 :“世間有此不孝之子 ,持刀殺你,身親陷於大逆乎?況爾子又是縣學秀才,非以下愚輩之人 ,必你別有大不是處,此子乃敢如此無禮。”

高壽曰 :“小的上無多男,下無多女,單生此一子。從小教他讀書,十六與他婚配。不知此子不認親父,刀不離身,遇則趕殺。望乞爺爺代小的治此不孝之子。死生感恩 !”郭爺審了高壽口詞,即出牌,差皁隸拘得高達來到。郭爺曰 :“子殺父無刑,爾知之乎 ?”高達曰 :“公祖老爺何出此言也 ?”郭爺曰 :“爾爲人子 ,又是學中生員,怎麼不思盡孝,持刀殺父。

當得何罪?”高達口訴曰:訴狀生員高達,系惠來縣學。訴爲剖冤事。達名仕籍,幼習聖賢,稔知忠孝,朝夕事奉二親,罔敢一毫有缺。禍因父請山僧 ,超度海魂三日。事散陡心昏惑,持刀逐父,如在夢中 。一時醒來,悔死無及。父怒送臺,甘心認死。

乞爺推情,死生感激。上訴。

郭爺聽罷訴詞 ,遂喚高壽前來對理 。高壽見子即罵曰: “狼虎亦不食親,爾今常時殺父,是何道理?”郭爺曰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你怎的時常佩刀趕殺親父,該得何罪?”高達曰 :“就是愚人亦知父母,小的忝居學校,豈不知天倫而妄行不義乎?止因老父心癲,見身棺中未歸,遂懷忌心,疑小的不孝,遂告爺臺。乞爺重責小的,庶老父心安 。”郭爺聽了高達言辭,心忖此子原無不孝,怎麼高壽告子不孝?郭爺乃叫高達前來曰 :“我本不該責你,看你父親分上,打你十板,權免父怨。”叫皁隸取棍過來,將高達打了十板,發放回去。

高達拜謝郭爺訓誨之恩,正待起身,又將父親扭住 ,叫:“快取刀把這老賊殺了 !”郭爺一喝,高達茫然自失。郭爺心想,此必前世冤仇。遂命將他父、子各監一處再問。郭爺思忖一夜,說道 :“子殺父者雖有,未聞以生員明理之人,而持刀平白殺父者。今高達趕殺高壽之事,必有莫大冤枉。明日必要去叩問城隍 ,便知端的 。”及至天明,遂到城隍殿內去行香。

將高達殺高壽之事,詳禱於神。郭爺遂去了府中政事,一連在廟宿了三日夜,並無報應。及至三日五更之時,郭爺假寐於案上,似有人耳邊說話,說道 :“若要究子殺父之情由,你去問雙頭魚之事,便知緣故 。”郭爺得知於心,遂挽轎回府,坐於府堂 。即叫取出高壽過來 。皁隸取得高壽來到 ,郭爺罵曰:“你這欺心奴才,你說高達是你兒子,乃是你的冤家。他今殺你,總是爲那‘ 雙頭魚’之事。從實招來,免得枉受刑法。”

高壽見說“雙頭魚”三字,心中自知做得不是,又只當郭爺曉得,遂直供曰 :“小的不合二十年前,海上謀死徽州客人武元名,哄他出來看‘雙頭魚 ’,推他落水 ,謀了他銀子八百兩。

歸家買田、造屋、娶妻、生子。自從前月請僧在家,做水陸道場三晝夜,超度元名。不想超度已完,子即持刀殺我,母諫不悛。所供是實。”郭爺曰:“高達即元名之前身,爾即謀死他前 身,今該填他性命。”遂叫取出高達過來,郭爺曰:“爾常要殺爾父親,我今替爾把父親問個死罪 ,爾心下何如?”高達曰:“老爺問了父親死罪,小的平日忿恨,便覺頓消 。”郭爺即把高壽上了長板 ,收入牢內。乃吩咐高達曰 :“爾歸侍奉母親;此亦生爾之父,自後監中飯食,亦當常繼 。”郭爺乃批數行以示。

郭公案

賭博謀殺童生

潞安府襄垣縣,有一富戶霍鎮周,娶妻洪氏,夫婦藉父祖之庇,田產、家資鉅萬,婢僕數十,只是無子,有此一點不滿於心。歸仁鄉八都,有一蒲姓人家,雖住在鄉下,亦有二百人家。其傢俱習儒業。蒲之傑系是襄垣縣秀才,生有二子,長蒲安邦,年十六歲,次蒲定邦,年十四歲,文章俱熟。只是家貧。

傑常在縣中去考,往來霍鎮周家下榻。後傑帶二子人縣考童生,便歇於霍家。鎮周夫婦見傑二子俊偉岐嶷,遂欲過繼他次子定邦爲嗣。傑感他厚恩,亦思家中難供他讀書,遂將第二子過繼鎮周爲嗣。後來兩家情誼愈密。

一日,適值之傑有科舉 ,要往省城赴場,家下又缺糧食,省城又少盤費,遂寫借批,叫兒子安邦往鎮周家去借銀子。適逢鎮週上縣去兌錢糧 ,直至一更方歸 。定邦忙報父親說道 :“哥哥在此,久候父親。”鎮周問曰:“賢侄到此,有何說話?”

安邦曰 :“小侄不敢啓齒。家父蒙提學,取一名科舉;要到省城赴科場,家母在家,又缺口食,家父又少盤費,故着小侄專來拜上老伯,具有借批在此,問老伯借些銀兩。未知老伯惠然肯賜否?”鎮周接過批文一看,就叫定邦 :“內室取銀二十兩來。”秤過,連批字一併交與安邦收住。送他出門,見天甚黑,鎮周曰:“你且住了,明早去歸。”安邦曰 :“家父望久,只借一個燈籠,讓小侄歸去 。”定邦點得燈籠,遞與哥哥,送他出門。安邦叫兄弟 :“你且轉去,我不要你送。”兄弟兩下分別,時已二鼓。安邦只顧前行,惟恐城門閉上。但見前面有兩人已在賭博回來 ,身上賭得罄空。一個是谷維嘉,一個是房有容。 看見四顧無人,又見安邦是一小廝,急步前行,認得是霍養子之哥 ,猜想必在霍家去借得銀子歸來 。谷維嘉對房有容說 :“此子袖中必有銀子 。我和你同去,搶得他的來,再去賭博,何如?”房有容曰 :“我命合該貧窮,今日本錢賭得精空,還要去搶別人的,幹此昧心的事?”谷維嘉曰 :“你不去幹,待我去幹 。”谷維嘉趕上 ,把蒲安邦一手揪住,便打倒於地上,將袖內一搜,搜出一包銀子。安邦死死扭住不放,谷維嘉即將腳踢兩下,踢傷了肋,登時氣絕,死於地上。谷維嘉將銀打開一看,重有二十兩,遂叫房有容曰:“我分一半與你。”房有容曰:“這不義之財,我是不要。”谷維嘉曰 :“你不要財,明日若說出來,我便扳你同謀。”房有容曰:“你自己收拾得好,我決不發你的事!”

迨至天明,東門地方見街上打死一小廝,懼其連累,遂入縣中去稟巡捕官。時典史喻文緯在巡捕,即到東門來相驗。見是一個讀書童生,肋下青腫有傷。吩咐地方,權時備棺木收起。

一時喧嚷,即到東門來相驗。見是一個讀書童生。霍鎮周正在憂悶,安邦昨夜一個獨行,今早又聽得打死童生消息,遂往東門來看,果見是老侄兒蒲安邦,遂寫狀往縣去告。縣中乃熊維學作尹,遂告曰:告狀人霍鎮周 ,系襄垣縣在城中隅人。告爲劫殺事。

契侄蒲安邦,年方十六,業儒爲事。昨因父蒲之傑貧難赴學,遣安邦來家,借銀二十兩作盤費。二更獨自挑燈歸去,街上被人謀殺。今早地方呈首方知。街上謀人,欺官藐法,劫財殺命,冤恨黑天。乞臺剿究賊情,激切上告。

鎮周既遞了狀,遂着人往歸仁鄉去告訴蒲之傑。之傑正因兒子不到,已自來尋。兩下撞見,家僮遂將謀死安邦事,一一說知。傑聽家僮說了,痛子死於非命,登時氣死於地。家僮救 之,半晌方醒。星忙走到東門,見安邦已死,於棺內抱屍大哭。

揭開衣服一看,肋下青腫數塊。詢問兩邊地方,俱說不知。蒲之傑來到縣前,正見鎮周在那裏相等。兩個復入縣中去稟熊爺。

爺見傑來稟,乃謂之曰 :“昨日夜深,被賊殺死,秋元權且忍耐,待我差捕盜擒訪,那時回話。”蒲之傑曰:“小兒死於非命,表兄二十兩銀子又被劫去。望父母千萬用心追究 !”周、傑二人出了縣門,復到東門。周乃換過衣衾、棺槨,代傑厚殮,送之歸葬。周又贈銀十兩,勸傑 :“且去赴科場,侄兒之事,我代爾必伸此冤 。”傑乃辭別鎮周歸家,安頓妻子,往太原下科去了。過卻幾日 ,周復入縣催狀。熊公見他煩瑣,遂發怒曰:“此等無頭公事,哪裏就拿得出來!”周曰:“城內出賊,老爺不究,假使鄉間有賊,老爺豈不任從他去打劫乎?”熊公見鎮周把言語衝他,遂發怒,趕出不理。周乃嘆曰 :“世間有此呆官!殺人大事,不把關心,要他何用?”欲往府中去告。那時七月,掌刑官俱往科場,不在府縣,只有提學在閒。乃亦趕太原,具狀於郭爺處告:告狀人霍鎮周,襄垣縣人。告爲究賊事。生員蒲之傑下科,缺少盤費,遣子安邦來家,借銀二十赴學。執銀夜歸,在城東門遭賊,財命兩盡。周、傑告縣,縣官推作無贓不理 。竊思城中豈容賊居?縣官小民父母!死者含冤,生者囂罔。乞天斧斷,誅賊安民,不勝激切。上告。

郭爺接看狀辭,吩咐鎮周,討保俟候。遂差貼身兩個得力牢子冷誠、餘志,徑到襄垣去訪。牢子不辭辛苦,漏夜來到襄垣,裝做兩個客人,店中飲酒。守到三鼓時分,藏起一個,一個裝作醉漢,身揹包袱,在那街上一步一顛。忽見前日那兩個賭的,又在那裏行。谷維嘉曰 :“這人醉了,我去搶他包袱過來。”房有容曰:“前日爲搶蒲童生二十兩銀子,活活被你踢死。 幸虧熊爺不究 。爾今又不安分,還要做這勾當 !”谷維嘉曰:“我不連累爾便罷 。”乃走上前,把那人包袱奪去。誰知那牢子有千鈞之力,將谷維嘉一把拖翻在地。房有容正要來救,又被那牢子扭住 。當喊地方,一齊出來。谷、房二人不能脫身,被兩個牢子一鐵鏈鎖住 。取出銅錘、鐵尺,恣打一頓,說道:“前日謀死蒲安邦,劫去銀兩,一向拿你不着,今日郭爺差我來拿,正不得你到手,你敢又是如此行兇 !”即同地方解入縣中稟過熊公,收在監內。熊公自思 :“這場人命,我反不能代之伸冤。其功乃出於牢子之手,甚無意思 。”天明,牢子來取犯人,縣中即着兩名民壯,押之到省,解見郭爺。

郭爺見解上賊來到,即吩咐禁子,擺佈刑具,並取霍鎮周對理。郭爺問曰 :“ 半夜搶銀害命,從直招來 !”谷維嘉曰:“小的店中賣酒營生,並未幹甚虧心之事!”房有容曰:“小的終日賣菜,亦未知有甚謀害之事!”郭爺曰:“冷誠、餘志,你怎麼拿住他們!”冷誠曰:“小人二更時分,藏起一個,把一個裝作醉漢,身揹包袱,亦往東門街上行去。果見這一個賊便來搶我包袱,被小人一時打翻在地。這個賊人來救,又被餘志走出擒獲。因此拿到。”郭爺曰:“禁子取腦箍過來 。”叫把二賊箍起。房有容受刑不過,哭曰 :“謀死蒲安邦,全不幹小人之事。”郭爺曰 :“爾且從直供來。”房有容曰:“小人與谷維嘉,在賭博房賭輸回來,見蒲安邦一個執燈獨行。谷維嘉見他是小廝,初意只說去拖他一件衣服遮羞。小人一邊止他,谷維嘉不容小人分說,上前即把蒲安邦揪住,摸他袖內有銀一包,遂只搶銀。安邦拚死扯住,谷維嘉不得脫,用腳連踢幾下,登時氣絕。又恐嚇小的不要說出,若有人知,便要扳小的同謀 。”郭爺曰 :“爾明知情不舉,但是未分財,姑從輕例。谷維嘉既搶銀又害其命,仍復不悛,復奪牢子包袱,叫皁隸重打四十 。” 霍鎮周曰:“乞爺爺追谷賊搶奪之銀!”郭爺曰 :“當時所謀之銀,放在哪裏 ?”谷維嘉曰 :“銀方入手,第二日又賭乾淨,毫釐無在 。”郭爺勸鎮周:“不必追銀子也罷。”遂將谷維嘉上了長板,秋後處斬。房有容杖一百,徒三年,問發平順驛擺站。

蒲之傑聞得郭宗師代子伸冤 ,謹入道來拜謝。郭爺斷罷,將罪人俱發回本縣。判曰:審得谷維嘉、房不容,不事農業貿易,專以賭博度日。

錢歸頭首,債累己身。不思改心易慮,敢爲戕命擄財。見安邦半夜獨行,逞雄心數腳踢死。惟知劫銀賣賭,渾忘人命關天。谷親下手,大辟無疑。房不與謀,擬徒姑恕。犯人解縣認罰。知縣罰俸三月。

郭公案

第五 編賴 騙

做柴混打害叔命

嚴州府壽昌縣富屯街姚循,一生販賣蜂蜜,經理家計。年至五十,發有數千家貲 。娶妻陶氏,並未生育。有堂侄姚忠、姚恕,一貧如洗。兄弟二人常與人合夥,判山做柴度口。時或借叔幾兩銀去買柴,多是白騙。但忠爲人兇狠貪殘,循每不理他。只有恕爲人純善,多得陶氏之意,常常有幾錢銀子與他做買賣。 一日,姚忠不得他叔銀到手,乃哄鄰舍一後生沈青,立批來與循借銀五兩,去與江村、常遂判山做柴。將房產三間立賣契來典。恕、忠在旁攛掇,循遂兌銀五兩,與沈青前去。青得銀即同姚忠到江村去做柴。不覺做了數月,喫用浩大,五兩之銀連本也花費殆盡,只剩得有數堆柴在山上。姚恕一見,乃歸,對嬸陶氏說曰 :“哥哥串通沈青,借得叔叔銀子,終日飲酒鬥頭,把那本錢盡數喫了。如今止有一二兩銀柴在山上。若不早去盤得他柴來明白,終不然去強拆得他房屋不成?”陶氏信恕之言,即與循說知此事。循曰:“這奴才,信他不得!”就往山上去,向沈青取銀。沈青曰:“待我賣柴來還。”姚循曰 :“文約限定,此時誰聽你胡說!”沈青曰:“我偏不還你!你去告得 我來 !”姚循被他衝撞,氣上心來,揪住沈青,劈頭便打。沈青少壯,姚循年老,當時被沈亂打一頓,遍身青腫。姚忠在旁,全不救護。及至打倒,忠故意喝退沈青,扶叔歸家,忙報嬸孃曰 :“叔今與沈青取銀,兩家廝鬧,我又不在,被他打傷。快叫恕去 ,請得郎中來醫。恕聽得,即請對門尹醫士來家下藥。

姚循喫藥一服 ,覺得氣漸活轉。醫士放藥在那裏,遂自回去,叫忠好生調治。時到半夜,心中自忖 :“叔有許大家柴,又無子息,叫他把些與我,分釐又不肯出。不如乘此機會,結果了他的性命。只得要沈青去償他命。那時我不全得,亦得一半。”

適逢恕廚下煎藥去了,姚忠遂取鐵秤錘,向頂門連錘數下。循大叫一聲,登時氣絕。陶氏聽得丈夫喊叫,即時同恕走到房中,但丈夫已死 。忠假哭說 :“叔叔忍痛不過,大叫一聲而死。”

陶氏與恕只當是真,一邊將循取棺盛殮,一邊叫忠到縣中去告沈青。姚忠走到縣中下狀:告狀人姚忠,系壽昌縣四十都民籍。告爲活傷叔命事。

地虎沈青,借叔贍老銀五兩,前去買柴,過月不還。本月初三,叔上山尋取,觸惡揪髮,亂打重傷。身知奔救扶歸,登時氣絕。山鄰何建面證。叔老無子,蓄銀贍活,冤遭哄騙,財命兩空。乞爺究惡追填,死生感激。上告。

時劉星橋在壽昌作尹,接了狀詞,知人命重事,即發牌拿沈與何建一干人來聽審。沈青見事,即具狀來訴:訴狀人沈青,系四十都民,訴爲排陷事。姚忠圖叔姚循銀兩,無由就手,哄身將房屋典出循銀五兩,約定賣柴交還。不料忠起歹心,將柴本盡數買酒酗費。循取不聽分剖,山上扭打,並無致傷情由,醫士救治已愈,天明覆報循死。平空陷害,乞爺調檢,冤有所伸。哀訴。

劉爺準了,遂拘醫士尹文彬來審。尹文彬曰 :“小的來下 藥時,遍身委實青腫,小人下藥以後,氣漸平服。不知後來爲何身死?”又問何建曰 :“沈青打死姚循,果是何如”?何建曰 :“小的山上挑柴,見他取銀角口,後兩個扭打,姚忠扶得叔子歸家。小的未見其死。”姚忠哭訴曰:“小的叔叔年老,沈青少壯,怎麼喫得他打?因被他毒手打死。乞爺爺調屍檢驗。”

劉爺遂喚仵作調死屍來檢,果然檢得遍身傷多,頭頂重傷三塊致命。劉爺記了傷痕,回衙即將沈青重打三十。申解上司,斷其填命。

時郭爺正出巡嚴州。見壽昌解得人命事來到,遂取來文審單詳細觀看。見其死時說得不同,即問何建曰 :“沈青幾時相打?”何建曰 :“早上相打。”又問曰:“姚循是幾時身死?”

何建曰:“聞得半夜身死。”郭爺取姚忠問曰 :“據爾狀詞,說叔登時身死。據此屍單所傷,亦皆登時身死。”又問尹醫士曰:“爾是幾時醫姚循?”尹文彬曰:“小的是下午醫姚循。”郭爺又問仵作曰:“身上哪處該是致死?”仵作曰:“身上俱不傷命,只頭頂三塊,即時該死。”郭爺問何建曰:“姚忠、姚循家事如何?”何建曰:“姚循家財數千,姚忠兄弟貧無立錐之地。”郭爺曰 :“姚氏族中,還有親如姚忠者未有?”何建曰 :“只有姚忠是至親堂侄。”郭爺曰:“姚循明明是姚忠利其家財,趁此機會,半夜用毒手打死,圖賴沈青 。”即叫取夾棍。姚忠忙叫屈曰 :“焉有侄肯打死親叔,去賴他人?就是利叔家財,叔既無子,家財自是小的該得,何容犯此逆天大罪?望爺爺詳情。”

郭爺叫拘姚循妻子與姚忠兄弟來審。牢子即去,提得陶氏與姚恕到司。郭爺問曰:“爾夫被打幾時身死?”陶氏曰:“丈夫日上服藥,將已平定。待至半夜,小婦人同姚恕去廚下煎藥,只聽得房中丈夫大叫一聲,慌忙走入房,見已絕氣。彼時只有姚忠坐在身旁 。想是被打疼痛不過,喊叫氣絕。望爺爺作主, 小婦人孤寡分上,重究沈青。”郭爺曰:“爾丈夫不是沈青打死,是你侄姚忠打死。姚忠平日待爾丈夫何如?”陶氏曰 :“姚忠平日好酒撒潑,不務生理,屢遭丈夫趕逐。只有姚恕爲人本分、忠厚,丈夫時常看顧他二三。”郭爺問:“據陶氏口辭,一發是姚忠打死。且把姚忠重打四十,夾起再問。若不招認,活活打死 !”姚忠受刑不過,情願招出:“身貧無倚,因思叔財難得,乘機半夜,私取鐵秤錘,頭頂連打三下,一時氣絕是實 。”郭爺笑曰:“我固知報死異時,必是姚忠打死。”遂將姚忠問成死罪。將沈青庭杖八十,問徒二年,以儆負債抗主之罪。其餘干犯,俱疏釋還家。陶氏財產自行管理。待到後日,姚恕送嬸歸山,即繼姚循家業,外人不得爭佔。判曰:審得姚忠二兄弟,本姚循之堂侄。循既無子,家業即該侄繼。奈何忠心不良,欲速死其叔,而急利其有。即串沈青,以屋當銀,後袖手旁觀沈青打叔。惟恐不死,所以半夜行兇 ,叔命頓絕,蓋欲嫁禍沈青而已,思享實利也。

夫殺人者死,忠加常人一等,問擬凌遲。沈青負債不當鬥毆,律擬徒罪二年。姚恕忠純,立繼陶氏爲嗣。所有家業外人不得爭佔。

郭公案

爭鵝判還鄉人

郭爺在分司,聞滕提學到省,出司去拜訪。忽見街上三四人,俱在爭鵝。見郭爺道過,都不迴避。郭爺叫步兵帶住,見了提學,遂拿爭鵝者,轉到司內,問曰:“你怎麼兩人爭鵝?”

其人曰 :“小的即東街韓起,家養此鵝,拿出街賣,他便強要爭去。”其人曰 :“小的是鄉人九都凌奎,今早挑鵝往街來賣。

他瞅小的轉身大便 ,即將小的這隻鵝,揉亂其毛,丟在地下,便不入夥,爲衆鵝所推。他即爭爲他的。”郭爺曰:“我也難憑你兩人說話。待鵝自己畫招!”叫皁隸取白紙一張,鋪鵝足下,叫捉鵝取招上來。看看等了兩個時辰,郭爺問鵝畫招未曾。皁隸曰:“招未曾畫,只放一堆糞在紙上。”郭爺叫取上來看,見是喫草之糞,乃罵韓起曰 :“狼心奴才!鄉人賣鵝,你怎生白騙他的?”韓起曰:“小的委實是自養的。”郭爺曰 :“我不說破,奴才必不甘心!你街上鵝喫米,其糞必堅白;鄉下鵝喫草,其糞始青綠 。這糞本是青綠,你安得強爭?”叫取粗板過來,將韓起重責二十。鵝付凌奎領去。判曰:審得韓起市井無賴,遊手棍徒,見鄉人凌奎賣鵝,輒起騙心。瞰其不在,將鵝毛揉壞,先使之自羣相亂,然後執爲爭端。是將以市詐愚鄉氓,而又以鄉氓之自有者而自愚。不思物各有主,平白欲攫爲己私,其視白晝行劫殆有甚焉!重笞二十,用儆刁風。鵝還凌奎,立案存照。

郭公案

判人爭盜茄子

郭爺出巡往嚴州,道經武林。只見兩個賣菜人,在街上廝打。公見其兇,就叫拿過來。公問曰 :“你兩人怎麼廝打?”

其人曰 :“小的城外萬春 ,種菜營生。今早入園,去收茄子。

只見盡被此賊偷來。今陡遇見,故此扭打。”其人曰:“小的驛前呂陳,亦是賣菜營生。今早在城下販得此茄來賣。他強誣賴冒認,扭執平人爲盜。望乞爺爺斧斷 。”郭爺曰 :“取茄子上來 !”郭爺取呂陳茄子仔細一看,知其是盜得萬春的。遂大罵曰 :“欺心奴才 !萬春千辛萬苦,種此茄子,把來供你偷賣!

割別人之肉,醫你眼之瘡 !”吩咐皁隸:“與我重責二十!”呂陳哭辯曰:“小的販來之菜,老爺蠻認爲賊,小的永不甘心。”

郭爺曰:“這奴才說我蠻斷,再打二十。”皁隸又打過二十。郭爺曰:“我說破奸賊。假如人將茄子去賣,必擇大的,已成的;必不忍將小的、纔開花的,亦拿來賣。你今偷他的茄,惟恐人知,因此慌張 ,故連大小一併摘來 。”呂陳見郭爺說破姦情,只得低頭認罪,叫望超豁。郭爺遂判價銀一兩,賠償萬春。其罪姑免不究。判曰:賣菜雖小事,然朝進一文,亦是一日生計。呂陳不合自不種菜,敢竊萬春之菜,據爲已有。是徒知利己損人,而不思物各有主也。偷盜園林果木,律有明懲,枷號十日,用儆奸刁。萬春無罪,領茄寧室。

郭公案

爭子辨其真僞

嵩明州二都張桌,妻王氏,富而無子。至四十以後,王氏始生一子,名張文旆。三歲,在溪邊獨自頑耍,被一打魚人見之,抱之上船,竟自撐去。離張家二十里田地,有一大戶,姓楊名廣,娶妻田氏,亦鉅富而無子。魚人舡到岸邊,聽得楊廣無子,遂抱得張文旆,到他家去賣,假說道:“小人妻子死了,家又貧窮,襁褓此子因此抱來,恩養於人 。”楊廣遂將三兩紋銀與他,討爲己子。魚人得了銀子,寫張文書遂將張文旆交付楊廣而去。

後張桌尋子不見,只當淹死溪中,悲號無任。一日,文旆在楊廣家已四年,年已七歲,廣送在先生處讀書。張桌爲往州中去對錢糧,路經楊廣門首過,忽見文旆身邊走過。桌認得是己子,連呼“文旆”數聲。旆即連應數句,以爲素相熟者。桌即同子入到楊廣家中,告訴失子之故,說道:“此子乃吾之子,不知何爲來至此間?”誰想廣將此子改名楊一棟,惟恐爲桌爭去,遂曰 :“我這兒子拙妻田氏親生,經今八歲。但是從來見人,不問生熟 ,隨呼隨應,嬉笑與言。故此你叫他,他便應。

你安得認爲爾子?”桌曰 :“此子委實是我的。怎麼爾拐來在此?”廣即大罵曰:“老畜生,不知死活!到此冒認人家兒子!”

遂將張桌劈面連打兩掌。桌曰 :“打便任你打,兒子我必定要取去。”楊廣曰:“除了府縣,除非都察院去告來,方奈得我何!”

桌曰 :“我就在都院告你 !”說罷竟自歸家。取了盤費,直到都院擊鼓:告狀人張桌,系嵩明州二都民籍。告爲拐騙事。子文 旆年三歲 ,失去無蹤。經今四載。偶於五都楊廣家得之。

廣冒認作子,抵賴不還。理辯觸惡趕打,不容分說。子去絕嗣,孤寡後日將何依倚?懇天究子,庶使老有所終。上告。

郭爺看了狀辭,說道 :“這樣小事,府縣何不去告?”張桌曰:“楊廣勢大,小的無後爲大,故此冒死來告!”郭爺遂準了狀辭 ,仰知州艾思俊,速拘楊廣,解院親問。牌下嵩明州,知州即擒得楊廣,起解入院。原、被告俱在,郭爺問曰 :“爾兩人怎麼爭佔兒子?”廣曰 :“小的止生一子,今年八歲,送學讀書。被張桌看見,強認是他兒子。小的趕罵他是實 。”張桌曰 :“小人兒子三歲失去,今偶見於楊廣家中。呼他當時乳名,他便知應。不惟面貌熟識,且即此知應,安得不是小的兒子?”楊廣曰 :“小的兒子從來不問生熟人等,但見人呼,他即應聲。他的兒子乳名文旆,小的兒子當時偶亦此名。只是如今入學改名一棟。”

當時,張爭己子,楊亦爭己子,兩下爭辯不歇。郭爺俱令監起,心中自思此事怎麼辨得真僞。思想一會,遂喚兩個牢子吩咐說道:“霎時我取張、楊二犯來問,我便差爾去提他兒子。

爾可在外遲一日,可假報他兒子前日中風已自死去 。”牢子領了鈞旨 。郭爺復叫取張、楊來問。二人在堂下依舊爭辯不休。

郭爺叫承行牢子,去提二家婦女及兒子來問。仍把張、楊監起。

過了一日 ,牢子將死信監中去報。張桌一聽兒死,眼淚汪汪,連忙問信。楊廣只是口中嘆氣幾聲,說:“可憐,可憐。”郭爺升堂,復取張 、楊問曰 :“爾今所爭兒子 ,何不兩下共養也罷。”張桌曰 :“小的只有此一子 ,怎肯與他共養。”楊廣曰:“小的只有這點血脈,怎忍分半與他 !”正在爭辯之間,牢子已回,報道 :“小人承牌,到他二家,及提兒子。只見楊廣家 妻子田氏,哭出說道 :‘兒子昨夜中風身死。’小人進去觀看,正在那裏收殮入棺 。”張桌聞得此等消息,眼淚汪汪不止。楊廣殊無戚容,只是口中嘆氣數聲而已。郭爺曰:“你二人爭兒,今日兒子已死,無兒可爭。我姑赦爾罪,放爾各自歸去也罷。”

二人磕了頭各自歸去 。張桌走出門外,放聲大哭,跌倒在地,哀不自勝 。楊廣出去,只嘆曰 :“死者不能復生,命中無子,止該如此 。”誰想,此時兒子已捉在察院。又着人看二人動靜何如。即叫帶轉張、楊入去。郭爺大罵楊廣曰 :“兒子分明是張桌的,你強來爭作你的兒子。今日死去,你殊無戚容。張桌這等啼哭不止,非是至親,怎有此哀?你說此人,當時怎麼得到爾家。今已死去,說出亦無妨礙 !”楊廣只當兒真死了,遂把當日魚人來賣與己,出三兩禮銀,乞養之事,一一說明。郭爺笑曰 :“我固因哭知其非爾之子。但爾系將銀買來,原非爾之拐騙 。今此子豈能即死,我姑以死探爾耳 !”遂叫出其子,令張桌領去 。又令張桌將銀十兩,謝廣養育之恩。廣妻田氏,生得一女,已有六歲。郭爺遂命之結爲婚姻而去。判曰:審得張桌子甫三歲,溪畔閒耍,而爲魚人攫之,賣與楊廣。則廣之得此子,止知爲魚人之所出,而不知爲張之所生也。張見子而爭,廣執子不付,蓋一以無後爲大,一以繼續爲先。俱思有子,則萬事足矣。一體真情立見。兩氣不相關止惟付之號嘆,宜其有死子而安忍不生哀哉!今斷子還張 ,斷銀十兩,以爲楊四年哺養之謝。楊女張子,自後結成婚姻,二家永以爲好。各釋還家,立案存照。

郭公案

騙馬斷還原主

太原榆次縣莫如賓,膂力剛健,好習武藝,熟嫺弓箭,每見好馬,不惜千金買之。一日,見客人販有一匹連錢驄,在縣發賣。賓一見,出價四十兩與客人,買來騎騁,心甚愛惜。不想,如賓身畔有一慣賊盧桐,家中生計甚絀,遂夜循入如賓馬廄,把連錢驄偷將出來,騎往徐溝縣,賣與一富戶秦相。相亦好馬,遂給銀五十兩,其賊即往別處生意去了。如賓自失馬之後,各處使人尋討 ,並無下落。一日,聞得徐溝縣出有好弓,乃親到徐溝買馬。忽見秦相騎着連錢驄街上奔走。如賓趕上熟視,認得是己之馬。即步影來到秦相家中,問其兩邊鄰舍,知是秦相,即具狀入府去告。不想學道郭爺正出來行香,如賓撞了馬頭,被前面武夫拿住,帶見郭爺。如賓忙訴曰 :“小的爲賊人盜去馬匹 ,今日見贓 ,欲入府去告,不覺走忙,不及迴避 。”郭爺曰:“拿狀上來!”如賓遞上狀辭,郭爺將狀前後一看,見得:告狀人莫如賓,系榆次縣人。告爲盜馬獲贓事。身用價銀四十兩,買得客人連錢驄一匹,騎坐已經四年,前月失去無蹤 。今于徐溝偶見秦相騎入家中,當報四鄰見證。

重價買馬 ,慣賊劫去。真贓血證,律法難容。乞拘原馬,剿賊安民。上告。

郭爺既見了狀辭,問莫如賓曰 :“爾馬果認得熟否?”賓曰 :“小的馬已四年,今止失去兩月,怎麼就認不得?”郭爺曰:“爾既認得,待我提來對理。”即發步兵江洪、包栩前到徐溝,連人並馬,俱鎖入司來。秦相訴狀曰: 訴狀人秦相,系徐溝縣人。訴爲白日誣賴事。舊年將銀五十兩,買得馬客連錢驄一匹,在家騎坐。不料惡棍莫如賓,失馬已久,強執身馬,認爲己物,捏辭聳告。馬原有主,買原有契。平空生騙,冤陷莫伸。哭懇爺告,燭誣殄惡,生死感激。哀訴。

郭爺亦準了秦相訴狀 。遂吩咐將馬牽上堂來。乃喚二人,各去馴馬。初然,秦相上前牽馬,馬亦憑他牽繫。後莫如賓上前牽,那馬見了如賓,嘶鳴不已,如有戀戀不捨之意,將身靠住如賓。秦相再去牽馬,遂將秦相身上亂咬,後足亂踢,相遂不敢近身。郭爺見其形狀,遂喚二人曰 :“馬本出自如賓,蓋因他豢養已久,所以眷戀尤深。秦相止足兩月之恩,安肯忘舊主,而遽戀新主乎?秦相爾實說來,從何得此馬匹?”秦相曰:“小的實因前月有客人盧桐牽此馬來賣,小的實花價銀五十兩,買在此間。”如賓曰:“盧桐此賊正是小人身邊一個慣賊,今走去兩月,不知蹤影。今日說來,果是此賊盜賣與他。今日馬既在此,但未見賊。望爺爺作主 !”郭爺叫莫如賓補上領狀,遂將馬與他領去。秦相哭曰 :“小的將銀買馬,又是隔縣,又不知情,怎麼爺爺使小的銀、馬兩空?”郭爺曰 :“你去訪得賊人,捉來見我。我即代爾追贓。”秦相曰:“乞爺爺發兩個捕盜,與小的前去。”

郭爺即發捕盜陳祥、魏淨兩人,同秦相去訪。只見盧桐又跨一匹良馬,經東街西去。秦相認得人真,即指示捕盜。陳祥趕到前面,一把揪住,喝曰 :“偷馬賊往何處去?”魏淨、秦相一齊上前,將盧桐打翻縛住,解入學道。陳祥稟曰 :“小的拿得偷馬賊役到。”郭爺問曰:“你怎麼偷莫如賓的馬,賣與秦相價銀五十?從實招來 !”盧桐自知盜馬是真,況郭爺又是明決不可欺的,遂招曰 :“小的止因衣食日促,無計活命,是以 幹出這等勾當 。賣銀五十,今止花費三兩,其餘現存身上。”

郭爺又問:“如今那馬又是哪裏盜來的?如實招出,免受刑法。”

盧桐曰:“小的這馬是蘭州外生靼子射獵之馬,夜被小的盜來,實與中國之馬不同 。”郭爺細看,其馬果是生得異樣。郭爺遂將此馬判與秦相,抵還前銀。盧桐所得之銀,姑免不追,止打二十,釋放回家。盧桐感郭爺之恩,後遂改惡遷善,不復爲盜。

時判曰:盧桐盜莫如賓之馬,而秦相用銀買來,此蓋將金博寶,原非不審來歷,明知故買者比也。罪在盧而不在秦,明甚。

但原馬戀主,即當斷還原主無疑。而秦價無償,寧不有待於盧乎?天不容賊,出訪就擒。本該即制盧重典,姑念盧之犯法,緣飢寒之所逼,非其本心。今所盜者靼馬,又非中國之產,亦當另與其能善竊營生矣。靼馬判酬秦價,原銀權宥不追。立案存道,用戒來虞。

郭公案

第六 編伸 冤

水蛙爲人鳴冤

淳安縣三山街,有一富戶塗隆,五十而無子。常帶銀數十兩在身,但遇人拿飛走水陸之物,便買之放生。一日,行到茶園地方,四五個拿水蛙之人,各拿有二三百在布袋中。塗隆便問那衆人,將銀與他買,問該幾多價錢。其人曰 :“總是五分一百個。今我五人共有三千個,該銀一兩五錢 。”塗隆乃展開銀包,秤銀一兩五錢與衆人。買了水蛙,遂放於大溪去了。

那衆人看見塗隆身上帶有二十餘兩銀子,便起謀心,趕到中途茂竹林內無人之處,遂將塗隆把泥土塞於七孔,丟在山坑之內。衆人解其銀而去,仍釣於大溪之傍。

適郭爺出巡嚴州,道經竹林邊過。時方近午,衆人夫俱放轎,少憩於竹林之下。只聽林內蛙鳴雜沓,喧鬧不已。郭爺問曰 :“那裏水蛙,這等鳴號不已?”即叫皁隸去看來。皁隸走到蛙鳴之處,見一人死在泥坑,羣蛙俱在屍上扒土。皁隸轉來回復郭爺。郭爺乃親打轎到屍邊去看,果見蛙皆跳躍悲鳴。郭爺曰:“此必釣蛙之人謀死此人。”叫皁隸去溪邊 :“看有釣蛙之人,可俱與我拿來 。”皁隸走到水邊,只見四五人尚在溪邊未去。皁隸叫曰:“郭爺這裏買水蛙,爾衆可速拿來!” 衆人只道郭爺真買水蛙 ,都到郭爺轎前 。郭爺開口曰 :“爾衆人都是幾時在此釣水蛙?”衆人曰:“皆今日在此。”郭爺曰 :“爾衆人俱在此釣蛙,這裏山坑謀死一人,是爾衆人哪一個下手,直直供來,免受刑法 !”衆人見說謀死人命,便覺面黃口青,魂不着體,期期對曰 :“小的在溪中釣蛙,並未見有謀人之事。”郭爺曰:“那人明明是你謀死,還要口強。皁隸與我搜查身上 !”皁隸一搜,每人身上俱搜出四兩多銀。郭爺曰 :“爾這銀從何得來 ?”衆辯曰:“小的皆是這幾時賣蛙的銀。”郭爺曰:“焉有賣蛙之銀,五人一樣平重,又皆是這整塊銀子?一日不過,會釣的,僅可釣得一二錢,銀子亦是零碎賣去,安得有此整銀?”

郭爺叫衆人去取起屍來相驗。此時塗隆七孔遭泥所塞之處,盡皆被蛙挖去。蛙皆以氣呼入屍之七孔,塗隆漸漸回陽。衆人扛得屍起,塗隆已醒轉來了。

郭爺見死屍漸活 ,叫皁隸快把熱茶一盞灌之。塗隆得茶,接了口中之氣,須臾開眼。見是郭爺在上,遂哭訴曰 :“小的老而無子,各處買蛙放生。今日將銀一兩五錢,與這四五個賣蛙的了。衆人見小的銀子二十餘兩,遂將泥土閉死小的於泥坑之中。望爺爺究治這些兇徒!小的銀不願取 。”那釣蛙人見塗隆活了,訴出真情,啞口無言,只好低頭認罪。郭爺將所謀之銀,發與塗隆。塗隆磕頭,拜謝郭爺活命之恩而去。郭爺叫皁隸鎖了五人 ,帶到嚴州治罪。將爲首一人羅懷德,問擬死罪,秋後處決。其餘高春、雷欽、石信、程惠,減死一等,俱問邊遠充軍,即時走解。判曰:審得羅懷德等以釣蛙營生,水中覓微利耳。而塗隆以無子,故買蛙放生。雖是將有餘之財,以希難得之子,是亦不忍之心居多也。不意買蛙之生,而賣己之死。德等見 財起心,欺孤身於僻地,合五人而行兇,置之泥坑,塞其七竅。若非羣蛙報德,掘其土泥,則隆終爲枉死之魂,而羅等皆倖免之劫賊矣!隆雖得生,羅難免死。蓋以羅死之之心在隆,而隆生之之報在蛙。首擬大辟,餘皆充軍。贓給原主,立案存證。

郭公案

究辨女子之孕

潮州府北門,瓦子巷饒慶,家道富足,制行平素端莊。娶妻鄧氏,閨門肅如,生一子、一女。子名饒寧,媳婦封氏;女名娥秀,聘與南門關鯨爲媳。鯨亦府學庠生,治家亦清正。娥秀時年十八,將欲出嫁。日與嫂封氏朝夕不離,共習女工針線。

但夜分各異睡。

一日,饒寧館中歸來,與封氏同寢,未免敘夫婦之好。娥秀隔壁夢中聽得,不覺慾火頓熾,莫能自止。及天未亮,哥怕父母知道,仍到館中去了。娥秀即到嫂之臥牀,抱嫂共睡,仍欲嫂效哥之所爲。嫂不得已,宿於姑身,動止如法。此時娥秀陰戶已開,封氏與夫交才移時,陽精尚充溢於內,不覺兩陰相合,精即滴於娥秀之子宮。遂歆歆焉,似有人道之感。姑嫂具闌,遂各就睡。

自是日移月易,封氏固自懷有孕,而娥秀亦腹中漸大。鄧氏既喜媳婦孕懷 ,重惡女兒身重,乃扃上外門,叫女兒近前,問曰 :“嫂嫂懷孕腹大;你何緣故,腹亦如之?直直供來,免遭鞭楚!”娥秀見母親發怒,即直言曰:“那日五更,哥哥與嫂隔壁交合,女兒聽其動靜,不覺欲心稍萌,待哥哥去後,我即與嫂同睡,叫嫂如哥所行,伏於女兒身上,兩陰磨蕩,不知如何,就有此身 。”母再叫媳婦來問,封氏亦是如此應答。鄧氏思忖 ,此或子之餘精溢入於女之陰戶,結成此胎,未可知也。

且私祕之不問。及至十月期足,封氏果生一子,而娥秀亦生一子。鄧氏知之,即來取水淹死,思欲滅其跡而不欲令醜聲聞於外也。娥秀見母來溺己之子,即來抱住哭曰 :“女兒此子,又 非姦淫,亦非外出,此胎天意所在,或是神力所爲。嫂同育得,我獨肯死之乎 ?”鄧氏不奈女何,況知女無外交,乃不得已,叫穩婆洗起。過了一月,外人只道封氏雙胎,亦無人知。

及至十月十三日,關親家遣媒行聘,並來報歸親日期。適逢穩婆抱得娥秀之子在外遊嬉。媒人認得穩婆,遂問曰 :“此饒寧相公之子乎?”穩婆曰:“此饒寧相公之外甥也。”媒人聽得此句話,心中頓生疑忌。酒筵已罷,轉到關家,乃把“外甥”

之說報與關鯨。鯨即大怒,遂往府中郭爺處,告狀退親,懼被淫媳玷辱清規。

告狀:生員關鯨,系潮州府學,告爲退親事。男化龍,憑媒聘到北門饒慶女爲媳。指望清白傳家。不料饒慶內行不淑,縱女行淫,無夫有子,漫不慚藏。似此不潔之婦,何以承宗衍後?告乞離異,令男別娶,庶使有家得閒。上告。

郭爺看了狀辭 ,心中自忖,無夫而育子,且又聞於鄰右,育起在家,此必大有蹊蹺。遂出牌,差皁隸童安去拘饒慶來對理。饒慶即來投到。下訴:訴狀人饒慶,訴爲激濁澄清事。慶家素號清白,內外各有嚴規。女娥秀出聘關氏,母教尤謹。前月因無人道生子,衆鹹稱祥,捉身育起。竊思內省無疚,始拒羣疑。女有醜行,何敢育子?懇天究冤,庶使女節得完。哀訴。

郭爺看了訴狀 ,見饒、關俱在面前,說道 :“房帷之事,必究婦人,方得真情。爾二人結親訪義,安可以此不諱之事來爭?”及問饒慶曰 :“爾妻多少年紀?”饒慶曰:“小的妻子,五十已過。”郭爺曰:“可取來此聽審 。”饒慶只得到家,取得妻子來見。郭爺罵曰 :“母縱女兒妄行不諱。從直說來,免得受刑不便。”鄧氏只得直訴曰:“小婦人前日見女身重,以刑鞫 之。女訴彼晚哥與嫂同睡在牀 ,敘室家之好。女在隔壁知識,漸開竊聆,風行草偃,即不能禁凡心。五更俟哥歸學,乃入房摟嫂,仿其牀第之好,遂而有孕。小婦人治閨頗肅,五尺之童,亦未敢入。此係真情,乞爺斧斷 。”郭爺聞鄧氏之語,豁然心悟。命送鄧氏歸家。乃問關鯨曰:“爾意是退親,還要如何?”

關鯨曰:“小的聞親母之言,則小媳制行無玷,不願退親。”

郭爺乃謂關鯨曰 :“饒氏與嫂同睡而孕,此蓋少女欲熾陰盛,而嫂甫離其夫,則陽精尚充滿於內,二女陰媾,安知非嫂之陽精入女之陰室乎 ?無夫而交,其子無骨。而此能成人者,蓋實得其陽精,而非徒受其氣者可比,他日必多育矣!賢契再不必多疑。”乃判曰:氣化刑化,陰陽之運用無窮;男慾女欲,健順之闔闢至妙 。無夫而生子,固曰不祥;借氣而成胎,要非無自。

今審得饒氏借嫂之餘陽而肇孕,藉己之陰盛而子男。此雖姑嫂之戲成,實非外來之妄念。子歸嫂養,女入關門,二家無得生疑。立案存證。

郭公案

剖決寡婦生子

成都華陽縣六都范家 ,在西川稱爲巨族。範代及妻黃氏,生子範君堯 ,幼而穎異,博學能文,十五入府庠。娶妻蘇氏,素行姆教,夫婦相敬如賓。一日,範君堯因讀書過度,苦於思索,卒死於書房。時蘇氏年方十六,已有孕在身。遂繼天下制,乃自築一室,四圍風火磚牆,密不通風,止留一竇進飲食,留一婢在內服侍。迨至十月,乃生一子,取名範兆程,在於室內鞠育。至六歲,兆程知識豹變,可以就學,乃呼婢女喚至公婆,開牆交與兒子 ,令公婆領去讀書。牆仍整過,子母不相見者,已逾十年。

時兆程能繼父志,仍復附籍府庠,一家不勝歡喜。兆程既做生員,思量必要見母,乃隔牆呼曰 :“孩子得父母教訓,今已才得成人,父既不能相見,母隔一室,獨忍孩兒永不得一見乎?”蘇氏命開其牆,兆程得入,乃拜母養育之恩。母子少坐片時,因欲更衣,乃就母之溺器,母隨孩亦更衣於原器。子後辭出,母仍築其牆,以杜往來。一日之間,蘇氏遂覺震動孕身,數月後,乃生一子。蘇氏自知此身絕無外染,孕育起,以觀時變。時有範君堯堂弟範君禹,刻薄奸險,無所不爲,久欲利代家財,見有兆程,不敢啓齒。今探得蘇氏開牆呼子入室,遂孕而生子,乃捏爲子母通姦,遂寫狀,竟往按察司去告,意圖置他母子死地,貪他家財。遂入司投狀:告訴人範君禹,系華陽縣六都民籍。告爲瀆倫大變事。

兄死,獸嫂蘇氏杜門守制。育子兆程,附籍府庠,年已十六。禍因一月,蘇氏毀垣,呼子入室,留淫數宵。子出復 扃牆室,目今誕子。自恃得計,反行育起。子母通姦,豈容覆載?奸子反育,倫秩大乖。懇天扶植綱常,庶使亡兄九泉瞑目。上告。

郭爺一見狀訴,心中大惱。遂喚範君禹前來審曰 :“範兆程家中還有甚人 ?”範君禹曰 :“還有公婆 。”郭爺又問曰:“範兆程父親有幾兄弟?”禹曰 :“他無兄弟。”郭爺大罵曰:“範兆程止有公婆,又無叔伯,你便思想置他母子於死,則他的家業豈不盡歸於爾?”叫牢子取粗夾棍過來,與我夾死這奴才。君禹受夾忍痛,再不肯認。郭爺叫且住了夾,說 :“將這奴才監起,提得兆程到此,審得明白,活活打死你!”

郭爺遂行文書到學,學官即將範兆程送到按察司。兆程知君禹告他,即包頭束腰,來見郭爺。郭爺曰 :“爾就是生員範兆程?”兆程應曰:“小的便是。”郭爺曰 :“爾叔告你瀆倫大變,爾詳悉說來。”兆程哭訴曰:“小的父死,尚在母懷,母守父制,即自扃一室,方圓俱圍高牆,止留一竇進飯食。小的方得六歲,即排牆送出,交與公婆,令之讀書。那時小的求一見面而不可得。直至今年二月,小的進學,再三哀告,僅得去牆一見。坐不移時,即命小的出來,牆仍復築。怎麼叔子以此萬載穢名,加於母子?”郭爺曰 :“未出之先,那時爾還有甚動靜否?仔細記來。”兆程忖之半晌,稟曰:“記得一事,不敢啓齒。”郭爺曰:“正要說來。”兆程曰:“小的彼時只在母親溺器上更衣一次 。”郭爺曰:“後來如何?”兆程曰:“母親亦隨就器更衣。”郭爺聽了此語,乃謂兆程曰:“爾母久寡,純陰用事,爾稱就便,則爾乃純陽之氣,蘊積於彼。以純陰而觸純陽,則陰陽交逅,安得不孕?但吾聞以氣而孕者,其子無骨。叫牢子取來我看 。”牢子到蘇氏室中,取得子來,放在地上,果是無骨。郭爺曰:“兆程抱將出去,冠帶來見。”兆程出外,將子送 歸於母,復青衣小帽來見。郭爺叫取範君禹過來。牢子提得君禹到臺,郭爺曰 :“告人凌遲,自得凌遲之罪。爾嫂蘇氏守節無虧,爾侄兆程事母至孝,況是學中子弟。爾安敢以此大不韙之事加之於彼,而欲奪其家業乎?牢子與我重打四十,再問。”

牢子打罷,郭爺曰:“這畜生有些傢俬也無?”兆程曰:“他若有傢俬,亦不來告此狀 。”郭爺叫牢子,再與我上了腦箍,看他認不認。君禹受刑不過,只得直招 :“不合圖謀家財,風聞蘇氏生子,故此妄捏子母通姦,實欲致他死地,以霸其業。今蒙老爺電察,只望筆下超生。”郭爺大罵曰:“以貞節之婦,以純孝之子,而皆欲一旦置之極刑,爾心可謂惡過窮奇,毒逾狼虎矣。叫牢子與我再打八十,不死監起。明日又打 。”牢子打下八十 ,君禹已白昏去。郭爺叫拖下監去。乃發放兆程歸去,用心讀書 ,以顯父母。兆程拜謝而去,後果以易經魁於西蜀。

時判曰:表節重孝,雖愚夫愚婦,亦忻慕而愛樂之。未聞敢行毀節敗孝,而甘爲不義之行者也。範君禹以無賴棍徒,棲身無地,雖曰範代之堂侄,實則人類之豬狗。意圖謀佔兆程之業,妄欲玷污蘇氏之節。曾不知蘇氏亦範婦中之君子,而兆程乃實朝廷上之人才。家無君子,何以成家?國無人才,何以成國?據君禹之惡,誅君禹之心,今擬極刑,以旌節孝。

郭公案

前子代父報仇

潮州平遠縣孟林村姜逢時,娶妻譚氏,家事亦頗富厚,只是人煙稀少。後譚氏生一子姜啓,亦教之讀書。年甫十六,父爲之娶妻 ,即譚氏兄弟譚完之女。娶之過門,克盡婦順之道。

一日譚氏死去,姜逢時在家,媳婦服事不便。過了三年,有鄰人季伯高來相探問 ,見他接遞茶湯,甚是不便,乃謂逢時曰:“老官自安人過世,宅上如此冷淡,何不再娶一房寶眷?一來得她服事,二來家中有主,豈不兩全?”逢時曰:“後娶之妻,只恐難爲前妻之子,是以愚老故不敢娶。”季伯高日:“前村邵安有一女 ,嫁與東村龍家。聞得他女婿舊年死去,其女無嗣,亦要出嫁。老官何不娶來 ?”逢時曰:“但不知其婦如何?”

伯高曰 :“吾聞其婦年方二十,才貌兼全,德性純謹 。”逢時被季伯高打動其心,遂將銀三十兩,央伯高去說。不想姻緣前定,一說便成。

娶之過門,邵氏初入姜氏室中,小心曲謹,加意奉承丈夫與前子,內外頗無閒言。及過了一年,邵氏見逢時老邁,婦人淫心頗盛,心中便悒悒不快。一日,見對門有一喻姓人家,名吉,年方二十五六,家道頗富,亦新喪妻。邵氏常在門首站立,每與之眉來眼去。後因逢時外出,遂私招喻吉往來通姦。思欲嫁他而無由,吉教他離異子媳,謀死逢時,方可行事。邵氏聽吉之方,遂在家中登時變了心腸,終日與逢時廝鬧,說道雖是晚婆 ,怎麼該服事媳婦,定要逢時將子媳分開。逢時不得已,乃將兒媳分居於祖宅舊屋居住,離此有一里之遙。

邵氏見子媳去了,可以擺佈丈夫,即私約喻吉到家。問曰: “爾說要謀老賊,怎麼下手?”吉曰 :“今晚逢時歸來,你賠些笑臉與他,然後設些酒餚,與他對飲,待他歡喜喫醉,卻將毒藥置於酒中,再勸他幾杯,可不結果了他。爾可把自家動用衣服首飾,我與你拿將過去,然後在廚下放一把火,並屍燒了。

爾便胡亂拿些舊衣,逃出兒子那裏,去叫他來救火。誰人會說是你謀人?”邵氏曰:“此計甚妙!”遂將自己衣服、首飾,悉卷付與喻吉收去。

及至晚間 ,見逢時入房,忙賠笑臉相迎。逢時見她歡喜,只說邵氏心性轉了,乃問:“有酒,取些來喫。”邵氏曰 :“我已整得在廚下 。”即取酒餚放於桌上,殷勤奉勸。逢時開懷暢飲,飲得大醉 。邵氏即取毒藥放於酒內,再勸逢時飲一大碗。

逢時飲罷,登時藥發。邵氏扶之上牀,遂收拾了家來,乃將乾柴堆在房內及廚下,一齊發火。又到牀下發起火來。須臾火焰沖天。邵氏抱得一牀綿被,慌忙走出門外,放聲啼哭。奔到兒子姜啓屋裏說道:“家中火發,父親不見出來,快去救火!”姜啓走得下來,房屋已燒成灰燼,哪裏見個父親。及至天曉火熄,見父已燒死於房內,頭髮俱無,身尚未爛。姜啓乃擡出來,備衣衾棺槨 ,厚殮於己所居之庭上。夫婦一邊治喪,一邊思忖:“我父一向無病 ,孃親倒會走出,父是男子,反被燒死於火,世無此理!此必奸親私有外交,故前將我夫婦分出,今日就有此事。必是她將酒灌醉,放火燒死 。”乃問母曰:“爾倒會出,父反死於火,這是怎麼緣故?”邵氏曰 :“爾父送我出來。復轉家中去救文書簿帳,被火封門,因此燒死。”姜啓曰:“此事闇昧不明,我心甚是不服。”邵氏曰:“你心不服,要去告我?”

姜啓曰 :“父親不明,安得不告?”邵氏遂執棍將兒趕打。姜啓見母形狀,知的是母謀死。遂奔入府中,具狀去告:告狀人姜啓 ,系平遠縣三都民籍。告爲繼母殺父事。 生母早亡,父娶後妻邵氏,來家一載。嗔父老邁,又蓄異謀。本月初三日,挾父將身夫婦分逐遠居。突於昨日半夜,火焚父房,奔報父死火中。哭罵逐子,焚夫之心甚驗。父不正寢,必有同謀。乞爺詳察。激切上告。

郭爺接了狀詞,遂出牌去拘邵氏及左右鄰舍對理。牌到孟林村,差人便鎖住邵氏,左鄰鎖住匡直,右鄰鎖住喻吉,邵氏見鎖喻吉,心中覺有所恃。差人帶府去,喻吉遂教邵氏寫狀去訴。邵氏到府,乃請人寫了一紙狀,入府投告。下訴:訴狀婦邵氏 ,訴爲逆子反陷事。妾適姜逢時爲繼室,夫婦相敬如賓。突於昨晚失火,夫救妾出,復轉搶收文簿,被火封門燒死。孽子反陷妾身燒夫。女柔男剛,未有柔能制剛。丈夫終身仰望,夫死曷能自存?乞爺斧判冤枉,死生銜恩。上訴。

郭爺見了訴詞,乃問邵氏曰 :“爾夫人因何身死?”邵氏曰 :“小婦人同丈夫睡到那夜 ,因見火起,兒子又分居遠地,丈夫見小婦人驚倒不能行起,遂揹我出外,他復歸家中,救火搶檢簿帳 。不覺火封大門 ,因此燒死 。”郭爺叫姜啓問曰:“爾父被火燒死,亦是天命。怎麼誣陷繼母?”姜啓曰 :“小的父親 ,舊歲娶此母親,全無異說。不知今年前月翻然變心,遂將小的夫婦分居遠地,不容歸家。昨晚火起,母獨無恙,父何就死?乞爺爺詳情。”郭爺乃問左鄰匡直曰:“爾見姜家如何火起?”匡直曰:“小的半夜聽得火響,起來看時,寂無人聲。

早起方知姜逢時燒死。其餘小的未知。”郭爺又問右鄰喻吉曰:“姜宅發火,爾知怎麼?”喻吉曰 :“昨晚更盡回來,只見姜宅火起,小的趕上前去,只見姜逢時背得邵氏出來,小的連忙進去,逢時復拿得一牀被出來,小的與他接了。他復進去,遂遭火閉了大門 ,因此燒死 。”邵氏聽見喻吉幫襯,遂哭訴曰: “小婦人那時若非喻吉作主,身亦無所存濟。”郭爺聽了喻吉、邵氏口訴,又見邵氏、喻吉眉來眼去,年亦相當,知其必有姦情 ,乃詐言曰 :“爾夫果是燒死,姜啓告爾謀逆,子陷母死,該得反坐 。”遂叫皁隸將姜啓權打二十收監,明日再問,一頓打死。皁隸打罷,將姜啓監起。乃吩咐邵氏 :“爾去外面買了棺材,明日來領兒子屍去葬埋。”邵氏聽郭爺吩咐,俱出去了。

郭爺乃叫一皁隸吩咐曰 :“你裝做鄉下人,悄悄去聽邵氏與甚人商議事,即來報我。”皁隸亦領命去了。只見邵氏出外,匡直、喻吉俱在面前。匡直嘆曰 :“郭爺雖問姜啓死罪,娘子亦該救他一二。”喻吉曰:“他倒不肯饒母,獨該救他性命乎?”

匡直曰:“父母無殺子之刃,說得這話?”喻吉曰:“他在堂上,只認得他父,哪裏認得後母?”匡直曰 :“依你這等說,姜啓該死。我且回去,再不管此閒事 !”邵氏見匡直去了,遂與喻吉私相謂曰:“今日爾我之心想已得遂。”喻吉曰 :“還虧我設謀。”邵氏曰 :“還虧我下手。”皁隸在後,一一聽得,遂入府內,去稟郭爺得知。待到天明,邵氏入稟:“小婦人買得棺材,現在府門之外 。”郭爺叫抬進來。衆人把棺材放在二門。郭爺叫邵氏問曰 :“一個設謀,一個下手,兩個計則一般,何爲有虧?”邵氏聽得此語,驚得魂不附體。郭爺叫喻吉過來,大罵曰 :“謀人之妻,遂殺人之夫,害人之夫,便把一家絕後,爾心安乎?爾這奴才、潑婦,爾願生前結成夫婦,我且送你去死後結成夫婦。”即叫仵作,將邵氏、喻吉一齊綁縛,抬入棺內,上面用大鐵釘釘了,扛入檢屍場,用火焚化。姜啓無罪。判曰:審得邵氏乃淫惡不良之婦,姜逢時誤娶爲室,已自老少異心 ,及邵見喻吉,則益嗔逢時之老,而慕喻吉之少,兩下姦通,理勢必然。但夫子日伺於側,則十目所視,安能恣其淫私?故百計離析其子,遂火其廬而焚其夫。自爲 得計,可與吉成百年之好。此等惡夫、惡婦,雖萬死遏逃其罪?姑爲合棺、焚死,用儆淫惡將來。

郭公案

捉拿“東風”伸冤

郭爺一日同大巡,出到湖州,體訪民風郡政。略至長興公館,忽爲大風掀去轎頂。郭爺見轎頂被吹,便問吏書曰 :“此風從何而來?”吏書曰:“從東方而來。”郭爺即出牌,差皁隸呂化,去拿東風來審。呂化稟曰 :“東風乃天上之風,有氣無形,小的怎麼拿得?”郭爺曰 :“爾只管往東去,呼東風,若有應者,你便拿來見我。”呂化只得前去喊口。看看叫了一日,滿市並無應者。

呂化又行十餘里 ,至一村家,門有深池,一人倚門而立。

呂化大呼“東風 ”,其人果應曰 :“何事呼我?”蓋此人乃長興縣五都人童養正,號爲東峯。聞呼只說呼己。呂化即順袋取出牌來,童養正愕然展看,忽爲大風掣去,飛入池中。

呂化歸告郭爺 。郭爺曰:“池中必有冤。”遂夜焚香禱天,願求靈應,爲民伸冤。祝罷,公遂明燭獨坐,從人俱睡。忽然一陣風過,一人披髮愁慘,跪於臺下。公問曰 :“爾果何處冤魂,明白訴來。”其鬼即俯伏訴曰:告狀人揭斯韶,系直隸宿州人。告爲謀死孤宦事。三考出身 ,前往臨安驛丞。任滿,改遷象山。典吏、家屬,盡發先歸。孤身扮客,獨行之任。身帶盤費三十五兩。不料行至長興童村,突遇童養正,留歸寄宿。惡見有銀,將酒灌醉盆死,遺屍門首塘中。謀財殺命,旅魄無依。屍滅名湮,家聞無自。懇爺天斷,九土銜恩。

郭爺聽了狀詞,舉筆書記在紙。一陣冷風,其鬼不見。

迨至天明 ,即叫衆夫挽轎,徑到童村。拿住童養正鎖起, 吩咐先打二十。打罷,養正辯曰 :“小的鄉下小民,上不欠官錢,下不欠私債。不知老爺親臨甚事,責打小的?”郭爺罵曰:“爲三十五兩,因此打爾。”養正曰:“小人不知是什麼三十五兩?”郭爺曰:“官人借宿,灌醉謀財,爾尚不知?”養正曰:“捉賊必贓,捉姦必雙。小的本分爲人,又未開店,安得謀財害命?”郭爺曰:“你不謀人?”遂取前狀擲下,曰:“此不是你真贓證乎 ?”養正看了證詞,心中暗忖 :“此事只有我知,怎麼有此狀詞?諒或夢中得來不定。”遂不認而訴曰:訴狀人童養正,系長興縣童村裏人。訴爲燭幽事。鄉民田食山僻 ,寂無商旅通往。爺臺責供,謀財害命大辟。

村落人煙輳集,一人難動兇謀。風聞安據,重罪憑加。懇天莫執再談。蟻命感恩無任。

郭爺看罷訴詞,笑曰 :“這欺心奴才,還要妄談是非。叫地方將塘幹了來看 !”地方聽郭爺之命,登時放乾塘水。只見內中骸骨一副,用大石壓在下面。郭爺叫取上來,命仵作檢看是男是女。仵作將骨一一檢確,報曰:“是一男子 。”郭爺曰:“拿過童養正來 !此是揭老爺,往象山之任,一人獨宿爾家。

朝廷命官,謀他三十五兩銀子,又傷他性命,爾心何忍?爲些小銀子,損一命官。着實與我打四十 !”皁隸打罷,養正受刑不過,情願供招,所謀是實。郭爺曰 :“那銀子在何處?”養正曰:“已用去 。”郭爺曰:“衆地方可將養正產業,賣銀一百兩,收貯揭斯韶骸骨。我這裏着人,宿州取他子來奔喪 。”養正遂問秋後處斬。帶案解道。判曰:以平民而殺平民,猶爲弱肉強食,況以兇狠村人,而利財戕命官乎!揭典史一人借宿,童養正見財欺心,不惟罄其有,而又沉其屍。此等兇魂,與水俱深,將何時流得恨盡?似此藐法傷生,天不動之以風,則童終逃刑而揭終無跡矣!今加大辟,用慰死魂。

郭公案

第七 編奸 淫

判問妖僧誑俗

延平民俗 ,多信神佛。持齋誦經,無問男女,男呼齋公,女呼齋婆。彼此通家,往來作會。

萬曆丁酉年,順昌郭源嶺,有一廖勳齋公,悅一同會趙春之妻胡氏 ,悶悶無策,致思成疾。有一遊僧譚法明化緣見之,說曰:“貧僧觀齋公心中似有不愜。”廖齋公笑曰 :“爾但抄化可矣,何能曉得我心中之事?”法明曰 :“貧僧知齋公七情有感,鬱而未遂。你試與我說,必能爲齋公出力。”齋公不得已,告以所悅未遂事。法明乃爲謀曰 :“三月三日 ,輪諸公大會,那時貧僧當來,來則事必諧。”齋公喜,許以事成重謝。

及至日期,衆人畢集。法明假爲求齋,來至會所,遂於齋公前叩首呼萬歲;復於胡氏前,亦呼主母。衆皆大駭,問僧緣故。法明曰:“請主公前去照水。”但見頭戴沖天冠,身穿赭黃袍 ,腰繫玉帶 。復令胡氏照水 ,亦儼然皇后衣服。法明曰:“諸公皆是從法事會中來的,皆有佐命之職,請俱照水 。”但見冠冕兜鍪,人各異服。此乃法明幻遊以惑衆耳。衆人以爲奇,遂共拜法明爲國師。法明因言於胡氏之夫趙春曰 :“主母非君妻,宜獻廖主人。呼他重酬爾禮,爾其別娶可也。”趙春聽命。 廖齋公果厚以金銀娶去。法明亦得廖齋公金三十兩。

時同會三百餘人,不知法明是幻術,以爲真主出世,遂覬非望,積草屯糧,糾聚兇徒,共舉大事。廖齋公不能止。內有一齋公,是謝屯人,少習儒業,頗知道理,名曰鄭和。見共會人都惑於妖僧 ,知其必敗。又知郭爺平昔正直,不惑於鬼神,遂到州去首狀:首狀人歐寧七都鄭和 ,首爲妖黨藐法事。白蓮香起,愚民競趨主齋。棍惡廖勳肆行淫謔,無所不爲。糾集妖僧譚法明,左道惑衆,照水誑愚,本月初十,哨聚無籍棍徒五百餘人,招軍買馬,積草屯糧,謀爲大逆。和身目擊其變,不敢隱瞞,只得奔首。爺臺防患,預謀曲突,發兵剿滅,平民獲安。具狀來首。

郭爺正往金軍門處議事,攔街忽接鄭和首狀,遂問鄭和曰:“爾與廖勳有仇乎?”鄭和曰 :“小人初見廖勳起會,只說講經說法,亦與共會。誰想今年三月,廖勳交一妖僧譚法明,能用術使人照水,便見各有帝王、后妃冠服之像。衆人深信其事,遂拜妖僧爲國師,置造軍器,積草屯糧,僞造旗幟,大謀不軌,擇定八月出兵。小的不忍變生,因此首告爺臺。”郭爺曰:“廖齋公尚未舉事,我差幾個牢子分爲兩路,同去郭源,只說我這裏喜供諸佛,要刻白蓮教主,無人識得,只有廖齋公能知其事,相請他來到司前。我自有說 。”鄭和乃同牢子前到郭源,請得廖齋公到司。郭爺一見即罵曰 :“託齋煽衆,聚黨謀反,爾今當得甚罪?”齋公訴曰 :“小的只是喫齋把素,並無強謀不軌之心!”郭爺曰:“不打不招。”吩咐權打三十,寄監按察司監,拿住羣黨,再問廖勳。牢子打罷廖勳,押送按察司監去。遂乃出票去拿妖僧及趙春。牢子十數餘人,蜂擁直到郭源。趙春不知廖勳已拿去問罪,正在周村庵與那譚法明計議兵事,牢人突 然到了庵中,法明知是事發,即欲逃走,被衆牢子上前打翻縛倒,同趙春一齊鎖了,即解司來,進稟郭爺。郭爺叫去取廖勳到此同問。廖勳意圖訴脫,即具訴詞,入司來訴:訴狀人廖勳,系順昌八都民。訴爲洗冤事。身貧業農,勤苦自食。緣因俗尚齋素,報答五大。朔望每輪一人,作供唸佛。勳費花銀三兩,四月輪上。各惡齋白食,衆懷恨,捏爲白蓮,陷誣全會。竊思蓮教佛經,理不相蒙;寓兵於農,法從何起?惡止希脫一餐之飯,陷無辜滅族之刑,冤慘天昏,望光哭訴。

郭爺看了訴詞,叫帶和尚、趙春上來。牢子抓得二人,伏在臺前。郭爺仔細一看,心中躍然。呼取夾棍過來,把和尚夾起,重敲三百。誰想和尚善寄棒法,敲夾全無戚容。郭爺叫住了夾棍,心中忖度:“此禿必無遁法,只是有些邪術。”乃呼外面取狗血過來。牢子取得狗血來到,郭爺呼灌入和尚口內。牢子灌罷,又令將狗血遍身灑去。和尚一時被血所污,運法不來。

郭爺叫再夾起,再敲三百,和尚無法,受刑不過,遂詐死於地,全無動靜。郭爺曰:“和尚既死,拖去教場焚了。”兩個牢子即將和尚拖到教場。和尚見上下無人,腰間遂取白銀三十兩,送與兩個牢子買命,叫他方便,行個陰騭。牢子說 :“我倒思量救你 ,只怕郭爺究出。你且走動我看 。”和尚聽說叫他走動,一時放腳,如騰雲去了。牢子哪裏趕得上。遂計較在舊屍桶中,取一副骸骨,放在教場火中,取火焚化。收了銀子,轉去覆命。

郭爺問:“和尚焚了?”牢子曰 :“已焚訖。”郭爺見牢子面色俱帶懼容,心中已知賣放。乃叫取廖勳、趙春上來。郭爺罵曰:“你這蠢才!都被和尚愚惑,白白送條狗命!我今還要放你一干人,你可從頭訴出真情,我好代你婉轉。”趙春曰:“小的作會齋素,止圖死後超升,不想冤遇和尚譚法明善能幻術,令人 照水 ,見得廖勳水中是皇帝形象,小的妻子胡氏是皇后形象,又照得衆人俱是將相形象,因此這和尚自稱國師,要小的學他兵法 。鄭和不從他學,兩相角口,因此首在爺臺。此係實情,望爺爺超豁。”郭爺曰:“我曉得了。”遂喚廖勳問曰:“你是齋會之主不是 ?”廖勳曰:“小的是做起會的。”郭爺曰:“不消說了。”叫牢子把廖勳先打三十再說。牢子打訖,郭爺曰:“你要淫趙春妻子,串通和尚照水,先以皇帝自尊,卻把皇后尊趙春妻子。春乃愚人,見皇帝、皇后,顯然彼亦必不脫公侯之任,唯舍一妻子而得大位,誰人不受?況爾爲會首,香錢俱是爾收,豈無數百閒錢?以銀易婦,縱肆淫心,此尚小事。奈何真認爲皇帝,遂蓄異謀,勾引無籍?凌遲大辟,你復何辭?”廖勳所行悉被郭爺參破 ,啞口無言。郭爺又叫左班牢子過來,吩咐:“你速去郭源,與我擒得和尚與胡氏到此 。”叫牢子要密不通風。那先受銀的牢子又不敢動。郭爺亦不問他。

卻說和尚買了性命,復去到郭源,直入廖齋公家中,說道:“齋公已審無罪,衆人我都代他辯脫了,早晚也都要來 。”胡氏問趙春怎麼樣。和尚曰:“他也放了。”胡氏深德和尚,遂整齋與和尚同食 ,遂爲和尚所私。過一日,忽見郭爺牢子突至,即把和尚綁了。再問誰是胡氏。胡氏正待要應,早巳被牢子縛住。當即解入郭爺臺下。郭爺一見和尚、胡氏俱到,叫原牢子過來,笑曰 :“爾這兩個畜生,燒得好和尚!”兩個牢子訴曰:“小的燒他,他有遁法,因此走去。”郭爺曰:“他既有遁,今日怎麼又捉得他來?我前日見你回話之時,兢兢恐恐,我便曉得你賣放了他 。你得他幾多銀子 ?”牢子不敢隱藏 ,報道:“得他銀三十兩 。”郭爺曰:“不是他來買命,是你賣命與他。

又大不合偷已殮屍骨,冒來抵塞,罪不容誅!和尚、廖勳,你這賊畜!一個求淫而無計,一個假術以遂奸。他圖人妻子,你 圖他銀子,今日更有何說?”二人見說是真,半言不能答應。

郭爺遂斷廖勳、和尚及兩個牢子四人,俱用火焚,揚其灰,以儆衆。胡氏當官發賣,趙春減死充軍。其餘脅從罔治。遂存招案,付案察司。判曰:審得廖勳倡白蓮主會 ,初意只欲科斂愚民香錢節禮,圖爲一時肥家計耳。及悅胡氏之色,遂行囑僧之謀,照水誇尊 ,冠服異制。趙春安得不捐一妻以覬無窮之富貴哉!

淫遂計行 ,則造反由衆,而不由廖、僧。揆厥所自,廖、僧罪不容千死矣!火焚揚屍,用懲極惡。胡氏以婦女而混入男堂,姑準離異,以戒無恥。趙春免死充軍,餘黨悉免究問。二牢不惟縱惡,且又忍毀他人之骨,同火不貸。鄭和自首免罪。幹證俱發寧家。

郭公案

江頭擒拿盜僧

杭州風俗,婦女雅好諸寺燒香,尊敬和尚,動輒稱爲阿公,無分內外皆相見。

一日,郭公巡杭,坐院理案,時夜事煩,假寐案上。夢見身到江頭,遇羣僧十人,最後一小僧跪泣,似有所訴。既覺遂不去睡。迨至天明,叫幾個牢子,吩咐曰 :“你去立於過江要路 ,倘遇羣僧有十人數者 ,即言本官喜齋僧人,必要邀至公廳 。”牢子領命 ,即去伺候於江頭。果有遊僧十人過江而來。

牢子依郭爺之言,上前致詞。僧相顧駭愕,姑與入見。郭爺曰:“我素好齋僧 ,但一時未備 。”乃喚羣吏人,各領一僧具齋。

僧不得已 ,各就吏廳受齋。惟一最少僧不遣,郭爺帶之入衙。

具五刑,謂少僧曰 :“爾之情狀,我已盡知,速速直言,吾赦爾刑 。”少僧即垂淚泣曰:“妾非僧人,乃山西遼州杜榆縣人。

父黎永昌 ,貢士出身,選廣西全州知州,帶母親及婢女二口,家僮二口之任。來至鄱陽湖,遇此九個強僧,盡劫財物,一家皆遭殺害。惟留妾一人,削髮爲僧,雲遊江湖,冤遭輪流姦污。

妾不肯遽死者,以父母大仇未雪,正圖乘間伸此不共戴天之仇。

今遇老爺拿究,正小妾伸冤之日 。”言罷大哭不止 。郭爺曰:“爾且在我衙門暫住。”遂出堂吩咐兵快曰:“適才九僧乃江湖強盜,我已哄在各吏房喫齋。這僧人既是強盜,恐怕他有妖法。

你衆人下手,須要謹慎。”兵快曰:“小的自有主意。”

兵快出來商議曰 :“我和你拿這些賊禿 ,須要下些毒手,每一人,可把五人去服侍他。”衆人議定停當,各自顯出手段。

隨入吏房 ,一擁而入。僧人縱有手段,施展不得,遂被擒出。 兵快各將麻索剪綁,把九僧兩手俱先打壞,解至堂上。郭爺曰:“你這夥強盜,不知江湖被你殺了多少平民,淫污了多少婦女?

直直招來,俱是何方人氏?”其僧招曰 :“小的俱是江西贛州府華林寺和尚。俗傢俱在贛州附近,住居寺中西寮。今年該小的出外抄化,攢錢歸去。不合出到鄱陽湖,偶撞官舡,初意劫財,勢不獲己,遂殺戮一家。其女玉英未肯遽死。小的只得帶她四方餬口。所供是實 。”郭爺見招,再把九僧行囊搜取,總有餘銀千兩。郭爺命取貯庫中,待黎玉英發長成人,連銀送她下鄉。僧人九個 ,押赴九門梟首示衆。因作審語,各門張掛,以戒杭民,不必惑於邪佛妖僧。判曰:佛本夷酋,柔惡惑衆,未有奉之而得遐齡,習之而存仁厚也者 。華林寺蠍僧九人,假化緣爲名,以行劫爲實。

不惟搶奪孤客,每致殺擄民舡,財物享分,婦女輪污。冤之五蘊都空,罪難數舉。質之六根盡淨,刑宜疊加。戕黎知州一家生命,萬死尤輕;壞幼女子一身名節,寸斬攸當。

梟首九門,天威薄示。

郭公案

淨寺救秀才

杭州湖山下有一淨寺,極其寬廣。內有五百尊羅漢,僧人有三百餘口,煩食四方。每年八月十五,例有一僧上天。各處化乾柴歸積寺,坐僧於上,下燃火坐化。其僧敲木魚唸經,至焚盡後已。但到化僧之日,不問杭城大小官員,俱來行香,深信淨寺菩薩靈感。是以遠近人民男婦,莫不來朝拜求嗣保病等項。內有妖僧方真性、舒真明、鄭心正,貪淫慘酷,無所不爲。

每見遠方夫婦來燒香,有美色少艾之婦,輒斃其夫,而淫宿其婦。婦有貞節不從者,遂幽閉淨室經年,不怕她不從其奸。

一日,有紹興秀才徐俊,無子,聞得淨寺神明靈應,遂同妻詹氏來到寺中,燒香求嗣,止帶一僕徐富相隨。徐俊夫婦到寺,在寺中兩廊借一間房子安身。夫婦乃沐浴潔淨,上佛殿行香。遂到各羅漢處,一一行香。香罷復回房中歇息。不想被淫僧鄭心正瞧見,即入內室,與方真性、舒真明商議曰 :“前日雖留得幾個婦人,貌還不見得十分,今有紹興來一秀才徐俊妻子,真個天姿國色,若得那婦到手,我死情願甘心 。”方真性曰 :“師弟若要,今當八月,免不得要人焚化,就拿來剃了他頭,扮作和尚,用藥麻了他口,其女豈不垂手可得?”鄭心正曰:“此時至八月,還有兩個月日,怎麼等得?他或起身去了,如之奈何?今晚只請他來喫齋,把他兩個拿了纔是 。”舒真明曰:“只是他有家人妨礙。”方真性曰:“一發拿下便是。”

鄭心正盡起齋素,着小侍者來,請他夫婦及家人去喫一筵齋飯。詹氏不肯同去,侍者曰 :“並無他人,只是相公兩位自食。”徐俊此時已打發徐富入城僱轎,擬明日起身,正不在家, 夫婦乃鎖上房門,入內舍喫齋,齋罷,徐俊拜謝侍者。夫婦出得後堂,詹氏忽被兩三僧人搶將去了。徐俊聽得妻子喊叫,連忙趕去,又被兩個僧人擒得去了。方真性拿得徐俊,綁了手足,鎖在密室之中 。任從喊叫,不見天日。鄭心正拿得詹氏入室,便要強姦。詹氏自忖 :“此禿如此無狀,若不以計縛他,必遭淫辱 。”見鄭心正牀頭有把腰刀,遂執之在手,又見毒鼠砒霜一包,亦執之在手。乃謂心正曰 :“我今被你拿在此間,亦是犯人無疑。只是你要依我一件,我便從你;你若半聲不依,我便服藥砍死!”心正曰:“什麼事?你忙說來。”詹氏曰:“我在家許願,要過八月十五日,方行夫婦之禮。今日與你有緣,待我過了八月十五日,我便與你成親。我在此坐,只許小侍者三餐送飯。爾若不依我,惟有死而已 。”心正聞得此言,心中要去奸她,又恐逼死;不去奸她,慾火又難抑制。左思右忖,如今她走不得,只是兩個月日,有何難哉!遂從其言。詹氏在禪房中日夜提防,只望家人來救,心中暗暗叫佛超度。

卻說徐富晚夕入城催夫,閉了城門,不得出來。天明到寺去,進到西廊,只見房門鎖上,並無人蹤。徐富前後一尋,寺屋又廣,哪裏去見?一連守了二日,打開房門,只見行李又在裏面。心中躊躇,又往寺中各處去問,全無動靜。徐富放聲大哭,走出寺外問人。或有老者說道 :“此寺中多有惡僧,淫人妻子 ,爾家中莫非被他謀死未定?”徐富曰:“這等怎了?”

那老人曰 :“杭嚴道甚清,何不那裏去告?”徐富入城,便請人寫了狀詞,走到分巡去告:告狀人徐富,系紹興府人。告爲救主事。家主生員徐俊,主母詹氏,夫婦無嗣。審知淨寺神佛靈驗,本月初三入寺燒香,寓寺兩日。身昨入城僱轎未歸,今早轉寺,止存房門空鎖,夫婦無蹤,遍尋不見。竊思寺僧數百,兇惡 甚多。求嗣滅身,佛豈爲祟?只是奔告爺臺,撈究主人下落。死生銜恩。上告。

郭爺接了狀詞,吩咐徐富:“你且轉去,我即差人去訪。”

誰想徐富盤纏用盡,星忙歸紹興,討盤纏去了。郭爺差民壯訪了數日,亦無動靜。乃親到寺,拿得幾個住持僧來問曰 :“你這寺中有多少和尚?作速報來 。”僧法慧即將寺中和尚,一一登簿,送與郭爺親看。郭爺執簿,就要點過和尚名數。將次點到方 、舒、鄭三個和尚,見他服飾行狀俱不類僧,心中便疑,叫手下鎖了,即時帶到分司。郭爺問曰 :“你這三個禿驢,不知被你姦淫多少婦女,謀死多少人命?從直招來,免動刑法!”

方真性等三人連名訴曰:訴狀僧方真性、舒真明、鄭心正,系杭州淨寺僧。訴爲分豁蟻命事 。佛性慈正,僧心寂滅。真性等自幼出家,夙遵梵戒 ,五蘊六根,時刻存中。本寺雖常有善信燒香,亦是十方施主,接待惟懼失禮,謀害何敢存心?一寺五百餘僧,俱是異姓相聚 ,一代有私,難掩衆目,覆盆之下,豈無天知?真待訴明,懇思分豁。上訴。

郭爺看了訴詞,即叫皁隸拿得原告徐富來對理,誰想徐富無了盤纏,漏夜回去取盤纏去了,無人對理。皁隸回覆,叫保家臧行,保此僧人出去,待徐富到再審。臧行寫了保狀,保得方真性等歸寺去了。適逢明日是八月十五,寺中該輪一僧上升。

方真性等商議曰 :“如今拿得徐俊在此,不如處他死地,免得郭爺來究。”到晚將酒肉與他喫了。方真性乃對他說:“明日是中秋大會 ,你亦年災月行,撞在我寺中。我今將你頭髮削去,裝做我僧大家,送你上天。你來生再去做個好人便是 。”徐俊心中自忖:“我這等之人,倒被這些賊禿致死,妻子被他奸宿,有這等天理不成!且到來日又作區處 。”及至十五日大早,衆 和尚吩咐火者 ,在寺門首堆起二丈高幹柴。方真性稟主家曰:“今年該我寮和尚上升 。”遂將徐俊頭髮削去,付小魚放他手中,把一盞迷魂麻藥湯與他喫了,即推柴上去端坐。方真性親自教他敲動木魚,衆人下邊四周發火。寺中五百僧人俱來,動起法器,看經誦佛。杭城三司府縣衆多官員,俱來行香。

時郭公亦在於其中,行香已罷,衆僧俱來磕頭。郭公注目仔細看住柴上那和尚,手雖在敲木魚,面卻帶有憂容,又見頭上發跡細膩,心中便起疑。乃對大方伯曾公如春曰 :“學生看此坐化之僧,分明是假。”廉憲常公居敬曰:“郭先生怎麼見是假的?”郭公曰 :“僧人上升,乃是一生美事 ,必修至於老,方能有此德行。今觀此僧,年不滿三十,面帶憂容,發跡細膩,事豈不有可疑乎?”常、僧二公果疑曰 :“郭先生所言理或然也 。”遂密傳令陳總兵,點兵五千圍寺。陳總兵得令,即率五千兵,把寺周匝圍住。郭公叫手下撲滅了火,取得那僧到身邊,問他原故。其僧以手指口,郭公知其被麻住,即取水灌之,吐出惡痰,便能說話。遂對郭爺哭訴曰:“生員是紹興府學徐俊,止因無子,聞寺中佛靈,來此燒香。同妻詹氏,家人徐富,六月初一日到此 。不想淫僧方真性、舒真明、鄭心正肆行淫惡,哄生員夫婦後堂齋飯,即將生員縛去,妻子今不知生死,家人徐富亦不知去向!”郭爺曰:“徐富前在司裏告狀,今去取盤纏去了。今日我若來遲,賢契幾乎喪命 。”常、曾二公敬服郭公明察,遂揮兵入寺,將五百和尚盡數拿下。又入僧房私室一搜,搜出上百婦人,俱是前後燒香系在此寺,但內中並無詹氏。郭爺叫徐俊自同步兵前去尋取 。尋到一室,但見詹氏骨瘦如柴,手執腰刀,坐在裏面。見了丈夫,相抱大哭。對丈夫曰 :“我若非是此刀,久矣性命不存 !”遂同到郭爺面前拜謝。詹氏即將鄭心正挾奸與己拒奸之計,詳細稟明。郭爺曰:“烈哉此女! 他日必膺大誥命矣!”郭爺遂撥站舡一隻,送徐生員夫婦歸家。

徐俊夫婦再三拜謝三司而去。五百僧人,不問首從,令陳總兵押到江頭,悉皆斬首。郭爺單傳方、舒、鄭三僧,命牢子鎖入分巡道俟候。三司乃將所搜婦女,各地方各訪原家領去。將寺中封鎖,永不許僧人住持。寺產登籍入官。

郭爺別了三司,遂轉本司,呼取方、舒、鄭三賊過來。郭爺笑曰 :“我前日拿你,你尚強辯。今日何如?”方僧只是低頭認死。郭爺曰:“你豈易死!”叫劊子手來,將三賊綁於通衢,“務要凌遲三日方許斷命。若少一個時辰,爾即填命 。”劊子手領命帶去行刑。郭爺乃作判語,以聲布其惡。判曰:佛取人弗,僧取人曾,若以人弗爲惡人曾唸佛也。今方真性等,假佛出家,燒香惑衆。裝爲每年中秋一僧上升,煽動四方男女俱來朝拜。冶容者即殺其男,嬌嬈者即奸其婦。似此惡行,安可容於覆載間哉!徐俊夫婦求嗣,鄭賊欲奪其妻,方、舒即縛其夫,柴焚滅跡,不知先徐俊而成煨燼者,有幾多人耶?恣一時之慾,而滅絕人夫婦,瀆污人人倫。三賊凌遲三日,聊爲萬姓伸冤。

郭公案

和尚術奸烈婦

山西太原府平定州劉實,家貲豪富,錢穀鉅萬。娶妻白氏,甚是賢德。生有三子,長尚智,次尚仁,再次尚勇。尚智專走北京做買賣。尚仁讀書,習易經,補府庠。尚勇即從尚仁讀書,情雖兄弟,介則師生。尚仁一日因科舉不中,憂悶成疾,臥牀不起。尚勇時時入房問疾,看見嫂嫂黃氏冶容襲人,恐兄病體未安,或溺於色 ,未免損神益甚,欲移兄書館養病。黃氏曰:“哥哥病體未痊,恐移書館無人服侍,怎麼一時得好?還是留在家中,好進湯藥 。”尚勇覲然不悅,慮嫂迷戀其兄,但見親朋來看兄之病,尚勇便日:“哥哥不聽吾言,必死於婦人之手。”

卻不知,黃氏實是愛夫速好,非爲色慾不使離身。

及至一日,病不能起,乃謂黃氏曰:“急叫叔叔來吩咐。”

黃氏遂謂叔曰:“哥哥病甚,快請叔去求訣。”尚勇大怒曰:“前日不聽我言移入書館,今日叫我何用?”尚勇入至牀前,尚仁哭曰 :“今我死矣!你好生髮憤讀書,務要博一科第,莫負我叮嚀之意。你嫂心性貞烈,少年寡居,爾好爲看顧 。”言罷即時氣絕。尚勇痛哭,幾死數次。執兄之喪,毫不敢忽,自始至終,一於禮而不苟。宗族鄉閭皆稱尚勇事兄如事父,真難兄難弟,世無有二。厥後侍奉寡嫂黃氏,極盡恭敬,略不敢一些怠慢。黃氏七七追薦丈夫,哀毀骨立,水漿不入口者,將至半月。

迨至百日,衆皆勸曰:死者不能復生,徒飢無益,亦當節哀順變,毋爲徒苦。黃氏聽人之勸,漸漸略進飲食。

倏爾週年,黃氏之父黃安禮痛婿少年身死,乃具香紙金錢,親到劉家超度女婿。有族侄黃皓在天寧寺出家,遂叫他來做功 果。黃皓即帶得徒弟張法能、竇慧寂同做善事。尚勇見親家帶和尚來家,心甚不悅。乃對黃安禮曰:“道場乃杳冥寂城之事,全無益於先兄。”安禮怒尚勇不該說此言,遂謂女兒曰:“我來追薦你丈夫,本是好意,爾叔甚不歡喜。待兄如此,待你可知!”

黃氏曰 :“他當日要移兄書館,我留在服侍,及至兄死,他深恨我不是。至今一載,並不相見,兄且囑他盡心待我,今只如此,他日可知 !”安禮聽女之言,益怒尚勇。及至追薦功果將完,安禮呼女吩咐曰:“和尚皆家庭親眷,可出拜靈無妨。”黃氏哀心本盛,況又聞父之言,遂拜哭靈前,悲哀不已,人人慘目寒心。只有淫僧竇慧寂,見黃氏容色,心中自忖曰 :“居喪尚有此美,若是喜時,豈不國色天姿?”淫興遂不能遏。

到得夜深,道場圓滿,諸僧皆拜謝而歸。安禮復謂女兒曰:“衆僧皆家中親屬,禮薄諒不怪。獨竇長老是異性,當從厚謝。”

黃氏復加禮一封 ,從父之命。豈知慧寂立心不良,假言先歸,遂隱身藏於黃氏房內牀下。及至黃氏來睡,慧寂悄悄走出,即以迷魂交媾之藥 ,彈於黃氏身上。黃氏一染邪藥,即時淫亂,遂抱慧寂交歡 ,恣樂無已,極盡繾綣,不肯放手。及至天明,藥消迷醒,知其玷辱節義,咬舌吐血,登時氣絕悶死。慧寂即時逃走歸寺去了。復將黃氏謝禮銀一包,放在黃氏懷中。意其醒來時,必然想他。孰知早飯後,婢女梅香攜水入房,呼黃氏洗面,只見主母死於牀上。梅香大驚,即報尚勇曰 :“二娘子已死於牀上 。”尚勇入房看時 ,果死於牀上。尚勇愈加大恨,乃呼衆婢擡出,殯殮於堂上。當時黃氏胸前遺落銀一封,梅香藏起。 此時安禮歇在女婿書館,一聞女兒之死,即曰 :“此必尚勇叔因奸致死也。”遂入後堂,哭之甚哀,大罵曰:“我女天性剛烈,並無疾病,黑夜猝死,必有緣故。咬舌吐血,決是強姦 不從,痛恨而死 。若不告官,冤苦莫伸 !”還家語其妻子曰:“尚勇既恨我女留住女婿在家身死,又恨我領和尚做追薦女婿功果,必是他乘機肆惡,強姦飲恨,女故咬舌吐血身死。他是讀書之人,我寫狀提學道去告他。”

告狀人黃安禮,系平定州人。告爲姦殺服嫂事。女嫁生員劉尚仁爲妻,不幸婿亡。甘心守制,誓不再醮。獸叔劉尚勇,悅嫂起淫,抱牀強姦。女忿咬舌吐血,登時悶死。

欺滅死兄 ,強淫服嫂,瀆倫殺命,風化大乖。法斷填命,死生感激。上告。

劉尚勇在家,聞得黃安禮在學道處告他強姦服嫂,心中忿悒無門,乃扶兄乏靈,痛哭致死,捶胸嘔血,大叫一聲,仆地立亡。果然渺渺英魂不散,來至陰司,撞見亡兄尚仁,叩頭哀訴前事。尚仁泣而語之曰 :“致爾嫂於死地者,竇和尚也。有銀一封,在梅香處可證。爾嫂已寫在簿上,可執之見郭爺,冤情自白,與爾全不相干。我之陰魂,亦在道中來代你訴明。爾速還陽世,後可厚葬爾嫂 。”尚勇還魂,已過一日矣。郭爺拘提甚緊,尚勇即具狀申訴:訴狀人劉尚勇,系平定州民籍,訴爲劈誣事。勇習儒業,素遵法守,拜兄爲師,事嫂如母。兄死待嫂,語言不敢妄通 。冤遭嫂父黃安禮帶淫僧竇慧寂來家,追薦邪法,行淫逼嫂身死。乞爺拿究淫僧,冤誣立辨,生死銜恩。上訴。

郭爺見了訴詞,即拘原、被告入道對理。黃安禮曰 :“女婿病時,尚勇欲移兄書館,已恨我女不從。及婿身亡,深恨我女致死伊兄。因此肆行強姦,亦逼我女身死,以償兄命 。”尚勇曰 :“小的縱有怒嫂之心,豈有奸嫂之意?辱吾嫂而奸之喪命者,竇慧寂也。與小的全不相干!乞爺拘得竇和尚來,便見 明白。”黃安禮曰:“竇和尚只是一日功果,我女尚未見面,功果完日,即便歸寺 ,安敢擅入女房 ,逼女成奸 ?”郭爺曰:“和尚衆多 ,你怎說是竇和尚?”尚勇曰:“小的昨日聽得黃親家告狀,小的魂死入地,陰司撞見亡兄,詳細對我道及此事。”

郭爺怒曰:“畜生!在我眼前,敢來說此鬼話!”吩咐皁隸,重責三十。尚勇受刑不過,大聲哭曰 :“哥哥陰靈速來救我!休使兄弟受這苦楚!”尚勇叫罷,忽然郭爺登時睏倦,伏於案上。

夢見劉尚仁向前訴曰 :“生員不幸,有負宗師大人提拔。今日岳父告兄弟姦情,此全是假的。蓋吾妻之被辱身死,乃竇和尚邪術之所致,與吾弟全不相干。梅香撿銀一封,即昔日宗師歲考所賞之銀。吾妻賞賜和尚,記在簿上,字跡顯然,萬望宗師重究和尚之罪,疏放吾弟無辜!”郭爺醒來嘆曰:“聰明正直爲神,劉生生而明正,死果爲鬼之靈乎!今聽夢中之言,則尚勇所訴,誠不虛矣!”乃喚尚勇近前曰:“適才爾言誠非妄訴,夢中爾兄已告我矣 !吾必爲爾辨別此冤!爾可取嫂簿來給我看;叫爾嫂嫂婢來,我問她。”尚勇曰:“嫂嫂簿與婢,皆嫂自收自用,小的不敢擅取擅呼 。”郭爺即差人去執簿,捉得婢來。郭爺曰:“爾拾得銀一封,今在何處 ?”婢曰:“現在此間。”郭爺接上一看 ,見銀果是自己給賞的。又取簿看,見簿上果載:“用銀五錢,加賜竇和尚。”

郭爺叫快拿那竇和尚過來。差人拿得竇和尚到臺,將夾棍夾起。和尚即自招認 :“不合擅用邪藥,強姦黃氏致死。謬以原賜賞銀一封,付在胸前是實。情願甘心受罪,不敢妄幹尚勇。”

郭爺得了和尚供招,遂判曰:審得和尚竇意寂,心淹色慾,不思色即是空,惟欲空中覓色。同衆僧入劉家功果,獨昧心戀黃氏嬌嬈,齋罷散歸,潛匿房室 ,俟黃入寢,邪藥行淫。縱己一時之私快, 污黃氏萬世之清貞。婦父無知,嫁叔奸嫂。若非陰靈見夢,則尚勇終斃杖下,而烈婦卒冒惡名矣。似此淫僧,即時處斬。安禮不合妄告,黃皓容縱賊徒,俱各以笞。取供。

郭公案

第八編霸 佔

改契霸佔田產

嚴州府淳安縣小門,有一葉姓的,約有三百人家。葉一材,二子,長葉其盛,次葉其芳,俱府學生員。父各分食田租,田有三百餘畝。盛早死,妻朱氏守制,育有遺腹子葉之蕃。城南有宦豪鄭明卿,做濉州通判,其子鄭雍,素性貪狼。但有人田地相連,即起心謀佔,百計騙來。適有朱氏,有腴田一十五畝,落於鄭雍田心,累欲謀佔無計。一日,一佃戶到家,遂私整酒,與他商議:“要佔葉秀才之田,只假做你少我銀子,鎖你在此。

霎時我請葉公到此飲酒,那時還打你,你便叫葉相公救爾。到那中間,你說情願寫田還我,只推不會寫字,我自有說 。”二人商量定了,即安排酒餚,着人請葉其芳來家飲酒。

不多時間,葉秀才已到。鄭雍殷勤接禮。飲酒之中,葉其芳舉頭一看,見一人鎖在後庭柱上啼哭。葉問曰 :“親長爲甚鎖住此人?”鄭雍曰:“不堪告訴。”只聽得那人連忙叫葉相公救救性命。葉又曰:“此人果爲何事?”鄭曰:“小親付田二十餘畝與他耕種,經今三年,租谷一粒不還,上門去取,他倒躲開,再不能奈他何!今適來到此過,被我拿住,鎖在此間。明日帶他入縣,看他怎麼還我租谷?”葉即問那人曰 :“爾實欠 了幾多租谷?”其人曰 :“實欠他八十餘桶。”葉曰:“你家有甚通得的,寫還鄭相公也罷。”其人曰:“小人只有十數畝落在鄭相公田心,情願肯寫賠他。只是不會寫字,託相公金言,保小人歸去,託人寫得契來納。”鄭曰:“放了你,你倒又走去了,哪裏復去尋你?”其人曰 :“又要我還租,又不放人歸去,教我把命來還?”鄭見他口強,又上前連打幾下。葉勸曰 :“打亦無益,我代你寫張文契何如?”其人曰 :“相公若肯積此陰功,小人後世不忘 。”鄭即取得紙筆來 ,已先教了那人名姓、都圖。葉問曰 :“你姓什名誰?什麼都圖?”其人曰 :“小人念來,乞相公代寫。”

立文契人華可牛,系淳安縣四十一圖民。今有承受祖產民田一段,計種一十五畝。官報秋糧,民米一十石。坐落土名長埂壠,東西四至,皆至鄭雍田界。今因無銀完糧,情願託中出賣到同都鄭名下,前去管業耕作。當日三人面議 ,賣得時值價銀一百二十五兩,正其價,兩相交付訖。

所作交易,系是二廂情願,並無逼勒成交。其田與親房內外人等 ,並無干涉,亦無重互交易情弊。如有來歷不明,盡系出賣人一力承當,不涉買主之事。今欲有憑,立此文契一紙,永遠爲照。

立契人 華可牛中見人 牛一力代書人 葉其芳萬曆甲戌二年八月 日葉其芳代他寫了文契,鄭雍放了那人之鎖,叫他打了手印,遂放他回去。那人拜了葉秀才救他之恩,竟自去了。葉亦酒醉,亦相別而歸。

時移日易,看看過了一十八年,朱氏已死,朱氏之兄朱汝 芳亦死。葉其芳年老在家,不理閒事。值逢其年大造,鄭雍執文契,改卻華可牛爲葉阿朱,牛一力改作朱汝芳。遂叫家人數十 ,把葉之蕃之田在他田內者,一時俱耕過來。其葉家佃戶,連忙去報田主。葉之蕃年已二十餘歲,入在縣學,聽得鄭雍佔他之田,即具狀往縣。時有吳公廷光掌縣印。即告曰:告狀人葉之蕃,系淳安縣生員,告爲平白佔業事。父蓄腴田一十五畝,嵌落宦霸鄭雍田心,佃戶方三佃種,生員一向收租無異。突今三月初十,豪喝虎僕一羣,趕逐佃人,一併耕佔,詐稱先人出賣,地方周杰見證。田各有主,法無白佔。假契橫兇,有業不得爲主。懇天誅惡劈誣,國賦有歸。上告。

鄭雍見葉之蕃已告在縣,即將文契打點,做了訴狀,來到縣中,亦去訴。狀曰:訴狀人鄭雍,系淳安南隅民籍,訴爲清理田糧事。萬曆二年 ,將銀一百二十五兩,買到葉阿朱民田一十五畝,親舅朱汝芳作中,親叔葉其芳寫契,經今一十八年,收租無異。今因大造過糧,葉之蕃自恃學霸,執糧不過,反捏平白佔產 。明買明賣,文契血證。母舅雖亡,親叔尚在。

乞爺斧斷。庶使業價不致兩空。上訴。

吳爺見了訴詞,即出牌拘原、被告來審。葉之蕃青衣小帽,上堂訴曰 :“小的父雖早喪,先母治家 ,頗有薄田三百餘畝。

食用粗饒,賣田作甚原故?既是先母賣田,彼時就該起業,怎麼直到如今一十八年,方來過產?”鄭雍辯曰 :“當時葉其盛與小的姑表兄弟 ,後因死早,朱氏治家,四方田租未能全收。

官府徵糧甚緊,朱氏託親兄朱汝芳來說,又託親叔來說,小的念是親情,故此與他買田。況文契是他家中親叔代書自寫來的。

累年方三佃種,小的只未過糧。今遇兩解造冊,小的只得起業 過糧,怎麼叫做白騙?”吳爺叫取上文契來看,果是陳的。吳爺又問葉秀才:“爾叔之字,爾可認得否?”葉之蕃曰:“此字雖是叔字,其實叔未曾賣,其中必有緣故 。”吳爺叫捉得葉其芳來,便見明白。即差民壯杜聞,出牌去拘葉其芳來審。杜聞來到葉宅,適其芳病危,不能說話,杜聞只得轉衙回覆。吳爺曰:“既無對理,且各回去,俟我再審。”適逢郭爺同牛大巡上嚴州,葉之蕃即具狀,入分巡郭爺處告來。告曰:告狀人葉之蕃,系淳安縣東隅生員。告爲欺死佔產事。

先母治家,衣食饒足,無由變產完糧。禍因田嵌虎豪鄭雍田腹,節次貪謀,假捏賣契在外,裝成圈套,俟母、舅俱死,恃無對證,即統羣僕,強耕食田。哭思母既無賣,彼焉有買?死雖無言,佃人可證。懇天燭惡追田,不遭白騙。

郭爺接了狀詞,從頭一看,乃問葉之蕃曰 :“爾母果賣田與他未曾?”蕃曰 :“先人遺田三百餘畝,家贍頗足。只因有田一十五畝落在鄭雍田腹,一向謀佔未遂。今日先母死去,母舅亡過,叔今又死,故生此騙心。萬望老爺作主,庶使田不遭他白騙。”

郭爺即出牌,拘鄭雍、方三等俱到分司。郭爺問曰 :“葉秀才母親先年果賣田與你不曾?”鄭雍曰 :“文契可證。是他母舅作中 ,親叔代書。前日縣中問詰,叔尚無恙,自知理虧,詐病不來對理。”郭爺叫將文契呈上來。郭爺將文契前後一看,又叫取葉其芳往日家中字跡來對,果俱一樣。心中心道 :“文契又真,字跡又同,這是什麼緣故?不道是叔與母舅盜賣他田?”

郭爺又問曰:“爾叔與舅果皆家貲優裕否?”葉之蕃曰:“小的敵分家財,他更饒裕。母舅錢糧尚百,鄉稱富戶。就是先母當時要銀使用,亦只從舅借便足矣!何必賣田?”郭爺聽說,再把文契從頭再看,又在日光下一照,果然識出詐來。遂將鄭雍 大罵曰 :“你這欺心奴才!這葉阿朱是你改的,這朱汝芳是你改的,爾看葉字一勾兩點,阿字耳朵,朱字撇捺與勾,與汝字、芳字白明濃淡,墨跡新舊加寫,因此去縣告這假狀。欺死瞞生,意圖白賴。你且說你曾向方三說起田租也未?”喝將粗板把鄭雍重打三十,責令盡供。鄭雍情知昧心,遂供:不合捏寫文契,改換名姓 ,白佔田產,欺瞞生死。所供是實。郭爺取了供狀,即援筆判曰:審得鄭雍,以豪宦胄子,播惡鄉邦。每肆貪婪,占人田產。明欺葉之蕃寡母、稚子,串合山人,捏寫文契,致哄親叔代書。始華可牛而終改葉阿朱,始牛一力而終改朱汝芳。似此移山作海,紙上栽桑。瞰其舅、叔俱故,其芳年老,對證無人,遂行佔據,不思昧己天誅,詎識改塗難掩,日照詐形,方三血證。此等機心,漸不可長。擬判滿徒,贖谷一百,田還業主,衆釋寧家。

郭公案

兄弟爭產訐告

敘州府宜賓縣李德裕,登進士榜,初授南昌縣知縣,繼升都察院浙江道御史,後至山東參政。歷官多年,家資富足。正妻孔氏,生子名千藩,十五歲已入敘州府學。孔氏每示以父所遺之銀,千藩知得,遂私取去紋銀一百餘兩。庶妾紀氏,生子千宣,稟質聰慧,年十五歲,入宜賓縣學。父甚愛惜之。由是,日夜積聚好銀萬有餘兩,付千宣。蓋因千藩前偷去紋銀百兩餘,故此多積,付於幼子,恐後長子更利害也。德裕在日,常寫分關二張,將產業、田宅,憑宗族親長,一一眼同,均分與二子管業。德裕既喪之後,千藩要分父手所積之餘。紀氏曰 :“家業俱是父手分定,當初一一公派,今日安得因父不存,遂來佔弟之家業乎?”千藩曰 :“父在只分田產,未曾分出銀子,況父當時做了多少年官,掌了多少年家,豈無數十萬銀來分我乎?”

紀氏曰:“父平生積銀數萬,與大娘共埋地中,俱是你取去了。

如今哪有一分紋銀在?”千藩曰 :“我納一前程,不過去一千兩。自後積了這許多年,其銀何可算數?必要拿來均分,千宣安得獨佔?”紀氏不聽其言,千藩大怒,遂將紀氏罵曰 :“我爲嫡子,爾爲庶子,嫡子不得承受父銀,庶子乃敢坐佔,天地間有此理乎?我必去告官府,與你討個明白 !”遂作狀,往按察司去告:告狀人李千藩,系宜賓縣籍,告爲弟佔兄財事。故父家資十有餘萬,前後積銀不止十萬。身居嫡子,弱冠納粟,授任汝寧經歷,未涉家務。父寵幼妾,偏愛幼子,先年分關止開田業,餘銀俱存,議定後分。不料,父陡病故,惡 弟心狠,獨吞銀兩,毫不見分。以弟壓兄,以庶欺嫡。乞吊父帳,查明出入數目,明算均分,庶使肥瘠得勻。上告。

王爺一見千藩狀詞,知其必以嫡欺庶,遂準了狀子。千宣見哥子告狀,亦具一狀來訴:訴狀人李千宣,系宜賓縣生員告爲轄弱強佔事。鱷兄千藩,素恃嫡長,貪縱殘毒,欺凌庶孽。父共嫡母,埋銀數處,通計近萬有奇。父沒母私指示,鱷兄翻皆取去,毫無所分。身亦父出,兄獨吞銀,嫡強銀盡兜去,弟弱毫釐不沾。乞天憐憫,各斷均分,亡父瞑目。哀哀上訴。

王爺準了訴詞,遂拘原、被告審問。千藩曰:“吾父在日,私寵幼妾,溺愛少子,當時分居止分田產,所積銀兩,一毫未分。今弟一一佔去,反說我私掘銀。父雖死去,二母同居一房,欲掘從何下手?掘銀有何證見?”千宣曰 :“當時分家時,小人住在新居 ,父與二母同兄住居。祖屋所積之銀,隨身不離,豈有身與長子同居,而銀又藏幼子之房屋乎?兄私取銀,鄰里皆知,何爲無證?”王爺遂問幹證樂和、傅達。達受千藩囑託,和受千宣囑託,兩下言語俱不得理。王爺又見二子,皆李公胤嗣,難以動刑。兩下爭競,遂至經告無已。

及王公亮轉遷入京待命,郭公自浙而來蒞任。千藩、千宣兄弟又來訐告。郭爺曰 :“你兄弟爭財多年,我已曉得。爾是非明白,今當爲爾判決,永杜爭端。爾兄弟可將父手分關及家中各項簿帳,所置器皿物件,諸般鎖鑰,並兩家親丁,不論男女、老小、婢僕,俱要到司一審,時刻即放回去,便可絕爾數年之爭 。”千藩、千宣依命 。各抬家眷人口見官,各以分關、鎖鑰、田莊、記籍、簿書,一一遞上。郭爺乃問千藩曰 :“我觀爾兄弟分關田地諸般,件件相當,無有不平。爾獨苦苦告弟,必是爲弟多得了銀子。”千藩曰 :“故父遺銀,’弟獨藏去,情 理難堪,故屢來奔告。”郭爺曰:“爾弟得銀,盡藏於家乎?抑寄在人家?”千藩曰:“弟銀俱在家中。”郭爺曰 :“吾盡追弟銀與爾,肯罷訟乎?”千藩曰:“若得弟銀,再不敢纏告。”郭爺又問千宣曰:“爾之告兄,必說兄騙銀甚多,心中不忿。”千宣曰:“父所埋銀,皆爲兄得,小人甚不甘心,故此來告。”郭爺曰:“吾取爾兄之銀,盡數典爾,肯歇否?”千宣曰:“若取兄銀出來,小人永不敢爭!”

郭爺已知兩人心事,遂大罵曰:“爾這兩兄弟,狼心狗肺,不念手足同胞,兄說弟得銀多,弟疑兄多得銀,今我公斷,今以千宣分關等項,悉付千藩,即刻入弟之宅,管弟之業;以千藩分關等項,悉付與千宣,即刻入兄之宅,管兄之業。若有半言反悔,我即提本籍沒爾家財,家屬盡流口外 。”斷罷,遂差十數牢子,押住千藩、千宣,各自換易。

誰知二家婦女都只思戀自家器物,都不肯換。大家哭訴於郭爺之前曰 :“小人兄弟不才,激惱老爺。今蒙更相換易,誠至公至明,無一點偏私,小人無不聽從。但小人家中婦女,用慣自家舊物 ,住慣自家舊屋,今後永不敢爭。只願各人掌業,不願換易,倘再爭訟,情願甘當大罪。伏願天台乞憐恩宥 !”

郭爺曰 :“吾已斷定,誰聽你誑言!”千藩、千宣復叩頭懇訴。

郭爺大怒曰 :“爾兄弟這個爭多,那個爭少,今日更換,便多少得均矣!又都捨不得自家己業,豈非骨肉相殘,徒把父財作勢乎?先人如此刻苦得來,如今兄弟這般爭執,質之於官,財爲悖逆之民;求之於父,則爲不孝之子。本該各責二十,以懲刁風。但據二人各稱父遺家業十有餘萬,姑各罰銀一萬,以充國用,解入朝廷 ,再不許爾爭訟,方準爾兩家更換 。”千藩、千宣畏郭爺威明,遂甘受罰準息。郭爺判曰:難得者兄弟,易得者錢財,故古人不欲以外物而傷天 性,此單宰之所以化成人也。今李千藩、李千宣,母雖嫡庶,父則均恩。夫何不念手足、懿親,同愾大誼?兄則告弟獨吞父生前之銀,弟則訟兄私掘父已藏之窖。角弓外向,棠棣中枯。不念父功刻苦,惟知財利迷心。語訐告則屢年仇讎,語更換則一家號泣。固知不從貿易者,乃兩傢俱非不足;好爲爭執者,實二人倚勢在財。今依理斷,各罰贖銀一萬,輸送入官,以充朝廷糧餉。立按取供,毋再自賊。

郭公案

追究惡弟田產

順慶府孝義坊 ,有一敖姓,亦大族人家。親丁二三百人,地字房有。敖富生二子,長敖文明,次敖文信,俱習儒業。後文明登進士第 ,除授延安府洛川縣知縣,淑人章氏同行之任。

後文信因兄出仕,家中無人,遂在家暫理農桑。文明每事必親信無疑,蓋以手足至親也。文信常來任所,文明所得俸資罰贖之銀,每付弟歸置業。前後數次,積銀一萬餘兩。指望後歸養老過活。誰想文信將銀買田置業,皆用自己名字,此時已懷無兄之心。

不想數年文明乃卒於官 。淑人章氏生子敖毅,年只四歲,自洛川搬柩歸家,宦囊蕭然,母子實難度活,遂致殯葬之資亦不能措辦。乃問叔取些銀兩週濟。文信即時翻轉臉皮,遂不認帳,對嫂曰 :“前往任所看兄,我念骨肉,東西常來詢問,原非借銀。就是兄亦無數萬之金?況兄臨卒,又無片紙隻字爲證。

我今在家,胼手胝足,櫛風沐雨力農,多少辛苦,方纔討得這口飯喫。哪有銀子與你?”章氏見叔昧己瞞心,分毫不與,思量夫死又無簿可查,受氣不過,乃着家僮到章宅,請得兄弟章旦,前來商議 。章旦曰 :“爾叔獸心,當日付銀,與他歸來,他用自己名字買了田產 ,我已知其心有今日。如今若不告官,爭論理決,難得他銀子!”章氏即託弟,抱狀赴南充縣去告:告狀婦章氏,系南充縣在城中隅民籍。告爲欺死絕生事。故夫敖文明,官任洛川縣尹。屢積俸資一萬餘兩,付叔敖文信,前後挈歸置產。豈夫卒於任,扶柩空歸,哀取前爭塋葬,分毫不認。看叔坐享膏腴,母子孤苦待命。奔 告爺臺,追銀殄惡,生死銜恩。上告。

時縣尹是晉江蔡思元作宰,接得章氏狀詞,哀情慘怛,遂爲準理。出牌來拿敖文信。文信即具狀訴曰:訴狀人敖文信,系南充縣在城中隅民籍。訴爲仇害事。

信與兄明 。分家十年,刻苦勤勞,僅堪度日。兄爲清官,不幸病故,家資蕭條。嫂聽血弟章旦教唆,捏情仇陷,誣騙兄宦金,私買田業。兄銀既無收票,田產又無兄名。平空唆嫂,妄起佔端。乞爺究唆杜佔。激切上訴。

蔡爺準了訴詞。遂呼兩家人犯,到堂聽審。蔡爺曰 :“親戚只好勸和 ,你怎唆他叔、嫂訐告?”章旦曰 :“婦人告狀,自然有抱狀之人。章氏兒子又小,小的又系姊弟,安忍不代爲訴告?況他嫂、叔乃敖家人,小的則姓章,總是敖家財物,決不分我章家。小的親戚,只好往來照顧,安肯教唆使他嫂、叔成仇?憑爺爺審我姐姐,果系我教唆不曾 ?”蔡爺起身問曰:“章淑人怎麼說?”章氏曰 :“小婦人忝爲命官妻子,若非大不得已,豈肯對簿公庭?不特羞及亡夫,抑且玷辱朝廷!今日之告,蓋謂夫在宦時,信叔來任數次,每次寄銀二千餘兩歸家,此乃小婦人親手遞過 。夫以手足至親,並無疑忌,亦無簿帳。

誰知他今日欺心,分文不還。若非我夫寄銀,他數年居家,安能發得許大家財?”敖文信曰 :“小人與兄分居十年,所積家財不過二三千數目,皆系自家辛苦得來。雖到兄任所打秋風數次,不過得他盤費三百兩。果若寄與我歸家買田,我必有領帖,買田之後,我必交文契與他。縱兄不要領帖、文契,似此利害,嫂嫂豈肯饒過小的?乞老爺想情。嫂嫂只因夫故囊空,欲取前次小的打秋風之銀,第聽惡親章旦教唆,哄告假狀。若非章旦,決無此狀 。”蔡爺曰:“汝家今有萬餘多家資,可謂富厚之甚。

爾嫂、侄今日貧難之極,可分三百金與你嫂嫂濟貧 。”敖文信 曰 :“小的之家,皆日逐辛苦,逐分攢起來的,怎麼就分得三百金與嫂?”蔡爺曰 :“爾與爾嫂本是至親。即如你做官,侄兒來打秋風,爾獨叫他白手迴歸乎?若不聽說,除打在外,問你一個重罪!”文信見蔡爺發怒,連忙稟曰:“小的情原辦三百兩與嫂 。”蔡爺叫押出去兌來。章氏心中不甘,走出外面,乃呼弟章旦曰 :“此事除非按察司郭爺處去告,方得明白 。”章旦聽姊之言,即時往成都郭爺處去告。來到成都,正值放告日期,遂跪二門進狀:告狀女章氏,系順慶府南充縣在城民籍。告爲亟救孤寡事。故夫敖文明,洛川宦歿。一貧徹骨,歸櫬莫能營葬。

宦任所得俸資,遭叔文信吞去。告縣,止判還銀三百。竊思叔家銀萬,皆夫遺銀,惡欺孤兒寡婦,盡騙不與。懇臺提究。上告。代姐抱狀人章旦。

郭爺接了狀詞 ,細看一遍 ,叫章旦近前親審 。章旦曰:“小的姐夫在洛川做三年知縣 ,所得俸資、罰贖,僅有萬餘。

以叔至親 ,來縣數次,悉付與彼,帶歸置產,全無領字收票。

蓋以至親故,無心提防。況此銀俱系姐姐親手交付。後不料姐夫任故,遺子止有五歲。姐姐扶柩歸葬,宦囊蕭然,家無擔石之儲。與叔取討前銀葬夫,誰知他當時買產,但用己名,今日昧了心腸,毫不肯認。狀告本縣,蒙蔡爺止斷三百。姐姐心中不甘,故來奔告爺臺。”郭爺曰:“既有此冤,爾可出外店中靜待,不要張揚使人知得。待我即去提來問斷 。”章旦聽郭爺吩咐,乃出司來,討店安置。

郭爺即叫刑房吏手曰 :“寫一道關文,徑往南充,速將窩主敖文信並劫賊審問 。”文書一到 ,蔡知縣即拿敖文信起解。

星火奉行。敖文信到按察司,來見郭爺。郭爺怒罵曰 :“汝爲窩主,窩藏劫賊王際明,又同劫賊葉再生打劫五年,故爾今起 家鉅萬。今兩賊既拿,交口扳爾,既爲窩主,又同打劫。牢子取重板過來,先打四十,然後取出兩賊對理 。”敖文明聽得此說 ,驚得魂不附體 。恐怕郭爺重刑 ,傷己性命,連忙呼曰:“乞容小人一言分辯,死亦甘心 !”郭爺曰:“爾且說來。”文信曰 :“小人原系宦門子弟,平生良善,家有萬餘產業,有家兄在洛川縣做官 。付來之銀,小的置買田地,皆有出入簿帳,何嘗敢爲窩主?敢做劫賊?”郭爺叫拿簿帳來看。文信遞上簿帳,上載某次寄銀幾多 ,某次寄銀幾多,共有一萬零二百兩。

其買田業,某處買田幾多,去銀若干,某處用銀若干,買田幾十畝,簿上悉載明白。郭爺曰 :“爾哪裏有兄做官?哪裏有銀寄爾?一片胡說。”文信曰:“小的家嫂與侄可證 。”郭爺遂拘章氏母子來對理。文信見嫂、侄俱到,乃哭訴曰:“嫂侄在此,乞爺爺超豁窩劫之罪。”郭爺曰:“你非窩劫,怎麼窩兄之銀而劫嫂侄?”文信白知理虧,低頭認罪。郭爺曰 :“如今我饒你之罪,那田產凡系兄銀所買,將文契上來 。”郭爺叫戶房一一用了印信,交付章氏子母。郭爺又代算過田業價錢,止有九千,還有一千二百。吩咐文信 :“你這多年田上花利 ,饒你不追,這銀卻要還嫂侄 。”文信遂哭告嫂曰:“我替你母子創此產業,也費多少心機 ,今日悉皆交還,這些銀子乞嫂嫂念骨肉至情,把與我也罷。”章氏乃稟郭爺曰:“文信系夫親弟,田產今已蒙爺斷還。所遺之銀,情願不領,以還折謝叔買產之勞,庶不傷先夫同胞之情,叔侄一體之親 。”郭爺遂允章氏之請。嫂叔俱拜謝郭爺而去。郭因判曰:審得文信,實文明之嫡弟也。明尹洛川,俸資悉付弟歸。蓋以事同一體,信必能爲己創業垂統也。故屢付銀而無記載,嫂親授而無疑忌。明後宦殂,家計日蹙,信即當撫侄供嫂 ,合食同堂,則嫂安忍訴告追產,而前日之田, 信亦可收其一半矣!胡爲欺死瞞生,遂滋騙心?此等餐噬之毒,罪曷逭焉?原產九千,悉付章氏子母掌理;餘銀千二,權允章氏準爲謝資。各釋寧家,罪姑不究。

郭公案

豪奴侵佔主墳

雲南府昆明縣七都嵩川蕭馨 ,有一祖墳山,落在安寧村,乃馨之六世祖蕭望、六世祖婆胡氏合葬於上,地名伏虎山。當時置有祭田百畝,墳屋三宅,池塘、菜園一應全備。當時遂撥老家人蕭富夫婦,帶家人蕭松、蕭竹、蕭梅,一同居住,種田守墓。蕭望脈下,有禮、樂、射、御、書、數六房人丁,傳到蕭馨,已有二千餘人。年年到此來祭掃一次,有六十餘里遠路,來時止住一晚即去。經今二百餘年。蕭富三子分作三房,亦有上百人煙,家資亦盡殷富。松、竹、梅三房,下出幾個剛惡後生,便不肯甘爲人下,說 :“蕭馨家中亦是人,我松、竹、梅家中亦是人,怎麼他來祭掃,我們衆人都要服事他,俱無坐位?

我們今年大家將這山禁住,預先祭掃掛紙,只說今年輪我該祭。”

衆人擺佈已定,但見時值清明,蕭馨合族宰豬殺羊,俱來祭掃。

時松房蕭罄 、竹房蕭色、梅房蕭督,統領各房親丁五六十人,阻住蕭馨衆人,不許上山,說道 :“這山上祖公,如今排當我祭,與你無干!不消上山 。”蕭馨喝曰 :“強奴不得無禮!爾要思量祭墳,今日尚早。”蕭罄等曰:“俱是祖公,俱是支下子孫,安得爾祭多年,我獨不祭?”六十餘人各執耙棍,兇狠棱棱。蕭馨子、侄俱是衣冠文弱,恐與他廝鬧,反受其辱,遂權忍氣,暫挑禮物歸家。蕭馨到家,與六大房會集祠堂,商議曰:“蕭罄這夥畜生,他往日取名,俱與我等同字,便有今日之意。

此等惡奴,若不府中告他,明日此山決被佔去 !”遂寫狀往府去告。

告狀人蕭馨 ,系昆明縣五都民籍。告爲奴佔祖墳事。 六世祖蕭望,夫婦合葬安寧村伏虎山。當委老僕蕭富夫婦住居管理,撥田百畝贍祭,經今二百餘年。豈後輩惡奴蕭罄等,恥爲人下,妄捏祖該彼祭。至日統率羣兇,執棍趕阻,不容上山。奴勢浩大,祖祀遭梗。懇臺明法究奸,庶使良賤安生。上告。

時山西王重茂在雲南作太府,準了蕭馨之狀。遂出牌,差鄭良、黎勉,去提蕭罄等對理。蕭罄等見王府尊來提,即同差人,具訴狀來訴:訴狀人蕭罄,系昆明縣七都民籍。訴爲究復祖祀事。

始祖蕭望夫婦,葬伏虎山。置有祭田百畝,支下子孫輪祭收租,議定每支以二十年爲率。祖議血證。今年例該身祭。

馨捏奴佔祖山,聳臺祖祀。祖非一脈,何以脈出同源?既分主僕,必異名諱。顯見強宗抗族。乞爺鋤強扶弱,追復祖祭,死生冤明。上訴。

王府尊看了訴狀,乃叫蕭馨同來對理。蕭馨曰 :“小的六世祖夫婦合葬安寧村二百餘年,子孫二千,年年致祭。誰不知蕭罄是小的老奴之孫?今罄等非惟不甘爲人僕,造謀設意,企欲佔山佔田,雄據一方,以圖風水。”蕭罄曰:“小的祖公支下,共九大房。蕭馨六房,住居祖屋;小的三房,遷居安寧。往常他祭六年,小的祭三年:後來小的貧難,他便一概祭去。今年本該小的祭祖管田,他便不容小的祭掃。均是祖祀,均是祖產,怎麼他們六房人衆,公然佔去?若是主僕,祖上怎麼有此公議?”

王爺曰:“拿上公議來看。”上載:立議約人蕭蔥、蕭薇等。今有墳山一所,坐落土名安寧山。塋葬祖公蕭望、祖婆胡氏於上,祖田百畝池園,一應九房互爲管守 ,每房例管十年。週而復始,毋得爭佔。

舊居六,所居三房,各道公議。如有不公不法,房即以不 孝,赴官理論。洪武三年,五月初五日,立公議。七世孫蕭蔥、蕭薇書。

王爺看了議約,乃問蕭馨曰 :“爾祖宗已有議約,則蕭罄不爲假爭。怎麼見得是爾奴僕?此必是你房數人多,他的人寡,你故不肯認他!不然主僕怎敢脈脈同字?”蕭馨曰 :“此奴來到小的家內,便不敢將大名來叫,只報乳名;況且去此六十餘里,哪裏知他冒名冒諱?”王爺曰 :“你有二千餘人,他止七八十人,怎麼阻得你住,不容你祭?必是你以強凌弱,叫拿山鄰里長來此再問 。”差人即去拘得里長汪廣和山鄰冠儒、習詩到府。王爺問曰 :“蕭馨、蕭罄爭山,哪個是真?”誰想三人俱受蕭罄之賄,即偏證曰 :“小的不知山是哪個的?只是見蕭罄家中年年祭掃,小人俱受他酒肉之惠。蕭馨家中,間了數年,亦來祭掃一次。來則人伴甚衆,每近方親鄰,各送胙肉。此都是小人知的。其餘山之真假,乃蕭家遠年之事,小的實是不知。”

王爺曰 :“據山鄰之言 ,則新舊人居,果是一族。照依議約,共祭便是。何必再爭?”蕭馨見王知府不能辨奸,乃權時應曰:“悉憑老爺公斷 。”遂出府門 ,寫狀竟往都察院郭爺處去告。

於是寫了狀詞,進入都院去告:告狀人蕭馨,系昆明縣五都民籍,告爲辨奸事。老奴蕭富三子,看守祖墳,耕種祀田百畝,二百餘年。突出蕭罄兄弟,不甘奴分,冒充九房支系,墳田悉霸,不容祀掃。

奴佔主山,祖歸非類,天地大變。叩天辨剪奸頑。上告。

郭爺見了狀詞,即呼蕭馨上堂,親審問曰 :“爾這山經過丈量,載有字號 、畝數未有?”蕭馨曰 :“小的此山及田園,一概俱是萬曆八年七月,憑五都十個排年公正里長,逐段量過,記載縣中魚鱗冊,十分明白。”郭爺曰:“既有冊籍,爾且出外俟候 。”郭爺即出牌,仰本縣速解縣中實徵魚鱗冊及蕭罄等赴 院。知縣即時解至都院。郭爺坐堂,吏呼原、被告聽審。蕭罄等俱於堂下聽候。郭爺乃將縣冊前後看過。見上載有來字一千三百號:“墳山一段,二名安寧,計丈八百二十畝,業主蕭馨。

安寧山祭田 。”又得來字一千三百一號 :“土名山前,計丈三畝。業主蕭馨 。”又來字幾號田及來字幾號魚池、菜園,俱寫業主蕭馨。佃僕蕭罄,並無蕭罄管業等名。又觀蕭罄戶下,某山、某田、某地,俱八都,水字,某字、某號,方載業主蕭罄名色。郭爺便叫蕭罄問曰 :“你既都是蕭氏子孫,怎麼這丈量時分,俱載佃僕蕭罄?明白主僕之分,截然不紊,安得強附支系,瞞心冒佔?叫牢子每人與我重責三十,供招上來 。”蕭罄見郭爺拿住了他筋節,爭辯不得,只得直供曰 :“不合冒襲名諱,妄霸主山,脈扯九房,紊亂良賤。所供是實 。”郭爺見了供詞,大罵蕭罄曰 :“你這欺心奴才!明知縣有弓口字號,憑某官問斷 。可即去勒石刻碑,豎於爾祖墳前。六房各執一張,我與你用了印信 ,免得年久又起爭端 。”蕭馨即遵郭爺吩咐,出外寫下七張官約 ,郭爺與他用了印信,遂將蕭罄兄弟三房,各罰谷五十上倉。山鄰、里正受賄,各問不應。郭爺乃判曰:以賤凌貴,以僕犯主,漸不可長。況敢重行不義,霸墳阻祭,而奪亂世系乎?蕭罄兄弟,本蕭馨老奴之嫡傳奴類,則奴自安奴分,胡爲遽逞雄心,不堪人下,以百人而思拒二千人?此蓋兇狠頑慢,不啻化外禽獸矣!買賄裏鄰,哄誑官府,豈知丈冊明徵,愚難行詐?此不待知者,而奸可立灼也。墳田等項仍着蕭罄子孫看守。明刻碑文,永革紊亂。罄各納谷五十,姑示薄罰。裏鄰各擬不應。

郭公案

佃戶爭佔耕牛

海陽縣九都鄉下,有一石姓人家,名曰石尚友。專喜愛小母牛,租與人養,牛大便取回孳生。

時一鄰人吳茂正無牛耕田,乃託相知人,到石尚友家,討一母牛去養。議定三年供大交還。誰知養到二年,母牛長大肥壯,又生一小牛。吳茂心中歡喜,又得牛耕田,又有利息,愈加愛惜甚重 。及至養至三年,石尚友見吳茂牛大,又生一子,遂來取回 。吳茂見財起心,遂對石曰 :“這牛白白養它兩年,今才得用,爾便要取去,可將一兩辛苦錢還我。若肯再與我養兩年,我便貼爾一兩銀子。”石曰:“前年爾養一年,那便說得小舊年,便替你耕田一年,又生一小犢與爾,爾心不足,還說要取辛苦錢 !”石尚友說罷,即牽牛歸去。吳茂見石牽牛,即來搶奪,硬爭曰 :“誰人不知,我將價錢與爾,買得此牛?今日又來白騙。世間哪有這等強人 !”兩下即扭住亂打,同扯到縣裏去見官。

不想行至街心,撞着郭爺道到,二人即喊叫伸冤。郭爺乃帶轉府中,問曰 :“二人怎麼扭結,牽牛在此 ?”石尚友曰:“小的前年買得此牛,被吳茂串中來討去養。養至舊年,牛力已大,又生一小犢 。今年小的止取牛母回去,他又得牛耕田,又得一小犢,還說要與小的取辛苦錢,不許小的牽牛歸去。因此扭打 !”吳茂曰:“小的前年將價銀一兩五錢與他買了此牛。

今日他見牛大,又生一子,便思想要將原價贖去,小的因此執住不給 !”郭爺見他兩人各爭一端,遂心生一計,叫 :“你兩人且帶牛在外,下午再問。”二個牽牛去了。 郭爺遂吩咐皁隸曰 :“爾去外面叫人,私將他牛打傷,看他哪個傷心,便來報我 。”皁隸於通出去,見牛系在府前店鋪門首。於通遂叫鋪中人客人 :“你與我將此牛重打幾下,我買酒請你!”客人曰:“不要惹禍 。”於通曰 :“有我在此,不怕他!”客人乃佯罵曰 :“什麼人將牛系我店前 。”即拿起大棍,將牛連槌幾下。石尚友連忙上前,護住道:“你不要打傷我牛,我即牽開便是。”吳茂在旁,只作不看見一般。於通即入府內,將打牛之事報知郭爺。郭爺即叫帶爭牛的來問。二人帶牛俱至府內。郭爺問吳茂曰 :“此牛爾還未曾着了價錢,還是討來養的。只是爾見這牛又能耕田,又能生子,又肯長成,故此不肯把還尚友。此情是實。”吳茂曰:“小的委的去銀一兩五錢與他買來。”郭爺曰 :“既是你買的,怎麼全然不愛惜?”吳茂曰:“小的常時珍重此牛,朝夕不倦。”郭爺曰:“你既珍重,怎麼才時鋪人打牛,你乃袖手不顧?此可謂珍重乎?你可直直招來,我饒你打!若再強爭,三十大板,重責不恕 !”吳茂見郭爺識出姦情,遂不應聲,乃直供曰 :“小的不合養他耕牛,既得其子,又欲佔其母,貪心不足。所供是實 。”郭爺見他認了,即饒了他刑。判曰:審得吳茂租石尚友母牛看養,原爲耕田計,而實非出價買斷也。養過二年,牛已生犢,則茂喜力耕有資,而孳息又倍矣。見石來取,豈不大拂其仰望之初心乎?故強爭償價,執牛不還。宜乎!愚夫之見利迷心,而不知久假不歸,有明訓也。若系己牛,驟前遭棰,胡爲有隱、不隱之異情乎?牛還舊主。吳茂欺心妄賴,取供不準。

郭公案

鄰舍爭佔小駒

杭州武林驛,有葛、沈二姓,同廒接棟居住。葛殷、沈樞兩家,俱養有牝馬,後兩馬俱生小駒,而小駒常混作一起,交互喫乳 。一日沈樞牝馬死去,其小駒即帶在葛殷馬羣中養大。

時常雜亂,晚夕一同喫乳。後因小駒俱教得鞍,沈樞將禮謝殷,求取此駒。葛殷頓起歹心,便對來人說:“爾家小馬多時死去,這馬俱是我馬生的。拜上你家老官,這禮我也不敢受 。”來人到家,對主人說知此事。沈樞曰:“有這道理?我親自去取。”

即至葛家親來取馬。葛殷曰:“前日你的小馬,實因無乳死去,我未把信報你。”沈樞曰:“這馬明明是我的,怎麼賴得?”葛殷曰:“馬值幾何 ?但物各有主,我豈賴你?”沈樞曰 :“你真不還,我不得不鳴之於官。”葛殷曰:“親長既要告官,小人不得不來訴明。”沈樞取馬不來,心中忿忿,遂寫狀入府去告。

適逢郭爺下衙,遂攔馬頭告曰:告狀人沈樞,系仁和在城東隅民籍。告爲欺佔事。馬死 ,小駒寄養惡鄰葛殷牝馬食乳。兩鄰通知。今馬已長,禮取歸家教鞍。惡執不還,妄捏雙胎。身辯觸怒趕打。竊思物各有主,白遭騙去,冤屈難伸。懇天作主,究馬鋤兇。

上告。

郭爺見了狀詞,遂帶沈樞入司,乃出牌,去提葛殷來審。

牢子肖璽,即去提得葛殷到臺。葛殷遂出狀訴曰:訴狀人葛殷,系仁和東隅民籍。訴爲爭佔事。身畜牝馬,生兩小駒,衆皆共見。禍因獸親沈樞,三月將小馬寄養,不料死去,已經數月,忿殷身駒並育,伊馬獨死。妄··捏騙馬不與,竦告爺臺。竊思駒原有母,物豈堪賴?強欲騙生償死,冤屈何伸?叩天白冤。上訴。

郭爺見了訴詞,問曰:“爾馬果並育兩駒乎?”葛殷曰:“果然雙生兩駒。”郭爺曰:“沈樞果亦以駒寄爾養乎?”葛殷曰:“三月他牝馬死了,果將幼駒仰小人看養。養至六月死去。

小的失於報信,所以有今日之爭。”沈樞曰:“他家止生一駒,並小人的,纔是兩駒。怎麼把小人的亦認作他的?”郭爺叫手下帶馬前來,說:“爾二個俱不必爭,我自能識得真僞。”叫把兩駒綁在兩廊柱上,卻把牝馬,系在中央月臺之上。令人將兩駒任意鞭撻,且看牝馬如何?只見小駒被撻之時,那牝馬只咆哮,趨顧東邊之駒。郭爺又叫將兩駒放開,只見那牝馬,與東邊之駒沾作一塊,似相眷戀之意。那西邊小駒,一直向外走去,牝馬亦不知顧惜。郭爺看破,叫二人上堂問曰:“爾看那畜生,親者便相垂念,其非己出者,略不介意。沈樞何得執葛殷之駒而不還乎?本該問爾大罪,姑罰不應。以戒爾後。”判曰:繫馬千駟弗視,義利分明。千乘棄而不顧,身家清白。

今葛殷惟知貪昧,不恤比鄰,一駒能值幾何?意圖白賴。

千金難買鄰舍,心全未思。寄養者把重,蓋在親情。捏死者詐誕,妄欺天理。葛殷擬問不應,沈樞領馬自牧。立案在公懲俗。